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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在各個城市成立了諸多的環境監測管理部門以及相關單位,國家除了建立檢測局和環保局之外,還有許多的相關部門,例如:農業部、水利部、科技部等都是與環境監測技術工作息息相關的重中之重,以上這些部門都對環境監測技術有著很大的幫助,如果沒有法律支持,這么多部門歸屬于不同的管理規范之中,最終導致國家檢測局收到的匯報數據也是不統一的。環境監測工作的順利開展首先是根據先進的環境監測儀器,如果沒有先進的環境檢測儀器以及相關配套設備投入到環境監測工作,就會適得其反根本達不到應有的效果,上級部分分配下來的任務不能很好的完成,始終在起跑線上,即便是擁有專業技術人才和環境監測技術,沒有先進的儀器配合也是無疾而終。上述內容中所提到的我國對環境保護意識還不夠強烈,環境檢測技術還沒有完善成熟,這些原因也是導致我國對環境監測設備的忽視,環境監測設備的成本是昂貴的,再加上環境監測工作自身也需要相當一部分的經費,這就產生了矛盾,設備老化沒有足夠的資金對其進行改善,然后想要更換先進的設備卻沒有足夠的資金購買,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我國環境監測的順利開展,也影響了我國環境的發展。目前來看,我國的環境監測機構主要還是政府部門主管,所以,有些城市的環境監測結果并不是真實有效的,某些城市的環保部門為了突出地方的政績上報的環境監測數據以及結果都是虛假不真實的,這樣做的后果是直接影響了全國環境監測數據的真實有效性。
2我國環境監測技術的應對策略
2.1我國應該加強立法,提高環境監測技術的重要地位
環境保護問題已經是迫在眉睫,所以,我們應該找出最根本的原因來解決實質性的問題,首先,我們應該盡快的建立起關于環境監測技術的法律法規政策,在法律的基礎上嚴格要求環境監測技術的規范性。我們還應該高度的重視起環境監測技術工作,因為在整個環境保護的前提下,技術起到關鍵性作用,國家應頒布一些具體的關于環境保護法、環境監測法等專門的法律法規政策,并不斷的完善環境監測技術工作制度的建設,使環境監測技術以及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都收到法律的保護,使執法人員嚴格按照法律法規政策中的內容對不法人員執行法律。
2.2制定相對統一的,完善的可操作的環境監測技術的標準和方式
我國關于環境監測技術部門應該以目前國際上的標準進行制定,與國際接軌,吸收國外成功的環境監測技術,對環境監測技術的標準制定應及時、準確、有效的進行統一,這樣一來才能更好的按照我國環境監測技術工作的規范章程來執行,這樣做不僅能提高我國環境監測技術工作的可實施性以及執行性還能使環境監測技術進行統一的方式方法。目前,我國關于環境監測技術的執行標準還是原有的舊模式,沒有與國際上的標準達到統一,這樣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我國環境監測技術工作的開展和實施,也與世界的環境監測技術脫節。
2.3大量的投入資金,重點放在環境監測技術的建設上
我國每個城市所建立的環境監測站都是環境監測技術工作最根本也是最實質的地方,環境監測站故名思議就是在對環境進行監測之后所得到的所有數據,前提是必須是真實可靠的,最后匯聚到環境監測站,不難看出環境監測站的建設是必須的,只有將環境監測站建設的完善,才能保證環境監測技術得以發揮出應有的水平。所以,我們應該投入大量的資金去建設環境監測站,這就需要相關政府部門的大力支持與認可,然后吸收先進的思想,從根本上作出改變,政府可也以與社會各界多方面接觸引進資金來強化環境監測技術以及其他領域。建立環境監測站應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及范圍內進行,實施市場體制,這樣可以無形中增強對環境監測技術的發展。
2.4建立一個嚴格的監督管理部門
各政府應該建立起監督管理部門,監督管理部門能夠保證環境監測技術以及監測數據是否是真實有效的,所以,我們應該建立起一個非常嚴格的監督管理部門,及時有效的對環境監測站匯報的第一手監測數據進行管理監督,這樣做的目的是保證環境監測技術工作的真實可靠性,并且能更好的去發展我國環境監測技術的政策。
一、我國環境稅收現狀分析
(一)費改稅的概念
費改稅,也稱稅費改革,是指在對現有的政府收費進行清理整頓的基礎上,用稅收取代一些具有稅收特征的收費,通過進一步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初步建立起以稅收為主,少量的、必要的政府收費為輔的政府收入體系。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稅和費都是政府收入的形式,各有各的地位和作用,兩者不能互相替代。費改稅不是將所有的“費”都改為“稅”,而是把那些具有稅收性質或名為“費”實為“稅”的政府收費項目,納入稅收軌道,對那些本來屬于收費范疇的政府收費項目,則要按照收費的辦法加以規范、實現“稅費歸位”。
(二)我國建立環境稅收體系的必要性
環境稅,簡單來說是據于環境保護目的而征收的稅收。狹義的環境稅主要是指對開發、保護和使用環境資源的單位和個人,按其對環境資源的開發、利用、破壞進行征收或減免的一種稅收;廣義的環境稅可以包括環境稅、與環境和資源有關的稅收和優惠政策、消除不利于環境的補貼政策和環境收費政策。我國建立環境稅收體系的必要性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有利于我國環保事業的發展,解決環保資金不足的難題。
2.優化產業結構。環境稅的開征和實施,可以淘汰資源消耗高、效率低、污染嚴重落后的產業,使資源流向環境效益較好的企業部門,得到更加有效的配置。
3.促進綠色生產。建立環境稅收體系,有利于提高企業和廣大民眾的環保意識,促使企業節約資源,控制污染,開發和采用環保產品與技術,進行綠色生產。
4.防止外資企業進行污染轉移,防范綠色非關稅壁壘。環境稅收體系的建立將有助于解決污染物轉移的問題,通過提高有害環境的產品和技術以及洋垃圾的輸入成本,增加污染行業的環境成本,使其無利可圖,在一定程度上阻止境外技術、設備、生產工藝、危險廢物等向我國的轉移。
(三)我國建立環境稅收體系的可行性
1.具有良好的政策基礎。照國家新《排污收費條例》從2003年7月1日起,所有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單位,不論其排放污染物超標與否均需按其排放總量交納排污費。
2.現今時機成熟,新一輪稅收制度改革,為我們把環境保護、可持續發展的理念融入新的稅收制度中,把“綠色”作為稅收立法的目的之一提供了一個有利時機。
3.基礎有利條件。一是有廣泛的社會基礎。公眾的環境保護意識不斷增強,對保護環境、保護生態、合理利用資源的要求不斷高漲,公眾推動環境保護己經成為一種趨勢。二是有比較廣泛的稅源基礎。三是有良好的環境保護工作的基礎和有較強的征管力量作保障。
4.有國外先進經驗可借鑒。目前世界上許多國家都開征了環境保護稅,如瑞典、德國、荷蘭等國家,在這方面起步早,有成效,有經驗。
5.排污收費制度為我國環境稅的開征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實行排污收費制度的十多年里,“污染者付費”這一環境稅收經濟觀念的精髓已經深入人心,從客觀上為環境稅收制度的實施奠定了群眾輿論基礎,有利于節約環境稅的開征成本。所有這些都使我國開征環境稅、完善環境稅收政策具備了一定的可行性。
二、中外環境稅收體系的差異研究
(一)我國環境稅收體系
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我國就在發展經濟的同時十分關注資源環境保護問題,已開始利用法律和經濟手段進行環境保護。特別是經過近20年的發展完善,我國基本上形成了利用環境稅費經濟手段以調控資源環境保護的排污收費制度,使我國綠色環境稅收調控自然資源合理利用、減少環境污染取得了一定進展。同時也應該看到,目前我國尚未構建起完善的環境稅收體系。面對日趨嚴峻的環境狀況,相對于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戰略目標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現行的一些稅收措施所發揮的作用還遠遠不夠。
目前,我國的環境保護稅收體系的基本格局是:收費為主,稅收輔助。這些政策的實施,基本形成了限制污染、鼓勵保護環境與資源的政策導向。排污收費制度、資源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相關稅收政策在限制污染、籌集環境綜合整治資金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從以上數據可以看出,我國對資源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的征收每年都是呈上升趨勢的,尤其是消費稅的增長特別明顯,從1995年的128上升到了2002年的1046.3。這幾項稅收合計占國家稅收總收入的10.7%左右,但它主要是針對諸如煤、石油等自然資源所獲得的收益而征收的,缺少針對污染、破壞環境的行為或產品課征的專門性稅種即環境保護稅,而此類稅種在環境制度中應處于主體地位,因此加強環境稅刻不容緩。
(二)環境稅制的國際比較
1.荷蘭的環境稅制。荷蘭是實施環境稅比較成功的國家之一,荷蘭國家財政部1995年特別設立了荷蘭綠色委員會,其任務是實施綠色稅收制度提出建議。自1969年荷蘭開征地表水污染稅至今,荷蘭環境稅制中為保護環境而設計的環境稅已涵蓋了燃料稅、二氧化碳稅、垃圾稅、噪聲稅、水稅等各個方面。
2.丹麥的環境稅制。丹麥是歐盟第一個真正進行環境稅改革的國家,自1993年丹麥議會通過環境稅收改革的決議以來,丹麥環境稅制逐漸形成了以能源稅為核心,包括水、垃圾、廢水等16種稅收的環境稅體制。能源稅作為丹麥環境稅制的核心,自1978年開始征收,其目的是增加財政收入,促進節能。丹麥的能源稅體制非常完善,體現在其多層次性以及變化稅率上。
3.美國的環境稅制。美國已經形成了一套相對完善的環境稅制體系。由于美國是個聯邦體制國家,聯邦和州兩級政府都開征不同層次的環境稅,且各州之間的環境稅也各有不同。因此美國環境稅種類較多,涵蓋面涉及能源、日常消費行為和消費品等諸多方面。綜合起來,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燃料稅、能源稅、對城市環境和生活環境污染行為的課稅。
(三)對我國的啟示
國外環境稅的成功經驗給了我們許多寶貴啟示,值得我們借鑒。但同時也給我們帶來了傷害:我國尚未建立完善的環境稅制,沒有建立綠色貿易的門檻,因此無法阻止和抵御污染的國際轉移。此外,我國加入WTO后,成員國之間的貿易和商業糾紛主要在WTO提供的糾紛解決機制下處理,發達國家高稅率的環境稅和高標準的環境要求,使得它們濫用WTO規則,實行貿易保護主義,對我國的貿易和商業造成打擊。所以我國必須立足本國國情,深入解讀國外環境稅制的相關立法,借鑒其成功經驗,盡快建立起完善的環境保護稅收體制才能從容應對。
1.應當充分認識環境稅制的重要作用,推行環境稅稅種多樣化;
2.將稅基從生產能量的物質的量轉為資源消耗的可能性;
3.重視稅率的調節作用;
4.環境稅稅款專用制度的使用應當慎重;
5.重視稅收減免政策的導向作用。
三、對我國環境稅的角色定位
(一)對建立及完善我國環境稅的思考
針對我國的環境狀況和現行稅制中有關環境保護稅收措施存在的不足,借鑒國外的經驗,建立和完善我國環境稅收制度的基本思路應當是:在進一步完善現行環境保護稅收措施的基礎上,盡快研究開征環境保護稅,使其作為環境稅收制度的主體稅種,構建起一套科學、完整的環境稅收制度體系。
1.明確環境稅的目標。目標制定要結合我國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我國是發展中國家,一方面老企業的污染治理任務比較繁重,另一方面迅速發展的經濟加劇了環境的污染,因此協調經濟發展與環境的關系仍是核心問題,在此基礎上,要明確以下目標作為環境稅改革活動的目標之所在:①控制治理污染企業;②發展環保產業和再生資源業;③提高環保技術。
2.堅持環境法與稅法的基本原則。環境稅的制定歸根到底是為了更好的貫徹環境法的普及與執行,因此環境稅原則也必然要與環境法保持一致性。此外,要堅持“完全納稅原則”,使環境破壞者付出的代價與治理環境所需費用大體相當,使環境稅的實行能促使污染者減少污染排放;稅款的去向要用于建立環保專項基金,確保專款專用;最后還要考慮到各個地方環境與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體現公平的原則。此外,在“費改稅”過程中,還應注意:①避免為求準確地反映環境損害成本而設計過于復雜的環境稅,即對污染損害進行基本的估量即可;②盡量限制新稅收種類,以便在環境稅的經濟效率與行政效率間取得平衡;③可考慮環境稅收入的循環利用,即利用這些收入減少其他扭曲的稅收,進而降低環境稅的效率成本。
3.加強環境稅的征管。對環境稅的征收管理方面,在堅持中央統一領導和安排的同時,調動地方積極性,同時考慮到環境污染區域性的特點,該稅種應劃作中央與地方共享稅。在征稅方法上,可以采用源泉扣繳法、定額征收法和自行申報進行征收,環保部門應對污染源進行定期監測,為稅務部門提供各種計稅資料,協助稅務部門計征稅款。
4.加大環境稅宣傳力度。環境稅的順利推行離不開民眾的理解和支持。近年來,我國通過定期《中國環境公報》的方式向廣大民眾公布年度國家環境信息,同時,通過各種媒體進行有關環境信息的、環保活動的宣傳,保證公眾對環境狀況的了解,通過廣大宣傳,鼓勵大家節約能源、增強環保意識。
5.完善相關法律保護體系。環境稅的實施并不是一個獨立簡單的過程,它需要有一系列完善的政策、法規作保障,如制定《環境稅法》,它是一個統一完整的稅收體系,需要嚴格的環境稅收管理、監督制度,保證環境稅收專項、有效、合理、合法使用。
6.建立環境稅收資金專項管理模式。開征環境稅是運用稅收杠桿調節環境污染行為,其征收的稅款主要是用來改善環境。因而,我國在開征環境稅后,對這部分稅收收入應借鑒國外經驗,嚴格做到專款專用,成立專項基金。由地方稅務部門將征收的稅款統一上繳國家,成立環境專項基金管理機構,統一對資金進行管理,根據各地環境情況分配使用。
7.征收管理及相關問題。環境稅的征收較其他稅種復雜,需要大量專業人員運用專業測量工具進行測量,需要花大量時間對環境資源破壞程度進行測量評估、對污染物排放成分、濃度進行測量,定性定量,跟蹤監測,確定計稅依據。在這方面,環保部門就有相應的測量專業人才、技術設備,而由稅務部門直接承擔,勢必增加征收成本。
歸根結底,金融機構持有的資產(如信用債和貸款)與信用風險無法分離,投資者無法實現相對高收益和低風險的“兼得”,同時風險偏好的投機者也無法單純實現信用風險帶來的收益。而且長期以來,我國的信用風險轉移主要通過擔保的方式實現。信用風險緩釋工具(CRM)便應運而生。信用風險緩釋工具是指信用風險緩釋合約、信用風險緩釋憑證及其他用于管理信用風險的簡單的基礎性信用衍生產品,即可交易、一對多、標準化、低杠桿率的信用風險緩釋合約(Credit Risk Mitigation Agreement, CRMA)和信用風險緩釋憑證(Credit Risk Mitigation Warrant,CRMW),被業內認為是中國對世界信用衍生品市場的一個創新,類似于國際上的CDS。信用風險緩釋工具很好地解決了收益和風險無法分離的問題,更大程度滿足了市場多元化的需求,使市場參與者可以通過市場化的信用衍生產品高效地對沖、轉移和規避信用風險,實現信用風險的優化配置,緩解積聚的系統性風險隱患。
信用衍生工具CRM推出的背景
債券市場風險結構逐漸多元化。截至2011年4月末,銀行間市場當年信用債券發行量達2.38萬億元,存量為3.85萬億元。銀行間債券市場風險結構已不僅僅是原來的利率風險,信用風險逐漸顯露出來。這一風險過多集中在銀行、保險等機構,導致這些機構抵抗風險壓力巨大。而更多風險偏好型的機構由于自身資金規模等原因無法獲得風險收益。隨著直接融資規模不斷擴大,信用風險分擔機制就顯得尤為重要。
融資結構不平衡。一直以來,我國的融資機構都是以間接融資為主,企業主要依賴銀行金融融資。這導致了大量的信用風險集中在銀行系統。雖然直接融資在近幾年發展迅速,但占比依然較低。2011年4月末,銀行間市場信用債券托管量達到3.85萬億元,但同期貸款余額高達50.21萬億元。而且,大型國有企業融資更具優勢,資源在大型企業和中小型企業間分配并不均衡,許多真正需要融資的中小企業無法獲得信貸。
CRM對信用債市場發展的推動
在CRM推出之前,標的債務的信用風險很難降低。就債券而言,CRM能夠將債券信用風險轉移出去,把信用風險作為一種產品進行單獨交易并帶來收益。對于風險厭惡者而言,例如銀行,可以將標的債券的風險以某個價格賣出,相對于債券主體本身的風險來說,風險厭惡者面臨的主要是交易對手的信用風險;風險偏好者可以選擇承擔標的債務的信用風險,在標的債券信用等級上升時獲得收益。
信用風險緩釋工具,從本質上說是一種擔保,可以提高信用債的評級水平,從而吸引更多機構參與到信用債市場。企業可以借此降低發行利率,提高社會直接融資水平。同時將風險從銀行系統分流出來,增加金融系統的彈性,有助于抵御市場的劇烈變動。通過信用緩釋工具對信用債信用評級的增進作用,市場上滿足投資者評級要求的債券會大量增加,投資面更加廣泛。純粹的信用風險成為與標的債券相對應的交易品種,滿足部分風險偏好機構的交易需求。因為機構可以專門針對標的債券信用風險進行研究并交易,無需過多考慮債券的利率風險。
隨著標的債券的信用風險被機構單獨研究,市場參與者會更加活躍。價格形成的過程中可以反映不同的市場參與者對標的債券的風險判斷水平,揭示與標的債券相關的信息。通過這種價值發現功能,市場可以針對標的債券找到更為合理的信用風險溢價,提高市場運行效率。監管機構可以根據某類信用債的信用利差走勢構建指數,從而發現某行業或某評級信用債的總體信用利差,為指定各項政策帶來更加貼近市場的參考數據。對融資企業來說,債券的信用利差會更加透明合理,有助于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CRM當前面臨的政策和市場環境
政策環境
CRM產品作為我國首次推出的銀行間信用衍生工具,其政策環境已經基本完備,各項監管措施基本到位。2009年3月11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告,授權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NAFMII主協議(2009版)》,并要求銀行間市場參與者開展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必須簽署主協議。公告中明確說明“金融衍生產品是指市場參與者間以一對一方式達成的、按照交易雙方具體要求擬定交易條款的金融衍生合約,包括符合上述條件的利率衍生產品、匯率衍生產品、債券衍生產品、信用衍生產品和黃金衍生產品,以及前述衍生產品交易的組合等。”2010年10月份,交易商協會根據信用衍生品憑證管理的需要,增訂并了《主協議(憑證特別版)》,針對憑證交易進行相關規定。截至5月16日,共有23家核心交易商、40家交易商和26家憑證創設機構。
2009年10月29日,交易商協會了《信用風險緩釋工具試點業務指引》,針對CRM的參與者和風險控制進行了詳細說明。簡單來說有二點:
一是市場參與者分層管理。由于銀行間市場參與者眾多、風險管理能力參差不齊,對市場進行分層管理是提高監管效率和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防范市場風險的有效措施。因此,信用風險緩釋工具業務按照核心交易商、交易商、非交易商的方式進行市場分層管理,核心交易商可與所有市場參與者開展交易,交易商可與所有交易商進行出于自身需求的交易,非交易商只能與核心交易商進行以套期保值為目的的交易。
二是嚴格控制杠桿。國外對信用衍生產品市場監管和風險防范措施的缺失,造成市場規模不斷膨脹、杠桿率過高,并最終釀成系統性風險。《信用風險緩釋工具試點業務指引》通過建立風險控制指標,對CRM買賣雙方各自的凈買入余額、凈賣出余額、憑證創設規模及其與凈資本的比例等方面進行限制,有效防范風險。
此外,在市場監管方面,《指引》對參與者的市場準入管理,交易信息,重大之間的披露和報備都進行了詳細的規定。
市場環境
較大的現貨市場規模。CRM在銀行間市場是新興業務,可參考的經驗不多。不過從根本上說,CRM作為衍生品,必須基于標的債券。只有信用債券現貨市場品種豐富,CRM業務才具有發展的根基。這一點目前來看是能夠滿足的。從2005年,我國的銀行間信用債市場開始活躍,截至2011年4月,銀行間短期融資券存量8068億元,中期票據15955億元。同期商業銀行累計人民幣貸款余額50.21萬億元,2011年1~4月新增信貸2.95萬億元。如此龐大的現貨市場完全可以支撐CRM對標的債務的需求。在直接融資比例不多增長的背景下,各類信用債和貸款的衍生品需求將非常巨大。
參與主體品種單一。目前,CRM市場的參與主體主要是國有和股份制商業銀行,其他類型的機構投資者尚未開展交易。CRM工具可以使信用風險在銀行體系內部進行轉移,對降低信用風險在個別銀行的過度集中具有積極意義,但無法使信用風險在全部市場參與者之間進行優化配置,導致CRM對防范系統性風險、維護宏觀經濟金融平穩的作用大打折扣。
未來應積極引導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基金公司和非金融企業等不同類型機構參與到CRM市場,成為重要供給方,合理分散信用風險。
CRM市場流動性不足。目前,CRM市場報價機構約有20家,但成交非常稀少,二級市場沒有有效運作。截至2011年5月,CRMA交易達成筆數只有23筆,名義本金合計僅為19.9億元人民幣;共有6家CRMW創設機構累計創設發行9只CRMW,名義本金合計7.4億元。同時由于定價估值系統的不完善,市場信息不夠客觀,導致信用風險緩釋工具的參與者心存顧慮,影響了流動性。未來,做市商制度可能會應用到CRM市場上以提高流動性。監管部門權威信息為市場參與者提供必要的權威信息,也為監管部門提供重要的決策依據。同時上海清算所加快推進對CRMW等標準化產品的中央清算,進一步提高運行效率。
CRM發展遇到的瓶頸
當前的估值定價有難度。CRM開展初期定價估值方法較為簡單。我國目前的信用市場的特點是:歷史違約數據缺失,利率市場化程度不足,信用衍生品處于初始發展階段,產品結構較為簡單。解決定價需要信用債券市場的不斷發展,不斷擴大市場低評級的垃圾債券的占有率并伴隨一定的違約事件,但監管當局目前似乎不愿意見到債券違約,如此下去恐怕這個市場難以形成定價體系。
目前可以參考信用價差模型。這是簡約化模型在目前市場上的一種嘗試,適用于業務開展初期的情況。根據信用價差模型,假設信用風險保護的買方持有標的債券和對應數量的保護合約,就相當于持有一個相同數量的高等級的標的債券。所以,信用風險保護合約的合理估值,應該等于未來現金流與標的債券相同的高等級債券減去標的債券金額所得的差。
資本金釋放。作為目前CRM市場參與主體的商業銀行,從業務性質而言主要是基于對風險的釋放并相應的實現對資本金的釋放,監管層面雖然在2008年的《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緩釋監管資本計量指引》中有提及過,但當時CRM并沒有問世,現在具體落地到對資本充足率的各種計算的時候依然沒有明確的制度可循,造成了現在的CRM可以釋放資本金,但如何釋放無法在報表上反映出來,反而是因為參與CRM交易需要計提一般風險和特定風險市場風險資本要求,這也將從根本上挫傷商業銀行參與業務的積極性。
監管難。創新從某種程度上說是對現有體系的打破,特別是對于金融市場業務而言,市場和監管之間一直存在相互博弈的關系,而目前零風險是中國監管的潛意識,這導致了監管對市場創新的認可速度非常慢,但監管當局對CRM的認同,是各類機構進行大規模進行CRM市場操作的前提,這個結不解大力發展CRM業務只能是美好的愿景。
CRM在銀行間市場的應用前景
如前所述,我國企業的融資結構不平衡,間接融資占比較高,風險過多集中在銀行系統。直接融資中,中小企業占比過低。據統計,目前我國年主營收入在500萬元以上的企業有35萬家,這些企業評級以A級為主。
這一現象必然出現轉變,隨之而來的是債券信用風險的暴露。CRM作為直接融資風險分擔的重要手段,市場非常廣闊。銀行和保險機構可能首先成為CRM產品交易的活躍者。目前銀行保險對信用風險具有非常嚴格的限制,有意愿將標的債券的部分信用風險轉移出去,因此他們會成為CRM主要需求方。同時,銀行作為間接融資的主要渠道,對企業的了解具有先天優勢,有助于銀行了解特定發行人的信用風險水平。所以銀行同時也是CRM工具的重要供給方。
關鍵詞:洗選設備;國內外;差距;問題
中圖分類號:TD9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7712 (2013) 20-0000-01
一、我國煤炭洗選技術現狀
隨著經濟的飛速發展與科學技術的不斷更新變化,當下煤炭先選方式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在世界范圍了也小有成就。在今天的煤炭洗選界,開始被普遍使用的裝備主要有下面幾個:重介質旋流器、螺旋分選機、重介質分選槽等。國內在這方面的使用手法已經相當熟練。雖然我們自己開發制作的設備,長時間形成的技術成果在全球范圍內處于領先的地位但是從整體上來看我們在這一方面的水平還是有待提高。因為就目前的發展狀況來看,我們在裝備制作過程中已經出現了制作材料質量部合格的地步,煤礦洗選裝備制作產業的狀況更是如此。其中有不少裝備因為其制作材料的嚴重不符合規定所以只能從國外擇優進口。最近幾十年,我們在煤礦洗選技藝方面已經做了一些改革,對于該行業的質量要求不斷地提高,其中重介質洗選的比重就已經超過了56%。一些國家級煤礦洗選企業為了適應市場發展的新形勢,已經開始進行改革,從既往的標準改革成脫硫與降灰等程序的同步進行,同時也提高了對一些剩余礦物質的利用率,有利于資源的充分利用,實現資源節約的目標。全球常見的煤礦洗選方式主要可以分為兩種,篩選法與物理法,現在又增添了化學法和微生物法。這些新的方法有利于提高煤礦洗選工作的效率,同時能夠起到節約資源,提高準確度的效果。現在,國內主要推廣使用的方式也慢慢地再向自動化與高效化靠近,但是仍然需要進一步改進與調整,借鑒國外先進技術。
二、我國發展清潔煤的政策以及法規急需進一步完善
在1970年那個年代,有一些發達國家已經有了自己的一套獨立完整的煤礦洗選體系。跟他們進行比較,中國的煤礦洗選體系發展得比較緩慢,而且在當時我們在這一行業的觀念才開始初步形成,當然,也缺乏有力完善科學的規章制度。國家在1995年才頒布了《中國潔凈煤技術“九五”計劃和2010年發展綱要》,該綱要是我們第一個用來作為煤礦洗選工作參考標準的文件。后來隨著經濟發展的需要,人們對于煤礦洗選工作的重視度才得以提高。由于發展得比較緩慢所以我國煤礦洗選政策法規相對于國外一些發達國家而言還存在很多的不科學的地方需要進一步改進。主要表現在在我國,這些相關的政策法規一直流于形式化,還停留在書面文件層面上,沒能發揮出應有的實用價值。最重要的一點是國家在這方面的資金支持力度還有待提高。在美國,他們僅僅在16年左右的時間內就將該項工作從原有的54%提升為89%,而仔細觀察研究我們的真實發展狀況,不得不讓人搖頭嘆息,因為與類似的發達中國家相比我們還必須要走好長時間才能達到這個目標。那么出現如此之大的差距,其中的原因又是什么那?經過分析研究我們發現主要的原因有下面幾個:第一,政府對煤礦洗選工作給予的資金支持不夠到位。在那些發達國家。政府在政策和物資上都給予了洗選工作以足夠的支持。但是,在我國,政府在這項工作上的資金投入與政策關注明顯的不夠,煤礦洗選工作就像是孤兒一樣被冷落。第二,煤礦洗選需要巨大的資金,這個問題是一般的煤礦企業而言是一個無法攻克的難題,所以如果政府不能對之伸出援助之手將無法讓煤礦洗選工作得到有效的提高。
三、對于煤炭洗選業發展的一些建議
在“十二五”方案中對煤礦洗選工作做了明確的規劃,提出了日后的工作方向:煤炭行業要將安全第一、高效發展作為所有工作的基本保障,把國內煤炭資源進行有效的規劃組合,大力提倡大型煤礦企業的發展。這一點體現了今后煤礦行業的主體發展方向將變成規模型與整體化。煤礦洗選行業將隨著這一發展趨勢繼續進行調整,積極吸取國外先進技藝經驗,以實現可持續發展,對此我們提出了一些經驗希望可以起到作用:
(一)在煤礦洗選工作方面確立一份嚴格的規章制度以保證洗選工作的順利進行,實現質量指標。為煤礦洗選行業提供一些優惠政策,創造更多的綠色通道。激勵煤礦洗選企業之間的兼并與聯合,以優勝劣汰作為原則,逐漸地關閉一些質量不達標,污染嚴重,耗能大的洗選企業。
(二)大力地提高煤礦洗選行業的工作技術,加大對微生物法與化學法等先進的技術的研究分析,將其利用起來。有針對性地提高對一部分煤礦的入選率,調整好對不同種類的煤礦的洗選精力,尤其要重視褐煤的洗選,讓其變成一個極具影響力的項目。發掘微生物法與化學法的技藝。
(三)頒布嚴格的煤礦洗選標準制度,減少對煤礦洗選企業征收的稅額,不斷改進煤礦洗選技術。激勵洗選企業等組織之間的互相兼并與聯合,在環境優越,資源豐富良好的廠區建立生產效率高,環境破壞程度小的洗選廠,對那些質量無法達標,高耗能的企業進行逐步淘汰。
(四)改進煤炭洗選技術、增加洗選裝備的開發資金的投入力度,學習國外先進技術并能以其為基礎進行自主技術的開發;減少能耗降低生產運營成本,降低環境破壞程度,使我國選煤廠建設向大型化、先進化、自動化發展。
(五)提高對技術和工藝的研發力度,在進行技術研制的同時要認真地分析國外的先進經驗技術;我國選煤企業要朝著現代化、自動化以及規模化的方向發展,以實現低耗能、低成本的運營。
四、結束語
煤炭是當下使用比較普遍也是十分要的能源之一,煤炭洗選屬于一種重要的煤炭加工技術,在和發達國家進行比較之后,我們找出了我國煤炭洗選行業的諸多問題:雖然技術接近世界先進水平,但是推廣和運用還不夠全面,煤炭洗選比例較低,使得煤炭的利用率不高,造成了浪費和污染,相關政策和法規的不完善等。并針對這些問題給出了相應的改善建議,希望我國的煤炭洗選能健康發展,為國家的能源事業和環保事業做出貢獻。
參考文獻:
[1]田峰.淺談煤炭洗選技術應用[J].能源與節能,2013(4).
關鍵詞:建筑;室內環境;藝術設計
一、我國建筑室內環境藝術設計的現狀
對于現代室內設計而言,主要為滿足人們心理與生理需求,結合人際交往與環境的關系需求,為人們服務基礎上,解決使用功能與環境氛圍、舒適美觀與經濟效益等方面需求。在設計、實施時,會考慮到定額法規、設備與材料等因素。可以說,建筑室內設計的綜合性極強,現代室內設計的目的、出發點就是為人際交往、人們活動而服務。立足環境設計角度,建筑室內設計包含工程技術、視覺環境等因素,包含了聲設計、熱設計、光設計的物理環境內容,以及意境設計、氛圍設計等心理內容。對于建筑室內環境設計,主要為材質設計、聲設計、色彩設計與光環境設計等內容。
首先,光設計。對于建筑室內環境設計,使用光設計,為滿足視覺功能前提下,更加注重美學功能。光能可以制造、改變空間,甚至破壞空間,光設計的科學性,對空間大小、形狀、色彩等方面具有直接影響。對于采光設計,具有諸多影響因素,主要包含室外環境、氣候、照度等,設計師不僅需考慮直射光設計,還包含地面反射光、漫射光設計。
其次,色彩設計。在空間設計中,無法分離色與光,色彩是建筑室內環境設計的重要設計手段,是最生動、最活躍的設計因素,在色彩設計時,必須有機融合采光、空間與陳設等因素,方可形成整體性色彩設計。
第三,選用材質。對于室內飾面材料,必須考慮視覺效果,人觸摸之后,可產生良好的心理美感、感受。如室內織物、花崗巖、大理石等,還可選擇自然木制材料。按照不同空間需求,選擇最佳材質。隨著工業文明逐漸發展,鋼筋混凝土空間已無法滿足人們的空間需求,人們更加注重大自然空間,在室內設計中,回歸自然是其必然發展趨勢。
第四,聲環境設計。對于室內聲環境設計,是建筑室內環境的輔設計,良好的聲環境設計,可為室內空間增色,獲得最佳設計效果。
二、建筑室內環境藝術設計的發展趨勢
首先,綠色設計。目前,無論是建筑,還是其它食品、衛生等領域,人們十分注重綠色理念,強調人與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包含了生態保護、功能需求、使用耐久性、二次開發自然資源、資源可持續利用、環保安全、舒適健康等綜合性綠色需求。近些年來,經過不斷探索、研究,綠色設計理論應運而生,也是室內空間設計的必然發展趨勢。
其次,生態與建筑節能設計。對于建筑室內環境設計,國外發達國家早已開始生態設計,生態設計重要性等同于功能、形式追求。在未來設計中,更加注重室內空間有效融合室外空間,重視景觀設計。對我國想要運用生態節能技術,必須深化設計、整合專業,生態建筑必須利用一切技術手段,降低污染、減少效能,促進可持續發展。立足人體工程學、熱工環境基礎,仔細研究人們心理需求與生理反應,最大可能創造高效、舒適的建筑室內環境。按照國際建筑節能標準,必須控制單項建筑結構的保溫隔熱,真正降低能量消耗,實現能耗的有效控制。
第三,多層次、系統化設計。建筑的空間構造是指從內部空間至外部空間和建筑室內環境的交流,并與社會生態的相會結合,把空間在結構中是實現系統化,具有層次感。以中國現代建筑水立方為例,“水立方”是北京奧運會國家游泳中心,它的膜結構成為了世界之最,它根據細胞排列和肥皂泡天然結構設計的,這種形態在建筑結構中是從來沒有過的,創意真的是非常奇特的。設計者將水的概念進行了深化,不僅利用水的裝飾作用,還有其獨特的微觀結構,合理組織自然通風、循環水系統的開發,并通過高科技建筑材料應用,體現了諸多科技和環保特點,它不僅體現了結構力量美,還通過建筑師的設想,享受大自然浪漫空間,為國家游泳中心增添了時代和生態的氣息。現代建筑從園林、回廊、噴泉、休閑廣場、宅間綠地到游泳池、健身會所等,通過多個交流場所,創造一種自由漫步式的家園模式,將為人際交往傳統的延續和自我娛樂的健康發展提供設施保證。
第四,藝術性與社會性設計。對于室內設計,科學、功能與藝術的有效綜合體,建筑室內設計必須滿足社會大眾需求,具有社會性特點,達到公眾室內功能目的。室內設計是一門藝術,是最豐富、最直接的設計源泉,經過立體、超現實、風格、構成、簡約、波普等主義浪潮,這些主義為室內設計提供了豐富的形式語言、藝術思想。可以說,建筑室內設計需體現出藝術性。人們對于現代室內的建設并不是單純生活,而是要求室內的物件能夠“相處”融洽,體現室內的藝術性,展現整體、統一之美。同時,需重視個性化發展室內設計。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室內環境設計出現跟風十分嚴重的現象,效仿和追大潮成為時尚,室內環境正在走向雷同。所以我們必須打破雷同性,追求個性化發展。
第五,高度智能化設計。21世紀,是一個信息化、智能化時代,建筑設計如一味的“磚墻混凝土”,則很難滿足人們的現代化需求,智能化建筑是提高人們生活質量、創造更多財富的基礎性設施。在未來空間設計中,有效運用智能技術、科技手段,能創造更多高效安全、舒適便捷的建筑室內環境。
第六,地域化與民族化設計。如若一味強調現代化,雖然提高了公眾的生活水平,民族傳統設計也必然失去。所以,在未來空間設計中,必須有效結合現代與傳統,利用現代科學技術,發揚我國的優秀傳統文化。
結束語
總而言之,針對建筑室內環境,要想確保其美觀性、環保性、舒適性,必須依靠科學、合理的藝術設計。近些年來,我國藝術設計不斷發展,逐漸運用于建筑室內設計中。為進一步提升建筑室內空間的舒適度,必須不斷創新藝術設計手段,研究建筑室內環境藝術設計的發展趨勢,促進建筑設計的長遠性、科學性發展。
參考文獻:
[1]周長積,周雅,傅娜等.我國建筑室內環境藝術設計的現狀與發展[J].山東建筑大學學報,2011,26(6):603-606.
關鍵詞:傳統文化;中式設計;自然景觀;室內空間環境
傳統文化可以說是一脈相承的器物和習慣。就像一個家族的傳家寶和日常行為。站在歷史的角度,傳統文化即是一些物質與精神的沉淀。生產力的發展使得物質得到改進和創新,使人類有了新的征服自然和表述情感的工具。物質的變化,環境的變化,使得人在神經系統養成的習慣也同時發生變化。眾所周知在前十年里隨著國民經濟的成長,人們對居住的環境有新的理解,不再是以前為了居住需求而去裝修,為了生理需求而去裝修,隨著人們對精神享受的越來越高的需求,設計師這個職業就應運而生了,作為一個80年代的設計師我們不像70年代的設計師還懷著對國外設計界的崇拜,認為國外的設計師的作品都是優秀的,而去一味地去模仿國外的作品,而忽視了自己國家的獨有的風格。在經歷了對中國傳統和西方現代派作品的學習、模仿甚至抄襲的啟蒙掃盲之后,中國室內空間環境設計開始步入了自己的創新階段,就是繼承傳統,發展創新。
一、傳統文化在室內空間環境風格營造上的影響與應用
傳統風格的室內設計,是在室內布置、線形、色調以及家具、陳設的造型等方面,吸取傳統裝飾“形”“神”的特征。例如吸取我國傳統木構架建筑室內的藻井天棚、掛落、雀替的構成和裝飾,明、清家具造型和款式特征。又如西方傳統風格中仿羅馬風、哥特式、文藝復興式、巴洛克、洛可可、古典主義等,其中如仿歐洲英國維多利亞或法國路易式的室內裝潢和家具款式。此外,還有日本傳統風格、印度傳統風格、伊斯蘭傳統風格、北非城堡風格等等。傳統風格常給人們以歷史延續和地域文脈的感受,它使室內環境突出了民族文化淵源的形象特征。
在中國文化發展史上,儒、道、佛三教作為中國傳統文化的三大組成部分,各以其不同的文化特征影響著中國文化,同時,三者又相互融合。儒家學說是中國傳統文化發展的主流,崇尚中庸合一,主張人與自然和諧相處,以為天人是相通的,有“天人合一”、“萬物與吾一體”之說。道教主張“大地以自然為運,圣人以自然為用,自然者道也”。禪宗有“菩提本無樹,靈鏡亦非臺,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之說。在中國傳統文化的影響下室內設計融合著和諧、自然、莊重、優雅等多重品質。如中式裝飾材料以木質為主,講究雕刻彩繪、造型典雅,多采用酸枝木或大葉檀等高檔硬木,經過工藝大師的精雕細刻,每件作品都有一段精彩的故事,而每件作品都能令人對過去產生懷念,對未來產生一種美好的向往。“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的田園風情。空間上講究層次,多用隔窗、屏風來分割,用實木做出結實的框架,以固定支架,中間用欞子雕花,做成古樸的圖案。家具陳設講究對稱,重視文化意蘊;配飾擅用字畫、古玩、卷軸、盆景,精致的工藝品加以點綴,更顯主人的品位與尊貴,木雕畫以壁掛為主,更具有文化韻味和獨特風格,體現中國傳統家居文化的獨特魅力等等。
當然中華民族文化藝術在經過漫長的歷史凝練后,逐步形成各具典型文化內涵的圖形和紋飾。他們包括人物、植物、動物、圖騰、幾何符號等形式在內的圖像,以及一些流傳廣泛的典故、成語、傳說中的人物、景物,一些約定俗成的事物及組合。這些傳統符號既有具有傳統象征內涵和比喻意義的圖案和紋樣,也有古代傳統圖騰紋飾,以及傳統宗教紋飾符號。這些文化符號在經歷了歲月的洗練后都滲透出濃厚的歷史凝重感,擁有強大的生命力,因為其文化符號是形式與內涵的完美結合。我們應該用今天的設計語言詮釋與重現這種完美。在當代,這些符號仍有著積極的實用意義,直接運用這些傳統符號作為裝飾元素,是營造傳統的文化室內環境的有效手法。
二、自然景觀在室內空間環境風格營造上的影響與應用
中國自古以來有崇尚自然、熱愛自然的傳統。不論是儒家的“天人合一”、“萬物與吾一體”,還是道家的“大地以自然為運,圣人以自然為用,自然者道也”,都把萬物與人聯系在一起,視為不可分割的共同體。這種“天人合一’的思想促使人們去探求自然、親近自然、開發自然。如一花一世界,一沙一天堂,躲進蝸居的小筑,休問外物瑣事,品香茗,看清流碧潭、亭臺樓閣之勝,享曲徑通幽、奇石怪巖、柳暗花明之趣—這就是蘇州園林生活的基本寫照。又如中國民居的院落非常重視其大小與屋宇的比例,院落承接陽光雨露,日月精華,納氣通風,以具有“藏風聚氣,通天接地”的功能;院落和室內過廳、穿堂等聯在一起形成一個較大的氣流網絡,院落空間即是氣流集散的匯合處,它是溝通天地陰陽之氣的“氣場中心”,也是居住的生活中心。中國民居將內院看做是人與天地,人與自然協同共生的最佳場所,并在院落內引入大自然的風光:大戶人家高墻深院,疊石理水,植樹栽花,曲徑通幽地把院落擴大為私家園林,而小戶人家即使面積很小也要種植幾株翠竹和幾棵芭蕉或以滿架蒼藤,充分表現出人與自然的交融。轉貼于
【關鍵詞】企業,會計電算化,內部控制,問題,對策
一、會計電算化環境下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
1、會計軟件通用性差。目前,我國市場上財務軟件較多,但由于它們來自不同的軟件開發公司,其軟件的操作平臺、數據結構、軟件風格、對軟硬件環境要求各不相同。企業現有的通用財務軟件存在許多問題和不足,比如數據保密性、安全性較差,容易導致非法篡改現象的發生。
2、原始數據操作的準確性問題。會計電算化環境下,計算機是完全依賴人工輸入的數據進行自動處理的。如果人工輸入的原始數據一旦發生錯誤,計算機會根據錯誤的數據進行后續計算工作。由此看來,會計人員必須對輸入的原始數據進行認真的核對,只有保證原始輸入信息的正確性,才能得出正確的數據。
3、企業數據保密性、安全性差。通常,在我國企業財務數據是絕對保密的。但就目前市場上的財務軟件來看,各公司通常對各自產品所做的加密處理,都是出于對本公司的商業利益考慮,為有效防止盜版而做的加密處理。而對如何有效防止客戶財務數據的外泄、惡意篡改等方面涉及甚少。
4、會計電算化人員素質不高。會計電算化內部控制對財務人員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一般企業僅對原有會計人員進行簡單的計算機軟件操作進行培訓,導致會計軟件的許多功能得不到充分的應用。政府加大了對財務人員的電算化培訓,但也只是一般的電算化操作技術,很難適應日常維護、電算化組織與實施等高層次的工作。這樣,讓會計軟件中固有的一些內部控制措施無法得到落實。
5、內部環境改變導致內部控制不適應。與傳統的手工會計環境相比,計算機技術的引進,不僅給會計工作增加了新的內容,也增加了新的控制措施,這大大拓寬了會計控制的范圍。同時,在會計電算化環境下,企業組織結構趨向扁平化,內部控制層次明顯減少,職能和責任進一步集中。管理者不在處于組織機構的上層,而是處于行動的中心,使內部控制的重心有所轉移。
二、會計電算化環境下企業內控控制的對策
1、加強原始數據輸入的控制,確保數據準確性。數據輸入控制的關鍵在于加強對會計憑證審核、輸入、傳遞、保管等環節的全面控制。會計主管應著重審核會計憑證的合法性、合理性;稽核人員認真復核,填制正確的報銷單,經過業務經辦人的確認后簽字或蓋章,無簽名或蓋章統一視為無效憑證,不得進行財務處理;憑證錄入人員根據準確無誤的報銷單錄入憑證;憑證審核人員對照原始憑證對錄入的科目和邏輯關系進行審核,以保證輸入系統的會計資料的真實性。憑證的傳遞要嚴格遵守簽收手續,防止失落或出現非法數據,保證輸入的完整性。憑證的保管實行嚴格的保管機制,嚴防憑證的丟失、被盜。
2、提高會計人員素質,培養一批復合型人才。會計電算化環境下,對企業財會人員的綜合素質提出了較高的要求。它涉及到財會知識,計算機技術應用、財會軟件開發技術等各方面知識。因此,企業要經常對財會人員進行專業技能知識培訓,提高財會人員的業務本領,減少在操作財務軟件系統時出錯的可能性。會計電算化環境下,系統是否安全,不但取決于系統本身,很大一部分還要看操作人員的素質。財務人員不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對系統本身的安全就是一種威脅。因此,企業應加強對會計管理型人才的培訓,以促使會計電算化下,會計軟件在預測、決策、控制等管理工作方面為企業做更大的貢獻。企業只有在擁有一批高素質復合型人才的前提下,才能夠保證企業會計內控制度的全面實施,保證會計工作的質量。
3、嚴格控制會計核算的質量,確保企業財務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會計核算控制是電算化系統內部控制中的重要內容,是會計預測、決策、分析的基礎。因此,必須保證賬務處理的正確性、規范性、真實性。原始憑證在錄入前,其相關的經濟業務必須經過審查,通過審查的憑證要簡明、準確、完整地填制與錄入。所有業務都必須嚴格執行復核制度,充分保證計算機賬務處理的準確性。會計數據輸出必須核對輸出的賬務憑證與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是否一致。同時,要認真做好會計數據日備份和月末備份的雙重備份制度。嚴格控制會計核算質量是防范和化解企業財務風險的重要環節,必須引起企業的高度重視。
4、完善企業內部環境。企業內部環境包括組織結構、企業文化、人員素質、內部審計制度等,所以企業應著手從完善企業組織結構、塑造良好的企業文化、提高人員內控素質、建立新型內部審計制度方面開展工作。會計電算化環境下,企業組織機構趨于扁平,應該從根本上對組織人員和職能之間的關系重新界定,企業應該對原有的機構進行適當調整,以便適應信息系統的要求。通過塑造企業文化,影響企業員工的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形成一種控制精神和控制理念,將直接影響企業內部控制的效果和效率。企業管理者應當重視對人員的選擇、使用和培養,要把人作為企業中最重要的一項資源,這不再只是內部控制的環境因素,它已經日益成為內部控制結構的有機組成部分。內部審計部門在關注企業內部控制風險的同時,也應將信息系統控制列為內部審計風險呢防范的重點,確保管理審計工作在新的環境下能過順利進行。
5、完善內部審計制度。計電算化環境下,審計人員對會計業務的審查和評價,有利于識別財務軟件的安全性、可靠性。以便發現系統在執行操作時存在的弊端,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保證電算化下會計核算的準確性,提高會計核算的質量,進一步完善電算化下內部控制的管理水平,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
隨著網絡技術的快速發展,會計電算化日益成為廣大會計人員的密切助手。在實踐中,不斷的建立和完善科學的電算化內部控制制度,提高會計工作水平和會計信息質量,提高企業現代化管理水平,才能有效地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
【案例分析人】秦鵬;鄢德奎
【案例類型】評價類
【案例名稱】重慶綠色志愿者聯合會訴恩施自治州建始磺廠礦業百限責任公司水污染責任糾紛案
【主要違法行為】違規試生產直排廢水
【污染類型】水體污染
【違法企業所屬行業】采礦業
關鍵詞 跨省環境公益訴訟;訴訟基金;責任承擔方式
【案例概要】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建始磺廠坪礦業百限責任公司違規試生產直排廢水,導致重慶巫山千丈巖飲用水水源嚴重污染。重慶綠色志愿者聯合會于2014年11月13日就此案向重厭市萬州區人民法院提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當前此粲正在審理過程中。
【案例啟示】本集涉及到環境影響評價、生態環境修復簪法律事實認定問題,因相關制度規定付之闕如而面臨審理裁判困境。基于此,提出環境公益訴訟制度的運行需在環境行政公益訴訟制度構建、專項訴訟基金設立和責任承擔方式的精細化三個方面予以完善。
2014年11月13日,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法院受理了重慶綠色志愿者聯合會訴恩施自治州建始磺廠坪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水污染責任糾紛案,這是一起案情錯綜復雜的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該案為新《環保法》實施以來重慶市首例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也是全國首例跨省環境公益訴訟案件。
案件背景:一起跨省界重大環境水污染責任事件
2014年8月13日上午,重慶市巫山縣環保局接到巫山縣廟宇鎮報告,巫山縣廟宇鎮千丈巖水庫提取的居民用水顏色異常。經重慶市巫山縣環保局工作人員現場排查和檢測認定,千丈巖水庫水質受到嚴重污染,污染源為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建始磺廠坪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硫鐵礦選礦廠。該廠違規試生產,并將硫鐵礦洗選廢漿水直排在一處自然形成的洼地內。由于事前未對該洼地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而此地為喀什特地貌,導致廢漿水滲漏地下,經暗河水系流入千丈巖水庫,造成水體污染,主要污染物為乙基鈉黃藥、二號起泡劑和大量尾渣。千丈巖飲用水水源危及巫山縣廟宇鎮、銅鼓鎮、紅椿土家族鄉和奉節縣長安鄉4個鄉鎮居民的生活用水和農田灌溉用水,涉及10160戶、51400人和1.8萬畝農田。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標準》的規定,此次千丈巖水庫污染屬跨省界重大突發環境事件。事故發生后,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建始縣委托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環境風險與損害鑒定評估研究中心對重慶市巫山縣紅椿鄉千丈巖水庫環境事件作出了環境損害評估報告。報告認定:第一,本次環境污染的污染物質為乙基納黃藥,排放量58. 14千克。生產原料乙基磺原酸鈉、2號油可能的使用量最大值分別為63.5千克和47千克。第二,環境事件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為250. 94萬元,但該報告未對土壤、地下水等污染后果及修復費用作出評估。
案件焦點:原告訴訟請求中的法律事實認定
重慶綠色志愿者聯合會就千丈巖水庫污染一案向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法院提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訴請法院判令被告(恩施自治州建始磺廠坪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第一,停止侵害,不再生產或者生產絕不能再次污染水庫。對今后可能出現污染的地下溶洞水體和污染水庫風險重新作出環境影響評價,根據環評結論,作出被告是否應當搬遷的裁判。第二,恢復原狀,依法承擔政府和社會組織應急處理污染事件、應急供水以及恢復千丈巖水庫原有水質的所有費用,包括直接和間接產生的費用共計1900萬元。第三,賠禮道歉,在全國性平面媒體上向公眾道歉。第四,承擔本案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本案原告訴訟請求中涉及環境影響評價、生態環境恢復等法律事實認定問題,需逐一厘清以便于正確適用法律。具體言之,案件主要聚焦于以下幾個方面。
被告硫鐵礦選礦廠建設項目的環評手續合法性分析
被告恩施自治州建始磺廠坪礦業有限責任公司60萬噸/年硫鐵礦選礦廠建設項目于2011年5月通過并取得恩施自治州建始縣發改委選礦廠項目可行性報告批復、環保局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批復以及發改局項目核準批復等手續,資質齊全。同時,磺廠坪硫鐵礦選礦廠與千丈巖水庫直線距離2. 67公里,超出了千丈巖水庫一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范圍。換言之,單就此硫鐵礦選礦廠對千丈巖水庫的影響而言,其選址并未違背法律規定,但由于該項目所在地屬典型的喀斯特地貌,環評報告制作時需估算其對地下水的影響及其造成地下水體污染所應采取的精細化應對措施,環評審批部門應嚴格把關,不能因所影響的水體區域不屬于本行政區范圍而不進行審查。
對于本案而言,原告起訴的對象是恩施自治州建始磺廠坪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是一起典型的環境民事公益訴訟。該公司硫鐵礦選礦廠建設項目的環評手續審批是否合法,與本案審理無直接關聯,即使環評手續合法也不會免除被告因違規試生產違法排污所造成的環境污染和生態損害的責任承擔。原告訴求中,對于該建設項目可能出現的地下溶洞水體污染和水庫污染風險重新進行環評,超出了法院的裁判范圍。對于原告的該項訴求本可通過環境行政公益訴訟解決,但目前環境行政公益訴訟制度缺位致使環評手續的合法審查只能依賴相關部門的自覺。
生態恢復范圍、費用等損失的確定思路
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追求的審判目標是恢復生態環境的狀態和功能,法官適用恢復原狀責任時首先需考慮恢復原狀的可能性與成本問題。確定生態恢復范圍及相關費用,既是原告訴訟請求的依據,又是法官判決恢復原狀時必須考量的重要因素。具體到本案,原告訴請法院判令被告恢復原狀,承擔共計1900萬元直接和間接費用。此次千丈巖水庫環境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為250. 94萬元,而土壤、地下水等污染修復費用的確定是本案判令恢復原狀的焦點和難點。由于《環境污染損害評估鑒定方法》(第Ⅱ版)頒布后,《環境污染損害數額計算推薦方法》(第1版)廢止,便無法比照泰州環境公益訴訟判決的做法,直接以虛擬治理成本為基數,按照一定的倍數計算污染修復費用。對于《環境污染損害評估鑒定方法》(第Ⅱ版)所規定的生態損害評估方法,無論是替代等值分析方法還是環境價值評估方法,都需專業的鑒定機構預測受損資源在損害發生到恢復原狀這段時間內每年受損資源和生態服務價值量的大小。
盡管如此,但法官確定環境生態恢復原狀責任承擔的范圍及費用的思路卻是有章可循的。首先,考慮遭受損害的生態環境能否通過自然或人工的方式恢復原狀,如不能恢復原狀,則法官可依據相應的損失,判令被告異地修復。其次,根據“恢復原狀”判決的履行方式不同,確定差異化的恢復原狀費用與范圍。恢復原狀基礎費用主要包括:環境修復費用和監督修復費用。對于被告委托其他機構制定環境修復方案和其他機構代履行修復方案這兩種情形,恢復原狀的附加費用還要相應涵蓋環境修復方案的制定費用和委托代履行費用。最后,靈活確定被告承擔恢復原狀費用的支付方式,即基于違法者償債能力的考慮,判定是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繳納恢復原狀費用,還是通過發展環保產業等有利于環境保護的方式抵扣部分費用。
賠禮道歉可否成為環境公益訴訟的責任方式
環境公益訴訟的直接受害者是環境本身而非任何一個個體,似乎無適用賠禮道歉的可能。而作為一項民事責任,賠禮道歉在性質上是屬于恢復原狀而非賠償損失的一種非財產責任,賠禮道歉民事責任的存在豐富了民事責任體系。基于環境民事公益訴訟的公益性、補救恢復性和懲罰性的考量,可以突破性地適用賠禮道歉的責任方式。賠禮道歉的意義在于要求環境侵害者就自己侵害環境的行為向社會公開道歉,既具有輕微的懲罰性又能對其他潛在的環境違法者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具體到本案,原告訴請法院判令“賠禮道歉”的責任方式,可以適用于其他環境公益訴訟。同時《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司法解釋》也明確規定了賠禮道歉的責任承擔方式,為賠禮道歉在環境公益訴訟中的突破性適用提供了法律依據。
啟示和建議:環境公益訴訟制度亟待跨越的三個門檻
任何一種制度的運行并不因現有法律規定而通暢無阻,而是在實踐中不斷發現制度運行的困境,循序漸進地修正以確保法律正義的實現,因此環境公益訴訟制度的完善并非一蹴而就。盡管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制度發展已步人快車道,但通過重慶受理的國內首例跨省界環境公益訴訟案的分析發現,環境公益訴訟制度運行所面臨的障礙仍需相應的舉措予以完善,以進一步優化環境治理模式。
構建環境行政公益訴訟制度
環境公益訴訟的受案范圍除了民事糾紛還應包括行政糾紛,但現有立法并未對環境行政公益訴訟予以明確規定。現實中,負有環境保護法定職責的行政機關既有違法的“積極”作為,如違法做出環境行政決策、許可,導致生態環境破壞;也有違法的“消極”不作為,如怠于履行環境行政管理職責,導致污染事件頻繁發生。無論作為與否,只要違法,行政機關行為所導致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影響是違法企業無法企及的。本案中相關部門通過被告硫鐵礦選礦廠建設項目環評手續的警示意義值得深思。
面對當前環境行政公益訴訟制度缺失的問題,首先應明確新《環保法》規定環境公益訴訟的立法目的,以此準確明晰立法的適用范圍,借助立法解釋或司法解釋進行規范,從而確立環境行政公益訴訟制度。其次通過立法解釋對《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中“法律規定的機關”進行界定,確立環境行政公益訴訟原告的主體資格。最后在環境公益訴訟的受案范圍內增設一項內容,即環境行政管理部門的違法作為和不作為所造成的環境污染情形。
設立環境公益訴訟專項基金
對于本案而言,如果原告勝訴,法院將支持原告訴請的1900萬元修復費用,那么如何使用這筆資金?《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司法解釋》規定環境修復資金和服務功能損失等款項應專款專用,即不能由原告直接領取,以防止出現挪作他用的情形。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曾提出了“探索設立環境公益訴訟專項基金”的主張。目前,無錫、昆明、貴陽等地采取的是將環境公益訴訟被告支付的環境修復資金和服務功能損失等款項繳入財政專戶或基金的方式進行管理使用,以保障環境損害賠償金專門用于修復被損害的生態環境。海南省設立的省級環境公益基金,由省財政撥款支付環境公益訴訟案件的相關訴訟費用。另外中國環保組織“自然之友”啟動首個民間“環境公益訴訟支持基金”以支持環保社會組織進行環境公益訴訟。
當前對于尚未設立專項基金或專戶的地方政府部門,既可選擇對民間設立的相關公益訴訟支持基金給予鼓勵和政策上的扶持;也可由環境行政主管部門探索建立環境公益訴訟專項基金,重點用于墊支立案前環保社會組織委托開展環境污染損害鑒定評估的費用,以解決訴訟啟動階段的資金困擾。對于官方設立的專項基金的主要來源包括:環境公益訴訟被告支付的環境修復資金和服務功能損失等費用;財政撥款;人民法院判決無特定受益人的環境損害賠償金。專項基金主要用途為:環保組織進行環境公益訴訟的訴訟費用,包括調查取證費、評估鑒定費等;環境修復費用。環境公益訴訟專項基金的設立既可解決公益訴訟訴訟成本高的難題,又可化解環境公益訴訟利益歸屬的爭端。
適用環境公益訴訟責任承擔方式的精細化設計
《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司法解釋》規定了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賠禮道歉六種民事責任承擔方式。該解釋并未對這六種環境公益訴訟責任承擔的適用性做出周詳的規定。如若沒有明確界定不同的責任承擔方式,將導致司法實踐標準的不確定性。具體言之,上述六種責任承擔方式的具體適用應設計如下。
一是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的責任適用。對于“停止侵害”的適用,首先應明確環境侵害的標準,社會對環境污染容忍限度可作為環境侵害標準之一,環境侵害超出了社會的環境污染容忍限度,應責令停止該環境侵害行為。對于“排除妨礙”和“消除危險”的責任適用,借鑒美國的做法,可在判決中引入禁止令,根據危害的嚴重程度分為三種情形,即永久性禁止令、附條件禁止令和替代性禁止令。永久性禁止令一般適用于環境危害行為無改正可能的情形,責令環境侵害者停止其危害行為;附條件禁止令一般適用于行為人實施的環境危害行為可以通過技術和管理的手段實現環境因子達標的情形;替代性禁止令是針對一些無法避免但必須進行的環境侵害行為,責令通過環境稅或對受害者進行賠償的方式替代適用責令停止侵害行為。
二是恢復原狀。依據《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環境民事公益訴訟中敗訴的原告所需承擔的調查取證、專家咨詢、檢驗、鑒定等必要費用,可以由人民法院從之前其他的環境公益訴訟案中判定被告承擔的生態環境修復費用、生態環境受到損害至恢復原狀期間服務功能損失等款項中酌情予以支付。可見,該解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提及的判定被告支付環境修復費用等款項,相對于環境修復成本是有結余的,故這些用于恢復原狀的款項是懲罰性的。同時適用“恢復原狀”這一責任方式應遵循以下原則:一是生態環境損害發生后,被告首先應當采取有效措施將生態環境修復到污染環境或破壞生態行為未發生時,受影響區域內生態環境的狀態;二是出現部分或全部無法原地原樣恢復情形的,可以準許采用替代性修復方式。
三是賠償損失。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利益的主要用途是生態恢復,賠償損失作為責任承擔方式的一種,只是為了填補“恢復原狀”責任方式在無法適用時的空白。因此適用“賠償損失”這一責任方式時,需考慮“恢復原狀”責任方式適用的可能性。如若在法院判決前相關部門已對受損的生態環境進行了恢復原狀,此時無適用“恢復原狀”責任的可能,便只能適用“賠償損失”責任。為了警示被告所應承擔的環境治理責任,法院可以在此種情況下判令一定的懲罰性損害賠償。
[關鍵詞] 大隱靜脈曲張;腔內激光;高位結扎;并發癥
[中圖分類號] R654.4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7210(2013)12(b)-0068-04
大隱靜脈曲張是外科的常見病、多發病,在我國人群中發病率為8.6%[1]。大隱靜脈曲張常規治療為行結扎淺靜脈剝脫術,具有創傷大、術后恢復時間長等缺點[2]。近年,冀中能源邢臺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醫院(以下簡稱“我院”)外一科引進980型激光治療儀治療大隱靜脈曲張取得了一定的經驗,術后隨訪也獲得較好的效果。腔內激光治療(endovenous laser treatment,EVLT)是通過激光產生血液蒸汽導致靜脈壁熱損傷,血凝狀態升高,使靜脈內廣泛血栓形成并閉鎖靜脈腔的原理達到治療目的[3]。但單純EVLT無法保證將大隱靜脈屬支全部閉塞,導致術后出現屬支返流和曲張可能,大隱靜脈閉塞亦有再通可能,故常規采用高位結扎聯合EVLT的方法以減少再通和復發[4]。目前臨床較多文獻報道,與常規的大隱靜脈高位結扎剝脫術相比,腔內激光聯合高位結扎治療大隱靜脈曲具有張操作簡便、切口小、術后恢復較快、術后感染等并發癥少,住院時間短等優點[5]。本研究旨在探討腔內激光聯合高位結扎治療大隱靜脈曲張的臨床效果,并與常規的大隱靜脈高位結扎剝脫術進行比較,現報道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選擇2012年1月~2013年1月在我院診斷明確為大隱靜脈曲張需手術治療的患者100例(136患肢)。納入標準:踝部明顯曲張而無明顯血栓形成,表面皮膚完好,無明顯營養的大隱靜脈且術前均經彩超檢查確診,排除原發性下肢深靜脈功能不全,既往無下肢深靜脈血栓形成病史。本研究經我院倫理委員會通過,患者知情同意,并簽署知情同意書。其中男57例,女43例;年齡31~76歲,平均(57.2±3.9)歲;病程2~18年。患肢部位:左側49例,右側40例,雙側11例。靜脈曲張程度按照國際靜脈聯盟臨床分級(CEAP分級):靜脈曲張伴下肢酸脹乏力(C2)98條,同時有下肢水腫(C3)17條,伴有肢體皮膚改變(如色素沉著、濕疹、脂質硬皮癥等,C4)15條,合并已愈合潰瘍(C5)4條,潰瘍(C6)2條。全部入選病例根據治療方法不同分為A組和B組,每組各50例。兩組患者性別、平均年齡、CEAP分級、患肢部位、病程等一般資料比較,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P > 0.05),具有可比性。見表1。
表1 兩組手術患者一般資料比較
注:CEAP:國際靜脈聯盟臨床分級
1.2 手術方法
A組接受腔內激光聯合高位結扎手術,術前取站立位并在曲張淺靜脈處作好標記,采用持續硬膜外麻醉,在腹股溝韌帶下方卵圓窩投影區沿皮紋作長2~3 cm切口,找到大隱靜脈主干,距隱股交界部0.5~1.0 cm處結扎兩道不切斷,再結扎大隱靜脈的高位分支。小腿扎止血帶,用18 G套管穿刺針于內踝大隱靜脈起始部主干穿刺成功后,拔出針芯,置入超滑導絲,沿導絲置入5 F導管至大隱靜脈主干全程,拔出導絲。開機狀態下,置入直徑為600 mm的專用激光光纖,在光纖尖端紅色燈光的引導下準確進入大隱靜脈主干高位結扎處,退導管并使光纖頭超出導管1 cm,開啟激光,采用功率12~14 W,脈沖1 s,間隔1 s的模式,后退光纖,每次后退1 cm,同時冷敷壓迫已行激光治療的區域。對于分支曲張靜脈采用套管針穿刺置入光纖,分段激光治療,設置功率為12 W。術畢用彈力繃帶加壓包扎患肢,術后次日可下床活動,術后4~5 d即可出院,術后10~15 d拆除繃帶改穿循序減壓彈力襪6個月~1年,定期門診隨訪。
B組行傳統手術,于卵圓窩處小切口高位結扎大隱靜脈,內踝處切開并離斷大隱靜脈,將大隱靜脈全程行一次性抽剝器抽剝,將淺表迂曲分支行“點式”抽剝,彈力繃帶加壓包扎。術后常規抗炎、止痛治療,15 d解除彈力繃帶,配穿彈力襪3~6個月。
1.3 療效標準
治愈:癥狀體征消失,腿部水腫、酸脹感明顯減輕;有效:癥狀體征改善,腿部水腫、酸脹感減輕,但不明顯;無效:未達到上述標準[6]。總有效=治愈+有效。
1.4 觀察指標
①兩組患者治療后的總有效率;②兩組患者術中單側肢體手術時間、住院時間、術中失血量;③兩組患者術后并發癥發生率,包括皮下淤血、小腿局部麻木感、切口感染、淺靜脈炎。
1.5 統計學方法
全部數據均采用SPSS 12.0軟件進行分析,其中計量資料以均數±標準差(x±s)表示,組間比較采用t檢驗;總有效率等計數資料組間比較采用χ2檢驗,以P < 0.05為差異有統計學意義。
2 結果
2.1 兩組治療后療效比較
A組治療總有效率為96.0%,B組治療后總有效率為76.0%,兩組療效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χ2 = 7.356,P < 0.05)。見表2。
表2 兩組治療后療效比較[n(%)]
注:與B組比較,χ2 = 7.356,P < 0.05
2.2 兩組患者各項手術觀察指標比較
A組患者單側肢體手術時間、住院時間均短于B組,組間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 < 0.05);A組術中失血量明顯少于B組,組間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 < 0.05)。見表3。
表3 兩組患者各項手術觀察指標比較(x±s)
2.3 兩組患者術后并發癥比較
兩組患者治療后均出現患肢的一處或多處皮膚感覺障礙,經理療等處理后癥狀好轉。A組術后16條患肢出現皮膚燙傷,表現為激光治療部位的皮膚充血,水腫,疼痛明顯,多數患者早期酒精濕敷等處理后自愈。A組術后并發癥總發生率為8.0%(4/50),B組術后并發癥總發生率為30.0%(15/50),兩組并發癥總發生率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 < 0.05)。見表4。
表4 兩組患者術后并發癥比較(例)
注:與B組比較,χ2 = 7.298,P < 0.05
3 討論
大隱靜脈曲張的發生主要是由于大隱靜脈瓣膜處瘤樣擴張,使下肢淺靜脈與深靜脈匯合處的瓣膜失去“單向閥門”的作用,下肢血液回流障礙,靜脈血液倒流,大隱靜脈淤血,使靜脈迂曲、擴張[7]。
大隱靜脈曲張的治療方法主要包括藥物、穿彈力襪及手術治療,其中藥物治療、穿彈力襪只能緩解癥狀,只適用于不能手術的患者,硬化劑注射局部炎癥重,復發率高。手術包括大隱靜脈主干高位結扎、分段切除、剝脫和曲張淺靜脈皮外縫扎術,其復發率低,療效肯定,但切口多、創傷大、手術時間長、恢復慢、切口愈合瘢痕多等[8]。
腔內激光治療是將光纖導入大隱靜脈內輸送波長810 nm紅外線激光,導致治療部位靜脈內皮細胞和血管內膜損傷,最終形成纖維化,閉鎖靜脈主干和屬支,達到剝脫靜脈的作用,卻沒有剝脫創面。王旭東[9]報道,應用EVLT方法治療大隱靜脈曲張84例90條患肢,術后1周超聲檢查僅3條患肢大隱靜脈未完全閉合,經再次行EVLT治療后痊愈。應用激光治療靜脈曲張時應注意選擇從大隱靜脈遠端小腿內踝部穿刺插管達隱股靜脈交匯處下方,使大隱靜脈全程閉合,盡量降低術后靜脈曲張的復發率。但對小腿迂曲嚴重的靜脈,導管通過受阻時,不能強行插入,應分段穿刺或聯合手術治療。另外,在大腿根部應做小切口大隱靜脈高位結扎,避免不結扎可能引起大隱靜脈內血栓脫落入股靜脈致肺栓塞,以及插管時易致導管誤入股靜脈損傷靜脈壁和術后血液由深靜脈倒流沖擊大隱靜脈,致使管腔閉合不良、再通等后果。
在行激光治療的同時,如不進行高位結扎,光纖送入大隱靜脈根部的位置只能依靠目測指示光的位置或體表的粗略測量,導致送入位置不可靠,易形成深靜脈血栓的風險。另外,對小腿部靜脈曲張嚴重、呈團塊狀以及足靴區潰瘍形成的患肢,超滑導絲一般難以通過小腿的曲張靜脈團,激光的處理效果欠佳[10]。因此,目前臨床多采用腔內激光聯合高位結扎治療。本研究結果顯示,A組治療的總有效率達96.0%,明顯高于B組。且A組采用腔內激光聯合高位結扎治療后,在手術時間、術中失血量和住院時間上均較傳統手術方式有明顯的優勢。表3結果顯示,A組患者單側肢體手術時間(34.12±15.34)min、住院時間(3.1±1.2)d,分別短于B組(P < 0.05);A組術中失血量(15.5±2.3)mL,明顯少于B組(P < 0.05)。且A組術后并發癥發生率僅8%,明顯低于B組(P < 0.05)。與王迪等[11]報道的觀點相符,進一步說明與單純腔內激光治療相比,通過聯合高位結扎可從根本上避免大隱靜脈纖維化不完全造成的股隱靜脈瓣膜返流,避免激光光纖誤入股靜脈從而造成深靜脈血栓形成,有效防止血栓蔓延波及股靜脈或血栓脫落進入股靜脈,且腹股溝區小切口,予可吸收線縫合,創傷小,部位隱蔽,不影響美觀、微創要求,彌補了激光技術的不足,可擴大手術適應證,適合光纖不易通過的范圍局限的曲張靜脈團[12-13]。
綜上所述,腔內激光聯合高位結扎治療大隱靜脈曲張療效確切,易于操作,具有微創、安全性好、并發癥少、縮短住院時間等優點,適合廣大基層單位廣泛推廣和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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