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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二廠供排水車間是負責焦化二廠生產用水、消防用水、熱電站汽輪機冷卻用水、煤氣回收車間初冷器等設備的令卻用水和生活用水的供給,同時負責焦化二廠生產廢水的處理達標排放的工作。為貫徹落實公司提出的“集團公司為投資決策中心,各子公司為利潤中心,一線車間為成本控制中心的戰略思想,車間領導結合本車間生產工藝分散和無直接產品體現成本的特點,提出了“省下的就是賺下的”成本管理理念,創造性地借鑒、應用了目標管理、人本管理、系統工程等管理科學理論和方法,實施了以目標成本為主線,以班組核算為重點的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的動態優化管理,串起了工藝、設備、安全管理鏈,形成了以成本構成因素的指標體系為核心,責任體系為基礎,考核體系為動力,專業管理為保證的成本管理網絡。
一、科學測算,精心細化,建立目標成本的指標體系和責任體系
制訂目標是成本管理的計劃階段,至關重要,關系到成本管理工作的成敗。科學的目標值是搞好成本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據,是檢驗成本管理效率高低或效能大小的重要標準。焦化二廠供排水車間在確定當年目標成本時嚴格遵循“效益至上,實事求是,突出重點,目標量化”的原則,認真分析,科學測算。首先,對前一年車間成本指標完成情況進行了認真分析。其次,根據公司給車間下達的當年成本考核指標和公司提出的可控費用下降5%的指示精神,經車間多次召開有關人員會議討論、分析、測算,確定了車間當年可控費用下降16%的目標,全年成本總目標為234.64萬元。
為了實現這一目標,一是年初召開全體員工動員大會,向員工傳達了車間成本管理的目標、指導思想,講解了成本與效益的關系。二是為食保證可控費用下降16%,要求在前一年成本控制的基礎上,分別確定了化工原料、材料備件、清理費各項下降的百分比率。三是將全年可控費用分解到每月19.5萬元以下,再按月細分到工段、班組、個人。
二、全員參與,全程控制,扎實有效地開展全方位目標成本管理
在成本目標管理實施階段,車間開展了從每個人、每件事、每臺設備、每個過程、每道工序、每個專業做起的全方位成本管理活動,制訂了一系列制度和保證措施,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
(一)制度保證,齊抓共管
(一)制度保證,齊抓共管
為使目標成本管理落到實處,車間成立了以車間主任為組長,車間書記、工藝主任、設備主任、工會主席為副組長,由車間核算員、工藝技術員、設備技術員、安全員、各工段長組成的車間成本管理領導小組,并對此項工作進行周密部署。車間主任負責車間的總成本;核算員統籌規劃與控制各工段的費用指標;生產主任負責工藝穩定運行;設備主任負責設備正常運轉;工藝技術員負責崗位練兵、優化工藝操作與生產消耗和工藝指標的最佳控制;設備技術員負責動力消耗、設備管理、修舊利廢、員工教育;安全員負責安全管理工作,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各工段長負責本工段的材料消耗、工藝設備正常運行、修舊利廢、崗位練兵;工會主席配合行政做好成本信息反饋工作;車間書記全面協調,黨政工團齊抓共管,形成了強有力的組織機構,為開展位目標成本管理活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為使此項活動開展的扎實有效,車間制訂了《成本分析會議制度》、《成本考核制度》、《修舊利廢管理制度》等與成本管理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車間不僅在總費用指標考核中規定:工段節約定額指標的1%加獎2分,超過定額指標的1%扣1分;班組節約指標的1O%加獎2分,超定額指標的10%扣1分。而且對占成本費用為60.7%的關鍵項目的單耗指標進行考核:用電單耗和化工原料單耗超指標上限扣100分,低于指標下限獎200分,形成了正激勵與負激勵相結合,績效聯動報酬,報酬牽動績效的成本管理考核體系,有效地調動了全體員工努力降低成本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二)注重過程,真抓實干
在開展目標成本管理工作中,車間認識到,只有好的成本發生過程,才能實現好的管理結果。因此,車間領導組織有關人員運用成本動因分析法,對生產形成過程的價值鏈進行分析,把成本管理的理念滲透到各個專業管理中去,確定出哪些是增值環節,哪些是非增值環節,進而限制、降低和取消非增值作業環節,降低成本費用。
1.強化工藝管理,依靠科技進步,降低物料消耗。車間運用“控制關鍵點”的原理,在占總成本費用6O.7%的化工原料上做文章。一是針對車間生產運行崗位比較分散,而且青年員工較多的特點,強化生產指揮系統,理順了車間、崗位、生產調度之間發生問題時的指揮協調關系,同時加大崗位練兵,特別對不尋常工藝條件下,操作工處理問題技能的培訓,使操作工遇事沉著冷靜,處理問題及時果斷,另外,車間開展了工藝小指標競賽活動,做到獎優罰劣,使員工懂得珍惜自己的崗位,培養了員工“在崗1分鐘,盡責60秒”的敬業精神。二是大力開展技術創新,降低成本。車間多次組織有關人員,運用過程方法,對工藝生產的每一個環節認真分析研究,確定降低消耗的關鍵環節,不斷采用新技術,優化工藝操作。
①針對煤氣回收循環水和熱電站循環水全年投加藥劑量費用高達7O萬元以上,車間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分析,發現目前生產藥劑的廠家提供的工藝控制指標大都過于安全,濃縮倍數在下限運行,存在浪費的現象。為此,在滿足工藝要求的條件下,就如何降低藥劑投加量進行了科學探索和合理改進,將循環水中的ca2+濃度由140~160mg/l提高到160~180mg/l左右,不僅使循環水藥劑投加量每天減少10Kg,同時節約三次補充水10m3/h,每月可降低費用6000元左右。另外,車間還根據氣溫、循環水量變化情況加減藥劑量,基本摸索出一套循環水處理的合理方案,實現了低成本運行。
②針對循環水工藝中全自動過濾器(單臺20m3/h)一直達不到出水量指標,組織技術人員分析原因,深入實際測定有關數據,經科學計算后制定了改造方案,經實施循環水過濾水量提高到單臺55~60m3/h,保持循環水系統水質清澈,濁度較低的要求,而且殺菌劑加入次數由每月四次下降到二次,兩個循環水每月可節約用量400Kg,折合人民幣5000元。
③科學實驗,降低生化廢水處理的純堿投加量。焦化二廠生化廢水處理工藝選用國內比較先進的A/0技術,雖然這套生物脫氮技術對廢水中的氨氮具有較高的去除率,但它要求操作穩定,尤其對生化曝氣池中的PH值控制具有一定要求,目前國內大多數廠家處于探索階段,對控制指標認識上存在一定的彈性,沒有完全統一的標準進行中間控制,而且用于控制PH值的純堿消耗很大,前幾年生化平均每月消耗50~60噸,針對這些問題,車間技術人員反復查閱有關資料,認為將曝氣池中的PH值適當降低具有可行性,只要降低PH值后運行穩定,出水達到要求,就可以降低純堿投加量。本著這一思路,車間組織技術人員親自制作生化A/O模擬裝置,進行為期20天的小型實驗,收集了大量的試驗數據,分析后確認生化曝氣池中的PH值在下限6.8~7.5時,工藝完全可以正常運行。車間及時修訂工藝指標,調整了曝氣池中的純堿投加量,優化了操作,做到了一舉多得。到目前為止,生化開兩套裝置,每月投加量比原來下降30%左右,而且出水中的各項指標符合規定要求。僅化工原料一項就為車間節約費用約25萬元。
2.加強設備維護保養,延長設備運行周期,降低檢修費用和動力消耗。一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制定了詳細的適合本車間實際的《設備維護保養制度》、《設備計劃檢修制度》、《備品配件管理制度》、《設備狀態監測制度》、《設備“三檢”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等。二是圍繞“二星級”設備達標活動,組織員工認真學習有關設備管理制度,讓員工明確自己在設備管理中應負的責任,做到了在設備的日常維護中及時消除缺陷,如按《管理制度》定期進行油品分析、加油、換油,確保設備的正常;在“三檢”中嚴格執行“聽、摸、查、看、聞”五字方針,攜帶巡檢“三件寶”認真檢查、及時緊固,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電器設備定期除塵,加大維護力度減少檢修費用。當年主要設備運行周期比前一年延長了3個月,檢修次數由全年的115次降到了85次。三是科學管理每一臺設備,最大限度地發揮設備的效能。煤氣回收循環水工段既是節能大戶,也是耗能大戶,其6臺風機的功率達180Kw,如何利用好冷卻塔降低溫度滿足需要?如何在滿足工藝需要的條件下盡可能少開風機節約電能?車間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分析,挖掘潛力,深入研究冷卻塔性能,對冷卻塔運行時的配風、布水進行了及時調整,提高單塔處理水量,適當增大風機運轉時冷卻塔水量,最大限度的利用風能,同時又對冷卻塔中的填料和噴頭、風機電機及時維護保養,保證冷卻塔正常運行。到目前為至,節約的電能非常可觀,全年可為車間節約電費6萬余元。
3.加強安全管理,減少事故損失,增加經濟效益。一是強化員工安全意識和能力。車間利用每周五安全例會和班前班后會,對員工進行工藝、設備、安全、消防等方面知識的培訓,教育員工保持生產連續安全穩定,就是提高效益、降低成本,明確安全與效益的關系,安全就是最大的效益。二是要求員工嚴格按《工藝技術規程》、《工藝操作規程》、《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保證生產運行穩定,減少倒、停車次數,降低各種消耗。三是按照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求,適時進行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與控制,消除和降低安全風險。同時,抓好非常規作業活動的安全管理,檢修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危險源辨識,落實相關責任,確保檢修作業安全可靠,保質、保量完成。四是加大巡檢力度,提高巡檢質量,包括操作工巡回檢查、維修工“三檢”及安全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并加以消除。五是提高員工應急處理能力,落實安全責任制,進行現場演練活動,以便在潛在的事件和緊急情況下,員工能迅速響應。做到了“源頭預防,過程控制,應急響應,事故查處”,保障了員工的職業健康安全及公司財產不受損失,減少直接或間接損失,提高了經濟效益。
4.從點滴入手夯實管理基礎工作,控制非增值作業,降低各項輔助費用。一是為保持和鞏固“清潔文明工廠”、“無泄漏工廠”和“定置管理”工作成效.開展了轟轟烈烈的“查隱患,堵漏洞,保安全,增效益”活動,教育員工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二是車間從節約一滴水、一度電做起,制定了一系列節能措施。如嚴禁常流水和常明燈,嚴禁用新鮮水沖洗車輛,嚴禁用電爐干與生產無關的事,嚴禁私自亂用蒸汽,嚴禁外單位用水、用電手續不全不準接用等。形成了人人、事事、處處講成本、挖潛力、定措施、算效果的良好氛圍。三是要求材料員嚴格領料、退料制度,合理確定材料、工器具消耗定額,防止浪費;保管員每月25日定期盤點,領料單用途不明不得出庫,領料單不許代簽字,核算員每天深入班組,協助班組搞好核算工作,并及時掌握車間的庫存,防止資金超定額,堵塞了漏洞。四是車間針對修理費用居高不下的問題,采取了降低或取消非增值作業措施,對外委工程要求車間能干的決不對外委托。因取消外委工程節約了19.2萬元。同時,加大維護力度,減小設備檢修用吊車的非增值作業,節約費用3940元。五是對修理作業要求能修的絕對不換新的,并制訂了《修舊利廢管理制度》,在車間內部實行了獎勵,全年節約費用32295元。
三、適時評價,嚴格考核,不斷向成本管理極限挑戰
關鍵詞:企業;經濟管理;目標成本管理;實施
一、目標成本管理概述
1.內涵。目標成本管理理念主要是指現代企業在管理中結合企業發展實際情況,選擇適合的預算形式來制定出適合企業的發展戰略規劃,從而在較短的時間內完成預期的成本管理。目標成本管理的內核是成本控制,管理目的是減少企業的生產成本費用,管理的基礎是企業管理。在具體的實踐操作中,目標成本管理需要從事前、事中、事后等全過程中做好成本管控,全方位地把控企業生產成本。2.內容。第一,人力資源成本管理。人力資源成本管理的內容包含員工培訓費用、職工薪資待遇以及其他費用等。在知識經濟時代,人力資源成本在現代企業管理中的作用日益凸顯,通過做好人力資源成本管理能夠更好地激發員工在企業發展中的工作積極性,最大限度地發揮出員工在企業中的價值。第二,生產設備和維修保養成本。企業發展中的生產設備和維修保養管理成本包含維修保養工作效率、設備能耗、設備磨損等。第三,原材料和管理成本。材料是企業發展建設的基礎力量,在整個企業發展成本中占據較大的比重。材料引進之后還需要對材料進行全面的管理,在這個過程中還會產生材料管理費用。
二、目標成本管理在企業經濟管理中應用的意義
1.能夠更好地滿足消費者的需求。企業在開展目標成本管理的時候需要根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求和消費者的需求來確定適合的成本管理目標,在科學目標成本管理理念的指導下生產出適銷對路、物美價廉的產品,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力。目標成本管理是基于市場信息和市場需求的管理模式,在這個管理模式下所生產出的產品能夠充分滿足消費者的需求,且能夠在確保產品質量的同時減少產品生產所需要消耗的資金成本。2.能夠實現對企業生產成本的科學測算。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下,目標成本管理成為當前企業成本管理的重要內容。與傳統成本管理相比,目標成本管理深入貫徹到整個企業發展的全過程,能夠在多個部門的配合下來進行完善的市場調研,根據市場調研提出比較完善的成本管理的方案,提前確定產品的市場價格,將傳統的成本管理變成了事先預測的管理。3.能夠幫助企業更好地順應時展。在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下,企業想要實現長遠的發展,就要找準自己的市場定位和發展優勢。但是當前多個企業被卷入到壁壘中,在這種情況下通過目標成本的管理能夠幫助企業更好地分析社會經濟形勢,在滿足人們對企業產品需求的基礎上降低整個企業經營發展運行的成本消耗,提升企業的市場盈利能力。4.具有較強的工程技術性。目標成本管理體現在整個企業生產的全過程中,緊緊圍繞企業的生產實踐開展各項工作,且在具體實施的過程中需要多個部門密切配合。在目標成本管理中,產品的設計深受市場需求變動和客戶實際消費能力影響。同時,在產品設計出來之后,還需要根據市場情況來最終確定產品的定價。在管理過程中,通過對這些環節合理且科學的管理,才可真正將成本降到最低,從而使生產的這一產品在市場中更具競爭力。
三、目標成本管理在企業經濟管理中應用存在的問題
1.人員成本意識缺乏。企業目標成本管理實施的過程中要求企業每名員工都具備成本意識,但是從當前發展實際情況來看,從事成本管理的員工普遍缺乏成本意識,在具體的成本管理工作中沒有注重彼此之間的協調性和配合性,以至于企業目標成本管理目標無法順利實現,甚至在無形中還加大了企業發展成本消耗。2.目標成本管理落實不到位。與傳統成本管理相比,目標成本管理往往會體現在企業經營發展的全過程中,因而在具體實施的過程中對管理細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從當前發展實際情況來看,企業目標成本管理缺乏相應的控制機制,在目標成本管理的過程中無法精準地掌握企業成本管理的運行程度。3.目標成本管理手段單一。目標成本管理體現在企業經營發展的各個環節中,因此在具體實施中需要各部門制定出與之相配合的管理目標,在管理目標制定完成之后對其進行細化處理,明確各部門的工作操作。但是從當前企業目標成本管理實際情況來看,目標成本管理手段比較單一,且在目標成本管理的過程中沒有展開科學的成本預算,整個成本管理操作流程比較隨意,因而導致企業無法制定出適應市場發展規律的產品價格。
四、企業經濟管理中目標成本管理的優化對策
1.強化企業全體成員的成本管控意識。為了能夠更好地落實目標成本管理理念,企業需要在內部向全體員工滲透成本管理意識,讓全體員工能夠自覺地參與到目標成本管理工作中。一方面,企業領導需要加強對成本管理重要性的認識,帶領企業全體員工將目標成本管理有效貫徹落實到企業發展的全過程中。在成本管理的過程中企業領導者不能夠高高在上,而是需要積極走進基層、深入一線,了解企業生產實際情況。在了解實情的基礎上在企業內部建立多層次的目標,將成本管控責任落實到個人身上。另一方面,企業員工也需要樹立科學正確的成本管理意識,在成本管控工作中積極主動地對目標成本進行管理分析,激發自己在目標成本管理工作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特別是企業財務人員需要通過全面的大數據分析軟件來將成本控制逐級落實到企業生產管理的各個環節中,在企業內部打造自上而下的成本管控體系。2.制定科學完善的目標成本管理制度。首先,打造完善的制度約束和規范企業目標成本管控。企業目標成本控制是一套系統化、復雜的工作,在具體實施操作的時候需要處理大量的基礎信息和數據資料。為了能夠提升這些數據信息的處理成效,需要制定一個完善的制度來約束和規范企業的目標成本管控工作,從而確保成本管控信息處理、分析的準確性和有效性。其次,強化內部管理。通過強化內部管理能夠讓企業財務人員更為及時、全面的分析企業發展中的各類問題,并調動各部門的智慧找到解決財務成本管控問題的方法。再次,打造完善的財務分析制度。在完善財務分析制度的作用下能夠更為全面地分析和掌握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成本利潤變化等,并為企業有關部門人員的管理決策提供重要參考數據信息支持。最后,制定科學完善的獎懲機制。為了能夠提升目標成本管理成效,還需要在企業內部制定出一套科學合理的員工培訓和職稱評定晉升管理制度,通過獎懲機制的設置來不斷激發員工參與目標成本管理的積極性。3.應用科學的方法進行目標成本管理。想要提升目標成本管理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就需要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秉承科學性、先進性、可行性的原則加強對目標成本的科學預測。企業目標成本的制定需要建立在大量數據信息分析的基礎上,在全面數據信息分析的基礎上結合企業發展實際情況選擇適合的目標成本預測方法。當前,企業目標成本管理的常用方法包含目標成本預測方法、變動趨勢預測方法、量本利預測方法。其中,目標成本預測方法是指在制定一定時間內銷售收入和目標利潤之后,按照銷售收入、目標利潤、繳納稅金等規定制定出的目標成本。變化趨勢預測方法主要是指企業根據歷史數據,在采取一定預測方法之后所計算出來的一段時間內生產成本變動趨勢。量本利的預測分析方法是根據企業產品銷售數量、銷售成本、銷售利潤之間關聯來計算出的銷售成本。4.強化各部門工作之間的聯系。企業目標成本管理是企業經濟管理的重要基礎,企業目標成本管理的目標是提升企業經濟效益。同時,在開展目標成本管理的時候還需要將目標成本管理工作和其他環節等進行聯系,根據各個環節的特點制定出符合工作要求的管理標準,嚴格遵照規章制度來開展的成本管理。企業在經營管理發展的過程中會涉及到多個生產環節,因而目標成本管理需要按照各個生產環節的經濟核算要求來規范管理,采取延時記錄的方式來對成本控制效果進行全面的考核和審查,從而提升企業成本控制成效。
五、結語
綜上所述,經濟管理是現代企業經營發展的重要內容,而目標成本管理是企業經濟管理的關鍵環節,也是衡量企業管理水平的重要因素。本文在闡述目標成本管理內涵、內容和實施意義的基礎上,結合企業當前實施目標成本管理存在的問題,針對如何更好地強化目標成本管理進行了分析,旨在能夠通過有效的目標成本管理來節省企業發展成本,提升企業發展成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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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強對本省重點工程建設施工招標投標的監督和管理,維護重點工程建設施工市場正常秩序,保護國家利益和招標投標參加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的省重點工程,是指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由省計劃委員會下達的對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工程。
第三條省重點工程建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省重點辦)負責管理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指導全省的重點工程建設施工招標投標工作。
第四條省重點工程建設施工招標投標必須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和誠實守信的原則。
第五條省重點工程的建設施工(包括土建、安裝和裝修)均應依照本規定實行招標,但經省重點辦確認按國家有關規定不宜實行招標的特殊工程除外。
第二章招標
第六條工程招標應當主要具備下列條件:
(一)初步設計和概算已批準;
(二)已辦理規劃、用地手續,并符合工程建設的要求;
(三)建設資金來源已經落實。
第七條招標一般應采用公開招標(競爭性招標,下同)或邀請招標(有限競爭性招標,下同)的方式。經省重點辦審查符合本規定第八條規定條件之一的,可以采用議標方式。
參加邀請招標的投標人不得少于3人;參加議標的投標人不得少于2人。
第八條采用議標方式招標的工程,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可供選擇的投標人數量有限的;
(二)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預計費用與工程價值相比不值得的;
(二)有其他特殊情況的。
第九條項目法人(建設單位,下同)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自行組織招標:
(一)具有審查投標人資質的能力;
(二)具有組織編制招標文件的能力;
(三)具有組織開標、評標和定標的能力。
第十條項目法人招標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法組織招標或委托具有相應資格的招標人組織招標;
(三)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
(四)要求投標人提供與投標有關的資料;
(五)會同評標委員會制定評標標準和辦法;
(六)組織編制標底;
(七)依據確定的評標原則和辦法,從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中確定中標人。
第十一條項目法人招標履行下列義務:
(一)按照確定的招標程序組織招標;
(二)對評標情況和其他有關數據、資料保密;
(三)不得侵犯投標人的合法權益;
(四)與中標人簽訂并履行合同;
(五)接受省重點辦和項目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十二條項目法人不具備自行組織招標條件的,應當委托具備相應資格的招標人招標。
招標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三條招標人招標享有下列權利:
(一)接受項目法人的委托組織和參與招標活動;
(二)按規定或約定收取招標費;
(三)項目法人授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四條招標人招標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招標協議并完成協議中規定的事項;
(二)對的招標工程各項數據和資料予以保密;
(三)不得侵犯項目法人及投標人的合法權益;
(四)不得作為投標人參與投標;
(五)接受省重點辦和項目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十五條招標一般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項目法人向省重點辦辦理招標登記;
(二)編制招標文件;
(三)招標通告;
(四)接受投標人投標申請;
(五)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
(六)通告審查合格的投標人;
(七)向合格的投標人出售招標文件;
(八)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并對招標文件答疑;
(九)編制標底(參考價,下同);
(十)成立評標委員會;
(十一)接受投標書;
(十二)確定評標標準和辦法;
(十三)開標;
(十四)組織評標,確定中標人;
(十五)發《中標通知書》,并通知未中標人;
(十六)簽訂合同。
第十六條公開招標應在規定的報刊上刊登招標通告。
邀請招標或議標,必須向有資格的投標人發出投標邀請書。
招標通告或投標邀請書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項目法人的名稱和地址;
(二)招標工程的地點、內容、工程量和工期要求;
(三)對投標人的資質要求;
(四)獲取招標文件的方法、費用、地點和時間。
第十七條項目法人、招標人應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確保招標文件只發送給有足夠能力履行合同的投標人,但參與編制資格審查文件或資格審查的當事人不得參與投標。
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是否具有法人資格;
(二)是否具有本工程施工招標所需的資質;
(三)現有人員、設備和施工方法能否滿足本工程施工的要求;
(四)最近3年是否有嚴重違法或違約行為;
(五)最近3年的資信狀況。
第十八條項目法人、招標人根據建設項目的要求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應提供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所必需的資料。
招標文件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投標人須知;
(二)工程綜合說明(包括工程概況、技術規范、工程量清單和要求開、竣工的時間等);
(三)必要的設計圖紙和技術資料;
(四)工程款和預付款的支付方式;
(五)項目法人提供相應投入的作價及其價差處理聲明;
(六)投標書的編制要求及其送達的方式、地點和截止時間;
(七)開標、評標的日程安排;
(八)評標的原則;
(九)提交投標保證金或銀行出具的投標保函的數額和方式;
(十)中標后提交履約保證金或銀行出具的履約保函的數額和方式;
(十一)合同書及主要合同條款;
(十二)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招標文件不得有針對或排斥某一投標人的內容;不得有限制提交投標、履約保證金或保函其中一種形式的內容。
第十九條項目法人、招標人應按招標通告或投標邀請書的規定出售招標文件。招標文件售出后,不予退回。
招標文件的收費標準應以招標文件的編印實際成本為依據。
第二十條項目法人、招標人應對所編制的招標文件的真實性負責。在招標文件售出后如需補充、澄清或修改的,應在投標截止日期15日前以書面的形式通知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
補充、澄清或修改的內容,應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一條項目法人、招標人撤回招標文件的,應在投標截止日期之前以書面的形式通知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
第二十二條項目法人根據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或施工圖預算和國家、省有關規定并結合市場供求狀況,自主確定招標工程的標底。標底必須絕對保密,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干預項目法人對招標工程標底的確定。
第三章投標
第二十三條投標人享有下列權利:
(一)平等參與投標;
(二)根據招標文件的要求自主編制投標文件、確定投標報價;
(三)要求項目法人、招標人對招標文件中的有關問題進行澄清答疑,并可踏勘現場;
(四)控告、檢舉招標過程中的違法行為。
第二十四條投標人履行下列義務:
(一)承諾并履行招標文件中的各項規定和要求;
(二)不得通過不正當手段,引誘項目法人、招標人及評標委員會組成人員采用或不采用某種程序、作出或不作出某一決定;
(三)不得相互串通投標;
(四)根據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供與投標有關的文件資料,并保證其真實性;
(五)根據項目法人、招標人的要求對投標文件的有關問題進行澄清;
(六)按照規定提交投標保證金或銀行出具的投標保函;
(七)中標后提交履約保證金或銀行出具的履約保函;
(八)按照《中標通知書》的要求與項目法人簽訂并履行合同,非經項目法人審查同意,不得將合同分包。
第二十五條投標人申請投標時,應提供下列文件:
(一)法人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
(二)現有主要管理人員和技術負責人的簡歷和業績;
(三)項目經理和項目技術負責人的簡歷和業績;
(四)自有主要施工設備情況;
(五)最近3年資信和履約狀況;
(六)最近3年承建的主要工程及其質量、安全情況;
(七)現有主要施工工程(包括在建和尚未開工的工程)情況。
第二十六條投標人應根據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寫投標文件。投標文件包括下列內容:
(一)綜合說明;
(二)施工方案及使用的主要施工機械;
(三)保證工期、質量和安全的主要技術措施;
(四)計劃開、竣工日期和工程總進度表;
(五)投標報價;
(六)對合同及合同主要條款的確認;
(七)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人的印鑒;
(八)招標文件要求具備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七條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日期之前將投標文件密封送達規定的投標地點。項目法人、招標人應對在投標截止日期之前收到的投標文件予以簽收備案;對逾期收到的投標文件,項目法人、招標人應不予開啟并退回。
投標人提出修改設計、合同條件等建議方案,并作出相應報價的,可與投標文件同時密封送達規定的投標地點,供項目法人、招標人參考。
投標人送達投標文件時,應當同時提交投標保證金或銀行出具的投標保函。
第二十八條在投標截止日期之前,投標人可以對已送達的投標文件以正式函件進行補充、澄清或修改,并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九條投標人撤回投標文件,應在投標截止日期之前送達撤回通知。
第四章開標評標定標簽訂合同
第三十條建設工程的開標由建設項目法人、招標人主持,邀請投資方、投標人、項目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單位代表參加。
開標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和程序以公開的方式進行。采用議標方式招標的,可以不公開進行。
第三十一條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
項目法人、招標人應當在接受投標書前組建評標委員會,并報省重點辦審核備案。
評標委員會由項目法人、招標人、主要投資方、項目主管部門、省重點辦、省財政廳等單位的代表以及受聘的經濟、技術和法律方面的專家組成,其總人數應為7人以上單數,其中受聘的專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評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不得泄露與評標有關的數據、資料和其他情況。
與投標單位有利害關系的人員不得進入評標委員會。
第三十二條評標委員會應當審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格式和印鑒等是否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投標文件的內容是否在實質上響應了招標文件。
投標文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評標委員會有權宣布無效:
(一)未密封的;
(二)無投標人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人的印鑒的;
(三)填寫未按規定的格式或字跡模糊、辯認不清的;
(四)未提交投標保證金或銀行出具的投標保函的;
(五)內容違法的。
第三十三條評標委員會應當根據招標文件的要求,按照評標標準和辦法,對投標人的報價及單價進行復核分析,并對施工組織設計和管理,擬投入的機械設備、工期、質量和安全保證體系,業績、信譽及財務狀況等進行綜合評審比較,按排序向項目法人推薦1至2個中標候選人,同時作出書面評標報告。投標的最低報價并不能作為中標的保證。
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投標人的必要澄清不得對投標文件作出實質性修改。
第三十四條評標委員會認為所有投標文件均未能在實質上響應招標文件或出現其他情況可能影響招標投標的公正性的,可以建議項目法人、招標人對招標文件或工程本身或二者同時進行審查。經審查確認不是招標文件或工程本身原因造成的,項目法人報省重點辦批準后,可以拒絕所有投標。
第三十五條項目法人因正當理由拒絕所有投標的或投標人都撤回的,項目法人可以重新組織招標。
第三十六條項目法人應當從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中確定中標人,并及時將結果書面報省重點辦和項目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省重點辦有權組織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一)嚴重違反有關規定程序的;
(二)中標結果顯失公正的。
第三十八條項目法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作為辦理施工前有關手續的依據,同時退回其他未中標的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中標人應當按招標文件的規定提供相應的履約保證。
《中標通知書》由省重點辦統一印制。
第三十九條項目法人與中標人應當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30日內按照合同規范文本簽訂書面合同,并將合同副本送省重點辦備案。
合同簽訂后,項目法人應當退回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條項目法人、招標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省重點辦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者宣布招標無效:
(一)工程應進行招標而不招標的;
(二)隱瞞工程真實情況的;
(三)不按規定程序招標的;
(四)接受賄賂的;
(五)與投標人串通以排斥其他投標人的;
(六)泄露評標情況和其他有關數據、資料的;
(七)無正當理由拒不與中標人簽訂合同的;
(八)其他違反本規定的行為。
第四十一條投標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省重點辦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宣布投標無效或者取消其一年內參加省重點工程投標的資格:
(一)隱瞞投標真實情況的;
(二)行賄的;
(三)無正當理由拒不與項目法人簽訂合同的;
(四)工程轉包或擅自分包的;
(五)其他違反本規定的行為。
第四十二條投標人串通投標,抬高標價或者壓低標價;投標人和招標人相互勾結,以排擠競爭對手的公平競爭的,其中標無效,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四十三條省重點辦、項目主管部門、投資方、項目法人、招標人、投標人等單位的工作人員和評標委員會組成人員、行賄受賄或者違反保密規定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四條項目法人、招標人在投標截止日期之前撤回招標文件的,應退回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的費用,并雙倍返還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投標人應當退回招標文件。
第四十五條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日期之后、定標之前撤回投標文件的,所提交投標保證金不予返還。
第四十六條在規定的時間內,項目法人無故拒簽合同的,雙倍返還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中標人無故拒簽合同的,所提交的投標保證金不予返還。
第一條、為加強對水運工程施工監理市場的管理,規范施工監理招標投標工作,發揮監理在工程建設中控制工程質量的核心作用,依據《水運工程建設市場管理辦法》和《水運工程施工監理規定(試行)》,結合水運工程建設的特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國家和地方水運工程建設項目。重大水運工程建設項目可參照本辦法采用國際招標。
招標投標工作分為招標、資格預審、投標、開標、評標、定標及簽訂合同等階段。
施工監理招標投標工作應在施工招標之前完成。
第三條、水運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投標應堅持依法、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管理水平、技術水平、服務質量、社會信譽展開競爭。
招標投標工作受國家法律的保護和約束,各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水運工程施工監理的招標投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干預招標投標活動的正常進行。
第四條、水運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投標工作由項目法人負責組織實施。
項目法人可以自行組織招標,也可委托具有法人資格的專業機構。
第五條、水運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投標工作實行行業管理。
水運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投標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國務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管理全國水運工程監理招標投標工作,地方各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及交通部派出機構管理本地區水運工程監理招標投標工作。
國家大中型和限額以上水運工程項目以及其他重要水運工程建設項目,其監理招標投標工作由交通部管理。
上述項目之外的水運工程項目監理招標投標工作由地方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管理。
中外合資、合作、外商獨資及利用外資的水運工程項目監理招標投標工作,應按照上述原則,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
第六條、水運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投標實行報審、報備制度。招標文件、資格預審結果需報上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審核,評標報告、評標結果需報上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章、招標
第七條、水運工程施工監理招標的方式分為公開招標、邀請招標和議標三種。
公開招標。項目法人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等方式招標公告進行招標。
邀請招標。對于少數一般建設項目,項目法人可通過信函、電報、傳真等方式邀請數家監理單位參加投標。每個招標項目被邀請單位應不少于3個。
議標。對個別專業性強、技術難度大、有特殊要求的水運工程建設項目,經工程的上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邀請符合工程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進行協商確定中標者。
第八條、水運工程項目的施工監理招標,可以對整個建設項目一次性進行招標,也可以根據不同使用功能、不同專業分階段、分標段進行招標。但是,嚴禁將主體工程肢解或只對部分工程進行施工監理招標。
第九條、進行施工監理招標的水運工程項目應具備下列條件:
1.建設資金已落實;
2.初步設計文件已被批準;
3.監理招標文件已編制完畢,并已按分級管理原則報經上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核準;
4.已具備向主管部門報建的條件。
第十條、水運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1.項目法人確定招標方式;
2.編制招標文件;
3.招標公告或招(議)標邀請函;
4.公布資格預審的要求;
5.對投標單位進行資格預審;
6.向經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單位發售招標書;
7.組織投標單位考察工程現場,并進行答疑;
8.組織制定評標辦法;
9.接受投標者的投標書,并審查投標書的符合性;
10.組織成立評標委員會或評標小組進行評標,推薦中標單位;
11.項目法人定標;
12.項目法人與中標者簽訂施工監理合同。
第十一條、進行招標投標工作的項目法人或受委托的機構應具備下列條件:
1.有組織編寫水運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文件的能力;
2.有審查水運工程施工監理投標單位資格的能力;
3.有組織開標、評標和定標活動的能力。
第十二條、水運工程施工監理招標公告(邀請函)的主要內容:
1.招標工程的概況,包括工程名稱、地點、監理范圍、工期、投資情況及主要工程的種類、結構、規模、數量等;
2.投標方式、時間、地點及報送投標申請書的起止時間和地點;
3.對投標單位資質的要求;
4.對投標申請書內容的要求;
5.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水運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文件的主要內容:
1.投標須知:包括項目名稱、地點、概算、現場條件、開(竣)工日期、主要工程種類、規模、數量;委托監理的工程范圍及業務內容;遞交投標書的地點、方式和起止時間,開標的時間和地點;評標原則,公布評標結果的時間;投標保證金的數量及交付、返還的時間和方式;對監理投標書的要求等。
2.合同主要條款:包括對監理服務費報價要求及付款和結算辦法;項目法人與監理的責任;監理時間及范圍,對監理檢測項目和手段的要求,對監理單位資質和現場監理人員的要求;業主提供的交通、辦公和食宿等條件,業主可提供的檢測儀器和設備等條件。
3.技術條款:包括工程名稱、地點,工程監理依據的技術規范和有關標準,經審批的設計文件及有關圖紙、資料,工程技術特殊要求等。
第十四條、監理招標文件發出后,項目法人對招標文件的補充和修改,應報請原審批部門同意,在投標截止日期10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到各投標單位。
第三章、資格預審
第十五條、水運工程施工監理投標實行資格預審。水運工程施工監理單位的資格預審由項目法人負責組織。
項目法人只向資格預審合格者發出招標文件。
第十六條、投標單位可以是獨立的監理單位,也可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投標。無論采取哪種形式,參加投標單位均須按第十七條要求通過資格預審。
聯合體成員一般不超過2家;聯合體須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主體和協作單位承擔的責任和權力;聯合體成員均須單獨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
第十七條、投標單位應按公布的資格預審要求,向項目法人或委托機構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包括以下內容:
1.資格預審申請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3.交通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水運工程施工監理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
4.單位概況及在冊主要監理人員一覽表;
5.近3年的施工監理業績一覽表;
6.在監水運工程項目一覽表;
7.其他證明業績和信譽的材料。
第十八條、屬于以下情況之一者,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無效:
1.未按期送達資格預審申請文件;
2.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未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印鑒;
3.未按規定要求填寫;
4.填報內容虛假失實。
第四章、投標
第十九條、投標書必須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附有正式委托書的人,下同)的印鑒,并由投標單位密封后,在招標書規定的期限內送達項目法人。
第二十條、投標書的主要內容:
1.投標說明;
2.監理大綱;
3.擬配備的現場監理人員一覽表及有關資格證書(復印件);
4.主要監理人員簡歷及監理業績;
5.擬配置的現場檢測儀器和技術裝備一覽表;
6.近3年內承擔的監理工程一覽表;
7.反映自身信譽和能力的其他材料;
8.監理費用報價及其依據;
9.招標書中要求提供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對已送出的投標書,投標單位自行修改和補充的內容,必須在投標截止日期前,以正式文件密封,送達項目法人。
第二十二條、投標單位在遞交投標書時,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數額向項目法人交納投標保證金。其額度一般為3000~5000元。
第五章、開標
第二十三條、開標由項目法人組織,各投標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人均應到會。
第二十四條、項目法人應在開標會上宣布評標、定標的時間、辦法和公布評標結果的方式,查驗各投標書的完整性、有效性,宣讀各投標書的主要內容。
第二十五條、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作為廢標:
1.投標書未密封;
2.投標書未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鑒;
3.投標書未按招標書規定的內容、格式和要求填寫;
4.投標書未按期送達;
5.一個單位送交兩份不同的投標書,且未聲明,說明哪份有效;
6.投標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人無正當理由未參加開標會;
7.未按招標文件要求交納投標保證金;
8.監理費報價不符合國家及交通部規定的取費標準;
9.投標人以不正當手段從事投標活動的。
第六章、評標和定標
第二十六條、評標工作由項目法人主持。由專家組成評標委員會(或評標小組)進行評標,排出順序,提出推薦意見,完成評標報告。
第二十七條、評標組的專家(簡稱評委,下同)均不代表其所在單位,也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制約,應獨立、公正地對投標書進行評審。
評委應執行回避制度。
第二十八條、評標和定標的主要標準是投標文件真實、可信;配備的監理人員素質高、專業配套、業績顯著,監理人員數量滿足工程需要;監理單位信譽好;監理大綱具體、可行;監理手段先進,檢測措施可靠;監理費報價合理。
第二十九條、評標的具體辦法分為計分法和綜合評議法。
1.計分法
由評委按項目法人事先制訂的評標辦法,對標書的各項內容分別評分,按分數高低排出投標單位順序。
評分的主要內容包括:監理人員素質、監理方案、監理業績及信譽、監理費報價、檢測儀器及設備配置情況等。
2.綜合評議法
由評委對投標書的內容,監理單位的信譽、業績,監理人員的素質,監理方案以及監理費報價等進行綜合評議,最后由評委以無記名投票的方法排出投標單位順序。
第三十條、項目法人對評標報告進行審查,并在廣泛聽取意見的基礎上,確定最后的中標單位;并按招標規定的時限向中標單位發出中標通知書,向落標單位發出落標通知書,并按分級管理原則將評標報告及評標結果報上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質量監督機構應對評標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
第三十一條、一般水運工程項目的監理評標、定標工作,應在開標后10天內完成。大型的或實行國際招標的水運工程項目的監理評標、定標工作應在20天內完成。
第三十二條、項目法人應在發出中標通知書后15天內一次性返還未中標單位投標保證金。
第七章、簽訂合同
第三十三條、簽訂合同的依據是國家的經濟合同法、技術合同法、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
簽訂水運工程施工監理合同應使用交通部制定的《水運工程施工監理合同范本》,特殊情況可另行商定。
第三十四條、簽訂合同時,監理單位應向項目法人交付開戶行出具的履約保函或交付履約保證金,保函或保證金金額為監理費的5%。
合同簽訂后15天內,項目法人應退還中標單位的投標保證金。
合同全部履行后,項目法人應在10天內將履約保函或保證金全額退還。
第三十五條、大中型或投資額較大的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時一般應有公證部門參加。
第八章、罰則
第三十六條、招標文件發出后,無正當理由而中止招標的,項目法人應當雙倍返還投標保證金;投標單位在投標文件有效期內無正當理由退出投標的,無權要求返還投標保證金。
第三十七條、中標單位如果未按期出具履約保函或履約保證金、拒簽監理合同,項目法人可取消其中標資格,并沒收其投標保證金。
第三十八條、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對有下列行為的責任單位,可視情節分別給予警告、通報批評、中止招標、取消中標資格、一年內取消投標資格等處罰:
1.應當招標的工程而未招標的;
2.未按本辦法規定進行招標,經指出仍不改正的;
3.照顧關系,內定對象,致使不具備中標條件的單位中標的;
4.未按國家及交通部規定的監理費取費標準評標、定標的;
5.提供虛假資料,隱瞞真實情況招標投標的;
6.以不正當手段競爭的;
7.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招標投標行為的。
第三十九條、交通行政主管部門、項目法人的工作人員及評委有徇私舞弊、索賄、受賄行為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出行政訴訟;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九章、附則
1工程項目成本管理體系的概念
如果把程項目成本管理體系比喻為一棟建筑,那么組織機構就是支撐建筑的柱子,資源就是房屋下面的基石程序和過程就是房屋的具體磚瓦,這一系列的實物就構成了成本管理體系的框架。但是組織所有管理體系遠遠比工程項目成本管理體系的范圍更廣,成本工程項目成本管理體系是組織所有管理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或者可以把成本工程項目成本管理稱為組織所有管理體系的大腦,既然有了這樣的稱謂就能明白其具體的作用就是指揮和控制項目成本。在具體的建筑工程項目管理之中采用成本管理體系,不僅可以控制成本、節省資源,也為公司的長遠發展獲取到更多的資金,主要是得到了更多的經驗的積累,為以后同樣項目的開展奠定了很好的基礎完整的工程項目成本管理體系應包含成本預測體系、成本控制體系和信息流通體系三方面內容。
2業主層面的成本管理體系實施方法
必須為業主提供一些他們必須知道了解的情況,比如咨詢單位、地質勘察單位、設計院、工程造價單位、至于立項、研究、定位、設計、估算、計劃的編制等工作都由這些參與方和業主內部的專業人員一起完成。業主層面的成本管理任務是與各參與方協作編制成本估算文件,確定項目需要的各類資源計劃,據此制定項目成本控制目標。
(1)在設計階段進行投資控制。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獲得批準之后,便可以開始勘察設計工作。項目的成本很大程度上是由設計工作決定的。地質勘察資料的詳盡程度、設計方案的合理性和經濟性對后續的設計概算和施工圖預算成本影響巨大。為預防工程范圍變更、設計文件不充分等風險對目標成本合同的實施帶來影響,地質勘察和方案設計宜采用單價合同,以獲得詳盡完整的勘察和設計文件。
(2)在招標階段中降低采購成本。在招標階段不能急于求成,始終要明白“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也不可能“一口吃成一個大胖子”,必須明白“貨比三家不上當”,要多方面結合公司的情況,選擇適合該項工程的供應商,一般來說應當選取建筑工程經驗豐富、報價合理、合作態度積極的承包商和材料供應商。
(3)在項目實施階段加強成本控制工作。項目實施階段成本控制的手段或者方法就很多了,對于材料應當盡可能不要浪費,做好回收工作,對一些能回收再用的絕對要回收利用,對一些回收有難度或者回收后使用率較小的物資選擇性回收。對于人力資源也應當切實監督好,確保每一位員工都能安排在最適合的崗位上,切實發揮他們最大的優勢為項目節省人力的浪費,對一些綜合素質比較低的員工應當采取強硬的措施是他們在其位謀其政。有效防止工程內部領導腐敗,比如“三公消費”或者貪污受賄這樣直接使公司利益受損的情況發生,應當成立專門的監察小組,或者采取有獎舉報的方式約束公司的部門領導,采用這樣的措施能夠避免工程內部消耗。
3承包商層面的成本管理體系實施方法
(1)做好投標報價階段的目標成本預測。投標報價階段主要工作就是需要做好整個項目成本預測,做好成本預測是項目整個進行前提,這對后期具體施工之中資源和資源控制具有很好的向導性作用,主要內容有:工程量技術文件和清單、工程施工地點土質、項目施工地和指揮部周圍交通情況、業主對工程質量和完成日期以及其他附加要求。
(2)做好施工準備階段的目標成本分解工作。這一階段的工作是在投標階段預測成本的基礎上,制定項目的目標成本。在議標過程中,業主可能會根據招標情況和項目進展情況,對合同條款或施工技術方案進行部分調整。承包商需要綜合考慮業主要求、施工組織方案和分包商價格水平等要求,將預測成本深化為目標成本。
[關鍵詞]制造企業 目標成本管理 應用
近年來,隨著供需矛盾加大,下游市場需求萎縮及礦石資源約束的加劇,我國鋼鐵工業企業普遍面臨著產品成本上升、經濟效益下滑的嚴峻考驗,成本的高低直接影響著一個企業的競爭力。瞬息萬變的市場環境,對企業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成本管控方法提出了新的要求,目標成本管理以“市場可接受”的成本水平作為企業各個管理環節成本控制和考核的標準,將市場機制引入企業內部,能夠有效促進企業成本的改善,對企業轉變成本管理觀念、改進成本管理方法和提高成本競爭力具有重大意義。
一、目標成本管理的內涵
目標成本法是以市場價格的預測和目標利潤為起點,“倒算”得出市場可接受的成本水平即企業要實現目標利潤而應達到的成本目標,目標成本法的一個最基本的公式是:目標成本=目標價格-目標利潤。目標成本的達成是一個循環的過程,每一次的循環都是通過各種措施對各個環節的一次“擠壓”,直至目標成本實現。目標成本的達成循環如下圖1所示:
圖1 目標成本達成循環圖
二、我國鋼鐵企業成本管理中暴露的問題
2008年,百年一遇的國際金融危機給我國鋼鐵企業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沖擊和挑戰。在市場驟變的環境下,鋼鐵企業在成本管理中暴露出了一系列與市場環境不相適應的問題,如何解決好這些問題,成為企業快速走出困境,提升市場競爭力,創造優秀經營業績的關鍵。
1.成本管控周期滯后
我國大多數鋼鐵企業推行年度預算和季度滾動預算相結合的預算管理模式,在市場波動較小的情況下,季度成本預算可以根據最新的前提,對年度預算進行修正,引導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適應環境變化。但金融危機以來,常常出現季度預算執行一個月后,企業的產品價格等主要生產經營前提已經發生較大變化的情況,季度成本預算的水平已不能反映現時生產經營環境下的成本水平,無法支撐公司決策和指導現場生產。
2.專業部門對成本管理的支撐有待加強
成本管理需要營銷、采購、設備、能源等各專業管理部門的參與策劃和推進,由于以往預測周期較長,預測期前提的變化趨勢較難把握,各專業管理部門參與公司成本預算管理過程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不高,專業部門有關預測前提的制定缺乏大量的市場調研和數據分析基礎,公司層面對專業預測前提條件的審核力度不夠,預測精度偏低,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企業的成本管控的效果。
3.標準成本管理制度缺乏市場驅動
標準成本雖然反映了企業產品的真實成本需求,有效減少了企業內部的低效和損失,但標準成本沒有考慮外部市場對成本的“可接受度”,盡管企業成本水平在縱向維度上不斷改善,但由于沒有引入市場價格機制,企業的成本水平控制在標準成本水平之內,也未必能夠確保企業目標利潤的實現。標準成本管理缺乏市場的驅動,減弱了公司各項成本改善工作的力度及成本管控對市場的應變性。
4.成本改善工作的實效性不強
深挖成本改善潛力是企業提升成本競爭力的一項持之以恒工作,鋼鐵企業成本改善項目的設立與市場變化的結合度較弱,一般以上一年的成本水平作為標桿進行成本改善項目效益貢獻的計算基準,成本改善項目目標的挑戰性不高;另外,成本改善工作重項目設立,輕過程管理,成本改善任務沒有層層分解和落實到每位員工,員工沒有感受到市場的壓力,成本改善工作缺乏項目支撐體系和組織體系保障。
三、寶鋼目標成本管理的實際應用
2008年,寶鋼以“市場倒逼”為核心思想,推行了基于標準成本的目標成本管控模式,根據市場形勢和目標利潤的要求,按月制訂和下達目標成本,建立目標成本分解落實支撐體系,并通過成本標準的滾動修訂,固化前期成本下降的成果,使公司的成本管控進入良性循環。
1.專業管理部門協同,縮短成本管控周期
依托營銷、采購、生產制造、設備、能源等專業管理優勢,緊貼市場形勢,按月制訂和下達目標成本,解決了以往成本管理周期過長,與市場偏離較大,管控時效性差的弊病。首先,根據營銷部門提供的銷售價格預算和公司目標利潤預測,采用倒算法確定公司預算期內的目標成本總額。其次,根據產量計劃、原燃料使用計劃、能源介質用量計劃、檢修計劃,維修費用預算等一系列前提及成本標準的修訂,編制公司的分工序、分產品的成本預算及公司總成本預算。最后,目標成本總額與成本預算的差額在生產廠、設備維護、管理服務、營銷環節進行分配,使公司的月度成本預算水平滿足目標成本的要求。
2.目標成本管理與標準成本緊密結合,相互推動和促進
目標成本管理與標準成本管理有機結合,取二者之長,補二者之短,在目標成本制定環節,將市場可接受的成本水平與基于現有工藝、技術規范等真實成本需求的標準成本有機結合和綜合平衡,使目標成本的制定相對科學、可操作性強。同時,前期目標成本落實過程中實現的生產技術經濟指標提升、工藝改進和費用下降的成果在本期成本標準的修訂中予以固化,實現了成本改善的良性循環;在目標成本分析和評價環節與標準成本管理相結合,目標成本管理的責任中心與標準成本制度下標準成本的制定、實際成本的收集和成本分析的責任歸屬相吻合,便于目標成本的歸集、分析和評價,有效提高了目標成本分析的深度和績效評價的科學性。月度成本標準審定分析過程如表1所示:
表1 ××月××成本中心成本標準修訂審定分析樣表
3.建立全員、全方位的目標成本落實體系
表2 煉鋼廠目標成本落實過程
以市場接受為底線的目標成本下達后,為確保目標成本的完成,各單位要分解、制定相應的成本改善措施和項目,不斷挖掘成本改善的潛力點,將成本壓力傳遞到企業價值鏈的各個環節。以此為出發點,寶鋼建立了全員、全方位的目標成本落實體系,形成了縱向按產品形成過程、橫向按管理職能兩個維度協同的目標成本落實體系。首先,目標成本下達后,各廠部結合各自的生產組織特點,對目標進行層層分解、落實到作業區和班組和具體負責人,充分發揮基層員工的作用,實現了目標成本落實的縱向到底。煉鋼廠縱向目標成本落實體系示例如表2所示:
其次,公司層面從直接支用成本的角度出發,對公司成本構成進行分析和梳理,針對需重點控制的費用和成本,確定了覆蓋原料采購、生產制造、設備維護、能源成本、期間費用等環節的成本改善項目,并構建了公司分管領導掛帥、職能部門總體策劃、責任單位組織推進相結合的成本改善體系,橫向目標成本的落實有效支撐了縱向各產品目標成本的實現,實現了目標成本落實的橫向到邊。
四、目標成本管理的效果分析
經過兩年多的目標成本管理推進,寶鋼在經營機制轉變、可控成本下降、關鍵技術經濟指標提升、經營業績提高及全員成本意識提高等方面取得了顯著的效果。
1.促進經營機制的轉變和管理流程的優化
目標成本管理的實施,使公司認識到必須建立以市場和用戶為導向的
經營管理機制,認真審視并切實轉變與公司發展不相適應的觀念、習慣和行為,進一步優化經營機制和管理流程。公司通過管理機構變革,對重疊管理職能進行合并,減少管理層級,降低協調成本和管理成本,大大提高了市場的響應速度。
2.可控成本費用同比大幅下降,關鍵技術經濟指標不斷刷新
2009年,寶鋼的鐵水成本在國內主要鋼鐵企業中排名由2007年第6名上升至第2名;107項關鍵技術經濟指標中有39項刷新歷史最好水平,刷新率36%;寶鋼股份公司實現利潤72.62億元,完成年度預算目標的121%,利潤總額在國內鋼鐵同行中排名第一,實現了年初制定的“行業領先”目標。
3.促進全員成本改善意識的提高和節約文化的養成
目標成本落實過程中的縱向和橫向協同支撐體系的建立,將目標成本倒逼到班組和個人,通過目標的層層分解,將成本壓力傳遞到每個員工,極大地調動了廣大員工立足崗位自主、自發開展成本改善的積極性,員工的成本改善意識大大提高,公司內部的一種“成本節約”習慣和文化逐步形成。
參考文獻:
[1]陳勝群.論日本成本管理的代表模式-成本企畫.會計研究,1997,(4).
第一條 為加強建筑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維護建筑市場交易秩序,確保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投資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工程項目,其建筑面積在二千平方米以上或造價在三十萬元以上的安裝工程、裝飾工程、土石方工程、非標制作及構筑物等,均應按本辦法實行招標投標。
第三條 建筑工程招標投標堅持公平、等價、有償、講求信用的原則,以技術水平、管理水平、社會信譽和合理報價進行平等競爭,不受地區、部門限制。
第四條 建筑工程招標投標是雙方當事人依法進行的經濟活動,受國家法律保護和約束。凡具備條件的建設單位和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企業均可參加招標投標。
第二章 機構與職責
第五條 市成立建筑工程招標投標領導小組。市招標投標領導小組由市建委和市建工局、市房產局、市工商局、市建設銀行組成。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的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施工招標投標實施辦法;
(二)監督、檢查招標投標活動,總結、交流工作經驗;
(三)調解招標投標重大糾紛;
(四)對國家、省、市重點工程、涉外工程及大型工程實行全過程管理。
第六條 市招標投標領導小組設辦公室,負責建筑工程施工招標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審查招標及投標單位的資質;
(二)審查招標文件并審定標底;
(三)監督開標、評標、定標和議標,簽發中標通知書;
(四)調解招標投標活動中的糾紛;
(五)否決違反招標投標規定的定標結果;
(六)處罰違反招標投標規定的行為。
第七條 在我市的國家直屬、省屬專業招投標管理機構,負責其專業內工程項目的招投標管理。其他民用項目及我市規劃內的項目的招投標,由市招標投資管理辦公室統一管理。未經市招標投標領導小組同意,任何單位不得另行設置招標投標管理機構。
第三章 招 標
第八條 建設單位招標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二)有與招標工程相適應的經濟、技術管理人員;
(三)有編制招標文件的能力;
(四)有組織開標、評標、定標的能力。
不具備上述條件的,須委托或由市招標投標管理部門代為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監理、咨詢機構招標。委托應采用書面形式。
第九條 建設單位經資格認證后,在招標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力:
(一)按照有關程序規定,進行招標活動;
(二)根據政府規定的資質標準,選擇和確定投標單位;
(三)根據有關評標原則及價格管理規定,選定中標價格和中標單位。
第十條 建筑工程施工招標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初步設計及概算已經批準;
(二)項目已正式列入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
(三)建設用地的征用工作已經完成;
(四)有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五)建設資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設備和來源已經落實并經審計確認;
(六)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已經完成或一并列入施工招標范圍。
第十一條 建筑工程施工招標可采用全部工程招標、單位工程招標、特殊專業工程招標及工程實物量招標。不得對單位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招標。
第十二條 施工招標可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議標的方式。
不宜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的特殊工程,應報市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經批準后,方可議標。參加議標的單位不得少于兩家。
第十三條 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建設單位向市招標管理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并接受資質審查;
(二)編制招標文件和標底,并經市建設工程預算審查中心審查后,報市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審定;
(三)招標公告或發出招標邀請書;
(四)投標單位申請投標,并接受資質審查;
(五)向審定的投標單位分發與招標活動有關的材料并答疑;
(六)召開開標會議,審查投標標書,組織評標,決定中標單位;
(七)招標單位在中標通知書簽發之日起15日內,依據中標通知書內容,與中標單位簽訂承包工程合同并返還投標保證金;
(八)未中標的投標單位應在接到通知的7日內,向招標單位返回招標文件及有關資料,招標單位同時返還投標保證金。
第十四條 招標活動時間應自發出招標文件至投標截止,小型工程不少于15天,大中型工程不少于30天。
招標文件發出后10日內,招標單位組織答疑會,答疑紀要報市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備案。
第十五條 招標文件一經發出,招標單位不得擅自變更其內容或增加附加條件。確需變更和補充的,報市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批準后,在投標截止日期7日前通知投標單位。
第四章 標 底
第十六條 工程施工招標必須編制標底。標底由有資質的招標單位自行編制或委托招投標機構及具有編制標底資質的咨詢部門編制。
第十七條 編制標底應遵循下列原則:
(一)根據招標文件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按照國家及地方規定的技術、經濟標準,進行定額、規范和確定工程量;
(二)標底價格應由成本、利潤、稅金組成,并應控制在批準的總概算或修正概算及投資包干的限額內;
(三)標底價格應包括人工、材料、機械臺班等價格變動因素及施工不可預見費、措施費和優質工程補償費等;
(四)標底價格應充分考慮市場的實際變化;
(五)一項工程只能編制一個標底。
第十八條 標底價格作為招投標市場定價的依據,其中標工程價格可高于標底價,也可低于標底價,并限制在標底價的上下百分之三區間浮動。
第十九條 標底必須經市建筑工程預算審查中心審查,報市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審定。
標底應密封保存到開標。所有接觸過標底的人員均負有保密責任,不得泄漏。
第五章 投 標
第二十條 凡持有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相應的投標證書、資質證書的施工企業,均可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參加投標。
第二十一條 施工企業可自主決定是否參與投標競爭。施工企業在施工招投標活動中,有權確定投標報價并提出工期和優質工程補償。
第二十二條 施工企業參加投標,應向招標單位提供以下材料:
(一)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投標證書和取費等級證書;
(二)企業簡歷及業績;
(三)自有資金情況;
(四)經濟、技術管理人員,全員職工數量,平均技術等級及主要施工機械設備一覽表。
第二十三條 投標單位在領取招標文件時,須按規定交納投標保證金。
第二十四條 施工企業參加投標,應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制作投標書,并在規定日期內送達招標單位。投標書須蓋有單位(法人)和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的人的印鑒。投標書應在標底公布后啟封。
投標單位發現送出的投標書有誤,須在投標截止日期前,用正式函件更正。
第二十五條 投標單位可以提出修改設計、合同條件等建議方案,并做出相應標價和投標書,同時密封送達招標單位,供招標單位參考。
第六章 市場交易
第二十六條 招投標活動可本著自愿的原則在招投標市場進行。招投標市場設在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第二十七條 市場交易采取明標明投,暗標暗投,多向議標的方式。
經市招標辦審批的議標工程項目,方可由招標單位同兩個或兩個以上施工單位進行多向議標。
第二十八條 在招標工程類別與投標單位施工資質等級相應的條件下,招標單位和投標單位可擇優互選交易對象。
第二十九條 在市場交易中,建設單位不準自行組織“一口價”、“包工不包料”等工程的招標活動。
第七章 開標 評標 決標
第三十條 開標、評標、決標活動,應在市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的監督下,由招標單位主持進行。
第三十一條 招標單位應邀請有關部門參加開標會議,當眾開標公布標底,宣布評標、決標辦法,開啟投標書及補充函件,公布投標書內容。
第三十二條 開標、評標、決標過程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投檔書作廢:
(一)投標書未密封;
(二)無法人(單位)和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的印鑒;
(三)未按規定的格式填寫,內容不全或字跡辨認不清;
(四)逾期送達;
(五)開標后投標單位遲到半小時以上或未參加開標會議。
第三十三條 成立評標小組。評標小組由建設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包括建設單位委托的機構)和建設單位邀請的有關單位組成。
評標、決標應按照平等競爭、公正合理的原則,對投標單位的報價、工期、質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方案、企業信譽等進行綜合評價,擇優確定中標單位。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考慮就地就近的施工企業。
第三十四條 自開標(或開始議標)至定標的期限,小型工程不超過7天,大型工程不超過15天。
第三十五條 確定中標單位后,招標單位應將決標書抄報市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備案,由市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簽發中標通知書。
第三十六條 中標工程的招投標雙方向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交納中標總價千分之一的招投標管理費,其中招標單位承擔百分之七十,中標單位承擔百分之三十。標價暫定的,按其工程預結算追加或退還其差額。
第八章 罰則
第三十七條 工程未經招標施工的,由市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對建設單位、施工企業分別按工程總價百分之一處以罰款,并責令其終止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承發包關系,取消施工單位投標資格一年。
第三十八條 發出招標文件后,由于招標單位原因而中止招標或招標失敗的,除返還投標保證金外,工業、公建工程,招標單位按底價的千分之三向各投標單位賠償其經濟損失;民用工程,招標單位按底價的千分之五向各投標單位賠償經濟損失。
第三十九條 決標后拒絕簽訂承發包合同的責任方應按決標價格的千分之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并由市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處以決標價格千分之二的罰款。
第四十條 投標單位串通作弊、哄抬標價,致使決標困難或無法決標的,由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視情節取消其對該工程的投標資格或給予一年以下停止參加投標活動的處罰。
第四十一條 投標單位不如實制作投標申請書,虛報企業資質等級或采取不正當的手段奪標的,取消投標資格一年。
第四十二條 建設單位利用招標權索賄收受“回扣”;投標單位以行賄、給“回扣”等不正當手段獲取工程任務的,由其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責任人相應的行政和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第四十三條 泄露標底、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招標單位在其招標中隱瞞工程真實情況的,由其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責任人以警告、記過等行政處分。
第四十四條 招標投標中雙方發生糾紛,可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十五條 招標管理工作人員以權謀私,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第四十六條 當事人對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處罰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在接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七條 新民市、遼中縣、康平縣、法庫縣、蘇家屯區、新城子區、于洪區、東陵區的招投標管理工作,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一條 為加強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的管理,鼓勵施工企業開展競爭,保護承發包雙方的合法權益,提高投資效益,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列入國家、省或市年度基本建設計劃的,建筑面積三千平方米以上或投資額八十萬元以上的建設工程,均應按本辦法規定以招標投標方式確定施工企業。軍事工程、保密工程以及其他不宜實行公開招標的建設工程除外。
第三條 青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和各縣級市、嶗山區、黃島區城鄉建設委員會分別是同級人民政府的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的行政主管部門。
青島市工程建設招標投標辦公室具體負責市南、市北、臺東、四方、滄口五區內的建設工程和全市范圍內的大中型建設工程、市重點工程以及受國家、省委托辦理的建設工程的施工招標投標管理工作。
各縣級市、嶗山區、黃島區工程建設招標投標辦公室(或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確定的機構)具體負責轄區內的前款規定以外的建設工程的施工招標投標管理工作。
第四條 工程建設招標投標辦公室(以下簡稱招標投標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按本辦法規定負責對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的指導、監督和管理;
(三)登記招標項目,審查招標項目的條件;
(四)審查招標文件、審定標底;
(五)參與開標、評標和決標工作;
(六)辦理中標手續,指導簽訂建設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七)參與建設工程的后評價工作。
第五條 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應堅持平等、合理、公正的原則。
大中型建設工程和重點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必須由公證部門公證,其他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在必要時,可以由公證部門公證。
第六條 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的有關事宜,建設單位可以自行辦理,也可以委托招標投標服務單位代為辦理。
第二章 招標
第七條 建設工程施工招標單位必須是具有法人資格的建設單位或工程項目總承包單位(以下簡稱招標單位)。
第八條 建設工程施工招標的形式:
(一)公開招標。由招標單位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等,公開招標通告。
(二)邀請招標。由招標單位向三個以上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企業發出招標邀請書。
(三)議標。招標單位在報經招標投標辦公室批準后,選擇二個以上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企業協商確定施工單位。
大中型建設工程和重點建設工程必須采取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的形式;建筑面積五千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設工程可采取議標形式。
第九條 建設工程施工招標可實行全部建設項目招標,也可按單項工程、分部工程或專業工程招標,并在招標文件中說明。
第十條 實行施工招標的建設工程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經批準的工程設計文件和概算,并列入當年固定資產投資計劃;
(二)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已完成建設工程的全部施工圖設計,或雖未完成全部施工圖設計但能保證連續施工;
(四)已完成施工范圍內的拆遷和三通一平,或將拆遷和三通一平一并列入招標范圍;
(五)已落實建設資金、主要材料設備供應和協作配套條件;
(六)標底已經建設銀行審查。
第十一條 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招標單位向招標投標辦公室辦理招標登記,填報招標申請書;
(二)招標單位編制招標文件和標底并報招標投標辦公室審查和審定;
(三)招標單位招標通告或發出招標邀請書;
(四)招標單位對申請投標的施工企業進行資格審查,報招標投標辦公室批準后,確定投標施工企業的范圍;
(五)招標單位向投標施工企業發售招標文件和有關設計圖紙、技術資料;
(六)招標單位組織投標施工企業勘察現場,解答招標文件中的有關問題。
第十二條 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文件的內容:
(一)建設工程綜合說明書,包括工程內容及范圍、技術要求、質量標準、現場條件、開工及竣工日期(工期按國家規定的工期定額計算)、承發包方式等;
(二)施工圖紙、設計資料和設計說明書;
(三)工程量清單;
(四)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預付款的比例;
(五)材料設備供應方式和價格計算方式;
(六)投標起止時間和開標、評標、決標的時間及地點;
(七)獎懲辦法;
(八)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十三條 自招標文件發出之日起至開標日的招標投標期間,一般建設工程,不得超過三十日;大中型建設工程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不得超過六十日。
第十四條 招標單位不得擅自改變已發出的招標文件。因特殊情況確需改變的,須經招標投標辦公室批準,并賠償由此給投標施工企業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三章 投標
第十五條 凡持有法人營業執照和相應資質等級證書的本市和外地國營、集體建筑安裝企業、工程承包公司、城建施工企業均可參加投標。
第十六條 參加投標的施工企業應在招標文件限定的時間內向招標單位報送投標申請書,并同時提供下列證件、資料:
(一)企業營業執照副本、企業資質等級證書;
(二)企業概況,包括企業興辦時間、現有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數額、技術裝備情況、企業職工總數及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和技術工人數、平均技術等級;
(三)近三年承建的主要工程及工程質量和工期情況,現有主要施工任務一覽表(包括在建和擬開工項目);
(四)非本市施工企業除須提供前三項印列證件、資料外,還須提供所在地省級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介紹信。
第十七條 投標施工企業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招標單位報送密封的標書。
標書的主要內容:
(一)標書綜合說明:
(二)工程量清單,單項報價、工程總報價,主要材料數量和設備的清單;
(三)工程質量、施工安全的保證措施;
(四)計劃開工、竣工時間,施工組織、技術措施,工程總進度圖表,總工期;
(五)施工方案和主要施工機械;
(六)為承擔的工程提供的優惠條件;
(七)招標文件中未載明的,但在施工過程中必須由甲方提供的條件。
第十八條 標書必須按規定編制,并加蓋企業和企業法定代表人印鑒。
第十九條 標書一經送達,不得更改;開標前,標書不得啟封。
第四章 標底
第二十條 建設工程標底由招標單位自行編制,也可委托建設銀行或其他有編制標底資格的單位編制。接受委托編制標底的單位,按有關規定收取代編費。
凡接受委托編制標底的單位,不得再接受投標施工企業的編制標書的委托。
第二十一條 建設工程的標底應根據招標文件、設計圖紙和國家、省、市有關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及取費標準、材料預算價格的規定及補充規定編制,同時應考慮建設工程建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各項費用。
標底應控制在批準的概算或修正概算范圍內。不得有意壓低或抬高標價。
第二十二條 標底須經建設銀行審查,并經招標投標辦公室審定后,方為有效。
標底在開標前必須嚴格保密,嚴禁泄露。
第二十三條 投標施工企業可根據本企業的技術、管理水平,合理浮動標價。
第五章 評標
第二十四條 評標實行集體評定方式。由招標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招標投標辦公室、建設銀行以及有關部門組成評標委員會(小組),進行評標。
第二十五條 開標必須公開進行,當眾啟封標書,宣布投標施工企業的報價及其標書的主要內容。
屬下列情形之一的,標書無效:
(一)標書未加蓋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印鑒的;
(二)標書未密封或文件袋密封處未加蓋企業印鑒和企業法定代表人印鑒的;
(三)投標施工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未參加開標會議的;
(四)標書未按規定編制或字跡模糊無法辨認的;
(五)逾期報送的。
第二十六條 評標應根據投標施工企業提報的基本直接費、間接費及其他費用,以及工期、質量標準、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方案、企業信譽等綜合考慮,擇優確定中標單位。
第二十七條 自開標之日起至決標日的評標期間,一般建設工程,不得超過七日;大中型建設工程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不得超過十五日。
第二十八條 投標的有效標價原則上應控制在標底的上下百分之三內。招標單位應在有效標價內擇優選擇中標單位。
在所有投標施工企業的報價均高于有效標價時,如屬標底錯誤,應予更正;如標底無誤,招標單位可重新招標或從投標施工企業中擇優議標。
第二十九條 招標單位應在評標委員會(小組)正式確定中標單位后二日內,發出中標通知書;并在發出中標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與中標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招標單位和中標單位須按有關規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建設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鑒證手續。
任何一方拒簽合同,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三十條 對參加投標而未中標的施工企業,由招標單位按該項工程中標價格的萬分之零點五(但最高不超過一千元)付給其編制標書補償費。編制標書補償費在招標單位管理費中列支。
第三十一條 招標投標完畢,招標單位應向招標投標辦公室提交書面報告。
大中型建設工程竣工后,招標單位和中標單位應向招標投標辦公室提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執行情況的報告。
第六章 爭議的解決與違章處罰
第三十二條 在招標投標過程中,招標單位與投標施工企業發生爭議,由所在地城鄉建設委員會及招標投標辦公室調解。
第三十三條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簽訂后,必須嚴格履行。因履行合同發生糾紛的,可按國家有關規定申請經濟合同仲裁機關仲裁,也可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違反本辦法規定進行的招標投標活動所簽訂的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無效。
第三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由城鄉建設委員會按以下規定處理:
(一)應當進行招標投標的工程而無正當理由不進行招標投標的,不批準開工、并責令建設單位限期招標;擅自開工的,責令其停工,并對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各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泄露標底的,處以一千元至五千元的罰款;
(三)投標施工企業互相串通作弊、擾亂招標投標秩序的,一年內不準其投標,并處二千元至五千元的罰款;
(四)投標施工企業為承攬任務,自壓標價中標后無力承擔工程施工而要求退出的或在施工過程中中斷施工的,或中標后向建設單位索取其他費用的,其中標資格無效;已經施工的,責令其停止施工,并處五千元的罰款;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經濟損失。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單位和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可并處二百元至五百元的罰款。
第三十五條 城鄉建設委員會作出行政處理決定,應制作處理決定書,并送達當事人。
罰款上繳同級財政。
第三十六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復議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申請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
第三十七條 招標投標辦公室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索賄受賄的,由有關部門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招標、中標單位應向招標投標辦公室繳納管理費。招標投標管理費由招標單位和中標單位各按中標價格的萬分之五繳納。招標投標管理費分別在招標單位的項目管理費和中標單位的工程管理費中列支。
第三十九條 建筑面積不足三千平方米或投資額不足八十萬元的建設工程,可以參照本辦法以招標投標方式確定施工企業。
關鍵詞:水利工程;工程管理;目標
為了促使水利工程管理現代化發展目標的有效實現,此行業的管理現代化進程不斷強化,利用投入力度的加大,持續引進現代化工藝、材料與技術等方式,特別是選擇了信息化技術與自動監控技術,對傳統的水利工程持續改造與除險加固,防洪標準顯著提升,使水利工程的面貌獲得充分改善。與此同時,通過進一步改革,促使水利工程的管理轉變為定員定崗以及分類定性,促使管理充分分離,建立健全管理與激勵機制,促使管理水平大大提高。
1 管理現代化概述
水利工程管理通常是按照現階段水利工程管理的技術以及經營理念,對現存的水利項目進行不斷的完善與全方面的管理。伴隨我國現代化發展速度的加快,水利工程還應該進行適當的調整,以此滿足現代化的發展潮流,產生全面、合理的現代化運作理念以及管理方法。因此,水利工程管理現代化能夠符合現代化水利工程的具體要求,構建先進、合理、高水平的水利工程管理體系,內容包括:工程設施具有高標準性,調度監控方法具有的現代化,建立和現代市場經濟體制相符合的管理方法,成立現代化的管理團隊[1]。對我國每一個行業的發展建設來說,水利工程具有重要的管理作用,說明我國水利工程行業管理,屬于不斷發展的過程。現階段,水利工程的管理方法存在某種局限性。所以,探尋一種水利工程管理轉變的模式,促使其慢慢轉變為現代化的水利管理,找出和我國國情相適應的管理方法,是現階段水利工程行業發展的重要目標。針對水利工程管理而言,應該制定一套審核標準進行規范與管理,使其具備細節化、標準化以及精確化等特點的管理模式。水利工程管理的過程中,其目的是為了提供高水平的水事服務。因此,確保水利工程施工的有效實施,促使水利工程在保證質量與工期的情況下完成,進而為日后水利工程事業的發展做出自己的貢獻,也是水利工程管理的終極目標,是促使水利工程事業持續發展的關鍵因素。
2 達到管理現代化發展目標的措施
2.1 設計應該滿足安全性、可靠性、經濟性的特點
管理目標通常是水利工程建設直接決定,不管是區域性與流域性,或者是市縣、省與部管工程,都需要符合設計標準,使經濟使用壽命充分實現,另外,環境面貌應該充分保持,具有較高強的文化品位,使其符合基本要求。對于選擇何種控制技術與設備進行工程建設,以及投資、環境等不同因素均有較大的影響,與管理目標不存在因果聯系[2]。一些新型設備與工程的耐久性與安全性均比傳統的好,其與轉型期人們的浮躁思想存在較大聯系,也就是盲目的追求現代化,促使技術顯著發展,但是盲目的追求經濟效益,就會導致質量明顯降低。在水利工程管理中應該充分考慮此類問題,特別是新型工藝以及材料等的應用,切記不可盲目的追求技術的先進,為日后的管理工作帶來較大的麻煩,雖然表面工作做的很好,但內部不具備耐久性與安全性,也不能符合管理現代化的發展目標。
2.2 所有設備均需要高效、安全的運轉,將其作用充分發揮
此目標與管理的水平具有較大聯系,需要進行規范的維修、養護與檢查、測量,確保可以對不同類型的設備具有的安全性能充分掌握,還可合理使用。另外,還應該進行規范的安全與運行管理,確保水利工程的切實發揮自身功能,例如,發電、供電以及灌溉等,其也屬于水利工程管理現代化發展的關鍵目標。
2.3 以效率和公平為原則,強化管理思想,使管理團隊可履行自身職責
管理者是水利工程達到管理現代化的重要保證,只有注重人的全面、系統的發展,才可以滿足人類社會不斷續發展的具體要求。傳統模式在我國水利工程中,一般情況下都有人員冗余與機構臃腫等多種現象,“濫竽充數”與認真工作的人員之間互相影響。此外,水利工程企業內部的激勵機制與公平分配機制還不夠完善,引發水利工程的管理效率與管理水平均較低,在進行管養分離以后,水利工程管理單位通常為事業單位,它內部的管理人員都十分精干,所以,管理效能較好,其充分滿足歷史發展與進步的具體要求。
3 水利工程管理現代化發展目標實現的影響
3.1 滿足治水思路的有關標準
在社會生活對水利工程建設要求不斷提升的背景下,政府部門對水利工程管理現代化發展提出了可持續發展方向的新目標,在這一發展目標當中,如何在保證生態系統平衡的前提下,做好對水力資源的有效利用,同時保證水利工程安全運行狀態,為滿足民生需求提供支持,成為了水利工程管理的主要目標。在這一指導方針下,水利工程管理單位作為保護水利工程正常運行狀態的部門,其必須要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擴大工作范圍,通過對水利工程的有效管理,來實現改善生態、提高效率、安全生產和服務民生的目標,為水利工程事業的穩定發展提供支持[3]。
3.2 滿足管理考核的有關標準
在水利工程現代化發展背景下,政府部門為了推動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規范化發展,出臺了水利工程考核方法,這一考核方法的出現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提供了規范標準,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規范化發展帶來了重要支持。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想要在有效管理水利工程的基礎上,實現考核評分的最大化體現,就必須要不斷的提高、更新工作水平,使自身的工作水平能夠滿足水利工程現代化發展的需求,在實現考核高評分的同時,使自身的管理工作思路、行為能夠成為業內的典范,為推動水利工程管理現代化發展與建設帶來良好的動力支持[4]。
3.3 滿足水利行業的具體發展需求
從我國當前的水利工程現代化發展效果及其未來發展目標的分析來看,我國水利工程現代化發展必然是以科學技術為第一生產力的發展模式。但需要注意的是我們在大力發展自動監控、集成化信息化管理等技術的同時,也要做好對全面素質管理人才的培養,因為再高水平的科學技術也取代不了“人”在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其最多只是輔助管理人員的技術手段支持而已,所以實現科學技術與專業人才的雙向發展,才是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現代化發展的正確道路。在確定這一發展方向后,水利工程管理單位要盡力實現內部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和科學化,以此來滿足水利工程現代化發展的需求,也為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綜合水平的進步帶來支持[5]。
4 結束語
水利工程要想達到管理現代化的目標,必須與社會的發展、經濟的進步、技術與全面素質的提高相符合,且不可以利用固定化的標準去衡量。此外,水利工程要想達到管理現代化的有關建設,必須加強維修經費與建設資金等相關投入,對于每一個企業達標的經驗而言,需要達到水利工程管理現代化的發展目標,應該加大資金的支持力度,在水利工程管理時,應該對此問題進行充分的認識,并制定針對性的管理方案。
參考文獻
[1]李俊鑫,孔維佳.論述水利工程管理現代化的發展目標[J].黑龍江科技信息,2014(35):233.
[2]丁正紅.探討水利工程管理現代化發展的目標[J].中國新技術新產品,2015(23):156.
[3]范錫山.水利工程管理現代化發展目標研究[J].農業科技與信息,2015(16):9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