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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森林資源 動態 監測 重點 難點 建議 策略 3S
森林資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微生物。它是陸地生態系統的主體,是林業可持續發展的根本,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森林法賦予林業主管部門定期監測全國森林資源消長和森林生態環境變化的職責,是各級政府和林業主管部門的一項重要基礎工作。
從上世紀50年代起,我國森林資源監測以借鑒前蘇聯的森林資源調查技術為起點,通過60多年的艱苦努力,形成了我國一類清查(森林資源連續清查,5年1次)、二類調查(森林資源規劃設計調查,10年1次)、三類調查(采伐及營造林作業設計調查)為主體的森林資源調查監測體系。目前,我國的一類清查已進行了6-7次,二類調查根據各縣級經營管理水平的不同大多進行了2-4次,三類調查在每個縣級林業部門每年都在局部范圍內開展,從這些森林資源調查監測活動中獲取的數據之多、時序之長、數據種類之豐富、涉及區域之廣,在世界上都是絕無僅有的。
但是,對于這些資源監測數據的統一管理、更新處理、信息分析提取、數據加工運用卻成為了資源動態監測的瓶頸,調查的次數越多,數據越豐富,我們甚至越更容易迷失在浩繁的數據中無可適從,不知取舍,理不清頭序。本文試圖森林資源動態監測的過程和環節控制的角度,來探討森林資源動態監測體系建設,提出完善森林資源監測體系建設建議,以期為促進其健康穩定發展提供借鑒和參考。
1 建立具有法定效力的森林資源基礎數據庫
森林資源動態監測體系的總目標是建立覆蓋全國、上下一體、互聯互通、信息共享的全國森林資源管理信息系統。根據目前林業各類監測的內容和側重點不同,大體可分為6大類:森林資源、荒漠化(沙化)及石漠化土地、濕地資源、野生動植物資源、森林生態定位監測和森林火災監測及森林病蟲鼠害監測、森林資源管理核(調)查等專項監測。由于各類監測工作是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林業與生態建設的需要而逐漸開展的,因此,目前基本形成了各成一體、手段各異、標準不一、相對獨立的格局,導致采集的信息關聯性弱、可比性差,時效性不同、協調性不好等,難以形成較高的綜合分析評價能力,難以全面滿足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和社會各界對生態狀況綜合信息的需求。如果把紛繁復雜的各類監測數據比作米粒,那么我們現在急需要的就是一個裝米的蘿筐——森林資源基礎數據庫。
森林資源基礎數據庫不可能一躕而就、一步到位,技術和手段會隨著時代的發展而不斷變化,目前的現狀是我們一直在尋找最好的那只裝米的蘿筐,卻一直連一個破爛的蘿筐都沒有,當初珍珠一樣珍貴的米粒卻已經霉爛變質。因此,建立全國統一的森林資源基礎數據庫并強制性頒布實施,顯得尤為迫切。一個統一的森林資源基礎數據庫,不僅為我們搭建起收集整理繁雜數據信息的基本框架,而且也使得信息數據的獲取、加工成為可能。近年來,通過林地保護利用規劃林地落界建立起來的全國林地一張圖,可以作為森林資源基礎數據庫的基準,以林地一張圖建立起森林資源基礎數據庫。
鑒于森林資源數據的特點,基礎數據庫還必須在以下幾方面進行統一:(1)必須具有明確的正式官方地位。森林資源覆蓋率、林地保有量、生長量等等重要的林業數據,必須以此數據庫作為基準依據,避免一地多庫,數出多門,各自獨立運行。(2)森林資源基礎數據庫必須是基于GIS的大型海量數據庫。它的文件結構、字段結構、代碼表、系統平臺和數據格式是公開的,并且允許第三方開發應用于該數據庫的管理軟件。(3)森林資源基礎數據庫是其他專題監測數據庫建立的基礎。必須明確如何在基礎數據庫之上建立,荒漠化(沙化)及石漠化土地、濕地資源、野生動植物資源、森林生態定位監測和森林火災監測及森林病蟲鼠害監測、森林資源管理核(調)查等各類專題數據,都需要在形成正式成果后,與基礎數據庫進行地理關聯。
2 建立數據庫年度更新的標準化方法和制度
森林資源基礎數據庫的動態更新和維護,是保持森林資源數據準確、實時的關鍵環節。目前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大多建立了基于GIS的森林資源數據庫,更新和維護工作大多在GIS平臺上進行,但目前缺乏的是制度和標準,缺乏的是政策制度層面的強制性,這樣就使得統一的基礎數據庫在經過多年更新后,就格式千差萬別,不能上下匯總,不能以標準化進行數據加工和信息提取。因此,筆者建議以制度來規范和保障數據庫的年度維護、更新和定期。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一主兩翼”和“兩區一帶”總體發展思路,以建立森林生態保護體系、國土生態安全體系為中心,堅持“嚴格保護、積極發展、科學經營、持續利用”林業發展方針,加快培育森林資源總量,提高森林資源質量,完善森林生態系統,努力實現林業的可持續發展,積極為創建生態村、建設生態市提供有力保障。
二、具體措施
(一)嚴格森林資源管理。劃定禁伐區、限制采伐區和自然保護小區,建立生態保護重點控制區。除已劃定的國家公益林外,港口灣水庫、省道沿線第一層山脊以內的天然林、天然次生林嚴禁采伐,人工商品林嚴禁成片采伐,采伐強度不得超過;縣道沿線第一層山脊以內禁止成片采伐,采伐強度天然次生林不超過,人工林不超過。將具有保護價值、森林景觀獨特和成片的古樹名木、水口林等相對集中的山林劃定為自然保護小區,嚴禁采伐。禁伐區、限制采伐區、自然保護小區內的天然次生幼林全部實行封山育林。加強樹木采伐管理,制止亂采亂挖。嚴禁在水土流失嚴重、生態環境脆弱地區采挖胸徑以上的樹木;嚴禁采伐國家既定的古樹名木、珍稀植物及國家、省重點保護的樹木;對達不到合理株數的樹木禁止采挖,達到合理株數的,采挖強度不得超過。
(二)加強森林資源限額采伐。加強和改進森林資源采伐限額管理,實行分區施策、分類管理。嚴格堅持森林采伐限額制度,把住采伐“源頭”消耗關,對一些生態區位重要和森林資源過量消耗的鄉、村,堅決調減木材生產計劃,確保森林資源休養生息,堅決管死國家級重點公益林,放活人工商品用材林、定向培育的工業原料林、非規劃林業用地林木的采伐。
(三)加強林權制度管理。按照“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現代產權制度要求,建立規范化林權管理制度。加快推進林權確權、登記、發證和換證工作,切實保護林權權利人的合法利益。
(四)加強林業用地管理。嚴格規范征占用林地的審核審批程序,杜絕林地征占用審核審批的盲目性和隨意性。對符合征占條件的重點建設項目,要加強管理和跟蹤服務,確保依法辦理林地征占用手續和林木采伐手續。
(五)加強木材經營加工管理。規范木材經營秩序,合理布局木材加工經營企業,堅決取締關閉未經林業部門批準許可及耗材量大、加工增值小的木材加工經營企業,規范木材加工企業利用木材的行為。
論文摘要 分析了麻城市森林資源管理現狀及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加強全市森林資源管理的建議。
森林資源是發展林業的物質基礎,是衡量一切林業工作的核心,加強森林資源管理、提高森林生產力,關系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關系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1森林資源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麻城市林業有了較大發展,森林蓄積量由20世紀70年代的190萬立方米,到80年代的220萬立方米,再到90年代的370萬立方米,形成了跨越式發展;但與市場經濟體制下林業發展的腳步還不相適應,尚存在一些問題。
1.1森林資源分布不均
麻城市東部和東北部為山區,西部和西北部為丘陵,中南部為平原,且與長江中游平原相銜接,整個地勢東北部高,西南部低,由東北向西南傾斜敞開,形成中山—低山—丘陵—平原的地形。山地面積6.1萬公頃,占全市總面積的16.8%,森林蓄積量占全市總量的61.4%;丘陵面積17.2萬公頃,占全市總面積的47.6%,森林蓄積量占全市總量的34.4%;平原面積12.8萬公頃,占全市總面積的35.6%,森林蓄積量僅占全市總量的4.2%。森林資源主要分布在東北部的山區。
1.2森林火災頻繁
“九五”期間,麻城市發生森林火災187起、特大森林火災6起,年均森林火災過火面積600hm2,森林受害面積400hm2,年森林火災受害率為2.85%;“十五”期間,麻城市發生特大森林火災6起,過火面積400hm2,森林受害面積400hm2。
1.3森林資源破壞嚴重
由于森林資源過度采伐、山地過度開墾,森林植被嚴重破壞,水土流失嚴重,造成麻城市大面積土地沙化,全市現有沙化土地面積6 000hm2,占全市總面積的1.7%,其中流動沙地200hm2,半固定沙地600hm2。水土流失面積達32.6萬公頃,占全市總面積的90%,其中中度侵蝕以上面積10.1萬公頃,占總面積的28%,每年泥沙流失量達1 300t。
1.4木材利用率低
立木出材率為50%,原木出材率為60%左右,山區低于60%,即1m3
立木蓄積量僅利用其1/3左右。
1.5森林資源監測技術和設備落后
麻城市監測技術手段和設備落后,一直沿用傳統的管理模式,幾十年來未有大的變化。目前尚未建立森林資源管理信息系統,技術支撐體系和推廣機制不夠完善,森林資源監測效率低、信息反饋不及時,沒有形成完備的森林資源預防監測服務網絡,與林業現代化建設不相適應。
1.6森林資源管理制度不夠完善
麻城市林業局根據市內土地資源、林業資源和水資源狀況以及森林資源發展現狀,積極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制定了《麻城市森工企業改制實施方案》、《執法過錯追究制度》、《民警目標責任量化考核制度》、《項目責任考核制度》。由于森林資源涉及面廣、生產周期長、動態變化快,還需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森林資源檔案管理、林地林權管理、森林資源利用管理等基本制度。
2對策
2.1依法治林,加強林地林權管理
林權管理是林地管理的基礎,加強林地權屬管理,是消除林地權屬紊亂、依法保護林地所有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以及合理有效利用林地的強有力的措施。
一要增強宣傳力度,提高廣大干部群眾造林護林的積極性;二要堅持因地制宜,大力營造森林,增加森林資源數量,提高森林資源質量;三要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認真做好林權證核發工作;四要切實加強對征用、占用林地的審批管理制度,認真執行對征用、占用林地的補償制度;五要堅持以人為本、執法為民的基本方針,建立健全執法體系。
2.2嚴格執行采伐限額管理
一要遵循森林資源合理經營、永續利用原則,根據森林資源數據、質量、結構和制度,合理編制年森林采伐限額;二要按照《森林法》的有關規定,加強對林木采伐許可證和發證人員的管理,嚴格核發林木采伐許可證,憑證采伐,制止亂砍濫伐;三要制定年森林采伐限額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制度。
2.3建立健全森林資源監測體系
一要形成具有高素質、高水準的監測隊伍;二要建立地理信息系統(GIS),提高森林資源監測效率、質量和水平,科學預防森林火災、防治病蟲害等,推進林業現代化建設進程;三要建立森林資源數據庫管理系統,對數據采集、處理、分析實行標準規范化管理,提升森林資源管理能力;四要實行市級森林資源連續清查制度,增強清查時效性,根據森林資源數據,有針對性地制定林業發展規劃等;五要建立科學合理的森林資源評估體系。
2.4加強森林防火工作
一要廣泛宣傳防火撲火知識,并組織群眾進行實地操作演練;二要在森林火災頻發地區種植防火林,進行人工阻隔,并根據撲火經驗,積極采取應對措施,遏制火災;三要增強森林防火設施,提高安全科學撲火技能。
2.5加強木材經營加工管理
一要堅決取締存在嚴重違法行為和大量破壞森林資源的企業;二要嚴厲打擊木材經營加工單位違法收購、私自販賣木材的行為;三要加強對木材經營加工企業的監督管理,嚴格審核和辦理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認真做好對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的年檢工作;四要嚴格規范原材料加工銷售臺帳,實行由林業部門統一管理和收購的政策,鼓勵木材精深加工;五要加強木材運輸證的管理,堅持木材憑證運輸制度,杜絕非法木材進入市場流轉。
2.6加強森林資源管理隊伍和基礎設施建設
一要保證基層林業站的建設投資和事業經費開支,努力改善工作環境和條件;二要普及計算機應用知識,實現站、鄉、市之前的森林資源共享;三要提高業務水平,定期邀請技術專家進行培訓指導學習,開展業務技能有獎競賽活動,提高學習積極性;四要培養自學能力,提高綜合素質,積極發揮管理人員在森林資源管理中的作用,以適應林業現代化發展的需要。
關鍵詞:十二五湖南省森林資源調查
中圖分類號:TU986文獻標識碼: A
湖南省2014年森林覆蓋率達到57.34%,森林蓄積量達到4.29億立方米,城市綠化覆蓋率達到36.79 %,人均公共綠地8.76平方米。近年來湖南省林業繼續保持了健康快速的發展勢頭,2011年創造林業產業總產值1445億元。通過大力植樹造林和實施重點生態工程,全省初步形成了以南嶺、雪峰、武陵和羅霄山脈為主體的生態屏障;林業一二三產業協調發展,油茶產業快速崛起,生態旅游日漸繁榮,林業產業總產值同比增長25.6%,造福了三湘林農。 “十二五規劃森林資源調查”的實施,湖南針對森林碳匯監測與計量、城市森林和綠地調查、重點生態區位和景點空氣負氧離子監測及以縣為單位森林生態效益評價等內容為主線。通過完成近百個常規因子的調查,可以全面查清湖南森林資源的現狀與分布,綜合分析和評價森林資源與經營管理狀況,對林權改革、林業產業發展規劃的科學推進具有重要意義。
1 森林資源調查的概念及作用
1.1概念。森林資源調查是指以縣級行政區域或國有林場、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等森林經營單位為調查單位,應用現代遙感技術和數理統計的成果,利用高分辨遙感影像,結合實地調繪,按山頭地塊進行的全面森林資源調查,以滿足森林經營方案、總體設計、林業區劃與規劃設計的需要。
1.2作用。建立或更新森林資源檔案、制定森林采伐限額、林地征占用定額、進行林業工程造林規劃設計和森林資源管理的基礎。制定區域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和林業發展規劃,實施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和森林資源資產化管理,指導和規范森林科學經營。全面掌握湖南省森林資源現狀,并查清省內森林資源的數量、質量、分布和種類以及森林生態功能狀況,科學經營林業。
1.3意義。森林資源調查是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基礎工作,對于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義。森林資源調查結果是評價林業建設成效等工作的基本依據,是對近幾年來各地森林資源及生態狀況的一次全面檢驗,也是檢查各地政府幾年來林業建設情況的重要參考。
2湖南省森林資源及其保護管理現狀
2.1森林資源質量不高,林地生產力日趨下降。目前普遍存在林木少批多采、林地逆轉呈擴張之勢,林地逆轉、采伐日趨嚴重,可采資源銳減,森林質量不斷下降等問題。
2.2由于基層經濟的不發達,林區群眾經濟落后,存在亂占林地和毀林開墾的現象,當地政府在制止工作方面因為人力物力不足等原因,不能做到全方位的管理。
2.3超計劃采伐、林地逆轉還部分存在,受經濟的影響,一些基層創業渠道不多,經濟基礎仍然以林木采伐為主業,對森林生態重要性認識不足,采伐林木方面不能規范采伐
2.4片面追求造林數量增加,忽視造林質量提高,加之經營不合理,致使造林成效難以鞏固。雖然造林綠化面積看似很大,但森林覆蓋率卻增長甚微。一些地方在培育、發展森林資源時,忽視了對現有森林資源的保護管理。在主伐和撫育采伐中普遍存在“采大留小”、“采好留壞”等單純追求經濟效益的傾向,致使珍貴樹種、大徑級林木日益減少,森林質量不斷下降,生態功能日趨減弱。
2.5一些基層森林資源林政管理的機構不穩定,隊伍不健全,基礎設施薄弱,執法手段落后;少數管理和執法人員素質不高,工作責任心不強,個別人員甚至,執法犯法,需要切實加以調整、整治。
3 湖南科學利用森林資源推動林業可持續發展的對策
3.1長遠規劃湖南省森林生態資源布局。在城鎮發展生態公益林建設,提高綠化的檔次和水平,加強對自然保護區的動、植物多樣性的生態保護,大力引進適合我省發展的有市場前景的速生樹種和櫸木、紅豆杉等高價珍貴樹種及其他闊葉樹種。適度平衡竹木和常規經濟林的造林比重。加強森林的資源性保護,建立野生動、植物動態的監測網絡,建立縣、鄉、村三級管理體系,合理編制林地保護利用規劃,這樣才能為湖南林業產業化可持續發展奠定生態能源基礎。
3.2借分類經營之力,優化湖南省林業產業經濟結構。針對全省森林的特點,穩步實施林種樹種結構調整,全面推行林業分類經營,實施結構優化調整戰略。以經濟林產品深加工為龍頭,帶動經濟林基地建設。突出抓好苗木花卉繁育基地建設,積極實施“興農富民”工程,農民從發展特色林產業中,實現以林增收。
3.3立足湖南竹林資源優勢,以高科技技術延伸林業產業鏈。人工速生林和竹材的綜合利用可加快林業科技自主創新步伐,推動城市林業生態發展,對加大林業生物產業發展力度,加強森林可持續經營,發展綠色核算體系,推動中國林業相持階段區域發展戰略研究都有幫助,將現代木材加工技術注入到速生木材和竹材加工行業中去,用現代科技提升傳統產業,加快速生木材和竹材的綜合利用的產業化進程。用改性后的低質木材和竹材制造結構材料,替代珍貴硬質木材,并逐步改變消費者在只使用天然珍貴木材的觀念。
3.4依托資源優勢,發展森林生態旅游。科學利用分類經營模式,合理開發和充分利用林區豐富的自然景觀、人文景觀、歷史遺址和動、植物資源,宣傳和鼓勵民眾的森林生態意識,依托我省豐富的森林資源優勢,發展森林生態旅游。整合發展湖南省的森林旅游食品產業,突破傳統旅游食品的低價值,綜合開發有機、環保、健康的旅游食品。建立森林生態休閑觀光合作區,配合全省森林生態建設特點,加快全省森林生態旅游格局的形成,實現森林生態旅游業的持續發展。
3.5抓好森林資源監測,建立和完善綜合監測體系。盡快建立以森林資源連續清查為主體的森林資源與生態狀況變化綜合監測體系。建立森林資源管理信息系統,實現森林資源成果的管理科學、信息共享和準確高效。改進監測手段,增加科技含量,進一步優化調查方法,完善監測的相關標準、規程、辦法。積極推進森林資源監測 和二類調查的開展,摸清森林資源家底,為林業重點工程的實施和林業 宏觀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3.6深化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真正做到山有其主、主有其林、林有其利、利有其責,充分調動森林經營者和所有者的積極性。穩妥推進國有、集體林區森林資源管理體制改革,建立產權明晰、政企分開、責權統一、管理科學的新體制,確保重點林區森林資源安全。進一步改進和完善森林采伐管理制度,推行森林資源經營管理的分區施策和分類指導,科學編制森林采伐限額,研究制定商品林采伐管理辦法,為森林資源的合理利用創造條件。
3.7探索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林地管理機制,進一步制定和完善林地管理的政策、法規。全面完成林權登記發證,特別是退耕還林地的確權發證,依法保障林權權益人的權利。盡快啟動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的編制工作,切實把林地資源保護落到實處,分清林地與耕地、林地與草地、林地與未利用地等界限。最好是由政府牽頭,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明確耕地、林地、牧地、未利用地的范圍,土地、林業、畜牧等部門地類劃分要協調一致,使用一套資源數據,避免部門之間相互扯皮。逐步建立各類建設工程征占用林地的總量控制體系和用地控制指標,制定科學合理的使用林地和嚴格林地用途管制措施,適當提高征占用林地補償費標準,與土地補償費接軌,控制林地流失速度,確保林地資源只能增加不能減少。
4結束語
綜上所述,要促進湖南省林業資源產業化可持續發展,使湖南省林業產業的資源基礎初步鞏固,使可利用森林資源基本達到滿足林業產業發展,促使高效合理充分利用各種林業資源的產業群基本成型。就必須要進一步調整和完善森林經營管理的各項規程和政策,科學制定經營方案,加大科學經營力度,提高森林資源質量,實現森林資源的增長速度、質量、結構和效益相統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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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林業;可持續發展;對策
1 我國“現代林業”的定義
國內較早的現代林業定義是:現代林業即在現代科學認識基礎上,用現代技術裝備武裝和現代工藝方法生產以及用現代科學方法管理的,并可持續發展的林業。后來,進一步發展,定義為:現代林業是充分利用現代科學技術和手段,全社會廣泛參與保護和培育森林資源,高效發揮森林的多種功能和多重價值,以滿足人類日益增長的生態、經濟和社會需求的林業。
現代林業可以歸納表述為“和諧林業”:充分利用現代科學技術和手段,研究并協調社會――生態系統中的社會關系和生態關系,實現社會高度文明,生物圈永久穩定和繁榮,人類共同幸福與進步。
只有通過科學高效的手段,協調人與人、人與自然之間的關系,使這些關系和諧協調,才能迅速克服日益突出的生態危機和社會危機。顯然,這種定義克服了傳統的割裂“社會”與“生態”的觀點的弊端,強調了“關系”的重要性,突出了“關系協調與和諧”在人類社會發展中的重要性。
2 林業可持續發展的含義及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的對策
2.1 林業可持續發展的含義
基于上述分析,我們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理解現代林業:
(1)以森林生態系統為經營對象;(2)和諧地協調人與人(包括組織與組織、人與組織)、人與環境的關系(即:競爭、共生、自生);(3)“人地共榮”為最高目標。
因此,現代林業的內涵可以理解為:以和諧發展理論為指導,以現代科學技術為手段,全社會協調參與社會――生態系統的研究與管理,協調人與人的社會關系和人與自然的生態關系,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共榮。
2.2 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的對策
林業的可持續發展,依靠科技發展林業。我認為可持續發展的一個根本的策略是科技的發展,因為可持續發展的內涵包括經濟的發展和對資源與環境的再發展能力的保護。那么既要發展經濟又要保證資源與環境的發展力,最有效的解決辦法就是依靠科技來發展經濟,改變傳統的以環境和自然資源為代價的粗放式經濟發展模式。林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調整優化林業經濟結構,促進林業產業的發展,是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物質保證。
2.3 注重林業生態、經濟效益綜合評價
生態效益經濟是在以生態環境系統良性循環約束條件下的追求經濟效益總量較大化的社會再生產活動。這些年來,林業的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受到了極大的關注,各地在實踐中采取了各種對策,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3 建立林業可持續發展的法律機制
3.1 我國法律中關于林業可持續發展思想的體現
我們目前關于林業的單行法主要有兩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以下簡稱《森林法》)及其實施條例。
在《森林法》的立法目的中就體現了可持續發展的思想:為了保護、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儲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是應社會主義建設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
3.2 對我國現存林業法律制度的完善
(1)首先,重新確立林業立法思路。我國的林業立法,沒有全面反映生態規律的要求,沒有真正貫徹生態優先、保護資源的立法思想,應該借鑒發達國家立法的先進經驗,實行環境保護優先原則。在生態利益與經濟利益及其它利益發生沖突時,優先考慮生態利益。
(2)立法原則的創新。突出生態利益與經濟利益協調平衡的原則,在進行林業行政立法時,注重林業的生態經濟效益綜合評價。我們應當將森林生態環境損益分析立法和對法律規范的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分別運用到對森林開發行為的預測、評價、管理以及擬定(或既定)法律制度的設計與分析之中,作為指導法律以及確定法律規范的理論基礎。以真正通過立法實現社會、經濟、環境三方面效益的均衡和綜合發揮。
(3)在監測方面,要進一步加強綜合監測體系建設,實現對森林資源與林業狀況的綜合監測。要以森林資源監測為主體,整合現有監測資源,擴展監測內容,建立健全全國森林資源與林業狀況綜合監測體系,實現對森林資源和林業狀況的綜合監測和評價。要制定切實可行的計劃,采取有力的措施,實現對森林資源的監測和林業經營的管理。要依靠科技進步,建立森林資源管理信息系統,為林業信息化建設和管理提供平臺,全面提高森林資源監測的科技含量和監測成果的時效性。
(4)在訴訟方面,我國資源狀況的嚴重問題和資源訴訟的特殊性聯系起來,建立專門的資源訴訟法院。“在我國,土地法院、水事法院、礦業法院等專業法院已經存在,這表明資源訴訟的專門化已經優先例和經驗可循。”所以基于森林資源的特殊性與重要性,我國也應設立森林法院。
(5)在法律責任方面,應建立健全法律責任制度。法律責任制度的不健全是我國法律中普遍存在的問題。“徒法不足以自行”,“無懲罰即無救濟”都說明了法律責任體系在整個法律實施過程中的重要性。在我國的森林立法中,這方面的問題也比較的明顯,我們應當建立完善的法律責任制度,使得其能真正發揮其效用,從而達到對我國森林資源的保護和林業經營的管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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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森林資源;林政管理;可持續發展
環境與發展,是當今社會普遍關注的重大問題。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是人類面臨的緊要而艱巨的任務。人類對自然的生態經歷了物我敵對、物我所用、物我可親時期,從而走上了建設生態文明的道路。建設生態文明所強調的是人類的發展不應該威脅自然的整體性和其他物種的生存,即人類和自然界的其他物種共存共榮。森林作為陸地生態系統的主體和重要的社會資源,擔負著維護生態平衡和促進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雙重使命。林業的可持續發展只有建立在擁有一定數量和質量的森林資源基礎上才能發揮森林的多功能效益。而這種效益必須是在保證森林的永續利用原則下獲得。因此,解決林業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就是擴大森林資源,把各類林地充分利用起來,保護好森林資源,對森林資源加強保護和集約化管理,合理利用森林資源,科學地開發森林資源的利用和加工技術。從鞏固森林資源基礎和促進經濟發展來實現林業的可持續發展。
1、增強森林資源總量,提高森林資源質量,是森林資源管理的最終目標
森林資源的培育是林業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沒有資源的保障,就不能實現森林生態和物產的可持續發展。實踐證明,森林培育的發展,要靠技術的進步。按照《全國生態環境規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要求,森林面積要逐步擴展,這是新時期林業工作的根本目標。其做法是下硬性指標,采取科學辦法解決當前森林資源總量不足,質量不高問題。首先從分類經營,造林設計,提前整地,無性繁殖,適地造林,良種壯苗,抗旱造林,集約經營,幼林撫育,現代栽培技術,定向培育等方面實現技術和管理突破。保證林業科技更好地轉化為生產力。其次是加強對現有林的撫育,加快對低產林分和殘次林分的改造,合理調整林種樹種和林齡結合,提高森林的質量。
2、科學經營管理好森林資源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保證
森林資源是林業進行生產活動的物質基礎。森林資源的多少、質量的好壞、能否可持續利用,直接關系到社會和林業多種功能的發揮,關系到社會和林業的可持續發展。森林資源管理的任務是對森林資源培育,保護,利用實行全面的監督和管理,解決好森林資源和開發利用中的各種問題。為擴大森林資源,提高森林資源質量,保護森林資源,充分發揮森林資源的多功能利用奠定基礎。
3、加強森林資源林政管理,是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手段
林業執法部門通過法律手段對林業進行宏觀調控有著重大意義,林業是具有生產和公益功能的行業,對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但由于自身存在的特點在市場經濟發展中具有許多阻礙,通過法律的強制對林業的發展加以保護,是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重要手段。
第一,加強采伐限額管理,確保采伐限額嚴格執行,嚴格控制森林資源不合理消耗。首先把采伐限額分解落實到鄉鎮。對申請辦理采伐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提交的申請認真審核,嚴格把關,科學合理確定森林采伐利用方式和強度,然后提交上級林業主管部門審批。其次是嚴格執行伐區設計,嚴禁在撫育采伐中“砍大留小”“、砍壞留好”。做到伐中檢查,伐后驗收。再次是強化憑證采伐,憑證運輸,憑證經營加工,違者依法查處。
第二,嚴格控制限額采伐,解決林地逆轉問題。根據以往在培育,發展森林資源時,忽視對現有森林資源的保護管理,一些鄉鎮的局部利益,短期行為,林業抓的落實不夠,造成超限額采伐問題,使有林地變成疏林地,疏林地變成無林地,使林地逆轉,嚴重制約了林業可持續發展。針對上述問題,首先進行了林權證發證工作。二是明確落實責任,建立了責任追究制度。凡是出現超限額采伐,毀林造成林地逆轉的一發追究責任人的行政責任。三是加強了征占用林地的審核審批,杜絕了非法占用林地,毀林開墾的事件發生。從而使超限額采伐,有林地逆轉得到根治。
第三,加強對木材加工點的檢查監督。對全縣的木材經營加工單位進行定期清理整頓,對未經過林業局批準的,依法取締,對已批準的嚴格審查木材來源。
第四,建立森林資源監測體系。我縣已基本建立了森林資源監測體系,森林資源監測的技術水平將得到進一步提高,人工造林、殘次林更新、森林采伐、征占用林地等專項調查方法逐漸科學化。對造林綠化成效提高,林地保護管理的監督。資源檔案的修檔,控制森林資源消耗起到重要作用。
第五,加強執法隊伍的建設,提高執法隊素質。一是對資源林政執法人員的政治上過硬,作風正派,業務精通,管理規范,執法嚴格。二是要建立了執法的內部監督約束機制,對執法人員違法亂紀,,執法犯法行為嚴肅處理,保證執法隊伍的純潔性和執法力度。三是改善了執法條件和執法經費,保證基層資源林政執法隊伍的穩定。四是發揮群眾的監督作用,為資源林政工作創造了良好的群眾基礎。
第六,深化森林資源林政管理改革。要解決森林資源保護和管理問題,根本出路在于改革,以適應新時期林業發展需要,對不利于森林資源有效保護管理的辦法加以改進和完善。如制定“集體林經營管理辦法”“森林采伐限額審批和采伐管理辦法”“林地管理辦法”“造林成活率保存率成林檢查驗收辦法”等操作性強的地方配套法規。逐步形成辦事高效,監管有力,執法嚴明的新的森林資源林政管理體系。
經過實踐證明,只有加強資源林政管理,林業才能有跨越式發展,為推進大田縣林業發展,加快農林牧的比例協調發展,增加林業森林資源的儲蓄量,改變生態環境,為林業可持續發展打下良好基礎。
參考文獻
森林經營是森林培育措施的總稱,可分為森林培育與森林管護。森林經營管理除了針對森林經營全過程的管理之外,還包括森林調查和規劃設計、林業資金和勞動力的分配與安排等。森林經營與管理活動的制定需要依據業務數據、森林資源數據與經營活動中的人、財、物數據,因此對這些數據的監測、搜集、獲取、分析與管理,是森林經營管理中的關鍵內容。本研究在中國知網、WebofScience、Springer等數據庫,以森林經營業務為主題,以“系統”為關鍵詞的組合形式對森林經營管理系統現狀進行文獻檢索,得到國內的研究主要分為四部分。
1.1森林資源管理系統
森林資源數據是制定森林經營方案、制定合理的林分經營措施的根本依據。我國森林資源數據來源眾多,包含遙感影像、數字高程模型、森林資源二類調查數據、固定樣地調查數據。近年來各種科學有效的工具不斷應用于森林經營實踐中,以實現森林精準經營,隨著遙感技術、地理信息系統、全球定位系統的深入研究,森林資源動態監測技術體系在國外發達國家已基本形成(王雪軍,2013),美國、奧地利、芬蘭、法國、瑞典等國家從20世紀90年代就已開始實施森林資源年度監測。我國森林資源監測技術在21世紀以來取得飛速的發展,利用遙感監測、航空攝影測量配合地面調查技術建立了多尺度、多技術、多方法的森林資源調查體系。隨著組件式GIS軟件SuperMapObject等出現,MapInfo、ArcView、MapGIS等GIS平臺在林業得到廣泛應用,森林資源管理信息系統開發全面轉向采用MapObject,ArcEngine進行二次開發(李春干等,2015)。建立了林業資源環境網絡數據庫與支持多維數據的數據庫,實現森林資源動態監測系統(陳端呂,2001)、森林資源小班數據更新(高飛,2011)、森林資源外業采集數據的上報(朱煜,2014)等功能,近年來無人機遙感影像技術(史潔青等,2017)的加入使得森林資源能夠得到更精細化的監測與管理。
1.2森林培育管理系統
森林培育主要包括造林規劃設計與施工、森林撫育與森林采伐等環節。造林作業設計是造林施工的依據,信息技術的引入使得造林決策可以自動化、科學化、合理化地進行。學者應用GIS(高志強等,2010)、ArcGIS(岑敏強,2012)、移動GIS(湯榮明,2009)建立造林規劃設計系統,處理分析造林立地信息。國內外學者采用GIS、ES、DSS開發了造林決策支持與專家咨詢系統(RoberGDavis等,1993;吳保國等,2009)。還有學者利用PDA(龐麗峰等,2011)、ArcGIS(周克瑜等,2015)采集造林作業設計數據,以造林工程視角開展系統研究(黃晶,2016)。在造林質量評定檢驗方面,通過研發造林動態信息統計系統對造林實績進行統計分析(李丹等,2012)。森林撫育是指在造林到成熟齡之間,為保證幼林成活、促進林木生長、改善林木組成和品質采取的各項措施。李宇昊(2014)依據森林經營技術規程開發森林撫育診斷決策系統,診斷現有林“是否需要撫育”及“如何撫育”;王建明等(2017)運用空間分析和遺傳算法對撫育小班的智能選擇進行研究,解決了“在哪里撫育”的問題。為及時掌握撫育實施情況,高旗(2015)基于IOS、ArcGIS開發森林撫育檢查驗收數據采集系統與森林撫育檢查與評價系統,周敏等(2018)對森林撫育成效監測進行可視化的研究。森林采伐指從伐區中獲取木材的生產活動。魏鑫(2007)研究了森林采伐量測算系統,段劼(2010)引用了美國的FVS-BGC研究了森林生長收獲模擬系統,羅子淇等(2016)針對“采多少、采哪里、怎么采”的采伐決策進行決策支持系統的研究。
1.3森林防護管理系統
森林防護管理包括對森林病蟲害與森林火災進行管理與防護。國內外學者在病蟲害監測、診斷與預警等階段進行了大量的研究。病蟲害的監測主要依托遙感技術、傳感器(齊建東等,2010)、TM影像(胡敏華等,2013)、高光譜數據(潘潔等,2015)等技術;病蟲害智能化的診斷主要基于專家系統(S.Kaloudisa等,2005)、自然語言理解(WangNihong等,2008)、Agent(YanrongZhang等,2010)等技術;病蟲害的預警系統主要采用RS與GIS、WMS/WFS空間信息服務(常原飛等,2011)等技術。許多國家對森林火災的實時監測、行為模擬與損失評估進行了研究。在森林火災監測方面,紅外線傳感技術、微波技術、無人機系統(LuisMerino等,2012)、無線傳感器(田仲富等,2014)等技術有著廣闊的應用前景;在預測火災行為方面,主要有野火行為預測(TomàsArtés等,2014)、火災危險性預測模型(HuangFang等,2000)、火災熱點發生區域的可能性(KhairilAmri等,2015)、森林火災危險區域繪制(Rajendran等,2016)等研究;在火災損失評估方面,學者應用MODIS數據對火災破壞進行評估(PauloBarbosa等,2006)與面積估算(鄭偉等,2011)。
1.4森林經營輔助管理系統
目前,森林經營輔助管理主要是針對森林經營人員、資金和財務的管理,大多沒有與森林經營業務結合開展研究。人員管理方面,學者對人事工資(劉代明,2000)、森林火災撲救人員(顏桂梅等,2013)開發了信息系統。資金財務方面,有林業財務管理系統(馬駿等,1990)、基于網絡的林業財務決策支持系統(鐘鳳英,2006)等研究。森林經營的日常管理主要綜合管理森林資源數據與日常經營數據,引入GIS后實現了對林火防治、木材運輸管理、林業病蟲害防治、林業檔案的管理(聶芹等,2008)。
2新型信息技術在森林經營管理中的應用研究
為了解這新型信息技術在森林經營管理中的研究現狀,本研究在中國知網、WebofScience,Springer等數據庫,以“林業”為主題,以“商務智能”“數據倉庫”“數據挖掘”“云計算”“大數據”為關鍵詞,對新型信息技術在森林經營管理中的應用進行文獻檢索,并進行相關研究。
2.1數據倉庫與數據挖掘在森林經營管理中的應用研究
為有效管理海量的森林資源與經營業務數據,實現數據有效集成與多維分析,數據倉庫技術被引入林業數據的處理中,建立基于二類調查數據(陳昌鵬,2004)、火險因子(肖云丹等,2012)的森林資源數據倉庫,對森林資源數據進行抽取、轉換與加載,形成森林資源多維數據集,并開展多維數據的在線分析(楊衛民等,2007)。還有學者為森林資源經營活動信息的存儲建立了空間數據倉庫(王育英等,2006)。數據挖掘技術被廣泛運用在森林資源管理(李廣水,2010)、森林管護(齊少群等,2007)和林業生產與經營服務(江林升等,2011)中。在森林資源管理中,學者對種質資源(段旭良,2008)、立地因子(鞏茵熙,2013)、樹種適宜性(張宗藝,2016)等方面進行了研究;在造林設計中,采用關聯規則、決策樹算法挖掘造林技術措施之間的聯系(姚山,2008);在森林防護中,采用粗糙集(張艷榮,2012)、關聯規則(楊露,2013)、粒子群(DieuTienBui等,2017)等算法進行病蟲害預測與森林防火研究。除此之外,還有學者對林分生長模型與森林成熟進行模擬與預測(劉榮其,2009;李金銘等,2009),利用大數據平臺對森林生態站數據進行挖掘分析(張正,2016)。
2.2大數據與云計算在森林經營管理中的應用研究
云計算能夠利用分布獨立的計算資源,實現海量數據的快速處理,為林業信息服務的集成動態管理提供可能。李珺(2012)建立林業信息共享服務平臺,侯瑞霞等(2016)搭建林業資源信息云服務體系架構;還有一些學者基于大數據和云平臺進行森林管護的研究:諸如基于位置服務的自然保護區智能管護云平臺(馬琰等,2015)、森林防火大數據的存儲與分析(曹夢鴿等,2018;曾志強等,2018)。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林業科技信息研究所充分利用大數據、虛擬化、云計算、數據挖掘和可視化技術,開展林業信息資源組織、知識挖掘和數據可視化等關鍵技術研究,建成了林業科技大數據平臺。
3文獻述評
3.1結論
本文結合森林經營業務總結了森林經營管理系統的開發現狀,對數據倉庫、數據挖掘、云計算、大數據等新型技術在森林經營管理中的應用進行了綜述,主要得到2個方面的研究結論。(1)3S技術在森林資源監測中的應用和森林資源管理系統的開發研建,已經實現森林資源數據的定期監測與獲取;在森林經營業務的基礎上,研建了造林、森林撫育、森林采伐、病蟲害防治與防火等森林經營業務系統,各類業務系統已經形成了海量分散化的大數據基礎。海量多源的森林資源與經營業務數據已經實現了森林經營業務的數據化,為森林經營管理的后續研究奠定了林業大數據的基礎,而其背后隱含著大量具有實用價值的經營決策信息還有待挖掘,以期實現數據信息化,進而可以指導森林經營業務。(2)數據倉庫、數據挖掘、云計算等大數據處理方法被廣泛應用,建立了眾多以森林資源為主題的數據倉庫;將數據挖掘的模型與算法應用在森林資源管理、森林經營業務環節的輔助決策、森工企業生產管理與人員配置等方面;云計算用于建立林業資源信息云服務體系,大數據廣泛用于林業資源監測管理、遠程診斷等領域。這些新型信息技術不但可以分析處理關系復雜的海量數據,還能挖掘隱含的信息與知識。盡管信息技術在森林經營管理中已經呈現豐厚的研究成果,但其中還存在4個方面的不足。(1)長期以來,森林資源管理系統和經營業務系統自行研發,缺乏全面、系統、一致的規劃,使得獲取數據的方式、粒度、時間等存在差異,存在嚴重的“信息孤島”現象(楊衛民,2005),造成數據的存儲分散、共享程度低,存在大量冗余和垃圾數據等問題。同時這些數據沒有直接從森林經營業務環節抓取,不能及時反映森林經營業務進展情況,數據源的分散性容易導致數據疏漏、數據造假等數據質量問題。(2)盡管森林資源與森林經營數據已經初具規模,但這些數據沒有做到有效集成。業務系統對各類數據沒有統一規范存儲模式(蒲瑩等,2013),缺乏數據類型之間的協同性與集成性,更缺乏從多維度、多粒度對森林資源數據和森林經營數據進行分析和展現,造成林業大數據中蘊藏的極大的信息資源不能有效集成,從而造成支持森林經營管理決策的能力低。(3)現有的對林業大數據進行的數據倉庫的建立主要針對二類調查等森林資源數據,沒有融合森林經營業務、人力、財務數據和統計報表數據。數據挖掘也多圍繞森林資源、林木生長預測等方面,有關人員、財力、物力的數據挖掘分析十分有限。(4)依據現有的林業數據倉庫,數據可視化能夠呈現的主題僅局限于森林資源在不同信息維度的分布情況,沒有結合森林經營管理主題進行業務分析,無法提供管理者關心的森林經營關鍵指標,無法及時把控森林經營生產活動,是現有研究中的缺憾。
【關鍵詞】營造林;質量;意義;措施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人們對森林資源的重視度日益提高,各地都大興營林造林工程,直接影響著我國森林資源走勢,當前我們國家的森林資源不斷增加,森林資源的發展在數量上開始走出低谷,森林面積不斷增加,林木生長量逐漸比消耗量大,開始扭轉了一直以來森林資源日益減少的消極局面,共同實現了當前森林面積以及森林蓄積的雙增長,雙豐收。
1.營林造林工作的意義
1.1對自然的保護作用
由于地形地貌等自然因素制約,我國整體生態調節能力差,土壤沙漠化較為嚴重,水土流失的現象也頻頻發生。營林造林有利于增加植被覆蓋率,減少水土流失,同時,能夠有效阻止土壤沙漠化。森林對于地下水的儲存、空氣的凈化、水源的凈化也具有重要作用,還可以有效抵御風沙、干旱的侵害,因此,營林造林對我國自然環境的保護具有重要作用。
1.2對經濟的促進作用
林業發展對我國國民經濟增長作出了重大貢獻。林木是一種寶貴的資源,它被廣泛應用于造紙、化工、家具制造等行業,同時,樹木的根、葉、花、果皮等也成為醫藥、食品行業的重要原料。有些地區還大力發展了林業觀光旅游、特色經濟林、花卉等林業項目,這些項目有效地提高了農民收入,并有效地吸收了農村剩余勞動力,解決農民就業難題。
1.3對城市環境的美化作用
營林造林還可以美化環境,吸收工業廢氣及二氧化碳,減少污染,保持空氣清新,并能減少城市噪音,從而為人們營造一個舒適的生活環境,有效提高人們的生活質量。
2.我國營林造林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2.1缺乏營林造林技術人才
由于我國營林機制的不完善,造成我國營林造林技術水平不高,營林技術人才短缺的局面。營林造林是一項對專業技術和工作態度要求很高的工作,要求一線營林者具有豐富的理論知識和高度的社會責任感。我國現有的很多營林施工員、 技術員并未受過專業培訓,營林技術水平偏低。營林造林技術人才的短缺嚴重制約了我國營林造林工作的展開。
2.2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
營林造林工作是一項造福全社會和子孫后代的巨大工程,如此龐大的工程,必須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而目前我國有些林業管理單位卻疏于管理,管理監督機制不健全,沒有設立營林質量檢查驗收部門,導致營林質量無法保證。
2.3林業經營粗放、林分質量低
很多地區受利益驅動,一味注重經濟林栽種而忽視生態林木的更新,營林造林的林種結構逐漸單一化,林分質量低。此外,有些地區重造林、輕育林,將重心放在成林上,片面追求短期經濟利潤,忽視對幼林的撫育,導致林分質量下滑。
3.加強營林造林質量的一些措施
3.1重視營林造林人才培養,科學營林造林
我國林業發展的重要制約因素是技術力量的薄弱,在未來的林業建設工作中,必須充分重視科學技術水平在營林造林中的應用,加大培養營林造林技術人才。國家應當出臺相應的林業
基礎研究獎勵政策,鼓勵林業建設工作者不斷提升自身技術水平,提高我國營林造林的科技含量。隨著現代科技的不斷進步,育林技術也要與時俱進,運用遺傳、生物技術,選用經過遺傳改良的優質品種來進行造林,提高林木的成活率以及林木質量。
3.2做好作業設計管理的工作
編制造林作業設計的原則是因地制宜、適地植樹,科學合理的選擇、造林方式及模型。造林項目應由具備乙級以上資質的單位結合地區的實際情況,按照國家《告林作業設計規程》組織設計。
3.3實行造林項目檢查驗收制度
由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建設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和工程施工單位代表等共同組成竣工驗收小組,對建設工程進行綜合驗收及項目質量認定;由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建設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和工程施工單位代表等共同組成階段驗收小組,對建設工程各工序進行質量認定。
4.林區營林造林工作的建議
4.1調整優化林業產業結構
為了促進林業的可持續發展,要根據市場的需求,及時調整優化林業結構。不僅要大力發展原料林,速生豐產林和優質經濟林,還要將林木的栽植和深加工相結合,增加林木的附加值。另外,還應加大花卉市場的發展,培育林業新的增長點,推動林業重組。
4.2完善相關法律和管理體系
在今后林業立法過程中,應該明確體現環境保護優先的原則,將森林資源的保護置于法律法規的約束和保護之中;對林木實行采伐限額管理以避免森林過速、過量消耗;對林地的用途和總量進行控制,依法嚴懲毀林和隨意侵占林地的行為;加強對木材加工單位的監管,嚴格執行憑證砍伐,運輸木材的制度;加強各級執法隊伍建設,提高執法人員的素質,依法、科學、文明執法。
4.3建立健全監測管理體系
為了實現對森林資源的監測以及對林業經營的管理,要進一步建立健全監測菅理體系。要整合現有的監測管理體系,以森林資源監測為主體,建立起全國統一的綜合監測管理體系,并建立與之相應的評價體系。以便于開展日常的林木撫育工作,從整體上把握我國的森林資源狀況,給相關措施的調整提供第一手資料。
4.4加大生態補償力度
現階段,以林業為突破口,不儀需要調整和完善資源稅收,還應開征環境稅,以避免部分單位和個人破壞生態環境,應充分認識到環境保護方面的支出也是財政支出的一個重要部分。應以政府投入為主,企業和個人為輔,多渠道籌措資金投入到對林業的保護性開發之中,積極探索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生態補償新模式,引導全社會樹立環境保護的觀念。
5.結語
造林作為林業發展的重要基礎,造林質量是林業營造林工作的重要內容,造林質量的高低也將最終決定林業發展的總體水平,因此,必須切實加強對影響營造林質量因素的分析,并且提出有效的解決措施提高造林質量,我國營造林工作任重而道遠,全球變暖,日益惡化的生活環境已經給我們敲響了警鐘,我們必須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干出實效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生產力,帶動經濟的蓬勃發展。[科]
【參考文獻】
[1]趙強國.淺析森林經營方案的編制和實施[J].內蒙古林業科技,2009(03).
關鍵詞:森力資源規劃;缺陷;改革措施
1 森林資源調查的缺陷
隨著國家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目前二類調查的指導思想及技術規程越來越不適應社會的發展要求,在社會中包括林業主管部門越來越把森林資源二類調查工作邊緣化,越來越停留在摸清林業資源家底的認識層面,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1調查目的缺乏前瞻性,過于重視數量價值,造成利用價值降低不能引起政府重視。開展森林資源二類調查的目的。一是查清現有森林資源狀況;二是制定林業長遠規劃;三是制定森林資源經營方案。但《國家林業局森林資源規劃設計調查技術規程》,都只強調如何查清森林資源,對制定林業長期發展規劃和制定森林經營方案等工作并沒有作明確的規定,檢查驗收也未作為驗收要件。數量的考核是計劃經濟的產物,知道自己有多少就行了,具體價值、怎么開發、利用是別人的事。存量同領導政績掛鉤,勢必造成數據同領導掛鉤,對實際應用產生了不利的影響。使人們更加有理由認為,森林資源調查就是查清森林資源的數量,沒有太多的現實意義,林業部門也只是在為調查而調查。
1.2調查成果利用難,造成調查停留在表面化。森林資源二類調查成果應該包括本地區的森林資源數據資料,林業發展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但是林業發展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編制上述兩項成果在現階段的條件下,其使用的可操作性也存在很大疑問。首先是林業發展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并無強制性。無論承包者還是林地所有者,他們有權自己選擇經營的品種、經營模式,林業部門編制的經營方案對他們有利時,他們可以執行;不利時完全可以自行其是。包括區劃為生態公益林的林地雖然可以實行強制性保護,但由于目前實行生態效益補償的林地范圍有限而且補償標準很低,一旦林農認識到界定為生態公益林侵害了他們的經濟利用而要求退出“生態效益補償”范圍,將其林地作為商品林經營將很難處理,要么提高生態效益補償標準,這在現實條件下很難實現,也難以達到生態效益應有補償的標準;要么準許其自由經營,所以林業部門編制的經營方案或林業規劃可能成為空話。
2 森林資源規劃改革措施
鑒于目前林業改革勢在必行,林業是目前改革進度最慢的一個行業,具體到森林資源二類調查。隨著我國政府對生態環境建設的日益重視和投資力度的加大,林業指導思想也實現了從“傳統的木材永續利用”到“三大效益兼顧,生態效益優先”的轉變,特別是林權改革及碳匯發展,要求林業調查需要新思維結合新技術形成新的調查方法。制定和完善符合實際的森林資源二類調查操作細則,摸索新的“技術規定”指導下的森林資源二類調查工作經驗,提高調查效率和精度,從數量調查到價值調查的轉變,同發展碳匯和林權改革要求相協調是今后發展的方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加以解決:
2.1必須通過立法(修改《森林法》及其實施條例)明確林業長遠規劃的法律地位。生態功能的一個重要載體就是碳匯資產的價值,但沒有要將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安全作為林業長遠規劃的重要內容,并按此標準確定國家和各地必須達到的森林覆蓋率、林地面積、生態公益林所占比例等指標全是空談。其是不斷變化的,在通過林權制度改革、林地確權發證等工作后林地所有權、林地使用權可以保持相對穩定,即使有變化也能通過辦理林權變更登記加以明確。用林地權屬界線作為區劃小班界線的主要因子能相對穩定小班界線避免因小班界線的不確定性造成資源調查成果的不連續和利用困難。通過按林權區劃小班界線也能方便森林經營方案編制以及森林經營方案的施行。對林地的保護標準應與基本農田的保護標準相一致,確定全國及各地必須確保的底線。以法律形式確定森林資源規劃設計調查 (即二類調查)作為全國森林資源監測和生態環境監測手段的法定地位,將檢驗全國及各地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碳匯發展)執行情況、效果評定作為森林資源二類調查的重要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