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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企業不僅功能較為齊全,而且還是當地稅收的主要支柱。由于大企業自身具有較多的特點,生產規模較大,業務較為復雜多樣,這就使大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涉及到的稅收和稅收政策也具有多樣化的特點。稅收作為國家的重要收入來源,為了能夠更好地促進我國稅收事業的健康發展,則需要加強大企業稅收管理工作。同時在大企業發展過程中,通過加強稅收管理,可以有效地確保大企業健康、經濟地發展,有利于共建和諧稅收的實現。而且通過加強大企業稅收管理,可以更好地對大企業稅收和定量中存在的不足之處進行有效的彌補,有效的提高大企業稅收管理的科學化和專業化。另外,加強大企業稅收管理也是更好的順應稅收管理趨勢的需要,對于加快推動我國稅收管理現代化建設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在大企業稅收管理工作中,需要在強化稅務機關職能的同時,還要加強大企業對大企業涉稅方面自我遵從能力。由于大企業具有自身的特點,其與一般企業相比,稅務風險更多來源于相關治理層和管理層的納稅態度和觀念、內部控制及經營目標和經營環境等方面。同時大企業管理人員在社會活動中具有較高的政治地位,作為行業中的主導者,具有較強的示范效應,影響度也較高。所以大企業決策層需要對稅收管理工作給予充分的重視,財務人員要正確地對稅收風險進行認識,明確企業內部財務關系,嚴格對企業財務管理工作進行監管。同時稅務企業還要加大大企業涉稅違法犯罪行為成本,為大企業稅收管理工作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
2我國大企業稅收管理存在的問題
大企業稅收收入較為集中,稅收事務較為復雜,納稅意識和稅收遵從度較強,目前稅務機關在征管力度和業務水平方面還遠遠落后于大企業專業化和精細化管理。而且稅收管理具有較強的挑戰性,盡管大企業稅收管理在我國經濟發展過程中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但在當前大企業發展過程中,稅收管理工作中還存在一些問題,需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加以解決,確保更好的推動大企業健康、穩定的發展。
2.1稅收管理手段落后,難以滿足大企業稅收管理工作的需求
在當前大企業稅收管理工作中,由于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大企業稅收管理信息技術還存在著一定的滯后性,稅收信息化建設速度較慢,不能與大企業稅收和定量的實際需求相符合。目前很大一部分稅收管理信息系統不僅功能較為單一,而且具有復雜性,這給大企業稅收管理工作帶來了較大的難度。
2.2大企業缺乏專門的稅收管理人才
相對于中小企業來講,大企業內部組織較為復雜,部分大企業中存在著跨國和跨區域的分公司,這就使其在稅收方面具有較強的流動性,從而給大企業稅收管理工作帶來了較大的難度。再加之稅務機關一些復合型專業人才較為缺乏,同時大企業內部專門的稅收管理人才也較為缺乏,這就導致在稅收管理工作中存在許多不完善的地方。
2.3稅收管理制度不完善
當前大企業稅收管理政策還存在許多不完善的地方,部分政策具有較大的隨意性,再加之不能得到有效的落實,這就導致在稅收管理工作方面,大企業還沒有一套較為完善的稅收管理方法,稅收管理工作存在著一定的盲目性,這對于大企業稅收管理的順利開展帶來了較大的制約作用。
3加強大企業稅收管理的策略
3.1積極地完善稅收管理手段,創新稅收管理模式
在當前大企業稅收管理工作中,需要在傳統的管理模式和手段下加快信息技術的應用,以信息技術作為依托,在稅收管理工作中以納稅評估和防范稅收風險作為主要的稅收管理手段,從而對企業的基礎信息進行全面掌握,加強監控企業的資金流動情況,更好的提升大企業納稅的質量,有效的防范和控制稅收的風險。
3.2加大對稅收管理人員的培養
針對于大企業復雜的生產經營情況,以及稅務部門專業管理人員的缺失,大企業的稅務管理部門應該積極加大對稅收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為企業配備全方位高素質的復合型人才,全面提升大企業稅收管理團隊的整體素質。同時還應該針對大企業的特點,重點培訓財務分析和會計電算化等方面的內容,培養稅收管理人員的信息化技術,進一步提高大企業稅收管理的實效性。企業可以聘請專員來對現有的稅收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建立一支能夠有效適應大企業稅收管理工作的專業化隊伍,還應該定期對其進行考核,保證企業稅收管理人員能夠適應稅收管理工作的需求。
3.3完善對大企業稅收管理的管理機制
對于大企業稅收管理工作,需要進一步對大企業稅收管理制度進行完善,確保制定的稅收管理制度具有較好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同時確保稅收管理制度能夠具體落實到實處。企業管理層也需要充分地認識到稅收的重要性,強化企業的稅收管理工作,確保做到依法交稅,努力提高大企業納稅的遵從度。
3.4建立稅源管理平臺
隨著信息化技術的快速發展,需要加快稅源管理平臺的建設工作,確保稅收管理信息化的實現。對于所構建的稅源管理平臺,需要具備較強的信息化功能。不僅需要應用信息化技術,同時還要建立基礎資料庫和外部信息資料庫,為稅收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充足的信息支持,確保大企業稅收管理水平的提升。
3.5引入稅收風險管理
在大企業發展過程中,需要積極地引入稅收風險管理,同時按照風險管理的總體構架來對稅收管理制度進行創新,構建具有風險識別和風險等級的管理制度,而且能夠與管理層進行良好的銜接,有效的提升大企業稅收風險的管理。同時還要加強對專業稅收管理人員的培訓,建立專業素質較高的專業型管理團隊,更好的展開對大企業的稅收管理和專業評估工作,降低大企業稅收的風險。
4結束語
論文摘要:我國大陸地區和臺灣省的市場經濟處于不同的發展階段,相應地,在稅收管理制度方面也存在較大差異。通過對海峽兩岸在稅收管理體制、納稅申報制度、稅務制度、稅務處罰制度、稅務教育制度及納稅人服務制度等方面進行比較研究,找出海峽兩岸在稅收管理制度方面的具體差異并進行總結,對于不斷完善我國大陸地區的稅收管理制度進而提高稅收管理水平,具有較大的現實意義。
稅收管理是一國籌集財政收入的根本保證,由于其涉及經濟學(財政學、稅收學)和管理學兩大學科領域,各國政府以及學術界都非常重視如何改革和完善本國的稅收管理制度。以往,在稅收管理制度的比較研究中,我國的理論界主要將目光關注于美、英、法、德、日等發達國家,而對我國市場經濟比較發達的臺灣地區則關注有限。為此,筆者將對我國海峽兩岸的稅收管理制度進行簡要比較并進行總結,為不斷完善我國大陸地區的稅收管理制度提供思路參考。
1稅收管理體制的比較
稅收管理體制是稅收管理制度的核心問題,其實質上就是解決中央與地方在稅收管理權限分配等方面的矛盾關系。稅收管理體制如果不完善,稅收管理制度就難以完善。
從實踐來看,我國的臺灣地區與大陸在稅收管理體制的改革方面具有一定的共性。臺灣在20世紀60年代以前,稅收管理權限高度集中于臺灣省政府,而市、縣政府的稅收管理權限非常有限。這種高度統一的稅收管理體制顯然難以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后來經過多次改革和調整(主要于1951年、1967年和1992年進行),使得臺灣省的市、縣政府逐漸具有一定的稅收管理權限,擁有一定稅種的征管權和收入權,但是比較有限。目前,凡收入彈性大和征收范圍廣的稅種,比如所得稅、關稅、貨物稅、礦區稅和證券交易稅等均為臺灣省政府掌握,其取得的稅收收入占全部財政收入的六成,而市、縣地方政府僅為四成。由于稅收管理權限被臺灣省政府較多掌握,基層政府的積極性受到很大影響,進一步下放稅收管理權限的呼聲一直存在。
我國大陸地區的稅收管理體制在建國初期高度集中于中央政府,后來經過幾次下放和集中,反復多次,但總體還是以集權為主要特征。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為適應經濟改革需要,中央開始較大幅度下放稅收管理權(主要收入分享權),直至1994年的分稅制改革。1994年進行的分稅制改革,地方政府雖然擁有了幾個地方稅種的征管權,但是主要稅種的收入基本由中央分享。由于地方稅種收入相對較少,難以滿足大多數地方政府履行公共職能的需要,使得一些地方政府“稅外收費”的問題比較嚴重。可見,大陸地區1994年開始實施的分稅制,其結果使中央集中了大部分的稅收財力,在增強中央政府宏觀調控能力的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地方政府的正常運轉。所以,目前乃至今后的一段時期,應該按照公共財政基本框架的總體要求,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國大陸地區的稅收管理體制。
由上可見,大陸地區和臺灣省的稅收管理體制改革就總體方向而言是一致的,都是逐步向基層政府“放權讓利”,以不斷完善“分稅制”(其實這也是市場經濟發達國家和地區比較典型的做法)。不過,從改革的實踐來看,大陸地區和臺灣省的分稅制改革還都不徹底,稅收管理權限都過多集中于高層政府,基層政府履行職能的財力還難以得到有效保證,這顯然難以適應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因此進一步下放稅收管理權,就成為今后海峽兩岸稅收管理制度改革的一個共性問題。
2納稅申報制度的比較
納稅申報制度是稅收管理制度的起始環節。我國臺灣省的納稅申報制度的一個重要特色,就是對所得稅收實行“藍色申報”制度。所得稅收的征管比較復雜,難度相對較大,因此如何有效預防所得稅收的偷逃稅問題,也是現代稅收管理實踐中迫切需要解決的一個課題。臺灣省在所得稅方面實行“藍色申報”制度,通過將納稅人分類管理,較好地激勵和約束了納稅人依法納稅。
臺灣地區的稅收管理制度規定,營利事業所得稅的納稅人(相當于我國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以及個人所得稅中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業戶等),凡能夠按照會計制度和稅收管理制度的規定,有健全的財務制度(設置專門財務部門、人員,據實登記賬簿、保留憑證等),并且能夠依法申報納稅的,可以申請使用“藍色申報表”。使用藍色申報表的納稅人,在申報納稅時可以享受很多便利和優惠。比如簡化審核程序、允許延期申報、延長虧損抵補、提高業務招待費列支標準等。可見,使用藍色報表進行納稅申報的納稅人,可以得到實實在在的便利和優惠。對于稅務機關而言,也可以減輕對這部分納稅人報稅資料的審核與稽查壓力,從而將稽查的主要精力轉向使用其他報表的納稅人。可見,“藍色申報”制度對于提高我國臺灣地區的稅收征管水平有著重要作用。
我國大陸地區從2001年開始,借鑒臺灣省等地的經驗,開始對納稅人試行“A、B、C、D”評級和分類管理制度,就是將納稅人按照納稅信用程度從高到低劃分為4個等級,A、B級的納稅人可以享受較多稅收優惠,而C、D級納稅人將是稅務機關稽查的重點。這一稅收管理制度對于預防偷逃稅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不過,由于經驗不足,現行的納稅人分類評級制度還難以做到像我國臺灣地區那樣完善,特別是對納稅人等級的評定工作,目前主要由基層稅務機關進行,有的稅務機關在評定時甚至存在“矮子中選高個子”的問題,這顯然不利于這一制度的有效實施。基于此,可以借鑒臺灣省的“藍色申報”制度,將納稅人的信用評定工作進行科學量化和動態跟蹤調整,并與具體重點稅種(比如先從所得稅開始)的征管相聯系,從而讓這一制度對納稅人真正起到激勵和約束作用。
3稅務制度的比較
稅務是指稅務人(稅務師及其事務所)在法定范圍內,受納稅人或其他單位委托代為辦理各項涉稅事宜的總稱。建立和健全稅務制度對降低征稅成本、提高征稅效率以及維護征納雙方的合法稅收權益,都具有重要意義。
我國臺灣地區的稅務制度建立較早,至今已有40余年的歷史。目前從業的稅務人員有5萬余人,遍及整個臺灣地區,臺灣地區稅務人的主要任務有:接受委托,納稅申報事宜;建制建賬,包括記賬、撰寫涉稅文書等;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事宜;協助政府開展稅務教育;接受稅務咨詢;進行稅收籌劃以及其他維護征納雙方合法權益的事宜。為保證稅務制度的全面實施,臺灣地區有關部門對稅務人賦予了較多的權利和義務,并且在有的稅法中規定,納稅人需委托有執業資格的稅務師辦理相關涉稅事宜。由于制度較為完備再加上稅務市場發育健全,臺灣的稅務已經成為稅收管理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輔助力量。
我國大陸地區的稅務起步較晚,20世紀80年代中后期,一些地區的稅務機關借鑒國際上的做法,在征管領域對稅務進行了有益探索。至20世紀90年代中期,稅務初具規模,國家稅務總局曾一度要把稅務全面引入稅收征管流程,后來由于“非中介”、“強制”等問題比較嚴重,使得稅務的發展受到很大影響。為此,20世紀90年代末我國又進行了稅務行業的清理整頓,要求稅務機構徹底與隸屬單位在編制、人員、財務、職能和名稱等方面徹底脫鉤,改制為由注冊稅務師作為出資主體的有限責任制或合伙制的稅務師事務所,以還原其“獨立中介”的市場地位。截止到2003年2月底,全國有稅務機構(稅務師事務所)2307個,其中有限責任所1909個,合伙所398個。從業人員近5萬人,其中注冊稅務師有1.4萬人。不難看出,相對于我國大陸地區的市場經濟總量及發展態勢,現有的稅務規模明顯偏弱。
2000年初,國家稅務總局下發《關于在稅收工作中發揮注冊稅務師作用的通知》,要求各級稅務機關可以根據當地稅務開展的實際情況,制定發揮注冊稅務師作用的具體辦法。對一些政策性強、技術難度高、涉稅事項較為復雜、納稅人自己做起來有困難的納稅事項,堅持在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建議納稅人委托稅務,以保證國家稅收政策正確執行,提高納稅申報質量。但是,由于我國大陸地區的稅務發展時間還不長,納稅人還沒有“付費”委托稅務師辦理涉稅事宜的習慣,再加上相關扶持制度不完善,使得稅務市場發育嚴重滯后,很多稅務機構長期處于業務不足的尷尬境地。基于此,可以借鑒我國臺灣地區的稅務制度經驗,不斷完備旨在促進稅務行業健康發展的制度體系,逐步培育稅務的需求市場,進而促使稅務在稅收管理工作中的效用最大化。
4稅務處罰制度的比較
稅務處罰是稅收管理制度的事后懲戒措施,是稅法剛性和尊嚴的最直接體現,也是震懾稅收違法犯罪行為不可缺少的重要保證。人們之所以懼怕稅法的尊嚴,能夠主動依法納稅,在相當程度上是源于稅務處罰制度的存在。我國臺灣省的稅務處罰制度與大陸地區相比,主要有以下區別:①臺灣省的稅務處罰規定(以行政處罰為例)既包含在稅收程序法(《捐稅稽征法》)中,也分散規定于稅收實體法中,如《所得稅法》、《遺贈稅法》、《證券交易法》等都包含稅務處罰內容;我國大陸地區關于稅務處罰的規定,一般違法行為由程序法《稅收征管法》界定,嚴重違法犯罪行為由《刑法》界定,而一般性的稅收實體法(如《個人所得稅法》、《增值稅暫行條例》等)則不再進行具體界定。關于這一不同,很難界定二者誰更為科學,大陸地區的做法比較符合處罰統一原則,臺灣省的規定則更為符合“因稅制宜”的原則。②從稅務處罰的嚴厲程度來看,臺灣省對稅務違法犯罪行為的懲罰力度相對大陸地區要輕一些。比如臺灣省對稅務違法行為主要采取行政處罰為主,刑事處罰只是一種補充,很少使用。并且,就刑事處罰而言,稅收犯罪行為的當事人,其最高刑期為5年,沒有死刑的規定。大陸地區則大不一樣,稅務處罰不斷向刑事處罰延伸。單從涉稅刑罰規定來看: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都有涉及。嚴厲的涉稅刑罰規定固然有震懾稅收犯罪的積極作用,但是稅收管理更應該重在“預防”,刑罰畢竟是最嚴厲的懲罰措施。一味依賴嚴厲的刑罰來震懾稅收犯罪,久而久之,容易出現刑罰震懾效應遞減的問題,從長遠來看,反而不利于震懾涉稅犯罪行為。因此,不斷完善我國大陸地區的稅收管理預防制度,逐步糾正稅務處罰刑罰化的傾向,也是今后完善大陸地區稅收管理制度的一個重要內容。
5稅收教育及納稅人服務制度的比較
從以上探討中可以看出,完善的稅收管理制度應該主要體現在制度的“預防”效果上,而預防稅收違法犯罪案件的發生,既要有稅務違法處罰的震懾和嚴密科學的稅收征管體系,也必須有完善的稅收教育制度及納稅人服務制度。只有依法納稅的觀念真正深入人心,讓納稅人從依法納稅的過程中切實享受到更好的服務,才可能對廣大納稅人形成觀念上的約束與激勵,進而調動其依法納稅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我國臺灣省的稅收教育工作由來已久,真正從“娃娃”抓起。臺灣省的財政部門每年都要在全省范圍內推廣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全民稅收知識教育活動,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和渠道,發動全民特別是學生參與。利用電視傳媒對稅收知識競賽進行現場直播,決賽優勝者由臺灣財政部門的主要負責人親自頒獎,獲獎名單在主要報紙上公布。這一活動使全臺灣省的公民特別是在校學生,普遍受到了直觀的稅收教育。另外,臺灣的稅務部門也經常性地向中小學生發放帶有稅收知識的漫畫、書籍以及紀念品,使得中小學生在不經意問就逐步樹立了誠信依法納稅的觀念卜引。
相比較而言,我國大陸地區的稅收教育工作開展的時間還不長,一般都是在每年4月份即“稅收宣傳月”時集中在全國開展。經常性、有重點、有計劃的稅收教育制度還未能建立起來。這也需要今后進一步改革和完善。
1.海外代表處所在的地區財務會計法律規定與國內存在差異,國內公司的財會制度不能直接適用于海外代表處。
隨著“走出去”戰略的實施,我國走出國門的企業數量在逐年增加,加上其他國家也在積極開拓外國市場,海外市場的競爭逐年加劇。財務會計管理是一個企業管理的重要環節,一個企業如果不能及時調整原有的財務制度使其適應當地的規定,就會給企業的財務管理帶來風險,對企業的業務開展帶來阻礙,影響開拓海外市場的進程。很多中國企業把國內的財務會計管理經驗搬到海外財務會計管理工作中,結果往往是失敗的。
2.海外代表處的財務會計管理人員在短時間內無法掌握當地的稅收管理制度,從而給代表處的財務會計管理帶來風險。
稅收管理是財務會計管理的重要工作內容。國家之間的稅收制度存在非常大的差異。比如我國的稅收憑證是發票,而在世界上的許多國家,發票僅僅是財務管理的記錄而已。海外代表處的財務會計管理適用所在國的稅收管理制度,使得海外代表處財務會計管理人員面臨著非常大的挑戰。一般而言,一個國家的稅收政策、征稅數額計算方法和征稅方法都比較復雜,很難在短時間得以掌握。一個地方的稅收體系不僅僅包括所在國的稅法,還包括當地的商法、經濟法和相關的行業法規。可以說,沒有接受過專業的系統的學習是無法理解的。在過去,許多企業在“走出去”前做好了充足準備仍然要準備這方面的學費,因為稅收管理方面存在許多不可預料的風險。海外代表處的財務管理人員大部分來自國內,之前對當地的稅收管理制度沒有了解,這給海外代表處的稅收管理帶來一定的風險。
3.匯率波動會為海外代表處的財會管理帶來外匯風險。
自美國次貸危機爆發后,世界金融市場一直處于一種敏感、不穩定的狀態。其中最明顯的表現就是匯率的變化。匯率變化最直接的影響就是影響到海外投資的經營利潤,給財務管理決策帶來風險。另外,所在國的外匯管制政策也會給海外代表處的財會管理帶來風險。目前世界上約有90多個國家和地區實施嚴格外匯管制,另外還有20-30個國家和地區實施部分外匯管制。在實施外匯管制的國家,企業資金的回流難度較大,經營利潤難以匯回。除了匯回的資金,剩下的外匯就要依靠海外代表處自行消化。如何使得這些資金發揮最大的效果,做到保值、增值成為了海外代表處的財務會計管理人員需要考慮的問題。
二、“走出去”戰略下海外代表處財務會計管理策略
1.企業在“走出去”之前一定要對代表處所在地的情況進行了解。
首先,企業要收集所在國的財務會計相關法律,了解當地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其次,要收集當地政府的相關政策,了解當地政府是否存在招商限制政策。隨著中國“走出去”戰略實施,中國企業在國外市場的占有率不斷提高。一些國家為了保護本國市場,對中國企業投資進行了限制。所以,企業在“走出去”之前必須收集當地政府的相關政策情況。最后,企業在“走出去”前要收集當地銀行的情況。企業的經營離不開銀行,收集當地銀行的優惠信息有利于降低企業經營的成本,提高財務管理的效果。
2.海外代表處要建立起全新的財務會計管理制度,不能照搬國內的管理經驗。
這就要求財務人員必須要熟悉所在國家的財務管理制度,避免因法律問題發生財務管理風險。因此,要加強對海外代表處的財務人員管理,通過培訓不斷提高財務人員的專業水平,確保財務人員的個人能力可以符合海外工程項目部門的要求。海外代表處可以通過聘請當地的財務會計管理人才來解決一開始的管理難題。聘請當地的財務管理人才,是企業發展國際化的一個趨勢。
3.海外代表處的財務管理要盡量降低外匯變動帶來的風險。
面對外匯變動,可以通過選擇適當的結算幣種來減少匯率變動帶來的損失,降低外匯風險。這就要求財務管理人員必須具有長遠的發展目光,通過匯率分析對不同幣種的未來發展趨勢進行判斷,從而選擇最有利的幣種。除了幣種選擇外,還可以利用金融衍生工具或衍生產品來降低外匯變動帶來的風險。另外,為了減少項目所在地的外匯管制政策的影響,結算貨幣盡量避免使用當地的貨幣。
三、結束語
論文內容提要:本文回顧了我國10多年稅收管理改革實踐,在解析主要存在問題的基礎上。分別提出了稅收管理理論創新、技術創新、組織創新和制度創新的基本思路及對策措施,以加-陜實現傳統稅收管理向現代稅收管理轉變。
伴隨著新稅制的實施和稅收征管改革的不斷深人,我國稅收管理取得了歷史性的進步。但是。稅收管理中一些深層次的問題和矛盾,還沒有得到根本解決,特別是加人WTO后,傳統的稅收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體制正面臨新的挑戰,迫切要求加快稅收管理的改革創新,實現傳統型管理向現代型管理轉變。
一、稅收管理的理論創新
理論創新是社會發展和變革的先導。創新稅收管理理論是變革稅收管理的前提。由于歷史的原因。長期以來,我國對稅收管理理論研究不夠重視。稅收管理理論的發展遠遠落后于稅收改革與發展的實踐,也落后于其他一些重要社會科學領域。
我國稅收征管改革摸著石頭過河走了10多年。稅收征管改革從一開始就缺乏科學的理論準備和理論指導。稅收征管改革基本上是憑經驗和直覺進行。在解決改革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中徘徊。無論是20世紀80年代末,進行的“征、管、查”三分離或二分離的摸索,還是新稅制實施后,對傳統專管員制度全面改革,所形成的“以申報納稅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新征管模式,以及進人21世紀后,采取科技加管理措施,以信息化推進專業化的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基本上都是在理論準備不足的情況下進行的,未能從理論上對稅收管理改革目標體系進行深人系統地研究,在科學把握稅收管理的本質、規律、原則等基本理論問題的基礎上,形成稅收管理改革的基本理論框架,給予稅收管理改革堅強有力的理論指導。因此,在改革的目標方向上,缺乏準確清晰的定位。目標設計缺乏系統論證,征管改革的框架和基本模式一直處于變化之中,對征管改革的方向經歷了反復探索和較長時間的認識過程;在改革的思路上。始終循著相互制約的指導思想,沿著職能劃分的思路。把分權制約過多地寄望于征、管、查職能的分解上。追求稅收征管的模式化;在改革的范圍上,側重于稅收征管的改革,忽視稅收行政管理的改革。未能把對以納稅人涉稅事項為主要管理對象的稅收征收管理和以征稅機關、征稅人為主要管理對象的稅收行政管理作為改革的整體進行系統設計,忽視人力資源的配置管理和開發利用;在改革的進程上,對不同地區制約征管改革的因素研究不夠,缺乏整體規劃。常常處于走一步看一步,造成各地改革進度不一。帶來征管業務的不規范、信息技術應用的不統一。由此導致稅收管理改革走了一些彎路,浪費了不少人力、物力和財力,增大了改革成本。
當然,稅務部門在改革實踐中也進行了一些理論探索,但主要還是停留在對改革方案的修修補補。疲于尋求解決具體問題的措施上,缺乏在稅收管理改革實踐基礎上理論創新的自覺性和主動性。要解決稅收管理改革中的問題和矛盾,加快建立現代化稅收管理體系,提高稅收管理水平,必須創新稅收管理理論。
推進稅收管理的理論創新,首先要轉換傳統稅收管理的理論視野和研究方法,注意在改革實踐中進行稅收管理的理論探討,善于總結經驗教訓,把成功的經驗系統化、理論化;其次,要注意研究借鑒當代西方公共管理理論和工商管理領域發展起來的管理理念、原則、方法和技術,結合我國稅收管理的實際,創造性地加以吸收和運用,形成適合中國稅收管理特點的新思想、新方法、新體系,并在指導稅收管理改革實踐中加以豐富和發展;還要注意不斷研究稅收管理的內在規律、原理和發展趨勢,善于抓住揭示稅收管理內在客觀性的發現性認識,創造稅收管理科學的前沿理論。通過尋求稅收管理理論突破與創新,推動稅收管理的組織創新、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徹底改變我國稅收管理改革目標不明、方向不清的被動局面,徹底改變稅收管理理念僵化、管理方式陳舊、管理手段單一的落后局面,實現傳統稅收管理向現代稅收管理的根本轉變。
二、稅收管理的技術創新
科學技術是稅收管理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創新稅收管理離不開現代科技手段的支撐。信息化是當今世界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大趨勢。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對稅收管理正產生著革命性的影響,為創新稅收管理開拓了廣闊的發展空間。創新稅收管理技術,以信息技術和通迅技術為基礎,實現稅收管理信息化是深化稅收管理改革,提高稅收管理質量和效率,實現稅收管理現代化的必由之路。
伴隨著稅收征管改革的深入,我國稅收管理信息化經歷了從無到有、從人腦到電腦、從單機運作到網絡運行的歷史性跨越,信息技術對稅收管理的支撐作用日益顯現,稅收管理技術有了重大突破。但不容忽視的是,我們不惜重金投入,購置相當數量和一定檔次的計算機技術裝備,與應達到的應用程度和應用效果仍有相當差距。在推進稅收信息化建設過程中存在著不少問題,突出表現在稅收信息化建設缺乏總體規劃,軟件開發應用雜亂無序,信息系統平臺不統一,數據處理缺乏層次性和綜合性,形成許多“信息孤島”;信息資源利用不充分,集中分析監控能力不強,導致高技術與低效率并存,高成本與低產出共生,造成人財物的極大浪費。對此,我們應當認真總結和吸取過去在稅收信息化建設中留下的深刻教訓,從戰略高度推進稅收管理的技術創新,加強對信息化建設工程組織學的研究,克服盲目性和隨意性,加強對稅收管理技術的理論研究和應用研究,徹底改變機器運作模擬手工操作的狀況,挖掘信息網絡技術的潛在效能。
創新稅收管理技術,實現稅收管理信息化,是科技與管理相互結合、相互促進,推動稅收管理發展,實現稅收管理現代化的過程。目的是要使人工管理與機器管理組成的整個管理體系效能最高。實現稅收管理的技術創新,推進稅收管理信息化應突出四個重點:
其一、堅持按照一體化原則,遵循“統籌規劃,統一標準,突出重點,分步實施,保障安全”的指導思想,進一步完善優化信息化建設的總體方案和具體規劃,逐步實現業務規程、硬件配置、軟件開發、網絡建設的一體化,在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整體推進上求得新突破。
其二、從管理思想、管理戰略上突破傳統觀念和管理方式的束縛,適應現代信息網絡技術發展的要求,實現技術創新與管理創新的互動,在現代技術和科學管理有機結合上求得新突破。通過稅收管理的技術創新,改造管理流程,重組職能機構,變革管理方法,優化資源配置,規范權力運行,把整個稅收管理工作有機地聯系和帶動起來,形成上下級之間、同級之間的互動響應機制,構建起與信息技術發展相適應的管理平臺。
其三、利用先進的通訊和網絡技術,建立多層次有針對性的稅收服務技術體系。一方面大力推進網上申報、電話申報、磁盤申報、銀行卡申報等多種電子申報方式,大力推進稅、銀、庫聯網,實現納稅申報和稅款征收信息的網上流轉,最大限度方便納稅人及時快捷申報納稅,為實現集中征收奠定基礎。另一方面全面建立稅法咨詢、稅收法規、涉稅事項的計算機管理系統,包括提供電話自動查詢和人工查詢系統,電子化的自動催報催繳系統;利用電子郵件向納稅人定期提供稅收政策法規信息,向特定納稅人進行有針對性的納稅輔導。利用互聯網提供稅收法規查詢,與納稅人溝通交流,實行網上行政,網上辦理涉稅事項,接收對偷稅違法行為和稅務人員廉政問題的舉報、投訴等等,使信息技術在方便納稅人,提高辦稅質量和效率,降低稅收成本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其四、以先進的信息技術和網絡技術為依托,把稅收管理全過程納入完整、統一、共享的信息系統,實施全方位的實時監控。一是建立高度集中的數據處理系統。在統一數據結構和標準的基礎上,逐步實現征收信息向地市局和省局集中,進而再向省局和總局兩級集中,克服信息傳遞中封鎖、變異和沉淀,提高征收入庫操作的規范度,實現數據管理效率和質量的全面提升。二是建立以信息收集分析利用為重點的稅源稅基監控系統。從信息經濟學角度分析,管理薄弱是與信息獲取能力不足相伴而生的,只有信息完備才能實施有效管理。因此,在加強納稅申報信息采集管理的同時,要加快與工商、銀行、技術監督、海關、公安等部門的信息交流和共享,以增強稅務機關獲取外部信息的能力。三是建立以依法行政為重點的管理流程控制系統。在將稅收管理全過程納入計算機管理系統的基礎上,利用信息技術控制業務處理流程,減少自由裁量的環節和幅度,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參與稅收管理質量的控制和改進,實現對執法行為的監督制約,使稅收管理全過程每個環節責職、每個權能行使、每項工作績效,都能通過網絡透明地呈現在管理決策平臺上,提高依法行政的透明度。
三、稅收管理的組織創新
稅收管理機構是根據履行國家稅收職能需要,圍繞稅收行政權力設置、劃分和運行而形成的組織體系。設計科學的稅收管理組織結構是有效實施稅收管理的組織保證。稅收管理組織結構是否合理,直接關系到能否履行好國家稅收職能,能否為納稅人提供優質高效的納稅服務,影響到稅收管理質量和效率的高低。
回顧我國稅收征管改革歷程,有關方面一直在尋求建立一個科學高效的稅收管理組織體系。每次征管改革幾乎都離不開對征管組織機構的撤并調整,特別是新稅制實施后,征管組織機構處在不斷的調整變化之中,有的撤銷稅務所,按區域設置全職能分局;有的在分局下還設有中心稅務所;有的很快又取消全職能分局,按征、管、查職能外設征收局、管理局和稽查局等專業局;有的仍留存著一直游離于機構改革之外的外稅局、直屬局。總的說來,這些改革措施始終沒有打破原有征管機構的層級,沒有跳出按征、管、查設置機構的框框,沒有沖破地區行政管轄范圍的界限,沒有發揮運用網絡技術構造組織結構的優勢。稅收管理組織機構龐大臃腫,管理層級環節過多,機構設置不統一,職能部門交叉重疊,權力結構過于集中,管理組織過于分散,資源配置不講成本效益,組織結構效率低下的問題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甚至有些更為突出。
要從根本上解決征管組織結構問題,提高稅收管理組織合理化程度,必須大力推進稅收管理機構的改革創新。隨著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建設步伐的加快,稅收管理信息化水平的日益提高,稅收管理機構改革創新的著力點應放在依托信息網絡技術,打破部門約束和層級限制,根據稅收管理的內在規律,優化管理資源的配置,使傳統封閉的機械式組織向現代開放的網絡化組織方向發展。一要減少管理層次,收縮征管機構,確立稅收管理機構改革的總體目標和基本框架。現代管理組織理論和發達國家的實踐證明,要提高組織結構效率,必須減少行政管理層次,精簡管理機構,實現組織結構的扁平化。我國目前稅收管理組織結構,從總局、省局、市(地)局、縣局到基層分局有5個層級,除基層分局外,有4級行政管理層。世界上很少有這種5級架構的征管組織體系。要創新稅收管理組織結構,必須打破這種僵化的5層“寶塔”結構,沖破行政區劃的約束,根據經濟區域、稅源分布、規模大小,設置稅收管理機構。從改革的漸進性考慮,稅收管理機構改革的近期目標可以定為實行總局、省局、市局、縣局4層組織結構。今后條件成熟時,對省級局還可以進一步考慮打破行政區劃,根據經濟區域進行撤并,設置跨省大區局,如像人民銀行跨省設置分行機構。
二要統一征管機構設置,實現基層征管組織結構的扁平化。根據企業組織理論學的研究,企業管理組織機構設置通常有四種模式,即以產品為基礎的模式、以職能為基礎的模式、以客戶為主的模式和融合前三種的矩陣模式。按照前述稅收管理機構的改革目標和國外稅收管理機構設置的做法,適宜采用按稅種類型和職能分工相結合的模式設置內部機構。在基層局(縣、區局和將來實現征管實體化的地市級局)適宜按職能分工和納稅人類型相結合的模式設置機構,除稽查局可作為外設機構外,其它專業局都應全部轉為內設機構,同時還應撤銷過去外設的直屬局、外稅局,實現對內外稅、不同行業、不同預算級次企業的統一管理。基層局的主要職能是對轄區內稅源稅基的控管。分類管理是專業化管理的基礎,對納稅人實施分類管理是國際上許多國家的成功做法。
三要構建與信息化相適應的稅收征管運行機制,實現稅收征管的信息化。利用信息技術改變稅收管理的流程和組織結構,建立一種層級更少基層管理人員權責更大的管理體制。在縣(區)局內部,根據稅收征管和信息化的內在規律,重新設計和優化稅收征管業務和征管流程,將咨詢受理等納稅人找稅務機關辦理的涉稅事項集中到前臺辦稅大廳實行全方位服務,解決納稅人多頭多次跑的問題;將納稅評估、調查執行、稽查審計等稅務機關找納稅人的所有管理事項,集中到后臺實施分類管理,解決稅源稅基控管薄弱的問題。
四、稅收管理的制度創新
深化稅收管理改革,既需要消除不適應現代稅收管理發展要求的制度,更需要針對解決新情況、新問題作出新的制度安排。優化稅收管理制度設計是稅收管理改革與發展重要內容,也是從制度層面解決當前稅收管理存在問題的必然要求。稅收管理的制度創新應當緊緊圍繞提高納稅人稅法遵從度和稅務機關管理效能,降低稅收風險即法定稅收與實際稅收之間差額這一稅收管理目標,在稅收管理制度體系優化設計上求得新突破。
當前稅收管理制度創新應當突出兩個重點。
(1)要著眼提高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促使其如實申報納稅,解決稅務機關與納稅人信息不對稱的問題。
一要建立以納稅人為中心的稅收服務制度。稅收服務是保證納稅人依法納稅的重要條件,必須按照新征管法的要求,盡快將稅收服務從過去的道德范疇上升到行政職責,構建起以納稅人為中心的稅收服務制度體系,為納稅人提供享受各種稅收服務的制度保障,包括設立多渠道政策的制度,確保所有公民享受和獲得稅收知識的權力,使納稅人有能力自覺、及時、準確申報納稅,減少無知性不遵從;設立以客戶為導向的程序制度,確保辦稅公平公開,程序簡便規范“一站式”服務到位,使納稅人減少“懶惰性”不遵從;設立完善的權益制度,確保客觀公正開展行政復議,主動實施行政救濟,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減少情感性不遵從。
二要建立以納稅評估為基礎的納稅信用等級制度。納稅信用度的高低直接體現著稅法遵從和稅收管理水平的高低。實施納稅信用等級制度,根據納稅人納稅誠信度實行差別管理,對信用等級低的納稅人嚴加管理。制定鼓勵誠信守信,制約懲處失約失信的政策措施,促使納稅信用成為與納稅人生存發展緊密相聯的無形資產。讓依法納稅者受到社會廣泛尊重,使誠信納稅者得到實惠,增強忠誠性遵從的榮譽感;讓失信違法者付出利益代價和榮譽代價,促使納稅人誠信納稅。同時要把建立納稅信用等級制度與建立納稅評估制度緊密結合起來,建立起科學的納稅評估機制。
三要建立“輕稅重罰”的違法處罰制度。增大違法成本是強化稅收管理的重要舉措。對外要健全偷逃稅處罰管理制度,增大偷稅成本;嚴懲知法違法者,對不按規定履行納稅義務,該罰的要罰,該判刑的要判刑,減少納稅人自私性不遵從,增加預防性遵從。
(2)要著眼提高稅務機關內部管理效能,約束稅務人員尋租,對工作業績進行有效激勵,解決管理者與被管理者信息不對稱的問題。
一要建立科學的稅收管理績效考核制度。考核稅收管理績效是促進稅收管理水平不斷提高的重要手段。稅收管理績效考核導向至關重要。要徹底扭轉過去績效考核重收入輕管理,重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輕機關內部考核的傾向,從組織收入型向執法保障型轉變。要以正確實施國家稅收政策,降低稅收風險為目標,將績效監控和評價貫穿稅收管理全過程,使績效考核成為加強管理的有效手段。可以考慮從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和機關內部兩個層面建立績效考核制度。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的績效考核,應從稅收風險、執行政策、服務質量、人力資源利用、成本效益等方面,通過客觀科學地制定考量目標和指標體系,準確評價下級稅務機關稅收管理的成效和不足,激勵先進,鞭策落后,使之明確稅收管理的改進方向。對機關內部工作人員的績效考核,應重點圍繞行政行為、行政過程和行政結果等方面進行考量,可采取事項與崗職相結合的績效考核辦法,通過定崗位、定職責、定事項、定人員、定目標、定指標、定獎懲等方法,充分運用計算機網絡對稅務人員工作業績進行有效的監控和評價,使個人工作績效與集體組織績效高度關聯,激發個人和群體奮發向上的活力。
財政稅收是政府進行國家建設的重要資金來源。國家通過財政稅收得到必要的資金,分配到各項國家建設的項目當中。所以,財政稅收的管理對于我國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具有重大意義。本文將介紹我國財政稅收管理體制的發展現狀,指出一些存在的不足,并且提出一些創新的對策。
關鍵詞:
財政;稅收管理;體制創新
前言
我國的社會主義經濟體制正處于一種逐步完善的過程當中。所以我國的財政稅收管理體制也要隨之進行調整、改革和創新。當前我國的財政稅收管理體制已經暴露出了一些問題,給我國的財政管理帶來了一定的困難。比如:稅收權力過于集中;稅收管理缺乏法律依據;稅收監管不到位;財政稅收轉移支付不規范等等。我國應當積極對財政稅收管理體制進行改革,落實科學發展觀,提高財政管理行業的管理水平。
一、我國財政稅收管理體制的現狀
我國的財政稅收管理制度是經過一段漫長的發展階段而形成了如今的財政稅收管理體制。目前,我國的財政稅收管理體制秉承的是“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管理原則[1]。“統一領導”,就是說財政稅收由中央進行統一領導,中央制定全國通用的稅法、稅種,為稅收的征繳提供統一的依據和規范。“分級管理”,就是由中央賦予地方政府一部分對稅收的管理權力,對于稅收的征收方式和繳納手續進行靈活處理,形成了稅法統一、稅權集中的管理體系。
二、我國財政稅收管理體制存在的問題
(一)稅收權力過于集中我國政府采取中央集權的制度來管理國家,由中央來實現對地方的管理和宏觀調控,財政稅收管理也不例外。稅收權力的的過于集中,導致各級地方政府不能根據地區的發展特色進行財政稅收的征收。我國為了緩解這類現象,已經開始注意給予地方政府一部分的稅收管理權力,但是很多地區仍然出現社會資源配置不科學、稅收資金使用不規范的現象。
(二)稅收管理缺乏法律依據財務稅收管理工作內容比較復雜,包括了稅收分配的計劃、稅務征收的組織協調、稅務監督等工作環節[2]。財務稅收管理必須依照相關的法律制度來進行。但是我國的稅收管理相關的法律只有幾部,且我國各地政府的稅收行政法規大多都是暫行條例的形式,缺乏足夠的法律效力,這就導致稅收管理缺乏規范,無法落實稅收的監察、預審和征收工作。沒有健全的法律體系,也不利于中央政府對財務稅收進行統一管理,降低了財務稅收的使用效率,制約了我國的發展。
(三)稅收監管不到位財務稅收的征收和使用需要專業人員和專業部門進行監管,如果監管不力,就會發生一些違法行為。這一方面是由于我國的稅收監管制度不健全,另一方面也是由于部分監管人員缺乏使命感和責任感。另外,我國執行管理機構改革以來,財政稅收監管的機構數量不斷減少,人員被大量裁減,消磨了工作積極性,拖累了稅收監管的工作效率。
(四)財政稅收轉移支付不規范財政稅收的轉移支付,就是政府將征收的稅收資金通過一定的形式和途徑轉移到國家建設項目當中的過程[3]。我國目前在財政稅收的轉移支付上主要采取三種形式:轉向支付、財力性支付、體制補助與稅收返還支付,以促進地區經濟發展的平衡。但是由于財政稅收的轉移支付手段不規范,就會導致一些工作人員挪用、濫用稅收資金,讓財政稅收轉移支付的目的落空,妨礙了我國的建設與發展。
三、我國財政稅收管理體制的創新對策思考
(一)對管理體制進行改革為了提高我國財政稅收的管理水平,必須要進行稅收管理體制的改革和完善。要從觀點上進行改變,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為全國范圍內的財政稅收管理制定統一的依據,同時為各級地方政府留下靈活處理的空間。改革之后的財政稅收管理體制,既要形成良好的管理秩序,讓稅收管理具有規范性,也要具備一定的靈活性,彌補各地區之間的經濟差距,促進全國經濟的平衡發展。
(二)提高管理人員的素質我國財務稅收管理工作出現的很多問題都是由管理人員專業水平不足,業務不熟練或者工作態度有問題而引發的。比如財政稅收的資金使用效率低下問題,可能是由于工作人員的手續執行不規范,也可能是由于工作人員利欲熏心,私自將稅款挪作他用甚至貪污的原因。我國的財政稅收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培訓和引導,一方面進行教育培訓,提高管理人員的技能水平,增加管理人員對相關法律法規的了解;另一方面積極宣傳“為人民服務”的意識,讓財政稅收管理人員樹立責任感和使命感,在工作當中依法行事,一絲不茍。
(三)確定財政稅收的收支范圍財政稅收的收支范圍,就是財政稅收如何進行征收、從哪些單位征收、征收多少和財政稅收如何使用、用到哪里、用多少。財政稅收的收入和支出要根據市場規則,實現“合理征收”和“科學使用”。合理征收,就是稅務部門要嚴格界定職責權限,依照法律法規對企業、單位、個人稅務征收的種類、數額進行確定,避免重復征稅和不合理征稅等現象的出現。科學使用,就是中央和地方政府要提前制定稅收的預算方案和稅務資金的分配方案,促進地方經濟的均衡發展,形成良好的財政稅收管理秩序。
(四)對財政稅收管理制度進行創新對于財政稅收管理的創新,可以適當引入合同制,利用合同形式對財政稅收的收入和支出進行管理。這樣有利于地方政府依據地方經濟的發展現狀進行建設,還能夠提高中央對地方經濟的宏觀調控力度,既能夠提高財政稅收管理的工作效率,又避免了稅收權力過于集中的弊病。
四、結論
財政稅收的管理與我國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具有很大的關系。我國的財政稅收管理體制還存在很多問題,需要經過長期的完善與改進。我國政府要積極對財政稅收管理體制進行改革與創新,合理確定財政稅收的收支范圍,提高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培養工作人員的責任感與使命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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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全國稅務工作會議精神,落實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做好稅收征管工作的要求,切實加強非居民稅收管理,進一步提高非居民稅收管理質量和效率,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實行專業化管理機制
隨著經濟全球化趨勢的深入發展,以及我國經濟與世界經濟的日益融合,稅收國際化問題日益凸顯,做好國際稅收管理工作意義重大。非居民稅收管理是國際稅收管理的重要內容,是我國行使稅收管轄權、維護國家經濟的重要手段。各級稅務機關應充分認識加強非居民稅收管理的重要意義,防止出現因非居民稅收規模相對較小而不重視甚至忽視管理的現象,切實把非居民稅收管理擺上重要議事日程。
非居民稅收管理對象為外國居民,稅源跨國(境)流動性大、隱蔽性強,需要依據國內稅收法律法規和稅收協定判定稅收管轄權及納稅義務,管理政策性、時效性和專業性較強。各級稅務機關應建立非居民稅收管理專業化工作機制,把非居民納入日常稅收管理并作為分類管理的一個類別,規范和完善非居民稅收管理制度,把握非居民稅源流動規律,建立健全非居民稅收管理崗位,配備足夠的專業人才,及時防范非居民稅源流失風險。
二、突出重點,加大稅收管理力度
*年以來,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范非居民稅收管理,稅務總局建立了非居民企業所得稅申報制度,頒布了非居民承包工程作業和提供勞務稅收管理辦法,出臺了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辦法、匯算清繳管理辦法及工作規程,并明確了有關政策,各地應認真抓好上述措施的貫徹落實工作。
(一)做好非居民企業所得稅申報及匯算清繳工作。2009年是稅務部門對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實行獨立申報和匯算清繳制度的第一年。做好非居民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和匯算清繳,是一項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的常規性基礎工作,是征納雙方落實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法律法規的具體體現,是確保稅收收入及時足額入庫的有效手段,且關系到納稅評估、稅務審計以及反避稅工作的深入開展。對此,各級稅務機關要落實好《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非居民企業所得稅申報表〉等報表的通知》(國稅函〔*〕801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6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規程〉的通知》(國稅發〔2009〕11號)文件精神,規范日常管理,加強納稅服務,指導一線稅收管理人員和輔導納稅人做好日常納稅申報和匯算清繳,進一步提高稅款預繳率,防范欠稅,不斷提高納稅申報和匯算清繳工作質量。
(二)加強非居民承包工程和提供勞務稅收管理。為規范和加強非居民承包工程和提供勞務稅收管理,稅務總局下發《非居民承包工程作業和提供勞務稅收管理暫行辦法》(稅務總局令第19號),各地應抓好該辦法的學習貫徹落實工作。要在全面加強非居民承包工程和提供勞務稅收管理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以重點建設項目為重點,突出抓好非居民稅務登記、申報征收以及相關境內機構和個人資料報告工作,力爭使非居民承包工程和提供勞務的稅收管理工作上一個新臺階。
(三)加強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工作。各地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號)規定,落實扣繳登記和合同備案制度,輔導扣繳義務人及時準確扣繳應納稅款,建立管理臺帳和管理檔案,追繳漏稅。尤其是對股權轉讓交易雙方均為非居民企業且在境外交易的行為,應以被轉讓股權的境內企業為抓手,以稅務變更登記為控制點,防范稅收流失。各地國稅局和地稅局要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新增企業所得稅征管范圍的通知》(國稅發〔*〕120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征管范圍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9〕50號)要求,抓好對所管轄企業所得稅企業的源泉扣繳工作。
(四)做好對外支付稅務證明管理工作。各地應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提交稅務證明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64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出具稅務證明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122號)要求,制定操作規程,及時把好稅務證明出具關,控管非居民稅收收入流失,同時要方便支付人付匯。
(五)抓好稅收收入預測分析工作。各地應建立非居民稅收收入預測分析機制,季度終了后7日內向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上報《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收入情況分析表》(見附件),分析收入增減原因,把握非居民稅收收入變化規律。
(六)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各地應積極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尤其是要以現代信息技術為依托,做好非居民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源泉扣繳及匯算清繳工作,出具對外支付稅務證明,以及獲取相關部門涉稅信息等工作。
(七)加強協調配合。各地國稅局和地稅局應加強協調配合,建立聯合工作機制,確保非居民稅收管轄權及納稅義務判定特別是常設機構確定上的一致性,聯合出具對外支付稅務證明,聯合開展稅務審計,提高非居民稅收管理效率;各地應加強跨區域間的非居民稅收管理協調配合力度,共同做好匯總申報納稅企業的稅收管理,強化異地追繳稅款的協助意識和工作力度,防范非居民利用地域差異逃避納稅義務;加強與非居民稅收管理有關的政府機關、相關部門的配合,拓寬非居民涉稅信息的獲取渠道,主動尋找非居民稅源。
(八)開展非居民企業稅收專項檢查。2009年,稅務總局把非居民企業納入稅收專項檢查內容,各地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2009年稅收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09〕9號)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抽調精干力量,抓好非居民企業稅收檢查,查處偷逃騙稅行為。
三、加強調研,進一步完善政策和管理制度
各地稅務部門應加強對非居民稅收管理的調研力度,注意掌握納稅人的反映和意見,認真總結經驗,把非居民稅收管理中的成功經驗、主要問題,及時反饋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為進一步完善非居民稅收政策和管理制度提供素材。
我國的財政稅收管理制度是經過一段漫長的發展階段而形成了如今的財政稅收管理體制。目前,我國的財政稅收管理體制秉承的是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管理原則[1]。統一領導,就是說財政稅收由中央進行統一領導,中央制定全國通用的稅法、稅種,為稅收的征繳提供統一的依據和規范。分級管理,就是由中央賦予地方政府一部分對稅收的管理權力,對于稅收的征收方式和繳納手續進行靈活處理,形成了稅法統一、稅權集中的管理體系。
二、我國財政稅收管理體制存在的問題
(一)稅收權力過于集中
我國政府采取中央集權的制度來管理國家,由中央來實現對地方的管理和宏觀調控,財政稅收管理也不例外。稅收權力的的過于集中,導致各級地方政府不能根據地區的發展特色進行財政稅收的征收。我國為了緩解這類現象,已經開始注意給予地方政府一部分的稅收管理權力,但是很多地區仍然出現社會資源配置不科學、稅收資金使用不規范的現象。
(二)稅收管理缺乏法律依據
財務稅收管理工作內容比較復雜,包括了稅收分配的計劃、稅務征收的組織協調、稅務監督等工作環節[2]。財務稅收管理必須依照相關的法律制度來進行。但是我國的稅收管理相關的法律只有幾部,且我國各地政府的稅收行政法規大多都是暫行條例的形式,缺乏足夠的法律效力,這就導致稅收管理缺乏規范,無法落實稅收的監察、預審和征收工作。沒有健全的法律體系,也不利于中央政府對財務稅收進行統一管理,降低了財務稅收的使用效率,制約了我國的發展。
(三)稅收監管不到位
財務稅收的征收和使用需要專業人員和專業部門進行監管,如果監管不力,就會發生一些違法行為。這一方面是由于我國的稅收監管制度不健全,另一方面也是由于部分監管人員缺乏使命感和責任感。另外,我國執行管理機構改革以來,財政稅收監管的機構數量不斷減少,人員被大量裁減,消磨了工作積極性,拖累了稅收監管的工作效率。
(四)財政稅收轉移支付不規范
財政稅收的轉移支付,就是政府將征收的稅收資金通過一定的形式和途徑轉移到國家建設項目當中的過程[3]。我國目前在財政稅收的轉移支付上主要采取三種形式:轉向支付、財力性支付、體制補助與稅收返還支付,以促進地區經濟發展的平衡。但是由于財政稅收的轉移支付手段不規范,就會導致一些工作人員挪用、濫用稅收資金,讓財政稅收轉移支付的目的落空,妨礙了我國的建設與發展。
三、我國財政稅收管理體制的創新對策思考
(一)對管理體制進行改革
為了提高我國財政稅收的管理水平,必須要進行稅收管理體制的改革和完善。要從觀點上進行改變,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為全國范圍內的財政稅收管理制定統一的依據,同時為各級地方政府留下靈活處理的空間。改革之后的財政稅收管理體制,既要形成良好的管理秩序,讓稅收管理具有規范性,也要具備一定的靈活性,彌補各地區之間的經濟差距,促進全國經濟的平衡發展。
(二)提高管理人員的素質
我國財務稅收管理工作出現的很多問題都是由管理人員專業水平不足,業務不熟練或者工作態度有問題而引發的。比如財政稅收的資金使用效率低下問題,可能是由于工作人員的手續執行不規范,也可能是由于工作人員利欲熏心,私自將稅款挪作他用甚至貪污的原因。我國的財政稅收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培訓和引導,一方面進行教育培訓,提高管理人員的技能水平,增加管理人員對相關法律法規的了解;另一方面積極宣傳為人民服務的意識,讓財政稅收管理人員樹立責任感和使命感,在工作當中依法行事,一絲不茍。
(三)確定財政稅收的收支范圍
財政稅收的收支范圍,就是財政稅收如何進行征收、從哪些單位征收、征收多少和財政稅收如何使用、用到哪里、用多少。財政稅收的收入和支出要根據市場規則,實現合理征收和科學使用。合理征收,就是稅務部門要嚴格界定職責權限,依照法律法規對企業、單位、個人稅務征收的種類、數額進行確定,避免重復征稅和不合理征稅等現象的出現。科學使用,就是中央和地方政府要提前制定稅收的預算方案和稅務資金的分配方案,促進地方經濟的均衡發展,形成良好的財政稅收管理秩序。
(四)對財政稅收管理制度進行創新
對于財政稅收管理的創新,可以適當引入合同制,利用合同形式對財政稅收的收入和支出進行管理。這樣有利于地方政府依據地方經濟的發展現狀進行建設,還能夠提高中央對地方經濟的宏觀調控力度,既能夠提高財政稅收管理的工作效率,又避免了稅收權力過于集中的弊病。
四、結論
論文內容提要:本文回顧了我國10多年稅收管理改革實踐,在解析主要存在問題的基礎上。分別提出了稅收管理理論創新、技術創新、組織創新和制度創新的基本思路及對策措施,以加-陜實現傳統稅收管理向現代稅收管理轉變。
伴隨著新稅制的實施和稅收征管改革的不斷深人,我國稅收管理取得了歷史性的進步。但是。稅收管理中一些深層次的問題和矛盾,還沒有得到根本解決,特別是加人WTO后,傳統的稅收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體制正面臨新的挑戰,迫切要求加快稅收管理的改革創新,實現傳統型管理向現代型管理轉變。
一、稅收管理的理論創新
理論創新是社會發展和變革的先導。創新稅收管理理論是變革稅收管理的前提。由于歷史的原因。長期以來,我國對稅收管理理論研究不夠重視。稅收管理理論的發展遠遠落后于稅收改革與發展的實踐,也落后于其他一些重要社會科學領域。
我國稅收征管改革摸著石頭過河走了10多年。稅收征管改革從一開始就缺乏科學的理論準備和理論指導。稅收征管改革基本上是憑經驗和直覺進行。在解決改革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中徘徊。無論是20世紀80年代末,進行的“征、管、查”三分離或二分離的摸索,還是新稅制實施后,對傳統專管員制度全面改革,所形成的“以申報納稅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新征管模式,以及進人21世紀后,采取科技加管理措施,以信息化推進專業化的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基本上都是在理論準備不足的情況下進行的,未能從理論上對稅收管理改革目標體系進行深人系統地研究,在科學把握稅收管理的本質、規律、原則等基本理論問題的基礎上,形成稅收管理改革的基本理論框架,給予稅收管理改革堅強有力的理論指導。因此,在改革的目標方向上,缺乏準確清晰的定位。目標設計缺乏系統論證,征管改革的框架和基本模式一直處于變化之中,對征管改革的方向經歷了反復探索和較長時間的認識過程;在改革的思路上。始終循著相互制約的指導思想,沿著職能劃分的思路。把分權制約過多地寄望于征、管、查職能的分解上。追求稅收征管的模式化;在改革的范圍上,側重于稅收征管的改革,忽視稅收行政管理的改革。未能把對以納稅人涉稅事項為主要管理對象的稅收征收管理和以征稅機關、征稅人為主要管理對象的稅收行政管理作為改革的整體進行系統設計,忽視人力資源的配置管理和開發利用;在改革的進程上,對不同地區制約征管改革的因素研究不夠,缺乏整體規劃。常常處于走一步看一步,造成各地改革進度不一。帶來征管業務的不規范、信息技術應用的不統一。由此導致稅收管理改革走了一些彎路,浪費了不少人力、物力和財力,增大了改革成本。
當然,稅務部門在改革實踐中也進行了一些理論探索,但主要還是停留在對改革方案的修修補補。疲于尋求解決具體問題的措施上,缺乏在稅收管理改革實踐基礎上理論創新的自覺性和主動性。要解決稅收管理改革中的問題和矛盾,加快建立現代化稅收管理體系,提高稅收管理水平,必須創新稅收管理理論。
推進稅收管理的理論創新,首先要轉換傳統稅收管理的理論視野和研究方法,注意在改革實踐中進行稅收管理的理論探討,善于總結經驗教訓,把成功的經驗系統化、理論化;其次,要注意研究借鑒當代西方公共管理理論和工商管理領域發展起來的管理理念、原則、方法和技術,結合我國稅收管理的實際,創造性地加以吸收和運用,形成適合中國稅收管理特點的新思想、新方法、新體系,并在指導稅收管理改革實踐中加以豐富和發展;還要注意不斷研究稅收管理的內在規律、原理和發展趨勢,善于抓住揭示稅收管理內在客觀性的發現性認識,創造稅收管理科學的前沿理論。通過尋求稅收管理理論突破與創新,推動稅收管理的組織創新、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徹底改變我國稅收管理改革目標不明、方向不清的被動局面,徹底改變稅收管理理念僵化、管理方式陳舊、管理手段單一的落后局面,實現傳統稅收管理向現代稅收管理的根本轉變。
二、稅收管理的技術創新
科學技術是稅收管理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創新稅收管理離不開現代科技手段的支撐。信息化是當今世界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大趨勢。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對稅收管理正產生著革命性的影響,為創新稅收管理開拓了廣闊的發展空間。創新稅收管理技術,以信息技術和通迅技術為基礎,實現稅收管理信息化是深化稅收管理改革,提高稅收管理質量和效率,實現稅收管理現代化的必由之路。
伴隨著稅收征管改革的深入,我國稅收管理信息化經歷了從無到有、從人腦到電腦、從單機運作到網絡運行的歷史性跨越,信息技術對稅收管理的支撐作用日益顯現,稅收管理技術有了重大突破。但不容忽視的是,我們不惜重金投入,購置相當數量和一定檔次的計算機技術裝備,與應達到的應用程度和應用效果仍有相當差距。在推進稅收信息化建設過程中存在著不少問題,突出表現在稅收信息化建設缺乏總體規劃,軟件開發應用雜亂無序,信息系統平臺不統一,數據處理缺乏層次性和綜合性,形成許多“信息孤島”;信息資源利用不充分,集中分析監控能力不強,導致高技術與低效率并存,高成本與低產出共生,造成人財物的極大浪費。對此,我們應當認真總結和吸取過去在稅收信息化建設中留下的深刻教訓,從戰略高度推進稅收管理的技術創新,加強對信息化建設工程組織學的研究,克服盲目性和隨意性,加強對稅收管理技術的理論研究和應用研究,徹底改變機器運作模擬手工操作的狀況,挖掘信息網絡技術的潛在效能。
創新稅收管理技術,實現稅收管理信息化,是科技與管理相互結合、相互促進,推動稅收管理發展,實現稅收管理現代化的過程。目的是要使人工管理與機器管理組成的整個管理體系效能最高。實現稅收管理的技術創新,推進稅收管理信息化應突出四個重點:
其一、堅持按照一體化原則,遵循“統籌規劃,統一標準,突出重點,分步實施,保障安全”的指導思想,進一步完善優化信息化建設的總體方案和具體規劃,逐步實現業務規程、硬件配置、軟件開發、網絡建設的一體化,在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整體推進上求得新突破。
其二、從管理思想、管理戰略上突破傳統觀念和管理方式的束縛,適應現代信息網絡技術發展的要求,實現技術創新與管理創新的互動,在現代技術和科學管理有機結合上求得新突破。通過稅收管理的技術創新,改造管理流程,重組職能機構,變革管理方法,優化資源配置,規范權力運行,把整個稅收管理工作有機地聯系和帶動起來,形成上下級之間、同級之間的互動響應機制,構建起與信息技術發展相適應的管理平臺。
其三、利用先進的通訊和網絡技術,建立多層次有針對性的稅收服務技術體系。一方面大力推進網上申報、電話申報、磁盤申報、銀行卡申報等多種電子申報方式,大力推進稅、銀、庫聯網,實現納稅申報和稅款征收信息的網上流轉,最大限度方便納稅人及時快捷申報納稅,為實現集中征收奠定基礎。另一方面全面建立稅法咨詢、稅收法規、涉稅事項的計算機管理系統,包括提供電話自動查詢和人工查詢系統,電子化的自動催報催繳系統;利用電子郵件向納稅人定期提供稅收政策法規信息,向特定納稅人進行有針對性的納稅輔導。利用互聯網提供稅收法規查詢,與納稅人溝通交流,實行網上行政,網上辦理涉稅事項,接收對偷稅違法行為和稅務人員廉政問題的舉報、投訴等等,使信息技術在方便納稅人,提高辦稅質量和效率,降低稅收成本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其四、以先進的信息技術和網絡技術為依托,把稅收管理全過程納入完整、統一、共享的信息系統,實施全方位的實時監控。一是建立高度集中的數據處理系統。在統一數據結構和標準的基礎上,逐步實現征收信息向地市局和省局集中,進而再向省局和總局兩級集中,克服信息傳遞中封鎖、變異和沉淀,提高征收入庫操作的規范度,實現數據管理效率和質量的全面提升。二是建立以信息收集分析利用為重點的稅源稅基監控系統。從信息經濟學角度分析,管理薄弱是與信息獲取能力不足相伴而生的,只有信息完備才能實施有效管理。因此,在加強納稅申報信息采集管理的同時,要加快與工商、銀行、技術監督、海關、公安等部門的信息交流和共享,以增強稅務機關獲取外部信息的能力。三是建立以依法行政為重點的管理流程控制系統。在將稅收管理全過程納入計算機管理系統的基礎上,利用信息技術控制業務處理流程,減少自由裁量的環節和幅度,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參與稅收管理質量的控制和改進,實現對執法行為的監督制約,使稅收管理全過程每個環節責職、每個權能行使、每項工作績效,都能通過網絡透明地呈現在管理決策平臺上,提高依法行政的透明度。
三、稅收管理的組織創新
稅收管理機構是根據履行國家稅收職能需要,圍繞稅收行政權力設置、劃分和運行而形成的組織體系。設計科學的稅收管理組織結構是有效實施稅收管理的組織保證。稅收管理組織結構是否合理,直接關系到能否履行好國家稅收職能,能否為納稅人提供優質高效的納稅服務,影響到稅收管理質量和效率的高低。
回顧我國稅收征管改革歷程,有關方面一直在尋求建立一個科學高效的稅收管理組織體系。每次征管改革幾乎都離不開對征管組織機構的撤并調整,特別是新稅制實施后,征管組織機構處在不斷的調整變化之中,有的撤銷稅務所,按區域設置全職能分局;有的在分局下還設有中心稅務所;有的很快又取消全職能分局,按征、管、查職能外設征收局、管理局和稽查局等專業局;有的仍留存著一直游離于機構改革之外的外稅局、直屬局。總的說來,這些改革措施始終沒有打破原有征管機構的層級,沒有跳出按征、管、查設置機構的框框,沒有沖破地區行政管轄范圍的界限,沒有發揮運用網絡技術構造組織結構的優勢。稅收管理組織機構龐大臃腫,管理層級環節過多,機構設置不統一,職能部門交叉重疊,權力結構過于集中,管理組織過于分散,資源配置不講成本效益,組織結構效率低下的問題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甚至有些更為突出。
要從根本上解決征管組織結構問題,提高稅收管理組織合理化程度,必須大力推進稅收管理機構的改革創新。隨著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建設步伐的加快,稅收管理信息化水平的日益提高,稅收管理機構改革創新的著力點應放在依托信息網絡技術,打破部門約束和層級限制,根據稅收管理的內在規律,優化管理資源的配置,使傳統封閉的機械式組織向現代開放的網絡化組織方向發展。
一要減少管理層次,收縮征管機構,確立稅收管理機構改革的總體目標和基本框架。現代管理組織理論和發達國家的實踐證明,要提高組織結構效率,必須減少行政管理層次,精簡管理機構,實現組織結構的扁平化。我國目前稅收管理組織結構,從總局、省局、市(地)局、縣局到基層分局有5個層級,除基層分局外,有4級行政管理層。世界上很少有這種5級架構的征管組織體系。要創新稅收管理組織結構,必須打破這種僵化的5層“寶塔”結構,沖破行政區劃的約束,根據經濟區域、稅源分布、規模大小,設置稅收管理機構。從改革的漸進性考慮,稅收管理機構改革的近期目標可以定為實行總局、省局、市局、縣局4層組織結構。今后條件成熟時,對省級局還可以進一步考慮打破行政區劃,根據經濟區域進行撤并,設置跨省大區局,如像人民銀行跨省設置分行機構。
二要統一征管機構設置,實現基層征管組織結構的扁平化。根據企業組織理論學的研究,企業管理組織機構設置通常有四種模式,即以產品為基礎的模式、以職能為基礎的模式、以客戶為主的模式和融合前三種的矩陣模式。按照前述稅收管理機構的改革目標和國外稅收管理機構設置的做法,適宜采用按稅種類型和職能分工相結合的模式設置內部機構。在基層局(縣、區局和將來實現征管實體化的地市級局)適宜按職能分工和納稅人類型相結合的模式設置機構,除稽查局可作為外設機構外,其它專業局都應全部轉為內設機構,同時還應撤銷過去外設的直屬局、外稅局,實現對內外稅、不同行業、不同預算級次企業的統一管理。基層局的主要職能是對轄區內稅源稅基的控管。分類管理是專業化管理的基礎,對納稅人實施分類管理是國際上許多國家的成功做法。
三要構建與信息化相適應的稅收征管運行機制,實現稅收征管的信息化。利用信息技術改變稅收管理的流程和組織結構,建立一種層級更少基層管理人員權責更大的管理體制。在縣(區)局內部,根據稅收征管和信息化的內在規律,重新設計和優化稅收征管業務和征管流程,將咨詢受理等納稅人找稅務機關辦理的涉稅事項集中到前臺辦稅大廳實行全方位服務,解決納稅人多頭多次跑的問題;將納稅評估、調查執行、稽查審計等稅務機關找納稅人的所有管理事項,集中到后臺實施分類管理,解決稅源稅基控管薄弱的問題。
四、稅收管理的制度創新
深化稅收管理改革,既需要消除不適應現代稅收管理發展要求的制度,更需要針對解決新情況、新問題作出新的制度安排。優化稅收管理制度設計是稅收管理改革與發展重要內容,也是從制度層面解決當前稅收管理存在問題的必然要求。稅收管理的制度創新應當緊緊圍繞提高納稅人稅法遵從度和稅務機關管理效能,降低稅收風險即法定稅收與實際稅收之間差額這一稅收管理目標,在稅收管理制度體系優化設計上求得新突破。
當前稅收管理制度創新應當突出兩個重點。
(1)要著眼提高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促使其如實申報納稅,解決稅務機關與納稅人信息不對稱的問題。
一要建立以納稅人為中心的稅收服務制度。稅收服務是保證納稅人依法納稅的重要條件,必須按照新征管法的要求,盡快將稅收服務從過去的道德范疇上升到行政職責,構建起以納稅人為中心的稅收服務制度體系,為納稅人提供享受各種稅收服務的制度保障,包括設立多渠道政策的制度,確保所有公民享受和獲得稅收知識的權力,使納稅人有能力自覺、及時、準確申報納稅,減少無知性不遵從;設立以客戶為導向的程序制度,確保辦稅公平公開,程序簡便規范“一站式”服務到位,使納稅人減少“懶惰性”不遵從;設立完善的權益制度,確保客觀公正開展行政復議,主動實施行政救濟,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減少情感性不遵從。
二要建立以納稅評估為基礎的納稅信用等級制度。納稅信用度的高低直接體現著稅法遵從和稅收管理水平的高低。實施納稅信用等級制度,根據納稅人納稅誠信度實行差別管理,對信用等級低的納稅人嚴加管理。制定鼓勵誠信守信,制約懲處失約失信的政策措施,促使納稅信用成為與納稅人生存發展緊密相聯的無形資產。讓依法納稅者受到社會廣泛尊重,使誠信納稅者得到實惠,增強忠誠性遵從的榮譽感;讓失信違法者付出利益代價和榮譽代價,促使納稅人誠信納稅。同時要把建立納稅信用等級制度與建立納稅評估制度緊密結合起來,建立起科學的納稅評估機制。
三要建立“輕稅重罰”的違法處罰制度。增大違法成本是強化稅收管理的重要舉措。對外要健全偷逃稅處罰管理制度,增大偷稅成本;嚴懲知法違法者,對不按規定履行納稅義務,該罰的要罰,該判刑的要判刑,減少納稅人自私性不遵從,增加預防性遵從。
(2)要著眼提高稅務機關內部管理效能,約束稅務人員尋租,對工作業績進行有效激勵,解決管理者與被管理者信息不對稱的問題。
一要建立科學的稅收管理績效考核制度。考核稅收管理績效是促進稅收管理水平不斷提高的重要手段。稅收管理績效考核導向至關重要。要徹底扭轉過去績效考核重收入輕管理,重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輕機關內部考核的傾向,從組織收入型向執法保障型轉變。要以正確實施國家稅收政策,降低稅收風險為目標,將績效監控和評價貫穿稅收管理全過程,使績效考核成為加強管理的有效手段。可以考慮從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和機關內部兩個層面建立績效考核制度。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的績效考核,應從稅收風險、執行政策、服務質量、人力資源利用、成本效益等方面,通過客觀科學地制定考量目標和指標體系,準確評價下級稅務機關稅收管理的成效和不足,激勵先進,鞭策落后,使之明確稅收管理的改進方向。對機關內部工作人員的績效考核,應重點圍繞行政行為、行政過程和行政結果等方面進行考量,可采取事項與崗職相結合的績效考核辦法,通過定崗位、定職責、定事項、定人員、定目標、定指標、定獎懲等方法,充分運用計算機網絡對稅務人員工作業績進行有效的監控和評價,使個人工作績效與集體組織績效高度關聯,激發個人和群體奮發向上的活力。
1.環境和資源稅種并沒有包含進稅負征收的范圍,這就使得稅收喪失了對社會分配能力的調配功能。、一些諸如國有資源和資產收入的非稅收收入,長期以來并沒有納入財政收入的管理體系范疇中。2.管理者管理不到位許多稅收單位的管理者對稅收工作不上心,對于國家制定的財政稅收管理制度沒有切實的貫徹到底,對稅收工作漠不關心。他們認為稅收是國家的事情,只用于國家的經濟建設方面,與自己毫無瓜葛,因此產生了淡薄的管理意識;有的管理者借助自己的職責徇私枉法,偷取稅收,甚至在向中央匯報稅收情況的時候弄虛作假,做出一些嚴重的違法的事情;有的稅收管理者與繳納稅收人員偷偷達成協議,贊成繳納稅收人員漏稅行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從中牟取好處;還有的管理者沒有將稅收收取與支出情況公開化,對于有關記錄也只是簡單的手工記錄甚至是沒有記錄。這些做法都會減少國家的財政稅收,不利于國家財政稅收工作的順利進行。3.預算管理體制存在缺陷近年來,我國在預算管理體制上進行了改革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依然存在著諸多問題,預算體制覆蓋的范圍仍然十分有限。跟財政收支和稅收體制的分配制度比起來,我國地方政府的預算管理體制依舊比較落后,政府的財政收支工作沒有辦法覆蓋財政預算。除此之外,由于缺失有效的預算管理制度和監督機制,導致內部缺乏相應的約束力,財政預算管理也沒有得到有效的監督監管,這就使得財政稅收體制仍舊得不到落實。4.財務核算真實性有待提高財務核算往往存在虛假信息,核算結果的真實性有待研究。一方面,我國偷稅、漏稅的情況普遍性存在,情況還比較嚴重。很多不法分子肆意偽造、虛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且涉及的違法發票數額還非常大,長此以往,使得國家流失大量的稅收。另一方面,人為地對財務核算成果進行干預控制,以此來獲取虛假的經營指標。為了金錢等的利益,很多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往往會建有兩套不同的賬目,有時會更多。在對稅金進行計算及經營成果上報的過程中,使用虛假的賬目進行上報,這就使得監督行為的缺失。有些企業單位雖然沒有建立多套賬目,但在財務核算的過程中仍舊混入虛假的信息,進而來掩蓋單位自身的真實經營狀況。財務核算的不真實,致使稅收大量缺失,除此之外還是造成國民經濟指標出現嚴重的問題。
二、財政稅收體制改革創新的措施
1.建立完善的稅收體制要建立完善的符合科學發展觀的稅收體制,進而實現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和進步。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第一,調整直接稅和間接稅的比例,加大國家稅收中直接稅的比例,改變以間接稅為主的稅收體制。第二,減少對納稅人稅收外的負擔,摒棄體制之外的收入。第三,加強對個人所得稅的改革步伐,對物業稅進行及時的征收,以此來有效改革環境稅收體系和資源。最后,要加強針對地方區域發展、國內外發展與開放等內容,加大對稅收的優惠政策制度的改革。2.建立健全分權、分級的財政體制首先,中央要適當放權給地方政府,使地方政府能夠有實權自主做某些活動,例如稅收減免權、債務融資權等。其次,在保障中央財政收入增長的前提下,要加強促進地方和中央財政收入的科學合理劃分。再者,為了能夠確保地方經濟得到更加良好健康的發展,在保證財政支出合理劃分的基礎上,地方經濟的財政支出要由省級政府或者中央進行負責。3.全面提高管理者的素質和能力任何一個性質的企業、部門、單位的管理者都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因此提高管理者的素質和能力是應該且是必須的,尤其是從事財政稅收工作方面的管理者。對于我國的財政稅收管理者而言國家要進行統一標準的培訓,通過學習、鍛煉、再教育等手段進行培訓,提高財政稅收管理能力,提高與其他部門協調共存的能力,同時還要樹立“一切為國家”的意識,約束自己的行為,潔身自好,放寬眼界,樹立堅定的信念,不為一些蠅頭茍利而出賣自己的良心,努力打造一個優秀的財政稅收管理團隊,建立一個良好的財政稅收管理秩序。4.加強預算管理加強預算管理,首要任務是要建立完善的預算管理制度。在財政稅收體制改革工作中,要把所有涉及到資金財政支出行為統籌進預算管理的范圍中,這樣就能夠實現國家對多方面多領域的財政支出進行預算管理,進而擴大國家的預算體系管理范圍。對于國家非短期的預算應該結合國家后期的發展規劃,要保證兩者之間的協調性,這就要求國家的預算范圍應該增大,對復式預算體系(包括資本性的預算、國有資本經營的預算,以及社會保障的預算等等)持續不間斷的進行完善,預算管理體系中應最大化的納入所有涉及到的財政支出活動,以保障預算體制的不斷健全。5.國家需要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財政稅收管理工作涉及到國家的根本利益,因此需要國家加大對我國財政稅收管理的管理,要針對不同時期出現在管理方面上的不同問題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使財政稅收工作有法可依,有律可罰。同時,國家在對于那些偷稅漏稅、貪贓枉法等行為要加大審查力度,一經查實必須嚴懲不貸,絲毫不得手軟。此外,對于財政稅收管理工作的委派工作必須派遣有相關閱歷、知識和能力的人才。
三、結束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