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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農藥經營登記備案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兩項制度(以下簡稱“兩項制度”)是強化農藥監管、從源頭上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重要措施。為確保“兩項制度”在全省范圍內全面推行,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省17市全面推行“兩項制度”,到2012年底,所有農業縣(市、區)實現全覆蓋、無遺漏。通過“兩項制度”的推行,全省范圍內基本杜絕非法農藥產品的流入,高毒農藥經營實現有限制、能控制、可追溯,農藥監管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度明顯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隱患大幅降低,農產品質量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二、工作內容
(一)對轄區內銷售的農藥產品實行經營登記備案管理。實行農藥經營登記備案管理的實質,就是對進入本轄區銷售的農藥產品進行把關。凡具備“兩證一號”(農藥登記證、農藥生產許可證或生產批準證書、農藥標準號)、標簽符合規定要求的國家允許生產銷售的農藥產品,經農業部門登記備案后,方可銷售;沒有通過備案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格的產品一律不得銷售。通過登記把關,可以有效杜絕非法農藥進入流通環節,進一步凈化農藥市場。農藥登記備案管理要堅持市、縣聯動、以縣(市、區)為主。在一個縣(市、區)銷售的農藥產品,要到該縣(市、區)農業部門備案,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縣(市、區)銷售的農藥產品,要到市農業部門備案。市和縣(市、區)兩級農業部門要及時溝通信息,避免重復登記備案。
(二)對高毒農藥實行定點經營管理。按照國家規定,高毒農藥等限制使用農藥(以下簡稱高毒農藥)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葉和中草藥材。實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就是要避開被限制區域,在其他糧棉油等產區進行定向經營,以達到高毒農藥的經營區域可掌控、產品去向可追溯,最大限度地杜絕高毒農藥流入瓜菜果茶和中草藥生產環節。實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要以市為單位進行。各市要根據當地種植結構和作物特點,對高毒農藥經營點進行統籌規劃,合理布局。要嚴格按照志愿報名、縣級初選、市級復審、社會公示等程序,會同工商等有關部門確定公布高毒農藥經營單位。確定的定點經營單位要先行對經營的產品進行登記備案,要簽訂責任書、產品質量承諾書,建立健全購銷臺賬制度。購買高毒農藥要實行實名制,購買者的姓名、住址、電話、購置品種和數量等信息,要登記造冊,以備追溯。未取得定點經營資質的任何單位,都不允許經營高毒農藥。蔬菜、瓜果、茶葉等主產區,可以整市或整縣(市、區)范圍禁止經營、使用高毒農藥。
三、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月15日至2月28日。推行“兩項制度”是貫徹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進一步強化農藥監管的重要舉措。實踐證明,也是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行之有效的好經驗、好辦法。今年的省委1號文件、全省農業工作會議都提出了明確要求。各市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將“兩項制度”的推行真正擺上今年農業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搞好宣傳發動,在全社會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制定方案階段。3月1日至3月20日。以縣(市、區)為單位,對轄區內的農藥經營單位及經營的農藥產品進行全面調查摸底,掌握轄區內農藥市場的第一手資料。在此基礎上,各市要結合當地實際,制定詳細的實施方案。方案要任務具體,步驟明晰,進度明確,措施有力,確保方案的科學、可行和可操作。
(三)全面實施階段。3月20日至9月30日。各市要按照方案要求,在轄區內全面推行“兩項制度”。各市要倒排工期,分步實施,務實求實,扎實推進,確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務。對經營登記備案的農藥產品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單位要及時向社會公布,并接受監督。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提升工程、農業標準示范園建設等項目的縣(市、區),要率先實施“兩項制度”。
(四)量化考核階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各市對所轄縣(市、區)“兩項制度”的推行情況進行考核驗收,在此基礎上,11月1日至11月20日,省廳組織考核組進行專項考核,考核結果直接作為年終農產品質量安全量化考核該考核項的結果,同時也作為安排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項目的重要依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兩項制度”的推行是一項把關要嚴格、操作要規范、需要有關部門協作配合的工作,在年內實現所有農業縣(市、區)全覆蓋,時間緊、任務重、強度大。各市要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支持,與工商等相關部門搞好協作與配合。要層層成立領導小組,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靠上抓,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為確保按時完成任務提供有力的組織保障。
(二)強化措施落實。各市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將工作任務分解細化到具體的單位、相關的縣(市、區)和有關責任人,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人員到位、措施到位、責任到位、落實到位。已經實施“兩項制度”的市或縣(市、區),要查漏補缺,進一步完善提高。為及時掌握進度情況,請各市于3月底前將進度安排表上報省廳,從3月份開始,每月25日前將工作進展情況上報省廳。
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起草應急預案過程中,應當征求應急預案涉及的有關單位意見,有關單位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意見和推薦。涉及限制公眾自我的或與公眾權利密切相關的。以下是為大家推薦應急管理工作措施參考資料,歡迎你的閱讀與借鑒。
應急管理工作措施一
為充分發揮應管理機構的職能作用,完善工作機制,創新工作方式,更加規范、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管理各項工作,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的潛力和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有關規定,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一)應急預案編制。編制應急預案應包括以下基本資料:
1、總則,包括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和工作原則等;
2、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包括:領導機構、工作機構、地方機構或現場指揮機構、專家組等;
3、預防與預警機制,包括應急準備措施、預警分級指標、預警或解除的程序和預警響應措施等;
4、應急處置,包括應急預案啟動條件、信息報告、先期處置、分級響應、指揮與協調、信息、應急終止等;
5、后期處置,包括善后處置、調查與評估、恢復重建等;
6、應急保障,包括人力資源保障、財力保障、物資保障、醫療衛生保障、效能運輸保障、治安維護、通信保障、科技支撐等;
7、監督管理,包括應急預案演練、宣教培訓、職責與獎懲;
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起草應急預案過程中,應當征求應急預案涉及的有關單位意見,有關單位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意見和推薦。涉及限制公眾自我的或與公眾權利密切相關的,應以適當方式廣泛征求意見。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按照《xx》有關規定,確定應急預案密級。
(二)應急預案體系動態管理。根據“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總體要求和部門機構調整變化狀況,每年對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適當進行類別、結構調整,使應急預案體系適應本區公共安全形勢和實際工作需要。
(三)應急預案修訂完善。針對應急管理工作中狀況的變化和應急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原則上每年組織有關部門和應急管理專家對本區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發生一般、較大、重大、個性重大突發事件后,要總結實踐經驗及時修訂完善相關應急預案。有關單位對生效期間的應急預案,認為有必要根據實際狀況進行修改的,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認真研究,及時反饋研究結果。修訂和完善后的應急預案按規定及時報備。
(四)應急預案審核、印發和。本區部門應急預案經征求有關單位、專家意見后,由預案制定單位按有關程序審議,審議透過的本區部門應急預案應報政府應急辦備案。
(五)應急預案培訓。將各類應急預案有關資料列入每年應急知識宣教培訓計劃,以涉及公眾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為重點開展宣傳培訓,增強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提高社會公眾自救互救潛力。
(六)應急預案演練。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要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演練制度,制定應急預案演練計劃,原則上每年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
二、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制度
(七)統計匯總報告。依托政府應急平臺建立應急物資儲備信息,詳細登錄各類應急物資儲備的品種、數量和分布狀況。
(八)補充、更新和輪替。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要做好本級、本行業的應急物資儲備工作。根據有關規定對短缺物資進行補充,對有保質期的物資實施更新和輪替。
(九)基礎設施推薦。加強應急通信、應急供電、應急避難場所、應急醫療救護以及效能運輸、消防、防雷等公共安全基礎設施,配備必要的應急器材。
(十)督導檢查。每年年末對有關部門應急物資儲備任務落實狀況、救災物資年度消耗狀況進行督導檢查,根據應急物資短缺狀況指導有關部門提出補充計劃。對因突發事件救災而造成的物資虧空,有關部門盡快將應急物資補充到救災前水平。
三、應急隊伍及志愿者隊伍管理制度
(十一)應急管理專家隊伍建設。突發公共事件主管部門建立相應類別應急工作的專業人才庫,并可根據需要聘請有關專家組織組成專家組。專家組參與相關預案的修正訂和完善工作。每年組織召開一次專家組會議。組織學術交流和修訂和完善工作。每年組織召開一次專家組會議。組織學術交流和課題研究,根據年度應急管理工作安排和課題研究計劃,組織應急管理專家,就本系統本行業公共安全形勢和重大突發事件的預防和開展調查研究或帶給專業咨詢,為領導決策帶給科學依據。
(十二)應對工作評估分析。每年年底,組織專家隊伍和有關部門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發展趨勢及應對工作狀況進行預測分析研究,對突發事件應對工作進行總結分析,次年初總結分析報告,分報區政府體育場并按規定上報市政府。
(十三)應急隊伍統計分析。依托政府應急平臺建立應急隊伍數據庫,每半年對應急救援隊伍、專家隊伍、志愿者隊伍進行一次普查,對各類應急隊伍的區域分布、工作任務、人員、裝備、培訓演練狀況進行統計,更新數據庫信息。并對相關數據進行匯總分析,為領導處置突發事件帶給決策依據。
(十四)應急隊伍培訓。突發公共事件相應主管部門要對相應類別的應急救援隊伍和志愿者隊伍開展培訓,不斷提高應急救援潛力。
應急管理工作措施二
1、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規范公司應急管理制度,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事故的潛力,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2、應急管理制度堅持“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職責明確,快速反應”的原則,
3、應急管理分“預防、準備、響應和恢復”四個過程。主要資料包括: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應急救援預案管理、應急培訓、應急演練、應急物資保障等。
4、成立以公司總經理為組長,主管安全生產副經理、礦長為副組長,安監科長、各采區負責人為成員的應急管理制度領導小組。應急管理辦公室設在安監科,并負責日常管理。
5、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寫與修訂。公司應急管理制度領導小組負責預案的編制、修訂。預案要貼合《生產經營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并持續與上級部門預案的銜接。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實際演練狀況,適時修訂《預案》,做到科學、易操作。
6、應急管理培訓。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應急管理培訓,培訓資料應當包括:事故預防、危險辯識、事故報告、應急響應、各類事故處置方案、基本救護常識、避災避險、逃生自救等。
7、應急演練。根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每年至少分別安排一次桌面演練和綜合演練,強化職工應急意識,提高應急隊伍的反應速度和實戰潛力。安監科負責做好演練記錄和總結。
8、應急通訊設備保障。公司要對電話、對講機、手機等通訊器材進行經常性維護或更新,確保通訊暢通。
9、應急救援物資保障。根據公司預案做好應急救援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工具、材料、藥品等保障工作。確保經費、物資供應,切實加強應急保障潛力,并對應急救援設備、設施要定期進行檢測、維護、更新,確保性能完好。
10、應急處置。事故發生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以營救遇險人員為重點,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要及時組織受威脅群眾疏散、轉移,做好安置工作。
11、成立兼職救護隊,人員由各科室、采區主要負責人及業務骨干組成,并進行經常性訓練,熟練掌握基本的救護常識和救援潛力。
12、應急救援協議。充分利用社會應急資源,與地方政府預案、上級主管單位及相關部門的預案和應急組織相銜接。根據有關規定,公司要同石家莊市礦山救援中心簽訂救護協議,一旦發生企業不能自救的事故,請求石家莊市礦山救援中心支援。
13、應急管理費用由公司總經理審批,財務部門予以保障。
14、本制度解釋權歸應急管理制度領導小組,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應急管理工作措施三
一、監控值班人員要著裝整齊、精神飽滿、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以高度的職責心,認真完成好安全防范監控任務。
二、遵守監控室管理制度,熟練掌握操作規程,嚴格執行操作程序。不隨意擺弄設備,密切注意監控設備的運行狀況,保證監控設備安全有序,不得中斷監控錄象、刪除監控資料或將監控資料挪為它用。
三、掌握各監控點的分布及其監控范圍,密切注意重點監控區域,及時對監控信息復核處置。發現不安全因素或可疑狀況,立即進行現場復核(視頻搜索、錄像回放、電話詢問等);對已確定的可疑狀況,迅速通知巡邏人員出警,并與巡邏人員持續聯系,配合其抓獲或查證可疑目標;可疑狀況經復核或巡查確認后,及時向領導匯報;遇狀況緊急或突發事件,迅速撥打相關報警電話。
四、及時發現案件線索并存檔保留。每一天對監控錄像進行翻看,發現有價值的案件線索及時存盤保留,并做好標記,為業務部門破案帶給有效線索;對校園內發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自然災害性事故、群體性事件、重大違紀違規事件等錄像另存檔保留,并做好標記;對上級領導要求保留的錄像另存檔保留,必要時制作光盤長期存檔保留,并做好標記。
五、愛護和保養好監控設備。每周二上午對設備進行一次維護(殺毒、除塵等),對電視監控主機和攝像頭實行定期擦拭保養,發現故障及時排除,不能排除的及時報修;若發現異常狀況立即關掉電源,及時報告,故障未排除前,不得隨意啟動機器,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六、認真做好值班記錄;每日交接班時,應將當班發生狀況以書面及口頭兩種形式告知接班人,接班人應檢查設備的工作和室內清潔狀況,保證設備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
七、持續通信聯絡暢通。保證有線電話、無線對講機等通信設備始終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不占用監控室電話處理與監控、報警、指揮無關的事情。
一、目的
及時發現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完善應急預案體系;提高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操作性;實現站所應急預案與相關單位應急預案銜接;增強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確保預案的充分性和應急設備的保障能力及應急人員的操作能力;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評審的基本要求、方法、內容及程序,適用于貢格爾收費所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的評審工作。
三、職責
(一)站所負責人職責
負責組織應急預案的評審工作;負責簽發經評審或論證符合要求的應急預案。
(二)副所長職責
協助站所負責人負責主持應急預案評審工作。
(三)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應急預案》的制定和更新;
2、協助組織應急預案的評審工作
3、督促檢查應急預案的實施、演練和準備情況,并對演練效果進行評審;
4、負責應急演練的策劃和實施;
5、參與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和評審工作;
6、負責對員工的自我防護技能教育和應急處置培訓工作;
7、定期對應急預案評價人員、應急救援、搶險隊員進行培訓;
8、對培訓效果進行驗證;
四、工作程序
(一)評審方法
應急預案評審分形式評審和要素評審、評審采取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種形式簡單判定,對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項目,應提出指導性意見或建議。
1、形式評審
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對應急預案的層次結構、內容格式、語言文字和制定過程等內容進行審查。形式評審的重點是應急預案的規范性和可讀性。應急預案形式評審內容及要求,見附件。
2、要素評審
根據有關規定和標準,從符合性、適用性、正對性、完整性、科學性,規范性和銜接性等方面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要素評審包括關鍵要素和一般要素。為細化評審,可采用列表方式分別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評審應急預案時,將應急預案的要素內容與表中的評審內容及要求進行對應分析,判斷是否符合表中的要求,發現存在問題與不足,完成《綜合應急預案要素評審表》、《專項應急預案要素評審表》、《現場處置方案要素評審表》、《應急預案附件要素評審表》,見附件。
① 關鍵要素
應急預案構成要素中必須規范的內容,這些要素內容涉及站所日常應急管理及應急救援時的關鍵環節,如應急預案中的危險源與風險分析、職責機構及職責。信息報告與處置、應急響應與處置技術等要素。
② 一般要素
應急預案要素中簡寫或可省略的內容。這些要素內容不涉及站所日常應急管理及應急救援時的關鍵環節,而是預案構成的基本要素,如應急預案中的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工作原則、單位概況等。
(二)評審程序
1、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應在廣泛爭取意見的基礎上,采用會議評審的方式進行審查。會議評審規模和參加人員根據應急預案涉及范圍和重要程度確定。
2、評審準備
應急預案評審應做好以下工作:
① 成立應急預案評審組,落實參加評審的人員;
② 通知參加評審的人員具體評審時間;
③ 被評審的應急預案在評審前送達參加評審的人員;
3、會議評審
會議評審應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① 評審工作由站所負責人或主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主持;
③ 應急預案編制人員介紹應急預案編制或修訂情況;
③ 評審人員對應急預案進行討論,提出會議評審意見;
④ 應急預案評審組根據會議討論情況,提出會議評審意見;
⑤ 討論通過會議評審意見,參加會議評審人員簽字。《應急預案評審意見表》見附件;
4、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應采取演練的方式對應急預案進行論證,必要時就邀請當地安全生產部門參加。
5、修訂完善及意見處理
① 認真分析研究評審意見,按照評審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② 評審組組長負責對各位評審人員的意見進行協調和歸納,綜合提出預案評審的結論性意見;
③ 站所應按照評審意見,對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以及不合格項進行分析研究,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④ 反饋意見要求重新評審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應組織有關部人員按照要求重新進行評審;
6、批準印發
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論證后,由站所負責人簽發。
五、評審要求
(一)應急預案編制后由站所負責人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專家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和論證;
(二)應急預案應符合《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指南(試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2009)73號)的要求;
(三)應急預案編制涉及當地政府相關部門或需要相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當地相關部門同意,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附有專家名單。
六、評審原則
應急預案評審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實事求是、符合站所應急管理工作實際;
(二)對照相關標準發現預案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三)依靠專家,綜合評定,及時補充完善應急預案。
七、評審依據
應急預案評審應依據以下文件,并考慮站所實際:
(一)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以及有關方針、政策和文件;
(二)地方政府、上級有關部門以及本行業有關應急預案及應對措施;
(三)可能存在事故風險和安全事故應急能力。
八、評審人員
參加應急預案的評審應由以下人員參加:
(一)熟悉并掌握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
(二)熟悉并掌握《站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和應急知識;
(三)熟悉站所各項工作流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九、評審要點
應急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符合性:應急預案的內容是否符合有關法規、標準和規范的要求;
(二)適用性:應急預案的內容及要求是否符合站所實際情況;
(三)完整性:應急預案的要素是否符合指南評審規定的要素;
(四)針對性:應急預案是否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別,重大危險源,重點崗位部位;
(五)科學性:應急預案的組織體系、預防體系、信息報送、響應程序和處置方案是否合理;
(六)規范性:應急預案的層次結構、內容格式、語言文字等是否簡潔明了,便于閱讀和理解;
(七)銜接性: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以及其它部門或單位預案是否銜接。
十、應急預案評審應考慮下列信息:
(一)緊急情況響應和應急演練的結果;
(二)外部應急經驗;
(三)設備、設施或流程的變化情況。
十一、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論證應當注重下列事項:
(一)應急預案的實用性;
(二)基本要素的完整性;
(三)預防措施的針對性;
(四)組織體系的科學性;
(五)響應程序的操作性;
(六)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
(七)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十二、應急預案評審應明確下列內容:
(一)應急預案評審的頻率;
(二)應急演練的方法;
(三)應急演練的頻率。
十三、培訓
(一)培訓和訓練應針對應急隊伍和全體員工進行;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在每年的3月份制定本公司的《應急演練計劃》,確定演練內容,應急演練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三)在進行應急演練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制定演習方案、演習方式、指定演習效果評價人員、安排相關的后勤工作;
(四)應急演練應包括下列事項:
1、時間、目標和演習范圍;
2、演習方案和演習方式;
3、演習現場規則;
4、指定演習效果評價人員;
5、安排相關的后期工作;
6、編寫書面報告;
7、參演人員進行自我評估;
8、針對不足及時制定改正措施并確保實施;
(五)進行大型應急預案演練時,站所負責人、環節干部都要參加,進入現場觀摩指導。
(六)應急預案演練應檢驗和評價下列效果:
1、人員配置的合理性、充分性;
2、參與人員的反應能力與處理能力;
3、應急預案的操作性;
4、應急設備的充分性、可用性與有效性;
5、應急預案的組織協調性;
6、外部機構響應的及時性;
按照工作落實要求,我們重點加強了六個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應急管理體系建設
為加強工業應急管理體制建設,今年,根據委領導班子成員的變動和分管工作的調整,我們及時充實完善了工業系統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并增設一名應急工作聯絡員。在中國中小企業××網*加入了“應急平臺”窗口,上網公布了工業系統應急管理辦公室及聯系方式和日常管理工作職能,與縣區和重點企業建立了通暢的網絡信息體系,明確了相關機構的職責分工和企業應急物資保障具體任務等。同時要求各縣區經貿局、重點應急物資保障企業按照科學性、可操作性的原則,建立和完善各項安全應急預案和應急處理辦法,協助安監部門做好重點危險源防泄漏的應急演練工作。
(二)完善應急預案機制體系
根據工業系統實際進一步完善了相關預案,在印發了《××市工業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物資保障綜合應急預案》、《××市工業企業汛期安全生產工作應急預案》、《××市重點工礦企業防空應急預案》、《××市工業系統應當地震災害應急物資保障預案》、《××電網防止大面積停電應急事件處理預案》基礎上,今年又新制訂了《××市工業系統應對日食工作預案》、《××市工業系統防控工作應急預案》,不斷健全覆蓋全市工業系統的工業應急預案體系,加強對預案的補充和完善,督促縣區做好區域應急管理工作和重點企業預案編制工作,建立預案備案制度,實行日常管理與動態管理相結合,不斷提高預案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三)排查整治突發事件風險
年初以來,我們與安監局多次聯手組織企業開展安全隱患整治工作,對重點生產崗位、高溫、高壓和易燃、易爆等易發事故部位督促企業加大自檢排查力度,特別是加大了對重要工業設施設備和處于洪澇、地震等高風險環境下生產廠房的巡查力度,防止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外部因素引發突發事件。今年以來,我們共進行了5次聯合綜合治理檢查,排查130余處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整改了各類易發和即將發生安全事故20余處。降低了突發事件和事故隱患風險。
(四)、完善應急物資生產儲備體系
按照今年國家開展的建立應急物資生產儲備機制的要求和市應急辦的具體要求,為做好我市應急物資生產、儲備工作,我們建立××市工業系統應急物資儲備名錄數據庫,對應急物資保障企業的生產、儲備工作實行動態管理。對應急物資需求量大、儲備難度高的應急工業品,實行了定向分配、定量儲存,對應急物資使用率高、儲存期短的工業品,實行足量庫存、定期輪換。經過努力,7月份全市有53家工業企業的20多類(包括供力、供水、消防、防洪、排澇、抗震、防化學品泄漏以及食用品、建筑材料、運輸設施等)應急物資和救援裝備錄入我市應急儲備物資數據庫。按照“工業應急物資管理制度”,這些產品和設備由企業負責日常保管、維護、補充和更新,以確保各種應急救援物資和裝備的完好性、實用性。
(五)、建立應急值守和信息報告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了××市工業系統應急管理工作值班制度,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應急值班、值守工作。按照“應急管理工作值班制度”,設立了應急管理總值班室和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設立了重大節假日或特殊時節的流動值班制度,每逢重要節日來臨,自動啟動節日值班,有委領導帶隊、各科長參加,自行輪流倒換,值班人員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并時刻加強對電力、供水、交通、運輸和企業生產的監督和調度,確保節日的安全性。二是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工作信息報告制度。節日值班和應急值班人員全權負責對突發事件或突發事故的信息采集、報送和應急處置工作,確保在突發事件發后的10分鐘內上報到市應急辦。
(六)、加強應急管理宣傳,提高防范意識
今年的應急管理宣傳周活動比往年力度大,成效好,花了很多資金制作了3塊規范的宣傳板,到圖片社進行設計、噴圖,到印刷廠印制傳單,統一制作了氫氣球條幅和樓前宣傳條幅,到世紀廣場集中宣傳,到本單位樓前道旁宣傳,組織本單位人員觀摩學習,向行人進行宣講,同時組織企業在廠內展開學習教育,到廠外上街宣傳啟發,還在報紙、網站等載體上進行公開宣傳,使更多的人了解和掌握了應急常識和避險措施,更多的企業學會了防災減災、自救互救和避險技能。
二、2010年應急管理工作計劃
2010年應急管理工作以加強目標管理,完善各項應急預案,健全應急管理體制、機制為目標,抓好應急管理體系、救援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突發事故和災情的能力。
(一)、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政府關于突發公共事件總體預案和安全生產事故災害應急預案要求,建立和形成覆蓋全市工業系統范圍內的預案體系,加強相關預案銜接和管理。
(二)、加大安全生產應急投入
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救援的必要經費,納入預算管理,集中人力、財力、物力,重點加強應急救援體系和信息體系的建設,大力開展企業人員培訓、救援演練和社會化宣傳。組織做好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救援技能的培訓,開展應急救援物資、裝備和技術等方面的普查,形成更加完善的應急資源數據庫。
(三)、依靠科技進步,提高應急工作水平
建立應急救援技術支持體系,積極推廣、采用先進的救援技術、裝備和設施,提高救援隊伍整體水平和應急救援工作能力。
(四)、搞好培訓演練和應急宣傳工作
針對不同類別的應急管理和救援人員,分別分類組織開展應急知識培訓,使相關管理人員、救援人員、職工熟悉和掌握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程序、任務和措施,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廣泛開展社會化宣傳,宣傳預案的主要內容、應急處置程序,普及事故災害預防、避險、報警、自救、互救知識。
(五)、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定期對系統范圍內的企業和重大危險源進行預防性檢查、隱患排查、技術咨詢和應急準備檢查,搞好事故防范水平。
全市應急管理工作會議精神貫徹落實情況督查通報
全市應急管理工作會議精神貫徹落實情況督查通報8月25日市政府召開了全市應急管理工作會議,對全市應急管理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近日,為了解各地、各部門貫徹落實會議精神情況,摸清當前全市應急管理工作基本情況,市政府辦聯合社會安全類、自然災害類、事故災難類、公共衛生類四個專業應急處置辦公室進行了專題督查。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一、貫徹落實情況(一)認真傳達學習會議精神。全市應急管理工作會議召開后,各縣區、各部門迅速召開會議進行傳達學習,并對各項工作進行具體安排。各縣(區)均在政府常務會議上進行了傳達學習和專題研究,召開了本轄區各部門、各鄉鎮(街道)負責人參加的應急管理工作會議,進行再部署、再落實。市環保局會后立即召開了各縣(區)環保分局負責人會議,對全市水源地保護和環境安全工作進行了部署安排。宿遷經濟開發區、市湖濱新城開發區、公安局、安監局、衛生局、教育局、氣象局等部門和單位均根據各自職責,對會議精神進行了傳達學習,對應急管理各項工作進行了細致地部署安排。(二)成立了應急管理組織機構。各縣(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均按照要求成立了應急管理組織機構,明確了應急管理責任人和具體工作人員,基本建立了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框架。各縣(區)均成立了縣(區)長任主任、副縣(區)長和縣(區)武裝部部長任副主任、各有關部門和武警中隊、消防大隊為成員的應急委員會,下設社會安全類、自然災害類、公共衛生類、事故災難類四個專業應急處置辦公室,明確了專業應急處置辦公室的人員和職責,實行24小時值班值守制度。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均明確了負責應急管理工作的分管領導和具體人員。(三)全面編制和完善應急處置預案。各縣(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把應急預案編制工作作為當前應急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內容,加強了各項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完善。目前,市級應急預案有95個,其中總體應急預案1個、專項應急預案29個、部門應急預案50個、其他應急預案15個。各縣(區)總體應急預案5個、專項應急預案86個、部門應急預案76個。市水務局聘請有關專家正在積極編制《宿遷市飲用水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各縣(區)政府均已編制了縣區總體應急預案、專項預案和部門預案。沭陽縣以縣長交辦單的形式對預案體系編制等工作進行了交辦,明確了時限、責任人、責任單位及相關要求,已完成專項應急預案15個、部門應急預案9個;泗陽縣專門成立了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領導小組,在對全縣可能出現的隱患進行深入細致調研的基礎上,編寫專項應急預案22個、部門應急預案18個;泗洪縣完成專項應急預案17個、部門應急預案28個;宿豫區完成專項應急預案22個、部門應急預案21個;宿城區完成專項應急預案10個。(四)加大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力度。各縣(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結合實際,積極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進行限期整改,并明確相關責任人和整改期限。宿豫區排查出重大危險源27處,在6家涉危單位建立了法人資料信息庫、管理人員資料信息庫、危險物品出入庫資料信息庫等數據庫,并實行備案制度;對需要重點保護的涉危部位實行“雙人雙鎖”保管制度,建立危險物品出入庫登記臺帳制度、24小時值班制度。市湖濱新城開發區對已投產20家企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進行全面排查,嚴格把關各項目生產線,需停的則停、能換的則換,確保安全生產萬無一失。市環保局建立和完善了“日查日測”和“部門協調機制”,即與淮委沂沭泗駱馬湖管理局、省屬駱運管理處、市縣區水務局建立聯防協調機制,一旦上游來水,相關部門跟蹤監測,隨時掌握水質水情的變化,發現異常及時報告,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防控。同時,對沭陽縣、泗陽縣和市銀控自來水公司取水口及其保護區內的一些問題進行整改。(五)加強應急管理知識的學習和培訓。各縣(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大多組織相關人員對全市應急預案匯編進行了學習,加強了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積極開展多形式應急知識教育。泗洪縣組織應急管理委員會和專業應急處置辦公室全體成員以及相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對應急預案匯編進行了認真學習,并要求相關部門結合工作實際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和廣大干部的應急處置能力。市民政局對各縣(區)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一次自然災害類應急處置培訓,加強避災、防災知識的宣傳教育。市安監局組織對全市各級安監工作人員和重點工業企業廠長經理、安全管理人員進行了一次安全知識培訓,今年以來累計培訓4000多人次。市公安局通過定期開展“110宣傳周”活動、“新聞發言人”形式,向社會各界宣傳110報警服務臺受理范圍、規定和報警求助
方式方法。同時,精選15名具備特殊技能的民警充實到市局防暴大隊,加強訓練管理,努力打造一支精干的專業應急處置隊伍。(六)積極做好緊急報警與社會求助分流處理工作。各級公安機關按照《市政府辦公室轉發市公安局關于在全市推行緊急報警與社會求助分流處理工作意見》,邀請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技術論證,制定了實施方案,積極協調有關部門提前做好分流工作,并提請當地政府解決分流工作所需的人員及經費等問題,力爭在10月底之前全面完成110緊急報警與122社會求助分流處理工作。二、存在的主要問題(一)部門職能作用發揮不充分。我市四個專業應急處置辦公室分別設在市公安局、安監局、民政局、衛生局,作為專業應急處置辦公室應成立專門辦公室,配備具體工作人員,牽頭做好部門協調、信息匯總等相關工作,但部分單位未充分認識到作為專業應急處置辦公室的職責任務,依然停留在原有的部門職責上,專業應急處置辦公室的協調、聯動作用沒有得到很好發揮。(二)基層單位對應急管理重視不夠。鄉鎮等基層單位應急管理意識和工作措施亟待加強,部分鄉鎮應急管理工作還沒正式開展,一些基層單位負責人對應急管理工作不知情,工作人員對應急管理知識了解甚少,對轄區安全狀況掌握不透,很難適應當前基層應急管理工作的需要。(三)應急物資儲備嚴重不足。各縣(區)、各部門都提出當前應急物資儲備嚴重不足的現狀,已成為制約我市開展應急處置的關鍵因素。目前,我市還沒有建立起應急處置物資儲備、運輸、調動等快速反應體系,發生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時,應急需要的重要設備、物資等無法及時調動或根本沒有,基本處于“赤手空拳、赤膊上陣”的狀態,難以實現有效處置。(四)救援隊伍和應急演練需進一步加強。應急救援力量比較薄弱,目前主要依靠力量是公安、消防隊伍,一些職責部門到現場后只是“旁邊站、看人干”,不能真正投入開展應急救援工作。雖然一些地區、單位進行了相關應急演練,但演練的次數和類型較少,大部分地區和單位的應急管理工作僅停留在預案制訂階段,部門聯動機制和協同作戰能力不強。三、下一步工作要求(一)加強應急管理機構建設。進一步加快鄉鎮、街道應急管理機構建設,今年年底前各鄉鎮、街道應急管理機構、工作人員要確保到位,建立相關工作制度和工作臺帳。同時,加強社區、村居和各類企事業單位的應急管理工作,積極做好基層單位應急管理機構建設。(二)加強各專項應急預案的編制和演練。繼續加快應急預案編制進度,推動鄉鎮、街道和重點企事業單位的應急預案編制,今年年底前各鄉鎮要完成區域范圍內總體應急預案文本編制工作,并制定各專項應急預案的編制計劃。對當前各項應急預案進行認真梳理,簡明預案的應急處置流程和部門工作職責,加強預案之間的銜接,通過聯合演練進一步檢驗和完善應急預案,進一步檢驗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增強各部門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三)加強應急救援物資的儲備。對全市現有應急救援物資進行全面普查、登記,詳細記錄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情況,建立各類、各行業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庫和調用機制,以備突發事件急用。特別是加大對常見、易發突發公共事件所需的應急處置設備、設施等的儲備和投入,達到具備有效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四)推動加快緊急報警與社會求助分流處理工作進度。全市緊急報警與社會求助分流處理工作涉及多個部門和單位,需要各部門、各單位的共同配合。目前各縣區、各有關部門緊急報警與社會求助分流處理工作普遍存在人員配置不齊、措施不到位、經費不足等問題,相關工作進展較慢。各級公安機關要進一步強化職責,加強部門之間協調配合,切實加快工作進度,確保分流處理工作要求全面落實到位。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完整版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2013〕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布、備案、宣傳、教育、培訓、演練、評估、修訂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并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 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范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 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 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評估,是指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并結合事故風險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并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 對于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并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 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征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系方式,便于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 應急預案的評審、公布和備案
第二十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并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 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二十三條 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并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并抄送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進行告知性備案。
中央企業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前款規定以外的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跨行政區域的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 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說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 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三十四條 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并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并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面臨的事故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問題需要修訂的;
(七)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 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并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并嚴格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 對于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的;
(三)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
(四)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五)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六)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并重新備案的;
(七)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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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標
(一)工作要求。認真貫徹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會及市交通運輸委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決策、部署、指示和《意見》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責任落實,加大投入力度,健全應急體制機制,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強化應急物資儲備,推進應急平臺建設,不斷提高整個交通系統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能力。
(二)工作目標。從現在起到“十二五”期末,以重點行業為依托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得到有效加強,多層次的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初步形成;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基本建立;應急救援指揮網絡的運作機制更加完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水平和防范、應對事故的能力得到明顯提升。
二、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建設
根據交通行業應急工作的特點,我局成立由稽查站20人,客運所15人,汽管所5人,運管處5人,運輸公司20人,旅游公司10人,機關5人共80人組成的專業應急隊伍嚴陣以待,各單位要將以上人員的名單和聯系方式上報到局安監科,以確保以上人員在突發公共事件后保證在第一時間到達指定的地點。各單位還應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加強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三、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體系建設
局安監科為我局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具體負責我局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各單位也要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應急工作人員,具體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確保突發公共事件后,能在第一時間上報到局安監科。同時,各單位也要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機制,全面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動態監控及預警預報體系。最后,要明確單位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職責分工,完善生產安全事故信息溝通機制和應急救援快速協調機制;加強與有關部門的配合,建立預警預測機制。
四、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建設
一是強化應急預案管理。各單位要根據實際,制定完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做到所有重大危險源和重點工作崗位都有專項應急預案或現場處置方案,應急處置程序和現場處置方案要實行牌板化管理。二是要全面掌握各類應急預案、隊伍和資源情況,要深入貫徹落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應急預案的審查和報備工作,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數據庫。各單位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管理情況進行總結,并上報到局安監科。應急預案的制定應有專家、群眾參與,同時要做到全民參與,使預案的制定過程成為隱患排查治理的過程和全員應急知識培訓教育的過程。三是局安監科負責對應急預案工作的監督管理工作。各單位要依法將應急預案作為行業準入的必要條件。督促企業落實應急預案制定和管理,對于那些沒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或預案未通過專家評審的或重大危險源沒有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及應急預案的企業,局安監科有權責令其停業整改;重點監管建設項目投入(使用)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必須完成備案,并要作為該建設項目安全實施竣工驗收的必要條件。四是要建立完善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制度,每年都要結合交通行業特點及本單位實際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演練或專項應急演練各,各單位要針對易發生事故環節加強應急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功能性演練,并與每年年初將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上報到局安監科。演練要有針對性,要經常化、制度化。演練結束后要及時總結評估,針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修訂預案、完善應急措施。
五、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保障體系建設
一是完善應急指揮平臺,開發和完善應急保障、模擬推演、檢測預警、輔助決策、指揮調度等應用系統;建立健全應急預案、重大危險源和應急資源數據庫。二是加強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建設。配備的應急裝備、物資要做好日常維護管理。要針對本單位特點,加強關鍵工程、重要環節所需的應急裝備和物資的儲備。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物資儲備和緊急調用機制,確保儲備到位、調運順暢、及時有效、發揮作用,努力形成多層次的應急救援物資儲備體系。四是推進應急教育培訓及技術進步。各單位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加強應急培訓,開展應急救援知識的宣傳教育普及,提高各級管理人員和全體員工的應急意識和應急處置、避險、逃災、自救、互救能力。要根據需要,加大投入,積極引進、采用先進適用的應急救援技術裝備,提高安全保障和應急救援能力。
[關鍵詞]石油化工;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中圖分類號:X93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7)15-0269-01
當前,我國石油化工生產安全管理水平不斷提高,但基于石油化工生產運行中的危機特點,很難杜絕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事故發生并不可怕,通過構建有效的事故應急機制,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危害。因此,有必要對石油化工事故應急機制構建和應用進行探究。
1 石油化工事故危機特點
1.1 不可預測性
石油化工生產運行中涉及眾多設施設備、人為操作和自然環境因素,如設備老化泄漏、人為操作失誤、自然環境惡劣等,都可能誘發化工企業安全生產事故,而很多事故的發生時間、危害程度等,都不可預測的,加大了事故應急處置難度。
1.2 社會影響性
在當今網絡時代,移動通訊技術發展,使信息傳輸速度加快、渠道增多,化工企業一旦發生事故,極易在短時間內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個別化工企業生產介質有毒有害的特點,極易引發周圍和一定區域內恐慌,不利于社會穩定。
1.3 危害巨大性
危害性與事故不可預測性是相輔相成的,因為很難做出相應準備,加之化工企業各類工作介質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特性,很容易造成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
1.4 處置緊迫性
安全事故的危害性,使事故延續時間越長,則引發的危害也就越大,因此,一旦發生就需要即使采取應急處置措施,盡量降低事故危害,將事故危害和影響降到最低。
2 石油化工事故應急機制的構建
石油化工生產運行特點和事故危機特點,使事故無處不在、無時不可能發生,因此,要強化危機意識,按照最新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風險評估與應急資源調查指南》等行業規范和標準,構建事故應急機制。
2.1 實現事故危機管理制度化
要在建立產權清晰、權責明確的企業管理機制基礎上,健全完善現代化企業管理制度,對生產運行的計劃、質量、進度、安全等進行全方位、系統化、制度化管理,構建涵蓋危險源識別、風險點確定、危險分級管控、危險預警監控和事故應急處置等全流程的事故應急機制,形成“事前防范、發生控制、事后彌補”的事故處理體系。特別是要強化應急機制的組織領導、資金保障等,確保主要領導和基層作業班組、部門相關負責人參與,從組織層面加強對事故應急機制的重視,在職工中營造重視事故應急的濃厚氛圍;應急機制構建涵蓋了預案編制、物資儲備、演練培訓等眾多活動,需要應急資金支持,要從企業發展戰略層面建立資金保障機制,確保應急機制構建有充足資金。
2.2 有效識別事故風險
風險精準識別是事故應急機制構建的基礎,不僅能通過識別危險源實現針對性的事前控制,而且能通過風險確定,針對不同區域、設施和類別風險,采取相應措施。事故風險識別評價基本流程如圖1所示。在準備階段中,要根據生產運行流程和崗位職責分工,建立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覆蓋化工企業生產運行全流程和各環節的風險評估小組,通過制定風險識別工作方案,對照各環節國家行業標準、其他企業事故信息、生產運行狀況等信息,按照事故發生概率、危害等,根據不同作業環節事故潛在危險源,采取安全檢查表、工作危害分析、風險矩陣等適用的風險評估方法,為確定具體風險等級奠定基礎。在風險評估實施階段,要根據前期工作和風險評價方法,對照GB6441-86、GB18218-2009、DB37/T 2882-2016等家、行業標準劃分危險源級別。要在資料分析基礎上,結合事故發生特點和趨勢,由高到低劃分四個不同等級,具體可由“紅橙黃藍”分別標識。在劃定風險級別基礎上,通過有針對性的采取監控預警措施,對事故進行動態把握,特別是對危險級別高的兩個等級,要落實公司級管控單位和責任人等,落實責任,完善管控措施,將風險維持在可控范圍內。上述工作結束后,要編制企業內部風險評估報告,為應急機制構建提供參考。
2.3 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實施
要在風險分級管控和編制風險評估報告基礎上,結合企業實際編制應急預案,并加強預案演練和應用,這是事故應急機制構建的主體。一是應急預案的編制。要堅持以人為本、突出實效、符合規范、切合實際原則,立足于行業安全規范、生產運行特點進行預案編制,通過預案明確不同崗位應急處置職責,對應急處置基本流程予以確定,并落實好應急措施實施的各項保障。具體可參照風險評估小組人員,組建預案編制小組,適當補充處置事故經驗豐富的一線人員參與,在把握企業風險評估、應急儲備物資儲備情況等基礎上編制。對風險級別最高、屬于重大危險源的生產環節或區域,可編制重大危險源專項預案,特別要突出特定工作區域、崗位的簡明應急操作措施,必要時可編制重點崗位應急處置卡,作為附件在預案中予以明確,并在崗位培訓中予以宣傳和落實,確保事故發生后,相關的重點崗位和關鍵環節能夠及時采取正確措施。預案編制中,還要明確重要負責人和聯絡人的聯絡方式,確保應急預案可以及時落實到具體人員。二是應急預案的評審。化工企業應急預案編制之后,都要進行書面評審,對預案進行全方位論證分析,重點對預案基本內容是否完整、組織領導是否有力、措施針對性是否較強、是否切合實際、與生產運行銜接性是否較強等進行綜合評價,最終形成預案文本和涉及相關風險評估及應急資源情況調查等資料的評審、論證分析審查意見,對預案予以備案。三是應急預案的實施。企業要結合應急預案主要內容,定期組織職工開展應急演練和專項培訓,確保職工熟練掌握預案實施措施和流程,對實際演練中存在的問題,特別是對預案指揮體系是否有力、應急措施是否得當、救援隊伍是否訓練有效、物資儲備是否足量有用等情況進行評價,對不當之處要進行適當修正,不斷完善應急預案。
3 結論
綜上所述,化工企業事故危險因素多、危害大,要高度重視化工企業事故危害性,正視事故的不可預測性,積極構建涵蓋制度建設、風險識別和分級管控、應急預案編制和實施等內容的應急機制,確保生產運行安全穩定。
參考文獻:
關鍵詞:安全責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措施;安全檢查;安全隱患;事故處理
中圖分類號:TU714文獻標識碼: A
市政工程施工具有三大特點:一是產品固定,人員流動;二是露天高處作業多,手工操作體力勞動繁重;三是施工變化大,規則性差,不安全因素隨工程進度變化而變換。由此不難看出市政工程施工屬于高風險和事故多發行業之一。施工生產作業直接關系到公眾及施工作業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關系到社會穩定、和諧發展;同時,安全生產也是企業施工生產利潤的前提和保證。本文闡述市政施工企業對工程建設項目應該采取哪些具體措施,來保證安全生產。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與安全教育培訓。
為保證安全生產,首先必須得從思想上重視。市政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這體現了國家對施工安全生產過程中“以人文本”,保護勞動者權利的高度重視。其次,應該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建立健全勞動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具體應該做到以下幾方面:
(一)設立安全管理機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就是將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分解到相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班組長以及每個崗位的作業人員身上。
1、項目經理、安全總監(專職安全監督員)、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工長)、班組長、施工作業人員應該分工具體,責任明確。
2、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筑施工企業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分包單位應向總承包負責,接受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總承包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
(二)建立健全安全培訓制度
安全教育培訓要做的包括如下幾方面:
1、教育培訓的對象
教育培訓的對象包括以下五類人員:(1)項目經理、項目生產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項目基層管理人員;(3)分包單位負責人、管理人員;(4)特種作業人員;(5)操作工人。
2、教育培訓的內容與形式
教育與培訓主要以職業健康安全生產思想、安全知識、安全技能和法制教育四個方面內容為主。主要形式有:
(1)三級安全教育:即對新工人進行公司、項目、作業班組三級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由企業安全、勞資等部門組織,經考試合格者方可進入生產崗位。
(2)變換工種或者進入新施工現場的安全教育:內容包括安全生產重要意義、施工工地特點及危險因素、有關法律法規及施工單位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機械設備電氣及高處作業安全知識、防火防毒防塵防爆知識、緊急情況安全處置與安全疏散知識、防護用品使用知識以及發生事故時自救、排險、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好及時報告等。
(3)采用“四新”的安全教育培訓:施工單位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對作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讓其了解不安全因素,學會危險辨識,并采取保證安全的防護措施,以防事故發生。
(4)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市政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電氣焊工、安裝拆卸工、起重信號工、爆破作業人員、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對于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二、施工安全措施和安全檢查。
保障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除了要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產責任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外,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還應當針對工程施工的特點,加強安全技術管理工作,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對這些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安全檢查。
(一)施工安全措施
施工安全措施必須在安全危險源識別、評估基礎上,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對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施工作業前應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1、危險源的識別和風險控制。
危險源辨識是安全管理的基礎工作,市政工程施工中主要風險源包括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觸電、機械傷害、坍塌、火災、中毒與窒息、道路車輛傷害等。
風險控制控制是指采取措施,減小事故發生的可能,降低事故損失。
2、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與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組織設計是規劃和指導施工全過程的綜合型技術經濟文件,所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履行“編制、審核、審批”程序,通過后方可投入使用。
3、編制專項施工方案與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
施工單位應當對在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作業人員群死群傷或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專項方案進行論證。
4、安全施工技術交底
建設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做成詳細說明,技術交底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縱向延伸到班組全體作業人員,安全技術交底必須采用書面交底形式,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二)施工安全檢查
工程項目安全檢查的目的是為了消除隱患、防止事故、改善勞動條件及提高員工安全生產意識,通過安全檢查可以發現工程中的危險因素,以便有計劃地采取措施,保證安全生產。
1、安全檢查的類型
安全檢查根據不同分類標準,可分為:(1)按照檢查的頻次可分為日常巡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定期檢查、不定期檢查等;(2)按檢查的范圍可分為專項檢查、要害部門重點檢查和全面安全檢查;(3)按組織形式可分為管理層的自查、互查及對下級管理層的抽查等。
2、安全檢查的內容
安全檢查的內容應當包括如下幾個方面:(1)安全目標的實現情況;(2)安全生產職責的落實情況;(3)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4)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防護情況;(5)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情況;(6)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執行情況。
三、施工安全隱患的處理。
(一)建設工程安全的隱患
建設工程安全隱患包括三個部分的不安全因素:人的不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組織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
1、人的不安全因素包括人員的心理、生理、能力中所具有不能適應工作、作業崗位要求的影響安全的因素,以及人的不安全行為。
2、物的不安全狀態包括機械設備或環境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3、組織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包括以下幾方面:技術上的缺陷;教育上的缺陷;管理工作上的缺陷等。
(二)安全事故隱患治理原則
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安全事故隱患是難以避免的,但要盡可能預防和消除安全事故隱患的發生。
1、安全事故隱患治理原則包括
(1)冗余安全度治理原則,即為確保安全,在治理事故隱患時應考慮設置多道防線,即使發生有一兩道防線無效,還有冗余的防線可以控制事故隱患。
(2)單項隱患綜合治理原則,即人、機、料、法、環境五者任一個環節產生安全事故隱患,都要從五者安全匹配的角度考慮,調整匹配的方法,提高匹配的可靠性。
(3)其他原則還包括:事故直接隱患與間接隱患并治原則、預防與減災并重治理原則、重點治理原則、動態治理原則等。
2、安全事故隱患的處理
施工單位對安全隱患可采取以下處理方法:(1)當場指正,限期糾正,預防隱患發生;(2)做好記錄,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3)分析統計,查找原因,制定預防措施;(4)跟蹤驗證。
四、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事故處理。
(一)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是對特定的潛在事件和緊急情況發生時所采取措施的計劃安排,是應急響應的行動指南。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正常運轉,并定期演練。
1、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主要作用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1)事故預防;(2)應急處理;(3)搶險救援。
2、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
(1)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可分為施工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兩大類。按照針對情況的不同,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預案,生產規模小、危險因素少的施工項目,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可以合并編寫。。
(2)應急預案編制要求:應急預案應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針對施工實際情況;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應急工作要求;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3、應急預案的演練實施
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預防重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4、應急預案的修訂
施工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3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二)安全事故處理
一旦事故發生,通過應急預案的實施,盡可能防止事態的擴大和減少事故的損失,通過事故處理程序,查明原因,制定相應的糾正和預防措施,避免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1、事故報告的基本要求
施工單位發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單位負責人應當在規定的時限內逐級上報,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單經過;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2、事故處置程序
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后,應當立即啟動事故應急預案,按以下步驟處置事故:
(1)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2)妥善保護事故現場及相關證據;(3)組織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4)現場勘查;(5)分析事故原因;(6)制定預防措施;(7)提交事故調查報告;(8)事故的審理和結案。
3、事故處理的原則
多年的實踐表明,事故調查處理的“四不放過原則”是行之有效的,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周圍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為落實不放過。“四不放過原則”應當繼續在施工實踐中得到貫徹執行。
總之,施工單位必須從上述幾方面著手,認真做好這些方面的工作,安全生產才能有保證。許多施工安全事故都表明,如果施工單位忽視安全生產,缺乏保證安全生產的有效措施,就會給企業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帶來威脅,給國家和人民的財產帶來損失,企業的經濟效益也得不到保障。因此,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要擺正安全與生產的關系,做到不安全不生產,生產必須安全,把安全與生產真正統一起來,切實克服生產、安全“兩張皮”,重生產,輕安全的現象。
參考文獻
[1] 周啟雯. 我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管理淺析[J]. 中國高新技術企業,20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