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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0日,中國證監會正式《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30號――創業板上市公司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2012年修訂)(以下簡稱“《創業板年報準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創業板推出三年來,中國證監會一直在不斷研究創業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特點,探索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合理控制信息披露成本,為投資者的投資決策提供更有效的信息。《創業板年報準則》自2009年12月以來,在近3年的實踐中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也逐漸反映出了一些問題,例如部分投資者所關心的問題披露流于形式、不夠深入,年度報告摘要與全文趨同、缺乏針對性等等。在總結前期監管工作的基礎上,根據《公司法》、《證券法》以及證監會的相關規定,證監會針對其在實踐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對《創業板年報準則》的相關內容據創業板公司的特點予以修訂,旨在提高創業板公司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針對性。
《創業板年報準則》修訂的主要內容
修訂后的《創業板年報準則》共四章66條,主要內容包括總則、年度報告正文、年度報告摘要和附則四個部分。第一章“總則”主要闡述了創業板上市公司年度報告編制和披露的總體要求;第二章“年度報告正文”分為十節,分別為重要提示及目錄和釋義、公司基本情況簡介、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摘要、董事會報告、重要事項、股本變動及股東情況、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員工情況、公司治理、財務報告、備查文件目錄,詳細規定了創業板上市公司年度報告正文的具體內容;第三章“年度報告摘要”明確年度報告摘要應披露的主要內容。
《創業板年報準則》(2012年修訂)的主要特點以及較之修訂前的主要變化如下:
一、要求創業板上市公司根據自身行業特點,為投資者提供客觀可靠、決策有用的信息
針對創業板公司的特點,為提高年報披露的有效性,要求創業板年報信息披露不僅要反映過去的經營成果和資產狀況,還要關注未來的變化,包含經營環境、公司戰略以及行業發展趨勢等方面,應使披露內容具有充分的相關性、關聯性、重要性以及可控性,避免空洞的辭藻堆砌和無重點的流水式敘述。
1.要求公司從驅動營業收入變化的產銷量、訂單或勞務的結算比例等因素,以及本年度成本的主要構成、重大在手訂單、研發投入及進展、分部經營情況等方面詳細說明報告期公司經營的具體狀況;
2.鼓勵公司披露管理層在經營管理活動中使用的各種關鍵業績指標;
3.細化對未來展望的披露要求,要求公司從行業格局和趨勢、公司發展戰略、經營計劃、可能面對的風險等方面詳細分析公司未來發展前景;并要求公司結合投資者關注較多的問題以及公司現階段所面臨的特定環境、公司所處行業及所從事業務特征,重點對公司未來主要經營模式或業務模式是否化發生重大變化等進行有針對性的描述;
4.要求公司在分析與討論公司的外部環境、市場格局、風險因素等內容時,充分結合其現階段所面臨的特定環境,結合公司所處的行業以及所從事的業務特征進行有針對性的分析;
5.強化對股權投資的披露要求,對于和公司主業關聯較小的子公司,要求披露持有目的和未來經營計劃;對本年度內投資收益占凈利潤比例較高的公司,要求披露對投資收益影響較大的股權投資項目。
二、要求創業板上市公司考慮并尊重投資者的投資決策需要,披露內容應具有充分的相關性和連續性
對董事會報告的內容排列進行了全面梳理,使其更符合投資者的閱讀習慣,便于獲取關鍵信息,使得董事會報告的邏輯更加清晰,也提高了內容的完整性。要求公司重點討論和分析重大的投資項目、資產購買、兼并重組、在建工程、研發項目、人才培養和儲備等方面在報告期內的執行情況和未來的計劃等以提高披露的相關性;要求充分考慮公司的外部經營環境(包括但不限于經濟環境、行業環境等)和內部資源條件(包括但不限于資產、技術、人員、經營權等),結合公司的戰略和營銷等管理政策,結合公司所從事的業務特征,進行有針對性的討論與分析;要求公司保持前后年度統計口徑的統一,以提高信息披露的連續性。
三、調整重大風險提示的披露位置,進一步明確風險披露要求
年度報告的披露目的在于向投資者展示上市公司年度經營情況,應當首先向投資者披露年度經營業績,因此本次修訂將重大風險提示的披露位置由年度報告目錄之后,調整至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之后。
同時,為避免公司披露的重大風險流于形式,調整了相關條款的表述方式,對風險提示披露的要求做了進一步的明確。如:發生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資金情況的,公司應充分披露資金占用期初金額、發生額、償還額、期末余額、占用原因、預計償還方式及清償時間。公司應同時披露年審會計師對資金占用的專項審核意見。
四、簡化年報摘要,調整摘要披露形式
針對目前摘要與全文內容趨同問題,為提高摘要披露的有效性,《創業板年報準則》(2012年修訂)對年度報告摘要部分做了大幅簡化。簡化的基本思路是在摘要中著重披露投資者最關心的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情況等內容,保留公司基本情況(主要內容為公司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股東及股本結構情況、管理層討論與分析等內容,并且在篇幅安排上要求突出重點,尤其是重點披露投資者最為關注的內容。經過調整,年度摘要的長度大約為一張A4紙的篇幅。
同時,簡化年報摘要報紙刊載的要求,僅要求公司在報紙提示性公告,這符合投資者獲取信息的習慣,也與創業板公司IPO信息披露要求一致。年報信息在前一天晚上就在相關網站披露,第二天上午摘要才在報紙刊載,報紙存在一定的滯后性,難以滿足投資者對信息披露及時性的要求。從實踐看,簡化報紙刊載年報摘要的要求符合大多數投資者獲取信息的習慣,根據中小投資者問卷調查的情況,投資者一般都通過相關網站和交易軟件獲取公司披露信息。而且簡化報紙刊載要求在公司IPO招股說明書的披露中取得了較好的效果,投資者較為適應。
答:企業對采用附追索權方式出售的金融資產,或將持有的金融資產背書轉讓,應當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的規定,確定該金融資產所有權上幾乎所有的風險和報酬是否已經轉移。企業已將該金融資產所有權上幾乎所有的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轉入方的,應當終止確認該金融資產;保留了金融資產所有權上幾乎所有的風險和報酬的,不應當終止確認該金融資產;既沒有轉移也沒有保留金融資產所有權上幾乎所有的風險和報酬的,應當繼續判斷企業是否對該資產保留了控制,并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四、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同業代付業務,應當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答: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根據委托行(發起行、開證行)與受托行(代付行)簽訂的代付業務協議條款判斷同業代付交易的實質,按照融資資金的提供方不同以及代付本金和利息的償還責任不同,分別下列情況進行處理:
(一)如果委托行承擔合同義務在約定還款日無條件向受托行償還代付本金和利息,委托行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將相關交易作為對申請人發放貸款處理,受托行應當將相關交易作為向委托行拆出資金處理。
(二)如果申請人承擔合同義務向受托行在約定還款日償還代付本金和利息(無論還款是否通過委托行),委托行僅在申請人到期未能償還代付本金和利息的情況下,才向受托行無條件償還代付本金和利息的,對于相關交易中的擔保部分,委托行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對財務擔保合同的規定處理對于相關交易中的責任部分,委托行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處理。受托行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將相關交易作為對申請人發放貸款處理。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嚴格遵循《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和其他相關準則的規定,對同業代付業務涉及的金融資產、金融負債、貸款承諾、擔保、責任等相關信息進行列報。同業代付業務產生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不得隨意抵銷。
本條解釋既適用于信用證項下的同業代付業務,也適用于保理項下的同業代付業務。
五、企業通過多次交易分步處置對子公司股權投資直至喪失控制權,應當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答:企業通過多次交易分步處置對子公司股權投資直至喪失控制權的,應當按照《關于執行會計準則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業做好2009年年報工作的通知》(財會[2009]16號)和《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4號》(財會[2010]15號)的規定對每一項交易進行會計處理。處置對子公司股權投資直至喪失控制權的各項交易屬于一攬子交易的,應當將各項交易作為一項處置子公司并喪失控制權的交易進行會計處理;但是,在喪失控制權之前每一次處置價款與處置投資對應的享有該子公司凈資產份額的差額,在合并財務報表中應當確認為其他綜合收益,在喪失控制權時一并轉入喪失控制權當期的損益。
處置對子公司股權投資的各項交易的條款、條件以及經濟影響符合以下一種或多種情況,通常表明應將多次交易事項作為一攬子交易進行會計處理:
(1)這些交易是同時或者在考慮了彼此影響的情況下訂立的;
(2)這些交易整體才能達成一項完整的商業結果;
(3)一項交易的發生取決于其他至少一項交易的發生;
(4)一項交易單獨看是不經濟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慮時是經濟的。
六、企業接受非控股股東(或非控股股東的子公司)直接或間接代為償債、債務豁免或捐贈的,應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答:企業接受代為償債、債務豁免或捐贈,按照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符合確認條件的,通常應當確認為當期收益;但是,企業接受非控股股東(或非控股股東的子公司)直接或間接代為償債、債務豁免或捐贈,經濟實質表明屬于非控股股東對企業的資本性投入,應當將相關利得計人所有者權益(資本公積)。
企業發生破產重整,其非控股股東因執行人民法院批準的破產重整計劃,通過讓渡所持有的該企業部分股份向企業債權人償債的,企業應將非控股股東所讓渡股份按照其在讓渡之日的公允價值計人所有者權益(資本公積),減少所豁免債務的賬面價值,并將讓渡股份公允價值與被豁免的債務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人當期損益。控股股東按照破產重整計劃讓渡了所持有的部分該企業股權向企業債權人償債的,該企業也按此原則處理。
七、本解釋自2013年1月1日施行,不要求追溯調整。
(財會[2012]19號:2012年11月5日)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企業以售后回租方式進行融資等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
一、對金融租賃公司開展售后回租業務,承受承租人房屋、土地權屬的,照章征稅。對售后回租合同期滿,承租人回購原房屋、土地權屬的,免征契稅。
二、以招拍掛方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稅人為最終與土地管理部門簽訂出讓合同的土地使用權承受人。
三市、縣級人民政府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有關規定征收居民房屋,居民因個人房屋被征收而選擇貨幣補償用以重新購置房屋,并且購房成交價格不超過貨幣補償的,對新購房屋免征契稅;購房成交價格超過貨幣補償的,對差價部分按規定征收契稅。居民因個人房屋被征收而選擇房屋產權調換,并且不繳納房屋產權調換差價的,對新換房屋免征契稅;繳納房屋產權調換差價的,對差價部分按規定征收契稅。
四、企業承受土地使用權用于房地產開發,并在該土地上代政府建設保障性住房的,計稅價格為取得全部土地使用權的成交價格。
五、單位、個人以房屋、土地以外的資產增資,相應擴大其在被投資公司的股權持有比例,無論被投資公司是否變更工商登記,其房屋、土地權屬不發生轉移,不征收契稅。
六、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將其個人名下的房屋、土地權屬轉移至個體工商戶名下,或個體工商戶將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權屬轉回原經營者個人名下,免征契稅。
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將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權屬轉移至合伙企業名下,或合伙企業將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權屬轉回原合伙人名下,免征契稅。
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執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城鎮房屋拆遷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45號)第二條同時廢止。
(財稅[2012]82號:2012年12月6日)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律師事務所從業人員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公告
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律師事務所從業人員取得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業務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49號)第五條第二款規定的作為律師事務所雇員的律師從其分成收入中扣除辦理案件支出費用的標準,由現行在律師當月分成收入的30%比例內確定,調整為35%比例內確定。
實行上述收入分成辦法的律師辦案費用不得在律師事務所重復列支。前款規定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執行。
二、廢止國稅發[2000]149號第八條的規定,律師從接受法律事務服務的當事人處取得法律顧問費或其他酬金等收入,應并人其從律師事務所取得的其他收入,按照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三、合伙人律師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應憑合法有效憑據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和有關規定扣除費用;對確實不能提供合法有效憑據而實際發生與業務有關的費用,經當事人簽名確認后,可再按下列標準扣除費用:個人年營業收入不超過50萬元的部分,按8%扣除;個人年營業收入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6%扣除;個人年營業收入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按5%扣除。
不執行查賬征收的,不適用前款規定。前款規定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執行。
四、律師個人承擔的按照律師協會規定參加的業務培訓費用可據實扣除。
五、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個人發生的其他費用和列支標準,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的通知》(國稅發11997]43號)等文件的規定執行。
論文關鍵詞:海峽西岸,基礎設施,信托年報分析,信托融資
信托與銀行、保險、證券并稱金融行業的四大支柱,隨著2002年《信托法》、《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和《信托投資公司資金信托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相繼頒布和實施,信托行為的法律關系被確定,信托業明確了“受人之托,代人理財”的主業。信托公司的資本實力得到加強,資產質量得到了較大改善。信托公司成為目前唯一一類業務領域橫跨資金市場、資本市場、產業投資市場的可跨領域經營的金融機構,可操作的業務空間已經明確得益于信托制度的規范性和靈活性,近三年來,信托行業的盈利和資產規模迅猛增長。截至2010年4月30日,51家信托公司按照規定時間披露了年度報告,其中50家實現盈利,信托業管理的信托資產規模一舉突破2萬億元,行業凈利潤達120億元,信托業愈來愈呈現出在當前金融宏觀形勢復雜多變情況下靈活的適應能力。
通過對信托公司公開披露的年度報告分析,研究信托行業主流業務模式及業務結構,分析各家信托投資公司的收入來源結構及資產結構信托年報分析,進而從財務分析視角為海峽西岸經濟區基礎設施融資提供可行的信托融資路徑。
一、信托業及信托融資模式簡介
(一)發展歷程
信托與銀行、保險、證券并稱金融行業的四大支柱,從1979年10月中國第一家信托投資公司――中國國際信托投資公司成立至今,信托行業經歷了20多年的發展歷程。隨著《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辦法》、《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出臺,揭開了信托業變革的序幕。新辦法對信托公司自有資金的投資范圍、信托業務的發展方向、信托資金的管理模式等涉及信托業發展、定位的核心問題做出了新的規定,目前正常經營的51家信托公司已大部分完成的新牌照的換證工作。
隨著我國金融機構“分業經營,分業監管”制度的明確,以及信銀分離、信證分離的實施,信托投資公司成為目前唯一一類業務領域橫跨資金市場、資本市場、產業投資市場的可跨領域經營的金融機構,可操作的業務空間已經明確得益于信托制度的規范性和靈活性,近三年來,信托行業的盈利和資產規模迅猛增長。
(二)主要信托業務模式簡介
以信托公司在業務融資過程中的作用劃分,信托業務可分為以下三類[1]:
(1)直接融資類信托――包括直接貸款類及結構性融資類,公司擔任受托人和貸款服務商,主要擔任融資項目盡職調查、篩選推薦、交易結構設計、債權及擔保管理職能。目前信托公司主要開展房地產融資業務及結構化證券融資業務。
(2)資產管理類信托――公司將該類業務作為重點發展方向,著力提高產品創新含量、設計水平和管理能力,將自身定位從融資工具轉變為個性化產品及基金的設計者和管理者。公司擔任受托人和投資管理人,對信托資金的投資運作效果承擔責任。目前信托公司主要開展證券投資類信托(即“陽光私募”)業務。
(3)居間類業務――該類業務包括單純受托管理和財務顧問等。公司主要擔任受托人、賬戶管理人和財務顧問,按照信托文件約定和委托人指令執行或提出建議,包括財務顧問、信托融資服務、信貸資產證券化信托、企業年金基金信托、債券承銷等。目前信托公司主要開展與銀行理財產品對接的銀信合作業務。
二、2009年度信托公司財務報表分析
2009年我國經濟發展經歷了自國際金融危機爆發以來最為困難的一年,在國際經濟危機尚在延續以及國內宏觀環境復雜多變的同時,2009年銀信合作業務、房地產信托業務、證券投資業務相繼出臺新規,面對種種外部環境壓力,信托公司經受住全面的考驗,信托業整體大盤仍然基本穩定,增長幅度進入穩定期,核心指標實現平穩增長,就信托公司的整體經營而言,環比業績仍然驕人。行業管理資產規模在2009年成功突破2萬億大關,凈利潤120億元,較上年增長13%。平均信托資產達到歷史高點的386億元,比上年增長57%,平均信托收入20億元信托年報分析,經上年增長70%,平均信托利潤17億元,比上年增長99%。從信托資產投向看,基礎產業資產占比達36%,一直居于信托資產首位。現將信托公司主要財務指標情況及信托資產分布情況分析如下:
(一)主要指標行業平均水平變動情況
指標
2008
2009
變動率
一、盈利水平
1、凈利潤
2.2
2.4
9%
2、資本利潤率
14.7%
13.5%
-8.2%
二、資產規模
3、自有資產
17.2
21.7
26%
4、信托資產
242
386
59.5%
三、收入構成
5、營業收入
3.3
3.8
18%
其中:自有業務收入
1.5
2.2
46.7%
信托業務收入
1.8
1.6
-11%
[關鍵詞] 中央銀行資產負債管理建議
資產負債既是中央銀行執行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穩定的物質基礎,也可以從側面反映宏觀金融調控的實施效果。2008年次貸危機以來,各國中央銀行紛紛推出量化寬松政策,在干預規模不斷擴大的同時,其資產負債規模也在不斷增大,引起廣泛關注。
一、資產業務分析
(一)“外匯”大幅增長
2009年末,人民銀行的資產規模為22.75萬億元,比2001年的4.25萬億元增加18.50萬億元,增長4倍有余。外匯資產持續較快增長是中央銀行資產規模快速增長的主因,至2009年末,外匯資產從2001年的1.88萬億元增至17.52萬億元,外匯資產占總資產的比重也從44.2%提升到76.8%。外匯儲備的大量增長,使外匯占款快速提升,形成外匯資產占比一枝獨秀的局面,迫使人民銀行被動地大量投放貨幣,同時為了調控流動性,還不得不通過大量發行央行票據來沖銷。
(二)“對金融機構債權”所占比重呈下行走勢
2001年這一比例為33.2%,2009年降低到8.2%。占比大幅下降,絕對量變化不大,這反映了通過再貸款等機制來調控商業銀行等存貸款金融機構資金余缺的力度,在貨幣政策關注中的地位已大不如前。
表一 人民銀行資產負債變動情況表單位:萬億元
(三)“對政府債權”比重增加
“對政府債權”主要反映的是中央銀行持有的國債數額。從2001年至2009年,該項目增長了1.29萬億元,占總資產比重則基本未變,反映了公開市場業務規模明顯擴大。
二、負債業務分析
(一)“儲備貨幣”快速增長
從2001年到2009年,人民銀行總負債(包括所有者權益)從4.25萬億元增加到了22.75萬億元。“儲備貨幣”項目從3.99萬億元增加到14.40萬億元,增長2.61倍;其中的“貨幣發行”項目從1.69萬億元增長到4.16萬億元,增長1.46倍,增速明顯低于“儲備貨幣”。這說明,近10年來,人民銀行主要不是通過“貨幣發行”來調整債務性資金和貫徹貨幣政策意圖,而是通過“儲備貨幣”的其余部分-“金融機構存款”從金融運行中獲得資金,它的增減意味著貨幣政策的緊松。
(二)“債券發行”和“政府存款”呈快速增長趨勢
“發行債券”從2001年的零增長到2009年4.21萬億元,“政府存款”從2001年0.29萬億元增長到2009年2.12萬億元,它們的增長率都遠遠超過了“貨幣發行”和“金融機構存款”的增長率。因此,一方面成為人民銀行負債資金的重要來源,從而成為實施貨幣政策的重要基礎;另一方面,降低了“儲備貨幣”在總負債中的比重。市場機制在債券發行中發揮重要作用,再加上中央銀行難以掌控政府存款的數額,所以,這些資金在負債中的比重上升,意味著人民銀行對負債的掌控能力有所弱化。
(三)“其他負債”比重上升顯著
“其他負債”從2001年的對中央銀行總負債的減項(即負數)轉為2009年在總負債中占比達到8.22%,說明在金融機構存款和發行債券之外,人民銀行對其他負債的資金來源依賴程度提高了,它將影響貨幣政策的選擇。
三、面臨的問題
(一)貨幣發行機制在貨幣調控中的地位降低
從理論上說,貨幣發行是中央銀行的專有權。就中央銀行的總負債而言,貨幣政策各項工具,如法定存款準備金率、利率、再貸款和再貼現以及公開市場業務等,最終都將落實到貨幣發行量的調整。“貨幣發行”在總負債中所占比重降低,意味著中央銀行在落實貨幣政策過程中,可自主選擇的余地受到限制,貨幣政策的實施結果可能難以完全達到貨幣政策意圖。
(二)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調控能力在減弱
資產體現了中央銀行獲得資金的使用去向和配置格局,負債反映了中央銀行通過行使債權的方式來貫徹貨幣政策意圖、調控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的貨幣數量。人民銀行的資產增長迅速,但主要是由“外匯資產”的增長引起的,而“對金融機構債權”所占比重呈下行走勢,說明再貸款等傳統貨幣政策工具在貨幣政策中的地位已然降低,這反映了人民銀行對國內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的調控能力減弱的趨勢,從另一個側面,這也是金融機構市場化改革的必然結果。
(三)資產配置嚴重“外化”削弱貨幣政策調控能力
新世紀特別是2003年以來,我國外匯儲備持續較快增長(見表二),國際收支不平衡的矛盾持續累積,外匯大量流入導致外匯占款不斷增加,在相當大的程度上陷入減輕人民幣升值壓力與抑制貨幣供給增長難以兼顧的兩難境地,中央銀行資產負債失衡的壓力增大,貨幣政策的自主性和靈活性受到影響。外匯占款導致基礎貨幣投放持續放大,不僅會改變我國貨幣供給結構,而且會加大貨幣對沖壓力。為調控流動性,每年不得不通過大量發行中央銀行票據來沖銷,僅2010年上半年人民銀行已發行央行票據2.6萬億元,巨額的央行票據產生以百億元計的費用和利息,又構成新的被動投放貨幣的壓力。隨著外匯儲備繼續增加和央行票據發行規模持續增大,人民銀行會被迫支付過多利息,從而影響對基礎貨幣發行的主動控制權。
表二我國外匯儲備和發行央票變動情況表單位:萬億元
(四) 巨額外匯儲備容易引發通貨膨脹風險
盡管人民銀行會采取“對沖”政策來吸收過多的貨幣,但囿于金融工具短缺的限制,難以對沖過多的外匯占款。如果對沖量不足,基礎貨幣的投放速度加快,將進一步構成通貨膨脹的潛在威脅。2002年以來,我國貨幣的投放速度明顯快于GDP增速(見表三)。特別是2009年末,我國廣義貨幣M2余額61萬億元,同比增長27.7%;狹義貨幣M1余額22萬元,同比增長32.4%,M2和Ml增速分別超過當年GDP增速19個百分點和23.7個百分點。從理論上講,超出GDP增速部分的貨幣增長,如果不能反映在CPI增速上,則必然會流到其他領域中,形成結構性通貨膨脹。同時,基礎貨幣投放所導致的大量流動性,給銀行信貸擴張提供了資金條件,可能會引發信貸規模的膨脹和固定資產投資的高速增長。通貨膨脹和投資膨脹風險的存在將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宏觀調控的有效性。
表三 我國貨幣和GDP變動情況表 單位:萬億元
四、政策建議
(一)適當提高“發行貨幣”占總負債的比重
貨幣發行是中央銀行各項資金來源中成本最低、主動性最強、可操作性最好的手段。適當提高“發行貨幣”在總負債中的比重,可以有效提高中央銀行貨幣政策操作主動程度,從而提高中央銀行調控宏觀金融、抑制通脹和資產價格上行的能力。
(二)增加“對金融機構債權”科目的資產配置
中央銀行貨幣政策調控在國內的資產表現,主要反映在對國內金融機構和金融產品的持有數量和比例上,如果這方面的資產數量較少、比例較低,則難以取得較好的調控效果。可借鑒美聯儲一些做法。美聯儲的主要資產集中于調控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的資金松緊方面,“對國內銀行的貸款”、“證券回購”和“信貸市場工具”是美聯儲與金融機構發生金融交易的主要科目,美聯儲通過這些操作影響著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的資金松緊。
(三)采取有效措施緩解“外匯”占比過高的問題
在國際收支大量順差的條件下,外匯資金大量進入中國是一個客觀的事實。近年來,人民銀行的處置方式主要是通過單方面從外匯市場大量購入,這必然引致資產不斷向外匯占款集中。緩解“外匯資產”的繼續增加及占比提高,可選擇的政策路徑有二:
一是利用國際金融危機提供的有利時機,通過各種可操作的方式,加快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走出去”戰略步伐,將不斷進入中國境內的外匯資金轉變為中資機構的對外借貸資金、生產性投資和股權性投資。一方面緩解外匯資金流入境內所形成的種種壓力,減少中央銀行資產配置中的外匯資產占款;另一方面,深化中國經濟和金融介入全球化的程度。
二是從國家外匯資產思路出發,藏匯于民。國家外匯資產由政府外匯資產、企業外匯資產和家庭外匯資產等構成,將外匯資金集中于政府外匯儲備的思路和政策,不利于各類主體多方向多渠道地使用外匯資金,也不利于各類主體多方式多路徑地將外匯資金輸出,因此需要對此做出調整。可從經濟和金融的各個層面展開各種類型的資本輸出,這僅靠政府(尤其是集中式的外匯儲備)運作是遠遠不夠的。在外匯資產減少的條件下,中央銀行將有更多資產配置于國內金融部門。由此,貨幣政策調控的能力將隨之增強,貨幣政策的有效性也將逐步提高。
參考文獻:
[1]中國人民銀行2001-2009年年度報告
【關鍵詞】資產負債表 法定存款準備金 商業銀行
1. 本文研究思路
鑒于此,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主要從微觀的角度,以民生銀行為例,通過銀行資產負債表,研究存款準備金率頻繁上調對其調整的直接作用主體商業銀行的影響如何,以及商業銀行是如何調整策略進行應對。
2. 法定存款準備金率與商業銀行流動性以其資產結構
2.1我國法定存款準備金提高對商業銀行流動性的影響。
我國提高法定存款準備金率適用于商業銀行為主的各存款類金融機構,而我國存款類金融機構占金融機構的主體,所以,一旦法定存款準備金率提高,因存款類金融機構凍結資金的增加,就可能引起商業銀行體系乃至金融體系流動性趨緊。
圖1:銀行同業拆借加權平均利率走勢圖
圖2:存款準備金率歷次調整
由上圖可知,我國從2003年9月至2008年6月,已經提高法定存款準備金率21次、累積提高幅度11.5個百分點,達17.5%,創歷史新高(1984年除外)。這說明金融體系流動性也在逐步收緊,通過對貨幣市場利率的觀察,呈現出起伏走高的態勢。
2008年5月貨幣市場利率為2.83%,這輪頻繁提高法定存款準備金率前的2006年6月則為2.08%,上漲了36.06%。法定存款準備金在2008年下半年和2009年僅小幅下調,但是進入2010年又連續兩次上調,使得定存款準備金率始終維持在高位,這表明商業銀行體系以及金融體系流動性在逐步收緊。
圖3:存貸差與貸存比
從上圖可以看出, 新增存貸差呈不穩定趨勢下降, 但存量存貸差不斷擴大。說明存款準備金的連續上調對信貸規模有一定的控制作用,也可以放映出商業銀行的流動性逐步收緊。
2.2我國法定存款準備金提高對商業銀行收入結構的影響。
在其他資產盈利水平不變的情況下,商業銀行總體資產的盈利率會下降。這盈利性不降反升的主要原因是客戶貸款及墊款的利息收入對總利息收入的貢獻度增加,法定存款準備金率提高可用資金比例下降,這改變了貸款資金供求狀況而使銀行在貸款定價中談判地位提高,加之貸款利率的法定提高,貸款的最終實際執行利率提高。
表2 民生銀行相關收入情況
(單位:人民幣百萬元)
說明:資料由民生銀行網站2008年半年報部分數據整理而成
如上表所示,民生銀行手續費及傭金總收入由2007年的1,099,358,000元增加到了2008年上半年的3,174,925,000元,而2008年上半年手續費及傭金支出僅比2007年增加了22.2%,這說明民生銀行在積極開拓中間業務和表外業務獲取手續費及傭金收入的同時,同時積極提高經營管理水平節約成本支出,從而更有效的降低提高存款準備金率及信貸緊縮政策的不利影響。
通過以上對民生銀行資產負債表的分析,不難看出,隨著存款準備金率水平逐年提高,流動性逐步收緊,民生銀行為維持其穩定經營,逐步調整自身的資產結構,增加流動性強但收益率低的資產,減少流動性差但收益率高的資產。
表3 民生銀行的年凈利息收益率、
年手續費及傭金與營業收入比
本文介紹了我國銀行理財基金化的起源及發展現狀,分析了由此帶來的挑戰,并對銀行理財基金化的未來路徑進行了思考。本文認為,從發達國家的經驗來看,銀行資管行業預期收益型產品和凈值型產品并存,因此可以預期,我國銀行理財基金化的探索之路將任重而道遠。
關鍵詞:
銀行理財;剛性兌付;基金化
資產管理業務的蓬勃發展已成為近年來我國金融業的一道風景。截至2015年底,我國資管行業總規模突破77萬億元人民幣,連續第二年超過GDP總額;即使剔除重復計算,資管行業規模也有望超過40萬億元。這其中銀行資管經過年均40%的高速增長,規模突破20萬億元,達到了23.5萬億元,占據國內資管行業的半壁江山,達到了誕生十年以來的新高度。不過,當前國內銀行資產管理業務以預期收益率型產品為主,銀行出于自身聲譽風險,對到期的理財產品進行“剛性兌付”,脫離了“賣者有責,買者自負”的銷售初衷。同時,隨著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持續推進,固定收益類理財產品將受到較大沖擊,理財業務產品格局也將隨之重建,理財產品基金化正在成為銀行理財的重要發展方向。基金化運作模式也稱為凈值型模式,產品無預期收益率,實行定期開放,定期披露凈值,投資者可按凈值進行認購與贖回,并根據開放日的凈值,計算上個投資周的收益率。目前我國基金行業的產品大多采用了這種運作模式,但證券投資基金虧損現象較普遍使客戶對凈值型產品缺乏信心。從發達國家的經驗來看,銀行資管行業依然是預期收益型產品和凈值型產品并存的局面,因此可以預期,我國銀行理財基金化的探索之路將任重而道遠。
資管產品基金化運作的國際實踐
從全球和主要發達國家情況看,銀行在資產管理行業中占據重要地位。在多數國家,銀行都是最主要的資管機構類型,其中既包括摩根大通銀行、匯豐銀行等全功能銀行,也有瑞銀集團、道富銀行、紐約梅隆銀行等資產管理專業性銀行。這和銀行在金融機構中所處的地位、專業能力是相匹配的,表明銀行的品牌信譽、渠道網絡、專業人員優勢,在資管業務中一樣可以發揮作用。資產管理是銀行轉型發展的重要業務之一。彭博列示了2014年3月末資產管理規模(AssetsUnderManagement,AUM)數據,其中歐美金融機構有261家,資產管理規模合計52.57萬億美元。前10名資產管理公司(見表1)中,按母公司主業歸類,商業銀行系有4家(包括了道富銀行和紐約梅隆銀行兩家專業資產管理銀行),投行類有2家,保險公司系有1家,投資公司有2家,還有1家信托公司。理財產品基金化的好處在于其收益率隨投資收益率而波動,公開透明,有助于打破剛兌,實現投資者風險自擔。從國際經驗來看,產品基金化運作確實是全球資管行業的一個主要方式。按普華統計,2012年末全球資管產品余額中,共同基金占42%,委托資產管理占48%,另類投資占10%。根據歐洲基金及資產管理協會(EFAMA)的數據,2013年末歐洲資管行業AUM中48%是投資基金,52%是委托資產管理,其中德國投資基金占比高達82%,法國是46%,英國是31%,荷蘭最低為15%。通過上述數據可以看到,全球資管產品中基金化運作比例較高,但同樣面臨著利潤率不高的殘酷現實。2014年高盛年報顯示,其財富管理業務平均有效管理費為40BP。全球最大的資產管理機構貝萊德公司2014年末AUM高達4.7萬億美元,但凈收入僅為33億美元,凈收入除以AUM僅為7BP。根據波士頓咨詢公司2015年資產管理業報告,2014年全球資管行業利潤1020億美元,除以年初和年末AUM平均值,利潤率低至1.43‰。
我國銀行理財基金化的起源與現狀
2004年9月,光大銀行發行我國第一款人民幣理財產品——陽光理財B計劃,開啟中國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的元年。金融危機后,人民幣理財逐漸替代外幣理財,成為理財市場中的主流產品。在此之后,銀行理財快速發展,截至2015年底,全國共有591家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理財業務,其中2015年新增66家。銀行理財已經超越信托成為資管規模最大的行業。隨著銀行理財規模的擴大,銀行通過建立資金池的模式,依靠期限錯配實現理財產品的高收益。在這種操作方式下,我國1年以下期限的銀行理財產品超過了90%,理財產品的短期化造成了負債端和資產端的“期限錯配”,當理財產品到期而對應資產沒有到期時,就產生了沒有資金兌付到期的理財產品,因此,“滾動發售、集合運作、期限錯配、分離定價”的運作模式成為部分銀行理財產品的主要操作方式。與此同時,銀行理財客戶認為理財產品的預期收益即客戶所得實際收益,銀行與投資者之間實際上形成一種約定利率的借貸關系,而非受托資產管理關系。而銀行往往出于市場份額和聲譽考慮,選擇承擔隱性擔保職責,對產品進行剛性兌付,產品投資風險并未真正實現買者自負,與此相關的報道層出不窮。由于銀行主要使用預期收益率的產品發售方式,不論理財產品是否保本,基本上都會按預期收益率進行兌付,因此,銀行實質上是運用了“削峰填谷”的辦法來保證產品兌付。這種業務運作模式使得理財產品不論是否保本,均成為利率市場化進程中的存款替代品,偏離了資產管理行業的軌道。因此,銀行理財的發展需要加快向真正資產管理的轉型。2013年3月27日,銀監會下發《關于規范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8號文),對非標準化債權資產類業務進行規范。8號文明確了銀行理財投資管理模式的轉變方向,產品投向具體透明、收益分配以真實投資資產收益為基準的基金化理財產品,將是未來銀行理財的發展方向。在2014年末,銀監會出臺了征求意見的《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其中更多參考了公募基金管理辦法,提倡理財產品改變以預期收益率型產品為主的現狀,向開放式凈值型轉型。在此情形下,多家銀行開始嘗試改變理財產品的收益結構,摒棄此前侵占理財產品超額收益、將理財產品“類存款”運作的做法,向基金化運作邁出第一步。以招行為例,截至2015年6月,其凈值型產品規模4539.20億元,較年初增長87.07%;凈值型產品占理財產品運作資金余額的比重為27.65%,較年初提升0.93個百分點。從全市場來看,根據《中國銀行業理財市場年度報告(2015)》顯示,2015年末凈值型理財產品資金余額1.37萬億元,較上年末增長0.81萬億元,同比增長144.64%,市場份額從3.73%提升至5.83%(見圖1)。再以銀監會大力倡導的資產管理計劃為例,從2013年10月開始試點資產管理計劃業務開閘僅僅一周時間,工商銀行、交通銀行、興業銀行、浦發銀行就率先試水各自首款自主理財管理計劃,產品為開放式非保本浮動收益型,規模上限從1億元到75億元不等。截至2014年底,發行理財管理計劃的銀行已經達到約20家,并從國有、股份制等大中型銀行延伸至少數大型城商行。截至2015年6月,全市場理財管理計劃存量規模約為450億元。
銀行理財基金化帶來的挑戰
銀行理財產品基金化以后,其收益率會隨投資收益率而波動,必將給理財市場各方參與主體帶來深遠的影響和全新挑戰。首先,對投資者而言,如果理財產品基金化,則風險全部由投資者自負。目前我國銀行理財產品中,80%以上的產品為低風險和中低風險,但凈值型產品具有波動特征,投資者選擇時將會面臨更大的困難,投資者需要進行學習教育,以提高風險識別能力。其次,對銀行而言,相比傳統的穩健型理財產品,基金化運作的理財產品對產品管理人的要求更高,這將考驗銀行大類資產配置和投資交易能力。大類資產需由傳統的債權投資向全市場資產配置進行轉變,要根據市場走勢進行大類資產的相機抉擇,投資操作也從傳統的持有到期、配置為主轉為配置和交易兼顧。因此,理財產品之間的競爭最終將演變為資產管理能力的比拼,考驗銀行在市場研究、投資交易、流動性管理、風險控制等方面的綜合財富管理水平。銀行在各方面的能力均需大幅提升。再次,對監管者而言,監管思路需要更加開放靈活,與市場發展相匹配。在“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的市場原則下,當理財產品出現兌付風險時,應合理界定理財發行方、渠道方和投資者之間的責任和義務,各自承擔相應的風險,以此推動理財業務回歸“受人之托、代人理財”的本質。最后,對媒體等第三方而言,其報道應更加客觀、真實和準確。如果理財產品基金化,應改變此前媒體等第三方在報道理財相關兌付情況中對于理財發行方責任的“負面放大效應”,以更加客觀、公正、專業的視角去報道理財參與各方的責任和所需承擔的風險。
對我國銀行理財基金化路徑的思考
過去10年,以基金為代表的凈值型產品,凈值歷經大幅波動,投資者“賺少賠多”,客戶對此缺乏信心。在此情形下,銀行理財基金化如何獲得投資者的認可,對探索基金化路徑顯得尤其重要。
第一,建議持續推進投資者教育。一方面,要幫助投資者樹立正確的風險投資意識。銀行在進行投資者教育時,不是讓投資者看懂晦澀的產品說明書,而是幫其樹立正確的風險投資意識,使其懂得投資是有風險的,但同時不要過度畏懼風險,因為風險是獲得投資收益的前提。另一方面,要幫助投資者形成正確的投資理財觀念。投資者教育是培育銀行理財市場和促進其健康持續發展的必要內容,進行好投資者教育,才能吸引更多的投資者進入理財市場。
第二,建議建立銀行凈值型理財準入門檻。隨著資產管理行業的發展,特別是理財基金化趨勢日趨明顯后,資產配置在以資產管理為核心的理財產品運作中必將起到更加關鍵的作用,如何更好地利用多種金融工具、結合更加科學合理的資產配置,為客戶進行財富管理,將成為資管行業競爭的核心。而日趨嚴格的監管、銀行自身的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和風險管理能力,以及所面臨的外部競爭者的挑戰,都會使得部分管理能力較弱、渠道有限的銀行面臨一定壓力。未來應該建立銀行凈值型理財的準入門檻,明確銀行凈值型理財管理人資質要求,以大中型資管機構的體量去應對市場挑戰。
第三,建議監管層加強頂層設計。當前理財產品投資范圍不斷擴大,所投資的領域由多個監管機構負責監管。建議“一行三會”聯合多部委,共同進行頂層設計,按功能監管而非機構監管的思路全面梳理監管政策。譬如,對于銀行理財產品的監管要求,盡量與資管產品相一致,使得銀行類資管機構與其他類資管機構的競爭更加公平。
第四,建議媒體等第三方合理引導,營造理性投資氛圍。如前所述,希望未來媒體更加公正、專業、全面地對銀行理財進行報道,對投資者進行合理引導。同時,應建立、健全第三方評價機構,通過建立合理的評價標準和方法,對不同銀行的理財產品進行專業評價,營造理性投資氛圍。總體來說,盡管理財產品基金化是未來銀行理財產品轉型的重要方向,但絕不是唯一方向。從國外成熟市場的發展經驗來看,未來銀行資管行業將會是預期收益型產品和凈值型產品并存的局面,銀行理財基金化的探索之路任重而道遠。
參考文獻
[1]孟楊:《產品基金化將成銀行理財重要方向》,載《金融時報》,201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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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央結算公司全國銀行業理財信息登記系統:《中國銀行業理財市場年度報告(2014)》。
關鍵詞:巴西央行;資產負債管理;貨幣政策
2013年末,巴西央行資產總額1.91億雷亞爾,同比增長6.0%;負債總額1.89億雷亞爾,同比增長6.0%;2013年度實現利潤319.55億雷亞爾,同比增長28.9%。
一、主要貨幣政策措施
(一)基準利率方面。2013年巴西國內通貨膨脹持續高企,一度突破政府管理目標上限6.5%。為遏制國內物價過快上漲勢頭,從2013年4月份開始,巴西央行退出貨幣寬松政策,開始進入加息通道,連續6次上調基準利率,累計加息275個基點,由2012年末的7.25%逐步加息至2013年末的10%,是彭博社所跟蹤的49個國家中加息幅度最大的。
(二)外匯市場干預方面。2013年巴西本幣雷亞爾兌美元匯率受美聯儲退出QE政策的預期導致資本外流和外貿赤字的影響一路下跌,一般而言美元兌雷亞爾的公允價值在2.20到2.35之間,而當年8月份該指標一度跌至2.45,較年初累計貶值19.2%。為遏制資本外流,制止雷亞爾大幅貶值,巴西央行一是投入巨額外匯儲備干預市場,以外匯互換拍賣和拋售美元回購巴西雷亞爾的方式提供對沖并保持本幣的流動性。二是逐漸拆除為了抵御“熱錢”流入筑起的管制壁壘,取消了針對外匯衍生品的金融交易稅,以及2010年推出的對購買本國債券的海外投資者征收6%的金融交易稅。截至2013年末,雷亞爾恢復至1美元兌2.3423雷亞爾,較2012年同期貶值14.6%。
二、資產狀況分析
巴西央行的全部資產項目中,聯邦政府債券占比最高,其次為外國證券。
1.“聯邦政府債券”余額為9530.68億雷亞爾,同比增加428.46億雷亞爾,增幅4.7%。聯邦政府債券主要為期限1~5年的長期國債,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2013年下半年,巴西央行將部分國庫票據用于正回購操作,這部分票據由于具有固定的回購(贖回)日期,不再具備“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特征,因此巴西央行將其重分類為“持有至到期投資”,相應的原已計入權益的公允價值變動在該資產的剩余期限內計入損益表進行攤銷。該項目余額變化一是聯邦政府債券的應計利息增加,導致其賬面余額增加;二是部分債券因持有期限屆滿而被贖回;三是債券的公允價值減少。應計利息增加引起的賬面余額增加部分被債券贖回和公允價值下降所抵消,因此,年末該項資產僅增長4.7%,較2012年20.6%的增幅有所下降。
2.“外國證券”余額7633.04億雷亞爾,同比增加712.81億雷亞爾,增幅為10.3%。該項目為巴西央行購買的外國政府、多邊國際組織和機構發行的固定利率證券或價格指數證券,期限多為1至5年,目的是多樣化國際儲備投資品種、分散風險、提高國際儲備收益性以及保持不同的流動性水平,這類證券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本期該項目余額增加主要是受雷亞爾貶值的影響(2013年,雷亞爾對美元貶值14.6%),而美元是巴西央行外匯儲備中的主要幣種(占同期外匯儲備的78.5%),因此該項目轉換為雷亞爾計價的余額呈現增長。
3.“買入返售金融資產”分外幣和本幣兩部分,其中外幣“買入返售金融資產”余額為406.32億雷亞爾,同比增加288.06億雷亞爾,增幅243.6%;本幣“買入返售金融資產”余額為0.005億雷亞爾,同比減少618.48億雷亞爾,減幅100%。外幣“買入返售金融資產”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巴西央行增加在國內銀行間外匯市場組合操作的次數和規模,通過現貨銷售拍賣結合外匯遠期回購拍賣的方式滿足國內市場對美元的需求,并確保全國金融系統保持合適的流動性水平。本幣“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減少100%,原因與2012年末該項目余額較大有關,當年末最后一周為應付社保資金及對6個月期限的回購操作進行到期結算等臨時性因素的資金支付需要,巴西央行增加逆回購規模以滿足市場的流動性需求,致使當年年末買入返售金融資產增加。
4. “應收款項”余額434.15億雷亞爾。其中,外幣“應收款項”余額為45.52億雷亞爾,同比增加11.85億雷亞爾,主要為巴西央行作為IMF成員之一參與的一項新借款協定(New Arrangements to Borrow, NAB,它是IMF于1998年推出的應急工具,各成員國可向該基金提供信貸,來化解可能威脅全球金融穩定的危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雷亞爾對SDR(特別提款權)貶值以及NAB向巴西央行發放的SDR增加。本幣“應收款項”余額為388.63億雷亞爾,包括以支持金融機構農村信貸為主的應收款項129.00億雷亞爾,以及“指定的以公允價值計量且變動計入損益”的應收款項259.62億雷亞爾,該項目是巴西央行提供給面臨清算的國內機構的金融援助貸款,本年度該資產賬面余額同比減少123.62億雷亞爾。
三、負債狀況分析
負債項目中,“應付聯邦政府款”占比最高,其次為“賣出回購證券”、“金融機構存款”和“流通中貨幣”。
1.“應付聯邦政府款”余額6870.81億雷亞爾,同比增加507.53億雷亞爾,增幅為8.0%。該項目由四部分構成:一是國庫運營賬戶余額6559.65億雷亞爾,是巴西聯邦政府的財政資金余額,按巴西央行資產組合中的聯邦政府債券平均收益率計息。二是外匯平準操作余額(Foreign exchange equalization result)159.18億雷亞爾。通過外匯平準操作①,國際儲備的賬面成本以及在國內市場上的外匯掉期操作結果通過國庫劃轉聯邦政府。本年“應付聯邦政府款”同比增加507.53億雷亞爾,主要是國庫運營賬戶余額和外匯平準操作余額增長所致。三是應付給財政國庫的年度利潤142.70億雷亞爾,上年度利潤已于2013年9月劃繳財政國庫,該項目反映的是下半年實現的利潤,將在年度報告經貨幣政策委員會批準后的10個工作日內劃繳。四是其他應付款9.26億雷亞爾。
2.“賣出回購證券”余額5688.85億雷亞爾,同比減少283.29億雷亞爾,減幅4.7%。賣出回購金融資產代表央行正回購操作,該項目余額減少說明央行從市場收回的流動性減少。2013年,為擴大私人投資,巴西聯邦政府重啟石油和天然氣區塊特許開采權拍賣,致使市場資金流向財政國庫,并引起市場流動性水平下降。巴西央行通過銀行間市場拍賣購買外匯的操作,向市場投放流動性,因此本年回購力度減小,賣出回購證券余額減少。
3.“金融機構存款”余額3690.97億雷亞爾,同比增加489.99億雷亞爾,增幅15.3%。該項目反映金融機構在巴西央行的準備金存款余額,2013年巴西央行存款準備金政策沒有變化,該項目增加與當年金融機構各項存款增加有關。
4.“流通中貨幣”余額2040.52億雷亞爾,同比增加166.18億雷亞爾,增幅為8.9%,這主要與國內生產總值增長和名義工資增長有關。
四、損益狀況分析
(一)收入狀況
2013年度,巴西央行共實現收入1565.68億雷亞爾,同比增加2.5%,主要為利息收入和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利得,兩者合計占總收入的93.88%。
1.利息收入為958.23億雷亞爾,同比增加41.92億雷亞爾,增幅為4.56%。其中:聯邦政府債券的利息收入941.83億雷亞爾,同比增加47.54億雷亞爾,主要是聯邦政府債券余額增加而增加的利息收入;外匯平準操作產生的利息收入10.69億雷亞爾,同比增加3.71億雷亞爾,原因系2013年外匯平準操作形成的應收聯邦政府款略有增加。
2.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損益的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利得607.45億雷亞爾,同比增長90.39億雷亞爾,增幅為17.48%。其中,外幣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利得為948.12億,同比增加219.21億,主要原因是雷亞爾對主要外國貨幣貶值14.6%,引起外幣資產匯兌收益增加。本幣交易性金融資產虧損340.67億雷亞爾,同比增虧128.83億,主要是巴西央行和財政間的外匯平準操作產生的虧損。
3.管理層指定的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利得21.53億雷亞爾,為巴西央行提供給面臨清算的國內機構的金融援助貸款的利息和公允價值調整增加數。
(二)支出狀況
巴西央行2013年度支出總額1335.12億雷亞爾,同比增加54.44億雷亞爾。
1.利息支出為1298.93億雷亞爾,同比增加57.21億雷亞爾。其中正回購操作產生的利息支出546.16億雷亞爾,同比增加95.84億;國庫賬戶利息支出517.17億雷亞爾,同比減少7.57億雷亞爾;金融機構存款利息支出205.50億雷亞爾,受實際利率下降和全年金融機構準備金存款平均余額減少的影響,該項目同比減少38.34億。
2.其他支出為36.19億雷亞爾,同比增加1.61億雷亞爾,具體包括人員費用、現金制造和流通費用、管理費用等。
(三) 凈利潤。巴西央行2013年度實現利潤319.56億雷亞爾,同比增長73.41億,增長主要來自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增加產生的利得。
五、借鑒和啟示
2013年,巴西央行通過實施“緊縮政策”,基本保持了資產規模不變,同時加大外匯市場干預的規模和頻率,有效遏制了本幣雷亞爾大幅貶值的勢頭,并保證巴西央行的盈利能力。由此,我們可以得出以下啟示:
(一) 適應宏觀經濟金融形勢,加強資產負債管理
2013年,巴西央行資產總額增長6.0%,而2012年同期增長了14.6%。資產增速下降主要是“聯邦政府債券”增速放緩所致,2013年該項目增長4.7%,較2012年20.6%的增速下降近16個百分點。巴西央行對“聯邦政府債券”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2013年巴西國債公允價值下降,巴西央行根據形勢變化,出售了部分聯邦政府債券,保證了資產的質量,避免債券公允價值持續下跌對央行財務實力的影響。負債管理方面,巴西央行根據國內市場流動性變化,減少正回購操作,降低“賣出回購證券”余額,不僅保持了合理的流動性水平,同時減少了正回購操作的利息支出,增加當年的盈利水平。因此,在資產規模較大的情況下(2012年末,人民銀行資產規模達到28.75萬億元人民幣),人民銀行應積極研究探索資產負債管理的措施手段,以發揮加強資產負債表管理改進金融宏觀調控的作用。
(二)加強金融市場培育,形成實施中央銀行資產負債表管理的外在環境
2013年受美國逐步退出QE政策影響,巴西面臨資金外逃和貨幣貶值的壓力持續上升,巴西央行通過銀行間市場拍賣購買外匯的操作,以及外匯期貨市場干預等措施來管理市場流動性。干預匯市措施的實施,需要比較完善的金融市場為基礎。因此,我們有必要加強金融市場機制建設,推進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完善金融市場體系,逐步形成有利于實施中央銀行資產負債表管理的市場基礎和外部環境。
(三)注重利潤質量,加強資產風險控制
巴西央行2013年度實現凈利潤再創新高,且增幅大幅高于以前年度,與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利得和外匯收益增加密切有關。進一步分析,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利得大部分來自外幣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提高,因此,本年利潤增長主要來自雷亞爾貶值引起的外幣資產匯兌收益增加。這種盈利增長面臨外部經濟環境的不確定較大,存在利潤增長不可持續的風險。我國與巴西相似,經濟對外依存度較高,在外匯資產占央行總資產比重較高的情況下,應更加關注資產風險管理,探索提高資產總體收益率的途徑。
注釋:
①巴西央行和財政部間的外匯平準操作是通過匯率和利率對沖操作降低巴西央行的外幣風險并覆蓋國際儲備的持有成本,其目的是降低由于外匯資產和外匯負債不匹配引起的操作結果的波動性。
參考文獻:
[1]巴西央行官方網站: bcb.gov.br
〔關鍵詞〕 金融排斥,金融包容,銀行賬戶,包容基金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175(2013)06-0080-04
20世紀90年代中期,隨著分支機構管制放松、信息技術發展及全球化,英美等一些發達國家的銀行業開始注重“價值最大化”目標,進入了“為質量而戰”的競爭中,各金融機構出于控制風險、降低成本、增加利潤的權衡,在擴大金融服務機構種類與金融產品以及服務范圍的同時,也將一些小城市、農村以及邊遠地區等的銀行分支機構紛紛關閉,并排斥了對一些低收入人群的服務,從而造成了這些相對落后地區缺少金融機構、貧困人群缺少金融服務,這種現象被稱為“金融排斥”。凱普森和懷利進一步指出,金融排斥是一個多維度的動態復合概念,不僅與金融服務的地理可達性即地理排斥有關,而且還包括評估排斥、條件排斥、價格排斥、營銷排斥和自我排斥五個維度 〔1 〕 (P1-56 )。金融排斥各維度之間相互作用,不斷累積,再加上其他因素的合力影響,會加劇不同人群、不同地區經濟發展的兩極分化,使得弱勢群體、弱勢地區陷入惡性循環之中,對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造成嚴重阻遏。目前,許多國家已經認識到金融排斥的危害性,開始采取措施來破解金融排斥。英國是最早重視金融排斥的國家,在其金融市場高度發達的同時,伴隨著不同程度的金融排斥問題。英國關于金融排斥的調查研究在深度和廣度上都處于世界前列,政府也開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實踐,對于解決當前我國的金融排斥問題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一、 英國金融排斥的基本現狀
(一) 金融排斥涉及的領域廣。英國金融排斥涉及的領域廣,包括銀行賬戶、信貸、儲蓄、保險等,這四種被世界銀行認為是社會上所有人都應該能接觸到的基本金融服務。英國在這些領域存在著不同程度的排斥現象,以保險領域最為嚴重。根據英國金融服務局在1998年的調查發現,英國26%的家庭沒有家庭財產保險,87%的家庭沒有抵押還款保護保險,91%的家庭沒有醫療保險,93%的家庭沒有個人意外險,40%的居民沒有參與人壽保險 〔2 〕。此外,信貸領域和儲蓄領域的排斥程度也較高。政府2002年的一項調查表明,26%的家庭沒有信貸業務 〔3 〕。據英國銀行業協會2002年的調查顯示,超過30%的居民沒有儲蓄產品。而在銀行賬戶領域,根據英國工作和養老金部實施的“家庭資源調查”2002年的調查顯示,8%的家庭沒有任何形式的銀行賬戶。
(二)金融排斥涉及的地區集中。英國由英格蘭、蘇格蘭、威爾士以及北愛爾蘭和一些小島組成,不同地區的金融排斥情況差異較大,但是金融排斥地區比較集中。英國財政部2004年的調查報告顯示,北部的蘇格蘭金融排斥程度最高,主要以格拉斯哥為中心。威爾士受金融排斥的地區主要集中在南部。而英格蘭金融排斥較高的地區主要集中在米德爾斯堡、布拉德斯德、利物浦、曼切斯特、伯明翰以及倫敦東部和東南地區。總的來說,金融排斥嚴重的地區主要表現出兩個特點:一是這些地區基本上屬于文化多元化的地區,生活著大量的移民和少數民族,這些人由于、文化差異而對金融機構缺乏信任,不愿意接受金融服務或者在心理上認為自己達不到金融機構的要求,主動排斥金融產品。二是這些地區生活成本較高,許多居民居住在公租房中,居住環境的惡劣加劇了居民的脆弱性,使居民容易受到金融排斥。
(三)金融排斥涉及的人群特征明顯。居民特征主要包括處于不同的家庭背景、婚姻狀況、就業情況、受教育程度、種族、性別、收入等。根據“家庭資源調查”顯示,金融排斥較高的人群絕大部分為單身家庭、低收入者、失業者、少數民族、年老者或接受社會救濟的人、受教育程度較低的人群。 此外,英國金融服務機構認為,性別并不是金融排斥的一個預測指標。英國家庭資源調查的結果就表明了這一點。根據“家庭資源調查”2010/2011年度的調查數據顯示,女性受到金融排斥的比例與男性受到金融排斥的比例相差僅為1%,這可能與男女在接受教育、參加工作等方面受到公平的待遇有關。
(四)金融排斥程度整體趨緩。雖然英國金融排斥現象嚴重,涉及金融的各個領域,但是通過政府在解決金融排斥問題上的積極探索和金融機構的全力配合,金融排斥程度得到明顯改善。銀行賬戶是進行金融活動的基礎,是進行儲蓄、貸款、轉賬、支付等其他一切金融活動的前提。所以,通過銀行賬戶的普及情況可以看出近年來英國在應對金融排斥上取得的進展(見圖1)。從圖1可以看出,近年來英國家庭擁有銀行賬戶的比例逐年上升,在2002/2003年,92%的家庭至少有一個成員擁有直接支付的銀行賬戶,到2010/2011年,這一比例上升到97%,提升了5個百分點。銀行賬戶的超高覆蓋率為家庭成員享受金融服務提供了保障。在英國 “金融包容工作小組”的關于銀行共同目標改進的第二年度和第四年度報告中,我們也可以看到英國金融排斥程度整體減輕的情況,如表1所示。
表1 英國家庭和個人擁有賬戶情況 (單位:萬戶、人)
(數據來源:second-annunl taskforce banking report 2007 and second-annunl taskforce banking report 2009)
二、英國破解金融排斥問題的經驗
(一)明確政府在緩解金融排斥中的角色定位。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政府成立各種包容基金促進金融包容。2004年財政部公布了關于“促進金融包容”的報告后,政府2005年成立了金融包容工作小組來監測在處理金融排斥政策上的進步,該工作小組已經在其職權范圍內監督信用社和其他第三方借貸者,試圖使他們對低收入社區的影響最大化。2005年10月,英國財政部宣布成立了1.2億歐元的“金融包容基金”用來處理關于貨幣咨詢、基本銀行服務和信貸服務等方面存在的金融排斥問題,包括3600萬歐元的“成長基金”專門為信用合作社和社區發展金融機構提供支持 〔4 〕。成長基金2006年4月成立并開始運行,主要目的是擴大在低收入社區的貸款,使受金融排斥的借款人從次級抵押貸款公司轉移到信用合作社和社區發展金融機構。由于成長基金在促進金融包容方面成效顯著,2007年3月政府進一步提供了600萬歐元支持貸款服務不足的地區,投資于工作人員和志愿者的技能訓練以及項目建設來支持信用合作社提供更全面的服務,包括提供活期存款賬戶。此外,2007年12月政府提出金融包容基金注入另外3800萬資金,來促進信用社和社區發展銀行為貧困地區提供金融服務 〔5 〕。此外,政府還推出了“兒童信托基金”和“社會基金”。2005年,政府推出“兒童信托基金”,主要目標是為兒童發展儲蓄和資產,保證不同背景的兒童都有一定的資產。“兒童信托基金”是一項普惠制的金融項目,能使出生在貧困家庭的兒童也享受到這項服務,防止金融排斥在代際間的傳播。在每個小孩出生時,由政府出資成立一個統一的賬戶,政府一次性支付250英鎊,貧困家庭的兒童獲得500英鎊,等到小孩長到7歲,政府會繼續加贈。并且政府允許親屬每年存1200英鎊到孩子免稅的儲蓄計劃上,小孩長到18歲可以獲得基金提供的資金。英國政府設立“社會基金”,為需要社會幫助的人提供無息貸款、應急支出、社區護理津貼等。服務對象一般是失業者或接受救濟的人,貸款直接通過扣除福利收回。近年來,政府對“社會基金”進行了若干改革,包括提高社會基金申請人貸款的額度、降低貸款利率、簡化無息貸款的申請程序和提高透明度,增加社會基金的資金量 〔6 〕。
2.支持信用社和社區發展金融機構。 信用社是英國歷史上最悠久的非盈利性借貸人。英國財政部和金融服務局在1997年起就開始著力解決低收入群體的金融排斥問題。英國政府部門解決金融排斥的組織策略之一就是通過信用社解決金融服務的供給問題。英國財政部于1998年7月成立了信用合作社特別工作組,并且政府在撥款和政策方面給予大力支持。在政府的支持下,信用社積極發展小額貸款、短期個人貸款和小額儲蓄,并把它看成獲得其他金融服務的基礎,因而發展非常迅速。1998年進行的一項國家調查表明,87%的社區信用社是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建立起來的,并且大部分信用社都分布在低收入地區。為了保證信用社的長期持續發展,加強其獨立性,英國政府改變了信用社的最高利率上限水平,擴展社區投資稅減免計劃,通過增加收入來彌補管理成本和壞賬損失,并且鼓勵投資人將資金存入信用社,這些措施有利于提升信用社的盈利能力和綜合地位。社區發展金融機構與信用社相類似,主要服務于偏僻的社區,以低收入人群為主要服務對象。社區金融機構在貸款方面提供優惠,包括提供低成本貸款、不要求貸款人必須在該金融機構有存款,并且不要求提供貸款抵押品,為低收入人群貸款提供方便。 〔7 〕信用社和社區發展金融機構在為弱勢人群提供金融需要,減少金融排斥上發揮著重要作用。
3.加強立法建設,對金融機構進行有效監管。政府通過直接立法確定獲得銀行賬戶、交易銀行賬戶、支付服務以及獲得貸款的條件,對申請人的信貸資料進行審查,并且建立完善的監管機構和結算程序。1996年,英國政府實施信貸立法改革,取消利率上限,防止利率上限的存在使得消費者成本轉移并且導致借貸缺乏透明度,同時允許信用社擴大其普通債券,增加會員和資產水平的上限,放寬對成員的股權及貸款的限制。
(二)鼓勵金融機構增加基本金融服務的供給。郵局在緩解金融排斥上發揮著重要作用。郵局在英國有19000家分支機構,這些機構幾乎遍及英國最衰落的社區和偏遠農村地區,沒有銀行賬戶和建筑協會賬戶的人可以到郵局獲得服務,包括養老金和國家福利的兌現、通過郵政匯票支付賬單。在2000年3月的財政預算報告中,財政部號召銀行和郵局向所有人提供“基本銀行賬戶”,同時,政府要求一個統一的銀行服務系統來解決金融排斥。在英國銀行協會的支持下,零售銀行和政府形成伙伴關系來應對金融排斥,銀行致力于為每一個居民提供金融服務。從2003年春英國進行社會保障支付改革起,所有的福利和稅收都必須通過銀行系統支付,英國政府向銀行施壓,要求其提供可以在郵局使用的銀行賬戶。多家銀行積極響應政府號召,在銀行和政府的積極配合下,基本銀行業務開展迅速,大部分基本銀行賬戶是在2000年10月才開戶的,到2001年底就上升到350萬。2003年4月起,基本銀行賬戶擁有者可以免費從郵局取款。2005年9月底,基本銀行賬戶上升到600萬左右,其中40%(230萬)可以在郵局或者是銀行的分支機構使用 〔8 〕。
(三)其他非營利組織的積極創新。主要包括:
1.建筑協會和房東合作推行“儲蓄和貸款”計劃。建筑協會,也叫房屋信貸互助會,是以互助組織形式成立的金融機構,提供銀行業以及相關金融服務,尤其是按揭貸款。儲蓄和貸款計劃,依托于住房協會、建筑協會和銀行伙伴關系的形成,主要針對租用社會住房的人群,租戶可以在一個高額補貼的利率條件下,借貸多倍于他們儲蓄的資金,常常比英格蘭銀行公布的基準利率高1%。住戶通過房東將錢存在建筑協會,然后就取得了從建筑協會的貸款資格,由房東存入的一筆錢作為擔保,雖然每個住戶都有一個存款賬戶,但是所有的存款由租戶提供,擔保存款可以看成是一個單一的賬戶。這意味著租戶可以得到一個更高的存款利率,并且貸款利率可以得到大量的補貼。
2.“涵蓋租金的保險”計劃。為了減少沒有保險的低收入家庭,政策行動小組針對公租房租戶推廣了“涵蓋租金的保險”計劃,該計劃大約由地方當局在30年以前建立,主要是為了分散風險,提供更低水平的保險。地方當局與房屋協會作為私人保險公司的中介,管理和收集保險費,保險費一般與到期的租金一起交付,甚至可以是按周支付,這樣減少了支付保險費的壓力,作為回報,保險公司通常會支付一定的傭金給房屋協會或出租人作為管理成本,如果還有剩余,可以用來提高財產的安全性,這降低了盜竊和保險理賠的水平。“涵蓋租金的保險”計劃提供了一種讓家庭財產更加安全有效的解決方式。最近的調查結果表明,1999年大約一半的地方當局和建筑協會采納了這項計劃,英國保險業協會在推動該計劃時發揮了積極主動的作用。
三、我國應作的借鑒
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經濟發展取得了長足進步,金融實力也得到了快速擴張。然而,我們應看到金融發展在深度方面取得較大進展的同時,金融寬度(金融服務可得性)方面卻沒有得到相應的改觀,金融排斥現象還非常嚴重,在典型的城鄉“金融二元結構”下,農村表現得更為突出和嚴峻。據世界銀行2012年4月19日《金融包容性指數》(對4220名15周歲及以上的中國居民進行了隨機調查)顯示,農村居民中擁有正規金融機構賬戶的比例為58.01%,利用賬戶進行儲蓄的比例為27.02%,從金融機構獲取貸款的比例為6.92%。中國銀監會網站的《農村金融服務分布圖集》顯示,2010年,農村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覆蓋率普遍偏低,全國平均每萬人擁有銀行類金融機構網點數為1.27個,從銀行業金融機構獲取貸款的農戶比例僅為30.7% 〔9 〕。破解金融排斥,推進金融包容將成為我國金融政策制定中至關重要的一環。更進一步看,金融作為現代經濟的核心,沒有金融的包容,經濟的包容性增長將無法實現。
借鑒英國在緩解金融排斥上的成功做法和經驗,結合我國的現實情況,筆者認為破解我國金融排斥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力:
(一)從國家金融戰略高度構建包容性金融體系。包容性金融體系的出發點是保障社會每個經濟主體金融權利的平等,尤其是應惠及于被傳統金融體系所忽視的弱勢群體。為此,宏觀層面要成立“金融包容特別工作組”,明確制定金融業推行金融包容的規劃、應達到的目標和具體落實的措施;著手調整、修改、出臺相關法律法規;普及國民金融教育,并使之規范化和制度化,提高人們對金融產品和服務的認識度和辨識力;加強各部門之間的協作與金融機構之間的溝通。中觀層面要建立高效率的金融基礎設施并完善相關服務。這包括安全、高效、可靠的支付體系建設,信息透明度高的信用管理服務體系建設,以及財務管理、部門員工培訓、風險管理等技術支持服務。微觀層面要推進一系列機制的創新,重點探索金融機構實現經濟、社會雙重目標協調發展的運行機制,大中型金融機構與小型金融機構之間的對接機制,金融機構與專業合作組織、擔保機構之間的合作機制,金融機構的新型信貸機制。
(二)建立金融包容數據庫,動態監測金融排斥水平。英國多個官方、非官方組織以及所在的歐盟都對其金融排斥水平進行了不同程度的調查研究,收集了相對全面的數據,不僅使金融排斥狀況更加清晰明了,同時也使得應對措施更富于針對性和可行性。我國學者對金融排斥的研究才剛剛起步,系統微觀數據的缺乏已經成為學術界對我國金融排斥問題進行深入研究的掣肘,因此,政府有必要盡快成立專門機構對金融排斥狀況進行系統的調查研究,同時成立相應的基金鼓勵非官方組織進行調查研究,盡快建立中國金融包容數據庫,有利于對金融排斥水平動態監測,對各金融機構推行金融包容情況進行考核,對各地區金融排斥狀況進行評價。
(三)大力發展包容性金融機構。金融機構是踐行包容性金融的重要載體,英國的銀行、信用社、建筑協會、社區發展金融機構相互融合,在響應政府號召、擴展基本金融服務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國金融機構體系相對健全,但功能還沒有得到相應的發揮,同質化傾向較強。在穩步推進體制內存量改革的同時,要加快促進體制外增量改革,以增量改革倒逼存量改革,通過二者之間的競爭和合作,提高金融包容度。增量方面,農村新型金融機構充分利用自身擁有的信息優勢、機制優勢和文化優勢,在緩解農村金融服務不足,提高農村金融網點覆蓋率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體現出較好的包容性。當前,應將貫徹落實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新36條”與發展包容性金融機構結合起來,破除民間資本興辦金融機構的制度瓶頸,激發民間資本的參與積極性。存量方面,加快推進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銀行向社區銀行轉變,探索和鼓勵大型銀行參與包容性金融機構創建的合理模式,協調好機構盈利訴求與社會責任之間的關系。
(四)加強部門、機構間的協作,開發有針對性的產品和服務。金融包容是指確保經濟體中每一位成員能夠容易接觸、獲取和有效使用正規金融機構提供服務和產品的一種過程和狀態。為了達到這一目標,英國各種機構間相互協作,建立了緊密的伙伴關系,大大提高了金融包容性。我國應充分借鑒英國有關“伙伴關系”的實踐經驗,加強金融機構和其他機構之間的協作力度,結合現有金融市場出現的新特點、新趨勢,推出適合各類經濟主體需求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如允許銀行委托零售商店、超市、移動電話充值點、彩票銷售點、加油站等作為,借助與銀行中央處理器聯接的終端設備(手機、電腦等),為當地居民開戶、儲蓄、取現、投保、資金轉移、支付賬單、領取養老金和政府補貼以及小額貸款服務,即所謂基于商業模式的無網點銀行服務 〔10 〕。同時,政策上要給予協調配合,營造有利于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的配套政策環境,探索和構建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的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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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金融 網上銀行 風險 對策
隨著科技的不斷發展,網上銀行作為金融機構創新的業務產品,在金融機構拓寬服務領域、提高核心競爭力、增加中間業務收入、降低經營成本等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但網上銀行是一把“雙刃劍”,在給金融機構和客戶帶來巨大便利的同時,不可避免地潛藏著一定風險。為使得我們有一個安全、健康和快捷的交易平臺,我們需要全面凈化網上銀行的安全性,在電子交易支付業務法律體系和監管制度不是很完善的時期,就要做好這方面的工作。
1 網上銀行概述
網上銀行,是通過因特網向客戶提供的銀行業務和有關金融服務,主要是銀行借助客戶的個人電腦,通信終端或其他智能設備來完成的,又可稱網絡銀行(NetBank或Internet Bank)。
我們根據網上銀行的定義,通過歸納整理,我們得出網上銀行一般都具有的三個特征:
①具有傳統銀行業務特征,以銀行提供的金融服務為網上銀行的載體。
②具有網絡化特征,以因特網或其他公用信息網作為網上銀行業務信息交換載體。
③具有自助的特征,將客戶的個人電腦等智能設備作為網上銀行業務的操作前臺。
2 網絡銀行的安全問題
2.1 計算機病毒 編制或者在計算機程序中插入的破壞計算機功能或者破壞數據,影響計算機使用并且能夠自我復制的一組計算機指令或者程序代碼被稱為計算機病毒(Computer Virus)。具有破壞性,復制性和傳染性。對于網絡銀行來說,計算機病毒始終是一個巨大的威脅,其對電腦系統損害一直無法避免。根據權威調查,世界范圍新發現的計算機病毒數量在比過去短多的時間就翻了一番。此外,隨著國際互聯網絡的普及,銀行的電子函件也成為計算機病毒傳播的主要渠道,因此對計算機病毒的防范成為網絡銀行安全工作的重點。
2.2 網上詐騙 網上詐騙指為達到某種目的在網絡上以各種形式向他人騙取財物的詐騙手段。其已成為最常見的網絡風險之一。一些不法分子通過各種手段引誘互聯網用戶,如:發送電子郵件或在互聯網上提供各種吸引人的免費資料等,如果用戶接受他們提供的電子郵件或免費資料時,不法分子編制的病毒也隨之進入用戶的機中,給用戶造成重大損失。網上詐騙包括市場操縱、知情人交易、無照經紀人、投資顧問活動、欺騙性或不正當銷售活動、誤導進行高投資等10種互聯網絡詐騙。據北美證券管理者協會調查,網上詐騙每年估計使投資者損失100億美元,并且還有繼續增長的趨勢。
3 網上銀行創新的內容
3.1 銀行技術創新 銀行通過數據分析和處理,可直接用于客戶關系管理和市場營銷,它是一個具有信息優勢的部門,但是如何利用這些信息,需要進行技術創新,建立關聯數據倉庫,又便于分析客戶資源,銀行具有其自己的行業特殊性。
3.2 金融觀念創新 網絡經濟到來的一個重要標志是人類生產經營活動和社會活動的網絡化。因此,金融機構必須順應潮流,改變觀念,進行創新。相對于傳統銀行,網絡銀行的出現是一場技術革命,網絡銀行的出現使金融觀念得到了創新和發展,網絡銀行具有靈活強大的業務創新能力,網絡銀行利用現代金融技術,大力開展網上交易,網上支付和清單業務,拓寬業務范圍、增加業務收入,并且不斷進行升級換代,拓寬技術創新空間和領域,為金融業的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3.3 網絡銀行業務的創新將會推動金融市場綜合性發展 隨著經濟和計算機網絡技術的發展,網絡銀行業務開展越來越深入,網絡金融市場的地區整合和行業互動將會帶動整個金融市場深化,這會使網絡金融市場和非金融市場之間界限模糊,距離縮短。這就迫切需求外匯市場網絡化長足發展;反過來,這些市場網絡化的發展也能提升和促進網絡銀行的進一步發展,加快網絡銀行的發展步伐。
4 結束語
隨著人們思想觀念的轉變,本市場的發展,將使眾多企業和居民對網絡平臺的依賴性增強,網絡企業的擴展,網絡消費者的增加,網絡客戶群將穩定發展,網絡銀行的經濟效益會顯著提高。網上銀行將給傳統銀行經營方式和經營環境帶來深刻的影響,既是嚴重的挑戰,更是難得的機遇。對銀行而言,一定要有超前的眼光,未雨綢繆,做好準備,積極參與,迎接網上銀行金融時代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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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中小企業 披露制度 差別財務報告
一、中小企業差別財務報告的概念
差別財務報告是將企業按規模區分為大型和中小型,針對不同類型企業的財務報告,提出不同披露要求的做法。基于中小企業會計核算和財務報告的特殊性,應當對中小企業在財務報告披露內容的詳略程度、報送對象、披露方式等方面做出有別于大型企業的規定,對中小企業采用內容更簡略、重點更突出、側重于納稅和經營管理的差別財務報告模式。正如葛家澍等(2002)指出,由于中小企業主要是規模較小的民營企業和剛剛起步的高科技公司,它們對巨大的信息披露成本的負擔能力是有限的,對市場競爭優勢喪失的承受能力更是有限的。從現實情況來看,借鑒國外做法,實行有差別的財務報告披露制度是很有必要的。
二、西方國家的做法
西方發達國家非常重視中小企業的差別財務報告工作。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一直致力于中小企業會計標準的制定,其目標是在全世界各國小企業范圍內提供一個關于小企業會計標準的指南。目前,歸納起來共有三條可供選擇的思路:是否審計;在編制財務報告和公開信息上為中小企業提供一些豁免條款;考慮啟用一套適合于中小企業的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和程序、手段和方法。北美和歐洲國家在中小企業差別財務報告體系的建立上是不遺余力的。以加拿大為例,加拿大有一個強有力并且獨立的會計職業界來發展自己的道德、培訓和技術規則,依照加拿大的《公司法》,公司財務報表的格式和內容應按加拿大特許會計師協會(CICA)指南的要求編制。對于獨資企業和合伙人5人以下的合伙企業,不要求單獨呈報年度報告,收入簡單地在業主或合伙人所得稅報告上注明即可;合伙人在5人以上的合伙企業,年度收益報告必須存檔于加拿大稅務局。1999年,加拿大會計準則委員會(ACSB)成立的專門研究小組了題為"小企業財務報告"研究報告。該報告認為,小企業財務報表的使用者通常在數量上較少,主要是銀行、業主/經理、稅務機關,在某些情況下,還包括風險基金提供者。因此,絕大多數小企業財務報告相關者認為,小企業通常不是金融市場上的積極參與者,應采取措施減輕小企業的財務報告負擔。2000年3月ACSB設立了差別報告咨詢委員會,作為一個常設機構負責制定中小企業財務報告準則。2001年7月,加拿大會計準則委員會了《差別報告》,提出對加拿大會計準則六個領域中的確認、計量和披露予以豁免。2001年12月,ACSB批準了以此為基礎的新會計準則,并于2002年2月了針對小企業的第1300號《會計準則:差別報告》。該準則規定,滿足條件的非公開企業可以在按照公認會計原則編制財務報告時選擇使用一些特定的條款。滿足條件的非公開企業也即小企業指除了公眾企業、合作組織、養老金和金融機構等以外的企業。
三、國內的現狀
在我國,為了進一步規范小企業的會計核算,財政部出臺了《小企業會計制度》,這充分說明我國對小企業會計管理問題的重視。事實上,小企業不僅在數量上占絕對多數,而且在促進國民經濟發展、安排勞動力就業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從財務會計的角度看,由于中、小企業有著與大型企業的特點,中、小企業財務報告的詳細程度、報告對象、報告方式等均應有別于大型企業,也就是說應該對中小企業實行差別報告(Differential Reporting)。在國內建立差別報告規范體系,可以減輕中、小企業在會計核算和報告方面的負擔,幫助中、小企業建立一套適合其自身特點的會計核算和報告系統,提高中、小企業管理水平;加入WTO使我國的經濟與國際經濟融為一體,為給國外投資的中、小企業建立一個公平、合理的經營環境,我國需要在會計上與國際會計界保持一致;我國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正處于建設階段,加緊制定中、小企業會計規范的研究可以盡早建立起一整套符合中國實際的會計規范體系。
我國財政部在制定《小企業會計制度》時,遵循了以下原則:借鑒國際會計準則規范小企業的成功經驗,與現行其他準則建立在同一概念框架基礎上、遵循一般會計核算原則,本著“減輕中小企業負擔、方便中小企業在不同準則體系的轉換、滿足中小企業報表使用者的要求、充分體現小企業自身特點”的原則,盡量減少職業判斷,力求簡便易行、通俗易懂。繼承既有的改革成果,對于相同的交易事項盡量采用與《企業會計制度》相一致的原則,盡可能全面地規范各項日常經濟業務。其特色主要包括:適度運用謹慎性原則,僅要求對短期投資、存貨和應收賬款計提減值準備,不要求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在建工程等長期資產計提減值準備;適當考慮稅法的要求,盡量實現會計處理與稅收制度的協調;規定小企業采用應付稅款法核算所得稅,避免小企業對時間性差異的調整;簡化會計科目設置和會計核算,絕大多數科目設置與《企業會計制度》框架保持了一致,取消了小企業一般不發生或發生頻率較極低的交易、事項所對應的會計科目;對部分交易事項采用簡便方法;對于現金流量表的編制采取了備選政策;允許小企業根據自身條件選擇是否編制現金流量表,而不做強制性的要求。
四、存在的問題
我國的《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出臺雖然在差別報告實踐上邁出了堅實的一步,但是要建立完善的差別報告規范體系還有很多工作要做。我國目前的中小企業差別財務報告體系還是未能很好地解決財務信息的差異性需求問題。
按《小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其實施范圍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不對外籌資,一般是指不對外公開發行股票和債券(借款除外);經營規模采用國家經貿委、發改委、國家統計局和財政部四部委在2003年2月制定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目前為止,在我國符合“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中小企業在數量上是相當可觀的。對待這些企業,有沒有必要進一步細分?對于中小企業而言,財務報告的服務對象主要有如下幾種:投資者、銀行等金融機構、管理當局、稅務部門等政府機構。但并非所有的中小企業其財務報告都有上述眾多的服務對象。截至2004年12月,針對126家中小企業下列三個問題的調查數據結果顯示見表1、表2及表3。
一般來講,在中小企業尤其規模很小的微型企業,業主經理往往對企業的資產與收支情況了如指掌,不需要通過財務報告獲得有關信息進行經營決策。另外,在許多小型企業,基本不存在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貸款,加之小企業的失敗率較高,銀行在貸款數量、利率上的優惠極其有限。這類的小企業由于規模小,資源貧乏,并且絕大多數處于競爭激烈的行業,尤其是新設立的企業,尚處于生存和發展十分困難的幼年時期,更需要扶持、保護。
五、解決的措施
在中小企業群體中應當再實行差別財務報告,可以考慮把中小企業劃分為兩個層次:第一層次指那些不公開發行證券或不必向公眾提供財務報告,但有貸款來源的中小企業;第二層次指那些資金主要靠自己籌劃,不涉及貸款的微型企業。盡量降低微型企業會計核算與報告成本,對保護和扶持其發展意義重大。再實行差別財務報告,有助于減少會計核算的障礙,提高財務報告的可操作性,通過提供側重于經營管理的會計信息,可調動其規范小企業的會計工作的積極性,促進財務報告質量的改善,可以更好地發揮其決策有用與信號發送等作用。
首先,對于有貸款來源的中小企業,由于其不公開向社會籌資,也不牽涉公眾利益,其資金來源主要是企業內部自籌以及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因為其會計信息主要是內部管理部門及銀行等金融機構。由于他們對信息的需求不同于投資者,因此在會計信息的披露方面應該充分考慮管理部門對信息的需求。對于該層次的主體,由于企業內部管理者和銀行是會計信息的最主要的使用者,對于管理者來說,企業的現金信息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幫助管理者了解企業的資金回收情況,以判斷企業正常的經營狀況是否缺乏資金支持;而對于銀行來說,現金信息也是幫助銀行進行短期償債能力和長期償債能力分析的重要工具。因此,設計會計模式時應該注重強調該類別報告主體對現金流量信息的披露。對于無貸款來源的微型企業,該層次的報告主體規模較小,既不對外公開籌資,不牽涉公眾利益,也不向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完全靠自身積累來滿足對資金的需求。另外由于企業規模較小,業務活動不復雜,加上業主直接參與經營,對企業的經營情況很了解,對會計信息非常清楚,因此會計信息的主要使用者是國家稅務部門,針對該類報告主體可以選用有差別于有貸款來源的中小企業報告模式。
其次,該類企業進行會計核算時可以不遵循會計準則的規定,由于其會計信息主要使用對象是國家稅務部門,同時由于會計和稅法在目的和原則上存在不同,因此在通常情況下,按照會計制度處理業務并不一定要與稅法的要求一致,如果對經濟業務按照會計制度處理,在進行納稅申報時必然存在大量的調整事項。因此,對于微型企業,由于會計報表和納稅申報表的使用對象都是稅務部門。如果遵照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了一套會計報表,在納稅申報時根據稅法的要求進行大量調整之后再編制一套納稅申報表,無疑使得有一套報表是多余的,增加了報告主體的報告成本。因此,為了避免重復工作,降低報告成本,該類差別報告主體在進行會計標準設計時應該與稅法要求一致。出具的報表也可以采用將納稅申報表與簡要利潤表進行合并,只出具一套報表。對于該層次的報告主體,由于管理者對企業的經營狀況比較了解,不必要求披露現金流量信息。
再次,由于多數微型企業的所有權與經營權重合,使得其所有者與經營者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基本上不存在,微型企業財務報告的主要目標是滿足稅務部門的征稅需要,而稅務部門本身作為查稅、征稅部門,企業的財務報告是否審計對于稅務部門并沒有影響,審計不能滿足稅務部門監督企業依法納稅的要求。故而認為,微型企業的財務報告可免于審計,實行一刀切、強制審計的做法勢必浪費社會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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