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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城市道路(以下簡稱道路),是指按國家行政區域劃分設立的市、鎮及獨立工礦區內供車輛、行人通行的道路、巷道。
第三條各市、縣建設管理部門是城市道路挖掘管理的主管部門。
第四條在我省市、縣政府所在地和經省政府批準的建制鎮及獨立工礦區內進行道路挖掘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規定。
第五條各級城市建設管理部門對涉及道路的地下供水、排水、供熱、煤氣管網、電力、通訊電纜等工程,要統籌規劃,加強管理。
第六條新建、擴建、改建道路的工程開工前一個年度,城市建設管理部門應通告各有關部門,安排好地下工程計劃,按先地下后地上的基本建設程序組織實施,并在道路工程開工前完成地下施工。
第七條新建、擴建、改建的道路工程竣工后五年內(搶修等特殊情況除外)不得挖掘。對因工程建設需要確需挖掘的,加倍收取道路挖掘復原費。在本規定第六條規定的通告期內完成道路挖掘施工的,可根據復原道路節省材料等情況減收道路挖掘復原費。
第八條挖掘道路進行地下施工,必須經當地市政設施管理部門同意,交納占道費和道路挖掘復原費,并經公安機關審批后方可施工。
第九條施工單位挖掘道路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一、按批準挖掘和占用道路的位置、面積、時間進行挖掘、占用。如需移動位置、擴大面積、延長時間,必須補辦手續。
二、橫向和大面積縱向挖掘道路,都要分段施工和回填,不得全線開工。嚴重影響交通的挖掘道路工程,應在夜間施工。
三、挖出物不準覆蓋消防和排水設備及其他公共設施。
四、施工現場必須設有明顯標志。
五、為了保證道路完好,冬季一般不準挖掘。因搶修故障需要挖掘道路的,可先掘路搶修,但需在二十四小時之內按有關規定補辦手續。
第十條道路挖掘后的回填,由施工單位負責,并遵守以下規定:
一、地下工程完工后,必須及時回填,并清理施工現場。
二、挖掘主次干道和橫向挖掘其他道路,一律采用水沉沙方法回填。其它挖掘道路,可采取分層回填夯實的方法回填,但須達到土基密實度要求。
第十一條道路回填后的復原由當地市政設施管理部門的專業隊伍負責,并遵守以下規定:
一、挖掘回填后,要在規定時間內(主干道三天,其他街路五天,巷道七天,嚴重影響交通的路段二十四小時)修復路面。
二、修復路面前必須檢查道路回填情況,保證土基要求的密實度。路面必須按原結構和技術標準做到一次復原合格。
第十二條道路回填不合格的,市政管理部門可責令施工單位重新回填。路面復原不合格的,市政管理部門應負責任。
第十三條因挖掘道路造成市政設施損壞的,施工單位應向市政設施管理部門交納賠償費。
[關鍵詞]道路運輸;管理;問題;措施
中圖分類號:TD327.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6)02-0024-01
1 我國道路運輸管路存在的問題
現今,我國運輸管理機構沿用了“市、區分級負責”的傳統管理體制。隨著市場經濟的逐漸成熟及交通運輸業的飛速發展,顯露出這種體制相應的制約了運管機構職能的發揮。
第一,人員編制不太規范,機構性質不相統一。以我市為例,按照交通部門對運輸管理機構每百臺車定一人、每百站定三人的假想,運管隊伍應該是高效的隊伍。但由于我市的交管所都分地方政府來進行管理,而我市運管局對區交管所并沒有人事權屬關系,以至區運管機構的人員與業務的不平衡,存在“管事不管人,管人不管事”等眾多問題,甚至個別運管人員素質不夠、業務能力不夠、服務意識淡薄現象都會出現。此外,我市各區縣運管所的建制不同,多為科級建制還有股級建制。科級單位是對一個區的道路運輸行業進行管理和指導工作,還要分析預測運輸市場的發展變化,實際能量有限,缺位問題難免會在道路運輸管理工作中出現,平時疲于完成各項任務以及處置各種道路營運中出現的問題,認真去思考道路運輸行業的發展問題真的很難靜下心來。
第二,執法分離后其弊端日趨明顯。我市交通行政執法總隊于2006年成立,在主城區,行政審批管權與執法處罰權分離開始實行,這避免了執法部門間的推諉等現象,可以相互監督,提升我市的交通形象。
第三,職權責任不明確。對外來說,運管部門的職責是對道路客運,貨運經營,站經營等的管理,行使著法律給予的對以上行為的行政許可、道路運輸安全監管權,并在某種意義上維護著社會的穩定。但是這些管理職權被公安、農機等部門所肢解,所以出現了管理重疊現象。
交通行業代表著城市的形象,象征著城市的證明程度。假如駕駛員談吐不文明,著裝不雅觀,不遵守交通規則,則很大程度的影響了外地人會城市的評價,特別是出租車了客車的司機,影響力尤為重要,公司應該經常和駕駛員進行溝通,要求注重服務質量,經濟效益居后考慮。掛靠的經營模式被多數貨運公司采用,公司只要收取管理費后,其他都不做要求,所以貨運駕駛員的服務態度有待完善。
2、解決我國道路管理問題的具體措施
(1)加快運管機構編制體制改革步伐。
我國部分運營部門的機構體質進行了相應的改革,比如新疆運營機構已經納入了公務員管理,江蘇、陜西和山西等省市也積極的探索著管理部門。云南省積極主動的在爭取省交通廳、省編委辦公室和省人事廳等部門的支持,也已經將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納入了公務員管理。然后采取了清理編制、經費控制、嚴格控制人事調動等措施推進機構改革。三是“從嚴控制,逢進必考”的原則會運營工作人員新增錄用。
(2)加大監管力度,發揮市場調節功能。
有力措施、應對市場變化、維護市場穩定應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嚴格加強監督管理運輸市場尤其是出租汽車市場,徹底清理無照經營車輛。為了給合法經營的出租車創造好的經營環境,我們要嚴格整治黑車,這樣才能規范市場秩序。認真摸索和研究各種運輸市場主體的準入和退出以及日常監管機制。出租車經營推行市場化時首先我們要放開出租車這個行業的特殊經營權,讓營權成為真正的商品,這樣做就僅僅減少了政府的批準指標權力,把政府不該管理的是交給了市場,再者,在行業的內部應該建立起競爭的機制,獎優罰劣。
(3)明確權責關系,充分發揮區縣運管機構職能。
一是權責一致,調整好職責權限,明確市區級運營機構的權利和責任,“誰審批誰管理誰負責”的任務要嚴格落實好。“好處大家搶,麻煩大家讓”的現象不能出現。二是要明確落實區運營機構在區里的責任,這樣就可以更好的參加地方交通規劃以及建設。此外,為了維護運營部門的威信,我們要盡可能的做到著裝統一,現今運營機構的“卸裝”現象導致上門指導檢查工作經常產生誤會誤解,無形中破壞了運營部門的形象。
(4)建立和完善客運市場準入、監管和退出機制,規范客運市場管理。?在市場準入中我們要深化客運部門的班線管理改革,大力推行客運經營線路。在招投標時要公開,公平,公正的選擇經營者,隨著公司實行經營化模式,從根部來規范客運經營工作,提高行車安全體系。在市場監督管理工作上,企業質量信譽考核制要大力推行。要年度質量信譽考核客運企業的經營行為、誠實信用貸款、安全生產、服務質量,然后對考核結果做相應的處理。決不放過對公司蓄意制造不穩定事件,對違法經營活動以及非法堵塞交通等行為。
(5)創建道路運輸企業品牌。
第一,要加強管理者的品牌意識。如果管理者對品牌沒有深刻的認識,沒有品牌意識,那就不可能打造出運輸企業的自己的品牌。所以管理者要做好品牌創建的策劃,加強品牌意識,創立品牌和組織,創建規劃,對品牌進行落實,創建責任,對品牌的管理和維護工作進行強化。第二則是要加強員工的培訓教育工作。單位員工是品牌創建的一部分,道路運輸企業的品牌創建對員工的素質要求也漸漸提高了。通過對員工進行有計劃的培訓,有目標的比武,有組織的練兵來提高道路運輸企業里員工的業務技能和綜合素質;通過通過持之以恒的教育和高級服務制來提高員工的文明素質和服務意識。在工作中發現并培養員工心里的先進典型,并逐步培養成企業品牌。第三,加強安全的管理工作。安全是道路運輸企業的重中之重,通過利用衛星定位,電子巡更,電子監控,行車記錄儀和危險品檢查儀等科技設備來逐漸完善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第四,要加強企業品牌的管理工作。對企業品牌有計劃的進行宣傳維護,通過舉報各類競賽創建和評比等工作來對品牌進行提升,充分利用板報和簡報廣播等媒介廣泛宣傳,制造品牌創建氛圍,提高顧客的認知度。
3、結束語
隨著我國經濟的逐漸發展,道路運輸得到了飛速發展。因為道路交通具有靈活機動的特征,因此它成為了人們最普遍采用的運輸方式,成為了主要運輸方式之一,以道路運輸為主體交通運輸方式已經成為了人的運輸大動脈。道路運輸的快速發展與管理息息相關,只有管理好道路運輸才能保證市場持續穩定的發展。
參考文獻
[1] 楊曉光等.城市道路交通設計指南[M].北京:商務印書館,2008.
[2] 毛德維.我國道路運輸問題與管理對策研究[D].碩士論文,2004.
目前,我國道路養護維修的工作量在逐年增加,道路養護作業一般都不能完全封閉交通,在開放交通條件下進行養護維修作業,既有養護維修作業操作時的安全問題,又有交通安全問題。道路養護安全作業不僅關系到養護作業的正常進行,也關系到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因此,為保護養護作業人員和設備的安全,使養護作業人員能夠按照規定進行養護作業,同時,為了保證車輛能夠安全通過養護維修作業控制區域,給道路使用者提供必要的暢通及安全的交通環境,加強養護作業安全管理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2養護作業安全管理的主要內容
高速公路的養護作業安全管理主要包括作業區以外有限范圍的交通安全管理和作業區內的生產安全管理兩部分。
2.1作業區以外有限范圍的交通安全管理由于道路維修作業占用行車道斷面,為使車輛通行有序,保證作業區內人員和設備的安全,需對車輛行駛速度、路線、方向采取強制性的管理。這種管理是通過設置在作業區以外路面上的設施和標志來實現的,它的目的是避免作業人員、裝備與行駛車輛發生沖突。
2.2作業區內的生產安全管理作業區內的生產安全管理包含了兩個方面,即內部管理和施工現場作業安全管理。內部管理主要指安全生產的基礎管理,主要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訂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制訂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訂養護施工大綱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管理目標;實施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活動;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施工現場作業安全管理主要包括:按照行業標準設置養護維修作業控制區;按照行業標準設置、擺放和回收各類施工標志(包括夜間作業);養護作業現場專人進行交通管理和設施管理;專業作業車輛按規定設置統一的警示燈牌、標識、本身標色;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按規定穿著統一的紅色帶有反光功能的工作裝或反光背心及勞動保護用品;作業人員應按規定要求進出養護維修作業控制區;作業車輛、機具、材料應按規定進出現場、停放和堆放;養護作業的移動電器、機械設備按規定要求使用;按規定要求進行高空作業。
3養護安全作業標志和設施
道路養護維修作業時,應該按照規定設置道路作業標志與設施,提醒、警告或引導過往車輛駕駛人員按規定速度、線路行駛,封閉作業區達到隔離作用,保護養護維修作業人員和設備安全。養護安全標志和設施有:渠化裝置,主要有錐形交通路標、安全帶、路欄、施工隔離墩和防撞桶(墻)等。移動式標志車。移動式標志車是帶有動力裝置或可移動裝置(拖車)的安全防護設施,顏色為醒目黃色,裝有黃色施工警告燈號,其后部有醒目的標志牌,圖案和顯示形式可按實際需要改變。使用時其尾部應面向交通流方向,設置于上游過渡區內或緩沖區內。施工警告燈;作業區交通標志。作業區交通標志是為養護維修作業而臨時設置的交通標志,主要有警告標志、禁令標志、指示標志和施工區標志。夜間照明設施。
4養護安全作業的交通管制
養護安全作業的交通管制是指因道路維修作業占用行車斷面,為使車輛通行有序,保證作業區內人員和設備的安全而對車輛行駛速度、路線、方向采取的強制性管理。這種管理是通過設置在作業區以外路面上的設施和標志來實現的。非流動性的養護作業需要進行交通管制。
4.1養護維修作業控制區的組成
養護維修作業控制區是為高速公路養護維修作業所設置的交通管理區域,通常由警告區、上游過渡區、緩沖區、工作區、下游過渡區及終止區等6個部分組成,其布置如圖1所示。1.警告區(S);2.上游過渡區(Ls);3.緩沖區(H);4.作業區(G);5.下游過渡區(Lx);6.終止區(Z)圖1養護作業控制區警告區是從作業控制區起點設置施工標志到上游過渡區之間的路段,用以警告車輛駕駛員已經進入養護維修作業路段。警告區最小長度是指保證駛入警告區的車輛減速至工作區規定的限速所需要的警告區路段的最短長度。警告區的最小長度根據各級道路的設計行車速度按相關規范的規定選取。上游過渡區保證車輛平穩地從封閉車道的上游橫向過渡到緩沖區旁邊非封閉車道的路段。當需要封閉車道或路肩(緊急停車帶)時,必須設置過渡區。過渡區的設置應使車流的變化平緩。上游過渡區的最小長度應根據封閉車道寬度和限制車速按相關規范的規定選取。當在隧道內時,車道封閉上游過渡區的最小長度按1.5倍選取。緩沖區是上游過渡區和工作區之間的路段。緩沖區是為安全行車和安全作業兩個目的設置的,其最小長度宜取50m。作業區是指養護維修作業的施工操作區域。工作區長度應根據養護維修作業的需要確定。作業區是控制區中最重要的防范區段。它的長度應能覆蓋整個作業的區段。除了標志設施之外,作業區還要增加另外三套管理手段:一是要用安全錐把作業區與臨向行車隔離開來,安全錐間距應適當加密,以車輛不能駛入為準;第二是要加設施工警示燈;第三是安排專門的看守人員,在封閉區前端守護和警示。這一區段有作業人員和裝備,車輛通行斷面縮窄,但只要加強作業管理,設施完整,擺放正確,行車有序,安全還是有保障的。下游過渡區是保證車輛平穩地從工作區旁邊的車道橫向過渡到正常車道的路段。下游過渡區的最小長度宜取30m。在過渡區終點,采用安全錐與行車方向成45°角擺放。過渡區以外,是行車區域,作業人員不能擅入。終止區是設置于工作區下游調整車輛行車狀態的路段,終止區最小長度宜取30m。
4.2作業控制區標志的設置
對于同一方向上的相同車道內,如果在不同斷面要同時進行維修施工,若斷面的間距在1000m以內時,可以將兩個作業區作為同一個作業控制區來布置;如果養護維修施工的斷面間距比較遠,大于1000m時,在下一個工作區前端應該設置施工標志。由于在同一車道上連續布置了作業控制區,所以,除了第一個作業控制區必須按規定的要求布置外,后續的作業控制區可以適當簡化。如果是在同一方向不同斷面的不同車道內必須要同時進行維修施工,作業控制區的布設間距要足夠大,至少要讓車輛有一個平穩過渡的距離,因此,兩個作業區間距不得小于1000m,否則應分期實施,分開施工。這是由于如果養護維修施工作業的斷面間距過小時,車輛在通過不同的斷面時需要不斷改變車道,給車輛行駛造成困難,容易發生事故。當單向三車道及以上道路的中間車道需要養護維修作業,不應單獨封閉該車道,應與相鄰一側車道同時封閉。這是因為如果單獨封閉中間車道,開放兩邊車道,會給在作業控制區內的作業人員造成心理壓力,造成安全隱患。養護維修作業控制區布置要考慮養護維修作業的特點、時間和周期、交通量、經濟效益等因素,控制區內交通標志的設置必須合理、前后協調,起到引導車流平穩變化的作用。
為了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今年我__鄉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及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結合我鄉實際切實加強了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落實,全面落實駕駛員安全責任制,讓每位駕駛員簽定保證書,加大了道路交通安全的有效的管控治理力度,堅決遏制各種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為保障__鄉社會、政治穩定,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創造了良好的環境。
一、轄區公路與車輛情況
我鄉轄區內有縣鄉公路71公里,有鄉村公路21公里,有村社公路80公里,共有客運車3輛,輕型載貨汽車43輛,有低速載貨汽車9輛,公務用小車5輛,普通二輪摩托車806輛,三輪摩托車4輛。
二、指導思想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為指導,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的思想意識,加強領導,鄉政府今年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經濟生產工作的同時有道路交通安全的內容和要求,并按照各級有關文件精神認真組織實施。鄉政府在縣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的領導下以“政府牽頭、部門聯動、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方針和“實事求是、公開透明、客觀公正、獎懲分明”的原則,認真落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建立有效的道路交通安全防范體系,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識,引導群眾對有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舉報,大大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更好地為我鄉的經濟建設服務。
二、制定方案,齊抓共管
鄉政府對本轄區內的機動車明確了責任人,把各項措施落實到單位,落實到個人。嚴格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各項制度,及時傳達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和鄉黨委、政府結合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決定和工作布置;每月召開一次防范交通事故會議,認真研究解決本鄉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大問題。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文件精神,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抓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各村委會干部及站所負責人為單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負責人,各司其職,齊抓共管。落實交通安全責任制。以校點、村組、駕駛員為單位,逐級簽訂道路交通安全責任狀,實行嚴格的目標管理和獎懲制度,年內共簽訂道路交通安全目標責任書43份。
三、加強源頭管理,狠抓薄弱環節
通過讓派出所開展大量的道路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集中消除我鄉轄區內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轄區內公路危險路段,集中查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加大對轄區內的農用車駕駛員的管理,利用各類交通事故圖片及傳單的形式在群眾中廣泛宣傳,大大的提高了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全年我鄉不斷嚴肅查處各類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共查處交通違法行為98起,其中簡易處罰93起、一般程序處罰5起,堅決做到違法必處、違法必糾。我鄉還加強了對轄區內私人汽車和各單位站所車輛的安全管理,對缺少年檢、保險及車況差等不符合上路要求的車輛,我們盡量做到對其糾正,并要求其改正。通過以上工作,使我鄉道路通行秩序明顯好轉,廣大交通參與者的法律意識和交通安全意識明顯提高。今年內我轄區無一起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力爭避免了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及群死群傷事故的發生,全年我鄉因交通死亡人數2人。
四、合理調整警力,強化路面管理,廣泛宣傳,營造嚴管氛圍。
我鄉針對轄區內道路交通機動車流量的特點、規律,科學調配派出所警力,加大了巡邏力度,所里不定時安排車輛,切實加強對鄉村各條公路交通違法突出時段、路段的巡邏和檢查密度。針對__現營運的兩張客運車進行嚴格的檢查,及時宣傳堅決遏制客運車輛超員、駕駛人疲勞駕駛、酒后駕車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發生。鄉政府還結合近年的各類特大交通事故案例的慘痛教訓,充分發動老百姓相互宣傳違法載人所帶來的
危害及交通常識;對人流量密集的場所我們還讓派出所還張貼了20多張交通違法舉報宣傳單、發放了各類警示宣傳單1000張,通過宣傳使交通安全宣傳滲透到我鄉的每一個方面,使全鄉都來關心和支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使我鄉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績,為__鄉明天的社會穩定、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創造和諧的社會環境,營造良好的鄉村氛圍。
關鍵詞: 路面評定 路面養護管理
為了掌握路面使用性能的變化情況,以便及時采取各種養護和
改建措施, 延緩其衰變和恢復路面性能, 必須定期對現有路面狀況進行調查,以評定路面的使用性能及其剩余壽命。 路面使用性能包括功能、 結構和安全三方面, 這三個方面既有區別又有一定的內在聯系,采用不同的定義和評價方法對以上三方面使用性能進行評價即對路面的評定。
一、 路面行駛質量評定
路面的基本功能是為車輛提供快速、 安全、 舒適和經濟的行駛表
面, 路面行駛質量是反映路面滿足這一基本功能的能力。路面的平整度可定義為路面表面誘使車輛出現振動的高程變化。路面不平整所引起的車輛振動會對車輛磨損、 燃油消耗、行駛舒適、行車速度、 路面損壞和交通安全等產生直接影響。 因此, 平整度是度量路面行駛質量的一項性能指標。
1.平整度測定方法
路面平整度測定方法采用斷面類平整度測定方法,斷面類平整度測定是直接沿行駛車輛的輪跡量測路面表面的高程,得到路表縱斷面, 通過數據分析后來采用綜合統計量作為其平整度指標。
⑴、 水準測量
采用水準儀和水準尺沿輪跡量測路面表面的高程,得到精確的
路表縱斷面。 這是一種測量結果較穩定的簡便方法, 但測量速度很慢和費工。
⑵、 梁式端面儀用 3m 直尺連續量測輪跡處路表同直尺間的高程差,由此得到路表縱向起伏情況。
⑶、 慣性斷面儀
在測試車車身上安置豎向加速度計,以測定行駛車輛的豎向位置變化。車身同路表面之間的距離, 利用激光、 超聲等傳感器進行測定。兩方面測量結果疊加后, 便可得到路表面縱斷面。
2.行駛質量評價
路面行駛質量同路表面的不平整度、車輛的動態響應和人的感受能力三方面因素有關。 所以, 不同的乘客乘坐同一輛車行駛在同一個路段上, 由于個人對行駛舒適性的要求和顛簸的接受能力不同,對該路段的行駛質量會作出不同的評價。 由于評價帶有個人主觀性, 為了避免隨意性, 采取主客觀相結合的評價方法。 一方面邀請具有不同代表性的乘客, 分別按個人的主觀意見進行評分, 而后匯總以平均評分值代表眾人的評價。 另一方面對各個評價路段進行平整度量測。 通過回歸分析建立主觀評分同客觀量測結果的相關關系由此建立的評價模型, 便可用來對路面行駛質量進行較統一的評價。
二、 路面結構承載能力評定
1、通過對路面結構承載能力的評定, 可以確定路面的剩余壽命,預估何時需進行改建, 并為加鋪層設計提供有用的參數。評定方法:路面結構承載能力的評定一般可以通過路表彎沉測定來估算路面結構承載能力。靜態彎沉儀測定緩慢移動車輪下路表的回彈彎沉值 (車輪駛離測頭) 或總彎沉值 (車輪駛向測頭) ; 穩態彎沉儀利用震動力發生器在路上作用已固定頻率的正弦動荷載,通過沿荷載軸線相隔一定間距的速度傳感器, 量測路表的動彎沉曲線。
2、 路面結構承載能力的評價
將調查路段分為若干均勻路段,整理各均勻路段的實測彎沉資料, 求得代表彎沉或計算彎沉。 利用設計(或容許) 彎沉同標準軸載累計作用次數的關系曲線, 可大致估算相應于代表彎沉值 (或計算彎沉
值) 的容許標準軸載作用次數 N。 同彎沉測定前路面實際承受的軸載作用次數 n 相比, 可以判定路面的剩余壽命 (以標準軸載數表示) 。 根據剩余壽命的長短, 可鑒別路面結構強度的潛在能力。
三、 路面抗滑性評定
1.路面抗滑性能是指車輛輪胎受到制動時沿路面滑移所產生的
抗滑力。測定方法: 以一定速度在潮濕路面上行駛的四輪小客車, 當
四個車輪被制動時, 車輛減速滑移到停止的距離,以制動距離表征路面非穩態的抗滑性能;或用裝有標準實驗輪胎的單輪拖車,由汽車拖拉, 以要求的測定速度在灑水潤濕的路面上行駛, 通過測定牽引力確定在載重和速度不變的狀態下拖拉測試輪時,作用在輪胎和路面間的摩阻力,以滑移指數表征路面的抗滑性能。
2.抗滑性能評價
影響路面抗滑性能的因素有路面表面特性、路面潮濕狀況和行車速度。路表面的最低抗滑性能, 視道路狀況、 測定方法和行車速度
等條件而定。
四、 路面管理系統
路面在使用過程中,其使用性能會因行車荷載和環境因素的不
關鍵詞:道路交通管理規劃;交通工程;道路交通組織規劃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ses the city road traffic management planning, put forward traffic management planning which should involve the content, planning principle and process, from the traffic engineering point of view discusses the traffic management planning content of road traffic organization planning and implementation process.
Key words: road traffic management planning; traffic engineering; road traffic organization and planning
中圖分類號:TU984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前言
道路交通是城市賴以生存和運行的動脈,是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有全局性、先導性影響的基礎產業,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道路交通也處速發展時期。目前,我國很多大中城市面臨著由于道路建設滯后于城市人口和車輛增長帶來的交通擁擠問題,交通供需矛盾的長期性和城市空間的有限性決定了不僅要規劃建設好交通基礎設施,而且還要使現有設施發揮最大效益。這就需要加強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通過采取各種有效的管理措施,保證城市交通安全、暢通、快捷、低污染。
當前我國大部分城市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基本上還處于“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經驗型管理模式,交通管理部門疲于應付不斷出現的各種交通問題,缺少前瞻性和整體性。因此缺乏對未來總體交通管理工作的把握,工作經常處于被動局面。所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面臨的緊迫任務和重要課題是從戰略高度超前研究交通管理對策,也就是制定相應的道路交通管理規劃,實現長效管理。
1 道路交通管理規劃的內容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規劃應對道路交通和管理的發展做出系統總結,并對城市交通現狀進行合理分析,運用多學科的理論、方法,科學預測規劃年份道路交通發展趨勢,研究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發展的基本方略提出今后交通管理工作的具體發展規劃。主要內容有:
圖1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規劃所處位置圖
1.1城市道路交通現狀分析
通過社會經濟和相關交通調查,獲得大量的城市交通基礎資料和信息,并對道路系統、動態交通、靜態交通和交通管理現狀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
1.2城市經濟和交通發展預測
包括對城市發展、社會經濟發展、道路交通發展分別進行預測,道路交通發展預測應具有道路發展、公共交通發展,包括機動車、私人小汽車和非機動車在內的車輛發展以及交通狀況的預測。
1.3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具體規劃
其內容應涵括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各個方面,主要有:
道路交通組織規劃
通過制定合理的交通發展政策和有效的技術手段,科學合理地組織道路交通,優化和調節交通結構及出行方式,形成快速、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網絡。
交通管理科技發展規劃
結合智能運輸系統 ( ITS 即:將先進的信息技術、數據通訊技術、電子控制技術及計算機處理技術等綜合運用于整個教堂運輸管理體系,建立起一種實時、準確、高效的綜合運輸管理體系、最終使交通運輸服務和管理智能化。)的不斷發展,加大高、新技術在道路交通管理中的研究應用,逐步提高科學管理水平。
道路交通宣傳教育規劃
以形成社會化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網絡為目標,寓宣傳教育于執法管理之中,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整體素質。
車輛管理發展規則
加強車輛管理工作,以先進、規范、有序、合理、便捷的手段進行車輛管理。
勤務管理發展規劃
提高交警執法的整體水平,強化執勤民警的管理、服務職能,提高民警隊伍形象。
1.4道路交通管理規劃方案的評價
規劃方案的評價是指通過對備選方案進行交通流分配預測、效益分析,闡明其達成預期規劃目標的可行性。同時還可發現方案中存在的問題,從而有助于及時解決問題或重新選擇方案。
1.5道路交通管理規劃方案的實施
第1、2項工作主要由交通規劃部門完成,交通管理部門協助進行并可采用相關資料用于交通管理規劃。道路交通管理規劃按階段分年度安排,在實施過程中形成滾動發展機制,定期進行充實調整,不斷推進。
2 道路交通組織規劃
道路交通組織規劃是從城市的需求發展和交通供給兩方面著手,根據城市道路網現狀和交通流實際情況,從宏觀和微觀、定性和定量上分析當前道路交通存在的問題并預測與交通相關的問題,在此基礎上提出相應的交通管理措施、對策。其具體內容是運用交通工程技術和行政手段,對區域內道路進行系統、全面的交通分析,根據道路功能合理科學地實施交通管理措施和增加適當的工程手段,組織、協調、疏導交通流,平衡道路交通流量,挖掘通行能力,最終達到充分發揮城市道路網的綜合效能、改善交通秩序、緩解交通擁擠堵塞的目的。
2.1道路交通組織規劃的過程
道路交通組織規劃的過程是: 確定交通組織規劃目標、設計初始管理方案、對初始管理方案進行分析評價、如果管理方案不能達到管理目標則需對管理方案進行調整和優化直到符合要求,最后是正式實施管理方案。其流程見圖2。
圖2道路交通組織規劃過程圖
道路交通組織規劃的過程也是一個“滾動”的過程,即在實施管理規劃方案的過程中應定期根據交通流的變化情況修訂管理方案,以適應不斷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2.2道路交通組織規劃的內容
道路交通組織規劃實際上是近期交通規劃與交通綜合治理的結合。交通組織規劃的主要內容有:
通基礎資料調查以及交通分析評價
現狀調查的內容主要有:城市社會經濟及土地利用等基礎資料調查;道路網結構及道路條件調查;車輛擁有量、車輛類型的調查; 城市停車調查;交通流量流向、過境交通、車輛運行速度、信號交叉口延誤調查;主要交通管理措施、交通管理設施調查;公交運營及線路客流調查;市區交通事故調查;市區警力分布調查;交通環境調查等。獲取調查資料后應對其進行相關分析和評價。
定規劃目標
交通組織規劃定量目標的制定主要包括:主要道路飽和度(交通量與通行能力的比值,用 V/C表示)、交通秩序改善目標 (如行程車速的提高、交叉口沖突點的減少等)和交通安全目標。特別是飽和度指標 (V/ C) 必須合理,過高則難以形成可行方案,影響整個規劃的實施;過低則不能達到預期目標。
制定城市交通發展政策、宏觀的交通組織及管理措施
城市交通發展政策
城市交通發展政策是城市交通管理的基礎,交通管理部門應參與城市交通發展政策的制定工作。城市交通發展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城市用地政策、道路建設政策和城市結構布局;各種交通方式的發展政策(如優先發展公共交通、限制摩托車總量等);城市停車及管理政策;交通科技政策等。
宏觀的交通組織優化及管理措施
如單行線、公交專用線、地區禁行及通行證制度、單雙號及尾號制度、貨車交通控制及夜間貨運制度、錯時上下班制度、過境交通繞行等。概括起來也就是實行四大管理措施:即優先措施、限制措施、禁止出行措施和經濟杠桿措施。也就是公交車優先行駛,機動車需求數量限制,機動車出行時間的控制,在不同交通路段實行不同的收費標準,以達到經濟控制。
制定微觀的交通工程設計和交通管理措施
如主要交叉口的渠化設計、信號配時優化;主要路段上標志、標線、隔離設施等設計; 交通管理措施包括交叉口轉彎限制、路段上禁止停車、禁止駛入、禁止超車等;局部地區的交通整治。詳細確定設施地點位置的分布、設施類別、型式、數量和經費概算等。
優化、評估規劃方案
運用計算機及仿真技術,對宏觀、微觀交通管理措施一旦實施后路網上可能變化了的交通流量進行重新分配,通過目標值評價重新分配后的道路服務水平。如果評估結果滿足目標要求或比現狀有明顯改善,則規劃調整的方案是可行的。否則應對宏觀、微觀措施再作調整和重新評價,直到滿足要求為止。同時應對規劃方案進行評估,包括方案的比較、方案實施后交通狀況可能發生的改善以及經濟效益評估等。
方案實施后的驗證
方案經專家論證或上級領導批準后實施,廣泛調動基層一線的同志在實施后的一段時間里最好能組織相關的交通調查,動員大家參與交通組織方案的討論,通過調研、座談、論證等征求交通組織的意見建議,完善工作方案。要認真吸收和學習借鑒專家的分析論證,特別是要研究建立城市交通組織“仿真評價”體系,直觀、全面、科學地反映城市交通擁堵問題、分析擁堵原因、摸清基礎性數據、提出科學治堵之策。比較分析方案實施效果,為今后管理工作及其他城市提供經驗。
小結
關鍵詞:市政道路;施工管理;初探
中圖分類號:TU71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2104(2012)
伴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蓬勃發展與經濟社會現代化建設進程日益完善,社會大眾持續增長的物質文化與精神文化需求。同時對新時期的市政建設施工作業提出了更為全面與系統的發展要求。交通作為經濟建設與發展的最基本載體,其在市政建設施工體系中的重要地位可想而知。總而言之,本文針對有關市政道路施工管理的相關問題作出了簡要分析與說明,希望能夠引起各方關注與重視。在全球經濟一體化建設進程不斷加劇與城市化建設規模持續擴大的推動作用之下,各行業領域發展的加劇與市場經濟建設體制的日趨成熟,這就要求健全的城市道路為經濟交流與溝通提供傳輸通道,市政道路建設項目的價值由此可見。可以說,新時期的市政道路建設并非一蹴而就的,其更多的傾向于一種長期性且復雜性的系統化工程。在市政道路建設項目的施工全過程當中,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響與制約,現階段市政道路施工管理頻頻出現各種問題與缺陷,需要對其進行合理的防治與處理,這也是當前市政道路施工管理相關工作人員的研究重點與中心所在。本文以此為研究對象,試從問題、導致問題出現的原因以及應對問題的措施這三個方面入手,對其做詳細分析與說明。
1 市政道路施工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1.1 市政道路施工組織設計階段管理存在的問題分析
市政道路施工組織設計階段存在的施工管理問題可以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①對于應用招投標方式進行施工的市政道路建設項目而言,建設單位所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內容與中標施工單位所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內容存在較大的差異性,施工組織設計相關職能無從發揮;②組織設計階段施工管理對于技術的關注度比較高,而對于管理作業的實施并不關注,技術組織保障措施的執行與實施存在較大的局限性;③市政道路施工組織設計工作人員自身素質及技能掌握存在較大的缺失,項目編制階段的誤編及代編問題比較嚴重。
1.2 市政道路施工技術質量管理作業存在的問題分析
在現代交通設施建設項目建設作業科學技術含量不斷提升的背景作用之下,安裝質量技術要求日趨系統和嚴格,對于市政道路工程而言,各分支管線特定的施工質量要求造成質量管理作業難度較大,專業與專業之間的協調性較差。
1.3 市政道路施工管理體制存在的問題分析
市政道路施工單位在項目建設過程當中的分包問題比較嚴重,現行管理體制標準規范與實施作業的局限性導致市政道路施工項目各分包單位有關建設作業權責范圍的劃分與界定存在較大的模糊性與隨意性。換句話來說,在各分包單位主觀利益的誘導下,對于工作的承擔并不主動,從而導致市政道路項目建設出現大量的遺漏與缺失,這在無形當中也加重了后期施工協調管理的執行力度。
2 市政道路施工管理問題的應對措施
2.1 做好市政道路施工前期的組織計劃準備管理工作:首先,施工項目作業人員應當針對市政道路施工實際對相應的組織計劃、工程進度計劃、材料計劃、勞動力計劃以及機械設備使用計劃進行明確的制定。在組織準備環節應當針對新時期市政道路建設項目的復雜性特點對項目施工進度合理控制。更關鍵的一點在于:施工單位應當安排專人對項目實施過程當中可能造成工期受阻的影響因素進行系統分析,確保市政道路項目建設各方均能夠對項目施工圖紙有統一的認識,確保各單位、各專業之間的協調性,以此確保市政道路施工管理作業有效開展。
2.2 做好市政道路施工現場的技術與質量管理:大量的實踐研究結果表明:項目建設現場施工管理是市政道路施工管理的基礎與核心所在,在市政道路項目現場施工實施作業過程當中,應重點關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2.2.1 對市政道路施工資料與工作人員進行有效管理:市政道路施工項目每一道工序技術操作人員均應當有健全的崗前培訓與在崗培訓,在確保技術操作人員相關知識與技能掌握水平均合格之后方可在崗作業。與此同時,施工單位應當組織基層工作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作業,明確安全第一的施工作業標準意識。特別值得注意的一點在于:市政道路項目作業人員應當重視施工內業技術管理工作的開展,在對技術資料信息數據進行有效收集的基礎之上對其進行整理歸檔。
2.2.2 對市政道路施工現場材料與設備進行有效管理:相關統計資料數據顯示:道路施工材料費用開展占據著整個市政道路建設項目工程總成本近50%比例的比重,這也就使得材料及設備的有效應用對于工程成本將造成極為關鍵的影響。材料與設備的管理對于工程成本的合理控制同樣有著關鍵意義。在對進場材料與設備進行選取的過程中,現場作業人員應當依照市政道路建設項目實際情況進行比選,力求設備材料的最優化整合。
2.2.3 對市政道路施工工序進行有效管理:對施工工序進行有效的管理可以說是決定整個市政道路建設項目施工管理整體水平的最關鍵要素。進行施工工序管理的目的在于分析影響質量出現偏差性問題的因素,并對其進行消除。市政道路建設項目施工單位應當針對各工序環節制定健全的檢查制度,確保相應施工工序實施階段的靈活性與可控性。
2.2.4 對施工工地實驗室建設進行有效管理:在市政道路工程質量管理中,工地實驗室同樣是一個極為關鍵的作業環節,其區別與一般工作環節的關鍵在于工地實驗室的建設與作業過程也是企業自檢的過程。施工工地實驗室應當基于待檢測材料進行實事求是的分析與檢測,確保所提供數據信息的真實性與完整性。相關工作人員應當通過對項目施工現場的系統檢測與跟蹤作業,將所獲取的數據信息作用于施工現場作業指導,以此確保整個項目建設的規范性與合理性。
2.2.5 對施工現場進行系統跟蹤與檢查管理:大量的實踐研究結果向我們證實了一個方面的問題:工程質量大量的問題均是在現場跟蹤檢查作業中發現的,這對于市政道路建設工程而言同樣如此。管理作業人員應當通過各環節作業施工質量的系統檢查,從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抽查兩個方面入手,盡可能地將各種施工質量問題控制在萌芽狀態,以此確保施工項目的規范化發展。
3 結語
道路施工作為市政工程建設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當以健全且高效的施工管理對其施工質量及施工效率予以可靠性保障。本文以市政道路施工管理為研究對象,從市政道路施工管理存在的問題分析、市政道路施工管理出現問題的原因分析以及市政道路施工管理問題的應對措施分析這三個方面入手,圍繞市政道路施工管理這一中心問題展開了較為詳細的分析與闡述,并據此論證了施工管理的有效性在進一步提高市政道路項目建設質量與建設效率的過程中所發揮的重要作用與意義。
參考文獻:
[1] 魏永波.城市道路施工質量管理及控制[J].企業研究,2010(16),109.
[2] 唐開勇.淺談市政道路施工質量管理[J].中國高新技術企業,2010(30),167-168.
[3] 李松巖.市政道路工程路基施工質量控制要點[J].民營科技,2010(01),142.
[4] 關鶴松.淺議道路施工中的質量問題和解決辦法[J].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 2010(09),123-124.
1市政道路路基施工質量管理策略
1.1做好施工材料質量管理路基施工材料是保障市政道路路基施工質量的根本基礎,因此在市政道路路基施工建設過程中,必須嚴格控制路基施工材料的質量。首先,在市政道路路基填筑施工之前,技術人員要嚴格按照市政道路路基施工要求,對施工現場的土質進行試驗,分析土質的物理特性,測定土質的含水量和干容重,確定科學合理的市政道路路基填筑方案。其次,市政道路路基施工單位要做好路基填料質量管理,將一些不合適或者質量不合格的填料清除出去。另外,選擇合適的路基材料樣本,確保高質量的路基施工材料,使市政道路路基滿足相關的施工要求。針對不同地區不同的土質情況,在市政道路路基施工之前,要對施工現場的土質進行擊實試驗,結合試驗結果,土質中的顆粒越細小,砂性土在土質中的彈性模量會越高,而土質本身的彈性模量越低。在市政道路路基施工建設過中,要盡量選擇砂性土在土質中彈性模量較高的建筑材料。并且在進行石方填筑作業時,要嚴格控制石方的粒徑和其強度指標。1.2做好路基邊坡質量管理通常情況下,如果市政道路路基的坡度比較合理,即使路基邊坡較高,也可以保持市政道路路基的穩定性。但是在市政道路路基的施工過程中,市政道路路基容易受到施工地區地質、地貌以及地形的影響,如果單純的考慮市政道路路基的坡度設置和邊坡高度,在市政道路工程竣工后會出現很多的質量問題,因此還要結合市政道路路基施工地區的地質地貌情況。例如,市政道路填土高度大于5m時,這些土質屬于吹填砂,如果在之前的市政道路路基施工過程中,填土高度超過施工設計要求,就必須要對市政道路路基進行吹填砂處理,因此在市政道路路基施工過程中,要充分考慮施工現場實際的地質情況。另外,在非軟土市政道路路基地段,市政道路路基的邊坡坡度嚴格符合施工設計要求。在軟土路基地段,由于在長時間使用過程中,路基會發生沉降,因此在路基施工時,要使路基邊坡的坡度比設計要求的坡度適當大一點,通過計算地基和路堤設計參數,得出市政道路路基邊坡坡度的最大值,根據計算結果,科學合理的進行施工建設,不斷提高市政道路路堤的穩固性。1.3做好路基排水質量管理市政道路工程在長期的使用過程中,市政道路路基很容易受到雨水的軟化都和侵蝕,在雨水的沖刷作用下,市政道路路基會逐漸坍塌、滑坡和下沉,嚴重損害市政道路路基結構,特別是對于一些雨量較為充沛的地區,如果沒有完善的排水設施,雨水會長時間浸蝕市政道路路基,因此必須要做好市政道路路基排水施工的質量控制。市政道路路基排水系統要和市政道路周圍的排水系統相配合,做好市政道路路基排水系統的集中排水、分散排石、縱坡、橫坡、截水、邊溝以及急流槽施工[2],完善市政道路路基的排水系統,確保市政道路路基順暢排水。另外,在市政道路路基施工建設過程中,要充分考慮在市政道路路基填筑施工時,會形成路拱,因此在市政道路路基的重點位置要設置排水設施,使雨水能夠從市政道路路基中順暢流出,提高市政道路路基排水性能,確保市政道路路基的干燥度。1.4做好路基壓實質量管理市政道路路基土層中的含水量會影響市政道路路基壓實的密實度,因此在市政道路路基壓實施工建設過程中,施工人員必須嚴格控制路基土層含水量。當市政道路路基土層含水量較大時,施工人員可以在路基土層上灑上一層石灰粉,充分讓其風干晾曬,當土層含水量滿足路基施工要求后,再進行路基碾壓施工。如果市政道路工程需要連續進行路基施工,要注意盡量避免日照直接照射路基或者雨水浸蝕路基土層,因為在這樣的環境中,市政道路路基土層中的含水量會發生較大的變化。另外,路基碾壓是市政道路路基施工建設過程中的關鍵環節,直接關系著市政道路路基的施工質量,因此必須嚴格控制市政道路路基的碾壓質量。在市政道路路基碾壓施工過程中,首先要使用合適噸位和型號的碾壓機,在碾壓過程中,確定合理的碾壓遍數和合適的碾壓方法,更重要的是確保市政道路路基碾壓的均勻性。結合市政道路路基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碾壓設備,確保路基碾壓效果。要注意在市政道路路基碾壓施工過程中確保路基表面土層的平整度,從而提高整個市政道路路基施工的均勻性,同時需要注意不同地區的地質條件,對于路基碾壓遍數的要求也不同,要深入分析路基施工現場的地質情況,及時調整碾壓遍數。最后,在市政道路路基碾壓過程中,必須使用合理的碾壓方法,嚴禁在碾壓過程中導致市政道路路基兩邊密實度不同,使得市政道路路基不均勻,影響市政道路路基的施工質量。
2結束語
在市政道路路基施工過程中,要嚴格按照路基施工要求,積極采用高水平、合理、先進的施工技術,加強路基施工各個環節的質量管理,改善市政道路路基的整體性能,提高路基施工質量。
作者:金洪明 單位: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第一條為了維護本市道路運輸市場秩序,保障道路運輸安全,保護道路運輸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道路運輸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道路運輸經營及其管理活動。
前款所稱道路運輸經營,包括道路旅客運輸經營(以下簡稱客運經營)、道路貨物運輸經營(以下簡稱貨運經營)和道路運輸相關業務。客運經營包括省際的班線客運經營、包車客運經營和旅游客運經營。道路運輸相關業務,包括道路旅客運輸站(場)(以下簡稱客運站)經營、道路貨物運輸站(場)(以下簡稱貨運站)經營、機動車維修經營、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公共停車場(庫)經營和道路貨物運輸經營。
本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出租汽車客運管理不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以下簡稱市交通局)是本市道路運輸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條例。市交通局所屬的*市城市交通運輸管理處(以下簡稱市運輸管理處)和*市城市交通行政執法總隊(以下簡稱市交通執法總隊)為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市運輸管理處負責具體實施本市道路運輸的日常管理工作,并直接對黃浦、盧灣、徐匯、長寧、靜安、普陀、閘北、虹口、楊浦等區的道路運輸進行日常管理和監督;市交通執法總隊具體負責本市道路運輸監督檢查工作,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本條例的規定實施行政處罰。
本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實施本條例。
第四條市交通局應當按照法定程序,根據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編制道路運輸發展規劃和專業系統規劃,分別納入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以及城市總體規劃。
第二章基本管理
第五條從事客運經營、貨運經營、客運站經營、貨運站經營、機動車維修經營、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的條件。具體條件中的專業標準、技術規范可以由市交通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公布。
需要從事客運經營、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應當向市交通局提出申請;需要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應當向市運輸管理處提出申請;需要從事危險貨物經營以外的貨運經營、客運站經營、貨運站經營、機動車維修經營的,應當向市運輸管理處或者所在地的區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市交通局和市運輸管理處、區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受理申請后,應當按照法定條件和程序進行審查,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
第六條從事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公共停車場(庫)經營、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后十五日內,向市運輸管理處或者所在地的區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
第七條依據本條例第五條規定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的經營者需要合并、分立或者變更許可事項的,應當向原審批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手續。
客運經營者、客運站經營者需要終止經營的,應當在終止三十日前告知原審批機關,并同時向社會公告。
第八條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應當經市交通局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后,持證上崗。
從事危險貨物運輸以外的貨運經營以及客運經營的駕駛人員、培訓機動車駕駛員的教練員,應當經市運輸管理處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后,持證上崗。
考試發證機構不得組織強制性考前培訓或者指定培訓點。
第九條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道路運輸服務價格,由市交通局提出方案,經市物價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后執行。
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遵守國家和本市價格規定,并按照規定明碼標價。
第十條從事道路運輸經營依法應當具備的經營許可證件、車輛營運證、上崗資格證、營運標志、機動車維修范圍標志牌、機動車維修合格證等證件、標志牌,由市運輸管理處統一監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涂改、轉讓或者出租。
第十一條本市積極推進建立道路運輸公共信息網絡系統,具體實施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二條市交通執法總隊可以依法在本市主要的公路道口對道路運輸經營車輛的經營資質和經營行為進行檢查。市其他行政管理部門需要委托市交通執法總隊對車輛運輸的貨物依法進行檢查、控制的,應當經市人民政府批準。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應當嚴格按照職責權限和程序加強對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做好檢查記錄。
第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道路運輸經營中的違法行為和服務質量以及交通行政管理部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向市交通局、區縣交通行政管理部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進行投訴和舉報。
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建立舉報、投訴制度,公開舉報和投訴電話、通信地址或者電子郵件信箱,依法及時調查處理舉報和投訴,并將處理結果回復舉報、投訴人。
第三章客運、貨運管理
第十四條本市對客運班線實行有期限經營,經營期限為四年到八年。市運輸管理處應當根據班線客運經營者的資質條件、服務質量等確定相應的經營期限。
班線客運經營者依法取得客運班線經營權后,應當在一百二十日內正式營運。超過規定期限六十日未營運的,視為放棄客運班線經營權。
客運班線經營期限屆滿需要延續經營的,班線客運經營者應當在屆滿六十日前向原審批機關提出申請。
第十五條本市建立客運班線經營狀況評議考核制度。市運輸管理處可以每年對班線客運經營者的基本資質條件和營運服務質量進行評議考核。考核應當公開、公平、公正,考核結果作為延續或者注銷客運班線經營權的依據之一。
第十六條客運經營者的客運車輛應當按照規定的線路和公布的班次行駛,在批準的客運站點停靠,禁止沿途攬客。禁止超過核定人數運輸旅客。
定線旅游客運應當按照班線客運管理,非定線旅游客運應當按照包車客運管理。
第十七條因特殊情況發生旅客嚴重滯留的情況,市運輸管理處應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疏散;客運經營者應當服從市運輸管理處的統一調度、指揮。
第十八條市交通局應當會同市公安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根據本市道路運輸發展規劃、貨運市場需求以及市內道路交通條件,制定允許在市內全天通行的營業性貨運車輛運力發展年度計劃。公安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實際情況,在一定區域、時間內限制貨運車輛通行。
允許在市內全天通行的營業性貨運車輛應當具有獨立的封閉結構車廂,車輛的外型和安全、環保等技術性能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有關標準和條件。禁止使用客運車輛從事貨運經營活動,禁止使用貨運車輛從事客運經營活動。
第十九條本市道路運輸車輛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懸掛和使用與其運輸經營業務相符合的營運標志。
第二十條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定期對營運車輛進行維護和檢測。市運輸管理處、區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按照國家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每年對營運車輛進行車輛技術等級評定,并同時實施年度審驗。
客運經營者和貨運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建立車輛技術檔案,及時、完整、準確記載車輛檢測、技術等級評定等有關內容。
第二十一條在外省市注冊的貨運經營者從事起迄地均在本市的貨運經營活動的,應當到市運輸管理處或者區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
第四章機動車維修與檢測管理
第二十二條本市鼓勵發展以便利、快捷為特點,以機動車常見故障排除和養護為主要內容的機動車維修服務(以下簡稱機動車快修)。機動車快修應當符合本市汽車快修企業技術條件。
本市中心城區內鼓勵發展連鎖經營的機動車快修,不再新設機動車專項維修點。
第二十三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在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懸掛機動車維修范圍標志牌,公示經營許可證、機動車維修工時定額和工時單價、材料配件進銷價差率、機動車維修質量保證期。
從事機動車特約維修的經營者除應當遵守前款規定外,還應當公示機動車制造企業的授權證明,并向市運輸管理處或者所在地的區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
第二十四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承接機動車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修理的,應當與托修方簽訂維修合同,并建立維修檔案,做好維修記錄。
第二十五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建立配件登記檔案,記錄配件的名稱、供應商名稱和地址、制造企業名稱和地址、進貨日期、進貨單價等。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提供的配件應當標明原廠配件、副廠配件、修復配件或者舊配件,供用戶選擇。使用修復配件或者舊配件的,應當征得托修方同意,并保證維修質量。禁止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機動車。
第二十六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按照有關技術標準對機動車進行維修;尚無標準的,應當參照機動車制造企業提供的維修手冊、使用說明書和有關資料進行維修。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承接機動車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修理的,應當進行維修前診斷檢驗、維修過程檢驗和維修竣工質量檢驗。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應當由維修質量檢驗人員簽發全國統一樣式的機動車維修合格證。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不具備維修質量檢驗能力的,應當委托具有資質的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站進行維修質量檢驗。
進行機動車維修竣工質量檢驗的,應當按照有關技術標準進行檢驗,確保檢驗結果準確,如實提供檢驗結果證明,并對檢驗結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按照公示的機動車維修工時定額、工時單價、材料配件價格收取費用;機動車制造企業未提供機動車維修工時定額的,應當執行市交通局制定的機動車維修工時定額。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與托修方結算費用時,材料費和工時費應當分項計算,并出具市運輸管理處統一監制的機動車維修結算清單。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將機動車維修工時單價、機動車制造企業提供的機動車維修工時定額報市運輸管理處或者所在地的區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
第二十八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站應當加強對檢測、計量儀器設備的日常維護和校正,確保其技術性能指標達到標準要求。用于機動車維修質量檢驗、營運車輛技術等級評定等的檢測、計量儀器設備,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進行強制周期檢定。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監督檢查中發現前款規定的檢測、計量儀器設備不準確或者逾期未進行強制周期檢定的,應當責令其限期校正或者檢定,并移交質量技術監督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第五章其他相關業務管理
第二十九條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公示經營許可證、收費標準、訓練區域等;
(二)按照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規定的教學大綱進行培訓;
(三)聘用取得教練員上崗資格證的人員從事教學工作;
(四)嚴格考試紀律;
(五)按規定做好培訓記錄,建立學員檔案。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及其教練員在培訓過程中不得弄虛作假,對結業考試不合格的學員,不得頒發培訓結業證書。
第三十條客運站、貨運站、公共停車場(庫)的設置和建設,應當符合本市道路運輸專業規劃及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標準。
市和區、縣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及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在審查客運站、貨運站、公共停車場(庫)建設工程的規劃方案和初步設計方案時,應當分別征求市交通局和區縣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意見。
未經批準不得改變客運站、貨運站、公共停車場(庫)的用途和服務功能。
第三十一條客運站經營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合理安排運行班次和發車時間;
(二)按照客運經營者根據政府指導價確定的票價售票;
(三)對無故停班或者連續三日不進站經營的,及時向市運輸管理處或者所在地的區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報告;
(四)嚴格執行各項站務收費規定;
(五)工作人員佩戴服務證上崗。
第三十二條貨運站經營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照國家規定的安全操作規程裝卸、儲存、保管貨物;
(二)嚴禁有毒、易污染物品與食品混裝;
(三)倉儲等經營場所符合消防安全條件,各種消防器材、設施配備齊全有效;
(四)工作人員佩戴服務證上崗。
第三十三條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受理運輸危險貨物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業務的,應當了解運輸貨物的品名、性質、數量和應急處理方法,查驗有關憑證。不得受理運輸國家規定的禁運貨物。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將受理的運輸業務交給具有合格資質的貨運經營者承運。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的下列行為,由市交通執法總隊、區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予以處罰:
(一)違反本條例第六條規定,未履行備案義務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二)違反本條例第八條第二款規定,教練員未取得上崗資格證上崗從業的,責令停止上崗,并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三)違反本條例第十條規定,轉讓或者出租營運標志、機動車維修范圍標志牌、機動車維修合格證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收繳有關證件、標志牌,并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偽造或者涂改營運標志、機動車維修范圍標志牌、機動車維修合格證的,收繳有關證件、標志牌,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違反本條例第十九條規定,未按規定懸掛和使用營運標志的,責令改正,可以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五)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未建立車輛技術檔案的,責令改正,可以處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六)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未履行備案義務的,責令改正,可以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七)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未履行公示義務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八)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未建立維修檔案、未履行記錄義務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未建立配件登記檔案、未履行記錄義務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十)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三款規定,未如實提供檢驗結果證明的,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未做好培訓記錄、未建立學員檔案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十二)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教練員在培訓過程中弄虛作假的,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教練員上崗資格證。
(十三)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未履行及時報告義務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十四)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受理運輸國家規定的禁運貨物或者將受理的運輸業務交給不具有合格資質的貨運經營者承運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五)道路運輸經營者在經營活動過程中,因情況變化喪失或者部分喪失第五條規定的經營條件,仍從事經營活動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吊銷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件。
第三十六條市交通執法總隊、區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實施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可以暫扣其營運車輛、維修機具設備等物品,并責令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到指定的地點接受處理:
(一)無車輛營運證又無法當場提供其他有效證明的車輛從事經營活動的;
(二)無經營許可證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活動的。
市交通執法總隊、區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暫扣物品時,應當向當事人出具暫扣物品文書和清單,告知執法依據、理由和接受處理的地點、時限;對暫扣的物品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在告知當事人接受處理的時限內收取或者變相收取保管費。
當事人應當在規定時限內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理。逾期不來接受處理的,市交通執法總隊、區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可以依法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并將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當事人履行處罰決定后,取回暫扣物品。當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經公告三個月后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市交通執法總隊、區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可以將暫扣物品予以沒收,依法處理。
第三十七條當事人對市交通局、區縣交通行政管理部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