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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全面質量管理;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
中圖分類號:V216.5+1 文獻標識碼:A
2013年兩會期間北京嚴重的霧霾天氣,讓環境監測、污染防治再次成為熱點,在全面質量管理理念指引下構建并創新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是推進環境監測事業科學發展,實現“十二五規劃”環境保護目標的重要途徑之一。本文將就這一問題展開討論。
一、環境監測全面質量管理
環境監測全面質量管理是將全面質量管理(Total Quality Control ,簡稱TQC)理論應用于環境監測工作領域,對環境監測工作的各個環節包括制訂監測計劃、布點、采樣、分析、數據處理到結果報出等運用TQC的管理方法保證監測質量工作[ 中國環境監測總站.中國環境監測方略[M].北京: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2005.]。
二、運用TQC構建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
(一)構建環境監測全面質量管理體系的思路
本文擬運用全面質量管理的基本程序——PDCA循環(如下圖1所示),構建環境監測全面質量管理的PDCA體系,具體階段和步驟如下:
圖1全面質量管理的PDCA循環圖
1、P計劃階段:根據上一PDCA循環遺留問題,組織人員分析問題、找出原因,制訂下一階段措施和計劃。
2、D執行階段:按照計劃方案推進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3、C檢查階段:根據計劃數據和質量要求,查糾檢查,及時發現執行計劃中的問題。
4、A總結階段:“好則加冕,錯則改之”,肯定成功經驗,總結失敗教訓,以在下一PDCA循環得到改正。
(二)上述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PDCA體系各環節的具體實施
1、P計劃階段的具體實施
質量管理部門首先要根據上一年度或上一監測工作遺留下來的問題和本年度或本次監測現有的條件和資源,分析問題、找出原因,制訂下一階段質量管理計劃。該計劃應包括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的目標、任務、人員配備、資金支持、監測環節、監測重點、監測達到的數據或質量方面的標準、影響監測的主要因素,監測采取的方法等使得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可以有序開展的內容。
2、D執行階段的具體實施
按照上述計劃規定下達任務并執行,實施可采取如下方法:
(1)布點及優化
環境監測布點一要依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相關技術和規定,二要依據監測對象、污染物性質和具體條件來設置監測點位,并在此基礎上,采用經濟合理、技術可行的條件優化布點,以保證用最少的點位獲取最充分的反映環境質量的代表性和科學性監測數據。
(2)采樣運輸與管理
采樣應在執行國家、行業及有關部門相關規定的基礎上,根據監測對象和分析方法要求進行樣品采集、現場處理。采樣樣品的保管和運輸要注意安全,防止樣品破損降低監測信息的準確性。此過程需要環境監測人員具備相當高的專業知識和素質。
(3)實驗室分析
一要做好實驗室分析的基礎工作,包括實驗環境整潔,實驗儀器的校驗等二要運用計劃確定的分析方法實施基礎實驗,提交實驗報告。三要在常規分析的基礎上,采用平行雙樣、加標樣或質控樣等進行實際樣品精密度和準確度的自我質量控制。
(4)處理數據
按照國家標準、《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和監測分析質量保證手冊中規定的方法計算、校驗監測數據并剔除異常值。此過程應注意原始記錄、監測報告記錄的規范完整。
3、C檢查階段的具體實施
在上述執行計劃的各階段,要對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的各環節、各步驟隨時進行檢查,通過檢查查漏補缺,并進行分析比較,解決問題。例如,在實驗室分析階段,要對實驗室進行定期、不定期、單獨或隨機的檢查考核,檢查主體可以是上級監測站或本站內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機構,方法上可以對上報的監測數據進行抽查,或組織下級監測站或相關站對采集的環境監測樣品互檢,以消除不利因素影響。
4、A總結階段的具體實施
總結階段是環境監測全面質量管理體系的最后環節,該階段的具體實施主要是采用綜合技術,將監測數據和對信息的評價形成環境質量監測定性綜合報告,并根據報告給出相應的污染防治的對策。
小結
綜上所述,本文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PDCA體系能有效保證我國環境監測工作質量,并使得監測報告對政策制定的指導更具參考性和實效性。但在執行環境監測質量管理的PDCA體系時必須注重其運用的漸進性、連續性和經常性,使我國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得到可持續的科學推進。
參考文獻:
[1]中國質量管理協會.全面質量管理基礎知識[M].北京:科學普及出版社,1990.
[2]中國環境監測總站.中國環境監測方略[M].北京: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2005.
關鍵詞:服務企業;一體化管理體系;建立實施要點
中圖分類號:F287.4
文獻標識碼:A
隨著機關后勤服務社會化改革逐步深入,為盡快適應開放的社會市場,越來越多的后勤服務企業把貫徹ISO9001、ISO14001和OHSAS18001標準作為企業與社會接軌、提高管理水平、提升企業形象的戰略目標,將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整合為一體化管理體系,以便企業優化組織,實施精簡、有序、高效運行,提高綜合績效,增強競爭力。要想在后勤服務企業有效實施一體化管理體系,首先要對后勤服務企業的特點和管理體系的本質有清晰的認識。
一、后勤服務企業特點
(一)機關后勤是以資產管理為核心、以物質保障為基礎、以維護政府職能活動正常運轉為目標的一項重要工作,是機關的“大管家”。后勤服務質量的好壞和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著機關的正常運轉。
(二)溫總理在全國機關事務工作會議上明確指出,機關后勤工作必須堅持“管理科學化、保障法制化、服務社會化”的原則,為機關后勤工作的發展指明了方向,同時也為如何做好新形勢下的機關后勤服務工作提出了新的課題。
(三)機關后勤服務要向管理要效率,向管理要服務質量,向管理要滿意度。需要引入科學的、并被廣泛認可的先進管理手段作為工作保證,用科學的管理理念、方針、手段制約工作的過程,與傳統的管理模式、方法、制度等還需要進一步磨合,這些可能會成為影響企業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的重要因素。
(四)由于后勤服務的特殊性,需要對整個服務過程中的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平衡考慮,因此企業要把三個標準要求統一在一個管理體系中,保證管理體系的有序、統一,提高管理的有效性。
二、管理體系的本質
(一)管理體系的本質目的
根據“管理”和“管理體系”的定義,企業建立和實施一個高效的管理體系,其本質目的在于實現以下四個目標:
1.以顧客為關注焦點,識別顧客的要求,不斷滿足并超越顧客的需求。
2.確保在生產或服務的活動過程中,選用先進的設備、先進的生產工藝或服務活動,加強控制,節約能源資源,減少或防止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的不良行為或活動。
3.確定在生產或服務的活動過程中,強調以人為本的原則,采取適宜人身健康安全的活動與環境,防止安全事故出現,維護員工的身體健康。
4.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完成上述目標,力求顧客滿意、社會滿意、員工滿意,爭取社會和經濟效益協調發展。單純強調某些方面,忽視其他方面都是不足取、不明智的,任何情況下出現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責任事故都會影響企業的社會形象,嚴重的還會受到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裁。
(二)什么是一體化管理體系
就是“指將兩種或兩種以上的管理體系經過有機結合,而使用共有要素的管理體系”。“有機地結合”不是多種管理體系簡單的相加,而是按照系統化原則形成相互統一、相互協調、相互補充、相互兼容的有機整體,發揮一體化的整體有效性和效率。
(三)構筑一體化管理體系的可行性
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三個管理體系遵循的標準不同,這三個標準的關注點有所側重和不同,其中ISO9001標準的對象是顧客,強調組織對顧客的質量承諾;ISO14001標準的對象是社會,強調組織對社會的環境承諾;OHSMS18001標準的對象是員工,強調組織對員工職業健康安全的承諾。
但是,這三個管理體系在結構上相互趨近,而且具有很強的兼容性:三個標準遵循相同的管理原理,采用相同的管理方法,具有相似的框架結構,運行模式相同,都遵循PDCA循環過程;都需要建立方針、目標、方案策劃;都強調組織結構和職責,強調培訓、意識能力、信息交流、溝通;都需要建立體系文件框架;都需要遵循法律法規要求;都提出用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來評價體系運行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對不符合項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都需要通過改進過程實現持續改進;要求組織的最高管理者任命管理者代表,負責建立、保持和實施管理體系。
綜上所述,由于三個標準有許多共同點,能相互兼容,從而形成一體化管理體系,不但是可行的,其作用也是不言而喻的:資源共享、發揮整體優勢,提高組織的有效性和效率。
三、一體化管理體系建立和實施要點理解
建立一體化管理體系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組織、程序、過程和資源的諸多方面。要通過組織策劃、總體設計和資源配置將這些方面有機結合起來,形成一個整體。
(一)初始評審
在建立一體化管理體系之前,企業應對自身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方面進行全面、系統的調查、分析、評價。初始評審一般包括:影響因素的識別、相應法律法規的獲取、基礎資料的收集以及重大問題的分析、改進糾正措施的探討等。初始評審報告,為最高管理者進行一體化管理體系方案策劃提供依據。
(二)對質量過程、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危險的因素進行充分識別
服務企業應根據實際,識別活動或服務中的輸入、輸出會產生哪些環境因素,識別活動點的危險源和風險,評價、確認重要環境因素和重要風險,為最高管理者提供制定方針、目標所需的信息。例如,在機關后勤辦公樓宇的管理中,大廈冷卻塔、送排風、應急發電機等設備運行噪聲的排放;鍋爐煙氣的排放;鍋爐、壓力容器的潛在泄露及爆炸;燃氣、油品、危險化學品的泄露及潛在火災;生活廢水、廚房油煙排放;除蟲滅害藥品的使用;固體廢棄物廢棄;水、電、天然氣的能源資源消耗等等這些都應確定為重要環境因素,加強控制措施。
另外在使用蜘蛛機、升降機等登高作業現場無防護措施會造成高處墜落危險;外墻清洗的擦窗機、垂吊安全部件失靈會造成高處墜落危險;避雷針未檢定或檢定超過有效期會造成高樓電擊危險;電線或破損、停電作業未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示牌、操作人員違反操作規程等會造成觸電危險;鍋爐安全部件失靈會造成爆炸危險;未經批準動用明火、在禁煙區吸煙等會造成火災;危險化學品、設備維修施工有毒有害物泄露或使用不當會造成火災危險;所管轄區域潛在火災危險等等均應列為重要風險,采取控制措施。
(三)一體化管理體系方針,目標制定
一體化管理體系方針、目標由企業最高管理者批準。要兼顧三個標準對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方針的要求,必須適合企業的宗旨,符合企業的活動或服務,以及環境影響、職業健康安全風險的性質和規模,體現企業的管理理念和發展方向。
(四)一體化管理體系文件的整合
管理體系的建立和實施,離不開文件的支持。編制文件時要注意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交叉重復。體系文件結構一般包括三個層次:一級文件――管理手冊;二級文件――程序文件;三級文件―工作標準、作業指導書、記錄。
(五)一體化管理體系培訓宣傳
要在企業內部構筑一體化管理體系分層次的教育培訓,全員發動,人人參與,提高全員的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意識;增長基礎知識,提高基本素質;熟悉標準內容和強化實施能力;建立一支具有審核能力的內審員隊伍,保持體系持續改進。
(六)一體化管理體系的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
論文摘要:文章闡述了環境管理體系和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整合的依據及在整合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問題,提出了策劃整合方法的建議探討。
南車株洲電力機車有限公司于2001年底通過了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2002年10月又通過了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認證。為避免兩大體系在運行中出現的管理重復和效率不高等問題,他們開始謀求既符合標準要求,又便于操作的整合型體系模式。整合型管理體系,又稱一體化管理體系,是將兩種或兩種以上管理體系經過整合而形成的綜合性管理體系。筆者有幸參與了公司兩大體系的建立,在此將企業環境與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整合過程中面臨的難點和可能會遇到的問題及解決的方法進行了一些探討。
一、兩大體系整合的依據
環境管理體系、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均以戴明模式為基礎,遵照PDCA循環原則,不斷提升和持續改進的管理思想;都是為了滿足社會、員工和其他相關方的要求,推動現代化企業的發展和取得最佳績效;都強調系統化、標準化、程序化、文件化的管理,采用相同的17要素管理模式,且條款號一一對應;具備相同的控制邏輯圖,即具備相同的管理思路,甚至兩大體系連目標、指標及管理方案都是互相補充的。因此,兩大體系是完全可以整合的。
二、兩大體系策劃整合中可能遇到的問題
建立整合型體系,要了解整合體系中各構成要素間的相同、相異之處,以便有針對性地進行整合策劃。
首先,是二者依據的標準存在差異,防止機械式疊加,導致名合實分。由于環境與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兩者間管理目的、管理對象、管理內容、具體控制要求的差異,使得雙方在整合中會出現一些不容易融合甚至是互相沖突的問題,應在確定體系結構、內容和控制措施時予以充分的考慮。
其次,標準中“4.3.1環境因素/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所直接涉及或由此引發的問題應在實踐中區別對待,從不同角度都可發現兩者的個性和共性的差異。雖然兩大體系的4.3.1要素條款要求從表面上看有許多不同之處:一個講環境因素,一個講危害、風險;一個要求制定風險計劃,一個沒有在本條款明確這項要求……但拋開其管理對象不談,二者同樣具有“識別(辨識)、評價、更新”的要求,而且“控制計劃”同樣可以用于環境因素,“定期評審”也不必只針對職業安全健康危害及風險,完全可以在手冊的同一章節、同一程序中進行整合。
第三,注意矛盾點的合理解決,防止各自為陣。由環境因素和職業安全健康危害、風險自身性質所決定,有些問題形成了很明顯的對立矛盾,因此在文件編寫過程中就該注重文件的可操作性。如粉塵,從工作場所排出去時關注重點是環境因素,密閉在工作場所則是對現場操作者造成職業危害的關注。對這類問題,在建立整合體系時要
整體認真考慮,慎重對待,選擇最佳整合方式,便于體系內各單位的實際操作。 轉貼于
三、策劃整合方法的探討
其一,通用要素程序,應盡可能合并。通用要素程序指在管理目的、對象和內容上不必進行細致區分,以完全相同的工作流程和控制條件即可滿足要求的要素的程序,如法律法規、員工培訓、內審等程序,應盡可能將兩大體系的通用要素程序合并成一個程序,這樣可以減少內審員幾乎一半的工作,減少一套手冊和部分程序,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其二,差別明顯的相對應要素的程序,應依企業具體情況而定。指在管理目的、對象和內容上有明顯不同,必須分別明確控制條件方可滿足要求的要素的程序,如“4.3.1環境因素/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從整合的角度,當然還是能用一個程序解決就用一個程序。但在程序中應該將環境因素/危害辨識的辨識以及重大環境因素/危害辨識評價方法在程序中詳細寫。
其三,要素4.4.6運行控制所需的程序,運行控制需要多少程序,要依方針的要求、環境因素/重要環境因素和職業安全健康危害與風險的識別、評價結果,目標、指標、管理方案的內容、企業的具體情況而定。作為整合體系,也還是應本著通盤考慮、能合不分的原則,盡可能將相關兩個方面問題放在一個程序中控制,如:《對相關方的控制管理程序》規定對相關方的控制要求,兼顧環境和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兩方面。其四,其他應考慮的相關問題。如場所、周邊環境、員工素質、工藝流程、設備設施、財務狀況、操作難易以及第三層文件的支持程度等,第三層次文件因為其對工作具體程度的指導較為細致,建議分開建立并分別實施。
總之,在企業策劃環境與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整合時,我們應堅持通盤考慮、能合不分、簡潔易懂的原則,綜合上述思路的內容,策劃一個關系清楚、便于理解、容易操作的體系結構。建立體系并保持其正常運行是一項系統工程,整合體系則是更為復雜的系統工程,使整合體系能夠滿足充分性、適宜性和有效性的要求,還需要體系策劃人員更加全面、細致的工作。
四、參考文獻
[1] 張劍青,實現ISO9000與ISO14000一體化.企業標準化,2000,2
一、問題提出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農村市場經濟的發展與國家惠農政策的實施,中國大部分農村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與農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是由于發展過程中對環境保護的疏忽,伴隨著經濟發展,農村生態環境破壞、農業生態環境惡化、農村生活環境呈“臟、亂、差”的樣態。在這種情況下,農村環境已經成為制約農村經濟持續、穩定發展的重要因素,農村環境治理已經迫在眉睫。黨的十報告提出要“要努力建設美麗中國,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強調必須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這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戰略抉擇,是在發展理念的與發展實踐的重大創新。新的時期對農村環境的治理與保護是推進農村現代化變遷需要關注的重要問題之一。加強農村環境治理對于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二、農村環境治理的現實困境
(一)農村環境的持續惡化制約農村社會的發展
近來年來伴隨著經濟發展,農村生態環境持續惡化。隨著各種農業生產資料的應用,給土壤及地下水資源帶來極大的危害。由于農藥、化肥、農膜的大量應用,中國1.5億畝耕地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土壤耕種能力對化肥、農藥的依賴性增大。在農業耕種過程中大量的農藥使用造成農作物藥物殘留問題,農產品質量下降。雖然農村社會的生產方式與經濟水平大幅度提高,但是農村居民的生活方式仍停留在傳統階段,生活垃圾隨處傾倒,白色垃圾隨處可見。很多地區的池塘都受到生活垃圾的污染,農村整體環境呈現“臟、亂、差”的景象。一些污染大的企業向農村地區轉移,如造紙廠、化工廠等污染大的企業污水隨意排放,對地上河流、地下水資源等造成極大危害。如一些化工廠急于追求經濟利益,不顧環境危害,將污水直接排向地下,由于地下水的隱蔽性,一時難以發現,但是對農村整體地下水資源的危害確是毀滅性的,造成了農村生態環境的惡化。
(二)重城市、輕農村的環境治理政策導致農村環境治理缺位
由于農村地區幅員遼闊,長期以來農村地區的環境污染一直處于隱蔽狀態,在中國的發展戰略中,一直對城市環境治理工作高度重視。在城鄉二元結構的背景下,對于農村環境污染的嚴重態勢缺乏科學、客觀的認識。加之地方政府發展理念中的重經濟因素的偏向,導致對農村環境治理的重要性認識不足。一方面,農村是城市工業生產的原材料和自然資源的輸出地,消耗了農村大量環境資源。另一方面,由于城鄉產業結構的不同,城市環境排放的廢物遠遠大于農村,不斷向農村轉移,導致農村環境不斷惡化,而由此造成的損失,城市并未向農村按“誰污染,誰治理”原則支付治理補償費。一些農村地區成為環境污染的受害者,并未得到應有的補償。中國的“排污收費”制度,一些污染物排向農村卻不包括在治理范圍之列,并且對于農村小水體、水源地、耕地等治理和保護也未加考慮。作為環境治理的政策長期主要用來治理城市環境,對廣大農村環境的治理長期處于被忽視的地位[1]。
(三)缺乏農村環境治理的機制
中國環境治理的主要工作集中在城市地區,對農村環境關注較少。在中國城市地區,基本上建立了完善的環境治理機制。在廣大農村地區,環境治理機構不健全,農村環境治理、監督體制不完善。這源于多年以來城鄉二元結構的社會體制,以及對農村環境問題的忽視。政府在農村環境領域的公共管理職能長期缺位,未能充分發揮市場在農村環境資源配置方面的作用。環境利益是一種公共利益,個人或企業不能代表公共利益,只能由公共的權力機關來代表公共利益。在環境治理的框架中,政府不但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公共的利益,而且基本壟斷了環境制度的供給,應當充分發揮公共管理職能,積極推動農村“環境良治”的實現。因此應發揮政府在農村環境治理中的主體作用,在政府的引領下,發揮群眾在環境治理中的監督作用,積極參與到環境治理的行動中來。
(四)農村居民環保意識仍需提高
長期以來,農村居民一直沿襲傳統的生活方式,他們的文化水平相對較低,對環保的知識掌握不足、環保意識較弱。在農村經濟發展的過程中,他們大多關注自身經濟條件的提高。對環境的重要性并未上升到重要地位,甚至一些居民認為環境保護是政府的事情,與居民無關。在這種錯誤的認識下,難以發揮環境治理的主體與監督作用,導致環境治理難以收到科學的反饋信息,環境治理效果較差。
三、對策分析
(一)以政府為主體切實加強農村環境保護的意識
隨著經濟發展造成的全球生態環境惡化,環境問題被世界各國廣泛關注。以可持續發展觀為引領,生態文明觀、環境公平觀、環境正義、與自然和諧相處等環境保護新理念開始深入人心。在此背景下加大環境治理和保護力度,營造良好的生態環境,成為當前農村發展中的重要問題之一。正確認識和處理人與自然的關系、農村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應以政府為主體,貫徹科學發展觀的理念,切實加強農村環境保護的意識,強化環境觀念。轉變過去經濟發展優先忽視農村環境保護的不合理的思想,樹立環境是農村發展的根本的理念,在保護農村生態環境基礎上切實維護農村居民的環境權益。
(二)以政府為主導,建立多方參與與監督的環境治理體制
環境治理是一項長期工程,作為公共事務的人政府應發揮主導作用,根據國家發展的長期戰略制定農村環境治理的目標體系。以政府為主導,建立多方參與與監督的環境治理體制。對環境治理的力度納入政府考核的主要目標,同時在地方發展中堅持環境為本的發展策略。在環境治理過程中,農村居民及各級組織既是環境保護的參與者,同時也應積極發揮他們的主體性作用,提高農村居民的環保意識。把環境保護與社區發展結合起來,讓村民在環境治理中監督治理的效果,并積極參與到環境保護、環境治理的行動中來。
(三)健全環境治理的法律法規
從目前來看,農村環境治理缺乏完善的法律體系。雖然在某些方面存在環境保護的法律條文,但是總體來看,呈碎片化的狀態。因此應從農村長遠發展的角度,逐步健全農村環境保護法律體系。制定針對性強、操作性強的農村環境保護法律是改善農村環境狀況、加強農村環境監督管理切實有效地防治農村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法律依據。為了適應農村環境保護的需要,盡快修改完善農村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相關內容,建立健全農村居民環境權益訴求機制和利益補償機制。同時健全和完善權利保障法律機制,使農民在農村環境保護實踐中發揮更大作用。通過立法進一步明確農民的各項環境權利,這是實現農民參與環境保護的法律基礎和根本保證。在微觀層面,對于農村環境治理應該以村委單位,建立建立農村環境保護規章制度并有效落實制度。
一、治理重點和目標
(一)治理重點。主要是我區四鎮的農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收集與處理,禽畜養殖污染治理等。重點治理對象為蓮花和雨敞坪兩鎮。
(二)治理目標。用一到兩年時間在我區四鎮尤其是蓮花鎮和雨敞坪鎮兩個“兩型”社會示范鎮全面建立農村垃圾分類收集、集鎮生活污水和分散農戶生活污水三大處理體系;全面完成畜禽養殖污染綜合治理和農村工業污染治理;建立完善的村、鎮兩級環境組織管理體系、教育體系和制度體系。全面實現農村生活垃圾的資源化、無害化和生活污水的潔凈化處理,進而把兩鎮建設成家園清潔、村莊整潔、環境優美、管理規范、鄉風文明的全國最美村鎮。
二、治理方式
(一)垃圾處理。按“戶分類、村收集、鎮中轉、區(縣)處理”的集中處理或“戶分類減量、村分類利用、少量鎮中轉填埋”的分散處置模式。每戶設置垃圾分類收集桶(池),每村建立垃圾集中收集站,每鎮建垃圾轉運站。建立村、鎮級垃圾清理、運輸隊伍,實行公司化運作。
(二)生活污水處理。一是對分散農戶家庭生活污水,擬建設三格、四格式化糞池予以處理。二是對住戶相對集中區,擬采取建設凈化沼氣池加人工濕地法進行處理。三是對鄉鎮中心集鎮,擬采用濕地公園形式,對污水進行系統處理。
(三)禽畜糞便處理。對畜禽養殖場擬采用“零排放”技術或人工濕地加種養平衡技術進行處理。
三、技術標準
按照“兩型”社會示范鎮建設要實現“省市唯一、全國示范”的要求,我區農村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應體現“理念超前、技術精細、顯現特色、結合實際、節約成本”等原則。
(一)垃圾處理。做到農村生活垃圾定點存放綜合利用處置率達到100%。村鎮分散農戶一般按每戶配置一個垃圾桶,集鎮中心和村鎮主干馬路按每100米配置一個垃圾桶,并合理設置擺放。垃圾桶的制作按式樣統一、物美價廉的要求,統一設計,分鎮定制;連住農戶可建垃圾收集池。一般每村建一個垃圾收集站,按技術指標統一、式樣統一要求,統一設計,分村建設。
(二)污水處理。做到集鎮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100%,分散農戶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60%以上。兩鎮集鎮污水處理以濕地公園模式建設。其中蓮花鎮建日處理污水能力4000噸的濕地公園,雨敞坪鎮建日處理污水能力2000噸的濕地公園。兩鎮分散農戶污水處理則根據實際情況分別采用三格、四格式化糞池或沼氣池等模式進行建設。
四、資金配套
我區“兩型”社會示范鎮農村環境治理建設資金的來源是在用活、用足國家省市相關政策,最大化爭取上級資金支持的基礎上,區財政原則上按照市政府要求以市政府下達資金1:1的比例給予村鎮集鎮污水處理廠建設、農戶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畜禽污染治理、村鎮垃圾轉運及運行等資金配套。區政府配套資金采取“以獎代補”方式下達到鄉鎮和村,具體操作辦法由區環保局和區財政局共同制定后聯合發文執行。
五、工作步驟
(一)年完成兩鎮鄉鎮污水廠及配套管網建設立項、環評、審批和征地等前期工作,并正式啟動建設;完成鄉鎮垃圾中轉站建設;全面展開農村工業污染治理工作和清潔能源普及工作;兩鎮各選1-2個村作為試點,率先完成試點村的生活垃圾處理體系和生活污水處理體系建設,以及畜禽養殖污染綜合治理達標。同時逐步推進其他村的污染治理工作。
(二)年上半年全面完成集鎮污水處理廠及配套設施建設工作;完成集鎮污水處理廠的設備調試與驗收,并投入正常運行;完成兩鎮所有村莊垃圾收集站和分散農戶垃圾桶建設;完成畜禽養殖污染治理,使其治理率達到100%;完成60%以上農戶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全面建立完善的村、鎮級環境管理組織體系和制度體系;全面完成農村工業污染治理。各項指標均達到《市環保先進鄉鎮考核指標》(見附件1)中環境保護部分要求,并于3月30日前申報環保先進鄉鎮。
(三)年下半年,全面完成兩鎮環境治理任務。基本實現環境友好目標。并由區政府按照本方案環境污染治理標準與要求進行“兩型”社會示范鎮驗收。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成立區“兩型”社會示范鎮環境污染治理領導小組,由任組,任副組,區政府辦、區委宣傳部、區財政局、區科技局、區建設局、區農林水利局、區衛生局、區城管局、區環保局、區交通局、區環衛公司、區國土分局、區規劃分局以及蓮花鎮、雨敞坪鎮政府行政正職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環保局,區環保局局任辦公室主任,區環保局副局及兩鎮鎮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二)明確責任。區“兩型”社會示范鎮環境污染治理領導小組不定期召開會議,統一指揮,研究處理“兩型”社會示范鎮環境污染治理的重大問題。負責對相關各單位執行情況進行督查和工作完成情況進行驗收。兩鎮人民政府作為“兩型”社會示范鎮建設主體,具體負責上述環境治理工作任務的全面落實。相關職能部門按職能積極予以配合和支持,明確目標任務,落實工作責任(具體責任分工見附件2)。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各級各部門必須高度重視“兩型”社會示范鎮建設工作,按照職能職責完成好本單位建設和工作任務。
(一)大量土地被占用和破壞
從相關數據來看,我國采礦造成的土地破壞達到了1.5萬平方千米以上,基本上是我國建設用地和其它破壞用地的50%,給個區域生態環境平衡發展帶來極大影響。而采礦帶來的土地占用和破壞主要是由露天采礦、尾礦垃圾和礦渣等造成,嚴重影響人們的生活質量。
(二)地下水和地表水遭到破壞
在進行采礦時,要將礦井的水排干才可以進煤礦開采,致使地下水位大面積下降,嚴重破壞礦區水源系統的均衡。由于泉水干枯、水源逐步枯竭等,河水出現斷流,地表水下滲情況嚴重,甚至出現土地塌陷等情況,導致水荒現象頻繁發生,嚴重影響礦區周圍的生態平衡,使礦山環境受到巨大破壞。
(三)地質災害頻繁發生
由于采礦會引起山體結構發生變化,使斜坡的穩定性遭到破壞,最終出現斷裂、垮塌和滑坡等地質災害,造成嚴重經濟損失和巨大人員傷亡,最終影響礦區的正常生產。
(四)土地沙化、水土流失和礦震等嚴重
由于采礦會對地質結構產生較大的擾動,使地質出現剝離現象,并且煤礦的搬運和堆積都會給地質結構地阿卡一定影響,致使大量植被和山坡土體受到破壞,而廢渣和廢石等會造成水土流失,最終導致土地沙化和礦震等惡劣情況。例如:我國四川自貢的鹽礦平均每年發生的大小不等的地震有45次左右。
(五)產生大量廢水、廢渣和廢氣
采礦時會產生大量的尾礦、煤粉塵和易揮發的氣體,使大氣受到嚴重污染,最終產生酸雨,嚴重破壞生態環境,而采礦產生的廢水和廢液等,給水源平衡帶來極大影響。
二、礦山環境治理的恢復策略
(一)制定和完善礦山環境治理與保護的專門法律法規
隨著環保與節能政策的不斷推廣和實施,我國生態環境已經得到一定控制和改善,但是,礦山環境治理的相關法律法規還不夠完善。因此,在進行礦山環境治理的過程中,必須針對性的制定和完善礦山環境治理與保護的專門條例,認真貫徹和落實“誰開發、誰保護、誰污染、誰治理、誰破壞、誰恢復”的方針政策。在實踐過程中,加強礦山工作人員和礦山環境治理工作人員對環境保護和恢復的重視,使礦山環境治理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確保礦山環境質量得到真正改善,使礦山環境質量得到完整、有效的法律保障。
(二)加強礦山環境治理管理機制建設
想要提高礦山環境治理的工作效率和實施效果,相關部門必須加強礦山環境治理管理機制的建設,將各個環節的責任制定到人頭上,確保礦山環境治理工作有序、順利進行。尤其是水利、林業、環保部門和安全部門的相互協調工作能力必須快速提高,不斷加強工作人員的業績考核,使環境治理管理體系得到有效構建。采礦企業在進行采礦時,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注重先進科學技術的應用,節約生產資源,以確保礦山環境得到有效保護和改善。
(三)提高礦業準入要求,規范礦業生產秩序
早期礦區的開采秩序比較換亂,使企業的生產成本不斷增加,嚴重影響開采效率。因此,礦山環境治理必須提高礦業轉入要求,對企業進行嚴格審核,在秉持開發與保護原則的同時,加強對企業的管理和監督,嚴禁違規違紀事件發生,并且必須對違法行為進行嚴格懲處。為了保證國家和合法權益和人們的生活質量,減少地質災害帶來的破壞,礦山環境治理必須加大資金投入,提高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不斷規范礦業生產秩序,從而使礦山生態環境保持平衡發展,避免更多礦山環境遭到破壞。例如:讓企業繳納一定的保證金,在企業不履行礦山環境治理與恢復職責時,將其作為治理恢復的資金投入,并且,在礦山環境治理恢復合格后才能將保證金退還企業,以保證礦山環境治理得到真正落實。
(四)加強宏觀調控,健全廢棄礦山礦地治理機制
近年來,我國實施了《關于生態補償》的相關條例,國家加強了礦山環境治理的宏觀調控,不斷提高礦山環境治理和恢復的科學化和規范化。與此同時,健全廢棄礦山礦地的治理機制,通過不同部門的相互協調,促進礦山生態環境循環發展,推動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政府在組織相關人員制定礦山環境治理規劃、編制治理相關方案之后,可以實行治理工程投標操作,并在工程治理完成后進行及時驗收,以保證礦山環境得到真正改善。現代化建設中,礦山環境治理需要堅持“誰投入,誰得益”的原則,采取多元資本投入的形式,建立有效治理資金投入和利益補償機制,增強本地居民參與礦山環境治理和恢復的積極性,讓他們主動參與到環境保護和治理中,從而促進區域礦山環境得到有效改善。
三、結束語
通過剖析政府機制在環境治理中的作用機理可以發現,政府自身的利益傾向及政府制定、實施的環境政策工具,都會影響政府機制在環境治理中的有效性。而決定或影響政府自身的利益傾向與實施的環境政策工具,既與民主、法制等制度構架及財政分權體制有關,也與環境政策制定與執行過程中人的有效理性及信息是否完備等有關。當然,政府內部的科層環保體制也是不容忽視的重要影響因素。
1.環境治理中政府治理機制績效的影響因素
在環境治理的政府機制中,政府是最重要的環境治理主體。而政府是由多層級的不同職能部門組成的。政府的環境政策是由不同的部門或不同的政府人員制定、執行的。公共選擇理論的相關研究表明,政府部門或政府雇員他們同樣也是理性的經濟人,是機會主義者,他們也有其自身的部門利益或個人利益。政府職能部門或政府雇員并不必然總是以社會利益最大化為目標,在具體的政策制定與執行過程中,是以部門利益最大化或個人利益最大化為目標。所以與市場機制一樣,在環境治理中,政府機制同樣也會表現出“政府失靈”。就我國而言,在現行的民主法制體制與財政分權體制下,政府機制在環境治理中“政府失靈”,可能表現為政府在環境治理中的低效或嚴重失效。在現行的民主法制體制下,由于環境政策的制定與執行都需要較強的專業知識,信息的不對稱,導致社會公眾難以對環境政策的執行部門或執行人員進行執法監督。
環境政策的執行部門或執行人員可以利用其專業優勢,為獲取個人利益,實施機會主義行為,鉆環境政策空子,與排污企業合謀,放松污染企業的環境規制。盡管存在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的內部監督,社會大眾與新聞媒體對環境政策執法的外部監督,但是,由于信息的不對稱或信息不充分,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的監督會存在信息失真,從而導致上下政府之間的內部監督失效。就環境政策執法的外部監督而言,由于信息的不對稱,環境檢測需要較強的專業知識,環境政策是否被如實執行,社會大眾無從得知。環境政策執法部門有可能可以利用信息不對稱及專業知識優勢,與污染企業合謀,從而放松對企業的環境規制。
另外,法制的不完備,也會為企業環境污染留下空間。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受害人對污染企業的控告需要原告舉證,證明其受害與污染企業存在直接的聯系。對于企業環境污染造成的環境損害,受害人存在舉證困難,這導致法律對企業污染環境的行為約束低效,從而削弱了政府機制在環境治理中的作用。在現行的財政分權體制下,地方政府通過發展經濟增加財政收入的目標往往會讓位于環境保護目標。與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占全國財政總收入的比重較小,而地方政府的財政支出占全國總財政支出比重較大,盡管有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的財政轉移支付,但地方政府每年還是存在較大的財政收支缺口。在我國現行的財政分權體制下,增值稅在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中占有較大的比重,各地方政府為獲取更多的財政收入,會大力發展石化、能源、鋼鐵等重工業。而石化、能源、鋼鐵等屬于環境污染較嚴重的高能耗、高污染的企業。
由于地方政府與這些企業存在利益的一致性,所以在環境政策的執行過程中,相關政府部門往往會放松對該類企業的環境規制,如降低環境規制標準、減少罰款、任意擴大排放指標等。例如,2011年6月渤海灣康菲漏油事件,最后只對康菲公司罰款20萬元。另外,石化、能源、鋼鐵等重工業企業規模大、實力強,有較強的影響能力,由于利益的一致性,這些重工業企業往往會形成利益集團,通過政治游說影響政府環境政策的制定與執行或通過邀請地方政府官員擔任公司董事或管理顧問等形式“俘獲地方政府”,從而使地方政府放松對其環境規制。即使環境政策制定與執行過程中不出現政企合謀,由于人的有限理性與信息的不對稱,同樣會導致環境治理中政府機制失效或低效。環境政策的制定具有超前性,環境政策具有穩定性,環境政策一旦制定,不會輕易改變。在制定環境政策時,由于人的有限理性,不可能對事后可能出現的各種環境污染與環境破壞作出詳細而又明確的規定,也不可能對事后可能出現的違規污染作出充分預計,在環境政策的監管之外總有些污染行為存在,而且不受環境政策監管。
2.科層環保管理體制在環境治理中的內在沖突
利用政府機制實施環境治理,并不是單一依靠某一個政府部門,而是涉及到眾多的政府職能部門,通過眾多政府部門之間的分工協作來完成的。所以,環保體制是影響政府機制在環境治理中有效性的重要體制因素。如同馬克思?韋伯所言,與市場組織不同,現行的政府組織是建立在分工及專業化基礎之上的,依靠行政權威而非市場機制來維持運轉的行政等級體系。這種行政等級體系一方面適應了社會化大生產與高度專業化分工的需要;但另一方面,也有其自身不可克服的弊端。就環保體制而言,這種弊端就是因專業化分工造成了環保相關部門職能的內在沖突。就中央政府而言,在環境治理方面,除了環保部外,還涉及到財政部、建設部、林業局、水利部、氣象局、國土資源部、交通部、衛生部、科技部及國家海洋局等。部門之間的高度專業性分工,造成了環保部門之間職能的內在沖突。我國各地方政府的職能部門設置,基本上都是與中央政府對口。在地方政府內部,同樣存在環保相關職能部門的內在沖突。
以中央政府為例,環保相關職能部門的內在沖突如表1所示。具有環境管理職能的部門擁有環境監督職能與經濟管理職能。其中的經濟管理職能主要表現為審批權,對環境管理部門有較強的激勵功能。由于各級環境保護機構具有“理性經濟人”的特質,在行使職能過程中表現出逐利性。內部職能的相互沖突導致各級環保職能部門愿意經常使用一些獲利的審批性職能,而放棄環境監控職能。就地方的環保部門而言,盡管實行垂直管理,但其經費來源是依賴于地方政府的財政撥款,其人事安排是由地方政府控制。而地方政府要增加財政收入與經濟增長,往往會向地方環保部門施壓,基于自身部門利益的考慮,地方環保部門也往往會放松對企業的環境規制,甚至利用本部門的環境監管職權獲利。環境治理與生態保護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統籌規劃與統一管理。當環境治理與生態保護涉及到眾多的政府職能部門時,其主要弊端就是職責不明確,部門間信息傳遞失真、溝通不暢,容易造成政府部門之間相互推諉。當有利益時,各部門相互爭搶,當涉及到擔責時,相互推脫。現實中“八龍治不好一水”就是這種科層環保體制低效的體現。環境治理與生態保護涉及眾多政府部門,在政府行政信息不透明,政府外部監督與內部監督缺失,法制不健全的條件下,這種多次級的科層環保體制并不能有效實施環境治理與生態保護。國外環保體制改革的趨勢是在高度專業分工的基礎上,成立統一的管理部門,協調各職能部門之間的分工,同時加大對環保部門的外部監督。
二、政府機制在環境治理中有效的作用條件
環境治理具有較強的正外部效應,需要政府的參與。政府機制在環境治理中也會出現“政府失靈”。政府機制在環境治理中的有效性,依賴于一系列的約束條件。當這些條件不具備時,政府機制在環境治理中的有效性就會受到影響。
第一,利用政府機制實施環境治理,首先要求政府是責任型的政府。所謂環境治理過程中的責任型政府,就是要求政府對社會公眾負責,追求社會福利最大化。政府能夠識別、預警、防范環境責任事故,有效執行環境政策。在環境治理政策實施方面,要求政府有充足的環境政策工具,靈活、有效防控環境污染與環境破壞。
第二,利用政府機制實施環境治理,要求政府對經濟主體的污染行為有充分完備的信息。政府部門只有掌握充分的信息,才能對污染者的產品與生產工藝制定污染指標,規定所有行業中的每個企業、每個消費者的污染物排放的種類、數量方式。同時也要求環境政策的制定與執行成本較低,否則會影響政府機制在環境治理中的作用效果。但是,實際上,環境政策的制訂與執行成本可能并不低,政府也不可能擁有完備的信息。就政策成本而言,由于不同的企業或不同的行業都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要為其量身定做污染控制手段與減排量,需要進行全面的調查。顯然,這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與財力,加大政策制定成本。就信息而言,政府與企業雙方存在信息不對稱。污染企業不向政府部門透露真實的污染信息對其更有利,政府部門難以準確獲取有關污染排放量與污染控制成本方面的充分信息。因此,高昂的成本與不充分的信息降低了政府機制在環境治理中的有效性。
第三,健全的民主制度與完善的法制體系,是利用政府機制實施環境有效治理的制度保障。正如制度經濟學家所言,如其說是政府的失靈,不如說是制度的失靈。針對環境治理中政府機制的失靈,同樣需要完善民主法制體系。人的利已本性并不非隨環境的改變而改變,政府工作人員在政治市場上與經濟市場上并無二至。因此,需要通過建立健全的民主制度與完善的法制體系,強化對政府自利行為的制度約束。防范政府在環境治理過程中利用其擁有的行政資源優勢謀利。
第四,財權與事權相對稱的財政分權體制,是增強政府機制在環境治理中有效性的重要條件。現行的財政分權體制決定了地方財政必然存在收支缺口。地方政府的財政支出壓力,是導致地方政府以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發展高能耗、高污染型重工業的誘因。所以,財政分權體制影響著政府機制在環境治理中的有效性。因此,建立健全財政分權體制,保障財權與事權對稱是提高利用政府機制實施環境治理有效性的改革方向。
第五,公開、透明的政府運行機制與有效的信息獲取機制,是克服政府環境政策制定、執行過程信息不對稱,同時也是減少政府環境執法過程中機會主義行為的有效途徑。另外,是否存在統一的協調機構與足夠的權威,化解環保部門之間內部職能沖突,并實施政府部門間的有效溝通,是影響政府機制在環境治理中有效性的關鍵因素。
三、簡單結論與對策
關鍵詞:水環境;處理技術;存在問題;管理探究;雨洪調蓄;生態保護
中圖分類號:TV85 文獻標識碼:A
一、關于城市水環境建設模塊分析
在我國城市經濟建設模塊中,城市水環境建設面臨著一系列的問題,比如比較落后的環保設施建設,在經濟發展模塊中,城市經濟建設是發展的首要目標,城市環保總是比較落后的,雖然國家有比較完善的環保法規去規范,但是其缺乏有利的執行力,其環境的改善不能滿足環境污染治理的需要,導致城市水體污染原因是非常多的,主要包括周邊鄉鎮的居民環境、工業經濟環境等,都影響了城市水體水質的正常發展。
目前來說,我國城市水費及其排污費用是比較低的,正是由于過低的污水費用一定程度導致用水模塊的浪費,導致其污水量的過大。受到城市人口密度的影響,其具備很多的建筑,這對于污水處理規劃的正常開展,污水下水道管網建設都起到一定的影響作用,其具備比較大的建設經費,其施工的困難性也是比較大的,具備比較長的建筑周期,可能就影響了工程規劃設計模塊的正常開展。
二、城市水環境治理體系的健全
1 隨著我國經濟建設的開展,城市水環境治理體系不斷優化,并且隨著城市擴張再建設的開展,擴大的城區對于環境產生了巨大的影響。我們在保證城市水利建設取得良好的效益時,也要注重城市建設對于水的利用規律的遵守。這需要進行工程措施及其非工程措施的遵守,進行水生態環境的改善,保證人與自然的有效協調。實現城市放洪建設體系的優化。在我國當下城市水環境構建中,很多城市的城市防洪標準比較低,有的城市河道被侵占,也就影響了其河道水位的有效控制,并且受到河道的裁彎取直及其相關因素的影響,河道的滲透性都產生了一系列的變化,這不利于其匯流速度的控制,影響地表水及其地下水的有效交換。
為了滿足現代化城市環境治理的需要,展開城市防洪工程的建設是重要的,確保人與城市經濟發展水平的相適應,進行人與城市環境的協調。進行防洪工程建設質量的優化,進行工程安全防御設計洪水體系的優化,而不是僅僅進行防洪設計標準的提升,也要保證洪水位的實際工作聯系。避免過高的防洪設計標準,保證建設投資負擔的控制,實現設計洪水位的優化。在建設模塊中,工程自身的管理風險越大,其可能遭遇到的洪水災害損失就越大,這就嚴重影響其流域內部自然生態環境的正常開展。為了保證防洪標準的優化,進行河道的積極擴大是必要的,從而進行濕地帶蓄洪水的恢復,保證生物工程保護河岸模塊的開展。
2 隨著城市經濟的日益發展,城市地面剛性覆蓋面不斷的增加, 這一定程度減少了其透水面積,從而影響了城區地下水的有效補給,受到其深層地下水開采的影響,地下水位也會產生一系列的下降及其地面沉降情況,有的沿海地區也可能出現海水倒灌的情況,這就不利于其生態環境的保護。由于其下墊面徑流系數的不斷變化,城市內部積水內澇的發生概率也比較大,這就需要進行良好的城市規劃建設,保證綠地及其水面的有效保護,確保城市自身雨洪能力的調節,保證城市開發區的積極建設,確保雨、污分流系統的協調,保證滲水井的積極建設,實現雨水的直接滲透。比如積蓄雨水用于洗車、澆灌草坪等,既節水,又環保。露天體育場、停車場、地下車庫等,都可以作為發生特大暴雨時暫時容蓄雨水的場地。城區路面結構用石塊或磚塊鋪筑,不僅可以延長匯流時間,而且可以加大入滲水量、減小地表徑流量。
3 為了滿足當下工作的開展,展開污水處理及其管理體系的健全是必要的,這需要進行地下排水排污網絡體系的健全,從而進行水污染的有效防治,保證洪澇情況的有效防范。這也需要進行城建水環境網絡的優化,進行污水分開收集排放模塊的優化,保證雨污的有效分流,保證下水道的積極建設,保證流域廢污水集中管理模塊的優化。強制規定所有的廢污水必須進廠處理,提高處理效率,保證資源合理利用,降低處理成本。制定同一質量標準的排放或掩埋制度,取消容許或罰款變相允許超標排放的法律法規,杜絕以犧牲公共環境換取少數人或個別部門利益的行為長期合法化。建立監控監測系統,嚴格監測城市下水道,建立下水道和供水質量監測結果定期公示制度,接收社會監督。
在城市水環境體系健全過程中,也要進行國外先進管理方法及其治理經驗的吸取,進行分布式污染處理模塊的優化,保證污水管網內部各個環節的協調,保證集中式污水處理廠的有效工作,保證城鄉及其工業污水處理模塊的優化,進行小型污水收集及其處理設施的有效處理,保證其施工模塊的正常開展,確保污水截流情況的有效處理,也就需要做好小型污水收集及其設施處理的相關工作,以滿足當下工作的需要。
現地水體處理是指可以直接在水體中利用物理、化學或生物的原理改善水體水質的所有方法。現地物理處理方法有清淤、刮除、曝氣、微氣泡浮除、換水等,現地化學處理方法有混凝、固結、藥物抑藻、臭氧殺菌等。現地生物處理是指所有利用或增進水體生物消化降解污染物的功能而達到水質改善的途徑與方法,包括有水體生物添加、水體生物助長、濕地處理等。
結語
城市水環境的建設與國家城市經濟的發展密切相關,這就需要展開水環境網絡的建設,保證城市生態環境及其社會環境建設的協調,實現其經濟效益與生態效益的協調,進行城市水利建設工程的可持續發展。近幾年來,各地都十分重視城市生態環境和城市水利的建設,力圖改善城市水環境。作為水利工作者,我們有能力、有決心、有信心做好城市水環境工作!
參考文獻
[1]宋軍繼.淺談當前城市水環境現狀及發展對策[J].水土保持研究,2003(03).
一、社會資本———農村環境治理模式創新的重要因素
2005年國務院的《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指出,我國目前存在“環境治理機制不完善、公眾參與水平有待提高”等弊病,倡導從傳統環境治理模式向現代模式跨越。如果說傳統環境治理是政府直控下的政府加市場的二元治理,那么現代環境治理則將是市場、政府、社會等的多元治理模式。對于農村環境治理來說,如何使農村社會中各環境利益相關者成為環境治理參與者,形成多元主體共治的農村環境治理模式,這就需要發揮“社會資本”的作用。1980年法國社會學家布爾迪厄發表了題為《社會資本隨筆》的短文,提出社會資本概念。他認為作為一種和物質資本、人力資本具有相同屬性的“社會資本”,是“實際的或潛在的資源集合體,這些資源與對某種持久性的關系網絡的占有密不可分,這一關系網絡是大家共同熟悉的、得到公認的,而且一種體制化的……集體的每一個成員擁有這些資源”。②而這些非經濟的社會關系同物質和人力資本一樣能產生社會價值。社會資本從根本上說是從人與人之間和社會結構中衍生出來的一種價值資源,信任、規范和關系網絡是社會資本的三個組成要素。社會資本理論提出至今,已經成為社會學、政治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等研究領域廣泛采納并用來解釋和說明各自研究領域問題的綜合性概念和研究方法。這一理論之所以被越來越多的人所重視,原因在于社會資本作為一種“軟資本”,能夠促進社會組織網絡之中的良好共生關系,提高政府的綜合治理績效,提高社會運轉效率,激發社會持續的發展活力。在社會、人群、組織之中如果缺少了這種黏合劑,則社會合作就會出現障礙,制度效能就會出現問題。在農村環境治理過程中引入社會資本機制,可以彌補政府單向管理的不足,有效地解決人們在環境資源利用中的利益沖突,減少摩擦,增進協調合作和參與,促使人們遵守環境保護的相關規則,是更有效率、更人性化、更有靈活性的有效的環境治理手段。而相對于城市來說,我國農村的特殊社會狀況也決定了在農村環境治理中社會資本將成為至關重要的因素。
其一,我國農村社會“村民自治”管理模式使政府難以在環境治理中直接發揮效力。我國自1983年實行鄉鎮體制以來,農村的治理方式演變為“鄉政村治”模式。鄉以下的村落不設政權建制,而代之以選舉產生的村民委員會,村委會根據村民意見實行社會事務的自治管理,這種管理不具備國家強制力,而是以村規民約、村民輿論、村民集體意志為基礎,具有高度的自治色彩。而另一方面,環境保護并不是村民自治組織必盡的義務,農村環境保護任務對村民來說具有一定的選擇性。農村環境具有公共物品的屬性,很容易發生“公用地悲劇”現象。
其二,我國農村社會蘊藏著大量的社會資本。雖然在現代化過程中,農村社會人口流動性加大,人際關系在一定程度上變得疏遠淡薄,但是我國大部分的農村仍然延續著傳統的“熟人社會”的基本狀況。曾經描述過中國傳統的農村社會的社會結構特點:“這是一個‘熟悉’的社會,沒有陌生人的社會。”中國傳統農村社會以血緣關系、熟人關系為基礎構成了基本的社會關系網絡。在城市化進程中這種社會結構特點雖然發生了一些變化,但是農村社會仍然以家庭、家族、親屬、熟人等關系為紐帶,而所謂“熟人社會”中蘊涵的信任、互惠、合作和關系網絡等社會資本要素仍然在發揮重要的作用。這些豐富的社會資本要素稍加利用,就能夠在環境治理中發揮出良性作用。
二、社會資本在農村環境治理中的功能
社會資本包含信任、規范和關系網絡三個組成要素。在農村環境治理過程中,三者之和可以帶來廣泛的社會參與和社會合作,彌補傳統“政府直控型”治理模式的不足,提升農村環境治理績效。
1.規范機制
規范是對人類相互行為的約束,是人與人之間長期博弈的結果。環境治理中的規范要素,即使是沒有強制力為后盾的非正式規范,對人的行為都有一種軟約束的作用或凝聚的作用。而一個社會如果缺乏足夠的規范作為制約力量的話,則會導致社會的管理與監督成本增加。農村環境治理目標在于農村環境的最佳治理效果,這意味著每一個農村環境利益相關者在各個方面都能夠有章可循,有規則可依,使每個個體在追尋自己的環境利益時不會損害他人和國家的環境利益,而這一切,都離不開規范這種社會資本的建設。目前我國農村環境的正式規范并不健全,沒有專門的農村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同時非正式規范對于農村社會的約束力也不強,“個人自掃門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的觀念很普遍。這些問題直接影響到農村環境治理效果。
2.信任機制
環境治理是在一定區域內發生的,并且通常是以一個行政區域為單位。生活在這一區域中的人必然與這個“共同體”發生聯系。在同一空間中長期共同生活是人群不僅僅在物質生活上會發生長久而緊密的聯系,在其他的方面,如價值觀念、組織結構、人際互動等各個方面都會形成一定的密集的聯系,從而形成錯綜復雜的關系網絡。而這些因素恰恰是構成社會資本的基本要件。在農村環境治理過程中,所涉及的利益相關主體主要有政府、環保部門、企業、村民等幾方面,形成或強或弱的關系網絡。其中政府和村民之間是否構筑起良好的關系網絡資本,對于農村環境治理效果有重要的影響。二者良好的關系網絡同時意味著溝通機制的暢通、多方參與、伙伴關系和高信任水平。政府(包括環保部門和具有準政府職能的村委會)是環境治理的主要責任承擔者和治理行為的決策者、組織者和主要作為的實施者。政府在村民中的口碑與受信任程度在一定意義上反映了政府在環境治理中的社會資本狀況和信任環境。政府和村民之間是否建立了良好的環境利益協調機制、環境信息溝通網絡對于農村環境質量具有重要的影響。這種網絡關系的質量與分布狀況,決定了人們達成一致行動的可能性和效率。關系緊密、溝通順暢,各主體之間信任度較高,則社會治理的效果就會較好;反之,各主體之間彼此不信任甚至敵對抵觸,則環境治理的目標就很難實現。
3.關系網絡機制
一個共同體中關系網絡的維持、規范約束作用的發揮需要以社會信任來保證。“沒有互相之間普遍的信任,社會本身將瓦解,幾乎沒有一種關系是建立在對他人的不確切了解之上的。如果信任不能像理性證據或親自觀察一樣,或更為強有力,幾乎一切關系都不能持久。”現代社會是一個高度程序化和制度化的社會,社會成員之間的彼此信任對于整個社會的良性運行至關重要。社會信任的缺失會直接導致社會危機的出現。良好的社會信任是一種風險規避機制。信任機制作為社會資本的內在機制之一,在農村環境治理中是一種比行政和市場手段更為靈活和人性化的治理手段,會產生事半功倍的治理效果。環境利益相關者彼此間信任的存在能使雙方對未來有一個明確預期,并由此達成互惠合作,從而減少交易成本。規范和關系網絡的構筑使社會產生良好的信任機制,三者之和等于良好的社會資本。良好的社會資本在農村環境治理中發揮著重要功能。通過一定的社會關系網絡和正式與非正式規范的凝聚,建立起人與人之間、組織與組織之間的信任,從而將農村社會各個分散的環境利益相關者的環境利益訴求、環境權益等凝聚在一起,有效地解決人們在農村環境資源利用中的利益沖突和摩擦,有效地彌補政府在農村環境治理中的不足。反之,忽視社會資本因素在環境治理中的作用,也會直接影響農村環境治理績效。
三、發揮社會資本效應,支持農村環境治理模式創新
社會資本對農村環境治理的作用與功能表明,良好的農村環境治理依賴于農村社會豐富的社會資本。社會資本存量豐富且分布均衡,村民的歸屬感和責任感就強,對環境治理的參與合作就更容易,環境治理的效果就更好。而社會資本的缺失必然會制約環境治理的效果。因此,培育和利用農村社會資本是提高環境治理績效的關鍵因素。
第一,培育運用農村社會豐富的社會資本,組織農村社會成員廣泛參與環境治理。我國農村社會成員基本上處于分散、無組織的狀態,他們在環境利益的競爭中實際上處于弱勢地位,這對農村環境治理來說是巨大的挑戰。農民作為中國最大的一個階層,也應當有自己的環境利益組織,并能在中央和地方各級環境決策過程中反映自己的環境利益和訴求。將村民組織起來形成環境利益方面的協會來提高農民參與環境治理能力尤為必要。
第二,健全農村環境治理中的制度與規范。應建立健全法規政策制度體系,認真修訂完善現有與農村環境治理相關的法律法規與政策,增進其具體性。農村環境治理規范的健全也不僅是中央與地方各級政府對農村環境的各項規定的健全,更重要的是政府還要投入充足的資金和人力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