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未成年相關法律知識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法》,發揮法律援助職能作用,切實為未成年人尤其是為新市民子女及其家庭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依法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平安建設,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經研究決定開展“新希望法律援助關愛行動”,特制定意見如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以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全面貫徹落實《司法部關于貫徹落實〈法律援助條例〉促進和規范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見》及《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將法律援助納入平安社市工程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建立完善的法律援助體系,切實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充分發揮法律援助機構在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重要作用。
二、目標任務
1、通過開展“新希望法律援助關愛行動”,在未成年人當中開展法律援助知識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識和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的能力;
2、通過開展“新希望法律援助關愛行動”,擴大法律援助宣傳覆蓋面,提高家庭特別是新市民家庭,維護未成年人、維護新市民自身合法權益的法律意識,形成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
3、整合資源為未成年人以及新市民提供優質、高效、準確的法律咨詢和維權服務。凡無經濟能力的新市民家庭,在遇到涉法案件時,欲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可由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時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
三、活動內容:
1、開展送書籍、送法律、送服務的“三送”活動,把法律援助知識和法律服務送到未成年人身邊;
2、組織政治素養高、業務能力突出的優秀律師事務所擔任學校及新市民家庭的法律顧問;
3、面向社會公布未成年人維權熱線,擴大未成年人維權途徑;
4、開展針對未成年人權益保障以及勞動者權益保障的法制講堂、法律授課等專題講座,提高維護未成年人、維護新市民自身合法權益的法律意識;
5、各中、小學校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維權聯絡站”,由負責未成年維權的團(隊)負責人擔任聯絡員,經相關法律知識培訓后,負責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維權工作的宣傳咨詢、協調、服務工作。
四、幾點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大宣傳。要充分認識“新希望法律援助關愛行動”重要意義,各相關單位、部門要結合“六五”普法,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及《法律援助條例》的宣傳工作,使全社會都來關心未成年人維權保護工作;
一、知法懂法,提高自身素質
新課程改革以后,在思想品德教材中,涉及了很多法律知識,如教材中有關未成年人保護的法律,有關保護隱私、保護受教育權和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法律內容等。因此,要想搞好自己的教育教學,幫助學生了解和掌握這些法律知識,思想品德教師就必須不斷地學習相關法律知識,充實自己的頭腦,更新自己的知識結構。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這些與教學有關的法律知識。只有用這些法律知識來武裝自己的頭腦,規范自己的言行,才能教育學生學法守法,行之有效地幫助學生提高了法律意識,從而也使我們自身的法律素質提高了。
二、以身作則,言傳身教
“學高為師,身正為范。”教師的工作不只是講授知識,只有用人格才能影響人格,只有用情感才能喚醒情感,教師的作用在于做出榜樣。如果教師在教學過程中常有私自拆開學生信件、體罰、變相體罰學生等現象發生等,那又怎么去教育學生遵紀守法呢?這要求我們教師要加強師德修養,嚴于律己,依法施教,做守法的模范,以自己的正確言行引導學生,以自己的修為感染學生,努力讓自己成為學生心中的偶像,只有這樣,對青少年學生的成長教育才能潛移默化,水到渠成。
三、創設情境,強化學生的法律意識
作為一名思想品德教師,主要任務是將法制教育融入課堂教學活動中去,豐富學生的法律知識,如果單純地講解法律條文,用空洞的理論去說教,不能真正落實法制教育。因此,我們在課堂教學中要注重創設情景,讓學生通過思考、交流、體驗的過程來理解法律知識,提升法律意識,自覺規范自己的言行。
在講消費者權益一課時,我把學生分成四個小組,讓學生做了一次問卷調查,自己設計調查題目。每個小組調查得非常順利。回來之后,談了自己的感受。通過這次調查,學生深切地認識到了下面幾點:(1)在生活中,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很容易受到侵害。受到侵害后,有的忍氣吞聲、有的以牙還牙、還有的依法維權。(2)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的現象時有發生。所以我們國家應加大執法力度,生產者、銷售者、消費者都要依法規范自己的行為。
四、利用班會課,滲透法制教育
知識與技能:
家庭保護和學校保護的含義、內容、作用,增強學生對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理解,提高辨別是非的能力及依法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
過程與方法:
在明確講述家庭保護和學校保護的涵義、內容和作用的基礎上,教師可以提供幾個典型的相關案例,由學生進行個案分析,加深對以上內容的理解。
情感、態度與價值觀:
引導學生珍惜和運用自己的合法權益,增強學生依法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
教學建議
重點、難點與疑點分析
家庭保護和學校保護的基本要求是本框的教學重點。因為本框集中介紹的是家庭、學校對未成年人保護的責任,使學生明確相關的法律內容,以達到依法保護自己合法權益和依法約束自己行為的目的,因此將“家庭保護和學校保護的基本要求”確定為本框的教學重點。
教法建議
本框集中介紹了家庭和社會在保護未成年人方面的責任。包括家庭保護和學校保護兩部分內容。
家庭保護:教師在講述時,要緊緊抓住“家庭保護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基本保證”這一點,最好能舉幾個典型的正反面實例來進行論證。
教師在講述家庭保護的作用時要強調,家庭保護一方面要反對對未成年人子女只養不教、放任自流,另一方面也要反對家長對未成年子女過分溺愛或管教過嚴。
教材對家庭保護的基本要求從四個方面進行了具體闡述。關于這些內容,教師最好通過對典型事例的分析來進行詳細講解,或者讓同學們搜尋自己所見所聞中的典型案例,由學生進行分析,其他同學和教師進行補充,加深對教材內容的理解。
學校保護:這部分內容,教師可以采用與學生一起對學生每天的在校時間和一個人一生中的在校時間,進行統計的方法使學生對學校在一個人、特別是未成年人的成長中所起的重要作用有一個感性的認識。
教學設計示例
提問:未成年人要健康成長需要哪些方面的努力呢?
歸納:
——需要家庭、學校、社會和司法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今天,我們就具體來看看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此都有哪些規定。
二、家庭保護和學校保護(板書)
1、在介紹完家庭保護的涵義以后,教師可以列舉一個典型案例,與學生一起進行分析,歸納出家庭保護的重要意義,并結合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講清楚家庭保護的作用、內容。
附:案例——“弱智兒遭虐待死亡,無情父母被判徒刑”(詳見擴展資料中文字資料3)
2、在介紹完學校保護的涵義以后,教師可以列舉一個典型案例(見擴展資料),與學生一起進行分析,歸納出學校保護的重要意義,并結合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講清楚學校保護的作用、內容。
下課之前,利用一點時間布置模擬法庭的活動
案例(略)
探究活動
題目:模擬法庭--審理一起家庭虐待弱智兒童的案件
(一)活動目標:
1、熟練掌握家庭保護的相關知識。
2、對法庭審理的法律程序、職責有一個清楚的認識,體會法律的尊嚴。
3、對未成年人保護法、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有更深入、全面的理解。
(二)教學步驟:
1、組織學生去法庭旁聽或觀看法庭審理案件的錄像,對法庭審理有一個感性的認識。
2、組織學生閱讀相關的法律知識,并根據所給案情進行討論、分析。
一、在學生自愿報名的基礎上分配角色,擔當各個角色的學生組成不同的幾個小組進行分頭準備。
二、模擬法庭對虐待弱智兒童案件進行審理。
三、全班進行最佳表演獎、最佳組織獎、最佳辯論獎等獎項的評選。
(三)對教師的建議
1、聯系法庭旁聽或準備法庭審理案件的錄像,準備相關的資料,當好學生的顧問。
2、充分發動學生來參與此活動,發揮學生的積極性和想象力。
(四)評價重點
1、學生參與活動的情況,能否恰當運用教材和法律中相關的概念和解釋。
未成年人的保護在全世界都受到特別的重視。中國在這方面也制定了相關的法律。然而近年來,作為新聞媒體,在對未成年人進行采訪報道的時候,卻屢屢發生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現象,主要表現在對未成年人名譽權、肖像權、隱私權等方面的侵害。
一、對受害未成年人采訪報道中的問題
未成年人是社會中的弱勢群體,常常成為受欺負、受侵害的對象而新聞媒體又常常對他們“雪上加霜”。如今年初在京某電視臺法制欄目曾報道了一名16歲少女遭的事件,電視畫面上竟然未對這位少女做任何的保護處理,既沒有讓她背對觀眾,也沒有在她的正面形象上做“馬賽克”遮擋,使這一位肉體上受欺凌的少女又遭受了一次更大的精神傷害。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3O條明確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在新聞報道中,一些新聞單位時常忽略這一規定。有一雇主殘酷虐待小保姆的案例,少數報刊為招攬讀者,在報道中不厭其煩地披露雇主對小保姆耍流氓的犯罪細節,詳盡報道小保姆受辱的經過,一家報紙甚至從公安機關找來該案的預審記錄,在報紙上不加選擇地登出來。再者,還有一些報刊在報道打擊拐賣少女的新聞中,詳細披露少女受辱的情況,爾后,又在報道中登出該少女的姓名或家庭所在地;還有的報刊刊登被拐賣少女與解救她們的公安人員依依惜別時的新聞照片,電視新聞報道中也時常播出類似的鏡頭。諸如此類的做法,在被拐賣少女的家鄉所在地,也很容易引起當地人們的注意,實際上間接地披露了少女被拐賣受辱的隱私,也是不妥當的。
二、對違法犯罪未成年人采訪報道中的問題
近年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案件呈上升趨勢,新聞報道自然對此頗為關注。但是在這些新聞報道中也有兩個偏向:一是對未成年人犯罪情節過程表現過細,容易造成其他未成年人模仿,導致更多的未成年人犯罪。如去年12月浙江省永嘉縣橋頭中學學生鄒昭靜被同班兩名同學綁架、勒索、殺害的事件,從這兩名同學如何騙鄒昭靜出校,到如何勒索要錢、如何殺死他等等,新聞報道中表現的十分詳細;二是對違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出生地、家庭、學校、老師、父母等交待的過分詳細,甚至還進行了專門采訪。
前不久,一家地方電視臺在報道當地剛剛抓獲的一少年犯罪團伙的新聞中,電視屏幕上—一出現這些未成年犯罪人的特寫鏡頭。與此同時,播音員將每一名犯罪少年的姓名、年齡、就讀學校和年級、父母親職業等情況,—一向觀眾作出介紹。如此做法,更是嚴重違反《未成年人保護法》的。這樣,使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在獲取新生重新走進學校、走向社會時幾乎沒有“棲身之地”。
三、其它方面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問題
在涉及未成年人采訪報道的其它方面,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問題。《未成年人保護法》第28條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對這一條款的規定,新聞單位一般說來是不可能直接違反的。但有的新聞單位由于疏忽大意還是出了問題:一家報紙曾刊登過一條評選“十佳保姆”并予以表彰的新聞,遺憾的是,被表彰的“十佳保姆”中,最小的一名保姆竟然是個年齡只有15歲的小女孩。
另外,在現今某些報刊上,甚至在以青少年為讀者對象的一些青少年報刊上,為了招攬讀者,也時常出現具體描繪、暴力、兇殺、恐怖等方面內容的文章或作品。在某些地方電視臺公開播放一些錄像節目中,也不乏表現、暴力、兇殺、恐怖等內容的畫面。報刊、電視臺的這些做法,對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是極為不利的,也是《未成年人保護法》所不允許的。
在一些新聞單位中,時常出現一些侵犯未成年人著作權的情況,有的新聞單位刊登、播放和使用未成年人的作品,以著作權人尚未成年為由,不署上作者的姓名,不按規定支付作者應得的報酬。還有的不經未成年人的允許和同意,非法刊登、選編和使用未成年人的作品。這些行為,不僅直接違反我國的《著作權法》,同時,也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
四、原因和對策
1、輕視未成年人現象
許多新聞從業人員頭腦中有這么一種觀念,認為成年人才具有法律的責任和義務,才具有合法權益,而未成年人似乎就沒有。所以在采訪報道中,對成年人的名譽權、肖像權、隱私權方面還比較注意保護,怕惹上官司。而對未成年人似乎就不屑一顧了,好像未成年人就是他們任意擺布的對象,想怎么寫就怎么寫,想怎么拍攝就怎么拍攝,想怎么“暴露”就怎么“暴露”。實際上,未成年人享有許多成年人所沒有的特殊權利,未成年人應該受到特殊的保護。
2、法律知識欠缺,法制觀念淡薄
造成未成年人在新聞報道中合法權益受侵害的根本原因,就是這些新聞從業人員的法律知識欠缺,法制觀念淡薄。平時或許只注重了業務知識的學習,而對于法律知識過問的甚少,甚至不學法、不知法、不懂法。在我們國家實行“以法治國”的今天,全社會日益走上法制化軌道的時候,這樣的業務素質顯然是不符合要求的。其實,當你在采訪報道未成年人事件的時候,只要看一看相關的法律,就可心中有數。《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30條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隱私”。《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5條規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聞報道、影視節目、公共出版物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斷出該未成年人的資料”。
[關鍵詞]刑事訴訟;未成年人;權利
未成年人在法律規定中屬于特殊的一類人群,其思維方式以及行為模式都處于不穩定時期,對法律知識的欠缺,因此在社會環境的影響下極容易走上違法的道路,造成對未成年人的傷害。同時法律懲處所面對的對象主要是成年人群體,因此需要有較為完整的法律體系保障未成年人的權利不受侵害。我國在法律建設中設立了《未成年人保護法》作為專門性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律,在具體的刑事案件中提供了相關法律規定以及依據。除此之外在刑事法律中《刑事訴訟法》也為未成年人的權利保護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一、刑事訴訟中未成年人權利保護現狀
(一)刑事訴訟給予未成年人人身自由權保護
人身自由權是未成年人最為基本的一項權利,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將不能自主地行動和自由地選擇,這將限制未成年人的發展。一旦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如羈押逮捕拘留等形式將導致未成年人沒有自主的空間來實現自我的意愿。在我國的法律實踐過程中關于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限制需要有公檢法三個部門共同行使,即觸及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權需要各個部門能夠結合具體的案件情況對未成年人審慎適用強制措施制度,保護未成年人最基本的權利不被侵犯。我國《憲法》《刑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權作出了明確化的規定,在處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時需要根據犯罪的事實以及犯罪動機和社會危害性并結合律師的相關意見對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權進行保護,為未成年人創造一個適宜的生長環境和法治空間。
(二)刑事訴訟給予未成年人隱私權保護
隱私權是未成年人對自己的私人信息一種自我控制自我支配以防止別人對其秘密信息的亂用和侵犯的一種自由權利。未成年人的隱私權涉及未成年人個人的生活也關系到未成年人在未來的工作和學習。在一些社會觀點看來,未成年人一旦受到法律的懲處就意味著其個人品行問題,法律處罰后的未成年人隱私得不到保護后就會給自己帶來各種社會偏見與心理壓力。譹訛刑事訴訟給予了未成年人的隱私權保護,即通過犯罪記錄封存制度來保護未成年人隱私權。在《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七條第三款都明確規定了未成年人在刑滿釋放時,其犯罪記錄應封存,并在適當時機加以銷毀。《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五條對免除前科報告義務有進一步的規定。這些法律條文都保證了對未成年人的隱私權保護,為未成年人能夠順利進入社會生活提供了制度性的保障。
(三)刑事訴訟給予未成年人辯護權保護未成年人辯護權并不單指未成年人針對控訴進行辯護,而是在未成年人辯護訴訟能力有限的情況下,未成年人可以尋求合適成年人到場,從而減少未成年人對控訴的壓力。合適成年人除了在心理上給予未成年人安慰與支持之外還具有其相應的權利,即“除享有法律規定的對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侵犯未成年人刑事訴訟權利的行為提出意見、監督辦案等權利外,還可閱讀筆錄、發表意見,參與法庭教育、可以受委托進行刑事和解等工作。”譺訛相對于現實生活中的監護人,在法律實踐過程中的合適成年人將積極維護未成年人的權利,在面對不當的法律實踐行為時能夠提供法律幫助,特別是為了加快案件偵破過程,在偵查過程中出現各種恐嚇與威脅的方式,這時合適成年人將對案件的不正規進程提出異議,將為未成年人提供有效的權利保護。
(四)刑事訴訟給予未成年人人格尊嚴權保護
人格尊嚴權很容易受到來自不熟悉其生存環境的外界主體影響甚至是侵犯,為了有效保護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權,需要社會尊重未成年人的意見和建議,需要從未成年人的實際情況進行思考問題,在我國的法律體系中建立了社會調查制度來保護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權。特別是《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八條規定了社會調查不是直接來反映某個案件本身的事實,而是反映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性格特點、成長經歷、接受幫教的條件等,應具有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從法律文本中的規定上看,在處理未成年人案件的過程中未成年人的相關生存環境以及生存條件都受到了重視,未成年人的真實生活場景得到了解和熟悉,在案件的辦理中能夠給予未成年人更多的關愛,能夠根據其實際情況給予更多的尊重和保護。
二、刑事訴訟中未成年人權利保護存在的問題
權利保護受到社會的重視,我國在相關立法上也取得了一定的進步,各種法律法規的制定以及法律解釋的提出為未成年人的權利保護提供了堅實的屏障,但是在處理未成年人的案件過程中各個環節上未成年人權利保護存在一些問題。
(一)立案偵查階段缺少指定律師介入
為了保障未成年的合法權利不受侵犯,在法律規定中存在著合適成年人的介入來改善未成年人心理狀況,為未成年人提供各種意見和建議來保護未成年人的權利。而且即使未成年人具有一定的犯罪可能,但是犯罪嫌疑人仍具有一定的人身權利,仍享有最基本的辯護權。但是在我國的司法實踐過程別是立案偵查階段,我國缺少指定律師的介入,一方面在立案偵查階段主要是公安機關執行,律師發揮的作用主要在維護未成年人的基本權利,提供基本的法律咨詢,但是未成年人并不具備聘請律師的條件,同時在指定律師介入后,未成年人家庭將支付一定的費用,在我國法律文化并不是很強的背景下,我國未成年人案件偵查階段就缺少了律師的角色。
(二)前社會調查不足,暫緩制度不到位
前是未成年人權利保護的重要階段,是對案件行使判讀以及庭訴的重要前提基礎。在前進行社會調查能夠獲得未成年人的更多信息,能夠對未成年人案件的處理提供一定的幫助。但是在案件的辦理過程中對未成年人的社會調查工作效果并不是很滿意,特別是沒有專業性的調查機構也沒有專業性的人員負責社會調查,一些社會調查結果都流露出形式化的因素,這些未能起到對未成年人權利保護的作用。同時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權利,法律案例中存在著暫緩的先例,暫緩是檢察機關在根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性質以及犯罪年齡和處境以及犯罪的危害程度依法認定沒有立即追究刑事責任的必要而做出的暫時不予提起公訴的制度,由于我國的法律理念以及法律實踐上缺少對這一制度的強烈訴求,因此我國也沒有出現針對暫緩制度的專門性規定。
(三)審判機構不健全、審判組織形式規定不明確
審判機構是專業性的處理未成年人案件的主體,在我國并沒有專業性的針對未成年人的審判機構以及隊伍。在我國的司法實踐中根據實踐需要出現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議庭、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審判庭等等,盡管這些機構存在,但臨時性較強,很少能夠固定的存在于實踐的過程。在處理未成年人案件時比較特殊,總體來看,未成年人案件一般危害性較小,而且案件的發生頻率也較小,考慮這些情況就沒有專業性的審判機構,在具體案件處理中就臨時設立專門的審判機構,這些機構的建立就需要有穩定的審判人員,需要法官具備一定的業務素質。但是在實踐中很少有高素質的審判人員,也缺少全面綜合型的法官。我國的司法實踐中對未成年人的審判組織形式規定存在著合議制以及獨任制兩種形式,但是具體采取哪種形式需要由當地的法院進行具體化的規定。譼訛囿于不同地區的情況以及不同地區法院的考慮問題角度以及全國性的規定缺乏造成了未成年人審判組織形式不明確的狀態。
(四)未成年人案件執行缺乏對未成年人的再教育
未成年人案件根據案件情節以及案件后果影響的大小并按照法律進行裁決,未成年人既有接受案件裁決結果的義務同時也享有在接受改造過程中接受教育的權利。未成年人是一個特殊的群體,一般還處于義務教育階段,一旦接受改造就缺少接受教育的機會,事實上未成年人犯接受更多的是勞動技能教育以及思想改造,很少能夠完整地完成未成年人應該完成的教育。因為在接受勞動改造的過程中未成年人的心理缺少相應的專業知識教育,即使未成年人能夠重新融入社會,但是因為缺少社會中所必備的知識以及交往經驗,這些都會給未成年人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未成年人不同于成年人,因此在接受勞動改造的過程中也需要考慮未成年人的具體情況,需要給予未成年人一定的保護。
三、未成年人刑事訴訟權利保護制度的完善
未成年人刑事訴訟權利保護既需要從司法實踐的各個階段入手來保障,同時也需要從宏觀的架構上滿足未成年人權利保護的各項硬件設施。刑事訴訟中未成年人的權利保護需要從各個方面進行維護,打造維護未成年人權利的屏障。
(一)注重司法實踐經驗,加強未成年人的刑事立法工作
我國刑事訴訟中未成年人的權利保護有一定的法律依據,但是法律規定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呈現出各種顧及不到的地方,為了更好地保護未成年人的權利需要結合各地的司法實踐,同時要對比中西方關于未成年人保護方面的規定,借鑒西方發達國家未成年人權利保護方面的優秀做法,更好地融入我國的法治環境中,從而提高我國未成年人刑事立法工作的質量。如在我國未成年人的刑事立法工作上應該將全國各地的未成年人案件按照統一標準處理,應該降低對未成年人的相關懲罰,同時要加強對未成年人的相關教育改造,提高未成年人的教育水平。
(二)加強刑事訴訟機構建設,明確審判組織形式
在我國的司法組織體系中缺少對未成年人案件處理的專門性機構,在我國也不存在著專門性的處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偵查機構。處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司法機構都是隸屬于相關的機構之中,而且由于地方法院在觀念上的不同采取的審判組織形式也有所差異,組織機構以及組織形式上的細微區別會影響到法律判決上的差別,最終會影響到未成年人的權利。譽訛為了更好地推進法治化建設,提高法治質量需要加強專門性的刑事訴訟機構建設,需要有專門性的人才從事刑事訴訟,提高未成年人案件的科學性以及客觀性。
(三)完善未成年人刑事訴訟制度,實施多樣化刑罰方式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確保宣傳活動有效開展。
鎮對三月法制宣傳月工作提前進行了安排部署,并召開了全鎮各村(社區)、司法所負責人員會議,進一步動員部署。動員會上,鎮領導要求“本次宣傳活動形式要多樣,內容要豐富,宣傳氛圍要濃厚”,并且要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月”、“公民道德建設宣傳月”、“3.15”維護消費者權益宣傳日活動有機結合,廣泛動員發動,使全鎮上下明確目標,統一認識,積極響應,將三月法制宣傳月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制定切實可行的宣傳方案,確保了整個活動的深入開展。
二、突出重點,注重實效,扎實開展了豐富多彩的法制宣傳活動。
1、集中街頭設點開展了豐富多彩的法制宣傳活動。其宣傳教育的主要內容為《憲法》、《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突發事件應對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條例》、《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一是在宣傳點、各移民安置點和交通要道懸掛多條法制宣傳標語;二是集中人員發放與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宣傳資料;三是擺放禁毒、安全、防盜、防火等宣傳展板,懸掛防邪、《義務教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法律六進等宣傳圖畫。宣傳活動有聲有勢,廣大群眾積極響應,其間發放宣傳資料3000余份,接受咨詢200余人次。
2、廣泛開展各種形式的宣傳活動。一是積極開展法制講座,不斷提高村、組干部、機關公職人員法律素質,為村組干部系統講解了《婚姻家庭法》;二是各村組充分利用專欄、傳單、標語等形式宣傳了與群眾生活相關的法律法規,全鎮共辦法制專欄、板報5期,主要宣傳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毒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稅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三是3月15日“消費者權益保護日”,鎮特地組織人員向過往群眾宣傳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此次活動,接受群眾咨詢100余人次,散發宣傳資料1000余份,宣傳教育面達3000人次。四是有效整合利用村上的法律圖書資源,持續不斷地為老百姓進行法制宣傳,同時也為“四下鄉”活動的開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五是以案說法式宣傳活動,開展現場調解活動,吸引了廣大群眾駐足觀看,達到了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三、存在問題和不足。
在對學生進行法律制教育中,我主要努力做到三個方面。
一、從青少年年齡特點出發,講究實效
青少年時期是人生最美好的時期,他們風華正茂,正是學習知識、學習做人的時期。在這一時期,他們可塑性很強,模仿性很強。同時,青少年正處在人生發展的“邊緣”時期,他們身體迅速發育,可是各種心理能力,特別是判斷力和情緒調節能力并沒有得到相應發展,適應環境能力、社會經驗等也十分欠缺,這使青少年面臨很大的進行不良行為的危險性。而且,由于青少年身體發育和社會地位的變化,父母和社會也不再給他們很多保護和幫助,而是鼓勵他們獨立自主的解決問題,這會進一步加劇青少年進行不良行為的危害。因此青少年特別需要在心里和行為上會的具體的指導和幫助。我在日常注意觀察學生的言行,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決不姑息。在方法上盡量生動、具體、形象、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不簡單搬用中學生難以理解的法律條文和概念,防止成人化,防止空洞說教,提高教育效果,做到事半功倍。
二、以道德實踐活動為切入點,進行法制教育
學生法制觀念的逐步形成是建立在道德觀的行為規范基礎上的。“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每個學校都制定了《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等規章制度,學生們懾于校規校紀的威嚴,日常行為中的確實有所收斂。但一走出校門,一部分學生又會放蕩不羈。所以我在對學生進行規范教育的同時,還注重對學生進行良好的道德行為培養,讓學生進行道德實踐活動,充分利用板報、展窗等宣傳、實踐活動。例如,每年三月是傳統的“學雷鋒月”。我們班便召開“學雷鋒動員會”,學習雷鋒事跡,明確學習方向,開展“我為學校或班級做兩件事”活動等,要求從小事做起,好事不求做大,但求做實、做好。結果,學生們熱情很高,他們有的為學校捐兩本好書,有的幫助一名差生,有的管起教師某個角落的衛生。活動后,班里又組織評選一名“活雷鋒”,這樣增強了學生的榮譽感。
再如,如今學生多為獨生子女,許多孩子散漫任性,自私且缺乏愛心,只注重自身感受,不知道關心別人,我們班利用各種節日開展各種活動。結合“母親節”開展“我為父母洗次頭”、“我為父母做頓飯”等形式的活動,教育學生把孝心獻給父母。活動后,人人都寫體會,用此來體驗父母的恩情。生動活潑的德育活動,使學生逐漸形成了良好的習慣,無形地支配著每個學生的行動,塑造他們的心靈,幫助他們確立正確的奮斗目標、揚起進取風帆,使正氣得到弘揚,歪風得到抵制,然后在意典型的人和事產生巨大的感染力,以此帶動全班向榜樣看齊,向先進學習,從而培養和提高他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約束能力。
三、堅持正面教育,學習有關的法律知識
現在我們正向知識經濟時代邁進,“知識”包括法律知識。一個法盲是很難在一個飛速發展、日益復雜的社會中生存的。了解一些法律知識是執法社會對中學生的最起碼要求,也是其守法、用法的前提。因此采用法律知識競賽、演講、專題討論會、辦法制宣傳欄等形式,有選擇性地對學生進行《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環境保護法》等有關公民權利、義務、刑法的常識教育,使每個學生懂得基本法律常識,形成良好的品德修養、勤奮學習、遵紀守法,而且在受到不法行為侵害時,懂得用法律的手段保護自己。讓學生把遵紀守法視為自己的基本義務,要記住知法犯法固然該罰,不知法而犯法也要受罰,“不知法”不能成為免受懲罰的理由。
一、強化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
區委、區政府始終高度重視全區“七五”普法工作,每年年初積極安排部署全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2020年4月,區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了《2020年全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內容涵蓋2020年全區重點普法目錄、2020年全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內容安排以及2020年全區普法依法治理重點工作事項等工作內容,明確了全區各單位2020年度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核心內容和任務安排,為全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依據和保障,引領著全區2020年度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加強法治宣傳,助力疫情防控
2020年伊始,病毒肆虐中華大地,為積極應對當前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嚴峻形勢,區司法局、區法宣辦加強全區法治宣傳工作力度,持續進行疫情防控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宣傳,助力全區疫情防控工作。1月底,全區各單位成立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疫情防控工作實施方案及法治宣傳方案,組織召開了第一次領導小組會議,對疫情全面防控和法治宣傳工作做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區司法局、區法宣辦積極向全區各單位轉發、印發由全國普法辦制作的“防控疫情法治同行”——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當前防控工作有關法律知識問答,助力全區疫情防控一線工作人員開展疫情防控法治宣傳工作。2月2日,全區選派288名黨員干部赴社區一線開展疫情防控工作,通過開展疫情防控法治宣傳勸導、發放疫情防控法律知識問答、摸排登記等方式協助配合街道社區,在統籌推進中匯聚宣傳合力。4月初,區司法局、區法宣辦印制區“七五”普法法律選編8共計2200余冊,內容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等法律法規,分發至全區173所中、小學校。區衛健委利用周末時間組織參加中國政法大學舉辦的《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解讀與落實網絡視頻培訓班。
區司法局、區法宣辦始終堅持將疫情防控法治宣傳工作作為控制疫情傳播的重要手段,多舉措多形式全覆蓋開展網格式宣傳工作。全區各單位積極在網站、報紙和新媒體平臺疫情防控信息及相關法律法規,方便群眾學習、觀看。各鄉鎮、街干部深入各村做好防控疫情宣傳、入戶核查、摸排等工作,通過出動疫情防控宣傳車、張貼宣傳畫、懸掛宣傳標語、發放宣傳手冊、播放宣傳音視頻等方式,開展疫情防控專項宣傳活動,促進全社會眾志成城、聯防聯控,共同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三、把握宣傳重點,開展主題活動
(一)開展領導干部憲法法律學習活動
2020年上半年,區繼續抓好“關鍵少數”學法用法相關活動,推動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憲法法律列為黨校培訓部的必修課和全區各類培訓班必學內容。據統計,全區上半年共舉辦領導干部法治講座和法律培訓32場次。同時,全區上下積極落實領導干部憲法宣誓制度。5月10日上午,區東橋鎮依法選舉產生了東橋鎮人民政府鎮長、人大主席、副鎮長、人大副主席,并進行了莊嚴的憲法宣誓。會議將憲法精神貫穿始終,工作人員將《憲法》讀本放入人大代表檔案袋,要求與會代表認真學習,用心領會。全區領導干部憲法宣誓制度逐漸常態化、制度化。
(二)開展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活動
2020年4月份,區各中小學校陸續開學。區教育局、區司法局、區法宣辦進一步落實青少年普法任務,指導全區各鄉鎮(街)、區直各單位積極開展“送法進校園”、“憲法晨讀”、疫情防控法律法規宣傳等法治宣傳活動,增強了青少年從小尊崇憲法、學習法律的積極性,青少年憲法法律知識知曉率和認知度顯著提高。
六一兒童節來臨之際,區檢察院開展了以“同舟共濟,檢護明天”為主題的檢察開放日活動,5月28日下午,區檢察院女檢察官宣講團前往區先生店鄉范庵學校開展一堂法治教育課。5月29日上午,區婦聯等九家單位代表受邀走進檢察機關,實地參觀辦公、辦案工作區并參加座談會,共同交流探討未成年人保護和未成年人檢察工作。通過法治課、主題座談會等活動,為孩子們獻上一份“特殊”的兒童節禮物。5月29日,區淠東鄉開展“法律進校園”暨“雙提升”宣傳進校園活動。淠東鄉司法所工作人員結合案例給學生們講解了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網絡安全、等方面的法治知識。毛坦廠鎮、橫塘崗鄉等鄉鎮也在學校開學厚陸續開展“送法進校園”暨疫情防控法治宣傳活動,將區青少年法治宣傳活動推向。
2020上半年,全區各中小學校共組織開展“送法進校園”法治宣傳活動67場次,開展“憲法晨讀”活動561場次,開展疫情防控法治宣傳進校園139場次。全區上下勠力同心、相互配合,進一步加大了全區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力度,整合了家庭學校等社會團體資源,進一步落實形成保護未成年人合力,共同守護未成年人成長。
(三)開展企業及農民工群體學法用法活動
1.借力“春風行動”開展法治宣傳。為切實維護農民工群體的合法權益,進一步提升農民工群體的法治意識,幫助農民工理性解決合法訴求,2020年1月19日、20日,區司法局、區法宣辦緊抓農民工外出返鄉“熱潮”,在望城街道大崗頭村村部和清水河街道海心沙廣場開展2020年“春風行動”啟動儀式暨大型專場招聘會,區司法局、區法宣辦把法律宣傳、法律服務、法律援助送進招聘會現場,通過設立農民工維權宣傳和法律援助咨詢臺,向前來求職的人員宣傳法律知識。許多外出打工回來的農民工紛紛聞訊趕來,咨詢相關維權方式和解決途徑,區法宣辦、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熱情解答并向過往群眾分發農民工法治宣傳手冊。
2.積極開展企業復工復產法治宣傳活動。區司法局積極貫徹落實市司法局關于推進全區企業復工復產法治宣傳活動的要求,配合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以及所轄各司法所、各法律服務所到全區各企業開展企業復工復產法治宣傳活動。3月初,區市場監管局緊扣職能,堅持疫情防控與復工復產“兩端發力”,統籌助力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有序復工復產,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區翁墩鄉堅持“雙統籌、雙推進”,通過開展線上線下疫情防控法治宣傳,大力開展“防疫”、“抗疫”法治宣傳,助推企業復工復產營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區先生店鄉將安全生產與疫情防控相結合,通過開展宣傳教育安全培訓、對安全防線進行督查檢查整改等方式,解決企業復工復產過程中出現的各類難點問題,出謀劃策,排憂解難,全力保障企業復工復產安全生產。
3.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宣傳活動。為做好宣傳貫徹《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工作,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4月8日,區人社局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宣傳活動,區人社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聯合區住建局工作人員深入區在建工程建筑施工企業項目部開展《條例》面對面法律法規政策宣傳。通過現場解說《條例》中規定的企業主體責任、工資支付形式、工資清償措施、法律責任等內容,將保障農民工權利落到實處。
上半年,全區各鄉鎮(街)、區直各單位通過制作憲法宣傳展板、播放憲法主題宣傳顯示屏、搭建法治宣傳臺、分發法治宣傳手冊等方式,共開展企業及農民工群體法治宣傳活動182場次,懸掛宣傳標語105條,發放農民工宣傳資料2萬余份。全區上下團結一心、齊抓共管,贏得了全區各企業及農民工群體的廣泛好評,推動了全區“送法進萬企”活動向縱向深發展。
(四)開展重要節點法治宣傳活動
區司法局、區法宣辦積極組織開展重要節點法治宣傳活動,各鄉鎮(街)、區直各單位紛紛響應號召,利用“三八”維權月、“3.15”消費者權益日法治宣傳活動、“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節點播放法治主題顯示屏、設置法治宣傳臺、分發法治讀本、解答群眾疑問。
4月15日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當天,區司法局、區法宣辦認真開展“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法律知識講座,帶頭推動全區領導干部學習掌握國家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先生店鄉、橫塘崗鄉等認真開展“送法進校園”暨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傳活動,著力加強青少年群體的國家安全法治意識。同時,區各鄉鎮街、區直各單位結合“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活動,加大公共衛生安全、生物安全等法治宣傳力度。全區各單位紛紛行動起來,通過設置“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主題宣傳臺,發放《國家安全法》、《保守國家秘密法》、《密碼法》、《網絡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促進依法防控、維護國家安全的觀念深入人心。
區司法局、區法宣辦準確把握上半年重要時間節點,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法治宣傳活動,提升了全區法治宣傳工作的認可率和知曉度。
(五)開展社區矯正法學習宣傳活動
為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社區矯正法》,上半年,區司法局多措并舉在全區范圍內積極開展《社區矯正法》學習宣傳活動。區司法局組織全系統工作人員召開專題會議,部署《社區矯正法》學習宣傳工作,同時制定印發了我局關于學習宣傳貫徹《社區矯正法》實施方案和開展《社區矯正法》宣傳月活動實施方案,指導全區社區矯正工作,對全區《社區矯正法》學習宣傳活動進行統籌規劃安排。5月份是全區“社區矯正法宣傳月”,區司法局緊跟節點,將《社區矯正法》學習宣傳納入全區普法與依法治理工作宣傳重點內容,立足基層,通過懸掛橫幅、發放宣傳冊、解答群眾法律咨詢等方式,結合鄉鎮(街)專題學習宣講會、社區矯正對象集中學習日、“送戲進萬村”文藝演出等活動開展《社區矯正法》學習宣傳。
“社區矯正法宣傳月”期間,我區22個鄉鎮(街)懸掛橫幅245條,發放宣傳冊2萬余冊,營造了濃厚的學法氛圍,提升了社區矯正工作的社會知曉率和群眾的滿意率,全區《社區矯正法》學習宣傳效果實現了多渠道寬領域的“輻射”,贏得了全區社區矯正工作和法治宣傳工作“雙豐收”。
四、弘揚法治文化,規范陣地建設
(一)夯實法治文化陣地建設
目前我區已建成法治文化公園和廣場31個,今年上半年,我區發揮自身優勢,加強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設,繼續夯實法治文化陣地建設,積極接待黃山市屯溪區司法局等領導、兄弟單位參觀考察。上半年,區司法局、區法宣辦收集全區各鄉鎮(街)法治文化陣地圖片及文字簡介,計劃于今年下半年匯編成冊,將區法治文化陣地更直觀、更系統地展示給大家。今年5月,區雙河鎮友愛村法治文化廣場獲市第二批市級法治文化建設示范基地命名表彰。
(二)組織開展“皋陶杯”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動
區司法局、區法宣辦積極響應市司法局、市法宣辦號召,組織征集全區優秀法治文化作品,積極參加市“皋陶杯”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大賽。其中,區檢察院報送的法治微視頻《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動畫視頻》、法治書法作品《清正》,區教育局報送的法治故事、法治繪畫等,作為區代表作品參與評選。
五、做好資料收集整理,迎接“七五”普法終期驗收
青少年是國家和民族的未來,青少年法律素質的提高是全民族素質提高的關鍵。因此在“五五”普法工作中,我局將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作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點,采取多種形式,認真抓緊抓好,收到了較好效果。我們的做法是: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
青少年是國家的希望和未來,加強和開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既是一項宏大的社會系統工程,也是一項惠及子孫后代的德政工程。在新的形勢下,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是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是促進培養現代化建設合格人才的需要,是全面提高青少年素質的內在需求,也是引導和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長的重要保證。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事業,具有積極重要的意義。
因此,我局在制定“五五”普法規劃時,即將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作為普法重點,明確提出:“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必須接受法制宣傳教育,做到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護法,增強依法辦事和維權意識。重點是進一步加強對青少年的法制宣傳教育”。并在《規劃》中明確了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的任務和職責。各級各類學校結合自身實際,建立普法機構,明確工作職責。縣委普法辦加強指導和協調。各學校除開展正常的學校法制教育外還組織青少年學生參加社會各種法制實踐活動,將學生法制教育延伸到家庭,延伸到社會,充分發揮了學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此外與公安等部門配合,積極開展學校周邊環境的整治活動,重點整頓影響青少年學生身心健康的“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努力為學生營造一個安全、和諧、健康的學習環境。共青團、婦聯、關工委等部門充分發揮群團組織的作用,積極參與到青少年學生的法制教育工作具體實踐中。經過多年的不懈努力,共同關心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工作,逐步成為我縣社會各界的廣泛共識和共同行動。使我縣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形成了學校、家庭、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
二、以學校法治教育為主線,全面推進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深入開展。
(一)落實責任,明確目標。
一是將未成年人法制宣傳教育納入普法整體規劃。我局加強對未成年人權益保障相關法律法規宣傳的工作力度,將未成年人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納入到了全縣的普法工作的大局之中,提出要求,保證了未成年人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持續健康發展。
二是緊緊抓住“六一”未成年人維權周的有利時機,不斷深化未成年人法制宣傳教育。進一步幫助廣大未成年人提高法律素質,明確權利和義務,增強依法維權的意識和能力。20*年6月期間,根據紅司電20*-23號明傳電報精神,及時制定下發了《(蒙普電20*-1號)內部明傳電報》,要求教育部門、各鄉鎮司法所要以“法律進校園”為載體,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縣鄉各級學校、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積極與各學校聯系,為青少年兒童上好法制課,學校利用標語、黑板報、主題班會等形式,扎實開展“法律進校園”活動,在學生中廣泛宣傳《憲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交通安全法》以及于6月1日起實施的《禁毒法》等與青少年兒童生活、維權有關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增強他們學法、用法、知法、守法的自覺性。*縣第二小學少先隊大隊部還于5月29日在全校范圍內組織舉行了以“飛揚的五環”為主題的迎奧運系列活動,隊員們以開展大、中隊主題隊會,繪畫,制作奧運會旗、會徽、國旗等形式深切表達了對奧運的祝福與期盼,并讓學生們學習了國旗法的相關知識。活動期間,共舉辦法制講座32場,36800余名中、小學生受到教育、出黑板報1期76版、展出法制展版7場64塊,縣司法局還為全縣中學、小學送上了《反法制教育讀本》122本。為維權活動的深入開展營造了良好的法制環境,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評價。
在工作中我們充分發揮司法行政系統點多面廣、輻射范圍寬的特點及“教育一個學生,帶動一個家庭,影響一個社會”的優勢,在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在學生中,大力宣傳國家法律法規。
(二)抓好法制副校長及輔導員工作。一是配齊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法制副校長,建立健全了工作職責,使其充分發揮法制教育在預防、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中的重要作用。我縣231所公辦中、小學校全部聘請由縣檢察院、縣公安局(鄉鎮派出所)、縣人民法院、縣司法局(鄉鎮司法所)等部門領導和法律知識和實踐經驗較豐富的人員擔任的法制副校長,并做到計劃、教材、課時、師資“四落實”。每學年,各校組織不少于3次的普法學習教育,參學率在95%以上。二是成立普法講師團,進一步落實“法律進校園”工作。為更好有效的開展法制宣傳工作,切實落實“法律六進”工作,由法律專業人士組成的普法講師團分別到全縣部分中小學校開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講座。
(三)多形式多途徑進行法制教育。利用各種法制宣傳日大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如:“6.26”禁毒宣傳日,各中小學邀請戒毒所干警通過專題講座、圖片展示等給師生進行珍愛生命、遠離教育活動;“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組織師生開展《憲法》等法律法規宣傳學習;運用到街頭和進校園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形式,大力向青少年和兒童宣傳《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知識,逐步形成了強大的輿論宣傳聲勢。
開展《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教育。并將縣“12348”法律服務中心作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通過電話咨詢、上門服務等形式進行宣傳服務活動。
向初高中贈送了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法制專題講座vcd,在學校中開展“法在我心中”讀書教育活動。縣司法局與教育局聯合編印《青少年普法讀本》3000套,發至教師、學生和法制副校長手中,用于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同時,采取把法制教育與文化課教育和校園各項活動相結合,在校園全面營造法制育人環境,如組織師生辦法制板報、小報、櫥窗、寫學法心得。
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均設置普法宣傳專欄,1175個班級設置了板報。三年來,全縣各校共出法制宣傳專欄630期,開展法制宣傳講座170場,各種會議宣傳930次,學校廣播宣傳265次,課堂宣傳23500節,各校采取開展學校、“家長學校”、“法律進社區”和“法律進村”三結合三聯動形式,對學生開展法制宣傳教育。五年來,全縣中小學校建立“家長學校”11所,組織學生家長開展法制宣傳教育31次,接受教育的師生和家長達15000人次。
通過以上制度和措施的實施,全縣學生的法律意識及法律素質有了較大提高,全縣教育系統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水平明顯提高,也增強了廣大師生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促進了全縣普法依法治理的全面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