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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模式落后。市場的競爭使得很多施工單位都丟失了主動施工的權利,只能依賴于施工項目的負責人,為了能夠從中收取管理費用,就不顧內心要求而僅僅聽從項目負責人的安排。同時,項目負責人還會將項目工程再進行轉包或者是分包,使得一些施工工作不能很好的滿足施工安全要求,從而導致施工現象失控,使得施工現場處于被動狀況。2)缺乏安全經費。一些施工單位的安全設施、工具、用品沒有齊全,為施工管理埋下了安全隱患。施工單位的安全經費,是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依據。現階段,受到安全經費的約束,出現了很多不法市場競爭現象的發生,一些施工單位甚至違法進行分包、轉包,導致施工建筑過程中有時會出現腳手架、安全網欠缺等問題,為施工現場造成了很大的安全威脅。3)質量問題。由于政府的監督力度不夠,對項目工程的驗收沒有很好的把關,導致很多施工管理單位不按照法律程序的規定,就私自進行工程建設。一些施工單位私自進行轉包、分包,沒有嚴格對企業資歷進行審查;一些施工設計圖紙沒有經過審查就投入施工管理中,在施工的同時再進行設計,片米娜的追求工程的施工進度,對施工管理的質量造成了很大的影響。工程的驗收時審查工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一開始是直接由政府監管部分負責,但后來政府職能發生了改變,推行工程驗收之后,施工工程驗收并沒有充分發揮出它的作用,導致施工管理工作還存在很多質量問題。
2加強施工管理的有效措施
2.1切實加強成本控制
1)堅持科學管理,完成項目評估。施工單位要把握住國家預算,在充分考慮到本單位實際管理條件的基礎之上,堅持科學管理的理念,制定出本單位的施工成本定額,并將其看作是施工管理的重要依據,從而更好的完成項目評估工作。根據企業項目工程所做的成本預算,要能夠將施工項目的利潤計算出來,再參照項目評估的結果來完成簽訂合同。不僅如此,施工單位還要明確列出項目工程的盈利指標以及一些相關的指標,計算出項目評估的賞罰制度以及考核標準。2)做好信息分析,進行項目投標。在項目施工單位進行投標的過程中,最重要的是對招標信息進行詳細的分析,做好招標信息的篩選工作,完善相關的監督跟蹤體系。同時,還要設置出有關投標壓價的制度,降低項目投標帶來的風險。不僅如此,還要健全項目投標的考核機制,認識到投標結果、工程項目利潤以及投標人獎罰制度聯系十分密切,要將投標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充分調動起來,從而很好的控制項目工程的投標費用,降低項目工程的總價。
2.2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一般說來,施工安全與項目工程的發展密切相關,與施工管理人員的人身安全也直接掛鉤,做好施工管理的安全保障工作能夠降低施工過程中安全事故發生的次數,大大增加施工單位的經濟利益。在實際的施工安全管理過程中,可以先對施工項目所在地的周邊環境、地理條件進行實地的考察,根據施工單位自身的設備條件、組織管理水平,來完善相關的施工安全管理部署工作以及安排工作,完善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從而有效的降低安全事故的發生次數。
2.3健全質量保證機制
通常情況下,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工作的質量保證機制離不開政府相關部門、施工管理單位、施工監督管理單位這三者的參與。基于這樣的情況,政府相關部門要清楚的認識到自身的監督質量,提高對施工單位的監督力度,不斷加強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的監督,為項目工程的質量提供可靠的保障。與此同時,對于施工單位而言,要不斷加強企業內部的管理,充分制定企業內部的管理秩序,諸如管理機制、獎罰機制等。此外,相關的監管單位要根據規定嗎,嚴格把關項目工程的質量、設計方案等,進行反復、認真的考察工作,進行評估,并以報告的形式呈現出來。所以說,只有政府相關部門、施工管理單位以及施工監督管理單位這三方的共同努力,才能使得施工管理工作得到可靠的質量保證。
3結語
關鍵詞:建筑施工;事故;措施;安全
中圖分類號:TU198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隨著鐵路建設規模逐年遞增,工程施工過程遇到的一些安全問題也日益突出,因此,充分認識安全施工的重要性尤其重要。因此,鐵路工程施工要加強和規范安全施工管理,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障機制,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發生,有效地避免施工人員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的損失。
一、施工新技術的發展狀況
隨著科技水平的不斷提供,建筑施工技術的水平也相應得到了相當成熟的提高,特別是近年來,施工工程中不斷出現的新技術和新工藝給傳統的施工技術帶來了較大的沖擊,這一系列新技術的出現,不但解決了過去傳統施工技術無法實現的技術瓶頸,推廣和引導了新的施工設備和施工工藝的出現,而且新的施工技術使得施工效率得到了空前的提高,一方它降低了工程的成本、減少了工程的作業時間,另一方面更是增強了工程施工的安全可靠度。
二、建筑基礎施工技術
1、 三通一平基礎施工是建設工程的第一施工程序,因此,必須做好施工前的準備工作,為施工建立的必備條件,主要是通水、通電、通交通及平整場地,簡稱“三通一平”。
2、 定位放線放線是根據施工的需要, 把設計圖紙的房屋按照設計要求測定到地面上, 為施工提供各種標志, 作為按圖施工的根據。
3、基槽開挖在房位及軸線均已確定的條件下, 按設計基槽寬度與放坡要求,撒放挖槽灰線,槽邊放坡要視地基土性質,基礎埋深和地下水位高低而定。
4、基槽開挖后,應經常檢查基槽的土質情況,基槽邊坡的狀態是否有塌方的因素。當基槽挖到設計深度時,必須通知質檢、設計等有工單位進行基槽檢驗,驗槽時,應詳細觀察土層的土質情況,若基槽土層發現有異常現象和松軟土質,為檢查土質變化晴況,用鋼釬作標記, 釬探時應做好記錄和繪制好平面位置圖, 并做好隱蔽工程驗收。
5、當基槽挖到設計深度時, 基底老土層不得擾動和松浮土回填,做好刷幫清底工作,并注意基底平整,如發現基底土層局部有異常現象,必須妥善處理,方可繼續施工。
三、目前鐵路項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相關法律、法規不夠健全
有關鐵路項目施工的法律法規雖然對安全生產管理作了明確規定,但與之配套的實施細則未及時出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并沒有確切的法律保障,只是在部分法律條文中出現了對于安全問題的相關要求,一些必要的安全、技術標準和規范尚未完善,給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帶來了不利影響,妨礙了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進行。由政府和鐵路相關部門主導的安全管理出現了很多管理漏洞,社會監督體系不完善,致使安全管理不到位,適合市場經濟規律的、法律手段與經濟手段并行的鐵路工程建筑安全監督管理體制尚未形成。鐵路建設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實際上處于分散管理狀態,并未真正做到行業管理。大多數企業即使制定了本企業的安全施工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起來由于各種原因而流于形式,不能嚴格落實或者落實不力。
2、建筑市場管理不完善,建設單位安全經費投入不足
由于鐵路工程項目市場的競爭十分激烈,為了能中標,建設單位在工程招投中肆意壓價,甚至發包價格低于成本價格。結果是中標后由于建設資金不到位,墊資、不正當競爭或者違法分包、轉包等因素,施工單位利潤空間很小,不能做到專項資金的專款專用,致使安全管理的資金投入不足或完全沒有安全管理的經費。無法拿出多的經費購置安全管理所需的必要設備、器材、工具及有關資料,部分工程施工過程中未能很好地貫徹落實有關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方面的政策。設備和安全防護措施落后,導致施工現場的混亂,增加了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3、涉及施工的各單位協調力度不夠
由于鐵路線路施工是一項復雜的工作,特別是較大的橋涵工程、隧道工程、軌道工程施工,涉及的單位非常多且各自有不同的任務、目標和利益,安全管理工作大多處于各自為政,并未真正做到統一協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標準、管理模式不一致,管理工作職責難免交叉不清,任何一個單位和部門的管理準備工作沒有做到位,都會影響到整個安全施工的順利進行。往往1 個環節出錯,都會誤導之后所有的環節,影響工作進程,給施工安全帶來了隱患。
四、鐵路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防范措施及對策
1、加強國家行政部門對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的宏觀監管
采取一定措施制定更為詳盡的相關條例、標準、規程以確保監督效果,同時,建立適合我國的國情的相關安全管理法規,以現有的《安全生產法》為基礎,對《勞動法》、《消防法》、《職業病防治法》、《礦山安全法》、《建筑法》中的有關內容進行必要的整合,不斷地發展并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各方主體的權利和義務,確保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實施時有法可依,同時要保證法制部門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國家監督及執法人員應檢查和督促施工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完善安全保障體系,對制度不健全、體系不完善、責任不明確嚴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以及施工現場管理混亂而導致事故的施工企業,要求限期落實整改,做到“有章可循,違章必究”,確保安全工作上下貫通,左右連接,確保安全,消除隱患,完善制度、健全安全生產監管體系的同時,還要加快建立安全生產法律、信息、技術裝備、宣傳教育、培訓和應急救援六大體系,以形成對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的有力支撐和有效保障。
2、規范鐵路工程建設市場秩序,確保相關資金投入
充分發揮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優勢,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資源,切實加強和規范鐵路建設市場管理,遵從《招標投標法》的宗旨,堅決杜絕和抵制弄虛作假低價中標、暗箱操作、掛靠、層層分包、轉包、違背投標承諾偷工減料的不良現象和不法行為。要加大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嚴格推行安全生產市場準入機制和市場退出機制,依法嚴把建筑施工單位安全資質關,施工企業必須嚴格按規定設置安全保障經費,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施工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應足額提取,做到專款專用,保證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應急救援器材及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所需費用到位,以提高施工企業安全裝備水平,對未建立安全保障經費的施工企業,不予發包工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授權的安監機構要嚴格審查及監督對安全管理經費的撥付和管理,對安全管理投入不足的企業給予行政處罰或暫扣施工許可證,直至達到要求后才能進行生產作業。
3、加強相關單位協調配合,使安全管理更加規范化、科學化和標準化
鐵路工程建設項目規模較大,技術復雜,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使用對施工安全管理提出新的要求,作為建設項目的組織者、管理者和具體實施者應充分認識施工安全管理協調工作的重要性,并在項目運行過程講究科學工作方法,持續有效地對施工過程中一切影響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因素進行管理和控制,將安全管理活動置于 1 個統一有序的整體中來考慮,通過協調配合使項目參與者各方相互理解、了解、減少摩擦和矛盾,建立和保持良好的合作氛圍,明確負責控制、管理、實施和關聯部門的配合職能,共同參于企業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相應活動和體系的策劃、運行、檢查和評價,創造優質的安全生產環境和秩序。
4、建立完整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施工企業在工程施工中應該按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將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分解到崗,落實到人,還應建立明確的獎懲制度,設置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配備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加大監管和處罰力度。要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工作,對施工過程中的每一道工序、每一個環節進行認真檢查,清除安全隱患,確保安全生產活動順利開展。
結束語
近些年來,國內建筑行業取得了不凡的成績,但同時建設難度也越來越高。為促進建筑施工能夠順利進行,并保持較高的質量,必須重視施工管理工作,加強施工管理力度。在眾多管理內容中,技術管理無疑顯得最為重要,應跟緊時代,強化創新意識,積極引進并研發新技術。
參考文獻
[1]陳衛星.論建筑工程項目施工管理的創新[J].商品與質量,2012,28(2):123 -124.
一、縣地方海事處的基本概況
____縣地方海事處組建設于20__年,下設洪家渡、東風湖、引子渡3個海事所,現有海事人員18名。主要管轄洪家渡、東風湖、引子渡3個庫區和白水河上游,涉及庫區鄉鎮13個,行政村61個。全縣共有大小船只756艘,水域總面積119平方公里,庫區涉及的水岸線總長360公里,通航總里程226公里,其中白水河水庫水岸線12.4公里,通航里程8公里,水域面積4.14平方公里;東風水庫水岸線82.5公里,通航里程75公里,水域面積19.7平方公里;引子渡水庫水岸線50.75公里,通航里程33公里,水域面積14.95平方公里;洪家渡水庫水岸線213.8公里,通航里程110公里,水域面積80 公里。全縣已建成碼頭3個,批準設置的渡口40道,據有關統計顯示,目前我縣水域面積和通航里程均居全市之首。
二、水上交通安全生產的管理現狀
1、____水上交通安全生產現狀
隨著旅游行業的升溫,我縣東風湖、洪家渡、引子渡三個庫區運力發展較快,水上交通安全形勢相對穩定。自20__年____海事處成立后,未發生過重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但一些小事故卻時有發生。從事故的情況分析,一般事故多發生在農自用船和漁船。客運船和渡口船相對比較安全,這主要得益于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水上交通基礎設施不斷完善,二是渡口船的更新較快,三是監管力度不斷加強,四是渡運企業及渡工的安全意識不斷提高。
2、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現狀
我縣水上安全管理特點是:在政府管理層面:縣人民政府將水上交通安全納入安全考核一個重要內容,每年均和海事處及涉水鄉鎮簽定水上交通安全目標責任書,實行年初分解、年底考核的目標管理。
海事管理方面層面:____縣地方海事處是縣人民政府設置的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機構,下設東風湖、洪家渡、引子渡三個海事所,負責轄區水域內水上交通安全日常監管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管理層面:一般由鄉鎮安監站負責日常工作,鄉鎮直有關部門配合,每年配合海事機構落實“雙線責任制”。
三、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現狀難點
1、管理層面復雜,主體不明確,責任難以落實。
縣轄區水域的船只主要分為旅游船、普通客船、渡口船、自用船(農用船)、漁船等五類,縣政府雖然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鄉鎮渡口和非運輸船舶管理的通知》(織府[20__]24號)和《關于明確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職責的通知》(織府[20__]13號、織府[____]31號)等文件,明確規定了交通、鄉鎮、海事、農牧、林業等部門對水上交通安全監管的職責,但個別部門未按文件精神對照所屬船舶進行清理歸類和認證。對旅游船和渡口船,海事部門的職責是做到船員適任,船只持證。漁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管理條例》規定,其船員的考試、發證、事故的調查處理及統計上報等工作由國務院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根本不在海事的監管范圍,為了分清鄉鎮自用船和漁船,我處于____年按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對農自用船和漁船分別進行了調查取證和登記,并將相應的資料送交了相關部門,截止目前,仍有個別部門還沒有對這類船只進行登記認證和發證,造成了監管主體的不明確,監管責任不落實的現狀。對于渡口船和農自用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貴州省鄉鎮農自用船舶安全管理辦法》及縣人民政府相關文件規定,明確了鄉人民政府是渡口及農自用船的管理主體,且《貴州省封閉水域管理辦法》還規定了鄉鎮人民政府對轄區內的所有船只都具有屬地管理的職能,但部分鄉鎮每年形式上和渡工農用船主簽定目標責任書,未真正把源頭管理落到實處,“鄉管船、村管人、海事管巡察”的格局還未真正形成,特別是對渡口的管理,尚未達到“誰申請、誰管理、誰負責”的要求,對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還未引起重視,有的同志還錯誤地認為水上就是海事的事,對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能模糊不清,形成了主體不明確,責任難以落實的現狀。
2、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淡薄,安全教育難以落實
從海事部門現場監管情況看,一是多數船主只重視經濟效益,不重視安全生產,船舶超載,冒險航行,非法營運等現象時有發生,二是船員素質低,在____轄區的70余只船員中,高中文 化程度以上的屈指可數,他們大部分是沿岸的農民,經常是“扔下鋤頭,走上船頭”,對相關法律法規的接受意識較差,三是庫區涉水鄉鎮人民群眾安全意識淡薄,出行難的現狀使他們只重速度而輕安全。四中海事處辦公條件差,尚未建立正規有效的培訓場所,五是安全經費不足,難以形成長效的培訓機制。
3、法律法規不健全,船只老化破舊
由于海事部門的成立晚于庫區的形成,一些老化破舊的船只未經嚴格的船舶檢驗即進入庫區,后雖實行一年一次的船舶檢驗,但法律法規只明確了老化船只有一、二、三類,未規定船舶的使用年限和報廢年限,導致一些老化船補了又檢,檢了又補,形成了較大的安全隱患。
4、船舶等級低,抗御自然災害的能力差
____轄區水域屬C級航區,按要求船只的等級不低于抗具六級風力,但事實上這次老化船達不到所要求的等級,20__年東風庫區就曾發生一起被風吹翻沉船造成5人死亡的自然災害事故。
5、船員培訓跟不上運力的需要
隨著旅游業的發展,在我縣轄區水域相繼出現了大噸位的船舶,而我們現有的船員都為三類,船員等級不適任,這形成了監管工作一個難點,而在畢節市范圍內目前尚沒有具備資質的船員培訓機構,船員適任證書的取得都是海事部門培訓、考試、發證,一但發生水上交通事故,這種途經取得的證書還有待甄別。
6、庫區水位不穩定,安全隱患嚴重
我縣所轄的東風,洪家渡、引子渡庫區水位每年都有明顯的變化,特別是東風庫區位處洪家渡,引子渡的下游,受上游電站影響特別大,從下紅巖到大平鄉的錯蓋河經常成為不通航的狀況,而這段水域有4道渡口,受洪家渡電站發電的影響,湖上作業隱患非常嚴重,20__年____師范3名學生在下紅巖河邊游玩就被洪家渡電站發電放水沖走,20__年凹河三名游客被引子渡電站發電放水沖走,這兩起雖然不是水上交通事故,但反映了這四道渡口隨時都有嚴重的安全隱患。
7、海事裝備落后,不適應水上交通安全發展的需要
目前,____海事處未配適宜的車輛,三個海事所巡邏檢查用船老化破舊,工作效益低下,不適應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發展需要。
四、解決當前水上交通安全困難的幾點建議思考
針對以上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建立完善水上交通安全責任制度。安全責任是安全生產的靈魂,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涉及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因此,必須在生產的各個環節明確責任,做到人人有責任,事事有責任人。一是要明確安全責任,政府是安全生產的監管主體,企業(業主)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監管主體在執法中要從嚴,公正,廉潔,盡心盡職,嚴格要求水上運輸企事業或船主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內河避碰規則》、《船員條例》、《水路運輸條例》等相應的法律法。做為企業(業主),要自覺接受政府的依法監管。行業部門的有效指導和社會的廣泛監督,以確保黨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貫徹落實,要搞好安全教育培訓,隱患排查,切實保障從業人員生命安全。一是落實安全責任,政府要加強對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統一領導,通過簽訂目標考核責任書,落實水上交通機構、人員、經費和設備,特別是落實鄉對村、村對船工的安全責任制,落實渡船、船員和旅客定額的安全管理責任,配合行業監管部門落實健安全檢查,實施縣鄉村三級目標管理,實實在在的踐行“鄉管船、村管人、海事管巡查”的總體要求。
2、建立長效的宣傳教育培訓機制。從我縣近幾年發生的一些事故來看,主要原因是絕大多數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法律法規意識淡薄造成的。因此,必須建立長效的宣傳教育培訓機制,通過長期對法律知識、文化知識的培訓,增強船員對做好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一是建立水上交通安全宣傳制度,普及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常識,營造社會和群眾關注的水上交通安全氛圍。定期開展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知識講座,在水流較急、水位較深等河段設置警示標牌,提示全民重視水上安全。二是建立水上交通安全培訓制度。要進一步加大對船員和水上運輸企業的安全培訓,制定切實可行的長效培訓計劃,多開式,多渠道地增強從業人員安全意識。
3、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源頭管理機制。從源頭上減少和預防隱患,是經過多年的工作實踐。我們認為,水上交通安全生產源頭管理應嚴把以下幾個關口,一是嚴把船舶準入關,要嚴把船舶的質量、等級、運力和審查等各個環節,拒絕質量差、等級不達標、運力超標和審查申報程序不合法的船舶進入我縣轄區水域。二是嚴把船員考試發證關,要堅決打擊培訓、考試、走過場等形式主義,做實培訓過程,使獲得證書的船員在安全意識、安全操作、預險應急等方面經得起實踐的檢驗。三是嚴把航運企業管理關,從目前我縣轄區水域營運企業來看,由于水位影響,營運企業的船員和水平配備不穩定,有臨時船員和水手的現象,應嚴格對企業管理體系的審查,切實做到船員適任、船舶持證、船只適航。四是嚴把船舶檢驗關。嚴格規范船舶的檢驗程序和實際操作,做到按時船檢,從嚴船檢,報廢淘汰一批老化破舊的船只,讓老化破舊船只數量逐年遞減,確保船舶的適航性能。五是嚴把船舶航行關。要督促船員切實履行承諾,嚴禁遇險航行,超員超載,酒后駕駛,在雷雨、大風、大霧和能見度低或超過禁航水位線等條件下航行。
4、建立完善水上交通保障機制。一是要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切實落實好碼頭,渡口的修建及維修,為渡運安全提供保障。二是爭取____水上搜救中心項目的實施。把加快發展,推動跨越,關注民生,促進和諧與____大發展的相關各項工作有機結合起來,為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營造安全和諧穩定的良好氛圍。三是加大經費投入,確保海事部門裝備換代更新,適應水上交通安全新形勢下高效運轉的需要,增強海事部門在安全監管方面的快速反應能力。
5、建立完善船舶歸類管理體制。建議縣人民政府加大對織府[____]31號文件的貫徹落實情況督促檢查力度,了解相關部門對文件的實施情況,切實要求涉水的旅游,交通,海事,鄉鎮,農牧等單位對所屬船舶的安全管理,特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不在海事監管范圍內的漁船,督促相關部門履行好對漁船的考試,發證,安全生產和監督管理,劃清部門職能和責任,實現水上交通安全標本兼治的格局。
6、建立完善聯合執法機制。我縣三個庫區水域都是和其它縣共管,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管理條例》的規定,一個通航水域只能有一個執法主體,但由于安全工作的需要,和我縣共管水域的各縣均成立了相應的海事機構,出現在同一水域執法機構和重疊。在執法過程中存在著“各人家孩子各人家抱”的思想,在共管水域執法時只管本縣籍船舶,不管外籍船舶的違章,界河水域發生事故后你推我卸,使事故的善后工作難以落實和責任難以界定,因此,應加強同共管水域的溝通和協調,借鑒他處共管水域分段監管、分段負責等措施,實施好共管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工作。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第118次常務會議和《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發〔2010〕23號文件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魯政發〔2010〕77號)及《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青政發〔年〕2號)精神,全面提高企業安全生產水平,特提出以下意見:
一、工作要求及主要任務
(一)工作要求。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的理念,切實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產業結構,提高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效益,保障和改善民生,把經濟和社會發展建立在安全生產有可靠保障的基礎上,完善黨委領導、政府監管下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面加強企業安全管理,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和責任追究,保障企業安全發展,保持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主要任務。以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建材、機械、旅游、商貿市場、倉儲物流、城市地下管線等行業(領域)為重點,打牢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全面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通過更加嚴格的目標考核和責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堅決遏制較大以上事故發生;在高危行業強制推行安全適用的技術裝備和防護設施,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最大程度減少事故損失;建立更加完善的技術標準體系,深入開展安全標準化建設,促進企業安全生產技術裝備全面達到國家和行業標準;進一步調整產業結構,積極推進重點行業(領域)企業重組、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和城市建成區危險化學品企業搬遷,徹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產、職業危害嚴重的落后產能;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導,形成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二、嚴格企業安全管理
(三)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必須履行和落實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健全并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做到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就不能生產。建立企業安全生產信用級別評定制度和激勵約束制度,建立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工作的長效機制。引導企業開展安全文化創建活動,促進企業強化社會責任和安全誠信意識,推動企業提高安全生產管理能力和本質安全水平。因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發生事故的,依法從重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四)強化安全教育培訓。加強從業人員安全生產培訓,設立安全基礎培訓專項經費,建設現代遠程繼續教育系統,實施“平安卡”工程,啟動從業人員安全技能提升的3年行動計劃。企業用工要嚴格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根據崗位需求制定和落實安全培訓計劃,持續實施安全培訓教育,并對職工培訓效果進行全面評價,合格后上崗;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經考核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按國家有關規定持證上崗。凡存在不經培訓上崗、無證上崗的企業,依法停產整頓。沒有對井下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或存在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企業,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予以關閉。
(五)加強班組安全建設。企業要把班組安全建設作為抓基層、打基礎的“源頭工程”。強化班組對生產要素的安全管理,鼓勵引導創建安全班組,保障班組對安全生產制度制定的參與權和發言權。在班組中實施“幫帶糾偏”,提高職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凡違章指揮、違規作業的,要給予警告,并對企業主要負責人及其他有關人員依法給予經濟處罰。
(六)強化生產過程管理的領導責任。企業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成員要輪流現場帶班,副總工程師、職能部門負責人等管理人員要參加值班,關鍵工程、關鍵環節、關鍵時期必須到現場指導、指揮和協調。企業應完善帶班值班制度,建立帶班值班記錄。非煤礦山企業要有礦領導帶班并與工人同時下井、同時升井,嚴格執行下井掛牌制度。對無企業負責人帶班下井或該帶班而未帶班的,對有關責任人按擅離職守處理,同時給予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發生事故而沒有領導現場帶班的,對企業給予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并依法從重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七)加強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企業應嚴格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管理。建材、化工、非煤礦山、機械加工等行業和使用有毒溶劑的家具制造、皮革加工等企業應加大職業危害防治力度。凡企業作業場所存在粉塵、汞、鉛、鎘、有機溶劑等職業危害未按規定及時、如實申報的,由安全監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依法給予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
(八)及時排查治理安全隱患。企業應認真落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重大安全隱患的治理方案應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建立以安全生產專業技術人員為主導的隱患整改效果評價制度,確保整改到位。停產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復產。對重大安全隱患治理不合格或者未經安全監管部門審查同意擅自恢復生產經營的,依法給予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對安全隱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業和企業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九)全面推進安全達標。深入開展以崗位達標、專業達標、技術裝備達標和企業達標為內容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涉及危險工藝的化工生產,劇毒化學品、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和使用的企業,兩年內要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以上水平,其他危險化學品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物、醫藥、助劑等生產的企業,兩年內要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以上水平。非煤礦山在3年內要全面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五級以上水平。凡在規定時間內未實現達標的企業要依法暫扣其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責令停產整頓;對逾期整改未達標的,當地政府要依法予以關閉。
三、進一步規范生產經營活動
(十)嚴格發包(出租)項目安全管理。企業不得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承包(承租)單位或個人要依法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發包(出租)企業應履行安全生產協調管理職責,認真進行資質審查,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協議中應載明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安全措施和安全技術要求、安全教育、作業規程審查和過程監督等相關內容。因發包(出租)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未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未對承包(承租)單位履行安全生產協調管理職責,發生事故的,依法追究發包(出租)單位的連帶責任。
(十一)加強營運車輛管理。加大掛靠營運車輛、校車等重點營運車輛的整治力度,提高掛靠車輛經營準入門檻,加大資格審查力度。掛靠營運車輛發生交通安全、旅客傷害等責任事故,依法追究掛靠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建立交通運輸安全信息系統,制定道路運輸安全監管辦法,明確對車輛超速超限等違規行為的查處要求。加大對旅游船舶的監管力度,對存在安全隱患整改不及時、經營資質水平持續下降的企業依法查處直至取消其經營資質。
(十二)強化地下管線的安全監督管理。加強對建成區內燃氣、供水、供熱管線、供電、通訊纜線等地下公共管線的安全管理,依托GIS地理信息技術,建設地下公共管線信息管理平臺,實現信息共享,并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加強對建設工程的安全管理,建設單位應依法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范圍內地下管線的資料,并會同管線產權單位、施工單位制定有效施工安全措施,簽訂保護協議并安排專人監護。相關部門、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本職范圍內的管線巡視,杜絕因不當或野蠻施工導致的事故發生。
在舊城拆遷、改造、城鎮化建設中,要做好危險物品輸送管線改建、拆除和鋪設、運行的監控。企業“關停并轉遷”的同時,要對原有管線進行集中清查,消除隱患。對已經停用和廢棄不用的地下工業管線,由其權屬單位負責安全拆除工作,對不能確定權屬的,由當地政府負責組織拆除。
(十三)加強重點工程項目安全管理。對重大城市基礎設施等重點工程項目要建立和實行規范、科學的工程安全風險管理制度。工程項目總技術負責人應向參加施工的管理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施工現場技術管理人員按施工安全措施要求,對施工人員進行詳細的工序、工種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交底手續。對不履行職責,發生事故的,依法追究企業和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十四)加強危險物品建設項目安全管理。危險物品建設項目原則上要由具有甲級資質的設計單位設計,設計階段要進行儀表系統安全完整性等級評估,初步設計完成后要進行危險與可操作性(HAZOP)分析。試生產前,要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和建設單位的工程技術人員進行“三查四定”;試生產應嚴格執行試生產方案備案制度。實行新產品試驗申報制度,杜絕因新產品試驗而無證生產銷售危險物品。嚴格建設項目危險廢棄物處置的安全管理。
(十五)探索創新小企業安全管理模式。鼓勵安全生產中介機構、行業協會和專家等社會力量發揮專業優勢,實施安全生產業務托管服務。鼓勵大中型企業對口小企業結對幫扶、分組幫扶管理服務。鼓勵支持安全生產技術管理人員參加對小企業的志愿服務。繼續推行監管人員基層掛點制度,多舉措協助小企業提高安全技能及管理水平。
四、建設堅實的技術保障體系
(十六)加強企業生產技術管理。強化企業研發、設計、工藝等技術管理機構的安全職能,按規定配備安全技術人員,中等規模以上高危行業企業應設專職技術負責人。切實落實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技術管理負責制,強化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技術決策和指揮權,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時,應同時研究和采取防護措施,對小試、中試、試生產核心技術的安全負責。企業應及時完善作業程序、操作規程,評審和修訂間隔時間不得超過兩年。因安全生產技術問題不解決產生重大安全隱患的,要對企業主要負責人、主要技術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給予處罰;發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責任。
(十七)強化安全技術隊伍建設。各行業主管部門應完善安全生產專家隊伍,健全專家決策運行機制。壯大專業技術人員、注冊安全工程師等職業技術力量,發揮科研單位、協會的智力優勢,構建安全生產科研協作體系,為企業安全生產提供技術支撐。
(十八)強制推行先進適用的技術裝備。非煤礦山要制定和實施生產技術裝備標準,安裝監測監控系統、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緊急避險系統、壓風自救系統、供水施救系統和通信聯絡系統等技術裝備,并于3年之內完成;逾期未安裝的,依法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生產許可證。運輸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專用車輛,旅游包車和三類以上的班線客車要安裝使用或升級改造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于2年之內全部完成。在液化危險物品槽車充裝環節,推行使用萬向管道裝置,2012年底禁止軟管充裝。推廣道路交通安全智能監控系統、建筑塔機防傾翻裝置、車用CNG氣瓶電子標簽管理系統、液化氣體和劇毒液體等重點儲罐緊急切斷裝置、大型油罐、槽車使用熱屏蔽涂層。鼓勵化工企業在聯合裝置安裝獨立于過程控制系統的緊急停車及安全連鎖系統(ESD&SIS)、建筑施工應用智能式整體升降腳手架、長途客運車輛安裝視頻監控超員報警裝置。探索在市政燃氣管道關聯檢查井內安裝燃氣泄漏無線報警系統。不斷完善和加強信息化建設,努力提高企業安全防護水平。
(十九)加快安全生產技術研發。企業在年度財務預算中必須確定必要的安全投入。充分運用“技術研發費用加計抵扣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鼓勵企業開展安全科技研發,加快安全生產關鍵技術裝備的換代升級。促進產學研合作,加快科研成果向現實安全保障能力的轉化。加大對高危行業安全技術、裝備、工藝和產品研發的支持力度,引導高危行業提高機械化、自動化生產水平,提升裝置多余容錯能力。推廣化工工藝安全分析、工藝安全條件論證等示范性先進技術。
五、實施更加有力的監督管理
(二十)進一步加大安全監管力度。強化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充分發揮安委會的綜合協調作用,全面落實公安、交通、國土、城建、工商、質監等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及行業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職責,形成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與行業監管指導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加強協作,形成合力。進一步充實各級、各部門和各行業安全監管力量,加強安全生產執法隊伍建設,切實提高監管人員專業素質和技術裝備水平,強化基層站、隊監管能力,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的現場監管和技術指導。嚴格落實境內投資主體和派出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責任。
(二十一)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行業管理部門和司法機關要加強聯合執法,建立和完善長效機制,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等影響安全生產的行為,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凡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的,要責令停產停工整頓,并對企業和企業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對以整合、技改名義違規組織生產,以及規定期限內未實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礦井,依法予以關閉。對重大安全隱患治理實行下達整改指令和逐級掛牌督辦、公告制度,重大安全隱患治理由市政府掛牌督辦。對拒不執行監管監察指令的企業,要依法依規從重處罰。
(二十二)全面實施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加大網格化監管推進考核力度,充分利用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系統,落實“九定”制度,規范基層安全生產風險管理。安監、公安、交通、國土、城建、質監、旅游、農機等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內容,提高運用網格化進行安全監管的能力和水平,形成環環相扣的安全監管機制。對轄區內企業包括駐市企業實行嚴格的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
(二十三)嚴格執行建設項目核準審批制度。工業生產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未做到同時設計的一律不予審批開工,未做到同時施工的責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時投入使用的不得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嚴格落實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監管等各方安全責任。建設項目設計、施工單位不得掛靠,不得非法轉包、分包。監理單位必須建立現場管理機構、完善監理工作制度,把好安全質量監理關。進一步完善化工行業施工和監理單位資質審查備案的管理。進一步規范巷探地質勘察項目安全管理。對項目建設單位存在違法轉包、分包等行為的,立即依法停工停產整頓,并追究項目建設方、承包方、監理方的責任。
(二十四)加強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組織的作用,依法維護和落實企業職工對安全生產的知情權、參與權與監督權。切實加強對企業勞動保護的監督檢查。鼓勵舉報各類安全隱患,設立舉報箱,發揮“”舉報投訴電話的作用,對舉報者予以獎勵。建立安全生產輿情機制,主動接受群眾監督。發揮媒體的輿論監督,對輿論反映的客觀問題要深查原因,切實整改。
六、建設更加高效的應急救援體系
(二十五)加快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進一步整合現有應急資源,加強以公安消防為主體的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和以重點企業為依托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重點推進公路交通、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市政燃氣、電力、建筑施工等行業(區域)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依托企業和專業救援力量,建立相應應急救援隊伍,加強服務周邊的區域性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加強鎮(街)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村(社區)義務互助救援隊伍建設。逐步建立市、鎮和重點企業互聯互通的應急救援指揮網絡和聯動機制,整合應急救援信息數據、專家等資源,健全、完善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保障機制,做好應急物資儲備工作。
(二十六)加強企業應急保障能力。企業應配置與抵御風險相適應的應急裝備、物資,并做好日常維護管理。建立、健全應急組織和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明確職責。礦山、建筑、危險化學品等高危行業企業,應依法建立專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推進以工業園區、高層建筑、商貿市場、企業集團為重點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示范點建設。探討中小企業與大企業建立有償救援服務機制,倡導企業間簽訂互助協議。鼓勵大中型和有條件的企業建設應急指揮平臺。
(二十七)建立完善企業安全生產預警機制。企業要建立完善安全生產動態監控及預警預報體系,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風險分析。發現事故征兆要立即預警信息,落實防范和應急處置措施。企業應依法對重大危險源實施有效監控。對重大危險源和重大安全隱患要報當地安全監管部門、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備案,并告知相關單位、人員和周邊群眾。涉及國家秘密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十八)完善企業應急預案。企業應急預案的制定應有專家、職工群眾參與,并與周邊社區、單位和當地政府應急預案保持銜接、形成互動機制。賦予企業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在遇到險情時第一時間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的直接決策權和指揮權。因撤離不及時導致人身傷亡事故的,要從重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二十九)嚴格落實應急救援演練制度。高危企業、高層建筑、商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綜合應急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功能性演練。每年汛期前,所有地下非煤礦山都要組織開展一次停產撤人演練活動,通過演練,不斷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和組織指揮體系。
七、嚴格行業安全準入
(三十)加快完善安全生產技術標準和管理標準。根據行業管理、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的要求,各行業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要加快制定修訂地方性安全生產技術標準和管理標準,依法實施高危行業從業人員資格標準。鼓勵企業制定安全生產技術標準和管理標準。對實施許可證管理制度的危險性作業要制定落實專項安全技術作業規程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三十一)嚴格安全生產準入前置條件。把符合安全生產標準作為高危行業企業準入的前置條件,實行嚴格的安全標準核準制度。礦山建設項目和用于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應當分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生產條件論證和安全評價,嚴格氣瓶充裝站安全條件許可審查,嚴把安全生產準入關。凡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違規建設的,要立即停止建設,情節嚴重的市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門實施關閉取締。因降低標準造成隱患的,要追究相關人員和負責人的責任。
八、加強政策引導
(三十二)制定促進安全技術裝備發展的產業政策。要鼓勵和引導企業研發、采用先進適用的安全技術和產品,鼓勵安全生產適用技術和新裝備、新工藝、新標準的推廣應用。促進高危行業企業加快提升安全裝備水平。
(三十三)加大安全生產專項投入。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以下簡稱各鎮政府)要將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列入財政預算,主要用于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應急物資儲備建設、安全裝備保障、重大安全隱患治理、重大危險源評估監控、安全生產先進技術及安全標準化推廣應用、政府組織的綜合性安全檢查、安全條件審查及驗收、安全生產獎勵、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等。要加強對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監督檢查,進一步完善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制度,研究提高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下限標準,適當擴大適用范圍。要完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投資預算制度,保障企業安全經費投入。依法加強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制度建設。試點推廣企業安全績效工資制度,安全績效工資原則上不低于員工收入的20%。探索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人身責任保險制度、高危行業企業全員安全風險抵押金制度。
(三十四)提高工傷保險保障能力。進一步完善工傷保險繳費費率浮動機制,將用人單位工傷保險浮動費率和工傷保險費使用、安全生產分類評估等級掛鉤。進一步提高工傷保險參保率,加強工傷預防,將工傷預防的宣傳、培訓等費用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提高工傷事故死亡職工一次性賠償標準。從年1月1日起,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對因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職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調整為按全國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計算,發放給工亡職工近親屬。同時,依法確保工亡職工一次性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的發放。
(三十五)實行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與風險抵押金“雙軌運行”制度。在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和煙花爆竹經營、建筑施工等高危行業企業引入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企業可自主選擇參加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或交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逐步建立多層次的生產安全事故預防機制,推動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建設。
(三十六)鼓勵擴大專業技術和技能人才培養。鼓勵企業與高等院校加強合作,加快培養高危行業和安全生產領域的緊缺專業人才和技能型人才。本市職業技術學校應當將崗位專業安全培訓納入教學內容。建立安全監管人員定期輪訓制度。
九、更加注重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三十七)制定落實安全生產規劃。各鎮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把安全生產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布局,在制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時,同步明確安全生產目標和專項規劃。企業要把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要求落實在企業發展和日常工作之中,制定企業發展規劃和年度生產經營計劃要突出安全生產,制定安全措施計劃,確保安全投入和各項安全措施到位。
(三十八)完善城市化工園區規劃。市發改局、城建局、國土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西發〔2009〕10號)要求,盡快規劃我市化工園區,合理規劃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布局,規范化工園區或化工集中區,嚴格園區建設標準和準入條件,統籌規劃應對事故所必須的基礎設施建設,同步完成安全生產監控中心及隊伍建設。根據“增量必須入園,存量逐步消化和調整”的原則,今后不再受理不進入化工園區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一書兩證”的申請和安全設立審查申請。支持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隱患的技術改造和搬遷項目。穩步推行危險化學品集中經營倉儲物流建設。禁止在城市建成區建設危險物品的工業長輸管道項目。積極推進建成區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并構成重大危險源企業的搬遷工作。未在規定時間調整到位的要采取關停措施,對在超出規定時限繼續生產經營并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的,要嚴肅追究相關單位領導責任。
(三十九)強制淘汰落后技術產品。加快制定完善全市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和措施。對不符合有關安全標準、安全性能低下、職業危害嚴重的落后技術、工藝和裝備,予以強制性淘汰。對列入名錄且未按規定限期淘汰的企業,應及時依法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對存在落后技術裝備、構成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要予以掛牌督辦,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關閉。
(四十)加快產業調整和重組步伐。要充分發揮產業政策導向和市場機制的作用,加大對相關高危行業企業重組力度,進一步整合或淘汰浪費資源、安全保障低、職業危害嚴重的落后產能,提高安全基礎保障能力。新建危險化學品生產建設項目一次性固定資產投資額不得低于5000萬元(不含土地費用,下同),其中,高新技術企業的新建項目一次性固定資產投資額不得低于3000萬元,搬遷企業的建設項目一次性固定資產投資額不得低于1000萬元。對列入第一、二、三類監控化學品的生產項目和氰化物、液氯等劇毒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的設立,原則上不予批準。
十、實行更加嚴格的考核和責任追究
(四十一)嚴格落實安全目標考核。市政府將對事故控制指標情況進行嚴格考核,加大生產安全考核權重,并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工作考核,加快推進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建設,堅決遏制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追究有關領導責任。發生較大及以上工礦商貿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企業所在地當年考核一票否決。要根據事故性質和情節輕重,按照“一崗雙責”要求及職責履行情況,依法追究相應領導責任。
(四十二)加大對事故企業負責人的責任追究。建立事故企業負責人分級約談制度。對未及時落實約談中提出的整改要求或未履行約談中的承諾而再次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要按規定上限追究責任單位和被約談人的責任。
企業發生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追究事故企業主要負責人責任;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業主要負責人或企業實際控制人的法律責任。發生特別重大事故,除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實際控制人責任外,還要追究上級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責任;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企業實際控制人和上級企業負責人的法律責任。對較大生產安全事故負有主要責任的企業主要負責人,5年內不得擔任本行業企業的廠長、經理、礦長;對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負有主要責任的企業主要負責人,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企業的廠長、經理、礦長。對非法違法生產造成人員傷亡的,以及瞞報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節特別惡劣的,要依法從重處罰。
(四十三)加大對事故企業的處罰力度。建立生產安全違法企業“黑名單”制度,對于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或一年內發生2次以上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并負主要責任的企業,以及存在重大隱患整改不力的企業,由安監部門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告,并向發改、國土、城建、金融等主管部門通報,一年內嚴格限制新增的項目核準、用地審批、融資等,并作為銀行貸款、續保費率浮動、風險抵押金繳納額度調整等重要參考依據。
(四十四)加大對打擊非法生產不力的責任追究力度。在所轄區域對群眾舉報、上級督辦、日常檢查發現的非法生產企業(單位)沒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處,致使非法生產企業(單位)存在的,對鎮政府主要領導以及相關責任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