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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污染是指人類改變了海洋原來的狀態,使海洋生態系統遭到破壞。造成海洋污染的主要原因是:陸地污染源流入海中、石油污染、人類無節制的捕撈活動等。
海洋污染的特點是:污染源廣,污染物質種類多,影響范圍大,危害深遠,控制復雜,治理難度大。
1.1 陸源污染
陸源污染是指陸地上產生的污染物進入海洋后對海洋環境造成的污染及其他危害。人類長期以來不可持續的生產、消費與生活方式使海洋環境遭受嚴重污染,其中,陸源污染成為全球海洋環境持續惡化的罪魁禍首。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在為蒙特利爾環境部長會議預備的一份報告中指出,80%的海洋污染源于陸源污染。
《防止陸源物質污染海洋公約》中對陸源污染的界定:陸源污染是:1)通過水道;2)源于海岸,包括通過地下水或其他管道的引入;3)源于公約所適用區域內一締約方管轄內所鋪設的人造設施對海洋區域所造成的污染[1]。
隨著工業經濟的發展,工業污水大量排入近海水域,成為陸源污染的主因;而農業經濟的發展,也將農業生產中使用的化肥和農藥,通過地表徑流或者河流流入沿海水域;人類生活水平的提高,產生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也成為主要的污染物。隨著大量的陸源污染物流入海洋,致使海水中重金屬含量升高,直接導致海產品重金屬超標。
1.2 石油污染
隨著我國石油進口量和海上運輸量的逐年增長,我國近海石油污染日益嚴重,對海洋環境造成了嚴重的危害。據統計,全球每年生產的32×108t石油中,約有320×104t進入海洋環境[2]。
石油流入海洋的途徑包括:
1)海底油井開采開采過程中溢漏和井噴;
2)油船運輸中泄漏或發生事故;
3)煉油廠含油的廢水直接流入海洋。
石油污染海洋環境,危害海洋資源,破壞生態平衡。通常1t石油可在海上形成覆蓋12km2范圍的油膜,油膜會使透入海水的太陽輻射減弱,從而影響光合作用;油膜影響海水復氧,石油的分解,會消耗海水中的溶解氧,使海水缺氧,據研究,1kg石油形成的浮在水面的油膜完全氧化需要消耗40×104L海水中的溶解氧[3],造成海洋中藻類和微生物死亡,破壞海洋生態系統的食物鏈,導致海洋生態系統失衡;石油流入海洋后,會產生光化學反應,生產綑、酮、酚、酸、硫的氧化物等,危害海洋生物[4]。
1.3 過度捕撈
過度捕撈是指捕撈超過系統能夠承擔的數量的魚,使整個系統退化。捕撈了太多的某種魚類,讓它們的數量不足以繁殖和補充種群數量。
據《中國區域海洋學——海洋環境生態學》書中指出:近海的過度捕撈正造成一個惡性循環:生態系統中價值高、個體大的種類被過度捕撈后,人們的捕撈目標必然轉向其他一些價值較低的物種,而當這些價值較低的物種生物量枯竭后,捕撈目標隨之又轉向價值更低的種類,這樣依次將使生態系統的所有物種都被過度利用,造成漁業資源的系列性枯竭和物種品種的退化[5]。
隨著人們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海鮮成為了我國百姓餐桌上常見的美味,為了滿足人們餐桌上的需求,人類大肆從海洋中捕獲漁業資源,現代漁業捕獲的海洋生物已經超過生態系統能夠平衡彌補的數量,導致整個海洋生態系統遭到嚴重破壞。
2海洋環境保護
治理海洋環境污染的關鍵前提是要求我們增強對海洋環境的保護意識。海洋環境的污染,制約了人類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海洋環境污染范圍的擴大,已經成為經濟發展的嚴重障礙,如何保護海洋環境,成為當前經濟發展的重中之重。
2.1加強法制建設,完善法制體系,保護海洋環境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207條規定:各國應制定法律和規章,以防止、減少和控制陸源污染,包括河流、河口灣、管道和排水口結構對海洋環境的污染,同時考慮到國際上議定的規則、標準和建議的辦法及程序[6]。
在海洋環境保護法制建設中,我國先后頒布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陸源污染物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海岸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通過法律的形式,堅持把陸源污染防治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進行重點規劃。嚴格海洋環境的監督管理,嚴厲打擊破壞海洋環境的違法行為。
2.2 多管齊下防治沿海城市工業、農業和生活污染
隨著沿海城市經濟的迅速發展,對沿岸海域環境壓力加劇,我們采取一系列措施防治海洋污染:
1)調整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發展循環經濟;
2)制定排污指標,嚴格控制污染源排放總量,實行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
3)加強截污和污水處理廠建設,加強對重點污染源的治理;
4)加強沿海城市防護林建設,保護濱海濕地;
5)強化污染物的資源化再利用,治理工業廢棄物,減少海洋環境的污染。
2.3 突出科技手段,加強海洋石油污染的防治
目前對海洋石油污染的處理主要包括:
1)物理方法。包括圍油欄、吸油物質(如麥稈、泥炭、聚苯乙烯等)、沉降和磁性分離等;
2)化學方法。包括投放化學處理劑(如乳化分散劑、凝油劑、集油劑等)、燃燒處理等;
3)生物方法。通過投放噬油微生物,進行人工石油烴類生物降解。
其中,生物降解是當前研究的重點,具有迅速、無殘毒、低成本的優點。據研究,海洋中存在大量能夠降解石油的微生物,目前能夠降解海洋石油污染物的微生物有200多種。
2.4 保護海洋漁業資源,防止過度捕撈
海洋漁業資源是可再生資源,但是要科學利用,如果過度捕撈會導致資源匱乏,最終無魚可捕撈。防止過度捕撈,保護漁業資源,促使漁業資源可持續發展。
1)漁業法規需要被重視起來,要加大宣傳這方面 教育的工作力度,增強漁民依法興漁的法律意識,提高廣大漁民的自覺性;另外還需要治理水產品的銷售市場,要擴大宣傳面,讓社會廣大群眾都能認知到保護漁業資源的重要意義,并參與保護市場,共同抵制違法水產品的銷售;
2)制定休漁期。我國每年的6至9月,相關部門會對從事海洋捕撈作業的漁民實行2到3個月不同的休漁期,以此來保證海洋水產資源正常繁殖、生產與發育;
3)規定漁網最小網目尺寸、可捕標準、幼魚比例,限制對幼魚的捕撈是漁業資源養護與管理的最基本措施[7]。
3 結論
(廣東海洋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海洋經濟與管理研究中心,廣東 湛江 524088)
摘要:海洋生態文明的建設,日益成為學術界乃至國際社會高度關注的熱點。通過從國外典型國家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實踐經驗出發,對國外典型國家在海洋生態補償機制側重點、國際合作方式、污染性排放物治理手段方面進行了深入的國際比較。
關鍵詞 :海洋;生態文明;經驗;國際比較
基金項目:本文系廣東省高校重大項目《廣東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體制機制研究》的階段性成果。
作者簡介:劉園園(1990-),女,江蘇鎮江人,研究生,主要從事行政管理研究。liuyuanyuan413@163.com
居占杰(1962-),男,河南信陽人,廣東海洋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院長、教授、碩士生導師,海洋經濟與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員,主要從事海洋經濟與管理研究。
DOI:10.3969/j.issn.1004-6755.2015.06.019
近年來,海洋經濟發展與海洋生態文明矛盾的日益加深引起了國際社會的高度關注,有不少學者做了大量的研究。劉家沂通過研究近幾十年內海洋生態的變化,認為在開發海洋產業的同時,也要注重海洋生態行為準則與文明理念的建立[1];馬彩華等認為海洋生態文明建設遲滯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公眾參與機制沒有得到有效發揮[2];伍善慶、伍錦姑提出開發海洋經濟時要做到海洋生態文明建設與填海建設協調發展[3];Elliott等從海洋生態補償方面對海洋生態文明做了研究,并將海洋生態補償分為生境補償、經濟補償及資源補償三種類型[4];袁路等認為海洋生態文明是自然生態系生態文明的基礎和前提,提出涉海高校應加強對大學生海洋生態文明教育、提升海洋生態科研水平[5]。從研究的總體成果來看,在生態文明建設方面的研究,陸地方面明顯多于海洋方面。同時,為了降低海洋生態系統處于遭受破壞與威脅的幾率,保證其自身結構和生態服務功能的穩定性和持續性,國際上逐漸轉變了海洋利用的觀念,從追求海洋經濟的高速增長轉變為講求海洋經濟的平衡發展,并在保護海洋生態環境方面采取了大量的措施。但各國做法不盡相同,實際效果也千差萬別,因此,在海洋生態文明建設過程中不能固步自封,要不斷學習借鑒,共同保護好海洋生態系統。
1國外典型國家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實踐經驗
1.1美國
美國在環境保護方面的基本立法是于1969年頒布的《國家環境政策法》,在環境保護方面,該法是美國由“治”轉變為“防”的態度轉變標志。海洋生態安全主要由國家海洋大氣局負責,作為海岸帶管理的專門機構——聯邦海岸帶辦公室,于1973年在該行政機構設立。除了日常的海上執法外,還必須對海洋環境進行預測、監察及分析[6]。為了防止海洋生態系統的惡化,海洋保護區從1975年開始得到大批量的建設,到20世紀保護區數目已達20個,其中包括面積達到14萬 km2,在當時是世界最大的位于夏威夷西北部的的海洋保護區[7],多部門分工負責是保護區采取的主要日常管理模式。為了防治陸源及海上作業污染,除了頒布法律及國際公約禁止污染性廢棄物排放入海、舉辦國際溢油會議,反映防治油污染科技的應用與發展,在實際操作方面,美國還突破了體制內管理的局限即鼓勵多元主體參與管理[8]?!堵摪瞽h境政策條例》規定,評價單位擬定環境影響報告書草案后,應寄送有關的政府機關、社會團體并在地區報紙上公布以征求意見[9]。在墨西哥灣漏油事件中,聯邦政府設計了專門的救助網站、熱線電話,將事故的現狀、處理階段,如何提起賠償訴訟,如何與各政府機構進行溝通等最新的相關新聞公布于眾,讓公眾及時、便捷地獲取信息。除了動員全美的志愿者積極參與,聯邦政府還主動接受各種組織和個人提供的技術、服務和物資等援助,并發動人們向各級機構報告污染的情況[10]。
1.2日本
日本的海洋污染防治法規是以1993年頒布的《環境基本法》為母法而進一步修定完善的,《環境基本法》對環境問題、國民的責任和義務、行政指導作了要求。之后頒布的《海洋構筑物安全水域設定法》與《海洋基本法》,是日本邁向海洋國家的戰略構想在法律層面上的體現。作為一個四面環海的海洋國家,日本在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以《海岸法》為執行依據,向有海洋開發許可證的個人或企業征收土石開采費或海域占用費,征收的費用用于維護海洋生態的可持續發展[11];參與、舉辦各種形式的國際間或民間海洋環境保護活動;進一步構建全國范圍的環保型經濟社會體系,并以1994年制定的《環境基本計劃》作為法律后盾,以加強資源的循環利用;鼓勵國家、地方自治體、企業和個人共同參加環境保護、公平負擔環保費用;在控制陸源污染物方面,從中央到地方政府,以法律的形式作了明確的職責分工,并鼓勵社會團體進行監督[12]。同時,為了提高企業的環保與責任意識、增強其投入治污的積極性以控制污染物的排放、保證政府制定的政策能得到貫徹落實,中央政府針對企業發展實際,在企業減排方面融入了激勵及規制機制[13]。除了嚴格控制污水排放和污水濃度,減少污染負荷總量外,日本還投入大量財力,從事于污水處理設施的研制,完善公共下水道[14]。
1.3韓國
韓國定期對海洋污染狀況開展調研,及時進行打撈清理,在原有海洋廢棄物管理系統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推進了海洋廢棄物綜合處理系統開發。通過開展放映環保宣傳片、實行“全國海洋大清掃2001”等宣傳和教育工作,提高了民眾的海洋保護意識。除此之外,為了倡導市民切身參與到宣傳和管理中來,政府還成立了專門的以民眾與政府合作為基礎的環保部門?!毒喗Y漁業協定后漁民及水產業發展特別法》在2001年進一步修正之后,在海洋生態補償機制方面,增加了養殖業排污費用,所征收的排污費,用于保護水產資源及改善海洋環境[15]。為了推進灘涂的可持續開發,韓國政府以濕地保護區為中心,在觀光旅游方面編制了灘涂、生態觀光指南,并加強了濕地保護設施的建設。在海洋環境保護國際合作方面:1997年與中國政府簽約環保合作項目——韓中黃海調查項目[16];1994年作為正式成員參加西北太平洋保護行動規劃;2002年與UNEP簽署了協定書,積極推進UNEP/NOWPAP在韓國成立事務局。除此之外,韓國還參加了由聯合國開發署(UNDP)和國際海事組織(IMO)管理和監督、全球環境基金會(GEF)支持的東亞海洋環境合作機構。
1.4其他國家
《海洋法》的制定,使加拿大成為國際范圍內第一個擁有綜合性海洋管理立法的國家,該法是依照《聯合國海洋公約》制定,并于1996年公布實施。除此之外,為了調整近海天然氣和石油開采及運輸,防止由于這些生產性活動導致的海洋污染,加拿大頒布并實施了《加拿大石油和天然氣管理法》。法國對于水域污染的管理更為嚴苛,第83-583號法律于1983年7月通過,該法案以國內立法的形式著重規定了對污染問題的處理辦法,違規者情節嚴重的甚至獲刑事處罰。英國尤其重視以法律的形式保障海洋環境、“防、治”海洋污染,早在1974年,就制定了《污染控制法》,該法涉及海洋生態安全的治理問題,此外還有《公共一般法和措施》、《海洋傾廢法》、《大陸架法》、《商船油污防治法》、以及《油污染防治法》等[17]。2010年,在處理墨西哥灣石油泄漏事故方面,英國石油公司(BP)的處理方法堪稱典范,也為日后國際上在解決海洋溢油損害評估與補償等問題做出了指引。在生態補償機制方面,德國一方面追求經濟發展、資源開發,另一方面也高度重視環境的保護工作,即在宏觀上平衡、調控兩者關系,盡量避免極端的環境保護行為和片面地追求經濟增長率[18]。歐盟除了例行港口的檢查外,還設立了海面航行船只黑名單,低于排污標準的船舶禁止駛入歐洲港口[19]。歐洲開始生產不污染環境的超級油船,船上裝有先進的污水處理設備和垃圾處理設備。新西蘭政府于2000年保護生物多樣性戰略(NZBS)。2002年保護部(DOC)了“為保護海洋建立社區支持,保護海洋中的特殊場所”戰略[20]。聯合國為保護海洋環境,組織并實施了14 個全球區域行動計劃,且為海洋環境保護的國際合作奠定了堅實的國際法基礎。
2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國際比較
2.1海洋生態補償機制側重點不同
海洋生態補償即國際上所說的“生態或環境服務付費”,即以可持續利用海洋生態系統服務為目的,綜合運用行政及市場手段,完善激勵或懲罰機制,以減少外部不經濟[21]。通過德國、英國和日本三國進行比較可以發現,在生態補償機制方面,德國最大的特點是資金到位、核算公平,重視采用多種經濟手段,如采用“綠色”稅收政策,增收環境保護稅;英國側重補償資金的運作及對受害者的支持;日本則由政府出資墊付,再根據法律由各單位分攤。以海岸工程為例,德國不萊梅港工程損失了89 hm2自然灘涂和16 hm2濕地,損害了濱海生態系統,鑒于此,港口管理部門出資進行保護,在建設前開展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對可能性的問題進行防治、建立濕地自然保護區,建設了一系列配套修復工程并進行修復跟蹤監測[22]。通過污染物總量控制、生態補償等一系列法律措施,經過多年環境保護治理工作,其海域水質、海洋生態環境較上世紀有較大的改善,成為世界典范。2010年位于墨西哥灣的英國石油公司(BP)的“深水地平線”鉆井平臺發生爆炸,導致的原油外溢事件使墨西哥灣生態環境遭遇了“滅頂之災”。事故發生后,BP及時建立專門的事故賠償基金,花費200億美元用于賠付事故的受害者,為了保證基金流向的透明,將該項基金的運作權委托給專門籌建的海灣海岸索賠機構,對受害人的索賠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墨西哥灣石油泄漏事故的處理方法堪稱典范,也為日后國際上在解決海洋突發事件的損害與補償等問題做了引導。為全球的海洋溢油賠償、海洋生態損害評估與補償等問題做出了指引。日本主管大臣在新建、改造及修復相關海洋保護設施時,用國家相關資金進行墊資,先行施工,施工竣工后,由應該分擔負擔金的都府縣或者其他海岸管理者所屬的地方公共團體,按照國家規定的負擔金繳納款項直接向國庫繳納。
2.2國際合作方式存在多樣化差異
由于海洋流通介質環流性的特點,海洋生態問題一旦發生很可能會蔓延到全球。因此,國際合作有利于推動海洋生態文明的建設。國際合作除了有利于技術、信息、人員的交流,且全球生態環境的共同改善所產生的效益將大大超過各國單獨行動所帶來的生態效益。雖然大多數國家逐漸融入國際合作機制中,但采取的國際合作方式存在一定的多樣化差異。以日本和韓國為例。作為四面環海的島國,日本的海洋產業對經濟的貢獻占據較大比重,因此,海洋環境的保護活動是日本國際合作的重要項目之一。除了作為正式成員國參加聯合國環境署為保護海洋環境組織的14 個全球區域海行動計劃之一的西北太平洋行動計劃、積極推動IMo即國際海事組織在國際范圍內推行的海洋環境保護協定的達成之外,日本還做了大量的工作,如海上保安廳于1990年與美利堅合眾國海岸警備隊締結備忘錄,內容包括互相交流相關防止海洋污染的信息,開發、探究人才交流的方式、途徑等,定期互邀進修生了解學習海上防災、海難救助的知識,并組織各種技術轉讓、召開專家會議;為了促進中東和平,日本于1993年舉辦了中東環境討論會,并在1994年派遣專家前往印度尼西亞傳授防除溢油技術[23]。1997年韓國與中國政府簽約環保合作項目——韓中黃海調查項目,開展該項目主旨是獲取大量黃海公海海域環境質量狀況的科學監測資料。1994年韓國作為正式成員參加NOWPAP,即西北太平洋保護行動規劃。2002年與UNEP簽署了協定書,積極推進UNEP/NOWPAP在韓國成立事務局。在韓國設置的事務局,反映了韓國在UNEP/NOWPAP中的積極立場。除此之外,韓國還參加了由國際海事組織(IMO)和聯合國開發署(UNDP)管理和監督、全球環境基金會(GEF)支持的東亞海洋環境合作機構。通過以上比較可以發現,韓國參加了大量的國際合作項目,但是,日本除了參加國際行動計劃、支持國際海事組織外,還積極主動派出和邀請人才進行經驗交流,派遣專家去國外推廣、傳授經驗、技術,且舉辦了各種長期、短期的經驗交流學習會,國際合作方式多樣。
2.3污染性排放物治理手段的區別
以日本、美國和韓國為例。在污染物的治理過程中,日本地方政府是主力軍,政府則更多地扮演了指導和協調者的角色,通過提供大量的數據資料及相關行政手段,輔助地方政府制定科學可行的陸源污染治理政策,并對中央和政府的污染物治理職責作了明確的分工,且以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同時鼓勵公眾、社會團體及非政府組織進行監督。此外,日本越來越意識到通過教育、宣傳等手段提高國民環保意識的重要性。2003年制訂的《環境教育法》,使日本成為繼美國之后的第二個正式擁有環境教育法的國家。隨著綜合海洋政策本部于2007年建立,污染物治理政策的實施推進力度更加集中而全面。同時,為了提高企業的環保與責任意識、增強其投入治污的積極性以控制污染物的排放、保證政府制定的政策能得到貫徹落實,中央政府針對企業發展實際,在企業減排方面融入了激勵及規制機制。從1979年開始,日本政府制定了區域范圍性質的COD總污染物量的控制標準。除了嚴格控制污水排放和污水濃度,減少污染負荷總量外,日本還投入大量財力,從事于污水處理設施的研制,完善公共下水道。據報導日本東京對沿岸、內灣、海域內運河進行常年水質測定,規定每月進行1~4次常規調查,并設立39個自動監測站,每小時監測一次。此外,“第一青海丸”、“第二青海丸”和“清流”號,每年對海域污染、赤潮及水生生物種類和數量進行兩次調查。美國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在法律層面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入海標準,如《海洋傾倒廢棄物禁止法案》、《環境保護署關于海洋傾廢的規則》、《海洋傾倒法》、《船舶污水禁排條例》等,除了禁止將污染物排放入海外,還規定了五種海洋傾廢許可證,即臨時、普通、研究、緊急許可證以及特殊許可證,同時規定了具體執行標準,涉及國際層面的廢棄物傾倒違規事件由國務院專門機構負責協調處理。為了將禁止污染性廢棄物排放入海進一步提升到國際高度,美國于1969年及1972年,先后頒布《公海公約》及《防治傾倒廢物和其他物質污染海洋的國際公約》。韓國定期對海洋污染狀況開展調研,及時進行打撈清理,在原有海洋廢棄物管理系統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推進了海洋廢棄物綜合處理系統開發。1999年開發了海上漂浮垃圾打撈系統,在國東港、統營等海面打撈漂浮污染物1 138噸;2000年完成了146處港灣的水中廢棄物調查,并在釜山多大蒲港等24個海域打撈數值為12 687噸的廢棄物;隨后,巨文島港等處于2001年的打撈數值上升到7 000噸。除此之外,韓國還根據調查情況實時制定了各港灣廢棄物數據庫及分布圖,定期開展打撈工作;2001年開發了處理廢泡沫塑料的機器并展開防治陸上廢棄物入海設施的研制,設計了專用焚燒爐來集中處理海洋廢棄物。通過開展放映環保宣傳片、實行“全國海洋大清掃2001”等宣傳和教育工作,提高了民眾的海洋保護意識。除此之外,為了倡導市民切身參與到宣傳和管理中來,政府還成立了專門的以民眾與政府合作為基礎的環保部門。通過以上比較可以發現,在污染性排放物治理方面,日本由政府主導對公眾進行宣傳教育,在強化了相關環保政策執行效果的同時也從公眾角度即內因方面提升了保護環境的使命感、增強了對污染治理政策的認同感。同時,無論是政策制定還是具體實施,并沒有教條地按照行政層級劃分,中央政府沒有干擾地方政府的因地制宜,在推行、實施污染物治理政策過程中,并沒有單一地運用行政手段,而是通過教育、法律、經濟、行政等綜合手段實施污染治理政策。美國在控制污染物排放方面,更多地側重于通過以法律的形式將各種要求、標準、責任人、實施人等確立下來。最具有特色的是所制定五種污染物排放標準,并由專門部門負責處理污染事件,提高了工作效率。韓國在調查的基礎上進行打撈及制定政策工作,態度嚴謹、工作持續化,且不斷研制新的打撈設備以進行長期的打撈工作,將控制污染物的排放視為長期性工作。和日本一樣,韓國也開展了海洋環境保護的宣傳活動,成立合作管理機制,倡導市民參與管理。
3結束語
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是文明建設的基礎,在追求海洋經濟發展的同時,要著眼于海洋的可持續發展,以海洋生態環境的良性循環促進海洋經濟的發展與海洋資源的科學、合理開發與利用。目前,世界大多數國家已經意識到海洋生態系統日益退化,認識到海洋保護的重要性,并做了大量的防治工作。但各國在政策制定、具體措施、實際效果等方面又各有不同,因此,在海洋生態文明建設過程中不能固步自封,要不斷學習借鑒,共同保護好海洋生態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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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海洋石油開發 海洋環境保護 環保技術研發 環保理念
[中圖分類號] P76 [文獻碼] B [文章編號] 1000-405X(2014)-3-231-1
0引言
隨著我國海洋石油開發工作的迅猛發展,我國的海洋石油產量迅速增加,促進了海上運輸、近海港口建設等海洋經濟的發展,但是其給海洋環保帶來的威脅和風險也與日俱增。據統計數據顯示,在“十一五”期間發生的海洋石油開發污染事故中僅溢油污染事故就有四十一例。這些事故使海洋環境中的生物走向滅亡,影響了海洋生態平衡,同時也給海洋石油開發單位帶來不可估量的的經濟損失,嚴重制約了海洋經濟的發展。例如,2011年8月,鬧得沸沸揚揚的康菲石油公司的渤海灣溢油事故致使渤海灣沿海地區的海洋經濟遭受嚴重的破壞,康菲石油公司也因應事故付出了巨大的經濟代價,僅經濟賠償款就高達10億元。因此,必須重視海洋環保工作,使在海洋石油開發高速發展的同時,也能維持海洋生態平衡。
1海洋石油開發對海洋環境的影響分析
1.1海洋石油開發的歷史
世界上的海洋石油的開發始于19世紀后期,而我國是在20世界50年代末才進入海洋石油開發領域的。1979年以前,在技術和資金的限制下,我國海洋石油開發呈爬坡之勢。1979年后,由于外資的引進,我國的海洋石油開發迅猛發展。如今,我國的海洋石油開發已經進入了高速發展期,在某些技術領域已經走在國際前列。
與陸地石油開發相比,由于海洋環境的變化多端,不確定的威脅因素太多,海洋石油的勘探開發會碰到更多的技術難題。因此,必須研發一些高效經濟的技術來面對這些難題。多纜多震源勘探技術、高分辨處理技術、小曲率半徑水平鉆井技術、極地海域鉆井技術、數控成像技術等技術是我國常用的一些勘探開發技術。
1.2海洋石油開發對海洋環境造成的問題分析
對于污染物,海洋可以通過稀釋、微生物分解等方式對其進行處理,從而達到自凈的效果。但是海洋自凈化能力是有一定限度的,如果污染物濃度過大,海洋無法將其消化吸收,海洋環境就會因無法自凈而遭受污染。在海洋石油開發中常出現的環境問題主要有以下三點:一是因排入海洋的污染物過多而造成的海洋水體污染;二是海洋生態平衡被打破,最突出的體現是海洋生物的生境受到威脅,甚至使有些海洋生物由于生存環境的破壞而走向滅亡;三是有些海岸工程建設的合理性有待提高,使海岸環境和海岸生態系統受到嚴重的影響,無法實現可持續發展。
1.3海洋石油開發與環境保護的關系
因全世界都重視海洋,海洋經濟在國民經濟中所處地位非常重要,上述的海洋環境問題對人類生產和生活已經構成了嚴重的威脅。海洋環境保護不但有利于實現海洋資源的可持續利用,還可以減少治理海洋污染問題的巨大費用,提高海洋石油開發的綜合經濟效益。因此,海洋石油開發人員務必做好在海洋石油開發過程中的海洋環境保護工作。海洋保護工作是建立在充分的現場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的,在充分了解海洋環境存在的問題之后,制定和執行相應的海洋環境保護法規以調整海洋石油開發和環境生態間的關系。
2應對策略分析
2.1海洋石油開發的環保技術研發
海洋石油污染一方面來自于海上石油生產設施和海運航線上的船舶,另一方面來自與沿海工業生產的污染物排放。要做好海洋環保工作,必須防患于未然。因此,科技研發人員在海洋石油開發環保技術的開發上投入了很大的力量,研發出了一些高效的環保技術,為海洋環境保護做出了重大的貢獻。下面介紹一些海洋石油開發過程中常用的環保技術。
海上石油生產設施在生產過程中,會排出含有有害物質的鉆井排棄物,如泥漿和鉆屑等,這些廢棄物如果直接排放會對海洋環境產生不同程度的污染。目前,我國的污水處理技術主要是“隔油―浮選―過濾”技術和“聚結―浮選―活性炭吸附―砂濾”技術。這種技術主要去除處于游離態和機械分散狀態的油,除CODcr的效果不明顯。水力旋轉技術、聚結粗?;夹g和生化技術是現今研究的熱點技術。水力旋轉技術主要通過與大罐沉降、過濾工藝相結合,實現原油預脫水和污水除油。它有著凈水除污效果良好、處水量大、操作簡單易行等優點。開發各種高效旋流器是高技術重點的研究方向。進行污水處理時一般需要加入藥劑,但污水藥劑有可能對海洋環境產生二次污染,因此,應該研究不需外加化學試劑的污水凈化技術。聚結粗?;夹g很好地克服了傳統污水處理技術存在二次污染的缺點,主要利用粗粒化材料親油疏水的特性來進行除油。該技術的設備占地面積小,基建費用較低,但由于其出水油含量較高,需要利用其他處理技術對其進行進一步的處理。生化處理技術是通過可降解石油類物質的微生物如高效原油降解菌、嗜熱功能菌來,對污水降解處理。該技術主要用于常規方法處理后的污水的程度處理。該技術的環保性能更好。
在海運航線上的船舶方面,科技人員積極研究了船舶污染防治技術,通過在船舶中使用油水分離器,很好減輕了船舶對海洋的污染。
2.2完善監管監督機制
首先,加強海洋環保的基礎設施建設,提升環境監測能力,從而使海洋污染問題準確及時地被發現。其次,強化海洋環保的立法和執法力度,使海洋石油的合理開發得以實現。再者,對于生態環境脆弱的區域,要將陸地污染物排放量和海上污染的指標盡可能地降低,并建立生態環境保護區,從而提高其生態環境的穩定性。
2.3環保理念宣傳
目前,許多人的海洋環保意識比較淡薄。因此,要使海洋環保工作的順利實現,實現海洋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必須讓環保理念深入人心。應該通過宣傳海報、電視廣播、宣傳展板等形式,讓人們樹立起海洋環保理念,強調海洋環保是與個人的利益是息息相關的,讓人們自覺保護海洋環境。
2.4增強從業人員環保意識
對于海洋石油開發的工作人員,要加強對他們的培訓,提高他們的環保意識,讓其在工作過程中嚴格遵守相應的操作規程來開展工作,避免因誤操作或環保意識匱乏而造成海洋事故和海洋污染。
3結語
海洋環境中有著豐富的物產資源和能源,這些東西是人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而現今海洋環境卻受到了嚴重的威脅,污染事件不斷發生。因此,做好海洋環保工作勢在必行。
參考文獻
[1]邵洪軍.論海洋石油開發中的海洋環境保護.中國造船,2010(12).
關鍵詞:海洋化學;海洋化學發展;分析方法
我國是海洋大國,管轄的海洋面積達到300萬平方公里。海水是一個由多種元素組成的體系,據目前相關數據顯示,海水中含有82種元素,而且其性質區別大。對海洋進行研究是我國發展的必然選擇。
1海洋化學發展現狀
20世紀50年代,海洋化學全面調查工作展開,我國海洋研究所聯合黃海水產研究所等相關單位對海水營養鹽進行研究分析,1958年~1960年,我國科委海洋組分別對黃海、南海、東海和渤海等海洋領域進行了海水鹽度、氯度、磷酸鹽和硅酸鹽等重要元素的含量和分布特點和海水酸堿性測量的普查工作,此工作使國家政府對我國管轄海洋的狀況有了初步較為詳細的了解。20世紀80年代,我國的海洋研究不僅僅只限于對海洋的描述性工作,而且開展了對海洋所含元素的形態、遷移活動和物質平衡進行深入研究,我國實現了從定性研究向定量研究的轉變,國家海洋化學研究逐漸成熟。之后,我國的海洋化學研究工作一直在進行。2004年,《中國近海生物地球化學》專著出版,這是我國的第一部海洋生物地球化學專著,此書第一次對我國近海的主要生源要素硅、氮、碳和磷等的生物地球化學過程研究進行全面系統的闡述,此書的出版也標志著我國海洋生物地球化學學科的建立。近幾年,海洋化學趨向于開發海洋資源和治理海洋污染兩個部分。
2海洋化學研究中使用的分析方法
2.1營養鹽
海水中的營養鹽是指氨、氮、磷等維持海洋浮游植物生長繁殖必須的成分。對營養鹽的分析方法根據物質的性質而定,當研究對象的是硝酸鹽時,一般情況是加入人工海鹽,使用沒有鹽誤差的錫-鎘換原法。目前基于常規測定海水中溶解態總磷的最優方案是連續流動分析系統。在對總氮與總磷進行分析時,先用過硫酸鉀法氧化,再采用自動分析,這種分析方法不僅能分析總氮和總磷的含量,而且可以測定海水樣品中的磷酸鹽和硝酸鹽。我國的第一臺營養鹽連續監測分析儀運用于檢測氨和氮的含量測試。測定氨和氮還有兩種新引進的技術是流動注射-氣體擴散法和靛酚藍光度法。
2.2二氧化碳系統參數分析方法
碳循環是指碳元素在海洋中的循環狀態我國對海水中二氧化碳系統參數的分析開始于工業革命以后生態系統發生變化。TOC分析儀即有機氮分析儀,以碳的含量表示海水中有機物質總量的綜合指標。它使我國海洋科學家測定溶解無機碳、溶解有機碳和顆粒態有機碳等二氧化碳系統參數變得更加簡單方便易操作。最近十年,我國對碳系統參數測定的研究發展速度快。比如,酸化海水樣品,使海水中的溶解無機碳轉化為二氧化碳,,再用Li-Cor6262非色散紅外檢測器測定CO2體系,對于Pco2的測定比較重視研究的方法是自制平衡器-GC法、膜分離技術與流動注射分析相結合的Pco2流通式光度法和特制水氣平衡器紅外分析系統等多種測定Pco2的方法。
2.3化學示蹤與同位素分析
海洋物理過程對海洋中的生物和化學過程產生重要影響。同位素示蹤法是利用海水總濃度和海水變化相似性較大的化學物質作為示蹤物質對研究對象進行標記的微量分析方法,示蹤物質大部分為具有適當半衰期的放射性物質和部分人造化合物。我國在示蹤物質選擇方面經常使用的的化學示蹤物質是氯氟烴和14C,這兩種物質用于深海循環類型和速率的測定效果較好。在海水中測量氯氟烴濃度普遍使用的分析方法是的吹掃-捕集GC/ECD法,GC/ECD儀器具有很高的靈敏度,其可以準確的測定海水中0.005pmol/L的氯氟烴。14C可以用來對海洋的搬運作用進行測定。
2.4海水痕量有機物分析
海水中有機物的含量一般比較低,而且來源和組成較為復雜。到目前為止,即使是發達國家對海水中的溶解有機物的認識還尚未成熟,海水中還有一半以上的有機物其成分還尚未確定依然還用DOC表征有機物的量,觀察測量其濃度梯度的變化。痕量組分指在物質中被測組分的含量不高于百萬分之一的元素。痕量分析是指測定痕量元素在試樣中的總濃度,或者利用探針技術對痕量元素在試樣中的分布狀況進行測定。分析痕量一般涉及取樣、樣品預處理和測定三個環節。對海水中氨基酸、烴類等的測定一般用SPME-GC快速分析水中酚類化合物、苯系化合物的方法;對二甲基硫進行測定時可用吹掃-搜集法處理海水樣品、用GC-PFPD儀器檢測。比如,在對上層海水的溶解甲烷的研究方面就使用了此化學分析方法。甲烷是一種簡單的有機物,是含碳量最小、含氫量最大的烴,甲烷的溶解度比較小,一般在20℃、0.1千帕的條件下,100單位體積的水只能溶解3單位體積的甲烷。根據其性質特點,我們在研究伊始就用動態技術,經過抽取、氣相色普法環節對海水中溶存甲烷的濃度進行測定,其次,用真空脫氣法將海水溶解氣體脫出并且用MAT-271質譜儀測定組分;最后用MAT-252質譜儀對甲、乙、丙烷的碳同位素值進行測定。
3結語
雖然,我國海洋化學研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依然與世界發達國家存在一定差距,其中還存在監測數據的精確度不強、監測儀器昂貴、對中國邊緣海系碳循環研究比較薄弱等問題,我國海洋化學的科學家還應該繼續努力,發展海洋化學科學,充分發揮海洋化學在開發海洋資源、治理海洋污染等方面巨大作用。
參考文獻:
[1]宋金明,中國海洋化學研發的主要進展及展望,中國科學院海洋研究所,山東青島.
關鍵詞:海洋環境;生態保護;持續發展
中圖分類號:P67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2)32-0126-02
我國有18 000多千米的大陸海岸線,是中華民族繁榮穩定發展的搖籃;在這富饒的海岸帶上,我國國土利用程度最高,經濟水平最發達,人口最密集。與此同時,由于海岸帶是陸地生態系統和海洋生態系統的結合部,近海岸陸地受海洋生態系統影響較大,部分陸地物種不得不依存于海洋生態系統所存在,因此保證海洋生態系統的穩定性至關重要,它不僅影響著海洋生態系統自身的生物鏈,還影響著與其相關的陸地資源,故要大力發展海洋經濟的同時實現海洋資源合理利用是本文研究的重點。
一、海洋資源發展的趨勢
陸地資源是目前利用率較高的自然資源,但一些地區受限于地形地勢等環境因素的限制,開發成本較高,開發前景不明朗,因此,在注重土地資源合理利用的同時,把目光關注海洋資源,盡可能讓土地資源和海洋資源都能發揮出極大的經濟價值。但是,現代海洋資源在開發過程中展現其巨大經濟效益的同時,不可避免地衍生出一系列環境問題。例如,海洋生物多樣性與海洋漁業日益發展的矛盾,海洋石油資源開發與海洋環境污染的矛盾,近海岸圍海養殖、圍填海與海洋生態環境穩定性的矛盾。這些海洋生態環境的破壞和污染,或多或少的影響著沿海地區和內陸地區的經濟與社會發展。這就要求實現海洋經濟開發和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協調發展,從“先開發后保護”到“開發和保護并舉”的發展趨勢。
隨著海洋資源的開發利用,基于海洋產業所衍生的工業鏈已經成為中國沿海經濟的重要內容。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沿海地區逐漸形成了大力發展重點海域,合理利用海洋資源的海洋經濟產業。沿海地區占13%國土總面積卻擁有40%的人口,沿海經濟占全國GDP中的比重高達60%。因此,在大力開發陸地資源的同時開發海洋資源是我國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經濟來源。
二、海域環境狀況
20世紀70年代以前,由于海洋開發不明顯,我國的海洋環境未受到較大破壞和污染,海洋生態系統較好。70年代末期至90年代,沿海經濟迅速騰飛,近海岸地區海洋開發日益頻繁,海洋生物鏈失調,海水污染嚴重給海洋生態系統帶來巨大壓力,與此同時,海洋石油工業蓬勃發展,石油泄漏事件偶爾發生,海洋環境問題日益加劇。至20世紀末,我國約有4萬平方公里海域污染較重,20萬平方公里的近岸海域受到污染,海洋生態系統受到嚴重破壞,生物多樣性不斷減少,自然災害次數增多。因此,我國需要大力加強海洋環境保護,并利用實時人為監控、合理制定區域規劃等方法對與海洋資源息息相關的沿海作業進行嚴格監測監管,把災害指數盡可能的降到最低,減少經濟損失,在不影響海洋環境的前提下合理開發利用海洋資源,確保海洋資源的可再生循環利用。
最近十年以來,我國海洋環境惡化的勢頭受到了有效地制約。海洋污染總體上呈下降趨勢,全國近海岸海域污染程度略有減輕,但是局部海域尤其是重點海域污染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我國海洋生態環境仍不樂觀。海洋石油作業區和大部分河口、海灣地區有機物污染、油污染和重金屬污染較為嚴重,局部區域污染對近海岸的魚蝦類的總量和質量影響較大,直接或間接地影響了沿海地區人民的日常生活,因此,保護海洋生態環境和沿海地區經濟協調發展是未來十年的一項重要任務,是實現環境可持續發展的關鍵。
三、局部海域生態環境惡化的原因
1.海上污染
海洋石油工業操作失誤導致石油污染;化學品運輸過程中有害物質泄漏;近海岸地區大量違規傾倒廢棄物;圍海養殖密度過大,造成海洋生物鏈失調,局部海水含氧量下降,導致海洋環境失衡。
2.近海岸陸源污染
盲目開發近海岸陸地旅游資源,導致局部生態系統失調;內陸地區在主要入海河流大量傾倒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導致出海和海灣地區水體變質,污染嚴重;盲目引進某些外來物種,使本地物種安全受到侵害。
3.不合理的開發和管理
漁業資源的過分捕撈,超過了其可再生的能力,導致魚類總量下降;盲目追求經濟效益對沿海地區進行過量圍填海,建設大量工業用地或海景房,打破原有的區域生態平衡,破壞海岸帶生態環境。
4.全球海洋環境的影響
海水是動態的,不斷流動的,某個地區的海洋環境發生變化勢必對其他地區或多或少影響著。例如,周邊鄰國污染物泄露流入我國海域;全球溫度的升高,導致南北極冰川融化,海平面升高,影響了海洋生態系統的穩定性。
四、海洋污染和防治的采取措施
為了確保海洋生態環境和海洋經濟相互協調,共同發展,我們應充分認識到加強海洋環境保護的關鍵性。因此,我們應采取以下措施來遏止海洋環境持續惡化的勢頭。
1.加強沿海地區的法制建設
根據不斷出現的實時海洋生態環境問題繼續完善《海洋環境保護法》,彌補在海岸帶管理方面的某些空白,只有不斷地完善和加強法制建設,加大執法力度,嚴格按照制度處理相關問題,才能提高我國海洋保護的依據性和可協調性,為海洋生態系統的保護提供了堅實的后盾。
2.控制陸源污染物和海上污染物的擴散
對工業廢水的排廢量進行控制,嚴格審批入??诤团盼劭?;提高污水處理廠的脫氮、脫磷工藝水平,引進先進儀器,淘汰落后的污水處理工藝流程;實現農業的清潔生產,降低農藥和化肥的利用率;嚴格管理海上石油作業的安全性,嚴格審查攜帶化學品的過往船只的安全性,盡可能把發生事故的概率降到最低。
3.加強海洋環境監測
全方位海域監測和部分區域監測有效地結合起來,利用人工定點監測和遙感衛星總體監測等方法及時發現污染源或不合理的海洋資源利用項目,做到及時治理,把污染源扼殺在萌芽中,減少經濟損失。進一步加大入海排污口、近海旅游度假區和典型海洋生態脆弱區的監測力度。從根本上,處理一切不利于海洋生態環境的狀況發生,有效的保護海洋環境。
4.海洋資源的合理開發
合理開發海洋資源,對一些不利于海洋生態系統的項目工程,少開發或不開發,科學的論證海域使用的合理性,從源頭上嚴格審批海洋資源利用的方案,對正在進行的污染和破壞海洋生態系統的項目加大監管力度,從而有效地保護海洋環境。
5.提高公民保護海洋意識
普及海洋知識,舉行海洋保護專題講座,印發海洋保護宣傳冊,把最切實的海洋環境問題傳達給公眾,提高公民的保護海洋生態系統的自覺性。從思想上重視就能在行動上制約。
五、海洋生物多樣性的保護
海洋生態系統穩定與否和海洋生物多樣性緊密相關,海洋生態環境穩定則生物多樣性趨于平衡,反之,則生物多樣性減少,目前的由于海洋生態系統不斷受到外來人為因素的影響,生態系統的平衡性已被逐漸打破,海洋生物種類也因此逐年減少,其后果直接影響到當代人的利益,然而更為重要的是對后代人產生了積累性不良后果。因此,我們當代人應肩負起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維護海洋生態平衡,保證海洋生物可再生循環繁衍的歷史使命,遏制住海洋生態環境不斷惡化的趨勢,從保持海洋生態系統穩定性這一前提出發,建立滿足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海洋生態環境,即為大力發展海洋經濟與海洋環境污染防治相協調的同時,要特別突出海洋生態保護的重要性。因此,應采取進一步的措施和方案致力于加強海洋生態環境和生物多樣性的保護。
1.形成嚴格的捕撈制度
在大力發展漁業及其附屬產業的同時,嚴格控制漁業捕撈強度,做好漁業資源的增殖和養護,對特定魚類根據其繁殖特性進行分季節分批次的捕撈,禁止非法大規模持續性捕撈,保證漁業資源的可持續性,與此同時,調整和完善海洋生物資源的養護條件,建立漁業資源保護區,確保海洋生物資源平穩,有效的利用。
2.建立海洋管理試驗區
以改善海岸帶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為目標,可建立海洋管理試驗區,在盡可能不影響海洋生態系統的前提下,合理規劃布局,開發利用海洋資源,建立一套海洋管理的指標體系,并根據實驗區所呈現出來的問題,不斷完善海洋管理,同時深入加強海洋生態環境評價和海域監督管理,提高海洋生態系統的穩定性。
3.海洋自然保護區建設
隨著海洋經濟的大力發展,海洋資源開發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的矛盾日益嚴重,我國已有文昌魚、斑海豹等多個稀有物種瀕臨滅絕,因此,應大力加強海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合理規劃布局自然保護區,提高自然保護區的管理水平,極大限度確保稀有物種的正常繁殖。
4.防護林建設和赤潮防治的監測
防護林建設不僅在防護海潮效果明顯,在改善海洋生態環境,維護海洋生態平衡也具有極為重要的作用。赤潮是在特定的環境條件下,海水中某些浮游植物、原生動物等爆發性增殖引起水體變質的災害,災害形成時間長,范圍廣,因此應高度重視避免赤潮災害的發生,即為建設海域赤潮監測監視預警網絡,并對重點海域和赤潮多發海域實施嚴密的監視監測,減少赤潮災害所帶來的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六、展望
在現代化建設進程中,我們既要大力開發海洋經濟也要加大海洋生態環境的保護力度,實現合理、有條不紊、互不沖突的發展。針對重點海域,要進行實時動態監控,確保海洋生態系統的穩定。從先污染再治理轉變為先規劃再開發,科學的總結歷史經驗,保證海洋經濟開發的可行性,減少海洋環境保護成本。與此同時,我們應制定沿海經濟發展和海洋生態環境相互協調的科學發展方針,從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戰略,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的要求,不斷深化海洋生態保護的思想意識,走一條海洋生態環境和海洋經濟發展和諧與穩定的可持續發展之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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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經濟這個術語起源于20世紀70年代,是美國學者首先提出的,之后美國進而提出了海洋GDP的概念以及核算方法。我國的海洋經濟理論起步于20世紀70年代末,早期我國對海洋經濟活動的定義主要是指與海洋直接相關的經濟活動,但是隨著我國對海洋經濟活動的深入探索,逐步將那些間接與海洋經濟相關的產業也歸納進海洋經濟活動的范疇。2003年,國務院出臺《國務院關于印發全國海洋經濟發展規劃綱要的通知》(國發〔2003〕13號),在其中給海洋經濟下了更加具有概括性、全面性的定義:“海洋經濟是開發利用海洋的各類產業及相關經濟活動的總和”。簡要來看,海洋經濟可以分為三大產業,即海洋第一產業、海洋第二產業和海洋第三產業。第一產業的范疇有海洋養殖、捕撈和灌溉業,第二產業包括海洋鹽、油氣和深海采礦業等等,第三產業是指海洋運輸業、旅游業等等。在我國當前的格局下,海洋第一產業發展時間最長,吸納勞動力人口較多,但是產值相對來說最低,只占到海洋經濟的不到8%;海洋第二、第三產業發展時間相對而言較短,但是科技含量較高,經濟產值都在45%左右,是海洋經濟的核心支持產業。從2003年到2010年,我國海洋經濟的產值年均增長速度達到21%,是我國GDP增速的兩倍多,特別是在我國GDP增速日益放緩的背景下,海洋經濟的活力和發展潛力更加凸顯,目前而言海洋經濟產值占GDP產值近10%,成為了GDP的重要組成部門和支柱性產業。探索和發展海洋經濟,在全球范圍內都是具有十分的必要性。各國對于海洋資源的開發和競爭日益激烈,許多沿海國家都制定了海洋發展計劃,比如美國先后出臺了《21世紀海洋藍圖》和《美國海洋行動計劃》,歐盟頒布了《歐盟海洋政策綠皮書》,日本號稱要建造2500座海上城市。海洋資源區別于陸地上的資源,海洋上的資源具有比較強的流動性,搶先開采意味著可以獲得更大的收益,而落后的開發,則意味著自己的資源被其他國家利用。一旦這種落后開發的局面形成,這對于我國經濟發展是一種比較巨大的損失。因此,無論從海洋經濟對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性,還是從國際形勢的必要性來看,我國發展海洋經濟迫在眉睫。
二、當前海洋經濟發展中的問題
(一)海洋生態惡化,環境污染
我國海洋環境污染比較嚴重,污染源眾多,這對我國海洋經濟的發展具有很大的遏制作用。從污染源上來看:首先是陸地廢水包括居民廢水和工業廢水的排放造成的海洋污染,這其中包含了很多的污染物,包括了銅、汞、鎘、氰化物等化學成分,對于近海水域污染十分嚴重;其次是石油污染,包括了海上石油開發、海洋航運溢油,一旦這種污染發生,會在污染區域形成十分巨大的油膜,對海域生態破壞十分嚴重;最后主要污染源是近海養殖業廢水,比如養殖用藥等,很容易造成海水富營養化,引發赤潮等現象的發生,對生態環境造成破壞。無論是哪一種污染源導致的污染,最直接損害到海洋第一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健康發展,間接導致第二產業的發展。山東海域附近發生的赤潮,從1995到2006年間高達20多起,直接導致經濟損失達到數億元,間接對于海洋旅游業的發展的影響也十分巨大。
(二)海洋經濟科技含量有待提高
從國際經驗上來看,一般而言海洋第二、第三產業在海洋經濟產值中應該占有絕對的比重,在我國也是這種情況。在總體格局與國外發達經濟體相同的情況下,我們仍然應該看到不小的差距,首先是海洋第一產業的規?;?、機械化程度低,產值僅僅只占5%的第一產業卻吸納著最多的勞動力人口,其次是第二、第三產業仍是以資源密集型為主要特征,高、精、尖的科技比較少、產能比較小,比如海上油氣、海洋制藥等等產業僅僅只占到海洋經濟的1%左右,而且科技含量較低,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有著比較明顯的差距。美國為了應對海洋科技的開發,投資建設了700多個相關的實驗室,每年投資270億美元進行研發,并建立了多個海洋科技園,用于發展海洋科技。我國高端的科技人員也比較欠缺,科技人才隊伍也是制約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關鍵因素。
(三)海洋經濟的金融支持有待提高
現代經濟的發展離不開金融業的支持,有了金融的杠桿和分散風險的能力,經濟可以更好的發展。對于海洋經濟也是如此,長久以來,我國對海洋經濟的重視在逐步提升,但是對于金融支持海洋經濟的發展卻沒有得到相應的認識。海洋經濟中的第一產業中,很多是中小型的民營企業或者個體經濟在從事經濟活動,這些經濟行為主體在進行發展的時候需要資金的支持,一直以來我國金融對于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不夠,更不用說是風險更大的海洋農業中的中小企業;在第二、三產業中,很多的項目都是十分巨大的工程,地方政府或者企業可以使用的自身的資金量十分有限,過度依賴當地的銀行貸款,首先不利于銀行的風險分散,也會造成企業的負債率過高,但是我國對于海洋經濟活動的直接融資渠道不暢通,造成資金來源十分單一,股權融資和債券融資難度比較大、比重低等現象。
三、關于當前海洋經濟發展中問題的對策
(一)加強海洋污染的監管
海洋環境污染問題是迫在眉睫急需解決的問題,否則會對海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造成嚴重的影響。污染治理是一項公共工程,需要政府認真負責起來,加強海水排污的監管,對于不合理、不合格的廢水應該及時、準確地查實,并對相應的企業進行查處;其次,在海洋污水治理領域,不僅僅需要地方政府自身加強本地區監管,也需要加強地方政府之間的協調工作,這是由于海水污染是具有流動性的,一旦一個地區發生污染,附近海域城市的海洋經濟也會受到牽連。對于石油污染,政府和環保部門要加強對海上石油開發企業的監管,嚴格減少因為開發過程中人為因素導致的石油污染,同時加強對海洋環保數據的檢測和分析,加強海上巡查和衛星檢測,這樣才能及時有效地發現問題,因為海上石油污染一旦發生,解決起來將會十分棘手。對于海洋養殖業的污染,政府同樣需要加強監管,設置明確的監管指標,對于不符合環保標準的養殖企業,取消其養殖的資格。
(二)增加海洋經濟的科技投資
科技問題的解決,不能僅僅依靠企業。企業是以追求利潤而作為其目標的,而進行基礎科學研發和人才培養需要政府的介入。首先,對于海洋第一產業的規模化和機械化,政府允許海洋經濟領域企業之間的兼并活動,通過兼并,企業可以擴大規模和提高產能;政府也要加強產權劃分,將經營權進行明確地劃分和分配,這樣可以減少大量的企業短視的經濟行為,否則會出現大量的過度捕撈、無序捕撈的現象。對于第二、第三產業的科技含量的問題,政府要加大對高校、對海洋園區的投資和建設。以山東鰲山衛街道為例,近年來,鰲山衛街道緊緊圍繞藍色硅谷的“中國藍色硅谷,濱海生態新城”的發展定位,集中布局了以“國家深?;亍?、“青島海洋與科學技術國家實驗室”、“國家海洋設備質檢中心”為代表的一批“國字號”的項目,以“海地所”、“海洋一所”、“中船重工725所”、“北斗導航及微電網應用研發中心”為代表的一批尖端科研類的項目,以“山東大學青島校區”、“青島十九中”為代表的高等教育類的項目,以“微軟.偉東教育云研發基地”為代表的一批成果轉化類的項目,以“哈工大青島科技園”、“招商銀行財富管理學院”為代表的學術交流類的項目,以“港中旅青島海泉灣度假城”為代表的高端旅游類的項目。加快海洋高科技研發、高科技人才、高科技產業和服務機構集聚,大幅提高自主創新、成果轉化和產業培育能力,努力建設國際一流的海洋科技研發中心、海洋成果孵化中心、海洋科技人才集聚中心、海洋新興產業培育中心和海洋知識產權交易中心。通過這樣高水準和高精確度的規劃和投資,我國的海洋經濟的科技含量可以突飛猛進。
(三)加強海洋經濟的金融支持
Abstract: The exploitation in the beach area has gradually taken place the exploitation on the ground. The exploitation process has its own characteristics. The thesis aims at the controlling and reducing the pollution during the exploitation stage, and measures are given to treat the pollution.
關鍵詞:灘海油井;污染控制;污染治理
Key words: offshore oil; pollution control; pollution control
中圖分類號:[TE99]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0)04-0067-01
預防灘海地區的石油開采過程中污染是一個全新的課題,開發區域同時是貝類養殖的重點區域和較大的海洋捕撈區域,灘海地區的環境保護和油氣污染控制是保障食品安全和控制海洋污染的重要環節。
主要探討油井完鉆進入開發階段中主要的污染原因和控制措施:
1開發過程中的污染因素
1.1 井口滲漏、刺漏造成的污染,由于壓力高向上刺漏容易在風的作用下漂散形成霧狀污染,是較長發生的污染事故;由于光桿斷造成密封失效的污染。
1.2 流程損壞造成的泄露,由于流程內外化學-電化學腐蝕,造成流程局部損傷,導致油氣泄露,特點是泄露油量大,污染不易被發現。
1.3 油井修井過程中的污染,由于井噴、井口溢油造成的污染
2井口滲漏、刺漏和斷脫后的控制措施
在灘海油井生產中,主要使用有桿泵采油系統,井口密封主要采用耐油橡膠盤根,正常使用過程中一般不會發生刺漏問題,但當產出液含砂、光桿不光滑、系統壓力上升超過使用壓力時,就可能造成刺漏。
根據這種情況,在灘海油井主要使用具備防噴功能的專用井口防噴器,其工作原理是:防噴盒分為上下兩部分,上部與普通防噴盒一樣,使用普通的密封盤根,下部為自封器,在正常情況下,在光桿的支撐下,自封處于張開的狀態,便于正常生產,當光桿斷脫下掉后,由于失去支撐,自封張開,封閉了井口,控制了油氣泄露。
3流程損壞的控制措施
通常在灘海區域流程鋪設要求
(1)使用瀝青特加強防腐管線,進行管線焊口加強防腐。(2)管線壁厚相對陸地油井選用增加一個級別的厚度。(3)跨越海溝使用高壓管線沉底、或采用其他沉底措施,在管線在跨越小海溝區域使用沉底措施不經濟,可采用兩端加地錨固定措施,錨地深度不小于1.5米。(4)管線埋深超過0.8米,在鋪設過程中,要充分利用人工島、井場路的消波作用,要沿井場路背風側、背??趥蠕佋O。
4油井修井作業過程中的污染控制
因此在灘海地區作業的防污染措施是:(1)根據地層狀況,確定防噴措施。(2)對于高壓油層,適當考慮壓井后施工,選擇密度值合適的壓井液壓井,既要保證不壓死地層,又要保證能夠不噴,一般標準是"微噴不漏"。(3)對于低壓油層或高滲油層,盡量避免壓井作業。(4)對于結蠟油井,在情況不清楚的情況下,首先確定油套環空和油管內連通,如果存在問題,要進行熱洗。(5)在落實各項措施后,按照作業要求進行施工,必須在井口法蘭上安裝液壓式或手動封井器,在起原井管柱過程中必須使用抽油桿自封和油管自封。(6)作業后對于現場的油污及時進行清理和外運。
5新技術、新工藝在灘海環??刂浦械膽?/p>
近年來,我們在正常的人工巡檢發現流程損壞外,投資建立了“遠程監控系統”,利用網絡技術即時監控油井的生產狀況,及時發現油井的由于井口刺漏、流程損壞造成的污染事故。
遠程監控工作原理:油井在正常生產過程中,井口必須保證一定的剩余壓力來完成產出液向下游增壓系統的運輸,通常用回壓表示,在常規采油方式中這個壓力由有桿采油系統提供,通常這個感壓力在一定范圍內比較穩定的值,當發生管線穿孔或井口刺漏的問題時,壓力下降,我們可以通過監控壓力的方法及時發現此類問題,在運行過程中,我們采用了網絡技術,即時監控壓力變化,大大減少了工人巡檢的勞動強度。
遠程監控系統由安裝在油井井口的壓力傳感器、信號發射機組成,按照每3秒一次的頻率將油井井口回壓以數字信號的形式傳遞到主機,有效傳送距離可以達到8千米,控制面積可以達到64平方千米,在每個基層單位都配備接受機和主機,接受單井傳送回的壓力信號,以GUI界面顯示,操作者可以隨時調用單井壓力、系統壓力、查閱歷史記錄;可以設定預警壓力,當出現流程穿孔等原因時壓力下降可及時發出聲光等信號的報警,提醒工作人員的注意,同時各單位的主機通過無線電信號和三級單位的主機連在一起構成局域網絡,每個單位可以查閱其他單位的資料,特別是對于多個單位共同使用一條流程的情況非常重要和實用,通過兩級監控可以最大限度的減少由于人為失誤、疏忽造成的漏報,具備隨時監控的功能。
6灘海地區的污染治理
灘海地區的污染治理主要有以下幾種手段:
灼燒法:通過添加助燃劑,如汽油、凝析油等使原油充分燃燒,特別對于膠質含量高的重油,自燃能力差,必須添加助燃劑,燃燒剩余的渣油呈顆粒狀,自然沉積于水底,一般不會對環境造成進一步污染,適用污染面積較小的污染,同時對當時的氣象有一定要求。
使用消油劑:消油劑是一種芳烴,具有很強的溶解能力,可使聚集的原油在較短時間內分散,但實際并沒有真正消除,按《海洋石油勘探開發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化學消油劑要控制使用:在發生油污染事故時,應采取回收措施,對少量確實無法回收的油,準許使用少量的化學消油劑,因此主要適用于小規模的污染。
關鍵詞:海洋環境 法律 措施
中圖分類號:X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82(2015)09-0256-02
一、我國海洋環境保護法律的建立和發展過程
1.產生背景及現狀
隨著人類社會進步,海洋資源的開采,海洋環境的壓力日益增大,海洋污染加重,為了使海洋環境免受污染,這些已是國際社會達成的共識,海洋環境污染問題僅僅靠個別國家的整治遠遠不夠,這需要世界各國共同合作,需要建立一整套完善的海洋環境保護的國際法規,國際海洋環境保護立法起步較晚,但發展迅速,近數十年來,國際海洋環境保護立法以國際與區域協定為主,輔以國際慣例與一般法律原則,最終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整合下,構建了比較完整的國際海洋環境保護法律框架。
同時美國、加拿大和英國在海洋環境保護方面都進行相關的環保實踐:三個國家都有相對統一的海上環保執法機構,能夠統一行使海上行動,都有各自的海洋環保法律體系,注重加強在海洋環境的各方面之間的合作。
九十年代以來,在我國海洋環境方面污染十分嚴重,在渤海、黃海、東海和南海四個海域中,渤海和東海污染程度較重,在我國受污染海域,主要集中在入海口污染程度相對嚴重,近幾年的海洋沉淀物污染的潛在風險較低,但部分近岸海域沉淀物受到比較嚴重的污染,尤其是一些河口、海灣的污染較重,我國海洋生態所能承受的范圍已經達到極限,因此需要我國進行大力整治,以實現我國海洋經濟的持續發展。
2.發展過程
上世紀五、六十年代,我國在海洋事業方面制定了一些法規,只是為了加強海事行政管理,卻沒有頒布一些關于海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總的來說,還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保護海洋環境的作用,為以后制訂海洋環保法律奠定了一定的基礎。七十年代,我國為防止沿海岸海水受石油污染,1974年1月國務院正式批準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止沿海水域暫行規定》,在對沿海水域環境保護方面做出了明確的規定,這成為中國海洋環境保護法史上的重要轉折。八十年代,我國國家議事,議程層面已經將海洋環境保護的問題,正式提到議面上來,自1982年4月國務院頒布《海水水質標準》標志著我國在海洋環境保護法制建設有了更加迅速的發展,也進一步完善我國海洋環境保護法律體系。九十年代以后,我國在海洋環境保護方面更加重視,制定了一系列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更加推動中國海洋環境保護法律體系的形成。目前我國現行的海洋環境保護體系形成了以《憲法》為核心的有關海洋保護的規定為依據,以《環境保護法》為基礎,以專門的法律法規為主體,以有關海洋環境保護的行政法規為補充,同時與國際公約相協調的海洋環保法律體系。
二、我國海洋環境保護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1.立法滯后
我國現行的海洋環境保護法制建設存在相對滯后性,其原因在于海洋環境本身具有不可逆性,隱顯性和災害放大性,這些特點客觀上要求我們須在立法上要有提前預知性,超前性,同時這種立法也告訴我們不能只等到發生了污染環境的時候才想到進行立法,可能在立法過程中會有更多的事情又接連發生,這樣只能使海洋環境受到更大的損失,希望立法部門能及時發現,相關政府部門提高警惕。
2.立法空白
我國早在1979年提出要對海岸帶進行管理立法,在實施建立海洋環境保護體系開端之時就被提出反對意見,結果導致海洋環境保護仍未制定,我國海洋環境保護體系是隨著我國經濟法制建設的發展而建立起來的,在初步建立階段總會有很多不足和立法空白,相比發達國家,如美國、法國等均制定符合本國實際的海洋環境保護法律體系,加強對海洋環境進行治理。
另外,還有一些重要的海洋環境標準沒有確立,如海洋生態健康標準,生物多樣化的標準等等,這些也需要我們進行重視,同時還有法律與法律之間還有很多矛盾和沖突,也需要進一步解決。
3.執法不嚴
海洋環境保護需要多個部門進行規范化管理,涉及多方面的問題,光僅僅靠一個部門進行處理是不夠的,但是問題就來了,盡管我國規定了各海事部門的職權范圍,明確分工職責,但仍然存在部門與部門之間相互交叉問題。“五龍治海”的局面就形成了,環保部門,海洋部門,海事部門,漁政部門和軍隊環保部門共同參與海洋環境治理,這樣一來,產生辦事效率低下的現象,整體影響海洋環境保護,海洋環境污染治理的效果。
自從《海洋環境保護法》頒布實施以來對解決海洋環境保護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有著重要意義,促進我國海洋經濟健康發展,可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之處,有些規定模棱兩可,不符合國際要求。當然我國的法律應根據本國國情出發,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一切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但是,海洋環境保護法規中,有很多技術規范的內容,我們如果沒能及時發現,甚至不管不問,必然會影響到法律的執行,例如《環境保護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的沖突,《環境保護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排放污染物超過國家,還有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的企業事業單位,依照國家規定繳納超標準排污費”,也就是說,《環境保護法》規定企業繳納排污費,就可以超標排污,而2008年修訂后頒布實施的新《水污染防治法》中第九條就規定:“企業應遵守污染物排放標準和總量控制指標提出的禁止性要求,不得超過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和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水污染物”,同時,《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排放水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處應繳納排污費數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二者之間存在著沖突,如果不及時發現、及時修訂,那么就不能找到明確的法律依據,一旦發生相關的事故,就容易發生糾紛。
三、針對我國海洋環境問題的應對措施
1.加強立法、有法可依,完善法律存在的不足
針對立法空白的現象,應當加強對海洋環境立法的完善和填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從實際出發,從中國的實際情況出發,制定和完善與《海洋環境保護法》有關的法律法規,堅持與時俱進的方針,使之能真正反映出中國現階段海洋環境保護狀況。針對一些特殊情況進行特殊對待,總結過去一些法律經驗,進行整合完善,切實加強對我國海洋環境的治理。
除此之外,針對某些條目存在立法空白進行適當補充修改,真正做到依法治海,有法治海,實現海洋的可持續發展,同時要發揮地方制訂法律法規的積極性,因地制宜地制訂和頒布有關環境保護的地方性法律法規。同時將地方法律法規同憲法的法律相結合,進一步實現發生糾紛矛盾,通過法律進行制約,減少法律法規的立法不足所引起的各種法律糾紛,從而提高我國對海洋環境保護的治理和監管工作。
2.符合國際公約的要求,及時查漏補缺避免法律之間沖突
我國在海洋環境保護方面的立法還有不符合國際公約的要求的地方,因此我們在制定法律時要向國際法律看齊,取長補短,建立本國健全的有關海洋環境保護體系的法律法規,實現法律的公平公正,同時要防止出現個別法律法規之間步調不一致的現象,以避免出現法律之間的矛盾和沖突。
我國的法律質量還達不到國際公約的認可,很多國家也同樣不認可中國的在海洋環境方面的法律法規。面對這樣的困境,我們更應該加強對立法質量的標準化和國際化方向發展。進一步增強我國在世界上關于海洋環境方面治理監管。同時要積極參與世界海洋環境保護的相關活動,努力在維護海洋環境,保護海洋環境的國際活動中提供自己的一份力量。
另外,還應學習借鑒國外其他國家在海洋環境方面的經驗,同時根據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不斷完善法律法規,真正實現海洋強國的道路。
3.進一步明確職責,執法必嚴,加強執法部門之間的分工協作
各部門分工明確,有序執法,針對出現“多龍治?!钡默F象,各海事部門應加強部門之間的分工,確定海域管理,確保規范化管理,有序執法,強大執法隊伍,加強監督任用專業海事人才,引進專業海事裝備,組建強有力的執法隊伍,做到執法必嚴,執法及時,提高我國海事執法能力,壯大執法隊伍。
我國目前在海洋方面依然有很多不足,需要我們進行及時改進,如果不及時處理,很多關于海洋法律法規將不會強有力地執行下去。通過各部門之間的協調,做到分工明確,細致合理,執法嚴格有序,處理海洋問題合理,從而得到人民認可。不斷在我國海洋環境保護方面實現我國發展海洋強國的目標。
四、海洋環境展望
隨著我國經濟迅速發展也帶動了海運業的繁榮,我國海洋資源豐富,在海洋環境事業方面的糾紛法律案件日益見多,海洋環境法律法規的完善屬于國家海洋事業的組成部分對國家治理海洋,管理海洋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我國必然會建立一套完整的海洋環境法律體系來維護國家海洋環境,從而更大程度上促進我國經濟的發展。也會針對現在海洋環境方面存在的一些問題進一步去改進,多方面入手,更好地完善海洋環境保護法律體系,提高法律質量,促進國民經濟和海運經濟的發展,維護國家的海洋權益。相信通過我們的共同努力,在不久的將來一定能呈現出一片潔凈、健康、生機勃勃的蔚藍海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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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生物技術,就是一DNA技術為主導,是對一系列生物高新技術的統稱,主要包含包含微生物、細胞、酶、基因、蛋白質及生物修復等工程與技術。其中,各項工程技術都有其相應的理論基礎與應用領域,但又是相輔相成的,從而形成一個完整的體系。其特點主要體現為:1、此項技術一生物為對象,注重再生資源的可循環利用。2、一般在常溫、常壓下進行,過程簡單,操作具有一定的持續性,能夠有效節省資源,降低環境污染。3、位高純度、優質及安全可靠的生物制品提供了新的研發途徑。4、常規技術與傳統方法無法解決的問題得到有效解決。5、能夠根據人們對新物種、品種及其他經濟價值生命類型的需求進行創造。
二、水污染中現代生物技術的具體應用
(一)固化微生物技術
對于水污染治理,在微生物技術應用下,通過固化微生物技術的廣泛應用,其取得的效果是令人贊嘆的。經過一定時期的發展,培養微生物,在工廠廢水及難降解物的分解中得到了很大的應用,為人們有效處理這些廢棄物開辟了新的渠道。經過長期研究實踐,通過固化微生物技術,對微生物進行固定并長期進行廢水處理,是的菌落使用效率得到提高,尤其是對難降解的有毒物質,其作用更是非常顯著。有效處理生物菌落的應用后,在活性污泥上將其固定好,對廢水處理效果更佳。
(二)生物柵修復
生物技術中的生物膜能夠為原生動物、微生物及小型浮游生物等水污染治理提供所需的生長條件,而此項技術就是將生物膜與水生植物特點融為一起,增強水污染治理效果。在空氣與水分接觸的過程中,在汽態、固態及液態見,微生物存在模式不斷相互轉換,從而使得微生物存在形式更加豐富,生態系統更加復雜。如果被污染水流流經此生態系統時,治污根系就會阻擋污水中的部分懸浮物質,此時生物膜的異化、通化及吸附等功能就會得到充分發揮,有效清理掉流經水體中含有的有機質。
(三)生物反應器
生物反應器,是現代生物技術發展的重要方向,新型現代生物膜反應器,內部裝有較大的載體,是其共同特點,這有利于在微生物附著生長中,形成相應的生物膜,相較之汽態反應條件,其供氣與供給性好,為污染物與微生物的接觸留有了充足的時間,是的微生物代謝能力不斷增強。當前,已經研發出2000m3的反應器,雖然其處理能力不高,成本高,但管理很方便,運行成本低,在歐美地區污水處理中,應用范圍比較廣泛。
(四)微生物投放與處理
在微生物投放處理中,高效微生物群體是其中的一種微生物種類,其通過發酵工藝逐漸形成好氣性與兼氣性微生物混合而成的群落。在高效微生物群體中,其微生物存量比較大,比乳酸菌、放線菌、光合細菌及酵母菌等。另外,光合細菌是另一種常用的微生物投放群體,其可以存在于高效微生物群體中,有效分解出污染水體中含有的氮分解物質。同時,人工培養也可形成光合細菌,去一固態與游離態兩種方式存在,通過微生物投放技術將其投放于被污染水體中,加快水體物質循環,從而實現清理誰污染物質的效果。
(五)生物強化
目前,在水污染處理中,對于微生物處理技術,備受人們青睞。但在實際應用中,單純的在廢水中加入孜然優勢菌是明顯不行的。因此一般在應用微生物強化技術時,通過篩選培養符合人們實際需求的微生物。選用高濃度活性污泥進行水污染處理時,培養微生物的同事,還能夠加強污水處理,增強其處理效果。應用生物強化處理技術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水污染治理效果,為有效治理環境污染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從而為人們提供安全、可靠的生存環境。
三、概述生物修復技術
生物修復技術,具體而言就是借助生物,尤其是微生物將土壤、地下水或海洋污染物,通過現場講解成為CO2和H2O,或講解為無害物質工程技術。目前,在地下水、廢水等污染清理中,此項技術所用到的強化措施比較多,在保持自然生態系統原貌的基礎上,有效修復了受污染環境。大量研究證明,相較之傳統物化法,生物修復技術的優點主要體現在:1、經濟型,僅為物化法的30-50%。2、環境影響低,不會形成二次污染,且遺留問題少。3、有效降低了污染物濃度。4、修復周期短,可就地進行修復,操作簡便。但在生物修復中,其有效性與安全性評價等問題是不容忽視的。為了有效提高其效率,在未來將通過分子微生物學進行分離、鑒別,從而制造出降解性強,且能夠有效具體有害有毒化合物的微生物。為了增強生物修復技術的安全性評價水平,鑒定微生物分析相關的生物技術發展十分必要,在此基礎上明確環境中微生物去留及其基因問題。
四、結語
綜上所述,隨著生物技術水平的提高,目前,在水污染治理中,生物技術應用范圍不斷擴大。同事,基因、細胞及酶等現代工程科技的廣泛應用,有效增強了微生物技術應用效率,為水污染治理與環境保護奠定了良好基礎。因此,微生物技術應用于水污染治理中,能夠土洞水污染與環境治理工作的穩定發展,一定程度上推動著生態環境修復工作的順利實施。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