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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電力新能源 生態環境 關系研究
中圖分類號:F426.6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4)01(a)-0066-01
近年來,各行業飛速發展對于我國電力能源產業發展提出了新的要求。隨著生態資源環境問題的惡化,電力新能源的研究與發展給社會經濟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提供了新的方向,逐漸成為我國電力行業發展研究的重大課題。但就我國電力新能源發展的現狀來看,諸多不完善因素給電力新能源的發展造成了極大的阻礙,嚴重影響著和諧社會的構建。本文主要研究電力新能源發展的重要性,并分析我國電力新能源重要性和現狀,探討我國電力新能源的發展戰略,為我國在電力新能源開發利用方面的進一步開展提供借鑒。
1 電力新能源對生態環境的重要性
從目前的發展現狀來看,我國新能源產業的發展速度是極快的,而且有著很大的發展前景,新能源產業的發展不僅僅直接拉動了相關產業的進步與發展,而且還為生態環境的改善帶來了巨大的效益。因此,發展電力新能源對于保護生態環境、優化產業結構以及增加能源供應意義重大。總體上看,電力新能源對生態環境重要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解決能源危機。我國對于能源的需求量是非常大的,能源的需求量一直呈現出上升的發展趨勢,能源結構也是不斷的完善。電力新能源作為一種能源,在較短的時間內是很難占據我國主要的能源市場。但是電力新能源所呈現出的巨大優勢與潛力,卻是有目共睹的,電力新能源的利用,可以有效的緩解我國煤電緊張的狀態,進一步解決由于社會經濟發展而導致的能源危機。
第二,有利于節能減排。電力新能源的崛起,直接導致的結果便是石化能源利用率的降低。舉例來講,電力新能源的利用,會使得非法小煤窯的開采量極大的減少,進而對于小煤窯周圍的環境起到保護作用。再舉例來講,電力新能源的利用,火力發電越來越少,使得大氣污染的程度越來越低。
第三,滿足生態環保。目前,對于我國生態環境污染帶來影響的主要是煤炭發電以及冬季北方取暖,這是造成環境污染極為重要的因素。其中,造成大氣污染最嚴重的要數電力生產。通過開發電力新能源不僅可以極大的滿足人們的電力需求,而且還可以提高環境的質量。因此,發展電力新能源已經成為今后電力行業發展的重要趨勢,是實現我國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
2 電力新能源發展現狀探討
電力能源是我國能源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我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占據著重要的位置。尤其是當前我國國民經濟迅速發展的前提下,實現電力能源結構的調整,對我國能源體系進行重組,促進我國能源生態環境的保護,是今后我國新能源發展的主要目標之一。但是,就目前我國電力新能源發展現狀來看,電力新能源發展過程中還是存在著很多的問題。下面,我們就我國電力新能源發展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以及研究。
第一,我國的風電數量上看是比較多的,但是從規模上來講,電網規模偏小,電網的順利運行需要依靠更高電壓的支持,才可以實現遠距離運輸。但是由于經濟成本和電網技術問題,這些都給我國的電力新能源的發展造成了阻礙。
第二,盡管我國目前在風力發電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而且風力發電規模也在不斷的增加,但是規模的增大又使得系統調峰調頻出現問題。眾所周知,我國的系統調峰主要是依靠煤電,通過大力開發新能源,使得社會對電力系統的要求越來越高,給我國在系統調峰調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三,太陽能發電缺乏社會支持。太陽能發電是一種新能源,作為一種新型的能源,太陽能發電還處于起步階段,仍然還沒有被廣大的社會人士所認識和重視,因此太陽能發電缺乏社會支持。另外,新能源核心被國外壟斷,目前我國的新能源技術從一定程度上看是國外技術的“代工”,仍然還是缺乏核心技術的支持。
3 我國電力新能源發展戰略研究
針對目前我國在新能源開發以及利用方面的構思以及設想,筆者根據多年的工作實踐經驗,提出了幾條發展我國電力新能源的戰略。
第一,開發燃煤發電技術。今后我國在發展燃煤發電技術方面應該努力做到主要以高效低排為核心,嚴格的按照我國的新能源開發與利用的規章制度進行,同時努力學習國外先進的燃煤發電技術,在國外先進技術的基礎上進行創新,進而提升本國燃煤發電技術。
第二,大力發展水電。水力發電也是我國發展新能源的重要途徑,也是我國社會經濟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關鍵。但是,在實際的水電發展過程中,需要充分的考慮到水電工程建設以及水庫移民、周圍環境保護等多方面的因素。在對這些因素充分考慮的基礎上發展水電,才可以取得良好的效果。
第三,大力發展核電。根據中國現有的核電技術,想要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發展核電產業,要求必須達到規模化應用,保證核電的正常持續運行。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核電科技和產業體系,強化大量專業人才的培養,為完善科技與產業體系建設提供技術支持,從而提高我國核電開發以及利用效率。
4 結語
綜上所述,就我國現狀來看,能源問題越來越突出,制約著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進行,嚴重影響著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迫切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構建可持續發展的能源體系。盡管我國在開展電力新能源開發利用方面做出了重大的突破,但是在實際的電力新能源開發利用中,還是有些問題需要進一步注意。為此,我國有關部門需要進一步研究電力新能源開發利用存在的問題,創新電力新能源開發利用策略,為我們全面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奠定基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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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新能源;建設;節能減排;意義
新能源建設與節能減排和人們的生產生活密切相關,涵蓋包括農業在內的諸多領域。眾所周知,我國是農業大國,加強農村新能源建設及節能減排的研究,對優化農村能源結構,保護農村生態意義重大。
1農村新能源建設對節能減排的意義
近年來,我國經濟發展迅速,由此也帶來了較為嚴峻的環境問題,各種惡劣氣候的出現,給人們敲響了警鐘。對新能源的開發與利用、積極響應節能減排號召逐漸引起人們的重視。當前,我國農村城鎮化進程穩步推進,對新能源的需求不斷增加,因此,做好農村新能源建設不僅對改善農村能源結構具有積極的促進意義,而且能很好的促進節能減排目標的順利實現。通過分析不難發現,農村新能源的建設對促進節能減排的意義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
1.1促進清潔優質能源的供應
農村具有豐富的能源資源,諸如家畜家禽糞便、農作物秸稈等,具有較高的可利用價值。在農村穩步推進新能源建設,充分利用農村資源,尤其注重普及太陽能、生物能源利用知識,建設相關的能源運用設施,在減輕環境污染的同時,使村民用上清潔優質的能源。例如,部分農村利用家畜家禽糞便發酵產生沼氣用于照明,取得了良好節能減排效果。
1.2可有效減少農村環境污染
部分農村不注重對新能源的利用,焚燒秸稈、人畜糞便隨意堆放的情況時有發生,給農村環境帶來較大污染。而注重新能源的建設與利用,尤其發酵人畜糞便,在利用產生沼氣能源的同時,能夠除去糞便中的有害病菌。另外,積極推廣生物質爐,減少焚燒造成的能源浪費的同時,有效降低因此給農村環境帶來的污染。
1.3促進農村生態的良性循環
在農村中加強新能源的建設與利用可有效促進生態環境的良性循環。例如,利用人畜糞便發酵后的沼液、沼渣不僅可以重新喂養家畜家禽,而且還能用作肥料,實現農作物種植、家畜養殖、沼氣利用的良性循環,實現農村生產活動的可持續發展。
2農村新能源建設與節能減排問題分析
農村新能源建設與節能減排無論對保護農村生態環境,還是促進農業的可持續發展意義重大。然而受多種因素影響,不同地區的農村新能源建設及節能減排的實現并不均衡,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
2.1激勵機制落實困難
眾所周知,農村新能源建設與節能減排工作的落實需要相關政策、激勵機制支撐,為推動農村新能源發展國家出臺了《可再生能源法》,并制定促進農村新能源發展的相關舉措。然而受各種綜合因素影響,實際落實時卻存在諸多問題,如農村利用的太陽能產品并未享受到國家的優惠政策,其他新能源產品的開發更是如此。這種激勵機制落實性差,無法很好的調動廣大農民的積極性,一定程度上影響新能源建設工作的穩步推進。
2.2新能源開發投資少
農村新能源的開發需大量資金投入,一些新的技術開發周期較長,產品的商業化進程緩慢,長期資金的缺乏導致農村新能源開發與建設工作緩慢。另外,新能源開發完成后,還需投入大量資金用于宣傳、培訓等工作,見到成效的時間較為漫長,一定程度上阻礙新能源開發在農村區域的推廣。
3農村新能源建設和節能減排優化對策
農村新能源建設與節能減排工作現實意義重大,利國利民,關系到農業的可持續發展及農村生態環境的保護,因此,相關部門應提高認識,充分認識到在農村實施新能源建設及節能減排工作的意義,結合轄區農村新能源利用狀況,積極采取針對性措施,不斷優化農村新能源建設與節能減排工作。具體可參考以下內容:
3.1認真落實相關激勵機制
農村新能源建設和節能減排工作的實現需充分調動村民的積極性以及新能源產品提供商的積極性,尤其圍繞國家出臺的政策,結合當地農村實際,完善與落實相關激勵機制。加強國家新能源利用政策的學習。國家出臺的新能源利用政策,高瞻遠矚,是對能源利用的長遠規劃,因此,要求基層相關部門認真學習、深刻領悟政策精神,為農村新能源建設與節能減排工作更好的實施,制定相關對策,尤其在可行性上加以充分論證。分析激勵機制落實中存在的問題。深入農村調查新能源建設及節能減排工作開展狀況,掌握一手資料,及時召開相關部門負責人召開農村新能源建設工作會議,分析農村新能源建設存在的問題,鼓勵各負責人積極發言,找到阻礙農村新能源推進工作的因素,加強對后期工作的科學部署。協調相關部門落實相關補貼政策。補貼政策關系著村民及新能源產品提供商的切身利益,因此,應與其他部門積極協調,在相關政策支持下制定完善的補貼方案,明確補貼政策實施的主要部門及相關負責人,確定補貼政策監督目標,定期召開農村新能源補貼落實總結會議,督促相關責任人認真落實補貼政策,充分調動農村新能源建設參與各方的積極性,為節能減排目標的順利實現奠定基礎。
3.2增加農村新能源的開發投入
為促進農村新能源建設及節能減排工作的順利實施,國家應重視在新能源開發方面的資金投入,為農村新能源利用不斷提供新的技術,以滿足農村各種新能源利用率。增加農村新能源利用技術研發資金投入。國家相關部門在全面部署農村新能源建設與節能減排工作的同時,應付出實際行動,成立專門的農村新能源技術研發機構,撥付專門款項支持新能源開發的投入。同時,加強與發達國家的交流合作,學習發達國家在新能源利用方面的先進經驗;增加農村新能源利用宣傳投入。為提高農村村民利用農村新能源意識,做好新能源宣傳工作并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網絡等方式進行宣傳,使廣大村民充分認識到新能源利用的重大意義,積極配合新能源的推廣。
3.3注重農村新能源建設人才培養
毋庸置疑,農村新能源建設與節能減排工作的實施需要人才支撐,因此,相關部門應充分發揮帶頭作用,做好新能源建設人才培養工作,為新能源在農村中的普及提供堅實的人才支撐。成立專門的新能源建設工作小組。相關部門應以村為單位,組織村中知識文化水平較高的人員,成立新能源建設工作小組,定期下派專業技術人員為其進行新能源利用方面的培訓,使其掌握新能源運用技術,以點帶面,逐漸在整個村中推廣新能源建設工作。同時,還可定期評選出村中新能源利用先進個人,給以相關的表彰,調動農村新能源利用工作積極性;加強新能源建設人才的引進。相關部門還應注重農村新能源建設人才的引進,通過嚴格的選拔、培訓,使其掌握農村新能源利用的專業知識,定期下派到各村開展技術指導工作,解決農村新能源建設中出現的問題,確保農村新能源建設及節能減排工作的順利實現。
4結論
隨著人們環保意識的不斷提高,農村新能源建設與節能減排受到越來越多人的關注,本文對農村新能源的建設與節能減排的意義進行探討得出以下結論:農村新能源建設有助于節能減排目標的順利實現,尤其可為農村提供更為清潔的新能源,減少農村環境污染、促進農村生態環境的良性循環。受多種因素影響,我國農村新能源建設與節能減排存在激勵機制落實不足、新能源開發投入少等問題,要求相關部門結合農村新能源建設與節能減排工作實際,從激勵機制、資金投入、人才培養方面入手,采取針對性措施,確保農村新能源建設與節能減排工作任務的高效完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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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持續發展;能源資源;利用開發
要考慮為農民生產、生活提供無污染、安全的、優質的生產生活環境。還要解決對可回收資源的利用和開發。推廣沼氣,太陽能等可再生資源,這樣能為生態環境的保護作出主要貢獻,而且能改善農村的生活環境,提高農民生活質量。
1.農村生態環境現狀及影響
隨著政府部門對環境保護的重視,城市環境在逐步改善。但是往往忽視掉農村生態環境,改善農村生態環境成為我國經濟建設中的難點問題。在農村許多地方“臟亂差”的問題嚴重,在農村很多地方生活垃圾、生活與畜牧污水等沒有得到合理的處理,任意排放對環境造成極大的污染。農村生態環境不斷被破環,導致耕地面積不斷減少,耕地質量不斷減退;農村生態環境的破環也導致水環境的污染嚴重,在我國農村供水水質的達標率只有50%,這就說明有一半的農村人口使用的是不合格的生活用水,這直接影響了我國農村居民的身體健康。普遍采用水沖的方式清理糞便,這種方式每頭豬每年產生的污染水可達1萬kg,這些污染水隨意流入水庫和湖泊中嚴重污染該地的水環境。另外,全國大部分地區出現霧霾天氣,與農村秸稈的隨意燃燒有著很大的影響,積極正確地處理這些農村污染源使它有效地轉化為農村的新型能源,不僅保護了生態環境也在這不可再生能源不斷減少的時代,找到一條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2.我國農村能源的特點
2.1農村能源的總體分類與整治
農村能源的特點主要集中于分散不能綜合的高度集中的利用。但是我們可以采取以下的措施進行綜合整治。
(1)進行綜合的道路整治,將較好的管道鋪設于規劃好的道路上。(2)規模畜禽沼氣治理工程建設,利用家禽畜牧的排泄物加以沼氣技術,采用環保的科學技術,制造可燃燒能源沼氣,可供普通家庭日常使用。這樣也對環境進行了加以保護。(3)秸稈氣化的工程建設,農村的秸稈資源也是非常豐富的一種資源。但是每年的農忙時節農民燃燒秸稈造成大量的環境大氣污染,通過回收秸稈用于燃氣制造,這樣不僅可以幫助農民增加收入,而且可以加強環境的保護。
2.2沼氣為紐帶的能源生態工程
我國是農業大國,利用世界7%的耕地,養活了世界上22%的人口。但是面對日益嚴峻的環境問題,我國也是面臨了巨大的壓力。農村環境也是其中的重點,合理的建設沼氣工程是對農村資源開發,對農村環境保護有著巨大意義。沼氣工程不僅只是作為燃氣使用,它是一個系統綜合的工程。
如上圖所示,沼氣作為種、養、沼三位一體的系統工程。沼氣作為其中的樞紐,把系統各個部分鏈接起來,是種植業、養殖業和人類生活各方面的中心環節。在人畜的排泄物進入沼氣池之后,發酵產生沼氣,這些沼氣可用于燃燒、照明和發電。沼氣池最下面的殘渣可以用來做農田施肥,里面的沼水可以用來喂魚等等,這種工程可以全方面的作用于農村生活的方方面面。
2.3秸稈能源利用工程
秸稈作為農村到處可見的資源,對秸稈的利用是對環境一個極大的保護。秸稈能源利用有兩個方面:秸稈氣化和秸稈致密成型燃料。隨著現在農村農戶家禽散養的減少,農戶的養殖規模減少,很多沼氣池的發酵物不足,面臨停用。而且現在農村秸稈隨意燃燒也極大地破壞了大氣環境,秸稈能源的應用與開發為農村能源開發提供了新的途徑。這種技術的利用在全國的許多農村縣城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然而另一種方式,秸稈致密成型燃料也是十分可行的,它將秸稈粉碎放到成型的機器中,在機器的高壓作用下壓縮成型,這樣出來的燃料可以直接燃燒,但是這種燃料在燃燒過程中會產生一些污染氣體,不適合農村家庭使用,它可以在以燃燒作為動力的發電廠,通過發電廠的集中處理把污染氣體進行過濾,做到環保節能。
2.4建設新農村
近幾年先后啟動了“綠色畜產品行動”和畜牧業“西進東擴”發展戰略,畜禽養殖業產值每年以10%左右的速度快速增長,畜禽養殖污染排放量也逐年增加。據調查,全省畜禽養殖污水年排放量達9億多t,在非用肥季節大量畜禽糞便污水隨意堆積和排放,導致農村居住環境和生產環境污染加劇。
我們需要良好的素質教育,對一些可以規范的操作步驟一定切實普及到村民之中,慢慢地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要注意基礎設施的建設,慢慢將排污管道,沼氣的收集系統,對于電能化和太陽能方面的應用等,這些都是我們要去解決的問題。
這些措施的實行,當然是要基層的工作人員耐心地對村民進行講解,對自己家的房間或者房舍、廁所、牲口圈等,要進行科學的、因地制宜的改造。慢慢減少煤炭的使用,盡量使用使用勞動類的燃料來替換這些污染能源,對于發電的裝置,盡量利用生物能來發電,為了穩定進行一些水能方面的利用。
3.發展農村能源資源的意義
對于農村的發展問題我們應該注意的是以人為本。注意著重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解決老百姓應該需要的生活問題,拒絕華而不實的措施和光鮮面子工程。千村萬落生激情,一定注意對于村民的教育和使用方法的教會。當然尤其注意對于能源節約和利用合理性的觀念深入人心。
“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就業問題、農民收入增長問題、農村產業結構問題、農村基礎設施問題等,皆有賴于農村能源經濟的發展。合理的開發農村資源是農村發展農村能源建設的根本.農村能源開發和建設,應認真貫徹“開發與節約并舉”和“因地制宜、多能互補、綜合利用、講求實效”的發展方針,首先把節約能源放在優先地位,積極發展薪炭林,穩步發展沼氣,在有條件的地方發展小水電和小煤窯,搞好風能、太陽能、地熱能等能源開發利用的試點示范。
調整農村能源區域布局,建立合理的農村能源結構,探索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農村能源建設道路,應充分開發與綜合利用當地的能源資源,綜合開發利用新能源,節約使用商品能源,建立起相互協調的能源供應體系,增加現代化農村地區能源的有效供給。開發與利用新能源的同時要注意對優質和高能源的可再生的可持續發展的能源的高效利用。以及新能源的開發利用,盡量創造出一些新能源商品。我們務必依賴于得天獨厚的農村自然條件。應用現有的東西和開發隱藏的東西,慢慢地去形成系統,慢慢的讓整個地區呈現自己的特色生態。發展農村能源產業,完善應該有的設備和基礎設施。
【關鍵詞】新能源;產業政策;國內外研究綜述
一、新能源概念與范圍
20世紀70年代世界石油危機爆發,人們開始意識到能源短缺對經濟發展的遏制作用,以及化石能源使用帶來環境惡化的嚴重后果。對能源短缺和環境污染的擔憂迫使人們開始關注替代能源的發展。新能源一詞是1981年8月聯合國在內羅畢召開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會議上提出的,會議對新能源進行了界定,即“新的可更新的能源資源。它可以通過新技術和新材料加以開發利用,而且消耗后可得到恢復和補充,不產生或很少產生污染,對環境無多大損害,有利于生態良性循環”。
目前,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范圍基本一致,較有爭議的是核電和大型水電的歸屬問題。有些研究認為,由于水電技術已較完善,而且大型水電對生態環境影響范圍廣,不符合可持續發展的要求;核能中,核裂變技術已被人類大量應用,而且核廢料及發電過程的環保任務艱巨,不應屬于新能源。總結現有研究文獻,已形成共識的新能源范圍包括可再生能源(大型水電除外)和尚處于研究階段的核聚變。
二、國外研究
國外學者對新能源領域的研究較早,目前涉及新能源產業政策的文獻也較多。為體現不同發展時期產業政策的對應性,以下按新能源產業鏈延伸順序進行政策綜述。
(一)對新能源研發階段政策的研究
Hillring(1998)認為生物質能開發利用的技術至關重要,而政府可以在其中發揮關鍵,通過支持研發、鼓勵信息傳播、制定有效的行政政策和經濟刺激等措施,促進生物質能產業的發展。Graham等(2003)提出在可再生能源發電領域,政府應加大對技術、設備研發和信息交流等環節的財政投入和補貼。
Martine等(2006)用市場模擬的方法對歐盟的新能源技術進行了考察,認為政府投入將有助于風能與生物質能快速發展,并通過預測模型得出,政府在技術領域的投入將使每單位新能源電力(RES-E)的價格將下降1~8美分/度。Taichen Chien等(2006)利用數據包絡分析法(DEA)分析了可再生能源使用對技術效率提高的作用。
他們認為,增加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會增進經濟體的技術效率,相反,增加常規能源的使用會降低技術效率,而提高再生能源使用比例,政府政策的促進作用至關重要。從研發階段的文獻來看,研究者普遍認為技術的突破是新能源能否得到快速發展的關鍵,而且,研發階段是需要政府加大政策支持的領域。
(二)對新能源生產階段政策的研究
Lawrence和Stanton(1995)對新能源的外部性進行研究,認為新能源的政策應以公共利益為核心,通過減免除稅費征收和適當補償使新能源的生產成本能分攤到所有能源產品中。Wiser(1998)指出由于在制定政策時沒有考慮到產業具體的融資過程和產業政策的不穩定性,使可再生能源產業的融資受產業政策的影響很大,政府可以采取財政保障等措施以減小產業投資風險。
Rave(1999)認為金融機構加大對可再生能源的投資還需要一個理解的過程,建議采用多種方式進行投資。而國家對能源的需求和相關的環境政策可以引導各類投資市場的形成。Catherine等(2004)對降低可再生能源電力的生產成本進行了研究,提出通過價格競標來爭取發電合同的政策,不僅可以獲得必要的投資啟動資金,還能促進競爭性市場的形成,并逐步降低生產成本和電價。
Reiche和BeChberger(2004)總結了歐盟若干國家成功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開發應用的條件:對投資者的長期規劃保證,對不同綠色電力技術的回報,在電力供應系統(電網延伸,良好的接入條件等)領域的巨大努力以減少當地對可再生能源電力項目的抵制等。
(三)對新能源市場化階段政策的研究
新能源市場化階段的政策研究涉及收益分配、產品定價、消費補貼等多方面。Cheri等(1997)對促進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可再生能源加速發展的一個有效措施――系統效益收費(SBC)的分配途徑進行了研究。Suani(1999)分析了生物質能利用中存在的障礙,認為促進生物質能發展最根本的政策是將外部性引入到市場價格的形成過程中。Soubbotina等(2000)提出丹麥風電發展速度變慢的原因之一是對于未來財政激勵機制的不確定性的顧慮。Berry(2001)對實行可再生能源配額制政策的歐盟成員國經驗進行總結,探討了可再生能源配額制政策的實施模式和具體措施。
Niels和Anne(2003)認為對可再生能源項目實行經費補貼政策,如風電機安裝,以實現其設備容量和總產出率的有效放大,可以減少其市場化的價格阻力。Langiness等(2003)介紹了美國各州實行可再生能源配額制政策的特點,并針對風電的可再生能源配額制政策的實現進行了評價。Morthorst等(2003)對美國可再生能源配額制政策的綠色證書制度的實施細則進行探討。Ryan等(2006)研究了政策設計中需要考慮的若干因素,包括總體原則和各種設計選擇,認為可再生能源配額標準應保持長久性和動態性,隨時間逐漸增減并加強責任落實和有效監督。
(四)對新能源政策效果的研究
Daryll(2000)研究了政策的實施對生物質能產業的影響,并運用POLYSYS模型研究農業與其它因素相互作用后對生物質能產業以及當地經濟的影響。Nwaobi(2004)以尼日利亞為例,建立了一個分析減排政策對經濟影響的一般均衡模型。Weidou等(2004)對中國現有的能源供應和消費政策進行了反思,認為現有政策無法保持中國社會和能源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并提出了相關的政策和建議。
Lewis(2006)研究了國家和地方政策對全球風輪機制造業發展的重要作用,在回顧不同國家在國產化大型風輪機制造業發展中所走過的道路的基礎上,研究了建立風電產業之后的推動機制,表明將穩定的風電市場支持政策與國家風電專項激勵政策相結合,便有可能在當地建立一個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風電產業。Vera等(2007)認為要達到社會、經濟、環境和能源的可持續發展,需要建立國家能源指數體系,更好地幫助統計學家、政策制定者分析3E(能源、經濟和環境)的有關問題。
Pablo del Rio,Unruh G(2007)分析了西班牙風能和太陽能產業發展的優勢和劣勢,提出國家應該制定適當的優惠政策以鼓勵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
三、國內研究
我國學者有關新能源領域的研究較早,但“新能源”一詞使用頻率較少,“可再生能源”出現較多。從研究內容來看,國內對新能源產業發展政策的研究可分為兩部分。
(一)介紹國外新能源產業政策
隨著我國開發新能源進程的加快,有關新能源領域的政策研究開始增多,起初單純介紹國外新能源政策的文獻占很大比例。戴炳然(1981)對歐共體的新能源發展狀況進行了介紹。丹東(1981)的《日本怎樣尋求新能源》一文,介紹了日本政府的“陽光計劃”以及“新能源綜合開發機構”的情況。
曹文伯(1983)發表了國外開發利用新能源的一個途徑――發展甜高粱生產,較早地介紹了國外生物質能的開發利用情況。過啟淵(1985)介紹了當時美國新能源開發戰略,認為兩次石油危機的沖擊,使全部能源消費量三分之二來自石油和天然氣的美國經濟受到很大影響,因而美國不但加快了國內能源資源的勘探與開發,而且開始重視新能源的開發。
周文超(1987)介紹了美國新能源工業現狀及其發展趨勢,在石油危機的影響下,當時新能源工業成為美國的一個新興產業;并對加州能源委員會的成立及新能源技術進行了介紹。化石燃料所產生的二氧化碳增多引起的溫室效應和酸雨,使得歐洲國家對新能源的開發日益重視。
李水清(1994)介紹了英國發展新能源和再生能源的政策與戰略。張正敏等(1999)介紹了國外實施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的經驗及措施。吳中華(2000)介紹了日本在徹底推行節能的條件下,推廣新能源的政策措施。
2000年德國通過了一項新能源法,在較短的時間內,相關政策對降低太陽能光電并網發電的成本起到明顯的作用,孫穎等(2003)發表了《德國新能源經濟法及其對該國電力市場改革的影響》,對德國為鼓勵新能源發展而實施的新能源法進行了評價。盛立中對2005年美國總統簽署的能源政策法案進行分析,此法案已成為正式法律,明確了美國能源 “節能和潔能”的主攻方向。王培(2008)介紹了美國、法國、荷蘭等政府對新能源汽車進行大量的補貼政策。
(二)我國對新能源產業政策的研究
隨著我國能源結構問題顯現,我國針對新能源的研究開始出現,大致分為兩個階段:
1.20世紀80~90年代。20世紀末我國學者對新能源的研究成果大多限于新能源的概述層面,深入分析的文獻較少。樂如良(1985)對新能源發展的必要性及新能源設備發展趨勢進行了闡述。有些文獻涉及對新能源領域國際合作的研究,例如,石定寰(1989)呼吁重視新能源的開發利用,并強調要加強國際合作。90年代以后,關于新能源的研究開始增多。
朱世偉(1990)的《我國新能源發展戰略》在對我國發展新能源歷史回顧的基礎上,提出了當時我國發展新能源戰略的框架。尹煉(1993)認為我國是基本以煤為單一能源結構的耗能大國,必須從戰略轉移的角度來看待21世紀新能源的前景和意義,并應及早做出相應的決策部署。
陳文七(1997)對我國新能源的投資市場做了分析。90年代末,可持續發展的興起對新能源領域研究產生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將新能源與可持續發展聯系在一起的文獻開始出現,例如,余善慶(1999)從我國能源資源現實情況出發,認為開發新能源是實施可持續發展略的需要。對新能源地區性發展的研究也開始出現,李昌善(1986)對內蒙古生物質能的利用提出了建議。王翊等(1986)對沿海地區新能源開發進行了研究。
王忠宏(1995)分析了甘肅省南部地區無油、缺煤、少電的劣勢,提出應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資源豐富的實際出發,加大新能源開發利用。陸得彬(1996)以浙江省新能源發展為例,認為國家應該制定優惠政策促進新能源的發展。
2.21世紀以來。21世紀的十年是我國在新能源領域研究比較集中的階段。第一,將新能源政策研究與國家發展戰略緊密結合。
任德新(2001)分析了美國的新能源政策并結合我國實際提出了政策領域的建議。樊杰等(2002)對我國可再生能源激勵政策特點和實現過程進行了分析。唐恒等(2003)對我國新能源領域專利技術的情況及發展對策進行了研究。2004年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我國能源發展戰略與政策研究報告”課題組了《我國能源發展戰略與政策研究報告》、國家發展和改革委了《我國能源供求中長期發展趨勢及可持續發展戰略》。
2005年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公布的《“十一五”能源發展思路和戰略重點》中,新能源日益得到重視。2006年中國科學院能源戰略研究組出版了《我國能源可持續發展戰略專題研究》,報告對我國新能源的發展進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新能源發展戰略和建議。在資源和環境制約日益增強的形勢下,我國現有能源價格、投資、財政、稅收和環境收費等許多政策領域需要調整或改革。許多研究機構已經開始了有關能源稅的研究。
2006年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在對我國能源稅、機動車燃油稅、碳稅等研究的基礎上,提出了構建“正向推動”和“逆向限制”結合“交叉補貼”的財稅政策框架,即通過對化石能源加大稅收和清潔能源給予稅收優惠的方式,抑制化石能源使用和推動清潔能源發展,研究認為碳稅等實施可能促進國內一些新興產業的發展。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課題組也對能源稅收政策進行了研究,2007年針對我國能源稅收體系缺陷提出了稅收政策改革的一些建議。
第二,對具體的新能源產業進行了深入研究,隨著對能源與環境問題的重視,我國新能源產業蓬勃興起。唐振華等(2005)針對我國能源供應的緊張和化石能源儲量的不足的現實,提出發展新能源逐步替代化石能源的建議。牛微等(2005)分析了我國在太陽能、水能等領域發電技術現狀及發展情況,蘇明(2007)對發展可再生能源、核能等領域的財稅政策做了深入研究。最近幾年,對新能源汽車和光伏電池領域的研究開始增多。
歐陽明高(2006)認為我國的資源和能源狀況適合發展新能源交通動力系統,并提出了新能源汽車的發展對策和建議。李金津(2008)認為我國已成為世界第二大能源和汽車消費國,加快發展新能源汽車對奪回市場主動權,同時對保證國家安全、降低能源風險具有特殊意義。
萬鋼(2008)對當前我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發展模式進行了探討。方海洲等(2009)認為發展新能源汽車正面臨諸多困難,稅收優惠政策是當前國家調節經濟的一種強有力工具。我國在光伏領域發展較早,尤其2008年金融危機發生以來,相關研究明顯增多。陳慶春(2009)認為太陽能在中國的高普及率和高替代潛力,尤其在經濟危機發生以后,新能源戰略更具現實意義。呂天文(2009)在對新能源產業的研究中,分析了光伏產業的有關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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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能源;水果;沼氣;發電;新能源
中圖分類號:U473.2+3 文獻標識碼:A
能源問題已經受到了全世界的普遍關注,各種由于能源短缺而造成的問題日益突出,使得人們不得不重新審視,所以新能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舊能源的的合理使用逐漸地進入到了人們視野當中。相對于傳統能源,新能源普遍具有污染少、儲量大的特點,它們對于解決當今世界嚴重的環境污染問題和資源匱乏的問題具有重要意義。同時,由于很多新能源分布均勻,對于解決由能源引發的戰爭也有著重要意義。而沼氣發電作為一項新技術、新能源的開發也逐漸形成規模,并在國內進行了廣泛的應用。
1 我國能源問題
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目前我國能源生產量僅次于美國和俄羅斯,居世界第三位;基本能源消費占世界總消費量的10.4%,僅次于美國,居世界第二位,可見我國已經成為一個能源生產和消費大國。但在我國的能源發展過程中卻存在著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那就是人均能源資源占有量過低。
我國正處于一個經濟高速發展的時期,經濟的發展對能源需求不言而喻。從我國的能源結構來看,超過90%的能源供給是依靠煤炭等化石燃料。眾所周知,大部分化石燃料的燃燒將產生一系列的污染物,不僅污染環境,而且在能源的消耗方面也極為可怖,久而久之,我們將會失去這些不可再生的寶貴資源,不利于資源的可持續發展。所以,加快能源研究步伐、開發新能源,對我國來說已經是一項日益嚴峻的課題,尋找和開發利用清潔高效可再生能源,不僅是解決未來能源問題的重要手段,更是為自己和子孫后代造福。
2 城市水果市場現狀
夏天是個瓜果成熟的季節,針對人們的需求,果品市場也同樣囤積了大量的新鮮水果,果味飄香。可問題也同樣隨之而來,在果品批發市場,由于天氣炎熱,水果腐爛的現象特別普遍,不少商家其直接扔在市場內,腐爛后的水果伴隨著垃圾散發出陣陣酸臭氣味,讓人無法忍受。
其實,腐爛的水果也是一種潛在的資源,利用后的前景也極為廣闊。我國人均能源資源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能源資源相對匱乏。能源的節約利用對我國經濟持續發展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在水果市場中,腐爛的水果可以作為發電的原料,從水果中提取的液體可以用來產生沼氣,繼而用沼氣發電。沼氣發電是隨著大型沼氣池建設和沼氣綜合利用的不斷發展而出現的一項沼氣利用技術,它將厭氧發酵處理產生的沼氣用于發動機上,并裝有綜合發電裝置,以產生電能和熱能。沼氣發電具有創效、節能、安全和環保等特點,是一種分布廣泛且價廉的分布式能源。沼氣發電在發達國家已受到廣泛重視和積極推廣。
對于城市水果市場來說,這里有著豐富的生物質資源——腐爛的水果,如果能夠因地制宜地發展小型沼氣電站,則可取長補短就地供電。而且其發電量也隨沼氣產生量的變化靈活調整,可以使沼氣得到充分利用。
可以預想,城市水果市場自行發電項目實施后,市場內普遍存在的腐爛水果的現象將不復存在,空氣中也同樣沒有了異味,維護了市場環境,同時,變廢為寶,使用腐爛水果進行沼氣發電,還可以供應市場內部及周邊區域用電,節約并利用新能源,意義巨大。
3 腐爛水果發電原理
腐爛水果可以用來發電,是因為其內含有大量的有機物。水果當中的有機物經過微生物厭氧菌分解發酵,大致可以分為液化、酸化、產甲烷三個階段:
3.1 在液化階段,厭氧菌種利用胞外酶對垃圾有機物進行酶解,使固態物變成可溶于水的物質。
3.2 在產酸階段,則依靠產酸菌將上述可溶物生成酸性中間物。
3.3 產甲烷階段,最后由甲烷菌利用酸性中間物、以及物料中的其他碳類化合物轉化為甲烷,即我們經常所說的沼氣,從而實現沼氣發電。
沼氣發電技術是集環保和節能于一體的能源綜合利用新技術。城市水果市場中的腐爛水果經厭氧發酵處理后產生的沼氣,驅動沼氣發電機組發電,并可充分將發電機組的余熱用于沼氣生產。沼氣發電技術本身提供的是清潔能源,不僅解決了沼氣工程中的環境問題,同時又消耗了大量廢棄物(腐爛水果),減少了溫室氣體的排放,而且變廢為寶,產生了大量的熱能和電能,符合能源再循環利用的環保理念,同時也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切實可行。
4 應用前景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主要是指水能、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氫能、燃料電池和生物液體燃料等可持續使用或可顯著提高能源效率的能源,資源豐富,分布廣泛,屬于低碳或非碳能源,既不存在資源枯竭問題,又不會對環境構成嚴重威脅,是實現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技術是高新技術在能源領域最重要的應用。
而我們提到的利用腐爛水果產生沼氣進而發電的項目就屬于新能源當中的生物質能。生物質能是指太陽能以化學能形式貯存在生物中的一種能量形式,在各種可再生能源中,生物質能是獨特的,是一種唯一可再生的碳源。而且專家稱,生物質能是僅次于煤炭,石油,天然氣的第四大能源。
近年來,我國政府及有關部門對生物質能源利用極為重視,國家科技部已連續幾個五年計劃將生物質能技術的應用研究列為重點項目,進行了生物質能利用新技術的研究與開發,使我國的生物質轉換技術得到了快速的發展,同時也使這項技術日趨成熟。
在城市水果市場,每天都有大量的果品腐敗,但正是這些在市場中普遍存在的東西卻貯存著大量的有機質,為生物質能的提供了廣闊的來源,因此,如果我們能夠充分合理的利用現有的條件,將腐敗水果整合起來用于發電,那將為水果市場這一局部范圍帶來巨大的能源效應,將是一件非常有意義的事情!當然,這也需要我們積極爭取政府在水果市場果品經營中的扶持和監管作用,加大資金投入,美化市場環境,同時也可以提高市場自身的經營和競爭能力,一舉多得。
在國外,腐爛水果發電已經應用于實踐當中,由印尼嘎加瑪達大學與瑞典國際發展局合作研發的科研項目,他們在日惹最大的水果市場--戈瑪利巴市場設立了發電廠房,以供應市場的電力需求,并取得了不錯的成效。
結束語
利用城市水果市場的腐敗果品發電是一項節能環保的工程,但基于腐爛水果發電的開發與利用一次性投入較大,社會和環境效益顯著,直接經濟效益較低,所以現在還不具備與常規能源競爭的能力,因此工程應由政府、地方和企業共同出資建立。我國雖然在有關法律和政策中規定了支持開發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原則內容,但由于其實際操作性差、執行能力不足等因素的存在,城市水果市場利用腐敗果品發電工程的投入和發展能否長期堅持,還是一個有待解決的實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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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新時期;電力新能源;利用
1、新時期電力新能源利用的必要性
電力資源在社會生產和人民生活中發揮的巨大作用是毋庸置疑的。從電力的主要來源看,我國當前的電力主要來源于煤炭以及石油和天然氣。然而我們都知道,不管是煤炭,還是石油天然氣,都是屬于不可再生能源的范疇,隨著人類使用量的增多,這類能源的儲存量只會變得越來越少。相關統計顯示,如果按照當前對能源的使用量來計算,煤炭的產量岌岌可危,只能再供給二十年,而石油只夠開采三十年,相對儲量豐富的天然氣也只夠開采六十年使用。基于能源枯竭這種嚴峻的現實狀況,實現能源的可持續發展變得尤為重要。這就要求人類要更多的關注那些可再生能源,從另外的角度來講,不可再生能源,煤炭的大量使用帶來了嚴重的環境污染問題,從環保的角度來講,可再生能源的清潔性應該被更多的重視,因此,新時期電力能源采用新能源是一個不可逆的趨勢。
2、新時期電力新能源利用面臨的挑戰
2.1調峰、調頻問題
當前利用新能源進行發電的技術并不十分成熟,因此會給電網帶來一定的隨機波動性,而電力系統的發電運行需要保持平衡的狀態,這樣一來就很有必要利用其它的電源形式來進行補充,以彌補新能源發電帶來的負面影響。當前最優的互補組合便是水電和火電。不得不承認,當前火電仍然是總裝機容量中占據主導地位的發電形式,從這里也可以看出,要利用新能源進行發電,在當前的技術條件下,一定要更加依賴火電的快速深度調峰。
2.2新能源電力消納問題
新能源發電還存在一定的電力消納問題,這是源于新能源的分散性。以風力發電為例:我國的西北地區是風能資源最為豐富的地區,然而該地區的經濟較為落后,風能發電的發電量就不可能被這些地區全部消納掉,剩余的電量只有借助于西電東送,把西北過剩的發電量輸送到東部地區進行消納。由此可見,未來我國電網的發展一定是大電網與分布式小規模電網協調發展的時代。
2.3繼電保護遇到的挑戰
利用新能源發電還會遇到一個大的挑戰,那便是繼電保護問題。我們知道,異步發電機無法做到如同同步發電機那樣即使在發生短路故障時依然可以提供可持續、穩定的電流。這也是新能源發電中繼電保護設計中的一大難點。如何使得繼電保護裝置依據不持續的短路電流來判定故障的發生,從而能夠將故障進行準確并且快速的切除,保障電網運行的安全可靠性。
3、我國新能源的開發和利用
3.1風能能源的開發利用
風能能源也是我國著重發展的一項能源,風電轉換對我們來說也是做一種重要的意義。我國風電建設規劃在風力資源較為豐富的地區可以運用之前使用過的海上石油天然氣的成功開發方法,運用這種方法來達到風電轉換,來推動我國風力發展設備的制造業來形成更大的規模。大中型風力發電產業已經成為我國甚至世界風能能源利用的主要生產模式。
3.2太陽能光伏發電
目前人類能夠利用的最為成熟的技術新能源技術莫過于太陽能,根據特性和原理的標準,又可將太陽能分為太陽能光伏和熱力太陽能兩類,這兩類太陽能的適用領域也是不同的。太陽能光伏技術是目前利用較為廣泛的新能源形式,這種技術主要利用了存儲在組件中的太陽能電池板而產生一定能量的技術,使用高純度硅作為主要材料,這種材料的最大優勢就是能夠迅速將太陽能進行電能的直接轉化。當前太陽能光伏的主要應用要與建筑設計相結合,尤其是在一些偏遠山區,這些遠離公共大電網的偏遠山區應用了太陽能光伏技術,就可以直接將豐富的太陽能資源轉化為電能來使用。
3.3地熱能源、海洋能源的開發利用
地熱能源主要是地熱發電,對于中溫和低溫的地熱,可以將地熱發電再進一步的開發和利用。海洋能源的開發由于密度低。轉換的設備較大。而且技術難度較高,所以投入也比較大。相對來說與太陽能、風能和其他的能源開發來說較為復雜,但是海洋也可以發電,還可以進行海水養殖業、灌溉、交通、旅游等等。
3.4核能發電
我國核電工程開展較早,可是核電具有一定文獻性,切爾諾貝利核電站的爆破的危害記憶猶新,可是核能是人類動力開展的主要趨勢,所以我國開展核能時,一直都從核能的安全性動身,對核電站的選址慎之又慎,經過長期的經歷積累,我國的核電技術較為老練,可以防止核事故,因而僅在2015年就通過了8處核電站的建造作業,我國核電數量(包括在建)到達49處,核電的迅速開展不僅是我國動力的需要,也顯示了我國在核電技術上熟練的科技。另一方面我國長在使用核聚變技術,掀起新的技術革命,假如試驗效果,那么時間將在具有動力危機,為了這一方針,我國科學家盡力科研,并在這一范圍取得世界最領先的位置,期間技術不斷的打破,從某院合肥物質研究院得悉,該院等離子體所承當的大科學工程“人工太陽”試驗設備(EAST)又獲嚴重試驗效果,其輔佐加熱工程的中性束寫入體系(NBI)在綜合測試平臺上成功完成100秒長脈沖氫中性束引出,初步驗證了體系的長脈沖運轉能力。
3.5生物質能發電
生物質能發電,很多人忽略它的重要作用,有專家計算我國全國的生物質能發電水平能夠與三峽工程相比較,生物質能是運用運用生活廢物和垃圾。運用微生物的作用發生沼氣,運用沼氣發電,沼氣不僅能作為發電材料,同時也能夠作為生活燃氣,直接用于煮飯,或許將其加工為電力運用的動力。生物質能開展僅在初級階段作用就現已非常明顯,所以在未來的動力開展這是一項能夠要點開展的項目之一。
結語
總而言之, 隨著科學技術水平的高速發展, 合理開發和利用新能源, 提高能源的利用率, 成為解決能源問題, 推動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有效途徑, 因此, 廣泛利用新能源發電技術, 提高能源的利用率, 減少能源污染, 保護自然環境, 以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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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物燃料的概念
生物燃料是指通過生物資源生產的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用于替代由石油制取的汽油和柴油,是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重要方向。受世界石油資源、價格、環保和全球氣候變化的影響,20世紀70年代以來,許多國家日益重視生物燃料的發展,并取得了顯著的成效。中國的生物燃料發展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績,特別是以糧食為原料的燃料乙醇生產,已初具規模。
2.生物燃料的發展現狀
盡管如此,我國的生物燃料產業仍處于初級發展階段,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而美國、巴西等國的生物燃料產業發展已經相對成熟,在美國,用生物燃料如生物柴油、乙醇和生物丁醇替代部分石油基汽油或柴油已成為較普遍的現象。美國提出的目標是到2025年通過大量使用生物燃料,替代從中東進口石油的75%以上。
巴西是世界領先的生物燃料生產國,其50%的甘蔗作物用于生產該國非柴油運輸燃料的40%以上。在美國,谷類作物的15%用于生產非柴油運輸燃料的約2%,乙醇生產以更快的速度在增長。據估算,巴西和美國生產的乙醇成本低于汽油。2007~2011年間巴西石油公司在可再生燃料方面投資將超過3億美元。
生物燃料是清潔能源,發展生物燃料對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推進能源替代、控制城市大氣污染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對許多石油公司而言,墨西哥灣漏油事故對環境造成的負面影響進一步促使他們將目光投向生物燃料。
可以看出,世界各國對于生物燃料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但由于世界糧食危機日益嚴重,因此,生物燃料長期的發展潛力在于使用非食用原料,包括農業、城市和林業廢棄物以及高速增長的富含纖維素的能源作物,如換季的牧草等,以此緩解生物燃料與糧食的競爭。
3.生物燃料的發展前景
進入21世紀后,隨著全球環境問題的日益突出和石油價格的持續上漲以及其他一些因素的影響,生物燃料得到了進一步的重視,成為了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重要方向。它不是一個新鮮事物,早在上世紀70年代,一些國家就已經開始嘗試利用生物燃料,以減少對石油的依賴。國外在生物燃料的開發和應用上起步較早,目前已實現規模化生產和應用。
我國從上世紀末開始發展自己的生物燃料技術,主要是利用相對過剩的糧食,開發應用生物燃料乙醇。經過5年的試點和推廣使用,我國生物乙醇汽油在生產、混配、儲運及銷售等方面已擁有較成熟的技術。我國生物燃料發展潛力巨大,前景廣闊。盡管如此,由于我國生物燃料仍處于起步階段,未來發展受到眾多因素的制約。首先是原料的問題。我國以陳化糧為原料開展生物乙醇汽油的試點,然而我國陳化糧數量有限,不具備再擴大規模生產的條件,而利用新糧則成本過高。燃料乙醇的新原料包括甜高粱、木薯、甘蔗及生產生物柴油的原料如麻風樹、黃連木等油料植物,這些原料能否落實成為制約生物燃料規模化發展的重要因素;其次是技術問題。據發改委的報告稱,有些技術雖較為成熟,但發展潛力有限。而另一些技術尚處于技術試驗或研究階段,距離工業化生產還有較大差距。因此,生物燃料技術產業化基礎薄弱也制約著生物燃料規模化發展;此外,產品價格和國家政策等問題也是影響發展的重要因素。總的來說,我國生物燃料的發展雖然受到一些因素的制約,但未來前景廣闊,我國生物燃料技術將會得到較快發展。
關鍵詞:太陽能;產業發展;寧夏
當前,全球性的能源短缺、環境污染和氣候變暖等問題日益嚴峻,在此形勢下,太陽能作為一種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可再生新能源,開發與利用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重視[1]。寧夏具有豐富的太陽能資源和較好的太陽能產業發展基礎,加快太陽能開發利用及產業發展,對于調整能源產業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跨越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寧夏加快發展太陽能產業的必要性與可能性
1.是實現寧夏可持續發展的現實需要
據權威部門預測,到本世紀后期,太陽能發電將占世界總發電量的60%以上[2]。從2001年開始,寧夏由電力輸出省區變為電力輸入省區,到2003年,成為了因電力供應緊張而采取拉閘限電的省區之一。雖然到2006年寧夏通過電網改造和加大電力開發投入已基本解決了電力供應緊張問題,但隨著寧夏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能源需求壓力將不斷增大。為此,除大力提高非可再生能源效率外,加快開發利用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是重要的戰略選擇。太陽能產業是高新技術和新興產業,發展太陽能產業必將成為寧夏產業升級的重要方向選擇,將能有效拉動寧夏裝備制造等相關產業的發展,對寧夏調整產業結構,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推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都具有重大的意義。
2.寧夏發展太陽能產業具有一定的資源優勢和產業基礎
寧夏太陽能資源豐富,大部分地區屬于太陽輻射一類區。在全國31個省會城市太陽能可利用狀況綜合排序中,銀川市排序占第三位,僅次于拉薩和呼和浩特,區內其他城市也都具有一定的太陽能開發利用條件。寧夏太陽能應用始于20世紀70年代末期,目前已基本形成了原材料生產—太陽能產品研發和生產—工程設計、施工與應用的較為完整的太陽能產業鏈,約有太陽能產品生產企業30多家,其中部分企業在某些關鍵技術領域已達到國內領先水平,有50多家產品營銷企業,近3000名較為穩定的從業人員,為寧夏太陽能產業的發展壯大奠定了良好的基礎[3]。
3.有效的促進政策為寧夏太陽能產業發展營造了良好的環境
2007年國家的《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提出要力爭到2010年使中國可再生能源消費量占到能源消費總量的10%,到2020年新增太陽能發電約173萬千瓦,建成太陽能熱水器面積3億平方米。國家《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目標任務和總體要求也為增加太陽能資源開發利用市場份額提供了可能性。近期,總理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對節能減排工作進行了專門部署,明確提出要把節能減排提到國家科學發展的戰略高度予以重視,而開發利用太陽能、風能、水能等新能源是節能減排中的重要內容。以上這些政策的頒布和實施為寧夏加快太陽能產業發展營造了良好的外部環境。
二、影響寧夏太陽能產業發展的主要問題
目前,寧夏太陽能生產企業不足50家,數量不到全區工業企業的6%,產值更是不到1%。雖已基本形成從“原材料生產組件開發生產、太陽能產品研發和生產工程設計、施工與應用”較為完整的產業鏈,但產業鏈的各個環節還非常薄弱,產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還較多,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產業發展規劃的戰略性和前瞻性不夠
從全區產業結構整體布局來看,太陽能產業還沒有成為重點發展產業。受經濟發展水平和消費水平的影響,太陽能市場的需求大多停留在太陽能光熱產品,如太陽能熱水器、被動式太陽房、太陽灶等低端產品領域。
2.相關激勵政策的制定明顯滯后
與國內其他省區相比,寧夏支持太陽能產業發展的政策體系還不夠完整,政府決策尚停留在宏觀層面上,缺乏統一、具體的戰略目標和指導方針,相關政策之間缺乏協調且穩定性和可操作性差,沒有形成支持可再生能源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激勵太陽能產業發展的經濟政策明顯滯后,特別是缺乏完善的對投資者、用戶及相關產品的補貼政策,缺乏系統的稅收優惠或強制性稅收政策,缺乏優惠的價格政策,缺乏低息(貼息)貸款政策等,且已有經濟政策激勵力度弱。
3.宏觀管理和投入保障水平低
一是沒有權威統一的組織管理機構。多年來,寧夏太陽能等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的管理工作分散在多個部門,職能交叉、資金分散、重復建設。二是市場監管不力,標準不完善,行業門檻低,致使市場產品和服務良莠不齊,不僅阻礙了行業發展,也使消費者利益受到損害。三是對太陽能等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投入太少。太陽能等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建設項目目前還沒有規范地納入各級政府財政預算和計劃。四是缺乏項目支持。國家財政部、發改委都有扶持太陽能開發的相應項目和資金,但寧夏企業至今未能爭取到一次機會。
4.自主創新能力差,研發人才極其匱乏
寧夏太陽能企業的研發能力普遍較弱,多數企業重引進、輕消化吸收再創新,沒有形成產學研一體化的自主創新體系。太陽能光電、光熱產業核心技術領域的研發人才屈指可數,在該領域全區還沒有形成一支高素質、國際化的研發團隊。隨著太陽能開發利用產業的快速發展,太陽能企業缺少自主創新帶頭人的矛盾日益突出。幾家重點原材料生產企業的主要技術人員都是從外省高薪挖來的,這些人才帶來的僅僅是經驗,其滿足程度和穩定性令人擔憂。
三、加快寧夏太陽能產業發展的對策建議
1.加強領導,建立統一高效的組織管理機構
設立寧夏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辦公室,統籌發改委、經委、科技廳、建設廳、農牧廳、環保局等部門的相關職能,建立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長效機制,全面強化政府對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的宏觀管理和應用推廣力度。
2.盡快建立完善的太陽能產業政策支持體系
(1)抓緊制定科學的太陽能產業發展規劃。邀請國內外知名專家,匯集區內精英,共商寧夏太陽能發展大計,謀劃符合區情的太陽能開發利用戰略目標和指導方針,研究制定寧夏太陽能開發利用總體戰略布局及中、長期發展規劃,提出戰略措施,部署戰略任務[5]。
(2)抓緊制定加快太陽能產業發展的財稅激勵政策。要從財政補貼、稅收優惠和低息貸款等方面,建立系統、完善、可操作性強的財稅激勵政策,要明確享受國家優惠政策的對象應具備的條件及享受優惠條件后應達到的經濟目標和技術目標等。借鑒外省區的做法,對新建體育館、醫院、學校、機關辦公樓等政府資金投資的建筑項目,采取強制推行太陽能技術的政策。對酒店、商業大廈等商業性建筑,則給予稅收、貸款等激勵政策,提高其自覺應用太陽能技術的積極性。
3.全力組織實施一批太陽能開發利用的示范工程
(1)在城市亮化工程中,組織實施光伏路燈照明、光伏交通燈指示及光伏景觀燈示范項目。
(2)選擇部分使用財政資金新建的大型公用公益性建筑作為使用太陽能光伏系統的示范工程。
(3)支持一些用電量較大、經濟實力較強的企業作為應用示范點,建設20千瓦~100千瓦光伏發電系統,作為企業辦公等用電的補充電源。
(4)配合新農村建設,積極推廣應用太陽能熱水器、太陽能溫室、太陽能暖房、太陽能灶、太陽能殺蟲燈、太陽能草坪燈等,建設太陽能利用示范村、示范鄉(鎮)和示范縣(市)。
4.加強寧夏太陽能開發利用關鍵技術的研究與引進
(1)選擇具備一定研發能力和經濟實力的企業,邀請國內外有關知名專家或企業參與,組建競爭、流動、開放的以太陽能為主的寧夏新能源研究所,有關方面在資金、項目、政策方面給予一定的傾斜,使其盡快發展壯大。
(2)推動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支持3~5家重點企業籌建寧夏自治區級太陽能技術創新工程中心,有效提升太陽能開發利用企業自主創新能力。
(3)支持大專院校、科研單位進行光熱、光伏技術基礎研究工作,在寧夏科技攻關和自然科學基金中設立專項基金予以支持。鼓勵企業與大專院校、科研單位實行產學研聯合,開發具有自主產權的新技術、新產品,加快科研成果的轉化及產業化。
(4)盡早建立寧夏太陽能開發項目庫。選擇符合寧夏發展的太陽能技術,組織項目計劃,做好項目儲備和申報工作,積極爭取國家項目支持。
5.建立完善的太陽能產業發展市場體系
(1)建設以園區為載體的專業化太陽能生產基地。結合寧夏太陽能產業發展重點,依托骨干企業,優化產業布局,以工業園區為載體建設專業化的生產基地,推動產業集聚式發展,擴大規模效應。
(2)盡快規劃在銀川市或石嘴山市建設西北地區或國內最大的太陽能產品專營市場。選擇大企業、名品牌建立大型太陽能產品專營市場,將會大大提升寧夏太陽能產業發展的影響力和帶動力。
(3)盡快成立寧夏太陽能行業協會。由寧夏工商聯牽頭,發改委、經貿委、科技廳、建設廳、農牧廳等部門支持,通過聯合寧夏太陽能企業、外地太陽能廠商和有關單位成立寧夏太陽能行業協會,引導企業建立產業聯盟,負責企業與有關部門的聯系,參與制定地方行業標準并對行業資質進行審核。
(4)盡快成立寧夏太陽能產品檢測中心。加快太陽能產品質量標準的制定,嚴格太陽產品檢測,保障用戶利益,促使太陽能利用健康發展,杜絕“三無”產品進入市場。
6.重視人才培養,為太陽能產業發展提供人才支持
支持寧夏大學、北方民族大學等高等院校與區內相關研究機構、企業聯合辦學,開設相關課程,培養太陽能開發利用人才。支持太陽能開發利用企業通過委培、定向等方式與院校聯合培養急需的專業技術人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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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可再生能源;政策激勵;天津港可再生能源發展
中圖分類號:TE0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4-9944(2016)22-0086-04
1引言
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對能源的需求持續加快,由于環境壓力的約束和常規能源的有限性,大力發展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技術是必然選擇。可再生能源在很多方面都發揮了不容小覷的作用,例如調整能源結構、降低環境污染、加快可持續發展等。就目前情況來看,可再生能源縱然有很大的發展潛力,但其屬于新興產業,成本高、資金不足等是其與傳統能源相比明顯的缺陷,急需相應政策的出臺來進行支持與指導。因此,應該怎樣制定可再生能源的相關政策,促進其利用開發是中國現在最為緊迫的議題之一。天津港是我國北方最大的對外貿易港,蘊藏著豐富的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陽能、風能、海洋能、淺層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為港內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提供了基本條件。筆者分析了我國可再生能源的相關政策,以期對天津港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參考作用。
2我國可再生能源及相關政策現狀
2.1風電
2011年我國風力發電總裝機容量62.36GW,保持全球風電裝機容量第一的地位。但是,風電發展的重大難題是“棄風”問題,2011年風電“棄風”超過100億kW?h。不同于常規電源,風電的出力特性特殊:具有隨機性、波動性的特點,導致風功率預測精度較低;風力發電形成一定規模后,如果系統備用水平不夠的話,調度運行過程中做到不棄風很難。
在相關政策里面提到,當地的省級電網結算光伏發電、陸上風電的上網電價在當地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含脫硫、脫硝、除塵)以內的部分;如若超出,則將由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對超過的部分給予補貼。在明確陸上風電、光伏發電等新能源項目上網電價等方面,政府大力提倡各地通過招標等競爭方式,但通過此種方式形成的上網電價有明確規定,即不能超過國家規定的同類陸上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當地上網標桿電價水平[1]。
2.2光伏
光伏產業也是新興產業,“十二五”時期我國新增太陽能光伏電站裝機容量約1000萬kW,太陽能光熱電站裝機容量100萬kW,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約1000萬kW。這幾年在全國各個地區的招商中,光伏產業很受人們看好,其中關鍵原因就在于光伏產業資金投入大、使用人力多,既能創造GDP,又能帶動就業,而且比較重要的一點是其與清潔能源、高新技術等概念緊密相關,符合經濟發展方式轉型的相應政策要求。
價格政策方面,實行光伏發電、陸上風電上網標桿電價隨發展規模的擴大逐步下降的方式。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在建筑物屋頂等設施場地所時,項目備案模式選取可以選擇“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或“全額上網”。同時,如若項目享受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財政補助資金或者金太陽示范工程補助資金,則不在分布式光伏發電的補貼范圍中;同樣不屬于分布式光伏發電補貼范圍的還有光伏電站執行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光伏發電上網電價[2]。
2.3地熱能
我國對當地資源地熱能開發利用的時間、規模和分布容易控制。在環境影響上,地熱能的危害程度小,因此不論是用于發電還是直接熱利用,其作為替代能源都能大幅度減輕對環境的不利影響。我國開發地熱能時間較早,從20世紀70年代初開始,目前直接熱利用的設備熱功率2443MW,排名世界各國之首。
根據可再生能源的相關政策,地熱能供熱制冷、地熱能資源評估與勘查、發電和綜合利用等示范項目受到中央財政的主要扶持。為了滿足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政策的要求,電價補貼政策將應用在地熱發電商業化運行項目。為了嚴格按照國家關于可再生能源電力保障性收購的要求,電網企業需履行全額保障性收購地熱發電量義務。各級地方政府和相關企業要重視地熱能的發展,嚴格落實《可再生能源法》,積極推進地熱能的開發利用工作,促進地熱能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3,4]。
2.4海洋能
海洋可再生能源產業是一項戰略性新興能源產業,根據海洋能自身特點,其涵蓋波浪能、潮汐能、潮流能、溫差能、鹽差能、海上風能等海洋能資源。目前總體上我國海洋能產業處于發展初期,但其在能源產業發展中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除將市場機制引入海洋風能開發中之外,國家和地方仍需對其他海洋能開發技術研究進行財政資助[9]。
港口和臨近港口的產業用海區,指的是港口建設和臨近港口產業拓展所需的海域。港口和臨港產業用海必須符合國家區域發展戰略要求,合理布局,加快臨港產業聚集發展。限制建設規模,防止低水平重復建設和產業結構趨同化。禁止占用和影響周邊海域旅游景區、自然保護區、河口行洪區和防洪保留區等[5]。
3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中主要存在的問題
我國可再生能源在產業化和規模化發展上存在很多問題,歸納主要有以下6點。
3.1市場不成熟,保障能力不足
很長時間以來,我國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方向不明確,采用以往的舊方式進行管理,缺少和市場完善結合的創新體制,沒有形成支持可再生能源產業健康發展的市場機制。
3.2措施不配套,政策體系不夠完善
從總體上,雖然《可再生能源法》修訂之后為可再生能源的應用發展奠定政策基礎,營造發展環境,但是體系還不夠完整,經濟激勵不強,缺乏相關的配套實施細則、財政支持和補貼優惠等完善的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體系[7]。
3.3戰略地位需鞏固,規劃的銜接性和科學性不足
雖然我國政府將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提高到國家能源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表明其十分看重,但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戰略地位在全社會仍需要鞏固與提升,同時也需要加強規劃的銜接性和科學性。
3.4研發投入資金不足,技術創新較弱
目前,企業自身進行可再生能源行業的科學技術開發與創新,缺陷是資金投入不足且使用分散,缺少科研人才和核心技術,很難在更大范圍和更深層次上快速突破。
3.5產業體系薄弱,配套能力不強
關鍵的設備工藝和原材料不得不依賴進口,標準體系不健全,一些可再生能源相關技術不先進,產品競爭力不足,產品檢測和認證體系不完善,管理服務落后。
3.6資源評估不深入,限制產業化發展
目前,我國可再生能源資源評價數據不完善導致無法高效率、規模化地對其開發利用[6]。
總而言之,我國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所面臨的主要問題是成本較高、市場競爭力弱。解決問題的關鍵在于要大力推進可再生能源的產業化、規模化[8]。
4促進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政策建議
4.1制定系統、科學的可再生能源發展戰略和規劃
從國外經驗來看,歐美等國家都高度重視可再生能源的發展規劃,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短期和長期相結合的發展戰略規劃,制定了可再生能源發展的詳細目標和實施步驟。我國在國家總體規劃中缺乏有關各種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使得涉海能源的各級各規劃的關系難以有效協調。因此,我國應該制定海洋能中長期發展戰略目標,嚴格規劃、有效地引導海洋能產業的發展,科學統籌、合理布局,以保證其長遠健康有序發展[9]。
4.2進一步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提高其可操作性
提高可再生能源在整個能源利用結構中的比例是實現可再生能源產業化發展的關鍵,我國現有的可再生能源法律法規都是一些嘗試性規定,難以對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活動進行有效規范。需要修改和完善現有的法律法規,增加細則支持,增強可操作性,確立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法律地位,改變我國以往的可再生能源政策缺少法律等更高層次行政管理的局面,為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提供堅實的法律基礎和保障。
4.3加大激勵力度,通過經濟激勵政策為其發展提供支持
政府應該從電價優惠、補貼優惠、稅收優惠、信貸扶持等多個角度,支持該產業的發展。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需要從有效供給和突破需求約束兩方面入手,結合國外的實踐經驗和我國的發展現狀,實行配額制和稅收改革,以可再生能源的有效供給和市場吸收,為我國可再生能源產業健康發展提供基礎性保障[10]。
4.4拓寬融資渠道,政府繼續給予政策支持、資金扶持
直到現在,我國可再生能源建設項目還沒有十分規范地納入各級財政計劃性預算,這是阻礙其發展的關鍵,開發和研究資金不足,導致產業化、商品化程度很低,發展緩慢。對此,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可再生能源的規劃,積極地、因地制宜地制定好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提高對可再生能源的認識,把它的發展規劃納入國民經濟發展總體規劃之中,列入國家的各級財政預算中去。在投資方面,鼓勵外商直接投資,積極拓寬可再生能源的融資渠道;地方政府和企業也要積極籌措資金,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
4.5推動科技進步,提高裝備水平
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以可再生能源發展為重點加快科技研發。鼓勵企業與科研單位、大學院校建立產研聯合,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可再生能源新技術和相關新產品,加快科研成果的產業化轉化。努力提高產品質量和科技含量,同時通過宏觀調控和市場引導,提高設備制造的能力和技術裝備的國產化水平。
4.6支持國產化工作,組織實施示范工程,加快產業化進程
政府積極組織實施并引領企業參與建設示范工程,推進技術制造的開發,擴大應用領域。風電等設備國產化示范工程要堅持繼續實施,政府支持設備制造企業開發生產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風力發電等設備和零部件。為使風電場等初始投資下降較大幅度,大力促進國產化示范工程設備造價降低。同時組織實施熱電聯產技術商業化示范工程和生物質發電上網商業化示范工程。
5天津港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政策參考
作為天津濱海新區的一個重要功能區,天津港戰略地位的日益加強。在這個過程中,能源消耗和能量供給逐漸成為一個困擾天津港持續發展的一個緊迫問題,這就要求天津港在產業多元化的過程中逐步完成能源領域的轉型。作為沿海地區,天津港蘊藏著豐富的可再生能源,包括風能、太陽能、淺層地熱、海洋能等可再生清潔能源,這為港內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提供了基本條件。隨著開發的深入和加強,新能源產業發展機遇良好。新能源制約于發展環境和發展條件,在資源、成本、核心技術等方面存在著較大挑戰。因此為推進港區新能源的快速發展,需要有良好的政策條件作為基礎,為港區能源轉型提供保障措施[11]。
5.1發展光伏、風電與地熱,制定《天津港太陽能(風能)發展規劃》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目標要求,指導新能源合理投資,促進陸上風電、光伏發電等新能源產業健康有序發展,平衡發展各地新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貼效率。天津港作為濱海新區的重要功能區,其光伏和風電也應該收到重視。鼓勵各類電力用戶按照“自發自用,余量上網,電網調節”的方式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開拓分布式光伏發電市場,積極推廣建設與建筑結合的分布式并網光伏發電系統,積極探索相應的電力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有序推進光伏電站建設,支持光伏企業從光伏產品制造向光伏電站建設轉型,協調光伏電站與配套電網規劃和建設。在風能方面,建立小風電示范工程,加快建設沿海風力發電基地,發展非并網風電淡化海水產業,努力為風電應用拓展新空間。同時天津市有豐富的地熱資源,可以通過設置能源站并根據地熱井勘察結果和土地利用計劃,考慮與城市熱力管網連接等問題。
5.2構建完善的經濟激勵和政策扶持體系
為使得能源科技和產業發展得到保證,建立政府新能源產業發展基金,對新能源生產和消費進行補貼。通過投資補貼、設備生產補貼和消費者(即用戶)補貼的方式,提高新能源設備生產企業的生產積極性,吸引民間資本和國際資本對新能源產業進行投資。例如對在新建房屋提供太陽能供熱及其他應用的房地產開發商、將太陽能供熱使用在物業管理中的物業公司以及消費者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政府辦公大樓或者公共設施優先采用新能源技術,企業事業單位和家庭中使用太陽能的相關設施也給予一定補貼等。建立綠色能源評價體系,在科研經費和低息貸款等方面對有綠色能源標識的企業給予價格激勵[3]。
5.3優化可再生能源發展環境,促進產業集群式發展
建立金融資本科技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如有良好的產業發展環境是有利于吸引國內外更多的新能源企業落戶天津港。對于發展較好的新能源企業給予重點扶持,引導風險投資公司在新能源項目上投資,讓龍頭企業帶動整個可再生能源產業的迅速發展。鼓勵可再生能源企業與上下游企業、研發機構之間結合成戰略聯盟關系,優勢互補,產業整體競爭力會得到顯著提高。同時積極實施新能源示范工程,意義在于使綠色能源率先在一些地區得到推廣,產生聚集和示范效應,從而實現產業規模化、集中化發展[12]。
5.4與高校和科研機構密切合作增強自主創新能力
為吸引國內外一流人才、引進先進技術,組建港區生產力督促中心和新能源研究院,成立綠色能源公共技術平臺,力圖建立一批國家級、省級新能源技術重點實驗室。鼓勵高校多多與科研單位合作,鼓勵高新技術企業加大研發投入,調動產學研各方面的力量聯合攻克新能源技術難題,與先進國家簽訂新能源技術交流與合作協議,建立以促進生產力為中心、企業孵化器為主題的創新服務體系[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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