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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會計師聯合會(IFAC)初創于1973年,正式成立于1977年,其使命是發展和提高會計職業,為社會公眾利益一貫地提供高質量的服務。IFAC下設國際審計實務委員會(IAPC,2001年更名為國際審計與保證準則委員會,IAASB),主要是通過各種審計和保證業務方面的公告,在全世界范圍內提高審計實務和相關服務的統一程度,在理事會的支持下,促進自愿接受這些公告。在審計報告準則方面,IAPC于1983年10月了國際審計報告準則,該準則分別于1994年、2001年和2004年進行了三次修訂。
(一)國際審計報告準則的確立(1983年)
IAPC于1983年了《國際審計準則(ISA)13——審計師關于財務報表的報告》,對審計報告進行規范,標志著國際標準審計報告的基本確立。該準則規定,一份完整的審計報告應當具備以下基本內容,并以此作為協調各國審計報告差異的標準:
(1)標題
(2)收件人——即審計報告提交的對象;
(3)已審財務報表的確認;
(4)關于審計準則或審計實務的依據的說明;
(5)關于財務報表意見的表述或拒絕表示意見;
(6)審計師的簽名;
(7)審計師的地址;
(8)報告日期。
(二)國際審計報告準則的第一次變遷(1994年)
IAPC于1994年對國際審計報告準則進行了第一次修訂,了《ISA700—審計師關于財務報表的報告》(下文簡稱“原ISA700”)。將審計報告的基本要素規范為:
(1)標題;
(2)收件人;
(3)開頭或引言段;
(4)范圍段(描述審計的性質);
(5)意見段;
(6)報告日期;
(7)審計師的地址;
(8)審計師的簽名。
同時,對各部分應表述的內容及其措辭進行了規范。其背景是:美國于1988年了《SAS58:關于已審計財務報表的報告》取代SAS15,對其審計報告準則進行了修訂;英國也于1993年修訂其審計報告準則。由于IAPC成員主要來自美國、英國和美、英審計準則在國際上的影響,國際審計準則(ISA)主要借鑒美、英審計準則,因而,美、英審計準則的任何發展均會推動相應ISA的發展和變化。當然,其最基本的動因是:經過職業界和學術界的長期研究,審計理論取得了重大發展,對一些問題的認識更加深入。如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的管理責任和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責任的區分、審計期望差距、合理保證而非絕對保證、審計局限性、審計重要性概念等重大理論問題的認識。職業界同時也認識到,如果審計報告使用者對這些問題也有所了解,就可在一定程度上減少對職業界的法律訴訟。這種認識也引起了標準審計報告在格式和內容、措辭上的發展,使其所體現的審計理論與理念等均發生了重大變化。
(三)國際審計報告準則的第二次變遷(2001年)
在2001年7月,IAASB對1994年ISA700進行了細微修訂,要求在意見段中明確指明用于編制財務報表的財務報告編報框架(當編報框架不是國際會計準則時,還需指明財務報告編報框架的制定國家)。其他方面與1994年的審計報告準則相同。因為注冊會計師跨國執業的蓬勃發展和審計報告的網上,且財務報表編報框架具有多樣性,所以就要求明確說明財務報表的編制框架是哪國財務報告編制框架。
(四)國際審計報告準則的第三次變遷(2004年)
為了提高獨立審計師報告在全球范圍內的透明度和可比性,IAASB于2004年12月28日了新修訂的《ISA700——關于整套通用目的財務報表的獨立審計師報告》(下文簡稱“新ISA700”)和《ISA701——非標準無保留意見獨立審計師報告》取代原ISA700,確立了新的審計報告的格式和內容,并自2006年12月31日起執行。新ISA700規定,審計報告由下列要素構成:
(1)標題;
(2)收件人;
(3)引言段;
(4)管理當局對財務報表的責任;
(5)審計師的責任;
(6)審計師的意見;
(7)其他報告責任;
(8)審計師的簽名;
(9)審計師報告的日期;
(10)審計師的地址。
二、新ISA700關于審計思想與理念的五大變化
本次修訂后,新ISA700由七部分組成:
(1)引言;
(2)關于財務報表的審計師報告;
(3)根據ISA實施審計的審計師報告的要素;
(4)審計師報告;
(5)所實施的審計工作既符合ISA又符合特定國家或地區審計準則的審計師報告;
(6)與已審計財務報表一同披露的未審計補充性信息;
(7)生效日期。
ISA701由五部分組成:
(1)引言;
(2)不影響審計師意見的事項;
(3)影響審計師意見的事項;
(4)可能導致除無保留之外的意見的事項;
(5)生效日期。
實際上,ISA701就是原ISA700的相同內容(29~47段)。與原ISA700相比,新ISA700、ISA701的內容更豐富,適用性更強,更富有指導性,所倡導的標準審計報告的結構和格式也發生了重大變化,且在審計思想和理念方面具有如下五大發展:
(一)尊重國家或地區法律或法規,并使ISA與其要求相協調
實踐中,不同的國家或地區還要求審計師在財務報表審計報告中報告除財務報表合法性與公允性之外的其他內容,如英國就要求審計師在審計報告中報告財務報表的編制是否符合1985年《公司法》的要求,我國有些地區也要求注冊會計師在年度會計報表審計中報告被審計單位是否及時、足額繳納了各種社會保障基金,外商投資企業外匯收支管理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等。原ISA700所規范的審計報告沒有考慮這些情況,只要求審計師對財務報告的合法性和公允性發表意見,使其適用性受到了限制。此次修訂后的新ISA700,很好地解決了這一問題。
修訂原ISA700的主要目的是:建立一套框架,以將按照ISA的審計報告要求與其他司法管轄權的補充性報告要求相區別。當審計既按ISA又按特定司法管轄權的審計準則實施時,尤其是使編制審計報告既符合國家法律要求又滿足ISA要求時,新lSA700也為審計師提供了清晰的指南。IAASB主席JohnKellas指出,“歐共體(EuropeanCommission)要求IAASB將此項目作為在歐盟(EU)內部協調審計報告要求的緊急項目。許多歐盟成員國和其他國家要求審計師報告除財務報表之外的其他事項,但這些要求在國家之間存在不同。我們的解決方案是將審計報告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處理財務報表事項,在按照ISA實施的所有審計中保持相同;第二部分處理地方法律所要求的其他所有事項。當存在這些事項時,我們因要求具有可比性而允許其在處理各地實際情況時具有適當的靈活性。”即新ISA將審計報告劃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處理財務報表事項,對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在按照ISA實施的所有審計中保持相同;第二部分處理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所要求的其他所有事項(簡稱為“其他報告責任”),并可對每一其他報告責任設置一小標題單獨來表述。這更好地滿足了不同國家或地區對獨立審計師報告的要求,從而也使ISA與國家或地區法律或法規的要求相協調,也體現了IAASB尊重國家或地區法律或法規,從實際出發的理念。我們也堅信,正因為如此,新準則將會得到更大范圍的支持和運用。
此外,新ISA還專設一章,規范所實施的審計工作既符合國際審計準則又符合特定國家或地區審計準則時的審計報告的要求、格式、內容和措辭。
(二)更便于使用者閱讀與理解
由于審計報告措辭的概括性和抽象性,對一些內容描述的隱含性,使大部分審計報告使用者不能很好地理解審計師希望在審計報告中傳遞的信息。此次IAASB在修訂審計報告準則時,在提高審計報告的可閱讀性和可理解性方面做出了如下改進:
(1)更詳細地描述了已審計財務報表的范圍;
(2)更詳細和具體地描述了管理當局對財務報表的責任;
(3)從不同的方面更詳盡地陳述審計師在審計中的責任;
(4)更詳細、具體地描述了審計師在審計工作過程中所完成的審計程序和應實現的審計目標;
(5)以審計證據的充分性和恰當性來明晰已完成審計工作的充分性;
(6)為每一部分增加小標題,使審計報告的層次更分明,結構更清楚,中心更突出;
(7)改進了一些內容的表述方式,將一些隱含表述、無表述修改為明確表述,如管理當局對財務報表的責任的具體內容、明確審計范圍包括了重大會計政策和其他解釋性附注的摘要、明確了管理當局和審計師對錯誤或舞弊所導致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的責任、明確告知審計過程中審計師運用了專業判斷等。通過這些改進措施,我們相信,新的審計報告將會提高使用者的閱讀興趣和理解程度、促進審計師與使用者之間更好地溝通、減少使用者對審計師的法律訴訟。
(三)更詳細和明確地表述管理當局與審計師的責任
原ISA700以“這些財務報表由該公司管理當局負責,我們的責任是根據我們的審計對這些財務報表發表意見”來表述管理當局和審計師各自的責任。在范圍段中,又描述了審計師如何來履行其審計責任的。自美國在1988年SAS58確立這樣的表述以來,在審計報告中劃分管理當局與審計師的責任就成為審計報告必須表述的一個內容,并一直沿用至今。但這一表述很概括、抽象,即使會計專業人士也難以知曉各自責任的具體內容,普通使用者就愈加困難了。新ISA700在描述管理當局與審計師各自責任方面進行了較大改進。在表述管理當局負責時,首先描述了管理當局責任的具體要求: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編制并公允反映財務報表;再進一步說明了履行這一責任的三大途徑:
(1)設計、執行和維護與財務報表的編制和公允反映相關的內部控制,以使財務報表不存在重大錯報,而不論錯報是舞弊還是錯誤所引起的;
(2)選擇并運用恰當的會計政策;
(3)做出在該特定環境下合理的會計估計。
在表述審計師責任時,以“審計師的責任”為標題分三自然段來表述:第一自然段陳述了審計師的責任、實施審計工作所依據的審計準則、那些審計準則對審計工作的主要要求;第二自然段陳述所實施的主要審計程序及其這些審計程序所應實現的目標,具體包括獲得財務報表金額和披露的審計證據的程序及其選擇依據、評價管理當局所使用的會計政策的恰當性和做出的會計估計的合理性、評價財務報表的整體反映;第三自然段陳述審計工作獲取了充分、恰當的審計證據,并為審計意見提供了依據。這樣,更便于使用者理解和分清他們各自的責任。此外,還強調了管理當局和審計師對舞弊性財務報表的責任,更顯示了會計職業界遏制當前舞弊性財務報表泛濫的決心。
(四)更重視對使用者的風險警示
自美國在1934年標準審計報告中通過使用“沒有對業務進行詳細審計”來傳達審計局限性開始以來,職業界就力圖在審計報告中使用一些術語來傳達審計局限性和審計風險。原ISA700通過使用“重大錯報”、“合理保證”、“以測試為基礎”、“評價管理當局所使用的會計原則和作出的重要估計”、“評價整體財務報表的反映”、“我們相信”、“合理依據”、“所有重大方面”等來表述審計過程中的局限性和審計風險。新ISA700是審計風險警示方面有如下特征:一是保留原ISA700中的合理表述;二是修訂了一些表述,使其更明確和更易于理解,如將“評價管理當局所使用的會計原則和作出的重要估計”修訂為“評價管理當局所使用的會計政策的恰當性和做出的會計估計的合理性”等;三是增加了一些表述,向使用者傳遞了更多的審計局限性和審計結果的風險性,如“程序的選擇取決于審計師的判斷”等。綜合這些表述,使審計報告向使用者更多、更好地傳遞了財務報表編制過程和審計過程的職業判斷,從而傳遞了已審計財務報表存在的風險。
(五)更強調審計師在審計過程中的專業判斷
審計師在審計過程中需要運用職業判斷,這是不言而喻的。本次修訂,更加強調審計師在審計過程中的專業判斷,并在審計報告中向使用者傳遞關于專業判斷的更多的信息。主要表現在:
(1)強調審計師要評估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在編制和反映財務報表時所采用的財務報告編報框架的可接受性。
(2)要求審計師進行專業判斷:即使遵守了財務報告編報框架的所有方面,財務報表是否還存在誤導?并就審計師如何進行處理提供了相關指南。
(3)在審計報告中更多地傳遞專業判斷方面的信息。在以前的審計報告準則中,較少直接提及審計師的職業判斷,只是利用“重大錯報”、“合理保證”、“我們相信”、“我們認為”等表述隱含地傳遞了審計師在審計過程中的專業判斷問題。
此次修訂,除了保留過去的一些隱含表述外,以“程序的選擇取決于審計師的判斷”直接表述了審計師在審計過程中的專業判斷,此外,還以“對財務報表重大錯報的風險評估”、“審計師考慮了與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的編制和公允反映相關的內部控制”等表述進一步傳遞了審計過程中存在大量的專業判斷。此外,新ISA還存在以下變化:
(1)以“那些準則要求我們遵循道德要求”,強調審計師遵循審計職業道德要求;
(2)澄清了內部控制在審計中的作用以及審計師對內部控制的責任范圍。其在審計報告中的表述是:“在進行那些風險評估時,審計師考慮了與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的編制和公允反映相關的內部控制,以便在該特定情況下設計恰當的審計程序,但其目的并不是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有效性發表意見。”
(3)反映了ISA新發展對審計報告措詞的影響。如在審計報告中更新了審計過程的描述,以反映新的IAASB審計風險準則和舞弊審計準則。
三、國際審計報告準則變遷對我國的影響
我國注冊會計師制度恢復后,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簡稱“中注協”)于1992年了《注冊會計師查賬驗證報告規則(試行)》,標志著我國審計報告準則的基本確立,隨后也經歷了兩次制度變遷:一是中注協于1996年頒布了《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7號一審計報告》;二是中注協于2003年頒布了《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7號—審計報告(修訂)》。經過兩次變遷后,我國審計報告準則無論在審計理論與審計思想方面,還是在審計報告的格式、內容、措辭方面,均與原ISA700相協調,之間的差別微乎其微。新ISA700后,我國立即采取了相應的對策:于2005年對我國審計報告準則按照新ISA700和ISA701進行了修訂,將原《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7號—審計報告(修訂)》修訂為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1號—審計報告》和《審計準則第1502號—非標準審計報告》,并于2006年2月15日正式,自2007年1月1日起執行,以保持內容、結構、措辭以及所體現的審計思想和理念上與ISA的趨同。主要原因是:
(1)新ISA700體現了審計理論與實務的最新發展,具有科學性與適用性,我們應當借鑒。
(2)ISA的國際協調的大勢所趨。我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一直保持了與ISA的協調,這也意味著我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應當隨著ISA的變化而相應發展。
(中準會計師事務所青海分所,青海 西寧 810000)
摘 要:年報審計后,通常會提出對重要事項進行調整,而調整的方式就是編制審計調整分錄,通過調整分錄要求被審計單位進行賬務處理。而年報審計后很多人認為認為會計分錄調整和審計分錄調整是一回事,無視他們之間的差異,這樣很容易造成會計信息不真實或審計報告不規范。本文擬對此問題進行探討。
關鍵詞 :年報;審計調整;分錄;差異研究
中圖分類號:F239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000-8772(2014)10-0147-02
一、審計調整分錄與會計調整分錄的主要區別
審計調整分錄是獨立審計后,為使審計后的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達到合法性、公允性而對審計中發現的審前財務報表存在的會計誤差進行調整所編制的調整分錄。注冊會計師將審計調整分錄通過編制“審計差異調整表---審計調整分錄匯總表”的方式反饋給被審計單位,作為被審計單位進行會計調整的一項依據。會計調整分錄是被審計單位在接受注冊會計師的調整意見后依據審計差異所編制的會計更正分錄,用以登記會計賬薄和調整財務報表。
因此,從理論上講,在依據相同的會計原始憑證,在同時進行調整的前提下,審計調整分錄與會計調整分錄的目的與結果相同:但是,在具體操作時,審計調整分錄與會計調整分錄又存在著明顯的區別,主要表現為:
(一)編制主體不同。審計調整分錄是注冊會計師在經過一定的審計程序后所編制的,它是審計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審計成果的一種體現;會計調整分錄是被審計單位會計人員對審計結果的確認后編制的,它是會計工作的重要環節。
(二)用途不同。審計調整分錄用于審計人員確定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中匯總的錯報或漏報的嚴重程度,是一種綜合的審計證據,是為被審計單位編制財務報表和發表審計意見服務的;會計調整分錄是被審計單位調整會計賬表的依據,是會計的記賬憑證。
(三)調整的內容和表達方式不一樣。審計調整分錄是針對審計中發現的被審計單位應調整的事項,按正確的會計分期及時反映在相應會計年度的報表中,否則財務報表就不能合法公允地映其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會計調整分錄是在審計的財務報表截止日以后會計期間對資產負債表項目從會計賬薄上進行的調整,會計人員編制的會計調整分錄必須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審計調整是針對財務報表項目進行的,而會計調整是針對會計財務處理進行的。
(四)調整范圍不同。對不影響財務報表實質內容的調表不調賬的重分類調整,是因被審計單位未按有關會計制度規定編制財務報表而引起的誤差,屬于審計調整分錄的重要內容,但它不屬于會計調整的范疇。對重分類調整事項,會計人員僅需調整被審計年度的會計報表,而不需調整下一年度的賬薄。
(五)調整方法不一樣。審計調表不調賬,當涉及到損益項目時,會計調整則于次年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進行賬務調整,而審計卻是直接調整該事項發生年度的財務報表相關項目。
(六)在報表上的反映不同。審計調整反映在事項發生當期的財務報表中,而會計調整反映在實際作出會計賬務處理的會計年度的報表期初。
二、審計調整分錄及會計調整分錄的編制
審計調整不同于會計調整,審計調整是針對財務報表項目進行的,而不是會計科目。審計調整應直接調整當年度的財務報表相關項目。
審計調整,可能涉及到兩個或兩個以上年度的財務報表的連續調整,其中對上年及以前年度的財務報表的調整屬于追溯調整,包括在本期發現的屬以前會計期間的會計事項,直接調整該事項發生的當期的會計報表,即視同這些會計事項在發生的當期已在財務報表中作了恰當反映,這些調整的實質是進行準確的會計分期。審計的追溯只是針對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的調整而言的。被審計單位會計賬務處理時只將影響上年損益的事項直接調整“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也就是說被審計單位當年不調賬,但應在當年財務報表中反映,此時的報表調整與下年度的“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相對應,使得經調整后的年末財務報表數與下年度財務報表年初數相一致。
因此,注冊會計師在年度財務報表審計后所提出的審計調整分錄,是站在被審計單位的角度提出的,是在資產負債表日后提出的,而此時在一般情況下,被審計單位年度會計賬簿已封,實屬期后調整事項,審計調整事項是直接調整所審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并可能追溯調整再上一年的財務報表數據。但被審計單位作出會計處理,卻是在審計之后,而不應當返回上年去改賬。
為了便于被審計單位會計人員進行正確的賬務處理,也便于注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下一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審計時對期初余額的確認,建議注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年度財務報表審計編制好審計調整分錄后,同被審計單位進行充分溝通,協助被審計單位編制好會計調整分錄。
如果年報審計在下一年度元月份進行時,被審計單位年報尚未完成,會計賬薄尚末結轉到下一年度,此時會計調整可直接在財務報告年度直接進行。另一種情況是年報已完成,下一年度的新賬已結轉完畢,但元月份財務報告尚未報出,在財務軟件進行數據處理的情況下,可以反結賬,將財務報告年度的資料重新打開,此時會計調整也可直接在財務報告年度進行,財務軟件可以根據修正后的財務數據結轉下年。上述兩種情況的會計調整直接反映在財務報告年度,如果不存在上一年度追溯調整,此時的會計調整分錄與審計調整分錄相一致,此時被審計單位財務上的數據同審計報告后所附的財務報告上的數據完全一致。
三、審計調整分錄及會計調整分錄應用舉例
(一)單獨對被審計年度的報表調整
例1:注冊會計師于2007年2月對A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審計,發現A公司2006年少攤銷無形資產100萬元,A公司所得稅率33%,按10%計提法定公益金。要求:假定不考慮A公司2006年度財務報表項目層次的重要性水平,就無形資產少攤銷一事列示出審計調整分錄;如果A公司完全接受審計調整建議,列示A公司的會計調整分錄。
1、審計調整分錄
借:管理費用 1,000,000
貸:無形資產 1,000,000
借:應交稅金 330,000
貸:所得稅 330,000
借: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 67,000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67,000
2、會計調整分錄
由于上述調整事項的發生不是2007年度,不能在2007年度直接對管理費用等科目進行調整,只能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進行過渡。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管理費用 1,000,000
貸:無形資產 1,000,000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330,00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所得稅 330,000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年初)670,00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年初未分配利潤 670,000
借: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 67,000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年初)67,000
㈡涉及到兩個或兩個以上會計年度的報表調整
例2:注冊會計師于2007年2月對A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2006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審計,發現A公司2005年、2006年度都少攤無形資產100萬元。A公司所得率為33%,按10%計提法定盈余公積,要求:同例1。
1、審計調整分錄:
①2005年度的差錯對2005年度的財務報表的影響的審計調整分錄同例1。
②對于2006年度的報表而言,有兩處差異影響:一是2005年的差錯對2006年度報表的影響;二是2006年度本身的影響。其中對于2005年度的差錯應調整2006年度報表的期初數,而2006年度的差錯則應直接調整2006年度財務報表的相關項目。2005年度的差錯對2006年度的報表年初數的影響作審計調整,其審計調整分錄同例1的審計調整分錄,只是全部調整科目均為對年初數的調整。2006年度的差錯對2006年度財務報表的影響所作出的審計調整分錄同例1。
2、會計調整分錄
由于2007年2月發現2005、2006年度差錯,而2005、2006年度被審計單位均已封賬,會計調整只能反映在2007年會計賬薄上,其會計調整分錄同例1的會計調整分錄,只是金額增大一倍。
參考文獻:
[關鍵詞] 現代風險導向審計;重大錯報風險;審計程序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2 . 18. 025
[中圖分類號] F239.4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 - 0194(2012)18- 0045- 01
1 風險導向審計發展背景
風險導向審計產生并經過一定程度的發展滯后,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于1983年提出了審計風險模型:審計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在審計過程中,審計師以此模型為指導,解決交易類別、賬戶余額、披露和其他具體認定層次的錯報,發現經濟交易和事項本身的性質和復雜程度發生的錯報,發現企業管理層由于本身的認知和技術水平造成的錯報,以及企業管理層局部和個別人員舞弊和造假造成的錯報,最終審計師將審計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
但是,傳統風險導向審計固有的缺陷,它在發現高層舞弊、虛構交易方面效力不夠。2003年10月,國際審計和鑒證準則委員會了一系列新的審計風險準則,要求審計師在審計過程中更深入地進行風險評估,并對審計風險模型作出重大改動,將企業的整體經營風險所帶來的重大錯報風險作為審計風險的一個重要構成要素加以評估。新的審計準則明確指出,被審計單位面臨著各種各樣的經營風險,在財務報表審計中,審計時并不是要關注所有的風險,而是只需要關心與財務報表有關的風險。審計風險是指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而審計師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而不包括審計師錯誤地認為財務報表含有重大錯報的風險。修改后的審計風險模型為: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
2 重大錯報風險概述
所謂重大錯報風險即是指財務報表在審計前存在重大錯報的可能性。重大錯報風險包括兩個層次:認定層次和財務報表整體層次。認定層次風險是指交易類別、賬戶余額、披露和其他相關具體認定層次的風險,包括傳統的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認定層次的錯報主要指經濟交易的事項本身的性質和復雜程度發生的錯報,企業管理層由于自身的認識和技術水平造成的錯報,以及企業管理層和個別人員舞弊和造假造成的錯報。
財務報表整體層次風險主要指戰略經營風險。把戰略風險納入現代審計模型,可建立一個更全面的審計風險分析框架。戰略經營風險是審計風險的一個高層次構成要素,是財務報表整體不能反映企業實際經營情況的風險。這種風險源自于企業可觀的經營風險或企業高層串通舞弊、虛構交易。傳統審計風險模型解決的是企業的交易和事項在本身真實的基礎上,怎樣發現財務報表存在的錯報,將審計重點放在各類交易和賬戶余額層次,而不從宏觀層次考慮財務報表可能存在的重大錯報風險,這很可能只發現企業小的錯誤,卻忽略大的問題;現代審計風險模型解決的是企業經營過程中管理層串通舞弊、虛構交易或事項而導致財務報表存在錯報,怎樣去進行審計的問題。
3 被審單位存在重大錯報風險的可能性事項
當存在以下事項和情況時,審計師應當關注被審計單位是否存在重大錯報風險,具體包括:在經濟不穩定的國家或地區開展業務;在高度波動的市場開展業務;在嚴厲、復雜的監管環境中開展業務;持續經營和資產流動性出現問題,包括重要客戶流失;融資能力受到限制;行業環境發生變化;供應鏈發生變化;開發新產品或提供新服務,或者進入新的業務領域;開辟新的經營場所;發生重大收購、充足或其他非經常性事項;擬出售分支機構或業務分部;復雜的聯營或合資;運用表外融資、特殊目的實體以及其他復雜的融資協議;存在未決訴訟和或有負債等。審計師應當充分關注可能表明被審計單位存在重大錯報風險的上述事項和情況,并考慮由于上述事項和情況導致的風險是否重大,以及該風險導致財務報表發生重大錯報的可能性。
審計師應當明確,識別的重大錯報風險是與特定的某類交易、賬戶余額、列報的認定相關,還是與財務報表整體廣泛相關,進而影響多項認定。某些重大錯報風險可能與特定的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列報的認定相關。例如,被審計單位存在復雜的聯營或合資,這一事項表明長期股權投資賬戶的認定可能存在重大錯報風險。又如,被審計單位存在重大的關聯方交易,該事項表明關聯方及關聯方交易的披露認定可能存在重大錯報風險。
4 識別和評估重大錯報風險的審計程序
在識別和評估重大錯報風險時,審計師應當按照以下步驟實施審計程序:
(1)在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的整個過程中識別風險,并考慮對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列報等認定層次的影響。審計時應當運用各項風險評估程序,在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的整個過程中識別風險,并將風險與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列報相聯系。例如,被審計單位因相關環境法規的實施需要更新設備,可能面臨原有設備閑置或貶值的風險;宏觀經濟的低迷可能預示應收賬款的回收存在問題;競爭者開發的新產品上市,可能導致被審計單位的主要產品在短期內過時,于是將出現存貨跌價和長期資產的減值。
(2)審計時應當將識別的風險與認定層次可能發生錯報的領域相聯系。例如,銷售困難使產品的市場價格下降,可能導致年末存貨成本高于其可變現凈值而需要集體存貨跌價準備,這顯示存貨的計價認定可能發生錯報。
會計信息不完整。年度報表審計報告中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沒有現金流量表。審計報告意見段為“我們認為,貴公司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制度)的規定編制,公允反應了×公司×年12月31日財務狀況和×年度經營成果”。缺少現金流量信息。財務報表的編制基礎。審計報告與財務報表附注對財務報表編制基礎表述不一致,審計報告與財務報表附注、會計政策調查表、了解被審計單位會計政策的選擇和運用等程序中涉及運用的會計制度也各不一致。有的在審計報告中為企業會計準則,而在財務報表附注中為企業會計制度;有的在審計報告中表述為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但在財務報表附注中或其它程序中則為企業會計制度。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1號———對財務報表形成審計意見和出具審計報告》第18條的規定,注冊會計師應當評價財務報表是否恰當提及或說明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審計意見與審計結論不一致。部分審計項目審定表結論為無調整事項,余額可以確認,但審計報告卻對該項目發表保留意見。部分審計項目審計結論中存在一定的問題,不確認或未作出結論,卻發表標準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證據不充分、意見不當。一些非標意見審計報告,原因為存貨未盤點,應收賬款未函證等。例如某單位的存貨未盤點,也未監盤,發表的是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實際上該單位存貨占資產總額的90%以上,無其它審計程序證實,整個會計報表的影響就很大,保留意見并不恰當。帶強調事項段審計意見,將應予發表保留意見的事項作為強調事項,如對具體應收款項未函證直接列入強調事項。而未函證的原因,未函證對財務報表的影響等不進行判斷,而直接列入強調事項,意見欠妥。審計意見表述不當。存貨盤點是企業的責任,并非注冊會計師的審計程序,同時,對注冊會計的責任、監盤和抽盤這樣的審計程序卻并未提及,也未提及沒有進行這些程序對財務報告的影響是局部的還是整體的。審計結論及審計意見均未說明無法實施其他審計程序確定的金額及所占資產、負債的比例,以及對財務報表的影響程序等,沒有清楚表達未監盤或抽盤的原因。以此作為保留的理由,擴大了注冊會計師的責任。
2會計報表常見問題
利潤表格式錯誤較多,年度報表使用月度報表格式,這些錯誤格式的報表均沒有提供上年度比較信息。不符合《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11號———比較信息:對應數據和比較財務報表》第10條的規定,即注冊會計師應當確定財務報表中是否包括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要求的比較信息,以及比較信息是否得到恰當分類。
3會計報表附注常見問題
會計政策表述錯誤。不符合《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1號———對財務報表形成審計意見和出具審計報告》第十六條的規定,即注冊會計師應當依據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特別評價下列內容:財務報表是否充分披露了選擇和運用的重要會計政策;選擇和運用的會計政策是否符合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并適合于被審計單位的具體情況;管理層作出的會計估計是否合理;財務報表列報的信息是否具有相關性、可靠性、可比性和可理解性;財務報表是否作出充分披露,使財務報表預期使用者能夠理解重大交易和事項對財務報表所傳遞的信息的影響;財務報表使用的術語(包括每一財務報表的標題)是否適當。應收款壞賬核算采用了直接轉銷法,并作為會計政策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一些審計報告表述為本企業壞賬核算未采用備抵法,發生的壞賬直接計入管理費用。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壞賬核算均采用備抵法。企業會計制度第18條明確規定應收及預付款項應當按照計提壞賬準備。第53條規定企業應當在期末分析各項應收款項的可收回性,并預計可能產生的壞賬損失。對預計可能發生的壞賬損失,計提壞賬準備。存貨的計價方法不當,與實際情況不一致。例如一些審計報告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的會計政策為存貨發出計價方法采用加權平均法,但在審計底稿存貨計價測試中,記錄的不同類別存貨計價方法并不一樣,有加權平均法,有個別計價法,有先進先出法等。在實際工作中,原材料和庫存商品的發出計價并一定相同,尤其是企業使用ERP的條件下,存貨使用先進先出法和個別計價法的情況越來越多,這時一定得保持會計政策表述與實際執行情況一致。存貨清查結果處理不當。
例如,存貨的盤盈、盤虧、報廢經批準后計入當期損益。按照企業會計制度或企業會計準則,均規定盤虧或毀損的存貨應先扣除殘料價值、可收回保險賠償和過失人賠償后的凈損失計入管理費用或營業外支出。如果在期末結賬前尚未批準的,應先進行處理,并在報表附注中說明,待批準后的金額與已處理的金額不一致時,再作調整。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中權益法或成本法的判斷標準表述不當。例如對被投資單位的投資占該單位資本總額20%以下,或對被投資單位的投資雖占該單位資本總額20%及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響,采用成本法核算。這些表述不當,不應為占資本總額的比例,而應表述為占有表決權資本的比例。在建工程轉入固定資產、借款費用資本化時點為在建工程“尚未交付使用前”。實際上會計制度及企業會計準則都將這一時點確定為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固定資產后續支出處理方法不當。例如,將固定資產維修等后續支出計入成本或費用。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后續支出,應當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同時將被替換部分的賬面價值扣除;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后續支出,應當計入當期損益。與固定資產有關的修理費用等后續支出,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分別在發生時計入當期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企業生產車間(部門)和行政管理部門等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等后續支出計入“管理費用”。財政部關于印發《關于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和相關會計準則有關問題解答(二)》規定已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企業應同時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固定資產》和《企業會計準則-存貨》,如果《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與《企業會計準則-固定資產》或《企業會計準則-存貨》的規定不一致,企業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固定資產》或《企業會計準則-存貨》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會計政策披露缺乏針對性。照抄會計準則或會計制度原則性規定的情況比較普遍,披露的會計政策未體現企業的實際業務情況。財務報表附注與企業財務報表的實際情況背離,尤其是一些關鍵的會計政策未予披露,會造成對會計報表理解的困難,也不能發揮財務報表附注應有的功能。審計報告應結合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披露會計政策。例如,被審計單位沒有長期股權投資,在附注中卻對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初始價值確認、后續計量、權益法成本法核算的標準、期末計價等進行詳細披露。重大事項未披露。一些被審計單位存在重大擔保、抵押事項以及資產負債表日后重大事項,但未在財務報告附注中進行適當的披露。
4提高審計報告質量的措施
一、風險的構成
(一)外部原因
隨著經濟的發展,各個企業內部結構不斷地優化與升級,會計這個古老的職業也發生了一定的改變,在19世紀,大部分公司為了管理好自己的財務質量,增加利益,開始對企業內一些特定的成本與管理信息有了新的需求:在宋代,我國出現了審計。會計和審計不分家,一個是做賬,一個是查賬。近年來,我國經濟持續騰飛,在政府的扶持下,各個企業內部結構不斷地優化與升級,越來越多的企業如同雨后春筍一般蓬勃生長,生產經營活動離不開會計,而有了會計,自然而然的就需要有去進行審閱,查賬的審計人員。然而,有利必有弊,雖然審計這一職位已經被視為必不可少的一種職務而被各個企業,公司所需求,但是隨之而來的種種問題也亟待解決。
(二)內部原因
而面臨復雜的情況,財務信息有可能不準確,有許多錯誤的地方。肩負審計責任的審計會計所面臨的挑戰也不斷加大,如何去審查一個公司的經營狀況而不出現錯誤?怎樣去評價公司的風險是個復雜的問題,這就要從審計的程序上多下功夫。制定嚴格的審計程序有助于管理好風險。審計人員也需要更加嚴格的對待被審查企業。除此之外,審計人員在確定是否要接受被審計單位的審計委托時,也應當去了解該單位與環境,進行一次風險評估。所運用的方式可以為波特五力分析,資源基礎分析,宏觀環境分析等等,唯有分析透徹這個單位的環境,才能看出其是否存在著戰略風險,進而通過其看出風險導向以及所指的經營流程,并對這些流程加以關注。
二、風險的評估
評價企業的風險首先就要從企業的財務報表開始著手,因為財務報表是財務信息的最直接的表達。另外,在企業環境之中存在著的各種風險,例如國家政策,企業的組織結構,企業近期的發展狀況,面臨什么樣的挑戰與機遇,高層管理人員等等。而本文就著重的敘述財務的審計的程序和一些相關的表達方式。并且提出評估的依據。其會影響多項認定,進而對整一個財務報表造成重大影響。
(一)資產負債表是反映企業一段時間內,生產經營情況與財務狀況的會計報表
報表通過將各種會計科目劃分為資產與負債兩大板塊,在經過了一系列的會計程序后,將企業的狀況反映出來的一份報表。其不僅是用于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的閱讀,更是審計人員用于重大錯報風險評估的重要依據。通過一系列的比率分析以及對相同的行業進行三年內的橫向對比,可以進行分析,若其與同行業或者自身的指標偏差大于20%,那么該企業很可能存在重大錯報的風險。
(二)利潤表直接說就是反應企業利潤多少的報表
而利潤分配表則是對利潤表做出的補充,用以展示企業在一定時間內獲得或虧損的凈利潤的去向或者彌補措施。對于利潤表的審查方式,多是用測算毛利率,各項費用與各項收入之間的比例等方式,仍然是以20%的偏差作為評估是否有重大錯報風險的標準。
三、風險的成因
(一)客觀原因
1.我國特有的經濟體制造成的不可避免的問題。在我國的市場環境的不健全和不完善的情況下,導致人們對于財務風險認識的匱乏。大部分的財務人員只按照會計準則去辦理業務。沒能充分的理解風險的重要的意義。
2.行業監督不完善。首先,我國的監督機構有很多。比如注冊會計師,稅務部門,還有企業內部監督。但是這些監督機構彼此沒有很強的聯系,所以監督體系不完善。其次是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完善,我們的監督人員沒能認真的去執行這些違規的處罰。最后就是我們的監督人員辦事效率太過于低下。
(二)主觀原因
1.市場經濟利益對審計人員的沖擊。伴隨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我國的事務所無法與西方的強大的事務所競爭。他們損失好多利益。那么公司和事務所的暗地合作,以前造假就會發生。還有就是目前我們的注冊會計師的職業的能力還有很大的差距。
2.被審計的公司的會計造假。公司的財務造假的事情早已經是每個人都知道的了事情。由于公司的財務造假,這就讓加大了審計的難度和挑戰。其他的原因是現在的審計人員被賄賂,而導致造假。這就難免進行錢權的暗地交易。
四、建議對策
(一)加強財務報表的審計層次
財務報表對于審計是非常重要的資料和證據。因為一個公司的財務,現金,投資等信息是通過報表來集中的表達。從這個角度來講,加強報表的審計層次可以說是從根本上解決了錯誤的風險。所以財務人員一定要重視報表。一個企業,如果是在其報表的收入時間上出現錯誤,那么影響的僅僅是交易相關的認定而已。但若是存在著企業內部會計人員弄虛作假,亦或者是管理層出現問題,那么影響的便是整個財務報表的認定。針對報表發生的錯誤,相關的財務人員應該做到心中有數,那么可以選接下來的方法。在選擇將要去施行的進一步審計程序前,去將更多的無法預料的因素計算在其中。審計的職員要開拓性的想一些招數去對付相關公司,讓他們摸不到頭腦。
(二)嚴格審計的程序
因為審計層序是審計的重要的一個地方。它會發現許多的財務錯誤。同樣的它也會讓一些十分明顯的易于發覺的錯誤很好的不被發現。因此嚴格審計的程序可以很好的控制錯誤的發生。我們也要用心的去設計一些審計層序。讓其很完美,不會出現重大的錯誤。除了這些之外,審計人員還應當注意的是特別風險:審計的工作職員要合理的充分的運營國家的法律法規。對于一些錯誤,如果其的錯誤會有嚴重的深刻的對于公司的影響,那么一定要把他指出來。從另一方面來講,對于一些看似很大的錯誤,如果沒有重大的影響,可以選擇忽略不計。因此特別風險更著重于固有風險的評估,而此類風險大多都是一些非日常的,復雜的,重大且特殊的,會影響企業持續經營的風險。一旦某項特別風險與重大判斷所掛鉤,由于對會計原則的不同見解,甚至可能會導致更大的重大錯報風險,因此審計人員一定要注意,仔細識別被審查企業其非日常性的復雜活動,將各項風險降至最低。
(三)完善法律法規制度
我國現有的法律法規還不完善,這就造成了在實務中失去了工作的依據。我們在完善法律法規的時候,可以在防范財務風險的程序上,財務人員的任用上,和審計的評估的原則上。這樣,不斷的完善就可以建立一個社會誠信體系。這樣就可以有效的降低財務報表的風險。
一、風險導向型審計產生的背景
早期的審計主要是對人行為誠實性的檢查。從審計程序與技術上看,通常會將所提供的財務報表,按照報表一賬簿一憑證的程序進行全面的核查,以確保財務報表中的每個項目與企業的所有憑證相符,人沒有任何其他欺騙所有者的舞弊行為。由于這種審計非常關注財務報表中的每個項目是否有相應的經濟業務的支持,因此,它也被稱為賬項基礎審計。
20世紀初,美國成為世界經濟的龍頭,企業規模也以驚人的速率擴展。特別是一次世界大戰后的一段時期,美國企業并購導致企業規模大、經營活動十分復雜。再采用賬項基礎審計,審計成本非常高昂,對審計師來說是不經濟的。因此,大約在20世紀40年代前后,美國會計職業界開始了制度基礎的審計。其基本思想是:好的內部控制制度能夠防范乃至杜絕內部的各種舞弊現象;的統計抽樣技術能夠以較小的代價大致準確地反映整體的狀況。審計師也轉而對企業財務報表是否真實、公允地反映其財務狀況與經營成果發表意見。
20世紀 50年代起,美國會計職業界面臨的審計訴訟壓力逐漸增大,到70年代達到高峰。60年代末、70年代初的一些審計訴訟案例中,即便審計師證明其審計程序遵守了相關的審計準則,客戶的財務報表也遵守了相應的“公認會計原則”,法院仍認定審計師需要承擔相應的審計責任,并認為遵循一套由會計職業界自己制訂的程序,不能表明其就沒有責任。這些訴訟導致美國會計職業界改變審計思想,逐漸確立風險導向型審計。風險導向型審計的內在思想是:任何審計業務都必須將審計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風險水平內。這一思想的一個極端性應用是:審計師只要經過測試認為其風險可接受,即便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表存在一些不符合會計準則的現象,且這一現象已為審計師所知曉,審計師也可以簽發審計報告。
二、審計風險與制度環境
風險導向型審計的產生,主要源自美國20世紀60、對年代沉重的法律訴訟風險。在美國,1933年的證券法不僅擴大了審計人員的責任對象,從直接委托人到間接委托人(任何推定的財務報表使用者),而且規定審計師(作為被告)負有舉證責任,這直接增加了審計師被訴訟的概率和訴訟成本。美國懲罰性損害賠償制度,使得一日審計師不能證明自己清白,就面臨敗訴風險,從而可能承擔巨額的賠償和懲罰性賠償責任。比如,1981年,安達信會計公司因60年代末、70年代初在一家共同基金管理會司審計過程中的行為,而被判支付8000萬美元的賠償金;最近的一起案例中,安永會計公司因1987年一家銀行審計失敗,法律訴訟費用及賠償金超過5億美元。由此可見,美國審計之所以轉向風險導向型,主要原因是沉重的法律風險和高昂的訴訟成本。
當審計從制度基礎轉向風險導向型后,相應的一個問題是:審計的性質究竟是什么?它對我們選擇、討論會計師事務所的行為,是否會產生相應的?
傳統的認為,審計師是委托人與人之間的橋梁;通過審計鑒證服務,可以為委托人與人之間的信任關系提供保證,并進而降低企業運行的成本。正是在這一意義上,我們認為審計師是維持市場經濟秩序的“警察”。將審計性質定位在信用保證,與傳統的賬項基礎審計和后來的制度基礎審計模式有著內在一致性。委托人選擇會計師事務所、股權分散的資本市場上普通投資者選擇會計師事務所,其主要考慮該會計師事務所能否提供高質量、高獨立性的審計服務,使得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的公允性得到保障。20世紀80年代基于美國審計市場的一些認為,大規模會計師事務所具有更高的審計獨立性和專業勝任能力,其審計服務的質量也相對要高于小規模的會計師事務所。
但是,風險導向型審計的引入,在一定程度上會導致審計性質的變化。因為,審計師是否承接某個客戶、簽發何種形式的審計意見,考慮的是潛在風險是
否超過最高可接受水平;委托人選擇會計師事務所、普通投資者依賴會計師事務所,不再是其能否提供高質量、高獨立性的專業服務,而是其能否提供更可靠的保險。這樣,不同規模會計師事務所在提供審計服務的質量上,是無差異的。唯一的差別是會計師事務所的規模越大,其保險能力越強”。
三、對我國法律制度環境的探討
將風險導向型審計模式引入我國審計實務,總體而言,是符合審計技術國際發展潮流的。但是,在具體應用時,應該充分考慮到我國法律制度環境的相應特點,這些特點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第一,誰可以起訴審計師?美國1933年的《證券法》將審計師的責任對象擴大到任何推定的財務報表使用者,即便這些使用者在審計簽約時并未直接參與簽約過程、也不是簽約中所涉及到的對象。在一個股權高度分散的資本市場上,這意味著幾乎任何人都可以起訴注冊會計師。我國到為止,仍然沒有這方面的法律。紅光實業案例中,先后有小股東向法院提起訴訟,但都被法院以訴訟理由不成立而駁回;銀廣夏事件爆發后,證監會的高層管理人員曾鼓勵中小股東起訴銀廣夏管理當局和相應的中介機構,但由于種種原因,法院最終還是不予受理。這表明,至少在相當長一個時期里,我國會計師事務所因審計行為失當而被起訴的概率較低。
第二,誰承擔舉證責任?舉證責任涉及到訴訟是否能夠成功以及訴訟成本問題。如果中小股東在起訴過程中承擔了舉證責任,包括證明審計師的行為失當以及錯誤的財務報表與股東個人損失之間的關聯性,那么,他們提起訴訟的可能性較低。因為,證明審計師行為的失當已經超出了中小股東個人能力(包括經濟能力和技術能力)。美國的《證券法》將舉證責任轉移給審計師,這樣,只要個人投資者有證據表明其確實受損,且他在投資過程中使用了財務報表,他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審計師則需要證明自己清白,否則,他將會極有可能被判敗訴。我國目前的法律訴訟程序中,主要的舉證責任制度由原告承擔。這樣,即便未來允許個人投資者起訴上市公司和相關的中介機構,技術上證明審計師存在失當的行為也十分困難。
第三,賠付責任有多大?美國的法律制度環境下,對會計師事務所的各種道德風險具有足夠威懾力的制度之一就是集團訴訟。此外,如果一旦被法庭認定存在故意欺詐,那么,法庭會開出天文數字的懲罰性賠償。我國到目前為止,唯一能援引的就是消費者保護法。按照這一法律,審計師的賠償通常是“退一賠一”,即:最高不超過審計收費的若干倍。中國證監會對經查實發現注冊會計師確有不當行為的,所開出的罰單也就是停止執業若干個月,沒收相應收入并罰款一到兩倍。此外,對消費者造成直接損失的,按直接損失額賠償。個人投資者依據財務報表進行投資所產生的損失(如銀廣夏在30多元的價位買進,跌至不到10元),究竟是直接損失還是間接損失,尚存在認定上的爭論。因此,在我國目前的法律制度環境,即便會計師事務所被起訴并敗訴,其賠償責任也遠遠低于國外同行。
四、過低的責任與道德風險
盡管我國資本市場上不斷傳出各種危機事件,但從事后的披露來看,審計師行為失當被發現的概率不高,被起訴的概率近乎為零。從風險導向型審計角度來看,這種低風險容易誘發新的道德風險,審計師可能會簽發一些嚴重失實的財務報表;或者,出于法律上的考慮,對一些嚴重失實的財務報表只是追加一些語氣緩和的提示。更嚴重的情況可能是師事務所規模越大,其抗擊風鹼的能力更高,越敢于對一些存在重大的財務報表簽發比較好的審計意見。筆者認為,我國審計市場上出現的帶說明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正是法律風險低的一種體現。
我國資本市場上存在的一些審計案例也表明,風險導向型審計已經嚴重扭曲了審計服務的性質——通過審計人員的專業技術能力證實財務報表公允地反映其財務狀況與經營成果的程在。比如,一家摩托類上市公司,2000年度收到保留加說明的審計意見,其說明段是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問題。從會計專業角度來看,如果一家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存在疑問,那么,基于持續經營假設立上的、以成本為主的資產計價模式將不再適用,相應地,以歷史成本為主編報的公司的財務報表就不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對這樣一個重大事項,通過說明段方式提示,讓那些非專業、個人投資者很難理解這種提示所真正包含的信息。又如,某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一家類上市公司時,為該公司1996年先后發行A、B股簽發了審計意見,并為1996年度簽發了標準無保留意見,但1997年就簽發了拒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而據該公司1997年年報披露,導致公司1997年度嚴重虧損的主要事項(如主要生產線停產、新生產線已投產但效率不高)在 1996年招股期間已經發生。作為經辦審計師,敢于在這些事項已發生時簽發標準無保留意見,其本要考慮應當是:幾近于零的法律風險。
本文從債權投資的角度出發,對會計報表中虛假信息的識別方法進行了探討,同時結合我國實際,提出相應的解決辦法和建議。虛假的財務信息不僅損害財務報表使用者的利益,更是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因此,通過分析虛假財務報表的常見作假手段,找到相應識別方法,并提出相應對策,不僅可以維護報表使用者的利益,更利于促進市場經濟秩序的正常運轉。
關鍵詞:
會計報表;虛假;對策
一、虛假會計報表的動因
企業虛構會計報表目的:一是為了欺騙投資者。企業為了獲取投資者的投資,通常粉飾會計報表;二是為了取得銀行貸款及商業信用。經營狀況差又資金短缺的企業,就容易產生粉飾會計報表來獲取貸款和商業信用的動機;三是為了達到少交稅的目的。企業通常通過推遲確認收入,減少當期利潤,從而達到少交稅的目的。
二、虛假會計報表的操作手法
(一)通過掛賬處理操縱利潤有些企業為了達到利潤操縱的目的,不遵守規則權責發生制原則,通過掛賬等手法調減當期費用,以達到虛增利潤的目的。企業通常選擇應收賬款、特別是三年以上的應收賬款進行長期掛賬,另外經常被利用的科目是在建工程。其目的都是調節利潤,粉飾會計報表。
(二)通過非經常性收入操縱利潤其他業務不屬于企業經常發生的業務,但對于一些公司而言,它成了公司調節利潤的大好機會,還有一些企業通過調節投資收益來操縱利潤達到粉飾會計報表的目的。
三、識別虛假會計報表的方法
對于投資人、債權人而言,他們所接觸到的僅僅是經注冊會計師審計過的會計報告。作為外部報表使用者,債權人通常難以接觸到企業的原始憑證和資料,因此我們只能從企業提供的會計報告入手,通過以下手段識別其會計報表的真偽。
(一)信賴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注冊會計師對財務報表經過一系列的審計程序,出具的審計報告相對而言具有一定的可信度。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類型包括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拒絕表示審計意見、否定意見審計報告。對于報表使用者而言,通常可以選擇相信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對于非標審計報告要加以警惕。
(二)分析比較企業的財務指標企業的經營往往有一定的連續性,報表使用者可以通過計算企業本期財務指標,與本企業以前年度進行比較,也可以和同行業進行比較,找到差異點,評價其合理性,從而發現異常情況,識別虛假會計報表。
(三)剔除不良資產剔除不良資產不僅指剔除諸如長期待攤費用、待處理財產損益、長期待攤費用等虛擬資產項目,還應剔除如三年以上賬齡應收賬款、存貨跌價損失、投資損失、固定資產損失等可能發生潛虧的資產項目。運用不良資產剔除法,一是將不良資產總額與凈資產進行比較,倘若不良資產總額接近或超過凈資產,說明企業的持續經營能力可能有問題,也可能是形成的“資產泡沫”;二是將當期不良資產的增減幅度與當期的利潤增減幅度相比較,假如不良資產的增減額及增減幅度超過利潤總額,則表明企業當期的利潤表有虛擬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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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內涵特征 附注 問題 對策
披露是財務會計發展到通過財務報告而非財務報表,在表外(包括財務報表附注和其他財務報告)表述會計信息的一種形式。
在財務報告的披露已進入附注時代的西方國家,由于附注信息含量的增多,其附注信息長度早已遠遠超過了財務報表本身的長度,決策的有用性持續增強,使其重要性得到了人們的重視。財務報表附注以其自身特有的優勢又作為財務報告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重要性更是得到了充分的體現,但由于我國在這方面的研究較遲,財務報表附注信息披露各方面都還存在一些問題,所以必須加強其研究。
一、內涵特征
財務報表附注作為企業財務報告的一個重要部分,主要以表內的括號注釋和表外的底注附注的形式呈現,它主要起到一個對財務報表本身無法或難以充分表達的內容予以進一步的詳細介紹,并就其內容看它同報表項目存在著怎樣的聯系,財務報表附注披露信息補充解釋說明報表項目的詳盡內容,以及編制報表所運用的會計政策、會計估計等。附注和財務報表內容的質量特征存在一定的不同,大致為:財務報表表述的信息有嚴格的認定制度,是貨幣化的定量財務信息標準化、數字化,這是財務報表信息的顯著特點;附注則不同,附注中可以用文字和數字一起表述,也可單獨性的只用文字說明。從而可以提供一些非貨幣化或者非量化的內容,以及部分存在對企業有一定影響但又不符合現行確認標準的項目,可以看出財務報表附注不屬于確認而屬于披露,相比之下披露不像確認那樣嚴格,具體特征如下:
1、補充性。財務報表附注打破了三張主要報表內容必須符合會計要素的定義,拓展了企業會計信息的內容,同時滿足相關性和可靠性的限制要求,突破了揭示項目一定得用貨幣加以計量的局限性。通過報表附注的文字表述,加入一些定性信息或統計資料,彌補了財務信息的存在的空缺,進而能整體反映企業將面臨的機會與風險,充分將企業價值體現出來,保證了信息的完整性,最終助力信息使用者依據其數據對企事業經濟活動進行最終的決策。
2、解釋性。財務報表項目具有高度的會計信息濃縮性,可能因為經濟業務的復雜性,企業在編制財務報表時使用了不一樣的會計政策,企業需要依據財務報表附注對財務報表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編制方法及主要財務報表項目等進行解釋,這樣提高會計信息的可理解性,同時使不同企業會計信息之間的差別更具可比性,以便于進行對比分析。
3、附屬性。財務報表是根基,財務報表附注是從屬,財務報表與財務報表附注之間一直存在這樣的主次關系。沒有財務報表的存在財務報表附注就沒有了依靠,就無處發揮其功能。沒有財務報表附注恰當的延伸和說明,財務報表的功能就難以有效地實現,財務報告信息需求者難以得到滿足,兩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4、建設性。財務報表附注并非單純的只對財務報表作解釋和補充,還要對其加以分析評價并有針對性地提出一些整改工作的建議與措施,如:結合市場占有率投入產出信息等,管理當局可以了解本企業在同行業中的地位,發現自己的優勢與不足。從而采取措施,改進企業自身經營管理模式,提高生產水平和產品質量,擴大其產品在市場上的占有率。除此之外,在財務報表附注中通過自愿披露企業環境治理、社區服務及在安排就業員工培訓等方面的信息,有助于樹立企業良好形象并促進企業的良性發展。
二、存在的問題
1、會計信息披露不充分。因為財務報表附注披露內容和方法比較簡單以及出于企業自身利益的考慮,企業對其應披露的信息不作全面的披露,而采取避重就輕、斷章取義的手法,故意夸大部分事實,隱瞞部分事實,誤導信息使用者。與公司相關的市場競爭、通貨膨脹、利率匯率變化、營銷策略、宏觀產業政策披露得不完全,或根本不披露。企業之所以不愿意充分披露這些與公司發展有重大關系的、與會計有關的信息,應該是考慮到企業的這些關鍵信息披露,會將企業的真實情況展現在公眾面前,信息沒有保密性,會使同業競爭者了解自身的狀況而影響企業競爭力,對企業發展不利。
2、會計信息披露虛假情況嚴重。從現實情況來看,出于各種各樣的目的,企業的會計信息披露虛假。一般而言,上市公司、國有企業粉飾報表虛增資產利潤現象較多,而非上市公司、民營企業隱瞞資產減少利潤現象較多。由于社會經濟活動的發展生產力的進步,使得資產所有者與資產管理者分離。管理者所出具的財務報告是所有者對管理者的管理水平作出評價和進行獎勵的依據,由于所有者和管理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就使得管理者可能根據自己的意愿調節會計信息。為了獲得更高的薪酬或更高的評價,在真實信息或事實不能達到自己理想期望值的情況下,管理者就可能根據自己的意愿和目的對真實的會計信息作出篡改,虛增資產和利潤并對外報出,使得投資者所獲會計信息是經過管理者粉飾的信息,從而受到投資誤導。另一方面,出于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在政府管理部門面前,資產所有者往往是根據自己的意愿和目的對真實的會計信息作出篡改,人為地加大成本費用,隱瞞資產和收入并對外報出,使得政府管理部門所獲會計信息是經過管理者調整篡改的信息,從而造成應收稅費的流失。
3、我國會計信息披露事項還沒有統一的規章制度,財務報表附注披露的內容存在滯后現象,往往是已經發生了期后事項,但并沒有依據披露準則進行報表調整或更新財務報表附注,加上表外信息的披露也并不規范,這些都降低了信息的使用價值。公司在信息披露時一般是報喜不報憂,披露會計信息違規、隨意。這些現象相比會計國際化要求,差距甚大。
4、會計人員的業務素質過低。財務報表附注披露與財務報表披露有所不同,財務報表附注披露的信息來源非常廣泛,如會計政策和會計預測信息、估計變更、衍生金融工具的揭示等,對會計人員的作業要求相對比較高,而財務報表披露的信息則相對簡單,其信息的主要來源是會計憑證和賬簿。結合目前實際分析,會計人員的知識結構在短時間內還是無法滿足財務報表附注披露要求的。
三、解決對策
如何解決存在的問題,可參照以下方法:
1、加強內部控制和管理,完善企業制度,提高會計人員和內部審計人員的獨立性,從信息的生產源開始保證信息的準確性和真實性。提高會計人員的業務素質,保證會計信息的使用價值,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2、發展完善注冊會計師審計。建立良好的社會審計執業環境,所有的社會中介應是獨立的第三方。加強對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的職業道德教育,提高風險意識、職業道德水準。確立職業道德與審計業務水平同等重要的教育目標。
3、加強對會計師事務所、企業、以及注冊會計師的管理和監督,消除僥幸心理,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構建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三位一體的立體框架。加重對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和違規企業的處罰力度,對于劍走偏鋒的單位和個人,制定更為嚴厲的處罰制裁措施,違規責任人不僅要付出高昂的經濟代價,還要付出昂貴的信用代價,使之不因一時小利而鋌而走險,對整頓市場秩序起到警示作用。
4、借鑒信用評級,資信調查等方式。主管部門對公司的會計信息披露質量不定期進行評定,并相應實施管理。對于未按要求執行的公司,應對社會予以公布,并且其在擴大經營、申請貸款等方面受到限制,且會受到更為嚴厲的監督。這樣,會促使企業自覺按要求進行會計信息的披露,努力提高企業在全社會面前的公信力和美譽度。
5、加大與外部信息的交流渠道,增大企業的透明度,以減少會計信息的不平衡,壓縮經營者人為操作的空間。
四、總結
隨著社會的進步和提高,現代信息技術對財務報表及財務報表附注所提供信息的影響與作用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電子化的會計信息披露,使得財務報表附注的重要性更加突顯出來,我們相信在不久的將來,這種以文字為主體,輔以數字分析的財務報表附注將會一直處在一個財務報告的重要位置而受到人們的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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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執行機制 公司治理 內部控制 會計監管
一、完善會計準則執行機制是推進會計準則國際趨同的重要環節
隨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制定具有“全球會計準則”意義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各國會計準則紛紛向IFRS趨同。歐盟國家宣布從2005年起直接采用IFRS編制上市公司的合并財務報表;澳大利亞、新西蘭、新加坡等國制定了與IFRS等同的本國會計準則;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也與IASB在2002年9月簽訂“諾沃克協議”,旨在推動FASB 準則與IASB準則的趨同;我國則以IFRS為藍本根據中國的實際情況在2006年2月推出了由1項基本會計準則和38項具體會計準則組成的“新會計準則體系”。
采用“高質量”會計準則并不意味著會計信息的“高質量”,一個制定得再好的會計準則,如果得不到有效執行,那就成為了一紙空文,會計準則的國際趨同更是形同虛設。所以,要真正實現會計準則的國際趨同,要使所制定的會計準則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建立一個行之有效的會計準則執行機制十分重要,它是會計準則國際趨同進程中十分重要的一環。
二、英國的會計準則執行機制淺析
英國是世界上最早發展會計職業的國家,也是會計應當“真實和公允”地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及其經營成果理念的起源國。英國會計準則的執行主要依靠有關法律和組織上的保證。對于英國會計準則的執行機制,主要分以下幾個層次:財務報表的編制:公司應當按照“真實與公允”的觀點編制年度財務報表,并接受董事會下設的審計委員會審核;財務報表的審計:公司股東應當聘請在監管部門注冊的審計師對財務報表進行審計。審計師應當對公司董事會所編制和批準的財務報表是否“真實、公允”,發表意見;財務報表的批準:公司向審計師和股東提交最終財務報表之前,這些財務報表應當經過公司董事會的批準,以明確責任,表明公司董事會對財務報表的真實、公允和合法性負責;財務報表的監管:財務報告審核委員會對財務報表沒有遵循公司法和適用的會計準則(線索主要來自有關個人、團體或者媒體的評論)的公司,展開相關調查,并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司法訴訟:如果個體因依賴企業在不恰當基礎上編制的財務報表而造成損失,為維護公眾利益,公訴人將把編制這些報表的董事送上法庭,訴諸法律,一方面要求企業董事承擔民事責任,賠償損失,并重編報表;另一方面如果企業董事的不當行為觸犯了刑法(如存在欺詐行為),則還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公眾和媒體監管:英國監管部門對企業的調查線索往往都來自于公眾對企業財務報告的質疑和媒體的評論。與此同時,監管部門的調查結果也通過媒體向公眾公布,以起到相互監督、相互牽制、相互促進的作用。
三、對于構建我國會計準則執行機制的啟示
1.有效的公司治理結構和內部控制制度是會計準則得以實施的重要基礎
公司治理結構的有效運行不僅引發了對會計信息的需求,其本身系統的完善程度也影響到會計準則在企業的實施,健全有效的公司治理制度安排為會計準則的生存和成長提供了肥沃的土壤,也為會計信息質量提供了保證。
合理可行的內部控制制度,能夠保證企業高效率經營,能夠合理地對企業內部各個職能部門和人員進行分工控制、協調和考核,促使企業各部門及人員履行職責、明確目標,保證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有序、高效地進行,進而保證了會計信息的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的真實性和正確性。
2.加強全方位的會計監管體系建設是會計準則有效實施的基本保障
內部財務審計是對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實行控制和再監督,是企業實現自我監督、自我約束與自我調控的有力措施,構成了整個會計監管體系的第一道屏障。
會計師事務所代表投資者進行的民間監督,財政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實施的政府監督,以及其他多種形式的廣泛的社會監督(比如輿論監督),從而一起構成我國會計監督的基本框架。
3.不斷提高會計人員專業技能和綜合素質是會計準則建設和執行的持續保證
加強會計人員的培訓,提高會計人員的綜合素質,保證企業的會計信息質量的真實可靠。作為一個高水平的會計人員,必須具備較高的理論素養,學會分析、判斷、綜合、總結,養成一種良好的思維習慣,及時更新自身的知識結構、進行一些與本行業有關的市場、科技信息的調查了解,掌握不斷變化發展的新情況,學習和掌握現代經濟學分析方法,不斷提高會計職業判斷能力。
加強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會計人員道德素質。會計人員作為單位的理財人,掌握單位的財權和經濟秘密,稍有不慎,就可能給國家、集體造成無可挽回的損失。所以會計人員要求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心,牢固樹立為國理財、為民理財的思想,正確處理各種利益關系。
4.提高會計規范違約成本是保證會計準則順利實施的有效舉措
加大會計規范的違約成本,增強會計法規的權威性和震懾力。在我國的會計實踐中,長期存在的單位負責人為牟取私利或小團體利益指使、強令會計人員篡改會計數據、編造假賬的現象,基層單位會計基礎工作和內部控制制度薄弱、弄虛作假、會計信息失真問題等等,都可以歸結到會計守法成本高而違法成本低、會計違法行為風險低這個癥結上來。因此,我們應當加大執法力度,堅決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以切實推動會計工作步入法制化軌道。
參考文獻:
[1]高璐:英國會計準則執行機制的建設及其啟示《會計研究》2002年第5期,44~4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