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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垃圾焚燒 垃圾分類 二噁英 對策 建議
中圖分類號:x79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3973(2013)006-133-02
隨著我國城鎮化步伐加快,人口不斷聚集,近年來城市生活垃圾成為一大“城市病”。“病癥”主要體現在:生活垃圾數量激增,管理體系不健全,處理能力相對不足,部分處理設施建設水平和運行質量不高,配套設施不齊全,存在污染隱患,影響環境與社會穩定。
1.1 生活垃圾數量急劇增長
2005年全國設市城市和縣城生活垃圾產量約為1.86億噸,截至2010年底,全國設市城市和縣城生活垃圾年清運量2.21億噸,增長速度驚人。以南京市為例,全市每天產生5000多噸生活垃圾,且每年以超過10%的速度增長。現有的三個垃圾填埋場的還有兩年就要全部填滿,南京正遭遇著“垃圾圍城”。而在全國,已有2/3的大中城市面臨和南京同樣的局面,最嚴重的1/4的城市已沒有合適的填埋場所。
1.2 生活垃圾分類回收體系極不成熟
垃圾分類回收是垃圾處理的重要環節,可使得資源再利用,垃圾減量,后續處理成本降低。而目前國內的垃圾分類回收尚處于市場自發狀態,由群眾和企業自發形成的利益鏈驅動,缺乏政府的主動推導和有效指導。政府缺乏對垃圾分類的長遠規劃,投入嚴重不足,回收體系不完整,整個產業體系極不成熟,“分類收集、混合運輸、處理”的問題始終得不到根本解決。
1.3 生活垃圾處理方法落后
我國目前城鎮生活垃圾處理中:填埋法占77%、焚燒法占20%、其他法占3%,根據《“十二五”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要求,到2015年,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能力達到無害化處理總能力的35%以上,其中東部地區達到48%以上。
目前填埋法采用最為廣泛,技術難度低、占地面積大、對空氣、土壤和水環境二次污染嚴重、不能實現垃圾“3r”(減量化、再利用、再循環)原則。
堆肥法利用甚少,該方法利用微生物分解垃圾中的有機物,將剩余殘渣用作肥料,但該法需要垃圾中有機物含量高,不適合現在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處理的現狀,且建設和運行費用比填埋法高,產品肥效低,生產周期長,處理垃圾數量有限。
1.4 生活垃圾焚燒法社會爭議大
國家重點推薦和扶持的焚燒法,近年來在全國各地均引起了市民的強烈關注與質疑。這主要是由于其焚燒產物中含有sox、nox、hcl、粉塵和殘渣中的重金屬,特別是氧化反應產生的劇毒有機物二噁英。二噁英是毒性最大的化合物之一,屬于持久性污染物,有強致癌、致畸、致突變性,且設備與監測手段有限。我國對此制定了《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等相關嚴格的排放標準加以控制,但一整套管理體系尚待健全。
2 生活垃圾焚燒的優缺點分析
2.1 焚燒法的優點
(1)占地面積小。在相同處理量下,垃圾焚燒設施占地面積是填埋場的幾十分之一,是堆肥廠的幾分之一,在土地資源緊張地區很有必要。
(2)減量化明顯。垃圾焚燒后留下的灰分只有10%左右。
(3)無害化徹底。高溫使垃圾中的病菌死亡、有害及惡臭物質分解。
(4)資源化實現。垃圾燃燒產生的高溫煙氣可用于發電、供熱等,實現了廢熱利用,能源回收。
(5)可就近處理。當焚燒技術成熟,污染控制恰當時,可在較小范圍內設置垃圾焚燒廠,免去了長途運輸垃圾。
2.2 焚燒法的缺點
(1)單位垃圾處理投資造價、運行費用高。
(2)設備復雜,技術難度高。
(3)大氣污染防治難度大。
(4)處理靈活性低。處理量固定,對垃圾熱值有要求。
(5)需要預處理。
由此可見,焚燒法具有填埋法、堆肥法無法企及的優勢,對土地緊張、能源短缺、經濟能力較好的地區有很大吸引力。那么避免上述缺點,攻克技術難關,加強監督管理,焚燒法在我國應有廣闊的發展前景。
3 目前焚燒法帶來的污
來源
3.1 二噁英產生途徑
(1)在含氯塑料的焚燒過程中,焚燒溫度低于800℃,含氯垃圾不完全燃燒產生氯苯,極易生成二噁英。
(2)其他含氯、含碳物質如紙張、木制品、食物殘渣等經過銅、鈷等金屬離子的催化作用不經氯苯生成二噁英。
3.2 焚燒產物中的其他有害物質的產生途徑
(1)廢氣中的氣態污染物以sox、nox、hcl、hf為主。其中hcl、hf來源于生活垃圾中的含氯和含氟物質的分解,含氯塑料是主要來源之一。sox來源于含硫生活垃圾的高溫氧化過程。nox來源于高溫焚燒過程中n2和o2的氧化反應。
(2)殘渣中的重金屬,主要來源于電子產品等重金屬及其化合物的蒸發。
4 生活垃圾焚燒法實施的對策與建議
4.1 完善的垃圾分類管理是垃圾焚燒的前提
對于焚燒法,前期良好的垃圾分類可以使送去焚燒廠的垃圾組分更單一,更利于控制燃燒,完善的垃圾分類管理是垃圾焚燒的前提條件。具體來說有以下三方面的益處:
(1)去除混雜在生活垃圾中的有害廢棄物。
(2)去除燃燒易產生有害物質的垃圾。《限塑令》必須深入貫徹落實;規劃中也特別強調,到2015年,在50%的設區城市初步實現餐廚垃圾分類收運處理。 (3)提高生活垃圾的熱值,利于控制燃燒溫度,避免產生二噁英。
發達國家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已進入綜合利用階段,資源化利用率在60% 以上,而我國尚不到5%。例如垃圾分類管理最為突出的日本,按垃圾性質分類處理,按時間不同回收垃圾,在立法、管理、國民教育層面都將垃圾分類執行的十分細致。
我國目前正在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垃圾分類回收可使資源再利用,垃圾減量,后續轉運、處理成本降低。
4.2 生活垃圾焚燒應因地制宜,不可一概而論
綜合生活垃圾焚燒的優勢與缺點,我們認識到此技術的應用應該因地制宜,不可一概而論。適用地區應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1)經濟發達、土地緊張。
(2)城市垃圾管理體系成熟,垃圾分類完善,管理人員素質高。
(3)垃圾熱值發到焚燒要求。
而在其他地區,則應根據當地社會、經濟、自然狀況制定適合的垃圾處置長期規劃,選擇填埋或堆肥等其他處理方式。
4.3 生活垃圾焚燒應分階段實施,不可一蹴而就
《規劃》中要求,到2015年,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各省(區、市)建成一個以上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城市。生活垃圾焚燒項目的建設應與垃圾分類的步驟協調,在有條件的垃圾分類建成地區試點實施,并為后續符合條件的地區總結經驗。
4.4 抓緊形成適合我國生活垃圾特性的焚燒技術
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之所以發展較慢,主要是受技術或工藝問題的制約。我國目前需要重點推動減少二噁英產生技術和飛灰無害化處置利用技術。
燃燒廢氣主要解決的是二噁英的產生。二噁英產生的溫度范圍在200-600℃,當燃燒溫度大于800℃時二噁英發生分解。但當溫度降至800℃以下時,一部分在高溫中分解的二噁英會通過各種方式重新生成二噁英。而在850℃停留2秒以上可以使絕大部分二噁英分解,這也是垃圾焚燒爐技術中的一個重要指標。在爐內添加石灰石可以脫硫脫氯,減少sox和二噁英的產生。
我國目前采用的焚燒技術主要是從發達國家引進的爐排爐技術和自主產權的流化床技術。爐排爐技術投資造價高,適合發達國家分類良好、成分簡單、熱值高的垃圾,卻不太適合我國目前的生活垃圾成分復雜、水分高、熱值低的特性。流化床焚燒爐在使用時可以添加輔助燃料,對垃圾適應性較好,在垃圾熱值不高且季節波動較大的地區,適宜選擇流化床焚燒爐。流化床焚燒爐由于起停爐時間短,尾氣中二噁英較易控制,但其產生的飛灰是爐排爐的3-4倍。
目前,美國、德國、日本等國的環保部門推薦的生活垃圾焚燒飛灰處理技術為熔融處理。熔融處理對二噁英的分解率為99.77%,分解法使二噁英分子內的化學鍵斷裂,徹底消除污染。
4.5 加快生活垃圾焚燒管理體系建設
(1)我國應加快生活垃圾焚燒管理體系建設,抓緊出臺專項規劃。
(2)健全法律、法規、標準體系,切實以人民群眾生活環境健康為出發點。
(3)厘清政府職能部門責任分工,理順工作機制,防止多頭管理,出現管理真空。
(4)嚴審生活垃圾焚燒項
目的立項與審批,應切實符合當地實際需要。
(5)提高相關污染物監測能力,做到監督監測檢查有據,企業自測實時準確。
(6)加大對生活垃圾焚燒發電技術的政策扶持,加快技術革新與應用。
(7)完善事故應急預案,避免事故性污染物排放。
(8)正確宣傳引導,改變公眾對垃圾焚燒技術的認識誤區。
5 總結
綜上所述,生活垃圾焚燒法在我國目前還存在較多問題,但其卓越的減量化、無害化性能使其有著廣闊的發展前景。我們應該謹慎對待此類項目的實施,加快生活垃圾管理體系建設,填補政府垃圾管理制度缺位,以推行垃圾分類為先導,切實規范好生活垃圾處理的問題,解決我國目前的生活垃圾處理負擔。
參考文獻:
[1] “十二五”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規劃[s].
[2] 毛庚仁,張涌新,文雯,等.我國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現狀及焚燒法的可行性分析[j].城市發展研究,2010(90:12-16.
Abstract: For the growing problems of municipal solid waste, this article analyses the significance of its treatment, the main treatment methods as well as the current issues, and makes recommendations for management to fully implement the policy, advance the treatment of municipal solid waste, and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cities.
關鍵詞: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建議;可持續發展
Key words: treatment of municipal solid waste;treatment;recommendations;sustainable development
中圖分類號:X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2)15-0310-01
0引言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產生量增長迅速。城市生活圾垃堆存直接導致一系列問題:長期占用大量土地,嚴重污染空氣、土壤和地下水,城鄉結合區域生態環境惡化,居民生活質量下降,并且引起嚴重的社會問題和經濟問題,這一系列問題已經制約著人類與自然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如何解決垃圾問題,還城鄉居民一個健康、潔凈的生存環境,已成為全社會關注的一個焦點問題。
1處理城市生活垃圾的意義
實現對城市生活垃圾的科學有效處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具體可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①對城市生活垃圾進行資源化、無害化、減量化處理,可減少污染,保護環境,提高人們的生活質量;②對城市生活垃圾進行分類加工處理,可促進資源的充分利用;③發展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產業可以增加社會的經濟效益;④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產業會帶動相關行業的發展,還可提供大量的就業崗位。
2處理城市生活垃圾的主要方式
2.1 焚燒法焚燒法處理固體廢物,具有減量化效果顯著、無害化程度徹底等優點,焚燒處理早已成為城市生活垃圾和危險廢物處理的基本方法,同時在對其他固體廢物的處理中,也得到了越來越廣泛的應用。目前我國主要城市均已建設了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場,許多小城鎮、醫院等,也建有相應的固體廢物焚燒處理裝置。目前國內城市生活垃圾的處理技術已經相當成熟,回收體系也較為健全[1]。
2.2 衛生填埋法填埋是由傳統的廢物堆放和填地技術發展起來的一種城市固體廢物處理技術,經過長期的改良,廢物填埋已經演變成一種系統而成熟的科學工程方法,即衛生填埋法。該法是利用工程手段,采取有效技術措施,防止滲濾液及有害氣體對水體、大氣和土壤的污染,使整個填埋作業及廢物穩定過程對公共衛生安全及環境均無危害的一種土地處置廢物方法。與其他處理方法相比,衛生填埋法的主要優點是:①其一次性投資較低,運行也較為經濟;②適應性廣,對生活廢物的種類、性質和數量均無苛刻的要求;③是一種相對完全、徹底的最終處置方法;④運行管理相對簡單。
2.3 堆肥法由于城市生活垃圾中含有大量的有機物,可通過微生物的氧化分解作用還原于大自然,堆肥法既是微生物在適宜的條件下,使生活垃圾中的有機物發生一系列放熱分解反應,最終使有機物轉化為簡單而穩定的腐殖質過程,腐殖質中含有可被土壤接受的有機營養物,能夠解決土壤板結問題,并維持了自然界物質的良好循環,該方法具有工藝簡單、處理成本小、實現廢棄物無害化與資源化的優點,但此方法需要前期做好垃圾分類,否則會增加后期處理難度大,且得到的腐殖質肥效不佳[2]。
3城市生活垃圾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3]
3.1 公眾環保意識弱,垃圾分類收集難一直以來,由于人們環保意識薄弱,習慣于將生活垃圾混合收集,這種混合收集的垃圾中往往含有可直接回收利用的物質和一些危險廢棄物,如廢紙、塑料、易拉罐、廢舊電池等,如果將這些物質同生活垃圾一并處理,不僅造成資源的極大浪費,而且增大了垃圾處理成本和后期處理難度。雖然我國在一些大中城市已試點了“垃圾分類收集”,但由于人們長期的生活習慣、思想意識及其他因素,都使得“垃圾分類收集”收效甚微。
3.2 垃圾處理投資單一且不足由于垃圾處理作為城市公共事業,注重的是社會效益,不能很好地帶來可觀的經濟效益,因此投資渠道窄,其經費來源主要靠政府撥款,造成政府財政壓力大,資金緊張,無法滿足日益增長的垃圾產量的處理需求。由于資金投入不足,垃圾收運處理設施以及配套建設相對滯后,許多城市尤其是中小城鎮普遍存在設施老化、數量不足等問題,垃圾滲濾液、焚燒廢氣等二次污染更得不到有效處理,甚至無人問津。
3.3 法律法規和管理體系不完善,執行力度不到位我國固體廢物處理行業尚處于初級發展階段,相關法律法規仍然存在一些不足,還有待進一步完善。而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已成為城市管理者的共同難題,現有的管理體系已無法滿足新形勢下的垃圾處理問題,因此,建立一套包括垃圾減量、填埋、焚燒和分類回收在內的合理有效的綜合性管理體系也勢在必行。另外,相關管理制度獎罰不分明,城市管理者和社會公眾對現有的環保管理制度執行力度不強,“重形式,走過場”,使得相關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無法落實。
4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建議
針對以上問題,筆者提出以下建議:①加強環境宣傳教育,提高公眾環保意識;盡早推行垃圾分類收集管理制度,回收可利用資源和有害廢棄物,減少二次污染,實現垃圾處理的減量化和資源化,從源頭管理,控制并減少垃圾的產生量。②拓寬垃圾處理產業投資渠道,加大資金投入力度。為了增強企業在城市生活垃圾處理過程中的責任,投資者必須關注政府部門制定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積極出謀劃策,不斷改進企業的技術水平。對于企業投資者來說,要想得到更多的政策支持,就必須潔身自好,認真履行自身的責任和義務,并且應該積極引進國內外先進技術,認真執行,并且創新。③加緊完善有關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的法律法規,出臺相關管理制度。不管從法律監督的角度還是從工作監督的角度,都應該強化對環境保護方面法律法規的執行力度,推動這些法律法規的實施。
5結語
垃圾是放錯地方的資源,只有通過科學合理的處理處置,才能實現垃圾的資源化、無害化和減量化。政府部門應制定相應政策,積極推進垃圾分類收集工作;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規和管理體系,要求多部門全面加大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力度,利好固廢行業,實現城市資源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陳力.淺談固體廢物的焚燒處理[J].科技傳播,2011,68.
摘要:湖南省長沙市生活垃圾處理體系經過十多年的建設與完善,已經初具規模,并能較好的實現生活垃圾處理“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的要求。但隨著城市社會經濟的發展,垃圾處理量、垃圾成分等因素的影響,該市生活垃圾處理體系也存在著一些發展方面的瓶頸和阻礙。本文從對該市生活垃圾處理體系的收集清運、中轉運輸、垃圾填埋和綜合利用四個環節的現狀進行闡述,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分析和研究,并從提高垃圾處理效率的角度出發,提出了相應的意見和建議,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和現實意義。
關鍵詞:垃圾處理 體系建設 研究
從目前長沙市生活垃圾處理總體情況來看,長沙市能按照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的要求,貫徹和落實有關規章、政策、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九五”計劃期間就已經開始結合城市發展實際,科學制定生活垃圾處理的專項規劃,“十五”和“十一五”期間更是不斷加強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及運行管理。通過十多年的努力,特別是近幾年的快速發展,該市已經率先在國內建立了以生活垃圾中轉處理場、填埋處理場和填埋氣發電廠等生活垃圾處理設施所構成的生活垃圾處理體系,一定程度上實現了生活垃圾處理“三化”的要求。該市生活垃圾處理體系主要由生活垃圾收集清運、中轉運輸、填埋處理和綜合利用四個環節組成。
一、收集清運環節的基本情況及問題研究
(一)收集清運環節基本情況
長沙市區生活垃圾的收集清運工作主要由市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組織協調,各區市容環衛部門具體負責,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廠礦企業、學校、居民小區、市政道路及其他區域產生的生活垃圾的清掃、衛生保潔及收運工作,這也是長沙市生活垃圾的主要來源。其基本流程是,市容環衛部門(或居民小區物業公司,廠礦企業和學校的管理單位)安排保潔人員將生活垃圾人工進行清掃(市內部分道路及二環線基本實現機掃車清掃),收集的生活垃圾運輸至區域內的小型垃圾站,再由環衛部門或自運單位將垃圾站中的生活垃圾運送至長沙市第一垃圾中轉場。
(二)收集清運環節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分析
1、運營和管理模式不統一。由于各區政府部門對于生活垃圾處理工作方式的差異,導致各區在生活垃圾收集清運方面的運營管理模式各異,如開福區完全采取市場化運作模式,將全區保潔范圍劃分為若干區域,采取招投標方式引進社會公司負責,其他各區基本是采取市容環衛部門直接負責清掃運輸,同時負責監督管理,而在其他細節方面又有所不同。以上情況導致管理部門在工作部署安排上必須采取差異化方式,根據不同區域的情況進行組織協調,加大的工作難度,同時在各區的結合管理地區,垃圾收運存在一定的混亂局面,如僅相隔一條街,垃圾清運費等收繳標準存在明顯差異。
2、垃圾站臺、運輸車輛等垃圾收運設施設備無法滿足城市發展需要。從垃圾站臺的情況來看,通過幾年來對全市高臺式垃圾站臺的改造,城區范圍內基本已經全部改造為液壓提升式垃圾站,方便了垃圾的收集工作,也有利于垃圾運輸車輛的裝載,但是由于城市區域的不斷擴大,過去的一些鄉鎮并入市區后,垃圾收集處理設施沒有及時配套,導致目前一些地方的垃圾站仍以地坑式、垃圾土圍等形式存在,既不美觀,又不方便,同時還存在一定的環境影響問題。從垃圾運輸車輛的情況來看,由于各區對垃圾處理方面的投入有限,造成垃圾運輸設備破損率、故障率高,同時由于防漏設施配備不全,沿途灑漏現象還在一些地方存在,造成了垃圾的二次污染現象。
(三)解決問題的幾點建議
1、統一管理模式,推行市場化運作。從開福區推行生活垃圾收運市場化的情況來看,雖然運行成本有所增加,但垃圾收運的效果明顯提高,尤其是行政管理成本大幅下降。特別是通過推行市場化,有效解決了政府部門在垃圾收運環節上“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尷尬局面,有效推進了工作開展。
2、加快垃圾收運設施設備的改造。在進一步加快新擴城區垃圾站等設施的建設和改造的同時,將重點放在垃圾運輸車輛的改造上。目前各區的垃圾收運車輛基本是載重為5噸左右的小型運輸車,防灑漏等配套設備落后,有必要借鑒廣州、上海等先進城市經驗,使用載重為10噸左右的帶有預壓縮設備和防灑漏系統的新型垃圾運輸車,既能提高運行效率,又能減少二次污染。[1]
二、中轉運輸環節的基本情況及問題研究
(一)中轉運輸環節基本情況
長沙市生活垃圾的中轉運輸工作全部由長沙市第一垃圾中轉處理場負責完成。該場位于開福區洪山橋,東二環與福元路交叉口東北角,作為長沙市城市固體廢棄物處理場配套項目,擔負著全市城市生活垃圾的集中壓縮轉運工作。該項目2003年12月18日正式動工興建,2005年4月28日建成并投入使用。項目總投資1.65億元,建設規模為日轉運城市生活垃圾4000噸,其工藝是對各收集點送來的生活垃圾采用先進的壓縮設備進行預壓縮后,使用大型密閉式集裝箱轉運車(載重30噸)運送至長沙市城市固體廢棄物處理場進行無害化填埋處理,壓縮后產生的污水進入城市污水處理系統,整個壓縮和轉運過程對周邊及沿途無二次污染。
(二)中轉運輸環節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分析
1、中轉運輸能力問題。目前長沙市生活垃圾中轉量已經達到3000多噸/天,加上長沙縣全部的生活垃圾的轉運量,實際中轉量已經達到3400噸/天以上。而長沙市目前唯一的這座中轉場實際設計中轉能力為4000噸/日,預計在2012年將突破極限處理能力。
2、垃圾滲瀝液處理問題。由于采用壓縮工藝,在垃圾壓縮過程中將產生大量滲瀝液,目前每月達到8000噸左右。根據設計要求,壓縮產生的垃圾滲瀝液將通過市政管道進入城市污水處理系統進行處理,但目前該場尚未接通市政污水管網,所有滲瀝液均使用載重為8噸左右的專用污水收集車運輸至市第一污水處理廠處理,運輸和處理成本較高。
3、機掃車超重影響安全生產問題。由于中轉場設計時,其車間引橋設計載重為15噸左右,而目前長沙推行道路機掃,機掃車滿載時全車可達25噸以上,對中轉場的卸車引橋損壞嚴重,存在較大安全隱患,同時機掃車卸載垃圾時間長,影響了中轉場的工作效率,是造成目前中轉場垃圾運輸車輛排隊現象嚴重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解決問題的幾點建議
1、盡快對中轉場進行改擴建。由于目前長沙僅一座垃圾中轉場,且垃圾處理量迅速增加的壓力已經顯現,結合實際情況,應盡快對中轉場進行擴建,在已經預留土地上盡快新建卸車平臺和壓縮車間,或者在城市其他區域內和方向上建設中轉量相近的垃圾中轉處理場,以滿足垃圾產生量不斷增長的需要。[2]
2、完成中轉場周邊市政管道的改造。經調查,目前市政污水管網已經安裝到洪山旅游局附近小區內,距離中轉場僅100米左右,政府部門應盡快督促相關部門完成中轉場滲瀝液收集系統與市政污水管網的對接工作,實現滲瀝液直接進入市污水處理廠處理,減輕企業的生產成本。
3、停止機掃車進入中轉場傾倒或提高新擴建卸車平臺的道路載重標準。一方面可以停止機掃車進入中轉場傾倒,而改為進入附近垃圾站采取人工方式收集,并使用小型垃圾運輸車送往中轉場。另一方面,在新擴建的卸車平臺設計時,提高引橋載重標準,也可以采取地下卸車平臺的方式解決這一問題。
三、填埋處理環節的基本情況及問題研究
(一)填埋處理環節基本情況
目前長沙市僅有一處生活垃圾終端處理場所,即位于望城縣橋驛鎮山區的長沙市城市固體廢棄物處理場。該項目總投資2.33億元,于1999年10月動工興建,2003年4月28日正式投入使用。處理場總庫容達4500萬立方米,設計服務年限34年。處理場采用改良型厭氧衛生填埋工藝,按單元分層作業,其流程為計量―傾倒―推平―壓實―消殺―覆土―封場―綠化,日處理生活垃圾能力最高可達4000噸,無害化處理率達100%,目前已累計無害化填埋處理生活垃圾700多萬噸。填埋過程中產生的垃圾滲瀝液采用庫底導排的方式,將垃圾滲瀝液集中收集至配套的滲瀝液處理廠進行處理。值得注意的是,隨著生活垃圾填埋處理量的增多,生活垃圾成分的變化,垃圾滲瀝液產量逐年增加,原有工藝對老齡滲瀝液的處理效果和處理量逐年降低。為此,2008年,投資1.06億元對滲瀝液處理廠進行了提質改造,該項目2009年底竣工,目前已投入試運行。提質改造后的滲瀝液處理廠采用國際上比較先進的“MBR+膜反滲透工藝”,日處理能力出水達到1000噸,處理后的滲瀝液達到國家《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一般地區排放標準。
(二)填埋處理環節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分析
1、處理能力問題。與中轉運輸環節一樣,由于垃圾產生量的增長速度迅速,所以在垃圾終端處理方面也面臨著處理能力即將達到極限的問題。
2、處理設施局限性問題。由于目前長沙市僅一座垃圾填埋場,導致垃圾處理問題上存在比較嚴重的局限性,一方面一旦由于周邊居民阻工堵路或其他突發事件的影響,該場將無法正常運行,屆時市內生活垃圾將無法轉運和處理,堆放在市內將嚴重影響市容環境和居民生活。另一方面,由于僅垃圾填埋這一種方式,不符合科學處理生活垃圾的要求,也造成了部分可利用資源的浪費。
3、處理場設計與現行技術規范不相適應的問題。由于該場未進行水平防滲處理,致使該場于2007年被原國家建設部確定為二類無害化填埋場,并確認該場生活垃圾基本實現無害化。[3]
(三)解決問題的幾點建議
1、盡快建設新的生活垃圾處理設施,以滿足生活垃圾處理的需要。對建設新垃圾處理設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文在后面將具體闡述。
2、應根據現行國家相關技術規范,盡快與相關設計單位進行聯系,就處理場建設水平防滲系統問題進行研究,確定科學合理的方案并抓緊實施。
四、綜合利用環節的基本情況及問題研究
(一)綜合利用環節基本情況
目前,長沙市在生活垃圾綜合利用方面主要是有兩個項目:一是在市固廢處理場內,對于生活垃圾填埋處理過程中產生的填埋氣(主要成份為甲烷),通過集中收集后送至填埋氣發電廠進行處理和發電。填埋氣發電廠于2004年10月開始建設,2005年10月26日正式并網發電,預計總投資1.1億元,采用主動式抽氣收集方式集中收集填埋氣,利用奧地利等發達國家進口發電機組進行發電,電能并入城市電網。目前已有6臺機組發電,日產電量12多萬度,已累計發送電量達9000多萬度。二是為了進一步加快生活垃圾處理資源化的步伐,投資1.228億元、日處理城市生活垃圾1000噸的城市生活垃圾分選及綜合利用項目已基本建成(位于市第一垃圾中轉處理場北邊)。該項目于2008年12月啟動建設,于2010年10月建成試投產,其工藝是利用帶式傳送設備,采取人工分選和機械分選相結合的方式,對垃圾體內的金屬、塑料、紙張等進行分類收集,并加以綜合利用。經科學測算,該項目投產后城市生活垃圾將減量20%左右,其中金屬回收率可達95%以上,塑料、紙張的回收率可達90%以上,其他可利用物回收率不低于80%。通過垃圾分選和綜合利用,不僅可以使經分選的生活垃圾減少含水率30%左右,提高熱值10%以上,為下一步進行垃圾焚燒發電提供有利條件,還可以有效節約城市生活垃圾填埋處理用地及費用等,并創造一定的經濟效益。
(二)綜合利用環節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分析
垃圾資源利用率和創造的經濟效益都不高是長沙市,甚至是全國生活垃圾資源綜合利用方面普遍存在的問題。從調查的情況來看,基本上由國內企事業單位運行的垃圾資源利用項目,對垃圾資源的利用率都不高、創造的經濟效益也有限,都需要政府給予資金支持(主要是運行成本)。而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國外企業(如大型跨國環保企業可寧衛、香港亞太環保等)進入中國開發的資源利用項目卻產生了可觀的經濟效益。[4]
(三)解決問題的建議
在生活垃圾資源利用環節,首先應重視的是其所創造的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在此基礎上再研究如何提高經濟效益。目前長沙已經建成了一個垃圾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另一個也即將投產,可以說其環境和社會效益已經突顯,有必要開始研究采取更好的方式來實現垃圾綜合利用的經濟效益問題。
參考文獻:
[1]宗凱,孫建業.城市生活垃圾的現狀分析與對策探討[J].遼寧城鄉環境科技,2000(1):6-8
[2]CJJ47―2006生活垃圾轉運站技術規范[S].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6
現在無論是特大的干旱,還是肆虐的沙塵暴,都無情地考驗著我們對環境問題重視和尊重,也凸顯出了生態環境的價值。過去,裊裊稻香和旖旎碧水以及濃濃的鄉村氣息令人陶醉,久違的“清風明月,不用一錢買”的時代已悄然離我們遠去。資料顯示:目前農村每天每人生活垃圾量為0.86公斤,每年的生活垃圾量接近3億噸。我國600多座主要城市每年產生垃圾1.6億噸,人均垃圾年產量440公斤,且以每年超過10%的速度增長,其中能夠進行無害化處理的占66%,近1/3垃圾只能進行簡單填埋,這些城市已堆放或填埋各類垃圾80億噸,垃圾堆存累計侵占土地5億平方米,有2/3城市被垃圾群包圍。由于垃圾處理設施和機制沒有及時跟上,各種垃圾得不到相應處理,不少地方“垃圾靠風刮,污水靠蒸發”。
通過調查分析,造成污染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一些農村,農藥瓶、化肥袋、塑料薄膜、塑料袋等到處亂堆亂扔,塑料廢棄袋隨風“滿天飛舞”,“白色污染”嚴重;
二是受城鎮垃圾處理能力有限的影響,很多未經任何處理的廢棄物(包括大量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越來越多的被堆放到城鎮周邊的農村。鄉鎮和農村聚居點每年產生的農村生活垃圾幾乎全部露天堆放,使農村聚居點周圍的環境質量嚴重惡化;
三是在城市產業升級換代和城市環境整治過程中,將大批落后的、污染嚴重的工業項目和工業生產設施轉移到農村,垃圾和廢棄物將農村作為堆放地。據報道,現在的農村已經不是遠離環境污染的世外桃源,每年有1.2億噸的農村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專家認為:“農村環境污染問題如果不能得到有效解決,改革開放帶來的經濟增長和農民人均收入5%~8%左右增長,將會被全面抵消。農村環境惡化問題猶如一顆定時炸彈,隨時都有可能爆炸。為此,筆者提出如下建議共大家商榷:
首先從源頭抓起,建立垃圾分類集處機制。
一是要制定農村生活垃圾處置和管理制度。以鄉鎮、村為單位制定環境保護的村規民約,指導村鎮因地制宜地進行垃圾處理,盡可能在本區域內消納本地垃圾。政府應出臺政策,鼓勵鄉鎮和村應該建立生活垃圾堆放點,集中處理;縣域內的鄉鎮垃圾處理場進行布局規劃,在適合地點建立區域性的垃圾衛生填埋場,對垃圾進行集中填埋處理。
二是要實現垃圾處理就地分類。建議盡快在鄉鎮農村建立環衛隊伍,為農村配備保潔員和垃圾收集車、垃圾桶等,做到統一收集、就地分類、生態處理、綜合利用,實現大部分垃圾就地消化不出村。據報載,被稱為垃圾生產大國的美國,垃圾分類早已深入公民的生活,垃圾回收作為一種產業得到了迅速發展。以美國個城市巴爾的摩、華盛頓和里奇蒙為例,過去回收垃圾每處理噸需要花美元,分類處理以后,不僅創造了個就業機會,而且創造了億美元的財富。
其次采取補貼激勵,推行垃圾就地處理。
一是建議可在一個鄉鎮建一至二個垃圾焚燒爐,來解決農村垃圾無害化處理問題,每村建1--2個大中型沼氣池。
二是鼓勵和引導農戶發展農業循環經濟,將補貼與農戶是否采用了節約型、環保型的農業技術相鉤,可推行可解農膜使用和秸稈生物“反應堆”技術普及。
三是推廣清潔生產,加速農業廢棄物資源化處理。將農業廢棄物、畜禽糞便、作物秸稈等通過資源化途徑加以綜合利用。如畜禽糞便和秸稈通過沼氣化處理,既利用了沼氣能源,又可利用沼渣、沼液作果園肥料;還有以畜禽糞便為基質加工成復合有機肥料,既保持了化肥使用簡便、肥效快的特點,又彌補了化肥對土壤的不利影響。
第三因時因地制宜,積極探索治污改良新路。
一是建設生態濕地,污水進,清水出。據專家介紹,人工濕地是一種生態治污技術,污水進入濕地后,一部分物質會吸附在植物床上形成微生物層,并以此來分解污水中的有機物,經過濕地處理的水還可以用來澆灌等。
二是以企帶村,破解資金瓶頸。“農村環保難,難在沒有錢。”積極探索以工促農、以企帶村聯動發展的新機制,尋找破解資金緊缺的途徑,開展“千企聯百村、共建新農村”活動。
三是生態治污,引領農村環保。實行社區化管理,集中處理生活垃圾,利用無動力污水處理系統處理農村生活污水。建立沼氣池,牲畜糞便、作物秸稈連同路邊雜草被投入沼氣池,用產生的沼氣燒水、煮飯和照明。
1鄰避事件頻發的原因分析
1.1設施運行不規范導致居民頻頻抗議各地普遍存在“重建設、輕管理”現象,設施建設過程不規范,選擇技術不合理,導致設施建成運行后二次污染問題頻發。例如填埋場填埋作業不規范,大風一起,垃圾滿天飛,居民退避三舍仍難躲避;部分地方采用的堆肥處理技術不過關,導致設施周邊臭氣沖天,居民難以忍受;滲瀝液不能得到妥善處理,部分地方存在滲瀝偷排現象,嚴重污染設施周邊地表水和地下水,導致居民抗議不斷,甚至阻止垃圾進入填埋場;部分小型垃圾焚燒設備簡陋,煙氣凈化手段簡單,煙氣排放不達標,濃煙滾滾,氮氧化物、硫化物等污染物不能達標排放,居民頻頻采取激烈措施進行抵制。
1.2政府決策方式引發居民抵觸目前各地采用的政府決策方式依然是“政府決定-宣布”類型,即政府從項目的前期規劃、選址到可行性研究、選址、建設,不能充分考慮設施建設周邊居民的意見,甚至有些設施在選址時根本沒有征求居民意見,只是在建成運行后通知居民了事。這種決策方式觸及了居民切身利益,導致居民的激烈反對和抗爭,甚至由此引發嚴重的,危害社會安定。公眾與政府的對立矛盾不斷升級,導致公眾對政府不信任感的進一步加劇。
1.3公眾垃圾處理知識不足引發盲從如今人們對生存環境的關注度越來越高。每年兩會期間,都有多達上百位代表和委員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提出建議和要求。關注生活垃圾處理的人雖多,但是大多數人了解生活垃圾處理知識大多是從網絡、報紙、電視新聞上得來,而非專業機構傳授。由于網絡、報紙、電視作為新聞消息的傳播手段,局限于新聞消息的時效性,并不能深入地分析所得信息的真假,從而造成文字片面性,錯誤地引導人們做出判斷。例如個別媒體在炒作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時候,往往與設施周邊居民患有肺癌、胃癌、腸癌病癥聯系起來。然而事實卻是這些患者在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之前就已經患病,并非是垃圾設施的建設誘發病癥。
1.4補償機制不健全①補償形式不科學。鄰避設施的補償可分為現金補償和非現金補償2大類,非現金補償包括實物補償、應急基金、財產保險、效益保障和經濟激勵[2]。我國常用的補償為現金補償,非現金補償較為少見,居民也樂于接受現金補償。但現金補償是一次性的,并沒有考慮設施建設運行對周邊環境造成的長期影響,往往設施建成運行后,居民內心中的鄰避心理并未減弱,仍會擇機反對和抗議。②補償范圍較小。當前常用的補償機制僅僅對征地的居民給予一定的現金補償,對于設施周圍環境影響范圍內人群的補償機制尚未完全建立。③補償標準不健全。根據王奎明等研究發現,補償機制對于避免鄰避事件的發生具有顯著性影響[3]。補償的越多,居民的反對聲音越小,反之越大。經濟發達地區尚可給予周邊居民一定的補償,以削弱居民反對聲音。但經濟欠發達地區受限于地方財力限制,不可能拿出大筆資金滿足周邊居民的補償需求,由此引發鄰避事件多發。
2避免鄰避事件的建議
2.1提高設施建設運行水平地方政府在選擇生活垃圾處理技術時,應按照國家政策要求,因地制宜選擇技術成熟可靠、先進適用的技術。同時,應選擇誠信可靠、運行規范、技術力量較強的企業進行運營,防止二次污染發生,以安全穩定的運行方式,贏得公眾對生活垃圾處理企業的信心和對生活垃圾處理事業的支持。
2.2加強監管一是各地要明確當前生活垃圾處理工作的主體依然是政府,只有政府做好監管工作,監督生活垃圾處理企業規范、安全運行,防止污染物不達標排放,才能有效地防止鄰避事件的發生;二是各地要積極引入信譽度較高、技術可靠的監測機構進入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定期公布檢測結果;三是生活垃圾處理企業要摒棄怕人看的思想,要勇于讓周邊居民進入生活垃圾處理各個環節,接受他們的監督和檢查,讓周邊居民放心。
2.3健全公眾參與機制政府要不斷完善決策機制,建立居民參與機制,積極吸納居民進入項目科研、選址、建設環節,與居民共同開展生活垃圾處理設施決策,從源頭避免鄰避事件的發生。
2.4加大科普力度政府和生活垃圾處理企業要加大生活垃圾處理知識的科普力度,將生活垃圾處理知識送進社區、送入家庭,讓人們能夠真正地了解生活垃圾處理技術,了解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運行基本情況、污染物控制標準、監測結果等內容,消除居民對生活垃圾處理的片面認知。
2.5完善補償機制一是制定科學的補償方式。地方政府要逐漸改變單一的一次性現金補償模式,而要向復合補償模式轉變。在給予現金補償的同時,還應該給予必要的實物補償,盡量降低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對居民造成的影響。例如在設施周邊設置綠化隔離帶,將垃圾與人們生活從心理上分割開來;在居民區建設醫療、教育等設施,既可兌現對居民的補償承諾,又可提高當地居民的醫療衛生和教育水平。二是依據環境影響范圍確定補償范圍。宜依據環境影響評價報告中確定的影響范圍來確定補償范圍,不應只對征地居民給予補償。三是要合理制定補償標準。地方政府要擺脫“給錢即完事”這種快餐式解決矛盾的方法,要根據居民距離設施遠近、受影響程度大小等合理制定補償標準,分別給予相應的補償。
3結束語
把握北京人口深層變動促進和諧有序管理
正視北京人口現狀促進人口有序管理
流動人口發展趨勢與北京市人口規模調控
工業化和城市化背景下世界城市人口發展比較研究
物聯網在城市管理中的應用
對北京供熱基礎設施投資與管理體制改革的思考
區域環境標準和責任制度是落實城市精細化管理的基礎
加強燃氣行業精細化管理工作的幾點思考
深入推進精細化管理開創安全生產新局面——以環衛行業為例
淺議北京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精細化管理
成都,建設世界現代田園城市
加拿大時尚之都:蒙特利爾
首都城管執法精細化的內涵、要求及實現路徑
天津市建立多極數字城市管理體系的十點建議
淺析城市綜合管線規劃管理與信息系統建設——以濱州市為例
阿蘇衛垃圾衛生填埋場全密閉填埋工藝研究
垂直綠化的應用策略
堅持高端一流標準建設綠色北京示范區——訪北京市延慶縣市政市容委主任魯世寬
統一管理聯合執法全民參與——綿陽城市管理特色之路
重溫光輝革命歷史投身首都環境建設——北京市市政市容委組織開展主題黨日活動
卷首語
緩解北京市交通擁堵的難點與對策建議
新形勢下首都環境建設的意義、途徑和任務
以環境建設提升首都競爭力的戰略取向與實踐路徑
加快推進首都城市管理與環境建設的幾點思考
城市功能分區與分區分類管理
科學監管垃圾處理設施構筑首都綠色城市
生活垃圾處理設施控臭治理體系研究
關于完善城市地鐵安全風險治理體系的建議
論城市精神及其塑造和弘揚
基于超系統論的城鄉空間協同發展模式
打造便民綠色通道提升公共服務水平——為民生而設的北京城管熱線96310
淺議城管執法形象的塑造——以廈門市為例
《北京市供熱采暖管理辦法》相關配套文件問答
濱州市網格化精細化管理實現城市管理高效運轉
信息化城市管理平臺基礎數據動態更新系統探討——基于信息化城市管理系統和多普達D600“城管通”手機
市民卡在人行道違停案件自助處理系統中的應用研究——以杭州市為例
增設觸摸型疏散指示標志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初探
安定垃圾衛生填埋場進駐“充氣大棚”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杜德印主任帶隊進行議案督辦實地調研全面推進北京市生活垃圾處理工作
探討供熱節能之策促進供熱科技進步2009中國北京國際節能環保展覽會供熱節能技術高層論壇舉辦
卷首語
北京城市運行與發展研究中心正式掛牌
城鄉一體化下的城市環境建設——科技創新與城市管理論壇成功舉辦
扮靚美麗家園——北京新農村垃圾治理調查報告
國內生活垃圾焚燒的現狀及發展趨勢
積極發展生活垃圾焚燒處理促進節能減排
廣州市生活垃圾處理協調可持續發展路徑選擇
創新城市公共環境管理的實施模式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推進首都社會建設——《北京市加強社會建設實施綱要》解讀
城市管理文化的實踐研究——以湘潭市為例
港澳臺攤販管理比較與經驗借鑒
探索城市家具管理新模式——北京市郵政報刊亭管理經驗及啟示
以案說法——城管執法機關在查處違法建設中行政不作為的認定
以數字化手段實現城市管理社會化與常態化——朝陽特色數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
西城區城市部件數據庫更新維護機制建設
噪聲遠程無線監控系統助城管提升管理效能
關鍵詞: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建議;對策
中圖分類號:R124文獻標識碼: A
所謂生活垃圾,就是人們生活中產生的綜合廢棄物。
按其回收類型分為:
可回收利用:是指生活垃圾中未污染的適宜回收循環使用和資源利用的廢物。如廢紙、廢塑料、廢金屬、廢玻璃;衣服、鞋類、襪子、窗簾、桌布、圍裙等。同時也包含有害垃圾回收,主要是指對人體健康或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潛在危害的物質。如廢藥品、廢殺蟲劑和消毒劑、廢油漆和溶劑、廢礦物油(廢化妝品等)、廢膠片及廢像紙、廢熒光燈管、廢溫度計、廢血壓計、廢充電電池、廢扣子電池等廢鎳鎘電池和氧化汞電池以及電子類危險廢物等,這類是生活垃圾管理的重點。
不可回收利用:是指家庭產生的有機易腐垃圾,包括制作過程廢棄的和剩余廢棄的食物,如剩飯、剩菜、肉類魚蝦(可含殼)類、骨頭、蔬菜、水果皮、茶葉渣等。
按照回收方式不同,設立了不同的回收標識,可回收物利用為藍色,不可回廚余垃圾為綠色,有害垃圾回收為紅色,其他垃圾為灰色。
一、生活垃圾帶來的危害
(一)占用耕地。堆放在城市郊區的垃圾,侵占了大量農田。據相關資料介紹,垃圾在自然界停留的時間是很長的:煙頭、羊毛織物1―5年;橘子皮2年;易拉罐80―100年;塑料100―200年;玻璃1000年。目前,我國已超過2/3的大中城市被垃圾包圍,有1/4的城市不得不把解決垃圾危機的途徑延伸到鄉村,尤其是城市垃圾的二次污染,導致城鄉結合帶區域生態環境惡化。
(二)污染空氣。垃圾是一種成份復雜的混合物。在運輸和露天堆放過程中,有機物分解產生惡臭,并向大氣釋放出大量的氨、硫化物等污染物,其中含有機揮發氣體達100多種,這些釋放物中含有許多致癌、致畸物。塑料膜、紙屑和粉塵則隨風飛揚形成“白色污染”。
(三)污染水體。垃圾長期堆放,產生滲濾液以及垃圾中的有害成份經雨水沖入地面水體,同時將垃圾中的重金屬溶解出來流入河流、湖泊、海洋,引起水體嚴重污染。
(四)滋生細菌病毒。垃圾堆放不僅污染環境,同時滋生蚊、蠅、蟑螂、老鼠會加速細菌、病毒的傳播,給人們身心健康帶來極大的威脅。生活在環境中的人,通過大氣、水、土壤為媒介,可以將環境中的有害廢物直接由呼吸道、消化道或皮膚攝入人體,使人致病。
(五)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生活垃圾長期堆放,其有害成分在地表徑流和雨水的淋溶、滲透作用下通過土壤孔隙向四周和縱深的土壤遷移。在遷移過程中,有害成分要經受土壤的吸附和其他作用。由于土壤的吸附能力和吸附容量很大,隨著滲濾水的遷移,有害成分進入土壤和地下水中,并在土壤固相中呈現不同程度的積累,導致土壤成分和結構的改變,進而對土壤中生長的植物產生污染,污染嚴重的土地甚至無法耕種。
(六)其他方面。大量垃圾長期堆放,容易發生自燃、爆炸,影響城市形象等。
二、生活垃圾處理方式
目前國內外廣泛采用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方式主要有衛生填埋、堆肥、焚燒和綜合利用等,下面主要介紹這四種常見生活垃圾處理方式。
(一)垃圾填埋(目前我國城市常用的垃圾處理方式):根據工程措施是否齊全、環保標準能否滿足來判斷,可分為簡易填埋場、受控填埋場和衛生填埋場三個等級。
1、簡易填埋場(IV級填埋場)
這是我國傳統沿用的填埋方式,其特征是:基本上沒有什么工程措施,或僅有部分工程措施,也談不上執行什么環保標準。目前我國約有50%的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場屬于IV級填埋場,它不可避免地會對周圍的環境造成嚴重污染。
2、受控填埋場(III級填埋場)
III級填埋場為半封閉型填埋場,其特征是:雖有部分工程措施,但不齊全;或者是雖有比較齊全的工程措施,但不能滿足環保標準或技術規范。目前,III級填埋場目前在我國約占30%,存在的主要問題集中在場底防滲、滲濾液處理、日常覆蓋等不達標,對周圍的環境造成一定的影響。對現有的III、IV級填埋場,應盡快列入隔離、封場、搬遷或改造計劃。
3、衛生填埋場(I、II級填埋場)
這是近年來我國不少城市開始采用的生活垃圾填埋技術,其特征是:既有比較完善的環保措施,又能滿足或大部分滿足環保標準,I、II級填埋場為封閉型或生態型填埋場。其中II 級填埋場(基本無害化)目前在我國約占15%,I級填埋場(無害化)目前在我國約占5%,深圳下坪、廣州興豐、上海老港四期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是其代表。
其優點:衛生填埋由于具有技術成熟、處理費用低等優點,操作簡單,是目前我國城市垃圾集中處置的主要方式。投資稍少、工藝簡單、處理量大,并較好地實現了地表的無害化。建設衛生填埋場,要達到以下控制要求:
(1)填埋場必須進行防滲處理,防止對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污染,同時還應防止地下水進入填埋區。
(2)填埋場必須設置有效的填埋氣體導排設施,填埋氣體嚴禁自然聚集、遷移等,防止引起火災和爆炸。填埋場不具備填埋氣體利用條件時,應主動導出并采用水炬法集中燃燒處理。未達到安全穩定的舊填埋場應設置有效的填埋氣體導排和處理設施。
(3)
填埋場不應設在下列地區:
(1)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及補給區;
(2)洪泛區和泄洪道;
(3)填埋庫區與污水處理區邊界距居民居住區或人畜供水點500m以內的地區;
(4)填埋區與污水處理區邊界距河流和湖泊50m以內的地區;
(5)填埋庫區與污水處理區邊界距民用機場3km以內的地區;
(6)活動的坍塌地帶,尚未開采的地下蘊礦區、灰巖坑及溶巖洞區;
(7)珍貴動植物保護區和國家、地方自然保護區;
(8)公園,風景、游覽區,文物古跡區,考古學、歷史學、生物學研究考察區;
(9)軍事要地、基地,軍工基地和國家保密地區。
其缺點也比較多,主要體現在如下方面:一是占地面積大,選址比較困難,填埋的垃圾并沒有進行無害化處理,殘留著大量的細菌、病毒;二是潛伏著沼氣重金屬污染等隱患;三是其垃圾滲漏液還會長久地污染地下水資源。所以,這種方法不僅沒有實現垃圾的資源化處理,而且大量占用土地是把污染源留存給子孫后代的危險做法。目前許多發達國家明令禁止填埋垃圾。我國政府的各級主管部門對這種處理技術存在的問題也逐步有了認識,填埋法也無法無法滿足日益增加的垃圾處理需求。
(二)垃圾堆肥
利用垃圾或土壤中存在的細菌、酵母菌、真菌和放線菌等微生物,使垃圾中的有機物發生生物化學反應而降解(消化),形成一種類似腐蝕質土壤的物質,用作肥料并用來改良土壤。垃圾堆肥技術在中國農是從事活動中早有應用,而作為科學進行研究探討此法則始于1920年。
其優點為:堆肥技術的工藝也比較簡單,適合于易腐有機質含量較高的垃圾處理,對垃圾中的部分組分進行資源利用,且處理相同質量的垃圾投資比單純的焚燒處理大大降低。
其缺點為:不能處理不可腐爛的有機物和無機物,因此減容、減量及無害化程度低,因此僅僅依靠堆肥處理仍然不能徹底解決垃圾問題。
堆肥技術在歐美國家起步較早,目前已經達到工業化應用的水平。就我國垃圾的具體情況來看,生活垃圾中的易腐有機物含量較高,采用堆肥技術可以達到比較好的處理效果。目前在我國一些地方,簡單的垃圾“堆肥”已經在一些填埋場應用,并產生了一定的效益,但是這與我們所講的垃圾堆肥技術相去甚遠,因為在這些地方僅僅是將生活垃圾填埋,靠自然發酵,若干年后再挖掘出來,篩去其中的塑料等不腐爛的物質后就當作肥料出售,實際上用這種肥料種植果樹、蔬菜及糧食是危險的,原因是由于垃圾中不易腐有機組分(紙、塑料、布、橡膠等)的重金屬(Pb,Cd,Hg)含量很高,占垃圾中重金屬總量的85%以上,如果這類物質與易腐有機物長期共埋于地下,加上雨水的作用,重金屬必然會滲入最終的有機肥產品中,用這種肥種出來的食品重金屬含量必然超標,危害人體健康。因此,堆肥技術必須是將新鮮的垃圾首先進行分類后再將易腐有機組分進行發酵,才能有效地防止重金屬的滲入,從而保證有機肥產品達到國家標準,真正實現無害化和資源化。
(三)垃圾焚燒
垃圾焚燒是一種較古老的傳統的處理垃圾的方法,將垃圾置于高溫爐中,使其中可燃成分充分氧化的一種方法,產生的熱量用于發電和供暖。一般爐內溫度控制在980℃左右,焚燒后體積比原來可縮小50-80%,分類收集的可燃性垃圾經焚燒處理后甚至可縮小90%。垃圾焚燒法已成為城市垃圾處理的主要方法之一。
其優點:垃圾用焚燒法處理后,垃圾能減量化,節省用地,還可消滅各種病原體,將有毒有害物質轉化為無害物。現代的垃圾焚燒爐皆配有良好的煙塵凈化裝置,減輕對大氣的污染。
近年來,將焚燒處理與高溫(1650-1800℃)熱分解、融熔處理結合,以進一步減小體積。它比起填埋法占地面積小,效率高,曾一度被視為一種“減量快”的好方法,吸引日本和德國等發達國家大力發展。在日本一哄而起地建起了6000多座垃圾焚燒爐,占據世界垃圾焚燒爐數量的首位,其垃圾焚燒企業也隨之發展起來。與此同時,也吸引了一些發達國家進行效仿,就這樣把垃圾焚燒推向了。
其缺點:焚燒處理的前期投入較大,建設一個日處理垃圾1000噸的焚燒爐及附屬熱能回收設備,大約需要7-8億元人民幣;建成投產后的環保的處理成本高,大約需300元/噸,目前國內一些城市那種幾十元焚燒處置一噸生活垃圾的操作方法,是否真是按環保程序處理其本身都是值得懷疑的,環保的焚燒處理方法一般城市是難以承受的,其運行中需要頻繁更換過濾吸附材料,也花費大量開支,往往會造成操作隨意簡化的漏洞;焚燒爐尾氣中排放的上百種主要污染物,組成極其復雜,其中含有許多溫室氣體和有毒物,尤其是二惡英類污染物,屬于公認的一級致癌物,即使很微量也能致人死亡。
(四)垃圾綜合利用
垃圾其實是一種資源,一種符合可持續發展的經濟型再生資源。其中食品垃圾可經過發酵等方法處理生成可燃氣與肥料;普通垃圾中,紙張和木材可再生紙品;玻璃、金屬可以熔化后制成新產品;塑料、橡膠也可以熔化后投如再生產;危險垃圾則通過特殊處理而去除其毒害性。垃圾的綜合利用符合可持續發展的戰略,使垃圾資源不被浪費。而常用的垃圾處理方式中,掩埋無疑不能回收垃圾資源;焚燒還處在一個資源回收較低的水平;只有綜合利用,數管齊下,才能實現垃圾資源的最大回收。垃圾要做到綜合利用,第一步就要進行分類收集,而后采用礦物加工技術和設備回收再生大部分有用的物質(占 50%~80%),再將剩余部分不能回收的物質(占 50%~20%)分別送去填埋、焚燒或堆肥等。
近年來,發達國家把實現生活垃圾資源化提高到了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戰略高度,垃圾資源化已經成為各國謀求的垃圾治理目標。發達國家在推進生活垃圾資源化進程中,都制定了符合本國國情的相關法律、規章和各種標準規范。如德國制定了《關于容器包裝廢棄物的政府令》;法國制定了《容器包裝政府令》;丹麥制定了《再循環法》;日本制定了《再生資源利用促進法》和《容器包裝再循環法》;奧地利制定了《包裝條例》等等。除法規保障外,發達國家還對廢棄物循環利用和再生利用予以政策上的支持。同時遵循“誰污染誰負擔”的原則,借助經濟手段來保證有關舉措的實施,如采取課稅制度等。如美國紐約州對使用50%以上再生原料的企業實行減稅制度。加拿大的部分州實行在銷售過程中對易于再循環的產品課以小額度稅金,對不易再循環的產品課以大額度稅金。
四、我縣生活垃圾處理存在問題與建議
(一)存在問題
我縣垃圾處置工作相對城市建設、經濟發展已滯后,突出表現在:
1、處置工藝單一、處置能力不足。目前我縣生活垃圾處理基本上全部依靠我縣的垃圾堆放場。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城市人口增加,生活垃圾越來越多,我縣垃圾填埋場已不能滿足城市發展步伐。
3、垃圾收集、處置存在嚴重的二次污染。我縣垃圾收集過程中不符合準運規范,垃圾堆放屬于簡易堆放,沒有環保措施,運輸過程和處置過程中滲濾液造成的水體污染、土壤污染,以及填埋過程中垃圾揮發出的氣體造成的惡臭和空氣污染。
4、垃圾綜合利用率低。我縣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主要依靠“撿荒大軍”和廢品回收站進行回收,居民整體環境意識不強。目前,我縣垃圾分類尚未提上工作日程,生活垃圾基本上都是混合收集,給后續分類、分質處理帶來困難,造成垃圾綜合利用率低。
5、垃圾處理產業還相當匱乏。沭陽縣樂福橡塑有限公司、萬成橡膠工業有限公司、江昊橡膠有限公司等企業回收廢舊輪胎進行再生產,江蘇天天銅業有限公司、頂峰銅業有限公司等回收廢銅進行再生產,四海不銹鋼有限公司等回收廢鋁、廢鐵進行再生產,新概念木業、大江木業、京滬木業等利用木材進行生產,以及在建的利用建筑垃圾的進行再生產的沭陽沂淮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資源化工程,利用生物秸稈進行發電的光大生物質能發電項目和處理生活垃圾的沭陽縣生活垃圾發電項目。
(二)建議
1、加快我縣衛生填埋場和垃圾發電廠規劃、建設,盡早投入使用,解決我縣當前垃圾衛生處理問題。用發展眼光來看,生活垃圾資源化處理是生活垃圾的最終的解決方案。
2、政府應盡早把垃圾綜合利用提上日程。
一是盡早制定垃圾分類實施計劃。教育城市居民提高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的重要性的認識,并制定相應的法規,要求居民將生活垃圾分類袋裝,做到分類收集、分類運送、分類處理利用。
[關鍵詞]垃圾處理焚燒衛生填埋堆肥
中圖分類號:X7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1-7597(2009)1120129-02
隨著世界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的排放量迅速增加。每年新增垃圾100億t,2003年,我國660個城市生活垃圾清運量達1.5億t,每年以約4%的速度增長。按各地上報的數據統計,目前,我國歷年垃圾堆存量已達60億t,占用耕地5億m2。全國660個城市中有200個城市陷入垃圾包圍之中。如何進行有效的垃圾處理已經成為城市政府面臨的最棘手的問題之一。對垃圾泛濫成災的現實,只有采取積極的態度和有力的措施,著手科學地處理、利用垃圾,將垃圾列為社會發展的可利用資源,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垃圾處理的問題。
一、城市垃圾處理方法現狀
目前國外發達國家的城市垃圾在處理方面廣泛采用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方式主要有衛生填埋、焚燒、堆肥三種處理方式。
(一)垃圾焚燒處理
焚燒是指垃圾中的可燃物在焚燒爐中與氧進行燃燒過程。實質是碳、氫、硫等元素與氧的化學反應。垃圾焚燒后,釋放出熱能,同時產生煙氣和固體殘渣。熱能要回收,煙氣要凈化,殘渣要消化,這是焚燒處理必不可少的工藝過程。焚燒處理技術的特點是處理量大,減容性好,無害化徹底,焚燒過程產生的熱量用來發電可以實現垃圾的能源化,因此是世界各發達國家普遍采用的一種垃圾處理技術。
對垃圾進行焚燒處理減容、減量及無害化程度都很高,焚燒過程產生的熱量用來發電可以實現垃圾的能源化,是一種較好的垃圾處理方法。但對焚燒條件控制不當會存在煙氣污染問題,且設備投資巨大。國外目前通過改進焚燒系統工藝及強化民氣處理等手段已經較好地解決了尾氣污染問題,但投資也相應增加。如果引進國外技術進行垃圾焚燒發電,每處理100噸/日垃圾的建設成本通常在4干萬元以上,我國的地方財政難以承受。焚燒是銷毀垃圾利用熱能的一種垃圾處理技術。但是,只有對那些不能回收有價物,只能回收熱能的垃圾,垃圾焚燒處理才是科學、合理的。
(二)衛生填埋處理
所謂衛生填埋,就是能對滲濾液和填埋氣體進行控制的填埋方式。早期的垃圾填埋處理由于未控制其對環境的污染,造成了嚴重的后果。直到本世紀30年代,在美國的加利福尼亞才首次提出“衛生填埋”的概念。由于垃圾產量大增加,而且含有有毒有害物質,因此造成環境污染的可能性也大增加,所以人們對垃圾填埋場的環境影響越來越重視,垃圾填埋場的操作運行管理越來越嚴格。
衛生填埋首先要防止從廢物中擠壓出的液體濾瀝及雨水徑流對地下水的污染。一般規范要求回填地最低處的標高要高出地下水位3.3m以上,并且回填地的下部應有不透水的巖石或粘土層。否則需另設粘土、瀝青、塑料薄膜等不透水層。其次,填埋場應設置排氣口,使厭氧微生物分解過程中釋放出的甲烷等氣體能及時逸出,避免發生爆炸。回填后的場地,一般在20年內不宜在其上修建房屋,避免由于回填場不均勻下沉造成的結構破壞,但可作綠地、農田、牧場等使用。填埋處理用地,盡量選用天然的或人工挖出的洼地,開發資源后的廢粘土坑、廢采石場、廢礦坑等。將垃圾填埋于坑中,有利于恢復地貌,維持生態平衡,但如果在大面積的洼地、港灣、山谷等回填,則需考慮是否會破壞生態平衡。
(三)堆肥處理
堆肥處理是利用微生物分解垃圾有機成分的生物化學過程。在生物化學反應過程中,有機物、氧氣和細菌相互作用,析出二氧化碳、水和熱,同時生成腐殖質。堆肥的關鍵,在于提供一種使微生物活躍生長的環境,以加速其致菌分解過程,使之達到穩定。堆肥主要受廢物中的養分、溫度、濕度、pH等因素的控制。
根據堆肥原理,可分為厭氧分解與好氧分解兩種。厭氧分解需在嚴格缺氧條件下進行,厭氧微生物分解生長較慢,故不多用。好氧分解過程可同時產生高溫,可以殺滅病蟲卵、細菌等,我國主要采用好氧分解法。
現代堆肥技術是從30年代開始發展的,已經形成了各種完善的工藝系統和成套設備。由于堆肥產品的市場等原因,垃圾堆肥處理特別是城市生活垃圾的堆肥處理在發達國家曾一度處于停滯甚至萎縮狀態。進入九十年代以后,由于以下幾方面因素,堆肥處理又呈上升的發展趨勢。歐美發達國家垃圾填埋場的標準和焚燒處理的排放標準都不同程度的進行修訂并進一步提高,焚燒處理和填埋處理成本也隨之增加;垃圾分類收集的普遍推行,為垃圾的再生利用也包括堆肥處理的發展提供了良好基礎條件;垃圾再生利用得到廣泛地重視。近幾年來,歐美發達國家把垃圾堆肥也看作為可降解有機物的再生利用。垃圾的再生利用是垃圾減量和垃圾資源化的最佳途徑。
堆肥技術的工藝也比較簡單,適合于易腐有機質含量較高的垃圾處理,對垃圾中的部分組分進行資源利用,且處理相同質量的垃圾投資比單純的焚燒處理大大降低。堆肥技術在歐美國家起步較早,目前已經達到工業化應用的水平。但引進國外技術投資巨大,不適合我國國情。發達國家由于生活垃圾中的易腐有機物含量大大低于我國的一般水平,因此靠堆肥只能處理15%左右的垃圾組分,這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堆肥技術的推廣。但就我國垃圾的具體情況來看,生活垃圾中的易腐有機物含量較高,采用堆肥技術可以達到比較好的處理效果。
但堆肥技術也存在明顯的缺點不能處理不可腐爛的有機物和無機物,因此減容、減量及無害化程度低。因此僅僅依靠堆肥處理仍然不能徹底解決垃圾問題。
二、對城市垃圾處理方法的思路調整
解決垃圾問題的目標是將垃圾減量化、資源化及無害化處理。通過選擇較高層次的管理目標,達到垃圾處理可持續發展的目的。首先,最優先方案是避免產生垃圾;如果必須產生,產出量要最小。其次是按實際情況最大可能地進行回用或回收。然后,處理的目標應當是能源回收和減少最終處置量。
(一)對生活垃圾特性的再認識
我國生活垃圾的主要特性不同于發達國家。第一,我國生活垃圾含水高,一般為55%-65%,一些南方城市在夏季高達70%,而西方國家一般為30%-35%。第二,我國生活垃圾中廚余和餐飲等有機廢物比例大,為45%-55%,西方發達國家一般在20%左右。第三,我國生活垃圾依然以混合收集為主,盡管近年來大力推行生活垃圾分類收集,但收效甚微。全國絕大部分城市處理的都是混合原生垃圾。而發達國家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率在60%以上,德國等一些歐洲國家超過80%。
我國生活垃圾的這些特性,使我們面臨的問題比發達國家更加棘手。一是垃圾填埋產生的滲瀝液量大,污染物濃度高;二是生活垃圾發熱量低,大部分不宜直接焚燒;三是混合垃圾具有“黏稠”性,難以進行機械化分選,資源回收率低,堆肥質量差。多年來,我們十分注重借鑒或引進國外的技術和設備,但是,實踐表明,國外的技術和設備在我國并不完全適用。當務之急,要進一步認識我國生活垃圾的特性和產生的影響,加強針對性研究和實踐,開發適合國情的技術和設備。
(二)對技術路線的反思
多年來,我們的技術研究和資金投入著重在兩方面,一是在引進國外技術和設備的基礎上,進行必要改造和國產化,使之適用于中國垃圾處理;二是強化末端污染的治理,使之達到環境標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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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填埋處理中,為了防止滲瀝液對地下水的污染,我們采用了國際流行的人工防滲措施,就如三峽庫區那些貧困地區,也普遍采用了土工布加高密度膜的防滲結構;為凈化滲瀝液,一些地區引進了昂貴的“反滲透”技術設備,處理每噸污水的投資近10萬元,運行成本達數十元。在焚燒處理方面,我們多年研究低發熱量垃圾的適應性問題,但不可能改變燃燒科學的一些基本規律,燃燒的效率低和費用高是難以避免的;由于混合生活垃圾成分復雜,焚燒污染嚴重,目前采取了國際先進的治理技術,煙氣處理的投資幾乎和焚燒主體相當。在生物堆肥方面,一些城市引進了美國、德國等機械設備,但依然解決不了生活垃圾的分選問題。
在調查研究、科學試驗和工程實踐的基礎上,我們提出了調整技術路線的建議:首先,大部分城市生活垃圾適宜生物預處理,重點削減垃圾中的水分和有機物,改善垃圾特性,為后續處理和減少污染物創造條件;第二,強化垃圾的機械分選,提高混合垃圾分揀和分類效率;第三,合理選用分類處置技術,優勢互補;第四,審慎發展混合垃圾焚燒技術,加強技術經濟的綜合評估;第五,限制混合垃圾直接填埋,源頭控制污染,減少土地消耗。
(三)關于資源回收利用
一般認為,我國龐大的“拾荒大軍”基本解決了垃圾中資源回收問題,在最終處理過程中,可直接回收的廢物寥寥無幾,主要通過焚燒發電進行資源利用。但是,調查表明,在生活垃圾最終處理環節,可以直接回收的廢物超過20%,其中塑料和橡膠占6%-9%,紙類4%-6%,還包括一定量的織物、金屬和玻璃等。這些可回收物資一燒了之,不僅利用效率低,還造成嚴重的煙氣污染。實踐證明,只要解決了機械分選和篩分技術,垃圾中的可用資源絕大部分能夠直接回收,同時可生產約占垃圾總量8%的高質量基肥,可以首先用于城市綠化和林業。我國是一個資源匱乏的國家,應當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注重垃圾資源的直接回收利用,著力把生活垃圾處理發展為資源再生產業。
三、結論與建議
1.加強垃圾預處理技術的科學研究。
通過生物預處理,實現水分和有機物的減量,改善生活垃圾特性,將對后續的焚燒、填埋等都可能產生積極的影響。根據我們對北京順義垃圾焚燒廠的初步測試,生活垃圾經過簡單生物發酵和篩分后,減量近50%,發熱量提高約2.5倍,具有顯著的技術經濟效益。
2.鼓勵使用再生有機肥。
城市政府要制定政策,對于符合標準的垃圾堆肥,鼓勵在城市綠化和林業方面優先使用,逐步減少化肥使用量。
3.在實踐驗證的基礎上,調整并完善技術政策。
提倡對生活垃圾進行生物預處理,重點削減垃圾中的水分和有機物,為后續處理和減少污染創造條件;強化垃圾的機械分選,提高混合垃圾分揀和分類效率;合理選用分類處置技術,大力發展垃圾處理資源再生產業,逐步限制混合垃圾直接填埋,注重源頭控制污染,減少土地資源消耗。
4.建立完善的城市垃圾管理法規體系。
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城市垃圾管理體系,進一步完善城市垃圾管理的經濟政策,利用合理的經濟手段來促進垃圾的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理。要堅持可持續發展戰略,大力推廣清潔生產,盡可能避免垃圾的產生,實現垃圾源頭減量。大力推選垃圾的分類收集,促進廢品的回收利用,提高垃圾的資源化水平。
參考文獻:
[1]朱永安,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方法評述及綜合處理方法的設想,環境工程,1997,(2):52~54.
[2]李艷霞、王敏健、王菊思,固體廢棄物的堆肥化處理技術,環境污染治理技術與設備,2000,(4):39~45.
[3]盧英方、田金信、孫向軍,部分國家城市垃圾管理綜述,建筑經濟,2002,(5):39~41.
關鍵詞: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法律對策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增長及城鎮化的發展,越來越多人涌向了城市,這為城市提供發展資源的同時,也給城市的發展帶來了不小的壓力。垃圾包圍城市成為我國許多城市發展面臨的一大難題。根據環境保護部《2015年全國大、中城市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年報》數據顯示,我國2015年生活垃圾產生量約為16816.1萬噸,已經成為重要的污染源之一。
一、城市生活垃圾的概念
城市垃圾作為城市生產生活所產生的固體廢物,歸屬于一般廢物,指在人們從事日常生活中的活動或者是從事服務于日常生活的活動,如商業活動,旅游活動和娛樂活動等,因為這些活動而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以及法律或是政策法規中視為城市垃圾的廢物,人們最常見的生活垃圾有廚房廢物、垃圾殘渣、灰塵、人畜排泄物等廢棄的物質。[1]根據我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規定: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生活垃圾按照其來源可分為居民垃圾、商業垃圾和街道清潔垃圾等,居民垃圾是指在從事日常生活活動中居民所丟棄的廢物;商業垃圾是指機關、企業事業和社團組織等單位產生的廢棄物;街道清潔垃圾來源于清掃馬路、街道路面時產生的灰土、樹枝樹葉及產品包裝物等廢棄物。大量的生活垃圾不僅影響著市容市貌,還會產生很大的危害,就我國的生活垃圾而言,其特點主要包括:第一,多樣性。隨著人們生活物質的不斷豐富,城市生活垃圾不僅包括紙類、塑料、金屬等可回收垃圾,廢棄的燈管、廢舊電池和溫度計等有害垃圾,還包括剩飯菜、易腐食品、樹葉花支等可堆肥垃圾。[2]第二,資源性。眾所周知,垃圾是被放錯位置的資源。垃圾可通過一系列技術手段獲取新的價值,變廢為寶。第三,危害性。生活垃圾的大量聚集,不但會對土壤產生污染,還會對水體和空氣產生污染,這最終又會影響到的人自身的健康,因此加強對生活垃圾污染的防治迫在眉睫。
二、我國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法律規制上的不足
目前,國內就城市生活垃圾的治理已構建起比較完整的法律系統,但在這些立法中還存在著很多問題,制度的不健全,程序的漏洞,嚴重影響著對城市生活垃圾的治理工作。就我國目前的立法而言,其仍存在如下問題:
(一)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效用低
20世紀90年代,我國開始嘗試垃圾收費制度,垃圾收費制度不僅可以解決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經費問題;同時有助于減少生活垃圾的產生,實現生活垃圾資源化;最重要的是,其可以培育環境衛生服務市場,在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作用上,吸納足夠的資金推動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產業化發展和資源化利用。就垃圾收收費制度,我國立法中還存在很大了不足。首先,征收城市生活垃圾的法律依據欠缺。目前,我國關于垃圾收費的主要依據還來源于四部委聯合的《關于實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促進垃圾處理產業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該通知僅屬國家政策,效力層次低;沒有全國性的關于垃圾收費的具體法律規定。《通知》中規定,垃圾處理費的具體征收辦法可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對具體的征收額度沒有明確的規定,這容易滋生政府隨意定價、亂收費等現象。其次,城市生活垃圾收費的標準較低。本應按照垃圾清理、運輸和處理過程中的成本確定城市生活垃圾的回收費用,但是,由于我國尚未建立完善的垃圾收費體系,這使得收取的垃圾處理費還不足以彌補垃圾處理的成本。最后,收費方式不科學合理。目前我國對垃圾費的征收方式上主要采取的是定額征收,也就是以戶或者人頭的方式來征收,垃圾排放量的多少不是計費標準。這樣的計費方式對減少垃圾排放作用不大,無法體現出垃圾收費制度的公平性。我國立法上關于城市生活垃圾收費制度的種種弊端,使得垃圾收費制度在規制廣大民眾的“扔”垃圾的行為上難以產生高效能。
(二)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公眾參與制度不足
城市要謀求發展,就必須通過發展循環經濟來解決日益枯竭的資源問題。將垃圾轉化為資源的過程中公眾是不可或缺的主體。但公眾參與到垃圾資源化的過程中還存在著一些問題:首先是垃圾回收法律制度的缺失。關于居民生活垃圾分類回收問題僅在《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中有著模糊的規定,這使得在現實生活中公眾缺乏垃圾資源化法律意識,在參與資源化的態度上并不積極。其次,公眾參與垃圾資源化管理的法律制度不足。從2007年6月的北京市六里屯事件、2009年11月,廣州市番禺垃圾焚燒發電廠事件到2012年1月北京西二旗事件,越來越多的公眾開始關注和試圖參與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的管理,但法律中參與主體不明確、參與途徑單一化使得公眾在參與資源化管理中往往采取抗議、游行示威、靜坐等方式來表達自己的不滿。[3]因此,就垃圾資源化的公眾參與而言,我國的法律還需要進一步的完善。
(三)政府在生活垃圾處理污染防治中的職責不明
我國在城市生活垃圾處理上主要采用的是政府運營模式,政府在城市垃圾污染防治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鑒于城市生活垃圾的污染防治工作非常復雜,政府各部門職責明確和嚴格執法就成了污染防治工作的必要前提。但我國目前立法中對各級政府和環境保護監督管理部門所履行的職責范圍并沒有具體明確規定,幾乎也沒有關于政府及政府部門間合作的相關事項,立法中僅對各政府職能部門相關的責任和義務進行了規定,并且這些規定都較為籠統,沒有具體工作內容和范圍的界定,在進行垃圾污染防治管理的過程中極易出現各個部門各自為政、互相推諉的情況。[4]以上的情形使得我國在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方面比較被動。
三、完善我國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法律規制的建議
(一)實施全面可行的垃圾收費制度
建立生活垃圾收費制度,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城市生活垃圾收費政策的實施,這樣不但能解決政府治理城市生活垃圾的資金來源問題,還可以加強我國居民的環保意識。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的完善需要做到的幾點:第一,應當完善垃圾收費制度的相關立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確規定垃圾收費制度。以法律的形式明確我國垃圾收費制度的具體征收范圍、征收額度和征收標準。在此基礎上,政府可以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確定具體的征收范圍、征收額度和征收標準等。第二,制定科學合理的收費方式。實現由定額收費向按量收費的轉化。對于城市生活垃圾按量收費需要著重考慮以下幾方面的因素:首先,要充分考慮垃圾處理的成本。如果處理成本過低,會直接影響垃圾處理商的利潤,從而影響垃圾處理的市場化。其次,要考慮各地居民的經濟收入水平。定價過高,會影響居民繳費的積極性,甚至可能出現“非法傾倒”的現象;定價過低,又會出現難以彌補垃圾處理成本的問題。
(二)完善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的公眾參與制度
1.建立具體的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回收制度
雖然我國目前在各城市中也有實行生活垃圾分類,但是其成果并不顯著。要盡快制訂出相關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來,使城市生活垃圾的分類管理有制度的保障,從而更好更有效地管理垃圾分類工作。首先,創設回收標志。政府可以要求商家在生產商品時,對那些可以回收的商品在其包裝上設置有回收的標志,這樣消費者就清楚明白那些商品是具有有回收價值的,有利于垃圾的分類回收利用。其次,宣傳提倡生活垃圾分類,實行獎懲制度。政府要加大垃圾分類宣傳力度,使廣大居民認識到垃圾分類不僅可以保護生活的環境,也可以得到實質的優惠。其次,在法律中設置相關的獎懲制度,對遵守垃圾分類的居民進行獎勵,而不遵守垃圾分類的居民則進行相關的懲罰。
2.完善公眾參與垃圾資源化管理法律制度
首先,政府可以以座談會的方式了解民眾對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的意見。其次政府應當完善涉及垃圾污染防治方面的聽證制度,比如說垃圾收費價格聽證制度。在明確具體的參與主體、完善參與路徑和參與程序的基礎上,讓公眾能夠切實得參于相關政策的制定中。加大公眾的參與,使垃圾收費制度公開化、透明化。調動市民參與討論的積極性,制訂科學合理的垃圾收費政策。
(三)明確政府垃圾污染防治的管理職責
城市垃圾污染的防治工作重大而復雜,完善的立法體系必不可少,但更需政府及相關部門等做好其本職工作。這就需要進一步的明確政府垃圾污染防治的管理職責。關于細化政府具體職責的規定方面,首先應當通過立法的途徑對政府職能進行細化,以法律的形式明確政府的權力和義務;其次,還應當通過立法明確政府部門間相互合作、相互配合時的具體職權范圍。只有明確政府部門在配合時各自具體的職責范圍,才不至于出現各個部門各自為政、互相推諉的情況。[5]
作者:蘭巧麗 單位:廣東培正學院
參考文獻:
[1]陳泉生.環境法學基本理論[M].北京: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2004:13-25.
[2]石靜.我國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立法研究[J].法制與社會,2013(3):280-286.
[3]王樹文等.中國城市生活垃圾公眾參與管理與政府管制互動模型構建[J].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14(4):14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