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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兩反一保” 濫用 對策
一、“兩反一保”的濫用
1.反傾銷、反補貼的濫用。反傾銷、反補貼措施本來是對傾銷和補貼這種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補救措施。由于傾銷和補貼是非公平貿易行為,人們總是從反傾銷、反補貼的正義性來看待各種反傾銷、反補貼行為,而忽略了對反傾銷、反補貼背后的動機的探究,久而久之,就導致了某些國家的企業或政府出于不正當的動機,以反傾銷、反補貼為名,濫用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這實際上就已使這一正當的補救措施成為了貿易保護主義的工具,成為這些國家推行貿易保護主義的一種重要的非關稅壁壘。
非關稅壁壘措施區別于關稅壁壘措施的特點之一,就是非關稅壁壘的隱蔽性與歧視性。這一特點在濫用反傾銷、反補問題上表現得尤為突出。許多非關稅壁壘措施的實施都有其國內法律法規的依據,對于反傾銷,反補貼的不正當使用更是這樣,那些實施反傾銷、反補貼措施的有關機構,總是名正言順地稱它們那樣做有其國內法律的依據,致使這種不正當行為合法化,從而使濫用的程度愈來愈高。美國《2000年持續傾銷與補貼抵消法案》,適用于所有2000年10月1日以后作出的對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的征收。根據該法案,海關專員應將所有來自前一財政年度所征收稅款的資金(包括利息)分配給受影響的生產商,只要生產商能證明它有資格并且期望得到這種分配。這一法案的規定,既可以使那些缺乏競爭力的產業得到保護,又可以使它們得到額外的利益,這就極大地激發了某些企業提起反傾銷、反補貼訴訟的積極性,導致了反傾銷、反補貼的濫用。
目前,中國是全球受到反傾銷投訴最多的國家,訴訟國不僅有發達國家,同時還有許多的發展中國家,有些國家在我國根本未有傾銷行為的情況下,它們根據所謂的一些的經濟學理論進行推斷,先下手為強,將中國的某些商品列入反傾銷的名單中,一旦中國的這些商品進入它們的海關,就向這些商品征收反傾銷稅。最近,世界銀行出版的一部關于中國經濟的研究著作中注意到了歐盟和美國對中國出口產品的“重疊”反傾銷案件。該類案件數量較多,分別占美國和歐盟對中國出口產品反傾銷投訴案件的75%和68%。這些反傾銷投訴案件通常都是在一年之內歐盟和美國相互獨立地提出來的。除了3個案例外,其余的所有反傾銷指控都導致了某種形式的反傾銷措施的實施。
2.保障性措施的濫用。在1947年的《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第19條“對某些產品的進口的緊急措施”即保障性措施,是指如果由于未可預見的發展和對關稅減讓表所列的產品給予減讓,使該產品進口的大量增長,對國內生產者的類型產品構成嚴重侵害的威脅,任何一方政府可自由地全部或部分地收回減讓,或將其修訂至避免此中侵害的適當的程度和時期。”這一條款使總協定的貿易規則具有嚴格性,同時,又不失靈活性,具有雙向調節作用。因此,這一條款也被視為世界貿易體制的一種“安全閥”。
截至2006年5月26日,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機構受理的關于保障措施和臨時保障措施的案件(36件)占該機構受理的全部爭端案件的10.5%。其中,涉及美國的案件共20件;而美國為被控訴方的案件18件,16件已經結案,美國全部敗訴:要么美國違背有關協定,濫用保障措施,要么美國自知理虧。
二、“兩反一保”濫用的原因
1.濫用反傾銷的效應。(1)使反傾銷企業得到更嚴格的保護,而被反傾銷的企業受到嚴重損害。當某項產品被征收反傾銷稅后,該項產品的出口就受到嚴重影響,進而影響到該產品所在行業的發展,最后影響就業狀況。那些反傾銷國家的相關企業,由于該產品進口的減少,企業的沖擊得到緩解甚至消除,企業的發展得到有效保護。(2)對出口國企業具有阻礙和威嚇作用。實踐表明,在許多情況下,僅僅提出反傾銷的申訴立案就可有效地阻止進動,有時,甚至發出要進行反傾銷的威脅也可以達到一定阻止和威嚇作用。例如,在美國對鋼鐵反傾銷立案的數月中,美國市場熱軋鋼板的進口數量就下降了65%以上。(3)使進口國國內企業獲得額外的利益。某些國家的反傾銷法具有很強的偏袒性。這些法律的實施會給申訴方帶來額外的利益。由于反傾銷對出口國企業的阻礙和威嚇性,當反傾銷國對某項商品進行反傾銷立案時,該商品的進口數量下降,則反傾銷國此類商品的價格就大幅上升,國內該產品的同類企業就可獲得額外的利益。即使官司打輸了,企業獲得的額外利益遠遠大于打官司的費用。這就是打反傾銷官司的益處。 2.濫用反補貼的原因。(1)反補貼協議規則上的缺陷是濫用反補貼的原因之一。世界貿易組織的《補貼與反補貼協議》仍有許多缺陷,如,農產品是世界最重要的出口產品之一,但目前仍游離于該協定之外;協議中對于“禁止性被貼”、“可訴補貼”和“不可訴補貼”的定義尚有待于作進一步的完善,等等諸如此類的一些概念都需要確定和完善。因此,有些國家正是利用了這些定義的不完善性而濫用反補貼措施以達到其保護主義的目的。(2)對出口企業和進口商具有威脅性是濫用的原因之二。在反補貼的起訴和調查過程中,國外的出口企業和國內的進口商會感到很大的壓力。有些外國企業會自動地增加其出口價格或減少其出口額,以躲避反補貼稅的懲罰;國內的進口商也會對反補貼稅造成的高昂進口價格望而卻步。這樣正好起到了貿易保護的效果。
3.濫用“保障措施”的原因。(1)保護國內缺乏競爭力的“日落產業”。隨著國內產業結構的不斷調整,一些發達國家曾經輝煌一時的產業,如鋼鐵、紡織、服裝等產業,并沒有從經濟領域中退出,在發達國家這些產業已成為所謂的“日落產業”。而這些產業恰恰是發展中國家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具有很強的競爭力。當發展中國家的這些具有較強競爭力的產業影響到發達國家同行業的生存狀況時,發達國家不管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往往會援引“保障條款”。威脅要實施,或武斷地單方面決定實施“臨別保障措施”,以保護它們缺乏競爭力的“日落產業”。(2)“保障措施”實施比較容易。反傾銷和反補貼的實施都要進行復雜的數量上的調查和計算,而實施“保障措施”則不需要這些復雜的程序,只需開展調查和嚴重損害或嚴重損害威脅的確定。(3)“保障措施”調查所產生的影響遠遠大于反傾銷調查的影響。反傾銷針對的是個別世貿組織成員的某一產品,而保障措施則是針對某一產品的所有外來進口。通常,一項保障措施調查案涉及的成員往往5~10個。由此可以看出其保護主義的作用遠大于其他非關稅壁壘。
關鍵詞:績效考核;員工激勵;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F270.7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5年10月15日
在經濟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企業的發展不僅需要資金和技術的支持,一個高效、健全的績效考核激勵制度已經越來越受到企業管理者的重視。但現行的員工激勵制度對員工的激勵方式比較單一,且激勵效果不明顯。企業對員工的激勵理論是在綜合比較多種成功的員工激勵機制上提出來的。該理論講求對員工進行系統的、全面的、多層次的激勵,從而達到最佳的激勵效果。在當今這個高速發展的21世紀,在企業員工激勵思想普遍落后的情況下,企業如何制定出有效的績效考核制度并構建出最優的員工激勵機制,對于現代企業而言具有重大和深遠的意義。本文以新疆紫羅蘭餐飲業為例,研究企業績效考核對員工激勵的影響,以及如何制定最有效的激勵方案,讓員工和企業一起共同發展。
一、新疆紫羅蘭餐飲公司簡介
新疆青鶴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始建于1993年5月8日,1994年進軍食品餐飲行業,成立烏魯木齊市紫羅蘭食品有限公司;2008年,公司加盟新加坡國際品牌――BreadTalk(面包新語),引領新疆人民進入更加時尚的飲食生活。青鶴集團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業產業化經營的龍頭企業,并多次被評為自治區優秀企業。
烏魯木齊市紫羅蘭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紫羅蘭是一個充滿活力的企業,通過十多年來不懈努力,已逐步在疆內食品行業樹立起優良的品牌形象,贏得了市場的青睞,消費者的喜愛,“紫羅蘭”食品品牌已成為新疆食品行業的知名品牌。“紫羅蘭”產品在多次行業評比活動中贏得各種獎項。目前該餐飲店遍布烏魯木齊市的大街小巷。
二、新疆紫羅蘭餐飲公司在員工激勵機制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沒有了解員工真正的需要。新疆紫羅蘭餐飲公司過于專注自己的企業利潤而忽視了員工的本質需要,沒有做到適時的和員工溝通,沒有去了解員工內心的真正需求,從而使員工和餐飲公司的利益點產生分歧和差距。這樣就使餐飲公司的凝聚力下降,管理上出現的許多問題都可以歸結為溝通不暢所致,這也顯出管理溝通在企業中的重要性。
(二)工作內容與激勵方式單一。員工的工作內容過于單一也是妨礙員工發揮工作熱情的一個重要因素。激勵方式單一也是新疆紫羅蘭餐飲企業激勵制度缺陷的又一表現。新疆紫羅蘭餐飲的薪金與福利待遇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薪金水平和外部同行業或同專業相比不具有競爭力;餐飲內部待遇不公平;付出與得到并不平衡;除員工期望的基本薪金待遇之外,并沒有其他方面的生活保障等。當員工付出與所得到的回報嚴重不匹配時,跳槽也就成為了必然。
(三)缺少對企業文化的重視。紫羅蘭餐飲公司每年都會考核員工,還建立了員工績效考核檔案,但一個人關注的側重點決定于他努力的方向,紫羅蘭餐飲公司的員工并沒有去重視自己所從事行業的發展,導致了整個餐飲行業的發展停滯和滯后,而且員工沒有積極的心態就沒有努力的決心。所以,公司必須改變員工對本身職業發展的重視度,依據公司的發展戰略制定員工職業生涯規劃,充分理解組織的愿望,把個人發展的需求與組織發展的規劃相結合,才能確定符合實際的職員職業生涯目標。
三、新疆紫羅蘭餐飲公司績效考核對激勵的優化設計
針對存在的上述問題或者薄弱環節,本文通過調查分析提出如下粗淺建議:
(一)了解員工的需要。首先,公司的管理人員要高度重視員工的需要,要意識到滿足員工的需求是調動員工積極性的基本前提,要把盡量滿足員工合理的需要作為調動員工積極性的基本策略和方法;其次,管理人員要花時間去研究員工的需要。研究員工的需要,除了要經常進行認真觀察外,管理人員還要時常與下屬員工談心,了解員工較隱秘的個人需要;最后,管理人員根據調查的結果具體分析員工的需要,再結合新疆紫羅餐飲店的實際情況采取有針對性的激勵措施。
(二)實施全面薪酬體系。實施全面的薪酬體系,對于餐飲企業績效管理激勵有良好的優化作用。實施全面薪酬體系中的直接薪酬對員工的激勵效果是最為明顯的,現代企業員工的直接薪酬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1、基本工資。基本工資屬于員工基本生活保障部分。制定員工基本工資的主要依據有國家規定最低工資、工作評價、市場因素等。企業應結合具體情況,制定基本工資標準,最好高于國家規定的企業員工基本工資。適當加大基本工資在總工資中的比重對現代企業而言是十分必要的。
2、獎金。獎金是現代企業對員工超額完成任務以及出色的工作業績所給付的薪資。紫羅蘭餐飲企業應將獎金與員工的績效考核緊密地結合起來。超額完成任務,給予及時的獎金激勵;正常完成任務,發放正常的基本薪金;未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任務,以扣、停獎金的形式,給予必要的懲罰,只有這樣才能使獎金起到應有的激勵作用。
3、津貼。現代企業內的津貼由職務職位津貼和業績津貼兩部分組成。職務職位津貼主要按所聘任的職務、任職崗位及上崗時間長短確定;業績津貼主要依據個人表現,由工作時間、完成任務的數量和質量以及對企業貢獻的大小來確定。
4、改革薪酬制度,建立多層次的激勵機制。企業要改革薪酬制度,讓員工的付出與回報成正比。首先,要建立一整套規范的職位管理體系;其次,將物質獎勵與精神獎勵相結合,增強企業的向心力,有效優化人員結構,提高隊伍素質和工作能力;再次,按職位價值確定報酬,讓員工從注重職位高低轉變到注重自身能力的提高上來,以價值貢獻換得報酬;最后在可能的條件下輪換工作崗位以增加員工的新奇感、求知欲,不斷豐富員工的視野和閱歷,從而賦予工作以更大的挑戰性,進一步激發員工的工作激情。
(三)公平合理的評價與激勵員工。績效考核可以向員工表明哪些地方做得較好,哪些地方做得還不夠,哪些需要改進。公平合理的績效考核對組織內成員非常重要。在此基礎之上可以采取的激勵報酬包括:薪酬、福利、職位晉升、職位調整、培訓、淘汰等物質與非物質的內容。
四、完善紫羅蘭績效考核對激勵的保障措施
(一)樹立激勵的保障措施思想和意識
1、高度重視激勵保障措施系統建設。建立激勵的保障措施系統必須得到公司管理高層的重視和支持。公司管理高層應該轉變傳統的績效考核觀念,樹立激勵的保障措施觀念,吸收國外跨國公司的成功經驗,在公司內部開始激勵保障措施系統的建設。在建設初期,可以由部分部門進行試點,探索出適合本公司的激勵保障措施系統,待經驗和制度成熟時,再推廣到全公司。
2、由評價性考核轉變為發展性考核。評價性考核將員工單純地置于評價考核的地位,把員工視為“被考核”的角色,這樣的管理是一種“單向”管理,新疆紫羅蘭餐飲公司應該由傳統的評價性考核轉向發展性考核。組織考核員工的目的,不僅僅是要評價員工的價值和工作效率,更為關鍵的是要促進員工的績效提高,通過提高員工績效,來促進組織整體績效提升。
(二)完善和落實績效考評與激勵的保障措施方案。公司在對人力資源部員工或者員工的直接上司與員工進行績效面談后,在雙方共同努力下制訂績效改進方案,此績效改進方案是未來一個生產周期和考核周期的員工工作指導手冊。人力資源部員工或者直接上司不應該在制定完績效改進方案后就撒手不管,而是要全程輔導和指導員工按照績效改善方案,不斷地提高自己的績效。并且在這個過程中不斷地提高自身的技能水平,改善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敬業度等,通過在工作中的持續改進和持續輔導,將績效改善方案加以完善和落實。
(三)創新激勵保障措施制度
1、將激勵保障措施與公司戰略結合起來。將激勵保障措施納入公司的戰略管理中,把激勵保障措施作為公司戰略管理的一個重要部分,在進行績效信息分析時,結合公司的戰略進行分析。在績效改善方案制定時,結合公司的戰略來進行指定。例如,將公司戰略層層分開,逐漸劃分為部門戰略與目標、團隊戰略與目標,最后細分到每個人的戰略與目標,確定每個人的工作任務和工作量。個人的績效改進方案就需要結合個人的工作任務來進行修訂和完善,從而最終保證公司整體層面上的戰略與目標達成。
2、將激勵保障措施與個人職業生涯結合起來。激勵保障措施與個人的職業生涯發展結合起來,就是要將員工績效方面的成長與在職業生涯方面的成長相結合,不斷地幫助員工在績效方面提高和進步,從而促使其在職業生涯上取得更多成功。而且在員工遭遇到績效瓶頸或者績效難題的時候,能夠對員工提供幫助和輔導,幫助員工克服問題,制定績效改善方案。在方案制定時,考慮到員工的職業生涯規劃和職業生涯目標,形成個性化的、有針對性的績效指導方案。這樣不僅能夠迅速提高員工的績效,使激勵保障措施能夠取得更大成果,而且能夠使員工的職業生涯發展更為順利,使員工獲得績效成功和職業生涯成功,從而保證員工的績效提高和組織的良好發展。
五、結論
本文以研究紫羅蘭餐飲公司為例,以調查激勵員工的積極性為基礎的績效考核將引導員工把對企業的價值實現自覺的同自己的工作結合起來。這樣的績效考核會引導員工從企業發展的大局出發,加強團隊合作,提升企業在市場上的整體競爭力,給企業帶來利潤的同時也讓員工更有動力為企業付出,使企業更有凝聚力,創造更多的價值。只有建立好的考核制度,才能保證企業能有好的收獲,員工更好地發揮潛在的能力,以此來提高連鎖餐飲公司的效益和利潤,讓企業用最少的成本來達到最大的效益。
主要參考文獻:
[1]尹濤.淺析現代企業薪酬設計與管理[J].經營管理者,2015.22.
[2]鄭少文.對企業員工績效考核優化的思考[J].企業改革與管理,2015.13.
一、總則
(一)目的
為了保證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我市財政部門能及時提供政策和資金保障,保障各項處置工作順利開展,維護經濟社會穩定,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二)工作原則
1、集中領導,統一指揮。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針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成立財政應急保障工作指揮機構,統一指揮財政應急保障工作。
2、各負其責,協調配合。財政部門應按照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統一部署和財政管理體制規定,落實應急保障責任,并與相關部門相互支持,協調聯動,切實保障應急保障工作的正常運行。
3、反應及時,保障有力。堅持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加強預警監測和前瞻性研究。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財政部門應按統一部署,立即啟動應急保障預案,確保各項處置工作及時,有序開展。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市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啟動后的財政應急保障事項。
二、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1、市財政局作為全市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綜合協調主管部門,負責及時了解突發公共事件進展情況,加強與市直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研究提出財政應急保障政策措施建議并組織落實。
2、市財政局成立突發公共事件財政資金應急保障協調小組。負責市級財政應急保障工作,由局長任組長,其他局領導任副組長。成員包括人秘股、預算股、國庫股、國庫集中支付中心、鄉財局、會計委派管理中心、綜合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經建股、農業外經股、財政監察室、政府采購辦、培訓中心。局外聯系單位包括市人大財經辦、市政府辦公室、市發展改革委員會、人民銀行*市支行、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及其他相關部門。
3、市財政局應急保障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由預算股承擔(電話:*)。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保障協調小組各成員迅速行動,在職責范圍內具體執行規定的任務。
三、預警監測和報告
(一)預警監測
市財政局要實現與市級各部門應急監測和指揮調度系統的有效銜接,綜合分析、科學判斷監測數據和動態信息,加強應急保障措施和決策機制的超前研究,提高處置效率。
(二)報告
1、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需要市財政給予應急保障的,相關市直部門或鄉(鎮)政府應及時向市政府和市財政局報告。
2、報告內容應包括:事件的基本情況,包括發生時間、地點、原因、影響程度和損失程度;已采取的主要措施、事態發展預測及控制程度;相關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啟動情況,需要財政解決的突出問題等。
3、報告一般應為紙質文件。緊急情況下也可先電話報告,隨后報送紙質報告。
4、局內處理程序:報告由人秘股承接,人秘股接到報告后,立即向局長匯報,并按局內職責分工,通知到相關股室(單位)負責人或財政應急保障政策協調小組成員。如相關業務股室首先接到報告,可以先行處理,再通知人秘股。(市財政局人秘股聯系電話:*)
四、應急響應
(一)響應程序
1、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市政府啟動相關市級應急預案后,市級財政應急保障預案隨之啟動。
2、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措施,包括財政收入政策、財政支出政策、資金快速撥付方法等方面。
3、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突發公共事件分為全局性和局部性兩類。
4、對造成全局性影響的突發公共事件,可同時采取財政收入政策、財政支出政策、資金快速撥付等應急保障措施;對造成局部性影響的突發公共事件,可只采取部分財政支出政策或資金快速撥付等應急保障措施。
(二)財政收入政策
1、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和個人,市財政局會同市級稅務部門,及時研究提出稅收優惠政策建議,并按規定權限和程序報批。
2、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和企業,市財政局應及時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臨時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減免政策建議,并按規定權限和程序報批。其中:屬于中央或省批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政府性基金,由市財政部門會同有關市直部門報告中央或省有關部門,提出減免政策建議。
3、因執行稅收、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優惠(減免)政策而減少的財政收入,原則上按照現行財政體制由同級財政負擔。
(三)財政支出政策
1、財政支出政策包括: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單位、個人的損失,由相關責任人給予補償,沒有直接責任人或責任人無力承擔的,政府可根據情況給予適當救助和支持;在一定時期內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為、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給予貼息;對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工作給予經費支持;其他財政支出政策。
2、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已在年度預算中專項安排且項目確定的,財政部門應及時撥付資金;需要由部門預算進行調劑的,財政部門在保證人員工資和必要支出外,可要求各預算單位調整部門預算的支出結構。部門預算調劑工作應按照規定程序辦理。
3、年度預算安排和調劑不能滿足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工作需要時,財政部門可提出動支預備費、超收使用安排等方案,報市政府批準后,及時追加相關部門的預算和對困難地區的補助。緊急情況下,財政部門可根據市政府的指示,先安排資金,再按程序補辦相關手續。
4、軍隊、武警應地方政府請求,支援地方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所需經費,由市級財政負擔。
(四)預算調整
突發公共事件對財政經濟影響特別嚴重、年度預算難以平衡時,市財政部門可提出壓縮財政支出,以及調整財政預算的方案,并按規定程序報批。
(五)資金撥付
1、市財政安排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資金,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原則撥款。
2、對同級主管部門的撥款,應在接到撥款申請后一個工作日內辦理完審核和撥款手續。
3、對鄉鎮的資金撥付和調度,原則上應在一個工作日內辦理完審核、撥款和調度手續。
五、后期處置
(一)監督檢查
1、市財政部門應加強對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管理和監督,保證專款專用,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2、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應接受審計、紀檢部門監督、檢查。
3、對于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管理和使用中的違法、違紀行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總結評估
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后,市財政部門應及時對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進行清算,對資金使用進行績效評價。
(三)信息
1、突發公共事件財政資金應急保障措施及實施情況等信息的,堅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的原則,具體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2、市級財政部門和相關主管部門應及時將本地區支持突發公共事件的財政收入政策、財政支出政策、資金撥付情況及應急響應過程、應急措施和應急效果的綜合評估情況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財政部門及相關主管部門。
六、附則
(一)預案管理與修訂
1、本預案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和實際工作需要,對相關內容進行動態管理。市財政局可根據實際情況發展變化,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并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實施。
2、市財政部門將本預案報市財政局備案。
(二)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財政局制定并負責解釋。
一、我國國有外貿企業應適應WIO新規則,利用有效的法律機制對其合法權益進行保護
根據WTO協議,其成員國可以利用四大自我保護法律武器:即必要的保障措施;反傾銷;反補貼;反配額。而我國還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與之相配套。我國的國有外貿企業一方面在某些不應該受到特殊保護的地方,受到了過多的法律保護,而另一方面在其應受到一定保護的地方卻又得不到應有的法律保障。
首先,我們應積極利用世貿規則中的“保障條款”和《保障措施協議》,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使其具有可實施性,保護我國國內產業的發展。我國已有法律明顯不能適應這方面的要求。現行《對外貿易法》僅在第24條和第29條簡單地涉及到保障措施,前者為服務貿易,后者為貨物貿易,但操作性差,與WTO的保障措施有較大差距。建議借鑒世貿組織保障措施的規定,盡快制定這方面的實施條例,其應包括貨物、服務兩方面。實施保障措施的規定要盡可能多樣化,如維護國際收支平衡,減少國內產業遭受的損害或損害威脅,維護國家安全等。另外,應進一步完善我國現有的反傾銷、反補貼法規,提升其立法層次,與WTO規則接軌,并增強其可操作性,以便取得更好的實施效果。
其次,我們要抓緊制定《反壟斷法》,而中國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部系統的《反壟斷法》。如不盡快填補我國法律在這方面的空白,跨國公司在我國市場的壟斷勢力便會難以遏制。
最后,我們還需加強對WTO規則下的國際貿易爭端解決機制的研究。1995年1月到2000年5月,各成員國向WTO貿易爭端解決機構(DSB)提起的貿易審訴案件多達194件,貿易摩擦主要表現在:(1)使用技術貿易壁壘,以保護人類健康和消費者安全為由設置障礙,(2)反傾銷。針對這種情況,建議成立半官方的法律咨詢與援助機構,建立反傾銷機制,以有效解決各類國際貿易爭端,利用WTO規則,維護我國企業合法權益。
二、在加入WTO后,我國政府應加強服務市場的職能,為國有外貿企業的發展創造條件
(一)、加大力度整頓市場經濟秩序。根據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和加人WTO談判的承諾,我國將進一步改革對外經濟貿易體制,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近期的工作重點,一是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打擊外經貿領域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的行為。二是繼續嚴厲扣?擊走私、逃匯騙匯利騙取出口退稅違法犯罪活動。三是整頓市場競爭秩序,制止對外低價競銷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二)、加快對外開放步伐。適應擴大對外開放的需要,我國于2000年1月1日起再次下調關稅稅率,使關稅總水平降低至15.3%,取消了21種機電產品的配額,許可證及特定進口管理措施同時應進一步放寬企業獲得進口經營權的資格和條件,形成多元化的經貿格局。
(三)、建立全新的扶持服務機制。一是通過運用適當的補貼手段(這里的補貼不僅包括資金支持,還包括稅收減免、低息融資等)支持中國的產業技術開發,達到出口結構優化的目的。二是創造企業開拓和進入國際市場的服務機制,包括利用國有資金為中小企業提供運營資金和資金融通、風險分擔、信息傳輸、技術培訓、項目評估等內容。使政府的扶持從單純為企業山口貿易服務轉向為加速企業國際化進程服務,激勵企業的國際市場創新能力,提供降低風險的支持措施。要建立起以企業為核心,以提高競爭力為目標的市場開拓、技術創新和出口擔保配套服務機制。
(四)、我國的外貿宏觀調控體制須與WTO規則相協調。政府對經濟干預的范圍應比較明確,從而限制公開的或隱含的成本,政策、法規框架中被證明不利于生產的許多方面應被逐一放棄。要建立和健全以經濟、法律手段為主,必要的行政手段為輔的外貿宏觀調控體系,按照WTO的規則增加外貿立法的透明度,以促進國內重點產業和加工業的發展,保護國內自然生態環境,保護國內稀缺資源,實現進出口資源的優化配置和進出口商品結構優化,建立良好的進出口經營秩序,保持進出口平衡發展。另外,我們在充分發揮政府作用的同時也應改進政府機構。建設一個能對有競爭力的市場起支持作用的商業外貿環境是國家對外貿領域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一環。
三、在加入WTO后,國有外貿企業的經營機制應盡快轉變
長期以來,外貿經營領域國有資產配置帶有明顯的計劃和行政色彩,表現為現有外貿企業大都不是根據市場經營需要和競爭優勢,而是按照條條塊塊和不同的商品建立的。因此,從中央到地方,從沿海到內地,外貿企業的結構、名稱和經營的商品幾乎是一樣的,在充分競爭的市場環境下,注定沒有多大的生存和發展能力,這種同構、同質性,使企業經營很難上規模,做大做強。筆者認為,應在以下幾個方面人手,對國有外貿企業經營機制予以改變:
(一)、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實現外貿企業制度創新,為外貿企業轉制創造適當的條件。從產權制度改革人手,積極推動國有大中型外貿企業的股份制改造,通過規范上市、與外商合資、相互參股和股權置換等多種形式,實現產權多元化。對中小外貿企業,可以嘗試通過放寬職工持股比例、鼓勵其他經濟成分參股、購買、兼并及股份合作等形式實行公司制改造。要減少國有經濟成分比重,使更多的投資者對企業承擔責任。
【分類號】:X832
前言
林業不僅是生態建設的主體,又是生態安全的保障,更是生態文明的標志,擔負著改善生態和林產品供給的雙重使命,是人類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綠色紐帶,在可持續發展中處于重要地位。在生態建設中處于首要地位,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中處于基礎地位。加強林業生態工程建設,充分發揮林業的生態功能,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是人類生存與發展的根本大計。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社會的不斷進步,人們對生存質量和居住環境的要求越來越高,生態環境的重要性日益凸顯。
一、對我國林業生態工程建設的總結
1、保護生態環境意識淡薄
由于傳統思想的影響和長期以來人們對林業的認識存在嚴重偏差,造成了人們往往把林業只當作產業或一般的經濟來看待,忽視了林業的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注重短期經濟效益,過度地采伐森林,使我國本來就很少的森林越采越少,加劇了生態環境的惡化。包括一些政府部門對林業生態工程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識不足,對工程建設的長期性、艱巨性缺乏思想準備,沒能將林業生態建設的深遠意義貫徹到群眾中去,從而導致建設工作進展慢,對建設成果保護不力等現象發生。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現象普遍存在。
2、林業生態工程質量偏低,林業生態項目效益低下
一些地區短期內退耕面積過大、退耕速度過快,帶來不少問題。由于良種生產供應不足,導致劣質種苗被栽種,進而使得補植任務過大,既加大造林成本,又使造林質量不高。許多地區在造林上仍然是散亂作業的施工方式,“粗植濫造”問題嚴重,施工質量無法保證。在當前林業項目中還存在造林成活率低、保存率不高:樹種結構不合理,林地生產力得不到有效發揮;林分質量不高、抵御病蟲害能力差等問題。林業生態工程質量偏低,不能穩定地發揮預期的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生態補償機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監督激勵機制
林業生態經濟補償資金主要是對管護者的補助。不是對公益林所有者營林成本或經濟損失的補償,所有者沒有得到實質性補償,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生態公益林所有者的積極性。目前林業生態補償資金來源渠道單一,生態公益林補償標準偏低,不夠管護費,更不用說補償林木所有者對重點公益林的營林投入和禁止商業性采伐所帶來的經濟損失。同時,林權所有者或經營者不能獨立支配補償資金。缺乏收入的支配權。林業生態公益林建設管理機構資金嚴重不足,嚴重地影響了林業站和林場監督管理職能的發揮。
4、科技服務體系不健全,治理成果技術含量低
科技服務體系不健全和技術含量低是當前我國生態工程建設的主要問題之一。從當前的情況看,科研成果的轉化率比較低。一些重要的科研成果推廣的速度還比較慢,科技含量低的問題十分突出,在治理措施的實施上,講形式、不講科學,造成人力物力的極大浪費。造成這一問題的主要原因是科技投入少,人才流失嚴重;設備落后,高新技術應用少,低水平重復研究多,重大的、突破性研究課題開展的較少。
二、實施造林工程建設的保障措施
1、保證政策的落實
建立林業生態工程建設推進機制,省政府協調各有關部門通力搞好林業生態工程建設。各級財政預算要向林業生態工程建設傾斜。進一步放寬和完善林業生態工程建設的優惠政策,適度減免相關稅費,適當延長貸款還貸時間。進一步用好同家和省委省政府制定的一系列林業政策,并保證落實到位。凡宜林荒山荒地都要接規定和要求按期綠化,對逾期沒有造林或改變用途的的,各級人民政府或林業部門要立即收回,重新造林。各地部門不得隨意向林業企業攤派不合理費用。對強行攤派的林業企業有權拒付。
2、注重宣傳、引導、積極協調
為使生態工程防護措施與生物工程治理更好地緊密結合,要注重引導應用實用科技成果。同時要充分發揮林業部門作用,積極與水利、農場和鄉鎮等單位協調,加快造林速度,提高防護林T程建設質量。防護林工程建設是利國利民,造福當代,蔭及子孫的大事。因此,要加大宣傳工作力度.重點宣傳界江防護林工程建設的現實作用和長遠意義。同時要宣傳防護林工程的多功能和效應,提高全民生態保護意識。同時,要在群眾中結合《森林法》的宣傳,開展愛林護林、建設美好家園的愛國主義教育,使保護森林、愛護樹木成為廣大群眾的自覺行為。
3、加大資金投人力度,加強對資金的監管
林業生態工程建設項目的主體是國家,國家要調整財政政策,增加對林業生態工程的投資力度要,把林業生態工程建設投資納人各級政府的財政預算,并予以優先安排。動員社會力量,廣開渠道,建立林業生態工程建設基金制度,統籌安排,分級管理。專項使用,并逐年增加資金規模。加強國際合作,積極爭取國外援助和優惠貸款。在加大投資的同時,建立科學的資金管理模式,健全對工程建設資金的強制審計監督制度,加強對資金的監督管理。
4、提高造林質量,加強森林經營和保護管理
在造林工作中要制定出具體和可操作性強的規劃。用于指導生產,在造林生產中要嚴格按照規劃設計組織施工,確保規劃落到實處。要規范造林技術,完善造林機制,提高造林質量,充分調動群眾造林積極性。做好資源培育、資源保護和資源管理工作,嚴格林地和森林采伐利用管理,真正實現越采越多、越采越好、青山常在、永續利用。
5、完善生態補償機制,建立生態建設激勵機制
探索多渠道籌集補償基金制度。以政府為主導,建屯和完善省、市、縣三級地方補償基金制度。建立生態效益受益者合理承擔的補償基金制度;積極探索非林業資金轉入生態補償基金的模式,把生態效益受益者納入為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征收對象。要努力形成牛態建設的激勵機制和內在動力政策體系,使地方政府、群眾、投資者的積極性得到保護和發揮,確保工程建設穩定協調發展。
三、 結束語
重視林業科學基礎研究、應用和高新技術開發,提高林業的科技創新能力。圍繞林業良種壯茁選育、速生豐產林建設、中幼林撫育、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防火以及提高造林成活率、森林覆蓋率、立體開發、多種經營、綜合利用等開展科學研究和科技攻關,以現代生物技術和信息技術為主導,廣泛應用高新技術及其研究成果。突出重點,抓住關鍵,大幅度提高林業科技總體水平和林業生產力的發展水平。
參考文獻
【1】龍躍光,郝忠勛.生態林業工程建設及發展對策
將安全生產納入市、縣(區)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明確安全生產目標、主要任務、保障措施和重點工程,建立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發展綜合決策機制,實現安全生產與經濟發展、社會和諧的有機統一。將安全生產目標納入政府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和績效考核體系。建立完善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體系,定期公布各縣(區)、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目標指標落實情況。發展改革、財政、工信、公安、國土資源、交通運輸、建設、稅務等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不斷加強組織、指導和協調,全面推進安全生產工作。
二、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建立完善全市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促進安全生產責任的有效落實。根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明確政府及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職責、工作制度和工作責任,明確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制定完善行業安全生產監管制度、工作標準、工作程序和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規范執法檢查行為。生產經營單位制定完善操作規程、技術規范,貫徹落實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建立健全管理責任體系、保證責任體系、崗位責任體系和監督約束機制。制定安全生產責任追究有關規定,完善目標責任考核辦法和獎懲機制,把安全生產作為政績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
三、建立完善安全生產投入機制
建立政府引導、企業為主、金融和保險參與的多元化安全生產投入機制。利用稅收、信貸、保費等經濟手段激勵企業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將安全生產經費納入政府財政預算,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重點支持和保障安監部門的能力建設。實行高危行業企業全員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在礦山、危險化學品、建筑等高危行業(領域)逐步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企業要按規定提取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用于事故預防、隱患治理和宣傳教育培訓、安全文化建設等預防性工作。
四、加強安全生產法制建設
以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省安全生產條例》為核心,修訂完善我市配套法規規章、政策措施和技術標準,形成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法規、規章、標準和規范體系。認真落實《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市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規定的通知》(隴政發〔〕38號)和《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市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的通知》(隴政發〔〕39號),積極推進依法行政,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及責任追究制度。修訂完善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和聯合執法、執法績效評估和獎懲等制度,加強執法檢查,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效能。
五、加強社會監督與輿論監督
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組織的作用,依法維護和落實企業職工對安全生產的參與權和監督權。鼓勵單位和個人監督舉報各類事故隱患和各種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對有效舉報給予獎勵。拓寬和暢通社會監督渠道,設立舉報信箱和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對輿論反映的熱點問題進行跟蹤調查,及時進行整改并反饋情況。
本文根據我國對外貿易救濟措施的實施現狀,分析研究其特點并對其對國內產業的保護成效進行評價。最后,從政府和企業的角度提出了完善我國貿易救濟制度的個人建議,以更加有效地保護國內產業,促進我國經濟的發展。
關鍵詞:貿易救濟;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現狀研究
一、我國貿易救濟措施實施概況
自從1997年,中國對外發起第一起反傾銷, 截至2012年年底,我國一共發起200起反傾銷調查,占全球的4.73%,緊跟印度、美國、歐盟、阿根廷、巴西、澳大利亞、南非其后,位居世界第八位。我國采取的發補貼措施較少,這與世界各國很少使用反補貼措施的趨勢一致。截至2012年年底,我國一共才發起了6起反補貼調查,全球總共發起了302起,和智利、新西蘭共同位居世界第八位。由于保障措施實施條件比較嚴格,我國至今只在2002年發起了一起保障措施,而全球總共發起了255起。可見我國保障措施的應用有待提高。
根據WTO反傾銷數據統計,我國發起反傾銷調查的數量變化以2001年12月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為界線,截至2012年年底,我國總共發起了200起反傾銷調查,其中約有170起是在2001年以后發起的,占總發起數量的85%。我國對外反補貼措施和保障措施均是在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發起的。可見加入世貿組織以后,我國應用合法手段維護國內產業安全和正當權益的意識不斷增強,也逐漸熟悉世貿組織的規則。
(一)我國貿易救濟措施的特點
1.我國貿易救濟措施數量變化。自從1997年我國對產自美國、韓國、加拿大、的新聞紙發起第一起反傾銷案以來,我國對外反傾銷呈總體上升的趨勢,這與我國遭受別國反傾銷的總體上升趨勢相一致。我國對外反傾銷在2002年達到了最高峰,當年總共發起30起對外反傾銷調查,全球總共發起315起,中國占全球總數的9.5%,緊隨印度(81起)、美國(35起)其后,位居世界第三位。至此以后中國反傾銷隨著全球反傾銷總數下降的趨勢而下降并在2007年到達拐點,僅發起4起反傾銷調查,為入世7年來最低。同年全球反傾銷總數也創歷史新低,僅有165起。這和全球貿易環境的改善和各國達成的合作共識有一定的關聯。但是,2008和2009年,我國對外實施反傾銷的數量隨著全球反傾銷總數的急劇增長而上升。這主要與當年的全球的貿易環境惡化有關。2008年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全球金融危機的爆發,全球經濟開始蕭條,各國為保護自身的經濟利益,紛紛出臺相關的貿易保護政策,保護本國產業,導致全球發起了貿易保護大戰,全球貿易環境嚴重惡化。2008和2009年中國分別遭受外國的反傾銷76和77起,占全球遭受反傾銷總數的35.68%和36.84%,為中國遭受反傾銷占世界總數比例第三、第二高,僅次于2007年37.58%。因此,中國為了維護國內產業安全和正當權益,當年發起的反傾銷調查也相應地增加。我國發起的反補貼調查有3起是在2009年,1起是在2010年。這都與當年的國際貿易環境有關。
2.我國貿易救濟措施實施產業分布。我國的對外貿易救濟措施主要涉及化工、塑料橡膠、冶金、造紙業、紡織業等產業,大部分涉案產品為原材料性產品。其中化工產品占我國對外貿易救濟措施總數的一半以上,其原因是我國的化工新材料業還是一個新興的產業,基礎還很薄弱,而國外的該產業已經發展的很成熟了。隨著我國經濟迅速發展,我國對于化工產品的需求也日益增多。同時,國外廠商為了盡可能多地占領我國市場,不惜采取低價傾銷的手段進行不公平競爭。為了扶持我國的化工產業,保護其免遭國外產品的沖擊,我國必須采取一定的貿易救濟措施維護國內產業安全。根據世貿組織的相關數據統計,截至2012年年底,我國對外發起反傾銷共200起,其中化工產品116起,占58%;塑料橡膠業39起,占19.5%;造紙業13起,占6.5%;冶金業13起,占6.5%;儀器5起,占2.5%;礦產4起、紡織4起,各占2%。可以看出,我國的對外貿易救濟實施的產業密集度比較高,主要集中在化工、塑膠、造紙冶金等產業。這些產業都有共同的特點:產業集中度比較高,往往由國內幾家大型國有公司壟斷,且都是對國民經濟有重大影響的產業,一旦受到外來產品的沖擊,勢必會給國民經濟帶來嚴重的災難性后果。因此,國家一定會重點保護。
3.我國貿易救濟措施實施國別地區分布。我國自從1997年發起第一起反傾銷調查,到2012年年底,總共發起200起反傾銷申訴,反補貼6起,保障措施1起,貿易救濟案件涉及的國家和地區達到26個。其中對美國36起,占我國對外反傾銷總數的18%;日本34起,占17%;韓國32起,占16%;歐盟20起,占10%;臺灣16起,占8%;俄羅斯11起,占5.5%。居于前6位的這七個國家的案件總和就占我國對外反傾銷總數的74.5%。
這些被我國采取貿易救濟措施的國家多是在我國主要的貿易伙伴。其中歐盟、美國、日本、香港、韓國同我國的進出口總額位居前五位。我國最近幾年對美國、歐盟采取的貿易措施數量漸漸地超過了一些亞洲國家,主要是因為歐盟和美國分別是是我國的第一、第二貿易伙伴。我國雖然對他們存在貿易順差,但絕對進口量大,而且歐美等國家在某些產業上存在比較優勢,尤其是低成本優勢,使其具有可以低價傾銷自己產品的能力。此外,歐盟和美國也是對中國采取貿易救濟措施最多的國家之一,各自對中國發起了107起反傾銷調查,僅次于印度147起,在對中國發起反傾銷調查的國家中調查數量并列第二。出于貿易報復的目的,中國也會對其采取一定的貿易救濟措施。至于日本、韓國、臺灣之所以成為中國對外貿易救濟調查比較多的國家是因為這些國家作為中國的周邊國家是中國的主要進口國,中國對它們存在著大量的貿易逆差,某些產業結構相類似,產業競爭激烈。為避免國內的相關產業免遭傾銷產品的沖擊,我國紛紛對其采取貿易救濟措施。
二、增強有效貿易救濟措施的建議
(一)政府的策略
1.完善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首先,為切實有力的保障我國對外貿易的持久的繁榮與穩定,我國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對外貿易促進體系。同時建立健全我國對外的貿易救濟法律體系來有效應對入世以后非關稅壁壘措施的廣泛應用的新形勢及金融危機以后貿易保護主義抬頭的挑戰。其次,應豐富貿易救濟法律體系的立法層次,提高《反補貼條例》、《反傾銷條例》、《保障措施條例》的法律檔次,而不只是行政法規。最后,法律法規的制定應在參照WTO規則的基礎上,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進行調整,還應具體詳細,具有可操作性,改變以前過于籠統的局面,使之能切實有效地保護國內產業安全,維護公平的貿易環境,促進我國對外貿易的不斷發展。
2.完善工作機制,提高工作效率。至今,我國仍沒有負責貿易救濟事宜的專門、獨立的機構,其貿易救濟事項主要由商務部進出口公平貿易局、商務部產業損害調查局負責。并實行主管機關雙軌制。而且程序繁雜,層層審批耗費了大量的寶貴時間,大大降低了工作效率。而歐美等發達國家都擁有專門的機構負責對外貿易中的糾紛事件。例如,美國擁有國際貿易法院,負責貿易救濟案件的司法審查。因此,我國必須設立獨立的司法審查和行政工作機構。我國可以在最高法院下設立一個國際貿易事務法院,專門負責國際貿易中的國際糾紛,同時設立一個貿易救濟調查局,直屬于國務院,負責貿易救濟的具體行政工作。這樣就可以大大地提升工作效率,有效地應對國際貿易爭端。
3.提高信息透明度,及時公布相關信息。自從入世以來,雖然我國政府努力轉變政府職能,不斷地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但是其力度還是不夠的。許多信息資源被政府掌控,未能充分地開發和利用。社會組織和個人很難從政府那里獲得的有價值的統計數據。而且,政府公布的信息并不與實際相符。企業很難獲得競爭對手的相關數據,這樣國內企業處于被動的局面。這不僅違背了世界貿易組織的相關規定,而且也嚴重影響了我國企業的利益,增加了企業貿易救濟申訴的困難。政府應當逐漸放寬對信息的管制,不斷地提高信息透明度,讓信息資源更好地為企業服務。
(二)企業的策略
1.發揮產業協會作用,維護國內產業權益。作為企業與政府之間的橋梁和紐帶,產業協會應該充分其組織作用。首先,產業協會應積極努力地向企業宣傳有關貿易救濟的相關知識及國家的法律法規并定期地對企業的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加強專業隊伍建設。其次,產業協會應當制定統一的產業標準,協調各企業間的利益,規范企業間競爭秩序。最后,產業協會在應用貿易救濟措施時應該發揮組織領導的作用。當國內產業受到國外產品的不正當競爭時,產業協會應積極組織與領導產業內的企業對外發起貿易救濟申訴并在技術、信息和資金等方面給予企業大力支持,以有效保護產業的正當權益。
2.建立產業危害預警機制,做好貿易救濟的前期工作。由于很多進口產品的損害對國內產業的損害具有一定的隱蔽性,不容易被察覺,而當被發現時,已經造成對國內產業的嚴重損害。即使立即采取貿易救濟措施也難以彌補之前的損失,更何況,貿易救濟措施的發起到終裁要經歷較長的時間,所以建立產業危害預警機制迫在眉睫。通過產業危害預警機制的建立,及時的對重要產業的產品進出口進行監測,尤其是我國尚處在幼稚發展,需要保護的產業。及時相關監測和國內外產業信息。一旦發現危害的產生,變立即啟動相關預案,有效保護國內產業安全。
3.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無論是政府機構,還是企業內部,都十分缺少專業高級人才。現有的人員從事貿易救濟工作的數量十分稀少,而且很少有人即熟悉世貿組織規則,又精通國際貿易實務和擁有較高的外語水平。人才的缺失大大降低了我國貿易救濟的工作效率。因此,加強高級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勢在必行。
在短期內,為了迎合我國當前貿易救濟工作的迫切需要,我們應該對現有的人員進行培訓,使其能夠勝任當前的相關工作。例如,從商務部、法院、律師、高等研究院校挑選一些優秀人才進行有關貿易救濟工作的培訓,使其不僅能夠熟悉世貿組織規則,還應精通外貿實務、英語水平較高。
從長期來看,我們應當注重對這方面的高級人才的培養。國家可以借助于高等院校這一平臺,選拔優秀學生重點培養。積極做好高級專業人才的儲備,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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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國對外貿易面臨的重重壁壘
(一)技術性貿易壁壘
所謂技術性貿易壁壘,是指一國以維護國家安全,或者保護人類健康和安全,保護動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護生態環境,或防止欺詐行為,保證產品質量為由,采取一些強制性或非強制性的技術性措施。其實質是一些發達國家和地區如美、日、歐盟等憑借其科技優勢,利用WTO/TBT協定中的合法條款,制定嚴苛的產品法規、技術標準,通過產品檢驗及認證工作,提高產品技術要求,增加進口難度,最終達到限制進口的目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因名目繁多、內容復雜,具有隱蔽性更強、透明度更低、更不易監督和預測等特點,而被越來越多的國家重視和使用,成為新貿易壁壘中最重要的部分。
發展中國家由于整體生產力水平低下、技術裝備落后,是技術性貿易壁壘的主要受害方。近年來,一些國家開始專門針對中國出口產品設置技術性貿易壁壘,特別是發達國家和地區法規中規定的食品中的農藥殘留量,陶瓷產品的含鉛量,皮革的PCP殘留量,煙草中有機氯含量,機電產品、玩具的安全性指標,保護臭氧層的受控物質,紡織品染料指標,汽油的含鉛量指標,汽車排放標準,包裝物的可回收性指標等標準使中國出口產品遭受較大的沖擊。值得注意的是,中國遭受技術性貿易壁壘損失最嚴重的產業恰是中國的傳統強勢出口產業,如土畜、輕工、機電、紡織服裝、五礦化工和醫療保健等。據中國商務部統計,2002年中國有71%的出口企業、39%的出口產品遭遇到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的限制,造成損失約170億美元。目前技術性貿易措施已經取代反傾銷,成為中國出口面臨的第一大非關稅壁壘。中國每年受反傾銷措施影響的出口額僅占全年出口額的1%左右,而受技術性貿易措施影響的出口額已超過25%,約為450~500億美元。
(二)反傾銷
反傾銷通常是指進口國主管當局依法對給進口國產業造成了損害的傾銷行為采取征收反傾銷稅等措施以抵消損害的法律行為。它是WTO所認可的用于維護國際貿易秩序、保護國內產業免受不合理侵犯和對付不公平競爭的合法有效措施。然而一些國家并未嚴格按照反傾銷守則去實施,常常借反傾銷之名,行貿易保護之實,對來自別國的產品頻繁發起反傾銷申訴。反傾銷訴訟一旦成立,出口國的企業往往被課以百分之十幾到百分之幾百的沉重賦稅,而且一征就是5年。這就意味著該產品可能從此與進口國的市場無緣。更令人心驚的是,僅反傾銷立案調查本身就足以使被調查產品價格上漲。而今,反傾銷措施已成為新貿易保護主義的主要手段。
中國是世界上反傾銷的最大受害國。據WTO統計,自1995年WTO成立到2004年底,成員間反傾銷立案中涉及中國產品的調查占總數的1/7,中國已連續9年成為世界上遭受反傾銷調查最多的國家。到目前為止,曾對中國出口產品提出反傾銷的國家近40個,不僅有美國、歐盟、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和地區,而且還有巴西、智利、印度、土耳其、墨西哥等發展中國家。特別是中國加入WTO后,國外對華反傾銷以每年42.6起的速度增加,其中發展中國家以年均28.7起高于發達國家1倍的速度對華實施反傾銷。伴隨案件數量的增長,國外對中國出口產品的反傾銷指控范圍也越來越廣。截至2004年底,國外共對中國約4000種產品發起反傾銷調查,涉及五礦化工、機電、輕工、紡織、食品土畜等多個行業。過去中國產品被征收的反傾銷稅率為10%~30%,而今一般高達100%~500%,如此高的反傾銷稅使中國許多出口企業不得不退出已占有的市場份額。
(三)保障措施和特別保障措施
根據WTO《保障措施協議》,在公平貿易條件下,由于關稅減讓等承諾的存在,可能導致某種產品對某一WTO成員方絕對或相對的進口激增,從而對該成員方相近或直接競爭的國內產業造成“嚴重損害”或“嚴重損害威脅”,則該成員方可對這種產品的進口采取數量限制、提高關稅等措施。保障措施是WTO準許其成員在公平競爭情況下保護其國內相關產業的手段,其實施期限一般為4年,最長不超過8年,發展中國家最長可為10年。由于該措施實施的快捷性、保護的有效性和政府干預的靈活性,近年來被使用的頻率迅速上升。據中國商務部統計,自中國加入WTO至2004年底,國外對華發起保障措施調查共28起,涉案金額3.9億美元。
根據《中國加入WTO議定書》第16條關于特定產品過渡性保障機制(簡稱“特保條款”)的規定,在加入WTO后12年內,如果中國出口產品給某一WTO成員方造成“市場擾亂”或“市場擾亂威脅”,則該成員方可對此類產品撤消減讓或限制進口。同時,自《WTO協定》生效之日起,如果《紡織品與服裝協定》所涵蓋的原產于中國的紡織品和服裝產品威脅阻礙同類產品工業的發展,則受此影響的WTO成員方可請求與中國磋商解決。在收到磋商請求后,中國應同意將所涉及產品的裝運量減少到一個很低的比例。在進口相對增長的情況下,只有在特別保障措施實施滿2年之后,中國才能采取報復行動。截止2003年6月,美國、日本、歐盟、韓國、加拿大、印度、土耳其等7個WTO成員完成了對中國出口產品實施特別保障措施的國內立法程序。據中國商務部統計,自中國加入WTO至2004年底,國外對華發起特別保障措施調查共11起,涉案金額3.3億美元。
二、中國對外貿易頻繁遭遇貿易壁壘的原因分析
(一)外部原因
1.貿易保護主義的影響。雖然經濟全球化和貿易自由化使世界資源在全球范圍內得到更有效的配置,使全世界的總體福利得到提高,但獨立的民族國家在參與經濟貿易往來時,首要目標是自己國家和民族的利益最大化。因此,在WTO的協調與約束下,世界各國貿易政策朝著自由化方向發展的同時,貿易保護主義傾向仍在一些國家和地區始終存在,并時有抬頭甚至呈加劇之勢。尤其在各國經濟普遍不景氣的情況下,一些國家為確保本國在國際市場中的既得利益和市場份額,總是依據一定的貿易保護理論,采取某些限制進口的措施,引發國際貿易摩擦。
2.一些國家對中國對外貿易快速發展的擔憂。過去的幾年里,世界經濟一直處于較為疲軟的狀態,雖然從2003年底開始了非常緩慢的復蘇,但在全球需求不能迅速提高,各國對外出口增長幅度較低的背景下,中國出口的迅猛發展勢必影響到現有世界市場競爭格局,給一些國家傳統出口結構帶來競爭壓力。因此,盡管事實證明中國經濟增長對世界經濟起到拉動作用,然而一些國家的利益集團仍在制造“中國”、“能源危機論”,把本國經濟發展中的問題和困難歸咎于中國。如美國制造業協會、墨西哥紡織工業商會等利益集團經常以此向本國政府施壓,要求對中國產品進口進行限制。
3.WTO例外條款的模糊性及爭端解決機制的缺陷。為協調各成員方的利益,避免貿易自由化對國內經濟的過分沖擊,WTO規定了一些例外條款,使締約國能夠以維護國際收支平衡、促進特定工業的建立、維護國家安全、保護環境等理由暫停、修改或撤消WTO的各項義務。但由于WTO個別條款在例外規定上過于模糊、存在漏洞,使合法的貿易救濟措施常常被貿易保護主義所利用,成為實行進口限制的借口。同時,雖然WTO爭端解決機制相對于GATT時期的爭端解決機制已有很大改進,但仍有不足之處。爭端解決機制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WTO在維護貿易公平方面的作用。
(二)內部原因
1.外貿結構的不合理。首先,出口產品結構過于單一。中國出口的產品以低附加值的勞動密集型產品為主,如紡織品、鞋、玩具等,這些產品大都已進入產品成熟期,市場上供大于求,勢必導致激烈競爭。即便計算機、汽車等表面上看是高技術產品,但這些產品的核心零部件依賴進口,在中國的生產加工則是簡單的加工裝配。由于低技術含量的產品需求的收入彈性和價格彈性小,此類產品的大量出口只會導致價格的不斷下降,易給進口國造成低價傾銷的印象,從而遭到進口國的貿易限制或制裁。其次,產品出口市場相對集中。中國出口產品有75%以上銷往美國、日本、歐盟這三大版塊,并且持續多年的外貿順差也主要來自這些國家和地區。隨著中國出口工業制成品的類別和數量迅速增長,一方面與比較優勢趨同的新興發展中國家競爭激烈,導致價格戰;另一方面與這些西方國家鼓勵進口原料性商品、限制進口工業制成品以保護本國經濟的政策產生矛盾。
2.外貿經營管理體制的不完善。由于產品技術更新能力薄弱、品牌核心價值低、同質性替代性強等因素的影響,中國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習慣于采取傳統的單一價格競爭。特別是在開拓國際市場時,往往是某一家企業開辟了某一塊市場,其他企業便紛紛涌入,競相壓價、盲目擴大出口量,導致出口秩序混亂。這種低價出口和出口的無序增長往往授人以柄,引發國外對華頻
頻發動反傾銷、保障措施等進口限制措施。此外,按照入世承諾,中國已全面放開外貿經營權,出口主體將成倍增長,但有力的宏觀管理措施沒有跟上,政府對出口貿易在產品生產、價格制定、出口規模約束、出口市場選擇與劃分等一系列環節上的管理、協調弱化,行業協會的功能尚未健全,對“違規”企業缺乏有效制約機制,加之一些部門盲目鼓勵出口創匯,出口秩序混亂的現象惡化,增大了貿易摩擦的幾率。
3.入世不利條款的影響。中國加入WTO后,雖然可以借助多邊機制來解決貿易爭端,但由于中國在入世時承諾了“非市場經濟地位”、“特保條款”等不利條款,而這些承諾還需要較長的過渡期,如為期15年的反傾銷非市場經濟待遇、為期12年的特定產品過渡期保障措施和延續到2008年的紡織品特殊保障制度等,使得中國出口面臨新的不確定性,在與其他國家發生貿易摩擦時,中國政府和出口企業仍處于不利地位。
三、中國應對貿易壁壘的對外貿易政策調節
(一)調整“重出口、輕進口”的政策導向
由于中國在對外開放初期,曾出現過較長時期的外貿赤字和一段時間的外匯儲備危機,在外貿戰略措施和外貿政策的實際執行中,過分鼓勵出口和抑制進口的傾向嚴重存在。片面強調出口必然引發出口過度增長,對一些國家的國內市場和國內產業造成沖擊,結果招致進口國的貿易限制,引發國際經濟摩擦。當前,在推動中國經濟增長因素中,進口與出口發揮著同樣重要的作用。事實上中國的進口產品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國內無法替代的產品,并不擠占國內市場,例如能源、國內稀缺的資源等。在保持進出口基本平衡的基礎上擴大進口,意味著中國不但要支付更多的外匯,還會通過進口為其他國家產品提供實現的機會,對改善中國與貿易伙伴的關系、維持貿易發展的和平環境有著重要的意義。因此,政府應把握國際貿易環境的變化趨勢,及時調整對外貿易發展戰略,由關注貿易順差轉向貿易平衡,由關注貿易額轉向國際競爭力。
(二)加快出口產品結構的優化和升級
首先,加強對外貿企業出口戰略的宏觀指導。幫助出口企業實施戰略轉型,即從低價策略轉向高附加值為主的技術創新、專利、名牌、商標、產業重組的新戰略組合。重點是防止出口企業各自對外降價競銷,將其競爭的焦點引導到技術創新、服務、質量、分銷渠道和培養消費群體上來。其次,積極實施“科技興貿”戰略。加大科研與開發方面的投入,運用出口退稅、出口信貸、出口信用保險等政策性手段,大力推動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將高新技術滲透到傳統產業中,提高出口產品的技術含量、檔次及附加值,加快實現出口產品由目前的初級工業制成品為主向高附加值、高技術含量的工業制成品的飛躍。再者,加大綠色產品出口。參照主要貿易對象國的做法,制定有關產品的行業標準,大力開發環保成本低、質量優、符合國際環境標準的綠色產品、服務和技術產業,進而培育中國出口貿易新的增長點,沖破國外綠色壁壘的限制。
(三)實施多元化市場戰略
根據國際貿易格局的變化,調整出口市場結構,在鞏固傳統市場的基礎上,努力開拓新的市場,逐步實現以新興市場為重點,以周邊國家貿易為支撐,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市場合理分布的市場結構。這樣不僅可以避開一些苛刻的貿易壁壘,延長產品的生命周期,還可以減緩來自發達國家的市場壓力。中國多數出口企業在資金來源、風險承受能力、國際市場營銷網絡等方面都有嚴重的局限性,缺乏開拓新市場的能力。為此,政府有關部門在實施多元化市場戰略時,應注重發揮出口企業的積極性,為出口企業開拓新市場提供市場信息、建立營銷網絡、提供資金支持等,以減輕乃至消除出口企業開拓新市場的風險。
(四)加強對出口秩序的宏觀管理與協調
隨著中國外貿經營權的下放,規范出口經營秩序成為今后一個時期外貿工作的重點。首先,完善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的功能。通過其在出口產品價格協調、出口配額招標、市場信息咨詢服務、組織出口企業進行反傾銷應訴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引導企業合理確定出口產品價格,合理選擇和劃分市場,爭取應對貿易摩擦的主動權,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和正常的經營秩序。其次,建立健全出口產業安全預警機制。依托各行業協會、主管部門、重點省市,盡快建立重要產品的出口價格、出口國家和地區的實時監測系統,一發現有競價銷售、擾亂出口秩序的情況,即時采取處理措施,防范和減少貿易糾紛。
(五)促進海外直接投資的發展
積極鼓勵中國企業到海外進行直接投資,特別是到與中國經濟摩擦較多的國家進行戰略性直接投資,可以加強與這些國家的經濟聯系,繞開一些貿易壁壘,緩解貿易摩擦,改善中國出口貿易的不利環境。政府可通過積極發展出口信貸和出口信用保險,建立出口融資擔保體系;設立海外投資促進基金;運用諸多稅收優惠包括直接優惠手段和加速折舊、投資抵免、稅收饒讓、延期納稅、海外虧損提留等間接優惠措施;為對外投資企業提供具體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項目開發與啟動、人員培訓等方向的技術服務援助,調動中國企業到海外直接投資的積極性。
(六)建立和完善貿易救濟體系
國外對中國出口產品之所以肆無忌憚地發動調查和限制措施,還因為中國缺乏一套完整的貿易保障體系,使得國外在對中國產品采取歧視性做法時,不必擔心會遭到中國相應的報復。因此,政府應根據WTO規則,加強技術性貿易壁壘、反傾銷、保障措施等相關法規的研究和制定,克服過于原則、抽象、操作性較差等缺點,建立起符合國際慣例的貿易救濟體系。這樣可以對外國政府和生產者形成一定的威懾,使其不敢輕易挑起貿易爭端,變原來的被動為雙方博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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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概述
貿易大國背景下的國際貿易摩擦指的是在開展國際貿易的過程中,不同的國家之間由于經濟發展以及根本利益的不同而對國際市場份額的爭奪并表現為跨國產業之間的沖突與摩擦。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的進程不斷加快,國際貿易日益頻繁,所以貿易摩擦也隨之增多。貿易大國背景下的國際貿易摩擦形式愈發多樣,而且會對我國的經濟發展造成多種負面影響,所以建立完善的預警機制則顯得意義重大。
2 國際貿易摩擦的主要形式
2.1 有關傾銷與反傾銷的國際貿易摩擦
在國際貿易中,傾銷被視為有失公平的貿易活動,進口國會因傾銷而產生巨大的經濟損失。隨著傾銷活動的頻繁,在對進口國經濟產生巨大創傷后,進而會影響到國際經濟秩序。反傾銷則是針對這種不正當的國際貿易行為而進行的一系列措施,具體而言,反傾銷指的是對外國商品在本國市場上的傾銷所采取的抵制措施。在國際貿易中,反傾銷措施的合理利用可以有效維護貿易的公平性,促進國際經濟的良性發展。但是近些年來,經常會出現一些國家對這一手段的濫用,在日益頻繁的國際貿易中,反傾銷案件的數量也在不斷增加。反傾銷案主要發生在發達國家,但是近些年來,發展中國家反傾銷案的數量也在不斷上升,而且國際貿易反傾銷所關注的商品相對集中,主要包括機電、化工產品、塑料橡膠制品、紡織品、賤金屬等。
2.2 有關技術性貿易壁壘的貿易摩擦
技術性貿易壁壘相對普通的貿易壁壘來說,具有更強的隱蔽性和靈活性,可以對進口產品進行隨心所欲地抵制甚至是刁難,所以在很多發達國家,被其用來對付外國產品,也因此導致貿易摩擦日益突出。技術性貿易壁壘在貿易保護中主要表現為以下兩方面的特點:第一,貿易壁壘所覆蓋的范圍越來越廣。從產品形態上來說,其涉及到初級產品、中間產品以及制成品,而從企業產品的生命周期發展來看,其涉及到產品的設計、生產、加工、運輸、銷售等各個環節;第二,技術性貿易壁壘的擴散效應越來越明顯。因為貿易產品具有較強的關聯性,再加上技術性壁壘的特有性質,致使其擴散效應越來越明顯。例如,歐盟成員國以中國大蝦食品不符安全標準為由,禁令暫停進口產自中國的動物源產品,由大蝦產品而波及到的動物產品達到了上百種,而且歐盟國家的這一做法被美國、俄羅斯等國家競相效仿。
2.3 有關保障措施的國際貿易摩擦
保障措施通常是某一國家針對某些特殊進口產品而產生的特殊活動,如果某些特殊的進口產品對本國的產業造成嚴重的危害時則往往采取如下保障措施:第一,近些年來,國際貿易中各個國家所采取的保障措施逐漸增多,因此國際貿易摩擦也日益嚴重;第二,國際貿易中采取保障措施所針對的產品比較集中,包括機電產品、農畜產品、紡織產品、化工產品、輕工業產品等;第三,在采取保障措施時,國家所保護的產業具有較強的政治敏感性,而且往往關系到很多人的就業,如對輕工業產品的保護,因其關系到很多人的就業。
2.4 有關補貼與反補貼的國際貿易摩擦
補貼指的是在國際貿易中,某一國家政府或者公共機構向其他企業提供資金支持,最終影響企業產品在本國的輸出量。而出現的反補貼措施主要包括臨時措施、補貼承諾、征收反補貼稅等。在國際貿易中,反補貼案件主要發生在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而且發展中國家更容易受到反補貼的影響。
3 國際貿易摩擦對我國經濟的影響
3.1 干擾了我國對外貿易的正常發展
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之下,我國所開展的國際貿易日益頻繁,只有穩定有序的國際貿易環境,才能夠有效促進我國國際貿易活動的開展,而日益嚴重的貿易摩擦嚴重影響了我國外貿的正常進行。例如,反傾銷活動的出現,在短期內會對我國產品的正常出口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產品出口受到限制,也就意味著我國產品的國際市場份額逐漸縮小,國際競爭力逐漸下降,隨著這一態勢的長期發展,很容易引發國際收支不平衡,而且會對我國的制造業以及相關行業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如果我國所出口的產品被進口國立案進行反傾銷調查,那么必定會影響產品在此進口國的正常銷售,我國的對外貿易必定受到嚴重的負面影響。
3.2 嚴重損害我國產業的利益
在國際貿易中,經濟集團內的各成員國通常會采取相同的對外政策來維護成員國企業的利益,但是,如果出現國際貿易摩擦,為了維護整個經濟集團成員國的利益,我國很有可能被迫退出這一集團,沒有了其他成員國的支持,那么我國企業的產品則無法進行多元化出口,所以我國的產業也必定會受到巨大的負面影響。國際貿易摩擦的出現會導致我國企業對外資的利用程度降低,進而對我國的產業發展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國際貿易摩擦的出現會使我國產業發展與發達國家產業發展之間的差距進一步加大。在知識經濟時代,技術壁壘成為了發達國家制約發展中國家發展的重要武器之一,例如,我國曾在DVD專利糾紛案和溫州打火機歐盟案中陷入困境,我國可以做的選擇要么是為國際貿易的開展支付巨額專利費,要么是退出國際市場,這對我國貿易的發展無疑會產生巨大的負面影響。
3.3 對我國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升級帶來不利影響
國際貿易摩擦對我國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升級所帶來的不利影響是多方面的:第一,勞動密集型產業是我國經濟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一旦受到貿易摩擦的影響,企業的整體競爭力會明顯下降,融入到國際市場中的難度會顯著增加,我國企業在國際市場中的競爭力會明顯下降,在這種狀態下,企業沒有余力再進行技術引進以及結構優化和調整;第二,在我國的產業結構優化調整過程中,很多新興產業會不斷出現,但是如果外國相同產業所推出的相似產品在我國大量傾銷,那么必定會對我國的產業升級產生巨大的負面影響;第三,貿易摩擦的出現很可能使我國產業發展對發達國家形成強烈的依賴,進而成為發達國家的跨國公司的依附,我國產業結構調整則舉步維艱。
3.4 社會不穩定因素增加
貿易摩擦會造成我國產業發展受到阻礙,甚至引發國內企業倒閉,因此會造成大量人員失業,失業人數的增加必定會引發社會不穩定現象的出現。由于我國的社會失業保障體系還不太完善,如果因貿易摩擦而導致大面積失業,那么必定會影響到我國經濟的穩定發展,我國的社會負擔也會因此而更重,如果這些問題無法得到有效解決,那么我國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則會成為空談。
4 國際貿易摩擦預警機制建設策略
4.1 構建完善的反傾銷預警指標體系
就目前情況來看,在國際貿易中,反傾銷訴訟是造成貿易摩擦的主要因素之一,所以在國際貿易摩擦預警機制完善中,應該對反傾銷預警指標體系進行完善,這一體系的完善可以有效緩解國際貿易摩擦對我國經濟發展所產生的負面影響。這主要表現在,反傾銷預警機制的構建可以通過減少出口、提高價格、協商談判等方式防范外國對我國產品的反傾銷調查。通過構建反傾銷預警指標,可以使我國在開展對外貿易過程中,對國外的反傾銷情況進行科學分析和預測,根據相應指標的變化情況,及時對貿易活動進行調整。在反傾銷指標體系構建過程中,需要經歷三個過程:第一,我國因貿易摩擦而產生的巨大損失的企業代表向反傾銷調查機構提交申請書;第二,反傾銷調查機構根據提交的相關材料進行深入調查;第三,調查機構對根據相關調查結果進行裁定。所以,整個預警指標體系中,主要包括兩項主要內容,分別為反傾銷調查申請預警指標體系、反傾銷裁決預警指標體系,這些指標的確立可以為反傾銷行為的存在提供有力的證據,進而更好地緩解國際貿易摩擦問題。
4.2 構建產業損害預警機制
在國際貿易中,產業損害預警機制的構建可以實現對某些非常重要的進出口產品數量、價格以及國內生產情況等重要參數變化的監測,分析出我國的相關產業因此而受到的負面影響,然后對我國相關產業所受到損害、威脅以及阻礙發展進行預警。產業損害預警機制的構建還可以使我國及時獲取反補貼、反傾銷、保障措施等相關資料,進而對我國的產業形成有效的保護。在產業損害預警機制構建過程中,必須做好如下兩方面的工作:第一,對那些需要重點檢測的進出口產品以及相關企業進行確認。這些產品所涉及的行業在我國的經濟發展中應該具有支柱作用或者產品在進出口貿易中占有主導地位,那些關系到國計民生的產品也應該在此之列;第二,建立健全產品監測指標體系。產業損害指標體系的建立主要是對國際貿易中的重點產品進出口進行監測,通過監測,對相應指標的變化進行分析,產業損害指標體系主要適用于對重點行業、重點產品易造成損害或構成威脅的進口品進行監測,并根據指標數值的變化,預報產業發展即將受到實質性損害、實質性損害威脅等問題,以便企業能夠及時制定相應的政策,保證產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4.3 加強預警機制責任主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