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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城鄉規劃;問題;措施
Abstract: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work is planning research, planning, project management, three part of the organic combination of the whole. This paper through analyzing the three stages of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their existing at present a more common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strategy in order to enhance the further understanding of rural and urban planning and thinking.
Keywords: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Problem; measures
中圖分類號:F291.1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 引言
城鄉規劃是指為了實現一定時期內城鄉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確定城鄉性質、規模和發展方向,合理利用城鄉土地,空間布局和各項建設的綜合部署和具體安排。城鄉是一個復雜而巨大的系統,人們越來越認識到,城鄉規劃工作是由規劃研究、規劃編制、規劃管理三個部分有機組合的整體。我國的城鄉規劃建設與國外相比,起步較晚,目前仍處于發展階段,需要對其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找出相應的解決措施,以便對其進一步完善。
2城鄉規劃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2.1規劃研究的前瞻性和導向性不足
規劃研究的前瞻性和導向性不足主要體現為對城鄉定位不清晰,特別缺乏對農村的深度研究。沒有科學、系統地去整合各種有利資源,尤其是在規劃研究中缺乏人文理念,導致在發展定位上與地區產業升級包括文化結構的發展趨勢和區域競爭態勢存在偏差。
規劃研究是規劃工作中的第一步,也是整個規劃工作得以進行的前提。因此,在規劃研究中必須全面而統一地發揮各方面的資源的優勢,包括對資源特色、環境承載力、競爭力優勢、文化等各因素進行科學、系統地分析。然而,由于我國目前處于持續、快速的經濟增長階段,規劃師在城鄉規劃的工作中越來越重視體現其經濟功能,而往往忽視人們對文化生活的需求、對精神生活的追求。缺乏對城鄉自身的獨特文化傳統、風俗人情、歷史古跡等文化基因進行合理、合情的考察和掌握,一味強調且片面理解“城鄉一體化”,在統一城鄉發展的同時,而常常不關注各自自身特色的發展,使得“千城一律,萬鄉同形”,既滿足不了人們對家鄉的歸屬感,又沒有提高人們對在城市或農村生活的幸福指數。
2.2規劃編制的體系不健全
規劃編制體系的不健全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1)管理調控職能集中力度不足
在一些地方政府的城鄉管理規劃中,存在一些政府部門為了減輕管理強度,而將城鄉規劃的職能下放到區縣政府,導致出現同樣的政策在不同地方的實施完全不同,甚至有的地方多頭審批卻管理方法不同,從而造成城鄉管理調控職能失穩,不能發揮其應有的價值。
2)規劃監管制度完善
各地方政府往往存在重規劃而輕監管的現象,對監管體制不夠重視,使得規劃監管體制不夠完善。許多政府并沒有設立科學的多層監管體系,各管理部門之間也基本各自為政,缺乏應有的聯系和溝通,使得對城鄉規劃的監管了解不夠全面,對違反規劃體制的行政部門或個人也缺乏相應的追究制度,行政糾錯制度也不夠健全,對群眾檢舉的管理辦法也不夠重視。
3)鄉鎮的規劃不夠合理,機構不健全
鄉鎮的規劃一直沒有受到地方政府部門的足夠重視,特別是在一些偏遠地區和中西部地區,鄉鎮發展比較落后,政府部門缺乏科學規劃的積極性,對鄉鎮的規劃存在應付了事的態度,設置的規劃機構和監管機構不健全,也缺乏相配套的專業管理人才,管理水平普遍較低,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鄉鎮規劃的發展。
2.3規劃管理缺乏相應的保障機制
城鄉規劃的實施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規劃管理的職能執行,但目前我國的城鄉規劃在實施過程中往往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其根本原因就是規劃管理缺乏相應的保障機制。分析在城鄉規劃中出現的一些問題,我們不難發現,目前對于城鄉規劃的研究大多從規劃實施管理角度對規劃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問題進行的有關探討。這個角度多偏重于案例分析,尋求規劃實施管理過程的不足,常常涉及到管理體制、機制和制度等相關問題。
3提高城鄉規劃水平的幾點建議
3.1加強對城市與鄉村特色發展的戰略研究
新農村建設從“十一五”提出,到近年來一直是國家的重點建設任務,但在實施過程中卻是用城市建設中的成功模式去惠及農村,這必然導致鄉鎮規劃的不合理。筆者認為:第一,單一地參照城市發展模式,去吸收其成功經驗,而不考慮農村的自身特色,是對“城鄉一體化”是片面的理解;第二,我們的規劃師需要深入農村,切實了解鄉村文化、農民需求,真正關照務農人員的實際需要,而不是更多地注意無農業、不務農的農村;第三,對于城市市區、郊區、鄉村相結合的地方,應成為新的研究領域并加大研究,建立城鄉結合區域,使傳統二元格局的發展多元化。最后,應從農村整體利益出發,合理、有序地進行農村空間資源的配置,提高農村的運作效率,促進農村經濟和文化的發展,確保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相協調,增強農村發展的可持續性。建立各種引導機制和控制規則,確保各項建設與農村發展目標相一致。
3.2建立健全規劃編制中的管理體制
當代中國城市化城鎮化的發展遠比西方發達國家城市化時期以及大多數發展中國家的城市化發展情況相比,所面臨的狀態和問題更加錯綜復雜。中國的城鄉規劃工作有其特殊性。國際上大量探索的社區發展理論和實踐對解決中國的城市、農村的問題有一定的啟發作用,但不可“拿來主義”,照搬套用。要摸索出符合中國國情的規劃規律,創造出有自己特色的規劃工作,尤其是注意保留城市和鄉村自身的獨有特點。
在城鄉規劃編制階段,確定了編制城鄉規劃應當堅持政府組織、專家領銜、部門合作、公眾參與、科學決策的原則土地使用的配置以及城鄉空間的組合和設計,基礎設施的綜合安排城鄉規劃建設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規劃工作經常面對各種尖銳復雜的矛盾沖突,工作的難度和復雜性不斷加大。
3.3建立有效機制保障規劃管理的順利實施
嚴格執行規劃是發揮城鄉規劃戰略引導、綜合調控和資源配置作用的保障。牢固確立“規劃就是城市憲法”的理念,嚴格城鄉規劃的制定、審批和修編管理,強化城鄉規劃實施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監督管理。建立規劃實施評估制度,對規劃的實施情況做出科學準確的評價。嚴格規劃執法和問責制度,建立巡查制度,及時發現和制止亂變更、亂建設、亂占地等違規違法現象,對違反規劃的責任人進行問責。建立完善規劃監督機制,始終將監督檢查貫穿于城鄉規劃制定和實施的全過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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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新形勢、城鄉規劃、規劃管理
進入21世紀以來,隨著國內外政治經濟形勢的變化,江山市的城市發展方向、城市性質、區域發展條件等方面都發生了重大的變化,經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江山市規劃建設局于2001年年底開始委托上海同濟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對江山市城市總體規劃進行修編。2003年11月3日,省政府批復了《江山市城市總體規劃(2002――2020年)》。其內容為:內容為區域經濟角色定位;合理確定城市性質;確定城市用地發展方向;優化城市結構與形態;塑造城市特色風貌,構筑城市綠色脈絡。
現如今,通過城鄉規劃的正確指導,中等城市的規劃建設突飛猛進,從之前的總小城市逐漸演變為交通便利、環境優美、經濟發達的中等城市。城市的健康發展離不開城鄉規劃,而城鄉規劃管理在城市的發展中起著重要作用,但同時也存在著問題和矛盾,這些都是急需研究和解決的。
一、新形勢下城鄉規劃管理所出現的問題及問題分析
城鄉規劃管理作為一項行政管理工作,可分為城鄉規劃編制和審批管理,城鄉規劃實施管理和城鄉規劃實施監督檢查管理。
1、城鄉規劃編制和審批管理
城鄉規劃編制一般分為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和城市詳細規劃編制。通過近幾年的規劃實踐,得出結論。當前的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其首要任務是研究和確立城市性質、規模、發展目標、建設用地分布、功能分區、交通體系。綠化建設等,而重點是確定城市性質、規模及發展方向。
如今的城鄉規劃設計業務已注入市場,而中小型城市在規劃方面的經費往往不充足,甚至認為可有可無,致使城鄉規劃設計深度達不到,往往是編制了規劃也難以實現。中小城市的城市規劃往往聘請的是比較有權威的規劃設計單位,他們往往對于當地城市了解不夠,所掌握的資料也是手頭僅有的文字資料,對城市結構形態,風俗民情了解不深,所編制出的規劃往往偏重于理論,規劃設計圖在實際應用中很難實現。同時規劃編制也往往易受到“錢力”和“權力”的干擾,規劃的權威性在“錢”、“權”面前往往顯的蒼白無力,政府因招商引資心切,總是隨意更改,曲解規劃現象,造成規劃成果成為“紙上畫畫,墻上掛掛”?,F實建設和規劃設計的目標相距很遠。而規劃審批管理也存在著隨意性。
2、城鄉規劃實施管理
城鄉規劃實施管理過程中容易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困擾。在城鄉規劃實施管理的過程中,管理部門在前期報批階段把握很好,但問題往往出現在竣工驗收階段,因這個階段人力物力不足,往往只是走程序,沒起到實質性的作用,造成有些項目違規超標。同時也因為規劃管理權力不集中,各部門各行其事,造成各管轄區域之間規劃不銜接,致使整個城鄉規劃的宏觀調控失去作用。
城鄉規劃實施管理是項社會活動,具有社會屬性。因為城鄉規劃建設涉及到多方面的利益,因此在城鄉規劃管理過程中,已編制好的規劃容易受到尤其是領導階層和外資開發商的干擾。近年來,各地普遍進行招商引資,因爭奪項目,往往對投資者實行優惠政策。進而打破了正常的規劃管理,致使城鄉規劃管理運作易受到投資建設方的干擾。隨意更改規劃,不按照審批的規劃進行建設,投資者往往主球利潤最大化,城鄉規劃管理所制定的規劃要求與他們少花錢多建房的愿望相餑而持,于是乎就開始托關系,找路子,給城鄉規劃管理部門造成壓力,致使許多建設違反規定,形成惡性循環。倘若出現問題,則不是領導已調走就是升遷,承擔責任的還是規劃管理部門。
規劃權力和規劃管理的關系應該為一致的,但現階段的規劃管理體制不順,或交叉或并列,往往出現多頭管理或無人問津的現象。一些城市因為規劃管理權力的分散,中心城區和開發區規劃管理之間缺乏聯系和交流,每個部門只考慮各自所管轄的區域內的利益,造成了控制無法銜接,部分道路無法拉通,路網體系不夠順暢。目前,規劃界出現兩種城鄉規劃管理權限的傾向。一種是將城鄉規劃管理權限集中在市級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另一種則是把城鄉規劃管理權分散到區、縣級規劃分局。城鄉規劃管理集權與分權通過實踐表明各有其優缺點。集權有利于城鄉規劃的統一管理,但容易造成管理人員不足,反之,分權有利于各方面工作激情的提高,但卻存在不能統一規劃管理的弊端,造成各區為追求自身利益而進行不必要的重復建設。
3、城鄉規劃實施監督檢查管理
城鄉規劃實施監督檢查管理,則是指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為了實現城鄉規劃管理目標,按照城鄉規劃法律法規批準的城鄉規劃,對城鄉的土地使用和各項建設活動實施城鄉規劃,進行行政檢查并查處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行為的行政執法工作。城市建設違反城鄉規劃的現象中經常遇見的就是違章建筑,如何有效杜絕違法建設行為是困擾規劃管理的一大問題。
城鄉規劃實施監督檢查,所涉及的是城鄉規劃實施的最終結果能否實現規劃管理的預期目標。因城鄉規劃管理的綜合性和專業性強,專業管理人員不足,存在效率不高,監督管理力度不強的普遍現象。同時因為在管理工作中群眾參與的比較少,缺乏群眾的有力監督。
二、針對城鄉規劃管理所出現的問題提出相對應的對策和建議
1、城鄉規劃編制和審批管理過程中所出現問題的對策
首先健全城鄉規劃體系,加大城鄉規劃的投入,在新的城鄉規劃法中明確提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城鄉規劃的編制和審批管理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其次合理調整和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在總體規劃確定的前提下加快擴大控制性詳細規劃的覆蓋面,確保規劃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同時城市規劃的編制要打破傳統編制模式,簡化編制內容,合理縮短編制時間,進而突出總體規劃的綜合性、整體性、戰略性和地方性,充分發揮其宏觀調控作用,適應城市發展的需求。
然后就是需要運用高科技技術來提高規劃設計的水平和質量,例如運用數碼信息技術思考和制作城市空間發展的情節模擬,對城市的建筑工程、建筑群體、環境等進行空間虛擬,及時發現將會出現的城市建設問題和指出城鄉規劃管理所面臨的任務。
2、城鄉規劃實施管理過程中所面臨問題的解決對策
根據實踐,對困擾規劃實施管理的因素,首先要健全城鄉規劃法制體系,運用法律的權威性和強制性來規范城鄉規劃建設的行為,明確城鄉規劃的實施管理不是“權”、“錢”就能解決的問題。其次,就是在實施管理過程中還需加強城建、房產管理等部門間的合作,在竣工驗收階段要聯合城建、房產管理等部門對項目嚴格按照報批圖紙進行驗收。城鄉規劃實施管理需依據管理過程分別實施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
3、城鄉規劃實施的監督檢查管理過程中孫在問題的對策
城鄉規劃部門要加強自身建設,加強城市規劃管理系統內部的協調性。須建立城鄉規劃管理系統的信息反饋網絡。同時為了杜絕驗收數據的弄虛作假,竣工驗收的數據要做到能夠和房產等部門的共享。對于違規建設要查一處處理一個,并把要監督檢查情況和處理的結構及時的公開公布,以供公眾查閱和監督。
關鍵詞:城市設計:法規體系:城市設計作用;城市設計地位“一體化”
中圖分類號:TU98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8-0422(2010)01-0079-02
歷經十余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以下簡稱《城鄉規劃法》或新法)終于獲得通過并實施。從條款內容上我們無法直接得知與城市設計的條款信息。從某種意義上說是其對城市設計的法律體現進一步消失,從另外一種思路上也促使了城市設計的自身發展成為平行于城市規劃的運行體系。本文試圖從城市設計的法規角度闡釋城市設計的作用和地位,以期對城市設計法制體系構建作出建議性探討。
1 城市設計及城市設計法規體系的相關概念
1.1 城市設計
真正切實有效的城市設計首先是一種公共政策,而非簡單技術層面的規劃、建筑或景觀設計。即:城市設計不是設計城市。
城市設計是基于提高和改善城市環境質量和生活質量的目標,對城市形態環境進行的綜合性設計;是在客觀現實的理性分析基礎上,對各種層次的形態環境進行創作性的設計,并形成相應的政策框架,通過對后續具體工程設計的作用予以實施,是一種“二次設計”的過程。其運作充滿了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間的協調和整合,是一個連續的復雜的動態的決策和作用的過程。
1.2 城市設計法規體系
1.2.1 城市設計法規體系存在的必要性
首先:現代民主制度與市場經濟下的城市開發模式決定城市設計存在的可能性。城市設計在我國的發展歷程大致有三階段,它的發展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一、維護公眾利益:二、促進人性空間的創造、保護:三、追求富有個性的高品質城市環境。由其對應的也是時代的制度變遷和完善,既有計劃經濟時代向市場經濟時代的轉變體現。目前我國正處于社會主義民主制度逐步完善和市場經濟運行穩定的時期,城市設計作為市場經濟對城市形態形成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其次:城市設計實施層面對法律制度的需求。由城市設計自身要求,處于對自身設計的實施效果考慮,城市設計編制后的實體實施效果的好壞是決定城市設計成敗的關鍵。城市設計的整個思想過程不是一種終極藍圖的模式,這一點與建筑設計的思想過程不同,但是在區域城市設計以下的開發性城市設計方案,獲得良好實施就應當成為其編制的最終目的。
第三:作為一種公共政策的城市設計,在制定、實施過程中涉及的多種利益團體之間的社會、經濟關系及其糾紛,只能以法律的裁判加以調整、解決。城市建設中,政府、開發商、土地擁有者、市民等任何一方的利益被忽視或占據過分主導的地位,都將損害到城市的良好發展,城市設計的一個重要作用就是調整這一系列利益關系,而當矛盾激化無法調和時,只能尋求法律的裁決。因此,建立包括一攬子裁判方法的城市設計相關法律十分必須,這樣才能做到有法可依,避免人治與混亂。
第四:城市設計技術管理層面對法律制度的需求,與規劃、建筑相類似,城市設計理論在實踐中同樣需要專業性規范的約束。而這些規范必須建立起一個制度化的控制體系,而法規體系是該城市設計運行的重要環境基準。
1.2.2 城市設計法規體系的主要內容
城市設計成果的編制和實施牽涉的機構數量眾多,利益取向不一,運行過程復雜,需要法律、法規的保障。這些法律、法規所構成的系統就是城市設計法規保障體系。
城市設計法規體系是一個寬泛的定義,它的內容包括一切有助于城市設計地位確立、機構組織架設,有助于城市設計目標實施管理、監督評價的正式法律、行政法規、法定審議及和約制度、以及擁有相應控制作用的技術性規范等。
這些法律、法規在內容上大致可分為四個層次:
1)城市設計主干法。這一主干法可以是以城市設計為題名關鍵字的專為城市設計而制定的法律,也可以是包含了城市設計運行所需的框架內容的非專項法。
2)有利于城市設計有效實施的一切其他法律、法規包含為城市設計實施提供可行性的經濟、社會手段內容的法規:例如容積率獎勵辦法、歷史街區保護辦法、自然生態區保護辦法。
3)從大量具體域市設計成果中抽象、提升出來的具有法律地位的城市設計導則。在城市設計過程中,設計導則是實現城市設計目標和概念的具體操作手段,它如同一個綱領性文件,指導城市設計思想的貫徹實施。
4)對開發項目進行的城市設計法定審議制度。
2 我國城市設計法規體系的現狀
我國法規體系的現狀是:缺乏國家一級主干法,具有適合地域實施性的城市設計地方法律及措施,城市設計法律地位不明確。
2.1 現行城市規劃的主干法一《城鄉規劃法》
《城鄉規劃法》雖有許多條款都包含了城市設計的實質精神,但卻沒有直接提出需要運用城市設計的技術手段。如《城鄉規劃法》第1條、第4條、第10條和第18條,而在2005年新的城市規劃編制辦法頒布以前,1991年通過的《城市規劃編制辦法第8條》也對此有規定。從時間軸上看,城市設計始終沒有正式登上我國國家層面空間法律體系的舞臺。
而現行的城市規劃編制辦法(2005)頒布以后,城市設計便失去了這一層法律上的肯定,而與此同時,《城鄉規劃法》也沒有對城市設計的技術手段予以一定的肯定和提倡?《城鄉規劃法》與《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在對城市設計的技術手段予以肯定和提倡的同時,明顯缺少真正能夠保障城市設計開展與實施的可操作性主干內容。這一內容的缺失也直接導致了對開發項目進行制度化的城市設計審議無法實現。
中國的法律體系屬于傳統的大陸法系,成文法典在司法審判中擁有絕對的約束力,并且各部法律專屬性很強。可以看出。在城市規劃的法律框架之下不可能完整闡述城市設計的理論思想、操作辦法和成果形式?!冻青l規劃法》或《城市規劃編制辦法》無法成為城市設計的主干法,至多只能起到為城市設計宣言的作用――認可了開展城市設計的重要性。
2.2 地方性的城市設計法規編制
個別城市如深圳在1998年編制實施了《深圳市城市規劃條例》,其內容包含了城市設計的編制辦法、審議制度等,成為了該市開展域市設計實踐可依托的主干法,這是我國第一部將城市設計上升為法律文件的地方性法規,但是這樣的城市還為數甚少,更重要的是,在國家一級層面尚未理清城市規劃與城市設計之間法律關系的情況下,這樣的地方性法規在實際的管理操作中將會缺乏足夠依據,并且由于我國開展城市設計是自上而下,有相對城
市化進程略偏早的特性。這種特區性質的地方法規對其他城市的影響較小,無法作為試點進行推廣。由于大多數城市尚未有城市設計的主干法,因此對城市建設項目的城市建設審議也沒有具體、明確的制度。
由上可知,中國的城市設計法規體系還遠未系統建成。其中,城市設計主干法的缺失是城市設計法規體系無法系統建立的根本原因。
2.3 城市設計在中國法律地位不明的歷史原因:
長期以來的計劃經濟體制是城市設計法律地位不明的根本性歷史原因。
中國在建國之初,為了適應計劃經濟條件下的城市建設需要。全部照搬了蘇聯的城市規劃設計模式,將城市設計的內容變相歸入了城市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即為這一體制下的典型產物。由于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內,政府在城市建設中擁有絕對的主導地位,無論從土地的所有權,到項目的設立、審批、投資、興建都由國家一手包辦,無需進行現代意義上的城市設計,但隨著經濟發展,城市面貌的日益重視,現代城市設計理論于80年代逐漸被引入中國。但是這一理論被引入之初,也大部分停留在城市設計的形態表達效果上,關注美化城市面貌所起的表面作用,而對這一手段調整城市中各團體間利益的深層作用卻沒有進行進一步的研究和實踐,城市設計往往只是城市規劃的形體翻譯工具。因此城市設計僅僅在技術層面得到了開展,而并未被賦予應有的法律地位,最終導致了大量的城市設計圖紙成果無法進行有效的實施。
3 我國城市設計法規體系構建的初步建議
3.1 與城市規劃相關法規體系的銜接
目前學者對于城市設計與城市規劃的關系,比較認同城市設計是“思想與方法”的論點,認為在接下來的城市規劃中應引入城市設計的思想,并運用城市設計的方法將規劃貫徹下去。在我國現階段的城市化進程中,城市規劃的“硬性”管束與城市設計的“彈性”引導共同作用,起到了西方國家依賴城市設計“二元職能”達到的目的。
因此上述城市規劃與城市設計關系也同樣體現在兩者相關的法規體系中,由城市規劃所制定的相關法規起到了“硬性”的控制作用,制定了城市化進程的大體框架:而城市設計的相關法規體系則保證了城市各個角落在這個框架中更加靈活、細膩的發展過程,是一種“彈性”的法規體系。
基于上述觀點,筆者認為目前應該分別從城市規劃和城市設計兩個方面人手完善并加強兩者相關法規體系的銜接:(1)應當明確城市設計在城市發展中所處的地位,應貫穿于整個城市規劃過程中的:應進一步明確城市設計在不同階段的內容及成果要求,以彌補城市規劃工作方法的不足:應當明確城市設計的成果如何納入規劃方法得出規劃設計要點,構成完整的控制指標,以獲得法律地位。(2)城市設計研究范圍應當與城市規劃基本對應,根據其本身工作特征可以分為整體城市設計和專項城市設計等,而其相應的法規體系也將主要包括兩個部分,城市設計要點(Code)和城市設計導則(Guide line 1,通過它們充分發揮城市設計的彈性特點,適時適地進行靈活而高效的調整,達到在制度性的規劃控制條件下進行日常城市建設管理的保障功能。
在以上討論的基礎上,本文嘗試提出對我國城市設計法規體系的基本組成建議,我國城市設計法規體系的建立應該是多層次和富有可操作性的法制體系:(1)國家一級的城市設計專項法,作為城市設計的主干法,其中需要確立城市設計方案制定選擇、實施管理、評價反饋的步驟、方法,與城市規劃建設設計之間的銜接關系,城市設計文本成果的一般形式、內容,以及在這一系列活動中所牽涉的各種組織機構的設置與權責關系?!?2)各省、市(尤其是各城市)級別的城市設計編制、實施法,這與上一級的主干法類似。只是中央與地方層次上的差別。
3.2 明確城市設計的法律地位,促進城市設計和規劃的“一體化”道路,全面體現城市設計對城市建設的空間作用和社會作用。
在我國現階段,城市規劃體系是具有法定地位的完整體系,是當前城市規劃管理的主干。而城市設計無論是整體的或局部的階段都不具備獨立的法定性和完整性,在以法制為核心的管理體制中更不能獨立運作。為了解決這一問題,很多學者提出了“城市設計與城市規劃一體化”的觀點,期望通過依靠強勢的規劃體系來實現城市設計目標。我們從法規體系看,城市規劃體系是具有法定地位的完善體系,而目前城市設計無論總體還是局部都不具備獨立的法律地位,所以在現在“法制”的管理模式下不能獨立運作。城市設計可以通過兩種方式來獲得法律效力:一是直接通過立法確立,這已經在深圳等地有所嘗試;二是通過“轉譯”。以規劃語言表達出來,城市設計導則通過獨立成本附于規劃文本或是打散后融于規劃條款中。顯然,第二種方法更容易操作也更符合目前國內大多數地區的實際,法規體系層面“一體化”就應該體現在城市設計以依附于城市規劃立法形式為主,在適當發達地區嘗試采用單獨城市設計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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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立法;轉變思路;科學
中圖分類號: TU972+.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城鄉規劃法》的重大突破
1.確定了城鄉統籌,以人為本的立法思想
《城鄉規劃法》把鄉、村規劃納入城鄉規劃的工作范圍,并對鎮的規劃工作提出了更為明確的要求,加強了對耕地等自然資源和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防災減災等內容的重視,同時要求城市建設和發展要優先安排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重視城市和鎮的綜合服務功能在更大區域的發揮,體現規劃的城鄉統籌的全局作用,有利于城鄉協調發展。
2.強調了重要資源的保護和控制
《城鄉規劃法》要求城市規劃應當注意保護城市生態環境,加強城市綠化建設,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城市傳統風貌、地方特色和自然景觀,并提出了有利生產、方便生活、促進流通、繁榮經濟、節約用地等原則,重點體現了對城市本身的規劃控制。
3.明確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法律地位,嚴格規劃實施管理
《城鄉規劃法》從三個方面加強了規劃的實施管理:
(1)加強了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審批管理。
(2)明確劃撥出讓用地的規劃管理程序,控制性詳細規劃成為確定出讓用地規劃條件,進行劃撥用地規劃管理的基本依據。
(3)明確規定未確定規劃條件的地塊不得出讓。
這些條文確定了控制性詳細規劃作為規劃管理基本依據的法律地位,提升了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同時對控制詳細規劃的編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結合《城鄉規劃法》新的要求,對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思考
1.要加強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羈束作用
“依法治國”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必要要求,在城鄉規劃和建設領域貫徹“依法治國”的方略,就是要加強規劃的依法編制、審批和實施;在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層次之下,進一步編制分區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等,要為具體的開發建設行為及相應的規劃建設管理提供盡可能詳細、準確的規劃依據和條件,使得具體的管理“有依據可依,有章法可循”,從而使得羈束權限的范圍逐步擴大,同時也使得必要的自由裁量權限框架也變得更為確定和嚴密。其深刻的社會意義就是城鄉規劃和建設的法制化程度切實提高。規劃編制水平的持續提高,地方的創新實踐,以及整個社會的法制意識的加強,為國家層面的城鄉規劃立法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2.貫徹好《城鄉規劃法》的有關規定
一方面,“城市總體規劃”和“鎮總體規劃”要切實能夠為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提供科學合理的根據;另一方面,要堅決糾正或改變以開發建設項目要求來主導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種種做法;不能任意劃定規劃基地,“就是論事”地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要充分意識到控制性詳細規劃成果的空間物質性后果及對房地產權益人的影響。
四.科學確定控制性詳細規劃控制指標的技術性探討
1.地塊劃分應該同產權結合起來
一般地塊劃分考慮的是道路分割、用地性質等,而城市開發建設往往同產權密切相關,是以土地使用權所有者作為開發主體進行的。土地使用性質相同,而產權不一的地塊,可能會在開發中面臨不同的意向,在操作上出現許多不便。按產權劃分地塊能更好滿足各自建設控制、用地規劃、審批管理的要求。從法規控制上看,產權地塊的形態肌理越規整有序規劃越簡便統一。
2.控制詳細規劃必須考慮地價的因素
許多城市按商業、辦公、住宅、工業等不同使用類型和城市中區位、交通、環境條件劃分若干地段,制定了級差價格。這給控制性詳細規劃中考慮地價因素創造了便利條件。
地段的地價可作為控制性詳細規劃經濟分析的依據。地價是城市開發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再加上動遷安置、基礎設施建設、建設安裝和前期工程費用,以及開發稅費、開發費用等得出開發成本,這是城市開發投入產出分析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有做了這種經濟分析,才能驗證控制性規劃制定的指標是否切實可行、經濟合理。投入產出經濟分析可為政府制定政策和開發項目、開發時序等重大問題的決策提供參考意見。
3.控制性詳細規劃要以城市設計為基礎
控制性詳細規劃必須貫徹城市設計思想,工作的開展要以形體規劃層面的城市設計為基礎。在確定土地使用強度指標時,不但要進行歸納統計、調查分析和對比,而且還要更多地進行形體布局模擬。形體布局模擬雖然工作量大但較可靠、直觀,對研究空間環境結構有利。當前許多最終落實到指標上的城市設計,往往偏重于空間物質環境形式上的美觀,有的把大片建筑當作一個建筑看待,建筑空間關系很好,但只要改動其中一兩棟建筑,就破壞了建筑群的格局。這種建筑群不能適應不同業主、不同投資、長時間陸續建設的情況。由于過多考慮建筑空間布局、形體變化的要求,把地塊劃分成大小不一,把建筑高度定的高度不一,對相鄰地塊人為地定出不同的容積率、建筑密度,形成不合理地價差,違背了地價運作的經濟規律和批租土地、開發土地的實際情況。
4.開發強度指標宜采用雙向限制
規劃應從土地的集約利用出發,根據不同地塊的規劃用地性質、地塊規模、環境容量、交通條件、景觀要求即現狀等評鑒因素綜合確定相關控制指標的幅度范圍,采用雙向控制的字表體系。例如:某工業園控制性詳細規劃規定一般工業地塊的容積率原則上不低于規劃控制指標的80%,并且容積率不低于1.2,建筑密度不低于35%,工業項目所需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等用地不得超過工業項目總用地的7%。各地塊的綠地率在不低于規定指標的同時,也要嚴格控制部分地塊的綠化率,原則上各工業地塊的綠地率不得低于規劃控制指標,且不應大于20%。
5.結語
《城鄉規劃法》的制定和施行,是我國城鄉規劃建設領域的一件大事。《城鄉規劃法》確立了規劃與建設管理的羈束性關系,標志者我國城鄉規劃法制化的巨大進步。這一新的立法內容對規劃編制單位,特別是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此,作為規劃設計單位將積極響應。
參考文獻:
全國城市規劃執業制度管理委員會,城市規劃法規文件會變,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0
關鍵字:新型城鎮化;城鄉規劃;建設;
中圖分類號:TU984文獻標識碼: A
一、大力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重要意義
( 一) 新型城鎮化是解決“三農”問題的根本途徑
農業、農村、農民問題關系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通過幾年來的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農業生產力有了較快的發展,農村剩余人口向二、三產業轉移的步伐不斷加快。但因人多地少、自然條件差、歷史欠帳多等先天因素,及戶籍管理、生產經營、土地產權等城鄉二元制度缺陷,城鄉差距、工農差距、縣區差距擴大趨勢尚未扭轉,“三農”發展到了一個新的“關口”。在此情況下,僅僅依靠農村內部的改革與發展,就農業論農業,就農村論農村,很難從根本上解決“三農”問題。而加快推進城鎮化建設,一方面,可以使大量的農村剩余勞動力就近就地轉移,不僅降低了農民變市民的成本,而且解決了農村人多地少的矛盾,為農業的產業化、規?;⒓s化發展提供更大空間,從而推動農業增效、農民增收; 另一方面,加快城鎮化建設能夠增強中心城市和小城鎮的綜合承載力和輻射力,促進產業、科技、資金和信息向農村流動,更好地發揮城市對農村的輻射帶動作用,是支持“三農”、解決“三農”問題的最現實選擇。
( 二) 新型城鎮化是拉動內需帶動經濟增長的重要引擎
加快城鎮化建設,一方面,可以增加城市人口,由此帶來住房、教育、衛生和對其他消費品的直接消費需求,為經濟發展提供廣闊的內需市場; 另一方面,又可以拉動投資,推動工業和服務業發展。筆者所在的臨沂市近幾年的實踐也證明了這一點。2003 年以來,我市城鎮化水平年均增長2 個百分點,每年有16 萬農民轉為市民,帶動100 多億的固定資產投資及3 倍于農民的消費支出,年均拉動生產總值約4 個百分點; 另外,城鎮化本身有利于規模經濟產生和人力資本積累,對經濟發展起到了巨大的促進作用。
( 三) 新型城鎮化是轉方式調結構的重要手段
大力推進城鎮化進程,不僅能夠優化經濟發展布局,促進集約式經營,而且大量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到城鎮將會帶動商貿流通、餐飲、交通郵電、信息、社區服務等相關行業的發展,商業、服務業等第三產業的集聚效益得以充分體現。可以說,城鎮化深入推進的過程,是服務業尤其是現代服務業孕育成長的過程,是服務業帶動一二產業優化提升的過程。
( 四) 新型城鎮化是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
加快推進城鎮化,能夠促進城市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務向農村覆蓋、城市現代文明向農村輻射,為城鄉居民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城鎮化進程越快、水平越高,全市人民享受改革發展成果就越多,生活質量就越好。在中央、省對民生社會建設空前重視、要求越來越高的新形勢下,實施城鎮化戰略已成為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公平和共同富裕有效途徑。
二、當前城鄉統籌規劃發展的主要問題分析
( 一)城市領導農村發展的空間矛盾
由城市來領導和管轄農村發展的主要的空間矛盾在于城鄉之間的利益關系作為統籌發展的主要對象,但實際上統籌規劃的出發點和決策都是根據城市發展實際情況來決定的,而非是統籌農村、城市情況一起決定,發展過程中嚴重傾向在于城市擴張對村鎮發展,由于行政主體是城市,對村鎮規劃的設計、實施和管理必然造成農村空間結構的改變,例如各種土地結構變性、經濟或產業結構調整等等,這些變化針對整體城鄉關系、城市發展村鎮規劃和管理方面主要矛盾,但是在實際發展過程中對這方面問題需要進行綜合考慮,規劃管理的實施受到了進行規劃管理的其他因素權限,這其中所缺乏的就是合理的政策關系以及機制銜接。
( 二)農村土地結構變化
城鄉規劃屬于政府行為,以政府、社會作為主體,其對象載體就是土地,土地規劃只是實施土地利用的一個技術環節,村鎮規劃中也涉及了的土地利用方面的內容,但是其受到了以下三個因素的制約:
1、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實行耕地保護制度,耕地需要在總數保持一定比例,但是村鎮不可能根據自身情況對土地進行利用;
2、在村鎮發展過程中,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鎮規劃的實際內容給予農村土地利用一個合理發展的空間;
3、村鎮的上級政府設置或改變土地用途、以及設計實施其他規劃的物質載體,這種現象對于農村發展極為不合理,直接原因就是城市與農村之間的利益不均衡,所以城市統籌規劃公正和公平的利益分配需要確定相應的政策關系和機制銜接。
(三)農村整體規劃的空間矛盾
1、農村區域的面積廣闊,其中村鎮規劃作為是城市規劃的核心部分,在實際過程中農村規劃需要服從并遵照城市的規劃來設計和實施;
2、村鎮規劃中并沒有完全根據實際情況需要對所在區域進行合理規劃調整,而且是在規劃實現得到過程中,許多規劃具體項目中受到了多方面的因素的制約,例如資金、審批環節和程序等等因素制約;
3、在規劃項目的實時過程中,尤其是不違背上級規劃而且沒有在上級規劃中明確規定的項目時,需要根據的相應的規范依據、政策支持以及機制銜接,所以在你實際的城鄉規劃管理體制操作中,根據實際規章程序的進行,但是實際上大多數的命令計劃都是執行不到位,原本可以實施的計劃項目因各種審批條件或待批時間原因的推遲,使得原本計劃進度受到影響;
4、部分村鎮規劃自主調整規劃和新增項目可能有發展空間。
三、進一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與城鄉規劃的思考
( 一) 堅持政府推動和市場化運作相結合
政府是資源的最大擁有者,而市場是資源高效配置的推動器。因此,新型城鎮化的推進需要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場“無形之手”相結合,形成“政府推動”和“市場拉動”的雙重動力機制,走“市場主導、政府引導”之路,在充分發揮政府編制發展規劃、創造制度環境、提供公共服務、保護生態環境、加強社會治理等一系列核心推力作用的同時,必須遵循市場經濟規律,讓市場在城鎮化的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以市場機制優化城鄉人力、土地、資金等資源要素配置,從而成功走出一條政府引導、區域開發、市場運作和民間參與相結合的具有特色的城鎮化發展道路。
( 二) 以人的城鎮化為核心,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衡量城鎮化水平的基本指標是城鎮人口在全社會人口中的比重。但城鎮化不是簡單的城市人口比例增加和面積擴張,核心是要解決人的城鎮化問題。為此,
1、加快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按照自愿、分類、有序的原則,因地制宜制定具體辦法,優先解決存量,有序引導增量,優先把有穩定勞動關系、長期舉家工作、生活在城市,有穩定住所、工作和收入的流動人口逐步轉為城鎮居民; 實施全國統一的居住證制度,并使居住證成為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依據,從而剔除黏附在戶籍關系上的城鄉間的種種社會經濟差別。
2、穩步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一方面要加大政府對公共服務的資金支持力度; 另一方面,要引進多元供給主體,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增強公共服務供給的競爭性,提高公共服務的供給規模和覆蓋面; 同時,要建立和完善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篩選和評估機制,做好進入、價格、質量、退出等方面的監管,保證公共服務的質量。
3、建立完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以常住人口而不是戶籍人口作為財政分成和轉移支付的依據來調整各級政府之間的財政分配關系,加大對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資金投入; 積極探索政府、企業、社會等共同參與的多元化成本分擔機制。
4、市民化必須建立在穩定就業的基礎上。增強非農產業對農業轉移人口的吸納能力; 發揮鄉鎮企業吸納農業轉移人口的主渠道作用;積極鼓勵農民自主創業,以創業帶動帶動就業; 健全城鄉就業公共服務體系,為農村勞動力非農化轉移提供就業信息、技術培訓、咨詢中介和合法權益保護; 加強對勞務市場的管理,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城鄉勞動力市場體系。
( 三) 全面提升城鎮化質量
要推動城鎮化由偏重數量規模增加向注重質量內涵提升轉變,按照促進生產空間集約高效、生活空間宜居適度、生態空間山清水秀的總體要求,形成生產、生活、生態空間的合理結構。為此,要優化布局,促進中心城區、縣城和小城鎮合理分工、功能互補、協同發展; 要根據城市資源稟賦,發展各具特色的城市產業體系; 要實現工業化和城鎮化良性互動、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相互協調,促進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 著力推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水、能源等資源,控制開發強度,嚴控增量,盤活存量,提高城鎮土地利用效率; 要傳承文化,延續城市歷史文脈,發展有歷史記憶、地域特色的美麗城鎮。
( 四) 構建多元的城鎮化融資渠道
1、不斷完善公共財政體制,進一步加大公共財政對城鎮基礎設施的投入力度,集中用好各類城鎮建設、城鎮規劃、區域發展等專項資金,優化政府資金使用方式,通過貸款貼息、貸款風險補償、融資擔保等間接投入方法,撬動更多信貸資金和社會資金投向城鎮發展;
2、積極爭取國家政策性銀行、商業性銀行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扶持發展農村資金互助合作社、村鎮銀行等農村金融業,鼓勵引導設區市、縣( 市)和小城鎮按照國家有關政策,積極搭建市場化運作的新型融資平臺,采取發行市政債券、增資擴股、上市融資、信托計劃、引進私募股權基金、融資租賃、保險資金運用、資產證券化等形式籌集城鎮化建設資金;
3、放寬市場準入,通過招標采購、合約出租、特許經營、BOT、TOT 等多種形式,積極吸納社會資金和民間資金投向城市公用設施和公共服務等重點項目、重點領域,為新型城鎮化發展提供保障。
總之,當前我國的經濟處于高速發展中,根據當前的發展趨勢以及我國的社會主義國情,對當前城鄉統籌發展過程中所存在的問題進行深入的分析,對當前制度體系所出現的問題不斷創新,確保我國的經濟體制與我國的實際國情協調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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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同志匯報了規劃部門*年的工作情況和*年的工作設想,市直有關部門的負責同志提出了很好的意見,*副市長講了七個方面的具體工作,都很有針對性,希望你們抓好落實。
總的來看,規劃局*年的工作成效是明顯的,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一是理順了體制,建立了機構,認識有了新提高。規劃局成立后,理順了規劃體制,使社會各界對規劃的認識有了新提高,為規劃主導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二是建立了制度,形成了規矩,機制有了新規范。技術委員會制度,規委會制度,包括規劃局的內部運作機制和制度等等都很好,進一步規范了規劃工作。三是嚴格了審批,完成了任務,規劃有了新水平。完成了71個項目的規劃審批工作,做到了依法辦事、有序運作,各項工作進展順利。四是強化了執法,查處了案件,監管工作有了新進展。對違犯規劃的案件進行了打擊查處,使監管工作不斷加強。在以往的工作中,*副市長作為分管副市長對規劃工作抓得很到位,建委、發改委、國土、財政等相關部門大力支持,同志們更是付出了辛勤努力,取得了優異的成績。借此機會,向同志們表示感謝和慰問!
下面我講三個問題,也是就一些城鄉規劃中的思考和想法與同志們談心交流。
一、做好特色、統籌、執法三篇文章
當前,工業化、城鎮化加速發展,人們對工業化、城鎮化的需求、要求、渴求空前強烈。記得馬克思早在*年《政治經濟學批判》中就寫到:“現代的歷史是鄉村城市化,而不是像古代那樣,是城市鄉村化。”這充分表明了城鎮化對人類進步的巨大作用。今天,我們能否做到高標準、高速度推進城鎮化,規劃工作至關重要,是應付、是搪塞、是被動,還是先導、是引領、是規范,效果大不一樣。從某種意義上講,我們現在的規劃決定著*的未來,對于*的子孫后代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只是應付、搪塞、被動地開展工作,就不是對歷史負責,也不是對后人負責?;诖?,當前在*最需要做的就是三項工作:特色、統籌、執法。
(一)要做好特色文章,打造特色之城,避免千城一面。*年3月我在建委調研時講到“四個圍繞”,即圍繞產業、圍繞人氣、圍繞特色、圍繞持續發展去搞好規劃建設?,F在無論是專家、學者、社會各界,還是人民群眾,都感覺到城市千城一面的問題,在*看到的和在其他地方看到的,在沿??吹降暮驮趦鹊乜吹降?,都能找到一些雷同的東西,問題在哪里,就是失去了特色、沒有特色。中國政府賦予2010年世博會突出的一個主題就是“城市使生活更美好”,這一主題更重要的內涵就是期盼城市要有個性、要有特色。就*來講,打造城市個性和特色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努力:
一是在空間布局上要有特色。按照中原城市群的要求,按照*城市的特點,*的布局就是“帶狀布局、城鄉一體”。這樣的定位充分考慮了交通、區位、產業、自然、民俗、人文等特點和現狀。珠海沿海灣帶狀布局很有特色,我們的沿交通主軸南北帶狀布局也是特色。
二是在文化傳承上要有特色。歷史發展中的文脈是城市規劃的“魂”。如果能把城市的“魂”傳承下去,就是我們對先人的告慰,也是我們對后人的一種激勵,所以,規劃工作一定要在“魂”上多作文章,多挖掘、多體現城市中有形的和無形的文化資源。在城市文化特色上,北京突出的是明清文化,西安體現的是盛唐文化,開封致力于宋元文化,鄭州定位在商都文化和少林文化,而*的文化底蘊就是“三國文化、曹魏文化”。我們之所以在建筑個性設計上更多的體現曹魏風格,原因就在于此。
三是在生態建設上要有特色。要突出現有的基礎、條件和優勢,在森林上多做文章,在綠化上多做文章,在水系上多做文章,在環境上多做文章,建設一個宜居的城市,這是未來的一個大的方向。*在這方面有基礎,一定要形成特色。個別地方還可以在濕地上做文章,像高速公路兩側大量廢棄地形成的池塘,只要略加規劃、略加改造、略加提升,就會成為很好的濕地。
四是在建筑風格上要有特色。要把傳統建筑與現代風格有機結合起來,體現出自己的建筑風格。要注重城市關鍵部位的建筑風格,特別是臨街建筑、標志性建筑、城市出入口等城市關鍵點要有特色。要在建筑布局上體現特色,一種建筑風格是特色,多種建筑風格也是特色。有些地方是萬國建筑群,有些地方是清一色建筑,都很有特色。要將現代建筑的優勢與傳統建筑的風格完美結合,著力在“神”上作文章,不要在“形”上搞模仿,做到“尊古而不泥古,創新而不忘古”。只有這樣,才有可能走出一條特色之路。
(二)要做好統籌文章,堅持城鄉統籌,避免城鄉分治?!冻青l規劃法》今年1月1日已正式實施,這標志著規劃管理由原來“一法一條例”的二元結構,向城鄉一體化的發展方向邁進,具有劃時代的意義。規劃局成立的時候,當時擬定名稱是“城市規劃局”,我給它改了一個字,叫“城鄉規劃局”,現在看來,這與國家的方略是一致的。堅持城鄉統籌、城鄉一體,關鍵在于用規劃統領城鄉的發展,主導城鄉的發展,這里要做好四件事。
一是完善規劃體系。按照分級編制的原則,盡快形成城鄉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村規劃等系統完整、層次清晰的城鄉規劃體系。只有一體化的規劃,才可能有一體化的發展。
二是抓好示范帶動。組織編制好推進區的總體規劃和相配套的專業分區規劃,以推進區完整配套的規劃去建設、去發展,用實際效果影響、帶動全市不同層次、不同區域的規劃建設。
三是提升規劃水平。特別是健全主城區規劃,要提高標準,嚴格把關,多出精品。每一個區域、每一個單體都要提高標桿,通過幾年的持續堅持,增強主城區綜合承載能力和首位度。
四是加強協調督促。加快縣(市)城鎮的規劃編制,包括禹州、長葛、*縣3個縣(市)和50個建制鎮、特色鎮的總體規劃,通過統籌城鄉規劃來主導統籌城鄉發展。
(三)要做好執法文章,樹立執法意識,避免亂相叢生。目前規劃工作中存在亂相叢生的現象,癥結在哪里?關鍵是執法不到位。由于體制的問題、部門配合的問題、職能分割問題等等,規劃工作從某種意義上講是政出多門,比如經濟發展規劃、產業發展規劃是發改委主管的,土地利用規劃是國土部門主管的,城鄉規劃部門主管的實際上是城鄉建設規劃。今后的工作中,我們要在“依法辦事、規劃先行、有效銜接”上多做文章,切實做好產業規劃與城鄉建設規劃的相互銜接,土地利用規劃與城市總體規劃的相互銜接,把“帶狀城市、城鄉一體”的總體要求真正落到實處。
一要維護規劃的約束力。要像遵守法律一樣去遵守規劃,像執行法律一樣去執行規劃。如果說制定規劃是追求真理,那么堅持規劃、執行規劃就是真理對強權的一種挑戰。規劃一旦制定出來,任何部門、任何單位都應該不折不扣地執行,不能有局外人。
二要有彈性規劃的理念。任何規劃都不是盡善盡美的,都不能說十分合理的,都有不周嚴、遺憾的地方,有時還會與預期的設想存在差距,這就要根據時間的變化、情況的變化進行充實和調整,這也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客觀要求。
三是政府要負起責任。規劃是重要的發展政策,做好規劃政府責無旁貸,執行規劃政府更要推動。政府職能部門要以規劃為準繩,帶頭執行規劃,帶頭按規劃辦事,特別是規劃部門在修訂規劃的時候要慎而又慎。有一句成語叫做“蕭規曹隨”,規劃工作也是如此,也要做到“蕭規曹隨”,執行好、落實好。
二、走符合實際、具有特色的城鎮化之路
城鎮化在我國不外乎以下幾種形式:一是以大都市為主的主導、輻射、帶動型城鎮化模式,如北京、上海、廣州等;二是以城市圈、城市群為主的發展模式,像環渤海、京津塘、沈撫大城市群、中原城市群、長株潭城市群、武漢城市圈、西安城市圈,還有正在醞釀的成都和重慶城市帶等;三是大、中、小城市和城鎮統籌協調發展的格局和模式,既有大都市的發展又有中小城市的發展,更有鄉鎮的發展這種模式。就中國的國情來看,就河南的省情來看,就*的市情來看,必須走一條城市和城鎮協調發展的路子。
城鎮、小城鎮某種意義上是推進城鎮化進程的一個蓄水池、一個過渡帶、一個減壓閥,雖然不能在城鎮化進程中一步到位,但可以在短期內有效解決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問題,為進入大中城市培育合格的“市民”。即便是在西方發達國家城鎮化進程較快的地方,還有40%左右的人生活在城鎮,有的甚至更高。
走符合實際、具有特色的城鎮化之路,要著力做好3個層面的工作。按照中原城市群發展規劃,借鑒外地的經驗,認真研究城鎮化進程的產業機制、城鄉關系、發展方針等因素,就*來講要進一步明確三個層面的工作。即在空間布局上要堅持帶狀城市、城鄉一體的布局;在發展重點上要堅持中心城區提升綜合承載能力,縣(市)城區完善基礎設施功能,特色鄉(鎮)發揮區域帶動功能;在市區發展上要堅持改造提升老城區、建設完善東城區、有序開發推進區。具體工作中,要進一步抓好主城區的改造提升,一如既往地堅持老城區的改造、城中村的改造、護城河以內的改造等等;要進一步抓好東城區的品位提升,完善城市功能,包括城市的產業功能、基礎功能和生活功能等等;要進一步抓好禹州和長葛的發展,這兩個城市經過多年的發展,在產業上、實力上和城區的規模上完全可以形成在地方區域發展中的示范帶動作用,尤其是長葛的發展,有利于*至長葛帶狀城市的形成;要進一步抓好特色鎮的培育,打造一批諸如大周等工業型的城鎮、神垕和陳化店等旅游型的城鎮,還有資源型的城鎮、商貿型的城鎮等等。
走符合實際、具有特色的城鎮化之路,要注意研究好4個方面的問題。即遵循城鎮化規律的問題;實施大中小多產業共存的城鎮化發展模式問題;推進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的城鎮化進程問題;建立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產業推動的城鎮化機制問題。概括起來就是要研究好城鎮化的規律問題、模式問題、進程問題、機制問題。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十一五”末中原城市群城鎮化率要達到51%。我們制定“十一五”規劃的時候,計劃每年提高2個百分點,現在按照51%的目標,每年要提高3.7個百分點。因此,下一步我們要專門召開城鎮化工作會議,對這些問題進行認真的研究,探索形成符合實際、具有特色的城鎮化之路。
三、全面提升城鄉規劃水平
“問渠哪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城鄉規劃水平的全面提升,關鍵在于不斷提升規劃工作人員的自身素質,以自身素質的過硬帶動城鄉規劃工作水平的提高。
(一)要開闊視野。對一個地方、一個單位、一個人來講,視野有多大,事業就有可能做多大。希望規劃部門的同志多學習、多觀摩、多借鑒、多交流,廣采百家、融會貫通、學貫中西、博采眾長、為我所用。
(二)要精益求精。就規劃本身來講,涉及到工程、理工、土木、建筑,還涉及到文史、美術等等;就政府職能部門的管理而言,涉及到民生問題、經濟發展問題、城市形象問題,還涉及到利益格局問題等等,所以,規劃部門的同志一定要精益求精,多學習業務知識、多積累規劃知識。對《城鄉規劃法》的學習,要“應知、應會、應用”,不僅要知道、要會背,還要能應用。只有積累規劃業務的麥穗,才能展現規劃精品的光芒。
(三)要陽光運作。這一點規劃部門做得還是不錯的,把一些規劃作品進行了公示、上網。今后,規劃的程序、結果都要公示于眾,接受監督。有些事關全局的重要建筑,要通過適當形式征求群眾意見。例如鄭東新區的規劃,鄭州市政府就在公共場所進行了公示,征求群眾意見,增強了群眾的參與感、認同感。
(四)要敢于管理。對于違反規劃、違章建筑等問題要大膽管理、敢于管理。這不是個人的問題,而是對事業負責、對城市負責、對未來負責的問題。要堅持原則,按規矩、按程序辦事,嚴格要求自己,建設一流的隊伍。
(五)要服務大局。進一步服務統籌城鄉發展的大局,進一步服務城建重點項目的大局,進一步服務市委、市政府十大實事的大局,把規劃工作做的更好。要變被動服務為主動服務。城市規劃不能依靠開發商主導,而要依靠規劃招商。工業重點項目要靠規劃招商,城建重點項目也要在規劃招商上作文章。規劃到位了,項目就可以對號入座,工作才會變被動為主動。
(六)要多方支持。規劃工作剛起步,規劃部門任務比較重,各部門對規劃工作要多支持、多銜接。要樹立“富規劃、窮建設”的理念,逐步加大對規劃工作的經費投入。
關鍵詞:一體化;城鄉規劃; 區域經濟發展;有機結合
Abstract: 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areas is an important measure of the current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China, the scientific planning of urban and rural integration, the realization of reg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has become the focus of attention of our government and academic circles. Scientific treatment of interna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and reg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two yuan of economic break, combine the urban and rural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reg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to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urban and rural economic and social significance of the great.
Keywords: integration; urban planning; reg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combination
中圖分類號:TU98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前言:
城鄉一體化和區域經濟經一體化的發展已經成為實現經濟發展重點方向,我國從戰略高度予以重視。為保證經濟的平穩發展,必須打破固步自封的二元體結構,必須從根本上解決城市和鄉村以各自發展為主、互向割裂的據面。目前的城鄉管理與規劃體系不夠完善,農村土地規劃不夠科學,土地浪費現象比較嚴重,資源配置不夠合理難以適應新形勢的發展。城鄉一體化發展勢在必行,城鄉一體化要想實現更快更好的發展就必須進行科學的規劃,為區域經濟的發展奠定好良好的基礎。城鄉一體化主要實現行政區域內部之間城鄉的協調與發展,但是行政區域化則更多地是側向于跨行政區域之間的互動與協調發展。所以說城鄉一體化是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必要前期和基本基礎。另外城鄉一體化就是要實現交通一體化、產業一體化、市場一體化和制度與空間的一體化等戰略目標與戰略重點,但這也是區域經濟一體化的核心內容與實踐任務有著非常緊密的內在關聯性。本文在對城鄉一體化進行探討的基礎上結合區域化經濟的發展談了一些看法。
一、城鄉一體化規劃對于我國經濟發展的重大影響
城鄉一體化從規劃指出就必須樹立城鄉并重的觀念,為實現經濟的再發展就必須徹底消除規劃只為城市服務的思想,在城鄉一體的規劃中既要充分重視生產力布局的優化,還要重視兼顧公平與平等的原則。對于城鄉規劃中各組成部分必須在發展戰略上平等的對待,做到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相互協調的共同發展。以前的二元制結構一方面造成了農產品難以順利的走進市場,一方面還造成了城市對農村的剝削。在我國城市與鄉村之間有著各自的管理體制,這種體制造成了經濟組織對行政機構的嚴重依賴,其作用難以得到真正的發揮,經濟一體化更是如同空中樓閣。因此,城鄉規劃必須循序漸漸地把分裂型的管理向空間性的行政管理轉變,把有“戶”的管理向“人”的管理轉變,注重實現上崗就業的平等,注重實現社會保障體系的進一步發展。綜合而言,就是建立協調性、互利性的新經濟模式,形成合理的市場分工體系,可見城鄉規劃的科學性尤為重要,將對我國經濟的發展產生重大的影響。
二、實現城鄉一體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基本條件城鄉一體化就是建立在生產力相對發達的基礎之上,實現城鄉之間的生產要素與各種資源的流通順暢化,配置合理化,建立起相互協調發展經濟模式,達到通過城市經濟來帶動鄉體經濟,利用鄉體經濟來促進城市經濟的再發展的目的,形成城鄉之間在經濟、文化、生態等融合的局面。具體而言就是打破對立的形態,實現和諧與共榮,逐步實現農業現代化、農村工業現代化、生態和諧等方面的新格局。但是實現城鄉一體化絕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必須建立在一定條件具備的基礎之上。它要具備的條件是工業化已經基本完成,逐步邁向后工業社會;城市的發展已經逐步開始向郊區開始擴散;具有都市型風格的農業現代化已經基本成型;城區和郊區之間的快速交通網絡格局已經形成;城鄉平等發展體制初步形成。
區域經濟一體化就是把多個行政體經濟進行組合建立起更加大的經濟共同體。它能起到把區域作為基礎來提高資源配置率的作用。達到這一條件必須要把涉及整體影響商品與生產要素自由流通的障礙消除掉;徹底消除掉以區域界線而影響經濟發展的歧視政策和行政行為;中心城市必須具備比較雄厚的經濟實力,已經形成了區域之間比較合理的利益分配機制。城鄉一體化的建立是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基礎,城鄉一體化要實現在市場、交通、制度、產業和空間的一體化,也是區域經濟發展的核心和實踐任務,其關系非常的密切。
三、區域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統籌的發展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科學的城鄉發展規劃,逐步實現城鄉規劃一體化
對城鄉經濟進行科學的統籌,適應社會的發展需求,逐步建立起新型的城鄉關系和工農關系。把城鄉的發展規劃作為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對城鄉之間的今后發展和規劃布局進行合理的協調。不同的區域有著不同的經濟發展狀況,既不能照搬照抄,又不能閉門造車,要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出科學而周密的統籌規劃,打破以城鄉為界限的經濟運作模式,把依靠城市為中心發展的經濟團體和附近的鄉村鄉鎮的據點聯系成一個整體。科學的編制在人口發展、土地的利用、基礎設施的建設、城鄉產業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統籌規劃。實現城鄉之間空間布局的優化和資源配置的科學,已達到促進城鄉在基礎設施、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一體化,不斷地在促進城鄉基礎設施、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一體化。
(二)統籌城鄉產業發展,實現城鄉資源配置一體化
對城鄉產業進行統籌必須要以新型的工業化作為主導,必須調解產業結構調整,對生產力布局進行優化,不斷地推進比較優秀的工業結構布局,把工業的整體實力進行提高。把資源密集型產業和農產品加工產業逐步向城市中心和集聚點轉移,由此來動產品的競爭實力和經濟素質的提高。改變舊的農業發展方式,不斷地使農業產業體系得到健全,不斷提高集約化水平,使農業市場的生產力和競爭力不斷增強,逐漸形成城鄉一體化發展的經濟基礎。打造現代化的服務體系,把城市的資金、技術、人才和現代管理措施逐漸向農村傾斜,推進各產業的協調發展。對各產業的發展方向進行科學的規劃,建立起城鄉產業分工相對合理的發展格局,打造新的經濟格局,實現配置的一體化,打造出城市與鄉村協調發展共同繁榮的區域經濟體。
(三)統籌城鄉基礎設施,實現城鄉建設一體化
對于城鄉基礎設施的方方面面必須合理對待、認真安排,尤其是要加快在縣城與鄉村之間的綠化、重點道路、排水、供氣、供暖方面的基礎設施建設。逐步引導城市基礎建設發展向農村地帶,建設成綜合性比較高的交通網絡,切實發揮好中心城市的地位與帶動作用。通過基礎設施的建立,提高公共服務的同享度,能有效地縮短城鄉之間的空間差距,通盤規劃農村的服務設施、公益事業建設和生產生活基礎設施,實現以城市為主要中心和城市帶鄉鎮的經濟體,做到城鄉建設的一體化。
(四)統籌城鄉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實現城鄉管理一體化
把國家公共財政的范圍得到逐步的完善和擴大,保證農村的服務體系和社會的保障體系更加的完善,建立起城鄉統一的就業管理、戶籍管理、社會保險和社會保障等制度,加快實現城鎮養老保險和農村醫療保險的并軌。農民、市民必須同等對待,實現社會公共服務的均等等。在整體管理上農村達到城市享有的就業、文化、教育、醫療衛生、體育設施等社會公共服務及社會保障體系。
結語:
城鄉一體化是區域經濟快速發展的基礎,是城鄉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實踐。制定科學的城鄉發展戰略,切實發揮中心城市之間的區域性經濟紐帶作用,切實縮短城鄉之間的存在差距,具有重要作用,最終達到區域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目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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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城市的科學的規劃??茖W的規劃就是要求我們根據我們本地的特色因地制宜,借鑒其他著名國際旅游城市的建設和城鎮化發展的經驗,隨時跟上建設“京南旅游文化小鎮”的步伐,為我鎮度假旅游提供有利的因素,把我們的葡萄文化發揚光大。其中,舊城區的改造、新區的開發與保護、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及旅游設施的設置和建設等都需要科學的規劃和合理的布局。
二、加強城鄉規劃法、規劃體系的學習。《城鄉規劃法》及其相關的法律是一套系統的法律法規,要學好落實好、執行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例如,城鄉規劃的編制、管理、監督和實施的基本原則與運作程序,在很多方面今后都有待于加強和掌握。
三、挖掘內涵,活用資源。城市的發展都有其特定的人文地理環境和發展過程。學會認識、挖掘和利用所處優勢,延續過去,創造城市發展空間。扶持發展,形成特色。
四、做大做強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加快旅游業與現代農業的高度融合。采玉鎮被“中國特產之鄉推薦暨宣傳活動組織委員會”命名為“中國葡萄之鄉”對外來游客來說是極好的旅游吸引物。特色農產品本身就是休閑農業、觀光農業的旅游產品,規劃建成一大批集科技、現代、生態、展示于一體的休閑觀光農業基地,依據自己的農業特色旅游資源優勢,打造有地域特色的休閑觀光農業基地、特色旅游農產品基地。實施綠色品牌戰略,出臺優惠政策,吸引社會資本投資休閑農業。強化農業生產、加工、銷售、休閑、觀光等多功能一體化發展,著力推進休閑農業產業化。其次是一體化,推動鄉村旅游與新農村建設攜手并進。樹立“用景觀的理念經營農業、用旅游的理念建設農村”的觀念,把發展“農家樂” 納入新農村建設的整體規劃,因地制宜突出生態旅游型、田園風光型、文化特色型小城鎮特色。
五、特色型等類型的休閑旅游特色村建設。結合鄉村旅游,加大力度推進新農村建設,實施“環境整治”、“鄉村工程”、“垃圾污水處理工程”,實現村莊綠化、潔化、亮化與美化。加快推進鄉村旅游的環境資源、人力資源、基礎設施支撐,吸引大批游客和市民前往農村旅游觀光、休閑度假。整體推進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發展。把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納入我鎮旅游發展的整體規劃,實行統一規劃、規范管理,整體對外營銷、人員整體培訓,實現農業與旅游業的有機營融合,著力促進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景區旅游的互動發展。編制《農家樂休閑旅游發展規劃》,制定專門的管理辦法和農家樂的旅游標準,成立農家樂行業協會和鄉村旅游聯盟等自律組織,開展星級評定,建立衛生、安全、環保、消防等聯合監督管理機制。
一、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逐步完善城鄉規劃編制和管理機制
城鄉規劃編制體系逐步完善。在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的指導下,堅持科學發展觀和“五個統籌”,圍繞“拉框架、強功能、塑形象”的城市建設思路,深化城市總體規劃各方面內容。一是編制城市管線綜合規劃、市域給排水專項規劃、城市道路豎向規劃、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南部組團和陶山鎮消防專項規劃,以及20*年度城市交通發展報告,為我市加快市政基礎設施和社會服務設施建設服務。二是編制完成北部組團(塘下片)城市分區規劃、南部組團(飛云片)分區規劃、汀田東片控規、上望片控規、東山片控規、站前區控規、飛云中心區控規、飛云孫橋片控規、塘下中心區控規等,實現了分區規劃和控規對主城區全覆蓋的工作目標。三是編制溫瑞塘河、濱江大道三期、南濱江大道等景觀線城市設計,加強站前區、飛云中心區、塘下中心區等核心區城市設計,同時編制西山公園修建性詳細規劃、林洋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和莘塍鎮九里匯傳統街區保護規劃,充分突出顯山露水的歷史文化名城特色。四是轉變過去城市規劃重城市輕農村的作法,編制完成高樓片區和核心區概念規劃、上望東片農居點建設規劃、城西郊區用地規劃的初步方案,重新修編了17個因受地質災害控制影響的村的村莊規劃,并全面推進“千百工程”建設,啟動馬嶼鎮江浦片連片整治,成功舉辦*市“千百工程”現場會,創*市“村莊整治合格村”83個、*市級“全面小康建設示范村”12個、省級“全面小康建設示范村”9個,成績顯著,有效地改善了農村的村容村貌,推進城鄉統籌發展和城鄉一體化。經過幾年的努力,我市已基本構建成宏觀戰略層面有城市總體規劃和各專項規劃、中觀層面有分區和控制性詳細規劃、城市形象設計層面有城市設計以及城鄉統籌發展規劃的城鄉規劃編制體系。
城鄉規劃編制質量逐步提高。一是加強城鄉規劃編制的前期工作。改變過去編制城鄉規劃過于注重空間效果,而對項目是否可行等前期研究不夠深入,對規劃的實施建議也只是象征性地抄抄法律條文的作法,積極探索科學的規劃方法,在城鄉規劃編制工作中加強調查研究,如在編制高樓片概念規劃和城西郊區用地規劃時,注重與各類規劃的協調和銜接,特別是對影響和制約城鄉發展的人口、土地、水資源、能源和環境等基本要素的研究。二是完善城鄉規劃的主要內容。各類城鄉規劃編制成果都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并根據保護資源與環境、保障公共安全與基礎設施有效運行的要求,分別劃定“藍線”(水系保護范圍)、“綠線”(綠地保護范圍)、“紫線”(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范圍)、“黃線”(基礎設施用地保護范圍)等“四線”。把資源環境保護、區域協調發展、風景名勝管理、自然文化遺產保護、公共安全等涉及城鄉發展長期保障的內容,都明確為城鄉規劃的強制性內容,制定嚴格的空間管治措施。三是積極轉變城鄉規劃編制方式。按照“政府組織、專家領銜、部門合作、公眾參與”的要求,積極轉變城鄉規劃編制方式,運用市場競爭機制,通過招標選擇規劃設計單位,如編制桐浦組團概念規劃,我們邀請了三家設計單位招標,提出了各種不同規劃思路,取得了較好的效果;在規劃編制的各個階段,充分征求有關部門和單位的意見;深化“陽光規劃”,完成規劃建設局網站建設和規劃建設成果展示廳建設,采取新聞宣傳、網上公示、模型展覽等多種方式,廣泛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和廣大群眾的意見,擴大公眾參與;開展規劃編制進社區村居活動,在編制城西郊區用地規劃時,我們邀請浙大教授指導,同時廣泛聽取潘岱片區的市人大代表,企業界,村兩委,街道干部,老協等意見。通過這些方式,以確保城鄉規劃編制既符合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規律和城鄉規劃的專業要求,又體現地方特色。四是注重規劃編制新理論新方法的研究。如在上望片控制性詳細規劃方案中,為了科學確定地塊的開發強度,從交通條件、環境條件、服務條件、安置條件、經濟要求、生態要求、美學要求等方面分析研究科學確定,避免過去靠拍腦袋定指標的主觀臆測,提高了規劃編制的科學性。
城鄉規劃決策機制逐步建立。一是嚴格執行城鄉規劃修編和調整程序。對因受國家宏觀調控影響,需對我市城市總體規劃用地布局作局部調整的,都提請市政府就調整的必要性充分征求同級人大常委會和政協的意見,并充分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嚴格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報原批準機關認定。此項工作受到省建設廳領導的充分肯定。二是進一步理順城鄉規劃管理體制。按照《城市規劃法》各級政府城鄉規劃行政管理權不得下放的規定,在收回新區管委會規劃行政管理權基礎上,逐步收回開發區管委會的規劃編制、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設計條件、總平面審核等管理權,逐步實現“規劃一張圖,建設一盤棋,管理一張網”,使整個城鄉規劃納入統一規劃管理體系。三是強化規劃規范化管理。根據國家有關強制性規范和相關法律法規,先后制定出臺《*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試行)》、《*市建筑日照分析計算規則》、《*市建設工程規劃專項驗收暫行辦法》和《工業各行業企業建設規劃經濟技術控制指標(試行)》等,并依法實施城市規劃的“六線”管理和空間管治措施,使各類城鄉規劃編制、審批都嚴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此外,嚴格執行規劃審批事項分級報批規則,明確審批層級權限,按事項內容不同分別報分管局長、局長、局長辦公會決定。
城鄉規劃實施監管逐步強化。一是強化城鄉規劃剛性管理。對國家規定的,以及城鄉規劃確定的強制性內容,都不折不扣的執行。凡是已經納入城鄉規劃的“藍線”、“綠線”、“紫線”、“黃線”管治空間的,都依法予以控制,不得另作他用。確因重大項目實施需要進行調整的,首先按規定程序調整相應的規劃,按照一級規劃、一級事權的原則,經批準后方可實施。二是進一步強化建設項目規劃許可管理。加強重大建設項目的選址論證和評估工作,提高項目選址的科學性、合理性,如華峰、瑞立集團新廠房項目都要求編制選址論證。同時對交通流量大的項目要求編制交通影響評估后方可審批,如市人民醫院改建項目。全年共出具規劃設計條件任務書112件,規劃設計條件變更決定書33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147件,核發選址意見書300份,批準用地總量150公頃。
此外,基礎測繪工作逐步推進。依法增設了5項測繪行政許可事項,實施測繪項目備案實施制度,強化測繪成果質量監督管理,有效地規范了測繪市場,確保了測繪成果質量,今年共檢驗1:500基礎數字地形圖17.8平方公里。完成《*市基礎測繪“*”規劃》報批工作,并統一全市平面坐標系統,改變過去規劃建設、國土資源、房管三套坐標系統各自為政的局面,實現資源整合,基礎數據保障能力顯著提高,城市建設事半功倍。
二、以規范秩序和強化質安為抓手,促進建設行業進一步發展
建設行業經濟穩步發展。繼續加快產業結構調整,積極引導企業在做大做強上下功夫。20*年,瑞建公司資質順利晉升為一級企業,實現了*總承包一級企業零的突破。中瑞、*城鎮房屋總承包和星寶鋼結構專業承包資質晉升為二級。至此,*現有69家建筑業企業中,一級2家,二級13家,三級49家,勞務分包5家;建筑業監理企業中甲級1家,乙級3家,丙級1家;勘察設計企業中甲級1家、乙級1家、丙級2家;招投企業4家,工程造價咨詢企業2家,建筑業種類、等級結構已趨向合理。同時,在宏觀形勢和房地產開發降溫的情況下,全年完成建筑業總產值20.5億,同比增長20.1%。
建設市場秩序日趨規范。加大了工程招投標監管力度,共完成建設工程招標134項,中標價12.1億元,總建筑面積61.5萬平方米,應公開招標率100%,完成工程施工合同備案207份,簽訂建設工程廉政責任書207份。嚴格項目直接發包審查工作,對限額以下公建項目、私人投資工業用房、小規模的多層舊村改造等項目的直接發包進行嚴格審查,全年共直接發包133項工程。嚴厲打擊建筑市場不良行為,補充和修訂《*市建設市場不良行為記錄和公示暫行規定》,進一步加強對市場活動的監管和處罰力度,全年共有3家施工單位被清出*市場,6家被記嚴重不良行為一次,2家被記一般不良行為一次。加強對外來進瑞企業的管理,實行一年一次的企業備案和一項目一登記制度,并進一步加強進瑞備案管理,在方案會審、初步設計圖紙會審、施工圖技術交底、施工圖審查、辦理施工許可證等過程進行嚴格監管,全年外地企業在瑞承接施工項目45個,監理項目41個。加強對建設行業檢查力度,全年共開展全市建設工程中介機構檢查一次,全市勘察設計單位檢查一次,對存在問題的7家企業清出*市場;8家企業限期整改;1家企業暫停業務。
工程質量管理水平穩步提高。首先,嚴格施工圖審查制度,針對設計市場較為混亂,施工圖審查單位大量出現,施工圖審查制度可能流于形式的狀況,對設計市場進行了整頓,外地設計單位重新按要求進行了備案,并對注冊建筑師、結構師到位情況進行了監督,在初步會審,施工圖交底必須有注冊建筑師和結構師到場。對施工圖審查單位,初步選定三家,要求這三家單位每月提供被審查設計單位設計質量,為設計市場管理提供依據,審查單位每年根據審查情況予以調整。其次,強化施工質量監管,注重日常巡查監管工作,加強基礎、主體等關鍵環節質量監控,使工程質量處予可控狀態,全年全市共受監項目157個165.58萬平方米,工程總造價14.55億元,巡查工程51個,發出施工整改單40份,監理單位整改單36份。再次,通過嚴格管理和鼓勵創優,企業精品意識和創優意識有所增強,工程質量逐年提高,全年共創“錢江杯”工程1個(瑞建海關大樓),“甌江杯”工程4個,“飛云杯”工程9個,創杯情況居*各縣市前列。此外,對汀田鎮、海安辦事處、場橋辦事處、閣巷辦事處行政區域內的所有居(農)民住房開展農村住房防災能力普查,為今后全面準確掌握我市農村房屋建筑安全狀況和防災能力,為今后做好防災工作和制定科學有效的防災預案打好基礎。
安全生產逐步深化。認真把好“三關”,即開工前把好備案審查關,開工后把好工程項目安全生產評價關,平時把好巡查執法關的措施,并積極開展安全生產“鐵網三號行動”,全年共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6次,巡、檢查工地227個,出具安全整改指令書343份,提出整改意見4352條,12個工地被責令停工整改。加強源頭安全生產管理,在招投標階段,業主確定中標人后發放中標通知書前,即對企業應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對企業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現場安全生產專職管理人員等“三類人員”安全生產任職資格證書進行嚴格審查。出臺《*市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管理規定》,規定了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監測及深基坑支護工程方案論證辦法,確保了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的安全和質量。大力開展文明標化工地創建工作,創建*市標化工地32個,申請*市標化工地7個,省級標化工地2個。此外,建立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并于11月份組織了一次演練。
房地產業在調整中逐步規范。根據國八條實施細則,配合市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在調查了我市商品住宅套型面積現狀情況下,提出住宅套型結構調整意見,編制了住房建設規劃。同時我們積極引導房開企業開展新建住宅性能認定工作,提升樓盤品質,*康欣花園和歐瑞豪庭分別被評為建設部金牌試點和省節能示范工程。
建筑節能和建筑科技工作取得新進展。積極推廣建筑節能和新墻材,成立新墻材認定委員會,對新建的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全面執行節能設計規范,我市“華峰專家樓”被評為市級節能專項示范工程,“歐瑞豪庭”被評為省節能示范工程,并申請省節能示范資金,我市在新技術的應用上,走在*全市前列。此外,新墻材產品不斷涌現,全市新墻材使用比例達到80.25%,今年新實行試點項目2個,建筑面積9萬平方米以上。
三、以有效遏制違法建設為目標,重拳出擊加大違建整治力度
分類整治減少存量。結合市委市政府組織的三項專項整治工作,集中力量,在全市范圍內對各類歷史和現行違法建筑進行地毯式排查,摸清底子,查清隱患,針對不同類型的違法建設,分類進行整治。對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的,一律進行拆除;對不影響城市規劃的,一律嚴格按《行政許可法》和《規劃違法建設案件經濟處罰標準》有關規定進行處罰,以切實減少我市違法建筑的存量。
加強違建拆除力度。強化巡查制度,一旦發現違法建設,立即進行制止,對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的違法建設堅決予以拆除。改變以往由幾個工作人員組織“拆幾個洞、割幾條鋼筋”的方式,通過部門和鄉鎮聯合執法、專業拆遷隊參加的大規模整體拆違方式,結合“三沿整治”和“鐵網三號行動”,全年我局共組織200多次拆違行動,現場拆除違法建設1508處41.45萬平方米,社會影響和整治成果顯著,被評為*市“三沿整治”先進集體。此外,還出臺了《*市規劃建設局拆除違法建筑操作程序》和《*市規劃建設局規劃執法應急處置工作預案》,規范了規劃拆除一系列操作程序以及出現應急情況的處置辦法。
疏堵結合杜絕增量。通過嚴格《*市工業各行業企業建設規劃經濟技術控制指標》和《市經營性開發項目用地規劃管理暫行辦法》,一方面放寬對工業項目建設的指標限制,一方面嚴格規范開發商項目開發行為,同時加大了對違法建設的處罰力度,提高處罰標準。通過這些政策進行疏導,有力地解決了因企業生產發展需要而鋌而走險搞違建的問題,并基本上遏制了房地產項目違建的現象。
突出違建治理重點。20*年我局的違法建設管理工作,從地域角度出發,是以塘下鎮為重點,而從違建類型角度出發,是以民房危房拆建和高層違建為重點。針對塘下這個重點地域眾多的重點整治內容,塘下分局變壓力為動力,按照“減少存量、杜絕增量”的指導思想,積極開展違建整治工作。制訂有力政策,在民房施工圖設計、委托監理、施工批準前對設計、監理和施工單位進行告知談話制度。加強批后監管,特別是在施工初期和頂層施工期,認真核對施工圖,發現違建苗頭,立即組織處理。同時,加強部門協作,各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對違法建筑停電、斷水,特別是對高層違法建筑不予同意安裝電梯,從而有效遏制了違法建設苗頭。
把好案件審理關。制定出臺《關于規范違法建設補辦手續工作的通知》和《關于同意外地機構在瑞承接房屋質量鑒定、消防專項評價業務的通知》等規定,加強案件審理的規范化建設,并對基層所(分局)上報的案件材料,在立案程序和違反國家強制性規范上從嚴把關,特別是侵占紅線、綠線、藍線、紫線等方面,發現問題一律予以指正和要求重新辦理。同時,我局還加強了對建筑業案件的處理工作,使執法更加全面。全年共審理規劃處罰公建項目248件,建筑面積47.85平方米,已辦結225件,基層所辦理民房案件1036件,辦結977件,總建筑面積為21.23萬平方米;審理違反建筑業案件44件。
四、以群眾滿意為標準,切實提高隊伍和行風建設水平
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加強制度建設,制定出臺《*市規劃建設局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工作要點》和《*市規劃建設局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實施方案》,積極建立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強化責任落實,著力解決涉及建設領域的商業賄賂問題。開展第五個廉政宣傳教育月活動,制作廉政宣傳牌94幅,并組織全局工作人員觀看警示電教片一次,參觀*市廉政書畫展一次,參觀浙江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斗爭成果展覽一次,使廣大干部職工增強自律反腐意識,構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線。嚴格責任考核,制定出臺《*市規劃建設局20*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考核辦法》和《20*年度目標管理考核辦法》,明確責任分工和考核標準,將考核內容細化、量化,并與每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獎金和評優評先相掛鉤,激勵和處罰相結合,確保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真正落到實處。此外,加強督查工作,結合城鄉規劃效能監察,狠抓工作落實,先后八次對局基層站所和局屬事業單位進行明查暗訪。
強化主動服務能力。在工作中積極運用換位思考來想問題、辦事情,充分從辦事群眾、企業的角度出發,提供最優良的服務,過去“門難進、臉難看”的衙門作風已徹底得到扭轉。嚴格實施《關于下發建設項目審批程序及承諾服務的通知》,將個人建房類行政許可全部下放基層所(分局),由基層所(分局)提供一站式服務,其他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全部進入審批中心規劃建設窗口,實行一門受理,內部運作。邀請企業就項目推進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座談,盡心盡力幫企業解決難題,并在職責范圍內為星級企業、招商引資建設項目以及項目竣工投產開辟“綠色”通道,對工業項目予以優先驗收。對一些整體竣工有難度的企業,還采取給予部分驗收等緩解辦法,根據審批中心辦件統計,我局今年辦事提前率達到96%。局各基層站所也都紛紛加強服務,轉變服務方式,變“要我”服務、“坐等”服務和“常規”服務為“我要”服務、“上門”服務和“便民”服務,對審批項目和民房建設項目實行一條龍跟蹤服務;山區群眾民房拆建,聯合土地、房管等部門實行上門服務;在完成本部門審批事項后,主動為群眾理順關系,告知去下一部門審批時所需材料和步驟,不讓群眾多走一步冤枉路等。此外,免費為山區群眾建房定線放樣,無償為農民建房提供地形測繪,全年共受理農民建房無償地形測繪申請94件,實際安排地形測繪84件,向農戶提供已有測繪成果資料10份。通過我們的努力,我局的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得到了社會的認可,行風評議成績位居第23位,滿意率85.28%,比上一年進步了2名,連續兩年跳出倒七之例,仙降和湖嶺所在基層所行風評議中分別位列各自片區第1名,審批中心規劃建設窗口還被評為*市十佳服務審批窗口。
重視工作。完善聯絡員制度,確定系統23名聯絡員,健全了本系統組織網絡。制定《局領導接待日制度實施方案》,堅持每月15日為局領導接待日兩年不間斷,并由過去的一般接待改為重點接待,著重解決上訪群眾的實際困難和反應強烈的問題,把矛盾化解在基層,問題處理在當地,今年來沒有出現一起集體越級。全年共處理件47件,其中重要件10件,與去年同期相比減少了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