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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確森林防火工作目標
一要嚴格執行《省森林防火條例》的各項規定,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二要堅持行政首長負責制、依法治火和以人為本、綜合治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三要確保不發生重特大森林火災,不發生因撲救火災引發群體性傷亡事故;四要千方百計將森林火災損失率控制在0.1‰以內。
二、扎實開展森林防火“三進”工作
(一)開展好森林防火進校區工作
發揮學校教書育人的優勢,大力開展森林防火進校區“六個一”活動,著力抓好“兩周”(開學第一周,放假前一周)森林防火知識進校園活動。鄉各中小學要把森林防火的安全教育納入學校綜合安全教育計劃,落實防火知識宣傳教育和責任。各村(居)委會要加強對本轄區學校森林防火安全教育的監督和管理力度,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開展好森林防火進社區工作
各村、組要在森林防火重點區域集中開展森林防火“進村入戶”宣傳教育,繼續實行森林防火小組成員包村、村包組、組包戶的形式,廣泛開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規的宣傳;各村(居)務必要建立森林防火知識宣傳常態機制,認真落實“五必須”要求。一是在每年11月至次年5月動員社會力量開展形式多樣的森林防火宣傳周、宣傳月活動;二是抓住春耕、秋播季節農事用火特點,高頻率宣傳野外火源管理、防撲火科學知識。擴大森林防火宣傳輻射面,提高社會公眾參與森林防火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三)開展好森林防火進林區工作
鄉森林防火成員單位、各村(居)委會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為林區、景區發展的首要工作來抓,做到責有人擔、山有人管、林有人護、火有人打。設置防火標識標牌、林區永久性防火標語和防火臨時標語要醒目(各村(居)書寫標語10幅),要按照森林防火進林區“七到位”的要求,在春節、清明節等關鍵時段,積極倡導文明祭祀,盡量減少燒紙、放火炮,采取有益于保護生態環境的文明方式祭奠。鄉森林防火領導小組對各村(居)進行不定期的監督檢查。
三、切實抓好森林火災隱患排查治理
開展森林火災隱患排查整改是預防森林火災的重要手段,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落實《省林區野外火源管理辦法》,全面開展森林火災隱患排查治理,要認真做好“五清”“十查”工作,各村(居)委會、組要全面落實智障人員的監護人,避免因肇火引發森林火災。電力、燃氣、鐵路等林區施工單位要深入工程作業沿線開展防火檢查,發現火災隱患,立即糾正或限期整改。
四、進一步落實森林防火綜合能力建設
(一)完善撲火預案和處置辦法。各村(居)委會、鄉級各單位、涉林經營單位要按照《市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區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通知》和巴區金府發(2015)11號文件的要求,修訂完善森林火災處置辦法,添置撲火物資機具,保持撲火裝備數量充足,加強撲火物資機具管理,確保遇到火情能拿得出、用得上。
(二)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巴區金府發(2015)12號文件規定成立相應的森林防火處置領導小組,落實行政首長(村主任)負責制、專職指揮制度,按照森林防火責任規定,應當按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和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辦法的規定,做好本轄區森林防火工作和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
(三)加強撲火隊伍建設。鄉成立了50人組建的森林防火應急處置隊伍。各村(居)民委員會要組建一支30人的兼職撲火隊、各組要組建一支20人的兼職撲火隊(2015年3月15日報鄉林業站備案)。鄉森林防火領導小組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業主、林業經營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建立以青壯年為主的群眾撲火隊伍,承擔森林火災初始階段撲救,堅守火場,運送物資和清理余火等任務。
(四)嚴格森林火災管理信信息報告制度。各村(居)民委員會、涉林經營單位、森林防火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和有關單位要實時監控重點山頭、地段,嚴格執行森林火災實行轄區管理和逐級報告制度,嚴禁隱報瞞報或不報火情,嚴格執行森林防火領導帶班和成員24小時值班制度,遇有重大情況隨時報告。森林火警舉報電話:
(五)科學處置森林火災。一旦發生森林火災,鄉森林防火領導小組領導和掛包領導要及時趕赴火場掌握火情動態,科學組織撲救。要堅持以人為本,始終把撲火人員和群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堅決杜絕老人、孕婦、兒童參與撲火。
五、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長效機制
(一)大力推進森林防火村規民約制度建設。各村(居)委會、村民小組要落實村民掛牌輪流值班、巡山護林員、森林防火信息員“三項制度”;嚴格執行“五不燒”“十不準”規定,制定并完善森林防火村規民約,讓村(居)民知規守約。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安全發展”的理念,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強化冬季安全生產管理,全面排查整改事故隱患,強化基層基礎工作,堅決杜絕各類事故發生,確保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工作任務
針對冬季安全生產工作特點和我縣工作實際,組織發動廣大干部職工,集中精力、集中力量、集中時間,深入開展冬季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排查治理各類事故隱患,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領域非法生產經營行為,規范安全生產秩序,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形成“全員抓安全、時時刻刻抓安全、安全生產全覆蓋”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體系。
三、時間安排(略)
四、整治重點和責任分工
重點開展9個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
(一)森林防火安全整治。由李俊杰副縣長負責。主要責任單位: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參與單位:縣公安消防大隊、旅游局、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牽頭單位:自然保護區管理局。
自然保護區管理局要強化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加大山林巡查力度,加強林區內和林緣帶居民、單位的管理,堅決查禁野外用火;加強對鄉鎮防火工作的督導調度,確保責任落實、物資裝備、滅火隊伍“三到位”;加強應急演練,提高應急反應能力和火災撲救能力;落實好重要節日縣、鄉、村三級森林防火聯防機制,劃片包干,嚴看死守,確保不發生問題。縣旅游局要加強旅游景區內山林防火管理。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配齊村級護林人員,將任務落實到山頭、地塊、看護人員,加強各轄區內的山林看護。
(二)海上運輸安全整治。由鄭鈞副縣長負責。主要責任單位:縣交通運輸局、海事處。參與單位:公安邊防大隊和港務公司。牽頭單位:縣交通運輸局。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對全縣航運企業和蓬長航線所有客貨運輸船舶進行檢查整治,帶病船舶一律不得出航;督促海上運輸企業特別是客滾運輸船舶,嚴格執行超抗風等級停航避風、車輛安全檢查、車輛綁扎、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制度;加強對北五島營運船舶的安全管理,合理安排航班,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保障北五島客貨運輸暢通,嚴禁非法運輸和超載等違規行為。海事處負責組織對船舶海上安全狀況進行檢查,查處逃避簽證船舶違規出航等問題。縣公安邊防大隊負責查處違規出航、非法載客的“三無”船只。港務公司要加強對游客進出港和上下船環節的管理,嚴禁乘客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上船,確保人員安全。交通運輸、海事、邊防等部門要密切配合,開展非法登陸艇、采砂船和運輸石料船只專項整治,對海上運輸非法違法行為予以嚴厲打擊,聯合各鄉鎮和漁業部門加強對航道的清理,及時消除海上運輸隱患,確保海上運輸安全暢通。
(三)漁業生產安全整治。由馬克勤副縣長負責。主要責任單位:縣海洋與漁業局。參與單位:縣公安邊防大隊、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牽頭單位:縣海洋與漁業局。
縣海洋與漁業局要加強對漁業船只的安全檢查,重點檢查漁船消防、救生等安全設備配備情況,嚴厲打擊漁業船舶違規作業、違法載客行為,糾正漂載、超載、超航區作業不穿戴救生衣等行為;加強對漁業運輸船只、各種垂釣船只的監控和管理,深入開展江瑤貝非法開采和違規“海上拖泥”船只清理整活動,對各種違法違規漁業生產行為依法進行查處;督促指導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落實專門人員負責漁船動態管理責任,確保所有船只可控、在控;加強惡劣天氣的預報預警,大風惡劣天氣要及時通知每一位漁民,落實漁船返港、漁民撤離上岸措施;加強漁港內的船舶防火管理,防止出現漁港火災事故。縣公安邊防大隊要加強對“三無”漁船的查處,共同打造安全有序的漁業生產環境。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加強轄區內漁業船舶的安全監管,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冬季漁業安全專項治理,加強漁民安全教育,督促落實好大風天漁船返港、漁民撤離上岸措施。
(四)公共消防安全整治。由鄭鈞副縣長負責。主要責任單位:縣公安局。參與單位: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教育體育局、商務局、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局、民政局、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牽頭單位:縣公安局。
縣公安消防部門要組織對商場、超市、賓館、飯店、歌廳、網吧等各類人員密集場所,勞動密集型企業、易燃易爆單位、學校、“九小場所”、醫院、敬老院、重點機關單位等逐一進行安全檢查。重點檢查防火通道是否通暢,防火設施是否配足,電力線路是否老化,技能操作是否到位,規章制度是否健全等,督促各責任主體落實好各項防火措施,堅決杜絕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部門要組織人員對全縣所有網吧和文化娛樂場所進行全方位的安全檢查,重點檢查消防、用電等方面的安全,特別是要保持消防通道的暢通。縣教育部門要組織對中小學校和幼兒園消防安全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教學樓、學生宿舍用電安全、消防通道暢通情況,組織學生開展消防應急演練。縣商務部門要組織對各類商場、超市和工業企業消防安全進行檢查,確保消防設施齊全、性能良好。醫院、敬老院以及機關單位也要加強本行業和單位的消防安全檢查,嚴防火災事故發生。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加強對居民區的檢查,教育群眾摒棄私自堆放柴草、堵塞通道等行為,要加強對私自存放燃油居戶的教育管理,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消除火災隱患。
(五)建筑施工和燃氣安全。由李俊杰副縣長負責。主要責任單位:縣住房和規劃建設管理局。參與單位:縣質量技術監督局。牽頭單位:縣住房和規劃建設管理局。
建設部門要對在建工程進行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排查建筑材料是否符合建設安全需要,施工單位是否具備相應資質,堅決杜絕不達標的材料進入工地、不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從事建筑施工;針對事故高發環節和重點部位,堅決打擊各類違法建設和違章操作行為,抓好塔機等大型機械設備的安全監管;加強對燃氣經營的安全監管,嚴厲打擊非法經營液化氣行為。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加強對供熱、燃氣經營企業壓力容器、管道、筏門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加強對液化氣罐的檢測檢驗,嚴防爆炸、泄漏事故發生。
(六)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由鄭鈞副縣長負責。主要責任單位:縣公安局、交通運輸局、農林水務局。牽頭單位:縣公安局。
縣公安交警部門要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專項整治活動,嚴肅查糾酒后駕駛、無牌無證、報廢車上路、超速、超載、摩托車不戴頭盔等各種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始終保持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堅持人防和技防并舉,加大路面警力投入,發揮電子警察作用,加強雨雪霧等惡劣天氣、學生放學等重點時段、事故多發地段和人員密集路段的管控,堅決杜絕惡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加強對乘駕人員和中小學生等重點群體的教育,減少道路交通違法違章行為。縣交通運輸局要加強對交通運輸企業、重點車輛及其駕駛人的管理,加大對機動車技術狀況、駕駛員資質、運輸企業安全制度落實等情況的督導檢查;加強對掛靠車輛的管控,密切掌握其運行動態,逐一落實監管責任,確保不出現脫管、漏管問題。公安、交通部門要特別加強對公交車、接送學生車輛及危化品運輸車輛的管理,落實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縣農林水務局要加強對農業運輸車輛的安全檢查,重點查處無牌行駛、無證駕駛、違法載人等農機違法違規行為,解決好鄉鎮農機掛牌率、年檢率和駕駛人持證率低的問題。要與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聯合開展海泥運輸車輛管理,嚴禁證照不齊、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運送“海泥”。
(七)危化品和煙花爆竹安全整治。由胡志德常務副縣長負責。主要責任單位:縣安監局、公安局。參與單位:縣商務局、交通運輸局、縣工商局、海事處、港務公司。牽頭單位:縣安監局。
縣安監部門負責加強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的市場和安全準入制度,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儲存、運輸、使用等環節隱患的排查治理,防范危險品火災、爆炸、泄漏、中毒事故,對存在的重點隱患要嚴格督促整改,確保按期完成。縣商務局負責加強成品油經營資格的審核管理,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成品油經營不予核發經營批準證書,并加強監管。縣交通運輸、海事、公安部門和港口企業要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運輸環節及裝卸場所的安全檢查,嚴禁出現偷運和夾帶危險品運輸行為。縣安監部門負責做好煙花爆竹零售單位許可和批發企業春節銷售旺季的安全監管工作。公安、工商部門要加大對冬季煙花爆竹非法經營行為的打擊力度,重點打擊非法販運、經營、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八)電力安全整治。由吳吉壯副縣長負責。主要責任單位:縣商務局、供電公司。參與單位: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牽頭單位:縣商務局。
縣商務局負責依法加強全縣電力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督促供電公司、風電公司等電力企業嚴格落實安全防范措施,組織開展電力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活動,重點排查治理市場、超市、學校、醫院等公共聚集場所及危化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業和育保苗企業的用電安全隱患;對重點隱患和涉及多個部門的電力安全隱患,及時協調進行整改。縣供電公司負責對電網安全運行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排查線路及設備安全隱患。要加強電力施工安全檢查,嚴格落實各項防范措施;配合鄉鎮和用電單位對用電安全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協助開展隱患整改。
(九)校園安全整治。由陳端梅副縣長負責。主要責任單位:縣教育體育局。
縣教育部門要組織對全縣中小學校、幼兒園進行校園安全整治。重點檢查校舍、學生宿舍的建筑、消防、用電安全情況。檢查學校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情況、學生食堂衛生情況、放射物質和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質存放情況,以及實驗室、禮堂、學生食堂、宿舍、廁所等重要場所是否存在安全隱患,走廊和平臺的護欄高度是否符合規定。要組織對校園周邊環境進行檢查,全面排查周邊治安、道路交通和經營場所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對任何違反校園安全規定、危害師生安全的隱患必須立即予以整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校舍及其它設施設備堅決停用,安全制度和措施不完善、落實不到位的要立即整改。
其他各行業也要結合各自實際,扎實開展冬季安全生產整治活動。質監部門要組織開展針對供熱鍋爐和冷藏企業液氨管道的安全專項檢查。工商部門要嚴肅查處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等行為。廣播電視、通信、供水、供暖等部門和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要搞好自查,加強內部的安全管理,確保安全運營。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嚴格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組織在轄區開展冬季安全生產整治活動。各級領導要按照職責分工和“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各自分管單位的冬季安全生產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明確責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各部門和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冬季安全生產整治對確保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意義,迅速對當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專題研究和部署。要按照工作職責和工作分工,制訂冬季安全生產整治措施方案,開展好大排查、大整治。主要領導作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要親自安排部署,深入一線進行檢查落實;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要全力靠上去,嚴格細節管理,解決好具體問題。要按照“四不放過”要求,嚴查事故原因,嚴格責任追究,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責任感。財政部門要加大對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保障支持力度。
(二)深入排查,狠抓事故隱患治理。要把事故隱患排查整治貫穿于冬季安全整治活動的全過程,開展經常性的隱患排查活動,對排查出來隱患,要登記備案,能夠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時不能整改的必須制定整改計劃,落實整改時限、整改措施、整改責任。縣安委會辦公室要結合我縣冬季安全生產特點,對全縣各行業、各領域安全隱患進行再排查、再梳理,該監控的要監控到位,該停產的要堅決停產,該關閉的要堅決關閉,確保不出問題。對因歷史問題造成的安全隱患,下大氣力一個一個進行解決。
(三)突出重點,強化安全執法檢查。一是要突出重點時段。重點加強對元旦、春節、元宵節、清明節等重要節日和“十”、“兩會”等重大活動以及惡劣天氣等重點時期的安全檢查,確保各時期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二是要突出重點行業和領域。對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的重點部位要開展持續的、不間斷的檢查,對重大危險源要落實專人監控措施。檢查中,要將日常檢查和集中專項整治相結合。對照日常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在專項整治中有針對性地進行排查整改;對涉及多個部門安全隱患及問題要通過開展部門聯合執法,加大整治力度,確保整治效果。三是要突出企業和基層單位。企業是安全生產的主體,基層單位是安全生產的薄弱環節,要結合網格化管理推進工作,加大對企業和基層單位的檢查頻次和力度,下沉人力精力,督導企業健全制度、落實責任、消除隱患,切實把安全生產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四)完善機制,增強應急反應能力。要切實加強值班和應急值守工作,嚴格執行重要崗位24小時在崗值班制度和領導干部到崗帶班制度,遇到重要情況或突發事件迅速靠前指揮、及時果斷處置。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冬季安全生產應急處置預案,有針對性的組織開展山林防火、公眾消防、海上救生等應急演練。要嚴格執行事故報告制度,堅決杜絕遲報、瞞報等現象發生。同時,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等媒體和發放明白紙、召開座談會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逃生自救、互救等安全生產常識,提高人民群眾的安全防護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根據市委辦、市政府辦《關于對20__年度農業農村工作責任目標進行檢查考核的通知》(昭辦發電(08)121號)文件精神和縣政府的要求,我局領導高度重視,對20__年度的林業工作進行了逐項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我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根據省、市的統一安排,按照"先行試點、逐步推開、積極穩妥、分步推進"的工作思路。去年,先行在舊城鎮、廟溝鄉進行試點,試點成功后,啟動了第一批雙河、高田兩個鄉的大面林改工作;今年6月,又啟動了剩余6個鄉鎮的林改工作。全縣集體林權制度主體改革的外業勘測工作基本結束,共確權勘界宗地199276宗,涉及農戶74945戶,確權到戶率達97.2%,糾紛調處率(協議調處)達80%以上。主要做法:一是抓組織領導,堅持高位推進。為確保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的順利推進,縣、鄉(鎮)、村、組成立了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二是積極統籌縣、鄉人力資源,合理調度工作力量參加林改,縣、鄉、村、組直接參與林改的人員達8698人。三是抓經費投入。全縣共投入林改工作經費392萬元,其中省、市投入82.8萬元,縣級投入300萬元,鄉級投入9.2萬元。四是抓宣傳發動,堅持營造良好輿論氛圍,我們采取"十個一"、"三個必須"的宣傳方式開展林改宣傳,使林改工作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五是明確黨政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落實,要認識學懂林改政策是根本,制定科學完善的林改方案是基礎,確權定界是重點,糾紛調解是難點,相互配合是前提,完善資料是保證,經費保障是關鍵。六是抓制度建設,堅持有序推進林改工作。落實林改培訓制度、情況匯報制度、檢查指導制度、督查督辦制度、責任追究制度,通過督查,對工作表現好、業績優的人員進行評先評優,對不遵守工作紀律、不能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的人員實行責任追究。七是搞好調查研究,做好配套改革。縣委、縣政府、縣人大、縣政協領導深入林改現場研究解決林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撰寫高質量的調研報告,積極探索符合我縣實際的配套改革措施。
二、林產業基地建設暨營林生產
(一)林產業基地建設
一是結合全省山區綜合開發戰略,及時完成了__縣山區綜合開發發展規劃。二是結合全縣的旅游產業發展之路,完成了水田花房子至彎角塘公路沿線5000畝竹子(風景林)的作業設計,正組織實施。三是完成了羅布鄉1萬畝核桃特色經濟林建設規劃,待上級批復后組織實施。四是充分抓住我縣列為30個竹產業基地縣的大好機遇,完成了《__縣竹產業發展規劃》,力爭用5--8年的時間發展20萬畝竹子,把我縣竹產業做強做大。
(二)營林生產
一是苗木培育和管理
指導培育造林苗木850萬株,其中杉木500萬株,柳杉50萬株,檫木200萬株,竹苗100萬株,完全可以滿足全縣造林需要。
二是天保工程
今年共實施森林管護面積81萬畝,完成了20__年度天保工程建設任務3.0萬畝、20__年11月下達的林業擴大內需增加投資天保工程項目建設4萬畝的作業設計,并及時上報市級評審,正組織實施;并將天保工程項目損失情況進行清理統計(全縣共損失面積3.08萬畝),及時予以上報,準備工作充分,只待上級審核批復后組織實施。
三是退耕還林
嚴格按照國家退耕還林的政策要求和補助標準,嚴格各項紀律,嚴格檢查驗收制度,完成20__年3.2萬畝退耕還林縣級自查,及時向財政等部門提供有關補助政策兌現依據,以便及時足額把退耕還林各項補助兌現到退耕農戶手中。同時完成了退耕還林0.32萬畝到期面積階段性檢查驗收工作,為省廳和國家局
核查提交了相關材料,確保了我縣退耕還林到期面積圓滿通過國家局核查驗收。另外,對20__年退耕還林1.0萬畝荒山造林(含災后重建)進行了施工作業設計并報上級批復,目前正組織實施。四是義務植樹
根據省、市綠化委員會的有關要求,我們把全民義務植樹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有機結合起來,精心組織,切實抓好全民義務植樹建設,共組織完成義務植樹65萬株。
五是扎實抓好各項工程造林
為掀起今冬明春造林,扎實推進天保公益林3.0萬畝(其中:人工造林1萬畝,封山育林2萬畝)、退耕還林(配額荒山造林1萬畝)等工程造林項目建設,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林業局、各鄉鎮高度重視,精心組織,高田鄉率先于11月25日在鎢城村高寨坡召開造林現場大會。整個造林工作正緊張有序進行。
六是幼林撫育
為鞏固造林成果,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全面完成全縣11萬畝幼林撫育,我們下發了《關于切實抓好20__年度幼林撫育工作的通知》,明確了工作職責,撫育時間和質量,同時要求各鄉鎮對撫育情況進行全面自查,林業局組織檢查驗收,合格的及時兌現補助,通過檢查基本上做到了應撫盡撫。
七是完成了二類森林資源調查
根據省林業廳的要求和市林業局的安排,配合云南省林業勘察設計院營林分院經過兩個多月的艱苦努力,完成了我縣二類森林資源調查的內外業工作。
三、森林防火工作
今年受前期雨雪冰凍災害影響,造成林內可燃物大量堆積,氣候轉晴后,連續出現高溫干燥大風的氣候,在這種幾十年不遇的極端天氣環境下,森林火災隱患非常突出,防火形勢十分嚴峻,但在縣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正確領導下,在各級各部門通力合作下,實現了我縣連續21年無重特大森林火災和人員傷亡的好成績。
四、農村能源建設
根據市財政局、林業局《關于下達20__年省級農村沼氣和農村改灶項目及補助資金的通知》,下達我縣沼氣建設計劃800戶(其中100戶是由縣婦聯參加援建的"母親沼氣池"建設項目)、節柴改灶計劃400戶。我們把農村能源建設作為一件"民心工程"來抓,按照"因地制宜、多能互補、綜合利用、講求效益"和"開發與節約并重"的建設方針,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嚴把建設沼氣池質量關。一是組織人員對20__年前建設的沼氣池、節煤改灶進行全面檢查,該維修的進行維修,該換材料的更換新材料,確保了沼氣池和節柴改灶農戶的正常使用,方便了群眾的生產生活。二是結合我縣農村能源建設的實際,積極爭得上級部門的同意,及時調整建設計劃,重點進行節煤改灶建設,建成沼氣池60口,節柴改灶2037眼(占上級下達的509.25%),共投入資金52.5萬元,7個鄉鎮26個村362個村民小組群眾受益。
五、資源林政管理
資源林政管理部門以保護森林資源為中心、依法治林為手段,緊緊圍繞"六管理一處罰"的職能開展資源林政管理工作。一是強化林木采伐管理。嚴格執行各項采伐限額指標,杜絕超限額發放林木采伐許可證和超限額采伐林木。二是加強林地保護。嚴格按照林地保護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林業政策的規定,切實加強林地保護管理,認真履行林地保護管理職能,有效遏制林地資源的非法流失。三是嚴格木材運輸、經營、加工管理,堅持木材、林產品憑證運輸制度。共清理木材(林產品)經營場所92家,對有證經營的業主,責令其按規定建立原料來源、購銷、加工登記臺帳,對無證經營的業主,查處取締8家;查處林業違法案件177件,其中:林業行政案件171起,行政處罰228人(次),處罰款32人(次),罰款28.6萬元,沒收木材0.0288萬立方米;森林火災2件(另外,協助鄉鎮查處7起);刑事案件2件,已直訴人民檢察院;治安案件2件,治安處罰4人(次),治安罰款0.02萬元,變價0.13萬元。通過林業行政處罰,嚴厲打擊了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行為,有效地維護了林區治安穩定,森林資源得到了較好保護。
六、林業工程資金管理
我局對上級下達的林業各項工程資金實行專戶儲存、專門管理、專款專用,未出現擠占挪用,確保了上級下達的林業工程建設項目的正常實施。
七、林業災后恢復重建
通過全面深入的檢查,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全面落實各項度汛措施,確保安全度汛,徹底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建設經營行為,解決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各類水利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二、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為保證此次水務安全生產檢查活動的順利開展,我局決定成立水務局安全生產檢查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為副組長,為成員的安全生產大檢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水產電力股,具體經辦安全檢查活動資料上報及上傳下達的有關事宜。此次大檢查分為已成水庫及在建工程、人飲供水安全、水上安全及河道采砂、水庫水電站大壩安全四個檢查組開展檢查。
第一組已成水庫及在建工程檢查組
組長:
參與股室:
第二組水上安全及河道采砂檢查組
組長:
參與股室:
第三組人飲供水安全檢查組
組長:
參與股室:
第四組水電站安全檢查組
組長:
參與股室:
三、根據各部門行業特點,認真開展水務安全生產檢查
(一)水利股在在建水利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中,要切實加強對病險水庫整治工程、供水工程、骨干水利工程等建設安全生產檢查,嚴格安全生產“三同時”制度。落實重點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施工及勘察、設計、監理等單位的安全責任。以防范坍塌、墜落等事故為重點,加強施工現場技術監控和安全管理,深入排查治理施工現場模板支撐、塔吊作業等環節的隱患。在已成水庫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建立健全大壩安全責任制和安全運行各項規章制度,制定應急搶險預案,完善安全監測設施。
(二)水政水資源股要強化安全責任落實和監管,加強對漁業船舶的安全檢查和采砂船只的安全管理,嚴厲打擊非法采砂、漁船非法載客載貨等違法行為,加強禁漁期的管理,確保漁民及水上交通安全。
(三)供排水管理股要加強對水質、供水設備、工作人員的安全檢查和管理,切實保護水源地安全,加強供水設施的檢查維修,確保群眾喝上干凈水、放心水;加強城鎮排水管網設施的安全檢查,確保城鎮排水暢通。
(四)防洪辦要做好防汛抗旱相關工作,加強堤防安全管理,對承擔的工程建設項目,嚴格落實安全責任,確保施工安全。要堅持24小時值班,領導帶班制度,以確保防汛期間信息暢通。
(五)局辦公室認真落實單位的安全保衛措施,加強機關辦公大樓、車庫、倉庫、配電室等的安全管理,認真開展安全檢查,及時排除隱患,確保機關安全,加強對單位車輛的管理和管理,保證行車安全和保密安全,同時安排好節假日值班工作。
(六)水產電力股要加強對小水電站的安全監管,對小水電站安全進行指導,督促業主對水電站的安全隱患進行治理。
(七)馬耳巖水庫在加強對水庫大壩安全管理的同時,還要注重森林防火,加強對其他設施的安全檢查,并落實措施和責任。
(八)供排水公司要加強供水設施的安全檢查,制定完善安全生產檢查期間的供水安全生產應急預案,保障全區生產生活用水安全,同時積極做好單位內部的安全防范工作。
(九)各片區水務站要積極開展所轄區域水利工程和飲水工程安全檢查,并配合相關部門做好轄區內各項涉水安全工作。
四、檢查方法
(一)各單位對本轄區和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工作進行自查。
(二)局安全生產檢查領導小組組織人員進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要將安全生產大檢查作為當前重點工作來抓,明確具體的負責領導及工作部門,周密部署,精心組織,落實責任。
(二)突出重點,強化監督。結合安全生產月和打非治違行動,著重抓好重點工程、重點環節的安全生產,檢查要統籌兼顧、點面結合,既要全面發動,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又要突出重點,把整改措施落到實處。對檢查中發現隱患或對發現的隱患整改不到位而導致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加強溝通,做好宣傳。在檢查中,各單位和工程單位要加強聯系和溝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通過宣傳教育、現場檢查、總結交流等方式,全面推進水務系統安全生產工作的深入開展。
一、總體研判
根據我縣氣候、環境、經濟、社會等各方面因素對安全生產的影響和相關行業領域風險研判的情況,2020年第四季度安全生產工作主要風險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油氣勘探開發、消防、非煤礦山、煙花爆竹等行業領域。
二、重點行業領域突出風險及防范措施建議
(一)道路交通方面
突出風險:
1、歲末年初,旅游出行、能源運輸、物流運輸集中,個體化出行(私家車、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等)明顯增多,交通運輸任務活躍,高速公路和國省干線公路流量明顯加大。
2、小客車、大客車、大貨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穿插混,酒后駕駛、超速超員超限等違法行為導致的交通風險上升;加之霧霾低溫天氣,容易出現疲勞駕駛,發生群死群傷的風險增大。
3、進入秋冬季,低溫寒潮、雨雪冰凍易導致路面濕滑、產生暗冰,霧霾、突發霧團易導致能見度降低,給水陸交通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帶來不利影響;公路拋灑物、路側樹木倒伏、路面坑槽;交通標志指示缺失,路面標線不清,極易引發交通運輸安全事故。
防范措施建議:
1、交警部門要積極主動對接協調,結合交通、旅游、氣象、住建、農業農村、高速公路營運公司以及教育等部門相關數據,針對低溫冰雪等惡劣天氣和群眾集會活動以及旅游景區景點等特點和實際,對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勢進行綜合、全面分析研判,研究部署具有針對性、切實有效的事故預防工作措施并組織實施,切實做好交通事故預防工作。
2、加強對重點路段的動態監管和巡查,強化事故易發、多發路段、危險路段的梳理排查,及時清除道路安全隱患。提前安排值班備勤警力在重要路口、關鍵卡點、事故多發路段,確保第一時間快速有效處置警情,全力保障道路安全暢通。
3、要加強道路安全法律廣泛宣傳,提高廣大交通參與者的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知曉率,增強主動防范意識,共同監督保安全。
(二)建筑施工方面
突出風險:
1、進入第四季度,建設工程在年底大多已進入主體結構封頂、地面各種管線敷設和室內裝飾裝修階段,建筑施工現場高處作業、溝槽開挖量增大,腳手架、建筑塔吊、物料提升機拆卸作業將增多,發生高處墜落、物體打擊、坍塌事故的概率加大,建筑施工領域生產安全事故呈現高發趨勢。
2、受疫情影響,一些工程建設項目由于前期開工不足,可能存在搶工期、趕進度,容易發生工人防護不到位,違章違規操作引起的生產安全事故。
防范措施建議:
1、建設主管部門要督促建設、監理、施工單位加強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做好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排查,落實好施工保護。
2、加強特種機械安全管理,強化對塔吊等大型機械設備基礎固定狀況和各種安全裝置靈敏程度的檢查,在冰雪、霜凍等極端惡劣的天氣期間,制定完善的塔吊應急加固預案,嚴格落實塔吊防碰撞措施。嚴禁機械設備帶病運轉,嚴禁操作人員無證上崗和超重吊裝等違章作業。
3、加強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各建筑施工企業要加強建筑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自查自糾,確保建設工程與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可燃材料堆場之間的防火間距符合要求。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編制施工現場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及時定期消防安全應急演練。
(三)危險化學品方面
突出風險:
1、低溫雨雪冰凍天氣易造成管道凍裂、凍凝,易引發危險化學品泄漏、爆炸、火災等事故。加之冬季生產作業場所門窗關閉通風不良,泄漏的有毒有害及可燃氣體在廠房內聚集,發生爆炸、火災和群體中毒事故的風險加大。
2、年終歲尾,企業完任務、搶效益現象突出,頻繁開停車,員工容易疲勞作業,“三違”現象增加,境內高速、國省干道交通流量增大,引發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風險加大。
3、危險化學品點多面廣,銷售超標違禁產品或非法產品、超量儲存和超范圍儲存等違規行為存在較大風險。
防范措施建議:
1、要結合近期開展的安全生產“排險除患”集中整治工作,督促企業做好安全隱患自查自改自報工作。
2、要認真開展安全生產“鑄安2020”監管執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非法建設、非法生產、非法經營等違法行為。
3、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結合我縣實際,重點加強硫化氫、甲醇、乙炔等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和廢氣處置全過程管控。
(四)非煤礦山方面
突出風險:
進入秋冬季,企業非法違法違規生產運輸和建設行為可能反彈,高處墜落、邊坡失穩、坍塌與物體打擊、機械傷害以及中毒風險加大。
防范措施建議:
1、各鄉鎮(街道)、縣級相關部門要督促指導轄區非煤礦山企業開展切實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檢查,以落實安全設施設計,防邊坡垮塌為重點,加強礦山邊坡、爆破作業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大霧、雨雪冰凍等惡劣氣候下停止施工作業相關規定,全面落實事故預防措施。
2、強化應急值守,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值守和巡查制度,完善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儲備,確保及時發現險情、及時處置、及時報告。
(五)煙花爆竹方面
突出風險:
歲末年初歷來是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旺季,生產、儲存、運輸、銷售等各個環節將出現井噴式增長,不確定安全風險劇增。
防范措施建議:
1、嚴格落實煙花爆竹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切實做好防雷防靜電設施的檢測維護和安全生產值班值守。
2、加強監督檢查,嚴禁煙花爆竹企業非法違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行為。強化煙花爆竹經營許可管理,堅決打擊異地經營、下店上宅、前店后宅、超量儲存等違法違規行為
3、督促企業加強應急疏散演練,提升應急救援能力。
4、全面落實煙花爆竹城市建成區禁放管控措施,強化節假日期間煙花爆竹燃放環節的安全管理,嚴防發生火災和爆炸事故。
(六)消防方面
突出風險:
1、秋冬季節,居民用火用電用氣進入高峰期,極易引發火災事故。城市大型商業綜合體、城鄉結合部等重點部位火災隱患仍需重點關注。特別是一些高層建筑、賓館、飯店、娛樂場所、老舊小區等場所人員密度大,空間復雜,疏散困難,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群死群傷。
2、部分高層建筑設備設施老化,維護不到位,特別是老舊高層建筑缺少排煙設施、耐火等級低,火災隱患較多。
防范措施建議:
1、各鄉鎮(街道)、工業園區、有關單位(部門)要突出城市綜合體及石油化工企業等火災高危單位、高層建筑、地下建筑、社會福利機構等人員密集場所、勞動密集型企業、“三合一”、“多合一”“九小”場所等重點防控對象。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和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重點排查整治消防設施損壞、消防通道堵塞、違規用火用電、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和充電等風險隱患。
2、嚴格執法檢查。縣消防救援大隊牽頭根據自身自查自改和公開承諾情況,強化執法檢查,發現企業在自查、排查中弄虛作假或存在突出風險隱患的,要堅決從重懲處,對于重大火災隱患要堅決掛牌一批、公告一批、曝光一批、處理一批。
(七)特種設備方面
突出風險:
1、前期受疫情影響,電梯、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大型游樂設施等各種特種設備長期閑置,安全狀況有所下降。
2、受寒冷雨雪等極端天氣的影響,鍋爐、盛裝危險品壓力容器、露天作業起重機械、露天運行電梯等特種設備易發生失穩、故障,引發群死群傷事故。
防范措施建議:
1、加強宣傳教育,由市場監管局牽頭,多措并舉開展好特種設備安全知識進校園、電梯安全使用常識進社區、安全管理知識進企業等活動,培養全民特種設備安全意識,形成自覺遵守、共同維護、廣泛參與、社會監督的良好氛圍。
2、開展專項檢查,持續以電梯、大型游樂設施、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為重點的安全檢查,對達不到安全要求的,要堅決采取封閉、禁用和停止運營等措施。以氣瓶充裝和車站等公眾聚集場所為重點,嚴厲打擊非法充裝和違法違規使用特種設備行為。
3、健全隱患預防機制。督促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建立健全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預防機制,不斷完善特種設備應急預案,強化應急演練,提升應急救援能力,確保特種設備領域安全。
(八)電力方面
突出風險:
1、四季度是集中推進各項工作、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的攻堅期,各項生產任務繁重,也是電力安全的高風險期,受極端天氣影響,易造成大面積停電,給安全生產帶來不利影響。
2、林區高壓輸電線路因極端天氣易引發森林火災。
防范措施建議:
1、由縣經濟科技信息化局牽頭,供電公司具體負責提前組織部署迎峰度冬安全生產各項工作,加強日常線路巡視檢查,強化基礎管理。加強防大風、防雨雪冰凍等季節性措施。
2、抓好輸電線路設備運行維護,加強隱患排查整改。供電公司要認真分析輸電線路運行工況、梳理工作思路,積極科學整改問題隱患,確保正常健康運行。
3、加強電力設施安全宣傳,開展好災應急演練。
(九)油氣勘探方面
突出風險:
隨著寒潮來臨,低溫雨雪冰凍天氣易造成管道凍裂、凍凝,引發危險化學品泄漏、爆炸、火災等事故,加之冬季生產作業場所門窗關閉通風不良,泄漏的有毒有害及可燃氣體在廠房內場所聚集,發生爆炸、火災和群體中毒事故的風險加大。
防范措施建議:
1、以防井噴和硫化氫中毒事故為重點,縣應急管理局、縣經科信局分別牽頭,加強石油天然氣開采作業和輸送管道安全管理,強化責任落實。
2、有關鄉鎮(街道)要加強轄區內油氣開采作業單位應急聯動,有效提升應急響應速度和能力。
3、加強對影響油氣開采集輸管網安全運行的隱患排查整治力度,嚴防管線泄漏引發燃爆和硫化氫中毒事故。
(十)有限空間方面
突出風險:
低溫、霧霾造成城市污水管道、發酵池、垃圾站、凍庫、儲藏室、反應釜等有限空間內,有毒有害氣體、可燃性氣體、爆炸性粉塵和沉積物濃度值增大,易引發作業人員中毒、窒息、燃爆和溺水等事故。
防范措施建議:
1、各鄉鎮(街道)、工業園區、縣經科信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有關部門督促企業對有限空間進行風險辨識督促企業對有限空間進行風險辨識,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制定防范措施,完善應急預案,有效防止事故的發生。
2、督促存在有限空間的單位履行企業主體責任,定期開展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完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現場管理、安全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
(十一)森林火災方面
突出風險:
由于前期雨量充沛,林區植被生長茂盛,隨著秋冬季節的到來,遇到低溫、霜凍天氣,大量草木枯死,林內集聚大量干燥可燃物,祭祖用火、農事用火突出,加之一些地方施工用火不安全,是引發森林火災的重要隱患,也是造成山火進城、進村、進工廠,威脅文物古跡、寺廟等建筑安全。
防范措施建議:
1、各級各部門要嚴格落實縣領導包鄉鎮(街道)、鄉鎮(街道)領導包村、村干部包點、護林員包小班、林權權利人和經營單位包山頭地塊五級責任制,緊盯國有林場、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區域,加強對小孩、老人以及癡呆傻等特殊人群的管控,嚴防野外違規用火進一步加強巡山設卡力度,做好森林火災隱患排查,對發現的問題要立即整改到位,切實消除火災隱患。
2、各級各部門要制定完善森林防火專項應急預案,認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暢通信息報送渠道,備齊森林防滅火物資,確保發生火情第一時間快速響應、妥善處置。
(十二)防災減災方面
突出風險:
第四季度可能出現階段性干旱、霧霾、冷空氣大風和強降溫等極端氣候引發的災害風險增大。
防范措施建議:
基層應急隊伍是應急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防范和應對突發事件的重要力量。近年來,我縣基層應急隊伍不斷充實,在應急工作中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但是,各鄉鎮在基層應急隊伍建設中還存在著機構不健全、管理不規范、任務不明確、進展不平衡等問題。為全面貫徹落實《突發事件應對法》以及中央、省、市關于加強基層應急隊伍建設意見,切實加強我縣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結合我縣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基本原則。堅持專業化與社會化相結合,著力提高基層應急隊伍應急能力和社會參與程度;堅持立足實際、按需發展,充分依托現有資源,避免重復建設;堅持統籌規劃、突出重點,逐步加強和完善基層應急隊伍建設,形成規模適度、管理規范的基層應急隊伍體系。
(二)工作目標。到2011年底,縣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基本建成,重點領域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得到全面加強;各鄉鎮、企業等基層組織和單位應急救援隊伍普遍建立,應急志愿服務進一步規范,形成統一領導、協調有序、專兼并存、優勢互補、保障有力的基層應急隊伍體系,應急救援能力基本滿足本區域和重點領域突發事件應對工作需要,為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財產損失、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提供有力保障。
基層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任務
(一)全面建設縣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
由縣政府應急辦牽頭,以公安消防隊伍為依托,財政、水務、國土、林業、衛生、建設、教育、科技、民政、交通、安監、環保、農業、畜牧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單位配合,建成一支200人的“一專多能”縣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負責承擔綜合性應急救援任務,包括地震等自然災害,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生產安全事故,恐怖襲擊、群眾遇險等社會安全事件的搶險救援任務。同時協助有關專業隊伍做好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生物災害、礦山事故、環境污染、危險化學品事故、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的搶險救援工作。縣政府應急辦負責制訂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方案,細化隊伍職責,配備必要的物資裝備,加強與專業隊伍互動演練,提高隊伍綜合應急能力。
(二)加快鄉鎮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各鄉鎮根據實際情況,組建一支以機關干部、民兵、預備役人員、基層警務人員、醫務人員等為主60-100人的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在防范和應對氣象災害、水旱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山林火災、生產安全事故、環境突發事件、等突發事件時,發揮就近優勢,在應急指揮機構組織下開展先期處置,組織群眾自救互救,參與搶險救災、轉移安置人員、維護社會秩序,配合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做好各項保障,協助做好善后處置、物資發放等工作。同時各鄉鎮要確定一名應急專干,每個行政村確定一名信息員,發現突發事件苗頭及時報告,協助做好預警信息傳遞、災情收集上報、災情評估等工作。各鄉鎮要加強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嚴明組織紀律,經常性地開展應急培訓,提高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應急保障能力。
(三)完善基層專業應急救援隊伍體系
1、加強防汛抗旱專業隊伍建設。各鄉鎮和縣水利局、農牧局要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農技人員、村民和相關單位人員參加,組建縣、鄉防汛抗旱專業隊伍。村委會要組織本村村民和相關單位人員參加的村級防汛抗旱隊伍。各鄉鎮防汛抗旱隊伍要在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統一組織下,開展相關培訓和演練工作,做好汛期巡堤查險和險情處置,做到有旱抗旱,有汛防汛。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作用,合理儲備防汛抗旱物資,建立高效便捷的物資、裝備調用機制。
2、加強山林防火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各鄉鎮政府、國有林場、自然保護區和山林風景區等單位,要在現有應急隊伍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數量和規模,加強防撲火裝備配套建設,不斷提高防撲火裝備的數量和質量,經常性的開展防撲火技能培訓和實踐演練。在火災易發期,組織開展隱患排查,先期處置、信息報告等工作,嚴厲打擊野外非法用火行為。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各鄉鎮要建立與公安消防、駐軍、武警、森林專業撲火隊伍的聯動機制,配合開展撲滅火和人員的轉移安置、維護社會秩序等工作,努力把火災造成的各種損失降到最低。
3、加強礦山、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建設。縣安監局、公安局、國土資源局要指導協調非煤礦山、生產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企業單位要依法建立由專職或兼職人員組成的應急救援隊伍。不具備單獨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小型企業,除建立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外,還要與鄰近建有專業救援隊伍的企業簽訂救援協議,或者聯合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救援隊伍平時要開展或協助開展風險隱患排查,在發生事故時要及時、科學組織搶險救援。礦山、危險化學品的企業單位要組織應急隊伍積極參加社會化應急救援。
4、加強衛生應急專業隊伍建設。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根據突發事件類型和特點,在現有醫療機構的基礎上組建衛生專業應急隊伍,并配備必要的醫療救治和現場處置設備,承擔傳染病、食物中毒和急性職業中毒、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和其他突發事件受傷人員醫療救治及衛生處理,并進行相應的培訓、演練活動。各縣級醫院要與鄉級衛生院建立長期對口協作關系,把組建基層應急隊伍及時作為對口支援的重要內容。
5、加強公用事業保障應急專業隊伍建設。電力、交通、廣電、建設、燃氣、電信、移動、聯通等單位和基礎設施運營企業,要組織本單位本企業懂技術和有救援經驗的干部職工,分別組建公用事業保障專業應急隊伍,承擔相關領域突發事件應急搶險救援任務。重要基礎設施運營企業要組建本單位運營保障應急隊伍。同時,要配備應急搶修的必要機具、運輸車輛和搶險救災物資,加強人員培訓,提高安全防護、應急搶修和交通運輸保障能力。
6、加強氣象災害、地質災害應急專業隊伍建設。縣氣象局牽頭,各鄉鎮配合,組織村干部和有經驗的相關人員(應急信息員可兼任)建成氣象災害應急隊伍,主要任務是接收和傳達預警信息,收集并向相關方面報告災害性天氣實況和災情,做好強降雨、大風、冰雹、雷電等極端天氣防范的科普知識宣傳工作,參與鄉村氣象災害防預方案的制訂以及應急處置和調查評估等工作。縣國土局牽頭,各鄉鎮配合,組建地質災害專業應急隊伍,主要任務是參與各類地質災害的群防群控,開展防范知識宣傳,隱患和災情等信息報告,組織遇險人員轉移,參與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和應急處置等工作。重點區域和重點部位的鄉村、企業、學校等基層組織單位,要在氣象、國土部門的組織下,明確參與應急隊伍的人員及其職責,定期開展相關知識培訓。
7、加強重大動物疫情應急專業隊伍建設。縣農牧局牽頭,各鄉鎮和縣公安、工商、質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單位配合,建立由動物防疫和野生動物保護人員及有關專家組成的動物疫情應急專業隊伍,具體負責家禽和野生動物疫情的監測、控制和撲滅任務。要定期開展技術培訓和應急演練,加強應急監測和應急處置所需的設施設備建設及疫苗、藥品、試劑和防護用品等物資儲備,提高應急能力。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鄉兩級政府是推進基層應急隊伍建設工作的責任主體。縣應急辦要對縣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和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進行規劃,確定基層應急救援隊伍和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數量和規模。各鄉鎮政府要把基層應急隊伍建設作為促發展、保穩定的大事來抓,量化指標,落實責任,力爭用兩年左右的時間完成基層應急隊伍建設。公安、國土資源、交通、水務、林業、氣象、安監、環保、電力、通信、建設、衛生、農業、畜牧等有關部門要制定出明確的推進本行業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具體措施,按照各自職責指導推進基層應急隊伍組建工作。
(二)完善運行機制。各基層應急隊伍組成人員平時在各自單位工作,發生突發事件后,立即集結到位,在當地政府或應急現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按基層應急管理機構安排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縣、鄉兩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基層綜合隊伍、專業隊伍和志愿者隊伍之間的協調配合,建立健全相關應急預案,完善工作制度,實現信息共享和應急聯動。同時,建立健全基層應急隊伍與其他各類應急隊伍及裝備統一調度、快速運送、合理調配、密切協作的工作機制,經常性地組織各類隊伍開展聯合培訓和演練,形成有效處置突發事件的合力。
(三)動員社會參與。通過多種渠道,努力提高基層應急隊伍的社會化程度。充分發揮鄉鎮基層組織和企事業單位的作用,建立群防群治隊伍體系,加強知識培訓。鼓勵現有各類志愿者組織在工作范圍內充實和加強應急志愿服務內容,為社會各界力量參與應急志愿服務提供渠道。有關專業應急管理部門要發揮各自優勢,把具有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志愿者納入應急救援隊伍。充分發揮共青團和紅十字會作用,由團縣委、衛生局負責組織建立青年志愿者和紅十字志愿者應急救援隊伍,開展科普宣教和輔助救援工作。應急志愿者組建單位要建立志愿者信息庫,并加強對志愿者的培訓和管理。
一、全力以赴,抓好農業重點工作
(一)市固廢處置中心新村移民安置征地
該項目作為寧波市限期完成的重點工程,去年完成了項目建設地塊土地征收工作。截止目前,位于張家墊、潘家耷兩村的220畝土地安置征收工作進度超70%,其中潘家耷村19戶66畝已全部完成、張家墊村已完成27戶102畝(共46戶154畝)。
(二)剡江堤防防汛防臺
去年,該工程主要以“征地、政策處理”為主;今年,以“防汛防臺”和“監督管理”為主。3月2日,三防檢查中發現,防汛防臺隱患較多,包括:沿線缺口較多未封閉、前王徐家渡新建排澇站防汛墻未達到規劃設計圖紙要求、魚山頭毛家碶和前王大埠碶建設進度過慢,未達到防汛要求等;4月25日,實地巡查中發現堤防沿線仍有6處缺口,防汛壓力、風險極大。鎮農辦及時與區剡江堤防工程指揮部取得聯系,共同督促施工單位抓好防汛措施落實。目前,江塘已實現全線封閉,完成工程量70%。
(三)規模或整村土地流轉
年初,在充分調研基礎上,制定出臺了《xx鎮2016年度農業補助獎勵政策》,對當年新增土地流轉面積100畝以上、300畝以上或整村委托流轉,且流轉期限至二輪承包期末的,分別給予每畝50元、100元的工作經費補助;同時,對成績突出的再給予每畝20-30元工作獎勵。目前,宣裴村(除裴岙、宣家外)已完成土地流轉簽約170戶,占64.6%。
(四)農業普查
全國性農業普查工作,10年一輪回,時間橫跨2016、2017兩年,預計明年底才能結束。該項工作涉及農辦、工辦、民政等多個部門,目前我們已成立了農業普查工作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在農辦。同時,我們已于5月5日組織石臼廟、xx兩個村參加了全市第三次農業普查農作物面積遙感測量工作布置暨培訓會議。下一步,準備按照上級要求參加農普專項業務培訓。
二、殫精竭力,抓好“五水共治”工作
(一)畜牧整治:區下達計劃關閉任務7戶,目前已簽訂關閉協議7戶,其中已完成拆除驗收5戶;區列入“黑戶口”整治關閉任務10戶,已簽訂關閉協議10戶,畜禽清欄、隱患消除關停10戶,其中已完成拆除3戶;區擴面整治對象3戶,已簽訂關閉協議1戶。另外,自查整治關閉養殖場2戶。
(二)河道保潔:鑒于河道保潔已納入全鎮一體化保潔體系,由甬達保潔公司具體負責的實際,我們通過增加日常巡查、例行檢查、突擊督查的數次,加強對河道保潔的監管,提高保潔要求,實現保潔目標,鞏固“五水共治”效果。
(三)漁業規范化整治:加強河道非法捕魚執法巡查,上半年共計巡查210小時,開展突擊性檢查3次,整治抽水用沉船4只,清除地籠網30余頂。
(四)農資包裝廢棄物回收:已實行服務外包,由甬達保潔公司落實專職人員負責收集,上半年共計收集處理6.16噸,農業面源污染控制效果良好。
(五)藺草企業整治:上水矸藺草廠的整治提升基本完成,廠內16臺織機、14臺鍋爐已處理完畢,目前委托專業機構正在進行粉塵、噪音等指標檢測。
(六)河長負責制:更換責任公示標牌10塊,其中區級2塊、鎮級6塊、村級2塊;建立鎮級“五水共治”微信群,保持信息暢通。
三、不遺余力,抓好農業工程管理工作
(一)農業綜合開發項目。2015年度寧鋒片4000畝項目,已完成工程量90%,預計7月底完工;2016年度xx片3600畝項目,涉及xx、沙港、蕙江、李家、孫王5個村,目前已完成規劃、設計、立項,上報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審核,待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審批發文后,預計9月份招投標。
(二)碶閘、河道砌石工程。2015年度上水碶碶閘工程、石臼廟生態河道整治工程、上水碶、程家和石臼廟河道砌石工程1900米,均已完工;2016年度xx新河、前王中橫河2750米河道砌石工程,已完成查勘、設計,預計7月份招投標。
(三)新建橋梁工程。xx村新河小橋、宣裴村中橫河寧六橋和百梁橋村下馬堰橋各1座,目前也已完成查勘、設計,預計7月份招投標。
(四)一事一議項目。李家、石臼廟、三李村一事一議項目,總投資190萬,均已全面完工等待驗收。
(五)工業扶貧項目。程家村標準廠房3500平方米扶貧項目已完成竣工驗收;周公宅村商業用房1455平方米扶貧項目,正在建設中。
四、全心全意,抓好農業農村管理工作
(一)抓好糧食高產,搞好農業服務。今年,繼續在百梁橋高產示范方實施甬優12號單季晚稻畝產1000公斤超高產攻關項目;上半年,共供應早稻良種8964.5公斤,晚稻良種13952.5公斤,其中雜交晚稻5012.5公斤,常規晚稻8940公斤;推廣秸桿快腐劑7596.9畝,24.04噸;小麥、晚稻配方肥190.05噸;購置各類農機具9臺;舉辦“水稻高產栽培技術”技能培訓6期,參訓學員521人次;政策性農業保險參保1115戶,投保金額3209.98萬元,保費金額225.72萬元,其中農戶自付保費32.88萬元,理賠金額64.95萬元。另外,全鎮糧食監測9個監測點,糧食面積抽樣村3個,每月每季度定期上報數據。
(二)狠抓源頭管理,規范種糧補貼。嚴格種糧面積、機插面積、農業保險、農資直補等涉農補貼項目的申報、核查、監管。3月初,調查審核20畝以上種糧大戶99戶、土地流轉面積11308.2畝,核查春糧種植面積3397.8畝、早稻2960畝,其中春糧面積經實地核查后,相比冬前上報播種面積減少519畝,減幅達13.3%。
(三)修訂財務制度,嚴控村級財務管理。抓好村級承包合同兌現和村級招待交際費控制。上半年,村級應交合同金額1109.48 萬元,實際完成906.96萬元,占81.7%,比去年同期提高8.7個百分點。據1~5月統計,全鎮村級招待交際費支出8.5萬元,比去年同期減少26.6萬元,減幅75.8%。
(四)積極穩步有序,推進表后電力服務。農村剩余動作保護器安裝項目,目前已完成驗收、審計,由電力服務企業接管村級農村居民的表后電力、農用電力線路、村級路燈等電力服務,提高農村安全用電水平。
五、盡心盡力,抓好農業安全管理工作
重視對農業安全生產的監管,主要包括:漁業安全監管、農機安全監管、森林防火工作、畜禽防疫工作、農產品質量安全,全鎮上半年未發生一起重大涉農安全事件。期間,4月28日,對疑似H5N6禽類禽流感的魚山頭曹海明養雞場及時采取就地全面撲殺措施,共活埋肉雞1700羽、小雞5000羽,將疫情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了鎮域畜禽生產安全。
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繼續抓好重點工作
(一)張家墊村征地。繼續做好剩余19戶、52畝土地的征收工作,為及早開工建設市固廢中心處置項目裴岙移民新村作基礎。
(二)剡江堤防防汛防臺。一是繼續做好堤防工程防汛防臺措施督查,盡早啟用寧鋒排澇站、毛家碶和大浦碶,及時排查、排除隱患,確保安全度汛;二是抓緊開展村級防汛抗臺搶險設施、設備、物品等物資準備和責任人員落實情況大檢查,確保“拿得出、拉得出、打得響”。
(三)土地流轉。一是督促宣裴村繼續做好土地流轉工作,力爭流轉率達90%;二是幫助百梁橋村及早出臺流轉政策,開始流轉工作。
(四)農業普查。積極配合區農普辦做好各類專項業務培訓。
(五)農棚田舍整治。7月開展調查摸底工作,8月上旬制定政策,中旬開始全面推進整治工作。
二、繼續抓好“五水共治”
1、針對已簽訂畜禽關閉協議的10戶養殖場所,7月完成棚舍拆除、驗收工作,確保畜禽養殖環境整治“全覆蓋、零死角”。
2、加強河道保潔、河草清除、河岸垃圾清理的督查,進一步提升保潔效果。
3、強化漁業執法巡查力度,擴大巡查范圍,堅決打擊非法、違法、違規捕魚現象。
4、加緊與保潔公司對接,實現“收集專員巡查”、“鎮級自查”和“村級、百姓自報”三管齊下,確保農資包裝廢棄物無處可留,力爭今年集中收集處置量達10噸以上。
5、盯緊上水矸藺草廠檢測報告,適時完成整改提升項目驗收。
三、繼續抓好工程項目
(一)農業綜合開發項目。(1)2015年度項目,爭取7月底完工驗收;(2)2016年度項目,計劃9月完成招投標,11月開工建設。
(二)碶閘、河道砌石工程。(1)7月完成南塘河生態河道建設項目竣工驗收,上水碶碶閘、石臼廟生態河道和程家、石臼廟、上水碶砌石工程完工驗收;(2)xx新河、前王中橫河河道砌石,爭取7月完成招投標,12月底完工。
(三)新建橋梁。xx、宣裴和百梁橋村新建的橋梁,計劃7月完成招投標,12月底完工。
(四)一事一議項目。李家、石臼廟、三李村一事一議項目,力爭7月完成驗收;樹橋村文化禮堂項目正在申報,爭取9月完成招投標。
(五)工業扶貧項目。7月完成程家村扶貧項目驗收、審計;力爭12月底完成周公宅村扶貧項目完工驗收。
三、糧食生產及管理工作
(一)繼續支持、指導許躍進開展單季晚稻百畝方1000公斤的超高產攻關項目;同時,幫助王偉良、呂立平做好早稻高產示范片、連作晚稻高產示范片建設工作,起到引領、示范作用。
(二)繼續抓好糧食種植、冬季翻耕等面積審核監管工作,確保程序到位、抽查到位、補貼到位,杜絕虛報面積現象發生。
(三)積極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利用南瑞糧機合作社新型農機設備、寧鋒糧機合作社稻草秸稈覆蓋雷筍種植技術,整鎮制推進秸稈綜合利用項目,實現秸稈禁燒目標。
四、村級財務
開展新一輪村級財務督查。一來確保上一輪檢查出現的問題整改到位;二來對照新的財務制度,衡量村級落實、執行情況。
[關鍵詞] 泰寧 世界自然遺產提名地 保護管理 綜合整治
1概述
泰寧丹霞是“中國丹霞”申報世界自然遺產系列提名地之一,是中國東南地區青年期丹霞地貌的杰出代表,是白堊紀紅層經過第三紀以來多次抬升和長期剝蝕夷平,以流水切割、侵蝕為主因而形成的類型齊全的丹霞,具有罕見的峽谷幽深、洞穴奇特,山水秀麗、生態原始等自然美(圖1~圖3)。
泰寧丹霞提名地滿足世界自然遺產的四個標準,具體如下:
(1) 具有超乎尋常的自然現象或非同尋常的自然美和美學價值;
(2) 反映地球演化歷史主要階段的杰出范例,包括生命的記錄,重要的、正在進行的地貌演化,重要的地貌形態或自然地理特征;
(3) 反映陸地、淡水、海岸、海洋生態系統和動植物群落正在進行的重要的生態和生物演化過程的杰出范例;
(4) 包含就地保護生物多樣性最重要和顯著的自然棲息地,包括從科學和保護的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瀕危物種的棲息地。
2綜合整治規劃
泰寧丹霞提名地界線分為南、北兩區,包括了泰寧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上清溪景區、金湖景區、泰寧貓兒山國家森林公園。提名地界線內保持了丹霞地貌分布區的完整性、森林生態系統的完整性以及珍稀、瀕危物種棲息地的完整性。
按照《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中心(UNISCO)的要求,世界遺產中心于2009年9月指派專家對“中國丹霞”系列申報地進行資源價值和保護管理兩方面的實地評估考察(圖4)。為了切實做好迎接聯合國世界遺產中心專家來泰寧評估考察工作,對照《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及《世界遺產公約操作指南》的標準,依據《泰寧丹霞世界自然遺產提名地保護管理規劃》的要求,對泰寧丹霞申報世界自然遺產地進行綜合整治規劃(圖5)。
2.1 指導思想
圍繞建設“海峽西岸國內一流生態旅游目的地”,爭創“世界級風景名勝區”的戰略目標,按照“強化領導,明確目標,落實責任,突出重點,統籌安排,確保成功”的要求,全面加強泰寧世界自然遺產提名地內的保護和管理,組織動員提名地范圍內及周邊各鄉鎮、村及縣各有關部門深入開展以環境整治為重點的綜合整治工作,全面提升泰寧自然遺產提名地環境質量和管理水平,構建人與自然的和諧勝地。
2.2 整治理念
2.2.1全面整治與重點整治相結合
全面、系統、科學地保護遺產的真實性、完整性,充分展示遺產美學、科學、生物多樣性等突出普遍價值,全面整治,并根據主要游覽線路突出重點,制定切實有效的整治和保護措施。
2.2.2解決歷史問題與促進長遠發展相結合
因為景區開發時期不同,各個景點建設發展不平衡,早期開發的景區存在較多違章建設,服務設施檔次偏低;新開發的景區又存在配套服務設施不完善等問題,因此借助本次申報自然遺產的機會,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全盤考慮各個景區的科學發展。
2.2.3拆違整陋與精品建設相結合
從減少無序建設及過度商業化對遺產價值的侵害出發,拆除違章建筑,清理有礙觀瞻的設施,統一鄉村建筑外立面,搬遷嚴格保護區內的旅宿設施,修補破壞痕跡,恢復原生態自然景觀和田園風光,合理分配有限的社會資源,快速提升景觀環境品質,促進人景和諧。
2.2.4加強保護與實現可持續發展相結合
協調好保護與開發利用等方面的關系,做到經濟、社會、環境效益的高度統一,通過整治與環境不協調的接待設施和村莊居民點,使泰寧提名地既滿足展示和旅游發展的需求,又符合世界自然遺產地的環境保護要求。并且嚴格控制開發強度,符合適度開發和保護第一的原則,防止景區出現人工化、城市化傾向和建設性破壞。
2.2.5營造生態環境與提高社區發展后勁相結合
整治工作必須體現丹霞地貌及其演替過程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包括典型地質遺存及與之相伴、密切相關的生態系統,著眼于生態環境、風景環境等大環境的綜合保護,以維護生態完整性及生態環境的良性循環為宗旨,并兼顧社區居民的發展和產業結構的調整,使社區成為生態保護和旅游服務的基本單元。
2.3 整治方案
對泰寧自然遺產提名地全面整治的同時,考慮到資金和時間的限制,重點圍繞世界遺產中心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UCN)專家的考察評估線路進行整治,按照項目內容、性質從以下六方面進行整治。
2.3.1景區環境綜合整治
包括規范景區經營者、旅游者、商販的經營及游覽行為;組織道路交通及游覽線路;完善景區解說系統、公共標識系統;建設保護管理、旅游服務、市政基礎設施。各個景區具體整治內容如下:
(1)上清溪景區(圖6~圖9):主要包括標識系統完善;界碑和界樁的設計;下碼頭區布局整治;觀景臺設計;沁洋川科考線路建設;長興度假村搬遷;貴賓碼頭設計;停車場等服務設施改造;際下電站搬遷;綠化景觀恢復等內容。
(2)狀元巖景區:主要包括景區入口改造;建設休息亭;狀元穴景觀及設施改造;鍍鋅管護欄仿生改造;增設分類垃圾桶;規范服務設施等內容。
(3)九龍潭景區: 主要包括停車場生態化改造;建設專家住宿賓館;建立與狀元巖連接的科考步道;拆除違章廣告牌等內容。
(4)金湖景區:主要包括設置碼頭安全護欄;游船更新為環保船;風洞服務區的改造建設;完善下坊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搬遷修船廠;甘露寺服務設施外立面改造;一線天護欄改造;上坊島假日酒店搬遷;石谷半島旅游服務設施整治等內容。
(5)寨下大峽谷景區:主要包括入口區景觀改造;建立古樹名木如古藤、奇樹的防護欄柵;李家巖科考線路建設;設置防火設施;集中安排小賣等服務設施等內容。
2.3.2村莊風貌整治
包括搬遷提名地范圍內的青山、下嵐坑、寨下3個自然村,并對考察線路沿線的音山、長興、崇際、豐巖、際溪、南會、水際等村莊的環境衛生,亂搭亂蓋,亂堆木柴及烤煙房等進行整治。整治內容包括進行建筑外立面改造,統一風格,拆除違章搭蓋建筑;采用環保能源,限制薪柴取燃;禁止占道堆積;建設密集式烤房;完善垃圾收集和污水處理系統,建立垃圾焚燒池或填埋場就地處理,生活污水實行梯級生物處理;規范商業服務設施網點和廣告標識牌;村莊環境綠化美化等內容。
2.3.3公路沿線景觀整治
包括公路兩側山體剖切面綠化遮蔽,公路路基路面修補,交通標志完善,行道樹補植和路容路貌美化;道路兩旁違章搭蓋、木材堆場、木材加工廠的清理搬遷;禁止在考察線路視域范圍內開山采石、開荒取土,對于原依法審批的開山采石企業和宕口,應予關閉,并做好生態環境的恢復治理和植被綠化工作;對山體創面及巖體區域進行綠化遮蔽;禁止在線路兩側一重山范圍內采伐林木,封山育林,原采伐跡地要求及時補植,樹種應選擇高大經濟林或闊葉樹;沿線大型廣告牌更新,設置遺產廣告牌;禁止在公路邊河道采沙;向莆鐵路施工隧道口與金礦采礦作業區的綠化遮擋;沿路的旅游賓館酒店應加快建設,并統一建筑外立面風格;搬遷沿途5個機磚廠等內容。
2.3.4流域水體環境整治
包括上清溪上游禁止向河里倒垃圾,關閉大型養豬場、采礦場、洗礦場,建設上青鄉污水截留設施及污水處理廠或濾清池,保持水體清潔;實施上清溪上游河道疏浚工程,在現有梯級水壩上建立若干濾清池,采取物理生物工程清潔水質;上清溪河道及沿岸視野范圍內無漂掛物,保持河道清潔;上清溪至金湖全段禁止采沙;做好提名地內水土流失地段(點)的治理恢復工作;加強流域漁政管理,嚴厲打擊電、毒、炸魚違法行為;向上清溪流域投放清污能力強的魚類;加強金湖、上清溪和城區水體、水面保潔工作;制定上清溪枯水季節旅游、發電、農業用水調節方案;調整農業結構,推廣旱作物和生態農作物;加大上游封山育林力度,嚴禁開荒、大面積采伐和開礦、取礦等內容。
2.3.5遺產地展示保護項目建設與整治
包括在地博苑建設泰寧自然遺產提名地展示中心,改造地質館,新建生物生態館和4D影院,建設地博苑次入口(圖10);在上清溪、金湖和寨下等3處建設大氣、地表水等環境監測站,建設監測數據庫;在上清溪,五里亭、寨下等建設三個水文監測站(點);在上清溪,金湖、寨下等建設三個氣象監測站;按照國家的規范和國際通用的標準,在提名地內建設11個動植物監測點,6個森林病蟲害監測點,6個森林防火觀察站;遺產信息系統和數字化景區建設;建設上清溪片區綜合服務區,配備建設管理房、游客候車室、票務中
心、商務中心、生態停車場、多媒體展示廳等旅游服務設施,并與指揮調度中心相連接,逐步實施遺產地的封閉式管理。
2.3.6電力通信纜線景觀整治
對涉及上清溪、金湖、寨下考察線路的廣電、電力、電信、移動、聯通(含相關村莊)管線下地處理或遷移處理,按強、弱電分離,弱電管線統一施工布置方式進行。
3結語
按照《實施世界遺產公約操作指南》要求,申報項目除應具備突出的資源價值外,還應具備較高的保護管理和建設展示水平,因此在《泰寧丹霞世界自然遺產提名地保護管理規劃》中提出應進行針對性的綜合整治規劃,并將整治的重點放在世界遺產中心(UNISCO)專家的考察評估線路上,以提升沿線的環境景觀質量,同時保持或提升提名地所具有的突出的普遍價值及完整性和真實性,減少人為因素的壓力及威脅,達到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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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見稿)
第一條[立法目的] 為了加強氣象災害防御,避免、減輕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云南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條例適用于昆明市管轄區域內氣象災害的預防、監測、預報預警、應急處置等活動。
本條例所稱氣象災害,是指干旱、暴雨、寒潮、霜(冰)凍、雷電、大風、冰雹、大霧、暴雪、高溫等造成的災害。
第三條[政府職責]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氣象災害防御機制和工作機構,加強氣象災害防御體系建設,將氣象災害防御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并將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納入政府目標管理考核。
第四條[部門職責] 市、縣級氣象主管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災害的監測、預報、預警、氣候評價、人工影響天氣、雷電高發易發區域及易燃易爆行業雷電安全監管等氣象災害防御工作。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開展氣象災害普查,編制氣象災害風險區劃,依法組織開展本地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礦產資源開發、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旅游開發建設等項目規劃初期的氣候可行性論證,制定氣象災害防御對策和措施。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共同做好氣象災害的防御工作。
第五條[基層責任] 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設立氣象工作站(服務站),村(居)民委員會和社區應當配備兼職氣象信息員,做好基層氣象災害防御宣傳教育、氣象設施保護、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接收和傳遞、氣象災害隱患排查整治等工作。
第六條[社會參與]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義務依法參加氣象災害防御活動。
鼓勵和支持社會公眾參加氣象災害防御志愿服務活動,使志愿者掌握必要的氣象災害應急救援技能。
鼓勵社會力量為氣象災害防御工作提供物質、資金捐贈。
第七條[氣象災害防御技術中心]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組建氣象災害防御技術中心,承擔氣象災害與防護技術成果推廣應用、氣象災害調查鑒定、氣象災害風險區劃、氣象災害隱患整治督查、氣象災害風險評估等職責,為防雷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許提供技術服務,為防雷減災安全監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審批提供技術支撐。
第八條[專項氣象災害監測、預警]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氣象主管機構會同其他相關部門,在氣象災害易發區、農作物主產區加大氣象災害、預警設施建設密度,開展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專項工作,為農林業生產、防汛抗旱、森林防火、農林業有害生物防治、交通安全、地質災害防治、旅游安全等提供專題氣象保障。
第九條[氣象災害防御探測設施建設保護]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編制并公布實施本地氣象災害防御規劃。對可能遭受氣象災害危害的建設工程及公共區域,應當督促建設單位配套建設氣象災害防御設施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接收播發終端。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毀、侵占或擅自移動、關停氣象災害防御設施、氣象探測設備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接收播發終端。
第十條[氣象探測資料共享]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氣象主管機構和其他相關部門,建立基于大數據平臺的氣象災害監測信息及數據共享機制,形成合力科學防御氣象災害。
實行氣象探測資料統一匯交制度,各級氣象臺站以及從事氣象探測的其他組織和個人,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匯交氣象探測資料。
第十一條[氣象災害預警預報傳播載體建設]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氣象災害防御需要,督促有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在人員密集場所和氣象災害易發、多發地點配置氣象預警終端。加強農村地區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傳遞機制和傳播渠道建設,利用氣象公共信息顯示屏、網絡、電視、微信、微博、手機短信等方式及時傳遞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第十二條[氣象公共信息進社區、住宅小區] 市、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當會同氣象主管機構實施社區、住宅小區氣象預警終端建設,推進氣象公共安全社區、住宅小區創建工作。
第十三條[國家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系統平臺]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開展本地國家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系統平臺建設,并與同級政府應急指揮平臺和相關部門專項應當指揮平臺實現互聯互通,整合各相關部門資源,實現氣象災害、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社會安全等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的統一、集中、權威。市、縣級氣象主管機構承擔本級國家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系統平臺的日常運行維護工作。
第十四條[預警信息與傳播] 市、縣級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應當通過各級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平臺等渠道,統一向本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災害性天氣警報、氣象災害預警信號。
各有關部門及媒體有義務及時、準確、無償地向公眾傳播災害性天氣警報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并根據需要及時增播或插播,標明時間和氣象臺站的名稱。緊急情況下,電信運營企業應當按照本條例,通過短信方式無償向本地全網用戶發送災害性天氣警報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提醒社會公眾做好氣象災害防御準備。
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傳播災害性天氣警報、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時,不得擅自更改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的信息內容和結論,不得傳播虛假氣象信息,不得轉播非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的氣象信息。
第十五條[智慧氣象]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在智慧城市建設中推進智慧氣象專項建設,支持和鼓勵市、縣級氣象主管機構充分利用現代移動互聯網技術,開發建立集約共享、全媒體融合、按需推送的氣象災害防御信息平臺,建立基于互聯網氣象+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的智慧氣象災害防御信息服務模式,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接入城市網格化管理平臺,促進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在氣象災害防御工作中的廣泛應用。
第十六條[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制定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后實施。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組建氣象災害應急救援隊伍,定期組織開展氣象災害應急救援技術培訓和演練。
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結合實際制定專項氣象災害應急響應措施,并與本部門、本單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十七條[干旱災害防御]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氣象主管機構開展重點農經作物主產區、林區、生態保護區、水資源開發利用保護區的旱情監測,加強人工增雨監測、指揮、作業等基礎設施建設,根據庫塘蓄水、農業抗旱、森林防火等需要,適時開展抗旱應急人工增雨和水庫蓄水常態化人工增雨工作。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水務、農業等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干旱災害特點和風險評估結論,因地制宜修建中小型蓄水、引水、提水和雨水集蓄利用等抗旱工程,儲備必要的抗旱物資,保障干旱期城鄉居民生活供水的水源貯備;合理調度水資源,推廣節約用水和抗旱耕種先進技術,引進耐旱品種,預防、減輕干旱災害。
第十八條[暴雨洪澇災害防御]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根據本地暴雨發生風險,開展河道、水庫、堤防等防洪設施建設,加固病險水庫,雨季期間定期疏通河道,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和堤防等重要險段巡查。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其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城市排水(澇)管網、排澇泵等建設,定期組織城市內河、內湖的清理。市、縣(區)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做好持續性強降水或突發強降水監測和預報預警,及時預警信號。
根據預警研判可能導致城市內澇、山洪災害、地質災害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即啟動暴雨應急預案,做好積水易澇區域整治、交通疏導、搶險救災等工作。情況緊急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可以在一定區域內采取臨時交通管制、關閉公園和旅游景點、中止大型活動、停工停課等應急處置措施,并引導受影響人群就近疏散至應急避險場所。災害影響區域的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在報經上級人民政府同意后緊急轉移、疏散高危險區域內的人員。
第十九條[低溫冰凍災害防御] 霜凍、道路結冰等預警信號生效期間,供水、電力、供氣、通信、公路、鐵路、航空、地鐵、公安等部門和單位應當按照職能職責組織開展應對處置工作,重點做好山區道路、高速公路、機場、軌道交通的災害應急工作;農業、林業、園林綠化等有關部門應當指導農民及相關生產經營單位采取覆蓋、深灌水等防寒、除霜、防凍措施;水務部門、自來水公司應當加強城市供水管網維護搶修工作,供水設施的維護責任人應當加強對住宅小區供水管線、設施設備的檢查,落實供水設施的防凍保暖措施;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當指導物業管理企業做好小區供水設施、太陽能等防凍防護工作。
第二十條[雷電災害防御] 新建、改建、擴建的建(構)筑物、場所或設施應當按照有關標準安裝雷電防護裝置,并經相關部門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許可后,主體工程方可投入使用:
(一)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雷電防護裝置設計審核、竣工驗收,整合納入建筑工程施工圖審查、竣工驗收備案,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監管。
(二)易燃易爆建設工程和場所,雷電易發區內的礦區、旅游景區(點)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單獨安裝雷電防護裝置的場所,以及雷電風險高且沒有防雷標準規范、需要進行特殊論證的大型項目,應當經市、縣級氣象主管機構進行雷電防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許可。
(三)公路、水路、鐵路、民航、水利、電力、通信等專業建設工程,應當經相應專業部門進行雷電防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許可。
第二十一條[雷電災害防御] 投入使用的雷電防護裝置應當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其中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設施和場所的雷電防護裝置應當每半年至少檢測一次。被檢測單位應當將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報告及時報行業主管部門備案,行業主管部門應當督促被檢測單位對雷電防護裝置檢測中發現的防雷安全隱患進行限期整改。市、縣級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加強對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并會同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對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報告備案情況、防雷安全隱患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定期抽查和通報。
第二十二條[雷電災害防御] 從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的機構,應當按照《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規定,依法取得省級氣象主管機構頒發的資質證書。禁止無資質或者超出資質范圍從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活動。
第二十三條[雷電災害防御] 市、縣(區、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氣象主管機構建立健全本級雷電監測、預報預警系統,及時向社會雷電預警信息。雷電災害發生后,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和應急預案,及時開展搶險救災和雷電災害的調查、鑒定。遭受雷電災害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情況、配合調查和鑒定。
第二十四條[大風災害防御]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指導檢查水面船舶作業、交通運輸作業、高空作業等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在大風災害多發的冬春季節和大風災害影響較為嚴重的區域采取避風避險措施;加強對大型戶外廣告牌的防風安全隱患排查,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予以加固或拆除。建筑工地的施工單位應當加強防風安全管理,加固臨時設施。
第二十五條[大霧災害防御] 氣象主管機構和有關部門、單位應當根據大霧風險區劃,在機場、港口、高速公路、交通要道等建設大霧的監沒設施,及時向公眾提供大霧災害的監測信息、預警信號。大霧預警信號生效期間,公安、交通、航空等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機場高速路實施限速、封閉等安全管理措施,及時提醒各類交通參與者減緩車速、謹慎安全駕駛。
大霧橙色以上預警信號生效期間,學校、幼托機構應當停止戶外教學活動。其他有關單位應當減少或者不予安排戶外作業;必須進行戶外作業的,應當提供必要的防護裝備或者采取限時輪崗措施。
第二十六條[冰雹災害防御] 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氣象主管機構和有關部門、單位開展冰雹災害的調查和研究,在易受冰雹災害影響的烤煙等主要農經作物主產區科學布點建設人工防雹作業點,建立專業作業指揮平臺,配備必要的人員和人工防雹設備、設施,適時組織開展人工防雹作業。
第二十七條[暴雪災害防御] 交通運輸、通信、供電、供水等部門和單位,應當依據氣象主管機構降雪預報預警氣象信息,及時按照職能職責做好有關設施的巡查維護工作;農業、畜牧部門應當指導農戶和農業生產經營單位做好大型牲畜保暖工作。降雪天氣發生后,有關部門要及時啟動預案,組織做好交通疏導、積雪清除、防凍等工作。
第二十八條[高溫災害防御] 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嚴格執行國家、省防暑降溫措施有關規定,落實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勞動者保護措施,做好供水和防暑醫藥供應的工作,加強對老、弱、病、幼人群的高溫防護指導。高溫預警信號生效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減少或者不予安排戶外作業;必須進行戶外作業的,應當提供必要的防護裝備,合理調整工作時間。
第二十九條[應急處置] 突發性氣象災害發生后,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氣象災害指揮部等專項應急指揮機構,啟動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協調機制,按照氣象災害應急預案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及時啟動氣象災害應急響應,有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啟動應急處置措施。
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及時解除應急響應,有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災情調查評估、災后救助、保險理賠等后期處置工作,盡快消除災害影響,恢復正常秩序。
第三十條[應急保障]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氣象災害應急救助政策,按照分級負責原則建立氣象災害應急救援資金投入機制,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災害求助成本、物價變動、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適時調整;應當分級建立氣象災害應急救援物資、裝備、設施的采購、儲備、調運、分發、使用制度,保障氣象災害應急救援實際需求。
氣象災害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遭受氣象災害影響的企事業單位和公民,可以根據氣象災害應急救援需要或受災情況申請使用氣象災害應急救援資金、物資、裝備和設施。
第三十一條[氣象災害保險]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鼓勵和支持保險機構推進適合本行政區域氣象災害防御特點的氣象指數保險,支持單位和個人參加保險,分散災害風險。氣象主管機構應當依法據實、無償提供保險理賠所需的氣象災害證明材料。
第三十二條[氣象衍生災害防御協作]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氣象主管機構會同水務、國土資源、環境保護、農業、林業等有關部門聯合制作地質災害、病蟲害、森林火災、霧霾等氣象因素引發的衍生、次生災害預警信息,根據政府授權分級,完善氣象災害和氣象衍生、次生災害應急預案銜接,建立氣象次生及衍生災害的綜合防治體系。
第三十三條[氣象災害科普]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氣象科普場所及設施建設,向社會宣傳和普及氣象災害防御法律法規和防災減災科普知識,提高社會公眾防災減災意識和能力。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將氣象災害防御納入中小學科普宣傳和課外教育內容,培養和提高中小學生氣象災害防御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三十四條[防御部門失職責任] 違反本條例規定,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氣象主管機構和其他氣象災害防御相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上級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按規定制定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未及時開展氣象災害巡查、監控、消除氣象災害隱患點的,導致重大氣象災害未能有效防御的;
(二)未按要求提供監測、預報氣象災害所需的旱情、水情、災情等共享信息的;
(三)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啟動后,未將本部門應急措施及時報告本級氣象災害應急決策指揮機構的,或未執行響應流程后;
(四)收到災害性天氣警報或者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后,未按規定采取應急響應或者處置不當,導致重大損失的。
第三十五條[行政管理相對人法律責任]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況嚴重的,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
(一)廣播、電視、政府網站等媒體及基礎電信運營單位,未按照要求及時、準確、無償播發或者刊載災害性天氣警報、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的;
(二)編造或傳播虛假災害性天氣警報、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或傳播非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的災害性天氣警報、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的,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三)未經許可擅自向社會災害性天氣警報、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和氣象災害災情信息的;
(四)損毀、侵占或擅自移動、關停氣象災害防御設施、氣象探測設備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接收播發終端的。
第三十六條[雷電災害防護法律責任]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或其他有關部門按照權限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出租、出借、掛靠、偽造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證,或租用、借用和利用掛靠、偽造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證從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活動的;
(二)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機構弄虛作假出具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報告的;
(三)應當安裝雷電防護裝置而拒不安裝的;已有雷電防護裝置,拒絕進行檢測或者經檢測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