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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據統計,目前我國有2000萬公頃耕地受到重金屬污染,約占耕地總面積的1/5。其中,受礦區污染耕地200萬公頃,石油污染耕地約500萬公頃,固體廢棄物堆放污染約5萬公頃,“工業三廢”污染近1000萬公頃,污灌農田達330多萬公頃。重金屬土壤污染的嚴重程度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使啟動全國范圍內土壤修復工作迫在眉睫。
重金屬土壤污染修復領域在我國才剛剛起步,重金屬污染事件的頻發將催化該市場的啟動。作為一家專業從事環境污染治理的企業,如何研發出先進的技術,強化自身在行業內的競爭力,同時延伸公司的產業鏈,增加經濟與社會多方面效益,是永清環保面臨的問題。
解決方案
作為一家環境污染處理公司,永清環保一直關注土壤修復領域,同時開展重金屬土壤藥劑的研發和生產銷售,為湘江流域歷史遺留重金屬污染的治理提供技術支撐。永清環保土壤修復藥劑使用的是自主研發的離子礦化穩定化技術。該項土壤修復技術具備原料易取得、制備方法簡單、使用方法簡便、治理效果好等優點。
離子礦化穩定化藥劑能夠與污染土壤中活性態重金屬離子發生礦化反應生成原生態礦物類化合物,降低其生物吸收有效性和土壤浸出液毒性,防止重金屬離子隨地下水遷移,避免重金屬離子對環境和人體健康造成威脅,具有對土壤和地下水中重金屬離子長期穩定化功效。可應用的領域主要包括:重金屬污染場地及底泥治理;重金屬污染農田治理;垃圾焚燒發電廠飛灰穩定化處理等。
此項技術基于不同的重金屬污染特性分析,選擇并優化不同的穩定化藥劑組合,各種藥劑起到互補的作用,適用于復合型重金屬污染土壤。離子礦化穩定化技術通過沉淀、化學吸附、氧化還原等方式與污染土壤中重金屬離子發生反應生成穩定的礦石晶體,這種礦石晶體能在自然界中穩定存在,受環境因素影響小,穩定在礦石晶體中的重金屬即使長時間處于在酸性環境下也不會重新析出,解決了穩定化重金屬不能長期穩定存在的難題。
離子礦化穩定化藥劑的投加比例相對較低,不會出現穩定化處理后廢物體積大增,增加修復成本的現象。其主要成分為粘土類礦物、硫基化合物等,不含對環境產生污染的物質,與重金屬作用也不產生新的二次污染物質,屬環境友好型產品。目前永清環保掌握并工程化應用的土壤修復技術包括:挖掘填埋技術、固化/穩定化技術、氣相抽提技術、熱脫附技術、植物修復技術、微生物修復技術、土壤淋洗技術及氧化還原技術。
成效
經濟效益
永清環保是國內唯一一家以自有技術生產重金屬土壤修復藥劑的環保上市公司,不僅為土壤修復提供上游原料,同時延伸了公司產業鏈,為公司提供新的利潤增長點。2012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5.7億元,同比增長65%。其中土壤修復業務收入同比增長266%,永清環保年報顯示,2012年公司重金屬土壤修復收入達7311.09萬元,較上期大幅增加5311.09萬元,已經成為公司的第二大業務,占比由2011年的5.8%提高到13%。
社會效益
2012年7月,永清環保“重金屬污染土壤離子礦化穩定化修復技術研究與應用”通過湖南省科技廳組織的科技成果鑒定,并已申報兩項國家發明專利。2012年10月投資3000萬元成立全資子公司——永清環保藥劑(湖南)有限公司,用于藥劑生產。2013年6月3日,湖南省內首條重金屬土壤修復藥劑生產線正式投產運行并完成首批訂單交貨。這標志著永清環保填補了國內以自有技術生產重金屬土壤修復藥劑的空白,為土壤修復提供上游原料。
永清環保預計年產離子礦化穩定化藥劑8萬噸,可治理重金屬污染土壤約140-260萬噸,按污染土壤重重為1.8噸/立方米估算,可以修復污染土壤工程量為80-145萬立方米,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強大助力。永清環保目前已實施或正在實施的重金屬污染等環境修復項目有十余個。
展望
【關鍵詞】重金屬污染;現狀;存在問題;對策
0.引言
重金屬污染指由重金屬或其化合物造成的環境污染,在礦產開采、加工、冶煉等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會產生一些廢水、廢氣、含重金屬廢物等,如不妥善處置必將會對環境造成不利影響。隨著我國工業化進程加快,近年來長期積累的重金屬污染問題開始逐漸顯露,從浙江湖州市血鉛超標事件,陜西鳳翔兒童鉛超標事件,甘肅徽縣群體性血鉛超標事件及重金屬污染“鎘米”等等,可見重金屬污染已影響到我們的生活環境。
1.白銀市重金屬污染現狀
白銀市重金屬污染主要集中于白銀區。白銀區位于白銀市西部,黃河上游中段,是白銀市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是我國重要的有色金屬基地之一和甘肅省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素有“銅城”之名。長期的礦產開采、加工以及工業化進程中積累形成的重金屬污染問題十分突出。
白銀市重金屬污染現狀調查和分析,以白銀區為基本數據單元,以2007年全國污染源普查數據為基礎。
1.1廢水
2007年,全市含重金屬工業廢水產生總量為1271.6509萬噸,其中白銀區含重金屬工業廢水產生量為1168.2493萬噸。全市含重金屬工業廢水中汞、鎘、六價鉻、鉛、砷的產生量分別為480.41千克、164658.79千克、2437.14千克、175177.14千克和249796.93千克。2007年,全市含重金屬工業廢水排放量為752.0921萬噸,其中其中白銀區含重金屬工業廢水排放量為650.6993萬噸。全市含重金屬工業廢水中汞、鎘、鉻、鉛、砷的排放量分別為43.09千克、1997.5千克、90.44千克、6559.79千克和915.27千克。
1.2廢氣
2007年,全市含重金屬工業廢氣產生總量為1523727.142萬m3,其中白銀區廢氣產生量為1200496.02萬m3。全市含重金屬工業廢氣中汞、鎘、六價鉻、鉛、砷的產生量分別為0千克、24315.374千克、1780千克、7268067.51千克和101078.21千克。2007年,全市含重金屬工業廢氣的排放量為1513139.38萬m3,其中白銀區含重金屬廢氣排放量為1190204.08萬m3。全市含重金屬工業廢氣中汞、鎘、鉻、鉛、砷的產生量分別為0千克、4689千克、1780千克、483216千克和2069千克。
1.3固廢
2007年,全市含汞、鉻、鎘、鉛、砷的危險廢物產生量為1502686.45噸,白銀區產生量為1466163.77噸。其中綜合利用量為411709.82噸,白銀區綜合利用量為391506.72噸。處置量為39284.08噸,主要集中在白銀區。貯存量為1051692.58噸,主要集中在白銀區,為1035373噸。含汞、鉻、鎘、鉛、砷的危險廢物的排放量均為0。
2.存在的主要問題
白銀市因礦設市,由于歷史原因,缺乏統一規劃,工業布局不合理,至今仍存在污染企業分散式發展。產業結構不合理,結構性污染突出,部分有色金屬企業還存在資源綜合利用率低、能耗高、生產工藝技術落后的問題。同時由于環境檢測基礎工作薄弱,重金屬環境質量監測技術能力不足滯后于污染防控的需求。
3.對策分析
3.1嚴格分區,加大重點區域防控
目前白銀市涉重企業主要集中在白銀區,目前分布有涉重企業5家。為此,作為白銀市重金屬污染防治的重點區域白銀區,其重金屬污染防控工作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進行:
①查清現狀、清理遺留。白銀市是一座因礦設市的城市,伴隨著大規模礦產資源開發,出現了主導優勢資源枯竭、環境污染嚴重的突出問題。因此,必須要對重金屬污染現狀有一個清醒的認識。目前應積極著手對現狀進行認真分析,切實查清重金屬污染現狀,同時對區域內遺留歷史問題進行一次摸底排查,在此基礎上有針對性的制定污染防治工作技術路線和實施方案。
②分工明確、責任明確,落實白銀區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的主體包括白銀市政府、白銀區政府、相關企業等三級機構。三級主體應具有明確的工作分工各負其責。其中市政府作為牽頭和責任主體,負責制定和落實重金屬污染防治規劃、相關政策和規定,進行統籌規劃和把握;區政府主要職責是協助市政府督促企業認真落實市政府制定的相關防治政策和措施。重金屬防治工作的絕大部分內容會落實到相關的企業中,各相關企業應積極響應政府指定的各項污染防治政策。
③加大公眾參與的力度,在白銀市重點區域內應進一步加強公眾參與工作,實現“群防群策”。普及相關知識,通過參觀、講座、設置展板、發放宣傳單等途徑讓公眾真正了解重金屬污染的一些基本知識,重金屬對人體的污染途徑、防范措施等;設置聯絡,可在基層政府、企業、居民區等設置聯絡人,負責及時了解周邊各階層公眾的意見、建議和要求,并對公眾的意見定期進行匯總、反饋,同時對國家、政府的有關政策進行“上傳下達”,使得公眾意見有合理、合法的渠道及時的反映到有關部門和單位。
3.2 優化結構,加大重點企業防控
針對白銀市重金屬污染防控的重點排污企業,做好如下幾方面的工作:
①全面推行清潔生產審核。推行清潔生產審核是從源頭控制污染的有效手段之一,現有企業應全部進行強制清潔生產審核,所有涉重企業清潔生產水平必須達到國內甚至國際先進水平,否則應立即進行技術改造,以提高全行業的清潔生產水平,切實從源頭上防控重金屬污染。
②嚴格執行行業準入條件。以國家的有關產業政策、準入條件等為依據,依法堅決淘汰落后工藝,加快全行業在產能、工藝技術、污染防治水平等方面的改造升級步伐和速度。通過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優化產業布局等途徑,從根本上實現涉重行業的重點防控。
3.3 實施嚴格的重金屬污染源監管
①加強對涉重企業污染源穩定達標排放監管。對區內涉重企業進行加密監管。對廢氣排放口、車間廢水排放口及企業總排口等,除按照監測計劃定期進行監測外,還應采取加密監測、不定期抽查等措施增加污染物排放監督性監測和現場執法檢查頻次,以敦促相關企業切實保障相關污染治理設施穩定正常運行,確保污染源穩定達標排放。
②加強日常監管。應進一步加強涉重企業日常環境管理的規范化,要求做到:有專業管理機構和人員、有完整的管理制度、有完整的污染治理設施運行記錄(臺賬)、有持續的管理人員培訓教育計劃、有規范的檔案管理。
3.4 加大重金屬綜合治理力度
①加強重金屬環境風險應急管理能力。在認真分析總結重金屬環境風險事故的發生特點、危害方式等的基礎上,制定嚴謹的重金屬污染防治應急管理體系,應包括重金屬風險管理機構、重金屬環境風險應急預案等。組織體系應涵蓋政府、企業、員工及周邊群眾等層面,提高高危企業人員的污染隱患意識和環境風險意識,進一步明確責任,克服麻痹大意思想。
②積極推動深度治理,提高重金屬污染物的去除效率。在現有污染源全部實現達標排放的基礎上,積極引進先進的污染治理技術和工藝,通過增加污染治理設施級數、改革工藝等手段實現重金屬污染物的深度處理,提高去除率、進一步削減排放量。對積極主動對污染治理設施進行深度處理技術改造的企業,政府應采取一定的鼓勵性政策,如低息貸款、減免稅收等。同時應對那些設施陳舊、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重污染企業以及可能存在環境安全隱患的企業,進行限期整改,問題嚴重的,堅決實行停產整頓。
3.5 加強重金屬環境監管能力建設
①設立常規監測點位。在白銀區東北涉重污染企業相對集中區域,按照相關技術規范的規定設立環境空氣、土壤、地下水、地表水、農作物等常年固定監測點位,定期進行監測,并對監測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及時掌握區內重金屬污染動態變化情況。為重金屬環境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可靠的基礎依據。
②及時建立監控網絡。重金屬污染環境監控網絡體系應當涵蓋當地政府、環保監測、疾病控制中心、農林、國土等相關主管部門,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監控體系。對相關監測資料應逐步實現共享、相互印證,以便得出最終科學合理的結論。
③積極推廣人體健康普查。重金屬污染重點防控區域內應適時開展較為普遍的定期人體普查制度。普查對象應涵蓋企業生產一線職工、周邊長住居民代表等,以便及時掌握周邊人群健康受影響狀況,并及時采取針對性防范措施。
【參考文獻】
【關鍵詞】:大氣顆粒物、重金屬污染、來源、控制建議
一般來說,大氣顆粒物重金屬污染物是很難被降解的,因此,當人體吸入這種污染物時,就會造成人體出現各種功能障礙,嚴重時甚至會導致人體出現各種疾病。在大氣顆粒物重金屬污染物中很多元素對于人體都能嚴重傷害,有的元素甚至具有致癌的能力。我國近年來,經常出現這種污染的情況,并且現在不管是國家、政府還是個人對于大氣顆粒物重金屬污染物都有一定的認識,但是由于對污染的控制技術還不夠,因此,我國目前還沒有建立起對大氣顆粒物重金屬污染進行有效控制的方案體系。[1]因此,本文主要探討大氣顆粒物重金屬污染的來源以及相關的控制建議,以期使得我國大氣顆粒物重金屬污染情況得到有效的控制。
一、大氣顆粒物重金屬污染的主要來源
我國近年來的大氣顆粒物重金屬污染情況越來越嚴重,主要的原因有;首先,重工企業的污染。有研究顯示,一些鋼鐵行業的重金屬排放量是很驚人的。另外在鋼鐵生產的過程中,燒結工藝的使用也會產生大量的重金屬污染物,這對于大氣顆粒物中的重金屬含量是一個很大的影響,并且通過一些鋼鐵生產企業的重金屬排放已經成為了大氣顆粒物重金屬污染物的主要來源,如圖一。而我國是一個鋼鐵的生產大國,每一年的鋼鐵生產量已經達到全世界鋼鐵生產總量的一半以上,并且很多的重工企業都位于一些人口稠密、經濟發展的城市周邊。因此,由重工企業造成的重金屬污染情況已經不容忽視。[2]
其次,城市機動車尾氣排放也是重金屬污染的重要來源,如圖二。一般來說,機動車排放重金屬的主要方式有以下幾種:機動車輛在行駛過程中所產生的汽車尾氣、車輛行駛過程中所造成的揚塵、機動車燃料中所添加的化學物、機動車油中所添加的化學物、輪胎磨損所產生的重金屬污染以及機動車的配件磨損之后所造成的重金屬排放。這幾種方式是機動車排放重金屬元素的造成大氣顆粒物中重金屬污染的主要方式。
另外,除了重工企業以及機動車排放這兩種方式之外,還有垃圾秸稈的焚燒、陶瓷水泥行業以及有色金屬的冶煉等等。但是就目前來看,對于我國的大氣顆粒物重金屬污染的治理情況還很不樂觀,缺乏對重金屬污染進行控制的有效手段。[3]
二、大氣顆粒物重金屬污染的控制建議
近年來,我國的大氣顆粒物重金屬污染嚴重,但是就目前來看,還沒有有效的控制措施。下面本文就大氣顆粒物重金屬污染的控制問題提出一些控制建議,以期達到良好的控制效果,從而減輕我國的大氣顆粒物重金屬污染的程度。總的來說,控制建議有以下幾點:首先,對于我國大氣顆粒物重金屬污染展開詳細的調查監測,對于我國重金屬的具體情況以及區域特征都進行詳細的收集分析,為更好地治理大氣顆粒物重金屬污染提供參考依據。其次,對于對大氣顆粒物重金屬污染源進行詳細的摸查,對于一些重化工企業更是要進行重點監測,并且對于機動車尾氣及其他方式帶來的重金屬污染也要進行重點監測。另外,對于大氣中的重金屬排放量也要進行精確合理的測算,從而使得我國大氣顆粒物重金屬排放量被詳細了解,從而對于我國重金屬排放量進行有效的控制。[4]再次,在技術方面,要給予治理重金屬污染有力的技術支持,從監測技術到治理技術都要進行積極的開發,使其是和重金屬污染治理的需要。第四點,對于大氣顆粒物重金屬排放量制定一個詳細的標準,并且建立健全大氣顆粒物重金屬污染排放的制度體系,讓重金屬排放處在一個可控范圍之內。最后,積極開展節能減排工作。我國近年來也在積極開展節能減排工作,力圖使得我國的環境污染得到改善,并且我國的節能減排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在節能減排工作開展的過程中,也出現了許多不容忽視的問題,如很多企業把節能減排僅僅當做一句口號,并沒有具體去貫徹這個工作。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注重對于節能減排工作的落實情況,改變能源的結構,對于大氣顆粒物重金屬排放進行控制,進而使得我國的重金屬污染情況得到切實改善。
結語:
通過對我國重金屬污染來源的分析,提出了幾條對重金屬污染進行控制的建議,以期我國的重金屬污染情況可以得到切實改善,減少霧霾等極端惡劣天氣的出現,保證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作者簡介:姓名:鄧皓天、性別:男,民族:漢,出生年月日:94-02-27:籍貫:四川,學歷: 本科,研究方向:地球化學
參考文獻
[1] 鄭乃嘉,譚吉華,段菁春,馬永亮,賀克斌.大氣顆粒物水溶性重金屬元素研究進展[J].環境化學,2014,12:2109-2116.
[2] 張霖琳,薛荔棟,滕恩江,呂怡兵,王業耀.中國大氣顆粒物中重金屬監測技術與方法綜述[J].生態環境學報,2015,03:533-538.
關鍵詞:重金屬污染;城市環境;汽車尾氣排放;工業三廢;生活垃圾
中圖分類號:X13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2374(2011)28-0125-03
伴隨著城市經濟的不斷發展,城市重金屬污染問題已經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重金屬污染的主要來源是工業污染,此外還有交通污染和生活污染等,簡而言之,主要是工業“三廢”的任意排放,汽車尾氣的排放和日常生活垃圾中重金屬的污染。重金屬污染的主要影響是對大氣、土壤和水體等帶來了很嚴重的污染,危害了人的健康。針對這種污染現狀,應該減少或切斷重金屬污染源,控制土壤和水體的重金屬污染,減輕對于人體健康的危害。
一、城市重金屬污染的現狀及具體問題
(一)地面揚塵中重金屬超標,空氣質量變差
由于汽車尾氣的排放,很多重金屬顆粒進入空氣中,如鉛、汞等。此外城市土壤也受到了嚴重的重金屬污染,導致了地面揚塵直接被人們呼吸進體內。針對顆粒物來源的有關分析表明,在重慶,城區道路的地面揚塵對大氣TSP的貢獻比為5%~13%,長春空氣顆粒物的來源中土壤占到36.7%。北方地區的春季容易刮大風,每年沙塵暴天氣常常發生。相關研究發現當沙塵暴發生時,來自土壤的元素和離子的濃度會迅速增加,主要污染的重金屬元素Pb,zn,cd,cu在沙塵暴發生期問的濃度會比平時高3~12倍,而且TSP和PMl0的質量濃度相當高,顯而易見,通過這樣的數據分析,我們能夠認知到地面揚塵中的重金屬超標,導致空氣質量變差,進而通過人們的呼吸進入人體,給健康帶來了很大的隱患和威脅。
(二)土壤重金屬含量過高,城市郊區的蔬菜不合格
郊區土壤重金屬含量過高的主要源頭就是城區,城區龐大的交通量帶來的尾氣污染和大量的工廠的“三廢”排放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郊區土壤重金屬含量。郊區是城市蔬菜食品的最主要的供給點,由于郊區土壤受到了污染,蔬菜食品中的重金屬含量也會上升。一些蔬菜中某些重金屬含量甚至已經超出了上百倍,而這也是癌癥患者越累越多的原因之一。2003年烏魯木齊市蔬菜重金屬含量的調研表格,如下:
根據上表的分析得知,污染嚴重程度已經嚴重超出了國家的安全標準,對人們的生活健康帶來了很大的隱患。
(三)水體的重金屬污染,對于城市水體環境造成很大的威脅
城市水體是居民生活和生產的基礎,對于城市自身環境的調節也具有重要的作用。然而大量的工業用水、生活污水排入了城市水體,導致了城市水體的重金屬積累越來越多。一些專家針對長江沿岸的近水域中沉降物的污染元素含量進行研究,發現近岸水域沉降物中某些重金屬污染物的含量水平相對較高,超國家二級標準的0.7~68.3倍,此外沉降物中的沉淀物污染輕于懸浮物。其污染順序為:zn、Pb、cd、cu、Ni、As、co、V、Ti、cr、Fe、Mn,其中zn的污染最嚴重。此外一些專家針對廣州城市水體和上海濱岸的水體沉積物中的重金屬進行了相關研究,發現上海濱岸潮灘表層沉積物中cu、Pb、zn和cr的平均含量均遠高于當地和鄰近蘇州河中沉積物的各種重金屬元素的背景值,它們分別是背景值的5、2、4和3倍,這些元素中zn的污染毫無疑問是最為嚴重,同時廣州城市水體中重金屬含量也是zn的最高,然后依次為cu、cr和Pb。顯而易見,我國的大中型城市的水體重金屬含量均超標,污染現象嚴重,對城市水體環境造成很大的威脅。
二、城市重金屬污染治理的對策及具體應用
(一)嚴格控制工業“三廢”排放,減少和切斷重金屬污染源
工業“三廢”即廢水、廢氣、廢渣,它們含有大量的重金屬元素,當排入道環境后,會在人、植物和動物的體內富集,從而對環境和人的健康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針對廢水、廢氣和廢渣中重金屬的排放問題,工廠必須采取一定的處理方案。首先,針對于工業廢水中重金屬的處理,通常會采用中和沉淀法、硫化物沉淀法和鐵氧體法三種化學沉淀的方法。工廠應該積極引進這些科學的方法進行廢水的綜合治理,避免這些廢水進入城市水體中,對于城市的水體環境造成污染。其次,工業生產中排放的含Pb、As等重金屬的廢氣,工廠可以采用橢圓式噴淋吸收塔和雙塔式噴淋吸收設備,用氧化劑及堿液吸收的治理方法,在排放出去之前做一些凈化處理,分理出重金屬元素,避免排入空氣中,形成顆粒狀污染物,對城市居民的健康造成威脅。最后,對于在工業生產中含重金屬的廢渣的處理,應該采用堿石灰、粉煤灰、活性炭和有機質對重金屬元素廢渣來進行一定的吸附,以防止工業廢渣中的重金屬元素會在土壤里擴散和遷移,給城市的土壤造成嚴重污染,特別是郊區的一些工廠,應該對于工業廢渣的處理有嚴格的流程。眾所周知,城市的蔬菜食品主要是郊區供給的,控制好重金屬對郊區農田的污染意義重大。如果土壤中重金屬元素的含量超標,會在蔬菜食品中富集,進而進入人體,帶來健康威脅。我國很多的工業區的環境監制工作存在很多的缺陷,對于工廠廢水、廢氣、廢渣的監管力度不夠,導致了很多工廠隨意排放,使城市的重金屬污染程度越來越嚴重。對于一些工廠的“三廢”處理設備落后和缺失的,有關部門應該強制工廠進行安裝和完善。只有嚴格控制工業“三廢”的排放,減少和切斷重金屬污染源,才能維持城市環境的良性發展,減少人們的健康威脅。
(二)減少汽車尾氣的排放,鼓勵清潔能源的應用
伴隨著城市的不斷發展,汽車也逐年遞增,同時汽車尾氣的排放量也猛增。汽車尾氣主要的重金屬元素就是Pb,過去,車用汽油是以四乙基鉛作為防爆劑的,即含鉛汽油,在汽車行駛過程中,排放的尾氣中會含有較高濃度的鉛,給人們的健康帶來了嚴重的危害。從1999年7月1日開始,國家明確規定要在全國范圍內禁止使用含鉛汽油,由含鉛量為0.013g/L以下的無鉛汽油來代替。但是隨著汽車越來越多,汽車尾氣的排放量也大大增加,重金屬元素對于空氣的污染依然嚴重。
針對汽車尾氣中重金屬元素對于空氣的污染,應該采取一定的治理途徑:第一,就是最有效和最終的途徑,即改變汽車的動力。比如說,開發代用的燃料汽車以及電動汽車等。這種途徑能夠在一定程度上使汽車只產生很少氣體或者不產生。第二,改善現有的燃油質量和汽車動力裝置。采用改善燃燒室的內部結構、設計更加高效的發動機、提高燃油的質量、開發新能源等都能使汽車的尾氣污染程度降低。第三,也就是現在被廣泛應用的汽車尾氣的凈化技術。通過采用先進的機外凈化技術來對 汽車在行駛中產生的廢氣進行凈化來減少一定的污染,此外,在汽車的排氣系統中來安裝凈化裝置,采用物理的和化學的方法減少尾氣的重金屬污染物,主要分為催化器、熱反應器和過濾收集器等。實驗表明,甲醛樹丁醚也具有很好的抗爆性,作為汽油的摻合劑,不僅不含鉛元素,還能降低其他碳氫物的排放。在發達城市和地域,倡導和鼓勵人們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從汽車數量上面來減少尾氣的排放量,防止其中的重金屬元素在空氣中形成顆粒物,污染空氣,并沉降在地面,污染土壤。
(三)生活垃圾應該分類處理,避免重金屬對土壤和水體污染
人們日常生活當中的各種垃圾,也不同程度的含有重金屬成分。比如說武漢市幾種垃圾成分中重金屬的含量,如下表:
顯而易見,電池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屬元素zn。因此對于日常垃圾,我們應該進行相應的類處理,來防止重金屬對城市土壤和水體造成一定的污染。如果生活垃圾中的Hg、cd、cr等重金屬含量超標時,應該將生活垃圾進行分類收集,將印刷制品、電池、塑料包裝物、塵土與其他的垃圾進行分開存放。處理垃圾時,應檢查Hg、cd、cr等重金屬元素的含量是否超標,只有在標準范圍內的情況下,才可進行堆肥、填埋和焚燒處理,不然就要單獨處理。此外,政府應當制定相關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的法規,明確配套的實施細則,建立完善的立法體系,創建真正意義上的仲裁機構,明確相關法律的責任,同時加大相關宣傳力度,提高公民的垃圾分類的意識。由此看來,生活垃圾應該分類處理,避免重金屬對土壤和水體污染,在收集、運輸和處理過程中,要加大相應的垃圾分類力度,確保垃圾中的重金屬成分能合理的回收和處理,降低重金屬對于城市的污染程度。
據國際調研公司Gartner稱,全球IT產業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到了全部二氧化碳排放量的2%――與飛機產業相當。
被忽視的IT重污染
涉及重金屬排放的行業很多,包括礦山開采、金屬冶煉、化工、印染、皮革、農藥、飼料等,但人們往往會忽略IT行業的重金屬污染問題,總認為IT行業是高科技領域,不會與重金屬污染掛鉤。
然而,2010年4月26日,公眾環境研究中心與自然之友等34家民間環保組織一起的《2010IT品牌供應鏈重金屬污染調研》報告顯示, IT行業的重金屬污染給珠三角、長三角等地區帶來了嚴重后果。其中,珠三角地區的污染是國內最嚴重的地區。重金屬污染已經嚴重影響到當地的人居環境和生態健康。一項由環境保護部進行的土壤調查結果也顯示,廣東省珠江三角洲近40%的農田菜地土壤遭重金屬污染,且其中10%屬嚴重超標。
該地區有大量生產印刷線路板的企業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給當地河流、土壤和近海造成了嚴重污染,主要表現為重金屬污染。印刷線路板,是電子元器件的支撐體電氣連接的提供者,幾乎每個IT產品都不可或缺。然而,在其生產過程中,所進行的電鍍和蝕刻等工序,卻會產生銅、鎳、鉻等重金屬排放。
水體重金屬污染突出
2004年前后,廣東省地質局曾做過一次初步調查,當時的結果顯示在珠江河口周邊區域,受人為污染導致土壤中有毒有害重金屬元素污染面積達5500平方公里。2005年對珠江三角洲近岸海域海洋地質環境的調查也表明,珠江口近岸海域約有95%的海水被重金屬、無機氮和石油等有害物質重度污染。
重金屬進入人體的途徑主要有三種,分別是吃的食物、水和大氣。而水體中重金屬污染最為突出。重金屬污染也是危害最大的水污染問題之一。加之重金屬具有毒性大,在環境中不易被代謝,易被生物富集并有生物放大效應等特點,不但污染水環境,也嚴重威脅人類和水生生物的生存。
國家環保部的調查顯示,我國水體重金屬污染問題十分突出,江河湖庫底質的污染率高達80.1%。
除了水體里的重金屬污染外,目前土壤里的重金屬也是一大公害。據環保部門的統計,目前中國重金屬污染土壤面積至少有2000萬公頃,而且往往是城郊和污灌區的土壤同時遭受重金屬和有機污染物的復合污染。
國土資源部此前表示,全國耕種土地面積的10%以上已受重金屬污染,約有1.5億畝,污水灌溉污染耕地3250萬畝,固體廢棄物堆存占地和毀田200萬畝,其中多數集中在經濟較發達地區。
治污染須用重典
《2010IT品牌供應鏈重金屬污染調研》報告后,已經有20家企業做出了回應。
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告訴媒體,日本松下公司、三洋公司和中國海爾公司、聯想集團的回應最為積極,隨后美國的惠普公司和韓國的三星公司都做出了正面回應。這些企業的書面來函均表示,會根據環保組織提供的超標供應商線索進行核對,而且已經利用公開的數據檢索了其一級供應商,并準備建立并完善供應鏈環境管理機制。
馬軍認為,環保部門其實已經公布大量企業的違規紀錄,但IT業巨頭卻熟視無睹,不愿利用這些數據對其供應鏈條進行有效的環境管理,這是不負責任的表現。“尤其是身處IT業,獲取信息對他們不存在什么難度”。由此,他們一共聯合了34家環保組織,向這些巨頭呼吁,要求他們在環境保護上承擔更多的責任,對供貨商進行審查。
馬軍稱,對于質疑,摩托羅拉、IBM、諾基亞、阿爾卡特朗訊、西門子、佳能、三星、LG、TCL等知名企業在很長一段時間置若罔聞;而蘋果公司至今“沒有一個字的回應”。另外有些企業不作回應倒還罷了,還忙于動用關系抹去不良紀錄。
據介紹,在掌握了大量的調研資料和數據后,上述環保組織于今年4月15日和16日向29家國內外知名IT品牌的CEO發出了信件,向其確認違規企業是否為其供應商、是否還有其他的供應商存在環境違規問題,以及是否建立了供應商環境管理體系。
松下公司不僅對環保組織提供的超標供應商線索進行了核對,而且已經利用公開的數據檢索了其一級供應商,同時其環境推進部部長和環保組織直接溝通,探討與各個利益方合作,建立并完善供應鏈環境管理機制的問題。
“讓我們感到吃驚的是,一些公司對其供應鏈條可能存在的環境違規問題表現漠然,其中一家公司甚至表示,我們有5000家供應商,檢索起來太麻煩。”
第三方審核
今年4月,環保組織“綠眼睛”華南自然會辦公室主任溫美程曾參加了4次特殊的審核,這一審核被稱為“第三方審核”。
所謂“第三方審核”,溫美程說,對于有污染紀錄的企業,要想消除“劣跡”,要經過三次審核,首先是內部審核,稱作第一方審核;第二方審核是客戶對供應商的審核;第三方審核是外面的咨詢公司或者是環保等監督單位對這個企業進行的審核。
這些“劣跡”都紀錄在公共環境研究中心收集的數據庫中,這個數據庫保存了數萬條企業的污染紀錄。
中山市格蘭仕生活電器制造有限公司曾經有一個污水超標的違規紀錄,中山市環保局對此亮了黃牌。
馬軍說,引入第三方機構環保組織進行監督,會增強審核的公信力。“審核結束后,我們會提供審核報告,同時發給其他環保組織接受同行監督,一個星期內無異議,方能去除企業的不良紀錄。”
他介紹,在他們與這些企業的共同推動之下,有越來越多的供應商重視環保。去年,就有一些國內供應商主動跟他們溝通,做出說明,表示要改進措施,消除不良紀錄。
但他也告訴記者,仍有企業以供應商太多為由,不愿意審核供應鏈,“管理供應商比控制重金屬污染容易多了,他們不愿意做這個工作,體現了他們的管理還比較粗放。在今天,所有負責任的企業,不但本身應該是綠色企業,它的整個供應鏈也應當是綠色的”。
關鍵詞:土壤污染、生物修復、研究進展
前言
土壤重金屬污染是指由于人類活動將金屬加入到土壤中,致使土壤中重金屬明顯高于原生含量、并造成生態環境質量惡化的現象。加之重金屬離子難移動性,長期滯留性和不可分解性的特點,對土壤生態環境造成了極大破壞,同時食物通過食物鏈最終進入人體,嚴重危害人體健康,已成為不可忽視的環境問題。隨著我國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態環境保護日趨受到重視,國家對污染土壤治理和修復的人力,物力的投入逐年增加,土壤污染物的去除以及修復問題,已成為土壤環境研究領域的重要課題。而生物修復技術是近20年發展起來的一項用于污染土壤治理的新技術,同傳統處理技術相比具有明顯優勢,例如其處理成本低,只為焚燒法的1/2-1/3,處理效果好,生化處理后污染物殘留量可達到很低水平;對環境影響小,無二次污染,最終產物CO2、H2O和脂肪酸對人體無害,可以就地處理,避免了集輸過程的二次污染,節省了處理費用,因而該技術成為最有發展潛力和市場前景的修復技術。
1.污染土壤生物修復的基本原理和特點
土壤生物修復的基本原理是利用土壤中天然的微生物資源或人為投加目的菌株,甚至用構建的特異降解功能菌投加到各污染土壤中,將滯留的污染物快速降解和轉化成無害的物質,使土壤恢復其天然功能。由于自然的生物修復過程一般較慢,難于實際應用,因而生物修復技術是工程化在人為促進條件下的生物修復,利用微生物的降解作用,去除土壤中石油烴類及各種有毒有害的有機污染物,降解過程可以通過改變土壤理化條件(溫度、濕度、pH值、通氣及營養添加等)來完成,也可接種經特殊馴化與構建的工程微生物提高降解速率。
2.污染土壤生物修復技術的種類
目前,微生物修復技術方法主要有3種:原位修復技術、異位修復技術和原位-異位修復技術。
2.1 原位修復技術:
原位修復技術是在不破壞土壤基本結構的情況下的微生物修復技術。有投菌法、生物培養法和生物通氣法等,主要用于被有機污染物污染的土壤修復。投菌法是直接向受到污染的土壤中接入外源污染物降解菌,同時投加微生物生長所需的營養物質,通過微生物對污染物的降解和代謝達到去除污染物的目的。生物培養法是定期向土壤中投加過氧化氫和營養物,過氧化氫則在代謝過程中作為電子受體,以滿足土壤微生物代謝,將污染物徹底分解為CO2和H2O。生物通氣法是一種加壓氧化的生物降解方法,它是在污染的土壤上打上幾眼深井,安裝鼓風機和抽真空機,將空氣強行排入土壤中,然后抽出,土壤中的揮發性有機物也隨之去除。在通入空氣時,加入一定量的氨氣,可為土壤中的降解菌提供所需要的氮源,提高微生物的活性,增加去除效率。
2.2 異位修復技術:
異位修復處理污染土壤時,需要對污染的土壤進行大范圍的擾動,主要技術包括預制床技術、生物反應器技術、厭氧處理和常規的堆肥法。預制床技術是在平臺上鋪上砂子和石子,再鋪上15-30cm厚的污染土壤,加入營養液和水,必要時加入表面活性劑,定期翻動充氧,以滿足土壤微生物對氧的需要,處理過程中流出的滲濾液,即時回灌于土層,以徹底清除污染物。生物反應器技術是把污染的土壤移到生物反應器,加水混合成泥漿,調節適宣的pH值,同時加入一定量的營養物質和表面活性劑,底部鼓入空氣充氧,滿足微生物所需氧氣的同時,使微生物與污染物充分接觸,加速污染物的降解,降解完成后,過濾脫水這種方法處理效果好、速度快,但僅僅適宜于小范圍的污染治理。厭氧處理技術適于高濃度有機污染的土壤處理,但處理條件難于控制。常規堆肥法是傳統堆肥和生物治理技術的結合,向土壤中摻入枯枝落葉或糞肥,加入石灰調節pH值,人工充氧,依靠其自然存在的微生物使有機物向穩定的腐殖質轉化,是一種有機物高溫降解的固相過程。上述方法要想獲得高的污染去除效率,關鍵是菌種的馴化和篩選。由于幾乎每一種有機污染物或重金屬都能找到多種有益的降解微生物。因此,尋找高效污染物降解菌是生物修復技術研究的熱點。
3.影響污染土壤生物修復的主要因子
3.1 污染物的性質:
重金屬污染物在土壤中常以多種形態貯存,不同的化學形態對植物的有效性不同。某種生物可能對某種單一重金屬具有較強的修復作用。此外,重金屬污染的方式(單一污染或復合污染),污染物濃度的高低也是影響修復效果的重要因素。有機污染物的結構不同,其在土壤中的降解差異也較大。
3.2 環境因子:
了解和掌握土壤的水分、營養等供給狀況,擬訂合適的施肥、灌水、通氣等管理方案,補充微生物和植物在對污染物修復過程中的養分和水分消耗,可提高生物修復的效率。一般來說土壤鹽度、酸堿度和氧化還原條件與重金屬化學形態、生物可利用性及生物活性有密切關系,也是影響生物對重金屬污染土壤修復效率的重要環境條件。
3.3 生物體本身:
微生物的種類和活性直接影響修復的效果。由于微生物的生物體很小,吸收的金屬量較少,難以后續處理,限制了利用微生物進行大面積現場修復的應用,
植物體由于生物量大且易于后續處理,利用植物對金屬污染位點進行修復成為解決環境中重金屬污染問題的一個很有前景的選擇。但由于超積累重金屬植物一般生長緩慢,且對重金屬存在選擇作用,不適于多種重金屬復合污染土壤的修復。因此,在選擇修復技術時,應根據污染物性質、土壤條件、污染程度、預期修復目標、時間限制、成本及修復技術的適用范圍等因素加以綜合考慮。
4.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生物修復技術作為近20年發展起來的一項用于污染土壤治理的新技術,雖取得很大進步和成功,但處于實驗室或模擬實驗階段的研究結果較多,商業性應用還待開發。此外,由于生物修復效果受到如共存的有毒物質(Co-toxicants)(如重金屬)對生物降解作用的抑制;電子受體(營養物)釋放的物理性障礙;物理因子(如低溫)引起的低反應速率;污染物的生物不可利用性;污染物被轉化成有毒的代謝產物;污染物分布的不均一性;缺乏具有降解污染物生物化學能力的微生物等因素制約。因此,目前經生物修復處理的污染土壤,其污染物含量還不能完全達到指標的濃度要求。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突出污染減排這一中心任務,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以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問題,確保通過國家環保模范城復檢為重點,加大對重金屬污染物排放企業違法行為的整治力度,加強對污染減排重點行業的監管,著力整治區域流域內突出環境問題,為轉變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實現“”污染減排目標和順利通過國家環保模范城復檢提供環境執法保障。
二、工作重點
(一)集中整治重金屬排放企業環境違法問題。
1.全面清金屬排污企業及周邊區域環境隱患。在年專項檢查的基礎上,結合污染源普查成果,進一步清查、梳理我市企業在生產、儲存和運輸等環節中重金屬分布及污染狀況。督促有關涉及重金屬危險廢物處置利用、污水處理廠出水和垃圾填埋場滲濾液的企業開展自查。加大涉及重金屬排放企業的日常監管力度和監測頻次,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限期整改并跟蹤督辦,促使全市重金屬排放企業全部達標排放,消除環境污染隱患,確保環境安全。
2.加強重金屬污染治理。進一步明確重金屬污染防治責任主體,按照屬地管理、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組織開展受污染土壤、場地、水體和底泥等污染治理與修復工作。對已關停的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屬淘汰落后的生產工藝和生產能力企業進行再檢查,防止死灰復燃。對未能完成淘汰落后產能任務的企業,依法予以關停。進一步加強有關重金屬排放企業環境污染問題投訴舉報案件的查處力度,對屢查屢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處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產整頓;對超標排放的,依法高限處罰,責令限期改正;對治理設施運行不正常的,責令停產整頓,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關閉。
3.進一步規范重金屬排放企業環境管理。督促企業建立健全特征污染物產生、排放臺帳和日常監測制度,定期報告監測結果。督促企業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規范原料、產品、廢棄物堆放場和排放口,建立和完善重金屬污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督促重點防控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工作。
(二)進一步加大對污染減排重點行業的監管力度。
1.加強對污水處理廠的日常監督檢查。對在建污水處理廠建設進度進行跟蹤督察,加強監管已建成的污水處理廠,確保正常運行,外排水穩定達標。加強污水處理廠進、出水水質的監督性監測。規范污泥處置,防止隨意棄置造成環境污染。加強對排入污水處理廠的廢水水質監管,嚴厲查處排入市政管網嚴重超標、影響污水處理廠運行的工業企業。進一步加大配套管網建設力度,提高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
2.加強電廠脫硫、鋼鐵企業燒結機脫硫和循環流化床爐內脫硫設施的監管。對各企業運行中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的制定整改方案的同時,進一步規范企業環境自律行為。繼續加強燃煤電廠駐廠監管,并總結經驗,舉一反三,逐步在我市主導產業和排污大戶中實施這一監管辦法,確保達標排放。嚴肅查處脫硫設施故意不正常運轉、使用旁路偷排、煙氣連續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
3.對年環保專項行動集中整治中發現的問題開展“回頭看”。重點檢查鋼鐵行業淘汰落后產能、設備的取締關閉情況,超標、超總量污染企業限期治理完成情況,對未能按期達到要求的依法查處。
(三)著力解決慈湖地區突出環境問題。
1.著力整治大氣污染。加強對區域內企業大氣排放情況執法檢查,依法查處超標排污或設施不正常運轉行為。督促區域內大企業加強生產管理,減少粉塵故障性排放。加強施工工地及運輸車輛管理,減少泥土拋灑現象,控制粉塵揚散。
2.嚴格監管水污染。加大對國控、省控企業廢水排放情況監管,摸清小企業廢水排放情況,查處偷排、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確保工業廢水穩定達標排放。開展天然河流域專項治理,采取強制措施,依法關停、取締小采選企業。
3.加強固體廢物管理。加強工業固廢申報登記工作,建立工業固廢綜合利用臺帳,嚴厲打擊擅自傾倒、丟棄、遺散工業固廢違法行為。指導企業加強危險廢物管理,按照國家規定規范收集、貯存、處置危險廢物,并建立管理檔案。依法高限處罰擅自處置危險廢物的違法行為。
(四)開展建設項目集中檢查和“三同時”執行情況專項檢查行動。
1.開展重點領域建設項目集中檢查。著重解決工程建設領域環保工作中存在的未批先建、違規審批以及在土地使用權限、礦產權審批和出讓行為中存在的環保違法違規審批問題,對排查出的問題進行認真處理,一般問題及時糾正、整改;嚴重違紀違法問題,依法予以立案查處。
2.開展建設項目環保“三同時”執行情況檢查。重點對年以來的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執行、驗收等情況進行清理,對未經環保審批違法開工建設、批建不符、批大建小、未經環保“三同時”驗收投入生產、長期以試生產名義進行生產的,一律停止建設和試生產,依法給予高限處罰,并責令完善環保等相關手續。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責任。成立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統一組織指揮協調我市環保專項行動。縣區政府應明確工作重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負責本轄區內環保專項行動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工作,廣泛動員部署,有序推進各項工作開展。
(二)加強部門聯動,通力協調配合。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要充分發揮各自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堅持定期協商、聯合辦案制度和環境違法案件移交、移送、移辦制度,強化聯合執法,共同打擊環境違法行為。要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加強掛牌督辦等環境執法手段,各相關部門加強對各類環境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三)加強監督檢查,嚴肅追究責任。將群眾反映強烈、污染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典型環境污染問題作為重點,分批進行掛牌督辦,落實相關責任,做到處理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及時向社會公布掛牌督辦結果。對不依法行使職權,造成轄區或相鄰區域環境受到嚴重污染或者造成破壞的;對環境違法行為查處不力,甚至包庇、縱容違法排污企業,致使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的,要依紀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加強宣傳報道,曝光典型案件。分階段制訂宣傳計劃,確定宣傳重點,積極組織新聞媒體做好專項行動和環保法律法規的宣傳報道,進一步增強全民的環境保護和法律意識。定期召開新聞會,公布環保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和典型環境違法案件查處情況。通過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新聞媒體公開曝光一批嚴重危害群眾身體健康的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典型案件的曝光列入宣傳計劃,深度報道,形成聲勢。
(五)加強信息報告,按時上報信息。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各自工作職責,每周向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一次工作進展情況,定期報送階段性工作報告,及時報送重點環境污染問題和查處的典型案件。領導小組辦公室確定專人負責信息管理和報送工作,按要求向上級部門報送工作簡報和階段性工作總結。
四、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中旬)。
根據全國環保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省環保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確定整治重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全面完成環保專項行動的動員部署工作。
(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階段(5月下旬至9月)。
集中整治存在環境違法問題的重金屬排放企業、鋼鐵企業及污染減排重點行業,嚴肅查處一批典型違法案件。組織新聞單位開展明查暗訪活動,對典型案件在新聞媒體上予以公開曝光,公布處理結果。
(三)督查階段(9月至11月)。
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組織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對全市環保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負責人分別帶隊對縣區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督查。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密圍繞改善環境質量、確保環境安全、服務科學發展的環保工作主線,以維護環境安全為主題,進一步加大環保執法力度,著力解決重金屬污染等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確保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努力構建和諧。
二、整治重點及要求
(一)加強重金屬、鉛蓄電池行業的監管力度。
一是著力整治重金屬污染。由環保部門牽頭,各鎮、街道具體負責,對原輔材料、中間產品、最終產品以及排放“三廢”中涉及鉛、鎘、汞、鉻、砷等重金屬的污染源進行全面排查,加大對此類企業的監測、檢查頻次,若出現污染物達不到排放標準的要堅決予以停產整治。對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準保護區內的重金屬排放企業,以及無經營許可證從事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的企業,一律予以取締。按照國務院《重金屬綜合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總體要求,對已確定的涉重金屬重點區域和重點行業,進一步加大督查督辦力度,加強土壤重金屬污染防控,切實消除環境污染隱患;加大對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淘汰達不到環保要求的小型有色金屬冶煉企業;嚴格化工企業監管,嚴禁偷排偷放;加強涉重金屬化工企業的生產全過程監管,督促企業完善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加強演練,防止發生次生環境污染事件。按照《省清潔生產促進條例》有關規定,對涉重金屬排放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并在主要媒體公布此類企業的污染物排放和環境管理情況。各鎮、街道要結合實際,確定一批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作為重點內容,開展集中整治,一抓到底。
二是徹查鉛蓄電池行業環境違法問題。鉛蓄電池企業的整治是此次環保專項行動的重中之重。要對全區鉛蓄電池行業進行徹查,建立鉛蓄電池加工(含電極板)、組裝、回收企業的監督檢查臺賬,定期開展現場監督檢查和監督性監測。對未經環境影響評價或達不到環境影響評價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設;對環境保護、安全設施、職業健康“三同時”執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產;對無污染治理設施、污染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或超標排放的,一律停產整治;對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從事廢鉛蓄電池回收的,一律停止非法經營活動;對不能依法達到防護距離要求的,一律停產整治;對發生重大鉛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責任。對依法實施關閉的企業,供電部門要落實斷電措施,工商部門及時予以注銷或吊銷營業執照,所屬鎮、街道負責拆除生產設備,妥善處置危險廢物;對停產整治企業,要督促企業制訂整改方案,明確整改目標和時限要求,未經驗收不得恢復生產。未進行過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要于年底前,按照《省清潔生產促進條例》的有關規定,對其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周邊環境變化較大的要開展環境影響后評價。環保部門在7月30日前,公開公布轄區內所有鉛蓄電池企業(加工、組裝和回收)名單、地址,以及產能、生產工藝、清潔生產和污染物排放情況,接受公眾監督。同時,按照國家有關要求,新、改、擴建鉛蓄電池生產企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一律上報省環保廳審批。
三是加強對涉重金屬危險廢物的管理。做好排污申報登記,詳細掌握危險廢物產生、利用、處置單位的具體情況,完善危險廢物管理臺賬。加大對危險廢物轉移環節的監管力度,重點排查大型選礦、冶煉企業各類危險廢物的去向,重點整治利用含重金屬副產品、廢物冶煉、回收重金屬企業的環境污染問題。對利用含重金屬副產品和廢物,冶煉、回收重金屬的企業進行整治,防止造成環境污染。同時,督促涉重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加強演練,確保環境安全。
(二)努力改善區域環境空氣質量。
一是徹底整治化工異味。督促所有化工企業年內全部建設高效工藝廢氣處理裝置,堅決杜絕工藝廢氣未經處理直接排放。對廠界發現化工異味的企業,將實施“一次處罰,二次整頓,三次停產治理”。
二是加強二氧化硫及煙塵、粉塵治理。重點檢查煙氣脫硫脫硝等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行情況、旁路鉛封情況及在線監測設備運行情況。加大對燃煤電廠和鋼鐵企業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檢查頻次,對偷排、超標排放、無故擅自停運治理設施、無故開啟煙氣旁路、在線監測設備數據弄虛作假的,將依法從重從嚴處罰,追繳排污費,扣減脫硫電價。嚴格企業設施停運管理,規范企業停(啟)報告,督促企業建立健全環保設施運行管理制度。積極推進小電廠整合、大電廠替電工作,6月底前,全區所有電廠要建成末端脫硫工程,完成電袋除塵器改造;鋼鐵企業要完成全過程除塵設施改造和燒結機脫硫工程建設。年底前所有焦化企業建成干熄焦裝置。城區直燃爐灶等要加快清潔能源置換進度,城區燃煤鍋爐年內要全面實施天然氣置換,拆除20噸/小時以下的直燃煤鍋。
三是以交通運輸、建筑拆遷、原材物料儲存堆放和露天開采礦山、石料加工等為重點,深入開展揚塵污染綜合防治,確保取得顯著成效。
(三)進一步鞏固提高水污染治理成果。
一是抓好基礎設施建設。按期完成全市環保工作會議確定的所有水污染防治工程;加大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的監管力度,推進污泥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嚴禁擅自堆放、隨意丟棄、傾倒。督促污水處理廠和污泥處置單位建立污泥轉運、處置臺賬,詳細記錄污泥產生量、轉移量、處置量及其去向等情況,建立污泥轉運聯單制度,規范污泥運輸和接收,定期向環保部門報告。加快推進齊都古城污水處理廠等工程建設,確保年內完成。
二是按照“治、用、保”相結合的思路,進一步抓好烏河、淄河等重點流域綜合治理,確保河流水質穩定在COD45mg/L、氨氮4.5mg/L以下。流域內企業外排廢水必須嚴格執行排放標準,超標排污的予以頂格處罰。水務、環保部門要加強河道監管,全面封堵排污口,對私拉亂倒有毒有害物質的單位或個人依法予以嚴懲。
三是切實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6月底前完成大武水源地企業管網上地、小河溝治理和環境綜合整治,健全安全預警和應急機制,確保飲用水安全。
(四)加強農村環境治理。
一是各鎮、街道要堅持科學發展、可持續發展,從源頭管理入手,嚴格落實項目環評和環保設施“三同時”制度,新上項目必須通過環評才能開工。
二是加大監管力度,嚴查私拉亂倒、偷排偷放,堅決取締轄區內的“土小”企業;嚴防城區污染項目轉向農村,杜絕出現污染“上山下鄉”;突出抓好水源地保護,確保飲水安全。
三是加快農村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城鄉垃圾一體化處理體系,完善垃圾收集處理點建設,積極推進中小企業能源結構調整,不斷改善環境質量。
四是結合發展生態農業、有機農業,嚴格控制各類農藥、化肥的使用,切實消除農村面源污染。
(五)認真查處環境和媒體報道的突出環境問題。將人民群眾來信、來電、來訪及媒體報道屬實的環境污染問題作為本次環保專項行動的重要內容,嚴厲查處危害群眾健康、社會反響強烈的環境污染問題,對屢查屢犯、明知故犯、惡意偷排、多次被查處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產整頓;對超標排放的,依法給予高限處罰,責令限期改正;對治理設施運行不正常的,責令限期改正,實施停產治理;特別是對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準保護區內的重金屬排放企業和無經營許可證從事危險廢物利用處置企業,要一律取締。
三、職責分工
為確保此次專項行動的順利開展,結合機關單位的工作性質,實行部門工作責任制。
(一)環保分局負責本次行動的總體協調、資料匯總及工作監督。主要負責對重金屬、鉛蓄電池等工業企業進行排查,加大監管力度,確保區域環境安全;集中開展重點區域、重點企業治理,不斷提高環境質量;做好水源地保護,確保飲用水安全;加大粉塵、揚塵治理力度,確保空氣質量達標;做好專項行動督查工作。
(二)區發改局、區經信局負責研究制定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方案和措施,對已納入淘汰日程或已經關停取締的企業,做好監督工作。
(三)區監察局負責做好紀檢監察,對在環保專項行動中出現的失職、瀆職行為,予以嚴肅查處。
(四)區司法局負責做好環境保護法制宣傳,加大法律援助力度。
(五)區住建局負責做好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加快辛化路、南楊明溝污水接入齊城污水處理廠管網建設進度,完善城區雨污分流改造,確保生活污水全部進入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解決污水直排河流、溝渠和污水亂排亂放等問題。
(六)工商分局負責對專項行動中依法取締關停的重金屬、鉛蓄電池等行業企業及時予以注銷或吊銷營業執照。
(七)區安監局負責對重金屬、鉛蓄電池企業進行安全檢查,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監管,確保安全生產。
(八)區水務局負責完善“同源一網”供水工程建設,提高群眾飲水質量。組織實施好淄河、烏河、運糧河“三河”綜合治理掃尾工程,確保上半年完成。
(九)區環衛局負責做好城區道路保潔,做到一日“兩掃兩沖”,重點道路一日三掃,確保道路清潔。設立建筑垃圾填埋場,督促各村(居)建立生活垃圾收集點,加強垃圾運輸管理,防止運輸撒漏。
(十)區建管局負責對易造成揚塵污染和影響市容的渣土堆、拆遷垃圾等及時進行清理,城區周邊施工工地必須采用噴淋灑水及防風抑塵網,杜絕開放式作業,減少城區揚塵污染,確保環境空氣質量達標。
(十一)供電部負責對違法違規生產經營企業和列入取締關閉的企業、建設項目和單位,一律停止供電。
四、時間安排及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6月1日—6月20日)。區政府組織召開動員會議,各責任部門和單位根據職責分工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在進行全面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報區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集中整治階段(6月21日—9月20日)。各責任部門和單位按照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要求,全力抓好落實,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嚴肅查處,確保落實到位。
(三)工作總結階段(9月21日—10月31日)。各責任部門和單位要對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并形成書面材料報區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檢查驗收階段(11月1日—11月10日)。區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組織有關人員成立驗收組,對各單位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專項行動順利開展,區政府抽調相關單位人員成立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負責該項行動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環保分局。區政府將抽調有關人員組成督查組,對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查。
(二)強化部門聯動。環保、發改、經信、監察、司法、住建、工商、安監、供電等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完善定期協商、聯合辦案和環境違法違紀案件移送制度,健全部門聯動機制。環保部門要堅持網格化、全覆蓋巡查,加強與公安部門的一體化執法,對各類環境違法行為依法嚴厲查處,問題嚴重的堅決停產整治,構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機關。要通過媒體公開曝光一批嚴重危害群眾健康、屢查屢犯的典型環境違法企業,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三)提高環境應急能力。環保部門要針對重大環境危險危害因素,分類細化全區環境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加強環境應急管理中心建設,牽頭組織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反應處置能力。各級各部門要增強憂患意識,進一步完善本系統的應急預案,加強相互間的協調溝通,真正形成聯動高效的應急處理和事故救援機制,保障全區環境安全和社會穩定。
一、組織領導
成立縣環保局環境安全隱患大排查工作領導小組
二、排查時間:2011年4月21日——4月28日
三、人員安排:局屬各股室負責人及環監局一中隊、二中隊、四中隊、投訴中心全體人員。
四、工作目標
(1)通過環境安全隱患排查,建立飲用水源地、工業園區、重金屬和造紙、化工企業的環境監管檔案,完善基本信息數據庫,通過分析問題,總結經驗,積極探索有效地監管模式;
(2)全面排查我縣各行業、領域環境安全隱患,狠抓隱患整治工作,進一步深化重點行業領域環境安全整治,建立健全環境安全隱患信息報送制度和環境安全隱患檔案,建立健全環境安全隱患排查及重大環境安全風險源監管的長效機制,提高環境應急監管水平。
五、排查整治方式、范圍
(1)排查方式
采取明察與暗訪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每家企業現場排查人員不得少于3人。
(2)排查整治范圍
1、全縣各行業領域的所有可能產生環境污染的經營單位。重點是: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工業園區和重金屬排放、化工、造紙等重點行業和領域。
2、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檢查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設置排污口情況,飲用水水源一、二級保護區內是否存在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是否存在從事網箱養殖、旅游、游泳、垂釣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飲用水體的活動;是否新建、擴建對水體污染嚴重的建設項目,是否設立明確的地理界標和明顯的警告標志。
3、工業園區:重點檢查園區環評、“三同時”執行情況、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土政策”清理情況等內容。
4、重金屬企業:對涉鉛、鉻、鎘、類金屬砷、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企業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排查是否符合產業政策和規劃,環評及“三同時”制度執行情況,污染治理設施運行及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及處置情況以及衛生防護距離落實情況。
5、化工、造紙企業:重點檢查企業是否符合產業政策,檢查取諦、關停或廢棄企業的處置情況,檢查企業環評和三同時執行、污染治理設施運行、超標排放、危險廢物處置、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制定及落實等情況。
6、企業衛生防護距離:排查企業的衛生防護距離落實情況。查看企業衛生防護距離內是否有學校、醫院、居民居住點等環境敏感點。
六、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