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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當前全球減緩與適應的努力無法有效應對氣候變化的不利影響,巨大的氣候變化損失與危害需要直接的解決方案。2012年《
>> 應對氣候變化損失與危害國際機制對中國相關工作的啟示 氣候變化問題的深度:應對氣候變化與轉型發展 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 應對氣候變化的法治化機制探討 森林與氣候變化的賽跑 氣候變化與貿易 氣候變化與城市 科技應對氣候變化:國際經驗與中國對策 有機農業與應對氣候變化 甲烷排放與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探析 氣候變化應對與《森林法》修改 中德應對氣候變化合作現狀與建議 歐盟愿與中國共同應對氣候變化 林業項目應對氣候變化的途徑與措施分析 俄羅斯對氣候變化問題的挑戰與應對 應對氣候變化:國際談判歷程及主要經濟體的態度與政策 應對氣候變化的園林噴灌節水技術應用與評價研究 低碳試點城市與地方政府應對氣候變化的行為 中美兩國應對氣候變化政策與公眾氣候素養之比較研究 關于氣候變化與發展的關系 常見問題解答 當前所在位置: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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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氣候變化 自主性適應 計劃性適應 牧民
面對氣候變化,人類需要同時采取“減緩”和“適應”兩條路徑,其中,減緩能夠降低氣候變化的速率和范圍,而適應則能夠降低對氣候變化的敏感性,從而最終降低由氣候變化所帶來的脆弱性。但無論是適應還是減緩的各種措施都無法避免氣候變化所帶來的影響,因此在短期和長期應對氣候變暖所產生的影響方面,采取適應措施是必要的。而且人類社會采取的主動適應措施比自然系統適應氣候變化有更大的作用。對于氣候變化的適應性正由原來“排在減緩之后的次要問題”變成當今的首要問題了(UNFCCC,2007)。在減緩氣候變化進程的全球協作之外,將適應作為一種生存和發展戰略加以強調也吸引了不同國家政府的重視和支持。減緩是一項相對長期、艱巨的任務,而適應則更為現實、緊迫,尤其對于經濟和社會系統相對脆弱的發展中國家而言,氣候問題將首先是適應問題。
IPCC在2001年指出適應性是指系統的活動、過程或結構本身適應氣候變化包括氣候變率和極端氣候事件等,減輕潛在損失,利用機會或對付氣候變化后果的能力。并在2007年的最新評估報告中對適應的定義再次進行了說明。所謂適應是指為降低自然系統和人類系統對實際的或預計的氣候變化影響的脆弱性而提出的倡議和采取的措施。學者們對氣候變化適應性基本是使用IPCC的定義。
一、氣候變化的計劃性適應
按照行動主體不同及是否有意識的進行(IPCC,2001、2007),氣候變化的適應可劃分為自主性適應和計劃性適應。其中,計劃性適應可理解為國家或地方政府為降低自然系統和人為系統對實際的或預計的氣候變化影響的脆弱性而采取的措施。通常包括資金、技術資助的措施,行動倡導建議或措施,國家政策、法律等。根據UNDP(2007),成功的計劃性適應規劃包括:一是有效規劃的信息,包括有效的信息獲取途徑等;二是氣候防護性基礎設施;三是基于窮人需求之上的社會風險管理和減貧保險;四是災害風險管理制度。Agrawal(2008)等人的研究發現,有四種有效的計劃性適應機制——提供信息、提供技術、財政支持和領導,能夠增強自主性適應機制,可以由國家、地方政府等公共機構提供,也可由公民社會組織提供,還可以通過服務機構和私人公司等市場機制解決。在市場經濟環境下,市場是配置應對氣候變化的各種資源的基礎性方式,政策的作用在于影響和優化資源配置。各級政府適應性的地方政策必須得到國家政策和戰略的支持,國家和各級政府間有力的合作才能提高對氣候變化的適應性。
1、國家、政府層面的計劃性適應
由英國的尼古拉斯·斯特恩領導完成的“從經濟學角度看氣候變化”報告,強調政府應通過制定政策框架將適應與發展政策和規劃相結合。越來越多的國家開始重視對氣候變化風險的應對,并將其上升至國家的戰略和計劃層面。
歐盟出臺《適應氣候變化發展白皮書》,通過建立起氣候變化對歐盟影響及后果的知識基礎、將“適應”戰略融入歐盟主要的政策領域、綜合運用各種政策工具解決資金問題、開展國際適應合作來實施適應戰略。2008年12月17日,德國政府通過《德國適應氣候變化戰略》,分列出農業等13個領域采取適應氣候變化行動可選擇的方案,構建了德國適應氣候變化影響的行動框架。澳大利亞政府通過為地方政府提供資金或資助某些項目間接幫助地方政府其承擔氣候變化的風險,并采取措施應對氣候變化可能帶來的局部影響。
由于不同區域和國家受氣候變化的影響、適應成本和適應能力存在巨大的區域差異,適應性選擇也存在較大不同。中國是氣候變化脆弱性高的發展中國家,面臨更高的氣候變化風險。中國應按照“在可持續發展框架下應對氣候變化”以及“減緩與適應并重”等原則,強調通過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和社會經濟發展模式的主動轉型來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問題,不能采用單一的以適應為主或以減緩為主的“單效”方案,從而實現社會經濟發展、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的協調推進。未來中國的適應能力建設應該從以推進經濟發展為基礎,建立健全組織機構、政策法規、基礎設施建設、科研與推廣、公眾參與、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建立健全防災減災預警系統。在此基礎上,還應關注和借鑒其他國家或區域進行的具體實踐層面的研究。應當加強國內區域適應氣候變化的案例研究、擴大研究領域、加強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影響的研究,以降低影響評估的不確定性,并提出切實可行的適應對策。
目前,對氣候變化的計劃性適應研究主要是基于氣候變化的表現和影響分析而進行的宏觀層面的政策回顧或行動倡導,這些戰略或政策措施都是以國家和政府制定并主導的,并且與減緩對策結合在一起。計劃性適應與減緩氣候變化的措施兩者都是一種中長期的行動和策略。正如減緩措施需要全球各個國家發揮協同作用一樣,適應策略也需要不同國家或地區、中央和地方的協調。
2、農業和畜牧業對氣候變化的計劃性適應
農業是受氣候變化影響最直接、最脆弱的經濟部門。氣候變化對農業尤其是種植業生產影響的強度和范圍要超過其他產業與經濟活動。氣候改變以及極端氣候狀況都會對農業生產體系產生強烈的影響,進而降低農業生產力。近年來,畜牧業受氣候變化的影響也逐漸顯現。牧民進行畜牧生產最基本的生產資料——草地是受氣候變化影響最顯著的領域之一。因此,氣候變化對農牧民的影響都非常顯著。然而以牧區或草原為單位,主要是氣候變化影響草地生產力的研究。
政府有關決策機構應采取適應對策、通過適當調整以限制損失和充分利用正在改變的氣候條件,促進農業結構的調整,加強農業適應能力建設,以盡量減少損失和盡量實現潛在的效益,以應對未來氣候變化的不利影響。農業生產對全球氣候變暖的適應并不是被動的、消極的反應,應當以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的協調發展為原則,從系統的觀點進行綜合考慮,實現各個系統之間的相互協調,保證農業生產的可持續發展。
在農業適應對策研究方面,多是基于平均氣候條件下的影響,近年來氣候變率和極端氣候的增多加重了對農業的危害,因此也應加強對極端氣候的研究。另外,在運用簡單模型來分析各地農業脆弱性的基礎上提出的計劃性適應對策尚不具有普適性。在中國,適應僅僅是減輕氣候變化對農業影響的眾多對策中的一部分。而農業也僅指種植業。
目前,微觀層面的研究已開始包括政府的計劃性適應和農戶層面傳統的自主性適應。但是在適應性標簽之下直接進行的針對性研究,尤其是區域層次和社區層次更為薄弱。微觀層次的農戶是適應氣候變化最主要的主體之一。不能忽視農民或牧民的個體行為是適應過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以及他們的作用。政府計劃性的適應措施最需要的是農牧戶層面的支持和實踐,這樣才能保證農業對氣候變化的適應對策的針對性、可行性,真正在適應氣候變化方面發揮作用。然而現在中央出于保證草原減排的考慮,在很多地區實行休牧禁牧、圍欄封育對牧民的放牧活動進行限制,而這些政策很大程度上是政府行為,與牧民的利益存在很大沖突。張倩(2011)的研究就發現草畜雙承包、禁牧等國家旨在抵御自然災害、保護草原生態的計劃性政策卻導致牧民畜牧生產成本提高而生計難以持續,從長遠來看將會降低牧民的適應能力,大大增加他們面對氣候變化的脆弱性,而只有國家和牧民實現良性互動才能更好地應對氣候變化。
二、氣候變化的自主性適應:社區和農牧民層面
“農民和農村社區在面臨氣候條件的變化時會自覺地調整他們的生產實踐,這是一種‘自發’的適應策略”(蔡運龍、Barry Smit,1996),這是可見的中文文獻中最早提及“自主性適應”的研究。這種策略與政府計劃性適應措施相比,具有更高的靈活性和時效性。了解自主性適應過程與機制是理解氣候變化影響的重要途徑,也是有效制定與執行計劃性適應政策的基礎。
國外已經有很多學者關注氣候變化的自主性適應問題。瑞士氣候變化與發展委員會(2009)通過南非的案例研究發現,當地農戶的自主性適應在沒有外界支持和關注的情況下,大多采取的是一種應對導向措施,難以進一步提高其生計的彈性。Corbett(1988)通過蘇丹和埃塞俄比亞的案例研究發現,當地農戶在面對干旱時,首先采取的是改變種植、增加小型商品買賣等保險性措施,其次是售賣牲畜、出售農業生產工具和典押土地等資產處置措施,最后通過移民等方式。自主性適應措施包括流傳于當地的鄉土知識文化,比如干旱時集雨、降低家庭成員的營養水平、低價出售牲畜等,同時農戶常常采用多種生計措施,力圖獲得各種收入資源或自然資源,從而保證在干旱等風險期間的生計不受或少受影響。
近幾年國內對農牧民適應氣候變化的研究更多關注的是氣候變化對農牧民的影響而不是農牧民的自主性適應。雖然有的研究中闡釋了具體的適應行為或措施,但是沒有明確指出這些就是農牧民的自主性適應,并且往往忽視農牧民在受災情況下采取的適應措施產生和具體操作的過程和運行機制。回顧為數不多的中文文獻對社區或農牧民適應氣候變化的研究,可將其中涉及的適應措施歸納為以下五種。
1、通過產業調整來適應氣候變化
因近年來的干旱導致草場退化嚴重,牧業難以為繼,農牧交錯區少數民族牧民調整了農牧比例,種植業成為村民主要的生產活動(梁筱筱,2010)。
2、通過外出務工或發展商業來適應氣候變化
氣候條件不斷惡化,降水減少、干旱多發導致農戶選擇放棄沒有收入的農業生產,將勞動力解放出來外出打工、做買賣等,農牧民外出務工規模擴大,“空心村”現象開始出現。
3、通過調整畜牧生產來適應氣候變化
氣象災害頻發,草原植被日益退化,牧民生存條件愈發惡劣,錫林郭勒盟中北部的阿巴嘎旗的純牧區蘇木開展生產自救,如把種公羊集中管理;對草場實行常年圍封禁牧,建立集體打草場等。在旱災的影響下,牧民會選擇走場或到沒有遭災的地方進行敖特爾放牧(短期性的游牧方式)。通過改進和采用適應氣候變化的技術諸如禁牧舍飼、作物及牧草相結合的帶狀間作技術等,不僅能提高農牧民的適應能力,還能增加他們的經濟收入。科爾沁地表的河流湖泊因干旱多已干涸,農牧民的用水模式發生改變,生產生活嚴重依賴地下水,這為科爾沁地區農牧業的可持續發展埋下了隱患。
4、通過讓后代轉變謀生方式來適應氣候變化
張黎(2009)等人的調查發現,全部受訪牧戶都希望他們的后代離開牧區進人城鎮生活,不愿意讓他們繼續從事畜牧業生產。
5、通過合作,共同降低自然風險來適應氣候變化
通過對牧戶生產經營狀況現狀分析,達林太、劉湘波(2009)發現通過組建牧區牧民合作經濟組織,協商使用草地,實現移動式減災,能夠達到風險防范的效果,實現小牧戶增收。周立、姜智強(2011)也指出通過制度創新,以社區為基礎,以合作為內容把牧民組織起來采取科學化的生計適應方案。
研究中除了關注農牧民的適應行為,還有研究對農戶適應的影響因素進行了分析。在認知偏差和思維定式等因素的影響下,農戶適應氣候變化的行為決策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非理,導致適應與變化之間存在時滯現象。牧戶對短期氣候變化趨勢的感知更加深刻、準確,他們的適應行為多為自發性被動適應,缺乏行之有效的主動適應。
三、結語
隨著“適應氣候變化”這一問題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對政府的計劃性適應和社區、農牧民自主性適應的研究也日益增加。適應本身就是一個降低當前或未來可能存在的脆弱性的過程。無論是對計劃性適應和自主性適應兩者中的哪一種所進行研究,都有利于對今后研究兩種適應的相互作用或者互動提供一定的支持。
國家和政府的計劃性適應政策或措施,其涉及的部門日益廣泛,覆蓋的領域也愈發豐富。為了保證這種自上而下產生的計劃性適應的有效性和針對性,絕不能忽視自下而上的自主性適應的產生過程及運行機制。目前對自主性適應機制的關注較為缺乏,對自主性適應措施進行分類也還未在目前的研究中涉及,在本文所總結出的產業調整的適應、種植業或畜牧業生產上的適應、讓后代改變謀生方式的適應以及通過合作降低氣候變化風險的適應等方面之外,對社區或農牧民個體層面是否存在其他方面的自主性適應行為,還需要在今后的研究中進行發掘和總結。對于關注相對不足的基層社區和農牧民,需要進一步探究他們面對氣候變化風險時自發的應對和適應氣候變化策略的產生及具體運作過程,了解農牧民對計劃適應措施的需求,并結合當地政府的計劃性適應措施的實施和社區、農牧民的回應,為政府今后進一步設計或改善已有的適應氣候變化策略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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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 氣候變化 風險 保險
一、保險概況
保險是集合具有同類危險的眾多單位或個人,以合理計算分擔金的形式,實現對少數成員因該危險事故所致和經濟損失的補償行為。馬克思指出:“使商品變貴而不追加商品使用價值的費用,對社會來說,是生產上的非生產費用,對單個資本家來說,則可以成為發財致富的源泉。另一方面,既然把這些費用加到商品價值中去的這種加價,只是均衡地分配這些費用,所以這些費用的非生產性質不會因此而消失。例如,保險公司把單個資本家的損失在資本家階級中間分配。盡管如此,就社會總資本考察,這樣平均化的損失仍然是損失。”“保險業能給予個人以很大的保障。一種損失本來會使個人趨于沒落,但有了保險業,他這損失就可分配給許多人,叫全社會分擔起來毫不費力。不過保險業者要與他人以保障,他自己就必須有很大的一宗資本。”斯密認為,保險的最本質的特點就在于它將風險在很多的投保人之間進行分散,將風險帶來的經濟損失在投保人之間平均分配以滿足人們轉嫁風險、對損失獲得補償的要求。
保險業發展到現在,已經有了很強的處理風險的能力了,并且在發展過程中,保險公司一直在開發技術應對一些長期存在的多種風險以及單一的巨大的災難。其處理風險的能力取決于以下兩個因素:一是發生的風險的種類是多樣的,但其總數必須是穩定的;二是對于巨大的風險,其必須是單一的(至少是少數的)。
二、氣候變化背景下保險業的機遇與挑戰
(一)機遇
目前在發達國家,保險業的發展幾乎已經達到了頂峰,保險幾乎已經覆蓋了社會的所有層面,各種各樣的險種讓被保險者選擇的眼花繚亂,保險業也因此有著良好的發展,幾乎所有的家庭都會購買這樣或者那樣的保險。在這種情況下,保險公司一般會采取開發新品種的措施來克服一般險種近似飽和的現狀。
“澳大利亞是世界上保險業非常發達的國家,從國際范圍看,其保險企業具有極強競爭力。”但是隨著氣候變化問題的日益加劇,極端天氣事件以及由此引發的相關事件(如海平面上升、洪水災害等)發生的概率增加,由氣候變化引起的風險越來越多,在新情況下其傳統意義上的保險業是否依然能夠一如既往的發揮作用?這個問題關系到了本文的目的,即:在氣候變化的前提下,保險公司如何應對不斷變化的環境風險以及如何減少這方面的不確定性。應對氣候變化重要的戰略是適應,IPCC對適應的定義為:生態、社會或經濟系統響應現實的或預計的氣候變化及其影響、旨在減輕危害或開發有利機會以調整自身的行為。適應過程是指人類主動地通過調整社會結構和人類行為過程、實施科學措施,減輕或抵消與氣候變化相聯系的潛在危害,并利用氣候變化帶來的機會,降低社會適應氣候變化的政治和經濟成本。
由于減緩氣候變化是全球長期的艱巨的任務,適應戰略就更為現實和緊迫,在氣候變化制度下,保險己成為一項公認的與氣候變化損害風險轉移和損害補償相聯系的制度工具,在由氣候公約締約方會議所確定的適應戰略框架下,保險是與“便利充分適應”相聯系的適應措施,屬于資金機制應予以支持的中長期戰略項目,在這方面保險的業務也比較的多,雖然在適應的某些方面保險不能發揮作用,但是也能“起到工具的作用,用來為準備應對災難而適當的修改工程和增強應變能力”。受氣候變化的影響,這些自然災害演變為大災難的可能性增加了,從而保險業的壓力也會變大,但無疑這對保險業也是一個發展的好機遇。
(二)挑戰
作為保險業的業外人士,我想問題的存在是顯而易見的,那就是:在氣候變化的背景下,就我們目前所了解的保險業是否還能一如既往的存在下去呢?在新情況出現的時候未來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不可知的,而保險業的大部分業務都是建立在歷史數據的基礎上的,這些歷史數據在氣候變化這樣的新情況出現的時候,顯然已經不太可靠。保險業的可持續發展面臨著嚴重的挑戰。
1.保險范圍有限,償付能力增大
由氣候變化引起的風險變多,而同時財產不能夠投保,必定會產生一系列的連鎖反應,最為明顯的就是,財產所有人可能會在風險來臨的時候違反一定的義務保全自己的財產,這種無法投保的情況還有可能對保險標的物的價值產生重大影響。從財產所有人(如農民、企業主、房主)的角度來講,無法投保的財產對其財富來說是一種直接的損失,因為保險也是一種投資。
2.自然災害難以預測
一些自然災害難以預測性是保險風險管理中最具挑戰性的工作,相關機構向公眾預報災害的發生需要一定的時間,有時候即使對災害發生時間、地點、受災人群作出了預測,也會因為計算以及信息收集等諸多原因而使預測結果存在比較大的誤差。同時,大多數的災害的發生都有突發性的特點。由于氣候變化,發生的突發性自然災害明顯增多,這從資金上來說是多保險業的一個大的挑戰,當然,在可否開發保險業務對其承保方面,對保險業的精密計算來說也是個不小的問題。
三、面對氣候變化,保險公司、政府應該怎么做
(一)保險公司
1.及時發出有效信號
在氣候變化引發一系列更加頻繁的極端災害事件的時候,能夠在風險發生前發出有效的信號無疑是減少損失的一個非常好的方法。從保險公司方面來說,其能夠在風險最小化方面發出有效的信號,特別是在可以顯著減少社會損失的與氣候變化有關的事件方面,效果毋庸置疑是明顯的。這方面的典型例子如,某一地區建造建筑物或者從事一定的活動之前,應當考慮到會不會引起與氣候變化有關的風險(如洪水、海嘯或者颶風)的發生,如果存在這樣的可能,保險公司可以通過調整保費來發出信號抑制這種活動的發生。還有一個激進的方法就是將保費作為積極的懲罰措施來抑制高風險地區開展活動造成的高損失。
2.再保險分散風險
氣候變化帶來的風險大過以往,這也對保險公司的承受能力提出了挑戰,保險業對此應對的對策一直是將風險分散,這也是再保險市場的本能。在應對極端事件時,保險人選擇再保險使得對損失的賠償更加的分散,在所有保險以及再保險公司持有的資本金總額不變的情況下,再保險可以降低保險公司出現償付能力不足的的可能性;同樣,在發生大的風險使得保險公司賠付能力不足的情況下,保險公司通過再保險可以降低風險,減少自己的賠償金額。
(二)政府
1.由政府提供激勵機制
保險業在發展保險產品的時候應該認識到被保險人在面臨風險時能夠很好的采取措施減少損失的事實,這方面的一個典型例子就是當災難襲擊一個沒有準備的企業,使其業務中斷,該中斷造成的損失是巨大的,當然,政策并不傾向于要求被保險人采取任何的措施進行恢復。事實上,很多政策都會傾向于災難發生初期(通常會是24小時)不予支付賠款。這樣一來,很多被保險人為了確保得到補償而拖延恢復營業。因此,政府應該為被保險人提供更多的激勵機制,以使其在受到損失后快速采取措施恢復,如風險的發生超過24小時,減少其應當領取的補償,除非被保險人有證據證明其業務的恢復已經比預計的要快。這種“早日完成”的支付方式在一些行業中是屢見不鮮的,很清楚的是,這樣的措施對雙方都有利。但是,大多數被保險人并沒有一套全面的災害準備和恢復計劃,通過減少保費或者更多的有利條件來鼓勵被保險人采取一定的方式來建造或者修繕舊建筑物是其面對風險是更加穩固,這種方法已經有了成功的例子。
2.政府的監管作用
社會的重要保險都是被政府監管所認可的,法律上承認一個保險公司的失敗會給社會造成重要的損害,而大多數商業企業的失敗則不會產生這樣的后果。這樣做的原因可能是,明確因保險公司的失敗而造成損失的人,并在法律上對其進行保護是必須的,因為當保險公司失敗時,造成的損失返回到被保險人身上,這有違于公平原則。正因為如此,除了法律上的規定以外,保險公司通常會被政府所管制。
政府對風險保險的提供進行限制,使保險的提供在保險公司能夠支付的能力之內。如可以提供相當規模的儲備或出臺一項政策來排除那些保險人無法支付的風險,但是這些方法都不是特別有吸引力。就保險公司來說,還必須考慮保單持有人的利益和預期。《1973年保險法》要求對保險業進行審慎監管。2001年該法做了實質性修改,新的審慎監管要求已在2001年1月實施。新保險法的根本目標之一就是保持保單持有人和其他廣大保單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
3.政府作為最后的承保人的作用
氣候變化引起的自然災害能夠造成巨大的損失,一些發達國家的保險公司和政府已經在大幅度的分散這種全民風險。但是從整個社會層面上來看,財產仍在遭受損失,并且程度越來越嚴重,情況越來越糟糕。最需要面臨的風險是有氣候變化造成的損失其增加程度超過了保險業的再分配能力。這也許不會導致保險業的保險業的失敗,但面對這樣的風險,保險公司可能會選擇退出市場,并拒絕支付超過其支付能力的損失補償。這就導致了一個較為突出的問題:在這樣的災難襲擊時,政府應該扮演什么樣的角色呢?因為氣候變化的發生而出現的諸多的限制和排除因素則會給保險公司帶來重大的災難。如果確實出現一個相當難解決的風險,政府可以出面作為最后的承保人吸收或者減少這些損失,因此,在不能應對的災難來臨之前,保險公司和政府進行更加密切的合作共同來應對,以確保保險業在氣候變化下依舊能夠順利發揮其社會價值無疑在目前來說是較好的辦法。
關鍵詞:氣候變暖;綠色經濟;綠色經濟思維;生態主義;可持續發展
1962年美國海洋生物學家蕾切爾·卡遜在其寫的《寂靜的春天》中有這么一句話:“一個恐怖的幽靈正悄悄向我們襲來,而且這個想象中的悲劇極可能變成我們終將面對的嚴峻現實。”①這是作者在美國上世紀60年出的關于濫用化學制品對于環境的嚴重影響,這也是引申出我們今天的人類活動加劇的全球生態環境遭到破壞,其中,全球氣候變暖是我們正在面臨的極其嚴峻的生態危機。那么如何用綠色經濟思維解決全球氣候變暖問題是我們正在面臨的重要研究課題。因此深入了解和分析全球氣候變暖問題,用綠色經濟思維去解決全球氣候變暖將是未來的研究出路之一。
一、全球氣候變暖的前因后果
在談到氣候變暖問題的原因之前,有必要了解什么是氣候變暖。氣候變暖,大部分是由于人們焚燒化石燃料,如石油,煤炭等,或砍伐森林并將其焚燒時會產生大量的二氧化碳,即溫室氣體,這些溫室氣體對來自太陽輻射的可見光具有高度透過性,而對地球發射出來的長波輻射具有高度吸收性,能強烈吸收地面輻射中的紅外線,導致地球溫度上升,即溫室效應。概念中已經談到了其產生的一些原因,那么為什么會有這樣的問題和后果產生?
氣候變化科學的最新研究結果證明,1750年人類社會工業化以來,大量使用化石燃料排放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和其他污染物質,其綜合效果導致全球氣候系統變暖,20世紀中葉以來進一步加劇,成為制約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大問題。我們知道,氣候變暖的產生不僅有其自然因素,更有其人為因素。自然因素有來自太陽活動、火山活動、地球軌道參數發生變化等引起的生態系統破壞而引起氣候變化異常。人為因素則來自人類通過對地球生物量、地面狀況、大氣成分所施加的影響造成的下墊面的變化等。②
自從有了氣候變暖,它給我們人類社會帶來的后果和產生的危害是有目共睹的。它導致海平面上升、海洋酸化、極地冰凍圈退縮、水循環紊亂(水資源短缺等)、極端事件頻發、生物多樣性受損、災害加劇等。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如干旱、洪水、熱帶氣旋(臺風)等,顯示了自然生態系統和人類社會在氣候變化面前的脆弱性。
氣候災害可能加劇一些地區原有的沖突和壓力,影響生計(特別是貧困人口),并使一些地區的暴力沖突加劇,從而進一步降低當地對氣候變化不利影響的適應能力。氣候變暖也給許多病菌提供了更為廣闊的活動空間,病菌的繁殖率和傳播速度將更大更快。氣候變暖還會使人的抵抗能力和免疫能力下降,這些因素綜合在一起,就會增加瘟疫流行的幾率。隨著全球氣候變暖,熱死亡人數也將增加。
氣候變暖所產生以及帶來的后果對人類社會的影響是極為深刻的,地球是一個巨大的生態循環系統,牽一而發動全身。全球氣候變暖所影響的不只是地球的某一個地區,某一個國家,影響的領域也不只是局限于某一個學科,某一個系統,而是整個人類社會的方方面面,擴大到我們的地球。意識到其給我們帶來的嚴重危害,那么我們生存在地球大家庭中的人類社會有必要為此采取措施以應對全球氣候變暖問題。
二、人類應對全球氣候變暖所做的努力
直到今天,世界上許多國家已經意識到這一問題的緊迫性,尤其是世界上的主要大國為這一問題并提出了相關措施。
首先,歐盟和日本率先發展“循環經濟”和推行“清潔生產機制”。歐盟和日本憑借其先進的生產力和科學技術以及雄厚的資金,為解決全球氣候變暖而實行“循環經濟和清潔生產”,在經濟發展中回收一些不必要的浪費資源,在生產末期注重清潔排污,盡量減少環境污染。
其次,英國最早提出“低碳”概念并以發展“低碳經濟”應對氣候變暖。英國是世界上最早的實行工業革命的國家,也曾經深受環境危害而帶來的巨大代價,在全球氣候變暖中致力于實行“低碳經濟”,減少碳的排放量,營造一個空氣良好的環境。
再次,中國選擇走可持續發展道路,并控制人口增長,實行計劃生育,每年實施一定的減排計劃。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為了十三億人口的生存我們每年利用大量的能源,也產生大量的環境污染,對全球氣候變暖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在治理環境的污染中艱難重重。
此外,1972年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召開,會議發表了《人類環境宣言》,以鼓舞和指導世界各國人民保護和改善人類環境。此后,聯合國和世界各國一道不定期舉行會議商討氣候變化。作為世界上最大的政府間國際組織,聯合國在解決全球氣候變暖中做出了許多的努力。
由此可見,各國與聯合國一道為解決全球氣候變暖問題所做的努力成效是明顯的。從其措施中可以看到綠色經濟思維在其中發揮了很大的作用,從經濟的發展而引發的環境問題中采取綠色經濟發展模式。采取綠色經濟思維解決全球氣候變暖問題將會是今后世界各國和國際組織的一個出發點。
三、采取綠色經濟思維對全球氣候變暖的影響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普遍開展,綠色經濟思維是一個新出現的潮流,對于運用綠色經濟思維解決全球氣候變暖這一問題,首先要解釋綠色經濟思維都包含了哪些思想內容,如何運用綠色經濟思維去改善具體的經濟行為,而且其思想對于解決這一問題所起到的正面的積極的作用。
第一,綠色經濟傾向于實行經濟上的“零增長”,主張將發展重心置于改善結構、提高質量,這對于一些工業化程度高的國家尤其是歐美發達資本主義國家來說有利于提高和改善空氣質量。一定程度上改善經濟結構向健康合理、清潔能源生產的方向發展,有利于生態環境的改善。
第二,綠色經濟提倡縮小經濟規模,反對“恐龍式”的現代化生產體系。因為隨著人類活動規模越大,資源消耗越多,對自然環境的破壞就越多,產生的不利影響就越大。溫室氣體的排放大部分來自燃燒能源礦產或者城市生產建設、汽車尾氣排放等等,與大型的生產建設項目息息相關,那么產生的氣候變暖也是全球性的。
第三,綠色經濟要求停止無止境的物質追求,改變高消費、高耗電的生活方式。畢竟,奢侈的生活消費需要以犧牲巨大的環境和資源為代價,產生的垃圾和消耗的能量更多,在一定程度上引起全球氣候上升。從目前的物質生產發展水平來看,不少國家的人民存在高消費高耗電高污染的生活習慣,引起了社會的反感,但譴責并不能解決任何問題,需要從源頭,從根本的意識去樹立人們擁有綠色經濟的生活方式才是最重要的。
第四,讓綠色經濟文化根植于每個人的內心。綠色經濟不是從來就有,作為生態主義的衍生品在生活中逐漸影響人們的活動進而影響全球氣候。全球氣候變暖的改變關鍵到個人的意識改變,如果每個人內心樹立綠色經濟意識,改變生活方式,保護生態環境,致力于改善氣候變暖,那么問題將會迎刃而解。
四、中國如何用綠色經濟思維應對全球氣候變暖
我國是最早把保護環境作為基本國策的發展中國家,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1992)和《京都議定書》(1997)的締約國和推動者。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把建設生態文明、發展循環經濟、節能減排、走新工業化道路、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作為保護環境的具體行動。
(1)堅持和完善科學發展觀,走可持續發展戰略之路。我國已把科學發展觀納入政治思想體系中,成為學習和傳承的思想之一,可持續發展戰略也是一直以來所堅持的發展觀。因此,在解決全球氣候變暖問題上,我們的國家戰略已經明顯接軌并施行良好。
(2)繼續實施計劃生育政策,控制人口增長。我國是個擁有13億人口的人口大國,維持如此龐大的人口數量需要很多資源的支撐,而由此引發的資源浪費也是驚人的,進而引發的全球生態的改變也是潛在的危險因素。我們在控制人口增長的同時也要提高人口質量,具體解決由此引發的全球氣候變暖。
(3)發展綠色經濟,改變能源結構、提高能源效率、提倡使用清潔能源,減少排放溫室氣體。近年來,我國在改善經濟結構,提高新能源開發,發展綠色經濟上有了許多的成效,取得了明顯的進步。但是中國在綠色經濟發展面臨的挑戰也是巨大的。
(4)積極開展國際合作,未雨綢繆,投資低碳經濟,發展綠色能源、可再生能源,推行循環經濟。我國一直以來都積極開展國際合作,參與國際間的各項氣候變化大會,探討氣候變化問題,并承諾減排協議,做出實際改變。
綜上所述,中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在解決全球氣候變暖中合理運用綠色經濟思維,積極針對本國的國情而實事求是提出自己的對策,致力于改善這一全球大問題,是個負責任的發展中大國。
《寂靜的春天》第十七章中寫道:“我們現在正站在兩條路的交叉口上,我們長期以來一直行駛的那條路看起來是舒適、平坦的高速公路,我們可以加速前進,但路的盡頭卻有災難在等著我們。另一條我們很少走的岔路為我們提供了保護地球的最后一個機會。”③歸根結底,走哪一條路是我們自己要做的事情。人們始終認為,不斷改革和堅持發展綠色經濟是解決人類面臨的氣候變暖問題的途徑之一。
在現代文明社會中,偏見與分歧仍然存在,正義與邪惡也相伴相生,世界各國隨著科技和大眾知識的影響而存在文化多元化,至于用何種方法和措施,達成何種協議去解決這一問題也將會存在很大的分歧和意見不統一。選擇的道路是不言而喻的,真正為了人類能夠永續生存和發展下去,必然要解決氣候變暖。我相信,只要合理的運用綠色經濟思維,科學的系統的提出一套解決思路,人類必定能夠重獲地球的碧海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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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氣候變化;時間偏好;不確定性;技術變遷
中圖分類號 F06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2-2104(2012)11-0019-07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2.11.004
大量科學研究發現,人類的許多活動,如發電、交通運輸、砍伐森林、工農業生產等都是溫室氣體的重要來源。由于許多溫室氣體包括二氧化碳可在大氣中殘留長達一個多世紀的時間,它對氣候的影響具有極大的滯后性。即使溫室氣體排放量未來能逐步穩定下來,其對全球溫度的影響也將是巨大的。因此,溫室氣體排放及其引致的氣候變化、全球變暖等問題成為全球面臨的共同挑戰。由于氣候變化與經濟系統之間密切的內在聯系,氣候變化的經濟學分析自然成為了眾多經濟學家的研究熱點。
從經濟學本質來看,氣候變化問題主要涉及外部性。標準的外部性理論指出在確定性條件、完全競爭以及單一政府的前提下,可以通過征收庇古稅、采取科斯提出的產權分配以及直接管制等手段加以解決。但全球氣候變暖是在較大不確定性和市場失靈條件下的跨期國際間協調的集體行動問題,該問題涉及面廣、跨度長,且更加復雜。
氣候變化問題作為一項全球性挑戰,同時存在明顯的不均衡性。從溫室氣體排放量來看,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對溫室氣體排放所承擔的歷史責任不同。發達國家現期排放量所占比重較大,而發展中國家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將可能隨著經濟發展而大幅增長。從氣候變化的未來影響來看,如不對溫室氣體加以控制,環境惡化問題會對各國產生深遠的影響,其中發展中國家的情形更為糟糕。因為受到低收入和資本有限的約束,發展中國家要平衡增長與氣候變化的關系面臨著更大的挑戰。因此,要遏制全球氣候進一步變暖,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共同參與和合作是必需的。而要推行一種有效的國際合作機制,避免“搭便車”現象出現,就要在氣候變暖的后果、各方的責任、激勵機制等問題上達到共識。為形成有效可行的國際協定,所有國家必須了解減緩氣候變化對于其增長、產業競爭力、安全、公共財政及環境的影響,尤其是減排成本對增長可能帶來的沖擊,減少其對各國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的增長前景的負面影響[1]。可見,氣候變化的經濟學研究進展對于各國制定可行的減排政策,促進氣候政策的國際間協調,有效平衡經濟增長與氣候惡化提供了重要的理論依據。
1 國外關于氣候變化經濟學分析的研究概述
從20世紀90年代起,經濟學界就開始對是否要采取經濟手段來減緩氣候惡化、全球變暖展開了一系列討論。他們通過建立不同的經濟模型來比較減排成本和不采取減排措施氣候變化對經濟造成的損害,從而提出不同的政策結論和主張,形成了一些有代表性的、甚至針鋒相對的幾派觀點。其中主要包括以前世界銀行首席經濟學家、英國首相經濟顧問尼古拉斯·斯特恩(Nicholas Stern)為代表的“激進派”;以美國耶魯大學經濟學教授威廉·諾德豪斯(William D. Nordhaus)和哈佛大學經濟學教授馬丁·魏茨曼(Martin L. Weitzman)為代表的相對“保守派”;以克拉克獎獲得者、麻省理工學院經濟學教授戴龍·阿西墨格魯(Daron Acemoglu)為代表的學者引入了導向性技術變遷因素,得出更為系統的結論,估且稱為“綜合派”。
2006年10月,受英國政府的委托,由斯特恩主持的團隊歷經一年的調研時間,了一份關于全球氣候變化的詳實報告(The Economics of Climate Change: The Stern Review,下文簡稱為Stern報告),全面闡述了氣候變化對社會、經濟、環境等帶來的影響,引起了各界人士的高度關注。Stern報告圍繞氣候變化問題,運用經濟增長理論框架采用成本—收益方法展開了詳盡的經濟學分析,系統剖析了氣候變化與增長的關系,平衡減排成本與氣候損害的政策決策,遏制氣候變化的政策手段以及國際合作的開展等,得出了許多有益的結論。該報告最重要的主張是與不采取減排行動可能帶來的未來損害相比,各國立即采取強有力的減排行動是必要的、合適的[2-3]。
Stern報告以后,引起了眾多學者的批判與質疑,其中較為有影響的是威廉·諾德豪斯教授William D. Nordhaus的研究。他對Stern報告的分析提出了強烈質疑,指出該報告提出的應立即采取有力減排措施的結論,很大程度上依賴于近似為零的時間貼現因子和特定的效用函數假設。如果根據當前的市場真實利率和儲蓄水平而改變假設條件,則該報告較為激進的結論不再成立[4]。馬丁·魏茨曼教授Martin L. Weitzman也對Stern報告較為激進的結論提出了質疑。他指出該結論主要依賴于低貼現率的假定以及分析過程中對難以量化的不確定性的忽略。如果對這兩大因素重新加以考量,得出的氣候政策主張將會明顯不同[5]。美國經濟學家肯尼斯·約瑟夫·阿羅Kenneth J.Arrow也同樣針對Stern報告中對未來遠期進行近似于零的貼現因子的設定提出了質疑,但他仍基本認同該報告的主要結論,認為各國應迅速采取行動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而不要甘冒氣候變化可能帶來的巨大的未來損害的風險[6]。
大多經濟學家對氣候變化問題的爭論及其政策主張的分歧主要源于時間貼現因子的設定及對氣候變化損害的不確定性的考量上,而對于技術進步對氣候政策的內生性回應沒有予以充分考慮。戴龍·阿西墨格魯Daron Acemoglu等學者引入導向性技術變遷(directed technical change),從全新的視角分析了氣候變化政策。他們在環境約束和有限資源條件下將內生的、導向性的技術進步引入到增長模型中,基于不同類型技術(清潔型技術和污染型技術)對環境政策的內生性回應,對不同環境政策的成本與收益進行分析。首先建立一個兩部門(污染型投入品和清潔型投入品)的導向性技術進步模型,然后在污染投入品生產中引入可耗盡資源進行均衡分析,最后從單一經濟擴展到兩國模型;從而得出有關遏制氣候災難發生的政策類型,最優氣候政策的結構及其對長期經濟增長的影響,延遲實施環境管制的代價,生產污染型投入品是否使用可耗盡能源所帶來的影響以及國際技術聯系、國際貿易對國際間氣候政策協調必要性的影響等重要結論。他們認為在兩種投入品替代性強度不同的情況下,氣候政策主張截然不同[7]。因此,該研究結論更加系統、全面,并對氣候政策的國際協調提供了初步的理論依據。
可見,氣候變化的經濟學分析關注的焦點包括:用模型來刻畫增長對溫室氣體排放的影響,對技術選擇進行經濟學分析和建模,計算碳的社會成本以及探討碳稅、市場機制及其它政策安排等方面。而分析的關鍵在于探討如何平衡減排成本和不采取減排行動的風險的戰略,即對采取不同環境政策所帶來的遏制環境退化的收益以及減緩經濟增長的成本兩方面的權衡比較。因此,面對全球變暖的威脅,國際社會應當作出多大程度、多快的反應,是當前經濟學家分析的首要問題。目前國外學者對于各國是否應立即采取大幅度的減排行動,仍存在較大分歧。通過梳理相關最新的研究成果,我們能厘清不同政策主張背后的原因以及當前研究存在的不足,為國際社會制定更合理的氣候變化政策提供有力的理論基礎,并為今后的研究指明方向。
2 國外關于氣候變化經濟學分析的爭論焦點
不同經濟學家從各自的政治立場和價值觀念出發,基于不同的假設條件、考量因素和模型設定,圍繞氣候變化問題進行系統的經濟學分析,從而得出不盡相同的結論。總體來看,相關研究爭論的主要焦點在于政策主張(包括減排目標、減排行動的快慢、減排的階段性安排等)以及減排措施等方面,而政策結論存在分歧的主要原因在于時間貼現因子和特定效用函數的設定兩大關鍵假設,對不確定性因素以及技術變遷因素的考量等方面。
2.1 政策主張
Stern報告率先提出了較為激進的氣候政策主張。報告中指出要遏制氣候變化的惡劣影響,各國必須迅速采取有力的大幅度的減排措施。該報告收集了大量關于氣候變化的影響及其經濟成本的證據,并用不同的手段評估了成本和風險,并得出盡早采取有力行動的收益遠遠超出不行動的經濟成本的重要結論。基于標準經濟模型的結果,報告估計如果不采取減排行動,氣候變化的整體成本和風險相當于每年全球GDP至少損失5%。如果將更大范圍的風險和影響考慮進來,損失估計會上升到20%甚至更多。而從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成本來看,將大氣中溫室氣體濃度穩定在450-550 ppm二氧化碳等價物水平CO2e(當前水平為430 ppm二氧化碳等價物,工業革命前僅為280 ppm二氧化碳等價物),氣候變化惡劣影響的風險會大幅降低,即意味著要在2050年前將溫室氣體排放量在目前水平上至少降低25%。如果當前立即采取有效減排措施,實現穩定溫室氣體濃度目標的成本可控制在每年全球GDP的1%左右。如果考慮到效率的提高以及控制環境污染的其它收益,成本還會有所降低。因此,盡管采取長期持續的措施來實施減排,控制氣候變化的成本較高,但是從成本和收益的對比可看出立即采取有力的行為是十分必要的。
另一方面,根據該報告的測算,若對溫室氣體排放不加以控制,氣候變化將會對增長和發展產生嚴重影響。據測算,如果當前不采取減排措施,大氣中溫室氣體濃度在2035年可能會達到前工業時代水平的兩倍,即全球平均氣溫至少升高2℃多。長期來看,氣溫甚至有50%的可能性會升高5℃。這無疑會對自然地理、人們的生產生活產生不可估量的影響。即使處在溫和變暖的水平上,所有關于氣候變化對各地區、部門影響的研究以及其對全球影響的經濟模型估算,均表明氣候變化將對全球產出、人類生活以及環境造成惡劣影響。顯然,所有國家都會受到氣候變化的影響,而最不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受其影響最深,盡管它們前期排放的溫室氣體比重較小。由于氣候變化是不可遏制的,各國只能盡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減輕其對經濟社會的影響,因此提高對氣候變化的適應性至關重要,比如進行更有效的規劃,培育更能抵抗氣候變化的作物和推進基礎設施建設等。
可見不論從成本—收益的對比,還是從對氣候變化不加以遏制可能帶來的未來損害程度來看,Stern報告都認為各國迅速采取強有力的減排行動勢在必行,延遲行動的代價極大。
而該結論與許多早期的經濟模型包括DICE模型(Dynamic Integrated model of Climate and the Economy )、RICE模型(Regional Integrated model of Climate and the Economy)等得出的結論大相徑庭[8-10],大多經濟模型均支持“氣候政策斜坡理論”(climate policy ramp)。Nordhaus認為采取漸進性的全球減排路徑是最優的,即起初實施緩慢溫和的減排政策,隨后在中長期加大減排力度,減緩全球變暖的政策是逐漸緊縮的,最后將溫室氣體濃度穩定在650-700 ppmCO2e水平上(這與Stern報告中設定的溫室氣體濃度的穩定目標450-550 ppmCO2e水平相距甚遠)[11-12]。其原因在于資本回報率的變化,目前回報率較高的投資主要在于有形的、技術和人力資本投資,而隨著時間的推移,氣候變化帶來的損害預計將遠超過產出,因而轉向更為集約型的減排投資更加有效。實施減排的組合方式及時機則取決于成本、氣候變化帶來的損害程度等。相類似地,Weitzman也不贊同Stern報告較為激進的政策主張,認為減排并非一個緊急性的行動。
盡管許多批評者認為由于全球氣候變化的成本和損害程度存在極大不確定性,而且這種成本和損害將發生在遙遠的未來,因此Stern所倡導的迅速有力的溫室氣體減排行動是不成立的;但Arrow認為即使Stern報告中的假設條件存在缺陷,但報告的基本結論仍是合適的。他指出在進行氣候變化的經濟學分析時,要特別注意以下兩方面:溫室氣體排放的影響通常是不可逆的,且在大氣中存留的時間長達數萬年;氣候變化問題具有全球范圍的外部性。因此,現期進行大幅減排與當前不采取行動而遭受可能的風險和損害相比較是福利改進的。
Acemoglu等學者通過引入導向性技術變遷的視角,設立兩部門模型,得出當清潔型投入品和污染型投入品的替代性強度不同時,氣候政策也隨之變化的結論。他們認為當清潔型投入品和污染型投入品有較強替代性時,只要對污染型投入品的生產征收暫時性的碳稅(或對清潔部門補貼)就可實現經濟的可持續長期增長,這一結論比Nordhaus更加樂觀;當兩部門的替代性不夠高時,與Stern的觀點類似,要避免氣候災難需要永久性的政策干預;但當兩部門生產的投入品是互補品時,要阻止氣候持續惡化的發生必須以犧牲經濟長期增長為代價。同時Acemoglu等也認同Stern報告中,延遲政策干預的代價十分昂貴的觀點。他們指出政策反應速度越快,低速增長的轉換期就越短,但代價高昂的原因不僅是由于直接的環境損害(與Stern報告類似),更重要是因為政策干預的延遲進一步擴大了清潔型和污染型兩部門間的差距,延緩了從污染型技術導向清潔型技術的轉變。
2.2 減排措施
在減緩氣候變化的措施手段方面,不同學者也有不盡相同的主張。Stern報告提倡全面、多種減排手段并用,并對氣候變化的國際合作協議框架的主要內容進行了闡述。
Stern報告指出由于溫室氣體主要來源于能源消耗、
① 貼現(discount)包含兩個相關但易混淆的概念,其一指貨物貼現率,即衡量不同時點上貨物的相對價格,又稱作資本實際回報率、實際利率或資本的機會成本;其二指隨時間推移不同家戶或不同代人經濟福利的相對權重,又稱為時間偏好或時間貼現因子。本文提到的貼現率主要指后者。
農業和森林砍伐,因此有效的減排治理也應從這三大主要領域著手。首先,要減少能源消耗引起的溫室氣體排放可通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變需求以及推廣清潔能源、電力、交通運輸技術來實現,這需要各國共同采取有力而審慎的政策手段來進行有效激勵。為實現大氣中溫室氣體濃度的穩定目標,全球電力部門需要在2050年以前去二氧化碳化率達到至少60%,運輸部門同樣需要進行溫室氣體的減排處理。即使可再生能源能廣泛地推廣應用,預計到2050年化石燃料仍然將占據全球能源供應的一半以上,因而碳捕獲和碳儲存的廣泛應用顯得十分必要。其次,非能源消耗,如森林砍伐、工農業環節等引起的溫室氣體排放的減排也同樣重要。對于許多相關節能減排技術的開發和應用,私人部門起到主要作用,而這需要清晰、長期可靠的市場結構和激勵政策。有效的政策選擇主要包括三大方面:通過碳稅、基于產權分配的貿易或管制手段進行碳的合理定價;推行鼓勵低碳技術創新和應用的政策;采取措施減少影響能源效率的壁壘,并通過教育宣傳手段告知大眾應對氣候變化的方式,通過信息交流、討論和教育手段來改變人們的偏好和行為。
同時,氣候變化作為一個全球性問題,各國應作出集體回應,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性合作應基于各國對長期目標設定和行動協議框架的共識。《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為國際性合作奠定了一定基礎,但各國間仍需對氣候變化的長期目標達成國際性共識,并形成更積極的合作協議框架。該框架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①碳排放交易,擴大全球性碳排放交易是一種實現減排的有效手段,同時能為發展中國家向低碳發展轉型提供資助;②技術合作,通過非正式的協調和正式協議均能提高全球創新投資的有效性,產品標準的國際性合作也是提高能源效率的重要手段;③減少森林砍伐,由于森林砍伐導致的溫室氣體排放比運輸部門更多,管制森林砍伐是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高效手段,應推行大規模的國際性試點計劃來探討有效的管制手段。④提高適應能力,由于最不發達國家受氣候變化的影響最大,發達國家應遵守承諾通過海外發展援助基金為這些國家提供資助,加深他們對氣候變化影響的認識,并資助那些更抗洪澇災害的新作物物種等研究。
盡管Nordhaus對于Stern報告激進的政策主張持懷疑態度,但他仍肯定了Stern報告的主要貢獻在于選擇氣候變化政策時綜合考慮了經濟目標和環境目標,從原則上糾正了《京都議定書》的致命缺陷。對于該報告中提及的多種減排手段,他更側重于提倡征收碳稅的手段。他認為,與總量管制以及《京都議定書》中減排機制安排等數量導向性的手段相比,運用價格導向機制,提高碳排放定價,建立透明可比的全球性碳價信號(碳稅等),對于溫室氣體排放的社會成本內部化以及激勵低碳技術的研發十分關鍵。
Acemoglu等人的研究發現,最優的減排手段包括碳稅和對清潔型投入品的研發補貼兩部分,因為僅僅依靠碳稅來減少碳排放并影響研究投入的方向,會導致過度的扭曲,因此碳稅的過度使用是可以避免的。他們通過數值較準,在合理的參數設定以及兩種投入品間的替代率足夠高時,進一步驗證了通過有效的減排措施迅速將技術進步導向清潔技術是最優的,而且最優的氣候政策不會減緩經濟的長期增長的結論。這一研究對于有些學者關于征收碳稅會產生過度扭曲,并對經濟增長產生負面影響的觀點給予了有力的回應。
此外,他們將一國模型擴展為兩國模型,研究發現當世界范圍內僅存在國際技術聯系而無國際貿易發生時,且兩部門投入品間是高度可替代性的,僅僅發達國家(北方)實施環境管制就足以遏制氣候災難的發生。但在自由貿易條件下,若沒有全球政策協調,發展中國家(南方)將淪為“污染天堂”,從而導致氣候的加速惡化。這無疑為世界各國進行氣候變化政策的積極合作與協調提供了有力的理論依據。
2.3 貼現率和效用函數的假設
在假設條件方面,Stern報告運用R—K—C最優經濟增長模型,分析社會決策者最大化無限期內貼現后的消費效用,即社會福利函數的經濟路徑選擇。在該分析框架下,Stern報告設定了近似為零的貼現率和效用函數中的消費邊際效用不變彈性,并充分反映了英國當局“政府大廈”功利主義(Government House utilitarianism)色彩,作為全世界的社會計劃者,決定著全球應對氣候變暖風險的方式。而這種分析用于指導各國家進行氣候變化磋商談判顯然不太合適。事實上,各國在進行商討溫室氣體減排和責任分攤的磋商談判過程中,會充分權衡自我收益以及減排投資與其它投資的收益比較。
顯然,Stern報告激進結論與其它研究的分歧主要源于貼現率①的假設。零貼現率意味著無限遠期的未來世代的經濟福利與當代人同等對待;而正貼現率指未來世代的福利與當代人福利相對是縮減的(discounted)。時間偏好無疑是氣候變化的經濟學分析的焦點問題。Stern報告認為設定正貼現率意味著忽略遙遠未來的巨大成本,在此假設前提下進行長期決策是不可靠的,因而將實際時間貼現因子設定為每年0.1%。近似為零的時間貼現因子實際上代表著基本的倫理道德標準所提倡的代際中立(intergenerational neutrality),同樣是英國政策功利主義傳統的體現。而Nordhaus指出零貼現率使得分析氣候變化問題時將大多發生在遙遠未來的氣候變暖損害的貼現值夸大,現期決定對于未來不確定性事件變得更為敏感,從而導致犧牲現期較多的收入(消費)以小幅度地增加未來收入(消費)。從倫理學出發,對代際間時間偏好的設定也有不同的觀點,比如Rawlsian (minimax) welfare function勞斯福利函數等,而該報告對其它可能的選擇并未加以提及和比較。
同時Nordhaus對于Stern報告中設定的對數效用函數及消費邊際效用不變彈性,即不變相對風險規避系數(彈性設為1)也提出了質疑。在有限時期內,人們等量的消費可視作為擁有相同的福利水平,但研究氣候變化問題時我們考慮的是無限遠期,不同代人的消費效用存在著極大不確定性。未來世代的各種偏好,比如不同消費的效用水平,與老一代人消費的差別,對不同消費(物質或精神追求)的不同偏好等,為我們建模分析氣候變化政策提出了巨大的挑戰。
Nordhaus進而指出Stern報告中貼現率和效用函數的兩大假設與現實市場利率水平是嚴重脫節的。從資本實際回報率角度來看,在最優增長模型框架中,該實際回報率是內生決定于時間貼現因子,消費邊際效用彈性和人均產出增長率的。根據Stern報告的相關假定(人均產出長期增長率1.3%),實際利率的均衡水平僅為每年1.4%,與現實實際利率水平不太匹配,相應的全球最優凈儲蓄率也為現實水平的兩倍。事實上,減排決定是基于當前減排邊際消費成本與未來減少的氣候變化損害的貼現后的邊際消費收益的平衡作出的,其中資本實際回報率起著關鍵作用,但該報告對這種內在聯系也并未考慮。
為進一步證實Stern報告兩大關鍵假設的不合理性,Nordhaus通過不同的貼現率和消費彈性設定通過DICE模型進行了校準,證實了Stern報告所得出的激進結論主要依賴于貼現率和消費彈性兩大關鍵假定,進而通過資本實際回報率來產生影響的。其它學者運用模型進行校準的結果也較為類似。例如PAGE模型的發明者Chris Hope根據他的假定條件和貼現因子,模型得出的碳平均社會成本為$43/t(Stern報告測算出的碳社會成本為$350/t),而將0.1%的貼現率帶入PAGE模型后,碳成本便提高到$364/t[13-14]。Mityakov運用另外一個關于氣候變暖的校準模型,發現Stern報告關于貼現率的假定使得氣候變暖損害的現值夸大了8-16倍[15]。
Arrow同樣對Stern報告中貼現率的設定提出了質疑,但其觀點略有不同。他認為對成本—收益進行估算時,要適當地權衡未來影響與現期影響間的關系,其中時間偏好是關鍵因素。他同樣也指出Stern報告中所采用的近似為零的貼現因子與現實觀察到的儲蓄率和利率水平不太匹配,但他利用Stern報告中的成本、收益方面的數據,將邊際消費彈性設定為2(與當前大多經驗證據一致),發現只要時間貼現因子低于8.5%,減排取得的收益(相當于避免氣候變化的損害)都會超過氣候變化的成本。因此他認為支持立即進行強有力的減排措施以控制二氧化碳(及其等價物)水平的結論對時間貼現因子的取值并不敏感。實際上,貼現因子和邊際消費彈性兩大假設是通過共同影響資本實際回報率來起作用的,因此,他的觀點與Nordhaus的質疑并無矛盾。
2.4 不確定性的考量
由于氣候變化損害發生在未來遠期,而且存在極大不確定性。Weitzman指出Stern報告的激進主張主要源于低貼現率的假定以及未充分考慮不確定性。同時他認為對氣候變化問題進行貼現還存在很多未解決的問題;關于氣候變化政策的研究沒有充分考慮到小概率的氣候變暖損害的影響,而收集更多關于具有厚尾型概率分布的不確定性的信息,對結構性參數不確定性進行更好的量化是當前研究的首要問題。因此他認為將遏制氣候變暖問題簡單地概念化成一種最優的消費平滑(consumption smoothing),相當于購買保險來抵消一種小概率的可能發生的大災難的行為是不妥當的,要將氣候變化的不確定性正式納入分析框架進行考慮。
Arrow也同樣指出對減排收益和氣候變化的成本進行估算時,要考慮到氣候變化惡劣影響的不確定性及體現風險規避傾向的行為(偏好)影響,尤其是對不確定的未來損害的態度。因此,對氣候變化的未來損害的不確定性進行更精準的刻畫和模擬,將有效彌補當前大多研究氣候變化經濟模型的不足,更準確地擬合出氣候變化與增長的動態變化,為氣候政策的設定與協調提供更切實有力的依據。
3 研究述評與展望
氣候變化政策研究是一個十分復雜的問題,其假設條件的設定,各國利益的平衡,效用函數的設定、科學數據的處理、模型的選取與運用、遏制氣候變暖政策的未來成本和收益的確定、未來學習與技術進步的前景等方面都會影響決策結果。因此單憑某一個經濟模型或相關設定,不可能制定出客觀合理的全球氣候變化政策,而需要對不同的情境、假定條件和模型設定進行比較和穩健性分析,盡可能較全面地反映氣候變化問題的本質。
當前國外關于氣候變化的政策主張爭論的核心問題主要在于時間貼現因子和效用函數的設定、對未來損害不確定性的處理以及內生的導向性技術變遷等(見表1)。
時間偏好的高低直接反映人們對當前世代福利與未來世代福利的權衡,低時間貼現因子的設定使得無限遠期不確定性的氣候變化的損害被無限擴大,從而得出Stern報告中較為激進的結論:立即進行更加廣泛且及時的干預是必要的,而且這些干預必須長期存在,從而會減緩經濟的長期增長。但以Nordhaus為代表的其它經濟學家對其近似為零的時間貼現因子提出了質疑,指出Stern報告中關于時間貼現因子以及消費邊際效用彈性(彈性為1)的設定得出的均衡利率水平與實際市場利率極不相符,從而動搖了結論的可靠性。Nordhaus的分析得出了較為樂觀的結論:有限度的、漸進式的干預政策是必要的,而且最優的管制政策對經濟長期增長減緩的影響有限。Arrow雖然支持Stern報告中要立即采取大幅減排行動的結論,但在模型驗證中仍修正了消費邊際效用彈性的假設,以保證資本回報率與現實水平相一致。
不確定性是氣候變化問題的另一個重要方面。評估各種決策的有效性必須充分考慮不確定性程度,較長的時間跨度和可能的各種結果。因此,氣候變化的科學、經濟及社會后果的綜合不確定性使得各國要達成溫室氣體排放目標的一致意見十分具有挑戰性。同樣地,不確定性也會影響稅收、產權分配和管制手段等政策工具的選擇。例如,存在不確定性和信息不對稱時價格工具或數量工具(稅收或配額)的取舍。因此,不確定性的普遍存在意味著采用簡單的方式進行未來貼現和效用函數的設定可能有誤導性。
導向性技術變遷的引入,使得進行氣候變化政策的成本—收益分析時,充分考慮到了傳統污染型技術和清潔型技術的未來演進路徑與導向性選擇,從而得出了更為樂觀的結論:在兩種投入品替代性較高條件下(較符合現實情境),只要及時對污染型生產采取有效的環境管制政策(征收碳稅或對清潔型生產給予補貼),仍可保持經濟的長期增長,實現經濟增長與環境的良性循環。這一研究不僅對鼓勵各國,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積極采取減排行動起到了推動作用;而且為進一步研究氣候政策的國際協調引入了全新的視角和方向。
通過對當前國外氣候變化經濟學研究的最新進展進行梳理和比較,發現該領域目前仍存在許多待解決的問題,今后的研究方向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對于時間偏好的設定進行經驗驗證,使其與市場實際利率與儲蓄率水平相匹配;試圖將內生性時間偏好引入氣候變化問題的成本—收益分析框架中;選取合適的概率分布引入隨機變量來刻畫氣候變暖問題的不確定性,進一步量化環境損害的未來成本或自我修復能力的不確定性;引入內生的導向性技術變遷來深入分析最優氣候政策及其對經濟增長的影響,并試圖運用微觀、宏觀數據對污染型和清潔型投入品的替代彈性進行估計;建立更為全面合理的兩國或多國模型,分析各國氣候政策的協調合作,為減緩氣候變暖的國際協定的達成奠定理論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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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nomic Analysis of Climate Change: Review on the Latest Progress in Foreign Researches
ZHANG Juan1,2
(1.School of Economics, 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Wuhan Hubei 430074,China;
2.School of Economics, SouthCentral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Wuhan Hubei 430074, China)
Abstract
關鍵詞 全球氣候變化;溫室效應;公地悲劇;冥王星現象
中圖分類號 X24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2-2104(2008)03-0058-06
在科學家不斷對全球氣候變化進行評估和研究中,人們越來越感到該問題的嚴峻。全球氣候 變化已經成為國際關注的重要環境問題,其影響也深入到了政治、經濟、文化等人類社會的 各個領域。諸多研究證明,近幾十年來氣溫升高主要是人為溫室氣體排放造成的。為此,國 際社會早在20世紀80至90年代就開始了在控制人為溫室氣體排放方面的努力,并希望通過 國際 協議的方式來約束各國的排放行為。然而,從目前各國在減排方面的成果來看,都不能令人 滿意。唯一一部旨在減緩全球氣候變化的國際協議――《京都議定書》,是經過了上千 位 科學家、上百個國家共同研究制定出來的,被認為具有靈活和先進的減排機制,但卻一直沒 有達到預期的效果,即便是對減排表態最積極的歐盟,其中的許多會員國在履行議定書的義 務時也表現出了力不從心。本文認為,造成這種低效的原因不僅僅是科 技研究水平和政策手段上的局限所至,更為關鍵的是現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認知出現了問題 。認知的過程是人們正確認識事物并選擇相應解決方案的根本前提,一旦在認知上出現了誤 差,必然會導致解決方案的低效性甚至無效。因此,要尋求更適合緩解全球氣候變化的方案 ,就必須對全球氣候變化有正確的認識。
1 全球氣候變化問題中的“冥王星現象”
“全球氣候變化是‘公地悲劇’” 這一說法無論是在學術界的論著中、各國政府的報告中 還是新聞媒體的報道中,早已成為探討全球氣候變化問題的基本前提。人們普遍認為全球氣 候變化是典型的“公地悲劇”[1~3],并且在解決該問題的過程中容易出現 “ 免費搭 車”現象[4]。在這樣的認識基礎上形成了諸多致力于緩解全球氣候變化的政策和 機制, 其中就包括第一份國際范圍簽署的《京都議定書》。許多學者及環境組織在探討緩解氣候變 化的機制時指出:只有當全球所有國家參與到國際合作中來,才能避免“免費搭車”現象和 環境的惡化,否則悲劇的后果必將由所有國家共同承擔[5~7]。許多國家的政府 報告也肯定了這一說法。例如從較早的美國政府的官方報告[8]到最近的英國政府 所做的 全球氣候變化經濟分析報告[9]都將全球氣候變化看作是“公地悲劇”。而相關的 新聞媒 體報道也與學者和政府的言論形成了巨大默契,在大多數與全球氣候變化問題相關的新聞報 道中,很難找到對此持否定或懷疑態度的。
但就筆者接觸到的文獻來看,“全球氣候變化是‘公地悲劇’”這一“事實”自從哈丁提出 空氣污染等環境問題屬于“公地悲劇”后幾乎是直接被沿用下來,很少有人進一步論證它的 合理性,致使這種認識一直延續到今日。哈丁原文是:“……公地悲劇又表現為污染問題。 ……生活污水,或化學的、放射性的和高溫的廢水被排入水體;有毒有害的和危險的煙氣被 排 入空氣;……”[10],并沒有直接指出全球氣候變化是“公地悲劇”,但隨著全球 氣候變 化問題的提升,人們將其作為一種國際環境問題并納入到了一般環境污染問題之中,自然成 了“公地悲劇”的表現形式之一。而這種現象可稱之為“冥王星現象”。
有關人們對冥王星的認知問題,美國天文學家湯博在1930年發現了冥王星并錯誤地估計 了其質量,認為它是比地球還大的大行星。他的結論被國際天文學界普遍接受,冥王星成為 太陽系九大行星之一。而且這一認識也被當作科學事實編入了各國的百科全書、教科書、字 典詞典等各種出版物中,在全世界得以普及。雖然也有過質疑和反對的聲音,但一直沒有得 到應有的重視。在2006年的國際天文學聯合會大會上才最終將冥王星剔除出太陽系大行星之 列。自此,太陽系九大行星的說法經歷了近一個世紀后不復存在。所謂“冥王星現象” 就 是指起初沒有得到充分論證的說法通過宣傳報道,久而久之被廣泛接受為事實,甚至是公理 的現象。
“冥王星現象”的結果必然是扭曲了人們對事物本質的認識,而在此基礎上建立起來的任何 試圖解決問題的方案也必然是低效甚至是失效的。全球氣候變化被公認為是“公地悲劇”正 是一種“冥王星現象”。在幾十年的研究中,人們一直秉承著最初哈丁對環境污染問題的看 法來認識全球氣候變化,并且在缺乏系統論證的情況下將該觀點在全球范圍內普及。期間雖 然也有學者對此提出質疑或否定的看法[11~13],但這樣的觀點相對而言極為 少見, 且本身由于缺乏系統性論證而難具說服力,被一個龐大的集體無意識的認知浪潮所淹沒。在 這種集體無意識的推動下,全球氣候變化作為“公地悲劇”已經成為一個尋找解決全球氣候 變化問題的默認的前提假定。
對全球氣候變化的認識中存在的“冥王星現象”從對當前認識和解決全球氣候變化問題的邏 輯中也得到了進一步印證。表1用路徑的方式將“公地的悲劇”與當前普遍接受的全球氣候 變化問題在認識上進行了對比。該比較主要包括對問題性質的預先假定、問題影響的預期和 解決方案三大方面。
哈丁以一個對所有人都開放的牧場為例指出了作為公用品的牧場最終會由于過度放牧而 導致 崩潰這一悲劇的必然性。因為一般情況下人們在權衡個人利益和公眾利益的時候往往以前者 最大化作為一種理性的追求。“每個人都被鎖進一個強迫他無限制的增加自己畜群量的系統 ――在一個有限的世界里”[10],直到牧場最終的毀滅。也就是說,公地的自由使 用是導致 悲劇的根本原因。要想解決這一問題,必須讓所有人參與進來。哈丁提出要么通過產權私有 化的方式使公眾利益和個人利益更為緊密地結合起來,進而確保公地悲劇不會發生;要么建 立管理機制,由權力機構限制人們的行為。他認為這是兩種最為有效的解決方案。
由表1可知,全球氣候變化問題的影響也被普遍認為是負面的,將會給全人類帶來巨大的災 難,因此當前主要通過簽訂國際協議的方式,呼吁所有國家參與到國際協議的履行中來以求 解決這問題,《京都議定書》就是在這一認識中形成的。通過比對可見,目前在邏輯結構上 ,全球氣候變化與“公地的悲劇”在認識上具有一致性。
然而“全球氣候變化是‘公地悲劇’”這個沒有經過系統論證就被認可的觀點尚待考證。只 有展開對全球氣候變化問題的重新認識才能從本質上尋找到解決的途徑。
2 全球氣候變化與“公地悲劇”之比較分析
如何將全球氣候變化區別于“公地悲劇”對于深入探求前者的本質至關重要。表2是在 表1的結構上發展起來的兩者在三方面特征的比較。
2.1 基本假定的差異
基本假定決定了人們到底要研究的是一個什么問題。在這方面,“公地悲劇”和全球氣候變 化表現出了完全不同的特征。
首先,“公地悲劇”屬于風險性問題,而全球氣候變化屬于不確定性問題。從定義上看,風 險性問題是可以列舉出某種決策可能帶來的所有結果以及計算出這些結果出現概率的。牧地 的承載力是有限且可以預測的,牧民在做決策時(是否應該在牧地上再增加一頭牲畜)對 公地自由使用權所帶來的結果和出現概率都有清晰統一的認識:只要公地繼續自由使用下去 ,必然帶來悲劇。但是出于自利的選擇,他們仍然超載放牧,令自己的行為所造成的風險平 攤給所有的牧民。而不確定性問題是無法計算出各種結果出現概率的[14],甚至無 法掌握 一個決策可能帶來的所有后果。這主要是因為不確定性問題不具有對問題的完整認識。全球 氣候變化就是難以預測未來影響及各種影響出現概率的不確定性問題。雖然人們相信在一個 封閉的循環系統中的氣候子系統的承載力是有限的,但這個承載力的極限會在什么時候出現 ,當前全球氣候狀況離這個極限還有多遠仍然是不確定的。并且在這個過程中,人們對氣候 變化還具有著非常強的適應能力,正如進化論中所述的人類的存在在于他對自然的最大的適 應性。在以往的研究中,人們經常會把風險性和不確定性問題混為一談。其實,風險性問題 主要由問題的本質所造成,不確定性問題則是對問題本質的認識不夠完善所造成,引發兩種 問題的原因不同,兩種問題所帶來的影響不同,解決問題的方案也就不同。
其次,哈丁提出“公地悲劇”時考慮造成悲劇的因素是非常單一的,他排除了戰爭、災難、 疾病等各種因素在外,假定社會穩定,造成悲劇的因素只有畜牧量對資源的宿求。在人口問 題中則體現為人口的增長對資源的宿求。但是影響全球氣候變化的因素不只是人為溫室氣體 的排放,而是更多更為復雜的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例如人們對氣候系統有限的認識水平上 所發現的全球暗化(Global Dimming)、陽光的日益猛烈等現象以及地球氣候變化的自然規 律共同影響全球氣候系統的變化。其中,全球暗化是指20世紀50年代以來產生的一種現象, 即 被地球表面吸收的太陽光照量在逐漸減少。目前的研究認為,全球變暗主要是人為原因造成 的,主要元兇是人類工業生產、地面運輸等活動中排放的各種懸浮微粒以及飛機高空飛行留 下的凝結尾流。諸多專家學者發現,自1990年以來,尤其是在歐洲隨著空氣污染的治理降低 了懸浮顆粒的含量,暗化的趨勢有所好轉。然而暗化的趨緩卻造成了溫度的上升,溫室效應 的影響更為顯著[15~16]。由于暗化與暖化的雙重矛盾,人們擔心側重解決全球暗 化問 題將加速全球變暖,若側重解決全球變暖問題則有可能加重暗化的影響。因此如何處理解決 兩者的關系尤為重要。總起來說,近幾十年來全球平均溫度的升高應該是各種因素共同作用 的結果,且主導因素未明確,各因 素也無法進行影響大小的先后排序。總之,這個過程是 復雜的,也是人們當前有限的知識范圍內所無法看透徹的,在未來,氣候將如何變化也將取 決于這些因素組合而成的結果。
另外,“公地悲劇”另一個重要假定是所面臨的局面沒有技術解決方案。技術解決方案(Tec hnical Solution)一般是指通過自然科學的途徑,即科學技術的手段提出的方案。也就是說 ,面臨“公地悲劇”問題,也許解決的科學技術已經存在,但卻不存在有效的技術解決敏感 。這個假定對于人口問題來說也許是合理的,因為無論出現任何技術,人們的理性選擇是不 采用這些技術進行自我消亡。生育是人類自我延續的一種基本的生理和心理需求,雖然當前 已經有非常成熟的避孕技術,但這些技術無法阻擋人類的迅速繁衍和人口數量的激增。那么 對于全球氣候變化來說,是否有技術解決的方案呢?答案仍不確定,可絕對不是否定的。雖 然技術與技術解決方案存在差異,但是技術解決方案必須依靠技術的發展。從當前的科技水 平來看,人們正在從提高能源利用率、推廣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和加強清潔技術的研發三方面 努力,并在減排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只是這些技術的發展尚沒有轉化為一種可行的技術 解決方案。所以人們主要采用政治、經濟等社會科學的手段,希望通過國際合作的方式尋求 問題的解決。然而,全球氣候變化的技術解決方案并非是不可能的,這主要取決于技術淘汰 過程中的轉換成本(Switching Cost)的大小。作為經濟人的理性選擇,一旦轉換成本合適, 人們就會選擇更為清潔環保的技術和設備。因此,要減少溫室氣體的人為排放,絕不能否定 技術解決方案的可能性。
2.2 預期影響的差異
全球氣候變化與“公地悲劇”不僅在探討問題的前提假定上不同,在造成的影響上也有很大 區別。
這首先與它們所探討的問題性質有關。哈丁認為在公地自由使用的社會里,風險是顯著的, 然而每個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爭先恐后追求的結果最終是帶給公地以及所有人的 崩潰,即悲劇是注定要產生的。然后對于全球氣候變化這個不確定性問題來說,未來的局面 是否一定是所有人的悲劇仍存在很大爭議。Perman 等指出不確定性問題存在兩種類型,一 種是可能列舉出某種決策帶來的所有結果,但是無法確定各種結果出現的概率;一種是既無 法列舉出某種決策帶來的所有結果,也無法確定結果出現的概率,后者被稱作絕對不確定性 問題(Radical Uncertainty)。由于人們對復雜的氣候系統及其影響的認識極為有限,全球 氣候變化問題仍處于絕對不確定性問題之列,這就決定了它的悲劇不定。直至現在,在全球 平均溫度趨于上升的同時,許多區域的溫度卻在下降,不同區域的溫度變化情況也有著非常 大的差異。
在公眾利益和個人利益的關系上,全球氣候變化與“公地悲劇”也存在很大差異。后者認為 公地的自由使用權短期會給個人帶來收益,但從長期來看,對于個人利益和公眾利益都會帶 來難以挽回的損失。而全球氣候變化,或者說溫室氣體的人為排放短期對個人有利,長期對 個人和部分公眾也不一定有害。談到這一點,探討全球氣候變化到底會帶來什么影響就顯得 尤為重要。
2.2.1 全球氣候變化影響的三種論調
直至今天學術界對于全球氣候變化是否會給人類造成巨大災難仍存有爭議,并且基本上可以 被劃分為三大派別:全球氣候變化有害論、有益論和不定論。以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 (IPCC) 為主的諸多科學機構和學者通過在全球范圍內的氣候研究和評估,雖不否認全球氣候變化可 能帶來的益處,但認為全球氣候變化的綜合效應是負面的,是關乎全球命運的。他們通常被 看作是全球氣候變化的有害論者。對于全球氣候變化到底會帶來什么樣的災難不多贅言,因 為對它的研究占據了該領域研究的很大部分并且極為系統,同時也占據了國際道德高地,被 全世界所了解并廣為接受。但是全球氣候變化的諸多災難性的影響都是通過情景模擬等方法 對未來的預測,其中的不確定性仍然很大。全球氣候變化的有益論者也不否認人為溫室氣體 排放造成了全球變暖、海平面上升等現象,但一方面他們對主流觀點所提出的各種影響的程 度表示質疑,另一方面他們對氣候變化給人類造成的各種影響是否有害表示質疑,并且有不 少 學者和機構指出氣候變化對地球是有益的。例如溫度的上升有利于漁業的發展、某些物種的 繁衍、使得處于寒冷的無法開墾的土地得以耕種、北方的冬天得以縮短等[12,17] 。不 確定論者則處于前兩者之間,承認人為因素造成了全球CO2濃度的迅速提升,但是全球氣 候變化的影響利弊還難以斷言,氣候變化的影響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因此沒有必要采取強 制 措施加以控制;同時,有的不確定論者認為人們所謂的全球氣候變化的威脅很大一方面是因 為威脅了人們原有的生活方式,而人具有較強的適應性,既然全球氣候變化的影響仍不確定 ,更多的應該考慮通過生活方式的改變等途徑嘗試著如何更好地適應氣候變化。還有人認為 ,人為排放溫室氣體造成的全球氣候變化并非是導致那些惡劣影響的本質問題[18] ,例如 “國際政策網絡”的報告指出世界范圍內的貧困問題才是本源,應將更多的注意力轉移到解 決貧困問題上[19]。
2.2.2 氣候變化對不同利益群體的影響
不僅從總體上看全球氣候變化的影響難以定論,對于不同的國家、地區和個人,全球氣候變 化所帶來的短期和長遠利益也是不同的。從當前世界的利益格局來看,可以將各國基本上分 為6大利益群體。①歐洲大部分國家。這些歐洲國家的清潔技術是相對完善、先進的, 推動一個限定溫室氣體減排期限和目標的強有力的國際協議是符合他們短期和長期的經濟、 政治利益的。②以美國為主的少部分發達國家。這部分國家不僅工業發達,且主要依靠化石 燃料能源,按照《京都議定書》在定期內的定量減排溫室氣體的做法對他們來說不僅會造成 短期經濟的損失,也不符合他們長期利益,因此在缺乏對全球氣候系統及影響的認知的基礎 上,他們拒絕履行國際協議中的減排任務。③以俄羅斯為主的前蘇聯加盟共和國。這些國家 在20世紀90年代的政治和經濟轉型使得工業發展所造成的溫室氣體排放水平迅速降低,在《 京都議定書》中不承擔或較少承擔減排任務。因此,參與國際協議并非是出于減少溫室氣 體排放的目的,而是通過出賣交易許可證給其他國家贏得更多的政治和經濟利益。更何況全 球氣 候變化對他們的負面影響相對較小,甚至溫度的升高都會給他們帶來農業生產率的提高、更 適宜生存的氣候等。④小島嶼發展中國家。這些國家海拔較低,又多數孤立于大陸,因此對 于全球氣候變化造成的海平面上升的應對能力最脆弱。如果海平面持續上升,將直接威脅到 這些島國的存在。因此全球共同承擔溫室氣體減排責任符合他們短期和長期的國家利益。⑤ 大部分發展中國家。這些國家由于工業發展較晚,認為西方發達國家對當前溫室氣體排放造 成的全球氣候變化應負主要責任,而發展中國家應以發展為主,在逐漸擺脫貧困落后的過程 中不應承擔早期的減排責任。⑥石油國家的利益聯盟。以中東為主的石油資源豐富的國家, 他們的經濟發展和就業主要的推動力來自于石油產業。推動清潔能源和技術的使用將造成他 們石油產品出口利潤的大幅降低,不符合他們的短期和長期利益,因此這些國家也缺少加入 推動溫室氣體減排的國際協議的動力。由這6大利益群體構成的博弈平臺使得全球氣候變化 問題更為復雜。
總之,與“公地悲劇”不同,全球氣候變化的未來不僅難以預測,而且還存在一系列難以用 “公地悲劇”解釋的現象:面對全球氣候變化,個體并非無差別受損;排污的人不一定受害 ,減排的人不一定受益;某些利益群體受害的同時,另外一些利益群體則從中受益;某些利 益群體受害程度嚴重時,另外一些利益群體受害程度較輕。
2.3 解決方案的差異
由于全球氣候變化與“公地悲劇”問題的性質及其影響上的巨大差異,使之成為了兩種不同 的問題,針對這兩種問題的解決方案也就必然相去甚遠。
首先,解決“公地悲劇”問題是以地區或國家權力機構為核心的,這些權力機構都具有強制 某種政策實施的權力或者保障私有產權的能力,而且由于悲劇的注定和對本國造成的負面影 響,這些權力機構也有意愿主動加強控制。全球氣候變化作為一個復雜的國際環境問題,是 難以通過個別國家的努力而解決的,因為所帶來的影響不均衡分布在不同的區域,有些國 家是溫室氣體排放大國,但卻使得其他國家受到威脅,有的國家花大力氣減排使得其他國家 得以“免費搭車”。全球氣候變化問題必須通過高于國家的權力機構來管理控制才能得以解 決。然而在當今以國家的完整性和不可侵犯性為根本原則的國際政治舞臺上根本不存在 高于國家的權力機構,即便聯合國也不具有強制各國執行國際協議的權力,這勢必造成在各 國利益沒有得到充分協調的情況下國際協議的軟弱性和履行的困難性。例如《京都議定書》 中就表示任何國家都可以根據本國的利益選擇履行或退出國際協議。一個不具備約束力 的協議是無法起到預期效果的。
其次,避免“公地悲劇”發生的另一種解決方案是通過明晰產權使“公地”私有化,但是人 們無法對全球氣候明晰產權。因為,氣候在不同地理位置和不同的海拔高度上都具有其獨特 性,生活在不同區域的人們每年所面臨的氣候條件截然不同。這是氣候區別于一塊牧地這種 公用品的重要特征。那么面對不同的氣候,溫室氣體在不同地區的排放可能給本地和其他地 區帶來相同的、不同的甚至相反的影響,也就是說影響具有不確定性、遷移性。同時,人們 一方面對地球吸收人為溫室氣體的能力的認識有限,一方面無法將排放溫室氣體的權力準確 清晰地分配給每個國家、每個單位和個人。這從《京都議定書》談判過程中各國對要求減排 的溫室氣體總量的爭論中可略見一斑。
另外,哈丁在探討“公地悲劇”時對另外一種解決方案,即依靠喚醒人們的良知和責任來避 免悲劇的產生表示質疑。他以人口問題為例,指出一方面由于人們不會選擇自我消亡,所以 良知的呼吁不可能對所有人起作用,另一方面長期呼吁良知只會讓一部分響應呼吁的人們降 低生育率,而另一部分生孩子較多的人所生育的后代所占比例逐漸增大,最終“自然界將會 采取她的報復行為,節育的種族將滅絕,取而代之的是生育的種族”[10]。所以對 于“公 地悲劇”這一問題,是不可能通過良知與道德的呼吁宣傳與教育解決的。然而,對于全球氣 候變化來說,良知道德的呼吁卻有著一定的積極作用。首先,降低溫室氣體減排量不會對人 的生存與延續產生質的威脅,尤其是隨著科技的發展,清潔技術和清潔能源的普及,以及人 們對生活質量的要求逐步提高,倡導環境保護的呼聲的確起到了也會繼續起著積極作用。另 外,采用清潔技術進行減排的人們也決不會因減排而出現“自我消亡”的事件,溫室氣體排 放量大的單位和個人也決不會因不減排就生存得更好、更長久。還有,人們都具有憐憫心, 在有利己主義傾向的同時也具備利他主義傾向,通過宣傳、教育等方式來呼吁人們的利他主 義傾向,從而使得良心展現出積極應對問題的一面是可以肯定的。更何況,從20世紀60年代 起的綠色運動掀起的環境保護浪潮也足以證明呼吁良知在全球范圍的積極作用。
3 結 論
綜上,全球氣候變化并非由單一的人為原因所造成,它是典型的不確定性問題。相比“公地 悲劇”,該問題更為復雜。目前人們仍無法掌握它可能造成的所有影響及其出現的機率。科 學技術的發展和清潔技術與能源使用成本的逐步降低則給未來的技術解決方案提供了可能。 全球氣候變化的這些特征決定了它的預期影響并非悲劇注定,而是更為復雜多樣,不同的國 家或個體不可能做到風險均擔,引起危害的國家或個體不一定受害,受害的不一定是引起危 害的。面對全球氣候變化這種國際性的環境問題,既難以依靠高于國家的強制力量來加 以解決,又無法準確地對各國的溫室氣體排放權加以明晰,但同時不能忽略呼吁良知和責任 的力量。這就是全球氣候變化問題,一個從基本假定、預期影響到解決方案完全不同于“ 公 地悲劇”的問題。人們必須基于對該問題的全新的系統的認知才能真正找到有別于《京都議 定書》的更為有效的解決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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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gnition Research on Global Climate Change
WANG Jingmin WEI Dong
(School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Shandong University of Finance,Jinan shandong 250014, China)
1 充分把握好全球金融危機對經濟發展的深刻影響,變外部壓力為內在 發展動力
從2007年歲末開始,美國的次貸危機逐漸演變成了一場全球性的金融危機。這 場危機涉及面 之廣、影響之深,遠遠超過了人們的想象。危機面前,全球各主要經濟體發展步伐均出現明 顯放緩,歐盟、美國、日本等發達經濟體甚至呈現衰退現象。這場危機是上世紀30年代大蕭 條以來國際經濟面臨的最嚴峻的挑戰。聯合國的《2009年世界經濟形勢與展望》估計, 2009年全球經濟增長將為負2.6%,發達經濟體平均增長為負3.9%。受金融危機影響,從去 年開始,我國的出口額大幅下降。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2009年前三季度國內生 產總值 21.78萬億元,按可比價格計算,同比增長7.7%,但出口僅為8 466億美元,同比下降了21.3 %。這對我們的經濟來說無疑是一個巨大的挑戰。
但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這次金融危機是推進我國可持續發展的一次難得機遇。 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一是全球性金融危機為我國經濟結構與產業結構調整、加快發展方式轉變帶來了契機。我國 經濟能夠保持近30年的快速增長,在一定程度上是依賴于資源消耗與初級產品的出口,以及 以重化工為主的高耗能的產業結構。從“九五”開始,我國政府就開始要求調整經濟結構、 轉變增長方式;總書記在黨的十七大報告別強調,實現未來經濟發展目標,關鍵 要在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方面取得重大進展。調整結構雖然 取得了一些成就,但粗放型的發展方式并沒有從根本上得到改變。這其中的原因主要是過度 依賴外貿、內需對經濟的拉動不足以及企業產品創新的動力不足。
我國經濟發展所依賴的“投資、外貿與消費”三架馬車長期處于不平衡的狀態,外貿一直是 最重要的部分。今年以來,國家出臺的一系列刺激消費的內需政策、加快醫療體制以及社會 保障體系的改革措施,在拉動經濟增長上發揮了積極作用,普通民眾也從這些政策措施中得 到了實惠。這些政策措施將為促進內需增長、有效改變“三架馬車”失衡局面提供了機會。
與此同時,金融危機還為我國的企業提供了技術創新的動力。我們的企業之所以能夠長期生 存和發展下來,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廉價的資源、廉價的勞動力以及低環境成本,其產品因 而能夠以低廉的價格在國際市場上獲得競爭優勢。這次金融危機的沖擊以及消費者環境意識 的增強已使得企業的市場環境發生重要變化,給企業尤其是我們的外貿企業帶來了前所未有 的壓力。事實上,技術水平高的企業在本次金融危機中抵抗力強,表現出明顯的市場優勢。 我們相信,這次金融危機帶給我們的教訓,將會促進企業的創新動力,提高研發和成果轉化 應用,促進產品、產業升級。
二是全球金融危機引發的新技術革命,將為我國可持續發展帶來新的機遇。 歷史經驗表明 ,經濟危機往往孕育著新的科技革命。正是科技上的重大突破和創新,提供新的增長引擎, 使經濟重新恢復平衡并提升到更高的水平。 這次金融危機也不例外。世界各國都高度重視 新能源產業發展,正在加快推進以綠色和低碳技術為標志的新能源技術革命。
總理最近在首都科技界大會上指出,“可持續發展是現代化的永恒主題,人類文明進 步呼喚著可持續發展和新科技革命,中國面臨重大機遇和嚴峻挑戰。我們要依靠科學技術實 現中國可持續發展,依靠科學技術形成少投入、多產出的生產方式和少排放、多利用的消費 模式,走出一條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新型工業化和城鎮化道路。”這是我國目 前進一步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實施的方向。我們要充分利用新技術革命帶來的新契機,加快 傳統產業的技術改造,促進產業升級;通過大力培育和發展新能源產業、電動汽車產業、新 興信息產業、現代農業、新材料產業、生物醫藥產業、節能環保產業和先進制造業等戰略性 新興產業,為經濟發展提供新的增長點,為可持續發展注入新的活力。
以電動汽車產業為例,中國經過近10年的自主研發和示范運行,在這個領域與世界先進水平 的差距大大縮小。如果在科技創新方面我們能夠占據優勢,在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中占據制 高點,進而引領全球汽車工業發展的方向,我們不但能夠有效拓展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 市場空間,真正使中國從制造業大國向制造業強國轉變,而且能夠有效提高國內能源的利用 效率、優化能源的消費結構,進一步提高我國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當然,還有許多其他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需要大力發展,這里,我就不一一講了。我想特別要 強調的是,解決可持續發展所面臨的問題需要技術創新、需要培育和發展新興產業。
2 充分利用好經濟發展的成果和當前的有利條件,切實解決可持續發展 中的資源環境問題
2008年,我國國內生產總值(GDP)達到30萬億元,中國GDP總量已經上升到世界的第3 位; 過去的30年中,人們的收入成倍增長、生活水平大幅提升;國家財政收入幾乎年年都保持2 位數增長。但與此同時,資源環境問題已經成為制約可持續發展的瓶頸,我們的生態環境保 護壓力依然巨大。
我國能源開發和利用效率與發達國家相比尚處于較低的水平。單位產值的石油消耗是日本的 4.3倍、美國的2.4倍、韓國的1.5倍;單位GDP產品的能源加工、轉換、貯運和終端利用的效 率約為34%,而發達國家20世紀90年代初的效率水平就已達到41%。我國單位產品的能耗水平 較高, 目前八個高耗能行業的單位產品能耗平均比世界先進水平高20%-50%,而這八個行業的能源 消費占工業部門能源消費總量的73%。按此推算,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我國的工業部門每 年多用能源約2.3億噸標準煤。
我國的生態與環境問題依然十分嚴峻。由于人口密集,多年來的粗放式發展,以及環境保護 技術的落后和投入的不足,歷史欠賬太多,盡管做了很大的努力,資源與生態的總體狀況并 未根本改變。如果處理不好,生態與環境問題無論在類型、規模、結構還是性質上都可能出 現新的惡化趨勢。
事實上,我們所走過的60年發展歷程相當于西方發達國家200年甚至更長的時間,所面臨的 問題和挑戰是短期集中爆發的。解決這些問題,我們既要準備付出比發達國家更大的力氣, 同時也要善于創造條件和把握時機。
這些問題都是發展中的問題,需要通過進一步的發展來解決。如果說,以前提出要從根本上 解決這些問題有困難的話,那么,現在解決這些問題的條件和時機已經逐步成熟。這主要表 現在:
一是環境問題已不只是政府重視的問題,普通百姓也開始高度關注環境保護,民眾對資源環 境保護日益高漲的呼聲為我們解決這些問題提供了內在動力和良好的民意氛圍。
二是我國已經具備了足夠的財力來解決這些問題。2007年我國財政收入達到5.1萬億元,200 8年財政收入已經超過6.1萬億元。上世紀80年代初期,全國環保治理投資每年為25億至30億 元 ,約占同期國內生產總值(GDP)的0.51%;2007年,全國環境污染治理投資總額達3 387 億元 ,是1981年25億元的135倍,占同期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為1.36%。2008年,全國環境污染治 理投資總額接近4 500億元,比2000年增長3.4倍,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重為1.49%; 全國環境污染治理投資總量逐步增加,占GDP比重均呈快速上升的趨勢。
三是政府已經出臺了一系列的有關促進產業結構與經濟結構調整、加快發展方式轉變以及加 大節能減排力度等有關的政策措施,這些政策措施的一一落實不但能夠有效提高中國經濟運 行的質量和效率,而且也為提高資源利用效率、解決生態環境問題提供了積極的政策環境。
四是技術進步提供了解決這些問題的手段。“十一五”開始,國家投入數百億用于能源開發 利用和環境保護的重大科技專項,國家其他科技計劃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支持新能源和生態環 境保護科技。同時,地方和企業的環保科技投入也在增加。科技創新將為解決資源環境問題 提供重要的技術保障。
3 積極、科學地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問題,準確把握世界低碳經濟發展的 機遇
從適應氣候變化來講,我國氣候條件復雜、生態環境脆弱,是最易受氣候變化不利影響 的國 家之一,氣候變化對我國自然生態系統和經濟社會發展帶來了現實的威脅。根據有關研究, 如不采取適應措施,到2030年,我國種植業生產能力可能會下降5%-10%,將嚴重影響到我 國的糧食安全。此外,三峽工程、青藏鐵路、南水北調等重大工程也都將受到氣候變化的潛 在威脅。從減緩氣候變化的角度看,我國正處在快速的工業化、城市化發展階段,在今后相 當長的一段時期內,能源資源的利用規模還將持續增加。另外,我國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 以高耗能為主的產業結構和日漸承擔“世界工場”的角色也進一步加大了碳減排的難度。
在國際上,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制度迅速發展,關于全球長期減排目標的討論,將可能對我 國中長期的發展空間和可持續發展帶來重大的挑戰。當前,應對氣候變化問題的國際制度框 架和規則體系正在加速形成,而且正朝著“目標量化、規則細化、約束硬化"的方向發展。 今 年七月,在意大利舉行的“八國集團”峰會發表宣言,就全球長期目標達成一致,即到2050 年 ,溫度升高不超過2 ℃,全球溫室氣體排放應相比1990年減少50%。即將在哥本哈根召開的 聯合 國氣候變化締約國會議,定量減排是一個焦點。定量的全球長期減排目標一旦設定,將嚴重 限 制我國未來發展空間。再有,許多發達國家正在借應對氣候變化之名,推行貿易保護主義之 實,通過在國際貿易雙邊談判中附加能效和環保條款,限制中國的產品出口,這對中國出口 導向型的發展模式是一個巨大的壓力。
圍繞氣候變化的內政外交的焦點問題,看似環境問題,實質上是發展問題。只有堅持可持續 發展,才能最終解決氣候變化問題。就在幾天前,國務院召開了常務會議,我國明確提出了 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約束性指標。此外,還 提出到2020年我國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達到15%左右,森林面積比2005年增加 4 000萬hm2,森林蓄積量增加13億m3。這些目標的確定,是我國根據具體的國情以及實 現可持續發展的目標提出的自主行動,也是對全球應對氣候變化將要所做出的巨大貢獻。
實現上述目標,需要我國進一步加大節能減排力度,付出艱苦卓絕的努力。另一方面,也是 我們把握世界低碳經濟發展的趨勢,實現由傳統粗放增長向低碳、綠色發展轉變的歷史機遇 。近年來,尤其是金融危機爆發之后,發達國家紛紛將大力發展新能源等低碳技術作為刺激 經濟復蘇、應對氣候變化和確保未來競爭力的重要手段,一場以低碳技術為中心的科技競爭 已悄然展開。從中國的國情來看,我們具備了發展低碳經濟的潛力,主要表現在六個方面:
一是相對于發達國家,我國的能源利用效率較低,目前綜合能源效率約為33%,比發達國家 低約10個百分點,具有較大的提高能源效率和節能的空間;二是目前我國能源結構主要特征 是“以煤為主”,蘊藏量豐富的水能、生物質能、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還沒有很好地 開發利用,具有較大的優化能源結構的潛力;三是我國產業結構中高耗能、高污染行業比重 偏大,具有較大的調整產業結構的潛力;四是我國目前的森林覆蓋率較低,林業發展前景廣 闊,具有較大的增加碳匯的潛力;五是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總體科技水平還有一定差距,但 隨著我國總體科技投入的增加以及自主創新能力的不斷增強,在減排和促進新能源發展等方 面的科技潛力將得到進一步發揮;六是我國居民生活消費所消耗的能源比重偏大,具有較大 的改進消費方式的潛力。
1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法律規范分析
氣候變化是在相對長時期里氣候呈現出惡劣趨勢,導致有害于人類的不良影響發生,主要由人類自身原因所造成,例如:過量排放溫室氣體,不合理開發土地,森林植被銳減等等。而氣候變暖帶來的是全球性的生態災難:陸地面積減小,糧食減產,物種多樣性遭受破壞,疾病流行等等。為此國際社會制定了5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6(U-nitedNationsFrameworkConventiononClimateChange)和5京都議定書6(KyotoProtocol)。為尋求和保持適應與減緩氣候變化的平衡,建立了相應的國際合作機制。按照溫室氣體減排責任分擔理論,實行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依照各國商討擬定的行動計劃時間表削減排放量,其中發達國家承擔更多的減排責任,其實際履行效果具有決定性作用。為此各國積極開展氣候變化影響評價,依此提出氣候變化政策建議,力圖形成清潔發展機制,實現節能降耗,從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例如,南非政府與企業簽訂/氣候變遷協議0,政府更加精確地估計溫室氣體排放量,擬定溫室氣體清單,通過清潔能源行動計劃提高政策實施力度,運用稅收激勵、排污費等市場手段的創新機制。德國執行年度5國家氣候保護計劃6,建立對于每年氣候保護執行情況進行跟蹤監督的機制,增強能源使用效率,確立政府燃料戰略,成立二氧化碳削減部際工作組,編制政府溫室氣體減排報告,多方面、多途徑、全方位地控制有害氣體排放,清潔生產的實施和生活方式的轉變從根本上防止了氣候變化造成的不良影響。5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6提出:對于全球變暖,各國都應當承擔責任,其中發達國家應當承擔主要責任,確立了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基于此,要求發達國家采取積極措施防止氣候變化造成有害影響,并且給予發展中國家資金和技術的支持和援助,共同遏制全球變暖的趨勢。5京都議定書6是框架公約的具體化,規定了美國、俄羅斯及歐盟等主要發達國家減少排放溫室氣體的具體額度,要求他們到2010年至少減少1990年排放總量的5%。提倡各國建立清潔發展機制(CDM)、排放貿易(ET)和聯合履行(JI)。溫室氣體排放的數量與工業、交通等的行業規模、生產方式相關。發達國家經濟規模和發展速度處于先進水平,與之相應的能源和原材料消耗量也是巨大的,因此其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壓力也隨之加大。減少排放也就意味著控制生產建設規模,勢必影響到經濟發展。這也是各國關注的焦點問題。怎樣才能既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又不有礙于經濟發展呢?公約是各國利益和人類共同利益調和的產物,其間大國施加了更多的影響。美國對于減排采取強硬態度,沒有遵守國際承諾,勢必加重各國減排的負擔,由此也使國際法的效力大打折扣。在國際法律機制的建立到執行的過程中,國家立場、國際政治格局、經濟全球化等等因素摻雜綜合,形成錯綜復雜的國際法律關系,其調整、整合及協調是博弈各方此消彼長、相互制約的結果。
2我國應對氣候變化的研究與立法實踐進展
我國對于氣候變化的研究也是隨著相關國際公約的起草和制定逐步開展起來的。氣候變化本身具有不確定性,因而氣候變化導致的影響也是具有不確定性的,這就增加了研究的難度和可變化性。目前我們已經開展了氣候變化預測、影響評估、綜合對策等方面的研究。制定5中國國家氣候計劃綱要6和5中國氣候系統觀測計劃6,系統研究氣候變化與生態環境的關系和相互影響,為科學決策提供客觀、全面、真實的信息資料;建立大氣環境監測預測,分析、模擬氣象災害及其危害后果,及時了解掌握大氣、氣象及氣候發展變化狀況,采取適應性技術措施,有效控制導致氣候變化的有害因素;進行農業氣象災害預警及控制技術研究,在于防治氣候變化對于農業生產的不良影響。著手研究編寫氣候變化國家評估報告,從宏觀戰略角度考察全國氣候現狀水平、氣候資源潛力、氣候變化趨勢,結合經濟、社會生活、文化、科技等限制因素,提出氣候變化的對策措施;正確評估氣候資源水平,合理開發利用氣候資源優勢,實現/資源氣候0、/安全氣候0。發揮國際和國內兩種力量的作用,共同解決大氣環境保護和氣候變化問題。為此,中國、日本、韓國、印度、美國和澳大利亞確立了亞太地區清潔發展和氣候變化伙伴關系,通過各國之間清潔能源技術的交流與合作,研究開發先進的清潔能源技術,減少有害氣體排放,減輕對大氣環境的污染危害。為控制大氣污染造成氣候有害變化,頒布實施了5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6,為適應大氣、氣候環境變化該法已經進行了兩次修改。將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合理規劃工業布局,加強防治大氣污染的科學研究,采取防治大氣污染的措施,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國家有計劃地控制或者逐步削減各地方主要大氣污染物的排放總量,即在限制排污總量指標的基礎上實現逐漸削減。并且與大氣污染物排放許可證制度結合實施,同時引進市場機制,逐步開展排污權交易,充分發揮市場因素的自覺調整功能,實現排放者之間排放量的余缺調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于本轄區的大氣環境質量負責,制定規劃,采取措施,使本轄區的大氣環境質量達到規定的標準,即實行大氣環境質量標準制度和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制度,實現量化、標準化的管理和監督。實行大氣環境的區域控制制度,包括劃定/兩控區0、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城市、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區。通過采取更加嚴格的制度措施,有效扭轉上述區域大氣污染惡化的趨勢。改善能源結構,鼓勵和支持開發利用太陽能、風能、水能等清潔能源。植樹種草,因地制宜地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沙、治沙工作,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國家鼓勵、支持消耗臭氧層物質替代品的生產和使用,逐步減少消耗臭氧層物質的產量,直至停止消耗臭氧層物質的生產和使用,從而有效遏制臭氧層空洞的擴大。我國現行的5大氣污染防治法6主要是針對燃煤產生的氣體、其他工業生產廢氣的排放、機動車船排放的尾氣以及粉塵、惡臭氣體排放而實施的法律控制,在進行末端治理的同時實行源頭管理,包括清潔能源使用和清潔生產。立法鼓勵清潔生產技術的開發和推廣應用,實行落后工藝設備的強制淘汰制度,并且國家鼓勵采用的生產設備和技術名錄。
關鍵詞:氣候變化;糧食安全;應對策略
中圖分類號:F1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4)13-0054-02
氣候變化已經吸引了國際以及各國的關注,它不僅是一個科學命題,需要站在國家利益、全球化的高度來應對,隨著人類活動對自然的影響越來越廣泛,氣候變化的預測也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氣候變化的影響是全方位、多尺度、多層次的,負面和正面影響并存的。
一
氣候變化(climate change)是指能夠識別(如采用統計檢驗)的氣候狀態的變化,即平均值變化和/或各種特性的變率,并持續較長的時間,一般可達幾十年或更長時間[1]。全球氣候變化已經是不容爭辯的事實,只是氣候系統和氣候要素變化的原因、幅度和區域分布迥異,且未來氣候變化預測還存在太多的不確定性。氣候變化影響了糧食的安全。所謂糧食安全,是指“保證任何人在任何地方都能夠得到為了生存和健康所需要的足夠糧食”。(聯合國糧農組織)中國的一些學者結合中國國情,根據FAO的定義,對糧食安全概念作了進一步闡釋。例如,郭書田認為:“中國糧食安全應該包括五方面內容,即糧食自給率、糧食庫存率、農民收入、生態環境、食物安全等。”[2]翟虎渠認為:“現代糧食安全的概念應包括數量安全、質量安全和生態安全。”[3]從以上對糧食安全的定義可以看出,無論國際或者中國學者怎樣定義糧食安全,其中有一點是相通的,那就是都要確保有足夠的糧食。充足的糧食儲存量是國家安全的先決條件,離開這個條件談國家安全,那國家安全就好比是空中樓閣。
二
“王者以民人為天,而民人以食為天。”(《史記?酈生陸賈列傳》)民以食為天的觀念如此源遠流長,反映了中國幾千年文明史和農業關系至為密切。糧食是國民經濟基礎中的基礎,是關系到國計民生的戰略物資。目前,全球氣候的變化對中國的糧食安全有如下的影響:
第一,氣候變化影響中國糧食的充足供應。糧食的充足供應,指在數量上和市場上有糧可食,包括糧食生產、糧食儲備以及外來糧食援助等。全球氣候體系的異常導致中國在降水、氣溫、自然災害爆發頻率和分布、水資源利用、病蟲害發生機制等方面出現反常,最終沖擊中國糧食的生產和供應。
溫度對糧食單產的影響。在中國,升溫對東北農業區來說是有利的,因為升溫可以延長作物生長季節,而且減少低溫冷害的威脅,是其有利的方面;另一方面,氣候變暖會導致積溫增加,從而使作物的生長期延長。但增溫也有不利的一面,氣候變暖,特別是冬季溫度升高,將有利于害蟲和病原體安全越冬,使來年的蟲病源基數增大,加重危害程度。
氣溫升高對水分有效性也將產生影響。氣溫升高使蒸發量增加,導致了作物灌溉用水量大幅度增加。即使是良好的灌溉條件,也只能一定程度地緩和蒸發量增大引起的干旱,并不能完全補償增溫帶來的減產效應。另一方面,土壤水分條件通過影響土壤的透氣性而影響土壤固有有機碳的礦化分解和外源有機碳的降解,進而影響土壤有機碳含量。若土壤水分充足,那么土壤空隙度就大,就促進了有機碳的礦化分解[4],增加土壤肥力。但蒸發量變大會使得土壤水分不足,影響有機碳的礦化分解從而影響糧食單產量。
而在氣溫升高而降水量不增加的情況下,又將會出現中國農牧交錯帶向南擴展。首先,東北與內蒙古接壤地區農牧交錯帶的界限將南移70千米左右。其次,華北北部農牧交錯帶的界限將南移150千米左右。再次,西北部農牧交錯帶界限將南移20千米左右[5]。農牧交錯帶的南移使得草原面積有所增加,但同時也加大了荒漠化的可能,導致中國糧食安全問題進一步加重。
第二,氣候變化影響中國糧食市場價格的可持續性和穩定性。氣候變暖后,土壤有機質的微生物分解將加快,這需要施用更多的肥料以滿足作物生長的需要,而施肥量的增加意味著生產成本的增加。同時,氣候變暖可能會加劇病蟲害的流行和雜草蔓延,因此不得不增加農藥和除草劑的施用量,而這將增大農業生產成本。糧食市場價格波動,實際上是通過生產投入要素變動來實現的。所以當生產成本發生變化時,市場對之進行反應的可能途徑就是調整價格和增加市場供求量。而農民生產積極性受挫以及氣候變化引起的自然災害加重導致的糧食減產,使得糧食市場供不應求,糧價就會上漲。糧價上漲一方面對糧食增產起到刺激和促進作用[6];另一方面糧價上漲又會影響中國居民的生活水平,甚至引起通貨膨脹,往往會發生經濟社會的震動,1993 年和 2003 年就是兩次典型案例。
三
氣候變化已經對中國農業發展和糧食安全造成巨大挑戰,要解決這一問題,需要積極開展氣候變化應對策略的研究,進行遠期的規劃和防御,發揮優勢避免劣勢,保障農業生產的可持續發展和糧食安全。
第一,應對氣候變化的糧食安全科研政策對策。綜合運用氣候學、農學、遺傳育種學、災害學、生產經濟學等多門學科理論方法,以氣候變化與糧食安全之間的相互作用為切入點,以農業主產區為重點研究區域,研究并揭示氣候變化對農業生產系統的影響機理與適應機制,為農業應對氣候變化理清科學思緒[7]。
第二,應對氣候變化的糧食安全技術選擇。采取有效得當的農業技術應對氣候變化(如優質農作物品種選育及產業化技術、轉基因生物技術、重大病蟲草害預測預報及防御技術、高效低毒新型化學農藥及生物農藥的創制技術、高效低污染新型化肥農膜技術的研究與開發),不僅可以有效降低氣候變化對農業生產所帶來的破壞程度,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有效利用氣候變暖所帶來的有利農業生產條件。
第三,應對氣候變化的糧食安全政策措施。國家制定相應政策,從制度上保障農業科技推廣的正常運行。各地也要因地制宜,選擇不同的推廣模式或多種模式,實行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8]。其次,要出臺一些惠農政策,實行不同作物差別農業補貼政策,保護農民的種糧積極性。再次,為確保國家糧食安全,應該“藏糧于國”和“藏糧于民”相結合。最后,要改變消費觀念,做到節約和珍惜糧食。
總之,氣候變化對糧食生產的影響和作用復雜多樣,并且未來農業生產不僅受到播種面積、技術貢獻程度等的影響,更系于氣候變化的影響。所以,摸清氣候變化對農業生產的全方位、多層次的影響是正確應對氣候變化的前提。及早研究、及時正確應對氣候變化,可緩解、適應氣候變化產生的不利影響,也是國家制定應對氣候變化政策和行動、保持農業生產穩定發展、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的迫切需要。
參考文獻:
[1] 鄭菲,孫誠,李建平.從氣候變化的新視角理解災害風險、暴露度、脆弱性和恢復力[J].氣候變化研究進展,2012,(2).
[2] 郭書田.中國糧食供求與國際貿易[J].中國農村觀察,1997,(3).
[3] 翟虎渠.糧食安全的三層內涵[J].t望新聞周刊,2001,(10).
[4] 姜勇,莊秋麗,梁文舉.農田生態系統土壤有機碳庫及其影響因子[J].生態學雜志,2007,(2).
[5] 張啟慧,馬慶一,劉曉雨.簡議氣候變化對中國農業的影響[J].農村實用科技信息,2012,(5).
[6] 蔣乃華.價格因素對中國糧食生產影響的實證分析[J].中國農村觀察,19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