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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的危害,指導和規范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維護社會穩定,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實施辦法》、《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衛生部門要堅持對各類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進行分析、預測,并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處理預案,采取預防措施,防范突發事件的發生。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各級政府負責本轄區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處理突發事件應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根據突發事件的級別,實施分級控制、分級管理,并啟動相應級別的預警和響應。
3、反應及時,措施果斷
突發事件發生后,衛生部門應及時做出反應,迅速采取措施。
4、依靠科學,加強合作
衛生部門要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通力協作,科學防治,并動員社會力量廣泛參與。
(四)概念、分類與分級
1、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對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
2、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突發事件劃分為三級:一般突發事件、重大突發事件和特大突發事件。
(1)一般突發事件。指在局部地區發生,尚未引起大范圍擴散或傳播,還沒有達到規定的重大突發事件標準的突發事件。
①在邊遠、地廣人稀、交通不便的局部地區發生鼠間鼠疫流行,或肺炭疽流行范圍局限在一個鄉(鎮)以內,一個平均潛伏期內病例數未超過3例。
②周邊縣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我區境內無病例報告。
③霍亂病例在一個鄉(鎮)1周內發病5——10例,或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鄉(鎮)、發病30例以下,或縣內發生疫情。
④乙類、丙類傳染病在一個鄉(鎮)1周內發病超過前5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1倍以上。
⑤在一個鄉(鎮)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⑥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50人,或在學校地區性或縣級以上重要活動期間發生食物中毒事件。
⑦預防接種或學生預防性服藥出現群體性心因反應或不良反應。
⑧個人全身受照劑量≥1戈瑞且受危害人數10人以下,或個人全身受照劑量≥0.5戈瑞的受照人員劑量之和≥20戈瑞的放射性突發事件。
⑨一次性發生急性職業中毒10人以上50人以下。
⑩其他對公眾健康可能造成危害的一般性突發事件。
(2)重大突發事件。指在較大范圍內發生,出現疫情擴散,尚未達到規定的特大突發事件標準的突發事件。
①在區或交通便利、人口稠密地區發生鼠間鼠疫流行,或發生首例人間鼠疫病例、疫情有擴大蔓延的趨勢,或肺炭疽疫情波及2個以上鄉(鎮)、一個平均潛伏期內發病3例以上。
②局部地區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例或臨床診斷病例,但無繼發病例發生。
③霍亂在一個(區)范圍內流行、1周內發病10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個以上(區)、1周內發病30例及以上。
④乙類、丙類傳染病疫情波及個以上(區),1周內發病超過前5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2倍以上。
⑤在一個(區)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擴散到該(區)以外的地區。
⑥預防接種或學生預防性服藥出現人員死亡。
⑦一次性食物中毒人數超過50人并出現死亡病例,或發生一般性食物中毒事件,但引起中毒食品的擴散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數不斷增加。
⑧個人全身受照劑量≥1戈瑞且受危害人數10人以上,或個人全身受照劑量≥0.5戈瑞的受照人員劑量之和≥40戈瑞的放射性突發事件。
⑨一次性發生急性職業中毒50人以上或者出現死亡病例。
⑩丟失放射性物質,其放射性活度(Bp)密閉型≥4×106,非密閉型≥4×105。
⑾鼠疫、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亂、脊髓灰質炎等菌種、毒種丟失。
⑿區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重大突發事件。
(3)特大突發事件。指影響大、波及范圍廣、涉及人數多、出現大量病人或多例死亡、危害嚴重的突發事件。
①首例人間鼠疫病例確診后,兩個鼠疫潛伏期內連續出現病例2例以上,或肺鼠疫流行,并有進一步擴散蔓延的趨勢。肺炭疽在市區內發生,或在人口稀少和交通不便地區的一個區內的一個平均潛伏期內發病5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的。
②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設區市,并有繼續擴散的趨勢。
③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新發傳染病,同時波及多個(區)并有擴散趨勢,造成重大影響。
④重大生物和化學污染、放射事故,出現大量人員傷亡,擴散范圍波及2個以上(區)。
⑤省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大突發事件。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應急指揮處理體系
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其性質、類別及嚴重程度,區政府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總指揮由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主管副區長擔任,各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對突發事件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調動社會力量和各種資源,負責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指揮部應急辦公室(衛生應急指揮中心)設在衛健局,負責全區突發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組織突發事件評估專家委員會開展評估,提出預警建議和應急處理措施,為指揮部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立即向指揮部匯報,并負責協調各有關部門按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應急預案的啟動準備和各項措施的落實工作,保障整個應急處理工作有序進行,并負責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信息。
(二)成員部門職責
1、發展改革部門把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組織應急物資的生產、儲備和調度,保證供應。
2、財政部門保證疾病監測、疾病控制工作經費和非正常儲備藥械專項經費,確保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的設備、器材、藥品等費用。
3、教育部門加強校內突發事件防范工作,落實校內突發事件應急控制措施,做好在校學生、教職工的宣傳教育及自我防護工作。
4、公安、安全、司法部門做好法制宣傳,依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做好流行病學調查,落實各項隔離措施。
5、工商部門加強對市場經營秩序的管理,嚴厲打擊非法經營活動,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
6、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開展突發事件預警期間的藥械市場治理整頓,打擊制售假劣藥械等違法行為,維護正常的藥品生產、經營秩序。及時開辟防治突發事件急需藥品、醫療器械申報審批的綠色通道,保證市場供應。
7、物價部門保持物價穩定,維護市場秩序。
8、科技管理行政部門根據突發事件需要,及時組織科技力量協作攻關,支持對突發事件預防控制、臨床治療、實驗室檢驗等各項科學研究。
9、新聞宣傳部門組織新聞媒體廣泛開展科學知識宣傳,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消除群眾的恐慌心理,營造有利于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輿論氛圍。
10、民政部門做好突發事件期間的社會捐贈資金、物品的接收,負責賑災資金和物資的籌集、發放及管理工作,對困難群眾實行社會救助。督促殯儀館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傳染病患者遺體的運送和火化工作。
11、鐵路、交通部門對乘坐交通工具的人員進行交通檢疫、查驗工作,防止傳染病通過交通工具傳播。優先安排疫區緊缺物資的運送和人員疏散,做好疫區的交通管理工作。
12、農、林部門組織做好家畜家禽疫病的防治工作,開展與人類接觸密切的家畜家禽及野生動物相關傳染病的監測和管理工作。
13、商務部門配合發展改革部門組織應急物資的生產、儲備和調度,負責做好流通環節物資(不含藥品、醫療器械)的儲備和供應工作。組織做好外經貿活動人員的宣傳、登記、觀察工作。
14、愛衛會、環衛部門組織全社會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和環境保護工作,清除垃圾污物,開展除“四害”活動。
15、通訊管理部門保障突發事件期間通訊聯絡暢通,加強有關信息的管理和控制工作。
16、監察部門負責調查處理突發事件期間的違紀違規、失職瀆職事件,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17、其他有關部門根據突發事件處理的需要,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涉外事務、緊急物資的進口、救濟物資發放、接收或分配捐贈、污染擴散的控制、相關法規的制定以及省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交辦的相關工作等。
三、突發事件的報告與評估
(一)突發事件的報告
根據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突發事件報告規范,按國家突發事件信息報告系統報告。
1、突發事件的責任報告人包括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突發事件監測機構、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
2、突發事件的報告時限和程序。突發事件監測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和有關單位發現突發事件,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區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區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在2小時內向本級政府報告,同時向市級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區政府應當在接到報告后2小時內向市政府(市應急處)報告。
(二)突發事件的評估與確認
1、突發事件的評估。突發事件評估專家委員會根據突發事件類別、性質、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圍等進行科學分析和評估,初步判定突發事件的級別。
2、突發事件的確認。市衛生行政部門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立即組織突發事件評估專家委員會到現場調查核實,會同突發事件發生區衛生行政部門,進行科學分析和初步評估,提出應急處理方案,未被省級突發事件專家委員會確認為突發事件的傳染病疫情、食物中毒、職業中毒等由市、區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調查處理。
(三)突發事件的通報
區政府有關部門,對已經發生的突發事件或者可能引起突發事件的情形時,應當及時向同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通報。
四、突發事件的預警與應急響應
(一)預警啟動
突發事件實行三級預警制度。一般突發事件啟動黃色預警;重大突發事件啟動橙色預警;特大突發事件啟動紅色預警。根據不同級別的預警,采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
(二)應急響應
根據省政府批準的預警級別,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
1、一般突發事件應急響應
(1)區衛生行政部門應急響應。一般突發事件發生后,區衛生行政部門應迅速組織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致病、致殘人員的救治、傳染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的隔離、采集環境生物樣品、消毒處理等緊急控制措施,及時向當地政府及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調查處理情況。
(2)區政府應急響應。區政府接到衛生部門的調查報告和應急處理方案后,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做好疫情信息收集、組織相關人員的疏散安置、依法進行疫區的確定與封鎖、隔離和輿論宣傳工作;保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經費、醫療救治和預防用防護設備、藥品、醫療器械等物資的供應。
2、重大突發事件應急響應
(1)區政府應急響應。突發事件發生地的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在市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按照要求認真履行職責,落實有關控制措施。
(2)區衛生行政部門應急響應。區衛生行政部門應迅速組織應急衛生救治隊伍和相關技術人員到達突發事件現場,進行采樣和監測,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實施醫療救治、傳染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的隔離和人員疏散等緊急控制措施,及時報告有關情況,并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完成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3、特大突發事件應急響應
區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應急響應。在上級政府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突發事件發生地的區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要各司其職,共同做好應急處理工作。
五、突發事件的應急保障
(一)組織保障
區衛生行政部門設立突發衛生事件應急管理機構,并確定專人負責突發事件應急準備、預警、預報的各項協調管理工作。
(二)技術保障
1、突發事件評估專家委員會。區衛健局負責建立突發衛生事件評估專家委員會,為指揮決策提供專業咨詢。專家評估委員會由預防醫學、臨床醫學、檢驗、行政管理等各方面的專家組成。其職責是:了解掌握國內外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相關知識和信息,提供咨詢服務。綜合評估突發事件,預測其發展趨勢,提出啟動和終止實施預案的建議。指導、調整和評估應急處理措施,參與突發事件的總結評估并提交評估報告。
2、應急醫療衛生隊伍。區建立一支由疾病預防控制、醫療、衛生監督三部分組成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常備的機動隊伍。隨時能夠處置突發事件,參與和指導基層醫療衛生等機構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1)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檢測檢驗、突發事件的分析、評估和上報;(2)協助和指導突發事件現場救援、轉運和后續治療;(3)督導各項現場應急處理措施的落實;(4)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業務培訓和咨詢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常備隊伍應當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專門的培訓和演練。
3、醫療救治網絡。加快突發事件醫療救治體系建設,逐步形成以緊急救援中心、綜合醫院、傳染病醫院(傳染病病區)為主體的醫療救治體系,承擔突發事件的醫療救治任務。區衛健局指定急救機構(包括院前急救機構和院內急救機構)、綜合醫院、傳染病專科醫院(或指定具備傳染病防治條件和能力的醫療機構承擔傳染病防治任務)、后備醫院組成全區醫療救治網絡,負責突發事件醫療救治工作。
1.1編制目的
建立統一、快速、靈敏、高效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機制,有效防范和及時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提高辦事處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和風險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區安全與穩定,促進社區經濟和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相關規范性文件,結合*轄區實際,按照《*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市市中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本預案。
1.3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以下四類: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等。
(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駐地單位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環境污染和火災事件等。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影響地區穩定的涉外突發事件,和等。
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是相互關聯和交叉的,某類突發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此生、衍生事件,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I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III級(較大)、IV級(一般)。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街道辦事處行政區域內和對我轄區造成影響但發生在我行政區域外的突發公共事件的防范和處置。
1.5工作原則
遵循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的方針,貫徹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管理、條塊結合,職責明確、配合密切,快速反應、靠前處置,資源整合、信息共享,依靠科技、措施果斷的原則。
l.6應急預案體系
*地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總體應急預案是*地區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街道辦事處、各社區居委會、駐地單位應對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指導性文件。
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主要是*街道辦事處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應急預案。
突發公共事件部門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是*地區駐地單位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制定的預案。
各類預案將根據實際情況變化不斷補充、完善。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1)成立*街道辦事處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小組”),作為我街道辦事處的協調指揮機構,統一領導*地區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應急小組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應急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按照區應急委的要求,組織指揮辦事處轄區突發公共事件處理工作,落實各項工作措施,承擔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安排的其他應急工作。
2.2辦事機構
辦事處應急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政法科,負責辦理辦事處應急工作的日常事務。辦公室主任由分管領導兼任,副主任由政法科科長兼任。
2.3應急隊伍
(1)辦事處機關工作人員緊急救援隊,由辦事處機關工作人員組成,負責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
(2)志愿者隊伍,主要有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地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區、公益團體等社會力量中動員具有一定救援知識和技能的志愿者組成,主要參與應急工作的后勤保障、疏散安置、宣傳動員等非一線工作。
3、運行機制
3.1預測與預警
辦事處各部門、各社區居委會要加強監測預報體系建設,積極開展隱患調查,掌握可能導致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的各種因素,及時上報相關部門,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3.1.1預警級別
根據突發公共事件分級、緊急程度和嚴重性,預警級別分為4級,從輕到重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分別代表可能發生一般(IV級);較大(III級)、重大(II級)和特別重大(I級)4個級別的突發公共事件。
預警信息的內容主要包括:突發公共事件的名稱、類型、預警級別、預警區域或場所、預警期起止時間、影響估計、警示事項、應對措施、社區動員及機構等。
3.1.2預警
根據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監測預測部門的報告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突發公共事件可能發生、發展趨勢和危害程度,表示可能發生一般(IV級)突發公共事件,辦事處上報后,經市應急委和上級應急領導機構核實、批準后,區政府藍色預警信息;黃色、橙色和紅色的預警信息,由上級應急領導機構。
3.2應急響應
3.2.1信息報告
(1)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報送以政務值班系統為主渠道。由各社區向辦事處匯報,辦事處向區政府及區級職能部門上報。
(2)當地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公眾,應當迅速向街道辦事處或有關部門報告公共事件發生征兆、可能導致其發生的各種隱患和現場情況;并有權對相關部門、個人的工作過失和不當處置行為進行舉報。
(3)發生或將發生一般(IV級)級別以下或未能確定級別的突發公共事件:由各社區居委會在接報后1-12小時內報街道辦事處應急小組,街道辦事處應急小組在接報后3-12小時內上報區應急辦。
發生或將發生一般(IV級)級別以上(含一般級別)的突發公共事件:由各社區居委會在接報后1小時內報街道辦事處應急小組,街道辦事處應急小組在接報2小時內報區應急辦。
對已確定級別較高的突發公共事件,可采取先報基本情況、后報其它情況的方式,以縮短報送時間,爭取處置時間。
3.2.2先期處置
發生或即將發生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實后,街道辦事處有關負責同志應立即趕赴現場,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組織指揮當地應急隊伍和相關部門進行先期處置;按照本預案或有關文件的規定,確定或預測事件類型、危害程度和可能達到的級別;報送信息。
先期到達的單位和人員在街道辦事處應急小組的領導下積極開展工作。主要任務是:劃定警戒區域;疏散相關人群;救治傷病人員;排除明顯險情;確保處置工作的后勤保障。
3.2.3分級響應
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行政區域范圍內突發公共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工作,各社區居委會在街道辦事處應急小組領導下,負責本社區范圍內突發公共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工作。對不同(預警)級別的突發公共事件按以下規定分級負責處置指揮:
1、未達到級別、暫未確定級別和一般突發公共事件(IV級),由街道辦事處、區應急領導機構負責。主要應急措施如下:
由區應急領導機構統一領導應急工作;設立現場指揮部指揮應急;報送信息或請示藍色預警信息。辦事處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在區應急領導機構統一領導下開展應急工作。
2、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III級、II級、I級),由市以上的上級應急領導機構進行指揮、處置,辦事處應急領導小組在區應急委的指揮下,配合做好先期處置工作。
辦事處相關部門預案、專項預案、總體預案要積極配合區級部門預案、專項預案、總體預案的啟動。
3.2.4事中處置
1、在處置一般(IV級)以上級別(含一般級別)的突發公共事件時,由區應急委或專項應急指揮機構在現場設立現場指揮部。辦事處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在現場指揮部的領導下開展各項工作。
2、在處置一般級別以下的突發公共事件時,辦事處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實際等情況,設定現場工作小組,現場工作小組從辦事處各部門、各社區居委會以及非專業應急隊伍按照職能分工和專項應急預案的要求開展工作。
現場工作小組組成及主要任務建議如下:
(1)綜合協調組,由街道黨工委辦公室、辦事處政法科牽頭,主要職責:對現場情況進行統計、匯總、傳遞和上報,協助現場指揮部指揮長現場協調。
(2)搶險求援組,由辦事處政法科、城管科及突發公共事件涉及的主要職能部門,涉及的相關社區居委會人員組成,主要職責:營救、搜救、疏散人員;封閉、消除危害源;排隊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隱患,做好群眾的社會穩定工作等。
(3)后勤保障組,由辦事處經濟發展科牽頭,各職能部門、社區居委會組成,主要職責:組織、調集、運輸、借用應急物資、設備、食品、藥品、房屋、場地等;保障落實應急經費,為應急人員提供食、宿等生活保障。
(4)善后工作組,由相關職能部門、社區居委會組成,主要職責:清理、監測現場;調撥、發放應急款物;理賠、救助捐贈等。
3、應急措施
(1)現場工作小組在辦事處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以生命救助為首要目標,實施救援行動和緊急疏散,避免事件擴大。
(2)辦事處以及社區各救援人員在辦事處應急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在規定時間趕到現場,并服從統一調遣。
(3)辦事處應急小組成員迅速就位,進入現場,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向區應急委報送相關信息;請示相關救援工作,服從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安排。
(4)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5)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繼續信息報送。
(6)辦事處應急小組組織社區居委會、有關職能部門,協調上級職能部門或臨時召集相關公共戶單位,組織必需物資,保障救援隊伍和受災人員的供給以及受災地區的交通、電力、通信等暢通;根據事件發展趨勢,組織后續力量增援。
(7)辦事處應急小組調集轄區內的應急資源供給;必要時請求上級應急機構指導、協調或后備隊伍支援。
(8)辦事處應急小組按照專項應急預案,實施下階段工作;視現場情況,命令緊急求援隊伍轉為休整或收隊。
(9)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隱患基本消除后,報請上級應急機構批準解除緊急狀態后,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3.3后期處置
3.3.1善后工作
應急工作結束后,辦事處應急小組在區專項應急指揮機構和區級相關職能部門領導和指導下,組織實施善后工作,開展善后處置。
(1)對現場進行清理、監測,繼續排查隱患。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事件中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和家屬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3)依法對重用的應急物資(場所)的所有人給予補償。
(4)救濟受災受害群眾,恢復正常生活、生產、工作秩序。
(5)向受災受害群眾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3.3.2社會救助
辦事處、社會公益組織應廣泛動員和開展求助捐贈活動。相關保險公司根據投保合同及損失情況,及時進行理賠。
對責任單位造成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及善后工作經費,可采取政府審批、財政墊支的方式處理,待處置結束后,責任單位應按有關規定承擔。
3.3.3調查、總結
辦事處、社區居委會在上級應急委及職能部門指導下,配合做好依法對突發公共事件進行調查,及時確定事件性質、原因和責任,提出整改措施。屬于責任事件的,對責任主體提出處理意見;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責任。辦事處根據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全面調查、評估和處置結果,總結經驗教訓、積累經驗;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備案。
4、應急保障
街道辦事處應急小組,各社區居委會和辦事處各有關職能部門根據應急工作職責和任務,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保障工作并制定相關預案,提高突發公共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
4.1指揮系統技術保障
加強各類應急指揮機構的基礎設施建設,完善辦事處指揮系統建設。建立和完善種類突發公共事件指揮中心和技術支撐體系。
4.2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所列入用于緊急救援力量的車輛、設備、儲備的救援必需物資,存放地點須相對集中,保持在崗在位。機械設備要保證油料、電池、零配件等補給充足,定期檢查運轉情況,保證準備充分,狀態良好。
4.3應急隊伍保障
做好辦事處各救災隊伍、后備隊伍等應急隊伍的保障工作;組織廣泛參與的社會志愿者隊伍,建立地區社會動員動態數據庫;探索利用市場機制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應急管理與服務的長效機制,加強以社區為單位的公眾應急能力建設,發揮其在應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4.4財力保障
辦事處按照分級負擔、財政事權相結合的原則,對一般以下級別的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及善后工作給與必要的經費補助,并積極爭取上級支持。支持和鼓勵保險企業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保險業務,積極鼓勵單位和個人參加災害事故保險;逐步加大社會救助比重,廣泛動員和開展救助捐贈活動,探索設立突發公共事件救助基金的機制。
4.5通信保障
建立和完善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送網絡,建立暢通、穩定、保密、便捷的應急通訊保障體系,確保應急期間主要領導、部門負責人24小時通信暢通。建立應急人員常用、備用通訊聯絡動態數據庫。
4.6交通運輸保障
公安派出所聯系交警部門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協助有關部門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4.7物資保障
做好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裝備、物資、食品的儲備、維護、備勤工作;為涉險、救援人員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護裝備。完善物資儲存、調撥和緊急配送系統;建立應急裝備、物資動態數據庫,避免對應急裝備、物資的重復投資。
4.8醫療衛生保障
辦事處城管科聯系衛生部門負責組建醫療衛生應急專業技術隊伍,根據需要及時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必要時,組織動員社區門診等社會衛生力量參與醫療衛生救助工作。
4.9人員防護保障
辦事處指定經八路小學、育英中學、實驗中學、回民中學為社區應急避險場所,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公眾安全、有序的轉移或疏散。同時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救援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人員安全。
4.10基本生活保障
辦事處社會事務科要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確保災區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4.11治安保障
公安派出所要抽調專人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上報區公安分局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
5、監督管理
5.1預案演練
辦事處各部門應結合實際工作,適時組織突發公共事件預警學習和應急救援演練。通過演練培訓隊伍,落實崗位責任,熟悉應急工作指揮機制和決策、協調、處置程序,識別資源需求,評價應急保障狀態,檢驗預案的可行性和改進預案,提高綜合素質,增強實戰能力。
5.2宣傳和培訓
辦事處、社區居委會要通過散發宣傳品、宣傳欄、音像手段等,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公眾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各職能部門要有計劃地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其專業技能。
5.3責任與獎懲
對在防范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信息準確、預警及時、方案周密、處置有力、措施得當、成績顯著的部門、社區居委會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在防范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麻痹大意、隱瞞實情、措施不當、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后果及惡劣影響的部門、社區居委會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6附則
6.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街道辦事處制定,辦事處各有關部門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各自職責,并制定相應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