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礦區生態恢復的關鍵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Abstract: in the many resources with the exhaustion of the mining area, the wasted lands of governance and development again, be in mining area of urban and rural social economic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essential problem. This paper, from the mining area of the problems of waste, analyzed the domestic and foreign abandoned mine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of course again revival, in mining area of the waste classification the basis of the study, based on the different type of eventually abandoned the revival of the mining area to a different way to open.
Keywords: mineral resources, a mining waste, Renaissance reconstruction, the ecological restoration
中圖分類號:O74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前言
礦產資源有著不可再生的特性。近年來,隨著我國礦產開發強度的不斷增大,礦產資源正在逐年減少,加之資源開采的累積效應,使我國20世紀60年代興盛的國有礦山中,有2/3正進入中晚期。這些礦區面臨著資源枯竭的威脅,其所在地區社會經濟的發展也面臨著重重困難。目前,我國正處在社會經濟快速發展的階段,城鄉一體化建設迅猛發展,再加上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和城市競爭壓力的不斷增加,廢棄礦業基地的經濟振興和復興重建將提上重要的日程。故對廢棄礦區進行復興再開發研究,將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和理論研究意義。
1礦區廢棄帶來的問題
礦業開發是破壞大自然和過分消耗有限資源的生態位最低的行業。隨著礦業的開發,礦產資源日漸枯竭,礦區廢棄地日漸增多,其給社會發展帶來的影響也日漸顯著。廢棄礦區不僅存在文化傳承湮滅的危機,而且還面臨著巨大的就業壓力。同時,產業結構單一的礦區停產關閉,使礦區經濟趨于停滯或衰退狀態,這勢必將會影響到所在區域的經濟發展。此外,礦區礦業生產停滯、關閉后,礦區廢棄地的權屬問題未得到有效解決,導致礦區內地塊閑置多年,使土地的改造和再利用困難重重。
礦區在采礦和選礦的生產過程中,強烈的干擾超出了當地自然生態系統本身的自我恢復能力,甚至導致當地自然生態系統的退化、生產力和物質循環效率的降低、生物多樣性的降低或喪失、生物遷徙受阻等不良的生態后果。這樣劇烈地改造自然生態環境,破壞了礦區自然景觀的穩定性,造成了自然景觀的異質性增強和嚴重破碎化的現象,從而直接降低了自然生態景觀的服務功能。
2.廢棄礦區復興再開發的歷程
廢棄礦區的環境污染、物種流失、資源枯竭、生態平衡失調等問題擺在了人們面前。為了解決這些問題,人類開始了對廢棄礦區進行復興再開發利用的研究和實踐工作。在20世紀20年代以前,歐美發達國家主要是在礦區廢棄地上植樹以恢復植被進行生態恢復的重建工作。50年代末,西方發達工業國家加速了廢棄礦區恢復治理法規的制定和治理工程的實踐活動。進入70年代,礦區恢復治理技術集采礦、地質、農學、林學等多學科為一體,已經發展成為一門牽動著多行業、多部門的系統工程,并已經形成了較為完善的法律體系和管理體系。80年代后,隨著廢棄礦區治理技術的發展和管理法規的逐步完善,特別是世界各國對環境問題的日益重視和生態學的迅速發展,廢棄礦區環境恢復治理中的生態學原則及其自然生態系統的重建工作已經成為該領域的研究焦點,從而使廢棄礦區重新開發利用的研究工作呈現出蓬勃發展的態勢。
雖然在西方國家,廢棄礦區重新開發利用的理論和實踐已經較為成熟,但是在國內還是一個較新的領域。國內最早是在20世紀60年代主要是在我國經濟較為發達的省份也展開了礦山廢棄地改造利用工作,但是目前在我國廢棄礦區的重新開發利用還是處于初級階段。
3廢棄礦區的類型
根據廢棄礦區的的主要礦物質可分為金屬廢棄礦區、煤炭廢棄礦區、石灰巖廢棄礦區等。本文主要是根據廢棄礦區的地理位置、交通條件、人口密度等綜合條件來進行分類,主要分為深山區廢棄礦區和淺山區廢棄礦區。深山區廢棄礦區又可分為獨立型和村鎮結合型兩類,淺山區廢棄礦區又分為獨立型、村鎮結合型、城區結合型、城市型共四類。
3.1深山區廢棄礦區的類型
深山區廢棄礦區交通閉塞,地質災害多發,人煙稀少,人類居住環境較差,幾乎無可耕作的土地,但是這樣的廢棄礦區一般自然生態景觀都比較獨特。深山區獨立型廢棄礦區,指基本上是獨立存在,遠離村鎮和城市,有獨立的政府行使礦區的社會管理工作。深山區村鎮結合型廢棄礦區,這類礦區一般是與村莊或小鎮相鄰或結合在一起,但是由于地處大山深處,交通、地形地貌、地質等條件限制其不能發展成為小城市,這類礦區人類居住條件與深山獨立型礦區相比稍微優越。
3.2淺山區廢棄礦區的類型
淺山區廢棄礦區,有一部分是位于山區與高原或平原的交界地帶,也有一部分是位于山區的河谷沖積地帶,還有些是位于低山、丘陵盆地交錯的丘陵地帶。地處山區與平原或高原交界地帶的廢棄礦區,既有“蒼山翠嶺、幽谷奇峰”的山區自然景色,又有“新晴原野曠,極目無氛垢”的平原風光;地處山區河谷沖積地帶的廢棄礦區,既有蒼山翠嶺的山地景觀,又有小溪潺潺的水景;位于山區丘陵的廢棄礦區,地形地貌復雜多變,這些區域開發較早,人文歷史底蘊深厚,自然景觀也較為獨特,具備有一定地域特色的自然景觀。
淺山區獨立型廢棄礦區,基本是獨立存在,遠離村鎮和城市,有獨立的政府行使礦區的社會管理工作。淺山區村鎮結合型的廢棄礦區,這類礦區主體企業的行政管理部門與村鎮的行政管理部門合二為一,統一行使社會管理部分的職能。淺山區城區結合型的廢棄礦區,主要是該礦區主體企業的行政管理部門的辦公場所不在礦區而是在距離較近的、較發達的城市,其生產經營系統分布在城市的郊區或城市周邊的區域,礦區有相應的地方政府行使社會管理工作。淺山區城市型廢棄礦區,這類礦區在地域經濟發展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城市是以礦區開發建設而建立發展起來,礦區礦業發展直接影響著城市的興衰,礦區的主體企業也是城市的主要經濟支柱。
4.廢棄礦區復興再開發利用的方式
廢棄礦區復興再開發的方式,要因地制宜的根據不同類型的廢棄礦區,采取不同的復興再開發利用方式。目前國際上,除了保留廢棄礦區使其慢慢自行恢復自然生態系統外,主要是經過生態恢復后再重新開發利用,再開發利用的方式有:重建為村鎮生產用地――耕地、林地、畜牧業用地,重建為城鄉建設用地――旅游休閑用地,重建為水域等其他用地。
4.1保留廢棄礦區
深山區獨立型廢棄礦區屬于非人類活動密集區,從而許多受到生存威脅的物種在這里重新找到了自己的安身之地,使廢棄礦區慢慢形成新的自然生態系統。廢棄物的表層在自然恢復的進程中已經生長出豐富多彩的野生植被,豐富了廢棄礦區生態物種的多樣性。
4.2廢棄礦區復興再開發利用
礦區廢棄地是指為采礦活動所破壞的,非經治理而無法使用的土地。根據其來源不同采取不同的技術手段進行生態恢復重建。生態恢復重建是指將人類所破壞的生態系統恢復成具有生物多樣性和動態平衡的狀態,其實質是將礦區廢棄地恢復到具有一定生產力水平,并能維持相對的生態平衡,其核心是恢復廢棄礦區的生態系統的結構和功能,進而提高廢棄礦區生態系統的生產力和穩定性,使之恢復到可以再開發利用的狀態。
4.2.1恢復重建為生產用地
深山區和淺山區的村鎮結合型的廢棄礦區,在沒有特殊人文旅游資源和不具備特殊自然生態旅游資源的情況下,結合當地的新農村建設規劃和小城鎮建設規劃,因地制宜的把廢棄礦區重建成林地、農業用地、畜牧業用地等生產用地。在南方和西南部的多雨熱帶地區,把廢棄礦區重建成林果用地、農田用地,如江西贛縣廢棄的稀土礦區,如今已經重建成林青翠欲滴林地;在西部和西北部較為少雨干旱的地區,根據地理、氣候條件把廢棄礦區重建成半人工草地的畜牧業用地。
對于具有一定人文歷史底蘊的深山區和淺山區的村鎮結合型廢棄礦區,一定要充分挖掘其特殊歷史文化價值及其獨特的自然生態景觀。再結合區域規劃和村鎮規劃,把廢棄礦區重建成農業生態觀光園。
4.2.2恢復重建為建設用地
(1)恢復重建為生態旅游用地
淺山區獨立型和城市型廢棄礦區,其所在地區大多以資源型產業為主導,有些甚至是單一產業結構,各類產業的發展極不平衡,自然生態環境和社會經濟發展的矛盾劇烈。在廢棄礦區復興再開發時,首先要尋找其產業經濟轉型的途徑,生態旅游是其產業轉型的一個重要方向。
在礦業城市復興重建規劃時,引用RBD(Recreation Business District)規劃理念,重新開發廢棄礦區,發掘礦區工業文化的潛在價值,把有負擔廢棄礦區轉變為資源,吸引外來投資,有效改善產業結構,促進區域經濟的發展,創建具有歷史意義的礦區工業景觀,構筑礦區新形象,改善礦區整體生態系統的穩定性和適應性,實現礦區工業文化旅游和自然生態旅游的完美結合。
在獨立型廢棄礦區重建規劃時,立足于廢棄礦區的現實狀況和長遠發展,把獨立型廢棄礦區重建為礦區生態園,發展生態旅游業。生態旅游業的發展不僅能改善礦區和礦區周邊地區的生態環境,同時生態旅游業的發展也能帶動周邊地區各行業的發展,促進廢棄礦區的再就業,解決廢棄礦區失業率的社會問題。
(2)恢復重建為城市休閑游憩用地
在淺山區城區結合型廢棄礦區,由于廢棄礦區與城市中心城區的相對位置不一樣,故應采用不同的再開發利用方式。廢棄礦區與城市中心城區相對位置有兩種:廢棄礦區位于中心城區,廢棄礦區位于城市郊區。
對于位于中心城區的廢棄礦區,可以結合城市發展需要,重新開發建設成為城市公共空間的一部分,使其成為市民的休閑游憩場所和城市的生態綠島。在廢棄礦區恢復重建的過程中,可利用原有采礦工業設施,采礦工藝的設備,融體育活動、休閑游憩、科普教育、藝術創意于一體,營造豐富多彩的市民體驗空間。
對于位于城市郊區的廢棄礦區,通過基質改良和植被恢復,恢復廢棄礦區的生態系統,形成多樣的生態棲息地,把廢棄礦區建設成保護性公園。使廢棄礦區成為野生動物和鳥類活動的場所,在動植物自然生態環境得到一定恢復是情況下,還可以作為攝影師的自然攝影基地,也可以作為科學研究、自然教育基地和野游露營地。
關鍵詞:新疆;煤炭資源;生態補償機制
中圖分類號:X321;F426.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8-0-02
新疆位于我國西北邊陲的少數民族聚居區,幅員遼闊、礦產資源豐富,人口密度相對較小,經濟發展潛力巨大,作為國家重要的能源供應基地,大規模的煤炭資源開發緩解了國內的煤炭需求,新疆已成為我國礦產資源的戰略接替區。眾所周知,新疆地處歐亞大陸腹地,屬典型的內陸干旱區,沙漠、戈壁面積大,植被稀疏,森林覆蓋率低,生態環境脆弱,且破壞后難以恢復。因此,作為一個資源大省,協調好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加快地區經濟建設任重而道遠。
新疆作為國內發展相對落后的地區,生態經濟和循環經濟在短期內難以形成能夠支撐整個新疆地區持續發展的科學產業鏈。為了破解這一難題,自治區提出了新疆跨越式發展要走資源開發可持續和環境保護可持續的“兩個可持續”的發展道路。而建立生態補償機制是推進資源可持續開發利用、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的根本制度保證,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也是提高新疆可持續發展能力的必然要求。因此,認識新疆經濟建設中實行生態補償機制的必要性及其在運行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應的對策性建議,實現新疆經濟的跨越式發展,是一個值得深入探討和研究的問題。
一、新疆煤炭資源開發過程中存在的現實問題
新疆煤炭資源的分布面積十分廣泛,主要分布在烏魯木齊市、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塔城地區、阿勒泰地區、塔城地區、吐魯番地區、阿克蘇地區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等地區。隨著西部大開發戰略目標的實施,新疆地區加大了煤炭資源的開采力度,在這過程中也造成了很多生態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大量開采導致地質災害加劇生態的惡化
新疆地區地處祖國西北邊陲,生態環境十分脆弱,其地質環境質量極為有限,采礦及礦山建設對地表環境造成直接破壞,不可避免地會出現地表變形。由于在煤炭資源的開采過程中的程度失當,導致地下采空引起地面塌陷、山體滑坡、地表裂縫、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這一系列問題勢必會造成土地沙化的加劇,同時使得土地荒漠化、草原退化、鹽堿化程度加深。另外,在礦區的開采過程中,挖掘引水渠、興修公路、埋設地下管線、修建礦場等,也加劇了地表環境的大幅度改動,從而加重了新疆地區土地沙化和荒漠化的進程。
2.開采過程中產生的廢氣造成嚴重的大氣污染
新疆氣候干燥,煤的燃點很低,在煤炭開采過程中,尤其是露天煤礦的開采,由于人為或自然因素,易引發煤的自燃,形成的SO2、CO2、H2S、碳氧化物、氮氧化物和煙塵等有害氣體的排放;另外,在煤炭的儲運過程中以及配套供暖設施會產生的大量粉塵,這些都嚴重污染周邊的大氣層和礦區周圍居民的身體健康以及生態環境的平衡。
3.造成水資源的耗費和地下水系統失衡
新疆降水量少,是水資源非常匱乏的地區,且水資源分布及其不均勻。一方面,由于煤炭的開采過程中需要大量的水資源供給,采礦使地下水均衡系統被破壞,導致部分區域地下水位下降,造成疏干漏斗,引起地表嚴重缺水,使得礦區周圍水資源供給緊張,嚴重影響當地居民正常的生產生活。另一方面,在建礦、采礦的過程中強制性地抽排地下水以及采空區上部塌陷,造成地下水、地表水的滲漏,嚴重破壞礦區周邊水資源的均衡和補給條件,導致礦區周圍地下水位下降,引起植被枯死等一系列生態環境問題。
4.對礦區周邊環境生態環境的破壞
煤礦開采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如尾礦、煤矸石等,需要大面積的堆置場所,從而導致對土地的過量占用和對堆置場地原有生態系統的破壞;另外,礦石、廢渣等固體廢物中含酸性、堿性、毒性、放射性或重金屬成分,通過地表水體徑流、大氣飄塵,污染周邊的土地、水域和大氣,其影響面將遠遠超過廢棄物堆置場地的地域和空間,污染影響需要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經過長時間才能恢復,并且很難再恢復到開采前的水平。
二、新疆煤炭資源開發過程中建立生態補償面臨的困境
近年來新疆在礦區開采過程中愈加重視生態環境的保護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煤礦開采造成的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十分嚴重,加上重視較晚,治理速度慢,礦區環境惡化趨勢至今還沒有得到有效的遏制,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困境:
1.礦區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任務重,生態恢復差距甚遠
多年來,由于部分地方政府和部門存在“先發展起來,再治理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的錯誤思想,忽視了在礦區資源開發中對生態環境的保護,因而所屬企業利潤全部上繳財政,沒有留下礦區生態環境治理的備用資金。
2.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范圍小,對礦區外部生態環境治理和恢復的重視不夠
礦區企業占地以外的環境治理與生態恢復工作未納入礦區企業的職責范圍。礦區企業占地范圍的植被與生態環境破壞只是礦產開采引起的植被與生態破壞的一部分。除了露天礦以外,礦區企業占地在礦區面積中只占很少的一部分,礦區開采中造成的植被與生態破壞必然波及到礦區周邊范圍。
劉思含(1990-),女,遼寧阜新縣人,沈陽師范大學研究生在讀,研究方向:經濟法學。
孫卓(1981-),男,遼寧法庫縣人,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研究方向,民商法學。
摘要:“礦產資源是指經過地質成礦作用,埋藏于地下或出露于地表,并具有開發利用價值的礦物或有用元素的集合體,礦產資源屬于非可再生資源,其儲量是有限的。同時礦產資源也是是重要的自然資源,也是相當重要的環境要素,在維系生態系統這一有機體的平衡及可持續發展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將對遼西北地區礦區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對策問題進行探究。
關鍵詞:遼西北;礦區生態環境保護;礦區生態環境恢復
1.遼西北地區礦產資源概況
遼西北地區涵蓋阜新市、鐵嶺市、朝陽市這三座城市,是遼寧省區域經濟中不容忽視的組成部分。同時這一地區由于自然條件、區位條件和體制性、結構性矛盾的制約,經濟發展相對緩慢,城鄉居民生活水平相對較低,社會保障和就業壓力巨大。但此地區礦產資源比較豐富,其概況如下:
朝陽市礦產資源種類繁多,分布也較為廣泛,同時開發潛力很大等特點。目前,境內已發現有益礦藏五十三種,產地五百七十余處,已探明儲量占全省的百分之七十,其中錳儲產量在東北各城市中位居第一位,鉬產量在全國排名第二位,此城市黃金產出量在全國總產量中占很大比重;膨潤土、大理石等總量大、質地好,具有非常好的開發前景。
鐵嶺市礦產資源豐饒有煤炭、白粘土、硅灰石、灰石、花崗巖石、大理石、鋅、鐵、銅、金等各類礦產共二十九種,開發利用已有二十多種。其中,煤炭儲量二十二億噸,占遼寧省儲量的三分之一以上。作為全國煤炭基地之一是國家特大型煤炭企業鐵法煤業集團,年生產能力達一千五百萬噸萬噸。
阜新市這座城市盛產煤、瑪瑙、石灰石、膨潤土、玄武巖、金、鐵、硅砂、螢石、沸石、地熱、風力等四十多種資源。其中,螢石、沸石、硅砂儲量居全省首位。阜新作為各種瑪瑙制品的生產基地,瑪瑙產量與銷量占中國的二分之一,被譽為“中國瑪瑙之都”。而且阜新是一座典型的資源型城市,至今已有一百余年的煤炭開采歷史,并建有亞洲地區最大的露天煤礦――海州露天煤礦。
2.礦區生態環境問題產生原因
首先是由于礦產行業本就是屬于高污染的行業,只要對資源進行開采就需要占用大面積的土地,不但破壞地表環境同時也會破壞地下環境。由于煤礦資源的采取必然會產生采空區域就可能引起地面塌陷,引發礦震或滑坡等災害。并且在開采過程中產生的廢料、廢物會對生態環境造成進一步的破壞。同時由于很多企業的開采技術較為落后,設備陳舊導致在開采中的廢物尚無污染處理工藝。其次在資源開發的過程中為追求經濟的利益不惜以犧牲環境利益為代價,造成自然生態失衡,資源極度浪費,礦區生態環境問題也越發嚴重。最后由于對礦區生態環境保護的法律尚不健全,現有的相關法律只是對資源和環境的保護提出原則性的規定,或者相關規定單一不具體,沒有對具體的監管措施和懲罰措施進行詳細的成體系的規定,使得在司法實踐中遇到相關浪費資源和破壞生態環境的問題不能得到具體的法律制裁。
3.遼西北地區礦區生態環境問題分析
第一,礦產開采開發體系缺失
遼西北地區礦產資源探礦權和采礦權行政授予面過大;以及探礦權人取得探礦權資歷要求低、項目資金要求低等問題,圈占地盤、囤積居奇、投機牟利現象較為多見;采礦權人掠奪式、低效率和高污染式的開發資源方式,損害了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既破壞了資源,又大大的污染了環境。
第二,開采企業資質低對資源和環境的影響
遼西北地區礦產資源開發過程中大多數的開采企業規模較小,超大、大、中型礦產企業較少,個體企業占多數等情況。小型或者個體企業多存在開采設備落后造成多浪費,多污染等問題。
4.完善遼西北地區礦區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對策
(1)樹立礦區環境“一條龍”監管立法觀念
對于環境治理的各國立法都存在環保治標不治本的問題,重視污染的處理而輕視污染的預防,同時忽略在整個過程中進行監管的立法思路都是導致這一問題的原因。所以針對遼西北礦區生態環境保護立法中存在的先污染后治理輕污染缺乏監管的現象,應該樹立全程監管的立法觀念,將礦區環境污染治理落實到資源開發利用的每一個階段中去。
(2)提高礦區生態環境監管執行力度
基于礦區環境“一條龍”監管立法觀念,繼而設個專門的礦區環境污染監督部門,全程監督管理礦山企業遵守環境保護各項規定的情況,并要求有關部門在破壞行為產生時及時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其次,此部門須對礦產企業的生態環境恢復的程度隨時進行檢查監督。
(3)完善礦區生態環境修復制度的治理功能
礦產項目成本較高、進行時間長、不可抗力多,而且,礦業的不合理生產往往對環境造成不可逆轉的破壞。為了減少開采礦產資源對環境造成的破壞,應使復墾政策與立法須條理清晰,細節明確,增加可操作性。其次,應當建立礦山環境恢復基金會,負責礦區生態環境修復及相關輔助工作。
(4)制定礦產開采環境影響評價制度
礦產開采的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指在開采實施前對該行為對開采區域附近環境可能帶來的影響,并提出將負面環境影響降到最低的預防措施。設立專門監督礦產開采的環境影響評價部門,開采方須向提供減少環境污染相關數據,并由該部門進行評審,這將成為礦產開采方申請礦山開采的重要指標。
(5)制定礦區生態環境恢復標準制度
對礦區生態環境恢復標準進行明確的規定,首先此標準是對礦區污染情況的評估和法律責任的追究有據可依,其次作為衡量礦區開采造成污染后是否積極進行恢復工作的標準。我國其它方面的生態環境標準較礦區的生態環境恢復標準還是比較完善的,所以應針對礦區生態環境恢復標準制定相應的規定。遼西北地區礦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迫在眉睫,應迅速著手制定有遼西北特色的礦區生態環境恢復標準及相關法律法規。(作者單位:1.沈陽師范大學法學院;2.沈陽師范大學;3.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本文為2012年度遼寧省軟科學指導性計劃項目“突破遼西北戰略實施中的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對策研究”階段性成果。
參考文獻:
關鍵詞:地下開采;排巖場;土地復墾;
中圖分類號:TD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5)11(c)-0000-00
1. 引言
近年來,隨著我國的經濟快速發展與工業化進程的加快,國家對礦產資源的需求也慢慢變大,因此,對礦山的開采而造成的環境破壞也越來越嚴重,使得資源供應不足,環境壓力日益增加,為了解決這種矛盾,實施礦區土地復墾技術是十分必要的。鐵礦土地復墾指的是對礦山由于挖損、塌陷一些原因對土地造成的破壞(如圖1)采取修整工作,從而使礦山達到再利用與生態系統恢復的目的,而從生態恢復的角度來看,礦山土地復墾技術就是恢復礦區生態環境,提高土地的可利用度,使得復墾后的土地的用途與技術達到更高的標準如表2,本文將對新技術與新方法在礦山土地復墾中的應用問題進行詳細的闡述。
2. 地下開采鐵礦排巖場土地復墾技術
2.1土壤覆蓋方式
礦山復墾多采取土壤覆蓋的辦法,因為這是一種最直接、最快捷改變土壤貧瘠的方式,可以快速為植物提供居住場所,變排鹽場為綠化場所。土壤的熟化改良可以通過配比一定的營養土,提高土壤的有機質含量和水肥保持及供給能力,為植物的生長提供適宜的土壤環境。
2.2生物復墾技術
由于礦山開采損壞土地之后,原來的植被也會受到一定的破壞,在礦區的生態條件之下對植被的恢復較為困難,并且周期很長,應選用適合生存的植物作為土地復墾過程中的物種,這種植物要具有抗旱、抗寒、抗風、耐貧瘠與鹽堿的特點,并且生長速度快,成活率高等,草本植物對控制土壤的侵蝕是很有效的,對復墾初期侵蝕的控制效果也遠遠大于灌木與喬木,因此,礦山土地復墾的植物配置是草本植物的模式,隨著復墾時間的增長與延長,人工栽培的植物有著固定的演化方向,復墾土壤中的生態結構與生物量的變化可以保證生態環境的恢復與重建環境的質量,所以,近幾年人們也都在努力試著利用生物技術加速土壤的成熟。
2.2表土綜合利用與再造技術
利用表土剝離再利用的技術,可以使剝離下來的表土運到城市再進行銷售,從而為綠化提供充足的熟土,在礦山開采的后段時期,可以將剝離下來的表面土地存儲一部分為礦區復墾來使用,這樣也減少了運輸時的費用,如果把礦區荒廢的土地復墾成田地,種植上小麥、水稻、玉米等農作物,這樣能在開采區改造土地,才能創造更大的經濟利益與環境利益。露天采礦中剝離礦區表面土層進行再利用之后,復墾土壤的結構與壓實的情況隨時間的增長進行變化,復墾土壤表層的壓實度隨著復墾年限的增大而變小,表層土壤的壓實度差異最大的是復墾5年的土地,其次是未塌陷的土地,最小的是正在復墾的土地,其他年限的復墾土壤表層比較小但是差異大。
2.3“3S”集成技術在礦山土地復墾中的應用
在現代通信技術、計算網絡技術、人工智能的支持之下,以3S技術的本質特征進行集成,達到信息采集與管理的目的,3S集成技術支持礦山土地復墾的關鍵技術主要有:解決多源數據格式標準化和集成數據模型、遙感信息的影響數據處理、合理的利用數據挖掘技術與模式識別技術、分析軟件包開發,涉及土地復墾支持與生態環境指標的確定與評價,3S集成技術可以為礦區土地復墾提供支持,還可以為礦區環境監測提供技術支持,利用遙感技術對礦區土地利用、土地損壞情況、景觀植被的變化進行監測,為礦區土地復墾提供信息,總之,在地下開采鐵礦排巖場土地復墾中3S集成技術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
3. 礦區土地復墾的效益分析
地下開采鐵礦排巖場土地復墾技術的實施,不僅減少了水土的流失,恢復了被損壞的植被,還改善了礦區與礦區周邊的生活和生活的環境,恢復治理的情況(如圖2)所示,它的利益可從三個方面進行分析:第一,經濟效益,土地復墾之后的經濟效益主要來自兩個方面,降低企業的征地數目與植物的生產量帶來的經濟效益,如果礦區不進行土地復墾,才是采用征地的方法那么征地費用總會超過復墾費用,那么企業的經濟負擔將會加大,同時,土地的復墾可以減少由于資源開發造成的土地面積毀壞,提高土地的利用率,產生良好的經濟效益。第二,社會效益,土地復墾技術實施后,提高了土地的質量增加了農民的收入,為促進社會的發展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具有良好的社會效益。第三,生態效益,通過對礦區土地復墾技術的實施,將使礦區的生態環境得到大大改善,使原來被毀壞的植物得到恢復,有效的防治了水土的流失與土地的沙化,增加植被的面積,改變了周邊地區的土地結構,最大程度的為人民生活與生產提供良好、健康的環境。
4. 結束語
隨著科技的不斷發展,礦山土地復墾技術將會得到更多的應用,在今后的生產中,礦山企業要保持現有的復墾成果與管理措施,為以后的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打下良好的基礎,而要保持良好健康的環境是我們每個人的責任,我們要做的就是倡導綠色生產,最大程度的減少礦山開發對環境的影響。并且,大力推進植樹造林活動,使礦區的生態環境得到穩定的改善與發展。
參考文獻:
[1] 王銳; 王世東; 陳秋計; 馬首臣; 郝成元,采煤沉陷區土地生態恢復模式研究――以潞安礦區為例[J]. 湖南農業科學,2009年第10期
[2] 李丹; 徐文彥; 王剛; 劉淑梅; 崔紅星,關于土地復墾方案的巖石平衡分析研究――以遼寧省寬甸滿族自治縣某鐵礦土地復墾方案為例[J]. 黑龍江科技信息,2013年第34期
[3] 張鴻齡; 孫麗娜; 郝棟; 孫鐵珩,粉煤灰、城市污泥、尾礦砂配施用于無土排巖場生態修復人工土壤的持水性能研究[J]. 農業環境科學學報,2008年第1期
關鍵詞:西部地區 煤炭資源 環境破壞 生態補償制度
一、我國西部地區煤礦資源開發中生態補償制度現狀
煤炭是我國重要的基礎能源和原材料。西部地區煤炭資源儲量十分豐富,查明資源儲量約占全國的61%,在全國經濟發展中具有重要的戰略地位。煤礦資源的開發利用在推動我國經濟發展的同時,也對生態環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壞。
我國目前對于煤礦資源開發中的生態補償問題基本處于探索和研究階段,國家是補償的主體,尚處在政府是主要補償者的單一補償主體階段。而且我國沒有專門的關于礦區生態補償機制,礦區生態環境恢復的法規,有關礦區資源綜合利用和環境治理的要求體現在許多相關的法律中,如《礦山資源法》等;在環境法律體系中,生態補償制度僅僅體現在個別法條的原則性規定上,如:1998年修改的《森林法》第八條中對建立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的規定;《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規定有基本農田保護區耕地造地費,耕地閑置費,國有土地使用有償使用費。2008年修訂的《水污染防治法》首次以法律形式,對水環境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做出明確規定,通過財政轉移支付等方式,建立健全水環境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西部地區的一些地方立法也有涉及到生態補償的內容,如2006年1月頒布的《甘肅省石油勘探開發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寫進了“誰開發誰保護,誰收益誰補償,誰破壞誰修復”的原則。盡管立法有關于煤礦資源開發中生態補償制度的規定,但不可忽視的是,現有的一些規定只能說是涉及到生態補償而已,而并非真正意義上的生態補償制度。對于西部地區這種特殊區域,則更沒有專門的生態補償制度的法律了。因此,我們需要將生態補償加以制度化、規范化和法定化。
二、建立煤礦資源開發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國外政策借鑒
煤礦開發活動往往伴隨著資源損耗與一系列的生態環境影響。隨著人類珍愛自然、保護環境意識的提高,礦業首當其沖,成為最早被納入規制的行業之一。各國普遍在有關礦業開發的政策、法律法規中明確規定了礦業權有償取得,并通過對開發者征收權利金的做法實現對稀缺的、不可再生的礦產資源耗損的補償,這為資源的補償機制的實施提供了法律依據。除此而外,還專門制定了針對礦山生態環境保護的政策措施與法律法規,如礦地復墾,作為礦業政策和立法的重要組成部分。巴西、美國、澳大利亞、瑞士、加拿大與歐盟等國家和地區都進行了有益的嘗試。如:美國與資源生態環境有關的法律法規有:《聯邦土地政策與管理法》(FLPMA,1976年頒布,2001年修訂)、《露天采礦控制與復墾法》(SMCRA)、《資源保護與復原法》、《礦產租讓法》(1920年頒布,1987年修訂)與《綜合環境效應、賠償與責任法》(又稱《超級基金法》,CERCLA)等。這些法律法規均對礦產資源開采中所涉及的資源、生態和環境規定了明確的補償要求。
三、我國西部地區煤礦資源開發中生態補償制度的探索
第一,劃定礦區生態環境治理的界限,明確生態補償的責任。例如,將礦區的生態環境治理分為法律前和法律后,使礦區生態損害與恢復治理的責任明確,對于法律頒布后出現的礦區生態環境破壞,一律實行“誰破壞,誰恢復”,由礦山主100%進行修復。而對于法律前已破壞的廢棄礦區,則由國家通過建立治理基金的方式組織恢復治理。
第二,國家設立“恢復(治理)基金”用于修復廢棄礦山的生態損害。國家廢礦恢復治理基金的構成,主要按照規定征收恢復治理費和對恢復治理后的土地征收的使用費,減去養護該土地的開發后余下的款項以及任何個人、公司、協會、團體、基金會等為本法所述目的而提供的捐款等。“國家恢復(治理)基金”的主要目的,是恢復治理由于煤礦資源的開采已造成的生態環境的破壞。
第三,新礦山生態環境損害的補償與修復。將開采許可證制度與生態環境補償制度掛鉤。開采者應獲得許可證并遞交內容翔實包括恢復治理的規劃申請書,對有復墾(恢復治理)信譽的礦山主優先審批許可證,而對于不遵守相關條例規定的礦山主,有權中止、吊銷或撤回其開采許可證,并實行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確保生態損害的補償與修復。
進一步加強礦山環境生態補償機制有關理論研究,尋求建立一種可行的補償機制和綜合治理保護礦山環境的新途徑,從法律角度規范礦區開發與生態平衡。從而促進我國礦山環境的改善和礦業開采的可持續發展,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經濟長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重大的社會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1]胡振琪.論礦區生態環境修復,科技導報,2005.1
[2]李文光.中國西部地區礦產資源概況,化工礦產地質,2000.3
[3]庫建剛,劉殿文,張文斌.我國西部地區資源開發利用及展望,礦產保護利用,2003.5
關鍵詞:地質環境治理;土地復墾;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充填法
內蒙古草原地區是國家重要的生態安全保障區域,也是重要的礦產、能源供應基地,承擔著保障全國“生態安全”與“能源安全”的雙重角色[1]。近年來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促進了草原的經濟和社會繁榮發展,但同時也給草原帶來的水土流失、植被退化等一系列負面的生態環境效應。為了緩減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護之間的矛盾,在礦山生產過程中,地質環境治理與土地復墾工作就顯得尤為重要了。
1. 項目區概況
項目區位于錫林郭勒盟西烏珠穆沁旗巴彥花鎮,地理坐標為東經118°56′39″―118°58′14″,北緯45°15′19″―45°16′07″。屬于典型的干旱半干旱中溫帶氣候。多年平均降水量375.1mm,年內降水分布不均,主要集中在6月~8月,占全年降水量的80%以上;年均蒸發量1714.7mm;區內多以西北風為主,最大風速31m/s;全年無霜期108天。礦區土壤類型主要為栗鈣土,有機質含量1%~2%,有機質層厚度為40cm~60cm,下部有鈣積層。礦區土壤中有機質、氮、磷含量均比較高,養分條件較好,土壤中的有機質含量接近同類土壤中有機質含量的上限。植被為典型的草原植被,以貝加爾針茅(Stipa baicalensis)+羊草(Aneurotepidimu chinense)為主要建群種,草優良牧草的比重為30%~40%。草地等級以Ⅱ等2級為主,草地營養類型以碳氮――氮碳型居多。
2. 項目區地質環境與土地利用現狀
2.1 地質環境現狀
礦區于2002年投產,經過十多年的開發,現已經形成了大面積采空區。但未發生地面塌陷、裂縫、地面沉陷地質災害。
采區工業場地、新尾礦庫、選礦區、辦公區、儲礦場、渣石排放場及礦區道路等建設在平緩地帶,工程開挖量小,無高陡邊坡,不存在崩塌、滑坡情況。
舊尾礦庫地處低洼地帶,存放大量尾礦,由于匯水面積小且現已停用,現狀條件下,泥石流地質災害不發育。
2.2 土地利用現狀
礦區于2002年投產,礦區開發前土地利用類型為天然牧草地,開發后土地類型變更為采礦用地。開發過程中新尾礦庫、舊尾礦庫、選礦區、辦公區、儲礦場、渣石排放場這些功能區對原有地表生態環境造成的破壞較大;由于該礦區為地下開采故工業場地對原有環境破壞較小。
3. 項目區地質環境治理與土地復墾具體措施
根據《西烏珠穆沁旗土地總體利用規劃(2009年~2020年)》項目區在利用功能上屬于一般農業、林業、牧業用地。遵循因地制宜、治理復墾后土地可持續利用及生態環境保護的原則,根據項目地質環境及土地利用現狀,科學合理分析未來可能出現的地質環境風險,并結合土地可持續利用發展思路,初步確定項目區地質環境治理后土地復墾為草地。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及管護措施,積極有效地推進地質環境治理與土地復墾工作。
3.1 工程措施
由于礦山開采多年,地下形成大面積的采空區,地表舊尾礦庫內也存放了大量尾砂,開采過程中產生的渣石排放也將占用大面積的土地資源。為了解決這些問題,采用尾砂回采――采空區充填――尾礦庫治理三步走戰略。
與礦山設計院合作,進行尾砂有害成分浸出、尾砂水泥配比強度、流體力學等實驗,采用全尾砂結構流體膠結充填法對礦區已形成的采空區進行充填。具體流程為:將舊尾礦庫中的尾砂進行回采,采出的尾砂經過粒徑分選后與水泥進行科學配比,通過充填系統直接將砂漿充填于采空區中,對新產生的空區和歷年所遺留的空區進行膠結充填。高質量的充填體可對圍巖提供良好的支撐,不但可消除塌陷、裂縫、沉陷等地質災害,減少舊尾礦庫潰壩、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風險及環境風險;還可保護礦區地表景觀,提高礦石資源回收率,產生經濟效益。
由尾砂采出形成的采坑,可用渣石進行回填、平整、覆土并進行復墾。由于舊尾礦庫在設計時就采用了防滲技術,堆放渣石可以減少渣石存放過程中雨水沖刷浸出物對環境影響,也可以減少渣石堆放占用土地資源。對舊尾礦庫覆土要求:覆土厚度為0.3m沉實土壤,覆土的土壤pH值在當地范圍內,有機質含量不能低于當地土壤的含量;覆蓋后的場地規范、平整,覆蓋層容重等滿足復墾利用要求,坡度一般不超過35°,可用作牧業生產。
3.2 生物措施
在辦公樓、選礦廠周邊及道路兩邊種植丁香樹、榆葉梅等景觀樹種,為了提高植被成活率及遵循自然選擇規律,在復墾區內主要以種植牧草為主,草種選擇遵守以下原則:
(1)選擇抗旱、抗貧瘠優良草種,多種草類混合種植(例如:草木犀+沙打旺);
(2)用于復墾牧草種子必須是一級種,并且要有“一簽、三證”,即要有標簽、生產經營許可證、合格證和檢疫證;
(3)有防治病、蟲害措施和退化措施;
(4)三年后牧草覆蓋率達30%,單位面積產草量不低于500kg/hm2。
(5)撒播技術要點:沙打旺+草木犀比例2∶3,播種量40kg/hm2,播種時間一般選擇在夏初,播種深度1.5cm~2.0cm,播后隨即鎮壓l~2次。
根據《中國主要作物需水量與灌溉》中西部干旱地區天然牧草需水量150mm~720mm,故項目區恢復的植被可以依靠自然降雨量維持生產。但是考慮到復墾區區春秋季節干旱少雨為盡快恢復土地生產力,復墾方案設計對復墾后的土地每年春季返青期及秋季進行2次灌溉,每公頃每次灌溉用水500m3,年灌溉用水量2030m3,共管護3年,總用水量6090m3。所需水源來自礦區水源井。
3.3 監測與管護措施
(1)植被恢復效果監測
植被恢復效果監測指植被恢復質量監測。為盡快恢復土地的生產力,保證植被恢復質量,擬采用隨機調查樣方的方法對植被恢復效果進行監測,主要參數見下表。
(2)管護措施
由于治理區范圍大、分布較廣,管護難度較大。治理后的草地應進行人工管理,防止牲畜對恢復植被的損害,牧草稀疏的地方應在第二年雨季前及時補播。嚴格執行禁放牧、禁開荒、禁采石、禁狩獵、禁用火,要及時防治蟲害、撫育,搞好防火等工作。對復墾后的土地加強灌溉,及時進行澆水,既可促進新播牧草生長,也為優良的原有牧草種子成熟或營養繁殖創造條件。每年春、秋兩季灌水,以提高草的成活率和生長速度。加強播種草地的管理,是播種成功的關鍵環節。
4. 結語
在礦山生產和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我們要本著“不再欠新賬,加快還舊賬”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思路,按照“誰破壞,誰治理”、“誰治理、誰受益”的土地復墾原則,構建“政府主導、政策扶持、社會參與、開發式治理、市場化運作”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和土地復墾新模式,加強政府政策引導與社會資金整合作用,充分調動企業在礦山地質環境治理中的積極性,不斷探索利用新技術對礦山開發過程中產生的地質環境與土地利用問題進行綜合治理。在開發“金山銀山”的同時,也要保護“綠水青山”,建立環境友好型礦區,為建設祖國北疆生態屏障貢獻一份力量。
參考文獻:
[1] 白淑英,吳奇,沈渭壽,等.內蒙古草原礦區土地退化特征[J].生態與農村環境學報2016,32(2):178-186.
關鍵詞:礦山 地質環境 治理
1 礦區地質環境現狀
1.1 礦區地質環境概述 淮南礦區是我國重要的煤炭基地,淮南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現有礦井9座,截止2004年9月累計產煤5.262億噸,為國民經濟的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茨系V區位于淮河兩岸,地跨淮南市的五區一縣和阜陽市的穎上縣。礦區處于淮河沖積平原之上,地形平坦,地面標高一般在20~26m之間。區域內水系均屬淮河流域。天然河道流向一般沿區域地勢由西向東,由北向南注入淮河。礦區內除淮河以外,主要河流有西淝河及其支流濟河和港河、架河、泥河、黑河已經人工開挖的有高新河、永幸河、光輝河等。
礦區內淮河防洪與農田水利設施多,農田水系縱橫交錯,基本形成適宜農業耕作的水利網絡。絕大多數耕地夏季種稻,冬季種小麥。
淮南煤田煤層賦存于淮河及其沖積平原之下,第四系松散層厚20~483.5m,由東南向西北逐漸增厚。屬水體下開采的礦區。
礦區大氣降水及地表水資源時空分布不均,年際分布不均,淺層地下水水質良好,水源充沛,補給條件較好,目前礦區利用地下水不致引起地面沉降。
礦區開發引起地表塌陷下沉,擾亂水系,損壞耕地、村莊、河道、提防及其它建筑物受到破壞。礦區開發對地質環境的影響主要為:地面塌陷、固體堆積占地與污染,農業生態環境變化等方面。
1.2 地表塌陷 淮南礦業集團所屬9座礦井、工業和生活居住等地面設施占地2624.2公頃(39363畝)。
9座礦井礦區總面積為301.12km2,截止2004年9月底開采塌陷面積達62.10km2,占礦區總面積20.59%。其中又有約17.7%為積水區,即積水累計總面積達10.97km2。積水范圍隨降雨量大小而變化。
隨著煤礦開采的延深和規模擴大,塌陷范圍逐漸擴大,據1997年以來的統計,1997年1月至2004年9月塌陷區增加了24.8 km2,年增長率為5.15%。 開采塌陷區尚有15個村莊正在或有待搬遷。
開采塌陷區內,地形、地貌改變破壞了水系,影響河堤長度為15.1km,灌溉渠道5.9km,影響鐵路線長度7.41km。 1.3 固體堆積物
1.3.1 煤礦開采,每年要排放大量的煤矸石,選煤廠也有相當的矸石排放,電廠排放粉煤灰。造成固體堆積物占地和環境污染。
據初步統計,目前現存矸石山(場)23處,占地63.9公頃(906畝),固體堆積物總量為1898萬m3。
1.3.2 淮河以南的礦區,煤層傾角較大,多煤層聯合開采,全部煤層開采后下沉量大,一般在10m以上,最大下沉量達18m。塌陷盆地積水深淺不一,農民進行粗放式養魚??筛氐馁|量下降,造成農業減產減收。
淮河以北廣大礦區,煤層傾角平緩,基本屬單一煤層方式開采,回采后形成碟形塌陷區盆地,最大下沉量達4.5m,地下水埋深較淺。因此,盆地中間積水,積水范圍大小受降雨量控制,變化比較大,盆地的邊緣下沉量小呈緩坡地仍可耕種,但不宜種水稻,造成農業減產,盆地的邊緣帶與積水區之間,地面坡度大,水土易流失,基本上為棄耕絕收地帶。1.4 地質環境改變對工農業生產和生態環境的影響 1.4.1 對大氣的影響 煤礦生產過程中釋放出大量的瓦斯,瓦斯氣是一種有強烈溫室效應的氣體,瓦斯氣向大氣牌坊會導致全球氣候變暖,給空氣造成污染。
1.4.2 對農業生態環境的影響 煤礦開采引起的地表塌陷和矸石堆積導致耕地減少,土地質量下降,農業減產,造成農村搬遷。
1.4.3 對城市環境的影響 煤礦開采造成地表塌陷,矸石成山,導致市容臟亂差,影響市民生活,制約城市發展。
1.4.4 對煤礦企業的影響 為了減少村莊和城鎮搬遷,降低生產成本,煤礦企業不得不改變開拓布置方式,甚至放棄準備煤量,影響了煤炭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制約了企業自身發展。 2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原則
2.1以人為本、防災減災 所有的地質災害,直接或間接的對礦山職工和礦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威脅,因此礦山環境治理首先要保證礦區免遭礦山開發誘發的各種地質災害的危害,達到防災減災的目的。
2.2因害設防、綜合治理 針對礦山地質環境破壞的特點、方式、分布及危害程度,抓住重點和關鍵環節,因地制宜、因害設防,采取攔、排、護、整、填、植等方面的綜合治理措施對礦山環境進行治理。
2.3注重效益、分期實施 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應遵循生態社會效益優先的同時,爭取最大的經濟效益。區別不同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同時根據資金情況、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的危害大小、輕重緩急,分期、分階段進行治理。
2.4 工程措施與生物措施相結合 礦山環境治理只有將工程措施與生物措施緊密結合,才能達到礦山環境治理的最終目標。各種工程措施只要配置合理,就能根治地質災害。但其缺點是投資過大,而生物措施恰好彌補工程措施的缺點,其投資較小,能改善小氣候的特點,使其廣泛應用于礦山環境治理中。
3 礦區地質環境治理的基本設想
淮南礦區地處華東,是富饒的淮河平原,是我國重要產糧基地,土地十分珍貴。國家可持續發展戰略,對地質環境的保護、生態平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法規制約。因此,煤礦開采地質環境的恢復引起了各級部門和煤炭企業的重視。塌陷區回填復墾是煤炭企業、地方政府和礦區農民長期以來的共同愿望,不塌陷影響經濟發展、環境保護的不良因素轉變為積極因素。淮南礦業集團實施礦山地質環境恢復示范工程項目。
實施示范工程的指導思想:治理與開發相結合,變害為利,企業、地方政府和農村基層組織緊密合作,中和開發現代化生態企業,建設小康型農村。
“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是基本國策。煤礦開采對地質環境的影響和土地的破壞十分嚴重,是一個長期以來未能解決的問題,是一個共同關注的問題。
《環境保護法》、《土地法》和《礦產資源法》等國家法規,都要求礦山開采保護地質環境,實現治理恢復“占補平衡”的最終目標,這也是可持續發展戰略的組成部分。我們將吸收有關兄弟單位回填復墾試驗的成功經驗,結合淮南礦區的具體地質環境,按照國家的有關法規和技術政策,實施示范工程項目。主要項目有:謝李示范工程,塌陷區回填后作為城市綠化地、改善生態和小氣候;張集示范工程,結合農村搬遷、小城鎮建設、改變農業結構相結合,由單純的種植,變為種植和水產養殖、農魚產品加工相結合的農業結構。
關鍵詞:礦山地質環境治理
1礦區地質環境現狀
1.1礦區地質環境概述淮南礦區是我國重要的煤炭基地,淮南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現有礦井9座,截止2004年9月累計產煤5.262億噸,為國民經濟的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茨系V區位于淮河兩岸,地跨淮南市的五區一縣和阜陽市的穎上縣。礦區處于淮河沖積平原之上,地形平坦,地面標高一般在20~26m之間。區域內水系均屬淮河流域。論文百事通天然河道流向一般沿區域地勢由西向東,由北向南注入淮河。礦區內除淮河以外,主要河流有西淝河及其支流濟河和港河、架河、泥河、黑河已經人工開挖的有高新河、永幸河、光輝河等。
礦區內淮河防洪與農田水利設施多,農田水系縱橫交錯,基本形成適宜農業耕作的水利網絡。絕大多數耕地夏季種稻,冬季種小麥。
淮南煤田煤層賦存于淮河及其沖積平原之下,第四系松散層厚20~483.5m,由東南向西北逐漸增厚。屬水體下開采的礦區。
礦區大氣降水及地表水資源時空分布不均,年際分布不均,淺層地下水水質良好,水源充沛,補給條件較好,目前礦區利用地下水不致引起地面沉降。
礦區開發引起地表塌陷下沉,擾亂水系,損壞耕地、村莊、河道、提防及其它建筑物受到破壞。礦區開發對地質環境的影響主要為:地面塌陷、固體堆積占地與污染,農業生態環境變化等方面。
1.2地表塌陷淮南礦業集團所屬9座礦井、工業和生活居住等地面設施占地2624.2公頃(39363畝)。
9座礦井礦區總面積為301.12km2,截止2004年9月底開采塌陷面積達62.10km2,占礦區總面積20.59%。其中又有約17.7%為積水區,即積水累計總面積達10.97km2。積水范圍隨降雨量大小而變化。
隨著煤礦開采的延深和規模擴大,塌陷范圍逐漸擴大,據1997年以來的統計,1997年1月至2004年9月塌陷區增加了24.8km2,年增長率為5.15%。
開采塌陷區尚有15個村莊正在或有待搬遷。
開采塌陷區內,地形、地貌改變破壞了水系,影響河堤長度為15.1km,灌溉渠道5.9km,影響鐵路線長度7.41km。
1.3固體堆積物
1.3.1煤礦開采,每年要排放大量的煤矸石,選煤廠也有相當的矸石排放,電廠排放粉煤灰。造成固體堆積物占地和環境污染。
據初步統計,目前現存矸石山(場)23處,占地63.9公頃(906畝),固體堆積物總量為1898萬m3。
1.3.2淮河以南的礦區,煤層傾角較大,多煤層聯合開采,全部煤層開采后下沉量大,一般在10m以上,最大下沉量達18m。塌陷盆地積水深淺不一,農民進行粗放式養魚??筛氐馁|量下降,造成農業減產減收。
淮河以北廣大礦區,煤層傾角平緩,基本屬單一煤層方式開采,回采后形成碟形塌陷區盆地,最大下沉量達4.5m,地下水埋深較淺。因此,盆地中間積水,積水范圍大小受降雨量控制,變化比較大,盆地的邊緣下沉量小呈緩坡地仍可耕種,但不宜種水稻,造成農業減產,盆地的邊緣帶與積水區之間,地面坡度大,水土易流失,基本上為棄耕絕收地帶。論文百事通
1.4地質環境改變對工農業生產和生態環境的影響
1.4.1對大氣的影響煤礦生產過程中釋放出大量的瓦斯,瓦斯氣是一種有強烈溫室效應的氣體,瓦斯氣向大氣牌坊會導致全球氣候變暖,給空氣造成污染。
1.4.2對農業生態環境的影響煤礦開采引起的地表塌陷和矸石堆積導致耕地減少,土地質量下降,農業減產,造成農村搬遷。
1.4.3對城市環境的影響煤礦開采造成地表塌陷,矸石成山,導致市容臟亂差,影響市民生活,制約城市發展。
1.4.4對煤礦企業的影響為了減少村莊和城鎮搬遷,降低生產成本,煤礦企業不得不改變開拓布置方式,甚至放棄準備煤量,影響了煤炭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制約了企業自身發展。
2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原則
2.1以人為本、防災減災所有的地質災害,直接或間接的對礦山職工和礦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威脅,因此礦山環境治理首先要保證礦區免遭礦山開發誘發的各種地質災害的危害,達到防災減災的目的。
2.2因害設防、綜合治理針對礦山地質環境破壞的特點、方式、分布及危害程度,抓住重點和關鍵環節,因地制宜、因害設防,采取攔、排、護、整、填、植等方面的綜合治理措施對礦山環境進行治理。
2.3注重效益、分期實施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應遵循生態社會效益優先的同時,爭取最大的經濟效益。區別不同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同時根據資金情況、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的危害大小、輕重緩急,分期、分階段進行治理。
2.4工程措施與生物措施相結合礦山環境治理只有將工程措施與生物措施緊密結合,才能達到礦山環境治理的最終目標。各種工程措施只要配置合理,就能根治地質災害。但其缺點是投資過大,而生物措施恰好彌補工程措施的缺點,其投資較小,能改善小氣候的特點,使其廣泛應用于礦山環境治理中。
3礦區地質環境治理的基本設想
淮南礦區地處華東,是富饒的淮河平原,是我國重要產糧基地,土地十分珍貴。國家可持續發展戰略,對地質環境的保護、生態平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法規制約。因此,煤礦開采地質環境的恢復引起了各級部門和煤炭企業的重視。塌陷區回填復墾是煤炭企業、地方政府和礦區農民長期以來的共同愿望,不塌陷影響經濟發展、環境保護的不良因素轉變為積極因素。淮南礦業集團實施礦山地質環境恢復示范工程項目。
實施示范工程的指導思想:治理與開發相結合,變害為利,企業、地方政府和農村基層組織緊密合作,中和開發現代化生態企業,建設小康型農村。
“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是基本國策。煤礦開采對地質環境的影響和土地的破壞十分嚴重,是一個長期以來未能解決的問題,是一個共同關注的問題。
《環境保護法》、《土地法》和《礦產資源法》等國家法規,都要求礦山開采保護地質環境,實現治理恢復“占補平衡”的最終目標,這也是可持續發展戰略的組成部分。
我們將吸收有關兄弟單位回填復墾試驗的成功經驗,結合淮南礦區的具體地質環境,按照國家的有關法規和技術政策,實施示范工程項目。主要項目有:謝李示范工程,塌陷區回填后作為城市綠化地、改善生態和小氣候;張集示范工程,結合農村搬遷、小城鎮建設、改變農業結構相結合,由單純的種植,變為種植和水產養殖、農魚產品加工相結合的農業結構。
江西省屬國有礦區生態修復中存在生態補償制度不合理;生態補償體系不完善;生態補償管理不健全;生態補償市場不充分;生態補償資金不到位等問題。完善江西省屬國有礦區生態修復補償的原則包括:開發與治理協同;新賬與舊賬分治;政府與市場結合;分類與共建并進。文章提出江西省屬國有礦區生態修復補償的對策建議為:構建生態監測和生態標準兩種體系;建立補償評估與補償談判兩種機制;完善事前補償與事后補償兩種制度;優化環境稅制和補償費用兩種手段;運用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兩種方式;加強環境法規和生態管理兩種保障。
關鍵詞:
江西省;礦區;生態修復;補償機制
作為礦產資源大省,江西礦產資源種類繁多、儲量豐富,開發與利用比較活躍,造成了巨大的生態環境的破環,僅江西贛州因稀土開采造成的生態環境破壞而需要治理的費用就高達380億元。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要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實行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江西礦業經濟總產值對GDP的貢獻度很高,豐富的礦產資源為經濟社會快速健康持續發展發揮了巨大的保障作用。與此同時,我省正在積極建設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探索建立省屬礦區生態修復補償機制,對促進我省綠色崛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江西省屬國有礦區開發與利用情況
2014年江西省地礦局共實施各類地質礦產勘查項目293項,合同總經費約7.5億元。其中:中國地質調查局項目27項,經費6234萬元;中央財政項目7項,經費4436.6萬元;中央地勘基金項目6項,經費7508萬元;省地勘基金項目28項,經費8182.9萬元;自有礦權投資項目73項,經費8299.17萬元;地礦單位礦權合作項目28項,經費8029.7萬元;對外礦產勘查項目120項,經費3.18億元。為客觀、準確地反映我省國有礦區開發與利用現狀,我們基于中部六省的視角,分別從礦業單位個數、固定資產投資、主營業務收入、成本費用利潤率、產品銷售率等方面來分析我省礦區經濟發展水平。
(一)中部六省礦業企業單位數情況從表1可以看出來,2013年中部六省采礦業中湖南和河南的企業單位數最多,分別為1442個和1236個,而江西、安徽、山西處于一個層次,分別為520個、479個、446個。其中,四大類采礦業中,江西礦業企業分布較為均勻,而山西、湖南多集中于煤炭開采業。
(二)中部六省礦業固定資產投資情況從表2可以看出來,2013年在中部六省采礦業固定資產投資中山西是投資最多的,達1475.01億元,江西是最少的,為252.17億元。其中,四大類采礦業中,江西非金屬礦采選業固定資產投資最高,為115.39億元;黑色金屬礦采選業固定資產投資最低,為27.74億元。
(三)中部六省礦業主營業務收入情況從表3可以看出來,2013年中部六省礦業主營業務收入差距明顯,山西采礦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最高,達5654.19億元;其次是河南,其主營業務收入達5339.33億元,江西采礦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最低,為940.49億元。其中,四大類采礦業中,江西有色金屬礦采選業最高,為384.56億元,而非金屬礦采選業最低,為170.91億元,這與對應的固定資產投資不相符合。
(四)中部六省成本費用利潤率情況從表4可以看出來,2013年中部六省礦業成本費用利潤率高低不平,例如煤炭開采和洗選業,湖北成本費用利潤率為11.59%,而安徽為0.06%。對于江西四大類采礦業來說,其成本費用利潤率相對較為平穩,煤炭開采和洗選業、黑色金屬礦采選業、有色金屬礦采選業、非金屬礦采選業分別為8.23%、10.6%、8.55%、10.3%。
(五)中部六省產品銷售率情況從表5可以看出來,2013年中部六省礦業產品銷售率相對平穩,例如有色金屬礦采選業,江西、湖南、湖北、河南、安徽、山西的產品銷售率分別為99.13%、99.13%、96.92%、99.2%、99.39%、99.61%。對于江西四大類采礦業來說,黑色金屬礦采選業的產品銷售率最高,為100%,煤炭開采和洗選業的產品銷售率最低,為98.68%。
二、江西省屬國有礦區生態修復存在的問題
為保護與修復我省省屬國有礦區的生態環境,實現我省礦產資源可持續開發,省國土資源廳2008年出臺了《江西省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等,這些政策的實施有力推動了我省省屬國有礦區生態環境的保護,但仍存在一些問題,如省屬國有礦區生態環境惡化凸顯,礦業開發與礦區保護的矛盾嚴重,已成為礦產經濟發展的瓶頸。
(一)生態補償制度不合理目前,我國礦產資源相關稅(費)包括兩大類:第一類是資源稅,即《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中的各類礦產資源稅收;第二類是資源管理的相關稅費:包括資源補償費、探礦權使用費、采礦權使用費、國家出資勘探形成的探礦權價款和采礦權價款。[1]在高層次的礦產資源稅費制度中,沒有礦區生態補償方面的條款。2006年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保總局《關于逐步建立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責任機制的指導意見》及2008年《江西省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原則上提出了對礦山進行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但是在具體的分區域、分種類如何進行補償方面沒有細則出臺。
(二)生態補償體系不完善生態補償是相關利益者之間關于生態環境的責、權、利統一對等的過程,需要相應的制度支持和技術支撐。我國現行礦產資源開發的法律法規中,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對礦區生態環境破壞只提出原則性的補償,不但沒有界定利益相關者的權利和義務,更沒有明確補償方式和標準等,導致各礦區生態環境補償主體單一、補償標準偏低、補償資金不足、補償期限太短,引發了一系列社會矛盾,影響礦區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同時,礦區生態環境補償的技術支撐還不夠:生態補償標準體系、生態價值評估體系、生態環境監測體系沒有完善,缺乏統一、權威的指標體系和測算方法。[2]
(三)生態補償管理不健全生態補償管理涉及國土、環保、農業、林業、水利、稅務等眾多政府部門,各部門都有相關的管理職能,有些職責交叉,難免產生沖突,有些職責缺失,難免產生真空,沒有形成一個統一、高效的協同管理機制,因此在礦區生態環境補償管理上難以形成合力,容易出現管理越位或缺位問題。與此同時,“重規劃輕監督”的現象也比較嚴重。對于礦區企業事前對生態環境的保護、事中對礦區受損者的補償、事后對生態環境的修復等缺乏全程監督和控制,因而礦區生態環境修復往往流于形式。
(四)生態補償市場不充分現行的礦區生態環境治理主要依靠政府財政支出,缺乏市場化運作的多元化投資。這種補償方式一方面導致政府負擔過重,無力主導礦區生態環境的修復治理;另一方面市場化運作的不足使得礦區生態環境修復補償缺乏足夠的資金支持。礦區生態補償市場的不充分還包括:一是缺乏生態補償價格評估機制,表現在評估機構不一、評估體系不清、評估技術不高,導致生態補償價格隨意性大;二是缺乏生態補償公平談判機制,表現在生態補償方式、補償標準都是由相關政府部門確定,礦區生態環境受損者缺乏參與的平臺和積極性,導致生態補償不合理;三是缺乏生態補償市場融資機制。目前,我省礦區生態環境修復補償仍以政府主導模式為主,多是由政府財政支出,生態補償資金獲取渠道較少,生態補償資金獲取總額不大。
(五)生態補償資金不到位現行礦區生態環境補償資金大都是“杯水車薪”,難以完全治理和修復礦區的生態環境破壞。一是因為礦區生態環境恢復治理任務重,歷史欠賬多。2012年國家42個部委組成的聯合調研組認為,贛州的污染問題比較嚴重,稀土開采污染遍布贛州的18個縣(市、區),涉及廢棄稀土礦山302個,遺留的尾礦1.91億噸,被破壞的山林面積達97.34平方公里,僅殘留1.9億噸廢渣的治理就需要70年。初步治理需要26億多,而整個綜合治理大概要380多個億。[3]二是礦區生態環境恢復治理資金來源單一,礦山企業補償不夠。目前,我省礦區生態補償主要是以政府為主,幾乎全靠財政投入,而財政支出不足,補償標準過低,不能充分地起到礦區生態環境修復治理的作用。同時,礦山企業多只重視自身利益,對礦山的生態環境保護不夠重視,對礦區的生態修復治理工作更是能拖就拖、能賴就賴,補償資金不是不足就是不到位。
三、完善江西省屬國有礦區生態修復補償的原則
(一)開發與治理協同原則生態補償不是采取礦區“先開發、后治理”的舊模式,而是要把生態補償納入礦區開發的全過程,從一開始就要實行“邊開發、邊治理”的新模式,從礦區開發之始,就要在礦業權轉讓中明確生態補償問題,就要在礦區開發的時候明確企業恢復礦山的責任。
(二)新賬與舊賬分治原則礦區面臨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問題,應該視具體情況新舊賬分別對待。對省屬國有礦區歷史遺留的生態破壞問題即舊賬,由政府負責治理,通過財政支出解決;而對于礦區生態補償制度出臺后出現的生態環境破壞問題即新帳,必須由開采企業承擔對礦區生態環境的修復,對礦區受損者的補償等一系列責任。[4]
(三)政府與市場結合原則生態補償模式包括政府主導、政府直接補償和市場化運作等多種模式。原來的制度更多傾向于礦區生態環境由政府“買單”,通過財政解決相關的費用?,F在要引入市場機制,探索建立全方位、多層次的生態補償方式,多渠道籌措礦區生態補償資金。
(四)分類與共建并進原則一方面要因地制宜,探索不同類型的生態補償機制,根據不同的礦區開發現狀和生態環境問題進行分區、分時、分類、分層地補償。另一方面要全局統籌,建立礦區生態環境共享共建機制,整合各個相關利益者對礦區進行共同的生態保護與建設。
四、江西省屬國有礦區生態修復補償的對策建議
(一)構建生態監測和生態標準兩種體系一是構建礦區環境信息采集和統計體系,加強對礦區生態破壞程度的實時監測分析,提高礦產資源環境統計資料的科學性、系統性和真實性。同時,建立礦區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和預警系統,通過監測及時掌握礦區生態環境的動態變化,為礦區生態環境的修復提供科學依據,便于采取針對性的有效措施。二是構建礦區生態補償標準,明確生態補償內容。應根據礦區的實際生態環境破壞狀況,確定生態補償的主體、客體及標準,避免補償內容的不完全或重復,低估或高估礦區生態環境損失的程度,對礦區生態環境做出科學、合理的評估,并結合相關利益者的補償意愿,形成一套完整、系統的礦區生態環境補償標準。
(二)建立補償評估與補償談判兩種機制一是建立科學的生態補償評估機制。礦區生態環境破壞損失涉及土地、植被、水污染和居民健康損害等方面,應由第三方生態補償體系評估機構來進行生態損失估價。并且,不同的環境污染損失采取的評估方法不同,比如農作物的損失可以用生產率變動分析法、土地損失可以用替代市場法、居民健康受損可以用人力資本法等等。[5]因此,需要盡快制定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標準的具體評估方法,提出各種評估方法的具體適用范圍、操作原則,尋求多種方法結合的最佳途徑。二是建立合理的生態補償談判機制。生態補償談判機制是指礦區生態環境破壞者與受害者雙方就補償方式、補償標準、補償期限等進行平等、自愿的一種協商機制。要改變目前完全以政府為主導的生態補償機制,轉向基于市場化的生態補償協商機制,確立礦區生態環境受損者(包括政府)在生態補償中的市場主體地位,與礦產開采企業進行公正、公開、公平的談判,就生態補償達成協議。
(三)完善事前補償與事后補償兩種制度一是完善事前補償制度。要加強礦產資源開發與礦區環境保護之間的協調。對礦山開采涉及的生態環境問題要與環境保護規劃充分銜接,列入規劃的許可范圍,按照主體功能區的分類要求保障礦區生態環境的修復。因此,礦業權管理機構批準出讓礦業權時,必須要求申請開采者在報告中含有相關的礦區生態治理與環境修復計劃。對于已經取得礦業權,并進行礦產資源開采,但未履行或履行不足生態環境修復義務的企業,可以暫停開采,限期進行生態環境治理整頓。二是完善事后補償制度。礦產企業在開發過程中或事后,必須采取足夠的行動,實行礦區生態環境的補償修復。例如,對短期開采的實行“一次性補償機制”;對中期開采的嘗試“年度租金制度”;對長期開采的探索“股份制補償方式”。[6]
(四)優化環境稅制和補償費用兩種手段一是適時開征環境稅。應循序漸進,逐步構建礦產資源環境稅制。資源環境稅的征收可按產量或價格進行征收,稅率確定與對環境的損害程度掛鉤。在初期,主要針對水、土推行易征的污染排放稅目,條件成熟再考慮開征全覆蓋的環境稅。礦區生態環境修復的稅收機制應包括兩個方面:(1)懲罰性稅收機制,主要是通過強制性稅收,迫使企業對生態環境進行修復;(2)激勵性稅收制度,主要是通過稅收優惠或減免,鼓勵企業減少對生態環境的破壞。二是適當收取生態補償費。生態補償費主要針對礦區環境污染征收,因此可根據礦區面積大小進行征收。有人認為,對于生態補償費,因與環境稅的重合,可考慮“費改稅”,將生態補償費的征收制度設計融入到環境稅中。我們認為兩者不同,環境稅應主要針對修礦區生態環境的修復,生態補償費主要用于對礦區受損者的補償。三是可以探索礦區生態環境修復備用金征收模式。對于礦區資源開發的企業,政府可以充分利用采礦許可的權利,強制其交納一定備用金,保證金的交納可以在銀行建立專門的企業生態修復賬戶,根據企業在實際開采中對生態環境的損害程度來確定賬戶金額。
(五)運用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兩種方式一是探索公司化運行機制。由政府發起,社會資本進入,成立專業性礦山生態環境治理投資公司,由公司具體承擔礦山生態修復資金籌措、運行和治理項目管理。在所有制性質上,公司可以是政府投資的混合所有制企業,也可以是政府委托的純民營企業。二是推進礦山生態資產證券化機制。資產證券化是一種金融創新,它可以通過靈活的融資方式,應用于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工程中。礦區生態資產證券化基本上可以采取兩種方案,第一種是直接將礦區某些權利如礦業權投入證券市場,可以稱為直接證券化;第二種是將礦區的某些資產如礦業權抵押貸款進行證券化,可以稱為間接證券化。三是探索礦區生態環境治理項目的市場化運作。在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按照“誰投資、誰治理、誰收益”的原則,通過生態環境治理項目的市場化運作回收資金并獲得土地出讓收入,即通過出讓礦區生態環境修復后的土地使用權和土地增值收益的方式,拓寬礦區生態環境修復資金渠道。四是探索組建生態銀行。生態銀行是以促進礦區生態環境建設為目的而經營信貸業務的銀行,應和相關銀行構建專業性的生態銀行或開發相關的生態銀行業務為我省礦區生態修復提供資金支持。企業、團體、家庭和個人在“生態銀行”開戶后,就成為了銀行的正式“儲戶”,并將獲得銀行發放的“綠色存折”。[7]儲戶們通過參與礦區生態環境修復獲得的“綠幣”,這些“綠幣”可以兌換旅游景區門票或其他公共服務,以此提升公眾參與熱情,讓更多的人參與到礦區生態建設中。五是建立礦區生態環保創業投資基金。盡快設立江西省屬礦區生態環保創業投資基金,并主要用于礦區生態環境的修復,資金或來源于政策性銀行聯合出資,或向外部機構投資者募集資金。通過建立生態環保創業投資基金、發行生態建設彩票、培育生態環保信托業等方式為江西省屬礦區生態補償提供資金支持。
(六)加強環境法規和生態管理兩種保障一是加快生態補償立法建設。我省尚未建立完整、規范的生態補償法規制度,在礦區生態補償領域中的實踐活動依據的是各級政府制定的帶有生態補償性質的規范性文件,比較零星、散落。要緊緊抓住建設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的戰略機遇,全面強化生態治理制度,根據省屬礦區生態補償的需要,盡快制定或修訂江西省屬礦區生態補償修復的指導意見,為礦區環境修復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是加強生態補償行政管理。礦產資源開采造成的生態損害涉及水、土和植被等,而不同的生態損害分別由不同的行政部門管理,不利于礦區生態環境的綜合治理。應由環保廳、水利廳、農業廳、林業廳協助,在國土廳成立跨部門的礦區生態環境治理機構,負責全省編制全省省屬礦區生態環境整治專項規劃,確定工作目標任務,組織分期分批實施。同時,成立礦區生態環境修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國土廳,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制度,負責礦區生態環境修復工作的實施、監測等工作。
參考文獻:
[1]劉云中.關于完善我國礦權和資源稅(費)政策的建議[J].中國市場,2013(36).
[2]王爾德.國家擬擴大生態補償機制試點,跨省補償或將破題[N].21世紀經濟報道,2013-4-30.
[3]任明杰,劉興龍.贛州稀土污染樣本[N].中國證券報,2015-1-30.
[4]劉洋,李文華.生態補償應新舊賬分開算[N].中國經濟和信息化,2010-5-25.
[5]李啟宇,曾凡英,何凡論.鹽礦資源開發生態補償機制問題與對策:以四川鹽礦區為例[J].生態經濟,2014(9).
[6]駱云中,許堅,謝德體.我國現行礦業用地制度存在的問題及其對策[J].資源科學,2014(3).
[7]鄒睿思.生態價值評估、資源證券化與生態補償機制探討[J].價格理論與實踐,2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