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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領取或換發《失業證》的程序:
(一)填寫《申請表》。
(二)提供《戶口簿》、身份證和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換證只需提供《手冊》,但《手冊》填寫的內容必須完整且清楚)。
(三)提供本人一寸免冠近照兩張。
(四)經審核錄入電腦后打印《失業證》,貼上持證人照片后加蓋發證單位公章和照片騎縫鋼印。
《失業證》是失業人員享受就業服務、辦理錄用登記的資格憑證 符合失業救濟條件的,憑《失業證》和《勞動手冊》在有效期內按月領取救濟金,并憑《失業證》享受免費職業介紹、減免費轉業訓練等促進就業的優惠政策。 失業人員辦理失業登記后,由區勞動就業服務機構在5個工作日內核發《失業證》?!妒I證》由市勞動行政部門統一印制。
首先是確定身份。失業人員要取得原工作單位發給的能證明其失業的證明材料。對因履行勞動合同或辭退、除名、開除等發生爭議的,應取得勞動爭議仲裁決定書或法院的判決書等。1999年1月22日國務院頒發的《失業保險條例》第16條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其次是失業登記?!妒I保險條例》第16條還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后,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辦理失業登記的手續一般要求是:
(一)區(縣)勞動局失業保險機構接到失業人員檔案后,依據其檔案記載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核定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及標準。
(二)失業人員與用人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60天以內,必須到本人戶口所在縣市區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失業登記。
(三)辦理失業登記時應攜帶下列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及身份證復印件一張;
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張;
3、本人失業前所在單位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4、省級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5、失業職工從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后的次月起,就可按月持本人《失業證》、《居民身份證》,到本人戶口所在城鎮勞動部門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證辦理流程:
1、各類人員到所屬社區居委會、學校、單位等出具領取失業證的證明;
2、到街道辦證大廳一樓出具有關的證件、證明,經街道社區服務中心審批、蓋章、辦理《失業證》;
3、《失業證》年審只須帶上面提到的1—4項證件及原《失業證》直接到本街道辦理;
墾利縣勞動就業辦公室趙愛民
信息化時代的到來,預示著社會生產力水平正在實現著跨越式飛躍。“數字社會”“數字經濟”“數字軍事”“數字政府”等一系列嶄新概念應運而生,標志著以往一直作為基礎學科的數字科學正在發揮著巨大的潛能。標志著人類社會生產力發展史繼工業革命以來規模最大影響力最深遠的一次產業革命。在這場意義深遠的革命中,作為失業保險工作重要體現的信息統計,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實現失業保險統計事務電子化的重要意義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加入WTO的臨近,政府管理體制的創新迫在眉睫,要求政府職能盡快地轉移到搞好宏觀調控、維護市場秩序、創造良好環境、提供公共服務上來。小平同志講過:管理就是服務?!胺帐健钡墓芾硎鞘袌鼋洕w制國家通用的政府管理模式。電子政務將推動政府職能的轉變,也正是“服務式”管理模式的具體體現。
統計政務是失業保險基金收繳管理的組成內容,它包括統計工作人員的資格認定、統計調查單位登記備案、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和涉外統計調查項目的審批備案等,統計政務電子化是電子政務的一個組成部分。在實現形式上,統計調查情況登記備案可以納入一個電子政務總流程,而被服務單位的申請項目的審批備案可以通過網絡審批報批。
電子政務就是在現代網絡環境下,運用計算機通信技術,構建一個政府辦公平臺,使用戶只要持有一臺電腦,即可在任何方便的時間和方便的地點獲得失業保險的信息和服務。這種減少環節、提高實效、方便用戶的政府對社會辦公系統是對傳統辦公模式的根本變革。
企業辦理一項審批事項曾經歷了由多點多次式(即企業要多次光顧多個衙門,才可獲取多種批準證書)到多次一點式(即企業要多次光顧一個大廳可以獲取多種批準證書)。而未來網絡登記和審批模式則達到一次一點式(即政府各部門的登記審批以及備案手續均在網上進行,只需一次光顧一個大廳即可獲取所有審批證件)。網絡登記和審批模式至少可以實現四個方面的目標:一是規范政府行為,促使政府各部門依法行政。網上審批和登記內容必須是具有法律依據或政府批準的行政審批事項,除此之外企業將不予辦理報批;二是有利于增加政府行政透明度,做到政務公開,利于社會公眾對政府的有效監督,促進政府部門的勤政廉政建設;三是減少服務對象申報程序中的重復工作量,避免技術性差錯;四是可以實現政府各部門之間的信息資源共享??傊@種政務辦公模式將促進政府由單一管理型向服務管理型轉變,促進政府真正成為廉潔高效的政府;同時也促使企業和生產經營者通過依法辦理登記報批,對政府依法履行社會保險繳費義務。
二、實現失業保險信息統計電子政務的必要條件
實現登記審批網絡化要具備五個前提條件:一是要確定一個合理明確的網絡辦公總策劃方案,界定總協調的職能,形成省市縣失業保險辦公“一盤棋”的格局;二是要有電子政務的統一標準,例如:統一的繳費企業(單位)編碼(即企業(單位)身份號)、統一的登記注冊類型、統一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等等,避免用戶在使用公共信息中由于標準不統一而造成的混亂;三是要有一個科學的、可以實現服務管理職能的程序和方便企業操作的電子政務辦公流程。例如:墾利縣籌集資金200余萬元,建成了使用面積1800平方米,集求職登記、職業介紹、就業培訓、失業保險申繳領發、勞動保障事務、信息等職能為一體的服務大廳。實現了證件辦理、培訓申報、技能鑒定、政策咨詢、用工審批、勞動合同鑒證等各項手續一站式辦結,一條龍服務,實現了勞動就業信息大容量匯集、廣范圍覆蓋。就業再就業服務的制度化、專業化、社會化程度顯著提高。四是建立完善的網絡安全系統。網絡安全一直是困擾電子政務的難點問題之一,包括建立網絡防毒、安全認證、信息資源分級分層使用的安全體系,這些在技術上都應得到解決。五是要統一電子操作系統,要編制一個科學統一的流程軟件。而以上五個方面都是建立在一個有機的工作整體的基礎上,其工作出發點統一在服務基層,依法行政上。
三、建立失業保險統計工作流程電子化制度
統計數據采集實現由以統計報表、軟磁盤為主轉變為以網絡傳輸為主。加強各級政府統計部門和基層企業的計算機網絡化水平,加強統計信息網絡安全建設,市縣內各個層面的業務部門之間,與限額以上企業(單位)應具備網絡快速傳遞的硬件和設施水平;實現下一級和上一級部門之間的規范的統計制度、統計培訓、電子程序的網絡傳遞;實現基層企業(單位)統計數據信息的網上直報。最大限度地減少統計報送環節,解決基層統計人員力量不足的矛盾。
統計數據處理應用程序由專業各自開發轉變為集中統一研制。統一數據處理操作平臺、應用軟件、文件格式;統一實行統計“一套表”制度,統一單位屬性標識代碼、統計指標代碼;統一數據處理和審核程序;實現準確、高效、方便的數據處理模式。統計信息資料的開發利用由傳統單一模式轉變為現代多元模式。筆者認為,失業保險統計信息可以形成8個系統15個數據庫:一是統計法律法規系統(統計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數據庫);二是統計調查單位管理系統(統計法人單位數據庫、統計產業活動單位數據庫)三是地理信息系統(統計調查單位地理分布數據庫、人口地理分布數據庫);四是統計調查項目管理系統(政府統計調查項目庫、部門統計調查項目數據庫、基礎統計指標及指標解釋數據庫、派生指標數據來源及計算方法數據庫、統計標準數據庫、統計調查方法數據庫)、五是專項統計調查信息系統(國民經濟各行業統計調查數據庫);六是統計質量評估系統(統計指標數據邏輯關系庫、統計數據質量評估庫);七是統計分析系統(統計分析模型應用軟件);八是統計新聞系統。
2005年墾利縣又投入30萬元信息網絡建設資金,配備計算機14臺,文印、票據、本式、彩色、復式等型號打印機10臺,復印機1臺,傳真機2臺,5平方米LDE電子顯示屏一塊,實現了縣鄉局域聯網、省市縣網上直報。建立起勞動用工信息互通、共享,方便、快捷、可靠、實用的信息傳遞系統。
失業人員是社會的弱勢群體之一,對其給予一定的社會保障是體現社會公平,促進社會穩定的必要措施。在多項措施中,最直接有效的措施就是獲得失業保險,但是我國的失業保險覆蓋面較窄,基金統籌層次較低,運行機制不夠成熟。因此,我國需要完善和創新失業保險制度,完善立法,通過擴大覆蓋率和提升基金統籌等方式以梳理與創新其運行機制,加強其促進就業的功能,切實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推動失業保險事業的新發展。
一、我國近年來失業與失業保險的數據分析
1.近年來城鎮失業人數與失業率較為穩定
近年來,雖然我國受到國際金融危機及歐債危機的影響,出口受到負面沖擊,但是在投資增長及擴大內需的作用下,我國城鎮失業人數較為穩定,失業率也穩定在4%到4.3%之間(見圖1)。這為失業保險的順利運行營造了寬松的環境。
2.失業保險的參保人數有明顯增長
2000年年末參加失業保險人數突破1億人,2006年達1.12億,2008年達1.24億,2010年達1.34億,2011年末上升為1.43億人,比上年末增加941萬人。其中,2011年參加失業保險的農民工人數為2391萬人,比上年末增加401萬人。年末全國領取失業保險金人數為197萬人,比上年末減少12萬人。全年共為64.4萬名勞動合同期滿未續訂或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農民合同制工人支付了一次性生活補助。近10年來,我國失業保險的參保人數有明顯增長,但是覆蓋率仍然偏低。
3.失業保險基金的收支累計結余不斷增長
從2003-2010年,我國失業保險受益人數持續下降,從741.6萬人下降到431.6萬人,隨著基金收入與支出的逐年上升,且收入增長更快,失業保險金的累積結余額越來越多,這與“現收現付,略有結余”的原則相違背[1]。由圖2可見,2005年的累計結余為519億元,2008年達1300.7億元。2011全年失業保險基金收入923億元,比上年增長42.1%,支出433億元,比上年增長2.2%,年末失業保險基金累計結存高達2240億元,如何合理使用該基金成為值得深入思考的話題。
二、我國失業保險制度之欠缺
1.失業保險覆蓋面較窄,保險金標準較低并缺乏合理的調整機制
目前的失業保險主要針對于城鎮的企事業單位,城鎮的一個人數巨大的弱勢群體農民工獲得失業保險的比例很低,以及部分私營企業也沒有為員工辦理失業保險,而他們恰恰是最容易失業,最需要獲得失業保險的群體。至于更為廣大的農村,失地失業的農民更加未列入失業保險的對象。2011年我國城鎮就業人數35914萬人,而參加失業保險人數僅為14317萬人,只占城鎮就業人數的39.86%,大部分的勞動者還沒有納入這個體系。同時失業保險給付水平很低,以失業保險金與職工平均工資之比表示失業保險的替代率,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該比率分別為55%和45%左右,而我國的替代率極低,為20%左右[1]。失業保險金缺乏合理的調整機制,沒有充分考慮到物價與失業率的變化。而實際上,物價影響到失業人員的生活成本與生活質量,而失業率影響到再就業的難易程度,也就是影響到失業的時間長短。
2. 失業保險基金統籌層次較低
有少數地方尚未實現失業保險基金市級統籌,多數地區尚未實現省級統籌。尚未實行省級統籌的區域內基金收支和結余不平衡問題較為明顯,不利于失業保險的平穩運行,也不利于保險基金的集中投資以不斷增值。
3.缺乏成熟的監測與預警制度
在不少基金統籌區域內監測工作覆蓋面較窄,監測企業戶數有限,并且沒有及時地增減調整。沒有建立失業動態監測工作定期通報、上報與匯總分析制度。在國家層面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僅就來源于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數據季度就業形勢報告,缺乏原因與對策分析。失業預警與對異常數據的跟蹤分析機制尚未建立起來,從而不利于失業保險的調整與功能發揮。
4.失業人員患病期間難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在收入急劇減少,甚至沒有獲得失業保險的情況下,如果患病就是雪上加霜了。因此,失業人員在患病期間不但應該享受基本醫療保險,而且應該獲得大額醫療保險,以支付因大病、重病產生的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的其自身難以承受的醫療費用。
5.主動失業的道德風險
如果失業保險期過長,待遇過高就可能誘發主動失業,或者失業后不愿意積極再就業。另外,如果終身沒有失業,失業保險金最終也不全部或者部分返還的話,同樣可能誘發主動失業的道德風險。我國《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人員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5到10年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僅以繳費時間定領取保險金期限未盡合理。
6.部分經辦機構辦事合規性和效率欠佳
據國家審計署2012年的第34號關于全國社會保障資金審計結果的公告,部分地區擴大范圍支出或違規運營失業保險基金9215.40萬元。其中:用于基層經辦機構等單位工作經費6162.88萬元,用于平衡縣級財政預算2016.74萬元,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等535.78萬元,委托理財500萬元。8個省本級、85個市本級和153個縣的經辦機構審核不夠嚴格,向91864名不符合失業保險條件的人員發放待遇8893.80萬元。部分地區失業保險尚未全程信息化操作,因此效率欠佳。有些大型企業每月人員變動、工資變化較大而耽誤了正常申報的時效,參保單位勞資人員辦理申報手續的往返次數較多,極不方便。因此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高辦事效率是重要任務之一。
三、失業保險制度的完善與創新之路徑
1. 擴大失業保險的覆蓋面,創新設計保險金標準的調整機制
立法部門需要在充分反映各方面利益訴求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與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民政與稅務等部門溝通協調,積極翔實地修訂失業保險條例,并研究出臺新條例的相關配套政策與細則。擴大失業保險覆蓋面的重點為弱勢人群包括農民工、非公經濟組織及私營企業從業人員等。在此基礎上,考慮在某些失地嚴重,消費水平偏高的農村地區試點失業保險。國家指導試點地區規范失業保險的對象范圍、支出項目和基金管理,妥善處理失業保險基金和就業專項資金的關系,分賬管理兩項資金,提高試點成效以積累實踐經驗。
借鑒2009年開始的改革較為成功的智利的經驗,考慮到失業率較高的情況下重新就業更為困難,要花更多時間,智利失業保險規定:在領失業保險金期限內,如果每月失業率均高于最近4年平均失業率1%,那么在失業金給付期結束之后,可以延長2個月,這2個月中發放的失業金約為失業前工資的25%[2]。因此,我國失業保險金的標準主要應該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和當地物價水平變動等情況而確定,逐步建立失業保險金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及調整機制,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切實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2011年,全國領取失業保險金月人均水平達到614元,增長24%。雖然增加幅度較高,但是考慮到物價,特別是食品類物價上漲帶來的壓力,失業人員的生活保障依然十分有限。在今后10年逐步把失業保險的替代率提高到50%的水平,以保障失業人員的生活質量。
2. 提高失業保險基金統籌層次
我國需要積極推動縣級統籌地區實行市級統籌,實行市級統籌地區繼續鞏固完善,逐步向省級統籌推進。尚未實行省級統籌的地區要進一步完善省級調劑金制度,加大基金調劑力度,解決區域內基金收支和結余不平衡問題。實行市級統籌的地區應結合本地實際,明確統一參保范圍、參保對象、保險金標準等。全市統一基金管理和使用,實行基金收支預算管理制度,有條件的地區要實現基金統收統支,其他地區也要統一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和使用辦法,逐步實現全市范圍內統一調度和使用基金;國家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積極探索實施失業保險省級統籌。
在2011年底全國基本實現失業保險市級統籌的基礎上,探索各統籌中心失業保險基金的投資管理辦法。在注重安全性的前提下,通過債券投資、協議存款、購買保值型的證券投資基金等方式實現保值增值。
3. 建立失業動態監測與預警制度
各地社會保障部門要穩步推進失業情況的動態監測。在基金統籌區域內擴大監測工作覆蓋面,增加監測企業戶數。建立失業動態監測工作定期通報制度,提高監測數據質量。加強調查研究,改進和完善監測方法和數據上報及匯總分析系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需要每月對各地上報的監測數據進行全國性匯總分析,形成動態監測報告,并根據季度就業形勢分析的結果,對于異常的監測數據進行較長時間的跟蹤分析。
該部門還需要指導相關省市制定并實施失業預警試點方案。就業數據是反映就業發展狀況的信息窗和晴雨表,是適當調整失業保險的重要依據,也是完善預警方案的前提。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建立了失業動態監測制度,對企業崗位變化情況實施動態監測,建立了失業預警制度,及時了解經濟形勢對就業、失業的影響,把握就業形勢變化,有針對性地采取預防和調控失業的政策措施,這顯然有利于促進就業和穩定就業。失業動態監測不僅將規模以上、本地區支柱產業代表、易受經濟形勢、國家政策影響的企業納入進來,還結合浙江省勞動合同、勞動用工備案等制度的推進,將監測范圍擴大到盡可能多的企業。
4.保障失業人員患病期間按規定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在收入銳減的情況下,能否獲得醫療保險顯得尤為重要。因此,各省市社保機構應設計和落實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政策,確保失業人員按規定享受醫療保險待遇[3]。武漢人社局、財政局2012年初聯合出臺政策,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職工醫保的繳費率按照單位繳費率8%與個人繳費率2%之和10%確定,繳費基數暫按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確定,今后繳費基數的調整將參考失業保險基金的結余數額和職工醫保繳費水平而定。另外,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城鎮職工大額醫療保險費,每月7元,失業保險金人員因此獲得大額醫療保險的保障。
5.減少主動失業的道德風險,促進再就業
失業保險需防止期限過長,待遇過高,如果終身沒有失業,失業保險金最終應該全部或者部分返還參保人員,以免誘發主動失業的道德風險。我國不應僅以繳費時間定領取保險金期限,勞動者年齡、教育水平、再就業確有困難的以及經濟不景氣等因素也應一并考慮,可考慮對就業難的失業人員在原有基礎上延長6個月,采用隨時間推移失業保險金累積遞減的方式,以促進就業。還可以借鑒智利失業保險近年來的經驗,將失業保險賬戶與養老金賬戶結合起來加以設計與運行,規定在參保人員退休時,失業保險賬戶基金可以轉入養老金賬戶[2],從而減少道德風險,促進再就業,更好地保障參保人員的退休收入。
由圖3可見,近5年來,每年城鎮失業人員再就業人數都在500萬以上,有小幅的穩定增長,但是由圖1 可見,失業率保持基本穩定,失業人員數量略有增加。為進一步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各社保部門須總結試點經驗,建立健全失業保險預防失業、促進就業的政策體系和穩定就業的長效機制。爭取在財政補貼、再就業稅收優惠和職業技能培訓等政策的合力下,適當擴大比例將失業保險金用于就業補貼、創業資助、職業技能培訓與服務等項目,從而發揮失業保險在預防失業、促進就業的積極作用。可供借鑒的有美國失業保險促進就業的經驗:給予求職補助,失業工人需要到外地求職發生的食宿和交通費的90%可獲補助,上限為每人1250美元;參加職業培訓者可額外增加26周的津貼[1]。
6. 加強失業保險基礎建設
一、多措并舉促進就業創業
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意見》文件精神,堅持把穩就業放在首位。1-5月城鎮新增就業3329人,完成市下達任務4600人的72.4%,幫助失業人員再就業59人,城鎮登記失業率2.9%,認定就業困難援助對象20人次,受理創業擔保貸款申請217份3245萬元;新開發公益性崗位360個,完成市下達任務300個的120%,開發公益崗位安排4391名貧困勞動者就業;安置25名就業困難人員上崗,接收26名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疫情防控期間開展網上招聘,利用公共招聘網招聘信息,共為81家企業招聘崗位6153個;幫助企業復工,優先重點企業用工信息,有針對性送崗上門,滿足重點企業階段性用工需求,131家企業返崗員工12232名,開展點對點服務,聯系江蘇、浙江等省籍務工人員較多的地區,組織包車送務工人員返崗,發車154輛,返崗復工2423人,對接服務的返鄉務工人員自行返崗13.72萬人次。落實援企穩崗政策,審核撥付105家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225.92萬元,兌現8家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134.59萬元;發放失業金1318人次171.2萬元,發放失業人員臨時價格補貼5.87萬元。
二、扎實推進技能提升行動
積極做好各類重點群體就業創業培訓,1-5月開展企業新錄用人員崗前技能培訓1877人次,完成年度任務1200人的156.4%,開展貧困勞動者技能脫貧培訓988人次,完成市下達任務500人的199.6%,完成新技工系統培養60人(市下達任務219人,因招生節點未到,招生進度較慢)。
三、健全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實施社?;菝裉嵘袆?,深入推進全民參保計劃,1-5月完成企業職工參加養老保險32188人,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參加養老保險17449人,參加醫療保險36069人,參加失業保險28006人,參加工傷保險40227人。征收各項社會保險費29455萬元(其中企業養老保險費10490萬元,機關事業養老保險費10630萬元,醫療保險費7396萬元,失業保險費614萬元,工傷保險費325萬元),另征收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3309萬元。執行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截止5月底,為企業養老保險減負2500萬元,工傷保險減負130萬元、失業保險減負77萬元;對疫情期間企業全額繳納社保費用的按政策予以退還,共對240家繳費單位退還養老保險費283萬元,失業保險費9.6萬元,工傷保險費9.7萬元。
擴大工傷保險參保面,從四月起對2019年工傷保險支繳率大于150%的六家機關事業單位執行率費上浮二檔至基準費率的150%,深入153家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扶貧車間宣傳優先參加工傷保險政策,已有34家小微企業171人和20個扶貧車間362人優先參加工傷保險。受理工傷認定29例,其中死亡2例,不予認定1例。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繳費任務提前完成。出臺2020年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任務分解及管理考核辦法,部署城鄉居保繳費,適時進行督查,截止五月底,參保繳費人數達50.33萬人,完成市下達年度任務的101.6%。落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兩個機制”政策,制定我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實施方案,繳費補貼標準按省定標準同步提高,從2020年1月起,基礎養老金標準由110元提高到115元,對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每超一年每人每月增發2元,對年滿65周歲以上高齡人員每月加發5元至25元高齡基礎養老金。
有序推進部分退役士兵養老、醫療保險補繳費工作,配合退役軍人事務局完成1535名退役軍人養老保險數據核查和錄入工作,已進入補繳費程序。
積極推進社??ㄖ瓢l和拓展社??☉?,截止5月底完成制發卡15561張,新采集制卡人員信息17356人,補換卡5091張;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使用社保卡領待的有8451人,持卡領待率80%;企業退休人員使用社??I待的有4795人,持卡領待率23%;使用社??I取城鄉居民養老金的有5920人,持卡繳費2039人。
開展社?;饘m椂讲闄z查,嚴格防控社?;痫L險。對各社保經辦機構開展基金風險防控督查檢查,發現的風險點下發督辦單,限期整改。完善基金內控管理制度和經辦業務規程及操作流程,明確經辦人員崗位職責,建立內部財務管理制度,主動接受財政審計監督。積極開展疑點信息數據比對,通過公安、民政部門提供相關數據詳細比對養老保險領待人員數據,篩查出冒領養老保險待遇人員26人(機關事業3人,企業23人),已全部停發待遇并采取不同方式通知當事人親屬辦理退繳手續。
四、大力促進城鎮居民增收
從建立長效機制、促進就業創業、落實托底保障、扶持企業發展等方面,推進城鎮居民增收。受肺炎疫情影響,今年第一季度我縣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7052元,同比增長0.8%,環比下降8.0個百分點。建機制方面,建立了城鎮居民增收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解決增收工作中出現的重難點問題,制定重點群體增收激勵計劃和相關措施,定期對首席統計員、輔調員及記賬戶開展培訓,建立考核激勵機制,將城鎮居民增收納入政府目標考核體系。預發機關事業工作人員一次性工作獎勵2.28億元,發放失業金1318人次171.2萬元,發放臨時價格補貼776.7萬元(其中失業人員臨時價格補貼5.87萬元);落實社保費減免政策,對因疫情影響的企業減免社保費2707萬元。
五、積極育才引才用才聚才
1-5月,評審確定656名專業技術人員具有初級任職資格,辦理1163名事業人員崗位聘任,辦理526名事業人員崗位續聘,辦理762名事業人員崗位內晉升,開展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要求學習達到90學時。推薦2人參加2020年享受國務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貼選拔,推薦3家企業申報第11批省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審核審批8200人次調整鄉鎮補貼,協助縣衛健委審核醫療衛生防疫人員一次性慰問補助33人次及防疫臨時性補助133人次。為應急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7人。審核139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19年年度考核備案9030人次。疫情防控期間上報市委、市政府及時性表彰先進個人1名,由縣委縣政府及時性表彰2個集體,8名個人。受理6個事業單位股級干部任免備案7人次,開展企業新錄用員工培訓1877人次,完成新技工系統培訓60人次,職業培訓機構開展免費培訓三期113人次。
六、努力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1-5月受理欠薪投訴226起,涉及6800名勞動者欠薪8300萬元,歸集170家施工單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4727.88萬元(其中保函三家2532.12萬元),退還220家單位保證金2932.21萬元,對15家用人單位違法行為立案調查,移送公安部門涉嫌犯罪案件3起,勞動用工備案3630人次,順利通過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督查組對我縣2019年度保證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實地考核,聯合住建、水利部門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宣傳活動,并督促在建項目落實“一項目一冊”規范化管理,發放《條例》及規范化管理手冊300余份。受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34件,處理結案19件,按期結案率100%(其中裁決結案7件、調解結案12件),調解率63%。受理各類案件191件(省網轉辦21件,市長熱線165件,百姓暢言3件,網上咨詢2件)。密切關注群體動態,特別針對鄉鎮機構改革分流人員和退役軍人群體做好政策解答和安撫維穩,開發53個公益性崗位安置部分鄉鎮機構改革分流人員,其訴求基本解決。
七、鞏固強化人社扶貧成果
通過培訓提升貧困勞動者就業技能,開展稻蝦共養、農作物種植等工種技能脫貧培訓,共培訓988名貧困勞動者,完成市下達任務的199.6%;加強扶貧公益崗位整改,分別建立就業扶貧公益崗位4398人臺帳,生態護林員扶貧公益崗位460人臺帳,光伏扶貧公益崗位1932人臺帳,共安置貧困勞動者6790人次;梳理涉及311名貧困勞動者六種類型問題清單,通過分片包保督查現場交辦鄉鎮,限期整改,已完成211名貧困勞動者的信息修改,清退100名超齡、多崗位就業等不符合條件的貧困勞動者,公益崗位整改任務已經完成;加強扶貧車間動態管理,疫情防控期間落實各項政策,扶持扶貧車間復工復產,至3月底有21家扶貧車間157名貧困勞動者返崗復工,撥付復工復產補助7.75萬元。22家扶貧車間帶動就業964人,其中貧困勞動者217人,帶貧比22.5%;落實就業幫扶各類補助政策,撥付第一季度4391名貧困勞務者公益性崗位補貼372.96萬元、1998名貧困勞動者居家就業補貼158.67萬元、就業扶貧車間貧困勞動者就業補貼16.77萬元,3980人外出務工人員交通補貼199萬元,扶貧車間及合作社等101家經濟實體吸納貧困勞動者穩定就業一次性獎補30.12萬元,1家企業一次性穩定就業補貼48人9.6萬元。
及時為符合參保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員代繳保費和發放待遇,截止5月底,代繳建檔立卡貧困人口71994人、低保對象5095人、重度殘疾人3673人、計生特扶對象285人、特困人員24人,代繳資金1641.8萬元,領取居保待遇貧困人口70709人,實現應代繳盡代繳、應發盡發、應保盡保。切實做好結對幫扶工作,推進結對“雙包”工作機制,扶貧工作隊員駐朱郢村幫扶,幫扶責任人每月走訪貧困戶,幫助貧困戶謀劃發展產業、參加就業技能脫貧培訓,提升就業技能,鞏固朱郢村“出列”脫貧成果,防止脫貧戶因病、因疫返貧。
為推動勞動力市場三化建設,具體落實各項任務和工作要求,保證試點工作取得實效,現將《試點城市勞動力市場三化建設評估標準》(以下簡稱“評估標準”)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結合當地實際情況,根據評估標準提出當地具體的達標要求和量化指標,指導各試點城市制訂2000年達標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二、對全國100個試點城市的評估實行城市自評、省級檢查和部級抽查評審相結合。各試點城市應根據評估標準、各地試點方案和省級勞動保障部門的要求,逐項進行自評,寫出自評報告;省級勞動保障部門組織檢查,寫出檢查報告。上述工作應于2001年3月底完成。有關評估工作的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報2000年第一季度試點進展情況報告時,應包括本地達標的具體要求、試點城市制訂達標計劃的情況、目前達標存在的主要問題等內容。
附件:試點城市勞動力市場三化建設評估標準
一、基礎建設
1.勞動力市場建設、管理、服務各項工作有專門機構負責,人員落實,職能明確,工作協調。就業服務和失業保險金發放向街道延伸,市內初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健全、方便群眾的服務網絡。
2.勞動力市場建設費按規定列入當地財政預算,勞動力市場建設和運行有穩定的經費來源渠道,并建立了相應的財務管理制度,資金使用效果好。
3.公共職業介紹機構有固定的對外服務場所,內部功能區域設置經濟合理,場地面積和場內設施滿足實際需要,使用效率較高。
4.建立了工作人員定期培訓制度;區(縣)以上就業服務和失業保險工作人員已全部接受過業務和計算機基礎知識培訓,掌握本職業務的有關政策,符合本崗位的要求;就業服務骨干工作人員已接受或正在接受職業指導員(師)職業資格培訓。
二、信息網絡建設
1.建成市內勞動力市場信息網(即就業服務和失業保險信息網),達到部《城市新建勞動力市場信息網(初級)驗收標準》(勞社規劃司發〔1999〕16號)中規定的技術標準;勞動力供求信息、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管理信息、失業保險基金收支和保險金發放信息、職業培訓信息實現市內聯網。
2.已建立用人單位空崗調查和報告制度、職業供求信息收集、上網和制度,設立了專職信息員,網上職業需求信息量大,更新及時,本市企業一年以上用工的有效信息上網率達到60%以上。
3.按照部有關要求進行勞動力市場職業供求狀況季度分析,公開勞動力供求信息和季度分析報告,按時準確地向省、部監測中心傳報網上信息。按照部有關要求進行勞動力市場工資價位調查,并公開有關信息。
三、市場管理
1.制定了統一、完備的勞動力市場管理制度,并能認真貫徹執行。
2.按照有關規定實行就業準入。對要求就業而未取得相應培訓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的勞動預備制人員,以及申請從事國家規定持證上崗職業(工種),但未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推薦其參加職業培訓,取得相應的證書后再予辦理求職登記和介紹就業。
3.嚴格職業中介機構的審批和管理,市場清理整頓制度化、經常化,非法職業中介明顯減少,勞動力市場秩序良好。
4.對勞動保障部門開辦的職業介紹機構,有統一規范的管理制度和檢查措施;按要求懸掛和宣傳公共職業介紹機構標志;公共職業介紹機構有一定知名度和良好的社會形象。
5.建立了勞動力市場管理監督保證體系,設立并公布了舉報電話,能夠認真處理群眾投訴,對違規行為查處及時,用人單位和求職者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
四、就業服務和失業保險
1.根據部《勞動力市場管理和服務工作主要業務流程規范(試行)》(勞社培就司發〔1999〕36號),制定了就業管理、失業管理、職業介紹、推薦培訓、勞動事務等就業服務的相關制度和統一的具體工作流程,已在全市執行,做到各項業務相互銜接,有效配合,方便服務對象。
2.失業保險基金管理工作得到加強,較好地實行了新的財務、會計和統計制度,建立了規范的失業人員管理、服務程序,申領和發放失業保險金手續便捷,管理和服務工作效率較高,并能按要求及時、準確地收集和上報相關信息。
3.對下崗職工和符合申領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免費實行政策咨詢、職業介紹和職業指導;對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中的困難群體免費實行專門服務;上述各服務項目有明確的目標和要求,服務有成效。
4.設立了專門培訓項目,為自愿參加技能培訓的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提供免費或部分免費的培訓機會,參加培訓人數和培訓后再就業率達到一定標準。
5.公共職業介紹機構與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密切配合,主動為進入中心的下崗職工提供就業信息,取得一定實效。
6.在主要公共職業介紹機構的綜合場所設立了職業指導區,對職業指導工作有具體要求,有專人負責和實際進行職業指導服務。
五、工作協調機制
1.建立了勞動力市場建設、管理、服務工作的目標管理制度,有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目標,有信息通報的固定渠道和方式,在試點期間及時總結推廣了一些有效經驗。
一、優化流程,做好基礎業務管理工作
(一)學習并理順養老、醫療、生育等保險政策,及時通知,做好在職工中的宣傳及政策解讀工作。為最大程度方便一線職工了解和辦理社保業務,將社保政策與辦理流程制作成電子版業務指南,如《職工醫保就醫與報銷辦理指南》《社??ǚ罩改稀贰堵毠どkU待遇辦理指南》《工傷申報流程》等資料下發到各二級單位,獲得職工一致好評。
(二)積極配合公司ERP信息系統架設,提高了工作效率,統一了工作平臺,確保快速準確的完成工作業務。自2019年初開始,在上級領導的指導下多次與信息計量部、山信軟件公司交流,為ERP信息系統架構提出合理需求,配合提供系統開發的思路,完成子模塊建設、基礎數據的采集、系統分步測試等一系列工作。
(三)結合實際,做好特殊工種界定工作,為職工退休、退養條件管理奠定基礎。根據公司現有工種崗位的工作環境、勞動強度等情況,對照國家特殊崗位工種名錄,參照濟鋼、萊鋼現行政策,制定公司特殊工種名錄初稿,報日照市社保局審核,現已全面完成《##單位特殊工種名錄》制定工作。
(四)做好穩崗補貼申報,充分利用政策維護公司利益。依據日照市關于《關于申報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的通知》等文件規定精神,根據公司2018年度繳納失業保險實際情況,結合公司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員、不減員、穩定就業崗位為山東省化解鋼鐵過剩產能、淘汰落后產能和節能減排做出的積極的貢獻,按照山東省關于穩崗補貼有關規定,積極申請補貼。經日照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核批準我公司穩崗補貼,并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專項使用此類補貼,確保穩定就業崗位。
(五)落實服務職工的宗旨,完成社?;鶖缔D換及補充醫療保險管理辦法制定。根據統計的2018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及日照市2018年度企業職工平均工資標準,按照日照市人社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要求,及時完成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轉換工作。同時在2019年完成制定《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管理辦法》,辦法的實施降低了職工醫療負擔,提高了職工醫療保障水平。
二、“互聯網+”辦公,不斷創新服務模式
(一)優質服務“不見面”,改革創新“碼上辦”。根據市人社局加大社會保障卡系統建設力度等有關規定及政策,結合當前疫情防控形勢,充分落實社保業務“網上辦、掌上辦、自助辦”。2019年初以來,在社??ǖ霓k理、領取、使用等方面實現“互聯網+”模式,職工信息全部通過網絡上傳,原申領社會保障卡的“申請、領取、激活”模式改為在合作銀行現場辦理,現場激活,職工只需一次“跑腿”即可辦好。同時,面向廣發職工宣傳“日照人社”手機APP、“日照人社”微信公眾號、自助服務一體機等渠道查詢、辦理社會保險、社會保障卡業務,極大程度上方便了辦理相關業務的職工。
(二)愛崗敬業、熱情服務。始終以“熱情、周到、和氣、文明”為服務宗旨,保障員工合法權益。近兩年,公司新進員工人數眾多,且進廠報到集中,保險的轉移、立戶及繳費工作任務重,涉及濟南、萊蕪、日照、淄博等多個地市的社保轉移工作,要求需在一定時限內辦理社保轉移工作,為保證員工社保的正常繳費,頻繁多次的與多地市的社保部門聯系,不等不靠,主動完成各項社保轉移等工作。2019年全年共完成318名職工社保立戶,為新進人員辦理職工社保卡,轉移1200多名職工的參保信息及醫保賬戶資金,有力的保障了員工權益。
(三)廣泛利用宣傳載體,做好工傷預防工作。根據山東省、日照市開展工傷預防工作的要求,完成制定##單位《工傷預防實施方案》,落實各項工傷保險政策和安全生產措施,從源頭上減少工傷事故的發生,從根本上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權益,積極穩妥推進工傷預防工作。同時2019年在公司微信公眾號推送工傷預防知識,開展政策咨詢互動活動7場;利用電子屏、班車車載電子屏等方式,滾動播放工傷預防宣傳標語,播放工傷預防宣傳片、公益廣告、專題片等。通過活動的開展,在全公司范圍內營造了全員支持、廣泛參與的工傷預防氛圍。
三、立足自身求發展,巾幗崗位建功
(一)在上級領導的指導下積極參與“文明窗口”建設,以窗口建設為契機,大大提升了服務管理水平。從初始的微笑服務、便捷服務,發展到現在的規范服務程序,提高隊伍素質,實施優質服務,使“文明窗口”創建工作常抓常新,留下了不斷在創新中發展的堅實足跡。
關鍵詞:人力資源管理;人事保險;工作流程
人事保險即機關、事業單位的社會保險工作,它既是人事制度改革的組成部分,又是各項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隨著企業基礎管理模式的深刻變革,人作為一項資源變得越來越重要。以人力測評、績效評估和薪資激制度為核心的人力資源管理,只有對人力資源管理進行新的定位,才能真正使人力資源管理成為整個企業管理的軸心。
一、參與社會保險的原則
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趨勢的不斷加劇,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養老保險支付壓力越來越大,因此,在現有的養老保障制度框架內,明確定位養老保障體系,迎接我國人口老齡化高峰的到來。
辦理人事保險是依據當地社會保險辦理中心的有關政策,只要是已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再結合本單位職工一個月的工資總額,每個月在規定的時間范圍內為其辦理增減、申報繳費以及保險享用的綜合性業務。以下對人力資源管理的人事保險工作流程進行分類介紹。凡是與用人單位或者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應按照合同的有效期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參與社會保險的范圍
社會保險指國家通過立法對勞動者因年老、患病、傷殘、生育、失業、死亡等原因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或失去工作時,給勞動者本人或遺屬提供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主要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五大類。
(一)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的人員,與原單位或者企業保留勞動關系,并由原單位或者企業或個人自理社會保險費用的,應與原單位或者企業簽訂聘任合同以及出具社會保險參保證明。
(二)與原用人單位或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并已參保的,要補齊欠繳保險費用后才能轉至新用人單位或企業的參保地。
(三)對于已經簽訂勞動合同,原又未參與社會保險的人員,應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在參保之日開始辦理。
三、每月正常繳費
(一)申報要求
用人單位或企業在獲得社會保險費登記的批準后,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等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以下就相關規定進行介紹。
1.繳費比例:社會保險費用基數是由用人單位或企業上個月的實際工資總額和職工本人上個月的工資收入按照一定的比例組成的。其中若職工的月工資低于本市去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六十,就按照去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六十以一定的比例進行繳納;若超過本市去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三百,就按照去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三百以一定的比例繳納。由于每個地方的社會平均工資標準、繳費項目和比例有所不同,用人單位或企業需按照《工資、費用管理暫行辦法》來籌劃工資。勞動者由用人單位或企業發放工資時按照勞動者實際工資總額以一定的比例代繳。
2.申報、繳費時間:在每月5日以前,用人單位或企業應依法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本單位參與社會保險的人員以及繳納相關的費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核實和批準后,用人單位或企業于每月10日前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法繳納足額的社會保險費。每月的11日至13日是催繳期,用人單位或企業若逾期沒有繳納或者繳納為足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除了依法催繳欠費數額外,還應按日收繳從11日起的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3.申報材料:參與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或企業如沒有人員增減或者在辦理完人員增減手續后,應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申報。企業還應提供本月的社會保險費申報表和本月的社會保險費申報盤表,其中社會保險申報表一次三份,以便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即時審核。
(二)申報流程
對于用人單位,在成立、變更、消注的情況下,必須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以及注銷登記手續。
1.參保登記
對于繳費單位必須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之內,按照注冊地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障登記,其分支機構也應作為一個獨立的繳費單位,根據所屬地管理原則單獨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繳費單位在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時,必須攜帶工商營業執照、批準成立證件及其復印件,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及其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及其復印件和其他相關證件、資料,如實填寫社會保障登記表。
勞動保障監察部門通過對繳費單位填報的社會保障登記表進行審查,建立參保單位登記檔案,確定該單位勞動保障正好,核發勞動和社會保障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已通過審核的繳費單位建立社會保險登記檔案,確定該單位的參保險種及時間,通過對繳費單位參保職工情況進行核查后,核發社會保險登記證。
2.變更登記
當繳費單位遇到下述變更時情況,必須依法向原社會保障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變更:
(1)單位名稱;
(2)住所或地址以及郵政編碼;
(3)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身份證和聯系電話);
(4)單位類型(包括企業登記注冊類型、事業單位類型);
(5)組織機構統一代碼;
(6)主管部門或隸屬關系;
(7)開戶銀行或銀行賬號;
(8)參加社會保險險種。
繳費單位應當字工商行政部門辦理變更登記30日之內,填寫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表,攜帶營業執照、工商變更登記表和工商執照或有關部門批準或宣布變更證明、社會保險登記證到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社會保險登記。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對單位填寫的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表進行審核,更改相應材料,收回原社會保險登記證,并重新打印發放新的社會保險登記證。
3.注銷登記
當繳費單位發生解散、破產、撤銷、合并時,依法終止社會保險繳費義務時,應向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注銷。
繳費單位應在工商行政部門辦理注銷登記之日起30日內,到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辦理社會保險注銷登記手續,填寫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表,提供工商局注銷證書或行政注銷通知書、法院裁定破產單位破產等情況的相關法律文書及其復印件、單位主管部門批準終止的有關文件及其復印件、社會保險登記證和其他相關證明資料和批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核實以上材料后,對符合注銷條件的參保單位在辦理職工社會保險關系終止手續后,封存單位參保信息,并繳銷社會保險登記證。
四、人員增減辦事程序
人員增減:依據社會保險關系由勞動關系決定的原則,用人單位在或企業在建立、解除或者終止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系時,應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時辦理人員增減手續。
(一)人員增加申辦材料
1.需辦理增員手續時,用人單位或企業需提供與新增人員之間的勞動合同方才辦理;
2.勞動者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以及打印的增員表,復印件一式一份,增員表一式兩份;增員辦理手續隨著每月的申報繳納一起進行;
3.參與社會保險的人員在兩單位或企業之間進行調動,若沒有與原單位或企業辦理減員手續的,在新單位或企業是不能辦理增員手續的;
4.對于異地轉入的人員,在辦理保險基金轉移之前應先辦理保險轉移手續和轉入正常的繳費。
(二)人員減少申報材料
參與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或企業在辦理減員手續時,應提供減員表和按減員原因提供被減人員的相關資料。
1.正堂退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退休人員在辦理減員時需提供其本人的身份證原件;
2.提前退休:由于病退、特殊工種退休以及享受傷殘體恤金的人員在辦理減員手續時,需提供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提前退休審批表;
3.其他情況減員:對于與原單位或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人員,應提供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對于死亡人員,應提供醫療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或火化證。
人員增減手續的辦理時間應以合同開始或終止時間為準,對于減員要在繳納本單位或企業當月的足夠的社會保險費,并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認后,在下個月申報前予以減員。
五、繳費方式
參與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或企業的繳費方式可以是支票、信用卡等,征繳部門在確認繳費后給予發票,用人單位或企業憑發票到本單位或企業的財務部門報銷。
六、保險享用
根據權利和義務相等的原則,繳納足額的費用就應該享受相應的保險待遇,這就根據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有關規定來執行各項保險的享用。
七、結束語
人事保險工作是一項規范且有必要的工作,它關系到用人單位或企業職工的切身利益。所以,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應做好人事保險工作,保證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或企業之間關系呈良性發展,進而發揮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在整個企業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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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意見》和《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就業增長穩定就業形勢的意見》精神,保持我區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現就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全方位促進就業增長,確保就業形勢基本穩定,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目標任務,強化領導責任
(一)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受金融危機影響,在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促進就業任務十分繁重。為此要進一步強化政府責任,把擴大就業放在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位置。繼續堅持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的方針。在發展經濟和調整產業結構、規范人力資源市場、完善就業服務、加強職業教育和培訓、提供就業援助等方面制訂具體措施,努力實現社會就業更加充分的目標。
(二)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多渠道增加就業崗位,統籌做好城鎮新增勞動力就業、農業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和失業人員就業工作。
(三)積極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把高校畢業生就業納入就業工作總體部署,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健全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強公共就業服務,廣泛開展技能培訓和就業見習,提高高校畢業生實踐能力和就業能力,引導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和創業。
(四)進一步深化創業促就業工作。扎實推進全民創業、家庭創業和自主創業,結合新形勢的要求,不斷完善支持創業的政策體系,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創業服務、創業培訓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加強創業意識教育,營造鼓勵自主創業的社會環境,使更多的勞動者成為創業者。
(五)加強失業調控,努力減少失業。處理好宏觀調控與增加就業崗位的關系,妥善做好相關人員的安置工作。建立健全失業預警制度,及時掌握就業、失業變化情況。制訂失業調控預案,實施失業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局勢的穩定。
(六)健全就業工作目標責任制度。把城鎮新增就業、控制失業率、失業人員就業、就業困難人員就業作為就業工作的主要目標任務,逐級分解,將統籌城鄉就業、建立社會保障與促進就業聯動機制納入就業工作目標責任,完善考核體系,夯實工作責任,依法加強對街道、部門的考核、檢查和監督,確保促進就業各項目標任務的完成。
二、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進一步穩定和擴大就業
(七)繼續發揮稅收優惠政策促進和擴大就業的作用。按照《國務院關于做好當前經濟形勢下就業工作的通知》精神,延續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的稅收扶持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在相應期限內定額依次減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對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按規定在限額內依次減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審批期限延長至年底。
(八)繼續實行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登記失業人員、殘疾人、城鎮退役士兵和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國家限制行業),按規定免收屬于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扶持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年。
(九)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大力支持創業帶就業。要在政策范圍內不斷創新小額擔保貸款管理模式,完善創業服務體系,改善創業環境,推進全民創業促就業工作;將個人小額擔保額度由3-5萬元提高至3-8萬元,貸款期限由2年延長至3年;進一步加大對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的貸款貼息支持力度,將貸款額度由150萬元提高到200萬元;充分利用中央財政貼息資金,進一步完善擔?;鸬娘L險補償機制和貸款獎勵機制;推動信用社區與經辦銀行合作,鼓勵擔保機構降低反擔保門檻或取消反擔保。
(十)全面落實對就業困難人員的扶持政策。對各類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相應期限內給予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優先安排符合崗位要求的就業困難人員,并視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在相應期限內給予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補貼以及適當的崗位補貼;擴大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政策覆蓋范圍,將享受社保補貼年齡從“4050”下延至“3848”,補貼額度由個人繳納的養老、醫療保險費的2/3,調整為個人繳納的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費的全額。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對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期滿、仍未能實現穩定就業的靈活就業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將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期限一次性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
(十一)大力開發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公益性崗位主要包括四個方面:一是政府投資開發的社會公共管理類崗位,具體包括勞動保障協管員、交通協管員、基層工會協管員、民政低保協管員、社會保險協管員、社區治安聯防協管員、勞動監察協管員、衛生監督(行政執法)協管員等崗位。二是社區公益性崗位,具體包括區、街、社區開辦的非營利性公共衛生服務、醫療服務、敬老院等機構,在街道、社區的保潔、保綠、保安及社會化服務等公益性崗位。三是機關事業單位的后勤保障及公共服務崗位,主要指收發、駕駛、門衛、打字、物業管理等需要招用編制外人員的機關后勤公益性崗位。四是由市政府或其勞動保障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提出、報經省級勞動保障部門批準的其他崗位。
(十二)建立健全“零就業家庭”就業援助的長效機制。各街道、各部門要把幫扶“零就業家庭”人員就業列入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完善“零就業家庭”申報認定制度,規范審核認定程序,建立專門臺賬,及時接受“零就業家庭”的就業援助申請。要多渠道、多種形式幫扶“零就業家庭”人員實現就業,使有就業需求的居民家庭至少有一人就業。
(十三)引導、鼓勵企業穩定就業崗位。對生產經營遇到暫時困難的企業,引導其與職工進行協商,可采取適當縮短工時、降低工資等措施穩定就業,避免規模性裁員。對企業需要裁減人員20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20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需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后,向勞動保障部門報告裁減人員方案。同時按規定辦理失業保險手續。
對國有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關閉破產等企業通過資產重組、拍賣等形式安置職工和自行消化富余人員的,按照《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就業增長穩定就業形勢的意見》的規定,從失業保險基金中給予相應數額的培訓補貼、職業介紹補貼和安置補貼。
對暫無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困難企業,經批準可緩交社會保險費,緩交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將困難企業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基數下調為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參加工傷保險繳費費率下調20%;將企業老工傷人員待遇支付納入工傷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
(十四)充分發揮就業專項資金的作用。區財政根據就業工作目標,在預算中安排就業專項資金用于促進就業工作。就業專項資金用于職業介紹、職業培訓、公益性崗位、職業技能鑒定、特定就業政策和社會保險等補貼,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小額貸款擔?;鸷臀⒗椖康男☆~擔保貸款貼息,以及扶持公共就業服務等。就業資金年度累計節余額度原則上不得高于當年就業資金收入總額的20%。
三、加大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建立面向所有勞動者的公共就業服務制度
(十五)按照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和“民生工程”的要求,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充分發揮其在人力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逐步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設備先進、服務規范的區、街、社區人力資源有形市場;規范和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明確服務職責和范圍,規范服務流程和標準,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要加強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能力建設,將公共就業服務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保障其向勞動者提供免費的就業服務;區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建立綜合場所,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提供就業、保障和勞動維權“一站式”服務。街道、社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設立服務窗口,開展專項就業服務活動。
(十六)加強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網絡及相關設施建設,建立健全市、區、街、社區聯網的人力資源市場信息服務網絡,實現“數據集中、服務下延、全區聯網、信息共享”目標,為求職者提供快捷的就業信息服務,減少求職者的就業成本。
(十七)加強對各類職業中介機構的管理監督,規范其經營行為,提高其服務質量。對符合條件人員提供就業服務并實現就業的各類職業中介機構,按規定給予職業介紹補貼。
(十八)建立健全就業登記和失業登記制度。區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負責為勞動者免費辦理就業登記和失業登記。登記失業人員應當積極求職,參加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安排的就業服務活動,并定期向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報告就業失業狀況。
(十九)建立健全面向全體勞動者的就業培訓制度。加大政府購買培訓的力度,鼓勵支持各類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用人單位依法開展就業前培訓、在職培訓、再就業培訓和創業培訓。指導生產經營困難企業組織待崗人員開展在崗、轉崗和技能提升培訓,并按照《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就業增長穩定就業形勢的意見》的規定,對符合條件的給予相應的培訓補貼和鑒定費用。
鼓勵勞動者參加各種形式的培訓。對失業人員、大中專畢業生、復員轉業軍人、失地農民、進城務工人員參加首次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的按規定給予相應培訓補貼;對就業困難人員、進城務工人員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或專項能力考核(限國家規定實行就業準入制度的特殊工種)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給予一次性的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對有就業要求和培訓愿望的初高中畢業生實行3個月以上、12個月以內的預備制培訓,使其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職業技能。
四、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做好就業促進法的貫徹實施工作
(二十)加強對促進就業工作的組織領導。不斷完善促進就業工作的協調機制,鞏固和加強就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強化統一領導、分工協作的工作機制。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積極履行職能,加強協調配合,及時交流情況,切實解決問題。進一步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的作用,共同做好就業再就業工作。
關鍵詞:社會保險;社會保障;稅務征繳
Abstract:China’ssocialinsurancesystemisbeingperfecteddaybyday,buttherearestillsomeproblems,thisarticleanalyzed,andmadeanumberofpossiblemeasures.
Keywords:socialsecurity;socialsecurity;taxcollection
前言
從建立國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制度以來,社會保險政策的制定,社會保險費的征收、管理和支付一直由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負責,這種既定“政策”,又管“錢”的管理體制,在當時曾起了一定作用。但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和發展,以前多年形成的社會保險費收繳管理體制越來越不適應客觀形勢發展的需要。1999年1月國務院頒布《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實施,我縣開始實行社會保險費稅務征收,不僅改變了社會保險費征收主體,更重要的是基本建立起了“稅務征收、財政監管、社保發放”的社會保險工作管理新體制,同時,為今后開征社會保障稅和建立社會保障預算等重大社會保障制度的實施,做了前期準備、奠定了良好基礎。
一、稅務征收的積極作用
(一)有利于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實行稅務征收以后,能夠利用稅務部門長期從事稅收工作,比較全面地掌握企業分布、財務活動及生產經營等方面情況,有效地將新增的外商投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股份制企業、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納入社會保險范圍之內,較快地提高社會保險覆蓋面,實施后兩個月新增參保單位650家,目前全縣單位參保覆蓋面達到100%。
(二)有利于提高征繳率。實行稅務征收以后,稅務部門能夠借助原先征收稅收的管理網絡和管理機構,依據齊全的企業基礎數據資料、豐富的稅收征管經驗以及對企業生產經營、財務管理、工資水平等情況的充分了解,實行點對點、面對面地征收社會保險費。我縣社會保險費的收繳率從實施前的96%提高到99%,不僅保證有效籌措社會保險基金,而且也保護了職工個人應得的合法權益。
(三)有利于落實“收支兩條線”管理。實行稅務部門征收以后,實現了社會保險費由收支混合管理向收支兩條線管理的轉變。社會保險費的征收由稅務部門承擔,收入上繳財政;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社會保險的政策制定、政策執行、參保企業和參保人員的登記、建立個人賬戶并實行養老金社會化發放,與社會保險費的收入不再有直接關系,使社會保險費收、支、管、用運行過程有序化和規范化,從而在機制上保證了基金的規范、安全運轉。
(四)有利于提高管理和服務質量。社會保險費實行稅務征收,是當前社會保險費收繳管理的現實選擇。由稅務部門征收,更能體現在征收中的專業性和系統性,社會保障部門從原來承擔的社會保險費收繳任務中分離出來,不再負責社會保險費的收繳任務,消除了收繳的壓力,能夠集中精力搞好社會保險政策的制定執行,社會保險的參保登記和社會保險待遇的支付工作,提高社會保險的管理和服務質量。
二、社會保險費稅務征收存在的問題
社會保險費稅務征收,與以前社會保障部門征收,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與深化社會保險制度改革,進一步理順社會保險關系、公平合理征收社會保險費不可避免地會存在一些問題。
(一)多頭管理、權責失調。社會保險費征收包括單位繳費額和個人繳費額,現行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業務流程涉及到的環節較多,單位申報、參保繳費登記要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個人繳費基數及繳費額由勞動保障部門核定,稅務部門代收;單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由勞動保障部門和稅務部門分別予以核定;稅務部門只承擔社會保險費的征收和催繳工作,繳費的逾期、拖欠、處罰、緩繳的審批分散在這些不同部門,部門從自身管理角度出發,多頭建立數據庫,導致對賬難和記賬難,征收環節的多頭化,使權責嚴重脫節,加之部門間協調服務難以完全實現,導致社會保險費的征收效率不高,割裂了本應由一個部門獨立承擔的征收功能。
(二)企業申報繳費基數質量有待提高?,F行政策規定,應以企業支付在職職工的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計算提取社會保費。工資總額應該包括職工的基本工資、各種津貼、經常性獎金和其他工資。有些單位為了少繳社會保險費,只以職工的基本工資來申報,或者故意少報職工工資總額,雖然年終會算清繳,一旦查到也沒有處罰規定,只須補繳社會保險費,致使在征管過程中漏繳、少繳的情況難以有效遏制,嚴重阻礙公平、合理征繳社會保險費。
(三)各險種征繳基數不統一。目前實施的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繳費基數的最低控制線都不統一,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最低控制線是全省職工平均工資60%;而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分別是當地職工平均工資100%或市職工平均工資的100%,從而使各險種征繳保險費時要分別計算,分別開單征繳。
(四)社會保障部門“收入過渡戶”沒有全部取消。財政部與勞動保障部聯合頒發的《社會保障基金財務制度》規定,實行稅務部門征收社會保險費的地區,社會保障部門不再設“收入過渡戶”。但多數地區仍舊設立“收入過渡戶”,特別是自謀職業社會保險費的征繳量大繁雜,地稅部門不愿接收,只得有社會保障部門設立“收入過渡戶”收繳,有悖于財務規定,增加了社會保險費的運行環節及在途時間,不利于社會保障基金的“收支兩條線”管理。
三、完善社會保險費征收工作的建議
上述問題的存在,主要是法律法規對社會保險費征繳主體不夠明確,稅務部門征繳缺乏必要的法律保護,征繳流程不夠科學,征繳基數多頭管理,征繳手段現代化程度不高,可見完善社會保險費稅務征收工作顯得較為迫切,提出以下建議:
(一)強化稅務部門征收主體地位。國家應以法律法規的形式真正賦予稅務部門征收社會保險費的權力,使稅務部門能夠有效地行使法律賦予的強制執行手段運用于征收的全過程,包括單位、個人繳費基數和人數的核定,欠繳的處罰等;同時,也要明確稅務部門征收社會保險費的責任與稅收責任同等重要,增加稅務部門的收費意識和壓力,力爭做到權利與義務相統一。
(二)統一各險種的繳費基數。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繳費基數將過去企業上報工資總額改為企業列入成本和費用的工資總額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各險種繳費基數最低控制線統一為省職工平均工資的60%,
并實行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五費合征,統一繳費基數、統一申報結算、統一一個比例、統一一張票據,內部各險種實行分賬管理。
(三)理順征收社會保險費的工作流程。征收社會保險費不僅要征收單位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也應征收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并應管理整個社會保險費的征收過程。為此社會保險登記、單位、職工繳費申報、到帳記賬工作由勞動保障部門移交地方稅務部門辦理,地方稅務部門結合個人所得稅征繳工作,共同建立繳費單位、繳費個人的基礎數據庫,通過網上每月采集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和職工個人工資總額,以此作為征繳個人所得稅、單位和職工個人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以此促進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費的共同足額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