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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 Tao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氣候變化與公共政策研究院,南京 210044;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學生工作處,南京 210044)
(Institute of Climate Change and Public Policy,Nanjing University of Information Science & Technology,Nanjing 210044,China;
Student Affairs Department,Nanjing University of Information Science & Technology,Nanjing 210044,China)
摘要:極端惡劣天氣給人類的生產生活帶來了極其嚴重的影響,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是當前國際社會共同關注的問題。應對氣候變化不僅需要政府的積極努力,也需要廣大公眾的積極參與。而公眾應對氣候變化的積極性與他們對氣候變化的認知程度呈正相關。本研究通過對3489名網民的調查,了解中國網民對氣候變化的認知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公眾認知水平,有利于更好地實施節能減排計劃,應對氣候變化。
Abstract: Extremely bad weather seriously effect our production and living. It is common concern to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how to positively respond to climate change. Respond to climate change need not only government's efforts but also public participation. The motivation of the people's respond to climate change has positive correlation with the people's perception level of climate change. We investigate 3489 civil net citizens in order to know the cognition of civil net citizens in China on climate change. We shall carry out publicity and education activities to raise public awareness, for better implementing the energy reduction plan on climate change.
關鍵詞:中國網民 氣候變化 認知 調查
Key words: the civil net citizens in China;climate change;cognition;investigation
中圖分類號:TP39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1)32-0142-03
0引言
近年來極端惡劣天氣頻發,給人類的生產生活帶來了極其嚴重的破壞,造成數以億計的經濟損失。這些氣候變化現象及其引發的后果越來越引起人類社會的關注和各國政府的普遍重視,對于氣候變化的相關研究也已經不僅僅局限于科學家們在科學層面上的探討,同時也引發了人們對于氣候變化帶來的有關政治、經濟以及倫理問題的關注與思考。環境心理學認為個體行為與所處環境之間相互影響的過程是一個信息交換過程,包括刺激、感知、環境認知和行為等一系列內容組成。感知是從環境中提取和接收信息的過程,而認知是在感知的基礎上形成的產物,是對環境的識別與理解。行為是在認知的基礎上所做出的選擇與行動。因此,在應對氣候變化過程中,讓公眾自覺參與并不是順其自然的事情,必須要讓他們知道和了解全球氣候變化究竟到了一種怎樣的情況?造成氣候變化的原因是什么?氣候變化已經給人類和即將給人類的生產生活帶來怎樣嚴重的影響?國際社會和中國政府采取哪些行動應對氣候變化帶來的影響?只有對這些問題了解了,清楚了,應對氣候變化才能成為公眾自覺自愿采取的行動。為了對中國公眾的氣候變化認知狀況有一個更加清晰的了解,我們通過中國天氣網開展了“中國公眾應對氣候變化認知狀況調查”。本次調查共有3599位網民參與,其中有效問卷3489份,有效率為96.97%,樣本分布(參見表1)符合調查需求。
我們對獲得的統計數據進行分析,得到結果如下:
1網民對氣候變化狀況的總體認知
關于網民對氣候變化的總體認知情況,我們從5個方面設計了11個問題進行考察,包括“對氣候變化了解程度”、“對氣候變化關注程度”、“對氣候變暖的認識”、“對于氣候變化主要現象的認識”、“了解氣候變化的路徑認知”。為了保證問卷調查結果的準確性和可靠性,我們運用SPSS16.0對網民氣候變化認知調查問卷進行信度分析①。得到Cronbach's Alpha為0.734,信度系數較好,說明問卷設計是合理可靠的。對調查結果進行統計,得到網民對氣候變化總體認知情況(見表2)。
從調查結果可以得到如下結論:①中國網民對于“氣候變化”的了解程度比較高;②中國網民對氣候變化問題非常關注;③中國網民認為全球氣候變化最突出的現象是“氣候變暖”和“臺風、暴雨、洪澇頻發”;④中國網民認為氣候正在變暖并有強烈地感受,他們關于“氣候變暖”的判斷主要源于自身感受而不是天氣變化和各種演繹;⑤網絡和電視是中國網民了解氣候變化的最主要途徑。
2網民對氣候變化的影響因素認知
關于網民對氣候變化影響因素的認知情況,我們從3個方面進行考察,即網民“對引起氣候變化原因的了解程度”、“對造成全球氣候變化主要原因的認知”、“氣候變化影響因素受政治影響的認知”。共設計了6個問題。運用SPSS16.0對網民氣候變化認知調查問卷進行信度分析。得到Cronbach's Alpha為0.724。信度系數較好,說明問卷設計是合理可靠的。對調查結果進行統計,得到網民對氣候變化影響因素認知情況(見表3)。
從調查結果可以得到如下結論:①中國網民對引起氣候變化的因素比較了解;②近八成網民認為“溫室氣體排放”是引起氣候變化的主要原因;③大多數網民對于科學家提出的全球變暖結論是信服的;④一半以上的網民認為氣候變化的研究結論會受到政治因素影響。
3網民對氣候變化產生影響的認知
氣候變化之所以會引起重視,原因就在于氣候變化的影響非常深遠。我們通過6個方面13個問題來對網民進行氣候變化的影響認知考察,包括“對氣候變化帶來的影響的整體認知”、“氣候變化對于農業生產影響認知”、“氣候變化引發糧食危機的認知”、“氣候變化對于環境影響的認知”、“氣候變化對于人類健康的影響的認知”、“氣候變化對國家安全影響的認知”。運用SPSS16.0對“網民對氣候變化產生影響認知”調查問卷進行信度分析。得到Cronbach's Alpha為0.749。信度系數較好,說明問卷設計是合理可靠的。對調查結果進行統計,得到網民對氣候變化影響因素認知情況(見表4)。
從調查結果可以得到如下結論:①網民認為氣候變化會給人類的生產生活帶來影響,目前造成的影響比較嚴重;②網民認為氣候變化帶來的最嚴重的影響是氣象災害頻發,引發疾病與死亡;③網民認為氣候變化帶來的好處首先是冬天變暖,其次為減少能源消耗;④網民認為氣候變暖會降低農作物收成;⑤近八成網民相信氣候變化會引發糧食危機;⑥超過85%的網民相信氣候變化會造成環境惡化;⑦81%的網民相信氣候變化會給人類健康帶來很大威脅;⑧超過六成的網民認為氣候變化會給國家安全帶來影響,并會引發沖突和戰爭。
4網民對國際社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的認知
為了了解網民對于國際社會應對氣候變化情況的認知狀況,我們從4個方面設計了8個問題進行考察,包括“對國際社會應對氣候變化的努力程度認知”、“對國際社會所做工作的認知”、“對‘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的理解”、“國際氣候政策的政治學因素認知”。運用SPSS16.0對“網民對國際社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認知”調查問卷進行信度分析。得到Cronbach's Alpha為0.719。信度系數較好,說明問卷設計是合理可靠的。對調查結果進行統計,得到網民對氣候變化影響因素認知情況(見表5)。
從調查結果可以得到如下結論:①網民認為國際社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不夠努力;②網民并未真正了解國際社會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所作的工作;③網民對“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的內涵理解不足;④網民認為美國和歐盟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不夠努力,并對發展中國家提出期待;⑤網民認為國際氣候政策受政治影響,國際氣候政策的基礎是國家實力。
5網民對我國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的認知
為了解網民對我國政府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的認知,我們從3個方面設計了3個問題來進行考察,包括“對我國政府應對氣候變化努力程度及做法的認知”、“對我國政府應對氣候變化行動有效性認知”、“對我國政府應對氣候變化行動支持程度的認知”。運用SPSS16.0對“網民對我國應對氣候變化行動認知”調查問卷進行信度分析。得到Cronbach's Alpha為0.826。信度系數較好,說明問卷設計是合理可靠的。對調查結果進行統計,得到網民對氣候變化影響因素認知情況(見表6)。
從調查結果可以得到如下結論:①網民認為我國政府在努力應對氣候變化;②網民表示了解我國政府在應對氣候變化中采取的措施與行動,但了解程度有待提高;③網民認為我國政府在應對氣候變化中采取的措施與行動的有效程度不夠高。
6網民對應對氣候變化個人及政府行動期待認知
為了了解網民在應對氣候變化問題上對個人行動及政府行動有哪些定位與期待,我們從4個方面設計了7個問題進行考察,包括“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總體認知”、“個人應對氣候變化的意愿認知”、“個人應對氣候變化的行為認知”、“政府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期待”。運用SPSS16.0對“網民對氣候變化產生影響認知”調查問卷進行信度分析。得到Cronbach's Alpha為0.789。信度系數較好,說明問卷設計是合理可靠的。對調查結果進行統計,得到網民對氣候變化影響因素認知情況(見表7)。
從調查結果可以得到如下結論:①網民相信人類可以通過努力減緩氣候變化帶來的影響,贊成公民參與國家氣候政策制定;②網民愿意為減緩氣候變化方面做出努力,并支持政府各種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和行動;③網民選擇“少開汽車、多騎自行車”和“減少垃圾”來應對氣候變化;④網民認為政府應該加強立法和教育、鼓勵技術創新來應對氣候變化。
在從六個方面對中國網民的氣候變化認知狀況進行調查分析后我們知道,中國網民對氣候變化問題是非常關注的,并對氣候變化問題有所了解。他們認為全球氣候變化最突出的現象是“氣候變暖”和“臺風、暴雨、洪澇頻發”,對氣候變暖有強烈地感受。網絡和電視是中國網民了解氣候變化的最主要途徑。網民認為“溫室氣體排放”是引起氣候變化的主要原因,并相信氣候變化的研究受國家利益影響。網民認為氣候變化會造成環境惡化,影響人類健康,糧食減產,引發糧食危機;甚至會引發沖突和戰爭。中國網民對于國際社會和我國政府應對氣候變化所做的具體工作不夠了解,認為努力程度不夠,具體應對措施效果不夠理想。人們愿意為減緩氣候變化做出努力,并支持國家節能減排政策的實施。網民希望政府能夠加強立法和教育,鼓勵技術創新,更好地應對氣候變化。
注釋:
①因大學生的指標體系與網民相同,問卷內容一致,因此,大學生問卷的信度將不再測量.
②本文中對于可以選擇兩項及以上的多選題,為了使列表清晰簡潔,統計表中只列出選擇比例排在前四位的選項。以下各類似統計結果同理,在表格中不再做重復說明.
③本文中對于可以選擇兩項以上的多選題,為了使列表清晰簡潔,統計表中只列出選擇比例排在前五位的選項。以下各類似統計同理,在表格中不再做重復說明.
關鍵詞:氣候變化;青少年;行為意愿;影響因素;計劃行為理論
中圖分類號:X2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49944(2016)12024505
1引言
氣候變化已經被看做是當今人類社會面臨的共同挑戰,中國作為擁有13億人口的發展中國家,也成為了遭受氣候變化不利影響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與此同時,中國現已成為世界上年溫室氣體排放量最大的國家[1],長期以來中國政府對氣候變化問題都高度重視,并在巴黎氣候大會前向《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提交了《中國國家自主貢獻》,總結和規劃了應對氣候變化所實施的政策與行動[2]。然而在中國,公眾對于氣候變化問題的關注度還很低[3],但社會意識及環境態度又能夠決定社會行動,如果公眾具有強烈的氣候變化意識將能夠極大程度地促進低碳政策的完善及低碳社會的發展建設[4]。
氣候變化是一個長期性的問題,青少年將是受氣候變化影響最大的群體[5],近年來的一些極端天氣事件的頻發及氣候的變化趨勢也預示著氣候變化將會在未來給當今的青少年群體帶來更多的威脅及挑戰。同時,青少年也將對未來的氣候變化減緩決策及應對方式有重要影響。首先,青少年仍處于世界觀價值觀的形成時期,對青少年氣候素養的培養將有助于應對公眾的氣候變化關注度降低等問題,也有助于應對氣候變化帶來的各方面挑戰。其次,青少年對采取積極行動富有激情、想象力及活力,這在當今的社交與媒體時代將對氣候變化問題有更重要的貢獻,例如:青少年在家庭中提倡氣候友好型行為;在學校及一些課外群體中扮演重要的信息交流者;能夠通過社交媒體接觸并傳遞全球性的信息[6]。
青少年想要應對氣候變化以求未來的發展,不僅需要具備氣候科學知識,還應具有減緩氣候變化的行為驅動,以及在個人及群體層面擁有實施氣候友好行為的信心。然而,中國現有的對青少年氣候變化教育方面的研究多集中于傳遞氣候變化知識來增加青少年對于氣候變化的原因及其影響的理解,卻缺乏對最終的親環境行為的探究及培養。因此,了解中國青少年對減緩氣候變化問題的行動參與意愿情況及探究其參與意愿的影響因素,對今后開展氣候變化教育、培養氣候素養、建設低碳社會就顯得尤為重要[7]。
國外已有一些研究基于環境心理學及行為學來探討有效的氣候變化交流機制以及影響個人氣候行為的影響因素。筆者的研究就基于計劃行為理論來進一步探究中國青少年減緩氣候變化的行為意愿的影響因素。計劃行為理論(the 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TPB)是一個被廣泛接受的來預測個人親環境行為的理論模型[8]。該理論指出,對于最終的行為,行為意愿是最具影響力的預測指標,并且行為意愿又主要由3個因素決定:行為態度、主觀規范及知覺行為控制,即態度越積極、認為周圍重要他人越支持、自我感知的行為能力越強,行為意愿就越強。在Schindler的研究中態度還被定義為針對特定環境問題的態度[9]。一些調查研究也表明,對于特定的環境問題,比如對氣候變化而言,關注度越高,以及地方脆弱性危機感知越強,越能夠激發個人節約能源的意愿[10,11],而對氣候變化的懷疑也將阻礙對減緩氣候變化的行為參與。因此針對氣候變化問題,態度可再細分為3個主要維度:①對氣候變化的懷疑度;②對氣候變化的關注度;③基于氣候變化的地方脆弱性危機感知。以計劃行為理論為基礎,細分氣候變化態度的復雜性及特殊性,將有助于進一步探究影響青少年減緩行為參與意愿的重要因素。同時也希望該研究結果還能夠運用今后的氣候變化教育,培養出參與減緩氣候變化及低碳發展的青少年。
2研究對象與方法
2.1調查地點
研究于2014年12月20日至2015年5月30日開展問卷調查。由于非城市地區尤其是農村地區對自然資源的依賴性更高,對氣候變化敏感度及脆弱性也更高,因此了解這一地區青少年氣候變化行動意愿將更有助于應對氣候變化的影響。而在中國,不同地區對氣候變化的敏感程度存在差異,因此研究參考了中國1960年以來極端天氣的分布及變化情況,如夏季高溫天的變化等,最終選取了12個省的非城市地區開展問卷調查。這些調查地點的海拔跨度從50~3000 m,并且包括了內陸地區及沿海地區,以求盡可能代表中國大部分地區的情況。每個非城市地區選取1所小學進行調查研究,共12所學校。
2.2調查內容
調查問卷基于計劃行為理論及細分的氣候變化態度,測量了對氣候變化的懷疑度(如“我認為氣候變化是一個真實存在的問題”等)、對氣候變化的關注度(如“我不會去關注電視或報紙上有關氣候變化的報道”等)、基于氣候變化的地方脆弱性危機感知(如“我認為氣候變化不會對我居住的這個地方造成影響”等)、知覺行為控制(如“我覺得我的努力對減緩氣候變化不會有什么幫助”等)、主觀規范(如“我的家人認為減緩氣候變化的節能行為是沒有必要的”等)、減緩氣候變化的行為意愿(如“接下來的一年里,我愿意為減緩氣候變化而捐出自己部分零花錢”等)和一些社會學變量,測量題目主要基于國內外相關領域學者的研究結論根據實際情況而設定。為保證調查質量,問卷采用了正向-負向題設計,且先由專家進行討論,修改后又先后進行了兩次預實驗(N1 = 150,N2 = 88),最終問卷共包含51個問題。所有感知變量及減緩意愿都使用了李克特五點量表進行測量(非常同意-同意-保持中立-不同意-非常不同意)。社會學變量多采用填空題及選擇題,其中性別、年齡、地區、家庭成員數、家庭私家車及摩托車擁有情況被用于了之后的分析。
2.3信度檢驗
信度檢驗是測定所設計的量表是否具有可靠性和穩定性的有效分析方法,根據Cronbach alpha(α)值評價量表的可靠性,一般認為α大于0.7被認為可信度較高。利用SPSS 22.0軟件對最終問卷中所測的感知變量及減緩意愿進行信度檢驗,結果如表1所示,對氣候變化的關注度、基于氣候變化的地方脆弱性危機感知、知覺行為控制、主觀規范、減緩氣候變化的行為意愿的α值均大于0.75,對氣候變化的懷疑度的α值接近于0.7,仍在可接受的范圍。由此說明本次調查的問卷具有較高的可靠性,所有變量所得分值將進一步用于的數據分析。
2.4調查參與情況
該調查研究一共邀請到了1229名年齡在9~13歲的青少年參加。
3研究結果
3.1信息來源途徑
在參與調查的青少年中,絕大多數青少年已經聽說過氣候變化(圖1)。對于氣候變化的信息來源呈現出多元化的途徑,且可能同時存在多種信息獲取途徑,因此途徑累計百分比超過100 %。在這些傳播途徑中,大眾媒體作為信息來源的比重最大,例如電視(69.7 %)、網絡(49.7 %)。其次,課內外課程教育對氣候變化的認知也占有很大比重,如課外書籍(47.3 %)、學校課程(38.2 %)。從家人那里獲知氣候變化(35.9 %)或者從報刊雜志上獲得此信息(34.3 %)相比其他途徑而言比重相對較少,但仍有超過1/3的參與者提及。大眾媒體作為青少年獲取氣候變化信息的最主要來源,其對氣候變化的報道將可能影響著青少年的氣候變化情感感知與參與(表3)。
3.2青少年減緩氣候變化行為意愿的影響因素分析
基于計劃行為理論及細分的氣候變化態度探究青少年參與減緩氣候變化情的行為意愿的影響因素,如表3
結果表明在社會學變量中只有性別對最終的減緩意愿有顯著影響(B=-0.06,p>0.05),且表現為女生對氣候變化的減緩意愿會強于男生。分析所有情感感知變量對減緩意愿的影響時發現,對氣候變化的懷疑度(B=0.00,p>0.05)和基于氣候變化的地方危機感知(B=-0.01,p>0.05)這兩個氣候變化態度對最終的減緩意愿沒有直接影響,而對氣候變化的關注度(B=0.16,p
3.3氣候變化態度與行為意愿的關系
由于對氣候變化的懷疑度和基于氣候變化的地方危機感知這兩個變量在回歸分析中對最終的減緩意愿沒有直接顯著的影響,而同屬于態度的對氣候變化的關注度對減緩意愿卻是極顯著的影響,因此研究建立了中介模型來進一步探究這3個感知變量與減緩意愿之間的關系(圖2)。
結果顯示:對氣候變化的懷疑度可以通過對氣候變化的關注度作為中介變量來影響減緩意愿(直接效應c’=-0.12,p
4討論與建議
(1)從理論上基礎來分析,在Ajzen提出的計劃行為理論中行為態度、主觀規范及知覺行為控制能夠影響個人的行為意愿。通過實證研究,基于理論進行的回歸模型分析也發現,青少年對氣候變化的關注度、行為主觀規范和知覺行為控制等情感感知變量能夠有效地影響減緩氣候變化的行為意愿。因此,要鼓勵青少年更多親環境親氣候的行為以應對氣候變化,就必須關注影響青少年行為參與意愿的重要情感因素,從而更有效地開展氣候變化教育。
根據研究中分析總結的影響青少年參與意愿的直接因素,氣候變化教育對情感感知變量的關注應注意以下幾點:①氣候變化教育的重點應該是提高青少年對氣候變化問題的關注度。通過有效地信息傳遞,建立青少年自身與氣候變化的相關性,并真正意識到氣候變化與個人生活及行為的息息相關,從而激發參與減緩氣候變化的行動意愿。②氣候變化教育應當注重主觀規范對行為意愿的重要作用。主觀規范對于行為意愿具有極強的影響力,這就需要今后的教育注重創建良好的群體認同感,讓青少年個人接受到來自他人的積極性期望,從而觸發他們行為意愿的增強。③今后的氣候變化教育也可以通過提高知覺行為控制來鼓勵更多的行為參與,即提高青少年個人的行動能力以及對自我行為作用力的信心。Moser等的研究表明在氣候變化教育中,直接教授青少年適應和減緩氣候變化的解決措施比只傳遞氣候變化的形成原因及影響更能有效地提高個人的行動能力感知以及對自我行為作用力的信心,從而付出行動參與其中[13,14]。
(2)根據研究的中介模型分析,雖然對氣候變化的懷疑度和地方脆弱性危機感知并沒有直接對行為意愿有顯著影響,但它們卻是有效的間接影響因素,能夠通過影響關注度來間接地影響行為意愿。這說明,這種負向的氣候變化態度與行為意愿間還存在某種距離,但這種間隙一定程度上可以通過積極的氣候變化態度來調節,因而深入理解了這3個態度變量之間的作用機制將更有助于全面地分析影響青少年參與減緩氣候變化行為意愿的因素。根據模型結果,可以通過克服青少年對氣候變化問題在空間尺度和時間尺度的距離,降低青少年對氣候變化的懷疑度或者增加青少年對當地來自氣候變化的危機感知,來吸引青少年對氣候變化的關注,從而獲得最終的減緩行為的參與。
(3)研究還發現性別在減緩氣候變化的行為參與意愿上存在顯著差異。針對青少年而言已有研究表明,當面對氣候變化問題時女性比男性具有更強的氣候變化危機感知,甚至對于其他環境問題也如此[15]。而研究的結果也進一步證明,女性在氣候變化問題上有更強烈的行為意愿來參與到減緩氣候變化的行動中。而這種性別差異導致的行為意愿差異可能由社會經歷的不同而引起,同時這種差異還有可能和價值觀有關,如利己主義或共享主義,而這種價值觀的形成也會與家庭背景、同齡人的影響有關。
隨著極端氣候事件的頻發,氣候變化所帶來的生態危機、經濟危機及社會危機也日益顯著,國際社會也在加強各方面的合作以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應對氣候變化。政府提出了低碳社會的發展策略,制定了一系列阻止碳排放高速增長的低碳減排政策,但低碳社會的發展不能僅僅依靠政府,還需要鼓勵更多居民的日常行動參與,以及培養青少年的低碳意愿及行為,才能真正實現低碳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應對長期的氣候變化問題。為鼓勵公眾參與,激勵青少年的行為響應,政府及社會可以通過氣候變化教育入手,做出以下努力。
第一,針對不同的地區細化氣候變化教育活動。研究建立模型及提出的行為意愿影響因素能夠反映出,心理認知過程在對于理解和實施減緩氣候變化教育行為的重要性。已有研究證實了當地的氣候變化信息將更有助于激發個人的參與[16],同時,強調個人經歷和當地影響的信息交流更可能觸發對氣候變化問題的關注及減緩行為的發生[10, 17]。因此,基于地方信息的、結合地方氣候特點的氣候變化教育活動更能有效地克服個人對氣候變化的心理距離,改善對氣候變化的情感感知,進而影響減緩氣候變化的行為參與[18]。
第二,鼓勵開展多形式的氣候變化教育來增強公眾及青少年的氣候變化行為參與。氣候變化信息來源途徑的多樣化體現出了對多形式教育模式的需求。氣候變化教育的類型主要可分為正規教育、非正規教育及非正式教育。正規教育主要依托于學校,以傳授氣候變化基本知識為主;非正規教育一般指在非正規的教育場所開展氣候變化教育活動,如植物園、動物園、博物館等;非正式教育主要依靠大眾媒體作為信息渠道開展氣候變化的宣傳教育。多形式的教育模式能夠提高氣候變化教育的有效性,但教育活動應該不僅僅傳播氣候變化知識,還要注重對氣候變化情感感知的培養,強化個人與氣候變化的聯系,激發個人對氣候變化的關注及自我責任意識,最終引導和鼓勵行動的參與。
5結語
基于對全國多地區的青少年調查研究,結果具有廣泛性,對未來開展氣候變化教育、提高青少年對氣候變化問題的參與具有理論參考價值及實踐指導意義,也對政府應對氣候變化、進行公眾的宣教工作、加強公眾的參與有一定的參考價值。但研究僅針對青少年開展,結果又具有一定局限性,針對不同年齡段、不同社會特征人群的氣候變化教育建議有待于進一步的探索及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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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環境移民;氣候移民;生態移民;可持續發展;氣候變化
中圖分類號 C92:F20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2-2104(2013)04-0096-08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3.04.017
20世紀80年代以來,對人口、資源與環境可持續發展問題的深入研究,使得環境因素導致的人口遷移問題日益受到關注,與此相關的概念有:環境移民、生態移民和氣候移民。目前這些概念在國內外的學術研究和實踐應用中尚不一致,鑒于統一的概念界定有助于學界明確研究問題、幫助決策者制定政策和指導實踐,本文擬從厘清這幾個密切關聯的概念著手,分析概念的內涵及其驅動因素,闡明概念的理論基礎, 并在全球環境和氣候變化的大背景下探討我國應對環境移民問題的政策建議。
關鍵詞:氣候變化;發展;人類活動
中圖分類號:P46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432(2011)-04-0224-2
基金項目:天津市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超越博弈:國際氣候合作進程中的國際制度構建研究”(20092701)
全球氣候變化是人類當前面臨的最重大的環境問題,也是人類必須做出回應的最復雜的挑戰之一。氣候變化主要是由人類發展進程中的人類活動造成的,氣候變化既是環境問題,也是發展問題,但歸根結底是發展問題。氣候變化的影響范圍已經從單純的環境領域延伸到國際政治、世界經濟和國際貿易等領域,而且這一趨勢在經濟全球化和環境問題全球化的雙重背景下將繼續得以強化。因此,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是人類必須作出的回應。
1 關于氣候變化的定義
根據導致氣候變化原因的差異,對氣候變化的定義也有所不同。目前最常見的定義有三種:
1.1 自然科學意義上的定義
氣候變化是指氣候平均狀態和離差(距平)兩者中一個或兩者一起出現了統計意義顯著的變化。離差值越大,表明氣候變化的幅度越大,氣候狀態不穩定性增加,氣候變化敏感性也增大。
1.2 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的定義
氣候變化是指氣候隨時間發生的任何變化,無論其原因是自然變率,還是人類活動的結果。
1.3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定義
氣候變化指除在類似時期內所觀測的氣候的自然變異之外,由于直接或間接的人類活動改變了大氣的組成而造成的氣候變化。
當前國際社會開展的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行動,主要是針對人類活動導致的氣候變化而言。因此,本文所論及的“氣候變化”采納《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定義,主要是指由于人類的經濟活動,尤其是工業革命以來化石燃料消耗的急劇增加,大規模土地利用和植被的變化,增加了大氣中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濃度,改變了地球表面的輻射平衡,從而導致的以氣候變暖為主要特征的氣候系統的變化。氣候變化一般包括氣溫、降水和海平面變化三個方面的內容。其中,全球變暖是焦點,國際社會所稱的“氣候變化”通常主要是指全球變暖。
2 氣候變化與人類活動
2.1 溫室效應與氣候變暖
越來越多的科學家相信,溫室效應是造成近期地球變暖的主要原因。溫室氣體是大氣中的微量氣體,包括水汽、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等,其中二氧化碳是最重要的溫室氣體。溫室氣體能夠使太陽短波輻射透過并到達地面,從而使地球表面升溫。IPCC第四次報告指出,由于人類活動影響,主要溫室氣體都出現了明顯的濃度升高。二氧化碳對氣候變化影響最大,其導致的增溫效應占到所有溫室氣體總增溫效應的63%。最新數據顯示,二氧化碳濃度已經由工業革命前的280ppm增至目前的379ppm,達到過去65萬年的最高值。這主要歸因于人類對煤炭、石油、天然氣等化石燃料的大量使用。甲烷濃度由工業革命前的715ppb增至2005年的1774ppb。氧化亞氮濃度由工業革命前的270ppb增至2005年的319ppb。
2.2 人類活動與氣候變化的關系
2.2.1 IPCC第一次報告結論(1990年) 近百年來氣候變化可能是自然的波動,也可能是人類活動造成的,或者是兩方面共同作用造成的。
2.2.2 IPCC第二次報告結論(1995年) 盡管定量確定人類活動對全球氣候產生的影響存在能力上的不足,同時某些關鍵因子也存在不確定性,但是越來越多的事實表明,人類活動的影響被覺察出來了。
2.2.3 IPCC第三次報告結論(2001年) 新的、更有力的證據表明,過去50年觀察到的大部分增溫可能歸咎于人類活動產生的溫室氣體濃度增加。
2.2.4 IPCC第四次報告結論(2007年) 20世紀中期以來觀察到的大部分全球變暖,很可能是由于觀測到的人為溫室氣體濃度增加所導致的。
對比四次報告中的措辭可以看出,國際主流科學界對人類活動影響氣候變暖的認識經歷了從模棱兩可到“可能”再到“很可能”的一個變化過程。根據IPCC報告的術語說明,“可能”表示發生概率大于66%,而“很可能”則表示有90%以上的可能性。IPCC第四次報告雖然只是把第三次報告中的“可能”換成了“很可能”,實際上卻把人類活動影響氣候變化的可能性從66%提高到了90%以上,基本上等于確認了人類活動是氣候變化的主要影響因子。
3 氣候變化問題的實質
《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開篇即點出了氣候變化問題的實質:“氣候變化既是環境問題,也是發展問題,但歸根結底是發展問題。”主席指出:“氣候變化問題,從根本上說是發展問題,應該在可持續發展框架內綜合解決。”總理在“應對氣候變化技術開發與轉讓高級別研討會”上也講道:“氣候變化是重大環境問題,但歸根結底是發展問題。”將氣候問題的實質定性為發展問題,是從氣候變化問題的產生根源、與發展模式的關系以及應對氣候變化的根本措施等方面來理解的。
生存和發展是人類社會追求的永恒目標。自人類出現以來,自然界及其資源就成了人類索取和利用的物質基礎。“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體而言,是人的無機的身體。人靠自然界生活。”在對人類與自然界關系的認知上,人類中心主義的發展觀長期居于主導地位。發展觀是一定時期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需求在思想觀念層面的聚焦和反映,是一個國家在發展進程中對發展及怎樣發展的總的和系統的看法。確立什么樣的發展觀,是世界各國面臨的共同課題,它也是伴隨各國經濟社會的演變進程而不斷完善的。
傳統的發展觀將發展片面地理解為經濟增長,到工業革命時期又表現為“工業化實現觀”,它以工業增長作為衡量發展的唯一標志,把一個國家的工業化和由此產生的工業文明視作現代化實現的標志。反映在現實經濟生活中,這種發展觀表現為對GNP、對高速經濟增長目標的積極訴求。現實主義政治大師漢斯•摩根索(Hans Morgenthau)和歷史學家保羅•肯尼迪(Paul Kennedy)就持這一觀點,認為人口數量、先進的技術和豐富的自然資源構成了一個國家成為強國的必要前提。然而,從對自然界的影響來看,人口數量越多,生產技術越先進,卻意味著更多的自然資源被開采和利用,自然界遭受的改變或破壞越嚴重。這種發展觀所帶來的嚴重后果就是環境急劇惡化,資源日益匱乏,人類的實際福利水平不斷下降,最終危及到人類本身。
世界主要發達國家工業化的進程正是在傳統發展觀的指導下完成的。“第一次工業革命制造了節省勞力的機器,而第二次工業革命則正在制造取代勞動力的機器。”工業革命提出了更多的能源和資源要求,而獲得渠道只有向自然界索取。能源和資源主要集中在煤炭、石油、天然氣和鋼鐵上。英國的煤產量從1770年的600萬噸上升到1800年的1200萬噸,然后到1861年的5700萬噸。鋼鐵的產量在同一時間分別為5萬噸、13萬噸和380萬噸。再以石油為例,美國在19世紀末打出第一口油井,十年之后的產量已經達到520萬桶,到1900年已經接近1億桶。 新技術和農業機械的普及為糧食產量的大幅度提高提供了條件,加之化肥和農藥的使用,世界糧食的產量大大超過以前的任何時期。對糧食產量的追求又促使人們將視線投往森林,大批森林被砍伐改作農田,這對自然界又是嚴重的破壞。
工農業生產率的提高加上醫療水平的提高,人口數量也獲得了膨脹的機會。世界人口從1650年的5億一直攀升到1990年的52億。工業革命的深入和人口激增導致了前所未有的城市化浪潮。人口稠密的城市大都分布在大河流域和沖擊平原,如尼羅河流域、兩河流域、印度河流域和黃河流域等,城市規模的不斷擴展又不斷地吞噬著周圍本可用作耕地的良田、森林、草原。
科學界已經證實,工業革命以來大氣中溫室氣體濃度的明顯增加是人類使用煤炭、石油、天然氣等化石燃料,以及加速毀林和破壞草原所導致的結果。工業革命因為遵循傳統發展觀而忽視自然的能動作用,把人和自然完全對立起來,片面追求經濟的增長,全球變暖是自然界對人類這種不正確發展模式的報復。對于這種結果,恩格斯早就警示人類:“但是我們不要過分陶醉于我們人類對自然界的勝利。對于每一次這樣的勝利,自然界都對我們進行報復。每一次勝利,起初確實取得了我們預期的結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卻發生完全不同的、出乎意料的影響,常常把最初的結果又消除了。”因此,從氣候變化出現的根源來看,其實質就是發展問題。這樣講,并非否定人類發展的要求和發展所取得的成就,而是就發展觀而言的。
發展就是經濟和社會循序漸進的變革。環境問題是經濟活動和社會發展總的作用的結果。從人類的歷史可以看出,環境問題(不考慮自然災害),大多是伴隨著經濟和社會發展出現的,尤其是與經濟活動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人類面臨的主要環境問題,如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有機化學物品污染,都是經濟活動直接或間接的結果。社會問題,如人口膨脹、科學技術發展也與環境問題關系密切。人口急劇增長的壓力會產生環境問題,科學技術水平又制約著人類解決環境問題的能力。
在環境問題解決途徑上,以往存在兩種發展道路。其一是“先污染,后治理”的強調經濟發展而忽視環境保護的道路,這也是工業化國家的發展模式。其二是放棄發展。這種道路的核心觀點是既然環境的破壞來自于經濟和社會的發展,那么停止發展就可以從根本上杜絕環境問題出現。
從氣候問題產生的根源來看,人與自然的對立是最深層的矛盾。如何消除人與自然的對立,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是解決環境問題的關鍵。人類的生存和發展離不開自然界,也不可能超越自然界的限制。但人類必須尊重自然規律,按照自然規律辦事,對自然的索取必須控制在自然界的承載能力范圍之內。氣候變化問題不僅是氣候和全球環境領域的問題,而且是一個涉及人類社會的生產、消費和生產方式等社會和經濟發展各個領域的重大問題。減少人為溫室氣體排放和增加溫室氣體的吸收會是應對氣候變化的根本措施。溫室氣體排放的主要來源是能源生產和消費以及農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二氧化碳和甲烷等氣體,而能源和農業生產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礎產業部門,減少或限制這些領域的溫室氣體排放意味著限制一個國家的發展空間和權益。
能源產業部門是最重要的基礎部門之一,為其他產業部門提供必要的動力來源。根據中國行業研究報告網的統計資料,2007年化石燃料消耗占世界能源消耗總量的89.8%,其中,石油35.6%,煤炭28.6%,天然氣25.6%。 國際能源機構向聯合國提交的一份報告稱,在今后的20年中,化石燃料(煤炭、石油、天然氣)將繼續成為世界上使用最多的能源,其中石油仍將是最重要的能源資源。化石燃料在世界主要能源構成中所占的比例將保持在90%。其中,石油將滿足世界40%的能源需求。在2020年,全球的石油日使用量將從目前的7600萬桶/日增加到1.15億桶/日。由此可見,在世界能源結構很難在短期內發生重大變革的情況下,減排就等于限制能源產業發展,這對一國經濟發展將形成嚴重的沖擊。
農業是人類社會賴以生存的基本生活資料來源,是社會分工和國民經濟其他部門成為獨立生產部門的前提和進一步發展的基礎,也是一切非生產部門存在和發展的基本保障。國民經濟其他部門發展的規模和速度,都要受到農業生產力發展水平和農業勞動生產率高低的制約。要降低農業生產過程中的溫室氣體排放,勢必要對農業生產方式、農業生產技術進行深入的改革與調整,這對農業占很大比重的發展中國家來說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對其發展更是形成致命的瓶頸。減排對人類的消費方式也提出了重大挑戰。消費是發展過程中一個不可缺少的環節,沒有消費就會使發展停步不前。當前世界消費方式存在嚴重不公平,表現為發達國家的“奢侈消費”和發展中國家的“生存消費”。無論奢侈消費(表現為消費品的高能耗)還是生存消費(為維持基本生存卻低效率地利用能源),都屬于不可持續的消費方式,都不可避免地制造出大量的溫室氣體,加劇了氣候變化的趨勢。要扭轉這一趨勢,人類必須在消費方式上進行變革,采取一種既能維持消費的可持續性又能保證資源的可持續性的雙贏的消費方式。否則,不可持續的消費方式在將資源消耗殆盡之后,人類的發展也就失去了發展的物質基礎。
參考文獻
[1] 劉緒貽,楊生茂主編.美國通史: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85.
[關鍵詞]氣候變化 成本—收益分析 國際框架 均衡點
[中圖分類號]P47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1568-(2013)04-0042-15
自1988年國際社會在加拿大多倫多首次召開半官方的氣候會議,到2012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應對框架的多哈會議(COP18/CMP8),有關氣候變化應對的國際談判已走過25年歷程。多倫多會議提出了應對氣候變化的碳減排目標,即以1988年的排放水平為基準,到2005年全球減排20%,這一目標史稱應對氣候變化的“多倫多目標”。現在看起來,這一目標顯然過于理想化。因為在2012年多哈會議最終通過的決議里已經找不到明確的全球碳減排目標,更多的則是“希望”、“理應”、“自愿”等字眼。這意味著,經過25年的努力,國際社會在應對氣候變化和碳減排上的意愿和進展可謂是不進反退,盡管全球的碳排放水平已經遠高于當年。因此,頗有必要對既有的具體應對策略特別是指導國際社會氣候變化應對實踐的理論加以總結和檢討。
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必須了解各國參與全球氣候變化應對框架和機制的決策依據。一般認為,氣候變化應對框架的有效性根本上取決于各國的參與度,國際社會最終之所以能達成這樣或那樣的決議,也正是因為決議必須在最大程度上反映各國的參與度。因而,作為全球氣候變化的重要里程碑,最初的《京都議定書》(以下簡稱“議定書”)才將其生效條件設定為55%的排放比例,也就是附件一國家名單中至少有足夠占到全球排放總量55%的國家和地區加入該議定書,其規定的各項條款才能真正生效。
需要指出的是,決定各國參與度的,是各國對參與全球氣候變化治理的成本—收益計算;換句話說,成本—收益計算是各國氣候變化外交的決策基礎。例如,美國參議院在討論表決議定書時有過這樣的闡述,“任何(氣候變化)國際協議都必然會對國內經濟產生系列的金融(經濟)影響”。具體而言,所謂的“經濟金融影響”實際上指的便是成本與收益,即加入氣候變化的相關國際協議究竟會給美國帶來怎樣的收益,同時又增加怎樣的成本。也就是說,美國唯有在明確了這樣的成本一收益關系后才能做出是否加入議定書的判斷和決策。對此,在美國國會一次有關氣候變化的聽證會上,與會參議員在回答為何美國仍沒有加入氣候變化國際協議的問題時解釋,“因為美國還沒有弄清楚國際氣候變化協議對國內經濟造成的各種影響”。
基于上述邏輯,本文將以成本—收益分析為切入點,分析緣何當前全球氣候變化治理機制停滯不前,認為這一現狀恰好是出于成本—收益考慮導致的各國參與全球氣候變化的低水平均衡。基于對更高水平平衡存在的樂觀判斷,本文認為,國際社會需要進一步推動各國提高參與度,使國際應對氣候變化努力向更高水平的均衡邁進。
一、全球氣候變化應對框架的成本收益計算
國際學術界有關全球氣候變化應對框架的成本—收益分析主要通過建立各種經濟學模型進行測算,其中較有代表性的方法是利用一般均衡的經濟學分析方法,將一定時期內(如到2055年或者2100年等)的經濟增長、能源利用、碳排放、氣候變化模式、氣候變化影響以及各種碳減排和氣候變化適應政策等因素作為變量納入到模型中,同時賦予各個變量以各種參數,然后計算出在不同排放及減排情景下的碳排放價格,以及由此產生的成本與收益。
以動態綜合氣候—經濟模型(DICE,Dynamic Integrated Climate-Economy Model)的研究為例,筆者對在2009年12月國際社會就應對氣候變化達成的《哥本哈根協議》進行了成本收益分析(表1)。在這一模型中,成本和收益的計算依據有三個:
一是在《哥本哈根協議》的氣候變化應對路徑下,全球及各國由于受氣候變化影響而造成的直接凈損失,凈損失的含義其實已經包括了成本和收益兩方面的因素;
二是在《哥本哈根協議》下,全球及各國設定的減排路徑和政策給社會經濟帶來的減排支出成本,這個成本大小與《協議》的規定有著很大的關聯,包括技術變遷、經濟增長、社會福利都會受到減排過程的極大影響;
三是在《哥本哈根協議》下,根據作者通過同一模型模擬出來的碳排放價格(包括碳稅和碳排放權的交易),以及各國要達到各自碳排放配額范圍所需購買的額外碳排放量,最終計算出一個全球及各國用于支付額外碳排放配額的成本。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各國在《哥本哈根協議》下的碳減排配額分配并不均勻,考慮到各國減排能力的差異,會出現“富余”和“不足”兩種情況,因而這項成本對于一些國家為正,而對于另一些國家則為負。當然,從全球的角度來看,其總額為零。
按照這樣的計算框架,威廉·諾德豪斯(William D.Nordhaus)得出的結論是《哥本哈根協議》下到2055年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直接總支出為16,470億美元。這個支出水平究竟是高還是低呢?在稍早的同系列研究中,諾德豪斯通過同一模型對各種氣候變化應對情景下的支出成本進行了核算。他根據性質的不同將總支出分成兩部分,第一部分是氣候影響損失和減排成本,比較的結果是:從最優應對情景下的低成本,一直到不采取任何措施以及設定過高減排或溫度控制目標情景下的高成本;第二部分的支出來自碳排放配額的購買,其中碳排放價格決定了最終的購買支出,而不同氣候變化應對情景意味著不同的碳排放價格。作者對此進行了排列,結果表明,氣候變化應對的策略越激進,國際社會未來承擔的碳排放價格就越高,這也就意味著不同國家為完成減排目標必須為購買額外的碳排放配額付出更高的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限于科學研究和社會經濟發展上的極大不確定性,諾德豪斯及其他經濟學家和氣候變化研究小組,如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和斯特恩報告,對全球氣候變化應對成本一收益的計算結果在數量上未必是完全精確的。但從不同情景的排列順序來看,他們的結論在邏輯上是站得住腳的,即對應不同的氣候變化應對和發展情景,國際社會將共同承擔不同的成本和收益。那么從成本一收益的視角出發,我們如何進一步理解不同氣候變化應對及發展情景的主要區別呢?是什么關鍵因素影響著全球氣候變化應對框架的成本與收益?理解這些問題將有助于構建一個國際氣候變化應對的經濟學意義上的成本一收益模型。
二、碳排放價格、參與度與成本—收益分析
按照諾德豪斯和理查德·托爾等人有關氣候變化經濟影響的分析,應對氣候變化的凈成本影響主要有三個來源,即:氣候變化的直接影響,碳減排進程的影響和碳排放價格的影響。對全球而言,前兩種來源的影響總體上體現為正的凈成本,而碳排放價格對凈成本的影響在名義上是在各國間相互抵消后為零。但實際上,全球碳排放價格有兩個源頭:碳稅和碳交易,如果全部的碳價格都以碳稅的形式體現出來,均衡狀態下碳排放價格應等同于碳減排的邊際成本,從而意味著一國為本國配額之外的碳排放支付了成本。如果進而將氣候變化對全球造成的損失影響納入碳排放價格的計算范圍,即完全而充分地將氣候變化的外部影響內化到碳價格中,那么碳排放價格更可以成為衡量全球氣候變化應對框架成本收益的指標。就此而言,在不同全球性氣候變化應對框架的路徑下,會產生高低不等的各種碳價格,也就體現了全球為這些不同的氣候變化應對框架所支付的凈成本水平。
如果賦予碳價格以新的含義,即把氣候變化影響和碳減排支出都折算為碳排放價格,然后將碳排放價格作為衡量全球性氣候變化應對框架成本一收益的標志性指標,則可對以往在一般均衡基礎上所得出的成本收益比較結果進行重新組合和排列。以諾德豪斯在其研究中設定的15種氣候變化應對情景為例,在給定時期內且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可對15種情景加以重新排列(圖1)。這個新的排列說明,如果僅從時間序列的角度來看,不管國際社會采取何種減排策略和路徑,都會從初期的最低點然后慢慢上升。但如果采取橫截面的比較,不同情景間的區別就一目了然,根據前面的分析,碳排放價格的區別實則也代表了各種氣候變化應對機制在成本收益上的區別。
從圖1可以得出一個基本結論,即氣候變化應對機制導致碳排放價格越高,其成本也就越高。如相對議定書的應對機制,能將全球氣溫上升控制在2~C范圍內的應對機制明顯成本更高;同時,相對于不包括美國碳排放的議定書而言,能夠覆蓋美國碳排放的議定書的成本就更高。
如果進一步比較導致碳排放價格的各種應對情景,可以發現,各種應對情景間最大的差異在于各國的參與度不同,或者說是對全球碳排放的覆蓋度不同。因此可以認為,參與度是決定碳排放價格及應對機制的成本一收益水平的重要因素。
無論是議定書的應對機制,還是設定2℃的升溫限制,其本質都是全球碳排放的覆蓋面大小的問題。從絕對意義上講,應對機制的覆蓋度越高,則碳排放價格會越高,盡管從應對的結果看也會越有效。但問題在于,在國際社會中,應對機制的覆蓋范圍并非取決于碳排放價格或者應對有效性,而取決于各國對應對機制的認同度,具體表現為參與度。可依據官方表態將參與度分為三類:參與、不參與和有條件參與。以各國對議定書的態度為例,美國屬于有條件參與,歐盟屬于參與,中印等發展中國家屬于不參與。又以《哥本哈根協議》為例,中印也都加入了有條件參與陣營。需要指出的是,從非官方角度衡量的參與度相對更為復雜,因為市場、部門或地區的參與度與官方表態未必一致,導致實際的參與度發生變化,而市場最終形成的碳排放價格反映的正是實際參與度。這樣,可將圖1中的縱軸換成“參與度”,進而用不同的方法觀察15種不同應對機制和情景間的區別,從最低的參與度到最高的參與度,決定了具有不同特性的應對機制和情景。
將參與度與應對機制的上述關系應用到全球氣候變化應對機制的實踐中,并從1988年國際社會開啟氣候變化應對機制的談判到2012年多哈氣候大會落幕期間選取幾個重要節點,便可發現,基于碳排放覆蓋率的各國氣候變化實際參與度的差異以及變化,決定了應對機制和目標的變化起伏(圖2)。
在圖2中,盡管控制2℃升溫的應對情景要求較高的參與度(接近100%),并被《哥本哈根協議》所確認。但該目標并沒有被具體落實,在《哥本哈根協議》中體現為碳排放覆蓋率的全球參與度非但沒有提高,反而因為資源減排機制而有所下降。因此,從1988年至今,全球氣候變化應對機制的參與度一直在遞減。同一時期,國際市場的碳價格也在持續下滑,進一步說明國際社會應對氣候變化和碳減排的總體意愿呈減弱趨勢,印證了基于成本一收益衡量方法的氣候變化應對機制在不同階段對凈成本水平評估的演變過程。
三、全球應對氣候變化框架的成本—收益模型
本節將對氣候變化應對的成本—收益模型加以考察。在下文所應用的函數中,Cost指應對氣候變化的總成本,Benefit指應對氣候變化的總收益,Y指應對氣候變化的總產出或福利水平,Commitment指各國在不同時期(i)的參與度或碳減排承諾水平,ert指各期的貼現程度。
(一)成本函數:Cost=∑f(Commitmenti)ert;
在技術進步、氣候變化趨勢、經濟發展等因素都給定的情況下,國際社會開展氣候變化應對合作的成本(現值,下同)取決于各國的參與度或承諾程度。既有研究表明,隨著各國參與度的提高,國際社會將在參與度較低時(參與初期)付出更大的增量成本,但在參與度較高時(參與后期)成本上升趨緩。換句話說,成本函數的曲線將是遞增和凸起的,即先快后慢,即圖3中的成本曲線。最終,如果全球各國全部參與到合作框架中,那么成本將被固定在某個最高點上,不會無限增加。這是因為,一旦在全球建立有效合作機制控制碳排放,將全球溫度的變化控制在一個可承載的范圍,那么碳排放價格便不會再繼續提高(如圖3),應對成本也就會趨于停滯。
(二)收益函數:Benefit=∑f(commitmenti)ert;
同樣的,在其他條件給定的情況下,國際社會開展氣候變化應對合作的收益也取決于各國的參與度。根據相關研究和上述分析,參與度的提高會給全球帶來更多的收益。當然,收益曲線的特征有別于成本曲線。首先,在參與度較低時(初期),因為“漏出”效應的存在,提高合作水平帶來的全球收益增長速度較慢;一旦合作水平達到特定水平,隨著“漏出”效應顯著下降,全球碳排放相關政策的有效性也會顯著提高,如碳稅、碳交易等。此時,全球將從合作中獲得更大的好處,并出現快速的增長;這意味著,收益曲線總體將呈現出先慢后快的遞增性(圖3中收益曲線)。
收益曲線的第二個重要特征在于:在初期,由于各國參與度較低,相應國際框架的收益水平將低于成本水平,甚至在某些極端情況下收益為負。但隨各國參與深入,收益曲線會以更快的速度攀升,在達到特定參與水平后將超過成本曲線。這個參與水平也就是一個均衡的參與度。
收益函數還有第三個特征,即在參與度進一步提升后,收益的增長速度極有可能出現下滑,即增長速度放慢并逐漸向成本曲線靠攏(圖4中收益曲線),這會使收益曲線出現變化(如圖4)。這樣便會改變成本一收益曲線間的關系,出現了兩個均衡點。可把第一個均衡點(Q1)稱之為低水平的參與均衡,第二個均衡點(Q2)則稱之為高水平的參與均衡。
(三)均衡條件
第一,當成本曲線高于收益曲線時,稱之為“參與不足”(Under-commitment),此時全球將為之付出凈成本,從而推動參與度的繼續提高,一直到兩者相等為止;
第二,當成本曲線低于收益曲線時,稱之為“參與過度”(Over-commitment),此時全球將從更高的應對參與水平中獲得凈收益。盡管如此,但參與度不會繼續提高,而是向反方向發展即出現下滑,一直到凈收益為零時。這主要是因為,當參與度過高時,一方面氣候變化應對部門的凈收益增加本身會削弱各國在此領域的繼續投入及參與積極性,凸顯其他部門投入的短缺和氣候變化應對部門的投入過度;另一方面,盡管全球的總收益繼續增加,但在地區分布上,收益的分配顯然是不均勻的,因此也會形成和增加進一步提高參與度獲得更多凈收益的各種政治經濟障礙。
第三,兩個均衡水平的比較。根據上述分析,對全球氣候變化應對的收益曲線進行仿真,則會出現先凹后凸的結果。相對于固定的成本曲線,這導致了一低一高兩種均衡水平。在均衡條件都成立的情況下,兩個均衡水平都可以幫助國際社會實現“參與度”的優化。也就是說,在這兩個參與度水平上,至少在氣候變化應對部門內部都足以形成相對穩定的狀態。但顯然,低水平參與度上的均衡盡管實現了部門的穩定,它對全球總產出和總福利的益處則低于高水平參與度。
(四)雙均衡條件:Y=∑f(Commitmenti)ert
由第三點討論而來的,需要引入第四個條件,即考慮了兩部門產出的一般均衡條件。如果將各國氣候變化應對參與度納入到整體福利考慮,參與度會通過影響氣候變化應對部門的內部成本一收益均衡,繼而影響其他部門的成本一收益均衡,最終作用于總體福利水平。在目前的科學認知水平和發展階段上,氣候變化應對的參與度對經濟增長總福利現值存在遞增影響。但以一般均衡的現有分析為基礎,有理由相信,氣候變化應對參與度并非始終增加經濟總福利,因為在參與度高于特定水平后,無論氣候變化應對部門內部的凈福利如何變化都會反作用于經濟總體福利,從而導致既有成本一收益關系逆轉,如圖5所示。
這樣,兩個均衡的參與度便產生了不同的福利影響,低水平的均衡參與度帶來較低的產出水平,高水平的均衡參與度帶來較高的產出水平。從產出水平的角度來看,前者屬于低收入均衡,并非理想結果,而后者則可以帶來更優的福利。全球氣候變化應對的發展歷程其實就是一個既尋求成本一收益均衡,同時又實現更高產出水平的過程。總體而言,當前的國際氣候變化應對框架更加接近于低收入的均衡狀態,即各國在自身成本收益核算的基礎上,“自由地”確定各自的參與度,先是通過2012年的多哈氣候大會進行了初步確認,然后到2015年在進行反饋和總結,屆時形成新的國際應對框架,進一步強化和固定氣候變化部門內部的均衡。
從全球角度看,這一均衡并非最優。如圖5所示,如果參與度提高,總體產出和福利水平也將更高。問題在于,一旦低收入的參與度均衡狀態在確立后迅速得到強化甚至被固定,那么打破這一均衡、推動參與度提高并實現更優化的產出和福利水平將很困難。有兩種可能局面將推動實現這一突破。
第一,外部條件變化,如氣候變化程度加劇、國際社會對應對氣候變化的偏好增加、各國政府對氣候變化應對的認同提高及技術進步等,都會同步提高氣候變化應對不同參與度上的成本(或降低收益),從而推動成本曲線上移(或使收益曲線下移),迫使最優的均衡參與度向右延伸。這種情況相對于外部條件發生變化后,氣候變化應對部門的估值水平有所提高,從而增加了各種投入的相對價值,使參與氣候變化應對進程可帶來更低的機會成本和更高的總產出和福利。
第二,也存在內生機制推動參與度提高的可能,最主要的是參與國/地區/部門帶來的示范效應。在現實世界中,各國/地區/部門對于氣候變化應對的參與呈現極不均勻的狀態,有的出于自發,有的則僅僅跟隨。這樣,參與度本身存在著微小變動的可能:主要出于各種內生原因和激勵因素,參與度會不斷提高,這一提高本身會帶來收益和成本,而一旦參與者從中獲得凈收益,就有可能對其他未加入者形成示范效應,進而吸引更多的參與者。當然,如前所述,考慮到均衡條件,由示范效應導致的更高參與度所形成的額外凈收益在最初階段未必會推動參與度繼續提高,反而可能使參與度下滑回落至均衡水平。但這里面存在一個“臨界點”,即在某些關鍵性的國家/地區/部門加入到氣候變化應對進程,或執行了某些標志性的減排政策后,參與度的提高便難以逆轉,從而加速向下一個均衡點即高收入均衡水平匯聚,并在這個均衡點上逐步穩定下來。
基于參與度邊際產出遞減規律,產出函數有一個重要的假定,即100%的參與度未必導致產出最大化。正如IPCC的第四次評估報告所指出的,國際社會面臨多種可供選擇的排放及減排情景,從“一切照舊”(Business as usual)到最為積極的應對情景,其排序正好是從最低的參與度(>=0),到最高的參與度(
四、模型的應用
以上理論模型分析對當前國際社會的氣候變化應對實踐有著兩方面的重要解釋意義。一方面,國際社會在氣候變化應對框架上的發展路徑將受以下兩種情況約束:其一,沿著本部門內部的凈收益曲線移動,隨著世界各國參與度的提高,國際減排應對框架的凈收益會出現相應的變化(圖6),基于雙均衡的存在,因此該曲線將呈現出倒U型的形狀,與橫軸(參與度)有兩個交點(Q1,Q2),意味著可能的參與度也僅會維持在這兩點之間;其二,由于實現均衡的需要,Q1和Q2仍然是穩定后最有可能出現的參與度選擇結果。因此,以參與度高低來衡量的氣候變化應對框架將圍繞這兩個點出現波動。同時,在內部和外部條件的作用下,可以在兩點間進行過渡。也就是說,最后參與度的選擇范圍將限制在Q1和Q2兩點間。
另一方面,上述約束條件也符合當前各國在應對氣候變化上的現實選擇。第一,各國/地區/部門都不同程度地參與到氣候變化應對框架中,最終必將在全球范圍內體現為一個適度而均衡的參與水平(Q1
第二,近25年來國際社會在氣候變化應對上進展緩慢甚至有所倒退這一事實說明,從一般均衡角度來看,盡管參與度提高有利于增加產出,但應對程度還取決于部門內部的成本收益均衡。在關鍵的臨界點沒有突破前,國際社會應對氣候變化還較難跳出低收入的均衡參與水平。這樣,各國顯現出各種積極或消極的政策波動也就在情理之中。
第三,國際社會要走出當前的氣候變化應對困境,跳出低水平均衡,就必須探索和研究影響參與度的臨界物及其臨界水平。可能的臨界物包括:更加準確的氣候變化科學研究和認知,更加巨大的氣候災難,更加系統的社會動員,更加有效而可行的政策工具,等等。當然,要想找到這一臨界物及臨界水平,全球還需通過更多的試錯來驗證。
關鍵詞:河南省 氣候變化 水資源
中圖分類號:P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3973(2011)006-123-02
水是維系一切生命活動的不可替代的物質,又是社會生產必不可少的物質資源,人類的一切活動都離不開水。河南省地處亞熱帶向暖帶過渡的氣候帶,氣候多樣復雜,災害頻繁發生,地跨長江、黃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多年平均水資源總量405×108m3,但因人口密度、耕地系數、復種指數較大,人均水資源量僅為407m3,相當于全國的1/5,屬缺水區。而且水資源時空分布不均,給工農業發展及城市居民生活都帶來了嚴重影響。
1 氣候變化特征
氣溫是重要的氣象要素之一。近50年來,河南省年平均氣溫為14.4℃,上升了0.79℃,增溫速率0.15℃/10年,但低于全國年平均氣溫變化速度0.25℃/10年。調查數據顯示,上世紀50年代到60年代氣溫較高;70、80年代氣溫較低;90年代以后氣溫明顯升高,直至本世紀一直處于高值期。年平均溫度最高出現在1998年,最低出現在1956年。
大氣降水是地表徑流的主要來源,是水循環的重要環節和氣象要素之一。全省年平均降水量737.3mm,自北向南逐漸增加,雨量在530~1300mm之間。從1956年到2007年全省年降水量具有弱的減少趨勢,減少速率為2.14mm/10年。其中年降水最大值為1066.6mm,最小值為457.2mm。
蒸發是地表熱量平衡、水量平衡的組成部分,是水循環中最直接受氣候變化影響的一項。反過來,蒸發可使空氣濕度增加,氣溫變化,起到調節氣候的作用。河南省年蒸發力一般有700-1000mm,夏季蒸發力最大,占年總量的37%,春秋次之,冬季最少。年蒸發力20世紀50年代最少,60年代略有增多,70、80年代略減少,90年代增加幅度非常明顯且為最高值,這與90年代氣溫明顯增高有關。
日照時數是氣象上用來表征太陽輻射強弱的氣象要素之一,與太陽高度角、云量、大氣透明度等要素有關。河南省處在東經110°21′~116°39′,北緯31°23′~36°22′之間,多年平均日照時數為2103h。調查結果表明,20世紀60年代開始年日照時數呈遞減趨勢,80年代年均日照時數比60年代減少335h,比70年代減少193 h;進入21世紀初的近6年,年日照時數更是急劇減少,比60年代減少466h,比90年代減少142h。
2 氣候變化對水資源的影響
氣候變化是自然和人類活動共同作用的結果。地球上有史以來經歷著冷暖交替與干濕變異的自然變化,包括太陽輻射、地殼運動、火山氣溶膠等。而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與人口的增長,人為活動排放的溫室氣體、土地覆蓋植被的變化等都不同程度的影響到了氣候的變化。而氣候變化又通過水文循環對自然界的水文系統產生影響,進而影響到水資源在時空上的重新分布和總量的改變。河南省屬于嚴重的資源型缺水省份,全省水資源量空間分布呈緯向分布,自北向南逐漸增加,信陽水資源量較豐富,安陽、鶴壁、三門峽水資源較匱乏。從年際變化來看,水資源量總體呈逐漸減少的趨勢,變化速度為-1.09×104萬m3/10年。
降水量是影響水資源量的直接因素,其變化趨勢與水資源量的變化趨勢相同,二者之間的相關系數高達0.91。河南省年降水量最大值為1066.6mm(2003年),最小值為457.2mm(1966年),多年平均為737.3mm,具有減小的趨勢。水資源量的補給來源為大氣降水,因此,降水量隨時間的減少是導致全省水資源量減少的根本原因。
由多年氣溫的監測資料來看,河南省年平均氣溫呈上升趨勢。大氣溫度越高,其持水能力越強,全球和流域降水量可能增加,但同時蒸發量也將增加,這使氣候的變率增加,出現更強的降雨和更廣泛的干旱。1975年8月上旬,淮河上游的洪汝河和沙潁河流域特大暴雨過程中,林莊站一天降水量達1005.4mm,致使河道漫決,大型水庫垮壩失事,滯洪區先后潰溢,洪水泛濫,造成極慘重的災害。而在剛過去的2010年冬季,全省平均氣溫2.1度,比常年同期偏高0.1度;平均降水量為32.4mm,比常年同期偏少2成;平均日照時數為412.2小時,比常年同期偏少12.5小時。其中12月氣溫偏高2.1度,降水偏少9成,日照偏多36.4小時,造成了全省冬季小麥的嚴重缺水。
同時,河流的水溫升高和變率加大可能加快藻類、細菌和真菌繁殖,高強度的降雨將導致土壤中的污染物流入水體,使水體鹽度增加,更容易造成水質性缺水。2000年,河南省水利部門對全省13個水系、64條主要河流進行的水質監測結果表明:全年期全省河流水質劣于五類標準的河流長度為2766公里,占評價河流總長度的54.3%,有超過一半的水喪失了任何供水功能。
3 應對氣候變化的水資源戰略對策
氣候變化將增大河南省洪澇和干旱災害發生的風險,對自然生態系統和經濟社會系統產生負面影響,尤其對農牧業生產、水資源供需等的影響更為顯著。隨著工業化進程的加快以及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們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面臨嚴峻的挑戰。因此,我們要研究制定適應和減緩氣候變化對水資源影響的戰略措施,特別是針對極端氣象事件的有效適應措施。
(1)強化水資源管理。加強水資源統一管理,以流域為單元實行水資源統一管理、規劃與調度。注重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和優化配置,從傳統的“以需定供”轉為“以供定需”。
(2)加強水利基礎設施的規劃和建設。加快建設南水北調工程,通過三條調水線路與長江、黃河、淮河和海河四大江河聯通:加強水資源控制工程(水庫等)建設、灌區建設與改造,繼續實施并開工建設一些區域性調水和蓄水工程。
(3)加大水資源配置、綜合節水的推廣力度。重點研究開發大氣水、地表水、土壤水和地下水的轉化機制和優化配置技術,突破精量灌溉技術、智能化農業用水管理技術及設備,加強生活節水技術及器具開發。
(4)在保護生態基礎上有序開發水電,合理開發和利用豐富的水力資源,加快水電開發步伐,因地制宜開發小水電資源。
關鍵詞:氣候變化;全球治理;困境;路徑
中圖分類號:C93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1)19-0211-04
一、氣候變化全球治理的處境
在當今各類全球治理的實踐中,應對氣候變化的全球治理無疑是最受關注的。由于氣候變化、特別是氣候惡化所導致的消極后果對人類影響的普遍性,促使國際社會至少在理念層面上齊心協力地致力于尋求對策以降低發展所帶來的氣候變化成本。
氣候環境對人類生產生活的影響古已有之,然而將這一問題納入政治框架進行討論則是始于1972年召開的聯合國人類環境大會。關于氣候問題的討論重點,也由最初的科學認知領域發展到后來的經濟層面,再到目前的政治博弈階段。現階段氣候治理的實踐主要在三個層面開展,即國際、區域和國家層面。
1.以聯合國為首的政府間組織主導下的氣候治理實踐。這些機制包括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召開的三次全球環境會議,聯合國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全球環境基金機制、聯合國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等。在氣候變化全球治理進程中,特別值得一提的是《京都議定書》的通過,具有里程碑的意義。盡管在已達成的條約中,“許多重大問題(諸如實施細則、遵約程序、資金供給以及締約方之間的區別待遇等問題)并不成熟或者仍處于談判之中,但其所確立的諸多原則規范以及在此過程中頻繁出現的國際外交活動和國際立法行為在一定程度上標志著國際氣候治理機制的初步確立。”在應對氣候變化問題的談判中,在上述寬泛的框架之下,國家之間展開了戰略上的合縱連橫,以利益的異同為界,形成了歐盟、傘形集團、七十七國集團加中國的利益同盟。他們之間圍繞氣候變化問題的談判互動和立法實踐是全球氣候治理進程的主體力量。
2.區域性的組織在氣候變化全球治理中的作為。在地區層次,如何應對氣候變化問題也成為區域性國際會議談論的熱點話題之一,如亞太經合組織將氣候變化納入討論,并著手制定相應合作機制。“2005年,在英國舉辦的西方八國首腦加五個發展中大國首腦(G8+5)會議上,氣候變化第一次作為主要議題列入諸強議程”。“2006年,美國發起亞太清潔發展伙伴計劃,這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一種國際政治考慮。”
3.以國別為中心參與的氣候治理。無論是在聯合國框架下還是在區域性組織之下達成的氣候治理協議,最終都必須依靠民族國家在國內去落實。因此,民族國家在應對氣候變化問題上的談判立場和對已達成協議的國內落實情況也是全球治理的重要方面。
在應對氣候變化問題上,一方面是如火如荼地召開的各種國際、地區及雙邊會議暨談判,另一方面是實踐層面上有效治理的嚴重滯后和不足。究其原因,可以歸納為如下方面。第一,現存的治理框架的內在局限性。制度一經確立,就會產生自我保存的傾向,形成制度的惰性,提高改良和改革的門檻和成本。因此對于目前尚不完善的氣候治理制度的進一步完善都將不是易事。目前關于氣候變化全球治理的松散結構作為一種現實,有其合理性,但在其中并沒有體現出弱國小國的價值關切和利益關涉,體現的是一種權力政治在氣候變化治理領域的繼續。正因如此,“制度至關重要,但制度也有副作用甚至危險性,可能導致剝削與壓迫,從而造成“治理困境”(governance dilemma),這種情況在氣候變化全球治理中多多少少也都存在。而要改變這種狀況,前景不容樂觀,在可見的將來,現狀都將延續。第二,氣候治理的現有協議所折射出來的問題。毫無疑問,在緩慢開啟的全球氣候治理中,《京都議定書》的達成和生效是最具里程碑意義的,它標志著人類“邁出了全球氣候談判的第一步,產生了具有法律效用的二氧化碳減排國際協約;開創了清潔發展機制(CDM)等京都靈活機制的市場,目前已經成為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兼顧可持續發展和減排行動雙贏戰略的表率”。然而盡管《京都議定書》的達成對氣候治理的推進功不可沒,但這并不表明《京都議定書》所體現的就是全球治理的最好方式,對這一協議的全面分析將有助于全球治理的未來進步。“《京都議定書》沒有廣泛的參與者,特別是它沒有激起美國的參與欲望。雖然易于將其歸咎于布什政府。然而美國參議院在京都談判之前的1997年7月,表決通過了不簽署協議的決議,認為美國不應該簽署任何危害其經濟的條約”……這一決議“以95∶0的比例通過。”《京都議定書》也沒有監督簽約國對協議的實施。如加拿大作為簽約國,理應在2008―2012年期間以1990年為參照減排6%,而事實上是加拿大的排放量有30%超出了這一目標。第三,有效治理機制的不足。應對氣候變化問題的全球治理機制還嚴重不足,在氣候變化問題上并沒有產生一種合理有效的國際性框架,更高效合理的氣候治理機制尚在未知當中。在那些批判者看來,目前的治理僅僅是部分社的議程,合作治理也像賺錢買賣,并沒有改變社會或政治環境。
二、氣候變化全球治理的困境
(一)由國家體系引起的困境
全球治理的部分困境是由國家的身份現實所引發和加深的,國家的理在面對全球公益性問題時顯得力不從心。在多大程度上緩解個體理性與集體不理性以及利益的結構性沖突,是對全球治理的長期挑戰。
1.受害程度與治理能力的差異導致難以協調治理步調。當今世界是全球相互依賴的,這種說法雖然是事實,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容易使人們忽視相互依賴的不對稱性,這種情況在氣候變化領域中格外明顯。在氣候變化領域的不對稱性、不平衡性表現如下。受氣候變化影響的不同導致各國應對治理的態度不同;而國家實力的不同導致治理能力的不同,使得氣候治理的推進也是國家之間利益與實力的博弈。在一定程度上,那些最貧窮的國家是最易受氣候變化影響的國家,也是最無力應對這種影響的國家,他們擁有“更少的經濟、技術和制度能力”應對氣候變化。在應對氣候變化全球治理的過程中,出現了強者更強、弱者更弱的馬太效應,“全球化既產生了分裂也創造了整合”。氣候變化對全球的消極影響是不均衡分布的,貧窮國家的脆弱性尤為引入關注;“氣候變化也將進一步減少窮人獲取飲用水的機會,進而影響他們的衛生健康狀況”,“并且會真實地在亞非拉威脅到食品的安全” 。“據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估計,最不發達的非洲地區受全球暖化的影響將會最深,其糧食產量會大大下降,到2020年將有多達2.5億人面臨飲用水短缺問題,小島嶼國家更面臨直接被海水淹沒的可能性。”與此同時,應對氣候變化的成本也是有國別差異的。對于消除氣候變化所需支付的成本,有研究表明,為了使二氧化碳濃度在2100年時保持在前工業時期的2倍,在這種轉變過程中,發達國家需支付2%的經濟出口量,而發展中國家將承擔更高的經濟成本。
2.個體理性選擇與集體非理性后果的問題。“個體對公共利益的冷漠,或者說個體理性與集體理性矛盾,是全球公共問題治理過程中各國之間合作面臨的最大障礙。”氣候變化問題作為全球公共問題,之所以會出現治理不足的局面,正是由“公地的悲劇”和“集體行動的邏輯”所導致的。具體而言,全球減排空間可以看做是個別消費、集體治理的公共物品,問題本身的屬性決定了解決問題的難度。正是由于國家以民族利益為重,在面對公共問題時采取以鄰為壑的政策,導致對公共問題的治理無人問津,而最后又反過來間接地難以免于其害。“全球減排空間的稀缺性是全球氣候變化治理特殊性的關鍵點”,氣候變化全球治理的特點就是各國從全球氣候變化匯總受益和受損差異。在全球治理過程中,“個體對公共利益的冷漠,或者說個體理性與集體理性矛盾,是全球公共問題治理過程中各國之間合作面臨的最大障礙。”
3.國家國內政治對國際治理的影響。應對氣候變化的全球治理,最終治理的效果取決于實際行動;國際治理作為國內治理的延伸,國內政治中的各種派別和利益集團對氣候變化問題的態度左右著國家在國際談判中的態度,同時,已達成的協議的落實也有待于國內各部門的配合。因此國家參與全球治理時,受制于國內政治,民主政體要求國務院要向人民負責,氣候變化的“外部性或者外溢效應不是他們的首要關切”。
(二)由治理的多元主體引起的困境
1.多主體治理的效率問題。全球治理是一種開放的進程,治理的主體可以是國家間、個體間、政府間組織、以及民間組織、跨國公司等等。而這種情況容易導致出現兩種后果,其一,分散的多主體針對同一問題開展的治理活動可能由于缺乏內在的協調而在功能上多有重合,重復建設,不易發揮各自的比較優勢,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其二,在同一項治理實踐活動中,過多的參與主體將可能會集思廣益,有利于治理,但也會導致治理協議的達成往往是曠日持久,效率低下的。
2.多元主體所承擔的治理責任問題。在全球治理中,過多主體的參與也會引發責任分擔的問題。“當保護環境成為所有人的責任時,難道不意味著它就不是任何人的責任嗎?如何去解釋民族國家在其中扮演的作為或不作為的角色?如果有必要的話,我們如何確保和度量國界之外主動承擔責任的主體所擔當的強制性義務?”所有這些問題都是在全球治理中面對的現實問題,對這些問題的解決和協調過程可正是全球治理本身的完善進步過程。
(三)由治理的價值訴求所引發的困境
全球性問題“存在的普遍性,挑戰的共同性,利益的相關性”,都呼吁人類社會能夠以超脫狹隘自利的民族國家視角,去關懷世界范圍內所存在的基本的困境。然而事實上,國家的行為往往是以對利益的追求為風向標的,而面對全球性問題,國家到底應該如何超脫以及能否超脫國家利益的視角都成為懸念中的問題,對于這些方面我們不能盲目樂觀;還需考慮在可見的將來若始終無法超脫國家視角的話,面對最脆弱而受氣候變化影響最大的國家,到底應該如何確保他們的利益。
1.實踐中的治理能否體現價值關懷。回到原點考察的話,不難發現全球治理的興起是以不同于權力統治的方式來解決全球性公共問題,之所以需要治理,是由于傳統的權力政治模式已經無法解決此類問題。因此全球治理需要超越傳統政治統治的一個方面就是要在治理中體現價值關懷,有一種倫理關照。
現實中的全球治理到底是否體現了倫理關懷呢?對這個問題的回答不容樂觀,“貝克就一針見血地指出,全球化論者盡管不是為某種政治制度制造一種意識形態,但無意之中卻創造了一種世界強權政治的世界主義倫理”,并將這種權力倫理與全球治理嫁接,喬裝打扮成全球立場。
2.治理應該體現何種價值觀念問題。關于全球治理的價值理念,可以從兩個視角來考慮,“一個是基于普遍主義基礎上的、強調為全球所認同的價值,即‘全球’價值。一個則是基于特殊主義的、保守各個國家或文化傳統中形成的價值理念,而認可各種特殊主義的價值體系在全球突兀、對峙地存在的全球‘價值’。”目前的全球治理實踐體現的更多的都是價值關懷上的特殊主義,主要是西方觀念的體現,因而使得現有全球治理的代表性問題飽受質疑;當然普遍主義價值理念的選取并非易事,正因如此,中國學者指出,全球治理中體現的“全球價值必須是一種底線價值,是因為底線價值具有最為廣泛的認同空間”。
3.關于無力表達關切的國家所面臨的全球治理問題如何應對。全球治理的現有框架體現的是在國際社會中有話語權的國家的治理,那么對于那些國小力薄的國家正在遭受其害的公共問題到底應該如何治理?這些問題到底是不是全球治理議題中的問題?“并不是所有的利益都被組織起來,都處于流動之中。舉例來說,世界共同體中那些多數極貧和弱勢群體就沒有什么有效的權利。就此而言,跨國公民社會不是世界人民的代表,而其構建的民主政府領土形式的活動也一直處于模棱兩可的關系中。”
三、氣候變化全球治理的路徑
1.借重國家是全球治理有效推進的保障。國際治理的困境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當今國際政治行為主體依然是國家,而現實中的國際治理之所以舉步維艱,成就有限,就是由于國家在治理過程中的因利益沖突收益差異而導致的各國對治理的態度與參與程度也參差不齊。
在談到全球化以及全球治理這些詞匯時,從表面上來看他們體現的是國際社會中那些被喚醒的非國家行為體的上臺,因而使得有關全球治理中國家的作用容易被漠視,為非政府組織的預期作為而歡欣鼓舞;甚至在一些人看來,其他非政府組織的登場似乎昭示著國家體系即將被掃入歷史的垃圾堆,將會終結維斯特伐利亞體系,從而有利于解決當今時代的公共性問題。
然而在事實上,全球治理的實質性推進必須要充分借重國家的作用。由于氣候變化本身的復雜性,要想以實際行動推動氣候變暖速度的減緩,不僅需要國家間達成共識,簽署相關的協議;更重要的是這些協議的落實需要各國國內相關部門的配套支持,因此在全球治理的過程中國家的作用是其他非政府組織所難以比擬的。“全球化的加速和全球治理的興起并沒有也不可能排斥民族國家的作用,把全球治理理解為‘給超出國家獨立解決能力范圍的社會和政治問題帶來更有秩序和更可靠的解決辦法的努力’,不過是一種理想的設計。”
在全球治理的進程中,我們一方面需要積極支持非政府組織的作用,另一方面也需要鼓動政府間組織以及國家對全球治理的全面參與,這既是在全球治理既有成績的經驗總結,也是未來全球治理推進和改善的保障。
2.大國協調可以加速氣候治理。氣候變化全球治理的理想狀態意味著盡量地滿足多元主體的關切、偏好和訴求,然而考慮到治理過程中龐雜而又立場不同的主體,這種狀況只能是孜孜以求的一種追求或者期望的方向。有效可行的治理只能是各主體間立場協調的產物,在這種協調中可能有利益的爭執和價值的爭議,而最終的治理結果只能是多方妥協平衡的產物。就當今國際社會的現實而言,全球治理的推進與大國間的協調是密不可分的,在氣候變化全球治理的進程中,甚至只有當大國協調成功時,方可有氣候治理的啟動。因此在可見的將來,全球治理的推進程度將會與大國協調的力度相一致,在未來的全球治理中必須重視大國協調的作用。
3.經濟手段的利用可以極大地便利氣候治理。有效的全球治理也是積極調動經濟手段的刺激作用的治理,“在這個世界上沒有經濟的支持,可行的事會很少。因此在氣候領域中直到國際金融體系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包括提高能源效率和賦予新能源項目以活力之前,可行的事也很少。”借助經濟手段,將會極大地方便全球治理的操作。正因如此,當今全球治理的討論中,征收“碳稅”作為氣候治理途徑的觀點很有市場,因為征稅是最容易操作和最易調動相關利益攸關方積極性的一種手段。
4.氣候治理必須是價值引導的。氣候治理的實踐并不僅僅是一種多主體間討價還價,合縱連橫的戰略協作,而應該是某種為了尋求更加美好的社會和更加美好的個人生活而孜孜以求的一種努力;面對諸多紛爭矛盾的世界,全球治理所追求的價值目標才是將各種治理主體凝結起來的核心力量,正是這種凝聚力量的驅動,人類才有可能超越目前的障礙,齊心協力共渡難關。當然全球治理所體現的應該是一種什么樣的價值尚在爭議當中,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而言,在關于全球治理的設計上,“我們所面臨的挑戰類似于美國的締造者們的挑戰:如何為一個在規模和多樣性上前所未有的政體設計出卓有成效的制度。我們只有站起來迎接挑戰,才算責無旁貸地擔負起了歷史的使命。”
四、結語
與國際社會對氣候變化全球治理的期望相比,治理的實踐是嚴重滯后的。現實中的氣候治理尚處于起步階段,在取得一定的治理成就的同時,尚有諸多有待解決的難題。造成這種現狀的原因在于全球治理中內在的利益、價值沖突的存在。在這種情況之下,直面導致氣候治理現實的種種困難,為了應對氣候變化問題,可行的出路只能是在全球價值理念的普照之下借重民族國家的作用,重視大國協調,利用經濟手段,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循序漸進地實現有限治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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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ircumstance,Dilemma and Route of Global Climate Change Governance
WANG Zhuo-yu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School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Beijing 100872,China)
關鍵詞:氣候變化;不確定性;成本—收益分析;歷史責任原則;平等主義原則;功利主義原則;差別原則
中圖分類號:b82-05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1
2005年8月29日,卡特里娜颶風襲擊了美國的南部海岸,這場美國歷史上損失最大的颶風橫掃幾個州區,造成了至少1 800人死亡,近百萬人被迫轉移,財產損失高達812億美元。雖然不能將氣候變化和卡特里娜颶風直接聯系起來,但這場風暴可以說為我們呈現了有關氣候變化的直觀圖景。
現在,氣候變化的起因和機制已經得到了廣泛的證實:ipcc在2007年的報告中指出,自工業化時代以來,人為排放的溫室氣體顯著增加,大部分已經觀測到的全球平均氣溫的升高很可能是由于人為溫室氣體濃度的增加所致。報告還指出,如果以當前的速度繼續排放溫室氣體,到21世紀末全球平均氣溫將在現有基礎上再上升2℃,到那時海平面將升高0.4~0.7米,許多沿海地區和國家將被吞沒,隨之而來的全球降水模式的變化將威脅到更多人口的生存條件。[1]
氣候變化的復雜性為研究提供了多種視角,氣候倫理的研究集中在對氣候變化的倫理維度上,人為因素導致的氣候變化已經引起了很多重要的倫理問題,無論是對氣候變化的研究還是制定應對決策,都需要以一定的倫理觀作為支撐。氣候倫理是環境倫理的進一步擴展,它突破了環境倫理的中心問題——人與自然的關系,更強調縱向的可持續發展,注重代際公平。另外,在空間維度,氣候倫理更強調一種國際性,即探討如何在國際層面實現平等、公正。[2]當代越來越多的哲學家和社會學家參與到了對氣候變化倫理維度的研究中來,對氣候倫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氣候變化中的科學不確定性
雖已取得一定共識,但氣候變化問題中仍存在大量不確定性。《科學美國人》的編輯david biello說:“實際上無論是國際專家小組還是其他什么人都不能對全球變暖究竟有多糟給出任何確定的說法。”大氣物理學家gerard roe認為氣候變化的不確定性來源于氣候系統本身的復雜性和敏感性,因為它極復雜,所以不可控的變化極易發生;又因為它極其敏感,所以小小的變化都會帶來結果的巨大差異,不確定性就這樣產生了。[3]全球變暖的懷疑者以不確定性作為不立即采取行動的借口,一些工業團體和保守派反對政府現在就限制溫室氣體的排放。他們覺得即使要采取行動,也要等到掌握了足夠的信息和技術才行。在“懷疑派”中,代表人物之一是丹麥統計學家bj rn lomborg,他認為氣候變化并不是目前急需解決的問題,世界性的貧困、艾滋病的蔓延、核武器才是現在人們應該關注的問題。現在應對氣候變化的成本遠大于聽之任之的代價,因而他認為無需采取任何措施應對氣候變化。[4]
密歇根大學教授henry n.pollack認為科學中的不確定性和日常生活中的不確定性并無本質差異,人們應當用與處理生活中不確定性相類似的方式去理解和適應科學的不確定性。華盛頓大學副教授stephen m. gardiner指出,因不確定性而拒絕采取行動就是拒絕承認全球變暖這一事實或者認為“不作為原則”是應對不確定性的明智之舉。gardiner認為前者就像鴕鳥將頭埋進沙子里一樣,而后者也不能解決任何實際問題,這都不能應用于我們的實際。gardiner認為當務之急并不是考察確定性本身,而是要決定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應該做些什么。[5]rock ethics institute制定的《氣候變化的倫理尺度白皮書》明確提出了“不再將科學的不確定性作為拒絕減少溫室氣體排放至全球安全總排放所分配的公平份額的理由”[6]。鑒于當前氣候變化正在侵害部分人群,嚴重且無法挽回的損失很可能在所有確定性被消除以前就已出現,因此,即便存在大量不確定性,我們仍應立即采取行動防范風險,以不確定性為理由拒絕行動是找不到任何道德支撐的。
比較通行的處理不
定性的理論原則是預防原則,《里約宣言》將其定義為:“為了保護環境,各國應當根據其能力,廣泛運用風險預防原則。只要存在嚴重的或者不可逆轉的破壞的威脅,不可將沒有充分科學證據作為延緩預防環境惡化的理由和采取成本有效性合理措施的原因。”[7]道德哲學教授john broome則認為無需特別的預防理論,“預期效益”即可應對不確定性問題。他認為,人們在抉擇時,考慮的不是事情發生的可能性,而是它的結果也就是預期效益。這樣,在面對氣候變化問題時,我們首先要考慮到有可能出現的危害巨大的極端氣候現象,無論它發生的概率是多少,鑒于這種極端變化所帶來的嚴重損失,我們應該認真對待并及時行動。[8]
此外,在主流派和懷疑派之外還出現了第三種觀點,這就是麻省理工學院物理海洋專家卡爾·溫施教授的“保險論”:將人類現在花費高昂的代價來應對氣候變化看做是為自己和子孫后代買了一個“保險”,即使最后發現并未出現極端的氣候變化,這個代價也是值得的。雖然這種觀點受眾很小,但它也為爭論不休的主流派和懷疑派提供了一種看待問題的全新視角。二、氣候變化的經濟學研究
在自然科學之后,率先探索氣候變化的社會科學當屬經濟學,經濟學家主要對氣候變化的影響及其應對方案進行“成本—收益分析”。由英國政府經濟顧問nicholas stern主持的《斯特恩報告:氣候變化經濟學》(《報告》)就是對氣候變化進行經濟學研究的一個范例。報告對氣候變化問題進行了全面綜合、長期有效的經濟分析,是目前較有影響的經濟學研究成果之一。報告采取的極低貼現率猶如一顆重磅炸彈,激起了贊同者和批判者的激烈爭論,而這正是氣候倫理所關注的焦點問題之一。 一些傳統經濟學家對《報告》提出了質疑:他們認為鑒于氣候變化的不確定性,不能輕易得出悲觀的不利結論。即便氣候變化的危害是確定的,我們也可以通過不斷適應以增強抵御災害的能力,而在《斯特恩報告》中,最壞的影響延續了二百年而人類沒有有效適應,這意味著,報告采取的經濟模型過于簡化,其分析方法是存在問題的。劍橋大學的partha dasgupta教授指出,《斯特恩報告》設定的極低貼現率,意味著當代人必須要把收入的90%以上用于儲蓄留給子孫后代,這根本不現實。[8]
而一些哲學家認為較高的貼現率會使后代的權利被剝奪,嚴重違背了代際公平。john broome指出,在“成本—收益分析”中市場利率影響了貼現率的設定,而市場只反映當代人的偏好,事關后代利益的貼現率被當代人主觀地決定,后代人就這樣被剝奪了“話語權”。《氣候變化的倫理尺度白皮書》也認為貼現只考慮了當代人的利益,沒有按照代際公平的要求一視同仁地對待當代人和后代人。
為什么貼現會引出如此大的爭議呢?stern認為經濟學家關于貼現率的確定,不能簡單地歸為數學公式和統計學,它本身就是一種反映特定社會價值的道德抉擇。[9]broome則對貼現率問題作了一個比較全面的分析。他認為經濟學家根據“邊際效益遞減”而需要對未來進行貼現[10],而貼現率究竟是多少,首先看經濟增長率。更重要的是,broome認為經濟學家在對氣候變化進行分析時,已經預設了一個倫理前提,他們自覺或不自覺地根據這一倫理立場行事,這就使得貼現率還需要取決于一個純倫理因素。即經濟學家在確定貼現率時必須在“優先主義”和“功利主義”、“純貼現”和“一視同仁”之間作出選擇(“功利主義”和“一視同仁”都會導致一個相對較低的貼現率,而“優先主義”和“純貼現”則相反)。[8]正是基于這樣選定的倫理立場,不同的人才會得出不同的貼現率。
另外,還有一部分人從根本上否定了傳統的經濟理論中根據gdp來衡量經濟增長,并將這種經濟的增長等同于人類福利增加的計算方法。gardiner指出,傳統的經濟分析并不能充分反映所有相關的成本和收益,例如非人類成本和非經濟成本。[5]傳統的經濟分析或是沒有將環境、社會等成本計入其中,或是將其轉化為量化的貨幣成本和收益,只承認了相關的市場價值,將事物的內在價值歸結為工具價值,這就違背了一些賦予有生命事物以內在價值的倫理體系,貶低了萬物存在的意義。
誠然,對成本與收益的權衡不能完全回答面對氣候變化時我們應當如何行動這一問題,但它也是不容忽視的。我們需要經濟學的實用方法,但不能僅僅依靠經濟學,要將經濟學建立在道德哲學基礎之上,應首先討論其倫理基
礎。因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經濟學家應該重新思考經濟學與倫理學的關系,重視經濟活動中的倫理考量。三、溫室氣體排放與減排的分配原則
有關全球變暖的核心倫理問題就是如何分配溫室氣體的排放和減排,我們可以將溫室氣體的排放簡單地分為存量(歷史排放)和流量(當下排放)兩部分,針對這兩部分排放制定相應對策所依據的分配原則即為氣候倫理研究的基本對象。
(一)存量
由于溫室氣體在大氣中留存時間長,溫室效應的結果顯現有一定的滯后性。那么就目前和將要出現的全球變暖的危害,誰應負責呢?對此,倫理學界有一個頗為一致的答案:根據歷史責任原則,發達國家應承擔應對氣候變化的主要責任。[5]歷史責任原則基于這樣一個歷史事實:自工業革命以來,發達國家在利用廉價能源發展經濟的同時,排放了大量的溫室氣體,導致了全球變暖,因而,發達國家對于溫室氣體的存量負有主要責任。歷史責任原則也叫污染者付費原則,它要求發達國家在大幅削減溫室氣體排放的同時,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幫助其應對氣候變化。這一原則與矯正正義的要義相符,因此歷史責任原則對發達國家的要求是其對自己過錯的糾正。
這一原則受到一些發達國家及其學者的質疑:倫理學家peter singer和環境倫理專家dale jamieson認為發達國家直到最近才知道了自己排放的惡劣影響,“無知者無罪”,因此認為發達國家不應為之前的歷史排放負責;還有一種觀點對侵權者身份提出了質疑,美國芝加哥大學教授eric a. posner 和 cass r. sunstein認為,目前大氣中的溫室氣體存量是過去人們所排放的,他們中的絕大部分已經去世了,當今的美國人并不是制造危害的侵權者,讓他們承擔歷史責任,有失公平[11]298-301;另外,歷史責任原則存在著實踐上的困境,沒有一個溫室氣體的排放標準,我們對發達國家的歷史排放量也沒有具體的測量數據,很難制訂出具體的減排責任分配方案。[12]
(二)流量
當下溫室氣體排放的分配原則主要有以下三個:
1.平等主義原則
平等主義原則有一個倫理前提,即將地球大氣吸納溫室氣體的能力當做公共財富,根據所有人對公共財富都擁有平等使用權得出:每一個人都擁有權利排放同等數量的溫室氣體。這一原則得到了廣大發展中國家的支持。因為無論以哪一年的排放量為基準,發達國家都遠遠超過了平均排放水平,而發展中國家還遠未達到平均水平。 這就意味著按照平等原則的要求來進行分配,在發達國家需要大量減排的同時,發展中國家可以繼續增加排放量。
就像john ashton所說的,“與抽象的公共事物,如自由、安全相比,更加實際的物質產品更難適用平等主義原則”[13],平等主義原則存在著一定的局限。dale jamieson認為各國很可能為了獲得更多的份額而想方設法地增加人口。另外,gardiner指出,這一原則并沒有考慮到排放份額在人們生活中的不同作用。一些排放被用來生產奢侈品,而另一些則被用于維持人們的基本生活。[5]也就是說這樣一個平等的分配方案對于境遇不同的人來說似乎不夠公平,并不符合分配正義的基本要義。
2.功利主義原則
功利主義追求功利的最大化,也即在投入一定的前提下,將能產生最大實用性或“福利”的方法作為最優選擇。[14]這一原則反映了一種實用主義倫理觀,而體現在決策制訂中,就需要一個十分有用的工具,即“成本—收益分析”。根據功利主義原則,溫室氣體排放量的分配應當這樣來安排,即這種分配能使受其影響的人獲得最大的“功用”。因為偏好滿足是可以測量的,大多數經濟學家采用以偏好為基礎的功利觀點。 利主義原則被經濟學家廣泛使用,但其自身存在著致命的缺陷:它以總量、效益的最大化為目標,卻忽視了分配的公正與公平,按照功利主義的觀點,溫室氣體的排放份額應更多地被給予高效率的發達國家,以達到最大實用性,但這顯然有失公允;另外,以偏好為基礎的功利主義,只關注偏好的滿足,卻忽視了偏好的價值與是否合理[15],這也不能達到分配正義的要求。
3.差別原則
差別原則又叫“惠顧最不利者原則”或“按能力支付原則”,是以羅爾斯關于分配正義的理論為基礎。這一原則要求給予最貧窮人口以最大的排放權,而給予最富裕人口以最小的排放權。[16]氣候變化的最大受害者是脆弱的發展中國家,特別是貧窮的熱帶國家基本上沒有能力應對氣候變化,
因此,差別原則給予他們特殊照顧,這正是分配正義的一種體現。《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提出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就是差別原則的一個例證,該原則要求各國基于不同的經濟發展水平、歷史責任和當下排放來承擔有差別的減排責任。
這一原則雖然在倫理道德角度可以獲得一定支撐,但由于利益立場的不同,不被一些發達國家及學者所接受,eric a. posner 和 cass r. sunstein就稱這樣一種分配原則實質上是“一種(適度)偽裝的跨國再分配要求”,他們認為該分配原則由于受到各方利益的鉗制,是根本不受歡迎的。[11]271 因此,鑒于當前的國際形勢,這樣一個原則在實踐中是很難得到完全履行的。四、結語
上面所涉及的氣候倫理研究僅僅是影響較大且被廣泛認同或是備受爭議的問題,還有許多學者從更加多樣化的角度對氣候變化進行倫理維度的研究。例如,從博弈論角度和從基督教等宗教信仰角度進行氣候倫理的研究,但由于篇幅和能力有限,在此僅能點到為止。
通過對上述氣候倫理問題的介紹,我們可以看到幾乎所有的問題都是圍繞著正義這個倫理概念進行的。科學研究和經濟分析最終都是為決策制定服務的,究竟以什么樣的倫理原則來引導應對氣候變化的活動才能達到正義的最大化是氣候倫理研究的焦點,通過對氣候變化問題的倫理分析,最終為政治決策提供價值導向,促進應對方案的達成,真正解決氣候變化問題是氣候倫理的最終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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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書分為2大部分,共23章:1.引言;2.山區地震的危害、特點;3.火山災害和風險:作者分別列舉了全球活躍及不活躍的火山,闡述了火山噴發對地貌的影響,并作出風險評估;4.山地地貌災害與預防;5.雪崩災害的分析及影響因素;6.山體滑坡災害,包括危險性和穩定性分析、行為預測和預警系統;7.災難性的山體滑坡和沉積預測;8.山體滑坡與氣候變化:闡述了氣候變化對山體滑坡的影響;9.洪水的危害性:包括洪水產生的地貌特點、氣候因素及其災害影響;10.河流地貌條件下的洪水危害; 11.地貌和沿海災害:包括地震,火山爆發,海嘯及其它沿海地貌災害;12.風化災害:包括鹽風化、大氣污染和風化、防火防雷等相關內容;13.巖溶危害;14.土壤侵蝕的形成原因與危害;15.干旱和半干旱地區荒漠化和土地退化;16.沙丘遷移和侵蝕;17.地貌災害風險評估的GIS應用:包括相應空間數據的要求及風險評估和管理;18.風險評估、風險分析和風險管理的相關知識;19.地貌風險評估的脆弱性分析;20.地貌災害和全球氣候變化:包括沿海災害、水文災害、冰川和永凍土、風沙災害等;21.地貌災害和可持續發展;22.地貌和防災;23.結束語。
本書是地貌災害風險評估及預防方面的參考書,不僅是地貌學家對全球氣候變化和環境變化可能造成影響的研究工作的最新評估著作,也是以地貌危害、風險評估和管理證明GIS技術重要意義僅有的專著。本書適合地貌學、自然地理學、環境科學、環境政策等相關專業的研究生或研究人員學習與參考。
李亞寧,碩士研究生
(中國科學院自動化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