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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盈余管理;成因;對策
一、盈余管理的內涵及基本特征
盈余管理,是指管理者在有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的選擇自由時使自身利益或者企業市場價值最大化的行為。美國會計學家雪普提出盈余管理是有目的地干預對外財務報告的過程,以獲取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美國會計學家斯可特認為“盈余管理是在法律許可范圍內,通過會計政策選擇使經營者自身效用或企業市場價值最大化的行為”;美國的萊維特認為盈余管理已成為美國證券市場參與者之間違背市場原則的游戲,管理當局濫用“巨額沖銷”的方式來調整費用正在威脅著財務報告的可靠性。
1、盈余管理的客體由時空二因素構成:其空間因素是公認的會計原則、會計方法和會計估計;空間因素是會計方法的運用時點和重大交易事項發生時點的控制,但盈余管理最終的對象還是會計數據本身。
2、盈余管理的主體是企業管理當局:即公司的經理、部門經理和董事會。無論是會計方法的選擇,運用和會計估計的變動,交易事項發生時點的控制,都由企業管理當局操縱。
3、從一定的時段來看,盈余管理并不增加或減少企業實際的盈利,只是改變了企業實際盈利在不同的會計期間的反映和分布,是一種蓄意的、有目的的行為,根本目的是為了獲取私人利益。
4、盈余管理注重會計數據的信息含量和信號作用:發達證券市場環境下的盈余管理,人們較重視會計數據的信息含量和信號作用,欠發達證券市場環境下的人們則偏重于會計報告收益,這在天下一家一定程度上會誤導投資者、債權人或一些相關利益者。
二、盈余管理的成因
1、委托關系和對管理者激勵約束機制的存在
委托理論認為現代企業的特征是財產所有權與控制權相分離,兩權分離的結果便產生了委托關系,經營者與所有者雙方存在著嚴重的信息不對稱情況,經營者總是比所有者掌握更多的公司信息,經營者就會利用此優勢來謀取自己的利益,管理者激勵約束機制地建立和運用,有信息優勢的管理當局會將信息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總之利益是管理者進行盈余管理的根本動因。
2、會計準則彈性的客觀存在,都使管理者產生調節盈余的動機
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中對許多業務的核算都提供了多種可選擇的方法,會計準則作為一種契約具有不完備性,會計準則的制訂是各利益相關者相互間博弈結果的一種綜合平衡。因此準則制訂機構在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同時,要權衡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和考慮契約成本的最小化,就必須放寬準則中對一些經濟業務的會計處理的選擇空間。但會計準則的相對固定性與經濟活動的變化性,決定了會計準則常常落后于經濟活動,從而導致新出現的事物在已有的準則和制度中并無明確規定,這也為管理者進行盈余管理提供了空間。
3、會計權責發生制下會計職業判斷
會計的不確定性,會計活動的全過程處處充滿著不確定性。在會計的確認中,由于權責發生制、會計估計與會計師職業判斷等主觀因素的影響,使其存在著大量的不確定性,在不同的計量模型中,歷史成本雖然客觀,但不能反映物價變動的影響,現行成本雖然能反映現實的物價水平,但又缺乏客觀性;同時會計信息市場不健全,非市場化企業內部職能使會計信息供給缺乏市場激勵與競爭,信息易受內部人控制,會計信息的生產工具的獨立性因此而弱化,加上我國目前沒有形成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機制和外部有效的監督,為盈余管理提供了方便之門。
三、減少盈余管理的對策
1、完善公司的治理結構,建立科學的激勵機制,使所有者與管理者的利益最大程度上一致起來,企業在進行報酬安排時可以運用一些長期酬勞計劃,以減弱公司管理層進行盈余管理的動因。
2、制定完善會計準則與相關法規。針對目前多數會計準具有的靈活性,對此準則和制度的制訂者可以通過更清楚地設定不同會計處理方法和估計方法的運用條件加以修證完善,盡可能減少公司的一些可選擇性,以彌補一些漏洞,對于滯后性,相關部門應成立專家組密切關注市場經濟中出現的新經濟業務,及時采取措施以對其進行規范;同時,在成本效益原則的基礎之上,增加會計信息披露的數量,提高會計信息披露的質量,也會一定程度上減少企業的盈余管理。
3、證監會加強相關政策的制定,以提高資本市場特別是證券市場的有效性。企業管理當局盈余管理的最大受害者是企業外部利益相關者,管理者想通過盈余管理達到某些條件必然有損另外的規定條件,讓他顧此失彼。讓那些真正是有潛力、經營能力強的公司才能滿足這些條件;同時提高外部利益相關者辨析財務報告及其附注的能力和知識,那么在這種情況下,為了取信于外部相關利益者,企業管理當局就會減少盈余管理。
4、加強外部監督,完善的信息披露。一方面證券監督管理部門應從企業信息披露的相關性、可靠性以及披露的信息含量上加強管理與監督,并對違規的公司進行嚴懲。另一方面要在加強對外部審計機構審計責任的管理和監督的基礎上,通過審計準則的安排,由外部審計機構提供被審計企業盈余管理的評價報告,從而提高會計信息的可靠性,減少企業的盈余管理。
適度的盈余管理有利于企業經營目標的實現,保持公司股價穩定,維護合同的有效性,減少訂約成本,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有助于減少因資本市場波動對投資者投資決策行為的影響,降低企業的經營風險,保證企業資金和原材料的供應以及銷售方面少受干擾,有利于推動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改善公司治理結構,加快國有企業改革進程,因而應合理進行盈余管理。
參考文獻
一、證券行業常見的幾種洗錢手法
(一)將非法所得以犯罪分子本人或他人的名義投入證券市場,通過投資活動進行洗錢。在我國資本市場的活躍期和牛市周期,一些非法資金通過股票二級市場大量購買某一上市公司股票,成為其合法的流通股大股東或者通過在上市公司并購過程中尋找機會,收購兼并上市公司,取得從非法到貌似合法的地位,實現其收益的公開、透明。通常是在資產收購完成后達到“洗白”及獲利目的后,通過證券市場退出。近年來,越來越多違法犯罪案件表明,相當部分違法犯罪資金最終流向股票市場。
(二)利用高買低賣或者低買高賣接盤方式轉移資產。這種資產轉移往往通過大宗交易方式進行。根據深滬證券交易所現行大宗交易規則,大宗交易的交易方式與連續競價、集合競價適用的“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下撮合交易方式不同,采用議價協商交易方式。一些機構或企業通過證券市場洗錢的方式主要是高買、低賣、接盤等。通常企業會和私募基金簽定協議,比如,現在某只股票股價是3元,企業在3.3元接盤,3元賣出,賬面按3元結算,10%的差價進入個人腰包;或者私募基金不直接付現金給企業,而是給后者剩余股票,企業再通過托管轉到其他營業部,幾次買賣后就能將“黑錢洗白”。據了解,相當一部分國有資產都是通過這種洗錢方式流失的,由于國有企業本身賬面控制比較嚴,因此這種“倒倉”行為很少在國企之間進行,而多發生在私募基金與國企之間。這種異常的大宗交易可能還隱藏著國有資產的流失和犯罪所得的轉移。
(三)證券業從業人員內外勾結、違規操作引發的洗錢風險。一些證券業金融機構內控制度不完善,其工作人員受利益驅動,滋生道德風險,進行違規操作,為客戶提供假身份證件、假資金賬戶甚至銷毀交易記錄一條龍服務。有的證券業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通過改動客戶基本身份信息建立虛假三方存管關系或者直接開立支票等方式,幫助違法犯罪分子轉移資金,性質惡劣,并造成嚴重洗錢后果。
(四)支票換現金。證券市場洗錢的主要通道是證券公司營業部,證券營業部的計算機系統中有現金添加和支票添加兩種入賬方式。按照規定,證券公司營業部必須是支票進、支票出,支票進來后不能馬上入賬,必須等見到銀行的回單后方可入賬。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營業部經常以現金添加方式將轉賬支票入賬,這樣開戶人可以再通過銀證轉賬,將現金打到銀行卡上并直接支取。支票換現金有時能達到方便調現的目的,但同時也為洗錢提供了許多便利。
(五)頻繁進行轉托管。轉托管的洗錢方式相對簡單。一般來說,開戶人會用支票買股票,再把股票轉托管到其他證券公司,然后將股票賣掉,提取現金。值得注意的是,按照規定轉托管必須由開戶者本人拿著股東卡、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到證券公司營業部辦理,而實際情況是違規代辦轉托管現象較為普遍。
二、證券行業洗錢行為成因分析窗體頂端
(一)證券業特有的交易特點加大反洗錢難度。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近年來隨著銀行業反洗錢收集、檢測分析系統等機制日漸成熟,投入力量加大,在不法分子看來,與證券、期貨等金融機構內部人員勾結,以偽造交易等方式達到洗錢目的,似乎更“方便”。與銀行業洗錢行為相比,通過證券業洗錢渠道更多,方式更復雜、隱秘,鏈條更長,因此反洗錢工作的難度也更大。
(二)證券市場穩定的內在要求,一定程度阻礙了反洗錢工作的開展。近年來,我國證券市場運行還不夠穩定,也不夠成熟,且目前證券市場上確實存在部分灰色資金,反洗錢工作的展開必然對這部分資金影響較大,它們的出逃或對市場造成一定打擊,影響證券市場金融機構參與反洗錢工作的積極性。從證券金融機構和證券監管機構的角度看,保持證券市場穩定發展需要相當部分資金的進入,而從反洗錢角度要求,監管當局須對進入證券市場的資金及交易進行監測,與證券市場穩定發展的內在要求在短期內必將產生矛盾,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證券金融機構參與反洗錢工作。
(三)證券業洗錢與違規操作界定難。證券市場洗錢的主要通道是證券公司營業部,涉及支票換現金、轉托管、特殊機構高買低賣接盤等多種模式。通常證券營業部的計算機系統中有現金添加和支票添加兩種入賬方式。按規定,證券公司營業部須是支票進、支票出,且支票從哪里來就須到哪里去。支票進來后不能馬上入賬,須等銀行確認回單后方可入賬。但在實際操作中,營業部常以現金添加方式將轉賬支票入賬。這樣,開戶人可再通過銀證轉賬,將現金打到銀行卡上并直接支取。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在于,目前,我國對證券業洗錢操作界定還不明確,監管部門通常將相關操作視為違規而非洗錢,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證券業反洗錢工作的難度。
(四)大額和可疑資金交易監測、跟蹤難。證券業的大額和可疑資金監測、跟蹤相對來說較為復雜,原因有二:一是交易流程復雜。證券交易流程由開戶(包括銀行資金賬戶、股票賬戶、保證金賬戶)、注入資金、購買股票、賣出股票、收回資金等組成,交易中還有可能涉及轉托管、委托交易、股票過戶等情況;二是交易涉及三個賬戶,即銀行資金賬戶、股票賬戶、保證金賬戶。而且銀行資金賬戶的開立并不受限制,客戶可以在多家商業銀行開立多個銀行資金賬戶。這些都增加了大額和可疑資金交易的監測、跟蹤難度。
(五)“了解你的客戶”難做到。目前證券公司對客戶的了解,僅僅是在客戶開立股票賬戶、保證金賬戶時提交一下身份證件而已,證券公司根本無法對客戶從事的職業、收入狀況、住所等信息做更為深入的了解。另外,對客戶身份證件真實性的有效驗證,也是困擾證券公司工作人員了解客戶的因素之一。
(六)缺乏應有的專業人員。目前不少基層央行的反洗錢人員一般只掌握銀行業務操作和相關規定,但對證券業業務基本處于“一知半解”狀態,對如何開展證券業反洗錢工作可說是“一籌莫展”,更談不上對證券業反洗錢的現場檢查和對其資金交易可疑的判斷分析。
三、加強應對證券業洗錢行為的措施和建議
(一)建立多層次的證券業、保險業反洗錢監管體系。充分發揮證券業、保險業自律組織在行業中信息聚集和行業準入的重要作用,建立以中央銀行集中監管為主、自律監管為輔的多層次證券業、保險業反洗錢監管模式。一是證券交易所和登記結算機構在會員準入時提出反洗錢制度要求;二是由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制定并頒布符合反洗錢法規要求的客戶身份識別行業規則;三是賦予證券交易所相應的反洗錢可疑交易監測職責;四是賦予證券交易所和登記結算機構對其會員進行反洗錢監督和指導的職責等。
(二)以風險為基礎,按照業務類型調整客戶身份識別的內容和要求。具體而言,證券業客戶身份識別內容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類:一是客戶身份識別的基本內容。這是對所有客戶都要求的內容,具體可以包括現有客戶身份基本信息中的內容,如自然人客戶包括客戶的姓名、性別、國籍、職業、收入狀況、住所地或者工作單位地址、聯系方式,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文件的種類、號碼和有效期限等。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客戶基本信息包括客戶的名稱、住所、經營范圍、可證明該客戶依法設立或者可依法開展經營、社會活動的執照、證件或者文件的名稱、號碼和有效期限、實際控制人信息等。二是按客戶類別和風險類別分別規定不同的客戶身份識別內容。證券業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可以按照客戶類別,如國內公司、國外公司、私人所有的公司、對沖基金、私募基金、居民、非居民、來自高風險地區的投資者、政治敏感人物等類別分別規定不同的客戶身份識別程序和內容。對于高風險的客戶應該采取擴大的、持續的客戶身份識別程序,以獲取更多的信息以確定客戶身份和交易目的。
[關鍵詞]證券稅制體系;證券交易印花稅;資本利得稅
經過十余年的快速發展,我國證券市場已經達到了相當的規模。到2006年底,境內上市公司已達1421家,總股本超過12656億股,總市值達89404億元,占當年GDP的45%左右。[1][2]為分享證券市場發展所帶來的收益,政府需要建立證券稅收制度;而為促使證券市場向健康、穩定和規范的方向發展,證券稅收制度的設計必須科學合理。
作為政府籌資與調控的工具,證券稅收制度一般包括四方面的內容:一是對證券發行和轉讓的行為課稅,二是對證券投資所得課稅,三是對證券轉讓的增益課稅,四是對繼承及贈予的證券價值課稅。證券稅制體系覆蓋了行為稅、所得稅和財產稅三大稅類,現實中主要表現為證券交易印花稅、紅利所得稅、資本利得稅、遺產與贈予稅等稅種。如何合理配置制度資源、以保證證券稅制功能的充分發揮是證券市場發展過程中不可回避的一項重要內容。
一、證券交易印花稅:超低稅負保證市場效率與財政籌資兩全
證券交易印花稅作為中國證券市場上的主體稅種,是對買賣、繼承、贈予所書立的股權轉讓書據向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征收的一種行為稅。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和電子計算機的普及,證券交易早已實現了無紙化操作,所謂的印花實際上根本不存在,因此很多國家將這個稅種稱之為證券交易稅。
我國的證券交易印花稅始于1990年7月1日,為約束股票轉讓行為,穩定初建的證券市場,深圳證券交易所開始對賣方征收6‰的印花稅;同年11月23日,印花稅改為對買賣雙方各征收6‰。以后印花稅率幾經調整(如表1),或刺激交投,恢復市場信心;或抑制投機,調節市場供求。
回顧十多年來證券交易印花稅率變動的歷史,一方面,不可否認,歷次稅率下調對活躍股市、反轉股指的確起到了一定的刺激作用,或長或短導致了牛市熊市的轉換。然而,通過對數次印花稅率下調后的市場表現分析,印花稅的政策效果正在日益弱化。1991年10月印花稅率從6‰下調到3‰,上證綜指當月大漲20.8%,次月再升13%;1999年6月B股印花稅率降低為3‰,上證B指掀起一波升幅逾50%的上升行情,但相比較而言,1998年6月和2001年11月印花稅率下調對市場的影響就較為有限。
另一方面,中國證券市場上投資者的投機心理非常重是不爭的事實。通常國際成熟股票市場的換手率為50%―100%,如2003年納斯達克股票市場換手率為89%,倫敦為107%,東京為83%,香港為52%,[3]而我國股市換手率遠高于這些國家的證券市場(見表2)。過高的換手率無疑表明廣大投資者對買賣差價的關注程度大大超過了對稅負水平的關注,為獲得差價,頻繁地買進賣出,追漲殺跌。中國證券市場如此嚴重的投機行為是由多方面因素所導致的,除了證券市場本身發育不成熟以外,投資者心理不成熟、上市公司質量不高、會計報表失真等都不能不說是導致跟風炒作的重要原因。因此,奢望僅僅通過證券交易印花稅率的調整以達到抑制市場投機行為的目的是不現實的。
實際上,很多國外學者的實證分析結果表明,在證券交易稅率變動前后,股市波動程度發生的變化在統計上是不顯著的,即證券交易稅率的變化對股市波動程度的影響其實并不大,但對股市的交易量存在一定的影響。Umlauf發現,1986年瑞典的證券交易稅率由0.8%上升為2%后,11家最活躍的上市公司的60%的交易量、所有上市公司的30%的交易量都轉移到了倫敦。[4]因此,隨著場內市場和場外市場、國內市場和國外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為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證券市場的流動性,保證證券市場資源配置功能得以充分發揮,很多國家的證券交易印花稅(證券交易稅)稅率呈下降趨勢,甚至有些國家,如美國、加拿大、丹麥、新加坡、澳大利亞等國早已免征了證券市場上的行為稅。
在證券交易稅稅率下調以增進市場效率的同時,其強勁的財政功能便明顯地表現出來。實際上,證券交易印花稅確實一度成為我國稅收收入中重要的增長點。有統計資料顯示,1991-2000年的10年間,滬深股市提供的證券交易印花稅總額達1461.58億元,年均遞增210.39%;其占稅收總收入的比重由1992年的0.13%提高到2000年的3.78%。[5]2001年開始,股市成交量明顯萎縮,然在2005年印花稅稅率下調以后,次年全國證券交易印花稅收入迅速增加,達179.46億元,同比增長了166%。可見,印花稅率的下調很有可能使稅收收入不降反升,稅收的籌資功能與效率功能都提高了。
二、證券交易利得稅:攜手紅利所得稅以維護公平
如果說行為稅的主要功能在于調節市場經濟行為,以增進效率,那么,作為所得稅類的稅種,紅利所得稅和資本利得稅則側重于調節收入差異,維護社會公平。西方國家的證券稅制正在或已經經歷了由行為稅為主向所得稅為主的轉變,逐漸建立起以所得稅為主的稅收體系,調控的重心著眼于民眾間收益的二次分配,而把資源配置的職能更多地交還給了市場。
現階段,我國機構投資者所獲得的股息和紅利以及轉讓有價證券的資本利得均納入企業應稅所得征收企業所得稅,投資者個人所獲得的股息和紅利則納入個人應稅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至于投資者個人轉讓股票的資本利得,雖然個人所得稅法有對財產轉讓所得(包括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建筑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課稅的規定,但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分別于1994年6月、1996年12月和1998年3月下發了《關于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1994]040號)、《關于股票轉讓所得1996年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1996]12號)和《關于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1998]61號),規定對股票轉讓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目前,中國上市公司成長性普遍不良,回報不盡如人意,因此基于企業經營業績派發的現金股利與股票交易過程中實現的資本利得相比實際上顯得微不足道。同時,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本身也存在諸多問題:“暫不分配”、現金股利支付率偏低、股利政策缺乏穩定性等等。[6]據統計,截止到2004年底,A股市場給流通股股東的累計分紅派息共700多億元,平均每年投資收益率僅為0.37%,遠遠低于銀行存款利息。[7]過低的收益率令投資者對現金股利這一投資回報的期待轉化為對新增股份走出填權效應的期望,從而也就導致了長期以來中國投資者缺乏價值投資的意識,股票市場上投機之風盛行。所以,對股息紅利所得課稅而對個人投資者的資本利得免稅顯然不是稅收制度資源的合理配置,這樣的制度安排在客觀上鼓勵了投資者短線炒作和頻繁換手,不利于中長線投資。
同時,由于信息分布不可避免存在著不對稱性,不同投資者在證券市場交易中擁有不同的資源、處于的不同地位,收入分配差距被明顯拉大。2002年院士何祚庥曾撰文指出,近十幾年來中國基尼系數飚升,股市的貢獻約是4.4%。[8]2006年下半年開始,上市公司限售股東減持套現再一次顯示了市場中證券交易的巨大財富效應。蘇寧電器高管趙蓓在其所持股份解禁后,分三次合計減持1592.064萬股,套現達5.99億元。[9]不可否認,隨著證券市場的蓬勃發展,通過出售或交易有價證券的資本利得將在個人可支配收入中占有越來越重要的位置。對股息紅利課稅而對資本利得免稅顯然有避重就輕的嫌疑,所得稅天然具備的縮小貧富差距、保證社會公平的職能難以真正實現。
理論上,證券市場是市場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在這個市場中通過交易行為所帶來的利潤增加了投資者的消費能力和投資能力,同其它交易所得并沒有本質上的不同,因此證券交易的資本利得理應處于應稅所得范圍以內,以保證稅收制度對不同來源所得的公平對待。現實中,如果對個人投資者的股票交易資本利得免稅,卻對工資、薪金、股利、利息等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將會鼓勵納稅人通過各種方法把經常性收入轉化為資本利得以逃避稅收。如將原本用于支付給股東現金股利的資金在市場上購回部分股份,抬高股票價格,股東則可通過出售股份獲得收益,從而以股票交易增益代替現金股利。可見,只有構建完善的稅收制度體系才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對市場行為的扭曲,防范稅收收入的流失。
在我國,對資本利得課稅應該說并不存在技術上的困難。我國證券市場交易手段起點很高,基本實現了無紙化操作,對股東賬戶和現金賬戶收益凈額的統計容易。不過,要保證制度設計的科學合理,必須厘清以下問題:
1.關于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及稅額征收時點的確定。對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不同回答實際上取決于對“紙上利潤”的不同的看法。有學者認為,資本利得是虛幻的,僅僅反映了價格水平的變化,而投資者的實際所得并沒有發生變化。因此,究竟是將帳面收益的增加視作真實收益課稅,還是帳上收益必須套現以后才負有納稅義務?這個問題同時也關系到稅額征收時點的確定,是人為確定一個時間段(譬如一個日歷年度)的期末,抑或是在資金退出證券市場的時點?究竟應如何界定“資本利得”,這影響到現實中對資本利得課稅的制度設計。
2.關于證券交易的虧損抵補。證券市場是一個風險很大的市場,損失無法避免。如果政府通過稅收來分享納稅人的證券交易收益,則納稅人證券交易過程中的損失,政府也應該分擔。從世界范圍來看,凡是對證券交易資本利得征稅的國家,均對交易的損失補償作了相應的規定,使得交易所得稅是在凈所得的基礎上進行征收,而這一環節的完善不但需要技術上的配套,同時還需要監管體系的配合,以防止投資者通過資產的轉移規避利得稅。另外,關于虧損抵補期限的設定也是需要細致考慮的問題。
三、遺產與贈予稅:完善稅制的一個必備環節
證券作為一種有價證券,代表一定的財產。證券市場上的財產稅是指對證券以財產形態作為遺產轉移或者作為贈品贈予所征收的稅,包括證券遺產稅和證券贈予稅。財產稅實際上是所得稅的補充,它不但能對無收益所得(存量所得)課征,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社會個體在競爭中的“起點公平”。
隨著資本的積累和不斷發展的證券交易,必然會產生巨額證券資產的擁有者。當財產因增長或繼承發生所有權轉移時,受贈人或繼承人便會不勞而獲地獲得巨額財富。因此,調節社會財富的分配,維護社會公平,多數國家對開征證券遺產稅與贈予稅都相當重視。然而有效的財產稅制度的建立,需要有完善的財產申報和清查制度,輔之以嚴厲的稅務稽查和處罰制度,這一系列制度的建立均依賴于市場化的完成,可是中國漸進式的改革放慢了這一進程。因此,我國對遺產稅的征納幾度討論,至今尚無關于遺產和贈予稅的立法。不過,相關配套制度的缺失并不能成為不開征遺產和贈予稅的理由,相反,它應該成為加強制度建設的動力。
四、結 語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發現,今天中國證券稅收制度實際上是一個以證券交易印花稅為主體稅種而所得稅與財產稅功能缺失的單一稅制。充足、效率與公平是現代稅收制度必須保證的三項原則。可是在我國,一方面由于證券市場本身的缺陷以及市場對于資本流動性的要求,使證券交易印花稅的調控功能日漸式微;另一方面在證券市場上單一稅制的情況下,政府難以分享證券市場上的巨大收益,同時,由于每一個稅種有其自身的特色和功能,作為行為稅的證券交易印花稅亦無力代行所得稅和財產稅的功能,從而導致證券市場上鮮見公平。
中外稅制發展的實踐經驗和教訓表明,一個由簡單稅種構成的復合稅制遠比一個復雜的單一稅制更具優越性。由于證券市場涉及面廣泛,僅依靠某一個稅種對其進行調節幾乎是不可能的。財政學者楊•阿瑟曾經說,假如要我給完善的稅制下一個定義,那就是輕輕地把重稅加于無窮點上,而不加重于任何一點。[10](191-201)因此,我國構建證券稅收體系的總體目標是在保持較低整體稅負的前提下,形成一個由多稅種構成的多環節的稅收制度體系。行為稅、所得稅、財產稅各稅種相互銜接、取長補短,共同發揮調節證券市場的功能,同時籌集財政資金。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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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on the Constitution of Chinese Securities Tax System and Its Improvement
Wen Yuan
QFII這種制度是在貨幣沒有完全自由兌換、資本賬戶尚未開放的情況下有限度地引進外資投資于本國(或本地區)證券市場,其本質是局部的資本賬戶開放。它是在不可自由兌換的資本賬戶下,開立特別可自由兌換、進出數額相互關聯的子賬戶,各個經核準的合格外國機構投資者在一定的規定和限制下匯入一定額度的外匯資金到該子賬戶下開設的二級賬戶,并轉換為當地貨幣,通過嚴格監督管理的專門賬戶投資于當地證券市場,其資本利得和股息經審核后可轉換為外匯匯出。
QFII制度產生之后,國際資本的流動發生了很大的變化。1990-1996年,流向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的凈資本總量達到10550億美元,是1973-1981年流向這個地區總量的7倍之多。而且,凈私人資本是來自官方資本的9倍之多。從地理上看,這些資本的流向是不平衡的,亞洲國家(或地區)所得到的份額最大,達40%之多。相比1978-1982年期間,凈資本流入的構成也有了較大變化。1978-1982年,辛迪加貸款是主要的融資方式,而自1990年以來,證券(尤其是債券)成為重要的融資工具,外國直接投資成為重要的融資方式。
二、臺灣地區的QFII制度
1.臺灣地區實施QFII的金融背景
資本市場國際化的背景是金融自由化。臺灣地區證券市場于1990年實施QFII制度,表明臺灣地區的金融自由化已經達到了相當程度。
(1)利率自由化。1974年,臺灣地區發生通貨膨脹,當局通過適時提高和降低利率的手段,遏制了通脹,穩定了物價,同時恢復了出口競爭力。但在20世紀70年代后期,頻繁調整利率(提高6次,降低3次),收效甚微。這顯示在日趨復雜的經濟現實面前,傳統的利率管制已難奏效,于是臺灣當局開始了利率自由化的改革。
1980年11月臺灣當局頒布《銀行利率調整要點》,決定實行基本放款利率制度。基本放款利率由各商業銀行在“中央銀行”規定的利率上下限范圍內根據自身的條件及資金情況自行制訂。這為利率向完全自由化的目標邁出了第一步。1986年8月,臺灣地區廢止了《利率管理條例》,實行存款利率自由化。各商業銀行及其他收受存款的金融機構可根據銀根松緊、同業競爭狀況、經營成本等因素,自行制訂各種期限的存款利率。1989年7月,臺灣地區再一次修訂銀行法,取消了舊銀行法中關于“中央銀行”核定銀行業存放款利率上下限的規定,至此,臺灣地區才在法律上實現了利率完全自由化。
(2)匯率自由化。1949-1961年,臺灣地區的外匯管制經歷了單一匯率、復式匯率、再單一匯率的過程。1970年12月實施《管理外匯條例》采取盯住美元的固定匯率制度。1978年8月,臺灣當局放棄了固定匯率制度,實行以“中心匯率”為核心的機動匯率。1987年7月,臺灣地區開始實施新的外匯管理機制,大幅放寬外匯管制,經常項目的外匯收支實行完全自由化,居民可自由地持有和使用外匯。1989年4月,臺灣地區廢止了中心匯率制度及匯率波動幅度限制,采用以自由議價為基礎的新匯率制度,匯率開始由外匯市場供需自由決定。
(3)拓寬投資渠道,創新避險工具。1973年4月,臺灣地區制定了《國庫券發行條例》,同年10月,首次發行“國庫券”。1976年5月,臺灣地區匯集幾家銀行以及“中央投資公司”合股成立了首家票券公司——中興票券金融公司,緊接著,又有兩家票券金融公司相繼成立,臺灣地區的貨幣市場展現雛形。1991年允許銀行開發各項新型金融商品,包括外幣保證金交易,利率互換,買賣期權等。1997年6月,臺灣證交所允許31家上市公司可以發行認股權證。1998年,臺灣期貨交易所成立,推出了臺股指數期貨。由于投資渠道的不斷擴展,創新了各種避險工具,臺灣地區在推出QFII制度、解除各種限制的過程中顯得十分從容。
(4)國際收支與外匯儲備。從1981-1990年,臺灣地區的經常賬戶余額一直處于順差地位,外匯儲備從1980年的22.05億美元上升到1990年的724億美元。雄厚的外匯儲備,再加上外匯管制,應付金融突發事件的能力較強。
(5)不成熟證券市場的特征。臺灣地區的證券市場成立于1962年,在相當長時間里仍然顯示了不成熟證券市場的特征。①上市公司家數少。1997年末,上市公司家數為404家,少于韓國的776家、中國香港地區的658家和泰國的431家。因市場籌碼少,人為炒作因素較重。②周轉率高。截至1997年12月底,臺灣地區證券交易所股票周轉率高達368%,為東京的11倍,新加坡的6.5倍,香港地區的4倍,表明短線進出之頻繁。③個人投資比例高。1997年自然人持股比例為56.27%。④證券商規模及能力欠佳。1991年臺灣地區證券商達353家,但專業人才缺乏,且營運情況不穩定。綜合證券商的承銷業務也因以抽簽為主的承銷制度無法發揮其專業能力。
2.臺灣地區實施QFII制度的歷史特征
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在證券市場開放過程中都遵循了從間接開放、到有限度直接開放、最后過渡到完全直接開放的路徑,但每個階段花費時間不盡相同。臺灣地區證券市場開放有三個明顯的特征:階段性、平穩性和漸進性。
(1)階段性。臺灣地區證券市場對外資開放始于1967年5月29日“行政院”的《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實施辦法》,但直到1982年,“行政院”核定的《引進僑外資投資證券計劃》出臺,外資投資臺灣地區證券市場的整體管理規范及架構才最終確定。該計劃將外資投資臺灣地區的市場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準許島內證券投資信托公司在海外募集資金,間接投資臺灣地區證券市場。第二階段準許QFII直接投資臺灣地區證券;第三階段臺灣地區證券市場對外資全面開放,投資者的身份擴大到臺灣地區內外的華僑及外國自然人。
(2)平穩性。我們將臺灣地區與韓國做一比較。韓國與臺灣地區一樣,在資本市場開放過程中有很強的計劃性和明顯的階段性。但比較而言,韓國開放的進程較快,較激進,而后者顯得較謹慎,較平穩。
韓國間接開放階段花了大約3年的時間,即1981-1984年,韓國根據“資本市場國際化計劃”,有限度地允許外國投資者通過韓國證券公司管理的開放型國際信托基金及外國證券公司管理的封閉型基金對韓國證券進行間接投資。1983年臺灣進入第一階段,這個階段大約花了7年時間。1985年韓國有限度地允許外國投資者直接買賣韓國股票;1988年進一步允許外國投資者在互惠的基礎上自由地對韓國證券進行投資,并且準許國內基金經財政部同意后可以在國外證券市場上發行股票籌資。1985年—1991年,可作為韓國對外開放的第二階段,即直接有限對外開放階段。臺灣地區的第二階段從1990年—1996年初。雖然韓國與臺灣地區都用了6年時間,但韓國的開放步伐要大一些。
第三階段為擴大有限度直接對外開放階段。1991年7月,韓國公布了新外匯管制法案,打破了韓國30多年來的外匯管制。1992年1月3日,韓國正式向外國投資者開放直接投資。僅僅一年時間,不僅實現了匯率自由化,而且一步跨入完全直接對外開放。相比而言,臺灣地區的第三階段顯得比較平淡。從1996年3月開始,臺灣地區正式進入第三階段,全面開放證券市場,這個階段遠比韓國的時間要長,而且臺灣地區至今仍未解除外匯管制。
(3)漸進性。臺灣地區實施QFII制度時逐步放寬對外資的限制充分發揮了漸進的特征,也體現了QFII制度的優勢所在。可以從以下五個方面來考察其漸進性。
①投資額度:全體外資投資總額,由最初的25億美元到在1995年取消額度限制。個別投資額度最初是5億美元,1993年經過二次調整為2億美元,1995年及1996年分別調整為4億美元和6億美元,1999年調高至12億美元,2000年達到20億美元。
②持股比例:個別及全體外資持股比例上限,由早期之5%及10%,共計調高10次,至2000年12月30日,除特定產業外,已全面取消個別及全體外資持股比例的上限。
③匯入匯出限制:臺灣地區當局1991年規定,QFII在核準后3個月匯入本金,匯入本金滿3個月可匯出本金,利得每年結匯一次。1991年11月,標準放寬為本金匯入期限延長為6個月。1993年11月規定,匯出本金后3個月內可再行匯入。1995年2月,本金匯入期限修改為4個月。1995年8月本金匯入期限修改為6個月。1996年1月,取消本金和利得匯出期間限制。1996年12月,循環匯入延長為6個月,1997年循環匯入延長為1年。每案申請不超過5000萬美元,可免經“央行外匯局”同意。
④其它資金運用:1991年12月,臺灣地區當局規定匯入資金的10%開設3個月定期存款戶。1992年2月允許匯入資金的10%可投資90天以內的貨幣市場工具。兩年后,放松定期三個月的限制,允許定期存款戶期滿時可續存3個月,但以一次為限。1995年2月進一步放松對資金運用的限制,允許匯入資金可投資貨幣市場工具,定期存款及公債,但其投資總額不得超過匯入資金的30%。1997年6月投資范圍逐步放寬,允許投資現金結算型認購權證,但不超過該上市權證單位的10%。1998年7月規定可從事避險性期貨交易。
⑤身份放開:1996年3月開始,臺灣地區全面開放“境內外華僑及外國人”直接投資,允許外國自然人直接投資臺股,同時全面放開投資信托業。對地區以外外國人的限制為:自然人500萬美元,法人2000萬美元。地區以外外國人投資貨幣市場,定期存款及公債總額不能超過匯入資金的30%。1997年6月對地區以外法人投資臺股的條件放松到5000萬美元。
3.臺灣地區對QFII的監管
(1)QFII申請需經“央行”的同意。由于外資投資涉及臺灣地區的外匯管理,所以QFII的設立和投資額度需經“央行”的同意才能向證券暨期貨委員會提出申請。
(2)實行人和保管銀行制度。為全面掌握QFII的資金運用,穩定證券市場的交易秩序,QFII必須指定臺灣地區投資機構作為人,為其辦理證券開戶、買賣證券、結匯申請及繳納稅款等。此外,保管銀行負責控制外資投資證券的額度,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并定期將QFII賬戶資金運用的情形及余額報告“央行”和證券暨期貨委員會。
(3)建立分戶制度。由于QFII的資金來源較廣泛,為能更充分地、確切地掌握和區分資金來源,并顧及各種投資機構的運作模式,區別投資組合收益的優劣及會計管理方式,臺灣地區于2000年11月29日正式將分戶制度納入管理辦法。分戶是指QFII所代表的外國公司、外國自然人、臺灣地區以外注冊的基金、獨資或合資機構按類別分立賬戶管理。
(4)提供不定期信息。證券暨期貨委員會除定期收取由保管銀行申報的資料外,必要時也可以要求QFII提供投資資金受益人的相關資料,以及在境外發行或買賣以臺灣地區上市公司股票為標的物的金融衍生商品的明細資料,以利于監管。
4.QFII對臺灣地區經濟及證券市場的影響
(1)外資凈匯入量不斷增加。1993年,匯入凈額(包括QFII、臺灣地區以外華僑和外國人)由1991年、1992年的4億美元水平增長至17億美元。1996-2000年匯入凈額分別是26.73、4.8、12.81、109.06億美元。
(2)提升了臺灣地區證券市場的地位。摩根士坦利國際資本公司從1996年9月2日起,已經將臺股指數納入其各項自由指數中,倫敦金融時報指數國際公司也于2000年宣布將臺灣地區列入其成立的全球指數中。
(3)外資穩定市場行情之作用。臺灣地區證券市場加權平均指數在2000年2月17日由最高點為10202點跌至同年12月27日的最低點4614點。在同月26日—28日,QFII買超金額分別為新臺幣1.4826億元,7.9865億元及10.4329億元,臺灣地區以外華僑及外國人的大部分也呈買超狀態。而同時期內,臺灣的投資信托公司、海外基金及自營商等法人,大多數呈賣超情況。可見,外資基于其專業分析及投資經驗,以經濟因素為投資依據,在行情低迷時,并沒有撤出而是繼續投入臺灣地區股市,這對于健全臺灣地區證券市場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4)培養散戶的投資理念。長期以來,臺灣地區自然人占臺灣地區股市交易量的比重一般都在80%以上,外國法人僅占約3%。一些學者認為,臺灣地區投資者一般將外資投資狀況看作正確穩健的投資信息,甚至常以外資買賣超信息作為進出股市的信號,因此,開放臺灣地區證券市場,不僅使臺灣地區投資環境更加開放,而且有利于借鑒QFII投資的專業分析能力和經驗,提倡理性的投資理念,使市場趨向成熟。
三、對我國內地實施QFII制度的啟示
1.我國內地的策略及政策選擇
(1)吸收搞試點的成功經驗。像我國內地經濟改革在其它領域一樣,引進QFII制度應通過試點逐步推進。我國內地引入QFII制度,從經驗看,可考慮先允許投資深交所股票,因為深交所不久就將成為二板市場,QFII投資于深市實質上是為民營企業輸血。等條件成熟后,再擴大范圍,為國企進一步改革提供資金。
(2)不擬開放公司債市場。東南亞金融風暴發生之前,許多韓國企業由于不加節制地借取廉價外資,導致還貸危機是前車之鑒。目前我國內地企業盈利能力低下,資金利用效率不高,如果過多地依賴廉價的外資,債務危機將不可避免。因此,筆者認為,目前QFII的投資范圍不應包括公司債及信貸領域。
(3)建立避險機制。我國內地證券市場股價波動幅度較大,缺乏避險機制。在這種情形下,QFII很難涉足我國內地股票市場。從臺灣地區的情形來看,1998年向QFII開放期貨市場后,QFII累計匯入凈額急劇增加。1995-1998年分別為62.89、86.49、82.99、96.29億美元,1999年增至191.61億美元,2000年達到259.63億美元。可以認為,臺灣地區金融市場避險機制的開辟吸引了更多的外資。因此,我國內地在開放QFII的過程中,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金融期貨市場,為投資者避險提供金融衍生品,從而增加對QFII的吸引力。目前我國內地只有商品期貨,股指期貨還在醞釀中。我國內地應考慮先開放股指期貨,再開放股票期權。
(4)允許QFII成為戰略投資者。我國內地的國有企業民營化過程中,實行了戰略投資者制度,但目前參與者僅包括國內上市公司、國有企業、國有控股公司等法人。引入QFII制度后,參與者資格可放寬,允許QFII成為戰略投資者。可考慮給予QFII不需要經過抽簽或競價拍賣等程序,就可以取得長期持股等優惠措施。這樣不但可以提高減持國有股的成功概率,還可以借助于外國專業投資者長期持有的特性,減緩國有股減持對市場的壓力。
2.實務方面
(1)機構申請資格問題。臺灣地區在1993年引入QFII機制時,只有銀行、保險公司和基金管理機構有資格申請QFII,目前已擴大到五大類,近10種身份的機構。我國內地實施QFII時,也會在開放之初設置資格門檻,以篩選一些在國際上有實力的投資機構首先進入。但我國內地的資格放寬過程應該結合對WTO的開放承諾,按對國外金融服務機構開放的順序去設計資格開放過程。在外資機構的成立年限上,我們不必像臺灣地區那樣嚴格,資格要求重點應放在國際地位,評級和經營資產總量上。尤其在全球金融市場變化快速的情況下,各投資機構為能更有效經營,往往會根據其全球經營策略,重新組合、設立、合并或轉讓等。這樣,若發生了上述變動,即使是一家體制健全的大型投資機構,囿于年限限制,將無法申請QFII資格,就非常可惜。
(2)監管制度。由于QFII涉及證券和資本賬戶兩個方面的問題,因而我國內地應以證監會和央行為主管機關。央行負責投資額度的控制,證監會負責對資格審查和投資運作方面的監督。還應建立人和保管銀行制度。人可選取證監會認可的證券公司和基金公司,這些機構在擔任人的過程中可以學習和掌握外資的投資策略與專業運作;保管銀行可選取中國內地的商業銀行,以確保QFII資金運用動向在監管中。
(3)投資額度有效期。臺灣地區對QFII的投資額度有效期僅為1年,而印度有效期為5年。我國內地設立QFII時必須考慮有效期長短的問題。有效期長意味著不能靈活控制外資匯入匯出,影響外匯管制的有效性;有效期太短,QFII將頻繁申請,成本太高。因此筆者認為,在引入QFII之初,有效期應以6個月至12個月為宜,以后逐步延長。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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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為金融理論的概念
行為金融理論是從人的觀點來解釋金融學和投資是什么。為什么是這樣以及怎樣形成的,把投資決策看成是投資者在一種心理上計量風險與收益并進行決策的過程,因此受投資者的心理特征影響,是經濟行為科學化研究方法的一種價值分析回歸。
行為金融理論以有限套利理論和非理模式為兩大理論基石,其大致有這么幾個重要的分支:期望理論。行為組合理論和行為資產定價模型。在市場行為模型方面,近年來行為金融理論研究中,有四種模型BSV(Barberis.Shleifer.andVishny,1998)模型、DHS(Daniel,Hirshleifer,andSubramanyam,1997)模型、HS(HongandStein,1999)模型又稱統一理論模型(Unifedtheory,andmode)和羊群效應模型(HerdBehavioralModel)。
盡管行為金融理論發展至今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論體系,但是它通過心理和決策行為等因素的引入,已經成功的對證券市場的異常現象進行解釋。如股權溢價之迷、流動性之迷和可預測之迷、封閉基金之迷,反應過度與反應不足、小公司現象與規模現象、股票市場的季節效應、周內就效應,并可將理論運用于對投資者行為、投資經理選擇和公司金融的分析中去。
在金融實踐方面,行為金融研究的豐碩成果,在國外已經開始為投資行為的完善提供了有益的理論指導。尤為重要的是,行為金融理論與傳統的技術分析方法在許多方面建立起良好的“同盟”關系。確切地說,用傳統的技術分析方法所發現的問題,可以在行為金融理論中尋求到它們存在的理論依據。越來越多的投資者已經開始了解行為金融,并把期望理論(ProspectTheory)、易犯的認知錯誤、后悔規避(regretaversion)、非完美的自我控制等行為金融理論應用于自身的投資實踐中,以完善投資行為。一些先行者甚至還建立了行為金融投資基金,試圖利用金融市場上人們的行為特性和行為金融投資策略來完善投資策略來完善市場套利的實踐。
二、行為金融學在中國資本市場的適用性
我國的證券市場是一個新興的市場,在許多方面尚未成熟。目前一個的突出問題是過度投機性,其最主要原因就是眾多中小投資者的非理。東方證券馮玉明等研究人員2001年所作的對1994年9月到2000年10月在滬深兩市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月度數據的統計研究表明,中國證券市場存在明顯的動量效應,中國的證券市場不是一個有效市場,行為金融在中國證券市場上同樣存在。
(一)對我國當前股市面臨的持續性低迷的解釋
根據期望理論,投資者的效用(價值)不再是財富的函數,而是獲利與損失的函數。價值函數與標準函數的主要區別在于參考點的存在。參考點的位置是由個體的主觀印象確定的,它是個體進行比較的現狀參照。價值函數在參考點以上的部分(獲利區間)與標準效用函數相同,是凹函數;在參考點以下的部分(損失區間),價值函數是凸函數,且其斜率有明顯增加;在參考忘附近,價值函數的斜率有明顯的變動,表明人們風險態度的變化——對損失的感受大于獲利。
我國股市自2001年7月份以來,一直處于弱市之中,就與投資者在價格發生逆轉之后,面臨不確定性的政策性因素,對風險的厭惡程度遞增有關。在這種情況下,投資者心理因素作用的必然后果就是基于“羊群行為”模式的股價過度反應,此時即便宏觀經濟基本面有“利好”因素或管理層出臺一些針對股市的“利好”政策,但由于投資者具有“損失恐懼”,不能利用所接觸到的信息進行理性預期,因此,股市對利好“消息”的反應肯定與在股市上漲時不能同日而語。
筆者認為,在當前我國股市中政策還能夠起較大作用的情況下,要改變股市的疲軟狀態,必須考慮到投資者在認知上的偏差,加大“利好”政策出臺的力度和集中度,以加強投資者對于政府搞好股市的信心,影響投資者的心理。促使投資者的行為擺脫參考點以下部分的凸函數區域。
(二)對我國資本市場“圈錢饑渴癥”的解釋
在國際資本市場上,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債券融資逐步取代了股票融資,成為國際融資的主渠道。始于1987年的中國企業債券市場發展緩慢,1992年至今,股票融資遠大于企業債券融資。股票市場的發展速度遠快于債券市場。上市公司躍躍欲試上市募投籌資,截止2001年10月31日,上市公司在滬、深交易所累計發行股份總額為4757.35億股,其中上市股份為1466.8億股,總計籌資額約為人民幣6300億元。我國資本市場呈現出一種“圈錢饑渴癥”的“火爆”現象。
市場時機理論是行為金融學對于證券發行。資本結構,投資等公司金融領域進行分析的一個基本理論框架。這個理論的假設前提是投資者是非理性的,而公司經理是理性的,在投資者非理性的前提下,上市公司的股價往往錯誤定價。假如在公司股價高估的情況下,公司經理很明顯會采取發行新股的做法。而且,由于問題的存在,經理并不一定選擇公司真實價值的最大化,而可能從加強自身的特權出發,在企業規模等其他目標方面最大化。這樣,公司經理就會傾向子在股市進行融資,或擴大投資規模,或持有現金,或者投資于資本市場其他證券,以投資者的非理性亢奮來建立自己的“帝國大廈”。這個理論可以幫助我們研究“圈錢饑渴癥”的成因。
我國資本市場上機構投者數量很少。資金總量也不多,整個市場投機氣氛很濃。投資者為賺取二級市場差價而購買市盈率高的新股,為企業惡意圈錢提供了條件。此外,在我國上市公司中,由于法人治理結構的不完整和經理股票期權等機制的缺乏,導致公司內部問題非常嚴重。公司經理不是以公司的真實價值最大化作為目標,而往往傾向公司經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這決定了公司經理融資和投資行為決策不可能是完全理性的。這也是上市公司存在嚴重的“圈錢饑渴癥”的在內原因。
三、行為金融學投資策略對我國結構投資者的啟示
(一)行為金融學投資策略
市場參與者的非理性造成的行為偏差導致了市場價格的偏離,而若能合理利用這一偏差將能給投資者帶來超額收益。這就形成了行為金融學的投資策略。傳統投資策略還存在投資者搜集信息,處理信息能力的變動,而人類的心理決策特征是長期演化過程中逐漸形成的,所以某些行為是穩定的和跨文化的,行為金融投資理念的交易策略相應也就更具有相當的持久性。從國外看,基本市場異象的行為金融學投資策略主要有價值投資策略與反向投資策略:動量交易策略,成本平均策略和時間分散化策略等等。近年來,美國的共同基金中已經出現了基本行為金融學理論的證券投資基金,如行為金融學大師RichardThaler發起的Fuller—Thaler資產管理公司,其中有一些還取得了復合收益率25%的良好投資業績。
(二)對我國機構投資者的啟示
行為金融學對我國開放式基金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開放式基金的一個突出問題是基金份額的贖回,基金經理要根據其對贖回量的估計確定資產的流動性,而這就不可避免地要估計投資者的行為決策方式。投資者往往在受到壓力時高估風險,稍有風吹草動,他們就可能大量贖回,而從眾心理又可能深化這種趨勢,使基金受到更大的壓力。另外,由于投資者的后悔與謹慎心理,他們常常利用人制度轉移其對經濟結果的責任及受到的壓力,通過深入分析這一點,基金經理就能確定合理的管理費率,提高基金的運作水平。
機構投資者本應成為我國證券市場中投資理念和投資策略的領導者,但我國的各類基金卻一直是投資風格模糊。其可以考慮利用市場現象的行為金融學解釋,并依據我國證券市場的特性,采取相應的行為金融學投資策略。
1、反向投資策略與價值投資策略
該策略就是買進過去表現差的股票,而賣出過去表好的股票。如選擇低市盈率的股票。選擇股票市值與賬面價值比值低的股票、選擇歷史收益率低的股票等。行為經濟學認為,反向投資策略是對股市度反應的一種糾正,是一種簡單外推的方法。
中國的股票市場素有“政策市”之稱,不同的投資者對政策的反應是不一樣的。普通個人投資者由于消息的不完全,往往對政策信息表現出過度反應,尤其是我國的個人投資者對政策面消息的反應尤為強烈。而機構投資者的信息庫和專家隊伍則可以對政策的把握有一定的預見性,針對個人投資者的行為反應模式,可以采取反向投資策略,進行積極的波段操作。我國證券市場還存在大量的“跟風”,“跟莊”的羊群行為。使整個市場的預測出現系統性偏差。導致股票價格的偏離,并隨著投資者對價格趨勢的積極跟進而進一步放大了價格與股票基礎價值的偏離。這些對股票價值的高估或低估最終都會隨著金融市場的價值回歸而出現異乎尋常的股價下挫或上揚,也就帶來了相應的價值投資機會。
ST股的股價往往在特別處理或特別轉讓的消息公布后現出不跌反漲的現象。從現為金融學的角度看。由于我國證券市場上殼資源的稀缺性,這類公告效應帶來的不僅是公司陷入嚴重困境的角度看,更是該公司可能會成為潛在并購目標,緊接著就有資產重組等大動作,給投資者帶來其未來收益流價值的預期。這類股票也可以成為機構投資者資產組合中的構成之一。
2、動量交易策略
該策略的核心內容是尋求在一定期間中股價變動的連續性。如股價變動連續趨漲,則采取連續賣出的策略;如股價變動連續趨低,則采取連續買入的策略。
我國投資者的“處置效應”傾向比國外同類研究的發現更加嚴重。根據趙學軍、王永宏(1998-2000)的實證研究發現我國股市中投資者賣出贏者的概率是其賣出輸者概率的兩倍,而Odean(1998)的研究中,國外證券市場中投資者賣出贏者的概率是其賣出輸者概率的1.5倍。處置效應會帶來股票基本價值與市場價值之間的差幅,而這一差價最終的收斂意味著那些有大量資產收益未實現的股票一般要比那些有大量資產虧損未實現的股票有更高的預期回報。利用這一異象可以采用動量交易策略,也就是基于過去股票價格的走勢,通過差幅獲利。
另外,由于投資者的過度自信帶來的錨定效應等也會導致其對新的信息反應不足,使得股票的上揚或下挫趨勢會維持一段時間,因此對此也可以運用動量交易策略,從業績變動與事后股價的這種關系中捕捉到獲利的機會。
關鍵詞:資本結構;理論;公司;融資
不同資金來源的組合配置產生不同的資本結構,并導致不同的資金成本、利益沖突及財務風險.進而影響到公司的市場價值。如何通過融資行為使負債和股東權益保持合理比例,形成一個最優的資本結構,不但是長期以來金融理論研究的焦點,而且也是企業追求的目標。
一、現代西方資本結構理論的融資偏好
資本結構理論就是研究資本結構對企業價值的影響,以及是否存在最優資本結構的問題。最早提出該理論的美國經濟學家戴維·杜蘭德(DavidDurand).他認為企業的資本結構是按照凈利法、營業凈利法和傳統法建立的。1958年,莫迪格萊尼(F.Modigliani)和米勒(M.Miller)提出了著名的MM理論,指出在市場完全的前提下,當公司稅和個人稅不存在時,資本結構和公司價值無關。后人在此基礎上,紛紛放寬MM定理中過于簡化的理論假設,嘗試從所得稅、破產成本、理論、信息不對稱、控制權等不同的理論基礎來研究影響資本結構的主要因素.從而提出了不同的資本結構理論。
資本結構的理論表明:(1)在負債比例不超過一定點時,負債企業由于能夠獲得所得稅抵減利益和杠桿利益,從而比無負債或低負債企業有著更高的股東收益。因此,在公司經營狀況較好時,應多舉債以降低加權平均資本成本,提高每股收益。(2)發行股票及可轉換證券。因為以下幾方面的原因會造成股價更大跌幅:①每股收益的攤薄效應。股票和可轉換證券的發行增加了發行在外的普通股的數量。所以公告的每股收益下降,并對股價造成了不利影響。②財務杠桿利益的減少。由于債務利息在計算稅收時可以抵免,而普通股股息不能,增發普通股降低了杠桿率,從而企業獲得的杠桿利益減少。③信號傳遞及不對稱信息。企業公開發行股票籌資,表達了公司價值被高估的信息。可見,從市場表現來看,普通股也是后續融資最差的選擇,西方公司一般將其排在可選融資方式次序的最后。從而企業籌資的順序為:先是內部集資,然后是發行債券,最后才是發行股票。
二、我國上市公司融資政策的現實選擇
長期以來形成的單一化融資體制導致了國有企業的過度負債問題,而過度負債的不合理增加了國企還款付息壓力和出現財務風險的可能性,越來越成為深化國企改革的障礙,因此成為許多國企改制上市和發展股票市場的最根本的政策動因。
根據2000、200l、2002和2003年這四年的財務報告,計算出上市公司歷年的資產負債率,并和全國工業生產企業的資產負債率進行比較。從下表可以看到,上市公司的資產負債率歷年均低于全國企業平均水平,2003年底,上市公司的資產負債率為50.11%;相比之下,全國企業平均的資產負債率為59.05%。
另外,2000年時,有人曾對1000多家上市公司和5000家非上市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率做過對比,發現上市公司的資產負債率低于40%的占總數的五成以上,50%一70%之間的占四成多,而只有極少數的公司資產負債率超過70%。與之相對應的是。國有非上市公司的資產負債率平均65%,其中有四成以上高于80%,也可以得出上市公司負債比率總體來說偏低的結論。資產負債率偏低說明企業的長期資金來源多來自股權融資。下面再看看我國上市公司股權融資所采取的具體方式。企業經過改制并上市后,將享有留存收益、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公司債券和銀行信貸等多樣化的融資方式。從現有融資環境來看,上市公司長期資金來源有利潤留存、長期負債以及股權融資三種渠道,其中前者屬于內部融資,后兩者為外部融資。
從上表可以看出,上市公司內部籌資比例甚少,而外部籌資的比重占絕對優勢。其中。股權融資在外部籌資中的比重又占較大的分額。如在2000—2002年的各個年份中.配股融資或增發融資額占最大比重.長期負債融資占長期資金來源的比重一直都比較低,但在2003年,由于證券監管部門加強了對上市公司股權再融資的監管,并且再融資受到投資者的普通厭惡,股權再融資在長期資金來源中的比重出現了下降趨勢,長期負債占長期資金來源的比重達到歷年中的最高。
由此可見.從上市公司長期資金來源的構成來看.我國上市公司比較偏向于將股權融資作為其長期資金主要資金來源。上述事實與資本結構理論要先依賴內部資金,其次是負債,最后才是發行新股的融資順序行為有著截然的不同。
通過上表表明,我國上市公司在融資行為傾向上采取普通股籌資方式,且在普通股籌資上又存在較顯著的“配股偏好”現象,配股和增發是我國上市公司股權融資的主要方式,合計融資額占累計融資額的88%。雖然近年來可轉換債券融資有不斷增加的趨勢.但由于過低的轉股價格以及轉股條件的可修正性,可轉換債券在我國演變成了“必轉換債券”,使其變成了另外一種形式的股權融資,從而導致資產負債率逐年降低。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我國上市公司爭相采取普通股這種高成本的融資方式?而在股權融資方式的具體選擇上又如此一致地選擇配股方式呢?
三、我國上市公司融資選擇的原因分析
資本結構理論認為,公司融資方式的選擇受到資金成本、公司控制和融資工具等外部環境因素的強烈影響。至今,我國已七次大幅度降低了存貸款利率,目前一年期貸款利率僅為5.31%。另一方面,根據中國證監會的規定,上市公司申請配股的前提條件是“最近三年連續盈利,且凈資產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但任何一年均不得低于6%"。因此,對于符合配股條件的上市公司而言,理論上應充分利用“財務杠桿”效應,增加債務融資的比重,但為何現實中上市公司的行為卻與此相反,資產負債比率不升反降,偏好使用外部配股融資,這也是在現有市場環境與制度框架下所作出的理性選擇。
1.資本成本
資本成本是公司融資行為的最根本決定因素。
從我國實際情況來看,我國股票市場僅僅只有十年的歷史,市場基本處于供不應求的狀態,二級市場股價大部分時間處于高估的狀態,并且非流通股的大量存在,使得證券市場市盈率和股價長時間維持在較高水平,而與之相比的公司派息水平則顯得微不足道,因此投資者并不指望通過獲取公司的派息來得到投資回報,而是希望在市場的短期投機行為中獲得資本利得。這樣即投資者也偏好以股本擴張進行分配的公司。可見,與債務融資必須還本付息的“硬約束”相比,配股融資具有“軟約束”的特點,其資金成本并不具有強制性的約束力。因此,上市公司管理層自然將股權融資作為一種長期的無需還本付息的低成本資金來源。這是上市公司偏好股權融資的根本原因。
引言
不同資金來源的組合配置產生不同的資本結構,并導致不同的資金成本、利益沖突及財務風險,進而影響到公司的市場價值。如何通過融資行為使負債和股東權益保持合理比例,形成一個最優的資本結構,不但是股東和債權人的共同目標,也是長久以來金融理論研究的焦點。
1958年,莫迪利亞尼和米勒(Modigliani&Miller)發表了《資金成本、公司融資和投資理論》這一著名論文,指出在市場完全的前提下,當公司稅和個人稅不存在時,資本結構和公司價值無關(即MM定理)。此后,金融學家們紛紛放寬MM定理中過于簡化的理論假設,嘗試從破產成本、理論、信息不對稱等不同的理論基礎來研究影響資本結構的主要因素。與此同時,學術界對公司資本結構的實證研究也開始蓬勃興起,相關研究結果表明:在現實世界中,公司規模、盈利能力以及經營風險等因素對于資本結構的決定有著重要影響。
而布羅姆(Browne,F.X,1994)和蘭杰(Rajan,R.G,1995)等人對各國企業資本結構的比較研究更是極大地拓展了資本結構理論的內涵,人們逐漸認識到:資本結構不僅是公司自身的決策問題,而且與一國的經濟發展階段、金融體系以及公司治理機制等外部制度因素密切相關。
當前,我國國有企業改革正在向縱深推進,過度負債的不合理資本結構越來越成為深化國企改革的障礙,并因而成為許多國企改制上市和發展股票市場的最根本的政策動因。在上述背景下,研究我國上市公司資本結構的特點,以及政策環境和管理動機對融資行為的影響,對于促進上市公司健康發展、推動國企股份制改造均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理論價值。
上市公司資本結構特點分析
本文以滬市上市公司為研究樣本,所有財務數據均來自上市公司歷年財務報告。首先采用描述性統計方法,來分析上市公司資本結構和資金來源的總體狀況。
一、資產負債比率水平偏低
本文根據1996、1997、1998和1999年這四年的財務報告,計算出上市公司歷年的資產負債率,并和全國5000家工業生產企業的資產負債率進行比較。從表1可以看到,上市公司的資產負債率歷年均低于全國企業平均水平,且呈逐年降低的趨勢,1999年底,上市公司的資產負債率為43.35%;相比之下,全國企業平均的資產負債率為61.67%,而國家統計局對14923家國有大中型工業企業的調查結果顯示,1997年底國有企業的帳面平均負債率為65%,其中有6054家企業的負債率高于80%。
表1:上市公司與全國企業資產負債率(%)比較
1996199719981999
上市公司49.6448.6946.5443.35
全國企業62.9961.0761.1461.67
資料來源:全國企業數據來自《中國人民銀行統計季報》。
顯然,長期以來形成的單一化融資體制導致了國有企業的過度負債問題,增加了國企還款付息壓力和出現財務風險的可能性。而企業經過股份制改組并獲得上市資格后,可以通過發行新股和后續的配股活動獲得大量資本金,從而直接降低資產負債比率。然而,目前過低的負債比率也反映出上市公司沒有充分利用“財務杠桿”,進一步舉債的潛力很強。
二、資產負債率與公司規模存在正相關性,與公司業績存在負相關性
在經營實踐中,上市公司必須配合自身的資產規模、經營周期與競爭環境來決定資本結構,因此不同特征的上市公司在資產負債率上應存在較大差別。
為了驗證這一假設,首先根據總資產額將樣本公司分成四組,以了解公司資產負債率是否隨規模不同而變化。表2所列的結果表明:上市公司規模越大,其資產負債率也越高。這主要是因為規模越大的公司破產概率和經營風險也越低,負債擔保能力和資信能力較佳,從而可使用較多的負債作為資金來源,因此會有較高的資產負債率。表3分析了上市公司資產負債率和盈利能力的關系,顯然,所有樣本組別的資產負債率都較明顯地呈現隨凈資產收益率升高而下降的趨勢。這是因為盈利能力強的公司,可由經營活動產生足夠的保留盈余來滿足大部分的資金需求;此外,盈利能力強的公司也較容易從銀行獲得信貸資金,從而使公司有較低的負債比率。
表2:資產負債比率與公司規模的關系
樣本1樣本2樣本3樣本4
規模區間(億元)270-1717-1010-66-1.4
樣本數123119124117
平均資產負債率(%)47.0343.9143.6840.85
表3:資產負債比率與公司盈利能力的關系
樣本1樣本2樣本3樣本4
凈資產收益率區間(%)64.5-12.012.0-9.09.0-6.06.0-(-)50.0
樣本數125120123115
平均資產負債率(%)44.2243.5741.8349.51
三、負債結構不合理,流動負債水平偏高
負債結構是公司資本結構的另一重要方面,表4對上市公司和全國5000家企業的負債結構進行了比較。從中可以發現,上市公司流動負債占負債總額的比重高達78%以上,約比全國企業高出12個百分點。因此,雖然上市公司總的資產負債比率低于全國平均水平,但其流動負債對總資產的比率已和全國企業平均水平較為接近。這主要是因為上市公司的凈現金流量不足,導致公司使用過量的短期債務。一般而言,短期負債占總負債一半的水平較為合理,偏高的流動負債水平將使上市公司在金融市場環境發生變化,如利率上調、銀根緊縮時,資金周轉將出現困難,從而增加了上市公司的信用風險和流動性風險。
表4:上市公司和全國企業債務結構比較單位:%
上市公司平均全國企業平均
1998199919981999
流動負債占總負債比重77.3878.8965.9266.72
流動負債占總資產比重38.2236.9740.3040.40
資料來源:全國企業數據來自《中國人民銀行統計季報》。
四、長期資金來源以配股融資為主
企業經過改制并上市后,將享有留存收益、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公司債券和銀行信貸等多樣化的融資方式。從現有融資環境來看,上市公司長期資金來源有利潤留存、長期負債以及股權融資三種渠道,其中前者屬于內部融資,后兩者為外部融資。
這里以1998年底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438家公司為研究對象,利用其1998年和1999年度財務報告,首先計算出1999年內樣本公司股東權益和長期負債的增加額,再將股東權益增加額減去配股和增發新股所籌資金額,就得到上市公司1999年的利潤留存額,由此計算出長期負債、利潤留存和股權融資這三種融資方式在公司長期資金來源中所占的比重,結果如表5所示。從表5可以看出,上市公司內部籌資比例甚少,而外部籌資的比重占絕對優勢。其中,長期負債融資僅占長期資金來源的6.2%,并且主要來自于長期借款和應付款,1999年內沒有一家公司發行企業債券;而股權融資是上市公司最主要的長期資金來源,其比重高達52.6%。上述事實與發達國家上市公司主要依賴內部資金(約占資金來源的50%-97%),其次是負債(約占11%-57%),最后才是發行新股(約占3.3%-9%)的融資順序行為(C.Mayer,1994)有著截然的不同。
表5:1999年度滬市上市公司長期資金來源比重
形式金額(億元)比重(%)
利潤留存未分配利潤、送股、盈余公積金、公益金177.641.2
長期負債長期借款、未償付債券、長期應付款26.76.2
股權融資配股、增發新股227.252.6
其中配股
增發新股190.86
36.3344.2
8.4
長期資金增加額431.5100
上述分析表明,我國上市公司在融資行為上存在較顯著的“配股偏好”現象,股權融資是上市公司資產增長的最主要來源,從而導致資產負債率逐年降低,而債務結構又以流動負債為主。下面我們分別從宏觀的外部制度成因和微觀的內部管理動機來探討形成這種現象的原因。
上市公司融資行為的制度成因
從1996年至今,我國已七次大幅度降低了存貸款利率,目前一年期貸款利率僅為5.85%。另一方面,根據中國證監會的規定,上市公司申請配股的前提條件是“最近三年連續盈利,且凈資產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但任何一年均不得低于6%”。因此,對于符合配股條件的上市公司公司而言,理論上應充分利用“財務杠桿”效應,增加債務融資的比重,但為何現實中上市公司的行為卻與此相反,資產負債比率不升反降,并且仍偏好使用外部配股融資呢?
資本結構理論認為,公司融資方式的選擇受到資金成本、公司控制和融資工具等外部環境因素的強烈影響。事實上,我國上市公司的融資行為也是在既定的制度框架和市場環境下,對上述因素進行綜合權衡后作出的“理性”選擇。
一、資金成本
資金成本是公司融資行為的最根本決定因素。作為兩種不同性質的融資方式,債務融資的主要成本是必須在預定的期限內支付利息,而且到期必須償還本金;而股權融資的主要成本則是目前的股息支付和投資者預期的未來股息增長。
從我國實際情況來看,由于證券市場的過小規模與投資者巨大需求間存在反差,以及非流通股的大量存在,證券市場市盈率和股價長時間維持在較高水平,而與之相比的公司派息水平則顯得微不足道,因此投資者并不指望通過獲取公司的派息來得到投資回報,而是希望在市場的短期投機行為中獲得資本利得。因而,投資者也偏好以股本擴張進行分配的公司。
可見,與債務融資必須還本付息的“硬約束”相比,配股融資具有“軟約束”的特點,其資金成本實際上只是一種機會成本,并不具有強制性的約束力。因此,上市公司管理層自然將股權融資作為一種長期的無需還本付息的低成本資金來源。這是上市公司偏好股權融資的根本原因。
二、公司控制
融資方式的選擇對公司治理結構具有非常重要的影響。其中,股權融資引致的治理結構為“干預型治理”,即投資者通過董事會來選擇、監督經營者,或者通過市場上股票的買賣構成對管理層的間接約束;而與債權融資方式相聯系的治理結構具有“目標型治理”的特點,企業必須定期向債權人支付一個數額確定的報酬,而當企業不能履行其支付義務時,債權人對企業的特定資產或現金流量具有所有權。
在我國證券市場上,由于國家股控制了股權的絕大部分并且不能在市場上自由流通轉讓,因而削弱了證券市場敵意購并和權爭奪對管理者的監督作用;另一方面,由于國家所有權主體尚未明確界定,上市公司在實踐中形成了嚴重的“內部人控制”現象。因此,股權融資并不能對上市公司管理層構成強有力的治理約束。與之相反,銀行借款或發行債券的主要依據是公司新投資項目的預期收益率,其對項目的審查較嚴格,對資金投向的約束具有較強的剛性。而且銀行具有對其貸款使用監督的規模效益,從而構成對企業行為經常性和制度性的約束。在上述情況下,上市公司管理層顯然愿意通過配股,而不是銀行貸款和發行債券來募集資金。此外,由于國家股的絕對控股地位,很多情況下企業行為只是國有大股東行為的影子,在自身基本上都放棄配股的前提下,國有大股東顯然樂意分享因向社會股東溢價配股帶來的凈資產增值收益。
三、融資工具
廣義或完整的資本市場體系包括長期借貸市場、債券市場和股票市場。如果資本市場上具有多樣化的融資工具,那么企業可通過多種融資方式來優化資本結構。如果資本市場的發育不夠完善,融資工具缺乏,那么企業的融資渠道就會遭遇阻滯,從而導致融資行為的結構性缺陷。
從現實情況來看,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存在著結構失衡現象。一方面,在股票市場和國債市場迅速發展和規模急劇擴張的同時,我國企業債券市場卻沒有得到應有的發展,甚至徘徊不前,而且企業債券發行市場的計劃管理色彩過濃,發行規模過小,導致企業缺乏發行債券的動力和積極性,也使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受到了相當程度的限制。另一方面,由于我國商業銀行的功能尚未完善,而長期貸款的風險又較大,使得金融機構并不偏好長期貸款。這兩個因素導致債權融資的渠道不暢,上市公司在資本市場上只有選擇配股的方式進行融資活動,從而影響其融資能力的發揮和資本結構的優化。
上市公司配股籌資的管理動機
通過配股籌集資金是上市公司最主要的長期資金來源,在進行配股籌資決策時,公司管理層具有決定配股價和配股數量(即配股籌資額)的自。為了分析上市公司配股融資的管理動機和微觀影響因素,我們以1999年內實施配股的60家滬市上市公司為樣本,以公司配股籌資額占長期資金來源的比重(下稱配股融資比率)為因變量,對以下三個假設進行實證分析。
配股融資的時效假設:不管公司出于何種目的進行配股籌資,管理層應選擇最佳時刻盡可能多地籌集資金,即配股融資比率與股價有關,股價越高,配股融資比率將越高。時效假設可驗證上市公司管理層是否傾向在高股價時期進行配股融資。
配股融資的用途假設:從企業經營的角度來看,公司的資金需求大致可分為補充流動資金、償還債務和增加投資這三項。其中,流動資金需求可能發生于流動資金水平降低時,長期性資本支出和償債需求資金用途則具體表現為企業總資產增加和長期負債的減少。一般而言,公司對資金需求越高則配股融資比率也越高。用途假設可了解我國上市公司配股融資用途的具體表現,在運營、投資與償債資金需求中尋找公司的融資動機。
配股融資的信心假設:在現實中,管理層對經營業績的預期可反映出公司管理層的經營信心,從而影響到公司的籌資決策和配股融資比率。如果管理層對于未來的業績越樂觀,則其配股融資比率應越高。信心假設可分析上市公司管理層在進行配股融資時是否對未來經營業績具有信心。
基于上述三項實證假設,本文以配股融資比率為因變量,并以代表各管理動機的指標為自變量進行橫截面回歸分析。
S=α0+α1P+α2CF+α3IF+α4SF+α5EP+μ
其中αi為回歸系數,i=0,…,5
μ為殘差項
上式中各變量的定義、預期符號和實證結果見表6。
表6:配股籌資的管理動機與預期符號
分析
變量定義預期
符號實證
結果
自變量
1.股價(P)配股實施前一個月的日平均價+0.007(1.347)
2.資金需求
流動資金需求(CF)1999年初現金/1999年初流動負債--0.031(2.368*)
投資資金需求(IF)1999年度總資產增量/年初現金+0.045(2.274*)
償債資金需求(SF)1999年度長期負債變化/年初現金-0.029(1.142)
3.來業績的預期(EP)1999年每股收益增長率+-0.024(0.785)
因變量:配股融資比率(S)配股籌資額/長期資金來源總額R2=0.373
注:第四欄括號內為回歸參數的t檢驗值,*號表示回歸參數在95%的置信水平下顯著。
根據表6的回歸結果,我們可得到如下結論:
1.上市公司傾向于在股價較高時進行配股,股價高低確實是決定上市公司配股融資決策的重要因素之一,這和現實中諸多公司都以盡可能高的配股價以及盡可能大的比例進行配股籌資是相一致的。
2.流動資金需求和投資資金需求是促使上市公司進行配股籌資的兩大影響因素。一方面,盡管上市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超過10%,但上市公司的現金流量卻不甚理想,1999年其每股經營性現金流量僅為0.26元,具有內部信息優勢的經營者顯然更愿意選擇股權融資而不是負債融資。另一方面,在經濟高速發展時期,我國上市公司存在較強烈的擴張沖動,公司配股所籌資金一般用于擴大現有生產規模和技術改造項目。
3.上市公司對未來盈利的預期不能影響公司的融資比率,統計上的效果也不顯著。
相關建議
長期以來,單一的融資體制和低效的內源融資能力導致國有企業過度負債,成為困擾國企改革和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近年來,隨著證券市場的迅速發展和融資功能的增強,企業注重股票融資有其客觀必然性,但過度依賴股票融資也將對公司本身和證券市場的發展帶來許多負面影響。
首先是配股融資的低成本和軟約束嚴重扭曲了公司的融資行為,導致相當一部分公司的融資行為是由清償債務或投資需求所驅動的低成本“圈錢”,以股權融資的“軟約束”代替銀行信貸的“軟約束”。長此以往,證券市場只能是數量型擴張滿足企業的“資金饑渴癥”,其資源優化配置功能的發揮將受到極大抑制。
其次,以配股為主的單一融資方式導致企業融資結構單一、約束機制不健全和治理功能缺陷,如缺少債權融資的激勵機制、信息傳遞功能和破產控制機制。
此外,忽視股東資金成本的融資方式還將影響上市公司對新投資項目的正確決策,導致管理層可能選擇投資收益率低于實際加權資金成本的投資項目。
科學、合理的資本結構和融資方式對提高公司經營效益、完善公司治理機制以及增強整個金融體系的健全性都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從現實出發,本文提出如下幾點建議。
1.發展企業債券市場,優化上市公司融資結構
應通過擴大企業債券的發行規模、減少對企業債券市場運行的不必要的行政干預以及完善法規體系等多個方面來促進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和完善,以此推動資本市場的均衡發展,優化上市公司融資結構。在目前上市公司“軟約束”的特殊情況下,發債融資將迫使企業增加經營壓力,增強資金成本意識,建立有效的自我約束機制。
2.嚴格配股審批制度,規范上市公司融資行為
鑒于上市公司在配股融資方面存在著無序現象,因此需進一步加強對上市公司配股融資的市場監管,如可考慮將目前配股審批的單點控制改為全過程監管,即嚴格跟蹤審查公司配股之后的相關行為,如配股資金使用是否嚴格按照原計劃進行,項目收益情況是否與預期一致等。跟蹤審查的結論應作為公司配股資金的首要條件,從而加強對配股公司資金使用上的約束,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益。
關鍵詞:資產證券化;風險;控制
一、資產證券化概述
在當今經濟全球化的時代,資產證券化被視為一種重要的融資渠道和金融創新工具。資產證券化意指經過一系列的重組和改造,將資產轉化成證券形式的融資活動。具體而言,就是將流動性比較差的資產(可以是借款或者其他債務形式)進行組合和包裝,從而能夠獲取穩定的未來預期收益,再對它進行信用評級,進而將未來預期收益轉化為可以在金融證券市場上自由流動的、具有較高信用的、債券性質的證券。
資產證券化是一項重要的金融創新,它能夠帶給各方參與者以相應的收益。根據相關規定,中國境內的證券資產化活動由發起機構、受托機構和投資機構這三方來完成,他們的角色及主要活動為:(1)發起機構是指基礎資產的所有者,一般是租賃公司、商業銀行以及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同時它們也是ABS模式中的賣方。在ABS模式下,發起人將項目所具有的資產作為支撐,以項目的未來預期現金流收益作為載體和保證,從而在金融證券市場上發行債券型證券,以此來進行融資。對于發行機構來說,資產證券化能夠有效地減輕融資壓力,促進資產流動性的提高,提升資本的使用效率,并改善其資本結構,增加融資渠道。(2)受托機構一般是指具有相應資質的信托機構,它是證券的發行者,起到了中介作用。一般而言,它通過評估并確定發行人的資產組合,并據此來發行相應的債券型證券。對于受托機構來說,資產證券化帶來了新的業務,可以增加其營業利潤,并獲取穩定而且數量可觀的中介費用。(3)投資機構是指購買證券的主體,對于投資者來說,資產證券化是一種新型的投資工具,可以通過購買這類證券來分散風險,進行多樣化的投資。資產證券化帶來了高質量、相對有保證的投資機會,因為基礎資產的質量較優,而且具有較高的信用評級,因而降低了風險,而收益相對而言是比較高的。
在我國推進資產證券化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一方面,可以促進提金融市場效率的提升,有效抑制金融風險,為經濟發展提供更充足的資金渠道。另一方面,可以使商業銀行流動性得到增加,改善其資本結構,并分散貸款的風險。
二、資產證券化風險成因及表現
我國之所以對資產證券化采取謹慎的態度,是因為它可能帶來相應的風險,如果沒有得到嚴格的控制,有可能造成災難性的后果,美國的次貸危機就是一個典型例子。從表現形式來看,我國資產證券化具有以下幾種風險。
第一,評級及信用風險。現階段我國的信用評級業務還處于一個很不成熟的狀態,沒有得到認可的評級機構,因而不得不借助于國外。這會帶來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壟斷問題,由于壟斷了評級業務,國外評級機構會提高價格,從而增加了資產證券化的成本。二是欺詐問題,國外的評級機構可能利用我們知識上的短板來進行欺詐,而且他們對中國的國情畢竟不是太了解,所以評級結果的科學性無法保證。
第二,監督管理風險。從我國目前的情況來看,資產證券化主要面向抵押借款業務,因此主要考察銀行業的監督管理風險。銀行業如果跨行業經營,有可能出現資本金充足率及業務整合等問題,進而導致相應的風險。
第三,法律風險。一方面,我國資產證券化起步晚,現在還處于初步的試驗和試點階段,因此相關的立法工作還有待進一步展開,另一方面是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雖然相關監管部門制定了披露規則,用以明確不同部門的職責,要求受托人確保信息真實、完整并對此負責,但是目前還缺乏系統完整的信息披露制度和法律體系。
第四,財務風險。資產證券化是一種全新的企業融資模式,而融資是財務管理的一個重要職能,因此如果沒有合適的財務管理模式與之相適應,就會出現一系列財務風險,這主要體現為:(1)資產證券化的定價問題。合理的定價是資產證券化成功的前提條件,由于資產證券化種類繁雜多樣,因此其定價模式也各不相同,沒有形成統一的方法。從影響因素來看,利率、利率波動率、償還期、資本市場運行狀況都會對其定價產生偏差。(2)資產證券化的收益問題。實行資產證券化,追求的是各利益相關方的共贏,只有參與各方都獲取了相應的收益,才能給資產證券化注入源源不斷的動力。如果資產池里的資產質量不佳,只是表面上的優質,就有可能給參與各方造成損失,因而構成相應的收益風險。(3)資產證券化的初始成本。資產證券化作為一種融資方式雖然有諸多優點,但也必須考慮到它的成本問題,尤其是它的初始成本可能比較高。這主要是因為資產池的質量分析可能需要較長的一段時間,除此之外,在證券化過程中發起人、信用評級機構、財務規劃、會計核算、法律顧問等專業機構也需要花費相當多的費用,由此也可能給資產證券化帶來相應的風險。
我國資產證券化之所以具有風險,一方面是起點低,相關知識及技術比較缺乏,因此受制于西方發達國家的評級機構,也受制于國內的經濟發展水平和立法工作。比如從立法問題來看,由于缺乏相關法律的規范和監管,我國證券化的資產可能存在質量問題,由于沒有全國性的行業標準,可能會導致資產池里的資產質量差異很大。從抵押貸款證券化的角度來說,東部發達地區的銀行審批程序比較嚴格,因而貸款質量較優;而有些地區的資產只是表面上的“優質”,而實際上蘊含著極大的風險。另一方面是其所固有的財務問題,比如定價不一致、收益存在風險、初始成本過高等問題都有待于解決。
三、資產證券化風險的控制
雖然資產證券化具有多方面的問題,而且在我國也是處于起步的階段,但是從長期來看,規范發展資產證券化還是非常有必要的,為了解決上述提出的問題,筆者認為可以采取以下幾個措施對資產證券化的風險進行控制。
第一,培育并發展評級機構。培育并發展自己的評級非常重要,這關系著能否爭取到國際金融的話語權。從一些案例來看,標準普爾、穆迪等國際知名的評級機構在對我國的相關業務進行評級時,并不能公正、客觀地對待,因此我們有必要加快發展自己的評級機構。首先是規范建設相應的評級監管體系,應該用立法的形式對監管部門的職責加以明確,并賦予其相應的權力;完善法律法規,就信用評級機構的市場準入機制以及退出機制做出規定,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來開展相關業務。其次應該扶持民族品牌評級機構的發展,應該鼓勵和引導國內金融與評級機構的業務往來,擴大評級業務的市場需求。再次應該促進評級市場循序漸進地開放,借鑒國外知名機構的成熟經驗,“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應該對國內的評級機構采取保護措施,提高國外機構的準入門檻,以此來培育自己的民族品牌。
第二,規范發展資產評估方法和會計、稅收制度。一方面,在目前資產評估所面臨的新形勢下,舊有的資產評估相關規范和舉措已經顯得過時,無法滿足各種不同組織形式及經營模式的需求,為此我們應該建立起以評估基本規范和相應實施細則為主要內容的資產評估方法。另一方面,應該對資產證券化的會計和稅收體系進行必要的改革。在會計方面,目前國內缺乏相應的資產證券化會計制度,所以相關部門應該根據資產證券化的要求,充分考慮未來發展的新形勢和新情況,制定并推進適用于資產證券化的特有會計制度。在稅收方面,應該根據資產證券化發展的需要制定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以降低資產證券化的成本,促進其良性發展。
第三,加強立法工作,完善相應的法律體系。針對資產證券化所面臨的法律風險,應該加強資產證券化的立法工作,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體系。可以通過人大制定專門的法律以規范資產證券化的實施,政府部門可以據此制定相應的行政法規,以明確參與各方的組織形式、資產池的組合、收益分配等方面加以規范和引導。
第四,規范資產證券化參與各方的運作。對于監督管理風險來說,應當規范資產證券化參與者各方,特別是受托機構(銀行業)的運作。從資產證券化的實踐來看,涉及到的部門和機構往往是金融機構,因此,在完善相應的政策法規的前提下,還應該加強對金融機構內部的監督和管理。監管部門可以結合風控機制和內控機制,理清外部監管和內部控制的定位,建立并健全金融機構的約束及自律機制。同時還要切實提高管理層的業務水平和個人素質,確保各項業務的正常運行。
第五,重視資產證券化當中的財務問題。作為財務管理中的一個重要問題,資產證券化在企業融資中具有重要意義,因此必須認真研究證券化過程中所蘊含的財務風險,并采取相應措施加以解決。在定價問題上,必須盡量做到客觀公正,借鑒期權定價模型、期權調整利差定價模型、利率二叉樹模模型和蒙特卡羅模型,相互比較和印證,從而擬出最恰當的定價策略。在收益問題上,必須確保各參與方的利益,做出資產池的質量審查工作,切實加強資產的安全性。在成本問題上,建立并健全標準化的操作程序和相應規范,以降低后續資產證券化的成本,進而在整體上提高收益。
加快推進資產證券化的進程對于我國的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作為一項新生的金融創新工具,資產證券化和風險是相伴始終的。隨著資產證券化業務的逐步展開,其中蘊含的風險也將逐步暴露并引起一些后果。因此,必須規范發展資產證券化,努力從法律、制度、監管、財務管理等方面來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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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審計市場;審計需求;審計質量
近年來,我國證券市場相繼爆發了一系列上市公司的會計造假案件,為其提供審計服務的會計師事務所也因審計失敗而受到了嚴厲的懲罰,這再一次把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推到了風口浪尖,嚴重的審計失敗問題已經引起了立法機構、監管部門以及會計界人士的強烈關注。令人感到困惑的是,政府有關部門采取了一系列針對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監管措施,試圖解決審計失敗問題,但是實踐的結果并不理想,這引起了筆者的反思。筆者認為,這主要是因為他們過多地專注于從對審計服務的供給方——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監管的角度去研究問題,而忽視了對審計服務需求方的關注,不注意引導和創造審計需求。
一、審計需求:一個分析視角
信息的充分和恰當的披露是實現資本市場公平交易的前提,而信息中首要的必然是會計信息。信息接受者在使用這種信息前,必須評價其質量,獨立審計就是幫助信息使用者評價被傳遞的經濟信息質量,從而提高信息價值的一種服務手段。如果把審計服務看作一種商品,注冊會計師和審計服務的相關利益集團便構成該商品的供需雙方,會計信息使用者為辨別信息質量特征需要審計鑒定服務。只有存在這種審計需求,才可能產生真正意義上的獨立審計。可以這樣講:審計是基于審計相關主體的需求才產生的,審計需求是審計產生的前提,沒有審計需求就不會產生真正的審計,而且產生這種需求的主體必須是真實存在的,人格化的,不能是模糊的。因此,在探討審計質量問題時就必須考慮審計需求方面的因素,如果一味單方面從審計服務提供方的角度來提高審計質量,而不注意同時引導和創造審計需求,必然是事倍功半,招致審計提供方的不合作,最終使審計質量的提高成為空談。以下就我國審計市場上的審計需求現狀及其成因進行分析。
二、相關文獻回顧
由于學者們大多從審計供給的角度研究審計質量問題,因此,有關審計需求方面的文獻比較少。劉峰等(2002)通過對原中天勤63家客戶的流向分析,發現沒有證據支持我國審計市場已形成良性的、追求高質量審計的結論。孫錚、曹宇(2004)通過實證的方式檢驗我國上市公司股權結構對上市公司管理人員選擇注冊會計師策略的影響。實證結果表明,國有股、法人股及境內個人股股東促進上市公司選擇高質量審計的動力較小,審計市場對高質量的審計需求不足。朱,夏立軍,陳信元(2004)通過檢驗事務所特征與其IPO審計市場份額之間的關系,對我國IPO審計市場的需求特征進行了實證考察。研究發現,IPO審計市場上存在著對管制便利、事務所規模和事務所地緣關系的需求,但依然缺乏對高質量審計的需求。以上學者采取的研究方法的一個共同之處是選擇與問題有關的一個方面,通過對相關數據進行實證分析,利用經驗數據支持他們的結論,而對形成審計需求不足的成因沒有進行深層次的分析。李樹華(2000)通過對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會計師事務所的市場份額進行回歸分析研究,發現提供高質量審計報告的會計師事務所的市場份額呈逐年減少的趨勢,審計市場份額集中度過低,從而得出我國證券市場缺乏高質量審計的需求,而且他對缺乏高質量審計需求的原因也進行了分析,認為是我國證券發行機制和上市公司治理機制不完善造成的。
三、我國審計市場上的審計需求
在我國,從注冊會計師行業恢復乃至多年發展的過程看,推動其發展的根本動力不是市場中各種相關信息的使用者,而是政府;不是出于因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所產生的委托關系,而是出于政府部門監督管理的需要。我國會計師事務所可以從事審計、資本驗證等法定業務以及管理咨詢等非法定業務,但當前仍以法定業務為主,其服務也主要是滿足于相關主管部門的需要。絕大多數企業聘請注冊會計師不是出于自身改善經營管理的需要,而是應付政府部門的要求,將注冊會計師服務視為“過關”的一道程序性工作。簡言之,即我國審計市場上缺乏自發性需求。那么,產生這些現象的原因是什么呢?就這一問題我們現在作進一步地探討,我們主要從政府、投資者、經營管理層和債權人等審計需求主體的需求狀況進行分析。
(一)政府的審計需求
1.首先,政府作為國有企業所有權代表,理應憑借審計報告來監督、評價經理人的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但由于國家所有者只是一個虛置的概念,它沒有其他人格化的組織或個人來代為行使所有者職能,雖說有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代表國家對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實施監管,由于他們既不是國有資產的實際所有者,又不擁有剩余索取權,所以,缺乏根本的利益機制和動力去監管(蔣堯明,羅新華2003)。其次,受托經濟責任學說認為,作為財產所有者的人格化代表,其行為目標是單一化的,即只追求資源的最有效利用或財產收益的最大化。但實際上政府作為國有企業的所有者,其行為目標是多元化的:既有財產的保值增值目標,還有許多社會性的目標,如就業、社會穩定等,這就決定了其對經營管理層考核的復雜性,不只是靠獨立審計就能完成的。第三,受托責任產生的前提是財產的所有者和經營者之間必須完全是一種經濟上的契約關系,而沒有任何超越經濟的強制或依附關系。這種契約關系規定了所有者和經營者的權利和責任,審計就是對契約的履行情況進行評價鑒定之過程。然而,我國國企管理層一般是通過行政任命產生,而不是通過經理人市場選的,他們與政府行政上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加上我國政企并未完全放開,政府通過行政干預企業行為還時有發生,因此,政府作為所有者對經營者干預過多,也決定了其通過審計來評價經營者的受托責任不太現實。
2.政府有關部門作為會計信息市場的監管者,他對會計信息的需求是相互矛盾的。作為中國資本市場的“監護人”,中國證監會希望資本市場不出現任何危機和事故,特別是不希望出現源于自身工作失誤所導致的事故,從這一角度看,中國證監會不希望上市公司虛假會計信息,他們需要高質量的獨立審計幫助鑒別虛假會計信息,以整頓資本市場秩序。但另一方面,中國證監會又是政府職能部門,它理應貫徹中央政府的宏觀經濟政策,比如,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為貫徹執行“為利用股票市場促進國有企業的改革,促進地方經濟協調發展”的經濟政策,證監會就不得不對資本市場上流行的“包裝上市”、“捆綁上市”等明顯的會計信息操縱行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這樣,由于證監會的多重角色決定了他們不大可能大膽去履行自己的監管職責,他們的審計需求也就不是真正的高質量的有效需求。
(二)投資者的審計需求
資本市場上的投資者分為兩種:大股東和中小投資者。從理論上講,大股東作為戰略投資者,最迫切需要經過審計的會計信息,以便自己作出決策。但由于我國政府建立證券市場的初衷是為國有企業募集資金,為國有企業“脫貧解困”服務的,不鼓勵甚至限制有勢力、有發展前景的民營企業入市,這就導致上市公司絕大部分是由國有企業改制而來,而且國有股絕對控股,一股獨大,因此,我們這里討論的大股東就是上面提及的政府所有者。根據上面已做的分析,作為所有者的政府——大股東,由于多種原因,并沒有產生真正的、有效的審計需求。中小投資者的情況也不容樂觀。第一,由于我國的資本市場還不成熟,市場投機氣氛很濃,又加上缺少機構投資者的引導,大多數中小投資者都抱著投機的心理到股市上賭一把,主要以炒作股價為其投資取向,股票持有時間較短。他們不預期從公司分配中獲得收益,而是通過頻繁買賣股票獲取差價收益,因而他們更多地關注股市行情和公司一些外生變量及其炒作題材,較少關注會計報表,甚至有些投資者缺乏最起碼的財會知識而無法使用會計信息,也就談不上審計需求了。第二,隨著企業規模的不斷擴大和投資者的分散化,中小投資者在企業所占的份額逐漸下降,單個投資者的份額甚至微不足道,中小投資者作為所有者(股東)實際上已經被和平“剝奪”了企業控制權,他們不可能也不愿意參加由大股東控制的股東大會。因為即使他們參與也不可能影響企業選擇哪家會計師事務所或哪位注冊會計師,或許可行的辦法是借助集體的力量尋求共同的行動來維護自身的利益,然而這又由于巨額的交易成本或“搭便車”而變得幾乎不可能。他們唯一的理性選擇就是采取各種關系和手段套取大股東或公司的內部消息,從中獲取投機利益。第三,由于我國證券市場還屬于新興市場,相關的法律規章制度還不完善,特別是關于民事賠償責任的法律法規還很不健全,雖然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了《關于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但由于以往相關理論研究與司法實踐的不足,有關法院已經受理了900多件要求虛假陳述行為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案件遲遲得不到審理結案(宋一欣2003),中小投資者向上市公司和會計師事務所索賠其合法權益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即使其投資是依據經審計過的會計報表。像許多這樣類似的案例嚴重地挫傷了中小投資者的審計需求,更別談什么高質量的審計服務需求了。
(三)經營管理者的審計需求
在一個有效的經理人市場上,經理人的報酬與經營業績直接掛鉤,他會主動要求通過審計人員對他的業績真實性進行鑒定評價,以向股東說明其努力程度及有效性,從而獲取報酬或職業聲望等。但我國上市公司(由國有企業改制而來)的經營管理者一般通過行政任命產生,加上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缺乏客觀評價經理人的市場機制,還遠未形成一個有效的充分競爭的經理人市場,潛在的競爭者對現任經理人的威脅很小,因此他們缺乏高質量的審計需求。再者,地方政府作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出于地方政績的考慮,政府部門及其官員會干預企業的經營行為,比如,為了爭取“股票發行資格”、維持“配股資格”、避免被“摘牌”或被“特別處理”,與企業管理當局合謀共同提供虛假會計信息,甚至暗示或強制企業管理當局提供預定的數據。這樣,企業經營的好壞不是管理當局單獨能決定的,經營業績與管理者的報酬、升遷也沒有明顯的聯系;更加嚴重的是,在我國上市公司特有的股權結構下,股權相當集中且非流通股占絕對優勢,社會公眾股股東的“用手投票權”和“用腳投票權”無濟于事,社會公眾股股東的利益幾乎沒有真正的制度保障,他們不可能成為長期投資者,而只可能是牟取短期收益的投機者,因此,上市公司管理當局也就很難自愿向社會公眾股東提供高質量財務信息,也沒有聘請高質量審計服務的動機。
(四)債權人的審計需求
債權人出于債權能否按期收回的考慮,必須對企業的財務狀況、信用狀況進行評估,以評定企業的償債能力,這就需借助企業的會計信息來判斷。而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又要靠審計鑒定,因此,從理論上講,債權人需要高質量的審計服務。但實際情況是我國的金融體系是依托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等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建立起來的,國有企業的債務性融資主要來自四大國有銀行,四大商業銀行是國有企業的最大債權人,所以,國有四大銀行理應成為企業會計報表的重要使用者。但由于國有銀行同樣存在國有企業的通病,銀行對企業會計報表的鑒證質量也缺乏足夠的關注,表現在:四大銀行商業化之前,由于承接了過多的政策性業務,對債務人的會計報表的數據以及可靠性的關注程度較小。商業化之后的四大銀行也許會重視會計報表的信息及其可靠程度,因而會關心會計報表的鑒證質量,但是由于存在著金融工具單一、風險意識淡薄、缺乏合理的信用風險控制機制、政府行為嚴重等問題,故其不可能真正依據會計信息來作出決策,對會計報表及其鑒證質量的關注程度也不會有根本的提高。
四、結語
審計報告雖說是一種特殊的商品,但也和其他商品一樣,其質量由需求和供給兩方面共同決定。如果一味從審計服務提供方的角度來提高審計質量,而不注意同時引導和創造審計需求,必然是事倍功半,招致審計提供方的不合作,最終使審計質量的提高成為空談。本文從審計需求方的角度,分析了我國證券市場審計失敗這個頑癥久治不愈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我國缺乏有效的審計需求,并對我國的審計需求主體缺乏真正有效的審計需求進行了深層次的分析,為治理審計失敗、提高審計質量提供了一條新的思路和方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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