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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新常態;公共管理;困境;出路
中圖分類號:D630 文獻標識碼:A
一、探討新常態的核心內涵
新常態屬于經濟范疇,具體以官方詞匯出現于兩年前,將其區域擴展主要包括了三個方面。首先是經濟發展新常態,表現為經濟發展的持續性以及經濟秩序的穩定性,同時與經濟增長質量的政策相結合,不斷挖掘更新的增長點,培養核心發展動力,在意識形態形成過程中創新,并迅速帶動經濟發展;其次是政治新常態,表現為遵守法律法規,以憲法治國為前提,將國家的治理放在體系與能力治理的基礎上,推動民主化管理、法治化管理和科學化管理的形成,使法治成為社會有序管理的保障;最后是文化新常態,表現為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與弘揚法治精神培育人民的法制意識,形成尊重法律,推崇法治、依法治理的良好社會氛圍,同時,還要在此氛圍與框架下創新社會管理方法與社會治理機制,形成政府、社會、公眾共同履行職能的運行體系,對公民的權力和行為進行有效監督[1]。
二、當前在新常態下我國公共管理面臨的困境
不可否認,當前我國公共管理領域存在不少問題,有的甚至嚴重制約了社會的發展,認清當前我國公共管理的形勢,找出新常態下我國公共管理面臨的困境,才能順利實現變革。
1.政治體系與治理能力之間存在目標與現實的差距
我國公共管理治理體系與能力的目標是實現法治化治理、民主化治理以及科學化治理,盡管當前我國經濟形勢比較穩定、文化繁榮昌盛,但這只是表明當前公共管理事業的發展符合政治與經濟發展的規律與形B,要想實現長期發展的目標,還需要不斷提高治理能力,完善治理體系。例如,當前體系運行依舊缺乏民主化和法治化,沒有更科學合理的渠道實現公民的參與管理,本身主體建設較為落后,治理人員素質較低,直接對治理能力產生影響。因此,必須不斷提高政府、市場、公眾的管理能力,盡可能縮小現實與目標之間的差距,順利完成改革的發展目標。
2.公共管理在手段與技術上較為薄弱
公共管理工作本身具有工具性、實踐性等特征,強調先進技術手段的運用以達到管理的效果與目的,涉及了應急管理、數字管理、行政管理等內容。就我國當前公共管理工作來看,很多管理者沒有充分了解技術與手段在公共管理工作上的重要意義,長期沿用陳舊的管理形式,不注重管理的與時俱進,嚴重影響了公共管理目標的實現。因此,在具體的公共管理事務的開展中,管理人員必須加強對先進技術與手段的學習,全面提高管理者公共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3.公共管理人員自身的水平與素質不高
在公共管理工作中,管理人員作為主體與組織者,其本身的專業能力、職業素養以及管理水平對管理結果產生直接的影響。當前我國的公共管理工作還有很多方面沒有做到位,特別是價值體系的組建工作上,顯露出管理人員能力與管理技術的不足,這與管理人員個人素質以及公共管理的自覺性有很大的關聯,工作人員在管理工作上容易產生消極的態度與情緒,如果沒有及時將工作人員的態度端正,任由其消極情緒在公共管理事務處理上的延續,那么將形成惡性循環,對管理效果產生嚴重的負面影響。
4.采用自上而下的改革形式與基層管理制度不完善形成無法調和的矛盾[2]
只有不斷提高公共管理的水平,才能實現深化改革的目標,這是改革工作的重要舉措,因此,當前實行的是一套自上而下的改革方案,但實際上政府在基層管理中履行的也是重要的建設管理職責,比如出臺很多基層的改革政策,且加快施行的進度,保障管理工作的實現,于是,兩者之間就形成了無法調和的矛盾。
三、新常態下公共管理的出路
1.提高公共管理主體的管理能力
管理能力的高低直接影響了公共管理的效果,因此,在實際的管理工作中,相關的主體管理部門必須不斷優化、調整自身的管理方法,將過去單一陳舊的管理方法向先進與科學轉化,從而實現公共管理的創新發展。政府部門也要明確管理要求,不斷完善各個領域中公共管理人員的考察與選拔機制,強化對專業人才在專業水平與職業素養方面的培訓,全面提高工作人員的依法行政和服務意識,提高其處理難題能力。此外,政府相關部門還要努力為公眾拓寬公共事務的管理參與渠道,面向全民開展基礎的管理教育活動,讓公眾在自我管理意識和能力提升的基礎上,自覺加入到公共管理的事務中去,實現全民參與管理的目標。
2.加強對公共管理技術手段創新
在專業的管理技術上,行政管理、數字管理、應急管理等技術都能讓管理者更科學合理地處理社會問題,提高管理水平,因此必須加強公共管理技術與手段的創新,不斷改變政府管理人員的思維方式,轉變政府管理模式,將原來單一陳舊的管理模式轉變為豐富新穎的現代管理手段,并充分利用當前的計算機技術、互聯網技術提高管理效率,真正提供在公共管理領域上技術的支持,從而保障我國公共管理事業的創新與發展。
3.推動上層改革設計方案的實施
長期的社會發展實踐證實,上層管理方案的設計與實施終究要以基層建設為基礎加以實現,在復雜的社會大環境下,如果基層建設較為落后,且沒有完善的制度進行保障,那么上層的管理方案施行也將缺乏可操作性。因此,政府相關部門必須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推動上層設計方案的實施,并加大對基層管理建設工作的支持力度,在公共管理能力、治理能力同時提高的基礎上,扶持基層建設的改革,真正為制度的施行拓寬出路。此外,還要不斷創新公共管理體制,以遵循國家法治制度為前提,順應當前經濟發展和社會主義價值理念的發展要求,結合具體的發展情況,融入各方有效改革的意見,真正實現上層與基層的結合與進步。
4.創新并重塑公共管理的正確價值體系
公共管理價值體系在公共管理事務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成為了管理人員面對社會問題的理論指導。創新并重塑公共管理價值體系,在當前的時展背景下能發揮巨大的指導作用。在意識形態方面,要構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營造法治、民主、公正、公平的環境;在政治制度方面,要嚴格遵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在意識形態方面,要實現制度設定與監督,充分發揮管理者的表率作用,最終促進優良價值體系的形成。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新常態下公共管理是一項長期且復雜的工作,需要廣大的公眾力量參與其中,自我要求,強化管理,積極學習各種監督與管理知識,提高管理能力,同時,政府相關部門的管理人員也需要充分發揮表率作用,履行職責,為構建和諧社會而努力。
參考文獻:
規劃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總結及下半年工作計劃模板:
今年以來,XX市規劃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貫徹落實省市黨代會及市委十三屆二次全體(擴大)會議精神,圍繞“兩聚一高”目標任務,緊扣“五個牢牢把握”工作導向,按照“大城市”定位,以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修編為重點,以深化改革為動力,積極發揮規劃引領作用,加快轉變城市發展方式,努力提升城市功能品質。
一、上半年工作總結
(一)在完善規劃體系中強化發展導控
以總規修編為契機,加快完善《XX市規劃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確立的“總體規劃-單元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村莊規劃”四級規劃編制體系,加強對城市發展的引導和控制,努力實現全市空間管控“一張藍圖”。
1.初步完成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修編。以“多規融合、存量盤活”為導向,以“生產、生活、生態”和諧互動為要求,劃定了統一的城鎮開發邊界,確定了建設用地總量,形成市域范圍內功能結構完備、要素配置合理、通勤就業均衡、生態環境良好的空間發展格局,并積極融入海綿城市、綠色建筑、特色小鎮等發展理念。目前正在優化調整用地布局方案,預計6月份完成最終成果論證工作。
2.積極推進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及調整。一是結合城市總體規劃修編,以全市單元規劃確定的邊界逐步開展各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編。已完成F06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C12、E05單元控規初步成果,B11單元正在開展前期調研工作。二是落實水鄉古鎮發展要求,基本完成千燈、錦溪、周莊老鎮區控制性詳細規劃,正在對重點地塊進行修建性詳細設計。三是協助相關區鎮按照法定程序推進控規編制、調整、報批工作。報批完成張浦鎮城東工業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完成花橋國際商務城南部生活區、北部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整完成花橋經濟開發區、陸家鎮、錦溪鎮等相關區域控規調整方案。
3.組織開展重點地區城市設計。一是組織開展杜克科創小鎮概念規劃及城市設計方案征集工作,以“XX智谷”為總定位,征選國內外6家設計機構開展方案設計,現已全部提交最終成果。二是組織開展前進路、長江路道路沿線景觀提升設計。根據城市公共空間設計導則,以前進路、長江路為試點進行深化研究,著力提升城市形象品質,現已完成初步方案,正在進行深化設計,計劃6月份形成最終成果。三是進一步完善蘇州市域軌道交通S1線(XX段)沿線城市設計,以交通引導理念優化城市功能品質,已基本形成成果。
4.不斷優化鎮村規劃。加強對歷史文化資源的保護傳承,編制完成《XX市錦溪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由省住建廳組織論證通過,報省政府批準實施。會同市文物部門開展第八批省級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申報工作,經省住建廳、文物局組織審核并報省政府批準,巴城鎮成功入選“江蘇省歷史文化名鎮”。根據《XX市鎮村布局規劃》,我市所有31個特色村、189個重點村和218一般村(除高新區22個一般村無編制計劃外)已全部形成規劃成果,今年上半年,按計劃繼續推進村莊規劃成果的公示、論證及審批,完成千燈鎮歇馬橋村村莊規劃公示、錦溪鎮計家墩新鄉村生活項目規劃報批工作,以及周市鎮26個自然村、淀山湖鎮6個自然村村莊規劃的審查、論證工作。
(二)在狠抓專項規劃中增強城市功能
1.增強城市民生功能。進一步推進《社區服務設施規劃》,確定中心城區核心區范圍內社區、街道的行政邊界。并以亭林片區為試點,完成深化設計方案,構建社區服務設施配置模型,正在開展青陽片區深化設計,計劃6月份形成詳細方案。
2.優化城市生態功能。繼續推進《XX市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現已完成草案,基本形成市域各片區海綿設施建設管控原則及技術指引。加強區鎮對接,進一步深化《XX市城市“六線”控制規劃》,涉及道路紅線、河湖水系藍線、綠化綠線、重大市政設施黃線、歷史文化保護紫線、軌道交通橙線,并將道路紅線、河湖水系藍線錄入規劃綜合信息平臺,便于日常審批管控。
3.提升城市交通功能。繼續積極推進蘇州市域軌道S1線XX段規劃建設,完成《蘇州市域軌道S1線XX段沿線交通一體化交通詳細規劃設計》、《蘇州市域軌道S1線施工期間交通疏解方案》中期成果。及時啟動XX市綜合交通規劃、中心城區停車系統規劃等。
4.升級城市市政功能。按照適度超前原則,編制完善《XX市地下綜合管廊專項規劃》成果,并報請市政府審批通過。為規范地下綜合管廊規劃建設管理,加快建設步伐,配套起草了《XX市地下綜合管廊管理辦法(草案)》。為降低建設成本,提高綜合管廊建設可行性,向市軌道辦呈報了《關于與蘇州市域軌道交通S1線同步建設綜合管廊的請示》。目前,XX市中心湖二號路地下綜合管廊已開工建設。為合理布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有效指導我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進一步完善《XX市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布局規劃(2017-2030)》成果,并報請市政府審批通過。
5.完善城市文化功能。為提升我市文化軟實力,豐富人民群眾文化生活,高質量完成市博物館、美術館方案設計。根據《XX市城市雕塑規劃》和《XX市雕塑規劃管理意見》,開展了第一批雕塑設計方案的征集活動。第一批公開招標的2個點位已經完成方案招標相關工作;另外7個點位海選工作也已完成專家評審。
(三)在推進改革創新中優化審批管理
1.不斷深化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完善規劃管理體制改革方案,并報城建例會討論。完善規劃編制制度建設,擬定《關于進一步規范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的通知》,從協調機制、成果入庫、動態維護、調整程序等方面進一步規范我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為規范工業項目規劃方案設計,加強對方案的審查指導,結合XX市規劃管理實際,制定了《XX市工業項目規劃設計方案技術審查導則》。為全面推進我市海綿城市建設,與市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聯合印發《關于印發在工程項目中運用海綿城市建設技術的審批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并在建設工程的各個環節實施運用。
2.努力推進審批服務創新。為提高審批效率,降低企業成本,方便群眾辦事,打破傳統審批的固化模式,創新推出“容缺受理”彈性審批流程。對主要條件具備,次要條件或手續欠缺的審批事項,放寬受理門檻,提前進入審查,予以“容缺受理”。并通過跟蹤服務,主動溝通,確保缺項及時補正,實現依法服務、特色服務、高效服務的同步到位。為進一步簡化審批手續、方便基層辦事,在“表單整合、項目申報、網上審批”三個環節創新推出“嵌入式”服務。通過“三表合一”建立嵌入式申請、標準格式落實嵌入式管理、共享數據實行嵌入式審批,非工業建設項目申請材料由原16項縮減為9項;工業建設項目申請材料由原10項縮減為6項,切實方便了項目報建,提升了服務效能。上半年(截至2017年5月16日)共完成規劃設計方案審查59件;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28張,用地面積75.34萬平方米;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408張,建筑面積177.86萬平方米;核發驗線證明68張;核發建設項目規劃核實證73張,建筑面積189.24萬平方米;受理及審查店招店牌、戶外廣告21件。
3.著力加強規劃執法監察。建立在建項目雙隨機抽查工作機制,對管轄范圍內181項在建項目進行全覆蓋監管。通過區域聯動,開展拉網式違法建設排查認定工作。積極參與“263”專項行動,聯合各區鎮規建部門對全市538家重點監管工業企業的規劃建設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已完成排查372家。對《2017年蘇州市列入省第十三批清潔生產審核重點企業名單》中我市涉及企業(46家)規劃建設情況進行專項排查,完成排查35家。對《XX市化工企業聯合執法檢查工作方案》中涉及企業(143家)規劃建設情況進行排查,完成120家。上半年(截至2017年5月16日)共立案處罰違法建設案件6起,做出違法建設認定移交291件,切實維護了規劃嚴肅性。
(四)在現代技術運用中夯實規劃基礎
1.啟動全市用地信息普查(重點單元)。擬在測繪XX市大比例尺“全要素”地形圖基礎上,通過對用地信息和建筑信息的普查,生成帶有多種屬性信息的標準化地形圖,并引入三維實景技術,構建具有實景可視信息和豐富用地、建筑信息的地理信息數據庫,為XX統籌規劃、科學管理、合理利用土地提供技術支撐。目前已完成項目招投標。
2.完善規劃綜合信息平臺。繼續根據實際需要擴充平臺功能,完成了規劃監察系統建設工作,開發了在建項目“雙隨機”監察系統,實現了建設項目規劃批后監管及違建入圖入庫的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完成了全市城鎮未治理D級危房檔案信息化入庫工作。配合經信委核對了全市工業企業信息。下一步,還將完成網上報建系統建設及應用拓展項目建設。
3.推進2017年XX電子地圖更新、地下管線數據更新測繪。
(五)在“六個一”大走訪中密切聯系群眾
制定了《XX市規劃局常態化推進“六個一”基層走訪調研工作實施方案》,第一時間召開“六個一”基層走訪調研工作動員大會,對全局常態化開展走訪調研目標、任務、要求、組織工作作了全面部署。領導干部帶頭,全員參與,緊扣“兩聚一高”,強化政治責任,突出問題導向,全局19個走訪調研小組對所掛鉤的周莊鎮高勇村、雙廟村村民家庭已全部走訪一遍以上,仔細了解家庭情況,深入收集村民反映的困難和問題,并作了詳細記錄。對能當場能解決的給予反饋解決,對不能解決或需轉辦的,做好解釋工作或給予轉辦。
二、下半年工作計劃
在積極延續、加快推進、全面完成上半年正在開展的工作的同時,下半年,我局還將注重抓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抓總規落實
在完成總規成果論證、報批的基礎上,加快總規的實施步伐。根據總規要求,及時指導各鎮開展鎮總體規劃的修編。根據《關于推進規劃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方案》及《XX市單元規劃》,逐步對城市核心區所涉及的單元及跨區鎮行政界線的單元組織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工作,下半年重點完成B11、C12、E05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對市域其它發展單元,指導各區鎮根據單元定位,明確編制要點和內容,力爭于年底前完成控規編制。
2.抓城市設計
適時開展城市總體設計,強化地域特色、建筑風貌、城市文化的“基因”傳承,提升城市品質品位。積極推行全市擬出讓地塊必須預先開展城市設計工作。
3.抓存量更新
結合危房治理,開展城市更新規劃研究,計劃完成老城區及城北地區6個片區的更新規劃研究工作。突出民生改善,推進被撤并鄉鎮更新研究,重點完成張浦鎮大市地區和千燈鎮石浦地區更新研究。立足產業特色,圍繞打造全市10個特色小鎮目標,因地制宜做好規劃引導和方案設計工作。
4.抓空間拓展
城市地下空間作為空間延伸拓展的一個重要方向,應予積極利用。按照建設緊湊型城市要求,大力開展XX市城市地下空間利用規劃修編,結合軌道交通S1線沿線站點地下空間規劃設計、城市地下人防規劃等,推進軌道、管廊、人防等多規合一,重點研究地下空間的橫向連通開發及豎向分層立體綜合開發,進一步提升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整體性和系統性。
5.抓生態控制
結合規劃工作實際,繼續全力配合及推進“兩減六治三提升”專項行動,加快完成海綿城市、六線控制、綠道網等專項規劃,切實在引導和保障全市生態環境質量提升方面貢獻規劃力量。
6.抓交通引導
結合新一輪總規及控規編制,根據新的城市發展戰略布局及方向,高標準、高起點開展新一輪《XX市綜合交通規劃(2017-2030)》修編,進一步優化城市現代化交通體系。完善軌交S1線配套規劃的同時,適時開展XX軌道K1線預可行性研究,為XX進入軌道交通時代奠定堅實基礎。繼續開展“自愿停駛,綠色出行”實施方案及運營管理平臺建設,引導城市交通方式轉型。
6.抓體制改革
繼續完善城市規劃管理體制改革方案,推進完善城市規劃委員會制度。繼續推進“容缺受理”流程,將服務固化為制度。由規劃綜合信息平臺支持,增設“容缺受理彈性流程(試運行)”,同步進行電子審批,實質性提速增效。促進全市統一運作規劃綜合信息管理平臺,統籌規劃智慧政務建設,強化對規劃管理體制改革的支撐作用。
7.抓執法監察
繼續完善、實質運用規劃移動監察系統,推進違法建設認定情況入圖入庫,提升執法監察效率效能。運用雙隨機抽查工作機制,切實做好在建項目定期檢查、抽查工作,力爭早發現、早制止,減少未報先建、批建不一現象發生,切實履行好事中事后監管職能。
8.抓調研走訪
扎實開展、圓滿完成“六個一”基層走訪調研,傾聽搜集基層、百姓心聲,切實解決基層、百姓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以實際行動踐行黨的群眾路線。
檔案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總結及下半年工作計劃模板:
上半年,我縣檔案局新一屆領導班子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五大”發展理念,緊扣項目落地年,聚焦“一路二水三項目”中心工作,以面向社會,服務民生為重點,以拓寬檔案發展領域、深挖檔案文化資源、提高檔案利用價值為抓手,樹立“科技強檔、依法治檔、服務活檔”的新理念,各項重點工作有序推進,基本做到時間過半,目標任務完成過半。
一、強化項目建設
一是啟動愛國主義教育基地項目建設。今年縣上安排我局愛教基地建設專項資金x萬元,主要用于多媒體報告廳建設。目前正在實施過程中,主要包括基礎裝修工程、視頻器材、桌椅采購,項目將6月底前全面完成。
二是開展門禁系統項目建設。安排落實項目資金x萬元,通過招標,配備館內24小時溫濕度監控設施和檔案館(庫)門禁系統。項目正在施工中,6月底前將全面完成了各項設施的安裝工作,屆時將使我縣檔案館庫現代化、規范化建設大步向前邁進。
三是啟動數字化項目建設。落實數字化項目資金50萬元。近段時間以來,我局對多家檔案數字化機構進行了調研,參觀學習了遂寧市、市中區等檔案局數字化工作先進經驗,對比了我縣檔案工作和項目經費情況,研究確定了我縣今年數字化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目前,該項目正開展需求論證,擬于6月份完成項目招標,年內完成今年的數字化目標任務。
二、強化檔案資源體系建設
檔案資源體系建設是檔案“三大”體系建設之本,是服務經濟、服務民生、服務中心工作之本,是檔案工作的基礎。圍繞檔案資源體系建設,上半年,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四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制定我縣檔案工作綱領性文件。為切實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省市《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檔案工作的意見的通知》精神,通過積極主動向縣領導匯報,與縣委辦、縣政府辦等相關部門協調,由縣委、縣政府兩辦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檔案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x委辦發﹝2017﹞x號),對我縣今后較長一段時期的檔案工作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和工作目標。
二是加大我縣檔案移交力度。根據我縣新館建設的情況,由縣政府辦下發了《關于做好全縣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到期檔案移交工作的通知》,對全縣近二十年應移交的到期檔案制定了接收計劃,明確了應移交進館檔案的范圍、質量要求、移交程序、組織領導作出明確規定。今年底前,我局將對全縣56個單位2006年前整理規范后的檔案全部接收進館。
三是創新檔案工作,引入中介服務檔案工作。自今年以來,縣檔案局大膽探索,立足單位工作實際和新形勢下檔案管理服務的要求,支持和規范社會力量參與檔案事務。在確保檔案保密的前提下,推廣政府購買檔案事務服務。規范并支持檔案中介機構、有關專業機構提供檔案管理技術、設施、勞務等服務,激活社會資源、節約成本、規范服務、統一標準,通過政府采購,選出了兩家質量可靠、服務優良的檔案中介機構供各單位選擇,作為我縣各單位專業檔案服務機構,促進了我縣檔案整理規范化上檔升級。
四是加大檔案管理人員培訓力度。根據我縣檔案移交工作實際和檔案整理新規則的出臺,今年4月11日,我局和縣行政學校聯合舉辦了全縣檔案工作人業務培訓班,專門聘請樂山市檔案局業務專家實地授課,全縣各機關、企事業單位、檔案服務中介機構等100余名檔案工作人員參加了培訓。通過培訓,提高了我縣基層檔案管理人員的理論水平和業務素質為全縣檔案工作的健康持續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
五是規范整理遺留檔案。對十年前移交到我館的轉制破產企業共22個單位未整理的檔案約x卷,積極組織人力、物力進行規范性整理,于6月中旬整理完成進館。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進一步加快檔案數字化工作。數字化項目將是我局今后幾年持續的一項重點工作,要制定和完善數字化三年規劃和實施方案,力爭于2020年我縣館藏檔案全部實現數字化。
二是加快檔案數字化進程和檔案移交進館工作力度。對列入今年移交進館的56個單位,加強檔案規范化整理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力度,增添新措施,確保在年底前全面完成工作目標任務。
堪培拉地處澳洲大陸東南內陸,四周被茂密叢林和崇山峻嶺環抱,總面積2538平方公里,人口32萬,其中28%的人口是聯邦政府的工作人員。這里地廣人稀,綠蔭連天,各具特色的公園和花園遍布市區。人們常常用“散落于花園之中的城市”形容堪培拉,天衣無縫的城市規劃布局,人與自然協調融洽的自然環境,贏得世人嘖嘖稱羨。
在坎培拉參觀的一天,第一個行程就是慕名參觀位于堪培拉市中心的葛里芬湖。它把首都堪培拉市一分為二。湖的東西兩端有兩座大橋,左邊聯邦橋,右邊是國王橋,又將全城連成一體。格里芬湖看上去好象是天然形成的,但卻是澳大利亞人截取莫朗格洛河(Molonglo)人工建造的。湖岸周長35公里,面積704公頃。一些重要的公共建筑均繞湖而建,其中包括國會大廈、國立圖書館、澳大利亞國立美術館和戰爭紀念館,就象珍珠散落在青山綠水間。湖岸的聯邦公園(Comonwealth Park)內建有號稱世界第一的庫克船長紀念噴水池(Captain Cook Memorial Water Jet),從湖底噴出的水柱高達140米,站在全城任何地方,都可以看到它高大的白色水柱直沖云天,麗日藍天映照,水霧化成的彩虹甚是艷麗炫目。鄰側國王公園(King Park)的亞斯班島 (Aspen lsland) 上建有鐘塔,內有53只大鐘定期演奏,鐘聲悅耳,余音繚繞。格里芬湖旁有一座鐵制的空心地球儀,上邊標示著從英國大不列顛首次到達澳大利亞的航海路線。在湖邊的陳列館內,主人詳細介紹了堪培拉的城市建設,特別提到了功不可沒的城市規劃大師格里芬,但我感到更值得欽佩的是澳大利亞的法治環境。
堪培拉是澳大利亞的首都,建于1927年,是世界上最年輕的首都,也是與巴西首都巴西利亞齊名的人工規劃的首都城市。與世界大多數國家的首都不同,首善之地并不見得有什么力挫群芳的特殊優勢,既無歷史的積淀,又無文化的淵源。論地域,整個堪培拉地區南北長80公里,寬30公里,比澳大利亞的其它州府都要小得多;論地勢,且是群山圍繞;論經濟,坎培拉本身是一個新興城市,人口不過30萬。她之所以成為澳大利亞的首都完全出于一種政治原因,一種統一過程中的政治角逐:1788年澳大利亞建國以后,墨爾本曾作為國家的首都,而悉尼則是全國最大的城市和商業中心,建都于墨爾本還是悉尼遂成為長期爭議的焦點。1901年,澳大利亞殖民者決定成立聯邦政府,當時的兩個主要州府城市悉尼和墨爾本的議員為了爭奪聯邦中的地位,誰也不肯放棄建都的要求。經過國會馬拉松式的辯論,終于在1903年提出了一個折衷方案:效仿巴西利亞的模式,在悉尼和墨爾本兩個城市之間的藍山腳下重新規劃國都堪培拉。為了建設一個具有澳洲特色而各方都能接受的新首都,澳大利亞政府向全世界公開征求設計方案,美國的著名設計師葛里芬(WALTER BURLEY GRIFFIN)贏得了這一場國際競爭。在設計方案中,葛里芬大膽地提出了一個人和自然融洽相處的城市方案:開鑿一個人工湖,湖畔構建一個組成政府行政區的三角。湖南以以國會山為中心,作同心圓向四周輻射,建造放射型的城市街道,每一街道指向組成澳大利亞的所有州區。高聳的國會大廈象征權力中心,又代表全國的心臟。湖北則以城市廣場為核心,似一張蜘蛛網集結了呈多個幾何圖形的住宅區、商業區和教育區。南北城區隔湖相望,如兩盤縱情綻放的巨大葵花爭奇斗艷。這一設計贏得了澳大利亞舉國一致的贊許,也獲得了聯合國城市設計金獎。為了紀念葛里芬的貢獻,澳大利亞人把國會大廈前的人工湖命名為葛里芬湖。
與那些由早期的殖民地偶然發現環境優美而掠奪式發展起來的城市不同,堪培拉從一開始就是經過周密計劃而建設的。盡管整個建設筑進展比較緩慢—— 1927年才舉行開工典禮,1929年的經濟危機和第二次世界大戰又使工程不得不放慢建設速度。設計的主體——中心湖直到1963年才建好,而作為主體建筑的國會大廈直到1988年建國200周年時才竣工建成。建設時間跨越了半個多世紀,人事的變遷,戰爭的侵擾,都沒有改變規劃的嚴肅執行。讓人不能不敬佩,不能不驚嘆。
位于格里芬湖畔的國會大廈是一座奶黃色的三層建筑,占地32公頃,它隨首都山的起伏而扶搖升騰,山頂便是大廈的屋頂,上面矗立著五足鼎立的鐵塔式旗桿,高81米、重220噸的旗桿上飄揚著一面長12.8米、寬6.4米的澳大利亞國旗,整個屋頂是綠茵茵的草坪,從屋頂草坪下來又有鋪滿芳草的斜坡相接,一直通向國會門前的大道上。參觀國會大廈一般是從正門進入,走完了傳統的參觀路線,人已經盤旋上了屋頂。而離開時往往不乘電梯,導游會帶你直接從草坪蹣跚而下。那隨意、那平淡,也算得是一種澳洲人的獨特風格了。議會大廈為矩形,建筑面積達25萬多平方米,有4500多間房間和可容納2000多輛汽車的停車場。一條長長的走廊,連接著西面的參議院和東面的眾議院。國會大廈常年對公眾開放,成為廣大旅游者必到的觀光場所,參議院、眾議院的會堂和宴會廳都可以隨便參觀。如果巧遇參眾兩院開會,來訪者還可以坐在旁聽席上聽總理、部長們和反對黨的辯論。當然,普通的公民很少會光顧,只有那些官員大亨和候補官員才是這里的???。大廈里有一個畫廊,里面有澳大利亞聯邦成立以來歷屆總理的畫像。
關鍵詞:政府投資項目 造價控制 變更管理
政府投資項目是指為了適應國民經濟的發展[1],為了滿足人民不斷提高的物質文化需要以及為了政治等因素的考慮,由政府通過財政性資金投資、銀行貸款以及發行債券等社會融資形式、組織興建的項目。鑒于此,開展對政府投資項目的造價管理的研究是很有必要的,因為這關系到如此巨大的資金如何有效的使用,保證我國經濟快速穩定的發展;關系到國家的經濟穩定和快速發展;關系到政府投資項目發揮重大的社會與經濟效益。
1. 政府投資項目造價管理存在的問題
我國政府投資項目由于投資主體的缺位、造價控制的手段過于單調化等因素,導致造價控制缺乏力度,尚未形成一套科學的造價管理體系。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政府投資項目有越來越大的趨勢(圖1.1),如何使有限的資金投向最需要的項目,并使這些項目能以最經濟的方式帶來最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自然是我們追求的重要目標。我國政府投資項目存在大量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1) 項目決策缺乏科學的依據
大多數政府部門缺乏專業的人才,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時,無法正確的評價項目長遠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結果上馬了不少垃圾工程。有的地方政府部門出于本位主義,為了自己的政績考慮,故意夸大了項目可能產生的社會效益,以爭取政府投資資金,結果使資金投在了并不是很急需甚至根本用不上的項目上造成了資金的浪費。還有的項目不具備立項的條件下,通過走上層路線得以立項,為以后項目的實施埋下了隱患。
(2) 設計階段的造價管理缺乏約束機制
不以批準的可行性研究作為初步設計的依據;設計深度不夠,隨施工不斷變動;設計超標嚴重;設計方案不重視技術經濟分析與評價結果;設計部門及設計人員素質對造價的影響非常大。設計超標嚴重是一個相當普遍的現象。許多設計部門只重技術,而忽視工程造價的控制,不是按限額設計,設計上過分追求平面布置、工藝流程及使用功能,任意提高室內外裝飾標準,盲目追求高檔,致使造價一超再超。
(3)實施階段缺乏動態控制的管理手段
施工管理不力由于我國承發包體制和監管機制的不完善,承包商往往利用簽訂合同時留下的漏洞,隨意更改簽訂合同時的承諾,變更施工方案索取額外價款。而政府資金檢查和監察人員職責不明,更使承包商有機可尋。
重后期,輕前期;重決算,輕概算 :政府投資項目一般都是關注民生的重大工程,盲目上馬,趕工期、搶進度現象嚴重。進入實施階段項目超規模、超概算現象嚴重。變更設計、現場簽證超過投標價值現象時有發生。
造價控制沒有一個“全過程、全方位、動態工程造價的綜合控制管理”的管理理念。
2. 政府投資項目造價管理的對策
2.1政府投資項目決策階段的工程造價控制
投資決策階段控制工程造價,是正確確定建設項目計劃投資數額的關鍵,對項目投資者正確控制投資目標值具有重大意義。不論何種項目,其前期工作的核心是編制符合實際的投資估算值,正確確定投資估算值,對于以后控制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實現投資者預期的投資效果有著重大的影響。其次,相對于建設項目的其他后續工作來說,投資決策階段控制造價,對建設項目經濟效果好壞的影響最大。因此,在此階段控制工程造價,對整個建設項目來說,節約投資的可能性最大。在項目的建設過程當中,節約投資的可能性是隨著建設過程的進展而不斷減少。圖2.1是建設項目各階段對項目經濟性的影響程度,可以看出,決策階段控制造價對頂目經濟性的影響高達95%~100%[6]。
政府投資項目的決策是一個多目標決策系統。在項目決策中,要涉及經濟、技術、政治、社會和生態環境等方面的非經濟因素。搞好政府投資項目的決策管理,提高決策管理水平。要放開政府投資項目咨詢服務市場,使之市場化、社會化和法治化,形成各種經濟類型、各種經濟成分項目咨詢服務機構公開平等競爭的格局。推進政府投資項目決策管理的市場化,要努力探索一套既符合國際通行做法,又具有我國特色的政府投資項目評估理論、方法和組織程序,要加強項目立項的前期工作,實施政府投資項目立項的市場化,在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的基礎上,建立獨立于政府之外的政府投資項目專家論證系統和評估指標體系。評估指標體系應主要包括技術方案的選擇、經濟、政治、社會、生態等方面的效益及風險評估等。從項目的目標選擇、技術方案的設計與選擇,技術經濟指標的確定等方面進行系統市場分析和評價。對不同項目,要設計不同的評估指標體系,加強評估指標體系中經濟效益的評價權重,提高政府投資項目的準確性、合理性、科學性和效益性。另外,還要對項目決策相關技術、經濟、設計方案的選擇評估。實施責任到評估咨詢機構,到責任人的跟蹤評估反饋體系。對重大咨詢評估錯誤,造成政府投資項目決策失誤和損失的咨詢機構和個人,給予罰款,取消資格等相應的處罰。以促進其提高咨詢評估的水平和責任心。
2.2 政府投資項目設計階段的工程造價控制
2.2.1 設計階段實現工程造價的主動控制限額設計
在設計階段控制工程造價會使控制工作更主動。通??刂评斫鉃槟繕酥蹬c實際值的比較,當實際值偏離目標值時分析產生差異的原因,確定下一步對策。這雖然也是一種有效的管理方法,但損失往往很大,是一種被動的控制方法。而在設計階段控制工程造價,可以先按一定的質量標準,建設規模開列每一部分或分項的計劃支出費用的報表,即造價計劃限額設計。然后等詳細設計制定出來以后,對工程的每一部分或分項的估算造價,對照計劃重所列的指標進行審核,預先發現差異,主動的采取一些控制方法消除差異,使設計更經濟。
2.2.2設計階段實現與工程經濟評價相結合
在設計階段控制工程造價便于技術于經濟相結合。目前在設計中往往只注意項目的使用功能,而對項目的經濟性考慮較少。如果在設計中能吸收造價工程師參與全過程設計,使設計從一開始就建立在健全的經濟基礎之上,保證設計方案能較好的體現技術與經濟的結合。
在設計階段控制工程造價效果非常顯著。工程造價控制貫穿于項目建設全過程,設計階段對投資的影響控制約為75%-95%,很顯然控制工程造價的關鍵是在設計階段。在設計一開始就將控制投資的思想植根于設計人員的頭腦中,以保證選擇恰當的設計標準和合理的功能水平。如在上海市固體廢物處置中心第三條焚燒生產線工程中,在初步設計階段考慮了對焚燒工藝系統的余熱利用問題,系統利用自身多余蒸汽發電,發電后自用,使用階段的運營成本將節約8%
2.2.3 注重對設計單位的比選
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不斷涌現,并不斷地被運用到生產過程中,對降低生產費用有很大的作用。但是由于設計部門和設計人員專業素質參差不齊,對新的科學技術的掌握和運用程度各異,同樣一個項目,不同水平的設計部門其設計方案設計概算有時差別極大。通過設計招投標制度,建立設計比選環節,通過競爭確定合適的設計單位。
綜上所述,為了合理和有效的控制工程造價,應當把造價控制的工作重點放在設計階段,以達到未雨綢繆、事半功倍的效果。
2.3 政府投資項目實施階段的工程造價控制
2.3.1 嚴格執行招投標制度采用合理最低價中標法
引入市場機制,實行工程招標投標,擇優選擇工程承包公司、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材料設備供應公司,推行公平、公正、公開競爭,是降低工程造價、縮短建設工期、保證工程質量的有效措施。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的造價管理要求對工程招標進行全過程管理,從招標準備、資格審查、制定招標文件到開標、評標、定標,每一環節均嚴格按照招投標程序辦理,堅持陽光操作、優勝劣汰。從理論分析到實際應用,以及國內外成功使用的大量事例證明,合理最低價中標法是一種理論上最優、實際中可行的建筑工程招標方法,我們要通過不斷完善相應的措施,使低價中標成為真正的最低價,而不是惡意低價。并且通過相應手段,使低價中標的單位能順利的完成項目,保證工程的質量、進度、安全、成本控制等方面有效的實施,使項目在實施過程中減少投入,降低成本,增加社會和經濟效益,節約能源。
2.3.2 實行工程造價的動態控制
工程建設的實施階段涉及的人力、物力、財力 非常多,控制工程造價在目標范圍內所應采取的措 施也很多,盡管這一階段節約投資的可能性很小, 但浪費投資的可能性卻很大,我們應從組織、技術、 經濟、合同等多方面采取措施,嚴格控制工程結算價超立項投資。
2.3.2.1組織措施
(1)建立項目管理小組,落實投資控制的人員, 定崗定位,并進行職能分工。
(2)制定投資控制年度、月度甚至每日的工作計劃和詳細的工作流程并嚴格遵照執行。
(3)充分發揮財務中介的作用,過程控制的投資監理單位和最終審價單位分離,互相監督和審核。
2.3.2.2經濟措施
(1)編制工程資金年度、月度使用計劃,上報計 劃及財政部門審批,落實資金來源。
(2)根據項目總投資,分解各階段的投資控制目標,使之具有可操作性。
(3)做好已完工程的計量工作,審核工程進度報 表,根據相關計價依據,計算工程進度款,并依合同 相應條款,簽發付款證書。
(4)對項目投資進行跟蹤控制,定期將投資實際 支出額與投資控制目標值進行比較,分析產生偏差 的原因,采取相應的糾偏措施。
2.3.2.3技術措施
(1)審核施工組織設計,加強對施工方案的技術 經濟比較。施工組織設計是施工單位編制的,用以 指導施工準備和施工全過程的技術經濟文件,施工 方案是施工組織設計中的一項重要內容,選擇合理 的施工方案,既可以縮短工期,又可以提高經濟效 益。一般說來,審核施工組織設計主要是對施工方 案的審批,而施工方案的審批一般是運用定性和定 量方法,考核質量、工期、造價三項技術經濟指標, 使三項指標有效的綜合在一起,從而控制工程造價。
(2)嚴格控制工程變更與現場簽證 在項目的實施進程中,由于不可預見的多方面因素 的影響,經常出現諸如施工條件的變化。原設計條 件的變化、地質地貌情況的變化等情況,而發生工 程變更及現場簽證,這些變更將影響造價控制目 標,有可能使項目投資超出原預算,從而影響項目 投資效益,因此,必須加強對工程變更與現場簽證 的審核。在審核工程變更時,要對影響工程造價的 各個因素詳加分析,對多個技術方案進行篩選,并 進行技術經濟分析比較,盡量減少變更費用;對簽 證事項進行審核時,應嚴格審查簽證事項發生的內 容、原因、范圍、價格,明確費用發生的承擔方,如果 該簽證事項的發生是由于施工方的原因造成的或 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應予注明,如果該簽證事項 的發生是由于業主原因造成的,還應對擬采取的技 術措施進行技術經濟比較,方可通過。并要規范現 場簽證,詳細說明簽證事項產生的原因、時間、處理 的辦法等內容,必要時配以簡圖和文字說明,減少 工程結算時的扯皮。
2.3.2.4 合同措施
加強合同的跟蹤管理,作好工程施工記錄和日 常的文件資料積累工作,根據合同正確處理索賠。 由于施工階段,雙方對合同條款理解上的差異,加 上施工環境因素的變化,合同糾紛經常出現,各種 索賠事件不可避免。在承包商提出索賠時,應認真 分析索賠方案是否合理、合法,計算是否正確,依據 是否齊全,妥善處理索賠事項。并能根據相關合同 條款,對承包商進行反索賠,積極地利用合同,達到 有效控制項目投資的目的。
2.3.2.5 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的檔案管理
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的檔案管理,特別是利用微 機建立數據庫,實現價格信息資源共享,為投資控 制管理提供相應的信息和數據資源,可以有效地節 省人力成本,避免決策錯誤的重復發生,達到控制 新建項目造價的目的。
總之,對政府投資項目的造價控制是涉及眾多 相關部門協調作戰的系統工程,它將大批設計、技 術、經濟、項目管理人員納入統一的造價控制隊伍 之中,本文所提出的從決策、設計、實施三個階段分別管理與造價控制有助于促進各階段的造價控制 有機地結合在一起,使政府投資項目的總投資得以 合理的控制。將有限的資金在項目中得到合理的分配,使這些項目能以最經濟的方式帶來最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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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經濟運行發展指標完成情況
鄉政府認真貫徹中央、省、市、區關于三農會議精神,鼓勵和支持農民因地制宜,不斷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流轉土地3100畝,發展多種經營。預計,2013年,全鄉地區生產總值達7843萬元,同比增長10%;農林牧漁總產值14147.02萬元,同比增長18%;糧食總產量26842噸,同比增長7%;油菜產量330噸,同比增長20%;棉花產量135噸,同比增長8%;農民人均純收入9178元,同比增長14%。
二、主要工作開展情況
(一)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力度進一步加大。
澗壩、史院、尹祠、瓦楊、邵莊、聯湖、龐崗、閆陽等村大棚草莓、蔬菜種植面積進一步擴大,達到了6500畝;1萬畝小麥高產攻關示范片得到了鞏固和發展,豐產片基地繼續發揮著示范帶動作用。充分發揮土地流轉的效益示范作用,繼續積極引導群眾進行土地流轉。上半年在龐崗、邵莊、瓦楊、尹祠、仇咀等集中流轉土地1060畝,擴大了邵莊村“翠綠蔬菜基地”、聯湖村“陽光蔬菜基地”的規模和面積。新增了龐崗永亮蔬菜種植合作社、閆陽四方蔬菜種植合作社等2家專業合作社,對“永亮蔬菜基地”進行了“三品”認證,注冊了“小麥酥”商標。合作社的成立,能人、大戶的帶動,加快了我鄉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步伐,促進了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現代農業示范園建設有序推進,已邀請中國農業科學院專家來鄉,進行了規劃設計,園區藍圖即將繪就。
(二)農村基礎設施進一步改善。
農村水利設施進一步完善。通過“一事一議”,投資120多萬元,在史院村、瓦楊村修建了防滲渠,在閆陽村、聯湖村、尹祠村、仇咀村、龐崗村、邵莊村深挖了6口當家塘,在澗壩村新建攔水壩和過水涵閘13座,改善農田灌溉面積3000畝。農村道路繼續硬化。投資262.5萬元,對全長7.2公里的史院中心村道路硬化工程已順利實施結束,群眾的出行條件得到了進一步的改善。集鎮綜合改造進展順利。通過全面把握,綜合統籌,先行試點的方法,對28間沿街立面進行了整治,鋪設了防水、防滑地磚,面貌煥然一新。農村違建得到有效遏制。投資3萬元,利用無線調頻廣播、標語、會議等多種形式宣傳有關制止違建文件精神,鄉政府配備宣傳車兩輛,在全鄉進行政策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實行網絡化管理,科級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組,組干部包聯戶代表,形成人人參與、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做到了及時發現、制止、查處和拆除。通過大力宣傳和對2戶違建的,有效遏制了違建現象的發生,在全鄉營造了依法建設、節約集約用地的良好氛圍。
爭創省文明城區活動效果顯著。市創建省級文明城市動員大會后,鄉黨委政府迅速啟動,一是安排部署,宣傳發動。制定了文明創建實施方案和重點任務分解表,成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把重點工作進行任務分解,落實責任。出動宣傳車一臺、拉過街橫幅13條、發放宣傳單5000余份,粉刷文化墻13面,LED屏不間斷播放創建信息。二是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各村、鄉直各單位簽訂了文明創建責任書,形成了鄉負總責、村和單位包保、環衛城管人員具體實施的三級創建管理體系。三是有的放矢,穩步推進。針對臟,不斷加大環衛工作力度,增加環衛設施及人員,取締鄉區垃圾堆放點4個。每天清理垃圾4噸,實現垃圾日產日清。針對亂,始終保持對亂停亂放、亂搭亂建的高壓態勢,拆除違章廣告牌10余塊,清理占道建筑垃圾20多噸,鏟除雜草、占道菜園1000多平方,規范違規停放車輛100余輛次,規范經營攤點400多處。針對差,不斷加大城鄉基礎設施投入,疏通集鎮下水道1300多米,投資50余萬元新修小街小巷近1000米,在原有3座衛生公廁的基礎上新建2座水沖式公廁,在曹史路及史院集鎮主街道安裝太陽能路燈130套,實現集鎮路燈全覆蓋。創城工作的顯著成果,受到了市區領導和廣大群眾的普遍贊譽,被授予全市“創城”工作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三)民生工程和為民辦實事項目進展順利。
我鄉一直高度重視民生工程和為民辦實事項目,年初即召開專題黨政聯席會議,研究部署全年的民生工程和為民辦實事項目,確定牽頭領導和協助部門,明確目標任務,列出時間表,責任到人,并加大宣傳力度,營造實施民生工程的良好輿論氛圍,形成了橫向互動,上下聯動,全力攻堅的民生工程、為民辦實事工作機制。同時鄉主要領導加強督查,定期或不定期調度民生工程和為民辦實事的時序進度及工程質量。2013年區民生工程任務分解共35項,我鄉涉及20項。區為民辦實事有20項,由我鄉牽頭的共1項。截至目前,全面完成的有20項,占總量95%;正在實施的有1項,占總量5%。
(四)《區政府工作報告》主要分解任務穩步推進。
2013年《區政府工作報告》主要任務分解涉及我鄉的有15項,需要我鄉牽頭完成的達5項。鄉政府通過分解任務,確定責任人,制定工作標準,定期調度,不定期督查,各項任務穩步推進。截止目前,除了史院鄉中心文化廣場和集鎮綜合改造正在實施外,其它各項工作均已順利完成。
(五)史院鄉中心文化廣場建設穩步推進。
建設史院鄉中心文化廣場是區政府安排的一項重點工作,也是一項惠民工程。鄉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在區領導的關心下,將教師(機關)周轉房、中心幼兒園進行資源整合,經過規劃設計,統籌建設中心文化廣場。在已完成前期規劃、設計、征地、拆遷等工作基礎上,正在辦理報建手續,其中一棟教師(干部)周轉房即將竣工。
(六)社會各項事業穩步發展。
積極發展醫療衛生事業,大力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鄉村醫療條件得到進一步改善。全鄉參保18999人,參保率達104%。社會保障事業有序推進,今年開始在全鄉推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全鄉辦理人數達7185人,其中60周歲以上享受待遇人數為2773人,60周歲以下在保4412人,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25人,轉移農村勞動力5270人。
民政工作得到全面落實。落實城鄉最低生活保障597戶1331人,發放城市低保金19.54余萬元;農村最低生活保障524戶1238人,發放資金近91.9376萬元。加強對敬老院的管理,不斷完善敬老院服務設施,安裝了視頻監控系統,配備了消防器材,進一步改善了“五?!惫B對象的生活,確保了安全與穩定。
計生工作穩步推進。進一步強化國策意識、人口意識,政策符合率逐年提高,性別比趨于正常,各種獎勵扶持政策落實到位,干部抓計生工作責任逐步增強,自覺性不斷提高,崗位責任制逐步完善,人口結構趨于合理,計劃生育工作新的體制、機制已經形成,初步達到了規范化服務標準。
社會管理創新發展。堅持依法治鄉,積極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全面推行黨務政務村務公開;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做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調解矛盾糾紛22起,成功率達100%。高度重視群眾工作,進一步鞏固了創安成果。
(七)機關工作作風明顯改善。鄉黨委、政府進一步加強組織建設和機關自身建設,著力改善機關工作作風,通過便民服務大廳和各村的為民服務代辦點,及時、方便地為群眾服務,提高了工作人員為民辦事的效率和能力。同時變抓工作為盯工作,抓落實為盯落實,黨員干部的工作作風進一步得到轉變,全鄉上下,心齊氣順,講團結、謀發展、鼓實勁、比實績,各項工作形成良好的發展態勢。
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今年,全鄉經濟社會發展保持了良好發展態勢,但是仍然存在的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1、農業和農村基礎設施脆弱,尤其農田水利設施陳舊落后,抗御自然災害能力弱,沒有改變“靠天吃飯”的被動局面;農業產業優勢不明顯,產業鏈條不長,農業增產農民難增收。2、由于區位條件等因素的影響,轄區內沒有工業,財政壓力大。3、個別村支兩委缺乏駕馭市場經濟的能力,在帶領群眾調整產業結構,發展村級經濟,增加收入方面辦法不多,能力不強,造成村集體發展經濟的思路不清,路子不明。4、農業結構調整力度有待加大,農業資源轉化為經濟資源的途徑還不夠寬敞。正確認識和解決好以上存在的問題,是政府工作今后面臨的艱巨任務。
四、下半年工作計劃
工作思路:繼續以科學發展觀來統攬工作全局,認真分析和總結當前的經濟社會形勢,對經濟社會發展的狀態、趨勢做到心中有數,把工作著重點落實到抓準、抓住經濟增長點上來,以改進作風、改善環境、培育市場主體著手,制定相應措施,真抓實干,以發展的新思路、改革的新突破、開放的新局面和各項工作的新舉措,確保完成全年各項目標任務,推動全鄉經濟和社會和諧發展。圍繞上述工作思路和目標,下半年重點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鞏固和加強農業的基礎地位,大力推進農業產業化,努力增加農民收入。進一步調整農村經濟結構,通過典型引路,示范帶動,引導廣大農民發展精品農業、效益農業、市場農業,從而實現農民增收。一是不斷改善農業生產條件。通過不斷加強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推廣新品種,進一步搞好低產田改造,保護耕地,穩定糧食生產面積,提高糧食產量,增加農民收入。二是大力調整農業結構。發展優質、高效種植、養殖。擴大優質小麥、油菜、大豆、棉花等高附加值的經濟作物種植面積,集中土地規模經營;建設養殖小區,大力發展豬、牛、雞、水產品等養殖。三是大力扶持種植大戶。通過示范作用,來帶動周邊群眾連片種植、養殖,壯大規模優勢。
(二)以科學發展觀統攬全局,建設美好鄉村。下半年,我鄉將繼續以村莊建設、環境整治、農田整理為突破口,以規劃科學建設美、生態宜居環境美、文明和諧鄉風美、興業富民生活美為總要求,按照以人為本、規劃先行、生態優先、城鄉一體、因地制宜的原則,一是全力抓好第一批美好鄉村即史院中心村的建設工作。積極與區直有關單位、幫扶單位溝通聯系,按照村莊布點規劃,逐步完成村莊環境整治、綠化和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為全鄉美好鄉村建設帶好頭,起好步。二是繼續抓好土地整治和農建房管理工作。結合美好鄉村建設,今年我們將繼續實施土地增減掛項目,工程完成后將使村莊布點更加合理,村容村貌實現改觀;進一步加大農建房的管理力度,防止出現反彈,鞏固美好鄉村建設成果,做到建管并重。三是著力抓好文明鄉和文明村創建,做好和諧村居建設和“十星級”文明戶評選工作。重點做好集鎮街道和全鄉村級道路主干道兩側亂堆亂放、亂丟亂倒、亂搭亂建的集中整治工作,實現基礎設施完善,村容鄉貌良好,公共管理高效,社會服務全面。
(三)完成史院集鎮綜合改造工程。按照規劃設計方案,對史院集鎮的水、電、路、燈等基礎設施進行綜合改造,在對沿街立面整治的基礎上,對集鎮各功能區進行重點規劃與完善,精心施工,強力推進,依法取締騎路市,改變集鎮臟、亂、差的落后面貌,把史院集鎮建設成為宜居、宜業、宜游的生態集鎮、新型集鎮。同時,高標準、高質量地完成中心文化廣場建設任務,將其打造成為史院鄉的一張靚麗的名片。
(四)加大工作力度,推進招商引資工作。繼續發揮人文優勢、區位優勢、產業優勢,圍繞產業招商,立足實際招商。進一步更新觀念,創新思路,全面優化政務環境、法治環境、人居環境、服務環境和輿論環境,真正做到以政策吸引客商,以服務感動客商,以誠信留住客商,實現新的進展。
(五)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加強人口控制和環境保護。繼續貫徹執行人口與計劃生育政策,穩定低生育水平,促進優生優育。繼續落實“三為主”,實行“三結合”,實現“兩個轉變”。強抓“預警”考核,進一步細化計劃生育崗位責任制,強化領導干部聯系村和計劃生育鄉村干部聯組包戶責任制。加大計劃生育工作力度,狠抓“兩檢”和“四項手術”到位率,以及社會撫養費的征收,確保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以內,政策符合率90%以上,進一步加強計劃生育干部隊伍建設。加強土地管理,切實保護耕地。保護和合理利用水資源,優化水資源的配置,鼓勵節約用水。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圍繞“保增長、促發展,保民生、促和諧”的目標,立足于“文化為本、科技為用、商業為體、旅游為形”的發展思路,以行政指導為重要抓手,切實轉變政府職能,豐富行政監管手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努力打造服務型政府,推動全區依法治區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總體目標
1.通過推行行政指導工作,建立新型行政管理監管模式,樹立一批行政指導示范點和先進典型,不斷更新區各單位、各部門的服務理念;
2.成立“區行政指導中心”,將行政指導廣泛應用于經濟領域、建設領域、行政執法領域和社會生活領域,不斷提高的服務能力;
3.加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力度,不斷增強行政相對人的法治意識,確保經濟社會平穩運行。
三、基本原則
1.合法性原則。區各單位、各部門應當在法定職責與職能范圍內實施行政指導,所實施的指導行為不應違背法律精神、原則和規定或國家相關政策。
2.合理性原則。區各單位、各部門實施行政指導時,應從本單位的實際出發,尊重經濟社會發展規律,適應轄區特色、職能特點和執法環境的需要,科學架構行政指導項目體系。同時,區各單位、各部門要考慮到被指導對象的主觀因素和客觀因素,綜合考慮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盡量避免給行政相對人帶來不必要的負擔。
3.必要性原則。區各單位、各部門如果采用柔性行政行為能夠實現行政管理目的,就不能為顯示權力而實施權力性行政行為。同時,如果實施行政指導的客觀依據不存在,不能為規避行為的法律責任而實施行政指導行為。
4.正當性原則。區各單位、各部門通過說理過程向行政相對人展示行政指導的正當性,期望行政相對人盡可能接受行政指導,從而最大限度地保障行政相對人對行政指導的主動配合。正當性體現了行政指導是一種以理服人的“軟性”行政管理方式。
5.自愿性原則。區各單位、各部門實施行政指導要充分尊重行政相對人的自主選擇,通過綜合指導說理,使行政相對人認同和自愿接受,達到預期的管理目的;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相對人接受行政指導,不得因相對人拒絕接受行政指導而對其采取不利措施。
6.因地制宜原則。區各單位、各部門實施行政指導要因事制宜、因人而異,緊密圍繞工作中的重點、難點、熱點、薄弱環節等問題,根據行政指導項目的性質、特點,選擇相應的指導方式,務求達到最佳效果。
7.及時響應原則。區各單位、各部門實施行政指導必須考慮效率,對特定情形或相對人的訴求及時響應,使相對人及時獲得相應的行政指導和服務,盡可能提供各類事項辦理準確的起止時間,禁止超過法定或承諾的時效,杜絕不合理拖延。
8.誠實信用原則。無論是對普通公眾公布的信息還是對特定對象提供的信息,區各單位、各部門應保證其真實性;區各單位、各部門信守自己的承諾,并切實保護相對人的信賴利益。
四、工作內容與方法
本實施方案所稱行政指導,是指行政機關在其職能、職責或管轄事務范圍內,為適應復雜多樣化的經濟和社會管理需要,基于國家的法律精神、原則、規則或政策,適時靈活地采取指導、勸告、建議等非強制性方法,謀求行政相對人及廣大群眾的同意或協助,引導其作出或不作出某種行為,以有效實現行政管理目的的行政活動。
為全面推開這項創新工作,在區行政服務中心加掛“區行政指導中心”牌子,并下設“觀前商圈”(地點為觀前商圈綜合服務中心)、“*歷史街區”(地點為*旅游發展有限公司)、建設項目(地點為區建設局)、招商項目(地點為區招商局)四個行政指導分中心,分別開展相應行政指導工作;同時開展行政指導社區工作站試點工作;加強與行業協會的聯系互動,發揮行業協會的自治功能,深入推進行政指導工作。區各單位、各部門可以根據具體內容采用不同的工作方式具體實施行政指導。主要包括:
(一)經濟領域
1.重大項目輔導。區各相關單位部門根據行政管理和服務職能,對重點項目實施重點輔導,引導企業強化發展戰略,根據產業政策積極進行改革,增強企業競爭力。同時為重大招商引資項目、企業投資項目、企業技術革新項目、重大行政許可項目提供行政指導和服務。
2.服務發展建議。各相關單位部門應主動定期走訪企業,因地制宜,因企施策,對走訪中企業提出的問題及時分析研究,提出解決方案,引導企業有效參與市場競爭,規范企業經營行為,為企業健康發展提供建議和意見。
3.搭建服務平臺。成立“區行政指導中心”;依托“親商服務直通車”六大舉措,進一步完善商務環境建設投訴平臺;嘗試搭建行政指導網絡、短信服務平臺,點對點提供年檢公告、受理通知、年檢通知等各類業務提醒,定期向經營戶發送預警信息,宣教各類政策及法律法規,幫助經營業主及時掌握各類最新動態。
(二)建設領域
1.建設項目咨詢服務。企業有建設、改造、投資項目意向的,特別是“退二進三”建設項目、現有商業企業的擴容改造、商業性開發等建設項目,區各相關單位部門應提前介入,積極、主動提供規劃、業態調整等相關信息,參與分析企業的投資方向、項目功能、規劃方案、初步設計方案等,向企業提供有價值的可行性建議。
2.建設項目啟動指導。在項目啟動過程中,積極從企業的角度出發,發揮行政機構在協調溝通、掌控信息等方面的優勢,幫助企業進行項目前期調查,并在項目運作的前期手續辦理、立項審批等環節,主動提供咨詢和指導,助推項目順利實施。
3.建設項目全程保障。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相關單位部門通過主動上門服務、電話、網絡聯系等方式,為企業做好建設項目的全過程跟蹤服務,積極協調項目進展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同時不定期的對項目施工現場進行走訪、檢查,確保項目順利建設。
(三)行政執法領域
1.許可審批輔導。落實信息公開、事務提醒、申辦導示等工作,發揮一站式服務優勢,健全企業登記注冊聯審會辦機制,根據具體情況開通行政許可綠色通道,對符合要求的申請做到“馬上辦、零積案”,盡可能縮短辦事時限。行政許可窗口人員嚴格執行首問負責制,對符合前置條件的行政許可相對人予以跟蹤服務。
2.行政監管勸勉。針對有可能導致違法行為的市場主體內部制度缺失或管理疏忽等問題,行政執法部門可以約見其法定代表人或相關負責人進行談話勸勉,督促其完善制度,整改存在的問題和隱患,避免違法違規行為產生。
3.執法事項提示。行政執法部門根據對群眾舉報投訴情況和日常執法數據的分析,在某一違法行為易發時段到來之前,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行政相對人宣傳、解釋法律法規,提前告知行政執法部門各項監管要求,提示、引導、督促其按照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履行義務,加強自律,盡可能減少違法行為發生。實施執法事項提示,可以采取集中或個別提示的方式。
4.輕微問題警示。行政執法部門對行政相對人違法情節較輕、無主觀故意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違法違規行為,可以教育指導代替行政處罰,通過發放意見書、執行法人(負責人)約談制度,督促相對人增強法律意識,改正違法行為。
5.重大案件、多發事件回訪。行政執法部門對符合重大行政處罰備案條件的案件及對社會具有普遍影響的多發事件,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回訪,督促指導糾錯措施,鞏固執法效果,促使行政相對人繼續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范自身行為。
(四)社會生活領域
1.完善公共服務平臺。對于涉及居民日常生活的婚姻、教育、就業、醫療、勞動保障等事項,推行“一站式辦公、一條龍服務、陽光下作業、規范化管理”,完善“12345”、“968891”等便民服務熱線,將服務平臺搭建到社區,通過信息化手段實現一般事項辦理和查詢,加快速度,提高效能,為居民提供熱情、周到、及時、便捷的服務。
2.健全公眾監督平臺。加強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權力網上透明公開運行工作,通過公眾監督促進政府依法行政;認真辦理“市長信箱”、“區長信箱”,立足于為群眾解決實際問題,妥善處理群眾的來信來訪。
五、工作步驟
1.學習宣傳暨動員培訓階段(2009年5月底至10月):區政府及各單位、各部門大力開展行政指導工作的學習宣傳和動員培訓工作,力求全體工作人員準確把握行政指導的內涵和精神實質,更新管理理念,提高開展行政指導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組織實施暨示范點創建階段(2009年11月至2010年6月):區各單位、各部門對照行政指導示范點創建工作要求(平建法辦〔2009〕2號),深入學習研究,制定本單位的推進行政指導工作方案,扎實推行本單位行政指導工作。區行政指導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單位和社會人士采用聽取匯報、查閱臺帳、走訪考察、征求意見、群眾滿意度測評等多種方式,分赴區各申報單位進行評查,形成評查意見,確定示范點名單,通過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期滿后正式發文命名。
3.提高總結暨深入推進階段(2010年7月開始):結合前一階段行政指導示范點創建工作,區各單位、各部門對推行工作情況、成效和經驗進行交流總結,示范點單位收集行政指導典型案例,區行政指導工作領導小組篩選出一批行政指導精品項目,對下一階段工作做出安排,健全完善“區行政指導中心”及其四個分中心工作制度,將我區行政指導工作推向深入。
六、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區行政指導工作領導小組,由區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區政府、區委政法委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區各局、各街道主要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協調區各單位、各部門行政指導工作的開展,通過召開定期例會,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加強相互交流與借鑒。區各單位、各部門要切實加強依法行政及推行行政指導工作的組織領導,認真落實主要領導作為第一責任人的職責,確保推行行政指導工作都能取得成效。
2.扎實穩步推進。推行行政指導是一種新型管理方式的探索和創新,是加強機關自身建設、提升管理水平、促進機關效能建設、服務經濟發展的重要措施,區各單位、各部門在推行這項工作時,要堅持實現管理理念的轉變,充分學習和借鑒示范點單位的成功經驗,認真制定方案,優選指導項目,突出重點,穩步推進。
關鍵詞:中原經濟區;金融生態;經濟基礎;金融發展;社會環境
2012年11月,國務院正式批復了《中原經濟區規劃(2012-2020年)》,由此,中原經濟區已成為中部經濟發展的重要增長極。而金融則是中原經濟區經濟發展的“第一推動力”,其強大的杠桿功能可以使區域發展的原動力以乘數效應推進,并且也是2009年以來相繼公布的十余個國家級區域發展規劃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其中金融生態的建設,不可逆轉地成為區域間經濟競爭力的核心。
金融生態作為一個仿生概念,是金融領域利用生態學的概念對金融主體及其外部環境的形象描述。而區域金融生態環境是金融生態環境概念的具體化、特殊化。區域金融生態主體與區域金融生態環境,通過彼此間的“能量流動”、“物質循環”和“信息傳遞”,共同構成一個不斷演替的動態平衡系統。伴隨著金融生態建設越來越成為城市群發展的主流取向,金融生態已逐漸成為檢驗各經濟區政府執政水平的新視角。
目前關于中原經濟區金融生態的專門化研究并不多見,故本文以此為研究對象,考察中原經濟區的金融生態狀況,并提出優化的對策和途徑。
1 金融生態的理論分析
1.1 金融生態內涵解讀
2004年周小川在國內首次將生態學概念系統地引申到金融領域。此后,國內許多學者從不同的角度探討過與金融生態與各地區自然條件、經濟發展態相關的問題。本文秉承金融生態系統觀念,認為區域金融生態即區域金融生態系統,它是特定區域范圍內金融與其環境之間相互關系的總和,是各種金融組織為了生存和發展,與其生存環境之間及其內部金融組織相互之間在長期的密切聯系和相互作用過程中,通過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結構特征,執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動態平衡系統,這一系統如圖1所示:
圖1 金融生態系統
與一般的自然生態系統不同,人類活動的積淀(社會、經濟、文化等等)形成金融生態系統的環境。在自然生態系統中,“主體與環境”的邊界是清晰的(生命與非生命),而在金融生態系統中,金融主體和金融生態環境之間的界限常常并不十分明確,兩者之間的互動關系是頻繁的、多元化的,從而是更為復雜的。該特異性說明人們在優化金融生態系統的過程中,可以充分發輝人的主觀能動性,通過合理的制度設計,促使金融系統良性循環,實現自身及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1.2 金融生態的衡量指標體系
在具體評價時,我們需要相應的指標衡量,這樣才能科學評估、比較和監測金融生態的狀況,并進而提出合理的改進措施。本文在指標的設置上,主要考慮與金融生態的相關性、指標的全面性與指標的可得性,基于此,我們主要從經濟基礎、金融發展與社會環境三個方面設計金融生態的評價指標。
本文在考察中原經濟區金融生態的現實狀況時所依據的思路及指標即源于該設計方案。
表1金融生態的評價指標
2 中原經濟區金融生態的現實考察
中原經濟區(CPER)位于全國“兩橫三縱”城市化戰略格局中陸橋通道橫軸和京廣通道縱軸的交會處,涵蓋河南全省、延及周邊地區的經濟區域,是繼“長三角”、“珠三角”、“京津冀” 三大經濟區之后,由豫魯皖冀晉等5省30市3縣(區)組成的經濟區域,在全國改革發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戰略地位。中原經濟區面積及人口居全國第一位,經濟總量僅次于“長三角”、“珠三角”及“京津冀”,列全國第四位。
中原經濟區剛剛提出,與周邊省市的合作協調尚未深入,因此,筆者在討論的時候,更多的僅以其主體部分即河南省作為說明對象,此舉更接近現實,在資料的搜集上也會更便利一些。
2.1 經濟基礎層面的考察
2.1.1 經濟規模
2010年河南省生產總值22,942.68億元,繼續保持全國第5位、中西部地區首位;比上年增長12.2%,高于全國平均水平1.9個百分點;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完成5,746.4億元,同比增長21.1%;地方一般預算收入完成525.7億元,同比增長16.4%;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完成4,984.7億元,同比增長34.1%;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完成3,026.4億元,同比增長23.2%;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274.8元,同比增長15.2%;農民人均純收入5,047.9元,同比增長13.1%。
中原經濟區在1%的國土面積上創造了占全國3.5%的生產總值,養育了占全國4.2%的人口,完成了占全國3.3%的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額,為促進全國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
2.1.2 產業發展
中原經濟區三次產業結構為14.2:57.7:28.1,二三產業比重達到85.8%。
其中,第一產業高出全國3.4個百分點。整體產業結構層次偏低,調整結構壓力較大。從可持續發展的高度來審視,產業中存在著資源環境績效水平低、加劇生態環境的惡化等資源環境問題。其中突出表現在生態水平排名靠后、可持續發展能力總體較弱等方面。
2.1.3 民生水平
河南省經濟總量的增長為金融生態的發展完善提供了必要的基礎條件,但與其他經濟區相比,中原經濟區人均經濟水平、經濟結構層次、民生水平等都明顯偏低。2010年,全區人均GDP只有18,478元,比全國平均水平低7,097元,不到全國平均水平的3/4;人均財政收入只有1,015元,不足全國平均水平的一半。2009年全區城鎮化率為37.5%,低于全國46.6%的平均水平。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4,866元,比全國平均水平低近300元。
從綜合競爭力、人均社會發展水平等角度將中原經濟區與其他五大經濟區進行綜合比較發現:經濟規模中原經濟區排名第二(0.273),綜合競爭力中原經濟區排第三(-25.95),人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中原經濟區排最后(得分-0.711)。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其金融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
2.2 金融發展層面的考察
具備一定數量的金融機構及資產規模是形成一個穩定、持續、有序的金融生態體系的根本條件,河南省金融業近年來獲得了長足發展,對河南及周邊地區經濟發展的支持、帶動和輻射能力持續增強。
2.2.1 金融體系
河南金融業經過多年的發展,目前己初步形成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托、產權交易等各業并舉,功能較為完備,運行比較穩健的金融機構體系。
目前,銀行體系中工、農、中、建、交通、廣發、浦發、招商、民生、興業等金融機構已經在鄭州設立一級分行,共計有17家;地方金融機構改革不斷深化,全省145家農村信用社縣級聯社統一法人工作全部完成,全省17家城市法人銀行機構全部完成改革重組任務;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建設步伐不斷加快。村鎮銀行44家,覆蓋61個縣(市),成為全國首批9個鄉鎮金融機構全覆蓋的省份之一。
鄭州商品交易所作為全國三家商品期貨交易所之一,在國內國際市場上的影響力逐漸增強。鄭商所目前有會員215家,分布在全國27個?。ㄊ校?、自治區,其中期貨公司會員占會員總數的80%;中原證券、中原信托、百瑞信托等非銀行金融機構也初具規模。中原證券已經全面搭建起綜合券商的管理框架,目前公司證券營業部46家,中原信托目前累計管理信托財產709億元。
保險市場初步形成了財產保險公司、壽險公司、經紀公司、公估公司和保險兼業公司等機構,其中:壽險機構有25家,產險機構共計23家。
2.2.2 金融資產規模
“十一五”期間,河南省金融業增加值年均增長25%,高出同期GDP增速l2個百分點。2011年,河南金融資產規模超過3萬億元,各項存款余額2.66萬億元,各項貸款余額l.75萬億元。年度新增貸款從“十一五”初期的平均700億元增加到2,000億元以上。
保險市場快速發展,河南省保費年收入從2007年的324億元增加到2011年的839億元,年均增長26.9%,比全國平均水平高7個百分點,保費規模排名從全國第9位上升到第4位,保險深度為2.92%,保險密度595.96元。
證券市場建設穩步推進。2011年河南省通過股票、債券等資本市場直接融資1,578億元,比上年增長40.9%。目前,河南境內外上市公司81家,發行股票l00只,全國排名第l2位,比2008年提升4位。募集金額達到957億元。鄭州商品交易所上市品種達到7個,交易量占全國期貨市場成交總量近40%。
但是,目前,河南省反映證券市場發展程度的證券化率指標、地區內上市公司數量和市值等指標均不理想。河南省境內上市公司數量僅占全國的2.45%,首發上市融資僅占1.48%,債券融資僅占0.19%。保費收入雖然較高,但是人均指標遠低于國內同級別城市的保險業發展水平。此外,河南省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及咨詢、評估等金融中介市場發展相對滯后,導致一些金融業務,如投資銀行業務、信托業務、租賃業務等發展較為緩慢。這種金融生態的落后現狀,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中原經濟區的資本形成,降低了中原經濟區金融、經濟的運行效率。
2.3 社會環境層面的考察
社會環境主要構筑金融生態系統的外部環境,良好的外部社會環境有利于拓展金融生態環境將來的發展空間,反之則成為金融生態良性發展的桎梏。
2.3.1 法治環境
法治是一種潛在的資源,是區域經濟發展的制度性因素。目前圍繞建設金融大省、誠信河南的目標,河南在全省18個省轄市中級法院和56個縣級法院相繼成立了金融審判庭,金融專業化審判成效初步顯現。同時河南銀監局與各金融監管機構健全工作協調機制,整頓金融市場秩序,依法處置各類非法金融活動,金融風險防控能力明顯增強。
但是,中原經濟區法治建設與中原經濟區建設所表現出來的趨勢、態勢和氣勢相比,還存在諸多法治缺陷或制度缺失問題。首先,區域立法本土化且不健全。近年來,中原經濟區區域內立法進度緩慢且大都站在維護本地區利益的角度,沒有站在中原經濟區區域協調發展的角度來加強立法工作。其次,立法存在很多盲點。如河南目前尚未出臺《產業投資基金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規范。目前對金融穩定狀況的監測、評估、預警方法以及危機救助和市場退出問責制的相關法律還不完善。
2.3.2 行政環境
目前相關部委均加大了對中原經濟區建設的支持力度,政策支持效應已經顯現,并突出表現在資金支持和項目審批上。2012年3月,財政部決定2012-2016年期間每年給予河南省中原經濟區建設專項財力補助10億元,國家在2011年僅均衡性轉移支付和縣級基本財力保障獎補資金此兩項就對河南省補助483.9億元,比2010年增加110.4億元。
同時,鄭州機場二期等一批事關河南長遠發展的重大項目相繼獲得國家發改委審批或進入國家規劃。截至2012年上半年,河南省共有47個重大項目獲國家審批、核準,國家發改委已下達河南省建設資金超過150億元。這些政策將為河南省下一步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2.3.3 文化環境
教育方面,河南省基本形成了較為完備的現代教育體系。2010年,全省共有各級各類學校6.14萬所,在校生2,766.81萬人。義務教育主要發展指標均高于全國平均水平;職業教育學校在校生達到189萬人;普通高校107所,高等教育總規模達232.13萬人,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23.66%;全省人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8.9年,初步實現了由人口大省向人力資源大省的重要轉變。但優質高等教育缺乏,擁有近1億人口的中原經濟區是唯一沒有985院校和教育部直屬院校的國家戰略經濟區,僅有1所211院校。在優質科研資源布局方面,北京等四城市中就有中科院系統研究所71個,而中西部地區的河南、內蒙、寧夏、貴州四個省中一個也沒有,這種布局不均衡的現狀,制約了中西部地區協同創新能力的提升。
文化方面,國務院公布了對中原經濟區的五大戰略定位中,特別提出了“打造河南華夏歷史文明傳承創新區”的戰略定位,這是中國主體功能區劃中唯一明確了傳承文化使命和功能的經濟區域,顯然,文化軟實力將成為中原經濟區發展的主要動力之一。目前,河南有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1家、文化產業示范基地7家,省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6家、示范基地52家,省級文化產業特色鄉鎮34個、特色村41個。2009年,全省文化產業增加值623.31億元,占生產總值的3.2%。
總的來講,縱向看,中原經濟區金融生態建設取得了很大的進展。但是,就全國橫向比較來看,中原經濟區的金融生態水平較東部地區而言還顯得比較落后。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金融生態調查報告》表明,河南在“全國31個省(市、區)金融資產排名”中列第20位,鄭州市在“全國50個大中城市金融生態相對指數排名”中列第40位,而在“291個地級以上城市金融資產質量排名”中河南有5個城市排在第273位以后。
3 優化中原經濟區金融生態的對策
在本源上是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決定著金融業的發展,因此,要改善金融生態環境,就要對現存制度結構的缺陷進行改造、優化,使之更有利于促進金融主體降低金融運作成本和提高效率。
基于前文的現實考察和比較分析都是從經濟基礎、金融發展和社會環境三個方面進行的,本部分也依此順序提出相應對策。
3.1 夯實經濟基礎
3.1.1 調整產業結構
加快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積極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推進產業集聚區建設。加大對產業集聚區的財政投入,創新產業集聚區建設的投融資機制。將產業集聚區建設用地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積極創建創新型產業集聚區、產城互動產業集聚區、農業產業化產業集聚區和新型工業化產業集聚區。(見表2)
表2戰略性新興產業基地及產業集群
3.1.2 協調區域經濟,促進區域聯動發展
一是充分發揮中原經濟區戰略腹地效應,全面加強與周邊經濟區的合作互動,重點推動東向出海口和西向歐亞大陸橋的對外開放大通道建設,提升對內對外開放水平。二是壯大南北兩翼經濟帶,加強運輸通道建設,提升晉冀魯豫交界地區和淮河上中游地區城市發展水平,培育壯大沿邯(鄲)長(治)-邯(鄲)濟(南)經濟帶和沿淮經濟帶,形成與“米”字形發展軸相銜接,促進中原經濟區東西向開放合作的重要支撐。
3.1.3 提升城鎮功能加快推進新型城鎮
鄭州:提升區域性中心城市地位,增強輻射帶動中原經濟區和服務中西部發展的能力。重要中心城市:提升軸帶重要節點城市的綜合承載能力和服務功能,擴大輻射半徑。地區性中心城市:優化老城區功能布局,拉大城市框架,提高節點支撐作用。縣城:推動縣城老城區集中連片改造和新城區建設,完善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成為吸納農村人口轉移的主要載體。中心鎮:實施中心鎮功能提升工程,因地制宜發展特色產業,成為縣域經濟發展的重要增長點。
3.2 促進金融發展
3.2.1 健全金融組織體系
組建中原開發銀行、中原農業保險公司、中原產權交易所,鼓勵境內外金融機構設立地區總部或分支機構;培育股權投資機構,鼓勵建立區域性再擔保機構;支持城市商業銀行改革發展,引進戰略投資者。
3.2.2 創新融資方式
鼓勵和扶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利用上市以及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企業債、公司債等直接融資方式籌集資金,通過多種渠道擴大直接融資規模;支持大型市政、城建企業發行節能環保、城市建設特別企業債券; 爭取國家支持設立中原產業投資基金、創業風險投資基金、中小企業創新基金、中小企業信用擔?;稹?/p>
3.2.3 加快鄭州區域金融中心建設
充分利用鄭州的商品期貨定價中心、產權交易中心、農村金融創新中心等,爭取建立全國涉農金融改革示范區,著力發展以鄭州為中心的區域性票據市場、銀行貸款和信貸資產轉讓市場,推動產權市場創新,建立中西部地區重要區域性產權交易中心。
3.2.4 拓寬融資渠道,構建柜臺交易市場
柜臺交易市場即非上市公眾公司股權交易市場(OTC市場)??梢詾轱L險投資提供退出通道,活躍非上市公眾公司的股權交易,同時帶動高科技的發展和產業結構的升級。鄭州應抓住這個機遇,在鞏固期貨交易等已有成績的基礎上,積極進行代辦股份轉讓試點,為申請開辦柜臺交易市場做好制度供給儲備。
3.3 優化社會環境
3.3.1 法制環境
1)破除法律障礙,構建融資性票據市場?!镀睋ā芬幎ā捌睋袨楸仨氂姓鎸嵉馁Q易關系和資金關系作為基礎”,使票據市場為企業提供直接短期資金融通的功能難以充分發揮。真實性票據和融資性票據所需要的法律制度是不一樣的,不應讓融資性票據市場長期游離于法律的監管之外。
2)健全區域性中小銀行法律體系。區域性中小銀行應定位于“中小企業的銀行”,因此在政策上,應盡快建立健全金融法律法規體系,明確中小金融機構的市場定位,有法可依的情況下,中小金融機構才能規范自身行為,在法律允許范圍內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發揮競爭優勢。
3)參與期貨立法,鞏固發展期貨市場。鄭州是我國重要的期貨交易中心,在期貨法正在緊鑼密鼓制定的今天,作為中原經濟區應該加快期貨市場建設,積極參與期貨立法的制定和有關規則的實施。
3.3.2 行政政策
除產業升級和投資引導政策、統籌城鄉發展政策、生態補償政策外,政府還應(1)針對中小金融機構的特殊性,給予政策扶持。中小金融機構由于資產規模小、交易成本高、服務功能不齊全,可對其降低稅率、適當放寬利率的浮動幅度、適當降低存款準備金率、探索、支持中小商業銀行在市場原則下合并重組等。(2)加快金融工具創新監管體系的建設。金融監管機構通過現場檢查、外部審計、特別調查以及定期報告等方式監督檢查金融衍生工具業務的風險狀況并取得有關信息,適時推出相應的監管措施。(3)開展聯合征信活動,建立個人和企業公共信用信息數據庫。在實現各類信用資訊共享的基礎上,從制度環境上消除道德風險的后窗。
3.3.3 文化建設
1)教育。按“985工程”標準支持鄭州大學和河南大學創建國內一流大學,賦予其有社會公信力的名分;推動進入“中西部高等教育振興計劃”的高校建設高水平大學;將省部共建高校上升為國家戰略,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作為辦學主體承擔經費,以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省部共建,使中原經濟區逐步發展成為全國重要的區域高等教育中心。
2)文化產業。要進一步細化中原經濟區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把文化產業作為轉變發展方式新的增長點,逐步將文化產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3.2%提高到5%以上。此外,依托新鄭黃帝故里、老子故里、莊子故里、淮陽太昊陵、涉縣媧皇宮等文化資源,打造中原根親文化品牌;推進華夏歷史文明全媒體出版工作,集中力量打造文化精品,培育中原文化海外傳播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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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市場競爭環境日趨激烈,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企業的發展。企業要想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處于優勢地位,降低自身的稅收負擔,必須要做好納稅籌劃工作,有效預防納稅籌劃風險,從而增加自身的收益,實現自身的長遠發展。就現階段而言,我國在納稅籌劃方面的研究還相對不足,難以形成規范化和系統化的理論,其風險研究缺乏應用性和針對性。本文就對納稅籌劃的主要風險進行深入分析和探討,并試探性提出有效的規避措施,以便相關人士借鑒和參考。
【關鍵詞】
納稅籌劃;主要風險;規避措施
我國國民經濟的迅速發展有效推動了企業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企業管理水平的提升。但是企業在實際發展過程中也面臨著嚴峻的考驗,因此企業應對自身的發展戰略加以重視,關注納稅籌劃工作,促進自身應納稅款的降低,強化市場競爭實力,實現自身的最大化利益[1]。當然,高利潤伴隨著高風險,納稅籌劃雖然能夠產生節稅利益,但是其也存在一定的風險,如政策風險,經營風險等,因此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工作時應綜合考慮各方面的影響因素,有效預防風險,促進自身的可持續發展。
一、納稅籌劃概述
(一)含義
納稅籌劃也稱之為稅務籌劃或稅收籌劃,其主要指的是納稅人以政府稅收政策以及法律法規為指導,事先籌劃自身的經營活動,并科學合理選擇納稅方案,從而充分行使和享受自身的合法權利,降低稅收負擔,實現自身最大化價值。一般而言,納稅籌劃隨著市場經濟的變化而變化,伴隨著公民依法納稅意識和市場經濟體制的法治化與規范化的提升而出現,能夠有效促進納稅人稅收負擔的降低,因此其也稱為“節稅”,納稅籌劃的發展前景將會更為廣闊。
(二)特征
對于納稅籌劃而言,其特征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事先籌劃性。就納稅籌劃行為來看,納稅人需事先調整與安排生產經營活動,并對行為和結果加以重視,保證納稅人的籌劃行為。如果納稅人在實際生產經營過程中,對稅收負擔問題沒有進行充分考慮和合理安排,即便最后能夠促進稅收負擔的減輕,仍然不屬于納稅籌劃。二是合法性。納稅籌劃應在法律法規許可的范圍內進行,保證其行為的合法性;而違法行為應結合法律加以懲處,即便其沒有收到法律的處罰,也不屬于納稅籌劃行為[2]。三是稅負減輕的目的性。納稅籌劃的最終目的就是為了促進稅收負擔的減輕,達到最低稅收負擔,從而保證納稅籌劃行為的成功。納稅籌劃具有明確的目的性,納稅時間的推遲以及減少應納稅額等都是稅收負擔減輕的具體表現。
二、納稅籌劃的主要風險
納稅籌劃風險主要是指納稅籌劃活動受不同因素影響而出現失敗的可能性。一般納稅籌劃風險主要包括競爭風險、經濟風險、經營風險、意識形態風險以及政策風險等。
(一)競爭風險
競爭風險主要是指納稅人沒有全面認識到納稅籌劃的作用,導致自身利益和競爭實力的降低,從而產生競爭不利風險。納稅籌劃作為財務管理中的重要內容,企業能夠利用籌劃減輕稅負,增加利潤和整體效益,強化自身的市場競爭實力,實現最大化價值。如果企業認為納稅人進行納稅籌劃難以減輕自身稅收負擔,因此出現少繳稅款或偷稅行為,這樣不僅會降低既得利益,也會影響自身的競爭實力,不利于參與競爭活動。如尤麗華公司的兩家姐妹公司,分別設在荷蘭和美國,并在我國設有多家子公司,涉及到快速食品、化妝品以及香皂等領域。由于不同的國家具有不同的稅制,該公司在進行納稅籌劃活動時聘請了多名高級專家,一年即便只節稅一項,就能增加數百萬美元收益,有效促進了自身綜合競爭實力的提高。
(二)經濟風險
經濟風險主要是指納稅人因納稅籌劃成本難以收回,承擔法律責任而多支付和多交款項,從而產生的經濟損失。一般納稅籌劃成本包括公共協調費用支出、企業職工福利支出、工資、方案籌劃費以及其他費用支出等。如果納稅人被稅務機關認定為偷漏稅,其需要承擔法律責任與義務,必須要交罰金和滯納金,并接受稅務機關頻繁和嚴密的稽查,這樣會降低自身的信譽和銷售,減少客戶,導致經濟損失的增加。
(三)經營風險
企業在實際發展過程中,由于技術、市場和管理等方面的變化,導致其生產與銷售面臨著一定的風險,一般經營風險主要表現在財務風險和經營失敗這兩個方面,其對方案具有根本性和重大性影響[3]。對于納稅籌劃方案而言,其主要是合理預測企業的經濟活動,如果其基礎出現較大變化,將會影響納稅籌劃。例如在對利息費用進行納稅籌劃時,如果采用財務杠桿效益,一旦企業資金或利率出現變化,企業將會面臨嚴重的財務負擔,影響利潤的提高。
(四)意識形態風險
對于意識形態風險而言,其主要是指征納雙方在納稅籌劃效果和目標等方面存在的認知,從而產生風險。由于納稅人生產經營行為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其實際經營過程中往往會自己確定籌劃方案及其實施,稅務機關不參與其中,而方案的合法性與合理性主要取決于稅務機關對其認可度。如果納稅人和稅務機關對稅法精神的理解難以形成一致,稅務機關將可能會認為該方案與稅法精神不相符合,影響方案的具體實施。同時納稅籌劃是對邊緣效益的追求行為,其不合理行為將會被稅務機關認為是偷稅和逃稅等行為,影響納稅人的經濟效益。此外,納稅籌劃應具備合法性,但是部分企業在實際經營過程中對其具有較高期望,難以全面理解納稅籌劃的概念,將其與欠稅、漏稅和偷稅等行為混為一談,導致方案的稅務機會成本過高。
(五)政策風險
稅收政策的變化主要指的是國家稅收法規具有不確定時效時,往往會導致納稅籌劃行為存在一定的風險性。隨著市場經濟環境的不斷發展與變化,受經濟結構以及產業政策調整的影響,稅收政策也不斷變化,從而適應經濟的發展[4]。納稅籌劃作為一種事前籌劃行為,其多是以現有的稅收政策為依據來設計方案,如果稅收政策出現變化,將會導致納稅籌劃方案缺乏合理性與合法性,產生納稅籌劃風險。如在2006年之前房地產企業可采取一方出資聯合建設項目,另一方出資土地,并且出地一方不需土地轉讓所得營業稅以及土地增值稅等稅種加以繳納,但是隨著《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地產開發業務征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等文件的下達,該方式已經無法適應社會的發展。
三、納稅籌劃風險產生的原因
(一)客觀原因
由于稅收存在無償性特征,其會對納稅人的經濟利益造成不利影響,導致納稅人難以實現利益的最大化。因此納稅人在實際生產經營過程中,應對政府立法精神和稅收政策進行認真把握,并從自身的實際發展情況出發,采取有效的納稅籌劃,促進自身稅收負擔的減輕。同時,我國相關稅法不夠健全和完善,雖然稅法具有一定的針對性、穩定性以及原則性,但是其難以及時修訂,導致納稅籌劃風險產生,影響納稅人的經濟效益。
(二)主觀原因
稅收主要是國家為了滿足社會公眾對社會產品的需求,從而進行相對規定、無償以及強制的分配,納稅人不需付出代價以及直接償還,這使得納稅人開始采取措施來促進自身稅收負擔的減輕[5]。隨著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企業要想實現自身的生存與發展,必須要擴大自身生產經營的規模,選擇新工藝和新技術改造固定資產,降低生產成本和資源消耗,促進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增加自身的收益。一般情況下,如果生產力水平較為穩定,經濟資源有限,且生產成本降低和收入增長存在限度時,納稅人只有降低稅收成本,有效采用納稅籌劃方案,才能實現自身的可持續發展。
(三)稅收政策原因
我國社會經濟在實際發展過程中,由于不合理的產業結構、不平衡的區域發展等因素的影響,導致經濟發展受阻,因此調整產品與產業的結構,保證區域經濟發展的平衡性,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目標。為了實現這一目標,我國應將收稅的經濟作用加以充分發揮,制定行業、產業、產品以及區域的稅收優惠政策,從而為納稅籌劃提供可操作的空間[6]。此外,由于國與國之間存在不同的經濟政治制度以及國情,因此稅收制度也不盡相同,稅基和稅率存在一定的差異性,這使納稅人的選擇機會變多,便于納稅籌劃的操作。
(四)納稅籌劃人因素
納稅人在開展納稅籌劃工作時,如果難以全面理解和熟悉稅收與財會業務,對納稅籌劃風險存在片面性和主觀性了解,存在判斷失誤現象,將會影響該工作的順利實施。一般因納稅人產生的風險主要體現為三點:一是信用喪失的風險;二是無法有效運用與執行相關稅收政策的風險;三是難以全面準確理解稅收政策的風險。
四、納稅籌劃風險的主要規避措施
(一)提高納稅籌劃風險的意識
由于市場環境存在復雜性、多變性以及不確定性,導致納稅籌劃風險時刻存在,因此納稅人應對這些風險加以正視,并在實際生產經營過程中對其保持警惕性。同時納稅人可有效利用信息技術和網絡設備,創建快捷合理的納稅籌劃預警系統,并對相關信息進行及時收集與整理,綜合分析影響納稅籌劃的風險因素,便于納稅人做好預防風險的工作,保證納稅籌劃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經濟效益。此外,在實際納稅籌劃過程中,納稅人應對其風險進行充分考慮,并在此基礎上作出正確合理的決策,制定科學的納稅籌劃預警系統,使其具備風險控制、危機預知和信息收集等相關功能。這樣一旦出現潛在風險,籌劃人員則能夠利用其對風險產生的根源進行詳細分析,做到有的放矢,預防風險的出現,提高納稅籌劃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二)強化風險管理
首先應對納稅籌劃方案進行綜合衡量。成功的方案應具備合法性與合理性,能夠有效實現預期的效果。當然在方案實施過程中往往會導致納稅人管理成本的增加,因此必須要重視其對稅負產生的影響,綜合考慮稅收環境變化以及戰略規劃等對其的影響,從而保證納稅籌劃活動的順利實施,減輕稅負,增加收益。其次應對稅收政策動態進行及時全面把握。國家對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就是稅收政策,在其基本穩定條件下,以經濟運行狀況為基礎適度調整政策,如調整利息稅稅率等。納稅籌劃會受企業經營活動、國家政策以及經濟環境等因素影響,存在一定風險,這要求納稅人應對稅收政策情況進行及時了解,系統學習稅收制度和法律法規,對稅法細節變化進行全面掌握,建立相關信息數據庫[7]。同時納稅人應對稅法精神進行科學把握,對稅收政策的變動情況進行合理預測,重點掌握市場經濟的動態,從而保證納稅籌劃方案的準確性、預見性、合理性以及合法性。最后應對利益與風險關系進行合理把握。納稅籌劃方案的優劣直接影響著節稅效果,因此必須要全方位監控風險情況,對成本效益進行準確比較。如果方案實施成本高于收益,存在一定的風險成本,應以經濟運行的實際情況為依據,放棄或優化納稅籌劃方案,保證方案的可行性與可操作性。
(三)健全內部管理制度
納稅人享有的權利是納稅籌劃,則依法納稅是其應盡的責任與義務。對于企業而言,其會計核算資料是其納稅基礎,因此在實際經營過程中應嚴格按照國家的稅收政策以及財會制度的標準,依照法律要求對會計憑證和賬冊加以設立和規范,并相稅務機關及時報送財務報表,保證納稅籌劃活動的順利進行。同時企業應對內部管理加以強化,健全和完善相關的內部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規章制度,從而達到納稅籌劃風險的有效預防。
(四)強化納稅籌劃的合理性和規范性
納稅籌劃具有較強的技術性和較強的綜合性,納稅人在進行籌劃活動時應對會計和稅法的相關內容加以全面掌握,并了解物流、貿易、金融以及投資等方面的專業知識,從而提高自身的專業素質[8]。企業在實際發展過程中缺乏專業人才,要想保證自身的經濟效益,可聘請注冊稅務師等專業人士進行納稅籌劃業務,從而保證納稅籌劃的合理性與規范性,促進納稅籌劃風險的降低。
五、結語
綜上所述,企業在開展納稅籌劃工作時,由于主客觀因素、自身原因以及稅收政策等方面的影響,導致納稅籌劃存在競爭風險、經濟風險、經營風險、意識形態風險以及政策風險等,影響自身的經濟利益和市場競爭力,無法實現自身的長遠發展。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應對納稅籌劃進行正確認識,提高提高納稅籌劃風險的意識,強化風險管理,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強化納稅籌劃的合理性和規范性,從而保證納稅籌劃活動的順利開展,減輕稅負,實現自身的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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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題】海外來風
【關 鍵 詞】法學教育/司法考試/法科大學院構想
【正 文】
日本稱法官、檢察官、律師三種法律專門職業人員為“法曹”。欲成為法曹,首先要通過 競爭率極高的司法考試,然后在司法研修所中經過一年半的司法研修,最終考試合格才能夠 最終擔任法曹。在這種法曹培養制度下,法學教育與法曹選拔脫節,二者并無直接的聯系。 司法考試嚴格限制人數,(注:日本選拔的法曹人數歷來較少,現行制度下,從20世紀60年代直到90年代初,每年司法 考試合格人數只有500人左右。90年代以來開始增加合格人數,現在每年的合格人數為1000 人左右。參見丁相順:《日本法律職業選拔培訓制度及其改革》,《人民檢察》2000年第4 期,第61頁。)一方面塑造了日本司法精英型的特征,保障了司法的公正性,另 一方面也導致了日本司法人數不足,司法救濟不夠的弊端。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日本國 際和國內環境的變化,在規制緩和的大形勢下,長期依靠行政指導制調整社會關系的日本開 始了由“事前規制型”向“事后檢查型”的改革。(注:關于日本司法改革的背景問題,參見2000年12月28日《法制日報》載《密切法律交流推 進中日友好——訪日本法務大臣高村正彥》一文,法務大臣高村正彥說:“人類即將進入21 世紀,對于日本而言,面臨社會、經濟形勢的復雜多樣化以及國際環境的變化,當務之急是 推進行政等各項改革,完成由‘事前限制型’社會向以個人責任為基礎的‘事后檢查型’社 會的轉型。具體到司法領域,日本將大力推進司法改革,完善法律制度體系,下個世紀,司 法將在維護法治社會、保障國民權利等方面發揮更為重要的作用。”)這樣,為了解決司法人數不足的問題, 大學的法學教育與司法考試制度、法曹培養制度、司法制度開始聯系起來,法學教育界和司 法實務界提出了法科大學院構想。
一、日本法學教育的基本特征與改革
日本的法學教育是在法制近代化過程中建立起來的。日本法學教育在明治時期就形成了官 方與民間法學教育的二元格局,經過明治政府的一系列統合措施,近代法學教育培養的法科 學生為推進日本法制近代化過程和國家的近代化發揮了巨大的作用。(注:丁相順:《日本近代法學教育的形成與法制近代化》,《法律史論集》2000年專集,法 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437頁。)
二戰以后,隨著司法考試制度的建立和精英型法律家階層的形成,在大學教育日漸普及的 情 況下,法學教育成為一種法律修養式的普及型教育,“日本大學本科階段(四年制)法學教育 的目的并不是培養法律的專職人才,而是一種為普及法學思維方式而開設的普通素質教育。 實際上,可以說這種教育的目的只是為即將步入社會的學生養成法律思維(Legal mind)為此 ,在日本各大學法學院的本科課程設置中,除法律方面的科目以外,往往還包括與法律職業 無直接關系的政治學方面的內容,四年制本科畢業生人多從事非法律工作”(注: [日]鈴木賢:《日本的法學教育改革——21世紀“法科大學院”的構想》, 這是作者于2000年12月參加“21世紀世界百所著名大學法學院院長論壇”國際研討會時發表 的論文。參見此次研討會論文集。)。在現行司法 考 試制度下,不僅本科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無直接關系,而且研究生教育也與法律職業沒有直 接關系。研究生院培養的法學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大多從事法學教育和研究工作。目前 日本全國共有622所大學(國立大學99所,公立大學66所,私立大學457所),其中有93所大學 開展法學教育,擁有法學部或者法學院。法律專業學生畢業后的去向大體可以分為三類:一 部分充任中央國家機關和地方政府機構的公務員;大部分人在各種民間的企業或公司中就職 ;只有極少一部分的畢業生能夠通過司法考試成為專門的法律職業家。(注: [日]鈴木賢:《日本的法學教育改革——21世紀“法科大學院”的構想》, 這是作者于2000年12月參加“21世紀世界百所著名大學法學院院長論壇”國際研討會時發表 的論文。參見此次研討會論文集。)
雖然司法考試對于大學生可以給予免考修養科目的待遇,大學法學部所學到的基礎知識也 可以在司法考試中應用上,但是,大學教育基本上不與法律職業發生直接的聯系?!爸匾?是以記憶為中心的司法考試。一次考試能否成功決定著一個人的命運,大學的法律教育基本 上不起作用?!保ㄗⅲ?[日]鈴木賢:《日本的法學教育改革——21世紀“法科大學院”的構想》, 這是作者于2000年12月參加“21世紀世界百所著名大學法學院院長論壇”國際研討會時發表 的論文。參見此次研討會論文集。)
盡管在制度上,現行的法學教育與司法考試不存在直接的關聯,但在某種程度上,二者也 存在著若即若離的聯系。法科學生要通過司法考試,大學的法學教育也是重要的知識積累。 同時,由于法律職業的精英型特點,成為法曹是許多畢業生的理想,反過來,各個學校對司 法考試合格人數也是相當重視的,司法考試的通過率成為評判法學部水平高下的一個重要指 標,這也促使各個大學努力將教學目的服務于司法考試的需要。盡管如此;由于司法考試合 格人數受到阻制,法學部致力于提高司法考試合格率的努力也是有限的,其著眼點只是通過 提高司法考試合格率來提高學校的聲譽,而學校的主要教學對象仍然是那些不可能通過司法 考試或者是不對司法考試抱有奢望的大多數學生。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沒有直接的關聯是日 本當代法學教育和法曹選拔的一個基本特征。
日本東京大學教授新堂幸司認為“日本大學法學部的畢業生成為法律家的比例極低,雖然 有法學部之名,但是成為法律家的極少,多數都進入到行政官廳和企業”。(注:[日]新堂幸司:《“社會期待的法曹像”座談會》,(日本)《實用法律學雜志——法學 家》,1991年第984號,第42頁。)早稻田大學原 校長西原春夫教授認為,“按照我國現在的制度以及現狀,司法考試不是大學的法學教育的 出口,而是司法研修所培養法曹的入口?!保ㄗⅲ篬日]西原春夫:《法學教育與法曹養成制度》,(日本)《法律廣場》1980年第23卷第6號 , 第36頁。)因此,在選拔和造就職業法律家的問題上,當 代日本的法學教育體系顯得有些力不從心。
由于司法考試的技術性特點,也出現了一些專門為參加司法考試的考生服務的補習學校。 由于這些學校針對性強,比起在大學參加科班式的課堂教學來,更多準備報考司法考試的考 生愿意參加各類司法考試補習學校。針對這種現象,一位美國學者指出,當代日本法律教育 體系對于司法考試和職業法律家的培養存在若干問題,這些問題主要包括:第一,法學部教 育有些“高不成,低不就”,也就是對于成為法曹的學生來說,沒有受到充分的法律專業教 育,而對于沒有成為法曹的學生來說,受到的法律專業教育又太多;第二個問題就是出現了 所謂的“雙學?!眴栴},也就是大多數參加司法考試的法科學生同時在法學部和預備校之間 上學,在當前司法考試和法學教育的體制下,并不能造就和選拔出具有豐富知識背景的學生 ,更多地是造就和選拔出具有法律技巧的學生。(注: [美]丹尼爾.福特:《對討論問題的意見——從與美國的法學院相比較的觀點出發》 ,(日本)《實用法律學雜志——法學家》1999年第1168號,第28頁,第27頁。關于日美法學 教育與司法考試的關系,華盛頓大學教授丹尼爾·福特教授作了比較,他認為,現在日本法 學教育的方式和弊端與司法考試有著密切的聯系,在美國,雖然想成為律師的學生必須要刻 苦學習,但是,并不是在學習之初強烈地意識到司法考試的問題,不是為了考試而去學習。 在大學時期,學生們不僅僅學習自己的專業,還要學習一般的修養課程,以及其他專業知識 。也就是說,在大學時期學生們并不十分在意司法考試,而是盡量掌握非常寬的知識。而在 日本,雖然說司法考試冠有資格考試之名,但事實上卻成為一種限制人數的競爭考試。而且 學生們為了參加司法考試,不得不盡早地做準備。由于考試特別重視考試技巧,如果不是特 別有自信力的人,想成為律師的話,理所當然地會忽視法學以外的課程了,集中準備司法考 試科目。同時,為了掌握技巧,學生們會盡早地預備校補習。)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之間過分脫節,以及 司法考試制度過于限制人數的做法客觀上造成了法學教育資源的浪費和職業法律家素質的降 低。
為了解決法學教育與法律實務脫節的問題,日本的各個大學也在探討法學教育改革。幾十 年代以來,日本的研究生院法學研究科的專業設置開始發生變化。“以東京大學、京都大學 、北海道大學等在戰前被稱之為‘帝國大學’的國立大學,和大城市中的主要私立大學為中 心 ,開設了以面向實務為主的碩士專修課程……這些課程的設置起到了在職培訓的作用”,⑩ (注: [日]鈴木賢:《日本的法學教育改革——21世紀“法科大學院”的構想》, 這是作者于2000年12月參加“21世紀世界百所著名大學法學院院長論壇”國際研討會時發表 的論文。參見此次研討會論文集。)日本的法學教育開始出現了重視實務的趨向。但是,在現有的司法考試和法學教育體制下, 這種重視實務的趨向是非常有限度的。從總體上來看,日本現行的法學教育體制仍然是以“ 與實務保持一定的距離”,即重理論輕實務為特色的,“從事教學和研究的學者大多數人沒 有法律實務的經驗”。 (注: [日]鈴木賢:《日本的法學教育改革——21世紀“法科大學院”的構想》, 這是作者于2000年12月參加“21世紀世界百所著名大學法學院院長論壇”國際研討會時發表 的論文。參見此次研討會論文集。)
由于法學教育制度與現今的司法考試制度聯系在一起的。如果不進行徹底的司法考試制度 改革和司法改革,任何教育改革也無法從根本上解決法曹素質降低和司法考試過分重視技巧 的問題。如果仍然過度地限制合格人數的話,極其高的競爭率仍然會持續下去,真正想成為 律師的學生們仍然會為了應付考試而學習。(注: [美]丹尼爾.福特:《對討論問題的意見——從與美國的法學院相比較的觀點出發》 ,(日本)《實用法律學雜志——法學家》1999年第1168號,第28頁,第27頁。關于日美法學 教育與司法考試的關系,華盛頓大學教授丹尼爾·福特教授作了比較,他認為,現在日本法 學教育的方式和弊端與司法考試有著密切的聯系,在美國,雖然想成為律師的學生必須要刻 苦學習,但是,并不是在學習之初強烈地意識到司法考試的問題,不是為了考試而去學習。 在大學時期,學生們不僅僅學習自己的專業,還要學習一般的修養課程,以及其他專業知識 。也就是說,在大學時期學生們并不十分在意司法考試,而是盡量掌握非常寬的知識。而在 日本,雖然說司法考試冠有資格考試之名,但事實上卻成為一種限制人數的競爭考試。而且 學生們為了參加司法考試,不得不盡早地做準備。由于考試特別重視考試技巧,如果不是特 別有自信力的人,想成為律師的話,理所當然地會忽視法學以外的課程了,集中準備司法考 試科目。同時,為了掌握技巧,學生們會盡早地預備校補習。)因此,要解決日本法學教育與司法考試制度 、乃至于解決司法制度中的結構性矛盾,必須將法學教育改革與司法考試改革聯系起來解決 。
1999年6月,根據日本國會通過的“司法制度改革審議會設置法”的規定,日本成立了“司 法制度改革審議會”,負責“調查審議司法制度并向內閣提出改革方案”。該審議會圍繞法 曹一元化(從律師中選拔法官),參審制、陪審制,法曹培養等議題進行研討,最終提出司法 改革方案。正是在這種司法改革的背景下,日本法律教育界提出了法科大學院構想,并作為 法曹培養的一個重要內容,與司法制度改革問題結合起來。
二、法科大學院構想
具備何種資質的法曹方可以適應21世紀司法的需要?日本法學教育界提出了各種看法,主要 集中于具有豐富的人性和感受性,具有深厚的修養和專門的知識,具備靈活的思考力和說服 、交際能力,對于社會和人際關系的洞察力,人權意識,掌握尖端的法律和外國法方面的知 識,具有國際視野和語言能力。為了選拔具備這種資質的法曹人員,就不能象過去那樣,通 過司法考試這一個環節、一個點來選拔,而必須通過一個整體的過程來造就和培養。必須通 過法學教育、司法考試、司法研修等程序的互相配合,通過連續的過程來選拔法曹。為了擴 大法曹人員,實現司法改革的目標,也必須充分發揮高等法學教育的優勢,所以,如何形成 包括法學教育在內的立體法曹選拔、培訓制度是司法改革的重要任務。充分利用現有的法學 教育資源是實現法曹人員素質的提高和數量擴大的現實途徑。從這樣的基本理念出發,日本 提出了將法學教育與法曹選拔培訓有機銜接的方案,集中體現在法科大學院構想的方案設計 中。
所謂法科大學院就是在各個水平較高的大學院(大學的研究生院)法學研究科的基礎上,建 立起專門培養法曹實務人員的高等法學教育機構。對法科大學院畢業生,可以直接或者間接 付與法曹資格。并且,在法曹選拔和培養過程中,要以法科大學院培養的學生為主體,輔之 于司法考試和司法研修制度,建立法律職業選拔任用的“流水過程”。
為了切實進行法學教育改革和探討具體的法科大學院方案,當時的文部省設立了“法科大 學院構想研究會議”,具體進行“法科大學院”的制度設計。2000年10月6日?!胺拼髮W 院構想研究會議”提出了總結報告,對日本型的法科大學院提出了基本框架構想,并且建議 在 2003年開始設置這種新型的法學教育機構。
日本法科大學院構想在制度設計上主要是以美國的Law school為模本。但是,日本的法科 大學院設計方案保留了傳統的法律本科教育體制,將法科大學院設置在研究生教育階段?;?本的制度設計是:非法律和法律專業的大學畢業生都可以報考法科大學院;法科大學院的學 制一般為3年,例外時為2年;從法科大學院畢業就獲得了參加司法考試的資格,在面向法科 大學院畢業生的司法考試中,主要以法科大學院學習的內容為主,考試的合格率會大大提高 ;法科大學院的法學教育要以實務教育為主,在課程設計和師資選任上,都要服務于實務訓 練的需要;與過去一樣,法科大學院畢業生通過了司法考試以后只不過是獲得了參加國家司 法研修的資格,這些合格者要作為研修生參加國家統一的司法研修,然后才能根據本人的意 愿從事具體的法律職業。
由于新的法科大學院以培養應用型的法曹為主要任務。因此,對于課程科目的設置要體現 出應用型的特點,其基本考慮主要是設置相應的學科群。開設的科目群主要包括:A.基礎科 目,也就是為系統掌握基礎法律知識所開設的科目,包括憲法、民法、刑法、訴訟法、外國 法等基本法律知識;B.法曹基本科目,也就是與法律職業共同的思維方式有關的科目,包括 收集、整理、分析、使用法律信息能力的科目,例如,法曹倫理科目、法律信息的基礎教育 科目等;C.骨干科目,也就是為深化、理解基本法律領域里的法律學識,提高法律思維能力 、分析能力的科目,包括憲法、民事法(財產法)、刑事法、商法(公司法)、民事訴訟法、刑 事訴訟法等;D.先進尖端的學科領域課程,也就是培養創造性地解決現實問題的能力和培養 多元的、多角度法律思維能力的課程,例如知識產權法,租稅法,行政法,勞動法,執行、 保全、破產法,環境法等;E.與國際相關的科目群,就是培養法曹國際視野的科目,例如國 際法、國際私法、國際貿易法等;F.學科交叉的科目群,也就是培養法曹廣闊知識背景,開 拓學科視野的科目群,例如法與經濟、法與醫療、法與家庭、法與公共政策等科目:G.實務 關聯課程,也就是在前述科目基礎上,通過實踐進一步提高法律思維能力,解決現實問題能 力的科目,包括診所式教育,民事、刑事演習,談判技法演習等。
在這些課程中,A學科群的課程是所有法科大學院學生應該掌握的最低限度的法律知識,C 較A學科群的學科劃分更加細化,是為了提高學生解決問題、分析案件事實的能力而開設的 科目,以事例研究、判例研究為對中心,不僅僅從理論上,而且要從實踐的角度(從事實認 定論和要件事實論等實務的觀點著手進行的教育)開設的課程。對于C課程群,沒有必要拘泥 于各個實定法進行法學教育,可以合并設置課程,例如,開設民事法課程(將民法、商法、 民事訴訟法課程作為一個科目進行講授),刑事法課程(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等),要重視 實體法和程序法的有機結合,在對法律進行系統理解的基礎上重視理論上的應用,并進行理 論與實踐的整合。
在這些科目群中,為了達到使全體法曹具有共同資質的目的,要以A、B、C三個學科群為核 心課程群,并且兼顧D、E、F、G等學科課程。要求所有的法科大學院都要設置核心課程,所 有的法科大學院也要開設G科目群。但是,根據各個學校的情況,對于具體的科目和內容可 以有所側重??梢愿鶕鱾€大學的特色來設置D、E、F學科群。轉貼于
法科大學院的教育方式要采取少數人制的教育,每一個科目聽課的人數不能過多,基于科 目的每個教學單元規模不能超過50人。在教學過程中,授課的方式包括講義方式,少數人演 習方式,學生獨自進行調查、制作報告,教員對學生個別輔導等方式等。
法科大學院的入學者原則上要求大學本科畢業,但沒有專業限制,入學者要通過考試方能 夠入學。對于考試的性質,“法科大學院構想研究會議”認為法科大學院入學考試并非要測 試考生所掌握的法律知識,而應該是以測試學生的判斷力、思考力、分析力、表達力為目的 的素質考試。但是,目前為止,對法律專業和非法律專業的考生是否要采取統一考試的問題 還存在分歧?!胺拼髮W院構想研究會議”的基本主張是,為了保障法學教育的完整性,為 了徹底保障入學考試的開放性,為了保障考試的公平性,對法律專業的畢業生和非法律專業 的畢業生原則上要采取統一考試制度。為了保障非法律專業的學生能夠進入法科大學院,在 錄取時可以規定錄取一定比例非法律專業學生。
法科大學院要以現有的法學部為中心設置,但是為了保持法科大學院設置的均衡性,防止 法科大學院設置過于集中在象東京這樣的著名大學集中的城市,允許辯護士會與地方自治體 等大學以外的組織一起成立學校法人,設置單獨的法科大學院。并且在法科大學院之間,要 允許各個法科大學院具有自己的特色,鼓勵各個法科大學院之間的競爭。
三、法科大學院構想與日本司法考試改革
由于在法科大學院構想中,只要取得了法科大學院的畢業文憑就自動取得參加司法考試的 資格,換句話來說,在實施法科大學院構想后,要參加司法考試必須首先取得法科大學院文 憑。那么,新的教育方式與司法考試的關系問題就變得十分重要。由于這一構想是將法科大 學院作為法律職業人員資質提高的一個有機環節來看待的,因此,即使建立了新的法科大學 院,也并不意味著要取消司法考試或者司法研修制度。不過,在法科大學院構想付諸實施以 后,司法考試制度也必須隨之作相應的調整。新司法考試的性質如《法科大學院構想的探討 總結報告》所言:如果設置了作為在客觀上可以保障其教育水準的高級的法律專業教育機關 ——新的法科大學院,并且以在法科人學院中實際進行了充分的教育和嚴格的成績評估為前 提,新的司法考試要以法科大學院的教育內容為基礎,新司法考試就是判斷法科大學院畢業 生或者預定畢業的學生是否具備作為法曹應該具備的知識、思維能力、分析能力、表達能力 為目的的考試制度。從法科大學院構想的宗旨和新司法考試的目的出發,要求參加司法考試 的考生參加考試的次數不能超過三次,在這一司法考試制度下,要保障法科大學院的畢業生 具有較高的通過率。
實施法科大學院構想以后所建立的新法曹選拔、培養制度主要特點表現為:1.將打破過去 一次決定勝負的司法考試模式,使法律專門人才的選拔形成“法科大學院”——司法考試— —實務研修這樣一個有機相聯的過程。2.使大學的法學教育直接與法律實務人才的培養結合 ,有效地利用社會教育資源。這種法學教育制度的改革一方面將現有的法學教育與法曹培養 直接聯系在一起,可以在保障法曹資質的前提下擴大法曹的人數。
由于法科大學院構想與現行法學教育結合起來,因此,得到了法學教育界和法律職業界的 支持 。(注:事實上,正是各個大學法學部才真正推動了這一構想的實施。筆者在日本留學期間, 就曾經參加了中央大學舉辦的法學教育改革與法科大學院構想的研討會。據筆者統計,共有 大約十幾所大學法學部舉辦過大規模的法科大學院構想研討會,有十幾所大學法學部提出了 自己的法科大學院構想。)可以說,法科大學院構想的實施是日本解決法曹人口不足和司法考試制度結構性矛盾 的一個根本方向。如果日本司法制度改革審議會提出的改革方案得以實施,法科大學院、司 法考試、司法研修將構成日本法曹選拔和培養的連續過程,在此基礎上,如果法曹一元化能 逐步落實,日本的司法制度將會發生根本性的變化。
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