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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防火安全預案:
1、防范預案
①嚴禁學生將火柴、打火機、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學校。
②嚴禁在校園內焚燒廢紙、樹枝、樹葉等。
③組織全體師生聽取消防安全知識講座。
④組織學生進行自護疏散、消防器材使用及緊急狀態時切斷電源、燃氣源等演練。
⑤定期檢查消防器材是否能正常使用,并做到及時更新。
2、應急預案
①出現火警: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有效撲救,切斷電源、燃氣源,防止火勢蔓延。
②迅速組織師生從最安全的通道疏散(不得組織學生撲救)。
③在實施第一、第二條款同時,立即向上級領導報告,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以求援助(火警電話必須講清楚事發地點、所處地域、方位、火情種類等)。
④及時組織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必要時撥打120電話。
⑤排查事故原因,及時處理并上報。
二、用電安全預案:
1、防范預案
①對師生進行用電安全知識輔導并進行用電安全防范知識競賽。
②定期檢測校內所有用電器、電線、觸電保護器,是否正常。
2、應急預案
①遇有突發性觸電事故立即切斷電源(包括總電源)。
②遇有緊急情況立即用絕緣棒或非導電棒、棍擊 打,將觸電人員與電源脫離,(不得用手拉觸電人員。)
③對觸電受傷人員視情形及時組織自救或他救,必要時撥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④在案發的第一時間向學校領導報告,以便組織施救。
⑤排查事故原因,及時處理上報。
三、食品衛生安全預案:
1、防范預案
①定期對食堂人員進行體檢,定期請有關人員對師生進行食品衛生安全知識輔導。
②教育學生不吃生水、不吃生冷變質食物,不在小攤上買零食,以防食物中毒。
③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用餐習慣,不挑食,少吃零食。
④做好學生中餐的管理工作,重視中餐的質量與營養。
2、應急預案
①發現有嘔吐腹脹、腹瀉等癥狀,情節嚴重的,立即送往醫院診療并告知家長。
關鍵詞:煤氣安全事故誘因危險特征預防措施應急措施Analysis of gas generating furnace gas safety accident risk characteristics and prevention and emergency measures
Yang Jianhong
Abstract:this paper introduces gas furnace in the production operation and shutdown for maintenance process often occurs in the gas accidents, gas safety accident analysis of causes and risk characteristics, and according to the different risk characteristics and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preventive measures,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response and handling of sudden gas safety accidents, timely and orderly, science, effective organization of emergency rescue, to minimize casualties and property losses, ensure gas furnace operation security and stable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s.
Key words:gas accident inducements of risk prevention measures and emergency measures.
煤氣發生爐是以氣化焦煤、焦炭等原料作為燃料,生產易燃易爆煤氣的設備,廣泛應用于機械、冶金、化工、玻璃、建材、輕工、食品、紡織等工業。煤氣發生爐在生產過程中,存在較大的危險性,如果生產裝置發生故障或人員操作不當、管理措施不到位等,就可能因煤氣泄漏,引起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其危害后果主要會導致在煤氣站內的作業人員、周邊其他生產線作業人員中毒、死亡、受傷,生產設備、設施和物品損毀等。
1.煤氣事故類型、危險特征
1.1煤氣發生爐事故類型
1.1.1煤氣發生爐火災事故
1.1.2 煤氣發生爐火災事故的危險特征――易燃
發生爐煤氣易于燃燒,自身溫度在350 °以上,遇到空氣即可燃燒。
1.2.1 煤氣發生爐爆炸事故
1.2.2 煤氣發生爐爆炸事故的危險特征――易爆
煤氣中一般含有9%――10%的氫氣,并含有一氧化碳20%、甲烷等,它們易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其爆炸范圍較大,為20%――70%。
1.3.1 煤氣發生爐中毒事故
1.3.2 煤氣發生爐中毒事故的危險特征――有毒、無色有臭味
發生爐煤氣中含有的一氧化碳成份,它最終能使人缺氧窒息中毒,并且由于煤氣比重為0.80――0.9,較空氣輕,易于擴散。當空氣中CO含量達到1600PPM(2000)mgm3)時,可致人死亡。室內空氣中允許的CO含量為24PPm(30mg/m3)。
2.煤氣發生爐事故危險特征產生的誘因
煤氣發生爐在生產運行和停爐檢修過程中,影響煤氣發生爐事故危險特征產生的誘因很多,經過分析研究,主要有以下四個誘因是影響最大的:
2.1誘因一工廠突然停電。
無計劃突然停電,發生爐內是正壓,煤氣有可能倒流入煤氣管道內,在來電生產時,引起火災或爆炸;或者停電處理不及時,造成發生爐或系統負壓,空氣從不嚴密處漏入引起火災或爆炸。
2.2誘因二―煤氣爐出現負壓情況。
煤氣凈化設備和管道有時出現負壓,在水封失效或泄漏的條件下,將空氣吸入體系內,遇電火花、摩擦火花或局部過熱達到著火溫度均可引起火災或爆炸。
3事故預防和應急措施
3.1事故預防措施
(1)認真落實國家安監局相關的重要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煤氣系統設備安全狀況,防止煤氣設備帶病運行。
(2)加強崗位操作人員和檢修人員的安全操作規程培訓教育,嚴格執行工藝規程和檢修作業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或冒險作業。
(3)加強崗位操作人員應急意識教育,定期開展煤氣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提高操作人員應急意識和處置能力。
(4)完善煤氣設備安全防護裝備,煤氣站應安裝雙路電源供電;在煤氣爐底部和頂部分別安裝防爆口、放散閥和蒸汽滅火系統;一旦發生險情操作人員首先打開放散閥把煤氣放空,降低煤氣爐和管道壓力,然后打開蒸汽閥通入大量蒸汽稀釋管道內煤氣濃度,降低煤氣爆炸危險。
(5)在煤氣操作室和生產現場安裝可燃氣體報警儀,提高煤氣泄漏預警,防止煤氣中毒。
3.2 事故應急措施
(1)如果發生煤氣中毒、火災或爆炸事故,現場人員首先一方面組織搶救傷員,一方面用電話向本單位領導、安全環保部(急救援辦公室)等相關部門報告。
(2)相關部門接到報警后要迅速向上級領導報告并立即趕往現場,劃定警戒區域,組織有關人員組成搶險小組開展搶險工作。
(3)上級領導接到報警后,應迅速到達事故現場,了解情況,并根據事故的程度,決定是否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指揮搶險工作。
(4)煤氣設備、管道著火時,現場人員應用干粉滅火器或濕黃泥滅火,如不見效,可向管道內通入大量蒸汽使火熄滅。
(5)直徑小于100mm的管道著火時,可直接關閉閥門滅火。
(6)直徑大于100mm以上的管道,嚴禁突然關閉閥門滅火,以防回火爆炸。
(7)煤氣大量泄漏著火時,應采用關閥降壓通入蒸汽滅火。降壓時,壓力應逐漸下降,不致造成突然關死閥門引起回火爆炸,其壓力不能低于5~10mmH2O。
(8)煤氣設備燒紅時,不得用水驟然冷卻,以防管道和設備急劇收縮造成變形和斷裂。
(9)發生煤氣爆炸事故,應立即切斷煤氣來源,迅速將殘余煤氣處理干凈,如因爆炸引起著火則按前面煤氣滅火方法滅火。
(10)發生煤氣中毒,搶救人員要佩戴空氣呼吸器,將中毒者迅速及時地救出煤氣危險區域,抬到空氣新鮮的地方,解除一切阻礙呼吸的衣物,并注意保暖。搶救場所應保持清靜、通風,并指派專人維持秩序。
(11)中毒輕微者,可直接送往附近衛生所急救。
(12)中毒較重者,如出現失去知覺,口吐白沫等癥狀,應通知120趕到現場急救。
(13)中毒者未恢復知覺前,不得用急救車送往較遠醫院急救。就近送往醫院搶救時,途中應盡量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最好有附近衛生所的醫務人員護送。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完整版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2013〕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布、備案、宣傳、教育、培訓、演練、評估、修訂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并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 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范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 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 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評估,是指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并結合事故風險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并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 對于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并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 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征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系方式,便于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 應急預案的評審、公布和備案
第二十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并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 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二十三條 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并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并抄送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進行告知性備案。
中央企業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前款規定以外的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跨行政區域的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 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說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 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三十四條 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并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并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面臨的事故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問題需要修訂的;
(七)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 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并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并嚴格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 對于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的;
(三)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
(四)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五)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六)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并重新備案的;
(七)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看了“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還看了:
1.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
2.解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最新2017版
Key words: coal mine enterprise;contingency plan;emergency;emergency exercise;emergency rescue;problem;improvement suggestions
中圖分類號:TD7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6)14-0089-03
0 引言
隨著我國煤炭生產呈規模化現代化的趨勢,煤礦安全總體呈現良好的發展趨勢,但是由于影響煤礦安全運行的因素較多,一旦出現意外情況就是災難性事故,所以必須做好應急管理工作,實現安全生產。
事故應急演練作為應急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應對突發事故的一個重要環節,通過事故應急演練可以及時發現和解決應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掌握和檢驗預案及培訓效果,進而更好的應對突發事件。因此,相關企業的當務之急是如何開展高水平的演練以檢查預案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按照國家、省及中煤集團有關規定,平朔集團公司、各部門和各礦、二級單位,結合預案每年都開展了不同層次的應急演練,通過開展事故預案演練,提高實戰能力,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但筆者通過多年事故應急演練評審、煤礦企業事故應急演練參演體會、對煤礦企業進行應急救援分析,發現煤礦企業在應急演練中普遍存在重視不夠、重“演”而輕“練”,重“演”而輕“實戰”的問題。只有達到思想上高度重視、加強預案培訓學習、制訂科學的預案和腳本、科學調控、提高應急救援聯動能力等方法,才能使煤礦企業開展科學性、實效性較強的應急演練,并且找出應急程序中的不足,對已經制定的應急預案進行修訂,使應急預案更加完善,操作性更強。
1 應急預案演練
應急演練是指針對事故情景,依據應急預案而模擬開展的預警行動、事故報告、指揮協調、現場處置等活動。為了保證事故發生時,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的各部門能夠熟練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應定期開展針對不同事故類型的應急救援演練,不斷提高實戰能力。同時在演練實戰過程中總結經驗,發現不足,并對演練方案和應急救援預案充實、完善。
1.1 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的重要性
事故應急演練是檢驗預案,發現應急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并合理完善預案的重要手段,如果缺乏必要的實際演練,應急預案往往只是紙上談兵。
通過演練可以檢查應急搶險隊伍應對可能發生的各種緊急情況及職能部門、專業人員之間相互支援及協調的程度;檢驗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應急能力,包括組織群眾應急響應的能力和組織指揮專業搶險隊救援的能力。應急救援預案必須通過實際演練才能證實其可行性,從而真正的發揮作用。同時通過演練還能夠鍛煉和提高相關人員的救援技術和業務能力。
1.2 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的類型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指南》(AQ/T9007-2011),可按不同標準將應急演練分為不同的類型,如按照演練內容劃分,可將其分為綜合演練和單項演練;按照演練形式劃分,可將其分為現場演練和桌面演練。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演練類型并不是絕對獨立的,可以相互組合采用。
1.3 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的組織
無論演練規模如何,一般參演人員都是分為兩部分:一是事故應急救援演練者,他們占演練人員的大多數。要求所有的事故應急救援演練者都必須是現職人員,都是有機會直接參與到實際的事故當中去的人員。二是考核評價者,即事故應急救援方面的專家或專家組,對演練的每一個程序進行考核評價。進行事故應急救援模擬演練之前應做好準備工作,演練后考核人員與演練者共同進行講評和總結。另外在不同的演練課目中盡量安排不同的人員負責主要任務,以使更多的人員得到實際鍛煉。
組織工作主要包括:事故應急救援模擬演練的準備工作;選擇適合該演練事故類型的模擬演練地段;制定適合該演練事故類型的演練方案;組合相關人員學習制定好的演練方案;布置演練場所,同時籌備演練所需物資和設備;提前邀請相關專業人士參與演練,聽聽他們的寶貴意見。
1.4 編制演練方案應注意的問題
應急演練的形式多種多樣,在編制演練方案時應結合演練的事故類型/目的等選擇最佳的演練方式,最大限度地確保演練起到應有的效果,演練方案應包括應重點考慮以下內容:
①事故細節描述。造成事故發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只有清楚了解和掌握事故發生經過,才能避免造成更嚴重的事故.對事故發生和發展、擴大的原因及過程要進行簡要的描述。使演練參加者可以據此來理解和敘述執行該種事故的應急救援任務和相應的防護行動。
②日程安排。最好依照真實事故的條件安排演練時間,但在必要的情況下,也可以適當的延長或者壓縮演練時間,以演練的需求而定。需要注意的是安排好演練日程后,為了相關單位和個人能夠做好充分的準備,應提前告知演練各項事宜。
③演練條件。最好選擇比較不利的條件進行演練,比如夜間,低溫或者高溫環境等,如此有利于應急演練人員能力的提升。但若演練人員或者各項工作準備不充分時,為了檢驗預案的可行性或為了提高演練人員的技術水平,也可選擇條件較好的環境進行演練。
④安全措施。現場模擬演練要在絕對安全的條件下進行,認真做好各項防護措施和安全保障,確保演練的安全性。同時由于演練可能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周遭的居民,必須安排專人告知周遭居民,并將居民需要知道的事項一并告知。
⑤事故應急救援模擬演練的考核與總結。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通過實踐考驗,證實該預案切實可行后才能有效地實施。因此,演練中應由專家和考評人員對每個演練程序進行考核與評價。演練以后要根據評價的意見進行認真的總結,找出問題并提出修改建議。經過驗證發現修改意見確實可行的話,應及時采取應對措施,同時上報給上級領導。
⑥事故應急救援模擬演練的時間。一般應根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級別、種類的不同,對演練的頻度、范圍等提出不同要求。企業內部的演練可以與生產、運行及安全檢查等各項工作結合起來,統籌安排。
2 應急演練普遍存在的問題
2.1 領導、職工思想重視度不夠
多年以來應急救援演練質量一直沒有得到實質性提高的原因是相關人員從思想上不重視,突出表現在一些領導根本沒有意識到演練的重要性,甚至沒有成立相應的機構,每到演練時都是走走過場,撐撐場面,因此這些單位難以在演練中真正提升自身的應急救援能力,無法發揮演練的真正作用.演練只停留在形式上,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①指揮部人員對演練方案不熟悉,掌握不透徹,且演練前未充分溝通,導致在指揮、崗位堅守、相互配合協調、響應速度、啟動指揮等方面存在問題;②應急人員對自己的工作職責不明確,對預案熟悉程度不夠,不按設計腳本執行;③應急人員思想意識出現偏差,認為演練是走走過程,導致實戰時不嚴肅,不認真對待,演練中沒有進入應急狀態;④記錄演練情況或匯報情況不完整,不利于評價、總結改進、歸檔、預案修訂。
2.2 演練內容過于簡單、方案有待規范
現實中很多單位雖然意識到了應急救援演練的重要性,但是由于缺乏經驗等原因,導致其在確定演練內容時過于簡單,不切和實際,無法真正發揮演練作用。比如在設置火災事故時,只明確了火災大小/火災位置等,對于諸多自然條件都沒有給出明確的規定,比如風向/風速/燃燒物質/消防通道等,導致救援行為缺乏技術性和可信度。演練中,假設的災情都比較簡單,基本沒有設定災情發展變化中易引起的次生災害,如可燃液體燃燒、壓力容器爆炸、建筑物倒塌以及特殊情況下高層建筑的人員疏散等,由于演練災情設定都過于簡單,沒有起到做好打大仗、打硬仗的準備,對應急救援工作的指導作用不大。
2.3 演練組織沒有統籌規劃
部分煤礦企業在演練過程中存在以下三亂:一是演練進程亂,缺乏科學調控,導致演練無法正常進行;二是現場車輛調控亂,在演練現場車輛較多(包括觀摩車輛和參演車輛),尤其是大型綜合性演練,一旦沒有科學調控好現場車輛,就會阻礙到演練的正常運行;三是人員調控亂,大型演練涉及到很多人員(包括觀摩人員和參演人員),只有科學調控這些現場人員,才能確保演練的正常運行。
另外,為了保證演練的安全性和可行性,也應該科學設置相關演練情景,綜合考慮各項可能發生的因素,最大限度的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2.4 演練協調聯動有待加強
在目前的應急救援演練中,交代了各參戰力量的任務分工,卻忽視了相互間的協同作戰;特別是在力量的部署上,各職能部門和各礦之間演練協調聯動有待加強。資源還缺乏有效整合和統一協調,一旦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很容易使救援工作中存在職責不明、機制不順、針對性不強等問題,難以協同作戰,發揮整體救援能力。
3 改進建議
3.1 思想上高度重視,行動上堅決落實
企業領導首先要在思想上真正重視起來,行動上真正投入進去,并且在宣傳上下功夫,利用板報、標語、專刊和印制宣傳冊子、競賽答題等不同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知識宣傳活動和應急預案培訓工作,在內容、形式、方法上都突出“面向實戰,講求實用,追求實效”的原則,才能充分發揮應急預案的適用性和有效性,達到控制事故擴大,降低人員傷亡與事故損失,提高抵御風險能力的目的。
3.2 制訂科學的預案和腳本
演練方案和腳本是整個演練的靈魂,演練方案確保演練準備、演練實施、演練評估及總結有序進行,演練腳本確保演練每一個環節都能高質量完成。演練方案和腳本的編制直接決定著演練效果。一是從制訂科學預案入手,夯實應急救援演練基礎。應急預案的制定是實施演練前提。制定符合客觀實際的應急預案,要做到四個結合:一是結合應急預案進行編制,要與應急預案相統一;二是結合易發事故進行編制,對平時易出事故地點、易出事故環節進行有針對性設計;三是結合參演人員的素質設置演練情況;四是結合演練場地設置演練情況,有什么樣的場地,就要設置符合現場特點的演練情況。
3.3 科學調控,演練有序
要精心組織,使演練有序進行。組織實施演練時,必須做好三個調控。
①演練進程的調控。根據演練情景的設置、應急隊伍采取的相應行動效果,科學調控應急救援演練進程。
②對現場車輛的調控。控制演練車輛就要科學規劃場地,確定演練車輛停放區域和觀摩車輛停放區域,并劃出停車位。
③對現場人員的調控。根據演練需要確定演練人員、控制人員、模擬人員、評估人員的具置;根據場地特點和觀摩人員多少確定觀摩人員位置,需要轉移場地時,要有專人引導和管控觀摩人員,并設立標志牌。
3.4 提高應急救援聯動能力
通過政府、集團公司統一協調,依據有關規定動員、調動、征用有關人員及物資、設備器材實現聯動,才能最大限度地發揮社會、集團資源的作用,一旦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可以充分利用現有各類應急處置救援資源,形成"大應急、大處置、大救援"的工作格局,提高企業應急救援能力。才能既練組織指揮,又練戰術動作;既練工作程序,又練協調配合。
4 演練實例分析
①2015年,中煤平朔集團公司共有13家企業單位組織了應急預案演練活動,主要包括火災事故、特種設備事故、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及汛期安全等多方面的內容,涵蓋了諸多領域的應急預案演練。通過演練,使職工掌握了事故發生時的應對措施和處置程序,提高了職工自我防護、自救互救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在思想行動方面歸納起來主要有兩點:一是高度重視、迅速部署。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演練周活動開始后,平朔集團公司印發了《關于深入開展2015年平朔公司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演練活動的通知》(平朔安〔2015〕3號),全面部署2015年全公司應急預案演練活動,要求相關單位充分認識應急預案演練工作的重要意義,在開展危險源辨識的基礎上,按照各單位的應急預案,精心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活動,加強領導、保障落實,提高綜合實戰能力。二是突出重點、內容豐富。部分企業根據從業人員的實際需要,組織舉辦了應急管理專題培訓,并聘請有關專家講解,并現場演示應急技能,采用橫幅、宣傳畫等多種方式宣傳事故預防及應急避險知識。各加油站及相關危化企業都結合本單位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重點,圍繞本單位重大危險源,開展了形式多樣的應急預案演練活動。
②以往大多數企業雖然都制定了相應的演練方案,但是演練方案并不規范、不具體,缺乏演練腳本,演練方案缺乏實際操作性。部分企業甚至不編制演練腳本,缺少對生產安全事故整體過程以及重要環節的描述。針對這些問題,2015年平朔集團公司要求各企業認真組織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演練周活動,制訂科學的演練預案和腳本,報公司總指揮部組織審核,并組織專家對各企業預案和腳本進行評優評先活動。活動開始后,各企業都成立了演練籌備機構,精心準備演練工作。根據企業規模有選擇性地成立指揮控制組、策劃組、執行組、評估組、保障組等。演練方案和腳本編制初步完成后,經反復推敲,不斷修改完善。各單位的演練方案和腳本在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方面大大增強。
③思想上重視了,有了科學的預案和腳本,還必須進行科學調控才能演練有序。2015年在安全生產應急演練周期間,平朔公司各企業通過解說或演練人員的臺詞,現場人員明白了演練的進程、演練的內容及演練節點。在企業應急響應隊伍、醫療、救護、消防及企業職工的協作配合下,充分展示了演練人員的專業技能,演練有序運行,達到預期目的。
④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四大類突發事件按照社會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II級)、較大(III級)和一般(IV級)四級。按照不同事故級別對應相應的應急響應級別。以前公司各企業演練時的事故級別比較低,各企業進行的事故演練,多數是現場處置方案和本單位的綜合預案演練,參加演練的人員和資源僅是本單位的,沒有涉及與公司或當地政府的合作演練。《關于深入開展2015年平朔公司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演練活動的通知》中規定了哪些單位的演練是屬于集團公司級別的,需要由市政府或集團公司啟動并組織實施應急響應,加強應急聯動機制。2015年,平朔集團公司井工三礦在井下舉行礦井水災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在朔州市政府和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在公司各職能部門及技術、財務、裝備、供電、供水、衛生、物資、通信等部門的共同配合下,按照各部門在應急救援行動中的具體任務分工,實施了一場接近實戰的救災救援演練,提高了政府和公司門對重大生產事故的協調作戰能力。
平朔集團公司計劃2016年6月至8月開展13家企業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活動,包括頂板事故、水災事故、火災事故、火工品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油庫消防、液氨罐區泄漏等事故應急演練,在部署今年的應急演練中,集團公司認真總結了以往工作中的良好實踐和有待改進的地方,要求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年度演練計劃設定的事件,在應急救援的程序、組織、設施、能力、培訓等方面進行改進,確保將應急演練成為持續改進、推動工作的有力手段。
5 結語
①煤礦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只有達到干部職工思想上高度重視,讓干部職工充分認識到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是減少事故損失、避免事故擴大的必要手段。通過演練,可以有效檢驗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省委十屆三次會議精神為指導,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深入落實安全生產,全面加強應急體系建設,進一步推進應急救援體系和隊伍建設,提高糧食行業全體人員的應急防范意識,培養全體人員應對突發事件的自我保護和救援能力。
二、演練對象和計劃
(一)演練對象:全縣糧食經營企業
(二)演練計劃
1、安全事故包括:防洪安全應急演練;防火安全事故演練;安全生產演練(如糧堆倒塌,造成人員被埋事故);在使用有毒化學殺蟲藥劑過程中,因操作不當造成人員中毒事故演練;其他安全事故應急演練。
2、各糧食企業結合自身特點,制定演練計劃,至少自行組織完成一次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自救疏散演練。演練結束后,應及時進行總結,并根據演練存在的問題及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要高度重視本次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自救疏散演練,大力宣傳本次活動目的意義,提高認識,制定演練計劃并指定專人負責。
(二)健全預案,以練促提。健全完善演練方案,合理設置險情,增加預案演練的可操作性。通過演練,提升員工自救、互救能力,提高人們的安全防范意識。
今年以來,我局一直把安全生產作為基本盤抓緊抓實,特別是在道路交通領域,認真對照“協調道路交通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道路交通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職責,深刻汲取今年福建“4.13”等重特大交通事故教訓,與交管大隊、交通局等兄弟單位密切配合,“減量控大”,認真做好全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第一,完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為加強和規范我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切實提高突發事件處置能力,今年3月份印發了《關于做好全區應急預案編制和修訂工作的通知》,其中對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區公安交管大隊)、水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船舶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區交通運輸局)3個專項和部門預案進行了明確和分工。5月份專門印發了應急預案演練三年規劃的通知,根據我區實際將上述3個預案分別列入全區第二批(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水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第三批演練計劃(船舶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對交通類應急演練工作明確了時間表。
第二,狠抓道路交通事故隱患排查。4月份根據區主要領導批示要求,印發了《關于在全區重點行業領域開展安全生產專項督查的緊急通知》,會同交通、住建、商務局等單位,對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大型綜合體等重點行業領域開展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夯實了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針對交通領域,我們與交通局抽調11人成立聯合督查組,通過現場“看、問、查”方式,深入細致地了解和檢查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隱患排查臺賬、江西省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雙十五”落實情況、疫情防控以及應急預案建立情況等,檢查企業39家,其中企業自查并整改隱患21個,工作組排查并整改隱患4個,約談企業負責人1名。
第三,堅持協同推進嚴防安全事故發生。針對今年特殊形勢,在“五一”小長假期間、全國“兩會”等敏感時期,都會與交警大隊、交通局等單位溝通協調,加強對道路交通運輸特別是客運有關企業以及值班值守情況調度檢查,確保了上半年全區安全穩定。
為做好下半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我局下一步主要是做好一下3個方面工作:
一是開展好一項宣教活動。結合當前正在深入開展的“安全生產月和質量萬里行”宣傳教育活動,配合交警、交通等單位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進社區、進家庭、進企業、進學校等活動,進一步增強全社會交通安全意識。
為了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危險急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生產、生活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河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的要求,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鄉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啟動范圍和條件
本《預案》所稱重大安全事故,是指在本鄉區域內發生的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以及性質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
(一)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范圍
1、爆炸事故。發生爆炸事故后,如不采取措施,可能
導致嚴重后果的;
2、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火災事故的;
3、一次造成10人以上急性中毒事故的;
4、公路和交通運輸發生一次死亡6人以上事故的;
5、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電力事故或因電力設施嚴重損壞引起事故的;
6、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
7、化學危險品生產、運輸、銷售、儲存中發生火災、爆炸、泄漏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性質嚴重、社會影響較大事故的。
8、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發生火災、爆炸、泄漏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性質嚴重、社會影響較大事故的。
9、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企業安全事故的;
10、其它各類重大惡性事故的。
(二)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啟動條件:
1、重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有可能繼續擴大的;
2、雖不屬于重大安全事故,但在事故發生過程中,情
況發生突然變化,有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
3、總指揮認為有必要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的。
符合上述三個條件之一的,均由總指揮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的命令。
(三)本《預案》重點適用于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火災爆炸事故,建筑安全事故、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設備事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電力事故,化學危險品重大事故等。其它事故有相關部門按照相應的規定及預案組織實施。
二、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組織機構
(一)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工作實行鄉政府統一組織領導和部門牽頭負責相結合的原則。
(二)鄉政府成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總指揮部。總指揮由鄉長擔任,如鄉長不在本鄉境內時,總指揮由分管副書記代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安全的領導干部擔任;成員由鄉安委、安監站、企業辦、綜治辦、派出所、武裝部、交通、小城鎮建設、衛生、供電、民政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總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在鄉安監站,辦公室主任由安監站站長兼任,副主任由指揮部成員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擔任。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總指揮、副總指揮未到現場前,根據事故類別,由各實施方案的指揮者組織,協調搶險救災工作。
(三)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總指揮部下設警戒保衛、搶險救災、醫療救護、物資供應、善后處理五個指揮組,其主要職責是:
1、警戒保衛指揮組: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疏散、撤離或者采取其它措施保護危險區域內的其它人員。根據事故現場情況,調協警戒區,嚴格控制進出人員及車輛,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及有關人員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具體實施工作由岳村派出所負責、鄉武裝部協助。
2、搶險救災指揮組:搶險救災指揮組辦公室分別在以下部門:民用爆炸物品、道路交通、火災事故由派出所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由企業辦負責,工程建設事故由小城鎮建設辦公室負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其它特種設備事故由安監站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故由鄉防保所、岳村鄉衛生院負責;電力事故由供電所負責;其它事故分別由鄉有關站所或鄉政府指定部門負責。
3、醫療救護指揮組:負責組織搶救隊伍,緊急調動救護所需藥品,利用各種醫療設施,具體實施工作由鄉衛生院負責。
4、環境監測指揮組:根據事故發生的類別,利用各種環境監控措施,對有毒有害物質對空氣、水源、人體、動植物、土壤造成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其它危害,及時采取與區環保局聯系等相應措施,防止事故危害進一步擴大。具體實施工作由安監站負責。
5、物資供應指揮組:根據事故類別,協調有關部門及村、企提供各類應急器材和救災物資,安排好搶險救災人員的膳食,確保搶險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具體實施工作由民政所負責。
6、善后處理指揮組:根據實際情況,協調派出所、民政所、勞動和社會保障所、保險公司及其它相關部門、村、企,組織對傷亡人員的處置和身份確認。督促、指導事故單位及所在村、部門及時通知傷亡人員家屬,落實用于接待傷亡人員家屬的車輛和住宿,做好相應的接待和安撫解釋工作,并及時向指揮部報告善后處理的動態。具體實施工作由鄉綜治辦負責。
三、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總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的職責
(一)總指揮部職責
1、啟動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命令;
2、按照《預案》程序組織、協調、指揮重大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
3、隨時掌握《預案》實施情況,并對《預案》實施過程中的問題采取應急處理措施。
(二)辦公室職責
1、協調各指揮組的工作形成有效指揮體系;
2、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
3、根據事故發生的狀態,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
4、緊急調用各種物資、設備、人員和可用場地;
5、根據事故動態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及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
6、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
7、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及安撫工作;
8、適時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布于眾;
9、組織對《預案》的演練,對演練中暴露的問題及時
進行修正、補充和完善;
10、處理指揮部日常事務,辦理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四、重大安全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通訊聯絡
鄉政府辦公室值班電話:
鄉安監站辦公室值班電話:
(二)事故報告
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必須做到:
1、立即將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情況,向110或119緊急報警,同時報告歸口管理部門、鄉政府辦公室和鄉安監站辦公室。
2、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①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聯系電話、報告人;
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財產損失和初步估計;
③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④事故搶救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⑤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3、重大安全事故的對外報告和公布,由鄉政府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總指揮部辦公室統一扎口管理,各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報告上級歸口管理部門。事故報告由總指揮部辦公室填寫報告單位。
(三)鄉政府辦公室、值班室接到重大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總指揮、副總指揮及相關分管領導,同時通知派出所迅速趕赴事故現場,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鄉安監站接報后,也應立即前往事故發生地,了解事故情況,組織救援和調查處理等事宜。
五、事故應急處理方案
本《預案》分設八類事故處理方案。
1、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公共聚集場所的火災、爆炸事故按派出所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先預實施;
2、民房火災事故、意外引起的其他重大事故按所在村委會等部門的應急救援預案先預實施;
3、工程建設事故按小城鎮建設辦公室的應急救援預案先預實施;
4、鍋爐、壓力容器和其它特種設備事故,按企業辦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先預實施;
5、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按照鄉防保所、衛生院的
應急救援預案實施;
6、電力事故按照供電所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實施;
7、化學危險品重大事故及其它事故按鄉安委會制定的預案組織相關部門配合實施搶險救災工作。
六、事故應急措施
(一)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鄉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總指揮部應立即投入動作,總指揮部及各指揮組有關負責人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相應事故應急預案,并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有關部門。
(二)交通、通信、供電、供水等公用設施管理部門應當盡快恢復損壞的相關設施,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派出所及時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穩定。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四)由衛生部門及時組織急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
(五)黨政綜合辦公室在總指揮和鄉分管常務工作的領導指揮下,做好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
七、其它事項。
(一)本《預案》是鎮政府對鎮區域內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實施搶救處理的一種應急辦法,在實施過程中,如遇不同情況應隨機進行其它方法的處理。
(二)各站所及村、企單位應結合自身特點,加強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社會預防重大安全事故的意識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參加重大安全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
(四)各村委會、企事業單位應結合實際和本行業特點,制定出相應而有切實可行的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適時組織演練,對演練中暴露出的問題應及時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報鄉安委會辦公室備案。
(五)在搶險救災過程中,需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和可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或拒絕。有關部門接到總指揮部下達的任務后,因玩忽職守而延誤時機,使物資、人員不能按時到達指定地點的,造成事故進一步擴大的,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記者(以下簡稱“記”):高主任您好,2015年7月23日,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請問這一通知的具有怎樣的意義?我國目前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的現狀是怎樣的?企業和屬地政府的應急預案普遍存在哪些問題?
高雙喜(以下簡稱“高”):黨的十報告提出,要加快形成源頭治理、動態管理、應急處置相結合的社會管理機制。安全生產應急預案作為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是落實企業和地方政府應急管理責任的重要抓手,對科學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事件、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有著重要意義。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和《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11〕40號)都對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工作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近年來,通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共同努力,應急預案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和成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先后頒布了《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總局令第17號),推動31個省級單位印發了實施細則;頒布了國家標準GB/T 29639―2013《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印發了《安全監管部門應急預案框架指南》等規范性文件,推動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從無到有,初步建立起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應急預案體系。截至2014年底,全國各級各類企業共編制應急預案595.4萬個,重點行業企業、中等規模以上企業做到了應急預案全覆蓋。
但是,當前應急預案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尤其是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較差,應急預案的培訓、演練等工作不到位。主要表現在:對應急預案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未能樹立“應急預案、演練和培訓不到位就是隱患”的理念,只重視“有”不注重“用”,重預案編制、輕預案實施;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導致應急預案編制前的危險因素辨識、風險評估工作不到位,特別是對可能造成的次生、衍生事故分析不到位,不同層級、不同種類應急預案內容存在重復;日常監督指導不到位,對應急預案銜接要求不明確,導致政企之間在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環節的處置工作存在脫節;應急預案的培訓演練不到位,應急處置不當事故時有發生;執法檢查不夠,各類安全生產大檢查、督查沒有把預案工作作為重要內容,專項督導、檢查少,對應急預案、演練、培訓工作督促推動、處罰力度不夠,未能形成震懾力。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為深入落實新修訂《安全生產法》對應急預案的相關規定,使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真正發揮應有的作用,實現政府預案與企業預案的有機銜接,我們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從落實責任、優化預案、加強預案實施、強化執法等環節著手,起草了《通知》。
記:《通知》中對于應急預案管理提出了哪些新的要求?為什么要提出這些要求?有哪些需要重點注意的地方?
高:《通知》是第一次以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文件的形式的關于應急預案的規范性文件,進一步明確了應急預案工作的總體要求,細化和完善了應急預案管理責任體系,突出了應急預案優化修訂的程序和方法,注重了應急預案的實施,強化了應急預案責任追究。
關于總體目標,《通知》明確提出了“預案不完善就是隱患”的理念,有利于解決應急預案編制、實施和管理等各個環節中存在的不重視、不投入、不落實等問題,并提出了應急預案“專業化、簡明化、卡片化”的制修訂目標。
關于應急預案管理責任體系,《通知》進一步強調了企業及其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各級政府安委會、各級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在應急預案工作方面的責任。這些要求的提出,是貫徹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貫徹落實新修訂《安全生產法》的有力舉措,是解決企業當前應急預案工作相對弱化、預案質量較差、預案實施不到位的有效途徑。
關于應急預案的優化修訂,《通知》明確提出了應急預案制修訂必須基于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必須科學確定應急響應分級標準并確保相互銜接,實現應急預案的專業化。同時,為推動應急預案的簡明化和卡片化,《通知》還要求企業可根據本單位的風險特點科學建立應急預案體系,簡化內容,并編制重點崗位應急處置卡。這些要求是貫徹落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要求,可以有效解決當前應急預案普遍存在的“厚、虛”等問題。
關于預案實施,《通知》明確了應急預案宣傳教育和培訓的具體方法、途徑,提出了宣傳教育要“五進”(進機關、進基層、進社區、進工廠、進學校),培訓要納入“三級安全教育”和全員安全培訓;細化了應急預案演練的頻次,強化了政府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的演練。這些要求是針對當前應急預案“束之高閣”、不學、不練、不用而提出的,是確保應急預案內容內化于心、外化于行的重要舉措。
關于應急預案監督檢查,《通知》進一步明確了應急預案備案的“分級屬地”原則,強化了執法檢查和責任追究,特別是強調了要在應急處置評估中加強對應急預案執行情況的檢查和評估。
記:企業和屬地管理部門在現有的應急預案基礎上應如何改進,以實現應急預案的簡明化和實用化?
高:《通知》從5個方面對應急預案的簡明化和實用化進行了要求。
一是簡化預案文本。考慮到目前應急預案中存在大量重復性和指導性內容,《通知》明確了應急預案要以應急處置流程為主線,對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通用措施等指導性內容盡量整合簡化。為此,企業可根據本單位風險特點,確定是否編制專項預案,小微型企業可以僅編制現場處置方案,大大簡化了預案文本。
二是科學建立應急預案體系。《通知》明確企業發生任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責任人必須是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所屬的應急組織機構。
三是明確預案編制程序。針對當前部分企業應急預案簡單照搬照抄等問題,《通知》明確要求預案編制必須建立在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基礎上,必須結合本單位、本企業安全生產風險種類和特點,切實提高應急預案的針對性。
四是強化應急預案的銜接。新修訂《安全生產法》明確了地方政府和企業應急預案應當相互銜接,為此,《通知》明確要求地方政府和企業應急預案增加預案銜接的內容,強化了企業與地方政府應急預案的銜接。
五是優化應急響應標準。改變過去按照事故死亡人數與損失程度而確定的預案分級響應標準,實施按照事故危害程度是否超出企業廠區范圍、企業應急能力能否滿足應急處置需要這兩個條件來確定響應級別,切實提高應急預案的實用性。
記:企業和政府有關部門應如何強化應急預案的培訓與演練?
高:應急預案的宣教、培訓和演練,關系到企業和政府相關人員對應急預案的掌握、應用程度。為此,《通知》要求企業和有關部門,要制作通俗易懂、好記管用的宣傳資料,要借助微博、微信等媒體廣泛宣傳。同時,要充分利用安全生產月等重大活動開展應急預案宣傳。
屬地管理部門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要把培訓納入“三級安全教育”和全員安全培訓,確保預案涉及的人員熟知預案核心內容。
要建立應急預案演練相關制度,制定應急演練規劃或計劃,建立資金保障,確保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至少每3年進行1次應急演練,企業應急預案每年至少進行1次應急演練,各類現場處置方案每半年至少組織1次應急演練。同時,要強化對應急演練效果的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記:加強應急預案的備案、監管與執法,將采取哪些新措施?
高:應急預案工作涉及多個行業,需要相關職能部門協同努力,落實責任,加強管理。《通知》要求建立應急預案屬地監管機制。督促各級政府將應急預案工作納入本級安委會工作內容,定期要求,不斷督促,形成齊抓共管的格局。
理順應急預案備案工作機制。在正在修訂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中,將進一步細化關于企業應急預案備案的要求,確立應急預案的分級屬地備案原則,明確各類企業應急預案的備案受理主體,并將應急預案備案作為明年工作重點進一步推動。
完善預案監管制度。在正在修訂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中,將進一步明確應急預案工作的處罰條件、金額等內容,使應急預案執法有法可依。同時,推動地方安監部門將應急預案執法檢查納入執法計劃,擴大處罰范圍,加大處罰力度,督促企業從重預案編制到重預案實施。
建立應急預案評估制度。加快研究應急預案評估方面的標準,開展應急預案定期評估試點工作,推動企業全面落實應急預案評估制度;完善事故后應急預案執行情況的總結評估機制,明確對因預案工作不到位導致應急處置不當的要嚴肅處理,并有針對性地對典型事故開展應急預案執行情況評估工作,形成震懾力。
記:下一步,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指揮中心將開展哪些工作,落實《通知》中的要求?
高:首先,抓好宣貫落實。通過互聯網、報刊等多種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將《通知》迅速傳達貫徹到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所有企業及職工,使“應急預案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隱患”的意識進一步深入人心。
其次,做好示范引導。繼續推廣神華神東公司、中石化天津分公司應急預案優化試點經驗,在煤礦、危險化學品等行業領域全面推廣。繼續開展好油氣管網領域應急預案優化工作試點,并適時在非煤礦山、冶金等行業試點,全面帶動地方應急預案優化工作。加快修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和9個安全監管總局部門預案,為地方政府應急預案編制提供指導。
作為環境保護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編制科學周延、切實可行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有助于嚴重霧霾來襲時的未雨綢繆和有序應對,其本身當具有前瞻性、操作性及有效性等內在要求。而照搬照抄其他地方的所謂“應急預案”,恐難以契合本單位實際,其圖形式、走過場,中看不中用的“應景”之意不言而喻,受到環保部門通報批評和社會輿論強烈質疑,當屬情理之事。
編制環保應急預案不同于書寫一般性的行政公文,理當體現出符合當地情況的個性化特點和能夠落實于“實戰”的適用性要求。也許,在具體的編制過程中,不排除一些單位可能要學習和借鑒到外地的成功做法或既有方案,但這種“學習”只能屬領會其要領的“參考”屬性,豈能是奉行全盤接收的“拿來主義”,甚至連他縣的地名都原封不動地抄襲過來,此等敷衍塞責的不良作風,必須予以譴責和矯正。
更為重要的,在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頒布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中,對應急預案的概念界定、具體內涵、操作程序及組織實施等都有明確具體的要求和規范。其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責、規范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而應急預案的“照搬照抄”,不僅悖逆了規章要求,更觸碰到了求真務實的行為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