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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歸納邏輯本質上是一種哲理邏輯,在某種程度上是哲學爭議圍繞的論題,在邏輯學界和哲學界都共同關注的一個重要領域。休謨問題的出現到進一步的通過感覺經驗證據來確證某個假說的,并引入概率論和數理統計作為工具,發展出了現代歸納邏輯。伴隨著歸納邏輯的不斷發展,它的一種現代類型概率與邏輯結合的新學科—概率邏輯產生了。概率邏輯日益與現代科學技術結合并面臨突破。
【關鍵詞】歸納邏輯;概率
一、歸納邏輯的合理性
“西方傳統邏輯學形成之初就一直沿著多元化道路發展,其中重要的兩條道路就是演繹邏輯和歸納邏輯。”歸納推理的前提是一些關于個別事物或現象的判斷,而結論是關于該類事物或現象的普遍性的判斷,歸納推理的結論超出了前提所斷定的范圍。“歸納邏輯是以歸納推理與歸納方法為基本內容的知識體系。”歸納邏輯推理在認知方面比演繹邏輯推理更有認知傾向。英國哲學家休謨質疑了傳統的歸納邏輯的問題,提出歸納推理不能從經驗材料中概括出必然性的一般規律。從休謨的歷史經驗證明,歸納邏輯的研究離不開認知方面的分析。所有的歸納推理都有一個共同的特征,那就是在歸納推理中,從前提到結論的過渡有一種跳躍,或者說它們的前提與結論之間存在著一種間隙。一旦這種間隙被補上,任何歸納論證的合理就得到了證明。自休謨以來,歸納邏輯的哲學爭議的歷史很大程度上是圍繞著他提出的論題而展開的。
二、概率的解釋
(一)古典邏輯解釋。古典歸納理論主要包括完全歸納、簡單枚舉歸納、科學歸納、排除歸納和類比推理。如果隨機試驗E的樣本空間D中只包含有限個基本事件,并且在每次試驗中每個基本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完全相同,則稱試驗E為古典隨機試驗,由此測得的事件概率為古典概率。按照概率的古典定義的要求,每一個基本事件互不相容,出現的機會相等,這樣的事件在現實中是少有的。該邏輯解釋是近代科學的產物,為以后科學的發展與繁榮奠定了基礎。古典解釋在當時影響甚大但在些許方面的概率問題上并不適用,所以被日后的邏輯解釋所代替。對于邏輯解釋,它是把概率與歸納邏輯合理的結合在一起形成一個新的概率邏輯系統。當兩個命題集合一起推導出的邏輯結論時存在一個衍推部分,這個部分的聯結程度就是這兩個命題集合之間的一種邏輯關系。
(二)頻率—性向解釋。頻率解釋把概率定義為:在事件的無窮序列中,某一事件或某一屬性出現的相對頻率的極限。在事物某些方面的極限頻率人們在很多時候是無法觀察到的,取而代之的只是無窮序列中的某一段。當存在某種性質的相對頻率的時候,對于任何屬性或者可能結果的無窮序列來說都是可行的,同時在其遞歸子序列中也存在著這種相對的無窮序列。通過科學客觀的實驗方法強調了頻率解釋中的客觀聯系,深化了自然科學中歸納邏輯的深入研究。“頻率論的歸納邏輯無疑給出了一種科學探求和科學認知的研究范式,這樣的研究范式特別適用于經驗自然科學領域,可以作為經驗自然科學中科學認知的重要工具之一。”然而,頻率解釋在面對科學理論驗證的實際過程中遇到一些困難。當頻率解釋的概率陳述不適用于單個事件,并且極限頻率無法得到經驗確證,性向解釋探索了新的概率哲學理論。性向解釋把生成條件看做是被賦予了一種產生可觀察的頻率的性向,而這種性向它是指某種傾向的描述。概率在某些解釋中是一種物理的性向,這一點就與頻率的概念是完全不同的。在邏輯上是否存在矛盾,性向解釋必須從科學實踐中去驗證并找到答案。
(三)主觀—主體交互解釋。在主觀解釋中,不同的個體都有特定的信念程度,對于同樣條件的不同個體都具有不同的概率解釋。人們主觀的信念程度在某些方面是無法衡量并得出的,但是從客觀角度上來說客觀行為是由主觀信念所產生并影響的。所以,當某一行為特征受到檢驗的時候,人們是可以間接的測量信念程度的強弱的。主觀解釋中當測量個體信用度時,只涉及兩個主體,然而現實生活中涉及多個相互解釋。關于主體交互解釋是如何形成的,它是關于一個社會集合的概念并有一個共同的信念程度所依托的。社會集合在形成主體交互概率中具有的兩個方面。首先,有共同追求的利益和目標并且在追求的過程當中相互達成一致并且統一的過程。其次,信息的傳遞與交流也是群體聯系的重要因素,在通過信息間的交互過程中可以通過可行的傳遞方式獲取信息保持溝通的順暢。
三、概率與邏輯的新領域
伴隨著歸納邏輯的不斷發展,一種新的學科—概率邏輯孕育而生。它是運用現代數理邏輯與概率對歸納邏輯等進行形式化的多方面研究,這是概率與邏輯結合的一次重大發展。概率邏輯的基本思想與基本方法在人類已經進入信息時代的當今,在科學與社會中都有著不可低估的重要作用。在概率邏輯的研究中,概率邏輯有許多不同結構而且大多數都有共同的特點,但是它們都分布在不同的系統之上。在這些系統中首先一般是給出一個概率系統然后對其進行解釋,在解釋過程中對概率和系統都有嚴格的要求。比如,在進行概率驗算主要還是貝葉斯定理來進行歸納和處理,這樣可以更加具體和完善的給出想要的解釋定義。然而概率邏輯的發展并不是一帆風順的,期間也是起起伏伏在理論實踐中多方受阻。其實概率邏輯在歸納邏輯方法論上也存在諸多問題。隨著概率邏輯與多方學科的不斷融合與推進,概率邏輯與現代科學的結合也促進了這一學科的積極發展并且面臨新的突破。“歸納邏輯不僅走過了從面向定性認知到面向定量認知的過程、正積極走向不足歸納認知和復雜歸納認知,而且從總體上看,現代邏輯必將與認知科學、認知實踐的進一步結合,對于人類認知實踐的貢獻將大大超過從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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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團首先在慕尼黑大學比較法研究所與德國學者就法律方法論舉行了近3 天的座談,出席座談的德國專家有慕尼黑大學卡納里斯教授(Claus - Wilhelm Canaris) 、曼海姆大學帕夫洛夫斯基教授(Hans - Martin Pawlowski) 、漢堡馬普研究所主任齊默爾曼教授(Reinhard Zimmermann) 教授以及奧古斯堡大學貝爾(Volker Behr) 教授。座談會由慕尼黑大學國際私法與比較法研究所的雷姆博士(Gebhard Rehm) 主持,劉暢女士擔任翻譯。
貝爾教授介紹了“請求權基礎”(die Grundlage des Anspruches , claim basis) 這種案例分析方法在德國實踐與法律教學中的應用情況,區分了這種方法與普通法系的個案分析法之間的區別:請求權基礎分析法從一般性、抽象性法律條文入手,考察具體個案中的事實情況是否能夠滿足作為請求權基礎的法律條文中規定的要件,從而判斷該條文中法律后果是否能夠發生,亦即原告的請求是否可以實現。在這個過程中,法官需要運用一定的法律解釋方法對法律進行解釋來澄清法律中的不明之處以及填補法律漏洞。可以說這在邏輯學中是一個三段論推理過程,因此這種方法一般被稱為“歸入”(Subsumtion) ,現今有學者,特別是我國臺灣學者將其譯作“涵攝”。這種請求權基礎分析方法的合理性在于其抽象性、可預見性以及公正性。普通法則從個案出發,通過比較待決案件與先例這種“區分法”做出判決,是一種類比推理方法。“歸入法”的發展和適用以法官的職業化為前提。在德國大學的法律系,學生是在運用這種方法的過程中學習法律的,因此,即使沒有開設單獨的課程,這種方法已經通過反復的訓練為學生所掌握,并幫助學生理解和運用法律。
卡納里斯教授介紹了該方法背后的理念,即首先追求簡明的法律在適用過程中的確定性,然后才是公正性;形式平等和自由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這種方法的統一適用使得上級法院的監督和當事人的預期成為可能。
齊默爾曼教授對法律適用方法論在歐陸和英國的發展進行了比較,指出實際上19 世紀以前在歐陸判例法的影響很大,只不過隨著法典化運動發生了變化,而英國的嚴格遵循先例原則只不過是在1850 年左右確立。今天隨著制定法的發展,遵循先例原則在英國已經受到抑制,而同時在德國判例理論上獲得了一種法律淵源的性質,聯邦法院的判例具有實質約束力。因此,面對米健教授的疑問,即在多大程度上我們可以說存在一種歐洲的法律文化而不是英美法律文化與大陸法律文化的區別共存,齊默爾曼教授表示,民族國家法律文化在歐洲只不過是近150 年的事情,而近年來隨著歐洲的法律統一運動,可以說正在出現一種歐洲方法論和歐洲法律文化。
基于德國學者的介紹,王利明教授提出以下問題:民法典的存在是否是這種方法論發揮作用的前提? 沒有民法典的情況下建立這種方法論是否存在障礙? 另外,如何界定請求權基礎的范圍? 由于請求權是債權的特色,那么由于債權與物權的區別,是否存在一些請求權基礎無法涵蓋的領域? 王利明教授向德國學者介紹了這些問題的背景,亦即國內關于物上請求權的立法討論。對此,德國學者指出,這種歸入法可以適用于各個法律領域,但請求權基礎的確是民法上的特色問題。不過,就物權與債權之間的區別對于請求權基礎這種分析方法的影響,德國學者指出,在德國的法律訴訟中,請求人無需指明其請求的法律基礎,只需向法院提出自己的請求和相關事實和證據即可,尋找請求權的基礎是法官的職責,即使實踐中當事人或者律師為了說服法官接受自己的意見通常會在遞交的訴訟文書中指明自己請求權的法律基礎并運用歸入法分析自己的法律地位。而且,把所有的請求權問題都歸入到債權解決是很危險的,比如在德國債法中違約下的請求權與過錯相聯系,而一些請求權是無需過錯存在的,比如遺失物占有人的返還請求權等。因此,從德國學者的介紹中可以得出這樣一種認識,即請求權基礎中的請求權并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債權請求權,而是當事人向法庭提出的權利主張,有可能以物權也有可能以債權為依據。
米健教授就法律適用的統一方法對法律共同體培育提出的要求與德國專家進行了探討,指出統一的法律適用方法需要由具有一定程度法律共識的法律共同體來保障,這要求我們的法學教育方法在一定程度實現系統化和一致性。
面對大家關于歸入法的討論,帕羅夫斯基教授提出不能過分強調法律適用方法的重要性。他認為,法律以及方法的運用有其制度環境,同樣的制度和法律在不同的社會環境和經濟制度中可能產生不同的后果,比如雖然前民主德國和聯邦德國的法律均規定工人被解雇后有另行擇業的權利和自由,但是因為在前民主德國的經濟制度下所有人都只有一個雇主,也就是國家,因此,一旦被解雇,也就不可能再獲得就業機會;另外,這種歸入法并不是法律得到正確適用的最關鍵部分和起點,在法官運用這種方法之前的法律解釋更為重要,通過解釋能夠具體化法律規定,比如說《德國民法典》中的無權利能力社團實際上是針對工會制定的,因為當時的立法者很不喜歡工會,不想給它們法律地位。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對工會的認識和態度也發生了變化,這一個變化由法官在處理案件時進行司法解釋反映到法律中,從而發展了法律。對此,其他德國學者認為,歸入法作為一種法律適用方法的確不能解決一切問題,但這并不能否定其作為法律適用方法本身對于保證法律確定性和公平性的意義。同時,魏雙娟女士認為,從德國學者關于歸入法或者請求權分析方法的介紹看,盡管法律解釋可以由學者、法官等在具體司法過程之外通過學理探討來進行,但法律解釋并不是一個與歸入法剝離的單獨過程;恰恰相反,在歸入法的框架下法律解釋能夠更好地發揮作用,而且法律解釋原則的運用邏輯在歸入法的結構下能夠更清晰地表現出來,為法律共同體的評判和當事人對判決的理解提供便利。對這種認識其他德國學者表示認同。米健教授在點評中指出,我們在研究法律適用方法論或者說法律方法論的同時應該區分并且推動法學方法論的研究,希望國內學術界也能展開諸如西方的利益法學、自然法學、概念法學、以及自由法運動等關于法律的本質性、深層次探討。
基于法律解釋在歸入法中的重要作用,中德學者就法律解釋的原則進行了探討。德國學者認為,語義解釋(semantic interpretation) 、立法者意圖解釋(the intention of legislature) 、系統解釋(systematic interpretation) 、以及客觀目的解釋(teleological interpretation) 是四種要法律解釋方法,這些方法的適用有一定的規則。貝爾教授再次以工會在《德國民法典》中地位通過司法解釋發生的變化為例指出,新法律的解釋要注重立法者的意圖,而老法律的解釋則需要運用系統性解釋,而不是拘泥于立法者的意圖。此外,立法意圖高于語義解釋,而目的性解釋作為一種回應社會變化的方法在法律通過后短時期內不能適用。另外,德國學者指出,法官在司法過程中的法律解釋實際上不僅僅是在解釋法律,還可能是以司法解釋的名義填補法律漏洞。法律解釋與填補法律漏洞之間的區別在于:通過語義解釋可以得出的結論屬于法律解釋,法律的表面表述不足以涵蓋的結論(亦即超越語義的解釋) 屬于填補法律漏洞。
論文摘要:如何切實有效地實施大學生素質教育,是當前高等教育比較關注的教育改革熱點問題之一,書法教育為素質教育的完成提供了一個有效的途徑。本文通過對大學生書法教育現狀的調查,分析了高校開展書法教育對于提高大學生文化、德育、品質、心理、能力等綜合素質的重要作用,提出通過明確教育目標、優化教學模式、構建課外平臺、設立交流網站、營造藝術氛圍五種策略加強大學生書法教育對素質教育的影響。
素質教育是以全面提高學生的基本素質為根本目的,以促進其德、智、體全面發展為基本特征的教育。目前,我國高等教育正在向培養創造型人才的素質教育方向過渡。教育工作者的重要任務是:如何準確找出素質教育的切入點,探索有效方法以實現教育目標。書法是我國獨有的一種高雅藝術,是中華民族的優秀文化瑰寶之一。書法有著育德、啟智、健身、審美等方面功能[1]。高等院校加強大學生書法教育,不僅可以繼承和發揚祖國的優秀文化傳統,也可從書法教育的過程中找到提高大學生綜合素質的契合點,使大學生真正成為德才兼備、全面發展的人才。在高等院校開展書法教育,對于提高大學生的綜合素質,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書法教育對大學生素質教育影響調研
(一)調研基本情況
為了解大學生對書法素質教育的認識,對書法素質教育現狀的看法,以及對加強書法素質教育的建議等,筆者進行了“大學生書法素質教育問卷調研”。調研問卷設計了五大方面共20個問題:一是對素質教育的理解;二是對書法素質教育重要性的認識;三是選修書法的動機;四是書法學習的基本情況;五是對書法教育的期待及建議等。主要是以廣東培正學院本科學生為調研對象,其中包括管理學系、外語學系、會計學系、經濟學系、市場學系、信息學系、法律學系、藝術學系共八個系的各年級學生。本次調研共發放問卷200份,收回有效問卷196份,有效率為98%。
(二)調研統計分析
1、對素質教育的理解
有92.5%的同學認為大學生素質教育非常重要;對“素質教育主要依靠專業課教學”持相反態度的同學多達85.0%。大學生對素質教育普遍持肯定態度,對開設大學素質教育課程有正確理解。
2、對書法素質教育重要性的認識
有35.0%的同學“非常喜歡書法”,47.5%的同學“比較喜歡書法”,說明高校大學生對傳統文化藝術書法還是比較喜歡和樂于接受的;有96.0%的同學認為書法課程教學是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94.0%的學生認為開設書法選修課是提高大學生綜合素質的重要途徑。由此表明,該校大學生對于書法素質教育的重要性有足夠的認識,對于學校通過開設書法選修課這種形式來提高大學生的綜合素質非常認同。
3、選修書法的動機
有31.0%的同學選修書法課的目的是“愛好書法”,12.5%的同學是“想拿學分”,56.5%的同學是“既想拿學分,又能了解書法”。誠然,學校對學生學分的嚴格規定,使學生面對選修課時帶有一定的功利性,但大多數學生還是希望能有一種兩全其美的選擇:在完成學校規定學分的前提下,同時可切實提高自身素質。
4、書法學習的基本情況
有10.5%的同學“堅持練習書法一年以上”;有30.5%的同學“練過,但效果不大就沒再堅持”;而有59%的同學“從來沒練過”。調查結果顯示,大學生雖然喜歡書法,也認識到書法學習的重要性,但由于受到社會應試教育等因素的影響,普遍學生對書法練習甚少。這反映了當代大學生書寫能力不強、文化素質有待提高的現狀。
5、對書法教育的期待及建議
對“通過書法課程的學習,你希望掌握哪些方面的知識和技能”這個問題,有22.5%的同學選擇“掌握書寫技巧”,8.5%的同學選擇“提高欣賞水平”,4.5%的同學選擇“提高理論修養”,64.5%的同學選擇了“以上三項”。調查結果表明,大學生不僅希望通過書法課程的學習提高自身的書寫水平,更重要的是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在回答“談談你對書法選修課的想法和建議”時,很多同學提出了對書法教學的具體要求以及合理化建議,其中有不少同學提出了“增加授課時間、縮減班級人數、增加班次、觀摩展覽、舉辦比賽”等建議,體現了他們學習書法的愿望。
二、書法教育的素質教育功能
書法教育是高等院校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是圍繞著大學生的思想道德素質、文化素質、專業素質和身體心理素質而展開的提高大學生的書寫技能、文化品位、審美情趣、人文素養和科學素質的教育。書法教育對素質教育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書法教育在素質教育中具有任何其它藝術無法取代的特殊的地位[2]。
(一)書法教育能提高學生文化素質
中國書法不僅僅是一門藝術,更重要的是書法真正承載著豐富的文化內涵[3]。書法藝術包含詩詞、散文、格言等文字形式,與博大精深的人文內容融合交匯,學習書法的過程,同時也是學習中國文化的過程。書法教育不單單是教學生寫好字,更重要的是傳承文化,書法教育要向學生傳遞的除書法技法,還包括漢語言及文字、歷史、邏輯學、美學、中國古典哲學等諸多方面文化信息,從而提高學生的文化素質。
(二)書法教育能陶冶學生的德育情操
我國自古素有“字如其人”、“書品即人品”之說。一個人練習寫字,學習書法,要想達到一定境界,不僅僅是技巧上的刻苦練習,更重要的是自身品德的修養和人格的塑造。書法教育的過程和德育培養的過程是一致的。書法教育中,向學生講述古今名人名家精湛的書寫技藝、高尚的精神風貌,以及向學生講述他們的生平事跡或趣聞軼事,如顏真卿的“忠義光明”、柳公權的“心正則筆正”等,學生在這些名家精神和事跡的激勵下,經常對照和鞭策自己,從字里行間學習做人的道理。
(三)書法教育能磨礪學生的品質意志
長期的書法學習,可鍛煉人的耐力和毅力,促使好的行為習慣的形成[4]。書法學習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長期的堅持,需要意志努力,要心靜氣和、端正姿勢、持之以恒地苦練。如果沒有長期的磨練,就難于領悟到藝術的真諦。通過老師的引導與鼓勵,在一筆一畫的書法練習中,可以提高學生自我鍛煉的能力,培養學生堅忍不拔的精神,學生能夠獲得堅韌與耐力,形成鍥而不舍、精力專注、耐心細致、不怕困難的優良品質。 轉貼于
(四)書法教育能健全學生的心理素質
練習書法可以調理身心、陶冶情操。篆書古雅樸厚、隸書沉雄道勁、楷書嚴整瑰麗、行書秀娟活潑、草書奔放奇逸,均傳遞給人們不同的情感信息。練習書法時,隨著運筆的提按頓挫,筆畫或濃或淡,或緩或疾,使人的情緒得到表露和渲泄,能促進學生調節情緒、釋放感情、緩解學習精神疲勞與緊張。書法練習在潛移默化中,形成了學生健康的心理素質。
(五)書法教育能培養學生的能力素質
書法教育有利于學生的多種能力的培養。一是觀察能力的培養,書法教育講究審帖、讀帖、臨帖、背貼,細致入微的觀察力是書法教育的基本要求;二是思維能力的培養,書法藝術具有形象和抽象二重性,書法教育要求學生在學中思、思中學,不斷培養聯想能力、歸納能力及思維能力;三是審美能力的培養,書法藝術以抽象、靈動、豐富的線條給人以復雜多樣的美的感受,書法練習過程實際上就是一個感受美、領悟美的過程;四是創新能力的培養,書法教育從臨帖入手,最終使學生能獨立創作書法藝術作品,中國書法的創新傳統必然會在書法教育中潛移默化地影響學生的創新能力。
三、提高書法教育對素質教育影響的改進策略
高等院校要實施提升教育教學質量工程,加強大學生素質教育是必然要求。我們要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創新教育理念,改革傳統教學模式,探究高校書法教育中實施素質教育的途徑與方法,培養適應現代社會發展需要的應用型高素質人才。
(一)準確定位高等院校書法教育
大學書法教育重在“教書”旨在“育人”,是圍繞提高大學生的思想道德素質、文化素質、專業素質和身體心理素質而展開的教育。書法不僅是文字書寫形式,更是一種藝術形式,大學書法教育應從“技能觀念”向“育人觀念”轉化。筆者認為,書法教育除了實用書寫技能培養,更要兼顧傳達知識性和美育,使學生通過書法學習提高書寫水平,并受到美的陶冶,最終提高自身綜合素質,這才是高等院校書法教育應該達到的目標。
(二)改進傳統的書法教學模式
書法教育是民族文化傳統教育、美育、心理素質教育的有效途徑,在課堂教學中應體現練字與練人的有機結合。首先,在書寫訓練前,給學生講解詩文之中作者所傾注的人文關懷;書寫訓練過程中,示范如何用書法藝術形式表達作者的思想情懷;在書寫后,則加以適當的評析,指出書法作品的表達方式如何與文字作品內容相吻合,并為之服務,再一次對學生進行教育。其次,科學設計教學方法,豐富教學內容。教學內容應涵蓋書法基礎知識、書法基本技能、欣賞與創作等方面的內容。教學方法則注重互動式、跨學科教學、多媒體教學等教學方式。總之,糅合傳統與現代媒體教學,不斷創新教學模式,進行多元化教學。
(三)構建課外書法教育平臺
課內要引導學生正確地欣賞書法、感受書法,提升書法藝術水平;課外則要進一步給學生創造相互交流、學習、展示的機會,比如建立書法社團、書法論壇、博客等當代大學生樂于接受的教育平臺。參加社團活動是年輕的大學生樂于接受的教育形式,大家定期開展一些書法交流活動,如書法專題講座、學員心得交流、書法展覽、高校學生書法聯誼等,不僅可以提高大學生自身書法修養,增進彼此友誼,而且還可以輻射其他同學,增強校園文化氛圍。
(四)設立校園書法網站加強互動交流
當前在網絡化時代背景下,書法一方面受到了網絡的強烈沖擊,人們手寫漢字越來越少,書法的實用功能大大降低,而與此同時,網絡也給書法交流帶來了極大的便捷。為了加強學生之間、師生之間的交流互動,成立大學校園書法網站便顯得尤為重要。通過網站,學生可以把自己的作品、對書法的看法等發表出來,同學之間可以相互交流探討,教師可以適時進行分析點評;對于學習中的問題,可以及時地得到老師和同學的解答;對于名家名作,也可以在網站上進行欣賞學習。因此,網絡為書法提供了一個很好的交流平臺,可確實有效地提高學生的書法文化素質。
(五)營造良好的書法藝術環境
要真正全面提高大學生的綜合素質,僅僅靠開設相關文化素質課還遠遠不夠,這應該是一個多管齊下、綜合培養的系統工程。大學書法教育應打破傳統觀念上的束縛,根據學校自身條件,開設講座,舉辦書法展,書法老師擔任大學生書法社團顧問,指導學生開展書法活動。學校可以在圖書館、教學樓等顯目的位置懸掛歷代名家或本校師生的優秀作品,讓學生能時常處身于書法藝術熏陶之中,感受筆墨情趣,努力在校園內營造一個良好的書法藝術環境。
大學書法教育應根據大學生自學感悟能力較強的特點,引導學生了解創作書法藝術作品的基本常識,感悟傳統書法藝術的真締,從而進一步激發學生對書法藝術的興趣和愛好;引導學生把自己真實的思想感情和人文精神與書法藝術融合在一起,把學生引導到“書如其人”的治學之道上來,最終實現提高大學生綜合素質的教學目標。
參考文獻
[1]呂劍.高職院校開設書法選修課與素質教育[J].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03,(2):81.
[2]韓邦山.簡論書法教育與素質教育[J].黑河學刊,2006,(2):77.
關鍵詞 羅爾斯 正義論 寫作背景 理論架構 社會貢獻
中圖分類號:D09 文獻標識碼:A
1寫作背景
羅爾斯寫作《正義論》的年代,正是美國處于動蕩不安的年代。接連暴露的社會問題,無處不在的動蕩和危機,迫使美國人不得不開始懷疑自己的價值信仰,嚴重質疑社會制度的合理性。他們急需一種新的理論來解釋與解決各種社會問題,建立起一種新的社會信仰。
另一方面,自二十世紀以來,英美倫理學乃至整個哲學一直是由實證和分析傳統占主導地位的。倫理學家們大都專注于從形式方面探討道德陳述及命令的語義和邏輯關系,而不太關心緊迫的現實道德問題,自然也不恥于構筑那種形而上的、絕對的倫理學體系。在某種程度上,倫理學實際上變成了道德方面的邏輯學和認識論,以致被人譏為“冷冰冰的倫理學”。這種現象在哲學的其他一些領域內也同樣存在。
針對這一系列問題,羅爾斯認為出現社會危機以及貧富分布不均現象的原因是社會的基本秩序安排出了問題。于是他以洛克、盧梭等社會契約論為基礎提出了足以替代功利主義的一種新的思想理論體系,即《正義論》。羅爾斯在書中重點關注如何解決理論問題,他認為需要重新確立一個規則,為現代社會劃出一條底線,并且強調道德在此之中的重要作用,以控制權力的濫用,保證人們享有最基本的權益,從而為解決現實問題提供指導,讓社會合作得以持續、穩定發展。
2文本閱讀
周保松先生認為《正義論》是自洛克以來,最重要、最系統的、最強的為自由主義辯護的著作。自由主義是訂立過去幾百年整個現代世界的基礎,、民主、權利、法治這些概念基本都是從自由主義的思想體系發展起來的,是整個現代世界的官方哲學,政治世界的基礎。而《正義論》是這個傳統中最重要的著作,所以其地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2.1理論框架
因為功利主義在現代政治和道德哲學中占主導地位,而且沒有哪一種理論能提供與之抗衡的正義觀和道德觀。但是功利主義把一部分人當成制度的手段,這樣會損害少數人的利益,產生不人道的現象,進而導致社會合作無法持續。羅爾斯認為,功利主義理論作為一種民主制度基礎有不可避免的弱點,尤其是功利主義并不能夠對作為自由與平等的個人的公民基本權利和自由提供一個令人滿意的解釋,而這對一種民主制度的詮解來說是絕對首要的要求。
羅爾斯花了近二十年的時間來研究并構建一種新的“社會契約論”。其出發點是:社會基本結構是正義的主題。人們在達成其他協議之前,首先要就社會制度的原則達成協議。然而這種締約不是一種實際的歷史行為,而是在假定的原初狀態中選擇的結果,它是互相冷淡的個人在無知之幕背后的選擇。契約目標是選擇一種指導社會基本結構設計的根本道德原則即正義原則。對所選擇的原則的直接檢驗是看按它們安排的社會制度是否符合人們的直覺判斷;另一個檢驗是看它們是否符合人們的目的。
本書的邏輯推衍如下:第一編討論正義是什么,是對本體論的證明;第二編討論正義的可行性,是對功用性的證明;第三編討論正義的可欲性,是對道德論的論述,只有在正義制度下的善才是符合人性的善。
2.2完美的論證
2.2.1論證步驟
如果在解決某一問題時需要重新建構一個原則,那么,該理論就要滿足一定的前提條件。羅爾斯為社會基本結構建立的正義制度的前提條件就是有良好秩序的社會理性和道德。為了使原則具有穩固性、可持續性。羅爾斯著重從先驗論、本體論和構成論三個層面進行了論證。這一論證主要在最重要的第一編當中。先驗論主要從無知之幕和人們之間相互冷淡進行論述,構成論主要在第三章,體現在構建正義論如果只是反對功利主義和直覺主義顯然是遠遠不夠的,這些只是部分原則的基礎。
通過第一編的論述,我們可以得到關于羅爾斯所呈現的兩個正義原則及其優先性的內容。但這些原則說到底只是紙上談兵,甚至羅爾斯提出的原初狀態都是不存在的。羅爾斯緊接著就論證其可行性,通過四個階段的序列闡明關于這些原則的具體運用,證明他所構建的制度與自由民主社會的制度是相一致的,并且是可以解決社會矛盾和沖突的。
現在我們已經得到了一個可以解決現實問題的、具有可行性的制度理論,說明羅爾斯的論證是成功的,但是羅爾斯在最后對該制度的可欲性進行論證,這一部分乍看與前兩部分似乎沒有多大的聯系,但如果忽略這一部分的內容最終會誤讀羅爾斯的思想。因橛行У鬧貧炔灰歡就是可欲的,需要有道德基礎,不能與人性相逆,而且可欲的有時候不一定是可行的,雷鋒同志只為他人不為自己在整個社會是不具有可行性的。因為理性是人的本性,人們的自然需求需要與本性一致,但我們知道,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人又都是自私的。
人生活在社會環境中,為了生活需要展示人的能力,因為對幸福有了一定的標準,所以人人都想過上幸福的更好的生活。而只有良好的制度才能激發人的潛能,讓人能更好的發揮并獲得更多的幸福。羅爾斯及時討論可欲性問題是要告訴我們可行性不能與道德訴求相沖突,只有合理的生活安排才能使正義原則得以實現,才能按照正義原則去實現善、拓展善。至此,羅爾斯的論證才得以完整呈現。
2.2.2反思的平衡
在羅爾斯論證的過程中使用了“反思的平衡”這一方法。反思的平衡指提出和論證道德哲學時所作出的審慎思考,它研究的是那些通過自我考察形成的行為指導原則。一個人在作出有關正義和道德的判斷時,有可能受到偶然因素的影響和曲解,因而有可能修改自己的判斷。所以,從道德哲學來看,對一個人接受某種正義感的解釋,往往不是在他考察各種正義觀之前便持有的道德觀念或判斷,而是在他對各種正義觀作反思的平衡中得出的結論。反思的平衡使人們對道德和正義的判斷作出更加合理的修正。
簡單來說就是被選擇的原則是否適合于我們深思熟慮的正義信念,是否以一種可接受的方式擴展?通過對原初狀態的一種解釋所提出的原則是否符合我們最堅定的信念并能否提供必要的指導來進行檢查。從中能否強到產生一些有意義的原則?如果不能,就要經過反復來回的修改,直至最后達到這樣一種對原初狀態的描述:它既表達了合理的條件,又適合我們深思熟慮的并已及時修正和調整了的判斷。
2.2.3完美論證
文本中有兩個完美的論證:一個是在第二編當中關于四個階段的序列,從立憲到立法,再到司法適用。羅爾斯根據美國憲法的構想來談道德原則與憲法、立法及執法的四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立約者在原初狀態中選擇正義原則,這個階段的工作是建立起一些最基本的原則。處在這個階段中的立約者,沒有任何道德規范可以作為他們的指引,因為他們所要探尋及制度的正是這樣一組規范,這組規范就是正x原則以及有關個人行為的公平原則。在獲得這組原則后,他們就可以召開一個制憲會議,在這個會議中,立約者所要制定的是一部憲法。在制憲過程中,他們已經有規范可以遵循,這個規范就是上述的正義原則,而他們所制定的憲法也不能與這組基本規范相違背。再下一步就是立法工作,這個工作是制定成文法,他們必須滿足正義原則及憲法。最后是法官及有關公職人員執法及制定政策的工作。
另一個是第三編中關于道德發展的三個階段,從權威道德到社團道德,再到原則道德。羅爾斯從心理學家讓?皮亞杰的《兒童的道德判斷》中得到啟發,對負罪情感的發展階段做了論述:(1)不服從雙親或長于自己的“權威”就感到是有罪;(2)認為背叛與伙伴的友情,相互之間不守信譽,以及脫離“集體”的行為是有罪的;經過以上階段,達到了“原理犯罪”這樣一個階段,即(3)在伙伴的意識中,對于沒有與之結伙的他人,自己一方的行為給他人造成危害的情況下,也會感到是“犯罪”。
3社會貢獻
一是現實貢獻,即是否解決社會現實問題;二是學術貢獻,即是否拓展、回應本學術領域的問題,對古典功利主義是否進行了有力的回應。
3.1現實貢獻
當時美國最突出的現實問題就是不公平問題,具體來看原因主要有兩個方面。最明顯的一個原因體現在制度層面,亦即我們可以看到的社會基本制度的安排不公正,社會的合作無法持續;另一個原因是思想層面,體現在價值觀的危機、個人自我認同與統一性之間的危機,而這都是功利主義所無法解決的。要想解決社會的不公平需要在制度和思想兩個方面進行修正,可以把羅爾斯對現實的貢獻歸結如下:
(1)想要解決社會問題,在制度方面需要有穩定的價值原則。首先,社會上的人都必須擁有充分的自由,這也是羅爾斯論證自由優先性的原因。自由需要在清單中列明,包括但不限于結社自由、言論自由等,同時還需要有法治的存在,作為保護自由的機制。其次,社會差別的存在是必然的,某種程度上正是這種差別推動了社會的整體進步,但是差別不能過大,需要有縮小的方法。羅爾斯認為,如果機會向社會所有人開放,那些想要通過后天努力改變現狀的人就可以獲得上升的渠道,使他們的價值得到充分的實現。最后,自由與自由的條件是不一樣的,社會的差別還必須依賴有效的公共手段進行護航,在這里,羅爾斯為福利制度提供了一個理論基礎。
(2)思想方面就必須提供穩定的價值基礎來替代功利主義和直覺主義等。這里需要的是社會公共生活的價值基礎。
(3)除了有社會公共生活的價值基礎外,還需要為自我提供原則,達到個人實現自我善的一致性。
后兩點可以總結為個人與公共性之間的關系。我們知道社會由個人組成,如果僅以個人作為原則,那么難以避免極端的個人主義,所以公共精神或公共原則必不可少。但是另一方面,人與人之間的感情、理性是各不相同的,如果以社群主義作為標準,那么必然會忽視個人的情感而制造出冷冰冰的個人。為了很好的解決這一問題,需要作為公共生活的準則和作為個人行為的準則二者達到有機的統一,作為個人行為的準則要求個人的權利、自由、尊嚴和良心得到完滿的提升和認同。這樣才能最終實現人的自然本性與社會本性的有機統一。
3.2學術貢獻
羅爾斯對學術的貢獻集中在自由主義領域的突破。古典自由主義有其內在的矛盾,即自由與公平的矛盾。羅爾斯對這一缺陷進行了彌補,構建了一個基本框架(價值基礎、行動準則):社會需要自由,但差別不要太大,要保證公平,使社會合作具有可持續性。
(1)首先解決的是自然權利和自然狀態的問題,這其實是一種囈語。所以羅爾斯通過無知之幕以及人們之間的相互冷淡來加以說明,正義的兩個原則是符合人的本然和當然的選擇的。因此,羅爾斯為自由主義重新奠定了基礎,成為新自由主義的代表人物。
(2)古典自由主義以自由為最終目標,這里暫不涉及個人自由。社會自由需要有公共的倫理準則,因此具有公共性的特征。但是現代社會出現了個人與公共性的異化問題,馬克思認為個人與社會的異化原因是生產資料的不公正。羅爾斯則提出公平正義的兩個原則中第二原則可以解決平等與自由之間的沖突,而第一原則可以克服異化,進而達到個人與自我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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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會計信息真實性;程序真實;結果真實
一、引言
會計信息研究的發展,經歷了20世紀70年代和80年代的相關性與可靠性的討論;20世紀90年代對會計信息披露的普遍關注;再到近幾年有關會計信息透明度的研究。會計信息透明度是公司披露的會計信息能夠讓外部使用者及時、容易、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真實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動情況,從而得到清晰、完整、可比、不失真的企業圖像的程度。從公司最初確認計量到對外披露會計信息,再到投資者解讀會計信息形成對公司的“圖像”,經過了一系列過程,即會計信息透明度的形成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因此,對透明度的理解應該有兩種:一種是“結果透明”;另一種是“程序透明”。而且,會計信息透明度的最終目的是反映企業的經濟現實。然而緣于會計的不確定性、會計信息的模糊性、人的有限理性等使得會計信息披露不可能做到絕對透明。會計信息模糊性的存在,將影響會計信息對企業實際狀況的反映,從而影響會計信息的透明度。投資者需要高透明度的會計信息從而真實地了解公司的狀況,而公司提供的會計信息客觀上存在模糊性,那么如何判斷公司披露的會計信息是否達到透明度的要求或透明度的高低呢?所以會計信息披露必然存在程序透明和結果透明的問題,但是目前討論此類問題的研究較少,這不僅會影響到對會計信息透明度的理解和會計信息透明度的提高,還會影響到相關會計信息披露規范的執行以及實務上的可操作性,進而更會引起信息供給方和需求方、會計實務界和法律界的分歧。因此,會計信息的程序透明或結果透明問題是一個值得研究的領域。
而真實性是會計信息透明度最基本的質量要求。要保證會計信息的高透明度,首先須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所以,在討論會計信息的程序透明與結果透明時,必須探討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分析會計信息程序真實或結果真實的合理性。
二、程序理性與結果理性:“有限理性”理論的分析
理性是指一種行為方式,它適合在給定條件和約束的限度之內,實現指定目標。在早期心理學、邏輯學和倫理學中,理性指運用才智進行選擇的過程;在經濟學和社會學中,理性則指選擇本身。達爾和林德布魯姆指出,一項行動是理性的,即對于指定目標及其真實處境來說,該行動被正確地設計成一種能謀求最大成功的行動。理性有完全理性和有限理性之分。
(一)完全理性與有限理性
完全理性是指行為人具有全知全能的本領,他的決策方案可以實現最大化。新古典經濟學派的一個基本假設就是完全理性經濟人假設,即完全理性人具有效用最大化、風險回避和理性預期的特點。如果行為人的選擇沒有實現最大化或最優,那么他的行為就是不理性的。然而完全理性是建立在一系列假設基礎之上的。完全理性的假設太過于苛刻,事實上行為人的行動不僅受到理性的驅使也受到感性因素的影響,行為人不具備完全的計算和邏輯推理能力,也無法像先知一樣可以預測未來,行為人具有異質性和差異性偏好。既然前提假設不成立,效用最大化的目標就根本不可能實現。所以,行為人的理性受到限制,只能是有限理性的。有限理性是新制度經濟學與新古典經濟學的一項重大區別。
“有限理性”理論是由1978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赫伯特?西蒙教授提出的。西蒙認為現實生活中的人介于完全理性與非理性之間的“有限理性”狀態,行為人的行動是由理性和感性共同作用的,即人是有限理性的,人們只能在決策過程中尋求滿意解而難以尋求最優解,行為主體主觀上追求完全理性,但現實中卻只能有限度地實現理性。
(二)程序理性與結果理性
西蒙不僅提出了“有限理性”思想,對“有限理性”進行了系統的研究,而且明確區分了理性的程序性標準與實質性標準,即區分了程序理性與結果理性。
程序理性指行為是適當考慮的結果或者行為過程符合規范的標準,該行為就是程序理性的。因此,行為的程序理性取決于它的產生過程。結果理性是指在一定的條件和限定范圍內,當行為適于達成預定的目標時,它就是結果理性的。可見,程序理性和結果理性的本質區別在于其著眼點不同。程序理性強調行為過程的理性,而不只是注重結果本身,結果總是一定行為過程的結果,只要保證行為過程的理性,結果就是可以接受的,結果的合理性必須以過程的合理性為基礎。結果理性則強調行為結果的理性,注重結果對預定目標的符合程度,而不在意產生這一結果的行為過程如何。簡言之,前者注重過程;后者注重結果。
有限理性理論所衍生出的程序理性告訴人們,在決策過程中要重視程序理性,允許認知誤差,最大限度減少信息搜尋成本,追求滿意方案。西蒙教授指出,在不確定的環境下,人們根本無法準確預知將來會發生什么,這就決定人們無法按照結果理性的方式采取行動,人們只能依靠采用某一理性的程序來減少不確定程度,只有對程序進行有效控制才能實現結果的合理性。因此,應以程序理性替代結果理性來進行經濟學研究。在人是“有限理性”的前提下,應當側重程序理性,加強對行為過程的考核、控制。只要程序合理、過程規范,結果理性自然水到渠成。人們對程序理性和結果理性進行選擇時,不應刻意追求結果理性,本末倒置。
三、會計信息結果真實是理想中的追求
對于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如果單從定義來看,一般都有追求會計信息結果真實的意愿。葛家澍等認為,可靠性是指會計信息應能如實表述所要反映的對象。IASC在1989年的《編制和呈報財務報表的框架》中指出,信息必須真實反映其所擬反映或理當反映的交易或事項。FASB在1980年的第2號財務會計概念公告《會計信息的質量特征》認為反映真實性就是一項數值或說明符合其意在反映的現象。但在判斷真實性時,會計界卻主要采用程序真實的觀點。FASB在解釋可靠性時,把可靠性分為如實反映、可驗證性和中立性,并指出反映真實性存在“反映真實性的程度”、“精確和不肯定性”、“偏向的影響”、“完整性”等問題。雖然如實反映強調的是結果真實,但中立性和可驗證性則注重過程真實。所以,“真實”是在談到一般被認為公認原則的命題或說明時用的,客觀真實只能是會計界所努力追求而無法達到的目標,會計只能達到可能的真實,這種可能的真實就是依據現有公認會計原則所能達到的程序真實。
(一)會計信息真實的相對性
唐國平等(2001)從絕對真實和相對真實兩方面來認識會計信息真實性。會計信息“絕對真實”是會
計信息對企業經濟活動本來面目的“再現”,屬于結果真實。“相對真實”是指會計信息對企業經濟活動基本特征的準確描述,并且“相對真實”的判別標準是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等法規制度。如果會計人員嚴格而準確地按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等法規制度來處理會計業務、提供會計信息,其行為和結果就應當被認為是合法的,會計信息也是“相對真實”的,可見相對真實更接近于程序真實。
人的有限理性決定了人們對客觀事物的認識具有有限性。會計信息系統是一個人造系統,會計信息是會計主體對客觀經濟活動的“觀念總結”,從哲學角度講,意識對存在的反映受主體條件的制約,也與主體所運用的工具和方法相關聯。會計作為一個信息加工系統在確認、計量、報告等加工環節中存在不確定性,會計信息生成的外部環境如會計對象和會計政策等也存在不確定性。因此,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是模糊性的,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具有相對性特點。世界上沒有絕對的真理,會計中也沒有絕對的真實,要求會計信息“百分之百”地再現企業經濟活動的本來面目是不切實際的。因此,會計信息難以做到結果真實,會計信息所反映的結果必然與客觀事實有出入,在實踐中只能是追求遵循程序理性觀的相對真實性。
(二)會計信息真實的動態性
世界在不斷運動,經濟活動經常變化,而會計信息是會計人員運用會計方法對主體過去某一時期交易及事項的反映,與當時的客觀環境是相適應的,所謂的真實最多只能相對于交易事項發生的那個時期或時點。從發展的眼光看,會計信息反映的都是歷史的和過去的,隨著環境的變化和人們認識水平的提高,對會計的理解逐漸深化,會計處理程序和方法也不斷完善,對經濟活動的會計反映要求會發生變化,原來被認為是正確的做法可能會被認為不正確,原來認為是真實的會計信息可能變得不真實。相反,一些原來認為是不正確或不可能的做法卻可能得到承認和支持。因此,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是以一定的條件為轉移的,是處于不斷發展變化之中的,呈現動態性。
而且從吳聯生(2002)根據會計域秩序來判斷會計信息真實性的觀點出發,會計域秩序是利益相關者的利益沖突與協調的結果。由于不同時期和不同范圍的利益相關者存在差異,這兩方面因素決定了會計域秩序因環境和主體的不同而存在差異,即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具有動態性。從這個角度看,不同國家的利益相關者的結構不同以及制度環境存在的差異,決定不同國家的會計信息就有不同的真實性。會計信息真實的動態性說明不能以客觀事物來衡量會計信息的真實性。
(三)會計信息結果真實評價的主觀性
會計是對過程控制和觀念的總結,會計信息是會計主體對客觀事實的主觀認識,對會計信息結果真實的評價也是主觀性的。客觀事實固然存在,但受人們認知能力限制,不同的人對同一客觀事物的認識可能存在差異,實際上并不存在大家認識一致的客觀事實,也就無法將其作為判斷標準。由于不同會計信息需求者的利益要求不同,而且難以從會計信息結果本身判斷和評價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同一客觀經濟事實,在不同利益相關者看來可能是不同的,可見結果真實的操作性差。而且同一客觀經濟事項,由于客觀環境和當事人判斷的差異,采用不同的會計方法得出的會計信息結果可能不一致,很難說哪個方法得出的結果是真實的,哪個方法得出的結果是不真實的,這也給判斷是否符合結果真實帶來困難。蔣堯明等(2005)已經證明,如果以結果真實作為判斷會計信息“真實性”的標準,則絕大部分公司披露的會計信息為虛假信息,這顯然有失合理性。所以,會計作為一個信息系統,會計信息系統不可能客觀真實地反映經濟事項,結果真實只能是一種理想追求。
(四)會計信息結果理性的誘導性
從目前我國資本市場的現狀來看,投資人處于信息嚴重不對稱的弱勢地位,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失真使投資者蒙受了巨大損失。因此,有學者提出對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生成、審計和披露的監管,應偏重于會計信息真實的結果理性觀,以保護投資者利益。但由于人的有限理性,人們只能依據所謂的正確程序進行操作,但操作結果卻不是人力所能控制的。如果刻意地追求結果的真實,往往會助長人們弄虛作假的行為傾向。所有理性的人都會在業務操作過程中偷工減料,以降低成本,因為只要結果符合客觀事實,就達到了目的。我國上市公司中普遍出現的會計信息失真現象,其原因是很復雜的。其中內因是影響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失真的關鍵,但作為上市公司的監管部門和評價者,在上市資格準入制度、配股條件、業績評價等方面過度重視“結果理性”,也會誘導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失真。統計結果表明,隨著證監會配股條件的改變,上市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ROE)也隨之改變,而且呈現相同的變化。這說明,我國不少上市公司為了達到ROE配股生命線的“結果狀態”,以犧牲“程序理性”去盡力迎合評價者對“結果理性”的要求,從而不可避免地出現了會計信息造假行為。同樣長期以來,我國對企業業績的考核評價局限于若干主要指標,主要是側重于對企業一定期間經營結果的考核,而不問產生這種結果的程序或過程是否合理。只有在發現考核結果的指標數據不真實、會計信息失真的時候,才回過頭來去關注產生虛假會計信息的過程。這樣做只會加大會計信息的治理成本,對任何一方都是無益的。由此可見,在只注重可能結果的方式下,過于追求會計信息的“結果理性”,必然會使反映最終“結果”狀態的會計信息真實性大打折扣,會計信息的質量難以得到保證。
四、會計信息程序真實是現實的選擇
會計信息真實的相對性、動態性以及評價的主觀性從另一側面也說明會計信息真正能做到的是程序真實。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在于“程序理性”,而不能片面追求“結果理性”。會計信息真實性所應遵循的程序理性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有關各方達成關于會計規則及其制定權合約安排的程序理性;二是會計規則制定的程序理性;三是按照會計規則及其制定權合約安排進行會計信息生產、提供的程序理性。
(一)會計信息真實評價標準的替代性
會計信息的真實程度到底如何?最理想的做法是將會計信息所反映的情況與企業的客觀經濟事實進行比較。但前文已經論述,會計信息結果真實的評價具有主觀性,“客觀經濟事實”不能直接作為會計信息是否真實的評價標準,必須訴求于一種替代標準,這就是會計規則。而且不同投資者對信息的需求與理解不一樣,如何能滿足大多數投資者的需要,也必須依據一定的會計規則來提供會計信息。這一會計規則是大多數人共同認可的,是遵循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決策規則與程序作出的。正因為此,才稱之為公認會計原則,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并不體現在它自身是多么“真實”,而在于它是否依照公認會計原則進行加工處理。因此,會計真實是相對于會計規則的真實,是遵循會計規則規定的程序得出的真實,是程序真實。
公司必須依據會計規則生成并披露會計信息,使
用者也需具備一定會計規則知識來理解會計信息,這樣公司和使用者就會對會計信息的判斷達成基本的一致。會計人員主要根據會計規則所確定的程序和方法進行會計確認、計量、記錄與披露,可見會計信息生成披露過程中強調的就是程序理性或程序真實。
目前,會計報表審計的目標就是對會計報表的合法性、公允性以及會計方法選用的一貫性發表審計意見。審計方法由原來的詳細審計轉為目前建立在制度、內部控制等基礎上的審計,將審計工作的重點由審查會計信息本身的真實性、可靠性轉向審查產生這些會計信息的基本依據和程序。審計更注重會計信息生產過程的合理性,可見審計也主要是針對會計信息的程序理性,注冊會計師進行外部審計所能保證的其實也就是程序理性觀的會計信息真實性。
(二)會計規則制定權合約安排實施的程序理性
由于無法直接以客觀經濟事實來判斷會計信息的真實性,而只能把會計規則作為間接的判斷標準。但是會計規則作為一種人為制造的秩序,其第二性的本質決定它不可能與客觀事實相吻合,原因在于客觀事實標準轉變為會計規則的過程中存在偏差,這種偏差主要是由知識的相對性、人的有限認知性及會計規則的價值判斷屬性所造成的。受環境的復雜性、多變性以及人們認知能力有限性的限制,將會計域秩序轉變為會計規則的過程中一定會存在偏差和不能窮盡所有事項,會計規則與會計域秩序一定是不完全吻合的,現實中客觀存在規則性失真。
會計規則本身存在“失真”的現象,那么為什么大家還接受使用會計規則呢?一方面,規則性失真被認為是客觀存在的正常現象,一般不會影響人們的決策。因為它與人們當時的認知水平相適應,根據這些信息人們可以找到滿意的答案,這符合西蒙的有限理性理論。另一方面,因為會計規則制定權合約安排實施體現了程序正義性,它能夠體現大多數人利益的需要和利益公平,是各利益相關者博弈的結果。
根據羅爾斯對程序正義的分類,程序正義包括純粹的程序正義、完全的程序正義和不完全的程序正義三種。程序具有獨立的內在價值,雖然不存在任何有關結果公平性的獨立標準,但是存在著有關形成結果的程序公平性的標準,只要這種公平性的程序得到人們恰當的遵循和執行,由它產生的結果就應該被認為是正確的或恰當的,無論它們會是怎樣的結果。所以,當人們就會計規則制定權進行談判并作出合約安排時,人們實際關注的不是這一安排能達成一個什么樣完美的結果,而在于這一安排是大家共同認可的,是遵循大家都能接受的決策規則與程序作出的,這是程序理性的思想。正是由于程序理性具有相對的優越性,各國在制定會計規則時都遵循了程序理性思想,都力求最大限度地確保程序公平正義,即會計規則的制訂程序應是各方均能接受的,從而以程序正義來力求結果公平正義。
不僅會計規則制定權的合約安排遵循程序理性思想,該思想更體現于生產會計信息的具體會計實踐之中。在會計實踐中,一國會計準則中的備選會計方法非常多,即使統一了,還有剩余的會計規則制定權,還有對經驗判斷與估計的依賴。因此,各國都要求會計活動要嚴格遵循會計規則,在進行會計方法選擇時要保持客觀中立的立場,做到會計信息產生的過程公正。盡管公眾對會計造假的不滿是由會計結果的不公正所致,但是會計結果的公正與否是難以衡量和評價的,因此對會計結果公正的判定就只能借助會計程序公正的評判標準。國與國之間的會計準則差異相當大,如美國和德國,同樣的原始數據計量出來的收益及資產差異之大足以令人目瞪口呆,但他們的經濟照樣都取得了飛速發展,難道會計信息根本無足輕重嗎?要理解這些問題,只能求助于程序理性觀念。依據程序理性生產和報告的會計信息,其真實性并不體現在它自身有多么“真實”,而在于依據的會計規則及其制定權合約安排是否公允、是否嚴格遵循了會計規則及其制定權合約安排。所以并不是會計及會計信息在各國經濟生活中不重要,而是各國會計實踐遵循的是程序理性觀,而各國程序本身是不同的,從而對真實性的理解是不一樣的。
(三)會計信息程序理性的控制性
依據有限理性理論,在處理經濟業務時,不僅要重視結果,更要重視過程。程序理性的價值是通過對于恣意的限制和對理性選擇的保證來實現的。程序的統一性可以限制職業人自由裁量的空間,而程序的自治性又可以排除外部環境的干擾,遵循程序能使職業人的選擇更富成效并導向合理預期的結果。所以按照程序理性思想,會計人員在生成和披露會計信息的時候必須認真考慮過程的合理性,必須排除各方面的壓力和干擾。在這個空間里只有程序的角色,即要嚴格遵循會計規則,在選擇會計方法和進行會計專業判斷時必須充分考慮會計程序的統一性、公正性。所以,按照程序理性生產和披露會計信息,能夠減少人們為了追求結果的真實性而在操作中弄虛作假的行為。
不僅如此,程序理性的思想還有助于:在制定會計規則時注意確立并執行合理的程序,廣泛調查利益相關者的信息需求,增加會計規則制定人員的代表性,增加規則制定過程中的透明度,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和吸收公眾意見,從而有利于會計規則的完善;完善公司內外部監控機制建設,加強會計信息生產過程的日常監督,加強對公司全過程的“程序理性”控制;在建立相關企業業績評價標準時,不僅要重視考察“結果”狀況,更要考察形成結果的程序或過程,重視對整個程序的分析,重視會計信息產生過程的一致性、明確性和規范性,從而引導人們從過程上嚴格控制,從源頭上杜絕造假行為。
(四)會計信息的法律真實性
雖然目前法律實踐上注重會計信息結果真實,即注重客觀真實,認為即便財務報告的編制遵循了會計準則,只要與企業的實際不相符合,就是虛假的。然而法學界另一種與“客觀真實說”相對應的觀點――“法律真實說”在近幾年逐漸興起,并呈后來居上之勢。該學說認為,法律真實是指人們在司法實踐中對案件事實的認識符合法律所規定的或認可的真實,是在具體案件中達到法律標準的真實。法律真實雖以客觀真實為基礎,是由客觀真實決定的,但法律真實不同于客觀真實。由于客觀事實的歷史性、司法人員的有限理性以及司法實踐固有的價值屬性,使客觀真實說具有在理論上的抽象性、在實踐上的籠統性以及操作性差等缺陷,從而使“法律真實說”更具比較優勢。㈣法律真實是由含有主觀因素的證據證明的一種相對真實,它側重于形式真實而非實質真實。司法活動中,程序的正當性與合理性有其內在的獨立價值,而且這種價值的實現和保障比實質真實更具可操作性。因此在司法證明的內容確定之后,形式的合理與否以及程序的正當與否就成了決定性因素。所以,法官在程序法的范圍內所認定的案件事實并不是哲學意義上的客觀事實,而是程序意義上的法律事實。這時的判決結論并不是建立在客觀事實基礎之上,而是建立在法律事實基礎之上。作為案件事實的真實是一種認識上的真實,是由訴訟程序決定的法律真實,所以法律追求
的是程序理性,而非結果理性。司法公正的關鍵也在于程序理性,故有“合理、合情而不合法”之說。如在法院作出判決之前,稱罪犯為“犯罪嫌疑人”就體現了程序理性思想。許多國家在審判實踐中采用“三審終審”方式,而三審往往只是法律審,即只審查原審法院適用法律在程序上是否正當,不再審查案件事實。
會計活動與司法活動有許多相似之處,所以會計活動應與司法活動一樣力圖追求程序的公正性,以程序公平保證和實現結果公平。因此,判斷會計信息真實性的現實標準只能是法律真實,會計信息的生產和報告要符合會計規則所確定的程序安排和標準,即從法理意義上講,會計信息追求的只能是程序真實。
實際上,法院在判定會計信息造假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時,實質上采納了“遵循原則的程序理性”標準。在虛假會計信息的認定上,司法上也一定程度上認可了程序真實。現代證券法一般規定,只有公司法人要承擔無過錯責任,而董事、經理、注冊會計師等一般只承擔過錯推定責任,此時只要證明其已盡合理注意,可以免責。在美國,法院一般要求相關企業的財務報表應以公認會計原則為基礎進行編制。《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401節規定,向SEC報送的財務報告必須遵循或符合公認會計原則。英國要求財務報表的披露必須“真實與公允”,根據1989年《公司法》,“真實與公允”的含義已經與遵守英國的會計準則意思基本相同。澳大利亞《公司法》明確規定所有企業必須遵守會計準則。荷蘭的會計準則則是民法的一部分。可見,會計規則作為判斷會計信息真實性的標準一定程度上已獲得法律認可和保證,按會計規則生成和披露會計信息體現為程序理性,體現了法律真實性。
五、會計信息程序真實與結果真實的融合
會計信息程序真實是現實的選擇,然而機械遵循程序也會產生作繭自縛效應。規避法律責任的動機與利益驅動會使管理當局和會計人員機械地使用準則,這可能會導致會計信息越來越偏離反映企業經濟事實的目標。各國制定會計規則雖遵循程序理性,會計規則的制定程序是各方均能接受的,而不論按此程序制定出來的會計準則能否確保某一(些)目標的實現。但也正因如此,各國的會計準則未能在邏輯上前后一貫。而且隨著經濟業務的日趨復雜,規則制定的經濟后果日趨明顯,完全忽略結果真實的目標而過分強調程序理性,會使會計規則變得越來越具體、詳盡,這容易造成規則應用中的復雜性和不確定性。更致命的是人的靈活性使得會計準則的詳細程度永遠都不可能阻止那些被設計的隱匿信息多于披露信息的財務構造。過分詳盡的準則不僅成了欺詐的指南,而且成了一套現成的辯護詞。所以,在強調程序理性具有相對優越性的同時,不能輕視結果理性在保證程序理性中的重要作用。實踐中應該采用遵循程序理性觀的會計信息真實性,但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應建立在“程序理性為主,結果理性為輔,兩者相互促進”的觀念之上。
在會計學的發展進程中,真實性一直是會計界苦苦追求的目標,會計界一直為縮小程序真實與結果真實之間的差距而努力。要使程序真實接近于結果真實,其方法無非是完善其程序,使其得出的結果能夠接近于實際。就會計信息而言,就是完善確認、計量和披露方面的會計規則,使披露的會計信息能夠反映企業實際情況,從而有助于信息用戶決策。隨著會計技術的發展,會計規則質量的不斷提高,依據會計規則披露的會計信息將越來越接近結果真實。會計的實質重于形式原則,強調交易和事項的經濟實質,一定程度上體現了追求結果理性的目標。實際上,美國會計準則的制定一方面確保了較優先的程序理性,另一方面也試圖將結果理性納入會計準則制定中。如他們進行了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研究,使制定出來的會計準則能前后一貫地保證某些目標的實現。美國關于高質量會計準則的討論,也體現他們面向結果理性的努力。
所以,在不斷改善會計信息真實性的進程中,不應將結果理性與程序理性絕對地對立起來,對結果理性的訴求會推動程序理性的演進,而程序理性的改進則會有助于結果理性的實現。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認為,人類的認識是在不斷進步的,人類的認識是一個由相對真理向絕對真理逼近的過程,體現在會計真實性問題上,就是一個由相對真實性向絕對真實性逼近的過程。“相對真實”是會計規則制定的最低要求,程序真實是對會計實務處理的基本要求。“絕對真實”是會計理論界、會計規則制定者追求的一種終極目標。追求結果真實,是不斷優化會計規則,不斷提高會計信息真實性的動力。結果理性是程序理性追求和期望達到的目標,而程序理性是實現結果理性的手段和途徑。在追求會計信息程序真實的過程中應以結果真實為努力方向,并把結果真實思想貫穿于程序真實的整個過程。
六、結語
真實性是會計信息透明度的最基本質量要求。會計信息真實具有相對性、動態性和結果評價的主觀性等特點。在會計實務中過分強調結果理性會誘導管理當局操縱會計信息披露以達到預定的結果。盡管會計規則制定權合約安排實施要遵循程序理性與法律實踐追求程序公正存在差異,但會計信息真實性是遵循程序理性觀的真實性。誠然,機械地遵循程序會使管理當局和會計人員機械地使用準則,這可能會導致會計信息越來越偏離反映企業經濟事實的目標。所以。會計信息真實性是遵循程序理性觀的真實性,但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應建立在“程序理性為主,結果理性為輔,兩者相互促進”的觀念之上。注釋:
①行為人的完全理性假設包括以下內容:一是不存在不確定性,一切信息都是確定的;二是行為人具有可以確定的效用函數,同時行為人具有同質性以及一致性的偏好體系;三是選擇結果具有描述不變性、程序不變性和前后關系獨立性;四是行為人具備完備的計算和推理能力,可以像計算機一樣在數秒內從事無窮盡的計算步驟,同時也不存在感性因素對選擇的干擾;五是選擇意味著在各種方案或選擇中進行比較和挑選,因此完全理性的行為人可以設計出所有的被選方案,以及預計各項方案所產生的全部后果;六是一個確定的報酬函數,即行為人可以確定地賦予每項行動結果一個具體的量化價值或效用;七是確定性的結果,也就是行為人是以實現效用最大化或最優為目標。
②羅爾斯在《正義論》中將程序正義分為三種:第一種是純粹的程序正義,指在程序之外沒有獨立的實體正義標準。如賭博,在賭博程序之外不存在判定結果公正的獨立標準,只要賭博的程序是公正的,就認為其結果肯定是公正的。第二種是完全的程序正義,指在程序之外還存在著獨立的實體公正標準,但需要通過設置一種公正的程序來保證實現實體的公正。如切蛋糕就是通過設置“切蛋糕者后拿蛋糕”這樣一個公正的程序,而不能借助精確計量切等量蛋糕這種實際中達不到的實體公正標準。第三種是不完全的程序正義,指在程序之外存在實體公正的標準,但是無論設置怎樣的程序都不能實現實體結果的公正。如刑事審判,盡管存在著實體公正標準,同樣也有程序公正標準,但是無論設置
什么樣的程序,也不可能保證每個案件都能得到實體公正的判決,因為即使嚴格遵循程序也可能辦錯案。盡管判斷一個人是否是真正的罪犯存在著絕對的標準,但是除了無所不能的上帝之外,誰也無法得到滿足絕對公正標準的認識手段,因此在實際中采取的就是與切蛋糕并無實質不同的妥協辦法,即只要程序公正,結果就自然公正。(參見:羅爾斯著,何懷宏等譯,正義論,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165-176)。
③如美國的會計準則由民間機構FASB制定,FASB成員的組成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在制定會計準則時采用“允當程序”,準則制定過程給予充分的時間由外界討論、質詢,貫徹公開性原則,鼓勵各相關利益集團參與,舉行公開聽證會,充分聽取各方意見,接受社會的監督,從而使其盡量做到程序公平,只有這樣才能使所制定的準則具備廣泛的可實施性。
④據《=金融時報》1993年9月23日報道,德國戴姆勒―奔馳公司1993年上半年的經營情況按美國的公認會計原則核算有9,49億德國馬克的虧損,而按德國的公認會計原則核算則有1,68億德國馬克的利潤,幾乎是天壤之別。
⑤形式真實是指證明活動的過程和形式符合證明規律的要求,是形式所表現的真實,它又可稱為程序真實。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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