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醫德考評指導意見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文章編號:1004-7484(2013)-10-5751-02
為加強醫德醫風建設,提高醫務人員職業道德素質和醫療服務水平,襄州區人民醫院自2009年開始對所有在職的醫務人員試行醫德考評制度。幾年的實踐證明,執行這項制度,不僅規范了醫療服務行為,樹立了行業新風,而且還提高了醫療服務水平,和諧了醫患關系。本文就有關醫德考評方法、考評內容、結果應用和粗淺體會與大家交流。
1 考評方法
實行百分制,院內考評和院外考評各占50%的比重,一年為一個考評周期。
1.1 院內考評 按自我、科室、單位評價三個步驟進行。自我評價是個人根據考評標準,結合自己表現,進行自我評價得分。科室評價是科室考評小組根據考評標準對每個人日常的醫德行為表現進行評價得分。單位評價是醫德考評領導小組組織各職能科室考評工作小組將日常檢查、問卷調查、投訴舉報、表揚獎勵等記錄反映出來的具體問題作為重要參考依據,根據考評標準對每位醫務人員進行評價,得出醫德考評單位評價得分。自我、科室、單位評價三項得分的平均值即為院內考評得分。
1.2 院外考評 通過多種渠道和方式,每一位醫務人員在一個考評周期內至少要有15名患者及家屬填寫的醫德醫風量化得分,取平均值。
2 考評內容及標準
2.1 救死扶傷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收到表揚信件、錦旗者加1分,最高不超過3分,獲行政部門表彰的加10分;無故遲到或早退,每次扣2分,曠工每次扣10分,擅自離崗、串崗,每次扣5分。
2.2 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權利,保守醫密 對待患者有厚此薄彼現象,被投訴扣5分,泄露患者的醫密,造成不良影響的扣5分。
2.3 文明禮貌,優質服務,構建和諧醫患關系 無端受到患者及家屬謾罵繼續履行職責的加10分;上班著裝不整潔、不佩戴胸牌,每次扣2分,有“生、冷、硬、頂、推、拖”現象經核實扣10分,與患者發生爭吵,態度惡劣者,每次扣15分。
2.4 遵紀守法,廉潔行醫 拒收患者及其家屬給予的“紅包”等財物的,每次加1分,最高不超過5分;利用工作之便收受患者紅包”、禮品及吃請者,扣30分,為患者出具虛假醫學證明文件扣30分。
2.5 因病施治,規范醫療服務行為 違反價格政策,多收亂收扣5分,濫檢查、濫用藥扣20分,開大處方每次扣5分。
2.6 顧全大局,團結協作 發現患者有不滿情緒,能主動化解矛盾,維護科室聲譽加5分。無正當理由不完成指令性任務、不參加社會公益活動扣10分,同事間鬧不團結,工作受到嚴重影響扣10分。
2.7 嚴謹求實,努力提高專業技術水平 開展新項目、新技術獲行政部門表彰的,加5分;及時發現避免出現醫療差錯加5分。發生一般差錯扣3分,嚴重差錯、造成不良影響扣15分,醫療事故扣30分。
2.8 查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實行一票否決 在醫療服務活動中索要患者或其親友財物及牟取其它不正當利益的;在醫療服務中,收受藥品、醫用設備、醫用耗材等生產、經營企業或經銷人員以各種名義給予的財物或提成的;違反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多收、亂收或者私自收取費用,情節嚴重的;隱匿、偽造或擅自銷毀醫學文書及有關資料的;在發生的醫療事故中負有完全或主要責任的;出具虛假醫學證明文件或參與虛假醫療廣告宣傳和藥品醫療器械促銷的;醫療服務態度惡劣,造成社會惡劣影響或者嚴重后果的;其他因違法違紀行為受到處分的[1]。
3 考評結果及運用
3.1 醫德考評結果分四個等級 優秀、良好、一般、較差。90分以上為優秀,80-89分為良好,70-79分為一般,69分以下為較差。有一項扣10分者,最高只能評到“良好”,有一項扣分達30分者或存在考評內容(2.8)中一種情況者,直接評為“較差”。
3.2 醫德考評的結果與醫務人員的晉職晉級、崗位聘用、評先評優、績效工資、定期考核等直接掛鉤,充分發揮制度的約束和激勵作用,促進醫務人員職業道德素質的不斷提高。晉職晉級時納入量化標準進行評審;考評結果為較差的不能發放績效工資;結果為一般以下的(含一般)不能參與評先,實行一票否決;結果為優秀或良好的,才能參與年度考核的優秀評選資格。
4 實施體會
4.1 服務缺陷明顯下降 通過實施醫德考評這一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使醫務人員職業道德素質和醫療護理服務水平進一步提高,醫療護理滿意度逐年上升。違規違紀、來信來訪、服務缺陷投訴的人次逐年下降,從2007年的30多人次下降到2012年的5人次。
4.2 涌現了一批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通過醫德考評,強化醫德教育,這幾年來,醫院先后被授予“消費者滿意單位”、“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先進單位”、“公用企事業誠信單位”等,進一步提升了醫院的社會形象,對醫院全面、和諧、可持續發展具有很大的促進作用。同時還涌現出了“杰出健康衛士”、“人民的好醫生”等先進模范人物,通過典型教育,弘揚正氣,提高了醫療服務質量,改善了醫療服務態度。
4.3 和諧了醫患關系 僅在2012年我院就收到患者贈送的錦旗140多面,感謝信30多封,退還紅包60多人次。這些紅旗、感謝信的背后,反映的是我院不斷提高的醫療技術水平,不斷改善的醫護親情服務、醫患關系及良好的職業道德,反映的是我院以社會效益為出發點,維護人民群眾健康利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行業新象。
4.4 將醫德考評納入醫院管理體系 醫德考評的目的不是“評價”,而是考評的“表現形式”與醫院“制度管理”的統一[2]。在實踐中,我們研究探索建立科學、有效、公平的長效考評機制,不斷創新對醫療人員的醫德考評模式和方法,做到醫德考評形式、內容、實效三統一,通過醫德考評這個“造血”機制,推陳出新,使醫院這個肌體,始終保持健康活力、勃勃生機。
4.5 考評工作存在的不足 由于患者醫學知識的缺乏,對醫務人員是否能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方面不能合理判斷;患者不支持、不愿意參與打分;每位患者要接受多名護理人員的服務不好打分等,是造成院外考評不能有效進行的因素。個別醫務人員對醫德考評認識不夠,不能正確對待考評而給自己打滿分;個別考評小組人員,日常不注意搜集資料,年終考評時打分不真實等是造成院內考評不能客觀反映醫務人員的醫德狀況的因素。這都需要我們在今后的考評實踐中去不斷地完善,摸索出操作性強、程序簡化、以定性考評和量化考核相結合的細則考評標準。
綜上所述,醫德考評是為加強醫院醫德醫風建設,提高醫務人員職業道德素質和醫療服務水平為目標,以考核記錄醫務人員的醫德醫風狀況為內容,以規范醫療服務行為、提高醫療服務質量、改善醫療服務態度、優化醫療環境為重點[3],建立對醫務人員規范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通過醫德考評,來強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強監督,嚴肅紀律,樹立行業新風,構建和諧醫患關系,更好地為廣大人民群眾的健康服務。
參考文獻
[1] 衛生部.關于印發《關于建立醫務人員醫德考評制度的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M].北京:中國中醫藥出版社,2008:401.
效、便捷、經濟、持續的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發揮技術骨干的帶頭作用,并結合靠山轄區的特點,富有成效地開展各項任務。現將2009年工作總結如下:
一、強化內功、完善管理
中心按照現有編制和社區衛生服務的職能逐步調整人員結構,達到合理配置人力資源,以完善職能。實現管理水平不斷提升,并以服務社區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為核心,強化質量意識,服務意識。建立有效的全成本核算體系,切實降低服務成本、醫療成本,減少各種開支,減輕社區居民的經濟負擔。
二、加強醫德醫風建設,構建和諧醫患關系
中心按照《海拉爾區醫務人員醫德考評制度實施方案》文件要求,制定《***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務人員醫德考評實施方案》,加強醫德醫風建設、提高醫務人員職業道德素質為目標,以考核記錄醫務人員的醫德醫風狀況為內容,以規范醫療服務行為、提高醫療服務質量、改善醫療服務態度、優化醫療環境為重點,強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強監督,嚴肅紀律,樹立行業新風,構建和諧醫患關系,。
三、加強業務理論知識培訓,提高全員素質
中心建立健全業務學習制度和考核制度,全面實施人才戰略,全面提升專業技術人員技術業務素質,熟練掌握全科業務理論技術,并且組織全員學習、培訓禽流感、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等流行性疾病防治等相關知識,培養出一支精干的;醫德高尚;技術精湛;業務全面;善于協作的社區衛生服務人才隊伍。
四、體現社區衛生服務的公益性質逐步完善服務功能
(一)社區慢病患者等待接受隨訪及免費體檢
2、適時開展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治和管理工作,我們對建立家庭健康檔案篩查出的患者核實回訪的基礎上,在社區衛生服務中篩查出慢性病患者一并建檔管理,并認真做好常見病、多發病及傳染病的防治工作。慢病管理率達95%以上。老年保健、精神衛生也逐漸納入管理,康復醫療提高了康復訓練器具和理療儀器的利用率。
(二)為轄區慢病病人進行免費體檢
3、加強計劃免疫工作,卡、證、簿齊全,填寫整齊,嚴格按程序進行預防接種,7歲以下兒童建卡率達98%以上,卡證相符率達98%以上,周歲兒童5苗全程接種率達95%以上,新生兒免費乙肝疫苗接種率達100%,首診及時率達95%以上,計劃免疫報表準確及時,報表填寫合格率達100%,及時率達98%以上。
(三)加強疫苗質量管理,保證主渠道供應,做好賬目的紀錄。及時檢查冷鏈設備狀態,確保冷鏈正常運行。
2、提高醫療服務能力,實行首診負責制,完善各種操作規程,認真執行標準化,認真做好多發病常見病的診治工作,與上級醫院溝通,建立雙向轉診機制,建立雙向轉診綠色通道,保證居民的基本醫療。
3、中心深入普及健康教育,深入社區居委會、轄區各單位、學校、托兒所舉辦健康教育講座,進行咨詢、發放宣傳資料,在中心播放影音資料、發放健康教育處方、制作宣傳板報和櫥窗,結合主題宣傳日,
開展控煙、無償獻血、禁毒、衛生法律法規及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宣傳教靠山社區宣傳櫥窗教育,特別是對重點人群、特殊疾病等高危人群開展有針對性的健康教育,努力提高全民健康素質。
關鍵詞:績效工資 成本核算 綜合考評
中圖分類號:F24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1)01-175-02
國家衛生部在《關于印發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指導意見的通知》中規定:“合理確定醫務人員待遇水平,完善人員績效工資制度,實行崗位績效工資水平制度,體現醫務人員工作特點,充分調動醫務人員的積極性。”{1}筆者所在的孝感市中心醫院是一所地市級三級甲等醫院,按照指導意見的要求,又通過學習有關文件和資料,結合實踐工作中的經驗與教訓,從2007年1月實施績效分配制度改革已有4年多時間,經過不斷的總結與探索,建立起了一套重技術、重實績、重貢獻的獎勵分配機制。我院績效工資的分配機制,已通過省級鑒定,達到國內領先水平,對公立醫院實行績效工資制度改革具有一定的可行性與推廣性。
一、醫院績效工資分配制度改革的背景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與發展,全民參保率的不斷提高,醫療服務需求增長,不同層次病人的新需求與醫院的現狀存在差距。加上我院近臨武漢便利的地理優勢,成為醫院醫療市場的劣勢,以及地方財政對醫院的差額補助有心無力,醫院如何求生存與發展,是我院職工關注的焦點,更是院領導苦心探索的主題。為了解決這一與醫院生存攸關的問題,根據國家衛生部關于規范醫療機構經濟核算與分配工作指示精神,2005年10月,財務科領導在院領導的大力支持下,組織專班人員,對醫院近幾年的工作時、經濟、質量指示的實現情況,從全院到科室乃至到個人,進行了周密的縱橫調研,在此基礎上,擬出了一套嶄新的績效工資分配制度,即“醫院績效工資綜合考評分配”制度。2007年1月正式實施。
二、醫院績效工資分配制度的可行性研究
在堅持質量為主、效益優先、按勞分配、兼顧公平的指導思想下,搞好醫院成本核算;核定全院工作崗位,并以崗定編;制定各項考核指標,進行量化考核;在年度績效工資預算范圍內,進行總額控制、分類切塊,從而實現院科兩級分配:院方為一級分配,進行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各科室為二級分配,享有自。
1.成本核算就是制定績效分配方案的基礎{2}。任何一種分配方案離開了科室結余是不科學的,而成本核算是反映科室結余的有效手段。因此,根據我院核算管理的需要,將醫院成本核算劃分四個部門:醫療業務部門、藥品營銷部門、保障服務部門及行政管理部門。
(1)收入的核算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核算各成本責任中心的收入。病房科室及門診科室以本科室醫療業務活動中取得收入為科室收入,包括掛號收入、床位收入、診察收入、30%檢查收入、20%放射收入、25%檢驗收入、治療收入、輸血收入、護理收入、50%手術收入、麻醉收入、醫用材料收入,以及取曖、降溫、陪護等其他收入。醫技科室以臨床科室分成后的收入作為科室收入,藥品收入不計入科室收入。
藥品營銷部門的收入,是西藥、中成藥、中草藥、自制制劑收入,其中包括加成收入、折扣收入、加工增加值。
保障服務部門包括洗衣房、鍋爐房、供應室、電工組、水工組、汽車隊,以醫院制定的內部轉移價格乘以各科室消耗量計算收入。
(2)成本費用的核算。成本費用管理的成功與否,是績效工資分配改革的關鍵。經過不斷的實踐與總結,把優質服務與高效率低成本融為一體,著重抓好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人力成本的管理。包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等,由科室全額負擔,使得科室減員增效的意識加強,體現了勞動人事制度與分配制度改革相配套。
庫存物資的管理。包括衛生材料費、其他材料費、低值易耗品,醫院采取定額管理的辦法,定時將限額領料單發放到各責任中心,厲行節約為本,嚴格控制科室形成“小庫房”。當然,定額管理是動態的,隨科室工作量增減而相應調整。
固定資產的管理。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專業醫療設備和一般設備,借鑒“新企業會計制度”,采用計提折舊的方法計入科室成本,提足折舊的設備繼續使用時,不再計提折舊。{2}
水、電、氣、洗滌費、寬帶通訊費、中心供氧費等,按各科室實際用量計入科室成本。
2.綜合考評是醫院績效分配的度量尺度{3}{4}{5}。績效工資等于利潤的一定比例進行分配,必然使各科室片面追求經濟收入或者過度節約成本,其結果或是病人費用上升,可是服務質量下降。因此醫院必須借助綜合考評這一度量尺度,根據實際需要核定崗位后,以崗定編,設立指標,量化考核。具體措施:
(1)臨床醫技科室考評指標(100分)。一是醫療質量考核指標(30分)。由醫務科、護理部、科教科、院感辦等相應管理科室制定目標考核指標,進行醫療質量質量、護理質量、科教質量、院感質量考核。二是服務質量考核(10分)。由黨辦、保衛科、總務科等制定考核指標,進行醫德醫風考評、綜合治理考評、環境衛生考評。三是工作量考核指標(10分)。臨床科室計算病床使用率、門診人次、出院人次和手術臺次,門診醫技科室考核其門診人次與檢查人次。四是社會效益考核指標(15分)。分別計算藥品比例控制考核指標、每門診人次負擔水平、每床日負擔水平、醫保病人費用定額結算、醫療糾紛賠付考核指標。五是成本效益考核指標(35分)。分別考核科室收支結余、科室人均收支結余、可控成本效果及人均業務收入水平。
(2)行政后勤綜合考評指標(100分)。一是崗位人數與職能(20分)。在定崗定編前提高,核定各科崗位的人數和職能,根據缺崗與超崗人數加減分值(2分/人)。二是成本控制(20分)。根據各科工作需要,核定科室辦公費、業務費、招待費、差旅費等可控成費用,每項費用增減1%,減增1分,每項最多增減5分。三是工作任務完率(20分)。四是院領導測評(20分)。五是臨床醫技科室主任、護士長測評(20分)。
(3)首席科主任考評指標(100分)。科室綜合考評分考核(60分),院領導測評(20分),職能科室測評(20分)。
(4)風險基金考核分配。一級風險科室增發科室獎金總額5%,二級風險科室增發科室獎金總額4%,三級風險科室增發科室獎金總額3%。
3.績效工資分配。在成本核算與綜合考評之后,將全院績效工資進行總額控制,分類切塊分配,實行院科二級分配。
(1)總額控制。根據上年度業務收入與實際發放的獎金額核定醫院本年度績效工資的提取比例為A,以確保在完成上年度業務收入的同時,職工收入水平的穩定增長。然后根據這一比例核定每月應發放的績效工資總額,即應發月績效工資額(B)=月業務收入×A。為了保證院長更好地行使職權,發揮獎金的單項激勵作用,控制獎金的總水平,每月提起10%的院長基金,即實發月績效工資額=B×90%,院長基金=B×10%,每月提取5%的風險基金,即風險基金=實發月績效工資額×5%。
(2)分類切塊。將醫院績效工資的發放分為三類結構,各類按人數和系數計算后的比例分配實發月績效工資額,其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臨床一線(x)=人數×1.8
醫技科室(y)=人數×1.6
行政后勤(z)=人數×1.2
臨床一線實發月績效工資額=x/(x+y+z)×實發月績效工資額
醫技科室實發月績效工資額=y/(x+y+z)×實發月績效工資額
行政后勤實發月績效工資額=z/(x+y+z)×實發月績效工資額
各類人員績效工資分配辦法為:
臨床各科績效工資額=各科室人數×綜合考評分的積占該類別人員的比例×臨床一線實發月績效工資額
醫技各科績效工資額=各科室人數×綜合考評分的積占該類別人員的比例×醫技科室實發月績效工資額
行政各科績效工資額=各科室人數×綜合考評分的積占該類別人員的比例×行政后勤實發月績效工資額
三、結論與分析
利益兼顧,全員受益,和諧共進是實行績效工資的宗旨。醫院績效工資綜合考評分配制度必須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統籌兼顧,全面協調,從調動全員積極性上和構建和諧醫院上著眼,使醫院出現共同受益、團結一心、和諧共進的可喜局面。我院從實踐到理論,然后又回到實踐,經過幾年的探索,醫院績效工資分配制度改革現已取得卓越成效,具有推廣與應用的可行性。2010年3月下旬,醫院又組織全院經濟工作會議,著重強調要不斷完善醫院績效綜合考評分配制度,認真落實科室二級分配,增收節支,使院科兩級分配更科學、更合理、更公平,從而更有效地促進醫院質量管理,提高醫療服務水平,提高醫院經濟管理水平,使醫院的可續性發展得到了有力保障。
注釋: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關于印發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指導意見的通知[Z].2010
{2}企業會計準則講解,人民出版社,2006
{3}陳潔.醫院內部分配制度改革的探討.臨床和實驗醫學雜志,2006,13(3):55~60
{4}王日軍,范垂清等.建立醫院人員量化考核與績效評價體系的探討.醫院管理論壇,2006,23(5):30~32
一、總體目標
通過自查自糾工作,主要解決醫療衛生系統工作作風方面存在的問題、醫德醫風方面存在的問題、群眾看病貴看病難的問題,教育我市衛生系統的廣大干部職工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健康服務、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的宗旨觀念,樹立“醫院為社會服務、醫生替患者著想、醫療讓群眾滿意”的服務理念,自覺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主動改進我們的工作,轉變作風,樹立良好的行業風尚,有效地解決醫療衛生服務中的熱點、難點問題,讓人民群眾滿意,讓社會各界滿意,讓黨和政府滿意。
二、基本要求
政風行風評議是促進醫療衛生事業健康發展,樹立衛生行業良好形象的重要舉措,是構建和諧醫患關系、優化發展環境、建設和諧的重要途徑,衛生系統的干部職工要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克服松懈及疲倦情緒,做到人人參加學習,人人受到教育,人人提高認識。堅持自查與自糾并重,做到邊學習,邊自查,邊整改。堅持依法治理,嚴格把握政策,分類處理問題,堅持自查自糾與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
三、主要環節
(一)扎實開展自查自糾工作
1、查找衛生行政部門存在的突出問題。
局機關要結合學習型、創新型、服務型、效能型、節約型、廉潔型等“六型機關”創建活動積極開展查、看、糾,努力解決發展不足、執行不力、公開不夠、服務不規范、反腐不徹底和整改不到位等問題,促進衛生行政機關工作作風進一步提高。
(1)查全局意識和大局觀念,看科學發展觀是否全面落實,糾正爭先創優意識不強,發展不足的問題。
(2)查領導班子落實政風行風建設責任制,看“管行業必須管行風”是否落實到位,糾正一手硬一手軟問題。
(3)查反腐倡廉工作,看《廉政準則》貫徹落實情況,糾正腐敗風險預警防控體系不健全、不規范,懲防腐敗不力的問題。
(4)查機關工作作風與效能,看行政服務是否便捷、高效、優質,糾正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問題。
(5)點工作完成情況,看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12年度主要工作進展是否順利,糾正工作落實不力,重點項目進展緩慢的問題。
(6)查工作責任制,看政風行風工作責任制是否落實,糾正衛生業務工作與行業作風建設“兩張皮”,抓工作統籌協調不夠的問題。
(7)查執行力建設,看執行黨委、政府和上級衛生部門重大決策是否雷厲風行,糾正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辦事拖沓敷衍的問題。
(8)查政務公開,看行政權力運行是否公開透明,糾正政務公開不及時、不規范、不全面的問題。
(9)查機關服務能力,看各項便民服務設施和服務措施是否落實,糾正“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官僚作風、服務行為不規范的問題。
(10)查問題整改,看去年行評以來群眾反映的問題是否得到有效解決,糾正整改措施不力,規章制度不全、不規范等問題。
2、查找醫療衛生單位存在的突出問題。
各單位要以為群眾和社會提供優質服務目的,通過深入的查、看、糾,不斷規范服務流程、改善服務質量、提高服務效率,促進衛生行業作風進一步提高。
(1)查領導班子全局意識和大局觀念,看科學發展觀是否全面落實,糾正爭先創優意識不強,發展不足的問題。
(2)查領導班子行風建設責任制,看“一崗雙責”是否落實到位,糾正一手硬一手軟問題。
(3)點工作完成情況,看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12年度主要工作任務是否按要求完成,糾正工作落實不力,重點項目管理不規范等問題。
(4)查依法執業、守法經營,看有無非法行醫、虛假醫療廣告行為,糾正法律意識淡漠、執業經營不規范問題。
(5)查衛生政務院務信息公開,看衛生執法、醫療服務等單位的衛生事務信息是否依法公開,糾正衛生事務信息公開不及時、不規范、不全面的問題。
(6)查衛生監督執法,看執法是否嚴謹、科學、文明,糾正執法不嚴、執法不公、執法不力的問題。
(7)查衛生服務效率,看便民服務設施和服務措施是否落實到位,糾正“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問題。
(8)查醫德醫風考評工作,看醫務人員是否依法執業、文明行醫,糾正醫療服務行為不規范,過度醫療、欺詐醫療等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
(9)查反腐倡廉建設,看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是否健全,糾正醫務人員收受回扣、索要“紅包”等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問題。
(10)查問題整改,看群眾反映問題是得到有效解決,糾正整改措施不力,規章制度不全、不規范的問題。
(二)向社會各界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
1、暢通投訴渠道。各單位要采取互聯網、舉報電話、意見信箱等多種形式進一步收集問題和建議。
2、主動走出去廣泛征求意見。根據征求意見對象不同,由單位領導分別帶隊,集中時間深入基層、走訪服務對象、病人及家屬和所在地群眾,以及本單位干部職工、上級部門、當地黨委、政府、人大、政協等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同時,也可以通過各種電話、函詢等形式主動征求意見。
3、敞開大門請進來幫助查找問題。邀請社會各界人士,采取召開匯報會、座談會,匯報本單位工作,爭取工作指導,聽取意見和建議。
4、充分發揮政風行風建設特邀監督員的作用。各單位要主動聽取社會監督員的意見和建議,并通過他們加強對本行業政風行風的督導。要廣泛印發征求意見表,征求各方面意見,并及時匯總分析,分類提出整改意見。
(三)對發現的問題進行分類處理
各單位要嚴格把握政策,針對自查自糾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梳理并建立臺帳,看哪些問題是能及時解決的,哪些是能通過努力而能解決的,哪些是暫時不能解決的,哪些是涉及政策性問題,為有的放矢,分類處理,做好基礎性工作。重點是落實糾風工作責任制的情況、加強作風建設和能力建設的情況、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的情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的情況、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的情況。
四、邊查邊糾邊改
(一)要將整改貫穿于行評工作的始終。各單位對征求的行風問題要及時核實,制訂整改措施,落實責任單位或科室,做到邊查邊糾邊改。對查找出來的問題進行深入的剖析和研究,找準問題的根源,區分情況,分別實施整改。對能夠及時解決的問題,不等不拖,立即整改;對暫時條件不成熟不能解決的,應盡快擬定整改方案,分步實施,限期解決;對現行政策不能解決的問題,一方面要向群眾說明原因,另一方面要向有關部門報告,提出整改的意見和建議。讓人民群眾實實在在感受到政風行風建設的實效。
(二)要把切實解決群眾實際問題貫穿行評始終。要切實增強群眾觀念,在聽民聲中拉近與群眾的距離,在察民情中把握群眾的需求,在知民意中找準服務上的疏漏,在解民憂中樹立醫療衛生隊伍的形象,在維民利中贏得患者和社會的滿意。要把邊查邊糾邊改與落實2012年醫改任務相結合,要努力為群眾辦實事,繼續深入開展“三送三進三問”、“萬名醫師進社區”等活動。
五、開展督導檢查
市衛生局近期將對各單位民主評議行風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總結經驗,加強工作指導。重點督導檢查各單位組織開展學習教育情況、組織領導和責任制建設情況、自查自糾工作效果和解決突出問題的情況。各單位也要加強內設機構和分院行評工作的指導和督查,實行領導班子成員聯系點制度,深入科室,調查研究,具體指導,及時發現和解決實際問題,不斷總結工作經驗和有效做法,推動自查自糾專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六、加強組織領導
(一)各單位要在市衛生局和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和部署下,按照本指導意見,結合實際,將自查自糾工作擺在行評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切忌走過場。
(二)要組建自查自糾工作專班。各單位要組建自查自糾工作專班具體負責此項工作。加強領導,明確分工,責任到人,層層建立責任制。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和“抓業務、必須抓行風”的要求,實行分級負責及分工包項等辦法,努力形成上下聯動,縱橫結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醫師定期考核細則一為加強醫師執業管理,規范醫師執業行為,提高我院執業醫師技術水平和職業道德水平,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衛生部《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和山東省《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及相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組織領導,醫院成立醫師考核委員會,人員如下:
主任委員:李良增
副主任委員:劉新濤 孫步策
委 員:宋會臻 張傳友 王衛紅 史春青 張 新 宋洪寬 石華序 李 強 馬克強 張 麗 周曉峰
醫師考核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在醫務科,李強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醫師定期考核的組織和實施。
二、醫師定期考核制度
(一)醫師考核工作在醫院考核委員會指導、檢查、監督下規范進行。
(二)考核工作堅持客觀、科學、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凡考核人員與考核對象有利害關系,可以向考核部門申請回避。
(三)醫院考核委員會應履行職責,做到有計劃有步驟的完成對每位在職醫師職業道德、工作成績、業務水平和執業行為進行定期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上報衛生局醫政科。
(四)考核時嚴禁弄虛作假、濫用職權、徇私舞弊;
(五)嚴禁參加考核的人員索要或者收受財物;嚴禁用賄賂或欺騙手段取得考核結果,否則一經證實,本考核周期不合格。
(六)凡在規定的時間里不能參加考核的,必須向考核委員會提出正當理由,由考核委員會另行安排時間考核,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考核的,或者擾亂考核秩序的,本考核周期不合格。
三、考核對象
(一)凡依法取得執業資格并注冊的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均為考核對象。
(二)按考核類別分為臨床、中醫(包括中醫、中西醫結合等)、口腔和公共衛生。
(三)新進醫師自進入本院始滿兩年開始考核。
四、考核內容
(一)醫師工作成績考核的基本內容包括:能否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是否完成醫院和上級部門指令性工作;考核期內完成工作數量、質量,個人、科研立項、新技術新項目開展情況等;能服從衛生行政部門的調遣和本機構的安排,及時完成相關任務。
(二)醫師職業道德考核的基本內容應當包括:醫師恪守職業道德、遵守醫德規范情況,以及工作作風、醫患關系、團結協作情況等。
(三)醫師業務水平考核的基本內容應當包括:醫師掌握醫療衛生管理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應用本專業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基本技能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學習和掌握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和新方法的能力。執業醫師要能獨立處理本專業常見病、多發病、一般急癥和常用專業技術問題;執業助理醫師在執業醫師的指導下能處理上述問題。測評可以采用以下一種或幾種形式:
1、個人述職;
2、有關法律、法規、專業知識的考核或考試以及技術操作的考核或考試;
3、對其本人書寫的醫學文書的檢查;
4、患者評價和同行評議;
五、考核實施與管理
(一)集中考核
醫師定期考核每兩年為一個周期,業務水平的測評于第二年的10月至11月集中考核,考核委員會應當于定期考核日前60日通知需要接受定期考核的醫師。
(二)具體實施時間
9月10日前,醫務科應將考核醫師的基本信息表(連同Excel電子版)匯總、建檔。
10月10日前,完成醫師工作成績、職業道德評定,在《醫師定期考核表》上簽署評定意見。
11月10日前,完成業務水平測評。
11月20日前,對醫師做出考核結論,并在《醫師定期考核表》上簽署意見,將醫師考核結果錄入考核管理系統,將《醫師定期考核匯總表》(連同Excel電子版)報送至衛生局醫政科。對有違反《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列舉情形的要提供相關材料。
12月5日前,將被考核醫師的《醫師執業證書》報送至衛生局醫政科。
12月20日前,衛生局醫政科應當將考核機構的考核結果記入《醫師執業證書》的執業記錄欄,并錄入醫師執業注冊信息庫,完成醫師考核結果在《醫師執業證書》上的記錄工作。
(三)在考核周期內,擬變更執業地點的或者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罰,但未被吊銷執業證書的醫師,應當提前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以辦理執業地點變更手續
1、違反衛生行政規章制度或者技術操作規范,造成嚴重后果的;
2、由于不負責任延誤急危病重患者的搶救和診治,造成嚴重后果的;
3、在發生的醫療事故中負有完全或主要責任的;
4、未經親自診查、調查,簽署診斷、治療、流行病學等證明文件或者有關出生、死亡等證明文件的;
5、隱匿、偽造或者擅自銷毀醫學文書及有關資料的;
6、使用未經批準使用的藥品、消毒藥劑和醫療器械的;
7、不按照規定使用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和放射性藥品的;
8、未經患者或者其家屬同意,對患者進行實驗性臨床醫療的;
9、泄露患者隱私,造成嚴重后果的;
10、利用職務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財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11、發生自然災害、傳染病流行、突發重大傷亡事故以及其他嚴重威脅人民生命健康的緊急情況時,不服從衛生行政部門調遣的;
12、發生醫療事故或者發現傳染病疫情,患者涉嫌傷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規定報告的。
六、執業記錄與考核程序
(一)實行醫師行為記錄制度。醫師行為記錄分為良好行為記錄和不良行為記錄。
1、良好行為記錄應當包括醫師在執業過程中受到的獎勵、表彰、完成醫院及上級部門按排的指令性任務、取得的技術成果等;
2、不良行為記錄包括因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診療規范、常規受到的行政處罰、處分,以及發生的醫療事故等。
(二)醫師行為記錄作為醫師定期考核的依據之一,醫院建立醫師定期考核檔案,將醫師執業行為記錄(包括良好行為和不良行為)及《醫師定期考核表》及時存入其檔案中。
(三)考核程序分為一般程序和簡易程序。
1、一般程序為:醫師根據本人的工作成績、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三個方面書寫述職報告,由醫院考核委員會對其進行工作成績、職業道德評定,在《醫師定期考核表》上簽署評定意見,并對其進行業務水平測評。最后綜合評定意見及業務水平測評結果,對醫師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考核結論。業務水平測評可采用以下形式:
(1)個人述職;
(2)有關法律、法規考核或考試;
(3)相關專業知識考核;
(4)相關專業技能操作考試;
(5)檢查其本人書寫的醫學文書;
(6)患者評價和同行評議。
2、簡易程序為:醫師根據本人的工作成績、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三個方面書寫述職報告,由醫院考核委員會在《醫師定期考核表》上簽署意見,對醫師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考核結論。不進行業務水平測評。
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醫師定期考核執行簡易程序:
(1)具有5年以上執業經歷,考核周期內有良好行為記錄的;
(2)具有20xx年以上執業經歷,考核周期內無不良行為記錄的;
(3)具有副主任醫師及以上技術職務,考核周期內無不良行為記錄的;
(4)醫師離退休后由本單位返聘,在考核周期內無不良行為記錄的。
(5)其他醫師定期考核按照一般程序進行。
七、考核結果
(一)考核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績、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中任何一項不能通過評定或測評的,即為不合格。
(二)醫師在考核周期內按規定通過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或通過晉升上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考試,可視為業務水平測評合格,考核時僅考核工作成績和職業道德。
(三)對考核不合格的醫師,將暫停執業活動3個月至6個月,并接受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暫停執業活動期滿,由考核委員會進行再次考核。對考核合格者,允許其繼續執業,但該醫師在本考核周期內不得評優和晉升;對再次考核不合格的,由衛生行政部門注銷注冊,收回醫師執業證書。
(四)考核委員會綜合評定意見及業務水平測評結果,對醫師做出考核結論,在《醫師定期考核表》上簽署意見,并將醫師考核結果按單位匯總,填寫匯總表,在定期考核工作結束后30日內報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六)被考核醫師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結果之日起30日內,向考核委員會提出復核申請。考核委員會應當在接到復核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醫師考核結果進行復核,并將復核意見書面通知醫師本人。
(五)醫師在考核周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委員會應當認定為考核不合格:
1、在發生的醫療事故中負有完全或主要責任的;
2、未經醫院或者衛生行政部門批準,擅自在注冊地點以外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進行執業活動的;
3、跨執業類別進行執業活動的;
4、代他人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5、在醫療衛生服務活動中索要患者及其親友財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6、索要或者收受醫療器械、藥品、試劑等生產、銷售企業或其工作人員給予的回扣、提成或者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7、通過介紹病人到其他單位檢查、治療或者購買藥品、醫療器械等收取回扣或者提成的;
8、出具虛假醫學證明文件,參與虛假醫療廣告宣傳和藥品醫療器械促銷的;
9、未按照規定執行醫院感染控制任務,未有效實施消毒或者無害化處置,造成疾病傳播、流行的;
10、故意泄漏傳染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密切接觸者涉及個人隱私的有關信息、資料的;
11、未依法履行傳染病監測、報告、調查、處理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
12、考核周期內,有一次以上醫德考評結果為醫德較差的;
13、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考核,或者擾亂考核秩序的;
14、違反《執業醫師法》有關規定,被行政處罰的。
八、有關要求
各科室要高度重視醫師考核工作,要以此為契機,進一步加強對醫師執業的管理,規范醫師的執業行為,提高醫師素質,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
醫師定期考核細則二根據國家衛生部《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省衛生廳《山東省〈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現就做好我市20XX年醫師定期考核工作擬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考核對象
20XX年度的醫師定期考核工作于 3月1日啟動。考核對象為依法取得醫師資格,并經注冊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工作的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醫師類別為臨床、中醫(包括中醫、民族醫、中西醫結合)、口腔和公共衛生。考核內容為20XX年12月31日以前在市衛生局注冊醫師(不含20XX年注冊的)20XX、20XX兩年內的執業情況。其中,擬變更執業地點或有《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七條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銷執業證書的醫師,由其所在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向考核機構提出申請進行提前考核。醫師在考核周期內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考核的認定為考核不合格。
二、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包括工作成績、職業道德評定和業務水平測評三項。工作成績、職業道德評定由醫師所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負責;業務水平測評由考核機構負責。對從事母嬰保健工作醫師的考核還應包括《母嬰保健法》及其實施辦法規定的考核內容。業務水平考核應根據執業醫師的級別、類別和專業區別對待,重點測評法律法規和三基(基本知識、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以及學習和掌握新知識、新理論、新技術和新方法的能力。
三、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包括簡宜程序和一般程序。考核機構須于考核前30日通知被考核醫師。
(一)對具有5年以上執業經歷并在考核周期內有良好行為記錄的醫師,或具有20xx年以上執業經歷并在考核周期內無不良行為記錄的醫師,采取簡宜程序考核。良好行為記錄包括醫師在執業過程中受到縣級以上的獎勵、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務及取得的技術成果等;不良行為記錄包括因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診療規范、常規受到的行政處罰、處分,以及發生的醫療事故等。對符合簡宜程序考核的醫師,先由本人從工作成績、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三個方面寫出述職報告,由執業注冊所在機構在《醫師定期考核表》上簽署意見后,報考核機構審核,不再進行筆試。
(二)對其他醫師采取一般程序考核。對采取一般程序考核的醫師,先由其從工作成績、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三個方面寫出述職報告,執業注冊所在機構對其進行工作成績、職業道德評定,在《醫師定期考核表》上簽署評定意見,并于業務水平測評日前30日報考核機構復核,考核機構按《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組織進行業務水平測評。其中,筆試時間定于4月10日上午進行,各考核機構自行安排考場;其他方式的業務水平測評由各考核機構自行安排,于4月10日下午至4月11日進行。
四、考核結果
醫師定期考核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績、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中任何一項不能通過評定或測評的,或有《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所列情形之一的,即為不合格。4月20日前各考核機構將《醫師定期考核結果登記表》(樣式見附件1),送達被考核醫師執業所在機構,并將考核結果書面通知被考核人(通知書樣式見附件2)。各考核機構于4月26日至4月30日將《醫師定期考核結果登記表》(樣式見附件1)、20XX年度醫師定期考核報表(見附件3)、醫師定期考核表(樣式見附件4)上報到市衛生局衛生監督處,上述兩種表格各縣市區、開發區衛生局也要同期上報。
考核結束后30日內,由醫師注冊所在機構及時將被考核醫師的《醫師執業證書》報送到注冊機關,由注冊機關在其執業記錄欄加蓋年月至年月考核合格(或不合格)字樣印章,并將考核結果錄入醫師執業注冊信息庫。如考核不合格,經培訓3-6個月后再次考核合格者,在其《醫師執業證書》執業記錄欄加蓋年月考核合格字樣印章。如再次考核仍不合格,則注銷其執業注冊,收回其《醫師執業證書》。
五、考核機構及分工
經研究決定,由濰坊市人民醫院等31家醫療、預防和保健機構承擔市衛生局的醫師定期考核任務。具體分工如下:
(一)濰坊市人民醫院。負責濰坊眼科醫院、濰坊同心醫院、山東濰坊伽瑪刀治療研究中心、濰坊口腔醫院新華分院、濰坊市榮復軍人醫院、濰坊市奎文區婦幼保健院、濰坊市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治所、濰坊市皮膚病防治所、奎文許光琴婦科診所、濰坊市市直機關醫院、濰坊醫學院整形外科醫院、北京伊濟源面神經學研究院濰坊面神經醫院、濰坊東方骨科醫院、濰坊肛腸外科醫院、奎文李儲忠醫療美容診所、山東省濰坊衛生學校衛生室、山東省濰坊衛生學校口腔醫院、奎文海大醫療美容門診部、濰坊醫學院校醫院、奎文鄭中華牙科診所、奎文孫雷口腔診所、奎文李月軍口腔診所、奎文魏占榮口腔診所、奎文魏占山口腔診所、濰坊市第四人民醫院大柳樹分院、濰城劉承禮口腔診所、奎文章和平口腔門診部、高新韓曉文口腔診所、濰城劉永勝口腔診所、濰城周海祥醫療美容診所。
(二)濰坊醫學院附屬醫院。負責濰坊口腔醫院、濰坊哮喘病醫院、濰坊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奎文長河口腔診所、濰坊市第六人民醫院、濰坊市腦科醫院、濰坊市皮膚病防治所和平路門診部、濰坊市濰城區婦幼保健站、濰坊市中心血站血液病治療中心、濰坊牙科醫院福壽街門診部、奎文陳桂娥口腔診所、奎文口腔門診部、濰坊口腔醫院福壽街門診部、濰坊市精神衛生中心市區分院、濰城周慶順口腔診所、經濟區鄭福光口腔診所、奎文趙素霞醫療美容診所、濰城朱運祥口腔診所、濰城周曉鵬口腔診所、高新王業常口腔診所、高新范新芳口腔診所、高新王守美口腔診所、濰坊口腔醫院北宮街口腔門診部。
(三)坊子區人民醫院。負責本單位和濰坊心臟病醫院、坊子區仁康醫院、坊子王素菊口腔診所、坊子區皮膚病防治站、坊子區婦幼保健站。
(四)寒亭區人民醫院。負責本單位和寒亭區皮膚病防治院、寒亭區婦幼保健院、寒亭王偉林口腔診所、寒亭李永政口腔診所、寒亭郭蘭口腔診所、寒亭周建華口腔診所、寒亭營春平口腔診所。
(五)青州市人民醫院。負責本單位和青州市結核病防治所、青州市皮膚病防治站、山東省益都衛生學校附屬醫院、濰坊牙科醫院、青州眼科醫院、青州沙作軍口腔診所、青州吳軍興口腔診所。
(六)諸城市人民醫院。負責本單位和諸城市皮膚病防治站、諸城市口腔醫院、諸城曹培森口腔診所、諸城葛濟清口腔診所、諸城張永奎口腔診所、諸城趙榮明口腔診所、諸城朱世偉口腔診所、諸城市精神衛生中心、諸城黃清德口腔診所、諸城張宏琦口腔診所。
(七)壽光市人民醫院。負責本單位和壽光市皮膚病防治站、壽光光明眼科醫院、壽光王增剛牙科診所、壽光市慢性病防治所、壽光市結核病防治所、壽光光明眼科醫院圣城街診所、壽光市口腔醫院、壽光光明眼科醫院渤海路診所、壽光市人民醫院環翠花園門診部、壽光鄭中慶口腔診所、壽光魏光永口腔診所、壽光魏永明口腔診所、壽光劉培春口腔診所。
(八)安丘市人民醫院。負責本單位和安丘市皮膚病防治站、安丘市眼科醫院、安丘岳建平口腔診所、安丘張玉武口腔診所、安丘陳海星口腔診所。
(九)高密市人民醫院。負責本單位和高密市皮膚病防治站、高密市結核病防治所。
(十)昌邑市人民醫院。負責本單位和昌邑市皮膚病防治站、昌邑市人民醫院城東分院。
(十一)臨朐縣人民醫院。負責本單位和臨朐縣婦幼保健站、臨朐縣朐山醫院、臨朐縣皮膚病防治站、臨朐縣海浮山醫院、臨朐王紹升口腔診所、臨朐陳方明口腔診所。
(十二)昌樂縣人民醫院。負責本單位和昌樂縣婦幼保健院、昌樂縣皮膚病防治站、昌樂高新明口腔診所、昌樂甄永強口腔診所、昌樂田秀珍口腔診所。
(十三)濰坊濱海經濟開發區人民醫院。負責本單位和海化海盟口腔診所、濰坊海洋化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婦幼保健站。
(十四)臨朐縣中醫院。負責本單位和臨朐縣婦幼保健院、臨朐糖尿病醫院。
(十五)濰坊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濰坊市第二人民醫院、濰坊市市立醫院、濰坊市腫瘤醫院、青州市婦幼保健院、諸城市婦幼保健院、壽光市婦幼保健院、高密市婦幼保健院、昌邑市婦幼保健院、安丘市婦幼保健院、青州市中醫院、壽光市中醫院、安丘市中醫院、高密市中醫院、昌邑市中醫院、昌樂縣中醫院負責本單位。
六、組織領導
市衛生局成立醫師定期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市醫師定期考核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和指導,對考核機構考核情況進行抽查并對考核結果進行復核。
醫師定期考核細則三為認真貫徹落實衛生部《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和《省〈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文件精神,做好醫師定期考核工作,加強醫師執業管理, 規范醫師執業行為,提高醫師素質, 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結合我院實際, 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及職責
成立醫院醫師定期考核委員會,并設立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公室。
醫師考核委員會人員組成:
主任:
副主任:
委 員:
醫師考核委員會負責擬定醫師考核工作制度,對醫師定期考核工作進行檢查、指導,保證考核工作規范進行。
考核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在醫務科。
考核辦公室負責對全院執業醫師定期考核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考核結果及醫師注冊數據匯總,上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二、考核對象和時限
(一)考核對象為依法取得醫師資格,經注冊在本院執業的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醫師類別為臨床、中醫(包括中醫、民族醫、中西醫結合)、口腔和公共衛生。
(二) 醫師定期考核每兩年為一周期。在考核周期內,擬變更執業地點或有《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七條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銷執業證書的醫師,提前進行考核。醫師在考核周期內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考核的認定為考核不合格。
(三)每年對執業注冊滿兩年的醫師進行考核,一般在本年度的12月開始,至次年的2月底前完成,3月底前將《醫師定期考核結果登記表》,報送至注冊機關,并將考核結果書面通知其本人。在考核周期內,考核不合格需再次考核,擬變更執業地點或有《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七條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銷執業證書的醫師,應當由醫院醫務科通知考核委員會辦公室提前進行考核。
三、考核內容和標準
(一)考核內容
醫師定期考核內容分為三個部分:工作成績考核、職業道德評定和業務水平的測評。對從事母嬰保健工作醫師的考核還應包括《母嬰保健法》及其實施辦法規定的考核內容。
工作成績考核內容包括:醫師執業過程中,遵守有關規定和要求,考核期內完成工作數量、質量和政府指令性工作情況。
職業道德評定內容包括:醫師執業中堅持救死扶傷,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以及醫德醫風、醫患關系、團結協作、依法執業情況以及衛生部《關于建立醫務人員醫德考評制度的指導意見(試行)》的規定等。
業務水平測評內容包括:業務水平考核根據執業醫師的級別、類別和專業區別對待,重點測評法律法規和三基(基本知識、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以及學習和掌握新知識、新理論、新技術和新方法的能力。業務水平測評分為臨床基本技能操作考核和衛生法規、專業知識綜合筆試考核兩部分。
(二)考核標準:
1、工作成績和職業道德
(1)與考核醫師上一年度考核情況及平時考核、考評結果相結合進行。
(2)建立健全的工作成績和職業道德考評制度,作為對醫師進行職業道德評定的依據。
(3)工作成績、職業道德考核由考核醫師所在科室負責提出評定意見,報人事科進行復核。
2、業務水平測評
業務水平測評可以采用以下幾種形式:
(1)個人述職;
(2)有關法律、法規考核或考試;
(3)相關專業知識考核;
(4)相關專業技能操作考試;
(5)檢查其本人書寫的醫學文書;
(6)患者評價和同行評議;
(7)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形式。
具體要求按省衛生廳醫師定期考核標準進行。
四、考核程序和方式
(一)考核實施前
1、考核辦公室于考核日前60日將考核事宜通知需接受定期考核的醫師,同時上報醫師注冊機關。
2、醫師注冊機關在接到上述報告10日內向考核辦公室提供名單內醫師考核周期內行政處罰情況。
(二)考核實施
考核程序包括簡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1、簡易程序
(1)具有5年以上執業經歷,考核周期內有良好行為記錄的;
(2)具有20xx年以上執業經歷,在考核周期內無不良行為記錄的;
(3)具有副主任醫師及以上技術職務者,在考核周期內無不良行為記錄的;
(4)醫師離退休后由本單位返聘,在考核周期內無不良行為記錄的。
對符合簡易程序考核的醫師,由本人從工作成績、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三個方面書寫述職報告,所在科室在《醫師定期考核表》上簽署評定意見,由人事科進行復核,報院考核辦公室審核批準。
2、對采取一般程序考核的醫師,先由其從工作成績、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三個方面書寫述職報告,科室對其進行工作成績、職業道德評定,在《醫師定期考核表》上簽署評定意見,并于業務水平測評日前30日報人事科復核;復核合格后,考核委員會辦公室組織進行業務水平測評。
(三)考核實施后
1、考核辦公室考核結束后30日內,將《醫師定期考核結果登記表》和《醫師定期考核表》反饋考核委員會,并通知醫師本人;同時按要求將《醫師定期考核結果登記表》報衛生主管部門備案。
2、被考核醫師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結果30日內,向考核辦公室提出復核申請。考核辦公室應當在接到復核申請之日起30日內組織對醫師考核結果進行復核,并將考核意見書面通知醫師本人。
五、執業行為和考核結果記錄
(一)考核辦公室要為被考核醫師建立醫師定期考核檔案,按《醫師定期考核檔案》填表及歸檔說明建立醫師檔案,將醫師執業行為記錄(包括良好行為和不良行為)及《醫師定期考核表》及時存入其檔案中。檔案的建立和日常的管理由醫院醫務科負責。
良好行為記錄包括醫師在執業過程中受到縣級以上的獎勵、表彰,完成政府指定性任務及取得的技術成果等;不良行為記錄包括因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診療規范、常規受到的行政處罰、處分,以及發生的醫療事故等。
醫師定期考核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績、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中任何一項不能通過評定或測評的,或有《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所列情形之一的,即為不合格。
(二)每次考核結束后30日內,醫院考核辦公室及時將被考核醫師的《醫師執業證書》報送到注冊機關。如考核不合格,經培訓3-6個月后再次進行考核,如再次考核仍不合格,則由衛生行政部門注銷其執業注冊,收回其《醫師執業證書》。
——石景山區創建北京市中醫藥特色社區衛生服務示范區工作匯報
近年來,在北京市衛生局、北京市中醫管理局的悉心指導和全力支持下,我區認真貫徹落實北京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快發展社區衛生服務的意見》以及北京市衛生局、市中醫管理局《關于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充分發揮中醫藥作用的實施意見》的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情況,整合衛生資源,堅持中西醫并重,突出中醫藥特色,充分發揮中醫藥的優勢與作用,不斷滿足轄區居民中醫藥服務需求,使我區中醫藥特色社區衛生服務得到蓬勃發展。現將我區創建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和體系建設
區位于北京西部地區,總面積84.38平方公里,常住及流動人口60.5萬人,轄有個街道,個居委會。隨著政府機構改革,較早成立了石景山區社區衛生服務管理中心。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社區衛生服務工作逐步展開,至今已走過近歷程。截止目前,按照9個街道和服務人口需求以及“15分鐘服務圈”的要求, 規劃設置9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32個社區衛生服務站(實際運行26個,有6個站仍在改造進行中),基本建成了規模適當、布局合理、功能健全、服務方便適宜的社區衛生服務網絡體系。
按照北京市委、市政府及市衛生局、市中醫管理局的要求,目前我區規劃建成的9個中心均設置中醫科,有中級職稱中醫醫生坐診,多數中心開展了中草藥服務。40%的社區衛生服務站有中醫師出診。9個中心和已經建成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均開展中醫藥服務,中醫適宜技術應用達到100%。
二、社區衛生中醫藥服務的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我區自特別是近三年以來,加強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的組織領導,堅持“政府主導、立足區情,整合資源、健全體系,加快發展、逐步完善”思路和原則,全力推進社區衛生服務工作有序開展。成立了由主管區長掛帥的社區衛生服務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各級領導、政府各部門、各單位的職責和任務,定期召開會議,分析研究解決重大問題。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一開始,就把社區衛生工作納入政府年度折子工程,增加財政投入,加強考核評價。區衛生局作為主管部門,加大實施推進力度。在此基礎上區衛生局成立了中醫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衛生局社管中心。
(二)落實政策,保障機制。我區注重落實政策,將中醫藥發展納入區十一五規劃,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印發了《關于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充分發揮中醫藥作用的意見》和《關于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充分發揮中醫藥作用及創建中醫藥特色社區衛生服務示范區實施方案》,各部門各單位制定相應實施行動計劃。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根據中心站點建設標準將中醫項目逐一落實。貫徹落實社區衛生服務財政補助政策,在經費安排方面統籌考慮社區中醫藥發展,保證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配備開展中醫藥所需的基本設備。-,財政投入社區衛生經費為萬元,主要用于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開展公共衛生服務的業務支出(含中醫經費)、中醫基地建設、公用支出、機構運行成本、房屋修繕和房租、人員經費和離退休人員經費等。貫徹落實醫保政策,通過各相關部門間的配合,幫助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納入醫保單位,確保社區居民得到方便有效的社區中醫服務。同時將中醫藥服務項目納入醫保支付范圍,使北京市中醫藥優惠政策得到有效落實。
(三)夯實基礎,保證發展。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作為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的網底,生在基層,立于功能。在規劃設置社區服務中心時即規定必須設立中醫科,提供中醫社區服務,鼓勵社區衛生服務站提供中醫藥服務。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人才招聘時,增加中醫類別醫生所占的比例,幫助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開展中醫適宜技術、提高中醫藥服務能力、增強社區中醫科研力量,帶動我區社區中醫藥事業的發展。同時落實北京市社區中醫藥人才培養“回歸扎根”工程實施方案,對現有在崗的中醫全科醫師進行規范化培訓。利用現有區內專科中醫資源,如區中醫院、中國中醫科學院眼科醫院,加強醫院與社區間的雙向轉診、對口支援,以補充社區中醫服務的不足。
(四)加強督導,鼓勵創新。在每年的績效考核工作中,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均要進行中醫藥服務內容的考核,其中包括中醫設置、中醫人才配備、中藥的管理、中醫藥技術操作規范等項目,對考核項目評估后按時發放配套資金,確保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按照標準要求,為居民提供社區中醫藥服務。我區非常重視對考核結果的有效應用,以此引導、督導中醫藥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的落實。對實施收支兩條線管理的社區衛生機構采取日常考核與季度考核相結合,考核結果直接與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績效工資掛鉤。對實施政府購買服務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采取日常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考核結果直接與社區衛生工作經費掛鉤。這些強而有力的考評手段,保證了中醫藥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的有效落實和持續發展。
三、社區衛生中醫藥服務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初步建成社區中醫藥服務體系。結合《國務院關于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指導意見》(國發[]10號)、《北京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設置于建設規劃》、《關于進一步完善醫療保險制度促進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發展的意見》等文件精神,我區在統一規劃設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站點的基礎上,提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實施統一建設標準、統一配置服務設備、統一要求設置中醫特色診區(診室),逐步建成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個社區衛生服務站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網底。同時,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提出配置中醫和康復理療設施設備、設置中藥房等要求。通過標準化建設,有效推動了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中醫適宜技術、中醫健康教育和中醫預防保健的功能,充分體現了傳統中醫在社區衛生中的強大生命力。為保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標準化建設和中醫特色診區建設,近三年我區共安排資金萬元,其中用于中醫特色診區建設資金累計約為萬元。 (二)不斷完善拓展社區中醫服務內涵建設。中醫服務要改變原來“坐堂郎中”的形象,向社區衛生“六位一體”功能轉變,需要有長效的機制和有效的載體。區努力實踐、因地制宜,不斷拓展中醫藥服務功能,提高中醫藥服務可及性。并將中醫藥與社區基本醫療及預防、保健、康復、健康教育和計劃生育指導工作緊密結合。
全面實行社區常用藥品零差率銷售。為做好社區藥品零差率銷售管理工作,區衛生局、區財政局聯合下發《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實行社區常用藥品零差率銷售經費補助管理辦法》,規范了我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藥品零差率銷售補助經費的合理使用,保障和促進了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藥品零差率銷售工作的健康發展。至10月,我區共銷售零差率藥品約為億元,財政補助經費d萬元。其中銷售中成藥萬元,占銷售零差率藥品總額的32%。
推進中醫適宜技術內涵建設。以社區四種慢性病綜合防治為基礎,以全民建立健康檔案工作為契機,以腦卒中慢性病規范化管理為切入點,利用中西醫方法,通過中醫辨證論治,結合社區康復、心理咨詢等適宜技術,做好腦卒中人群的早期識別、健康教育、危險因素干預、雙向轉診、社區康復等工作,規范工作流程、明確評價指標、探索總結經驗,形成具有中醫特色的,以中醫藥治療手段為主的治療規范,進而擴展應用到其他慢性病的規范化管理中,實現對社區慢性病人群規范、有效、連續的健康管理。對行動不便或有特殊困難的慢性病患者提供中醫出診服務。
充分發揮中醫藥技術在傳染病防治中的積極作用。針對5月甲型h1n1流感疫情來勢兇猛、傳播迅速的特點,我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快速反應、沉著應對,充分發揮公共衛生網底作用,并在防控工作中充分發揮傳統醫學防治傳染病的優勢,把中醫藥納入甲型h1n1流感防治體系中。各社區機構組織人員認真學習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北京市中醫藥管理局下發的《甲型h1n1流感中醫藥預防方案()》,并將方案在臨床實踐中加以運用,結合老人、兒童等不同人群特點,辨證施治,制定防治處方。衛生局成立防控專家領導小組,同時將中藥飲片和中成藥納入防控應急物資儲備之列,為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中醫藥保障。發放甲流宣傳材料10萬余份,對重點人群監測累計達到人,密接人員居家醫學觀察累計人,真正成為社區居民健康的“守門人”。在全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中真正做到了科學預防、科學治療、科學儲備,充分發揮了傳統醫學的價值與優勢。
普及中醫藥養生保健、防病治病知識,開展中醫健教活動。根據社區居民的主要健康問題及疾病的流行趨勢,我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靈活應用中醫藥理論和方法,主動下社區宣教,并積極開展 “中醫中藥北京行”等主題活動宣傳普及中醫藥預防、養生保健、防病治病知識,指導社區居民開展防病保健和養生益壽活動,糾正不利于身心健康的行為和生活方式。針對老年人、婦女、亞健康等重點人群,運用中醫藥理論制定養生保健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引導居民積極參與,并得到了居民的充分肯定。三年來共開展健康教育講座875次44428人受益,開展健康促進活動1297次7799人次受益,健康咨詢80170人。為推廣使用具有中醫藥特色的健康處方,區衛生局組織力量精心策劃內容,為所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制作多種健康教育處方共計30萬份。
(三)大力加強社區中醫人才培養。中醫藥人才隊伍是發展中醫藥社區衛生服務的基礎。為進一步提高社區衛生服務體系中的中醫藥服務水平,我區通過培養骨干、專家帶教、引進人員、返聘專家等多種形式不斷強化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初步建成了一支技術過硬、扎根基層、長期穩定的中醫藥人才隊伍。全區所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均有2名以上中級職稱以上中醫執業醫師坐診。
落實社區“四個一批”政策,進一步加強中醫人才建設。一是“下來一批”,我區的大部分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是由醫院承辦,醫院的中醫醫師、中藥師能夠定期到社區進行定向支援,比如首鋼醫院所屬的四家醫療服務中心,除中醫師定期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出診外,中心的中草藥服務也與醫院緊密結合在一起。二是“回來一批”,社區返聘專家中中醫類別的專家是23%;三是“進來一批”,近三年我區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共引進25名中醫碩士和博士,高素質中醫藥人才的引入,進一步提升了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中醫藥人才的服務能力。四是“出來一批”,通過北京市“扎根回歸”工程對現有中醫類別的全科醫師進行崗位培訓,近三年我區共送出培養中醫類別全科醫師8人,加強了社區中醫人才培養。
(四)不斷加強社區衛生中醫適宜技術推廣工作。中醫簡便驗廉的特點,十分適宜在社區開展,對促進社區衛生服務工作大有益處。我區在開展全員培訓中醫適宜技術的基礎上,在全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大力推廣和使用中醫藥適宜技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達6種以上,衛生服務站達4種以上),如針灸、推拿、火罐、敷帖、刮痧、熏洗、穴位注射、熱熨、導引等技術全面開展。通過多種形式的中醫藥專業技能培訓,提高了臨床醫師中醫藥服務水平,為不斷完善中醫藥服務提供了人才支持。社區衛生服務人員熱忱、耐心、細致的醫德醫風和全方位的中醫藥服務,贏得了居民的廣泛信任,中醫適宜技術在社區居民中得到普遍認可。全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門(急)診為人次,就診人數較增長15%。其中中醫服務量人次,占總服務量的36.22%。目前,我區已建成通過審批的北京市中醫特色示范診區4家,北京市中醫慢病示范站1個,北京市中醫藥薪火傳承3+3工程李慶業基層老中醫傳承工作室1個。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關鍵詞】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調解機制
一、引言:醫療糾紛層出不窮,醫患關系日益緊張
“看病貴,看病難”是近年來中國老百性一直面臨的一個問題,而由此而衍生出來的醫患矛盾也隨著社會的發展不但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反而愈演愈烈。2013年10月25日,浙江溫嶺市第一人民醫院3名醫生被一名男子用刀捅傷,其中耳鼻咽喉科主任醫師王云杰因搶救無效死亡,另外2人經搶救脫險。至此,中國的醫患矛盾已經上升到了危害醫務人員的人身安全的層面上。而6天后,10月31日晚,海南醫學院附屬醫院ICU重癥監護病房被一病人家屬打砸,醫院一名保安被打傷。該事件雖未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然而卻提醒我們,“醫鬧”離我們并不遠。從2013年1月1日到8月15日,海南省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共受理醫療糾紛案件312起,其中(“醫鬧”)達22起。在全國范圍內,僅今年10月17日至27日短短10天內,全國發生6起患方傷醫案件,多位醫護人員重傷或死亡。這些冰冷數據的背后,折射出醫患關系的持續緊張與惡化,仿佛一個結,纏繞在醫生與患者心頭。
造成這樣的后果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醫務人員醫德素養差,在診療過程中,醫務人員對病員不負責任,態度生硬,缺乏同情心,看病時精力不集中,如果病人有病而醫生沒有及時發現,或將重癥看成輕病,或危重病人的情況事先沒有向家屬說清楚等,一旦病人發生了死亡或留下嚴重的后遺癥,家屬自然會指控醫生不負責任。另一方面,由于醫療是門技術活,患者和醫生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的現象。主要表現在:第一,對于知識壁壘很高的醫療行業來說,患者畢竟是“門外漢”,對于自己所患病的病情、病情的嚴重程度以及該如何準確的治療所知甚少,甚至無法預測,而對于醫生為自己開具的藥方、提出的治療意見是否符合自己實際的病情也缺乏必要的了解;第二,患者對所接受的治療服務的價格也缺乏了解,雖然有實時的信息滾動,但都是一些平時的常見用藥,而對醫生所開具的具有高利潤的藥方無從知曉。由此,對醫療機構產生的不信任感也會逐漸加強。同時,醫學實踐非常復雜,部分醫療事件確實是意外事件,但由于患者不了解情況,一旦出事最先想到的就是醫生的失誤。若真要鬧事,醫生也只能是“有理說不清”了,小的誤會和糾紛很可能演變成“醫鬧”等大型事件。在這種情況下,一個中立的第三方調解員就顯得尤為重要。
二、引入第三方調解機制,解開醫療糾紛“死結”
我國于2002年9月1日頒布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規定:醫療事故處理有三條途徑:一是醫患雙方共同協商解決;二是衛生行政機關調解解決;三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然而由于醫患之間缺乏信任,雙方往往很難心平氣和達成一致意見,糾紛很難化解;由于衛生行政部門與醫院之間的隸屬關系,難脫“父子之嫌”,患者難以信服;通過司法途徑解決醫療糾紛的成本和周期過大過長,患者不堪訴累也極易加劇矛盾。目前,全國各地也都在積極研究醫療糾紛的處理辦法,探討和嘗試“第三方調解”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2005年北京市政府要求所屬的醫療機構全部投保醫療責任保險;2006年上海成立了我國第一家專門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2006年天津成立了仲裁委員會醫療糾紛調解中心;2008年寧波市通過立法的形式成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和醫療糾紛理賠處理中心為核心的“第三方”;2009年深圳市成立深圳市醫療糾紛調解委員;2010年頒布的《關于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指出:建立醫患糾紛第三方調解機制,積極發展醫療意外傷害保險和醫療責任保險,完善醫療糾紛調處機制,嚴厲打擊“醫鬧”行為。2011年3月7日,衛生部部長陳竺參加兩會時表示,兩年內,衛生部將把醫患糾紛第三方調解機制推向全國。
然而,全國各地以人民調解委員會為基礎的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機構,卻在試點過程中,遇到了各式各樣、不同程度的困難,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人”和“錢”的問題。一方面,在醫療糾紛的調解中,需要涉及醫療管理、醫學專業、法律知識、醫療責任保險等相關專業人員。調解工作需要由調解員來完成,但如果調解員不具備醫學專業知識,就難以做好調解;可如果把調解工作全部交給醫療衛生系統的人員,又難以保證其中立性。同時這方面的人才的缺乏也成為了第三方調解機構發展的瓶頸。另一方面,第三方調解機構又陷入了資金不足的窘境。部分地區醫療糾紛的第三方調解需要與醫療責任保險相配合,由醫療責任保險公司承擔醫療糾紛賠償、減小醫院成本,才能使第三方調解發揮最大的功效。由于擔心醫療糾紛過多、賠償數額較大,保險公司不肯承保;醫院也因為保費過高而不愿意投保。而且,有些醫院認為,即使投了保,患者還是會到醫院來鬧,并不能真正為醫院減少麻煩,所以醫院的參保積極性普遍不高。而另一部分地區由于實行免費調解,政府沒有確定的財政支持,所以經費短缺,日常的辦公經費也無法得到有效的保障,運行艱難。事實上,今年來,越來越多的醫療糾紛都通過第三方的調解得到了較好的解決,因而不難看出,第三方調解機制在中國有發展前景,只是還需要對其進行完善,使其揚長避短,更加公正、有效地解決醫療糾紛。
三、完善配套機制,促進第三方調解發展
我國部分地區探索實踐的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模式,在機制上具有人民調解制度的優點和特征;同時,針對醫療糾紛的專業性特點和糾紛成因的復雜性,完善了相關的調解制度,比如專家參與調解制度、免收調解服務費制度等,機制上不僅秉承了現行法規定自行和解、行政調解以及訴訟三種模式的優點,而且彌補了醫療糾紛三種法定解決模式的缺點。鑒于“第三方”調解解決醫療糾紛所表現出的優越性,在醫療糾紛的解決模式中,有必要從法律上確立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制度,通過完善相關機制,使調解這一被譽為“東方之花”的制度在醫療糾紛中再次發揮其應有的社會功能。
(一)建立調解“專家庫”,培育專業的醫療糾紛“調解人”
針對醫療糾紛的專業性特點,調解“第三方”應具備醫學與法學專業知識,突出專業性、權威性和公信力,以保障調解機構的糾紛解決能力及效果。而同時具備醫學和法學知識背景的專業人才目前仍然很少。而建立涉及醫學各個專業的專職調解隊伍,其涉及的成本問題較高。因此,組建專業的醫療糾紛“調解人”應結合我國實際情況,采用專兼職結合的模式。專職人員可以是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專職調解員,兼職人員可以通過整合現有的資源予以保證。我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部門(醫學會)已經有比較成熟的經驗以及健全的專家隊伍,司法行政部門也建立了比較健全的從事法律援助的執業律師隊伍。為保證醫療糾紛調解人員的專業性,可以將兩大系統的專家隊伍提供給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共享。同時有針對性的增加藥學專家、醫政管理專家等,進一步充實調解專家庫。醫學專家庫按照專業予以劃分,以便組建調解隊伍時方便患方抽取。
(二)建立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與其他解決途徑的銜接機制
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制度只是醫療糾紛諸多解決機制中的一種,為了充分發揮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機制的優勢,同時消除其他糾紛解決途徑的弊端,應當建立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途徑與其他途徑的銜接機制。明確自行和解、第三方調解以及訴訟等糾紛解決途徑的糾紛受理范圍,建立互動型調解制度,即適合自行和解的,引導當事人自行和解;和解過程中出現調解應受理的問題,可以轉交“第三方”進行調解;法院在受理案件時,突出調解優先原則,委托“第三方”對當事人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或不適合調解,可以依據國家權力進行審理判決。當事主體理性對待糾紛的處理以及“第三方”的調解,才能保證調解工作有序進行。當出現過激行為等非理時,可以建立調解中止制度或暫停制度,申請國家權力機關予以協調,待當事人冷靜后再繼續和解與調解。
(三)建立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穩定的籌資渠道
穩定的籌資渠道是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機構開展調解工作的重要保障。為解決第三方調解機構普遍存在的資金不足的問題,可以由當地政府財政部門統一統籌經費,把經費納入當地財政預算,并確保每年足額撥付。專業性醫療糾紛調解組織可以建立由“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由政府設立專項資金,通過定期考核,對調解組織的工作成效進行評估,根據考評結果支付經常性經費。各地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探索建立醫療責任保險與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的有效銜接機制和相互制約機制,通過提取一部分醫療責任保險費用作為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機構的運行經費。
(四)政府應完善醫療糾紛處置相關法律法規,維護患者和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通過立法明確規定,醫療糾紛發生后患者進行醫療糾紛權利救濟的途徑,減少患者權利救濟的程序限制,使患者能夠通過最方便的途徑在最短的時間解決醫療糾紛,保護患者的合法權益。目前醫療糾紛發生后,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財產和生命安全時常會受到較大的威脅,應該通過立法明確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糾紛中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使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具有安全的執業環境,切實保護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同時,國家應出臺相關法律或者制定《人民調解法》司法解釋,明確各類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機構的設立原則、法律地位、受案范圍、調解人員的任職標準和條件、調解當事人在醫療糾紛調解中享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義務、調解的標準流程、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
四、結語
醫療糾紛的有效處理不僅僅涉及醫療機構和衛生行政部門,而是需要包括衛生、公安、財政、勞動保障、民政、司法、等多個部門和單位共同參與醫療糾紛的解決。從當前的形勢來看,第三方調解機制確實在調解醫療糾紛方面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如果相應的配套機制不能完善,再好的機制最終也會因為缺乏良好的社會土壤而難以生存。醫療糾紛問題的出現,是多方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一方面,醫生要恪盡職守、嚴守醫德,減少工作失職產生的醫療糾紛;要培養醫務人員良好的服務意識,為患者提供溫馨的服務,使醫院這個痛苦集聚的地方不再那么冰冷。另一方面,患者和家屬也要多理解醫生這一職業的所面臨的壓力,醫生不能包治百病,患者要以合理的心態對待自己的疾病。醫生和患者之間應該建立一種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關系,這樣醫療糾紛也就自然而然會減少,社會也會更加和諧。
參考文獻
[1] 朱效永.信息不對稱下的我國醫患關系博弈分析[J].對外經貿,2011(12).
[2] 陳賢新,張澤洪.國內外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機制述評[J].中國醫院,2010(5).
關鍵詞:馬克思經濟學;關系;依賴;制約基金項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資助項目(NKZXBl0051)。
作者簡介:高 嵩(1972―),女,黑龍岡人,南開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博士,主要從事理論經濟學研究。
中圖分類號:FO14.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1096(2010)06―0001―05 收稿日期:2010―06―25
一、引 言
近年來,我國醫藥衛生領域患者利益缺乏保障的狀況引起人們廣泛關注,醫生開大處方以及藥品價格虛高等問題的不斷惡化,更是飽受詬病,也促使政府出臺新一輪的改革措施。其中,醫生開大處方是指醫生利用專業知識及患者對相關知識缺乏了解造成的信息不對稱,替患者挑選價格過高、數量過多的藥品及服務;藥品價格虛高是指藥品“零售價格一般是出廠價格的4―10倍,甚至更多”(陶志明,2008)的現象。
學者們一度將上述問題歸結為醫與藥結成的利益關系,批評“以藥養醫”政策對醫藥合謀的推動作用,敦促政府推出措施以切斷醫藥之間的利益關系,實現“醫藥分開”的設想。政府也先后采納一些學者的建議并選取若干醫院開展試點,如2000年頒布的《關于城鎮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曾寄望的“藥房托管”;2007年全國衛生工作會議大力支持的“收支兩條線”等,但類似的措施在試點中還有不良表現。針對這些不良表現,有學者指責政府出臺的措施沒能真正落實“醫藥分開”設想。胡善聯就曾指出,實行“藥房托管”并不能切斷醫與藥之間的利益關系,而且多了企業管理藥品銷售這一環節,反而會加重老百姓的藥費負擔(陳楓,2007)。楊中旭等(2008)搜集到一些證據,認為在“收支兩條線”試點醫院醫藥代表仍有動力與醫生接觸,在醫與藥之間重新建立某種利益關系。不過,這些挫折并沒能促使人們放棄“醫藥分開”設想,陳竺在2009年初召開的全國衛生工作會議上明確表示,要推行醫藥收入分開改革。
與絕大多數學者不同,本文主張從馬克思經濟學出發重新審視我國現階段醫藥衛生領域醫、患、藥之間的關系,認為支持“醫藥分開”設想的學者把醫與藥之間的關系看作是可以被徹底切斷的,從而把醫生和藥品生產廠商“塑造”成不受關系約束的、彼此孤立的“魯濱遜”,這種關于個人的認知與馬克思的個人觀念存在明顯區別。當然,本文立足于本人對馬克思相關觀點的認識,嘗試由此出發分析我國現階段醫療衛生領域的現實問題,其中涉及到的關于馬克思經濟學的理解還與傳統觀點存在分歧。
二、馬克思對社會關系的理解
在馬克思看來,古典經濟學忽視人們在彼此間結成的關系對個人進行抽象的做法無異于用關于人的幻想“來代替過去每一歷史時代中所存在的個人”(馬克思等,1961;原版,1932)”,從而虛構了“美學上大大小小魯濱遜故事的錯覺”(馬克思,1976;原版,1859),但是,只要“離開魯濱遜的明朗的孤島”回到現實世界就能看到,“人都是互相依賴”(馬克思,2004;原版,1867)”、互相制約的。與西方學者只強調自利性和理性的“經濟人”假設不同,馬克思還主張把人們之間的依賴和制約也看作是個人的行為特征之一(高嵩,2008)。
基于這種關于個人的認識,馬克思強調世界“并不是某一獨特利益的天下,而是許許多多利益的天下”(馬克思,1965;原版,1842),私人利益之間還存在矛盾,從而促使每一個人都出于自身需要付出成本在彼此間結成真正的社會聯系,用以制約他人的行為選擇――盡力促使他人選擇對自己有利的行為,阻止他人選擇對自己不利的行為――以便最大限度地實現自己的私人利益。按照馬克思的表述:“正是個人相互間的這種私人的個人的關系,他們作為個人的相互關系,創立了――并且每天都在重新創立著――現存的”社會關系(馬克思等,1961;原版;1932)。
以工作日的決定為例,馬克思強調“正常工作日的規定”是“資本家和工人之間斗爭的結果”,其中,資本家這一方有人聲稱“把勞動時間由12小時縮減到10小時”產生的“禍害‘合計起來’給工廠主的前途和財產帶來極其嚴重的損害”;工人這一方也有人勇敢地表示自己“寧愿勞動10小時而少拿些工資”,社會關系在所有資本家和所有工人的努力下實現均衡(高嵩,2009)――“現行的工廠立法”順應工人“日復一日地進行不屈不撓的反抗”而“強制地縮短工作日”。(馬克思,2004;原版,1867)
在馬克思經濟學中,每一個人都處于依賴和被依賴、制約和被制約中,每一個人都在尋求更好的辦法以約束他人的行為選擇并迫使他人接受對自己更有和社會關系,所有個人的行為選擇促使每一個社會成員“被迫自愿”接受同一社會關系約束。馬克思關于個人和社會的理解還與西方經濟學自斯密以來的傳統觀點存在根本分歧。本文正是基于這種對馬克思經濟學的認識,嘗試分析我國現階段醫藥衛生領域不同主體各自從自身利益出發在彼此間結成的關系。
三、醫藥衛生領域不同主體及其利益矛盾
我國于20世紀80年代在醫藥衛生領域推行改革:改變公立醫院依靠財政補貼的狀況,允許其自籌部分資金并與醫生收入掛鉤;改變城鎮職工就醫通過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報銷的狀況,代之以社會醫療保險計劃;促使藥品生產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1.患者
按現行社會醫療保險制度規定,患者須承擔就醫費用的某個比例,余下部分由社會保險基金支付,社會保險基金來源于參保個人及其所在單位繳納的保險費和財政補貼。對社會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內的任意個人s,無論是否患病,由于社會保險制度和稅收制度的強制執行,他必須依保險費率t繳納醫療保險費tm;還必須繳納稅金T(m),m為s的收入水平。當s患病時,他承擔的金額相當于實際發生費用的某個比例α,α
max Us(x,y)
st:(1―t)m-T(m)=αpxx+pvy (1)
解(1)式,當二階條件滿足時,有
αUs(x,y)/αx-λαpx=0
αUs(x,y)/λp-λpy=0 (2)
對社會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之外的任意個人s1,他不必繳納社會醫療保險費,患病時要全額支付治療費用。s1將選擇x和y的購買數量,以實現其私人利益Us1
max Us1(x,y)
st:m-T(m)=pXx+pyy (3)解(3)式,當二階條件滿足時,有
αUs’(x,y)/αx-λpx=0
αUs’(x,y)/αy-λpy=0 (4)從自身利益出發,患者s或s’希望醫生處方能夠滿足(2)式或(4)式要求,即在綜合考慮藥品療效和價格以及患者的收入水平后為其選擇合適的藥物品種及數量。
2.醫生
醫藥衛生領域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使得患者購買藥品x的行為還與購買普通商品y的行為有所不同。患者并不清楚自己患了何種疾病,也不知道哪些藥品對治愈自己的疾病是必要的,所有這一切都要由掌握專業知識的醫生幫他做出判斷。令d為任取的某位醫生,假設他的私人利益為Ud,醫生d總是從自身利益Ud而不是從患者s或s’的利益Us或Us’出發在同類藥品(x1,x2,…)中替患者做出選擇。如果存在激勵機制使得某些藥品及其處方數量與醫生收入之間存在較強的正向關系,d就有可能利用其擁有的專業知識為患者選擇d自己希望,而不是患者希望的藥品和(或)數量。在現實生活中,類似的激勵機制包括醫院為保證自身收入而推出的一些規定,藥品生產廠商為保證藥品銷售而推出的營銷手段,等等。
3.藥品生產廠商
令i為任意藥品生產廠商,xi代表i生產的藥品數量,Pxi為零售價格,pxi為出廠價格,ei=pxi-pxi為單位藥品銷售費用,xi隨ei增加而增加,且其增加幅度遞減,有αxi/O,α2xi>0,α2x1/αei0,axi2c/αxi2>0。令ci’(pxi)表示i為保證零售價格pxi得以審核通過所付出的成本,由于i掌握的藥品生產及療效的專業知識不能完全被人們了解,信息上的不對稱使得政府管理部門無法確保其審批的藥品定價是準確的,只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i選擇更高的零售價格,有αci’/αpxi>O,a2ci’/αpxi2>O。i通過選擇零售價格pxi和出廠價格pxi’來實現自身利潤最大化
max pxixi-ci(xi)-ci’(pxi) (5)解(5)式,當二階條件滿足時,有
(Pxi-αei,-αxi)αxi/αei-ci/αPxi=0
xi-(pxi-αci/αxi)αxi-αei=0 (6)藥品生產廠商i的最優定價滿足(6)式,他總是從自身利益出發做出行為選擇。
四、我國現階段醫、患、藥之間關系的形成與發展
以上分析說明,醫生替患者選擇的治療方案決定了患者購買藥品的質量和金額,以及藥品生產廠商的銷售額和醫生自身的收入水平,而醫、患、藥各方還擁有各自不同的利益目標。從馬克思的觀點出發審視醫藥衛生領域可以發現,正因為認識到自己與他人還存在利益矛盾,每一方都設法制約其他各方――促使他們選擇對自己有利的行為,阻止他們選擇對自己不利的行為,以期最后確定的治療方案更加符合自己的私人利益,他們的行為選擇決定了彼此間結成的關系。
1.醫、患、藥之間關系的形成
據估計,我國市場上有高達95%的零售藥品是可替代的(李松濤,2007),同類藥品生產廠商之間的競爭還非常激烈。對處于激烈競爭中的某一藥品生產廠商來說,因為絕大多數藥品是經由醫生處方銷售給患者的(張泰,2004),他能夠認識到自己的銷售狀況直接取決于醫生的行為選擇,因此會設法在藥品銷售與醫生利益Ud之間建立起正向聯系,從而促使醫生在(x1,x2,…)中替患者做出選擇時,更偏愛該廠商生產和銷售的藥品,即便該類藥品及其數量還可能偏離患者的利益Us。當然,為了更好地制約患者的行為選擇,約品生產廠商和醫生也會盡量使用患者不了解的術語為藥品冠名,利用自己掌握的藥學和醫學專業知識所形成的權威可以更容易地促使患者接受醫生處方。
另一方面,患者也在付出努力以便促使醫生在(x1,x2,…)中做出選擇時,盡量不偏離自己的利益Us或Us’。比如,尋求政府幫助,迫使醫生允許患者持藥方去零售藥店以相對較低的價格購買藥品;敦促政府將通過給醫生“回扣”的辦法銷售藥品的行為視同商業賄賂;促使政府認識到醫生開“大藥方”損害了患者利益并推出《關于建立醫務人員醫德考評制度的指導意見》等。
同樣地,藥品生產廠商和醫生為了更好地實現自身利益也在努力制約對方的行為選擇,其中,藥品生產廠商希望花更小的代價促使醫生把自己生產和銷售的藥品寫進處方,醫生則希望從藥品銷售中獲得更多好處。當然,不惜偏離患者利益Us或Us’進
而爭奪更大利益份額的舉動本身還與相關法律法規及社會道德標準相背離,因此,醫生和藥品生產廠商對對方行為選擇的制約大多采取更加隱蔽的方式。但是,我們仍然能夠從競爭環境不同的藥品生產廠商境遇的巨大差異看到醫生與藥品生產廠商的依賴和制約。在同類藥品替代性較強的情況下,藥品生產廠商間的競爭非常激烈,令e-i為除i外其他同類藥品生產廠商選擇的單位藥品銷售費用,給定因為替代性較強,i只要選擇較大的ei,就能促使其銷售量大幅提升,當αx1/αei數值很大時,由 (6)式可知,此時i會不惜選擇較高的零售價pxi和較低的出廠價pxi。相反地,在同類藥品替代性較弱的情況下,藥品生產廠商間的競爭并不激烈,給定e…因為替代性較弱,即便i選擇較大的ei,也難以促使其銷售量有大幅提升,當αxi/αei數值較小時,由(6)式可知,此時i不會選擇較高的零售價pxi和較低的出廠價pxi。可見,同類藥品間的替代性越強,醫生就越能通過在若干藥品之間進行選擇來制約藥品生產廠商,進而從藥品銷售中獲得更多利益;相反地,同類藥品間的替代性越弱,醫生在若干藥品之間進行選擇的余地就越小,也就較難制約藥品生產廠商,從而難以從藥品銷售中獲得更多利益。
總而言之,我國現階段醫藥衛生領域醫、患、藥之間的關系產生自醫生、患者、藥品生產廠商各方的行為選擇,并且反映了他們之間的利益矛盾,以及他們各自從自身利益出發制約彼此行為選擇的努力。
2.醫、患、藥之間關系的發展
對于醫、患、藥中的任意一方來說,能夠認識到自身利益的實現還依賴于自己參與其中與其他各方結成的關系,因此會付出努力推動醫、患、藥之間的關系朝著對自己有利的方向發展。當然,這種關系的具體發展變化還要看哪些主體找到了相對更加有力的手段來制約其他主體的行為選擇。
因為醫生和藥品生產廠商在各自領域掌握著專業知識,患者即便借助政府力量仍然對醫生的為人及其掌握的專業知識缺乏了解,不能清楚判定藥品療效和價格是否合理,也不能清楚判定醫生處方是否損害了自己的利益。而藥品生產廠商建立并維護的藥品銷售與醫生利益間的正向關系還具有隱蔽性,政府很難判定其行為是否違反相關法規。相反,醫生和藥品生產廠商憑借其掌握的專業知識,相對更容易制約患者的行為選擇,并促使自己的意見獲得政府認同。這一切使得患者缺乏更強有力的手段制約醫生和藥品生產廠商的行為選擇,因而在醫、患、藥的關系中陷入更加不利的處境。本文認為,從我國醫藥衛生現狀來看,醫、患、藥之間的關系在總體上仍舊朝著不利于患者的方向發展,即便2009年新醫改方案的推出更多地緣起于患者為改善自身不斷惡化的就醫條件而做出的努力。
新醫改方案特別強調:在未來3年內使城鎮職工和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率提高到90%以上;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標準,提高報銷比例和支付限額。其中,提高個人繳費標準意味著不論患病與否,s須繳納的醫療保險費提高為t’m,ι’>t;提高報銷比例和支付限額意味著s患病時其支付的治療費用比例下降為α’,α’
max Us(x,y)
st:(1-t’)m-T(m)=α’pxx+Pyy (7)解(7)式,當二階條件滿足時,有
αUs(,)/αx-λα’px=O
αUs(,)/λPy-λPy=0 (8)由于每一位患者的具體情況不同,他們在新醫改方案推行后自身利益的變化也各不相同。按照新醫改方案的推行所造成的利益變化情況為所有患者排序,在其中可以找到患者群A和曰,其中A可實現的利益水平有所下降,B可實現的利益水平有所上升。無論如何,由提高個人繳費標準積聚起來的資金是被用于彌補總醫療費用中扣除患者個人支付的剩余部分的,相對于患者群B,A中的患者身體更健康,提高社會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和個人報銷比例及支付限額意味著通過社會醫療保險制度的強制執行促使資金從身體相對健康的人群流向身體相對不健康的人群。患者群B就醫條件的好轉來自患者群A對就醫條件相對惡化的容忍,并不是因為患者找到更強有力的手段制約醫生和藥品生產廠商的行為選擇。
另一方面,比較(8)式與(2)式和(4)式,因為α’
當然,新醫改方案還在建立統一的居民健康檔案,健全基層醫療服務體系,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等方面做出嘗試,對改善患者就醫環境能夠起到一定作用,但措施的推出并沒有明確而有力地指向制約醫生和藥品生產廠商的行為。從總體上看,患者雖然出于保護自身利益的目的試圖約束醫生與藥品生產廠商,但由于其所處的弱勢地位,能夠達成的效果有限。
五、結 論
本文基于對馬克思經濟學的理解,嘗試分析我國醫藥衛生領域醫、患、藥之間關系的形成和發展,認為醫生、患者、藥品生產廠商擁有各自不同的利益目標,他們從自身利益出發結成一定的關系,用以約束彼此的行為選擇。置身于這種關系之中,任意一方的行為選擇都依賴于其他各方并受到其他各方行為選擇的制約。
基于上述觀點本文強調,我國現階段醫、患、藥之間關系的形成和發展正是醫生、患者、藥品生產廠商各方主體行為選擇的結果。正因為患者缺乏強有力的手段去制約醫生和藥品生產廠商的行為選擇,使得自己陷入自身利益日益缺乏保障的狀態,也決定了醫、患、藥之間的關系從總體上仍舊朝著不利于患者的方向發展。2009年推出的新醫改方案雖然注意到患者利益缺乏保障的現實,卻無力做到明確而有力地制約醫生和藥品生產廠商的行為選擇,因而在保護患者利益方面能夠達成的效果有限。
參考文獻:
陳楓2007,醫藥分家:醫院收入“窟窿”怎么填?[N],南方日報11―12:A04,
高嵩,2008,試析馬克思對個人的認識――一種不同于“經濟人”假設的個人觀念[J],經濟學家(4):110―115
高嵩,2009,也談集體行動的邏輯――基于對馬克思相關觀點的理解[J],經濟經緯(6):5―8
國務院通過醫改方案3年內擬投入8500億[0L],www,china com,cn,2009-01-22
李松濤,2007,“南京版本”能否破解醫藥分家難題[N],中國青年報12-12-11:07
馬克思,1965,第六屆萊茵省議會的辯論(第三篇論文)關于林木盜竊法的辯論[c]//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馬克思,1976,政治經濟學批判[M],北京:人民出版社
馬克思,2004,《資本論》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馬克思,恩格斯,1961,德意志意識形態[M],北京:人民出版社
陶志明,2008,解決我國藥品價格虛高問題的對策[J],經濟縱橫(2):53―55
楊中旭,楊龍,2008,公立社區醫院的收支矛盾[J],中國新聞周刊(4):24―34
張泰,2004,對現代藥品流通模式下藥品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的思考[J],經濟研究參考(62):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