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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音樂教育的觀念更新與基礎理論研究
本專題共收到論文34篇,主要涉及音樂審美、音樂心理學、建構主義理論在音樂研究中的應用、多元智能理論與音樂教育實踐等問題。尹愛青《解放、創造、發展?生命質量提升的本質意義――音樂審美教育人學價值透視》一文認為,審美活動是生命情感解放的根本途徑,通過音樂審美教育的方式尋求人的審美發展、促進審美能力的提高。任愷《基于“相冊”的動力學習范式與藝術學習中元認知的形成》探求了藝術學習中“學習主體――‘相冊’――學習客體”的新學習范式。該專題的論文還有楊立梅《以大藝術教育觀建設基礎教育中的“藝術學科”》、郭瑋《審美哲學還是實踐哲學――BennettReimer與David J.Elliott音樂教育哲學思想的比較》、張媛《淺談音樂教育與青少年EQ的培養――從青少年心理問題看音樂教學》、鄭斌《激發初中生音樂學習興趣的課堂教學策略實驗研究》、宋蓓《格式塔心理學對中小學音樂綜合課的啟示》、黃麗《試論我國推進創造性主題音樂教育的幾個維度》等。
二、音樂教育的文化與歷史研究
本專題共收到論文14篇,主要涉及音樂教育中的音樂文化傳承及中國音樂教育歷史研究等問題。謝嘉幸《全球化浪潮沖擊下的中國大陸學校民族音樂傳承》一文通過“傳統文化”、“現代教育”與“后現代傳媒”三個概念,透視全球化浪潮沖擊下的中國大陸學校民族音樂傳承問題。文中指出要解決民族音樂文化傳承問題,唯有將文化與教育兩方面統一于學校音樂教育,傳承民族音樂文化是我國學校音樂教育的重要使命。余丹紅《文化守望與全球視野――論黃自〈復興初級中學音樂教科書〉》一文通過對黃自《復興初級中學音樂教科書》的分析,闡述了該教材中蘊含的全球化概念與中國傳統文化守望姿態的完美結合。這一專題的論文還有馬東風《中國原始音樂教育的意識與形態》、林琳《哈爾濱早期俄僑音樂教育研究》、金世余《我國近代教會學校音樂教育之影響管窺》、羅琴《中美音樂課程標準比較――多元文化音樂教育》、張斐《文化傳承與認同中的音樂教育》、郭潔《論文化與人類發展和音樂教育的關系》、李紅蕾《“母語”的回歸――淺談民族民間音樂在音樂教育中的地位》、李望霞、趙昕《在國際交流中直面中國大陸音樂教育問題――音樂教育研究問題的國際論壇交鋒》等。
三、音樂教育課程改革
本專題共收到論文27篇,涉及基礎音樂教育、高師音樂教育、專業音樂教育、普通高校音樂教育改革等問題。金亞文《我國基礎教育音樂教學大綱的發展回顧》一文通過回顧基礎教育音樂教學大綱的發展歷程,得出啟示:在縱向上思考,是對歷史經驗的繼承與革新;從橫向上梳理,是對國外經驗的參考和借鑒。李冠蓮《有關中學音樂欣賞課教學預設與生成的辯證思考》從預設與生成的辯證關系方面入手,分析、反思現行音樂教學中出現的某些偏頗,探求導向有效生成的種種途徑。本專題論文還有方楠《走進網絡社會的高等音樂教育》、孫梅《網絡音樂資源的缺陷與教育對策》、劉琨《走了這么久,你變了沒有――新課改背景下城鄉基礎音樂教育發展之比較》、黃文翠《“以人為本”教育理念的彰顯――義務教育音樂教材兩個不同版本的取樣分析及比較研究》、鈕小靜《基礎教育音樂課程資源的開發與利用》、陳棟《國樂飄香飄香國樂――論高師民族樂器課程建設的可持續發展》、費鄧洪、費茸《我國高等音樂教育課程不可忽視的內容――音樂的數學性》、許冰《論高校音樂教育資源在社區音樂教育中的開發利用》、梁莉《淺談音樂課程綜合理念的本質與實踐模式》等。
四、音樂教學實踐研究
本專題共收到論文42篇,是所有參會論文中數量最多的,這也從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對音樂教學實踐的研究始終是最受音樂教育工作者們所關注的研究課題。郁正民《創造適合學生的教學模式――音樂課目標教學實驗模式的理論與實踐探索》一文依據教學論的基本原理,提出在借鑒國內外成功的教學經驗基礎上,立足國內眾多的實踐模式中抽取出共同的、最能體現目標教學本質特征的、具有多種應變能力的結構因素和結構方式,組成最一般的、具有廣泛適應性的課堂教學模式,作為音樂目標教學的課堂教學基本結構形式。陳雅先《略論視唱練耳課程與教學的心理學基礎》一文通過對視唱練耳課程與教學的心理學基礎考查,使音樂基礎課教學工作者清晰地意識到自己的決策依賴的是哪一些心理學原理,以便更有效地解決視唱練耳教學中的問題。本專題論文還有鄭莉《創造是音樂的生命,音樂促進我們創造――簡論音樂教育與創造能力培養的關系》、陳玉丹《在〈音樂教育學〉課程教學中發展學生音樂智能的策略》等。
五、音樂教師教育
本專題共收到論文27篇,主要針對我國音樂教師的培養模式、課程教學、中外音樂教師培養比較等展開探討。周世斌《我國高等專業音樂教育的現狀之虞――從蕭友梅音樂教育思想引發的思考》一文以我國近代音樂教育先驅蕭友梅音樂教育思想為借鑒,提出“素質教育的實施,決不意味著精英教育從教育舞臺的退出。兩種教育模式必將是互為依托、相得益彰,形成民族和國家教育發達、人才輩出所需之堅實金字塔”的觀點。代百生《德國的音樂教育專業培養模式及其對我國高等音樂教育改革的啟示》對德國音樂教育專業的三種形式――普通學校音樂教師教育、專門音樂教師教育以及音樂教育學理論專業進行了詳細的介紹,并與我國高校音樂教育專業進行了比較研究,提出我國高等音樂教育改革可資借鑒的方式與方法。本專題論文還有蔡世賢《音樂教師教育的重要構件――培養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楊迎《蘇格拉底“助產術”對我國音樂學研究生教育的若干啟示》、尹愛青、金順愛《“尊重的教育”理念指導下的高師音樂專業人才培養模式的改革與實踐》、王昌奎《試論高校〈鋼琴文獻與教法〉課程的性質與教學模式設計》、孫強《高師視唱練耳教學中學生元學習能力的培養》、李飛飛《從課程對比看音樂教師的培養》、高偉《高師鋼琴教學內涵的二維闡釋――一種基于音樂審美文化與文化傳承理念的解讀》、呂志芳《對音樂學專業應屆碩士研究生學習方法的幾點思考》、張小鷗《對我國高等師范院校實施多元文化音樂教育的思考――參加第27屆國際音樂教育大會有感》等。
六、音樂教育研究方法與國際音樂教育研究的發展趨勢
本專題共收到論文9篇。其中,涉及音樂教育研究方法的論文3篇,涉及國際音樂教育研究發展趨勢的論文6篇。馬達《行動研究與音樂教師專業發展》論述了行動研究的內涵、特點和實施步驟,并根據音樂教育的特點,闡述了行動研究對音樂教師專業發展的意義和作用。鄭衛新《從方法論角度探討我國音樂教育學研究》通過對我國部分音樂教育研究文獻所使用的研究方法的分析,闡述了音樂教育研究必須注重方法論的研究,并提出了相關建議。本專題的論文還有馬力《在“方法”的岔路口徘徊――對音樂教育研究方法的哲學解釋學思考》、馮潔《馬來西亞第27屆ISME大會的創造性教學教育觀――對創造性教育論文及實踐的評述》、吳珍《從〈2020視野〉展望美國音樂教育價值的新理念》、宋裴裴的《跨文化對話中的傳統音樂――15屆國際學校音樂教育和教師教育研討會初探》、王麗莉《色彩斑斕的民族音樂教育――印度音樂教育一瞥》等。
七、其他方面
此次大會還安排了三場重要的學術報告,這三場專題報告分別是:來自美國的國際音樂教育學會前主席BennettGary博士的《音樂教育的全球展望與評價》,美國紐約大學音樂表演藝術系主任、著名的實踐哲學的倡導者David J .Elliott教授的《實踐的音樂教育》,香港教育學院體藝系主任梁信慕博士的《教育改革中的技術與本土化教學:音樂教育實踐與研究的新趨勢》。三位國際音樂教育界專家的到來使會議具有了國際性的對話色彩。
在大會專門設置的workshop的教學實踐研究會場中,許卓婭、李妲娜、楊立梅、鄭莉、余丹紅等分別就幼兒園音樂教學、中小學音樂教學、綜合藝術課堂教學及奧爾夫音樂教學法等課題作了精彩的現場教學示范。
音樂教育學是20世紀90年代初興起的一門年輕的新學科,1990年中國音樂家協會音樂教育學學會成立后,在曹理教授等一批音樂教育學者的帶領下,平均每兩年舉辦一次全國性音樂教育學科研討會,這些研討會有力地促進了音樂教育科學研究的深入發展,出現了一大批音樂教育科學研究成果。2004年中國教育學會音樂教育專業委員會吸納中國音協音樂教育學學會為團體會員,同年8月兩個學會第一次在大連聯合舉辦全國音樂教育學科研討會,本次長春會議是兩個學會第二次的合作。從本次研討會收到的論文來看,不僅數量多,而且質量也較前幾屆研討會有了一定的提高,拓寬了研究領域,運用了一些新的研究方法,從新的視角看問題,特別是在音樂教育文化、音樂教學實踐、音樂教師教育等研究領域出現了一批較高質量的論文。近年舉辦全國性音樂教育學科研討會的一個重要特點是關注國際音樂教育研究發展動態,本次會議邀請國外音樂教育專家介紹當前國際音樂教育發展情況,使與會者獲得不少新信息。本次大會還有一個特點,即來自全國各高校音樂教育專業研究生共70余人參與了會議。研討會為研究生們提供了一個學習和學術交流的平臺,會議期間召開了研究生座談會,來自全國各高校的博士、碩士研究生和部分研究生導師參加了座談會。與會師生就音樂教育專業研究生的課程設置、學習方法及研究生培養等問題展開了熱烈的討論。本次大會還評選出第三屆全國音樂教育優秀論文。
從2001年《全日制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頒布以來,我國高等音樂教育改革緊密聯系基礎音樂教育改革,已取得不少成就,相信此次長春會議的召開將進一步推動我國高等音樂教育改革的健康發展。
校本管理=權力下放?
有校長認為,現在的學校之所以管理不到位,主要是因為政府管得太多、太死;只要政府肯放權,學校是能夠管理好自己的;政府放權越大,學校管理越有成效。有些校長以為校本管理就是增大校長權利,學校什么事情校長一人說了算,以便校長“一支筆揮舞”。殊不知這是對校本管理理念的一種誤解和曲解。一些校長認為,校本管理就是政府給校長放權,校長在校本管理中處于核心地位,卻很少考慮校本管理中校長權力與責任的關系問題。目前有些校長權力已經夠大,要防止權力下放后校長獨攬大權、為所欲為。
在校本管理中,權力下放是核心的問題。“權力下放是指把學校管理權從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下放到學校,由學校自主管理。從廣度上看,下放的權力一般包括學校目標和政策制定權、財政預算權、人事安排權、課程設置權等,不同國家、地區之間略有不同。從深度看,有的將權力下放給校長,有的將權力下放給學校委員會(各國名稱各異),有的將權力下放到學校各種各樣的專業小組或工作小組。”
權力下故意味著教育決策權的重新分配和政府職能的轉變,教育行政部門改變了傳統的對學校實行全過程、全方位控制的方法,轉而通過立法、撥款、中介組織、政策引導、督
導、信息服務等各種間接手段對學校進行宏觀調控,以保證政府目標的實現和學校公正、合理地運用得到的權力。學校也改變了職能,由原來的執行機構變成了決策機構,享有了更多的權力,同時也必須為權力的使用及其結果承擔更多的責任。
有專家認為,在學校內部權力體系當中,校長權力缺乏有效監督。由于長期的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學校內部的權力體系安排秉承了教育行政權力的層級制安排,校長權力處于學校權力體系的最頂端,學校內部的其他行政權力來自于校長的授權,而并不是來自于教育行政權力的授權,也就是說校長一人是正統的行政權力,是行政角色,而其他行政權力是相對于學校內部而言的行政權力,并不是真正的行政權力。這樣的一種學校內部行政權力體系,導致校長權力處于無權力可監督的至高無上的地位,其他下級行政權力不能監督校長權力。
要辦好一所學校,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光靠校長“跳獨角戲”是不行的,必須依靠以校長為核心的領導班子帶動教職工一起才能完成。可以說,學校的管理工作就是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激發他們的主觀能動性,從而以眾人的聰明才智來辦好學校。所以,讓教師參與學校的管理和決策,是一件亟待解決又勢在必行的大事。因此,校本管理并不是校長權力大就能夠順利實施的。
校本管理是一種新的教育管理模式,在西方教育管理領域影響很大。校本管理的核心是權力下移,它包括財政預算、人事聘任、課程設置以及教育決策方面權力的下放。在我國已經實施了校長負責制、教師聘任制和校本課程的開發,雖說有些體制并沒有得到完全的落實,但在一定的程度上對我國的教育改革起到了促進的作用。校本管理為我們開拓了學校管理的新視野,提供了學校管理改革新的生長點。校本管理是與權力下移聯系在一起的,但沒有注意到教育決策權的重新分配只是提高學校效能的必要而非充分條件。校本管理要想獲得成功,就必須在調整各層級權力的同時,對學校的內部管理和教學進行變革,以便學校利用自治所帶來的各種機會創造性地解決新舊問題的方法。校本管理遠不止是一項政策改革,它是“整個學校組織的重新設計”,是包括一系列改革在內的學校的全面變革。如果單純地把校本管理理解為從中央到地方到學校的權力轉移,那么校本管理就不可能帶來學校的任何改進。
校本管理=校本發展?
校本管理是指以學校為本位的管理,是學校組織有相當大的辦學自,并根據學校本身的特性和需要,充分開發和利用教育資源,進行有效的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它著重處理和解決三個關系,即政府和學校和關系、社會和學校的關系、學校內部自身的關系,體現政府宏觀管理,社會廣泛參與,學校自主辦學的思想和策略。
校本發展是新一輪基礎教育課程改革背景下,我國教育理論與實踐工作者借鑒西方校本理論而形成的一種重視學校自身力量、倡導學校自主發展的教育理念和辦學實踐。它主張在政府宏觀調控和社會積極參與下,學校自主辦學、自主發展;它要求學校基于明確的教育理念和發展定位,從戰略的高度制定學校發展規劃,通過校本課程開發、校本資源建設、校本培訓、校本教研、校本管理,實現學校獨特的發展目標,形成學校鮮明的辦學特色;它具有多種不同的發展指向和發展路徑,表現出多樣化的發展形態。
自主發展,是說校本發展的動力來自學校內部,在于學校自身,揭示的是校本發展的動力機制問題。新課程給學校帶來了新挑戰,也帶來了新機遇,帶來了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隨著國家課程權力的適度下放和學校辦學自的逐步增強,學校自主發展的阻抗因素將逐步減小,每一所學校都會有不同的發展機遇,都可以尋找到一條適合自己、體現自己特色的發展道路,都具有發展的多種可能性。因此,學校管理者要在國家有關法規和教育方針的前提下,主動根據社會需求,結合本校實際,自主決策,依靠自己努力,爭取多方支持,提高辦學水平,辦出學校特色。
校本管理作為一種學校管理模式應運而生,在一些國家廣為推行。英國、新西蘭、加拿大、澳大利亞先后推行以校本決策為核心的校本管理,成為當代教育管理發展的新趨勢和新取向。校本管理在我國的實施,應從我國的國家和學校的實際情況出發,構建校本管理的理念和體系。在學校管理體制中應注重以學校為決策和發展主體的校本管理,并不是說它與以前的管理體制之間的關系就是一個取代另一個的關系,而是一個相互吸納、借鑒的關系。校本管理把學校視為一個自我管理的開放系統,實施校本管理在很大的程度上需要我們理順政府和學校之間的關系,學校應成為管理學校的決策主體,成為學校未來發展的改革主體,從而推進學校工作的改革創新。
管理松綁=管理松手?
校本管理最需要的是教育行政部門給學校“松綁”,但“松綁”不是“松手”,不是任由學校想怎么做就怎么做,關鍵在于轉變職能、轉換角色,由“領導者”轉變成“指導者”、“服務者”,為學校提供專業指導、專業服務,而不是一味發號施令。校長首先應該是教育家,然后才是管理者,需要從這兩個方面加強自己的能力建設。而實際情況是,由于國家和地方教育經費投入不足,一些學校的校長不得不整天為籌措促進學校發展、維持學校正常運轉的經費奔波,所作所為更像企業家、活動家;教師的專業準備不足。絕大多數教師最關心的還是本學科知識和教學,缺乏跨學科意識,參與學校管理的積極性不高;家長的教育價值觀偏頗。絕大多數家長認為學校教育就是升學教育,就是確保孩子升入高一級名牌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