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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期刊網 精選范文 私營手工業的特點范文

        私營手工業的特點精選(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私營手工業的特點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私營手工業的特點

        第1篇:私營手工業的特點范文

        一、利用重要時間點,合理地生成問題的答案

        例1 閱讀材料,回答問題。

        材料 自中世紀晚期開始,鄉村手工業特別是毛紡織業在英格蘭東部、西部和約克郡地區快速發展。商人發放原材料,回收產品,銷往海內外,這種新型的“鄉村制造業活動”被稱為“原工業化”。在此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工廠”,推動了手工業的發展。l6世紀初,紐貝里的一家毛紡織“工廠”雇用了1140名工人,其中近三分之二為婦女和兒童。海外市場的需求大大地刺激了此類“工廠”的發展,英國成為歐洲最重要的毛紡織品生產和出口國,l700年毛紡織品占國內出口商品的70%。棉紡織業作為新興行業隨之興起,其他行業也迅速擴張。機械化逐漸成為新的生產方式的重要特征,并在歐洲大陸廣泛傳播。

        ――摘編自[英]E?E?里奇等主編《劍橋歐洲經濟史》

        根據材料并結合所學知識,說明19世紀中期以前英國工業發展的階段及階段性特征。

        解析 首先明確要回答兩問,其中19世紀中期以前英國工業發展的階段劃分是關鍵,因為后一問的答題內容由此決定。其中英國工業發展的階段應該集中反映生產力發展的程度。19世紀中期英國基本上完成工業革命,成為一個工業國。英國工業革命開始于1765年哈格里夫斯發明珍妮紡紗機。根據材料及所學知識,英國工業發展的階段劃分就明確了。它們階段性特征可以以時間為界限,從生產形式、組織管理方式等方面分析。

        答案 階段:“原工業化”;工業革命(工業化)。階段性特征:“原工業化”階段:手工工場快速發展;商人參與;使用雇傭勞動。工業革命階段:大機器生產;需要大量資本;形成工業資產階級和工業無產階級兩大階級。

        點撥 解答主觀題要養成良好的審題習慣。審題先要明晰所要回答的問題,再提取材料中重要信息,最后根據要求形成答案。在歷史材料中,可能其中涉及的時間點較多,這就要找出最重要的時間點,結合這個時間點對這一時段中出現的史實進行梳理。如本題中19世紀中期對英國意味著什么,由農業國轉變為工業國,國內經濟結構、社會結構、統治結構等都發生了深刻變化。時間性是歷史學科的主要特征,對平時學習中接觸到的一些重要的時間點,我們需要認真歸納整理。

        二、依靠空間的解讀,正確理解與回答問題

        例2 閱讀下圖,回答問題。

        ① 1939年8月規定線

        ② 1939年10月分界線

        ③ 波蘭二戰后邊界線

        ][布列斯特][德][國][華沙][蘇][聯][格但斯克(但澤)][①][②][③][③]

        (1)根據上圖并結合所學知識,分別說明圖中①、②兩條界線形成的主要原因。

        (2)根據上圖并結合所學知識,評述第二次世界大戰后波蘭東、西部邊界線的確定。

        解析 本題意在考查讀圖并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第(1)題,要對地理位置進行梳理并聯系二戰的基礎知識作答,實質上是對二戰中蘇德互不侵犯條約、蘇德分占波蘭等知識點的考查。第(2)題,要著眼于“評述”,一要分析二戰后邊界變動的原因,二是要看到其局限性,如強權政治色彩。

        答案 (1)界線①:德國準備發動侵略戰爭;蘇聯自保;蘇德簽訂秘密協定,分割波蘭;界線②:蘇德分別侵入波蘭,波蘭亡國;蘇德分占波蘭。

        (2)反法西斯戰爭勝利,德國戰敗;戰勝國大國決定歐洲邊界變更;使波蘭邊界得以穩定;帶有大國強權政治的色彩。

        點撥 通過提供的地圖,并結合圖例,迅速找出涉及的相關歷史知識點。本題中的德國、波蘭、蘇聯三國邊界限的形成與一戰、二戰有密切的關系,并且它的變化集中體現了相關國家的實力與國家利益。在空間位置的解讀中,把歷史元素合理地構建,形成答案。另外一戰、二戰的具體知識目前雖屬于選修內容,但它們深刻地改變了世界,而且與必修內容聯系緊密,我們學習時應特別留意。

        三、根據歷史概念,明確答案構成要點

        例3 閱讀材料,回答問題。

        材料 歷代盛行的官營作坊,在明清時期受到沖擊。江南城鎮附近農戶不事農耕,“盡逐綾綢之利”,漸成風尚,城鎮中“絡緯機杼之聲通宵徹夜”的情形亦載于史籍。明萬歷年間,僅蘇州絲織業中受雇于私營機房的織工就有數千人,是官局的兩三倍。清初在蘇州復置官局,設機800張,織工2330名。至康熙六年(1667)缺機l70張,機匠補充困難,而同一時期蘇州民機不少于3400張。“家杼軸而戶纂組,機戶出資,機工出力,相依為命久矣。”

        ――摘編自許滌新、吳承明主編《中國資本主義發展史》

        根據材料并結合所學知識,概括指出明清之際江南手工業發展的特點。

        解析 要緊扣問題中限定條件明清之際江南手工業,要回答的核心語是“發展的特點”。在材料中可以找出官營作坊、城鎮附近農戶、私營機房等,但題目的答題提示為“概括指出”,照抄不行,需要整理。中國古代手工業的包括官營、民營、家庭手工業三種類型,概括出來,答案就形成了。

        答案 官營手工業衰落;家庭手工業開始面向市場;民營手工業發展迅速;資本主義性質的手工業作坊產生(出現資本主義性質的雇傭關系)。

        點撥 在材料解析題設問中,對概括歸納的能力要求較高,屬于難度較大的題目。合理的抓住題目中的關鍵的信息,如本題中的明清手工業,要結合中國古代手工業的概念,在明確其內涵與外延的基礎上思考。

        閱讀下列材料,回答問題。

        材料一 明朝后期開始,利瑪竇、湯若望等歐洲傳教士先后來華,與徐光啟等人合作,開展翻譯活動,把歐洲的天文、數學、地理和水利等近代科學技術介紹到中國,把儒學的《大學》《論語》等典籍介紹到歐洲。

        材料二 19世紀60年代,清政府陸續設立培養翻譯人才的學校和譯書機構。90年代中期,梁啟超收集部分已譯西書目錄,按西學、西政等編成《西學書目錄》,并指出:“國家欲自強,以多譯西書為本。”

        (1)依據材料一,概括當時書籍翻譯的特點

        (2)結合材料一、二和所學知識,分析19世紀后期翻譯活動出現變化的原因。

        第2篇:私營手工業的特點范文

        關鍵詞:西漢私營商業;國家;博弈

        Abstract: Private commerce in the West Han Dynasty was able to compete with the State because its important role in promoting agricultural and handicraft production, strengthening regional distribution of production, actualizing social reserves and helping monetize State finance. The level of economic growth in the day restricted the general scale of commerce and limited the space of growth of private commerce. As a result, conflicts between interests of the State and private merchants led to implementation of a commerceoppressing policy to transfer merchant profits from private merchants to the State. In such conflicts, the State as the leading party found the best strategy and realized a strategic balance between the State and private merchants.

        Key Words: the West Han Dynasty private commerce; the State; competition

        戰國以后,私營商業迅速發展起來,與此同時,抑商政策也逐漸實施并強化。在意識形態領域,私商被貶低、丑化甚至妖魔化,成為主流意識形態斥責的對象。筆者已經指出,抑商政策并非抑制商業,而是國家從私商手中爭奪商利[1],那么,這種爭奪是如何具體實現的呢?是不是國家可以為所欲為,而私商毫無還手之力呢?似乎并不是這樣,二者處于勢均力敵的博弈之中。本文試圖以西漢為對象,具體探討一下國家與私商之間的博弈關系。

        一、 私商的經濟功能

        對于私商的作用,秦漢時的執政者和主流思想多持否定態度,今之學者亦多沿襲之,如林甘泉等先生就認為,西漢商業繁榮至少有一部分是虛假、畸形的,它導致三個后果:一、“供需脫節,生產的少,消費乃至揮霍的多”,“促使物價騰躍,加劇社會動蕩”;二、“刺激統治階級的消費欲求,從而強化對直接生產者的剝削”;三、“農民生活條件不斷惡化,最后導致以農業為基礎的整個國民經濟出現危機”[2]524。這種否定態度一方面對私商的經濟職能沒有做充分的考慮,另一方面又對私商的能量估計過大,似乎他們真可以超越經濟規律的限定去發揮危害社會經濟的作用。

        我們知道,根據經濟學一般原理,只要社會存在分工,而且這種分工發生于不同的所有權之間,那么,社會經濟運動作為一個統一體,只有實現了生產、分配、交換、消費諸環節,才能最終完成。“一定的生產決定一定的消費、分配、交換和這些不同要素相互間的一定關系。當然,生產就其片面形式來說也決定于其他要素。”[3]102這就是說,生產決定交換,交換反過來也決定了生產,它們是一個完整的體系。因此,在任何一種社會經濟形態下,無條件的發展交換或抑制交換都是不可能的。就一個較長時間而言,經濟規律自然會調整交換的類型與規模,使其與生產相適應,使整個經濟運動成為協調的過程。在短時間內,在一些特定的條件下,人為作用有可能使交換出現超前或落后的狀況,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生產,但正因其影響生產,故必然很快為經濟規律所糾正,改變為正常狀態。商業不過是交換環節相對獨立的存在形態,而私商不過是這種交換職能的實現者,因此,只要社會有交換的需求,私商的存在及其利益追求都是有經濟依據因而完全合理的。

        具體來說,西漢私商的經濟職能可以歸納為如下幾個大的方面。

        1. 維護和促進農業生產。繼承并改造了戰國國家授田制的秦漢名田制,造就了一個廣泛的小農階層。小農經濟的基本特征是男耕女織、自給自足,但由于其生產只能涉及極小的范圍,故自給自足程度其實非常有限,不僅遠遠低于東漢以后的莊園經濟,也低于春秋及其以前的農村公社經濟,以鹽鐵為中心的許多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只能求助于市場,如王莽所說:“夫鹽,食肴之將;酒,百藥之長,嘉會之好;鐵,田農之本;名山大澤,饒衍之臧;五均賒貸,百姓所取平,以給澹;鐵布銅冶,通行有無,備民用也。此六者,非編戶齊民所能家作,必于市,雖貴數倍,不得不買。”[4]卷24下《食貨志下》而私商的經營活動正好滿足了這一需求,使農業生產得以正常進行。這里有一種誤解,以為鹽鐵等商品私營因“豪民擅其用而專其利,決市閭巷,高下在口吻,貴賤無常”。[5]卷1《禁耕》私商由此獲得暴利,而農民“不得不忍受他們的盤剝”[2]804。私商當然要獲取利潤,因而農民必然要交出一定的剩余勞動,但《鹽鐵論》中桑弘羊等人言論主要著眼于商利被私商獲取,未能流入國家之手。史籍中描述的私商種種惡行和惡果,大多是站在國家立場上,對私商獲取利益的一種痛恨和羨慕。其實鹽鐵私營之時,由于私商互相競爭,產品售價與農民購買能力之間會達到一個相對平衡,不致太離譜,而鹽鐵官營之后,農業生產和農民生活受到的不利影響更大,“郡國多不便縣官作鹽鐵,鐵器苦惡”[6]卷30《平準書》,“鹽、鐵價貴,百姓不便,貧民或木耕手耨,土淡食”。官營鹽鐵質次價高,農民只好不用,而官府也“賣器不售”[5]卷6《水旱》,商品為市場所拒絕,只好“強令民賣買之”[6]卷30《平準書》。兩者相權,鹽鐵私營對農業還要有利些。

        2. 促進手工業生產。產品絕大多數進入市場并實現交換,是手工業生產存在的前提,由此才能得到自己必須的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同時得到進行再生產的動力。也正是由于這個原因,戰國秦漢的私營手工業必須仰賴于商業的發展,很多時候二者合為一體,私營手工業者同時就是私商。司馬遷在《貨殖列傳》中所列舉大商人,多以經營手工業起家,直接將自己的產品推向市場。蜀卓氏“即鐵山鼓鑄,運籌策,傾滇蜀之民”,程鄭“冶鑄,賈椎髻之民”[6]卷129《貨殖列傳》。其商業行為保證并推動了手工業的順利發展。

        3. 互通有無,實現并促進了區域分工。先秦至西漢,專業分工極為有限,商品生產并不發達,絕大多數產品作為使用價值被生產出來,只是在商業活動的推動之下,方轉化為商品。這種轉化的基本前提,就是不同產地由于自然條件差異而形成的產品種類差別,正如司馬遷所描述,“山西饒材、竹、、、旄、玉石;山東多魚、鹽、漆、絲、聲色;江南出楠、梓、姜、桂、金、錫、連、丹沙、犀、玳瑁、珠璣、齒革;龍門、碣石北多馬、牛、羊、旃裘、筋角”[6]卷129《貨殖列傳》。商業溝通各地特產,“茂遷有無”[4]卷100下《敘傳下》,從而變自然差異為區域分工,使全社會得到了更多種類的資源和產品,推動了社會經濟的發展。與此同時,商業所發掘和推動的需求又進一步促進了各地特產的生產,使區域分工更加強化。

        4. 通過囤積投機,實現社會儲備功能。囤積居奇、謀取暴利的投機貿易是先秦至西漢商業的又一重要內容,如計然“旱則資舟,水則資車”,“貴出如糞土,賤取如珠玉”,白圭“樂觀時變,故人棄我取,人取我與。夫歲熟取谷,予之絲漆;繭出取帛絮,與之食”[6]卷129《貨殖列傳》。其依據是自然條件以及生產周期所決定的生產時間性差異。就商人來說,其驅動力是謀取商利,但就社會生產來說,卻因此實現了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的儲備,以應缺乏時使用。由于小農經濟實力微弱,自我儲備十分有限,這種囤積投機對于解決小農在特殊時期的物資缺乏具有一定的意義。

        5. 幫助國家實現財政貨幣化,使之順利運轉。西漢稅收及支出大多采用貨幣形式,就稅收而言,除田租收取實物,徭役中一部分直接征發勞役外,其余如算賦、口錢、獻費等人頭稅,關稅、市稅、鹽稅等商稅,車稅、船稅、算緡等財產稅,更賦等代役稅,均征收貨幣,是稅收的主要形式。用以繳納稅收的貨幣絕大部分來源于市場,而國家得到的貨幣只有通過市場這一中間環節才能被消費掉。正是私商的經營,才使生產者的產品轉化為貨幣,又使國家的貨幣轉化為消費品。

        二、 市場對私商的調控

        私商的經濟職能是其存在依據,也是它對社會的正面積極作用,但是,私商的本性是追求無限的利潤,因此其一切行為的出發點都是自己的私利,未必會主動關心社會整體利益,如果其無限制發展,必然會對社會經濟造成危害。那么社會如何解決這一問題,既使之發揮積極作用而又避免其消極影響呢?答案是市場,以無形的手調節有形的商品交換行為。

        統觀西漢市場,商品交換主要發生于三大社會經濟力量之間:農業人口(主要是小農)、手工業者和國家。

        國家是商品物流的一大節點,它的特點是不事生產、只作消費。其消費品可以粗分為三大類:基本口糧類,其他特殊零星農產品類,手工業產品類。就一般比較合理的物流過程看,基本口糧類直接取自農業,后兩類則來自市場。總體來看,在一定生產水平下,社會所能提供給國家機器及其組成人員消費的價值或勞動總量是確定的,盡管國家有攫取最大量社會財富的欲望,但實際攫取量只能局限于一定的限度之內,如果超限向社會索取,則只能導致自己的滅亡。而在國家所獲社會財富中,基本口糧消費部分和其他消費部分的比例大致也在一定數額限度之內,不會發生根本性的變化。這也就是說,不管商品經濟以何種方式運行,不管農民繳納的賦稅是實物還是貨幣,由國家需求所導致的市場規模大致是確定的,不會發生根本性的變化。

        農業是商品交換物流的最大節點。傳統農業以男耕女織為基本經濟活動,其傾向于自給自足,但總有一些物品不能生產或自己生產很不合算,例如鹽鐵及一些特殊用品,只能求助于市場。由農業需求所形成的市場底線具有相當的剛性,即最少也必須從外界購入一定數量的鹽鐵,但上限卻有著相當大的彈性,隨著農業經濟類型、生產狀況的變化,對市場的需求也有變化,從而導致市場規模相應變化。農業參與市場的程度,給整個社會經濟以極大的影響。農業向非農業人口提供的農產品特別是糧食,既決定了其生活消費水平,也決定了其生產狀況,因為它直接限定了從事非農業行業的人口數量。

        手工業是商品物流的又一大節點。它的生產品一方面流向國家,供其消費;一方面流向農業,供其所用,而它所需要從外部得到的物品便是農產品,或作為生活資料,或作為生產資料。相對于農業生產周期長、季節性強、受制于氣候等自然條件變化,手工業具有更大的穩定性,就短時期而言更易獲利,即所謂“用貧求富,農不如工”[6]卷129《貨殖列傳》,再加上原料很大一部分來自內部,如礦產之類,不受外界制約,因此手工業生產有一種潛在的無限擴張的欲望和能力,但實際上它并未極度擴張,原因就在于受到農業的強力制約。手工業人員生活資料很大一部分特別是食品類必須來自農業,生產資料中也有一些來自農業,這些農產品只有通過交換才能獲得,而交換得以實現,必須有農業方面對手工業產品的需求。這樣,盡管手工業有無限擴張的欲望和能力,但有限的需求始終限制著它的生產規模。就手工業生產所造成的市場來看,其發展程度及動力主要取決于需求,這又可兩分為國家需求和農業需求,前者相對穩定,后者的變化便成為至關重要的因素,決定著手工業的盛衰。

        總括上述,西漢市場可以分為兩大塊。一是由國家需求所導致的市場,因其本質是消費市場,故發展程度取決于國家從社會攫取的剩余勞動量。剩余勞動主要來自農民,在一定的生產力發展水平和消費水平上,農民所能提供的剩余勞動率相對穩定,而在國家的穩定存在期,國家剝削率也相對穩定,因為過量剝削必然導致國家自身的崩潰。所以,國家用于消費的剩余勞動量相對穩定,由國家消費所導致的市場總體規模也相對穩定。一是由農業和手工業之間交換所形成的市場,其決定性因素是農業方面的需求。農業人口最基本的市場需求是鹽鐵,在此基礎上,隨著農業經濟類型和生產狀況的變化,需求也有變化,但變化幅度有限,因為農業在本質上仍可歸屬于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相對穩定的農業需求所導致的市場總體規模也是相對穩定的。

        相對穩定的市場確定了商業的總體規模,誰也不可能超越這一限制,當然它也就限定了私商的發展空間。堅持抑商者為證明抑商之必要,竭力證明商人之暴利,如晁錯說:“商賈大者積貯倍息,小者坐列販賣,操其奇贏,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賣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蠶織,衣必文采,食必粱肉;亡農夫之苦,有仟伯之得。”[4]卷24上《食貨志上》似乎凡經商者皆得暴利。其實,市場總體規模限制了商利總額,眾多商人分割商利蛋糕,斗爭必然極其激烈,有成功者,有失敗者,市場競爭也必然使利潤趨于平均化。商業領域絕非晁錯所說是遍地黃金,誰都可以滿載而歸,成功者背后有更多失敗者。在現存秦漢史籍中,我們看到的只是私商的成功,很難找到失敗私商的哀嘆(注: 在商業較為發展的明清時期,則可以看到許多失敗私商的記述,此時“徽商”實力可觀,也被時人所重視,但“徽商經營失敗的事例在傳記中所占比例頗重,常被讀者輕忽。徽商浪跡天涯,客死異鄉,甚至無顏返鄉,其子千里尋父,幸者尚得‘父子相持而泣’,慘者‘扶持(尸骨)而歸’,種種情節堪成絕好悲劇題材。”參見王家范《中國歷史通論》,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264頁。翻檢《明清徽商資料選編》等書,此類資料還有許多。),但也可以看到激烈競爭和利潤平均化的痕跡。《鹽鐵論》中賢良述鐵器制作者:“家人相一,父子戮力,各務為善器。器不善者不售。農事急,挽運衍之阡陌之間。民相與市買,得以財貨五谷新弊易貨;或時貰民,不棄作業。”[5]卷6《水旱》不僅要做出最好的器具,直接送到田頭,還允許農民賒欠,這當然是商家競爭的結果。另外從物價也可看出,私商經營鹽鐵時,“鹽與五谷同賈,器和利而中用”。而官營之后,“鹽、鐵賈貴,百姓不便”。[5]卷6《水旱》私商經營鹽鐵時質量較好而價格較低,當然是互相競爭的結果,市場供求關系自然而然調整了商業的規模、物價的高低、商利的多少,使之趨于合理。

        三、 利益沖突導致抑商政策

        如果僅僅從社會經濟運行角度看,社會需要一定規模的商業,私商滿足了這一需求,在社會經濟中發揮著積極的不可替代的正面作用,對于其超過社會需要的發展,市場供求關系又實施了有效的限制和調節,那么,為什么國家還要強力實施抑商政策呢?

        西漢國家并不否認工商業的重要作用,即使在強力抑商的漢武帝朝也是這樣。抑商政策重要干將桑弘羊說:“工不出,則農用乏;商不出,則寶貨絕。農用乏,則谷不殖;寶貨絕,則財用匱。”[5]卷1《本議》工商業是社會必需,它們直接影響到農業和整個社會經濟。這種看法是眾多主張抑商者的基本觀點,如實施重農抑商政策的鼻祖商鞅就說:“農、商、官三者,國之常官也。農辟地,商致物,官治民。……三官貧,必削。”[7]卷1《去強》荀子曰:“商賈敦愨無詐,則商旅安,貨通財,而國求給矣。”[8]卷7《王霸》“王者之法:……關市幾而不征,山林澤梁,以時禁發而不稅……通流財物粟米,無有滯留,使相歸移也,四海之內若一家。”[8]卷5《王制》韓非子曰:“利商市關梁之行,能以所有致所無,客商歸之,外貨留之,……則入多。”[9]卷15《難二》他們都主張給商業創造一定的便利,從而促進經濟發展,使國家得到實利。可見,抑商的出發點并非因其影響了農業、并進而影響了整個社會經濟。桑弘羊道出了漢武帝時實行抑商政策的秘密:“匈奴背叛不臣,數為寇暴于邊鄙……故修障塞,飭烽隧,屯戍以備之。邊用度不足,故興鹽、鐵,設酒榷,置均輸,蕃貨長財,以佐助邊費。今議者欲罷之,內空府庫之藏,外乏執備之用,使備塞乘城之士饑寒于邊,將何以贍之?”[5]卷1《本議》因軍費匱乏,方實施鹽鐵官營等政策,攫取商利,以供軍需。因此,抑商政策的實質是把商業利潤從私商轉移到國家手中,是國家與私商經濟利益沖突的結果。不在商業的發展程度是否合理,而在商利歸入何人之手,與農、工、商發展比例之類并無關系。盡管桑弘羊也辯解說:“令意總一鹽、鐵,非獨為利入也,將以建本抑末,離朋黨,禁侈,絕并兼之路也。”[5]卷1《復古》但這只是附帶效果,爭奪經濟利益始終是抑商的首位原因。

        國家是一個經濟利益集團[10],它總是試圖從社會攫取最多的剩余勞動,但在一定的社會中,剩余勞動總量大致是確定的。僅就商業領域看,農業發展水平決定了它提供給各種非農業人口的糧食等生活資料的數量,這些生活資料大多需要通過交換轉移出去,由此決定了市場的總體規模,從而也決定了社會總剩余勞動轉移于商業領域的總量。也就是說,當生產力發展水平、剩余價值剝削率等重要經濟因素未發生重大變化時,商業利潤總額是確定的。私商和國家的利益都來源于此,都希望從商利蛋糕上分得更大的一塊,二者的矛盾和沖突便屬于必然,正是這種利益沖突促使國家推行抑商政策。

        國家的這種利益追求使中國古代的“抑商”政策具有了很明確的內涵。這種政策由抑制私人商業和發展國營商業兩方面組成。抑制私商,有“不得仕宦為吏”[6]卷30《平準書》、“無得名田”[4]卷24下《食貨志下》等政治社會措施,有“算緡告緡”等經濟措施。發展官商,措施主要有三,一是實行鹽鐵等重要物資的專賣制度,二是以“均輸平準”等方式占領大宗貨物或特殊貨物市場,三是壟斷貨幣鑄造權。因此,“抑商”的準確定義應是“抑私商、揚官商”,而絕不是違背經濟規律去“抑制商業”。顯然,這種政策對經濟運動過程中的交換流通環節影響甚小,而對分配環節作用較大,其目的是在社會總商業利潤中,減少私商所得,擴大國家所獲,也即國家從私商那里奪取商業利益[1]。

        四、 國家與私商的博弈

        在國家與私商的利益沖突中,由于掌握著權力,國家是強勢集團,似乎可以永操勝券,將商利全部攫取在手,但實際情況并不盡然,由于私商承擔著重要的社會經濟功能,因此二者處于勢均力敵的博弈狀態。統觀西漢200余年,全面推行抑商政策是在漢武帝時期,若從開始實行鹽鐵官營等政策的元狩四年(前119)算起,到“輪臺罪己詔”的征和四年(前89)為止,其間不過30年,大部分時間私商仍有較大的發展空間。

        為解決對匈奴戰爭的軍需,漢武帝一改西漢前期寬松的商業政策,剝奪、壓制私商,使之受到毀滅性的打擊,“商賈中家以上大率破”[6]卷30《平準書》。其主要措施有:將鹽、鐵、酒的生產經營權收歸國有,國家壟斷鑄幣權,以算緡等形式多次加重商人稅負,用告緡政策直接剝奪商人已有財富,通過均輸平準直接參與商業經營、與私商競爭并攫取其商利,規定商人及其家屬“皆無得籍名田”、限制商人資本進入農業領域。這些政策確實解決了國家財政問題,“民不益賦而天下用饒”[6]卷30《平準書》,有力支持了對外戰爭,但隨之而來的卻是深刻的經濟危機。到武帝末年,全國經濟已經面臨崩潰,“海內虛耗,戶口減半”[4]卷7《昭帝紀》,“人復相食”[4]卷24上《食貨志上》,社會處于動蕩之中,“城郭倉庫空虛,民多流亡”[6]卷103《萬石張叔列傳》,“郡國盜賊群起”[4]卷66《公孫劉田王楊蔡陳鄭傳》,國家財政也瀕臨崩潰,“大農陳藏錢經,賦稅既竭,猶不足以奉戰士”,“縣官大空”[6]卷30《平準書》。造成這種狀況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各種經濟統制政策,其中包含全面的抑商政策。經濟崩潰迫使漢武帝不得不退回到出發點,采用比較寬松的經濟政策,其中包含放松對私商的管制,當然,政策的實際改變是在昭帝時才得以完成的。

        為什么作為強勢力量的國家不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這是因為,社會經濟是一個復雜系統,當國家采取某種政策干預經濟的時候,實際上形成了包含國家在內的多種經濟力量博弈的局面,其結果取決于實際的博弈過程而不是國家單方面的意愿。或者說,國家經濟決策實際上是一個在不完全信息條件下的最優對策選擇問題,選擇得好,能夠推動社會經濟發展,同時使自己利益最大化,否則就要付出某種代價,損害自身的利益。

        就國家對于私商的政策來說,不外有三種選擇:全面管制,全面寬松,部分管制部分寬松,而西漢政府在決策過程中對這三種政策都進行了嘗試。

        楚漢戰爭結束到漢武帝初年大約百年時間內,西漢政府對私商采取了寬松放任的政策。雖然劉邦時有“令賈人不得衣絲乘車,重租稅以困辱之”[6]卷30《平準書》的抑制私商政策,但到惠帝、呂后時,“復弛商賈之律”[6]卷30《平準書》,全面廢止了劉邦時期的各種困商辱商政策,文景時期進一步放松對私商的管制,使之得以進入包括鑄錢、冶鐵、煮鹽在內的各手工業生產領域,允許商人購置田產和奴婢,又可借助鬻爵政策“入粟”補官或拜爵,從而使私商可以進入農業和政治領域。寬商政策與其他經濟、政治政策一起,造就了西漢前期經濟的高速發展,“民人給家足”,國家也積累了大量財富,“都鄙廩庾盡滿,而府庫余財。京師之錢累百鉅萬,貫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于外,腐敗不可食”[4]卷24上《食貨志上》。但是在國家看來,這一結果并不理想,因為并沒有使自己利益最大化,私商“冶鑄鬻鹽,財或累萬金,而不佐公家之急”[4]卷24下《食貨志下》,富商手中的這部分財富不能為國家所用,且其“交通王侯,力過吏勢,以利相傾”[4]卷24下《食貨志下》,形成政治上的異己力量。等到對匈奴戰爭開始,漢武帝便借機改變經濟政策,對私商實行全面管制。

        漢武帝全面管制經濟的政策破產后,其后繼者采用了與前兩階段都不同的政策:部分管制而部分寬松。鹽鐵會議后,首先取消了酒榷和關內鐵官(注: 桑弘羊奏“請且罷郡國榷沽、關內鐵官”,得到昭帝的允許(參見《鹽鐵論》卷7《取下》,中華書局1992年版)。)。此后鹽鐵官營政策基本未變,但時見寬松,允許私商經營,如元帝時曾有三年廢除鹽鐵官營(注: “宣、元、成、哀、平五世,亡所變改。元帝時嘗罷鹽鐵官,三年而復之”(參見《漢書》卷24下《食貨志下》,中華書局1962年版)。),又如成哀間之蜀地私商羅裒,“擅鹽井之利,期年所得自倍”,“訾至鉅萬”[4]卷91《貨殖列傳》。另外,均輸制度可能削弱或取消(注: 鹽鐵會議后史料中不再為提及均輸。元帝黃龍四年“罷角抵、上林宮館希御幸者、齊三服官、北假田官、鹽鐵官、常平倉。”(參見《漢書》卷9《元帝紀》,中華書局1962年版),罷除了鹽鐵官、常平倉等重要經濟機構,亦未提及均輸。哀帝時鮑宣上書曾提到“三輔委輸官”,用“委輸”而不用“均輸”,大概也是因為均輸機構已撤消。),私商的社會地位有所改善,市籍制度有名無實,商人為吏漸趨普遍。部分的寬松政策加上和平環境,很快使經濟得到恢復發展,糧價甚至低到歷史上少有的每石5至8錢,國家財政也大大好轉。劉向評價宣帝時期說:“天下殷富,百姓康樂,其治過于太宗(文帝)之時。”[11]卷2《正失》

        西漢國家商業政策似乎經歷了一個不斷的“試錯”過程,從全面寬松到全面管制,又改為部分管制部分寬松,正是在與私商的博弈中,國家找到了最佳對策。毫無疑問,國家謀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總是試圖全面控制商業,并將商業利益全部歸入己手,但私商以其社會經濟功能予以抗衡,如果不能恰當保護私商利益,則社會經濟會受到損害,進而危害國家利益。由此我們可以看到一個動態博弈的鏈條。當國家全面管制商業,將自己利益最大化,相應則使私商利益最小化,私商不能發揮其經濟功能,給社會生產帶來損害,從而導致社會經濟的破壞和衰退,并進而使稅收大大減少,與國家本來的意愿形成尖銳對立。當國家全面放松對商業的管制,私商利益得到較好維護,較好發揮了其社會經濟功能,社會經濟繁榮,國家稅收也較好,利益得到一定的保證,但國家利益還沒有實現最大化,私商手中太多的財富仍為國家所不滿,且易于形成異己力量。博弈的結果,選取一種能使社會經濟能得到較好發展,同時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對策便成為國家的最優選擇,而要使社會經濟較好發展,必須發揮私商的經濟功能,即必須給私商一定的寬松環境。昭、宣以后,西漢政府就是走了這樣一條道路。

        對于西漢商業政策的這一變化過程,用現代經濟學中的博弈論可以作出一個較好的說明。因無法知曉西漢具體經濟收益數據,所以只能做一些假定,以進行模擬分析,其目的不在得到準確結論,只為說明博弈過程。

        為簡化分析,假定國家與私商二者都是理性經濟人,其間為完全信息博弈,雙方對策選擇大致各有三種。國家可選擇對私商全面管制(全管)、部分管制部分放開(半管)、完全放開(不管)三種。私商亦可選擇三種,全力投入商業領域(全投)、部分力量投入商業(半投)、拒絕投入商業(不投)。各種決策的收益假定如下。

        簡單化考慮,國家收益有兩方面,一是官營商業的利潤,一是國家向私商征收的稅賦等收入。由于社會經濟必須有一定規模的商業,假定其規模不變,全部由私商經營時所得利潤為1,由于國家經營商業成本高而效益低,假定其效益減半為0.5。對私商征收的稅賦因政策變化而有不同,假定在“不管”政策下占其利潤的30%,在“半管”或“全管”情況下加倍為60%。據此,在“不管”情況下,國家商業收益僅為商業稅賦;若私商“全投”,為1×30%=0.3;私商“半投”,為0.5×30%=0.15;私商“不投”,為0。“全管”情況下,不論私商有無投入,其僅有官營商業收入,即1×50%=0.5。“半管”情況下,官商收入確定,私商稅賦則據其投入而定,兩方面合計,“全投”、“半投”,均為0.5×50%+0.5×60%=0.65;私商“不投”,則為0.5×50%+0×60%=0.25。

        對于私商來說,其收入僅為商業利潤去除上繳國家稅賦。“不投”則無任何收入,為0。“全投”,若國家“不管”,則凈獲利潤為1-(1×30%)=0.7;若國家“全管”,則私商不可能有收益,為0;若國家“半管”,私商只能對一半商業獲取利潤,為0.5×(1-1×60%)=0.2。這種情況下,假定私商投入資本為1,則其利潤率分別為70%、20%、0%。當私商“半投”,若國家“不管”,收益為0.5×(1-30%)=0.35,“半管”,收益為0.5×(1-60%)=0.2, “全管”,私商收益為0。因私商投入資本僅為一半,即0.5,其利潤率分別為0.35÷0.5=70%,0.2÷0.5=40%,0÷0.5=0%。

        按靜態博弈處理上述數據,則可形成下列矩陣(如圖1所示)。

        運用劣勢策略消去法,可以逐步找到最優對策。對國家來說,不論私商采取何種策略,西漢前期所采取的“不管”收益最低,是最劣對策,首先應當消去。對私商來說,不管國家實施怎樣的商業政策,“不投”都毫無所獲,是最劣對策,應當消去。在剩下的矩陣中,漢武帝時期采取的“全管”政策是國家的最劣對策,應當消去,而對于私商來說,盡管“全投”和“半投”收益都是0.2,但利潤率大不相同,前者只有后者的一半,故“全投”是最劣對策,應當消去。由此可以得知,國家“半管”、私商“半投”是最優策略均衡,不僅國家利益實現了最大化,而且也為私商所能夠接受。

        如果強調國家在這一博弈中所處的主導位置,按照動態博弈來分析,所得結果與上述靜態博弈相同,為節約篇幅,這里不再贅言。

        五、 余論

        博弈論是當代經濟學最重要的成就之一,它同樣可以用來分析歷史上的經濟現象。傳統經濟學確信經濟活動一定會向某一方向發展,而博弈論則指出,由于利益沖突的經濟人之間不同決策的博弈,經濟運動將有多種“可能性”,并運用數學工具指明最“可能”的是哪一種,西漢商業政策變化歷史印證了這一點。西漢時期的國家商業政策并不完全具有必然性,作為社會強勢力量的國家,在現實的經濟活動中,嘗試著實行各種商業政策,在與私商的博弈過程中,最終找到并實施了最優策略均衡。這一現象也說明,從長時段來觀察經濟運動過程,它具有一種總體的必然性,但就短時段而言,具體經濟運動都是現實經濟力量相互博弈的結果,并不一定就是某種確定的結局,實際經濟過程因為活生生的人的參與而具有了更加豐富的色彩和多樣的可能性。參加博弈的各方不僅盡量展示著自己的意愿和利益追求,而且在博弈過程中不斷學習,改正錯誤,選取最優策略,以謀取最大利益。這種狀況也使經濟史的研究具有了更活潑的內容,更多展示出經濟人的主觀意愿。

        [ 參 考 文 獻 ]

        [1]袁林.中國古代“抑商”政策研究的幾個問題[J].陜西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4,33(4):79-83.

        [2] 林甘泉.中國經濟通史·秦漢經濟卷[M].北京:經濟日報出版社,1999.

        [3] 馬克思.政治經濟學批判:導言[M]∥馬克思,恩格斯.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4] 班固.漢書[M].北京:中華書局,1962.

        [5] 王利器.鹽鐵論校注[M].北京:中華書局,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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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蔣禮鴻.商君書錐指[M].北京:中華書局,1986.

        [8] 王先謙.荀子集解[M].北京:中華書局,1988.

        [9] 王先謙.韓非子集解[M].北京:中華書局,1998.

        第3篇:私營手工業的特點范文

        一、自然經濟的本質特征:自給自足還是自給性生產?

        經君健同志的《試論地主制經濟與商品經濟的本質聯系》一文[①a],撇開以往經濟史研究中相沿已久的說法,試圖從一個新的思路解決中國封建社會自然經濟統治與商品經濟發達這種理論上的“矛盾”。他認為自然經濟占統治(或主要)地位是西歐中世紀早期以莊園制為主要內容的領主經濟的主要特點,至于以地主制經濟為主要內容的中國封建制度,則與商品經濟有本質的聯系,從總體上說來不存在自然經濟占統治(或主要)地位的特點。應該說,經君健同志的這篇文章是有新意的。以往有的學者雖然也認為戰國秦漢以后自然經濟不占統治地位,但他們大都是從商品經濟的發展(有的甚至認為是由于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出現)引起自然經濟的瓦解來論述這個問題的。經君健同志認為,封建地主制經濟根本不可能自給自足,因而也就不具備實現自然經濟的條件。在他看來,中國商品經濟很早就有相當程度的發展,但一直未能促進資本主義關系產生、發展,就是因為這里的商品經濟與地主經濟相適應。

        認為地主制經濟不具備實現自然經濟的條件,當然也就取消了我們一開頭所說的中國封建社會自然經濟統治與商品經濟發達的理論上的矛盾。但這實際上并沒有真正解決問題,因為它帶來了一系列新的難以解釋的困惑。首先,既然地主制經濟從一開始就與商品經濟有本質聯系,而與自然經濟沒有必然的關系,那么中國封建社會經濟結構的類型是不是就應定性為商品經濟?既然商品經濟的繁榮和地主制經濟的發展完全適應,為什么秦漢以后歷代的一些政治家和思想家要一再提出重本抑末、重農抑商的思想和主張?其次,倘若說中國封建經濟結構從總體上說屬于商品經濟而不是自然經濟,為什么這種與地主經濟相適應的商品經濟一直未能促進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產生和發展?再有,既然自然經濟從中國地主制封建社會一開始就不占統治(或主要)地位,1840年以后,阻礙近代中國資本主義關系發展的內部經濟因素,究竟是自然經濟還是商品經濟?這些問題,從理論上顯然都是不容易得到合理解釋的。

        經君健同志的論文,用意是要破除按照歐洲中世紀的經濟模式來套中國封建社會歷史實際的教條主義。從方法論上說,這無疑是應該肯定的。但是他對“自然經濟”范疇的界定,卻完全根據馬克思和恩格斯關于歐洲中世紀早期經濟生活某些特點的論述來加以概括,而沒有考慮這些特點在中國封建社會是否也同樣存在,這就不免削弱了他立論的用意。經君健同志承認,馬克思并不曾給“自然經濟”范疇下過定義。他根據馬克思的有關論述,把自然經濟的內容歸納為三點:一、經濟條件的全部或絕大部分是在本經濟單位中生產,并直接從本經濟單位的總產品中得到補償和再生產;二、賴以建立的生產方式的條件,是要有作為農業副業的家庭工業和工場手工業;三、產品根本不進入或只有少部分進入流通過程,甚至代表土地所有者收入的那部分也只有比較小的部分進入流通過程。在經君健同志看來,“‘自給自足’是這種獨立的封閉的經濟個體最基本的特征,其他各點都是由此派生的”。也就是說,只有經濟單位的生產與消費在使用價值形態上保持平衡時,自然經濟才得以實現。他把這稱為“自然經濟平衡律”。

        按照經君健同志所論述的自然經濟的本質特征和必要條件來衡量中國封建社會的經濟生活,當然得不出自然經濟占統治(或主要)地位的結論。但問題是,從馬克思的有關論述看來,能不能說“自給自足”是“自然經濟”最基本的特征?經君健同志在分析自然經濟必須具備的五個條件時,是以西歐中世紀早期的領主莊園為考察對象的。但我們知道,即使在西歐中世紀早期,完全自給自足的領主莊園為數也不多,更不用說中期和晚期了。在領主莊園之外,歐洲中世紀還有許多分散的依附農民和自由農民,他們更不可能具備經君健同志所說的自然經濟的五個條件。這就是說,如果用經君健同志所說的“自然經濟平衡律”作為衡量的標準,則不僅中國地主制封建社會,就連西歐領主制封建社會恐怕也很難說是自然經濟占統治(或主要)地位。事實上,如果我們全面地考察馬克思和恩格斯關于自然經濟的論述,就不難發現,他們更多地是強調經濟單位的生產或者是“為了生產者本身的直接消費”,或者是為了“封建領主的直接消費”[①b]。應該說,自給性生產才是自然經濟的本質特征。自然經濟和商品經濟的根本區別,就在于前者是自給性的生產而后者是商品性的生產。我們可以認為自給自足是自然經濟表現得最完整和純粹的形態,但不能把自然經濟歸結為自給自足。同樣是自給性生產的經濟單位,在不同的歷史條件下,以什么形式滿足本單位生活消費和維持簡單再生產的需要,可能表現出具體的差異,但這并不改變自然經濟的本質。

        方行同志在《封建社會的自然經濟和商品經濟》一文中,認為小農經濟是一種自給性生產和商品性生產相結合的多層次結構,亦即有自給型、半自給型和交換型等不同生產類型的農戶。這個思路是正確的。但他一方面說:“自給型農戶和半自給型農戶的自給性生產,超過或大大超過其商品性生產,自然經濟就仍然是其主要的質,商品經濟僅是其次要的質。”另方面又承認“物質生產的自給自足”是自然經濟的“本質特征”。[②b]這就不免使自己的理論前提陷入矛盾而難于自圓其說,因為“自給性生產”和“自給自足”畢竟是兩回事。

        自給自足的一個重要條件,是經濟單位可以獨立實現本單位所需要的農副產品和手工業產品的生產。這種自給自足的經濟單位在中國古代是存在過的。《鹽鐵論·水旱》說:“古者千室之邑,百乘之家,陶冶工商,四民之求足以相更。故農民不離畦畝,而足乎田器。”《淮南子·主術訓》說古代人君“教民養育六畜,以時種樹,務修田疇,滋殖桑麻,肥墝高下,各因其宜。邱陵阪險不生五谷者,經樹竹木。春伐枯槁,夏取果瓜,秋畜疏食,冬伐薪蒸,以為民資。是故生無乏用,死無轉尸”。上述材料雖說都帶有理想化的成份,但在春秋戰國以前,生活在家族公社和農村公社中的農民基本上可以自給自足,而與市場很少發生聯系,大致是事實。

        春秋戰國時代,生產力的發展引起了社會關系的巨大變動。原先作為基本經濟單位的家庭公社和農村公社瓦解了,各諸侯國普遍形成以一家一戶為一個生產單位的個體小農農村。鐵農具的推廣和牛耕的使用是個體小農經濟形成的物質基礎,而這些生產資料卻是大多數個體農民家庭無法自給自足的。許行及其門徒號稱自食其力,“必種粟而后食”。但是他們卻做不到“織布而后衣”,而且做飯的鍋甑和耕田的鐵農具都需要用粟去交換。原因很簡單,“百工之事固不可耕且為也”。[①c]從戰國到秦漢,無論是農民家庭或地主田莊,與市場都有不同程度的聯系。它們的生產和生活消費,都需要通過市場得到補償和調劑。但是經濟生活的這種變化,并沒有改變大多數經濟單位仍然從事自給性生產的性質,因而也就沒有改變自然經濟占統治地位的基本特點。在本文往后的敘述中,我們對此將作具體的說明。

        “自然經濟”和“商品經濟”都是反映經濟生活運行機制的特定范疇。在經濟史的研究中,需要應用經濟學的一些范疇、模式和原理來說明問題,因為只有通過這種理論的抽象,才能深刻闡明經濟現象的本質。但是我們又要注意歷史現象是非常復雜的,不能簡單地用一些范疇、模式和原理來剪裁歷史。恩格斯說:“歷史從哪里開始,思想進程也應當從哪里開始,而思想進程的進一步發展不過是歷史過程在抽象的、理論上前后一貫的形式上的反映;這種反映是經過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現實的歷史過程本身的規律修正的,這時,每一個要素可以在它完全成熟而具有典范形式的發展點上加以考察。”[②c]按照這種歷史方法和邏輯方法的統一,我們對中國封建社會自然經濟的理解不能從馬克思、恩格斯和列寧對歐洲中世紀歷史的一些論述出發,而應該從中國的歷史實際出發。自給性生產是自然經濟的本質,它并不排斥與市場的一定聯系,而是以后者為自己的補充,這就是我們對中國封建社會自然經濟的基本認識。轉貼于   二、“男耕女織”:封建自然經濟的特色

        一家一戶的小農經濟是封建生產方式的廣闊基礎。我們通常所說的封建自然經濟,主要也是就小農經濟而言的。在中國封建社會的長期發展過程中,小農的生產能力并非一成不變,相互之間也不是完全沒有差別的。有條件生產較多剩余勞動產品的農民家庭,也就有可能從事部分的商品性生產。但對于大多數的小農來說,基本上都是從事自給性生產。在封建社會前期,尤其如此。孟子說:“五畝之宅,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畝之田,勿奪其時,八口之家可以無饑矣。”[③c]能夠達到溫飽的小農家庭并不多,而即使是這樣的家庭,也仍然屬于自給性生產的類型。

        小農的自給性生產,具體表現為農業和家庭手工業的結合,亦即“男耕女織”的自然分工。這是中國封建自然經濟的特色。歷史文獻談到小農的生計時,經常耕織并提。《淮南子·主術訓》:“人之情不能無衣食,衣食之道必始于耕織,萬民之所公見也”。《鹽鐵論·園池》:“夫男耕女織,天下之大業也。”農民男耕女織的勞動生產物,除供自己家庭消費之外,還要向封建國家繳納賦稅。有的農民家庭,由于男子在外做事,或要專心讀書,婦女也有從事田間勞動的。如劉邦為亭長時,“常告歸之田”,而平時鋤草一類的勞動則由呂后承擔。[①d]東漢高鳳“少為書生,家以農畝為業,而專精誦讀,晝夜不息。妻嘗之田,曝麥于庭,令鳳護雞”[②d]。但一般說來,男子總是農民家庭田間耕作的主要勞動力。還有的農民家庭由于某種特殊原因(如父家長死亡而子女幼小,或丈夫外出游學),婦女不得不單獨承擔維持家庭生計的責任。在這種情況下,婦女所從事的家庭手工業的產品,可能有相當大的一部分要拿到市場上出售,用以換取其他的生活必需品。如樂羊子外出游學,思家返歸,其妻引刀以裂織相勸,“羊子感其言,復還終業,遂七年不反。妻常躬勤養姑,又遠饋羊子。”[③d]樂羊子之妻所以能夠獨力奉養婆母,還“遠饋羊子”,顯然靠出售家庭手工業產品維持一家生計。但這個例子對于廣大小農家庭來說,畢竟沒有代表性。相反,孟光嫁給梁鴻,“求作布衣、麻屨,織作筐緝績之具”。其后夫妻“共入霸陵山中,以耕織為業”[④d],倒是反映了當時一般農民家庭男耕女織以自給的實際情況。

        正因為男耕女織是小農經濟的基本支柱,所以封建國家維護和扶植小農經濟的政策,著眼點往往也是加強和鞏固小農的耕織結合。商鞅變法獎勵“戮力本業,耕織致粟帛多者復其身”[⑤d]。秦始皇碣石刻石夸耀統一的秦帝國“男樂其疇,女修其業,事各有序。惠被諸產,久并來田,莫不安所”。[⑥d]而秦帝國的崩潰,恰恰是由于“內興功作,外攘夷狄,收泰半之賦,發閭左之戍,男子力耕不足糧餉,女子紡績不足衣服”[⑦d],亦即男耕女織的小農經濟被拖入絕境的結果。西漢一些政論家在談到秦朝滅亡的原因時,大都要指出這個深刻的歷史教訓。[⑧d]漢代皇帝屢次下詔勸課農桑,甚至親耕籍田以供宗廟粢盛,皇后則親自蠶織以奉祭服,作為編戶齊民男耕女織的表率。當時的一些“循吏”,也都把勸課農桑當作自己的一項重要任務。例如黃霸為潁川太守,“為條教,置父老師帥伍長,班行之于民間,勸以為善防奸之意,及務耕桑,節用殖財,種樹畜養”[⑨d]。龔遂為渤海太守,“勸民務農桑,令口種一樹榆,百木畦五十本蔥、一畦韭,家二母彘、五雞”[⑩d]。王景為廬江太守,”驅率吏民,修起蕪廢,教用犁耕”,“又訓令蠶織,為作法制,皆著于鄉亭”[①①d]。茨充為桂陽太守,“教民種植桑柘麻紵之屬,勸令養蠶織屨,民得利益焉”。[①②d]漢代的畫像石、畫像磚和壁畫,常見有男子扶犁和婦女采桑的圖像。山東、江蘇、四川等地的畫像石,還有普通的織機的圖像。文獻記載和考古發現的這些材料,都說明耕織結合的小農經濟在封建經濟結構中的重要地位。

        我們說男耕女織的小農經濟是封建生產方式的廣闊基礎,這并不等于說當時所有農民家庭的衣著都由家庭紡績業得到替換和補充。《漢書·食貨志》載李悝計算魏國農民的收入和支出,其中衣著費用是以貨幣計算的。可見早在戰國時代有些農民家庭已從市場購置衣服。秦漢時代當亦如此。農民衣著不可能全靠家庭生產自給,有各種各樣的原因。桑麻的種植受到地理條件的限制,紡績技術的推廣則與各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有密切關系。前引《后漢書·循吏列傳》,茨充為桂陽太守“教民種植桑麻紵之屬,勸令養蠶織屨。”說明在此之前,桂陽地區尚不知桑麻種植和紡織技術。同書《崔實列傳》載:“〔實〕出為五原太守。五原土宜麻枲,而俗不知織績,民冬月無衣,積細草而臥其中,見吏則衣草而出。實至官,斥賣儲峙,為作紡績、織絍、綀缊之具以教之,民得以免寒苦。”可見五原到東漢后期家庭紡績業才得以推廣。大體說來,關中、關東和巴蜀這三個基本農業區,家庭紡績業比較普遍,因而歷史文獻經常談到這些地區“農桑衣食之本甚備”,“頗有桑麻之業”,“女工之業,覆衣天下”,等等。[①e]《后漢書·廉范列傳》載,“成都民物豐盛,邑宇逼側,舊制禁民夜作,以防火災,而更相隱蔽,燒者日屬。范乃毀削先令,但嚴使儲水而已。百姓為便,乃歌之曰:廉叔度,來何暮?不禁火,民安作,平生無襦今五褲。”說明成都家庭紡績業覆蓋面很廣。但即使在一些農業生產比較發達的地區,也并非所有農民家庭都存在男耕女織的自然分工。東漢初年禁民二業,劉般上疏說:“今濱江湖郡率少蠶桑,民資漁采以助口實。”[②e]可見家庭紡績業不能不受到地理條件的限制。但上述這些情況,都不能否定男耕女織在全國經濟生活中的重要意義。漢武帝時,一歲之中,“諸均輸帛五百萬匹”。武帝東封泰山,巡海上,“所過賞賜,用帛百余萬匹。”[③e]這樣大量的絲織品,都是廣大農民家庭手工業的產品。東漢末年,曹操平定冀州后,下令“其收田租畝四升,戶出絹二匹,綿二斤而已,他不得擅興發”[④e]。如果說這還只是限于曹魏統治地區的話,那么西晉平吳實現全國統一之后,“制戶調之式,丁男之戶歲輸絹三匹,綿三斤,女及次丁男為戶者半輸”[⑤e],就足以說明從東漢后期到三國,家庭紡織業已在全國范圍內進一步推廣,男耕女織的自然經濟也結合得更為緊密了。   三、小農的經濟狀況及其與市場的聯系

        說小農經濟具有自給性質,并不意味著農民的勞動生產物在維持簡單再生產和全家生活消費之后就不可能有剩余了。小農的生產條件不同,經濟狀況和生活消費的水平也會有差別。西漢初年封建國家實行輕徭薄賦、與民休息的政策,不少農民家庭不但可以過上溫飽的生活,而且多少有些積蓄。《史記·平準書》說:“漢興七十余年之間,國家無事,非遇水旱之災,民則人給家足,都鄙稟庾皆滿,而府庫余貨財”。《鹽鐵論·結和》也說,漢武帝即位之前,“上求寡而易贍,民安樂而無事。耕田而食,桑麻而衣。家有數年之蓄,縣官余貨財,閭里耆老或及其澤”。但是農民經濟狀況的改善,并沒有改變他們自給性生產的性質。漢武帝即位以前,農民和市場的聯系一般說來是比較少的。《史記·律書》說:“文帝時,會天下新去湯火,人民樂業,因其欲然,能不擾亂,故百姓遂安。自年六七十翁亦未嘗至市井,游敖嬉戲如小兒狀。”又《鹽鐵論·國疾》載賢良曰:“竊所以聞閭里長老之言,往者常民衣服溫暖而不靡,器質樸牢而致用。衣足以蔽體,器足以便事,馬足以易步,車足以自載,酒足以合歡而不湛,樂足以理心而不,入無宴樂之聞,出無佚游之觀。行即負羸,止作鋤耘。用約而財饒,本修而民富。送死哀而不華,養生適而不奢。”賢良所謂“往者”,即指武帝之前。他所說的“常民”,除了地主豪富之外,也包括一些比較殷實的農民。這一幅生活圖景,正是與市場較少聯系而自給程度較高的小農經濟的寫照。

        漢武帝時期是西漢社會經濟由盛轉衰的時期。這個時期一方面由于社會財富的增長,出現了商品經濟繁榮的局面;另一方面隨著貧富分化的加深和封建國家賦稅徭役的加重,出現了大批農民破產外出流亡。有的學者從農民的“背本趨末”,得出了自然經濟已經解體的結論。我們很難同意這樣的觀點。因為所謂農民“背本趨末”,并不能理解為農民都去從事商業活動,更不能認為他們已經從自給性生產轉為商品性生產。昭帝始元四年詔曰:“比歲不登,民匱於食,流庸未盡還,往時令民共出馬,其止勿出。”師古注:“流庸,謂去其本鄉而行為人庸作。”[①f]說明離鄉外出的農民,很多是從事暫時性的雇傭勞動。恩格斯在談到古代的雇傭勞動時說:“那時雇傭勞動是一種例外,一種副業,一種救急辦法,一種暫時措施。不時出去打短工的農業勞動者,都有自己的只能借以糊口的幾畝土地。”[②f]漢代許多外出庸作的農民,也具有這種性質。他們所從事的雇傭勞動,只是彌補生計不足的一種“暫時措施”和“副業”。一般說來,過一段時間以后還是要回鄉務農的。即使有些人從事只需少量資本的販運性商業,也都帶有暫時性和季節性的特點。他們并沒有完全脫離農業勞動,與其說他們是“背本趨末”,不如說是“以末補本”。有些從事販運性商業的農民,其實也是雇傭勞動者。居延漢簡所載“建武三年候粟君所責寇恩事”[③f],就為我們提供了這樣一個例子。寇恩原是潁川昆陽市南里人,寄居居延,簡文稱他為“客民”。甲渠令史華商、尉史周育本當為鄣候粟君載魚去觻得出售,他們因故不能去,雇用寇恩與粟君的妻子同去,約定“載魚五千頭”,“賣魚沽出時行錢*[原字廿加廿]萬”。但是到了觻得之后,賣魚所得不足四十萬。寇恩把原來談好給他作為僦值的一頭黑公牛賣了,湊成*[原字廿加廿]二萬給了粟君妻子,尚欠八萬。回來后,寇恩以粟君雇他兒子捕魚應得的庸值相抵,認為粟君還應給他兒子庸值余谷六石一斗五升。可是粟君不給,反而向居延縣廷告寇恩負債。寇恩為粟君去觻得賣魚,帶有包銷的性質。但他并沒有能夠獲利,反而是把自己和兒子的工錢都賠了進去。這個事例,有助于我們了解漢代那些所謂“背本趨末”的農民的實際情況。

        商品生產的基礎是社會分工。秦漢時代專門從事園圃業和畜牧業的農民基本上屬于商品性生產,因為他們生產的目的是為了交換。秦漢之際的召平,“故秦東陵侯。秦破,為布衣,貧,種瓜于長安城東,瓜美,故世俗謂之‘東陵瓜’”[④f]。像召平這樣的種瓜專業戶,當然就屬于商品性生產的農戶。但是從事谷物種植業(這是農業生產的主體)的農民,情況就不一樣,他們生產的目的并不是為了交換,而是為了養家糊口。以種植谷物為生的廣大農民家庭,并不具備從事商品性生產的條件。即使有些農民家庭有可能把剩余產品拿到市場上出售,我們也不能把這些農民家庭列入從事商品性生產的經濟單位,因為他們出售的剩余產品不但是很有限的,而且這種交換行為是不經常和非預定的。晁錯在談到農民生活的困苦時說:“勤苦如此,尚復被水旱之災,急政暴賦,賦斂不時,朝令而暮改。當具,有者半賈而賣,亡者取倍稱之息,于是有賣田宅鬻子孫以償責者矣。”[①g]農民為了應付水旱之災和封建賦斂,有時不得不把有限的剩余產品乃至一部分必要產品拿到市場上出售,他們的這種交換行為并非經常和預定的性質是十分明顯的。

        秦漢時代廣大農民之所以只能從事自給性生產,而不能從事商品性生產,這是小農經濟低下的生產能力所決定的。戰國秦漢時代糧食的單位面積產量,由于土地豐度不同,加之當時畝制和量制都有大小之別,史書記載出入較大,要得出精確的估算有一定困難。以漢代而言,大致說來,平均一小畝可產粟2石,一大畝可產粟3石。[②g]耕種百畝(小畝)土地的農家,每年可收獲糧食200石左右。這個收入維持全家的生活是否還有剩余呢?不同經濟狀況的家庭,消費水平會有差別,但各個時代維持勞動力再生產所必需的生存消費,大體上有一個最低限度的標準。晁錯說:“人情一日不再食則饑,終歲不制衣則寒。”[③g]從文獻記載和漢簡的有關材料,我們可以推算出漢代普通農民家庭為維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平所必需的消費。《鹽鐵論·散不足》說:“十五斗粟,當丁男半月之食。”《汜勝之書》說:丁男丁女“歲食三十六石”粟。王充《論衡·祀義》說:“中人之體七八尺,身大四五圍,食斗食,歠斗羹,乃能飽足,多者三四斗。”崔實《政論》說,長吏及其奴從二人每月“食粟六斛”。這些記載都說明漢代成年勞力每月口糧大致需要谷三石。漢簡所載邊塞吏卒的廩食,每月基本上是粟“三石三斗三升少”[④g],比上引一般勞力的口糧略高,這大概是因為邊塞吏卒勞動條件比較艱苦的緣故。漢簡還載有吏卒家庭成員每月的廩食標準,大女和子使男“二石一斗六升大”,子使女和子未使男“一石六斗六升大”,子未使女“一石一斗六升大”。邊塞戍卒在服役之前,基本上都是農民,封建國家供給戍卒家庭的食糧標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代表普通農民家庭為保證生存和繁衍后代所必需的食糧消費量。根據上述材料,我們可以推算出漢代不同規模和結構的農民家庭為維持全家生活所必需的糧食月消費量和年消費量。一個父母妻子型的五口之家,如果有兩個大男,兩個大女,一個使男,其糧食月消費量為12.48石,年消費量為149.76石;如果有三個大男,兩個大女,其糧食月消費為13.32石,年消費量為159.84石。一個夫妻子型的四口之家,如果有兩個大男,兩個大女,其糧食月消費量為10.32石,年消費量為123.84石;如果有一個大男,兩個大女,一個使男,其糧食月消費量為9.48石,年消費量為113.76石。漢代農民家庭的飲食非常簡單,通常是“餅餌麥飯甘豆羹”,“園菜果蓏助米糧”。在估算農民家庭最低限度的飲食消費時,我們甚至可以不考慮菜蔬,但食鹽的費用則是不可缺少的。漢簡所載官府供應邊塞吏卒及其家屬的食鹽,基本上是每人每月三升。據此估算,四口之家每月需要食鹽12升,全年144升;五口之家每月食鹽15升,全年180升。農家食鹽要從市場購買。漢簡有關于粟價和鹽價的記載,假定鹽價每斗30錢,粟價每石100錢,四口之家全年用鹽折糧4.32石,五口之家全年用鹽折糧5.4石。至于衣服費用,這是一個比較難于估算的項目,因為南方和北方需要的服裝不同,各種衣服耐穿的程度也不一樣。有手工業的家庭可以自己解決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員衣服的替換,而另外一些家庭的衣服則需要全部或部分從市場上購買。如果按照《漢書·食貨志》所載李悝估算戰國時代農民家庭全年衣食費用約為1∶1.8的比例來測算,漢代五口之家一年的衣服費用相當于82石糧食,四口之家相當于68石糧食。這樣,我們大體上可以估算出漢代普通農民家庭所需最低限度的生活消費:有兩個大男的五口之家全年約需口糧149石,食鹽折糧5.4石,衣服費用折糧82石,共需236.4石。有一個大男的四口之家,全年約需口糧114石,食鹽折糧4.32石,衣服費用折糧68石,共需186.32石。有了這樣一些參照數字,我們對于漢代小農家庭的生產能力究竟能有多少剩余產品用于交換,就可以作出比較接近實際的估計。每年收獲200石谷物的四口或五口之家,如果只計算口糧和食鹽消費,應有富余;但如果加上衣服費用,則只有很少剩余或入不敷出。而這還沒有扣除種子、農具等生產費用和封建國家賦稅的支出。可以想像,農民怎么可能經常有剩余產品投入市場出售呢?貢禹有田百三十畝,自稱“年老貧窮,家貲不滿萬錢,妻子糠豆不贍,裋褐不完。”元帝征召他為諫大夫,他不得不“賣田百畝以供車馬”。[①h]像貢禹這樣有130畝土地的農家,尚且不能保證全家溫飽,土地不滿百畝的農民就更可想而知了。事實上,漢代農民占有土地不足百畝的很多。江陵鳳凰山十號漢墓出土的鄭里廩簿竹簡記載的25戶農民,占有土地的狀況多數是二、三十畝,最少的才八畝。其中占地最多的一家,是“戶人勝能田三人口五人”,也只有“田五十四畝”。[②h]以他家的情況來看,如果只靠土地收獲,沒有別的謀生之路,顯然也是無法度日的。

        農業的副業是農民家庭的一項重要收入。農民種植谷物入不敷出,其生計有很大一部分是靠副業來彌補的。這就決定了副業的性質基本上也是自給性生產。紡績業主要是為了供給家庭成員的衣著和向封建國家繳納賦稅,果蔬種植和牲畜飼養也是為了生活和生產消費的需要。黃霸、龔遂、茨充、崔實等人在郡太守任內勸民畜養雞豚、種植果蔬和養蠶紡績等,都屬于在農民中推廣自給性副業生產的性質,而談不到是商品生產。崔實《四民月令》說:八月“趣織縑帛,染彩色。擘絲治絮,制新浣故。及韋履賤,好豫買,以備冬寒。”反映了當時一般農民家庭手工業基本上是為了滿足自身衣著替換的需要。

        我們說秦漢時代絕大多數農民的生產具有自給性質,而沒有從事商品生產,這并不排斥他們和市場保持著程度不同的聯系。把農民與市場有聯系,在市場上出售部分農副產品,與商品生產混為一談,這其實是一種誤解。農民和市場之所以有各種各樣的聯系,不外乎是由于如下的一些原因。

        第一,小農家庭作為一個獨立的經濟單位,并不完全具備維持再生產和滿足自身消費的必要生產條件。鐵農具和食鹽是農民家庭生產和生活的必需品,但這兩項皆“非編戶齊民所能家作,必仰于市,雖貴數倍,不得不買”[③h]。即使是衣著之類的消費品,如前所說,也并不是所有農民家庭都能自行生產的。

        第二,封建國家的賦稅并不完全征收實物,漢代的算賦、口錢和更賦都需要用貨幣支付。農民為了繳納賦稅,不得不把農副產品拿到市場上出售,換取貨幣。漢武帝置均輸官,對農民“釋其所有,責其所無”,也迫使農民不得不“賤賣貨物以便上求”[①i]。

        第三,無地少地和生計艱難的貧苦農民,為了謀生,不得不長年或在農閑季節外出從事雇傭勞動。這部分靠庸作增加收入的農民家庭,大都要從市場上補充大部分或一部分生活資料。

        總之,秦漢小農和市場的聯系,不論是出售商品或購進商品,在多數情況下都是出之生產和生活需要的一種不得已的交換,并不是為了牟利的目的而采取的經常的交換。也就是說,這是一種使用價值的交換,而不是價值的交換。價值規律對農民投入市場的產品雖然也要起一定的作用(如“谷賤傷農”),但農民的生產品種和耕種面積并不會因此而有所變動。小農經濟的資源配置不受價值規律支配,說明農民和市場的聯系并沒有改變小農經濟的自然經濟屬性。   四、大土地所有者的自然經濟和商品經濟

        秦漢大土地所有者的地產有兩種經營方式,一種是把土地出租,另一種是自營田莊。這兩種經營方式既有自給性的生產,也有商品性的生產。從事商品性生產的地主田莊,是秦漢時代農業中商品生產主要的經濟單位。

        租佃制地主經濟并不是一個統一的經濟單位。地主把土地出租之后,一般只管收租,并不干預租佃農民的生產過程。因此,租佃制地主經濟實際上包含了地主家庭和農民家庭兩個經濟單位。就租佃農民來說,他們交納的地租雖然是自己的剩余產品(有時也包括一部分必要產品),但他們生產這些產品的目的并不是為了出售,而是為了租種土地這一必要的生產資料,因而這些產品并不具有商品的性質。租佃制的農民經濟,應該說和自耕農經濟一樣,基本上也屬于自然經濟類型。至于租佃制的地主經濟,情況就比較復雜一些。按照“見稅什五”的地租率,一個擁有200畝(小畝)土地的地主,在把土地出租之后,其地租收入只能相當于有100畝土地的自耕農家的全年收獲。假定這個地主每年地租收入有200石左右谷物,如果他沒有其他的經濟來源,這個地主家庭的生活消費只能相當于有100畝土地的自耕農家庭的生活水平,并沒有多少剩余產品可以投入市場。在這種情況下,地租只不過是從農民自給性生產的剩余產品轉變為地主家庭必要的生活消費品,租佃地主經濟顯然具有自然經濟的性質而非商品經濟。但是,地主地租收入的多少,取決于他出租土地的數量。漢代有些地主,占有的土地多達數百頃,甚至千頃以上。如有名的酷吏寧成,因犯法抵罪髡鉗,他回到家鄉后,“乃貰貸買陂田千余頃,假貧民,役使數千家”[②i]仲長統《昌言·損益》篇指出,“豪人貨殖,館舍布於于郡,田畝連于方國。身無半通青綸之命,而竊三辰龍章之服;不為編戶一伍之長,而有千室名邑之役。”這些擁有大量土地的地主把土地出租之后,其地租收入就非常可觀了。一個擁有1000畝土地的地主,按照“見稅什五”的地租率,每年可收租谷1000—1500石左右。如果擁有100頃土地,則地租量可增加10倍。這樣大量的租谷,地主家庭當然不可能全部自己消費,而會投放市場換取巨額的貨幣,以便過上豪奢的生活,并且進一步擴大土地的占有。寧成把土地出租之后,幾年之間“致產數千金”[①j]。馬援在隴漢間役屬賓客田牧,“至有牛馬數千頭,谷數萬斛”[②j]。《昌言·理亂》篇說:“漢興以來,相與同為編戶齊民,而以財力相君長者,世無數馬。……豪人之室,連棟數百,膏田滿野,奴婢千群,徒附萬計。船車賈販,周於四方;廢居積貯,滿於都城。琦賂寶貨,巨室不能容;馬牛羊豕,山谷不能受。”這些身兼地主和商人的“豪人”,他們投入市場流通的商品,有許多本來就是從租佃農民那里榨取來的剩余產品。這樣,地租的性質就發生了變化。也就是說,當地租量在滿足地主家庭的必要消費之后還有富余時,以谷物為主要形態的實物地租對于地主來說,已經不再只是具有使用價值,它還代表著一種交換價值。因此,租佃制的地主經濟也就不能再簡單歸結為自然經濟,而是在一定意義上帶有商品經濟的性質了。正是地租的這種商品經濟性質,誘使大土地所有者不斷擴大土地兼并和租佃制的經營。土地越多,意味著可以用來交換的地租量越大。這也是為什么漢代一些權家豪民熱衷于從封建國家那里假得大量公田,再轉手出租給貧民的原因。《鹽鐵論·園池》篇中的文學曾指出:“今縣官之多張苑囿,公田池澤,公家有鄣假之名,而利歸權家。”

        秦漢大土地所有者的自營田莊,有的屬于自給性生產和商品性生產相結合的經濟單位。如秦漢之際的宣曲任氏“力田畜,田畜人爭取賤賈,任氏獨取貴善,富者數世。然任公家約,非田畜所出弗衣食”[③j]。又如西漢末年的南陽著姓樊重,其田莊“波陂灌注,竹本成林,六畜放牧,魚蠃梨果,檀棘桑麻,閉門成市”[④]j]。不但規模很大,而且農、林、牧、副、漁生產俱備。《后漢書·樊宏列傳》說:

        〔樊重〕世善農稼,好貨殖。……三世共財,子孫朝夕禮敬,常若公家。其營理產業,物無所棄,課役童隸,各得其宜,故能上下戮力,財利歲倍,至乃開廣田土三百余頃。其所起廬舍,皆有重堂高閣,陂渠灌注。又池魚牧畜,有求必給。嘗欲作器物,先種梓漆,時人嗤之,然積以歲月,皆得其用,向之笑者咸求假焉。貲至巨萬,而賑贍宗族,恩加鄉閭。

        樊家田莊不但“閉門成市”,“有求必給”,而且連制作日用器物所需的梓樹和漆樹,都在田莊之內種植。像這樣高度自給自足的田莊,比之歐洲中世紀一些自給自足的領主莊園可以說毫不遜色。但是樊重又是一位貨殖家,他不但從事商品生產,還兼營商業和放高利貸。秦漢時代像樊重那樣高度自給自足的地主田莊是很少的,但在不同程度上實行自給性生產和商品性生產相結合的地主田莊卻不少。這是中國封建社會經濟結構的另一特色。它說明,不能把封建社會的商品經濟與自然經濟理解成完全對立和相互排斥的兩種經濟類型,它們在實際生活中可以在同一經濟單位中并存,并且相互補充。

        秦漢時代完全從事商品性生產的地主田莊,大多生產地區性的土特產。《史記·貨殖列傳》說:“陸地牧馬二百蹄,牛蹄角千,千足羊,澤中千足彘,水居千石魚陂,山居千章之材。安邑千樹棗;燕、秦千樹栗;蜀、漢、江陵千樹橘;淮北、常山已南,河濟之間千樹qiū①③;陳、夏千畝漆;齊、魯千畝桑麻;渭川千畝竹;及名國萬家之城,帶郭千畝畝鐘之田,若千畝卮茜,千畦姜韭。”谷物和姜韭不屬于土特產,但也必須土地肥沃又靠近城市,生產才有利可圖。值得注意的是,司馬遷到談到上述這些從事商品生產的大土地所有者時,說他們是“不窺市井,不行異邑,坐而待收,身有處士之義而取給焉”。可見這些大土地所有者自己并不經營商業,其產品是由專門從事販運貿易的商人收購而投放市場的。而這也就意味著上述大土地所有者所經營的商品生產的規模及其獲得的利潤,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商人對他們的產品收購的數量。由于多數農副產品容易腐壞和不易貯存,在交通不發達的情況下,它們大多只能在地方小市場或附近的都市銷售,這不能不使得農副產品的商品生產受到很大限制。《史記·貨殖列傳》在談到“通邑大都”的商人每年出售的商品數量時,列舉了“千石”、“千鐘”、“千鈞”、“千足”、“千皮”等等。論者或據此認為當時商品的營業額很大,說明市場廣闊。其實,《貨殖列傳》的這段材料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能夠說明漢代市場的歷史實際,是很值得研究的。商品形態各種各樣,司馬遷一概以“千”計算其銷售量,這不過是形容其多而已。即使我們相信司馬遷的話有一定可信性,也需要再具體分析。就以《貨殖列傳》所說的“販谷糶千鐘”而論,一鐘六斛(石)四斗,千鐘6400石。大都市的商人一歲之中可出售如此數量的谷物,這個營業額可以說不小。但按照當時一般人每月需要口糧3石計算,6400石只相當于供應178人全年的口糧。這樣的供應量對于大都市的商人來說,就不見得很大。又《貨殖列傳》說,擁有“帶郭千畝畝鐘之田”的素封之家,其收入“與千戶侯等”。如此看來,大都市商人全年銷售的千鐘谷物,相當于一個素封之家千畝良田一年的糧食收入。有了上述這兩個參照數字,我們對于“販谷糶千鐘”所反映的商品銷售規模,就有可能作出比較實事求是的估計。其他一些商品的銷售,也有類似的情況。如一歲之中出售“鮐鮆千斤”,乍一看來數量也不少。但如對照前引居延漢簡所載寇恩一次長途販運賣魚5000頭,則大都市中的商人一年賣魚千斤,這個營業額也就不足稱道了。總之,對《貨殖列傳》上述材料所反映的市場規模,不能望文生義而作過高的估計。   五、民間手工業與官府手工業的商品生產

        與農桑并舉的家庭手工業不同,獨立的民間手工業的產品基本上是為了出售。不論是個體手工業者的手工作坊或是豪強大家的手工工場,都屬于商品生產的經濟單位。

        與編戶齊民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手工業,主要是釀造、紡織、煮鹽、冶鐵、鑄錢、制陶等業。其中,鹽鐵關系民生尤其重大。在封建國家實行壟斷經營之前,鹽鐵生產主要掌握在豪強大家手中。有些豪強的手工工場“一家聚眾或至千余人”[①k],生產規模相當可觀。這些鹽鐵工場主大都兼營商品生產和銷售,亦即成為鹽鐵商。他們“公擅山川銅鐵魚鹽市井之人,運其籌策,上爭王者之利,下錮齊民之業”[②k],因而皆致巨富。但是鹽鐵商“決市閭巷,高下在口吻,貴賤無常”[③k],卻反映市場機制很不健全。《鹽鐵論·水旱》說:“民得占租鼓鑄煮鹽之時,鹽與五谷同賈。”這種不正常的現象,更說明價值規律的作用有限。個體手工業者的生產規模很小,其產品只能在地方小市場出售。《鹽鐵論·水旱》說,有些生產鐵農具的個體手工業者“家人相一,父子戮力,各務為善器,器不善者不集。農事急,轉運衍之阡陌之間。民相與市賈,得以財貨五谷新弊易貨,或時貰民,不棄作業”。這種在田間以貨易貨的交換方式,則顯然帶有自然經濟的痕跡。

        西漢中葉以后,“公卿大夫爭于奢侈,室廬車服僭上亡限”[①l]。消費觀念的變化,刺激了某些手工業商品生產的繁榮。以衣著而言,過去高級絲織品民間是很少服用的,而到了武帝、昭帝時期,“富者縟羅紈,中者素綈冰錦,常民而被后妃之服,褻人而居婚煙之飾”[②l]。由于消費需求擴大,錦繡冰紈這類高級絲織品的生產有了較大發展。齊地、蜀郡和陳留郡的襄邑都以高級絲織品的生產而馳名。《論衡·程材》篇說:“齊部世刺繡,恒女無不能。襄邑俗織錦,鈍婦無不巧。”《漢書·地理志》說,齊地“織作冰紈綺繡純麗之物,號為冠帶衣履天下”。左思《蜀都賦》描寫成都織錦生產的情況說:“圜圚之里,伎巧之家,百室離房,機杼相和。”其他供統治階級和富人享受的奢侈品生產也很發達。但這類奢侈品生產的增加,并不足以反映整個社會商品生產的發展水平,因為它們畢竟不是廣大農民所能享用的。鹽鐵會議上,賢良文學在抨擊“女極纖微,工極技巧”的侈靡風氣時,就指出“夫紈素之賈倍縑,縑之用倍紈。”[③l]。民間需要量最大的紡織品是縑布,而縑布的主要來源是與農業相結合的家庭手工業。

        官手工業的產品大致有三類:一是供皇室和貴族享受的奢侈品,如東西織室和齊三服官生產的高級絲織品,各地工官生產的高級漆器、玉器、金銀器和銅器等。這類產品基本上不是為出售而生產的商品。二是軍國之用需要的產品,如錢幣、士兵的武器和裝備、水利工程和皇家建筑工程和用品等。這類產品也不是為出售而生產的商品。三是與人民生活有關的產品,如食鹽、鐵農具、舟車、日用漆器和銅器、陶器等。這類產品是為出售而生產的商品。由于封建國家實行壟斷,官手工業的鹽鐵生產獲得巨大的發展。我們應該承認鹽鐵官營在某種程度上有保障人民供給的作用,但是這種體制也存在許多弊病。《鹽鐵論·水旱》載賢良說:“縣官鼓鑄鐵器,大抵多為大器,務應員程,不給民用。”“縣官作鐵器,多苦惡,用費不省,卒徒煩而力作不盡”。“今總其原,壹其賈,器多堅*[原字石加堅],善惡無所擇”。“鹽鐵賈貴,百姓不便。”“鐵官賣器不售,或頗賦與民,卒徒作不中呈,時命助之。發征無限,更繇以均劇,故百姓疾苦之”。賢良所說的這些弊病,在官營手工業中帶有普遍性。封建國家經營商品生產,主要目的是為了增加財政收入,只要有利可圖,根本不考慮維護商品生產的經濟條件。官手工業的勞動者主要是征發來的農民。他們的勞動帶有封建勞役制的性質。由于被征發的農民生產積極性不高,負責管理的官吏又不負責任,只求產品數量達到上面規定的指標,不考慮質量,因此成本很高而質量很差。產品賣不出去,官吏就強行配賣。凡此種種,都給人民帶來了許多不便和痛苦。昭帝時召開的鹽鐵會議上,雖然賢良文學反對鹽鐵官營的主張未被當政者采納,但王莽末年終于被迫廢除包括鹽鐵官營的六管之禁。東漢初年曾一度恢復鹽鐵官營的政策,而自和帝之后,就實行私營而由國家征稅了。鹽鐵官營這種商品生產之所以不能長期維持下去,其根本原因就是因為它完全違反價值規律。也可以說,它其實還帶有很深的自然經濟的烙印。

        六、從自然經濟和商品經濟的結合看封建經濟的特點

        在討論中國封建社會的自然經濟和商品經濟問題時,不應當把某些經濟單位的經濟類型和整個社會經濟結構的經濟類型混為一談。

        我們可以確認封建社會中有些經濟單位具備商品經濟的運行機制,但不能據此就推論整個社會經濟結構都具有商品經濟的性質。同樣,肯定整個社會經濟結構的自然經濟性質,也不必否定有些經濟單位具備商品經濟的運行機制。長期以來,我們習慣于對中國封建社會的自然經濟和商品經濟作絕對化和公式化的理解,因而不免在總體判斷上處于一種兩難的境地。

        一般說來,在前資本主義社會,由于商品生產建立在對勞動者的超經濟強制的基礎上,因而不論某些生產部門商品經濟有多大發展,總免不了要帶有自然經濟的痕跡。馬克思曾經指出:

        自然經濟在任何一種依附農制(包括農奴制)的基礎上都占優勢,在帶有或多或少原始性的公社(不管是否摻雜著依附農制關系或奴隸制關系)的基礎上,更是占優勢。

        他還以希臘、羅馬的奴隸社會為例說:

        奴隸制度,只要它在農業、制造業、航運業等等方面是生產勞動的統治形式(就像在希臘各發達國家和羅馬那樣),也保存著一個自然經濟的要素。奴隸市場本身是靠戰爭、海上掠奪等等才不斷得到勞動力這一商品的,而這種掠奪又不是以流通過程作為媒介,而是要通過直接的肉體強制,對別人的勞動力實行實物占有。[①m]

        秦漢時代的社會經濟結構雖然不同于古代希臘羅馬,但是剩余勞動的占有不是以交換為中介,而是以社會上的一部分人對另一部分人的統治和超經濟剝削為基礎則是一樣的。如上所述,秦漢官手工業(并非全部)和私營手工業是從事商品生產的部門,大土地所有者的自營田莊通常也從事商品生產。但是它們的直接生產者主要是奴隸、有人身依附關系的雇傭勞動者和被征發來的農民,因而這種商品生產同樣也保存著自然經濟的要素。更重要的是,農業是古代社會決定性的生產部門,秦漢農業中從事自給性生產的經濟單位(一家一戶的小農經濟以及一部分租佃制的地主經濟)占絕大多數,這就決定了自然經濟在整個社會的經濟生活中占有統治地位。只不過這種自然經濟不但不排斥商品經濟,反而是和商品經濟結為一體。

        秦漢時代商人資本活躍,這是人們容易得出自然經濟已經被商品經濟所取代的結論的重要根據。歷史文獻對于秦漢商人的活動確實有許多生動的描寫,如“富商大賈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②m];“舉俗舍本農,趨商賈,牛馬車輿,填塞道路,游手為巧,充盈都邑”[③m];等等。我們從這些材料誠然可以看到當時商人資本的活躍,但又不能完全相信其中的夸張之詞。試設想一下,如果真是“舉俗舍本農,趨商賈”,社會生產還有可能維持下去嗎?有的學者認為秦漢時代已形成全國性的統一市場,這種說法很難成立。《史記·貨殖列傳》說,“洛陽東賈齊、魯,南賈梁、楚”;邯鄲“北通燕、涿,南有鄭、衛”。可見即使像洛陽、邯鄲這樣的都市,也只是區域性市場的中心。《鹽鐵論·通有》云:“今吳、越之竹,隋、唐之材,不可勝用,而曹、衛、梁、宋,采棺轉尸;江湖之魚,萊、黃之鮐,不可勝食,而鄒、魯、周、韓,藜藿蔬食。”說明各地的土特產流通范圍有限。當時的民諺:“百里不販樵,千里不販糴。”[④m]也反映了農副產品交換沒有越出區域性市場之外。漢武帝通西南夷,“發巴蜀廣漢卒,作者數萬人。治道二歲,道不成,士卒多物故,費以億萬計”[①n]。實行均輸法之前,各地所輸賦物運至京師時,“或不償其僦費”[②n]。為了供應京師官員和官奴婢的口糧,“下河漕度四百萬石,及官自糴乃足”[③n]。上述事實說明當時許多地區交通很不便利,甚至連封建國家需要的物資供應都遇到很大困難。在這種情況下,怎么談得到已經形成了全國性的統一市場呢?至于司馬遷所說的“庶民農工商賈,率亦歲萬息二千”[④n],能不能說是形成了平均利潤率,也是值得商榷的。在前資本主義社會,商業主要是建立在賤買貴賣和欺詐性買賣的基礎上,而不是建立在基于價值規律的正常利潤率的基礎上。秦漢時代的市場機制不健全,價值規律作用的范圍有限,前文已經有所論及。有的學者指出,《史記·貨殖列傳》所說的“用貧求富,農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繡文不如倚市門”的諺語,恰恰說明當時沒有形成支配整個社會經濟的平均利潤率,價值規律也不可能負擔起調節社會總勞動合理分配的任務,這個觀點是很有見地的。[⑤n]

        商品生產不發達,商品交換的范圍有限,市場機制發育不成熟,歸根到底是由自然經濟在整個社會經濟結構中占統治地位所決定的。這種情況與商人資本的活躍并不矛盾,因為“商人資本的獨立發展,是與社會的一般經濟發展成反比例的”[⑥n]。商品經濟包含商品生產、商品交換和貨幣流通幾個環節。一般說來,商品生產是商品經濟的基礎,商品經濟的正常繁榮必須建立在商品生產發展的基礎上。而在秦漢時代,由于商人資本的活躍,卻帶動了商品經濟的畸形發展。馬克思曾經指出,在商人資本得到獨立而優先發展的條件下,“正是商業使產品發展為商品,而不是已經生產出來的商品以自己的運動形成商業”。[⑦n]他還說:“貨幣流通和商品流通能夠對組織極不相同、按其內部結構主要仍然是從事使用價值生產的那些生產部門起中介作用。”[⑧n]秦漢社會的情況就是如此。如前所述,秦漢小農和一部分租佃地主的經濟本來都屬于自給性質,但是由于生產和生活的需要,以及向封建國家繳納賦稅的需要,他們不得不把一部分產品投入市場換取貨幣。從一個農民家庭或一個地主家庭來說,這些產品的數量是很有限的,但在市場上集中起來,經過商人轉手出售的商品數量卻是相當可觀的。于是我們看到,盡管從事商品性生產的經濟單位數量并不多,但是活躍的商人資本卻源源不斷地把眾多的產品轉化為商品。眾多的商品在市場上流通,就形成了商品經濟的畸形發展。

        自然經濟和商品經濟相結合,而以自然經濟占統治地位,這是中國封建社會經濟結構的一個重要特點。這種結合不是一種簡單的并存關系,它不僅表現為封建經濟既有自給性生產的單位,也有商品性生產的單位,而且表現為自然經濟和商品經濟這兩種經濟運行形式能夠互補和互相制約。無論是地主經濟或農民經濟,在自然經濟中都包含著商品經濟的成份;而在商品經濟中,又都帶有自然經濟的因素。因此我們可以說,中國封建社會的自然經濟是不完全的自然經濟,而其商品經濟則是不發達的商品經濟。之所以說自然經濟不完全,因為它與市場有或多或少的聯系。之所以說商品經濟不發達,因為商品生產不發達,市場發育不健全,價值規律所起的作用有很大局限。

        了解自然經濟和商品經濟結合的這種特點,我們對中國封建社會的某些現象就不難作出合理的解釋。由于封建經濟既有自給性生產的單位,也有商品性生產的單位,而自給性生產的單位又與市場有或多或少的聯系,因而中國封建社會從一開始商品交換就比較發達,不像歐洲早期中世紀那樣,產品很少進入流通過程。但是,盡管中國封建社會從一開始商人資本就非常活躍,商業也相當繁榮,由于商品生產并沒有相應的發展,是商業使產品變成商品,而不是商品以自己的運動形成商業,因此商品經濟的發展并沒有瓦解自然經濟,反而是延長了自然經濟和封建生產方式的壽命。因為作為封建生產方式廣闊基礎的一家一戶的個體小農,可以通過農副產品和家庭手工業產品的交換,彌補生計不足,從而使男耕女織的自給性生產繼續維持下去。廣大農民的消費能力低下,對市場的需求有限,又無從刺激商品生產的發展,社會生產和勞動生產率得不到擴大和提高。這樣,封建經濟結構就得以長期延續下來。由于自然經濟占統治地位,土地在中國封建社會始終被視為最重要的財富,“以末致財,用本守之”成為人們治生的信條。商人的貨幣財富往往不是用于增加商品生產,而是用于擴大土地占有。農民因為對市場有所依賴,不得不在受地主和封建國家和剝削之外,再受商人的一層剝削。中國封建社會的農民維持再生產的能力特別脆弱,與他們受三層剝削有關。還應指出的是,由于中國封建生產方式與商品經濟有天然的聯系,這就為封建國家掌握大量財富創造了必要的條件。封建國家征收的賦稅既有實物,又有貨幣。地主經濟和農民經濟與市場的聯系,保證了貨幣的征收得以實現。封建國家把征收的實物投入市場,又可以換取大量貨幣。不僅如此,封建國家通過壟斷鹽、鐵、酒等與民生有密切關系的日用品的生產和銷售,又大大擴充了政府的財政收入。這就為封建國家機器的運轉(龐大的官僚隊伍的俸祿、士兵的給養等等)以及它內外職能的發揮提供了雄厚的物質基礎。中國封建社會經濟生活和政治生活的這些現象,都與自然經濟和商品經濟相結合的封建經濟結構有密切關系。  ①a 《中國經濟史研究》1987年第2期。

        ①b 恩格斯:《社會主義從空想到科學的發展》,《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第429、430頁;馬克思:《資本論》第2卷,《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158頁。

        ②b 《中國經濟史研究》1988年第1期。

        ①c 《孟子·滕文公上》。

        ②c 恩格斯:《卡爾·馬克思<政治經濟學批判>》,《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535頁。

        ③c 《孟子·梁惠王上》。

        ①d 《史記·高祖本紀》。

        ②d 《后漢書·逸民列傳》。

        ③d 《后漢書·列女傳》。

        ④d 《后漢書·逸民列傳》。

        ⑤d 《史記·商君列傳》。

        ⑥d 《史記·秦始皇本紀》。

        ⑦d 《漢書·食貨志》。

        ⑧d 參看《漢書》《嚴助傳》、《主父偃傳》、《嚴安傳》、《伍被傳》。

        ⑨d 《漢書·循吏傳》。

        ⑩d 《漢書·循吏傳》。

        ①①d 《后漢書·循吏列傳》。

        ①②d 《后漢書·循吏列傳》。

        ①e 參見《史記·貨殖列傳》、《漢書·地理志》。

        ②e 《后漢書·劉般列傳》。

        ③e 《漢書·食貨志》。

        ④e 《三國志·魏志·武帝紀》裴注引《魏書》。

        ⑤e 《晉書·食貨志》。

        ①f 《漢書·昭帝紀》。

        ②f 《反杜林論》,《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第311頁。

        ③f 釋文見《文物》1978年第1期。

        ④f 《史記·蕭相國世家》。

        ①g 《漢書·食貨志》。

        ②g 參看寧可:《有關漢代農業生產的幾個數字》,《北京師院學報》1980年第3期;又林甘泉主編:《中國封建土地制度史》第1卷第2編第4章。

        ③g 《漢書·食貨志》。

        ④g 漢簡所載吏卒的廩食,有每月粟“三石三斗三升少”、“三石二斗二升少”、“三石”,以及“二石”、“一石九斗三升少”等不同記載,而以“三石三斗三升少”記載最多,陳直先生曾指出“三石三斗三升少”是小石,“二石”是大石,見《居延漢簡研究》第23頁,天津古籍出版社1986年出版。

        ①h 《漢書·貢禹傳》。

        ②h 參看裘錫圭:《湖北江陵鳳凰山十號墓出土簡牘考釋》,《文物》1974年第7期。

        ③h 《漢書·食貨志》。

        ①i 《鹽鐵論·本議》。

        ②i 《史記·酷吏列傳》。

        ①j 《史記·酷吏列傳》。

        ②j 《后漢書·馬援列傳》。

        ③j 《史記·貨殖列傳》。

        ④j 《水經注》卷29《泚水注》。

        ①k 《鹽鐵論·復古》。

        ②k 《漢書·貨殖傳》。

        ③k 《鹽鐵論·禁耕》。

        ①l 《漢書·食貨志》。

        ②l 《鹽鐵論·散不足》。

        ③l 《鹽鐵論·散不足》。

        ①m 《資本論》第2卷,《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539頁。

        ②m 《史記·貨殖列傳》。

        ③m 王符:《潛夫論·浮侈篇》。

        ④m 《史記·貨殖列傳》。

        ①n 《漢書·司馬相如傳》。

        ②n 《漢書·食貨志》。

        ③n 《漢書·食貨志》。

        ④n 《史記·貨殖列傳》。

        ⑤n 參看葉茂:《傳統市場與市場經濟研究述評·封建地主制前期(以戰國秦漢為中心)》,《中國經濟史研究》1994年第4期。

        ⑥n 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366頁。

        第4篇:私營手工業的特點范文

        【關鍵詞】新型城鎮化;發展模式;對策分析

        城鎮化的發展過程其實質是人口由農村向城市、由第一產業向二三產業的同時轉移。所以要想實現城鎮化首先是二三產業在城鎮的發展,從而為農村勞動力的順利轉移創造大量的就業崗位,而二三產業的發展必須依靠要素資源的集聚。在城鎮化發展中需要解決的兩大問題:一是城鎮的規模;二是城鎮發展的動力機制。針對這兩個問題的不同回答,會有不同的城鎮化發展模式。目前對地域發展模式的研究較多,不同的學者從不同的角度總結了我國地域城鎮化發展的模式。

        一、“蘇南模式”

        教授在1984年《小城鎮再探索》一文中,提出了“經濟發展模式”的概念。“模式”是指在一定地區、一定歷史條件下具有特色的經濟發展過程。“蘇南模式”是教授提出的第一個經濟模式。所謂“蘇南模式”,通行的理解是指蘇錫常地區通過發展鄉鎮企業進行非農化的方式和路徑。其是由江蘇省南部的農民率先實踐的一一以集體經濟為主、以鄉辦和村辦工業為主、以市場調節為主、以依托中心城市為主、以縣鄉干部為主要決策人、以共同富裕為目標的一種經濟社會發展模式。該模式是總體上是以政府推動的公有制經濟為主體、鄉鎮工業發展為主導的城鎮化模式。蘇南模式的主要特征是:以鄉鎮、村集體經濟為主要的所有制形式,以鄉鎮企業為主要的工業化主體,以小城鎮為主要的空間載體,以“離土不離鄉”為主要的勞動力轉移方式,實現農村工業化,推動城鎮化發展。其發展路徑主要特點有:一是走社區政府推動的內發型發展路子,以集體經濟為主體發展鄉鎮企業,采取鄉鎮政府為主進行資源配置的方式――政府出面組織土地、資本和勞動力等生產資料,出資辦企業,并由政府指派能人來擔任企業負責人。二是發展有特色的商品市場,由此推動農村城鎮化的發展。如蘇州著名的紡織品市場、常州的棉紡織品市場。

        二、“溫州模式”

        溫州模式是以分散的個體經濟和民營經濟為主導的小城鎮發展模式,是對溫州地區獨特經濟發展路徑的理論概括。該模式是以民間資本為主要來源,以手工業的家庭生產和經營為主要形式,以小商品專業市場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發展模式。溫州模式的特點是自下而上,由農民推動、以小商品起步,以個體、私營經濟為主體的發展模式,靠家庭經濟和商品市場推動小城鎮的發展。溫州的城鎮起源于集鎮,隨著集鎮的規模越來越大,人口、資金以及各種優勢資源要素不斷向其集中,這些集鎮逐步成為一個地域的發展中心,并具備了一定的輻射帶動功能,自發形成為當地的城鎮。經過數年,這些城鎮的民營經濟和專業商品市場進一步發展壯大,城鎮的經濟實力顯著增強、綜合實力不斷提升,成為了溫州城鎮化發展的重要依托。

        三、“珠江三角洲模式”

        珠三角是指廣東珠江三角洲地區農村經濟模式和城鎮化模式,是我國城鎮化水平最高的地區,也是城鄉一體化進程發展最快的地區。珠江三角洲模式是一種引進外資型的工業化、城鎮化模式,通過產業集聚帶動人口集聚,是國際勞動分工和產業轉移的結果。海外投資和制造業向珠三角地區的轉移是其發展的重要動力源泉,來自香港的投資對珠三角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產生了深刻而廣泛的影響,一方面幾乎完全吸收了當地的農村勞動力,使珠三角地區在全國最早實現了農村勞動力的非農化,直接推動了該地區的農村工業化進程;另一方面由于工業化進程迅速推進,出現本地勞動力供不應求,又使其成為全國吸收外來人口集聚最多的地區。

        四、“成都模式”

        成都模式是典型的大城市帶大郊區的模式。其主要做法是對土地確權頒證,建立農村土地產權交易市場,設立建設用地增減指標掛鉤機制。以發展較好的區域作為起步點,確立優勢產業,形成以市場為導向的產業集群,另外再配以農民的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提高農民的生活水平。該模式是一種以產業發展為中心,以土地與農民集中為主線,以城鄉整體規劃為指導的發展模式。其推進城鎮化的重點,一是以縣城和區域中心鎮為城鄉一體化的載體;二是以科學規劃來優化產業,空間布局,促進資源、節約利用;三是以產業發展作為支撐城鄉一體化所需要的經濟,社會基礎;四是明確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作用;五是明確城鄉一體化需要系統化的制度建設和保障;六是指出城鄉一體化的最終目的是解決農民轉為市民的問題。

        五、山東德州“兩區同建”模式

        山東德州“兩區同建”模式以農村城鎮化為重點,以農民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轉變、就地就近市民化為路徑,同步推進農村產業園區和新社區建設,并納入全市城鎮化體系來規劃和管理,追求全域農業產業化、工業現代化、社區城鎮化良性互動和協調發展的目標,真正實現了農民“離土不離鄉、就業不離家、進廠不進城、就地市民化”。其主要做法是:以社區帶園區、以園區促社區,全力推進居住向社區集中、產業向園區集中、土地向規模經營集中。德州“兩區同建”模式被視為“居村農民就近城鎮化”的典范,受到國內廣泛關注,為中國城鎮化轉型提供了范例,并因此榮獲全國統籌城鄉發展典范案例獎。總理在一年內對此作出兩次批示并前往考察,給予了充分肯定。

        參考文獻:

        [1]朱通華.論“蘇南模式”[J].當代思潮,1994(l):1621

        第5篇:私營手工業的特點范文

        關鍵詞:近代;京漢鐵路;漯河;城市化

        中圖分類號:K2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0751(2014)02-0136-06

        漯河古為淮河支流沙河、澧河交匯處的一個渡口,又名螺灣渡或螺灣河,屬河南郾城縣管轄。據《潁川郡志》記載,明永樂年間,“螺灣渡在縣東五里,乃沙河交會之處,鈞、許、陳、蔡南北往來之沖,二水洄環如海螺,因得名。”①漯河沿河上溯可至北舞渡鎮、襄城縣,下游至豫東重鎮周家口(今周口市川匯區)、界首。因得水運之便,明清之際的漯河已經成為貿易集鎮。“舟行此焉薄,估客南來多。江淮百貨萃,此處星辰羅。”②明代郾城知縣王季立的這首詩就是對當時漯河水陸交通暢通、商旅云集這樣一種盛況的生動描繪。其后數百年間,由于河南東部及中南部的區域經濟貿易大多集中在以航運條件更優越的周家口、北舞渡等地,漯河的商業發展相對緩慢。清光緒年間,周家口鎮取代豫東名鎮朱仙鎮成為河南重要的轉口貿易中心。金針菜、芝麻、香油、小麥、雜糧等大宗貨物由此南下漢口或北上京津,年營銷額可達四五百萬元。③相比之下,同期的漯河鎮雖然位于淮河支流沙河與澧河的交匯處,但航運條件明顯不及周家口(兩地走水路相距約75公里,民船一晝夜可達)。作為周家口的上游門戶,漯河只能依附于周家口之利發展商貿。

        京漢鐵路通車后,具有量大、速快、安全、便利等優勢的鐵路運輸迅速取代淮河水運的地位,成為中原地區最重要的內外貿易通道。因處于水運與鐵路的交匯點,漯河逐步取代郾城、北舞渡等地成為豫東南新的物資集散中心,周圍20余縣的農產品集中在此輸出,漢口南來貨物由此分銷豫東南。“舟車之所輻湊,商賈于此萃焉,視昔且倍蓰過之,固為一都會。”④商業繁榮帶動了工商業的興起。作為一個僅有少量手工業作坊和商業店鋪的小寨子,漯河在短期內聚集了數千商戶而發展成為工商業重鎮。由于一些新式工商業紛紛落戶,漯河的常住人口迅速增加,城市規模不斷擴大,最終于1948年由鎮改市。

        作為典型個案,漯河的發展軌跡具有近代交通樞紐型城市興起的鮮明特點。考察京漢鐵路與漯河城市興起的互動關系及近代漯河與周家口經濟地位此消彼長的原因,對于研究近代河南商貿中心和經濟結構的變化有著重要意義。由于種種原因,有關鐵路交通與漯河初興及其與周家口衰落之關系方面的研究成果,目前尚未看到,本文當屬引玉之作。

        一、京漢鐵路與漯河運輸業的發展

        近代中原地區的市鎮勃興,大致發生在19世紀末至20世紀30年代,這一時期開始的鐵路建設是中國現代化起始年代的重要基礎設施之一。⑤鐵路對貿易發展和經濟增長的促進作用主要表現在其“可以低廉的價格,使大量商品和人員在短期內進行長距離的交流,大大拓寬了人與物的活動空間”,⑥由此促進沿線城鎮的興起并對周邊產生經貿輻射,形成以城鎮為中心的區域經貿網絡并與國際市場接軌。

        1906年,京漢鐵路全線通車。建于漯河寨以東1千米處的郾城火車站因靠近漯河,故以漯河火車站代稱。從漯河火車站北赴許昌約54公里,北赴鄭州約140公里,南到駐馬店約56公里,到漢口370余公里。“漢口北來之貨,豫南輸出之貨,多集散于此,故商務頗盛。”⑦鐵路運輸成本雖然為傳統水運的兩倍,但不受季節及河道深淺的影響,運輸效率顯著提高,運輸時間大為縮短,存貨、堆棧費用也得以減少,優勢非常明顯。1913年,漯河火車站客貨總收入占京漢路的4.4%,在各站中排名第7,客運收入占京漢路96個車站中的6.6%,為各站客運收入的第4位,可見漯河車站作為頭等站的地位。⑧

        “自通商以后,有京漢、隴海兩路之便”“向之航河轉運者,均改集火車載運矣。賈魯河上,帆航之盛,不可復觀”“周口商務,因以重受打擊,蕭條日甚”,⑨不少商務和商業人口陸續轉入漯河,其傳統大宗茶貿易“十減八九,茉莉園存者,今不過一二處”。⑩周家口的運銷路線和貿易的終點市場也發生變化。京漢鐵路通車前,周家口貿易輻射豫東南地區,以安徽正陽、蚌埠為目的地,1906年,京漢鐵路通車后,周家口仍然保持一部分以蚌埠、鎮江為終點的水運貿易,但大宗貨物主要通過陸路或水路囤積至漯河,改由京漢鐵路往南可直達漢口,往北可抵京津地區。周家口原有的貿易資源逐步西移至漯河。

        20世紀30年代,周家口工商業發展的步伐并非完全停滯,尚有啟新榨油公司、祥盛魁蛋廠等企業,手工業種類仍不下60余種。B11然而,京漢鐵路開通后,周家口與漯河的工商業一衰一興的變化趨勢非常明顯。二者貿易地位的變化真實地反映了鐵路運輸之于近代城市興起或衰落的重要作用。

        近代河南是“水系上一大中心之省份”“黃、運、淮、漢”四水中以淮河水運為最。鐵路通車后雖“形勢大變,南北貨物之運輸,多為陸路所奪”,B12但是淮河水運在溝通東西貨物貿易、聯系京漢鐵路與廣大農村等方面的作用依然較為明顯。大宗貨物、農副產品由漯河裝船后經周家口和安徽正陽至上海、鎮江等地。同時,舞陽、周家口、洛陽、開封等地與漯河都有公路相通。漯河作為豫東南地區鐵路、水路、公路的交點,腹地“東西縱深180公里,約一萬平方公里”,B13初步具有了區域交通樞紐中心的形態。

        二、京漢鐵路與漯河農業經濟的發展

        19世紀末以后,“華北農業經濟環境變遷的一個突出特點就是經濟作物加速發展和糧食作物商品化程度提高。適應這一變遷,一大批以集散棉花、花生、煙草以及商品糧為主要特征的集鎮應運而生”。B14京漢鐵路通車后,漯河周邊的農貿市場日趨繁榮,農民開始進行經濟作物的產業化種植,農副產品的商品化程度迅速提高。從漯河輸出的商品主要為“六陳”(這里指糧食中可久藏的大米、大麥、小麥、大豆、小豆、芝麻)、煙葉、牲畜、蛋粉、皮張、草帽辮、油料等,輸入商品主要煤油、棉布、火柴等工業品和食鹽等。

        京漢鐵路運輸方便及外洋需求旺盛直接導致芝麻價格走高,河南的芝麻種植量和輸出量由此大增。到清末,芝麻已居漢口港輸出貿易的第二位,輸出量由光緒三十二年(1905)京漢鐵路通車前的50萬擔(約2500萬公斤)增至光緒三十四年(1908)的1641743擔(約8208.7萬公斤);B151931年漢口芝麻出口量占全國總量的60%。其中90%的芝麻來自河南,而漯河又是河南芝麻最重要的生產地和轉運市場。漯河車站貨物儲存量的80%是芝麻,B16足見漯河芝麻種植量的劇增和專業化程度的提高。如果沒有京漢鐵路的修筑,河南絕不會如此大規模地種植芝麻。B17

        伴隨著以芝麻、小麥為主的“六陳”商品化的提高及大量流通,漯河逐步發展成為省內較大的糧油集散市場和城鄉物資交流的中轉市場。據《河南省經濟調查報告》記載:“民國以來,漯河之商業日漸發達,市場之活躍與否,全視糧食是否暢銷為轉移,故糧食業為漯河之命脈。”1906年,漯河寨內的糧行只有21戶,到1930年就增至170余戶,另有轉運公司42家。“祥順”“中和”“福太”“恒豐”“茂昌”“豐茂”“永隆”“興昌”等都是當時比較有名的糧行。在中國近代,代客買貨者謂之“行”,代客賣貨者謂之“坊”。糧食收購者購買糧食后,轉賣于“坊”,再由“坊”賣給糧食客商,然后交轉運公司輸往其他各地。B18正常年景,漯河小麥日均上市量40多萬公斤,年輸出量1.5億公斤,芝麻日均上市量15萬多公斤,年輸出量近6000萬公斤。B19數量十分驚人。

        清朝末年,河南中部只有襄城、葉縣兩地種植煙葉。第一次世界大戰后,英美煙草公司的勢力逐步深入到河南、山東農村,并于1915年在許昌開辦煙草公司。為提高煙葉產量、改良煙葉品質,該公司不僅有計劃地給當地農民改用英美種籽,而且還專門組織傳授肥料改良和熏煙等方面的技術培訓。不到5年時間,漯河附近十幾個縣尤其是京漢路沿線的郾城、臨潁等地,“除了佃農、雇農以外,幾乎每家必種煙葉”。B20漯河各區約有24%—40%的耕地都種植煙葉。1930年代初,僅襄城、許昌、禹州、郟縣四地的產煙量即多達1600萬公斤。B21

        由于水陸交通比較方便,物資集散容易,以周邊畜牧業為支撐,自然形成了以牛皮、騾、馬、驢皮為主的畜產品集散地。久之,漯河便發展成為與廣西金城江、安徽界首、內蒙古包頭等齊名的全國四大牲畜市場之一。

        牲畜市場交易旺季一般在春耕前、麥收后和麥播后等農閑季節。上市牲畜70%來自南陽、信陽、駐馬店及臨近各縣。此外還有安徽阜陽、太和蒙城的牛和騾子,湖北棗陽、應山、隨縣、孝感的牛以及來自廣西、云貴的馬匹,全年可上市牲畜80萬頭,成交量達28萬頭。其中,牛的交易量占牲畜交易總量的70%。漯河的牲畜貿易大多通過寨外牛行街的“公義和”“徳太成”“趙天順”等牛行完成。據統計,1935年漯河的牛行多達140家,從事交易的人多達1400余人。為調解糾紛,保護同行利益,1921年還專門成立行業組織“馬王會”,歷任會長由牛行掌柜共同推選。B22

        20世紀以前,由于受交通運輸條件限制,河南的經濟作物多在鄉村附近以集鎮市場圈為中心流通,屬于小生產者間的互通有無。鐵路的興建使近代華北、華中等地的區域經濟和貿易體系從傳統的自給自足型向外向型發展。漯河農業經濟的商品化不僅影響到農作物和牲畜品種的選擇,而且有效促進了農業生產的產業化與區域化發展。通過鐵路與國際市場的聯接,漯河的傳統手工業不但沒有遭到摧毀,反而在農村經濟專業化與新技術引入的過程中得到進一步的繁榮。

        三、京漢鐵路與漯河工商業的發展

        為適應商貨的長距離、大批量運銷需求,京漢鐵路開通后,漯河開始出現了以囤積貨物和食宿商客為主要經營內容的行棧和轉運業。

        鐵路開通前,漯河只有少數手工業作坊和小型商店。京漢鐵路通車后,交易頻繁,商戶日增。初有漢口、周家口等地遷來的多家行棧,繼而寧波、兩湖、懷慶、濟寧諸商幫以及北舞渡的客商云集于此,建立會館,代客戶包運貨物,承攬車船,。此外,外籍商人的商業活動也很頻繁。“漯河兩鎮商務,以民國九至十八年為最盛時期。每歲陸陳市開,商賈如云。各大糧行,各大轉運公司,均倉廩充實,堆積如山。”B23據統計,20世紀30年代,漯河有42家轉運公司以及油行、雜貨行等38個行業。其中,糧行就有170余戶、牲畜行百余戶、油行及煙葉行各50余戶。個體商戶2500余戶,日用工業品店鋪980戶。其中,藥房55戶、金店13戶。商人階層興起后,商人組織也相應地建立起來。1912年,漯河鎮商會在寨內成立,內設商團,入會商號98家;1915年以“豫慶”“廣興”等18家轉運公司為支柱的漯河車站商會成立。B24商會建立是漯河商業繁榮的突出表現,也反映了漯河經濟結構與社會結構的變化。

        按照商業結構發展的邏輯,“機制棉紗、機具等生產資料出現于市鎮交易中,當是集鎮行業結構發生變化的又一次新跡象”。B25處于交通運輸樞紐地位并以轉口貿易為主要功能的漯河,由于運輸業和以行棧業為代表的商業發展,工業發展具備了資本、勞動力、原材料等條件,蛋粉工業、面粉工業、電力工業得以興起。

        如前所述,清末漯河地區煙葉種植面積大量增加。每年秋季收獲煙葉后,煙商向農民收購煙葉后,通過火車集中轉運至漢口或上海銷售,并不就地加工。在出售煙葉外,農民將部分保留下來的煙葉制成煙絲、煙卷出售,郾城縣漸漸出現了制作煙卷的手工作坊。1929年,冀宜亭等集資首建四友煙廠,從上海購進1臺卷煙機,生產“羚羊”牌香煙,銷往周圍各縣;1936年閆秀海等人創辦大昌煙廠,有1臺“七支帶”卷煙機,生產“快活”牌和“摩天”牌香煙。后來“公試”“光華”“裕民”等卷煙廠陸續開業,繁盛時小型卷煙廠多達32家。B26

        畜產品市場的繁榮與牲畜市場的興盛緊密相關。作為京漢鐵路上最重要的畜產品集散地之一,漯河的畜產品市場馳名全省。有“金記”“茂記”“慶昌祥”等七家私營皮行從事購銷業務。他們收購各種原皮,經加工打包后出售,并直接向漢口、上海等口岸外調輸出皮革產品;另有九家皮革商店,生意亦相當興隆。B27

        蛋廠從蛋行、蛋莊收購雞蛋,將蛋白蛋黃分別制成粉,裝桶封固,由鐵路運至漢口轉輸國外。“凡蛋廠設立地多在鐵路繁盛之站”B28,京漢鐵路沿線“主要工廠,以漯河為最”。B291912年,有一浙江商人在漯河創辦元豐蛋廠;接著,新鄉同和裕蛋廠經理王晏卿在漯河先后創辦“元隆”、“祥盛魁”兩個蛋廠,蛋制品年生產能力約在1200噸左右。1917至1921年,先后又有“同裕”、“徳和”、“永孚”等三家新式蛋廠開業。以上幾家蛋廠從業人員共有700多人,日碎蛋量10—20萬枚,年生產能力可達300萬公斤左右,產品主要銷往德國、法國、英國、比利時、荷蘭、新加坡、香港等國家和地區。B30

        1933年,由紳商楊靖宇、許道遠、黃自芳等人合股投資9.6萬元創建大新面粉公司,從此開啟了漯河的面粉加工業。坐落在大新街北端的大新面粉公司全部使用機器生產,有“米亞克”磨粉機和復式鋼磨5臺,平篩3臺,洗麥機、打麥機、清粉機、小型氣輪機、拉絲機及110匹馬力發電機各1臺。公司職工最多達120人,日產500—1200袋(每袋20公斤),是豫東南地區最重要的面粉加工企業。到1939年,漯河共有3家面粉廠,日產面粉3.3萬公斤。B31

        1935年,西平馮定和集資3萬元在竹木街創辦華光電氣公司,初購置1臺24千瓦煤氣內燃機,次年又置1臺52千瓦煤氣內燃機,揭開了漯河電力工業的歷史扉頁。繼而,機械工業亦開始萌生,“信昌”“振興”“豫興”等機器廠和翻砂廠先后建立,主要生產彈花機、軋花機、石印機等機器設備。B32

        這一時期,時局動蕩導致鐵路的中斷也對漯河工商業的發展造成了嚴重影響。直皖戰爭、、和的相繼爆發,導致京漢鐵路時有中斷,一些規模較大的工商業公司因此被迫停業,商民被迫搬遷,各行各業深受其害。每次戰爭結束后,市場都需要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整才能慢慢復蘇。如抗戰勝利后,因戰亂撤走的商號又陸續向漯河云集,新建的復興商場和東安市場又逐漸聚集了百余家商鋪。

        四、京漢鐵路與漯河近代城市化進程

        近代城市的發展,首先要擁有一定數量的人口。京漢鐵路通車后,作為區域經貿中心之一的漯河可謂商賈云集,都市人口劇增。民國初年,鎮內人口即達萬余人。B33到1933年,包括漯河鎮在內的郾城縣常住人口多達41.7萬人。B34據《中州新聞》的統計,1947年,漯河縣城內有11473戶,54829人。B35

        漯河新增加的城市人口部分是來自漢口、周家口、懷慶等地的商人,另一部分則是來自當地的村民。一方面,工商業的發展不僅提供了一定數量的就業崗位;另一方面,市政方面也可以安置一定數量的農業人口。伴隨著鐵路通車和公路、水運運輸的需要,搬運裝卸業發展迅速,搬運工或在車站、碼頭裝卸,或在行棧旁聽命搬運。1947年漯河的搬運工人已達1000余人,這些工人幾乎都來自農村。B36人口的增加改變了漯河的職業結構,而職業結構的變化則是由京漢鐵路運輸條件所決定的。

        外來人口的不斷擴充與漯河商貿的日益繁榮,使漯河市區不斷向外擴展,城市規模迅速擴大,空間布局和城市中心也發生了較大的改變。鐵路未通之前,漯河傳統商貿活動均在漯河寨(亦稱源匯寨)內進行。京漢鐵路全線通車之后,“遂為附近物資集中地,交易頻繁,商店日增,遂成繁華街市,外繞城壁,廣袤略同縣城。”B37距漯河寨東1公里之遙的漯河車站很快成為商賈、工人的聚集之地,火車站所在地不久就被劃為“五權鎮”。此時漯河寨內的商業以東西向之順河街和南北向之小西街最為繁榮,兩街以“六陳”、土布、棉花、煙葉、牲畜行點為主;寨外車站附近以煤炭、石油、百貨、布匹雜貨行點、銀號、旅館、飲食業和轉運公司為主。20世紀二三十年代,由于農貿市場的擴大,寨內空間已不能滿足大宗貨物的交易需求,一些貿易行開始向運輸方便的漯河、灃河岸邊聚集,從而形成寨內外的貿易往來及空間上的交流,同時也吸引寨內市場向外轉移。1925年,一家叫“公義和”的牛行率先自寨內搬至南門外,接著又有20余家牛行也陸續遷過去。不久,牲畜市場也從寨內移至寨外。到第二年,南門外已經匯集了100多家牛行,形成了專門用來牲畜交易的牛行街。1932年,糧行也逐漸由寨內轉到火車站附近。同一時期,火車站附近還興辦了淮漯汽車公司、蛋粉工廠、現代銀行等新式工商企業,商人也紛紛在那里投資置地,興建房產。這樣,在火車站東西兩側很快形成了馬路街、老街、煤市街、萬祥街、天橋街等30余條街道。B38

        20世紀40年代,漯河、五權兩鎮基本連成一體,整個城市以京漢鐵路為中軸呈團塊狀形態,而郾城縣城仍保持舊縣城規模,商廛只集中于東西街,“繁盛不及漯河鎮”B39。在京漢鐵路運輸能力及貿易轉運的吸引下,工商業經營地域、商業中心和人口分布逐漸向車站一帶轉移,漯河、五權兩鎮漸成一體,漯河鎮空間形成以車站為中心的擴張態勢。由于京漢鐵路與灃河、漯河的水陸聯運便于貨物集散,郾城的一些商業店鋪也逐漸向漯河鎮轉移或遷至沿河流域,致使郾城縣商貿重心越出城墻向東移動,在與漯河鎮持續的接壤與整體融合中,兩地空間上漸為一體的態勢十分明顯。

        隨著漯河城市規模的擴大和城市地位的上升,過去狹窄混亂的城市形象大大改觀,城市面貌與城市生活都發生了明顯變化。郵政總局、電話公司、紅十字會、西式醫院等新式機構紛紛在漯河設立。自電力工業產生后,用電燈照明的繁華街市也開始出現。福音堂、安息會、天主堂等西方教會活動逐步開展,信教群體不斷擴大。這些都反映了市民“華洋并存”的生活方式。高級餐館及“第一舞臺”劇院等餐飲娛樂業的發展市民的消費觀念和生活習慣都產生了潛移默化的影響。與此同時,在迅速發展的商品經濟和西方重商觀念的沖擊下,漯河傳統經濟社會中的重農思想也日漸淡化。雖然一些保守紳士對這一新的社會風氣多不以為然,認為“鐵路既通,則侈心漸生,游子輕去其鄉,閉戶弦誦之聲慮日微矣”。B40然而,從實質上看無疑展現了近代漯河商業文化形成一個側面。京漢鐵路的開通不僅為漯河帶來了現代化的交通設施、社會組織和思想觀念,而且為漯河的近現代城市化進程提供了強勁的動力。

        五、結語

        在引入中國的現代經濟設施中,鐵路的影響最為深遠。正是京漢鐵路的通車,使得漯河轉運業、農貿市場得到迅速發展,其技術、勞動力、資金資源的出現有力推動了近代工商業的興起。京漢鐵路和淮河水運構成的交通網,使漯河周邊農村得以與國內市場與國際市場接軌。農村經濟與城市經濟的互動,促進了農業生產的專業化和農貿產品的現代化,進而保護了農村原有手工業,使之一度免受洋貨的沖擊。京漢鐵路的通車使漯河的商貿中心由寨內轉向寨外,最終形成以鐵路為軸心、東西分區的經濟格局。城市規模擴大、人口集聚增加、新的城市面貌的變化和生活方式的轉變加速了漯河的城市化進程。

        鐵路未開通之前,中原地區的經濟“屬于區域內的封閉性的、內貿性的市場,商品流通主要是區域內的互通有無”“缺乏高層次跨區域的中心市場,也缺乏具有集散轉運能力的中間市場”。B41近代鐵路體系的形成,促進了中原地區的商品化生產、商品流通、人口流動和經濟布局的重新組合。在近代,鐵路沿線的漯河、駐馬店、許昌、道口等一批新興市鎮迅速崛起。其中,漯河最具代表性。這些新興城鎮共同構成了水陸樞紐式新型市鎮的興起模式。分析其特點,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處于鐵路、水路、公路交通的交匯點,以鐵路運輸為主、多種交通方式有機配合,從而形成區域經濟中心和商品集散市場,對周邊農村具有巨大輻射和吸引作用,構筑了城鄉互動的經濟關系,確立了趨向現代化的經濟結構。二是通過工商業的發展和經濟功能的強化,或對周邊衰落城市經濟資源的吸收,在人口、城市規模或經濟總量上超越了上層行政機構,突破了原有的城市等級,由鎮上升為市縣。三是城市外部形態和內部構造都發生了較大變化,鐵路在城市空間的延展中都起到了坐標性作用,商人、工人階層及其組織的形成使城市的職業結構與社會結構日益多元化。

        透過鐵路交通對近代漯河城市初興的推動作用,我們不僅可以從中獲取到更為豐厚的歷史感悟,認清近代歷史演進的復雜性、經濟轉型過程中的“變”與“不變”,而且能夠體會到傳統與現代性的張力及歷史累積的經驗和教訓。歷史以及傳統,從來都不會外在于我們現代的生存方式和基本的生活樣態。B42在近代河南,雖然以漯河為代表的新興城市得以迅速崛起,但其發展歷程也值得我們反思。一是中國近代的經濟問題過于復雜,絕非增加運輸效率、減少運輸費用即可解決。鐵路雖然能夠帶動新興工商業及傳統農業經濟的發展,但一個城市的興起和發展往往還會受到其他諸多因素的制約。B43如果工商業經濟基礎過于薄弱,或者說現代經濟發展要素不完備,就很難形成完備的工商業體系,這也是漯河等新興城市的發展空間受到一定限制的根本原因。二是多個新興城市相聚太近,必然會造成吸引力較高的中心市場的缺失。漯河與許昌、駐馬店等城市類型相似而距離太近,勢必會造成轉運貨物的分流與經濟功能的分解,限制了城市向更高層級發展。鐵路交通至今仍然是漯河等城市發展的最強勁動力,而上述制約因素在當今河南城市發展中仍然清晰可見。

        注釋

        ①陳鏈:《潁川郡志》卷十二,永樂十一年(1413年)刊本。

        ②⑧B13B19B22B23B24B26B31B32B35B36B38漯河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漯河市志》,方志出版社,1999年,第1、502、1、559—622、15、1008、560、10、16、383、112、523—525、62頁。

        ③⑨B12B37白眉初:《中華民國省區全志·魯豫晉三省志》第3冊,中央地學社,1925年,河南省部分第33、32—33、143、46頁。

        ④B40民國《郾城縣記》卷四《疆域篇》(下)。

        ⑤B14B25B39從翰香:《近代冀魯豫鄉村》,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年,第136、146、146、197頁。

        ⑥江沛、熊亞平:《鐵路與石家莊城市的崛起:1905—1937年》,《近代史研究》2005年第3期。

        ⑦⑩B12B29吳世勛:《分省地志:河南》,中華書局,1927年,第210、165—170、202、36頁。

        B11《周家口特種工業調查》,《國際貿易導報》,第7卷第6期(1925年6月),第182頁。

        B15B17B43張瑞德:《平漢鐵路與華北的經濟發展(1905—1937)》,臺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87年,第92、92—93、142頁。

        B16《漯河調查報告表》,《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業務調查及一般業務往來函稿》,武漢市檔案館藏,1931年,卷宗號:68-3-383。

        B18陳秀超等:《許昌地區糧食志(征求意見稿)》,漯河市檔案館藏,1984年,第20頁。

        B20明潔:《英美煙公司和豫中農民》,《中國農村》第2卷第7期(1936年8月),第1—2頁。

        B21南秉方:《河南產煙葉區之調查報告》,《農林新報》第12年第6期(1935年2月21日)。

        B27B30漯河市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編志室:《漯河市經貿志》(征求意見稿),漯河市檔案館藏,1987年,第18、44頁。

        B28劉景向:《河南新志(民國十八年)》(上冊),河南省地方史志編纂委員會,1988年,第193頁。

        B33[日]東亞同文會:《支那省別全志》(第8卷·河南省),東亞同文會,1918年,第56頁。

        B34崔宗塤:《河南省經濟調查報告》,財政部直接稅署研究室,1945年,第6頁。

        第6篇:私營手工業的特點范文

        關鍵詞:藏族服飾企業;從業人員;對策建議

        中圖分類號:TS941;C965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07-0000-02

        一、引言

        藏族服飾獨特而瑰麗,顯示了藏民族很高的藝術造詣和水平。藏族服飾是藏族先民在歷史的長河中創造出來的具有地域民族的物質文化,也是現今藏族傳統藝術的重要組成部分,起著傳承藏族文化的作用,體現了藏族人民的精神文化要求。通過對藏族服飾企業從業人員的研究,認為從業人員是藏族文化的推動者。了解不同類型從業人員在藏族服飾企業中所占比例,以便最大程度的人盡其才為企業經濟創收,促進民族企業的發展。發展藏族服飾的品牌效應,為民族手工業的發展壯大貢獻一份力量。在中國豐富多樣的民族服飾中,各民族的配飾藝術各具風格。藏民族服飾文化中的配飾藝術,以“珠寶金銀”式形成高原民族服飾特有的風格。通過對藏族服飾企業從業人員的調查,了解不同類型從業人員在企業中占據的比例,以及所產生的經濟效益,以便企業優化人員體制規劃,在最大程度上增加企業效益。對建設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同時也會對增進民族間的團結協作,為維護和平穩定發展做出相應的貢獻。由于藏族服飾蘊含著獨特的文化底蘊,并且要求對它的制作以及營銷模式都有一定的了解。因而,從事服裝半成品制作以及繡花的企業剛處于起步狀態,且大都屬于小規模發展,所以對于從業人員現狀的調查分析對于企業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二、拉薩市發展藏族服飾企業的必要性

        以拉薩市藏族服飾企業的發展,帶動旅游業整體發展。拉薩市是旅游城市,發展有當地特色的民族服飾產業,需要突出藏民族特色。當今時代,融入民族元素的服飾品牌往往是最有市場潛力的。在拉薩市這個旅游城市,沒有民族特色,我們的服飾跟其他服飾就沒有了區別;在文化日益趨向多元的今天,游客和居民也很難接受。許多國內外的時裝設計師將藏族服飾的一些特點視為創作的靈感,并在自己的作品上予以發揮,這是我區發展民族服飾產業目前最為欠缺的。發展藏族服飾產業,需要走產業化發展的路子。普通的手工作坊制作生產規模小,不利于形成規模和品牌,由于資金、物力的不足,手工作坊制作已經很難適應規模化生產的要求。走產業化和規模化的發展路子,離不開大量的資金投入和政府扶持,需要加大科技投入,加快創新步伐。走產業化發展之路,需要打造屬于我區的服飾品牌,做強做大品牌經濟。藏族服飾產業化發展前景十分誘人,定會帶動整個旅游業的發展。

        三、拉薩市藏族服飾企業及企業從業人員目前狀況

        改革開放以來,服裝業發展速度很快,成為社會就業的重要渠道和繁榮城鄉市場的主要力量。藏族服飾企業己經成為經濟發展中重要的成分,是促進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但是藏族服飾企業還存在著發展水平低、企業規模小、生產環境差、內部管理制度不完善和從業人員素質較低、從業人員流動性大等問題。

        1.拉薩市藏族服飾企業發展現狀

        近年來,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藏族服飾企業也在慢慢做強做大。經過發展,藏族服飾服飾企業成為經濟社會和促進旅游的重要組成部分和主要力量。經過30多年的努力,在如今相關政策的支持下,藏族服飾企業進入到了快速發展的階段。當今的拉薩市,從事藏族服飾的小作坊,數量多、分布廣、不僅為大量城鄉居民提供了就業機會,還為社會的穩定繁榮,經濟發展起到了良好的推動作用。目前,藏族服飾企業持續穩定地發展,成為藏族服飾企業已然成為當今社會就業的重要渠道。

        2.拉薩市藏族服飾企業從業人員現狀

        筆者通過對拉薩市從事藏族服飾企業生產工作的四家企業進行了走訪調查,發出問卷200份,最后實際收回統計有效為150份,分別對從業人員學歷結構、從業年限、年齡結構、民族構成等做了分析比較。從人員規模看對于調查的四家拉薩市藏族服飾企業,企業平均每家37.5人,從業人員遠遠低于內地水平,通過調查藏族服飾企業從業人員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企業規模小,從業人員數量少

        目前,除本地藏族居民對藏族服飾購買以外,我區的民族服飾產業基本上是旅游業的附屬產業,生產規模小,產品質量較低,高檔產品比較少,難以適應當地市場發展,特別是旅游業發展的需要。走訪調查過程中我們發現,大多到拉薩觀光旅行的游客對于自己購買的藏族服飾不太滿意,與自己的期望值相差甚遠,往往會買到質量差的產品,這也是小作坊的局限性所導致的。發展我區藏族服飾產業,并把它做強做大,除能滿足我區居民消費外,還可以利用我區特有的旅游資源優勢,把產品推向廣大游客,市場前景廣闊。在當今我國這個大環境下,服裝業的發展主要集中于我國沿海東部省市,屬于藏民族自己的服飾品牌幾乎是空白,這類企業的出現將對經濟的發展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

        (2)從業人員學歷不高,素質不高

        地理位置的特殊,大山的隔絕導致多數人受教育成為問題,這也導致了在藏族服飾企業從業人員中,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較低,根據調查,初中以下文化的從業者占到了53%,藏族服飾企業缺乏高素質人才,嚴重制約了藏族服飾創新能力的提升,完全不能夠適應當今時代藏族服飾企業發展的現行需要。同時,藏族服飾企業管理者自身素質也較低,沒有接受過專業培訓,缺乏技術開發能力和現代企業管理觀念。在內部管理上,傳統的家庭管理方式依舊十分盛行,妻兒管理隨意性非常大。管理水平較弱的管理者和素質較低的從業人員是導致藏族服飾企業發展落后的一個重要原因。

        (3)從業人員流動性強

        藏族服飾企業從業人員流動性大。與其他小型企業一樣,由于企業規模小,在外部市場競爭中常處于被動地位(市場上充斥著大量由四川服裝企業生產的商品),同時企業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企業員工的保障機制不完善,企業能夠雇傭的從業人員文化水平偏低、生產技能不過硬、從業人員社會保障意識差,導致企業穩定性較差,從業人員變動頻繁。

        四、拉薩市發展藏族服飾企業的對策分析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進藏族服飾企業發展

        目前,藏族服飾企業存在著發展資金不足,政府應該給予投資者更加優惠的經濟政策,推出保護藏族服飾企業等中小企業的政策措施,同時也需要鼓勵更多社會閑散資金投入到藏族服飾企業的發展中來,擴大宣傳,重視社會效應。以促使藏族服飾企業的快速發展。

        2.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加大技能培訓

        提高藏族服飾企業從業人員的素質,當今市場經濟的競爭是人才的競爭,隨著經濟的發展,要想在競爭中脫穎而出,提高企業從業人員的技能素質已經迫在眉睫。一方面,藏族服飾企業應該加大力度招聘引進人才。另一方面,藏族服飾企業自身也應該注重對于員工的技能培訓,同時培養掌握豐厚的管理經驗和系統的經營管理知識的專業管理者。由于區位上的特殊,有比內地放得更寬、含金量更高、突破性更強的政策措施。發展藏族服飾企業,大多數藏族服飾企業普通從業人員工作的經濟訴求占主要地位,為了增強企業凝聚力,應該發揮社會輿論和企業文化的作用。

        3.完善藏族服飾企業內部管理制度

        在調查中我們看到,藏族服飾企業企業主個人處于管理的中心位置,一切都憑個人決斷,但是隨著企業規模的擴大,具體管理方法越復雜、越專業化,決策的要求也越高。由于企業資本、投資收益和風險高度集中于企業主本人,不但握有決策權,還都直接掌握企業的經營管理權,對企業的成敗發展具有決定性意義。企業主的個人魅力決定了企業的成敗。完善藏族服飾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很大程度上可以降低人員的流動性。

        五、結語

        由于調查主要以半成品服裝、繡花生產為經營方式的企業為主,且這部分企業相對集中于經濟條件以及運輸條件較發達的區域(拉薩市及周邊縣鎮)。通過對藏族服飾從業人群的調查,了解不同類型從業人員在企業中占據的比例,以及所產生的經濟效益,為企業進行體制改革提供理論指導。對藏族服飾從業人員現狀的調查,可以使企業優化人員體制,在最大程度上增加經濟創收。為轉移剩余勞動力和再就業提供建議,為經濟發展做出貢獻。

        注釋:

        ①其美卓嘎,《服飾藝術》,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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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篇:私營手工業的特點范文

        城市化 ( urbanization) 是人類社會進步的標志,也是社會的發展趨勢。城市化最明顯的標志是人類由分散、傳統的農村生產與生活方式轉向集中、機械化、大規模、深化分工的現代生產與生活方式。對城市化的研究需要追溯城市 ( city) 的發展史。城市是人類第二次社會大分工即農業和手工業分離后的產物,是經濟活動在一定的空間聚集的過程,包含時間、空間,又涉及政治、經濟、文化等社會方方面面的綜合概念。由于需要克服空間與時間的阻隔,因此交通運輸成為影響城市形成發展、城市化推進的重要因素。自然交通區位優勢與交通運輸業的發展使得區域交通成本下降,便利了生產、生活與貿易活動的集聚。同時,城市化的發展又不斷產生、改變運輸需求,從而影響運輸業的發展。

        從歷史發展看,一定的社會經濟發展階段需有相應水平的交通運輸業支撐,表現為城市化、工業化與運輸化的協調一致性。古代文明國家重要特點是依河、海等自然交通區位優勢明顯的地區興起; 隨著航海等交通運輸技術的進步、商品貿易的興起,歐美港口城市迅速發展成為聞名世界的貿易中心; 始自 18世紀的偉大的工業革命開啟了人類發展的新時代。伴隨工業化發展,在交通基礎設施、交通技術不斷發展、運輸化進程不斷推進之時,人口開始大規模向城市集聚。工業化、城市化與運輸化三者相輔相成、互動演進。

        二、城市化的概念、進程與趨勢

        ( 一) 城市化的定義與特征

        不同學科對城市化的定義也不同,可總結為有代表性的四種: “人口城市化”觀點,這種觀點將城市化定義為農業人口轉化為非農業人口的過程; “空間城市化”觀點,該觀點認為城市化是指一定地域內的人口規模、產業結構、管理手段、服務設施、環境條件以及人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方式等要素的發展、轉變過程; “農村城市化”觀點,這種觀點認為城市化就是變傳統落后的鄉村社會為現代先進的城市社會的自然歷史過程 ( 高佩義,1990) ; 較綜合的觀點,弗里德曼把城市化過程分為城市化Ⅰ和城市化Ⅱ,前者包括人口和非農業活動在不同規模城市中的地域集中過程、非城市型景觀轉化為城市型景觀的地域推進過程,后者包括城市文化、城市生活方式和價值觀念在農村地域擴散過程。

        學術界對于人類城市化的起始點也存在爭議,有些學者把城市的發展史等同于城市化過程。本文作者認同城市化發端于工業革命的觀點。城市化需要高度發達的生產力水平為支撐,沒有生產工具的極大改良與進步,沒有大規模的集中生產,則不可能有足夠的勞動剩余。工業革命之前的一百多年里,人類城市人口的比重始終徘徊在 3% 左右,而工業革命之后,世界城市人口的比重約以每 50 年翻一番的速度增長,1800 年為 3% ,1850 年為 6. 4% ,1900 年為 13. 6% ,1950 年為 28. 2% ,2010 年已超過 50% .

        城市化的特征主要包含以下 4 方面:

        1. 人口向城市的遷移與集中。一方面農業的發展、農業生產率的提高使得農業人口剩余出現,農業人口向農業以外的產業部門轉移; 另一方面,隨著城市經濟的發展和規模擴大帶來較高的收入水平,更加方便和舒適的城市生活等吸引著農村剩余勞動力和農業人口向城市遷移。

        2. 經濟活動集聚與城市產業結構的轉變。主要包括: ( 1) 要素的集聚。人力資本、物質資本不斷地集聚于城市; ( 2) 生產的集聚。首先表現為第二產業的集聚,隨后表現為第三產業的集聚; ( 3) 交換的集聚。城市不僅能為人們的交換提供功能完備的市場體系和交換所需的各種中介服務機構,而且還能提供交換所需的便利的交通條件和靈通的信息條件;( 4) 消費的集聚。人口集中、產業集聚和交換集聚,使消費活動集聚。

        3. 人們生產與生活方式的轉變。農村剩余勞動力析出并轉移到城市生產、生活; 城市對農產品的需求增長刺激農業生產發展; 城市化擴大了消費市場規模,刺激日用品和耐用品的生產,促進工業化發展;城市對供電、供水、公路、鐵路、通訊等基礎服務設施的需求,促進工業發展與服務業興起; 城市化還極大地帶動了科學、文化、娛樂、教育的發展。

        4. 城市形態與布局的變化。人口與產業向城市的集聚最終引起城市形態與布局的變化,主要體現在: ( 1) 城市數量增多。由于經濟社會發展,人口向更具有區位優勢的區域轉移,許多鄉鎮逐步發展成為小城市,大城市周邊受其輻射帶動也會發展出多個衛星城,不同交通線路、交通方式交匯處也常常成為人口、產業的重要聚集地。 ( 2) 城市規模的擴大和城市群的形成。城市原有的行政空間不能滿足生產與生活的需要,城市規模增大,由原來的單中心結構向多中心結構轉變,在完善的交通網絡支持下與周邊市鎮建立起緊密的功能互補關系。1957 年,法國地理學家戈特曼在考察了北美城市化后提出大都市帶( Megalopolis) 概念,并認為 “大都市帶”是城鎮群體發展和人類社會居住形式的最高階段。 ( 3) 城市空間中交通線路、站點的周邊地區成為可達性高、運輸成本低的優勢地區,吸引人口、產業等向這些地區集聚,形成圍繞交通等基礎設施高密度集聚的空間形態。

        ( 二) 城市化的類型與階段劃分 隨著城市規模擴展、城市數量增多與交通運輸的發展,城市發展有 “向心”與 “離心”兩種趨勢。商業服務設施以及政府部門、企事業公司等向城市中心運動。而需要寬敞用地、安靜的環境或防止災害和污染的設施與部門,則從城市中心向外緣移動擴散。如果城市的離心擴展,一直保持與建成區接壤,稱之為外延型城市化。如果在推進過程中,出現了空間上與建成區斷開,則稱為飛地型城市化。與經濟發展同步的城市化稱之為積極型城市化,否則為消極型城市化。此外還有自上而下型城市化和自下而上型城市化。

        1976 年,美國地理學家波恩首次提出了 “逆城市化”的概念,用以描述發達國家城市化發展到一定階段,城市人口向鄉村居民點和小城鎮回流的現象。

        人們嘗試用不同指標來衡量全球、國家、地區、城市或人類歷史的某個階段的城市化水平,從而判斷某地或某時間段經濟社會的發展水平。美國地理學家諾瑟姆 ( 1979) 在研究了世界各國城市化過程所經歷的軌跡后,把一個國家和地區城市化的變化過程概括為一條稍被拉平的 S 型曲線 ( 圖 2) .當城市人口占總人口比重低于 30% 時,城市人口增長緩慢; 當城市人口超過 30% 時,城市人口迅速增加; 但當城市人口超過 70%后,城市人口又進入緩慢增長態勢。但高佩義 ( 1990) 表示,在城市人口比重為 10% 以下時,并未進入城市化階段。

        ( 三) 大城市化與城市群漸成世界城市化趨勢

        1960 至今,城市化在全球范圍內推廣、普及、快速發展階段。這一時期全世界城市化進程加速展開,尤其是發展中國家和地區 ( 見表 1) .到 2010年,全世界城市人口占全部人口的比重為 51. 8%.

        大城市化是當代城市化的一個重要特征,不僅表現在大城市數量急劇增加,而且出現了超級城市、大都市區等組織形式。1920 年,50 萬人口以上的大城市的人口占世界城市人口比例僅為 5%; 至 2000 年,400萬人口以上城市已占世界總人口的 19. 9%.大都區的出現不僅改變了城市的地域空間與規模,而且也使生產要素的流動以及政治、社會結構等發生了新的變化。世界城市化的新趨勢還表現在城市集群化。如西歐城市群、美國東部大西洋沿岸及五大湖沿岸城市群、日本東海道及太平洋沿岸城市群、中國的長三角、珠三角、環渤海城市群等。

        三、城市化與交通運輸的互動發展機制

        運輸化在城市化和工業化中的作用即: 以交通運輸的網絡經濟與區位性能,支持工業化的規模經濟、范圍經濟與產業升級,幫助實現城市土地的功能化利用和城市化聚集經濟,提高社會經濟時空關系的有效性和城市形態的合理化程度,減少因擁堵、污染等情況而導致的各種非效率現象。

        ( 一) 城市化與集聚經濟

        城市在本質上是聚集經濟。城市使一定地區的人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等聚集起來,通過城市活動滿足內部需要并向其他地區擴散。英國學者 K. J.巴頓 ( K. J. Button) 將城市的聚集經濟效應劃分為 10個方面。即: ( 1) 增加本地市場的潛在規模; ( 2)減少實際生產的費用; ( 3) 降低輸入本地區原料及延伸的費用; ( 4) 促進輔工業的建立; ( 5) 促進就業及相關制度的建立; ( 6) 有才能的經營家和企業家集聚; ( 7) 金融等行業機構條件更優越; ( 8)提供范圍更廣泛的設施如社交、教育; ( 9) 工商業者可以更有效地進行經營管理; ( 10) 激勵企業改革。

        聚集經濟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企業內部聚集經濟,是指企業在原有基礎上擴大其產量規模( 規模經濟) ,或者在原有基礎上增加產品種類 ( 范圍經濟) 所帶來的長期平均成本的下降。第二個層次是企業外部、產業內部的聚集經濟,被稱為 “區位經濟”( localization economies) ,主要指同一產業的企業或一組密切相關的產業,由于聚集在一個特定地區,通過產業功能聯系所獲得的外部經濟。第三個層次是由多個產業向城市地區集中形成的聚集經濟,也可稱作 “城市化經濟” ( urbanization economies) ,主要是由于產業間存在外部經濟,一個產業的發展通過其前向和后向聯系,可能對多個產業降低成本做出貢獻。城市化過程中的各種要素和經濟資源向城市的轉移和集中,正好滿足了 “城市化經濟”的要求。

        “城市化經濟”產生的主要原因是: 在城市化過程的某個臨界點之前,隨著人口規模的增大,城市人均建設與運營成本遞減,經濟效益遞增。首先,從人口集中的角度來看,大城市就業機會多,商品種類齊全,生活便利,于是人口向城市集中創造出更大的消費市場及人才市場,從而吸引更多的企業來此布局。

        其次,從企業集中的角度來看,城市由于擁有龐大的消費市場,有專業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對工業或商業企業產生吸引力。而工業和商業企業在城市集中布局使城市生活便利性進一步提高,從而吸引更多的企業和人口集聚于城市。再次,從基礎設施網絡的擴展來看,城市基礎設施網絡如道路網、供水網、供電網、供暖網、電信網等完善,改善了城市的生產環境和生活環境,從而吸引企業和居民向城市集中。人口與企業向城市的集中是有限度的,當城市達到一定人口規模時,規模收益被外部成本抵消,人口規模再繼續擴大時就會因各類擁堵而產生非效率與不經濟。

        此外,城市化達到一定階段后,不同城市在空間上聚集,形成城市群或城市帶,會產生關聯經濟和范圍經濟。城市群、城市帶中各個城市職能各異,有綜合性中心城市,也有專門化城市,如工業城市、商業城市、旅游業城市等。不同職能的城市之間存在著穩定的分工合作關系,致使城市之間在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等方面保持著密切的聯系,為各個城市的發展帶來益處。而且,城市群、城市帶形成多樣化的投資機遇和居住環境,吸引其他地區的企業、居民、生產要素向其集中。城市群、城市帶的磁場效應十分強大,原因如下: 第一,城市群、城市帶內形成了一體化的區域市場,使要素資源可以擺脫行政區界的阻礙,在城市群內各城市之間遵循市場交易機制自由流動。第二,城市群、城市帶內形成了龐大、一體化的交通等基礎設施網絡,使各組成城市可以共享其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從而單個城市的運營成本。第三,城市群、城市帶內的所有城市之間形成了穩定的分工與合作關系,城市之間不僅有廣泛而又緊密的經濟聯系,更有分工與合作,使城市群、城市帶的整體經濟效益倍增。

        ( 二) 交通運輸影響產業的時空結構

        城市化的發展過程伴隨運輸化的推進。運輸化發展的過程是機械動力運輸工具取代早期運輸工具、運輸網絡不斷擴展和完善、運輸能力擴大、位移的速度明顯提高、各類物資與人員的流動更為便捷、高效、運輸成本顯著下降的過程。運輸化發展帶來生產與生活時空結構的改變: 從空間尺度看,在同等成本(

        包括時間成本和運價的綜合成本) 條件下,人員、物資等的可達區域范圍不斷擴展; 從時間尺度看,到達相同地點所花費的時間縮短。運輸化的發展使得資源流動的自由性增強,產業通過對成本和收益的比較形成集聚或分散布局,人口也會因居住成本、交通成本等和收入的綜合影響而形成新的集聚狀態。 產業在城市集聚后,利于實現規模經濟與范圍經濟; 而當產業和人口的聚集引起了土地及原材料價格上漲、交通擁擠和環境質量下降等問題,且由此帶來的不經濟大于產業聚集給企業帶來的正的外部性時,產業將利用交通運輸業發展帶來的運輸成本變化、交通區位變化,通過擴散將最終實現新的規模經濟與范圍經濟。

        城市內或城市間的產業擴散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企業整體遷移,另一類是企業分蘗。所謂企業分蘗,是在保持企業主體不變的情況下,將企業的具體運營組織機構 ( 總部、研發、管理、采購、生產和銷售機構) 進行分設,在地區和空間上進行重新分布。以北京市內的企業為例,大多數企業的總部和管理、銷售部門都設在目前的東城、西城等中心城區,研發機構則設在海淀區和朝陽區,而生產部設在通州、石景山、順義等周邊地區。產業區域分工的結果就是在城市周圍形成若干個城市亞中心,這些城市亞中心和中心城市存在著密切的產業關聯。一般而言,由于與原聚集地區相鄰的地區有著相似的外部環境,并且與聚集地區聯系方便,有利于產品和原材料的運輸以及信息的獲取,產業會就近擴散。但在一定條件下,產業會產生跳躍式擴散,原因有兩個,一是接受擴散的地區雖然與聚集地區在空間不相鄰,但具備接受擴散所需的良好條件,交通運輸等基礎設施網絡完善、成本較低。二是接受擴散的地區存在某些方面的發展機遇或潛力。如美國洛杉磯的 28 個城市次中心,距離洛杉磯市中心最近的僅 4. 9 公里,最遠的為40. 7 公里。城市亞中心與主城區形成的產業區域分工,以及完善、便捷的交通網絡,吸引著人口和資源在主城區和城市亞中心之間不斷的分化和聚集。城市亞中心的產業聚集又會導致商業、交通運輸業等第三產業的迅速發展。

        ( 三) 交通運輸影響土地利用與城市形態

        土地利用是城市交通的根源,而城市交通又是土地利用的一個重要影響因素。不同的城市土地利用模式和布局所產生的交通需求不同,將影響城市交通網絡形態。從城市模式上看,單中心城市的核心只有一個,市中心交通需求量大,遠離市中心的交通需求量小,交通線路由市中心向外呈現放射狀分布。而多中心城市中各項基礎設施圍繞城市核心區分布,城市的交通需求呈現網絡狀布置。換個角度看,不同的交通方式也決定了不同的城市規模和城市形態,其內在的決定機制是人們的行為方式。出行需求是人[,!]們進行其他經濟和社會活動的一種派生需求,鑒于時間資源的稀缺性,人們花在出行上的時間是有限的,城市的規模不會無限度地擴大。

        隨著交通技術的進步和運輸速度的提高,相同時間內人們的可達范圍不斷擴展,城市的規模也不斷擴大;同時由于人們通常不能忍受在城市中單程出行時間超過 2 小時,單程出行平均時間過長的地區土地的價值與功能將受到影響。

        在交通方式和交通技術發展的不同階段,出現了不同的城市形態。19 世紀中期以前,西方城市中的出行方式主要是步行,步行城市人口密度高、土地混合使用、街道狹窄,居民出行通常在平均步行半小時的可達范圍內,城市規模較小。19 世紀中期步行城市開始不能適應人口和工業發展的壓力,火車和有軌電車的使用推動城市向外擴展,新的交通方式使人們平均半小時的可達范圍擴展到 20 - 30 公里,城市規模迅速增長。在軌道交通車站周圍出現了城市次中心。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后,汽車的普遍使用使城市規模進一步擴展到汽車半小時可達的 50 公里,西方一些城市呈現出低密度、蔓延式、郊區化、汽車依賴型發展形態。而從 1980 年代末期開始,由于汽車城市導致的通勤時間過長、交通擁堵、能源大量消耗、污染日益嚴重等問題,在美國和歐洲又重新強調公共交通導向的城市開發模式 ( transit - oriented develop-ment,TOD) 的重要性。

        城市交通與土地利用的相互作用因可達性的改變而發生。城市交通設施建設可以改變某一區域的可達性,人們傾向于在具有可達性優勢的區域進行生活和生產活動,對這類地區實施高強度開發,將引發新的交通需求,形成互動發展過>:請記住我站域名/

        ( 四) 公交導向的城市發展模式 ( TOD) 成為趨勢

        快速城市化背景下,資源與環境對城市發展的約束不斷增強,無需蔓延的城市發展模式不具備可持續性。鑒于城市化與交通運輸間的緊密互動關系,美國建筑設計師哈里森·弗雷克最早提出公共交通導向的城市發展模式 ( Transport Oriented Development,簡稱TOD) ,即發展一種以公共交通為中樞、綜合發展的步行化城區。其中,公共交通主要是地鐵、輕軌等軌道交通及巴士等,以公交站點為中心、以 400 -800m( 5 -10 分鐘步行路程) 為半徑建立集工作、商業、文化、教育、居住等為一體的城區。TOD 的本質是通過土地利用和交通政策來協調城市發展過程中產生的交通擁堵與用地不足的矛盾,塑造緊湊型的網絡化城市空間形態,促進城市可持續發展,其具體收益如: ( 1) 減少中心衰退; ( 2) 降低通勤費用,促進居住與就業的平衡; ( 3) 減少基礎設施投資和運營費用; ( 4) 節省土地資源; ( 5) 保護環境,資料表明,TOD 的發展模式可以使每個家庭減少 20% 左右的 CO2 排放; ( 6) 提高社區居民的生活質量。TOD已成為新城市主義 最具代表性的模式之一,成功的典范為香港、東京等國際化大都市。

        香港是世界上人口最稠密的城市,城市交通的順暢與 TOD 模式的發展密不可分。倫敦政治經濟學院的一項研究表明,香港 43% 的居民與 57% 的就業崗位均分布在鐵路車站周邊 500m 范圍內。商務中心更是高度集中在各類公共交通工具的大型樞紐處,如中環 - 金鐘 - 銅鑼灣地鐵沿線的平均就業密度超過每公頃 2000 人,從多數建筑到地鐵站的步行距離僅 200m左右。由于客源充足,公共汽車公司能夠保持良好的經營效益,維持高質量的服務,形成良性循環。

        由于土地缺乏以及全部依賴進口石油,日本在歷史上一直采取鼓勵公共交通的政策。東京的鐵路( 包括地面和地下鐵路) 是這個城市最主要的公共交通方式。與其他國際性大城市不同,包圍著東京中心高密度發展地區的著名城市環路不是大容量快速汽車道路,而是一條環形鐵路---山手環線。山手環線起著減輕城市中心地區交通壓力的作用,同時也將大量的職工和購物者帶到城市中心。東京的新老 CBD 幾乎全部集中在山手環線和中央線的車站附近,形成“車站城”.由山手環線向外放射的郊區私營鐵路沿線更存在一系列典型的公共交通社區。對日本私營鐵路的經營者而言,修建鐵路不僅能

        從為城市提供交通服務中獲利,也是房地產開發的重要商機。鐵路公司通常由分別先行從農民手中廉價獲得沿線土地的眾多公司合伙組成,統一進行土地利用與鐵路建設規劃以及基礎設施配套。由于交通方便程度不同,越靠近車站物業價值越高,房地產開發自然向車站集中。鐵路公司還經營其它與鐵路共生的商業項目,包括百貨商店、體育場館、游樂公園等,許多項目直接布置在車站建筑內,它們既可以利用鐵路的客流,又能夠為鐵路提供客流。不少鐵路公司還經營接駁公共汽車線路,雖然公交線路本身虧本率較高,但有助于維持公共交通方式的支配性地位,保證鐵路的客流強度。在分配土地用途的過程中,鐵路公司特別注意以極優惠的方式吸引各類學校、醫療中心、郵局、圖書館、消防局以及其它政府機構,不僅能夠增加當地的房地產吸引力,還可以為鐵路提供非高峰時間客流。 綜上,TOD 發展模式可有效利用有限的土地資源,避免城市建設中的土地浪費,解決城市特別是大城市交通擁堵問題,并塑造更為科學的城市空間形態。當前我國正處于城市化高速發展時期,TOD 模式是值得探索、應用以促進城市可持續發展的有效途徑之一。

        ? 四、展望與建議: 現階段城市化對綜合交通運輸的要求

        城市化的推進帶來運輸需求的數量增長、運輸需求的布局變化,對運輸服務的質量要求也與以前大不相同。首先,城市化帶來運輸量與布局的變化。城市規模擴大后,人們的居住區與工作區逐步分離,城市內部客貨運輸需求增加; 城市是人口密集的大系統,需要從外部運入所需的物品與服務,同時又會不斷創造出新的物品與服務,對外客貨運輸增加。具體來看,近年來城市內各功能區間、大城市與衛星城之間、城市與其周邊鄉村之間、與鄰近重要城市間、城市群內各城市間、相互鄰近的城市群間、重要國際大都市之間的客貨運量增長較為顯著。其次,城市化產生對更高質量運輸服務的需求,特別是完整運輸產品、JIT ( Just in Time) 式運輸服務的需求。早期的運輸業更注重完成客貨位移,而隨著時間的推移,社會需求要求不僅要完成客貨位移,還要保證位移過程中的安全、方便、快速、舒適等等效用,更延伸出門到門、一站式服務、高頻率等高級服務,對運輸產品的最高要求則是能實現 “JIT”式服務。再次,城市化發展使得運輸業發展的約束增加。大規模城市化過程中,土地、能源、生態環境與經濟社會發展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交通運輸是對土地與能源消耗巨大的行業,其發展更需要與城市發展、產業發展相結合,努力實現低消耗 ( 減少對土地、能源等的消耗,減少對環境的破壞) 、低成本、高效率。

        現階段運輸需求的變化使得單一運輸方式無法滿足現階段的需求,運輸業的綜合化是必然趨勢。城市化對綜合交通運輸提出的要求主要如下:

        1. 加強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單一運輸方式顯然無法提供高質量的完整運輸產品,滿足復雜多樣的運輸需求,而綜合運輸集成各種運輸方式與系統的功能,可一體化高效率完成人與貨物空間位移。此外,現有由各種現代運輸方式集合而成的所謂 “運輸業”,與社會經濟中的交通運輸體系并不是同一個概念,前者一般來說只不過是后者中的一個主要部分。綜合交通規劃應該針對整個交通運輸體系,從整個社會經濟發展包括其空間結構變化和資源環境的約束條件出發,考慮需求管理和所有服務供給包括自服務以及各其他相關領域的交通運輸實現問題,從更廣的視角分析并把握未來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發展,實現運輸體系各方的協作,更好地滿足社會經濟的交通運輸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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