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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期刊網 精選范文 文物保護典型案例范文

        文物保護典型案例精選(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文物保護典型案例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文物保護典型案例

        第1篇:文物保護典型案例范文

        [關鍵詞]文化遺產;生態敏感性;文化遺產“兩線”界定

        隨著我國城市化腳步的加快目前文化遺產作為一個城市旅游開發的載體是地方財政收入的來源之一。正在面臨著無序蔓延的建設性破壞的危險。如何實現文物保護單位的合理保護與利用就顯得尤為重要。為了保障文化遺產地基本生態安全,維護其周邊生態環境的完整性和連續性,防止城市建設無序蔓延,需要在尊重城市自然生態系統和合理環境承載力的前提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劃定保護范圍界線。200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頒布并提出了“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兩線”)的概念的同時提出了一些剛性的控制要求。保護界線的劃定是保護規劃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內容。文化遺產保護規劃重在“控制線”的劃定上[1]。那么究竟該如何合理的去劃定“兩線”的范圍至今還沒有十分明確的相關規定。由于歷史局限性等原因,政府公布的保護范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足[2]。

        1.文化遺產保護范圍界定中存在的不足

        1982年國務院公布了首批24個歷史文化名城,隨即歷史文化保護區保護規劃的編制工作也陸續開展,這標志著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制度的創立從此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也隨之得到了重視。200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頒布并提出了“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的概念同時提出了一些剛性的控制要求。建設部2003年頒布的《城市紫線管理辦法》中提出了“城市紫線”的概念即城市紫線是指歷史文化保護區和歷史建筑的保護范圍界線。這些法律規定,規劃規范和辦法中往往采用剛性劃定把保護范圍被作“四至”及文物四周向東、西、南、北各方向外擴多少米。

        這種機械式劃定的范圍常常不能適應不同遺產及其周邊環境的保護要求。劃分較為單一,沒有形成系統的劃分模式,沒有明確的界定依據。甚至文物“兩線”的概念與含義都模糊不清,對文物本體孤立對待。“兩線”是一個與文物本身不可分割的整體的認識都不足。

        “兩線”被劃分的要么過小或者過大。若范圍過小可能導致文物單位遭到破壞。若范圍越大,涉及的區域的使用性質和開發強度都會受到很大的約束,沒能發揮該有的經濟效益。這種強制性劃定自動生效的方法在后來的工作中出現了很多問題即區劃線從建筑中間劃過,或者范圍過大浪費了寶貴的城市空間由此不能滿足城市的經濟建設和發展的需要等。每個文物單位應在充分考慮文物單位與其本身不可分割的周邊環境的基礎上合理劃定切實的保護界線。這樣才能使文物本體得到很好的保護,才會達到文物保護的目的。

        2.基于文化遺產周邊環境生態敏感性特征的“兩線”劃定

        “兩線”是一個與文物本身不可分割的部分。因此范圍規劃中首先考慮每個文物單位的周邊環境。文化遺產本身就具有較高的敏感性并且屬于城市生態敏感區的一種,一旦受到干擾不易恢復[3]。文化遺產環境是個脆弱的生態系統。是敏感性強而抵御外界干擾能力、自身恢復能力和再生能力均較差。具有穩定性差,生態承載力能力低,生態彈性力小等特點。生態敏感性分析可以幫助我們確定對文化遺產環境的高敏感地段和低敏感地段。

        文化遺產環境不同的敏感等級表明生態敏感性的強弱程度。通過生態敏感度的分類可以清晰地掌握每一個遺產周邊的自然環境狀況,能夠劃分優先重點保護對象[4]。能夠實現根據不同的保護單位的實際環境制定不同的“兩線”目標。

        本文基于文化遺產環境的敏感性特征對歷史文化名城吐魯番市進行了生態敏感性分析。根據結果劃定了文物保護單位“兩線”范圍。以對于文化遺產今后的保護方向,保護重點以及環境管理工作提供重要的參考依據。

        3.研究區概況

        吐魯番是古絲綢之路的璀璨明珠,也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旅游勝地。東西方文化和宗教錯綜交織與相互融合的交匯地―新疆吐魯番地區,是展示西域古老的歷史文化,民風民俗和獨特自然環境的最具綜合性,典型性,代表性的地區。吐魯番是全國對外開放的首批地區,截止2013年5月,吐魯番地區現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3處,自治區文物保護單位18處,有價值文物點383處[5]。

        4.研究方法

        生態敏感性評價是分析區域生態環境穩定性的重要方法之一[6]。本文研究文化遺址區的生態敏感性特征為劃定“兩線”提供科學依據,對研究區進行了生態敏感性評價。生態敏感性評價流程為:(1)篩選生態敏感因子;(2)建立評價指標體系;(3)單一敏感性分析;(4)綜合敏感性分析。

        4.1生態敏感性評價因子的選擇

        生態敏感區評價時,建立科學合理的評價指標體系關系到評價結果的正確性。因此要根據研究區的生態環境特點,結合研究的重點與客觀條件,選擇生態評價因子。評價因子應具有代表性,科學性,合理性的同時具備可操作性。對于一些不容易操作,主觀性較強的次要指標進行刪減。因此,生態評價因子的選取依賴于生態環境調查資料的仔細分析。

        根據吐魯番地區的環境本底特征,選擇對研究區的生態資源影響大并且作用程度存在較大差異的高程因素,坡度因素,坡向因素,植被覆蓋度,河流水域因素,土地覆蓋類型,景觀等級,景觀密度等因素選為本文生態敏感度評價指標。

        4.2生態敏感性評價因子分級與因子權重

        根據吐魯番地區的自然生態本底特征,選擇上述評價指標構建吐魯番地區文化遺址景觀生態敏感性評價指標體系。根據研究區生態系統在遇到外界活動干擾時發生生態失衡和生態環境問題的可能性大小,將每個敏感性因子按影響程度劃分為極度敏感,高度敏感,中度敏感,輕度敏感和不敏感5個等級;為了運算的方便,分別賦值9,7,5,3,1。

        同時采用AHP層次分析方法,邀請相關領域專家評估各因素評價因子對生態敏感性影響的權重值。采用AHP層次分析法確定生態敏感性各評價因素權重,目標層為生態敏感性,指標層為4個生態敏感因素。根據指標的相對重要程度的兩兩比較構造判斷矩陣,獲得各因素的權重,檢查其平均一致性指標CI=(λmax-9)/8=0.0738,查表得知9階平均隨機一致性指標RI=1.46,CR=CI/RI=0.0505

        4.3生態敏感性評價方法

        首先對單因子生態敏感性進行分析,采用AHP方法確定的單因子權重,運用GIS的加權疊加法進行生態敏感性綜合評價。加權疊加法是基于GIS強大的空間分析基礎上,將各個單因子分級定量后,根據單因子權重,對各個因子的評價結果進行加權求和,最終做出研究區的生態敏感性綜合評價結果。

        根據疊加分析圖的分值進行重分類,生態敏感性被分為:不敏感,輕度敏感,中度敏感,高度敏感和極度敏感等5級,最后利用ARCGIS制作綜合生態敏感性分級圖(圖1)。

        5.基于生態敏感性的文物保護單位建設控制地帶劃定案例

        依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劃定保護范圍及建設控制地帶標準”高昌故城保護范圍:以故城遺址外墻城墻墻基的外緣為基準,沿墻基外緣線周圍平行外擴100米,形成故城遺址的保護范圍邊界,保護范圍的占地面積為260公頃。建設控制地帶:北側邊界以亞喀艾列克至托萬買亥來的道路中線為界,東、南側邊界基本以高昌故城遺址東、南邊界外側平均1000米的距離為界,西側邊界以托萬買亥來至阿什夏買亥來道路和果加木買亥來西側道路中心線為界(見圖3,圖4)。

        由圖3,圖4可知,這種簡單地從邊界外擴一定距離的保護范圍,破壞了周邊環境的完整性,和諧性,降低了保護區劃的嚴肅性。保護區劃劃定的范圍與周邊的環境息息相關,需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劃定。在劃定保護范圍時應當把文物保護單位與周邊環境作為一個完整的系統,根據它的本體及其周邊生態環境空間特征結合現狀房屋、現狀道路合理劃定,保障實施的可操作性。

        高昌古城是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根據生態敏感性結果它本身屬于高度敏感區。它保護范圍依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劃定保護范圍及建設控制地帶標準”以院墻為界外擴100米就形成了故城遺址的保護范圍邊界。通過分析發現100米的保護范圍與古城本體向外到出現次一級敏感區的距離是一致的因此繼續用指定的范圍(見圖2)。古城往西600m有一定范圍的中度敏感區,往南400m處有中度敏感區,800m處有輕度敏感區.往東最近450m,最遠1250m處也有不同等級的敏感區域(見圖2)。根據古城周邊的敏感性空間分布特征,其與周圍的其他次級敏感區的邊界,再結合現狀房屋、現狀道路做適當的調整做出了建設控制地帶邊界(結果見圖5,圖6)。調整后的建設控制地帶可以很好的使周圍農村居民點避讓,節省緊張的城市空間。減少與現狀及規劃的矛盾,使規劃工作落到實處,易于管理及保障實施的可操作性。

        這種基于遺產周邊環境敏感性的保護界線具有明確的劃分依據,有利于對文物保護單位周邊環境進行綜合把握,為文物保護單位科學保護提供可靠的自然環境依據。周邊的敏感區也可以作為文化遺產周邊環境監測的對象,加以重視界線附近的生態環境由低級敏感狀態轉變為高級敏感狀態。

        可以在遺址周圍根據建設控制界線設置隔離帶。除了必要的人工設施,禁止一切大型建設工程。這樣可以限制游客的活動范圍,安排專門的管理人員嚴格保護遺產周圍的自然景觀和生態系統的穩定性。

        6.結束語

        目前我國關于文物保護單位所涉及的“兩線”界定存在不足需要調整。這種簡單地從邊界外擴一定距離的保護范圍既不能保護文物又會影響城市的經濟建設。我們需要明確“兩線”規劃的目的并根據實際情況規劃切實的保護界線。最終能達到使文物保護和城市經濟建設協調發展。在制定“兩線”時保護范圍的劃定應考慮周邊環境的敏感性為依據而不是簡單的向外擴多少米。以周邊環境生態敏感性為依據的“兩線”規劃能夠使生態保護與遺產保護相結合,能夠實現生態建設為遺產保護服務的目的,統籌兼顧。本文的研究結果對于保護區今后的保護方向,保護重點以及環境管理工作都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參考文獻:

        [1]孫翔.歷史文化保護區保護規劃編制工作探討―以廣州市小洲村為例.規劃設計[J].2008(24):71-75

        [2]王濤.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規劃中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的劃定和分級[J].東南文化2010,2(214):23-25

        [3]李王瑩.文化遺產名勝區生態敏感區研究初探[D].南京:南京林業大學,2007.56-59

        [4]劉紅嬰,王健民.《世界遺產概論》[M].北京:中國旅游出版社2003:240

        [5]吐魯番地區文物局網站http://2013-05-2320:00

        [6]楊月圓,王金亮,楊丙豐,等.云南省土地生態敏感性評價[J].生態學報,2008,25(5):2253-2260

        [7]佘濟云,周丹華,劉照程,等.基于GIS的萬泉河流域生態敏感性分析[J].中國農學通報,2012,28(10):69-73.

        第2篇:文物保護典型案例范文

        [關鍵詞]文物旅游;不完全合同;管理體制

        [中圖分類號]F5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5006(2007)06-0030-07

        一、前言

        近年來,作為一個新興產業,我國的旅游業正在飛速發展。1994年以來,旅游總收入占GDP的比重持續上升,到2005年已經上升到4.2%;2005年,國內外旅游總收入達7686億元,同比增長12.37%①。我國的旅游業增長速度明顯高于同期GDP增長速度,已經成為了新的經濟增長點。截至2005年,全國已有24個省(區、市)將旅游業確定為支柱產業、先導產業或優勢產業①。旅游資源是一個地區發展旅游業的基礎,而文物古跡作為重要而獨特的旅游資源,在旅游業發展中起到關鍵作用。實證研究表明,一個地區的文物資源稟賦和開發程度都對當地的旅游業有顯著的促進作用(馮俊新等,2006)。但是,因為過度開發或游客過多造成文物損壞的報道也屢見不鮮,由于文物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這種損害造成的社會損失可能是巨大的,在長期則會影響到旅游業的可持續發展。旅游開發與文物保護之間如何更好地加以平衡,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問題。

        文物旅游業的管理體制如何建立是這一問題的關鍵所在,不同的管理體制可以給經營者以不同的激勵,導致不同的社會后果。在實踐中,為了更好地開發文物旅游景點,許多地區嘗試采取更加靈活的方式來經營文物旅游景點,在原來單一的事業單位管理機構引入旅游開發的激勵,例如建立相對獨立的部門負責旅游開發和經營,甚至在體制外招商引資,引入外部企業。在理論上,文物旅游景點是否適合由企業經營,引起了廣泛的爭論。有些學者強調應當注意到文物(或遺產地)的經濟資源屬性,必須按照市場方式推動遺產資源的開發和經營,提出可以將經營權轉移(王興斌,2002;茍自鈞,2002)。還有些學者強調文物資源的非經濟價值和保護的重要性,反對經營權向企業轉讓,指出擁有開發經營權實質上改變了文物資源的公有產權性質,且會對文物資源造成不可挽回的破壞,認為應由國家行使所有權和管理權(張曉,2001,2002;鄭易生,2001)。

        本項研究針對這一基本問題,探討文物旅游業的不同管理體制對于實現保護與開發之間最優權衡的影響。我們引人不完全合同理論的分析框架(Grossman and Haa,1986;Hart and Moore,1988;Ham,Shleifer and Vishny,1997),集中討論兩種制度安排,即:企業經營與事業單位經營。這里,事業單位經營是指政府(主管部門)通過文物事業管理機構經營文物旅游事業,而企業經營是指政府將文物經營權交給企業。

        表面看來,這兩種體制具有巨大差別,政府顯然在前一種體制下具有強大得多的控制力。但經濟學的完全合同理論并不這樣認為。實際上,無論由事業還是企業單位來經營,政府都需要與他們簽訂合同,盡可能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完全合同理論認為,只要合同是完全(最優)的,也就是說,能夠對所有可能出現的情況作出預見,并用相應的條款加以規定,則無論由事業和企業單位經營,只不過是簽訂合同者身份的差別,實際上簽訂的是相同的合同,經濟后果也都是一樣的。

        與之相反的,不完全合同理論認為,這種完全的合同在現實中是不存在的,這是由于有限理性、專業條款的不可驗證等造成的(Ham and Moore,1990;Hamand Moore,1999)。如果合同不完全,就需要預先說明,當合同中沒有規定的情況出現時,究竟由誰說了算,也就是所謂的“剩余控制權”的問題。根據這一理論,管理體制的選擇實際上就是規定了(無論有意還是無意)剩余控制權。而剩余控制權的不同規定,對于當事人的激勵產生了不同的影響,從而影響了不同管理體制的社會福利。在文物旅游的問題上,如果文物由企業經營,相關旅游經營設施由企業提供,則企業擁有對這些設施的剩余控制權;如果文物由事業單位經營,則相關設施屬于政府所有,政府擁有相應的剩余控制權。而不同的剩余控制權,對于經營者在開發與保護上的激勵是不同的,導致的社會福利后果也就有所不同。

        我們的模型分析將具體討論不同的管理體制(即剩余控制權)對文物旅游經營者行為的不同影響。我們的分析得出了出人意料的結論。分析表明,事業單位并不像人們想象的那樣具有大于企業的保護激勵;不過,企業經營也未必比事業單位更好。進一步的分析表明,旅游開發的收益性以及文物的脆弱性越大時,事業單位經營的管理體制就越可能優于企業經營,反之企業經營的管理體制可能更好。

        在第二部分,我們根據不完全合同理論,建立了一個基本模型來分析企業和事業單位開發和保護的個體最優選擇,并與社會最優選擇比較,從而表明這兩種體制都只能是“次優”的。在第三部分,我們對這兩種“次優”體制下開發活動帶來的福利后果進行比較,考察了兩個關鍵因素――旅游開發收益性與文物脆弱性在決定兩種體制優劣上的重要作用。第四部分論述了加入保護活動后對于福利結果和體制選擇的影響。第五部分將結合模型的結論討論現實中的文物旅游產業化與不完全合同問題。

        二、模型設立

        在我們的模型中,有三類利益主體:政府、企業和事業單位。政府為主管部門(模型中用G表示),為社會利益的代表。它將文物旅游景點委托給事業單位(用M表示)或企業(用F表示)經營。如果企業經營,則相關旅游設施由企業出資建設并擁有其剩余控制權;如果因事業單位經營,則相關設施由政府建立并擁有其剩余控制權。

        命題1:在旅游開發方面,企業的開發程度總是大于社會最優,事業單位的開發程度總是小于社會最優。而在保護方面,企業和事業單位的保護程度都小于社會最優。

        命題1表明,無論是企業單位還是事業單位都不能保證實現社會最優,但它們具有不同的激勵扭曲與效率損失。可以說,這兩種體制都是一種“次優”(second-best)的制度安排。不過,盡管我們無法得到最優的管理體制,我們仍然有可能從這兩種“次優”的體制中進行選擇,找到相對更好的。這就要求我們比較兩種制度安排的社會凈收益(s)。當SM >SF時,應該選擇文物事業管理機構,否則選擇由企業負責經營和管理。不過,兩種管理體制依賴于一些因素,并沒有絕對的優劣之分。下一部分的分析就從一些反映文物特征的因素出發,就總體收益進行比較。

        為了便于分析,我們分別考慮影響不同管理體制下的開發和保護努力的因素。相應地,可以把社會凈收益分成兩部分:開發凈收益(R(u)-D(u)-u)和保護凈收益(B(e)-e)。影響開發和保護努力的因素最終會影響開發和保護凈收益,并對社會總福利產生影響。我們首先討論影響開發努力的因素,比較兩種體制的開發凈收益。

        三、開發特征與管理體制

        1.文物旅游開發的特征參數

        我們在原來的開發收入函數和社會損失函數上,引入兩個關鍵參量,用 代替 , 衡骨旅游開發對文物邊際損害的程度, (u)代替 , 衡量文物開發的邊際收益大小。

        原來的社會最優、企業和事業單位的最優選擇(隱)函數相應地變為:

        參數 和 分別反映了文物旅游在文物脆弱性與開發收益性兩個方面的特征,而 根據第二部分的定義,衡量了事業單位激勵的大小(在現實中,工資制度較為靈活,在人員安排等決策上自大的事業單位傾向于有較高的激勵)。通過考察 和 這兩個參數對不同管理體制社會福利的影響,我們就可以說出在怎樣的參數條件(也即文物旅游特征)下,哪一種管理體制相對較優。由于這兩個參數相對獨立,同時考慮比較困難,我們先分別考慮它們的影響,然后再加以綜合。

        2.開發的社會凈收益比較

        分別固定開發對文物的邊際損害和文物開發的邊際收益,比較在不同的開發邊際收益和文物邊際損害下,企業和事業單位開發的社會凈收益。經過推導(推導過程請見附錄),我們得到了很多有意義的結論,可以歸納為兩個命題:

        命題2:固定開發邊際損害( )不變,隨著開發邊際收益( )的上升:(1)社會最優、企業和事業單位開發程度都上升;(2)企業開發的社會凈收益在開發邊際收益較小時上升,但只要開發邊際損害足夠大,企業開發的社會凈收益最終可能下降;(3)事業單位開發的社會凈收益上升,同時激勵越高的事業單位開發的社會凈收益越大。

        命題3:固定開發邊際收益( )不變,隨著開發邊際損害( )的上升:(1)社會最優、企業和事業單位開發程度都下降;(2)企業開發和事業單位開發的社會凈收益都下降,只要事業單位激勵足夠大,事業單位開發下社會凈收益最終將大于企業,同時激勵越高的事業單位開發的社會凈收益越大。

        為了更加明確地表示我們的分析結果,我們分析了一個典型的收益與成本函數,設:R(u)= 。我們使用不同的a和b值模擬,分析結論基本一致,結果如圖1至圖2所示。圖中顯示了社會最優、企業和事業單位下開發的社會凈收益,其中事業單位分為高激勵的事業單位( 接近1)和低激勵的事業單位( 接近O)。

        圖1表示,固定文物損害程度 ,旅游開發收益 的增大將刺激企業增加旅游開發,可是由于它不考慮開發對文物損害的社會成本,因此其開發帶來的社會凈收益首先上升,然后可能下降。所以旅游價值越大的文物反而越不適宜由企業經營,而適宜由事業單位經營。事業單位激勵越高,帶來的社會凈收益就越大。

        圖2表示,固定開發收益 ,隨著開發對文物的損害程度 的增大,由于旅游開發對文物損害的社會成本不在企業的利潤最大化函數中,企業并不會減少開發程度,這樣企業開發帶來的文物損害上升得較快,而社會凈收益下降得更多,而事業單位由于將文物損害部分納入其考慮之內,損害程度上升會減小其開發程度,這樣一來,社會凈收益下降較少。因此,越是容易在開發中破壞的文物旅游景點越適于事業單位經營。進而,越高激勵的事業單位帶來的社會凈收益就越大。

        圖3表示綜合考慮文物損害程度 和開發收益 后兩種體制的比較。只有左下角,即旅游開發收益和損害都相對較小的時候才適于由企業經營的。如果事業單位的激勵小,則邊界線將右移,即企業對于低激勵的事業單位將更容易占優。

        3.小結

        因此,現實的問題就是要根據文物旅游的開發收益性與文物脆弱性來考慮采取哪種經營體制。這就需要對影響這兩者的因素有所考慮。例如敦煌莫高窟,一方面由于具有很高知名度,周圍又缺乏競爭的景點,旅游開發的收益很大;另一方面,在開發過程中容易損害甚至發生不可逆轉的損毀,文物非常脆弱,這種情況顯然適宜事業單位經營。而對于一些年久失修的小型古建筑,一方面開發時造成的文物損害不會太大,同時也不存在巨大的經濟利益誘使開發者過度開發,則適宜由企業進行開發。我們的分析結論可以簡單地歸納為表1。

        四、保護特征與管理體制

        剛才的分析只涉及到不同的管理體制在開發活動方面的特征及其福利后果,下面我們來討論兩種體制在保護活動方面的特征及其影響。我們這里的保護活動假設為不能直接帶來旅游收益的單純的保護活動,如在文物建筑修繕時遵循“修舊如舊”的原則等。考慮保護努力后,根據式(1)、(3)和(5)容易看出,企業和事業單位的保護投入都小于社會合意程度,但是企業的保護投入要大于事業單位,即它帶來的社會凈收益要高一些。如果將保護的社會凈收益加到開發的社會凈收益中去,則圖3中的邊界將右移,也就是說,我們對于管理體制的選擇將更偏向于企業經營。我們前面僅考慮開發努力時對兩種體制比較的基本結論沒有根本變化。

        這個結論和我們直觀上認為企業在保護活動上肯定不如事業單位的看法并不相符,這是因為我們認為企業不能從這些保護活動中受益。這個看法未必成立,因為對于那些定義明確的保護活動而言(這和前面開發導致的破壞不同,那種情況下政府由于缺乏信息而無法與企業進行協商),企業可能會與政府達成某種一致,在政府給予適當獎勵(或補償)的基礎上,企業會進行這樣的保護活動。政府獎勵的方式可能是推薦經營者參加“評優活動”,如申報更高級別的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甚至文化遺產等,或者提供給經營者其他間接的獎勵,例如低息貸款等。在這種情況下,企業的保護努力會得到很大激發。這里的關鍵問題是企業和事業單位,哪個能從保護活動帶來的收益中獲得更高的份額。一個事業單位如果其經營者受到了非常嚴厲的獎懲措施制約,可以引起更高的保護努力。而如果企業能夠具有很大的談判力量,能夠從保護中獲得大部分收益,也有可能激發其保護的積極性。在后一種情況下,如果將保護的社會凈收益加到開發的社會凈收益中去而考慮,則適宜企業經營的范圍進一步擴大了。

        五、現實中的文物旅游產業化改革和不完全合同問題

        為了開發文物資源,推動地方旅游業發展,各地采取了多種形式的文物旅游產業化改革,有政府主 導成立地方國有旅游企業,如陜西省1998年成立的陜西省旅游集團,華清池、乾陵、漢陽陵等都在以前事業單位的基礎上改制成立旅游公司,成為陜旅集團的全資子公司;有對外招商引資,如2000年,山東曲阜市政府主動向深圳華僑城引資,與其共同成立孔子國際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從事包括“三孔”在內的8處文物景點的開發與經營;還有很多在原文物管理單位下成立的旅游部門或企業負責文物景點的旅游開發經營,如四川廣漢三星堆管理處下成立的三星堆文化旅游公司、山西云岡石窟下成立的云岡旅游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在成立旅游企業后,景區的旅游開發投入都有所增長,尤其經營效率得到改善,如華清宮、漢陽陵等景區都制定了長期的景區旅游開發規劃,計劃開發規模非常大,如華清宮計劃投資1.8億元修建“兩園”項目,漢陽陵修建大型地下博物館等。又如華僑城在進入曲阜后投入3000萬元開發相關孔子文化旅游產品,連續兩年實現凈利潤的大幅度增長。但是,在開發中的文物破壞,文物保護等合同難以明確規定的方面,問題也很快暴露出來。

        由于文物的特殊性質,文物景點的開發經營和保護合同通常都是不完全的。這至少有以下3個方面的原因:

        第一,文物破壞后果難以衡量。只要文物暴露在外界用于參觀展覽,就不可避免地會因為自然和人為的原因受到損害,但是這種損害很可能在長期才能明確表現出來。同時,這種損害在多大程度上是因為旅游開發的原因造成的,往往難于明確界定。

        第二,文物保護技術的專業性、復雜性和保護成果的難以衡量。不同的文物保護技術對文物的保護作用可能相差很大,但是由于保護技術的專業性和復雜性,而且新的保護技術也在不斷研發中,往往在合同中難以對每一項文物的保護投入和采取技術作出明確規定。同時,與破壞后果的難以衡量類似,不同技術的保護成果可能在長期才能體現差別,從而難以衡量。

        第三,我國對于文物景點產業化經營缺乏明確的政策和法律依據。這就導致合同雙方達成的協議實際缺乏法律效力,或者隨著政策變化而失去合法性。

        現實中,文物旅游產業化過程中產生的各種紛爭也主要發生于這些合同沒有規定或難以限定的方面。如1999年,陜西旅游集團所屬漢陽陵公司接管了全部陵區以及剛剛建成的漢陽陵考古陳列館,并開放帝陵發掘現場接待游客。接管后,所有物品由旅游公司統一采購,但是有些保護用品非常專業,公司采購往往出現數量不足,或者買錯了。許多文物保護和消防安全器材的經費申請費時費力,并難以得到落實。又如陜旅公司對秦皇陵和漢陽陵進行了大面積的植樹綠化,公司認為這是園林美化保護環境,但是文物專家認為這是破壞文物景觀,可能傷及地下文物,這在當時的輿論上引起廣泛的爭論。在陜旅集團成立,將這些文物旅游資產劃撥其經營時,規定由其負責文物的經營和保護,但是合同顯然沒有對以上這些問題作出細致的規定,而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往往容易出現開發過度而保護不夠的情況。

        相對來說,旅游產業化在古民居群落開發中成功的案例比較多。古民居整體開發的一大問題是產權分散,根據不完全合同理論的一個結論,在不能實現最優的情況下,為了解決專有性投資不足的問題,應將產權交給專有性投資較重要的一方所有。在浙江烏鎮、云南麗江束河古鎮的開發過程中,公司都聘請專家進行了長期的規劃,前期投入大量資金用于基礎設施建設、民居的修繕等,并購買了相當多的古建筑的產權,甚至租用了水源地,這就避免了合同不完全所帶來的潛在糾紛和破壞。

        古民居建筑相對于地下陵墓等文物的脆弱性要小得多,但是由于其巨大的收益性,仍然可能因過度商業化導致民居風貌和地方民俗的破壞。在一些收益性和脆弱性都比較小的地方,中小文物適于企業經營的就可能較多。但是由于我國沒有文物建筑外包經營的相應法規,地方也往往是從擺脫包袱的角度出發,缺乏對轉讓方案的細致挑選和配套監管政策的制定,成功的案例還比較少。在這方面,臺灣“臺北之家”、香港中區警署建筑群、前水警總部的外包經營案例都是非常值得借鑒的。

        六、結論

        如果政府可以和經營機構簽訂完全的合同,則文物旅游景點交由企業或事業單位經營并沒有很大的區別。但在合同不可能完全的現實情況下,不同經營體制下對旅游設施的剩余控制權的不同就會帶來不同的開發和保護努力程度。我們的模型顯示,企業的開發努力將大于社會最優而事業單位將小于社會最優,但企業和事業單位的保護努力都小于社會最優。在考慮到文物旅游特征后,我們進一步發現開發收益性和文物脆弱性都很大的景點不適于由企業經營而應由事業單位經營,反之則企業經營更優;在其他情況下,優劣尚難以比較,但是事業單位激勵越低,則企業經營就顯得更有利。這個結論在考慮了保護活動后依然成立,而且適宜企業經營的范圍可能還會擴大。我們的模型比較的是兩個比較純粹的管理體制,現實的管理體制可能是兼有兩種體制特征的混合管理體制。本文的框架作為一個理論的出發點,將為更復雜、更現實的管理體制設計提供有力的參照。

        第3篇:文物保護典型案例范文

        摘要:體驗經濟時代的到來對歷史文化名城旅游提出了新的挑戰,體驗經濟與歷史文化名城旅游的不和諧體現在文物保護和旅游開發、資源稟賦和體驗經濟內涵、旅游產品形式和游客體驗本質的不和諧三個方面。在構建歷史文化名城旅游系統基礎上,從開發理念、產品設計和旅游服務等角度提出歷史文化名城旅游發展優化的思路,并結合典型歷史文化名城西安進行案例研究。

        關鍵詞:體驗經濟;歷史文化名城;旅游;西安

        截止2007年底,國務院確定公布了三批及11座增補城市,共110座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1]。中國歷史文化名城以其獨特的魅力和極強的吸引力在眾多類型的旅游目的地中脫穎而出,它不僅是具有特殊價值和意義的城市,同時又是極具代表性的歷史文化承載物。它在不斷滿足國內外旅游者需要的同時還要肩負歷史文物保護的重任。從某種角度看,歷史文化名城旅游是城市旅游和歷史文化旅游的復合體,它們彼此互為依托,相互影響、相互促進。然而體驗經濟時代的到來標志著人們消費方式的變革,這種變革勢必映射到旅游活動中,它對歷史文化名城旅游的發展又會產生什么樣的影響,體驗經濟與歷史文化名城旅游之間是否存在不和諧因子,如何對歷史文化名城旅游系統進行優化以更好地適應這種新的經濟形態則是本文主要研究的問題。

        一、體驗經濟與旅游

        1998年,美國學者B. Joseph Pine Ⅱ和 James H. Gilmore 在《哈佛商業評論》上發表了題為“歡迎進入體驗經濟(Welcome to the Experience Economy)”一文。首次提出體驗經濟是繼農業經濟、工業經濟和服務經濟之后一種新的經濟形態;體驗是指企業以服務為舞臺,以商品為道具,從而為個體消費者營造一種難忘的經歷。兩位學者從“顧客的參與程度”和“與環境的關系”兩個層面將體驗劃分為以下四個組成要素:教育、娛樂、審美和逃避[2]。〖JP+1〗體驗經濟在服務經濟的基礎上產生,而又完全不同于服務經濟,其實質是強調“顧客參與”和“顧客與環境的關系”。無論是顧客的主動參與還是被動參與都將成為“體驗”的重要環節,顧客在體驗的同時又參與營造了體驗的氛圍;顧客與環境的關系無論是“吸收(absorption)”還是 “沉浸(immersion)”都極大地體現了消費者的主體性和與消費環境的互動性。體驗經濟時代的到來,標志著人們消費心理和消費方式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個性化的服務、個性化的產品和個性化的消費方式將逐漸占據體驗經濟時代消費活動的主體。

        旅游作為體驗經濟的一種典型代表,在體驗經濟背景下具有一些新特征: 首先,從消費結構看,旅游者更多地關注精神享受和情感需要;其次,從消費內容看,旅游者從習慣于標準化產品和一般化服務向定制化產品和個性化服務轉變;第三,從消費價值看,旅游者由消費“結果”轉變為消費“過程”。不再是只關注產品本身,而是關注整個旅游活動過程的感覺和體驗;第四,從旅游產品形式看,旅游者更青睞于互動參與式雙向溝通型產品。最后,從心智模式看,旅游者由對自身利益的關注轉向對社會經濟環境可持續發展的關注[3]。

        二、體驗經濟與歷史文化名城旅游不和諧因素

        (一)文物保護和旅游開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歷史文化名城是指“保存文物特別豐富,具有重大歷史文化價值和革命意義的城市”。然而歷史文化名城旅游發展中文物保護和旅游開發的矛盾表現突出、由來已久又似乎很難調和。文物保護和旅游開發既有矛盾的一面,又有相互促進的一面。當然相互促進的一面更好協調也更易理解;而在實踐當中,旅游開發者則更多地強調其經濟特征,強調文物旅游所能產生的經濟效益;即使旅游開發者能夠意識到文物保護的重要性,但因其視角的不同也會產生不同的效果。正如旅游界眾所周知的“水洗三孔”事件以及由此引發的很多爭議,的確令人深思。

        (二)資源稟賦和體驗經濟內涵

        歷史文化名城以文物為主體的旅游資源稟賦就決定了其自身發展旅游的過程中所存在的一些局限性。這些城市的旅游資源往往是總量豐富、文物價值高、知識含量高,專業特色濃厚,通俗性較差,參與性較低,或者說靜態資源多動態體驗少。而旅游作為一種生活方式,其本質是追求審美和愉悅,通過旅游的過程去體驗差異和新奇。而且不同于其它城市旅游,歷史文化名城旅游相對而言要求旅游者具備一定的歷史文化知識和較強的感悟能力,具備理解歷史事件和人物的基本素質。然而這兩者之間的距離又要通過旅游媒介(包括旅游中間商、導游服務、目的地居民等)去彌合。旅游媒介作用發揮的好壞直接影響旅游者的體驗質量,動態體驗環節的不足又與體驗經濟時代的消費特征相抵觸。

        (三)旅游產品形式和游客體驗本質

        歷史文化名城的資源稟賦決定了它的旅游產品形式。歷史文化名城旅游核心產品可以歸納為以下幾種類型:博物館類、陵墓類、名人故居、節事類(慶典事件、仿古模擬)、古代建筑、宗教類(宗教建筑、禮儀慶典)等。這種產品形式強調文化性、歷史性和知識性。游客體驗的本質為“過程消費”而非“結果消費”,體驗的核心精神表現為以互動參與式取代單項溝通式。某種程度而言,游客也是“生產者”而非單純“消費者”。體驗經濟時代,游客趨向于追求個性化的產品、服務和自身的“沉浸”和愉悅,這種不和諧關系如圖1所示。

        三、歷史文化名城旅游發展優化的理論依據

        (一)系統論原理

        所謂的系統論是指以一般系統為研究對象的科學理論,也成一般系統論。一般系統論將系統定義為:由若干個要素以一定結構形式聯結構成的具有某種功能的有機整體。在這個定義中包括了系統、要素、結構、功能4個概念,表明了要素與要素,要素與系統,系統與環境三方面的關系。系統論認為系統可以定義為相互作用著的若干要素的復合體,系統往往是一個多極的、多層次的復雜結構。一個大系統一般可以分為若干個子系統,子系統又可分為多個亞子系統,而亞子系統可以再分。現代系統論的出發點在于運用科學方法尋求系統的最優化,使整個系統的功能大于各子系統的功能總和[4]。

        (二)體驗經濟理論

        體驗經濟及其內涵前面已經有所闡釋,此處不再贅述。目前國內有關體驗經濟和旅游業發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體驗經濟背景下的特種旅游開發、景區管理模式創新、旅游產品設計等領域[5-7]。這些研究成果對于歷史文化名城旅游的發展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三)和諧理論

        和諧理論的核心強調“以人為本”和“可持續發展”。自構建和諧社會戰略提出以來,越來越多的專家學者意識到了旅游業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重要作用和價值,并提出了實現和諧旅游發展的相關建議[8]。旅游業以其綜合性強、關聯度高、影響力大等特點成為我國構建和諧社會不可或缺的動力產業之一。和諧理論指導下的旅游發展強調“人地和諧”,即旅游者和目的地之間的和諧;“人態和諧”,即旅游者之間、旅游者和目的地居民的和諧;“人企和諧”,則指旅游者和經營者之間的和諧相處,利益共贏。和諧理論應用于旅游發展的實踐,可以歸納為和諧的發展目標、和諧的經營理念、和諧的旅游環境以及和諧的消費意識。

        四、歷史文化名城旅游發展優化模式

        (一)歷史文化名城旅游系統的結構

        歷史文化名城旅游系統的最基本構成是需求子系統和供給子系統。需求子系統主要構成要素是旅游者,具體涉及旅游者的欲望、動機、需求、偏好、選擇、決策和評價內容;供給子系統則包括核心吸引物(文物、遺址遺跡、歷史事件、人物等)、交通、市場營銷、信息流和旅游服務等。旅游影響(效應)具有雙向性,無論是經濟、社會還是文化效應都會直接或間接地影響歷史文化名城旅游的需求和供給子系統。旅游環境作為支持系統包括自然和人文兩方面,人文環境則囊括了政治、經濟、文化、軍事等領域。

        (二)歷史文化名城旅游發展的優化

        鑒于歷史文化名城旅游系統的構成,其發展優化主要表現在對供給子系統的優化方面。歷史文化名城旅游發展是旅游者以文物、歷史事件等為主要吸引物的城市旅游體驗活動。旅游體驗主要是游客以“三求”為出發點,通過體驗過程的“三性”來達到“三感” 的目標。所謂“三求”即求解脫、求補償、求刺激;“三性”即可感知性、可參與性、可理解性;“三感”即新鮮感、親切感和滿足感。

        1.開發理念優化:突出“三求”,有所選擇

        首先,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考慮將有些資源實行“保護”和“開發”相對分離。即不宜開發的旅游資源暫且不開發,以保護為主,謀求長遠利益。對于旅游開發價值高的資源進行科學開發,滿足旅游者的審美愉悅需求。其次,在開發理念上強化旅游者旅游體驗的內涵,改變以往資源導向型的旅游開發模式,變“資源導向型”為“資源依托型”。依托于適宜開發的歷史文化資源,突出旅游者“求解脫、求補償、求刺激”的本源旅游體驗要求,在文物保護的前提下進行合理的旅游開發。

        2.產品設計優化:注重“三性”,不斷創新

        比較而言,歷史文化名城旅游產品有其自身的特點:知識性、歷史性和文化性。歷史文化名城旅游產品蘊含大量的知識背景,旅游者自身的知識素養會直接影響旅游體驗的質量;并且,以文物為主體的旅游產品往往存在于非自然的歷史時期,如遺址遺跡、古代建筑設施、歷史事件和人物都凝結了后人對歷史的詮釋和感悟;關注旅游體驗的“三性”,即可感知性、可參與性、可理解性,不斷創新,利用高新技術全方位展示歷史文化內涵,是歷史文化名城旅游產品設計的根本所在。

        3.旅游服務優化:追求“三感”,以人為本

        旅游服務滲透于游客體驗的每個環節,它包括旅游接待的硬件設施,旅游宣傳促銷和目的地的接待服務等。“以人為本”,為旅游者營造新鮮感、親切感和滿足感,從而實現旅游者效益的最大化是旅游服務的核心。

        五、西安城市旅游發展優化

        (一)西安的旅游資源賦存及旅游業發展現狀

        西安市轄9區4縣,在9983平方千米的地域范圍,巍峨陡峻、群峰競秀的秦嶺山地與坦蕩舒展、平疇沃野的渭河平原界限分明,構成了西安市的基本地貌。西安市自然旅游資源規模體量大、種類較為齊全,擁有3個主類(缺少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資源分類、調查與評價》國標中的天象與氣候景觀主類)、16個基本類型,共67處資源單體;與自然旅游資源相比,西安市人文旅游資源地位更加突出,全市共有人文旅游資源單體2 081個,占到全部旅游資源的969%,涵蓋了4大主類、14個亞類和79個基本類型。可以看出,西安市的旅游資源非常豐富,并以人文旅游資源為主體,其中建筑與設施、遺址遺跡等文物類旅游資源為西安旅游資源的核心。

        豐富的旅游資源不能反映在旅游業的發展規模和效益指標上。西安雖然是首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和首批“中國優秀旅游城市”成員,擁有豐富的旅游資源,尤其是人文旅游資源數量多、規模大、品位高、分布廣,被譽為中國的“天然歷史博物館”。西安的國際旅游收入和其他城市相比處于很大劣勢,在全國排名曾一度降至17名。體驗經濟的來臨,對西安旅游業的發展提出新的挑戰,充分利用優勢的文物旅游資源,在弘揚中華文化的同時促進旅游業的可持續發展就具有了現實意義。

        (二)西安旅游發展優化的具體構想

        1.優化資源開發理念:有所選擇,強化體驗

        中國歷史文化名城產生、存在的重要原因是為了保護這些城市所賦存的文物以及具有歷史價值和革命意義的資源。歷史文化名城旅游開發,要樹立“有所選擇、注重體驗”的理念。不是所有的歷史遺存都要開發,也不是所有的文物資源都適合旅游開發。進行旅游開發的歷史文化資源應盡可能具有相對高的審美愉悅價值,盡可能符合旅游者的體驗要求。西安作為典型的歷史文化名城雖然旅游資源賦存數量多、品位高。但不能追求“高開發利用率”,而是有所選擇、走資源開發內涵式發展的道路。西安人文旅游資源中比重很大的遺址遺跡和建筑與設施類旅游資源,可以選擇性滯后開發或者不開發。

        2.旅游產品優化:細分市場、活力精品

        西安旅游產品功能結構相對單一是長期以來旅游學術界關注的問題。西安旅游產品在設計上應有所區別,突出重點。針對一般國際旅游者特點,突出觀光旅游、體驗旅游產品。激發他們對中國歷史文化的濃厚興趣,提升西安旅游的國際品牌知名度;其中重點進行秦始皇兵馬俑及其周邊環境的整治和配套,增強參與性、提高感悟性。如博物館內分設體驗區(相關知識競答、仿陶俑燒制、電腦游戲仿真等)。對國內游客,則融觀光、文物、體驗、商務會展等旅游產品為一體,深度挖掘文化內涵,展示西安周、秦、漢、唐文化和現代都市文化;對省內游客,重點依托關中平原向秦嶺山地過渡地帶的自然旅游資源,打造休閑度假、生態旅游、鄉村旅游等產品形式。提升自然旅游資源的開發利用程度和影響力。

        3.旅游服務和市場營銷優化:追求人性化

        旅游服務的對象是旅游者,而不同國家或地區的旅游者又會因不同的文化背景而呈現出不同的特點。這就要求旅游服務要具有“個性化”,追求“人性化”。西安可以借鑒歐洲很多旅游城市,在火車站、飛機場、港口等旅游者集散中心設立游客信息中心(Tourist Information),提供涉及主要客源市場語言的旅游宣傳冊、地圖和旅游專線的票務服務。再加上免費的人工幫助,使旅游者體驗到親切感和滿足感。歷史文化名城旅游市場營銷在客源地的保持和開拓、市場營銷渠道的選擇、經銷商的選擇都有自己的特色。針對國際市場:突出西安作為“秦俑故鄉、絲路起點、東方古都”的城市旅游形象;國內市場:突出西安“西部最佳、中國立體博物館”等城市旅游形象;省內市場:強化“古城新貌、休閑度假、生態旅游”等旅游形象。可以通過文化傳媒、大型節事活動、巡回展覽、名人效應等多種途徑來加強宣傳促銷力度。

        4.旅游環境和旅游效應優化:和諧發展

        歷史文化名城旅游環境包括社會、經濟、文化和生態環境。旅游環境系統更多地強調西安作為旅游城市所應具備的有利于游客更好感知西安的通道。該系統的優化存在于歷史文化名城旅游各利益相關者之間的耦合,或者說是利益的博弈。最終達到旅游者和城市資源之間的和諧;旅游者和社區居民的和諧;旅游者與城市生態環境的和諧。旅游影響系統則具有雙向性:即針對旅游者又對歷史文化名城本身;既有正面影響,又有負面影響。如何強化西安作為歷史文化名城對旅游者的正面影響,同時減小旅游者對西安的負面影響也值得探討。

        六、結論

        歷史文化名城不僅是具有特殊價值和意義的城市,同時又是極具代表性的歷史文化承載物。它在不斷滿足國內外旅游者需要的同時還要肩負歷史文物保護的重任。體驗經濟與歷史文化名城旅游的不和諧體現在文物保護和旅游開發、資源稟賦和體驗經濟內涵、以及旅游產品形式和游客體驗本質的不和諧三個方面。歷史文化名城旅游系統最基本構成是需求子系統和供給子系統,其發展優化主要表現在對供給子系統的優化方面。其中開發理念優化要突出“三求”、有所選擇;產品設計優化注重“三性”、不斷創新;旅游服務優化追求“三感”、以人為本;西安作為典型的歷史文化名城,旅游資源非常豐富,并以人文旅游資源為主體,〖JP+1〗其中建筑與設施、遺址遺跡等文物類旅游資源為西安旅游資源的核心。為適應體驗經濟的本質要求,西安旅游應在旅游資源開發理念上有所選擇、強化體驗;旅游產品上細分市場、活力精品;旅游服務和市場營銷領域追求人性化、體現個性化;旅游環境和旅游效應系統平衡博弈、和諧發展。

        參考文獻 

        [1]中國國家歷史文化名城[EB/OL].[2008-04-22].gjgy.com/chinawhmc.html.

        [2]B.Joseph PineⅡ,James H. Gilmore. The Experience Economy[M].New York: Harvard Business School Press,Boston,Massachusetts. 1999.

        [3]陳興,“體驗經濟”背景下基于人類學視角的我國“旅游體驗”研究[D].四川師范大學旅游學院,2006.

        [4]馬建華. 系統科學及其在地理學中的應用[M].北京:科學出版社,2003.

        [5]劉敏,石學勇. 體驗經濟與內蒙古特種旅游開發[J].干旱區資源與環境,2004,18(5):128-131.

        [6]李曉琴. 體驗經濟時代下旅游項目設計與實證研究[J].人文地理,2007(3):69-72.

        第4篇:文物保護典型案例范文

        解約的具體細節尚不清楚。但根據媒體的報道,我們大致掌握幾個事實:第一,當年星巴克是應故宮邀請進駐的;第二,星巴克與故宮是提前解約的;第三,解約的理由,是故宮要求星巴克取消自己的商業標記,星巴克作為一個國際知名企業,則不愿意“隱姓埋名”地經營。當然,解約的大背景路人皆知:許多中國人認為故宮是中國文化的核心地帶,容不得外來文化的侵入,進而前一段形成了媒體“惡炒星巴克”的浪潮。

        這一事件,可謂全球化所引起的文化沖突的一個典型案例,我對故宮的看法非常保守:故宮是文物保護單位,不是旅游景點。文物古跡,保護為主,要開放也只能有限開放,一天接待十一萬人,古跡還怎么保護?從保護的角度看,故宮里面不應該有固定的餐飲設置,最多在指定地點,以保證基本沒有垃圾污染為前提,設置幾個出售飲料的車。

        但是,故宮并沒有這樣做,而是設置了許多餐飲點。如果設置了餐飲點,為什么星巴克不能來呢?老實說,星巴克的經營已經形成了獨特的風格,干凈方便,垃圾污染較少。趕走了星巴克,故宮自己要發展特色的餐飲供應,“御膳小吃將成為最近研發的重點”,“開發有故宮特色的文化產品……已達500余件,計劃明年達到1000件”等等。這些國粹真在故宮里擺開,難道不會比星巴克更污染環境嗎?你能想象人山人海端著小吃、盒飯的情景嗎?

        不過,從星巴克方面看,也犯了一系列的錯誤。本來,像星巴克這樣的跨國公司有良好的經營傳統,非常善于處理公共關系。但是,迄今為止,跨國公司在中國的戰略,還是重視上層不重視下層,喜歡和政府和大企業打交道,不太顧及老百姓的感情,不懂得在中國搞公共關系。觸犯老百姓的感情,自然生意不好做。

        舉例而言,星巴克進故宮,完全可以成為星巴克在中國的核心品牌。關鍵是,你要懂中國的文化、歷史、社會和中國人的感情。首先,要放下自己“國際知名企業”的架子,把自己打扮成現在的馬可•波羅,帶著對中國文化的愛戴和景仰來進駐。誰說故宮裝不下星巴克?從明末開始,許多西方傳教士進出宮廷,清朝前期,傳教士的影響更大,在天文歷法等領域出任要職。在全球化的時代,我們怎么會忘記一個基本事實:紫禁城就曾經是中外文化交流的前沿。

        第5篇:文物保護典型案例范文

        關鍵詞:舟山普陀山 申遺 申遺標準 申遺之路 對比研究

        中圖分類號是:G127 文獻標識碼:A

        “海隅一舟,文脈邈古,學府叢立,后人為傲。”舟山――這顆鑲嵌在東海之上的璀璨明珠,自古以來就以“海上仙境”而為人所熟知。然而就是這個歷史底蘊深厚、為人所津津樂道的“海上仙境”,卻數次與世界文化遺產失之交臂,實在令人扼腕。雄關漫道真如鐵,而今邁步從頭越。我們秉承著孔子“見賢思齊焉”的學習精神,向已經成功申請世界文化遺產的“前輩”們取經,不斷挖掘自身文化潛力,拓寬發展渠道,向世人展示舟山所蘊含的獨特歷史文化價值及其在人類整個歷史文化演進過程中所發揮的功能和影響。

        筆者將從與時俱進的申遺標準、舟山?普陀山與已成功申遺的案例進行對比分析等方面進行調查研究。

        一、與時俱進的申遺標準

        申遺成功后不僅為當地帶來不可限量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還有環境效益,有益于當地社會發展的福利更是源源不斷。因此,申報世界遺產一直以來都是國內外高度關注的一個話題。近年來,由于各國申報世界遺產的競爭日益激烈,申遺標準也是水漲船高,日漸嚴苛。為了能在申遺之路上少走彎路,必須“對癥下藥”。

        世界遺產是指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世界遺產委員會確認的人類罕見的、目前無法替代的財富,是全人類公認的具有突出意義和普遍價值的文物古跡及自然景觀。世界遺產分為世界文化遺產、世界文化景觀遺產、世界文化與自然雙重遺產、世界自然遺產4類。《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中規定:

        “文化遺產”是指從歷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建筑物、碑雕和碑畫、具有考古性質成份或結構、銘文、窟洞以及聯合體;從歷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在建筑式樣、分布均勻或與環境景色結合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單立或連接的建筑群;從歷史、審美、人種學或人類學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人類工程或自然與人聯合工程以及考古地址等地方。

        “文化景觀遺產”是世界遺產中的一種類型,是指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世界遺產委員會確認的人罕見的、目前無法替代的文化景觀,是全人類公認的具有突出意義和普遍價值的“自然和人類的共同作品”。

        “自然遺產”是指從審美或科學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由物質和生物結構或這類結構群組成的自然面貌;從科學或保護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地質和自然地理結構以及明確劃為受威脅的動物和植物生境區;從科學、保護或自然美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天然名勝或明確劃分的自然區域。

        “文化與自然雙重遺產”又名復合遺產,是同時具備自然遺產與文化遺產兩種條件者。早期復合遺產的登錄名單當中,有先被登錄為自然遺產或文化遺產,之后也被評價為另一種遺產,因而成為復合遺產。依據世界遺產公約之主旨,復合遺產是指兼具自然與文化之美的代表。

        世界遺產種類繁多,每一種遺產都有其具體的標準,我們要明確其定位,避免走彎路。因此,在認真學習有關世界遺產申報標準的基礎上,科學確定舟山申報遺產的種類顯得尤為重要。

        二、舟山普陀山與杭州西湖之對比

        杭州西湖作為文化景觀類型遺產于2011年成功入錄世界文化景觀遺產。通過世界遺產價值專題研究、世界遺產突出普遍價值評定標準分析,以及世界范圍同類遺產的對比分析,“杭州西湖文化景觀”的突出普遍價值體現為:是“中國山水美學”景觀設計最經典的作品,在9-20世紀世界景觀設計史和東方文化交流史上擁有杰出、重要的地位和持久、廣泛的影響,是文化含量特別厚重的“東方文化名湖”,是世界獨具一格的文化景觀。“杭州西湖文化景觀”的價值承載要素為分布于3 322.88hm2范圍內的西湖自然山水、“三面云山一面城”的城湖空間特征、“兩堤三島”景觀格局、“西湖十景”題名景觀、西湖文化史跡、西湖特色植物6大要素,具有高度的真實性和完整性。[1]

        “以山而兼湖之勝,則推西湖;以山而兼海之勝,當推普陀”。如果說西湖是中國古典山水美學結合的典范,那么普陀山無愧為“山海”相得益彰的絕境。普陀山自古以來就被奉為“海天佛國”,是觀音菩薩的道場。享此盛譽除了因為當地濃厚的佛教歷史文化底蘊之外,廣袤無垠的大海也為它蒙上了一層神秘的面紗。“海中紫霧蓬萊島,安期子喬去何早”。虛無縹緲的人間仙境無疑增添了佛教的空靈之感。普陀山山小、谷小,綽約多姿的海岸景觀皆以精巧取勝。歷史上的寺、庵、蓬以追求觀音文化為目的,“巧于布置,因山就勢”,皆以相應的尺度融入自然,不露聲色中深諳中國古典山水美學原理。普陀山風景名勝區作為佛教圣地,最盛時有82座寺庵,128處茅篷,僧尼達4000余人。普陀山的得名源于佛典。自唐代佛教傳入本山后,歷宋、元、明、清直至今日,千余年間,雖然幾經滄桑劫難,但屢廢屢興,逐漸形成了現在別具一格、底蘊深厚的普陀山佛教文化。普陀山寺院建筑是明、清時期的典型作品,是我國古代建筑技術與建筑藝術發展到最成熟階段的產物。建筑群利用山間盆地的特色而呈下沉式之布局,因山就勢,曲徑通幽,含而不露,最具深山古剎的意趣。其中普濟寺、法雨寺、慧濟寺三大寺規模宏大、建筑講究,代表了普陀山佛寺的文化特征,是中國清初寺廟建筑群的典型。其中普濟、法雨兩寺是現存江南最大的清代皇家式建筑群。普陀山文化景觀價值要素為深山古寺充分利用了普陀山優越的風景地貌,因地制宜地造就了肅穆的宗教空間和絢麗多姿的園林空間,并依托其得天獨厚的浩渺海景烘托渲染了佛教空靈深遠之意境,具有高度真實性和完整性。因此普陀山是了解中國古典佛教寺廟的重要窗口,是歷代佛教文化變遷的見證,是當之無愧的“自然與人文完美結合的典范”。

        三、舟山普陀山與山西五臺山之比較

        同樣位列佛教四大名山,五臺山是中國第一個成功以文化景觀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案例。保護和延續遺產地核心價值的具體手段是保護價值載體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遺產中心給予五臺山真實性、完整性的綜合評價是:景觀的視覺完整性取決于山景和森林的保存,以便使不可分割的寺廟和山岳能與相關聯的宗教完美共生……所有的特征比如寺廟群 、體現文化交流的特有建筑、建筑與山體景觀的關系、西北部的森林美景朝圣線路和寺廟內的藝術杰作,都清楚地反映了遺產地的突出普遍價值。而保護這種價值則首先要認識到其價值載體區別于單純自然或文化遺產的兩個重要特征:其一是非單純文物建筑性,它是建筑群與山林環境的共生體;其二單純物質性,它是山寺與“活著”的佛教文化的共生體,是山、林、寺、田、佛、眾的共生體。[2]

        認識到這兩個重要特征之后,我們可以對優化普陀山管理系統進行反思。對于非單純文物建筑性方面,要求佛教寺廟建筑群與山、海、田、林等自然要素整合保護。在現有普陀當地保護框架下,主要有“文物保護規劃”及“風景名勝區規劃”兩種法定規劃(以下簡稱“”)作為支撐,分別由文物局系統和建設部系統組織編制。由于社會發展的局限性,文物局系統主要側重在寺廟建筑本身等物質性遺產保護上,文物保護規劃很難在大范圍內觸碰環境保護。所幸,風景名勝區規劃上,普陀當地在自然環境要素保護和社區協調方面已積累大量經驗。所以,普陀山當務之急是在“”的基礎上,重新制定針對普陀文化景觀價值的保護管理規章制度。

        在非單純物質性方面,集中體現在生生不息的活態遺產上。在普陀山文化景觀遺產的保護中,除了寺廟、海景、摩崖石刻、山林等物質性遺存之外,還有一些活態的遺產需要我們去挖掘、守護。如滲透在佛教活動中宗教文化內涵的延續;如何面對日益浮躁的社會風氣與佛家清凈的矛盾;如何管理寺廟、山林、民居之間的關系等等。持續性文化景觀強調的是,“它在當地與傳統生活方式相聯系的社會中,保持一種積極的社會作用,而且其自身演變過程仍在進行之中,同時又展示了歷史上其演變發展的物證。”由此可見,文化景觀遺產有別于凝固在歷史某個時段的文物遺產,它是一種不斷進化、不斷吸收新鮮血液的遺產,時展的印記若隱若現。普陀山文化景觀遺產與當地自然人文等外在因素天長日久的磨合下,日益顯現出物質文化遺產在現代社會的光芒。當然,這種不斷進化、更新的尺度是應該受到嚴格的監測和控制的,這也成為文化景觀保護面臨的一大難題。但是我們不能因噎廢食,既要正視文化的發展,又要將這種變化界定在可控制的范內,以便從管理上予以適度的干預,使文化景觀價值隨著時代的發展不變質地延續傳承下去。

        四、結束語

        舟山普陀山申報世界文化景觀遺產之路任重而道遠。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文化景觀遺產是人與自然不斷相互作用的產物。在任何時刻,我們都不能割裂人與自然、物質與非物質之間的關系,而如何維持雙方的關系使之達到一種和諧穩定的平衡狀態,則是我們要追求的目標。

        參考文獻:

        第6篇:文物保護典型案例范文

        【關鍵字】古舊建筑;改造再利用;模式

        古舊建筑是指那些年代比較久遠(50年以上),具有一定文化保存價值,至今保留下來的全部或部分建筑物。一般包括兩種,一種是具有時代意義的普通建筑,如住宅、工業廠房;另一種則是文物建筑及具有保存價值的特殊建筑。在西歐,建造年代大于40年的建筑在法規上都需要得到保護,中國歷史悠久,各個年代的建筑物數不勝數。隨著城市擴張,大面積拆除舊城建新城,舍舊建筑保建設的現象屢禁不止。本文將從古舊建筑保護欲在利用角度,借鑒國外的一些好的做法,提出了我國在這方面遵循的原則和采取的措施,以供參考。

        1 研究現狀

        目前對舊城古舊建筑改造的研究仍處于起步階段,但已引起了國內外學術界的重視,圍繞著城市古建筑的歷史價值、再利用等方面的研究有不少相關的論著資料。

        已有很多學者從政治、經濟、城市發展等方面對古舊建筑保護欲在利用進行研究,代表學者有朱祖希的《北京城-營國之最》、史明正的《走向近代的北京城:城市建設與社會變革》、辛慧琴的《意大利古舊建筑保護及改造再利用淺析》等,從歷史文化角度對古建筑改造與保護進行剖析。基于古舊建筑的再利用角度有不少研究,在保留其重要歷史、建筑和文化價值特征的同時實現有效地利用,這一轉化的行為或過程稱為“改造再利用”。清華大學的吳良鏞在《北京舊城與菊兒胡同》提出,城市內在的發展規律,順應城市之肌理,在可持續發展基礎上,探求城市的更新與發展。姜華、張京祥在“從回憶到回歸一一城市更新中的文化解讀與傳承”一文中對城隍廟建筑的形態尺度、外形風格、裝飾材料類型、色彩等改造再利用進行了肯定。清華大學學者在《世界建筑》期刊上發表“建筑的再利用”,認為工業文明后大量建筑遭廢棄或推到重建,這不是戰爭的原因也不是自然的原因,而是經濟的原因。東南大學學者王建國早在2001年就在《時代建筑》上以“關于產業類歷史建筑和地段的保護性利用”為題指出“拆毀廢棄和改造再利用是兩種不同的命運”,呼吁對有價值的產業類歷史建筑開展搶救式專題研究,首次對國內產業類歷史建筑策略和方式進行了研究。

        西方國家在古舊建筑改造時,不僅注重舊建筑的保護利用,也對大型的舊住宅、舊工業廠房重建保護利用有了很深入的研究。肯尼斯.鮑威爾在《舊建筑改建和重建》一書中詳細地研究了古舊建筑的更新和再利用問題,充分肯定了古舊建筑再利用的必要性及價值,并預言這必將成為建筑業開拓的新領域。[1]美國景觀大師勞倫斯 哈普林提出“建筑再循環理論”,不同于簡單的修復,再循環是功能上的變動,重新調整建筑內部空間被人們接受。

        2 古舊建筑保護再利用實踐

        在國外,探索古舊建筑的保護及利用改造這一領域在理論與實踐上都已有百年的積淀,有一套從法規到技術、從理論到施工的完整體系。

        在歐洲,古舊建筑保護與改造方面,從15世紀的文藝復興,文物建筑的修復和保護就成為一門專業科學,至今已有六百年歷史。意大利文物古跡豐富而其保護方式和技術又處于西方的領先地位,一些有影響的保護組織和宣言也多出自于這里,1919年保護歷史文物古跡國際聯合組織、《威尼斯》、古城和古建筑保護的機構有70%設在意大利。經歷了一個由單體古跡保護到保護古跡所處環境、歷史街區,進而擴大到保護歷史古城的發展過程。[2]1933年國際現代建筑協會在雅典宣言中提出了有歷史價值的建筑和地區的保護問題,這是城市規劃方面第一個國際公認的綱領性文件。1964年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ICOMOS)在威尼斯通過了《國際古跡保護與修復》。 這是第一個國際性的由建筑師和文物保護專家提出的以建筑遺產保護為題的條例,也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處理國際文化遺產事務的準則。從此世界各國都陸續開始關注建筑遺產的保護問題。上世紀70年代的石油危機喚起了人們的環保意識,保護人士認為摧毀無異于浪費,而到80至90年代,古舊建筑保護已成為西方建筑界的主要問題。[3]

        在我國對于古舊建筑的保護改造,還處于剛剛起步的階段。解放初期,為了發展大力修建新城,同時也大面積的拆除古舊建筑,滿足城市的發展速度。在這期間,有許多遺跡慘遭拆遷,例如北京的和故居,還有差一點遭拆遷的梁思成林徽因故居。在其他城市也有相似的例子,如河北承德蟠桃宮的拆遷。全國范圍內因為個中原因被拆遷的古舊建筑不計其數,由于古舊建筑的不可逆性,損失不可估量。但是,隨著國家對古舊建筑價值的重新認識,慢慢開始有了保護意識,開始重視對遺產、故居、古舊建筑的保護改造利用,陸續頒布了許多保護條例。1998年至2003年,北京市政府先后制定并公布了《25片歷史文化保護區保護規劃》、《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北京皇城保護規劃》等。2005年1月,國務院通過《北京城市總體規劃》,規定了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原則、舊城整體保護、舊城的保護與復興、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優秀近代建筑的保護、歷史文化保護區的保護、市域歷史文化資源的保護與機制保障等具體內容。[11]其他城市政府也在力求保護和充分利用古舊建筑的歷史價值。[4]

        3 我國古舊建筑改造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在我國,古舊建筑的保護雖然已經上升到日程上,但是仍然存在一些問題。

        3.1 重改造,輕保護

        作為歷史文化遺存,文物的特殊性就在于它是不可再生的歷史文化載體,要把它保存下來就得占據一定的空間,同時需要花費不少的財力,所以在許多地方當城市改造與文物保護發生矛盾時,采取的做法往往是重改造輕保護。[4]例如1993年,青海省機械廳將西寧市大通街北端明代古城墻撤除。在杭州市的舊城改造中,由于采取的是“以路帶房,以房補路,路房結合,綜合開發”的舊城改造方針,以贏利為目的的商業運作方式,最終也只能以犧牲舊建筑為代價來換取城市建設的發展。在桂林的大規模城市改造中,同樣出現了大量撤除唐宋古城墻,毀壞文物遺存事件。這些類似的問題在全國各地不勝枚舉。

        3.2 重保護,輕協調

        在城市改造過程中,有些文物遺存是被保護下來了,但周圍環境卻遭到完全破壞。特別是歷史街區和革命遺址,它需要一定的歷史環境和歷史背景物作參照才能反映出歷史風貌,烘托特定的歷史氣氛。但是,城市改造留給我們太多遺憾,諸如北京、杭州等歷史文化名城的改造中,許多老街區和文物遺址周圍的拆除,使遺留百年甚至上千年的歷史文化環境毀于一旦,留下孤零零的文物遺址與現代建筑格格不入,遺存文物建筑倒顯得多余。如桂林的解放西路和太平路在抗戰時期曾是享譽桂林抗戰文化城和國統區的“書店街”、“文化街”,表現出較濃厚的文化氣息,這一帶一直是桂林的文化中心,但隨著城市建設和改造,往日的書店門面早已被拆除,取而代之的是現代高樓大廈,已完全沒有了昔日的文化氣氛。剩下的《救亡日報》舊址也已是孤盞難明。[5]另外,有些地方政府為了創造更好的經濟效益,充分利用文物遺址所在的黃金地帶,修建些與文物舊址極不相稱的現代娛樂性設施,結果使文物舊址的環境破壞性更大。

        4 古舊建筑改造再利用的措施、原則

        4.1 措施

        4.1.1 保護再利用是古舊建筑改造的出發點

        在解決古舊建筑保護利用問題上,做到尊重歷史是第一位的,同時還要深刻認識古舊建筑是城市的真正財富,哪怕只是一段墻體都彌足珍貴。古舊建筑的再利用并非是對其簡單修繕,應該在體現原建筑的歷史價值和文化價值基礎上,表現其所根植的文化土壤,對一座建筑的新功能、新用途的開發涉及到已有象征體系存在與否。除此之外,還需開發古舊建筑的新功能、新資源,為今所用。如北京元大都城墻遺址公園可以說是一個成功的范例,在修舊如舊的基礎上展示給人們的是昔日文化與文明。它成功之處在于保留舊有遺跡,實行重點整修,解決了新功能對古遺址的要求。

        4.1.2 有效的組織是古舊建筑改造成功的關鍵

        一座古舊建筑的改造與再利用是個系統工程,需要各方面的有機配合,政府相關部門、設計部門、施工方、監督方,甚至城市規劃部門和周邊群眾構建一個有效的組織,才能保證古舊建筑的改造質量。修復包括許多方面,需要實施很多技術、修復所需材料的生產、建筑工地的行政、財務、執行管理方法、結果的質量控制等等。既要有足夠的建筑領域上的知識積淀,又要有深厚的保存修復領域的理論和實踐準備。

        4.1.3 準確的建筑價值定位是選擇改造方法的起點

        不同性質的古舊建筑存在的價值不同,改造方法有所差別。一是以研究價值為主的建筑遺產,其保存價值在于建筑物本身,而與其地址無關。這些建筑或者本身在歷史上并沒有什么特別之處,只是歷經歲月滄桑幸存而“物以稀為貴”,或者為某時代的典型做法代表而受到重視,或有違時代通例值得探討其中因緣。此類建筑原則上應當停止使用而“收藏”起來以免損傷。其留存價值在“物”而不在“址”,因此可以搬遷。二是對于那些主要是歷史人物或事件的紀念性建筑遺產,它們大多具有強烈的象征意義。這一類建筑多需就地保存才有意義,保持原來的大致風貌,甚至只保存其中一部分都不影響其紀念功能。三是那些年代久遠的具有一定使用功能的,長期處在城市中心位置代表著城市變遷符號的普通老舊住宅,他們已經成為城市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6]如北京舊城區的古老住宅,如胡同、四合院等,這些有一定使用價值的建筑或者地標,在進行內部功能改進的同時,對外觀加以修繕以與周圍環境相匹配,使之完成所在城市和區域的歷史功能。

        4.2 古舊建筑改造與再利用的原則

        4.2.1 零星修繕與整體環境保護相結合

        相對于最初對被保護建筑物本身進行修修補補的狀況,逐漸認識到須將文物建筑周圍的建筑環境及自然環境,包括花草樹木甚至是民俗等相協調,盡可能地不失原有特色。同時,對一些城市不僅要保護局部,有必要考慮其原有總體布局,盡可能保存原有城市設計的整體格局。

        4.2.2 新舊地區,區別對待

        在城市總體規劃上,劃分新舊地區,各以不同方式進行規劃,這是較為普遍的做法。如西德如慕尼黑,新區設法躲開老城向東南方向發展;漢諾威城原準備將高層辦公樓興建在市中心僅存的歷史建筑附近,最后也將他改在舊城邊緣,以免妨礙舊城。在舊城中,也要以文物建筑的價值與完整的程度,分區區別對待。[7]對舊城的保護不能單純消極地維護舊城的建筑藝術環境,而應當積極地就舊城的多種功能要求進行綜合全面規劃。

        4.2.3 建筑規劃設計遵循因地制宜與發揮創造

        不同城市及其古舊建筑歷史地理條件千差萬別,規劃設計并無成規,貴在因地制宜和發揮創造。建筑師的作品表現在能否做到與環境相匹配,巧于構思與經營,使改造后的古舊建筑既有新意活力,又不失傳統特色。如法國大革命沖毀的巴斯底獄早已蕩然無存,城市建設者別有用心地用不同色彩的石塊在道路上標出巴斯底獄建筑基線。對照存在“巴黎城市歷史博物館”的巴斯底獄模型,仿佛有意讓人重溫偉大的法國革命史。[8]根據不同建筑形態采用不同的改建方式以達到理想效果,如美國哥倫比亞市科學與工業中心的“并置式”改建、西班牙酒文化博物館的“嵌入式”改建、德國圣.瑪利亞教堂的“內隱式”改建以及德國的圣.伊利亞斯教堂的“共生式”改建、匈牙利布達佩斯多層住宅的“整合式”改建。這些舊建筑不同形式的改建擴建及再利用都達到了城市空間要求與建筑形態保有的結合。[9]

        4.2.4 修舊如舊與以新補舊

        對于某些古舊建筑,原則上是不能完全按原樣重建的,即使外表相同也失去了它的情感價值、歷史價值。但對那些在城市的歷史上有一定承載作用的古舊建筑最好采用“修舊如舊”的模式,這些建筑在戰爭中或者其他的災難中被部分破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利用現代技術對外表或者內里進行修補,盡力保持舊有的風貌,這種模式,對施工用材及工藝上很有要求,只有這樣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對歷史街區的文脈延續起到積極作用。

        而對于有些古舊建筑主要是想讓它生命周期延續,或者發揮它的新作用,一般采取“以新補舊”模式。這種手法是以舊的體量為基礎,增加新元素,同時與舊元素形成一種既協調又對比的關系。[10]一是為了補齊原有古舊建筑已經缺失或者無法修復的部分,比如屋面門窗;另是為了滿足新的功能而加入的部分,比如陽臺等。新的元素插入到舊的形體當中時,往往以新材料、新技術,以及簡潔輕巧的體例,來反襯舊元素的歷史感、滄桑感,以及厚重粗糙的質感。在插入新元素時,同樣需要遵循“可逆性”、“可識別性”和“可讀性”的原則。

        5 古舊建筑改造的建議

        5.1 加強古舊建筑改造的教學與研究

        古舊建筑長期遭受摧殘與破壞,主要是我們對這類建筑的價值認識相對薄弱,因此,把對古舊建筑的歷史、現狀、再改造等,形成一門科學加以研究是很有必要的。[11]聯合國教科文組織1959年在羅馬設有“國際文物保護與修復研究中心”,除此之外有“國際建筑文物及環境議會”等其他一些國際組織,從事古文物建筑保護的技術研究,對古舊建筑的保護起到了很好的促進作用。為此,應該在大學里設置一門相關學科,教授其理論與技術兩方面的知識。培養既要有足夠的建筑領域上的知識,又要有深度的保存修復領域上的理論和實踐儲備方面的人才。

        5.2 健全法律法規,政府大力支持

        古舊建筑保護需要各級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一是政府對城市建設作總體長遠規劃;二是政府通過大規模宣傳文物保護工作的成就,宣傳相關法律法規,舉辦各種活動,使全社會保護文物的意識明顯提高;三是建立政府主導投資、管理使用單位出資、社會捐助有機結合的機制。

        6 結論

        舊建筑不再被看作一個靜止的物體,而是一個能夠進行新陳代謝的生命體。在其發展過程中只要進行改造并加以利用,同樣可以使它恢復活力。當然,古舊建筑在保護和再利用過程中“改什么”,從建筑形態、建筑類別、文化表征及產權歸屬等方面都給改造帶來了巨大挑戰;“怎么改”改到什么程度,用什么模式去改,改完后是什么效果,需要評價、方案選擇;“誰來改”古舊建筑大部分屬于公有建筑,部分產權歸屬復雜,誰投資、誰受益、誰來改、誰管理等問題需要進一步明確。因此,本文只是研究的一個起點,更為復雜的問題有待進一步研究。

        參考文獻

        [1]肯尼斯.鮑威爾.舊建筑改建和重建(中譯版),大連理工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

        [2]辛慧琴.意大利古舊建筑保護及改造再利用淺析.省略/lunwen_ 589161252/ ,2005,2

        [3]戴志中.周初傳統建筑保護的誤區:從以色列傳統建筑保護引發的思考.華中建筑,1997

        [4]方可,《當代北京舊城更新》,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0年

        [5]楊立彬.舊建筑改造利用案例的分析.山西建筑,2009,(9)

        [6]張振.舊建筑改造更新與利用的理性探索.四川建筑科學研究,2009,10

        [6]揚州市規劃局.古舊建筑的保護性再利用.揚州建筑,2008,12

        [7]丁力揚.從丹麥皇家圖書館看舊建筑改造的新思路.境外建筑,1000-3959(2006)

        [8]楊翔宇.歐洲舊住宅改造實例分析.山西建筑,2005,2

        [9]周衛.歷史建筑保護與再利用.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9年第一版

        [10]彭征.“拆”與“建”之間――古舊建筑保護性再利用,2003,9

        [11]張國鋒.高校舊建筑的更新改造設計與再利用研究.碩士論文,中央美術學院,2010。

        項目編號:

        本文到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資助(編號:10BeJG336)

        第7篇:文物保護典型案例范文

        關鍵詞:風貌建筑,規劃需求 , 矛盾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demand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urban planning, the emergence of a style construction tie up the planning road. How to solve the planning needs and style construction protection, the conflict has become more and more prominent current a problem to be solved.

        Keywords: style construction, planning needs, contradictions

        中圖分類號:F110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一.解決規劃需求和風貌建筑保護的矛盾的一般方法

        解決規劃需求和風貌建筑保護的矛盾的一般方法包括:拆除后異地重建的方法和平移法。對于一般性的風貌建筑而言,可以考慮拆除或拆除后異地重建,但對于那些見證了城市變遷,具有歷史淵源和文化背景的特殊風貌建筑而言,可以考慮采用平移法對其進行保護,進而解決規劃需求和建筑保留的矛盾。

        1.平移技術的基本原理和一般實施步驟

        1.1平移技術的基本原理

        建筑物平移技術是先對建筑物進行整體托換,將建筑物整體荷載置換在一個穩固的大托盤上,同時對建筑物進行補強加固,使之與托盤聯成一體,然后使建筑物與基礎分離,通過移動托盤來達到建筑物移位的目的。這樣僅使托盤受力進行建筑物平移,可以保證建筑物整體結構不受外力,進而保證建筑物結構不受損壞。

        1.2平移技術的一般實施步驟

        1.3結合工程實例,探討風貌建筑的平移技術

        “陶氏舊居”平移工程方案

        工程概況:2008年初,針對天津市市級文物建筑—“陶氏舊居”的保護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二十一條第四款“對不可移動文物進行修繕、保養、遷移,必須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的規定,按照和平區文化和旅游局“切實保護好建筑的真實性”的意見,制定了平移修復實施方案。總體設計思路是將“陶氏住宅”從山西路北側平移至距原址約60米的山西路南側,并進行加固修復;加固修復后,地面以上保留原有建筑面積,并新增設地下室(如圖3.4.1.1-1所示)。

        1.4工程項目的實施方案

        建筑物平移以前的加固

        鑒于該建筑物使用年代久遠,結構整體性較差,故在基礎整體托換前應采用現代修繕加固技術對其進行支撐加固處理,增強墻體的橫向約束,通過內外支撐體系,使建筑物拉結成一個整體。

        平移技術的具體施工步驟

        ①采用高強度等級的鋼筋混凝土基礎和托梁替換原建筑物的磚基礎。

        ②根據現場施工條件、地質勘查資料、建筑物總荷重、結構狀況等情況確定整體水平移位軌道和新址基礎。

        ③采用頂推方式和牽拉方式施加外力,進行建筑物平移,移動過程中必須保證同步。

        ④平移過程中的控制措施包括:上、下軌道板水平誤差及處理措施、整體移位偏位及矯正措施、移位時的監測措施。

        移位后的連接處理

        建筑物整體平移到位后,將行走軌道和托換梁之間的空隙采用C30細石混凝土填補密實。施工中應注意混凝土的澆搗質量,防止新舊混凝土之間產生隔縫。

        其它相關問題及應對措施

        ①采取有效措施切實保護地下管網和往來行人的安全。

        ②架設防護網,保障基礎托換施工人員的安全。

        遺憾的是,“陶氏舊居”平移工程最終因為奧運會之前時間緊迫等種種原因,未能實施。但是,考慮到平移技術在風貌建筑修繕保護方面具有廣闊的市場前景和現實可操作性,我對上海音樂廳平移工程、天津西站平移工程等國內成功案例進行了分析研究。特別是在對天津西站平移工程進行分析研究時,有幸得到了相關設計單位和人員的大力支持,并獲得了第一手資料,使我們在特殊既有建筑的平移技術的研究方面又有了更深一步的認識和提高,也為在以后的實施運用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下面簡要介紹一下天津西站平移工程。

        1.5天津西站平移工程

        工程慨況:天津西站平移工程相對于“陶氏舊居”平移工程在平移過程中增加了對建筑物的整體抬升。

        天津西站建于1909年8月,天津西站主站樓作為有著百年歷史、具有典型德國建筑風格的哥特式歷史風貌建筑,成為天津西站改擴建工程中的重要部分之一。由于它是國內保存較為完整的德國古典風格建筑之一,且為天津市文物保護單位、天津市歷史風貌建筑,其平移更是引起各界的廣泛關注。(如圖:3.4.2.1-1)

        天津西站主站樓為磚木混合結構三層建筑,建筑面積2058平米,占地面積845平米。主站樓坐北朝南,正立面中部前凸,呈凸字形。該樓東西長37.24米,南北寬31.42米,高約18m,其中一層凈高3米,二層大廳凈高10.4米,其他部分5.4米,三層凈高3.6米。建筑總重量約為5500t。一層為半地下結構。房屋中間大廳為四面坡屋頂,其中面向鐵路一側為弧形;兩側耳房為三面坡屋頂,屋面構造為木屋架、粘土平掛舌形瓦。

        根據規劃整體設計的需要(如圖3.4.2.1-2),并經過各種方案的綜合比較,最終決定將天津西站主站樓向東南方向遷移140米(向南135米,向東40米)。 新址周邊路面高程在不斷的改造過程逐步提升,使一層室內地面比廣場現狀路面低30cm,而二層大廳的地面高程與站臺側的室外地面高程相一致,即站臺側建筑物首層基本埋于地下。所以需對該建筑進行整體抬升,約整體頂升2.9米,使之建筑物高程與路面高程相適應。

        1.6工程項目的具體實施

        確定總體施工方案:綜合考慮遷移方案及保護建筑的結構情況以及造價工期等因素,決定采取三維遷移,即先向南平移135米再向東平移40米的平移路線。該方案平移方向與結構的軸線方向基本一致,傳力路線明確,便于計算;可盡快搬離舊址,為鐵路建設提供場地。

        對既有建筑進行全面勘查,包括:基礎刨驗、墻體檢測、樓板檢測、柱的檢測、屋架檢測(如圖3.4.2.2-1 所示)

        采用現代修繕加固技術對既有建筑進行加固處理,具體做法是:

        ①采用橫縱雙肢梁將墻體夾住(如圖3.4.2.2-2所示)。

        ②采用輕型桁架對二樓大廳進行加固處理,增強整體性、提高空間剛度(如圖3.4.2.2-3所示)。

        ③采用鋼抱箍對桁架范圍內無法覆蓋到的柱子進行補強,增加其穩定性。

        其它技術要點:

        ①采用空間輕型鋼桁架對薄弱桿件進行支撐與拉結,可以降低柱桿件自由度,加強各區域內部及各區域間的結構連接,提高局部及整體穩定性,并利用桁架抵抗平移過程中可能產生的附加應力。

        ②鋼桁架底部要固定在托盤梁內,使桁架臨時成為房屋結構的一部分,通過“內撐外扶”加強抗震安全性。

        ③建筑物抬升時,要將建筑物移位的位移作為主要控制參數,計算機將收集到的位移信號,與允許差之進行比較,將該數據轉換成壓力信號發送給PLC泵站系統,從而限定各點的液壓千斤頂頂推動作。通過各受控點之間的這些經過精確控制的動作,整個同步控制系統達到一種運動中的同步目的,使建筑物及構筑物在保證自身不產生應變、不發生開裂等情況下,以現有結構狀態進行整體移位。

        平移時采取的具體步驟與“陶氏舊居”平移工程相類似,本案例不再贅述(如圖3.4.2.2-4所示)。

        主要監測項目包括:

        ①西站貴賓候車樓各處墻體及地面在基礎托換施工和平移施工過程中的標高監測和報警。

        ②西站貴賓候車樓外墻的傾斜監測和報警。

        ③平移施工過程中上下軌道的沉降觀測。

        ④建筑物的抬升過程中的形變監測報警。

        ⑤跨越地鐵線路時,對地鐵線路及結構物影響的安全監測和報警。

        二.風貌建筑的平移技術在應用的兩個要點

        一是平移前必須對建筑物進行全面勘查,并采用現代修繕加固技術對建筑進行加固處理;二是在平移過程中,必須嚴格監控啟動時和停止時的加速度,一般控制在a=0.03g(天津西站平移工程a=0.027g)。

        第8篇:文物保護典型案例范文

        1 名人故居旅游資源的保護及利用的意義與現狀

        文脈以民族地域性為前提,它是每一個民族的民族精神在本民族文化中的體現和反映。并在民族成員的意識或潛意識中表現,支配著民族成員的日常生活。[1]名人故居蘊含著城市深厚的歷史文化氣息,映射出一座城市的人文記憶,并借助名人的影響力以及故居所特有的文化氣息,成為城市的人文坐標,從而有力地推動當地旅游業的發展。同時,很多名人故居還是當地的優秀建筑傳統的體現,如蘇州的拙政園、獅子林等園林藝術。近年來,名人故居旅游資源已經成為旅游經濟開發的一個熱點,城市要處理好名人故居保護與開發利用的關系,將歷史文化的內在價值與旅游開發的現實性緊密地結合起來,充分滿足游客的需求,打造更具吸引力的城市名片。

        據統計,目前在蘇州古城區具有一定文物價值的古宅超過200處,其中名人故居占了很大的比重。例如:較著名的有鈕家巷的潘世恩故居、南石子街的潘祖蔭故居、懸橋巷的洪鈞故居等。近代各界名人或任職或治學或創業或寓居或游歷豐富了蘇州古城的歷史足跡,也為蘇州古城增添了豐厚的文化底蘊。

        1.1 古城區名人故居基本現狀

        蘇州是我國首批歷史文化名城,又是我國著名的風景旅游城市,旅游產業發達,因此蘇州具有很好的資源優勢發展旅游產業。但是,由于傳統原因和體制局限,在現實中的名人故居過于開發輕視保護,過于重視經濟效益而輕視文化影響。一批一批的名人故居被提名保護,實地卻是令人擔憂的形象工程,當地市民也缺乏對于名人故居保護的意識,名人故居存在的本身的意義正在淡化。

        從建筑類型看,故居建筑多為明、清、以及近現代時期的建筑。現存的明清時期的建筑大部分都經過遷改修繕或部分拆除,近現代時期的建筑大多保存完好或小范圍的修繕。從名人故居的產權狀況看,有的是祖宅私產,如方嘉謨故居;有的是租賃房屋,如汪鳴鑾故居;有的是單位所有的宿舍、公寓或會館,如李根源故居;有的荒廢嚴重,處于閑置狀態,如陸潤庠故居。蘇州古城的名人類型很多,50%的名人屬于文化類型,15%的名人屬于政治類型,還有35%是屬于其他如社會名流、商人等類型。名人的類型是與城市的歷史以及城市的性質相關的。名為“東方威尼斯”的蘇州是江南名城,江南文人多出風流倜儻的文人子弟,因此文化氣息更加濃厚。從地理位置看,古城區的名人故居多散落在街道小巷中,不能形成大范圍的規模效應,但是交通條件相對來說都是可達到的地區。

        1.2 古城區名人故居保護基本情況

        在實際調查中,蘇州古城區名人故居的保護現狀分為較好、一般、年久失修、私搭亂建、部分拆除和特殊6種情況(見表1)。其中,保護較好的故居占21.1%,主要是紀念館、博物館、單位辦公用房和名人后代居住的獨戶住宅。保護較好和一般的故居超過半數,也就是說還有半數的名人故居保護狀況是令人擔憂的。由于缺少科學的管理、到位的保護和修繕,大多數名人故居原有的歷史文化價值和旅游價值正在下降,許多名人故居的院落房屋年久失修,還有私搭亂建的現象。總體上看,古城區的中心地帶名人故居保護狀況較好,城區外圍的名人故居保護狀況較差。

        在名人故居保護的層面,政府的支持是最有力的措施。在文物保護主管單位的努力下,許多名人故居得以保存和完善。蘇州古城區的國家文物保護單位和江蘇省文物保護單位占近10%,蘇州市文物保護單位和市控制保護單位占了近70%,可見國家對于蘇州古城區的名人故居保護作了非常大的努力,大部分已經掛牌,非保護單位的不是非常多。但是根據走訪調查,許多就算是已經掛牌的名人故居也只是名為“掛牌”而已,實際的情況卻是年久失修,荒廢閑置而已,更有甚者,散為民居的故居已經被嚴重破壞。(見表2)

        1.3 古城區名人故居利用基本情況

        根據名人故居的開發應用模式,可以更加深入的了解該名人故居的利用情況。如今,名人故居的開發應用模式多為以下三方面:淺嘗輒止模式、展覽館紀念館模式、古今結合模式。[2]淺嘗輒止模式是僅限于觀光游覽外貌,或者欣賞該名人故居的建筑藝術美,如拙政園。還有是作為企事業單位的辦公用房等,如:許乃釗故居。展覽紀念館模式是通過展出,通過展出故居主人的生平、作品等,以博物館、紀念館的形式供人參觀,如桂蔭堂。古今結合模式是混合經營雙贏型是對名人故居的一種再利用方式。一些城市、風景名勝區將其區域內的名人故居建筑改造為賓館、飯店、游客接待中心、景區管理用房等旅游設施,如李根源故居。[3]

        調查分析,蘇州古城區的名人故居保存和開發的現狀有待完善,筆者認為蘇州古城區名人故居保護與利用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對名人故居的保護與開發沒有足夠的重視;欠缺具體的管理辦法和相應的運營資金;管理狀況混亂,缺乏明確的管理部門;名人故居經營現狀不佳,沒有產生旅游需求的吸引點。

        2 與國外名人故居的對比研究

        多年來,蘇州政府陸陸續續修復了一些名人故居,卓有成效,但在名人故居保護及發展的決策思路上仍有很多方面值得深思。國外在名人故居保護方面,成熟的保護經驗有很多值得我們學習借鑒的地方。老舍生前在倫敦詹姆斯花園的故居是一處被英國遺產委員會保護的遺產,是英國第一個被保護的外國名人故居,也是中國名人故居在國外被保護完好的范例。[4]國外很多國家,名人故居及其展品的保護在國家層面得到高度重視,國家制定相關的法律條文嚴格制約,政府的相關工作必須接受民眾的監督。除此之外,國外大部分國家保護名人故居的重點是保持名人故居的原貌,力求展現名人當時的生活情景。

        2.1 蘇州古城區與國外名人故居SWOT模型對比分析

        Strengths(優勢):中國園林建筑師法自然,講究人與自然的和諧統一,18世紀中國傳統園林藝術傳至歐洲,仿建中國自然式園林在當時歐洲成為一種時尚。因此,在園林建筑藝術方面,中國古典園林擁有不容爭辯的重要地位。蘇州古城歷史悠久,在文化遺產方面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擁有眾多以園林藝術聞名于世的名人故居。蘇州古典園林以中國園林代表的身份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作為蘇州古典園林典型例證的拙政園、留園、網師園和環秀山莊每天都吸引著大量的中外游客。蘇州園林,作為中國古典園林文化的翹楚和驕傲是任何國外名人故居都無法取代的。

        Weaknesses(劣勢):蘇州古城名人故居兩極分化嚴重,很多名人故居一直無人問津且破敗不堪、入不敷出與拙政園、網師園等聞名中外的名人故居形成了鮮明的對比;而且古城區還有很多產權混亂、至今仍有各色居民雜居的名人故居。另一方面名人故居保護的責任落實一直不清不楚,法律對名人故居立法保護的條文仍屬于空白。此外,幾個著名的名人故居并沒有帶給游客真切的生活氣息,可以說名人故居更像一個陳列館。而這些正是國外名人故居保護經驗值得我國學習的地方,法國從1913年起就設立專門機構對紀念性建筑進行分類管理,登記造冊。1990年,法國文化部對全國范圍內的名人故居展開調查。通過縝密的調查研究得出的報告提出,應確定文學家故居的特殊性和歷史地位,并對故居的保護與發展提出了一系列意見、建議。[5]早在140多年前英國就開始認識到了歷史文化的價值,對名人故居實行的是“藍牌制”。藍牌由頗具權威的英國遺產委員會下屬的藍牌委員會發放,使那些值得享此殊榮的名人故居得到應有的保護與尊重。[6]

        Opportunities(機會):蘇州古城眾多的名人故居散落在城區各個地方,大多數的名人故居都是隱藏在不起眼的街角巷弄里,它們存在于周圍街坊的人文環境,因此,街坊和名人故居的完美融合,加上名人故居的免費參觀,將會產生意想不到的效果吸引無數游人。更重要的是,蘇州古城目前已經有幾處發展較好的歷史街區,如平江路、山塘街、石路等,這就給名人故居的發展興起提供了良好的基礎。在英國,莎士比亞故居的開發給蘇州古城名人故居的發展提供了很好的案例。斯特拉特福鎮因莎士比亞故居而聞名遐邇,一共有五棟莎士比亞故居,分布在小鎮內和周圍,分別是莎士比亞出生地、安妮?海瑟薇小屋、瑪麗?阿登之屋、莎士比亞鄉村博物館、霍爾小院和納什之屋及新宮,每一處故居都是一座賞心悅目的花園。[7]深度挖掘名人故居的文化價值,整體上營造回歸歷史的特殊氛圍,創造一種“穿越”的獨特體驗。

        Threats(威脅):游覽名人故居類景點,因其資源屬性,產品多為觀賞性,旅游參與性和趣味性不強,很難滿足現代游客對旅游市場新奇、好玩、刺激的需求,游客更愿意嘗試驚險刺激的游樂設施和旅游項目。另外,很多名人故居入不敷出,政府投資無法收回,在城市現代化建設的進程中這些名人故居不得不面臨著拆遷的命運。未來的名人故居在開發道路上要注重與現代科技相融合,創新旅游項目增加活動的趣味。政府在名人故居的保護上應該推陳出新,打破原來翻新修復的做法,借鑒國外的杰出范例。眾所周知,意大利的特點就是“破爛美”,在佛羅倫薩歷史遺跡處處可見,尤其是在古羅馬斗獸場,巨大而殘破景象更能帶給人一種強大的震撼量。

        蘇州古城名人故居旅游資源的保護利用雖然存在著很多問題,與國外也存在著一些差距,但是其自身無可替代的優勢地位和尚未開發的潛在機會使得蘇州名人故居旅游資源的發展前景不容小覷。

        3 蘇州古城區名人故居保護與利用開發建議

        根據蘇州古城名人故居的基本現狀以及與國外名人故居的保護經驗不難看出,目前名人故居的保護存在著很多不容忽視的問題。針對任何形式的文化旅游的開發設計,必須考慮諸多的相關因素,綜合上文的現狀分析和利用SWOT模型分析得出的結論,筆者總結出以下五點建議。

        (1)以房養房;古城區存在著很多的“門庭冷落”的名人故居,這其中一些是本身就未被修繕,而另一些就是雖然政府實施了修復工程但是仍然終日無人參觀。在全國,名人故居的利用方式主要有紀念館、住宅、教育機構等,針對蘇州古城的具體現狀,政府可以改變思路將一些名人故居發展為賓館類住宿用房,或者吸引劇組在此拍攝影視作品。這樣一來,名人故居不但可以自給自足,而且能夠提高知名度吸引更多的游客。改變用途后的名人故居不需要太刻意的修復,只要重點體現出名人在這里生活時的意境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在日后使用過程中名人故居的保護工作有很高的要求。

        (2)力求名人生活原貌的再現;名人故居的修復工作的重點應該落在保持原貌、體現生活意趣,而不是如何將名人故居修葺一新。要知道來參觀名人故居的游人不是為看展覽而來的,他們的到來都是出于一種走近名人生活的心態。因此,名人故居的姿態不能只是一種束之高閣的展覽,而是一種重溫歷史、體驗名人生活方式的機會。

        (3)明確責任,利用民眾參與監督,完善立法;隨著歷史的變遷名人故居也幾經易主,政府需要盡快明確名人故居的產權、落實管理權,將名人故居的保護工作變成“大家的事”,與周邊居民息息相關的事,調動民眾的積極性,主動監督政府工作。建立相應法律條文保護名人故居,體現人民監督對名人故居保護工作的制約作用,并且設立專門機構管理保護名人故居的各項事宜,明確各個層面關于名人故居的界定。

        第9篇:文物保護典型案例范文

        【關鍵詞】皮山 旅游發展定位

        中圖分類號:F5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前言

        未來幾年是我國現代化建設和實現世界旅游強國目標的戰略機遇期。我國經濟發展總體態勢良好,已經進入了一個人均GDP 近4000美元的發展新階段,居民消費結構將發生重大變化,旅游將成為城鎮居民生活的基本內容和剛性需求,一個空前規模的巨大旅游消費市場正在加速形成。隨著經濟社會的長足發展,全國的交通、能源、通訊等基礎設施建設加速推進,旅游業發展的瓶頸性因素逐步緩解,旅游業供給能力、配套水平不斷提升。此外,我國加速工業化、城鎮化、市場化、信息化進程,將為旅游業擴大內需開辟更廣闊的前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是我國旅游業的戰略提升期和產業轉型升級期。

        本文論述的皮山縣,皮山縣歷史悠久,漢代稱皮山國,南北朝時成為于闐國的一部分,是絲綢之路南道上的交通重鎮,也曾是中西文化交流的樞紐。全縣旅游資源類型多、品位高、特色鮮明,具有巨大開發價值。如何依托于豐富資源,整合精品資源,找準定位,突出地域文化、生態、自然資源特色,在“嚴格保護、持續發展”的理念指導下,實現生態保護、旅游開發、持續發展的有機統一。通過對旅游開發,推動地區產業結構升級,實現區域城鄉統籌,打造皮山新的經濟增長點。是本文關注重點。

        2.皮山縣旅游資源

        皮山縣風景秀麗,古跡眾多。主要有桑株巖畫、亞其烏依呂克古城遺址(自治區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皮山大清真寺、阿瓦提地主莊園等。桑株河、杜瓦河、闊什塔格河、如三條玉帶,橫貫皮山全境,巴西拉克水庫碧波蕩漾,康克爾河

        盛產名貴的新疆白魚,塔吉克民族鄉,青山如黛,藍天白云,宛如一個美麗的

        童話世界,讓人留戀忘返。

        2.1固瑪鎮阿巴樂旅游區

        固瑪鎮阿巴樂旅游區位于皮山縣東南方向,距縣城25公里。該區主要以雅普泉水庫為中心,水資源豐富,水庫下游有37個池塘。據了解水中含有多種礦物質,能治療各種疾病。水庫西南方向有一片方圓500畝的草場。4月份,草場上馬蘭花盛開,十分美麗。草場中間有一奇石,命名為千足石,至今沒有完整挖出。該石露出部分長4米,寬1米,高2.5米。石頭上遍布各種形狀和大小的足跡,具有神秘的色彩。

        2.2巴什蘭干鄉的尤勒瓊

        位于皮山縣巴什蘭干鄉。有美麗壯觀的“三仙嶺”。一株千年古柳,如伏龍斜臥、入地復出、無頭無尾,半依山角,占地約3畝,神奇無比,是傳說中的圣樹。

        2.3塔吉克民族風情園

        彩虹瀑布。在塔吉克鄉政府東200米處,有座石橋。在橋下抬頭可望見自然形成的高20米的彩虹瀑布。領略彩虹突現,有著“飛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銀河落九天”的景象。在瀑布周圍游客可以騎馬或騎驢,采集野生沙棘、中草藥等植物。同時可以領略到“落霞與孤鶩齊飛,秋水共長天一色”的優美圖景。

        康阿孜河上游閘口懸崖峭壁的巖畫。巖畫再現了古代塔吉克人的狩獵生活。

        康阿孜北部河谷有山崩地裂一線天。在去往塔吉克鄉路口1公里處,有高聳的巖石、地勢險峻。這里山石聳立,水流湍急、氣勢雄偉。由谷底向上仰望,只見幽幽一線藍天,號稱“山崩地裂一線天”。

        2.4桑株巖畫

        以烏拉其村一帶有一處被權威機構鑒定確認的宋代巖畫。在高5米,寬3米,質地松軟,正面平滑的紅褐色砂巖上,有用堅硬器具,鑿雕成高3米,長2米的巖畫。畫面上的形象有各類人像:有人做彎弓射箭狀、有人跟隨于馬后作行走狀;有人騎馬而行狀;有獸面圖,多為頭上有雙角的的動物,類似大角羊。還有人的手形和不明意味的簡單線條等。

        該巖畫主要表現古代人的狩獵生活,畫風簡潔,生動有趣,巖畫右上方有類似文字痕跡。畫面反映了當時人們生產生活及狩獵的情景,為宋代作品,是昆侖巖畫的代表。1962年定為自治區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2.5桑株水庫

        桑株水庫于1974年動工,1984年完成,國家投資總額6900萬元。庫容由原來的4000立方米擴展到8000立方米。桑株水庫是生龍活虎皮山人十余年奮斗的結晶,創造了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典范,是教育后代改善艱苦條件、創造幸福生活的極為生動的形象案例。

        2.6桑株鄉核桃王中王果樹群

        桑株鄉核桃王中王果樹群位于桑株鄉色依提拉村,占地面積50畝,連片生長著37顆500年以上的古核桃樹。核桃樹冠大葉茂果多,絲毫沒有衰退的跡象。其中有五棵樹心枝干生長奇形怪狀,較和田縣的核桃王多姿壯觀。其中最大的一棵高20米,胸圍5.5米,樹冠面積680平方米,年產5萬個核桃。

        2.7皮山大清真寺

        皮山大清真寺坐落在縣城西北角,為全縣最大的清真寺。清真寺長67米,寬57米,占地面積3819平方米,建筑面積1216平方米。該寺設計端莊大方,工藝精湛,為全縣最大的宗教活動場所。該寺建于1839年,至今已經有154年的歷史,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2.8阿瓦提吐爾地莊園

        阿瓦提吐爾地莊園位于兵團皮山農場,距離農場3公里,距離縣城20公里。莊園建于1929年。初期建房64間,現存14間,內設兩廳堂,有客廳、臥室、甬道、廚房、庫房等14間,宅基地10畝。主體建設均為土木結構,墻壁為紅柳捆綁,外用黃土,呈宮殿型,端莊大方。莊園對研究維吾爾建筑和繪畫很有藝術價值。

        2.9藏桂鄉胡楊林

        藏桂鄉地處喀喇昆侖山北部,地勢平坦,交通便利,距縣城67公里。該鄉民風淳樸,能歌善舞,熱情好客;水土資源豐富,四季分明,有天然的胡楊林涼爽宜人,是夏季休閑避暑的最佳選擇。歐吉東水庫是游泳和舉辦休閑活動的首選地點。

        2.10皮山縣皮亞勒瑪鄉綠色生態農業旅游觀光園

        皮山縣皮亞勒瑪鄉綠色生態農業觀光園,位于皮山縣城東南93公里,距和田市90公里,交通運輸十分便利。皮亞勒瑪鄉出產的皮亞曼牌大甜石榴,是和田地區唯一獲得商標注冊權的特色果品,在2000年被評為國際農業博覽會銀獎,2002年又被授予中國石榴生產區優質果品證書獲得者,知名度享譽疆內外。

        3.皮山縣旅游資源的整體評價

        皮山縣具有豐富的旅游資源,整體上凸現出石榴文化、民俗文化和沙漠文化的鮮明特色。

        桑株巖畫透露著人類對遠古的記憶,對先民的創造和智慧的紀錄,對游牧生活的熱愛和豐收的追求,是見證先民創造歷史的化石。

        浩瀚的塔克拉瑪干南緣的藏桂鄉胡楊林、紅柳林,沙高、林深,有名貴的中藥材和許多沙漠野生生物,是典型的沙漠叢林景觀。沙生生物園顯示了生命對于嚴酷自然環境的奇妙適應和堅強挑戰,是認識沙漠生態、研究沙漠生物的基地,是人們挑戰自然、磨煉意志的理想場所。

        另外,桑株水庫、原始森林、塔吉克民俗園等景點,或顯示著奇特的景觀特征、或顯示著神秘的民族風情、或印證著久遠的歷史傳說、或印證著自然的鬼斧神工。

        總之,皮山是地靈人杰、山清水秀、名勝眾多、風景壯觀,是一片正待開發的處女地,是一片充滿希望的神奇的土地,是一片能夠給朋友們帶來愉悅和享受的寶地,是一片能夠給開發商帶來財富和價值的寶地。

        4.皮山縣旅游發展定位

        皮山縣旅游業發展主動服務于和田地區建設南疆地區旅游中心的戰略構想,使皮山成為南疆旅游板塊中的節點和新亮點。重點打造“絲路重鎮、石榴之鄉、沙漠風情”。即:絲路重鎮——重溫歷史,感受新城。石榴之鄉——熱情似火,醇香如酒。沙漠風情——車飛沙揚群英集,沙海逐鹿賽中原。

        4.1絲路重鎮——重溫歷史,感受新城

        絲綢之路是對遠古以來連接亞洲、歐洲、非洲的東西交通道路的總稱。它不僅是世界上最長的通商之道,也是東西文化交流之路和人類民族遷徙之路。可以開發多條線路、多種項目的特種旅游活動,滿足有此類需求的中外游人。與南道的歷史遺跡、歷史建筑、人類遺址等,利用圖片、燈箱等手段部分仿真還原,對其進行保護性開發,給沿路景點配以簡要扼要的文字說明,并培訓出一批能聲情并茂講解的景點導游員,展示絲路南道古于闐人類的居住、文化、藝術、器具、服飾、飲食、習俗等。

        4.2石榴之鄉——熱情似火,醇香如酒

        圍繞石榴文化開展大型石榴文化節事,可以展開的有:

        迎盛事、展風采新疆石榴小姐大賽。以國家重大盛事,如奧運、十、亞歐博覽會等舉辦為契機,可以聯合自治區有關部門,以皮山縣為承辦單位,舉行全疆范圍內的石榴小姐大賽活動。活動將通過大規模的宣傳和現場展現,充分擴大石榴文化的魅力,產生強烈的社會效應。

        定期舉辦和田地區石榴文化旅游節。可每兩年舉辦一次具有較大規模的和田地區石榴文化旅游節,通過節事舉辦,擴大對皮亞曼石榴的宣傳。

        以石榴為主要意象的文學藝術創作。根據以敦煌壁畫為題材的藝術劇《絲路花雨》和《百年敦煌》的啟示,可以以皮亞曼石榴為意象,以古絲路文化為題材,創作大型舞劇或者電影作品。若成功,將對皮山的旅游起到不可估量的的推動作用,具有永恒的藝術價值和經濟價值。

        4.3沙漠風情——車飛沙揚群英集,沙海逐鹿賽中原

        按照以賽帶游的思路,開發沙漠觀光、沙漠科考、沙漠探險等綜合性沙漠旅游項目。

        4.3.1沙漠生態觀光

        開發具有特色的沙漠地質、沙漠動物、沙漠植物和沙漠水域景觀,使游客逐步了解沙漠的形成、演化和發展,完善游客的地理知識結構。

        4.3.2沙漠科考

        以中西部地區豐富的令人向往的人文和自然旅游資源為依托,通過旅游推介,使東部沿海發達地區潛在的探險科考客戶群體進行科考活動。同時,建立相應的基礎設施,如科考科普旅游俱樂部,設置相應的接待設施和援助系統。

        4.3.3沙漠探險

        大力推介適宜探險的塔克拉瑪干大沙漠,以吸引國際知名探險家及更多的國內外探險客戶群體到塔克拉瑪干大沙漠探險。同時加強營地的建設,塑造高質量的旅游服務品牌,針對探險者對旅游接待服務及救援的高質量要求,建立戶外探險俱樂部,為戶外探險提供完善的一條龍服務。

        5.結束語

        面對當前國內外國際旅游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形勢,總的來說皮山縣是優勢與劣勢同在,機遇與威脅并存,皮山若能從戰略的高度,抓好旅游與城市發展一體化、發展特色旅游品牌、加強區域聯合、推行市場化戰略、加強旅游與相關部門的配合、加快旅游人才的培養等重大問題研究落實,筆者相信在不久的將來,皮山的旅游經濟將為皮山縣乃至和田地區的經濟騰飛奠定堅實的基礎。

        參考文獻

        [1]王穎,旅游發展戰略探析[J],地域研究與開發,2008(4)。

        [2]徐玖平,自治區旅游產業發展研究[J],科技政策、科研管理評論與報道,2001(6)。

        [3]熊元斌、黃浩,論城市旅游的特點及發展趨勢,武漢理工大學學報,2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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