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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設項目;壓覆礦產;壓覆礦產資源評估。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s constructed over the mineral resources assessment is a statistical estimate of land use within the engineering and construction projects constructed over the mineral resources, so that to provide the basis for decision-making for government departments and handle the registration of Mineral Resources and Reserves. Take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mineral resource assessment for example, for the corresponding discussion.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pressure overlying the mineral; pressure overlying the mineral resource assessment
中圖分類號: TD98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1、地質環境條件
(1)評估區概況
擬建工程項目為一般性民用建筑,工程擬建樓2棟,層數為6層,屬一般建設項目。
評估區位于黑山縣八道壕鎮商住用地。地理座標: 東經 121°59′28″~ 121°59′30″,北緯 41°48′32″~ 41°48′35″。地形平緩地段,占地3729.20m2(5.5938畝)。地貌類型為沖積平原。西北較高,東南較低,地勢較平坦,海拔標高82~87m,地貌類型簡單,地形條件簡單。(見照片)
評估區地貌
(2)評估區地層
評估區地層為白堊系阜新組(K1f),被第四系(Q)所覆蓋。
a、白堊系阜新組(K1f)
分布全區,分為上、下兩段。
下段:有兩部分組成,下部為細砂巖、泥巖、礫巖互層。砂巖灰白色成分以凝灰質為主,含少量石英及其他碎屑。泥巖為黑色塊狀。礫巖為灰白色,礫石成分為安山巖、石英巖、花崗巖礫。上部以灰色、灰黑色泥巖為主夾細砂巖、粉砂巖具緩波狀層理,水平層理,見有黃鐵礦結核、鈣質結核和鈣質鮞粒,裂隙內含油跡,油斑及瀝青質。本次評估的建設項目評估區在此層段上。
上段:分為三部分。下部為含礫粗砂巖~粉砂巖夾砂質泥巖,風化后呈黃色以石英為主,成分以石英為主,含火成巖碎屑及安山巖礫石,砂巖含鈣質或泥質,膠結堅硬。中部含煤段巖性為灰白色礫巖,砂礫巖,粗~粉砂巖;灰色、灰黑色砂質泥巖,黑色泥巖及煤層組成。自上而下含有八個煤組,三、八煤組局部可采。上部灰綠色粗~細砂巖、砂礫巖及薄層礫巖,夾薄層砂質泥巖。地層產狀:走向近南北,傾向西,傾角8~15°。
b、第四系殘坡積物(Q3el―dl)
第四系沖洪積物(Q4al―pl),廣泛分布在八道壕鎮。成因類型復雜,巖性為上部亞砂土、亞粘土,下部砂礫石亞粘土互層,結構松散,厚度為2~10m。
評估區地層巖性條件較簡單。
2、地質構造與地震
(1)、構造:評估區地層為南北走向,傾向西,傾角為8~15°的單斜構造。無斷裂、褶皺,構造較簡單,穩定性好。
(2)、地震:根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的1/400萬《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GB1836―2001)劃分確定黑山地區地震基本烈度為Ⅵ度,屬于輕微地震破壞區。
3、水文及工程地質情況
評估區內含水層有第四系孔隙潛水與基巖風化裂隙潛水。
(1)、第四系孔隙潛水:
沖洪積物(Q4al―pl),成因類型復雜,巖性為上部亞砂土、亞粘土,下部砂礫石亞粘土互層,結構松散,厚度為2~10m。地下水類型為上層滯水,水位埋深在1.4~3.5m,富水性差。單井出水量一般小于100m3/d。地下水的主要補給來源為大氣降水。排泄方式主要有地面蒸發、人工開采和地下徑流。
(2)、基巖風化裂隙水:含水層為細砂巖、泥巖、礫巖互層構造裂隙不發育,淺部風化裂隙發育,接受降雨入滲補給。富水性較弱,且不均勻。
(3)、工程地質情況
砂巖、粉砂巖、頁巖抗壓強度>80 MPa, 適宜各類工程。
較硬亞粘土夾砂礫石,松散狀,抗壓強度0.18―0.25MPa(承載力),有條件適宜各類工程。
評估區工程及水文地質條件簡單。
4、建設用地礦權設置情況
評估區建設用地附近有阜新礦務局八道壕煤礦、黑山縣八道壕振興井、黑山縣水泉露天煤礦,礦業權設置情況見評估區工程建設項目地質及礦產圖及剖面圖:
5、項目壓覆礦產資源情況
該項目選址范圍為黑山縣八道壕鎮商住用地。擬建設項目區內尚未發現較重要及其它礦產資源分布,且無探礦和采礦權設置。
6、結論
擬建工程位于黑山縣八道壕鎮商住用地
評估區不壓覆任何周邊礦產
該項目用地范圍無任何新的礦業權設置
參考文獻:
[1]《關于規范建設項目壓覆礦產資源審批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00〕386號)
[2]《遼寧省阜新八道壕煤礦補充勘探地質報告》.阜新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地質測量處,2006
[3]《遼寧省黑山縣礦山地質環境調查報告》. 遼寧省第一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大隊,2007
關鍵詞:公路建設 壓覆礦產資源 麻駕高速公路
一、公路建設項目概況
公路建設項目名稱為貴州省麻尾至駕歐高速公路,以下簡稱麻駕公路,公路全長30.058km,起于獨山縣麻尾鎮,終點荔波縣駕歐鎮,沿線穿越的村鎮多達十余個。沿線海拔一般為500―1100m,最高海拔為1614m,最低海拔為300m,最大相對高差1314m。公路沿線出露地層的巖性以碳酸鹽巖和碎屑巖為主,地貌以丘陵為主,經過詳細的調查之后,可以總結出,調查的區域內主要分布的地層有寒武系、泥盆系、石炭系、二疊系、三疊系、下第三系和第四系。其中石炭系、二疊系地層分布較廣;下第三系,第四系地層呈零星分布。本區為亞熱帶濕潤季風氣候區,冬無嚴寒,夏無酷暑。麻駕公路是連接都新高速公路的紐帶,南下與廣西省南丹縣連通,并與沿線各鄉鎮連為一體,現有公路級別較高。區內分布的主要交通網絡有:鐵路有黔桂線;沿線村寨均有鄉村公路與主干公路相連,交通十分便利。
二、對麻駕公路的壓覆礦產資源評估工作概況
麻駕高速公路曾經沿線進行1:20萬、1:5萬區域地質和區域礦產調查工作,在局部地段曾作過不同礦產的踏勘、普查及勘探工作。目前公路沿線開發利用的礦產有煤礦、硫鐵礦、磚用頁巖、石灰巖等礦種,但是總體來說,麻駕高速公路沿線礦種的工作程度相對較低。在接受了貴州高速公路開發總公司的委托之后,由我隊,即貴州省地礦局一一七地質大隊,組建了一支麻駕高速公路壓覆礦產評估項目組(以下簡稱項目組),負責對該項工作進行實施。項目組對公路沿線的區域地質及區域礦產資料進行了全面系統的收集、綜合整理及分析,并通過對分析結果的研究,隨后進行野外實地調查工作。以麻駕高速公路沿線兩側1km范圍作為壓覆礦產評估范圍,開展了1:5萬區域地質和礦產地質調查核實工作,對分布的各礦床、礦點、礦化點及異常點都逐一進行了現場調查與核實,評估內容為對公路沿線因工程實施而導致經正式勘查的礦產資源不能開采利用的資源量及取得合法采礦許可證的礦山被壓覆的資源量進行評估。
三、公路建設項目開展壓覆礦產資源評估工作的重要性
我國幅員遼闊,所擁有的礦產資源十分豐富,但同時由于我國的人口量過多,人均資源相對不足,同時,隨著我國城市化、工業化的進程不斷加速,城鎮規劃區的數量不斷增加,許多基礎建設的高峰期也出現同步到來的現象,不少建設用地項目壓覆礦產資源的現象也越來越多,尤其是公路建設項目用地。為了能夠徹底貫徹我國“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發展理念,對公路建設項目進行壓覆礦產資源評估工作,不僅能夠保護好公路建設項目用地所壓覆的礦產資源,還可以在不影響國家和地方政府的經濟建設的同時,提高我國可利用資源的數量。另一方面,國土資源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最基本的生產要素,又是社會經濟發展的本源,同時在保障社會經濟發展方面具有一定的基礎性作用,足以可見,國土資源對于我國未來的發展是多么的重要。為此,必須要正確履行國土資源的管理職能,做好公路建設項目壓覆礦產資源評估工作。壓覆礦產資源評估工作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同時也是我國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職責所在,為了能夠處理好我國保護資源與保障發展直接按的關系,必須要提高公路建設項目壓覆礦產資源評估工作的準確性和靈活性,這是我國及地方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迫在眉睫的問題和任務。
四、公路建設項目壓覆礦產資源評估工作的主要方法與步驟
通過本次的壓覆礦產資源評估工作,得出麻駕高速公路沿線兩側1km范圍內產出的礦產主要有煤礦、赤鐵礦、黃鐵礦、磚用頁巖、石灰巖等礦種。從而可以得知,科學、合理的壓覆礦產資源評估工作不僅能夠很好地保護我國的國土資源,還可以對建設項目用地的地質條件、礦體等因素進行詳細的調查。本人總結了此次壓覆礦產資源評估工作的工作經驗,得出了關于公路建設項目壓覆礦產資源評估工作較為先進、科學的方法和主要步驟:
(一)對建設項目用地進行資料收集與綜合分析
在對麻駕公路進行壓覆礦產評估工作時,項目組對麻駕公路進行了較為全面、系統的資料收集,收集了已有的1:5萬、1:20萬區域地質調查和區域礦產調查資料,以及公路兩側1km范圍內的煤礦、硫鐵礦、磚用頁巖、石灰巖等礦產的地質勘查資料和礦權設置資料,這些資料必須齊全,不僅在進行覆壓礦產資源評估報告的時候需要用到這些資料,在進行評估的過程中,這些資料也能夠為評估工作提供詳細的基礎信息。
(二)公路建設項目用地現場的調查工作
本次麻駕公路的覆壓礦產資源評估工作,我隊是以1:5萬國家正規出版的地形圖作為野外工作用圖,對公路沿線兩側1km范圍內已有的礦產都一一進行了核實。對公路建設項目用地進行現場野外調查工作,不僅能夠確定各礦點的位置是否準確,了解礦點的資源開采、分布等詳細情況,所得到的資料是否可靠,還可以經過核實所得的結果,以此確定建設項目工程影響區探礦權和采礦權的設置情況。
(三)礦權核實
礦權核實主要是針對公路建設項目沿線的采礦權設置情況所開展工作。對麻駕高速公路沿線兩側1km范圍內設置的探礦權和采礦權逐一進行野外調查與核實,查明在評估區內具有探礦權1個,具有采礦權的礦山3個,即煤礦1個、水泥灰巖采石場1個、頁巖磚廠1個。并查清了各個采礦權與公路的相對位置關系,獲得的資料真實可靠。
(四)公路建設項目覆壓礦產儲量估算方法
對于礦產資源儲量估算的基本原理是通過把自然界客觀存在的形態復雜的礦體,分割成體積與之大體相對、礦化相對均已的形態簡單的幾何體,并通過恰當的數學方法,求得礦產資源儲量。礦產儲量計算方法可以采用幾何學方法和地質統計法,其中,前者還包括了地質塊段法、開采塊段法、斷面法,以及其他傳統的儲量計算方法。而對于麻駕公路的壓覆礦產資源評估工作中,在確定壓覆資源儲量計算塊段后,在資源儲量估算平面圖上采用水平投影地質塊段法進行資源儲量估算。
估算公式:Q=S×H×D
式中:Q―塊段資源量
S―塊段煤層平面積(m2)
H―塊段煤層平均鉛垂厚度(m)
D―煤層體重(t/m3)
(五)公路建設項目壓覆礦產資源技術經濟評價方法
公路建設項目壓覆礦產資源技術經濟評價方法是一項范圍較廣、復雜性較強的工作,必須要采取嚴謹的科學方法和進行精細的步驟才能夠得到精確的結果。常用的礦產資源技術經濟評價方法有三種,分別是類比法、數理統計法和計算法。主要步驟是先確定評價的目標,然后收集和整理相關的基礎資料,根據所得的資料擬定所需要進行的方案,并評定該方案的可靠程度。所需要采取的方案確定后,根據方案所需要的參數,匯集和整理相關的基礎資料并確定評價的參數,進行企業的經濟評價,并進行國民經濟評價,其中,主要是對國民經濟效益進行評價。最后,進行綜合的評價與論證,并編寫評價報告,整個礦產資源技術經濟評價工作才算完成。
根據有關壓覆礦產資源的經濟評估要求,本次對壓覆獨山縣董嶺煤礦資源的經濟評估,采用礦床潛在價值法。其公式是:J=Q×E×K×L。
式中:J―壓覆礦產資源量的潛在價值(單位:萬元)
Q―壓覆礦產資源量(單位:萬噸)
E―平均可信度(%),根據壓覆礦產資源量的類別取值(332類別取70%,333類別取60%,334?類別取50%)。
K―回采率(%),根據目前的采礦工藝技術及省內部分煤礦山的采礦實際情況,回采率最高僅達80%。
L―當前煤炭平均綜合銷售價(P)與采煤成本(C)之差(L=P-C)。
據了解,當地煤炭在坑口平均售價約280元/噸,綜合采出成本約120元/噸,即麻駕高速公路壓覆煤炭資源量的潛在價值J=Q×E×K×L=5.52×50%×80%×(280-120)=353.28(萬元)。
五、結言
在對公路建設項目用地進行壓覆礦產資源評估工作的時候,一定要根據相關法規明確規定和相關的規范,對公路建設項目用地及其周邊地下分布有礦產資源的工程進行調查和核實,工作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應該進行具體的分析,千萬不可以一概而論,這樣才能夠得到最準確的評估結果。
參考文獻:
[1]張士虎.建設項目壓覆礦產資源調查評估方法探討[J].資源環境與工程.2012(03)
[2]孫鵬等.煤礦礦區內建設項目壓覆礦產資源儲量計算有關問題的探討[J].黑龍江科技信息.2011(10)
(一)資源經濟價值的風險
由于并購企業對被收購企業所擁有的礦權情況掌握得不詳細,對礦石儲量,開采成本,剩余可開采礦石量等都難取得準確數據。在并購業務洽談中,被并購方往往只提供有利于被并購資產溢價的資料和信息,由于信息不對稱,并購企業很容易對被并購資產價值做出不恰當的估計。
(二)政治風險
2012年我國對非洲的礦產投資額占比為62%,位居第一位。上述地區富含的固體礦產資源與我國資源有很強互補性,中國資源型企業在全球的并購中,大部分集中在非洲、中南美洲等欠發達地區的國家。這些地區擁有豐富的礦產,但經濟文化落后,部分國家戰爭以及恐怖活動等政治暴力事件時有發生。而且這些國家一般都實行國家元首選舉制,每次元首選舉后,如果執政黨進行了更換,往往會對外資企業政策有所變化。與政策變化有關的風險成為并購能否成功的重要決定因素。境外礦產資源主要所在地大多屬于發展中國家,經濟欠發達,但皆為我國的友好國家,政治及經濟環境比較穩定,礦產資源豐富,因此是國內投資者的重要投資目的地。如果未來我國與境外業務所在國的雙邊關系發生變化,或者境外業務所在國國內發生政治動蕩、軍事沖突等突發性事件,或者境外業務所在國的外商投資政策發生重大變化,將影響境外業務的資產安全和盈利水平。
(三)法律風險
國內企業由于缺乏對國外法律體系的了解,往往以中國式的理解方式看待境外問題,就會屢屢碰壁。如在津巴布韋針對外資企業出臺了本土化政策,要求外資企業不能控股,必須由津巴布韋對本土公司股東方控股,迫使中資企業進行本土化改造,控制權不穩定的風險還可能進一步擴大。如果未來出現控制權之爭或控制權變動,可能給本公司經營帶來不利影響。印度尼西亞近幾年出臺了限制原礦出口的政策,迫使很多中資礦業企業減產、停產。在一些國家,如果解雇員工要工會同意;在與當地工會組織、礦業部門、移民局打交道時,往往會有收到法庭傳訊,為了應對相關的法律程序,往往使得并購過程會變得漫長,不可預見的額外費用也會增加并購成本。
(四)財務風險
由于我國財務制度與被收購企業當地會計制度存在差異、在收購前對被收購企業進行評估時,未能考慮的成本可能增加財務風險,如果造成日后企業虧損,不能達到預計的并購目標。而且我國資產評估方法與國外資產評估方法存在差異,可能存在對被并購企業評估要素考慮不全,導致存在對被并購企業資產高估的風險。不同的會計計量標準和不同的資產評估方法,對被并購企業的價值及盈利能力所形成的結論往往存在較大差異。
二、防范境外并購風險的建議與措施
如何降低境外境外并購風險是中國資源型企業面臨的新挑戰。未來防范境外并購風險的措施,具體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選擇恰當的并購時機
全球礦產品價格存在一定的經濟周期,全球經濟轉暖時,礦產品價格會上行,經濟低迷時,礦產品價格會下行。我國資源型企業應科學分析經濟運行周期,盡量避開在礦產品價格高點,進行海外并購業務,而應在礦產品價格低點,進行海外并購,有利于降低收購成本,降低并購風險。
(二)聘請境外專業中介機構
境外并購是極其復雜,專業技術性很強的投資活動,并購過程中涉及諸多種專業領域知識,僅靠企業自身往往難以完成,而且國內企業對境外當地投資環境并不熟悉,面臨著融資風險、債務風險、經營風險、法律風險、信息風險及違約風險等。所以,在境外并購時,聘請專業咨詢機構很有必要。企業應根據收購項目實際需要,聘請熟悉當地法律、經濟的律師、會計師、稅務師為收購項目提供咨詢服務。
(三)組織專業人員做好資源量調查
礦業企業的資產價值主要體現在礦石的資源量,礦石的經濟價值決定了被收購企業的價值。收購方必須組織專家對擬收購企業所擁有的資源量進行盡職調查。必要時需聘請專業評估機構,對資源量進行評估,對采礦項目可行性進行論證。
(四)制定好并購計劃
中國資源型企業在決定將境外并購作為其未來發展的戰略抉擇后,需要制定一個非常明確的海外并購計劃,包括項目評估、交易方式、支付手段和風險防范措施,以及并購后的經營模式、整合策略等。中國資源型企業在實施海外并購之前往往缺乏詳細的并購計劃,往往會導致境外并購失敗。由于缺少具體的并購計劃,會影響到產權交割完成后的并購整合工作,并影響并購能否成功。
(五)認真研究當地法律環境
當前中國資源型企業雖然占有低成本優勢,部分企業也初步具備了境外并購的資金實力,但是并購項目的成功,僅有資金和低成本是遠遠不夠的。被并購企業所在國家的反壟斷法、政府對資本市場的管制等法律環境因素,均可能制約并購行為的順利實施。我國資源型企業在境外并購中由于對當地的法律環境,尤其是對勞動法、工會法不熟悉而付出巨大代價的案例經常發生。既要熟悉國際規則,又要掌握國際慣例,特別應該了解和研究目標企業所在國的法律制度和文化環境,以及與我國法律、文化差異,是中國資源型企業在境外并購前必須關注的事項。(五)重視并購整合并購后的同一企業內部存在不同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必然造成經營中的沖突或混亂,因此應充分吸取彼此先進的管理經驗,進行管理制度的整合。隨著并購后企業規模的不多擴大,信息的傳遞、溝通方式和管理方法均將發生相應的改變,如仍仍沿用以往的管理經驗和方法去管理并購整合后的企業,必然難以提高經營效率。因此,企業并購后必然伴隨管理模式的改進,根據變化了的內外環境對原有管理模式進行調整和優化,這是中國資源型企業境外并購后企業整合面臨的一項長期工作。
三、結語
關鍵詞:礦產資源;礦產資源資產;循環經濟
Abstract:Therestrictionofresourceshasbecomeanimportantbottleneckduringtheprocessofdevelopingabetter-offlifesocietythroughoutthecountry.Asfortheexistingproblemsinthemanagementofmineralresourcesassetsandthedevelopmentandutilizationofmineralresources,thepaperprovidessomerelevantmeasurestoutilizemineralresources,developcirculareconomy,perfectcapitalizedmanagement,realizefundamentalchangeineconomicgrowthpattern,alleviatecontradictionofresourcesrestrictionessentially,improvequalityandcompetitivenessofnationaleconomy,etc.
Keywords:mineralresources;mineralresourcesassets;circulareconomy
礦產資源是國民經濟建設和人民生活水平的物質基礎,我國80%以上的能源及工業原材料來自礦產資源,其總量位居世界第三,而人均擁有量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屬資源十分緊缺的國家。礦產資源(水資源除外)其儲藏量是有限的,是不可再生資源,并隨著不斷開發利用而不斷銳減。礦產資源將成為21世紀末、下世紀初制約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如果管理不當,將使國民經濟發展因資源問題而處于瓶頸狀態,因此在循環經濟模式下實行礦產資源資產化管理,對國有礦產資源資產的保值增值和合理開發利用,對我國國民經濟的持續穩定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一、礦產資源資產管理現狀
(一)產權管理混亂,部門之間條塊分割
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礦產資源法》規定:境內所有礦產資源均為國家所有,由國務院行使國家,地表或地下的礦產資源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在實際生活中,礦產資源所有權、經營權(或礦業權包括探礦權、采礦權)、行政權三者混淆,以行政權、經營權代替所有權管理,國家所有權受到條塊的多元分割,國家作為礦產資源資產所有者代表的地位模糊,產權虛置或弱化,各種產權關系缺乏明確的界定,各個利益主體之間關系缺乏協調,造成了權益糾紛迭起。
(二)礦產資源資產開發利用中的短期行為嚴重
礦產資源資產的開發利用中的短期行為十分嚴重。主要表現在:(1)礦產資源的開發不合理、利用率普遍偏低、浪費嚴重、消耗劇增、存量銳減。煤礦只有23%,鐵礦只有45.4%,十大有色金屬礦分別只有23%-72%。在綜合利用方面,采礦回收率只有30%-35%,比世界平均水平低10%-20%。在1953-1986年的33年間,我國國民收入增長6.83倍(按可比價格計算),同期能源消耗增長14.1倍,生鐵消耗增長23.4倍,4種有色金屬消耗增長35倍,這些數據表明,我國經濟發展是建立在礦產資源的巨大消耗之上的。(2)資源不合理及無序開發帶來環境污染嚴重。
(三)產權轉讓市場和法制不健全
礦產資源資產產權轉讓的市場機制不健全。這是由于礦產資源資產產權不明確,資源無償使用制度所派生出來的問題。在存在礦產資源資產產權市場的情況下,要根據誰能提供更多的租金,也即誰能更有效地使用礦產資源這一經濟學的效用原則來決定礦產資源的使用權。在不存在礦產資源產權轉讓市場的條件下,使用礦產資源的效用原則難以體現,一方面由于現行的礦產資源產權關系缺乏靈活的產權轉讓方式,導致誰占用礦產資源誰就壟斷資源的使用權狀況,影響資源的優化配置;另一方面,各種隱形的、變相的、非法礦業權交易和轉讓普遍存在,致使國家的大量礦產資源資產流失,流入企業或個人的手中。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國家統一制定礦權流轉的法律法規勢在必行。
(四)缺少統一合理的資產價格體系
沒有建立健全合理的礦產資源資產價格體系,礦產資源資產價值的評估方法多種多樣,沒有一個較為統一的標準。不同計價方法其資源價值不同,有的資源價值包含礦產資源原始價值、普查勘探費用和合理利潤;有的只包括普查勘探費用、合理利潤。盡管礦產資源評估價值不完全等同于其交易價格,但它是資產交易價格最重要的基礎,眾多的計價方法導致了礦權轉讓時,定價混亂,普遍出現價格與價值嚴重背離的現象,造成了國有資源資產的大量流失。另外,我國礦業目前處于“找礦不如采礦的,采礦不如冶煉的,冶煉不如深加工”的現狀,礦產資源資產的價值在探采階段得不到實現,而是向下游深加工企業流轉。
(五)現有的礦產資源稅費制度不合理
現有的礦產資源稅費制度的不合理包括兩個方面:(1)現有的資源稅計征依據不合理。稅法規定,根據納稅人的不同,確定資源稅的課稅數量分為兩種情況,生產產品銷售的納稅人以銷售數量為納稅數量,自采自用的納稅人以自用數量為納稅數量,這使得已經開采出來但沒有銷售的或沒有自用而積壓的礦產資源無需交稅,等于變相地鼓勵過度開采,造成積壓和浪費;(2)資源補償費和資源稅的征收,沒有反映礦產資源的綜合利用與回收水平、礦床的開采技術條件等。
二、走循環經濟道路的必要性
(一)我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要涉及礦產勘查、礦產采選、礦產加工和礦產利用等不同的部門和產業。礦產資源的勘查、采選、加工、利用四者之間是相互制約,相互影響的。從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全過程來看,我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存在的問題有:(1)礦產資源開發粗放,資源浪費嚴重;(2)礦產資源加工深度不夠,回收率低;(3)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率低,多伴生、共生組分是我國礦產資源的特點;(4)礦業管理體制落后,礦產資源管理相對薄弱。
(二)循環經濟模式
循環經濟把清潔生產和廢棄物的綜合利用融為一體,它既要求物質在經濟體系內多次重復利用,進入系統的所有物質和能源在不斷進行的循環過程中得到合理和持續的利用,達到生產和消費的“非物質化”,盡量減少對物質特別是自然資源的消耗,又要求經濟體系排放到環境中的廢棄物可以為環境同化,并且排放總量不超過環境的自凈能力。循環經濟實現“非物質化”的重要途徑是提供功能化服務,而不僅僅是提品本身,做到物質商品“利用”的最大化,而不是“消費”的最大化,并在滿足人類不斷增長的物質需要的同時,大幅度地減少物質消耗。同時經濟體系各產業部門協調運作,將一個部門的廢棄物用作另一部門的原材料,從而實現“低開采、高利用、低排放”,進而形成“最優生產、最優消費和最少廢棄”的社會??傊h經濟物流模式可以認為是“資源——生產——流通——消費——再生資源”的反饋式流程,運行模式為“資源——產品——再生資源”。
(三)循環經濟是中國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
在21世紀,中國的經濟發展將保持較快的增長速度,到2010年,中國的國內生產總值將在2000年的基礎上再翻一番。在這樣的形勢下,是繼續沿用傳統的高消耗、高污染帶動經濟的高增長,還是通過發展新經濟,以高新技術來推動中國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已經刻不容緩地成為中國的重要抉擇。循環經濟則是按照生態規律利用自然資源和環境容量,實現經濟活動的生態化轉向。要求經濟活動按照自然生態系統的模式,組織成“資源-產品-再生資源”的物質反復循環流動過程,使整個經濟系統以及生產和消費過程基本不產生或只產生很少的廢棄物,從根本上消解長期以來環境和發展之間的尖銳沖突。三、循環經濟模式下的礦產資源資產管理對策
(一)加強循環經濟地方法規體系和政策支持體系建設
首先,政府應制訂必要的法規,對循環經濟加以規范,確保資源的合理開發和有償利用,加大對環境污染的懲罰力度。一方面要嚴格限制污染企業的建設,從源頭把關,以避免新建項目轉手就成了限期治理項目;另一方面,積極利用市場經濟的調節手段明確企事業單位和消費者的經濟責任,改革現行的排污收費制度并提高收費標準,改變目前企業繳費買排污權的現象,并將逐步引入污染稅或環境稅,把一部分排污費改為在原料和產品環節征收污染附加稅等。
其次,有關部門應研究制定抑制資源過度消費,有利于企業開展能源節約與資源綜合利用的稅收及稅負轉移政策;研究制定能源節約與資源綜合利用公共財政支持政策;研究進一步深化能源價格改革和能源價格形成機制,建立能源價格預報制度;研究制定能源節約與資源綜合利用技術改造項目納入政策性銀行支持范圍,并在貸款方面給予優惠的政策;對能源消耗高、污染重的產品和設備課以重稅,強制實施高耗能產品淘汰的政策。
(二)樹立可持續的消費觀和資源節約觀
要進一步深化和提高政府組織、個人群體對在礦產資源資產管理中走發展循環經濟道路必要性、緊迫性、可行性的認識。在礦產資源領域發展循環經濟,要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動員各方面力量,積極從地域、礦種、行業多維度來探索和推進“以優化資源配置方式為核心,以提高資源利用率和降低廢棄物排放為目標,以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為動力”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新模式。進一步轉變觀念,樹立可持續的消費觀和資源節約觀,強化保護環境的責任意識,大力提倡綠色消費,引導廣大消費者自覺選擇有利于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方式,把礦產資源的多目標開發、綜合利用、節約等活動逐步變為全體公民的自覺行動。
(三)理順產權、規范管理、實行產權管理
在目前的多級政權體制和所有制結構下,礦產資源的所有者只能是國家,應該按照礦產資源的潛在價值,通過市場機制配置礦產資源,各種經濟主體有償取得礦產資源的經營權。所有權和產權不是一回事,所有權強調的是法律規定的所屬關系,而產權是法律規定的經濟利益主體獲得經濟效益的權利。在市場經濟中產權必須明確定義,并且專屬?!岸嘀禺a權”使所有權產生不確定性,從而挫傷產權主體對資源投資的積極性,或誘發過度開采和短期行為,或引起法律糾紛。只有產權明晰并給予保護,禁止他人非法侵占市場交易行為才具有可靠的基礎。因此國家應該按照資源管理與資產管理并重的原則,將礦產資源的管理納入國有資產進行管理,使礦產資源資產真正成為國有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大實施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資源補償機制的力度,維護國家所有權,保障企業的產權安全。
(四)積極培育和完善礦業權市場
1.在各省(區)、市盡快建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礦業權市場交易機構或場所,形成一個比較完善的市場交易體系。無論是一級市場的礦業權出讓,還是二級市場的礦業權轉讓,都應該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實行進場交易、規范操作。真正實現礦產資源在全國范圍內的優化配置,可以全面清理國家出資已探明的礦產地,摸清各省乃至全國概查以上、至今尚未設置礦權的礦產地分布情況,為積極推進探礦權、采礦權招標和拍賣做好基礎工作;并對符合條件的一律實行招標、拍賣出讓礦業權。
2.對進場交易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要有必要的資質要求。發揮市場優化配置資源的作用,通過市場競爭,使探礦權、采礦權向資金密集、技術密集、方案優化的企業轉移。
3.對進場交易的標的,要符合規范要求。探礦權對應的勘查區塊范圍以經緯度1’*1’為基本單位區塊。每個勘查項目允許登記的最大范圍都有明確規定,并且必須達到規定的最低投入以后方可交易(轉讓)。采礦權對應的開采范圍必須有經礦產資源管理部門批準或備案的地質勘探儲量報告。勘查范圍或開采范圍必須無礦權糾紛。
4.大力培育發展社會化的礦業權評估、信息服務、、法律咨詢、經紀等中間機構。目前,我國礦業權中間機構不僅數量少,而且大多為事業單位,業務范圍狹窄。社會化的礦業權中間機構很不發達,有的省(區)只有少數幾個這方面的社會中介機構,嚴重制約了礦業權市場的發展。為此,一方面要加快礦業體制改革的步伐,現有礦業權中間機構要盡快與政府脫鉤,使之成為真正獨立的社會法人;另一方面,要大力培育多種經濟成分的社會化中間機構,鼓勵企業、私人、社會組織和外資采取多種形式,開展礦業權評估、信息服務、、法律咨詢和經紀等業務。
(五)改革現行的礦業稅費制度
首先,礦產資源稅與礦產資源補償費合并為權利金。礦產資源稅與礦產資源補償費都是從量計征,本質都體現了礦產資源所有者權益,都是礦產資源國家所有權的利益實現形式,所以應將現行的礦產資源補償費和資源稅合并,實行國際通用的權利金,不僅解決了目前對資源稅的爭論,也保證了國家從礦產開采中得到公平合理的補償,維護國家作為礦產資源所有者的權益。
其次,修改礦山企業增值稅的稅項計算,解決增值稅負擔過重問題。在有關文件中將“從自然界直接取得物質和能量的產業”定義為第一產業,世界各主要礦產國都普遍將礦業劃為第一產業,也要把礦業回歸到第一產業,同時根據第一產業的特點,對現行的增值稅稅率進行調整,由“生產型”向“消費型”轉化,將礦山企業交納的權利金、基本建設投資和固定資產折舊費加入礦山企業成本核算,降低增值稅稅基,徹底減輕礦山企業的負擔。這樣不僅有利于提高礦業投資者的積極性,而且會鼓勵企業采用先進技術、加大科技投入。
(六)完善礦產資源資產評估體系
目前對交易價格的形成機制有不同的觀點:或以發現成本為主,或以成本法結合收益法,或以收益法為主,或認為主要受供求關系的調節等。礦產資源資產的價格(P)如前所述應包含資源原始價值(P0)和普查勘探等勞動投入形成的價值(P1)兩部分,并要考慮勘查風險、礦藏埋深、礦石品位、礦石結構、采選冶難度、交通條件、儲量及儲量級別等因素。為了便于價格管理,解決資源價值價格嚴重背離的事實,可以比照建筑定額方法,制定全國或省區的各類礦種的基本價,再考慮上述實際因素乘以調整系數(T),用公式表示為:P=(P0+P1)×T,P0、P1的確定一般采用收益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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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嶺土 資本化 會計核算
北海市位于廣西壯族自治區南部,是我國西部地區唯一沿海開放城市,廣西地質隊1978年在北海合浦縣十字路鄉,廉州鎮,常樂鎮探明高嶺土礦,累積探明花崗巖風化殼型砂質高嶺土資源儲量近30000萬噸,可采儲量位居全國第一。北海高嶺土資源淘洗率高、含有害雜質少、礦石粒度細、品質好。高嶺土可用于造紙、化工、油漆、涂料、橡膠、醫藥和陶瓷等行業,具有很高的經濟價值。近年來,隨著北部灣地區經濟飛速發展,北海高嶺土產業成為北部灣經濟開發的重點發展產業。
一、高嶺土資源資本化的含義和意義
礦產企業經營者在取得高嶺土資源的經營權時,支付給高嶺土資源所有者的采礦權整體價值,高嶺土礦產企業把這項支出記作一項資產――遞耗資產(礦產資源資產),隨著開發生產過程,分期攤入產品的成本中去,從而在收入中得到補償就是高嶺土資源資本化。
高嶺土資源資本化對于加強高嶺土資源管理,高嶺土資源的可持續發展,高嶺土資源的有償開采,有著重要的意義。
(一)體現高嶺土資源的所有者權益。高嶺土礦產企業經營者通過購買、租賃等方式獲得高嶺土資源所有權時,必須向所有者支付一定費用,使所有者獲得收益,在經濟上維護了所有者合法權益。
(二)促成地質勘探成果轉化為商品。地質勘探部門在高嶺土勘探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來源于國家直接撥款,資本化后,高嶺土資源資產就包括了勘探費用和成果價值,這部分價值作為收益支付給所有者,再由所有者國家補貼給地質勘探部門。
二、高嶺土資源資產價值的計量
目前,我國的礦產資源正朝著資本化的方向發展,對礦產資源評估的方式方法也逐漸完善。作為一種礦產資源,高嶺土資源資產價值的計量完全可以實現高嶺土資源真實價值的計量。
首先我們要明白,高嶺土資源資產就是高嶺土資源價值的資本化,高嶺土資源資產價值就等于高嶺土資源的資本化價值。那么,高嶺土資源資產的價值計量就等于資本化后的高嶺土資源的價值計量。在我國資源性資產評估方法已逐漸成熟,礦產資源已經實現資產化管理的背景下,可以實行高嶺土實際價值的計量。高嶺土資源價值確定可以使用正算法――以成本為基礎的,也可以采用逆算法――以收益為基礎。
三、高嶺土資源資本化后的賬務處理
高嶺土資源作為一種自然資源,其資產符合遞耗資產的所有特征,所以高嶺土資源資產完全可以按照遞耗資產處理,即高嶺土經營企業在購買或租賃開采權時必定有一項支出,我們把這項支出記入“遞耗資產―高嶺土資源資產”,在高嶺土資源的開采和生產過程中,再分期轉入高嶺土產品成本,從其收入中逐步得以補償。
(一)高嶺土經營企業直接購入或投資轉入高嶺土采礦權時的資產化確認。對高嶺土資源整體價值先進行評估確認,再根據實際情況分別處理。有下列幾種情況:
1.用貨幣資金購買開采權。高嶺土經營企業用貨幣的形式直接購得高嶺土資源的采礦權,購買后,遞耗資源資產相應地增加,此項應記入“遞耗資產―高嶺土資源資產”賬戶的借方;同時,銀行存款減少,這項費用應記入“銀行存款”賬戶的貸方。
2.如果以高嶺土資源整體價值資產化作為高嶺土資源資產,這種情況遞耗資源資產增加,應在“高嶺土資源資產”賬戶記入借方,相反的作為一項長期支付給所有者應付款,記入“長期應付款―國家”賬戶貸方。
(二)租賃形式下高嶺土資源資本化的確認。高嶺土企業和高嶺土資源所有者以確定的高嶺土資源整體價值,用租賃的方式獲得高嶺土資源采礦權,使高嶺土資源資產增加,此項記入“遞耗資產―高嶺土資源資產”賬戶的借方。
其價值確定分兩種不同情況。第一種情況:是分期租賃的支付款,按照分期支付租賃款的現值和資本化后高嶺土資源資產的價值。高嶺土資源資產價值也應作為應付的租賃款,記入“長期應付款―高嶺土資源租賃費”賬戶的貸方,具體賬務處理:借:遞耗資產―高嶺土資源資產,貸:長期應付款―高嶺土資源租賃費;支付時,產生的差額處理為財務費用為:借:長期應付款―高嶺土資源租賃費,財務費用,貸:銀行存款。第二種情況:租賃時已約定高嶺土資源的整體價值,則按高嶺土資源的整體價值記入。
(三)用借入分期付款形式獲得采礦權時的確認。國家出讓采礦權時還有一種借用形式,即高嶺土資源的所有權并未轉移,只是經營企業用借入分期付款方式借用了高嶺土資源的采礦權,這就意味著用高嶺土資源整體價值增加高嶺土資源資產時,高嶺土企業的權益也增加了,作為國家對高嶺土企業的一項長期借款,賬務處理:借:遞耗資產―高嶺土資源資產;貸:長期借款―國家;經營企業每期向國家支付高嶺土資源相關款項時,賬務處理:借:長期借款―國家;貸:銀行存款
(四)增值時的處理。高嶺土企業在確定高嶺土資源資產后,隨著高嶺土礦床開采和利用的進行,又發現了新的高嶺土儲量,這就使得高嶺土資源資產在原來確定的基礎上增值,即借:遞耗資產―高嶺土資源資產;貸:未實現增值。
四、高嶺土資源資產的折耗處理
(一)高嶺土資源資產折耗指的是隨著經營企業開采工作的進行,作為確定的遞耗資產逐漸轉移到高嶺土產品成本中去的那部分價值。遞耗資產是在開采中產生的,直接轉化為有經濟價值的商品,折耗費用就是產品成本的一部分,也就是說折耗是遞耗資產成本的轉移價值。因此,遞耗資產的折耗具有三個特點:
1.折耗只是在開采工作進行時發生。
2.折耗是礦產資源自身的直接耗減,即固定資產實體的耗減。
3.礦產資源不可再生,礦產資源資產不能重置。
(二)折耗的確認與計量。高嶺土資源資產折耗的計算是以高嶺土資源資產的價值作為基數,減去預計土地殘值的余額,(單位產品折耗率=遞耗資產總成本-土地殘值)。我們常用的遞耗資產折耗的計提方法主要是“產量法”,具體公式為:遞耗資產折耗基數÷估計的總開采數量=單位產品的折耗費用,每期應提折耗額=每期開采數量×單位產品折耗率,計算出應提折耗額,然后計入當期銷售成本和存貨成本中。
(三)高齡土企業固定資產部分如何折舊。我們對于開采高嶺土資源時,購置的相關設施等固定資產類應做計提折舊,如何合理地對這類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我們應按照兩種情況做不同的處理:
1.折舊固定資產預計使用期比高嶺土資源資產的開采期長,則應折舊固定資產的核算年限以高嶺土資源資產的開采期為準。這樣防止高嶺土資源耗竭后,折舊價值轉移沒有承擔對象。這類的固定資產折舊的計算公式為(固定資產原值-凈殘值)×年度開采數量÷估計可供開采總數量,得出年折舊費。
2.預計折舊固定資產使用期比高嶺土資源資產的預期開采年限短,那么固定資產折舊根據它本身預計使用期來核算。
(四)分階段計提折耗。根據高嶺土礦不同階段的生產情況,運作成本來計算單位產品折耗。
1.高嶺土礦山生產能力。高嶺土礦山生產的生產方式與規模取決于高嶺土礦床條件,高嶺土礦山生產要經歷基建、達產、穩產、衰減四個階段,穩產期長,礦山經營效益就越好。通常,達產期產量由小變大增長迅速,此時開采部位礦床頂部和邊緣,生產進入穩產期,高嶺土礦床處于最佳利用期,高嶺土儲量位于礦床最豐富的部位,最適合采掘。至衰減期,采掘難度增大,產量開始逐漸下降,至閉坑結束。
2.根據高嶺土礦山單位制造成本。高嶺土礦山企業在各生產時期的產量規模不同,決定單位制造成本也不同,隨著礦山不同生產時期開采位置、開采難度的變化,單位制造成本也隨之變化,變化規律在達產期最高,逐漸降低到穩產期,至衰減期又變高。
3.根據高嶺土單位產品折耗成本變化。經營企業進行開發生產過程中,高嶺土資源資產價值,逐漸以折耗形式分期攤入高嶺土產品成本中。與上文中提到的制造成本不同,單位產品折耗成本根據礦床不同開采部位的資源對采礦權資產價值的貢獻不一樣。它的變化規律從達產期逐漸升高到穩產期,后又變小,直至為零。由此可見,穩產期單位資源資產價值大于達產期,衰減期的單位資源資產價值。
綜上所述,北海高嶺土資源資本化,對于加強北海地區高嶺土資源的管理,促進北海高嶺土產業的可持續發展有重要的意義和影響。高嶺土資源產業作為北海地區的優勢產業實現資本化后,將如何進行會計核算和管理,本文從高嶺土資源資本化的意義,概念出發,論述了高嶺土資源資產在核算過程中,確認、計量、折耗、折舊等會計處理方法,希望對高嶺土資源產業的會計核算研究有一定的幫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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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前這個客戶需求主導市場趨勢的環境下,是否能夠在需求尚未形成之時就牢牢的鎖定并捕捉到它。縱觀眾多成功的企業和公司,它們往往多是會傾盡畢生的精力及資源搜尋產業的當前需求、潛在需求以及新的需求。比如推出的《全國地質勘查規劃》,其中進一步確立了企業在商業性勘查中的主體地位,明確了市場在礦產勘查要素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加強了政府對商業性礦產勘查的宏觀調控和引導,以規范勘查市場行為和改善市場環境,其根本目標是形成促進實現找礦突破的新機制。隨著近來市場體制的改革,地質勘察行業的市場化發展,帶動了企業信息化建設和市場化經營的不斷發展與強化,比如目前中國的走出去資源勘查戰略的實施運用,使得中國的對外勘查業務逐漸形成,并已經成為一個獨立的市場,特別是隨著企業發展環境和客戶需求的變化,當前正處于一個爆發性增長的初期階段,越來越多的地質勘查企業投入到行業市場中。但是在企業發展的同時,國內地質勘查企業也存在著的一定的風險,從行業的整體高度作為出發點來分析,國內地質勘查企業風險勘查投入是資本化還是費用成本化就成為眾多企業所關注的熱點問題。
2投入資本化的必要性
2.1勘查企業資金難題
一般而言,礦產資源項目前期勘探階段投資大,加上周期長,風險高,多數的勘查企業缺乏資本的原始積累,也沒穩定的現金流,據有關調查顯示:我國很多的地質勘查單位多由政府承擔勘查資金和風險,相對來講,每年的投入相對有限,而加拿大等礦產資源大國則要采用設立礦產資源風險勘查板塊,以避免勘探風險,并且最終達到融資目的。但是我國的資本市場中上市交易條件和發行股票條件,對于礦產勘查企業尤其是對于民企來講,門檻太高。因此,我國資本市場需要突破諸多的難題,具體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1)雖然我國建立相應的勘查資本市場,但是市場主體相對較少,比如目前多數的勘查企業為事業單位,一旦它要進入資本市場,必須要進行從事業到企業的改制,以此來取得入門證,可見在改制過程中,阻力多,難度大。(2)管理方法和手段不同,我國礦產資源為國家所有,由人民政府國土資源部行使國家用對礦產資源的處置、轉讓、出讓權利,但在實際的轉移過程中存在著很大的障礙,比如上市企業在交易所注冊時,一定要按照交易所的規則,將礦產轉移到公司,可以由于各省管理轉移必然會有障礙。(3)基本規則制度不完善。目前風險勘查資本市場,必須要建立相應的基本規則制度,如礦業權資產,要通過資產評估及計價,才能交易,但是我國現有市場上卻沒有相關的制定和規定。
2.2勘查資本必要性
勘查與資源開發之間本來就有著必然的、內在的聯系,這里主要從兩個方面來分析:①物質生產實物形態;②物質生產的價值形態。a.從實物形態來分析,物質在從自然狀態轉化為社會需要產品時,必須要尋找其所存在的空間,進一步探明其賦存條件,從將其從地下開采出來銷售出去,這整個的生產過程,勘查與開采的目的是相同的,并都以市場需求為約束條件,即便是初級勘查公司也要找到相應的制約條件,否則只能破產倒閉。b.從物質價值形態來分析,勘查的投管理方式,一定會受控于礦產生產所能承受的限度,但是一旦超過這個標準,那么礦產資源生產就必然會虧本。以上兩種價值形態,必須要求勘查和開采進行一體化運作,而這個關鍵的聯系點就是勘查投入資本化。
3勘查投入非資本化弊端
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下,礦產資源勘查主要是以投入非資本化的核算體制為主,簡單來講,就是全部所用勘查所用的地質勘查費,由中央財政部統一撥款,將其作為經費進行運作,在經費用完后,再核銷處理。另外,勘查計劃需要由勘查單位上報,經批準后再由國家計委一層層下達,還有就是勘查的投入與產出從來都沒有進行比較。雖然在計劃經濟體制上,這種非資本投入方式對我國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通過人力、物力、財力的集中,充分地解決了突出問題。但在當前這個以市場經濟為導向的經濟環境下,這種方法根本行不通,為此,其傳統的優點也正成為其缺點,同時這些缺點也是致命性的,具體體現在以下方面:(1)礦產勘查作為一種風險投資,其必然具有一定的高風險性,且其高風險性與高效益性相互制約,而正是這種制約卻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風險的發生,但是非資本化的投入,卻將這種風險控制放棄。比如勘查企業找到資源是重大突破,而找不到則為自然風險,這樣當期全部核銷,這就造成多數企業不惜一切代價去尋找資源。同時,其所造成的投入成本也必然會提高,而且很高,加上其以尋找礦產、資源為中心、為目的,只需要按照計劃去尋找,找到了就算完成任務和目標。但是這種體制下潛在著巨大的危機,具體包括兩點:①雖然能夠找到資源、礦產,但是能否被市場所接受就成為一個考慮的問題;②成本相對太高,這也是市場所無法承受的,這樣,極易成為呆礦,無法得到利用,造成投資的巨大損失。(2)若是投入非資本化,導致礦產企業可以離開勘查單位,而勘查單位也可以離開礦產企業而長期生存,使得兩者之間的機制被割斷,造成我國礦產勘查隊伍的不斷擴張,甚至于無限擴張,雖然經過20多年的改革,仍舊沒有任何的變化,這種現象也正是由于這種體制所造成的,并在此基礎上,造成了一定的能源危機。(3)認識誤區。一些對勘查還存在著認識上的誤區,突出表面在以下方面:①勘查投入不足,就疾呼為國家找礦,必須要加大財政投入,而自己卻不想成為投入的主體;②一旦面對危機,國家就應該幫助解決;③國家出錢是理所當然,因為礦產為國家所有,開采資源礦產能夠帶動經濟發展。(4)礦業公司常常進行勘查、開采一體化的項目,一般來說,風險地質勘查投入費用化,弱化了真正的投資額,不能真實反映礦產開采前的投入資金,這樣就會對企業所得稅產生相應的影響,導致礦業項目前期投入費用化出現虧損。另外,一般只有5年的稅務彌補期,由于礦業產業項目從初勘到詳查、再到開采的工作周期較長,同時有些礦業權企業在進行地質勘查工作后會將礦權進行轉讓,這樣一來,大多過了稅務彌補期,大大增加了企業的所得稅負擔。地質找礦作為一種風險性的投資,高收益的同時還伴隨著高風險,而勘查投入非資本化的情況下,上級強調找到礦是一項重大突破,但是找不到礦是一種自然風險,當期全部核銷。在這種情形下,就必然造成工作團隊不惜任何代價去進行找礦作業,大大提高了勘查成本。因此,通過以上問題的分析,要求國內地質勘查企業風險勘查投入應該實施資本化而非費用成本化。
4勘查投入資本化措施
國內地質勘查企業風險勘查投入資本化,必須要加強勘查企業或者單位的改革,終止雙軌制的運行,避免更為嚴重的后果,具體可以從以下方面入手:(1)加強礦業資源市場的整頓。對于申請商業性勘查的企業,必須要嚴格按照相關的規章制度到工商管理部門進行嚴格的登記注冊,并且要求在勘查過程中的活動投資,必須要實施投入資本化的管理方式,嚴格按照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強化成本核算,進一步規范市場的經營管理,確保市場競爭的公平性與公正性。(2)優化現有的勘查企業。主管部門要對現有的勘查企業及單位進行重新優化組合,組建精干的勘查公司,比如可以以局為單元,以隊為基礎,在經營管理中,以勞務為主,以勘查技術為主,正式改制為企業。(3)實施評估入賬。對于現有的可供可采的儲量以及無法取得的資源,都要實施評估入賬,加強礦產資源的資產管理,同時要求國家和政府不要為企業無償提供地質成果,確保這些勘查企業的與其他的市場主體一樣,通過投入資本化,解決后續問題,充分實現市場的規范化、有序化發展。(4)加強勘查支持。政府要加強對礦產勘查的支持,這不僅是必要的,而且是今后一個時期內必須要有所加強,但是必須以維護礦產勘查投入資本化為主導,不能干擾它。
5結語
我國境外礦業投資比重增加近年來我國礦業對外投資增長迅速。中國對外直接投資統計公報顯示:我國采礦業對外直接投資流量從2004年的180021萬美元持續增長到2009年的1334309萬美元;盡管受全球經濟形勢影響,2010年回落至571486萬美元,但2010年采礦業對外投資存量仍高達4466064萬美元,占全部境外投資存量的14.1%(圖4)。據安永的2011年采礦業報告,2009年中國包括國內和國外市場的整體并購交易金額總共為120億美元[5],全球排名第一;2010年的這一數字是l60億美元,而全球排名降到第四位。這背后的重要原因是針對煤炭、鐵礦石資產等大型企業的并購,有來自韓國、印度、巴西等國家參與競爭。這也表明,資源領域的競爭正在不斷加劇。從投資分布的國家和區域上看,2010年我國礦業企業境外勘查開發投資額較多的國家和地區是澳大利亞、加拿大以及非洲和東盟地區。其中,對澳大利亞礦業投資占對其總投資的81.6%。在投資比重增加的同時,我國礦業境外投資方式和投資主體也趨于多元化。目前,我國從事境外礦產境外投資方式主要有綠地投資(GreenbeltInvestment)、跨國并購(Cross-BorderMergersandAcquisitions,M&A)、合資、合作等四種類型。從國家發改委網站對規模以上礦產資源企業境外投資審批項目統計看,2006~2011年審批的礦產資源類境外投資項目中參股和合資項目分別為17和14個。直接投資、收購、參股和合資四種方式分別占總項目數的44%、34%、12%和10%(圖5)。27與此同時,從事境外礦業投資的企業也從原來的以大型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為主,向著大型企業、地質勘查單位和民營企業等共同參與的多元化發展。礦產勘查開發的領域涉及石油、天然氣、有色金屬、黑色金屬、非金屬以及黃金、鈾礦等諸多礦種。2.3境外礦業投資范圍不斷擴大長期以來,我國礦產資源境外投資主要集中在亞洲和非洲等不發達地區,隨著全球礦業投資的不斷升溫,我國境外礦業投資的范圍也不斷擴大到南美洲、北美、歐洲和大洋洲等地。根據商務部備案系統的統計,截至2010年7月,我國礦業投資的國家達71個,其中,亞洲占33.8%,非洲36.6%,北美8.6%,南美12.7%,歐洲和大洋洲各4.2%,但從投資金額上看,我國礦業境外投資最多的國家是澳大利亞、加拿大、秘魯、巴西和加蓬。這也標志著投資向發達國家擴展。
我國礦業境外投資存在問題
礦業企業融資困難盡管國際上已經形成了包括加拿大多倫多證交所、中國香港、澳大利亞證交所、英國倫敦證交所、私募基金等融資平臺,目前我國還沒有針對礦業這樣一個高風險行業的融資平臺。礦業企業融資方式相對單一,多為銀行貸款和風險基金等方式。對于境外礦業投資企業而言,一方面,海外收益不能作為在國內銀行貸款的依據,另一方面,國外的資產評估結論國內又不承認,這無形中成為境外投資銀行貸款難以逾越的障礙,給礦業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的實際經營帶來了阻力。此外,全球金融危機以來,諸多金融機構資金普遍收緊,礦業企業特別是中小礦業企業和民營企業的融資條件也日漸嚴格,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造成礦業企業的融資渠道相對狹窄,且融資規模較小。境外勘查開發投資風險大企業開展境外勘查開發投資活動面臨著國內外雙重壓力和風險。一方面,由于國家不同、地區不同,存在的不同的政治、法律制度、不同的社會文化環境,這種差異導致企業在管理理念、管理方法、員工價值認同等方面的不同,而且需要相當長的時間才可能實現管理、認同等方面的相互協調和融合;另一方面,對于境外投資企業來說,還要面對國內外兩個不同市場和貨幣體系的壓力,比如,國內外利率、匯率的雙重變動、礦業原材料價格雙重走向等問題。這些因素都加大了國內企業境外投資的風險。境外礦業投資門檻提高近年來,很多國家對資源政策表現出收緊的勢頭,對于收購審批程序進一步嚴格,附加條件也越來越多。一些資源豐富的發展中國家利用礦業權協議條款重新談判、調高稅率、提高國有企業參股比例、戰略性資源國有化、礦業權重新審查等各種手段,加強了對資源的控制。例如玻利維亞出現了“當地資源民族主義”,宣布其所有的礦業權全部由國家所有;再如2009年紫金礦業曾在海外收購一個儲量達1500萬t的銅礦,由于審批手續半年多還未結束,最終錯過最佳收購機會。此外,還有一些國家要求進入本國經營,必須辦理臨時簽證,才可獲得法人資格,越來越多的國家在臨時簽證的辦理中愈發嚴格。這對我國企業境外礦業投資而言是一個巨大的挑戰。根據安永的2011年全球礦業和金屬業的主要戰略性商業風險報告,資源民族主義風險由2010年的第四位上升至第一位。3.4中國“”的負面影響隨著中國經濟實力的不斷增強,中國“”在海外不斷升溫。由于近年來我國海外投資相對集中于能源和礦產領域,加之部分參與海外投資并購的企業具有“國有”背景,部分發達國家開始渲染中國擴張、中國威脅等國際輿論,一些限華政策和對華貿易壁壘層出不窮,許多投資國政府對中國海外并購礦產資源項目的審批更加嚴格和謹慎[4]。這些不良的國際輿論環境,成為中國礦業企業跨國投資的經的重要障礙。
思考與建議
關鍵詞:地質找礦;運行機制;突破
我國地域遼闊,地勢復雜,礦產資源相對短缺。 人均占有的石油、 天然氣、 煤炭資源儲量分別為世界平均水平的11%、 4.5%和79%。 隨著我國工業和城市的不斷發展和進步,資源將會成為影響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瓶頸。 只有加強重要資源的勘查開發,實現地質找礦的重大突破,才能扭轉我國礦產儲量供不應求的局面,提高國內對重要礦產資源的保障能力,為國民經濟發展提供資源保障。現就方我國地質找礦勘探工作中存在的多種問題,并就這些問題給予分析,提出解決問題的策略,以求能夠起到拋磚引玉的想過,進而實現地質找礦領域的新突破,為解決我國的礦產資源危機做出貢獻。
1 目前我國地質找礦的總體形勢分析
相對于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需要看,目前地質工作的進展程度還無法全面滿足經濟、社會方方面面對地質工作的需求;找礦服務的前期勘查工作較弱,特別是西部地區的前期調查研究工作程度比較低,對商業性礦產勘查的拉動力較弱,礦產資源還面臨新增資源儲量增加緩慢,新發現的礦產地較少,對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保障能力不足的矛盾;同時市場配置資源方面也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粗放,部分重要的、大宗的礦產資源對外依存度過大等問題都成為制約我國礦產資源總儲備的因素。
2 制約地址找礦的主要問題
2.1 找礦和勘察工作不協調
找礦是勘探的前提和前奏,勘探是對礦的進一步精確探查和成果化運作的過。在我國,由于找礦勘探制度不健全,加找礦難度大、 空投率高, 找礦工作展滯后。 而勘探工作相對來說,成功率、 范圍穩定、 手段少而容易掌握。 兩項工作的差異給找礦工作造成了不影響,從長遠來看,必將對勘探工作造成利影響。
2.2 體制不順,機制不活,改革滯后
一直以來,現代地勘企業制度均未取得實質性的推進,仍然處于“事 、企” 混合運行的模式,由于存在利益博弈和地方公益性地質工作投入不足等原因,使得地方公益性地質隊伍難以做實、建強。同時,我國規范化的勘查市場尚未真正形成,國有勘單位在商業性礦產勘查市場中的主體地位未得到立,隊伍的優勢難以真正發揮,使之商業性礦產勘查作增大了風險。
2.3 國家對地質找礦勘探工作整體投入不足
地質找礦勘探工作的每一項重要突破需要投入大量人力和物力,沒有強有力的后備資源,需要重大的工程都將無法實施。而現階段我國對地質找礦勘探工作投入嚴重不足,對工作人員缺乏必要的獎勵和培訓經費。 由此產生了一系列問題,如礦產勘查程度不高,整體勘探效率低下,地質找礦采用的技術遠遠跟不上現代社會科技發展的程度。而實際上,勘探人員沒有雄厚的資金作為支持、先進的技術作為輔助,就很難對我國的地質勘探事業做出重大貢獻。
2.4 市場化資源配置與國家宏觀調控關系處理不當
政府在礦產資源勘查與開發管理方面,越位和缺位現象比較突出,政府對國有地勘單位的深化改革與發展,缺少應對政策,存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問題,使得礦業秩序時好時壞,難以根本好轉。
另外還存在著一線技術人員流失嚴重,技術裝備落后,開展境外礦產勘查,國家缺少相應的鼓勵和扶持政策等問題。
3 提高地質找礦工作水平的措施和策略
3.1 正確處理地質找礦和勘探的關系
要加大對找礦工作的支持,在一些地質資源工作中要堅持以地質找礦為中心的方針,先找礦再勘探。
3.2 引進和自主創新先進的找礦勘探理論、方法和工具
要加大找礦勘探理論、 方法和工具自主創新。 一方面任何成礦理論和找礦勘探方法都與歷史階段密切相關,不能拒絕和盲從已有的假說、 理論、 模式等,要在實踐中不斷修正。 另一方面利用現代科技的進步使找礦勘探技術更加現代化、科技化,這也是當前世界找礦勘探工作的一個重要趨勢,可以有效降低風險和成本,提高生產效率。
3.3 建立健全新型找礦勘探工作體系
國家對地質找礦勘探要堅持市場調節資源和宏觀調控掌控大局相結合的方針,具體就是對國家經濟發展以及穩定、 安全有著重要干系的礦產能源,比如說石油、煤炭、 金、 鐵、 鈾等等礦產能源,國家應該實行統一的產權控制,嚴格監制市場資本在這些能源的勘探開采的活動。 放寬對一般礦產的勘察與開發,吸引社會資本投入到礦產經營的行業中來。 同時,國家應在找礦勘探工作中進行基礎服務,提供政策支持。
4 如何實現地質找礦新突破
4.1 實現地質找礦新突破需要建立地質找礦新機制
地質找礦新機制是指與建立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地質找礦的運行規則或制度化的方法。地質找礦既要增強礦產資源的保障能力,又要全方位地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好務,這對地質工作提出了多樣化、高標準的需求。
地質找礦機制為了適應多樣化服務功能的需要,應當建立完整的機制系統,同時還應該進行有效的機制創新。
4.2 實現地質找礦新突破需要確定市場調控的主體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找礦主要靠市場,市場就不能缺失市場主體。地質勘查由于技術含量比較高,一些商業地質勘查的人員,需要有對相應區域地質條件和找礦經驗的長期積累的高端技術人才和相應的勘查裝備,從現狀看,目前只有國有地勘單位有能力擔當此重任。所以,必須將國有地勘單位構建為商業性地質勘查的市場主體。確定了正確的市場主體,在運行其他項目的時候才不會出現紊亂。
4.3 實現地質找礦重大突破需要創新找礦思路
思路決定出路??v觀地質找礦史上, 有很多重大的突破首先是認識上的突破、 思路上的突破, 然后進行實踐,進而創造了巨大的成果。大慶油田堪稱中國地質史上找礦思路突破的典范。
我國找礦突破的歷史經驗一再給予我們啟發, 創新的思維才是揭示地球寶藏的金鑰匙。
4.4 建立高水平、高素質的專業找礦勘探隊伍
沒有一個行業可以離開專業的人才隊伍而尋求發展,高素質的專業團隊是執行任何一個好計劃的關鍵所在。因此,對地質找礦勘探專業人才培養,應成為我國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高等教育的一個重要發展方向和戰略。要建立和加強相關專業的課程安排。。 企業要為工作人員的再深造、 再培訓提供資金和政策支持。
5 結語
礦產資源是促進國家經濟,發展和提高人們生活水平的重要物質保障。 但是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對礦產資源的消耗量急劇增加。為此國家必須要注重地質找礦勘探工作的進展,對于其中存在的問題應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應對,找出切實有效的解決辦法, 從而確保我國經濟的健康長遠發展。
參考文獻
[1] 張賽杰,董菁.金屬找礦過程中地質勘查經常遇到的問題和解決方法[J].城市建設理論研究,2013(8).
關鍵詞:資源型 企業并購 模式選擇
中圖分類號:F270.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3)04-264-02
自2008年9月以來,山西省委、省政府著眼于“安全發展、轉型發展、綠色發展”的戰略高度,率先發起了全省煤炭資源整合,2008年9月,山西省出臺了《關于加快推進煤礦企業兼并重組的實施意見》(晉政發[2008]23號文),2009年9月28日,國土資源部等12部委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推進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的通知》等等一系列文件的出臺落實,加快了山西省煤炭資源整合重組的步伐。經過近兩年各方面的鼎力推動,已初見成效,并且在全國起到了示范作用,內蒙、陜西等資源大省也都相繼跟進。
但在礦產資源整合重組過程中,涉及到諸多法律問題,如果處理不當,就會成為制約整合重組進程的瓶頸,也可能成為埋下法律風險的隱患。筆者作為企業法律工作者,曾參加多個案例的收購方案策劃及實施,旨在靈活有效地運用多種法律介質,降低企業并購重組中的法律風險和經濟成本?,F結合工作實踐,立足于法律風險事先防范,就資源型企業并購重組中的模式選擇做一比較分析,希望能對山西省乃至全國的資源型企業并購重組工作有所借鑒。
一、模式操作比較
近兩年來,山西省大規模的煤炭企業整合重組,主要以股權收購和資產收購兩種模式進行,其中,股權收購又以股權轉讓和增資擴股較為多見,此兩者間在持股主體、交易對象、對價計算依據等方面有細微區別,但并不影響它們與資產收購的原則區別,故這里暫不贅述。下面僅就兩者的實物操作在概念、主客體、負債風險、稅收負擔、政府審批、第三方收益影響、優劣勢等方面做一比較(見下表)。
二、名為資產收購實為兼并重組的案例辨析
筆者在工作中曾處理過一樁通過法院確認名為資產收購實為兼并重組從而成功主張債權人權益的訴訟。案件情況簡要如下:某政府財政性資金性質的資產管理公司是某煤礦企業的債權人,2005年3月30日,該煤礦所在縣政府與某央企及該礦三方簽訂《資產收購協議》,約定該央企支付對價收購該煤礦全部資產。該債權人在其持續多年的債權主張過程中,由于該煤礦、縣政府、某央企三方相互推諉,債權始終不能實現,債權金額累計約2500萬元。在收貸過程中,該債權人注意了解到上述三方簽訂的《資產收購協議》中約定,該央企通過支付對價將取得原該煤礦的全部資產及礦業權,接受該礦原有全部正式職工,承繼該礦部分正在對外履行的合同權利義務,并明確要求原煤礦必須予以注銷。在實際履行中,該央企作為收購方不僅接收了被收購方的全部資產和權益,而且接收了被收購方全部正式職工,承繼了被收購方的合同權益。此外,在省工商局注銷了原煤礦的同時,又依托原煤礦的資產和井田設立了冠以該央企名稱的新煤礦,作為該央企旗下的一個分支機構。根據上述法律事實,我們有理由認為該項資產轉讓行為名為資產收購,實為企業兼并重組,其目的有二:一是規避監管,二是逃避債務?;谝陨险J識,該債權人積極向法院匯報溝通情況,獲得了市省兩級法院的一致支持,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與企業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4條“企業售出后,買受人將所購企業資產納入本企業或者將所購企業變更為所屬分支機構的,所購企業的債務,由買受人承擔。但買賣雙方另有約定,并經債權人同意的除外”之規定,該縣政府對債權人在原煤礦的債權承擔償還責任,該央企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上述案例表明,在實務操作中,法律工作者尤其要注重收購模式的判別分析,不能局限于表面上的現象而受蒙蔽。要更加注重法律關系的實質,能夠做到去偽存真,去粗取精,還原事情的本來面目,才能真正做到“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如果事實部分尚且不能甄別清楚,法律適用上就更加可能造成“失之毫厘,謬以千里”的后果,這是非常值得我們警醒的。
三、慎重對待并購重組中的債務風險
綜合上述,股權收購主要關注的是目標公司的股權,并通過控制目標公司的股權或者掌控目標公司完整的生產能力或者盈利能力。股權收購過程中的稅費相對較低,因此,股權收購成為公司擴張中的常用手法。資產收購中主要關注的是目標公司的資產,其中,動產可以通過占有狀態和財務記載,了解其產權狀況,不動產和知識產權可以通過查詢登記資料了解其法律狀態,比較容易控制交易過程的法律風險。但由于資產收購往往涉及到巨額的交易稅費,給收購方帶來沉重的財務負擔,而且僅僅進行資產收購不足以獲得目標公司完整的生產能力或者盈利能力。實踐中單獨進行的資產收購情況并不多見。
需要特別關注的是,無論股權收購還是資產收購,都可能因收購相對方(目標公司股東或目標公司)的債權人認為轉讓價格大大低于公允價格,而依據《合同法》中規定的撤銷權,主張轉讓合同無效,導致收購失敗。尤其在股權收購中,由于股權收購之后目標公司本身沒有改變,目標公司應當承接以前的全部債權債務(收購股東和原股東可以按照收購合同的約定區分責任)。實務操作中,收購股東需要對目標公司的原有負債特別是原股東沒有主動披露收購方也難以發現的或有負債要格外注意。實踐中,針對債務風險可以采取以下幾種方式防范:一是公告。將企業兼并重組行為(無論股權收購還是資產收購)進行公告,通知債權人并征得債權人的同意,對相應債權做出妥善安排。二是選擇有利的并購方式。通過律師盡職調查、審計、資產評估等中介機構對目標企業及其資產進行慎審評鑒,對目標公司債務仍存疑慮的,可以考慮回避股權收購,采取收購核心資產、托管或共同投資新設公司等方式運作。三是約定債務承擔范圍。在并購合同中約定并購方對目標公司債務承擔的范圍。對于超出范圍的,可以拒絕承擔或者由出讓方向并購方承擔賠償責任。但并購合同中的這種約定,只在并購合同的各方之間有效,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并購方只能在目標公司對外承擔了債務后,按照合同的約定向出讓方進行追償。四是約定支付方式及風險擔保。在并購合同中約定分期支付款項,并將一部分款項作為尾款,用以或有債務的保證金,防范潛在風險;或者以股權、知識產權等其他財產作擔保。在約定期限屆滿后,沒有發生未包含在合同內或通過合同無法預見的額外債務或風險的,則將上述保證金支付給出讓方,相應的擔保亦依約終止。
參考文獻:
1.程合紅等.國有股權研究.江平審定.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0
2.范恒山主編.資本運營:操作模式.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