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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循環經濟及其特征
現代經濟學揭示了市場經濟運行的基本規律,它通過幾個簡單原理,為人們提供了開啟現實世界之門的鑰匙。然而,現代經濟學是建立在線形經濟模式基礎上的,就是說,從物質流動方向看,是“資源――產品――廢棄物”的單向流動。現在,這種經濟發展模式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戰:資源耗竭、環境污染、生態惡化等,這就要求更新經濟發展模式。一種被稱為“促進人類與自然協調與和諧”的全新經濟模式――循環經濟,近年來正在發達國家形成一股新經濟的潮流和趨勢,許多發展中國家也對此表示認同并紛紛制定相應的措施和政策,走以最有效利用資源和保護環境為基礎的經濟可持續發展之路。何謂“循環經濟”?循環經濟是指以資源節約和循環利用為特征的經濟形態,也可稱為資源循環經濟。循環經濟則要求運用生態學規律,將人類經濟活動組織成為“資源――生產――消費――再生資源”的反饋式流程,實現“低開采、高利用、低排放”,最大限度地利用進入生產和消費系統的物質和能量,提高經濟運行的質量和效益,達到經濟發展與資源、環境保護相協調并且符合可持續發展戰略的目標。循環經濟要求人類的經濟活動以“3R”為準則的操作原則,即“減量化”(Reduce),減少進入生產和消費過程的物質量,從源頭節約資源使用和減少污染物排放;“再利用”(Reuse),要求提高產品和服務的利用效率,產品和包裝容器以初始形式多次使用,減少一次用品的污染;“再循環”(Recycle),要求物品完成使用功能后能夠重新變成再生資源。循環經濟是一項系統工程,涵蓋工業、農業和第三產業等各類社會活動。
二、我國體育場館的建設與運營的現狀
1.體育場館布局不合理。在用地選擇上與布局上,缺乏與城市總體布局的協調,造成使用與聯系的不方便,或與城市其它功能沖突。另一種情況是在原有的基礎上擴建。隨著城市規模的擴大,處于市中心位置的體育設施,與商業、貿易、文化等公共服務設施相距太近,不利于體育活動的開展。
2.體育場館用地狹小,環境質量較差。在體育設施的規劃建設上,重視設施本身,忽視用地與環境的協調,只顧及眼前,缺乏前瞻性考慮。表現在用地狹小,建筑密度過高,不具備基本的綠化條件,室外活動空間有限,環境質量較差,這主要體現在中、小型體育設施的建設上。
3.體育場館設施陳舊、設備不配套,使用率低。由于體育建設資金的籌集渠道不同,經費差異很大。有些體育場館缺乏維護資金,造成設施更新不及時,設備不配套等問題,不利于體育活動的順利展開,也不適應現代體育的需要。
4.國家對大型體育場館的資金投入不合理。現有的大型體育場館是在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下發展起來的,具有強的公益性。經費主要是國家財政撥款,由國家統一規劃管理。
三、未來體育場館的建設和運營中應當體現循環經濟的思維方式
循環經濟要求體育場館的建設和運營中,以“3R”為準則的操作原則,提高體育場館的利用效率,在體育場館進行完比賽和訓練之后能夠重新變成再生資源,多次利用。
1.在前期的建設投入中要考慮到體育場館的減量化和循環利用,具體來說:在體育場館的整體布局上要合理,要考慮到今后的可利用性。體育場館的建設在全國、全省的分布要合理。但是,由于一些大型的體育比賽對體育場館的建設的地點和個體育場館之間的距離有所要求,也要優先滿足這方面的要求。
在體育場館的建設當中要充分的利用現有的資源,盡量的節約資源。能利用現有場館進行改擴建的,盡量的改擴建;不必要新建場館的,建設和改造臨時場館。更為重要的是在體育場館的建設中,注重環保,要充分利用自然資源,利用先進的采光、蓄水技術以減少日后的電和自來水的供應,設計一些元素作為循環發展的特征,比如:澳大利亞體育館使得斜坡的高塔作為入口處自然通風的渠道。
在體育場館的建設中除要盡量的節約資源外,對于那些用于大型比賽必須做大做強的比賽和訓練場館,在設計中具有特色,建成標志。用于比賽和訓練之后,要充分發揮體育場館的經濟效益,供日后的文化、體育、會展、商貿、娛樂等活動之用,還要同廣大市民的日常健身結合,發揮體育場館的社會價值。同時還要挖掘其文化價值,就像悉尼的歌舞劇院一樣成為悉尼的特征、悉尼的標志,在充分發揮起歌舞劇院的作用的前提下,提供給全國乃至世界人民參觀旅游、建筑參考價值。
場館的空間結構的設計上可以考慮裝移動坐席或升降幕布、活動隔斷。用移動坐席擴大活動空間,消除單一比賽或訓練所帶來的結構方面的缺陷。用移動坐席或升降幕布依據參賽人數和各類項目將體育場館分割成大小不同的場地,是建設空間具有可變性,使其使用功能多樣化,為賽后利用創造更好的條件。
2.在體育場館的運營中要注意體育場館的環境保護,以最少的投入換取最大的利潤。這就要求:體育場館由事業型向企業型轉變,實行企業化管理。企業化并不僅指場館建成后的企業化運營模式,還包括改變投資結構,通過市場手段多渠道籌資、融資:以項目法人招標等方式,甚至政府以其投資作為股份,吸引社會(國內、外)資金融資控股,這些都是體育產業市場化方式。如果建設大型體育場館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就基本確定了產權多元化方向,則建設資金投入的單一化就可能被扭轉。因此,鼓勵內資,吸引外資,是今后大型體育場館建設的發展方向。
加大體育場館管理人才的培養。體育場館的運營就像酒店管理一樣,整個運營程序涉及到商務管理,行銷計劃,人才資源計劃,項目創新以及公共安全等方面,需要專業的團體運營,以減少運營成本。這就要求高等院校以及相關機構抓緊培養相關人才,組成專業的運營隊伍對體育場館運營,避免政府和社會的其他企業不熟悉體育行業而進行體育場館的管理而帶來的問題,到達投入的最小化,運營效果的最佳化。
體育場館是開展體育活動的物質基礎和基本條件,其建設和運營得好壞直接影響體育事業的發展。要體育場館能夠循環利用,就必須在體育場館的設計規劃,建設與運營等三個方面減量化,用好體育場館,確保體育事業的健康發展。體育場館的循環利用,就要提高體育場館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文化價值,從而為體育事業,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體育場館運營過程中遇到來自內、外部多重困難的影響,其主要原因在于運營模式尚不完善、管理人員經營管理的知識和經驗不足、“左”的思想干擾、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人均體育消費支出較少等。因此,要使體育場館更好的再循環、再利用,并且在再循環再利用減少投入,就要完善運營模式,培養管理人員。
參考文獻:
[1]萬貴生.循環經濟促進良性發展.市場報,2004-3-26.
關鍵詞:江西省;體育場館;經營管理現狀
1研究對象與方法
1.1研究對象
該文以舉辦過第七屆城市運動會的江西省大型場館的經營狀況為研究對象,選取南昌市國際體育中心和江西省奧林匹克體育中心為調查對象。
1.2研究方法
1.2.1文獻資料法
圍繞研究內容,重點查閱了與該課題相關的管理類、經濟類的著作,并通過期刊網絡數據庫,檢索了國內外有關體育場館經營管理的資料,對其進行了分析、整理,為課題的研究提供最新成果和理論依據。
1.2.2訪談法
通過對文獻資料的分析,整理出符合該研究的訪談提綱,走訪了國體中心和奧體中心的管理者和工作人員,了解兩場館經營的基本情況,為本課題的研究提供第一手資料。
1.2.3問卷調查表
通過對南昌國際體育中心和江西省奧林匹克體育中心經營者發放調查問卷的形式,了解并統計兩個體育場館的經營現狀。
1.2.4實地考察法
實地考察南昌國際體育中心和江西省奧林匹克體育中心的場館設施建設、場館周圍環境、地利位置及賽后利用狀況等。
1.2.5邏輯分析法
運用邏輯分析法歸納出國體中心和奧體中心的經營管理模式的主要特征,并對經營狀況進行分析與研究。
2結果與分析
2.1國體中心與奧體中心的基本概況
國體中心處于紅谷灘新區的南面,由澳洲設計師按照“一橫三縱、兩心三帶”進行設計,主體育場是一座圓形建筑,達到世界頂級標準場館,現如今國體中心已然成為南昌重要地標性建筑。奧體中心位于南昌瑤湖大學城西面,由同濟大學建筑系設計,主場館鳥瞰造型像巨大的含苞待放的花蕾,五座場館像鮮花一樣圍繞在主場館周邊,奧體中心是一座達到世界級水準的現代化體育場館。
2.2兩場館賽后經營管理現狀
從調查中可以發現,兩場館自2011年開始,經過5年多的經營,目前兩場館的經營狀況并不是很理想。從經營的效果來看,國體中心收支基本持平,奧體中心虧損較為嚴重。
2.3兩場館賽后經營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第一是經營管理模式的問題,國體中心實行的是公司經營管理模式,所有對外營運的活動大部分由經營部負責,但是集中管理也會阻礙單個場館對外市場的開拓能力。奧體中心實行的是自主經營模式,場館中心是江西省體育局下設的一個處級單位,經費由政府負擔,由于場館管理人員是由政府部門選派,缺乏對場館市場化運作的經驗與知識,也沒有開拓市場的激情和活力,場館運營自然缺少靈活性和主動性。第二是“人”的問題,“人”就是場館的管理人員和市場營銷人員,從調查中發現,在市場營銷專門人才方面,國體中心有15位專門的營銷人員,其中本科畢業的有10人,奧體中心只有兩人,遠不能滿足市場營銷的要求,在這些營銷人員中,懂體育規律,又有管理經驗的人員較少,大部分還是體育專業或者是管理專業的高校畢業生,沒有實踐經驗。特別是場館負責人,只有行政管理經驗,沒有市場化的學習背景,對場館運營的方向沒有前瞻性,不能實現場館的企業化管理。第三是“財”的問題,“財”就是政府財政撥款或者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國體中心是市政公用集團管理下的企業化運營,自負盈虧,每年水電費、場館維修費、物業管理費和職工工資總計達到2000萬元左右,這些資金的獲得必須通過場館的經營和民間資本的注入,場館只是在政策上獲得政府的支持,國體中心目前基本達到了收支平衡的狀態。奧體中心是由省財政和體育局共同撥款,2012年試運營第一年就虧損900多萬元,自身經營所獲的收入只有100多萬元,遠沒有達到場館市場運營的要求。在這種形勢下,為了維護場館的基本運轉,通過對內部機構和人員進行整合,大幅削減安保人員,場館的保潔、綠化項目并沒有請專門的物業公司進行維護,而是聘請臨時工進行不定期的維護,以節約成本。第四是“物”的問題,“物”就是可利用的場館和設施。第五是“體育產品”的問題,“體育產品”就是可提供的體育服務。據調查,國體中心與奧體中心雖然是為七城會而新修建的體育場館,無論是從場地、還是設施配備都較完善,但是這兩個場館并沒有以這些為優勢,仍舊向老的體育館一樣開設較為傳統的體育服務,例如開設培訓班、健身指導、場館的租借等,新型的體育娛樂性活動、私教培訓、體育賽事規劃指導、全民健身等較為匱乏,整體上來說體育服務的內容較少。
2.4兩場館經營管理的對策
2.4.1改善經營模式,堅持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統一
國體和奧體中心可向經營結構較為完善,既注重體育競賽表演、體育健身、培訓等體育本體產業的發展,還提供配套服務的“以體為主、多種經營并存”經營模式過渡,這種模式項目多,種類較為齊全,能滿足大部分消費者的需求,而滿足的需求越多所帶來的經濟效益就越大,場館經營就越成功。但光光提升經濟效益是不夠的,還要注重與社會效益的統一。在市場經濟的體制下,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總是相輔相成的,社會效益越高,就代表市場越大,而市場越大經濟效益自然而然就越高。
2.4.2拓寬營銷思路,創新營銷策
略奧體中心和國體中心要實現市場化,對營銷思路進行拓寬和確立,對營銷策略進行創新是必不可少的。國體和奧體要拓寬營銷思路,立足于場館優勢,在積極開展多樣性的體育娛樂項目、培育健身娛樂市場的同時,多承接大型體育表演賽事,不但提升場館名氣還有助于體育表演市場的開發。
2.4.3注重無形資產的開發和保護,樹立良好形象
奧體和國體中心應向管理較為出色的場館學習,注重對無形資產的開發和保護。加強對無形資產的開發,使無形資產與市場經濟有機結合,孕育出更大的經濟效益,從而將經濟效益又投回場館經營管理之中,完成場館建設、提升場館競爭力。市場經濟是一個競爭的市場,要注重對知識產權和無形資產的保護,塑造良好的場館形象、打造一個誠信的交易環境。
2.4.4建立專業的管理團隊,提升服務內容和品質
國體和奧體需要引進專業的管理專畢業人才進入到管理團隊,從而提升管理效率推動場館發展。擴大服務領域,立足于自身條件,延伸配套業務,將體育展覽、體育運動、休閑、旅游和娛樂有機結合在一起,完善服務內容。注重對服務人員的服務意識的培養,樹立顧客至上的觀念,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
2.4.5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多渠道多層次完善資金鏈
省委省政府及各級機關單位應該,加大對體育場館的政策扶持力度,對體育場館可以施行項目補貼、后期獎勵等方式的優惠政策。結合體育場館的經營現狀,實行末位淘汰制,激勵體育場館經營者的經營熱情,財政單位可設立專門的扶助建設資金和體育產業引導資金,并通過制定相應的政策,鼓勵社會資本注入體育場館的建設和管理之中,真正的多渠道多層次的為體育場館的發展提供資金保障。
參考文獻
[1]趙鋼,雷厲,主編.體育場館經營管理概論[M].北京:北京體育大學出版社,2007.
[2]鐘天朗.體育經營管理——理論與實務[M].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4.
[3]張大超,易春燕.我國大型體育場(館)運營過程中的風險管理研究[J].中國體育科技,2005,41(6):15-19.
論文關鍵詞: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瓶頸問題
著名經濟學家保羅•薩繆爾森將公共產品定義為“那些在消費上同時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的產品”。從公共產品理論可以看出,公共體育場館的產品大都屬于非競爭性弱和非排他性強的公共服務,屬于介于純公共產品和私人產品之間的準公共產品。一些具備準公共物品屬性的諸如高速公路、橋梁、公共體育場館等產品,適當地依靠市場機制進行資源配置,可以有效地緩解政府的經濟壓力。這為公共事業民營化改革,尤其是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帶來了理論的支持。
民營化是指將國有、公營的公用事業的所有權或經營權轉移到民間,引入真正的市場機制。根據e•s•薩瓦斯的分類方法,主要有三大類即為委托授權、政府撤資和政府淡出。委托授權是公共物品供給民營化最常用的方式,它通常通過合同承包、特許、補貼、法律等形式來實現。WwW.133229.COM
在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公共體育場館一直是各級體育行政部門所屬的事業單位,實行統一收支、統一管理,致使其功能單一,使用率低。同時,政府對公共體育場館無所不包、無所不管,充當著無限政府的角色,然而,由于缺乏科學的經營管理,公共體育場館長時間低效率的運轉和無底洞式的消耗成了各級政府的一個沉重包袱。近幾年,隨著我國公用事業民營化的成功實踐,這種改革方式已悄然被引入到公共體育場館的經營管理中。當前,我國公共體育場館經營管理制度的改革正在發生深刻的變化。以委托經營為代表的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模式已在全國各地相繼出現,改變了過去政府或者體育職能部門運營的單一的傳統模式,通過將所有權和經營權剝離,以市場化途徑和現代企業管理制度來改變原有的公共體育場館運營和管理體制。“政府引導、民資營館”已成為具有中國特色的民營化改革可選擇的模式。然而,我國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改革中遭遇了諸多難題,嚴重影響了民營化改革的進程。如何找準民營化若干瓶頸問題,如何分析與破解瓶頸問題,已成為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改革亟待解決的問題。
1研究方法
1.1文獻資料法根據論文的研究內容與研究目的,閱讀大量的公共經濟學、社會學著作,同時通過cnki中文數據庫、中國期刊網以及其他互聯網查閱大量國內外有關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領域等文獻資料,為論文構架奠定理論基礎。
1.2專家訪談法根據研究主要內容,針對省、市體育局等行政部門領導以及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領域內的專家學者設計了相應的訪談提綱,對我國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遭遇的若干問題進行了探討,為研究提供了原始材料。
1.3實地考察法根據研究內容,選取國內較早采取民營化模式運營的寧波市游泳健身中心、紹興市游泳健身中心、
金華市義烏梅湖體育中心等公共體育場館作為典型案例,進行了實地考察。通過與場館運營方的直接交流,了解場館運行管理的實際情況,為論文的撰寫提供詳盡的第一手資料。
2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瓶頸問題的剖析
2.1理念滯后的問題公共體育場館經營權轉讓后,政府及相關體育職能部門更多的是扮演服務者、監督者的角色。經營主體的轉換以及完全市場化的運作,帶來了理念的全新改變。在政府層面上表現為民營化理念、服務為核心理念等相關理念的淺薄,導致了系列問題。
2.1.1民營化理念淺薄公共體育場館采用民營化機制對于許多政府官員、國內私人投資者以及消費者來說,都是“新生事物”,他們不僅對于民營化機制所涉及的商業、技術、法律和政策各層面的種種復雜問題缺乏必要的知識儲備和經驗,而且在理念上也存在不少誤區。主要表現為:1)有的地方政府認為公有制是公共體育場館效率低下的原因,只有引進外資或者民間資本,改變其所有制性質才是真正的改革;有的地方政府對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政府責任認識不清,將公共體育場館改革當成“政府甩包袱、財政脫負擔”的手段,錯誤地認為把公共體育場館推向市場后,政府的責任也可以“一推了之”。2)公私雙方短期化傾向嚴重,缺乏長期合作精神。政府方面對當地公共體育場館往往是一脫手就了之,對公共體育場館在民營化實施過程中支持、協調和監督的作用認識不足。同時在民營資本方面,投資行為也存在嚴重短期化的傾向,忽視了公共體育場館投資與收益長期化的特點。3)對公共體育場館的產業特殊性以及民營化所涉及的商業、技術、法律、政策等問題的復雜性認識不足。在具體運用上往往是急功近利、顧此失彼,對各種可能面臨的風險評估不足。政府和私人投資者的決策非常草率,缺乏充分論證,一旦出現問題,各方就表現出機會主義傾向。
2.1.2服務為核心的理念淺薄在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進程中,政府依然扮演著管理者的角色,擁有高度的調動和配置社會資源的權力,主導著整個經濟社會的發展。而這種過于集中的權力導致政府對社會生產生活的過多控制,從而限制公眾的個人行為,使得社會公共服務仍然停留在管理的層面上。美國學者e•s•薩瓦斯在《民營化與公私部門的伙伴關系》的著作中提到“西方政府治理的新理念,在政府角色和職能的定位上,表現為市場價值的回歸,表現為公共服務的市場化和社會化;在政府管理的價值選擇上,新理念包括市場優位、顧客至上、服務意識……”,提出了“管的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的理念。這一理念的本質,便是由公共社會管理向公共社會服務轉變,不但適用于政府,更適用于具有政府性質的公共組織向社會市場組織的轉變,其中就包括了公共體育場館。
公共體育場館委托給企業經營,企業就是政府服務的對象。如何幫助企業,服務企業經營公共體育場館,并在政策、制度、監管、宣傳、市場開拓等方面提供良好的服務,成為政府應扮演的角色。然而,在實踐中,政府或出現了“甩包袱”現象,放縱任其自流,或出現了“管卡壓”現象,處處嚴厲管制,這種狀況有悖于政府的服務理念。
2.2制度缺損的問題隨著市場化程度的深入,本就不完善的制度結構性矛盾更加突出,主要表現在宏觀層面上的專門性法律法規的缺失以及微觀層面上的績效評價體系的缺損兩個方面。
2.2.1專門性法律法規的缺失目前,我國公用事業民營化的過程中頒布了《公共文化體育設施管理條例》、《關于加強市政公用事業監管的意見》、《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全國城市物業管理優秀大廈標準及評分細則》、《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辦法》等系列的法律法規,為我國公共事業改革保駕護航。這些相關的法律法規成為了我國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過程中的經營、投資等方面,主要的法律依據。但是無論是國家層面頒布的系列法律法規,還是地方行政法規均未直接涉及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的相應領域,可以說,與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經營相關的制度及法律法規基本上屬于空白。目前,我國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很大程度上都是借鑒的其他公用事業的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辦法,并無明確的關于公共體育場館的立法,用于平時操作性的文件大多只是以政府性發文為主,在執行依據上尚得不到保證,更不無法確保相應過程中行為的規范性、系統性和可操作性。專門性法律法規的缺失還會在后期監管上帶來一個嚴重后果,使得名正言順的相關監管行為無法可依,導致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進程嚴重受阻。
2.2.2績效評價體系的缺損民營制度選擇中風險存在是客觀的,然而能否有效地規避,除了過程的管理外,更注重結果管理,而績效評價問題是衡量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效益的重要指標,也是民營制度選擇成功與否的重要標準。績效評價不但是檢驗最終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重要手段,更是提升內部管理、企業凝聚力等的有效手段。通過定量分析準確地評定體育場館設施的工作成績,是現階段對我國體育設施實施有效管理的措施之一。對公共體育場館進行公益和經營的績效評估非常必要的。企業的經濟效益的評估,可以直觀地體現在相應的收入、利潤、稅收等方面,比較便于數據的收集與作為以現代企業形式經營的公共體育場館,必然存在相應的財務報表等,便于經營績效的評價。與之相比較,公益性質的社會效益由于缺乏相應的評估指標與評估體系,其社會效益評價一直處于被人們忽視的狀態。當前,對民營化模式的績效評價體系學術界也未達成完全的統一。在實踐評價中更是缺乏依據與權威,導致了績效評價體系的缺損,嚴重地損害了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的進程。
2.3倫理失范的問題市場機制的引入,引發了一系列有關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的倫理失范問題,主要集中于受托方的企業經濟倫理和以及委托方的政府行政倫理兩大領域。
2.3.1企業經濟倫理失范經濟倫理是指人們在經濟制度安排、經濟活動中產生的道德觀念、道德規范以及對社會經濟制度和經濟行為的價值判斷和道德評價。公共體育場館提供服務是其獲得經濟效益的手段和途徑,因而它具有明顯的利己性。企業必須追求利潤,追求經濟效益的最大化是每一個企業的天然的追求。民營化后的公共體育場館,委托方政府所追求的是社會效益,而受托方企業所追求的是經濟效益,雙方所追求的效益與目標函數不一致,從而導致了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后產生了經濟倫理失范。其主要表現三個方面:其一、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的過分求利現象。民營化的公共體育場館以市場化為導向,其價格雖然由工商、稅務等部門的協調監管,但是由于公共服務和公共產品的真實成本難以確定,廣大消費者難以知道企業內部確切成本,門票等服務價格的定價相對較高,容易產生企業的過分逐利情況,導致經濟倫理的失范;其二、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的公平與效率缺失。政府在提供公共體育服務的提供時,必然以社會效益為根本出發點,追求社會效益最大化的目標。作為準公共產品的公共體育場館,即使轉換了相應的經營主體的亦不發生目標的改變。對于企業而言,是以追求自身經濟效益的最大化為目標的,其為了保證充分地獲取經濟效益,有時會忽視社會效益的獲取,破壞了公平與效率。例如,減少規定的開放時間,以降低相應的人員支出與設備的運營費用。其三、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的不道德競爭。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管理企業是一種從私利出發,基于對回報的期望的合作,在法律、行政、經濟等約束手段還尚未形成的過程中,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競爭機制和合作機制往往出現了違背社會經濟倫理的現象。有些公共體育場館委托給企業運營沒有經過公開競標,也有公共體育場館委托經營僅有少數幾家企業參與競標,甚至存在不道德競爭。
2.3.2政府行政倫理失范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改革中,政府行政起著推動與保障作用,但是在改革過程中我國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卻遭遇了若干行政倫理問題,阻礙和減緩了我國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改革進程。我國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進程中所面臨的行政倫理失范主要表現在政府行政組織倫理的缺失、行政人員行政職業倫理缺失以及公共政策制度倫理缺失。政府行政組織倫理行政活動主體及行為的倫理,而其倫理原則表現在政府行政管理所追求的基本倫理目標——公正、廉潔、高效。目前,我國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過程中,涉及相關權益的轉讓或者審批,但是相關事宜的最終決定因素卻不是法律法規,而是部分行政職能部門或者行政領導的權利。在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改革的領域中,各類腐敗問題層出不窮。行政人員責任意識的缺乏,使得在工作中,不以工作為己任,出現工作拖拉,工作效率低下等問題;其缺乏服務理念,使得其工作中與人與事態度傲慢,官本位思想更加根深蒂固;忽視日常的道德自我教育,久而久之使得其行政效率降低,更會產生諸多腐敗、濫用職權等不良現象。公共政策倫理是制定良好公共政策的前提,以美國、英國等為代表的歐美發達國家就在公共政策倫理的理論支持與實踐下,制定了有關產業民營化的系列法規與政策,其內容詳盡,切合實際,并且與時俱進,不但符合民營化政策要求,也符合公共政策行政倫理的要求。相比之下,我國政府在法規與政策方面的作用還沒凸顯出來,具體表現為法規制度供給不足,法規制度的規定過于寬泛,不夠具體,缺乏可操作性等,在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領域內缺乏專門的法律和法規,導致行政人員在執行過程中無從著手,對政策法規制度認識,對現有政策法規有機可乘、投機取巧,影響法規制度的執行力度。
2.4監管缺失的問題我國的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是在由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經濟轉軌時期中逐漸發展起來的,取得相應成效的同時,也暴露出一些問題和缺陷,主要表現在監管主體單一、監管內容混亂、監管手段缺失等方面,這些問題和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這種運營方式的進一步發展和成熟。
2.4.1監管主體單一在我國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的相關監管過程中,直接參與公共體育場館委托經營的監管主體還是以政府為主,缺少行業協會、大眾傳媒等多元監管主體,目前的政府還是不能脫離建設者、委托方、監護人的三重角色,并且擔負著監管基本上全部的責任,導致監管缺乏全面性、科學性和客觀性。目前,對民營化的公共體育場館進行監管的大部分職能分散在政府部門,尚未建立起職責明確的專門監管機構,而相關政府部門又缺乏監管的專門人才和監管經驗,也缺乏科學合理的監管內容與標準,導致監管效率低下、監管成本高等問題。我國目前的情況是政府在監管過程中缺乏與中間組織的必要的信息溝通和交流,這是導致扭曲性管理的重要原因。監管作為政府管理委托經營性公共體育場館的一種手段,其對經營企業所施加的影響是多方面的,監管主體不僅僅是政府相關行政部門,如在涉及到價格聽證的情況下,媒體等也就成為行為主體。大眾傳媒不僅能夠影響政府決策部門的政策制定,而且可以起到政府監管機構所不能起到的作用。公共體育場館涉及的在委托經營過程中涉及到多方面的改革和創新,涉及到的消費者甚眾,僅僅依靠政府部門有限的人力物力顯然是不夠的,需要借助社會力量,借助市場的力量。其中,大眾傳媒作為各類行為主體披露和傳遞信息的主要載體,能夠影響和反映廣大消費者和整個場館日常運營的方方面面,因此,提高市場化改革的透明度,發揮大眾傳媒的作用,既能夠輔助政府監管部門實施有效的監管,又能夠強化市場化機制的約束作用。此外,大眾傳媒還可以對監管部門的監管者進行監管,促進監管部門及其監管者依法行使監管權力,防范腐敗的產生,還可以反映民意,成為政府監管部門與社會公眾之間相互溝通的橋梁。
2.4.2監管內容混亂在公共體育場館在民營化過程中監管的主要內容隨著民營化的深入發生了重大的變化,從限制進入的經濟性規制轉向社會性規制,相應的監管應該更多的強調了公共體育場館服務產品的質量、價格服務水平以及合同的規范程度。目前,我國各級監管主體,缺少對于監管內容的明確認識,相應的監管機構不了解監管的內容,導致了現有的監管內容混亂,主要表現在:第一、忽視安全監管。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的前提就是必須確保其正常安全運行,這是政府有效規制的首要內容。公共體育場館及其產品一旦發生安全問題,影響范圍廣,影響程度深,并且將直接威脅到整個社會的安定。因此,安全規制必須放在最為突出位置;第二、忽視價格監管。由于價格規制直接涉及到企業和消費者之間的利益分配,因此價格的規制監督是規制內容中的核心部分。工商部門等政府組織缺少通過不同的類型價格監督的選擇,使得公共體育產品的價格的監管形同虛設;第三、服務質量監管。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的目標之一就是提高服水平和服務產品質量,促進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獲得利益最大化,同時使公眾能夠享受到高品質的服務。因此服務的水平和產品的質量如何,是否達到了品質標準,是否令公眾滿意,直接關系到對民營化的評價。民營化之后,服務水平公共產品質量不但沒有顯著進步,反而有所下降,民營化的種種努力就失去了意義,公共體育場館的民營化也必將遭遇瓶頸;最后,缺少合同監管。合同監管是公共體育場館委托經營模式下的新型的規制模式,通過委托方與受托企業訂立合同的方式,將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以及實施過程中相應的事項都進行事前詳細的規定,這是一種雙方約束機制。目前,合同監管嚴重缺失,企業合同監管缺少對于進入許可、資格審查以及隨時監督和促進合同的履行,缺少切實的合同的條款來規制受托方企業的績效。
3實現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的思考
3.1樹立深層次的民營化理念以及公眾服務理念在政府層面上,應當深入研究學習民營化的相關理論,并借鑒國內外公共事業領域改革的成功案例,樹立系統地、科學地、深層次的民營化理念,認識到民營化不但是一個過程,而且是充分發揮市場作用的重要手段。對于企業而言,整個經營活動要求站在公眾的角度,以公眾的觀點和想法來分析考慮其健身休閑、體育運動等消費行為的需求。以公眾為主體的理念轉變,提升公共體育場館設施的服務質量,帶來更多的經濟與社會的雙重效益,為其今后進一步民營化發展提供了新的理念支撐,是“以人為本”理念的體現。
3.2完善民營化法律制度結構與績效評價體系在宏觀層面上,在不斷完善公共事業改革領域內的相關法律法規的同時,出臺相關的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領域內的專門性法律與法規,為其運營、監管等提供法律支持,做到有法可依,執法必嚴;在微觀層面上,應該采取系統全面的績效評價體系,構建以公共服務為導向的績效評價指標,通過科學合理的評估,為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改革提供相關評估制度的保障。
3.3規范民營化經濟倫理與行政倫理針對受托方的經濟倫理,通過樹立合作的理念來保障雙方的共贏,達到利己與利他的統一,通過對公共服務進行規制,并加強倫理建設,通過社會監督樹立誠信的經濟倫理;針對委托方行政倫理,通過樹立政府的現代公共服務理念,完善政府行政的相關制度與機制,加強行政人員的職業道德的自我修煉,加強行政人員的職業道德的培訓與教育,實行全面嚴格的行政人員的準入制度,從行政倫理層面上保障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改革的順利推進。
3.4明確多元監管主體與監管內容對公共體育場館的監管應貫穿于其民營化的全過程,從安全、價格、服務質量、合同等全方位地進行監管。同時,引入行業協會、媒體等多元的監管主體,推廣第三方參與監管方式,以提高監管的客觀性與公正性,從而提高監管的效果。
4結論
1)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是我國體育領域內公共事業改革的一種有益嘗試,但遭遇了理念滯后、制度缺損、倫理失范、監管缺失等若干瓶頸問題。
2)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遭遇的理念滯后問題主要是民營化理念淺薄、服務為核心的理念淺薄等方面;制度缺損問題主要包括專門性法律法規的缺失、績效評價體系的缺損等方面;倫理失范問題主要有經濟倫理失范和行政倫理失范的等維度;監管缺失問題主要體現在監管主體單一、監管內容混亂等方面。
關鍵詞: 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瓶頸問題
中圖分類號: G80-05文獻標識碼: A文章編號 : 1007-3612(2011)05-0004-04
Reflections on Bottlenecks Problems of Operating Manageme nt the Privatization Reform of Public Gymnasiums and Stadiums
ZHUANG Yongda,LU Hengbo
(Dept. of P.E., Ningbo University, Ningbo 315211, Zhejiang Chin a)
Abstract:The privatization reform of public gymnasiums and stadiums as the ref orm of public utilities in sports, which is a beneficial attempt. However, as th e advance of the privatization reform, we meet some bottleneck problems, such asbackward ideas, the ethics anomie, institutional destroy and the lack of regula tory. Based on the typical cases of the privatization reform of public gymnasium s and stadiums in China, this paper analysed some bottleneck problems in the pro cess with the methods of interviewing experts and onthespot investigation, t hen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ence reflections, for supporting the privatizationof public gymnasiums and stadiums.
Key words:public gymnasiums and stadiums; privatization reform; bottlen eck problems
著名經濟學家保羅•薩繆爾森將公共產品定義為“那些在消費上同時具有非排他性和非 競爭性的產品”[1]。從公共產品理論可以看出,公共體育場館的產品大都屬于非 競爭性弱 和非排他性強的公共服務,屬于介于純公共產品和私人產品之間的準公共產品。[2] 一些具 備準公共物品屬性的諸如高速公路、橋梁、公共體育場館等產品,適當地依靠市場機制進行 資源配置,可以有效地緩解政府的經濟壓力。這為公共事業民營化改革,尤其是公共體育場 館民營化帶來了理論的支持。
民營化是指將國有、公營的公用事業的所有權或經營權轉移到民間,引入真正的市場機 制。根據E•S•薩瓦斯的分類方法,主要有三大類即為委托授權、政府撤資和政府淡出。委 托授權是公共物品供給民營化最常用的方式,它通常通過合同承包、特許、補貼、法律等形 式來實現。
在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公共體育場館一直是各級體育行政部門所屬的事業單位 ,實行統一收支、統一管理,致使其功能單一,使用率低。同時,政府對公共體育場館無所 不包、無所不管,充當著無限政府的角色,然而,由于缺乏科學的經營管理,公共體育場館 長時間低效率的運轉和無底洞式的消耗成了各級政府的一個沉重包袱。近幾年,隨著我國公 用事業民營化的成功實踐,這種改革方式已悄然被引入到公共體育場館的經營管理中。當前 ,我國公共體育場館經營管理制度的改革正在發生深刻的變化。以委托經營為代表的公共體 育場館民營化模式已在全國各地相繼出現,改變了過去政府或者體育職能部門運營的單一的 傳統模式,通過將所有權和經營權剝離,以市場化途徑和現代企業管理制度來改變原有的公 共體育場館運營和管理體制。“政府引導、民資營館”已成為具有中國特色的民營化改革可 選擇的模式。[3]然而,我國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改革中遭遇了諸多難題,嚴重影 響了民營 化改革的進程。如何找準民營化若干瓶頸問題,如何分析與破解瓶頸問題,已成為公共體育 場館民營化改革亟待解決的問題。
1 研究方法
1.1 文獻資料法根據論文的研究內容與研究目的,閱讀大量的 公共經濟學、社會學著作,同時通過CNKI中文數據庫、中國期刊網以及其他互聯網查閱大量 國內外有關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領域等文獻資料,為論文構架奠定理論基礎。
1.2 專家訪談法根據研究主要內容,針對省、市體育 局等行政部門領導以及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領域內的專家學者設計了相應的訪談提綱,對我 國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遭遇的若干問題進行了探討,為研究提供了原始材料。
1.3 實地考察法根據研究內容,選取國內較早采取民營化模 式運營的寧波市游泳健身中心、紹興市游泳健身中心、
金華市義烏梅湖體育中心等公共體育場館作為典型案例,進行了實地 考察。通過 與場館運營方的直接交流,了解場館運行管理的實際情況,為論文的撰寫提供詳盡的第一手 資料。
2 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瓶頸問題的剖析
2.1 理念滯后的問題 公共體育場館經營權轉讓后,政府及相關體育職能部門更多的是扮演服務者、監督者的 角色。經營主體的轉換以及完全市場化的運作,帶來了理念的全新改變。在政府層面上表現 為民營化理念、服務為核心理念等相關理念的淺薄,導致了系列問題。
2.1.1 民營化理念淺薄 公共體育場館采用民營化機制對于許多政府官員、國內私人投資者以及消費者來說,都 是“新生事物”,他們不僅對于民營化機制所涉及的商業、技術、法律和政策各層面的種種 復雜問題缺乏必要的知識儲備和經驗,而且在理念上也存在不少誤區。主要表現為:1) 有的地方政府認為公有制是公共體育場館效率低下的原因,只有引進外資或者民間資本,改 變其所有制性質才是真正的改革;有的地方政府對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政府責任認識不清,將 公共體育場館改革當成“政府甩包袱、財政脫負擔”的手段,錯誤地認為把公共體育場館推 向市場后,政府的責任也可以“一推了之”。2)公私雙方短期化傾向嚴重,缺乏長期合 作精神。政府方面對當地公共體育場館往往是一脫手就了之,對公共體育場館在民營化實施 過程中支持、協調和監督的作用認識不足。同時在民營資本方面,投資行為也存在嚴重短期 化的傾向,忽視了公共體育場館投資與收益長期化的特點。3)對公共體育場館的產業特 殊性以及民營化所涉及的商業、技術、法律、政策等問題的復雜性認識不足。在具體運用上 往往是急功近利、顧此失彼,對各種可能面臨的風險評估不足。政府和私人投資者的決策非 常草率,缺乏充分論證,一旦出現問題,各方就表現出機會主義傾向。
2.1.2 服務為核心的理念淺薄 在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進程中,政府依然扮演著管理者的角色,擁有高度的調動和配置 社會資源的權力,主導著整個經濟社會的發展。而這種過于集中的權力導致政府對社會生產 生活的過多控制,從而限制公眾的個人行為,使得社會公共服務仍然停留在管理的層面上。 美國學者E•S•薩瓦斯在《民營化與公私部門的伙伴關系》的著作中提到“西方政府治理的 新理念,在政府角色和職能的定位上,表現為市場價值的回歸,表現為公共服務的市場化和 社會化;在政府管理的價值選擇上,新理念包括市場優位、顧客至上、服務意識……”,提 出了“管的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的理念。這一理念的本質,便是由公共社會管理向 公共社會服務轉變,不但適用于政府,更適用于具有政府性質的公共組織向社會市場組織的 轉變,其中就包括了公共體育場館。
公共體育場館委托給企業經營,企業就是政府服務的對象。如何幫助企業,服務企業經 營公共體育場館,并在政策、制度、監管、宣傳、市場開拓等方面提供良好的服務,成為政 府應扮演的角色。然而,在實踐中,政府或出現了“甩包袱”現象,放縱任其自流,或出現 了“管卡壓”現象,處處嚴厲管制,這種狀況有悖于政府的服務理念。
2.2 制度缺損的問題 隨著市場化程度的深入,本就不完善的制度結構性矛盾更加突出,主要表現在宏觀層面 上的專門性法律法規的缺失以及微觀層面上的績效評價體系的缺損兩個方面。
2.2.1 專門性法律法規的缺失 目前,我國公用事業民營化的過程中頒布了《公共文化體育設施管理條例》、《關于加 強市政公用事業監管的意見》、《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全國城市物業管理 優秀大廈標準及評分細則》、《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辦法》 等系列的法律法規,為我國公共事業改革保駕護航。這些相關的法律法規成為了我國公共體 育場館民營化過程中的經營、投資等方面,主要的法律依據。但是無論是國家層面頒布的系 列法律法規,還是地方行政法規均未直接涉及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的相應領域,可以說,與 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經營相關的制度及法律法規基本上屬于空白。目前,我國公共體育場館 民營化很大程度上都是借鑒的其他公用事業的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辦法,并無明確的關 于公共體育場館的立法,用于平時操作性的文件大多只是以政府性發文為主,在執行依據上 尚得不到保證,更不無法確保相應過程中行為的規范性、系統性和可操作性。專門性法律法 規的缺失還會在后期監管上帶來一個嚴重后果,使得名正言順的相關監管行為無法可依,導 致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進程嚴重受阻。
2.2.2 績效評價體系的缺損 民營制度選擇中風險存在是客觀的,然而能否有效地規避,除了過程的管理外,更注重 結果管理,而績效評價問題是衡量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效益的重要指標,也是民營制度 選擇 成功與否的重要標準。績效評價不但是檢驗最終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重要手段,更是提升 內部管理、企業凝聚力等的有效手段。通過定量分析準確地評定體育場館設施的工作成績, 是現階段對我國體育設施實施有效管理的措施之一。對公共體育場館進行公益和經營的績效 評估非常必要的。企業的經濟效益的評估,可以直觀地體現在相應的收入、利潤、稅收等方 面,比較便于數據的收集與整理。作為以現代企業形式經營的公共體育場館,必然存在相應 的財務報表等,便于經營績效的評價。與之相比較,公益性質的社會效益由于缺乏相應的評 估指標與評估體系,其社會效益評價一直處于被人們忽視的狀態。當前,對民營化模式的績 效評價體系學術界也未達成完全的統一。在實踐評價中更是缺乏依據與權威,導致了績效評 價體系的缺損,嚴重地損害了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的進程。
2.3 倫理失范的問題 市場機制的引入,引發了一系列有關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的倫理失范問題,主要集中于 受托方的企業經濟倫理和以及委托方的政府行政倫理兩大領域。
2.3.1 企業經濟倫理失范 經濟倫理是指人們在經濟制度安排、經濟活動中產生的道德觀念、道德規范以及對社會 經濟制度和經濟行為的價值判斷和道德評價。[4]公共體育場館提供服務是其獲得 經濟效益 的手段和途徑,因而它具有明顯的利己性。企業必須追求利潤,追求經濟效益的最大化是每 一個企業的天然的追求。民營化后的公共體育場館,委托方政府所追求的是社會效益,而受 托方企業所追求的是經濟效益,雙方所追求的效益與目標函數不一致,從而導致了公共體育 場館民營化后產生了經濟倫理失范。其主要表現三個方面:其一、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的過 分求利現象。民營化的公共體育場館以市場化為導向,其價格雖然由工商、稅務等部門的協 調監管,但是由于公共服務和公共產品的真實成本難以確定,廣大消費者難以知道企業內部 確切成本,門票等服務價格的定價相對較高,容易產生企業的過分逐利情況,導致經濟倫理 的失范;其二、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的公平與效率缺失。政府在提供公共體育服務的提供時 ,必然以社會效益為根本出發點,追求社會效益最大化的目標。作為準公共產品的公共體育 場館,即使轉換了相應的經營主體的亦不發生目標的改變。對于企業而言,是以追求自身經 濟效益的最大化為目標的,其為了保證充分地獲取經濟效益,有時會忽視社會效益的獲取, 破壞了公平與效率。例如,減少規定的開放時間,以降低相應的人員支出與設備的運營費用 。其三、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的不道德競爭。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管理企業是一種從私利出 發,基于對回報的期望的合作,在法律、行政、經濟等約束手段還尚未形成的過程中,公共 體育場館民營化競爭機制和合作機制往往出現了違背社會經濟倫理的現象。有些公共體育場 館委托給企業運營沒有經過公開競標,也有公共體育場館委托經營僅有少數幾家企業參與競 標,甚至存在不道德競爭。
2.3.2 政府行政倫理失范 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改革中,政府行政起著推動與保障作用,但是在改革過程中我國公 共體育場館民營化卻遭遇了若干行政倫理問題,阻礙和減緩了我國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改革 進程。我國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進程中所面臨的行政倫理失范主要表現在政府行政組織倫理 的缺失、行政人員行政職業倫理缺失以及公共政策制度倫理缺失。政府行政組織倫理行政活 動主體及行為的倫理,而其倫理原則表現在政府行政管理所追求的基本倫理目標――公正、 廉潔、高效。[5]目前,我國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過程中,涉及相關權益的轉讓或 者審批, 但是相關事宜的最終決定因素卻不是法律法規,而是部分行政職能部門或者行政領導的權利 。在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改革的領域中,各類腐敗問題層出不窮。行政人員責任意識的缺乏 ,使得在工作中,不以工作為己任,出現工作拖拉,工作效率低下等問題;其缺乏服務理念 ,使得其工作中與人與事態度傲慢,官本位思想更加根深蒂固;忽視日常的道德自我教育, 久而久之使得其行政效率降低,更會產生諸多腐敗、等不良現象。公共政策倫理是 制定良好公共政策的前提,以美國、英國等為代表的歐美發達國家就在公共政策倫理的理論 支持與實踐下,制定了有關產業民營化的系列法規與政策,其內容詳盡,切合實際,并且與 時俱進,不但符合民營化政策要求,也符合公共政策行政倫理的要求。相比之下,我國政府 在法規與政策方面的作用還沒凸顯出來,具體表現為法規制度供給不足,法規制度的規定過 于寬泛,不夠具體,缺乏可操作性等,在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領域內缺乏專門的法律和法規 ,導致行政人員在執行過程中無從著手,對政策法規制度認識,對現有政策法規有機可乘、 投機取巧,影響法規制度的執行力度。
2.4 監管缺失的問題 我國的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是在由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經濟轉軌時期中逐漸 發展起來的,取得相應成效的同時,也暴露出一些問題和缺陷,主要表現在監管主體單一、 監管內容混亂、監管手段缺失等方面,這些問題和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這種運營方式的 進一步發展和成熟。
2.4.1 監管主體單一 在我國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的相關監管過程中,直接參與公共體育場館委托經營的監管 主體還是以政府為主,缺少行業協會、大眾傳媒等多元監管主體,目前的政府還是不能脫離 建設者、委托方、監護人的三重角色,并且擔負著監管基本上全部的責任,導致監管缺乏全 面性、科學性和客觀性。目前,對民營化的公共體育場館進行監管的大部分職能分散在政府 部門,尚未建立起職責明確的專門監管機構,而相關政府部門又缺乏監管的專門人才和監管 經驗,也缺乏科學合理的監管內容與標準,導致監管效率低下、監管成本高等問題。我國目 前的情況是政府在監管過程中缺乏與中間組織的必要的信息溝通和交流,這是導致扭曲性管 理的重要原因。監管作為政府管理委托經營性公共體育場館的一種手段,其對經營企業所施 加的影響是多方面的,監管主體不僅僅是政府相關行政部門,如在涉及到價格聽證的情況下 ,媒體等也就成為行為主體。大眾傳媒不僅能夠影響政府決策部門的政策制定,而且可以起 到政府監管機構所不能起到的作用。公共體育場館涉及的在委托經營過程中涉及到多方面的 改革和創新,涉及到的消費者甚眾,僅僅依靠政府部門有限的人力物力顯然是不夠的,需要 借助社會力量,借助市場的力量。其中,大眾傳媒作為各類行為主體披露和傳遞信息的主要 載體,能夠影響和反映廣大消費者和整個場館日常運營的方方面面,因此,提高市場化改革 的透明度,發揮大眾傳媒的作用,既能夠輔助政府監管部門實施有效的監管,又能夠強化市 場化機制的約束作用。此外,大眾傳媒還可以對監管部門的監管者進行監管,促進監管部門 及其監管者依法行使監管權力,防范腐敗的產生,還可以反映民意,成為政府監管部門與社 會公眾之間相互溝通的橋梁。
2.4.2 監管內容混亂 在公共體育場館在民營化過程中監管的主要內容隨著民營化的深入發生了重大的變化, 從限制進入的經濟性規制轉向社會性規制,相應的監管應該更多的強調了公共體育場館服務 產品的質量、價格服務水平以及合同的規范程度。目前,我國各級監管主體,缺少對于監管 內容的明確認識,相應的監管機構不了解監管的內容,導致了現有的監管內容混亂,主要表 現在:第一、忽視安全監管。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的前提就是必須確保其正常安全運行,這 是政府有效規制的首要內容。公共體育場館及其產品一旦發生安全問題,影響范圍廣,影響 程度深,并且將直接威脅到整個社會的安定。因此,安全規制必須放在最為突出位置;第二 、忽視價格監管。由于價格規制直接涉及到企業和消費者之間的利益分配,因此價格的規制 監督是規制內容中的核心部分。工商部門等政府組織缺少通過不同的類型價格監督的選擇, 使得公共體育產品的價格的監管形同虛設;第三、服務質量監管。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的目 標之一就是提高服水平和服務產品質量,促進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獲得利益最大化,同時 使公眾能夠享受到高品質的服務。因此服務的水平和產品的質量如何,是否達到了品質標準 ,是否令公眾滿意,直接關系到對民營化的評價。民營化之后,服務水平公共產品質量不但 沒有顯著進步,反而有所下降,民營化的種種努力就失去了意義,公共體育場館的民營化也 必將遭遇瓶頸;最后,缺少合同監管。合同監管是公共體育場館委托經營模式下的新型 的規制模式,通過委托方與受托企業訂立合同的方式,將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以及實施 過程中相應的事項都進行事前詳細的規定,這是一種雙方約束機制。目前,合同監管嚴重缺 失,企業合同監管缺少對于進入許可、資格審查以及隨時監督和促進合同的履行,缺少切實 的合同的條款來規制受托方企業的績效。
3 實現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的思考
3.1 樹立深層次的民營化理念以及公眾服務理念 在政府層面上,應當深入研究學習民營化的相關理論,并借鑒國內外公共事業領域改革 的成功案例,樹立系統地、科學地、深層次的民營化理念,認識到民營化不但是一個過程, 而且是充分發揮市場作用的重要手段。對于企業而言,整個經營活動要求站在公眾的角度, 以公眾的觀點和想法來分析考慮其健身休閑、體育運動等消費行為的需求。以公眾為主體的 理念轉變,提升公共體育場館設施的服務質量,帶來更多的經濟與社會的雙重效益,為其今 后進一步民營化發展提供了新的理念支撐,是“以人為本”理念的體現。
3.2 完善民營化法律制度結構與績效評價體系 在宏觀層面上,在不斷完善公共事業改革領域內的相關法律法規的同時,出臺相關的公 共體育場館民營化領域內的專門性法律與法規,為其運營、監管等提供法律支持,做到有法 可依,執法必嚴;在微觀層面上,應該采取系統全面的績效評價體系,構建以公共服務為導 向的績效評價指標,通過科學合理的評估,為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改革提供相關評估制度的 保障。
3.3 規范民營化經濟倫理與行政倫理 針對受托方的經濟倫理,通過樹立合作的理念來保障雙方的共贏,達到利己與利他的統 一,通過對公共服務進行規制,并加強倫理建設,通過社會監督樹立誠信的經濟倫理;針對 委托方行政倫理,通過樹立政府的現代公共服務理念,完善政府行政的相關制度與機制,加 強行政人員的職業道德的自我修煉,加強行政人員的職業道德的培訓與教育,實行全面嚴格 的行政人員的準入制度,從行政倫理層面上保障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改革的順利推進。
3.4 明確多元監管主體與監管內容 對公共體育場館的監管應貫穿于其民營化的全過程,從安全、價格、服務質量、合同等 全方位地進行監管。同時,引入行業協會、媒體等多元的監管主體,推廣第三方參與監管方 式,以提高監管的客觀性與公正性,從而提高監管的效果。
4 結 論
1)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是我國體育領域內公共事業改革的一種有益嘗試,但遭遇了理念滯 后、制度缺損、倫理失范、監管缺失等若干瓶頸問題。
2)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遭遇的理念滯后問題主要是民營化理念淺薄、服務為核心的理念淺 薄等方面;制度缺損問題主要包括專門性法律法規的缺失、績效評價體系的缺損等方面;倫 理失范問題主要有經濟倫理失范和行政倫理失范的等維度;監管缺失問題主要體現在監管主 體單一、監管內容混亂等方面。
3)針對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遭遇的若干瓶頸問題,提出樹立深層次的民營化理念以及公眾 服務理念、完善民營化法律制度結構與績效評價體系、規范民營化經濟倫理與行政倫理、明 確多元監管主體與監管內容等破解瓶頸問題的思考與對策。
4)公共體育場館民營化是不斷發展與完善的過程,隨著市場化與民營化的深入,還會遭遇 新的瓶頸問題,將在后續研究中不斷加以深化與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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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傳統項目學校是我國培養優秀競技體育后備人才的主要基地,關系到我國競技體育持續快速健康的發展,湘南地區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的競技體育作為湖南省競技體育的一個組成部分,在體現湘南地區本身特色的同時必須適應湖南省及全國的發展形勢。筆者運用專家訪談法、調查問卷法、文獻資料法、數理統計法、邏輯分析法對湘南地區傳統項目學校管理現狀和體育經費的現狀進行統計分析,找出其中存在的問題,并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建設性意見。
關鍵詞 傳統項目學校 湘南地區 制度管理 經費
傳統項目學校是我國培養優秀競技后備人才的重要支柱,是我國輸送人才的重要梯隊,湘南地區是湖南省輸送競技人才的重要地區,傳統項目學校的制度管理模式的現狀直接影響到傳統項目的學校的發展,經費的使用情況對專業人才輸送的質量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一、研究對象與方法
(一)研究對象
以湘南地區傳統項目學校為研究主體,對傳統項目學校中管理制度的現狀和經費的使用情況為研究對象
(二)研究方法
1.文獻資料法
根據研究的需要,通過查閱圖書館、CNKI數據庫、萬方數據庫進行檢索,查閱了1998-2013年關于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制度現狀以及經費使用相關論文100余篇,了解當前國內的研究現狀及發展的趨勢,為本論文的研究奠定了堅實的理論基礎。
2.問卷調查法
在查閱了相關文獻資料的基礎上,根據體育科研方法關于問卷設計的基本要求及論文研究需要,設計“教練員問卷”,“運動員問卷”對湘南地區30所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的60名教練員(每個學校調查兩位教練員)、180名學生(每個學校調查6名運動員)進行問卷調查。
3.專家訪談法
根據研究的需要,以專訪的形式對湘南地區體育局有關領導、高校的專家、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的教練員進行訪談。通過訪談和交流,獲得了各方面人士對湘南地區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培養競技體育后備人才培養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進行歸納總結。
4.數據統計法
運用Excel和SPSS16.0統計軟件對所收集的資料、數據進行統計處理。
5.邏輯分析法
對通過專家訪談和文獻資料查閱的內容進行統計,并對統計結果進行統計學分析和整理。
二、結論與建議
(一)湘南地區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的體育經費現狀
1.湘南地區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體育經費的來源渠道
我國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體育經費的來源主要有兩種渠道:一是學校自籌,二是各級政府和體育、教育部門的專項撥款。目前湘南地區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的體育經費來源主要依靠學校的行政事業經費,省、市體育部門和教育部門的專項撥款較少。隨著時代的發展,在我國市場經濟的大環境下,學校的課余訓練逐漸向社會化方向發展,體育產業的概念逐漸深入到學校中。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單靠上級部門的專門撥款已經限制了其快速有序的發展,很多學校便主動拓寬學校體育經費的籌資渠道,大有超前意識和驚人舉措。例如個別學校發動母校情感攻勢,讓本校培養出來的在社會上有身份地位的商人來資助母校進行體育場館的建設;永州地區新田縣一中就采用向銀行貸款來改建田徑場,包括向世行貸款;為了臨武縣一中修建新的體育場館場館,縣委領導帶頭捐款,以此帶動全縣機關部門為新場館的建設貢獻出自己的一份力量;耒陽市一中為了修建體育場,一方面讓基建承包商帶資入場動工,另一方面發動學校教職工捐資入股提息;還有一些學校在保證學校課余訓練的前提下,將體育場館對外開放,吸引社會各界人士進入場館進行體育鍛煉和娛樂活動,并從中收取一定費用,這樣既為人民大眾提供了健身娛樂場所,又“取之于民,用之于體”,緩解了學校體育經費不足的窘境。
2.湘南地區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體育經費的現狀
有鑒于此,我們必須從我國實際情況出發,遵循教育學理論、經濟學理論,探索出一條有中國特色的教育經濟學研究路徑,從而構建符合我國國情的教育經濟學理論體系、研究模型和分析工具,為我國教育管理、經濟管理提供理論支持和實踐方法,進而促進我國教育事業的發展。劉志民編著的《教育經濟學》是一本別開生面的教育經濟學理論研究著作,也是將經濟學原理應用于教學研究的專著。作者以經濟學和教育學原理構筑教育學理論模型,從經濟學的角度對教育學進行系統性研究,闡述教育經濟學的核心問題。內容涵蓋教育經濟學的形成、發展、增長、人力資源、規模經濟、制度、投入與收益等。本書也是我國教育經濟學理論的前沿論著,作者采用實證分析與規范分析相結合、定性研究與定量研究并重、理論分析與模型構建兼顧的研究論證思路,構建出基于我國教育實踐的經濟學研究模型,對我國教育經濟學發展、教育學發展和經濟學理論完善均具有積極意義。
很多人認為,教育是教育,經濟是經濟,二者是完全不同的獨立學科,其實不然。筆者認為,教育本身就是一種特殊的經濟活動,我們可以通過類比的方法找到教育的經濟屬性。教育需要一定的硬件和軟件支撐,以高校為例,教育活動的展開至少需要教室、教師、教材、學生四個要素,這四個要素就是教育活動能夠順利展開的必備資源。這些要素均可以通過一定的標準進行經濟學上的計量與評估,建設一間教室需要耗費一定的資源,招聘一名教師需要支付一定的薪酬,編寫和印刷一本教材需要一定的費用,培養一名學生需要投入必要的人力和物力。建設教室、招聘教師、編寫教材、培養學生與貨幣資金要素流入市場具有相似性,因此教育活動的展開就是各項要素流入教育領域的過程,概括來說,就是教育領域的“投資”。但是教育領域的產出并不直接以經濟要素的形態呈現,它是一種知識形態或其他形式的隱性產出。
當前,我國的教育活動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分別是教育任務和科研任務。但是無論教育成果還是科研成果均無法直接轉化為經濟要素的形式進行計量,例如,教育任務的直接目標是人才培養,接受教育的學生以成績為標準實現畢業,對于成績我們無法以經濟學標準進行計量。但是學生畢業后能夠通過轉化為勞動力的形式參與到經濟發展中。科研成果需要經過一系列的復雜轉化,成為實際的生產力,進而對經濟發展做出貢獻。因此從某種意義上看,教育領域的教育成果和科研成果最終均會經過一定形式的轉化,形成經濟要素,這就是教育領域的“產出”。
一、正確認識縣域經濟發展的地位和作用
縣域經濟是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單元,是國民經濟的重要基礎。既是城鎮經濟與農村經濟的結合部,又是工業經濟與農業經濟的交匯點,也是宏觀經濟與微觀經濟的銜接處。其地位和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強國富民的基石。我國的縣制萌芽于西周,產生于春秋,發展于戰國,定制于秦朝,興盛于當代。經過兩千多年的發展,縣級在經濟、社會、文化等方面已經形成相對獨立的地域實體。目前全國共有2000多個縣(包括縣級市、自治縣、旗),縣域面積占國土面積的90%多,縣域人口占全國人口的80%以上,縣域的社會總產值占全國工農業總產值的50%以上,縣域GDP約占全國GDP的63%左右。同時,縣域經濟的主體是農村、農業和農民,農業經濟是縣域經濟的基礎。只有縣域經濟發展了,農業的基礎地位才能鞏固,農民收入才能提高,農村社會才能穩定。
二是工業資源的基地。縣域資源是國家資源的基本構成部分。土地、礦藏、森林、水源等自然資源大都集中在縣域。沒有縣域資源在國家資源中的合理配置,就沒有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以農副產品為原料的食品業和輕工業,以礦物質為原料的重工業和新興產業等,大都依賴于縣域資源的支撐。同時,廣大農村為國家建設還提供了充足的勞動力資源。可以說,社會生產力發展的生產要素主要源于縣域。
三是拉動消費的“超市”。隨著農村改革的深化和經濟社會的發展,縣域居民可支配收入與消費水平的提高,使縣域成為國內最大的市場。只有縣域經濟加快發展,農民收入和購買力提高,市場容量才會進一步擴大,對經濟增長的拉動力才會更強。
四是經濟發展的動力。縣域經濟包括城鎮經濟、鄉村經濟、農戶經濟幾個層次。按經濟成分又可劃分為國有、集體、個體私營、外資、股份制和各種混合經濟。各個層次、各種成分都有很大的發展潛力和發展空間,無論哪個層次、哪種成分實現大的跨越,都會對縣域經濟乃至整個國民經濟發展起到重要的促動作用。
二、縣域經濟發展面臨的困難和問題
隨著改革的深化和形勢的變化,縣域經濟發展面臨許多困難,一些深層次問題也逐漸顯現。這些問題有的是共性問題,有的是個性問題,有的帶有普遍性,有的帶有特殊性。
一是結構調整步履維艱。從總體上看,縣域經濟結構仍處于低級化水平,長期的計劃經濟體制造成縣域經濟結構單一,產業、產品雷同,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色彩難以在短期內抹掉。由于政策、機制、市場等因素的制約,縣域經濟結構調整短期內難以有大的突破和質的飛躍。一些原來工業基礎相對較好的縣(市),由于產品結構不合理,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低,近些年在市場競爭中大都轉制或淘汰。一些過去的農業大縣,近幾年出現了“高產不難高效難、增產不難增收難、生產不難銷售難”的怪圈。
二是縣域財政十分困難。就多數縣(市)來講,普遍財力弱、負債多、包袱重、壓力大,突出反映在入不敷出,許多應當投入的投不了,許多該辦的事沒錢辦,財政支出需求剛性增強,需要財政支出保障的支出不斷增加,縣一級財政壓力很大,甚至有的連吃飯都難保,危及政權建設的經濟基礎。據統計,2003年縣域財政總收入占全國財政總收入的20%多一點,但財政供養人口比例,縣域占到全國供養總人口的70%。
三是城鎮建設進程緩慢。從多數縣(市)來看,城鎮普遍存在基礎差、功能弱、發育不成熟、帶動力不強的問題,特別是城市基礎設施、城市環境建設的落后,對外缺乏吸引力,難以聚集資本和生產要素;對內缺乏帶動力,難以成為牽動農村經濟發展的“火車頭”,使縣域經濟的自然資源與人力資源難以充分開發和有效利用,難以使更多的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到城鎮,延緩了農村城市化進程。
三、推進縣域經濟發展的思路與對策
縣域經濟發展的諸多困難和問題不是一日形成,而解決這些問題也需要一個過程,必須把增加農民收入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緊緊扭住經濟中心不動搖,牢牢把握發展主題不放松,以結構調整為主線,積極推進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以增加財力、提高綜合經濟實力為核心,不斷推進縣域經濟的跨越式發展。應著力在以下六個方面下功夫:
一是要把經濟結構調整作為縣域經濟發展的重中之重。農業調整,要按照“區域調特、規模調大、品種調優、效益調高”的思路,以國內外市場需求為導向,大力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抓龍頭帶農,抓科技興農,抓基地扶農,抓市場活農,促進傳統農業的優化升級,提高農業的整體效益。工業調整,要加快機制轉換和體制創新,要以技術改造、產品創新為突破口,立足本地主導產業,抓大扶強。第三產業要以市場建設為重點,加快發展交通運輸、郵電通訊、金融保險業,以及信息咨詢、中介服務等新興產業,構筑以城市為中心的區域購物中心、鄉鎮級的商業服務中心和自然村的三級服務體系。
二是要把壯大民營經濟作為縣域經濟發展的根本出路。從縣域經濟發展的走勢看,民營經濟產權清晰,主體明確,機制靈活,越來越顯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很強的吸引力和極大的競爭力。因此,要想加快發展縣域經濟,就必須走出一條挖掘民智,吸引民資,依靠民力,做活民營經濟的發展之路。針對當前民營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在組織引導上,特別需要按照“抓大促小帶中間”的思路和方法,促進民營經濟的整體提升和群體拓展。“抓大”就是督促和引導規模企業,通過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實施強強聯合,以龍頭優勢輻射帶動民營經濟整體水平的迅速提升。“促小”就是通過采取典型引路、示范帶動、結對聯誼、政策扶持等措施,鼓勵支持更多的農戶介入務工經商,壯大民營經濟群體規模,擴大富裕面。“帶中間”就是通過龍頭企業帶動小業戶群體的發展,激促動中小企業在現有基礎上增強技術創新能力,發揮優勢,揚長避短,在某一產品、某一環節上做優做強,提高市場競爭能力。
三是要把培育特色經濟作為縣域經濟發展的主攻方向。從區域競爭的態勢看,特色就是財力,特色就是潛力,特色就是競爭力,特色就是生命力。經濟發達縣(市)的實踐也證明,發展特色經濟是成功之道。特色是品牌,是市場,是競爭力,要想加快發展縣域經濟,就必須更好地適應形勢,放大優勢,培植強勢,做亮特色經濟。特色經濟多是“塊狀”、“集群”型經濟,實行區域化布局、專業化生產,人們稱之“一縣一業”、“一鄉一產”、“一村一品”,帶有鮮明的比較優勢和區域特色。因此,發展縣域特色經濟一定要走出全面抓、抓全面的常規思維,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原則,結合本地資源狀況、交通區位、產業結構、科技水平等綜合因素,在全國、全球經濟發展新格局中,打造自己的特色,擴張自己的優勢,建立自己經濟發展的“坐標系”,大力培植“人無我有、人有我優、人優我特”的市場“亮點”,開辟適合自己發展的新路子。
四是要把加快城鎮建設作為縣域經濟發展的有效載體。從城鄉發展的格局看,經濟騰飛的“龍頭”在城市、在集鎮。從我國的實踐看,沿海發達縣市,近十幾年來小城鎮發展很快,形成了一個個密集的城鎮群,不僅促進了城鄉一體化發展,而且帶動了當地經濟的快速發展,增強了縣域經濟的競爭實力。因此,要想加快發展縣域經濟,就必須更好地提升人氣,提增財氣,提高品位,做強城鎮經濟。要堅持“高起點規劃、高質量建設、高標準管理、高效益經營”的原則,積極推進以縣城為核心的城鎮建設,堅持軟件硬抓,硬件精抓,優化城市環境,不斷提升城鎮形象,引導生產要素盡快向城區集聚和重組,為二、三產業的快速發展拓展空間,創造條件。
關鍵詞:網絡經濟 企業 信息化 競爭力。
網絡經濟就是基于網絡技術發展的,以多媒體信息為特征而形成的一種新經濟潮流和形態,并包括對現有經濟規律、產業結構、社會生活的種種變革,是信息化社會的最集中、最概括的體現。
一、網絡經濟下的企業競爭環境。
(一)傳統的中介作用淡化。
當網絡技術成為經濟環境的構造基礎時,情況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因為網絡經濟下允許商家和消費者直接進行交流,所以再把交易交給第三方來主持或經紀就顯得多余。這樣,交易過程已經不再需要中介的參與,互聯網成為最終的無中介載體。當買賣雙方可以進行直接接觸時,商就被跳過了;當旅行者可以從幾個目的地中選擇一個,對費用進行比較和分析,并直接預訂最滿意的方案時,旅行社就被跳過了;當新聞和信息可以及時地、直接地送達用戶時,出版商和媒體公司也被跳過了。市場對中介的需求受到削弱,這給傳統的中介帶來了巨大的沖擊,同時也給那些在傳統的充滿中介的市場里運作良好的公司,帶來了不小的困惑。
(二)競爭空前激烈。
網絡經濟給企業帶來的沖擊是巨大的。在網絡上,商家若想生存,必須每時每刻都要振奮精神,利用從網上獲取的大量最新信息,制定正確的產品計劃,推出無可比擬的客戶服務,對市場變化迅速作出反應。這樣做的原因很簡單,因為在網上就會發現它正面對著成千上萬個不知名的競爭者,而消費者對此卻很滿意,競爭的結果使消費者得到了更優的產品、更低的價格、更好的服務。
(三)空間限制的消失。
信息網絡把每一種商業經營活動從其所在的地理范圍解放出來,地理范圍將不再約束某個公司的愿望或者其市場規模。與此同時,網絡經濟下的企業可以通過提供較低的價格和把更多的財力用在設計比其他地域更受歡迎的銷售站點來吸引用戶。很明顯,一旦那些在網上從事商務的公司,在互聯網上推出產品或服務,公司就立即擁有了拓展領地和潛在客戶的機會,即使是一家地方性的公司,也將會有潛在的全球性顧客,因為信息將會在任何能接入互聯網的地方被用戶接受。
二、競爭力在網絡經濟時代的差異性與來源。
(一)競爭力在網絡經濟時代的差異性。
1.內部要素優勢實現競爭力。在網絡經濟下的企業營銷活動中,體現出速度制勝的原則:即誰對顧客需求的反應速度快,誰就擁有了最大的競爭優勢。企業的反應速度體現在整個網絡營銷的過程中,包括獲取有效需求信息的速度,根據有效需求信息生產出相應產品的速度,將產品發送給消費者的速度,以及得到顧客反饋信息的速度。在此過程的各個環節中都體現了信息控制的重要性。
2.網絡規模優勢體現競爭力。在網絡經濟環境下,企業面對的是有著個性化特征的客戶需求, 需要給予客戶更多的選擇機會。單個企業的力量往往不能實現產品和服務的多樣化、多元化和個性化。因此, 合作式的競爭將是網絡營銷環境中企業間競爭的普遍形式。這不僅表現為供應鏈中上下游企業之間的合作與競爭; 而且, 產品服務相類似的企業之間在網絡中也會發生橫向的聯合,通過企業之間的合作,實現網絡規模優勢,從而體現競爭力。
3.優質或創新服務體現競爭力。在網絡經濟環境中“,創新, 被模仿,再創新”將是企業間相互競爭的重要內容, 互聯網開放式的環境和實時的信息傳遞速度的特征, 能夠使企業之間通過相互模仿來推動創新的發展。
(二)網絡經濟下企業競爭力的來源。
1.管理能力、人力資本與文化論文" target="_blank">企業文化。
第一,管理能力是企業競爭力的核心內容,由于管理能力至少在高管理層次上并不局限于某種產品,因此管理能力的提高有利于企業更有效率地利用其資產,擴大經營范圍,提高在市場中的競爭力。
第二,企業的人力資本。對于企業的所有者來說,進行怎樣的機制設計將人力資本與企業有機地結合在一起,使特殊人才竭力為企業奉獻才能。
第三,企業文化。良好的企業文化是企業整合更大范圍資源、迅速提高市場份額的重要利器。
2.核心技術與創新能力。
第一,核心技術。擁有自己的核心技術是企業獲得核心競爭力的必要條件,但不是充分條件。關鍵是擁有持久保持和獲得核心技術的能力。
第二,創新性研究開發能力是企業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獲得持久制造技術或專利技術從而獲得長期利潤的源泉。
3.營銷技術與營銷網絡。
第一,營銷技術。在網絡經濟條件下,積極發展以電子商務為核心技術的網絡營銷技術和實現營銷技術的標準化,有利于企業在更大的范圍拓展銷售空間。先進的營銷技術是企業競爭力的重要方面,在消費者主權的時代,營銷技術甚至是比制造技術更重要的競爭力因素。
第二,營銷網絡。從企業競爭力的角度分析,企業一旦在消費者中形成了營銷網絡,將成為后來者進入該市場的壁壘,從而在相當長的時期內獲得超額利潤;而后來者只有花費大量的投入與先入企業進行廣告和銷售網的爭奪戰,才有可能在市場上獲得一席之地。
三、網絡經濟下企業競爭力的提升。
(一)提供差異產品或服務。
信息技術使企業能夠不斷及時改變和調整經營戰略,不斷向市場提供差異產品或服務,或者提供更高質量和更多品種的產品和服務,形成不易于被其他競爭對手的產品或服務替代的“獨特”的產品服務體系,或者形成互補性產品和服務競爭優勢。
(二)改變傳統競爭方式。
信息技術幾乎徹底改變了企業的傳統競爭方式。這種改變表現在多方面,但以下三方面尤其重要。首先,信息技術使企業與企業之間直接面對中間商(如批發商)的競爭逐步改變為直接面向消費者的競爭;其次,信息技術使企業從以往的以產品或服務設計與管理為中心的競爭模式,轉變為以產品或服務營銷為中心的競爭模式;最后,由以往的產品和服務成本與質量的有形競爭轉變為爭取消費者信心的虛擬競爭。消費者對企業的信任成為企業最寶貴的資產之一,這種資產通常以股票市場價值的形式來體現。
(三)擴大產品競爭領域。
信息技術不僅改變企業競爭方式,而且極大地擴大了企業競爭領域。一方面,信息技術(尤其是互聯網技術)的“時空壓縮”效應使企業信息交流變得直接和簡單,網上競爭日趨隱蔽和變化多端。另一方面,信息技術的“時空放大”效應,特別是使企業之間的聯合和競爭可以不通過宏觀世界的物理接觸而僅僅依靠二進制數字信息世界來實現,這種變化既為企業提供了新的競爭方式,又為企業提供了新的競爭空間。
(四)促進產品與技術創新。
信息技術極大地提高了企業獲取新技術新藝新產品和新想的效率。互聯網技術和其他通訊技術使全球知識獲得前所未有的跨國界流動,信息流動創造無限商機的同時也培育出許多新知識。信息轉化為知識是網絡經濟時代的難題,同時也是企業如何將信息技術和信息資源變成競爭優勢的難題。
企業創新活動將由于信息技術而變得更加頻繁和積極。
(五)打破營銷地域障礙。
在網絡技術環境下,企業可有效地打破政府設置的各種行政性的,或地理性的空間隔離,直接與國際市場保持密切聯系,甚至可以繞過海關和稅收部門進行跨國交易活動。直接面對數字信息世界的國際市場,使企業長期保持對國際價格波動的敏感性,從而為企業競爭優勢提供了更多的商業機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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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工會;預算管理;建議
中圖分類號:E0-05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10-000-02
工會預算是經一定程序核定的工會經費年度收支計劃,是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的重要手段,是工會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它體現著黨、國家和工會工作的方針政策,反映預算年度內工會工作的活動范圍、工作重點、工作內容,是工會工作計劃的資金反映,也是實現工作計劃的財務保證。
一、工會預算管理的意義
(一)加強預算管理是順應國家財政體制改革的現實選擇
預算管理是現代財政發展的必然趨勢,繼續深化和改進預算管理是我國財政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工會經費雖然不同于財政資金。但是一方面,近年來財政部門在加強預算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方面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調整,取得了一些成效,值得工會借鑒,工會財務管理應根據國家預算體系改革思路,建立科學的工會預算管理機制,以適應預算制度改革的需要。
(二)加強預算管理是推動工會組織職能發揮的迫切需要
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是工會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工會經費是做好各項工作的前提和保障。黨的十八對工會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廣大職工對工會組織充滿了新期待,這就要求各級工會必須切實加強經費預算管理,按照“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優化結構,重點扶持”的要求,始終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勞動競賽和技術革新活動;要始終堅持面向困難職工群體,開展“送溫暖”活動,把有限的經費都投入到為職工群眾做實事、辦好事、解難事上,為各級工會履行各項社會職能提供堅實的物質基礎。
(三)加強預算管理是增強各級工會財務管理效能的內在要求
通過工會預算管理,把經費的需要和財力的可能有機地結合起來,統籌兼顧,使工會財務工作更好地服從和服務于工會工作大局,為工會重點工作的突破和全面工作的推進提供財力保障。通過工會預算管理,使工會的財務收支活動有計劃地進行,減少或杜絕隨意性與盲目性,有助于樹立依法理財、科學理財的觀念,從而有效控制工會財務風險,提高工會財務管理水平和工會經費使用績效。
二、工會預算管理當前存在的問題
(一)認識有偏差
一是對預算管理不重視。有的領導認為預算是財務部門的事情,沒有意識到加強預算管理,才能提高資金的使用效果,從物質上保證各項工作的開展,更好地貫徹“組織起來、切實維權”的工作方針,在全局工作中更好地發揮工會組織的作用。二是對預算管理不關心。一些單位內部沒有形成全員參與預算管理的氛圍,大都將預算作為一種獲取本部門資金支持的手段,自己的工作僅在于資金的申報,而預算編制的準確與否、執行效果的好壞則是財務部門的事情。三是認為預算就是算數。有的把預算看成“數字游戲”,是財務部門將年度收支等數字匯匯總,算算賬,既沒有實際意義,也沒有具體效果。
(二)編制欠科學
一是效率不高。一些單位在預算編制之前并未對以前年度預算與實際收支之間的差異以及未來事項進行具體分析和預測,也沒有充分考慮預算外的收支,因此編制的預算往往會與實際情況有較大差異,且預算執行過程中經常進行預算調整。二是方法不科學。一直以來,工會預算的編制方法,大都采用“基數+增長”的增量編制方法,即以上年基數為準,再加上一定的增長比例或增長項目作為新一年的預算指標。這種編制方法在實際工作中存在較大弊端,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費。首先,采用這種方法編制的預算收支內容比較粗放,缺乏配套的管理細則和部門預算編制定額標準等內容,使預算管理缺乏科學合理的量化依據。工會一些事業單位不從實際開支需要出發,而是把眼光緊盯在增長因素上,而一旦今年的增長確定,又可以成為明年的基數,忽視了各個事項的實際需求。其次,造成資金的很大浪費。由于基數不變,再加上一定的增長率,使得每年各項經費開支的面越鋪越大,一些不必要的開支變成了“合理因素”,單位預算只增不減。三是適應性不強。一些工會組織在預算編制過程中主要關注財務成果,對非財務指標涉及不多。預算體系只能反映結果,無法發現導致結果的原因,不能及時反映價值增減變化,不利于工會及時調控以增強其適應性。
(三)預算管理監督職能弱化
一是走過場。有的單位工會預算管理職責過分集中在財務部門(或人員),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和工會委員會的審查批準只是原則性的,有的甚至走過場,在報表上簽字蓋章即可,在全年預算執行過程中并沒有起到監督審查作用。二是不及時。有的單位在預算管理過程中“重預算編制、輕預算監督”,因此,無法及時發現預算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并及時調整,致使問題越積越多,預算管理漏洞越來越大,難以充分發揮預算管理的作用。三是缺懲處。預算執行結果的評估、考核與獎懲是預算管理最后一個環節,是發揮預算約束與激勵作用的必要措施。目前,有的單位對所轄基層工會預算僅有考核獎勵制度,而無懲處辦法,形成了個別工會得過且過的懶惰態度,認為只要工作完成任務,大不了不爭先不評優罷了,對預算考核工作缺乏鞭策激勵機制。
三、對當前工會預算管理工作的建議
(一)要增強工會預算的法制意識
工會預算是工會工作計劃的資金反映,涉及到工會工作的各個方面,它絕不僅僅是財務部門的事,而是與領導息息相關。預算能不能按照規定的原則、編制程序以及審批與執行,關鍵在各級領導預算法制觀念的強與弱。如領導缺乏法律意識,財務部門就很難順利地編制出比較科學、合理、規范的預算,即使編出來了,領導那里也不一定能通過,若勉強通過,也不大可能順順當當得到落實;反之,如果財務部門拿出的預算有偏差,領導想糾正是很容易的事。所以,各級領導尤其是主要領導,一定要增強法制觀念,要求財務部門切實按照《工會預算管理辦法》的規定編制預算并嚴格執行,才能提高工會資金的使用績效。
(二)要指導、支持財務部門科學、規范的編制預算
《工會預算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各級工會財務部門是本級預算管理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本級預算管理工作”。因此,各級工會領導要重視、指導、幫助財務部門科學合理地編制預算,按照編制要求核查編制結果,確保預算編制的真實性、準確性,并要嚴格預算的審批權限、程序、時限等,為預算執行打下良好基礎。預算編制環節,是預算管理的前提和基礎,也是工會進行收支預算管理的核心環節。工會經費收支預算應采取“零基預算”編制方法,提高收入預算準確性,即收入要根據職工工資總額、上級補助收入等情況進行合理測算,做到應收盡收。合理編制支出預算,即要加強預算支出量化管理,必須細化支出項目,應結合本年度工作計劃,按照工會工作任務的要求,確定經費支出順序,保證工會重點工作的需要,本著工會經費為基層服務、為職工服務的原則,最大限度發揮工會經費的使用效益。
(三)嚴格維護與執行預算
預算的執行,關系到工會工作方針的執行和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關系到工會的社會影響和服務水平的提升。因此,預算一經批準,必須嚴格執行,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隨意更改,要堅決杜絕不認真執行預算,盲目追加預算,甚至在預算外非法運作資金,任意擴大開支范圍等問題的發生。預算在執行過程中,若必需調整,亦要嚴格控制,一般情況下產生的項目變更或小額增支,經批準可以在預算內調劑;特殊情況下需突破預算開支的,必須要按照規定審批程序辦理追加預算。
(四)維護和監督工會預算的健康運行
要重視預算管理監督,尊重和支持經審和財務部門行使審查監督職能。對審計部門的監督工作要真抓、真管,不搞形式,不走過場;支持財務部門發揮好預算編制、審查、監督、執行的職能。各級領導尤其是主要領導一定要旗幟鮮明地支持工會預算管理各相關部門的工作,對預算編制、審查、執行、調整、決算審查等,都要實行全過程的監督,以確保工會預算管理工作規范健康運行,提高工會資金使用績效。一是建立有效的工作機制。嚴格責任考核,明確責任人員,定期與不定期地了解預算執行情況、實施有效監督,形成了預算執行事前指導、事中監控、事后查處的程序管理,保證工會資金安全。二是建立預算績效管理。科學設置績效目標,加強對績效目標的審核,根據績效目標安排預算;健全評價指標體系,定期開展各級工會預算管理考核評價工作,客觀公正和實事求是地評價各級工會預算管理成效;強化激勵約束機制,建立考核和評價結果通報制度,達到了激勵先進鞭策后進的目的。三是切實履行監督職責。上一級工會財務人員定期對所轄基層工會的預算及執行情況,認真履行重要的監督職責,每年均對所屬工會的預算、預算調整、決算等進行審查批復;本級及所轄基層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負責民主監督的職責,雙管齊下把對單位工會預算編制的審查同預算執行情況的審查結合起來,把經審監督貫穿工會預算管理的全過程,定期審計,對違反程序追加預算、無預算開支、超預算開支等,嚴肅地進行批評和通報。通過充分發揮工會經審組織和財務部門的監督作用,規范預算管理,確保預算目標的實現。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