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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畜禽;溫室氣體;時空變化;LMDI模型
中圖分類號S168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2-2104(2016)07-0093-08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6.07.012
20世紀90年代以來,全球氣候變化成為人類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所面臨的重大挑戰,畜禽溫室氣體排放日益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聯合國糧農組織(FAO)2006年的報告顯示,每年由牛、羊、馬、駱駝、豬和家禽排放溫室氣體的CO2當量占全球排放量的18%[1]。而世界觀察研究所2009年的報告指出,全球牲畜及其副產品排放溫室氣體的CO2當量約占全球總排放量的51%[2],幾乎是FAO估算量的3倍。可見,畜禽已成為重要的溫室氣體排放源,而畜禽溫室氣體主要源于動物腸道CH4排放、動物糞便處理過程中產生的CH4和N2O[3],從動物類型來看,反芻動物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最多,其次為豬,最少的是雞[4]。
國內外學者對畜禽溫室氣體排放量的測算及其影響因素進行了大量研究。在畜禽溫室氣體排放測算方面,董紅敏[5]等采用OECD的測算方法對中國三個時點(1980年、1985年、1990年)的反芻類動物CH4排放量進行了估算;FAO[1]利用IPCC的方法和系數,估算了中國2004年主要畜禽的溫室氣體排放量;Zhou[6]等測算了中國1949-2003年畜禽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胡向東[7]等測算了中國2000-2007年以及各省區2007年畜禽溫室氣體排放量,結果表明,2000-2007年中國畜禽溫室氣體排放量總體呈下降趨勢,各省區畜禽溫室氣體排放量呈現區域集點;閔繼勝[8]等測算了中國1991-2008年以及各省份畜牧業溫室氣體排放量,結果表明,1991年以來,中國畜牧CH4和N2O排放量均呈先升后降的趨勢;尚杰[9]等測算了1993-2011年中國畜禽溫室氣體排放量,結果表明,中國畜禽的CH4排放量整體呈波動上升趨勢,N2O排放量持續增加。在畜禽溫室氣體排放的影響因素方面,譚秋成[10]研究表明,由于技術進步和技術效率的提高,單位肉類和牛奶排放的溫室氣體均有大幅度下降;陳瑤[11]等研究表明,經濟因素是影響我國畜牧業溫室氣體排放的最大因素,短期內效率因素是我國畜牧業低碳化發展的最主要誘因,而從長期來看勞動力因素是我國畜牧業低碳化發展的最主要因素;尚杰[9]等研究表明,動物腸道發酵CH4、N2O排放的影響因素主要取決于動物種類、飼料特性、飼養方式和糞便管理方式等。
以上研究取得了有價值的結論,為本文深入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參考數據和研究方法。但存在以下可以改進之處:一是研究對象大多側重于國家層面畜禽溫室氣體排放量的測算,全面把握中國畜禽溫室氣體排放變化規律,不僅從總體上刻畫其演變特征,更要分析區域差異;二是關于畜禽溫室氣體排放成因研究未及深入展開,考慮到畜禽溫室氣體排放的區域差異性,有必要對各地區畜禽溫室氣體排放的影響因素進行分析,以便找到進一步降低畜禽溫室氣體排放的方向和對策。基于此,本文測算分析了1991-2013年中國畜禽溫室氣體時空變化規律,并運用LMDI模型從溫室氣體排放強度、農業產業結構、農業經濟水平和農業勞動力等方面進行因素分解,揭示畜禽溫室氣體排放時空變化的成因。
陳蘇等:中國畜禽溫室氣體排放時空變化及影響因素研究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16年第7期1研究方法及數據來源
1.1畜禽溫室氣體排放量的測算方法
畜禽溫室氣體排放主要包括畜禽胃腸道內發酵的CH4、畜禽糞便處理產生的CH4和N2O和畜禽飼養過程中對化石能源等消耗產生的CO2[12]。鑒于畜禽生產過程中化石能源消耗相關數據的缺乏,本文選取牛、羊、馬、騾、驢、駱駝、生豬、家禽和兔等動物作為研究對象,測算中國及各省(區、市)畜禽溫室氣體排放量,其具體的測算方法如下:
式中,C、CCH4和CN2O分別為畜禽溫室氣體排放量、CH4和N2O排放量;21和310分別為CH4和N2O轉化為CO2當量的轉化系數;Ni表示第i種畜禽的平均飼養量;αi和βi表示第i種畜禽的CH4和N2O排放因子。由于畜禽飼養周期不同,需要對畜禽年平均飼養量進行調整,參考胡向東[7]的計算方法。當出欄率大于或等于1時,畜禽年平均飼養量用出欄量除以365再乘以其生命周期,主要有生豬、家禽和兔,生命周期分別為200天[7]、55天[13]和105天[7];當出欄率小于1時,畜禽年平均飼養量用本年末的存欄量表示,為消除單個時間點的影響,采取畜禽上年年末存欄量和本年末存欄量的平均數表示。借鑒已有研究關于各畜禽的溫室氣體排放系數,CH4排放系數來源于2006年IPCC國家間溫室氣體排放指南[14],N2O排放系數來源于胡向東[7],具體的排放系數見表1。
1.2畜禽溫室氣體排放影響因素的LMDI分解
因素分解方法作為研究事物變化特征及其作用機理的一種分析框架,在環境經濟研究中得到廣泛的應用。通行的分解方法主要有兩類,一類是指數分解方法(Index Decomposition Analysis,IDA),另一類是結構分解方法(Structural Decomposition Analysis,SDA)。SDA方法利用投入產出表,以消費系數矩陣為基礎,對數據要求較高;而IDA方法只需部門加總數據,適合分解含有較少因素的、包含時間序列數據的模型。IDA方法包括Laspeyres指數分解與Divisia指數分解等,但兩者分解不徹底,存在分解剩余項,Ang[15]等在綜合比較了各種IDA方法基礎上,提出了對數平均迪氏指數法(Logarithmic Mean Divisia Index,LMDI),該方法最大特點在于不會產生分解剩余項,且允許數據中包含零值。因此,本文選用LMDI從溫室氣體排放強度、農業產業結構、農業經濟水平和農業勞動力等方面量化分解影響畜禽溫室氣體排放的因素[16]。結合現有研究成果,將畜禽溫室氣體排放分解為:
C=CLS×LSAGRI×AGRIP×P(2)
式(2)中,C為畜禽溫室氣體排放量,LS為畜牧業產值,AGRI為農林牧漁業總產值,P為農業勞動力的數量。對各個分解因素進行定義,定義EI=C/LS為畜禽溫室氣體排放強度,即畜禽溫室氣體排放量與畜牧業產值之比;定義CI=LS/AGRI為農業產業結構,即畜牧業產值占農林牧漁業總產值比重;定義SI=AGRI/P為農業經濟水平,即農業勞動力的人均農林牧漁業產值。則(2)式可進一步表述為:
C=EI×CI×SI×P(3)
由于LMDI的“乘積分解”和“加和分解”最終結果一致,而后者能較為清晰的分解出影響因素,因此,本文采用
放系數腸道發酵1.0068.0051.4018.0010.0046.005.000.254-糞便管理3.5016.001.501.640.901.920.160.080.02N2O
排放系數糞便管理0.531.001.371.391.391.390.330.020.02注:非奶牛取黃牛和水牛的平均值;羊取山羊和綿羊的平均數;家禽取雞、鴨、鵝和火雞的平均數。“加和分解”的方法(詳細推導過程可參閱Ang[17]etc):
ΔC=Ct-C0=ΔEI+ΔCI+ΔSI+ΔP(4)
式(4)中,C0為基期畜禽溫室氣體排放總量,Ct為T期溫室氣體排放總量,ΔC為畜禽溫室氣體排放總量變化。這種變化可分解為:ΔEI表示單位畜牧業產值排放溫室氣體變化,即強度效應;ΔCI表示單位農林牧漁業總產值的畜牧業產值變化,即結構效應;ΔSI表示人均農林牧漁業總產值變化,即經濟效應;ΔP表示農業勞動力變化,即勞動力效應。由此,畜禽溫室氣體變化直接受制于4種因素的變化。其具體表達式分別為:
若ΔEI、ΔCI、ΔSI和ΔP的系數為正值,說明該效應對畜禽溫室氣體排放起到促進作用,反之,則起到抑制作用。
1.3數據來源及整理
本文以生豬、牛、馬、騾、驢、駱駝、羊、兔和家禽為研究對象,選取30個省(區、市)(其中重慶市數據合并到四川省數據內)畜禽的出欄量、存欄量、畜牧業產值、農林牧漁業總產值以及農業勞動力數量等數據,這些數據來自于《中國農業年鑒》、《中國農村統計年鑒》、《中國畜牧業年鑒》。考慮到產值不具有縱向可比性,因此本文中的畜牧業產值和農林牧漁業總產值以1990年為基準年,換算為可比的實際產值。
2結果分析
2.1中國畜禽溫室氣體排放時序變化
2.1.1畜禽溫室氣體排放的階段變化
依據畜禽溫室氣體排放測算公式、各個畜禽溫室氣體排放系數和畜禽的出欄、存欄相關數據,量化測算了中國1991-2013年的畜禽溫室氣體排放情況,并將其轉化為CO2當量(圖1)。圖1表明,1991-2013年畜禽溫室氣體排放大致分為3個階段,在此基礎上,各階段溫室氣體排放總量變化及各效應的影響程度見表2。
第一階段(1991-1996年),畜禽溫室氣體排放量快速上升。由1991年的2 746.82萬t上升到1996年的3 746.16萬t,增加了999.34萬t。該時期經濟效應是促進溫室氣體排放最主要推動力為2 254.88萬t;其他對溫室氣體排放起到抑制作用,其中強度效應抑制作用最大,為-939.47萬t,其次是勞動力效應和結構效應,分別為圖11991-2013年中國畜禽溫室氣體排放
總量變化趨勢
第二階段(1997-2006年),畜禽溫室氣體排放量穩定上升。受金融危機、通貨緊縮等因素影響,1997年畜禽平均飼養量較上一年大幅度下降,強度效應抑制作用為-451.53萬t,經濟效應抑制作用為-202.35萬t,實現了492.17萬t畜禽溫室氣體的減排,隨后逐年增加,到2006年畜禽溫室氣體排放總量達到峰值,為4 228.50萬t,增加了482.34萬t(需要說明的是:這里峰值出現的時間與胡向東等測算的結果不同,主要原因是后者2006年畜禽數據根據第二次農業普查結果進行了調整,而本文畜禽數據來源于《中國農業年鑒》,以保證數據來源的統一性)。該時期經濟效應對溫室氣體排放促進作用最大,為801.21萬t,其次是強度效應,為171.18萬t。勞動力效應和結構效應對溫室氣體排放起到不同程度的抑制作用,分別為-329.14萬t和-160.91萬t。
第三階段(2007-2013年),畜禽溫室氣體排放總量呈波動下降趨勢。受飼養周期、飼料成本上漲、畜禽疫病(豬藍耳病)及南方冰雪災害等多種因素影響,2007年和2008年散戶平均飼養量顯著下降,強度效應抑制作用顯著,分別為-845.23萬t和-731.03萬t,實現了830.70萬t畜禽溫室氣體的減排。隨后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支持畜禽轉型發展的政策,中國畜禽發展方式在逐年轉變,到2013年畜禽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為3 542.48萬t,減少了686.02萬t。該時期強度效應對溫室氣體排放抑制作用最大,為-1 933.07萬t,其次是勞動力效應和結構效應,分別為-255.96萬t和-133.83萬t;而經濟效應促進作用顯著,為1 636.84萬t。
總體來看,1991-2013年,經濟效應對畜禽溫室氣體排放促進作用最大,為4 692.93萬t;而強度效應抑制作用最大,為-2 701.36萬t,其次是勞動力效應和結構效應,分別為-771.85萬t和-424.06萬t。
度呈顯著的波動性(見圖2)。從強度效應累計貢獻值演變趨勢來看,該效應對抑制畜禽溫室氣體排放的貢獻呈倒“U”,且近幾年其抑制作用呈增強趨勢。1991-1997年,在國家宏觀調控和環境治理影響下,強度效應抑制作用不斷加強,累計減少了1 391.00萬t溫室氣體;1998-2006年,受國際環境、高致病性禽流感以及國內農業政策支持乏力等因素影響,規模化畜禽養殖進程緩慢[18],強度效應抑制作用放緩;2007-2013年,隨著畜禽業以散養模式為主向現代養殖模式(專業戶模式和規模化模式)轉變,畜禽規模化養殖推進為溫室氣體排放的實施提供可能[7],強度效應抑制作用呈增強趨勢,該時期累計實現1 933.07萬t畜禽溫室氣體的減排,占其總效應的281%。
勞動力效應是僅次于強度效應,是抑制畜禽溫室氣體排放的另一重要因素。該效應累計貢獻值呈波動下降趨勢,抑制作用越來越明顯。隨著城鎮化和工業化的深入推進,農業比較效益顯著降低,農業勞動力不斷轉移到非農產業,農業勞動力減少導致散養戶大量退出,為畜禽規模化養殖提供可能;此外,伴隨著畜禽養殖的規模化發展和管理模式的不斷創新,對從事畜禽勞動力的素質有更高要求,進而導致轉移更多的畜禽從業勞動力,單位勞動力產出大大增加,促進了畜禽溫室氣體的減排。1991-2013年,勞動力效應實現了771.85萬t畜禽溫室氣體的減排。
結構效應累計貢獻大致呈現低水平徘徊再高水平徘徊再波動下降階段性特征,對畜禽溫室氣體排放的抑制作用也越來越明顯。1991-1997年,結構效應對畜禽溫室氣體排放累計貢獻處于低水平,年均累計貢獻為-54.35萬t;1998-2003年,1998年發生的長江全流域特大洪災,西南地區、長江中下游地區畜禽養殖遭受巨大破壞,全國畜牧業產值占農業總產值較1997年下降了2.28%,結構效應累計凈貢獻為-290萬t,隨后幾年受農業結構調整的影響,畜禽發展緩慢,結構效應累計貢獻處于較高水平,年均為-269.24萬t;2004-2013年,結構效應的抑制作用越來越明顯,但波動性較大。主要是因為,一是伴隨著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畜牧業產值占農業總產值由2004年2471%下降到2013年22.10%,下降了2.61%;二是城鎮居民日益增長的畜禽產品消費,畜牧業在農業結構中的地位進一步提升。在這雙重影響下,該時期結構效應的抑制作用波動較大。
經濟效應累計貢獻總體上經歷了先快速上升再緩慢下降再逐步上升的變化趨勢。1991-1996年,市場化改革取得重大進步,農業得到了快速發展,經濟效應累計貢獻快速上升,增加了2 254.88萬t畜禽溫室氣體;1997-2000年,受亞洲金融危機、通貨緊縮及自然災害等因素影響,農業發展外部環境不佳,經濟效應累計貢獻緩慢下降,減少了502.53萬t畜禽溫室氣體。2001-2013年,經濟效應累計貢獻逐步上升,基本呈指數增長的趨勢,增加了 2 940.57萬t畜禽溫室氣體。主要是因為,隨著經濟增長和人均收入穩定提高,城鄉居民膳食結構發生變化,對動物性食品的消費需求不斷增加,從而帶動畜牧業的發展,畜禽溫室氣體排放不斷增加。由此可見,未來一段時間內,伴隨經濟繼續平穩發展和城鄉居民收入倍增計劃的實施并得到實現,經濟效應依然是導致畜禽溫室氣體排放的最主要因素。
2.2中國畜禽溫室氣體排放的空間分異
2.2.1畜禽溫室氣體排放的空間比較
由于中國各省(區、市)資源稟賦差異及畜牧業結構不同,畜禽溫室氣體排放呈現不同的空間差異,受篇幅限制,本文只列出部分年份畜禽溫室氣體排放位居前10位的省(區、市)(表3)。
從表3可以看出,1991-2013年,畜禽溫室氣體排放大省(區、市)沒有顯著變化,排名前10位省(區、市)畜禽溫室氣體排放量占全國排放總量的比重約為57%-60%,說明中國畜禽溫室氣體排放的區域集中度較高。其中,四川和河南一直占據中國畜禽溫室氣體排放前三名,對畜禽溫室氣體排放貢獻最大。山東、云南和內蒙古等省(區、市)的畜禽溫室氣體排放也一直靠前。
2.2.2畜禽溫室氣體排放各效應的空間差異
從1991-2013年中國省域強度效應來看(表4),除天津強度效應對畜禽溫室氣體排放起促進作用外,各省(區、市)均起到抑制作用。其中,四川、青海和云南規模化養殖處于發展階段[18],強度效應提升空間大,從而表現出對畜禽溫室氣體排放抑制作用顯著,分別為-279.56萬 t、-221.94萬 t和-212.59萬 t。除北京、上海、海南和寧夏因行政區劃原因,強度效應對畜禽溫室氣體排放抑制作用較小外,遼寧、吉林和黑龍江規模化畜禽養殖程度較高,但缺少對規模化養殖的畜禽排泄物處理設施的改進[18],強度效應的抑制作用較小,分別為-17.98萬 t、-25.38萬 t和-27.87萬 t;剩余20個省(區、市)強度效應對畜禽溫室氣體排放抑制作用介于-200~-30萬 t之間。
從結構效應來看,山東、四川和黑龍江屬于糧食主產區,隨著國家出臺了一系列促進糧食生產的政策,畜牧業占農業比重不斷下降,分別下降了43.77%、22.51%和
從經濟效應來看,各省(區、市)經濟效應對畜禽溫室氣體排放均起到促進作用,但作用強度有差異。四川、河南、內蒙古、山東、云南、湖南和河北畜禽溫室氣體排放位居全國前10位(見表3),屬于畜牧業大省,但畜禽養殖方式仍以傳統成分占主導,高投入、高排放發展模式依舊普遍存在,經濟效應促進作用較大,分別為612.98萬 t、313.64萬 t、271.28萬 t、269.47萬 t、234.54萬 t、220.69萬 t和220.20萬 t;而天津、上海和北京經濟發展水平相對較高,但土地面積小,用于養殖空間有限,畜禽養殖方式向集約化、標準化轉變[12] ,經濟效應促進作用較小,分別為10.18萬 t、11.88萬 t和13.97萬 t;海南促進作用也較小,為1289萬 t;剩余19個省(區、市)對畜禽溫室氣體排放促進作用介于60-200萬 t之間。
從勞動力效應來看,新疆、黑龍江和內蒙古作為全國畜禽產品的主要來源地,畜禽產品又是勞動密集型產品,為滿足日益增加的畜禽產品需求,勞動力投入不斷增加,分別增加了172.84萬人、182.7萬人和49.92萬人,勞動力效應對畜禽溫室氣體排放促進作用顯著,分別為7291萬 t、3113萬 t和1882萬 t;、云南、海南、遼寧、吉林和山西對畜禽溫室氣體排放促進作用介于0-10萬 t之間。四川、湖北、江蘇和山東經濟發展水平較高,非農就業機會多,畜禽養殖比較效益低,勞動力大量流出,造成散養戶空欄或轉產,為規模化畜禽養殖提供了可能,勞動力效應抑制作用顯著,分別為-17055萬 t、-5610萬 t、-5294萬 t和-4686萬 t;剩余17個省(區、市)對畜禽溫室氣體排放抑制作用介于-40-0萬 t之間。
3結論與討論
本文基于LMDI模型系統分析了1991-2013年中國畜禽溫室氣體排放時空變化及其因素貢獻,揭示了強度效應、結構效應、經濟效應和勞動力效應對畜禽溫室氣體總效應的貢獻,并識別了不同時段以及省域畜禽溫室氣體排放量變化的顯著性貢獻因素。結果表明:
(1)從時間維度來看,1991-2013年,中國畜禽溫室氣體排放經歷了先快速上升后穩定上升再波動下降的變化特征,總體呈上升趨勢。經濟效應對畜禽溫室氣體排放表41991-2013年中國省域畜禽溫室氣體排放影響因素分解
效應和結構效應。期間,經濟效應促進作用的累計貢獻呈指數增長,而強度效應抑制作用的累計貢獻呈倒“U”,是近幾年畜禽溫室氣體增長趨勢有所減緩的主要原因,勞動力效應和結構效應抑制作用不斷加強。
(2)從空間維度來看,中國畜禽溫室氣體排放的區域集中度較高,四川、河南、山東、云南和內蒙古等省(區、市)畜禽溫室氣體排放一直位居全國前列。省域各效應作用方向和程度差異顯著,四川、青海和云南強度效應抑制作用較大,遼寧、吉林和黑龍江抑制作用較小;山東、四川和黑龍江結構效應抑制作用顯著,新疆和青海促進作用明顯;四川、河南、內蒙古、山東、云南、湖南和河北經濟效應促進作用較大,天津、上海、海南和北京促進作用較小;四川、湖北、江蘇和山東勞動力效應抑制作用顯著,新疆、黑龍江和內蒙古促進作用明顯。
強度效應、結構效應、經濟效應和勞動力效應空間上的疊加,形成了畜禽溫室氣體排放總效應的空間差異。未來中國畜禽溫室氣體減排的空間發展策略有以下幾點:①四川、青海和云南等省(區、市)提高畜禽養殖的規模化、集約化和標準化,在減少散戶養殖方式同時降低單位畜禽溫室氣體排放水平,有效提升畜禽養殖產出效率;遼寧、吉林和黑龍江等省(區、市)應制定特定性綜合措施,強化畜禽糞便清潔處理技術的研發與應用。②新疆、青海、云南、陜西和江西等省(區、市)應充分發揮資源稟賦優勢,優化農業產業結構,實行農牧業有機結合型畜牧業。③四川、河南、內蒙古、山東、云南、湖南和河北等省(區、市)要切實轉變農業生產方式,加快推進低碳農業發展,實現農業生產中經濟、社會、生態效益三者統籌兼顧,促進畜牧經濟與氣候資源環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④新疆、黑龍江和內蒙古等省(區、市)草地資源豐富、奶牛業較為發達,因此,積極發展飼料加工業和牛奶加工業,推動農業勞動力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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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室氣體的過量排放是導致全球氣候變暖的罪魁禍首,盡管海運業排放的溫室氣體僅占全球總排放量的1.8%-3.5%(統計和計算方法的不同導致估計結果有所差異),但其總量卻相當于德國整個國家的排放量。1990―2002 年,海運業所排放的溫室氣體增加28%,而且隨著國際貿易的發展和海運量的增長,船舶大型化成為大趨勢,航區的擴大化、航線的密集化,使這個數字還繼續攀升。而據有關數據顯示,中國目前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位居世界第二,僅排在美國之后;據IPCC(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的排放情況分析,未來30-50 年內,中國可能超過美國,成為世界第一排放大國。而在中國的排放總量當中,大體上有20%左右是在海上運輸途中排放的。但就目前情況看來,國內外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法律體系仍然單薄,并且受技術、政治、經濟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海運業溫室氣體減排效果不容樂觀。因此,尋求適合我國現階段國情的減排方法對實現海運業溫室氣體減排,進而減緩全球氣候變暖有著深遠意義。
有關船舶排放溫室氣體的國際公約及相關要求
目前,對溫室氣體排放做出限制的國際公約有1992年6月制定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1997年通過的《京都議定書》和1997年通過的《MARPOL73/78》附則VI(即《防止船舶造成大氣污染規則》)。
基于船舶排放行為的發生地難以判斷等原因,以國家作為統計基礎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京都議定書》無法將海運溫室氣體排放納入到其減排體系中,而僅僅是要求其附件I所列的國家通過國際海事組織(IMO)限制并減少《蒙特利爾議定書》未予管制的溫室氣體。盡管如此,《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仍然是解決國際海運溫室氣體排放的法律框架,而國際海事組織(IMO)則是組織實施此職責的最合適的政府間國際組織。
1997年IMO通過的《MARPOL73/78》附則VI的規定如下:
限定了船舶廢氣中硫氧化物(SOx)和氮氧化物(NOx)的排放;
禁止故意排放消耗臭氧的物質,包括氟代鹵化烴(FCFCs)樹脂和氯氟烴(CFCs);
對船舶排放溫室氣體的相關設備和技術作出了要求,規定要求除2020年1月1日前允許含有氫化氯氟烴(HCFCs)的新裝置以外,所有船上禁止使用含有消耗臭氧物質的新裝置;
規定了港口或裝卸站對液貨船產生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釋放控制;
禁止如被污染的包裝材料、多氯聯苯(PCBs)等物質在船上焚燒。
此附則在2006年8月對中國正式生效,這要求中國籍國際業務的船舶必須在設備和技術上達到履約要求,但對我國的主要航運企業而言,要完全達到這些要求還存在一定難度。而且在航運污染及溫室氣體排放標準沒有明確規定的條件下,這無論對國外遠洋運輸船舶還是本國運輸船舶來說中國都是一個“排氣桶”,這會對我國的環境帶來嚴重的污染。
公約對我國海運業造成的影響
1、能效標準的提高對造船業的影響
船舶溫室氣體減排的技術性措施的本質是提高能源效率,這對造船的科技含量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同時也會直接提高造船成本。目前,我國造船業正處于轉型的關鍵時期,如果能夠抓住機遇,加緊技術研發,就可能在這新一輪的洗牌中勝出;相反,則可能會對我國的造船業形成一道技術壁壘,從而削弱我國造船業的國際競爭力。
2、節能減排措施對海運競爭力的影響
對船東而言,技術性減排措施的實施意味著要以更多的投資來購置或者改裝船舶;而使用岸電、繳納碳稅等手段也會增加船方的營運和管理負擔,這些都有可能導致運價的提高從而削弱船舶相對于其他替代運輸方式的競爭力。而且,不同船舶達到同一能效標準所要付出的成本不盡相同,因此也會造成運價競爭力的差異。由于缺少比較全面的船舶能效統計數據,所以目前很難確定我國船舶能效表現的優劣;但是,在物流管理方面,我們與發達國家還存在一定的差距,是影響我國船隊運價競爭力的不利因素。
3、能效管理對海員的影響
船舶溫室氣體減排措施的實施也會對海員提出更高的要求。比如,氣象定線、確定經濟航速、船體維護保養等都需要有相應的專業知識和經驗作為基礎。如果IMO出臺新的法律文件或者通過現有的法律文件將對船舶溫室氣體減排的要求作為強制性要求,那么海員還應當全面掌握新公約、規則的具體要求。此外,了解船舶節能減排相關要求的船舶設計和建造、物流、信息管理等方面的人才也是必不可少的。
我國應采取船舶溫室氣體減排策略
中國作為《MARPOL73/78公約》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締約國,減少船舶溫室氣體排放量對中國履約有著相當重要的意義。但必須承認,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當前的優先目標是經濟與社會發展,在現階段,中國海運需要一個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溫室氣體排放空間。在實現履約減排和發展社會經濟中尋找一個平衡點,從公平與發展潛力的角度,制定一些有關我國船舶溫室氣體排放需求和減緩氣候變化的政策,對海運業的可持續發展有著深刻的意義。筆者根據我國實際情況,提出以下應對措施,為我國海運業實現溫室氣體減排提供參考。
1、建立溫室氣體排放額交易機制
溫室氣體排放額交易機制是一個以市場為基礎的交易機制,旨在實現減排的前提下,使減排成本較低的船舶所有人和減排成本較高的船舶所有人通過平等交易,達到互利互惠的目的。交易機制內容如下:根據《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中的減排目標和我國溫室氣體年度限定排放量,計算出我國年度總限制排放量,然后根據特定的計算方法,由海事管理部門在各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經營人)之間分配排放額度。這種額度除了在分配中取得外,還可以通過船方之間的交易取得。減排成本較低的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經營人)可以通過加強管理、限制航速等手段將排放量控制在所分配到的額度之內,并可把多余額度作為商品出售,同時從自身的排放額度中扣減相應的轉讓額度。相反,減排成本較高的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經營人)可以以低于自身減排成本的價格購買排放信用額,以滿足其超出所分配到的溫室氣體排放額度。當這種機制在海運業中發展得較為成熟時,可以將此機制推廣到其他行業,例如、航空業、鐵路運輸業、制造業等,使各行業根據自身特點達到減排和獲利效果最優的目標。
2、設立溫室氣體排放基金
我國船舶溫室氣體排放基金的款項可以由港務費、噸稅、引航費、拖船費、停泊費、系解纜費等撥出。該基金用于獎勵提高能源效率,促進船舶航速降低和在港效率提高的所有新造船舶和現有船舶;同時,該基金允許通過從國際和國內交易市場購買排放額度,將船舶超出其總量限制的排放量抵消掉。還可以通過將基金投入到植樹造林、保護生態資源等清潔發展項目中,以實現我國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中做出的承諾。
3、完善國內溫室氣體排放的法律體系
參照《MARPOL73/78公約》所規定的相關標準和要求,通過調查國內油品運輸中溫室氣體排放的實際情況,實施環境安全評估,并制訂相應的排放標準,以適應IMO規則要求及各國海事部門的檢查。同時建立嚴格的環保技術標準和產品包裝要求,完善檢驗、論證和審批程序,實施環境標志等,逐步建立與國際接軌的法律體系,防止因法律體系的不健全而削弱本國海運貿易的競爭力。在完善法律體系的基礎上,及時跟蹤規范的研發動態,掌握規則的實施和檢查趨勢,主動提高應對能力。要加強防污法規的宣傳教育,制定相關制度,幫助船員了解防污最新要求。
4、積極開展技術研發,增強IMO談判話語主動權
積極參與研究 IMO 提出的各種技術、營運和基于市場的減排措施,特別是可能的強制性減排措施,評估其對經營的影響。及時將自身面臨的問題反饋給我國溫室氣體減排應對機制研究小組,為中國政府代表團出席國際海事組織會議準備相關提案。
研究強制性新船 CO2設計指數的有關具體細節,評估其對新造船舶的性能要求,為將來的投資購買船舶,做好技術準備。
積極開展現有船舶溫室氣體減排試點工作,搜集相關的能效數據為將來應對減排積累經驗。
5、制定船舶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和建立準入退出機制
按照法律規定,交通運輸部負責組織制定營運船舶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及相關配套措施和實施方案。該標準必須充分考慮IMO關于船舶二氧化碳排放指數等方面的要求。通過在典型水域開展營運船舶燃料消耗量準入與退出試點,建立營運船舶燃料消耗檢測體系,建立經濟補償機制,促進船廠切實強化節能技術進步和創新,加強對高耗能營運船舶進入運輸市場的源頭控制,今后不符合標準的船舶退出市場或者不得用于營運。
結論
碳源是指向大氣釋放溫室氣體的過程、活動或機制。向大氣中釋放二氧化碳的過程可分為人為排放和自然排放。人類活動特別是工業、能源活動,由于使用化石燃料或原料造成二氧化碳排放的過程屬于人為范疇。聯合國統計的溫室氣體排放和清除針對的是人類活動的結果。能源型碳源二氧化碳約占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55%,是人為活動的最主要碳源。能源消費尤其是化石能源的消費是大氣中溫室氣體含量增加的主要原因。由于統計數據缺失,我國目前沒有官方統一的二氧化碳排放數據。根據《溫室氣體減排的成本、路徑與政策研究》一書,筆者應用單位標煤的碳排放系數(2.27t碳/t標準煤)以及《中國能源統計年鑒》能源消費數據,計算了歷年的二氧化碳排放數據,如圖1所示(圖中所列碳排放僅考慮能源型碳源產生的碳排放)。
2我國紡織業溫室氣體排放分析
近幾年,隨著紡織產業高速發展,能源消費也顯著增長。紡織工業能源消費總量由1995年的3531萬噸標準煤增加到2013的6357萬噸標準煤,增長了44%。紡織工業的能源消費主要集中在煤、電、熱力的消耗上,占到90%左右。從工業企業生產成本構成看,紡織企業能源資源消耗占成本的比重超過70%。“十二五”時期,國家對紡織工業提出了新的要求,主要產品單耗值增加為新的約束性指標,并對單耗下降值提出了明確要求。紡織工業先后出臺了《紡織工業“十二五”發展規劃》和《建設紡織強國綱要(2011-2020)》兩個綱領性文件。文件中明確提出了:“十二五”期間紡織工業節能發展目標:單位增加值能源消耗比2010年降低20%;工業二氧化碳排放強度比2010年降低20%。
3紡織工業的溫室氣體減排
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正從高速增長轉向中高速增長,經濟發展方式正從規模速度型粗放增長轉向質量效率型集約增長,經濟結構正從增量擴能為主轉向調整存量、做優增量并存的深度調整,經濟發展動力正從傳統增長點轉向新的增長點。從資源環境約束看,過去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空間相對較大,現在環境承載能力已經達到或接近上限,必須推動形成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新方式。在經濟新常態的態勢下,紡織行業也面臨生產增速全面下降,出口形勢嚴峻,資源環境承載壓力大等情況,節能減排將成為紡織行業發展的突破口。紡織行業必須改變粗放增長方式,通過改變能源結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采用節能低碳技術來達到溫室氣體減排目的。紡織工業改變能源結構的方法有利用生物質能及太陽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則可以通過采用廠房節能燈的使用、新型變壓器的使用、變頻器的使用、新型疏水閥、鍋爐過量空氣系數控制技術、耗熱設備的保溫技術、高溫廢水余熱回收技術、熱定形機尾氣余熱回收技術、節能風機等方法。節能低碳技術則包括低浴比印染技術、常溫染整技術、無水染整技術、機械整理技術、數碼印花技術、短流程印染技術等。
4結論
關鍵詞:京都議定書;溫室氣體;減排標準;責任分配
中圖分類號:X321 文獻標識碼:A
減緩溫室氣體排放有助于促進氣候的穩定,不僅是對過去破壞行為的補償,更能夠帶來長遠的收益。《京都議定書》作為應對氣候變化的第一個具有約束力的國際協議,締約國對2008-2012年的溫室氣體排放種類、減排標準和進度做了承諾,對于減緩溫室氣體排放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京都議定書》即將度過其預算周期,其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對氣候變化起到了控制作用,新的預算周期中又將如何選擇溫室氣體減排的路徑,將成為不得不思考的問題。
1、溫室氣體減排的屬性
溫室氣體的排放種類和排放數量是影響氣候變化的重要因素,常作為監測氣候變化的重要指標,把握氣候變化的屬性對于順利減排意義重大。氣候變化首先是全球公共物品,氣候變化是所有國家行為活動綜合效應的結果,全球各個國家甚至各個家庭都會受到氣候變化的影響。全球公共物品又可以具體的區分為經濟公共物品與焦點公共物品,主要的區別在于焦點公共物品更容易獲得一致同意的協議而經濟公共物品則難以量化。在這一層面上,氣候變化又可以界定為經濟公共物品,因為氣候變化是全球各個國家行為活動的長期影響和綜合反映,投入成本和收益很難具體的衡量。通過溫室氣體減排來調節氣候變化,需要解決氣候變化屬性所帶來的兩個難點,即如何突破氣候變化的全球公共性以形成行動力,以及如何將溫室氣體減排的標準進行量化。溫室氣體減排的控制就必須考慮到經濟公共物品的特性,將全球公共物品的公共責任轉化為參與國或者締約國的內部責任,即責任內化,并且采取相對容易操作和衡量的指標監測執行的效果。
解決公共物品問題面臨著適度聯邦主義程度的確定和威斯特伐利亞困境兩大難題[1],這兩大難題的存在,使得溫室氣體減排要經歷復雜的協商與解決過程。適度聯邦主義是指解決公共問題需要確定一個能夠實現公共問題溢出效應內部化的政治層面,即在該政治層面以內,公共物品的外部性能夠轉化為該層面覆蓋成員的內部利益。溫室氣體減排是全球性公共問題,任何一個地域或洲際都決定不了全球氣候變化過程,使得溫室氣體減排的政治層面只能是全球范圍。威斯特伐利亞困境是指任何一個國家有自主選擇和自由決策的權力,未經該國同意,不得將義務和責任強加于該國。威斯特伐利亞困境決定了溫室氣體減排過程中,必須允許某些國家不愿意承擔責任而只享受減排成果,不能通過強制性措施使得全球國家共同承擔減排義務和責任,這也注定了溫室氣體減排進行國際談判和協商的進程是極其緩慢的。
溫室氣體減排還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即減排的最終目的不是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量,而是氣候和環境的改善。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種類和數量是控制氣候變化的重要方式,但氣候變化受到溫室氣體排放的數量、種類、排放集中程度和排放時間等多個要素的共同作用。目前多數國家將減排致力于降低“量”,而沒有從其最終結果考慮替代手段或者改善措施。因而,應當將氣候和環境的改善作為決策的調整方向,將溫室氣體減排看作控制氣候變化的重要手段,而不應視為唯一的衡量標準和測算指標。
2、《京都議定書》溫室氣體減排的方式和效果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FCCC)》中提出控制排放溫室氣體,減少人為行動對氣候的破壞,也確立了若干重大原則,具有總體上的指導意義,《京都議定書》正是在該公約的背景下提出的。然而,公約只是一個框架性的公約,把擬定落實公約目標與原則的具體措施的任務,留給了各締約國的國內法或由締約國未來再去談判、制訂。[2]《京都議定書》作為第一個具有強制約束力的執行國際氣候減排義務的協議,對于推進各個國家間進行責任分擔,共同應對氣候變暖具有重要的意義。
2.1 《京都議定書》溫室氣體減排的方式
《京都議定書》的主體對減排原則和減排方式進行了全面的規定,并通過附件對溫室氣體的界定和相應國家的減排責任進行了補充,主要包括:(1)減排總量的限制:議定書按照相對值確定了減排總量,即按照1990年的國家溫室氣體排放量為基準,承諾國第一預算期的排放量將至少減少5%;(2)減排程度的計量:①選用歷史基年法,確立了1990年為計量的基準年份,情況特殊的國家可以在符合議定書規定的情況下,申請確立其他年份為基準年或基準期;②共同而有區別的責任:所有締約國共同承擔減排責任,考慮到發展中國家的經濟水平、社會條件及發達國家發展時對環境的破壞,第一預算期內發達國家承擔較多的責任,并有義務對發展中國家提供減排所必須的資金、技術支持;③排放權可以進行交易:議定書允許國家之間為了順利完成減排目標,就承擔的減排量進行交易。[3]總體上看來,《京都議定書》主要從排放數量上對締約國的減排責任做了約定,減排責任的劃分實現共同而有區別的責任原則。
為了平衡年份之間的減排數量,《京都議定書》在第三條別規定了承諾期內排放量少于既定減排量的締約國,可以要求將少排放的數量轉入以后的預算期內。同時,《京都議定書》適當的顧及了部分國家排放量已經很低的事實,在附件B中規定了部分國家減排量與基準年相比大于100%,從而承認部分國家減排量已經達到相當低的水平,通過國家之間的減排分配平衡實現總體減排的目標。基準年的設定會造成減排責任分配的不公平,部分國家因在基準年的排放量少,形成較大的減排壓力,有的國家(如俄羅斯)在基準年排放量特別高,其減排壓力就較小。
2.2 《京都議定書》溫室氣體減排的效果分析
《京都議定書》訂立之后,一些國家從國家形象、自身經濟發展等多個角度出發,將溫室氣體減排轉化為實際行動,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俄、日、英等國家通過立法、稅收、產業政策等多種方式,貫徹履行了議定書中約定的減排任務。[4]《京都議定書》是全球為了應對氣候變化而采取的集體行動,也是關注自身生存環境發展所邁出的重要一步,是不同國家之間攜手合作以解決全球性氣候問題的重要舉措。在具體實施過程中,《京都議定書》也遭遇了許多阻力,限制了其在控制溫室氣體減排方面作用的發揮。
(1)美國的中途退出削弱了議定書的影響力度。美國于2001年3月28日宣布退出《京都議定書》,從而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高居首位的美國將不再受減排責任的約束。減排的收益遠小于支出是美國退出的主要原因,美國論證得出達到預定的2010年7%的減排目標,可能需要耗費1060億-1600億美元的成本投入,該投入將是不減排可能面臨損失的1.7至2.6倍[5],執行減排任務還可能使生產力下降約1000億-4000多億美元,汽油、電力價格將會上升,產品成本也會增加。[6]顯然,以經濟利益為重的美國是不可能以自身的利益損失為代價,來推動溫室減排以惠及其他國家的。溫室氣體減排效果的滯后性決定了其只能通過國際性緩慢的努力才能見效,美國單方索取又不承擔相應的責任的行為在引起其他國家不滿的同時,也給其他國家一個暗示,即完全可以從自身利益出發,不必要損害自身利益以維護共同享有的公共利益。
(2)議定書約定的減排任務所能覆蓋的比重較低。即使約定的減排任務全部實現,所能夠覆蓋的減排量占全球排放量的比重也不大。執行機制最完善也最可能完成減排任務的歐盟只占全球排放量的8%,截至2002年議定書覆蓋的減排任務即使全部實現,也只占全球排放量的30%。[1]兩個最大的排放國為美國和中國,美國選擇退出,中國為發展中國家暫不承擔第一承諾期的責任,因而溫室氣體最大的兩個排放國都不承擔減排的壓力。議定書的談判過程是協調氣候系統與經濟和社會發展之間矛盾的過程,發展中國家強調歷史責任的公平,發達國家則專注于現實行動的效率,利益的博弈使得減排義務的分配難以順利進行。[7]《京都議定書》的第一承諾期為2012年,為了第二期的責任分配已經展開了緩慢又艱難的談判,具體能夠覆蓋多少仍然是個疑問。假定在理想的情況下,忽略腐敗、監管的無效率等問題,即使締約國完全實現了其預定的目標,較低的覆蓋率對于溫室氣體的排放量仍然沒有太大的改觀。
(3)共同而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增加了協調成本。共同而有區別的責任正是基于相對公平的基點而提出的,發展中國家暫時被排除在第一承諾期的減排責任之外,考慮到了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的需求,同時也是對發達國家以環境為代價事先發展的相應懲罰。發達國家在早期的發展中,以環境為代價獲得了經濟增長,理應承擔更多的減排責任,讓發展中國家為發達國家破壞式發展的行為方式買單是不公平的。[8]共同而有區別的責任原則有其公平與合理性,卻也為后期決策的制定增加了協調成本。第一預算期主要由發達國家承擔減排責任,隨著減排行動的展開,遵守減排承諾的成本會不斷累加,而減排的收益卻因滯后性難以在短時間內體現,從而執行議定書的時間越長,減排國家的不公平感會越大。從成本—收益的主體來看,成本的投入主要由負有減排義務的締約方承擔(主要為發達國家),而收益則是所有國家共享的,不管是未做減排努力的發展中國家還是未受議定書約束的國家都能享有減排所獲得的收益。[9]成本的單方面付出和收益的共享性使得承擔減排責任的發達國家感覺不公平,時間的推移又將擴大成本收入比,更消減了發達國家減排的積極性。不斷協商確定各方責任的過程會耗費巨大的協調成本,以少部分國家的努力使得所有國家受益,推動過程產生了相當大的協調成本。
(4)采用數量法和歷史基年法確定減排標準缺乏應變性。《京都議定書》對減排標準的確立選用了數量法作為標準,即通過溫室氣體的排放數量來衡量不同國家的減排努力程度和減排效果。數量法有其特有的優點,其標準明確,量化與測量簡單。然而,溫室氣體減排的最終目標是氣候與環境的改善,量化后的溫室氣體減排容易與初始的經濟或政策目標相背離。通過歷史基年法確定的減排標準,對于基準年高的減排國家或者碳能消費高的國家(如英國、俄國、烏克蘭等)是一種獎勵,而對于減排效率已經很高的國家(如瑞典等)則可以看作一種懲罰。[1]以歷史基年的排放量確定減排的標準,面臨著應對變化能力差,再一次協調困難,難以考慮到技術升級、計量方式變化、稅收補貼導向等因素的實際影響。
3、后《京都議定書》時期應對溫室氣體減排的路徑探討
溫室氣體減排所具有的公共性、收益出現的滯后性,以及解決公共物品所面臨的找到“適度聯邦主義”的程度及威斯特伐利亞困境兩大難題,使得全球合作推進減排的進程相當緩慢。《京都議定書》已經有了一定影響力和作用效果的前提下,另起爐灶重新設立一個新的國際條約來取代《京都議定書》的約束作用是費時費力的。特別是第一承諾期即將結束,在短暫時間內重新締造更為科學的合作方式將產生巨大的成本。后京都時代,至少在第二承諾期尚未達成一致意見的現在,對《京都議定書》進行改良而不是摒棄似乎更符合政策漸變的要求。
3.1 關于減排量的確立:歷史基年法背景下適時引入價格法
《京都議定書》采用的是歷史基年法進行減排量的衡量,選取歷史上某一年如1990年,以基年的排放量作為減排量衡量的基準,依前所述,數量法容易使行動方向更關注于排放數量而忽略了減排最終目的是改善氣候和環境。數量法和價格法的主要區別是排放水平的確立方式。數量法中,排放水平是可以直接確立的,按照歷史基年的排放水平,按照既定比例確定出減排標準,不同國家間可以將數量限額相互轉讓。價格法中,排放水平是由對碳排放征稅或者罰款的水平間接決定的,通過確立協調好的價格、稅收、費用等方式促使不同主體間的協作,較為成熟的運用案例為歐盟采用的協調稅收以及國際貿易中采用的協調關稅等。價格法通過制定合適的零碳稅(自然基數),能夠減少加入時間不同而帶來的減排標準差距,從碳約束中獲得高效協調作用。價格法存在的問題是必須采用科學的方式確定碳稅率,使之能夠起到控制碳排放的調控作用,又不至于影響政策的穩定性。
既然《京都議定書》已經選擇了數量法作為評估的工具,價格法或許會有更好的調控作用,不過在短時間內將整套體系的計量方法全部更換也是有巨大成本的。與其大費周章的進行新一輪的利益博弈,不如在《京都議定書》第一承諾期即將結束的現在適當的引入價格法進行調控,或者在利益內化共同體內部(比如歐盟內部)進行價格法調控,發揮價格法調控內部利益的優勢作用。當價格法的應用機制成熟了或者在國際范圍內有條件實施的時候,再嘗試將價格法引入溫室氣體減排的責任確定中。
3.2 責任承擔方面:維持以國家為減排單位,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共同承擔
減排責任的分配決定了不同國家的投入和收益,關乎其切身利益,所以制定出符合社會正義要求的減排責任分配并得到盡量多的國家認可是進行溫室氣體減排的首要步驟。有學者提出了三個世界的碳減排構想,第一世界的發達國家保持深度減排,第二世界的發展中國家,特別是其中較為強大的國家逐步承擔減排義務,第三世界的不發達國家積極自愿的貢獻減排力量,見表-1。[10]不同程度的減排任務不僅能夠使得發展中國家及最不發達國家暫時接受轉移支付,集中力量尋求經濟的發展,而且體現了發達國家對其以破壞環境為代價帶來的早期經濟發展所應該承擔的責任。
溫室氣體減排的責任劃定指標除了以國家為基本單位進行分配外,還包括其他的計量方式,較具競爭力的是以人口為基礎的分配方式。人口平等份額是指以人口而不是國家作為減排單位,按照人口數量平均的分配減排任務,地球上每個居民都平等的享有排放權力和減排義務。人均平等份額雖然容易解釋公平的問題,但是在普遍以國家為承載單位的國際協議下,引入人均平等份額將引發新一輪的利益爭奪戰。經濟較為不發達的國家人口相對較多,人均占有的資源也相對較少,以人均平等份額作為責任劃定指標不利于經濟較不發達國家的發展。此外,人口是動態值,而國家作為行政區劃具有相對穩定性,就溫室氣體減排這一全球公共問題來說,以人口進行責任分配不利于政策的長期貫徹執行。
國際協議的制定中,主體間不斷進行利益博弈,以使責任的承擔更利于自己,這也導致協議達成的過程緩慢而艱難。議定書既已確立的共同而有區別的責任原則是從歷史維度上維護了公平與正義,是發達國家對耗費化石燃料求利益發展方式的適度懲罰,按照“污染者付費”原則發達國家也理應承擔較多的減排責任。發展中國家的經濟條件和生產力水平有限,決定了其沒有足夠的經濟實力和技術條件獨立的承擔減排責任,需要暫時接受發達國家的轉移支付,咱不承擔減排義務絕不意味著發展中國家不具有減排的責任。
后京都時代,共同而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引發了雙方的分歧,發達國家更專注于責任的共同性,而發展中國家則更強調責任的區別性。[11]發展中國家,特別是較發達的發展中國家所應當承擔的義務也成為后京都時代談判的焦點。[12]繼續堅持共同而有區別的責任,能夠吸引更多的發展中國家的加入,發展中國家減排能力的提高將極大的擴大議定書的覆蓋范圍和影響力。為了使議定書能夠順利的延續下去,發展中國家,特別是較為發達的發展中國家也有必要主動的承擔一定的減排責任,不僅促進發達國家在更長遠的時間內平衡其收益和支出,也體現了發展中國家的社會責任,促進全球合力進行溫室氣體減排的效果更為明顯。
3.3 關于維持機制的完善:引入市場競爭
減排責任分配完后,面臨的問題是如何進行責任約束,在規定的時間結束后如何監測責任主體是否實現了相應的減排責任,采取的實現方式是否可行及實現效率等,對責任進行約束所需的維持機制可以從過程的監督、成果的審查及獎懲等方面展開。議定書原本確立了以減排為目標,以直接減排與增加碳匯的二元機制為路徑,但對碳匯機制實施效果產生質疑的研究報告使得減排路徑有向直接減排單一機制轉化的趨勢。[13]沿用議定書既定的模式并加以完善發展后京都時代多數國家的選擇。在現有的維持機制基礎上進行改良,以更為嚴密的機制防范原有的漏洞,能夠促使減排政策順利的執行。
為了能夠增強締約國之間的交流,體現減排任務機制的彈性化,《京都議定書》允許進行減排量交易。從表面上來看,減排量交易能夠提高減排效率,促進減排效果的完成。從實際操作來看,只有在監管完善的情況下,才能實現通過減排量交易來減排,否則減排交易之后,買方監管有效率而賣方的監督無效,交易計劃將使得表面上的排放總量下降,而監管無效率會助長全球的排放水平。減排量在事實上未曾交割,監管不到位或者監管的方式不同容易引發類似的漏洞。引入價格法及市場機制,能夠通過價格的協調實現對未完成減排任務主體的懲罰,通過經濟手段發揮締約國自身的能動性。
此外,通過革新生產技術和產業轉型優化,將能夠從傳統的環境依賴型向科技創新性轉換,引入市場競爭以加強監督將比個人和企業的自愿行動更有效。[14]建立合理的碳交易約束機制,能夠以最小的社會成本實現經濟與環保事業的同步發展。[15]運用市場機制解決溫室氣體排放問題,能夠通過市場的調控減少監督成本,促進締約國內部之間的相互監督,提高減排效率。由此可見,單純的運用數量法進行減排量的維持是不夠的,應該適當輔以價格法,利用價格的調控機制推動整體監管的效率提升。
4、結論
后京都時代,在全球范圍內進行溫室氣體減排面臨著路徑的重新選擇。減排量的確立上,《京都議定書》的歷史基年法難以適應不斷變化和發展的國際環境,在數量法的基礎上適時引入價格法以方便減排義務的確立及衡量,使減排更直接的服務于氣候和環境的改善,而不只是減少排放量。責任承擔方面,延續共同而有區別的責任原則是合理的,但發展中國家特別是較為強大的發展中國家有必要承擔更多的減排責任,發達國家有必要對不發達國家進行一定的轉移支付,使不發達國家形成獨立減排的能力。維持機制方面,監管與成果審查的低效率使得減排量的交易未曾實現真正交割,減排技術的變化使得原有的數量法難以覆蓋行業補貼等新型的減排方式,引入市場競爭機制,通過價格的調節實現對締約國的監督、懲罰與制約,能夠有效提高監管效率,更好地實現減排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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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發展低碳 城鎮規劃 設計策略 研究
一、低碳城鎮的概念及發展
氣候變遷是近年來全世界所共同關注的議題,而為了減緩氣候變遷所造成的災害及影響,全世界已有共識在進行溫室氣體的減量、節約能源等相關國際上的合作及策略的研擬。1992 年全球共 155 個國家在巴西里約熱內盧簽署了“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各國互相承諾全球應共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 2007 年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所提出的第四次評估報告,文中發現溫室氣體的排放量是逐年上升的,并且認為溫室效應“非常可能是由人為溫室氣體造成,同份報告亦指出人為溫室氣體排放量當中,二氧化碳(CO2)所占總比例(包括化石燃料燃燒、毀林、生物腐植質等)最高為 76%,接續是甲烷(CH4)占 14.3%,氧化亞氮(N2O)占 7.9%,其余溫室氣體占不到 3%;另外溫室氣體排放的主要部門,如圖 1(c)部分,又以能源供應、工業、交通三者為全球前三大宗的排放部門。因此,世界各國在面對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議題中,又將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視為是最主要的手段,而建構低碳城鎮則成為世界各國朝向永續發展的主要策略之一。
綜合我國幾位學者從不同的角度對于低碳城鎮提出的概念,大致可以分為三個元素:(1)城鎮的層級被認為是低碳經濟主要執行角色。(2)強調減少碳排放量是最主要而且是終極目標(3)低碳城鎮是一種新的發展模式以及需轉換思維的發展。參考國外低碳城鎮發展案例,以及國外綠色城鎮指標、氣候變遷績效指標等等,提出針對我國發展的低碳評估面向,其中包含“再生能源”、“節約能源”“綠色運輸”“低碳建筑”“環境綠化”“資源循環”“低碳生活”及“低碳校園”,做為評估低碳城鎮表現的評估指標體系,做為未來評估低碳城鎮發展表現的參考依據。
二、世界各地區朝向低碳城鎮發展的減碳策略
美國舊金山市于 2005 年公布“舊金山氣候行動計劃”,內容包含許多推動溫室氣體減量的管制措施,欲將溫室氣體減量到最低,爾后,舊金山市亦召集全球五十幾個世界各大城鎮市長,發起國際性城鎮溫室氣體減量協定“城鎮環境協定”,參與城鎮有英國倫敦、法國里昂、美國奧克蘭等大城鎮,截至 2011 年 10 月 31 日為止全球共有 203 個城鎮參與,各國大城鎮藉此宣示以城鎮行動保護環境、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的決心。而城鎮環境協議的內容包含七大面向分別為能源、回收、都市設計、都市自然環境、交通、環境健康及水,各個面向各有不同的行動策略,每個面向有三個行動計劃做為代表,總計有 21 個行動計劃,其中在能源方面,希望發展并使用可再生能源,并且減少用電;而在回收方面,希望在 2040 年可以達到零廢棄的狀態,同時也應減少不能回收以及人均垃圾量;而在環境健康及水方面,注重安全的飲水及食品,并且減少空氣污染及廢水直接排放;在都市設計、都市自然環境及交通運輸三方面可以結合討論,其發展概念強調打造市民居住 500 米以內有大眾運輸可供搭乘亦有綠地可供休閑,并且透過提供友善的行人與自行車的都市空間,鼓勵大眾減少開車以步行及自行車方式抵達大眾運輸場站,是傾向朝 TOD 發展的都市規劃設計。
三、發展低碳城鎮現狀
世界各地目前已經逐漸出現發展低碳城鎮的足跡,在東南亞國協中,發展低碳城鎮也是該區域的重要合作項目。2008 年 10 月在越南河內舉辦的東亞環境部長高峰會,將環境永續城鎮的發展列為東亞環境合作的優先項目,由于東協組織內國家較多開發中國家,面臨都市化快速造成的民生問題,因此發展永續的概念,被視為是刻不容緩的議題。而以泰國曼谷為例,其減少溫室氣體的計劃目標為2012 年降低曼谷地區 15%的溫室氣體排放,而其行動所包含的五大面向為: 1)改善運輸系統,(2)發展再生能源,(3)節約能源與建物美化,(4)廢棄物與廢水管理,(5)擴大綠地面積。而作者認為由此五大面向發展低碳城鎮需要制度面及財務面的配合,推動低碳城鎮需要一筆龐大的經費,政府必須預先編列預算,并且輔以公私合作的關系,以達到執行時的協調發展目前有許多在探討低碳城鎮的文獻是由大陸學者所發表的,其背景是由于大陸目前經濟成長快速,各個部門的排碳量皆面臨發展經濟又要顧及減碳的兩難。
因此許多文獻以上海為例,進行對于以上海發展低碳城鎮所需擬訂的目標、對策等等進行探討。上海發展低碳城鎮時,除了關注經濟成長,更應該注重城鎮發展的質量,文中主要以上海溫室氣體排放量統計中的前三名部門進行討論,分別為為工業、交通、建筑,其中在工業方面作者認為應調整產業結構、淘汰高污染的行業,并且努力將技術提升;在交通此一面向的策略作者將其分成區域、都市、小區三種不同的層級,在區域層級方面,希望透過合理的城鎮、鄉村分布,引導城鎮的發展要素向城鎮集中,避免無效率的蔓延,而城鎮、不同等級的城鎮及鄉村有著橫向網絡可聯結;在城鎮的層級方面,注重城鎮里基礎設施的完善,并且集中發展,空出綠地及自然保育空間;小區的層級則強調打破傳統的使用分區限制,鼓勵混合使用、高密度發展以減少小汽車的使用比例,進而減少能源使用及二氧化碳減量的目的;在建筑方面,作者提及應在建筑物密集的城鎮內家強綠化及美化空間,以達到城鎮范圍內的生態平衡。而在Chen and Zhu(2012)提及主要以上海為進行低碳城鎮發展的重點在于,上海做為一個國際型的金融中心以及重要航運中心,因此聚集了大量的人口及商業活動,而依據統計上海的私家車二氧化碳排放量于 2000 年為 1.777 億噸,2009 年的私家車排碳量較 2000 年增加 3729 萬噸,平均每年增長幅度為 35.6%,明顯高于城鎮中的其他民用交通運輸工具的 16.2%。作者認為上海私家車擁有的比例是代表生活水平、購買力提高的象征,而歸納出民眾喜愛開車的原因,主要是因為大眾交通運輸特別是軌道運輸發展的速度遠遠落后于城鎮發展的速度,因此郊區化所產生的都市蔓延日益嚴重,因此作者提出緊密發展的概念,并且需要加速大眾運輸系統的興建及服務的速度,將城鎮空間進行重塑,以解決都市蔓延所帶來的負面影響。
四、總結
世界上低碳城鎮所發展的面向眾多,針對各個部門減少排放二氧化碳的策略亦顯多樣化,本研究歸納世界各地區及大城鎮在建筑、都市設計及交通運輸方面最主要強調的策略即透過緊密發展、混合土地使用,鼓勵大眾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建造友善的步行及自行車環境等等,目標是達減少汽機車使用的比例,進而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此亦與大眾運輸導向發展(TOD)的理念及規劃原則相符。
參考文獻:
【關鍵詞】歐盟新MRV機制 MRV核心內容 第三方核查機構 認可與監管
【中圖分類號】F20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6623(2013)03-0108-5
【作者簡介】郭力軍(1965-),女,遼寧昌圖人、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認證監督管理處副處長,高級工程師,研究方向:認證認可制度及管理;孟凱(1973-),江蘇金壇人,電子信息產品標準化國家工程實驗室常務副總經理,工程師,研究方向:低碳認證、低碳標準。
MRV是Monitoring(監測)、Reporting(報告)與Verification(核查)的縮寫。可監測、可報告、可核查(“三可”原則,或稱MRV)是國際社會對溫室氣體排放和減排監測的基本要求,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下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清單和《京都議定書》下三種履約機制(國際排放貿易機制、聯合履行機制、清潔發展機制)的實施基礎,更是各國建立碳排放權交易體系的基石。
配額發放量大、碳價較低是目前歐盟面臨的棘手問題。導致這種情況的原因較多,其中一個是:歐盟第一階段(2005~2007年)的碳排放數據采用企業自主申報、政府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核查的方式;第二階段(2008~2012年)采用個人專家核查。這些方式帶來的核查數據上報不實,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配額發放過多。
歐盟在吸取前兩個交易期經驗和教訓的基礎上,從2011年開始研究新的MRV機制,在2013年第三期(2013~2020年),已改進為采用統一的核查認可制度和標準,對第三方核查機構進行認可和監管,由認可的第三方機構進行核查,碳交易主管部門驗證核查數據。
一、歐盟新的MRV機制研究
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The EU Emissions TradingSystem,以下簡稱EU-ETS)第三個交易期頒布并實施了新的MRV相關法規和配套標準。
從圖1可以看出,企業的職責是制定監測計劃,進行全年監測,年度報告碳排放結果,接受第三方核查機構的核查;第三方核查機構對企業碳排放進行核查,提交核查報告給碳交易主管部門,對企業的監測計劃提出改進建議。在合規鏈中有兩個政府部門,一個是碳交易主管部門,負責企業監測計劃的批準,檢查全年監測計劃的實施,根據核查結果對退回配額進行合規檢查;另一個政府部門是統一的國家認證認可監管部門,對核查機構進行認可和監督。
歐盟采用國際標準化組織制定的標準ISO/IEC17011:2004《合格評定認可機構的一般要求》,對認可機構進行同行評價;采用ISO 14065:2007《溫室氣體:溫室氣體審定和核證機構要求》,對核查機構進行認可管理。歐盟碳交易相關指令、法規、MRV標準和指南文件之間的關系如圖2所示。
歐盟內每個國家有一個國家的認可機構,采用國際通行的認可手段對核查機構的能力進行確認并認可,國家認可機構之間進行同行評審,相互承認認可結果以及核查數據。
二、MRV機制中的核心內容
(一)關于MILV相關法規和標準的制定
制定統一的法規和標準是MRV重要的一步,各國在碳交易活動之初均制定了明確的法規和標準,用來明確指導碳排放監測和核查工作,有利于做法的統一和數據的比較。
各國的MRV法規和標準,一般包括三部分:一是企業的監測、量化和報告指南;二是用于核查的指南,三是第三方核查機構的認定管理指南。
2006年,國際標準化組織為規范溫室氣體的量化、報告和核查活動,針對組織層次、項目層次的排放和核查,分別頒布了ISO 14064:2006系列標準,即ISO 14064-1《溫室氣體第一部分:組織層面上對溫室氣體排放和清除的量化與報告的規范及指南》;ISO 14064-2《溫室氣體第二部分:項目層面上對溫室氣體排放減量和清除增加的量化、監測和報告的規范及指南》;ISO 14064-3《溫室氣體第三部分:有關溫室氣體聲明審定和核查的規范及指南》。IS014064各部分之間的關系如圖3所示。這套標準在全球范圍內確定了計算和驗證溫室氣體排放量的標準方法。
(二)確定核查對象
核查對象的確定分為對組織、項目、設備還有活動進行的排放監管,以及關注排放氣體兩個方面。
核查對象是由碳交易主管部門根據交易市場以及管理轄區的實際情況決定的。目前各國有對設備進行監管的,有對企業活動進行監管的,如航空企業的航空活動,有對工廠和組織進行監管的,如日本選擇了商業設施和工廠。美國、加拿大選擇的是年排放量不低于25000噸C02e的實體或設施以及火力發電廠。英國選擇的是中央政府部門、大學、零售商、銀行、水務公司、酒店以及地方政府組織。深圳選擇的是以法人為單位的組織。
核查的溫室氣體主要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亞氮(N2O)、氫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和六氟化硫(SF6)。目前各國主要監控的是二氧化碳。隨著碳交易活動的深入開展,其他氣體必將會納入監管范圍。
(三)數據質量的管理
數據的真實性、可靠性和準確性是MRV的關鍵,數據質量是整個MRV32作的重中之重。數據質量管理貫穿于整個MRV的實施過程,組織在進行溫室氣體排放監測和報告過程中,對數據質量管理應考慮以下過程和檢查內容(見表2)。
除以上數據質量的檢查以外,數據結果的交叉驗證也非常重要。常用的交叉檢查方法,如生產量與排放量的趨勢比較;GDP與排放量趨勢的比較;行業碳強度的對比分析;主要耗能設備統計對比分析等等。
(四)實質性偏差的規定
核查機構應在考慮核查的目的、保證等級、準則和范圍的基礎上,根據目標用戶的需求,規定允許的實質性偏差。通常商定的保證等級越高,實質性偏差越小。在給定條件下,如果報告中的一個偏差或多個偏差的累積,達到或超過了規定的實質性偏差,即被認為具有實質性,并視為不符合。
實質性(materiality)是指由于一個或若干個累積的錯誤、遺漏或錯誤解釋,可能對溫室氣體聲明或目標用戶的決策造成影響的情況,這個概念用來說明核算出來的數據的準確度。實質性偏差(materialdiscrepancy),是指溫室氣體聲明中可能影響目標用戶決策的一個或若干個累積的實際錯誤、遺漏和錯誤解釋。實質性偏差其本質上是指核算出來的數據與真實值之間的偏差,碳交易對數據的偏差都是有明確的要求的,只有當核算出來的數據的實質性偏差滿足碳交易對實質性偏差要求的情況下,這個數據才是可用的。
實質性偏差是分層次的,一般來說分為三個層次:組織層次、設施層次和源層次。實質性偏差f的計算公式為:
f=|∑ei|(i=1,2,3…N),ei為某一層次上的偏差。
為滿足碳交易的要求應明確規定實質性偏差。為建立統一的碳交易市場采用統一的核查標準、規定統一的實質性偏差是非常必要的。
(五)基準年數據的重新計算
基準年是用來將不同時期的溫室氣體排放,或其他溫室氣體相關信息進行參照比較的特定歷史時段。設定基準年的目的就是便于比較以及準確計算增加的排放量。除選定基準年之外,基準年的重新計算需要引起重視。當運行邊界發生變化,溫室氣體源的所有權或控制權發生轉移(進入或移出組織邊界),溫室氣體量化方法學變更等情況發生時,并達到預先設定的重要限度,應重新編制基準年溫室氣體清單,然后才能進行數據比較和應用。在碳交易開始以后的每年的核查中,根據需要有可能涉及基準年數據的重新計算,這是一個較為復雜的問題。
三、深圳MRV己與國際做法接近
目前深圳采用的碳排放核查工作模式與歐洲第三交易期的模式相似,與國際做法接近,這一調研結果給深圳的碳排放核查工作帶來了極大的肯定和鼓勵。同時,深圳MRV機制建立結合了實際情況,有自己的特色。
(一)堅持市場化道路,并與國際接軌
啟動碳交易活動之初,深圳就選擇了走市場化道路,由第三方核查機構進行核查。在學習借鑒歐盟、日本、美國等國際主要碳交易體系的基礎上,研究建立了深圳市碳核查體系框架。深圳市碳核查體系框架由3部分構成:標準(方法學)體系框架,包括通用的量化和報告及核查指南、特殊行業方法學和技術要求文件;核查機構監管制度;一致性保證機制。
(二)明確技術要求,突出實操性
深圳MRV標準制訂初期,在符合國際標準要求的前提下,充分考慮了組織和核查機構在開展碳排放活動時的可操作性。明確了組織邊界采用控制權法,明確了對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分別計算,明確了門檻值、實質性偏差以及抽樣比例,明確了排放因子的選擇,明確了碳排放的計算方法學。此外,深圳的MRV標準,為組織和核查機構分別提供了一套齊備的量化工具表單與報告模版和標準文件。這套溫室氣體量化表單工具統一了各組織的溫室氣體量化過程,減少了差錯發生的幾率,減輕了組織的工作量。而第三方核查機構采用統一的標準和文件開展核查工作,有利于規范碳核查工作,保證核查工作的公平性和權威性。
(三)多維度的交叉驗證,確保數據質量
深圳碳核查工作的數據交叉驗證要求非常嚴格。一是對碳核查涉及的所有記錄表單,包括企業原始票據、活動數據收集表、量化表單和核查表單進行了形式審查;二是進一步對碳核查涉及的所有要素,包括對組織邊界的界定、運行邊界的確定、排放源的識別、收集的活動數據值、排放因子的選擇、量化方法學的運用、排放量計算結果的檢查等進行了實質審查。三是對同行業、同規模企業數據進行了橫向、縱向的多維度比對。四是采用《企業主要耗能設備統計表》進行交叉驗證。五是與電力、燃氣等能源數據對比。六是行業碳強度對比等等。
四、碳交易MRV機制建立的幾個要點
(一)形成國家統一的、與國際接軌的MRV標淮
當前國內碳交易市場沒有統一的MRV標準,深圳制定了深圳市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文件SZDB/Z 69-2012《組織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化和報告規范及指南》、SZDB/Z 70-2012《組織的溫室氣體排放核查規范及指南》,北京環境交易所了熊貓標準,湖南和湖北也自行開發了區域性標準等。這些做法對于試點期間快速形成碳交易體系具有積極意義,但考慮未來建立統一的碳交易市場,需要盡快明確相關的核查技術要求,形成國家統一的MRV標準并與國際接軌。
(二)建立并健全第三方核查機構認可管理制度
未來中國碳交易的核查工作,也會遇到歐盟曾經的問題,及早策劃確定認可機構并開展核查機構認可非常必要,這有利于核查機構的規范管理,核查標準的統一,核查結果的互認。
建立健全認可管理制度,不但有利于核查機構的規范管理,確保第三方核查機構的公正性與客觀性,并加強核查人員的專業能力;也有利于提升核查機構管理水平,提高核查工作的有效性及促進碳核查的可持續發展;還有利于未來國家與國際層面上核查結果的互認。
水生植物修復污染水體過程中,因有機物的降解及氮磷的去除,釋放溫室氣體,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溫室效應造成的氣候變化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溫室氣體濃度的增加是引起溫室效應的主要原因,因此溫室氣體的“源一匯”受到了廣泛的關注。大氣中CO2,CH4、和N2O的濃度增加對溫室效應增強的總貢獻率占了將近80 %,是溫室效應的主要貢獻者,且其大氣濃度仍分別以年均0.5% ,0.8%和0.3%的速率在增長。目前,對于溫室氣體排放的研究多集中于農田、水庫、湖泊及天然濕地等方面,對于污水處理過程中溫室氣體(CO2,CH4、和N2O)排放研究很少,而水生植物修復污染水體過程中溫室氣體排放的研究鮮見。
依托生態治理工程,采用江蘇省農業科學院自主研發的原位收集和釋放氣體裝置,監測鳳眼蓮( Eachhornaa crassapes)深度凈化污水廠尾水過程中溫室氣體(CO2,CH4、和N2O)排放通量的季節變化特征和沿程變化特征,并探討溫室氣體排放通量的相關環境因素,為鳳眼蓮深度凈化污水廠尾水生態工程提供理論支撐。
1 材料與方法
1.1 污水處理廠與深度凈化塘概況
南京市高淳區東壩污水處理廠(31。17'28.0" N ,119。02'29.3" E),主要污水來源于東壩鎮及附近的生活污水,采用A20工藝處理污水,日接納污水能力為2 000 t,實驗期間日均處理生活污水1 024 t o未構建尾水深度凈化生態工程前,生活污水經污水廠處理后直接排入連通太湖的青河。
如圖1所示,深度凈化塘采用三級串聯方式組成。深度凈化塘各級長度均為105 m,深1.2 m,其中第一級深度凈化塘寬為25 m,第二、三級深度凈化塘為27.5 m,總有效容積為7 500 m3,之間采用土夯方式隔開,深度凈化塘底部和岸堤均鋪設防水布防止底部滲漏至地下水。進水口和出水口均設置流量計監測污水凈化量。出水口設置溢流堰保持深度凈化塘水深為1 m。污水廠尾水全部進入深度凈化塘,其水力負荷為((0.13 ± 0.03) m3·m-2·d-1,TN負荷為((1.21 ± 0.10) g·m-2·d-1, CODMn負荷為(0.57 ± 0.02) g·m-2·d-1, TP負荷為(0.05 ± 0.00)mg ·m-2·d-1。 2015年5月底鳳眼蓮種苗投放完畢,種苗投放量為0.6 kg·m-2。在進水口、一級、二級及三級凈化塘出水口沿程設置4個監測點(圖1),將采氣裝置放置在監測點連續采氣,并在附近設置水質監測點采集水樣。〕
1.2 進水情況
該尾水深度凈化生態工程進水為高淳縣東壩污水處理廠尾水,尾水水質執行GB 18918-2002一級A標準,水質因季節和時節不同有所差別。工程運行期間,污水處理廠尾水ρ(TN)為(9.27±3.31)mg·L-1 ,ρ( TP)為(0.39±0.O5)mg·L-1 }P } NHa+-N)為(0.4910.07) mg·L-',CODn,為(4.3810.65)mg·L-',水體p( DO)為(5.4012.21)mg·L-' , pH值為7.3610.28 。
1.3采樣及分析方法
采用江蘇省農業科學院自主研發的氣體收集裝置(圖2)采集氣體,綜合考慮鳳眼蓮的生長特征、溫度和產氣量變化等因素,在8-9月,一次采氣過程持續7d,連續采氣,采集3次;10-11月,一次采氣過程約持續15 d,連續采氣,采集2次。為減少誤差,統一在上午8 ; 00-11 ; 00采集氣體,氣體的采集和測定方法參考文獻[21}。每個采樣點設置3套采氣裝置。當集氣罩內氣體積聚形成氣泡時,根據排水集氣法原理自動將氣體吸入集氣瓶,通過集氣瓶的質量變化來計算產氣量。采用氣相色譜儀測定各氣體組分濃度,采用峰面積外標法定量各氣體濃度,各組分氣體釋放通量的計算方法為
En=Cn} X Pn}, X E,(1)
E=(oielTj X 2}3.} s/(2}3.} s+t),(2)
V=(W,一鞏)/D。(3)式(1)一(3)中,乓a為氣體釋放通量,即單位面積水體單位時間釋放氣體的量,g·m_zm·h-'-乓a為氣體組分濃度,%;pn}為標準狀態下被測氣體密度,g·L-' ; E為標準溫度標準壓力下水體釋放氣體的速率,mL·m_zm·h-' ; V為收集的氣體體積,L;S為集氣罩覆蓋水體的面積,mz ; T為收集氣體所用時間,h;,為收集氣體過程中的平均溫度,℃;W,為試驗開始前裝滿水的集氣瓶質量,g } }z為收集氣體結束后集氣瓶質量,g;D為室溫(O}t}50℃)下水的密度,g·mL-'。
采用德國SEAL AA3連續流動分析儀測定進水及各級出水總氮(TN),鉸態氮(NHQ'-N) ,硝態氮}N03--N}和總磷ATP)濃度,采用酸性高錳酸鹽滴定法測定高錳酸鹽指數(CODM ),采用多功能水質測定儀(YSI Pro Plus, USA)現場測定水溫(c) , DO濃度和pH值。每隔15 d采集鳳眼蓮植株,采用重量法現場測定生物量。〕
1.4數據分析
采用Excel 2007和Sigmaplot 12.5軟件進行數據整理和相關性分析,用Origin 8.5軟件作圖。統計檢驗顯著性水平為a = 0.OS〕2結果與分析2.1試驗期間水體主要理化指標變化
2015年6-11月,深度凈化塘鳳眼蓮單位面積生物量和總生物量分別由(0.6010.09) kg " m-Z和(4.5010.64) t增至(22.73 1 2.82 ) kg " m-Z和(170.50121.17 ) t。由表1可知,水體溫度變化范圍為13 } 27 0C , 8月水溫最高。DO濃度變化維持在3.0 7.0 mg " L-‘之間,屬好氧狀態,10-11月進水DO濃度大幅增高,各級出水DO濃度也呈遞增趨勢。水體pH值基本維持在7.07.6左右,屬于微生物硝化反硝化的最佳pH值范圍,隨月份推移變化的幅度高于沿水流方向上的變化幅度。由上述結果可知,鳳眼蓮三級凈化生態工程水體主要理化指標季節變化較明顯,沿程變化較小,基本維持在一個較穩定的生態系統中。〕
水體氮磷污染物指標如圖3所示,水體主要污染物TN , NHQ'-N , N03--N及TP都得到有效降解。監測周期內,進水p(TN) ,p(NHQ'-N) ,p(N03 -N)及p(TP)平均值為9.27,0.49,7.63和0.39 mg·L-',三級凈化出水平均值為2.96,0.21,2.20和0.14 mg·L-',其中TN濃度接近地表V類水標準,TP濃度優于地表V類水標準,三級凈化去除率達68.07% ,71.14% , 57.28%和64.21 %,鳳眼蓮深度凈化生態工程對污水廠尾水具有明顯的氮磷去除及水質改善效果。監測周期內,進水CODn,均值為4.38 mg } L-',三級凈化出水均值為4.75 mg·L-'略高于進水,原因可能是污水廠尾水CODn,處于較低水平,深度凈化塘對尾水有機物的進一步去除效率不高,且水生植物根系的分泌物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CODn,。三級凈化出水CODn,低于111類水標準〕
2.2溫室氣體排放特征
2.2.1排放通量
2015年8-11月,對鳳眼蓮深度凈化生態工程中溫室氣體(COZ,CH、和NZO)排放進行監測,根據每月實際采樣分析結果,計算鳳眼蓮深度凈化尾水系統中COz,CH、和Nz0的月平均排放通量(表2) o
表2顯示,鳳眼蓮深度凈化塘COZ,CH、和NZO排放通量范圍分別為。}0.136,0}0.263和0.6082.561 mg·m_Zm·h-',平均排放通量為0.05 8 , 0.076和1.539 mg } m-Z } h-'。在整個試驗周期內,鳳眼蓮深度凈化塘累積排放1.273 kg C0z,1.685 kg CHQ及33.590 kg NzO。
2.2.2月份變化特征
如表2所示,隨著月份變化,COZ , CH、排放通量呈現明顯降低趨勢,8月排放通量達最大值,排放通量分別為0.136和0.608 mg } m-Z } h-' ,10月和11月排放通量接近零,這可能與冬天水溫降低及DO濃度、pH值升高有關。由表3可知,COZ和CHQ排放通量與水溫的相關系數分別為O.s67(P<0.Os)和0.s24(P<0.Os),呈顯著正相關關系;COZ排放通量與 DO濃度、pH值的相關系數分別為-o.sss ( P<o.os ) , -o.606 ( P< o.os,呈顯著負相關關系;CH、排放通量與DO濃度、pH值的相關系數分別為一0.3s4和一0.471,呈負相關關系,但相關性不顯著。
NZO排放通量沒有明顯的季節變化趨勢,排放通量從大到小依次為9,11,10和8月。9月排放通量達最大值,為2.s61 mg·m_zm·h-' } NZO是硝化過程中的副產物,反硝化過程的中間產物,是不完全硝化或不完全反硝化的產物。研究表明,NZO的生成及排放與水溫、DO濃度、pH值、底物濃度及植物覆蓋度等因素密切相關。該研究中Nz0排放通量與水溫、DO濃度及pH值相關系數分別為-0.130,-0.217和一0.178,均未表現出相關性。
2.2.3沿程變化特征
三級凈化生態工程溫室氣體排放通量沿程變化特征如圖4所示。在沿程方向上,溫室氣體排放通量呈現出先升高后降低趨勢,呈現明顯的沿程變化特征,總體上進水端高于出水端。COZ排放通量在二級凈化塘出水口達到最大值,排放通量為0.092 mg·m_Zm·h-' , C H、和Nz0在一級凈化塘出水口達到最大值,排放通量分別為0.178和3.657mg " m_Z " h_'。由表1可知,沿程方向上水溫沒有明顯變化,DO濃度維持在好氧狀態,且pH值維持在在最佳范圍,NZO產生量與碳氮濃度密切相關,排放量與水生植物覆蓋度有關,TN和N03--N呈遞減趨勢。相關性分析結果(表3)表明,NZO排放通量與TN和N03--N相關系數分別為0.477和0.428 ,呈正相關關系。
3討論
3.1鳳眼蓮三級凈化生態工程溫室氣體排放通量
與相關研究相比,該研究中COZ和CH、排放通量較小,NZO排放通量較大。沙晨燕等[z3}運用靜態箱一氣相色譜法對Olentangy河濕地4種不同類型河濱濕地的CH、和COZ排放通量進行研究,發現不同類型河濱濕地CH、和COZ排放通量從大到小依次為自然濕地(( 0.33 } 85.7 mg } m-Z } h-' )、人工濕地( 0.02 20.5 mg·m_zm·h-')和半人工濕地(-0.040.09 mg } m-Z } h-' ) , COZ排放通量由大到小依次為自然濕地(13.1 } 53.5 mg } m-Z } h-' )、半人工濕地(一0.7一132.9 mg·m_zm·h一‘)和人工濕地(一13.3-51.6 mg·m_zm·h-' )。黃國宏等應用封閉箱法對遼河三角洲蘆葦濕地CH、釋放通量的研究結果表明,在5-11月,其釋放通量為一968 } 2 734 },g·m_2m·h-' } WU等[251利用人工濕地系統處理污水的研究表明,潛流和表面流人工濕地系統N20平均通量為296.5和28.2 },g·m_Zm·h-',遠低于筆者研究結果。根據KHALIL等對全球N20產生源的估計,污水處理過程N20年釋放量為0.3x10'2一3.Ox10'2 kg,占全球N20總釋放量的2.5%一25 % } KA-MPSCHREUR等綜合分析相關文獻得到:在實驗室規模的生物脫氮過程中可能有。一90%的氮會轉化為N20;在大規模城鎮污水廠的污水生物脫氮過程中可能有。一14.6%的氮轉化為N20}
3.2 COZ和CHq排放通量影響因素
尾水深度凈化生態工程系統內,C02和CH、主要通過植物傳輸由水體進入大氣,植物傳輸受水生植物種類、覆蓋度及植物傳輸機制的影響。水溫不僅可以通過影響氣體分子的擴散速度及其在水體中的溶解度來直接影響氣體交換通量,還可以通過影響微生物活性間接影響溫室氣體產生的地球化學過程[2A1。監測周期內,C02和CH、釋放通量與水溫呈顯著正相關關系,這與以往的研究結果[zy-3z}相一致。pH值直接影響水體碳酸鹽體系(C02 , C032和HC03-)的動態平衡及分布,控制水體C02濃度,,水一氣界面C02交換通量與pH值通常表現為負相關關系。筆者研究結果表明:COZ釋放通量與pH值呈顯著負相關關系,CH、釋放通量與pH值呈負相關關系,與以往研究結果相同。但COZ和CH、排放通量與鳳眼蓮生物量呈顯著負相關關系,與以往研究結果不一致。這可能是因為水溫是控制COZ和CH、排放的關鍵因素,11月鳳眼蓮生物量增加,但生長緩慢,水溫下降幅度很大。
TREMBLAY等[351的研究顯示:DO濃度與水庫中COZ,CH、釋放通量呈顯著負相關關系。沉積物中產生的甲烷不完全進入氣泡中,一部分通過擴散上升到水面。上升過程中,由于DO濃度逐漸升高,產生的大部分甲烷被有氧一缺氧臨界面的甲烷氧化菌消耗。筆者研究發現,COZ釋放通量與DO濃度呈顯著負相關關系,CH、釋放通量與DO濃度呈負相關關系。對碳循環而言,有機物在有氧狀態下產生COZ和CHQ,在缺氧狀態下主要產生CHQ,因此,COZ和CH、排放通量與水體有機物濃度有關。筆者研究中COZ,CH、與CODn,無相關性,可能是因為進水有機物濃度過低,基本不降解,因此由有機物降解產生的COZ和CH、量很少。
3.3 NZO排放通量影響因素
水溫直接影響微生物活性及酶活性,筆者研究結果表明,NZO釋放通量與水溫沒有相關性,這與以往研究結果不符,但目前對于水生植物修復技術及人工濕地處理系統中水溫與NZO釋放的相關關系沒有明確結論。可能是由于水生植物的存在造成了復雜的硝化一反硝化微生物環境,不是簡單的水溫影響微生物活性進而影響NZO產生的過程。有研究表明在植物生長季,由于植物組織向根系傳輸了更多氧氣,改變了根際溶氧微環境,從而促進人工濕地系統釋放出較多。但也有研究表明人工濕地系統的最高釋放量發生在植物枯萎衰敗的秋季。筆者研究結果顯示:11月,鳳眼蓮開始腐敗脫落,NZO釋放通量開始增加,此與上述研究結果相符。植物可通過吸收作用除氮,植物生物量越多,吸收的氮也越多,NZO的排放就越少該研究結果顯示NZO排放通量與鳳眼蓮生物量呈正相關(P>0.OS),與其他文獻結果不一致。
pH值通過影響微生物的活性間接影響NZO釋放通量,微生物活性一般在中性或弱堿性環境下最高,pH值越低,NZO釋放通量越大,兩者之間呈負相關關系[ao。筆者研究中,NZO釋放通量與pH值沒有相關關系,可能是pH值變化范圍較小,基本維持在最佳的反應條件,pH值不是控制CH、和NZO產生的關鍵因素,而是其他因素造成Nz0釋放通量的變化。NZO是硝化過程中的副產物,反硝化過程的中間產物。硝化過程中DO濃度過低是造成NZO產生的最主要原因;反硝化過程中DO濃度過高可導致NZO還原酶活性降低或失活進而造成NZO積累。
4 結論
(1)通過鳳眼蓮生態工程深度凈化污水廠尾水,出水水質得到較大改善。出水p STN)和P }Tp}分別為(2.9611.77)和(0.1410.08) mg·L-',遠低于GB 3838-2002一級A標準。
隨著企業開始把環境與社會方面的內容列入報表,有必要把這一擴展的視野納入企業的戰略和經營決策內容之中。這件事并不容易做到,因為決策者對非財務方面的問題,向來置之不理,認為其所造成的后果未必給企業帶來損失。而且,迄今為止也沒有找到能用來在上述三類業績之間舍此就彼、衡量得失的方法。而要使企業的經營具備更廣闊的、全面的視野,不可沒有這樣一種方法。
消耗環境資源的機會成本常被置之不顧。例如,因伐木地區未能重新造林而給環境造成破壞的成本,木材廠常常不對其進行核算。這一類問題,現在已經被置于議事日程:需要對生產活動的后果加以明確的核算。企業也可能采用其他方法來生產它的產品,如改用其他原料、改變企業的生產流程、或者改變它的產品以減少下游企業由于消耗該產品而引起的不良后果。這說明企業需要采用一種擴展供應鏈的觀點,使其決策同時包含其三個方面的經營結果。
本文將對這一觀點作進一步的發展。首先討論“碳會計”的概念,隨后探討碳會計中的若干問題,并進一步分析其價值,以及把“碳蹤跡”納入為一項分析決策影響因素的必要性。然后,對決策中如何把碳排放量問題作為內容的做法,提出一個分析方法的框架。在本文結論部分,討論了這一擴展的分析是怎樣從整體上影響企業及其對管理會計師會產生怎樣的影響。
一、當前業績考核方法的缺失
對價值創造的考核方法(無論是對一個企業的考核或者是對更大范圍的考核),采用的都是以自我為中心、狹隘的觀點。這些考核方法對“外部性(externalities)”或并非與經營直接相關方面需要負擔的“隱藏成本”一貫采取置之不理的態度。
這種觀點整個20世紀中被普遍接受。但現在人們已經越來越認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因經濟活動而造成的污染后果,越來越明顯,對經濟活動和發展應該保持平衡的呼聲,也日益增加。企業出于經濟和責任的考量,逐漸采取審慎態度對待環保問題,由企業的外部機構對企業的社會責任加以評級并公布于眾(包括道瓊斯可持續發展指數,和Reputex公司發表的有關碳素問題危害的報告書)。
在傳統的財務分析中,對資源消耗的核算,僅及于全部消耗的一部分而已。在財務報表上所列示的利潤,是夸大了的數字,因為報表上所列示的利潤,只是資源的投入與產出之間的差額,完全沒有核算和列示出環境成本。為解決這個問題,遂提出了“碳蹤跡”和“碳會計”的概念,以更好地核算一個企業單位對環境造成的影響。這樣,一個企業“比較真實”的盈利情況,應該是其財務盈利減去其“碳蹤跡”之后的數量。
對“碳蹤跡”加以核算和管理,是取得“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一步。核算“可持續發展”,是從算出的盈利或GDP,減去相關的機會成本后(比如自然資源的耗竭和污染),所得的凈值。碳會計就是用于核算后者的方法。例如,造紙廠反映在其財務報表上的成本,包括鋸割、運輸和加工木材等成本,但并不包括因伐木而引起的環保成本。一棵生長著的樹木對環境帶來的好處,是因被砍伐而失卻的機會成本,它并不屬于傳統的成本計算方法的范圍。然而,這也許恰恰是造紙所消耗的最重要的不可再生資源。碳會計揭示了生產活動對環境產生的影響,在決策過程中考慮到這些影響,就能夠改進對稀缺資源的耗用。
二、碳會計及其核算
(一)碳會計的原理全球暖化的威脅和二氧化碳在大氣中的濃度,直到上世紀70年代才開始受到重視。根據1997年簽署的京都議定書,許多工業化國家作出承諾,在2008~2012年間,使其溫室氣體(Greenhouse gas,GHG)的排放量在1990年水平的基礎上,降低5.2%。分配給各個國家的降低量為:歐盟需要降低8%、美國7%、加拿大6%。非工業化國家,主要是中國與印度,則不在降低排放量協議的約束范圍之內(Anderson 2001)。
議定書中的排放量貿易方案,是讓降低排放量的成本比較低的國家,把規定的一部分排放量配額出售給降低排放量成本比較高的國家。據預測,全球每年溫室氣體的貿易額,將達100億美元。
歐盟已經批準了京都議定書,規定由造成污染的產業來負擔履行議定書的成本費用。歐盟已經開始實施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貿易辦法,減少的數量可以買賣。買賣在自由市場上進行,價格決定于供求關系(Rehan&Nehdi,2005)。截至目前這種市場交易獲得的成就并不大,原因是此類商品還是個新生事物,在核算上也有困難。
(二)碳會計在核算上的問題隨著碳排放量成為一種可供買賣的商品,需要對這種商品進行妥當的計量、記賬、審計,并將其價值通過一種適用于各行各業的統一方法在報表上加以披露,一如其他物質商品和財務工具一樣。會計專業人士應能運用其在核算和對各非貨幣項目計量的專長,解決這一需求。
目前,對編制碳排放量的報表沒有統一規定,屬于企業自愿性質的行為。只有DEFRA曾經作了適用于英國企業的示范性的規定。因此,碳排放量在報表上披露的方法是定性而模糊不清的,企業的做法各異,因此缺乏可比性。隨著這一問題重要性的提高,對其數據之可比性的需求,也必隨之增加。
溫室氣體排放的凈節約額的計算方法,基本上是一種基于直覺的估測。一個企業的凈利,是該企業所創造的財務資源多于所消耗的財務資源(包括長期資產的折舊)之數。人力資源方面的投資(采取對職工后續教育和培訓的形式)也要加到凈利數中。然后,要減去自然資源的耗竭和污染所造成的損害。若增長以資源耗竭和環境污染為代價,那么這種增加將會調低凈財富的數額。這一核算方法突出了環保和資源管理對財務造成的后果,同時這種核算方法讓我們明白怎樣在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之間求得平衡。按上述原則計算出來的“凈利”,其定義范圍較寬,除了環保因素外還包括了社會影響。本文擬集中討論環境影響這一方面,即碳排放或碳蹤跡帶來的影響方面。
三、碳蹤跡與價值鏈分析
(一)價值鏈分析通常認為企業價值鏈,就是該組織為把價值最終傳遞給顧客所執行的一系列作業的總和。價值鏈分析的目的,在于使企業管理當局得以把非增值的作業與增值的作業區分開來,從而采取步驟消除前者。
據此,可見“價值”是:一個企業在生產一種產品或提供一種勞務中執行的作業,必須是顧客認為有價值的作業。凡顧客認為沒有價值的作業,就應該予以消除或盡量減少。然而,非增值作業可能也包括為減少生產過程排污而產生的費用,或者改用
價格比較昂貴、可再生的原材料,以取代價格比較便宜的不可再生的材料。
過去,價值鏈分析都把這一類作業視為非增值性質的作業,理應在被消除之列。例如,一家制造企業把所排放的二氧化碳捕捉、收集起來,埋于深土,以防止被排放到大氣之中,就會被視作一種非增值作業。企業采取這樣的行動,對環境和社會是有益的,但企業的顧客卻可能對此無動于衷,并且可能不愿意負擔這一作業所引起的成本費用。然而,從碳素會計的觀點來看,這一作業卻有效地減少污染,從而減少企業的“碳蹤跡”。
與此相似,一家企業可以向電力公司購入“比較潔凈”的電能(例如風力或水力發電),而不找耗用礦物燃料的公司,礦物燃料不可再生又排放溫室氣體。然而,由于不能有效地核算這些對環境影響的后果,耗用礦物燃料發電,可能比采用“潔凈”技術發電的成本低廉。其結果是,這家企業的成本會比較高,其產品的定價也就比較貴了。如果企業的管理當局采用的是傳統的價值鏈分析方法,就會設想:既然顧客并不計較電力的來源,耗用來自“潔凈”技術并且價格比較昂貴的電力并不增加產品價值;它就會找電力價格低、耗用礦物燃料的電廠。其結果是,目前普遍采納的優化決策,從社會的角度來看,實際上都不是最優化的決策。
(二)將碳蹤跡與價值鏈結合起來企業和它們的經理人已注意到其行為可能造成負面影響,會需要一個更為全面的新經濟框架。在以下各節中,我們將探索在環保方面提出的一些創議。這些創議可能與傳統價值鏈分析不相容。因此,我們強調擴展價值鏈分析的重要性,使價值鏈分析不但要從顧客角度作分析,也要包括從社會角度作的分析。下面是溫室氣體排放得以下降的成功例子。這些企業排放問題貫穿在全部價值鏈之中。降低排放,從采購階段開始,繼而涵蓋內部加工階段,最后及于包裝和發運等下游工序。下面的例子說明為什么這些創議在傳統的價值鏈分析中不可行,但是當把分析的模式擴展到包括降低溫室氣體排放時,卻行之有效。
FedEx Kinko's提高了耗用紙張原料中回收紙的含量,從而大大地降低了它的碳蹤跡。這一環保措施,每年節約的木材約達18,850噸之多。從傳統的價值鏈分析的觀點來看,消費者對再生紙張用于復印,不持反對態度,似乎也是漠不關心的。從消費者的觀點來看,這顯然是非增值的舉措,應該不予采用。然而,當把價值鏈擴展到追蹤溫室氣體時,這一舉措就應該付諸實施,因為它能夠大量降低溫室氣體排放,同時降低成本。
Green Mountain咖啡公司投資大量資源,用再生紙制造成本高昂的杯子。這種杯子能夠自然分解,不會象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或塑料杯子那樣對環境造成損害。然而,喝咖啡的老顧客,可能對于生產咖啡或棄置用過的咖啡杯給環境造成的破壞不屑一顧,不愿支付為了保護環境而發生的額外的成本費用。
通過上面所舉的例子,我們對一些實例作了調查。根據傳統的價值鏈分析方法,有一些決策被認為“欠佳”;但當把溫室氣體因素考慮進去時,看法卻有了變化。很有必要把人們的行動對環境所產生的影響納入傳統的經濟分析之中。只有這樣,經理人員才不會把有利于生態的決策,與經濟上的合理性對立起來。
(三)將碳蹤跡納入決策分析的基本框架通過上述討論可見,把碳排放納入價值鏈,會影響決策的優化。
圖1列示了顧客的價值和企業的盈利性的傳統的分析方法。圖中的水平維度表示顧客的價值,另一維度表示企業的盈利性。每一項維度都分為三類:正面(在圖中以“+”號表示)、中性(以“0”表示)和負面(在圖中以“-”號表示)。正面類指的是企業的利潤或對顧客的價值有所增加。同樣地,負面類指的是企業的利潤或對顧客的價值有所減少。
企業盈利和顧客價值這兩個因素,有9種可能的組合;在圖1中各列示于一小格。這些小格可以分為四類:“差(Bad,B)”“不明朗(Ambiguous,A)、“中性(Neutral,N)”和“可取(Desirable,D)”。圖中屬于“差”類的,有3個小格:它們或是在企業盈利和顧客價值這兩個方面都“差”、或是在這兩個方面中有一個屬于“負面”另一個屬于“中性”。圖中屬于“不明朗”類的,有2個小格:它們在一個方面屬于“正面”、在另外一個方面屬于“負面”。圖中屬于“中性”類的有1小格,它在兩個方面都是“中性”。圖中屬于“可取”類的有3小格,它們或在兩個方面都屬“可取”、或在一個方面屬“可取”而在另一個方面屬“中性”。按照這一傳統分析方法,我們可以預見,管理當局將采納所有屬于D類的建議,而不會采納任何屬于B類的建議。對于屬于A類或N類的建議,管理當局的態度未必明朗,需要在企業盈利和顧客價值這兩個方面,進一步權衡得失、決定取舍。結果是,有些建議會被接受,另一些建議則會被擯棄。
在做如上分析時,環境影響的因素始終不在考慮之列。因此,這種分析框架并不能促使企業在對付排放問題上作出努力。為進一步說明采用這一分析框架可能作出欠佳的決策,我們把另一要素(碳排放量)增列為決策模式的第3個維度。這第3個維度也分為3類(正面、中性、負面)。把這第3個維度添加到圖1上,就形成了圖2。
添加一個維度的直接結果是,在圖2中顯示了上、中、下三層平面。在這三層平面上,列示決策情況的小格從9個增加到了27個。請注意,圖1對應于圖2中層的那個平面。這一平面上所列示的各個小格,意味著各建議項目對碳排放的影響屬“中間”性質。在下面兩個段落中,我們將從對這一層平面的討論出發,進而討論上層和下層的兩個平面。這上、下兩層平面,分別表示當各項目對碳排放帶來了正面和負面兩種影響時,對它們的評價分類。
圖2中的上層平面,是把各建議項目對碳排放沒有影響的情況,轉變為對碳排放有正面影響(也就是使碳排放得以降低)時,對決策所帶來的結果。請注意這一轉變對某些小格帶來的變化。在中層平面上原先屬于“可取(D)”性質的3個小格,在上層平面上仍然保持“可取”不變。然而,在中層平面上原先屬于“差(B)”的3個小格,卻轉變為“不明朗(A)”了。其原因是,它們在三個維度中,有一個(即碳排放)處于“正面”性質,因而不能斷定它完全屬于“差”的性質。最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層平面上原先屬于“中性(N)”的一個小格,現在不但不再屬于中性。反而變為“可取”的了!兩個原先歸為“不明朗(A)”類的小格,其“不明朗”的性質未變。
與此相似,圖2的底層平面,是把各該建議項目對碳排放沒有影響的情況,轉變為對碳排放有負面意義(也就是各該項目的實施會增加碳排放量)時,對決策所帶來的結果。此時,先前列作“差(B)”和“不明朗(A)”的小格仍維持原先的分類,而先前被列作“可取(D)”的小格則轉變成為“不明朗(A)”了。還有,在中間層次的平面上被列作“中性(N)”的一個小格,現在卻應被定性為“差(B)”了,因為這個小格在一個維度上被列在負面,在另
兩個維度上則都被列作中性。
總之,我們可以看到,把碳排放量列為決策的一個要素,會使決策過程的不明朗程度有較多增加:圖中出現“不明朗(A)”的小格,從22%(即圖1中的9個小格中占了2個)增加到44%(圖2的27個小格中占了12個)。不明朗程度增加的原因是,表示斷然態度(B和D)的小格的比例有所減少,這兩種斷然態度從原先的各占三分之一減少到各占約四分之一。這一變化,也在情理之中:不明朗程度必隨復雜程度的增加而增加。
在實務上,分析要素的擴展將促使經理人員對其決策重新作出評價。某些原先采取的行動(屬于“可取(D)”類的小格)可能轉變為“不明朗(A)”類。與此相似,某些原先不予考慮的行動(屬于“差(B)”類的小格),現在可能轉變為“不明朗(A)”類,應予重新考慮。此外,某些原先認為在“兩可之間”的行動,現在卻轉變為應予采納或拒絕了。因此,完全有必要對決策范式重作一番審視。
上述框架概括了把顧客價值明確地添加到獲得“低排放、高盈利”的考量范圍之中的分析方法。以航空公司新一隊飛機更新老機隊為例來說明。建立新的一隊波音787飛機需要大量投資,因而短期成本昂貴,但效率較高、溫室氣體排放量較少。這一決策,在于盈利和降低排放之間的選擇。把顧客的觀點也納人為決策的一個因素,對于將機隊升級是否有利,提供有用的見解。乘客重視安全、及時和舒適,如果機隊的服務在這些方面占優勢,則這一建議就會被列示于圖2上面一層的右上角的小格中了。
這個分析框架不僅僅適用于個別企業,它同樣也適用于擴展后的價值鏈中的個別項目。例如,購入用可再生資源生產的電力的價格比較高,但在整個價值鏈中,這個項目卻能減少其上游單位的排放量。因此,以較高的價格購買用可再生資源生產的電力的做法,應該置于這個分析框架的上面一層,評為對企業有利的建議項目。
因此,為了降低溫室氣體排放量,企業應該把注意力集中于上述框架中的各“可取(D)”類小格。歸屬于這些小格的建議項目,是“伸手可及的果子”,既能降低排放量、提高盈利,又能增加顧客的滿意程度。其次,要注意能夠提高上述一種或兩種評估建議項目的尺度,而又不致對其余尺度有負面影響的建議項目。是否存在這一類改進措施,視具體情況而定,取決于企業和所在行業當前的效率情況。
一旦所有的減排建議項目都已用罄,然而還需要進一步減排,那就需要考慮某種替代平衡的措施,在得失之間有所取舍。如果要繼續降低溫室氣體的排放量,只能通過提高經營成本或降低顧客滿意程度才能達到。此時,企業的顧客是否愿意為獲得“綠色”產品或勞務支付比較高的代價,是評估可能提出來的減排建議項目的衡量標準。顧客對“綠色”產品支付較高代價的積極性程度,是決定企業與企業之間的關系的有較高風險的一個因素。
四、結論:管理會計師的職責
減少一個企業的碳蹤跡,涉及到計算其溫室氣體的總排放量、盡可能在其價值鏈的各個環節降低排放量并盡力減少排放量凈額(通常的做法是通過貿易向外購人,以抵銷本身一部分的排放量)。管理會計師是核算方面的專家,完全有責任將這方面的探索進行到底。在這一節中,我們將對管理會計師可能作出顯著貢獻的四個方面,作一概述。
首先,管理會計師可以幫助設計用于溫室氣體排放量的各種核算方法。對排放量和排放量減少的核算,對于把它們納入經濟分析,至關重要。沒有適當的核算,就不可能確定得失取舍。而且,核算錯誤或省略這方面的核算,勢必導致得出欠佳的決策。現有的幾種核算溫室氣體排放量的方法,應予研究并加以協調一致。
第二,管理會計師需要按本文所提出來的框架,進行“全面的成本分析(full cost analysis)”。管理會計師們對于盈利/顧客價值方面的分析,游刃有余,我們所提出的框架,要求他們把這一分析擴展到溫室氣體排放。本文前面一節所概述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核算方法,可以作這項分析之用。生產消費品的企業可以把它們的產品貼上標簽,注明其碳蹤跡的數量,促使在這方面所作的努力得以持久。迄今為止,還沒有出現一種標準的核算方法,因而對其數量的計算,是一件富有挑戰性的工作。可以預見,在不久的將來,對碳蹤跡的計量和列報,將會越出企業內部考核的范圍,進而成為向外部讀者披露會計報表的內容組成部分。
第三,管理會計師的另一專長,是發展和設計標準化的報表。這要建立一套計算、分析、核實和編制報表的程序。必須建立這樣一套程序,對降低溫室氣體的建議項目進展和取得的效果加以追蹤并作出報告。此類報告必須定期、及時編出,把被采納建議項目的進展情況和預期的溫室氣體降低量以及算出的溫室氣體排放的實際降低量,報告管理當局。一份說明預期和實際降低量差異的報告書,能幫助管理當局對各項降低措施的效果作出評估,從而調整、修改企業降低溫室氣體排放量的戰略。
最后,管理會計師需要提出各種新的、把環保成本直接納入為分析因素的決策模式。在這些模式中,成本和效益的范疇,應比以前使用的模式對這兩個范疇的定義更為擴大。在這些新模式中,應該充分考慮到企業并購的后果,例如購得排放碳素的發電廠會引起未來的負債。因此,傳統的“凈現值法NPV”需要加以擴展,其所包含的因素應該不限于資金成本和未來的經濟成本和效益,應該把未來可能發生的環保方面的負債也包括在內。
一、碳排放會計內涵
(一)相關概念認識中的模糊性 與碳排放會計概念相關的主要是碳會計和碳交易,而其中的模糊性是指把碳交易等同于碳會計不作明確劃分。早在2008年,Stewart Jones教授等在美國會計學會年度會議上就提出將與碳排放、交易及鑒證等會計問題稱之為碳排放與碳固會計,即碳會計[ ]。報告同時提出兩種規范碳會計的思路:一是在京都協定框架下,所有機構或組織對產生于碳匯的碳信用的會計規范與IPCC(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的原則相協調;二是在有關溫室氣體議定報告內分別計量和披露二氧化碳排放的相關會計問題。這里我們也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碳排放會計概念范疇屬于碳會計。而另一方面,碳交易(即GHG排放權交易)實際上是一種基于合同的購買機制,即合同的一方通過貨幣交易獲得另一方在溫室氣體排放中的減排額用以滿足自身的排放需求。早期的碳會計研究主要局限在傳統財務角度下,并且由于在各種資料中呈現的有關“碳”及“碳排放權”的表述距今時間較短,部分學者認為其基本概念和相關原理與“排污權”、“排放權”、“排污許可證”和“排放許可證”等是相同或類似的。因而在論述碳會計時只是討論了碳交易活動中的額外排放權的授予、交易和取得的會計確認、計量、記錄和披露等問題,忽略了碳會計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碳排放會計。隨著碳會計理論的發展和完善,上述的這種等同性愈發顯得模糊。在理論研究中對碳排放會計和其他概念的劃分就顯得尤為必要。
(二)碳排放會計內涵的劃定 企業引入碳排放會計核算之前,必須明確碳排放會計從屬于碳會計的這一概念范疇,并與碳交易有所區分。借鑒綠色會計的理念:單一會計主體內部的環境、交易或非交易事項以及多個會計主體之間相互聯系的事項都應納入企業會計核算中來;同時考慮本會計主體內上、下代人的生存與發展,尋求不同代人之間的環境資源公平合理的分配。根據碳會計的定義,如果說碳匯會計主要是有關自然介質對碳吸收能力的核算,與企業關聯度較小。而碳排放權會計又是不同企業主體間有關交易事項的核算的話,那么碳排放會計就是在排除企業間碳排放交易的相對獨立主體分析下的有關會計核算問題。另一方面,這種劃分也是基于現行碳交易政策的不完善和非普遍性所決定的。企業在未被要求或未能引入碳交易機制時,也應當對生產、運營中產生的碳排放進行相應核算,方便管理者對來源于企業的碳排放污染進行控制管理。因而,筆者大膽將碳排放會計定義為,企業會計人員借助專門的技術方法,對相對獨立企業主體擁有或控制的來源所產生的碳(溫室氣體)排放進行核算,旨在加強企業內部碳排放控制的行為。
二、碳排放會計核算
(一)碳排放會計假設 會計假設是從事會計工作和研究會計問題的前提。但現有文獻中并沒有對碳排放會計假設的明確界定。筆者認為現階段下,碳排放會計假設應在依據傳統財務會計四大假設中的會計主體、持續經營、會計分期的基礎上,充分考慮以下兩種假設:
(1)多元計量。由于碳排放會計的主要核算對象――溫室氣體具有其特殊的物理屬性,因此很難把排放量和排放對環境污染的貢獻值予以貨幣計量。現階段,可以把二氧化碳當量作為度量溫室效應的基本單位,即碳排放會計核算中的基本計量單位。該假設實際上包含了兩層意義,即將不同計量對象和計量單位的統一化以及將碳排放會計主要核算對象中排放因子的無差異化。不可否認,天氣環境、測算手段和工具甚至測算時間等不確定性因素都將造成各企業溫室氣體的排放因子的差異性,但是這種統一的計量口徑使得企業碳排放量和排放度具有了橫向可比性。同時,企業會計人員也可依據管理者需求以經濟指數、圖表甚至文字等開放形式提供多元單位的計量方式。
(2)可持續發展假設。可持續的概念已經深入人心,在此不作過多論述。盡管企業的經營活動存在諸多差異,但就碳排放會計進行核算的正常程序和方法而言,都應當立足于可持續發展。在一定計量期間內,碳排放會計主體應在自然環境中資源充沛和生態資源不降級的基礎上,保證可持續發展。該假設實際上也是一種影響企業經營活動的約束條件:當企業在生產運營中對自然資源造成了過度開發和耗用,其結果必然導致碳排放量的加劇,那么該主體的經營活動將可能因此迫于多方壓力而停止;反過來,如果企業在發展同時對碳排放進行了良好的管理和控制,該主體的經營活動必然可長久地進行下去。
(二)核算標準的選用 企業會計人員在進行碳會計排放核算之前應對選取標準加以確認。目前,開發主體比較權威的碳排放核算標準主要有以下三類:第一類是國際標準化組織的溫室氣體系列標準,如ISO14064《溫室氣體溫室氣體排放和移除的量化和報告指南性規范》從組織、項目、聲明確認和驗證三部分作出了較為詳盡的規范指導,并且制定組織認為其可獨立或作為一個系列方法使用。繼該標準之后,ISO14065《溫室氣體認證要求標準》和ISO14066《溫室氣體審定團隊與核查團隊的能力要求》也作為其補充相繼出臺以滿足GHG測量與驗證的需求。此外2011年,ISO 14067《產品碳足跡標準》。所謂碳足跡,是從企業自身、為企業提供能源部門和企業所處整個供應鏈三方面考慮的碳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路徑。第二類是WRI(世界資源研究所)與WBCSD(世界可持續發展工商理事會)聯合開發的GHG Protocol(溫室氣體核算體系);第三類是BSI(英國標準協會)的PAS(公眾可用規范),即PAS 2050《商品和服務生命周期溫室氣體排放評估規范》和PAS 2060《碳中和證明規范》。其中,碳中和一般是指計算二氧化碳的排放量,通過植物吸收,人工分解等方式把這些有害排放量吸收掉,以達到環保的目的過程和結果。引申到企業層面上,就是經濟主體的特定標的物溫室氣體排放導致大氣中溫室氣體排放量凈增長為零的一種狀態。該標準可以為企業外部利益相關者提供相關依據,用于甄別企業實現“碳中和”的程度。
綜合比較來看,國際標準化組織開發的標準涵蓋方面較廣,層次豐富,在系統性上有更好的表現。而BSI和WRI、WBCSD等機構側重點有所不同,注重碳排放核算方法學的開發與應用。其GHG Protocol屬于基礎性的方法論,專業性和公眾接受度均較強,因而成為目前大多數溫室氣體排放標準制定組織(包括PAS)開發所參考的主要方法學之一。而由于受到地域、開發周期、既有公眾認知度等因素的限制,PAS標準在文獻中都很少被提及和應用。但是,考慮到碳排放會計核算涉及企業內外部多方主體需求,PAS標準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滿足消費者對企業碳中和信息的需求,并且企業在標準中體現的關于碳減排的承諾也將刺激企業本身在控制管理中采取更多有效措施。因此該標準也具備一定適用性。近期內,我國企業特別是有一定碳排放核算數據和經驗基礎的企業,可以參考ISO14064和GHG Protocol等標準為基礎,構建溫室氣體排放清單,為基礎碳排放數據信息披露做準備。同時結合ISO 14067等標準,會計人員應嘗試量化企業整個運營過程中的碳足跡,使核算體系更加細化;遠期企業碳排放會計核算體系中,可以把PAS2050和PAS2060標準納入參考,旨在更大程度上地實現企業碳中和與溫室氣體的實質性減排。
(三)核算對象的轉換與范圍的界定 (1)核算對象。碳排放會計核算對象是二氧化碳和其他含碳物。根據京都議定書,企業應將以下六種氣體作為主要核算對象: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亞氮(N2O)、氫氟碳化合物(HFCs)、全氟碳化合物(PFCs)、六氟化硫(SF6)。我們可以把不同氣體的排放量統一成二氧化碳的排放量。筆者查閱相關文獻,發現對于其中各氣體間具體關系并沒有清晰的表述,只有文桂江在文章中有過如下的簡單表示:1噸甲烷=3.67噸二氧化碳;1噸四氟化碳=6.5噸二氧化碳,并且未列明具體的衡量過程。考慮到該方面非碳會計排放核算的主要點,筆者在參考IPCC(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給出的關于GWP(全球增溫潛勢頭指標)的定義,認為短期內,可以20年各氣體GWP值為基礎計算,1單位二氧化碳=62單位甲烷=275單位氧化亞氮=9400單位氫氟碳化合物=3900單位全氟碳化合物=15100單位六氟化硫。
(2)范圍界定。根據GHG Protocol的提議,企業在確定碳排放核算范圍時應主要考慮兩個范圍的排放量,即通常所指的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直接排放包括:企業生產時所耗用的原材料、燃料、電能的排放;企業運送材料、商品、廢棄物的排放;企業擁有或控制的建筑物、設備的自由固定排放和因員工使用、生產所帶來的排放量;因泄露而產生的額外排放等。范圍二中的間接排放主要指進口或外購的電、熱以及蒸汽的消耗所帶來的溫室氣體的排放。其特征是碳排放結果在核算主體內發生,但其來源并非由主體擁有或控制。對于范圍三,例如外購原材料和受托加工材料的生產排放;報告公司不具有控制或重大影響的化石燃料燃燒排放、車輛運輸排放;外包形式中的排放;報告企業生產產品和服務脫離生產階段后在使用和終止階段的排放等,制定者只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可依據重要性和可計量的原則選用,并沒有作出明確要求。在我國,2011年有資料表明,在有限數量的企業參與的統計中,只有27%的企業能提供范圍1要求的直接溫室氣體排放數據,9%的企業提供了范圍一中間接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只有9%的企業表示已經完成了對范圍1排放額的驗證或審驗工作。筆者認為,為了提高核算數據的透明度,與范圍一相關的排放量核算不應當獨立出來或是從范圍二中故意剝離、遺漏。例如對許多企業來說,外購電力所產生的碳排放很可能是核算中最大的來源,企業如果在核算時未加考慮,很有可能使得企業管理者在碳排放管理決策中出現嚴重偏差和錯誤。因此,核算主體應盡量將范圍一和范圍二一同納入,并在未來逐漸吸收范圍三的內容。
(四)核算方法的選擇 在核算方法的選擇問題上,由于各企業具有不同的行業屬性和生產運營特性,很難選用一個統一的方法對每種企業的碳排放進行準確核算。筆者列出以下三種方法,各有優劣。在現階段下,企業可酌情選用,并在未來不斷加以完善。
(1)簡單計量方法。根據IPCC報告中所提供的碳排放系數表,可以對不同燃料類別中的細分燃料的碳排放量作出簡單的計算:企業碳排放量=IPCC碳排放系數×耗用燃料量。財會人員可收集不同時期內企業耗用的燃料總量,并計算出相應的碳排放總量。該計量方法雖然計算過程簡單,現階段也具有可操作性,但核算結果單一且范圍過于狹隘,能反映的企業會計信息和經濟信息十分有限,只能為管理者決策提供一個大致的判斷依據。目前在計量方法的問題上,基于碳足跡的方法論研究較為廣泛和深入,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生命周期法和EIO-LCA法。
(2)生命周期法。又稱瀑布法,是目前國內外較為流行的信息系統開發方法。應用于碳足跡核算中,可描述某一產品或服務在其整個生命周期中包括生產、耗用、報廢以及回收再利用的碳排放。生命周期法在階段劃分的基礎上,對研究對象整個過程中的數據如原材料、能源輸入、中間品輸出,廢棄物輸出、再利用輸入等全部輸入輸出數據列出詳細清單進行核算,進而跟蹤碳足跡的整個過程。約瑟夫(Iosif)等采用生命周期法,利用軟件分析,對鋼鐵工業從煉焦到熱軋的整個過程的溫室氣體排放進行了核算。張清文等結合生命周期評價(LCA)方法與我國紙產品生產現狀,提出了一套適合我國紙產品碳足跡評價的方法。等把研究視角延伸到住宿產品上認為其同時具有服務的特性,利用該方法對我國昆明市四星級酒店住宿產品的碳足跡進行了計算和分析。
生命周期法應用于碳排放會計核算中的優點在于,過程的細分和量化使得計算結果具有一定科學性,便于管理者達到對于產品和服務的過程控制。但階段的劃分具有一定主觀性,容易造成誤差,且整個核算過程較為復雜,工作量大,對核算人員素質要求較高。
(3)EIO-LCA法。本質上是EIO(經濟投入產出)與生命周期法的結合物。利用投入產出表進行計算,通過平衡公式或矩陣反映投入與產出之間的關系。Berners-Lee等闡述了中小企業如何利用投入產出數據計算自己的碳足跡。國內也有學者將該方法表述為“黑箱法”,通過碳質量平衡法核算組織的年碳排放量。EIO-LCA法最重要的特點是其無須對系統邊界進行劃分。但其計算較為宏觀,無法對產品或服務鏈中的碳排放重點予以反映。
(五)碳排放會計賬戶處理 涉及到具體的賬戶處理,會計人員可考慮增設如下幾個賬戶,對碳排放信息進行基本的歸集和分類,轉換為傳統的財務信息,為管理者提供內容更豐富的決策依據。
(1)增設碳排放資產賬戶。企業有必要設置“碳排放固定資產”、“碳排放固定資產折舊”等賬戶核算企業為減少碳排放而進行的固定資產投資;設置“碳排放源”賬戶用以核算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所需的要素包括化石能源、含碳材料以及電能等;運用碳足跡計量方法的企業可以在產品生產過程中對碳排放的匯集――含碳產品的產出作出反映,在借方和貸方分別以“碳匯集”和“碳排放源”予以反映;
(2)增設碳排放負債賬戶。當企業決策者意識到需要增強碳排放控制力度時,該負債項目的確認時點也就隨之形成。增設短期碳排放負債和長期碳排放負債用以核算企業為治理碳排放而需償還的專項資金,區分標準以償還期是否超過一年為界。
(3)增設碳排放支出賬戶。將與企業碳排放活動有關的能以貨幣計量的支出,劃分為碳排放費用支出和碳排放惡性支出。碳排放費用支出是指企業控制碳排放中所發生的不能構成碳排放資產的費用項目,這類支出屬于良性支出;碳排放惡性支出是指由于企業違反有關規定所導致的各項非必要支出。
(六)碳排放會計披露 現階段,企業可嘗試應用一定方法僅對其運營中所產生的二氧化碳量的數值作出披露。企業管理者可參考國家政策和企業實際情況設定比較基期,并在外部條件變化時作出相應調整。例如,我國承諾至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至45%,企業可以把基期設置為2005年。假設甲企業基期碳排放量為20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2011年并購乙企業,其基期排放量為10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那么甲企業的基期排放量同時應調整為30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并且在2020年將二氧化碳當量控制在180萬噸以下。從長遠來看,筆者認為,企業碳排放信息應與傳統會計披露相融合,其形式無論是在原有主要報表尋找到擴充的位置,還是另起爐灶編制新型的碳排放會計報表,都將有助于滿足各方主體對碳排放信息的多層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