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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安徽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全文)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規范我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管理,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20xx〕101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是指本省范圍內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為依法、迅速、科學、有序應對突發事件,最大程度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失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規劃、編制、審批、、備案、演練、評估、修訂、培訓、宣傳教育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應急預案分為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兩大類。其具體分類和內容依據〔20xx〕101號文件確定。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應急辦)負責制定本轄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規劃,具體指導、監督應急預案的編制、演練、修訂、宣傳、培訓等實施工作。
第二章預案編制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針對本行政區域或本部門、本行業的多發易發突發事件、主要風險等,制定本級政府或本部門、本行業應急預案編制規劃,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適時修訂完善。單位和基層組織可根據應對突發事件需要,制定本單位、本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編制計劃。
第七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做好以下基礎工作:
(一)成立編寫小組。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成立預案編制工作小組,吸收預案涉及主要部門和單位業務相關人員、技術專家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編制工作小組組長應由預案編制單位有關負責人擔任。
(二)做好風險評估。針對突發事件特點,分析事件的危害因素以及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衍生、次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風險、消除隱患的措施。
(三)掌握應急資源。認真開展調查研究,全面了解本地區、本單位可調用的應急隊伍、裝備、物資、避難場所等應急資源狀況,以及上級和相鄰地區可請求支援的應急資源狀況,為制定應急響應措施提供依據。
第八條應急預案編制應當遵照以下原則:
(一)合法合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充分體現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預防與處置相結合的應急管理工作原則。
(二)切合實際。認真進行風險評估,全面分析應急資源需求與現狀,充分考慮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實際,符合自身特點。
(三)協調一致。加強與應急預案涉及部門的溝通與協調,與上級預案和同一層面已出臺的相關應急預案做到銜接協調、表述一致。
(四)簡明易行。明確誰來做、何時做、做什么、怎么做、使用什么資源做等具體內容,做到響應分級合理、應對程序明晰、處置措施具體。
第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一般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一)總則。包括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和工作原則、事件分級等。
(二)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包括突發事件應對的領導機構、工作機構、成員單位、工作組、專家組、現場指揮機構的組成及其職責等。
(三)預防與監測預警。包括風險隱患排查、監測、突發事件的預警分級標準及響應、預警信息或解除程序等。
(四)處置措施。包括信息報告與、先期處置、啟動應急響應、響應措施、響應級別調整和終止等。
(五)恢復重建。包括善后處置、調查評估、恢復重建等。
(六)保障措施。包括應急隊伍、裝備、物資、資金、通信、交通、技術保障等。
(七)日常管理與責任獎懲。包括應急預案培訓、宣傳、演練及責任、獎懲等內容。
(八)附則。包括預案解釋、生效時間、名詞術語解釋等。
(九)附件。包括應急處置工作流程圖、應急處置聯系人和聯系方式、應急資源情況一覽表等。
鄉鎮(街道)的應急預案,以及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簡化,突出可操作性和現場處置的特點。
第十條應急預案在編制過程中,應通過召開座談會、問卷調查、專家咨詢、實地調研等多種方式聽取意見,并書面征求與預案相關的部門、單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意見,同時注重從突發事件案例、處置工作總結和應急演練評估材料中吸取經驗,切實提高預案質量。
第三章審批、備案和公布
第十一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將預案送審稿、編制工作說明、各有關單位意見及采納情況說明等有關材料報送應急預案審批單位。因保密等原因需要應急預案簡本的,應當將預案簡本一起報送審批。
第十二條應急預案審批單位應當對預案進行審核,主要審核以下事項:
(一)合法合規性;
(二)與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情況和相關單位的意見協調情況;
(三)主體內容的完備情況;
(四)責任分工的明確情況;
(五)預警和應急響應級別劃分的合理性;
(六)應對措施的可行性等。
必要時,可組織有關專家評審。
第十三條應急預案審批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后20個工作日內依照下列規定報有關單位備案。
(一)政府總體應急預案報送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
(二)專項應急預案抄送上一級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三)部門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主管部門備案。
(四)村(居)民委員會應急預案,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備案。
(五)需要與所在地政府聯合應急處置的中央駐皖企事業單位、省屬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備案。
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四條接受應急預案備案的各級人民政府及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備案審查,備案審查與預案審核的內容和方法基本一致,不符合相關規定的,應當責令應急預案審批單位進行修訂。
第十五條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類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應當通過政府網站、政府公報、新聞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方式向社會公布。對確需保密的應急預案,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應急演練
第十六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演練制度。應急演練按組織形式可分為實戰演練和桌面演練等;按內容可分為單項演練和綜合演練等;按目的與作用可分為檢驗性演練、示范性演練和研究性演練等。應急演練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組織開展跨地區跨行業、人員廣泛參與、處置聯動性強,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應急演練,提高快速反應和整體協同處置能力。
第十七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制定應急預案演練制度和年度計劃,合理確定應急演練的頻次、規模、形式和演練內容、時間、地點等。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演練主辦單位應當在上年年底前向本級人民政府應急辦上報。
第十八條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至少每3年進行1次應急演練。
洪澇、山洪泥石流、滑坡、臺風、地震等自然災害易發區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礎設施和城市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生命線工程經營管理單位,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運、使用單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場所和醫院、學校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管理單位等,每年至少組織開展1次有針對性的應急演練。
第十九條應急演練組織單位應當組織演練評估,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演練的執行情況,預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指揮協調和應急聯動情況,應急處置情況,演練所用設備裝備的適用性,演練目標的實現情況,演練的成本效益分析,以及對完善預案、應急準備、應急機制、應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等。演練評估可委托第三方進行。
對演練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參加演練的相關單位應當采取修訂應急預案、健全應急機制、加強人員培訓、完善物資裝備等措施及時改進完善。
第五章評估和修訂
第二十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定期評估制度,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時效性、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規范管理。
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原則上每3年進行1次評估。
第二十一條總體應急預案應當適時修訂,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原則上每3年修訂1次,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等,可以向有關預案編制單位提出修訂建議。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發生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面臨的風險或其他重要環境因素發生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突發事件應對或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作出重大調整的。
(七)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六章培訓和宣傳
第二十三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通過編發培訓材料、編制工作指南、舉辦培訓班、開展工作研討等方式,對與應急預案實施密切相關的管理人員和專業救援人員等組織開展應急預案培訓。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將應急預案納入領導干部培訓、應急管理工作人員培訓及公務員培訓的內容,定期對負有處置突發事件職責的領導干部和應急管理工作人員開展應急預案培訓。
第二十四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各類企事業單位和廣大基層組織應當結合實際情況,積極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普及活動,使廣大人民群眾熟悉、掌握應急預案的內容和要求。特別是對需要公眾廣泛參與的非涉密的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充分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等多種媒體廣泛宣傳,制作通俗易懂、好記管用的宣傳普及材料,向公眾免費發放。
第七章考核與保障
第二十五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本行政區域、本行業應急預案管理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對預案規劃、編制、評估、修訂、演練、培訓、宣傳教育等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
第二十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納入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中的應急管理方面考核內容。
第二十七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應高度重視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確定承擔應急管理職能的工作機構和人員負責應急預案管理具體工作,并將應急預案規劃、編制、審批、、演練、修訂、培訓、宣傳教育等工作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統籌安排。
第八章附 則
第二十八條省政府有關部門和市、縣(市、區)人民政府以及大型企業集團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關實施辦法。
一、對各級各類應急預案進行全面修訂
(一)專項應急預案的修訂。專項應急預案主要是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公共事件而修訂的涉及數個部門職責的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的修訂要突出抓好應急預案自身結構和內容的修訂,重點解決框架結構不完善、內容涵蓋不全面、各職能部門職責不規范、聯動機制不健全等問題,尤其是要理順應急處置指揮體系和應急管理工作體系的關系,使全市上下的應急指揮機構和工作機構相互銜接、相對統一。專項應急預案修訂后,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由市農牧業局負責制定或修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由市林水局負責制定或修訂;處置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由市防火辦負責制定或修訂;通信保障應急預案,由市政府信息化辦公室負責制定或修訂;城市設施安全應急預案,由市建設局負責制定和修訂;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由市衛生局負責制定和修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由市衛生局負責制定或修訂;大規模應急預案,由市公安局負責制定或修訂;特發公共事件新聞應急預案,由市新聞中心負責制定或修訂。
(二)部門應急預案的修訂。部門應急預案是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職責和盟直業務主管部門應急預案,為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制定的預案。部門應急預案必須通過相互間的有效銜接,使其成為災害預防處置的整體。市直部門要認真研究,在完善自身預案應對機制的同時,及時與其他部門協調溝通,從而實現點線處置與輻射聯動的有機結合。部門預案修訂完善后,報政府應急辦備案。
市農牧業局制定或修訂草原火災、農牧業自然災害和重大動植物疫情、重大生物災害應急預案;市防火辦設立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市林業水務局制定或修訂城鄉旱澇災害應急預案;市環保局制定或修訂環境和生態安全應急預案;市安監局制定或修訂工礦企業、公共場所及機關企事業單位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市建設局制定或修訂建設工程、供水、供熱、供氣等城市設施安全應急預案;市政府信息辦公室制定或修訂通信安全和信息網絡安全應急預案;新聞中心制定或修訂通訊報道安全應急預案;市交通局制定或修訂公路運輸安全應急預案;錫林浩特機場公司制定或修訂航空運輸安全應急預案;市財政局制定或修訂金融安全應急預案;市供電局制定或修訂電力設施安全應急預案;市商務局制定或修訂糧食供應安全應急預案;市衛生局制定或修訂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疫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市公安局制定或修訂重大刑事案件、恐怖襲擊事件、涉外突發事件、規范較大的群眾性事件、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和城市火災等突發社會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市科技局制定或修訂地震災害應急預案。
(三)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的修訂。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是整個應急預案體系的基礎,修訂重點是要切近實際,增強可操作性,切實把該類預案編制修訂成條例清晰、內容明了、便于記憶、易于執行的應急預案。
市發改局負責督導全市重點項目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工作;市經濟局負責督導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的編制修訂工作;市商務局負責督導商貿行業企業的預案編制修訂工作;市建設局負責督導建筑行業的預案編制修訂工作;市安監局負責督導所監管企業的預案編制修訂工作;市教育局負責督導全市中小學、幼兒園的預案編制、審議和修訂工作;市衛生局負責督導全市醫療衛生機構的預案編制修訂工作;其他政府部門分別負責督導本系統下屬單位應急預案編制修訂工作。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完成后要報主管部門備案,主管部門將預案目錄及文號報市政府應急辦。
(四)地方農村牧區應急預案的修訂。農村牧區應急預案是(場)、(分場)和廣大農牧民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行動指南,需要農牧民充分熟悉和掌握。各(場)要積極開展農村牧區應急預案修訂工作,(分場)的應急預案要立足于實際措施的運用。(分場)、社區應急預案的編制和修訂工作,由各(場),各街道辦事處組織部署和督促檢查。(分場)、社區的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要報所屬的(場)和街道辦事處備案,主管部門將預案目錄及文號報市政府應急辦。
(五)重大活動單項應急預案的修訂。鑒于大型活動應急預案屬于“一對一”預案,且具有時間性,因此,要通過此次預案修訂工作規范預案編制程序,強化相關措施,使該類預案的編制能夠隨時滿足舉辦大型活動的需要。舉辦較大規模的集會、慶典、會展、文化體育等活動,要按照“誰承辦,誰負責”的原則制定相關應急預案并報市政府應急辦和政府法制辦備案。以市委、政府名義舉辦的活動由牽頭或承辦單位負責制定相關應急預案后報市政府應急辦和政府法制辦備案。
二、有關要求
以開展國家衛生應急工作示范市創建活動為契機,健全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優化、整合各類資源,建立指揮統一、布局合理、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體系,全面提高我市應對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
二、創建內容和要求
國家衛生應急綜合示范縣(市、區)的創建和評估內容主要包括衛生應急組織體系、指揮協調、預案體系、應急準備、監測預警、應急處置、總結評估、社會動員等8個方面。
(一)組織體系。政府成立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領導組織和工作機構,將衛生應急體系建設納入市政府相關規劃,將衛生應急工作考核納入政府目標責任書;各鎮(街道)政府成立衛生應急領導組織,轄區內的村(社區)指定公共衛生信息員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收集與上報等工作。衛生局成立有獨立編制的衛生應急辦公室;市醫院、中醫院、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構、衛生監督所設立或指定部門、人員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其他醫療衛生機構明確專人負責衛生應急工作。
(二)指揮協調。在市政府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工作機構的領導下,衛生局與相關部門建立突發事件衛生應急處置協調聯動機制;衛生局、各醫療衛生單位、有關重點企事業單位建立衛生應急聯絡網;建立衛生應急指揮與決策信息系統,具備信息共享、決策支持和視頻會商等基本功能。
(三)預案體系。市政府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和《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衛生局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各類單項衛生應急預案;市醫院、中醫院、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衛生監督所制定相關衛生應急預案、技術方案或行動方案,各類預案和方案實現動態更新;衛生行政管理人員、醫療衛生專業人員應熟知本市、本單位衛生應急預案和方案的內容及要求;各鎮(街道)政府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社區(鎮)應急預案》;轄區內重點企事業單位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衛生應急預案或行動方案。初步形成政府專項預案、部門單項預案、企事業單位預案為架構的突發事件衛生應急預案體系。
(四)應急準備。市政府將衛生應急專項工作經費列入政府財政預算,并能根據衛生應急處置需要及時安排臨時處置經費。衛生局組建突發事件衛生應急專家咨詢委員會和分類的專業衛生應急處置隊伍,配備相應的裝備;制定衛生應急專業隊伍、衛生應急管理干部和醫療衛生人員的培訓、演練計劃,并按計劃落實,定期進行效果評估;制訂衛生應急物資儲備目錄并落實儲備,相關制度完備;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具有一定的衛生應急資源擴增能力,能迅速及時做好收治傷病員的準備。
(五)監測預警。衛生局有完整的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實驗室檢測、健康危害因素監測、救災防病信息網絡直報等監測網絡,并指定專業機構負責監測工作,建立監測基礎信息數據庫,定期組織專家對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風險進行常規和專題評估,提出評估意見、預警和干預措施;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有專人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網絡報告與管理工作,每月至少匯總分析1次數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率、報告及時率、網絡直報率、報告完整率、事件評估率均達到100%。
(六)應急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衛生局能及時組織醫療衛生單位對事件進行初步核實、確認,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時向市政府和有關上級專業部門報告;市政府能迅速啟動或配合上級部門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醫療單位能及時高效承擔病人現場救治、接診、收治和轉運工作,并能有效開展事件相關病例上報工作;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能按要求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衛生監督所能及時開展飲用水、公共場所衛生等衛生監督工作,能協助衛生局及時調查處理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違法行為;職能部門能利用大眾媒體及時經授權可由其的應急處置相關信息,有效開展面向公眾的風險溝通。
重大活動開展前,衛生局、各醫療衛生單位、疾控中心能有效開展公共衛生風險評估工作,提出排查治理意見和干預措施,制定相應的衛生應急保障預案和工作方案;重大活動期間,各醫療單位、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衛生監督所能相互配合,有效完成醫療救治、流行病學調查、實驗室檢測、衛生監督等工作,保障措施得力、效果良好。
(七)總結評估。突發事件衛生應急處置和重大活動保障結束后,市政府或衛生局均能對衛生應急準備與保障、應急處置與救援措施、危害及處置救援效果等內容進行評估,并形成評估報告。按政府的統一部署,開展轄區內恢復重建工作的衛生學評估及衛生系統內的恢復重建工作。制定并執行合理的補助標準;對因參與應急處置和醫療救援而致病、致殘、致死人員,配合有關部門按國家標準給予補助和撫恤,做好相關善后工作。
(八)社會動員。衛生局制定衛生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年度計劃。利用多種形式開展衛生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居民衛生應急知識知曉率達80%以上,提高轄區內居民的衛生應急知識素養。市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組建衛生應急救援志愿者隊伍,制定管理制度并能定期開展培訓、演練,志愿者能掌握基本救援知識與技能。
三、職責分工
市政府創建國家衛生應急綜合示范市領導小組負責國家衛生應急綜合示范市創建的組織領導和管理工作,組織召開動員會、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協調聯動機制,全面部署創建工作。
市政府應急辦負責制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十二五”規劃》,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協調聯動機制,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和《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對衛生應急處置、醫學救援和重大活動保障進行評估。
市衛生局負責健全衛生應急體系,完善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準備、監測預警等工作,開展衛生應急專業隊伍的應急培訓和衛生應急演練工作,指導各醫療衛生單位做好物資儲備、信息報送、醫療救援等工作,組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突發公共事件醫學救援和重大活動保障,開展衛生應急健康教育。負責收集整理各部門創建工作材料,完成自查報告,報上級衛生行政部門。
市財政局將衛生應急專項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并能根據衛生應急處置需要及時安排臨時經費。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制定對參加衛生應急處置和醫學救援行動的工作人員合理補助的標準,對致病、殘、死的工作人員按國家標準給予補助和撫恤。
市教育體育局負責指導各學校、托幼機構健全衛生應急管理組織和應急預案的制定,指導轄區內中小學、托幼機構建立晨午檢全日觀察和因病缺課登記制度,指導學校開設衛生應急健康教育課程。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指導各餐飲單位健全衛生應急管理組織、制定應急預案,及時向有關部門上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
市住房與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負責指導各建筑工作健全衛生應急管理組織、制定應急預案,及時向有關部門上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
市地質礦產局負責指導各礦業企業健全衛生應急管理組織、制定應急預案,及時向有關部門上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指導各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運、使用等重點企事業單位健全衛生應急管理組織、制定應急預案,及時向有關部門上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
市公安局負責將110、122與120急救建立信息互通和應急聯動機制。
市消防大隊負責將119與110、120急救建立信息互通和應急聯動機制。
四、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部署工作,開展自評(年3月15日前)。市政府啟動衛生應急綜合示范市建設工作,召開動員大會,印發《國家衛生應急綜合示范縣(市、區)評估標準》。各有關單位對照標準,結合本單位實際開展自查,完善各項資料,并于3月10日前報市衛生局。3月15日前市衛生局上報自評報告和創建申請。
第二階段:迎接市和省級專家評估(年6月30日前)。市衛生局(4月25日前)和省衛生廳(5—6月)對我市進行評估,根據評估情況,上報創建申請報告。
第三階段:迎接國家級專家組復核命名(年12月31日前)。由衛生部衛生應急辦公室對各省(區、市)申報的示范縣(市、區)進行復核,對通過復核的命名為國家衛生應急綜合示范縣(市、區)。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快速有效救援”的原則,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及時上報縣委、縣政府、縣安監局,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和指揮下,由鄉政府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指揮機構迅速啟動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成立現場指揮部,制定并實施具體處置方案,控制事態發展及時搶救和疏散人員,將損失和不良影響降到最低程度。
二、工作目的
建立統一、快速、靈敏、高效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機制,有效防范和及時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和風險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三、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做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鄉應急救援在鄉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揮下參與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各單位、各村要認真履行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3、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配備先進的救援裝備,學習救援知識,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四、預案適用范圍及預案啟動
1、本預案適用于在本轄區內發生的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包括發生在本轄區外,但可能影響本轄區的突發公共事件的防范和處理。
2、本預案及其下列預案隨突發公共事件的事態變化而自行啟動應急狀態或轉入常規狀態。有關單位、人員分別按照各自職責、業務范圍和預案相應的規范、要求,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防范和處置。
五、突發公共事件界定與分類
本預案所指的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對轄區經濟、社會穩定構成危害或威脅,有社會不良影響、涉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突發公共事件分為4類: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突發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六、組織領導與職責分工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領導統一組織和各單位負責的原則。
(一)××鄉成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指揮長由謝之福擔任,副指揮長由吳建偉、普元志、楊紹華擔任。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安監站,辦公室主任由馬光耀擔任。
安監站值班電話:7710011,黨政辦值班電話:7710025。
(二)鄉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下設3個組:搶險救援組、治安管理組、后勤保障組。
1、搶險救援組:由武裝部、安監站、治安巡防隊負責人牽頭。主要負責組織協調現場救助、搶救人員、物資和搶修設施。
2、治安管理組:由××派出所、綜治辦負責人牽頭。主要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搶險救助、偵察和維護秩序、保護現場。
3、后勤保障組:由黨政辦公室負責人牽頭。主要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信息及現場情況的上報,協助現場指揮部對突發事件現場進行組織、協調、指導,聯系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專業指揮部、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縣公安局、消防部門、縣衛生局、縣環保局、縣建設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縣農農業局等有關技術專家組進行突發公共事件的分析和擬定處置對策、后勤物資保障等項工作。
七、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信息工作
(一)信息報送
1、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報送以政務值班系統為主渠道,具體由黨政辦負責。
2、轄區各單位、企業、 社會團體和公眾應當迅速向各級政府或有關部門報告公共事件發生征兆、可能導致其發生的各種隱患和現場情況;并有權對相關部門、個人的工作過失和不當處置行為進行舉報。
3、監(預)測和信息報送要點:
——基本情況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事件類型、時間、地點、氣候條件,周邊建筑、交通和人口密度情況,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事件等。
——危害程度和可能達到的級別,如可能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不良影響,對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造成的危害等。
——已采取的措施、下步應對措施和相關請求等。
(二)預警信息
1、預警信息的內容主要包括:突發公共事件的名稱、類型、預警級別、預警區域或場所、預警期起止時間、影響估計、警示事項、應對措施、社會動員及機構等。
2、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信息由縣政府,××鄉根據情況作好響應準備工作。
八、突發公共事件的報告和現場處置
(一)突發公共事件的報告
1、發生或將發生突發事件信息得到核實后,鄉政府、鄉屬各公共單位負責人必須用最快捷的方式向上級突發公共事件主管部門報告,同時報縣政府及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并做好續報工作。先采取口頭報告,再以書面形式及時補報。
突發公共事件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突發公共事件單位的行業類型、經濟類型、企業規模;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件搶救處理的進展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件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2、接到突發公共事件報告后,應立即報縣政府(政府辦電話:7013885,不得越級上報。
3、突發公共事件報告程序和分工:
按照分口負責、嚴格把關、及時匯報的原則,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先向縣政府和縣安監局報告,由縣政府或安監局向市有關部門和市安監局上報,重、特大事故由縣政府報告市政府。
(二)現場處置
1、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所在鄉鎮或突發事件單位和現場人員在迅速報告突發事件情況的同時,應積極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險情)事態擴大,并保護好現場。
2、鄉政府接到突發公共事件報告后,應立即派人趕赴事故現場,指導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
3、鄉政府在接到突發公共事件報告后,政府主要領導應立即組織應急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迅速到達事故現場,開展施救工作或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根據情況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4、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現場指揮部應積極協調各參加單位、各村,做好以下工作:
(1)組織有關單位按照應急預案,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2)根據事故災難(險情)和事態發生情況,統一布置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
(3)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實施方案進行調整、修訂和補充。
(4)在本行政區域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資金和占用場地。
(5)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安全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級部門進行突發事件原因調查處理工作。
(7)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8)及時向縣政府、縣總指揮部辦公室、縣安監局和相應的專業指揮部報告處置進展情況。
(9)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各項善后工作。
(10)辦理縣總指揮部和各專業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保障措施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
建立和完善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送網絡;建立暢通、穩定、保密、便捷的應急通訊保障體系,確保應急期間各級黨政領導機關、現場指揮部及其他重要場所的通訊保障;建立應急人員常用、備用通訊聯絡動態數據庫。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信息數據資料,規范信息的獲取、分析、、報送格式和程序,為應急決策提供相關信息。
(二)應急隊伍保障、裝備保障
做好搶險救援組、治安管理組、后勤保障組等應急隊伍的保障工作;組織廣泛參與的社會志愿者隊伍,建立轄區社會動員動態數據庫;探索利用市場機制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應急管理與服務的長效機制。
緊急救援隊要求如下:各責任單位及其責任人要以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高度重視、全力支持緊急救援工作,充分認識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生命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和艱巨性,認真落實各項執備勤制度,隨時確保濟辦緊急救援隊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
(1)設備。所有列入緊急救援力量的車輛、設備、儲備的救援必需物資,存放地點須相對集中,保持在崗在位。機械設備要保證油料、電池、零配件等補給充足,定期檢查運轉情況,保證準備充分、狀態良好。
本文來源:文秘站 (2)人員。各組成單位在組織隊員時,要考慮緊急救援工作的特殊性,除必需的專業技術人員外,應避免高齡和女性隊員,同時保證一定數量的后備隊員。
(三)物資、經費保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政府協調解決。
(四)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把避難場所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以及村建設規劃,逐步建設完善;為突發公共事件的防范和處置提 供服務和保障;建立臨時避難場所動態數據庫。
(五)宣傳保障
利用各種媒體和基層宣傳陣地,采取多種形式,在全社會廣泛宣傳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法律、法規,宣傳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加強對在校學生的教育,不斷增強公眾防范和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意識和能力。
十、宣傳、培訓、演習
(一)宣傳
結合轄區實際,負責轄區相關宣傳、教育工作,開展各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提高居民的危機意識。企業應與政府、各村建立互動機制,向周邊群眾宣傳相關應急知識。
(二)培訓
及時組織應急救援人員參加各種應急救援知識學習培訓及社會志愿者的培訓。有條件的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組織相關人員的培訓,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三)演習
轄區安全生產經營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演習。各社區及各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村、本單位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習結束后應及時進行總結。
十一、工作要求
(一)各村委會、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學校、公眾聚集場所等,要充分認識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的重要性。
(二)各現場搶險救援組應由牽頭單位負責,落實具體搶險救援人員,并對這些人員進行分工。
(三)要按要求逐步建立、完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和網絡構建,指導社區預案編制、救援隊伍建設,提高突發公共事件應對能力。
一、總則
(一)工作目的
為建立健全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運行機制,有效預防、及時控制減少食品突發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指導和規范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維護正常社會秩序,促進我鎮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飲食安全,將危害程度降到最低。
2、以預防為主,群防群控。對各類食品,從生產、流通、儲藏到消防等環節,要建立和健全完善的預警機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
3、統一領導。鄉人民政府負責本地區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的統一領導,統籌協調工作,各有關部門、行政村、企事業單位按照預案規定和職責分工,嚴格履行各自職責,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4、反應及時、運轉高效。對食品安全事故要迅速反應,準確決策,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有效開展應急工作。
(三)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食藥監局《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應急預案》、《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調理》、《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辦法》、《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律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IV級(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應對工作,指導全鄉食品安全事故應對工作。
二、指揮機構與職責
(一)應急組織機構
1、應急指揮部:
鄉政府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成員單位按職能組成警戒組、救護組、后勤保障組、調查組、善后處理組。
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鄉市政所,由分管武裝部長沈彥名主管,兼任辦公室主任。(二)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1)研究確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預案。
(2)統一協調全鄉各成員單位的應急處理工作。
(3)組織指揮對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4)定期聽取各成員單位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匯報,督促指導各部門開展工作。
(5)及時向鄉委、鄉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事態的進展情況。
1、應急小組的工作職責:
(1)警戒組:由派出所、綜治辦負責,組織警力對事故現場進行警戒、保護和控制。
(2)救護組:衛生院負責,組織人員對事故人員進行醫療救治和技術支持。
(3)后勤保障組:由財政所保障應急救援資金、物資、運輸到位工作和理工作。
(4)事故調查組:由派出所、安監站、衛生院負責,依法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
(5)善后組:由黨辦、民政辦、財政所、政府辦、衛生院負責,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
2、應急辦公室的工作職責:
(1)貫徹落實應急指揮部的各項部署,協調指揮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2)負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3)研究、協調、解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具體問題。
(4)向鄉政府、鄉應急指揮部及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情況。
(5)完成鄉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預警和預警機制
(一)建立監測系統
鄉、村二級建立食品管理網絡,企事業單位成立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構建鄉域內信息溝通網絡單位。實現與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建立暢通的信息監測和通報網絡體系,實現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形成統一、科學的預警體系。
(二)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1、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報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以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報后,應按相關規定立即向當地政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有關部門報告,必要時可以直接向上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2、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鄉政府各部門,各行政村、各企事業單位,餐飲單位,食品行業從業人員,消費者都由權利對食品安全事故進行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隱瞞、緩報、疏報或阻礙他人報告。3、舉報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政府有關部門舉報食品安全事故和隱患,以及相關責任部門、單位和人員部履行或不按規定履行工作職責的行為。相關部門接到舉報后,應該及時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四、突發事件的應急保障和處理程序
(一)應急保障
1、信息保障:鄉政府建立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平臺,由鎮應急指揮辦公室負責承擔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處理和通報工作。
2、人員保障:根據應急救援的需要,鎮政府應當負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中需要的醫務、公安、交通等人員保障。
3、物質保障:鎮政府應當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保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必要時由市政府有關部門協調解決。
(二)應急處理程序
1、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
【摘要】本文是求學網小編為您奉獻的精編范文新聞傳播論文:試析應對環境突發事件時的信息公開,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論文摘要:此次福島核泄露事件在我國引發的謠言反應出我國應對環境突發事件時信息公開層面上工作的不足。本文通過分析現有的法律法規中相關的條款,并結合了實際發生環境突發事件時法規執行的情況,且對比了切爾諾貝利事件和此次福島核泄露事件的經過和結果,總結出在政府披露信息和污染單位公開信息兩個層面上的不足,并提出了針對性的意見和建議。
論文關鍵詞:環境突發事件;信息公開
2011年3月11日發生在日本的里氏9.0級大地震引發了福島核電站的核泄露事件。與1986年的切爾諾貝利事件相比較,同樣在嚴重的突發環境災難面前,這次日本政府采取了比當時的前蘇聯政府更為公開透明的信息管理方式,這也被驗證產生了積極的效果。
作為災難發生地的日本,并沒有產生多大的社會恐慌,政府只疏散了福島第一核電站方圓20公里范圍內的居民,隨后建議20公里至30公里范圍內人員“自愿撤離”。而另一方面,遠在彼岸的中國卻流傳著各種謠言,甚至引起搶購食鹽等現象。這樣的對比值得反思。
在環境突發事件面前,政府應當起到引導和應對的職能,才不會讓謠言有機可乘,而在近幾年發生的幾次重大環境突發事件中,由于信息的缺乏引起了民眾或大或小的恐慌并伴隨著盲目搶購等社會現象,我國應對環境突發事件時的信息公開的問題就顯得非常有討論的必要。
一、我國應對環境突發事件時信息公開的現狀
(一)現有的法律法規
我國環境應急法制的發展起步較遲,2004年以前,憲法、法律中只有一些關于突發事件應急法律規范的零散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因發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單位,必須立即采取措施處理,及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并向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接受調查處理;第三十二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在環境受到嚴重污染威脅居民生命財產安全時,必須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由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或者減輕危害。這兩條規定構成了我國環境應急制度的基本框架,規定了污染責任人和地方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及時傳遞信息的義務。
另外,在我國《水污染防治法》、《防震減災法》、《海洋環境保護法》、《氣象法》等法律中,分別制定出一些關于處理環境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的相應法律規范。如《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八條指出發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事業單位應向事故發生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并抄送有關部門。《防震減災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地震災區的縣級以上方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將地震震情和災情等信息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地震震情、災情和抗震救災等信息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實行歸口管理,統一、準確、及時。《海洋環境保護法》第十七條要求造成或可能造成海洋環境污染事故的單位和個人及時向可能受到危害者通報,并向依照本法規定行使海洋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報告,接受調查處理。《氣象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各級廣播、電視臺站和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報紙,應當安排專門的時間或者版面,每天播發或者刊登公眾氣象預報或者災害性天氣警報,對國計民生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災害性天氣警報和補充、訂正的氣象預報,應當及時增播或者插播。
環境突發事件應急的專門法有1993年制定的《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條例》及1995年制訂的《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它們對核事故和破壞性地震發生之后的信息傳遞問題都作了詳盡的規定。如《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條例》第二十條就規定當核電廠進入應急待命狀態時,核電廠核事故應急機構應當及時向核電廠的上級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核安全部門報告情況,并視情況決定是否向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報告,再由省級人民政府向國務院指定的部門報告情況
而2005年底松花江污染事件催生的《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是目前最相關也是最詳細的法規。在其中的第四部分“應急響應”中專門用一個小章節介紹了信息報送與處理的程序,其中詳細規定了不同級的突發環境事件的報送程序和時限,另外還對報告的方式和內容也作了要求。
通過相關的法律法規可以發現,它們都對環境突發事件的信息如何向政府報告作出了明確要求,但關于政府如何向社會公布信息卻只是一句帶過,有的甚至根本沒有提到。
在針對不同環境災害相應的法律中,只有《氣象法》中提到了宣傳媒體應當增播或插播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災害性氣象預報。在《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條例》中,只有第二十三條——“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在核事故應急響應過程中應當將必要的信息及時地告知當地公眾”和第二十八條“有關核事故的新聞由國務院授權的單位統一”兩句籠統的要求。而在《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中僅有第三十二條提到廣播電臺、電視臺等新聞單位應當根據抗震救災指揮部提供的情況,按照規定及時向公眾震情、災情等有關信息。在最重要的《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中關于信息的部分竟然也只有一句話:全國環境保護部際聯席會議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對外統一工作。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要及時準確、權威的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而在2008年實施的《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中,僅僅規定環保部門應當在職責權限范圍內向社會主動公開“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預報、發生和處置等情況”,卻沒有對企業在突發污染事故后及時向公眾披露作出任何規定。
(二)近年來應對環境突發事件時信息公開的情況
2018年,應急管理科工作在局領導的正確領導和指導支持下,緊緊圍繞全局中心工作,完成了年初確定的地震應急管理各項工作目標。
一、工作目標完成情況
1、完成新一輪地震應急預案修編工作,市、縣(區)、鄉鎮(街道)、村組(社區),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所有學校、醫院、危險化工企業、人員密集場所真正實現全覆蓋。加大縣區地震應急能力建設,要求各縣區地震部門對自身的應急預案進一步細化,突出重點,簡明步驟,務求實用;督促縣區指導各鄉鎮(街道)、村組(社區)、學校、醫院、企業等修訂完善地震預案報送地震部門備案并統一裝訂成冊。修訂完善市、縣區地震應急工作手冊,各縣區編制了抗震救災指揮部工作流程和地震局地震應急工作流程;根據人員變化調整了不同應急響應通訊錄,維護更新白銀市抗震救災應急指揮快速通報系統,可在應急響應啟動后3分鐘內通知到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保證了地震應急工作的正常有序、合理有效地開展。
2、在地震應急演練方面,給各縣區下發了《關于開展“5.12防災減災日”地震應急演練活動的通知》,充分利用防震減災活動周組織全市城鄉開展不同規模、不同形式、針對不同人群的地震應急演練活動。重點針對學校,大中型企業,為了進一步提高全體師生的自我保護意識,預防緊急突發事件,提高全校師生面對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增強在緊急狀態下的心理承受能力,5月12日,白銀市地震局督促全市各大中小學校學校開展了的應急疏散演練活動。
各大中小學校嚴格按照突發地震事件應急預案,進入各自崗位進行及時疏散。各班學生在老師指揮下按照指定的安全出口,有序地離開教室,緊急撤離到安全地帶。整個過程井然有序,忙而不亂,全體師生從教學區域撤離到操場耗時都保持在1分半以內。通過演習活動,使師生們在遭遇緊急突發事件時具備基本的安全逃生本領,也對學校的安全教育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進作用。
加強應急工作督促檢查,各縣區、鄉鎮、學校、企業及人員密集場所地震應急演練實現常態化。全市各行各業、各救援隊和社區志愿者隊伍在做好日常訓練和管理的基礎上,組織了各具特色的地震應急演練。國電白銀供電公司、白銀有色勘察院等單位主動邀請市地震局現場觀摩指導,白銀電視臺選擇有代表性的進行了播出。市地震局于8月18日在景泰老震區進行1次拉練,檢驗應急裝備,熟悉震區交通,提升應急處置能力。景泰縣地震局與景泰縣公安消防大隊、寺灘鄉政府、寺灘鄉衛生院組織大型地震應急實兵演練,會寧、靖遠、平川、白銀區均在學校組織舉行防震減災科普知識講座及地震應急疏散演練。全年組織地震應急演練14次。
3、建成白銀市地震局應急裝備庫,新購置海事衛星電話2部、發電機1臺、電臺1部、GPS4部、帳篷2頂、筆記本電腦2臺、移動辦公桌椅5套、個人應急裝備5套、應急醫療救護箱1個以及鐵鍬、繩索等輔助裝備,另外還有部分發電機、飲水機、手電、鐵鍬等應急救災物資。基本滿足了地震現場工作隊應急處置需要。
4、在應急避難場所建設方面,協調市民政局,對現有的地震應急避難場所進行的統計備案。
5、對全市組建的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省級社區志愿者隊伍、省級社區志愿者隊伍、縣區級社區志愿者隊伍支、地震應急現場工作隊伍,以及擁有各類救援器材進行了統計備案。
6、更新了地震應急基礎數據庫。
二、2019年工作打算
1、根據新修訂的《白銀市地震應急預案》。加大對基層地震應急工作的分類指導和檢查,建立起“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地震應急預案體系。重點對鄉鎮、街道、學校、企事業單位的地震應急預案編制情況進行全面摸底,對不完善的要加強指導重新修訂。
關鍵詞:甲肝;處理措施;應急方案
【中圖分類號】R5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7526(2012)12-0540-01
甲型病毒性肝炎,簡稱甲肝、甲型肝炎,是由甲型肝炎病毒(HAV)引起的,以肝臟炎癥病變為主的傳染病,主要通過糞—口感染經水、食物、接觸傳播,以食欲不振、厭油、納差、惡心、乏力、肝區不適、皮膚鞏膜黃染、尿黃為主要臨床表現[1]。任何年齡均可患甲肝,但患者主要以兒童和青少年為主。成人甲肝的臨床癥狀一般較兒童為重。冬春季節是甲肝發病的高峰期。本病病程呈自限性,無慢性化,因此引起急性重型肝炎者極為少見,隨著滅活滅活疫苗在全世界的使用,甲肝疫情的流行已得到有效的控制。
1 采取防控應急措施
1.1 資料依據:應急措施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及有關其他規定編制。流行病學研究資料來源于縣、鄉、鎮醫院的個案病例。檢測所需的血液、水質樣本由現場采樣取得。
1.1.2 甲肝診斷標準 按照衛生部1997年制定的甲肝診斷標準及處理原則[2]。
1.2 領導重視、落實職權:疫情發生后引起了鄉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鄉鎮政府、上級衛生行政部門的高度重視,主要領導第一時間深入疫情爆發地區,實地考察、了解情況,就甲肝疫情的控制做出重要指示,要求疾病控制機構加大對甲肝疫情傳染源的追蹤調查;確保各項應急措施落實到位。基層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完成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相關報告,并迅速組織建立疫情處理領導小組,依據相關文件啟動疫情處置預案,在疾病控制專家的建議和指導下,迅速落實甲肝防控措施,使甲肝疫情的爆發得到有效地控制[3]。
1.3 積極開展疫情防治工作:對已爆發的甲肝病例進行細致研究,對疫情的爆發進行分析,將疫情爆發的區域嚴格控制,同時派專人進駐醫院開展現場實地調查。采取積極有效地消毒隔離措施,加強學校甲肝傳染病的疫情控制報告,加強體檢,及時發現甲肝病例并處理。
1.4 做好甲肝病人的收治:針對疫情發生的狀況,政府緊急啟用應急預案,開展疫情調查,收治甲肝患者。對確診的甲肝患者實施緊急的住院治療,治療費用由基層財政先行負擔。同時發出通知,要求所有甲肝患者到傳染病院隔離治療,其他各級各類醫療單位不得收治甲肝患者,并抽調甲肝治療方面的專家,指導治療甲肝病人。及時為傳染病院增加特定床位,確保收治的甲肝病人得到有效地治療。由基層衛生院、鄉鎮疾病防制部門負責消毒隔離措施的落實。
1.5 開展疫苗接種工作:對重點人群、與確診甲肝患者密切接觸者、高三學生接種甲肝疫苗或丙種球蛋白,確保高三學子如期參加高考,有效防治甲肝疫情的擴散。
1.6 開展消毒、殺毒工作:重點開展公廁、餐飲業、學校食堂和集貿市場消毒、殺蟲工作,由專人負責。消殺用品統一由疾病控制中心提供。
1.7 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由基層政府確定開展以防治“甲肝”為主的愛國衛生運動,并確定時間召開全體鎮村干部、機關企事業單位動員大會,要求全體人員搞好以防治甲肝為主的愛國衛生運動,各工廠、學校、企事業單位、城鄉居民開展積極行動,搞好室內外環境衛生,消滅衛生死角。
1.8 加強疫情防治工作的報告:認真落實基層甲肝防治工作,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執行“日報告”、“零報告”制度,鄉鎮每天下午5時之前報告疫情防治工作開展情況。疾病控制中心每日向衛生主管部門匯報當日疫情信息,并及時上報進程報告和階段報告。
1.9 建立傳染病預防控制機構:鄉鎮基層組織實施上級制定的免疫規劃、策略和技術規范;制訂和實施預防接種年度工作計劃,并對計劃的落實情況,定期檢查、督導和反饋。
1.9.1 開展群眾健康教育: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等新聞媒體宣傳衛生防病知識,號召廣大群眾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提高群眾的自我防病意識。
2 分析
通過對甲肝疫情的調查處理,加強鄉鎮基層對傳染病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能力,鍛煉鄉鎮基層對傳染病疫情的有效控制,建立傳染病疫情預警機制,提高對傳染病疫情狀況的監測。
2.1 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切實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加強對突發衛生事件的防范意識,將各方面防范措施落實到實,做好人員、技術、設備和相應物資的應急儲備工作。對各類可能引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情況要及時進行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保障群眾的飲食安全、身體健康。
2.2 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在鄉鎮基層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疾病防治的有關部門和相關單位通力合作。各單位密切配合,攜手共進,廣泛組織、動員群眾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落實各項傳染病防范措施,做好人員、技術、設備和相應物資的應急儲備工作。
2.3 做好準備,掌握資料:各鄉鎮基層單位對今后類似事件進行進一步深入細致的傳染病調查工作,特別針對傳染病人的相關可疑因素進行詳細調查。及時進行疫情動態分析,對傳染病有針對性的采取防控措施。全力以赴保證人民的生命安全。
2.4 監督監測,科學管理:對餐飲業,尤其是大中小學校的食堂衛生重點監督管理,嚴格控制大中小學校周邊的流動攤販、餐飲副食的管理。大力加強飲食服務業的從業人員,特別是中小學校學生食堂的從業人員衛生狀況的檢測工作。認真執行中小學校學生的早晨檢查制度,學校和托幼機構做好在校學生的早晨檢查工作,對因病缺課的學生做好登記報告工作。
2.5 預防接種、功在千秋:加大二類疫苗的預防接種工作,將二類疫苗的接種逐步納入常規管理,并嚴格按照《預防接種工作規范》執行。開展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調查和處理,參與其他與預防接種活動相關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呼吁公眾關注接種疫苗的重要性,普及免疫規劃知識,營造全社會參與國家免疫實施計劃的氛圍。
參考文獻
[1] 彭文偉,傳染病學[M].第四版.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1995:14-30,278-280
[2] 衛生部.傳染病診斷標準及相關法規匯編[S].北京:中國標準出版社,2003:288-292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統一指揮、分級管理、職責明確、反應靈敏的應急機制,快速、高效地處置成品油供應中斷事件,確保市經濟社會發展所必需的成品油正常、穩定地供應,最大程度地避免、減少和緩解各類突發事件造成成品油供給不足或中斷所產生的影響和危害,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國家石油供應中斷應急預案》、《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市行政區域成品油供應中斷事件的防范和應急處置。
(四)工作原則
1、堅持在市人民政府和市成品油供應中斷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分級負責,協同處置。各有關部門(單位)和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按照職責分工,堅持分級管理、分級響應、屬地管理的原則,加強協調配合,做好成品油保障和應急處置工作。
2、各有關部門(單位)應加強對國際原油、成品油價格和供求變動情況的了解,及時掌握國內特別是周邊縣(區)市市場變化,有效預測市內成品油供需情況,實時監控市內成品油運、銷、存情況,積極預防成品油供應中斷事件的發生,做到早預防、早準備、早處置。
3、各有關部門(單位)應以大局為重,突出重點,根據輕重緩急,保障重點單位、重點部門、重點企業的油料供應,維護社會穩定。在資源緊張時,積極做好資源組織和調運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成品油供需矛盾和供應中斷事件造成的影響及危害。
二、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應急組織機構
1、市人民政府成立市成品油供應中斷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本文以下簡稱市應急領導小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商務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辦分管副主任、市商務局局長任副組長,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市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商務局內,由市商務局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了解收集有關信息,協調相關部門(單位),編制和施行本地區成品油供應中斷事件應急預案,在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調度指揮下,開展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2、市應急領導小組設聯絡員1名,負責當地情況的收集、整理、上報和有關應急事項的協調落實工作。
(二)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1、市應急領導小組
統一領導、指揮全市成品油供應中斷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研究成品油供應中斷事件應急決策和部署;下達應急指令,宣布實施和終止本預案;適時對外成品油供應中斷事件信息。
2、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及時了解和匯總相關情況,提請市應急領導小組決定實施和終止本預案;負責修訂完善本預案;落實市應急領導小組下達的應急指令;監督本預案執行情況,及時協調解決應急處置中的有關問題;負責成品油供應中斷事件的信息報告、工作。
3、市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市商務局負責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協調市有關部門(單位)成品油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協調成品油供應中斷事件的預防預警和成品油供應保障工作;負責成品油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協助主營單位向其上級主管部門請求增加本市成品油配置計劃。
市財政局負責組織成品油供應中斷事件應急所需有關經費,并監督使用。
市公安局負責重點部位、重點場所成品油供應中斷事件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消防撲救工作。
市交通局在應急狀態下,負責保障成品油公路運輸應急通暢(不含城區道路);并協助運輸機構為用油企業提供具有成品油運輸資質的危貨運輸企業和合格車輛(運輸費用由用油企業承擔)。
市工商局防止應急狀態下成品油資源外流,保障成品油市場正常的經營秩序。
市物價局負責加強對成品油銷售價格的管理和價格調節基金的征收,防止哄抬價格。
市委宣傳部負責成品油供應中斷事件的新聞和輿論引導工作。
主營單位負責本單位應急情況調度和處置,執行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應急工作安排,保障儲備油庫的安全;在發生成品油供應中斷事件時,配合市應急領導小組向上級部門申請,按上級部門批準的品種、數量提供資源,由市應急領導小組調度安排。
三、預防預警機制
(一)預防預警信息
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加強對成品油市場供應情況的監測分析,定期對主營單位成品油銷存情況進行調度。主營單位擔負預防出現緊急狀況的責任,在成品油資源相對緊張時,加大配置計劃調運力度,積極組織配置外地資源調入,努力保持合理庫存。相關部門(單位)積極配合主營單位、生產企業做好資源組織和調運工作,有效防范緊急狀況出現。
(二)預防預警行動
1、主營單位在成品油庫存下降明顯(低于3千噸),后續資源不足,應采取以下措施:
(1)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請求增加本市資源配置計劃;請求中石化石油分公司加大輸油管道配運計劃,向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協調運輸公司將成品油列入重點物資運輸予以保障;
(2)每日向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調運入庫量和實際庫存動態;
(3)主營企業庫存下降或生產設備和輸油管道出現重大事故,可能影響我市成品油配置計劃兌現時,應及時向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相關部門(單位)報告情況,加大原油調運入庫力度。
(4)市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在國際原油價格及供應或國內成品油供應出現劇烈波動時,應主動加強溝通,做好協調服務工作,為相關的成品油經營單位排憂解難,確保市內成品油正常供應。
(三)預警級別
成品油供應中斷事件預警分為一般預警(Ⅳ級)、較重預警(Ⅲ級)、嚴重預警(Ⅱ級)、特別嚴重預警(Ⅰ級)Ⅳ級,分別以藍、黃、橙、紅四種顏色表示。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啟動一般預警(Ⅳ級):
(1)主營單位成品油庫存低于8天需求的;
(2)局部地區發生突發事件急需油料供應的;
(3)省內一家生產企業因出現突出性事件導致停產的。
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啟動較重預警(Ⅲ級):
(1)市內成品油儲備已不足正常需求70%的;
(2)主營單位成品油庫存低于6天需求的;
(3)省市內兩家生產企業因出現突發性事件導致同時停產的。
3、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啟動嚴重預警(Ⅱ級):
(1)市內成品油儲備已不足正常需求50%的;
(2)主營單位成品油庫存低于4天需求的。
4、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啟動特別嚴重預警(Ⅰ級):
(1)市內資源供應已不足正常需求20%的;
(2)主營單位成品油庫存低于3天需求的。
(四)預警
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收集、核實當地成品油市場供應情況的基礎上,組織專家分析,提出建議,報市應急領導小組預警,宣布有關地區進入預警期,并通報可能受到影響的相鄰地區,嚴重、特別嚴重預警向市有關部門報告。
四、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級別
成品油供應中斷事件按其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一般成品油供應中斷事件(Ⅳ級)、較大成品油供應中斷事件(Ⅲ級)、重大成品油供應中斷事件(Ⅱ級)、特別重大成品油供應中斷事件(Ⅰ級)Ⅳ級,級別確定標準與預警級別相對應。
(二)應急響應行動
1、Ⅳ級
(1)協調機制。發生一般成品油供應中斷事件并啟動Ⅳ級響應后,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召開市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會議,通報情況、布置工作,協調解決成品油供應工作中的矛盾和問題。
(2)資源保障。市商務局協助配合主營單位向上級主管單位申請增加本市成品油配置計劃。主營單位加大市外成品油配置計劃的調運力度,優先執行市內油品配置計劃。加強罐車調控,優先保障管內裝車。如屬于局部地區因突發事件影響油品供應的,由主管單位從毗鄰地區調運緊急供應市場。
(3)銷售控制。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可采取調度令的形式對其它重點單位實行成品油制定供應,保障重要廠礦、重點工程的用油;對社會加油站、樓堂館所、出租車輛及私家車輛、過境車輛實行限量加油。如屬于局部地區因突發事件影響油品供應的,在相關地區實行按計劃供應。
2、Ⅲ級
(1)協調機制。發生較大成品油供應中斷事件并啟動Ⅲ級響應后,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召開市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會議,通報情況、布置相關工作,協調解決成品油供應工作中的矛盾和問題,適時召開新聞會。
(2)資源保障。市商務局直接向相關部門匯報,協調中石化、中石油三家主營公司向省公司匯報,增加本市資源配置。主營單位加大市外成品油配置計劃的調運力度,調集社會成品油運輸車輛,優先保障市內成品油運輸;主營單位根據市應急領導小組的指令,將有限資源集中到中心庫,實行資源集中調度,有計劃地控制出庫。公安機關、消防大隊進駐中心庫,實施安全保衛。
(3)銷售控制。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可采取調度令的形式對其它重點單位實行成品油指定供應,對重要廠礦、重點工程的用油進行限量供應;嚴格限制對普通廠礦、樓堂館所的用油供應,停止對社會加油站和其它經銷商的用油供應;對過境車輛、私家車輛限量加油。公安機關、消防部門進駐中心庫和成品油重點銷售點,實施安全保衛。
3、Ⅱ級
(1)協調機制。發生重大成品油供應中斷事件并啟動Ⅱ級響應后,市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召開市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會議,通報情況,研究制定應急處置措施,布置相關工作,適時召開新聞會。
(2)資源保障。市人民政府向相關部門匯報,請求增加成品油供應和運力保障,運輸部門優先保障市內成品油運輸,調用社會民營油品運輸車輛運輸成品油。公安機關、消防部門、武警部隊對重點加油點實行特別安全防護,嚴厲打擊倒買倒賣成品油的行為。鼓勵推廣使用替代能源。
(3)銷售控制。主營單位庫存資源油市應急領導小組統一調配使用,對保供單位成品油實行計劃供應。停止對社會加油站、經銷商和普通廠礦、樓堂館所、出租車輛、私家車輛的用油供應,控制過境車輛加油,限制企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的加油。按地區規模大小保留5—6個加油站,市內保留1—2個加油站,按照市應急領導小組安排進行供應。公安機關、消防部門、武警部隊進駐中心庫和保留的加油站,實施管制,確保安全。
4、Ⅰ級
(1)協調機制。發生特別重大成品油供應中斷事件并啟動Ⅰ級響應后,市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召開市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會議,通報情況,進行事態發展的趨勢分析,研究制定應急處置措施,迅速執行成品油計劃供應的辦法和規定,定時召開新聞會。
(2)資源保障。市人民政府負責上報相關部門批準,請求動用國家儲備油,市財政局配套相應資金;市應急領導小組直接組織市內資源調運。
(3)銷售控制。各區保留1個加油站,市內各區設1個特供加油站,嚴格實行計劃供應。公安機關、消防部門、武警部隊對中心油庫和特供加油站實行安全保衛。
(三)信息報送和處理
1、建立健全成品油供應中斷事件報告制度。成品油供應中斷事件發生或可能發生時,主營單位應及時將情況報告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立即向市應急領導小組匯報并提出處置措施和建議。市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件嚴重程度研究決定啟動應急響應。
2、發生成品油供應中斷事件并啟動應急響應后,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向相關部門(單位)通報并向公眾成品油供應中斷事件應急處置情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成品油供應中斷事件信息。
(四)應急處置
1、發生成品油供應中斷事件后,市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立即向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書面報告,詳細報告成品油供應中斷事件有關情況并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報后,根據實際情況和分級標準,報經市應急領導小組啟動本預案。
2、啟動應急響應后,市應急領導小組迅速召集市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召開專題會議,安排部署應急處置工作。各成員單位立即按照市應急領導小組的部署和要求,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協調、指揮和落實。
(五)信息
成品油供應中斷事件信息遵循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
市商務局會同市委宣傳部,按照新聞的有關規定,做好信息工作。
(六)應急結束
當主營單位或生產企業的成品油庫存與后續資源供應恢復到較低一級應急響應標準時,由市應急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降低應急響應級別。當主營單位或生產企業的成品油庫存與后續資源供應恢復到正常水平,市應急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宣布應急結束。
五、善后工作
(一)善后處置
應急結束后,有關部門(單位)負責統計應急處置期間造成的各種損失,并上報本單位在應急處置期間所做的主要工作和造成的損失。
(二)總結評估
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成品油供應中斷事件應急處置全過程進行總結評估,形成書面材料報市應急領導小組。
六、應急保障
(一)物資保障
主營單位應在保障正常經營庫存的基礎上,適當增加應急調度庫存,具體為:中石化長沙公司片區、中石化銷售分公司片區0.1萬噸,中石油長沙分公司0.05萬噸,增加庫存所需經費由主營單位負責。
(二)通信保障
建立完善成品油供應中斷事件應急通信網絡,編印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成員名冊和通信聯系方式,確保應急指揮系統通信聯絡暢通。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應設立值班電話,確保24小時值班。市通信管理部門負責保障成品油供應中斷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通信聯絡通暢。
七、監督管理
(一)宣傳、培訓和演練
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加強預案宣傳、貫徹、培訓和演練工作,普及成品油供應中斷事件的應急常識和技能,不斷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二)責任追究
對在成品油供應中斷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不認真履行職責、且造成重大損失的,有關部門(單位)要依法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違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監督檢查
市商務局、市應急管理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單位)對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應急措施到位。
八、附則
(一)名詞術語解釋
成品油:指汽油、柴油、燈用煤油、航空煤油。
主營單位:指市內主要成品油經營單位,包括中石化長沙石油分公司、中石化銷售分公司、中石油長沙銷售分公司。
生產企業:指省內成品油生產企業,包括中石化股份分公司、中石化集團有限公司。
保供單位:指成品油保障的重點供應單位,包括公交部門、政府首腦部門、重要部門及電力部門、郵電通訊部門、醫療救護、各類應急指揮機構。
(二)預案管理與更新
市商務局根據情況變化,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三)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市商務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