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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貸款流程
1、審查買方資格:住房資格為家庭資格、家庭成員,包括家庭成員、家庭成員、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最快的房屋驗證結果為10天;
2、網簽:購房者需要準備所需材料,到相應的區縣住房管理局辦理號碼、號碼并填寫表格;如果買方通過中介,則無需前往現場;
3、評估:評估費用為600元/次,需5-7日出評估報告;
4、第一類是指借款人對貸款銀行貸款資格的預審,表明貸款和貸款條件的線。買方應攜帶相關材料到銀行和銀行簽訂各種合同,并進行面試和擔保;
5、銀行提供貸款:市政公積金貸款市政公積金貸款為5-7個工作日發放;
6、簽訂貸款合同;
7、稅收:與住房交易相關的稅收包括契稅、增值稅、增值稅、個人所得稅、綜合價格、土地出讓金等。物權變更是建立在房地產登記的基礎上的。,查封或者政策變更會影響房屋轉讓;
8,銀行貸款:貸款銀行通常有15-20天的工作日,但由于銀行政策和城市地區的不同,老齡化的影響會有所不同。
公積金貸款需要哪些條件
1、只有參與公積金制度的員工才能參與公積金貸款;
2、在申請貸款前還應該連續繳納至少半年的住房公積金;
3、夫妻雙方中某一方如果還未償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那么是不能獲得住房公積金的;
4、申請住房公積金的員工不僅要有穩定的收入和償還能力,還要償還其他債務;
5、公積金貸款期限不得超過30年。
公積金貸款優勢有哪些
1、手續便捷
借款人只需到公積金貸款承辦銀行辦理一次貸款申請手續,即可攜帶所有資料。
2、時間短
從銀行受理申請到發放貸款只需8個工作日。
3、利率低
購買第一套住房貸款5年以上現行利率3.75%,低于商業銀行住房貸款基準利率1.9個百分點。
4、首付低
職工家庭購買首套住房,首付最低20%;購買符合我市購房條件的第二套及其他自有住房,首付30%即可貸款。
5、抵個稅
職工支付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利息,不計入職工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
6、還款方便
借款人可以用自己和配偶的公積金按月償還貸款本息,也可以用公積金賬戶余額提前抵消部分貸款本息,減輕還款壓力。
[關鍵詞] 住房公積金 公積金貸款 風險 規避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的表現形式
1.政策風險。政策風險主要是指國家相關政策給公積金貸款帶來的風險。由于國家相關政策調整使市場發生變化,影響某一行業的發展,從而使之與關聯的信貸產品出現較大的風險,如國家為了宏觀調控的需要,在某一時期對房地產行業實行限制發展,導致按揭貸款項目停緩建,整體房價下跌,或放寬住房貸款的按揭成數和年限,都會給個人住房貸款帶來還款風險。由于我國實行土地國有化,因此政策的影響甚至超過市場和競爭的影響。
2.法律風險。法律風險是指交易合同得不到到法律保護而導致損失的可能性。由于中國目前適用個人住房信貸專項法律和法規的缺失和執行難,同時,由于《個人住房擔保貸款管理辦法》、《擔保法》和《民法通則》等對抵押物的設置、抵押權的履行、抵押物價值的評估、作價及處置的規定操作性不強,難以直接用于實踐。因此,法律風險是目前我國發放住房信貸的突出風險。
3.通貨膨脹風險。通貨膨脹對投資的固定收益波及很大,使投資者所獲固定收入的實際購買力下降,同時投資者還要遭受資本價值降低的損失。目前我國的房價收入比遠遠超出世界銀行的限定指標,許多大中城市的房價已超出居民的實際購買力。同時,由于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尚不健全,進一步降低了普通居民的預期凈收入,導致住房需求難以轉化為現實購買力。另一方面,由于住房抵押貸款期限較長,在貸款期間,一旦出現通貨膨脹,即使借款人按期還款金融機構也會遭受損失。
4.房地產市場風險。我國房地產市場的不規范使房地產行業的風險通過貸款轉移到公積金管理中心。眾所周知,房地產行業具有周期性的特點。近幾年,房地產發展迅猛,房地產價格上漲過快容易造成價格偏離其真實的價值,從而產生泡沫。一旦泡沫破滅,房地產行業進入低谷時期,房地產價格將會下跌,作為抵押物的房地產就會貶值甚至大幅度縮水,這將會給公積金管理中心帶來損失,甚至可能出現嚴重的社會問題。
5.操作風險。操作風險是指公積金管理中心在處理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時操作失誤或決策不當而造成貸款損失的可能性。操作風險是風險管理措施難以奏效的主要原因之一。從操作過程的各個環節上看,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具體操作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經營管理風險,如貸前調查不到位、貸時審查不嚴格以及貸后檢查不及時等。
6.公積金借款人信用風險。由于公積金貸款的對象大部分為社會的中低收入職工,在社會經濟快速發展時期,由于企業改制和社會勞動用工制度的改革,一部分職工會因失業、下崗或收入大幅減少而發生貸款違約;還有些借款人因疾病災等意外事故導致喪失勞動能力,或因家庭成員患上重大疾病、子女入學等突發事件發生大額費用支出,出現償債能力下降而發生貸款風險。目前由于多數地方公積金貸款沒有納入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管理,致使在審批時對個人信用記錄和負債情況無法準確掌握。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規避方法
1.制定高效的的公積金貸款管理制度。首先要嚴格貸款審核關。在辦理貸款過程中,應對借款人、擔保人、抵押人的資格以及質押物,抵押物的情況進行認真調查,嚴格審核,切實做好貸前調查工作。其次是實行“三級審批制度”。即“韌審、復審和簽批”。實行三級審批,一是可以細化審批過程,減少錯誤率;最后是審批人之間可以明確責任,相互監督,強化管理。
2.構建貸款風險的政策化解機制。一是借鑒發達國家住房政策的經驗,建立以政府為主導的為中低收入職工住房貸款的貼息和擔保制度。。二是督促公積金管理機構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和相關財務管理辦法的規定,在增值收入中按比例提足貸款風險準備金,并要求它嚴格程序及時核銷壞死賬。三是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險,在個人住房擔保中介機構尚未發育成長起來的情況下,由保險公司把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結合起來,開拓住房保險新業務,是一項現實可行的方式。
3.豐富住房公積金貸款品種。住房公積金貸款應該借鑒商業銀行的做法,適應市場變化,豐富貸款品種,設計多種還款方式,提高服務質量。特別是針對低收入家庭,在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基礎上,可以推出住房公積金貼息貸款,從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拿出一部分資金補貼給職工。為降低住房抵押貸款信用風險,還應推出住房抵押貸款衍生業務,包括轉按揭等便捷靈活的住房抵押貸款還款方式。
4.評定公積金借款人信用等級。我國對于個人的住房抵押貸款風險管理系統的開發與運用尚處于起步階段。2006年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正式運行后,在商業銀行已經得到廣泛使用并取得顯著效果。從長遠考慮,將公積金繳納、使用和貸款信息納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實現信用資源共享是大勢所趨。通過征信系統公積金中心可以及早發現信用不良和惡意貸款者,將其拒之門外,對化解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意義重大,事半而功倍。同時如發現借款人存在未償清債務,原則上也不應再予貸款,信用管理制度對借款人按時歸還公積金貸款也有一定的促進作用。
5.全面提高公積金貸款從業人員素質。首先,建立良好的信貸激勵與約束機制,使權利義務能夠對等,從制度上約束信貸從業人員的經營行為。在實踐中,有相當部分的貸款信用風險可在其萌芽時予以控制,但往往是由于貸后管理松懈等原因使得這種風險未在第一時間得到控制,錯過了控制風險的最好時機。其次,建立良好健康的信貸文化。對工作人員進行深入細致的法制教育、思想教育和紀律教育,堅持原則,抵制誘惑,廉潔從業,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按規定程序辦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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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公積金貸款;管理風險;規避方式
住房公積金貸款作為政策性住房金融的主體,已成為職工個人購房貸款首選的貸款方式。很多城鎮居民通過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了自住住房,改善了長期困擾人們的居住條件。但是,近年來,隨著我國房地產市場的不斷繁榮,住房公積金貸款信用規模不斷擴大,貸款時間的推移,貸款逾期率也不斷上升,貸款風險不斷增強。對此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不斷地加強,管理風險與規避方式顯得格外重要。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風險的形成
住房公積金貸款與商業住房貸款既擁有共性的經濟風險和管理風險,同時又有其自身獨特的經濟風險和管理風險,而管理風險是目前各房改資金管理中心較為突出的風險。
(一)運行體制帶來的管理風險
國務院頒布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條例明確規定房改資金中心不能直接辦理金融業務,應當委托住房委員會指定的商業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的金融業務,個人住房貸款只能以委托方式委托商業銀行辦理,并由房改資金中心承擔風險。也就是同一貸款業務的委托方與受托方是兩個不同的利益主體,受委托銀行是以獲取最大利潤為經營目標的經濟實體,雖有手續齊備的合同要求和約定,但仍無法回避自身利益的驅動,和在運作過程中產生的問題及利害沖突之間的矛盾。
1、受委托銀行自身的風險及利益。在受委托銀行在自營業務與委托業務之間,存在將風險較小、利潤較高的貸款項目留下,而將風險相對較大的項目以委托貸款方式留給房改資金中心,大力推薦商業貸款,甚至出現對只做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開發商不給予按揭簽約的現象,這樣,房改資金中心一方面失去了資質較好的開發商,另一方面又失去了資信較好的客戶,無形加大了住房公積金的貸款風險。
2、住房公積金貸款辦理程序繁瑣。面對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低利率的沖擊,加之住房公積金貸款與商業銀行住房按揭貸款相比為業務受委托銀行所帶來的利益不均衡,購房者選擇商業銀行按揭貸款其利息全歸受委托銀行所有,若購房者選擇公積金貸款,受委托銀行只能收取5%作為手續費,且失去了許多貸款客戶。正是由于受委托銀行自身利益的驅使,往往對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客戶采取一些消極拖辦和誤導的手段,抵制或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高效、快速發展。而其自運營的商業貸款比住房公積金貸款辦理要快的多,并且程序簡捷。當然無論是對開發商還是借款戶來說,都希望資金快速及時到位,懼怕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遙遙無期。有些開發商甚至還打出實行商業貸款給予優惠,或用先貸商業貸款以后再轉公積金貸款等等方式。使許多客戶由公積金貸款轉為商業住房貸款,繼而使房改資金中心失去了許多優質客戶,無形加大了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
3、房改資金管理中心貸款數據統計信息化建設滯后。由于我國許多地方房改資金中心的信息化建設嚴重滯后,沒有建立健全和更新,致使許多職工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個人信息。而受委托銀行力爭主導地位和強調自己的網絡優勢,往往會采用其通暢、便捷的程序,進行貸款人員信息登陸和計息扣款,而房改資金管理中心統計信息滯后,貸款程序無法正常運行,雙方數據無法統一。而且房改資金中心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客戶群體,業務發展趨勢以及經營狀況等重要商業秘密都無法對外保密,既不利于市場的競爭,還加大了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
4、房改資金管理中心在貸款資金的回收方面處于被動地位。由于《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6條規定:“受委托銀行不承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受委托銀行基于節約成本考慮,對貸款的回收力度不夠,貸款發放到位后,銀行既不能及時通知客戶還款,也不實行跟蹤服務,導致客戶逾期還款比比皆是,甚至對逾期戶不及時還款視而不見。而房改資金管理中心因貸款業務審核后就不再直接面對借款人,受委托銀行又與房改資金管理中心信息交流不夠,致使有些貸款逾期戶根本不知貸款已逾期,還有原準備一次性預還多月貸款本息的客戶,因受委托銀行以計算機程序不便、不暢等多種推托為由拒絕,由此也形成了逾期還款。由于住房公積金業務承辦銀行是由政府或住房委員會指定的,即使受委托銀行不按合同約定履行收貸職責,房改資金管理中心也無力對銀行進行制約和追究,處于承辦銀行和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之間的被動局面,沒有保護廣大職工的利益。
(二)政策取向和金融市場形成的管理風險
由于政策取向的特殊性決定了個人住房貸款的服務對象主要是廣大的中低收入城鎮職工、居民,同時也決定金融管理風險。
1、借款人的還款能力下降的風險。由于住房公積金貸款作為政策性住房金融,借款人中相當一部分職工收入不穩定,償債能力有限,甚至有的單位瀕臨破產,職工隨時會面臨著下崗或買斷工齡,嚴重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直接關系到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安全性、風險性,如遇央行利率上調,職工的還款負擔還會加重,逾期率就會上升。
2、存貸不掛鉤導致資金缺口的風險。我國許多城市在住房公積金配貸時,只注重借款人的還款經濟能力以及是否滿足貸款的其他條件,卻很少評估借款人對住房公積金的貢獻率,住房公積金配貸既無最低儲蓄年限(僅一年)要求,也無最低存款額限制。從現在現階段看,這種信貸方法似乎有利于解決和改善居民的住房,刺激居民的有效消費需求,擴大住房公積金信貸規模。但從長遠看,今后可能會導致資金缺口,而且加大住房公積金儲蓄長期融資的風險。
3、國民經濟狀況和金融市場變化而帶來的風險。城鎮職工、居民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一個突出特征就是貸款期限長,在長期的貸款期限內,社會經濟狀況和金融市場必然會不斷發生變化。如發生通貨膨脹等,由于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實行相對固定利率,這就會使住房公積金蒙受貶值的風險。同樣數額的個人住房貸款,如果貸款期限延長一倍,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期限最長可達20年,從機會成本的角度來看,容易產生市場風險,并其風險將增加一倍以上。同時,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單一性使它缺乏銀行通過多項業務組合分散風險和規避風險的機制,更加劇了其風險性。
4、地方政府行政干預行為帶來的風險。地方政府為拉動住房消費,許多地方對房改資金管理中心下達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任務目標,過分強調住房公積金貸款數量增長,往往忽視住房公積金貸款質量,加大了產生不良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能性。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風險的規避措施
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風險是客觀存在的,理應正視和竭力規避,避免出現大的風險損失,根據上述風險的分析,規避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風險,應積極采取應對措施。
(一)確立房改資金管理中心主導地位
解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制度性風險的根本途徑在于消除委托與受托兩個利益主體的利益沖突。首先必須強化房改資金管理中心主體地位,采用房改資金管理中心自營模式,可以實現責、權、利的統一,既能有效地消除委托方式中的利益沖突,又能做到了職責分明。運作高效,徹底改革和完善我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委托運作機制。使委托方始終居于主體地位,可以自主選擇受托人,同時也應該將選擇住房公積金業務承辦銀行的自交給房改資金管理中心,對受委托銀行敷衍應付辦事不力和操作失誤,而導致住房公積金住房貸款出現的風險,應由受委托銀行承擔,或由房改資金管理中心實行優勝劣汰,充分保證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風險的規避,體現房改資金管理中心的主導地位。
(二)建立貸款風險監管體系
建立貸款風險監管體系,將風險管理系統納入個人住房貸款全過程中,并授予該體系應履行的功能:一是對個人信用情況進行相應的時實評估,特別應能防范惡意超貸的情況;二是實現對個人住房貸款貸前審核與貸后監察結合的功能,實現全過程的監督管理,三是實現個人住房貸款高風險的預警功能,并給出響應的規避建議;四是實現會商制度的建立,房改資金管理中心與受托銀行定時對預警高風險的情況進行會商,特別是對金融、房地產市場、社會就業與家庭收入變動信息的應急響應,以期協同規避,對已發生逾期的應協助盡快催收;五是建立個人住房貸款風險基金,實現個人住房貸款風險化解損失的規避功能。
(三)采取相關配套政策措施
1、建立以政府為主體減輕中低收入職工住房貸款負擔的貼息和擔保制度,可采取政府扶持(實行貸款貼息政策)、社會參與的辦法,組建住房置業擔保公司,為借款人提供信用擔保,既減輕了這部分低收入職工的債務負擔,又化解了金融風險。
2、房改資金管理中心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和相關財務管理辦法的規定,在增值收益中按比例提足貸款風險準備金,并制定嚴格核銷壞賬制度和程序,認定后及時核銷壞賬、呆賬。
3、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險,在個人住房擔保中介機構尚未發育成長起來的情況下,應由保險公司把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結合起來,開拓住房保險新業務,既降低保險費用,減輕借款人的負擔,又提高借款人的還款能力。
(四)采取相關配套還貸措施
房改資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銀行應跟蹤服務和提高服務質量,減少因服務質量帶來還貸風險。
1、建立便捷的還款方式,利用銀行網點和資源,辦理還款儲蓄卡或一卡通,實行通存通還,自動劃款等便捷的方式,在時間和地點上方便借款人還款。
2、受委托銀行貸款放款后,及時通知借款戶月還款額和其帳戶余額情況,使借款人知道每月實際應還多少錢,什么時候還,做到心中有數,經濟上有準備,敦促貸款人養成良好的還款習慣,減少不必要還款糾紛。
(五)加強貸款抵押審查力度
住房抵押貸款是當前住房公積金貸款運營管理的重要環節,嚴格抵押審查,對降低貸款風險,資金的安全運營提供了重要保證。具體審查程序應做到:
1、認真審查抵押房屋的合法性及被抵押的合法性。
2、要求售房單位到期及時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并做出連帶責任承諾,與產權抵押登記部門協議確保抵押手續完整到位。
3、控制抵押率,規避抵押物市場價格變動的變現風險。
4、切實執行擔保法,對不按照合同清償債務堅決依法拍賣抵押房產。
住房公積金作為一種政策性住房資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發放個人住房貸款時實行低存低貸的政策,符合我國的基本國情,也有力地推進了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和發展,是解決和改善職工住房的政策性融資途徑。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貫穿于貸款審核、發放和回收整個的管理過程之中。因此,必須建立包括個人住房貸款全過程的風險管理體系,進一步加強房改資金管理中心貸款程序性方面的制度建設,使貸款的調查、審查、審批、催收、內部稽核、違規操作責任追究等全部管理流程化、規范化、制度化。積極汲取商業銀行貸款風險管理方面的經驗,用法律和制度等管理手段,有效規避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管理風險,以保障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管理風險降到最低的限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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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住房公積金;資金來源;資金運作;對策
一、我國住房公積金資金運行現狀
為了建立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住房新制度,提高廣大職工自主解決住房的能力,我國建立了住房公積金制度。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實施,深化了住房制度改革,改善了職工的居住條件,提高了職工的購房資金儲備,為構建和諧社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然而,我國住房公積金的資金運作效率并不高。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目前我國住房公積金的主要運營方式有以下幾個方面:購買銀行存款、購買國債和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資金的作用并沒有充分發揮出來。
根據統計數據顯示:2010年全國歸集總額3.25萬億,歸集余額1.77萬億,貸款總額1.86萬億,個貸余額1.09萬億。我國住房公積金經過多年來不斷的發展完善,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也不能回避現實存在的一些問題。全國范圍而言,住房公積金資金的大量沉淀,使住房公積金無法得以保值、增值,甚至造成住房公積金資金的貶值。這些問題的存在嚴重阻礙了住房公積金的進一步發展,切實需要引起足夠的重視并采取有效措施來提高住房公積金資金運作效率,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推動住房公積金事業持久健康發展。
二、住房公積金資金來源及運作中存在的問題
1、住房公積金資金來源的單一性
根據目前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規定,職工和單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是住房公積金唯一的外部資金來源。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增加住房公積金資金總量,提高住房保障功能,只能通過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覆蓋面,增加職工匯繳人數來實現。但擴面工作的開展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基本實現大型企事業單位穩定繳存的情況下,進一步擴面難度會逐漸加大。
2、住房公積金資金運作機制的不健全性
我國住房公積金資金運作機制尚不健全,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重資金歸集,輕資金使用。在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中,仍習慣于把歸集額的增長作為主要工作目標,而對住房公積金的使用則重視度不夠, 大量的住房公積金沉淀在銀行,無法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二是重政策性,輕金融性。住房公積金是一種政策性住房資金,相關政策對其歸集、使用都有明確的要求。但是住房公積金也是一種金融資產,同樣需要對其進行資產結構優化,以提高資產的流動性和收益性。如果只強調其政策性而忽視了其金融性,會造成資源的嚴重浪費,從而使職工的利益受損,這不符合資本受益原則。
3、住房公積金資金需求的增長性
近年來,隨著房屋價格的上漲和廣大繳存職工改善住房條件愿望的增強,同時相對于商業貸款的低利率和貸款利息可抵稅等優越條件,廣大職工對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需求日益增強;同時隨著購買房屋提取和還貸提取量的增加,加大了對住房公積金資金需求的增長。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繳存基數受政策規定的剛性約束,資金歸集數量增長有限。目前,提取和貸款需求量的增長已經明顯高于歸集量的增長,加大了住房公積金資金流動性管理的難度。
4、住房公積金資金區域的不平衡性
住房公積金現行管理體制導致資金規模小,供需區域不平衡,抗系統性風險差。同時也反映出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資金供需預測能力不強,時有個別管理中心出現流動資金告急、公積金貸款輪候排隊的現象,而有些地區則有大量的資金沉淀在銀行,資金使用率不高。沿海和內陸省市的發展明顯快于西部、經濟欠發達地區。從公積金的使用率上看,有的經濟發達地區的使用率已接近或超過了90%,而一些經濟欠發達地區的資金使用率尚不足30%。這種住房公積金資金區域的不平衡性主要是因為目前我國住房公積金管理實行屬地化管理,以行政區域或行業劃分的相對封閉的管理體制。這種封閉式的管理一方面限制了不同地區、行業之間資金的融通使用,另一方面也限制了住房公積金與金融市場、資本市場的聯系,缺少融資性資金的流入來源。
5、住房公積金資金運用的有限性
我國現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住房公積金主要用于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于購買國債。住房公積金僅限于與住房相關的消費,存量住房公積金可以購買定期存款。由于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投向都是利率性產品,利率的變化對資金的收益有較大影響,隨著宏觀經濟環境的變化和調控房地產市場的需要,國家逐步加大了運用利率杠桿和市場化手段調節住房公積金使用和收益的力度,資金運用渠道有限,遇到利率調整時較為被動??傮w說來,住房公積金的用途單一、靈活性差,難以通過擴大使用范圍來調節資金的流動性,住房公積金整體使用效率不高,也不利于增加各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增值收益。
6、住房公積金資金增值渠道的局限性
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是指中心在開展各項業務活動中業務收入和業務支出的差額。業務收入主要包括住房公積金利息收入、增值收益利息收入、委托貸款利息收入、國家債券利息收入;業務支出主要包括支付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利息、支付住房公積金歸集手續費、支付委托貸款手續費、支付營業稅。數據顯示:2010年增值收益約為250億元。住房公積金資金增值渠道主要在于住房公積金的銀行存款、購買國債和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非常有限。按照相關規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每年的增值收益分配按照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準備金、上交財政的公積金中心管理費用和城市廉租住房建設補充資金依次進行分配。在前兩項一定的條件下,更多的增值收益意味著對低收入者的住房保障能力的提高。因此迫切需要增加住房公積金資金增值的渠道,提高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增值收益。
三、拓寬住房公積金資金來源及提高運作效率的對策
為保證我國住房公積金高效運作,針對目前住房公積金在制度建設、資金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缺陷和問題,本文提出以下幾點對策:
1、加大住房公積金制度宣傳,擴大住房公積金覆蓋面
一是要擴大公積金制度覆蓋范圍,提高公積金的歸集率。重點做好大的機關和事業單位之外的其他企業經濟組織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工作,努力實現將住房公積金歸集面覆蓋到包括在城市中有固定工作的農民工在內的城鎮各類就業群體。
二要加大制度優勢的宣傳力度,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繳存建立的行政執法活動。通過多種方式的宣傳,讓廣大企業和職工認識到:凡用人單位招聘職工,單位和職工個人都須承擔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行政執法的對象是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不繳或少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并可根據執法情況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住房公積金同業拆借
可考慮在城市間建立公積金拆借市場,一方面,可以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拆借行為能使拆借雙方實現互利共贏,雙方都有參與建立拆借市場的積極性。為確保住房公積金同業拆借的規范性,需要資金拆入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可提供資金拆出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雙方協商一致,并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雙方簽訂資金拆借協議。同時在協議中約定將資金拆入方的歸集賬戶的資金現金流作為抵押,以確保拆借資金的安全性。拆借資金的利率水平可參照建設部公布同期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在金融市場發達的情況下,住房公積金亦可進入銀行業同業拆借市場,參與市場化管理。
3、住房公積金貸款出售
住房公積金貸款出售是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已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出售給商業銀行,是中心貸款資產向商業銀行的一種貼現,可以增加中心流動性余額。貸款出售的針對性較強,操作起來簡便易行,作為流動性調整工具之一,對滿足流動性需求更加及時有效。首先可以在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量較大、資金使用率較高的大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試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選取貸款期限10年以上的優質貸款資產打包出售。合作的銀行經上級行批準后,管理中心可與其簽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打包出售協議,明確雙方應遵循的條款。例如打包貸款的出售期限為5年,到期后由公積金管理中心全額贖回,出售期間的貸款風險由管理中心承擔,銀行按照五年期以上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收取利息。對于購買公積金貸款的銀行,首選與管理中心有長期合作關系的建設銀行等,管理中心作為其優質大客戶,信譽度高,合作關系良好,同時個人住房貸款是具有違約率低特點的優質資產,因而對于擁有大量存款資金的商業銀行而言也需要尋找這樣一種安全高效的創新型使用途徑。
4、住房公積金貸款與銀行自營貸款轉換
住房公積金貸款與商業貸款轉換是指公積金貸款(或商業銀行貸款)在未還清的情況下,允許職工將該筆貸款轉讓給商業銀行(或公積金管理中心),在整個轉讓過程中,住房貸款的債權人發生了變更,而債務人不變。在住房公積金資金不足的情況下,對符合積金貸款條件的職工,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同意后,可由銀行用自有資金為職工辦理商業貸款,而管理中心對商業貸款利息高于住房公積金貸款利息的差額部分給予補貼。貼息的資金來源部分可考慮從每年的增值收益中列支。另一種情況就是由商業貸款向公積金貸款的轉化。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的職工在商業貸款還款期間,可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將商業貸款轉換為積金貸款,經與經辦商業銀行協商并給予一次性補貼后,重新辦理抵押,變更債權人。此舉利于減輕廣大繳存職工的負擔,切實提高對職工住房的保障作用。以上兩種方式貸款的轉換是借助銀行資金對住房公積金資金充裕與不足的一種雙向調節,不失為住房公積金流動性調節的一種有效工具。
5、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
為了有效利用住房公積金,提高資金的增值渠道,可利用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具體可以通過項目貸款的方式發放公積金貸款或直接投資建設保障性住房。目前建設部已通過試點方案,在符合條件的城市發放項目貸款,按照五年期貸款利率上浮10%計收利息。為保障住房公積金的安全,防范風險,各地管理中心應加大貸前審查力度,與商業銀行加強合作,對貸款資金設立資金監管賬戶,對資金支用嚴格進行審批并加大貸后檢查的力度等。在投資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發面,上海已邁出第一步。2011年5月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利用公積金增值收益收購公共租賃住房首筆交易完成,在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方面繼續探索新的渠道。同時也為其他各地的管理中心合理運用住房公積金提供了借鑒。
6、住房公積金貸款證券化
住房公積金貸款證券化是指金融機構為了分散在發放住房抵押貸款時面臨的貸款風險,把自己所持有的流動性較差但具有未來穩定現金流收入的住房抵押貸款匯集起來,通過重組成為抵押貸款群組,證券化機構以現金方式購入這些抵押貸款群組,經過擔?;蛐庞迷黾壱院笤僖宰C券的形式出售給投資者的融資過程。從本質上來講,發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是發放住房抵押貸款機構的一種債權轉讓行為,即把貸款發放人對住房貸款借款人的所有權利轉讓給證券投資者。
結合我國住房公積金發展的實際,我國住房公積金貸款證券化的基本思路可以設計為:組建幾家專門從事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業務的機構(SPY),按照設定的標準收購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以此為基礎發行證券籌集資金,各公積金管理中心和商業銀行則通過出售個人住房貸款所獲得的資金滾動發放個人住房貸款,從而完成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過程,實現資金的良性循環。
總之,住房公積金資金在現行管理體制和運作機制下雖然存在一些困難和矛盾,但只要我們堅持解放思想,大膽借鑒,積極創新,就能夠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資金來源并實現資金高效運作,推動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科學發展和長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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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報告揭示的并不是什么秘密。“窮人要么繳得少用不起,要么沒有住房公積金,富人繳的多用得多”,正是公積金制度的尷尬現狀。
此外,作為百姓“安居錢”的住房公積金,在逐漸陷入“沉淀”怪圈的同時,也可能變成許多掌權人手中的“生錢”利器。
隨著公積金在支取、管理等方面的問題逐漸曝光,有人甚至發出了“取消住房公積金”的呼吁。
專家也提醒說,要警惕住房公積金變成壟斷行業高福利,演變成“富人俱樂部”。
“安居錢”不能讓民安居,反而淪為“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雞肋”。這一制度,看來是到了該反思的時候。
不可否認,住房公積金在促進城鎮住房建設,提高城鎮居民居住水平方面功不可沒。但是公積金對中低收入家庭的支持顯然力量不足,從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制定的申請貸款條件看,倒是為數不少的中、高收入家庭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了住房,有的甚至是第二套住房了。到底住房公積金為誰服務?
成為“合理避稅”的渠道
由于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稅務部門有嚴格的限制,比例超過上限,超過部分企業和個人分別要繳納企業和個人所得稅,但對繳存基數卻沒有嚴格的規定,加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各單位上報的繳存基數審核流于形式,造成很多單位通過虛假高報工資基數,將住房公積金作為工資薪金外發放獎金、津貼的渠道,從而達到逃避繳納個人所得稅的途徑。
有“劫貧濟富”之嫌
雖然住房公積金作為政策性低息貸款,比商業銀行發放的住房貸款利率低,然而由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比較嚴格,部分中低收入者,難以通過這個渠道獲取融資購房,永遠也享用不到自己長年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只能到退休時全額領取。而相對的低存低貸,實際上是讓低收入家庭承受了利息損失。
有學者稱,對于住房公積金,一方面,低收入者每月要從菲薄的薪水中拿出一定數額來繳存住房公積金,卻無能力利用它來改善住房條件;另一方面,還要將自己的住房公積金貢獻出來(公積金歸繳存款人所有,但損失了部分息差)給中、高收入者貸款之用,讓這部分借款戶享受到了住房公積金的優惠政策。從這個角度看,似有“劫貧濟富”之嫌。
因此有人稱,公積金的現狀是:絕大多數真正需要購買住房的普通百姓,在繁瑣的手續中難以輕松地享受到公積金帶來的益處;而有些人,卻能把公積金當作第二份工資,他們每月的公積金數額竟比普通員工當月拿到手的工資還多。
使用率不高,受惠人數少
2008年,全國住房公積金繳存額約為4470億元,同比增加26%。截至去年年末,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超過1.2萬億元。據估算,公積金閑置資金已超過2000億元。
事實上,和“三險”一樣,住房公積金也是一種強制性社會福利,但未能享受到這項福利的人并不在少數,根據國家建設部提供的數據顯示,截至2005年底,全國住房公積金實際繳存職工人數為6329.7萬人,僅占在崗職工人數的58.4%。這個數據還不包括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農民等目前尚未納入公積金繳存范圍的群體。
另外我們在審計調查中發現,不僅有許多私營、民營企業沒有參加到公積金體系中來,就連某些大型國有企業或事業單位也實行“二元模式”:對正式編制內員工繳納公積金,而對聘用員工不繳納公積金。
監督和內控制度形同虛設
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對公積金的提取和使用,不僅有著嚴格的審批程序要求,而且明確規定,財政部門有“對本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的職責。但事實上,財政部門或暗渡陳倉或明目張膽挪用公積金的事情屢屢發生。銀行以吸儲為中心的考核機制,監管不力甚至不管、主客觀上都為住房公積金被挪用留下了缺口。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未能真正作為“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事業單位”運行,個別地方資金管理分散,有過分追求自身利益的現象;公積金管理中心缺乏嚴格的內控制度,通過內部調賬、補簽合同、修改合同等方式違規使用資金的情況比比皆是。甚至也不乏某些公積金管理人員卷款而逃、海外旅游,甚至豪賭、抵押挪用公積金投資炒股等現象。 剛剛判決的“住房公積金第一案”――湖南省郴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樹彪案尚未淡出人們的視野,京畿之地便波瀾再起: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朝陽區分中心原主任劉毅,涉嫌伙同北京浩利鴻房地產開發公司原總經理張麗挪用公款,被提起公訴。有關專家如是說:“住房公積金領域要么不發案,一發就是大案,涉及上千萬元資金是家常便飯?!?/p>
手續繁瑣、限制條件多。
全國將近一半住房公積金之所以在銀行里“睡覺”,經調查發現,一方面手續繁瑣、審批時間長,貸款條件多,讓許多前來辦理個人貸款業務的人煩不勝煩,是影響職工使用公積金貸款積極性的重要原因;另外一些地方房產管理部門在辦理房產抵押、評估等業務時設置障礙較多,公積金管理中心個人住房貸款基本采取繳存人聯保方式放貸,貸款余額及規模受到較大限制。
區域間不可流通,是住房公積金本身存在的制度缺陷,造成一些地區公積金供不應求,需要嚴格控制貸款額度,另一些地區又大量閑置,使用效率不高。以北京市為例,2005年成交的商品房60%都是外地人購買,而在本地居民購買的40%的商品房中,繳存了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所占比例很小。
公積金審核制度非常復雜,尤其主要的審核都是需要本人帶著原件前來辦理。就算你本人來辦,轉出單位一般都不太愿意為已經走的人費事,所有的事兒你就自個兒跑。跑這個需要的文件,光單位準備的文件就有三種 (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住房公積金個人儲蓄賬戶明細表等)、個人準備文件八九種(申請人身份證、申請人結婚證、配偶姓名、身份證號、職工公積金編號、二手房要房本原件和復印件、貸款合同原件和復印件……),還有各個地方政策性規定不一樣,更多的文件,你去了人家那兒才知道。這兩地一趟一趟跑下來,時間和花費成本一算,你那公積金才多少?
公積金里的公民權利
全國住房公積金沉淀資金達1656億元,運用率僅58%;公積金實際繳存職工人數僅占在崗職工人數的58.4%!(4月25日《新快報》)這里的兩個58%,清晰地說明了兩個問題:前者是讓錢成為了死錢,沒有升值只有貶值,沒有派上用場卻給腐敗創造了機遇,以致違規金額高達70多億元;后者說明還有數量巨大的在崗職工沒有享受到應有的福利待遇,而這些本來是你應有的福利待遇,實際上被他人無形地、輕易地占有了。
公積金的構成,通常是公民個人工資里扣一點,然后單位里按比例繳一點,許多人認為,單位給交的那一部分是“公家”給的。其實誰都沒有想一想,所謂“公家”的錢哪里來的!是天下掉下來的嗎?不是。當然是一個個工作中的公民自己創造的,也就是說,“公家”給交的那部分錢也是公民自己創造的財富,只是這部分財富資源的配置形式和管理方式不一樣罷了。
從本質上說,公積金不是姓“公”而是姓“公民”。公積金原本就是一種強制性、普適性的社會福利,每一位工作的公民都應該享受到。現在的形態是,高收入群體買房不太用得著公積金,中低收入的群體用不起公積金,甚至沒有公積金,這就是現實窘境。加上公積金貸款有額度限制,申請起來亦費周章,所以支持中低收入職工購房的效果就很不明顯,難以惠及普通百姓。
住房公積金要想提高利用率、真正惠及中低收入家庭,就需要在制度安排上通盤考慮。其實,這個可以借鑒新加坡的經驗:1960年,面對失業率高、住房嚴重缺乏的態勢,新加坡成立了建屋局,將“居者有其屋”作為國策提了出來,并結合公積金制度來實施;百姓一般只須一次繳足相當于售價20%的款額就可以了,余下部分由建屋局以低息貸款方式墊付,住戶可用公積金在5年、10年甚至25年內還清。而且,他們繳收比例靈活調控,單位和個人繳交比例視不同情況而浮動。這樣,就保證了絕大多數低收入家庭都有購買住宅的能力。在這個過程中,“公積金”成了核心;而我們現今的“公積金”,并沒有成為購房的“主力軍”,這就是政策設計和制度安排的缺失。
在公積金的管理層面,重要的是必須擺脫計劃經濟的思維模式,不要將公積金僅僅當成“公家”的錢來管理,而要當成“百姓”的錢來管理和使用。那樣的話,就得監管透明化:大的盤子要讓百姓知道,資金增值的方式和收益要讓百姓知道,收進來多少用出去幾何要讓百姓知道。惟有這樣,百姓才能成監管“自己的錢”的一分子,而不是由幾個管理者暗箱操作就算數。這樣,公積金就難以淪為腐敗者口中的“唐僧肉”,像湖南郴州李樹彪挪用天文數字的公積金到澳門瀟灑賭博的事情,發生幾率就有望“歸零”。
公積金改革,勢在必行
針對目前我國住房公積金在制度建設、資金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缺陷和問題,應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方面的制度,加強管理,在保證資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資金的使用率。
(一)提高貸款限額,放寬貸款條件,降低貸款利率。
各個地方應根據社會經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房地產市場的發展變化情況,及時調整貸款限額??蓞⒄丈虡I銀行的住房貸款發放條件,適當降低個人購房的首期付款金額,放寬一手房屋的竣工年限。如對所購房屋竣工年限在5年內(含5年)的, 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可參照一手住房貸款條件。 公積金貸款是政策性貸款,帶有保障性質,因此應適當拉大與商業貸款利率差距,減少中低收入家庭的購房支付負擔,或實行差別利率,對于購買自住、小戶型低收入家庭,應提供更加優惠的貸款利率,確實起到政策性住房金融的作用。
(二)更新觀念、簡化貸款手續,提高公積金使用率。
一是要轉變觀念,切實改進貸款服務。克服只求管住、不求用好和怕麻煩的消極思想,認真解決貸款條件過高、手續復雜、審批時間長等問題,強化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水平。
二是簡化貸款審批手續。建立個人住房貸款個環節的聯合辦公制度,實行一條龍服務,提高貸款工作效率,方便職工貸款。
三是要努力降低個人貸款的擔保、評估、公證、保險、抵押登記等各種費用,減輕職工負擔,真正發揮住房公積金作為政策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優勢。
(三)創新貸款品種,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作用。
目前由于政策原因,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受許多條件限制,其中最主要的兩條是:只有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貸款只能用于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因此大部分有強烈改善住房需求的城鎮職工因為沒有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而無法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其次,一些低收入行業的職工因為工資低,受繳存額少的限制,能夠申請到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卻難以滿足購房需求;第三,住房公積金只能用于房屋購買不能用于租賃,導致租賃房子的家庭,無法享用住房公積金的政策優惠。
要解決好以上三個問題,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抓起:(1)加強宣傳,強化歸集工作,擴大公積金制度的覆蓋面,擴大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人群;(2)制度創新,擴大使用方向,開辟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新業務。一是增加公積金貼息業務,即在辦理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時,可申請公積金貼息。二是開展租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除用于房屋購買、自建和維修外,還應加大對低收入家庭的支持力度,開辟申請租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
(四)實行全國聯網,統籌運用資金,改變目前條塊、地域分割現狀。
【關鍵詞】:住房公積金 運作機制 對策
住房公積金長期以來一直是我國住房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支持普通城市居民購買住房起到相當大的作用,在政府調控住房需求中也扮演著關鍵角色。
一、我國住房公積金運行現狀分析
為建立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新的城鎮住房制度,形成穩定的住房資金來源,提高職工自主解決住房能力,我國建立了住房公積金制度。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實施對調整居民的住房消費結構、收入分配,創建和諧社會具有重要作用。然而,我國住房公積金的資金運作效率并不高。就全國而言,住房公積金的主要運營方式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住房公積金的存儲、購買國債和個人貸款,住房公積金資金的作用并沒有充分發揮出來。統計顯示:當前我國住房公積金使用率為74.58%,同比增長2.53%。住房公積金運用率則為57.24%,同比增長1.96%。住房公積金銀行專戶存款余額為4107.58億元,扣除必要的備付資金后的沉淀資金為2186.55億元,沉淀資金占繳存余額的比例為22.76%,同比下降1.96%。
現今,公積金的覆蓋面越來越廣,資金歸集和使用額也在不斷增大。2008年,全國實際繳存職工人數為7745.09萬人,本年繳存總額為4469.48億元,提取額為1958.34億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2035.93億元,歷年繳存余額為12116.24億元。我國住房公積金經過十幾年來不斷的發展完善,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也不能回避現實存在的一些問題。就全國而言,住房公積金資金的大量沉淀,使住房公積金無法得以保值、增值,甚至造成住房公積金資金的貶值,這嚴重的阻礙了住房公積金的順利發展,切實需要各級相關部門引起足夠的重視并采取措施加以解決。
二、住房公積金運作使用機制存在的問題
住房公積金制度是我國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它的建立提高了職工解決住房問題的能力,同時擴大了住房消費,增加了住房的有效需求。然而,隨著該制度的不斷發展,住房公積金運作機制中存在的問題也凸顯出來:
(一)住房公積金的運作機制不健全
我國住房公積金運作機制方面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重歸集,輕使用。近幾年,雖然住房公積金得使用效率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但仍然有近一半的公積金沉淀在銀行,無法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在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中,仍習慣于把歸集量的增長作為主要工作目標,而對住房公積金的使用則不夠重視;二是重政策性,輕金融性。住房公積金是一種政策性住房資金,其歸集、使用都必須遵守相關政策規定。但是住房公積金也是一種金融資產,同樣需要對其進行資產結構優化,以提高資產的流動性和收益性。如果只強調其政策性而忽視了其金融性,則會導致大量資金的沉淀,造成資源的嚴重浪費,從而使職工的利益受損,加大了資金保值的風險,這不符合資本受益原則。三是重安全性,輕收益性。把確保住房公積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這是無可厚非,但安全又是相對的,大量資金的沉淀,表面看上看來萬無一失,但事實上潛在的風險還是比比皆是的。
(二)住房公積金沉淀資金過多
目前就全國范圍而言,截止到2007年年底,全國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有了穩步的提高:繳存總額達到了16230.30億元,然而從提取情況看(個別省市除外),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效率并不高。全國住房公積金累計提取額為6625.19億元,占住房公積金繳存總額的40.82%。個人貸款余額為5074.33億元,住房公積金個貸率為52.83%。全國購買國債占歸集余額的比例為10.5%,全國住房公積金使用率為74.58%,資金運用率為57.24%。全國住房公積金銀行專戶存款余額為4107.58億元,扣除必要的備付資金后沉淀資金為2186.55億元。雖然比2006年末下降了1.96個百分點,但還有2186.55億元住房公積金閑置在賬上,未能用到百姓住房公積金貸款上,從而大大降低了公積金的使用效率。公積金運營機制的缺陷使得巨大的資金處于閑置狀態,不能使其發揮出普遍性保障的作用,造成資源的浪費。而且這些資金可能被銀行占用,或為他人謀利,增加了潛在的風險,因此這種現狀亟待改觀。
(三)住房公積金增值渠道有限
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是指中心在開展各項業務活動中業務收入和業務支出的差額。建設部公布的數據顯示:截止到2007年年底,全國住房公積金業務收入為300.89億元,業務支出為204.98億元,增值收益為99.61億元,比上年減少2.29億元,減幅為2.24%,全國的公積金累計增值99.61億元,可見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渠道是非常有限的。利率的下調減少了個貸的收入,住房公積金購買的國債數額較少,而且高利率國債已陸續到期兌付,近幾年購買的國債利率增值空間不大?,F在,住房公積金沉淀不運作使用就不能保值。這種封閉、單一的運作方式,既限制了同金融市場、資本市場的聯系又不能按照金融資產管理的共性,實現資金的縱、橫向間的流動。住房公積金現有增值渠道的收益持續走低,這已成為影響我國住房公積金制度全面推行和持續發展的瓶頸。
(四)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不高
我國住房公積金的發展極為不平衡,沿海和內陸省市的發展明顯快于西部、邊疆、經濟欠發達地區。從公積金的使用率上看,有的經濟發達地區的使用率已超過90%,而一些經濟欠發達地區,使用率尚不足30%。特別是近年來隨著房價持續居高不下,住房公積金貸款在改善職工住房條件中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小,公積金使用效率大大降低。另外,我國現行住房公積金制度規定,住房公積金僅限于與住房相關的消費,用途單一,靈活性差,不能充分發揮其作用。
三、住房公積金高效運作的對策研究
為保證我國住房公積金高效運作,針對目前住房公積金在制度建設、資金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缺陷和問題,本文提出以下幾點對策:
(一)提高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效率
第一,必須加強資金管理中心的主體地位,采取資金管理中心自營模式,可以實現責、權、利的統一。第二,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從財政部門獨立出來,將其轉型成住房銀行,按照政策性銀行的模式納入金融機構的主流監管體系,不再受財政部門和建設部門的行政領導,而是成為獨立的資金運作機構。第三,要避免住房公積金在信貸操作中出現的法律風險,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過程中辦理公證。加強法制建設,實行信貸公證,通過國家公證機關為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法律服務,是防范,降低和化解信貸風險行之有效的手段之一,有力維護了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權益,值得住房公積金中心在信貸管理中廣泛應用。
(二)減少住房公積金沉淀資金
在不斷地完善各項貸款使用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公積金的使用范圍,并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狀況和實際需要提高公積金貸款使用額度,支持當地的經濟發展,滿足職工的住房需求。一是加強宣傳,強化歸集工作,擴大公積金制度的覆蓋面,擴大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人群;二是制度創新,擴大使用范圍,開辟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新業務。
(三)創新管理模式,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
雖然當前房地產市場處于低迷狀態,但房價仍居高不下,遠遠超出一般消費者的購買力。為提高公積金的使用效率,建議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擴大住房公積金使用范圍。為確保繳存職工利益,有效避免資金沉淀,提高公積金使用效率,應放寬公積金使用和提取限制。進一步加大特別是對中低收入職工住房消費的支持力度,擴大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業務,放寬貸款限制,增加貸款種類,提高效率和服務質量,最大程度地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保障和互助功能。此外,我國的公積金制度靈活性差、作用有限,應創新管理模式,進一步放寬住房公積金的使用范圍,可以嘗試使住房公積金用于還貸、教育、醫療、養老、補充失業金等方面。
第二,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增大貸款發放力度。加強與銀行、開發商銜接和溝通,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增強開發商和銀行部門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突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優勢,使其政策性、保障性金融的作用充分發揮出來。
第三,放寬貸款條件。鑒于當前樓市低迷,房價高居不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購房力度不強。因此,建議進一步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為住房購買者創造條件,增強城鎮居民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能力,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應有的
參考文獻:
[1]胡秀芬.當前住房公積金管理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理論學習,2009;3
一、放寬個貸和提取政策,使住房公積金資金嚴重告急
今年以來,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切實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放寬貸款、提取等政策的要求,大連中心進一步放寬住房公積金個貸和提取政策,縮短住房公積金繳存期限,延長職工最大還款年齡,取消擔保、評估等中介業務,放寬個貸樓盤續簽合作協議審核條件,放寬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等等。這些措施為職工群眾,特別是中低收入家庭改善居住條件提供了有力支持,促進了大連市房地產市場呈現活躍態勢,同時也帶來住房公積金流動性緊張問題。1―9月,大連中心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2.91萬戶、102.73億元,比上年同期分別增長24.4%和31.8%,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96.76億元,同比增長21.9%,住房公積金流出共計199.49億元;但同期住房公積金歸集、貸款本息回收等流入共計184.95億元,住房公積金凈流出14.55億元。截至9月末,全市住房公積金運用率達101.4%,住房公積金沉淀已使用殆盡。預計到年底,全市住房公積金缺口將達30億元。在此期間若再實行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政策,資金缺口將更大。
二、流動性緊張是近兩年我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遇到的新課題,各城市正紛紛探尋破解之策
流動性緊張是國內住房公積金運用率較高城市近兩年出現的一個新問題,并呈蔓延擴大趨勢。大連、重慶、杭州、武漢、廈門、常州等城市較早出現這一問題。面對住房公積金流動性緊張形勢,各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保證職工群眾購房貸款和提取需求,促進住房公積金制度健康發展,紛紛開展調研、積極探尋破解難題的創新舉措。
目前,各城市應對住房公積金流動性緊張的措施主要有兩種:一是住房公積金貸款轉商業貸款,二是個貸資產證券化融資。這兩種融資方式各有利弊。
一是住房公積金貸款轉商業貸款。即對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借款人由住房公積金中心協調商業銀行放貸,借款人只按住房公積金個貸利率付息,高于住房公積金個貸的差額利息由住房公積金中心補貼。重慶、杭州、廈門、常州等城市采取這種方式。在這種方式下,住房公積金中心需承擔商業貸款高于住房公積金個貸的差額利息,現在5年期以上貸款利率差為1.9%。但實施該業務需與銀行協調一致,并調整住房公積金計算機管理系統、重新編寫系統程序,前期準備時間較長,業務啟動較慢,往往難以立竿見影解決緊急之需,只可作為解決住房公積金流動性緊張的中期方案。
二是個貸資產證券化方式。即通過證券交易所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存量個貸資產打包發債,以融取增量資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所發債券與個人住房貸款之間的差額利息及發債所需的中間費用。杭州、武漢等城市已采取這種方式。目前,采取這種方式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需承擔的綜合成本約2.25%,費用成本相對較高。而且實施該業務的調查、審批程序較復雜,一般需要3個月時間,同樣難解緊急之需。
三、大連中心首推個貸資產收益權融資方式,審批快捷、成本更低
在廣泛考察、借鑒同行業做法、經驗的基礎上,大連中心與多家銀行、資產管理公司進行深入接觸,積極探索更低成本、更方便快捷、更符合自身實際的融資措施。經多方考察、比較后,大連中心近日決定,與中國工商銀行大連市分行合作推出個貸資產收益權融資措施,首期計劃融資5億元,并將根據資金情況和業務需求滾動發行,分期融資。
所謂個貸資產收益權融資,是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所管理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資產收益權打包出售,由特定投資者認購,以融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需資金,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則需將該收益權未來產生的現金流用于支付融資本金和利息。按照這一融資方式,大連中心委托工商銀行下屬的投資管理公司――工銀瑞投投資管理公司設計和發行該融資產品,中國工商銀行大連市分行以自有資金進行認購,大連中心則按約定將未來一定時期收回的現金流用于支付融資本息。
供職于某國企的老徐相中了北京通州區的一套房子,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及商業銀行貸款的組合方式購房是他的選擇,然而一紙通知,他又要對貸款、還貸重新計算。
7月30日,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國管中心)通知,為幫助中央國家機關干部職工解決住房資金問題,結合住房公積金使用實際情況,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與商業銀行合作開展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性貼息業務。
老徐成為了該項業務的服務對象,他卻不知這是為何。
國管中心的解釋是,2012年以來,受房地產市場變化影響,北京市住房交易量急劇增加,住房公積金提取和個人貸款規模持續快速增長。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規模已達到金融監管部門關于存貸比規定的上限,年度貸款計劃無法保證貸款需求。
這并非個例,今年以來房地產市場明顯升溫,杭州、合肥、徐州多地出現了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吃緊”的情況,購房者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也更加麻煩
“公轉商”緩缺錢
北京,東大橋,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國管中心),自國管中心的“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性貼息業務”公布后,前來咨詢的人沒有斷過,老徐為了弄明白這項新業務,前后跑了不下三趟。
“國管中心按月對借款人補貼商業貸款與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息差?!睅捉洷疾?,老徐已把這項業務高度概括出來。“國管中心錢緊了,咱就去商業銀行申請貼息貸款,商業銀行的貸款利息比公積金要高,這之間的利息差由國管中心補給咱們。”老徐告訴記者。
老徐的解釋,得到了國管中心工作人員的大致認可。目前,與國管中心合作開展貼息貸款業務的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北京分行。
這種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補貼商業貸款利息差的方式被業內稱為“公轉商”,已經成為近期的熱詞,杭州等地也宣布了將啟動“公轉商”的決定。與“公轉商”并行的是,合肥市因住房公積金“吃緊”,7月2日起暫時實行輪候制,將據市區每月資金歸集、提取等綜合因素制定每月放貸計劃,實行總量控制。
所有的這一切,都是為了緩解住房公積金“吃緊”。
這是怎么了?住房公積金真的“差錢”了?
更多的消息接踵而來。
溫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數據顯示,2013年上半年,溫州共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33.52億元,已超過2012年全年公積金貸款總額;鄭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數據顯示,2013年上半年,鄭州市共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19億元,同比增長100%;福州方面,上半年發放個人住房貸款24.97億元,同比上升238%。截至6月底,洛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共為洛陽市房地產市場和繳存職工提供購房資金29 .46億元,完成年度責任目標的98%,住房公積金需求量超過90%。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2013年上半年運行分析報告指出:上半年累計發放公積金個貸333.80億元,同比增長115.31%;公積金提取額179.38億元,同比增長33.16%,占上半年歸集額的59.96%,為近6年來最高
越來越多的地方拉響了住房公積金吃緊的警報,只能效法杭州、合肥暫時實行“公轉商”、“輪候制”緩解緊急情況,多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給出的原因不盡相同——房屋交易量急劇增加,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規??焖僭鲩L。
來自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顯示,今年1月-7月份,商品房銷售面積61133萬平方米,同比增長25.8%,其中,住宅銷售面積增長27.1%;今年1月-7月份,商品房銷售額為39549億元,同比增長37.8%,其中,住宅銷售額增長39.9%。
鏈家地產市場研究部分析師張旭也目睹了近期房市的火熱,“7月份,北京地區成交量突破了萬套,由于貸款利息低于商業銀行,住房公積金一直是購房者貸款的首選,房市升溫、住房公積金放貸規模急劇增加。”
配貸制度缺陷
房市逐漸升溫,對于解釋此次公積金“吃緊”乍看上去有其道理,但更深層次的原因又在哪里?這個長久以來封閉運行的管理機制,是否內部出現了問題?
前不久從央行參加會議回來的張旭得到的消息是,北京地區住房公積金運行平穩,但她也明顯感受到,隨著此前公積金第二套房貸制度的微調以及近期公積金“吃緊”,購房者利用公積金貸款購房的交易量正在逐步減少。鏈家北京地區公積金成交占比,已經由今年1月份的35.9%降至7月份的23.6%,且4至7月份都低于25%。
中投顧問產業與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扈志亮認為,公積金“吃緊”深層次的原因在于房價“畸高”?!拔覈ǔ晒e金制度時間較短,相應的配套管理不完善,公積金的使用和繳存沒有實現較高的對接,沒有建立存貸比率以及穩定有效公積金保值增值投資渠道,物價上漲,通貨膨脹,導致公積金相對縮水等。”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房地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汪利娜告訴《經濟》記者,一些城市住房公積金出現“錢荒”并非是今天的事情,早在1998年上半年,上海的公積金就出現過資金短缺24億元,2007年浙江、江蘇許多城市也出現過類似問題。“問題的產生在于中國的住房公積金缺少一個公正公平和安全的配貸機制?!?/p>
清華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劉洪玉接受《經濟》記者采訪時表示,保證公積金繳存人正常提取和購房貸款需要,是住房公積金流動性管理的重要工作,部分城市采用“公轉商”的利息貼補形式滿足購房貸款需要,也是公積金中心應對流動性短缺的一個重要方式。當然,出現流動性短缺的城市往往也伴隨著出現貸款獲批速度放慢的情況。出現流動性短缺的直接原因,有公積金中心的最高貸款限額等放貸條件規定與受資金歸集能力影響的放貸能力不匹配、繳存人結構變化導致持續繳存期間和貸款需求時點不匹配、繳存人在短時間內集中購房等。
“比較深層次的原因,一是部分住房公積金中心規模不足極易導致流動性風險,二是住房公積金中心極強的區域性導致其很難從其他資金富裕的公積金中心拆借資金,三是公積金中心的住房貸款資產缺乏在二級市場上的變現機制而導致流動性差。因此,解決住房公積金中心的流動性問題,也應該從完善管理、創新制度等角度著手?!眲⒑橛裾f。
流動性風險加劇
就在老徐已經進入公積金貸款審批環節時,又有一些地區爆出了公積金吃緊的消息。今年上半年,福建省住房公積金約累計提取103億元,累計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4萬戶150億元,個貸使用率從2012年初的66.2%攀升到現在的83.6%。由于貸款人數激增,加上部分地市資金緊張,福建省已開始實行“輪候制”,這也導致放款速度有所減緩。
“公轉商”、“輪候制”真的能夠緩解公積金吃緊嗎?扈志亮認為,“公轉商”、“輪候制”等只能暫時解決缺口,無法從根本上解決難題。
事實上,我國住房公積金制度建立之前參考了德國和新加坡兩國的制度,最后選擇了借鑒新加坡的住房公積金模式,但汪利娜表示,新加坡的公積金是個人賬戶,以“自我積累、自存自用”為原則,因此,也不會出現錢花超了的問題,且有效防止了侵占他人資金積累的可能性。
曾被業內重點研究的德國住宅互助儲蓄銀行,在借貸資金的發放方面也有著一套嚴格的借款人資格評定標準和與商業銀行合作的融資安排。具體包括:1、最低存款額要求。貸款者必須按照儲貸合同定期交納儲蓄金,只有當儲蓄達到所需貸款額的40~50%,并參加儲蓄2年以上者,才有資格得到所需的購房貸款。2、評估值測算?;ブ鷥π钽y行每月對儲蓄者的資金積累狀況和對住房儲蓄的貢獻進行評估,并以評估值的高低來確定借款人的資格和貸款的分配順序。以保證每個儲戶都能得到公正平等的配貸機會。3、政策性住房互助儲蓄與商業性住房貸款有機結合,確保每個繳存者都能獲得住房貸款。
一、我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發展現狀
1.確立監管體系并逐步完善管理體制。
自從運行和實施《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后,全國各城市設置委員會制度、決策程序和議事規則,形成自主、科學、民主的住房公積金機制。管理效能和人員素質具有顯著提高。根據統一核算、統一制度、統一管理、統一決策的基本原則,初步完善了住房公積金內控、核算、使用、提取、歸集等環節的規章制度,提高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2003年建設部成立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司,并陸續在各省市建立管理辦公室,對監管制度進行完善、對監管職能進行明確。國家建立了由財政部、建設部、人民銀行等部門聯合組成的公積金聯席會議制度,構建起公積金審計制度。
2.管理運行逐漸規范化,業務快速發展。
大部分管理中心能夠認真執行公積金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辦法,運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以及管理費用的決算和預算要由管委會審批、財政審核等制度。銀行要設置公積金專門賬戶,執行各種規章制度,對公積金的使用和管理進行規范。另外大部分管理中心構建起查詢個人公積金的機系,接受來自社會各界的監督。到2011年年底,我國城鎮居民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已經超過2.1萬億元。二十多年來,實施住房公積金制度,讓廣大居民得到前所未有的實惠。采取住房公積金制度,增強城鎮居民的支付能力,提升居民購房積極性,拉動內需,推動房地產的發展。
二、我國住房公積金制度存在的問題
1.住房公積金制度在不同地區出現發展不均衡的問題。
因為房地產發展程度和居民住房要求等因素的作用,住房公積金制度在發展過程中具有較大的差異性。例如公積金貸款業務,在北京、上海等經濟發達地區,出現資金緊缺的現象,只能運用銀行貼息貸款的方式來解決,為住房公積金貸款而制定的政策在逐漸增加的住房需求面前顯得無能為力。而一些經濟欠發達地區,大量沉淀的資金讓住房公積金沒有發揮出互的優勢。另外因為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具有屬地化的特點,資金不能在不同地區調用,造成公積金貸款發展的不均衡。
2.住房公積金涵蓋范圍出現公平性的問題。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范圍包括:國有企業、國家機關、外商投資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城鎮私營企業、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在職職工,其主要目標是為了體現出互助的功能性,運用免稅貸款或低息貸款的政策降低職工的購房負擔。但是在實施過程中,事業單位和政府機構多次調整工資,其公積金繳存的數量超過居民平均工資,讓他們成為受益度最高的群體;一些非公有的單位和企業為了提高利潤,而降低社保支出;國有企業在改制過程中,一些職工置換身份或下崗,而喪失獲得公積金的條件。這種不公平的公積金制度存在一定問題。
3.住房公積金籌集資金的渠道比較單一。
現在住房公積金進行歸集而形成居民貸款的資金,而歸集的資金不但要保證發放貸款的數額,還要能夠滿足居民提取的需要。住房公積金的歸集需要繳存人每月繳存,具有分散性質的小額資金存入,而住房貸款和提取住房資金都是大額流出?,F在全國大多數地區只有60%以下的歸集率,而公積金管理中心還沒有開設另外的融資渠道,限制資金的來源。
4.住房公積金風險預防和資金安全的問題。
現在我國居民住房剛性需求較強,住房公積金是小額進大額出,其貸款利率較商業貸款低,住房貸款的時間比較長,往往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大部分職工會運用公積金貸款,增加資金供給的壓力。在貸款力度提高時,保證資金安全和增強資金使用率之間的矛盾隨之增強。怎樣控制和防范貸款風險,保證資金的安全運行是現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
三、我國住房公積金制度發展和改革對策
1.住房公積金要實行一體化的發展模式。
個貸地區之間的發展不平衡,對住房公積金貸款具有阻礙的作用,改變資金封閉的運營模式,發展一體化的住房公積金制度勢在必行。目前可以運用全國統一和同業拆借兩種方式,打破現在住房公積金在各自區域封閉運營和內部循環的情況,形成全國統一配置的形勢。學習銀行異地取款、同行拆借等運作模式,讓公積金可以在不同省市間拆借和調用,另外構建國家級管理機構,對公積金進行統一管理、宏觀協調、信息共享,這樣不但能夠增強資金利用率,還有助于各省市制定寬松、靈活的貸款政策,符合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對改善住房的需求,提高住房公積金機制參與者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2.提高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范圍。
公積金體系中吸納進中低收入城鎮職工是建設此制度的基本目的,也能體現出社會的公平性。在此方面,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新加坡的政策,提取營業凈收入的1%-3%交納住房公積金,構建起商品營銷員、出租車司機、城鎮個體戶等自謀職業人員的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自謀職業和下崗人員開辟獲得住房公積金的渠道,另外允許運用個人名義交納住房公積金并針對其特點制定貸款政策,提高政策受益的范圍。同時強化管理,為非公有制普通企業構建起相應的公積金制度,根據不同省市的實際情況,強制性將公積金納入社會保障體系,讓廣大中低收入人群都享受住房保障制度。
3.推進住房抵押貸款向著證券化的方向運行。
在資金存在缺口的地區,推進抵押貸款向著證券化的方向運行是增強資金來源的重要方式。住房抵押貸款實行證券化是指將流動性差但在未來具有現金流量的部分住房抵押貸款重組結構,調整成能夠在資本市場上可以流通的證券的一種過程。就是將住房抵押貸款通過合理方式轉換成抵押證券,接著將此證券在資本市場出售來獲得資金,并分散住房抵押貸款的風險。
4.運用建立個人信息體系的方式防范資金風險。
住房公積金機構在十多年的發展歷程中,已了解和掌握數量眾多的職工個人信息,為構建個人信用體系、降低和防范風險奠定基礎。在實際運行中,上海、北京等城市已構建起個人作用體系來對貸款政策進行調解、對貸款風險予以防范,并得到良好的效果。在未來,公積金管理體系會建立全面的個人信用機制,提高風險意識,住房公積金貸款要增強風險管理,構建起貸前、貸中、貸后風險管理,險后處置和逾期貸款預警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信用等級和個人征信的評定制度,確保資金的運行安全,保護住房公積金繳存人、所有人的正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