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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區域發展的不協調的狀況也越來越明顯,這其中最直接的就是醫療保障在區域間的不平衡。人民的收入水平越來越高,隨之而來的是對醫療,健康的需求逐漸增大。自21世紀初以來,我國的醫療保障體系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醫療保險的覆蓋面大大增加,公平性也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是,弱勢群體的醫療保障問題仍然亟待解決,“看病貴,看病難”在各地也普遍存在。而在大洋的彼岸,美國的醫療保障制度經過數十年的發展,已經日趨成熟,本文就將對中美當前的醫療保障制度做一個簡要的對比,并得到一些啟示。
一、中美醫療保障制度的現狀對比
美國是目前唯一沒有實行全民醫保的發達國家,但這并不妨礙美國成為世界上醫療保障體系最為成熟的國家之一。具體來說,美國醫療保障體系可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由政府提供的醫療保險,醫療救助等,包括了醫療照顧,醫療救助和州兒童健康保險計劃,第二部分則是由商業保險提供的醫療保險。第一部分主要是針對65歲以上老人,殘疾人和兒童設立一種補缺型醫療保障措施,而第二部分則是為廣大普通民眾設立的醫療保障。2008年,美國醫療保險的覆蓋率約為85%,其中社會醫療保險參保人數比例約占29%,而商業醫療保險人數卻高達66.7% 。這表明美國屬于典型的以商業醫療保險為主導的醫療保障體系。
與美國商業醫療保險體系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我國推行的社會醫療保障體系,主要由城鄉醫療救助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以及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幾部分構成,其中城鄉醫療救助制度是指通過政府撥款和社會捐助為農村貧困人口,城市低保戶等提供的醫療救助;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指由政府組織,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則是按是否有固定工作劃分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經過近十年來的不斷推行和完善,我國目前的醫療保障覆蓋率基本已經達到95%以上。
二、中美醫療保障制度的評價
從覆蓋比例上說,以社會醫療保險為主體的醫療保障制度似乎在整體上是更公平的,而商業醫療保險的特點則體現在政府的無作為或少作為以提高醫療的效率。美國的商業醫療保險體系使得參保人群的醫療費用負擔大大降低,并且財政醫療支出主要由聯邦政府負擔,而地方政府僅承擔一定的管理責任,資金來源充足。不僅如此,根據楊紅燕等人在《美國財政醫療保障支出的均等化效果研究》一文中的研究表明,美國的醫療保障轉移支付與個人的收入呈高度相關,保證了微觀的公平性,而在區域間則實現了互助共濟,橫向轉移,保證了各州貧困人口都享有相對均等醫療支持,從而實現了宏觀上公平公正。
但值得注意的是表面上的支出均等并不意味著整體上的公平,事實上,美國尚有高達4600萬左右的人口沒有任何醫療保險,這些人大多屬于無收入或低收入者,沒有資金購買醫療保險,這與整體的公平相距甚遠。因此,商業醫療保險雖然具有較高的微觀經濟效率,強調了權利與義務的對等,但卻無情的將低收入的弱勢群體階層擋在門外,嚴重地降低了公平性。此外,在美國醫療保障體系還存著一個有意思的現象,雖然覆蓋率在發達國家中十分低下,但美國人的醫療費用支出卻占GDP的17%,相比歐洲許多全民醫保的發達國家要高出近50%,這其中支出與公平的不對等引人深思。
相比而言,我國的醫療保障體系覆蓋全面,似乎整體公平性更高,但實際上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卻普遍存在,覆蓋率并沒有解決根本上醫療費用高,支出效率低下的問題。而且我國目前實行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并不算是真正的醫療保險體系,農村人口的醫療保險覆蓋面依然很不足,其發展和完善仍需做出很大努力。
三、啟示
(一)醫療保障制度的選擇
雖然我國目前推行的以社會醫療保險為主體的醫療保障制度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但不可否定這確是最適合當前國情的選擇。從美國的商業醫療保險體系來說,由于其極高的門檻,對于經濟發展水平的要求,很顯然不適合我國當前的國民收入水平,而全民免費醫療保障雖然具有極高的公平性,但效率低下并為財政支出帶來的極大負擔。社會醫療保險中和了這兩者優缺點,兼顧了公平和效率也考慮了綜合國力問題。
(二)醫療保險與醫療救助的有機結合
如果僅靠醫療保險維持國民醫療保障難以保證低收入者和弱勢群體的利益,所以醫療救助體系的建立對于促進整體的公平十分必要,不僅如此,當前我國的財政資金應該首先保證對于弱勢群體的醫療救助支出,如率先保證城鄉醫療救助制度,新農合,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主要依靠保險體系自身完善,財政只做最后一道保障,避免越俎代庖,緩解財政壓力。
(三)財政醫療保障支出以中央為主導保證橫向公平
美國醫療保障體系主要由聯邦政府掌控,而地方政府大多充當管理協調的角色,這在很大程度上保證了區域間財政轉移支出的公平性。而我國目前中央掌握大部分財權,醫療保障支出作為國計民生的重要部分,理應由中央承擔主要責任,地方政府更多的實在中央的監督下進行資金分配和協調。這既能保證在財政轉移支付的過程中由中央統一管理,確保不同地區的收入與醫療支出平衡,又由地方政府根據地方具體情況進行資金的高效配置。
參考文獻
[1]朱銘來,陳妍,王夢雯. 美國醫療保障制度改革評述[J]. 保險研究,2010.11.
[2]楊紅燕,陳天紅.美國財政醫療保障支出的均等化效果研究[J].西北人口,2011,10.
[論文摘要] 農民工是當代中國正在崛起的一個龐大的新型階層,在我國經濟發展過程中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他們大多數還游離于醫療保障體系之外。農民工的醫療保障問題既是一個經濟問題,又是一個政治問題。因此,建立和完善面向農民工的醫療保障體系,為農民工提供一道醫療保障“安全網”,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目前我國流動人口已經達到1.2億至1.4億,占我國總人口數的10%。其中絕大多數是農民工。農民工為城市的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然而,由于各種因素的制約,他們大多數還游離于醫療保障體系之外。因此,透析農民工醫療保障問題顯得十分必要。
一、農民工醫療保障的現狀
迄今為止,我國已經基本建立了城鎮人口的醫療保障制度和在試行中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體制。但對于農民工這一特殊群體而言,他們大多數還游離于醫療保障體系之外。
1.農民工很少參加城市所提供醫療保障 在一般情況下,城市的醫療保障政策往往忽略了農民工群體具有極強流動性這個特征,把農民工當成可長期在同一個城市居住的人來對待,因而顯得很不合理。從實施的效果來看,上海的參保率極低,即使他最早推出外來勞力綜合保險,目前參保的只占外來勞力總數的五分之一,參保率極低。截至2003年11月底,江蘇省參加醫療保險的農民工估計為80萬,占總數的15%;到2003年9月底,深圳市非深圳戶籍員工參加住院醫療保險80.36萬人,參保率為28%;成都市2004年農民工綜合保險的參保率為34%。因此,總體來看,該項政策不能算是成功的。
2.農民工不愿參加農村所提供的合作醫療 隨著集體經濟的解體,建國初期為農民提供的醫療保障已不復存在,現在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方興未艾。據衛生部統計,截止到2004年10月31日,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共有333個縣開展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約覆蓋10691.09萬農業人口。在新型合作醫療的國家級試點地區湖北公安、省級試點地區山東泰安,當地政府出臺了有關新型合作醫療實施的辦法都明確表示,受益對象包括具有當地戶籍的外出打工農民。而且兩地的試行辦法均規定,農民在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時要做到一家一戶為單位參加合作醫療,家庭成員必須全部參加,要“戶不漏人”。然而,兩地同時出現了一個怪現象:幾乎所有的農戶在參加合作醫療的報名之初,都沒將家中在外打工的成員姓名寫入“合作醫療證”。也就是說,出外打工者實際上根本沒有參加合作醫療。
二、農民工醫療保障缺失的原因
盡管我國目前出臺了一些關于農民工醫療保障的試行條例。但總的來說,實際效果并不樂觀。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1.二元醫療保障體制的影響 建國后,我國以戶籍為標準,在全國分別建立以公有制為基礎的城鄉二元的醫療保障制度。農村是集體保障為主,國家適當扶持,城市實行的是國家——單位負責制。由于國家在城鄉醫療保障中承擔的責任不同,加之改革開放后,尤其是近些年來,城鄉經濟發展差距進一步拉大,導致目前我國的醫療保障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出現了城鄉之間、農民工與市民之間二元割裂的狀態。因此,盡管全國很多地方進行了戶籍制度改革,但并沒有真正改變農民工因傳統體制造成的醫療保障缺失問題。
2.醫療環境問題嚴重 我國的三醫問題極為嚴重。所謂“三醫”問題是指醫療(衛生)問題、醫藥問題和醫療保障問題。醫療問題又可進一步分為醫療衛生體制、醫療費用、醫院管理和服務等問題。其一,我國的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滯后;其二,醫療費用增長過快;其三,醫院收費高,服務和管理水平不盡人意;其四,藥品價格“虛高”久攻不下;其五,城鎮和農村醫療保障制度建設也存在一些問題。根據《第三次國家衛生服務調查主要結果》顯示,87.4%的農村人口沒有任何醫療保障。由此可見,“三醫”問題對農民工的醫療保障自然會產生直接影響。 轉貼于
3.醫療保險制度顯失公平 根據2004年12月零點調查和指標數據網與哈佛有關機構合作完成的《中國居民評價政府及政府公共服務研究報告》顯示,我國衛生資源分配中的不公平不僅僅體現在醫療保險覆蓋率上,在保險制度覆蓋范圍內也是存在的。城鎮內部不同群體占有的衛生資源是不一樣的。大量的醫療補貼給了少數富人而不是城市中的貧民。中國的醫療保險制度在規則設計上存在著內在的缺陷,使得利益分配、成本分攤、風險負擔等方面都欠缺公平性,資源分配極不合理。這就使得我國醫療保障制度失去了作為財富再分配的最重要方式與手段的作用,甚至還成了分配不公平的放大器。對于作為弱勢群體的農民工而言,當然無法以平等主體的身份享受醫療保障權益。
4.農民工醫療保障觀念相對滯后 在我國,醫療保障作為一種具有現代意義的社會觀念,從某種意義上說只有近十年的歷史。目前以年輕人為主力軍的農民工群體,他們是在以家庭保障為主要形式的農村保障體制下成長,有的對城市沒有歸屬感,不信任城市的醫療保障政策;有的由于少數官員經常挪用醫療保障費用,對政府倡導的政策冷漠視之;有的因流動性強,在異地生病得不到及時的回報,不愿參加醫療保障。因此,農民工并沒有在心目中及時確立現代意義上的醫療保障觀念。這是造成農民工醫療保障缺失的又一個重要原因。
三、解決農民工醫療保障問題的主要途徑
構建農民工醫療保障體系不僅是解決“三農”問題的切入點,而且是維護社會穩定和經濟持續發展的保證,是體現社會效率和社會公平的需要。它既是一個經濟問題,又是一個政治問題。因此,我國政府應根據農民工的實際需要與經濟承受能力,逐步建立和完善一整套農民工醫療保障體系。其主要途徑如下:
1.建立多層次的農民工醫療保障體系 如果將農民工進一步細化,可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層次是長期在城鎮居住的農民工;第二層次是短期在城鎮生活,到一定年齡返回農村的農民工;第三層次是農閑時在城鎮打工,農忙時又回到農村務農的農民工。針對不同層次的農民工,應建立內容完整而層次不同的醫療保障。第一層次的農民工在身份上已較接近城鎮居民,應將他們的醫療保障與城鎮市民的醫療保障有機結合起來進行管理;第三層次的農民工,重心仍在農村,其醫療保障的內容應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一致;而第二層次的農民工,他們的情況與第一層次和第三層次的農民工不同,所以他們的醫療保障既不能套用城鎮市民的醫療保障,又不能套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需要建立一整套介于兩者之間的、全國統一的醫療保障制度。總之,面對農民工的不同層次,必須建立多層次的農民工醫療保障體系。
2.擴大基金來源渠道,設立個人賬戶并保值增值 資金是醫療保障體系運行的“血液”,沒有充裕的資金,醫療保障制度就無法運行。但目前農民工醫療保障的基金來源要想全靠政府財政支出也不現實,這就要求農民工自己籌建以個人資金為主、國家財政為輔的醫療保障制度。按照平等性、統一性的原則,針對城市農民工流動性強的特點,要實行社會保障統籌賬戶的全國統籌,以利于社會保障關系的全國性轉接。為增加資金可考慮:一是個人繳納;二是政府財政撥款;三是發行福利彩票;四是社會慈善機構的捐款等。此外,在保證資金安全的情況下還可以去購買政府債券、公司股票、投資農業或存入銀行等,以保證資金的保值增值。
3.加強農村醫療保障體系的制度建設 由于農民工醫療保障體系宏觀上歸入農村醫療保障體系,因此首先要加強農村醫療保障體系的制度建設。一方面要建立全國統一的、權威的農民工醫療保障管理機構。另一方面也要加強農村醫療保障制度的立法工作。農民工醫療保障問題已經不是一些臨時性的、地方性的辦法和措施所能解決的,最根本的辦法就是建立健全有關的法律法規,加強執法力度,將其納入法制化的軌道。我們要著眼于醫療保障事業的長遠發展,并針對目前農民工流動性強、工資水平低等特點,制定規范、合理的社會保障法規,明確政府、用人單位和農民工參保的責任,懲治那些消極對待或逃避為農民工提供醫療保障的雇主,強制用人單位和相關的業務主管部門協同作業,確保農民工醫療保障工作的順利開展。 轉貼于
商業保險在醫療保障體系建設中的定位
商業保險是醫療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為廣大人民群眾健康和社會穩定提供保障。從當前現狀以及未來發展空間來看,商業保險在醫療保障體系建設中要立足于以下四個方面:
社會醫療保障的經辦人。當前保險業參與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的主要模式有管理型和經營型兩種。管理型模式是指保險公司提供基本醫療保險相關管理服務并收取一定費用,但不承擔基金管理風險和盈虧。它的優點在于利用了保險公司管理具體醫療行為的特長,使政府能夠從煩雜的具體事務中脫離出來。但是這種模式市場化程度低,保險公司缺乏足夠的經營動力去參與管理。同時,這還需要地方政府必須有足夠的財力支持。經營型模式是指社保部門作為投保人代參保人在基本醫療基本保額以上統一向商業保險投保大額補充醫療保險,保險公司以合同形式承保,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它的優點在于市場化程度高,并符合未來的發展方向,但從現實看也存在不少問題:一是從投標來看,保險公司多以低費率作為招標的主要競標手段。二是從承保來看,醫院衛生系統、社會保障系統、保險數據未實現相互聯通,醫療數據基礎較差,缺乏厘定費率的歷史數據。三是從管理來看,目前保險公司參與程度太低,很多地方都無查詢病歷權、無駐院監督權、無信息系統參與權,只有事后簡單核查、支付賠款的權限。四是從政策來看,社保部門經常會進行較為重大的政策調整,比如說起付線的降低、參保人群結構的變化等等,這必然改變保險公司的實際賠付率。由于存在以上問題,以市場化為導向的經營型模式在我國舉步維艱,無法取得實質性進展。
商業健康保險的承保人。商業健康保險是運用市場化手段完善醫療保障體系的基本路徑。近年來,商業健康保險持續發展,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的健康保障要求。它將健康保險與健康管理相結合,逐步由簡單的費用報銷和經濟補償,向疾病前、疾病中、疾病后的綜合性健康保障方向發展,改進參保人員健康水平,提升了健康保險服務內涵。盡管我國商業健康保險發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與發達國家和地區相比,仍然有較大的差距,目前我國商業健康保險占比只有4.8%,遠低于成熟市場30%的水平。這里既有保險行業內部的原因,比如說經營理念落后,重規模輕服務;發展方式不科學,以外延式增長為主;創新能力薄弱,保險產品不能適應廣大人民群眾的需求等等。也有保險行業外的原因,與歐美國家奉行的大市場小政府理念相比,我國更加注重以政府主導去構建醫療保障體系,因此使得現實中極少人在基本醫療保險保障限額之上投保商業健康保險。
醫療責任風險的管理人。在醫療保障體系建設中,醫療機構、醫務人員是提供醫療服務的主體。在現代醫療保障體系中,醫療事故和醫療糾紛經常發生,醫療責任險作為轉嫁醫療風險的必要手段之一,在創新社會管理模式、構建和諧醫患關系等方面都能起到積極的作用。目前,北京、上海、福建、云南、青島、廣東等地開展的醫療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在分散醫療機構財務風險,引入第三方機制緩解醫療糾紛等方面已經取得了積極效果。目前醫療責任險發展存在不少問題,對保險公司而言,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發生的可能性較大、賠付風險高;對投保醫院而言,大醫院實力較強、投保積極性不高,小醫院則認為醫療責任險索賠困難、手續繁瑣,不愿投保。當然,這種情況是醫療責任險發展初期面臨的普遍問題,需要在下一階段中通過加強宣傳引導、引入第三方調解、完善機制制度等措施,擴大醫療責任險覆蓋面和保障水平。
醫療衛生機構的投資人。2010年,國家頒布《關于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明確支持保險公司投資醫療機構。從歐美的經驗來看,保險機構持有醫療機構的股份,不僅可以在業務領域深入合作,實現保險行業和醫療行業優勢互補,為群眾提供優質的健康保障服務。而且能夠有效控制醫療行為,防范道德風險。在保險公司通過參股方式投資醫療衛生機構中,平安保險先行一步,先后投資了慈銘體檢、保利祝福你大藥房、廣州宜康醫療投資管理公司、深圳龍崗中醫院等,逐漸形成體檢、門診、線上和線下藥房的醫療產業鏈。此外,人保健康與北京大學人民醫院簽署“醫療衛生服務共同體”項目,在醫療數據分析、預付標準測算、診療綠色通道和慢性病預防服務等方面展開深入合作。保險業投資醫療機構是一個全新的課題,尚處于起步階段,面臨許多問題,比如:大型公立醫院積極性不高,醫院參股門檻較高等。這些問題在短期內很難克服,但長遠來看,保險業參股醫療衛生機構,參與公立醫院改革將是發展的趨勢。不久的將來,保險投資醫療衛生機構將越來越多,雙方的合作也將越來越密切。
美國在商業保險參與醫療保障體系的經驗借鑒
美國的醫療管理體制是完全的市場化運作,商業保險深度參與到其醫療保障體系之中,其經驗值得我國借鑒。
美國基本醫療保險情況。美國的醫療保障體系主要是由公共醫療保障和私人醫療保障兩大部分組成。公共醫療保障類似于我國的基本醫療保障。主要由三個醫療保障計劃構成。第一個是面向65歲以上老人和殘疾人的醫療照顧制度(Medicare)。這是一個強制性的基本保險制度,投保人年輕時參加并按月繳費,到65歲退休時才開始享受待遇。第二個是面向窮人的醫療救助制度(Medicaid),救助對象是低收入人口和沒有參加醫保的人口,其資金來自聯邦與地方財政。“貧困醫療救助”制度的支付方式不是將現金直接支付給個人,而是以購買服務的形式支付給醫療健康機構的提供商。第三個是針對低收入家庭、兒童的健康保險制度。實際也是一個由財政撥款的救助制度,不是保險制度,無需個人繳費,救助對象為19歲以下兒童。在有些州,這個制度與醫療救助合二為一,在有的州是分開的;其資金來自聯邦政府和州政府兩級財政。美國政府舉辦的上述三個醫療制度覆蓋人口合計大約1億人,僅占美國3億總人口的33%。私人醫療保障主要由兩部分組成,第一部分是雇主性醫療保險,美國大約有99%的大企業、62%的中小企業為雇員及其家屬購買雇主性的醫療保險,覆蓋大約1.75億人。主要采取企業為主與個人共同承擔的模式,由政府提供稅收的優惠政策,第二部分是商業性個人醫療保險,個人從市場上購買商業保險,這大約覆蓋了2700萬人。此外,還有5000萬人大多為自雇者或失業者等,既不享受雇主性醫療保險,也不夠享受公共醫療保險的條件,沒有任何醫療保障。2009年奧巴馬推行的全民醫療改革方案,就是把這5000萬人納入私人醫療保險體系,并采取完全的市場處罰方式予以強行推進:如果有人不去購買,就將受到一定的經濟懲處;如有保險公司對患有疾病的人申請參保拒絕門外,也將同樣受到嚴厲的經濟處罰。從而通過強制手段來實現全民的醫療保障。#p#分頁標題#e#
經驗啟示。美國的商業保險參與醫療保障體系發揮的作用是巨大的,其經驗值得我們學習借鑒。一是分工科學。公共醫療保障與商業醫療保障按人群進行較為科學的分工,公共醫療保障負責老、殘、幼、窮這些弱勢群體,而其余都交由市場化的手段來解決醫療問題。二是著眼長遠。美國市場化的醫療保障體系,與企業發展和人才建設緊密聯系,企業要吸引人才,必須要提供完善的醫療保障體系,在健康醫療無后顧之憂的情況下,人才才能充分發揮才智。三是要使個人受惠。美國個人健康自付部分逐步減少,從1960年占“個人健康支出”的55.2%下降到2007年的14.3%。四是稅收優惠。雇主為雇員提供的工資收入要納社會保險工薪稅,購買醫療保障計劃的保費可以抵扣相關稅收。
推進我國商業保險業參與醫保體系建設的政策思考
商業保險參與醫保體系建設能夠提高醫療服務水平,為廣大人民群眾謀取更大的福祉,是我國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大方向。
加強我國醫療保障體系的頂層設計。主要是厘清基本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商業醫療保險的保障范圍、適應人群、職責邊界以及經辦主體,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更好地運用市場機制,提高我國醫療保障體系的運行效率。
出臺保險參與醫保項目的管理辦法。對經營主體、經營模式、費率和管理費、經營期限等進行明確規定,引導保險公司根據自身實際和能力,理性參與醫療保險項目,以盈虧基本平衡為原則科學厘定保險費率、減少惡性競爭、努力實現商業保險參與醫療保障項目能夠持續經營。
形成與政府部門更緊密的合作機制。保險公司與社保、衛生部門要建立長期合作的關系,保險公司需加強在醫療保障體系中的投入;社保部門則要樹立更為穩定、可持續的政策導向,引導商業保險公司作為第三方對醫療行為進行監控;衛生管理部門則要擴大商業保險監督權限,允許保險公司進行病歷查詢,并不斷完善駐院監管制度。
完善我國農村醫療保障體系的深層思考
【關鍵詞】 農村醫療保障體系
【摘要】 目的 探討如何完善我國農村醫療保障體系和制度。方法 采用分析、比較和論述的方法,從我國社會保障政策角度,分析探討農村醫療保障體系。結果 闡明了我國農村公共衛生體系的薄弱和醫療現狀,提出了完善農村醫療保障體系的深層思考和建議。結論 農村公共衛生體系存在諸多問題,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來建立和完善農村醫療保障體系。
關鍵詞 公共衛生體系 社會保障 農村醫療保障體系
社會保障是指國家和社會依據法律和規定,通過國民收入再分配,保護社會成員的生命、財產、權利等不受侵犯和破壞的社會政策。醫療保障便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個方面,而農村醫療保障體系就是國家和社會針對農村的情況,依法制定的有關疾病的預防、治療等保護農民生命和權利不受侵犯的各項政策的總和,它包括的內容非常廣泛,涉及醫療設施、醫護人才、醫保資金、疫病控制、婦幼保健、健康教育、衛生監督等方面。在抗擊sars期間,人們尤其擔心疫情向農村地區蔓延,因為農村公共衛生體系極其脆弱,基礎衛生設施和醫療條件很差,醫療水平低,農民沒有基本的醫療保障,如果sars病毒向中國廣大的農村蔓延,那后果將不堪設想。經歷了那樣一場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引起了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人們清醒地認識到農村公共衛生體系存在的諸多問題,采取有效的措施來建立和完善農村醫療保障體系刻不容緩。
1 建立完善的農村醫療保障體系的重大意義
1.1 有利于我國社會目標和經濟目標的實現 黨的十六大報告明確指出:“我們要在本世紀頭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中國的農民數量非常龐大,到,農民占我國人口的60.91% [1] 。農民不富裕,整個國家就不可能富強;沒有農民的小康,就沒有整個農村的小康,也就沒有我們整個社會的小康。我國現代化的關鍵是農村的現代化,而農民的健康狀況和生活水平則是我國現代化水平的重要標志之一。因而,建立完善的醫療保障體系有利于改善農民的生活質量,提高農民的健康水平,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長治久安,對實現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和現代化進程的推進都有積極的意義。
1.2 有利于提高我國公民的健康水平 投資于健康,就等于促進了生產力的發展。,世界衛生組織對各國的衛生狀況進行了評估,我國衛生狀況遠遠排在發達國家的后面,特別是中國的農民總是無法享受充足的醫療保障。因而,還有不少農民有了病只能是“小病養,大病扛,重病等著見閻王”。久而久之,我國經濟發展了,公民的健康水平卻沒有提高,以致于包括健康素質在內的人口整體素質難以提高,而人口素質又反映著一個國家的文明程度和發達程度。可見建立完善的農民醫療保障體系意義重大。
1.3 有利于促進使用公共產品的公平性,維護農民的基本權利 憲法第45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 [2]
。公共衛生是人生存和發展的基本要求,是公民應當享有的最基本的公共產品。享受高質量的醫療保障應當作為一種全體國民可以獲得的權利,從世界范圍看,醫療保障已經成為了生存權的一部分。長期以來,由于城鄉經濟發展不平衡和有關政策的不協調等原因,使得我國的公共產品在供給上一直實行城鄉分割的“雙軌”制,許多農民并沒有真正享受到基本的公共產品。在現階段城鄉收入差距不斷擴大,城鄉醫療資源配置不合理的情況下,更應該加強對農村醫療保障體系的重視,維護農民的基本權利。
2 目前我國農村醫療保障狀況分析
2.1 公共衛生投入嚴重不足,城鄉衛生資源配置不合理 據統計,我國衛生事業費用占國內生產總值的5.3%左右,公共衛生事業費用約占總衛生事業費用的15% [3] 。我國農村衛生費用投入嚴重不足,1998年政府在衛生事業上投入587.2億元,其中只有92.5億元投向農村,僅占政府投入的16%。同年,全國衛生總費用為3776.5億元,占總人口80%的農村人口使用的份額不到25%。我國農村人口平均占有的衛生資源大大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即80%的農村人口只占用了20%的醫療資源和設施。這樣造成了城市醫療設施、醫療技術人員的大量閑置和浪費,而農村很多鄉鎮衛生院基礎醫療設施很差,缺少高水平的醫務人員,無法滿足廣大農民的醫療要求,從而形成了城鄉衛生資源配置的不平衡。
2.2 農村三級衛生服務網絡不健全,衛生機構醫療基礎設施差 農村三級衛生服務網絡是縣醫院、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所。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所是為農民提供基本預防和醫療保障的,用基層的話說就是“縣是龍頭,鄉是樞紐,村是網底”。但做為“樞紐”的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所卻是生 存困難,導致了“樞紐不靈,網底不牢”的嚴重現象,如果再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修護,整個農村衛生服務網絡都有可能癱瘓。再是由于重醫輕防的現象突出,衛生院缺少運營需要的基本經費,為了生存只能走以藥養醫的路,而村衛生所的狀況就更加糟糕,無基礎醫療設施,要么承包給了個人,要么名存實亡。相當一部分村衛生所無房屋,靠聽診器、血壓計和體溫計這“老三樣”來診病,這對常見疾病、多發疾病的診斷都很困難,更何況要應付日常的預防保健工作和公共衛生突發事件。這些因素嚴重影響了農村衛生工作的順利開展。
2.3 缺少專業衛生人才,醫療服務質量差 大多數鄉鎮衛生院里,中專畢業生占多數,無學歷的衛生人員也不少,最大的問題是人才不愿意來。由于沒有一個合理的人才機制,人才來了也留不住。加上多數衛生院的資金不足,條件差,工資低,就更加吸引不了醫療衛生人才。農村的醫療服務質量很低,其主要原因就是缺乏專業的衛生人才。對于素質不高的農村衛生人員來說,診斷常見病、多發病都成問題,難以開展日常的預防保健工作,更何況要應付隨時可能出現的公共衛生突發事件。
2.4 醫療費用的增長高于農民收入的增長,農民缺乏最基本的醫療保障 由于醫療行業的市場化和缺乏必要的監督管理,造成了我國醫藥市場一直處于混亂狀態,表現為醫療費用增長過快、藥品價格居高不下,有的醫生為撈取回扣亂開處方,醫療用品質量令人擔憂。而最嚴重的問題是醫療費用的大幅提高,這令多數農民望而卻步,不少衛生院走的是以藥養醫的道路。以致于“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非常嚴重 [4]
。醫療費用的迅速攀升,超過了農民實際平均收入的增長幅度。醫療費用的大幅度上漲,給原本貧困的農民造成了更加沉重的經濟負擔。農民陷入了不敢生病、不能生病但又往往多病的困境。他們迫切需要一個完善的醫療保障,以保證最基本的衛生健康。
3 完善農村醫療保障體系的思考和建議
3.1 政府為主導,多渠道地籌集資金 建立完善的農村醫療保障體系首要解決的問題就是資金來源問題。農村醫療保障資金可以分為醫療救助資金和大病醫療統籌資金。政府社會救助職能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醫療救濟,醫療救助資金應該主要由政府財政予以扶持,并加大資金投入。同時,應實行多渠道的原則,在爭取中央財政支持的同時,各級財政部門要積極籌措資金,包括接受社會捐助來支持農村醫療救助制度。
3.2 加強鄉鎮衛生院的建設,增強防病意識 的政府報告中提出“力爭用三年時間,基本建成覆蓋城鄉、功能完善的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助體系,提高應對重大傳染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農村衛生院和鄉衛生所是“防病大堤”的“堤腳”,要加強農村基礎衛生設施,提高農民預防保健意識,防止許多地區已被消滅或控制的傳染病再度出現,甚至流行;否則,將嚴重影響到農村經濟的發展。國家可以安排部分國債資金專項用于農村鄉鎮衛生院的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健全的農村衛生工作和農村衛生服務體系,為廣大農村居民筑起健康保護的屏障,下決心使農村醫療擺脫舉步維艱的惡性循環。
3.3 加強農村衛生人才的隊伍建設,提高醫療服務質量 目前農村面臨的最大問題是醫療衛生整體水平較低,衛生機構服務質量不高,預防保健工作薄弱。由于農村經濟的制約,很難吸引高素質的衛生人才。應調整農村醫學教育方式,要有為農村專門培養醫學人才的學制教育,比如建立相應的本科或專科,要設置農村醫療衛生人員的培訓班,也可以采取定點培訓進修的方法。這樣才能培養適合農村的、在農村能留得住的、素質較高的農村醫療衛生人員。同時應該完善繼續教育機制,將現在在鄉鎮衛生院工作的中專以下學歷的人員通過考試進入成人或醫學院校進修學習,畢業后再回鄉鎮衛生院工作。還應建立、健全在崗培訓制度,提高衛生人員的業務素質,進而提高農村的醫療服務質量。定期和經常組織醫學專家到農村為農民看病。對長 期在艱苦、邊遠地區的鄉及鄉以下工作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給予工資優惠政策。對長期在農村基層工作的衛生技術人員職稱晉升,要給予適當傾斜。
3.4 降低醫療費用,加強衛生扶貧工作 政府應加強對藥品的進貨和銷售環節的管理,減少藥品銷售環節,暢通藥品銷售渠道,盡量避免藥品過多的銷售環節而導致藥價過高的現象發生。對于醫療器械的購買也要加強監管,避免為撈取回扣而使其價格上漲。政府部門要確保農民用藥安全和藥品價格低廉,可以集中招標采購,統一向醫療機構配送,并免收費,逐步形成藥品供銷的一條龍,凈化農村藥品市場,使農民吃上放心藥。把經濟扶貧與衛生扶貧結合起來,首先解決貧困地區的衛生設施建設與缺醫少藥的問題,并在國家扶貧專款及有關扶持資金中劃出一部分,專門解決貧困地區的醫療扶貧問題。
3.5 開展醫療知識網絡服務,推行醫療衛生管理的網絡化 要建立醫療知識網絡服務系統,針對農民和農村的多發病以及重大傳染病,提供相關的醫療衛生知識。使農民在日常生活中不僅增加了醫療衛生知識,而且還增強了預防的意識。使得科學的知識抵制了封建迷信活動的傳播,而且對開展新型合作醫療制度有著積極的促進作用。對于貧困的地區,政府應該出資建立這一網絡服務系統。現在微機管理已經進入各行各業的管理工作中,因而同樣可提高鄉鎮醫院的信息化的建設,可以保證給予農民最佳的藥物治療,盡可能減少農民在看病、取藥等方面的不便,使農民了解所開藥的基本效能以及醫療服務的各項費用,方便了農民看病治病,增強了鄉鎮醫療衛生工作的透明度。
3.6 建立新型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新型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由政府組織、引導和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 [5]
。農村醫療合作制度過去在農村是一個非常有效的衛生服務制度。在改革開放初期,這個制度解體了,因而要因地制宜地搞好試點工作,探索出一些比較好的做法,為建立新型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提供經驗。對于廣大農民來說,疾病威脅主要是重大疾病,這是因為他們缺少一個健全的合作醫療制度,他們無力承擔疾病帶來的沉重的經濟壓力。同時,由于國家投入的資金有限,不可能一下子建立起全面的、較高水平的醫療保障體系,所以只能把有限的資金用于最急需的地方,即農民的重大疾病上,為農民建立最基本的“重大疾病保障”制度。因此,要堅持重大疾病保障的原則,逐步建立起更全面的醫療保障體系。
參考文獻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中國統計年鑒.北京:中國統計出版社,,97.
2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新編中華人民共和國常用法律法規全書.北京:中華法律出版社,,9.
3 朱之鑫.中國統計年鑒.北京:中國統計出版社,,47.
關鍵詞:醫療保險;覆蓋城鄉;保險制度
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從城鎮職工醫療保險1994年“兩江”試點開始,伴隨著15年經濟社會的偉大變革和發展,醫療保障體系建設經過全面探索和全面推進后,逐步擴大到農村人口和城鎮非從業人員,目前實施的三大基本醫療保險,即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作為關系民生的重大熱點問題,采取多種方式積極探索建立城鄉一體化的基本醫療保障管理體系,尤其要堅持科學發展觀,按照統籌城鄉發展和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在目前經濟社會形勢下,搞好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建設,實現覆蓋城鄉醫療保障體系的目標,其意義重大而深遠。
一、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成效
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初衷,是在解決原公費勞保醫療制度弊端的基礎上,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滿足更廣大群眾的基本醫療保障需要。原公費勞保醫療制度的弊端可以概括為:個人看不起病、單位掏不起錢、更多農村人口和制度外居民的醫療權益得不到保障。經過數十年改革與發展,我國首先基本實現了制度功能的重新創建與政府職能的重新定位,逐步構建起一個覆蓋更廣的、獨立于單位之外、實行社會化管理的醫療保障體系。建立了以三大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為主體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健全需求保障機制和費用制約分擔機制,從而逐步實現保障權益、維護穩定、促進改革和發展的目標。
二、現狀分析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進行到今天,一個主要覆蓋城鎮從業人員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一個主要覆蓋城鎮非從業人員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一個主要覆蓋農村人口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已在政策上基本實現全覆蓋,與每位公民休戚相關,其社會關注度前所未有的提高,成為名副其實的熱點。分析其現狀,三項保險可以概括為:人員分類、政策分立、經辦分開。主要有五點不同:
一是主管部門不同。在大多數城市,目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歸口勞動保障部門管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歸口衛生部門管理。
二是資金籌集渠道不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費由居民(農民)個人或家庭繳納,政府給予適當補助。
三是籌資標準不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年/人籌資額一般在1200元以上;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年/人籌資額一般為220元至500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年/人籌資額,一般為100元。
四是政府補助標準不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政府不補助;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府年/人補助不少于90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府年/人補助80元。
五是享受的待遇水平不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比例一般為80%—90%;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比例一般為65%—75%;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比例一般為45%—55%。
從分析可以看出,目前各項政策將職工、居民、農民不同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從費用征稽(繳費、補助)到待遇一般享受(門診、住院)都進行了太過細致的分類,人為地增加了管理難度,加大了基層工作人員的工作量。同時,由于各地信息管理系統分別開發,平臺不統一,信息管理系統軟件不到位,應用也不順手,大量基礎工作仍靠手工操作,易造成人員參保基本信息資料不全,管理漏洞大。社區信息平臺建設滯后,與群眾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
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既是制度創建的過程,也是創新與探索的過程;既是不斷發揮制度作用的過程,也是不斷發現問題、揭示矛盾、化解難題的過程。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在取得積極進展的同時,更深層次的矛盾、困難及問題也已顯現,曝露出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矛盾和困難。
一是公共財政投入機制不到位,基本醫療保險及經辦服務體系建設存在經濟障礙。
二是管理服務體制不統一,整合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統一經辦管理服務體系存在體制障礙。
三是分擔機制發揮作用的同時,不同需求的保障渠道還沒有形成,仍然存在個人負擔過重的情況。
四是醫療保險法制建設不健全,強制性參保和規范性監管存在法律障礙,醫療保障制度體系建設和推進方式都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持。
三、發展思路
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必然要求各項制度改革的深入發展,而且人們的觀念逐步轉變,對政策、制度的敏感會推進矛盾的演變和轉化,筆者認為,目前單純靠工作力度甚至現行政策已經難以從根本上解決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運行中出現的問題,需要新的思路、制度性安排、政策性支持和方式性變革,只有這樣,改革才能取得突破性進展。
一是政府應進一步加大公共醫療衛生服務改革力度,實現全體公民享有基本醫療服務的廣泛性;進一步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實現全體公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普惠性。二是政策應實現待遇水平的層次性,根據不同的收入狀況設置多種繳費標準的險種,體現制度的層次性和可選擇性,各類群體可根據自身的經濟承受能力和健康消費需求,選擇不同繳費標準的險種,并享受相應的保障待遇,同時通過實施大病醫療救助、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等,形成多層次的保障體系。三是政策要實現保障方式的貫通性,在全民醫療保險制度涵蓋的不同層次的保障形式之間,通過不同的繳費標準,建立各險種之間的通道,實現體系內各險種的有效銜接,使得公民能夠在各險種之間流動。四是政策要實現管理服務的統一性,統一的全民醫療保險制度決定應當采用統一的、獨立于行政部門之外的管理服務機構,并利用社會化的服務網絡和醫療服務資源,提高制度運行和管理服務效率。
(一)實現三個統一。一是統一政策:對三項醫療保險制定一個適用于不同人群可自由選擇參保、轉換統一的政策,從政策上滿足所有人群的醫保需求。二是統一管理:對現有的醫保管理體制,歸口一個部門管理。三是統一標準:統一規范政府補助標準和社會各類人員的繳費標準,制定對相應的待遇標準。政府補助標準不分人員類別實行一個補助標準,簡便易行,方便工作;門診、住院待遇標準與繳費掛鉤,實現權利與義務對等、平等互助。
(二)健全三個平臺。一是要健全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醫療管理信息平臺;二是要健全社區醫保信息應用平臺;三是要健全定點醫療機構醫保待遇信息平臺。通過現代高科技手段,實現統一、快速、便捷的業務經辦。
關鍵詞:兩型社會;失地農民;醫療保障制度
中圖分類號:C913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3)25-0097-02
隨著長株潭兩型社會建設進程的加快,各種用地需求大量增加,征占農業用地的力度越來越大,失地農民也越來越多,并迅速擴大為一個新的社會群體。一些失地農民在生產和生活方式轉變過程中出現一些不適應,正逐步形成一個新的社會弱勢群體,并對長株潭兩型社會發展帶來了深刻的影響。由于缺乏規范和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失地農民在賴以生存的土地被征收后的醫療保障問題日益突出。而當前以貨幣補償為主的安置補償模式無法真正解決失地農民在就醫時所面臨的一系列問題。如何探索建立一個合理的失地農民醫療保障制度,成為當前兩型社會建設亟待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
一、失地農民醫療保障問題的凸顯
據調查統計,長沙市僅2004年至2007年城市建設征地就有約8萬的農民失去了土地;湘潭市截至2010年4月失地農民總人數達到了132 088人;至2009年10月株洲市石峰區有失地農民10 540人。在土地被征收后,由于征地補償制度的缺陷、補償款過低、相關法律法規的缺失、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不完善等問題使得這些失地農民成為了游離于農村和城市之間的“種田無地,上班無崗,低保無份”的三無人員。由于受到文化素質的局限,許多失地農民缺乏對醫療保障制度的認識,注重眼前利益,缺乏對未來的規劃,在失地農民中推行醫療保障制度頗為困難,部分失地農民甚至寧愿花錢去燒香求神拜佛,也不愿意花錢買保險。隨著近年來湖南省的醫療費的逐步增長,而政府支付給失地農民的征地補償款有限,只能夠維持基本生活需求,一旦發生重大疾病或者非常事件,則需面臨吃飯還是吃藥的兩難選擇。
二、構建農民醫療保障制度的思路與原則
失地農民醫療保障制度的建立,首先應認真研究長株潭三地失地農民的現狀,在充分吸收其他省市地區開展失地農民醫療保障體制改革的經驗和教訓的基礎上,同時借鑒城鎮職工的醫療制度,以農村原有傳統醫療制度為基礎,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則,循序漸進,分層次推進醫療保障制度。其次,明確失地農民社會保障基金的構成。地方政府和農民集體應當為失地農民醫療保險提供主要資金來源。即地方政府從土地出讓金中拿出一部分,農村集體在土地征收過程中所獲得的土地征收補償款中拿出一部分共同作為失地農民醫療保障基金的費用。再次,明確失地農民醫療保障范圍。即失地農民醫療保障體系中不僅包括那些承包土地被征收的農民,同時也應當包括土地未被征收的本集體農民。但在醫療保障救助程度上,對于后者則只提供一定的醫療保障救助和適當提高其相應的醫療補貼標準。
在構建失地農民醫療保障原則上必須在尊重地區社會經濟的基礎上體現社會公平和公正,盡量擴大醫療保障體系的覆蓋范圍,力圖將長株潭三地的所有失地農民都納入到社會醫療保障體系中來。其次,還應當堅持政府作為社會保障責任主體的原則。在失地農民社會醫療保障制度的構建中政府必須主動承擔起制定規范性政策文件、給予政策指導以及組織具體實施的責任。而且失地農民醫療保障制度要盡量與城鎮居民的社會保險相銜接,便于社會保障制度的城鄉統籌、協調發展。再次,由于長株潭三地經濟發展水平不一樣,而醫療保障制度取決于本地區城鎮職工的平均工資水平和被征地的土地資源稟賦所產生的土地價值兩項因素,因此在構建失地農民保障制度的時候要依據當地經濟水平,有所區別,體現因地制宜的原則。
三、建立兩型社會失地農民醫療保障制度的途徑和策略
要建立適應兩型社會的失地農民醫療保障模式,就要因地制宜地考慮長株潭三地失地農民的醫療保障制度現狀,從三地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的實際情況出發,切實考慮到三地在經濟發展上的差距,從各自的經濟水平和地方財政出發,盡可能地將所有失地農民的醫療保障都納入到社會醫療保險制度中來,從多方面、多渠道來建立一個多層次、多形式、低水平和廣覆蓋的醫療保障制度。
完善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要通過加大政府資金的支持力度,爭取更多經費支持,解決建立醫療保障制度的財力問題;要改革轉移支付制度,提高政府對農村轉移支付的力度,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保障和規范農村衛生專項轉移支付制度的實施;要積極改造和擴充現有的衛生資源,建立“一網多用”的衛生保健制度,從根本上糾正原有制度在設計上所存在缺陷問題,從而避免農民產生“逆向選擇”等問題。
適時開展商業醫療保險作為補充。對于家境較好的村民,可將一部分征地補償費用用于大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仍然是一條重要的選擇途徑或補充模式,應積極創造條件為失地農民投保團體大病保險等。此外,政府還可積極引導、支持和鼓勵農民進行自主創業,在稅收、信貸、工商等方面為其提供方便和優惠;對于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的征地,政府可以讓失地農民以土地入股,分享土地的增值收益;政府還可以開展多種就業培訓,對失地農民的就業進行必要指導,從而增強其自謀職業的本領,間接地為解決失地農民醫療保障創造條件。
加強輿論宣傳,增強失地農民入險意識。失地農民參加醫療保險的積極性不高,與政府的宣傳力度不夠是有關的。政府應當加強輿論宣傳,積極組織專項講座,定期召開大型的公眾宣傳活動,成立專門的醫療保險宣傳小分隊,甚至可以深入到各縣、村區進行上門宣傳指導服務,耐心細致地為失地農民講解參加醫療保險的相關政策、實施辦法,以及參加醫療保險的必要性和不參加醫療保險所導致的不利影響和因素,使他們從內心認識到參保的重要性和參保給他們帶來的實惠,強化失地農民參保的內在動因,從而提高參保率。
制定相應法律,完善監督管理。加快和完善合作醫療組織立法。明確農村醫療的資金籌措方式采用以個人出資為主,集體相應扶持,政府適當支持的資金籌措機制。針對長株潭三地農村合作醫療運作的各個環節以及農民住院費用的確認和報銷,制定嚴密、科學而又便于操作的系列管理制度,加強管理;實行政務公開。對于資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等情況,要定期向社會公開,接受群眾監督,本著監督、管理兩條線的原則,建立健全失地農民合作醫療的民主監督機制。
規范和發展醫療市場。除了對經濟效益明顯較差的地區仍舊采用政府投資和控制的醫療機構外,對于其他地區的醫療市場應當適當放開醫療機構的準入限制,通過市場調節,使其成為獨立自主、自負盈虧的市場競爭主體。這樣,既可以通過市場規范醫院等醫療服務機構的行為,又可以促使其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達到提高效益,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另外,還可以讓參保的農民自主選擇醫療機構,而非采取定點醫療機構的方法,從而通過市場導向合理的引導醫療機構規范和改善自己的行為,消除其利用政策所可能形成的壟斷性優勢。
總而言之,要建立一個完善的醫療保障制度,就要從完善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建設、發展商業醫療保險、加強輿論宣傳、制定相應法律和規范、發展醫療市場多個方面入手來構建失地農民醫療保障制度,才能真正有效地解決當前失地農民的就醫問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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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民工 醫療保障 制度弊端 體制建設
農民工是指擁有農村戶口卻在城市工作或正在城市尋找工作的群體。農民工是中國特有的群體,是在我國二元結構的夾縫中產生的一種特殊階層。農民工問題是現階段我國社會的重大問題。本文在探討農民工醫療保障問題時使用農民工一詞,只是為了行文方便,并不代表作者贊同用農民工一詞來定義這一特殊階層。
一、農民工醫療保障現狀與弊端
1.農民工基本上處于無保障狀態
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調查分析,截止2005年5月,我國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規模約為1.2億人,進城務工的農民工約為1億。據有關專家的預測,未來一段時期內,如果政策不發生大的變化,外出務工農民的數量將以每年500萬人的速度持續增長。[1]但是,數量如此龐大的勞動群體的健康狀況卻已經到了令人擔憂的地步。農民工多從事城市里最臟最累和最危險的工作,從這個角度看,農民工是最需要醫療保障的群體,但是這個最需要醫療保障的群體卻游離在城市的社會保障體系之外。在農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剛剛起步還處于試點階段,在城市他們是“邊緣人”無法融入城市,享受不到城鎮企業職工的醫療待遇。在他們受到病痛侵擾時,多是拖延病情而不即使就醫。據2000年在北京的一份問卷調查顯示,36.4%的農民工生過病,13.5%的農民工生病在3次以上,生病以后,59.3%的人沒有花錢看病,而是硬挺過來,花錢看病的人均支出是885.46元,就業單位為他們看病的平均支出僅為72.3元,不足實際看病支出的1/12。[2]由此可見,農民工基本上游離于社會保障體系之外,雖然許多大中城市為農民工制定了一些醫療保障政策,但都存在種種弊端。
2.現行農民工醫療保障的弊端
第一、因為戶籍制度的限制,農民工生存在農村與城市的夾縫中,醫療保障權利得不到制度保證。戶籍制度是為了證明公民身份,滿足社會管理的需要。然而,作為中國短缺經濟與計劃經濟體制相結合的產物,戶籍制度被作為一種行政管理手段得到運用,并最終演變成“一個以戶籍制度為核心,包括教育、就業、住房、養老、醫療以及其他公共服務的城市居民身份的權利的制度”,“成為我國長期實行城鄉隔離政策的載體和核心。”[3]農民工生活在城市中,但其戶口卻是農村的。這樣就存在一個矛盾,他們既享受不到城市為市民提供的各種醫療保障,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又不能為其提供有效率的醫療保障。農民工生活在城市邊緣,已經成為一個新的弱勢群體。
第二,法律對農民工的權利的保護不到位,其醫療保障權利得不到法律保障。首先,長久以來我國許多的法律法規都對農民工存在立法歧視。如1999年國務院頒布的《失業保險條理》規定,失業主體僅限于城鎮企事業單位職工,農民合同制工人連續工作滿1年后失去工作的,只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一次性生活補助,不能享受城鎮職工的失業保險待遇。這種歧視性的立法制度,加劇了城鄉分化,人為地將農民工列入城市的低層階級。立法漏洞使侵犯農民工權利的行為難以被追究。同時,勞動合同立法缺乏程序性規定和救濟手段,缺乏對雇主拖欠工資等違法行為的制裁性規定,社會保險立法沒有明確農民工的權利。其次,我國缺乏農民工享受社會福利的實體法,現有的社會福利立法基本上停留在民政福利,僅關注老年人、殘疾人、孤兒和棄嬰。勞動法除了在第76條作了宣言性規定外,尚無法律法規對農民工的社會福利予以規定或者將農民工勞動福利納入調整城鎮原有職工福利體系,農民工享有的社會福利少之又少。另外,現階段的司法威嚴受到了極大的挑戰,法律的正常執行受到諸多不應有的阻撓。例如,河南省許昌縣人民政府因107國道擴建工程自1995年起拖欠該縣保安建筑公司工程款15.6萬元數年,到1998年6月,寫給該公司一紙欠條“完事”。2003年12月,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許昌縣人民政府于判決生效后10日內償還許昌縣保安建筑公司工程款15.6萬元。但是,許昌縣政府“就是不還錢”,手持法院判決書的農民工仍拿不到自己的血汗錢。[4]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鼓嶺鄉政府因續建該鄉柯坪水庫工程自1997年起拖欠農民工工錢及工程款34萬元,以種種借口欠款8年不還,工程處和農民討要工錢時,該鄉領導甚至說“該工程是上兩屆鄉領導辦的”,與他們無關。[5]行政力量過多的干預了司法力量,造成了農民工的權利即使有立法保障,也得不到正確的實施。對農民工來說,當政府失去了其應有的誠信,當法律失去了其應有的威嚴,他們在社會上生存的空間就會進一步被擠壓。當這種社會矛盾積壓到一定程度,很有可能產生巨大的社會動蕩。
第三,各個城市為農民工提供的各種社會保障得不到有效的統一。雖然國家還沒有為農民工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障,但各個地方政府已經意識到并開始認真對待這一問題。在過去數年里,不少地方開始嘗試將農民工就地納入城市社保體系,且越來越多的地方開始仿效。如山東省于2006年5月18日正式出臺《關于解決農民工醫療保障問題的意見》規定,全省城鎮用人單位都要按當地規定為雇用的農民工辦理醫保,參保登記保險費由用人單位繳納,各地要在今年6月底前出臺實施細則并付諸實施。但是這種地區性的政策無法滿足農民工流動性的需求。我國現行社保制度不能在城鄉之間實現有效對接,社會保險基金區域統籌與農民工跨省流動存在尖銳矛盾。而且,社保繳費基數和比例超出農民工承受能力。于是出現了一輪農民工退保的熱潮。另外,各個城市為農民工提供的醫療保障也存在諸多弊端。政府管理的漏洞與制度本身的不合理使這一本來保障農民工權利的制度難以實施。
二、建立和完善農民工醫療保障體制的重大意義
1.它保護了法律賦予農民工的權利,體現了社會主義平等和諧的宗旨
恩格斯曾指出:“一切人,或至少是一個國家的一切公民,或一個社會的一切成員,都應當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會地位。要從這種相對平等的原始觀念中得出國家和社會中的平等權利的結論,要使這個結論甚至能夠成為某種自然的、不言而喻的東西。”[6]憲法賦予了每個人法律上平等的權利,農民工卻因為現行政策享受不到其應有的權利。《世界人權宣言》第22條:“每個人,作為社會的成員,有權享受社會保障。”《社會、經濟、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9條:“本締約各國承認人人有權享受社會保障,包括社會保險。”國際勞工組織《社會保障最低標準公約》(第102號)規定,公約生效的成員國至少應當為本國工人提供包括醫療、疾病津貼、失業津貼、老齡津貼、工傷津貼、生育津貼等9項津貼中的3項保障。這些都是建立農民工醫療保障的國際法律保障,體現了國際社會對勞動者一視同仁的認可。在我國,農民工已成為產業工人的主要力量,他們中的許多人已經與城市無法分割,應當享有市民的權利,享有市民所有的社會保障。
2.對我國經濟的持續發展有重大意義,為我國的經濟轉型提供了一定的幫助
有“專家估計,我國20世紀最后二十年9%以上的經濟增長率中,勞動力流動的貢獻占到1.5個百分點”。[7]農民工促進了城鎮化發展,以廣東省為例,農民工對廣東經濟發展的貢獻率高達25%。[8]農民工對城市發展所做的貢獻,可以說是“低成本,高效率”的。如果沒有廣大的農民工參與城市建設,我國的城鎮化和城市發展就不可能達到今天的規模。農民工為城市建設和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卻長期生活在幾乎沒有任何保障的環境下,自身價值得不到認同,基本利益得不保護。建立覆蓋全體公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是國家和政府的責任。農民工是社會成員的一分子,不是二等公民,他們理應享受經濟發展為每個公民帶來的各種保障和福利。
中國正經歷著經濟的高速發展,但是相關的社會保障制度卻適應不了經濟的發展。中國政府一味的追求高的經濟增長速度,卻忽視了社會制度的健全。中國每年高達9%的經濟增長是由出口支撐起來的。為了增加出口量,就必須降低產品成本,提高企業的競爭力。而廣大的農民工就是這一制度下的犧牲者。日本學者木下俊彥也建議中國政府須著手解決社會問題。“中國不應該只注重經濟發展,應解決棘手的社會矛盾。”[9]許多經濟學家都承認,中國不能也不可能一直靠出口拉動本國經濟的持續增長,中國政府應尋找一種持續健康的經濟發展模式,即以內需帶動的經濟增長模式。而拉動內需的首要目標是要提高人們特別是農民的收入。市場經濟不可能自動調整收入分配,在市場失靈的狀況下,只有依靠政府的力量,才能減小收入分配差距。而我國政府在收入分配調整問題上的失位,使得廣大的農民工的收入水平并不能隨著經濟的發展而相應的增長。而收入分配的兩極分化成為我國拉動內需的最大障礙。解決好農民工醫療保障問題,有利于增加農民工可支配收入,同時有利于增加內需,從而有利于中國經濟持續健康穩定地發展。
3.有利于緩解社會矛盾,建立和諧統一的社會
當今我國經濟雖然取得飛速的發展,但社會制度建設的滯后,帶來了很多社會問題。廣東三省的治安狀況至今仍令人擔憂。其中流動人口犯罪占有相當大的比例。社會保障將農民工排斥在外,導致了城市居民對農民工的歧視,在一定程度引發了農民工的仇視心理。另一方面,農民工在發生工傷事故后不但得不到相應的賠償,雇主不管農民工的死活,“將其解雇了事”,使農民工產生了對雇主和社會的報復心理,使公共安全存在巨大隱患。建立農民工醫療保障體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城鄉分化帶來的社會問題,有利于緩解社會矛盾。
參考文獻
[1] 唐新民.《城市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過渡性方案的路徑選擇》[J].《思想戰線》2005年第6期第31卷.
[關鍵詞] 新醫改;大學生;醫療保險
一、醫療改革背景
我國大學生原有的醫療保障制度始于上世紀50年代建立的公費醫療制度,上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教育體制改革步伐加快,高校擴大招生,民辦高校增多,大學生公費醫療制度面臨諸多挑戰:一是公費醫療范圍窄,民辦高校學生不能享受,也沒有其它的醫療保障制度安排;二是公辦高校學生公費醫療經費多是按高校擴招前的學生人數核撥,多數高校大學生公費醫療經費不足:三是公費醫療經費由學校包干管理,缺乏互助共濟機制,大學生主要限定在本校醫療機構就診,難以享受社會醫療服務資源。針對這些矛盾,有的高校組織購買商業意外傷害保險或重大疾病保險,有的采取由學生和學校分擔費用的辦法,這些辦法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矛盾,但沒有從制度上解決大學生醫療保障問題,在這種形勢下,國務院決定將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范圍。
二、大學生醫療保險的意義
目前,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和以人為本理念的實施,社會保障體系逐漸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覆蓋面正在不斷擴大,現在,大學生數量迅速增加,大學生已經發展成為社會中一股不可忽視的力量,大學生是國家寶貴的人才資源,是祖國未來的建設者和社會主義事業的接班人,大學生的健康關系著祖國的未來和發展。作為這樣一個特殊的群體,但大學生醫療保險還是一個空白,這一瓶頸不僅極大地制約著我國保障體系的完善,還進一步影響了我國教育業的發展,一些貧困家庭受教育的情況,影響了學生的家庭生活穩定。大學生的醫療保障問題,涉及每個大學生切身利益,關系著社會和諧穩定。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黨和國家實施的一項民生工程,是社會保障制度體系的組成部分,體現了黨和國家對大學生醫療保障問題的關心和重視,有利于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體系,有利于提高大學生醫療保障水平、減輕學生和家庭負擔,有利于促進社會公平。
三、大學生醫療保險制度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大學生自我保險意識不強
大學生對參加醫療保險積極性不高,自我保險觀念缺乏。許多已經參保的大學生對醫療保險設立的起付線、醫療費分段計算補助等具體細節都不了解,尤其是對報銷程序還不是完全清楚。出現這種狀況,不僅因為大學生年輕,自我風險意識不強;還因為學校對大學生醫療保險宣傳力度不夠。另外,學校代辦投保仍是大學生獲得醫療保險的主要方式,學校為其投保,其基金的籌集、運用及運營缺乏公開化、明晰化。
(二)大學生醫療保障水平較低
由于基本的醫療保險體系只能提供基本的醫療服務,統籌基金也只能支付一定限額內的醫療費用,對于那些未參加自愿型商業保險的學生,尤其是家庭貧困者,一旦發生重大疾病,往往無力承擔巨額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最高限額以上的部分沒有著落,導致病情延誤甚至造成更嚴重的后果。
(三)現行大學生醫保政策受益面較狹窄,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參保率
按照現行的大學生醫療保險政策,大學生住院,急診等發生的醫療費,可納入統籌支付。現在大學生處在人生患病率最低的階段,小病又得不到報銷,如此狹窄的受益面,學生和學校因此感到參不參保都無所謂,這就直接影響了大學生的參保積極性。
(四)校醫院醫療水平和服務質量相對落后,學生就診難
大部分學生生病就醫會選擇就近原則進行醫治,而現在學校附近的校醫院或門診衛生醫療服務質量較差,達不到醫保定點醫院要求的標準,一些高校由于規模小,同時受外地條件所限,只有一所醫院掛鉤就診,形成學生就醫不方便,得不到合理的醫療保證。
四、完善大學生醫療保險的建議
由于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自愿參保,其籌資水平較低,醫療待遇標準總體上低于職工醫保,顯然,大學生在納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后,其保障程度仍遠遠不能滿足其醫療需求。針對大學生這一群體的特殊性,構建大學生醫療保險制度應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1、加大對醫療保險政策的宣傳。學校可以通過舉辦各類講座、設立相關課程等方式,培養大學生的保險意識,盡量讓每個大學生都了解現行的醫療保險制度。同時積極開展醫療保險報銷機制咨詢會、免費定期醫療檢查等活動,讓大學生切切實實感受到保障的效力,提高大學生參保的積極性,從而加大對醫療保障制度的監督管理,使制度公開化、明晰化。
2、加大政府財政投入,保證醫療保險基金的良性運作。社會醫療保險是由國家和政府、個人、社會等多方共同參與建立的制度。為充分發揮社會醫療保險制度的作用,針對大學生這一沒有收人的特殊群體,應減輕大學生參保的經濟負擔,加大政府對大學生醫療保險的財政投入,以支定收,確保大學生醫療保險基金的到位,保證醫療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良性運作。[1]
3、提高大病、重病的醫藥費的報銷額。由于大學生屬于無資金來源的人群,適當的再度提高特殊病癥的醫藥費報銷額可以解決一定的費用問題。
4.、提高高校醫院的醫療水平。規范高校醫院的管理機制,引入創新性的競爭機制,競爭上崗、定期進行業務考核,從根本上提高醫務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服務質量;再次,使學生在外就醫享受同等醫療保障待遇,一定程度上刺激高校醫院的辦事效率,從整體上提高高校醫院的醫療水平。以競爭推進高校醫療機構的發展,切實使大學生享受與城鎮居民同等的醫療待遇。[2]
5、建立重大疾病專項救助基金。重大疾病專項救助基金可由民政部門、教育管理部門及高校等相關組織建立,由國家財政、教育基金、福利基金、社會募捐等構成其基金來源,主要面對貧困生和醫療費用支出過高的大學生。
參考文獻:
一、目前我國牡會保障體系存在的問題
總的來看,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障體系對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改革開放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與我國經濟社會的市場化、全球化、信息化的要求相比,與“一外三化”的改革目標還存在很大的差距,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政府與個人、政府與企業、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之間以及政府內部各部門之間責任不清。一是政府與企業、個人、市場等非政府之間的責任不清,客觀上導致了企業和個人不愿意繳費但希望得到社會保障,限制了企業、個人以及社會中介組織分擔其可以分擔的社會保障責任,阻礙了市場功能的發揮。
第二,制度不健全,政策不協調。一是制度分割,影響統一勞動力市場的形成和勞動力的合理流動。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之間以及地區之間的制度不統一,養老金等社會保障待遇差距較大,依法應納入養老、下崗失業,醫療和低保等各項社會保障制度體系的對象還有相當一都分未納入相應的保障體系。二是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存在,造成農村人口與城鎮居民享受不同的社會保障待遇,加之農村集體經濟的弱化以及實行農村稅費改革,原有的農村定期定量救濟、合作醫療等制度難以持續,農村貧困人口缺乏基本的生活和醫療保障。農村流動人口的社會保障問題未能妥善解決,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三是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由于承擔著轉軌和人口老齡化的雙重任務,雖經多年探索但至今其制度模式尚未最后定位,加上制度設計本身存在技術性缺陷,同時,整個養老保險體系改革統籌考慮不夠,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保險發展滯后。四是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失業保險實行兩種不同辦法,增加了管理的難度和成本。五是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面有限,自費比例偏高,加上許多地區的醫療救助、公務員醫療補助等針對特殊人群的醫療保障制度尚未建立,致使一部分城鎮居民缺乏基本的醫療保障。六是社會保障政策之間及其與就業政策缺乏銜接配套。
第三,統籌層次較低,管理水平較差。一是大部分地區的養老、失業、醫療保險仍實行市縣級統籌,地區之間調劑功能受到限制,基金抗風險能力差。
第四,基金收支總量矛盾突出,財政社會保障支出壓力大。由于我國社會保障體系面臨著人口老齡化和經濟體制轉軌的雙重壓力,加上責任不清,管理不嚴,參保繳費人數增長慢而享受待遇人數增長快,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特別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矛盾突出。
二、進一步完瞢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基本思路和對策建議
首先,按照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明確劃分政府與市場之間、各級政府之間以及政府內各部門之間的社會保障責任。無論是從公共產品理論,還是從國內外實踐來看,明確劃分政府和市場之間的責任邊界,以及各級政府之間、政府各部門之間在社會保障方面的事權和責任劃分,是建立健全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社會保障體系的基本前提。在政府和市場之間,政府要按“低水平、廣覆蓋、可持續”的原則提供強制性的基本生活和基本醫療保障,承擔有限的責任,要通過制定相關政策鼓勵企業或個人參加補充保險和商業保險,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來實現高層次的保障。針對目前政府提供的社會保障仍占主導地位的現狀,通過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模式,并制定相應的優惠政策,發揮市場機制的激勵作用,逐步讓企業和個人通過參加補充保險、商業保險等承擔更多的責任。
然后是善養老、失業、醫療及低保等各項社會保障制度,做好社會保障政策與就業政策的銜接。考慮到各項社會保障制度都直接涉及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以及政府的信譽,加上社會保障管理水平還較低,我國下一步社會保障制度改革要在認真比較分析的基礎上,本著“漸進、簡化”的原則進行,同時,將重點放在完善各項社會保險及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社會保障制度與就業政策的銜接上面,處理好維護社會公平和保持我國經濟國際競爭力之間的關系。具體來說:
1、統籌推進國家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改革的進程,逐步解決基本養老保險轉軌成本。堅持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重點完善待遇與繳費的銜接機制,以制度規定的待遇計發辦法為基礎建立規范的基本養老金調整機制。
2、完善失業保險制度。清理妨礙事業單位職工參保的各種行政法規,依法擴大覆蓋面,逐步將統籌層次提高到省級,增強失業保險基金的抗風險能力。將失業保險待遇與促進再就業有機結合起來,充分發揮失業保險基金的使用效率。積極穩妥地推進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業保險合并,以失業保險制度取代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3、堅持統賬結合的基本醫療保險模式,繼續擴大基本醫療保障的覆蓋面,將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由城鎮普通職工擴大到城鎮所有居民,使包括個體從業人員、學生、家屬等在內的所有城鎮居民都能夠得到基本的醫療保障服務。根據基金收支狀況及時調整支付標準,在控制費用的同時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同時,采取有效措施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和個人參加補充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減輕基本醫療保險壓力。
4、進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括保障制度。研究制定規范的家庭財產收入審核辦法,合理確定低保標準,使低保制度既能保障困難群體的基本生活,又有利于鼓勵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對象再就業。五是:在認真清理的基礎上整合撫恤補助標準,并隨著財政經濟實力的增長逐步提高補助標準。六是:本著城鄉協調發展的原則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村社會保障工作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