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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期刊網 精選范文 保險對經濟的作用范文

        保險對經濟的作用精選(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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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險對經濟的作用

        第1篇:保險對經濟的作用范文

        社會環境污染治理的資金保障者

        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資金保障功能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投保人通過投保此險種把向第三者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的風險轉嫁給了保險公司,一旦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污染受害者就能及時從保險公司得到經濟補償。如2008年湖南株洲市的環境污染事故賠償案中,湖南平安產險公司在不到10天的時間內就將1.1萬元賠款送到村民手中,為污染受害者及時提供了經濟補償。截至2011年10月,湖南省已有32家投保企業在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后獲得了保險公司的服務和賠償,已決、未決賠付金額合計近370萬元。二是環境污染損害賠償基金的建立將為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超賠部分及應急處理費用的墊付提供資金保障,使受害人能得到及時、充分、有效的救濟。我國嘗試建立環境污染損害賠償基金是從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的設立開始的。為減少因特大溢油事故導致巨額清污費用總是由國家財政負擔,財政部和交通部在今年的5月11日聯合出臺了《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令船舶油污損害的救濟與賠償有了資金來源。

        企業環境風險管理的督促者

        企業投保環責險后,保險公司從自身風險的控制角度出發,必然非常注重參與投保企業的風險與隱患排查的監督。一是事前的風險評估與控制。投保前都要嚴格選擇投保企業,要求投保企業要依法通過環評審核、環保驗收、環保安全檢查,還要確保環保設施運轉正常及相關配置符合規定,具有嚴格的環保控制制度。二是事中的風險檢查。根據企業生產、存儲、運輸、銷售的物品目錄,分析尋找可能造成污染的根源。保險公司還會自行或委托相關機構為投保企業免費提供防災防損專業知識方面的業務培訓。三是事后的減損賠付。對于企業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會第一時間介入,積極協調有關各方做好事故認定、賠款支付等善后處理。保險公司正是通過這一系列的風險控制舉措,落實了監督機制,提高了社會管理效率。

        促進作用。一是實行有差別的費率制度。根據投保企業的碳排放量的年度預估額度,實施有差別的費率。如《南京市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實施的意見》(征求意見稿)中規定,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費率各檔基準值均不超過2.0%,根據企業規模、行業特點、風險等級等因素可在該檔次的基準費率基礎上進行調整,調整系數不超過50%。二是實行保費浮動機制。南京市的征求意見稿中規定,投保期間未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的,續保時保險公司應當對該企業給予下浮優惠,最大不超過10%,累計優惠不超過30%。對未按規定做好環境污染防范工作,且投保期間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的,續保時保險公司可將費率上浮,最大不超過12%。費率杠桿機制的建立,強化了企業風險責任管理,促進了參保企業降低污染排放量,增強了企業治污積極性。

        環境保護扶持政策的推動者

        在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試點過程中,各地相繼都出臺了許多扶持政策,以引導企業參保,最終實現節能減排、治理污染的目的。如四川省環保廳下發的《關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的實施意見》中規定:將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與企業污染治理補助資金掛鉤,對參保企業在污染治理資金補助上給予傾斜;將是否參加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作為企業綠色信貸、環保評先創優等重要審查內容之一。深圳保監局在試點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時實行“四掛鉤”政策:一是將危險廢物經營單位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實效,作為對其年度綜合評價考核和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管理的基本內容。二是將危險廢物經營單位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作為通過環保核查的基本要求。三是將危險廢物經營單位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作為發放環保專項資金的優先考慮因素。四是將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的實效與企業環保信用掛鉤,通過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環保季度公報向社會公開,并推動媒體報道和宣傳。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實施在推動環境保護扶持政策的同時,實現了倒逼作用,從另一個方面推動了企業提高環境風險管理的重視度。

        社會管理的輔助者、創新者

        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作為一種市場化的社會管理機制,可以發揮風險管理、關系管理、信用管理的三重功能,更好地輔助政府履行社會管理職能,推進社會管理創新。

        財產險公司具有衡量和分析風險的專業知識,具有數理分析的數據基礎,因此可以為風險管理提供數據支持。同時,保險公司可配合安監、環保、氣象等部門的合作,做好風險監測和預警,強化和規范防災防損工作,有效預防安全生產事故,降低污染事故損失,提高全社會應對風險的能力。此外,差別費率及保費浮動機制也促進了企業開展污染事故防治、降低污染風險的積極性。

        第2篇:保險對經濟的作用范文

        【關鍵詞】保險業;經濟增長;貢獻

        1.引言

        金融發展的迅猛態勢,以及同經濟增長之間的相互聯系和作用、制約關系,讓越來越多的人體會到金融市場同制度發展對經濟增長有著非常關鍵的作用,總的來看,金融業給經濟增長帶來的影響主要有:聚集儲蓄、配置資源、控制公司、管理風險以及交換產品等方面。而醫療保險是一種金融的中介工具,可對經濟的增長起到除以上數方面之外,同時也有自身的某些特性。

        2.我國醫療保險行業現狀與貢獻

        中國醫療保險業的起步較晚,起點也比較低,不過發展的速度很塊,獲得了使世人矚目的成績。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我國的醫療保費總收入以每年26%的高速增長,遠高于GDP每年9.5%的增長,而且也高于全球的保費4.6%的增長率。醫療保險行業屬于國民經濟的發展速度最快的行業之一。在1980年,我國醫療保費收入為4.6億元。而發展到2010年,這個收入已經達到1.47萬億元,同比提高了33%。這里面的農村醫療保費為3894億元,同比比較增加了35%;城鎮醫療保險的保費為1.08萬億元,同比增加了31%。就城鎮和農村而言,醫療保險業的總資產已經達到了5萬億元之多(見表1)。

        3.我國社會醫療保險對經濟增長的貢獻

        3.1 貢獻之一:挽救人民生命財產,讓更多的人參與投保

        由于自然災害同各種事故的頻繁發生,保險業發揮出其積極的經濟補償作用,給受災地區人民群眾以及企業提供了及時的賠款,保障了經濟社會同廣大民眾的生產與生活的安寧穩定。自十六大以后,我國醫療保險業的累計賠款已經超過了一萬億元。在2003年,淮河流域的水災就造成人員傷死幾百人,賠付了5億多元;而2008年四川發生地震,救助傷員達到一萬余人,保險公司賠付了7.1億元;在2005年,沿海的部分地區遭到了連續七次的強臺風和熱帶風暴災害,死亡人數也不少,各保險公司積極參與了防災和救災以及災后重建的工作,總計支付賠款達到13.3億元;在2008年雨雪冰凍天氣災害中保險業的賠付為89億元,在汶川地震后,醫療保險業給出的賠付金額是14.2億元。在2009年我國的保險業賠款同給付的金額是3125.5億元。可見,醫療保險業穩定了國民的生活,減輕了人民在患病時的經濟壓力,有力地增加了在突發事故時,人們抵擋困難和風險的能力,是值得許多人投入時間和精力的。

        3.2 醫療保險對經濟增長的其他貢獻

        醫療保險對社會經濟的增長還有其他的除了保護人生命以外的其他貢獻,它不僅能夠較好地對人民的財產進行保護,同時在其他方面也具有重要的作用。可以經濟的補償性作為一種重要的方式,建立合理的機制與方法,對保險的增產帶來一種實際性的影響,能夠較好地使生產水平作為一種良好的發展模式。消費的升級也促進保險的發展;保險支出是在保險人投保初期對城鎮居民消費的影響較小,而后影響越來越大,保險賠付則相反。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以后,可以有效地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提高勞動者素質,從而對于提高勞動生產率,發展先進的生產力發揮重要作用。勞動力是社會生產力中最活躍的因素,是首要的生產力。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為勞動者減少疾病,生病得到及時治療,恢復身體健康,并以健康的體魄投入生產勞動提供了重要保證,能夠較好地使企業提高效益,從而促進經濟的發展。在社會主義的發展過程中,隨著保險事業的不斷擴大,其在經濟增長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例如,鼓勵健康儲蓄,有利于引導合理消費。大力發展商業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結果;鼓勵職工參加商業醫療保險,這些都是市場競爭的必然結果。建立補充醫療保險,使一些效益好的企業,能夠注重健康投資、健康儲蓄,保持員工的身份身體素質,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時也有利于控制消費基金的膨脹,使部分消費基金推遲消費,轉化為醫療基金積累下來。從長期來看,無論對于國家還是企業的發展,都是十分有利的。

        4.結束語

        綜上所述,要發揮醫療保險對經濟的促進作用,保險行業應堅持發揮好其風險管理與保障的重要作用,要加快保險的改革,讓更多的人能享受保險的加快低效率發展方式的轉變進程,增加保險資金的運用水平,并依法進行科學且有效的監管。

        參考文獻:

        第3篇:保險對經濟的作用范文

        關鍵詞:農業保險 農業體制改革 政府支持 再保險

        一、農業保險的重要作用

        農業保險是商品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國外農經專家認為:農業科技、農業投入、農業保險是現代農業可持續發展的關鍵要素。現代農業承受著自然風險、社會風險、經濟風險的威脅,這些風險的存在,嚴重影響農業的可持續發展。農民的收益和農業經濟處在一種極度不確定性狀態下,客觀需要創建一種轉移分散風險、分攤經濟損失的風險管理機制,現代農業保險應運而生。農業保險的發展,對保障農業再生產的順利進行,推動農業的可持續發展無疑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深遠的現實意義。

        (一)農業保險對農民個人的影響

        農業保險可以使投保農戶在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災害后及時得到經濟補償,盡快恢復農業生產,可以轉移和分散風險,由參加農業保險的農民共同分擔損失,以賠償支付的方式保障農民生活的穩定。

        (二)農業保險對農村經濟的影響

        農業保險有助于穩定農業再生產,保障農業生產過程的持續性,保護農業資源。同時,農業保險有調節農村經濟、穩定物價的作用,因為農業保險的實施,可以使大額的不定的農業風險損失,轉化為小額的固定的農業保險費的繳納,可以節約部分開支。而降低農業生產成本,幫助農民及時恢復生產,也可以穩定農產品物價水平,保證社會對農產品的正常消費。

        (三)農業保險對整個國民經濟的影響

        在我國,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農業經濟的波動是引發國民經濟周期波動的重要因素。因此,農業上因風險造成的損失,不僅會導致農業再生產過程的不穩定,更會使整個國民經濟處于不穩定狀態。相應的,農業保險在直接促進農業生產活動穩定發展的同時,也間接保證整個國民經濟的協調發展。

        同時,農業保險的介入,會使農業生產者盡快恢復生產,從而保證農產品的供給和價格的穩定,從而安定社會各階層人們的社會生活。

        二、當前我國農業保險發展面臨的突出矛盾

        (一)農業保險的有效需求和供給不足

        農業生產和經營風險的客觀存在,農村經濟的持續發展,必然形成對農業保險的巨大需求,但目前我國農業保險的現實需求不足。主要原因有:

        1.超小規模的土地經營客觀上弱化了農業保險的經濟保障功能。狹小的經營規模使農民產生較低的預期收益,因而也不愿付出現實的保險成本。

        2.我國目前的農業保險還主要是由保險公司以商業形式經營,國家支持和補貼較少,相對農民收益而言,保險費用較高,也抑制了農民對保險的需求。

        3.受傳統農業的影響,農民的保險意識還較差。

        以上因素造成了農業保險的有效需求不足,商業性保險公司無法獲得直接經濟效益,這就很難刺激農業保險的有效供給,在萎縮的供給和低迷的需求狀態下,農業保險業務發展緩慢。

        (二)資金來源渠道單一

        目前,農業保險基金主要來自于保戶繳納的保險費,而農業保險費率相對于保戶的農業收入而言是很高的。根據第一次農業普查資料,全國有59%的農戶仍屬于純農戶,這些純農戶家庭90%的收入來自純農業收入。而投保農業險會導致農戶收入持續走低,在農戶收入減少的同時,農村公共品供應的弱化將使農戶隱性負擔逐步增長。這種單一的、不穩定的來源渠道也是農業保險實踐不成功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農業保險的發展面臨資金短缺、人才匱乏、技術薄弱的矛盾

        農業保險的發展離不開政府的扶持,特別是在資金方面的資助,但作為一個農業大國,政府的支持是有限的,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農業保險將面臨資金不足的矛盾。與此同時,我國目前農業保險在理論研究上也相對滯后,在實踐中發展緩慢,農業保險方面的統計資料不詳。更重要的影響因素是人才,長期以來,我國保險業由于受到各種因素的干擾,發展呈現多次起落,保險人才斷層,而農業保險經營上的復雜性、艱苦性,也導致人才更是奇缺。

        三、我國農業保險發展對策

        (一)加快農業保險經營體制的改革

        考慮到整個行業的特點和農業的特性,農業保險不能簡單地采取與其它保險相同的方式,應當建立多層保險與風險分擔、政府與市場共同參與的農業保險和風險防范機制。目前我國農業保險發展的癥結在于保險公司的商業化經營同農業保險的政策性扶持之間的矛盾。純粹由商業保險公司辦農業保險,已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把農業保險業務從商業保險公司中分離出來,成立政策性的農業保險公司才具有可行性。通過創建新的農業保險經營主體,調整保險產業結構,不斷擴大農業保險發展規模,盡快形成我國農業保險經營模式。

        (二)加快農業保險的相關立法

        農業保險法是開展農業保險業務的保證和依據。在世界范圍內,各國都鑒于農業保險的特殊性,在實踐農業保險時不應用或不完全應用針對各種商業保險而制定的《保險法》,而要制定專門的農業保險法及其實施細則,確定農業保險經營的基本法律依據,以保證農業保險體系的順利建立,使農民的利益得到切實保障。我國目前尚無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規對農業保險予以扶持,因此,國家應根據農業保險非商品性、政策性等性質,加強農業保險立法,用法律的形式明確農業保險的地位、作用和性質,以及政府在農業保險實踐過程中應發揮的職能和作用,并借此提高農民的保險意識。這對于規范我國的保險市場,區別管理不同性質的保險活動,逐步建立農業保險補償體制,加強對農業的支持,加強農村市場經濟的基礎建設,進而促進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都將具有重要意義。

        (三)加大國家政策支持與財政扶持

        作為對農民遭受天災后的補償,農業保險一定要由國家財政來扶持,但在具體實施中要量力而行。根據我國國情,借鑒國際經驗,我國應盡快建立財政支持型農業保險體系,包括利用財政、稅收、金融、再保險等經濟手段以及其他技術支持來發展農業保險。

        通過借鑒國外成功的農業保險經營的經驗,國家財政應對農業保險經營主體實行財政、稅收方面的支持。以下給出兩點建議:(1)免除經營種植業、養殖業保險業務的全部營業稅和所得稅;(2)允許經營主體從經營盈余中扣除一定比例的資金作為保險準備金,以增加經營主體的資金實力。

        第4篇:保險對經濟的作用范文

        [關鍵詞] 保險增長 經濟增長 單位根檢驗 Granger因果關系檢驗 實證分析

        一 、引言

        一般而言,發達國家之間的保險產業發展與經濟發展具有同步性,各國保險產業的發展與經濟發展較為協調,而發展中國家的保險產業要比發達國家落后很多,發展中國家保險產業的發展與經濟發展之間存在著很大程度的不協調。為了使我國保險業與整個國民經濟協調與持續的發展,研究保險業與經濟增長之間的關系就顯得尤為必要。目前我國關于保險增長與經濟增長關系,理論上基本上形成一種共識,即保險增長與經濟增長存在一種相互促進關系。一方面,經濟增長能夠拉動保險增長。一國經濟增長能提高該國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水平,可支配收入水平的提高也會相應的刺激人們對保險的需求。從消費的角度而言,隨著人們可支配收入水平的提高,人們會增加對財產保險的需求,同時,根據馬斯洛需求理論,在解決了基本的需求以后,隨著人們收入的提高,人們也會提高對壽險產品尤其是儲蓄性壽險產品的需求。從生產的角度而言,企業從經營風險的角度也會提高對保險的需求。另一方面,保險增長也會促進經濟增長,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發揮社會穩定器作用,保障社會經濟的安定;二是發揮社會助推器的作用,為資本投資、生產和流通保駕護航。

        關于保險增長與經濟增長的關系研究,目前并不是很多。就我國保險增長與經濟增長關系的研究方面,謝利人、饒曉輝、曹乾等人進行過研究,關于某個省或地區保險增長與經濟增長關系的研究,肖雯、夏秀梅、李進江等人進行了一定的研究,但是由于選取樣本或者數據的不同,以及所使用的研究范式或者計量方法等方面的差異,使得上述對于保險增長與經濟增長關系的研究結論也出現了一定的差異。因此,這些研究結論及其推廣就值得商榷。近年來,成都市GDP和保險業都保持了較快的發展速度。那么,成都市保險增長與經濟增長究竟是怎樣的關系值得我們深入探討和研究,以期從中發現一些問題,從而為成都市保險業和經濟的協調發展提供一些理論和實證方面的資料,同時也可為研究其他地區或城市保險業與經濟發展的關系提供一些資料。本文試圖通過單位根檢驗、Granger因果關系檢驗和模型對此進行實證分析。

        二、保險增長與經濟增長的實證檢驗

        1.數據和變量。本文采用成都市地區生產總值(GDP)作為衡量成都市經濟增長的指標,保費收入(INS)作為衡量保險增長的指標。數據來源于《成都統計年鑒(1992~2006)》和《成都年鑒》。以變量名義值的時間序列進行分析可能存在較大的誤差,結論可能并不可靠,因此有必要選擇適宜的價格平減指數進行削減以刪除價格變動因素,更好地表現宏觀經濟數據的變動情況。利用成都市GDP數據和成都GDP發展指數(1949=100)將成都市名義GDP數值轉化為實際GDP數值。為了消除數據的異方差性,對實際變量取自然對數進行變換,分別用LNINS和LNGDP來表示取自然對數以后的實際保費收入和實際地區生產總值。

        2.單位根檢驗。現實生活中,只有少數經濟指標的時間序列表現為平穩的,而且越來越多的經驗證據表明,經濟分析中所涉及的大多數時間序列是非平穩的,非平穩序列往往會出現偽回歸。這是因為傳統的顯著性檢驗所確定的變量間的關系在事實上是不存在的。因此,序列平穩性檢驗是非常必要的。這里我們使用ADF檢驗。

        注:檢驗類型中的(c,t,n)分別表示在ADF檢驗中是否有常數項、時間趨勢、滯后階數。其中,滯后階數根據AIC,SC準則確定。

        通過表1可以看出,LNGDP和LNINS已經平穩,可以運用OLS直接進行估計,不需要再進行協整分析。

        3.Granger因果關系檢驗。所謂因果關系是指變量之間的依賴性,作為結果的變量是由作為原有的變量所決定的,原因變量的變化引起結果變量的變化。一般而言,從一個回歸關系式中,我們無法確定變量之間是否具有因果關系。雖然我們有時說回歸方程中解釋變量是被解釋變量的因,但是,這一因果關系實際上是先驗設定的,或者在回歸之前就已經確定。Granger因果關系檢驗假定了有關Y 和X每一變量的預測的信息全部包含在這些變量的時間序列之中。因果關系檢驗要求估計以下的回歸:(1)和(2)。其中白噪聲和假定是互不相關的。對(1)而言,零假設是H01:;對(2)而言,零假設是H02:。然后要分四種情形討論:(1)X是引起Y變化的原因;(2)Y是引起X變化的原因;(3)X與Y互為因果關系;(4)X與Y不存在因果關系。如果檢驗拒絕原假設H01, 則認為變量X是Y的Granger原因,即變量X有解釋和預測Y的能力。同理,如果檢驗拒絕原假設H02, 則認為變量Y是X的Granger原因,即變量Y有解釋和預測X的能力。運用Eviews5.0檢驗LNGDP和LNINS的因果關系,結果見表2。

        注:LNINS >InGDP表示“LNINS does not Granger Cause LnGDP" , P值代表接受零假設的概率,同時也表示拒絕相關零假設時犯第一類錯誤的概率。

        由表2可知,成都市的保險增長是經濟增長的原因,但是成都市的經濟增長對保險增長的作用不顯著,在10%的水平下不能通過檢驗,說明成都市的保險增長與經濟增長只存在單向因果關系。

        4.成都市保險增長(LNINS)與經濟增長(LNGDP)的模型。通過前面對LNGDP和LNINS時間序列的單位根檢驗,已經知道LNGDP和LNINS時間序列都是平穩的,因此可以直接運用OLS方法進行估計。根據前面對LNGDP和LNINS序列分析所得的因果關系結論,以LNGDP為被解釋變量,LNINS為解釋變量,運用Eviews5.0,進行回歸,得: LNGDP= 5.1582 + 0.6285LNINS

        t=(40.9725) (13.3929)

        R2=0.9324 F=179.3688 DW=0.4244

        盡管t值很顯著,R2和F值也比較大,但由于在5%的顯著水平下,DW=0.4244<dl=1.08,說明模型存在一階自相關性。線性回歸模型的隨機誤差項存在自相關情況下,用OLS法進行參數估計,參數的估計值不再具有最小方差性,模型的統計檢驗失效,區間估計和預測精度也會降低。因此,在模型存在自相關性的情況下,上述模型基本沒有什么經濟意義,但是這也正好符合經濟現實情況(見結論及政策建議部分的分析)。

        三、結論和建議

        1.通過前面的因果關系檢驗,可知成都市的保險增長是經濟增長的原因,但是成都市的經濟增長對保險增長的作用不顯著。這里可能存在多方面的原因。隨著成都市經濟的發展,成都市城鄉居民儲蓄存款迅速增加,其城鄉居民年末儲蓄余額2003年、2004年和2005年分別為1494.42億元、1726.44億元和2074.09億元,但是這些儲蓄并沒有形成一定的保費收入。一般而言,隨著經濟的發展,居民收入也會穩步增長,社會購買力也會相應的增強,最終會擴展保險市場的需求空間。在發達國家,這些儲蓄通常是購買保險。保險業如果能挖掘出這一儲量的10%,就能形成較高的保費收入。按此計算,成都市2005年就能形成207億元的保費收入,而成都市2005年保費收入為75.02億元。另一方面,一國保險業的發展水平,受制于該國的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國家的政治、政策因素,人口、家庭因素,以及科學技術的發展。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影響便構成了保險業發展的大環境。由此看來,保險業的發展是綜合因素作用的結果,它受制于政府政策、人口、家庭因素,以及人們保險意識薄弱等因素的制約,成都市經濟增長對保險增長的作用有限,沒有發揮出其應有的作用。

        據四川省保險行業協會統計,截至2004年12月31日,成都市全市保險業實現保費收入63.92億元。隨著成都市保險業的發展,商業保險的承保范圍日益擴大,承保金額和賠付金額不斷增加。以2004年為例,全市累計支付各類賠款和保險金15.7億元,其中財產險賠款9.5億元,人身險保險金給付6.2億元。保險業服務為成都市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同時保險服務業的發展在刺激成都市居民消費,拉動投資,支持出口方面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目前,成都市保險業務增長的空間還很大,為了進一步發揮保險對經濟的促進作用,成都市保險業可以擴展保險業務領域,根據市場需求不斷加強保險產品創新,培育新的增長點;進一步增加市場經營主體,激發保險市場的活力;進一步加強保險服務創新和管理創新,以保證成都市保險業的健康持續發展。

        2.通過前面建立的成都市保險增長(LNINS)與經濟增長(LNGDP)的模型可以看出,由于模型存在自相關性,上述模型基本沒有什么經濟意義,但是這也正好符合經濟現實情況。因為一國經濟的增長主要是靠投資、消費和進出口貿易“三駕馬車”來拉動的,成都市也不例外。保險對經濟增長是有一定促進作用,但與投資、消費和進出口貿易這三個因素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相比還是很小。前面所建立的模型正是由于遺漏了投資、消費和進出口貿易這些重要的解釋變量,才導致模型存在自相關,因此上述模型存在自相關也很正常,如果模型不相關倒是不正常的情況,畢竟成都市保險業也沒有發達到能夠對成都市經濟增長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最后需要說明的是,由于筆者能夠收集到的資料有限,僅收集了1991年到2005年的相關數據,樣本數據偏小,使得論證分析還有待于進一步的深入。同時,正如前面所分析的,一般而言,保險增長和經濟增長是互動的關系,而本文通過分析表明,成都市保險增長是經濟增長的原因,而經濟增長對保險增長的作用不夠顯著,這也同時需要我們進行深入的探討和分析成都市經濟增長對保險增長作用不夠顯著的原因,以及如何促進成都市保險增長,從而拉動經濟增長,以形成成都市保險增長和經濟增長的良性互動和科學協調的發展。

        參考文獻:

        [1]吳定富:繁榮保險理論研究 為做大做強保險業服務[J].保險研究,2004,(5):2~5

        [2]曹乾何建敏:保險增長與經濟增長的互動關系:理論假說與實證研究[J].上海金融,2006,(3);14~16

        第5篇:保險對經濟的作用范文

        關鍵詞:社會保險;經濟發展;相關性;意義

        社會保險統籌不僅是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內容,同時也有利于實現社會公平競爭,且給予流動勞動力一定的生活保障,可以說社會保險統籌是經濟發展的助推器,對是維護社會金融安全的重要力量,而且,社會保險統籌也更有利于社會的穩定。

        一、社會保險統籌的意義

        1.有利于構建和諧社會我國國民的生活水平隨著經濟的發展得到了提高和改善,在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的情況下,我國加快了對構建和諧社會的部分。社會保險統籌是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措施,在目前的形勢下,我國要不斷地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使其成為國民穩定生活的重要保障。社會保險是我國社會保證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經濟快速發展的基礎上,為了使更多的國民受益,社會保險體制改革也在不斷深化。同時,社會保險體制改革深化對化解社會矛盾以及促進社會穩定團結也有著重要的意義。因此,實現保險統籌也已經被納入到相關章程中。2.實現了企業之間的公平競爭雖然我國的經濟一直以直線的方式向上發展,但是我國經濟在發展過程中仍存在一定的差異性問題,因此,也就導致社會保險因地域的不同而出現政策的差異,而地區因經濟發展存在差異性,所以也導致繳費和費率有一定的差異,以及不同地區之間的企業社會保險負擔費用也不相同,嚴重導致企業成本出現了優劣勢。在我國經濟發達的地區,由于所需要繳納的保險費用少,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也給企業節約了不少成本資金,使企業在市場競爭中占有優勢。而在我國經濟不發達的地區,企業需要負擔較高的社會保險費用,因此,也就致使企業在市場競爭中不占據優勢。地域的差異性在很大程度上加劇了企業之間的不公平競爭,這種現象極不利于我國經濟的健康發展,所以,社會保險統籌制度的實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解決了這個問題。

        二、社會保險統籌對經濟發展的重要性

        實行社會保險統籌制度對我國的經濟發展有著重要的作用。在我國,實行社會保險統籌管理對于經濟的發展具有重大的推動作用。而建立社會保險統籌的意義有:構建社會保險統籌制度是建立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建立社會保險統籌是為了實現不同地域企業之間的公平競爭;建立社會保險統籌利于流動勞動力的利益。可以說社會保險統籌極大推動了我國的經濟發展。隨著社會保險統籌制度的不斷推進實施,社會保障資金的安全問題也變得極其重要。第一,確保社會保險統籌安全的前提條件就是實現社會保障制度和社會經濟兩者的可持續發展;第二,社會保險統籌在運行過程中講求的是社保資金效益,只有處理好社保效益和社會經濟效益兩者的關系,社會保險統籌才能夠在運行過程中實現資金的保值增值。另外,社會保險統籌的安全運行,既是社會保障事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必要條件,同時也是推進社會經濟發展的一項重要途徑;第三,我國社會保障相關部門在對社會保險資金管理方面比較分散,資金的透明度低,缺乏監督,所以應該采取一些措施來確保社會保險統籌的安全;第四,我國實行社會保險統籌制度的目的是為了加快實現社會主義以及構建和諧美好的社會,我國的社會經濟生活在改革之后有著翻天覆地的變化,最明顯的一點就是經濟收入方面有特別大的差距,為了縮小收入差距,實行社會保險統籌不僅保證了社會的和諧和公平,而且也有效減少了社會中矛盾和經濟沖突,為我國的經濟市場提供了更好的發展環境。因此,社會保險統籌和經濟發展在某種程度上有著重要的聯系。

        三、促進我國經濟發展的建議

        社會保險統籌制度隨著經濟發展而不斷得到完善,雖然我國為了更好地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建立了社會保險統籌的制度框架。但是從整體上看,我國目前的社會保險統籌制度仍存在一系列問題,問題主要體現在社會保險覆蓋面窄、社保資金短缺、社保基金管理混亂等方面。而且,這些問題在一定程度上也嚴重影響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因此,相關部門應針對社會保險統籌系統進行進一步的完善,從而更好地促進我國經濟的發展以及社會的和諧。1.社會保險統籌管理要明確責任社會保險統籌和社會保障資金是一樣的性質,所以社會保險統籌的資金管理責任也需要劃分層次,因為社會保障資金管理的基本原則就是權力和責任的統一,兩者相輔而成,缺一不可。在實際情況中,政府對社會保障資金管理責任高于資金籌集,在一定程度上最大限度的保證并制定了社會保險統籌資金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并根據政策及制度展開實施工作,且在運行過程中保證社會保障制度的可持續發展。其次,個人和企業是社會保障資金的繳納人以及社會保障制度的最大受益者,因此,個人和企業應根據自身在社會保障中的角色,依法承擔自己的一份社保資金責任。2.加強社會保險統籌管理的有效措施對養老保險政策進行加強和完善工作,徹底落實并實施我國養老保險的政策,將現收現付模式轉向籌資模式,實行部分積累;建立和完善養老保險事業的政策扶持機制,保證財政補助資金能夠按時并足額到位,發展與養老保險資金相匹配的資金,以避免養老保險長期在空賬的情況下運行;建立養老資金待遇正常調整機制,增強各級財政對養老保險資金的支持力度,并要求各級財政部門對養老保險資金制定相應的撥付制度。3.社會保險統籌需要加強法制建設我國目前所實行的社會保險統籌的雖然推進了社會保障制度,但這仍然不夠,更重要的是要在完善和建立社會保障的立法制度的同時,通過立法的方式推進社會保險統籌制度的。第一,立法制度建立在形式的基礎上,從而統一社會保險統籌,以有效提高社會保險統籌的可實行性;第二,分散社會保險統籌內容并推進集約立法,從而確保社會保險統籌的內容實現統一,在為國民提供社會保障信息服務的同時提高社會保險統籌管理制度。4.加強社會保險統籌資金的管理對社會保險統籌資金加強管理,既能夠保證社會保險統籌制度的正常穩定實行,同時,也能夠減輕政府對社會保險統籌資金的負擔。當社會保險統籌發展到階段時,就會出現保障面積不斷擴大、國民經濟水平提高等情況,在一定程度上嚴重導致社會保險資金短缺。而如果對社會保險統籌資金進行加強管理,不僅會保證社會保險統籌資金的保值增值,而且也有利于我國的經濟發展,因為社會保險統籌不再是只保證國民物質的一項貨幣計劃了,其對我國的經濟發展也有著制約和影響。而且,加強社會保險社會保險統籌與經濟發展的相關性探究于傳蓮煙臺開發區社會保險事業處統籌的管理,不僅可以提高社會保險統籌的投資和效率,同時也更有利于促進我國的經濟發展。

        綜上所述,社會保險統籌和經濟的發展有直接的關系,經濟的發展不僅加快了我國社會保險改革的步伐,并且對完善社會保險統籌也起到了促進作用。而社會保險統籌在實現了國民受益的目標的同時,也確保了社會的穩定團結。而且,在一定程度上,社會保險統籌也保證了我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耿祥安.社會保險支出和經濟增長變動相關性[J].赤子:上中旬,2016(1):127-127

        [2]韓大偉.實行社會保險統籌與經濟發展的關系[J].經濟技術協作信息,2015(19):25-25

        [3]冀濤.社會保障支出與經濟增長的相關性研究[J].現代經濟信息,2014(4X):1

        [4]劉可英.社會保障支出與經濟增長關系的實證研究[D].西南交通大學,2014

        第6篇:保險對經濟的作用范文

        關鍵詞:失業保險問題建議

        引言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它是社會保障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之一。建立健全完善的失業保險制度不僅是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而且對維護社會穩定,共建和諧社會,保持經濟持續發展,起著重要作用。

        一、我國目前失業保險條例中存在的問題

        我國的失業保險制度是在1986年正式建立的。建立失業保險制度的主要目的之一是配合國有企業改革和勞動制度改革。1993年4月,國務院了《國有企事業職工待業保險規定》,1999年1月國務院又頒布了《失業保險條例》,它標志著我國失業保險制度進入了正常運行時期。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市場經濟體制的日益完善,失業保險制度越來越不能更好地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實施中存在諸多問題和不足,極大地影響了失業保險的保障作用。概括起來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1現行失業保險制度的覆蓋面過窄,不能涵蓋所有勞動者。社會保障覆蓋面的大小,反映了一個國家社會保障的總體狀況,是社會保障的核心問題。我國的就業和失業保障制度主要是針對城鎮人口設計實施的。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和我國的城鎮化進程快速提高,目前,全國外出務工的農民工總量規模巨大。

        1.2現行失業保險基金規模小,基金承受能力較弱。由于失業保障制度在實施過程中出現失業保險覆蓋范圍越來越窄的的現象,導致收繳的失業保險數額有限,基金承受能力相對較弱,遠低于國際上失業救濟金的平衡水平,致使其難以應付越來越嚴峻的失業保障形勢,失業保險的受益率和替代率較低,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償的總體水平不高。

        1.3失業保險統籌水平和統籌層次較低,影響失業保障作用的充分發揮。目前失業保險制度在直轄市和設區的市實行全市統籌,其他地區的統籌層次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規定,大部分地區實際上是地級市層次的失業保險統籌。由于統籌層次較低,基金的整體承受能力較弱,從而造成了一些地區失業保險基金嚴重不足,而另一些地區則存在大量結余。我國現階段只有部分地區建立了調劑金制度,失業保險社會互濟的功能不能得以充分發揮。

        1.4失業保險制度對如何合理地使用基金,合理確定基金使用的結構和比例,沒做明確說明。失業保險基金的支出鑒于我國目前失業人員多、基金有限的情況下,目前過于偏重失業人員的生活救濟,促進再就業的功能明顯弱化,不能形成有效的良性循環。

        1.5《失業保險條例》的正常實施,缺乏與之相配套的監管機制。雖然1999年國務院的《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等一些法規在實際工作中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在失業保險實施過程中出現的諸多問題,則沒有可靠的法律依據進行解決,法律中缺乏責任規范和制裁辦法,同時,失業保險制度所指定的監管機構,在分工和監管方面描述的比較籠統,致使監管部門不能完全發揮其有效的監督作用,使失業保險工作在征繳、使用、監管方面面臨嚴重困難。

        二、健全和完善失業保險制度的建議

        2.1擴大失業保險覆蓋面。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以及從業人員結構和層次的不斷發生變化,相對于正規就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失業保險具有自身的特殊性,應針對具體特點,合理確定標準和操作辦法,要有利于勞動力的合理流動,確保靈活就業人員能夠順利參保失業保險。這樣有利于保持社會安定。拓寬失業保險的覆蓋面,將這些人員盡快納入失業保險的征繳范圍,增加失業保險基金的存量的同時,使這部分人的失業保險得以保障。

        2.2從失業保險“權利與義務對等”的原則來考慮,是否也應統一建立起個人失業保險繳費賬戶。規定企業所繳納的費用按多少比例進入個人賬戶,多少比例進入統籌基金。明確享受失業保險的條件,不僅要根據繳費時間的長短,還要根據繳費賬戶的多少來確定應享受的失業保險待遇。還可采取根據失業風險程度實行差別費率,政府根據各行各業的情況,對失業率高的行業按高的費率來征收保險費,對失業率低的行業按相應的費率來征收。

        2.3合理確定基金使用的比例。以失業救濟和保障基本生活為主,緊密結合再就業,實行有效管理。首先,將基金用于失業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包括失業救濟金、醫療補助金、生活困難補助和失業女職工生育補助金等方面進行合理分配;其次,運用一定的基金積極幫助失業職工再就業,包括轉業訓練費、生產自救費、職業介紹等,同時,通過發放一定的救濟金作為啟動資金,鼓勵失業職工組織起來就業和自謀職業;再次,為充分發揮失業保險促進就業的作用,對于那些一畢業就失業的大學生,可考慮從社會責任和社會效益的角度,逐步將他們納入失業保險的保障范圍,失業保險基金應該出一部分錢,通過發放職業培訓補貼等方式,幫助這些大學生盡快就業。

        2.4建立失業保險信息監控網絡系統。為了使基金真正體現社會保障功能,應盡快建立信息監控網絡,實現失業保險的全方位監控。建議建立由政府有關部門代表、用人單位代表、勞動者代表、工會代表和其他公眾團體代表組成的社會監督機構,負責對失業保險工作的監督。按期、定時公布失業保險基金的使用情況,增加基金使用的透明度,以有效控制基金的不明流向,杜絕挪用、侵占基金現象的發生,還要由財政、審計等部門加強對預算決算的審核和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2.5盡快出臺與失業保險條例相配套的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完善失業保險的法律法規體系,使失業保險制度的建設有法可依,為失業保險條例的有效實施提供一個良好的法律環境。

        2.6建立科學、完整的失業保險統計指標體系。沒有相關信息地收集,就沒有科學地分析與預測。建立以失業人數、失業結構、失業再就業比例與結構、失業保險基金收支數量與結構、失業保險金的增值與保值比例等指標為主的統計指標體系,有利于失業保險基金現狀的真實反映。

        三、結論

        完善的失業保險制度,牽動著整個社會發展、社會穩定的大局,它不僅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是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需要,同時也是維護社會穩定,共建和諧社會的需要。

        參考文獻:

        第7篇:保險對經濟的作用范文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它是社會保障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之一。建立健全完善的失業保險制度不僅是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而且對維護社會穩定,共建和諧社會,保持經濟持續發展,起著重要作用。

        1我國目前失業保險條例中存在的問題

        我國的失業保險制度是在1986年正式建立的。建立失業保險制度的主要目的之一是配合國有企業改革和勞動制度改革。1993年4月,國務院了《國有企事業職工待業保險規定》,1999年1月國務院又頒布了《失業保險條例》,它標志著我國失業保險制度進入了正常運行時期。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市場經濟體制的日益完善,失業保險制度越來越不能更好地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實施中存在諸多問題和不足,極大地影響了失業保險的保障作用。概括起來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1現行失業保險制度的覆蓋面過窄,不能涵蓋所有勞動者。社會保障覆蓋面的大小,反映了一個國家社會保障的總體狀況,是社會保障的核心問題。我國的就業和失業保障制度主要是針對城鎮人口設計實施的。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和我國的城鎮化進程快速提高,目前,全國外出務工的農民工總量規模巨大。

        1.2現行失業保險基金規模小,基金承受能力較弱。由于失業保障制度在實施過程中出現失業保險覆蓋范圍越來越窄的的現象,導致收繳的失業保險數額有限,基金承受能力相對較弱,遠低于國際上失業救濟金的平衡水平,致使其難以應付越來越嚴峻的失業保障形勢,失業保險的受益率和替代率較低,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償的總體水平不高。

        1.3失業保險統籌水平和統籌層次較低,影響失業保障作用的充分發揮。目前失業保險制度在直轄市和設區的市實行全市統籌,其他地區的統籌層次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規定,大部分地區實際上是地級市層次的失業保險統籌。由于統籌層次較低,基金的整體承受能力較弱,從而造成了一些地區失業保險基金嚴重不足,而另一些地區則存在大量結余。我國現階段只有部分地區建立了調劑金制度,失業保險社會互濟的功能不能得以充分發揮。

        1.4失業保險制度對如何合理地使用基金,合理確定基金使用的結構和比例,沒做明確說明。失業保險基金的支出鑒于我國目前失業人員多、基金有限的情況下,目前過于偏重失業人員的生活救濟,促進再就業的功能明顯弱化,不能形成有效的良性循環。

        1.5《失業保險條例》的正常實施,缺乏與之相配套的監管機制。雖然1999年國務院的《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等一些法規在實際工作中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在失業保險實施過程中出現的諸多問題,則沒有可靠的法律依據進行解決,法律中缺乏責任規范和制裁辦法,同時,失業保險制度所指定的監管機構,在分工和監管方面描述的比較籠統,致使監管部門不能完全發揮其有效的監督作用,使失業保險工作在征繳、使用、監管方面面臨嚴重困難。

        2健全和完善失業保險制度的建議

        2.1擴大失業保險覆蓋面。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以及從業人員結構和層次的不斷發生變化,相對于正規就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失業保險具有自身的特殊性,應針對具體特點,合理確定標準和操作辦法,要有利于勞動力的合理流動,確保靈活就業人員能夠順利參保失業保險。這樣有利于保持社會安定。拓寬失業保險的覆蓋面,將這些人員盡快納入失業保險的征繳范圍,增加失業保險基金的存量的同時,使這部分人的失業保險得以保障。

        2.2從失業保險“權利與義務對等”的原則來考慮,是否也應統一建立起個人失業保險繳費賬戶。規定企業所繳納的費用按多少比例進入個人賬戶,多少比例進入統籌基金。明確享受失業保險的條件,不僅要根據繳費時間的長短,還要根據繳費賬戶的多少來確定應享受的失業保險待遇。還可采取根據失業風險程度實行差別費率,政府根據各行各業的情況,對失業率高的行業按高的費率來征收保險費,對失業率低的行業按相應的費率來征收。

        2.3合理確定基金使用的比例。以失業救濟和保障基本生活為主,緊密結合再就業,實行有效管理。首先,將基金用于失業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包括失業救濟金、醫療補助金、生活困難補助和失業女職工生育補助金等方面進行合理分配;其次,運用一定的基金積極幫助失業職工再就業,包括轉業訓練費、生產自救費、職業介紹等,同時,通過發放一定的救濟金作為啟動資金,鼓勵失業職工組織起來就業和自謀職業;再次,為充分發揮失業保險促進就業的作用,對于那些一畢業就失業的大學生,可考慮從社會責任和社會效益的角度,逐步將他們納入失業保險的保障范圍,失業保險基金應該出一部分錢,通過發放職業培訓補貼等方式,幫助這些大學生盡快就業。

        2.4建立失業保險信息監控網絡系統。為了使基金真正體現社會保障功能,應盡快建立信息監控網絡,實現失業保險的全方位監控。建議建立由政府有關部門代表、用人單位代表、勞動者代表、工會代表和其他公眾團體代表組成的社會監督機構,負責對失業保險工作的監督。按期、定時公布失業保險基金的使用情況,增加基金使用的透明度,以有效控制基金的不明流向,杜絕挪用、侵占基金現象的發生,還要由財政、審計等部門加強對預算決算的審核和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2.5盡快出臺與失業保險條例相配套的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完善失業保險的法律法規體系,使失業保險制度的建設有法可依,為失業保險條例的有效實施提供一個良好的法律環境。

        2.6建立科學、完整的失業保險統計指標體系。沒有相關信息地收集,就沒有科學地分析與預測。建立以失業人數、失業結構、失業再就業比例與結構、失業保險基金收支數量與結構、失業保險金的增值與保值比例等指標為主的統計指標體系,有利于失業保險基金現狀的真實反映。

        3結論

        完善的失業保險制度,牽動著整個社會發展、社會穩定的大局,它不僅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是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需要,同時也是維護社會穩定,共建和諧社會的需要。

        摘要:建立失業保險制度是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但現行失業保險制度在實施中存在諸多問題和不足,極大地影響了失業保險的保障作用。為此,提出了相關合理化建議。

        關鍵詞:失業保險問題建議

        參考文獻:

        第8篇:保險對經濟的作用范文

        關鍵詞: 社會保障 制度建設 建設措施

        社會主義保障制度是現代國家的一項基本政策,是判斷一個國家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之一。我國政府工作的中心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我國社會主義保障制度的實施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也關系到我國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道路。社會主義保障制度的完善對于我國的社會發展有深遠的意義,因此,我國必須重視社會主義保障制度的建立、完善。本文主要針對社會主義保障制度的建立與完善對我國社會發展的意義及如何進一步加強我國的社會主義保障制度作分析,提出相關思考,希望對于我國的社保制度的完善與實施有一定的作用。

        一、社會主義保障制度對我國發展的意義

        1.推動我國經濟的發展

        我國現有的市場經濟與社會主義保障之間存在密不可分的關系,社保制度已成為我國經濟增長的重要影響因素之一。各國的經濟發展都說明社會主義保障制度對于市場經濟的二次分配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是解決經濟和社會和諧進步的關鍵,是緩解社會經濟矛盾的穩定器。社保制度通過政府利用社會保障資金,同時利用其他行政手段控制或增加社會的總體需要,推動和改善市場的供需之間的相對平衡,提高我國市場的資源的利用率,促進我國經濟的和諧發展。我國的經濟發展的內需動力要靠社會保障制度作為基礎。由于人民對自己的未來預期存在不確定性,因此對于自己以后的生活省吃儉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我國的經濟消費,對于我國的經濟發展起阻礙作用。社會保障制度的實施可以樹立人民對于自己未來的信心,不再為自己以后的養老、醫療、教育等問題而擔心,積極消費,拉動我國的內需,促進我國經濟的發展。

        2.對社會進步有重要安全價值

        社會保障制度被人們稱作社會的“安全閥”,對于社會的安全價值有重要的價值和功能。安全是人們對于自己生活維持的一種預期,人類社會的變革、自然災害、疾病、個人原因等都可能對人們的生產生活造成嚴重損失,重大事故的出現容易造成社會動蕩,對于一個國家的發展有極大的威脅作用,甚至危及生存。社會保障在危險發生時的及時介入,提供幫助,將個人所面對的危險由全社會解決,極大降低個人解決風險的成本,也能更好地解決風險問題,從而維持個人生活的穩定,并將整個社會生活維持在相對穩定的狀態。有了社會保障制度的存在,個人在面臨生活困境時可以及時獲得社會的救助,使個人單獨面對困境變為社會整體為其解決困境。這樣可以使個人得以盡快從困境中解脫,維持個人生活的相對平穩甚至能重新開始創造個人新的生活。這種對于社會保障的預期給個人提供了在社會生活中可靠的安全感,滿足了其心理的安全需求,提升了個人的幸福感。社會保障權將享有社會保障視為個人的權利,使個人在社會保障制度中不再僅僅是被動的接受方,能更好地保證其在面對危險時更全面、及時地解決困境,重新開始生活。就社會而言,社會保障作為“安全閥”是維持社會穩定的有效工具。

        二、加快我國社會保障實施的方法

        1.進一步擴大覆蓋范圍

        為切實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推動社保事業持續健康發展,要依據國家的有關法律,結合實際,進一步明確甘肅社會保險擴面、增強保費征繳工作責任,切實做好擴大社會保險覆蓋范圍工作。城鎮基本養老保險要以個體勞動者、靈活就業人員和農民工為重點,以解決“五七工、家屬工”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為契機,全面落實各項政策,力爭“十二五”覆蓋到百分之九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要以2011年第三批試點范圍擴大到百分之四十的縣為機遇,堅持政府主導和農民自愿相結合,引導新農保試點地區適齡農民普遍參保繳費,力爭“十二五”中期實現全覆蓋。基本醫療保險要以城鎮居民、大學生、困難企業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為重點,擴大覆蓋面。建立實行全民參保登記制度,擠壓重復參保和補貼的水分,力爭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保障的目標。失業保險要將所有企業就業人員納入保障范圍,特別是將通過市場機制招聘職工的事業單位納入。工傷保險要以貫徹實施新修訂《工傷保險條例》為基點,以事業單位、服務型企業、高風險企業等為重點,鞏固農民工參保成果,徹底解決“老工傷”問題,全面推進各類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要繼續推動擴面工作,力爭“十二五”期間有大的突破。

        2.進一步完善相關體制

        我國市場經濟不斷發展,社會保障制度體系的建立和完善顯得更加重要。加快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對我國社會保障的發展有直接的推動作用,例如在城鎮可以通過實行統一的城鎮職工、合并實施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推動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等完善我國城鎮的社會保障制度,推動我國社會的進步、經濟的持續發展。我國現階段的經濟發展速度較快,城市建筑隨之變多,所以城市的工傷醫療保險制度急需完善。在規范的條件下,逐步完善我國的工傷醫療保險,對推動我國的經濟發展有直接的現實意義。此外,我國的生育保險制度有待完善,生育制度的完善可以提高我國生育保險的能力,對于女職工在生育期間的生活保障和基本的醫療待遇有保障,積極提高我國的社會化管理水平。

        綜上所述,完善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不是一天二天,是一個漫長的過程。社會保障制度是我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尺度之一,完善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是必要的。我國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必須擴大社會保障范圍,明確規定社會保障責任。只有建立起適合我國國情的社會保障制度,才能有效推動我國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才能為我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國家提供良好的社會條件。

        參考文獻:

        [1]許爾君.關于推進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探討[J].保險職業學院學報,2012,03.

        [2]許雍卓.關于推進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思考[J].改革與開放,2012,02:7.

        第9篇:保險對經濟的作用范文

        關鍵詞:保險稅收制度 稅負水平 營業稅率 前言

        稅收作為國家財政收入的最主要來源,是對政府提供公共產品、滿足社會公共需求的價值補償,同時是政府履行職責的政策工具。保險是我國國民經濟中重要的一部分,充當著社會穩定器的作用,與稅收密切相關。一方面,稅收制度作為國民經濟調控的杠桿和國家產業政策的重要內容,對保險業的發展具有直接而又深遠的影響。另一方面,保險具有經濟補償的職能,可以彌補各種天災人禍造成的經濟損失,幫助受損單位有效恢復生產,減少國家財政支出,利于財政穩定。

        因此,保險業和稅收制度有著相互影響、相互促進的作用,完善的稅收制度有利于保險業的快速發展,利于保險業競爭力的提升,而保險業的快速發展又可以保證稅收的穩定性。所以,改進保險稅收制度,為保險公司創建良好的運營環境,幫助保險公司快速發展,提升保險業的競爭力,從而保證稅收的穩定性,實現稅收與保險業的雙贏,十分重要。

        目前,我國的保險業正處于起步階段,需要良好的外部環境來助其發展,然而,我國目前的保險稅收制度卻存在一些問題,阻礙了保險業的發展。

        一、保險稅收制度的功能

        上文中提到,保險業和稅收有著相互影響、相互促進的作用,完善地稅收制度有利于保險功能的發揮。那么,保險稅收制度有著什么樣的影響和作用呢?

        1、體現行業政策導向

        農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基礎,國家稅收為了支持農業的發展,往往會出臺各種優惠政策,例如營業稅率優惠。另外,人身保險以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為保險標的,由于它所提供的保障對國民經濟的發展也產生極其重要的作用,也往往受到稅收政策的優惠。此外,我國的人口老齡化趨勢不斷加劇,給國家加重了財政負擔,嚴重影響了我國經濟的發展,所以,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和商業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得到了極大的關注和支持。

        這些稅收制度的安排,體現了我國保險行業的政策導向,體現了國家對各個行業、各個問題的重視程度。調整好險種結構,能夠配合國家經濟發展的需要,促進我國經濟的發展。

        2、促進市場均衡發展

        保險市場是典型的信息不對稱市場,存在著供求失衡的現象。要改變這種現象,就需要借助一定的經濟手段來進行調整和干預。保險稅收制度可以通過對保險公司再生產的投入水平進行調節來對保險行業利潤率和保險供給直接產生作用和影響。

        此外,稅率、稅基等內容也屬于稅收制度的范疇,通過制定這些內容,調整個人可支配收入和企業支付能力,影響保險需求,調整保險供求。

        合理而完善的稅收制度,能夠有效地調整保險的供給和需求水平,做到保險供求平衡,促進保險市場均衡發展。

        3、促進市場公平競爭

        市場主體需要完善的保險稅收制度來保障其稅負平等,保障公平競爭的市場格局。只有擁有公平競爭的市場格局,再加上合理的稅負,保險市場才能吸引廣泛的資本,利于培育保險市場的主體,利于形成合理的保險市場結構。

        4、有效發揮保險功能

        保險能夠促進經濟發展,因為它不僅具有經濟補償的作用,還具有分散風險、資金融通等功能。上文中提到,保險稅收制度可以調節保險產業結構,使得各種類保險子市場協調發展,實現分散風險和經濟補償的功能。如果保險公司能夠得到投資稅收優惠,能使用稅收優惠政策,保險稅收就能發揮融資功能。

        二、我國保險稅收制度的現狀

        1、我國保險業的整體稅負偏高

        1983年,國家實行“利改稅”的財稅改革,我國的保險稅收制度逐步建立。目前,我國的保險行業發展水平仍然很低,不足以提供好的社會保障,應該得到國家的支持來發展。。我國的保險稅收制度由營業稅、所得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稅種組成, 2001年起,國家一直在不斷調整保險行業主體稅種營業稅的稅率,最終將營業稅由8%下調至5%,但這個稅率仍舊高于其他行業,并沒有過多地減輕保險公司的負擔。除了營業稅之外,保險公司的印花稅稅率也較高,其中包括財產保險合同與倉儲保管合同等。

        保險行業整體稅負偏高的現狀,雖然在眼前可以增加國家的財政收入,但是這是不長久的。保險市場日益開放、保險行業競爭日益激烈,這些都從根本上限制了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和自我發展,不利于保險公司的穩定經營,從而也不利于發揮保險的功能,促進國家經濟的發展。

        2、保險行業的政策扶持力度不夠

        就目前的現狀來看,國家對保險行業的政策扶持力度不大,與同屬金融業的銀行或是基金公司相比,保險公司享受的優惠政策都較少。對銀行來說,政府對頂已繳納營業稅的應收未收利息在180天(不含180天)以后仍未收回的,可沖減當期應稅營業額;而對保險公司來說,保險公司并沒有掌握交易的主動權,保險產品銷售的載體,即保險合同只是一種承諾。因此,當保險責任期結束時,或是保險公司沒有明顯的承擔風險的事項和行為時,被保險人仍舊在保險范圍內,卻很少愿意繼續繳納其應交保費,保險公司卻要繼續繳納這一部分應收保費的營業稅,并不能像銀行哪有從營業稅中扣除。保險行業仍舊需要國家大力的政策扶持。

        3、保險稅收的征收依據不夠科學

        保險行業是經營風險行業中的特殊行業,具有其自身獨特的經濟運行機制。當時,我國的保險稅收制度卻忽略了這一點,沒有將這個特點與征收依據相結合,致使我國保險稅收制度的征收依據不夠科學。

        目前,保險公司應納所得稅計稅基礎在不考慮投資收益和其他因素的情況下包含“純保費收入-賠償支出”的部分,但是根據大多數法則和保險精算理論推算出的這一部分是0,也就是說保險公司的純保費收入最終等于賠償支出。因此,這一部分實際上是保險公司作為經營風險行業的風險成本,而并非保險公司的利潤,對這一部分征稅只會削弱保險公司的自我積累能力,不利于保險公司的穩定發展。

        三、我國保險稅收制度改革的具體措施

        1、降低保險行業的稅負水平

        保險行業作為經營風險行業中的特殊行業,需要稅收制度為其發展提供一個寬松的環境。從國際上來看,多數國家的營業稅都根據國情和險種不斷變動,都對保險行業采用較為寬松、傾斜的財稅政策,對保險業執行較其他行業輕的稅率,將保險行業與其他行業區別對待,扶持保險行業發展。我國保險業的營業稅稅率是較高的,我們應當考慮到保險的社會穩定器作用和保險面臨著市場準入威脅兩個因素,降低我國保險行業的稅負水平,加大國家對保險行業的支持,促進保險行業的發展,維護社會穩定。

        2、根據不同險種設置不同營業稅率

        在國際上,多數國家都根據險種來設置不同的營業稅率,實行差別稅率。我國也應當如此,因為我國的國情決定了這種做法能夠促進經濟發展,保障國計民生。我國的保險行業應當考慮險種的社會作用,考慮其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的作用程度和是否為政策性保險和強制性保險來分險種設置不同營業稅率。我們應當減免或降低一些政策性的和非盈利性的以及可以穩定社會的險種,跟國際接軌,實行差別稅率,推動保險行業的發展。

        3、調整對投保人的征稅制度

        隨著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和我國養老、醫療、住房等福利制度的改革,人們對自身及家庭經濟安全保障的需求不斷增大,因此,人們成為各種風險的承擔著。我們必須根據社會需求,根據人們的安全保障需求,來開發不同的保險產品,制定有利于保險需求擴大的稅收政策,調整對投保人的征稅制度,擴大各種險種的投保人范圍,這樣才能有效促進保險行業的發展,使其更好地發揮作用,維護社會穩定。

        結語:稅收政策直接影響著保險行業的發展,而保險行業又有利于財政穩定。完善的保險稅收制度具有體現行業政策導向、促進市場公平競爭、促進市場均衡發展、有效發揮保險功能的作用,因此,我們要根據我國保險行業整體稅負偏高、政策扶持力度不夠、稅收征收依據不夠科學,通過降低保險行業的稅負水平、根據不同險種設置不同營業稅率、調整對投保人的征稅制度等措施來改革我國的保險稅收制度,讓保險行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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