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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期刊網 精選范文 突發事件應急措施方案范文

        突發事件應急措施方案精選(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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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發事件應急措施方案

        第1篇:突發事件應急措施方案范文

        1.1目的

        為了建立健全區應對重大招商活動突發事件的運行機制,規范和指導本區有關部門處置各類招商活動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招商活動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維護良好的招商環境。

        1.2工作原則

        加強預防,防控結合;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快速反應,果斷處置;以人為本,力保安全。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市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指導本區重大招商活動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指揮部

        在區應急領導小組領導下成立區應對重大招商活動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統一協調指揮全區重大招商活動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2.2應急指揮機構職責

        2.2.1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負責我區重大招商活動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行動;

        (2)決定啟動和終止應急程序;

        (3)根據重大招商活事件的事態發展,及時做出相應決策;

        (4)及時向上級政府報告事件動態及處置情況和有關請求。

        2.2.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按照指揮部的要求組織召開會議;

        (2)傳達指揮部指令,負責指揮聯絡和協調工作;

        (3)收集、匯總、整理有關信息,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

        (4)協調區級各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具體工作;

        (5)監督、檢查區級有關部門應急處置情況;

        (6)會同區委外宣辦決定重大招商活動突發事件的新聞、新聞報道和接受記者采訪等有關事宜;

        (7)負責辦理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2.3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區經貿局

        負責組織制定本預案,并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各部門重大招商活動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組織協調重大招商活動突發事件安全事故原因的調查及應急處理工作。

        區委外宣辦

        負責本區重大招商活動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工作。

        區交通局

        保障運送搶險、搶救等人員、物資和設備的交通暢通。

        區財政局

        負責本區招商活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所需經費保障。

        區衛生局

        負責重大招商活動突發事件中的衛生監督和醫療救治工作。

        公安分局

        負責事故現場的治安秩序管理和交通管制,確保社會穩定,組織重大招商活動突發事件中涉嫌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

        事發地鄉鎮街道辦事處、管委會

        負責協助區有關部門做好本轄域內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信息監測

        (1)建立必要的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對各類招商活動加強事前的監督檢查。定期演練各種應急預案,磨合、協調運行機制。

        (2)落實安全保衛工作,搞好安全保衛工作的宣傳教育,增強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3)經貿局負責對各類招商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并負責活動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

        3.2預警預防行動

        (1)重大招商活動時應嚴格控制人員數量,加強對現場人員流動的監控。

        (2)配備必要的消防、安全技術防范設備,配備預警通訊和廣播設備,配置顯著通行標志和應急照明燈具。

        (3)確保安全工作人員數量,明確其任務分配和識別標志。

        3.3信息報告程序

        重大招商活動突發事件發生后,活動現場人員一旦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報告活動現場負責人,活動現場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根據事故情況立即向區經貿局匯報。匯報內容如下:

        1)事故發生地點、時間等;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情況、傷害程度、涉及范圍等;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后已采取的措施及當前事故搶險情況等。

        4應急響應

        4.1應急啟動

        區經貿局有對事故進行先期處置的第一責任,要迅速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事故發生地有關部門在突發事件發生后,要根據職責和規定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控制事態。在先期處置未奏效的情況下,由區重大招商活動應急指揮部組織派遣應急隊伍,趕赴現場指導、協助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并準備啟動應急預案。

        4.2啟動與終止權限

        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行動。

        4.3基本響應

        4.3.1應急處置程序

        (1)本預案啟動后,應急指揮部迅速組織各指揮成員單位參與應急處置行動,各指揮成員單位確定專人負責處置工作;

        (2)經貿局應及時掌握突發公共事件信息,迅速報告應急指揮部,并通報區屬各有關部門;

        (3)經貿局組織安排相關會議,督促檢查各項應急處置措施的執行情況,確保落實到位。

        4.3.2應急處置措施

        區內重大招商活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措施:

        (1)經貿局迅速組織力量控制局面,采取先期處置措施制止事態發展;

        (2)經貿局負責做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包括迅速了解事件規模并上報死亡人員數量、姓名、國籍、狀況、財產損失等基本情況,開展安置安撫、醫療急救、轉移保護有關人員等工作;

        (3)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及指揮部成員應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指揮應急處置行動;

        4.4擴大響應

        采取基本響應后,重大招商活動突發事件仍在加劇,事態難以控制,超出區處置能力時,指揮部應及時提出來擴大響應的建議,向市政府請求支援。

        4.5應急結束

        在應急救援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由區重大招商活動應急指揮部適時宣布應急終止。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理

        當應急響應終止后,有關部門應進一步做好相關人員善后安撫、財產損失評估、保險理賠、獎懲等后續事宜。

        5.2評估與總結

        突發事件處置完畢,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相關單位及時組織調查、統計災害造成的損失和傷亡情況,對處置行動過程進行總結評估,及時寫出總結報告,上報區應急領導小組,同時通報各成員單位,并通過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經驗教訓的總結,及時修改和完善本預案。

        5.3信息公布

        需要公開的信息,由應急指揮部確定,必要時報請區政府批準;各有關部門收集、整理、傳遞突發事件信息時,須準確、及時,不得漏報、遲報、誤報;涉及秘密的信息,須嚴格遵守有關保密規定。

        5.4新聞

        新聞工作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由區委外宣辦堅持把握適度,以正面宣傳為主的原則組織實施。制定新聞工作方案;確定新聞形式和地點;受理記者現場采訪;對媒體報道進行必要監測。

        6保障措施

        6.l通訊保障

        在各類招商活動期間,各成員單位之間應確保至少一種通信方式的穩定暢通,并與事件發生地人民政府保持必要的聯系。

        6.2資金保障

        財政局負責本區重大招商活動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專項資金的保障工作。

        6.3醫療保障

        由區衛生局負責為本區重大招商活動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行動提供醫療救護相關人力、物資和設備等。

        6.4人力保障

        各有關部門應急加強應急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根據需要及時補充人員。

        6.5保險保障

        舉辦重大招商活動時,區經貿局應辦理各類招商活動意外險。在重大招商活動期間突發事件造成的人身、財產等損害,由保險公司及時、迅速承擔賠償保險金。

        7監督與管理

        7.1宣傳、培訓和演習

        經貿局負責招商活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外事知識的宣傳教育,普及緊急救援基本知識和技能,教育公眾牢固樹立憂患意識、危機意識和應變意識。

        應適時組織開展突發事件應急培訓與模擬演練,不斷提高應急應變能力。

        7.2責任與獎懲

        對在本區重大招商突發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要情況或在救援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分。

        8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經貿局負責管理并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修訂或更新。

        各成員單位要根據本部門管理職責和本預案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

        8.2預案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經貿局負責編制和解釋。

        第2篇:突發事件應急措施方案范文

        近日, 市人事局按照通知要求組織人員對單位《突發事件應對法》貫徹落實情況進行了認真自查自糾,現把相關情況簡要匯報如下: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構,確保將突發事件應對法組織到位

        按照要求,市人事局成立了以蔡懷乾局長為組長,劉春筍、程明副局長為副組長,科室(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高規格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確保應急管理工作有人負責、有機構管理、有人員辦事,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同作戰,并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同時下發了市人事局《突發事件應對法》貫徹實施方案和行事歷,對各階段具體工作任務都提出了明確要求。

        二、提高認識,加強學習,確保將突發事件應對法宣傳到位

        市人事局及時召開了單位全體干職工會議,認真學習《突發事件應對法》的基本內容有配套材料,并結合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啟發干部職工動腦思考安全,促使干部職工互相開展安全教育,為《突發事件應對法》的宣傳提供了廣闊的宣傳舞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同時采取集中培訓的方式,利用周一學習例會時間,把學習《突發事件應急法》和思想教育結合起來,提高全局干部職工的認識,讓干部職工充分認識到該法在建設和諧社會中的重要作用,確保《突發事件應急法》在實際工作中被正確應用。

        三、突出落實,完善制度,確保將突發事件應對法貫徹到位

        領導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人員對全局安全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并制定出臺了《節假日值班制度》、《信息報告制度》、《應急處置協調聯動制度》等各種制度。目前重點做了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在全市開展了培訓學習工作。以亳組〔XX〕81號下發了《關于在全市公務員中開展突發事件應對法培訓滓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級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必須參加學習,納入公務員四類培訓的總體部署,學習內容包括《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培訓學習和考試考核結果記入培訓檔案并登記在《公務員培訓證書》上,作為公務員年度考核的內容和任職、晉升的依據之一,無故不參加學習培訓及考試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秀等次。各單位的考試成績花名冊、考試試卷和學習培訓考試小結報送市人事局。

        第3篇:突發事件應急措施方案范文

        關鍵詞:地鐵公共交通應急處理模式

        引言

        地鐵一旦遭遇不可抗力,正常運營受到影響或中斷時,必將對于城市居民的正常出行產生影響。健全和完善的地鐵運營與地面交通應急機制與模式,有助于降低地鐵突發事件所帶來的負面影響。

        國內外的一些城市,對此都日益重視,并陸續進行了一些探索性的研究和實踐。

        一、國內大城市地鐵應急經驗概述

        國內對于地鐵應急做出了一定的嘗試,如廣東廣州成立了城市軌道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實行首長負責制。還下發了一系列應急方案,增強地鐵應對突發事故的能力。這些模式的優點:能夠實現應急接駁運力的集中投放,迅速疏散滯留乘客。存在的問題是:應急車輛完全依靠從既有的公交線路中抽調,高峰期的操作性和響應速度可能難以保證;應急接駁車輛只沿地鐵故障段開行,乘客可能需要經過多次換乘,才能到達目的地;只實現了滯留乘客的疏散,而忽視了公交對地鐵的功能補充;方案實施至地鐵滯留乘客疏散完畢,而沒有考慮滯留乘客疏散完畢,地鐵可能尚未恢復正常,居民的出行問題依然沒有得到緩解或解決;只對運力進行了重新分配,而總量供應沒有增加。

        二、地鐵運營與地面交通應急處理模式研究簡介

        在總結國內各城市地鐵應急經驗的基礎上,本文對國內各城市地鐵運營與地面交通應急處理模式進行了初步的研究和探討。

        1.基本策咯

        從以上國內各城市地鐵應急經驗中可以總結出相關的應急預案所必須涵蓋的構成要素包括協調機制和處理模式。

        2.地鐵應急協調機制

        清晰明確的機構設置和職能分工,以及上下暢達的響應機制,是地鐵應急協調機制高效的保障和支持。

        ①構成要素。一套完整的應急協調機制應包含“責任主體”、“責任分工”、“應急方案”、“啟動條件”、“協調機制”等五大基本要素。

        ②協調模式地鐵應急響應模式有三種基本類型:

        a水平響應型:政府中沒有常設的應急機構。地鐵發生緊急事件后,一般情況下,地鐵公司是應急處置的主體,地鐵與其他相關應急單位或機構采取一對一的聯系模式。2000年以前的北京地鐵基本上是這樣一種形式;

        b垂直響應型:政府設立有專門的地鐵應急指揮機構。專業常設應急指揮機構,作為緊急事態下的處理中樞,擔負著指揮協調的任務,運用政府強制力保障應急措施的到位。上海地鐵和廣州地鐵采取的是這樣一種形式;

        c混合響應型:有常設的地鐵應急指揮機構。由應急指揮機構負責下達命令,并協調工作,但是地鐵突發事件下的地面交通緊急接駁,由地鐵公司與公交公司自行聯系,或交由自營巴士進行。北京地鐵、香港地鐵目前采取的是這樣一種方式。

        ③機構設置和職能分工

        ⑴軌道交通應急機構的設置應該遵循以下原則:

        a成立獨立的常設機構,以應對隨時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

        b應急機構的成員,應涵蓋緊急事態或突發事件下可能涉及到的各職能部門和單位;

        c由市一級的行政領導出任該應急機構的指揮,必要時以強力的行政手段保障應急措施的執行效力。

        ⑵地鐵應急指揮辦公室的主要職能:

        a制訂、審核和完善地鐵突發事件專項預案;新晨

        b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處理城市軌道交通特大事故和突發事件,指定現場總指揮統一指揮對特大事故和突發事件現場的應急救援,防止事故和事件蔓延和擴大;

        c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搶險救援、信息上報以及恢復生活、生產秩序等善后處理的工作;

        d檢查督促各單位做好各項特大事故和突發事件的防范措施和應急救援準備工作,每年組織領導重點防范單位進行一次應急救援的演練;

        e建立應急救援信息網絡,向社會公眾信息,平息誤傳或謠言,保持社會安定。

        ④地鐵應急響應機制

        地鐵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機制,是指地鐵突發事件的事故現場(或災害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以及應急處理單位三者之間,在既定信息通道上的信息發送與反饋機制,具體包括:預測預警機制、預案啟動機制、指揮協調機制、信息機制等。

        ⑴預測預警機制。一套完整的預測預警機制包括:預警、報警、接警、通報和響應五個部分。

        ⑵事件報告機制。

        當地鐵發生重大事故或者特大事故,地鐵控制中心值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將事故詳細信息、已經采取控制措施和控制效果等,通過專線電話,迅速上報至市地鐵應急指揮辦公室。具體上報程序、上報形式、上報內容等,參照市應急指揮中心要求和《運營分公司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執行;

        當達到需要啟動地面交通應急保障方案的條件時,地鐵控制中心值班主任應將如下內容通過電話,迅速上報至市地鐵應急指揮辦公室:

        a中斷的開始時間,影響區段、方向

        b預計影響的客運量;

        c預計影響持續時間;

        d需公交接駁的兩端車站的站名、接駁地點;

        e其他有必要報告的信息。

        市地鐵總公司在特大事故和突發事件發生后2小時內,必須按要求寫出書面快報,分別報送市委、市人民政府,抄送市相關部門,并根據要求,續報有關情況。

        3.3應急處理模式

        應急處理模式包括地面交通應急和站內乘客疏散兩個層面。站內乘客疏散的應急預案一般由地鐵公司自行制訂并完成,主要涵蓋的要素有:站內監控、事態報告、信息、客流引導、進出站控制、地鐵運營調整。

        制訂緊急情況下的交通保障方案,主要目的是快速、安全地應對出現的緊急情況,及時疏散地鐵滯留乘客和有效降低突發事件對城市公共客運體系的負面影響,減少地鐵停運對居民出行產生的干擾,工作內容包括兩個方面:①制訂不同等級突發事件情況下的交通保障方案;②提出相應的實施方案建議。

        目前采用的交通應急保障模式主要有三大類:①疏運巴士;②出租車;③公交線路調整。其中,公交線路調整具體又分為:加密并行線路、開辟應急專線、線路延伸調整三種。

        三、結束語

        國內各個城市的交通應急保障模式各有優勢,但是所采用解決方案單一,并且沒有產生新的運力,只是實現了運力轉移,缺口依然存在,平衡沒有恢復。因此,實際采用的交通應急保障模式,應針對不同的故障情況和事態發展,組合搭配三組分項方案使用。

        第4篇:突發事件應急措施方案范文

        一、進一步加強應急體系建設

        一是出臺體系建設規劃。依據省出臺的《“十二五”期間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按照目標明確、重點突出、措施有力、科學合理和切實可行的要求,縣應急辦組織縣直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制定《縣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并針對《規劃》的總體要求、建設任務和具體項目,分步分層組織實施。

        二是完善應急預案體系。適時調整縣鄉總體預案,加快推進專項預案修訂,對縣級專項應急預案進行再梳理,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改完善。加大基層預案編制工作力度,指導各鄉鎮(工業園、街道辦)各單位制定地方性、針對性專項預案,盡量細化任務,擴大預案體系的覆蓋面。

        三是及時調整健全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根據人動,及時調整縣應急委員會和19個專項應急指揮部成員名單,各地、各部門要在2012年5月底前調整充實自身的應急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和信息員,縣應急辦將收集全縣各地、各部門應急管理分管領導和信息員的手機、住宅電話、辦公電話、值班電話、傳真電話號碼等信息,并編制《縣應急管理工作通訊錄》,建立健全全縣應急管理聯絡網和區域協調機制,提高應急處置工作效率。調動全縣各類專業性人力資源,成立應急管理專家組,建立專家決策咨詢制度。

        四是強化基層應急管理。各地、各部門要在去年的基礎上,按照“進鄉鎮、進社區(村)、進學校、進企業”,“有組織機構、有應急預案、有應急隊伍、有應急設施、有科普宣教”“四進五有”的要求,抓好應急管理工作。縣應急辦9月份將在全縣范圍內檢查落實情況。

        二、進一步強化值守應急工作

        一是加強值守應急工作能力。進一步健全值守應急工作制度,完善由常態轉入應急狀態的快速反應機制。加強基層值守應急工作能力,各地、各部門要完善24小時值班制度,落實領導帶班責任,規范工作流程,保障必需的辦公設備;各行政村、學校、社區、企業等基層單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報告員制度,特別是災害易發多發地要完善防控網絡,一旦發現突發事件立即上報。

        二是加強突發事件信息報告。把縣應急值班室作為突發事件信息的“總入口”和“總出口”,進一步完善信息報送體系,嚴格按照第一時間報送的要求,落實信息報告責任,進一步優化信息處理流程,銜接好信息的接收、辦理、報告等環節,確保信息渠道暢通。各地、各部門要變突發事件信息的被動“等、靠”為主動搜集核查,擴大信息收集面,提高信息報送的及時性、針對性、有效性。加大對網絡輿情的監控力度,擴大渠道獲得信息。

        三是加強應急值班督促檢查。繼續加強對全縣應急值守工作和信息報送工作檢查指導。在重大節慶日及防汛、防火等重點時段和敏感時期,對全縣各地各部門值班工作情況進行抽查。嚴格落實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工作通報制度,及時發現問題,抓好整改,推動值守應急工作規范化建設。

        三、進一步提高應急保障能力

        一是提高隱患分析能力。縣應急辦組織指導各地各部門制定風險分析制度和公共安全形勢分析會議制度。各地各部門每個季度要開展各類風險隱患排查(風險隱患排查達到有整治領導機構、有整治實施方案、有整改計劃、有整治工作小結等“四有”),建立臺帳,并將結果報縣應急辦備案。

        二是提高物資保障能力。按照適度超前、儲備適量、突出重點的原則,各地、各有關單位要積極開展應急資源普查,了解應急物資儲備情況,摸清各類應急保障資源,保證應急物資儲備,并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及使用管理辦法,縣應急辦將針對重點物資和救援裝備儲備工作,開展定期和不定期檢查。

        三是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為了檢驗預案的可操作性,各地、各部門要根據地域、行業特點和重大活動的需要,有計劃地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工作,建立快速應急處置機制,切實增強應急快速反應能力。2012年重點圍繞地質災害、安全生產事故、大規模、防汛抗旱、突發環境事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森林防火等方面展開實戰演練。同時,注重演練資料歸檔工作,以上預案演練分別由縣國土資源局、縣安監局、縣公安局、縣水利局、縣環保局、縣食品藥品監督局、縣林業局牽頭負責,相關演練資料整理歸檔并將于11月20日前報縣應急辦備案。

        四、進一步做好宣傳培訓輿論引導工作

        一是創新應急管理宣教形式。進一步豐富應急宣傳的形式和內容,提高宣傳的針對性。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各自實際,利用安全生產活動日、全國消防日、世界環境日等,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應急知識科普宣傳教育活動,推動應急知識進企業、進學校、進農村、進社區,提高全民防范意識和能力。新聞媒體要加強輿論宣傳,讓應急知識走進千家萬戶,教育廣大群眾,提高公眾的積極性和參與度,有效增強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二是加大應急管理培訓力度。組織一次全縣范圍內工作人員應急管理知識相關培訓。由縣國土資源局、縣安監局、縣公安局、縣水利局、縣環保局、縣食品藥品監督局、縣林業局牽頭負責開展專項應急知識的培訓,并將相關資料于11月20日前報縣應急辦。

        三是正確引導輿論導向。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及時、真實、準確、有效、主動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積極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穩妥處置,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五、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考核工作

        第5篇:突發事件應急措施方案范文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切實履行學校應急管理職能,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依法管理、正面引導,緊緊圍繞提升師生防災減災意識這個主題,積極創新宣傳手段,拓寬宣傳渠道,豐富宣傳內容,提高宣傳實效,深入宣傳各種防災減災法律法規知識和普及防災減災科普知識,提高師生應急避險和自救互救能力,為進一步促進學校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二、總體部署

        (一)宣傳發動階段:4月30日—5月6日

        精心組織,周密策劃,細化實施方案,及早部署,廣泛動員,采取有效措施,以宣傳防災減災法律法規為重點,輔以防災減災科普知識宣傳。通過懸掛宣傳橫幅、張貼宣傳標語、在文化走廊開辟防災減災和有關法規知識宣傳專欄等形式,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

        (二)集中宣傳活動階段:5月7日—5月13日

        5月7日至13日“防災減災日”期間,廣泛發動全校師生積極參與,開展好“七個一”活動:懸掛一副安全宣傳標語;舉行一場安全法制教育專題講座(5月11日班會課);出一期安全教育宣傳欄;舉行一次國旗下安全教育講話;舉辦一次安全教育主題班會;開展一次校園安全隱患大檢查;舉行一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演練(時間待定)。通過設置防災減災知識圖板,發放各種突發事件應急救助宣傳資料,播放有關災害錄像、科普宣傳片,接受咨詢,開展應急演練等活動,向師生宣傳防災減災法規和科普知識,使“防災減災日”活動進全校師生心里,提高對防災抗震重要性的認識,增強防災意識,并進行各班總結評比活動。

        (三)總結評比階段:5月18日前

        各班要認真總結“防災減災”宣傳月活動的先進經驗,推廣好的做法,整改工作中的不足。

        三、活動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附件:

        全校防災減災宣傳教育月活動宣傳用語(供參考)

        1.防災減災,和諧平安

        2.全面加強應急管理,依法應對突發事件

        3.群策群力防災減災,萬眾一心共創和諧

        4.防震減災,利國利民

        5.今天防災的力度決定明天減災的程度

        6.以人為本,民防為民

        7.防災減災,公共安全

        8.防災減災,科學發展

        9.事故教訓是鏡子,安全經驗是明燈

        10.嚴格要求安全在,松松垮垮事故來

        11.群策群力科學管理,戒驕戒躁杜絕事故

        12.遵章是幸福的保障,違紀是災禍的開端

        13.一人違章,眾人遭殃

        14.違章違紀不狠抓,害人害己害國家

        15.遵章是安全的先導,違章是事故的預兆

        16.綠葉底下防蟲害,平靜之中防隱患

        17.事故臨頭后悔晚,船到江心補漏遲

        18.治病要早,除患要細

        第6篇:突發事件應急措施方案范文

        關鍵詞:民航;救援保障;突發事件;提升;應急管理水平

        前言

        國內各類自然災害以及緊急突發事件時常發生,而民航運輸在其中的作用也愈發的重要。民航運輸保障愈發的繁重,對于目前國際形式愈發的嚴峻,從而使民航運行系統中的保障壓力也在愈發的重大,空域資源不斷緊張,對于民航應急管理也有著越來越高的要求,倘若民航管理部門在進行突發事件處置時出現不當,極易造成非常嚴重的損失,所以,要對民航應急救援保障以及應急管理工作能力加以全面的提高,這也是目前我國相關部門急需解決的問題。

        1 突發事件和民航運行間的關系

        依據相關的文件顯示,可以將突發事件根據其影響領域的不同劃分為自然災害、社會安全事件、事故災難以及公共衛生事件四類,上述突發事件均會對社會發展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而且會導致一定的損失的發生。各類突發事件在產生與發展過程中并非是獨立的,在同一領域或是不同領域所發生的突發事件,均有著不同程度的相互轉化、相互誘發以及相互影響等非常復雜的耦合關系,因此造成了突發事件所具有的連鎖反應的產生[1]。以往的民航突發事件一般是與航空器飛行過程中所發生的事故、險情以及威脅有關,但是隨著對突發事件方面的應急管理不斷的加深認識,現在民航突發事件方面的應急管理不再是以往的明航突發事件。對民航系統而言,突發事件和民航安全以及正常運行是極其重要的。在多數情況下,一旦出現突發事件,便會對民航安全以及正常運行造成不同程度的影響,而應對與處置突發事件也不能脫離民航的協助。可以將突發事件和民航運行間的關系總結為如下幾方面,第一,各類突發事件均有可能威脅到民航運行。第二,處置社會突發事件過程中,民航應該積極協助并參與其中。第三,民航運行時發生不安全或者不正常事故時,也會引發或造成突發事件的發生。

        2 提高民航所具有的應急管理方面的造血能力

        2.1 健全民航突發事件應急組織機構

        依照本行業的特點,以及突發事件所具有的影響廣泛、發生突然、危害面廣以及發展迅速等特點,因此民航系統要強化民航領域應急管理方面的頂層設計,推動民航局、航空公司、各地管理局與監管局、空管單位等應急指揮中心方面的建設工作。對全領域建立網絡化的管理組織機構,使各級應急中心可以迅速準確進行信息傳遞以及對接,實現對全領域內的應急管理網絡的建設,利用緊密的多邊聯系以及交互式的合作對突發事件進行有效的應對[2]。基于此,對網絡進行設計與優化,對各級機構所具有的權限以及職責進行明確,并對機構所處的節點地以及作用加以明確,從而可以更為有序以及高效的管理。

        2.2 完善高效的突發事件預警機制

        完善民航預警機制能夠通過民航領域風險隱患排查以及監控等行為實現實施,民航管理部門依照信息報告對本行業內的動態進行掌握,民航運行態勢實現精準的監控,在發生不正常現象時及時展開調度。這樣能夠及時把不安全事故或者是不正常現象所造成的影響控制在能夠掌控范圍中,防止事件不斷的惡化。而且對于極端條件下,也可以為之后的措施實行提供充足的時間,使其在啟動應急預案時擁有足夠的時間[3]。所以,完善高效的突發事件的預警機制已經成為目前我國民航亟需解決的問題。

        2.3 建立健全應急規章與預案體系建設

        目前我國民航局頒布了相關的法規,但是與之相匹配的預案體系以及規范文件上存在的一定的缺陷,當前的規章制度尚無法與我國的民航業發展所造成的運行壓力以及保障要求完全匹配。各地民航相關的部門以及機場等應該根據民航局對于突發事件預案方面的要求,快速完善相應的應急預案。同時也要依照各自的實際情況,對已有的應急預案體系進行不斷的完善,從而建立出擁有可操作性、針對性以及實用性應急方案,從而形成一整套的應急體系。

        2.4 強化民航應急管理有關平臺體系建設

        應急平臺是將信息技術以及公共安全科技作為支撐,將應急管理流程作為平臺主線,硬件與軟件相配合的突發事件一種應急保障方面的系統,其將作為展開應急預案的重要的工具。當前時期,民航的應急平臺建設尚處于摸索階段,要盡快建設出全面的應急管理方面的平臺系統。這個系統要實現使各機場、空管單位以及航空公司所具有的應急管理工作均歸入到這一平臺中,從而在突發事件進行處置時能夠統一領導、統一行動、統一決策以及統一調度[4]。

        3 提高民航對于國家而言的應急救援保障系統中的輸血能力

        第一,對于當前時期我國通用航空發展依舊較為滯后的狀況,國家應該在整體上進行政策上的協調與支持,對通用航空的基礎設施、建章立制、通用機場以及低空開放等方面的在政策上進行重點扶持與幫助。盡快完善通用航空相關的法律法規,從而在政策以及法規上對通用民航所具有的運營環境進行優化。第二,國家利用財政杠桿實現對通用民航進行鼓勵其積極參與至突發事件處置之中。對于通用航空公司在融資以及運營方面的存在困難,國家應該對其參與到救援中實現賦稅減免等方式的傾斜,國家制定出通用航空在應急救援中的補貼標準,并對通用航空公司所具有的責任、義務以及權力加以明確,從而有效地提升通用民航公司的積極性[5]。第三,加強對通用民航所需的基礎設施方面的建設以及通用民航起降點以及機場的建設。此外,我國的能夠保證民航通用飛機進行航油保障設施也是一個急待解決的問題,眾多的民航飛機有時會出現無油可加的問題。

        4 結束語

        綜上所述,要想全面有效地提高民航應急管理能力,就要提升民航行業在面對各類飛機事故、險情、劫機以及威脅等突況所具有的處置能力,強化對突發事件進行處理、恢復以及善后等能力的提升,從而提升民航自身在遇到突發事件時所具有的造血能力。此外,應該在運輸航空以及通用航空這兩個方面實現民航運輸處于國家應急體系內的重要作用,從而提升明航運輸對國家突發事件進行應急處置中的輸血能力。將造血和輸血實現同時進行,民航對于國家應急體系而言才能擁有無法替代的重要作用,從而在國民經濟以及社會發展中將其所具有的作用充分的發揮出來。

        參考文獻

        [1]王紅,楊璇,王靜,等.基于本體的民航應急決策知識表達與推理方法研究[J].計算機工程與科學,2011,4(4):129-133.

        [2]曹海峰.國家航空應急救援體系構建:框架與路徑[J].中國公共安全(學術版),2014,4(4):41-47.

        [3]王文俊,熊康昊.基于“情景-任務-能力”的民航應急管理體系建設[J].交通企業管理,2015,1(1):59-61.

        第7篇:突發事件應急措施方案范文

        [關鍵詞] 應急管理;心理干預;政府角色

        [中圖分類號] D6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006-0863(2013)02-0036-04

        近年來國內外突發事件接連發生,其頻率之高已遠遠超出大眾的預期,社會各界對政府應急管理工作不斷提出新的要求。作為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重要主體,各級政府在著力提高救災水平的同時,也認識到心理干預的重要性,投入了大量公共資源。政府在應急管理中進行及時有效的心理干預,能夠幫助民眾恢復身心平衡,減少因恐慌而引發社會危機的風險,同時加快應急管理進程,盡快化解危機。

        一、我國應急管理中心理干預的起源與發展

        從上世紀80年代起,我國政府開始將心理干預納入應急管理工作中。1994年新疆克拉瑪依大火事件后的心理干預是我國在該領域做出的首次正規嘗試。[1] 當地醫院發現部分幸存者和死難者家屬在災后出現了不同程度的心理問題,北京大學精神衛生研究所隨即派出一支專家隊伍前往災區實施了為期兩個月的心理干預。此后,1998年長江流域洪災、張北地震、2000年洛陽火災都有心理干預者參與其中。由于2002年大連“5·7”空難的心理干預效果顯著,突發事件心理干預引起業界高度重視。2002年4月,衛生部同民政部等相關機構聯合下發《中國精神衛生工作規劃(2002年-2010年)》,其中明確指出要逐步將心理救援納入災后重建和救災防病工作中,并通過建立試點,到2010年實現重大災害后受災人群中50%獲得心理救助服務的目標。這一規劃標志著我國應急管理心理干預已從民間的自發行為轉向政府的官方行動。

        隨著應急管理工作的不斷推進,以“一案三制”為主要內容的制度建設取得明顯進展,心理干預的概念也開始出現在各類政府條文中。2004年由國務院辦公廳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加強精神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中寫道,“衛生、財政、民政、公安等部門要聯合成立災難應急與危機干預組織,將精神衛生救援納入應急預案,在組織、人員和措施上提供保證,降低災后精神疾病發病率。積極開展受災人群心理干預工作,評估其精神衛生需求,確定災后心理干預的重點人群,提供電話咨詢、門診治療等各種必要的心理干預服務。”2008年5月15日,衛生部為指導各地科學開展汶川地震后的心理干預工作,印發《緊急心理危機干預指導原則》并制定《災后不同人群心理衛生服務技術指導原則》,針對災區群眾、救援者、傷員和兒童四類人群進行專門指導。

        應急管理中心理干預的實施最終需要借助基層組織的力量,地方各級政府也在實踐中積累經驗,探索災后心理干預的有效途徑。2000年5月,“杭州心理危機研究與干預中心”獲批成立,在突發事件后負責組織專業人員,協調各相關機構做好心理危機的預防和干預工作,成為國內首家“由政府牽頭、社會力量參與、統一指揮協調、科學全面實施”的心理干預結構。2006年,廣東精神衛生研究所作為全省首家試點單位,對突發事件中的受害者進行心理疏導、電話咨詢和篩查治療。2007年,由心理學、精神病學和社會學專家發起,公立醫院、精神衛生機構、民間心理咨詢中心、高等院校、新聞媒體組成干預網絡的廣東心理危機干預聯盟成立,牽頭擬定了《廣東省災后精神衛生干預預案》。此外,上海、南京、深圳等地也紛紛建立心理干預中心,并通過理論研究、公益宣傳、專業培訓和臨床治療向公眾提供各項心理干預服務。

        近年來,我國突發事件心理干預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均取得了一定的進展,從最初嘗試到積極實踐,經歷了一個由自發無序到組織有序的過程。已有的制度規范和各類科研院所的成立,將為今后步入應急管理研究大力發展階段奠定堅實的基礎。但是,政府尚未從國家層面建立起應急管理心理干預體系,缺乏科學系統的心理干預機制和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另外,心理干預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和防災教育培訓不到位,難以滿足救援需要。這都導致了我國應急管理中的心理干預工作仍處于較低層次且發展緩慢。

        二、政府應急管理中心理干預缺位的表現

        (一)心理干預機制尚未建立。面對層出不窮的突發事件,政府有必要建立起一套常態機制,將心理干預納入應急管理的整體規劃中,在突發事件發展演變的各個時期做好預防、干預和心理重建工作。目前政府還未將心理干預列入國家應急管理預案體系,在現有預案中僅有個別章節提及要對突發事件中的傷亡人員實施心理援助。這就導致了應急管理中心理干預工作缺乏宏觀指導與協調,極易陷入混亂。科學健全的心理干預機制應是貫穿應急管理工作始終的,但是在突發事件發生前,心理干預的宣傳與培訓體系尚未建立,專業人才隊伍的組建和維護缺乏制度支持;在危機來臨時,緊急心理救援沒有規范的流程作為參考,社會資源的動員和整合機制仍不健全;事件平息后,長期心理干預平臺建設與資金籌措機制并不完善。心理干預機制的缺失嚴重影響著我國政府應急管理工作的發展進程,是造成心理干預實踐中眾多問題的主要原因。

        (二)心理干預的相關法律不健全。長期以來,我國應急管理中的心理干預存在著法律缺失。1995年由衛生部頒布的《災害事故醫療救援工作管理辦法》、2003年由國務院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條例》以及2007年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都未對應急管理中的心理干預事項做出明確規定。雖然廣東、浙江等地分別出臺了《廣東省精神衛生工作體系發展實施意見(2009-2015)》、《浙江省精神衛生工作規劃》等相關規劃和制度,國家在汶川地震時也緊急編寫過《緊急心理衛生干預指導原則》、《災后臨床常見精神問題處置原則》等指導性文件,但都僅憑行政命令執行實施,缺乏法律效力。我國至今仍未出臺精神衛生方面特別是緊急狀態下心理干預的相關法律。對危機干預者來講,其所從事的心理干預依據的是職業道德而不是法律賦予的權利,從法律層面規定管理者的職責和權限十分必要。

        (三)心理干預未能得到足夠重視。突發事件發生后,社會各界首先會將注意力集中在物質救災,想方設法挽救生命、搶救財產。但是,突發事件在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同時,也會給公眾帶來巨大的心理沖擊,使其產生心理障礙甚至罹患精神疾病。由于應急管理中的心理干預在我國起步較晚,宣傳的深度和廣度不夠,未能得到各級政府和廣大民眾的理解和重視。2008年汶川地震后的一項醫學調查顯示,48%的災民存在明顯心理問題,且近八成的人十分缺乏心理危機的防治知識。[2]同時,心理干預是一項持續時間長、成果見效慢的工作,很難引起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視。當政府官員為突如其來的災難忙的焦頭爛額時,對心理干預常常采取回避或抵觸態度。2000年洛陽火災事件后,有一批科研人員愿意自費開展心理干預,竟遭到當地政府的拒絕。政府和公眾的認識不足和種種誤解造成了當前心理干預推行緩慢、成果甚微。

        (四)心理干預的支持系統欠缺。心理干預是一項曠日持久的工作,而政府尚未搭建起長期干預平臺。隨著災后重建的開始,救援人員陸續撤離,人們對災區的關注度逐漸降低,心理危機往往會在此時全面爆發。來自醫院、高校的專業人員在緊急心理救助后,會回到自己的本職工作崗位上;來自民間組織和社區的社會支持力量也難以在心理創傷愈合階段發揮應有的作用。根據心理危機發展演變的規律,重大災害造成的心理創傷恢復至少需要20年。因此,將短期心理救援和長期心理救助相結合才是最為科學有效的辦法,否則一切心理干預行為將變成一場徒勞的做秀。此外,政府對民間組織及志愿者隊伍缺乏統一管理,各組織間的協調配合行動較少,造成混亂無序的心理干預現狀。全國大部分地區仍缺乏負責組織協調、規劃指導心理干預的專門機構,心理干預者只能被動參與或是單兵作戰,未能發揮政府對社會資源的整合優勢。

        (五)心理干預隊伍建設有待加強。心理干預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需要由經過專門訓練的人員組織實施,否則很有可能產生事與愿違的結果,給災民帶來二次創傷。目前,心理干預方面的專業人才嚴重缺乏,遠不能滿足災后心理援助的需求。據悉,我國現有精神醫師1萬人,其中近一半人接受過正規訓練;正在執業的心理醫生不足2000人,平均每百萬人只有24個心理工作者。[3]在人員組成與培訓方面,沒有形成一支常態化的應急心理干預隊伍,使得從業者數量嚴重不足,人員素質良莠不齊,影響心理干預目標的實現。我國對應急管理中心理干預的研究與發達國家相比起步較晚,科研力量較為薄弱,政府對此投入的資源尚不能滿足研究需要,缺少一批該領域的專家學者深入開展理論研究與實證調查,且科研成果的轉化和推廣周期較長,用以指導和提升心理干預隊伍整體素質的研究基礎較為薄弱。

        三、國外政府在應急管理心理干預中的作用

        國外政府作為應急管理的主導者,以其強大的政府形象和強有力的實際行動,在災后心理干預工作中發揮著重大作用。

        (一)政府為心理干預提供立法保障。為明確規定災后心理危機的判斷標準和干預措施,發達國家紛紛出臺精神衛生方面的相關法律。世界上第一部《精神衛生法》于1938年誕生于法國,至今已有100多個國家頒布了《精神衛生法》。美國在20世紀80年代對《羅伯特斯坦福災難救濟和突發事件援助法》進行修改,以法律條文的形式將心理干預納入突發事件援助體系中。[4]該法案明確規定國家將資助災后心理危機的篩查、診斷和咨詢服務,并通過公共信息資源的提供和社會網絡的支持滿足公眾對災難心理健康知識的需求。同時規定,由政府提供的專項補助金不得用于藥物濫用、精神疾病等非突發事件造成的心理危機干預,這些法律法規為應急管理中的心理干預提供了最重要的支持和保障。

        (二)政府構建國家應急管理心理干預體系。目前,很多國家已經將心理干預組織列為政府應急管理的常備組織,美、英等發達國家均建立起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心理干預體系。美國官方災難心理衛生服務始于20世紀70年代,由美國心理衛生服務中心緊急服務及災難救援項目組負責,與美國聯邦應急管理心理干預系統相關的主要有三個部門:聯邦應急管理局、衛生與公共服務部以及退伍軍人事務部。縱向的聯邦政府管理部門與橫向的各州心理衛生服務機構共同組成了整體有序的災難心理服務網絡。[5] 經歷過“卡特里娜”颶風等多次自然災害以及“9·11”恐怖襲擊等人為災難后,美國的國家災難心理衛生服務體系已日趨成熟。歐洲的44個國家或地區中幾乎都已建立起職能完善的突發事件心理干預機構,并且形成區域性支持網絡,災難發生后,臨近地區將伸出援手,提供必要的幫助。亞洲國家新加坡于1994年由衛生部和內務部聯合組建了國家應急行為管理系統,在災后心理危機干預工作中對幸存者進行心理疏導,從情感上支持受災者,同時為媒體的危機信息管理工作提供建議。

        (三)政府指揮、協調心理干預的實施。東南亞地區的國家政府十分注重災后心理干預的組織工作,馬爾代夫在社區舉辦了許多為受災群眾提供心理支持的活動,同時向掌握當地方言和文化習慣的土著居民提供培訓,并雇傭他們在周邊島嶼進行心理干預,使受到災難影響的人們至少能夠得到最基本的心理干預服務。斯里蘭卡的總統將“在社區提供心理支持”列為應急管理的首要任務之一,同時成立國家心理和精神健康委員會,對災后心理干預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6] 印度的中央政府承擔著協調應急資源的責任,災難發生后政府會最大限度地調用該地區的一切資源,召集專業機構和非政府組織及時參與心理干預,并提供充足的財政支持和必要的技術指導。位于新德里的國家災害管理學會推出了針對災難社會心理和精神衛生服務的在線培訓課程,以提高普通民眾的自我保護意識。日本政府則在危機發生的第一時間通過手機短信安撫災民,緩解他們的緊張情緒,避免出現群體慌亂。

        (四)政府儲備、培養心理干預專業人才。美國對心理干預者的選拔標準有著詳細的規定,包括:具備心理咨詢執業資格和良好的職業素養,如扎實的專業知識、良好的溝通能力及對災區惡劣環境的承受能力等;需要接受過紅十字會組織提供的突發事件心理干預實務技能培訓,并能夠獨立為幸存者、志愿者及社區進行危機心理咨詢;在接受任務后須立即到崗并連續提供10日以上的服務。[7] 符合條件的人員將在國家重大災難心理干預系統的人力資源子系統備案,由政府定期對他們進行培訓,并提供充足的科研資金,資助其對應急管理中的心理干預相關問題進行研究。對于各項科研成果,政府會努力創造條件,加快從理論到實踐的轉化速度,并結合實施情況及時進行修正和完善。

        四、中國應急管理心理干預中的政府角色

        (一)心理干預體系的構建者。首先,建立政府應急管理心理干預的組織體系。加快應急心理干預機構建設,在國家層面成立專門的領導機構,地方各級政府下設應急管理心理干預協調小組,由衛生局及交通、教育、民政、鐵路等有關部門領導和專家組成,其常設辦公室在各級政府應急辦,負責日常事物及相關協調工作,進而形成全國性的指揮管理體系,在突發事件來臨時迅速響應,對心理干預實行統一部署、規劃和協調。其次,建立應急管理心理干預的預案體系。制定省、市、區(縣市)三級行動方案,明確分級實施的條件、領導機構及職責、心理干預工作機制、保障體系、公眾參與途徑、獎懲措施等,進一步規范緊急心理干預流程、完善社會資源動員機制、設立長期心理援助平臺,形成“統一指揮、分級負責、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局面,將應急管理心理干預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二)心理干預法律的確立者。我國應急管理中心理干預的相關法律制度的確立進程一直比較緩慢,《精神衛生法》的立法調研和起草工作,從1985年起已歷時22年,至今仍未出臺,使我國成為世界上少數未立此法的國家之一。與國家精神衛生立法進程相比,北京、上海、杭州等經濟較為發達的城市自2002年起就陸續出臺了地方精神衛生條例,盡管條例中大多規定應將心理干預列入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規定相關部門要根據服務對象,配合心理干預工作,但這僅是少數地區的個別行為,且法律效力較弱。政府應急管理工作的當務之急是為心理干預立法,將突發事件心理干預納入國家法律體系,從法律上明確其重要性,規定應急心理干預的組織機構、權利義務、職能責任、運作方式、資金來源、人員構成等,使其成為一項合法化、制度化的活動。這樣才能從根本上保證社會各界對心理干預引起足夠重視,促使普通民眾轉變觀念,主動尋求救助;心理專業人員不辱自身使命,全力撫平創傷;政府組織提高認識,充分履行職責。

        (三)應急管理心理干預知識的普及者。面對頻繁反復的突發事件,實現從“反應政府”到“預防政府”的轉變已成為大勢所趨。政府作為應急管理主體,肩負著普及危機教育、增強民眾心理免疫力的責任。所有的危機教育都應圍繞樹立危機意識和增強應對能力進行。這就需要利用好報刊、網絡、廣播電視等公共媒介,通過公益廣告、科普欄目、專題講座等形式普及危機應對知識,使人們了解在突發事件發生時如何自我保護,遇到心理問題應向哪些機構求助,逐步引導公眾掌握自我調節方法,提高對壓力環境的承受能力。基層組織在應急管理中具有貼近群眾的優勢,要發揮好街道辦事處、居委會和社區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的作用,在社區層面積極探索行之有效的宣傳措施,如設立專門的宣傳欄、印發心理健康科普手冊、組織志愿者登門講解等,將心理干預融入群眾生活中,進一步強化其主動應對危機的意識。另外,組織心理干預應急演練,通過模擬演習,提高民眾的事件處理能力,幫助其從容不迫地面對危機。

        (四)心理干預平臺的搭建者。為了保證突發事件心理干預的持續性,同時科學引導社會各界有序參與,政府有必要作為應急管理中心理干預平臺的搭建者,充分整合社會資源,完善社會支持系統。國外的救援經驗表明,設立區域性災后心理干預站是切實可行的方法。通過災區心理干預站或社區心理服務中心,為災民提供穩定的援助場所,保證最佳救援效果的達成。此外,心理干預站還肩負著吸納、協調、督導社會力量的職責,通過召集和調動專業人員及志愿者服務組織,發揮社區的支持作用,加強同國際組織間的交流合作,將心理干預由點及面地擴散開來,最終建立起責任共擔、合作互動的長效機制。除了實體平臺的搭建,還可以通過熱線電話、在線咨詢等通訊工具拓展心理干預空間,借助其方便快捷、及時節約、保密性強、服務面廣等優勢,對心理干預站的援助活動進行有效補充。

        (五)心理干預人才的培養者。當前,缺乏專業、規范的人才隊伍已成為我國心理干預工作發展的瓶頸。因此,必須有針對性地提高從業者的專業素質,分層分類地儲備人才資源。首先,要加強專業人才的培養。在高校中增設相關課程,廣泛開展短期培訓班,促進心理干預者對專業實務的掌握;實行心理咨詢人員資格審查和認證制度,進一步規范心理干預人才的準入機制;提供心理干預者的崗前培訓和崗后督導,避免因不恰當的行為而帶來二次傷害。其次,建立較為完備的專業人才儲備庫。按照不同層次,將心理干預人才劃分為專家儲備庫和專業人員儲備庫。前者由心理學專家、精神衛生研究員組成,主要參與心理干預的方案制定和重大決策。后者包括具備一定心理干預知識、能夠進行緊急心理救援的專業人員,如果力量不足,還可將接受過相關培訓的志愿者列入其中。再次,加大科研投入,積蓄后備力量。加強科研基地和重點實驗室建設,給予財政專項撥款,從資金和資源上為該領域的研究提供支持與保障。鼓勵科研人員深入突發事件現場,從受災民眾的實際需要出發,細致觀察、開闊視角,借助科學工具,獲得詳實可靠的資料和真實鮮活的案例。

        作為公共服務的提供者和公共事務的管理者,在應急管理中政府無疑是第一責任主體,面對突發事件心理干預這一全新領域,從制度構建到指揮協調是各級政府組織義不容辭的職責。隨著應急管理工作的不斷拓展,公眾對各項應急服務的需求更加多元化。在這樣的形勢下,政府從公共利益出發,找準自身角色定位,合理使用公共權力,在組織建設、法制保障、宣傳教育、平臺搭建、人才培養等方面做出積極嘗試,為實現民眾身心健康、社會和諧穩定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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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篇:突發事件應急措施方案范文

        會議精神的要求,結合工商職能實際,制定如下應急管理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從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市場穩定和人民群眾消費安全需要出發,構建“集中領導、統

        一指揮、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突發性事件應急體系,提高工商部門對突發性市場波動的綜合處置能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目標

        建立健全應對突發性事件平臺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突發性事件?高效

        組織應急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性事件的危害,維護市場穩定,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

        三、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依法行政。堅持關注民生,服務民生,加強市場監管,積極預防和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性事件對人民群眾的危

        害,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嚴格依法行政,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嚴格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正確履行市場監管

        職責,堅持寬嚴相濟,該引導的引導,該取締的取締。

        *、屬地監管,預防為主。應急處理工作按照責任區監管的劃分,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各科、所要認真履行責任區

        監管職責,加強基礎工作,強化預警分析,提高防范意識,把預防與應急處置有機結合起來,力爭實現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將突發性事件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抓住重點,加強協作。針對易發事故的食品安全、產品質量、娛樂場所經營、無證無照經營、黑網吧、季節性臺風自然災

        害、節假日市場監管、消費維權及群眾*等問題,要切實抓好防范工作,同時,加強與公安、衛生、質監、食品藥品監督等有關部

        門的配合,形成執法合力。

        四、職責分工

        (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及時研究相關情況制定應急措施,指揮有關科室及工商所及時、穩妥地處置突發事件。

        (二)辦公室:負責接收、傳遞各類突發事件信息,并及時呈報區政府、市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突發事件處理情況、重

        大案件查處情況的宣傳工作。

        (三)市場科:負責組織對市場出現的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及時組織部署相關市場專項整頓行動,部署應急期間的專項

        商品質量監測。

        (四)*中心:負責組織查處嚴重危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經營行為,及時維權提示;處理重大群體消費申訴;組織查

        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藥品及制假售假惡性案件。

        (五)經檢大隊(科):負責組織查處突發的不正當競爭案件、大規模聚集從事傳銷案件,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影響惡劣的非法

        政治性出版物案件。

        (六)商廣科:負責組織查處性質惡劣、社會反響強烈的虛假違法廣告案件,組織查處社會反響大、涉及范圍廣的商標侵權案

        件,在自然災害時,做戶外廣告牌的管理。

        (七)企業(登記注冊)科:嚴把市場準入關,組織處理內資企業登記監管工作中出現的突發事件,處理個體工商戶、私營企

        業登記監管及清理無照經營等工作中出現的突發事件。

        (八)信息辦:負責分局信息網絡的技術維護,為突發事件處理提供暢通、快捷的信息通道。

        (九)區消保委:負責為消費者提供咨詢服務,引導消費者正確消費,避免引起消費恐慌,受理重大群體消費投訴,調查、調

        解消費糾紛。

        (十)區民個協會:協助有關部門處理嚴重侵害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權益的突發事件。

        五、應急響應

        (一)事件等級及響應標準

        為有效處置各類突發事件引起的市場波動,依據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影響力大小、人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由

        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響應級別。

        *、特別重大突發事件響應(ⅰ級):適用于全省乃至全國范圍內爆發的疫情、嚴重災害、重大社會安全事件可能引發的市場

        波動。如非典、禽流感等重大疫情;嚴重的地震、洪澇、臺風等自然災害可能引發的市場波動。

        *、重大突發事件響應(ⅱ級):適用于因食物中毒、火災、爆炸、環境污染等重大事故所引起的市場波動,以及爆發區域性

        瘟疫和一般性災害,對市場造成的沖擊。

        *、較大突發事件響應(ⅲ級):適用于市場監管過程中發生的涉及工商職能的群體*事件。

        *、一般突發事件響應(ⅳ級):適用于個別危害消費者權益、影響市場穩定、性質惡劣的制售假冒偽劣商品、不正當競爭、

        傳銷等重大事件,以及節假日和國際國內重大活動、會議期間,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市場波動、申(投)訴高峰、市場安全事故

        等。

        (二)信息報告時限

        *、各科、所對轄區內的突發事件或可能出現的緊急情況,應當及時上報分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信息的內容應包括:時間、

        地點、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等級、采取的措施和后續進展情況等。分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匯總、核實后,迅速呈報區府和市局

        應急領導小組。

        *、應急狀態解除后,辦公室應將ⅰ級、ⅱ級、ⅲ級響應處置情況于*日內形成書面報告上報區政府和市局。

        (三)應急響應措施

        (*)應急預案啟動期間,相關人員的手機要保證*小時開通,確保通訊聯絡暢通;相關工作人員要堅守崗位,出現緊急情況

        ,迅速趕赴事發現場,做出應急處理。

        (*)對涉及工商職能的,出現或可能出現重大傷亡的食物中毒、火災、爆炸等重大事故,迅速查清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消除安全隱患。

        (*)對出現涉及工商職能群體*情況,分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要立即趕赴現場,做好有關解釋、宣傳、調解、勸

        導工作,同時,認真調查事發原因,積極與群眾進行溝通,解決群眾的實際問題,防止事態擴大。

        (*)針對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重要節日期間可能出現的市場搶購、違法促銷、制假售假、消費申(投)訴高

        峰、安全事故等問題,做好預警工作,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查處違法經營行為,排查市場隱患,積極應對可能出現的突發

        事件,確保節日市場安全,堅持節日值班制度,保證*執法車輛處于應急狀態,隨時應對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

        (*)對上級政府部門召開重要會議活動期間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做好值班監管,信息上報工作;對市場內出現的有毒有害

        食品藥品案件,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設計缺陷需及時召回、責令退出市場的商品,應及時消費警示。

        六、后期處置

        應急結束后,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對事件發生的原因、處理經過、后期處置等情況進行詳細的分析和總結,形成文字材料,并

        根據事件等級,在規定時間內報區政府和市局備案。據此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工作的要求和建議,完善相應的專項應急制度,

        提高應對同類事件的能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七、工作要求

        *、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全局干部要從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進一步增強

        責任感和使命感,把應急工作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分局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局長任組長,*、*

        、*三位副局長為副組長,辦公室、市場合同科、*中心、經檢科、商廣科、企業科、信息辦、區消保委、區民個協會、*所、*

        所、*所等部門和單位的負責人為組員。同時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該辦公室設在分局辦公室,負責有關聯絡協調和信息

        上報等日常事務。

        *、快速反應,形成聯動。各科、所對轄區內的突發事件或可能出現的緊急情況,應當及時上報分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信息

        的內容應包括:時間、地點、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等級、采取的措施和后續進展情況等。分局匯總、核實后,迅速呈報區府和

        市局應急領導小組。同時,本著快速、及時、合理、有效的原則,組織做好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應急狀態解除后,應急工作領導

        小組辦公室及時總結,形成應急處理報告,以書面形式呈報應急領導小組。

        *、落實責任,確保實效。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對科、所加強應急工作督查,通過監督與自律相結合的方式,把應急工作抓緊抓

        第9篇:突發事件應急措施方案范文

        一、應對臺風、暴雨、雷電、大風、寒冷等自然災害類突發公共事件

        (一)大力組織部門聯動和社會響應,著力提高全社會綜合減災能力

        1994年參照香港天文臺的做法,率先在國內實施了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十多年來預警信號多次修改,不斷完善,在氣象防災減災中發揮了消息樹和發令槍的作用。為更好地把防災減災建立在政府各部門有效組織和社會自救互救的基礎上,自2004年起氣象部門著手研究各種災害發生影響的行業范圍及部門聯動社會響應方案,于2005年形成了《*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報市政府批準試行,此后,結合對《*市氣象災害預警信號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第四次修訂及組織修改《*氣象災害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以市府辦發文,明確氣象部門升掛預警信號以后,市、區各相關部門,街道辦事處應根據不同災害性天氣種類、預警等級,自動啟動相應預案,實行部門聯動和社會響應。形成了在市應急總預案框架下的“政府組織,預警先導,部門聯動,社會響應”機制。

        (二)實行氣象災害分區預警和手機小區廣播,積極探討防災減災精細化服務

        地處華南沿海的*靠山面海,東西狹長,氣象災害的地域性差異帶來的東西差異和海陸差異十分明顯,全市統一一種氣象災害預警信號,不可避免地造成局部地方在災害等級上的空報和漏報。為提高防御災害性天氣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氣象部門在不斷推進氣象現代化和科技創新的基礎上,今年八月按照“統一預報,分區預警,重點提示,對點廣播”的原則,實施了以臺風、暴雨、雷電為重點的氣象災害分區預警。根據災害天氣影響范圍全市、分區預警信號;分區預警最小單元精細到街道辦轄區(最小范圍約60平方公里)。當只有部分區或區域達到預警標準時,僅對這些區或區域預警信號;或在全市統一信號時,對受氣象災害影響危害更大的區或區域,加掛更高一級預警信號;同時對氣象災害易發區、敏感區向有關防災部門進行重點提示;并根據實時監測資料和追蹤識別系統推斷,對將出現異常災害天氣的局部地方(街道辦事處)給予重點提示。分區預警信息除了通過現有的傳播手段如電視臺、電臺、12121電話查詢、網站和訂制手機短信用戶外,還與中國移動*分公司合作,向了預警信息區域內的公眾實行手機短信小區廣播,免費將預警信息直接發到相應區域范圍的市民手機上。

        在今年“帕布”、“圣帕”臺風等重大氣象服務中,氣象部門成功實施了氣象災害分區預警和小區廣播,顯著地提高了氣象災害預警的針對性、有效性和及時性,在防災減災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廣大市民的好評。

        二、應對其他自然災害類、事故災難類、公共衛生事件類突發公共事件

        (一)加快應急氣象服務能力建設

        *年初建成首部簡易應急移動觀測車,*年月23日,建成移動氣象應急監測車,年底將建成移動雷達探測車。這使得市氣象局具備了現場氣象觀測、實景觀測和移動通信的能力,這些氣象觀測系統已經為我市突發公共事件的現場救援工作提供氣象決策服務。

        完成了市應急指揮中心組織的《*市應急體系*建設規劃》和《*市“*”期間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調研報告》中氣象部分的編寫,將氣象應急服務能力建設融入到全市的應急管理工作中。

        (二)加強應急工作的領導

        為了進一步加強應急氣象服務組織機構的建設,新下發了《關于成立*市氣象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對原有應急氣象服務響應機構的組成和工作職責做了更具體、更合理的分工。明確了應急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工作職責,為應急做好組織上的準備。

        (三)堅強應急管理工作

        在局辦公室設有專門的應急管理機構。負責應急演練,應急統籌、應急規范制定、應急方案落實等各項管理工作。

        (四)制定具體的應急實施方案

        2005年制定首個《*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氣象保障服務方案》,*年8月對方案作了第二次修改。《*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氣象保障服務方案》明確了應急氣象服務響應機構。目前應急響應機構由應急指揮組、現場服務組和后勤保障組等三部分組成,每個應急服務小組都分A、B備份,做到責任明確、人員落實。《方案》緊扣全市各專項應急預案中對氣象保障的要求,有針對性地應急工作職責、工作流程、產品及服務方式等,保證了應急工作的快速反應能力。

        (五)應急氣象服務工作成績顯著

        *年5月31日,蛇口水域“亞平”輪液化氣泄漏事故的海事救援,8月3日的龍崗南澳月亮灣碼頭海上救援,我局都在第一時間啟動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氣象服務預案,派出應急移動監測車進行現場應急氣象觀測,預報預警人員實時向應急指揮中心提供專題氣象服務報告。*海事局就“亞平”輪液化氣泄漏事故的海事救援特別發來感謝信;*海事局張局長表示:交通部副部長在聽取*海事局搶險救援服務匯報時,對氣象部門到現場提供實時氣象觀測服務表示了贊揚,稱氣象提供現場貼近服務,為海事救援決策提供了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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