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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體森林資源資產評估
至今為止,我國對集體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的概念還沒有形成一個準確的定義。陳平留認為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指:以森林資源為評估對象,根據被評估森林資源資產的質量、數量、市場供求狀況以及森林資源的收益能力等諸多綜合性因素,在綜合分析的基礎上,對森林資源資產本身的市場價值進行評定估算,并得出評估結論的專業過程。根據評估對象的不同,我國資源資產評估分為國有森林資源評估和集體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包括集體森林資源評估,所以,集體森林資源資源評估含義與森林資源評估一致。確定資源的產權歸屬問題是集體森林評估中的首要任務,相關評估準則出臺:“只有產權歸屬清晰的資源才能進行評估”,但是,中國集體森林資源產權流轉未能完全實現,發展受限,能夠進行評估的集體森林資源少之甚少,數量微乎其微。集體森林資源資產評估也是資產評估的重要組成部分,評估人員必須具備較硬的專業技能、熟悉森林資源相關知識,不及如此,評估需具備廣泛而豐富的相關知識,例如:林權知識、管理學、社會學、法律知識,只有這樣才能完成集體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報告。
2研究意義
集體森林資源評估與國有森林資源評估都屬于森林資源評估的重要組成部分。由于歷史,文化,地理等因素,國有森林資源評估工作比集體森林資源評估工作要發展先進并且相對完善。本文主要以集體森林資源評估為研究對象,研究過程中不僅具有重要的實踐意義,也具有理論意義。
2.1實踐意義:
1.集體森林資源資產的評估工作不僅可以明晰產權、盤活森林資源資產,而且激發農民發展林業生產經營的主動性。2.對集體森林資源評估過程進行完善,可以解決對于集體林權制度的瓶頸問題。與此同時,能夠很好的促進林業發展,對發揮集體森林資源的生態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起著重要意義。
2.2理論意義:
1.在對集體森林資源評估研究的過程中,尋覓出其中的困難與問題,對于完善我國集體森林資源資產評估過程具有一定補充意義。2.縱觀我國學術文獻,可知我國對集體森林資源的評估研究少之甚少,而本文對此研究方向有一定的輔助作用,對集體森林資源評估理論的進一步研究做出了貢獻。
3我國集體森林資源評估的特點
1.集體森林資源產權歸屬的復雜性。我國對集體森林資源管理權限不明確,存在多頭交叉管理等不良現象,最終導致管理無秩序。2.集體森林資源評估難度大。森林資源評估工作相對比較復雜,難以理解難以應用,難以估測。要求相關人員有過硬的技術,一定是受過專業培訓才能勝任。3.集體森林資源評估對評估人員專業素質要求高。在森林資源評估工作中,評估人員需要具備很多相關知識,例如管理學知識,林業知識、評估知識、經濟學知識,要求評估人員具有豐富的知識儲備,否則,不能完成評估報告。不僅如此,依據法律規定,只有兩名林業專家和注冊評估師的簽字的報告才具有法律效力。
4集體森林資源資產評估中存在的問題
4.1集體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方面的政策和法規不清晰
近年來,我國出臺了一些針對集體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和管理的文獻和法律規章,但這些法規和管理辦法也不全面,急需相關部門制定新的專門的有關集體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的法律、法規。通過筆者閱讀了大量相關文獻后,發現目前我國集體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在制度設計和法律規范方面還存在很多問題。近些年來,我國不斷出臺相關文獻和規章制度,在這些規范規定之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是效率最高的文獻,最具有說服力。但美中不足的是,該文獻專業性的具體的出臺一些有關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的條文,僅有一些粗放性的要求。但是,現行的規范與現實中的評估工作進度不一致,理論與實踐非常不協調,急需我國進一步更好的改進與完善,這樣,才能滿足資產評估市場中的供需平衡。19世紀90年代我國出臺了《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技術規范》,其中的評估公式,評估系數很大的誤差,并不適用與當前的評估了,這種情況會影響評估的準確性和真實性,不利于資產評估的發展。
4.2集體森林資源產權不清晰
根據我國出臺的資產評估相關法律:不允許產權變動的森林資源資產包括:權屬不清或有糾紛的森林資源資產;自然保護區的森林、林木、林地及森林景觀資產;其他有規定不允許產權變動的森林資源資產。也就是說,當產權不存在糾紛,劃分清晰明了時,才可以進行相關的資產評估,才從而變動產權。據報導,目前我國林權流轉的面積僅為6%,產權不清晰嚴重制約著我國林權的流轉進度,并且常常在流轉過程中存在爭議。由于集體森林資源的產權界定尚未完成也影響著我國對森林資源的評估進展。很多因素會導致集體森林資源的產權界定不能清晰明了,其中包括需要查閱歷史資料,評估系數的界定,成本高,分配困難等等。
4.3集體森林資源資產評估人員數量不足、資質管理混亂
根據《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規定》,對森林資源進行評估的機構大體分為兩種,一種是綜合性資產評估機構,這種機構由國資委批準成立,此機構針對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業務量不多,大多缺少林業專業技術人員,因此對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的業務流程也不專業,有的甚至沒有得到林業部門的相關認可和批準。另一種是林業部門管理的森林資源調查規劃設計單位。注冊資產評估師沒有達到合法合規的數量,也未得到國資系統的批準,并且也不是獨立法人。我國出臺的相關法律大多沒有提及對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師進行明確規定,同時,未重視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專業,也未提及增設此專業。
4.4集體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技術方法單一
從兩個方面體現了我國集體森林資源評估技術單一:在已有的評估體系中,評估方法單一,而且,評估內容不全面。
5優化我國集體森林資源資產評估過程的對策
在集體森林資源評估工作方面,我國現有的森林資產評估體系中仍然存在諸多問題。具體優化對策如下:1.健全集體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的政策法規。對于法規和制度的不完善方面應該盡快彌補,這樣才能有效的發揮對于森林資源的管理。2.明確集體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的監管主體。有句話說的恰到好處,那就是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所以,對于森林資源的管理也無一例外,相關部門應該明確分工,杜絕各部門相互推諉的現象。與此同時,也應該注意改進管理方式。3.評估集體森林資源的過程中,多讓基層林業等專業人士參與。例如,一些退休的年老的看護人員,他們其實對森林的了解甚至比專業人員更加透徹,經驗也比較豐富。4.建立集體森林資源評估的資質認證機制。我國應該建立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資格認證制度,這種制度非常有必要且將會起很大作用。評估人員包括兩類人:評估師與評估員,其中,評估師實行全國統一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執業資格考試。從權力和義務上來講,兩種評估人員也是不一樣的。其中,較為高級的人員時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師,所以其所享受的權利與承擔的義務應更加重要和寬泛。5.不斷完善現有集體森林資源評估技術規范。相關人員評估后才能獲得準確的評估價值,然后通過市場交易來實現此價值,這也是評估的重要目的之一。評估方法的選擇是評估過程中的重要手段,只有選擇了合適的方法才能更加準確的評估和判斷。評估方法的選擇是否合適關系到評估結果的準確性和真實性,對評估價值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并且國家進一步掌握森林資源信息的基礎就是森林資產的價值,所以評估方法和技術的完善至關重要。6.確定合理評估范圍及實施財政補貼政策。相關文獻《林改》出臺表示,農民只有對林地進行了評估后,才可以對林地進行流轉,但是如果評估的價格過高,將會嚴重阻礙了集體森林資源的流轉進度。所以,對于大片的林地一定需要評估后再流轉。而面積較小的林地,經我國相關部門允許,可以不經過評估機構進行專業評估。為了保證評估結果公平、公正、公開,其價值需要相關部門公開。由于在偏遠山區,林地、林木資源的流轉過程中,會給農戶帶來一筆可觀收益,大多數村民支持林地的流轉,但是由于這些地方也是經濟落后、收入水平較低的地區,農戶流轉的積極性會因為過高的評估費用被打消。允許農戶、村組自己評估的法律法規在短期內應該不會出臺了,但是相關部門可以通過財政補貼的方式,例如幫助農戶承擔一部分評估費用等方法,這樣,才能促進森林資源的評估。
一、森林資源資產抵押評估的必要性
(一)為合理確定貸款金額提供依據 《中國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因此,在采用抵質押擔保方式進行資金借貸之前,抵押品價值是銀行進行信貸決策和確定提供資金額度關鍵指標之一。通過評估確定的擬抵押森林資源資產的公平合理價值,是銀行確定合理貸款金額主要依據之一,同時也能維護抵押人權益、保證抵押人獲得合理的貸款金額。
(二)為控制銀行貸款損失風險提供保障 銀行設置抵押資產的作用在于防范金融風險,是在借款人的償還能力即“第一還款來源”之外,以資產抵押物代償為條件設置了“第二還款來源”。這種貸款方式從理論上講比單純“第一還款來源”多了一道風險屏障。抵押物在降低貸款風險、減少貸款損失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銀行根據抵押物的合理評估價值、抵押物價值變動風險、處置變現風險、貸款期限等因素合理確定貸款金額,從而降低銀行貸款違約損失。但是,抵押品作為一種減少違約損失的信用風險緩釋工具,其發揮作用的前提條件是對借款人或交易對手提供的抵押品價值的合理評估(姜浩,2008)。由專業評估機構通過科學的評估程序及合理的評估方法確定擬抵押森林資源資產的價值,為銀行控制并降低貸款違約損失提供了保障。
二、森林資源資產抵押評估存在的問題
(一)評估主體缺乏獨立性 評估主體是指資產評估由誰來承擔,是資產評估工作得以進行的前提和保證,森林資源資產抵押評估主體是對擬抵押森林資源資產進行評定估算并出具評估意見的機構。由于森林資源資產的特殊性以及林業行業長期以來的壟斷經營,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業務只能由林業行業內的資產評估機構承擔,目前基本上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機構和森林資源管理機構是兩塊牌子一套人馬,其他評估人員無法正常承擔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業務,由于林業系統內部的評估機構,沒有脫鉤改制,人、財、物受林業行政領導的制約,有時難免受行政領導干預而難以抵制,不可避免要造成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結果的偏高或偏低,真實的資產價值得不到體現,嚴重影響到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質量(田松華,鄧云,2010),抵押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的質量的低下,是影響銀行進行森林資源資產抵押貸款的主要障礙之一。
(二)評估價值類型選擇不統一 資產評估價值類型是對擬評估價值的質的規定性,根據《國際資產評估準則》,資產評估價值類型包括市場價值和市場價值以外的價值類型,市場價值以外的價值類型作為非市場價值類型的集合,包括投資價值、清算價值、持續使用價值等各種價值類型。以抵押為目的的資產評估業務價值類型選擇問題,是各國資產評估理論和實務界一直討論并存在爭議的問題。我國現階段與森林資源資產抵押評估相關的價值類型主要有市場價值和清算價值兩種。我國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價值類型選擇沒有統一的標準,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隨意性,大大降低了評估結果的合理性及其評估質量。
(三)森林資源資產抵押評估對象的特殊性加大評估參數的獲取難度 森林資源資產與其他業務中的評估對象相比有其特殊性,同時這些特殊性加大了評估參數的獲取難度,主要體現在:
(1)采伐的限制性影響擬抵押森林資源資產收益額的預測。法律或社會對采伐的限制性規定是森林資源資產不同于其他資產的一個主要特征,森林資源資產采伐受到限制的原因表現在:一是森林資源資產除具有經濟效益之外,還具有生態效益,由于森林資源資產的生態效益,法律對森林資源的采伐有一定的限制;二是各類森林經營單位為保證永續經營下去,在采伐過程中必須不斷地對其結構加以人為干預,一般來說會通過制度規定采伐程序。對林木資產而言,采伐的限制規定影響森林資源資產的給其權利主體帶來的未來收益,這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林木資產未來收益額的預測難度。
(2)外部環境對擬抵押森林資源資產價值的影響程度難以定量。
對林地資產而言因外部環境不同,價值差異很大,除其本身內在的生產潛力差異外(即立地質量等級),還存在著生產運輸成本上的差異。林地的這些差異,要比農地大得多,林地的差異,給林地資產的評估帶來了許多困難。同時,因為林地的位置固定性,附屬于該位置的溫度、濕度、光照、降雨等具有一定的狀態,他們構成了土地的自然地理位置,也影響土地的生產潛力。因為林地位置固定性導致了很難尋找到完全相同的森林資源資產,同時外部環境對森林資源資產價值影響差異尤難確定。
三、森林資源資產抵押評估完善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主體制度 主要包括:
(1)由獨立的資產評估機構承擔森林資源資產抵押評估。森林資源資產抵押評估主體是對擬抵押森林資源資產進行評定估算并出具評估意見的機構,為森林資源資產抵押提供評估服務的評估主體作為經濟行為的第三方,為經濟行為提供價值尺度,其評估結論是銀行確定貸款金額的依據主要依據之一,同時也是降低銀行貸款違約風險的重要手段。因此,評估主體首先應該獨立于經濟行為的各方當事人,保持形式上和實質上的獨立;其次評估主體作為提供價值估算的專業機構,應該擁有專業評估技術的人才,評估技術人才能夠利用國際通用的評估方法對擬抵押森林資源資產提供價值估算服務并出具評估意見。在我國,資產評估機構作為三大中介服務機構之一,是獨立的經濟主體,擁有財政部門頒發的資產評估資質;客觀上能夠獨立于經濟行為各方當事人,符合森林資源資產抵押評估主體的客觀要求。
(2)建立完善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培訓制度。鑒于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的專業性特點,資產評估機構的評估人員除需掌握資產評估基本理論和常規技術之外,還需掌握或了解森林資源資產相關知識,主要包括森林資源本身特殊的生長變化規律、森林的經營技術和調查技術等林學方面的知識。提高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質量,需要建立一系列完善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培訓制度,培養高素質森林資源資產評估隊伍。本文建議從以下兩個方面建立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培訓制度,第一,對意愿從事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機構的工作人員進行分期分批系統培訓。對資產評估機構人員,主要進行森林資源資產等相關林學知識培訓;第二,采用嚴格的考試制度,對培訓合格者頒發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從業證書。
(二)統一森林資源資產抵押評估價值類型 在森林資源資產抵押業務中,不論是金融機構還是抵押企業,都期望如期償還貸款同時抵押的森林資源資產不發生轉移,借款企業能用生產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即“第一還款來源”按期償還貸款。抵押的森林資源資產的變現現金流量即“第二還款來源”實際是在“第一還款來源”無法償還債務的情況下,對債務安全設置的第二道屏障。如若借款人到期未償還貸款本息,金融機構有權對抵押森林資源資產進行處置,優先利用處置所得資金償還貸款本息。鑒于抵押人到期不能償還銀行貸款本息,抵押權人通過處置抵押森林資源資產來償還貸款本息的情況可能發生,部分學者以及評估實務人員認為森林資源資產抵押評估應該選擇清算價值類型。筆者認為,在森林資源資產抵押評估中,市場價值較之清算價值更為合理。
首先,從國外的評估實踐來看,美國、澳大利亞以及香港特區的抵押評估價值類型均采用市場價值。在美國,適用于抵押貸款評估的價值類型被界定為市場價值。澳大利亞評估準則認為,抵押貸款評估的評估基礎是市場價值。香港《評估準則8:用于抵押的資產評估》規定,資產作為貸款擔保物進行評估時,評估通常應當建立在市場價值的基礎之上,而不宜以非市場價值作為抵押貸款資產評估的價值基礎。
其次,清算價值不同于代表貸款到期日抵押品變現價值。評估師采用清算價值類型對擬抵押森林資源資產進行評估時,通常選擇評估人員以對抵押資產的現場勘察日、抵押權設定日、貸款發放日等不同時點作為評估基準日,可以概括為“當前日期”。資產評估是根據評估基準日被評估資產的自身特點、面臨的市場條件、未來的市場變化等條件,結合一定的假設通過合理的評估方法對被評估資產的價值進行評定估算,以“當前日期”為評估基準日進行價值估算時,評估使用的評估假設是根據評估對象當前的市場條件做出的,而不是貸款到期時的市場條件。選用“當前日期”為評估基準日的原因是抵押森林資源資產處置變現時自身狀態及面臨的市場條件難以預測。森林資源資產屬于自然資源資產,除受市場供求等因素影響之外,還受自然環境的影響,惡劣的天氣或病蟲害等自然原因可能導致抵押森林資源資產在未來處置時發生較大價值變動,甚至完全滅失。因此以“當前日期”為評估基準日所得到的清算價值,很難代表實際處置變現時的價值。
再次,在貸款存續期間,抵押品受各種因素影響不可避免地出現不同程度的價值波動,特別是對于期限較長的貸款(如項目貸款),到期時抵押品的市場價值會發生較大變化,如果到期時抵押品的價值很低,將難以起到貸款風險的防范作用。因此,銀行在抵押貸款的實踐中,往往根據不同的抵押貸款期限、抵押品類型、抵押品新舊程度、市場價格變動趨勢等價值影響因素確定一定的抵押率,來控制其貸款損失風險。在我國,森林資源資產抵押貸款的抵押率一般在50%左右。擬抵押森林資源資產未來的變現風險可以通過銀行所設置的抵押率得到合理控制,如果評估時采用清算價值類型,銀行采用清算價值與抵押率結合的方式確定貸款金額,會導致抵押品未來變現風險所產生損失的重復計算,給貸款人帶來損失,因此在采用抵押率的情況下,市場價值類型更為科學。
最后,相比清算價值而言,市場價值具有更強的操作性。清算價值是指評估對象處于被迫出售、快速變現等非正常市場條件下的價值估計數額,而市場價值是指自愿買方和自愿賣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強迫的情況下,評估對象在評估基準日進行正常交易的價值估計數額。通常來講,正常市場條件下的交易案例較非正常市場條件下更多。因此,市場價值評估相對清算價值評估,操作性更強。
(三)確定評估參數時充分分析擬抵押森林資源資產的特點 具體為:
(1)合理考慮采伐限制對預期收益的影響。因為森林資源資產的生態效益,相對于機器設備、知識產權等其他資產而言,采伐限制性規定給森林資源資產的所有者帶來了不能對其自由處置的障礙。在進行森林資源資產抵押評估時,必須考慮采伐限制性規定對收益額的影響,根據相關部門或者行業通行的采伐限制,科學預測每期的客觀收益額。
(2)注意外部環境對相關參數的影響。在應用市場法對擬抵押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時,外部環境對評估參數的影響主要體現在評估對象與參照物之間的差異調整方面,包括交通運輸條件的差異、林地狀況的差異、面臨的市場條件的差異等調整因素。在應用收益法進行評估時,外部環境的影響也需要重點考慮,比如交通運輸條件對成本的影響、地理位置決定的土地狀況對收益的影響等。同時,應用成本法進行評估時,同樣需要考慮外部環境對重置成本以及各種貶值的影響,比如交通運輸條件不同對重置成本的影響。
參考文獻:
[1]劉玉平:《價值類型理論的應用與完善》,《中國資產評估》2009年第3期。
[2]崔宏:《基于銀行貸款安全目的的抵押資產評估理論與方法創新》,《金融論壇》2007年第1期。
[3]劉玉平:《資產評估教程》,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10年版。
[4]羅江濱、陳平留等:《森林資源資產評估》,中國林業出版社2002年版。
[5]嚴玲:《對推行森林資源資產抵押方式融資的思考》,《森林工程》2005年第3期。
[6]魏遠竹等:《關于森林資源資產化管理若干問題的思考》,《林業經濟》2001年第10期。
[7]郭保香:《我國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發展歷程、問題及對策研究》,《林業經濟》2001年第8期。
[8]王富煒等:《森林資源資產抵押貸款價值評估研究》,《林業經濟》2008年第11期。
[9]郭保香:《我國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發展歷程、問題及對策研究》,《林業經濟》2001年第8期。
關鍵詞:森林資源資產評估;高職教育;教學方法
中圖分類號:F234文獻標識碼:A
目前森林資源經營管理已經打破了原來封閉式的模式,森林資源資產作為一種特殊的資產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自1996年林業部(1998年改為國家林業局)和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聯合頒布《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技術規范》(試行)起,我國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工作在全國范圍內才逐步展開,直至目前還有不少地區相關的評估體系、評估標準還未建立起來。在這種情況下,作為直接服務于生產的高職教育,如何使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課程更好地服務于林業生產及怎樣在高職院校教學中開展該課程的教學與實踐值得深入研究。
一、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課程基本要求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是一門綜合性非常強的課程,學習前必須學習過一些相關的課程,具備一定的知識背景,具體講這些課程包括:森林調查、森林經理、森林經營、森林生態學、林業政策法規等相關課程,因此一般是在在校學習的最后一個學期開設為宜。
高職高專院校的教學模式多樣,我校實行的是“2+1”模式,即學生在校學習2年,到生產單位實習1年,學生在校學習時間有限,因此“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課程所占課時也有限,教學工作者必須對課程的核心、重點內容十分清楚,才能熟練、準確、高效地講述該課程。筆者在該課程教學總學時數為86節(包括1個星期的實習),周學時數為6,實訓課的比重占總課時的50%以上。
二、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課程內容安排
(一)教材的選擇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課程目前沒有專門的高職高專教材,在其他林業專業教材中略有相關知識的講述,但不夠詳細,市場上也很難找到相關書籍。筆者在教學中曾采用中國林業出版設2002年4月出版的,由陳平留、劉健主編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運作技巧》和中國林業出版社2002年5月出版的,由羅江濱、陳平留主編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兩本書。
(二)理論知識內容的安排
以羅江濱、陳平留主編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為教材,結合高職教育特點,內容的安排見表1:
課程內容的安排以生產應用為出發點,著重講述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相關財務知識、林木資產評估和林地資產評估三大部分,其中相關財務知識是難點,學生比較難掌握,需要一些練習題加以鞏固,而在林木和林地評估的理論教學中,評估方法的推倒是重點也是難點,應適當調整講解速度進行講解,如講述收獲現值法時,可以畫一時間線段軸,分清各時間點的成本與收入,然后轉為現值再做加減推倒得出公式,這樣比較容易理解。
(三)實訓教學內容的安排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涉及的學科較多,評估的項目也多種多樣,目前在林業生產活動中主要分為林木評估和林地評估兩大類,其他評估如森林景觀資產評估學生離校工作以后應用較少,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本課程開設了以下實訓項目,見表2。在課程實習的一周則按照《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技術規范》(試行)中規定的要求進行綜合實訓,要求學生提供完整的圖、表及報告。
三、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教學方式和教學方法
(一)教學方式、教學方法
高職教育的教學要與生產密切結合,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課程是一門應用性極強的課程,因此結合生產是必需的。在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教學中結合生產實際的途徑有多種,筆者總結如下幾點:一是以學生實際情況出發,結合生產實際。學習改課程的學生中有不少學生是來自農村,可以采用他們遇到的實際問題作為上課講解的例子,如果需要還可以在課后幫助他解決實際的問題,從而帶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二是在實習周帶領學生到附近的木材交易市場、資產評估事務所調查收集所需的數據、了解行業特點及了解木材交易情況。三是利用校(下轉第52頁)(上接第23頁)附屬林場的獨特優勢,如在采用市場價倒算法評估成熟林林木價值這個實訓項目時事先聯系了解林場哪里的林木要砍伐,待做完實訓后,將評估的結果與實際價值比較;在采用重置成本法評估幼齡林林木價值時,讓學生親自參加林場的實際造林,然后再用收集的數據進行評估,這樣學生的學習興趣和評估的準確性都可以有很大提高。
同時為讓學生更注重實踐環節的質量,在期末成績中實訓項目的成績與期考的卷面分所占比重為4:6,還可向學校申請采用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實際操作考核代替筆試的方法提高學生的操作水平。
(二)生產實例在教學中的應用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工作的實例在采用的教材中有,為了讓學生更加對改課程感興趣,可以用本地區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的報告和相片作為例子(需注意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的內容一般是保密的,例子應用時要對數據進行修改),學生也可以用例子作為模板在實習和以后的工作中都可用于參考。在實訓過程中也可按照學生的興趣要求對目前流行的樹種如速生桉樹進行評估,收到不錯的教學效果。
四、結語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課程綜合性強,技術性高、發展快并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有密切的聯系,對教學的要求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對于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的教學工作者來說除不斷學習理論知識外,參加實際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工作是必不可少的,只有在實踐中總結豐富的經驗,教學中才能夠抓住重點,解決難點,從而使學生更好地掌握這一門課。
【參考文獻】
[1]陳平留,劉健.森林資源資產評估運作技巧[M].北京:中國林業出版社,2002.
Abstract: The transfer of forest ownership is to shorten the cycle of forest management and an important means of active forestry economy, but because of the introduction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about the transfer of forest ownership lagged, transfer of forest ownership is not standardized, and most of the collective assets are lost. The relevant departments should formulate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to regulate the transfer of forest ownership according to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關鍵詞: 林權流轉;流轉;法律法規
Key words: transfer of forest ownership;circulation;laws and regulations
中圖分類號:F316.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2)03-0310-01
1 遼寧省集體林權流轉現狀
據初步統計,遼寧省集體林權流轉宗地數累計達28.6萬宗,流轉面積達1116.2萬畝,流轉林木蓄積量達4077.8萬立方米,流轉金額達58億元。2010年,在國家林業局的大力支持下,遼寧省的清原、本溪兩縣列入國家林業局林權管理服務中心建設試點。全省林權抵押貸款面積231.8萬畝,貸款金額達39.6億元,其中農戶抵押貸款面積193.4萬畝,貸款金額達26.3億元,涉及農戶2.7萬戶。全省建立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機構28個,其中24個為發改委物價部門審批成立。有資質的評估師達307人,初步滿足了全省森林資源流轉價格評估需求。為了進一步規范集體林權流轉行為,2010年4月29日,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了省林業廳《關于切實加強森林資源流轉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遼政辦發〔2010〕17號),從五個方面提出了森林資源流轉管理工作的意見要求。
2 遼寧省集體林權流轉存在的問題
2.1 法律法規出臺滯后,沒有規范的管理辦法。1998年新修訂的《森林法》以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物權法》規定農村林地承包經營權或稱林地使用權可以進行流轉,截至目前為止,從國家層面尚未制定一部規范林權流轉的法律法規,對林權流轉缺乏規范的、操作性強的法律約束。
2.2 有關法律法規對森林資源流轉盡管有所規定,因無罰則難以執行。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發包方將農村土地發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應當事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但對于發包方不按上述規定發包,責任人應承擔的責任,沒有明確規定,使得在林改前大量的暗箱操作留下的隱患難以解決。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采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發包方同意;采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
2.3 林權流轉管理不規范。由于沒有規范的林權流轉管理辦法,在實際操作中,很大一部分林農流轉時私下交易,不履行合同備案程序,林權轉讓不經過集體經濟組織同意,也不及時到林業部門辦理林權證變更登記,有的雖簽訂流轉合同,但合同雙方權利、義務和流轉期限不明確;有的在流轉時沒有現場勘界,四至不清,面積不符,等等,造成一些違法的、不規范的流轉,再加上林權的特殊性、復雜性以及林農對政策的不了解和經濟利益的驅使,致使大量的林地以轉讓的方式集中到個別林地經營大戶手中。
2.4 林權管理服務中心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雖然遼寧省目前已建立40個林權管理服務中心,但有一些縣區沒有爭取到縣委、縣政府的大力支持,機構沒有正式批復,規格也沒有達到副科級,人員也沒有批編,資金來源不明確,服務中心工作經費和人員工資得不到保障,省林業廳雖然籌措了一部分資金,但對服務中心的長期運營來說,只是杯水車薪。造成在管理服務過程中工作人員不穩定,不利于林權管理服務職能的長期發揮。
2.5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制度不健全,渠道不暢。一是管理職能不明確。2006年以前,遵循國務院的第412號令,評估機構由國家發改委歸口管理,省歸口物價主管部門管理。2007年國家林業局與財政部聯合出臺了評估管理辦法,明確歸口林業局和財政局管理,但是,關于評估師資格的確認、建立評估機構的程序等,一直都沒有明確規定,使得這項工作處于盲目無序的工作狀態,已建立的中介評估機構由于得不到行業主管部門的有效管理,評估隊伍專業性差,出具的評估報告質量不高。二是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缺乏統一的評估標準、方法。已經開展的林權流轉中資產評估,多為由各方代表參加的合議性的評估,雖具有一定的公開性和合理性,但缺乏準確性和科學性。
3 進一步加強集體林權流轉管理工作的對策
3.1 盡快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法規范林權流轉。林權流轉就是要實現林地、林木資源配置市場化,從而落實林農的處置權和收益權。要實現這個目標,就必須有強有力的法律作保障。因此必須制定和完善林權流轉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與政策辦法,明確流轉的原則、方式、程序、流轉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別是罰則等。
3.2 加強林權管理服務中心建設,正確引導林權流轉。要進一步加強林權管理服務中心建設,建立林權管理服務中心機構長效機制,穩定工作人員隊伍,加強組織培訓,完善服務內容,把辦公經費和人員工資列入財政一般預算。國家應加大林權管理服務中心的政策支持和資金扶持力度,把林權管理服務中心資金扶持長態化,并建議把扶持資金納入財政專項經費,用于完善服務中心辦公軟件方面的建設,建立規范的林權流轉交易平臺,提高服務質量,正確引導林農依法合理交易。
3.3 建立健全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制度,科學指導林權流轉。建立完善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制度,一要盡快暢通渠道,明確職能,使基層工作有章可循;二要制定科學合理的評估細則,規范和完善評估技術、評估方法;三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機構和人員資質認證辦法,解決目前有關資質規定與實際工作要求相脫節問題;四要加強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機構和隊伍管理,提高評估質量。
3.4 加強林權流轉合同管理,監督完善林權流轉。林權流轉合同管理是林權流轉管理的重要內容,要進一步明確林權流轉管理機構,明晰林權流轉的組織、指導、服務、管理、監督等職能,避免職能交叉給工作帶來的不良影響,充分、合理地發揮主管部門職能作用。依法建立集體林權流轉和流轉合同管理制度和監督檢查機制,制定林權流轉登記簿,做好流轉合同登記備案,把林權流轉合同管理作為一項重要的日常工作來抓,確保林權流轉規范、科學、有序進行。
參考文獻:
[1]沈文星,呂祥熙.集體林權流轉制度的研究[J].南京林業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2010,(01).
關鍵詞 CVM;TCM;森林游憩價值評估
走進森林,回歸大自然,是每一個生活在大都市人的共同夢想。秀美的森林景觀資源可以使我們放松心情,愉悅身心,它正以一種獨具特色的姿態引導著大眾旅游休憩方式的改變,并進而演變成一個全新的旅游產業。人們在注重提高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同時,也越來越多地對由森林資源衍生出的旅游服務產生更多更高的需求,森林游憩價值的評價和利用成為了旅游業研究的熱點問題。
森林游憩價值指的是人們離開常住地到林區訪問、休憩的旅行和暫留所引起的費用價值。森林游憩是一種社會經濟活動,同時也是一種消費活動,是人們滿足自己精神文化需要的一種方式。森林游憩價值不同與其它一些實體性商品價值,因此其評估方法在借鑒一般評估方法的同時要考慮到被評估資源的自身特點、評估的條件等多種因素的存在。
1 TCM法和CVM法的理論概述
1.1旅行費用法
它是唯一一種用來評價無價格商品的方法。利用旅行費用來計算環境質量發生變化后給旅游資源所帶來的效益上的變化,從而估算除環境質量變化造成的經濟損失或收益。
一般地說,旅游者的直接費用主要指的是交通費、與旅游活動相關的直接費用或時間費用等。旅游者剩余則體現為旅游者的意愿支付與實際支付之間的差異。
旅行費用法究其根本是一種費用—效益的分析方法,它考量的是對“消費者剩余”的創造性應用[2]。把“消費者剩余”這一概念引入到對公共商品價值的評估,并計算出數值是旅行費用法的首創。但是由于這種方法本身的一些局限性,因此這種方法只適用于評估那些收費較低或免費的景區游憩價值。
計算所有旅游者剩余之和,就要求出對評估地點的旅游需求曲線,這是旅行費用法最重要的一步。包括以下幾步:
1)定義和劃分旅游者的出始地,把評價對象作為中心,把評價對象附近的地域按一定的順序(通常是從遠至近)分成若干個區間;
2)在評價對象內部對旅游者進行問卷調查,以此來確認旅游者的出發地點、旅行費用和被調查者的社會經濟特征等;
3)估算實際旅游需求曲線;
4)計算每個區域的消費者剩余。
1.2條件價值法(CVM)
條件價值法是當今最主要的一種對公共物品(如空氣、土地、環境等)進行價值評估的方法,主要是通過問卷調查法直接向問卷者調查的方法,獲得旅游者的實際支付意愿來對商品或服務的價值進行計算的一種方法。它屬于直接性經濟評估方法。一些西方經濟學家提出:對于沒有市場參考價值的某些環境商品效益,可以通過替代市場技術來為其尋找到某種替代市場,并用這種替代市場價格來評估其經濟價值[3]。例如我們在評估森林涵養水源的經濟價值時,要先計算出涵養的水源量,再根據這種技術方法假設這些水用于在市場上交換,并把目前市場水的價格作為森林涵養水源量的替代市場價格來計算出森林涵養水源的經濟價值。可是,森林游憩價值是一種無形價值,在現實中無法找出合適的替代市場,所以我們可以憑借一種叫“假設市場”的方法, 事先假定“該商品”的交換市場是現實存在的,然后再依據據人們對這種商品的實際支付意愿來評估其價值。其主要步驟如下:
1)建立模型,預測游客數量;
2)向旅游者調查其支付意愿的情況,獲取旅游者對森林景觀門票的平均支付意愿值;
3)根據平均支付意愿值來確定門票價格,計算出景觀的年門票收入;
4)景區年純收益=年度總收入-成本費用;
5)景區景觀評估值=年純收益/投資收益。
2 TCM法和CVM法異同分析比較
2.1相同點
1)兩者都以相同的經濟學原理作為其理論基礎,都是用效用價值理論和消費者剩余價值理論作為其理論來源;
2)兩種方法都以消費者為中心,以消費者剩余作為森林游憩的經濟價值。兩種方法的評估結果中都包括旅游者剩余。這是因為消費者剩余加上市場價格之和,即為支付意愿。如果說當市場價格等于零時,則支付意愿就是消費者剩余本身;
3)兩種評價方法都是采取問卷調查或者是實地調查為其主要的研究方法的。
2.2區別點
1)TCM(旅行費用法)屬于替代市場法之一,它把游憩費用作為一種替代物來考量旅游者對旅游資源的評價。當替代市場無法找到的情況下,只能通過人為地創造假想的市場來評估森林游憩價值。CVM(條件價值法)屬于一種假想市場法,所有其他方法不能進行的評價都可用它來進行;
2)CVM法即可以對森林游憩資源的利用價值進行有效的評價,還可以評估森林游憩資源的非利用價值,在某些完全以當地居民作為旅游主體的旅游地,也可以利用CVM法來對森林游憩資源的價值進行評價。
3 結論
森林游憩資源價值的價值構成分成兩個部分,一個是利用價值,另外一個是非利用價值,兩者共同構成了一個完整的森林游憩資源價值。在評估中,要先分別進行評估,然后再把二者加起來。使用旅行費用法來評估森林游憩資源的利用價值,使用條件價值法來評估森林游憩資源的非利用價值。在對森林游憩資源價值進行評估時,應力求做到二者的結合統一。在評估實踐中,我們也發現了一些還需要改進和完善的方法缺陷。比如評估的全面性問題。雖然我們已經盡量地對森林游憩資源進行全面合理的評估,但由于森林資源的多樣性,在大量的評估實踐中還是只注意到了對森林游憩資源的利用價值的評估而疏漏了對非利用價值的評估。顯然,這種評估結果不能完全表現出全部的森林游憩資源的價值。還有,在調查問卷的過程中,我們很難避免主觀導致的偏差問題。對于這種替代或模擬技術市場評估方法,經常會發生主觀偏差性問題。因為這類評估方法往往都是由個人主觀支付意愿來測算其結果的。在今后的評估實踐中,我們還要引入環境容量、季節、樣本抽取等多種因素來對CTM和CVM評估方法予以完善。
參考文獻
[1]王海春,喬光華.基于旅行費用法的游憩價值評估分析[J].技術經濟,2009,7:27-30.
[關鍵詞]交易費用;資產評估;產生基礎;成本控制
[DOI]10.13939/ki.zgsc.2016.03.022
1 引 言
資產評估在我國建立和發展的時間比較短,但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資產評估業已顯示出廣闊的發展空間,在今后經濟發展過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會越來越明顯。與此同時,我國資產評估在這些年的發展中也出現了一些例如理論研究滯后的問題,因此,加強評估理論的研究,完善評估理論體系是我國資產評估業健康發展的基礎保證。
資產評估和會計、審計等專業服務業一樣,其存在與發展的根本基礎并非是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而是社會經濟發展的必然需求。作為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資產評估具有深刻的經濟學基礎,在其產生和發展的背后,有著經濟學理論的支持。
2 交易費用理論
交易費用理論是新制度經濟學中重要的經濟理論,是整個現代產權理論大廈的基礎。交易費用是指企業用于尋找交易對象、訂立合同、執行交易、洽談交易、監督交易等方面的費用與支出。1937年,科斯首次提出“交易費用”的思想,后來威廉姆森系統研究了交易費用理論。該理論認為,企業和市場是兩種可以相互替代的資源配置機制,由于存在有限理性、機會主義、不確定性與小數目條件使得市場交易費用高昂,為節約交易費用,企業作為代替市場的新型交易形式應運而生。交易費用決定了企業的存在,企業采取不同的組織方式最終目的也是為了節約交易費用。交易費用理論使經濟學獲得了對現實經濟問題的新解釋力。
3 交易費用理論對資產評估行業的解釋
3.1 資產評估產生的經濟學基礎
新制度經濟學提出“契約人”的假設,認為人能達到的認知能力是有限的,人的理性是有限的。在無法直接實現利益的最大化時,只能轉而追求交易成本的最小化。人們在進行交易時難以做出正確的判斷和選擇,包括無法確定資產的合理或公允價值,因此交易方有必要采取措施對資產的價值進行分析,而不能完全依靠市場機制實現價值發現。交易方在這種條件下只能是自己主動尋找資產價值相關信息,或者尋找一些了解并愿意出售這些信息的人去購買信息。這樣對資產進行評估產生一種客觀需要。
另外,可以從資產本身所展現出的客觀特點來認識對資產評估的需求。交易的標的千差萬別,隨著社會生產的發展,資產的異質性將更加明顯。由于資產自身的特點以及市場的需求不同,不同資產的交易頻率也有很大的區別。交易越頻繁的資產其市場價格信息就越趨于真實,也易發現。而交易頻率低的資產,當事人無法直接從市場獲得相關價格信息,如果不借助于專業的評估,則無法做出合理的決策。因此,資產的專用性越強、交易頻率越低,通過市場價格機制的自發協調確定資產合理價值的成本就越高,對資產評估這一成本更低的安排的需求就越強。反之,通過市場價格機制的自發協調確定資產合理價值的成本就越低,對評估的需求就越弱。
總之,通過市場價格機制獲得有關資產價值的信息是需要成本的,這就是產生資產評估需求的經濟學基礎。
3.2 交易費用對資產評估行業的影響
在判定交易成本時,我們有兩種方式可以選擇:通過市場機制獲取資產價值信息,或者通過聘請專門的評估機構來進行信息的搜尋。理性的交易者會比較兩種方式的交易成本,選擇成本較低的方式,因此對評估潛在需求是否能夠轉化為真實的需求,取決于交易者對這兩種方式的成本比較。
資產評估機構能夠為交易雙方提供有關資產的信息,并在其中進行活動。資產評估機構搜尋信息必須支付成本,包括開始搜尋信息前有一定的先期投入成本。因此,交易者委托資產評估服務需要支付一定的費用為代價。
如果是交易方自己搜尋價格信息,其所負擔的成本包括直接成本與間接成本。直接成本為信息搜尋時所花費的時間、精力、金錢等;間接成本則是信息搜尋過程中的待成本及資金或商品的閑置成本等。通過市場價格機制自發確定價值的交易成本和進行評估的成本費用,隨著資產專用性、交易頻率和交易的不確定性的增加而增加,但是市場機制成本的增加在達到一定交易難度后要快于進行評估業務的成本的增加。
因此,評估行業必須盡可能地降低成本,才能得以更好地發展。
4 交易費用理論對資產評估行業成本控制的分析
4.1 資產評估活動成本
不管是交易雙方自己獲得資產交易信息,還是聘請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獲得信息,都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這部分就是交易費用。資產評估專業機構進行資產評估活動的成本主要包括事前成本、事中成本和事后成本三個方面。
事前成本主要是指進行資產評估工作前準備工作的前期投入,主要有:項目申報費用。該費用指的是在項目申請評估立項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合同討價還價成本。該費用是指就評估范圍、評估收費標準等內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過程的費用。討價還價確定的成本費用是評估方意愿支付評估價格與資產占有方意愿接受價格之差的函數。兩者的意愿價格相差越大,交易成本越大;信息搜尋成本。信息搜尋成本指的是搜集市場上資產交易、產權交易信息以及資產評估所需信息的過程中產生的成本,此成本受市場的大小、信息技術程度的影響;資產核查費。資產核查費是指在資產核查過程中產生的費用,不用類型的資產其核查費用也不盡相同。
事中成本主要為價值評定成本,即評估的主要進行階段所花費的費用。價值評定成本與所采用的評估理論方法、評估人員的能力水平等相關,資產評估人員的技術越高,成本越小。
事后成本是指評估主要工作完成后,評估報告的撰寫、審核和保存的費用。主要包括:評估報告制作費。制作費是指制作評估報告產生的費用,此費用相對較少,也比較固定,對整個交易成本的影響不大;評估結果審核費;存檔費用。
4.2 資產評估交易成本構成及控制分析
資產評估成本即上述成本的總和,有時由于評估對象和目的的不同,可能會與上述所列成本有些差異,但是基本上資產評估包括了以上成本。
在上述總和中,項目申報費用、評估報告制作費、評估結果審核費和存檔費用這幾項成本相對固定,變動影響不大。
合同的討價還價成本主要取決于交易雙方對信息的掌握程度,各自對交易價格的定位,此項成本不易減少。
信息搜尋成本受市場大小及信息技術程度的影響,市場大小是固定的,但是我們可以將信息技術應用到此環節,構建數據庫,降低信息搜尋的難度。
資產核查費,受資產的具置、使用狀況、交易頻率、評估方占有的資料等的影響,不同的資產其核查費可能差別較大。例如森林資源資產由于相對分散,核查費較高,企業內部固定資產核查難度就較小,費用較低。
價值評定成本,與評估技術以及評估從業人員資質水平有關。評估技術越成熟,評估過程就更簡單易行,可以通過構建評估模型,減少評估環節,降低總的評估成本。同時可以對評估人員進行培訓,提高知識儲備,這都是可以操作的。在對評估對象選定評估方法的時候,可能有多種方法可供選擇,一般會選擇比較容易實施、成本較小的評估方法。成本效益原則在資產評估中也具有價值。在實務中,由于成本的限制,我們有時并不需要采用最優的方法,由于條件的限制,有時只能采用次優的方法,這是現實狀態。另外,可以開發一些新的實用的評估方法,比如20世紀70年代興起的批量評估方法,它是在評估三大基本方法與財產特征數據的基礎上,結合數理統計技術和其他相關技術而形成的一種新的評估技術,具有節省工時與成本較低的優勢。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對資產評估交易成本產生影響的主要有三個方面:信息搜尋成本、資產核查成本以及價值評定成本,這就是降低交易成本的突破口,我們可以通過一些方法降低這些成本,從而大大降低資產評估交易成本,給資產評估帶來更大的優勢,促進評估業的迅速發展。
5 結 論
運用交易費用理論,可以對市場經濟國家中資產評估功能的發揮和資產評估行業的產生和發展進行經濟學的基礎分析,并有針對性的降低資產評估的交易成本,這對我國資產評估業的理論研究和實際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導作用,并且有助于我國資產評估行業在經歷快速的外延式增長之后,認真思考行業的可持續發展之路。
參考文獻:
[1]司明.資產評估理論的經濟學分析[D].保定:河北農業大學,2011.
[2]李顏娟,程龍.資產評估成本法的經濟學分析[J].湖北工業大學:社會科學版,2007(1).
[3]劉新艷.基于資產評估理論的經濟學分析[J].中國集體經濟,2011(33).
[4]王誠軍.資產評估的功能和資產評估行業產生、發展的經濟學分析[J].中國資產評估,2008(5).
[5]崔勁.資產評估的經濟學分析[R].天健興業資產評估公司,2007.
[6]孟威,梁朕凱.不同生命周期下企業價值評估方法探析[J].中國市場,2015(39).
我國是一個水資源十分匱乏的國家,人均水資源量僅為世界人均水資源量的1/4。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水資源供需矛盾突出,并伴隨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而日益尖銳和激化。為此,20世紀90年代以后,我國開始進一步加強水資源管理,逐步全面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加大水資源費計征力度,開展水資源優化配置,提出水權、水市場理論,以新思路、新視點、新實踐促進我國水利逐步由傳統水利向現代水利、可持續發展水利轉變,實現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保障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但是,水資源不僅是資源,也是資產,而且是一項重要的國有資源資產。它作為國有資源資產的意義、作用,不亞于土地、森林及礦產。可是,目前水資源的資產地位卻還沒有引起人們的注意,包括一些從事水利工作的人士在內,還缺乏這方面的意識,這就不可能像土地、森林、礦產等資源資產那樣,把水資源作為國有資產加以管理,實施資產的經營與運作,以發揮其更大作用。這種狀況,顯然極不適應當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更不適應現代水利發展。為此,本文就水資源資產問題提出初步觀點,并希望能夠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引起關注和討論。
一、水資源資產屬性及資產特點
1.水資源資產屬性
為什么說水資源具有資產屬性?這個問題可以從資產和資源資產的涵義角度來討論。
首先,什么是資產?1989、1999年《辭海》分別對資產做了概括:資產是指“一個單位所擁有的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將會帶來經濟利益的權利”1。資產也是“負債的對稱,資金運用的同義語,會計要素之一。是指某一主體由于過去的交易或事項而獲得或控制的可預期的未來經濟利益。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2。
以上觀點說明:資產屬于市場經濟范疇,具有核算的意義,其構成條件包括:①擁有或所有,②經濟利益或獲取經濟利益的權利,③能夠控制的可預期的未來經濟利益。那么,水資源的開發、利用、管理,具不具備這些條件呢?第一,水資源歸國家所有,具有所有權主體,不像氣候資源那樣,沒有所有權主體;第二,水資源已經為開發利用者、所有者產生了巨大經濟利益,并正在產生著更大的經濟利益;第三,水資源是指自然水中可被利用的水體,在被利用的過程中,通過一定手段能夠“控制可預期的未來經濟利益”。不像陽光、氣溫、風、微生物、某些動植物等一些自然資源那樣,目前還沒有能夠控制其未來可預期的經濟利益的手段。可見,水資源具備構成資產的條件,具有資產屬性。而且通常認為,水資源作為資產較其他資產在一定意義上更具有社會屬性和經濟屬性。
其次,什么是資源資產?《中國資源科學百科全書》對資源資產的概括是:資源資產是指“國家、企業或個人所擁有的,具有市場價值或潛在交換價值的,以自然形式存在的有形資產。”此外,資源資產與其他有形資產相比,具有4個基本特點:①具有戰略意義,是戰略性資產;②不因時間推移而被貶值或折舊,可以恒定保值和不斷增值;③是其他有形資產創造財富的條件和自然物質基礎;④兼有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的成分和性質3。
水資源是否符合上述定義,是否具備相應特點呢?第一,水資源為國家所有并以自然形式存在;第二,水資源是一切有形資產創造財富的必須條件和必不可少且不可替代的自然物資基礎,最具戰略性,是最典型的戰略性資產;第三,水資源具有市場價值和潛在交換價值,不存在折舊和貶值,且伴隨其數量的短缺和經濟的發展,不僅可以恒定保值,還將不斷增值;第四,它既以存貯方式而存在,又以流動方式而轉移,兼有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的雙重性質和成分。所以,從資源資產角度看,水資源也具有資產屬性。
總之,無論從資產角度看,還是從資源資產角度看,水資源都具備資產屬性。都不應該把水資源僅僅作為資源來開發利用,還應將其作為資產來管理。
2.水資源資產特點
水資源作為資源資產,除具有上述資源資產普通基本特點之外,還有如下特點:
(1)有規律的向下游自然流動
水資源在受控制前,尚未匯入塘、庫、洼、泊、湖、海時,總是自然流動的,且限于所在河系并以一定的速度和態勢向下游流動。
(2)水資源資產量受天然、人為雙重因素影響
水資源是自然水體中可被利用的部分,其資產量不僅與降水、蒸發、流域植被等自然因素有關,還與流域治理,經濟建設,特別是水資源開發利用手段等人為因素有關。因此,它在一個區域內不是定值,而是一個與人為因素有關的某水文概率的相應值。
(3)水資源的資產屬性與自然屬性有可能交叉、轉化
水資源是自然水體中的一部分,在其受控制前,僅具備可被利用的自然屬性,不具有資產屬性。但在被控制起來具有資產屬性之后,還有可能因某些原因而喪失資產屬性,重新轉化為自然水。例如:存入水庫中的水,當然具有資產屬性,但在因防洪安全而需騰庫棄水或溢洪下泄時,這部分下泄的水,便失去資產屬性,轉化為自然水。但當再被控制后,卻又具備了資產屬性。
(4)水資源資產價值量具有突出的時空差異性,并有可能疊加計算
水資源資產價值量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水資源的使用價值。但其使用價值在不同地區、不同用水部門、不同時期、不同用水季節、不同大氣降水條件下,很不相同,具有突出的時空差異。但又可能因水資源重復使用而使價值疊加。因為有些用戶雖然使用水資源,但并不消耗水資源。例如,養殖、旅游、發電、航運等。水庫水資源的使用,常是養殖—旅游—發電—航運—供水—回歸再利用。農田灌溉回歸水的再利用,有的可達30%。城市污水資源化、河渠滲漏、農田回灌補充地下水等也都存在回歸水再利用。這就在相當程度上形成了水資源資產價值量的疊加。
(5)地表水、地下水兩類水資源資產互相交叉、轉化
水資源資產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兩者常互相交叉、轉化。在評判水資源資產量及其價值量時,需注意避免兩者之間的重復計算或漏算。
(6)水資源資產具有流域性、行政性和歷史延續性
我國水資源開發歷史悠久。上下游、左右岸的開發,都要服從流域規劃。因此,水資源資產與其他資源資產相比,具有特殊而突出的河系性、流域性,但也有在特定條件下的行政性和歷史延續性。這種狀況,需要一定程度地反映在對水資源資產的評估、評價、處置等有關工作中。
二、水資源資產在現代水利中的地位與作用
1.有利于水利觀念更新
在新世紀、新時期,我國水利面臨著由傳統水利向現代水利轉變,面臨著水利觀念更新。水權水市場理論、水資產產權意識、水資源使用權的依法有償轉讓等新觀念,有力地推動著現代水利的發展。而水資源資產問題的提出和水資源資產觀念的建立,不僅可進一步擴大水資源開發效益,還可開拓與建立水資源作為國有資產的思想認識基礎和產權權益理論基礎。因此,這就對整個水利觀念更新和現代水利發展具有很大意義。
轉貼于
2.服務水權水市場建設
在當前水權水市場建設中,水資源使用權取得所需繳納的費用和水資源使用權有償轉讓的交易費用,很難科學確定。其主要原因在于沒有建立水資源資產地位和沒有水資源資產價值量作依據,談不上水資源資產權益分配。因此,研究水資源資產,確立其資產地位,定量其資產價值,可直接服務水權水市場建設。
3.為制定水資源費征收標準提供依據并促其規范化
我國自1988年開始計征水資源費,但計征標準缺乏論證和依據。開展水資源資產研究,不僅可為制定水資源費總體征收標準提供依據,還可為不同時期、不同季節、不同類型的用水水資源費的確定提供計算方法,促進水資源費的計算、征收逐步細化、規范化。
4.有利于水利工程供水的完整水價出臺,為水管單位及水利行業增創經濟效益
水利工程供水的完整水價包括資源水價、工程水價、環境水價等三部分,但目前一般計收工程水價。而水資源資產價值量確定后,就可以有依據的計算、確定資源水價,也可為確定環境水價提供參考。因此,有利于水利工程供水完整水價出臺,增創水利工程供水財務收益,促進水利工程良性循環。
5.促進水資源優化配置
水資源優化配置是現代水利的一項重要任務,以追求水資源開發整體經濟效益最大為目標,但在目前沒有水資源資產價值量的條件下,工作難度很大。而若盡快開展水資源資產研究,準確掌握水資源資產價值量,就能為水資源優化配置工作提供方便,較易實現水資源優化配置目標。
三、開展水資源資產價值量的研究與評估
1.理論研究
水資源資產價值量與水資源價值量有密切聯系。水資源資產價值量研究工作的開展,有必要借鑒水資源價值量研究成果。目前,關于水資源價值量的研究,我國學者已從自然資源角度提出了不少成果。在理論方面,涵蓋了效用價值論、勞動價值論、生態價值論、哲學價值論、價值工程價值論、水資源環境價值論、水資源地租價值論、水資源絕對地租論、污水資源地租論等;在價值量計算方面,涉及了影子價格法、邊際機會成本法、級差收益法、生產價格法、供水價格法、市場逆算法、平衡價格法、目標效益法、市場利潤提成法、完全成本法等;有的學者還提出了水資源價值的時間流、空間流、時空流。這些都對水資源資產價值量研究具有重要意義。今后,可以在這些成果基礎上,進一步引入資產經濟學、資產評估學等理論,集中水資源資產價值量問題展開專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