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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零售業 價格 租
一般意義上的租是指由于不同體制、權力和組織設置而獲得的“超額利潤”。經濟租是指基于經濟權力而產生的租。經濟權力主要表現為技術創新、承擔風險、自然壟斷、加強經營管理等。經濟租在量上表現為經濟權力行為主體依據經濟權力獲取的超過社會平均收益水平的利潤。在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大詞典中,經濟租的定義為:“在經濟理論中,如果一種可供使用的資源量長久的不受為使用這種資源所做的支付額的多寡的影響,這種支付被稱作經濟租。由于壟斷或對潛在競爭的人為限制而產生的較高租金,即被保護資源的壟斷租金”。那么,零售商如果擁有了壟斷地位,它將獲得壟斷租金。如果零售商由于某種原因獲得了一定的壟斷地位,那么零售商的利潤就是一種壟斷租,而零售商獲取利潤的方式即收取壟斷租金,壟斷租金的大小與其壟斷地位息息相關,二者成正比。
零售商的“租”來源
《中國供應商生存狀態調查報告》顯示,在零供關系判斷上,80%的供應商認為零售商處于壟斷的絕對優勢地位;在合同博弈中,有將近一半的供應商認為,在合同的修改、變通、取消上,零售商占據主要地位。對于零售商壟斷地位是如何形成的,有如下幾種解釋:一是消費的外部性效應。包括成員外部性和使用外部性,前者影響了生產商和消費者的預期,后者降低了聯手企業的運營成本,提高了零售商的買方壟斷勢力和談判勢力。二是零售商完全專業化于“交易的生產”,擁有一定的資本規模、專用的交易技術和成熟的渠道網絡。以專業化嵌入交換經濟體系,從而降低了市場交易成本,提高了整個社會的交易效率,促進了社會分工和交易的良性循環(莊尚文、韓耀,2008)。因此,在分工深化和流通地位不斷強化的條件下,零售商可獲得一定的壟斷地位。三是消費者在商店中選擇商品降低了交易成本,因此對于零售商具有一定的依賴性。
供應商、零售商與消費者之間的交易關系存在著雙邊市場的特征。雙邊市場就是兩組參與者需要通過中間層或平臺進行交易,而且一組參與者加入平臺的收益取決于加入該平臺另一組參與者的數量(Armstrong,2004)。對于零售企業,供應商選擇它的需求主要取決于光顧此零售企業的消費者數量;而消費者為了在購物時能有更多的比較與選擇的機會,對零售企業的要求也會體現在進駐零售企業的供應商數量上。前者是銷售平臺的租存在的原因之一。
零售業還具有商品組合的特點。由于歷史的原因,零售商總是以各種業態而存在的,業態之間存在著即競爭又互補的特點。競爭性體現在商品組合的相似性,而互補則體現在經常處于同一商圈內,共同聚集客人。即商圈是一個雙邊交易的平臺,而處于同一商圈的業態則以不同的商品組合來相互補充,是一種共生共聚的狀態。而每一種業態在平臺中的地位則形成了經濟學稱之為租的收入,在均衡狀態下,租金是沒有超額利潤的收入。租金收入的方式受到消費者與供應商的雙邊影響,體現在贏利模式的選擇上,因此解析零售商的盈利模式,能看出零售業租金的實質。
國內零售業壟斷租的分析—以超市為例
中外超市的商品構成差別不大,主要表現為均以食品銷售為主,但毛利卻相差較大。中外超市的毛利比較。從中外超市的毛利比較可以看出(見表1),中國的商品毛利均低于國外同類商品的毛利,同時食品的毛利率相差更多,而百貨及其他商品的平均毛利差距相對較小。中外超市經營費用和經營利潤比較。從中外經營的費用、毛利與利潤的比較來看,平均利潤率相差不大,但是平均毛利率卻具有較大的差距(見表2)。超市的利潤率源自于具有相應的壟斷地位而收取的壟斷租金,而在零售企業壟斷地位獲得的原因上中外超市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因此平均利潤率差距不大。中外超市在平均費用率和利潤率差距不大的情況下,平均毛利卻差距很大,這種情況與國內超市直接收取的各種費用是相關的,即國內外超市的贏利模式有很大差異。國內超市的利潤中有很大一部分不是來自商品銷售的毛利,而是源自壟斷租,即零售商向供應商或廠商收取的實質為“租金”的各種費用。
不同業態零售商的盈利模式分析
(一)超市的盈利模式
總體而言,中外超市均以銷售食品為主。食品類的定價倍數為1.7,銷售毛利不超過20%。超市的食品毛利低主要取決于兩個方面:一個是經營食品的業態較多,另一個方面是超市本身之間的競爭較為激烈。從各種盈利模式看,直營模式的超市具有一定的定價權,毛利最高,而聯營的方式定價權部分取決于生產商,代銷及專柜的定價權幾乎完全取決于生產商。因此超市的毛利高低取決于各種盈利模式商品的比例。而超市中統一采購和直接采購的比例,反映了超市的渠道效率和規模效應。
(二)百貨的盈利模式
一般而言,百貨業存在自營、聯營、出租柜臺、代銷等四種經營方式。目前,中國百貨業都采用扣點聯營的模式經營,百貨主動品牌的現象還不多見。聯營方式的好處在于零售企業承擔的經營風險小,且擁有對供應商較強的控制能力。在自營、聯營、出租和代銷四種條件下,都可能產生一些通道費用,這是商家的主要利潤來源之一。通道費用,是指零售商在商品定價之外,向供應商直接收取或從應付貨款中扣除其他方式要求供應商額外負擔的各種費用。一般歸納為三類:一是與進場有關的費用:進店費、開戶費、新品上架費、條碼費等;二是與促銷有關的費用:廣告費、堆頭費、海報費等;三是攤派費用:新店開張費、老店翻修費、店慶費、節慶費和物流費等。
除通道費用之外,零售企業還普遍通過返利、應付款、預收款的控制來增加自身的收益。年終銷售返點是指零售商年末向供應商按照銷售額的一定比例收取的費用,也被稱為返利。應付款是指零售企業經營過程中,因采購商品、購買設備、接受勞務以及收銀,應付未付供貨單位的款項。零售商通過對應付款的控制,一方面可以減少資金費用,另一方面可以增加利息收入。預收款是指零售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預售顧客的購物款,延遲供貨的行為,例如各種形式的購物卡。
(三)電商的盈利模式
本文暫以相對成熟的淘寶盈利模式來說明電商的利潤(壟斷租)來源:
店鋪費用。第一是商家的競價排名費用。商家的店鋪想要出現在首頁,需要通過拍賣的手段獲得。由于電子商務巨大的交易量以及店鋪數量,商戶出于競爭的需要而對競價排名投入很大。競價排名費用形成了電商重要的一筆收入。第二是旺鋪租金,即開設網店的常規費用。以淘寶為例,目前網店租金為:標準版30元/月,擴展版約100元/月。考慮到龐大的商家基數,淘寶的店鋪租金收入相當可觀。第三是店鋪相關的服務性插件收費。比如會員關系管理,貨到付款功能等小插件,這些軟件能增加商家交易的便利性。若大量商家都購買了這類服務,那么其收益也不容忽視。
廣告及展位租售收入。有資料顯示,單憑廣告費一項,淘寶就可以實現收支平衡。
軟件制作。這指的是電商開發的買家和賣家需要的各種軟件,一般是基于電商的平臺進行開發和出售,該平臺是向第三方開放的,類似于職能手機上的應用商店。電商可以從中獲得一定比例的抽成。
支付寶現金流帶來的隱性收益。相比于其他收入,淘寶的支付寶體系帶來的收益可能較少被關注,但卻十分可觀。目前,淘寶的年交易額已經突破萬億大關。由于買家與賣家之間的交易貨款并非實時劃撥,這筆錢一般要在支付寶上待上一段時間,其直觀的利息收益已到達年均億元級別。另外,支付寶是個信用體系,即使資金在買家和賣家間即時劃轉了,也不是所有參與者都會將資金從支付寶中提取出來。理論上來說,只要控制好資金的漏失率,拿出一定的漏失準備金以應對買家和賣家支取資金的需要,那么剩下的資金淘寶可以自由支配。參照銀行的存款準備金體系,即使按照25%的準備金率來算,每年淘寶可支配的現金可能超過7500億元。這些錢即使簡單存銀行,其利息收益就可能遠超其他項目的收益。如果其進入金融信貸或投資領域,獲得的收益則會更高。
盈利模式與壟斷租構成
(一)市場競爭程度決定零售商的盈利模式選擇
零售商選擇不同的盈利模式與其競爭模式有關。零售業的競爭模式從極端上看,可以分為商業平臺和自營兩大類。商業平臺式的經營模式的代表很多,如淘寶和義烏小商品批發市場。這種商業模式主要通過構筑交易平臺,聚集大量商家和買家,根據雙邊市場的特點追求規模和輻射范圍的最大化,這是商業平臺最主要的目標。其競爭模式主要是構建“低價競爭-聚集人氣-平臺擴大-商家增多-買家增多-平臺繼續擴大”的良性循環。另一種模式則是完全自營的模式,如沃爾瑪的“直接采購+低價競爭”策略模式。這種模式追求通過規模效應壓低采購價格,通過管理和技術手段降低運營成本,從而提高效率,實現競爭優勢。
平臺和自營兩種模式雖都是以低價吸引消費者,但其運營思路區別很大。從宏觀上看,平臺類的競爭模式存在著合成謬誤的效應—如果所有商家都追求都做平臺,那么可能造成資源分散,大家都難做好;如果某個交易平臺占據了行業的壟斷地位,那么“馬太效益”就會發揮作用,存在著“贏者通吃、強者恒強”的效應。從整個行業看,大量同類交易平臺并存的狀態是難以出現的,綜合性平臺和專業性平臺并存可能是未來電商平臺的發展趨勢。
完全直營模式的競爭情況則不同,競爭只是導致商家直接的利潤收益有所不同(這取決于商家控制成本費用的能力),但是不存在合成謬誤的問題,較多的商家長期并存、長期競爭的狀態是一種常態。除此之外,超市和百貨的業態則是處于二者之間的狀態,商家具體的競爭狀態取決于商品組合所決定的自營與聯營的比例。
(二)不同的盈利模式反應了不同的商品價格形成機制
不同的盈利模式反應了不同的商品價格形成機制,從而形成了租值。即壟斷租金的構成是由零售商的盈利模式決定的。平臺類的商家是理想的交易平臺,這是因為平臺能夠聚集眾多的商家和消費者。根據雙邊市場的特點,眾多的消費者形成了平臺的消費需求,大量消費需求的集聚使交易平臺形成一定程度上對需求的壟斷,從而可以收取壟斷租金,而租金則由平臺方向眾多的商家來收取,租金的多少是通過自由的價格競爭決定。
零售商的利潤是一種壟斷租金,是由其壟斷勢力所決定的。如果零售商所有經營的產品采用自營的模式,那么其壟斷租金即利潤等于經營商品的批零差價與銷售規模的乘積減去運營成本。如果采取聯營的方式,其壟斷租金除了上述部分還要加上一定的通道費用。由于目前的零售商大多采用混合的經營模式,且普遍是自營模式占比較低而聯營模式占比較高,所以可以用以下公式來說明壟斷租的構成:
這里假設壟斷租為R,則:R=(P1- P0)Q0+(P1-P0)Q1+G-C(Q0,Q1) (1)
其中(P1-P0)為主營商品的進銷價格比,即毛利。(P1-P0)為其他商品的進銷價格比,即毛利,而G為各種通道費用,C為企業的經營成本,它是企業銷售商品數量的函數。這里區分主營商品與其他商品的原因在于商品銷售一般是符合二八定律的,即20%的商品占零售商總銷量的80%。另外,業態的區別和零售商的差異化即壟斷勢力的差異也跟零售商主營商品的差異是息息相關的。
不同業態的租值耗散對價格的影響
按照經濟學的理論,如果收取租金的方式是通過價格競爭的方式來收取,就會形成租金最大化,不存在租值的損失即租值的耗散。巴澤爾在《按等候分配的理論》中分析了類似的租值消散。他指出,當價格機制受到這種或那種限制時,其他機制就會取而代之。排隊等候就是其中的一種替代機制。排隊雖然花費了時間,但不創造任何價值,因而也是一種租值消散。如果價格機制自由地發揮作用,排隊就不會發生,也就不會浪費時間。在現實的零售市場中,由于存在著商品交易平臺的建設成本、產地到消費地的運輸成本、產品信息的傳遞成本以及消費者的交易成本(包括價格搜尋成本等),因此價格信號反應的市場廣度可能會被區隔在一個個狹小的區域或某個零售店內,那么此時價格反應的市場供求信息就是不完全的。
由于通道費的確定不是完全的市場機制,商品的零售價格并不直接反應市場的供求關系信號。一般廠商的產品都需要付出一定的流通費用才能進入市場,而通道費用最終則會反映到廠家對于商品的定價上。因此,跟采用直營模式的商品比較,商品的零售價格并不直接反應產品的真實供求,而是包含產品供求和通道資源供求兩方面的信息。產品的價格信息形成中,參與者眾多,信息是相對公開,而通道資源價格(通道費用)的參與者則要少很多,是少數人談判的結果,而且通道資源價格信息往往不透明,這會引起更多的幕后交易,非價格因素會隱匿其中,這些都會引起租值的耗散。從整個市場鏈條來看,包含了通道費用的價格不能完全反映整個市場的供求情況。
(一)超市的租值耗散
近年來,由于流通環節定價機制的不合理,造成了商品價格快速上漲的同時出現大范圍的“谷賤傷農”事件,買賣雙方都未享受到價格上漲帶來的好處,其原因就是一部分價格轉化為了流通商、零售商的經濟租。
以超市中的生鮮為例,在生鮮品類供需平衡的背景下,國家統計局監測的36個大中城市生鮮品終端價格自2005年以來進入了快速上升通道,其中芹菜、青椒、蘋果、瘦肉等生鮮品價的格過去7年間分別上漲110%、125%、127%和92%。在生鮮產品價格快速上漲過程中,卻頻發“菜賤傷農”事件。城鎮生鮮終端價格快速上漲和菜賤傷農兩種現象分別演繹了需求端和供給端的不同走向,這實際上是價格信號被嚴重扭曲所引起的結果,是租值耗散的具體表現。從生鮮的供應渠道看,商品從產地運到了銷售地的一級批發市場后,要進入終端市場,還要經過二級批發市場、社區蔬菜批發市場、超市、路邊攤等多重環節。經過種種流通環節,價格信號受到了的各環節交易成本的影響。其中,生鮮產品的終端零售是整個供應鏈中加價率最高的一環,特別是超市的通道費用是推高生鮮產品零售價的主要原因。
(二)百貨店的租值耗散
對于百貨業態或者購物中心而言,品牌服飾類商品是最主要的經營品類。而一般這類商品的大品牌、好品牌大多來自國外,國外廠家擁有一定的價格決定權,百貨業只能接受國外品牌的聯營要求,同時對國內小品牌而言,如果百貨店采用買斷經營的話,將會造成成本激增,因此,百貨店和購物中心采取聯營制為主的模式也就不足為奇。從這點看,百貨店及其相近業態類似于品牌平臺類的經營方式,根據雙邊市場的特點,越多的品牌聚集就會吸引更多的消費者,而更多的消費者則會吸引更多的品牌入駐。由上文分析知道,平臺類的零售商具有合成謬誤的特點,即從總體市場看,除非消費者的價格搜尋成本等交易成本過高,存在一個個分割的交易平臺,否則不可能有大量的交易平臺存在,因為大量的交易平臺,實際上是一種浪費,這是百貨店租值耗散的最明顯體現,即千店一面。而品牌的重復引入及雷同的經營模式所造成的無差異競爭只能使商家依靠以進場費為主的通道費用來維持收益,這也最終推高了零售價格。
(三)電商的租值耗散
相比于傳統零售業態,電子商務銷售的租值耗散最小或者說是最透明的。電子商務是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將買賣雙方聚集在一起,從而促成交易,降低交易成本。由于電子商務打破了傳統的時間和空間的限制,只要人們愿意進入或退出市場交易,就可以無成本或者低成本的進入或退出市場,因此理論上來說,在電商系統進行交易的買家和賣家數量幾乎都是無限的。
從商品的定價機制來看,電商由于存在大量的買家和賣家同時進行交易,因此市場特征接近于完全競爭市場的狀態,便利的比價機制使得同樣商品出現巨大價格差異的可能性幾乎為零。由于競爭充分,價格信息得到完整傳遞,因此電商平臺上達成的價格是最接近真實均衡價格的狀態。
擺脫對租的依賴并改善商業模式
收取進場費等尋租行為曾經在零售企業發展中發揮了作用,但從長期來看,不重視商業經營,對零售商的價值取向會產生不良影響。例如經營能力下降,商品趨同化,零供關系緊張,內部腐敗等,最終影響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若要謀求國內零售業的可持續發展就必須擺脫對租的依賴,以商業模式的完善實現內涵式增長,即:通過經營、業態等方面的創新提高銷售和經營能力。未來商業模式的變化必將遵循商品價格反應的市場供求范圍會越來越廣的發展趨勢,較高的交易成本形成的區隔市場將逐步消失,價格機制將具有更強的資源配置功能。考慮到各零售商的經營商品不同,盈利模式的差異,我們認為商業零售商長期表現將分化:百貨聯營模式將面臨重大的轉型風險,盈利能力將持續承壓;超市生鮮商品的價格機制效應有望快速提升,商品的直采比例將從生鮮商品開始逐步增加,同時隨著收入水平的提升將呈現業態分化:大賣場、社區超市、便利店等各種子業態進入差異化階段;電商則必須依靠供應鏈的整合,脫離價格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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