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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職;安檢;航空法;教學
一、高職民航安檢專業法律教學的現狀和問題
航空法是目前高職民航安全檢查專業的一門專業基礎課程。由于它是一門綜合性的法律課程,其內容涉及到多個部門法,并包括大量的行政法規、部門規章。高職民航院校的民航安檢專業法律教學內容的側重點也經歷了一系列的探索。最早航空法教學側重講授行政法、刑法等方面的內容,現在逐漸側重于航空運輸相關的國際公約、國內民事立法及安檢業務法規,這一系列的變化的背后原因也在于業內對民航安全檢查權的法律性質的討論仍在不斷發展變化。
相應地,現階段航空法課程在高職實踐教學中仍存在以下問題:第一,在民航安檢專業的實踐教學中未體現出學生學習法律知識所需要達到的能力目標。第二,在民航安檢專業專業的法律實踐教學中未符合崗位需求,即更多在于介紹法律“是什么”,以理論性、記憶性知識為主。第三,在民航安檢專業專業的法律實踐教學中未激發學生的興趣。
二、民航安全檢查權的性質決定法律教育的側重點
我國《憲法》規定“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安全檢查作為特殊執法行為必須取得國家頒布的法律正式授權才能實施。至今,法律尚沒有明確授權民航安檢部門實施上述行政執法權力的條款。民航安檢工作人員屬于民航運輸企業的員工,從這個角度說,安檢工作人員與民航旅客是平等的民事主體之間的關系。但是,安檢工作卻是強制性的,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旅客是不得拒絕安檢的,從這個意義上說,安檢的行為又帶有一定的“公行為”的色彩。所以,關于民航安全檢查權本身的性質到底應當如何界定,在學界仍處于討論的階段。
此外,由于安檢工作需要一定的體力和耐力,目前民航業的安檢工作人員流動性很大,到了一定年齡之后員工由于身體原因無法應付一線高強度的工作量,都必須轉崗甚至轉行。所以,隨著民航業的高速發展,要求高職院校培養出的未來安檢工作人員應當具備一定的法律知識,成為綜合性的高級安檢人才,以適應職業長遠發展的需求。
所以,法律教學的側重點在于使學生厘清安檢職權與機場公安行政執法權力的界限,平衡安檢的強制性與服務性之間的沖突,在提供安保服務的同時也能應對日益嚴峻的國內國際反恐局勢;同時,培養有法律知識和法律素養的綜合型機場工作人才,使學生獲得更好的職業發展前景。
三、關于高職民航安檢專業法律教學側重點的建議
如前文所述,航空法與安檢法規課程作為高職安全檢查專業職業能力的必修課程,在教學中如果仍然側重于行政法、刑法等公法,則不符合民航安檢專業的學生課程的能力目標要求以及就業特點,也不能激發民航安檢專業學生的興趣。教師在課堂教學中必須抓住核心重點,有的放矢。
在課堂內容上,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第一,自身定位。安檢工作人員首先需要明白自身的職權在法律上的性質,明白機場安全檢查權不等于行政執法機關的人身檢查權力。在對旅客進行安全檢查過程中應當體現出服務性的特點,任何時候都不能“過界”,在發現違法情況時應當立即移交機場公安機關處理。第二,機場秩序相關的法律制度。由于機場安檢工作崗位包括停機坪護衛、安檢通道上的驗證、前傳、開箱包、人身檢查等崗位,在每個崗位上都可能遇到不同的違法違規旅客,例如旅客攔飛機或擾亂機場秩序等“空鬧”行為、隱匿攜帶違禁物品、冒用或者使用假身份證件等情形時有發生,對這類相關行為的定性和法律后果,機場安檢工作人員應當熟悉并了解,才能及時對旅客行為進行劃分,并根據情況通知機場公安。第三,目前與機場相關的突出社會現象及法律制度。例如航班不正常現象、航班超售現象等,在機場安檢通道如果發生旅客問詢或者質疑時,能夠及時解答或指引旅客到相關單位辦理下一步手續。
在課堂形式上,教師可以采取情景式教學方式,將每個法律知識點分為案例導入、案例所涉及的重點法律法規解析、情景模擬三部分。即首先以工作中的現實案例為主線引入,使學生自覺代入未來工作崗位場景并模擬可能發生的各種問題;然后,結合案例中的法律法規進行課堂活動,以情景模擬教學法重現之前講授的法律法規,總結突發事件處理的操作規章制度,但不再拘泥于法律條文本身“是什么”、“為什么”,而是有側重點地強調在崗位中安檢工作人員應當“怎么做”。通過情景模擬鍛煉學生的口才、抗壓能力,使學生明白學習航空法、鍛煉法律邏輯思維對于自身職業規劃和職業發展的重要意義。
一、中職學校的《經濟法》教學的現狀
當前中職學校的《經濟法》課程的教學由于受到各種各樣的因素的影響,呈現出一種定位不確切、教學要求不明確的現象。很多的學校將《經濟法》定位為考查的一項科目,所以導致了老師和學生對此的重視程度不夠,教學過程中的要求不高,學生學習的迷迷糊糊成為當下中職學校《經濟法》教學的普遍現象。
眾所周知,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國家以宏觀調控的方式對市場經濟進行必要的干預,而在這個過程中,法律必然在約束經濟行為、促進經濟有序發展上占據重要的地位。所以,對于中職學校的經濟類專業的學生,如果想在步入社會后獲得較好的工作或作為,必須要重視《經濟法》課程的學習,對法律的了解和熟知,可以為將來更好的施展個人報復做好準備。
二、對于中職學校《經濟法》課程教學的建議
(一)《經濟法》的教學需根據專業做出調整
在很多的中職學校中,受到師資力量的約束,《經濟法》課程的教學經常是由一個老師擔任多個專業的授課,比如像會計、營銷等專業的《經濟法》由一個老師來授課。在這種情況下,授課的老師首先一定要了解不同專業的學生所學習的專業知識的差異性,其次根據專業的不同去熟悉各個專業領域的特點,最后才是根據各個專業的特點,有選擇的做出重點講解。這樣的授課方式學生才會學習到最需要的知識,教師也會獲得好的教學效益,避免了做無用功。
撒網式的教學使得老師的教學任務繁重,學生的學習興趣缺失,出現教非教、學非學的狀況。要想改變這種現象,不僅要求老師在課堂上的授課,還需要課堂下的“充電”,不斷的開闊自己的眼界,積累自己的知識儲備,對于相關的法律條文可以做到信手拈來,以教材為教學的基礎,但是又不受到教材的約束,為不同的專業學生教授適合的《經濟法》知識。
(二)課程合理安排,優化相關法律知識結構
在教師的教學過程中,最常碰到的問題就是學生對于知識無法串聯起來。如何打破這一現象呢?不僅需要教師和學生的努力,還需要學校在對待課程的安排上科學合理,把握學生的知識結構,并對此進行優化。
百丈高樓平地起,不管是開設什么樣的課程,首先要學習基礎知識,就像是在學習乘法運算的時候要先把九九乘法表熟悉了。比如在大多數的中職學校內,會計專業一般是開設三門和法律相關的課程,即《法律基礎知識》、《經濟法》和《財經法規》。合理的課程安排應該是先學《法律基礎知識》,再學《經濟法》,最后才學《財經法規》,這樣的課程安排一方面可以看出這是從法律基礎開始一步一步的提高,另一方面安排的這些課程也學會計專業的其他可測回歸相適應,對于教學的有序進展有很大的幫助,也對學生將不同課程之間的融合有著很大的幫助。
(三)教學和教材保持與時俱進
法律有著一個顯著的特點就是穩定性,但是穩定并不是一成不變,法律隨著社會和時代的發展也在不斷的修正和完善,更何況我們學校的學生呢?每年不也是發橫改變嗎?很多的中職學校里,教師為了節省備課的時間,減輕教學任務,一份授課材料使用多年不更換。如果一份授課材料從不更換,不僅僅是學生在課堂中乏味無趣,接收不到新鮮的事物和知識,教師也會形成一種授課上的“審美疲勞”。
根據課程的要求和時代的需要為基礎,準備出適合當前的授課材料,及時的本專業經濟法的相關內容內容和知識,以淺顯易懂的方式進行授課。法律是由文字組成的,看的話誰都會看,但是如何能搞懂,這才是一個教師在授課中所面臨的重要問題。大段大段的文字敘述只會使得學生乏味無趣,進而產生排斥情緒。在授課的過程中案例的使用必須是占有一定的時間的,而且這些案例必須是與時代同步的,切不可以幾十年前的案例作為分析。
當前的市場上各種各樣的相關參考資料也是越來越多,各有優點,如何選擇合適的教學資料主要是依靠教師的職業經驗。所以,合適的教學資料在教學的過程中起著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創新課堂的教學手段
應用型本科高校經濟類專業經濟法課程面向學生專業廣泛,課程內容涉及面寬,與法學專業相比,教學目標具有差異。當前,學生學習經濟法課程基礎薄弱,對課程認識不足,教師教學方法傳統、陳舊。因此,在經濟法課程的教學實踐中,應根據不同經濟類專業學生的需求,合理設置經濟法教學內容,不斷改革和創新教學方法,提高經濟法課程教學的質量與效果。
關鍵詞:
應用型本科高校;經濟類專業;經濟法課程;教學改革
一、應用型本科高校經濟類專業經濟法課程教學的特點
應用型本科高校經濟類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定位在“懂經濟、懂管理、懂法律”復合型人才的培養上。經濟類專業經濟法課程與法學專業經濟法課程之間存在多方面的聯系,如兩門課程在名稱上相同,在內容上也存在一致性和共通之處,而且往往都是由法學專業的教師教授。但是,與法學專業經濟法課程相比,經濟類專業經濟法課程有其自身的特點。
(一)學生所涉專業廣泛,課程內容涉及面較寬
應用型本科高校吻合經濟類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在財務會計、工商管理、市場營銷、金融及電子商務等經濟類專業都開設了經濟法課程,開設該門課程的專業非常廣泛。經濟法課程體系本身比較龐雜,涉及到法學基礎理論、民法、商法、行政法、訴訟法等知識,雖然從理論深度上講要求不高,但其所涉及到的內容甚至超過了法學專業的經濟法課程。
(二)與法學專業相比教學目標具有差異性
應用型本科高校經濟類專業主要是將學生培養成符合社會經濟發展需求,能從事經濟、管理工作的應用型人才,而法學專業的培養目標是學生從事法學研究或法律實務工作,決定了兩個專業的教學目標具有較大的差異性。經濟類專業經濟法課程首先要培養經濟類專業學生的經濟法律意識,在具體的經濟實務工作中增強守法、用法意識,牢固樹立“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的理念;其次,在課程內容上,要注重增加知識面的寬度,降低理論深度,將課程目標定位為使學生“懂”法“、用”法而不是“精于”法“、研究”法。
(三)要求教師具有法學和經濟學專業的復合型知識體系
授課教師應在扎實法學理論知識體系的基礎上,熟悉經濟、管理等經濟學領域的知識,將經濟法律法規的學習和理解融入經濟類專業學生所熟悉的經濟專業知識體系內,既可以解決學生學習經濟法入門難、缺乏學習興趣的問題,更重要的是為經濟類專業培養通經濟懂法律的應用型人才目標的實現提供保障。
二、應用型本科高校經濟類專業經濟法課程教學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學生對課程認識不足
經濟類專業的學生學習經濟法課程時存在著一些問題:從客觀層面來看,經濟類專業學生欠缺法學專業的基礎知識背景,在學習過程中有些內容理解起來相當吃力,結果使部分學生逐漸失去了對經濟法課程的學習興趣;從主觀方面來看,有些經濟類專業學生并沒有把經濟法當作一門重要的專業課程看待,缺乏學習熱情和動力。
(二)教學內容缺乏專業針對性
不同的經濟專業對經濟法知識的內容要求也是不一樣的,應該各有側重。如市場營銷專業,除了要重點學習市場規制法方面的重點內容外,還需要著重介紹民事制度、合同法、廣告法等法律制度;財務管理或會計專業,則應當著重介紹財政法、稅法、會計審計法、票據法等法律制度。然而,在實際教學中,學校及教師卻忽視了不同經濟類專業學生對經濟法知識需求的差異性。
(三)傳統的教學方法缺乏實效性
理論傳授是傳統經濟法課程的主要教學方法,教師往往只注重對現行法律規定的解釋和闡述,只注重教材上的理論內容,不能引導學生理論聯系實際。教師的“滿堂灌”使得教學過程沉悶乏味,即使偶爾組織一些課堂討論、案例分析,也是教師分析為主,經濟類專業學生因為缺乏相關的基礎知識和法律思維而無法參與,不能形成良性互動,難以激發學生的學習熱情。
三、應用型本科高校經濟類專業經濟法課程教學改革的建議
(一)正確引導,注重培養學生的自主學習能力
要使經濟類專業學生在通曉經濟法律的基礎上,具有分析和處理經濟活動中法律事務的能力,僅僅依靠課堂上教師對經濟法知識的講授是遠遠不夠的,必須注重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重視學生自主學習能力的培養。要在經濟專業經濟法課程教學中培養學生的自主學習能力,首先要“教”“學”并重,改變“教師講、學生聽”的單向教學模式,運用恰當的教學方法讓學生參與到教學過程中。其次,實踐應用能力的培養是經濟類專業學生自主學習能力培養的一個重要的落腳點。培養學生的自主分析思考能力和探索實踐能力,最具實效的途徑是案例教學法在課程教學中的應用。教師應根據具體的教學內容進行案例素材的選擇,同時考慮到經濟類專業學生貧于法律知識和法律思維,要對案例的內容和難易程度作一定的處理,循序漸進地引導學生對案例進行分析和展開討論,寓理論于案例之中,通過討論讓學生積極地參與進來,變被動學習為主動學習。
(二)根據專業特點恰當選取和處理教材,合理設置教學內容
在經濟法課程教學過程中,教材的選取直接關系到教學內容和教學質量的選擇,選擇教材的時侯,要考慮到不同專業學生的特點。同時,要根據專業特點合理構建課程教學內容。經濟法課程涉及的法律、法規眾多,教師必須針對不同專業的培養目標,有選擇、有重點地設置教學內容,關注不同專業對經濟法律知識需求的差異性。授課教師要對每一章節的內容都要進行精心的設計與安排,不斷改革和完善教學內容。這樣的課程設計與專業結合緊密,能夠在有限的課時里將最需要的、最實用的知識傳授給學生,從而達到增加教學的有效性。
(三)契合應用型人才培養的教學目標,不斷改進傳統的教學方法
教學方法是影響教學質量的重要因素。在應用型本科院校經濟類專業經濟法課程教學中,常用到的教學方法有講授法、案例教學法、討論法。講授教學法中,教師應善于置疑設問,啟發學生思考,幫助學生掌握知識。除此之外,教師還應在掌握學生學習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對難點進行針對性的講授,為學生系統地獲取知識提供保障。教師在教學中應使用多媒體設備,將有關經濟法的新知識、新信息直觀地傳遞給學生。在經濟類專業的經濟法課程教學中使用多媒體,要合理安排內容,科學把握每節課的課程容量,給學生留出思考和接受知識的時間。生動的案例對學生更具吸引力,可以增強學生對法律的感性認識。在案例教學法中,選擇恰當的案例是很重要的。教師應根據具體的教學內容進行案例選擇,圍繞專業特點盡可能選取貼近學生實際的案例,同時要對案例材料的內容和難易度作必要的處理,循序漸進地對案例展開分析和討論,教會學生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法律問題。組織課堂討論可以讓學生參與到教學中來,還可以活躍課堂氣氛,使學生在討論過程中深化對知識的理解。討論教學法由教師給予啟發性的提問,以引導學生的思路為主。但是討論法的運用除了需要提前布置學生預習之外,還需要充裕的課時,并處理好學時過少和教學進度的問題。討論過程中,教師要注重組織和引導對問題的分析,及時總結學生討論的核心和重點,使學生的討論有始有終。
作者:王艷 單位:長治學院法律與經濟學系
——從醫學法學專業人才的需方市場角度
【摘要】“醫學法學”作為一個新型專業方向,各高校在專業建設方面電呈現出多樣化的特點。而從醫學法學專業人
才的需方市場角度進行分析,則對課程如何設置、學制如何、專業歸屬何處等問題都可以有一個較清晰的答案。
【關鍵詞】醫學法學;專業建設;需方市場;課程設置
【中圖分類號】d922.16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7—9297(20__)04—0268~03
醫事法學,也稱“醫學法學”,是一個法學與醫學交
叉的前沿學科專業方向。作為一門新型專業,各高校
在醫事法學專業建設方面也呈現出多樣化的特點 首
先。專業目標歸屬多樣。醫事法學專業在教育部學科
專業委員會備案的確切名稱是“法學(醫事法律方
向)”,但在開設類似專業的各高校,專業名稱除“醫事
法學”①外,還有公共事業管理(醫事法律方向),②臨
床醫學(醫事法學)③等。其次,學制并不統一,較多的
為4年制本科,還有5年、6年制的。第三,課程設置上
也有區別。在法學知識領域,有的要求完成國家教育
部規定的全部14門法學核心課程和近10門法學基礎
課程的理論學習,而有的縮減了國際法、國際私法、國
際經濟法學的相關內容;在醫學知識領域。有的除要求
學生系統學習解剖學、病理學、藥理學、內科學、外科學
等基礎醫學、臨床醫學課程外,還根據學校的醫學專業
特點,開設了中醫藥學、藥學等課程。當然。在各高校
的醫學法學專業建設中還是形成了一些共識.存在著
一些共同點。比如,學生在校期間。都經歷新型的雙學
科教育過程,即系統學習法學與醫學兩大學科的知識,
并分別在法律實踐部門、醫療實踐部門進行法律專業
實習和醫學臨床實踐的訓練。更重要的,在此專業的
培養目標上,不管是表述為“培養具有醫學理論和實踐
經驗的法學專業人才”。還是培養“既系統學習法學知
識,同時按照臨床醫生的培養規劃進行醫學專業教學
的高級專門人才”,但基本目標都是培養既懂醫學又懂
法律的“復合型”專業人才。因此。謹慎而仔細地分析這
類“醫法皆通”的復合型人才的需方市場,或能對我們
的專業人才培養起到導向作用。
一
、醫學法學專業人才的需方市場分析
近年來醫療糾紛日益增多,已成為社會矛盾突出
的熱點之一。醫療糾紛的一方當事人—— 患者的維權
意識逐漸增強,但他們通常既無醫學科學知識,又無法
律專業素養,要想在醫療糾紛中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
益,必須尋求專業人士的幫助。此時,醫學法學專業法
律服務工作者就是最佳選擇。由于受過醫學專業訓練,
他能夠較敏銳地——或者至少比其他毫無醫學教育背
景的法律工作者更容易——察覺醫療過程中相關行為
與患者人身損害之間的聯系,他對醫療行為的主觀判
斷通過醫療鑒定機構經法定程序確定下來后.又能隨
之依靠其法律專業知識參加到訴訟中去。因此醫學法
學復合型人才可以成為為患者這類特定主體提供法律
服務的專業律師。
而醫療糾紛的一方當事人—— 醫療機構內部也需
要醫學法學專業人才。在實踐中,有時醫院不知道哪些
是醫療事故,是否應該承擔責任,具體應怎樣進行賠
償:更不懂得依法“保護自己”,如及時保存病歷及輸液
器、安瓿等物證。而有的醫療機構則違法實施了篡改病
歷等行為或與患者簽訂了無效的和解協議。當然,目前
有部分醫院已聘請了律師作為法律顧問.姑且不問這
些律師是否具備足夠的醫學專業知識,事實是法律顧
[作者簡介]王曉燕(1973一),女,漢族,江蘇南通人,南通大學法政學院講師,理學學士,法律碩士,主要從事醫事法律、知識產權法
學研究。te1:+86—513-85030117;e-mail:wxylx@hotmail.com
① 如東南大學、天津醫科大學。
② 如福建中醫學院、南通大學。
③ 如吉林大學。
法律與醫學雜志20__年第l3卷(第4期)
問也不可能事無巨細地參與醫院醫療服務運行的各個
環節。更何況,有不少醫院出于維護醫院聲譽考慮,把
發生醫療糾紛視為醫院內部的“隱私”,并不愿“外界”
包括律師頻繁深入地了解、介入。然而畢竟與患者身
份不同,醫療機構不是偶發性地涉及醫療糾紛,可以臨
時性地尋求醫學法學專業律師的幫助;醫療機構作為
專門提供醫療 衛生服務的部門會經常性地遭遇各種各
樣或大或小的醫療糾紛。因此,為依法行醫,積極預防
和妥善處理醫療矛盾與糾紛,要求醫療機構內部要專
門配備有此類醫學法學復合型人才,參與醫療機構的
日常管理法律事務.并在突發事件中配合外聘律師解
決糾紛或單獨解決糾紛。
這里需要進一步討論的問題是.人民法院是否是
這類復合型人才的真正的、現實的需方?隨著醫患雙
方法律意識的增強,特別20__年9月1日《醫療事故
處理條例》實施以來,醫療糾紛訴訟案件急劇增加。眾
所周知,醫療糾紛涉及極為專業的醫學科學知識,這似
乎對審判機關、審判人員提出了新的較高的要求。那
么.法院是否需要這類醫學法學復合人才作為法官呢?
答案恐怕是否定的。隨著社會分工的細化、科技的發
展.越來越多的案件涉及極為專業的知識領域,如專利
侵權、電子商務、環境污染,當然也包括醫療糾紛。如
果每涉及一類專業性的案件,就要求有掌握這一類專
業知識的法官,那顯然是不現實的,也超越了法官作為
“法律判斷者”的職業要求。相反觀點可能認為醫學法
學專業人才也接受了法律專業教育。具備了成為法官
的基本素質,他同時又具備了醫學專業知識,這不是錦
上添花嗎?問題是,將這一類醫學法學專業人才(經過
通常的錄取選拔程序)作為普通法官使用,這就完全沒
有發揮他們作為復合型人才的優勢:而作為專門審理
醫療糾紛案件的法官的話,現實情況是,醫療糾紛訴訟
雖數量不少,但也只是眾多案件類型的一種,專為人身
損害的這種類型的案件審理設立審判庭,配置專門的
審判人員顯然是不現實的,也是不經濟的,因為這類案
件涉及的醫學方面的事實認定可以由醫學專家組成的
鑒定委員會進行.法官只需對這樣的專業鑒定結論作
證據學上的審查判斷就可以了(雖然在現階段,醫療事
故的鑒定體制還需完善,以使得鑒定結論在實體上更
符合科學性)。因此,審判機構不會也不應對醫學法學
復合型人才產生需求。
隨著國家法治建設的逐步推進和醫療衛生體制改
革的深入,醫療衛生行政部門依法行政的要求日益提
高,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及衛生、藥品執法監督和醫療糾
紛調處機關需要大量既懂醫學又通法學的復合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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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這些機關、部門與人民法院不同,它們以處理醫療
衛生及相關事務為日常的工作職能,因此,雖然如遇有
醫學專業問題可能仍然需要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相
關技術檢測部門等進行判斷,但是從制度建設、長效管
理的角度。一個掌握醫學專業知識的“內行”比起毫無
醫學教育背景的單純的“外行”,其行政執法或管理的
效率及質量顯然會有所區別。
綜上所述,醫學法學專業進行的是雙學科的教學
模式.對這類人才的需求也大多產生于那些經常性地
既涉醫又涉法的領域。同時,實踐中,醫學法學專業人
才還可能由于其法律專業素質技能符合各級審判機構
錄用的標準而獲準從事專門的法律工作,或者因通過
了國家司法考試可以開展律師執業活動而從事一般性
的民、商、刑事等訴訟與非訴活動,或者因通過了國家
公務員的選拔考試而成為一個與醫事活動無關的國家
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或者成為某一個企業(可能是一
個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銷企業,也可能與“醫”毫無關
聯)的行政管理、營銷人員等等,以上情形皆有可能。
— — 這些情況下其醫學教育知識大多被忽略,這部分
專業知識被浪費或長期處于閑置狀態,甚至對有些職
業領域。其法律專業知識都無太大用武之地。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如果說,以上醫學法學復合型
人才與涉醫又涉法的職業領域存在雙向的最優選擇關
系,與僅涉法或既不涉法又不涉醫的職業領域還存在
次優的選擇關系,那么。醫學法學復合型人才根本就無
法進入僅涉醫的職業領域。換言之,醫學法學復合型人
才不可能成為一名外科醫生或麻醉師。得出這一論斷
有兩點依據。第一,不管是本科4年還是5年制的時
間.在安排了如此齊備的法律科目的教學和實踐環節
后.實在無法培養出通常需要5—7年才能培養出的
“醫生”;第二,醫生與這社會上其他職業的大眾一樣,
了解一些法律的常識是必要的,但也僅此而已,接受專
業的法律教育則是不現實也是不必要的,這是社會化
大分工的必然要求。— — 當然如果轉而從事非單純醫
生的與法律交叉的行業又另當別論了。對南通大學醫
學法學專業學生就業去向及就業意向的調查也支持了
這一論斷:已就業的該專業學生中沒有一人是從事的
醫生職業;該專業的在校學生中也未有一人考慮過畢
業后成為一名醫生。
二、醫學法學專業培養模式中的若干問題
從前文對醫學法學專業復合型人才的需求分析可
以看出,醫學法學專業的培養目標不應是掌握法律專
業知識的醫學專門人才,而更應著重于培養這樣一種
人才:他具備從事法律職業的全部必備素質,同時又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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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當醫學專業知識。基于這樣一種認識,對醫學法
學專業建設中的若干問題我們也許可以有更清晰的思
路。
(一)關于課程設置問題
司法部規定各政法院校必須開設14門法學類核
心主干課,①這也是醫學法學專業的必修課程。對此,
有學者指出,這種課程設置解決了法學本科學生的基
礎性問題,卻與醫學 法學專業學生日后就業的針對性
不強。比如就國際經濟法學的學習來說.畢竟這些專
業的學生畢業后又有多少可能涉及國際經濟領域的法
律實踐或研究工作呢?對此類觀點,筆者不敢茍同。筆
者認為,上述課程是法學專業的基礎課程,是每一個法
科學生都必須學習和掌握的。也可以說.這些課程的
學習是培養法律職業專門人才的基礎.也是法律知識
更新的基礎。無論是什么專業的法律人才,這些課程
都是其培養法學思維能力的必經之路,也是培養其職
業技能的必備基石。因此,醫學法學專業(方向)的學
生,也必須安排這些核心主干課程。只是就學習的深
度而言,要求有所區別,因此可以在課時和課程安排上
也有所側重。在此基礎上,醫學法學專業(方向)應重
點設置一些特色專業課,如醫事法學、衛生法學、醫療
法律實務等。同時。醫學法學專業又應具備相當醫學
專業知識,而既非了解一般的醫學常識,也非精通職業
醫生的全部專業內容。因此基礎醫學與臨床醫學中的
相關重點課程如病理學、藥理學、內科學、外科學、解剖
學等都必不可少。此外,考慮到該專業的就業需求很
大一部分來自衛生行政部門及醫療機構管理部門。因
此也可以考慮開設專業選修課程如公共衛生學、衛生
監督學、衛生事業管理、醫院管理學等。
(二)關于學制問題
可以看出,醫學法學專業方向與民法學、刑法學等
法學的其他專業方向不同。它的學習內容不僅是在原
法學框架內某一個方面的深入與拓展,同時。它跨越了
法學門類。涉及了醫學科學的相當多的內容 如前所
述。該專業學生除要接受國家教育部規定的全部14門
法學核心課程和多門法學基礎課程的理論學習外.還
要進行醫學法學的理論與實踐的特殊教育和基礎醫
學、臨床醫學以及與專業技能相關的醫學課程學習.另
增加一些務實的公共課、選修課等等。這么大規模的
課程設置,同時,醫學與法學又都是專業性非常強的學
法律與醫學雜志20__年第l3卷(第4期)
科,4年制的醫學法學本科要完成如此既廣又深的教
學任務實在捉襟見肘,恐怕在醫學和法學兩個專業上
都難以深入,學生的理論水平、專業技能等方面均有局
限,極具創新性的復合型人才的培養思路難免可能淪
為生產“都懂都不精”的“四不像人才”的口彩專業。當
然考慮到醫學法學專業本科教育的目標主要還是面向
職業教育,即對有志于從事醫學法學實務的人進行科
學且嚴格的職業訓練,使他們掌握相關的實踐技能及
操作技巧,能夠處理社會中各種錯綜復雜的矛盾。而醫
學法學的精英教育即培養一批研究醫學法學的理論問
題、立法問題和法的適用問題的高層次復合型人才。這
需要更長的時間,可以通過招收5年制醫學本科畢業
生入學通過3年制醫學法學碩士模式進行培養,而不
是本科教育可以完成的。因此,筆者認為本科5年學
制恐怕更恰如其分。
(三)專業歸屬問題
這里有一個有趣的現象。雖然醫事法學應屬于法
學的一個專業方向,但在各高校。該專業有隸屬于人文
學院(系)、公共事業管理學院(系)的,還有隸屬于臨床
醫學院(系)的,真正隸屬法學院(系)的卻很少,這恐怕
與該專業的最初起源有關。首先是醫療衛生行業對法
律科學的迫切需求,才有一些醫學院校或設醫學院的
綜合性大學紛紛開設起此專業。只有這種院校才能充
分保證醫學的教學師資和設備。然而很多此類院校的
法學教學資源卻是相對較為匱乏的,②所以醫學法學
專業這個新生的寶寶只好認養在形形的乳母名
下。這種現狀對于專業的發展是極為不利的。從前文
所述對該專業的需求情況看,法律職業素質的要求是
基本的,沒有強大的法學教學資源作支撐,該專業會成
為無本之木、無根浮萍。因此,從學科建設的長遠發展
著眼。建議已開設此專業的院校應盡快充實法學師資、
法律專業圖書資料等資源,并將該專業及時落實到“法
學”專業名下;而對新開設此專業的院校,有關主管部
門應嚴格把關,以避免一蜂窩似的重復低水平專業建
設。
應該說,醫學法學作為一門新興專業,其發展和建
設的道路還在不斷摸索中,從對該專業人才的需方角
度分析該專業培養模式中的若干問題.應該會為該專
【關鍵詞】中職;法律;實效性
中職生法律基礎課是學校進行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承擔著培養具有法律意識的高素質人才的重要任務,是提高國民法律意識,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迫切要求。如何提高中職法律基礎課的實效是每位法律教師思考和探討的問題。本人基于多年的教學經驗,提出一些個人的見解。
一、 中職法律基礎課在中職學校的現狀
(一)在學科建設上,學校不夠重視。學校在學科建設上往往是注重專業建設,而輕視公共基礎課。就我所在的學校而言,引進教師時首先考慮的專業課老師,很少專門引進法律專業的老師。目前,法律基礎課的老師很多都是兼職的,很多都不是法學專業本科畢業,還存在著很多行政人員為了評職稱但苦于無課課上,后面都去上了法律基礎課。其實法律基礎課是一門非常專業的課程,很多教師只是對法律一知半解,可想而知教學的實效。
(二)教材相對滯后,內容單一,沒有結合學生的專業特點。當今是一個社會變化日新月異的時代,法律源于社會服務于社會,所以法律法規的更新也隨之加快。新的法律法規甚至司法解釋的出臺,必須體現在法律教材中,因為不同的法律規范往往會導致不同的法律后果,如果不及時更新,教師又沒有及時跟進,就很有可能誤導學生。另外,目前中職的法律教材都是通用的,沒有體現專業特點,無職業規范方面的內容。在依法治國的大環境之下,各個領域的法律規范越來越多,但我們中職的法律教材在這方面沒有做到與時俱進,沒有相關專業領域法律規范的內容,不利于學生以后的就業需求。
(三)教學重理論輕技能。目前中職學校的法律基礎課都是通過教師課堂的講授,學生通過教師的授課,雖然基本上都懂得了法律的概念和相關的內容,表面上看教師也完成了自己的教學目的。但是學生在今后的社會實踐中真正碰到法律方面的問題時往往無法學以致用,無法用所學的知識去解決現實的問題,實踐的技能還很差。教學過程中一般的教師都是理論知識的講授,很少走出課堂,通過實踐的方式去認知法律,運用法律,這要培養出來的學生顯然是無法滿足社會需要的。
(四)教學方式不當。教學的手段和方式是由教師在教學活動當中所做的選擇,當前,大部分教師還是按照陳舊的填鴨式的灌輸方式,在教學中無法體現學生的主體性,中職生本身就是重技能輕理論,教學方法的不當直接導致學生上課昏昏欲睡,喪失對法律基礎課的興趣。
二、 如何提高中職法律基礎課的實效性
(一)重視學科建設,建立一支高素質的教師隊伍。學校領導及其相關部門應該重視中職生的基礎課程,摒棄重專業課建設輕基礎課的做法。學校的法律基礎課應該由本專業的教師負責擔任,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教學的質量。有條件的學校可以調高新進教師的門檻,比如招一些通過司法考試的法律教師,以保證教師的教學質量。總之,只有學校重視法律基礎課,建立一支專業的高素質的法律教師隊伍才能保證教師宣傳法律觀念和培養學生法制意識的工作才能夠落到實處。
(二)理論和技能必須兩手都要抓。中職生法律基礎課的內容主要包括了母法憲法和民法等幾部大的部門法,法律課涉及到的法學概念很多,法學觀點也多樣化,所以在內容上體現出抽象性,邏輯性很強的特點,中職生的文化水平本來就比較低且無社會經驗,法律意識薄弱。在這種情況之下,如果教師在教學的過程中只是一味地解釋概念和法律條文,就會使學生覺得上課很乏味,無法達到教學母的。要增加一些實踐的環節,比如成立學校的法律服務中心協會,讓同學們用所學的知識去分析發生在身邊的法律問題,教師負責對學生進行引導。又如可以組織學生到法院去參加一些可以旁聽的公開審判的案件,讓學生去感受法律的威嚴,通過實踐活動深化對法律知識的理解。總之,理論和技能的培養同樣重要,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理論是其基礎,而技能的培養是學理論的目的,兩者不可偏頗。
(三)優化課程設置和教材滯后的不足。現在學生所學的專業大部分都有相應的部門法,而法律基礎課并沒有相應的職業規范方面的內容,即使有些專業有上部門法的課程,也只是簡單的堆砌,沒有辦法和法律基礎形成有機的結合。可以考慮把基本法和對應的部門法編入同一本書,按專業大類進行區分,有選擇性的選擇相應的教材。這樣一來基本法和對應的部門法就可以有機的組合在一起,形成系統性從而提高法律教學的實效性。對于教材滯后的問題一方面要求教材編輯者與時俱進更新相關的規定,另一方面要求專業教師要多關注法律修改方面的動態,確保以最新的法律知識教授自己的學生。
(四)利用案例教學法激發學習興趣,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有句話說得好只有不會交的老師,沒有教不會的學生。目前中職生對法律基礎課不敢興趣,與教師的教學方式有很大的關聯。我們要換位思考結合學生的實際情況,以生為本,注重學生的主體性,改變傳統的教學方式,運用案例教學法,調動學生的積極性。法律是一種社會規范,在我們的周圍都有對應的現實案例。教師在授課的過程中運用這些案例,把抽象的法律問題蘊含在生活實例中,讓學生可以直觀、形象地認識法律問題,從而提高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培養他們的獨立思考的能力,從被動變為主動。
法律基礎課承擔著培養學生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的重任,中職生正是法律意識和法律觀念最為淡薄的群體之一。但目前,中職學校法律基礎課教學中還存在著很多不足之處,筆者結合自己實踐工作的情況,提出了一些個人的見解。希望對該領域的教育同仁,有所幫助和促動,為中職法律基礎課的教學改革盡一份個人的微薄之力。
參考文獻
[1] 鄧文明.中職生法律意識的培養[J].教育教學論壇, 2010(2).
[關鍵詞]法學教育 教學改革 專業類 課程
[中圖分類號] C961;G423.0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2095-3437(2015)02-0100-02
自2013年被遴選為江蘇省“十二五”重點專業類以來,揚州大學法學院法學專業面向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圍繞卓越法律人才培養,瞄準法學及相關專業發展前沿,借鑒國內外高校課程改革成果,在優化法學專業類課程設置方面進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些粗淺的認識,積累了初步的經驗。筆者不揣淺陋,磚列在此,希望引起法學教育界同仁對此問題的深入探討。
一、法學專業類的本質是契合卓越法律人才知識結構的課程體系
對于絕大多數從事法學高等教育的教師和教育管理者來說,法學專業類仍然是一個較為陌生的概念。所謂專業類是指以特定專業為核心,其他與核心專業具有內在緊密關聯的相關專業為支撐的多個專業的組合體。在我國高等教育活動中,專業是人才培養的基本單元。根據我國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以培養法律人才為目標的本科專業是“法學”(專業代碼:030101K),而法學類被單列為一個專業類,專業類代碼為0301,其下只包含一個專業,即法學專業。然而,在重點專業類申報和建設過程中,我們認為法學專業類并不限于目錄中法學類下所包含的專業。法學專業類是指以專業目錄中的法學專業為核心的相關專業的組合體,其范圍應當包含法律人才知識結構所涉及的各個相關專業。
在生活世界中,法律并非一個自成一體的獨立系統。在法律職業活動中,法官、律師等法律從業者不僅要掌握和運用法學專業知識,還需要掌握和運用政治學、社會學、經濟學等其他專業的知識。不僅法律實踐需要復合型人才,近年來,理論法學界也形成了重視復合型法學研究人才培養的共識。在中國法律史學會2014年年會上,中國外國法律史學會會長何勤華教授提出外國法律史學研究的發展方向是必須加強與世界史學、語言學、翻譯學、宗教學和各部門法學科的聯系和合作,培養復合型的法學研究人才。由此可見,無論是應用型卓越法律人才,還是理論型卓越法律人才,都必須具備跨學科、跨專業的復合型知識結構。
而專業類作為專業的組合,在職業活動中是指特定職業所必須具備的綜合性和交叉性的知識結構,在教學活動中表現為反映復合專業人才知識結構的由多個專業的課程構成的課程群。[1]據此,我們認為法學專業類的本質是契合卓越法律人才復合型知識結構的以法學專業課程為核心的跨專業課程體系。法學專業類建設的一個最為基本的目標就是通過法學專業類課程群的優化重組實現法學專業和相關專業知識體系的融合和重構,使之符合培養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轉型和法治建設需求的復合型卓越法律人才的需要。
二、法學專業類建設的抓手是打破既有專業的藩籬進行課程設置
在我國高等教育教學管理和人才培養的實踐中,專業逐漸偏離其課程體系的本質,演化成組織實施本科教學、分配管理教育資源的科層制組織結構。有學者將這一現象概括為專業的“實體化”。[2]在我國高校,專業背后存在三大類實體:同一專業學生組成的教學班級、同一專業教師組織(教研室、系科或二級學院)以及與教師組織緊密聯系的人員、經費、教室、實驗室、儀器設備、圖書資料和實習場所。由于專業的組織化和實體化,導致以專業劃分的教育教學資源只能在本專業內配置使用,服務于本專業的人才培養,不同專業之間出現了“組織藩籬”。而無論專業人才培養口徑寬窄,專業間存在的藩籬都會不可避免地導致高校課程設置體系冗雜和專業區隔。例如,法學專業和國際貿易專業的學生都需要學習“國際貿易法”課程,但由于兩個專業的課程體系各自獨立,所以法學院和商學院往往會各自獨立配備師資開設“國際貿易法”課程,導致課程和教學設置的重復建設,造成資源浪費。另一方面,卓越法律人才知識結構中非常重要的經濟、社會、政治、語言等相關課程,無法在法學專業的教學計劃中一一專門開設,法學專業的學生又不能跨學科到相關專業自由選修這些課程,只能在專業的藩籬外“望課興嘆”。
因此,法學專業類建設的一個重要抓手就是要打破既有不同專業各自建設的藩籬,以專業類為平臺進行統一的課程體系設置,通過建立法學專業與相關專業間的合作平臺,在不改變高校教育教學組織既有結構的同時,對傳統的以專業為中心的教育教學資源分配模式進行合理配置和優化,通過設置開放、共享的專業類課程體系,讓屬于同一專業類的不同專業能夠共享原本冗雜、分散的教育教學資源,實現對高校有限教學資源的充分利用。
三、法學專業類課程設置應當以復合型、應用型和國際化為導向
在法學專業類課程設置的過程中,揚州大學法學院以實施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計劃為突破口,積極探索“厚基礎、寬口徑、重素質、強能力、高素質”的人才培養模式和“高校―實務部門”聯合培養機制,各相關專業密切合作,共同制訂人才培養目標,共同設計專業課程體系,共同開發優質教材,在課程設置中突出復合型、應用型和國際化的導向,以適應地方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的需要。
在多年法律人才培養實踐中,我們通過調研總結出應用型、復合型和國際化的卓越法律人才應當具備以下十大素質:(1)可靠的政治素質: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理論水平,具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和公民意識。(2)獨立的人格素質:具有獨立公正的人格和較高的社會倫理道德水平,掌握社會倫理道德知識。(3)必要的人文科學素質:具有從事法律職業所必需的人文素養和科學精神,掌握基本的人文社會科學知識與自然科學常識。(4)健全的身心素質:具備強健的身體和健康的心理,掌握基本的生理和心理健康知識。(5)厚實的法學專業基礎素質:掌握法學各學科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掌握法學和相關專業、學科的基本研究方法,了解法學理論前沿的發展動態,熟悉我國法律和相關政策。(6)精專的法律職業應用素質:具備縝密的法律職業思維,具有綜合運用所學法學理論知識、方法和技術手段分析并解決司法實際問題的能力,具有參與訴訟和非訴訟活動設計和管理的能力,具備利用法律和相關專業知識、技能從事社會管理工作的能力。(7)優秀的法律職業道德素質:養成正確的法律職業倫理和道德觀,學會正確處理各種法律職業道德困境。(8)較強的本土和跨文化適應素質:既能夠正確認知和解決我國國情和社會現狀中的實際問題,又初步具備國際化趨勢下跨文化環境中交流、競爭和合作的能力,并且具備初步的危機應對和處理能力。(9)較強的創新素質:具有較強的研究性學習能力和初步的調查研究能力;具有自主創業的能力和獨立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10)職業發展所應具備的其他素質: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交流溝通能力、環境適應能力和團隊合作能力,具備信息獲取和終身學習的能力。[3]
為了培養卓越法律人才所需具備的政治素質和人文科學素質,揚州大學法學專業類在建設之初就整合思想政治教育專業、中國史專業的優質師資和課程資源,在思想政治公共課的基礎上,結合法學的專業特點,將世界觀和方法論教育以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融入法學專業課程設置中,以增強學生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以及運用科學方法認識、解決法律問題的能力;設立了中國法律文化與法治發展二級博士點,在法學本科課程體系中設置人文科學選修課程,以增強學生從事法律職業必備的人文精神。
為了培養卓越法律人才所需具備的應用素質,法學專業類在課程設置中加大實踐教學比重,應加強校內實踐課程設置,在優化案例課程、法律診所課程的基礎上,積極探索模擬法庭的課程化,開發法律口才課程。在校外實踐課程的設置中,強調理論指導下的反思性實踐教學,將學生的見習、實習、診所實踐等環節置于教師的全程監控之下,及時評價、指導和反饋,避免理論課程與實踐課程相脫節。
為了培養卓越法律人才所需具備的參與國際交往、國際競爭的能力,法學專業類在課程設置中,應適時增加國際法律規則、國際法律前沿動向等方面的內容,不斷充實國際化的教學內容,強化涉外和國際性課程在整個課程體系中的地位。
[ 注 釋 ]
[1] 包振宇,蔡寶剛.地方綜合性高校法學本科教育專業類建設芻議[J].揚州大學學報(高教研究版),2012(6):72-76,93.
當前,我國近一半的理工院校開設了法學專業,增強了該類高校學科設置的綜合性。但不可否認,與專門的政法院校和綜合性大學的法學理論專業相比,理工類高校的法學專業在師資隊伍、教學管理經驗、學術底蘊等方面都存在不足,再加上理工院校固有的專業環境和辦學傳統的影響,使得理工類高校法學教育的發展受到嚴重制約。
同時,我們也應看到,理工院校的多學科優勢為其法學專業教育提供了更多的發展機會和創新空間。如何充分利用理工類高校的特殊背景和條件,變劣勢為優勢,化被動為主動,實現法學教育的機制創新,對理工類高校辦好法學教育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發展思路的創新
(一)培養目標的定位
應用復合型法律人才的培養應成為理工類高校法學教育最基本的目標定位。縱觀世界高等教育學科和專業的改革,學科相互交叉、滲透、綜合發展發展的趨勢越來越明顯,專業間的界線逐漸淡化。理工類高校的法學教育應強調法學學科與理工類學科的相互交叉與融合以傳統法學專業教學模式為基礎,以理工類高校專業為依托,立足市場,培養應用復合型人才。
“如果只設有工科專業……不利于培養高素質、厚基礎、寬口徑、強能力的人才與復合型人才。”應逐步實現法學與工、理、經、管、文等領域學科的結合,尤其是法學與電子商務、知識產權、信息技術等科學技術領域的結合。在法學專業人才的知識結構的培養上,不僅要注重基本知識、基本理論的傳授,更要注重學生對特定領域法律問題解決能力的培養,只有這樣,才能滿足各行各業用人單位的需要。
(二)辦學思路的更新
結合本校特點,實現特色辦學。理工類高校的法學教育的發展,要從從學校的實際情況出發,憑借所在學校重點優勢學科,依靠現有資源,于學科間交匯點上將一個或數個優勢學科作為主攻方向,不斷探索法學發展的新興領域和研究方向,形成合理的學科結構和布局,創設既符合自身條件,又體現學校特色的法學專業,有側重地培養具有自身的獨特品格與不可替代性的法律人才。
二、教育模式的創新
縱觀全球法學教育的模式,一種是通識教育,另一種是職業教育。從目前專門政法院校和綜合性大學法學專業的思路和做法來看,中國的法學教育已不再局限于傳統的以法學理論知識的課堂傳授為主的通識教育,而是更加注重以案例教學和法庭教學等實務教學方式為主的職業教育。大多數理工類高校的法學教育也是以之為效仿對象。但問題在于,理工類高校,特別是地方理工類高校在法學專業的辦學規模、師資力量、學術影響、社會資源等各方面,與政法院校和綜合性大學存在較大差距,因此在職業教育上存在短板,無法達到預期效果。
而通識教育如果在課程設置上不體現差異化,則無法顯現出競爭力。鑒于理工類高校法學本科生畢業后進入公檢法系統的比例較低,絕大部分是進入其他企業和事業單位從事與法律相關的事務。因此,本文認為,基于理工類高校的特殊情況,無論是通識教育還是職業教育都不應只是針對純法律職業而進行知識儲備,而應根據自己的辦學條件、學校特色探索一條有競爭力和廣泛發展空間的道路。在通識教育方面,除了向學生講授法學基本理論和制度,培養其批判性和創造性的法律思維之外,可根據各校理工科背景專業的特長,確定一到兩個特別法專業方向進行教學。這樣有利于拓展學生的知識面,為畢業后從事法官、律師之外的非傳統法律職業作好知識儲備。
在職業教育方面,可以說案例分析、法庭旁聽等普遍采用的職業教育方法仍然只是針對傳統法律職業進行的技能培訓,雖然目前很多理工類高校職業教育都是以司法考試為核心進行課程安排和教法更新,但這并不是理工類高校法學職業教育的全部。基于其畢業生的就業分布特點,我們認為理工類高校法學職業教育還應著眼于法律專才的培養,不僅要強調傳統法律職業技能的培訓,還要關注法律職業技能在其他職業領域中的運用。這就需要在教學過程中認真設計教學環節,尤其通過實踐教學環節使學生掌握理工學科相關職業的特點、內容、工作程序等,為學生畢業進入非公檢法單位工作打下基礎。
三、課程體系的創新
理工類高校法學專業的課程設置要實現創新,就必須在傳統法學教育課程體系的基礎上有所突破。基于培養目標和教育模式的定位,理工類高校院校法學專業教育適宜實行“3+1”人才培養模式, 即前三年進行法學專業基礎教育, 后一年進行法律職業實踐教育。理論課程體系方面, 分為兩大部分,法學基礎課程和法學特色課程。課程設置應以國家教育部規定的法學專業14門核心基礎課為主干,既要保持課程設置的相對穩定性,又要結合本校的優勢專業,體現一定的靈活性和開放度。
此外專業方向課程的設置要體現特色,重點是結合理工類課程,體現出層次性和方向性,可以部分設為選修課程,由學生依興趣自主選擇。實踐課程體系方面,應設置一套以培養學生法律思維,提高學生法律實務操作能力和以目標就業崗位為指針的實踐課程體系。規范的實踐課程設置主要包括學年論文(階段論文)、畢業論文、實習三種。教師通過指導和評判學生學年論文和畢業論文,從而考察學生對所學知識的掌握程度和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而實習則是法學職業教育的關鍵環節,又可分為專業見習和畢業實習。專業見習是組織學生到法律實務部門見習,了解法律工作的方法和程序的學習活動。畢業實習則是對學生知識和技能水平的綜合考察。實習應在校外實習基地完成。值得注意的,理工類高校法學專業的實習基地建設應該更加多元化,不能僅限于檢察院、法院、律師事務所和政府部門,還應當向企業和事業單位進行拓展,為學生提供更廣闊的實習空間。
四、教學方法的創新
由于教學方法是當前法學教育中相對薄弱的環節,因此在理工類高校法律教育的機制創新中,教學方法的創新顯得尤為重要。理工類高校法律人才培養以應用復合型為基本目標定位,故而實踐型的現代教學方法應貫穿于法學教學的全過程,而不僅僅局限于某一個教學環節。具體而言,在課堂教學中,首先要明確教學目標,把培養學生法律職業思維,形成分析和解決具體法律問題的能力作為教學的主要目標, 力爭專業知識同步轉化為職業能力。
同時,倡導互動式教學,以可采用案例教學法和疑案辯論教學法,引導學生獨立思考, 克服學生因被動接受灌輸形成的學習惰性。通過案例教學,增強學生運用基礎理論分析、解決復雜問題的能力。通過辯論教學,鍛煉學生的口才和應變能力。在實踐教學環節,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方法:其一,社會調查。社會調查的目的是使學生深入基層、認識社會,從一個法律人的角度看待和分析社會現象。培養學生人際溝通能力以及運用法律思維觀察社會、解決問題的能力。其二,觀摩法庭庭審。庭審觀摩教學可以增加學生對法律的感性認識,特別是使學生對庭審程序有直觀的了解。其三,模擬法庭教學。通過模擬庭審,可以增強學生對訴訟參與人的了解和認知,使學生將理論知識融會于實踐,對提高其法律實務操作能力大有益處。
其四,診所式法律教育。該方法的最大特點在于讓學生親身參與真正的法律實務,真切感悟課堂所學理論知識的深刻內涵, 發現自己的不足,并由此掌握基本的法律實踐操作技能和法律職業精神。
五、師資建設的創新
為適應應用復合型法律人才培養目標的定位, 師資隊伍建設也要實施機制創新,其核心在于:加強理論型師資的引進和培養的同時,要重視實踐型師資的隊伍建設。理工類高校,尤其是地方理工類高校的法學專業教師隊伍普遍存在學歷和職稱偏低的現象。缺乏具有深厚法學理論素養的教師,會直接影響法學基礎理論的教學,同時也影響專業科研水平的提高,從而無法進一步促進整體教學水平的提升。這成為制約理工類高校法學教育上層次、入主流、可持續發展的瓶頸。要解決這一問題就必須首先加強理論性師資的引進和培養。一是要引進高端法學人才。
我國部分重點理工類高校的法學專業近些年得以快速發展,很大程度上仰賴于國內著名法學教授等學科領軍人物的引進。如清華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等名校。因此理工科高校應將的法學人才的引進作為學科發展的重要驅動力。鑒于普通理工類高校相對于名校在學校級別和聲望上存在差距,且國內高端法律人才稀缺,因此在人才引進上要采取區別對待的政策,在經費支持和配套政策等方面要高于其他學科,這樣才能吸引科研能力強、教學經驗豐富的高層次法律人才加盟。二是鼓勵現有教師攻讀博士學位。理工科高校的理工專業教師的學歷和職稱結構已趨于合理,而法學專業教師的學歷層次仍有提高的空間。
因此理工類高校在教師的培養政策上同樣也需區別對待,法學專業教師在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的工資、福利,以及職稱評定都應享受與理工專業攻博人員不同的差別待遇。建設實踐型師資隊伍應采取以下幾項措施:第一,加大實踐型人才的引進。第二,教師應親身參與法律實務,主動獲得法律實踐經驗。有律師資格的教師可以通過案件提高實踐能力。還可以參與媒體、政府部門組織的咨詢和培訓和活動以獲得實踐經驗。第三,深化與法律實務部門的交流和協作。可以建立與政府和企業的雙向崗位交流機制,使教師在實務部門的工作中獲得實踐經驗。第四,建立法律實務人員兼職教師的機制。法律實務人員相比專職教師具備更多的實踐經驗,讓他們走上講臺,對于豐富實踐教學的內容大有裨益。但對聘任兼職教師的經費來源、教學管理等問題需要認真考量。
公安院校《經濟法》課程的教學同普通院校相比,有其相同之處,也有不同之點。總的說來,公安院校《經濟法》課程要緊密結合公安工作性質、任務,要為公安隊伍的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和軍事化建設服務。在這樣的背景下,就要求公安院校《經濟法》的教學在遵照法學教學規律的前提下,與時俱進,特別是要按公安教育的規律去進行教學,這就是公安院校《經濟法》教學的新常態。
一、公安院校《經濟法》課程教學的特點
一般而言,公安院校法學專業的《經濟法》課程涉及面非常寬,甚至超過了地方高校法學專業《經濟法》課程的內容。地方高校法學專業的《經濟法》課程既包括合同法律制度,又包括企業法律制度,還包括市場規制法律制度、宏觀經濟調控法律制度、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經濟司法制度等等,內容繁雜。在公安院校中,《經濟法》的課程還包括經濟偵查等相關的內容,這就要求我們把握公安院校《經濟法》課程教學的特點。
(一)強調實踐,重點培養學生適應公安形勢的能力
公安院校培養的人才需要具有很強的實踐能力,重點培養學生的應用能力,向社會輸送大量的公安法律人,而公安法律人不但要通曉法律,還要掌握較強的警務應用能力和案件辦理能力。《經濟法》課程是一門實用性很強的應用學科,它要求公安院校的學生能夠正確看待各類經濟案件的糾紛,在紛繁復雜的案件中掌握偵查技巧,這就要求我們采用多種教學方法和各種途徑培養公安院校的分析案件和結案能力。
(二)強調應用,重點培養學生經濟犯罪的偵辦能力
眾所周知,《經濟法》教學是將《經濟法》的知識轉化為學生的應用能力。知識轉化表面上看是知識的具體應用,實質上是知識轉化為能力的體現。對于公安院校的學生來說,《經濟法》教學應當側重培養學生應用經濟法律知識,正確認識、判斷、分析和解決現實法律問題并引導、約束其自身行為,形成一種法律邏輯思維能力和經濟偵辦能力。這兩種能力的培養,是公安院校《經濟法》教學必須首先明確的教學目標。那么,運用什么樣的教學方法,才能培養學生的法律邏輯思維能力和經濟偵辦能力呢?這是公安院校《經濟法》教師需要認真思考的重大課題。
現實《經濟法》的教學中,公安院校的法學教育側重理論知識的教學,這就造成學生對于法律知識的轉化和能力的遷移存在很大的問題,學生形成對書本知識的嚴重依賴,從而導致學生在走上崗位以后很難快速適應復雜多變的案情。或者,即使學生適應了案情,在公安戰線上也很難得到有效的職業發展。
二、打牢專業基礎,切實掌握《經濟法》的精髓
專業知識基礎在《經濟法》教學中能夠起到重要作用。這就要求教師在上課之前不僅要圍繞教材內容,在翻閱大量文獻資料與消化吸收的基礎上形成一套關于對本門課所涉及的概念、知識及理論的理解與認識,然后再到課堂講授給學生。同時,教師本身也要在公安一線掛職鍛煉,具有從事公安教學的基本素養。因此,要打牢學生的專業基礎,教師一方面要具有豐富的法學知識,同時還要具有豐富的經濟學、公安學知識。有人會問,公安院校的教師需要具有公安學知識無可厚非,怎么還需要經濟學知識呢。一般來說,公安院校的學生畢業以后走上職業舞臺,大部分需要是從事各類警務工作,還有一部分從事律師、法官等法律事業。那么這些學生在從事經濟案件工作的時候,如果沒有對經濟學專業知識的掌握,很難做到工作的系統性與嚴謹性。
在公安院校《經濟法》傳統的教學觀念教學模式的影響和束縛下,教師只是對著課件講授就會成為純粹的獨白者,單向的信息輸出與輸入,忽視了學生主動參與教學的重要價值,不利于學生分析判斷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和實踐綜合能力的培養。考慮到《經濟法》知識的繁復性、特殊性、多樣性,這就要求教師在《經濟法》課程講授中,多考慮學生的年齡特點、可接受程度,切實打牢學生的專業基礎,調動學生的積極性與創造性,不斷把學生的專業基礎錘煉得更扎實。以《經濟法》當中的《公司法》為例,國家對于公司有關的法律、法規不斷地在進行變化、調整,不斷地充實新內容。但是教師在講授時,如果把學生的專業基礎知識打牢了,就能不斷提升學生應對這種變化的能力。
《經濟法》課程涉及的知識點很多,對于培養公安院校的人才而言,掌握好經濟法的基本理論和基本法律規定,熟練運用各種經濟法律知識和法律技能解決實際糾紛十分重要。因此,教師必須高度重視《經濟法》課程的核心概念的講解、互動,讓學生了解《經濟法》課程的基本原理。經濟法體系龐雜,涉及法律法規眾多,分散于市場經濟各個領域,對于法學應用型人才而言,掌握好經濟法的基本理論和基本法律規定,熟練運用各種經濟法律知識和法律技能解決實際糾紛十分重要。盡管公安院校法學應用型人才的培養目標具有多元化,但對于《經濟法》的學習而言,無論是教師還是學生都應該掌握好法學基礎理論,尤其是法律關系、所有權法律制度、公司法、合同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破產法等內容,要本著學以致用的原則,讓《經濟法》的基本的理論為學生所吸收。
三、開闊視野,采用現代教學方式讓學生自主學習
在全球競爭日趨激烈、世界合作日趨緊密的今天,公安事業的發展尤其需要更多的具有國際視野的高素質人才。公安院校的大學生是我國繁榮公安事業的生力軍,是祖國的未來和民族的希望。公安院校的大學生是否具有國際視野對于國家的發展尤為重要。對于《經濟法》的教學為而言,要從課堂走出去,在教學中加大實踐教學的比例。作為公安院校,要大力加強實踐教學的力度,突出學生實際操作能力、知識運用能力培養。比如帶學生到基層派出所實習,要讓學生實地在派出所與公安民警同吃、同工作,而不是蜻蜓點水式的淺嘗輒止。如果條件允許,可以讓學生參與經濟案件的偵辦,讓學生直觀感受各類經濟案件的偵辦。比如帶學生去律師事務所實習時,可以讓學生參加律師辦案過程當中,與當事人如何溝通、與法院如何打交道等等;比如帶學生到法院實習時,可以帶學生參觀法庭的辦案流程,讓學生有直觀的感受和理解。事實上,一些公安院校法學專業的學生在大三的時候,就被鼓勵去考公務員、考律師、考研究生,致使各種各樣的實習極易流于形式。
在具體教學形式上,可以大量采用案例式教學,就是堅持與學生互動,強調最大限度地調動學生對于法律知識學習的積極性,在一般案例教學的基礎上,充分利用案例的對抗性,將學生分成正反雙方,采取陳述、自由攻辯等方式進行討論,理解和運用基本法律原理的一種教學方法。在《經濟法》中普遍采用案例教學法,其實質就是以案例為討論內容,與系統講授法、辯論法相結合,以加深對經濟法律法規的理解和運用,這是對《經濟法》教學的有益嘗試。在進行案例教學時,可以選擇學生感興趣的案例以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如《證券法》《公司法》中選擇具體證券公司成長過程等案例。學生對這些案例的關注度較高,教學互動性明顯增強,避免了學生對教學案例的被動接受,師生在互動的情況下輕松掌握經濟法的知識。
四、注重能力,不斷提高《經濟法》教學質量
在大多數的公安院校中,《經濟法》并非必修課,所以很多學校采用開卷考試或課程論文的方式,這就導致很多老師認為經濟法考試不重要,開卷考試甚至是論文考核即可。這種觀點直接影響了學生對這門課的重視程度,他們或平時不認真學習,考試時臨時突擊;或學習時淺嘗輒止,不能深入學習,這也就導致了經濟法的教學質量不理想。因此,我們要注重學生能力的提高,不斷提高《經濟法》教學質量。
那么如何提高公安院校學生的能力,提高《經濟法》的教學質量呢?這就要求在經濟法教學中要注意從供給者到需求者的轉變,以面向警察這個職業為主,兼顧法官、律師、檢察官等職業,探索這些職業成長所需要的能力,不斷提高學生的核心競爭力。以江蘇為例,江蘇經濟法大,涉及經濟的案件很多,因此,公安院校的老師要不斷調整知識結構,不斷發展教學能力,讓《經濟法》的教學符合地域特色、符合職業特色。
要提高《經濟法》的教學質量,有幾條路徑為必由之路。第一,增強《經濟法》教學大綱的針對性。由于大部分《經濟法》的教學大綱是針對有法學專業的學生的,因此在公安院校難免存在水土不服的問題。因此,作為公安院校的教師,要主動調整《經濟法》教學大綱以適應公安院校的特點。第二,對教學內容進行配套。《經濟法》的教學不能單純只講經濟法,還要講經濟學、管理學的基本知識,打開學生的思路。
《經濟法》作為一門實踐性、應用性很強的課程,教師在課程設計上既要注重教學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又要考慮課程體系的相對完整與專業理論的系統性,講授必要的專業理論,為公安院校的學生理解、掌握相關法律制度奠定基礎。公安院校的教師要讓學生參與到課堂教學,打破教師一言堂做法的新嘗試,依據教學內容、教學目的和學生特點,以學生容易接受、便于參與的方式組織課堂教學,使學生親自操作掌握教學內容和方法,以不斷錘煉學生的能力,提高學生的適應性。
【關鍵詞】物業管理法規 課程設計 教學改革
基金項目:校級重點科研項目“我校重點專業與特色專業建設研究――以物業管理專業為例”(項目編號:11-04-A07);“高等職業教育核心課程開發研究――以我校物業管理專業核心課程開發為例”(項目編號:13G-04-A11 ),本文為階段性研究成果。
中圖分類號:G642.0 文獻標識碼:A
《物業管理法規》是大學物業管理專業的核心課程之一,在物業管理專業的知識體系構架中處于重要地位,承擔著培養學生法制意識和依法辦事能力的重要任務[1],該門課程具有極強的理論性、實效性和應用性。對該課程內容的掌握將引導學生深入專業體系,有助于學生全面了解物業管理業務的規范開展,并為后續課程的學習打好基礎。對于非法律專業的學生來說,該課程內容龐雜而枯燥,晦澀而抽象,要掌握幾十種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應用,僅靠聽取教師課堂上對一般理論的講授往往達不到學習目的,所以有必要對課程教學過程進行設計和改革。
課程特點
《物業管理法規》課程內容主要是各種與物業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具體應用,它以物業管理業務的開展為主線,規范物業管理各具體業務操作的合法邊界。課程知識面極廣,涉及幾十個法律法規,在表述法律概念的同時又強調法律的應用性。在物業管理專業體系中,物業管理法律法規的應用是貫穿物業管理業務始終的隱形線索,所以對于物業管理專業的學生來說,掌握課程內容是進行規范的物業管理業務操作的前提,也是全面理解和掌握業務處理的關鍵所在。
在物業管理專業課程體系中,《物業管理法規》是物業管理專業多門核心課程中的首要核心課程,該課程銜接后續課程,比其他核心課程開設的時間都要早,這個相對前位的核心課程,對于學生后續課程的學習,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該課程的設置與學習,對于學生全面了解物業管理行業、掌握物業管理業務會起到非常積極的作用,也會為后續課程的學習打下良好的基礎。因此,對《物業管理法規》課程進行設計與教學改革,有利于強化物業管理專業學生的法律意識、培養學生規范的物業服務意識,同時也符合課程的教學目標與要求,課程教學改革的實施則可以增強學生的職業能力,助力學生的職業發展。
教學內容整合與設計
《物業管理法規》課程的質量會直接影響學生對物業管理行業及業務的認識與理解,而課程質量會在一定程度上取決于教材質量。對于物業管理專業教師來說,一般選用何種教材主要是側重于考慮教材內容是否符合專業教學計劃、課程教學目標以及實際應用效果。教師普遍希望教材內容能夠全面、正確且重點突出,并能關注物業管理專業的新動向、追蹤相關熱點。但是現有的任何一本《物業管理法規》教材都不能說是毫無缺陷的。相關教材編寫的相對滯后其實和物業管理行業的發展狀況及法律法規的頻繁修改相關。我國物業管理行業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出臺全國統一的物業管理法,目前應用的諸多法律如《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和物業管理活動相關聯的一些法律法規及政策的約束力相對有限,而且一些法律的條文逐年修改,變動太快。這就使市面上現有的《物業管理法規》教材內容很難做到與時俱進、確保內容正確。所以任課教師首先要明白,無論是本科還是專科層次的物業管理專業,課程教學都要緊緊圍繞物業管理活動來講法律,該課程首先培養的是物業管理專業人才,而不是法律專門人才;其次,法律法規的時效性要求教師與時俱進,隨時掌握法制建設動態,不斷補充更新知識,不斷完善教學內容;第三,要注意培養學生的法律應用能力和遵法守法意識,以加強法律應用為重點,突出相關法律法規在物業管理中的全面理解與深刻應用,教學的目的是以法律的靈活應用為主,而不是強調法理和法條意義。最后,有必要對課程內容進行整合與設計,拓展教學內容,在強化教學重點的同時增大教學信息量,擴大學生的視野。
通過對《物業管理法規》課程的設計,可確定課程的核心主要是物業管理活動的三大要素:業主、物業服務企業、物業管理活動。課程的主線是物業管理活動中的雙方主體(業主-物業公司)的法律關系,教學內容以物業管理活動中各個主體的權利與責任為核心來組織,重點內容在于各方主體對權利與責任的認識,以及因權責處理不當而引發糾紛的矛盾解決。然后可整理出該課程的五大模塊,該課程的基礎是認識物業管理法律法規的模塊,其余模塊分別是物業管理活動雙方主體――物業服務企業、業主自治管理;雙方的關系與責任――物業管理法律關系、物業管理法律責任;雙方關系的起源與確定――物業管理招投標、物業服務合同、物業服務收費;雙方關系中的糾紛與處理――物業交易法律制度、物業質量管理法律制度、物業管理糾紛的處理。在雙方的關系中,貫穿著物權法、民法、行政法等十幾種法律以及物業管理條例等20多條行政法規與政策的應用,所以在具體教學過程中,要處理好各模塊之間內容的銜接與內在聯系,還要注意處理好與后續課程相關內容的區分。
教學方法設計與應用
1.多媒體教學與案例教學相結合
多媒體教學與案例教學相結合,要求教師要提前做好設計,對于課程內容教師需要有充分把握,圖片的選取必須有針對性、新穎實用、主題鮮明,案例的選擇必須有客觀性,符合法律法規的描述和實際物業管理工作的要求,并能考慮到學生的認知特點。
針對課程內容理論性強的特點,可在每節課前設計引導案例,通過案例引出要學的知識。對于課程中的熱點問題,可利用多媒體播放視頻、音頻、圖片,讓抽象的法律條文形象而生動,或將干澀的法律知識與現實生活中生動的案例結合起來。這樣不僅可以活躍課堂氣氛、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還可以讓學生感性地理解和掌握法律法規的內容。對于課程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則可以通過精心整合的典型案例分析及熱點問題討論,讓學生進入角色積極思考,培養學生提出不同見解的能力,讓學生在分析討論中澄清模糊認識,鞏固物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知識。而對于一些需要深入探討或者當前有爭議的法律問題,可設計3~5分鐘的小型辯論賽,比如地下車庫的產權歸屬問題,有些學生主張其產權屬于開發商,有些學生覺得應該屬于業主,還有其他的觀點等,就不同的觀點可讓學生分組展開辯論,最后由教師點評并給出正確意見。
2.項目教學與任務驅動教學相結合
項目教學法是師生通過共同實施一個完整的項目工作而進行的教學活動,是當今國際教育界十分盛行的一種教學法[2]。任務驅動法是由學生組成項目小組,承擔一項或多項工作實踐任務,深入實際,學生在解決問題的同時學習和應用知識,在實踐的第一線提升綜合能力。項目教學與任務驅動教學相結合,是指在教學中把教學內容隱含在每個項目中,以具體項目的實施來完成教學任務的一個過程。這就要求教師教學目的要明確,每個任務都要以項目來引領,項目選擇要圍繞課程重點內容來選取,項目設計要精心;任務設計要有實踐性和創新性,項目實施程序要周密。
項目任務驅動法的突出特點之一,就是合作學習[3]。在完成任務的項目實踐過程中,學生可以獲取理解和把握課程要求的知識和技能,體驗成功感和團隊合作的力量,培養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這種教學方法不僅能幫助學生變被動接受知識為主動學習知識,還可以培養學生整合知識和經驗的能力,以及活學活用的能力。例如讓學生主動進社區調研,收集現實中存在的各種物業管理糾紛,或引導學生運用現代網絡和圖書館資料,查閱典型案例,再運用所學法律知識正確進行分析,并選擇適當的途徑解決物業管理糾紛,培養學生在工作、學習中主動發現問題、分析問題的能力以及運用相關法律知識解決糾紛的能力。
3.情景模擬教學與現場教學相結合
情景模擬教學法讓枯燥晦澀的法律法規學習變得輕松活潑成為可能。情景模擬是讓學生分組模擬實際工作場景,在物業管理業務處理模擬與訓練中掌握運用物業管理法規的基本技巧,這種學習的趣味性和主動性,對于培養學生應用法律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更有效。比如裝修管理,可讓學生分組扮演物業管理人員和業主,就裝修中常見的問題或糾紛及其處理來設計雙方的臺詞和行為,然后現場演練,其他學生觀看并評價,最后由老師點評作總結。典型的情景模擬和小品演繹一樣,要求主題鮮明,情節合理,問題解決有始有終。而現場教學是讓學生身臨其境,在實際的物業小區或寫字樓參觀、考察或接觸工作崗位,臨時承擔工作任務,聽取物業公司人員講解,與企業人員現場交流或與業主直接打交道,理論和實際工作相聯系,看、聽、學和用同時進行,使學生對物業管理法規知識的學習得到深化。例如有關物業管理收費問題,是當前的焦點問題之一,可以安排學生走訪小區業主順便作訪談,了解收集業主的意見,再參觀物業公司,聽取物業管理人員的觀點,然后要求學生根據所學的物業管理法律法規知識,對比雙方的意見,形成自己的觀點,最后參照物業管理的現實,檢驗觀點的正確性。
傳統考核方式改革
傳統的考核方式一般是在課程結束后安排理論的筆試考試,通過學生書面答卷的分數來確定學生學習的效果。這種理論考核方式往往忽略了學生平時的成績,容易導致一些學生平時不注重學習,只是在臨考前臨陣磨槍、突擊復習要考的內容;而且就算學生考試及格,但不會運用法律法規的情況仍然普遍存在,這就說明書面考試顯然考核不出學生對法律法規的運用情況。這種情況對于《物業管理實務》、《物業經營管理》等后續課程的學習極為不利。如果物業管理法規知識掌握不扎實,那么物業管理的業務操作以及公司運營等是否規范就無從談起,所以學生的后續學習困難就更大,甚至有些學生干脆就會放棄學習。
因此,可以考慮改革傳統的筆試考試方式,從結果考核轉向過程考核,強調學生平時的學習,在總成績里增加平時成績的比例。課程總成績包含平時成績和期末考試成績兩大項,平時成績與期末考試成績各占50%。平時成績可包含平時上課出勤率、回答問題及作業成績、參加情景模擬、案例分析和討論的表現、參觀物業公司等活動的成績,甚至可以設計一些專項考察項目。
結 語
《物業管理法規》課程學習的效果將直接影響物業管理專業知識的掌握與應用,為了提高教學效果,大學教師必須考慮專業特點與培養目標,進行課程設計與教學改革,并將課程改革措施落實于課程教學活動中。《物業管理法規》課程因其教學內容的規范性、應用性,對于教學改革有其內在的要求,本文只是在教學內容的整合與設計上、教學方法的設計與應用上,以及考核方式的改革上作了初步的探索,該課程改革的后續研究還將有待于進一步深入和細化。
參考文獻:
[1]李娜、岳娜:《從行業需求論課程的教學改革》,《陜西教育》(高教版)2009年第8期。
[2]何紅:《物業管理專業教師論物業管理法規與政策的教學改革》,《經濟研究導刊》2014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