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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鐵路運輸;安全;問題
中圖分類號:X731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鐵路運輸一直被稱為“鐵老大”,從這個稱呼,很容易看出它在我國經濟形勢發展、社會形態發展、交通運輸發展中的核心地位和關鍵作用,在國民經濟飛速發展的今天,鐵路作為我國運輸系統中最重要的一環,無論是在我國國民經濟建設還是運輸體系中,它的影響仍然深遠和重大。因此從鐵路自身的重大作用和它的技術特點,要求必須確保鐵路運輸的安全。因此本文將從鐵路運輸安全的特點、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出發,探討建立鐵路運輸安全管理的內部機制和外部機制。
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不斷發展,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經濟發展與交流、人員流動性加大等,對鐵路運輸的依賴越來越大。鐵路運輸在國民經濟和運輸體系的重要作用也凸顯了鐵路運輸安全性的重要性。鐵路運輸的安全管理具有它獨特的特點。
一、鐵路運輸安全管理特點
鐵路運輸的安全管理是一個綜合性的概念,既包括內部的安全保障,同時也包括外部的安全保障。鐵路運輸的內部安全,具體是指車務、機務、工務、電務、車輛、信息等部門之間的運輸組織、安全管理、協調聯動等安全管理的內容。其中最關鍵的就是運輸、機務、電務、車輛,包括車務的運輸組織的龍頭、機務操作運行、車輛的檢修維護等的安全管理。其次是鐵路運輸的外部安全,它的外部安全涉及到鐵路沿線的治安環境、鐵路建設與運營同地方政府和群眾的協調等。內部管理需要非常嚴格的制度和統一的行業規范,外部的安全管理則需要協調各個部門之間的配合和合作。因此鐵路運輸的安全管理是一項既嚴格又多聯動的管理,復雜性、嚴格性、聯動性是它的主要特征。
二、鐵路運輸安全管理的現狀及問題
鐵路的安全管理問題從鐵路產生之后就伴隨而來,隨著經濟建設的發展,傳統的鐵路管理體制也在不斷變革當中,也延伸出了關于鐵路安全管理的新問題、新屬性、新狀況。
1、鐵路法規制度有待完善
《鐵路法》是一套保障鐵路運輸和鐵路建設的基本法規,還有其他一些安全管理條例和辦法的出臺,在一定程度一定時間,對鐵路運輸和鐵路建設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保障作用。但隨著鐵路運輸的發展和高鐵等新技術的引入,鐵路機構改革的不斷深入,鐵路運輸和鐵路建設出現了新的形態,當然也滋生出了新的問題。一些原有鐵路法規和規章制度不適應現代鐵路運輸安全的問題也不斷地顯露出來。雖然相關部門一直在不斷的修改和完善,但修改的內容遠趕不上形勢的變化,當鐵路運輸出現新的安全管理問題時,就會突出法律法規和相關規章制度的短板,甚至空白。
此外,即便有些規則確實存在,但由于缺乏統一的標準和簡單的行文,落實到具體的實施上,往往由于過于繁瑣、不易操作。各系統、各部門安全管理的相對獨立、相互協調的欠缺同鐵路運輸的大聯動機制特性之間的矛盾不斷出現,這就需要不斷完善各系統部門之間聯動的機制和預案,防止管理結合部漏洞的出現,這也是目前鐵路安全管理的一個短板。
2、鐵路安全管理人員素質參差不齊
關于鐵路安全方面的相關條文規則,具體還必須由具體的部門和人員來進行落實。然而在目前我國鐵路管理的人員現狀來看,雖然管理部門比較齊全,管理人員配備也比較完整,看似管理成效比較明顯,其實也存在著一定的隱患。“問題在現場,原因在管理,根子在干部”,而現階段的管理人員中綜合管理人員較多,反而造成了懂業務、會管理的業務技術干部缺乏,造成業務管理干部經常是一人兼多職,精力旁顧,不利于安全的專業管理、系統管理。隨著新技術、新設備的不斷投入運用,沒有實際的鐵路現場經驗的綜合管理人員,管理形式和管理方式多是從管理學上理論所得或者是一些經驗借鑒,現場管理更加力不從心,造成鐵路安全管理人員專業化和規范化管理相對滯后。
三、鐵路運輸安全管理機制
落實鐵路運輸安全,建立完善內部管理機制和外部協調機制是重要的出路。其中內部管理機制是主要矛盾,外部協調機制是次要矛盾。
1、落實鐵路運輸安全管理的內部機制
(1)強化安全第一的管理理念
無論在鐵路運輸生產組織還是在鐵路建設上,都要不斷強化安全第一的管理理念。人的因素是影響運輸安全最重要的因素,人的安全思想和意識是安全行為的基礎。通過修訂完善職工作業指導書,全面提升職工隊伍素質。對現場作業人員加強培訓的同時,也要對鐵路安全管理人員定期進行安全管理知識和業務技能的教育培訓,培養他們在樹立“安全第一”的管理理念的同時有安全管理的業務技能。一切從安全出發,一切為了安全。
其實縱觀國內外的鐵路安全事故,90%以上是由于作業人員和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心不強,安全意識淡薄,作業標準、安全措施不落實,安全形勢不穩定。
(2)嚴格執行安全管理的制度
在鐵路運輸生產組織和鐵路建設中,有很多可以借鑒和學習的鐵路安全運行機制和制度,還有很多可供參考的國外行業標準。這些制度是值得管理人員深刻學習和反思的。當然鐵路建設和鐵路運輸是不斷向前發展和推進的,管理人員在落實完善原有規章制度的同時,也要根據具體的形式和發展要求,不斷創新管理體系和機制,出臺新的管理規則。
同時針對安全管理,要落實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系統負責、專業負責、分工明確、職責清晰的安全管理逐級負責制度,做到有功必獎、有過必處。
(3)加強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
從哲學層面上來講,人與動物的區別,在于人具有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落實到鐵路安全管理中,作為管理者的人員,應該不斷地提升自己對安全管理的認知和認識,不管創造創新安全管理方式。鐵路部門也應該在加強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方面下功夫,根據新的形式,新的技術的應用,引進新的教育理念,培養管理人員新的安全管理規則和管理意識,提高安全處置能力,并通過培訓讓管理人員的安全管理規范化,常態化。
(4)不斷更新完善鐵路安全運輸技術
鐵路安全運輸的技術要不斷更新完善,充分利用新技術、新設備的設備控制安全風險的功能,新技術、新設備在投入使用后要進行科學合理的保養和維護。努力提高設備的有效性,使設備經常保持良好狀態。同時,增加經費投入,改善設備功能。
(5)推行安全風險管理制度
推行安全風險管理是實現鐵路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重要舉措。根據以往的事故、故障總結教訓,作業現場條件、設備、天氣等因素,可以對作業中可能發生的安全風險進行預測,向職工進行提示預警,將安全事故扼殺在萌芽階段。
2、加強鐵路運輸安全管理的外部協調機制
(1)鐵路沿線的治安環境與建設
鐵路安全運輸涉及到鐵路沿線的治安環境、鐵路建設與運營,需要同地方政府和群眾進行協調。這就要求鐵路部門要協調處理好同這些部門的合作與交流。對鐵路沿線裝設護欄與圍墻,阻止行人、牲畜誤入線路之內。加強鐵路行政執法,堅決撤除非法私建的道口和人行過道。并需要定期對鐵路沿線進行巡視,防止樹枝、建筑等侵入鐵路限界之內,為鐵路運輸生產營造一個安全、有效、和諧的外部環境。
(2)開展多種形式的廣泛宣傳與教育
積極開展愛路護路的活動,向鐵路沿線單位、學校和居民廣泛宣傳有關路外安全知識。通過電視媒體播放安全宣傳片,組織團員、黨員發放安全宣傳小冊子,定期到學校進行安全講解。還可以在鐵路道口、立交橋和牽引供電設備附近裝設安全警示標志。
結語
總之,鐵路運輸安全管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性工程,在加強鐵路安全管理的過程中,要根據鐵路安全的復雜性、聯動性等特點,根據現行鐵路運輸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弊端,完善強化鐵路安全運輸的內部聯動機制、協調處理好外部機制,只有內外相結合,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鐵路的安全運輸和運輸安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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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鐵路建筑施工;管理;職責分配
隨著我國鐵路建設的不斷發展,鐵路的總里程不斷增加。鐵路系統經歷了五次提速,大型省會城市為了減少交通的擁堵,都在建設地鐵。鐵路的建設推進了鐵路建筑業的發展。如何做好鐵路建設的管理工作也顯得非常的重要,以往陳舊管理方法迫切的需要進行更新。鐵路建筑建設首先要保證工程的質量和工期,保證建筑工程質量的一項重要措施就是細化施工管理工作,明確建筑施工管理的責任。文章就如何在建筑施工管理中實施有效的管理,施工管理責任的分配,進行了詳細的分析,為以后建筑施工管理提供了一定的參考。
通過對一系列國內建筑施工安全質量事故的原因的調查發現,導致質量事故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建筑管理出現了疏忽和漏洞導致的。造成建筑質量事故的原因有很多,建筑管理規章制度的制定、監督的有效性、管理的具體程序以及員工的從業素質都與建筑質量事故有關系。所以,要搞好建筑質量的管理,防止建筑質量事故的發生,其關鍵之處在于加強建筑質量的管理。建筑施工管理的施工管理職責的分配能有效的把質量事故發生的責任主體進行有效的分配,糾正以前普遍認為的安全質量事故大多是由施工單位方面的原因造成的這種思想。通常建筑施工中的責任主體有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等等。
1 建筑工程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1 鐵路建筑設計方面面臨的問題
從廣義上講,鐵路建筑設計業就是設計者對于整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從決策立項到竣工驗收整個階段進行設計的過程;從狹義的角度來講,建筑設計業就是對建筑物內部空間的合理使用,建筑物與各種外部環境的協調搭配。具體的設計細節,如何在設計過程中,體現最優化設計,合理的規劃設計時間,施工時間,并最終建設好鐵路建筑工程。
鐵路建設過程中要涉及的專業非常多,鐵路鐵道工程,隧道工程,地理水文工程,土木工程等等專業的穿插與組合,才能有效的保證鐵路工程的完滿竣工。在具體的鐵路工程的建筑設計過程也存在著管理方面的問題。鐵路建筑的安全是設計過程中首先要考慮的因素,如何有效的保證鐵路建筑的結構設計、防火、抗震、方便后期維護等等的功能。在設計的過程中存在諸多矛盾,這些矛盾都會對鐵路工程的后續施工,對整個工程的管理造成困難。如何有效的解決這些普遍存在的矛盾是鐵路建設過程中必須面對的問題。當前的鐵路工程建設大量采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技術標準高。一次建設的里程長,所以工程地質,氣候條件變化大,建筑物類型眾多,內容復雜,整個項目的設計和施工周期長。
1.2 施工安全與質量方面
政府及社會各界自汶川地震發生之后越來越重視施工安全與施工質量,建筑施工出現質量安全等問題,不僅給國家和企業本身帶來巨大的損失,還讓民眾對國內的建筑失去一定的信心。所以安全質量是鐵路建設的首要問題,雖然鐵路施工的管理部門和施工企業一直都在努力解決鐵路施工的安全質量問題,但是因為各種外在因素的限制,導致現今的鐵路施工過程中還存在一定的安全質量問題。鐵路的建設與施工是一個長期的過程,經常出現的問題是因為前期勘探的不到位,設計標準的不一致,導致最終的設計與當地的施工條件不符合;鐵路建設的過程中,鐵路施工的總工期是足夠的,但是因為各種因素,導致前慢后快的現象經常發生,最終搶工期,這都給鐵路建設的安全質量帶來了隱患;施工企業的市場化運作,導致施工企業的管理部門只重視經營的效率,而忽視施工的質量;導致最終的建筑不合格,給工程的雙方都造成了損失。
1.3 施工管理人員造成的施工問題
在具體的施工過程中要嚴格注意施工生產與工程進度,重視成本的管理,在日常的工作中疏忽成本的宣傳,所有的意識和建議都在領導層滯留,導致一部分的管理人員沒有把責任成本管理的理念和自己的本職工作聯系起來,職工之間的責任沒有進行有效的劃分,導致一旦事故出現,責任就在彼此之間相互推諉,無法解決實質性的問題;雖然項目部制定了有關成本的各種管理和考核方法,但是在具體的施工過程中,沒有很好地貫徹和實施,不能進行良好的考核,獎懲兌現形成虛設,導致項目部一部分管理人員沒有把企業的危機意識,自己各種的責任意識,良好的運用到當前的實際工作中。
2 建設單位的管理和具體單位應該肩負的職責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已經明確規定了建設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建設單位不僅會由于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造成直接或間接的經濟損失。在鐵道建設工程的安全責任問題上,要根據具體的法律條規,嚴格執行下去。在招標的過程中,建設單位選擇的進行建筑施工的成功報上必須要具有相應的資質;建設單位在施工過程中需要安排專門的管理人員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建設單位要積極的提供保障措施,保障建筑的安全質量,對勘探,施工,設計,過程監理等單位提出的要求必須按照相應的法規強制性執行。
2.1 施工單位的管理職責
施工單位的管理工作,要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管理,在具體的工作中要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對新入職的員工進行入職培訓,對需要技術支持的崗位,要對職工進行定期的培訓,使其具備良好的從業技能,具備高度的安全質量意識。
2.2 監理單位的管理職責
監理單位能夠有效的監督施工的質量安全生產,監理人員要加強施工現場的巡視,及時發現建筑施工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安全隱患,在發現隱患時,必須要求施工單位立即整改或者及時上報給建設單位,對于情節特別嚴重的,有權利要求建設單位讓施工單位責令限期改正。如果施工單位堅決不執行整改,監理單位必須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按照合同中規定的強制性措施強令要求施工單位消除隱患。
2.3 設計單位的管理職責
設計單位在建筑的施工過程中也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在圖紙交付了以后,還是要對具體的過程進行負責。在進行設計的過程中,必須考慮防火,防震的結構設計,也好考慮防護的需要以及施工安全操作,還應在設計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并對如何防范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注冊建筑師及其所在的設計單位要對其設計負責。
3 結束語
由多年以來的發生建筑工程質量事故來看,事故發生的責任不僅僅是施工單位方面的責任。建設單位、監理單位以及設計單位等參與鐵路施工建設的單位都要對建筑工程的安全質量承擔相應的責任。有效的管理鐵路建設施工的質量,從工程開始的初期地質水文勘探,到后續具體工程的總體規劃,細節的設計,工程的具體施工,在此過程中要一致貫徹工程質量管理理念。通過對工程設計原則的具體實施,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的有效監督,有效的對容易發生事故的地方進行重點監管,從而強化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使得國家的政策能夠很好的與具體的工程管理相結合,做好安全生產事故,質量事故的預防和控制工作,從而提高建筑施工的安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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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吳啟英.建筑施工安全現狀及對策探討[J].建材與裝飾(下旬刊),2007(07).
關鍵詞:供電;電工;管理;措施
0引言
鐵運處是集煤炭運輸和鐵路建設為一體的大型企業,礦區鐵路縱橫200余公里,跨越鄒城、兗州、濟寧、曲阜、任城五市區,下設14個車站,共有低壓變配電室21個,6kV高壓變電所三個,由于點多面廣,在供電管理上,存在一些不足之處。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各級供電人員年紀偏大,人數偏少,掌握核心技術人員少。通過合理的優化組合,能實現“安全供電,保證安全運輸”的最佳狀態。
1電力人員現狀
1.1處機關電力技術管理現狀
處機關由生產技術科分管全處的電力技術管理工作,僅有的兩名電力技術人員,他們所分管的工作量多且雜,常常分散他們的精力,需要他們親臨現場指點時,往往抽不出時間,尤其基層急需幫助時,由于各種原因,他們也常常力不從心。這種現象的存在,常常會造成供電工作的被動,有時會嚴重影響到搶修甚至供電施工工作的進程,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著安全不確定因素。工程管理科電力技術人員業務能力較高,但是他們的設計常常靠設計院,設計院的工作人員必經不是我們處的人,他們在對現場和我們的實際需求理解上上還會存在一定的誤差。
1.2水電段電力人員管理現狀
1.2.1段機關層面
水電段有專門的電力技術室,技術人員分工有:運行、計量、電力、內部市場四項。運行專工主要掌握供電運行的核心技術,主要是各種高低壓柜、控制柜的二次接線圖,變頻器的調試,高壓柜的各種運行參數的調試,運行中故障的判斷與分析。計量專工主要掌握各種電氣儀表、電工工器具及電工防護用具的校驗,每月的外供電抄表統計、上報等工作。電力專工主要掌握工作票據的填寫,電纜故障測試工作,各類報告的上報,隱患故障的排查、臨時性的供電、施工、驗收等工作。存在的問題是:運行專工有較強的現場管理經驗,長期大量豐富的經驗都是由工作實踐中得來,由于性格內向,不善言談,表述能力也不強,不能把技術經驗和小改小革通過文字表達出來,這樣就會造成技術傳承出現斷層。其他專工理論基礎較強,都是本科或研究生畢業,實踐基礎較差,寫的論文或者科技成果,編寫的規程、制度、措施等內容常常與現實的設備及運行狀況不十分吻合。
1.2.2電力隊層面
有實際工作經驗的師傅們逐步退休,每個隊基本上都有維修電工或者外線電工十余人人,但除去老弱病殘,女同志,基本上能出去工作的人,五個電力隊里共計不到三十人。這三十人中技術能力較高、完全勝任工作者僅十余人。鐵運處點多面廣,高低壓線路敷設廣泛,各種高低壓柜、終端盒遍布全處,在加上迎接各類檢查,造成電工每天很疲憊,雖然實行了內部市場,但浮動金額較小,得不到獎勤罰懶的效果,更體現不了多勞多得,還要照顧弱勢群體,使電工們精神狀態不佳,只能疲于完成工作,談不上創新,更沒有興趣。
1.3其他段電力人員現狀
其他段的電工都是臨時培訓的電工,沒有長期經驗的積累,只能做一些維修照明類的小活。安全意識和《電力安全規程》等知識掌握不是太好。
2電氣設備的管理現狀
2.1段機關技術管理方面
水電段詳細制定了《鐵運處水電段安全技術管理體系實施細則》,細則中明確規定段技術管理小組成員,安全技術管理制度、安全技術例會制度、獎罰制度。電氣設備的正常運行,離不開日常巡檢和維護,只有設備運轉完好,才能保證電能安全輸出。因此說,制定詳細的維檢計劃是保證安全供電的前提。每年4月份,由水電段技術室編寫《變電所檢修安全、技術措施》,分別由安檢處、機電科、總工程師、分管處長審批后,才允許對變電所內的變壓器、高低壓配電柜及所配出的高壓線路進行清掃、檢修。每年6月初,邀請華聚能源對三個變電所內38個高壓配電柜和線路上的32臺變壓器做電氣實驗,試驗的內容一般是速斷保護、電纜耐壓、阻值調試等等。為了保證計量的準確性,每年11月份,邀請濟寧計量測試所來我處,對高壓配電柜上的有功電度表、無功電度表、電流表、電壓表、功率因數表做計量準確測試,合格者繼續使用,不合格者根據處計量管理條例對所使用單位進行正確的計量追加或退減,同時更換新的計量器具。每兩年邀請濟寧能源檢測局,對變電所內的高壓輸出電纜,變壓器等進行能源利用檢測,發現能耗高,國家禁用的設備、設施及時整改或淘汰。
2.2段機關安全管理方面
水電段同時也詳細制訂了《水電段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管理細則》,細則中規定了排查程序與職責。主管段長:負責監督和審核全段A、B、C三級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與治理的全面工作。分管段長:每月帶領段技術室、安監室等骨干力量重點排查生產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對排查出的各類隱患進行治理方案的確定。主管辦公室:技術室。主要職責:負責配合段長、各隊編制段、隊、崗位隱患的治理方案,與段領導、段骨干和各生產隊,監督、跟蹤治理、驗收各隊的隱患治理工作,負責隱患檔案的管理工作。與段骨干、各隊完成每周一次的周排查工作,負責每月20日前上報各類報表。協管辦公室:安監室。主要職責:負責配合完成周排查、月排查等相關工作。監督和指導班組“三位一體”、“安全評估”及“風險辨識”等工作。與段領導、技術室監督、跟蹤治理驗收各隊的隱患治理工作,負責A級、B級事故隱患現場掛牌警示。各生產隊部主要職責:隊:每天進行一次隱患排查,如有問題除及時治理外,詳細記錄在《班組一日工作記錄薄》中,不能及時處理的隱患,上報段安監室。崗位:對各崗位每次交接班進行一次隱患排查,如有問題除及時治理外,詳細記錄在《交接班記錄薄》中,當班不能處理的隱患,上報隊部。
20xx最新版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秩序,保障道路運輸安全,保護道路運輸有關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道路運輸業的健康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從事道路運輸經營以及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的,應當遵守本條例。
前款所稱道路運輸經營包括道路旅客運輸經營(以下簡稱客運經營)和道路貨物運輸經營(以下簡稱貨運經營);道路運輸相關業務包括站(場)經營、機動車維修經營、機動車駕駛員培訓。
第三條 從事道路運輸經營以及道路運輸相關業務,應當依法經營,誠實信用,公平競爭。
第四條 道路運輸管理,應當公平、公正、公開和便民。
第五條 國家鼓勵發展鄉村道路運輸,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提高鄉鎮和行政村的通班車率,滿足廣大農民的生活和生產需要。
第六條 國家鼓勵道路運輸企業實行規模化、集約化經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封鎖或者壟斷道路運輸市場。
第七條 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主管全國道路運輸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的道路運輸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具體實施道路運輸管理工作。
第二章 道路運輸經營
第一節 客運
第八條 申請從事客運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并經檢測合格的車輛;
(二)有符合本條例第九條規定條件的駕駛人員;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申請從事班線客運經營的,還應當有明確的線路和站點方案。
第九條 從事客運經營的駕駛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
(二)年齡不超過60周歲;
(三)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記錄;
(四)經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有關客運法律法規、機動車維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識考試合格。
第十條 申請從事客運經營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并提交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
(一)從事縣級行政區域內客運經營的,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二)從事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跨2個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客運經營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三)從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客運經營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依照前款規定收到申請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予以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并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車輛營運證;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對從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客運經營的申請,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照本條第二款規定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前,應當與運輸線路目的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協商;協商不成的,應當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決定。
客運經營者應當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 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客運經營者,需要增加客運班線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條的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審查客運申請時,應當考慮客運市場的供求狀況、普遍服務和方便群眾等因素。
同一線路有3個以上申請人時,可以通過招標的形式作出許可決定。
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定期公布客運市場供求狀況。
第十四條 客運班線的經營期限為4年到8年。經營期限屆滿需要延續客運班線經營許可的,應當重新提出申請。
第十五條 客運經營者需要終止客運經營的,應當在終止前30日內告知原許可機關。
第十六條 客運經營者應當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車環境,保持車輛清潔、衛生,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侵害旅客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行為。
第十七條 旅客應當持有效客票乘車,遵守乘車秩序,講究文明衛生,不得攜帶國家規定的危險物品及其他禁止攜帶的物品乘車。
第十八條 班線客運經營者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后,應當向公眾連續提供運輸服務,不得擅自暫停、終止或者轉讓班線運輸。
第十九條 從事包車客運的,應當按照約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線路運輸。
從事旅游客運的,應當在旅游區域按照旅游線路運輸。
第二十條 客運經營者不得強迫旅客乘車,不得甩客、敲詐旅客;不得擅自更換運輸車輛。
第二十一條 客運經營者在運輸過程中造成旅客人身傷亡,行李毀損、滅失,當事人對賠償數額有約定的,依照其約定;沒有約定的,參照國家有關港口間海上旅客運輸和鐵路旅客運輸賠償責任限額的規定辦理。
第二節 貨運
第二十二條 申請從事貨運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并經檢測合格的車輛;
(二)有符合本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條件的駕駛人員;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條 從事貨運經營的駕駛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
(二)年齡不超過60周歲;
(三)經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有關貨運法律法規、機動車維修和貨物裝載保管基本知識考試合格。
第二十四條 申請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5輛以上經檢測合格的危險貨物運輸專用車輛、設備;
(二)有經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的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
(三)危險貨物運輸專用車輛配有必要的通訊工具;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 申請從事貨運經營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并分別提交符合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
(一)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以外的貨運經營的,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二)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向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依照前款規定收到申請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予以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并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車輛營運證;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貨運經營者應當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六條 貨運經營者不得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貨運經營者應當查驗有關手續。
第二十七條 國家鼓勵貨運經營者實行封閉式運輸,保證環境衛生和貨物運輸安全。
貨運經營者應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運輸危險貨物應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險貨物燃燒、爆炸、輻射、泄漏等。
第二十八條 運輸危險貨物應當配備必要的押運人員,保證危險貨物處于押運人員的監管之下,并懸掛明顯的危險貨物運輸標志。
托運危險貨物的,應當向貨運經營者說明危險貨物的品名、性質、應急處置方法等情況,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包裝,設置明顯標志。
第三節 客運和貨運的共同規定
第二十九條 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應當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確保道路運輸安全。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遵守道路運輸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個小時。
第三十條 生產(改裝)客運車輛、貨運車輛的企業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標定車輛的核定人數或者載重量,嚴禁多標或者少標車輛的核定人數或者載重量。
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車輛從事道路運輸經營。
第三十一條 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應當加強對車輛的維護和檢測,確保車輛符合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不得使用報廢的、擅自改裝的和其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車輛從事道路運輸經營。
第三十二條 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應當制定有關交通事故、自然災害以及其他突發事件的道路運輸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報告程序、應急指揮、應急車輛和設備的儲備以及處置措施等內容。
第三十三條 發生交通事故、自然災害以及其他突發事件,客運經營者和貨運經營者應當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
第三十四條 道路運輸車輛應當隨車攜帶車輛營運證,不得轉讓、出租。
第三十五條 道路運輸車輛運輸旅客的,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不得違反規定載貨;運輸貨物的,不得運輸旅客,運輸的貨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重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
違反前款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三十六條 客運經營者、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分別為旅客或者危險貨物投保承運人責任險。
第三章 道路運輸相關業務
第三十七條 申請從事道路運輸站(場)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經驗收合格的運輸站(場);
(二)有相應的專業人員和管理人員;
(三)有相應的設備、設施;
(四)有健全的業務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條 申請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相應的機動車維修場地;
(二)有必要的設備、設施和技術人員;
(三)有健全的機動車維修管理制度;
(四)有必要的環境保護措施。
第三十九條 申請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健全的培訓機構和管理制度;
(二)有與培訓業務相適應的教學人員、管理人員;
(三)有必要的教學車輛和其他教學設施、設備、場地。
第四十條 申請從事道路運輸站(場)經營、機動車維修經營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務的,應當向所在地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并分別附送符合本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審查完畢,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道路運輸站(場)經營者、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應當持許可證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四十一條 道路運輸站(場)經營者應當對出站的車輛進行安全檢查,禁止無證經營的車輛進站從事經營活動,防止超載車輛或者未經安全檢查的車輛出站。
道路運輸站(場)經營者應當公平對待使用站(場)的客運經營者和貨運經營者,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道路運輸車輛進站從事經營活動。
道路運輸站(場)經營者應當向旅客和貨主提供安全、便捷、優質的服務;保持站(場)衛生、清潔;不得隨意改變站(場)用途和服務功能。
第四十二條 道路旅客運輸站(場)經營者應當為客運經營者合理安排班次,公布其運輸線路、起止經停站點、運輸班次、始發時間、票價,調度車輛進站、發車,疏導旅客,維持上下車秩序。
道路旅客運輸站(場)經營者應當設置旅客購票、候車、行李寄存和托運等服務設施,按照車輛核定載客限額售票,并采取措施防止攜帶危險品的人員進站乘車。
第四十三條 道路貨物運輸站(場)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規定的業務操作規程裝卸、儲存、保管貨物。
第四十四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范對機動車進行維修,保證維修質量,不得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機動車。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公布機動車維修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合理收取費用。
第四十五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對機動車進行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或者整車修理的,應當進行維修質量檢驗。檢驗合格的,維修質量檢驗人員應當簽發機動車維修合格證。
機動車維修實行質量保證期制度。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機動車無法正常使用的,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無償返修。
機動車維修質量保證期制度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制定。
第四十六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不得承修已報廢的機動車,不得擅自改裝機動車。
第四十七條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規定的教學大綱進行培訓,確保培訓質量。培訓結業的,應當向參加培訓的人員頒發培訓結業證書。
第四章 國際道路運輸
第四十八條 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布中國政府與有關國家政府簽署的雙邊或者多邊道路運輸協定確定的國際道路運輸線路。
第四十九條 申請從事國際道路運輸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依照本條例第十條、第二十五條規定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法人;
(二)在國內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滿3年,且未發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責任事故。
第五十條 申請從事國際道路運輸的,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交符合本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應當向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備案;不予批準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國際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持批準文件依法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第五十一條 中國國際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在其投入運輸車輛的顯著位置,標明中國國籍識別標志。
外國國際道路運輸經營者的車輛在中國境內運輸,應當標明本國國籍識別標志,并按照規定的運輸線路行駛;不得擅自改變運輸線路,不得從事起止地都在中國境內的道路運輸經營。
第五十二條 在口岸設立的國際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出入口岸的國際道路運輸的監督管理。
第五十三條 外國國際道路運輸經營者經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批準,可以依法在中國境內設立常駐代表機構。常駐代表機構不得從事經營活動。
第五章 執法監督
第五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實施道路運輸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
第五十五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提高其工作人員的法制、業務素質。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應當接受法制和道路運輸管理業務培訓、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執行職務。
第五十六條 上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對下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執法活動進行監督。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監督制度,對其工作人員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五十七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執行職務時,應當自覺接受社會和公民的監督。
第五十八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建立道路運輸舉報制度,公開舉報電話號碼、通信地址或者電子郵件信箱。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行為進行舉報。交通主管部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及其他有關部門收到舉報后,應當依法及時查處。
第五十九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應當嚴格按照職責權限和程序進行監督檢查,不得亂設卡、亂收費、亂罰款。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應當重點在道路運輸及相關業務經營場所、客貨集散地進行監督檢查。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公路路口進行監督檢查時,不得隨意攔截正常行駛的道路運輸車輛。
第六十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實施監督檢查時,應當有2名以上人員參加,并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證件。
第六十一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實施監督檢查時,可以向有關單位和個人了解情況,查閱、復制有關資料。但是,應當保守被調查單位和個人的商業秘密。
被監督檢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接受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如實提供有關資料或者情況。
第六十二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實施道路運輸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車輛超載行為的,應當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相應措施安排旅客改乘或者強制卸貨。
第六十三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實施道路運輸監督檢查過程中,對沒有車輛營運證又無法當場提供其他有效證明的車輛予以暫扣的,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變相收取保管費用。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六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五條 不符合本條例第九條、第二十三條規定條件的人員駕駛道路運輸經營車輛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經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站(場)經營、機動車維修經營、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經營者非法轉讓、出租道路運輸許可證件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收繳有關證件,處20xx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第六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客運經營者、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者未按規定投保承運人責任險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投保;拒不投保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第六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不按照規定攜帶車輛營運證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一)不按批準的客運站點停靠或者不按規定的線路、公布的班次行駛的;
(二)強行招攬旅客、貨物的;
(三)在旅客運輸途中擅自變更運輸車輛或者將旅客移交他人運輸的;
(四)未報告原許可機關,擅自終止客運經營的;
(五)沒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的。
第七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不按規定維護和檢測運輸車輛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擅自改裝已取得車輛營運證的車輛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道路運輸站(場)經營者允許無證經營的車輛進站從事經營活動以及超載車輛、未經安全檢查的車輛出站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道路運輸車輛進站從事經營活動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道路運輸站(場)經營者擅自改變道路運輸站(場)的用途和服務功能,或者不公布運輸線路、起止經停站點、運輸班次、始發時間、票價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3000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第七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機動車,承修已報廢的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裝機動車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沒收假冒偽劣配件及報廢車輛;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其經營許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機動車維修經營者簽發虛假的機動車維修合格證,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其經營許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不嚴格按照規定進行培訓或者在培訓結業證書發放時弄虛作假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其經營許可。
第七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外國國際道路運輸經營者未按照規定的線路運輸,擅自從事中國境內道路運輸或者未標明國籍識別標志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運輸;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6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依照本條例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期限實施行政許可的;
(二)參與或者變相參與道路運輸經營以及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的;
(三)發現違法行為不及時查處的;
(四)違反規定攔截、檢查正常行駛的道路運輸車輛的;
(五)違法扣留運輸車輛、車輛營運證的;
(六)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七)其他違法行為。
第七章 附則
第七十八條 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之間的道路運輸,參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十九條 外商可以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采用中外合資、中外合作、獨資形式投資有關的道路運輸經營以及道路運輸相關業務。
第八十條 從事非經營性危險貨物運輸的,應當遵守本條例有關規定。
第八十一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照本條例發放經營許可證件和車輛營運證,可以收取工本費。工本費的具體收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交通主管部門核定。
第八十二條 出租車客運和城市公共汽車客運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第八十三條 本條例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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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蘭屯市開展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為貫徹落實好全市安全生產大檢查動員部署會議精神,防止特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12月9日上午,扎蘭屯市政府副市長龔飛天帶領市交通運輸局、運輸管理站等部門主要負責人員,對全市道路運輸企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
檢查組嚴格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要求,本著不查不放過、不查清不放過、不處理不放過、不整改不放過、不建立長效機制不放過的原則,先后前往四通物流、扎蘭屯客運站、聯合車隊三家道路運輸企業,對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了現場檢查。
[關鍵詞]天然氣管道 運行 安全問題 預防對策
中圖分類號:TE97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7)15-0062-01
1 加強長輸天然氣管道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近年來,我國天然氣管道建設得到了長足的發展。天然氣的長輸管道都是處于較為復雜的環境當中,經常會受到不同的腐蝕介質的侵蝕,天然氣長輸管道也會越過高山峻嶺,從偏僻的礦區到達繁華的城市。一旦有中毒、火幕蛘呤潛炸等危險的情況發生,就會對環境造成嚴重的影響,也會造成不可估量的經濟損失,更嚴重的是為嚴重危害人們的生命安全。就我國目前的情況來看,正在使用的天然氣長輸管道有不少已經是年限已久,特別是一些集輸管線,使用的年限更長,因為當初的建設技術有限,加上設計的標準不是很高,隨著時間的推移和低投入的問題,致使很大一部分管道出現了高頻率的事故發生的情況。天然氣長輸管道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的管理是確保管道安全運行的重要辦法,涉及的環節比較多,主要包括規劃、涉及、施工、運營、用戶和安全監管等,確實是一項長遠而艱巨的任務。
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長輸天然氣管道途徑的地帶,自然地貌和人文地貌都是不斷的在發生著變化,導致一部分管道周圍存在著嚴重的安全隱患。因此,加強長輸天然氣管道的安全防護,應經是我們亟待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長輸天然氣安全運行管理的持續和深化勢在必行。
2 天然氣管道運行中存在的安全問題
2.1 管道自身存在缺陷,容易受自然災害的影響
長輸天然氣管道主要是埋地敷設,在設計的過程當中防范措施主要是在管道的外壁加防腐層和強制電流陰極保護。所以一旦出現防腐層破壞,陰極保護失效、焊接缺陷等問題,在運行的過程當中容易在高壓狀態下出現管道穿孔、撕裂的問題。
除此之外,天然氣管道通常是單線敷設,距離長,周邊的地區環境較為復雜,尤其是在經過山區、江河、水塘等地段,容易遭到泥石流和洪水的沖刷,對天然氣的安全運行帶來不利影響。
2.2 管理存在缺陷
我國長輸天然氣從西到東、從北到南遍布全國各地,包括無人區,點多、線長,在運行管理上存在相當大的難度,極其容易造成管理不到位和缺失的現象。
2.3 第三方違章施工破壞管道現象嚴重
天然氣管道在正式投運后,需要對第三方違章施工破壞管道的問題進行整治。由于管道經過地區經濟建設快速發展、土地利用開發、以及大量公路、鐵路基礎工程改擴建等原因,第三方施工破壞管道和侵占管道保護距離的情況越來越多。這種現象呈現出了逐年上升的趨勢,在一定程度上給天然氣天然氣管道帶來了極大的安全隱患,對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極大的威脅。
2.4 管道外界腐蝕
天然管道由于長期的埋于地下,在加上長期的輸送天然氣,管道外部受外界因素腐蝕,內部受天然氣液體的腐蝕,這樣就造成每年大量的鋼鐵資源的腐蝕消耗,并且天然氣管道發生事故也多因為管道腐蝕。
3 改進天然氣管道安全運行管理的幾點對策
3.1 加強天然氣管道防腐技術
天然氣鋼質管道大多數處于環境較為復雜的土壤當中,所輸送的介質基本上都帶有一定的腐蝕性,隨著時間的推移,管道的內壁和外壁都有可能遭受到腐蝕,一旦腐蝕過于嚴重,造成穿孔就會引發天然氣泄漏,不僅僅會使運輸受到影響,還有可能會引發火災、爆炸等安全事故,對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環境都會帶來嚴重的影響。因此,防范天然氣管道的腐蝕破壞成為了管道運營當中重要的部分。在實際工程當中常常采用的防腐方法有涂層保護、電保護法和介質腐蝕防腐。
(1)涂層保護。主要是將管體金屬和和土壤環境隔離,能夠有效的避免管體金屬和土壤環境直接接觸,是管道防腐的第一道防線,同時能夠為電保護法提供良好的電絕緣條件,此方法經濟合理,同時能夠達到防腐的目的。
(2)電保護法。主要指的是陰極保護法與犧牲陽極保護法。陰極保護法主要是在管道金屬的表面通過足夠的陰極電流,使腐蝕電流趨向于零,進而達到防腐的目的。犧牲陽極保護法是通過管道金屬與還原性較強的金屬(如鎂、鋁)相連構成原電池,還原性較強的金屬作為負極發生氧化反應而消耗,被保護的管道金屬作為正極就可以避免腐蝕來實現防腐。此方法不受沿線地形限制,在天然氣管道當中應用較為廣泛。
(3)介質腐蝕防護。常常采用介質過濾除塵凈化、管道內壁涂層或者化學藥劑等措施,使得雜質的含量控制在允許的范圍內,通常內壁涂層材料為合成樹脂、環氧樹脂等。
3.2 明確安全責任主體,落實安全保障措施
在法律上說,天然氣天然氣管道的安全生產主體歸屬于運營企業,屬于第一責任人,而各級政府則承擔安全監督管理的責任。在安全管理方面,運營企業和各級政府應該明確好各自的責任,協調和配合好天然氣天然氣管道建設和安全管理相關的問題,建立相關的安全聯防制度。加強聯系和溝通,開展聯合執法。并在實踐當中逐漸探索和形成天然氣天然氣管道安全監管機制與聯防聯動機制。
3.3 加強自然災害防范力度
天然氣管道由于是埋地敷設,埋設的深度一般在1.1m到2.0m左右,管道敷設的地段不同,會存在一定的地理環境差異。因此,針對自然災害引發的管道安全問題也是不容忽視的環節,尤其是針對管道途經穿越河流、鐵路、公路、翻越山體等重要地段,更加要著重進行防范,并進行統計和建檔,同時根據天氣的變化有針對性的進行監護與專項檢查,以保證管道周邊山體防護、水土護坡等安全防護設施的完好。
3.4 加強隱患排查,嚴格定期檢測
在我國的天然氣管道大多數埋置地下和架空、穿越河流山川,由于環境惡劣和相關的檢驗法規不健全,導致了天然氣天然氣管道的定檢率非常低,不能及時的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帶來了嚴重的安全隱患。定期開展天然氣管道內檢測、外檢測等系列檢測工作是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事故的主要措施。
3.5 加強企業安全巡檢和維搶修人員的培訓和持證上崗
企業的運行管理部門要強化和落實定期培訓和考核制度,簽訂安全責任狀,對特種作業人員要做到持證上崗和定期培訓,持證上崗和培訓覆蓋率達到100%。國家先后頒布和出臺了《城鎮燃氣設施運行和維護、搶修技術規程》CJJ51-2006、《城鎮燃氣輸配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CJJ33-2005、《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石油天然氣保護法》等都要深刻貫徹和落實,做到“已制度約束人,以人去管理。”
3.6 定期開展應急預案演練
應急預案演練是天然氣行業必修課,為了有效防止城市天然氣泄漏事故的發生,及時處置可能發生的天然氣泄漏事故,提高應急救援工作效率、建立統一領導、職責明確、科學高效的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維護社會穩定。燃氣企業要聯合地方消防、安監、城建、工信、政府應急辦等部門聯合演練。演練的原則: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指導,統一指揮,有關各方協調一致的原則。
4 結束語
近年來,我國天然氣管道建設得到了長足的發展。伴隨著輸氣管道的成功投產運行,安全就成為一個主要管理因素。天然氣管道會受到施工質量、外部環境的腐蝕、干擾等,常常導致了爆炸、火災等安全事故的發生。造成了巨大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同時對周邊環境也會帶來一定的影響。加強對天然氣管道的安全運行的管理的研究非常關鍵,具有極為重要的現實意義。
參考文獻
[關鍵詞]系統化方法;項目管理;固定資產投資
齊齊哈爾軌道交通裝備有限責任公司(簡稱齊軌道裝備公司)是中國鐵路貨車研發、制造的骨干企業,“十二五”期間,為適應國民經濟發展,鞏固提升既有技術優勢,改變基礎設施和裝備保障能力落后難以支撐重載快捷技術發展、難以提升研發中試需求的現狀,公司突出戰略引領,抓住中國北車上市機遇,實施了新一輪大規模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建設。
一、項目實施的背景及項目基本情況
(一)項目實施的背景
項目是公司適應鐵路貨運技術發展和國民經濟社會對鐵路運輸更高要求的現實需要。當前,世界鐵路貨運已經進入重載、快捷時代,對中國鐵路貨運而言,比肩美國的重載運輸和歐洲的快捷運輸,我國在產品研發制造上還存在較大差距。技術發展趨勢要求貨車制造企業需要進一步提升研發手段及制造保證能力,為中國鐵路貨車的技術發展提供支撐和保障。就現狀而言,當前公司固定資產設施廠房陳舊老化,本部90%以上的廠房為50、60年代的建筑,很多廠房的結構強度、跨度已不適應現代化生產需要,有些屬于超期服役,已不能滿足大型工裝設備安裝,難以支撐企業生產制造、品質提升、流程理順、降低運營成本的需要,需要盤活存量,用好增量,系統提升資源保障能力,建設可持續發展的資源節約型企業。公司按照“瞄準國際先進水平、全面提升制造技術、提高企業規模效應、鞏固行業領先地位、實現領跑貨車目標”的戰略定位,目標是建成國際先進、國內一流的鐵路貨車研發試驗、整車組裝制造及關鍵部件制造基地,適應鐵路體制改革和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對鐵路運輸的更高要求,同時也為企業核心業務拓展創造更為有利條件。
(二)項目基本情況
該項目是中國北車上市融資的重點募投項目。項目獲得中國北車立項批復,獲得環保、安全等專項批復和省、市發改委備案,是黑龍江省重點推進的產業項目、黑龍江省“雙百工程”。項目是齊軌道裝備公司“十二五”固定資產投資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整體打包項目,下含起重機新廠房、倉儲物流中心庫等21個子工程項目,規劃投資20億元,其中工程投資5億元,建筑面積16萬平方米。項目起始日期為2010年3月,按照總體規劃,分步實施,結合生產實際原則,每年完成若干子項目,總體建設周期5年。項目的投資額度、建設規模、時間跨度在整個鐵路貨車制造行業內前所未有,廠房結構形式、大型設備基礎施工以及大批量設備安裝調試的復雜難度在區域內尚無經驗可借鑒,項目具有較強的行業特性和屬性,不同于一般的地產項目管理。項目建設內容復雜、子項目較多且分散、新建與舊有改造同步進行,涉及的專業技術面廣,對技術、質量及項目管理水平要求較高,實現每個子項目的設計綱領及建設目標,管理幅度大,管理難度高,需要系統謀劃,穩步推進。
二、公司項目管理現狀分析
(一)管理過于職能化
公司既有組織架構屬于典型的直線職能制,涉及的部門和人員過多,帶來的業務流程過長,計劃、協調、指揮、控制難度較大,各部門各管一段、各管一塊,不能形成制度合力、流程合力,同時管理職能存在著重疊或缺位的矛盾,經營層次低,管理粗放,特別是在激勵機制、約束機制、運行機制以及人、財、物的調配上束縛較多,缺乏自主性,這種組織結構不利于形成最佳協同氛圍和工作機制,不利于項目實施。
(二)項目資源要素管理過于分散
公司工藝、規劃、設計、工程組織等專業及人員配置較為齊全,歸屬不同的職能部門,各方相對獨立,工作方式各不相同。雖然各參與方都為同一個項目服務,但各方都以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為目的,存在行政化的管理割裂,使各類生產要素不能充分流動起來,同時也增加了內部信息溝成本。以致工程管理中的質量、進度、成本目標責任主體完全分離,加之部門分立,價值工程觀念意識淡薄,其結果是標準難以落實,建設工期、建設成本難以控制。
(三)項目管理方式落后
公司工程管理還沒有與先進的項目管理理念接軌,未建立起項目管理的整體化流程,一些項目實施上雖然也成立領導機構或推進組,但往往分工不明確,任務不具體,時間不細化,監督控制過程不連續,問題處理方式方法不系統,尚未形成體系式或支撐性的管理流程。工程的管理上還未引入第三方監管,完全依賴于自身管理。在工期管理上,仍側重于合同工期約束,未制定嚴格的工期控制標準。成本管理機制還不完善,成本估算、核算、結算還未綜合運用彈性或強制糾偏手段進行精細管理。既有條塊式的質量管理運營體系對項目的支撐作用十分有限,也很難實施有效的管控,部分質量管理人員缺乏制度約束,不適應規模項目管理。
三、基于系統化方法應用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主要對策措施
項目管理是一項系統的工程,必須將項目管理理論、項目的行業特性、項目資源及項目管理目標和管理范圍相結合,才能實現項目管理的價值創造。
(一)進行管理資源整合,建立項目流程、機制,形成項目工作合力
1.建立項目法人領導下的項目管理實施團隊
按照DBB模式進行矩陣制組織設計,變職能式管理為項目法人領導下的項目團隊負責制。成立跨職能部門的項目組織團隊,強化各部門矩陣式管理和協同,減少管理層次,在企業法人與項目團隊之間建立項目主導、矩陣管理、目標導向、團隊配合、過程管控的工作聯系。用系統思維,在工期、成本、質量、風險、合同、對外報建等方面對項目進行全方位的管理。為實現既定規劃目標,使各項管理要素環環相接、實時受控,有效發揮項目管理職能,項目管理圍繞對內、對外“兩條工作主線”同步推進落實開展21個工程項目建設組織工作。一條主線是對外做好工程報批、報建、招投標、政策爭取、檔案歸檔及產權辦理等工作,為項目早開工、及早投入使用爭取時間上的主動。另一條主線是對內做好項目的組織推進,投資、進度、質量、安全的管控,以及成本造價管理、項目驗收等工作。
2.明確職責及任務分工
在統一項目目標的指導下,組織項目團隊成員參與工作分解(WBS)過程,可以使項目團隊成員能夠從更宏觀的角度了解整個項目內容,實施任務矩陣管理。項目部按照目標管理、過程控制原則對21個子工程項目的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成本管理、資金控制、設備安裝調試、政策爭取等進行管控,負責項目總計劃、專項計劃、資金計劃編制以及項目變更審批,制定工程招標、施工計劃和設備采購、安裝、調試計劃等并組織實施,定期向領導小組匯報工程信息,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做好項目報建、工程量清單編制、裝備采購、工程招標、施工圖設計組織、施工方案審查、施工預算、施工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圖像資料檔案等管理,保證項目的技術、經濟、環保指標的先進性。
3.確立項目管理工作流程及標準
以目標管理和過程控制為核心,制定了《工程管理辦法》、《公司技改項目招標管理辦法》,取消了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流轉的技術聯系單,統一為技術通知單,并圍繞投資、進度、質量控制、工藝變更、施工方案審批、圖紙會審、現場經濟簽證等工作內容,進行了重新明確和流程固化。以流程圖的形式,進一步明確了工程管理中的計劃任務書流轉、合同、變更簽證、付款管理等工作事項。建立項目責任矩陣,明晰任務流程。項目管理流程按照“項目任務事件”的方式,自上而下地進行工作部署和資源分配。項目實施中所有涉及的信息按照“事件任務項目”的方式,自下而上地進行匯總和數據化傳遞。嚴格履行招標程序標準。所有21個工程項目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選用嚴格執行《招投標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規要求。為保證工程既定管理目標,嚴格實施總包負責制。
(二)以目標為導向,堅守項目管理原則,形成項目目標支撐體系
1.建立項目目標管理體系
為優質高效地完成投資、進度、質量控制以及合同、安全、信息管理和組織協調等“三控三管一協調”任務,形成項目目標管理體系。工期進度:強化里程碑計劃目標管理,實施與計劃關鍵節點偏差15天為優秀,偏差25天為良好。工程質量:設計交付質量合格率100%,設計錯誤導致的變更低于5%;實施精品工程戰略,確保項目分項工程合格率100%,單位工程優良品率達95%以上,杜絕重大工程質量事故。工程造價:按照“預算保概算,結算保預算”的原則,項目造價與設計概算偏差率-10%為優秀,-5%為良好。HSE(Health、Safety、Environment)管理體系及組織機構健全,杜絕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杜絕重大火災、設備、環境污染、交通事故,杜絕重大及以上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生產安全事件,“三違”行為處理率100%;
2.堅持的管理原則標準體系覆蓋原則:嚴格執行
《黑龍江省建筑施工質量驗收標準》,同時將公司的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一體化管理體系覆蓋到工程過程管控之中。持續改進原則:對于每個子工程項目的里程碑節點,都要進行階段性總結、評價,為后續項目提供經驗和教訓借鑒。目標管理、過程控制原則:目標管理按照目標設定、分解、落實、執行、評價和修正的思路進行邏輯推演,同時對目標過程控制執行PDCA循環。集權加分權原則:集權式與分權式組織在本質上是不同的,在分權模式中,行動、解決問題的速度較快。公司層面對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資金籌用、項目后評價組織等進行集權決策,而對項目的招投標、工期管理、質量管理、安全管理、合同管理等分權給項目團隊負責。全過程成本管理原則:綜合考慮與分析影響項目成本的各種因素,在項目生命周期內發生的費用通過一系列的決策、計劃、核算、控制等達到降成本、提高項目管理效益的目的。
(三)強化計劃牽動,突出系統化工具方法應用,確保項目工期目標
1.總分目標結合的工期控制
實施工期目標導向,分級目標管理的五級網絡工期控制計劃。一級網絡計劃為公司級的里程碑進度計劃,是公司項目的總體安排。二級網絡計劃為項目團隊控制性計劃,是里程碑計劃的分解和保證性計劃。三級網絡計劃為施工總承包單位編制的工程詳細施工總進度計劃,須經項目團隊與監理單位批準。四級網絡計劃為施工單位的執行性月滾動作業計劃,是對三級計劃的進一步分解,并作為施工單位內部施工和監理工程師評價進度的依據。五級網絡計劃為土建、鋼構、公用工程等專業分包的專項實施計劃,執行周滾動作業,由監理工程師監督落實。
2.做好計劃跟蹤控制
實施周例會制度,總結上周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計劃落實情況,安排下周計劃,對其實施周檢查、月考核、總目標控制的辦法,保證合同工期的實現。項目實施中,如果實際進度與目標計劃有差異時,由項目部決定是否糾偏,并提出未來項目總體控制要求。同時,利用經濟手段,順延工程進度款的支付,并進行經濟處罰。
3.系統化工具方法在項目工期管理的優化應用
通過項目工作分解結構(WBS)、網絡圖和關鍵路徑(PDM)等一系列項目管理工具和方法平衡優化資源,合理安排各項任務的先后順序,突出資源利用的最大化,保證工期目標。按照關鍵路徑法、關鍵鏈計劃和緩沖區管理,平衡相關任務邏輯關系和資源約束關系,最后根據其實際工程量對比施工單位資源調度計劃,對關鍵工序的起止時間及持續時間進行合理壓縮,縮短關鍵線路,減少總工期安排。在總進度計劃的審核上,還要看工序的平行、搭接、立體交叉作業安排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誤工、怠工現象。此外,部分工序可從新技術、新工藝應用縮短工期安排。
(四)強化標準落實,嚴格過程控制,確保項目質量目標
1.健全項目質量保證體系
為明確工程質量責任,保證21個子工程的工程質量,依據《質量管理體系》、《工程建設施工企業質量管理規范》標準,嘗試建立了符合制造企業工程要求的質量標準文件和控制程序,使參建各方明確質量責任與目標,并貫穿于施工的全過程。監督參建各方對質量形成的全過程進行分析,制定有針對性的對策和改進措施,同時要求施工單位、監理公司按照體系進行工程質量管理,明確施工各部門、人員職責,減少施工過程中由于職責不明確造成的推諉現象,提高施工質量管理工作效率。強化施工質量規劃審批。工程開工前,要求施工總承包企業要針對項目的特定條件編寫項目施工質量規劃,提交監理工程師及公司項目部審批,確定質量管理和監控重點。
2.嚴格貫徹質量控制標準
認真貫徹落實《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黑龍江省建筑施工質量驗收標準》DB23系列以及雙方合同、協議和有關文件的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同時,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要求,強化勘察、設計、建設項目負責人以及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工程質量終身責任貫徹落實。建立評審標準,嚴格執行設計質量內審制、專業之間會審會簽制,改變設計審核、圖紙會審走過場,專業間相互撞車以及設計深度不夠等問題。強化設計現場服務制度,實行設計質量事故經濟賠償責任制,并在合同中進行明確。開工前各施工單位必須有經項目部審查批準的分段或完整的施工組織設計,否則施工方不能開工執行下步工序。落實監督檢查標準,堅持樣板引路,采取封樣、樣板墻、樣板構件等方式控制施工過程質量關,通過施工自檢、互檢、交接檢、監理平行檢、建設抽檢、省市質量監督站強檢,確保工程質量受控。
3.強化實施過程管控
分析施工質量影響因素,從施工角度出發,事前強化人、材料、方法、設備、環境五大因素的管控,降低或避免施工質量風險。過程中的基坑施工、砌體、裝飾工程等關鍵工序管理嚴格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所有隱蔽工程未經監理工程師、項目部現場代表檢查簽字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抓好工序和物料檢查,做好質量通病的預防控制,控制方法主要是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廠房鋼結構的制作過程中,項目部、監理單位要赴廠家進行監造封樣把關,鋼結構入場時執行入場二次檢驗,監督施工單位履行工序驗收手續,對出現的質量隱患或事故者將予以停工整改并進行經濟考核。
(五)樹立項目管理以成本管控為核心的管理理念,強化項目成本費用控制
1.強化費用計劃與費用支出平衡
工程項目建設的全過程中都貫穿著投資控制和管理。公司21個子工程項目資金來源為中國北車上市融資及公司部分配套資金,公司設立財務專用賬戶,對項目建設資金實施專款專用。項目部對整體項目的費用計劃、資金籌措、工程款支付、降本增效等進行總體控制。每季度項目部要進行項目財務分析,提出資金投入數量,分析投向、投入時間的合理性。在項目資金的支付上,每一筆資金的使用都需項目參與方嚴格按合同相關條款,提出付款計劃,并由監理單位和項目部結合項目實際進度進行審核。
2.嚴格控制工程量變更
在建設項目整個周期內,將工程變更控制在計劃范圍內,是工程項目管理成本控制的關鍵。盡量避免頻繁的工程變更帶來的投資失控,杜絕低價中標后可能存在的高額工程變更、索賠現象發生。一是控制設計深度不夠引起的工程變更,這就要求設計必須達到一定的深度。二是有效控制項目范圍。通過工藝設計、規劃設計、設計院、項目部、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等共同系統評審、綜合決策把關進行工程變更控制,避免因設計更改導致的工程費用增加。三是提高施工的符圖性,施工單位不得隨意更改工程施工圖,降低項目部在工程費用控制方面的風險。
3.強化降本增效方法手段應用
現在我代表局黨組、局長室對全局2012年工作進行總結,并對2013年工作進行部署,請大家認真貫徹落實。
一、2012年工作總結
2012年是黨的十召開之年,也是《機關事務管理條例》頒布實施之年,全局上下服務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立足保障機關高效有序運轉,積極推進機關事務科學管理、優質服務和依法保障,圓滿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一)服務大局科學管理能力整體提升。2012年,全市大事要事比較多,我局始終堅持服務發展大局,保障機關高效運轉,不斷提升管理保障服務的能力水平。一是集中力量保障“三集中、三到位”。圍繞市政務中心工程掃尾、裝修改建、建管銜接、搬遷入駐、運行保障開展了大量工作,為打造“全省領先、全國先進”的政務中心和我市服務群眾第一窗口提供了強有力的后勤保障。二是服務全市經濟發展,傾斜重點領域,高效盤活資產,向置業集團注資房產約25000㎡,向沿海集團注資土地近57000㎡。三是切實履行市級機關總業主職能,積極協調相關項目的實施。市圖書館項目提前四個月完成全年工程計劃,電子監察中心和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在短短兩個月內順利交付啟用。四是扎實做好維穩工作,做好“兩會”服務和全市各類重大會議、活動的保障。7.28事件和涉日保釣活動期間,突出維穩重點,聯動各方,緊密配合,立體防控,保障有力,預案到位,確保了黨政首腦機關的安全穩定,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二)機關事務集中統一管理日益規范。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條例》精神,不斷完善機關事務統一管理。一是后勤運行模式得到拓展完善。經過多年實踐,市行政中心財務、餐飲、物業、會務、保安、綠化、保潔、停車、設備管理井井有條,文印、商務、郵政、銀行、超市等配套齊全,社會化服務與自管服務各司其職,既體現了節約、集約原則,又確保了機關運行的高標準、高質量、高效率。市政務中心后勤管理參照行政中心設置,目前運行平穩,在建的市圖書館項目也將參照這一管理模式。二是國有行政資產管理井然有序。我市機關辦公用房采取產權統一管理、使用統一調配、閑置統籌盤活模式,產權管理涉及市級機關118家單位28.9萬平方米,所管轄固定資產總價值約15.47億。統籌分配了市政務中心入駐單位、窗口辦公用房,協調解決了市地震局、港口局、鐵路辦近十家單位的用房,還開發了行政性資產信息化管理系統,并逐步推廣資產實物條形碼管理。三是會計集中核算規模不斷擴大。在市行政中心多年實踐的基礎上,設立了市政務中心會計核算分部,目前市級機關集中核算單位達到了53家,全年執行預算資金12億元,會計集中核算服務規模位居全省第二,進一步降低了行政運行成本,提高了資源使用效率。
(三)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成績斐然。2012年是我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扎實推進、成效顯著的一年,超額完成了全市公共機構人均綜合能耗、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人均水資源消耗在2011年基礎上下降3%、2.5%、3%的年度降耗目標。省內第一家啟用物聯網技術構建的能耗統計、遠程監測、節能監管一體化監測平臺,年底已有13個部門接入平臺實時監測,市直307家公共機構能源資源統計實現了網絡直報。積極組織全市公共機構參與節能示范單位爭創,省級公共機構節能示范單位數量全省第一,全省節能示范單位創建工作現場會在我市召開。我市參選國管局公共機構節能節水實踐案例數量全省第一,占全省總數的20%。與市教育局聯合評選并表彰了首批17所“節能示范學校”。市行政中心榮獲省“節水型單位”,市政務中心榮獲國家住建部“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
(四)公務用車專項治理成效顯著。2011年4月以來,我市按中央、省統一部署,組織開展全市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取得了較好的成效。2012年圍繞復核復查、違規處置和建立公務用車管理新標準積極開展工作,召開了全市違規公務用車處置工作會議,處置了違規超標車輛,對因工作需要確需繼續留用辦理申請和審核手續,對不符合留用條件的分批進行報廢、置換和拍賣。縣市區處置推進情況實行一日一報,所有處置車輛實行一車一檔。在此基礎上,研究制定長效管理辦法,以兩辦名義下發了《關于印發<市級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用制度規范公務用車管理。相關工作多次在全省督查巡訪中得到高度評價。
(五)下屬單位綜合績效全面升級。2012年是下屬單位全面實行績效考核的第一年。各單位認真貫徹落實市人社局工作要求和我局關于下屬單位考核的文件精神,結合各自實際情況,制定了詳細的績效考核及獎懲實施方案,有效地調動了全員工作積極性,提升了服務質量和保障水平,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益。兩個機關幼兒園繼續保持了省青年文明號的稱號,多個課題和教研成果受到部、省級表彰;機關門診部被評為市文明單位;基建服務中心(房管所)順利接管新城小區物業管理工作。
(六)機關自身隊伍建設再上臺階。依托“一評五制”、“三解三促”、“優提促”等活動載體,進一步優化了機關作風,提升了工作效能,密切了黨群關系。健全了落實“一評五制”的組織機構、工作網絡和制度體系,形成了局機關、下屬單位、縣(市)區一體兩翼聯動格局,我局有關責任追究的經驗做法在全市機關作風建設推進會上進行了介紹;深入開展“三解三促”活動,局黨組8名成員與秦灶8個社區結對,深入駐點調研、座談、走訪、慰問,幫扶資金5萬元,解決多個群眾迫切關注的民生問題。資產管理處參與“民心專列·民評效能”公開質詢評,在“優提促”活動專項評議25個處室中得分第六;堅持深化機關文化建設,精心組織“2012讀書年”活動,從整體上提升了機關后勤隊伍素質;廣泛開展創先爭優,積極倡導全局創一流、爭先進,“后勤要勤、更好才好”服務品牌榮獲市市級機關優質服務品牌創建工作先進單位,全系統獲省級以上榮譽18項。
這些成績的取得,離不開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離不開全系統全體同志的共同奮斗和辛勤努力。在這里,我代表局黨組、局長室向全系統干部職工表示衷心感謝和崇高敬意。
二、2013年工作部署
2013年是全面貫徹黨的十精神的開局之年,是我市建設高水平小康社會、加快實現現代化的推進之年。我局要以黨的十精神為指引,以落實《機關事務管理條例》為契機,以倡導厲行節約、建設節約型機關為主線,堅持科學發展,服務中心工作,落實依法行政,提高服務水平,降低行政成本,保障機關運行,扎扎實實通過“六個著力”推動我市機關事務管理工作再上新臺階、再創新輝煌。
(一)著力推進體制機制創新。根據十“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結合《機關事務管理條例》貫徹實施,加快推動我市機關事務管理體制機制的創新和完善。
一是要加快出臺管理辦法。緊密結合實際,立足于服務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著重于理順關系、明晰職能、完善制度、規范管理、落實責任、加強監督,盡快制定出臺我市的機關事務管理辦法,確保機關事務管理工作有章可依、規范統一。
二是要切實完善配套措施。加快形成結構完整、內容全面、形式規范、層級分明的機關事務管理制度標準體系,切實用制度標準管錢、管物、管服務。特別是對經費管理、資產管理、后勤服務等重點焦點領域,要進一步細化資產配置、辦公用房、公車管理、“三公”經費、服務外包等一系列事務的配套制度,加緊制定各類定額和服務標準體系。
三是要逐步理順工作關系。一方面,要加強對全市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的統籌管理,加強對縣市區的指導和監督,努力推動全市各級機關事務管理工作協調發展、整體提升。另一方面,要加強與市級機關各部門的溝通協調,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工作協調機制,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促進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著力加強節約型機關建設。始終堅持將建設節約型機關、降低機關運行成本作為我們工作的主線,抓實抓牢厲行節約的各項工作,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構建良好政府形象。
一是要繼續推進公共機構節能。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和技術等手段,切實提高公共機構能源利用效率,充分發揮在全社會生態文明建設中的表率示范作用。大力推進全市公共機構參與國家節能示范單位創建工作;以能耗監控平臺為依托加強能耗統計、能源審計、分項計量及能耗分析;積極推廣公共機構合同能源管理,加快節能新技術、新能源應用;強化節能監督檢查,試行能耗限額管理,公共機構節能工作在全省繼續保持領先。
二是要不斷加強公務用車管理。切實鞏固全市公務用車專項治理的成果,嚴格執行新出臺的《公務用車配備使用規定》,切實抓好核編、購置、運行、報廢、更新等每個環節,規范公務用車管理流程,降低公務用車購置、運行經費。
三是要大力提倡節約簡約政風。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市委“十項規定”要求,切實改進機關政風、文風、會風,切實加強對機關文件印制、會務規格、接待標準、節能節油節水等工作的監管。
(三)著力提升資產資金資源管理水平。“三資”管理是機關事務工作的重點,也是社會關注的熱點,要從規范管理和提升效能雙管齊下,切實提高管理的水平。
一是要進一步加強機關事務集中管理。繼續深入優化“集約化管理、社會化服務、市場化運作”模式,立足長遠統籌規劃市級機關集中辦公樓宇的綜合管理,全盤考慮市行政中心、市政務中心及今后的市圖書館和其他項目的后勤服務保障,逐步構建市級機關后勤服務統一模式、統一管理、統一服務的大平臺、大管網系統。
二是要進一步提升國有資產管理效能。突出統籌規劃、科學配置、高效利用和規范處置,加強辦公資源的統一管理、調配和盤活。2013年對市級機關辦公用房及相關資產進行一次系統盤點,并針對全市機關實際情況形成初步統籌方案;繼續推進行政性資產數據信息庫與資產實物條形碼的一體化管理,提升資產管理的信息化、規范化、動態化水平。
三是要進一步規范機關運行經費管理。在管理上從嚴,嚴格實施市級機關會計集中核算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加強機關經費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嚴格“三公”經費支出,嚴格控制、規范使用機關運行經費;在服務上從優,努力為核算單位提供更優質、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務。
(四)著力轉變傳統服務方式。轉變思想,更新理念,加快從應由市場主體、社會機構提供服務的領域中撤退,實現由服務生產者向服務組織者、管理者的角色轉變。
一是要規范社會化引入機制。我市機關事務管理工作推行后勤服務社會化比較早,市行政中心、市政務中心在后勤服務社會化方面也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下一步要側重于規范社會服務的管理,完善其引入機制、競爭機制、監管機制和考核機制。同時,立足優質服務和安全高效,加強社會化服務項目的界定,該放手的盡量放手,該自管的努力管好。
二是要加快引進現代服務理念。加強服務標準體系建設和服務流程再造,加快對接ISO9001國際質量管理體系、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OHSM18000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步伐,推進機關后勤服務的標準化、專業化、精細化管理,實現由傳統服務向現代服務的轉變。
三是要切實樹立服務品牌意識。“后勤要勤、更好才好”品牌經過幾年創建,取得了一定成績,要進一步加強品牌鑄造,努力提升其在全省機關事務同行業品牌中的競爭力和在市級機關服務品牌中影響力。要充分發揮優勢,打造更多有內涵、有業績、有口碑的子品牌精品,從而形成富有影響力的優質服務品牌系列。
(五)著力強化下屬單位管理。要進一步強化管理,壯大實力,激發活力,積極推動各下屬單位的改革、創新和發展。
一是要規范內部管理。切實加強下屬單位的班子建設、內部管理和財務監督,推動事業單位人事與分配制度改革,從各方面規范和加強下屬單位的運行機制和管理流程。
二是要提升競爭能力。機關幼兒園要繼續打造名園、名師和家長滿意工程,提高保教水平,做優做大品牌;機關門診部要充分整合現有資源,積極爭取有利政策,優化服務軟硬件配置,打造好機關醫療保健服務平臺;基建服務中心(房管所)要發揮長期服務機關的優勢,抓好新城小區的物業管理,高質量高效率地完成機關辦公用房、設備的維修工作,強化規范化、標準化、專業化服務,提高服務的質量和水平。
三是要加強績效考核。強化下屬單位績效管理,落實績效考核分配,確保考核分配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增強考核結果的公信力和考核分配的透明度,充分發揮績效考核分配在加強隊伍建設、激勵人員成長、推進單位全面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六)著力加強機關隊伍建設。面對機關事務管理工作不斷發展的新形勢和新要求,我們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升管理、服務、保障的能力水平。
一是要持之以恒地加強機關作風建設。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市委“十項規定”,切實做到令行禁止。進一步深化“一評五制”,嚴格落實五項制度,強化績效管理,優化機關效能建設;進一步落實“三解三促”,機關干部要定期下基層、下一線,與一線職工同勞動、共體驗,真正沉下身子深入了解機關事務管理一線職工的工作狀態和服務對象的真正需求,改進作風,提升效能。
二是要持之以恒地加強機關文化建設。豐富和發展“和優勤廉”文化內涵,用先進的文化引領精神,凝聚隊伍,樹立起蓬勃向上、積極健康、發奮有為的精神風貌。堅持“學習型機關”建設,堅持“六個一”全員素質提高工程,不斷提升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和能力水平。
關鍵詞: 高層住宅;施工階段;監理控制;質量
中圖分類號:TU7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4)07-0140-03
0 引言
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推進,越來越多的人們開始涌進城市,但由于城市土地資源的有限性,人們的活動也開始逐步向空間發展,高層建筑成為了當前城市建筑發展的重要趨勢。而高層住宅的質量也成為了當前亟需重點解決的課題,監理作為工程質量監督的重要體系,是建筑工程質量保障的重要因素。因此本文在某鐵路住宅項目的基礎上就提高高層住宅施工階段質量監理控制進行探討和
研究。
1 高層住宅建設施工特點
某鐵路住宅項目,建筑總高84.92m,地下一層,地上二十九層,純剪力墻結構,部分隔墻空心磚砌塊、非承重空心磚砌筑,總建筑面積31548.09m2。該項目采用Φ700mm的灌注樁基礎。
高層住宅建筑工程與一般多層和中高層建筑工程在很多方面是相同的,但由于高度較高的特點,也有一些不同之處,主要表現有以下幾方面:
1.1 基礎埋深較大。基礎是確保建筑穩定的根基,高層建筑的基礎埋置深度按照《高層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中的規定“樁基礎可取房屋高度的1/18(樁長不計在內)”。按照此規定計算,某鐵路住宅項目建筑總高84.92m,則基礎埋深至少為4.5-5.5m之間,如果要考慮人防要求、建立地下停車場和商場,則基礎埋深可能將達到10m或者更深,這樣基礎在施工的過程中就會產生如下的一些問題:①在基礎施工過程中對鄰近的建筑物的影響和安全問題;②地下水和地表水對建筑基礎的影響;③深基坑排水降水和圍護問題;④地下室底板、墻面防滲問題;⑤灌注樁沉樁工藝和質量的問題。
1.2 高層建筑在豎向高程傳遞和施工放線等施工測量以及變形測量方面的難道大、要求高。
1.3 一些專用設施,比如水加壓、電梯、消防等是必須具備的,在建設過程中就必然涉及多專業和工種,由于工程量龐大的因素參與建設的隊伍相對較多,這就給管理協調帶來了難度。
1.4 高層建筑垂直運輸量大,對施工機具的要求較高,需要足夠的提升設備,為保證工人安全和保證工作效率需要腳手架、施工電梯等,還要確保機具的安全使用。
總之高層建筑比一般的建筑更有技術難度,高層建筑建設的監理在進行監理控制時就要了解這些特性,在熟悉有關法律法規和擁有廣博的專業技術知識和較高的管理協調能力基礎上進行監理控制。
2 影響工程質量的主要因素
建筑工程在形成實體的過程中,很多因素對工程的質量和工程的使用功能都有著很大的影響,比如:人(Man)、機械(Machine)、材料(Materiel)、方法(Manual)、施工環境(Environment),簡稱為4M1E。
2.1 人的因素 人是工程建設的決策者、組織者、管理者和操作者。所以在工程質量控制中,要以人為核心,重點控制人的素質和人的行為,充分發揮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以人的質量保證工程質量。建設單位居于龍頭地位,發揮好建設單位的主導作用,才能調動其他參建單位發揮主體作用,從而形成整體優勢。工程監理單位屬于監控主體,受托對工程實施全過程的質量監督和控制,要維護國家的利益和榮譽,嚴格執行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程和制度,履行監理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責任,恪守監理職責,監督管理才能落到實處。施工單位屬于自控主體,而施工單位的管理者和技術人員的素質是建筑工程項目質量的根本保證。
2.2 機械的因素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施工“機械”是實施工程項目施工的物質基礎。工程建設項目中機械設備既包括組成工程實體機配套的工藝設備和各類機具,又包括施工過程中使用的各類機具設備等。先進的機械設備是建筑工程質量的保障,是確保施工設計技術要求和指標達到要求,爭創優質工程的前提。施工過程中要確保施工機械的操作人員合理地使用機械設備,認真執行操作機械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流程,要定期的對施工機械進行維修、保養和管理。
2.3 材料的因素 原材料、半成品和構配件或購入設備的質量,直接影響工程質量。對材料進行控制,要合理組織材料的供應,確保工程的正常施工;有些重要的原材料,可以要求廠家提交樣品進行必要的試驗或鑒定;大宗的材料采購也可以采用招標的方式進行采購;有些材料需要廠家提供理化試驗單的,經檢驗合格后才簽訂采購合同。
2.4 方法的因素 對建筑工程的質量的方法影響因素包括了工藝方法、操作方法和施工方案,它們都對工程項目的質量有一定的影響。先進而合理的工藝方法、經濟而又利于實施的施工方案以及正確的操作方法,既能保證工程項目質量,又能加快施工進度,減低工程成本。
2.5 施工環境的因素 建筑工程的施工環境有施工作業環境、施工質量管理環境和自然環境。施工作業環境主要指施工場地空間、交通運輸和道路條件、安全防護設備以及水電或動力供應等。施工質量管理環境主要指質量管理體系和質量控制自檢系統的建立和實施。自然環境例如地質、水文和氣象等。這些環境都對工程的質量造成影響。
3 高層住宅施工階段進行質量監理控制的手段
根據建設工程的特點和和實施情況,監理單位在監控過程中可以采取多種多樣的控制手段,對“人”、“機”、“料”、“法”、“環”進行控制。
3.1 審核技術文件、報告和報表 審核技術文件、報告和報表主要包括審核施工單位的開工報告,分包單位的資質證明文件,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質量計劃,施工單位提交的有關材料、半成品和構配件質量證明文件,有關工序產品質量證明文件、工序交接檢查、隱蔽工程檢查、分部分項工程質量檢查報告等文件、資料,有關工程變更、修改設計圖紙等,有關工程質量或質量問題的處理報告等,達到對工程質量進行全面監督、檢查與控制的目的。危險性較大的工程開工前,要求施工單位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按照規定程序完成內部審批程序后,報送項目監理機構審核。
3.2 用好監理指令性文件 所謂指令文件是表達監理工程師對承包單位提出或命令的書面文件,屬要求強制性執行的文件。指令文件一般均以監理工程師通知的方式下達,在監理指令中,開工指令、工程暫停指令及工程恢復指令等。監理工程師下發通知單時要具有強制性、權威性和震懾作用,必須執行,不是可有可無;要針對施工存在的具體問題,一事一議;內容準確、描述具體,一般應有監理實測值、設計值、允許偏差值,違反《驗標》或《規范》的具體條款,必須書面回復,形成閉合;簽發及回復要有時效。監理工程師函、備忘錄、會議紀要、有關信息、通報等,可使用監理工程師聯系單,限于協調管理問題及工作聯系
備案。
3.3 進行現場監督和檢查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明確規定:“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旁站是指在關鍵部位或關鍵工序施工過程中監理人員在現場進行的監督活動;巡視是指監理人員對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現場進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監督活動;開工前的檢查,工序施工中跟蹤監督、檢查與控制,監理人員利用“點”“面”結合,可以及時發現施工單位違章操作和不按施工圖紙施工規范、規程或質量標準施工的現象,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及時進行糾正和嚴格控制。必要時監理機構還可以利用一定的檢查或檢測手段,在施工單位或設備制造單位自檢合格的基礎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獨立或委托進行一定的平行檢驗。
3.4 規定質量監控工作程序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明確規定:“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裝,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建設單位不拔付工程款,不進行竣工驗收。”監理機構可在第一次工地會議上進一步規定監理與施工雙方必須遵守的質量監控工作程序。此外,還應具體規定交樁復驗工作程序,隱蔽工程驗收、工序交接,檢驗批、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工作程序等,通過程序化管理,再輔之以動態檢查、監督,應該能夠保證安全生產過程穩定受控,監理工作穩妥、有效。
3.5 利用支付手段 支付控制權是國際上較為通用的重要手段,是合同中賦予監理工程師的特殊權利。對施工單位支付的任何款項,均需由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簽認支付證明書,沒有總監理工程師簽署的支付證書,建設單位不得向承包單位進行支付工程款。工程款支付的條件之一就是工程質量要達到規定的要求和標準,監理工程師可以利用此項權利進行施工質量的控制。若施工單位的工程質量達不到規定的要求和標準,監理工程師有權采取拒絕簽署支付證書的手段,停止對承包單位支付部分或全部工程款,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包單位負責。
4 高層住宅施工過程中質量監理控制要點
4.1 人員素質的控制 建筑工程的實施都需要人來完成,因此人員的素質對工程的質量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提高人員的素質是確保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的重要因素。首先是致力于監理人員自身素質的提高,避免“以其昏昏,使人昭昭”的現象。建立一支高素質、高效率的監理組織機構,全面開展監理工作;開展學習與培訓,提高監理人員的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加強監理站的建設,實現對現場監理人員的有效管理。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并在執行力方面加大力度;依法實施安全質量監控,堅持工作程序不走樣,牢記文字為準,數據為憑,時刻注意留下監理工作痕跡。嚴格監理,熱情服務,全面履行委托監理合同。
監理的一切現場控制、管理、協調工作,都要通過施工單位的各級管理、執行層來實現,因此,施工單位現場組織機構健全、人員配置到位,是項目管理、控制的前提和保障。施工過程中,監理單位要密切關注施工單位關鍵崗位管理人員、現場專項技術人員的崗位能力和工作狀態,以保證現場監理控制行為、工作指令能夠有效對接并保持連續、穩定。當因施工單位關鍵崗位人員缺失、人員作為狀態不良,導致監理現場安全、質量控制工作難以實施或失控時,總監要果斷、及時地通知施工單位;同時加強監理工作力度、細化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小或消除安全、質量不良后果。
4.2 機械設備的控制 機械設備因素的控制首先是加強機械設備的管理,重點做好塔吊、施工電梯、物料提升機等施工機械設備的檢測和保養,尤其做好設備基礎的檢查監控,確保各種安全裝置靈敏可靠。其次要綜合建筑結構形式、現場的施工條件、施工工藝和方法以及技術經濟條件,選擇施工機械的技術性能、工作質量和效率、工作的可靠性及維修的難易程度、能源的消耗以及工作的安全和靈活性對施工質量的影響與保證外,還應考慮合理的數量和配置對工程質量的影響。例如,為保證混凝土連續澆筑,應配備有足夠的攪拌機和運輸設備。此外,還要注意設備類型應與施工對象的特點及施工質量要求相適應。監理人員要檢查施工單位的機具配置是否合理,并檢查施工單位是否對施工機械進行定期地維修和保養,確保施工機械安全運轉。
4.3 工程材料的控制 材料質量是工程質量的基礎,材料質量的好環直接關系到工程質量的優劣。監理單位對進場的施工材料,要嚴把材料進場、檢驗、加工關,比如粗細骨料、膠凝材料、鋼筋、外加劑等原材料,監理人員要對這些材料的材質、出廠證明、檢驗合格證進行及時核驗,并利用一定的檢查或檢測手段,在施工單位自檢的基礎上,按照委托監理合同約定或有關工程質量管理文件規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檢驗或見證取樣的方法進行抽查;高層住宅現大多采用商品混凝土,對商混要查驗通行證,關注標號、塌落度等關鍵環節,強化質量源頭控制。二是實現原材料可追溯,如防水材料、給排水關鍵、電器材料等施工方必須提供合格證或質保書,必要的時候還需在監理人員或建設單位工程師的見證下現場取樣并送檢,檢查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三是固定流程實現原材料的有效防護,做好材料在不同季節的合理使用。
4.4 方法的控制 對工藝方法、操作方法和施工方案的控制,首先是通過對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的控制。開工前監理人員應對施工方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審查,審查施組是否①程序符合規定;②符合國家技術政策的前提下,考慮現場的施工條件、合同規定的條件和法規條件的要求,突出“質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則;③有針對性;④采用的技術方案是成熟適用的;⑤對工程質量的控制流程應合理,突出質量監督的作用。其次對某些專項工藝應要求施工方提交專項工藝方案進行審查,審查時應按照設計圖紙和有關規范的要求綜合考慮其可行性、可靠性和經濟性。主體工程施工過程,加強施工工藝控制,如混凝土澆筑,改善工藝加強管理,有效減少氣泡、裂縫質量通病的發生,對現澆混凝土外觀質量及時進行驗收,一般缺陷和嚴重缺陷,及時修補,不能將缺陷長期暴露等等。同時鼓勵施工企業在項目上積極推廣使用新技術、優選施工工法和先進施工機械,創造社會經濟效益。
4.5 環境條件的控制 對于現場自然環境的控制,在提前調查項目所在地歷年氣象資料的基礎上制定相應的對策,準確把握危險源管理的關鍵環節。例如,對嚴寒地區,要做好防凍措施;對于地下水位高的地區,制定基礎開挖過程中相應的降水措施和防止流沙的應急預案。同時,深基坑施工的過程中,要隨時掌握周圍建筑物的變化,如有變化監理人員要責令停工并進行改正,以免對鄰近建筑物造成損害。針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腳手架搭設與拆除,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三寶”、“四口”、“鄰邊”防護,施工用電,物料提升與外用電梯,塔吊,起重吊裝,施工機具等10個方面建立安全檢查表,進行全方面檢查,采取相應的有效措施,對影響質量環境因素進行嚴格的控制。
5 結語
為確保高層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的監理控制,監理單位應著力提高監理隊伍的素質,嚴格監理人才引進,確保監理隊伍整體素質達標;開展學習與培訓,提高監理人員的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弘揚“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執業準則,大力規范監理行為,建立完善的監理制度,落實監控責任,創新監控方法,督促監理人員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強制性標準,行使好法律賦予的質量簽證權,有效履行監理職責,從而實現工程項目施工質量全面受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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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突出重點,針對性強。《九條規定》結合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實際,在歸納總結近些年應急管理和事故應急救援與處置工作的經驗教訓基礎上,從企業落實責任、機構人員、隊伍裝備、預案演練、培訓考核、情況告知、停產撤人、事故報告、總結評估等九個方面提出要求,明確了企業應急管理工作中最基本、最重要的規定,突出了應急管理的關鍵要素。
二是依據充分,執行力強。《九條規定》中的每一個“必須”,都依據《安全生產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即將出臺的《應急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通知》、《生產安全事故預案管理辦法》等文件和部門規章要求,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確保了《九條規定》的嚴肅性和科學性。《九條規定》以總局局長令形式,具有法律效力,企業必須嚴格執行。
三是簡明扼要,便于熟記。《九條規定》的內容只有425個字,簡明扼要,一目了然。雖然有的要求被多次提及,但散落在多項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之中,許多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不夠熟悉。《九條規定》把企業在應急管理工作中應該做、必須做的基本要求都規定得非常清楚,便于記憶和執行。
為深刻領會、準確理解《九條規定》的主要內容和精神實質,現逐條說明如下:
一、必須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第一責任人的工作責任制,層層建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體系。
依據:《安全生產法》第18條有關要求。
解讀:企業是生產經營活動的主體,是保障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的根本和關鍵所在。做好應急管理工作,強化和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是根本,強化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應急管理第一責任人是關鍵,這已經被我國的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實踐所證明。企業主要負責人作為應急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對本單位應急管理工作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都要負責,而不是僅僅負責某些方面或者部分環節;必須對本單位應急管理工作全程負責,不能間斷;必須對應急管理工作負最終責任,不能以任何借口規避、逃避。《安全生產法》及《九條規定》對此進一步明確重申和強調,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體系是明確本單位各崗位應急管理責任及其配置、分解和監督落實的工作體系,是保障本單位應急管理工作順利開展的關鍵制度體系。實踐證明,只有建立、健全應急管理責任體系,才能做到明確責任、各負其責;才能更好地互相監督、層層落實責任,真正使應急管理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負責。因此,層層建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體系是企業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的最為重要的途徑。
在實踐中,由于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性質、特點以及應急管理的狀況不同,其應急管理責任制的內容也不完全相同,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明確在責任體系中各崗位責任人員、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等內容,這是所有企業應急管理責任體系中必須具備的重要內容。通過這些手段,最終達到層層落實應急管理責任的目的。
二、必須依法設置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人員,建立應急管理工作制度。
依據:《安全生產法》第4條、第21條、第22條、第79條,《突發事件應對法》第22條有關要求。
解讀:《安全生產法》新增的第22條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履行的職責進行了明確規定,分項職責中有4項與應急管理工作相關;第79條對高危行業建立應急救援組織作出了明確規定,體現出應急管理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落實企業應急管理主體責任,需要企業在內部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上予以充分保障。應急管理機構和應急管理人員,是企業開展應急管理工作的基本前提,在企業的應急管理工作中發揮著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特別是在危險性較大的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建筑施工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應當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將設置應急救援機構作為一項強制要求。
應急管理機構的規模、人員結構、專業技能等,應根據不同企業的實際情況和特點確定。為了保證應急管理機構和人員能夠適應應急管理工作需要,應對應急管理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演練,使其適應工作需要。對于企業規模較小,設置專職應急管理人員確實有困難的,《九條規定》體現了實事求是的原則,企業規模較小的,可以不設置專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人員,但必須指定兼職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人員。兼職應急管理人員應該具有與專職應急管理人員相同的素質和能力,能夠承擔企業日常的應急管理工作,并在企業發生事故時具有相應的事故響應和處置能力。
《安全生產法》第4條新增“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內容,主要是考慮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在加強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因此有必要在法律中予以強調。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制度建設,對提升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義。企業建立的應急管理工作制度,是企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結合自身情況和安全生產特點制定的關于應急管理工作的規范和要求,是保證企業應急管理工作規范、有效開展的重要保障,也是開展工作最直接的制度依據。企業要強化并規范應急管理工作,就必須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各項工作制度,并保證其有效實施。
三、必須依法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或與鄰近專職救援隊簽訂救援協議,配備必要的應急裝備、物資,危險作業必須有專人監護。
依據:《安全生產法》第40條、第76條、第79條,《突發事件應對法》第26條、第27條有關要求。
解讀:《安全生產法》第76條規定,“鼓勵生產經營單位和其他社會力量建立應急救援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提高應急救援的專業化水平。”《突發事件應對法》第26條規定,“單位應當建立由本單位職工組成的專職或者兼職應急救援隊伍。”2009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強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意見》明確提出,重要基礎設施運行單位要組建本單位運營保障應急隊伍,推進礦山、危險化學品、高風險油氣田勘探與開采、核工業、森工、民航、鐵路、水運、電力和電信等企事業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建設,以有效提高現場先期快速處置能力。國務院國資委的《中央企業應急管理暫行辦法》提出,中央企業應當按照專業救援和職工參與相結合、險時救援和平時防范相結合的原則,建設以專業隊伍為骨干、兼職隊伍為輔助、職工隊伍為基礎的企業應急救援隊伍體系。以上規定均對企業建立救援隊伍提出了明確要求。
企業建立的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在事故發生時,能夠在第一時間迅速、有效地投入救援與處置工作,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考慮到不同行業面臨的生產安全事故的風險差異,大中小各類企業的規模不同,《安全生產法》中并沒有把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作為所有生產經營單位的強制性義務,除了有關法律法規做出強制要求的高危行業企業,對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只作政策性引導。在無法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情況下,應與鄰近的專職應急救援隊伍簽訂救援協議,確保事故狀態下能夠有專業救援隊伍到場開展應急處置。
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物資,是開展應急救援不可或缺的保障,既可以保障救援人員的人身安全,又可以保障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應急救援裝備、物資必須在平時就予以儲備,確保事故發生時可立即投入使用。企業要根據生產規模、經營活動性質、安全生產風險等客觀條件,以滿足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為原則,有針對性、有選擇地配備相應數量、種類的應急救援裝備、物資。同時,要注意裝備、物資的維護和保養,確保處于正常運轉狀態。
《安全生產法》第40條明確了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必須安排專人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總局的《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有限空間安全作業五條規定》中,明確提出了設立監護人員、加強監護措施等要求。安排專人監護,對于保證危險作業的現場安全特別是作業人員的安全十分重要。所謂專人,是指具有一定安全知識、熟悉風險作業特點和操作規程,并具有救援能力的人員。監護人員要嚴格履行現場安全管理的職責,包括監督操作人員遵守操作規程,檢查各項安全措施落實情況,處理現場緊急事件,第一時間開展現場救援,確保危險作業的安全。
四、必須在風險評估的基礎上,編制與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相銜接的應急預案,重點崗位制定應急處置卡,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演練。
依據:《安全生產法》第37條、第41條、第78條有關要求。
解讀:原《安全生產法》僅對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做了規定,沒有規定企業的這項職責。新《安全生產法》增加的第78條對企業制定應急預案作了明確規定,要求與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制定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相銜接,并定期組織演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由于在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作業人員所從事的工作潛在危險性較大,一旦發生事故不僅會給作業人員自身的生命安全造成危害,而且也容易對其他作業人員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威脅。因此,要對企業存在的危險因素較多、危險性較大、事故易發多發區域和環節和重大危險源開展全面細致的風險評估,對各種危險因素進行綜合的分析、判斷,掌握其危險程度,針對危險因素特點和危險程度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避免事故發生或者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風險評估的結論,對于企業有針對性地開展應急培訓、演練、裝備物資儲備和救援指揮程序等全環節的應急管理活動都具有重要的參考意義,應當高度重視并切實做好風險評估工作。
按照《國家公共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應急預案體系”的規定,企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應急預案是應急預案體系的一部分,各預案之間應當協調一致,充分發揮其整體作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制定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是綜合性的,適用于本地區所有生產經營單位。企業制定的本單位事故應急預案應與綜合性應急預案相銜接,確保協調一致,互相配套,一旦啟動能夠順暢運行,提高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效率。企業應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指南》的要求,對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演練,使企業主要負責人、有關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都能夠身臨其境積累“實戰”經驗,熟悉、掌握應急預案的內容和要求,相互協作、配合。同時,通過組織演練,也能夠發現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及時修改完善。若企業關鍵、重點崗位從業人員及管理人員發生變動時,必須組織相關人員開展演練活動,并考慮增加演練頻次,使相關人員盡快熟練掌握崗位所需的應急知識,提高處置能力。
《安全生產法》中將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明確規定為企業的一項法定義務,督促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演練。要堅決糾正重演輕練的錯誤傾向,真正通過演練檢驗預案、磨合機制、鍛煉隊伍、教育公眾。企業要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第26條關于演練次數的要求,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演練或者專項應急演練。
重點崗位應急處置卡是加強應急知識普及、面向企業一線從業人員的應急技能培訓和提高自救互救能力的有效手段。應急處置卡是在編制企業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車間、崗位存在的危險性因素及可能引發的事故,按照具體、簡單、針對性強的原則,做到關鍵、重點崗位的應急程序簡明化、牌板化、圖表化,制定出的簡明扼要現場處置方案,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可以簡便快捷地予以實施。這一方面有利于使從業人員做到心中有數,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事故防范能力,減少事故發生,降低事故損失,另一方面方便企業如實告知從業人員應當采取的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五、必須開展從業人員崗位應急知識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險逃生技能培訓,并定期組織考核。
依據:《安全生產法》第25條、第55條有關要求。
解讀:新《安全生產法》第25條中明確了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應當包括的內容,增加規定了“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以及熟悉從業人員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兩方面的內容。事故應急知識是應急培訓的重要內容,從業人員掌握了這些知識,可以在事故發生時有效應對,在保護自身安全的同時,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事故損失。
應急處置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作為崗位從業人員,在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開展自救互救、避險逃生,對于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崗位從業人員是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的第一道防線,是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首要響應者。加強崗位從業人員的應急培訓,特別是加強崗位應急知識教育和自救互就、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既是全面提高企業應急處置能力的要求,也是有效防止因應急知識缺乏導致事故擴大的迫切需要。
企業要提高認識,認真履行職責,以全面提升崗位從業人員應急能力為目標,制定培訓計劃、設置培訓內容、嚴格培訓考核、抓好培訓落實。要牢牢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條紅線,牢固樹立培訓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隱患的理念,全面落實應急培訓主體責任。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所有崗位從業人員進行應急培訓,確保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應急處置所需的知識和技能,切實突出廠(礦)、車間(工段、區、隊)、班組三級安全培訓,不斷提升崗位從業人員應急能力。
針對實踐中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不落實、不規范甚至流于形式等問題,《安全生產法》第25條在修改中專門增加規定,要求企業應當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檔案,如實記錄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企業要將應急知識培訓作為崗位從業人員的必修課并進行考核,建立健全適應企業自身發展的應急培訓與考核制度,確保應急培訓和考核效果。將考核結果與員工績效掛鉤,實行企業與員工在應急培訓考核上雙向蓋章、簽字管理,嚴禁形式主義和弄虛作假,切實做到企業每發展一步,應急培訓就跟進一課,考核就進行一次,始終保持應急培訓和考核的規范化、制度化。
六、必須向從業人員告知作業崗位、場所危險因素和險情處置要點,高風險區域和重大危險源必須設立明顯標識,并確保逃生通道暢通。
依據:《安全生產法》第32條、第39條、第41條、第50條,《突發事件應對法》第24條有關要求。
解讀:企業的生產行為多種多樣,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危險因素也是多種多樣的。對于從業人員來說,熟悉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應采取的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是十分必要的。因此,企業有義務告知從業人員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應當采取的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險情處置要點等。這一方面有利于從業人員做到心中有數,提高應急處置意識和事故防范能力,減少事故發生,降低事故損失;另一方面也是從業人員知情權的體現。因此,本條規定了對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應當采取的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企業應當如實告知從業人員。如實告知是指按實際情況告知,不得隱瞞、保留,更不能欺騙從業人員。
在高風險區域和重大危險源場所或者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立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識,可以提醒、警告作業人員或者其他有關人員時刻清醒認識所處環境的危險,提高注意力,加強自身安全保護,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減少事故的發生。因此,企業在高風險區域和重大危險源設立明顯標識,是企業的一項法定義務,也是企業應急管理的重要內容,必須高度重視,認真執行。國家制定了一系列關于安全警示標識的標準,如《安全標示》、《安全標示使用導則》、《安全色》、《礦山安全標示圖》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等,國家安監總局還建立了安全警示標志管理制度。這些標準和制度都是企業切實履行本條規定義務的重要依據。
關于逃生通道暢通,這是實踐中血的教訓總結出的結論。一些企業的生產經營場所建設不符合安全要求,不設緊急出口或出口不規范;有的雖然設了緊急出口,但沒有疏散標志或標志不明顯;有的疏散通道亂堆亂放,不能保證暢通,發生事故時從業人員無法緊急疏散。也有一些企業出于各種目的,鎖閉、封堵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員工宿舍的出口,致使發生事故時從業人員逃生無門,造成大量的人員傷亡。為了從制度上解決這一問題,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安全生產法》第39條明確規定,“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需要、標志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禁止鎖閉、封堵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員工宿舍的出口。”這就要求企業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在建設時就要考慮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出口應當有明顯標志,即標志應在容易看到的地方,并保證標志清晰、規范、易于識別。出口應隨時保持暢通,不得堆放有礙通行的物品。更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鎖閉、封堵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員工宿舍的出口。
七、必須落實從業人員在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停止作業,或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的權利。
依據:《安全生產法》第52條、第55條有關要求。
解讀:《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從業人員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如果繼續作業很有可能會發生重大事故時(如礦井內瓦斯濃度嚴重超標),有權停止作業;或者事故馬上就要發生,不撤離作業場所就會造成重大傷亡時,可以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賦予企業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在遇到險情第一時間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的直接決策權和指揮權。由于企業活動具有不可完全預測的風險,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有可能會突然遇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此時,如果不停止作業或者撤離作業場所,就極有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傷亡。因此,必須賦予從業人員在緊急情況下可以停止作業以及撤離作業場所的權利,這是從業人員可以自行做出的一項保證生命安全的重要決定,企業必須無條件落實。
在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從業人員如何判斷“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采取什么“可能的應急措施”,需要根據現場具體情況來判斷。從業人員應正確判斷險情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行使這一權利既要積極,又要慎重。因此,應不斷提升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特別是應急處置能力的培訓教育,全面提升從業人員的基本素質,使從業人員掌握本崗位所需要的應急管理知識,提高第一時間應急處置技能,不斷增強事故防范能力。
八、必須在險情或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做好先期處置,及時采取隔離和疏散措施,并按規定立即如實向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
依據:《安全生產法》第80條,《突發事件應對法》第56條有關要求。
解讀:《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通知》對應急處置過程的管理和控制提出了嚴格要求。企業負責人的重要責任之一就是組織本企業事故的搶險救援。企業負責人是最有條件開展第一時間處置的,在第一時間組織搶救,又熟悉本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和事故的特點,其迅速組織救援,避免事故擴大,意義重大。在開展先期處置的過程中,企業要充分發揮現場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以及救援隊伍指揮員的作用,根據需要及時劃定警戒區域,及時采取隔離和疏散措施。同時,企業要立即報告駐地政府并及時通知周邊群眾撤離,對現場周邊及有關區域實行交通管制,確保救援安全、順利開展。
《安全生產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中明確規定: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企業負責人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向當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如實報告。這里的“規定”是指《特種設備安全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以及其他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這些法律、行政法規對單位負責人報告事故的時限、程序、內容等做了明確規定。按照要求,單位負責人應當在接到事故報告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事故報告的內容包括事故企業概況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已經采取的措施以及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企業負責人應當將這些情況全面、如實上報,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以免影響及時組織更有力的應急救援工作。
九、必須每年對應急投入、應急準備、應急處置與救援等工作進行總結評估。
依據:《安全生產法》第20條,《突發事件應對法》第22條有關要求。
解讀:落實應急處置總結評估制度,是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通知》的一個重要體現,《通知》要求建立健全事故應急處置總結和評估制度,并對總結報告的主要內容作了明確規定,要求在事故調查報告中對應急處置作出評估結論。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對應急保障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其中關于財力及物資保障方面的要求對企業開展應急投入和應急準備具有指導作用。企業作為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的主體,必須強化并落實《安全生產法》、《突發事件應對法》中關于安全投入、應急準備和應急處置與救援的各方面要求。企業應當確保應急管理所需的資金、技術、裝備、人員等方面投入,應急投入必須滿足日常應急管理工作需要,且必須保障緊急情況下特別是事故處置和救援過程中的應急投入,確保投入到位。企業要針對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的季節性特點,進一步強化防范自然災害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加強汛期等重點時段的應急準備,強化應急值守、加強巡視檢查、做好物資儲備、做到有備無患。在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結束后,要及時總結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情況,按照國家安監總局辦公廳印發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評估暫行辦法》的要求,詳細總結相關情況,并按照要求向地方政府負有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職責的部門進行報告。
以上工作內容,企業需按年度進行總結評估,并通過總結評估不斷改進、提升企業的應急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