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旅行社申報材料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1、積極推進明珠__大門地區旅游項目建設,基本完成花橋招投標;
2、加快推進明珠湖污水處理廠前期規劃設計等工作;
3、完成了申辦20__第八屆園博會規劃編制和申報材料的準備;
4、將崇明島國家地質公園成功申報為“國土資源科普基地”;
5、前衛村等五個景點3a級景區創建初評結束;
6、完成崇明島國家地質公園西沙濕地公園沙盤模型制作;
7、啟動了西沙濕地二期改造工程規劃;
8、完成我縣旅游管理體制調研報告和“關于杭州公共自行車租賃運營情況的考察報告”;
9、積極推動“規范設置我縣旅游景區道路交通指引標志”工作;
10、旅游信息化服務平臺項目景點三維展示、內部辦公系統正有序推進之中。
(二)旅游節慶活動
1、策劃起草了20__年稻香節活動方案、北沿公路現代生態農業旅游觀光帶策劃方案、首屆崇明嘗鮮節活動方案、20__年長三角旅游宣傳促銷方案、20__年上海崇明柑桔節方案;
2、形成20__年崇明森林旅游節總體方案(討論稿)。
(三)旅游宣傳促銷
1、起草了20__年崇明生態島建設和旅游業宣傳促銷總體方案;
2、組團參加了5個旅交會,其中包括:南京長三角旅游交易會、南京路五省市旅游交易會,上海世界旅游資源博覽會、大連全國旅游交會、20__浙江(上海)旅交會,并赴啟東、海門、南通等地進行宣傳促銷;
3、《崇明旅游指南》再版小樣已完成,正在進行小樣修改工作;
4、設計制作了旅游促銷用環保袋并啟用;
5、聯系分眾傳媒和框架傳媒宣傳國際女子自行車賽和崇明農產品;
6、策劃并啟動了20__年度上海社區宣傳促銷。
(四)旅游行業管理
1、完成了旅行社和導游年審工作;
2、布置了三個小黃金周的旅游安全工作,并在春節前和五一前分別對景點進行了檢查;
3、與縣文化執法大隊聯合舉辦新版《旅行社條例》培訓;
4、辦理了新開辦的東文旅行社以及兩家二星級賓館申報的相關審批手續;
5、新評定了兩家“規范達標”社會旅館;
6、召開了綠色飯店創建協調會;
7、重新聘請了10名旅游行風監督員。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旅游項目建設
1、完成3a級景區創建及旅游景點道路交通標志牌規范工作。
2、年底前基本完成花橋主體工程、明珠__大門停車場及道路一期工程等。
3、明珠湖污水處理廠建設工程,爭取年底之前完成30%。
4、啟動地質公園08年地質遺跡保護工作總結及申報09年地質遺跡保護項目等工作。
5、完成西沙濕地二期改造規劃,啟動并加快推進工程建設。
6、旅游信息平臺年底前進行部分試運行。
(二)旅游節慶
1、進一步做好20__年上海崇明森林旅游節慶活動方案的調整、完善、推進等相關工作;
2、配合做好20__上海崇明柑桔節舉辦的相關工作。
(三)旅游宣傳促銷
1、全面完成上海社區促銷、大眾媒體、戶外廣告、分眾傳媒和框架傳媒的宣傳工作;
2、組團參加第四屆海峽旅游博覽會;
3、做好《崇明旅游畫冊》、《崇明旅游指南》、《崇明旅游》宣傳折頁等宣傳資料的設計、拍攝、校對、出版等相關工作;
4、做好旅游5號線與隧橋同步開通工作;
5、啟動旅游紀念小禮品的設計、制作工作。
(四)旅游行業管理
1、繼續抓好農家樂接待戶再
教育培訓、星級飯店管理人員培訓及服務人員崗位培訓、導游培訓工作;
2、在做好日常安全監管的同時,認真做好“十一”黃金周和森林旅游節期間的安全工作,并會同相關部門開展聯合安全執法大檢查;
3、完成102戶農家樂接待戶星級復查、84名導游年審、11家達標旅館年審、12家星級飯店的年審工作;
4、繼續加強世博宣傳力度,營造氛圍,特別要開展好旅游環境整治和每月5日的迎世博主題活動;
5、組織旅游政風行風監督員開展2次檢查活動;
6、抓好50家旅游企業統計工作;
7、指導寶島、順利、錦繡的綠色飯店完成創建工作;
今年以來,*市價格監督檢查工作堅持以人為本,圍繞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熱點問題,立足于“當裁判、搞服務”的職能要求,加大執法力度,強化服務理念,加強市場監管,在整頓與規范市場價格秩序、加強價格監督檢查隊伍建設等方面,均取得了實質性的進展。截止8月底,全市共查處各類價格違法案件*件,查處違法所得*萬元,實行經濟制裁*萬元,其中沒收違法所得*萬元,退還用戶*萬元。上繳財政*萬元。記錄價格舉報電話*個,其中咨詢的*個,立案查處的*個,結案率100%。主要工作:
一是圍繞“三農”問題,切實加強對涉農價格和收費監管。抓住春耕生產的關鍵時機,重點加大對化肥、柴油等生產資料價格的檢查,并按照全國統一部署,有重點地開展了生豬屠宰收費、村委會收費專項治理工作,同時對農電、農水、農機服務、農村中小學收費實施了常規性檢查。重點以健全涉農價費公示制度和完善農村三級價格監督網絡為切入點,進一步打造了具有地方特色的農村價格監督體系。*以鎮財政所為依托成立物價監督站,對外掛牌運作,財政所長兼任物價監督站站長,科員兼任鎮價格監督員,同時按村的地理位置劃分為112個區,以村會計、教師為主聘請了112個村價格監督員。
*則以鎮經管站為主體,實行掛靠制,形成了分管鎮長或經管站長為鎮物價監督站站長,經管站科長和村會計為鎮村價格監督員的農村價格監督體系。*結合自身農村數量少的特點,在物價檢查所設立農村價格監督網絡總站,各鎮或街道辦事處設立分站,檢查所所長任站長,各鎮長或街道辦事處主任兼任分站長,村價格監督員以退休老干部、退休老支書為主。全市普遍推行了一整套完善的管理機制,建立了培訓制度,通過當地政府,定期進行業務知識培訓,并印發物價政策法律法規手冊,組織價格監督員開展自學。實行統一的證件管理,按照統一編號,對鎮村價格監督員頒發《*市價格監督員證》。實行了定期交流制度,按月或季度對鎮村價格監督員開展工作交流,對工作情況開展座談,對先進工作單位進行現場觀摩學習。
建立了嚴格政務公開制度,對價格監督員的工作職責、工作紀律、主要政策法律規定和網絡分布圖全部上墻公示。如*設立的鎮村價格監督網絡分布示意圖、*的全區農村價格網絡地理分布圖以及其他市區發放的價格監督員聯系手冊,既便于工作上的溝通,更便于廣大農民的監督。建立了嚴格的考核和獎勵機制,均制定了嚴格的考核辦法,將鎮監督站和鎮村價格監督員的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培訓考試成績、日常工作情況納入考核范圍,每半年按照考核成績,分等級予以獎勵。實行了完備的檔案管理,對價格監督員進行登記造冊。做到了既規范又便于了解每個價格監督員的情況,內容非常詳細。如*還配備了會議、培訓、走訪、投訴舉報等記錄筆記。進一步強化鎮價格監督站的服務功能,建立了企業定點聯系制度,比如*在市區和部分鎮確定128個不同類型的企業作為聯系點,由價格監督員定期為其提供價格政策咨詢服務,幫助企業解決物價方面的具體困難,取得了非常好的實際效果。
二是圍繞價格誠信問題,創新思路,因地制宜開展了形式多樣的檢查評比活動。針對前一時期*部分民營商場存在虛高標價等問題,我們在廣泛調查的基礎上,于20*年開展了“明碼實價店”評選試點工作,通過召開經營者例會廣泛了解實際效果,并結合近一年的運作情況,今年4月又組織了第二期評選活動。主要做法:首先是注重宣傳與引導,以通知的形式對活動的有關事宜在市區范圍內的民營商場進行了廣泛宣傳發動,嚴格細化評選標準,考核標準計19項之多。規范評選程序,堅持業戶自愿的原則,由經營業戶自主申請;發揮各民營商場管理部門的主導作用,堅持公正、公開原則,具體組織初審推薦,由商場列出候選名單,配發選票,組織廣大經營業戶進行投票,并現場亮票,投票及亮票過程由物價部門派人進行現場監督。根據得票多少,由商場進行綜合評定,最終確定候選名單上報評選小組。
其次是加大驗收考核力度,邀請工商、商場負責人和消費者代表組成驗收小組,采取試卷問答、提問、明查暗訪、查看管理檔案等形式,進行綜合評定。按照好中選優,對申報的6家大型民營商場的260多個業戶進行了考核驗收,經過層層篩選,最終選定27家經營業戶進行表彰。同時邀請市人大、市政協、市政府和部門領導舉行授牌儀式,并通過新聞媒體進行了全方位宣傳報道,收到了很好的社會效果。目前已有47家經營者獲得明碼實價店稱號。第三是建立了定期例會制度,于近期組織獲得稱號的經營業戶代表及市區各民營商場的負責人進行座談,就評選作用、意義以及今后工作的開展等廣泛進行了座談。從目前的情況看,商場管理部門和廣大經營者對此項工作比較認同,參加評選的熱情非常高。在加大正面引導的同時,我們又結合明碼標價檢查月活動,抓住重大節日的關鍵時期,加大了對市場明碼標價的檢查力度,查處了一批違價單位,從反面予以警示和震懾,也取得了明顯的實際效果。
三是圍繞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相繼開展了婚姻登記收費、殯葬服務業、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專項檢查。在殯葬收費檢查中,重拳出擊,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套餐服務”等強制收費等問題進行了嚴厲查處,同時幫助被檢單位制定整改措施,取得了明顯效果。在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檢查中,全市選派檢查骨干39人,組成12個檢查組,有步驟的開展了專項整頓,查出違價單位97個,違價金額達*萬元。
四是圍繞規范化創建活動,進一步加強了價格監督檢查基礎性工作。此次國家發改委重新修訂了規范化檢查所標準,改變了評選辦法。全市上下積極申請,結合新標準,加大整改,按照堅持標準、逐步推進、嚴格考核、加強管理的總體思路,不斷加強檢查所自身建設。在整改工作上務求真實到位,在申報材料整方面理求真創新,規范化創建工作取得了明顯進展。同時以全省案卷評比活動開展為契機,進一步提高案審質量,針對評比中所暴露的問題,組織所長和案審人員有針對性地開展了為期兩天的培訓活動。在宣傳方面,全面開通了物價網站,開設了價格舉報、工作動態、價格監督檢查、曝光臺等多個欄目。
總之,上半年我市價格監督檢查工作取得了一些進步,也打造了一些亮點,但與兄弟市地相比,我們一些工作還存在不少的問題,需要在今后工作認真加以總結和改進。
二、關于今年下半年的工作
總體上繼續按照年初的工作計劃穩步推進,具體包括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加強案審工作。實行專人具體負責案審工作機制,建立分管所長、科長和具體工作人員負責制,實行層層把關,并嚴格考核制度,全面提高案審工作質量。
二是切實抓好各項專項檢查。在重點開展好電力價格和教育收費檢查的基礎上,因地制宜開展自來水、供熱等壟斷行業收費和價格檢查,進一步抓好土地、房地產等國家機關收費檢查。以加強市場監管、防范價格異常波動為中心,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化肥等農資價格的監督檢查。抓住十一黃金周有利時機,對旅游景點門票價格、旅行社服務價格和賓館、飯店、培訓中心的房費、餐飲價格、通訊收費以及明碼標價等開展一次集中大檢查。繼續抓好明碼實價店善后工作,召開一次明碼實價店業主座談會,就明碼實價店運作、管理等問題廣泛征求意見,進行全方位探討。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和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建設更高水平小康社會、提前基本實現現代化的要求,堅持發展第一要務,緊緊圍繞“開放興縣、產業強縣、生態立縣”發展路子,不斷完善財政扶持政策,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在加快推進經濟結構調整、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中“四兩撥千斤”的作用,促進三次產業持續快速協調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發展觀,保持經濟政策的延續性,突出扶優扶強、科技創新和自主知識產權,盡最大努力促進全縣三次產業持續、快速、健康、協調發展。重點把握以下五個方面的原則:
1、因地制宜原則。堅持因地制宜,注重自身特色,揚長避短,發揮優勢,把主導產業的培植與縣內的資源優勢相對接,集中力量抓好主導產業,培強特色支柱,支撐縣域經濟發展。
2、市場導向原則。強化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堅持立足資源優勢,按照國家產業政策來調整結構,開發產品,實施項目,培植龍頭,建設產業。
3、龍頭帶動原則。把龍頭企業的培植、扶持、引進作為發展縣域經濟的突破口和著力點,依托龍頭企業帶動,促進重點產業向規模化、產業化發展。
4、規模效益原則。培強做大優勢產業,既要講求速度、規模與總量,更要注重結構、質量與效益,促進速度、質量、效益的有機統一,以規模和質量搶占市場,以規模效益提高優勢產業對GDP、財政收入、農民人均純收入的貢獻率。
5、協調發展原則。按照“五統籌”的要求,以科學的發展觀指導縣域經濟發展,認真處理好經濟與社會、城鎮與農村、主導產業與其它重點產業、財政增長與農民增收、環境保護與資源開發等關系,統籌兼顧,全面發展,整體推進。
三、政策措施
(一)鼓勵農業經濟發展
1、凡經省級有關部門認定的無公害農產品基地,每個基地一次性給予3萬元的獎勵。
2、對提升改造或新建的高效生態農業示范園區,面積在200畝以上且溝、渠、路、林配套,經驗收合格后,一次性給予10萬元的獎勵。
3、對實行“統一規劃、統一設施、統一標準、統一銷售和分戶經營”,新建8米以上標準鋼質大棚設施、面積在200畝以上且基礎設施配套,經驗收合格,一次性給予每畝3000元的獎勵。
4、新辦投資額在200萬元以上的生態休閑農業園,經驗收合格后,一次性給予5-10萬元的獎勵。
5、當年度新獲得省、國家(部)優質獎以上農產品品牌的單位,分別一次性給予1000元、2000元的獎勵,對獲金獎的再分別一次性獎勵4000元、8000元;當年度新獲得市、省、國家級名牌或著名商標、商號的單位,分別一次性給予1萬元、10萬元、50萬元的獎勵;當年度新獲得國家級原產地標志農產品的單位,一次性給予3萬元的獎勵;當年度新獲得省部級有機食品、綠色食品和無公害(綠色)農產品的單位,分別一次性給予6萬元、3萬元和2萬元的獎勵。
6、對圍繞優勢產業、特色農產品開展辦節辦會等活動的單位,一次性給予1-5萬元的獎勵。
7、凡新建農產品加工、冷藏保鮮企業設備投資額在50萬元以上,包裝、配送企業設備投資額10萬元以上,主要利用本地農產品,并正常投產的,經驗收合格后,一次性獎勵2萬元。
8、對固定資產在200萬元以上,年銷售收入600萬元以上,直接帶動當地農戶100戶以上的農業企業,經考核驗收確認為縣級農業龍頭企業。對固定資產在400萬元以上,年銷售收入在1000萬元以上,直接帶動當地農戶500戶以上的農業龍頭企業,經考核驗收確認為縣重點農業龍頭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
9、縣市兩級農業龍頭企業技改項目,對其當年度投資額的50%,按銀行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給予一年貼息補助。
10、縣市兩級農業龍頭企業購銷本地農產品,實際完成年購銷額在50萬元以上,對其農產品收購資金貸款(附具憑證),按貸款年基準利率給予一定貼息補助。專業合作組織購銷本地農產品可享受一定范圍的貸款貼息補助。
11、對新組建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經工商登記注冊,建帳建證,吸納成員單位(個人)30個以上,年銷售額10萬元以上,經考核驗收后,一次性補助1萬元。對新組建縣級農產品行業協會,經民政(工商)登記注冊并積極開展行業活動的,經年檢通過,每年補助1萬元。
12、對鎮(企業)設立的農藥殘留速測站,并正常開展檢測業務,提供相關數據的,給予每年3000元的補助。
13、推進種子種苗工程建設,凡與省級以上科研單位、大專院校合作,組織實施各類農業新品種、新技術引進、推廣應用的新項目,視其成效和帶動示范作用,對組織單位一次性給予3-5萬元的獎勵。對有特殊推廣價值的,經審定,給予重獎。
14、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制訂農業標準,并積極組織標準化生產,經審定達到縣級、省級農業地方標準(規程)的,分別一次性給予5000元、15000元的獎勵。
15、新認定的省級、國家級農業科技企業、農業區域創新服務中心、農業企業研發中心、農業(星火)科技企業孵化器,按國家級、省級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新認定的省級、國家級農村專業技術示范協會,分別一次性獎勵5萬元、10萬元。
16、與大院名校掛鉤建立的產學研基地,經評審驗收后,按其實際投資額一次性給予5萬元以內的獎勵。
17、經驗收的國家星火計劃項目,一次性獎勵4萬元。
(二)鼓勵工業經濟發展
1、在嘉善經濟開發區(含鎮工業功能區)新辦符合產業定位和發展方向,注冊資本在500萬美元以上或租賃廠房(關聯企業間租賃除外)注冊資本在200萬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資工業企業,自實際繳納增值稅起,按實到注冊資本(折算成人民幣)的10%以內給予獎勵,分二年(50%、50%)到位,同時自實際繳納企業所得稅起,按實到注冊資本(折算成人民幣)的10%以內給予獎勵,分三年(30%、30%、40%)到位,當年度享受不足,以后年度不予補足。但獎勵額分別不超過該企業當年度實際繳納增值稅(凈入庫)、企業所得稅的地方留成部分的50%。
2、在嘉善經濟開發區(含鎮工業功能區)新辦符合產業定位和發展方向,注冊資本在1000萬元以上或租賃廠房(關聯企業間租賃除外)注冊資本在400萬元以上的內資工業企業,自實際繳納增值稅起,按實際投資額的5%以內給予獎勵,分二年(50%、50%)到位,同時自實際繳納企業所得稅起,按實際投資額的5%以內給予獎勵,分三年(30%、30%、40%)到位,當年度享受不足,以后年度不予補足。但獎勵額分別不超過該企業當年度實際繳納增值稅(凈入庫)、企業所得稅的地方留成部分的50%。
3、在嘉善經濟開發區(含鎮工業功能區)內新辦符合產業定位和發展方向,固定資產投資額在1000萬元(不含征地費用)以上的內資工業企業,在項目竣工后,按設備投資額的3%以內一次性給予獎勵;屬國家產業政策鼓勵類項目的,獎勵標準再提高一個百分點。
4、企業建設以工業廢棄物為主的資源再利用項目、開發利用新能源、開發生產節能產品的工業生產性項目,按設備投資額的10%以內一次性給予獎勵,單個項目最高獎勵至150萬元。
5、企業實施政府鼓勵推廣的節能技術,建設節電、節煤、節水、節汽、節油等項目,按設備投資額的10%以內一次性給予獎勵,單個項目最高獎勵至100萬元。
6、經批準在鎮工業功能區內建設標準廠房(關聯企業間租賃除外),建筑面積在10000平方米以上,根據產業定位需要,其容積率、建筑密度符合審批要求,在項目竣工驗收后,每平方米一次性給予30元的獎勵,單個項目最高獎勵至50萬元。
7、原有內資工業企業(含內資控股企業)實施設備更新改造的項目,設備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上的國家產業政策允許類項目或設備投資額在200萬元以上的國家產業政策鼓勵類項目,在項目竣工驗收后,分別按設備投資額的3%、4%給予一次性獎勵;凡屬省級以上重點項目、省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項目、技術創新項目和考核達標的內資工業規模企業技改項目,獎勵標準再提高一個百分點。單個項目最高獎勵至150萬元。
8、新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省中小科技型企業、市級高新技術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10萬元、8萬元、3萬元、3萬元的獎勵,但獎勵額不超過其當年度實際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
9、對大院名校在本縣創辦的研究所、研發機構或分支機構,并在本縣企業實施科技成果轉化的,經評審驗收,一次性給予新創辦機構50萬元以內的獎勵。與大院名校掛鉤建立的產學研基地,經評審驗收后,一次性給予5萬元以內的獎勵。
10、凡新產品產值率當年度達到50%以上,且當年度銷售收入在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上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5萬元、10萬元、15萬元。
11、工業龍頭企業當年度銷售收入達到30億元、20億元、10億元、5億元、2億元的,在達標當年分別一次性給予企業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獎勵,同一標準同一企業限享受一次。
12、當年度新獲得馳名商標、中國名牌產品的企業,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的獎勵;當年度新獲得省級著名商標、省級名牌產品、省級知名商號的企業,一次性給予25萬元的獎勵;當年度新獲得市級著名商標、市級名牌產品的企業,一次性給予2萬元的獎勵;當年度新獲得國家級免檢產品的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的獎勵。商貿服務企業參照本條規定執行。
13、當年度列入國家級或省級技術創新項目、高技術產業化項目、國家級火炬計劃項目,單個項目按國家級、省級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經認定為企業(行業)技術(研發)中心或中小企業技術服務中心、區域創新服務中心,按國家級、省級、市級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5萬元。
14、新認定的國家級新產品、省級高新技術產品和通過鑒定的省級新產品,分別一次性給予6萬元和3萬元的獎勵。
15、當年度被評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專利示范企業的,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10萬元、8萬元的獎勵。
16、當年度被評定為省級、市級信息化示范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的獎勵。
17、工業企業實施清潔生產并通過審核驗收的,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獲得省級綠色企業(含商貿服務企業)稱號的,再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
18、企業完成股份有限公司改組,并通過輔導驗收,上市申報材料已由中國證監會受理的,一次性獎勵20萬元;上市公開發行股票,其直接融資資金主要用于本企業擴大生產或再投資發展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商貿服務企業參照本條規定執行。
19、對年度考核達標的內資工業規模企業,設一等獎一名、二等獎三名、三等獎若干名,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15萬元、10萬元的獎勵。
20、對自營凈出口額超上年基數50萬美元以上的高新技術產品(以中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目錄為準)和純農產品,其增量部分每1美元獎勵人民幣0.*元。上年度無自營凈出口實績的,以當年相應出口實績的70%為基數;上年度出口未滿全年的,折算成全年計算。獎勵額以該企業實際繳納增值稅(凈入庫)、企業所得稅比上年增長的地方留成部分為限。
21、對全縣出口額排名前10位的企業,其當年度出口額比上年度有增長,且當年度實際繳納稅收比上年度增長15%以上的,單個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的獎勵。
22、對列入“浙江省重點培育和發展的出口名牌”名單的企業,每個品牌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列入“商務部重點培育和發展的出口名牌”名單的企業,每個品牌一次性獎勵20萬元。
23、在取得外經貿部門批準證書起一年內,到境外完成工商注冊登記設立各類辦事處、經營性公司、生產性企業的,分別一次性給予2萬元、4萬元、6萬元的補助。
24、對參加政府組織的出國(境)設攤展示的企業,每次資助2.5萬元;經縣外經貿局備案并確認,參加其他出國(境)設攤展示的企業,每次補助1.5萬元;經縣經貿局或外經貿局備案并確認,參加政府組織的國內展覽會的企業,每次補助一個標準攤位費用(不含廣交會、華交會等分配性攤位)。
25、對積極參與“二反一保”(即反傾銷、反補貼、特別保障措施)案件應訴活動的企業,經縣外經貿局核實后,按其實際發生的律師費用的10%-30%給予補助,最高補助至20萬元。
(三)鼓勵第三產業發展
1、經批準新建的固定資產投資額在1億元以上的專業市場,或1000萬元以上的專業市場改造提升項目,在項目竣工驗收后,一次性按其實際投資額的1%給予獎勵,最高獎勵至100萬元。
2、經批準新建投資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旅游基礎設施項目和固定資產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景點項目,在項目竣工驗收后,一次性按其實際投資額的1%給予獎勵,最高獎勵至50萬元。
3、對新建的現代物流業項目和現有物流資源整合提升項目,在項目竣工驗收后,一次性按其實際投資額的1-3%給予獎勵,最高獎勵至50萬元。
4、新引進國內外知名品牌商貿服務企業,注冊資本500萬元以上或營業面積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在項目竣工驗收后,每平方米一次性給予100元的獎勵,最高獎勵至50萬元。
5、新辦列入“千鎮連鎖超市、萬村放心店”工程的連鎖超市,每家一次性獎勵1萬元,被評定為省級放心店的每家一次性獎勵5000元,被評定為市級放心店的每家一次性獎勵3000元。
6、凡總部在本縣注冊,由總部統一在本縣納稅,在縣內外開設直營連鎖門店的,每開設1家連鎖門店,一次性獎勵1萬元。
7、新建投資額在5000萬元以上、并不低于三星級設計標準的賓館酒店業,或投資額在2000萬元以上的提升星級標準改造項目,在達到相應星級標準后,一次性按其實際投資額的1%給予獎勵,最高獎勵至50萬元。
8、凡投資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新建和改建會展業設施項目,一次性按其實際投資額的2%給予獎勵,最高獎勵至50萬元。
9、新建投資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文化、職業教育、衛生、體育等項目,或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擴建、改建項目,在項目竣工驗收后,一次性按其實際投資額的1%給予獎勵,最高獎勵至50萬元。
10、新建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上的社會福利業項目,在項目竣工驗收后,按其實際投資額的5%以內一次性給予獎勵,最高獎勵至100萬元。
11、新辦電子商務、配送等新型商貿企業,經營期滿一年,軟硬件設備投資規模在2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按其設備投資額的10%給予獎勵,最高獎勵至5萬元。
12、新辦注冊資本在50萬元以上的各類信息、技術等中介咨詢業機構,年營業收入在10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按年營業收入額的1%給予獎勵,最高獎勵至10萬元。
13、民營信用擔保公司為本縣二產、三產企業(國家限制或淘汰類企業、房地產企業除外)提供銀行貸款擔保的,按其當年度平均擔保余額的1%給予獎勵,最高獎勵至100萬元。
14、通過省級認證的軟件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
15、對參加政府組織的全國性的國際(內)旅游交易會、旅游投資洽談會設攤展示推介的企業,每次補助5000元;參加出國(境)設攤展示推介的企業,每次補助15000元。
16、旅游景區(點)凡創建并正式掛牌達到AA級以上(含AA級)標準的,每達標一次給予獎勵20萬元;凡旅行社創全市十強,每次給予獎勵5萬元,創全省五十強,每次給予獎勵10萬元,創全國一百強,每次給予獎勵50萬元。
四、其他事項
1、本意見不適用于政府性投資項目。注冊地在嘉善縣的企業或落戶地在嘉善縣的項目方可享受本意見規定的扶持政策。發生重大安全生產、環境污染等事故,不依法履行社會保障等義務的單位,不得享受上述扶持政策。
2、未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年技術研發經費不足銷售額的5%的企業,當年度不得享受本意見“鼓勵工業經濟發展”項下的第8、9、13、14、15條扶持政策。
3、本意見“鼓勵工業經濟發展”項下的第1、2條的第一款和第8、20條扶持政策所需兌現的獎勵款項,由縣鎮兩級財政按現行體制分擔。
4、本意見所稱以上、以下、以內,均包括本數。設備投資額均包含軟件投入。
5、同一企業(項目、產品)在同一年度內同時符合本意見規定的相似或關聯的多項扶持政策的,就高執行,不重復享受。
6、本意見所涉獎勵、補助款項,由縣農經、經貿、外經貿、發改、科技等有關主管部門負責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跟蹤管理,縣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
7、本意見的具體實施方法由縣農經、經貿、外經貿、發改、科技等有關主管部門會同縣財政局制定。本意見未盡事宜,上級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實施中,上級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