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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城市規劃;土地規劃;措施
中圖分類號:TU984 文獻標識碼:A
一、城市規劃與土地利用規劃的現狀
中國的城市化發展導致城市人口的空前增加和對城市面積不斷擴充的需求,但是在城市面積的擴充中難免就將占用耕地以及對土地的重新利用。現今中國人均耕地面積比較少,且質量水平不高,后備資源十分不富裕。所以城市規劃應該十分注意土地的合理利用,但是由于中國的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起步較晚還沒形成一定的系統性,并且伴隨著近幾年房地產的繁榮發展,在中國絕大部分地區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的協調性的現狀十分不容樂觀。所以若想分析研究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的可協調性發展的情況,我們首先就應該立足于當前,正視當今城市規劃與土地利用規劃不協調甚至產生沖突的現狀。
1、城市布局不合理,標準難統一,土地利用率低
城市是人類進化史上的一次飛躍,城市布局是伴隨著城市的出現而興起的。城市規劃主要講究安全、經濟、美學、社會。一個好的城市規劃對于城市的飛速發展是十分有促進作用的。但是在如今中國的城市規劃中多出現新城區中夾雜老城區,工業區中夾雜居民區,居民區中又混合服務區。布局不僅不合理,而且難以形成規模體系,即混亂又降低了土地的利用率,同時也會對人民的生活造成很大不便,甚至影響整個城市的發展。與此同時單位土地上產生的經濟價值也大大降低,對于城市的美學,安全,經濟,社會都會產生負面影響。
2、大量的新型樓盤,大量的空置房,土地資源明顯浪費
伴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人民的經濟收入也大幅度提高,與此同時對生活質量的追求也進一步提升。另外城市是經濟,文化的中心,它的城市化腳步也不可避免的逐步加快,這就更進一步的促進了城市房地產市場的繁榮。但是,有些房子不僅占用了大量的耕地以及一些其他的用地,而且建筑范圍、建筑地點總是雜亂無章,有的在工業區、有的在郊區、有的在服務區等等。胡亂的規劃和大量的興建已經遠遠超越了人們的購買力,以至于產生了大量的空置房,這些亂建的房子不僅占用了寶貴的土地資源,而且還付出了巨大的人力、物力、財力。
二、城市規劃與土地規劃不協調的原因
1、過度的追求發展,經濟效益
現如今,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人民對于房子購買力不斷提高,對于住房質量與環境的要求也不斷增強,房地產商從中看到商機,一哄而上的想分享到城市發展進程中房地產業這塊大蛋糕,片面追求發展、一昧追求經濟效益的結果是天價樓房乏人問津、樓房的相對過剩和隨處可見的缺乏后續資金續建的爛尾樓盤。對于這種利益間的交易,使的土地大量流入房產商手中,進而造成了城市規劃中土地的利用率降低。城市規劃是一種對于美學和經濟的相互融合,離不開合理的布局和計劃。而在房地產的利益面前不僅是政府還是開發商都忽略了城市規劃問題。大量的購入大量的建設,不考慮總體布局,不分析土地的合理利用。而且房地產經營者為了進行高價銷售一般都會對周圍建筑進行一定改變,有時是在本該繁華的地區大建綠地,有時是在本該耕地的地方修筑基本無人問津的園林,不僅對城市規劃不好,就是對土地利用規劃也完全不利。
2、監管部門的力度不嚴緊以及“”管理部門欠溝通
對于房地產近幾年的快速不合理發展,不得不考慮相關監管部門的審批力度不嚴,甚至是反過來想通過房地產來維護城市快速發展,從而在利益面前放棄了對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的重視。不僅對房地產開發地皮的審批力度不嚴,而且還低價從農民手中收取耕地然后倒賣給開發商。城市規劃監管部門本應該對城市的未來發展與規劃進行科學的預期與布局,并制定出相關嚴格的措施來進行房地產監管,對土地利用規劃進行科學管理。但是不嚴格以及不全面的監管再配合上利益的交易,使的在城市規劃中土地利用規劃越來越不合理。另外一個監督不嚴的原因是中國城市規劃和中國土地規劃是分兩個部門管理的,它們的自身利益上存在差別,而在使用上又存在統一。我國由建設部門負責城市規劃、由國土資源部門負責土地利用規劃。雖然國務院對這兩個同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職責進行了明確的分工,但在實際工作當中,二者又存在著職能的交叉,尤其是房地產行業的一時繁榮更增加兩者之間的聯系。建設部門和國土資源部門從各自利益出發,在用地功能布局、用地規模等關系重大的原則性問題上缺乏交流和支持。這直接導致了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的不協調性。
三、城市規劃和土地規劃協調對策
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的出現的問題,不僅對城市發展帶來了限制,更加重了中國土地利用規劃的負擔。那么面對如此現狀我們應該如何進行改變。作者認為應該首先應該從規劃和審批的環節上進行改革,加強政府監管力度,合理進行城市規劃的未來建設。再者應該就已經存在的城市規劃中的土地利用規劃問題進行科學分析,采用最小損失率的方法進行改善。
1、緊抓規劃和審批環節
首先,城市的健康發展不可能離開房地產業的蓬勃發展,城市的建設要有一個從總體上規劃、優化土地利用結構的策略。那么這個策略的首要監督者就是政府相關部門。所以要想改善城市規劃與土地利用規劃之間的關系,政府部門就該加強規劃的合理性和科學性以及審批力度。
對于規劃的合理性首先政府部門應該制定一系列城市規劃的規范措施。修改已經跟不上時代的政策。另外對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進行統一性改革和管理,使得在利益沖突的時候,可以選擇傾向更科學的部分。
城市規劃更傾向于布局,所以在審批環節一定要緊緊圍繞著城市規劃的合理布局進行考慮,盡量使得工業區,居民區和服務區分離的原則,讓城市的布局呈現出美學,經濟,安全和社會的根本特性。對于不符合布局的審批時必須一律駁回。只有緊抓規劃與審批,我們的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才會在中獲得利益最大化以及得到可持續的發展空間。
2、推進老城區改革,堅守新城區
在城市規劃與土地規劃的不協調部分主要表現愛老城區與新城區方面。老城區主要表現在布局不合理,土地利用率低。而新城區主要表現為大量空置房,土地資源的浪費。所以要想實現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的協調性發展我們就應該推進老城區改革,堅守新城區要求。避免老城區的土地利用率低和加強新城區土地的合理利用,避免浪費。而在新城區的建設方面要進行土地規劃和城市規劃的雙重考慮,多多考慮土地數量限制和城市發展需求之間的矛盾,努力尋求更加科學和更加高效的土地利用。其中可以考慮香港的填海建屋和最新眾多城市興起的地下商場等等。
結語
總之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的共同目的就是實現我國經濟的協調和可持續發展。所以面對如今中國出現的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的不協調性我們要進行及時的修正,盡可能的獲得兩者之間的最大效益。
參考文獻
[1]王萬茂.士地利用規劃學[M].北京:中國大地出版社2000.
1、引言
1.1 研究背景
我國是一個人多地少、土地資源十分緊張的國家。易開發的平原、盆地面積少,較難開發的山地、高原面積多。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的擴張以及城市數量的增多,占用了大量的農業用地,導致城市與農業用地矛盾日益突出。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城市化進程繼續加速,城市化水平已從1980年的19.4%提高到2010年的47.7%[1]。短短的30多年,提高了兩倍有余。城市人口和農村人口基本持平。城市市區土地面積占全國面積達到27%,即27%的土地養育著占全國一半的人口。城市正作為現代人的居住生活方式為人們所接受,在21世紀中葉時期,即我國達到中等發達國家水平的時候,我國的城市化水平將進一步提高,城市化水平將達80%。在未來幾十年城市還將容納五六億的人口。
1.2 研究意義
規劃是實現土地優化配置和引導城市建設管理協調發展的關鍵,指導土地利用和城市建設的有兩個規劃,我國人口眾多,耕地資源相對稀缺,面臨人口、工業化與城市化的挑戰。而且在城市建設和城市管理中,城市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經濟建設與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中起著關鍵的作用,它們相互聯系又相互制約,既是統一的又是對立的。兩個規劃的依據都是國民經濟長期發展規劃,其核心內容都是土地的合理利用。但研究的對象、范圍、實施年限、方法、步驟各有側重,規劃深度懸殊較大。長期以來,兩個規劃在規劃和實施過程中仍存在銜接不到位,難以協調統一,如何協調兩個規劃關系問題,應得到我們更多的關注。
2、城市規劃與土地利用規劃的協調
目前,我國各級行政區范圍進行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在1986年實行了城鄉地政統一管理的新體制下,依據《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對城鄉土地進行統一的、全面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長遠需要對行政轄區的全部土地利用的供給和需求,在結構上進行綜合平衡,在布局上進行合理配置[4]。它即是合理安排各類土地利用的依據,也是各級政府對土地利用和經濟發展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
2.1 土地利用規劃與城市規劃失調原因
在城市建設和城市管理中,城市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經濟建設與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中起著關鍵的作用,它們相互聯系又相互制約,既是統一的又是對立的。兩個規劃的依據都是國民經濟長期發展規劃,其核心內容都是土地的合理利用。但研究的對象、范圍、實施年限、方法、步驟各有側重,規劃深度也懸殊較大。長期以來,兩個規劃在規劃和實施過程中仍存在銜接不到位,難以協調統籌。其不協調的具體表現為:
2.1.1 “兩規”脫節嚴重
土地利用規劃分為全國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區)、縣(市、區)和鄉(鎮)五級,它的任務是:從“全國一盤棋”的思想出發[4],對本轄區范圍的土地在“一要吃飯、二要建設、三要保護生態”基礎上,兼顧建設和環境需要的原則進行統籌安排和合理利用。通過規劃指標的層層下達和土地利用的分區控制相結合的方法,實現土地源的總供需平衡和對用地空間布局的調控,當然包括城市用地安排。我國的城市總體規劃主要是在上世紀50年代初期隨著國家大規模建設開展而發展起來的,它的主要任務是為實現一定時期內城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提出城市性質、規模和發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協調城市空問布局和各項建設的綜合安排。城市和縣鎮在編制總體規劃時,應當編制包括市或者縣的行政區域的城鎮體系規劃,用以指導城市和城鎮規劃的編制。
2.1.2 規劃成熟程度不同
在我國,城市規劃在長期的規劃實踐中,吸收和借鑒了國外優秀的城市規劃理論與方法,規劃編制水平有了較大幅度的提高,規劃編制較為成熟,規劃的科學性與可操作性也較強。相比之下,土地利用規劃在我國實施不久,20世紀80年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工作才起步,但未得到深入貫徹,直至1996年才得以全面展開[5]。第一輪和第二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略顯匆忙,在實施中暴露出了較多問題,規劃的理論與方法以及從業人員素質都不太成熟。
2.1.3 兩個規劃的規劃理念不一致
一是城市規劃是綜合研究分析城市的性質、規模和空間發展形態,按照市場經濟條件下城市發展的客觀規律編制,從城市需要出發,著眼于發展,重在解決城市空間布局問題,統籌安排城市各項建設用地。土地利用規劃從土地供給出發,以上級下達的非農業建設用地控制指標為前提,切塊用于城市建設,重在“控制”,在各方面都對城市建設用地給予嚴格限制,不得突破上級下達的指標。二是地方政府為追求政績、地方經濟的發展速度和規模,往往熱衷于建設大城市,迎合各項建設項目的用地要求,有任意擴大城市規模的傾向;城市規劃部門為迎合政府意圖,加上自身利益觀念的驅使,不管是糧田好地還是基本農田,統統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區的范圍,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則強調節約集約用地,在規劃建設用地位置時盡量不占糧田好地,特別是基本農田。
3 “兩規”協調的思路與途徑
3.1重視區域規劃和城鎮體系規劃的作用
城市規劃與區域規劃之間是點與面有機聯系的不可分割的關系。城市總是與相應的區域相聯系;與此同時,一定區域內必定有相應的經濟中心城市。城市規劃必須以區域規劃為依據,在區域規劃的基礎上,一方面立足于大區域合理規劃布局城鎮體系;另一方面,合理確定城市的規模、性質,城市各部分的組成,各城區的用地,以促進城市與區域的協調及可持續發展。
3.2法律和制度上的創新
從現行法律法規體系看,《城市規劃法》無疑為城市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從實際的效果來看,城市規劃實的嚴肅性、科學性和可施性均優于土地利用規劃。相比而言,我國尚無一部“土地規劃法”,對土地利用規劃的法律界定也只限于《土地管理法》的部分章節,而且對于違法處罰所言甚少。雖說已將土地利用規劃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但這種法律效力既不能約束規劃編制者的意圖,也不能約束規劃實施者的意圖,存在較大的隨意性。因此,建議制定相應的“土地規劃法”,明確土地利用規劃編制和實施過程中的細則,對違法行為作出明確的法律界定。此外,建議借鑒城市規劃師制度,建立“土地規劃師”執業資格制度,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健全法律約束機制。
總之,制訂和實施土地利用規劃與城市規劃是管好用好城市土地、合理布局城市空間的重要保證。我國還處于社會主義處級階段,各個方面發展迅猛,對土地的需求越來越大 ,如何將有限的土地發揮出最大的效應,就需要城市規劃的輔助協調。相對國外,現階段我們的規劃水平還有待提高,由于體制問題,我們的土地規劃和城市規劃之間的銜接還有待完善,在當前土地資源緊張的情況下,很有必要認真總結經驗,運用地理信息系統、決策輔助模型等先進手段,進一步提高土地利用規劃和土地管理工作的水平,促進城鄉建設,實現經濟與社會的協調發展。
參考文獻(References)
[1]王萬茂,韓桐魁.土地利用規劃學[M].北京:中國農業出版社,2002.[Wang Wanmao,Hart Tongkui.Land Use Planning[M].Beijing:China Agriculture Press。2002.]
[2]沈陽市國土區劃辦公室,沈陽國土資源航空遙感研究,沈陽出版社,1992
[3]馮廣京,嚴金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的戰略思路[J].中國土地科學,2002,(2):4.[Feng Guangjing。Yah Jinming.Strategic Conception on Revising the General Planning of Land Utilization[J].China[and Science,2OO2,(2):4.]
關鍵詞:土地利用;規劃;協調措施;總體規劃;合理利用
中圖分類號:F301 文獻標識碼:A
一、引言
在土地利用與規劃中包含了城鎮土地規劃,規劃土地的目的是為了實現土地資源的合理使用,減少土地資源不必要的浪費,推動城市化的發展進程。我國正處于城市化發展最為關鍵的時期,從而導致城市發展與土地利用間的矛盾越來越尖銳。所以說如何合理利用土地進行建設、怎樣協調土地利用規劃與城市規劃的關系、通過何種方法保證城鎮化和經濟的持久、健康、穩定的發展等問題具有重要意義。
二、協調土地利用規劃與城鎮土地規劃過程中的主要內容
兩者協調的主要內容是對城市用地的規模和擴展方向進行合理的規劃。其中所需要協調的重點和核心是城市規模建設的內容,另外還包括對城鎮的性質進行確定、對人均建設用地大小的標準來制定規劃、對城鄉結合部分的土地進行合理的規劃等問題。
三、簡析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鎮規劃協調之間存在的問題
(一)主題目標在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差異
農用地規劃是土地利用規劃中的重點、還包括對非農業建設用地的控制以及建設用地在耕地中占有的百分比;土地開發、復墾和控制規模,土地利用布局要求、還包括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的主要目標等。同時確立城市性質,以及城市在規劃過程中的發展方向,并使城市規劃區范圍得到確定,和擬定分期建設的技術經濟指標便是城市規劃的主要目的。
(二)規劃思想之間的差異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主要是將土地資源供給方面作為出發點,它是以上級下達的非農業建設用地控制指標作為前提,出發點是用于城市建設,總之是按照計劃來對規劃進行編制,指導思想是“以供給制約和引導需求”為主,重點在于對土地利用進行合理控制。而城市規劃主要從社會、經濟、歷史、產業、人文等多種因素進行全面綜合分析,根據市場經濟和城市的發展,以及客觀規律和社會需求編制對土地利用進行合理規劃。它主要是從城市的需求作為出發點,將發展問題進行長遠規劃,合理設計城市空間布局,對城市的各項建設用地進行統一安排,指導思想是針對人民生活的需要和如何使生活區域的設施更加便捷,將發展作為首要任務。
(三)相關部門之間存在審批差異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依據是一個地區的社會目標以及耕地數量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保障程度,這需要將糧食總量作為首要的任務進行考慮,要保證人民生活對于糧食產量的需求;而城市總體規劃則主要是根據城市未來的發展方向作為目標,主要針對城市的發展情況,不需要直接考慮糧食的供需量。
在有關部門的審批方面,需要落實《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包括縣城所在地的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和修改,這一過程需要經由省級政府進行審批,其余鄉鎮由州人民政府審批。根據城市規劃法,還需要縣政府所在地的鎮城市總體規劃由市政府審批,而其它建制鎮的城市總體規劃由縣級政府審批。
綜上所述,城鎮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這兩者間既包括密切的聯系,又存在著諸多差異。由于這些差異,城鎮總體規劃必須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進行協調。假設兩者間的關系沒有協調好,那么會直接影響到城鎮發展,造成用電面積增加;如果只考慮建設發展的需要,對資源供給可能進行忽略時,就會導致過多的占用耕地現象的發生。
四、實例分析應該如何做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鎮規劃相互協調
(一)尊重協調發展的原則
首先,規劃過程中要結合實際發展情況,堅持求真務實的理念。城鎮用地規模的確定必須要從城鎮實際的人口數量和經濟發展建設的要求作為出發點。其次,對農業用地進行保護,城鎮的建設不能以犧牲耕地為代價。在城市建設過程中,很多地區忽略了對農業用地的保護,這種做法是錯的。城鎮的發展和建設是時展的必然要求,但是必須要合理確定城鎮建設用地布局,目前許多地區為減少城市建設的資金投入,會選擇城市周邊的農業用地進行開發,這樣雖節省了資金投入,但是破壞了良田,造成糧食減產,不利于可持續發展,城鎮中心會出現大量城中村、廢舊廠房等。
再次,城鎮建設需要綜合考慮、平衡發展。一方面就需要規劃人員對城鎮建設和保障農業用地這兩者間的問題進行仔細斟酌,既要順應城市建設,又要確保農民的收入來源不被占用,從而保證有利于國民經濟的均衡與協調發展。
最后,發展城鎮建設要做到因地制宜。每個地區都有自己的優勢和弊端,因此城鎮發展就要充分利用其優勢進行發展,如長江兩岸的城鎮主要是帶狀分布,依托水利優勢進行城鎮的建設。因此這就需要規劃人員在協調規劃的內容、步驟以及方案等時,必須要堅持因地制宜的原則。
(二)統籌發展的規劃方法
要求各部門在審批后嚴格監督土地的使用,避免不法的開發商隨意占用土地資源,對于違法用地和建設的案子進行嚴肅查處。城鎮規劃要要樹立保護土地資源的觀念,對土地的規劃進行科學、精密、詳盡的安排,對城鎮空間存在的廢棄用地充分利用,如改造棚戶區、廢工廠等,做到“變廢為寶”。對新建筑的建設應當盡量選擇建設高層,以便減少土地占用,建筑要保證有足夠高度和容積。加強老舊城區改造,提高廢棄土地使用率,不要一味擴建城市周邊地區,以免出現像鄂爾多斯這樣的“鬼城”。另外還可以用土地置換方式,集中建設工業區、居民區等,合理安排城市布局,將節約土地資源在行動之中進行落實。
結語
我國城市化進程速度越來越快,因此對土地的需求量和占用量也越來越多,逐漸產生了土地利用的供需矛盾也越來越大,隨著時間的發展矛盾也越來越嚴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鎮規劃相互協調也顯示出了自身的重要作用,在協調過程中首先需要尊重發展的基本原則,再針對發展進行仔細的規劃,保證促進發展的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及城鎮規劃相互協調的方案擁有良好的科學性和可行性才能更好的協調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鎮規劃。
關鍵詞:城市土地規劃;城市環境;自然生態環境
中圖分類號TU98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674-6708(2012)66-0051-02
近年來,隨著我國城市化建設進程的不斷加快,城市建設水平也達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土地資源作為城市建設過程中最為重要的基礎要素之一,對其進行科學合理的規劃有利于促進城市發展。從某種角度上講,城市發展離不開經濟建設的配合,同樣也離不開自然環境的支撐。為此必須處理好城市土地規劃與城市環境之間的關系。
1 城市土地規劃和城市環境概述
在研究城市土地規劃與環境之間的關系之前,首先應當了解一下土地規劃和城市環境。
1.1 土地規劃
土地規劃主要是指在一個國家或是某一個地區的范圍之內,根據未來一段時期內經濟發展的需要,對土地合理利用情況作出的總體規劃安排。其最終目標是為了使土地利用能夠滿足國民經濟發展過程中各相關部門的要求。土地規劃的具體依據是當地的自然資源、人力資源以及技術資源等的配置以及分布狀況,并且要盡量使土地獲得最為充分和有效的利用,避免人為原因導致土地資源浪費。科學合理的土地規劃對于社會經濟發展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它是統籌人與自然和諧、城鄉、社會經濟以及區域等發展的主要手段。同時土地規劃也是土地管理及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據。基于以上種種,當前土地規劃已經受到政府越來越多的重視。
1.2 城市環境
城市環境又被稱之為人工化生存環境,它是由人們憑借自己的努力對自然環境進行充分地利用和改造后創造出來的一種環境。可以說城市環境是與城市整體相關聯的自然及人文條件的總和。其中主要包括社會和自然這兩大環境。構成社會環境的基本要素主要有政治、經濟、文化、民族、人口以及行為等;而自然環境則主要包括地質地貌、水文氣候、動物植 物以及土壤等等。從某種意義上講,城市的形成及發展既得力于城市環境條件,同時也受到所在地域環境的制約。一座城市環境質量的優劣與居民的生產生活密切相關。
2 城市土地規劃與城市環境兩者之間的關系
城市土地規劃與城市環境之間的關系十分復雜,既相互依托,又互相影響;既相輔相成,又存在矛盾,這種矛盾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2.1 城市土地規劃與環境建設之間的矛盾
1)城市中心環境不斷惡化。隨著城市中心區域面積的不斷擴大,大量的農業用地變為建設用地,這在一定程度上給城市的環境建設帶來了十分嚴重的破壞。雖然新城區的建設及后期的改造為城市增添了不少經濟效益,但是犧牲的自然環境也是相當巨大的;
2)郊區面積不斷蔓延。據有關調查顯示,我國大部分城市的郊區面積都發生了不同程度的蔓延。這種情況不僅增大了城市建設成本,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住房者的利益。同時郊區面積的蔓延給城市中心帶來了很大壓力,從而使得城市中心不斷衰落。另外,農業用地的面積也隨著郊區的蔓延而劇減,交通的擁堵情況卻日益增加。
2.2 傳統價值觀與資源環境之間的矛盾
傳統的價值觀對于自然資源的看法是不具備任何價值,并且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東西,比如由大自然提供的土地、空氣、水以及森林等資源,都是免費的、無需使用者支付任何報酬。這是因為這種價值觀對人們的影響,從而使大量自然資源被肆意開發、占有和使用,隨之而來的是環境污染不斷加劇、生態持續惡化。由于傳統的發展模式追求的是單純的經濟發展,而這種粗放型的經濟增長手段,完全是以資源環境的不斷惡化為代價,其最終結果是嚴重破壞了人與自然環境之間的和諧。
3 正確處理城市土地規劃與城市環境之間關系的建議
3.1 加大環境保護力度
城市建設與發展應重視人與自然的和諧、統一,在對城市周邊環境進行開發時必須掌握好一定的尺度,也就是要有限度地進行開發,這也是對城市環境的一種保護手段。應盡可能在確保土地資源良好的前提下,保證城市交通用地充足,這樣能夠使交流變得更加流暢,進而促進城市建設。
3.2 合理利用稀缺資源,優化資源配置
對于任何城市來講,都必須對城市中心的稀缺資源予以重視,并充分認識到其在經濟發展及城市環境建設中的具體作用。同時應加快開發能夠取代稀缺資源的能源,以此來保持資源的完整性。此外,應對有利于促進城市經濟發展的資源進行合理規劃,并確保這類資源的供給量。通過對城市基礎設施用地以及農業用地進行合理規劃,并協調與環境用地之間的關系,以達到促進城市和諧發展的目的。
3.3 充分發揮出國家干預的作用
在當前市場經濟的新形勢下,總的利潤完全是依靠市場效率產生的,而社會公平則主要體現在公共利益上,可以說市場經濟的最終目標就是要實現效率和公平。效率原則對城市土地規劃的要求是,在對土地進行利用的過程中,應能夠將自身潛能最大化地發揮,以此來使社會公眾利益最大化。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國家應加大對法律、經濟以及行政等手段的運用力度,借此來調節好市場的供求關系,創造出最佳的社會環境及有利于市場運行的良好條件,進而引導利益集團進行正確的投資決策。這樣一方面能夠保護城市生態環境不受破壞,另一方面能夠有效地促進城市經濟發展。
4 結論
總而言之,為了更好地促進城市建設和經濟發展,就必須盡可能協調好城市土地規劃與城市環境這兩者之間的關系,并采取行之有效地措施化解兩者的矛盾。只有正確認識到自然生態環境對人類社會發展的意義,并制定出最為科學合理的城市土地規劃,才能使城市始終保持健康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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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城市交通;土地利用;關系;互動;規劃方法
中圖分類號:C913.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城市在進行規劃的過程中,最為主要的兩個方面就在于交通規劃和土地規劃,這兩個部分規劃的科學合理性直接影響到了整個城市的發展走向以及經濟繁榮程度。但是從實際情況來看,我國部分城市在進行規劃的過程中,由于沒有協調好土地規劃以及交通規劃這兩個方面的關系,從而導致后期其他路段以及區域在進行規劃的過程中,便發現了一定的沖突性,這對于城市持續發展來說,帶來了直接的影響。下文主要對城市土地利用以及交通系統的一體化規劃進行了深入的探討。
一、城市交通規劃與土地利用規劃的關系
城市的交通規劃對于一個城市的發展至關重要,土地利用則是城市發展中不可或缺的一般分,所以,城市交通規劃的主要目標是研究和把握城市交通與土地利用的關系,即他們之間存在的某種關聯性、作用以及反作用。交通規劃常用有兩種手法:1、在城市土地利用規劃完成后,再做交通規劃,這也是我們以前通用的方法2、土地利用規劃和交通規劃一起開展,相互制約,達到土地利用和交通規劃的相互協調。
二、城市交通與土地利用互動規劃模式
城市在進行規劃的過程中,會由于各個方面的原因,導致土地規劃和交通規劃這兩個方面的工作形成各自完全獨立的體系,相互之間沒有進行任何溝通和協調,完全獨立進行規劃、編制工作。這就直接導致這兩個不同規劃工作之間進行信息反饋的周期過長,并且在這一過程中還會受到各個方面的影響,導致這兩者之間的基本無法做到協調一致。現在,正是我國各項城市建設快速發展的時期,許多政策也在逐步的完善,對城市中新的土地進行開發已漸漸成為一種趨勢,城市土地功能置換的速度也越來越快,所以,原有的交通規劃與土地利用規劃彼此相分離的模式已經無法適應現代的這種趨勢了。
鑒于這種情況,就需要尋找出另一種不同的規劃模式,即土地利用規劃與城市交通規劃協同編制。同時,對交通規劃方案的合理性也要進行同步的檢測,需要注意以下兩個方面:1、為使交通系統與城市空間形態的發展相互協調,這就要遵循傳統的規劃模式;2、為使在規劃過程中體現交通系統對城市空間發展的引導作用,就需要把交通引導的規劃理念放在首位。
三、城市交通規劃與土地利用的一體化規劃
只有土地利用規劃以及城市交通規劃這兩者之間能夠達到良好的協調,才能夠保證城市是處在和諧的發展環境之下,否則就可能對城市發展帶來負面的影響,而其一體化規劃工作的重點,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其規劃工作的可達性必須要是城市交通發展過程中的實際需求;城市運行過程中最為重要的就是交通系統,可以將其視為城市的骨架,只有充分的保證交通暢通性,才能夠促使城市的土地利用規劃工作更加的集約化。要使得以上的目標能夠順利的達成,就必須要對城市這兩個主要部分規劃工作的一體化協調規劃進行深入的探索。
1.制定科學合理的城市土地利用規劃策略與城市交通發展戰略
任何一個城市在不斷發展的過程中,都會由于地域、語言、民族、文化等多個方面的因素而形成自身所具有的特性,同時,也正是這些因素的存在,直接決定了城市未來發展的主要方向。城市在進行發展的過程中,并不是一個整體同時發展,而是多個方面的子系統在同時運作、發展,而土地利用和交通系統就是城市發展過程中極為重要的兩個子系統,這也是城市運轉過程中極為基礎的一個兩個方面,整個城市的發展都依托于這兩個方面來進行,這就要求城市土地利用規劃和交通規劃必須要做到一體化的協調規劃。城市是社會在不斷進步的過程中所誕生的產物,這就導致不同情況下的,城市的發展會存在較大的差異性,而這其中最為重要的兩個部分就是土地和交通,這兩個部分的工作的規劃工作必須要根據城市當前的人口密度、規模等基本方面來進行。其土地和交通規劃工作的合理性,直接影響到了整個城市的發展,所以,這兩個方面必須要保持較高的協同發展性。
2.城市空間布局的協調發展要以交通走廊為依托
交通引導城市發展的典型模式就是以交通走廊為依托,這種方式可以使現代化城市綜合交通體系更高效、更方便。城市空間布局要以交通走廊為依托,其原則為,土地利用要與交通系統達到相互協調,城市交通走廊的確定要在城市空間發展戰略研究的基礎上,把城市的交通現狀也納入到考慮之中,以此來判斷某地區的通道容量,借此得出城市瓶頸地區,它的交通通道所需要滿足的規模,采用此種方法,就可以總結出城市交通走廊通道規劃的具體措施,為未來通道用地規劃預留空間。
3.將差異化的交通規劃措施運用到不同的交通分區規劃中
制定一個好的城市交通規劃的前提是需要明確城市的交通分區,以此來區分城市用地不同的交通特征,用地特征與交通特征是每一個交通分區固有的屬性,根據它們的固有屬性將城市交通進行分區是城市交通規劃工作的重要步驟,所以必須將差異化的交通規劃措施運用到不同的交通分區規劃中,這樣交通規劃和管理工作的可操作性才能得以提高。
四、結語
綜上所述,由于城市在進行土地利用規劃和交通規劃過程中所存在的復雜性,所以,城市在進行這兩個方面的重要規劃過程中,應當要充分的滿足各個方面的要求,同時還要避免出現任何沖突;而僅僅依靠交通系統來對土地利用進行編制、規劃也存在著較大的缺陷,會直接受到土地利用規劃的影響。因此,必須要深入的研究交通規劃以及土地利用規劃這兩個方面所存在的互相影響因素,從而采取一體化的規劃方式,促使規劃工作能夠達到協調。
參考文獻
[1]邵春福.交通規劃原理[M].北京:中國鐵道出版社,2004:69—69.
【關鍵詞】城市交通;土地利用;關系;互動;規劃方法
一、城市交通規劃與土地利用規劃的關系
城市的交通規劃對于一個城市的發展至關重要,土地利用則是城市發展中不可或缺的一般分,所以,城市交通規劃的主要目標是研究和把握城市交通與土地利用的關系,即他們之間存在的某種關聯性、作用以及反作用。交通規劃常用有兩種手法:1、在城市土地利用規劃完成后,再做交通規劃,這也是我們以前通用的方法2、土地利用規劃和交通規劃一起開展,相互制約,達到土地利用和交通規劃的相互協調。
二、城市交通與土地利用互動規劃模式
在城市規劃中,由于種種原因,城市交通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通常是各成體系,獨自進行編制,這就造成了它們之間相互反饋的周期過長,而且還要受到多方面條件的限制,所以它們之間很難達到一致。現在,正是我國各項城市建設快速發展的時期,許多政策也在逐步的完善,對城市中新的土地進行開發已漸漸成為一種趨勢,城市土地功能置換的速度也越來越快,所以,原有的交通規劃與土地利用規劃彼此相分離的模式已經無法適應現代的這種趨勢了。
鑒于這種情況,就需要尋找出另一種不同的規劃模式,即土地利用規劃與城市交通規劃協同編制。同時,對交通規劃方案的合理性也要進行同步的檢測,需要注意以下兩個方面:1、為使交通系統與城市空間形態的發展相互協調,這就要遵循傳統的規劃模式;2、為使在規劃過程中體現交通系統對城市空間發展的引導作用,就需要把交通引導的規劃理念放在首位。
三、城市交通規劃與土地利用規劃的協同發展
城市交通規劃與土地利用規劃相互協調可以為城市發展帶來諸多益處,主要體現在下面幾點: 可達性成為城市最主要的交通需求;城市的骨架是交通系統,以此來滿足城市用地開發,保證城市合理的發展路線即土地集約化。為使這一目標得以實現,就需要探索出合理的城市交通規劃與土地利用規劃一體化的互動規劃方法。
1.制定科學合理的城市土地利用規劃策略與城市交通發展戰略
每個城市都有自己的特點,這決定了城市的發展必須采用適合自己的發展道路,城市發展中有諸多的子系統,土地與交通系統則是其中兩個子系統,它們是最基礎的,且又是相互關聯的,這就要求它們的發展必須要與城市的發展相協調。城市是人類社會發展的產物,它們必然在諸多方面存在著差異,其兩大重要的子系統——土地與交通,他們的制定就必須存在最基礎的依據,即規模、人口密度。只有根據城市的規模和人口密度,才能科學地制定土地與交通發展戰略,從而合理地構筑城市空間形態和空間結構,最終達到城市交通規劃與土地利用規劃的協同發展。
2.城市空間布局的協調發展要以交通走廊為依托
交通引導城市發展的典型模式就是以交通走廊為依托,這種方式可以使現代化城市綜合交通體系更高效、更方便。城市空間布局要以交通走廊為依托,其原則為,土地利用要與交通系統達到相互協調,城市交通走廊的確定要在城市空間發展戰略研究的基礎上,把城市的交通現狀也納入到考慮之中,以此來判斷某地區的通道容量,借此得出城市瓶頸地區,它的交通通道所需要滿足的規模,采用此種方法,就可以總結出城市交通走廊通道規劃的具體措施,為未來通道用地規劃預留空間。
3.將差異化的交通規劃措施運用到不同的交通分區規劃中
制定一個好的城市交通規劃的前提是需要明確城市的交通分區,以此來區分城市用地不同的交通特征,用地特征與交通特征是每一個交通分區固有的屬性,根據它們的固有屬性將城市交通進行分區是城市交通規劃工作的重要步驟,所以必須將差異化的交通規劃措施運用到不同的交通分區規劃中,這樣交通規劃和管理工作的可操作性才能得以提高。
4.交通設施的相容性是確定用地性質的關鍵所在
交通設施的相容性在對不同的用地屬性、用地功能與活動特征等方面都產生了較大的影響,這體現在城市用地功能組織和布局決策中,相容性因素對各類用地的交通設施的分布產生了直接的影響。如城市道路最好不要穿過居住用地,但是最好要與高等級道路保持一定的聯系,因此,在土地利用規劃中,土地利用與交通設施的相容性要給予必要的考慮。
5.樹立城市土地功能混合利用的規劃理念
《雅典》把城市的功能劃分為居住、工作、游憩和交通,這是一種機械的劃分,忽略了城市是一個交流的場所,間接的否認了人類的活動是具有流動性的,冷漠、單調、枯燥成為了一個城市的“主旋律”。由于機械的功能分區,這就勢必會帶來功能區之間的大量交通流,從而產生了城市交通擁堵問題。這就需要我們極力去探索出另一種城市土地利用的方式即功能混合的土地利用方式。城市土地混合利用的方式在解決交通擁堵問題上產生了很大的作用,這就使城市中各類土地利用的平衡發展得到了滿足,本區居民的出行問題也得到了很好的解決,原因在于居民跨區出行的活動減少了,區與區之間的交通流就自然的減少了,那么交通擁擠的問題也就自然而然的得到了解決。
6. 積極提倡公共交通.改變不合理的土地利用強度以提高交通效率
公共交通的發展在某種程度上可以代表一個城市的發展狀況,公共交通作為城市尤其是大城市的主要交通方式是一種必然趨勢,因為公共交通可以把有限的城市土地資源進行相對高效的利用,這就使城市道路交通運輸的效率得到了大大的提高,城市居民的交通出行需求也相應的得到了極大的滿足,所以公共交通是一種非常有效的方法,它很好的解決了城市交通與城市土地怎樣集約利用這一問題。
四、結語
由于城市交通規劃與土地利用規劃之間存在著錯綜復雜的關系,所以在進行任何土地利用規劃方案的同時也要同時滿足城市交通規劃制定的要求;城市交通規劃僅依據交通系統自身來編制也是萬萬不可行的,因為交通規劃的編制方案同時也要受到土地利用的制約。因此,兩者之間互動關系是值得我們去深入探究的,這樣才能使城市的的發展是可持續的。
參考文獻
[1]邵春福.交通規劃原理[M].北京:中國鐵道出版社,2004:6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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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交通規劃;土地利用;路網結構;糾錯能力
中圖分類號:C913.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0引言
傳統城市規劃是以土地使用規劃為核心, 城市交通規劃和道路系統規劃往往作為一種配套性的規劃依附與土地使用規劃。單純的土地使用規劃難以保證交通的合理性, 而城市交通與道路系統又難以理解規劃布局的意圖, 致使土地使用與交通組織和道路系統脫節,現在城市中許多交通困境正是因此而產生的。
1交通規劃與土地利用規劃的關系與現狀
城市是什么?從形態上講,是道路與房屋的某種組合。城市交通形態的形成是社會經濟活動系統產生的交通需求與城市交通系統產生的交通供給共同作用的產物,而土地利用是社會經濟活動在空間上的表現。許多年來,我國的各大城市路沒少修,錢沒少投,車子普遍率并不高,到處都是交通擁堵,頻發交通癱瘓,一個極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們建的路的結構不合理,導致交通運行效率低下。城市土地利用形態與交通系統的協調,是解決城市交通問題,特別是城市交通擁堵問題的關鍵。城市土地利用和交通運輸系統之間的關系是一種循環與反饋關系。將兩者結合起來,同時進行,互為反饋,才能做到彼此協調,有利于解決城市交通問題。
傳統交通規劃的指導思想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應該滿足日益增長的交通需求。但是,傳統交通規劃理論體系沒有建立從供求兩個方面解決交通問題的交通需求管理理念; 未考慮環境、能源和滿通需求之間的協調關系;也無法捕捉交通基礎設施改善之后引起的交通需求的全面變化。一般來說,城市道路系統是交通規劃的核心內容,而在規劃過程中對資源—環境—交通需求之間的關系研究相對落后。目前,我國城市總體規劃中的交通系統規劃多局限于道路網絡規劃和交通設施的用地規劃,不是全面系統的交通運輸規劃,通常在城市總體規劃中,很少考慮交通規劃。
2城市交通規劃與土地利用問題日益嚴重原因分析
2.1土地利用規劃與交通規劃分離
從交通規劃的角度來說,不同的土地利用形態決定了不同的交通發生量、交通吸引量和交通分布形態。土地利用形態的不合理或者土地開發強度過高,將會導致交通容量無法滿足的交通需求。由于歷史原因,我國一些城市在城市規劃建設中缺乏交通意識,使得土地利用規劃與交通規劃持續分離,加之未能深刻認識交通發展與土地利用相互聯系、相互影響、相互促進的關系,結果未能合理組織城市交通,避免不必要的交通量,進一步增大了原本薄弱的交通基礎設施的壓力。
2.2城市交通路網密度低
路網級配是各層次道路在路網中的比例,合理的路網級配結構應是“金字塔”型,即越是等級低的道路其路網密度越高。而我國許多大城市的路網結構卻是“倒三角”或“紡錘”型,中間大,兩頭小,普遍缺少次干路和支路。這樣不僅加重了干道與快速路的交通負荷和擁塞程度,而且,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或車輛拋錨,極易造成局部交通癱瘓。由于現有交通規劃未將確定合理的交通結構作為城市各規劃階段的主要任務, 這一方面產生了個體機動化的出行方式占較大比重的交通結構, 造成城市交通擁擠、運輸效率低下。
在我國現階段城市的道路系統規劃中, 對城市主干道和快速道路的規劃與建設給予了充分的重視而對次干道和支路建設重視不夠,我們經常會看到這樣一個現象:一條路拓寬了,修了立交橋,堵車卻更嚴重了。分流能力不足導致嚴重的交通擁堵問題,我們修的馬路很寬、馬路之間的間距很大(這兩者是相關聯的,寬馬路一定是路網密度低),寬馬路在總體交通流很大時會匯集更多的車子,形成過大的交通流,解決辦法就是有很多的分叉出口,將這些過多的交通流分流掉。
2.3城市交通路糾錯能力低
糾錯能力對于提高交通運行率也非常重要,我們開車,不管是生手還是熟手,都會經常走錯路,因此,需要糾正。西方發達國家的大都市交通網很細密,一個樓房四邊都是路,走錯了很容易糾正過來。糾錯所走的路少,花的時間也少,很方便。而在只有主干道而不分支道的我國城市交通路網結構中,如果走錯了路,那會繞很多路,花很多時間,往往因為土地利用的不合理,導致道路的糾錯能力不足,比如北京四環,如果開車走錯了路,至少要多繞5公里。許多問題,一比較就清楚了,我們的路很寬、道路密度很低,正是這樣的一種交通路網結構導致了我國城市路網的分流能力和糾錯能力很低,使得交通擁堵問題難解決。
2.4城市停車問題日益突出
停車場的建設速度遠遠跟不上機動車尤其是私人轎車的發展,停車泊位嚴重不足,許多私家車被迫在馬路上過夜,既導致了城市交通堵塞和停車困難,又容易發生汽車被盜搶事件。由于停車位嚴重不足,亂停亂放、搶車位等違法現象不斷增多,嚴重阻礙交通出行,甚至出現為停車故意違章,為爭搶車位大打出手等現象。以西安四車道的育才路為例,由于臨街的飯館較多,停車的位置不足,僅停車就占據了兩個車道,嚴重影響了育才路的交通。
國外大多數城市通過對土地的合理利用,將商場和超市一層和地下層設置成停車場,這樣不僅方便消費者購物,而且有效緩解了商圈因停車問題造成的交通擁堵問題。道路地下空間作為城市地下空間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公共空間的性質,是地下空間集中利用的重要資源,如果充分利用地下空間,設置停車場,可以發揮集約效益,為可持續發展的城市創造基礎。
3城市交通規劃中土地利用問題的對策研究
交通的發展將會改變城市結構和土地利用形態, 使得城市中心區的過密人口向城市周圍疏散,城市商業中心更加集中, 土地利用的功能劃分更加明確。 同時, 交通的規劃和建設對土地利用和城市發展具有導向作用, 交通設施沿線的土地開發利用異常活躍, 各種社會基礎設施大都集中在地鐵和干道周圍。 通過調整城市土地利用性質和開發強度將城市路網容量和環境容量限制在可以承受范圍之內, 以達到土地利用和交通運輸的相互協調, 互為反饋, 提高交通系統的總體效率, 實現城市與交通的均衡發展。目前, 我國城市道路路網結構不合理的城市居多。 在我國現階段城市的道路系統規劃中, 對城市主干道和快速道路的規劃與建設給予了充分的重視, 而對次干道和支路建設重視不夠, 相對歐美等國家而言城市路網密度較低, 導致城市交通量在城市主干道的相對集中, 城市交通擁擠現象得不到有效緩解, 進而導致環境污染加劇。 因此, 提高城市路網密度, 優化城市道路網系統勢在必行,以合理交通結構為導向進行土地利用模式的開發, 保證合理交通結構的實現和城市交通可持續發展的實施。
4 結語
城市交通與土地使用相互作用關系一直是城市規劃研究的熱點之一,但是長期以來,由于交通與土地使用之間相互作用的復雜關系,以及一些體制、行政管理方面的問題導致了城市交通與土地使用綜合規劃的分離。城市交通與土地使用綜合規劃分離的原因很多,而從供求兩個方面解決交通問題的交通需求管理理念缺失是其中一個方面, 注重土地利用形態、交通結構及道路網絡系統的優化,可以更好的把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充分結合起來,更好的緩解城市交通壓力。
參考文獻:
Reference:
【關鍵詞】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城市總體規劃 指標 協調
1 研究背景
隨著我國大規模城市開發與建設的快速進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的協調性問題逐漸暴露并突顯出來。文章以江蘇省南通市為例,通過對比分析其城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文本及圖件,發現在編制背景、用地指標、空間用地布局、規劃系統、技術方法等方面存在的不協調現象,提出加強部門合作,統一口徑等宏觀建議,以及建立有效銜接平臺、引入年度計劃手段、劃定城市建設用地擴展邊界等具體解決問題的辦法和措施。
2 “兩規”協調性分析
南通市位于江蘇省東南部,與蘇州、上海兩市隔江相望,西與泰州市接壤,北與鹽城市接壤,市轄3個市轄區以及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2個縣,代管3個縣級市,南通市面積8001平方千米,人口729.8萬人(2013年), 2013年全市生產總值達5038.9億元,全年人均地區生產總值11150美元。
本文所取的是南通市國土資源局編制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劃編制的基期年為2005年,規劃期限為2006~2020年,以及南通市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編制的城市總體規劃,規劃期限為2011~2020年。
2.1 基于基礎數據的“兩規”協調性指標對比分析
整理南通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文本,得到指標數據。見表1。
從南通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20)文本得到規劃區控制指標,見表2。其中規劃區范圍包括港閘區、崇川區、開發區、通州區,海門市的三星鎮、江心沙農場,總面積1770平方公里。
通過對“兩規”文本的分析,可以看出由于“兩規”編制規劃的起始時間不一致,致使基礎數據資料和統計口徑等不一致。其次,由于規劃范圍不一致,城市規劃區并非城市整個行政轄區范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規劃范圍則是整個行政轄區內的全部土地,因此基礎資料、各項用地指標和分類體系也存在差異,導致很多數據無法對比。
從表3可看出,城市總體規劃中,2020年南通市域城鎮和農村居民點建設用地規劃總量控制在1553平方公里以內,其中農村居民點建設用地在822平方公里以內;而南通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到2020年,全市城鄉建設用地1582.09平方公里,農村居民點用地1116.52平方公里,城鄉建設用地和農村居民點建設用地存在明顯的不一致。另外,中心城區建設用地也存在少許矛盾。最后由于統計口徑不一致等問題,規劃的全市總人口數也存在差異。
2.2 基于規劃地塊案例分析
為便于更好的分析比較南通市“兩規”存在的不協調情況,本文選取南通市城市總體規劃文本的中心城區規劃地塊,通過Auto CAD軟件做出“兩規”各自主要規劃建設區域圖,然后對兩圖進行疊加對比分析。
通過多圖對比發現,城市總體規劃圖中的主要建設區范圍超出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允許建設區,圖1中疊加對比圖中標號為1的主要矛盾區域為港閘區的城北大道以南唐閘公園以東,該地在土地利用規劃圖中為耕地,而在城市總體規劃圖中被規劃為居住用地與工業用地;標號為2的主要矛盾區域在狼山鎮的嗇園路以南,其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中為規劃鐵路和耕地,而在城市總體規劃圖中為居住用地;標號3與4處的用地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中都為農業發展區,其中標號3為竹行鎮靠近海門鎮的邊界區域,其在城市規劃中被規劃為居住用地與工業用地,標號4為通呂運河以南的開發區,其在城市總體規劃圖中主要被規劃為工業用地。
3 結語
通過以上研究不難發現,兩規在技術層面存在規劃范圍和期限不同、基礎資料和統計口徑不同、土地分類體系不同等不協調現象,其產生的原因在于體制上的規劃體系不協調、行政體系不協調、編制體系不協調。要解決以上問題必須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宏觀方面要強化頂層設計,變革規劃思路,加強法規管制,加強部門間的合作,使規劃編制審批同期、同步、同級,統一分類體系及統計口徑,推進公眾參與;微觀方面要建立有效的銜接平臺,引入年度計劃手段,劃定城市建設用地擴展邊界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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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土地集約利用;城市化;耦合協調模型;多規合一;鄂州市
中圖分類號:F30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0439-8114(2017)07-1386-06
DOI:10.14088/ki.issn0439-8114.2017.07.048
Research on Coupling Coordination Development between Urban Intensive Land Use and Urbanization on Multiple Plans Integration:A Case Study on Ezhou City of Hubei Province
JIN Min,ZHU Jiang-hong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 Wuhan 430074, China)
Abstract: Urbanization is the inevitable result of industrial development, while urban intensive land use is a necessary requirement for urban development,and they are closely related to each other. Taking multiple plans integration as opportunity, this paper studied the intrinsic relationship between urban intensive land use and urbanization of Ezhou City from 2001 to 2013. Based on their interacted coupling mechanism, we used entropy value method to determine the weights, and constructed coupling coordination development degree model as well as relative development model. In this way, we can quantitatively evaluate coupling coordination development of urban intensive land use and urbanization, and finally divided the harmonious degrees into the antagonism, the compromise and the coordination, comprising of three states and nine kinds of status. Research results show that urban intensive land use and urbanization act and promote each other. The overall situation of coupling coordination development is good, and it had experienced three stages, namely, the antagonism period, the compromise period and the coordination period, showing a spiral upward trend. Finally, for the land use issues in urbanization process, we proposed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Key words:intensive land use;urbanization;coupling coordination model;multiple plans integration;Ezhou city
作槿死嗷疃的物質載體,土地是城市社會和經濟發展的基礎。城市化作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結果與標志,對區域發展具有強大的促進效應。城市土地的有效供給是城市經濟發展的重要保障。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城市化、工業化進程不斷推進,大量耕地被占用,土地供求矛盾日益尖銳,許多城市呈“攤大餅”式擴展,城市土地閑置和低效利用現象普遍存在,嚴重違背了可持續發展思想[1]。因此,探討城市土地集約利用與城市化的動態關系,正確認識城市化對城市土地集約利用的作用機制,對于科學制定城市土地利用指導方針與政策、加快推進土地利用方式轉變、促進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2]。
目前專家學者已對城市土地集約利用的影響因素[3,4]、指標體系[5]、時空差異[6-9]、問題與對策[10]等重要問題進行了研究和探討,相關研究取得了豐富的成果。從系統角度看,城市土地利用系統與城市發展系統相互作用,在相互作用過程中具有內在的協調需求。但國內當前的研究主要以城市土地集約利用為中心展開,從系統角度對城市土地集約利用與城市化水平耦合協調關系的研究較少,且多集中于較宏觀尺度,如郭施宏等[11]采用均方差權值法和耦合協調模型對山東省進行了研究;張惠[1]通過數據包絡分析方法構建了中國城市土地集約利用效率模型,以及城鎮化與城市土地集約利用耦合模型。縱觀目前國內已有研究,對城市土地集約利用和城市化的研究較缺乏。
當前形勢下,針對中國發展中面臨的城鄉發展失衡、能源資源粗放利用、生態環境惡化等問題,黨的十和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等提出要推進市縣規劃體制改革,探索“多規合一”,形成一個市縣一本規劃、一張藍圖,并明確將其列為2014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重要任務之一。為落實中央要求,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委聯合下發的《關于開展市縣“多規合一”試點工作的通知》,鄂州市被確定為“多規合一”試點單位。探索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等融合,實現生產空間集約高效、生活空間宜居適度、生態空間山清水秀,形成人口、產業、資源和環境協調發展的國土空間格局。本研究在梳理總結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礎之上,嘗試在“多規合一”背景下,探尋鄂州市城市土地集約利用與城市化的相關關系,以期為相關研究的深入和政策的制定提供一定的參考借鑒。
1 研究區概況與數據來源
1.1 研究區概況
鄂州市位于湖北省東部,長江中游南岸,西與武漢接壤,東與黃石毗鄰,南與咸寧相接,北與黃岡隔江相望。鄂州市是武漢“1+8”城市圈中距離武漢市最近的城市,也是湖北省統籌發展改革試驗區及國土資源部“多規合一”試點區域。優越的區域條件和政策優勢推動鄂州市經濟社會高速發展。2013年鄂州市戶籍人口109.36萬人,其中,城鎮人口64.79萬人。據調查,2000-2013年鄂州市城鎮人口增加了19.29萬人,人口城市化率從2000年的43.53%提升到2013年的60.48%,增加了16.59%,城鎮人口增長對城市化具有較強的推動作用。2013年全市地區生產總值630.5億元,增長10.8%,發展速度高于湖北省平均水平。鄂州全市現狀土地總面積159 645.58 hm2,其中,農用地100 828.26 hm2,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63.16%;建設用地26 906.40 hm2,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16.58%;其他用地31 910.92 hm2,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19.99%。隨著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和城市規模的擴大,土地的需求量日益增加,土地供求矛盾趨于緊張。因此,加強城市發展與土地利用關系研究,對提高鄂州市土地利用效率,促進城市和諧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1.2 數據來源
城市土地集約利用與城市化的相關指標數據主要來源于2000-2013年《鄂州市統計年鑒》、《鄂州市年鑒》,土地利用數據來自于鄂州市國土資源局、鄂州市規劃局,同時還參考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從而保證了數據的可靠性與權威性。
2 研究方法
2.1 指標選取及權重確定
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是進行城市化與城市土地集約利用評價工作的重要基礎。在遵循科學性與可操作性結合、系統性與全面性結合、普遍性與特殊性結合、相對獨立性等原則基礎上[12],參考相關研究成果并結合鄂州市實際和指標數據可獲取性,建立了城市化與土地集約利用綜合評價指標體系(表1)。
針對“多規合一”集約用地的要求,建立了城市土地集約利用指標體系,大致遵循三個層次:一是土地投入強度,即單位土地上投入的人力、物力、財力;二是土地利用程度,即單位土地面積的承載情況和利用狀況;三是土地產出效益,即土地的經濟、社會、生態等綜合效益。城市化綜合水平一般用一個國家或地區內城鎮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來測算,但城市化是一個綜合的概念,包括了經濟發展、人口變遷、空間變換、社會文明進步、生態發展等多方面的內容[11]。結合“多規合一”的“三生”(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內容及人地和諧、協調發展的原則,從人口、經濟、社會生活、生態景觀四個方面建立城市化指標體系。
各項指標對系統的影響程度不同,所以需要楦饗鈧副耆范ㄏ嚶Φ娜ㄖ匾苑從持副甓韻低秤跋斕鬧匾程度。目前,在城市土地集約利用與城市化的耦合協調關系研究中,多數專家學者選用層次分析法來確定各評價指標的權重。層次分析法屬于主觀賦權法,其評價結果易受人的主觀性影響,為了避免主觀性影響造成的偏差,首先采取級差法對原始數據進行處理,然后運用熵值法計算指標權重。其計算步驟如下:
1)計算第j項指標熵值ej;
ej=-k■Pijln(Pij) (k=■)
2)計算第j項指標的差異系數gj;
gj=1-ej
3)差異系數歸一化處理,計算第j項指標權重wj。
wj=gj/■gj (j=1,2,…,m)
2.2 評價模型的建立
2.2.1 耦合協調度模型 耦合協調度表征的是兩個或兩個以上彼此獨立又相互影響的系統之間的協調程度,其彼此耦合作用和協調程度影響著整個系統的發展,它強調整體性和綜合性。由于城市土地集約利用與城市化是彼此獨立又相互作用的系統,因此借鑒物理學的容量耦合系數模型構建城市土地集約利用與城市化的耦合協調度模型[13],即:
C=(U ■■×S ■■)/(αUi+βSi)2k■
式中,C為耦合協調度系數;Ui為土地集約利用綜合指數;Si為城市化水平綜合指數,0≤C≤1;α和β為待定系數且α+β=1;k為調節系數且2≤k≤8。基于城市可持續發展思想,城市土地集約利用與城市化同等重要,且為計算方便,令二者取值相同即α=β=0.5,選定調節系數k為5。
2.2.2 耦合協調發展度模型 耦合協調度的缺點是僅能夠描述系統之間協調發展程度,無法確定系統是在較高水平上相互促進,還是較低水平上緊密聯系。因此,進一步引入耦合協調發展度模型,它不僅能夠反映系統之間協調程度,還能體現協調發展水平階段。即:
D=■
式中,D為耦合協調發展度系數;C為耦合協調度系數;同樣取α=β=0.5。
2.2.3 相對發展度模型 根據耦合協調發展度模型可以判斷出城市土地集約利用和城市化兩系統的耦合協調發展水平,但卻難以測出二者的相對發展狀態,基于此,運用相對發展度評價模型對其進行度量。
E=Ui/Si
式中,E為相對發展度系數。
圖1和圖2分別為耦合協調發展度系數與相對發展度系數隨時間變化散點圖,由圖1和圖2可看出,二者隨時間變化方向大體一致,總體呈上升趨勢。通過比較分析,二者最佳的擬合曲線均為多項式。耦合協調發展度系數曲線方程為y=0.002 3x2-9.135 2x+9 095.6,R2=0.991,擬合狀況良好;相對發展度系數曲線方程為y=0.000 2x2 +0.961 8x-1 014.6,R2=0.878 2,擬合狀況較好。
2.2.4 耦合協調發展階段 耦合協調度評價標準既要充分考慮土地集約利用的可操作性,又要準確判斷城市發展所處的階段。目前,關于城市土地集約利用與城市化發展耦合協調度等級劃分仍沒有統一標準。依照耦合協調發展度D,參閱區域城市化與生態環境耦合協調類型劃分標準[14],結合實際和研究結果,提出鄂州市城市土地集約利用與城市化的耦合協調度等級劃分標準。本研究將耦合協調發展階段粗略分為3大階段,即拮抗階段、磨合階段與協調階段。當0≤D
3 結果與分析
3.1 相關性分析
城市化是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結果與標志,對區域發展具有很強的促進效應。合理的城市化既要保證城市化進程的順利進行,又要保護耕地,節約和集約用地,提高土地集約化利用程度。為證實二者的相關性,將城市土地集約利用度量值與城市化程度量值增長趨勢進行對比,得出圖4。由圖4可知,鄂州市城市土地集約利用水平與城市化程度變動方向一致,呈逐年上升趨勢。總體而言,城市化速度一直快于城市土地集約利用,但近幾年來隨著土地集約利用水平的提高二者逐漸靠攏,水平相當。
3.2 耦合關系分析
依據城市土地集約利用和城市化的耦合協調發展度模型與相對發展度模型,得到耦合協調發展度系數和相對發展度系數,以分析鄂州市城市土地集約利用與城市化耦合協調發展狀況,結果如表2和圖5所示。
由圖5和表2可知,鄂州市城市土地集約利用與城市化的耦合協調發展主要經歷了拮抗階段(Ⅰ類)、磨合階段(Ⅳ、Ⅴ類)與協調階段(Ⅷ類)。研究期內,2004年及其以前鄂州市經歷了長期的土地集約利用滯后于城市化的低水平發展階段,其后經過幾年的發展,土地利用和城市化都有了相應的發展變化,2005-2009年經歷了將近五年的磨合期,自2010年以來,鄂州市發展步伐大大加快,城市土地集約利用與城市化的耦合關系進入了協調發展期,且二者一直處于同步發展狀態。表明隨著時間的推進,耦合協調狀況得到持續優化,盡管有時兩者交錯,總體呈螺旋式優化趨勢。
基于城市土地集約利用與城市化的相對發展狀態,耦合協調發展類型被劃分為滯后發展、同步發展與超前發展狀態。研究期內鄂州市多處于同步發展狀態和滯后發展狀態,沒有超前發展。其中,2009年以前以城市土地集約利用滯后于城市化為主,2009年以后轉為同步發展。滯后發展一般在城市化初期,容易出F片面追求經濟增長和城市化率提高的現象。處于滯后發展狀態的城市,城市土地粗放利用,浪費嚴重,應對城市土地進行內部挖潛,限制城市地域外延平面式無序擴張而重視內涵立體式綜合利用。同步發展,即城市土地集約利用同步于城市化,推動城市化發展,城市土地趨向集約利用,系統優化,促進城市發展;2009年至今,鄂州市一直保持此良好的態勢,且相對發展度圍繞在1值附近,說明城市土地集約利用水平與城市化水平基本持平。處于同步發展狀態的城市應合理調控城市土地利用以推動城市化持續、健康、穩定地發展。研究期內鄂州市沒有超前發展狀態,這表明在鄂州城市化快速發展進程中,城市土地過度利用極為少見。
4 結論與建議
本研究借鑒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模型,對鄂州市城市土地集約利用與城市化兩大系統的耦合協調狀況進行實證研究,客觀詮釋了二者的耦合互動關系及其發展趨勢。由分析可知,城市土地集約利用與城市化發展水平彼此作用,相互促進;耦合協調發展具有動態性,鄂州市總體發展態勢良好,呈螺旋上升趨勢;兩系統的耦合度雖然存在一定的波動,但目前仍處于較高水平,良性互動效應比較明顯,總的趨勢是向著更高層次、更全面的協調方向發展。
根據結論可知,此次研究的結果與鄂州市實際相符,足以證明構建城市土地集約利用與城市化耦合協調模型是可行的。但是作為中部地區一個小城市,鄂州市在提高城市發展水平和土地集約利用程度上依然存在科技水平有限、社會支撐不足、區域協調不夠等限制性問題,因此要實現城市精明增長,仍需長期不懈的努力。依據鄂州市現狀和未來發展方向,提出以下具體對策建議。
1)做好“多規合一”規劃的編制與協調。目前鄂州市“多規合一”試點工作正如火如荼地進行著,在鄂州市大力推進新城建設的背景下,新區齊發力,各顯神通,城市土地集約利用與城市化耦合協調性變化較為頻繁。試點中面臨的一個最突出問題就是土地緊缺,在1 596 km2的土地面積上,承載著109.36萬人口,人地關系緊張。現代城市滿足人類生存、發展和享受等基本要求的人均土地面積范圍為140~200 m2,鄂州市可從自己的實際情況出發,結合這一指標來確定城市的人均土地面積,并以此來驗證城市人口規模預測是否會超過土地資源人口承載力。通過對城市耦合協調性研究可以進一步認識城市土地集約利用與城市化發展的總體特征,為制定城市發展戰略提供決策依據。因此,鄂州市的發展必須以“精明增長”理念為指導,合理制定城市土地利用政策和城市化發展戰略,推動“多規合一”落地。
2)注重城市內涵發展,推動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2013年湖北省三次產業的結構比為12.6∶49.3∶38.1,而鄂州市三次產業結構為12.4∶59.4∶28.1,與全省相比,鄂州二產比重顯然過大。表明,全市存在著一產比重仍然較高、二產有待優化、三產比重偏低的局面。從三次產業結構判斷,鄂州市的城市發展階段仍處于以擴張為主、提升為輔的工業化發展后期階段。因此,鄂州市的發展需要注重城市內涵發展,進一步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優化產業升級布局,不斷加強企業集聚,有序推進城市化。
3)適當控制建設用地增長,注重耕地保護。鄂州市城鎮發展的粗放型增長與耕地保護間存在著很大矛盾。地方受自身經濟發展驅動,外延式土地利用突出,導致耕地數量銳減,人地矛盾逐漸加劇。2005-2013年鄂州市耕地總面積由74 356.8 hm2降低到58 023.67 hm2,人均耕地面積由701.41 m2降低到528.50 m2。因此,鄂州市的發展應對城市化發展的歷史階段進行分析,合理預測各類用地的需求,確定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統籌安排各類用地的比例關系,協調好城市建設與區域發展的關系,充分發揮城市功能。既滿足當前發展需要,又給城市留有余地,堅持把當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結合起來;既注重發展特色,又要與區域整體發展相銜接,堅持把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結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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