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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民工;醫療保障;困境;對策
中圖分類號:F320.1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0)07-0049-02
引言
農民工是改革開放以來一支新生的勞動大軍,也是推動中國經濟和社會結構變革的巨大力量。這一群體主要從事建筑業和制造業等高危險性行業,各地積極探索農民工醫療保障制度,但是效果并不明顯,大部分農民工的醫療保障仍處于一個缺失的狀態,農民工的醫療保障成為一個亟待解決的社會問題。
在參閱了大量文獻基礎上,課題組在河北省秦皇島、唐山、保定、石家莊進行了實地調研,與農民工進行了接觸訪談,了解情況。自行研究設計了“農民工醫療保障調查問卷”,在全國范圍內發放問卷427份,其中有效405份,有效率為94.8%,運用Excel軟件進行了系統的分析。大量前期工作的基礎上,完成此文。
一、農民工醫療保障現狀
隨著近年中國對于農民工問題的重視,農民工的醫療保障水平有了一定的改善,但是還存在問題。調查顯示:參加人數最多的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達到64.6%,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和針對農民工醫療保險的都為6.8%,8%的農民工參加了城鎮居民醫療保險,13.8%的人口沒有參加任何醫療保險。
首先,參加人數最多的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達到64.6%。這與新農合自身的特點與中國政府的大力推行是分不開的。新農合是一項以政府資助為主,針對農村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農民投入少,受益大。截至2008年,全國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縣(市、區)數達到2 729個,已經覆蓋全部有農業人口的縣(市、區),參加新農合人口8.15億,參合率為91.53%,當年基金支出662.3億元,補償支出受益人次5.85億 [1]。新農合很大程度上緩解了農民看病貴、看病難的問題。在這種形勢下,農民工參加人數多。然而,新農合以縣為統籌區域,農民工醫療保險報銷地與工作所在地距離遠,新農合對于農民工最大的困難就是不能解決異地就醫問題。
其次,8%參加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6.8%參加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而中國現有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障只適用于與城鎮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農民工,由用人單位代替農民工申報,并要提供勞動合同或形成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而調查顯示:50.7%的農民工未與勞動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另外,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費用由用人單位和農民工共同繳納,但是保險關系不能轉移,退保只能退個人賬戶的部分,社會統籌部分則留在當地。
最后,各地雖然紛紛出臺了針對農民工的醫療保障制度,然而在城市級別較低的地區,這項制度還不夠完善。調研數據顯示,各地的參保率普遍不高,而且隨著城市級別的降低而降低。資料顯示,農民工就業地分布在直轄市的務工人員僅占9.6%,省會城市占18.5%,而地級市以下的農民工占絕大部分,為71.9% [2]。通過以上數字,不難看出農民工參保率較低,各地針對農民工的醫療保障制度并沒有切實解決問題,尤其是地級市以下地區的農民工。
通過以上對于農民工醫療保障的現狀分析,我們將其總結為以下幾方面:第一,大多數農民工參加了新型農村女合作醫療制度,這部分群體目前面臨的主要問題是異地報銷;第二,參加城鎮醫療保障的農民工主要是與城鎮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農民工,而這部分群體面臨的是保險關系的轉移接續問題;第三,參加針對農民工醫療保障制度的比例低,尤其是地級市以下的農民工。
二、農民工醫療保障困境的原因分析
農民工醫保困境的原因主要包括農民工自身特點以及政府和體制方面的原因。
1.農民工的低收入與醫保高消費之間的矛盾。調查顯示:農民工的教育程度在初中以下的比例達到92.4%。由于受教育程度低,缺乏必要的勞動技能,他們很難邁入高收入、高層次工作的門檻。農民工進城所從事的大多是一些非正式職業或邊緣職業,如建筑業、服務業等,調查顯示,年均收入15 000元左右,而這部分收入通常要維持家庭的正常開支,如子女教育、住房等,他們難以拿出多余的錢參加醫保。
2.農民工的流動性決定其參保困難。農民工外出尋求工作具有較大的盲目性,一般從事技術含量低容易進入的行業,工作穩定性差。我們對農民工務工計劃的調查中, 30%固定在原城市長期打工,70%幾乎處在流動狀態。這種狀態一方面使得社會保障政策的調查、宣傳、制定、管理等異常困難;另一方面,醫療保險是具有一定延續性的制度,由于不同流入地在經濟發展水平和政策制定方面的巨大差異,使得農民工的高流動與社會保障地區的小統籌產生矛盾。
3.政府方面的原因。政府及體制方面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第一,中國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和戶籍制度是產生農民工醫療保障問題的根源。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將城鄉嚴重分離,戶籍制度將人民分為“城市人”和“農村人”,造成城鄉嚴重不平等,農民工受到歧視,享受不到應與城鎮職工相同待遇的醫療保障。第二,政府對于農民工的信息掌握不夠,導致監管力度不夠,造成用人單位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更拒絕為其繳納醫療保險,以降低生產成本。第三,宣傳力度不夠。在對農民工關于各種醫療保障制度了解程度的調查中,71.2%的人表示不了解,在沒有參加任何醫療保障的農民工中,有41.9%的人表示缺乏這方面的信息,不知道怎么辦理。
三、農民工醫療保障的對策
根據農民工醫療保障現狀和困境分析,我們提出了以下六點建議:
1.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根據農民工所從事的職業特點及流動程度不同,可將農民工主要分為兩類:第一類為職業穩定,有固定收入的農民工,也就是30%在原城市長期打工的農民工,這部分與城市居民差別不大;第二類為職業不穩定,也無固定收入的農民工,此類一般流動性較強。針對第一類,應該盡量降低戶籍壁壘,將其納入城鎮醫療保障體系。
2.以新農合為基礎構建中國農民工醫療保障體系。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行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相結合的籌資機制,可以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一項籌資高,政府補助多,農民受益面大,為患大病的農民建立了保障,已深得民心,我們進一步的工作是建立在這個基礎上的,可行性更高。
《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規定,“允許參加新農合的農民在統籌區域內自主選擇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簡化到縣域外就醫的轉診手續。建立異地就醫結算機制,探索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就地就醫、就地結算辦法。”目前新農合以縣為統籌區域,由定點醫療機構組成醫療網絡,在此基礎上建立全國范圍內的網絡鏈接,以戶籍所在地的賬戶作為報銷賬戶。運行的過程中加強部門合作,做好監督工作,逐步形成以新農合為基礎,全面覆蓋農民工的醫療保障網絡。
3.探索基本醫療關系跨制度、跨地區轉移模式。基本醫療關系跨制度、跨地區轉移是解決流動人口醫療保障問題的長遠措施,也是中國未來基本醫療保障發展的必然趨勢。
跨制度主要是指城鄉醫療保障制度的銜接,而第一大障礙就是城鄉居民在獲得醫療保障質量與水平上的差距,政府應加大衛生資源在投入中向邊遠山區傾斜的力度,只有城鄉差距縮小,醫保的銜接才具有可行性。在此基礎上,探索城鄉醫保銜接的有效模式。
跨地區則主要指醫療保險關系的轉移接續。建立農民工可轉移、可折算的永久性個人賬戶,當農民工流動時,個人賬戶隨之轉移到新的城市,按流入地的標準將繳費額和繳費年限折算后轉入當地農民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
4.加強對于農民工基本信息的掌握。中國流動人口的“弱勢”既來自于戶籍制度,又源于流動人口的頻率遷移。國外沒有“戶籍”的概念,流動人口問題大多源于跨國遷移,而跨國遷移人群存在“國籍”問題,與移民國本地居民的福利待遇可能存在差別,比如說,是否給外國人提供醫療保險,本國人可以獲得免費服務的公立醫院是否也對外開放等等。而解決這些問題的前提都是對流動人口的基本信息有一個很好的掌握。
與中國目前的狀況相比,農民工輸入地政府并沒有掌握足夠信息,不能對其進行有效管理,對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也不能進行有效管制,導致企業未能履行為農民工繳納醫療保險的義務,這不利于農民工醫療保障的長期發展。因此,應該盡量掌握農民工的基本信息,尤其是在地級市以下的地區,掌握這些信息的部門應該與衛生部門、社會保障部門通力合作,推動農民工醫療保障制度的良好運行。
5.加大宣傳力度 增強農民工參與醫療保障的積極性。農民工的觀念相對滯后,醫療保障意識薄弱。農民工是醫療保障的責任主體,他們的認識關系到醫療保障的實施效果,必須讓他們深刻認識到參加的重要性。但由于農民固有的傳統觀念,當務之急是政府應加大宣傳力度,提高農民工參與醫療保障的積極性。
6.同步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降低醫療費用。在農民工支付能力有限的情況下,必須探索降低門診費用的有效方式。除了要通過大力發展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并以合理的價格將門診疾病解決在基層社區醫院,降低農民工醫療的支付費用,還要對定點醫療機構實行科學管理,推進醫藥分離,管辦分離,逐步取消以藥補醫機制。通過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降低醫療費用,使農民工能夠獲得高質量的醫療服務。這是一切醫療保障能夠順利推行的前提,只有醫療費用下來了,醫保才能更好地發揮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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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劉苓玲.中國社會保障制度城鄉銜接理論與政策研究[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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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型農牧區合作醫療基本開展情況
(一)農牧民參合和資金籌集穩步上升。我縣2005年被定為自治區新型農牧區合作醫療試點縣以來,先后五次調整合作醫療報銷補償方案,截止目前,參合率達到100%。自去年在全疆率先實施“新農合+商業補充保險”模式以來,農牧民參保積極性明顯增加,補償率由34%提高到51%。2008年,參合農牧民住院次均補償913.38
元、占次均住院總費用的36
%,較往年同比分別增長2個百分點,參合農牧民就診率和住院率均高于往年,農牧民對新型農牧區合作醫療的平均滿意率達95%以上。
(二)補償政策逐步完善。一是在各級財政逐年增大補助標準,人均參合資金總量增大的前提下,通過確定新型農村合作定點醫療機構,合理確定各級別醫療機構的醫療費用的分級補償比例、起付線、封頂線等,防止基金過多沉淀,引導病人合理分流,使農牧民受益最大化。2005年鄉、縣、縣以上定點機構起付線分別為100元、400元、
和800元,超出起伏線分別按50%、40%、和30%報銷。最高補償限額年度累計為8000元。為盡可能的讓參合農牧民享受更多、更高的補償,2007年,先后對新農合實施方案進行了兩次調整,目前鄉、縣、縣以上定點機構起付線分別為80元、200元、500元,超出起伏線分別按70%、55%、40%報銷,最高補償限額年度累計為12000元。同時,對參加合作醫療65歲及以上老年人和領取計劃生育“兩證”的家庭成員的補償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縣、鄉定點醫療機構實行30元的保底補償。二是積極探索新的補償方法,讓農牧民享受更多的農合補助。2006年年底,我縣在嚴格管理基金的同時,積極探索新的補償方案,在××率先推行合作醫療二次補償,共補償
680人次,金額達26.19萬元。2008年,××縣嘗試建立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引入商業保險作為新農合補充醫療保險。補充險的實施,極大推動了合作醫療的發展:一是新型農牧區合作醫療覆蓋率明顯提高。商業補充保障制度積極穩妥的落實,讓農牧民切身感受到了合作醫療帶來的種種好處,農牧民參合的積極性明顯增強,為新農合的持續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2009年,我縣參合率達到100%。二是農牧民醫療保障水平得到顯著提高。2008年,合作醫療共支出225.54萬元,補償金額85.1萬。合作醫療補充險的實施,使農牧民的受益率顯著提高,補償比例由實施前的34%增至51%。三是很大程度上緩解了農牧民看不起病的問題。新型農牧區合作醫療與商業補充險的聯合實行,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困難農牧民無力參合和無力支付大額醫療費用的問題,切實提高了縣農村衛生服務能力和農牧民醫療保障水平。新型農牧區合作醫療團體補充醫療保險實施以來,全縣1713名農牧民從中受益,其中35人享受了大病補償,補償金額高達21.5萬元
(三)取得明顯效果。經幾年的探索努力,至2009年來,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已基本形成政府引導、部門配合、群眾自愿參與的工作格局,初步建立和規范了組織領導體系,政策框架體系,探索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在組織管理、籌資機制、基金管理與使用、醫療救助、衛生服務機構監督等方面行之有效的做法,并逐步規范、健全和完善。新農合制度的實施有效地緩解了病人家庭的經濟壓力,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提升了黨和政府為民辦事的形象。新農合作為一項為民辦實事的好政策,已初步得到了廣大農牧民群眾的普遍認可,農牧民的參合積極性正在逐步提高。鄉衛生院已成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主要載體,資金總量迅速上升,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推動下,鄉衛生院的資源得到有效利用,醫護人員隊伍建設得到加強,醫院的就醫環境大為改觀,硬件設備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更新和完善,這些都為醫療機構的迅速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面臨的困難和存在的問題
新農合是一件惠民的系統復雜的社會工程,經過幾年的艱辛努力,取得不小的成績,積累了許多經驗,但由于諸多因素的錯綜復雜和一些不可預見性,還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需冷靜對待。
1、宣傳引導工作不夠深入,農牧民參合率高,而參與程度不高。主要表現在部分村組干部沒有經過專門的系統化培訓,對新農合政策了解不夠,對農民提出的相關問題不能很好解答,鄉干部又精力有限,不能面面俱到,使農牧民對新農合的相關政策不夠了解,調查中發現一些農牧民在定點醫院看病不知道如何報銷,甚至有的參加了新農合也不知道怎么享受這一政策。
2、農牧民對目前的報銷比例不滿意,門診家庭賬戶上的錢不夠用。我縣人口少,經濟落后,我們的籌資屬于低水平廣覆蓋的局面,住院病人呈逐年上升趨勢。農牧民醫療保障需求逐步提高,新型農牧區合作醫療基金運行風險正在日漸加大
3、農民醫療服務需求增長,基層醫療機構服務能力不強。一是鄉鎮衛生院醫務人員嚴重控編,二是設備仍不能滿足臨床需要,三是村衛生室不能發揮基本功能。影響了小病普惠政策的落實,反映出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的醫療條件有待改善,鄉醫務人員有待充實,村衛生員的待遇有待提高。
4、真正的窮人還存在看不起病。對于那些尚處于溫飽邊緣徘徊的農民,不僅無錢參加合作醫療,即使已經參合,但具體看病時還得先自己墊付,過后按比例報銷,農民自己需要承擔的數額仍然不少,真正的窮人依然看不起病。
5、日常工作量大,經辦機構建設和管理工作薄弱。合管中心經費嚴重不足。合作醫療的管理和辦公經費緊張。目前,縣財政為合作醫療預算經費為1萬元/年,而合管中心每年用于培訓、督導、審核、宣傳發動、網絡運行等費用至少在4萬元以上。
三、對策與建議
1、強化宣傳,優化服務。一是對村組干部進行專業的系統化培訓,使其廣泛、深入地開展政策制度宣傳,把參合辦法、權利、義務以及審核結算流程等宣傳到千家萬戶,使廣大群眾真正了解、熟悉這一制度。二是針對性地開展具體、形象、生動的典型事例宣傳,現身說法,增強制度的吸引力。三是按期公布住院補償報帳費用,增加透明度,提高了農民對新農合的信任度。四是加強對管理人員和醫務人員的教育培訓,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效率,改變服務態度,向參加新農合的農民提供便利、快捷、周到的服務。
2、加快建立起適合我縣縣情的籌資增長機制,提高基金運行總量,從而不斷提高農牧民的基本醫療保障水平。目前,合作醫療基金酬資水平低與廣大農牧民醫療保障需求增加之間的矛盾是新型合作醫療運行中的主要矛盾。解決這個矛盾的基本方法是建立積極穩妥的籌資增長機制,提高籌資金額,增加籌資渠道和來源,擴大基金總量。在中央、自治區補助標準不變的情況下,我縣財政又極為困難,在不增加縣財政負擔的情況下,可以借助社會資助資金,如在每年各類捐款中留出一定資金,存入專門帳戶,并每年定期劃撥到合作醫療基金專戶,使基金透支的風險降到最低。積極穩定的籌資政策是提高農牧民基本醫療保障的關鍵。2010年在全縣推行門診統籌。
3、給鄉、村醫療機構創造生存發展空間。切實加大對農牧區鄉、村醫療機構的資金投入,一是增大對鄉衛生院、村衛生室的修建力度,為其添置更新醫療設備,穩定衛生隊伍,同時加強其素質建設,不斷提高鄉、村醫療衛生診療水平,給鄉村衛生室創造生存發展的空間,真正實現農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鄉”,為農民提高方便、優質的醫療衛生服務。
關鍵詞:農民工醫療保險;農民工;醫療;醫療服務
目前,全國各省先后推出農民工醫療保險暫行辦法,重點解決農民工在城市務工期間的住院醫療保障問題。本文就北京、深圳、青島、湖南等全國二十多個省(市)正在試行的農民工醫療保險方案進行評述,試探求既適應農民工群體特征及現實需求,又盡可能與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接軌的農民工醫療保險過渡方案。
一、全國各地農民工醫療保險的方案
(一)參保對象。目前,陜西、湖南、寧夏、山西等全國大部分省份的農民工醫療保險參保對象皆實行“全省所有城鎮用人單位,包括各類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個體經營組織等(以下簡稱用人單位),都應按規定為與其形成勞動關系的農民工辦理醫療保險”的政策規定。農民工無論就業于何種性質單位,都能享受醫療保險。遼寧省沈陽市鑒于大部分農民工已在所在單位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因此將參保對象界定為“僅限于在外地注冊在我市從事建筑施工的單位、在本市已參加養老保險而未參加醫療保險且招用農民工占本單位用工人數70%以上的個體餐飲和娛樂等服務性行業及其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農民工”。廣東省深圳市的醫保方案名為《深圳市勞務工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參保對象專指“所有企業及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務工”。鑒于其地域的特殊性,將參保對象擴大到包括牧民在內的“農牧民工”。
(二)繳費辦法。天津、陜西等全國大部分地區對住院醫療保險或大病醫療保險采取用人單位繳納的辦法。僅寧夏回族自治區要求用工期限3個月以上的大病住院保險費用“用人單位承擔90%,個人承擔10%”,對選擇參加統賬結合基本醫療保險,保費由用人單位和農民工個人共同繳納,只有以個人名義參保的才要求個人承擔全部費用。遼寧省大連市保費均由用人單位承擔,農民工只享受相關待遇。天津、大連繳費基數為“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比例分別為3.5%和2%。重慶市要求參保單位按繳費基數的1.4%繳納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0.1%繳納大額醫療費互助保險資金,農民工個人每月繳納5元作為大額醫療互助保險費。山西省的做法是按3%的費率繳費,要求2.5%左右劃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0.5%左右劃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資金。深圳市規定“每人每月12元,其中用人單位繳8元,勞務工個人繳4元,6元作為門診基金,用于支付門診醫療費用,5元作為住院統籌基金,用于支付住院醫療費用,1元用于調劑”。南京市除參加“大病醫療保險”外,要求同時參加“農民工大病醫療互助保險”,按4元/人的月標準繳納,用于建立大病醫療互助基金,此費用由農民工個人承擔。“用人單位以上年度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繳費率控制在1%-3%以內”辦法最為普遍,湖南、陜西、安徽、寧夏回族自治區等全國大部分地區均采取此辦法。
(三)醫保待遇。目前,農民工大病住院醫療保險保障范圍基本為“住院和門診特殊病”,起付標準、個人自付比例大多按照當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執行。建有大額醫療費補助基金的,住院最高支付限額以上部分可通過大病醫療補助解決。重慶、南京及北京都設置了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賬戶”及“大額醫療費互助保險資金”專戶,為農民工大病醫療提供可靠的基金保障。依照南京市的規定,對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暫定為6萬元)以下的門診大病和住院醫療費用,根據費用分段由大病醫療保險基金按50%~80%比例支付,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符合規定支付范圍的門診大病和住院醫療費用,由農民工大病醫療互助基金按規定給予定額補助。北京市規定統籌基金年度支付最高數額為5萬元,超過此限額時,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支付70%,年度累計不得超過10萬元,其余30%由個人承擔。重慶市統籌基金支付限額3萬元,大額醫療費互助保險資金支付限額20萬元。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民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較為狹窄,僅限于住院治療的醫療費用及急診搶救留觀并收轉住院前7日內的醫療費用,不包括門診特殊病和大額醫療費救助。在醫保待遇執行上,除深圳市使用專用《深圳市勞務工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待遇與連續參加勞務工醫療保險時間掛鉤外,其它省份均依照統籌地區基本醫療保險的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及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執行,繳費當期享受相關待遇,期間發生費用由社會統籌支付。
(四)基金管理。農民工大病住院醫療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繳納保費和統籌基金利息構成,根據“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則支付。在基金結算上,南京、深圳市實行當年核算,基金結余部分結轉下年度繼續使用,不足支付時,在下一年度調整繳費標準并予以補足。寧夏回族自治區統籌基金支付標準按保費有效期和醫療費用分段累加計算等辦法確定,每年公布一次。針對基金安全問題,各地多采用“單獨建賬,專款專用,收支兩條線,納入財政專戶”辦法。深圳市將用人單位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列入成本,而南京市則規定“市、區兩級經辦機構的事業經費不得從基金中提取,其經費列入市、區兩級財政預算”。
(五)政策執行方面。《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中指出,“有條件的地方,可直接將穩定就業農民工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從全國二十幾個省份方案執行情況看,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大多采取直接擴面形式,一定時限能穩定就業的農民工便可直接進入該體系。對于大病住院醫療保險,要求建立農民工醫療保險基金預算和決算制度、財務會計制度以及內部審計等制度,實行統一政策,屬地管理,分級執行。具體而言,由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參保、繳費、待遇支付,醫療服務則由定點醫療機構根據國家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提供。上海、成都實行的農民工綜合保險較之有較大差異,特別是在醫保運行模式上不再采取政府經辦的傳統做法,而是由商業保險公司委托,這是一種農民工、企業、政府多方受益的醫保運作模式,在減輕政府負擔的同時,強化了農民工權益保障的社會責任。
二、農民工醫療保險方案存在的問題
(一)醫療保障項目與農民工實際需求脫節。基于農民工流動頻繁、帳戶接續不便的特點,目前各地試行農民工醫療保險方案基本遵循“不建個人賬戶、只建統籌基金”原則,保障項目僅限于住院及特殊門診。從推行效果看,農民工醫療保障現狀與政策目標存在一定差距,主要原因是保障項目與實際需求不匹配。依照目前相關規定,門診費用由個人帳戶開支,必須與個人繳費基數掛鉤,即農民工必須個人承擔保費,或部分承擔、或全額承擔,現行方案大多采用“現收現付、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進
行管理,基金積累難以成為個人帳戶資金劃撥來源。若沒有其它資金來源渠道,全部由農民工個人承擔,這種個人賬戶等同于個人存款,以大數法則分攤風險的保險意義將不復存在。即使個人帳戶采用社會共濟原則籌資,在目前工資水平普遍低下的狀況下,無論全額或部分承擔保費都很難調動農民工的參保熱情。基于此類多種原因,目前各地多實行“建社會統籌、用人單位繳費、保當期大病”辦法,基金支付范圍只涵蓋大病醫療和特殊門診。有調查數據表明,目前進城農民工平均年齡為28.6歲,從生命周期規律來看,這類青壯年農民工人群的大病住院概率相當低,而常規疾病則不可避免。因此,農民工迫切需要的不是大病住院保障而是常見門診醫療保障。另外,在農民工頻繁流動的環境下,用人單位繳費且只保當期大病,意味著農民工任何工作異動都可能導致醫療保險待遇的終止,隨時都可能重新被排除社會保障網之外。
(二)城鎮醫療服務供給與農民工實際需求不匹配。長期以來,我國醫療衛生資源一直采取以城市居民醫療需求為中心的戶籍人口管理模式。在跨區域流動農民工已超過1.2億的今天,這種模式表現出明顯的缺陷。正規醫療機構的高額醫療費用與農民工低收入間的矛盾比較突出。2004年衛生部調研結果顯示,農民工患病后25.4%的人選擇城鎮醫療機構就診,73.2%的人采取從藥店買藥或服用自帶存藥的方式。這種事實證明農民工沒有真正享受城鎮醫療服務。
(三)農民工老年醫療保障存在政策缺失。根據國務院研究室課題組調查結果顯示,目前1.2億城市農民工的平均年齡為28.6歲,且流動性頻繁、勞動關系極不穩定。所以目前我國農民工醫療保險方案很少涉及農民工老年醫保的相關問題。大連、天津、沈陽等很多地區規定:“農民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用人單位不再為其繳納醫療保險費,農民工本人也不再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這意味著當農民工年老后,醫療保險將隨用人單位繳費停止而終止,如果沒有其他相關政策規定來延緩其醫保關系,農民工將重新游離于社會保障網之外。農民工長年從事苦、累、臟、險工作,慢性病或其它高危重病的困擾較城鎮職工更為嚴重,更需要老年醫療保障,尤其在當前農民工逐漸成為城市產業工人主體的形勢下,如不能在農民工年老后享有與城鎮職工同等醫療保險待遇,不僅是政府職能的缺失,同時也分裂了勞動者醫療保險制度的統一性。
三、完善農民工醫療保險方案的建議
(一)建立農民工彈性醫保制度。農民工是個復雜而龐大的群體,城市移民型、回鄉型及城鄉兼業型等類別人群特征各異,同一種醫保制度安排很難滿足所有需求,有必要根據其就業特征及醫療特點制定彈性醫保制度。對城市穩定就業且具有相對固定勞動關系的農民工,可將其直接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體系;流動頻繁、收入低下的農民工,基于其經濟能力和其它條件的限制,可按照“低費率、保當期、保大病、不建個人賬戶”原則開展大病醫療保險,重點保當期住院醫療,有條件的地方可同時參加大額醫療救助;對回鄉務農的農民工,應督促其參加原籍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個體經營等靈活就業農民工,則可按照目前靈活就業人員醫保辦法,以個人名義參加統籌地區基本醫療保險。農民身份的轉變使現行農民工醫保暫行辦法向城鎮醫保制度轉換成為必然,不同醫保制度間的銜接與醫保關系接續需要彈性運作。在制度轉換方面,由現行大病住院醫療保險轉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體系的,可將先前醫保模式連續參保時間折算為城鎮醫保繳費年限,達到最低繳費年限即按城鎮醫保規定執行相關待遇,也可對此期間醫保保費進行補繳,基數設定為當地上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補繳比例稍低于基本醫療保險標準,補繳后可累計繳費年限,但不能補記補繳期間個人賬戶;在運作模式方面,鑒于農民工流動頻繁的特點,可建立相應的賬戶中斷與復效制度,對因失業、短期回鄉或工作變換出現保費中斷未繳的農民工,可保留其醫療關系,經補繳后,保費辦理接續或轉移。這種彈性運作模式可促進當前“保當期、不建個人帳戶”的農民工醫保暫行辦法向全民統一基本醫保制度轉變。
大型集團公司投保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的模式可以劃分為三種:企業自保、直接商業保險及第三方管理。通常國內的大型集團公司選擇第三方管理的統保操作模式,即聘請保險經紀人協助完成統保全程工作。選用第三方管理模式投保,可以憑借保險經紀人的專業優勢設計個性化的保險方案,通過其規模優勢降低保險成本,借助其服務優勢保障大型集團公司員工利益。
關鍵詞:
集團公司;補充醫療保險;統保制度;保險經紀人;商業保險
我國從1998年開始逐步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該制度的主要特點是“低水平、廣覆蓋、雙方承擔、統賬結合”。可見,保障水平低既是基本醫療保險的特點之一,也是基本醫療保險的不足之處。商業補充醫療保險是基本醫療保險的主要補充形式,它可依據基本醫療保險的報銷制度進行分段補充,其功能在于:對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由個人賬戶支付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及大額醫療費用補助資金支付之余,需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進行二次報銷。因此,企業投保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的根本意義在于“彌補社保不足,提高職工醫療保障待遇”。[1]補充醫療保險是員工最為關心的福利待遇問題之一,為員工提供補充醫療保險待遇,將在一定程度上增強集團公司在行業內的人才競爭力。鑒于此,集團公司通過投保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的方式,彌補基本醫療保險保障水平低的缺陷,減輕員工醫療費用支出的負擔,是完善員工福利制度的重要方式。[2]
一、集團公司補充醫療保險統保模式的選擇
為了讓集團公司員工享受到同樣的補充醫療保險待遇,避免因待遇不等而給各下屬機構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帶來不必要的麻煩,集團公司采取每個省級分公司或子公司補充醫療保險統保的方式較為適宜。在統保的模式下,不但集團公司每個省份的員工能享受到同等的補充醫療保險待遇,而且集團公司也可享受到因參保人員數量大帶來的保費成本節約之效益,以及服務外包帶來的管理成本節約之效益等。
(一)可供選擇的模式依據統保工作參與方的不同,統保模式可以劃分為以下三種:企業自保、直接商業保險、第三方管理即聘請保險經紀人管理。[3]其中,企業自保是一種非商業保險的操作模式,在這種模式下,企業承擔了從制定統保政策、設計保險方案和報銷制度,到宣傳講解、辦理報銷和接受咨詢的全部工作。從現代企業管理和深化企業改革的角度而言,它有悖于“減少內耗、提高效益”的現代企業經營原則。鑒于此,企業自保的模式理應不在集團公司的選擇范圍之內。直接商業保險是集團公司直接向保險公司辦理投保的模式,第三方管理是集團公司通過聘請第三方服務機構(保險經紀人)協助進行統保工作(包括統保策劃、安排投保、協助索賠等)的模式。
(二)直接商業保險與第三方管理模式的比較分析1.直接商業保險優勢與劣勢直接商業保險是指集團公司直接向保險公司投保與員工需求相近的補充醫療保險產品,由保險公司負責在保險期內進行理賠,而前期制定統保政策、選擇保險公司、確定保險方案、擬定保險合同的工作,以及后期協助員工辦理索賠、收集退還索賠材料、監督保險公司按時賠付、接受員工投訴、核對理賠信息等工作仍然由集團公司承擔。與第三方管理相比直接商業保險的優勢在于:集團公司可以更為直接地掌握員工的賠付情況和保險公司的操作情況,充分掌控統保工作的每個細節,操控力較強。與第三方管理相比直接商業保險的弊端在于:保險公司的保險產品不一定符合員工的實際需求,在統保的全程工作中,集團公司要投入較多的人力、物力去負責投保前的統保策劃與保險安排工作,以及投保后繁雜的員工索賠與保險公司理賠的銜接工作和理賠數據統計分析工作等,管理成本高。2.第三方管理模式即聘請保險經紀人管理模式優勢與劣勢第三方管理是指集團公司聘請保險經紀人協助完成統保全程工作,保險經紀人可發揮自身專業優勢,為集團公司設計適宜的保險方案;通過采取保險招標/詢價等市場競爭機制,幫助集團公司選擇承保公司;在保險期內,通過“代為辦理、定期匯報”的方式負責完成保險期內的各項服務工作。集團公司的職責是:向保險經紀人提出保險需求,提供人員情況;對保險經紀人起草的各種書面文件進行審議;確定承保公司;在保險期內,配合保險經紀人組織保險宣講,接受保險經紀人對理賠情況的定期匯報。保險經紀人是站在客戶的立場上,為客戶提供專業化的風險管理服務,設計投保方案、辦理投保手續并具有法人資格的中介機構。簡單地說,保險經紀人就是投保人的風險管理顧問。聘請保險經紀人的優勢在于:(1)專家管理,能降低信息不對稱帶來的不利因素保險商品是一種契約商品,是一張服務性很強的“期權合同”,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經濟活動。投保人購買保險,買的是一張無形的契約,買的是一種體驗式消費,買的是保險公司的信用。但是由于投保人與保險人雙方在利益上先天矛盾對立,后天又嚴重信息不對稱,長期以來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一方明顯處于弱勢。比如,在補充醫療保險的方案設計中,保險公司一般僅會主動提出對住院醫療給予保障,而不會主動提出對門診醫療給予保障。因為在很多地區,基本醫療保險的統籌基金不對門診醫療費用進行報銷,所以保險公司鑒于承保門診醫療的風險大于住院醫療的風險,故不愿主動承保門診醫療保障。然而,門診醫療保障正是廣大職工最為需要的補充醫療保險保障之一。在投保人與保險人利益沖突的情況下,保險經紀人可幫助投保人打破被動局面,通過精心設計保險方案、進行保險招標、保險談判的方式,運用扎實的專業知識協助投保人獲得涵蓋更全面、保障更完善的補充醫療保險方案。(2)可以幫助集團公司處理繁雜統保事務每個省份補充醫療保險統保工作并非是一項簡單的保險工作,而是一項涉及保險方案的設計、保險公司的選擇、索賠工作的開展、監控手段的執行、長效機制的建立等全方位的系統工程。保險經紀人作為專業的保險人士,能夠為集團公司提供包括方案設計、保險安排、期內服務在內的全面的保險服務。特別對于補充醫療保險業務來說,保險經紀人所提供的期內服務將發揮重要的作用。很多客戶在直接向保險公司投保醫療險后,除了感受到索賠工作相對其他險種來說較為繁瑣外,還經常遇到這樣的難題:保險公司的理賠處理速度慢、賠款遲遲不能到達、理賠信息統計數據有誤、拒賠理由不夠充分等問題。保險經紀人可以完全站在投保人的立場上,通過向投保人提供包括全程索賠服務、定期理賠數據統計分析、監督保險公司按期完成賠付工作等服務項目在內的保險期內服務,為投保人排憂解難、減輕負擔。(3)便于平衡保險公司的關系由于每個省份補充醫療保險統保項目對于保險市場來說是一項大型的保險項目,所涉及的保費數額較大,因此一旦啟動必定受到眾多保險公司的關注。目前市場上的保險公司眾多,除了更好地掌握與評價各家保險公司的經營水平外,如何平衡各家保險公司之間的關系將是擺在相關經辦人員面前的難題。而保險經紀人在保險市場中處于相對獨立的第三方地位,其可以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下,幫助集團公司緩解可能面臨的保險公司公關壓力,減輕相關經辦人員的后顧之憂,確保保險工作朝著預期的方向順利進行。(4)運用保險經紀人的專業優勢設計個性化的保險方案運用保險經紀人的專業優勢,克服社保政策的地區差異,設計統一可行的保險方案。保險經紀公司的服務是制式化服務和個性化服務的統一。制式化服務是指保險經紀公司在為眾多的國內、國際客戶服務過程中逐步形成的一整套行之有效、標準統一、管理嚴格的服務體系和服務標準。個性化服務是指保險經紀公司在為集團公司補充醫療項目提供保險經紀服務的過程中,結合集團公司的人員構成和管理特點,又在制式化服務的基礎上,提高了服務的要求,完善了服務的形式和內容。在對各地區的基本醫療保險政策進行充分研究后,保險經紀公司可為省級分公司或子公司設計一套能夠與各省份地區基本醫療保險政策進行對接的補充醫療保險方案,該方案既能對基本醫療保險范圍內的醫療費用進行報銷,又能覆蓋基本醫療保險范圍外的醫療費用。并協助集團公司增加“門診就醫指定醫療機構”和“道德公約”的設置,避免“虛開發票”、“虛假就醫”等道德風險對資金使用效益的侵害,從“醫”、“患”兩方面嚴防道德風險。(5)通過保險經紀公司的規模優勢降低保險成本對于集團公司補充醫療保險項目而言,規模優勢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方面是統保的規模優勢;另一方面,就是保險經紀公司的規模優勢,例如國內某保險經紀公司擁有3000多家大中型客戶群體,每年經手的保費達到幾十億,同時又擁有多家省級集團公司補充醫療保險項目,對保險公司而言是一個超大型客戶,保險公司基于此會給予其更優惠的承保條件,包括更合理的價格、更全面的保障和更便捷的理賠服務。直接商業保險與第三方管理模式各有利弊,但綜合來看,第三方管理的優勢較為突出,且弊端易于控制和規避。因此,建議集團公司選擇第三方管理的統保操作模式。保險經紀人與保險公司差異化服務對比如圖1所示:
二、建立集團公司補充醫療保險統保制度的基本內容
(一)保險經紀人協助集團公司制定統保工作計劃保險經紀人協助集團公司制定補充醫療保險統保工作計劃,包括工作時間表、各方工作職責等內容。集團公司補充醫療保險統保工作流程及時間安排如表1所示。
(二)保險經紀人協助集團公司制定統保方案保險經紀人在協助集團公司制定保險方案之前,先對各地情況進行調研,包括人員情況、當地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等,然后根據對調研材料的匯總分析結果,為集團公司制定適應每個省份各地社保政策的統一的補充醫療保險方案。保險經紀人協助集團公司設計補充醫療保險統保產品思路如下:1.彌補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的缺口集團公司加入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后,員工的醫療保障仍將面臨著一些“缺口”情況,如表2所示。2.擬定補充醫療保險方案常見保險產品的設計思路包括門診醫療、住院醫療、重大疾病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方面。其中,門診醫療出險概率較高,保險公司獲利空間小,大多保險公司不愿意承保,但正是由于門診醫療出險率高,使得門診醫療的保障顯得尤為重要。保險經紀人會通過免賠額、保險金額、賠付比例、日限額等諸多技術手段的綜合運用,讓廣大員工享受到門診醫療保障,同時將賠付率控制在合理的范圍內。住院醫療發生概率較低,然而一旦發生住院,醫療費花銷可能很高,特別是危重病人往往會采用療效好但社保不予報銷的自費藥品,這些因素都將給患病員工家庭造成沉重的經濟壓力。保險公司為了規避這部分風險,通常做法是“社保管什么,保險公司就管什么;社保不管的,保險公司一概不管”。為了保證員工的切身利益,保險經紀人在制作方案時會充分考慮當地基本醫療保險的保障程度,適當擴展保險責任范圍。保險公司在重大疾病界定、既往癥界定、觀察期設置、理賠條件等方面存在較為嚴苛甚至不合理的地方,保險經紀人在設計重大疾病保險時,首先會將多發的重大疾病納入到保障范圍中,其次對觀察期、保險理賠條件等進行更加人性化設置。意外傷害保險容易在保險起期、理賠等方面產生糾紛,并且對參保人員的年齡有著嚴格的限制。對于這些問題,保險經紀人都將在方案中予以合理的解決。為彌補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的缺口,保險經紀人可為集團公司擬定的補充醫療保險方案如表3所示。以上方案中,補充醫療保險責任涵蓋門、急診醫療保險和住院醫療保險(含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特殊病種門診醫療)。即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到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發生的符合三個目錄(《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和《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項目目錄》)的門、急診醫療費用,保險公司按照約定比例給付保險金,最高給付金額不超過約定保險金額;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到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發生的符合以上三個目錄的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公司對基本醫療統籌基金和醫療救助基金理賠后需要個人自付的部分按照約定比例給付保險金,最高給付金額不超過約定保險金額。3.補充醫療保險費估算假設:每個省份的集團公司員工統保,總參保人數約為2500人(其中,在職人員1800人;內退人員700人;無退休人員),平均年齡為44~45歲,則預計每人補充醫療保險費為:600元/年。其中,因保險經紀人不能給予保費報價,所以以上保費價格為保險經紀公司在保險公司標準費率的基礎上,結合以往項目經驗進行估算的結果,并非報價。最終保費價格待保險經紀人獲得集團公司書面授權后,向保險公司詢價和談判而定。
(三)保險經紀人協助集團公司進行詢價,由集團公司確定承保公司保險經紀人協助集團公司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下通過保險招標的方式來選擇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最好選擇多家,這樣在保險公司之間會形成競爭機制,有利于補充醫療保險工作的順利開展。通過保險詢價,保險經紀人根據各保險公司的報價情況,制作報價分析報告提交集團公司審閱。在集團公司初步確定承保公司范圍后,保險經紀公司進一步協助集團公司與入圍保險公司進行談判。最終,由集團公司確定最合適的承保公司。
(四)保險經紀人協助集團公司簽訂統保協議集團公司在確定承保公司和保險方案后,保險經紀人負責起草《補充醫療保險協議》,并協助集團公司與承保公司簽訂該協議;保險經紀人負責起草《補充醫療保險服務協議》,經集團公司審核后,保險經紀公司與承保公司簽訂該協議。
(五)保險經紀人負責集團公司補充醫療保險的期內服務工作保險經紀人建立專門的服務小組,負責集團公司補充醫療保險的期內服務工作,包括保險宣傳服務、全程索賠服務、理賠數據統計分析服務等。對于索賠服務模式的初步設想為:參保人員直接將索賠資料在約定時間郵寄至保險經紀人,保險經紀人代為向保險公司辦理索賠事宜,并監督保險公司及時、正確地進行理賠和劃撥賠款。然后,保險經紀人通過定期匯報的制度,保證集團公司及時了解總體賠付情況、各下屬機構的具體賠付情況、各科目(如門診、住院)、各類人員(如在職、內退)的具體賠付情況等。保險經紀人通過全面、細致、專業的期內服務,減輕集團公司及各下屬機構的工作負擔。
三、具體案例分析
下面以工商銀行新疆分行補充醫療保險統保情況作為具體案例進行分析,以期為集團公司補充醫療保險提供借鑒和參考。2002年工商銀行新疆分行各下屬機構逐步加入了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為了解決員工醫療保障水平相對低的問題,采取自保方式建立了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對員工發生的醫療費用予以實報實銷;2005年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各下屬機構醫療費用報銷工作的監督與管理,降低醫療費用報銷的管理成本,決定通過商業保險形式對其員工的補充醫療保險實行集中管理,并委托保險經紀公司辦理補充醫療保險的統保事宜。在江泰保險經紀公司的設計下,完成了其所有下屬機構的補充醫療保險統保工作。工商銀行新疆分行下屬11000余名在職人員、內部退養人員、退休人員,擁有了統一的補充醫療保險保障,享受到了源自同一服務機構的統一服務標準;同時,通過補充醫療保險的統一運作,實現了對各下屬機構補充醫療福利待遇的有效監督與掌控,獲得了由“規模效應”、“服務外包”帶來的“成本節約”、“管理便捷”等顯著的統保效果,江泰保險經紀公司為工商銀行新疆分行提供了以下系列服務支持。[4]
(一)設置服務保證金,約束保險公司的規范操作制作了保險手冊,進行培訓講座,確保宣傳到位。為了約束保險公司在理賠工作中能夠規范操作,江泰保險經紀公司特別要求保險公司于投保時向工商銀行新疆分行的指定賬戶中存入一定金額的服務保證金,并隨時保證服務保證金的金額維持在期初水平。若保險公司一旦發生賠付延遲等違約情況,工商銀行新疆分行可扣除一定數額的服務保證金作為違約金。
(二)打破保險公司理賠申請書的固定模式,設計適合本項目的理賠申請書保險公司的理賠申請書通常為:一份申請書可支持多個險種的索賠。針對某一個險種的索賠來說,保險公司的理賠申請書必定是不夠完善的。為了保證索賠工作能夠更加準確無誤的進行,江泰保險經紀公司精心設計了一款與工商銀行新疆分行補充醫療保險理賠流程相適應的理賠申請書。
(三)建立“個人—地州—江泰—保險公司”的理賠服務模式,確保理賠安全為了確保理賠服務工作能夠“安全、有序、高效”地進行,2006年續保時,江泰保險經紀公司協助中國工商銀行新疆分行將原有“每人分散索賠”的理賠服務模式,轉換為“地州集中索賠”的理賠服務模式。同時,為了促進新疆分行非在崗人員的再就業,江泰保險經紀公司采取聘請工商銀行新疆分行內部退養或退休人員的方式,來設置各地州補充醫療保險經辦人。通過地州集中收集、江泰保險經紀公司統一管理、保險公司進行核賠的模式,確保理賠服務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通過詳細、深入的理賠分析,協助工商銀行新疆分行全面掌握賠付情況2006年7月,江泰保險經紀公司對首個保險年度的理賠記錄進行細致整理與核對,向工商銀行新疆分行提供了年度理賠分析報告。報告從各月、各地州、各類人員、各賠付科目、整體賠付五個方面,詳細對理賠數據進行了統計與分析,為其全面掌握賠付情況提供了有力支持。2005年通過江泰保險經紀公司在保險市場上為其補充醫療統保項目進行詢價,并與保險公司進行多次的談判,最終,工商銀行新疆分行以很低的保費水平獲得了承保。2006年續保時,江泰保險經紀公司通過調整保險責任,加強風險防范,以及引入其他保險公司競爭等手段,維護了保費水平不變,確保了工商銀行新疆分行財務支出的穩定。截至2011年5月,江泰保險經紀公司已在新疆、四川、福建、廈門、山西、陜西、北京等19家工商銀行省級分行成功運作了員工補充醫療保險項目。[5]綜上所述,工商銀行新疆分行構建補充醫療保險統保制度為國內其他大型集團公司補充醫療保險提供了借鑒和參考,建議借鑒其形式和經驗對員工的補充醫療保險實行集中管理,并委托保險經紀公司辦理補充醫療保險統,構建大型企業集團公司補充醫療保險統保制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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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于景岱,徐堯生.自管還是托管———關于完善大額補充醫療保險運營的思考[J].中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2013(04).
[4]江泰保險經紀股份有限公司官網.
2009年縣衛生系統雙擁工作總體思路是:以創建省級雙擁模范縣為主線,以慶祝建國60周年為契機,深入開展雙擁宣傳月和關愛功臣永葆光榮等系列主題活動,加強醫療單位和駐鹽部隊共建結對,落實軍人、重點優撫對象就醫政策,進一步優化各項醫療服務質量,全面提升衛生系統雙擁工作質量和水平。重點抓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強化雙擁工作領導,加大雙擁工作力度,實現衛生系統雙擁工作水平新的提升
今年是省級雙擁模范縣的申報和命名表彰年,縣衛生系統雙擁工作要緊緊圍繞這一主線,把創建省級雙擁模范縣與全縣衛生工作有機地結合起來,進一步健全雙擁領導機構和各項規章制度,完善工作機制,繼續將雙擁創建工作列入醫療衛生單位目標管理考核內容。衛生系統雙擁工作創建目標任務按職責分工分解到各科室和醫療衛生單位,明確完成時限,加強檢查,確保省級雙擁模范縣創建各項任務得到落實。抓好各級雙擁機構規范化建設,各醫療衛生單位要重視雙擁工作,切實加強領導,健全雙擁組織,確定雙擁工作聯絡員。
二、結合雙擁宣傳月,深入開展雙擁宣傳,營造濃厚的雙擁創建氛圍
以慶祝建國60周年為契機,把愛國主義教育和國防教育作為單位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內容,不斷豐富國防教育內涵。在7月份深入開展“雙擁宣傳月”活動,廣泛宣傳我縣雙擁共建成果和擁軍優撫安置政策,充分發揮各項政策的導向作用,激發廣大醫務人員參與雙擁共建的積極性,不斷擴大雙擁創建的社會影響力和公眾知曉力。重視雙擁宣傳報道,充分挖掘近年來衛生系統雙擁工作中涌現的先進事跡和典型事例,并利用多種形式大力宣傳,進一步增強職工的國防觀念和雙擁意識。
三、進一步優化服務質量,積極落實雙擁各項政策和措施
一是落實醫療優惠減免政策,優化服務質量。貫徹落實《*縣軍人撫恤優待實施辦法》,認真落實醫療費用優惠減免政策,進一步提升服務質量。現役軍人和重點優撫對象就診憑證實行五優先,即優先掛號、優先就診、優先付費、優先取藥、優先化驗。現役軍人的急診、危重傷的搶救直接進入急救綠色通道,并實行先救治、后收費。現役軍人和重點優撫對象憑證就醫和治療,免收掛號費,其診療費、注射費、輸液費、護理費、床位費等費用由就醫單位按50%給予減免,檢查費按5%給予減免。二是做好優撫對象醫療保障三合一實時結報。在重點優撫對象參加城鄉合作醫療保險的基礎上,配合縣民政部門全面實行優撫對象醫療保障三合一實時結報模式,提高優撫醫療保障新水平,進一步簡化重點優撫對象的醫療補助、大病醫療救助的核報手續,幫助重點優撫對象解決生產生活上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三是組織開展走訪慰問活動。深入開展“關愛功臣、永葆光榮”活動。按照縣雙擁領導小組下發的實施方案,結合衛生系統實際,繼續開展愛心獻功臣活動,走訪慰問衛生系統結對退伍復員老軍人。
四、以共建為手段,加大衛生擁軍力度,深化軍地互動,豐富雙擁共建內容
按照衛生系統深入開展衛生擁軍的實施意見,結合創建文明行業活動,繼續開展醫療單位與駐鹽部隊共建結對,注重在軍民共建中辦實事,求實效,盡力幫助部隊解決戰備、生產、生活等方面的實際困難,為國防建設和社會穩定作貢獻。各醫療單位要在共建內容、共建形式上有所創新、有所突破,積極開展向駐鹽部隊送醫送藥、健康體檢、急救知識培訓、衛生專業人學習等活動;縣疾控中心和衛生監督所要發揮衛生監督、疾病防控技術優勢,完善軍地傳染病防控合作機制,為駐軍部隊提供健康知識講座、營地生活飲用水水質監測、食品衛生檢驗等服務工作,實現互相促進、互相關心,共同發展軍民魚水關系。
自二十世紀五十年代以來,我國長期實行的是由國家、企業包攬職工醫療費用的公費和勞保醫療制度,該制度對保障干部、職工的健康確實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這一制度的弊端也日益顯現。
其中最突出的問題是醫療衛生費用的快速增長對政府財政產生了巨大的壓力。據歷年來中國衛生部公布的統計數據,20世紀90年代以前,我國衛生總費用年平均增長率為17%,90年代后為24%,而同期國內生產總值年平均增長率則分別為14%和21%,衛生總費用的年平均增長率明顯高于國內生產總值的年平均增長率。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有些地區的公費、勞保醫療制度使得國家財政和企業的負擔過重,實際上已經難以維持,大批干部職工得不到基本醫療保障,已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隱患。
在中國農村,合作醫療是中國農村衛生工作的基本制度之一,但事實證明,除部分試點地區和城市郊區,農村合作醫療并沒有像預期的那樣恢復和重建,1998年衛生部進行“第二次國家衛生服務調查”顯示,全國農村居民中得到某種程度醫療保障的人口只有12.56%,其中合作醫療的比重僅為6.5%.1997年之后由于農村經濟發展遲緩,農村收入增長緩慢,依靠“自愿”參加的合作醫療又陷于停頓甚至有所下降的低迷階段。
至于有的地方的工會組織和醫院以互助共濟的形式開展的醫療保險業務,總體保障水平不高,規模也不大,風險分散性較弱。目前此種形式還未得到完全的肯定,有人質疑其增加了企業負擔和風險,從而有悖于國家醫療保險體制改革的原則。
顯然,僅靠政府的力量不能完全解決全民的醫療保障問題,而且其暴露的問題也日益嚴峻。那么我國的醫療保障問題應該如何解決?答案就是大力發展商業醫療保險,讓商業醫療保險作為必要的一部分,在我國醫療保障體系改革的大潮中肩負起自己的歷史使命。
商業醫療保險在醫療保障體系中的作用
商業醫療保險擴大我國醫療保障制度的覆蓋面。雖然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和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都已初見成效,社會上仍將產生大量缺乏醫療保障的人群,而且職工只能享受半費勞保待遇,這些群體尤其渴望購買商業醫療保險。而商業醫療保險將醫療保險的覆蓋范圍擴大到能覆蓋社會醫療保險所不能覆蓋的人群。
商業醫療保險分擔高額度醫療費用帶給人們的風險。由于開展社會醫療保險時間短,資金積累有限,個人需要支付的費用多,特別是一些大病和特殊疾病的醫療費用遠遠超過了基本醫療保險的最高支付限額,使患者個人背上沉重的經濟負擔,醫藥費用的持續上漲強化了人們的保險意識。而只有通過購買商業醫療保險才能減少潛在的風險。
商業醫療保險滿足多層次的需求。從國家已頒布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配套文件看,人們就醫將受到更多制約,一些比較高級的診療項目基本醫療保險將不予支付費用;對部分經濟收入穩定、享受社會醫療保障的群體來說,社會醫療保障僅能提供最“基本”的醫療保險,保障有限,不能滿足他們的需求,而商業醫療保險則能適應高層次、特殊的醫療需求。這樣可以發揮商業醫療保險自愿投保、全面保障的優點,在不增加國家財政負擔的情況下滿足部分特殊人群較高層次的醫療需求。
商業醫療保險發展的有利條件
我國商業醫療保險雖然起步較晚、規模不夠、產品還沒有豐富起來,但是經過前一段時間的積累和探索,已經具備了非常有利的發展條件:
國家政策的傾斜。社會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共同構筑了我國的醫療保障體系,目前我國高層領導意識到社會醫療保險還不能滿足我國商業醫療保險市場的需求,已經高度重視商業醫療保險的發展。朱總理在1998年就指出,我國醫療保障體系改革的目的就是“力求建立一個以社會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為基礎,包括醫療福利和醫療救助的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2002年7月,副總理又對商業醫療保險發展的問題做了兩次重要的批示,肯定了商業醫療保險的成績,鼓勵大力發展商業醫療保險。
較快的發展速度。由于醫療保險風險控制難度較大,各家保險公司采取比較謹慎的發展策略,主要以附加險的形式辦理醫療險業務,其主要目的是為了提高公司聲譽、促進業務發展和積累壽險客戶。盡管如此,商業醫療保險仍然取得長足的進步。目前,國內已有12家人壽保險公司開展了各種商業醫療保險業務。全國商業醫療保險費收入從1996年的21億元增至2002年的122億元,年平均增幅達52%,其增長幅度遠高于同期壽險業務。
一定的人才儲備。商業醫療保險要求從業人員同時具備保險和醫學方面的知識,對醫學、風險管理、市場調研、條款設計、市場推動等方面有較深刻的了解。經過這幾年的發展,我們已經儲備了一定數量的商業醫療保險專業人才,專業橫跨保險、精算、統計、醫學、法律等學科。他們與美國、德國的醫療保險專家多次在理論和實踐方面進行合作,比較系統和全面的掌握了醫療保險的產品設計、精算、風險控制等關鍵技術,并且在我國的農村健康保險、城市社會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的實踐中取得了成功的經驗。
初步的產品開發能力。針對日益高漲的市場需求,近幾年各家保險公司都在商業醫療保險產品開發方面進行了有益的嘗試,目前已經積累了一定的經驗數據,比較熟練地掌握了醫療保險開發的精算理論和方法,具備了較強的商業醫療保險產品開發能力。目前我國商業醫療保險市場上經營的產品涉及國際上通行的多數類型和各種保障期限的產品,既有醫療費用型保險,又有定額給付型保險,涉及的保障期限有終身、長期和短期,涉及的人群有嬰幼兒、大中小學生、職工、婦女和部分老年人,涉及的保障內容有意外、殘疾、住院、手術、重大疾病、特種疾病和手術、門診等100多種產品,為保險市場的不斷創新奠定了一定的基礎。
比較有效的風險控制體系。我國商業醫療保險在幾十年的發展歷程中業已摸索出一套較粗放但又行之有效的風險控制體系,無論是在定性風險控制方面還是在定量風險控制方面都取得了長足進步。在定性控制方面,涉及到產品、銷售、核保、理賠等環節建立了一套專業的業務流程,經過技術處理規避風險;在定量控制方面,建立了多角度的(即分機構、分險種、分人群等)動態風險監控系統,及時發現并控制商業醫療保險經營中的各種風險。
由此可見,我國商業醫療保險已經具備了比較有利的發展條件,有能力在我國的醫療保障體系中發揮其重要作用。
商業醫療保險發展需要解決的問題
但是,應該看到我國商業醫療保險發展的還不成熟,仍然存在著阻礙其發展的多方面的現實困難:
財稅政策對商業醫療保險的支持力度不夠。目前,財稅問題也是制約商業醫療保險發展的一個主要因素。投保人購買商業醫療保險仍然不能享受稅收優惠,個人及絕大部分團體購買的醫療保險的保費都是在稅后支付,這不利于鼓勵團體為員工購買醫療保險,也不利于鼓勵個人為自己的健康投資。無疑會挫傷投保人購買商業醫療保險的積極性、提高保險產品的價格、增加商業醫療保險產品的難度。
規范約束醫療機構行為的法律法規不健全。長期以來形成的醫療服務主體的壟斷格局依然存在,加之我國人口眾多,醫療服務始終處于“賣方市場”,加劇了醫療費用的上漲,促使道德風險滋生。降低商業醫療保險的經營風險,必須對醫療服務的提供方——醫院和醫生的行為進行規范,使醫院和醫生在制定醫療方案的同時考慮到醫療成本的因素。醫療衛生服務體制的配套改革與發展商業醫療保險相輔相成,兩者缺一不可。
專業化經營醫療保險的理念和方法還未深入人心。由于保險本身的特殊性,它涉及到保險人、投保人和醫療服務提供者三方關系,而醫療服務提供者的介入增加了醫療保險管理的難度和復雜性。但我國目前沒有專門經營醫療保險的公司,醫療保險都是壽險公司在經營,多數壽險公司仍然沿用壽險的管理方法、流程和理念來經營醫療保險,結果往往是導致保費很高、保障很低,但保險公司卻虧損。
商業醫療保險專業人才資源儲備相對不足。醫療保險的經營要求從業人員必須對醫學、精算、風險管理、市場推動等方面有較深的了解,而目前各保險公司的醫療保險業務管理者卻并未具備這些多方面的知識。同時,保險公司還缺乏高素質的醫療保險專業營銷人員,難以向客戶詳細解釋保險條款,阻礙了業務規模的擴大。而且保險公司的基層缺乏醫療保險專業核保人員,導致在醫療保險逆選擇風險高的情況下難以保證核保質量,增加了醫療保險的經營風險。
經驗數據收集、整理和分析的體系有待完善。商業醫療保險綜合性、技術性很強,它的險種設計和經營需要有周密的市場調研、大量的基礎數據分析、嚴密的精算來支持。而我國商業醫療保險剛起步,積累的經驗數據較少,目前都是以國外的經驗數據作為精算的基礎,但由于投保人群特征的差異,數據必然有偏差,全盤照搬國外的經驗數據,勢必加大商業醫療保險的經營風險,給商業醫療保險的業務發展埋下隱患。
為了使商業醫療保險成功的擔負起自己的歷史使命,針對阻礙商業醫療保險發展的現實困難,我們提出相應的政策措施:
內部機制的建立
建立多層次的經營機構網絡體系。為了發揮商業醫療保險在整個國家醫療保障體系中應有的作用,必須建設好商業醫療保險經營體系及其組織架構。這個架構中包括專業經營主體——全國性專業性醫療保險公司、專業管理主體——壽險公司中成立的專業化醫療保險管理部門、銷售主體——銷售醫療保險為主的經紀公司或機構以及健康服務主體——承擔管理醫療服務提供網絡、費用結算、后期客戶健康服務等工作的專業性健康管理公司,逐步形成“經營—行銷—服務”一體化的專業性組織體系。
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在行業中各經營單位建立起自上而下的統一、規范、高效、便利的內部業務標準、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體系。包括全行業統一標準、管理制度體系和運行機制;建立起行業內部信息交流和基礎研究體系。鑒于醫療保險業務的特性和醫療費用支出的多邊性,在險種費率和保障責任上要求較大的靈活性和組合性,在風險控制上要求各類數據的多樣性和準確性,因而,長期的基礎研究及必要的信息交流和利用,就成為發展商業醫療保險不可或缺的基礎工作。
建立健全多層次的人才培養體系。為培養出高素質的醫療保險專業化人才隊伍,應建立以有關大學、研究機構和各個經營機構為主體,其他專業管理協會為輔助的、多層次的醫療保險專業人才教育培訓體系。
建立科學高效的風險防范系統。醫療保險的可控性經營風險主要包括決策性風險和經營管理風險。它主要涉及業務開展中售前、售中和售后的各個環節。加強風險防范的重點在于根據現行政策,充分利用各種條件,制定合理發展戰略,調動醫療服務提供者參與費用控制的積極性;在業務開展的各個環節建立起相關風險控制機制。主要做好業務規劃制定、市場調研分析、經營模式選擇、產品開發定位、核保和理賠、業務統計分析、信息反饋等工作,最終實現既能開拓市場,又能控制經營風險的目標。
外在環境要求和配套政策支持
加強法律和財稅政策的支持。在構建新的醫療保障體制的過程中,應盡快明確商業醫療保險的法律地位。政府的角色,主要是制定有利于商業醫療保險發展的財稅政策,根據經營業務的性質,確定不同的財稅待遇。稅收政策是政府支持商業醫療保險最主要的方法之一,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財稅政策不僅對商業醫療保險的供需雙方具有雙重的調節功能,而且可以擴大醫療保險覆蓋面,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關鍵詞 新醫改 新農合 問題與建議
中圖分類號:F320.1 文獻標識碼:A
新農合是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 。新農合具有起點高、覆蓋廣的優勢,同時更加強調公平 ,并以逐步和城市醫療保障體系接軌為長期政策目標。2009年,中國作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戰略部署,確立新農合作為農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地位。在新醫改的推行下,新農合取得了可喜的進展,但也存在問題。本文基于桃源縣調研情況,就新農合發展的問題提出相應建議。
一、新農合發展的現狀——以桃源縣為例
2007年桃源縣啟動新農合試點,呈現出農民得實惠、政府得民心、衛生得發展的三贏局面。具體來講,取得了以下四個方面的成效。
1、參合規模不斷擴大,惠民效果逐步顯現 。參合農民人數呈現出逐年遞增的趨勢,全縣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人口數由2007年的67.9萬人占人口86.1%,增長到2010年為76.91萬人,參合率98.5%,而2012年為79.0714萬人(含桃花源旅游管理區),參合率達100.1%(按縣公安局人口考核基數)。實現了應保盡保的目標。與此同時,年度補償人數不斷攀升,住院實際補償率保持增長。2007年,全縣約有13.99萬人次享受補償,住院實際補償率為29.4%,截至2012年11月25日,全縣共有980682人次享受新農合補償,全縣住院實際補償率為64.91%。新農合補償人數和補償率較往年均有了大幅提高。
3、醫療費用控制有效。2007-2010四年來,住院次均費用分別為2233元、2437元、2363元、2498元,費用波動不大明顯。而2012年,全縣疾病住院次均費用為2315.21元,住院均次費用穩中有減。
4、農村醫療環境明顯改善。根據實地問卷調查結果,自新醫改實行以來,農村醫療環境有了明顯好轉,100%的普通民眾認為醫療機構環境比以往有所進步,90%的醫護人員認為他們工作的環境有好轉。藥品價格有明顯下降,種類更加齊全,基本滿足了民眾的需要。47%的醫護人員認為醫療設施有了明顯改善,改善了治療效果,方便了群眾。新醫改在改善硬件設施的同時,也著手改善醫護人員的待遇。25%的醫護人員認為工資待遇有了明顯的提高,超過一半的醫護人員認為工資待遇有一定的改善;醫療機構對醫護人員的培訓頻率也有所增加。
5、看病就醫得到有效保障。在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后,老百姓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大大減輕。一方面,強調各醫院加強和改善醫療服務水平,努力降低人均次均費用。不巧立名目,不加重患者的就醫負擔,真正做到讓老百姓得實惠。另一方面,推動醫院自查自糾工作,并定期對各醫院進行監督檢查;要求及時發現發現、分析、報告、解決藥品零差率銷售后帶來的新情況、新問題,參保人員的看病就醫得到有效保障。
二、新農合發展的障礙
新農合的開展在農村醫療保障體制的建設與發展中發揮著極為重要的作用。盡管桃源縣在實施新農合工作的過程中取得了較好的成績,但還處在探索階段,存在著諸如制度設計不完善、參合農民藥費仍較重、成本管理控制不當、報銷程序復雜和醫療資源配置不合理 等問題。就桃源縣而言,主要表現在六方面:
1、工作程序執行不到位。鄉鎮參合籌資問題較多,收錢不開據、開據不開人,收據金額與上解資金、參合花名冊不相符的現象仍然不少;個別大鎮村級參合資金結帳由分管領導個人打白條;部分鄉鎮參合資金上解不及時;鄉鎮補償公示未按月進行,大多數村未公示。
2、基層建設不足。一是基層醫療衛生資源缺乏:部分鄉鎮醫院配備的醫療設施簡陋,無法進行較大型手術,導致收入的短缺,醫院無法購進新的醫療設備。二是鄉鎮醫院的醫生也逐漸趨于“老齡化”,基層醫療后備人才的缺失很為嚴重。三是基礎建設滯后:村級衛生室補償工作一直手工操作,安全隱患多,縣內定點醫院內部管理系統未與新農合網進行對接,工作效率低。
3、醫療行為仍欠規范。存在入院指征把關不嚴,誘導住院、分解住院、門診轉住院等醫療行為;不合理檢查、不合理用藥、不合理收費現象依然存在;村級定點衛生室利用普通門診基金下賬濫發藥現象較為突出,群眾反映強烈。
4、基金安全隱患增多。隨著補償水平的提高,基金安全隱患增多,表現在住院率明顯攀升,到上級醫院就診的人越來越多;基金透支風險較大;不法分子利用縣外醫療機構未實行即付即補的空子騙取基金;鄉鎮村挪用基金等問題。
5、醫療費報銷審批程序繁瑣。縣內醫院住院就診雖然實行了即付即補,但仍然要全額墊付醫療費用后再到醫院合管辦辦理審核報銷手續,如果在住院過程中只參合人員只需支付個人部分就會方便很多。在縣外醫療機構住院要到縣合管辦才能報銷。這些給農民帶來了許多麻煩,降低了他們對新農合的滿意度。
6、基本藥物制度未得到落實。基本藥物制度意味著基層在啟動基本藥物管理后,藥品通過招標采購、統一配送,實現了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但是有些醫院和醫生開出了一些未納入基本藥物制度的“新藥”,然而所謂“新藥”只是換包裝不換內含;以“大病統籌”為方向的新農合就是要防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但是農民長期用藥的慢性病卻得不到有效報銷,這一現象是不合理的。
三、新農合發展的建議
1、加強資金監管,加快立法保障。政府應以法律形式明確新農合原則、主要內容、管理體制、資金來源、支付標準、基金監督及相關部門的責任等。相關機構應充分利用資金及資源,并做到財務公開,接受納稅人的監督。
2、充分利用現有醫療資源。解決現在農村“缺醫少藥”的問題,還需充分利用現有醫療資源,同時應大力開展基層在崗醫生轉崗培訓,鼓勵醫院醫生到基層服務,建立健全城市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口支援制度和雙向交流機制。
3、進一步加強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嚴格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明確定點醫療機構為新農合服務主體和責任主體,嚴格履行新農合服務協議,對違約單位要查明原因,提出警告,限期整改。認真落實醫療費用監測分析制度,建立完善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信息制度。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醫療費用控制情況的督查 。
4、進一步強化基金籌集、儲存、撥付和使用各個環節的監督管理,嚴格基金專戶儲存、專款專用、封閉運行;嚴肅查處弄虛作假、套取基金的違規行為,重點加大對農合定點醫療機構虛高醫療費用、偽造假病歷、政策范圍外費用報銷、門診掛床住院、冒名頂替報銷等違規違法行為的查處,保障合作醫療基金安全有效運行,切實維護參合農民的合法權益。
5、合理調整農民醫療費用報銷理賠方案。科學合理制定和調整農民醫療費用報銷理賠方案。 推進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提高各職能部門的辦事效率。使農民在“新農合”辦事時能感受到國家政策的溫暖和政府辦事效率的提高,真正為人民服務。
6、政府相關機構應加大監管,切實落實基本藥物制度,在資金允許的情況下,逐漸擴大醫保補償和報銷范圍,讓人民享受到切實的醫療保障。
新農合在新醫改的整體框架下穩健發展,但同樣面臨各方面問題。為建設好這一項民生工程,我們更需正視其長期性、艱巨性、復雜性,為探索和解決農民醫療保障問題,付出長久的努力。
(作者單位:于意,中南大學商學院會計學專業;沈婷婷,中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計學專業;趙添喆,中南大學商學院公共管理專業)
注釋:
衛生部、財政部、農業部:《關于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2003(1).
成昌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需方公平性研究[M].經濟科學出版社2009(4).
桃源縣新農合2010、2011、2012年度工作總結
榮幸,楊匯潮新農合發展現狀及存在的問題.中國保險報.[J].2011(5)
蔡虹,張見遠.關于完善“新農合”制度的若干思考[J]法制與社會:旬刊.2012(3)
關鍵詞:醫療保障;制度設計;價值理念
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中最為艱難的部分。前不久,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和世界衛生組織“中國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合作課題組正式公布了課題研究報告,報告顯示中國的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煮成了“夾生飯”,即患者不滿意,醫院不滿意,政府不滿意;富裕階層不滿意,中等收入階層不滿意,低收入階層更不滿意,看病難、看病貴成為十分嚴重的社會問題,報告對中國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基本評價是:“從總體上講,改革是不成功的”[1].筆者認為,我國的醫療保障改革之所以成效不顯著,令社會各個階層的群眾都不滿意,問題結癥在于缺乏合理的制度設計,關鍵是沒有形成普遍認同的醫療保障制度建設的價值理念基礎。社會價值理念的重要性在于為公共管理的制度設計確立方向,只有在正確的價值理念基礎上才能作出合理的制度安排。本文試就我國醫療保障制度設計的價值理念談一些看法。
一、醫療保障制度設計應當體現公平優先原則
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分配原則是效率優先、兼顧公平,這一分配原則已經得到社會公眾的普遍認同和接受。社會保障屬于社會再分配的范疇,因此,引入市場化機制,通過提高效率來緩解日益增大的社會保障壓力,成為推進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而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市場化取向力度更大,從各地正在推進的醫療保障改革方案來看,盡管改革的方式不盡相同,但有一點是共同的,與過去相比個人的醫療保障責任在擴大,政府責任在縮小,更多的社會資本進入醫療行業。醫療保障改革的市場化取向,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激勵了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提高了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效率,但是其負面效應也是顯而易見的。
其一,醫療機構市場化運作,優勝劣汰,導致城市大醫院的技術水平、設備條件越來越好,而城市社區醫院,尤其是農村鄉鎮醫院維系艱難,逐步萎縮,甚至到了無法生存的地步。政府衛生投入也越來越向大醫院傾斜,加劇了這種分化的程度。目前,全國80%的醫療資源集中在大城市,其中30%又集中在大醫院。結果是城市人往大醫院跑,農村人往城市跑,大醫院人滿為患,小醫院門可羅雀。
其二,我國連年對醫療機構投入減少和藥品漲價的補償機制缺乏,迫使醫療機構出現較強烈的逐利傾向,追求利潤的最大化逐步成為其主要的功能。由于醫療市場是一個特殊市場,醫患信息不對稱,市場競爭往往使價格升高。例如醫療機構為了在競爭中取得有利地位,往往競相購買高精尖設備,使我國本來就不足的醫療資源重復配置而浪費,設備購入后為盡快收回成本并獲得利潤,往往過度提供醫療服務。醫療行業作為一種特殊行業,很容易形成市場壟斷的地位,市場壟斷條件下醫療費用持續上漲將不可避免。醫療保障費用與日俱增,政府、個人、企業都承受了巨大壓力,占我國人口70%以上沒有醫療保障的農村人口更是難以承受高昂的醫療費用。
因此,筆者認為,醫療事業改革的市場化取向,雖然有其積極作用的一面,但是卻背離了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基本規律。與一般消費品不同,大部分的醫療衛生服務具有公共品或準公共品性質。具有公共品性質的服務是營利性市場主體干不了、干不好或不愿干的,也是個人力量所無法左右的。必須而且只能由政府來發揮主導作用,否則就一定要出問題。政府的責任應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在公平優先的理念下,全面干預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建設和發展。二是強化政府的籌資和分配功能,滿足所有人的基本醫療需求。從以上兩個方面的政府責任來看,中國的醫療保障所存在的問題,根源主要不在于缺少公共資金,而在于缺少公平優先的價值理念和有效的政府管理。
政府如何在醫療保障方面發揮主導作用,貫徹公平優先的價值理念,構建公共保障體系,為全體社會成員提供最基本的醫療保障呢?筆者認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綜合國力有了很大的增強,但人口多、人均經濟水平低、社會保障能力差的基本國情并沒有改變,中國還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醫療衛生事業發展水平與中國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基本醫療保障水平與生活水平相適應[2].因此,在基本醫療保障方面,要以政府投入為主,針對絕大部分的常見病、多發病,為全民提供所需藥品和診療手段的基本醫療服務包,以滿足全體公民的基本健康需要。具體實施方式是,政府確定可以保障公眾基本健康的藥品和診療項目目錄,政府統一組織、采購,并以盡可能低的統一價格提供給所有疾病患者。其中所用的大部分成本由政府財政承擔。為控制浪費,個人需少量付費。對于一些特殊困難群體,自付部分可進行減免。
即便部分醫療領域引入了市場機制,政府也要進行嚴格監管。發達國家的政府對所有引入市場機制的醫療領域,其監管極為細致和嚴格。我們做到這一點的前提是要遵循“公平優先、兼顧效率”的原則,而不是只顧效率而不顧公平。為了保證公眾獲得最基本的醫療保障,政府有責任采取有效措施抑制藥價虛高,讓廣大公眾看得起病,也有責任為貧困人群設立平民醫院,以解決弱勢群體看病難的問題。
二、醫療保障制度設計應當遵循利益均衡性原則
在公平優先的理念指導下,為全體社會成員的基本醫療保障提供制度安排,需要調整醫療、醫藥、醫保、醫患四個方面利益主體的關系,鑒于醫療、醫藥、醫保、醫患四個方面利益主體價值目標的差異,通過調整利益關系來整合主體價值目標,是醫療保障制度設計的一個重要原則。筆者認為,醫療保障制度設計應當遵循利益均衡性原則。醫療機構是提供醫療服務的機構,即使在適度市場化條件下,追求利潤也是無可非議的。醫患也就是病人,必然追求高質量的、充分的醫療保障,而不是“基本醫療保障”,更不會主動考慮醫療保險基金收支平衡問題。醫藥企業,由于處在完全市場化條件下,追求利潤最大化目標十分明確。醫療保障管理機構,其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提供基本的醫療保障,并確保收支平衡。醫療保障制度設計就是要在以上四個利益主體的不同價值目標之間尋找利益的平衡點。
首先,醫療保障制度設計要立足于調動各個利益主體的積極性,最大限度地整合各個主體利益。從各個利益主體之間的關系來看,醫療機構與醫患之間的關系是一種供需關系、服務與被服務的關系[3].在醫療保障制度設計中,“提供基本醫療保障”的目標需要通過醫療機構有效的工作來實現。這就是說,醫療機構作為醫療保障體系中的一個主體要素與醫患之間基本目標是一致的,即一方的工作是為了實現基本醫療保障,另一方的目標是得到基本醫療保障。醫藥企業則需要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實施順利的前題下,才能獲得穩定的藥品市場和穩定的利潤來源。醫保機構管理也只有在醫療、醫患、醫藥的價值目標都基本實現的前提下,才能做到最大限度地提供基本的醫療保障,實現醫療保障基金的收支平衡。因此,醫療保障制度設計要做到兼顧各個方面的利益是可能的。
其次,醫療保障制度設計要能夠發揮制約各個利益主體行為的作用。我國改革的市場化取向,不可避免地會誘導逐利行為,醫患想獲得良好的醫療服務,醫療服務行業想獲得更大的效益,醫療保障管理機構想投入經濟。在信息不對稱的前提下,供方誘導需求成為一個普遍現象。誘導需求是指醫療服務提供者為了自身利益,利用掌握的知識和信息影響(誘導,甚至強制)患者進行不必要的消費。供方過度服務的表現形式有大處方、抗生素濫用、大檢查和手術濫用等。越來越多的衛生資源用于購買費用昂貴的城市醫院服務,用于購買低廉社區醫療服務的經費很少,同時,也擠占了用于購買成本效益較優的公共衛生服務的經費,嚴重危害了我國的醫療保障事業健康發展。因此,優先保證基本的醫療保障的投入,同時采用低成本的醫療技術,從而使我國在經濟發展水平不高的條件下大體滿足全體社會成員的基本醫療需求。
再次,醫療保障制度設計要體現在醫療衛生事業中的主導作用。在為社會成員提供基本醫療保障方面,政府應當承擔主要責任。目前,我國城鎮醫療保障采取個人、企業、政府三方面承擔責任,通過個人自負和社會統籌相結合的方式提供基本醫療保障,在目前的社會保障制度中,政府承擔的是有限責任,如果地方政府面臨財政困難,就會利用公共權力縮小自己的責任,加大個人和企業的責任。這樣的制度安排,不利于醫療保障事業中各個利益主體關系的調整,政府只有在基本醫療保障方面確保穩定的財政投入,承擔無限責任,才能維持利益主體對社會保障事業的信心。當然,醫療保障領域實施適度的市場化改革,對于調動各利益主體積極性是有效的。但是這不包括基本醫療保障。對于基本醫療服務以外的醫療衛生需求,政府不提供統一的保障,由社會成員自己承擔經濟責任。政府鼓勵發展自愿性質的商業醫療保險,推動社會成員之間的“互保”;鼓勵企業在自愿和自主的基礎上,為職工購買補充形式的商業醫療保險;鼓勵有條件的農村集體參加多種形式的商業醫療保險。在這方面政府的主導作用應當體現在通過制度安排,提供激勵措施,如提供稅收減免等優惠政策,鼓勵基本醫療保障以外的醫療保險事業健康發展。因此,政府應當以基本醫療保障為核心,通過制度安排,建立起多層次的社會醫療保障體系。
三、醫療保障制度設計應當推動誠信體系的建立
誠信缺失是我國醫療保障體制運行中面臨的最大問題之一,也是醫療保障制度設計中需要重點規范的問題。由于醫療保障制度安排中,誠信管理體制建設相對滯后,失信成本過低,以至醫療保障事業中的利益主體誠信缺失行為泛濫且屢禁不止。因此,強化誠信管理是我國醫療保障制度設計的一個重要價值理念基礎。
第一,醫療保障制度設計要平等公正地調整不同利益主體間的相互關系,醫療保障的具體政策應體現平等公正的道義精神,并運用多種調節手段,通過利益補償和對弱勢群體的援助,在公平優先的前提下,維持公平與效率的動態平衡。在保護醫療、醫藥、醫保、醫患各利益主體合法權益的同時,統籌兼顧,抓住各方利益的契合點,擴展共同利益,推動共同利益的整合。醫療保障政策應體現“一碗水端平”的平等公正精神,加強政策導向力度,遏制醫療保障關系中強勢方侵害弱勢方合法權益的非誠信行為,要確保醫療保障關系的誠信互動性質,避免行為主體間,因權利義務分配顯失公平而蛻變為各方以非誠信手段相互報復的爾虞我詐。政策愈能體現平等公正的價值取向,便愈能為醫療保障誠信體系的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建立穩定的醫療保障誠信管理制度。管理體制上,建立公共信用誠信管理數據庫,失信行為一旦被數據庫記錄,就會留下污點,并要為此付出十分沉重的代價。建立針對誠信活動的約束監控機制、防患糾錯機制、評估獎懲機制和導向模塑機制,借助國家機器的強制性力量,以法律法規形式賦予上述要求以權威性的普遍效力。在運行機制上,應該細化對各種不講誠信行為的處理規定,加大對醫療保障事業中誠信缺失行為的懲罰性打擊力度,讓“失信成本”遠遠高于“守信成本”,讓失信者得不償失,不敢冒失信的風險。醫療保障誠信缺失本質上是一種違約行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主體是否選擇違約,關鍵在于違約成本的高低,當違約的預期效益超過守信活動所帶來的收益時,主體便會自覺或不自覺地選擇違約。目前,我們對不誠信的行為處罰只是補償損失,顯然起不到有效約束毀信者行為的作用。醫療保障制度設計要建立鼓勵守信者、處罰毀信者的機制,讓不講誠信的個人和醫療服務機構付出沉重的代價,這樣,有利于我國醫療保障體制的正常運行。
參考文獻:
[1]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中國醫療體制改革總體上不成功[j].醫院領導決策參考,2005(14)。
按照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辦公室《關于開展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調研的通知》,區政府組織發改、衛生、財政、民政、勞動保障、食品藥品監督等部門,對全區的基本醫療保障、公共衛生服務、醫療衛生服務、藥物供應保障等工作進行調研,并根據《全省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魯政發〔2009〕90號),結合我區實際,廣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xx區轄5個街道辦事處、2個鎮,126個行政村、68個社區,總面積336.86平方公里,人口62.6萬,其中區屬人口35萬、農業人口16萬。2008年,全區實現地方財政收入7.3億元,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6680元。現有區直醫療衛生機構3處(市中醫二院、區人民醫院、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5處、鎮衛生院2處,職工688人(中級以上專業技術人員365人);社區衛生服務站66處、村衛生所108處(在崗社區、鄉村醫生588人),先后被授予全國農村中醫工作先進區、全國億萬農民健康促進行動示范區、全國中醫藥特色社區衛生服務示范區、全省社區衛生服務示范區、省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先進區、全省結核病防治示范區等榮譽稱號。
一、全區醫藥衛生工作基本情況
近年來,區委、區政府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規范優化醫保醫療服務管理流程,大力發展社區衛生服務,著力解決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全區醫藥衛生事業得到了長足發展。2008年,全區醫療保險參保47098人,其中在職人員37019人,退休人員10079人;收繳基本醫療保險基金4063萬元,其中統籌基金2848萬元,個人帳戶1215萬元;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3757萬元,其中統籌基金支付2677萬元,當年社保基金結余306萬元,基金結余率7.5%;累計滾存結余374萬元,結余率7.34%。
(一)醫療保障體系建設情況。一是新農合制度建設實現全面覆蓋。我區新農合作制度從2004年開始試點,2005年被列為省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農民個人籌資從2004年的人均10元,增加到2009年的人均20元;各級財政補助由2004年的人均10元,提高到了2009年的人均80元,達到了人均籌資100元標準。工作中,我們堅持農民自愿參加、公開公正、規范運作、加強監督,嚴格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實施意見》(泰政發【2008】90號),在全市實行合作醫療統一報銷比例和結算模式,推行參合患者在全區就診和在市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一證通”制度。調整印發了《2009年度新農合實施細則》,加強對管理人員、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護人員、基層衛生所(社區衛生服務站)衛生人員等相關人員新農合基本知識培訓,讓參合農民及時了解上級政策,熟悉就診報銷程序和報銷比例。同時,區政府將新農合工作納入了對各鎮(街道)年度科學發展觀考核內容,逐級簽定了目標責任書。在資金使用上嚴格報銷比例,實行醫院結算、合作辦審核、財政撥付、封閉運行制度。區審計部門定期對全區合作醫療基金進行專門審計,確保合作醫療基金專款專用、規范操作、封閉運行。定期將收繳農民的合作醫療基金、農民報銷情況向村民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從根本上保證了新農合醫療基金的安全有效使用。目前,我區的合作醫療、藥品經營、社區衛生服務和醫療機構管理全部納入微機網絡監督與監管,定點醫院與市、區新農合辦公室微機聯網運作管理,住院參合病人信息達到了全市共享。農民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得到有效緩解,實現了群眾滿意、衛生發展、政府放心的目的。二是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更加完善。我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于2002年正式啟動,參保范圍覆蓋了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機關事業、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等。醫療保險基金建立的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資金,由區醫療保險處統一調度使用,參保人員發生的醫療費用、門診費用由個人賬戶支付,住院費用實行網絡結算,患者出院時,只負擔個人部分,其余部分由定點醫療機構和社保局結算。轉診轉院的患者,須根據轉往醫院所在區域先自負符合規定費用的一定比例的費用,即:轉往本省省屬醫療機構治療,結算時個人先自負符合規定費用的5%;轉往省外公立醫療機構治療,結算時個人先自負符合規定費用的10%。然后再自負最高級醫院住院起付標準,剩余部分按基本醫療保險結算辦法結算。2003年,為降低困難企業負擔,全區推出了住院統籌,降低了企業繳費比例。2005年為推進全區企業改革,我區制定出臺了《區屬企業改革實施方案(試行)》,將2324名破產改制企業退休人員全部納入職工醫療保險,較好地維護了職工的醫療保障權益。2008年度,全區實際發生住院人數4655人,已出院人數為4367人,發生住院醫療費用3883萬元,人均住院費用8892元,其中醫療保險統籌內住院費用3428萬元,人均7850元,占醫療總費用的88.3%。統籌基金支付2464萬元,為住院費用的63.46%,統籌內費用的71.9%。個人負擔率為36.54%和28.1%。三是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逐步開展。我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在認真總結07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的基礎上,2008年把實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全覆蓋計劃”列為為民要辦的十件實事之一,區政府兩次舉行大規模的集中宣傳活動,并對121名社區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同時,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落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實施意見》(xx政辦發〔2008〕21號),允許參保人員在一個醫療保險參保年度內隨時參保,自參保繳費的次月起開始享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其他相關政策按照《xx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泰政辦發〔2007〕45號)的規定執行。我區已多次為全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經辦工作座談會、試點工作座談會提供現場。
(二)公共衛生體系建設情況。一是認真落實公共衛生服務項目。(1)加快兩個體系建設。按照“疾病控制、衛生監督體制”改革要求,2005年區委、區政府成立了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區衛生監督局,具體承擔全區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執法職能。積極開展衛生監督下沉工作,設立街道鎮衛生監督機構5處,聘任街道鎮衛生監督員15人,把衛生監督觸角延伸到社區和村,并聘任63名社區衛生助理員,108名村衛生監督助理員,構建了全方位、無縫隙監督體系。(2)提升疾病預防控制水平。扎實開展全省結核病防治示范區工作,成功實施了省級“無結核病的和諧校園”、“社區結核病控制”等項目,為全省城區結核病控制提供了經驗。申報了省級心腦血管病防治示范縣,目前已通過省衛生廳中期評估。全面開展艾滋病防制,加強醫療衛生機構常規檢測和自愿咨詢監測工作。認真開展計劃免疫工作。從2005年6月份起實行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免費分發、免費接種。從2008年5月份起實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對新增加的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實行免費分發、免費接種。(3)加強衛生監督工作。突出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深入開展食品安全綜合整治。目前,通過省、市、區衛生部門認定的A級單位9個,B級單位36個,C級單位813個,全區食品安全形勢得到切實改觀。打擊非法行醫,規范醫療市場。規范持證衛生機構,統一標識、統一布局,通過年度校驗督促全部達標。先后針對無證私自行醫、藥店非法坐堂行醫、超執業范圍非法開展診療活動、空掛單位對外服務等開展了專項治理,凈化了醫療市場。積極開展“星級社區”、“星級道路”、“星級店鋪”創建活動。結合泰城綜合整治活動,制定了餐飲、公共場所、商店等星級創建方案,通過創建進一步提升了行業衛生管理水平。二是科學應對各類突發性事件。經過多年建設,全區已形成了設施和功能相對齊全的區、處鎮、社區(村)三級公共衛生工作網絡和服務體系,有一支人員充備的衛生專業技術和衛生監督執法隊伍。醫療救治體系建設方面,以市中醫二院、區人民醫院為龍頭,以鎮村兩級醫療單位為框架構建了全覆蓋的醫療救治體系,承擔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醫療救治任務。完善了急救中心建設,配齊了“120”救護車和基本醫療救護設備。(1)建立組織,完善預案。區政府成立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和應急辦公室,設立了流行病學、消毒技術、食物中毒職業中毒及放射事故調查、環境污染事故調查、實驗室檢驗檢測、后勤保障、宣傳教育八個專業技術小組,明確各自職責任務和工作流程。根據傳染病流行情況,有針對性地建立了霍亂、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十一運會保障、救災防病等各種情況下的領導小組、各專業技術小組,做到人員、物資、技術、培訓四到位。健全完善《xx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結合實際制定了《xx區突發霍亂應急預案》、《xx區突發人感染高致病性流感、禽流感應急預案》、《xx區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應急處理預案》、《xx區甲型H1N1流感應急處置方案》、《xx區2009年防汛救災應急預案》、《xx區手足口病防治方案》、十一運會保障等相關傳染病應急預案,并根據工作情況,不斷改進和完善預案。(2)健全機制,及時處置。制定和完善各項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做好突發公共事件隱患的排查,建立健全監測、預測、預報、預警體系。處鎮以上醫療機構全部實行了疫情網絡直報,全區設立了49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點,強化應急值守機制,認真落實應急值班制度,初步形成了以疫情值班電話為主線,各處、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各公共衛生監測點為依托的傳染病及突發應急信息網絡系統。做好應急專用物資、器材裝備的儲備工作,加強醫院急診科和重癥監護ICU建設。(3)強化演練,提高能力。根據應急管理工作的要求,每年開展應急隊伍各專業小組專題培訓,對49個公共衛生監測點人員進行傳染病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培訓,每月召開例會,對各處鎮疫情報告管理人員進行培訓,提高了應急救援人員的專業技能和處置能力。按照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實戰要求,高度重視應急演練工作,在演練中落實預案,增強應急處置能力,并在實踐中不斷修改完善預案。組織開展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霍亂腹瀉病防控等應急演練。
(三)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情況。一是整合醫療衛生資源。根據區域位置和區、鎮(街道)、村三級醫療保健機構狀況,對城區的區級醫院著力加強重點特色專科建設,培植了“中醫治未病”、“中醫骨傷”、“中醫中風”等一批國家及省市級重點專科;兩個鎮衛生院分別列入了全省鄉鎮衛生院“360工程”和“1127工程”建設單位,新建和改建了業務用房,優化配套了醫療設備;五處街道衛生院(防保站)按照省級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標準,通過轉型,建成了高標準的省級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同時,加大村級衛生所的改貌配套建設力度,結合鄉村衛生機構一體化管理,全面推進村衛生所改貌建設,對新建的村級衛生機構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給予扶持,每建成1處符合標準的新衛生所,區財政和鎮財政各給予扶持資金1萬元,形成了區、鎮、村共同參與衛生所建設的良性投入機制。目前,全區108處衛生所全部達到“五室分開”和設施配套要求,66處社區衛生服務站均達到二星級以上標準,群眾的就醫環境大大改善。隨著醫療機構設施的不斷完善,醫療水平的不斷提高,農(居)民實現了“小病不出村(社區)”。二是切實提高醫療衛生服務水平。區政府制定了《關于進一步理順處鎮衛生機構管理體制的通知》(xx政發【2007】125號)等文件,理順了處鎮衛生機構管理體制,實行衛生工作全行業管理。處鎮衛生機構、人員編制由區人事局進行核定,其機構、人員上劃區衛生局實行統一管理;處鎮衛生機構實行主任(院長)負責制,主任(院長)是本單位和所轄一體化管理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所的法人代表。主任(院長)實行選聘制;實行衛生服務機構行政、業務、財務、藥品統一管理體制。對區直和處鎮醫療衛生單位實行年度綜合目標管理考核,全面深化基層衛生機構內部運行機制改革,通過制定崗位薪籌制,實行全員競爭上崗、雙向選擇、逐級聘任制度。推行以“三制、四管、五統一”為主要內容的鄉村衛生機構一體化管理,制定落實鄉村醫生養老保險政策,使他們才有所用、老有所養,切實解除了廣大基層義務人員的后顧之憂,提高了他們為全區衛生事業發展而奮斗的積極性和責任感。同時,遵循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規律,突出抓好培養、吸引、用好人才三個環節,創造良好的人才環境。目前,全區所有鄉村醫生全部達到中專以上學歷水平,完成向執業助理醫師、執業醫師的轉化。鼓勵多種形式的在職繼續醫學教育,全區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普及率達到95%以上。
(四)藥物供應保障體系建設情況。藥品是一種特殊商品,事關廣大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藥物供應保障體系的建設,2006年成立區監察、衛生部門及各處鎮組成的藥品集中采購領導小組和區藥品集中采購辦公室,在全區全面推行藥品集中采購供應,實行區藥品采購供應中心—處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藥庫—村衛生所、社區衛生服務站藥品器械統一采購供應制度。區藥品采購供應中心競標采購藥品后零加價配送至處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所、社區衛生服務站。逐步修訂完善關于加強藥品集中采購的制度、辦法,實行藥事委員會例會制度;不斷加強藥品質量的監控,有效的降低藥品采購價格,杜絕假劣藥品流入,保證了群眾用藥安全。目前,我區有定點醫療機構23家,其中處鎮衛生機構8家(68家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全部納入居民醫療保險),定點藥店47家。在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的管理上,采取了三項措施:一是利用“協議”的形式來約束對方的行為。協議對雙方的權利、義務、環境、設施、藥品品種及質量、服務質量、專業人員配備、醫療費用結算、違約責任、爭議處理等都作了明確規定。二是建立不定期檢查制度,針對醫療費用出現的問題,隨時抽查各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三是建立走訪制度,認真聽取患者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的意見,及時提出整改措施,對嚴重違約的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取消其定點資格,有效維護了廣大患者的利益。
二、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參照省政府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我區的醫藥衛生事業還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城鄉基本醫療保障統籌層次太低。xx區老企業多,老職工多,醫療保險統籌層次不高,而且地域狹小,市直、岱岳區、xx區三家共管,擴面難度很大。如2008年醫療保險人均繳費基數為1100元,企業人員繳費基數為920元,基金籌集水平不高。
二是公共衛生職能需進一步加強,醫療衛生的公益性需增強。公共衛生的補償機制尚未得到真正落實,政府購買社區公共衛生服務補助標準不高,疾病預防控制系統實驗室裝備落后,衛生應急專業隊伍整體素質有待提高,影響了公共衛生機構對重大疾病以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測預警和處置能力。
三是看病難、看病貴問題不同程度存在。尚未建立全面、系統的公立醫院績效評估體系,政府補償不到位,醫療衛生機構公益性下降,服務意識不強、群眾看病不方便、用藥不合理、醫藥費用增長過快等。新農合籌資水平偏低,農民醫療保健消費水平偏高,要求回報概率大,且直接到市級醫院住院治療人數偏多,小病大治現象較為普遍,造成合作醫療基金支出壓力較大。
四是基礎醫務人員工作積極性不高。城區外的醫務人員普遍感到工作壓力大,有較大比例的醫務人員認為待遇不高,尤其是聘用制護士收入偏低;衛生系列職稱晉升相比其他行業難度大,取得資格后由于受職位所限多年得不到聘任。
三、幾點建議
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是解決目前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的有效途徑,提高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水平的重要保障。要在牢牢把握醫療衛生事業公益性質的前提下,進一步加大各級財政的投入力度,切實抓好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和公立醫院改革試點五項重點改革,使改革盡快取得明顯成效。
1、建立城鄉一體化的醫療保險管理制度。目前,幾項醫療保險制度并存,各制度之間缺乏銜接和轉換,存在重復參保、重復享受、財政重復補貼、機構重復設置,管理效率不高等問題。建議整合醫療保障資源,建立大醫療保障體系,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整合;在整合制度的基礎上,整合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在整合機構的基礎上,整合管理服務平臺和網絡結算系統,擴大基金的共濟范圍,增強基金抗風險能力,提高城鄉醫療保障資源的使用效率。
2、提高醫療保險的統籌層次。建議盡快實現市、省級醫療統籌,建立統一的醫療保險政策,實現異地結算,逐步提高職工的醫療保險待遇。同時,根據統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制定科學的、多層次醫療政策,建立醫療三險銜接、接續制度,加快參保人員醫療異地結算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