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合規企業申報材料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關于印發《2021年河北省工業設計中心申報
指南(第一批)》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支持工業設計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省工業設計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河北省工業設計發展專項規劃》等文件精神,支持制造企業設立工業設計中心,按照《河北省工業設計2021年工作要點》工作部署,我廳制定了《2021年河北省工業設計中心申報指南(第一批)》,現印發給你們,請按有關要求認真做好項目培育和申報組織工作。
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1年3月25日
2021年河北省工業設計中心申報指南(第一批)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支持工業設計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省工業設計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河北省工業設計發展專項規劃》等文件精神,支持制造企業設立工業設計中心,按照《河北省工業設計2021年工作要點》《河北省工業設計中心和工業設計示范企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工作要求,特制定本申報指南。
一、申報主體
河北省工業設計中心申報主體:在河北省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運營管理規范的制造企業。
二、支持重點
2021年,河北省工業設計中心重點圍繞高端裝備、電子信息、醫療器械、食品飲料、服裝箱包、家居用品、文體器具等領域優勢企業,開展培育創建。專業模具設計制造企業按設計服務類劃分,申報河北省工業設計示范企業。
三、申報條件及材料
申報河北省工業設計中心的企業應達到《管理辦法》第六條所規定的基本條件,并提供以下申報材料:
(一)《河北省工業設計中心申請表》及相關材料(附件1);
(二)《河北省工業設計中心創建方案》(提綱見附件2);
河北省工業設計中心申報材料要求用A4紙打印/復印,編寫目錄和頁碼,膠裝成冊。
四、申報流程及數量
請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按照本申報指南要求,負責組織本地區企業的申報和審查,擇優推薦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原則上,定州、辛集、雄安新區推薦數量不超過3家,其他各市推薦數量不超過6家。
五、支持方式
根據省政府《關于支持工業設計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對經評估認定達到河北省工業設計中心標準的,省政府獎勵100萬元;達到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標準的,再獎勵100萬元。
六、有關要求
(一)各地要加大對河北省工業設計中心培育,支持指導優勢制造企業建設工業設計中心。
(二)各地要做好河北省工業設計中心申報指導,對企業申報材料的合規性、完整性和統一性進行審查,擇優推薦。各申報企業要認真、據實填報申請表并附相關材料,按要求編制創建方案,對所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三)請各市局及雄安新區改發局于2021年4月30日前將推薦意見、企業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二份和電子版)集中報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于婷婷 康振杰
電 話:0311-87803218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依法高效、科學合理、便民利民的原則,在清理規范市級行政審批事項的基礎上,全面梳理每一審批事項的審批條件、申報材料、辦理流程和辦理時限等,大力精減審批條件、申報材料,優化辦理流程,壓縮辦理時限,進一步規范審批行為,提高審批效率,強化公開透明,為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更加良好的環境。
二、清理范圍
(一)市政府威政發[2012]38號文和威政發[2013]6號文公布的市級現行有效的行政許可事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不帶許可審批性質的行政確認登記事項以及改變管理方式后的程序性工作事項。
(二)以往清理工作中保留的備案事項、年檢事項、行政審批附帶收費事項以及審批權限在省級以上的審查轉報事項。
(三)市政府威政發[2012]38號文和威政發[2013]6號文公布的下放事項因沒有下級承接部門部分市區尚由市級辦理的事項。
(四)因法律、法規、規章變動新增加、變更和減少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清理原則和要求
(一)法定原則。法律、法規、規章對審批條件、申報材料、審批流程和審批時限有規定的,原則從其規定,如根據實際可以進行精減壓縮不影響法律法規正確實施的,可以予以精減壓縮或提出精減壓縮的建議。省級主管部門超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增加設定審批條件、申報材料、審批流程或延長審批時限的,要與省級主管部門溝通銜接,依法協商處理。市級超越法律、法規、規章和省級主管部門增加設定審批條件、申報材料、審批流程的,一律取消,延長審批時限的,一律進行壓縮,最長不得超過法定時限。
(二)科學設置原則。法律、法規、規章對審批條件、申報材料、審批流程和審批時限沒有規定或僅有原則規定的,是省級主管部門設定或細化設定的,要與省級主管部門溝通銜接,依法協商處理。市級自行設定或細化設定的,按照科學設置和簡化優化的原則,除必須的條件、材料和流程環節外一律取消,時限不能超過行政許可法規定的20個工作日,能壓縮的要壓縮到最低限并作出承諾(依法需要聽證、招標、拍賣、檢驗、檢疫、鑒定和專家評審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內)。
(三)直觀方便原則。對梳理后確認必須的審批流程,要細化到每一個操作環節,對每一事項都要從受理到辦結全過程繪制完整、直觀、可操作的辦理流程圖,以方便申請人咨詢和辦理。對適用范圍,屬按地域區分的要填寫準確是適用全市(即全市申請事項都要市級批)還是只適用市區(環翠區、高區、經區、工業新區),或者只適用高區、經區、工業新區,或者只適用工業新區等不同情況。屬按數量檔次區分的,要填寫明市級審批的具體數量范圍。屬按級別區分的,填寫明屬市級審批的具體范圍。屬按類型區分的,寫明由市級審批的具體類型,等等。不需要各市、區初審市級直接受理的,填寫注明市級直接受理,需要各市、區初審的,填寫注明各市、區初審轉報。讓申請人根據所在區域等情況提前明確所申請事項是否屬需要由市級審批,是否需要先到各市、區申請初審等,避免申請人多跑腿。
(四)公開公示原則。對經清理審核后確認必須的審批條件、申報材料、審批流程和流程圖、審批時限、審批附帶收費依據和標準、辦理地點和電話等,都要通過政府和部門網站、網上審批系統、印制指南等多種途徑,全方位向社會公開公示,讓申請人對需要辦理事項到哪里去辦、需要達到什么條件、準備哪些材料、一步步怎么辦理等能早了解早知道,最大限度地讓申請人少跑腿,快辦事,真正將政府的審批權力和審批行為納入廣泛的社會監督之下,透明化運行。
四、工作步驟
(一)部門清理填報(3月20日―4月30日)。由有關部門參照以往清理結果(每個部門以往的清理結果同時印制發放,如需要電子版,請與市政府法制辦公室聯系),對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及相關內容按本次清理原則和要求進行重新清理,該取消的取消,該縮減的縮減,該規范的重新進行規范,對本次需要填報的事項按附表要求分類進行填報,對新增事項要重新按要求內容填報,對內容有變動或取消的事項等要在有關欄目中予以標明。對所有法定或上級主管部門設定的審批條件、申報材料、辦理流程以及時限要求等,都要附報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及上級文件等,并標明具體的設定條款,否則按無依據自行設定對待處理。對去年清理中的合并事項以及一個審批事項中涉及不同階段、不同類型對審批條件、申報材料、審批流程、審批時限等有不同要求的,要分階段分類填寫。對所有確認需要市級辦理的事項,對每一事項以及對同一事項在不同階段、不同類型對審批流程有不同要求的,都要逐一參照附件十三的模式繪制流程圖。所有填報表填寫蓋章和流程圖繪制好后,于4月30日前將紙質和電子文檔一并報送市政府法制辦公室。
(二)審核確認(5月1日―6月31)。由市政府法制辦公室組織專家組對部門清理填報結果逐項內容依法進行審核,就審核確認中遇到的有關問題與有關部門磋商,進一步精減不合法、不合理的事項及審批條件、材料、流程環節等,規范保留的事項及相關內容和辦理流程圖,并對清理審核結果進行匯編,提出有關處理意見和建議,報市政府審定。
(三)公開公示(7月1日―7月31日)。清理結果經市政府通過后,一方面通過各種媒體向社會公布,重新印制市級行政審批指南,免費向社會發放,同步更新行政審批中心以及部門窗口的公示欄、辦事指南、承諾書等,方便企業和群眾查詢;另一方面要在具體行政審批工作中對清理結果抓好規范落實,變更電子審批和電子監察系統中有關變動事項信息,嚴格按照規范后的審批流程依法辦理審批事項,提高行政審批效能。
[關鍵詞] 創新基金 科技服務機構 職能建設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以下簡稱創新基金)是1999年經國務院批準,科技部、財政部共同管理的一項專門用于扶持和引導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活動的政府專項資金。創新基金以技術創新項目為對象、以市場為導向,重點支持技術的第一次商品化過程,重點支持種子期項目和初創期企業,通過無償資助、貸款貼息等方式扶持和引導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對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培育一批具有中國特色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快高新技術產業化進程等起到積極的作用。
1 福州市創新基金工作的現狀及存在問題
福州市作為科技部指定的直接從事為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創新基金項目服務的服務機構,只有福州市生產力促進中心與福州市高新技術產業創業服務中心兩家。前者主要為除孵化器內企業外的全市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提供企業申報注冊、材料形式審查、項目申報、申報咨詢等科技服務,并接受項目推薦單位、項目組織單位委托,協助項目監理、驗收工作。而后者的服務對象主要為孵化器與各科技創業園內的高新技術企業,服務功能類同。兩家服務機構自賦予創新基金服務職能以來,在上級有關職能部門領導下,至2007年共受理并推薦了200多項科技創新項目,其中61項獲得國家創新基金的立項支持。
福州市科技型創新基金申報工作開始于2003年,由于科技部該專項基金剛設立不久,地方科技管理部門、科技服務機構及大部分的中小企業對該基金的申報要求及操作程序均不甚明了,對創新基金申報的規范運作存在畏難情緒,加之創新基金服務機構本身也缺乏材料的審核經驗,未能給予企業及時明確的指導,以至于2003~2005年3年間,福州市僅有28個項目獲得科技部立項。經過各級管理部門的共同努力,特別是2006年福州市設立地方科技創新資金后,進一步拉近了與科技部創新基金項目申報條件的距離,福州市每年爭取到的國家創新基金項目呈逐年遞增的趨勢。但就目前情況而言,在國家創新基金項目申報和管理工作方面,無論從申報項目的數量上看,還是從爭取基金的規模上看,我們都遠遠地落后于其他沿海兄弟城市,這無疑將導致福州市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滯后,對我市經濟發展將產生消極影響。由于地區科技、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客觀上造成創新基金申報工作成效的差異。但除此之外,擁有一批專門為中小企業提供申報國家創新基金技術服務的人才隊伍也是重要的因素之一。以2006年、2007年福州市、寧波市申報國家創新基金的情況(見下表)進行說明:
從上表可以看出,寧波市2007年爭取國家創新基金項目37項,比2006年增加14項,增長61%,2007年獲國家創新基金資助額2045萬元,比2006年增加995萬元,增長95%。而同期福州市僅爭取國家創新基金項目19項,比2006年增長36%,獲國家創新基金資助額1035萬元,比2006增長116%,雖然進步明顯,但與寧波市相比,無論從項目立項數量還是從獲得創新基金額度,寧波市都是福州市的近一倍,這與寧波市多年來重視發揮科技服務機構的作用分不開的。因此,加強福州市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的建設,培養一批熟悉國家創新基金申報程序和管理工作的專業隊伍,建立一種為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創新基金提供從申報材料組織到技術、管理、財務方面技術咨詢的全程專業技術服務的新型科技服務機制,對促進我市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壯大,提高申報國家創新基金的工作成效,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2 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的作用和定位
2.1 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發揮的作用
創新基金項目申報自1999年科技部、財政部共同創立起,就嚴格按規范的申報程序運作,它相對國家其他科技計劃項目,申請材料準備工作難度會大一些。福州市負責國家創新基金項目申報、監理、驗收等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由于人員編制配備等客觀原因,在上述工作中難以統籌兼顧、面面俱到;同時,企業普遍反映對項目申報程序、要求等相關事宜了解不夠,項目材料難寫,企業財務報表編制質量要求高,提出了申報材料的深度不好把握、對文件精神理解有偏差、對網上申報及附件錄入上傳等申報環節不熟悉等問題。因此,利用創新基金服務機構聚集的專業人員優勢,來協助科技型中小企業完成項目申報的各項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的主要任務是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科技導入、項目評估、專家咨詢等知識服務。在以往長期的科技服務中與不少中小企業建立了聯系,比較了解中小企業的情況;在科技查新、項目咨詢、可行性分析等業務中已經積累了豐富的工作經驗;另外,創新基金服務機構還初步組建了一支穩定、可靠的專家隊伍,能夠勝任各個技術領域的咨詢、調研任務。所以,在幫助中小企業完成項目申報前期準備工作方面,創新基金服務機構已經具備一定條件和優勢,不但能發揮科技服務機構的優勢,也會極大地提高創新基金項目申報和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質量。
2.2 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的業務定位
2.2.1 規范項目申報材料,把握編撰技巧
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評審的唯一依據就是企業通過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網絡上傳的申報材料,不進行實地調研,也不約見項目當事人,材料組織的完善與否,是影響項目立項的關鍵。項目可以進行適當的包裝,但包裝不是弄虛作假,而是通過詳細分析、評估本企業擁有的核心技術和生產市場方面的優勢、劣勢、發展潛力以及財務狀況,把本企業的內在價值以及科技創新方面的潛力充分挖掘出來。
申報材料的撰寫有一定的規律和技巧。一個項目有時既可以申請貸款貼息又可以申請無償資助,這時企業就要判斷申請哪一種資金支持方式。二者在資金數額上沒有多大差別,但相對來說,貼息容易獲得,因為貼息涉及到銀行貸款,能達到有效吸引金融機構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投資的目的,起到了創新基金的引導作用。
創新基金申報材料要求反映企業經營管理、財務管理、技術開發、生產銷售、產品質量、資金流量、應收應付、債權債務、發展規劃等,因此申報創新基金不僅要了解一個項目,而且要了解企業運行的全過程,要證明企業負責人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較高的市場開拓能力和經營管理水平。而目前福州市有些中小企業特別是孵化器里的企業,第一次操作,不知從何說起,申報材料普遍存在過于簡單、技術創新點不突出、項目成熟性把握不好、項目投融資闡述不完善以及夸大企業的經營業績等問題。
創新基金服務機構應對當年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相關文件資料進行全面的分析研究,掌握項目指南變化情況、重點支持領域及各領域申報的必備要求與限制條件等,指導企業準確定位,找準切入點,把握優勢領域,結合企業自身特點組織申報;其次,還要指導企業從研發力量、技術依托和產品性能等方面考慮問題,選擇適合企業自身發展特點的項目進行申報;此外,申報材料還要體現項目的技術先進性、項目成熟性、市場可容性,以及企業經營業績及債權債務等經濟指標、技術創新及激勵機制、營銷策略、人力資源情況等,材料應充分展示企業資源優勢與完成項目的技術可行性。
2.2.2 善于捕捉項目推薦申報
創新基金服務機構應善于利用自身與政府各級管理部門、高校、科研院所聯系密切的優勢,從工業高科技計劃、農業科技計劃、星火計劃、社會發展計劃、科技合作計劃以及科技成果推廣計劃中選擇優秀項目;從國家“863”計劃、科技攻關計劃及專利成果中挖掘項目;還可以從企業委托查新項目、新產品開發計劃項目中尋找好項目,另外還可以從各行業技術中心創新項目中挖掘項目推薦上報。工作中,應圍繞創新基金申報條件,在不違反相關限制規定的情況下,靈活應用申報規范,最大限度地為企業創造申報條件,爭取盡量多的項目往國家推薦申報,遵循“以數量求質量,以質量促立項”的原則。
2.2.3 履行服務機構職責,推進項目實施
科技創新基金要求具有創新基金工作職能的服務機構協助科技管理部門(項目組織單位)做好項目的征集、篩選和認證工作,并接受推薦單位、項目組織單位委托,協助項目監理、驗收工作。
創新基金服務機構要組織專家對創新基金項目的實施進行跟蹤管理,促進地方、企業、專家、科技管理部門職能的實現,積極幫助企業協調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把項目申報、實施、監理、驗收工作逐步落到實處。
創新基金服務機構還要嚴格監督企業匹配資金到位情況,包括創新基金支持是否按計劃到位,省科技廳及地方科技管理部門匹配資金、金融機構貸款、企業自籌及其他資金是否落實。
2.3 提升創新基金服務機構服務水平的對策
創新基金服務機構對于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重要性已為理論和實踐所證明。可以說,創新基金服務機構正是基于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迫切需求而產生的。為切實提高福州市創新基金服務機構對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申報的服務能力,需要從政策法規、經營管理、業務拓展、人才培養等方面多做努力。創新基金服務機構可以借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這個平臺,充分展示自己在產學研合作、與政府職能部門聯系密切及熟悉創新基金項目申報程序與運作等方面的優勢,開展特色服務,推動科技服務機構的建設,拓展科技服務機構需求空間。可以采取:
(1)由政府科技部門牽頭聯合縣(市)區政府及地方科技服務機構共同實施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服務網絡計劃。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發展最直接的動力是地方中小企業的服務需求,創新服務只有植根于地方,并在此基礎上形成區域性的網絡,才能卓有成效地為廣大中小企業提供服務。
(2)加大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的培訓宣傳工作力度,大力宣傳創新基金的戰略意義、現實意義和重要作用,可采用編輯宣傳材料或制作多媒體,召開工作會議,舉辦培訓班、座談會、技術講座,通過新聞媒體、網絡、報刊進行宣傳等方法,使更多企業真正了解創新基金的作用意義、性質特點、申報要求、申報程序;對參加評審的專家進行宣傳,使他們在了解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的申報及評審要求的基礎上,對自己手中的項目進行評估,考慮是否提出申報請求。
(3)在政府推行中小企業產學研合作的過程中,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如生產力中心協會、各行業技術創新中心等社團組織的作用,通過行業協會等組織溝通雙方,由行業協會或行業技術創新中心等確定對整個行業有用的共性技術,然后再經由大學或研究機構進行研發;或建立產學研技術創新聯盟,吸收專業行業協會、行業技術創新中心參加,通過他們與企業界以及與大學和研究機構的密切關系,促進產學研合作的有效開展。
(4)充分利用現代科技信息網絡資源,依托海峽信息網、福州科技信息網、福州農業服務信息網等已有設施,建立科技項目、專家數據庫,建設全市科技服務網絡平臺,實現信息共享,不斷完善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的服務功能。
(5)加強隊伍建設,提升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的服務質量和水平。可以通過向社會公開招聘方式,選拔創新和服務意識強、富有敬業精神的優秀人才從事科技服務工作。科技服務機構人員應注重自身綜合業務素質的提高,關注并了解國家創新基金工作動態及變化特點,熟練掌握創新基金網絡工作系統及相關操作規程,提高服務能力,對當年國家創新基金項目申報指南的重點支持領域及各領域申報限制條件應熟記于心。只有這樣,才能對企業的各種咨詢提供及時的指導幫助。
以市場為導向加強服務能力建設是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發展的永恒主題,創新基金服務機構首先是一個市場主體,是市場競爭的一份子,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必須敢于面向市場。因此,如何認真研究市場,深入了解市場,把握市場脈搏,找準市場定位,是廣大創新基金服務機構普遍面臨的課題。科技服務作為一個新興的產業還在發展過程中,各種資源需要我們去挖掘,服務領域需要我們去開拓,生存和發展的空間需要我們通過開展特色服務、精品服務、有效服務去占領。沒有特色就沒有生命,沒有特色就沒有發展。創新基金服務機構應當根據本地區的市場需求,結合自身實際,不斷鞏固主導業務,拓展新興業務,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參考文獻:
文化產業專項課題研究項目申報指南(2021)
一、設定依據
(一)《深圳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資助辦法》(深府規〔2020〕2 號);
(二)《深圳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計劃操作規程》(深文規〔2020〕3號);
(三)《深圳市文化和體育產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文規〔2020〕2號)。
二、支持對象
本扶持計劃資助對象是在中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從事文化產業開發、生產經營和中介、研究活動的單位,已在深圳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網上申報系統注冊提交企業基本信息,并經審核認定為文化產業經營單位。
三、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具備《深圳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計劃操作規程》第四條規定的基本條件(申報課題研究的單位不受深圳市內登記注冊限制)。
(二)課題實施團隊具有被調研項目必要的相關資質,文化產業相關領域學習、從業或研究經歷。
(三)課題負責人應具備五年以上豐富的課題研究經驗,在相關領域具有較強的學術資源和研究實力,能親自組織、指導和參與調研項目,開展實質性研究工作。課題其他研究人員應具備三年以上文化產業研究或工作經驗,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與課題相匹配的研究能力。
(四)課題實施團隊具有科學、完善的課題研究實施方案。
(五)研究內容在如下研究方向中任選其一,題目自擬,要求立足深圳現狀,對標國際國內先進經驗做法,做出深度的分析并提出可操作性強的解決方案。
1.深圳影視產業發展專題研究
2.深圳黃金珠寶業發展專題研究
3.深圳文化制造業發展專題研究
4.深圳文博會轉型升級專題研究
5.深圳對外文化貿易專題研究
6深圳文化科技融合發展專題研究
7.深圳文化消費促進專題研究
8.深圳動漫業發展專題研究
9.深圳中小文化企業孵化與培育專題研究
10 .深圳市文化與旅游融合發展專題研究
為保證研究質量,同個申報單位或同個課題負責人只能申報一個課題。
(六)項目單位需保證全部研究成果不存在侵權行為,對于利用第三方工作成果的內容,需自行獲得合法合規的使用授權,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項目單位自行承擔,且我局保留取消資助資格的權利。
(七)至本申報指南當天,申報單位已注冊成立滿1年。
(八)最終提交驗收的課題調研報告原則上不少于2萬字,要求立足于深圳、放眼全球/全國,就所選行業的發展現狀、問題、建議進行深度調查分析,論證清晰完整,對行業發展和政策制定具有指導意義。
四、資助方式、數量及范圍
(一)資助方式及數量:事前評審,事后資助。課題實施單位向我局提交申報材料,我局根據評審結果,每個課題至多擇優資助1個課題團隊開展研究工作。課題完成并通過我局驗收后,我局一次性支付資助資金。
(二)資助標準:一般性課題不超過20萬元,重大課題調研不超過50萬元。
(三)資助范圍:課題研究相關的圖書資料費、專家評審費,調研費、研究人員勞務費、文件制作費以及與課題直接相關的其他管理費用。
五、申報材料
(一)項目申報書:登錄深圳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網上申報系統(網址:wczxzj.szwen.cn),點擊“項目申報”,選擇“網上申報”欄目中的“專項課題研究”,在線填報申報書,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報書紙質文件。(蓋公章)
(二)法人代表身份證明復印件(蓋公章)
(三)申報課題主要內容及實施方案等材料。
(四)與課題相關的證明文件復印件。
(五)課題主要研究人員介紹及資格證書。
(六)其他有助于進一步說明課題的相關補充材料(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如無可不提供)。
以上材料除法人代表身份證外均驗原件存復印件,復印件按A4紙型制作,雙面打印,編排目錄頁碼并裝訂成冊,一式兩份,整本加蓋公章(騎縫章)。
六、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深圳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二)受理時間:
網上填報受理時間: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14日18:00。
初審結果時間:2021年6月4日前,由申報系統反饋審核結果信息。
(三)書面材料受理地點:通過初審的企業根據系統信息要求的時間和地點,按本指南第五項指引提交書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咨詢電話:88102735
七、決定機關
深圳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八、辦理程序(流程圖)
網上申報——網上初審——提交書面材料——專家評審——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委托財務審計——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黨組會議審議——社會公示——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下達資金計劃——撥付資助經費。
九、辦理時限
此項目為2022年儲備項目,2021年完成評審,預計2022年撥付資金。
十、其他相關事項
(一)我局沒有和任何中介機構合作,也從未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資金申報事宜,請項目申報單位自主申報。我局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和評審,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申報主體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未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無逾期未辦理驗收或驗收未通過的項目。
(三)申報企業在專項資金的申報、使用、審核、管理等過程中存在以下情形的,將按專項資金管理相關規定予以處理,并視情節輕重列入專項資金失信名錄或風險提示名單,向市相關財政資金管理部門予以通報:
1、在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騙取專項資金的;
2、拒不執行信息報告制度的;
3、違反規定多頭申報財政資金資助的;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針,認真落實南通市政府為民辦實事工程項目,全面貫徹南通市糧食局全年工作部署和要求,從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出發,充分發揮部門職能,強化糧油銷售市場監管,規范經營行為,全面提升糧油食品安全水平,努力從根本上改善糧油食品消費環境,將創建“五放心糧油銷售店”活動辦成一項真正為民、惠民為老百姓辦實事的工作,確保糧食安全,確保消費安全,讓政府滿意,讓人民放心。
二、工作目標
20*年在全市創建至少7家“質量放心、衛生放心、價格放心、計量放心、服務放心”的糧油銷售店。
三、組織機構:
建議由市政府分管領導或政府辦副主任牽頭,市食安委、糧食、工商、質監、衛生、物價等部門分管負責人組成*市創建“五放心”糧油銷售店工作領導組。領導組下設辦公室,成員由市糧食局有關人員和各相關部門的具體辦事人員組成。辦公室設在市糧食局。市糧食局相應成立創建“五放心”糧油銷售店領導小組。組長由局主要領導擔任,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組員有產業指導科、計劃儲運科等科室負責同志。
四、“五放心”糧油銷售店標準
1.質量放心:經營的糧油產品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經批準的企業標準。所有產品有QS標志;
2.衛生放心:店容店貌整潔衛生,糧油店具有“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領有“健康證”;
3.價格放心:實行明碼標價,質價相符;
4.計量放心:經營用計量器具齊全,計量準確,不短斤少兩;
5.服務放心:文明經商,誠實守信,服務周到。建有文明服務規范和管理制度,并上墻公布;在店堂內設立意見箱,公布舉報電話和便民服務公約、質量承諾書、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履行對消費者的各項服務承諾,保證投訴完結率100%。
五、“五放心”糧油銷售店的評選范圍和要求
(一)申報評審范圍:全市從事糧油批發、零售經營的糧店、糧油食品店和超市糧油銷售專柜。
采取自愿申請,聯合評審,統一標識,分步實施,逐步推開的辦法,按照堅持標準嚴格審批,優先考慮守法經營、消費者反映良好、申報態度積極的糧油經營者。
(二)申報條件:
1.有一定的經營規模,有固定的經營場所(營業面積20㎡左右)和相對穩定的工作人員(2人以上);有必要的經營、倉儲設施和經檢驗合格的計量器具;三證齊全、有效(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未發生過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其他各種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事件。
2.有嚴格的質量管理、質量監督、質量保證體系和制度,有穩定的進貨渠道,把好商品采購關、倉庫保管關、柜臺上貨關,不以次充好、不摻雜使假,不經銷“三無”商品和假冒偽劣商品。
3.堅持明碼標價、質價相符,計量準確,不搞任何方式的虛假讓利。
4.經營環境規范、整潔、美觀,商品、器具和庫房清潔衛生。
5.誠實守信,遵守商業道德,設立意見箱,公布舉報監督電話,履行對消費者的各項服務承諾,保證投訴完結率100%。
6.遵守《糧食流通管理條例》,服從國家宏觀調控需要,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管和群眾監督。
7.服從市創建“五放心”糧油銷售店工作領導組的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及時上報有關報表、資料。
六、“五放心”糧油銷售店的申報評選程序
(一)宣傳發動
市創建“五放心”糧油銷售店工作領導組辦公室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宣傳關于在全市開展創建“五放心”糧油銷售店評審確認的申報條件、要求等有關事項。
(二)根據自愿申報的原則,由申報人填寫申報表,并提交以下相關材料:
1.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2.衛生許可證(復印件)
3.工作人員健康證(復印件)
4.計量器具明細表
(三)市創建“五放心”糧油銷售店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接到申報材料后,對材料進行初審,形成相關材料交市創建“五放心”糧油工作領導組審核通過,列入市“五放心”糧油銷售店培育對象。
(四)市創建“五放心”糧油銷售店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組織人員對入圍者進行考察、輔導、幫助、培育,使其從硬件和軟件上符合“五放心”糧油銷售店要求。
(五)培育(考察)期滿后,由申報者按市“五放心”糧油銷售店要求,上報申報表和附件材料,申請評審驗收。
(六)市創建“五放心”糧油銷售店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對其審查核實,派員進行現場考察,并走訪當地工商、質檢、消防等有關單位后,形成考察報告,連同申報材料一起交專家評審組評審。
(七)評審通過者再由市創建“五放心”糧油銷售店工作領導組審核同意,按市創建“五放心”糧油銷售店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要求,進行統一門面裝飾。
(八)由市創建“五放心”糧油銷售店工作領導組頒發“五放心”糧油銷售店證書和標牌,并向社會公布。
(九)市“五放心”糧油銷售店有效期為兩年,一年一審。
七、“五放心”糧油銷售店的培育
培育對象:經*市創建“五放心”糧油銷售店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初審確認后的糧油銷售店。
培育方法:采取現場指導和集中培訓相結合的方法。現場培訓由市創建“五放心”糧油銷售店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派出有關人員去培育點,按“五放心”糧油銷售店的標準和要求,以及糧店的規范化經營要求上門進行具體的幫助、指導,督促其從硬件和軟件上達到“五放心”糧油銷售店的基本要求。集中培訓是對初審確認申報“五放心”糧油銷售店負責人集中進行培訓。
培訓的內容:
1.端正經營思想,合法經營、守法經營。宣傳貫徹《糧食流通管理條例》、《質量法》、《食品衛生法》、《價格法》、《計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
2.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并按制度實施。
3.建立健全各種經營臺帳、報表等基礎資料。
4.督促其配備齊全經營所需的器材、設施。
5.改善經營環境,凈化經營場所,為統一標識做準備。
八、“五放心”糧油銷售店的監管
*市創建“五放心”糧油銷售店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對全市“五放心”糧油銷售店的經營管理和銷售的糧油產品質量進行監督檢(抽)查。糧油質量檢測工作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或*市糧食局中心化驗室負責。全年檢(抽)查不少于四次,并公布檢查結果。
九、創建“五放心”糧油銷售店的時間步驟
1.3月份向市領導匯報,`建議并確定是否成立多部門的聯合創建“五放心”糧油銷售店領導組;市糧食局成立創建“五放心”糧油銷售店領導小組;召開基層企業負責人會議進行動員;組織局有關人員及基層企業負責人去吳江糧食局參觀考察;形成*市創建“五放心”糧店實施方案。
2.4月份組織領導組有關人員去臨近的啟東、如皋、如東等縣(市)進行學習、考察;向社會尤其是糧油經營者進行廣泛的宣傳;開始受理申報;結合實際制訂“五放心”糧店的有關規章制度、設計有關臺帳資料等;在受理申報材料的基礎上,確定第一批集中培訓者名單,擇期進行集中培訓。
3.5—8月針對已確定的培育對象的實際情況,進行具體指導、幫助、培育,同時對申報者進行質量監督抽樣檢查。
關鍵詞:科技成果管理 獎勵申報 成果轉化
中圖分類號:G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3)06(c)-0242-01
科技成果是科技工作者智慧與汗水的結晶,是體現一個科研單位科研任務完成質量及科技創新的重要指標,同時也是新項目立項申請的技術基礎。科技成果的申報和獎勵對激發科研工作者的創新熱情,促進拔尖人才的脫穎而出和選拔優秀人才、打造知名專家、培養創新團隊發揮了重要作用;對激勵和引導企業自主創新,推動產學研聯合攻關,發揮了積極作用。科技成果評價、科技獎勵申報的管理工作做得如何,在直接影響著成果的獲獎等級,甚至影響到成果的獲獎率。如何使科技工作者的創造性勞動得到充分肯定,使他們的研究成果得到相應的獎勵,提高成果獲獎率,是科技成果管理人員應該研究和探討的問題。筆者結合近年來的工作實踐,從掌握政策動向,拓寬報獎渠道,優化工作流程,提高成果獲獎率,完善保障機制及加強科技成果轉化等方面,就如何促進科技成果管理工作進行了分析和探討。
1 掌握政策動向,拓寬報獎渠道
科技成果管理的法律法規是科技成果管理的依據和前提,為科技成果管理工作提供各種有力的支撐條件。科技成果、鑒定和獎勵的本質是社會對科技成果的承認,也是對科技工作者能力、水平的承認。科技成果獎勵無疑具有鼓勵科技人員多出成果、出好成果、推動科技工作者勇于創新的作用。對科技成果獎勵的管理,就是要體現上述科技獎勵的原則、功能、方針和政策,以使科技成果獎勵充分發揮激勵作用。隨著科技創新地位的日益凸顯,為了更好地鼓勵科技工作者進行科學研究,國家及各省科技獎勵政策都在完善,科技獎勵、評審辦法、鑒定細則等在不斷修訂。例如:2009年3月,國防科工局對《國防科學技術成果鑒定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2010年7月,工信部的新版《國防科學技術獎勵辦法》開始實施;2009年,國家能源局了《國家能源局科學技術成果鑒定管理辦法》及《國家能源科學技術進步獎勵管理辦法》,并于2010年開始組織國家重大能源成果的鑒定及科學技術獎的評審工作。對于科技成果管理人員來說,首先應該及時學習并掌握這些相關的政策,并根據這些管理條例及時調整自己的管理工作,將最新的政策及時通報給科技工作者,結合本單位科研成果的具體情況指導并幫助他們進行科技成果獎勵的申報,積極拓寬報獎渠道,借助不同科技成果鑒定和獎勵申報的平臺,進行科研成果的推廣,擴大產品的影響力與競爭力,為促進市場轉化打下基礎。
2 優化工作流程,提高科技成果獲獎率
提高科技成果管理的成效,提高科技成果獲獎率,就應優化工作流程,及時總結歸納管理上的經驗和教訓,建立科學、規范的工作模式,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2.1 積極做好科技成果申報的策劃工作
在科研項目立項或簽訂合同時,就應對整個項目全周期的成果進行報獎策劃,避免被動申報和倉促申報,特別是重大科研項目更要提前進行成果樹的梳理,理清成果的層次和脈絡。在做好研究的過程中,應注意資料積累和收集整理工作,包括與成果相關的數據、影像資料等,同時中注意成果專利的申請、知識產權的保護、應用證明的出具等對成果的申報有利的支撐材料。有的成果雖然不錯,但在報獎時因準備工作不充分,申報材料粗糙,系統性和針對性不強,或創新點及先進性不突出,或層次不分明等種種問題的出現,直接影響成果的評審和獲獎結果。同時要選擇恰當的報獎時機,避免報獎無序、沖突或因小失大,同類技術成果應均衡申報,以避免在同一年度一批同類成果同時申報,導致自我撞車、自我競爭的局面出現。
2.2 嚴把鑒定及報獎材料關
科技成果鑒定和報獎材料是專家評價成果的重要依據,材料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成果水平的體現[1]。在成果管理的過程中,要力爭做到把握好申報過程的每一環節。為申報項目的通過率,不僅組織專家要對技術內容進行審查,還要根據報獎軟件的填寫說明和形式審查要求,對各項申報材料進行細致的形式審查,做好報獎過程中質量控制的第一關。
3 完善成果管理的保障機制
成果的申報是一項比較復雜的系統工程,從鑒定到報獎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報獎周期長,申報材料格式要求高,不少科研人員認為費勁申報后還不一定能評上獎,導致科技人員報獎的積極性不高,或申報過程中敷衍了事。因此,要建立科學的考評制度,充分發揮激勵與約束作用,完善推進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的保障機制。一方面可配套相應的獎勵政策,從精神和物質兩方面進行激勵,以提高科技人員科技創新的熱情和申報成果的積極性。另一方面,將研究成果及對成果的推廣、應用及申報獎勵等作為對科技人員進行績效定量考核指標之一,發揮其約束作用,讓科技人員感到危機與壓力,增強科研活動的競爭活力,這也是提高科技成果管理的有效措施。
4 加強科技成果轉化
作為國有科研院所,長期以來形成了一大批的科研成果,這些科研成果一般具有明確的工程應用背景,成果轉化屬于政府主導型或研究單位供給型,研發什么、誰來投資、誰來評價、誰來應用等一系列問題,都預先做好了安排。但是,在研究過程中形成的技術能力、取得的其他應用性成果,以及成果的二次轉化應用等等,其開發與應用往往被束之高閣,面對市場需求“無動于衷”,多年無法產生經濟效益,造成成果“等待”轉化、能力“等待”開發的現象。知識創新沒有在市場經濟活動產生它本應該發揮的功效、創造出它本應該有的效益。因此,在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形成的技術能力的基礎上,利用好科技成果管理體系和平臺,轉換管理模式,確立市場意識,加強效益觀念、專利意識,注重成果的轉化和推廣,把科研成果通向市場應用的路徑問題解決好,是科研事業單位市場化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
總之,科技成果管理是科研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環節,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要靠長期的、多方面的工作積累。科技成果的獲得既需要科學研究者的創造性研究活動,也要有科學管理策略的引導。一項高水平、高效益的科技成果,如果專利沒有申請、成果沒有及時鑒定、成果推廣應用后的證明材料沒有及時索取,如果報獎前的準備工作中任何一個環節的失誤,都會給申報帶來損失。因此,作為成果管理人員一定要在思想上認識到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要把政策吃透,要把科技成果申報工作抓緊、抓實,才能真正做到報獎時從容不迫、得心應手,才能真正把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做的更好。
在中國,由于特殊的經濟發展歷程,以及特殊的金融環境,MBO的發展較為曲折。并不是所有的企業都適合做MBO,因此,實施MBO前首先要對MBO的可行性進行評估,確定企業是否適合MBO。目標確定之后,才真正進入實戰階段。
意向:啟動的前奏
收購意向可能是管理層自發形成的,也可能是管理層被迫采取的,也可能由股東發起,還可能是在財務顧問的策動下形成的。只要股東對干企業的價值判斷和管理層或市場對于企業的價值判斷出現較大偏差,就會形成調整股權的動力。
盡管MBO收購時管理層對企業非常了解,不存在外部收購時的嚴重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但仍需要對企業的基本情況有足夠的了解。目標公司的調查是整個MBO的基礎。其結果要客觀和有效,要聘請獨立的第三方財務顧問來完成,力求公正和完善。主要的指標有:經營狀況、財務狀況、法律政策、公司治理結構、發展潛力等。
尤其應該注意的是,對于MBO目標公司及MBO行為本身的法律調查和評價極為重要,這是由于中國MBO方面的法律法規尚不健全的緣故。當盡職調查和可行性研究的結果表明企業適合進行MBO且有成功把握時,管理層就要安排與出讓方和上級機關的意向性溝通。
管理層收購的股份來源一般是大股東轉讓,進行MBO的管理層,取得大股東以及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對于MBO順利完成至關重要。企業的大股東和其上級機關有意愿出讓股權是收購的先決條件。
MBO在中國發生,有其特有的土壤。總結已發生的MBO案例,可以發現,除了上述國際標準外,以下因素也是國內HBO順利實施所必須的:
1 管理層在企業創立和成長過程中居功至偉。國內MBO形成背景有兩種,一種是民營企業和集體企業的創業者及其團隊以MBO摘去“紅帽子”:另一種地方政府為了承認和激勵管理層的歷史貢獻并保持企業的持續發展,把國有股權通過MBO方式轉讓給管理層。
2 管理團隊中是否有核心人物。目標公司不僅要有一個精干的管理團隊,同時管理團隊中要有核心人物。MBO畢竟是利益的再分配過程,這種再分配很難做到非常科學,這就要靠核心人物的安排。
3 取得大股東和政府支持。管理層收購的股份來源一般是大股東讓與,所以欲進行MBO的管理層要和企業大股東保持良好關系,取得大股東的理解和支持,政府的態度對于管理層順利完成至關重要,尤其在收購主體運營、所得稅減讓、工商登記變更、融資等方面都會產生重要影響。
4 目標公司的股權結構相對分散。如果大股東持股比例非常高,則管理層也需受讓較高份額的股權,這樣增加了管理層的融資壓力與清償壓力。相反,如果目標公司股權相對比較分散,則管理層只要收購較低比例股權即可完成對公司的收購,整個項目的操作會比較容易。
當收購方和出讓方溝通達成一致意見時,管理層才能正式啟動MBO的運作。
準備:主體和資金最重要
準備階段的工作重點在于組建收購主體,安排中介機構(包括財務顧問、律師、會計師、資產評估等)入場,并尋找戰略投資者共同完成對目標公司的收購(如需要)。管理層在這一階段需要決策收購的基本方式,比如是自行完成,還是采用信托方式,亦或尋求風險基金及戰略同盟的參與。
此階段最為重要的工作。是對有關收購資金的安排問題。在國外,由于可利用的金融工具較多,管理層收購方可從銀行獲得大量貸款,甚至可以發行次級債券來籌措巨額資金。但在我國可以利用的融資工具十分有限,因此國內已經發生的MBO案例中,管理層對收購資金的來源都非常隱諱。沒有好的融資安排準備,MBO幾乎不可能順利實施。
1 安排中介機構入場
中介機構是指策劃、總體協調、完成專項事務、參與整合MBO過程的顧問機構,主要是投資銀行家、律師、會計師、管理顧問、資產評估師等。判斷并選擇合適的中介機構,是決定MBO成敗的重要因素。
2 制定收購方案
收購方案由管理層委托以投資銀行機構為首的中介機構完成。收購方案制定的主要依據是對企業的盡職調查、會計師的審計報告、律師的法律意見書、資產評估師的資產評估報告以及市場的法律法規環境和融資環境等等。其中的主要工作包括企業的價值評估、融資安排、政策與法律風險的規避等。
對企業的盡職調查包括業務調查(包括公司戰略規劃及前景判斷)、財務調查與評價、法律調查(包括法律障礙的認定及消除途徑)、治理結構調查與改善途徑等等。
企業的價值評估是MBO過程中股權定價的重要依據,是MBO過程的核心環節。在評估過程中,要特別考慮評估公司的無形資產,這部分資產是公司經理層認為可以使其發揮更大作用、使企業產生更高盈利能力的資產。要充分地評價MBO實施過程中的法律風險,并設計相應的規避安排,是收購方案制定中必須嚴肅對待的問題。
3 融資安排
融資安排是目前法律與投資環境下MBO的瓶頸,應該根據自身所具有的客觀條件和信用地位來恰當地選擇融資方式。
(1)風險基金參與MBO運作的融資解決方案
風險基金參與MBO運作的融資方式可以有兩種情況。第一種是由管理層與風險基金共同組成收購主體,由風險基金提供收購所需要的主要資金,共同收購目標公司。在收購完成后的一定時期內,由管理層回購股份,完成整個MBO過程。第二種是通過信托投資公司,以信托資金的名義向“殼公司”融資。風險基金可將手中資金作為信托資產,由信托投資公司借貸給管理層設立的“殼公司”,收購完成后,管理層通過質押股權或其他途徑得到資金,先期歸還風險基金,風險基金由此退出。
(2)聯合戰略投資者參與MBO運作的融資解決方案
戰略投資者是MBO的支持者之一。通常是以獲得資本增值為主要目的的機構投資者或個人。
(3)信托投資公司參與MBO運作的融資解決方案
4 組建收購主體
公司的管理層是最基本的收購主體。實踐中,要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合理地協調和劃分管理層范圍,還需考慮收購資金的安排而可能引進的合作伙伴,比如可能由公司管理層與外來投資者(如風險基金、戰略投資者等等)或并購專家組成投資集團來作為收購主體。目前,國內MBO實踐的做法一般是由管理層作為私人出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收購主體。這種方法的優點在于簡單明了,但若操作不當,會比較大地增加收購成本。融資安排方案很大程度上決定了組建收購主體的方式,此時,收購資金的到位是一個關鍵環節。充分準備之后,就可以全面實施設計制定的收購方案。
實施:定價是核心
實施階段是MBO的關鍵,主要工作有收購價格談判、股權轉讓協議的簽署、申報材料的制作和報批等等。
1 收購價格的談判
在發達經濟體中,MBO的定價高度市場化,并和企業長期發展戰略相結合。
以美國為例,MBO定價往往以每股市價作為雙方討價還價的第一個基準,8~10倍市盈率被認為是一個公道的價格。此外還有一系列與定價相關的話題:1,企業歷史包袱的處理問題,必須在收購之前就如何出售不良資產、改進經營、加強會計約束、削減部分員工等作出一系列安排;2,企業發展戰略問題,必須在收購前就企業后續的發展能力和市場空間作更為詳細和量化的討論,并計劃更有力地推動企業的增長。因此在美國,MBO被作為發現和實現“價值被低估”公司的價值的金融技巧和激勵機制,更多應用于業績欠佳的中小企業。以香港為例,根據聯交所頒布的《香港公司收購及合并守則》的有關規定:資產的重估需由獨立及有專業資格的估值師或其他專家進行或確認,并清楚說明估值所根據的基礎。具體操作也都是采用西方國家通行的評估辦法和較為成熟的財務模型,如市場價格法、賬面價值法、市盈率法、凈現金流量折現法(NPV)、經濟增加值法(EVA)等,側重于通過對企業的財務狀況、盈利能力和發展潛力來評估資產的價值,再輔以公開競價等方式,使交易價格的確定較為透明。
在中國,MBO的定價有更為錯綜復雜的因素,MBO的定價本身就是個多方妥協的艱難過程。
目前,較為流行的說法是,對于國有股權的轉讓或國有企業的增資的定價與民營企業是有不同標準的。國有股權的轉讓或國有企業的增資價格一般不應低于每股凈資產值,并且必須經過相應國有資產主管部門的批準,但根據政策法規可以享有優惠政策的除外。而對于私有股權轉讓或民營企業的增資定價則較為寬松,一般應依據股權轉讓雙方或相關利益主體合議而定。
在計算MBO中的風險收益時,其收購PE的計算應當以每股現金流量為準,同時要對公司的資本支出狀況給出充分考慮。實施MBO后的5~10年內,標的公司到底能為管理層帶來多少可真正自由支配的現金流量,是MBO能否成功的關鍵所在。這需要實施MBO者對此有大致的預測并在收購價格上給出足夠的保險系數。
如何承認管理層的歷史貢獻迄今仍是個比較敏感的問題,如果我們在給HBO定價時考慮到的僅僅是國有資產與中小股東利益的保護,而對管理層的合理權益沒有給予充分注意,那么定價就不可能合理。
如果不尊重經理層作出的歷史貢獻的現實,那么就會出現越來越多的無能者守著一株桃樹,守到桃樹無果可結甚至枯萎而死,卻無過失地易地為官;而有能者精心培養好一株桃樹后,摘顆桃子吃卻鋃鐺入獄的悲劇。
MBO定價雖然主要是地方政府和經理層協商的過程,但不能不考慮收購過程中的利益相關者的處理,尤其是企業的原有職工的安置問題,這就需要管理層在明確定價的協商機制,進行較為充分的信息披露,收購后的企業發展戰略等諸多細節方面多下功夫,以避免企業運作因MBO而出現意外的動蕩。
2 股權轉讓協議的簽署
收購價格確定之后,管理層和股權轉讓方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一般而言,同時還會簽署《委托管理協議》。在股權轉讓事項的審批期間,轉讓方會委托收購方代行被轉讓股份的股東權利。
3 申報材料的制作
在實施MBO時,如果涉及對國有資產的存量部分進行收購的,也就是國有資產由國家所有轉向管理層個人所有時,必須向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報批。管理層聘請的投資銀行機構制作關于MBO的申報材料。對于上市公司來講,申報材料至少包括:上市公司國有股變動的申請報告: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中央企業主管部門、中央管理企業關于上市公司國有股持股單位產權變動的批文:上市公司國有股持股單位經批準的產權變動方案: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及備案或核準意見;上市公司國有股持股單位產權變動涉及所持國有股作價情況的說明:投資方或收購方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司章程及近兩年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上市公司國有股持股單位產權變動后的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公司上年度及本年度(或中期)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律師事務所出具的關于上市公司國有股持股單位產權變動的法律意見書等等。非上市公司可以比照以上內容制作申報材料。
申報:公告不能少
在上述協議簽署后,上市公司應進行公告,披露股權轉讓的相關信息的第一次公告,實施MBO過程中應向當地證管辦和證監會報備相關材料。若涉及國有股的轉讓,其協議生效還需兩級政府審批――省財政廳和國家財政部。能否獲批及何時批準取決于收購方案的設計是否合理、規范,以及申報材料的制備是否準確、完整。
在獲得財政部批準后,上市公司需要進行第二次公告,關于國有股的轉讓,目前出現了微妙的變局,在十六大報告中,關于國有資產管理的表述,由“國家統一所有,地方分級管理”變更為“國家所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別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享有所有者權益”。可以預見未來分級的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可能設置在中央和地方人大之下,分別行使中央和地方國有資產的所有權、收益權和處置權,未來MBO實施過程中,分級所有的國有資產所有者較之原來身處云端的所有者姿態將更為理性。
過戶:行百里半九十
上述步驟完成之后,企業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以及其他涉及股權管理的部門,辦理股權轉讓的法律手續。至此,完成了法律意義上的MBO,但MBO并未劃上完整的句號,公司將步入漫長的整合階段。
整合:最后一公里
MBO后的管理整合階段,亦稱后MBO階段,此階段為MBO的后續整合階段,最重要的工作是企業重新設計和改造,一般而言,包括MBO后經營層對企業所做的所有改革,包括業務整合、資本運營、管理制度改革等,后MBO階段是企業實施MBO后能否持續發展并不斷壯大的關鍵,同時也是最終完成MBO各項初衷的關鍵。管理者必須對公司進行業務和資產重整,加強科學化管理,改善資產結構,剝離不良或與公司核心業務無關的資產償還債務,積極開展獲利能力強的業務。同時,還需降低整體財務費用和負債水平。通過后MBO階段,解決MBO過程中形成的債務,同時也實現MBO操作的各種終極目標。
一、建立項目建設優質高效服務機制
1、建立協調即時響應制度。為進一步促進招商項目建設,行政服務中心在深入推進并聯審批、現場服務、項目預審等工作的基礎上,積極創新服務方式,對項目落地的前期、中期和后期工作進行跟蹤服務。各服務窗口、各科室,對招商項目建設服務中出現的問題,無論是責任單位還是配合單位,只要提出協調需求的,所有涉及各方都應第一時間響應,積極主動地研究解決問題,并嚴格實行缺席默認、超時默認制度。
2、提供全程服務。行政服務中心加強與鄉鎮、園區中心聯系,建立項目服務庫,對招商引資大項目提供快速辦理服務,并視項目單位實際需求提供個性化服務。
二、改革項目建設行政審批許可管理
3、全面推行“不能辦事項登記報告”制度。在行政審批許可中,因申請單位(個人)報件不齊不能辦理的,審批許可部門應向申請單位(個人)出具《不能辦事項一次性告知單》。因對法律法規、政策理解和界定等原因不能立即辦理的,還應填寫《不能辦事項簽辦單》,逐級研究處理意見,限期回復申請單位。
4、面實行審批許可“現場即辦”制度。對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必須進行現場踏勘、核驗、專家論證,以及須報經上級機關審批的審批許可事項,一律現場即辦。對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沒有明確規定的輔審批許可要件一律取消。
5、實行申報單位“書面承諾”辦理制度。全縣招商引資大項目實行申報單位“書面承諾”辦理制度。對國家規定的部分許可前置條件和部分非重要、審核量大的申報材料,申報單位書面承諾保證達到規定條件或在規定期限補齊相關材料的,在相關單位提供書面審批意見后,審批窗口可先行審批,并將審批結果與承諾書一并移交本單位有關執法責任部門。承諾書應包含承諾事由、承諾事項、兌現時限及承諾責任等內容。
該單位執法責任部門接到審批窗口移交的審批結果與承諾書后,要及時落實專人跟蹤監管服務。如發現申報單位未兌現承諾的,通知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達標的,給予黃牌警告并責令改正。如仍不改正的,依法以“虛假申報”撤銷其許可決定,并作為不良信用記入其信用檔案。
6、實行企業年檢“一站式”受理服務。整合我縣現行的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廣告經營資格、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建筑業企業資質、市政建設施工企業資質、勘查設計單位資質、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旅行社資格、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藥品生產許可證、自理報關企業資格等年檢事項,縣行政服務中心牽頭,組織實施“一站式”集中辦理。相關單位應積極配合。
第一條為進一步推動我縣企業投資項目管理制度改革,促進企業投資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企業投資項目核準暫行辦法>和<市企業投資項目備案暫行辦法>的通知》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在本縣行政區域內不使用政府性資金建設類、限制類企業投資項目,按本辦法規定實行核準制。
企業投資建設實行核準制的項目,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不再審批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開工報告。
第三條《縣政府核準的企業投資項目目錄》(以下簡稱《目錄》)中所稱“上報國家、省、市核準”是指上報國家、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或省、市經濟委員會核準。《目錄》中所稱“各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是指各級政府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我縣為縣發展改革物價局)。各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統稱為項目核準機關。
第四條企業投資建設實行核準制的項目,應按要求編制項目申請書,報送項目核準機關。項目核準機關應依法進行核準,并加強監督管理。
第五條外商投資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的核準辦法另行規定。其他各類企業在本縣境內投資建設的項目按本辦法執行。
第二章項目申請書的內容及編制
第六條申請人(項目申報單位)應向項目核準機關提交項目申請書一式五份。項目申請書應由具備相應工程咨詢資質的機構編制。其中按《目錄》規定應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或經初審后報國家核準的項目,其項目申請書應由具備乙級及以上資質的機構編制(上報國家核準的需具備甲級資質)。項目申請書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申請人情況。包括主要產品、生產經營規模、資產負債、股東構成等情況。
(二)擬建項目基本情況。包括建設規模、產品方案、技術設備方案、建設地點、投資規模、投資構成、投資來源、項目法人組建等。
(三)建設用地與相關規劃。
(四)資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應對資源開發利用的可能性、合理性和資源的可靠性進行研究和評價,要符合資源總體開發規劃、綜合利用、節約資源和可持續發展等方面的要求。
(五)生態環境影響分析。包括對自然環境、生態環境、社會環境以及風景名勝等特殊環境的影響。建設項目要進行環境條件調查,進行環境影響分析,提出環境保護措施。
(六)經濟和社會效果分析。從國民經濟的角度考察投資項目所耗費的社會資源和對社會的貢獻,評價投資項目的經濟合理性。分析擬建項目對當地社會的影響和當地社會條件對項目的適應性和可接受程度,評價項目的可行性,促進國民經濟發展目標與社會發展目標的協調一致。
第七條申請人在向項目核準機關報送申請書時,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附送以下文件:
(一)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按分級權限規定出具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按分級權限規定出具的項目用地預審意見。
(三)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分級規定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意見。
(四)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應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八條申請人應對所有申報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第三章核準程序
第九條企業投資建設須核準的項目,應按國家、省、市、縣核準權限,向相應的項目核準機關提交項目申請書。
縣屬企業投資建設應由國務院、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或市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的項目,由縣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提出意見或初審后,向市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報送項目申請書,由市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按管理權限核準或逐級向上級投資主管部門申報。
第十條項目核準機關經審查認為申報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有關要求,應在收到項目申請書后當場或在2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要求申請人澄清、補充相關情況和文件,或對相關內容進行調整。
申請人申報材料經審查符合要求的,項目核準機關予以正式受理,并向申請人出具受理通知書。
第十一條項目核準機關在受理項目核準申請后,如有必要,應在4個工作日內委托有資質的咨詢機構進行評估。
接受委托的咨詢機構應在項目核準機關規定的時間內提出評估報告,并對評估結論承擔責任。咨詢機構在進行評估時,可要求申請人就有關問題進行說明。
第十二條項目核準機關進行核準審查時,如涉及其它行業主管部門職能,應征求意見。相關部門在收到征求意見函(附項目申請書)后7個工作日內,須向項目核準機關出具書面審查意見;逾期沒有及時反饋書面審核意見的,視為同意。
第十三條可能會對公眾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項目,項目核準機關在進行核準審查時,應采取適當方式征求公眾意見,特別是所在居民及團體的意見。對于特別重大的項目,可以實行專家評議制度。
第十四條項目核準機關應在受理企業投資項目申請書后7個工作日內,做出對項目申請書是否核準的決定并向社會公布,或向上級項目核準機關提出審核意見。由于特殊原因確實難以在7個工作日內做出核準或審核結論的,經本機關負責人同意可以延長3個工作日,并應及時書面通知申請人,說明延期理由。
項目需委托咨詢評估、征求意見和進行專家評議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規定的核準期限內,但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所需時間。
第十五條對同意核準的項目,項目核準機關應向申請人出具項目核準文件,同時抄送相關部門;對不同意核準的項目,應向申請人出具不予核準通知書,說明不予核準的理由,并抄送相關部門。
第十六條申請人對項目核準機關的核準決定有異議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出行政訴訟。
第四章核準內容及效力
第十七條項目核準機關主要根據下列條件對項目進行審查:
(一)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
(二)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區域規劃、行業規劃、產業政策、行業準入標準、城市規劃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三)符合國家宏觀調控政策;
(四)主要產品未對國內市場形成壟斷;
(五)未影響國家經濟社會安全;
(六)合理開發并有效利用資源;
(七)生態環境和自然文化遺產得到有效保護;
(八)未對公眾利益,特別是項目建設地的公眾利益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第十八條申請人依據項目核準文件,依法辦理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城市規劃、安全生產、招標投標、設備進口和減免稅確認等手續。
第十九條項目核準文件有效期2年,自之日起計算。項目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的,項目單位應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屆滿日前向原項目核準機關申請延期,原項目核準機關應在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準予延期決定。項目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向原項目核準機關申請延期的,原項目核準文件自動失效。
第二十條已經核準的項目,如需對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內容進行調整,項目單位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向原項目核準機關報告。原項目核準機關應根據項目調整的具體情況,出具書面確認意見或要求其重新辦理核準手續。
第二十一條對應報項目核準機關核準而未申報的項目,或者雖然申報但未經核準的項目,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城市規劃、建設、質量監督、外匯管理、安全生產監管、水資源管理、消防、工商管理、招投標管理等部門不得辦理后續手續,金融機構不得發放貸款。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項目核準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有關規定,不得變相增加核準事項,不得拖延核準時限。
第二十三條項目核準機關的工作人員,在項目核準過程中、、、索賄受賄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咨詢評估機構及其人員,在評估過程中違反職業道德、造成重大損失和惡劣影響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第二十五條申請人以拆分項目、提供虛假材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項目核準文件的,項目核準機關應依法撤消對該項目的核準。
第二十六條項目核準機關要會同城市規劃、國土資源、環境保護、銀行監管、安全生產及行業管理等部門,加強對企業投資項目的監管。對于應報政府核準而未申報的項目、雖然申報但未經核準擅自開工建設的項目,以及未按項目核準文件的要求進行建設的項目,一經發現,相應的項目核準機關應立即責令停止建設,并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和行政責任。
第六章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