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信息網絡的犯罪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關鍵詞 信息網絡 法制建設 網絡社會 安全秩序
中圖分類號:D922.1 文獻標識碼:A
0前言
網絡秩序混亂的危害主要包括網絡侵權行為日益嚴重、網絡違法犯罪活動愈加猖獗和網絡心理戰破壞社會穩定等。維護網絡社會的安全秩序需要國家和企業依法建網和依法管網,更要求人們依法用網。本文通過對現階段我國信息網絡法制建設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并結合維護網絡社會秩序意義,對加快我國信息網絡建設的途徑展開了深入研究。
1維護網絡社會秩序的必要性
隨著國家的地域性與信息網絡超時空性矛盾的逐年增加,使得網絡的概念愈加模糊?;诖它c,某些國家便開始組建“網軍”,以網絡政治化的方式“巧妙”地向世界宣布了其網絡,并大肆在網上渲染“國家過時論”。對此,我國必須提高警惕,做好應對措施。依法對網絡行使管轄權,并維護國內網絡空間的自迫切需要保障網絡社會秩序的安全與穩定。因此,依法建設信息網絡并保證網絡社會秩序的安全和穩定是解決網絡糾紛的必要手段和必然要求。
2我國信息網絡法制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信息法治理念落后
信息法治理念落后是我國信息網絡法制建設中出現的關鍵性問題。就現階段而言,由于信息法治理念落后,我國并未形成適用于網絡社會的新型法理法則,且信息網絡的法律仍然處于沿用物理世界法理邏輯的水平上,這使得網絡秩序的安全和穩定無法得到有力的保障,滋生了諸多網絡問題。此外,將存在國界的現實法律套用在跨國界的虛擬網絡中,必然會引發國際性的網絡糾紛,在不利于信息網絡產業健康發展的同時,也對國家的經濟和社會安全產生了較大威脅。
(2)信息網絡的立法質量較低
當前,我國信息網絡的立法特點主要為應急性、尾隨性和局部性,由于立法缺乏總體規劃,且部門規章冗雜、法律位階低,加之各部門間的立法缺乏關聯和相互支持,使得信息網絡的立法無法解決網絡秩序混亂等諸多網絡社會問題。此外,由于立法的整體質量欠佳、內容滯后且大部分規定過于原則化,使得信息網絡立法缺乏可操作性,在增加了網絡社會矛盾的同時,也為國家和人們的用網安全帶來了較大安全隱患。
(3)信息網絡監管存在漏洞
現階段,我國信息網絡的監管主要是以防范管制作為主要方法的。一方面,由于政府部門多頭管理現象嚴重,使得政府內部人員在行使網絡職權時矛盾頻發,大幅降低了信息網絡的監管效率。另一方面,信息網絡的監管大都是以政府部門為主導的,群眾參與率較低,加之對網絡秩序和網絡案件的監管又大都以事前審批、重審輕批為主,這就導致了對相關網絡案件的監管和審批存在著較大的局限性和片面性,不僅不利于網絡社會公平的實現,而且也為部分不法分子提供了網絡犯罪的可能,加大了網絡安全威脅。
3加快我國信息網絡建設的若干建議
(1)加強信息網絡建設法制理念的創新
首先,黨和國家需要對網絡社會秩序的維護工作予以充分重視,并將加快信息網絡建設的工作提升到關系國家發展的戰略高度上。根據當前國內網絡社會的現狀,在結合現有網絡法律的基礎上,對網絡法律進行重新規劃,提高網絡法律的精煉程度。其次,還需提高法律質量,通過分析現階段頻繁發生的信息網絡問題,在對其進行仔細分析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制定相關法律政策,進而從整體上提高信息網絡法律的可操作性并加快我國的信息網絡建設。
(2)建立健全的信息網絡法制體系
一是嚴厲打擊并整治網絡犯罪活動。面對信息網絡犯罪分子藏匿于網絡虛擬世界的實際,加大網絡法律的執法力度并不斷提高自身的網絡偵控能力,對網絡犯罪分子予以最為嚴厲的打擊。二是完善網絡安全的責任制度。一方面,相關部門需要對基礎電信運營商和增值服務商的網絡安全責任進行明確劃分,并要求其對所接入網站的安全性與合法性進行嚴格審查,通過加強網站接入的身份認證,從網絡安全威脅信息的傳播源頭上建立起信息網絡的“防火墻”。另一方面,還需明確網絡運營商、廣告商以及網絡用戶的相關責任,確保其網絡的相關行為符合相關的法律規定。
(3)完善網絡安全法治機制
相關部門需要加強對信息網絡的管控力度,通過對當前網絡社會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全面分析,并結合網絡用戶的心里特征,有針對性地對不同的網絡使用個體或群體展開監督和管理。此外,政府內部各個監管部門之間還需明確其自身職責,變多頭管理為統一管理,通過加強管理的協調性與統一性為加快信息網絡建設提供必要的環境保證。
4結論
本文通過對網絡社會秩序維護的必要性進行分析,并結合當前我國信息網絡建設出現問題的基礎上,從加強法治理念創新、建立健全的信息網絡法制體系以及完善網絡安全法制機制等方面對加快信息網絡建設與維護網絡社會秩序的方法展開了深入探討??梢?,未來加強對信息網絡建設方法的研究力度,對于維護網絡社會的安全與穩定并促進我國信息網絡產業發展具有重要的歷史作用和現實意義。
參考文獻
[1] 夏夢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網絡立法研究[D].華東政法大學,2013.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構成誹謗罪,司法解釋將這一規定具體化,明確了通過信息網絡誹謗他人的三種行為方式:一是“捏造并散布”,即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他人在信息網絡上散布;二是“篡改并散布”,即將信息網絡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內容篡改為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布;三是“明知虛假事實而散布”,即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布。
今年以來,針對互聯網犯罪的一系列專項行動使一些在網絡上造謠傳謠、非法牟利、誹謗誣陷、敲詐勒索的個人、團伙,以及公司甚至一些大V在各地紛紛落網。但是如何界定其中的犯罪行為,如何統一有關的定罪量刑標準,怎樣厘清網絡言論的法律邊界,社會各界一直在關注卻始終沒有定論。如今“兩高”出臺的相關司法解釋,正是劃出了這樣的一條線,通過厘清網絡言論的法律邊界,一方面直接約束和打擊利用互聯網進行的違規、違法犯罪行為,另一方面也是間接捍衛在互聯網上自由表達的合法權利。
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里,網絡立法的腳步并未跟上中國互聯網的快速發展,法律的滯后使本該進行追究的違法犯罪分子逍遙法外。而“兩高”司法解釋的出臺無疑對打擊網絡犯罪、保護網民權益、規范網絡秩序有著多重意義。
據悉,這份共計一千五百多字,涉及十條八個方面內容的司法解釋,是對現存問題的系統梳理,歷時一年多的調研,征求了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其他司法機關、專家學者等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并借鑒其他國家通行的法律規制原則研究論證后的產物。
然而進入多元化發展的當今中國,任何事物的產生都會有“不同聲音”。也有一部分人對司法解釋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執行性表示懷疑,擔心互聯網會因此而失去“言論自由”,妨礙了他們的自由表達權。而《解釋》里關于點擊量、瀏覽器、轉發量等相關標準的規定,也成了大家爭議的焦點。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未經批準,擅自從事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業務的,由縣級以上廣播電視行政部門予以取締,可以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廣播電視行政部門責令停止違法活動、給予警告、限期整改,可以并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按《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載明的事項從事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業務的;
(二)未經批準,擅自變更許可證載明事項、持證機構注冊資本、股東和持股比例;
(三)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第十八條規定的;
(四)傳播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禁止傳播的視聽節目的;
(五)向未持有《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的機構提供與傳播視聽節目業務有關服務的;
(六)未按規定保留視聽節目播放記錄的;
[關鍵詞] 電子商務 網絡安全 國家戰略 自主信息技術
我國發展電子商務的環境例如:網絡基礎建設等運行環境、法律環境、市場環境、網上支付、信息安全、認證中心建設等條件等正在逐步完善,國家有關電子商務的政策、法規即將出臺,已為各類企業開展電子商務活動建立了基本的環境條件。
隨著計算機網絡的普及和我國實施信息化進程不斷深入,社會各關鍵領域的運行日益緊密地依賴于信息網絡,比如金融部門、航空部門、通信部門以及越來越多的企業參與的電子商務等,然而信息網絡又存在著與生俱來的技術漏洞和設計缺陷。于是,網絡黑客和各類組織出于各種違法的目的,利用信息網絡的漏洞和缺陷發起攻擊,從而使信息網絡面臨嚴峻的安全威脅。信息網絡的安全問題不但難以徹底解決,而且還有可能隨著信息網絡技術的不斷更新,出現日益嚴重化的趨勢。因為每一項新的操作系統和重要網絡軟件的推出,都將會引起新的網絡安全問題。今后,操作系統和軟件開發越來越朝著使計算機與互聯網及通信聯結一體、不斷增強其功能的方向發展,這就有可能使信息網絡的漏洞和缺陷產生更多、更嚴重的安全問題,那么企業電子商務發展中的信息安全正在受到企業和客戶越來越關注的焦點。
一、網絡安全威脅
信息網絡面臨的安全威脅可以分為以下三種基本類型:黑客入侵、病毒破壞和預置陷阱。
1.黑客入侵
黑客即Hacker音譯,專指對別人的計算機系統非法入侵者。20世紀70年代,這個詞是褒義詞,專指那些獨立思考、遵紀守法的計算機迷,他們智商高,對計算機的最大潛力進行智力上的探索,為計算機技術的發展做出了很大貢獻。而當今世界,隨著信息技術的廣泛普及,越來越多的人掌握了黑客技術,使黑客現象發生了質的改變。不少黑客專門搜集他人隱私,惡意篡改他人重要數據,進行網上詐騙、對他人網上資金帳戶盜竊,給社會及人們的生活帶來極大的破壞性。因此人們普遍認為黑客就是信息安全的最大威脅。
目前,黑客對網絡的入侵和偷襲方法已達幾種,而且大多都是致命的手段。黑客入侵動機有以下幾種:
(1)偷盜竊取。黑客實施網絡攻擊的另一個目的就是利用黑客技術為個人私利而大肆進行各種各樣的偷竊活動。網上盜竊的主要方式有:第一種是偷竊信息和數據。網上的秘密信息和數據都是海量存儲,從企業商業秘密、政府機構的資料到軍事秘密,種類全面。于是不少鋌而走險者,借助快捷的網絡去竊取這些信息和數據,通過出售以獲取經濟利益。據美國中央情報局公布的數據顯示,美國公司僅在1992年一年因經濟信息與商業秘密被竊取盜用的損失高達1000億美元以上。第二種是偷竊網上銀行的資金或使用網上電支付用戶的資金。隨著企業電子商務活動的發展,應用網上銀行支付或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支付的人群越來越多,也為黑客及其他計算機犯罪利用計算機網絡盜竊個人或銀行資金提供了可乘之機。當用戶進行網上購物時,用戶只要輸入用戶密碼、銀行信用卡密碼,完成了網上購物和支付程序。黑客一旦覬覦用戶的密碼和信用卡密碼,則用戶在銀行賬戶上的資金便容易被竊取。
(2)蓄意破壞。在2000年3月,黑客使美國數家電子商務網站如:Amazon、eBay、CNN陷入癱瘓,黑客使用了分布式拒絕服務的攻擊手段,用大量垃圾信息阻塞網站服務器,使其不能正常服務。國內網站新浪、當當網上書店、EC123等也先后受到黑客攻擊,服務器上的各類數據庫也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壞。
2. 病毒破壞
電子商務離不開計算機網絡,而病毒制造者通過傳播計算機病毒來蓄意破壞聯網計算機的程序、數據和信息,以達到某種非法目的。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世界已發現的計算機病毒近6萬多種,且每月都會發現數百種新病毒和病毒變體。然而全球與互聯網聯網的主機節點正在越來越多,這樣一個強大的網絡群體造成了病毒極易滋生和傳播的環境,而病毒破壞成為企業開展電子商務的面臨的信息安全重大威脅。目前,破壞計算機的流行病毒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類:
(1)蠕蟲病毒。1987年出現,這是一種能迅速大規模繁殖的病毒,其繁殖的速度可達300臺/月,在危害網絡的數據千計的計算機病毒中“蠕蟲病毒”造成的危害最大。
(2)病毒郵件。電子郵件是互聯網的一項基本而普遍的功能。企業實施電子商務頻繁使用的信息傳遞工具。然而,某些病毒制造者也看中了深受人們喜歡的電子郵件,并將其作為傳播病毒的重要手段。
(3)公開發放的病毒。在計算機網絡中有一種“共享軟件”,它是由計算機用戶免費使用、復制以及分享的軟件。如果計算機病毒以這種方式公開,就可進入各種領域,并進入各個計算機網絡,對計算機網絡造成極大的危害。
3.預置陷阱
預置陷阱是指在信息系統中人為地預設一些陷阱,以干擾和破壞計算機系統的正常運行。在對信息安全的各種威脅中,預置陷阱是危害最大、最難預防的一種威脅。一般分為硬件陷阱和軟件陷阱兩種。
(1)硬件陷阱。指“芯片級”陷阱。例如,使芯片經過一段有限的時間后自動失效,使芯片在接收到某種特定電磁信號后自毀,使芯片在運行過程中發出可識別其準確位置的電磁信號等。這種“芯片搗鬼”活動的危害不能忽視,一旦發現,損失非同尋常,計算機系統中一個關鍵芯片的小小故障,就足以導致整個網站服務器系統乃至整個連接信息網絡系統停止運行。這是進行信息網絡攻擊既省力、省錢又十分有效的手段。
(2)軟件陷阱。指“代碼級”陷阱,軟件陷阱的種類比較多,黑客主要通過軟件陷阱攻擊網絡。
“陷阱門”又稱“后門“,是計算機系統設計者預先在系統中構造的一種結構。網絡軟件所存在的缺陷和設計漏洞是黑客進行攻擊服務器系統的首選目標。在計算機應用程序或系統操作程序的開發過程中,通常要加入一些調試結構。在計算機軟件開發完成之后,如果為達到攻擊系統的目的,而特意留下少數結構,就形成了所謂越過對方防護系統的防護進入系統進行攻擊破壞。
二、維護網絡信息安全的對策
信息網絡已經被深入應用到世界上許多國家的商務貿易活動、經濟、政治、文化、軍事等各個方面,構成其社會的關鍵性基礎設施,信息安全已上升為這些國家的安全核心。面對日益嚴峻的信息安全威脅,各國政府無不高度重視信息安全,積極尋找有效的安全對策。當前,我國與世界其他國家一樣,為維護信息安全確保企業開展電子商務的安全環境,所采取的基本對策如下。
1.制定政策,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將網絡信息安全納入國家戰略
各國都認識到信息安全不單純是一個技術問題、產業問題、經濟問題,而是涉及各行業、各層面的綜合性社會問題,國家必須從戰略高度來制定相關國家政策給予指導,并成立專門的機構來負責信息安全問題。
2.研發自主信息安全技術,為信息安全提供堅固屏障
信息安全保障從根本上來說是一個信息技術發展水平與開發能力的問題,要有效地打擊網絡犯罪,最終還要依靠不斷發展和完善的信息安全技術。目前最廣泛的五種計算機網絡安全技術是:反病毒軟件;防火墻技術;物理設施安全保護;密碼控制;反入侵管理。在電子商務中采用的安全技術主要有防火墻技術、虛擬專業網絡技術、防殺病毒技術、數據加密技術、身份認證技術等。
當前國際上信息安全技術研究的重點有公開密鑰基礎設施和計算機犯罪取證技術。公開密鑰基礎設施,是一個由計算機硬件、軟件、數據庫、網絡、安全過程和合法規范共同組成的基礎設施。計算機犯罪取證研究主要集中在:入侵者入侵路徑跟蹤;入侵行為再現;證據的保存、恢復;操作系統指紋等方面。
3.制定法律法規,為信息安全提供良好的法律環境
計算機網絡犯罪具有隱蔽性,原有的傳統的法律難以有對這類犯罪有效打擊,為此需要制定與信息安全相關的法律和法規,加大執法力度,從而為網絡信息安全提供必要的法律保證。
4.加強信息安全的國際合作,共同打擊網絡犯罪
經濟發展全球化,跨國集團公司正在日益增加,那么犯罪分子攻擊計算機網絡進行違法犯罪也具有超越地域和全球化趨勢。他們利用網絡的迅速和瀏覽網絡內容的無國界,形成了網絡犯罪不分國界的特性,因此世界上許多國家的網絡警察之間建立了十分密切的聯系,并在一定的國際法規框架下相互協作。
參考文獻:
關鍵詞 網絡犯罪 網絡警察
中圖分類號:D631.4
文獻標識碼:A
一、我國網絡警察的產生和發展歷程
根據一般性定義,網絡警察是指對國際互聯網安全進行監督的專業警察。其主要職責在于打擊網絡犯罪、凈化網絡環境。在我國,網絡警察的正式名字應當是“國際互聯網安全監察專業警察”,它的發展經歷了一個階段性的、逐步完善的過程。
1983年,為確保我國計算機應用順利發展,經國務院批準,公安部正式成立計算機管理監察司,即現公安部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局的前身。
1994年2月18日,國務院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第六條規定:“公安部主管中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第十七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行使監督職權。根據1995年八屆人大第12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第六條第12項規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職責。
1998年9月,根據國務院批準的公安部機構設置方案,原計算機管理監察司更名為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局。我國自此有了專門的“公共信息網絡監察人員”對互聯網進行監察和管理,即人們一般所稱的“網絡警察”。其主要職責是:對網絡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隨時掌握計算機犯罪的最新動態和特點,加強安全防范工作,遏制計算機網絡犯罪,對計算機網絡犯罪進行調查取證,確保網絡安全運行。
2006年1月1日,深圳市公安局網監分局率先在國內推出卡通網絡警察形象“警警”和“察察”,網絡警察從幕后走向臺前,深圳市公安局的這一舉措廣受網民關注。同年5月,公安部在重慶、杭州、寧青島、廈門、廣州、武漢等8個試點城市設立網絡“虛擬警察”,負責接收網民對網絡犯罪的舉報,回復網民的法律咨詢等。
二、我國建設網絡警察的必要性
以維護國家、社會利益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為出發點,建設網絡警察的必要性如下:
1、成立網絡警察是創造和諧網絡環境、防控各類網絡犯罪的必要手段。網絡是一把雙刃劍,在給人們帶來巨大便利的同時,也滋生了特殊的犯罪類型——網絡犯罪。網絡犯罪具體就是指行為人運用計算機技術,借助于網絡對其系統或信息進行攻擊,破壞或利用網絡進行其他犯罪的總稱。成立網絡警察,是適應時代要求、建立和維系和諧的虛擬、現實環境的必要手段。
2、建設并發展專業網絡警察對于打擊預防運用高科技進行的電子犯罪有重大意義。隨著互聯網技術發展,網絡中的高科技犯罪層出不窮,即時性、隱蔽性特點越發突出,危害范圍涉及國家、社會、人民群眾的切身權利,對經濟、政治、社會乃至國家安全等各方面產生了日益嚴重的不良影響,網絡及現實世界治安環境面臨嚴峻考驗。此外,高科技電子犯罪決定了網絡犯罪防控的專業化走向。組建一支專業化的網絡警察隊伍,是打擊高科技電子犯罪的必然要求。
3、建立專門負責公共信息網絡監察工作的網絡警察隊伍,是優化我國現有公共信息網絡安全資源的可行途徑。按照我國現有警察體制,犯罪的偵查主體主要是刑偵部門;而公共信息網絡監察部門更側重有關網絡事務的行政管理。一方面,計算機違法犯罪的偵查主要由刑偵部門進行,另一方面,刑偵部門因缺少必要的專業技術,必須有網絡監察部門的配合;網絡監察部門盡管擁有技術,但在很多地方卻不具有刑事偵查權。調查一宗網絡犯罪案件,卻需要同時投入多個部門的人力、物力、財力,職責不明,勢必造成互相推諉、效率低下和資源浪費。因此,有必要建立一支專門的網絡警察隊伍,優化資源,高效打擊網絡犯罪。
三、我國網絡警察發展存在的不足和困境
我國網絡警察發展速度與互聯網產業發展的迅猛勢頭不相匹配是現階段面臨的主要問題。具體表現在:
(一)網絡監管部門職能重疊。
目前, 我國計算機網絡安全主要由公安部、安全部、保密局、商用密碼管理辦公室以及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多部委交叉負責管理。這些部門在維護公共信息網絡安全方面獨立運行,但是必須看到,多部門交叉管理存在先天巨大漏洞,很難做到權責分工和同調協作,同時權責不明極易造成相互推諉的情況。
(二)網絡警察綜合素質有待提升。
一名優秀的網絡警察,應具備一定計算機專業知識和網絡知識,良好的法律功底,以及準確把握網絡犯罪行為、進行偵查活動的能力。我國建設網絡警察的時間不短也卓有成效,可以看到目前很多地區選拔了較多專業的IT人才,但目前缺乏全國范圍內的選拔標準和專業的網絡警察培養培訓機構,未成體系,網絡警察綜合素質和整體專業化水平仍需加強。
(三)相關法律制度尚不完善。
網絡警察目前主要享有行政管理,刑事偵查,以及指導、檢查、監督權力,而前兩者都與公民權利密切相關,執法過程中對于公民私密行為和隱私權的侵犯令人擔憂。目前很多法律法規都對網絡警察的權力進行了限制,但雖然明確了網絡警察可以對哪些違法犯罪行為進行調整,但并未對網絡空間下的某些犯罪作清晰界定,其中又以在網絡言論領域的立法最不完善。對于網絡空間內涉及到公民私密行為和隱私權的違法犯罪行為,法律應當根據互聯網環境的特點重新對其定義和解釋,對網絡警察的權力進行規范化。
四、網警在網絡犯罪防控中的角色定位初探
針對網絡警察本身的性質特點和職能,結合西方諸國的網絡警察發展進程和方向,為從實質上解決網絡警察在網絡犯罪防控中的角色定位的問題,提出幾項觀點:
(一)兼顧縱向與橫向,形成立體網絡。
網警在進行網絡犯罪防控的過程中應加強縱向與橫向的聯系,建設多層次的人員結構??v向即指公安系統部、省、市三級設置的網警,橫向指外聯內合,內與經偵、緝毒、巡警、片警的聯系,外與公司、企業以及國際的合作。網警隊伍是一個團隊,在工作中應該發揮整體功能,而不能只靠單兵作戰。尤其是在執行打擊網絡犯罪的職能時,需要各種人才互相配合才能完成任務。專業類型應包括科技、法律、計算機、電子通信、財務、偵查等,并保證合適比重。
(二)注重業務能力,提升技能水平。
網警人才的短缺是全世界都面臨著的難題。在我國,計算機與法律兼容的人才奇缺。因此,必須加強對網警的業務培訓,彌補欠缺能力。網絡警察必備的即為完善的知識結構、頑強的進取精神和良好的道德。高超的電腦技術、良好的法律素養和道德水平,三者相輔相成,不可缺少。
(三)有效利用科技網絡,完善檔案管理。
網絡警察隊伍應盡快建立與完善公安系統的科技網絡。將有前科者和在逃人員的姓名、性別、體貌特征、身份證號碼、照片、指紋檔案、聲音記錄、DNA資料乃至面部毛細血管分析圖等輸入計算機系統;盡快完善CCIC系統、可疑物品管理系統;建立起自己的反網絡入侵的“網絡偵探”,借助網絡熱線、跟蹤監視軟件及其他設施,追蹤、查獲網絡罪犯,防止其襲擊特定的系統,并對已經遭到襲擊的計算機提供跟蹤搜索與技術援助,盡最大努力保全遭到入侵的系統,采取各種偵查措施、手段偵破各種網絡犯罪。應當將建立健全網絡系統作為一個長期的系統工程看待。
(四)加強對網絡的監控管理。
管理是防控網絡犯罪的經常性手段,網警應加大對網絡的監控力度,充分發揮法律對虛擬世界的監管作用。在網絡犯罪控御中應密切注視虛擬社會的發展變化動態,根據虛擬社會犯罪的變化規律尋找管理對策?,F階段網絡管理的重點對象應是:網絡服務供應商(包括接入服務、信息服務、應用服務)、涉足網絡的機構、網吧及普通網民。
(五)加強網上道德文化的教育與引導。
【關鍵詞】誹謗罪;網絡誹謗;網絡轉發者
一、兩高出臺“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 的解釋”的背景
當下社會上大家關注的網絡謠言問題,有一種愈演愈烈的趨勢,謠言的性質越來越嚴重,造謠情況越來越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于9月10日出臺了“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這次司法解釋針對《刑法》中4個罪名如何在網絡中適用做了具體規定,對罪與非罪、量化標準、行為手段與危害結果等進行了明確界定,解決了實踐中存在的法律適用不夠明確的問題。筆者將從兩高司法解釋的角度對網絡環境下誹謗罪所面臨的問題進行淺析。
二、網絡環境下誹謗罪的法律特點
在傳統的誹謗罪和網絡特點的結合之下,可以對“網絡誹謗”定義為:借助網絡等現代化傳播信息手段,捏造、散布虛假事實,貶損他人人格,損害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網絡環境下的誹謗罪表現出了一些新的特征,主要表現在:
(一)網絡誹謗主體的復雜性。對于網絡信息的者,其行為只要符合誹謗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即可按誹謗罪定罪處罰。目前理論界對于轉帖者、回復者和網絡營運商的罪與非罪有較大爭議,對于這個問題,在下文將詳細闡述。
(二)網絡誹謗具有隱蔽性。網絡是一個虛擬的世界,人們在網絡上的活動大多都是匿名或冒名進行的,因此當一個誹謗信息被大量轉發以后很難查找到信息的源頭,即使查到也要付出高昂的成本。
(三)網絡誹謗內容傳播的快速性。互聯網是一個開放的平臺,連接著世界各地的網絡用戶,一個信息的發出,瞬間都可以傳播到世界的各個角落,一般誹謗信息都有很高的關注度,這更加速了誹謗內容的傳播。
(四)網絡誹謗行為結果影響的廣泛性。隨著互聯網的普及,網絡用戶的增多,誹謗的內容可以在很大范圍內被人們所知悉,誹謗行為對被害人的人格和名譽影響范圍更大,所造成的危害結果也更加嚴重。
三、兩高對網絡環境下誹謗罪的司法解釋面臨的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適時制定出臺,對利用信息網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及實施誹謗行為“情節嚴重”的認定,嚴厲打擊信息網絡共同犯罪的問題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但同時也有很多問題存在爭議,要求我們討論解決,目前面臨的問題主要有:
(一)網絡環境下誹謗行為主體的認定。目前主要討論的涉及誹謗行為的主體包括“事實”的散布者、轉發者、評論者。首先對于散布者目前基本沒有爭議,散布的人只要符合誹謗罪的構成要件即可構成誹謗罪。對于其他主體,則需討論。(1)對于轉發者。一般情況下,轉發者不構成誹謗罪,因為轉發者單純的轉發行為是行使言論自由的方式之一,是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基本權利。如果轉發者對原始信息進行加工修改使原來的誹謗性質更加嚴重而轉發,或者原捏造誹謗信息的行為人在捏造后把信息控制在一定的公開范圍內,而轉發者在網絡上大范圍公開轉發的;這樣轉發者對損害結果起到了一定的推動和決定性的作用,這時候是否應當對轉發者定罪處罰,筆者認為只要符合誹謗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即可定罪處罰,反之則適用于民事侵權責任或者行政處罰。(2)對于評論者。評論分為單純性評論和添附行評論。單純性評論就是在原始信息的基礎上對信息表達看法和意見;添附性評論是指對原始信息在表達觀點的同時又添加捏造了新的虛假信息,有主觀上的故意,例如...。因此評論是具有兩面行的行為,單純性評論是行使言論自由的表現,為法律所允許,如果評論者“添油加醋”或者故意捏造新的“事實”進行惡意的評論,則評論者已經超出了言論自由的范疇,并侵害了刑法所保護的法益,應當受到刑法的規制。
(二)關于“點擊、瀏覽五千次以上和轉發五百次以上”的認定。(1)五千次和五百次的確定。趙占領認為:“從《解釋》來看,五千次、五百次暗含的意思主要是指5000人次、500人次的有效傳播,同時,點擊、瀏覽、轉發主要指的是網絡中網頁、微博、QQ空間中的行為?!贝苏f法過于籠統,還是沒有把五千次和五百次進行清楚的界定,筆者認為目前面臨如下問題。(2)網絡“大V”轉發500次的認定。網絡“大V”一般都擁有幾十萬上百萬的粉絲,其轉發一條含有誹謗內容的信息,其受眾范圍將不計其數,其所造成的影響都難以估量,因此,對于網絡“大V”不能用...轉發500次以上...”這一條件作為“情節嚴重”認定其是否構成誹謗罪,對其刑事責任的認定應根據其轉發行為是否符合誹謗罪的犯罪構成要件。(3)對于不足5000次和500次刑事責任的認定。在現實生活中,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的次數可能不夠5000次,或者轉發次數也達不到500次,對于這種情況不能認為其沒有達到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而不負刑事責任,如果其行為沒有達到5000次或500次,但其誹謗行為造成了嚴重后果,屬于其他“情節嚴重”的行為,同樣構成誹謗罪。
四、結語
網絡雖不是新生事物,但在網絡環境下的犯罪卻呈現出了新的特點和新的問題,針對這些問題,國家也及時出臺了相應的法律規范,但法律有其天然的缺陷,即滯后、模糊和不全面性,不可能對社會中所以的問題我們所有的行為進行面面俱到的規定,這就需要我們對自己的行為嚴格要求,在行使自己權利的同時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權利,自己“自由”,他人也“無憂”。
參考文獻
[1] 李娜.淺議“網絡誹謗罪”[D].中國政法大學,2010.
[2] 李艷騰.淺議網絡誹謗罪[J].學理論,2013,02.
[3] 張靜,安偉.網絡誹謗罪的認定標準[J].法制與社會,2013,33.
近年來,隨著國家宏觀管理和支持力度的加強、信息安全技術產業化工作的繼續進行、對國際信息安全事務的積極參與以及關于信息安全的法律建設環境日益完善等因素,我國在信息安全管理上的進展是迅速的。但是,由于我國的信息化建設起步較晚,相關體系不完善,法律法規不健全等諸多因素,我國的信息化仍然存在不安全問題。
1、信息與網絡安全的防護能力較弱。我國的信息化建設發展迅速,各個企業紛紛設立自己的網站,特別是“政府上網工程”全面啟動后,各級政府已陸續設立了自己的網站,但是由于許多網站沒有防火墻設備、安全審計系統、入侵監測系統等防護設備,整個系統存在著相當大的信息安全隱患。美國互聯網安全公司賽門鐵克公司2007年發表的報告稱,在網絡黑客攻擊的國家中,中國是最大的受害國。
2、對引進的國外設備和軟件缺乏有效的管理和技術改造。由于我國信息技術水平的限制,很多單位和部門直接引進國外的信息設備,并不對其進行必要的監測和改造,從而給他人入侵系統或監聽信息等非法操作提供了可乘之機。
3、我國基礎信息產業薄弱,核心技術嚴重依賴國外,缺乏自主創新產品,尤其是信息安全產品。我國信息網絡所使用的網管設備和軟件基本上來自國外,這使我國的網絡安全性能大大減弱,被認為是易窺視和易打擊的“玻璃網”。由于缺乏自主技術,我國的網絡處于被竊聽、干擾、監視和欺詐等多種信息安全威脅中,網絡安全處于極脆弱的狀態。
4、信息犯罪在我國有快速發展趨勢。除了境外黑客對我國信息網絡進行攻擊,國內也有部分人利用系統漏洞進行網絡犯罪,例如傳播病毒、竊取他人網絡銀行賬號密碼等。
5、在研究開發、產業發展、人才培養、隊伍建設等方面與迅速發展的形勢極不適應。
造成以上問題的相關因素在于:首先,我國的經濟基礎薄弱,在信息產業上的投入還是不足,尤其是在核心和關鍵技術及安全產品的開發生產上缺乏有力的資金支持和自主創新意識。其次,全民信息安全意識淡薄,警惕性不高。大多數計算機用戶都曾被病毒感染過,并且病毒的重復感染率相當高。
除此之外,我國目前信息技術領域的不安全局面,也與西方發達國家對我國的技術輸出進行控制有關。
二、信息化的內涵、信息資源的性質及信息的安全問題
“信息化”一詞最早是由日本學者于20世紀六十年代末提出來的。經過40多年的發展,信息化已成為各國社會發展的主題。
信息作為一種特殊資源與其他資源相比具有其特殊的性質,主要表現在知識性、中介性、可轉化性、可再生性和無限應用性。由于其特殊性質造成信息資源存在可能被篡改、偽造、竊取以及截取等安全隱患,造成信息的丟失、泄密,甚至造成病毒的傳播,從而導致信息系統的不安全性,給國家的信息化建設帶來不利影響。因此,如何保證信息安全成為亟須解決的重要問題。
信息安全包括以下內容:真實性,保證信息的來源真實可靠;機密性,信息即使被截獲也無法理解其內容;完整性,信息的內容不會被篡改或破壞;可用性,能夠按照用戶需要提供可用信息;可控性,對信息的傳播及內容具有控制能力;不可抵賴性,用戶對其行為不能進行否認;可審查性,對出現的網絡安全問題提供調查的依據和手段。與傳統的安全問題相比,基于網絡的信息安全有一些新的特點:
一是由于信息基礎設施的固有特點導致的信息安全的脆弱性。由于因特網與生俱來的開放性特點,從網絡架到協議以及操作系統等都具有開放性的特點,通過網絡主體之間的聯系是匿名的、開放的,而不是封閉的、保密的。這種先天的技術弱點導致網絡易受攻擊。
二是信息安全問題的易擴散性。信息安全問題會隨著信息網絡基礎設施的建設與因特網的普及而迅速擴大。由于因特網的龐大系統,造成了病毒極易滋生和傳播,從而導致信息危害。
三是信息安全中的智能性、隱蔽性特點。傳統的安全問題更多的是使用物理手段造成的破壞行為,而網絡環境下的安全問題常常表現為一種技術對抗,對信息的破壞、竊取等都是通過技術手段實現的。而且這樣的破壞甚至攻擊也是“無形”的,不受時間和地點的約束,犯罪行為實施后對機器硬件的信息載體可以不受任何損失,甚至不留任何痕跡,給偵破和定罪帶來困難。
信息安全威脅主要來源于自然災害、意外事故;計算機犯罪;人為錯誤,比如使用不當,安全意識差等;“黑客”行為;內部泄密;外部泄密;信息丟失;電子諜報,比如信息流量分析、信息竊取等;信息戰;網絡協議自身缺陷,等等。
三、相關解決措施
針對我國信息安全存在的問題,要實現信息安全不但要靠先進的技術,還要有嚴格的法律法規和信息安全教育。
1、加強全民信息安全教育,提高警惕性。從小做起,從己做起,有效利用各種信息安全防護設備,保證個人的信息安全,提高整個系統的安全防護能力,從而促進整個系統的信息安全。
2、發展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信息安全產業,加大信息產業投入。增強自主創新意識,加大核心技術的研發,尤其是信息安全產品,減小對國外產品的依賴程度。
3、創造良好的信息化安全支撐環境。完善我國信息安全的法規體系,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例如信息安全法、數字簽名法、電子信息犯罪法、電子信息出版法、電子信息知識產權保護法、電子信息個人隱私法、電子信息進出境法等,加大對網絡犯罪和信息犯罪的打擊力度,對其進行嚴厲的懲處。
4、高度重視信息安全基礎研究和人才的培養。為了在高技術環境下發展自主知識產權的信息安全產業,應大力培養信息安全專業人才,建立信息安全人才培養體系。
5、加強國際防范,創造良好的安全外部環境。由于網絡與生俱有的開放性、交互性和分散性等特征,產生了許多安全問題,要保證信息安全,必須積極參與國際合作,通過吸收和轉化有關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的國際法律規范,防范來自世界各地的黑客入侵,加強信息網絡安全。
四、結束語
總之,由于網絡及信息資源的特殊性質,決定了信息安全問題的客觀存在。信息安全問題不僅涉及國家的經濟安全、金融安全,同時也涉及國家的國防安全、政治安全和文化安全,因此應當加強對信息安全問題的重視。目前,我國正在加快信息化建設步伐,加強對信息安全的管理,保證信息的安全保密性勢在必行。
隨著信息時代的到來,互聯網技術在各行各業備受推崇,尤其在現代企業的信息化建設和發展過程中,信息網絡的應用和推廣力度不斷加大。同時,不可避免也會衍生信息網絡安全問題,對企業信息安全以及現代企業信息系統的正常運行造成負面影響。本文立足于現代企業信息網絡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加強信息網絡安全優化的重要性,制定針對性的優化策略。
【關鍵詞】
現代企業;信息網絡;安全優化
21世紀是網絡化、信息化的時代,互聯網技術的飛速發展為我國各行業的發展創造了機遇。與此同時,現代企業的信息網絡業發展也面臨著巨大挑戰,信息網絡安全問題的產生為企業發展埋下了安全隱患。例如,同行業之間的惡性競爭、網絡犯罪等不正當的市場競爭,均可以網絡形式展開。針對此種情況,企業要認識到加強信息網絡安全優化的重要性,并針對具體的安全問題,提出針對性的優化策略,切實解決現代企業存在的信息網絡安全隱患。
一、加強企業信息網絡安全優化的重要性
1.1提升現代企業的管理質量
在現代企業的發展過程中,信息安全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因此,加強現代企業信息網絡安全優化管理,可保障企業信息的安全性和真實性,同時也可保障現代企業信息系統的可用性和機密性。企業信息網絡的安全性得以保障,可為信息系統工作質量提供重要的參考數據。此外,信息網絡管理人員要對信息網絡優化和管理中體現出的實際問題進行總結,并針對信息系統管理中反饋出的實際問題,在企業內部制定針對性的應對方案和措施。最終,接提升現代企業的管理質量,提升整體管理水平。
1.2為現代企業獲得更大的經濟利益
任何一個企業發展的最終目的均為獲得經濟利益,利潤是企業發展的主要動力。作為現代企業而言,保障企業的信息安全,并保障信息系統的正常運行,方可在有效安全技術的支持,為企業后期發展創造更大的利潤空間。通過對企業近年來的發展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利用數據和統計分析的方法,為企業的發展制定全面的發展方案[1]。同時,在進行數據分析和總結的過程中,可及時發現企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并針對具體存在的問題,提出針對性的解決對策,保障現代企業獲得更大的經濟利益,獲得更大的利潤空間。
二、現代企業信息網絡中存在的安全問題
2.1企業信息網絡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縱觀目前我國現代企業的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現狀,仍存在較多的安全問題,其中,最為顯著的安全問題就是企業內部尚未建立健全的網絡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勢必造成企業信息網絡安全出現問題,例如,企業的網絡管理工作中頻繁出現違規操作的現象,造成信息網絡的正常運行受到影響。
2.2企業信息網絡安全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相對較低
從現代企業的網絡安全人員配置上看,大部分現代企業在發展過程中仍存在技術人員缺乏的現象。企業在缺乏專業的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導致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難以及時發現信息網絡中存在的問題和漏洞。在網絡信息技術不斷發展的當今社會,企業信息網絡安全面臨著新的發展機遇[2]。當一些先進的技術、管理方式和操作方式引入到企業中,而企業內缺乏相關的專業人才,將造成企業信息系統的安全性和操作規范化受到影響。因此,現代企業的發展過程中,需要解決信息網絡安全管理人員專業技能差、綜合素質相對較低的問題,保障網絡管理人員可及時解決信息系統在安全維護方面的問題,方可促進現代企業的全面發展。但就目前我國大部分企業的信息網絡安全管理人員配置情況上看,解決此問題仍需要經歷較長的一段時間,也需要企業付出更多的精力和財力。
2.3尚未制定完善的網絡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在現代企業的發展過程中,加強對企業信息和信息系統安全運行的管理至關重要。企業出現網絡信息安全是不可避免的,但企業可通過分析總結出現信息網絡安全問題的原因,制定針對性的解決對策,預防信息網絡安全事故的發生。但縱觀現階段我國大多數企業的發展現狀,大多數企業僅僅意識到了加強網絡信息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但并未在實際行動上體現出來。通過對現代企業的調查,發現大部分企業尚未制定完善的網絡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當信息網絡安全事故發生后,企業在面對安全問題上顯得手足失措,難以有效應對。而這樣的問題,對于信息網絡的安全維護和安全管理而言,將造成較大的負面影響,不利于現代企業的長足發展。
三、實現現代企業信息網絡安全優化的策略
3.1加強現代企業信息網絡系統的規范化管理
在現代企業信息網絡安全管理中,要實現企業信息網絡的規范化和系統化,首先需要在企業內部制定嚴格的責任管理制度,加強安全管理。在網絡管理中,通過建構多層防御和等級保護體系,加強對信息網絡安全的控制和規范化管理。與此同時,企業要在現代化的發展過程中,要保障自身信息網絡系統的安全性,要加強對網絡性能的檢測力度,并將外網和內網進行有效隔離[3],為信息網絡系統提供安全管理,并在企業的各部門實現信息系統安全管理。
3.2提升現代企業信息網絡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
在現代企業的發展過程中,信息網絡安全優化和管理是一項相對較為復雜且系統的工作。因此,在信息網絡安全優化中,網絡管理人員的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對安全優化管理的工作質量均可產生決定性作用。這則要求企業要對信息網絡管理人員進行定期培訓,通過在企業內部開展培訓項目可使管理人員的管理能力提升,同時也可培養網絡安全管理人員嚴謹的工作態度,讓其意識到信息網絡安全優化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與此同時,現代企業還可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和專家,對企業信息網絡安全優化的相關措施進行專題分析。通過系列的專題分析,可了解企業信息網絡運行的實際情況,從而激發現代企業網絡管理人員的工作熱情和工作積極性。最終,可提升網絡管理人員的綜合能力,提升現代企業信息網絡安全管理質量,提升整體管理水平。
3.3制定企業信息網絡安全事故的應急方案
現代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難免會遇到各種各樣的信息網絡安全問題。鑒于此種情況,不僅要提升網絡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加強對信息網絡的規范化管理。還需要針對企業自身的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現狀,制定完善的現代企業信息網絡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在制定應急預案的過程中,企業要將目標性、針對性、合理性以及全面化、規范化等特征融入其中。同時,在信息網絡的運行過程中,要針對具體的運行情況,適當增加安全事故模擬演習和模擬訓練等,提升信息網絡管理人員的警惕性,保持認真的工作態度。只有在日常工作中,加強管理和訓練,方可在事故發生時從容應對,最大限度降低信息網絡安全事故對現代企業信息安全和自身發展造成的負面影響。
四、總結
綜上所述,時代在發展,社會在進步,現代企業對信息網絡安全優化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和建議。信息網絡是一項復雜的任務,具有涵蓋范圍廣、涉及信息資源多等特征。在信息技術飛速發展的當今社會,信息網絡安全優化是保障現代企業信息安全的重要途徑,可有效解決企業中面臨的網絡信息安全問題。因此,現代企業要不斷強化并規范企業內部信息網絡建設,提升管理人員的職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為現代企業的發展提供更加安全、穩定的網絡環境。
作者:賴連春 單位:云南華電魯地拉水電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1]王國強.現代企業信息網絡安全改善措施[J].信息技術與信息化,2014(9):64-65.
(BusinessContinuityandDis-asterRecoveryPlanning)。為建立良好的信息網絡安全,企業必須建立持續的改善與應變計劃。這個計劃應至少包含信息安全問題的持續監測、回應及改善的方針,以使企業的信息安全環境能日趨成長完備。(9)法律、規章、遵循性與調查(Law,Regulations,Compli-anceandInvestigations)。了解電腦及網絡犯罪的相關法律知識,有助于在遭受信息安全相關威脅及侵害時,可以較迅速地反應。故要導入信息網絡安全時,對于相關的法律或規范,應當也要有足夠的認識。
2系統應用對稱與非對稱式加密
加密過程至少包含以下元素:明文、加密演算法、加密鑰匙及密文。明文代表未加密內容,密文代表加密后內容,演算法代表加密規則、鑰匙代表加密時所要定義的參數。以替代加密法的例子為例,選定凱撒加密法為演算法,而決定字母要位移幾位,就是鑰匙,加解密雙方都必須知道這只鑰匙,才能順利加解密。在加密法強固到難以破解后,鑰匙的交換與保護,便成為重要課題。無論資料如何加密保護,鑰匙的傳遞,除了雙方面交之外,都必須曝露在相對公開的環境下傳送,非對稱式加密,即是為了解決這樣的困境而誕生的。非對稱式加密的原理,即為加密與解密使用一組不同且配對的鑰匙。先以兩個人——甲跟乙來說明。在非對稱式加密中,每個人都有兩把鑰匙,一把稱為私密金鑰(privatekey),須留在自己身邊,不可透露給任何人,另一把稱為公開金鑰(publickey),可公開散布,不須保密,因此非對稱式加密又稱為公開金鑰加密。假設甲要寫信給乙,首先須取得乙的公開金鑰,由于公鑰不是秘密,乙大可通過網絡寄給甲,甲用乙的公鑰對信件加密,再寄給乙,這封加密信即使被偷看,也因偷窺者沒有乙的私鑰,而無法解讀,乙收到信后用私鑰解密,即可看到信件內容。當然,非對稱式加密雖然安全,但由于演算法復雜,與對稱式加密相較,加密所費時間拉長許多,為顧及效率,實際上加密作業會綜合這兩種技術。以對稱式加密加密本文,再以非對稱的公鑰,加密對稱式鑰匙,該方法既可加快文件加密的效率,也可解決鑰匙傳遞的安全問題,著名的RSA,以及DH、Elgamal、DSA等,均屬目前較常見的非對稱式加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