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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領導,成立機構。在縣車輛稅收清收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車輛稅收清收小組辦公室(設在地稅局分局),由地稅局副局長任主任,分局分局長、征管股長任副主任,成員由地稅局分局抽2人、公安局經偵大隊1人、交管大隊2人、交通局運管所1人組成。
二、建立“審、檢、險把關,先稅后審、檢、險”管理制度。即:納稅人在辦理車船上牌、過戶、年審時,由縣公安交管大隊把關;在辦理道路運輸許可證年(季)審時,由縣交通局運管所把關;在辦理車輛檢測時,由機動車檢測單位把關;在辦理車船強制險時,由各保險公司把關。堅持先納稅,后審、檢、險。未納稅的,交管大隊、交通局運管所、機動車檢測單位不予年(季)審或檢測,各保險公司不能將保單、保險標志和保費發票交給投保人。
三、征管具體措施:
1、對摩托車車船稅的征管:委托縣交管大隊、各鄉鎮人民政府代征。
2、對汽車車船稅的征管由各保險公司在辦理強制險時統一代征。
3、對營運汽車的營運稅收,如是掛靠在各運輸公司、物流公司或出租公司的,由掛靠的單位統一向地稅申報繳納;未掛靠在公司的,由車主自行向地稅局申報繳納。交管大隊、交通局運管所、機動車檢測單位在辦理年(季)審、檢時,應先查驗完稅憑證并保留復印件。
4、對“三無”車輛的稅收征管,由縣政府通告,對納稅人限期繳納車輛營運稅收及車船稅。未按規定繳納的,由車輛稅收清收小組辦公室組織開展清繳,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
5、征收標準:
(1)摩托車車船稅的征收標準:每年每輛60元。
(2)載貨汽車及專項作業車、輪式專用機械車(包括半掛牽引車、掛車)的車船稅征收標準:按車輛自重(即整備質量)每噸80元/年。
(3)載客汽車車船稅的征收標準:核定載客大于或等于20人的客車按每輛每年480元征收;核定載客大于9人而小于20人的客車按每輛每年420元征收;核定載客小于或等于9人的按每輛每年360元征收;微型客車(指車長小于等于3.5m,發動機汽缸總排量小于等于1L)的征收標準:按每輛每年240元征收。
(4)三輪汽車、低速貨車的征收標準:按車輛自重(即整備質量)每噸每年80元征收。
(5)汽車營運稅收的征收標準:按核定噸位每噸每月綜合稅額90元征收。
四、工作職責
1、縣交管大隊、交通局運管所、機動車檢測單位履行“審、檢把關,先稅后審、檢”制度的落實情況,由縣政府車輛稅收清收領導小組每年不定期地組織一至二次檢查,對未履行制度造成稅款漏征的,由把關單位負責繳納漏征的稅款,由縣政府追究當事人、責任領導的責任,并通報批評。
2、保險公司履行“先稅后險”的情況由各保險公司按月向車輛稅收清收小組辦公室提供交納強制險的金額和車輛數,由車輛稅收清收小組辦公室進行核對。如存在未代征車輛稅收的情況,未代征的稅收由保險公司繳納。
3、縣地稅局應做好稅務公開事項,主要有:一是稅收政策。主要公開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各稅種的征收管理辦法、納稅人的權力和義務、稅務行政處罰的依據和標準等;二是稅收執法程序。主要公開稅務登記辦理、納稅申報辦法及受理申報、涉稅審批事項、審批權限、發票領購、稅務稽查、稅務行政處罰以及其它稅收執法程序等。三是稅務違法案件查處情況。稅務機關要將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情況公開,以達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四是稅收減免情況。主要公開稅收減免優惠政策,享受減免稅優惠的業戶、性質、期限、稅額、方式、用途等。五是公布舉報投訴電話。未做到公開的,年終給予通報批評。
4、信息交換
車輛稅收零星分散,其稅收征收管理是一項系統工作,需要全社會的力量共同支持。各單位在嚴格執行“先稅后審、檢、險”制度的同時,更要抓好信息交換工作。各單位應指定專人于每月初將上月有關信息傳遞到車輛稅收清收小組辦公室?,F將各單位信息交換職責明確如下:
(1)縣交管大隊:提供車輛上牌、過戶、核銷、年審等環節的信息;
(2)縣工商局:提供車輛辦理營業執照的信息;
(3)縣農機局:提供農用車輛的數量、噸位等信息;
(4)縣交通局:提供車輛辦理道路運輸許可證及年(季)審的信息;
(5)縣采購辦:提供全縣各單位申購車輛的審批信息;
(6)縣國稅局:車輛購置稅的完稅信息、摩托車的銷售量信息;
(7)縣檢測單位:車輛(含摩托車)檢測情況的信息。
五、獎懲機制
一、改革前的稅收征管狀況
新一輪征管改革前的稅收征管狀況,有五大問題未從根本上解決:
1、難以有效地遏制稅收流失現象。缺乏嚴密的稅源監控體系,征管基礎管理、單項稅種和行業稅收管理未到位,稅收執行“失之于軟、失之于寬”。
2、難以有效地提高納稅服務水平。缺乏統一的納稅服務質量標準和規范的納稅服務工作流程,崗責不明晰,稅收征管“便利于納稅人的原則”未充分體現。
3、難以有效地降低征納雙方成本。受制于經費等原因,信息化建設滯后,缺乏統一的專業化、信息化平臺,大量的低效的重復勞動,造成征管效率不高。
4、難以杜絕執法隨意性的產生。缺乏統一的征管監督制約機制,日管中手續不全、程序不到位的現象,時有發生。
5、難以解決干部隊伍素質不適應新時期征管改革的發展需要。缺乏既熟練征管業務,又精通計算機、法律等其他知識技能的復合型人才。
以上問題歸結起來,是當時的稅收征管仍停留在以手工操作為主的“粗放型”管理階段,在“粗放型”模式下的小改小革,只能解決局部的短時間的問題,很難適應經濟及社會發展的需要,也嚴重地阻礙地稅事業的發展。深化征管改革,加強信息化建設勢在必行,迫在眉睫。2003年始,一場以信息化建設為重心,涉及全市地稅系統方方面面的自身革命在我局全面啟動。
二、征管改革中的主要做法
(一)以信息化建設為重心,全力推進上線,強化后續管理。
加快信息化建設,建立“一個網絡、一個平臺、四個系統”是提升地稅征管水平的關鍵一步。在征管改革信息化建設進程中,我們經歷了兩個階段:
1、圓滿完成新征管軟件上線試點。作為全省地稅系統征管業務軟件上線試點單位之一,我局從2004年2月18日開始全面啟動征管業務軟件上線工作,歷時230天,全面完成了組織發動、基礎準備、數據初始化、模擬試運行四個階段的各項工作,共采集外部信息近1000萬條,審核蓋章300多萬次,填制各種表格28萬多份,采集、審核、錄入納稅人信息41169戶。2004年10月8日,我局開出了新征管軟件正式運行后的第一張通用繳款書,稅款順利進入國庫,標志著征管業務軟件在我局試點運行成功。實現了征管信息由“分散型”向“大集中型”的轉變,專業化、信息化、規范化、法治化的現代化征管平臺初具規模。
2、上線成功之后,進入到鞏固、完善、深化信息化建設階段性成果,強化后續管理階段。一是全面推廣應用征管業務軟件。市局信息中心、業務部門及公司技術人員相互合作,完成了系統各個模塊的功能測試和壓力測試,為系統的穩定運行、信息的完整準確打下了良好的基礎。截至2006年8月底,全市納入征管軟件管理的納稅戶有54374戶,其中企業25565戶,個體戶28809戶,進行網絡批扣納稅的個體戶21221戶。依托信息化網絡平臺,南昌市局2004年、2005年稅收收入分別為314169萬元、377106萬元,2006年1-8月為297177萬元。
二是出臺系統建設規劃,穩步實施配套項目。通過信息化制度建設,進一步規范信息化管理。結合現有征管系統,制定了《個體工商戶銀稅一體化管理辦法》、《民主評議稅負管理辦法》、《發票雙獎實施辦法》、《多元化申報管理辦法》等配套管理辦法,出臺了《南昌市地稅局計算機保密與安全管理制度》等13項與信息化有關的管理制度,明確了崗責體系,統一規范了工作流程,順利完成了從傳統征收方式到新征管模式的過渡。
三是加強對網絡監控和網絡增值項目的建設和控管,保障網絡安全。近兩年,我局根據《江西省地稅2003年-2007年信息化發展規劃》的安排,完成了信息安全風險評估。評估方向包括:物理環境安全風險評估、網絡安全風險評估、系統安全風險評估、應用安全風險評估、信息傳輸安全風險評估、病毒傳播風險評估。通過部署防火墻、設置數字證書、加密等手段,結合我局網絡安全域的劃分,嚴格隔離內外網,將軟件和網絡環境調整到“風險最低”的狀態。根據漏洞掃描工具對服務器及個人pc檢測的分析報告,對漏洞機器進行升級、安裝補丁。在廣域網四級互聯的基礎上完成了網絡安全設備的安裝、調試和部署。通過統一安裝趨勢防病毒軟件,提供了對ip地址、端口的監控,提供了對常見攻擊告警機制,確保了各區(縣)網絡的正常運行和各項業務的正常開展。開通了總局、省局、市局和區(縣)局四級聯網的視頻會議系統,提供了基于現有網絡體系的遠程會議、遠程教育平臺。通過部署監控設備,實現了對全市辦稅服務廳的遠程監控,有效加強了對辦稅服務廳的監督和管理。
四是建立南昌地稅網站,構建以政務信息網為骨干、覆蓋全市的業務網絡。2005年8月,南昌地稅網站正式上線。網站定期對外最新的地稅動態、政策法規、稅訊等,方便納稅人查閱資料;組織業務骨干在線答疑,及時對納稅人的問題提供解答和建議;通過網站信箱,認真聽取來自各個方面的工作意見和建議;通過網上稽查模塊的投入使用,為納稅人提供了公開透明的稽查服務。地稅網站的建立展示了地稅的文化和形象、搭建了溝通稅企的橋梁和紐帶。截至2006年9月底。南昌地稅網站已稅收法制742條,優惠政策151條,辦稅指南37條,網站點擊率達14842人次。同時,根據省局網絡建設的規劃,建立起以政務信息網為骨干、覆蓋全市的計算機網絡,多方面拓展信息化應用。在各縣(區)局內部各自建立起局域網的基礎上,實現了市局與省局、12個縣(區)局、基層分局的廣域網四級互連,方便了數據共享和數據傳輸,為征管業務平臺的應用提供了媒介;實現了與黨政信息網的互聯,為今后的政務數據共享、統一規范信息化平臺提供了渠道。
(二)以科學規范管理為依托,夯實征管基礎,提升征管質量。
根據省局批復《南昌市地稅系統新一輪征管改革方案》,針對南昌地稅收入總量大,征管工作受關注面大,征管范圍相對集中在城區,征管戶數多,稅源結構豐富等特點,我局在完善征管辦法,改進征管手段,加強稅源監控,創新稅務稽查等多方面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工作的重心是,以科學規范管理為依托,夯實征管基礎,提升征管質量。
1、完善單項稅種管理。一是克服政策性減收因素,加強“兩業”管理。主要做法是:通過加強與房管、土地、建設和規劃等部門的協作配合,摸清稅源底數,及時掌握南昌市房地產開發項目進度和完稅情況,從而有效地進行信息化、精細化稅源管理;出臺《關于加強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南昌市土地增值稅預征管理辦法》和《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企業稅收征管的通知》等相關文件,對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和土地增值稅實行預征管理,加強稅源監控;建立兩級巡管巡查工作機制,明確稅收管理員的工作權限、巡查方式、巡查內容,加強對房地產企業全方位的跟蹤管理;依托信息化網絡,加大對房地產業稅收的稽查、檢查力度,通過稅收征管平臺的指標分析,以實地踩點、綜合分析等方法認真開展專項檢查;在對房地產業進行清算時,嚴格按照要求,以稽查部門為主,管理局為輔,全面展開清算工作,充分發揮合力,規范房地產業稅收征管秩序。今年截至8月底,我市房地產業入庫8.02億元,同比增長37.8%,建筑安裝業入庫5.27億元,同比增長13.6%。“兩業”的稅收占全市地方收入比例高達44.7%。
二是強化餐飲、娛樂業稅收管理。制訂印發《南昌市飲食、娛樂業稅收征收管理暫行辦法》,規范餐飲、娛樂業的征收方式、方法,明確征管各部門職責;加大違法違規餐飲業的打擊力度,分期分批對違規餐飲業進行查處,今年8月,我局對第一批查處的使用假發票的十三戶餐飲、娛樂業在南昌日報上進行曝光;成立督導領導小組,加強對餐飲、娛樂業稅收征管的督導;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對餐飲、娛樂業稅收征管問題抓細、抓實。今年截至8月底,我市餐飲業營業稅共征收5262萬元,按可比口徑比去年同期增長18.2%。
2、強化重點稅源監控。及時跟蹤重點稅源,擴大對重點稅源的監控面,制定了重點稅源監控的實施方案和工作方案;按月收集整理、匯總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繳納情況及有關財務信息,并進行綜合分析,尤其是對全市地稅收入增收或減收100萬元以上的100戶重點工程及重點企業進行統計分析,及時發現并解決收入執行情況中存在的問題;開展全市重點稅源摸底監控及調研工作,對重點稅源增減趨勢進行分析預測,及時發現征管中的薄弱環節。
3、強化發票管理。大力推行有獎發票,加大對不規范使用發票的查處力度,嚴厲打擊非法使用發票和假發票。專門成立了發票舉報中心,受理對南昌市地稅局所轄范圍內所有發票違章行為的舉報、查處和處罰。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集中整治違法使用發票行動。共檢查400戶(其中查出有問題的戶134戶)。共查獲各類違法發票(收據)9542份,填用金額達213萬元。其中假發票1079份、倒買、倒賣假發票2104份、重復使用發票663份、收款收據4887份、轉借發票730份、過期發票79份。有力打擊了發票違法行為,維護了稅法尊嚴。
4、推進稽查體制、稽查方式和稽查手段創新。完善稽查制度。制定了《稽查首查責任制》、《稽查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操作辦法》、《“陽光稽查”實施方案》、《征管質量分析反饋辦法》、《稽查人才庫管理實施辦法》、《四縣一區稽查業務競賽辦法》等制度,推行查前輔導、企業自查、按納稅信譽等級分類檢查等稽查服務方式。推行能級管理。試點“以能定級、以級定崗、以崗定獎”的動態能級管理制度。大力打擊稅收違法行為,對建筑安裝、醫藥購銷、交通運輸等行業進行重點檢查,共立案件,查補稅款、滯納金及罰款萬元。
(三)以信息化應用為支撐,創新管理模式,促進稅收增長。
近年來,我局將信息化建設成果廣泛應用于稅收征管領域,對二手房交易稅收管理、車船使用稅代征等進行項目技術規劃,參與稅收征管業務的信息規范流程設計、網絡規劃建設和有關軟件開發,實現了稅收征管與科技的完美組合,有效促進了稅收收入的增長。
1、開展個人所得稅管理信息化系統試點工作,促進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明細申報管理。近年1月,總局個人所得稅管理系統在我局正式上線試點運行。通過信息化管理,對納稅人的納稅情況和扣繳義務人扣繳情況進行比對,加強控管,堵塞漏洞,促進了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明細申報管理,完善了代扣代繳工作。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試點用戶達到1063戶,通過該系統申報的個人所得稅累計達到1113.6余萬元,全市共有15.4萬多名納稅人納入個人所得稅管理系統管理。征收入庫個人所得稅4.28億元,同比增長10.4%,其中工資薪金所得入庫2.73億元,在費用扣除標準提高的情況下,仍增長4.2%。
2、開發車船使用稅代征系統,全面實施車船使用稅源泉控管。車船使用牌照稅涉及面廣,對稅務機關來說征管難度大。同時,隨著車船數量的不斷增加,車船使用牌照稅又是日益增長的稅種。我局將車船使用牌照稅的征管作為突破口,創新征管理念,探索新的征管方法。積極尋求政府部門協調、支持、配合,要求公安交管部門在管理車輛年檢手續時必須“先稅后檢”。并開發了南昌市車船使用稅代征系統。本系統由車管信息系統、征稅中間庫、地稅征收軟件、車船稅信息軟件和車船稅信息庫組成。其中地稅征收軟件使用現有的江西地稅綜合征管系統,包括:在車管所“機動車登記系統”現有基礎上加入完稅控制功能,簡稱車輛完稅控制系統;征稅中間庫;車船稅信息軟件;車船稅信息庫;歷史數據導庫。地稅綜合征管軟件負責稅票發放及繳銷、稅票打印、稅票補錄、匯總、入庫。車船稅信息軟件接收車管所的車管數據,并將該數據存入車船使用稅數據庫,將完稅后的車輛信息存入稅征中間庫。車管信息系統通過從稅征中間庫中讀入完稅信息后,確認該車已繳納相關稅收后才能進行后續處理。同時,建立稅務系統內網及市局集中數據庫、中間數據庫,通過防火墻和安全網閘連接公安系統網絡,實施業務控制。從9月份開始,我局在市區設立的4個車船使用稅征收點已正式投入運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核發新購機動車輛牌證、辦理車輛定期檢驗、轉移、變更登記時,先查驗完稅情況,對沒有繳納車船使用和牌照稅或沒有辦理免稅審批手續的,通知其道車船使用和牌照稅征收窗口繳納稅款或主管的各地方稅務機關辦理免稅手續后,再辦理有關車輛業務手續。車船使用稅代征系統的開發使用,極大地促進我市車船使用稅收入的增長。
3、有序推進二手房稅收征管。在南昌市房產交易大廳設立征收窗口,建立由契稅為總把手,地稅局辦理征免營業稅手續并開具發票,房管局見發票發放房產證的先稅后證的管理模式。
4、進一步加強地稅機關代收費管理工作。隨著地稅機關代收費項目逐漸增加,工作量不斷加大,為進一步規范地稅機關代有關部門收取各項基金、費的管理工作,我局加強與市殘聯等各有關單位的協調、配合,明確職責范圍和權力義務,統一全市地稅機關代收費工作流程。目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代收費工作進展非常順利。2005年共代征入庫殘保金1500萬元,占全省總收入的50%。2006年至8月底,全市已代征入庫殘保金2197萬元,代征工會經費500多萬元。
(四)以“三個服務”理念為基石,優化服務體系,推動全民創業。
1、完善“一窗式”服務體系建設。實行以納稅人為中心的“一窗式”服務。具體做法是:一是前移涉稅申請受理。將稅務登記、征收方式認定、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發票領購、延期申報審批、減免稅申請等所有涉稅事項,前移至辦稅服務廳,變“多頭申請”為“一窗受理”,統一實行“前臺受理、內部流轉、限時辦結、統一出件”的“一窗式”流程,納稅人可選擇上門申報、電話申報、網上申報和劃卡納稅等多元化申報納稅方式。二是整合窗口服務功能。對辦稅環節實行電腦全程監控,在每個辦稅服務廳設立“一窗多能”的涉稅服務窗口若干個,綜合服務窗口和發票發放窗口各一個。對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發票領購等事項,即時受理,當場辦結;對納稅咨詢、納稅輔導,實行首問責任制、首問終結制;對稅務登記、減免申請等申請審批事項,即時受理,限時辦結。三是提供預約服務。對發票領購量大的,可電話預約,窗口事先按納稅人要求的發票種類、金額準備好發票,并將發票號碼鎖定,納稅人購領時可立即領票。徹底解決了用票大戶等候時間長的問題,大大緩解了征收高峰期的窗口壓力。
2、全面推行多樣化、人性化、透明化的辦稅服務。完善了“延時服務”、“限時辦結”、“首問負責”、“查前告知”、“稽查準入”等各項便民制度,辦稅服務廳全部實行雙休日正常到崗,為納稅人辦理涉稅業務。逐步實現了“辦稅服務零距離,辦稅程序零障礙,辦稅質量零差錯,辦稅對象零投訴,規定之外零收費”。
3、不折不扣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全力支持全民創業。全面樹立稅收經濟觀,嚴格執行好稅收優惠政策,全力為開放型經濟服務。一是認真落實省局有關精神,制定并實施南昌市地稅局《支持和服務“科學發展、和諧創業、快速崛起”50條新舉措》。二是確保國家各項稅收政策貫徹落實到位。三是在辦稅服務廳開通下崗再就業綠色通道,精簡辦稅程序,增強創業積極性;進行政策咨詢和輔導,發放涉稅資料,提供涉稅幫助,增強創業軟環境吸引力。截至8月底,在執行下崗再就業減免政策上,享受下崗稅收優惠政策的個體戶為6948戶,吸納下崗失業人員1492人,減免稅款460.56萬元;享受下崗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82戶,吸納下崗失業人員654人,減免稅款819.20萬元;因提高起征點而享受政策的下崗個體戶443戶,免征稅款達269.44萬元。
三、征管改革成效
——“三個轉變”:實現了稅收理念由“執法管理型”向“管理服務型”的轉變;實現了征管信息由“分散型”向“大集中型”的轉變;實現了服務方式由文明用語、熱情周到等淺層次服務向多元化服務、簡化辦稅程序、提高辦稅效率,降低辦稅成本等深層次的轉變。
——“四個變革”:實現了組織體系的變革。管理機構縱向重新分布、服務機構呈現扁平化;實現了管理方式的變革。稅收管理能力提高、內部管理水平提高;實現了工作方式的變革。地稅工作標準化、規范化、信息化、專業化;服務方式的變革。實現了“一窗式”、“一站式”對外服務。
——“六個提高”:實現了依法治稅效能和執法效能的提高;服務水平和服務意識的提高;干部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信息化建設水平的提高;征管質量和效率的提高;稅收效益的大幅度提高。2005年全市地方稅收入庫37.7億元,增長20%,完成年度稅收計劃的105%,占全省地稅收入總量的28.4%,占全市財政一般預算收入比重的64.7%。今年1至8月,全市地方稅收收入累計完成29.72億元,同比增收4.23億元,增長16.6%。完成省地稅局下達稅收計劃的69.6%,完成市政府下達稅收計劃的65.9%,完成市政府下達全年奮斗目標的64.3%。
四、征管改革實踐中的體會
實踐證明:新一輪征管改革是地稅部門提升依法治稅水平,保持地稅收入穩定增長的有效載體,應該堅定不移地鞏固、完善、創新、提高。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是抓好征管改革的前提。通過實踐,我們深刻認識到,新一輪征管改革,是建立有效的稅源監控體系,減少收入流失,實現地稅收入穩定增長的緊迫要求;是建立優質的納稅服務體系,降低納稅成本,營造良好區域稅收環境的必要途徑;是建立嚴密的執法監督體系,規范稅收執法,充分發揮地稅職能作用的重大舉措。
2、堅持科學發展觀,堅持省局的正確領導,是抓好征管改革的關鍵。實踐證明,省局提煉出的“六個堅持”工作理念,是對新時期地稅工作的準確定位,只有在征管改革中落實科學發展觀,落實“六個堅持”,才能爭取各級黨政、社會各界和納稅人的廣泛支持,才能獲得應有的社會地位。
3、凝聚干部奮發有為的精神,是抓好征管改革的基石。征管改革千頭萬緒,尤其是信息化建設,情況復雜,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必須發揮廣大地稅干部的聰明才智,凝聚干事業的激情,形成干事業的合力。
4、規范科學管理,是鞏固征管改革成果的保證。嚴格按照規范化管理的要求,界定征、管、查職能,將組織目標進行職位分類,以工作流的形式明晰每一個部門的每一個崗位,每一個崗位的每一個環節,每一個環節的工作標準、工作職責,才能真正解決“疏于管理,淡化責任”的問題。
關鍵詞 中國高校 普及居民生活納稅常識 職責
中圖分類號:F812.42 文獻標識碼:A
Responsibilitie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College
Popularity Resident Life Tax Knowledge
――Take Baoding Residents Pay Taxes Knowledge Society Research as the Base
SHI Xuan, MA Dianping, WANG Yan
(Baoding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Baoding, Hebei 071000)
Abstract Our residents have low knowledge awareness in life pay taxes, knowledge learning life taxable necessity and urgency. International comparison and analysis of social reality particularity residents informed by way of tax knowledge, obtained the popularity of college and living as an important way of common sense the inevitability of taxes and proposed expansion of the tax faculty, residents pay taxes to develop knowledge of teaching, social training recommendations in three areas.
Key words college; popularity of resident life tax knowledge; responsibility; countermeasures
1 我國居民學習生活納稅常識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1.1 我國居民稅收常識知曉度偏低
近些年來,我國居民生活中先后出現的“饅頭稅”、“月餅稅”、“妻稅”的恐慌,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的錯誤表述,都反應出居民對于生活稅收常識的缺失。
筆者面向保定市居民進行了納稅常識知曉度的社會調查,涵蓋了居民轉讓房產、租賃房產、購買汽車、證券投資等納稅問題,收回有效問卷1651份,得出以下結論:第一,明晰生活稅收知識的受訪者只占0.06%,78.5%的受訪者表示一知半解。第二,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員、商人群體的知曉度明顯高于其他行業,可見經濟實力和工作性質是影響稅收常識知曉程度的重要因素,但并不能促使納稅人掌握稅收常識。第三,不同年齡段的居民知曉度水平沒有顯著差異,可知,稅收常識知曉度并未隨著生活閱歷的增長而呈現正相關變化。
1.2 我國居民稅收常識知曉度偏低與居民對于生活納稅問題的日漸關注形成反差
(1)居民生活納稅問題的社會調研結果。第一,納稅問題引起居民廣泛關注。對于個稅、房產稅、遺產稅的社會關注度一題調查顯示:有31.4%的被調查居民選擇“很關心”,有58.2% 被調查居民選擇“比較關心”。第二,納稅問題帶來居民生活的不便。有79.9%的被調查者認為“自己曾經嘗試了解生活稅收問題,但是還未能明明白白納稅,給生活帶來不便?!?/p>
(2)我國居民日益關注生活涉稅問題的社會報道。第一,關于2010年車船稅調整的社會關注。我國人大網共收到97295條意見。其中,要求對草案進行修改、降低稅負的占54.62%,反對制定車船稅法的占8.61%。第二,2011年個稅修訂征集意見超過23萬條。第三,2011年試點城市開征房產稅,受到居民廣泛熱議。第四,二手房交易要嚴格按照價差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2013年3月1日國務院出臺的“二手房交易差額征20%個稅”政策迅速產生社會反應。在鄭州一個周六有500多人排隊辦理二手房過戶。
1.3 我國居民稅收常識知曉度偏低與稅收立法加速改革形成反差
2010年調整車船稅,2011年1月28日上海、重慶開征房產稅,2011年9月1日個稅費用扣除標準提高到3500元/月,2012年1月1日實施的《車船稅法》、啟動營改增試點,2013年個人銷售二手房要按價差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稅法改革愈發深入居民生活。另外,對偷稅行為的處罰日趨嚴厲。2012年深圳特區寶安區租賃辦曾對某居民違法租賃行為開出12萬元的罰單。
1.4 我國居民稅收常識知曉度偏低與居民經濟生活水平快速提升形成反差
2000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6280元,到2011年增長到21810元。①近幾年來,居民購銷房產、購車、出租房產、證券投資、藝術品拍賣等經濟生活迅猛發展。截至2011年底,滬、深股票賬戶數合計為16546.90萬戶;2012年全國商品房銷售面積111304萬平方米;2012年我國私人汽車保有量達到9309萬輛。熟悉稅務常識有利于納稅人做出理性的經濟行為,納稅籌劃逐漸成為居民理財的重要考慮因素。
2 居民獲知生活納稅常識途徑的國際比較與我國高校承擔普及居民生活納稅常識職責的必然性
2.1 我國居民知曉生活納稅常識的途徑分析
(1)我國居民獲知稅務常識現有途徑的缺陷。調查顯示,居民將自己不清楚稅收常識的前三項原因歸納為:國家宣傳力度不足,有關機關講解不夠清楚;學校沒有開設稅務課程;稅收常識在生活中學習的有效途徑缺失。可見,我國居民獲知稅收常識的現有途徑不足。
(2)我國高校生活稅收常識課程情況概述。目前,我國高校有關稅務知識的講授,集中在稅務類的專業學習模式,課程門類劃分粗、數量少,也有以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稅務雙學位為代表的極少數的輔修課程模式,但沒有面向非專業學生的普選課程。我國方興未艾的通識教育,走在最前列的中山大學、北京大學所涉及的通識課程中,也沒有稅務門類課程。可見,我國現有居民獲知生活稅收常識的途徑遠遠不能達到居民所希望的明明白白納稅的需要。
2.2 美國居民獲知生活納稅常識的主要途徑概述
(1)美國高??鐚I選修制度。紐約大學法學院的稅法專業涉及50門不同課程,涉及生活稅務常識的科目有:個人所得稅,財產流轉稅,遺產稅與遺贈稅,慈善捐贈的稅務問題,稅負豁免。并設有general taxation選修方向。鼓勵學生全面發展,甚至有的人根本就沒有專業,有一個特殊的學院叫做個性化學院,學生可以隨意選課而不申明專業,畢業后發“個性化學士學位”。美國大學普遍采用“主修+輔修”的制度,也是大學生學習稅務常識的便利渠道。(2)美國高校各種層次的培訓。在美國大學校園里,各種層次的稅法培訓非常火爆。大學成為必不可少的國家稅收法律宣傳者。(3)方便的稅務軟件被廣大納稅人使用。美國高校會購買網上報稅軟件,免費提供給本校學生和學者使用。只要將相關數據和信息輸入,無需納稅人本人作任何判斷,軟件系統就會自動生成納稅申報書。②
2.3 我國高校承擔普及居民生活納稅常識職責的必然性
(1)我國高校承擔普及居民生活納稅常識職責的必要性。我國在稅收知曉度上有特殊性。第一,居民稅收常識知曉度水平偏低;第二,稅收立法更新頻繁,加大了自學稅收常識的難度;第三,我國稅務機關日常工作量大,能夠放在詳盡講解稅收常識方面的力量不足。(2)我國高校承擔普及居民生活納稅常識職責的可行性。對于上述問題,最好的解決方法就是大學教育。第一,高校在專業教學方面具有無可爭辯的優勢。第二,美國高校在普及居民稅收常識工作的成功經驗,有力地證明了高校承擔普及居民生活納稅常識職責的可行性。第三,本次調查關于“居民認為獲知稅收常識的較好途徑”一題顯示:95.8%的被調查者認為:國家宣傳講解、學校開設稅收常識課程、參加培訓是前三位的方式。
3 關于我國高校承擔普及居民生活納稅常識職責的對策建議
3.1 我國高校實施普及居民生活納稅常識工作的現存困難
(1)稅務、稅法類專業存在師資不足的現象。高校稅務、稅法專業師資不足,稅務、稅法類教師的授課量普遍存在超過合理課時的情況,③部分學校稅務專業課的課程還有不同程度的外聘教師的情況。而且,納稅通識課程,需要稅務、法學、理財融會貫通的教師。(2)現有教材不適于非專業學生的學習和生活應用?,F在的稅務課程主要存在于會計學等相關專業,作為專業基礎課、核心課,對于納稅通識教育而言,存在三方面不足:第一,教材專業性很強,稅種大部分不是居民日常生活所用到的。第二,現有專業教材都是以稅種作為章節編排的依據,并沒有關注同一經濟業務所涉及多少個不同的稅種,不利于生活實踐中的運用。第三,案例真實性不高。
3.2 我國高校實施普及居民生活納稅常識工作的對策建議
(1)以選修課程、通識課程作為學校普及居民納稅常識的渠道。目前,開設選修課程、通識課程是普及稅收常識的合理途徑。一方面,我國高?,F行的選修課、通識課一般為20~30個課時,符合生活稅收常識的學習需要。另一方面,適當增開選修課,對于師資的增加要求較小。從長期看,培養稅務教師隊伍很有必要。
(2)開發適合通識教育要求的居民納稅常識教材。第一,反應稅務與法學兩個學科的交叉,注重培養公民的稅收權利意識。通識教育注重學生身心的和諧發展,在高校的教學中喚醒我國公民對于納稅的權利意識,是非常理想的方式。居民納稅常識教材不僅要教給學生生活中的納稅、節稅方法――“知其然”,更要使學生理解立法理由“知其所以然”,才能化解公眾對于稅收的種種恐慌,更要教給學生保障自己納稅權利的手段,參與稅收立法的途徑,推動稅收法定原則的貫徹、發揮民主的力量。第二,反應稅務與理財兩個學科的交叉,指導居民作出理性的經濟理財行為。應緊密結合社會稅收焦點新聞,精細設計案例,激發學生討論興趣,培養、提高實踐理財能力。結合具體的涉稅經濟行為指導居民理財,強調方法的可操作性,以符合“學本教材”理念的要求。第三,作為納稅通識教材,需要學習的是在居民日常生活中的稅務知識。因此,建議打破現有專業教材以稅種為篇章結構的定式,改以居民生活涉稅事項為主線安排教材章節以增加教材的實用性、可操作性和通俗性。主要內容包括:房產購銷與出租、車輛購銷、證券投資、遺產與捐贈、其他財產轉讓與租賃、工資薪金與勞務報酬等幾個專題。
(3)舉辦社會培訓,配合國家機關普及稅務常識。隨著稅務法律的日漸增加、復雜,廣大高校作為國家教育機構,理應承擔配合稅務機關普及稅務常識的責任。展望房產稅的改革、遺產稅和贈與稅的增加,個人所得稅的完善、個人所得自行申報制度的推進,我國居民所要學習的稅務知識會越來越復雜,一定時期內稅務機關的工作任務也會越來越繁重,那么,由高校進行稅務常識社會培訓將成為最可行的途徑。
本論文是2013年保定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研究項目“中國高校普及居民生活納稅常識的職責與對策研究”(20130 1224)的研究成果
注釋
①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2012年我國統計年鑒[M].北京:我國統計出版社,2013.
第一季度,局在省局和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稅收工作,圍繞省局和縣委、縣政府的總體工作部署,堅持“為國聚財,為民收稅”的稅收工作宗旨,大力組織稅收收入,強化稅收征管,加強稅法宣傳,加強精神文明建設,有效促進各項稅收工作順利開展。
一、第一季度工作情況。
(一)落實責任,保質保量完成階段性工作任務。
今年以來,面對宏觀調控繼續加強、經濟稅源結構單一等不利因素,我局發揚“五加二、白加黑”和一天也不耽誤的精神,采取積極措施,努力抓好組織收入工作。強化收入預測分析,通過利用征管數據平臺和實地調研跟蹤等方式,了解重點稅源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全面把握經濟稅源態勢,摸清稅源底數,切實把握好組織收入工作的主動權;建立領導聯系點制度,班子成員到掛鉤分局定點指導工作,科學制定、合理分解稅收任務,確保組織收入工作任務、措施、目標全面落實到位。1-3月份,全縣地稅組織收入25763萬元,比上年同期收入20569萬元增收5194萬元,增長25.3%,實現了第一季度開門紅。其中:組織稅收收入22861萬元,比上年同期收入16638萬元增收6223萬元,增長37.4%。組織教育費附加收入234萬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140萬元,社保基金收入2496萬元,工會經費收入31萬元。
(二)強化征管,著力推進信息管稅。
完成舊版發票核銷工作。采取“兩級審核”和“雙向查對”的方法,并對收回的發票實施專人保管,專人保存,專車運送,定點銷毀。據統計,截至1月16日我局共銷毀35箱舊版發票和用票人繳銷存根聯,凡屬政策性調整和改版后停止使用的舊版發票已全部清理并銷毀,避免其流入市場。
實施重點稅源監控報表制度。對??邬i程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國信(海南)龍沐灣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等10個納入監控的企業,實施重點稅源監控報表制度,及時報送重點稅源企業報表,在數據采集環節嚴格把關,確保表中數據準確。
進一步加強欠稅管理工作。根據省局工作要求,對納稅人欠稅數據進行確認,已將第一批經核實確認的納稅人欠稅數據填報《納稅人欠繳稅款統計表》上報省局(征管處),促進清理欠稅工作的有效開展。
抓好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和年所得13萬元以上個稅自行申報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周密部署,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嚴格把好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審核關,確保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順利完成。對年所得13萬元以上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做好宣傳提醒、輔導和受理申報工作,督促、幫助納稅人辦理自行納稅申報,并結合各分局經濟發展、個人所得稅稅源規模和稅源結構、加強高收入者征管情況及自行申報人數等綜合因素,確定工作目標人數,要求各分局將目標責任落實到人。
做好第一季度個體工商戶重新核定工作。掌握納稅人生產、經營和發票使用情況,做好信息采集。從實際出發,深入調查、了解轄區內新開業戶情況,對新開業戶按規定程序認真進行核定。以此次核定工作為契機,全面了解和掌握所管轄區的管戶及稅源情況,并通過系統登記情況進行比對,避免已登記未核定的現象發生,防止出現漏征漏管戶,做到管戶清、稅源明。
推進土地增值稅清算工作。成立土地增值稅清算協調小組,進一步加強對土地增值稅清算工作的組織領導,加強對土地增值稅清算小組的監督、管理、協調,做好土地增值稅清算的監測和分析判斷,加大清算力度,提高清算效率,穩步有序地推進土地增值稅清算工作。
認真部署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培訓制定具體打擊活動工作方案,布置打擊活動,展開調查摸底,掌握我縣發票違法犯罪行為情況,為全面展開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奠定基礎。對檢查組成員進行業務培訓,學習相關政策、法律法規、檢查工作規程、注意事項及如何鑒別發票真假等業務知識。
(三)加強稅法宣傳,優化納稅服務。
大力宣傳車船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制定貫徹落實車船稅法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及時公告提高增值稅、營業稅起征點相關事宜,方便廣大納稅人了解和掌握新稅法的有關內容,使納稅人交“明白稅”、“便捷稅”、“公平稅”,營造良好的稅收環境和經濟發展環境。
(四)豐富稅務文化,加強隊伍精神文明建設。
學習貫徹十精神。我局邀請了省委黨校教授來我局作題為《學習貫徹十精神,加快地稅工作跨越發展》專題講座。。。。。。
深入基層下訪慰問。
春節期間,局領導深入“聯村進企”駐點村委會黃流鎮鋪村,對困難黨員和老黨員進行慰問,為他們送去了慰問金及米、油等慰問品。同時,縣局成立4個下訪慰問工作組,由縣局領導帶隊,深入基層下訪慰問地稅系統離退休老同志、困難職工、重大疾病人員,幫助解決實際問題,體現組織的關懷和溫暖。
植樹造林綠化寶島。積極響應省局“千人植樹” 活動和全省“綠化寶島”大行動的號召, 組織干部職工到抱由鎮南美村植樹造林, 并與教育局、林業局攜手開展 “綠化校園 美化心靈”植樹造林大活動,共投入資金10萬余元,栽種200多棵樹苗,為建設文明、和諧的國際旅游島揮鋤添綠。
啟動雷鋒活動月。召開全縣地稅系統學習雷鋒動員大會,要求全局干部職工統一思想和行動,爭做“雷鋒式干部”、爭創“雷鋒式團隊”,自覺把理想信念和奮斗目標同稅收事業緊密結合起來,不斷改進工作作風、強化工作紀律、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樹立依法治稅、愛崗敬業、誠信服務、廉潔高效、奉獻社會的地稅形象。組織觀看了學習雷鋒專題電影《最后的講座》。組織稅務干部和青年志愿者深入縣大安敬老院開展“學雷鋒 送溫暖”活動,為孤寡老人送去家人般的溫暖,也展示了文明稅干的風采。
婦委會工作卓有成效。我局在紀念“三八”婦女節102周年大會上,被授予“海南省三八紅旗集體”榮譽稱號;納稅服務分局被授予“縣三八紅旗集體”,我局干部職工還榮獲 “縣三八紅旗手”、“平安家庭”和“五好文明家庭”榮譽稱號。
團購商品房進展順利。我局在縣吉祥路實行團購的商品住房工程基礎設施已完成,于月中旬二層樓封頂,已組織干部職工按時交付房款,并與房地產商和銀行訂立合同,確保團購商品房工作順利進行。
二、第二季度工作安排。
(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牽頭、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我縣地稅系統依法行政工作。研究審議我縣地稅系統推進依法行政中長期規劃,確定年度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目標和任務,做好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
(二)強化稅源專業化管理。積極推進稅源管理,對重點稅源行業及稅源大戶進行認真的調研、督查,提高征管質效,促進收入增長。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建筑安裝企業自開票資格認定及發票管理。對轄區內所有房地產及建筑安裝企業納稅人開票資格逐一進行重新審核和認定,不符合條件的一律取消其自開資格,停售自開發票;具備自開票納稅人資格的房地產、建筑安裝企業,嚴格按照審批流程在房地產一體化子系統中進行建安自開票納稅人資格認定操作。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建筑安裝業征收管理,保障國家稅收收入。
(三)強化信息管稅。充分利用現有的數據信息,通過分析比對,加強稅源管理。一是做好第二季度工商業戶核定定額工作。按照縣局個體工商戶重新核定工作要求,做好工商業戶下季度重新核定和報送核定審批工作,加強稅務登記信息和工商部門登記信息比對,清查漏征漏管戶;二是加強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礦產資源稅信息比對。對稅費征管信息系統中納稅人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的申報征收及財產登記信息進行分析比對,進一步加強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征管,從源頭上實現稅源控管,有效防止稅收流失。同時,對省局海南省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統計數據,認真進行信息比對分析,摸清礦產資源稅稅源。
關鍵詞:納稅會計;課程改革;建議
中圖分類號:F275-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10-00-01
一、《納稅會計》課程目標
我院會計專業的人才培養目標是:“培養面向中小企業,具備良好職業道德,熟知國家財經法規,掌握財務會計基本理論及會計核算、財務管理、納稅處理等專業技術方法,能勝任企事業單位會計工作的高素質技能型會計專門人才?!逼渲屑{稅處理能力就是《納稅會計》課程的學習內容,它所針對的工作崗位為辦稅員崗位。《納稅會計》是高職會計類專業的專業核心課程,本課程的課程目標為:(1)熟悉我國各個稅種的基本理論知識,包括概念、征收范圍、稅率等等;(2)掌握各個稅種的計算,熟悉稅法和會計準則對相關經濟事項規定的差異,能夠正確處理相關的涉稅事項;(3)熟悉各稅種的納稅申報流程并能夠正確填寫納稅申報表;(4)把稅收籌劃的思想融入涉稅事項處理之中,具有依法納稅和合理避稅的意識。同時,本課程的學習也為初級會計師與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順利通過提供有利保證。
二、《納稅會計》課程教學中存在的問題
筆者在高職院校任教《納稅會計》多年,認識到本課程教學中存在如下問題:
1.本課程所含內容較多,基本涵蓋了我國稅法中提到的各大稅種,但是課時安排少,一周4課時,總課時為76課時,由于本課程安排在大二第一學期開課,本院學生沒有稅法以及經濟法知識,因此還要花大量時間講稅法的基本理論知識,最后留給學生實際操練的時間較少,以至于有部分學生到期末都不清楚各種稅種的計算和納稅申報表的正確填寫。因此,實踐教學重視不夠,教師著重理論知識的講解,學生實踐操作能力得不到鍛煉。
2.教學方法單一,大都還只停留在教材層面,很多還是采用“滿堂灌”“一言堂”等傳統教學方法,只停留在理論的教學,例題式的講解,各個稅種各自為陣等傳統教學方法已經不適應現在的人才培養模式,學生積極性不高,參與度不夠,學習效果可想而知。
三、《納稅會計》課程教學改革的建議
1.內容安排上,一方面,內容安排以“實用、夠用”為原則,緊緊圍繞完成某公司納稅申報的需要來選擇課程內容,變知識本位為能力本位,以主要稅種納稅申報典型案例為載體,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課程的內容進行重組,分為三大模塊,每大模塊都設計成若干子模塊。流轉稅類模塊分別為增值稅模塊、營業稅模塊、消費稅模塊、關稅模塊;所得稅類模塊分別為企業所得稅模塊、個人所得稅模塊;其他稅類模塊包括房產稅、車船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契稅等小稅種。另一方面,由于本課程內容較多,可以適當增加實踐課時量,可以有時間讓學生在校內模擬實驗室進行網上申報納稅等操練,也可以在校外簽訂實習基地,為學生創造更多的實踐機會。
2.教學方法上,以調動學生的積極性為核心;由以教師為中心轉為以學生為中心;以培養學生實踐能力為根本,多種教學方法并用。本課程可以采用的教學方法很多,比如,工作過程導向法、任務驅動法、啟發式教學、情景教學、角色扮演、案例教學、網上模擬、講練結合、真題導入等。比如,任務驅動法,我們可以以任務驅動來設計課程,引入案例、情景等,將本課程知識點通過一個個任務的完成展現出來,最后教師對任務的完成情況進行驗收評價,讓學生通過任務的完成,獲得成就感,以提高學生學習的興趣和積極性。例如,在講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計算時,教師就可以向學生拋出一個個任務,讓他們自己完成,教師在一邊引導,首先,提出第一個任務:如果你的月工資為5000元,請問你要交多少的個人所得稅呢?學生進行討論計算,教師幫助得出正確結果。教師提出第二個任務:如果你的當月工資5000元,并且當月還領取年終獎20000元,當月應交多少的稅呢?教師組織學生小組討論練習、代表發言,然后集中講評。教師又下達第三個任務:如果你的當月工資5000元,并且當月還領取加班獎金2000元,當月應交多少的稅呢?其他名目獎金應當如何處理?最后教師講評總結進行實際操練。這樣教學筆者覺得學生參與度很高,效果不錯。
3.考核方式上,由于本課程是應用性的課程,強調學生的實踐操作能力,因此可以采用過程性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結合,過程性考核占總成績的60%,期末考試占總成績的40%。這樣安排主要是要讓學生重視平時課堂表現,更好地達到本課程的教學效果。本課程的過程性考核占總成績的60%。在考核過程中,不僅包括平時出勤率、平時作業完成情況,還包括參與課堂討論、小組團隊工作、實踐作品等。評價標準如下:①平時學習態度,出勤率(5%)②平時課堂討論參與度(10%)③平時作業(15%)④綜合模擬實踐(25%)⑤小組團隊工作(5%)。
4.教材建設上,為了突出職業技術教育的特色,貼近實際工作的需要,我院課程組已于2011年,由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中小企業納稅會計實務》的校本教材,在會計、財務管理、會計與統計和會計電算化專業學生使用,并且已于2013年再版。由于我國的稅法在不斷更新和完善中,新的稅收政策不斷出臺,我們的教材也要及時更新和完善。
總之,任何課程的教學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納稅會計》課程改革也是如此,本課程改革主要以培養“辦稅員”工作崗位為目標,注重應用性,技能性和實踐性的鍛煉。
參考文獻:
(一)題型:本課程考試一直是固定題型,包括五種題型: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計算題及綜合題。
(二)題量:近六年的情況每年57~58道題,在客觀題和主觀題的分值上是各占百分之五十,這也是稅法考試題型、題量的特點,因為有些課程是主觀題量大一些,客觀題量小一些,但稅法是各占一半。
二、歷年考試命題規律
從2003年~2006年的考題分析,《稅法》試卷的命題具有一些明顯的特點,可以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重點突出、略有變動
雖然注冊會計師考試的一個顯著特點是考題覆蓋面廣,每一章、甚至每一節都會出題,但就歷年《稅法》試卷來看,考核內容的重點非常突出??己酥攸c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六個部分。
除了六個重點部分基本保持不變以外,每年都會在其余的實體稅法中選擇其中一個稅種作為當年考試的重點內容。具體情況如下:
1.第一層次(非常重要)――共4章:
筆者僅以2004年~2006年試題中這4章分數分布統計如下表:
3.第三層次(次重點)――共10章:
其他十章,包括8個小稅種、開頭章和結尾章。從歷年考試來看,都是20分左右。
(二)理論聯系實際
注冊會計師考試的指導思想之一就是要求考生能夠靈活運用國家稅法的有關規定解決實際問題。因此考題在突出理論水平測試的基礎上,更注重測試考生的實際應用能力。
(三)題量大,題型格局不變
“題量大”主要表現在考題的文字信息量較大?!抖惙ā吩嚲淼念}型可以分為“客觀題”和“主觀題”兩大類。從2000年開始,主觀題和客觀題的總分值均為50分。今后,主觀題和客觀題的總分值平分秋色、各占一半的格局將不會有所改變。
(四)題型不變,題量和分值基本穩定
歷年考試的題型沒有任何改變,始終是“單項選擇題題”、“多項選擇題題”、“判斷題”、“計算題”和“綜合題”五種類型。
就每種題型的單題題量來看,自2000年開始,單選題、多選題和判斷題的題量一直分別是15題、15題和20題,計算題的題量一直是4題,綜合題題量除了2004年是3題外,其余年度都是4題。
從每種題型的單題分值來看,從2000年開始,單選題、多選題和判斷題的單題分值均為1分;判斷題答錯倒扣1分;計算題的單題分值為3~6分,但一般為4~5分;“綜合題”的單題分值7分~10分,2004年和2005年綜合題的單題分值達到12分。
從總題量來看,各年在50~60題之間,近三年均為57題。
(五)試題難度略有所提高
從2000年開始,試題題量和難度有明顯加大,主要體現在試題的綜合程度提高了。原先的計算題基本上只考一個稅種,現在的計算題實際上也是綜合題了,只不過難度相對低一些而已。另外,在單選題、多選題和判斷題等題型中也有將不同考點合在一起考的趨勢。
三、2007年稅法考試大綱的變化
2007年度稅法科目考試大綱與2006年相比變化不大,主要修改內容有:
(一)消費稅的征稅范圍由原來的11個稅目增加為14個稅目,部分稅目的稅率有所調整;
(二)城鎮土地使用稅出臺了新的暫行條例,主要變化內容是擴大了納稅人的范圍和單位定額的提高;
(三)車船使用稅暫行條例更名為車船稅暫行條例,相關內容也有些變化;
(四)企業所得稅的扣除項目(如工資費用、公益救濟捐贈)有所調整,納稅申報表及附表的填列方法有較大變化;
(五)個人所得稅中對轉讓房產補充了部分規定,年收入達12萬元的個人應自行申報。
四、2007年注冊會計師《稅法》教材變動情況總結
2007年《稅法》課程考試大綱沒有變化,但教材在內容上略有變化,其中有3章有一些重要政策變化,有10章變化較小,一點沒變化的有5章。各章變化主要表現在:
五、教材具體內容解析
第一章稅法概論
【重點】稅收法律關系及稅法與其它法律的關系;稅法的制定與實施和我國現行稅法體系。
【難點】稅收法律級次、稅收管理權限和稅收征收管理范圍。
【考點一】稅收法律關系的確認
注意掌握稅收法律關系的構成包括權利主體、權利客體、稅收法律關系的內容三個方面;
稅收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與消滅的條件;
稅收法律關系保護的內容。
【考點二】稅法的構成要素
注意掌握納稅人、征稅對象和稅率的判定以及基本形式。
【考點三】我國稅法的制定機構
【考點四】我國現行稅法體系
我國稅收實體法是由21個稅收法律法規組成的。大致分為六類:
1.流轉稅類。包括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
2.資源稅類。包括資源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3.所得稅類。包括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
4.特定目的稅類。包括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已停征)、筵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土地增值稅、車輛購置稅和耕地占用稅。
5.財產和行為稅類。包括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車船稅、印花稅、屠宰稅和契稅。
6.關稅。
第二章增值稅法
【重點】應納稅額計算,幾種特殊經營行為稅務處理,出口退稅,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使用與管理。
【難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計算中銷售額的內容,視同銷售行為,準予抵扣和不準予抵扣進項稅額的規定,進項稅額申報抵扣的時間,出口退稅中“免、抵、退”辦法的應用。
【本章調整內容】
1.增加高校后勤實體取得增值稅應稅范圍的收入,繳納增值稅的征免規定;
2.增加納稅人銷售貨物,由于購貨方累計購買一定數量給予的價格優惠和補償,增值稅納稅規定;
3.增加收購煙葉進項稅額抵扣的計算公式;
4.增加貨物運輸發票改版涉及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的規定;
5.增加一般納稅人購進采集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信息的掃描器具和計算機,準予抵扣進項稅額的規定;
6.增加外商投資項目購進國產設備退稅的政策。
【考點一】增值稅納稅人的判定條件
注意一般判定條件和特殊判定條件的應用。
【考點二】流轉稅各個稅種在征稅對象方面的關系
【考點三】應稅銷售額的確定
注意掌握一般銷售額的確認、特殊銷售方式下銷售額的確定以及特殊企業銷售額的確定。
【考點四】視同銷售行為的判定以及銷售額的確定
注意視同銷售行為的兩種判定標準和組成計稅價格的確定。
【考點五】一般納稅人進項稅額的確定
注意可以進行進項稅額的發票、抵扣時間和抵扣金額的確定。
【考點六】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的規定
注意直接用于非應稅項目的物資,取得的增值稅發票注明的進項稅額直接計入相關成本;
中途用于非應稅項目的進項稅額需要進行結轉(進項稅額轉出)
【考點七】進口業務增值稅額的計算方法
注意進出口關稅的組成計稅價格的計算。
第三章消費稅法
【重點】消費稅的征收范圍,應納稅額的計算,自產自用和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稅務處理,進口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的計算。
【難點】復合計稅貨物計稅辦法;外購和委托加工收回應稅消費品已納消費稅的扣除,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的計算,進口卷煙的計算,出口退稅的計算。
【本章調整內容】
1.對消費稅稅目與具體的征稅范圍做出了調整;
2.對外購和委托加工取得的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扣除的范圍做出了調整;
3.對消費稅稅率表做出了調整;
4.對應稅消費品的成本利潤率做出了調整。
【考點一】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
注意從量定額計算方法、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混合計算方法、從價定率計算方法;特被需要注意酒類包裝物押金的納稅方法。
【考點二】生產領用外購已稅材料生產應稅產品消費稅的扣除方法
注意對生產領用外購已稅原材料繼續生產應稅消費品銷售的,計算應納消費稅時,按當期生產領用的數量計算扣除已納的消費稅稅額。
【考點三】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應納稅額的計算
注意納稅人的規定、組成計稅價格的確定以及收回委托加工物資后納稅的處理。
【考點四】進口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的計算
注意適用比例稅率的進口應稅消費品的應納稅額計算、實行從量定額稅率的應納稅額計算以及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應納稅額(糧食白酒、薯類白酒)。
【考點五】出口應稅消費品應退稅額的計算
注意退(免)消費稅的政策規定以及出口應稅消費品退稅的計算與管理。
第四章營業稅法
【重點】營業稅的征稅范圍、應納稅額的計算、稅收優惠、特殊經營行為的稅務處理,稅收征收管理。
【難點】不同行業及項目計稅依據的確定與稅額計算,增值稅與營業稅范圍交叉征稅問題。
【本章調整內容】
2007年教材與2006年相比,本章內容變化不大,主要是根據新出臺的稅收政策做了以下幾個方面的調整:
1.增加無船承運業務營業稅的適用稅目及計稅依據的規定;
2.增加酒店產權式經營方式取得的固定收入和分紅收入,營業稅納稅規定;
3.增加納稅人采用清包方式提供裝飾勞務,營業稅計稅依據的規定;
4.增加個人購買并銷售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營業稅納稅規定;
5.增加納稅人銷售自產建筑防水材料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征稅問題的規定;
6.增加高校后勤實體取得經營收入,營業稅納稅規定;
7.增加個人向他人無償贈送不動產,辦理營業稅免稅手續的規定。
【考點一】營業稅的稅目、稅率的特點
注意營業稅是按行業劃分九個稅目,稅率采用行業差別比例稅率。
【考點二】營業稅的計稅依據的確定
注意營業收入的全額納稅和差額納稅的規定。
【考點三】營業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營業額×稅率
營業稅的營業額,可以分為按營業收入全額計稅,按營業收入差額計稅和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稅三種情況。
【考點四】營業稅與增值稅征稅范圍的劃分
注意混合銷售業務的判定方法;銷售自產貨物、提供增值稅應稅勞務并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的混合銷售業務的判定以及兼營業務的判定。
第五章城市維護建設稅法
【重點】城建稅的納稅人、稅率的選擇、計稅依據與應納稅額的計算。
【難點】城建稅是國家對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就實際繳納的“三稅”稅額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稅。
【考點一】城市維護建設稅法納稅義務人的規定
城建稅的納稅義務人是指負有繳納“三稅”(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需要注意的是,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不征收城建稅。
【考點二】城市維護建設稅法稅率
注意三檔差別比例稅率的適用范圍;特殊規定。
【考點三】城市維護建設稅法計稅依據
注意流轉稅的征收、免稅、罰款對城市維護建設稅的影響。
第六章關稅法
【重點】進口完稅價格確定(到岸價格組成、特殊進口)、出口完稅。價格確定、減免稅和征收管理等方面。
【難點】注意掌握完稅價格的確定和關稅的征收管理。
【考點一】關稅完稅價格
注意一般進口貨物完稅價格的計算、特殊進口貨物完稅價格(重點是3-8)的計算、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中運輸及相關費用和保險費計算。
【考點二】關稅稅收優惠政策
關稅減免分為法定減免、特定減免和臨時減免三種類型,除法定減免外其它減免稅均由國務院規定。
【考點三】關稅征收管理
注意關稅繳納的時間規定和關稅強制執行的兩種類型。
第七章資源稅法
【重點】資源稅的納稅人、稅目、計稅依據的確定、應納稅額的計算(包括減免資源稅的規定)和納稅地點的確定。
【難點】資源產品的劃分,稅額計算(特殊項目、減免等),增值稅與資源稅的結合。
【考點一】資源稅法納稅義務人的規定
資源稅納稅人是從事應稅資源開采或生產并進行銷售或自用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除國務院另有規定以外)。
【考點二】資源稅的稅目、稅率
目前只對礦產品和鹽征收,具體包括七個項目。
【考點三】減免稅
注意兩點:一是將稅收優惠與稅款計算結合起來,如開采原油過程中用于加熱、修井的原油免稅;二是留意內容中存在減免比例的情況,如對冶金聯合企業礦山開采的鐵礦石減按40%征收(即減免60%),有色金屬礦資源稅減免30%。
第八章土地增值稅法
【重點】征稅范圍、增值額的確定、應納稅額的計算、稅收優惠政策、稅收征管制度。
【難點】應納稅額的計算。
【本章調整內容】
1.增加優惠政策中對普通標準住宅的解釋。
2.增加了房地產企業的土地增值稅清算制度。
【考點一】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
1.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2.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連同國有土地使用權一并轉讓。
【考點二】土地增值額的計算
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土地增值稅的計算公式是:
應納稅額=增值額×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系數
計算時注意分步驟列式計算,第一步,確定應稅收入;第二步,確定扣除項目;第三步,計算土地增值額;第四步,計算增值額占扣除項目金額的百分比,以便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系數;第五步,計算應納稅額。
第九章城鎮土地使用稅法
【重點】納稅人、計稅依據以及減免稅規定。
【難點】本章無難點。
【本章調整內容】
1.調整了納稅人范圍;
2.調整了稅額規定;
3.增加了對高校后勤實體的稅收優惠。
重點與難點:納稅人、計稅依據以及減免稅規定等。
【考點一】納稅義務人(有變化)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
【考點二】計稅依據、稅率
計稅依據為納稅人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適用地區幅度差別定額稅率。
第十章房產稅法
【重點】納稅人、計稅依據、稅額計算、稅收優惠、納稅期限及地點等。
【難點】本章無難點。
【本章調整內容】
增加了對學生公寓與高校后勤實體的稅收優惠。
【考點一】房產稅的計稅依據和稅率
從價計征――計稅依據是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的扣除比例后的余值;稅率為1.2%。
從租計征――計稅依據為房產租金收入;稅率為12%。
【考點二】熟悉征收管理與納稅申報。
第十一章 車船稅法
【重點】征稅對象、納稅人和稅額;計稅依據及稅額的計算。
【難點】本章無難點。
【考點一】納稅人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擁有并且使用車船的單位和個人,為車船使用稅的納稅義務人。
【考點二】計稅依據
注意不同車輛的計稅標準不同。
【考點三】減免稅的規定。
第十二章 印花稅法
【重點】計稅依據、稅率和減免稅優惠。
【難點】本章無難點。
【考點一】征稅范圍的判定
注意各種合同的判定標準。特別需要注意三個問題:
1.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應視同合同征稅;
2.未按期兌現合同亦應貼花;
3.同時書立合同和開立單據的貼花方法。
【考點二】計稅依據的確定
印花稅根據不同征稅項目,分別實行從價計征和從量計征兩種征收方法。
【考點三】減免稅優惠
第十三章 契稅法
【重點】計稅依據及應納稅額的計算。
【難點】本章無難點。
【考點一】征稅范圍
契稅的征稅范圍為發生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權屬轉移的土地和房屋。
【考點二】計稅依據
注意成交價格納稅和差額納稅的應用。
第十四章 企業所得稅法
【重點】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納稅調整項目的計算和股權投資業務的稅務處理。
【難點】股權投資業務的稅務處理。
【本章調整內容】
1.所得額的確定當中涉及到計算稅前扣除限額時:
(1)計稅工資(月人均1600元);
(2)三項經費(統一按計稅工資和統一的比例,不存在按工資總額一說了);
(3)公益捐贈(申報表有變化,所以口出限額也有變化,按申報表第16行“納稅調整后的所得”乘以比例);
(4)廣告費(增加服裝生產企業廣告費按照收入的8%來扣除)。
2.所得稅的申報表
【考點一】收入總額的確定
注意掌握基本收入7項,特殊收入28項的具體內容。
【考點二】借款費用支出的納稅調整
注意借款來源不同對納稅的調整、借款用途不同對納稅的調整。
【考點三】工資、薪金支出的納稅調整
注意九項工資薪金支出的確定、計稅工資的計算方法和應用。
【考點四】公益、救濟性捐贈支出的納稅調整
注意捐贈支出的機構適用稅率的規定、稅前扣除方法的應用、掌握稅前扣除程序。
【考點五】業務招待費支出的納稅調整
注意扣除基數的確定以及扣除比例的應用。
【考點六】廣告費與業務宣傳費的納稅調整
注意廣告費稅前扣除條件的判定、扣除基數的確定、扣除比例的規定。
【考點七】企業股權投資所得的稅務處理
注意股權投資所得的形式:包括被投資企業分配給投資方企業的全部貨幣性資產和非貨幣性資產;
股權投資所得的確認時間:不論企業會計賬務中對投資采取何種方法核算,被投資企業會計賬務上實際做利潤分配處理(包括以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時,投資方企業應確認投資所得的實現。
股權投資所得的計量:企業從被投資企業分配取得的非貨幣性資產,除股票外,均應按有關資產的公允價值確定投資所得。企業取得的股票,按股票票面價值確定投資所得。
【考點八】企業股權投資轉讓和損失的所得稅處理
股權投資損失,可以在稅前扣除,但每一納稅年度扣除的股權投資損失,不得超過當年實現的股權投資收益和投資轉讓所得,超過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被投資企業發生的經營虧損,由被投資企業按規定結轉彌補;投資方企業不得調整減低其投資成本,也不得確認投資損失。
【考點九】企業以部分非貨幣性資產投資的所得稅處理
應在投資交易發生時,將其分解為按公允價值銷售有關非貨幣性資產和投資兩項經濟業務進行所得稅處理,并按規定計算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
【考點十】從被投資方分回稅后利潤(股息)應納稅額的計算
投資方所得稅稅率>被投資企業所得稅稅率時:要補稅
計算公式為:
1.來源于被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投資方分回的稅后收益÷(1-被投資方適用稅率)
被投資方適用稅率:指實際稅率,不包括減免稅因素。
2.被投資方已繳稅款抵扣額=來源于被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被投資企業的法定所得稅稅率
此處的稅率:指地區適用稅率(15%、24%)。
納稅人(被投資方)按稅法規定享受的定期減免稅優惠,在投資方作補稅調整時,可參照饒讓原則,視為被投資方已繳稅款予以抵扣。
第十五章 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
【重點】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稅收優惠和資產的稅務處理。
【難點】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
【考點一】征稅對象和范圍的確定
1.總機構設在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所得;
2.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外國企業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
3.在中國境內未設機構場所的外國企業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
【考點二】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方法
1.一般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方法;
2.特殊行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方法;
3.特殊經營方式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方法。
【考點三】成本費用的列支范圍和標準
注意與企業所得稅的相關規定進行比較,特別關注與企業所得稅不同的內容。例如:工資費用的扣除問題和業務招待費的扣除問題等。
【考點四】固定資產的稅務處理
注意殘值比例、折舊方法的有關規定
【考點五】無形資產稅務處理
沒有規定使用年限的,或者是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攤銷年限不得少于10年。
掌握直線法和攤銷。
第十六章 個人所得稅法
【重點】征稅對象的確定、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的判定、計稅依據的確定和納稅額的計算。
【難點】計稅依據的確定。
【本章調整內容】
1.個人所得稅中對轉讓房產補充了部分規定;
2.收入達12萬元的個人應自行申報。
【考點一】納稅人的判定
1.判定標準:住所標準、時間標準;
2.居民納稅人:住所標準――習慣性住所;居住時間標準―― 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住滿365日,即以居住滿一年;
3.非居民納稅人:在中國境內居住時間短于完整的一個納稅年度。
【考點二】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問題
1.不予征稅項目的規定;
2.征稅項目的特殊規定:實行內部退養辦法人員取得收入征稅問題以及職工取得的國有股權的勞動分紅等;
3.雇傭和派遣單位分別支付工資、薪金的費用扣除(雇傭單位扣除費用);
4.雇主為其雇員負擔個人所得稅額的計算;
5.個人取得全年一次獎金等應納個人所得稅的計算;
6.對非居民個人不同納稅義務計算應納稅額的適用公式:
【考點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的計稅方法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成本+費用+損失+準予扣除的稅金)
準予扣除的項目:關注業務招待費(收入總額5‰以內)等。
【考點四】勞務報酬所得的計稅方法
1.費用扣除
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定額減除費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減除20%的費用。
2.次的規定
(1)屬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按次確定應納所得額;
(2)屬于同一項目連續性收入的,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據以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此外,獲得勞務報酬所得的納稅人從其收入中支付給中介人和相關人員的報酬,除另有規定者外,在定率扣除20%的費用后,一律不再扣除。
【考點五】稿酬所得的計稅方法
注意每次收入的確定
1.個人每次以圖書、報刊方式出版、發表同一作品,不論出版單位是預付還是分筆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該作品后再付稿酬,均應合并為一次征稅。
2.在兩處或兩處以上出版、發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的稿酬,則可以分別各處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分次征稅。
3.個人的同一作品在報刊上連載,應合并其因連載而取得的所得為一次。連載之后又出書取得稿酬的,或先出書后連載取得稿酬的,應視同再版稿酬分次征稅。
4.作者去世后,對取得其遺作稿酬的個人,按稿酬所得征稅。
【考點六】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計稅方法
1.應納稅所得額
(1)方法與勞務報酬所得的相同。
(2)對個人從事技術轉讓中所支付的中介費,若能提供有效合法憑證,允許從其所得中扣除。
2.應納稅額計算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其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考點七】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的計稅方法
1.股份制企業以股票形式向股東個人支付應得的股息、紅利時,應以派發紅股的股票票面金額為所得額,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2.對個人投資者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自2005年6月13日起暫減按50%計入個人應納稅所得額;
3.對證券投資基金從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在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時,也暫減按50%計入個人應納稅所得額。
【考點八】財產轉讓所得的計稅方法
1.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財產原值-合理稅費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有價證券:
每次賣出債券應納個人所得稅額=(該次賣出該類債券收入
-該次賣出該類債券允許扣除的買價和費用)×20%
【考點九】個人所得稅的計稅方法
注意扣除捐贈款的計稅方法、境外繳納稅額抵免的計稅方法、兩個以上共同取得同一項目收入的計稅方法。
處理原則(先分、后扣、再稅)。
第十七章 稅收征收管理法
【重點】稅務管理、稅款征收、稅收法律責任及涉稅犯罪。在此基礎上,了解稅務人員職務犯罪等有關內容。
【難點】本章無難點。
【考點一】稅務管理的內容
【考點二】稅款征收制度
1.應納稅額的確定制度;
2.稅款征收制度。
第十八章 稅務行政法制
【重點】掌握稅務行政處罰的主體、簡易程序、一般程序中的聽證以及稅務行政復議的概念、申請與受理,了解稅務行政訴訟的概念特點。
【難點】本章無難點
【關鍵詞】稅法名詞概念涵義
會計實務與稅法的結合應用已經日益顯現出其重要性,但相當一部分會計人員對稅法常用名詞概念使用不規范、不科學。究其原因,主要是會計人員對稅法相關名詞概念的內涵理解不深,斷章取義。這種誤解和混淆若處理不好,極易造成“偷稅”,面臨稅收征管部門高額罰款和嚴厲處罰。有鑒于此,筆者參考現行各單項稅種稅收實體法及其實施條例(細則)、《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稅務行政法制的基本原則、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海關等稅收征管部門和兩高(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解釋和其他行政法規、規章制度,進行歸納總結,對會計實務中常用的稅法相關名詞概念做一解析與甄別,管中一窺,以供商榷。
1稅收優惠名詞概念涵義解析
1.1免稅、不征稅、抵稅、退稅、抵扣
“免稅”有兩種用處。第一種用在“稅收優惠”的專章法規規定中,與“減稅”一起統稱為“減免稅”,在稅法中一般有專門條款,是我國各單項稅種稅收實體法規定的普遍性稅收照顧政策,其涵義“對本來應該征稅的應稅項目(或應稅勞務),稅法規定免予征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條例》(以下統稱《稅收征管法》)將減免稅分為“報批類減免(需要報稅務機關審批同意)和備案類(取消審批手續和不需要報稅務機關審批)減免”。按照稅法條款規定的內容,又可以分為“免征”(完全免予征收稅款)、“暫免征收”(在一定的時間段內暫時性免予征收稅款)、“酌情減免”(根據實際情況和困難決定是否免予征收稅款)、“法定減免”(法律規定的減免)、“特定減免”(特定范圍的減免)、“定期減免”(在特定時期內給予減免)、“臨時減免”(在一定時期臨時性的給予減免)、“經審批后減免征收稅款”等各類規定。
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統稱《營業稅法》)規定:“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婚姻介紹等服務免征營業稅”屬于“備案類、免征、法定減免”、“對社?;鹄硎聲⑸绫;鹜顿Y管理人運用社?;鹳I賣證券投資基金、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暫免征收營業稅”則屬于“備案類、暫免征收、法定減免”;《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簡稱《車船稅法》)不僅專章規定“法定減免”,如“非機動車船、拖拉機、捕撈、養殖漁船免征車船稅”,還規定“特定減免”,如“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對城市、農村公共交通車船給予定期減稅、免稅”。《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以下統稱《關稅法》)規定“臨時減免稅”政策:“臨時減免稅是指以上法定和特定減免稅以外的其他減免稅,即由國務院根據《海關法》對某個單位、某類商品、某個項目或某批進出口貨物的特殊情況,給予特別照顧,一案一批,專文下達的減免稅?!迸R時減免稅一般有單位、品種、期限、金額或數量等限制,其他不能比照執行。
第二種情況用于增值稅出口貨物的“免、抵、退”稅政策,即:“對貨物出口銷售環節不征收增值稅、消費稅,這是把貨物出口環節與出口前的銷售環節同樣視為一個征稅環節;出口退稅是指對貨物在出口前實際承擔的稅收負擔,按規定的退稅率計算后予以退還?!备鶕敦斦俊叶悇湛偩株P于進一步推進出口貨物實行免抵退稅辦法的通知》(財稅[2002]7號)規定,實行“免、抵、退”稅管理辦法的“免稅”是指對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在出口時免征本企業生產銷售環節增值稅;“抵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動力等所含應予退還的進項稅額,抵頂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退稅”指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在當月內應抵頂的進項稅額大于應納稅額時,對未抵頂完的部分予以退稅。
“不征稅”指稅法規定的不予征稅的項目,由于其自身就不是稅法規定的應稅項目(或應稅勞務),當然不予征稅。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簡稱《耕地占用稅法》)規定:“建設直接為農業生產服務的生產設施占用前款規定的農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稅。”
“抵稅”除用于上述“免、抵、退”稅政策外,還有其他用法:用某方面的金額抵減應納稅額,有時也稱之“抵免”。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統稱《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稅額抵免”的內容:“企業購置并實際使用《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該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可從企業當年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退稅”與“免、抵、退”政策涵義截然不同,是指稅收征收機關在依法征收稅款后,發現多征了稅款,主動或者依納稅人申請按照規定程序和辦法退回多征的稅款。如果這種退稅從國庫(國家金庫)中退還的,由于國庫是財政部門的出納機關,歸口財政部門管理,所以財政管理上稱為“退庫”。如《稅收征管法》規定:“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后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3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應及時查實后應當立即退還;涉及從國庫中退庫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中有關國庫管理的規定退還?!?/p>
“抵扣”指按照一定的金額標準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如《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期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p>
1.2減稅、減征、減按、減計、加計扣除、減半征收、兩免三減半、三免三減半、五免五減半
“減稅”指在稅法規定的正常計算應繳稅額的基礎上,減免部分稅款?!皽p征”指在正常的稅率基礎之上按照一定的百分比計算扣除。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統稱《消費稅法》)規定:“對生產銷售達到低污染排放值(相當于“歐洲Ⅱ號”標準)的小轎車、越野車和小客車減征30%的消費稅”。減稅和減征的區別前者直接減免稅款,后者減稅率。
“減按”實際上也是減征的一種。其含義是減少后按照較低的稅率計算繳稅。如《企業所得稅法》規定:“非居民企業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即:非居民企業的實際適用稅率為10%。
“減計”指在計算某些收入時,少計一部分金額。如《企業所得稅法》規定:“減計收入優惠企業綜合利用資源,生產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產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計收入”;“綜合利用資源,指企業以《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資源作為主要原材料,生產國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的產品取得的收入,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即:對于上述符合條件的行業企業,用其取得的收入乘以90%計算應稅收入。
“加計扣除”指國家為鼓勵某些行業發展,規定在正??鄢A上,額外再按照一定標準扣除一定的金額。如《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對于企業的研究開發費,再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企業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的工資費用,在按照支付給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減半征收”指對于應繳納的正常稅款,按照50%征收,或直接減半乘以適用稅率計算。如《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對原適用24%或33%企業所得稅稅率并享受國發[2007]39號文件規定企業所得稅定期減半優惠過渡的企業,2008年及以后年度一律按25%稅率計算的應納稅額實行減半征收。”即(應納稅所得額×25%)×50%或者直接按照“應納稅所得額×25%×50%=應納稅所得額×12.5%”征收。
“兩免三減半”指國家為鼓勵某些企業發展給予的一種特別優惠措施,即前兩年免稅,后三年減半征收。如《企業所得稅法》規定:“我國境內新辦軟件生產企業經認定后,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三免三減半”指前三年免征,后三年減半征收。如《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4年至第6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p>
“五免五減半”則較“兩免三減半”、“三免三減半”更加優惠,稅款的減免擴大到五年免稅和五年減半征收。如《企業所得稅法》規定:“投資額超過80億元人民幣或集成電路線寬小于0.25微米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可以減按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其中,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十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p>
2稅收法律責任名詞概念涵義解析
2.1偷稅、逃稅、騙稅、抗稅、欠稅、漏稅
《稅收征管法》規定:“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偷稅重在強調由于納稅人的各種有意(惡意)行為造成不繳少繳稅款的客觀結果。對偷稅的處罰是“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p>
稅法沒有特別規定“逃稅”的概念,一般指納稅人故意違反稅收法律法規,采取欺騙、隱瞞等方式,逃避納稅?!抖愂照鞴芊ā芬幎?“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妨礙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欠繳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p>
“騙稅”指以惡意欺騙手段騙取稅款的行為?!抖愂照鞴芊ā分灰幎蓑_取出口退稅的行為:“以假報出口或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由稅務機關追繳騙取的退稅款,并處騙取稅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惫P者建議修訂增加《稅收征管法》相關內容,擴大騙稅概念的適用范圍。
《稅收征管法》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是抗稅,除由稅務機關追繳其拒繳的稅款、滯納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輕微,未構成犯罪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拒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拒繳稅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p>
“欠稅”指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行為?!抖愂照鞴芊ā芬幎?“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規定期限內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或應解繳的稅款,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稅務機關除依照規定采取強制執行措施追繳其不繳或少繳的稅款外,可以處以不繳或者少繳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p>
“漏稅”一詞是日常生活俗稱,其概念除在《海關法》提及“漏征”外,《稅收征管法》和其他稅法中沒有明確提及和規定。依照稅法立法的法理原則,可以理解為:漏稅是指由于各種原因疏忽造成稅務機關漏征或者納稅人漏繳稅款的行為。
2.2罰款、滯納金與罰金
“罰款”是納稅義務人違反了稅收相關法律法規而由稅務征管機關給予的一種經濟制裁,是一種行政處分行為,屬于行政處罰范疇?!皽{金”是指納稅義務人由于延遲繳納稅款而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額外罰款,也屬于行政處罰范疇?!傲P金”是指違反稅法行為違反刑法,其嚴重程度達到了刑事處罰的標準,經法院裁判給與的一種金額處罰,是納稅人負擔的一種刑事處罰范疇。
2.3以上和以下、不超過(不高于、至多、最高)、不低于(至少、最低)、多少~多少
“以上和以下”是指在規定的金額以上和以下,一般不含“本數”在內,除非特別說明。如《消費稅法》規定:對于委托其他企業(非個體)加工應稅消費品的,以受托加工企業為消費稅的扣繳義務人,如果受托方未按照規定代收代繳稅款,委托方就要補繳稅款(對受托方不再重復補稅,但按照《稅收征管法》的規定,處以應代收代繳稅款50%以上3倍以下罰款)。這里的“50%以上”是指大于50%,“3倍以下”是指小于3倍。
“不超過(不高于、至多、最高)”指稅法規定的最高金額限制,一般包含“本數”在內;“不低于(至少、最低)”則是指稅法規定的最低金額限制,一般包含“本數”在內。如《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小型微利工業企業標準之一為:“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這里的“不超過”就包含了本數“30萬元”、“100人”、“3,000萬元”。
“多少~多少”指從多少金額到多少金額之間的區間范圍。一般而言,“本數”(此時一般稱為“級距點”)包含在前一個“多少”內,除非特別說明。如《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稅率表”如表1所示:
以上表第1、2、3個級數為例,應做如下理解:第一個級數“不超過500元的”是指月含稅應納稅所得額“小于等于500元”的金額部分,即500元。“本數(級距點)500元”包含在第一個級數里;第二個級數“超過500-2,000元的部分”則是指“大于500元小于等于2,000元”的金額部分,即1,500元,“本數(級距點)2,000元”包含在第二個級數里;第三個級數“超過2,000-5,000元的部分”則是指“大于2,000元小于等于5,000元”的金額部分,即3,000元,“本數(級距點)5,000元”包含在第三個級數里。由于第一個級數的“本數(級距點)500元”已經包含在第一個級數計算,所以第二個級數的“前本數(級距點)500元”不應該在第二個級數計算,而“后本數(級距點)2,000元”則應該包含在第二個級數里計算,不應該在第三個級數里計算,其他各級距級數同理,依此類推。
關鍵詞:稅收;課程;實踐;教學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2-0-02
稅收是影響企業經營管理最重要的環境要素之一,隨著我國經濟的迅猛發展和法治建設的不斷完善,稅法越趨復雜。對企業會計而言,各種涉稅事務的處理越來越重要,納稅申報要求愈來愈專業。因此,熟悉稅收法規,掌握一定稅收基本知識和辦稅技巧,是企業會計人員必須具備的專業素質。企業急需既懂會計業務處理又熟悉稅收法規和納稅業務的復合型會計人才。
稅收基礎是會計專業的主干專業課程。根據教育部頌布的會計專業教學指導方案,稅收基礎課程的教學要求是使學生掌握從事會計工作所必需的稅收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技能;熟悉我國現行稅收制度、法規和稅收管理基本模式;能較熟練地處理涉稅核算會計業務,為各類企業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服務,初步形成解決稅收實際問題的能力;為增強適應職業變化的能力和繼續學習的能力奠定一定的基礎。但在目前的中職教學中,與其他的會計專業主干課程相比,稅收基礎課程在師資、教材、教學內容及教學方式還存在著不少的問題。
一、師資
教師隊伍是整個教學的核心,原教育部周濟部長就指出,職業教育的質量提高,離不開學校辦學條件的改善,教師的質量更是關鍵。目前職業學校師資存在的問題,首先是教師動手能力不強,缺乏一線的實踐經驗。許多職業學校的教師是從學校到學校,雖然具有一定的理論知識和學歷文化,但缺乏企業生產管理一線的工作經驗,在面對以就業為導向的教學理念引領下,教學顯得力不從心。其次是部分教師教學觀念落后,教學方法陳舊,缺乏課程改革創新能力。近幾年來,隨著國家對職業教育的重視,中職教育呈現出良好的發展態勢,面臨著強有力的機遇和挑戰。在新的形勢面前,一些教師缺乏足夠的心理準備,觀念的更新的思想的轉變沒有及時跟上形勢的變化,教育教學觀念陳舊,教學方法落后,創新意識不強。三是受到社會上一些不良風氣的影響,教師容易產生浮燥、應付的心理,沒有腳踏實地靜下心來從事教學教研工作,教育教學過于隨意。
二、教材
教材是教學活動的基礎,是知識和技能的有效載體。教材的引進、開發,關系著中職學校學生知識、技能及個性內化結構的形成質量。目前各中等職校所采用的稅收課程教材,部分內容較為老化,更新不及時,沒有隨著稅收政策的變化而及時調整。更為糟糕的是,有些教材是用 “CtrlC+CtrlV ”東拼西湊搞出來的,邏輯性及適用性都較差。再者教材中關于稅收理論及計算的內容著墨過多,對報稅辦稅等操作層面上的內容卻鮮少涉及,這直接導致學生不熟悉整個納稅流程和申報程序,從而影響就業質量。另外做為統編教材,在編寫時必須考慮全國共性的要求,對一些地方性稅收政策無法過多的涉及,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到教材的全面性和實用性。
三、教學方式
稅收是一門實用性很強的課程,但目前中職稅收課程教學卻還是以課堂講授為主,教師側重于理論知識的講解,沿用一只粉筆,一塊黑板,采用“滿堂灌”、“填鴨式”的傳統教學方法,不注重運用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不注重對學生實際動手能力、操作能力的培養,講得多,做得少。
這樣的結果導致會計專業的畢業生在走向社會之后存在著一個突出的問題――即稅收綜合運用能力不強,實際操作能力較弱,在工作中遇到現實問題往往束手無策,不能學以致用。針對這一現狀,怎樣才能提高稅收基礎課程的教學效果?筆者認為作為稅收教師應更新教育觀念,主動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結合學生特點,靈活采用教學方法,在教學上摒棄僵化模式,探索創新方法,激發學生的學習積極,個人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更新教育觀念,努力提高教師自身稅收政策水平及實踐操作能力
教師是教學活動的組織者和領導者,教師素質的高低對教學的質量往往具有直接的影響。作為站在教學第一線的教師,一定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質,積極了解當今社會和本地經濟形勢,主動學習,擴大自己的知識面,樹立現代教育觀念,教學上才會有突破和創新。稅收作為國家宏觀調控經濟的重要手段,有極強的政策性、時效性,稅法內容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調整和變化,作為稅法必備的會計、經濟法等知識也在不斷修訂而發生變化。教師只有不斷更新知識,才能適應稅收課程教學的需要,而稅收課程既是理論性學科,又具有很強的實踐性,擔任稅收課程教學的教師還必須深入生產管理第一線,特別一些基層稅務局(所)、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頂崗實踐、掛職鍛煉。教師參與企業實踐活動不應是走過場,而應該把工作落到實處,直接參與企業的各項應納稅額的計算及申報工作。
2.緊跟時代潮流,結合地區特點,及時更新和補充教學內容
在我國改革開放不斷深入,中國經濟以強勢姿態融入國際經濟的背景下,我國的財稅體制也進一步與國際財稅規則接軌,稅收制度不斷進行改革和完善,新的稅收法律制度陸續頒布實施。僅2011年我國就修訂或執行了《個人所得稅法》、《發票管理辦法》、《車船稅法》等法律法規。今年2月總理還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提出要加快財稅體制改革,擴大增值稅改革試點,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相對稅收制度的更新和完善,單純依托教材的教學內容便顯得滯后。因此作為稅收基礎課程的教師,應該全面掌握和洞悉近期稅法變化,正確理解最新稅務法規和細則,認清未來稅務法規的趨勢變化,并在課程教學中結合最新的稅收政策,幫助學生解讀稅收新規及細則,具體做法:
一是教學內容應當根據本區域特點增加地方性稅費項目,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規定,受洪水威脅的省份可以規定在防洪保護區范圍內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一些沿江沿海地區便依此向企業征收江海堤防工程維護管理費,因此沿海沿江區域的中職學校在稅收基礎課程的教學中就可以有意識的把這一部分內容補充到教材中。
二是根據稅務征收機構的最新職能適時調整教學內容。目前在我們社會保險費的征收由省一級人民政府規定,可以由稅務機關征收,也可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征收。近幾年來,越來越多的地方采取地方稅務部門全責征收的形式。做為重要的地方稅費征收內容之一,現有的稅收教材卻鮮有涉及。因此可以在教學內容中增加社會保險費這一內容,介紹社保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和失業五險,同時對社會保險費基數核定、申報方式等進行簡要介紹。
三是根據學生的就業重點調整教學內容。現行的稅收教材在進行企業所得稅的講授時,基本都以查賬征收的企業為例,對核定征收的計算只是簡單的一筆帶過。但在我國現階段各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企業規模大小不一致的情況下,一些中小型企業仍然普遍存在以應稅所得率計算企業所得稅的方式。如果本地中小企業數量較多,就有必要加強核定征收方面的教學內容,并且要求學生能夠熟練根據本地區最新公布的各行業應稅所得率進行應納所得稅額的計算,以增加學生就業的適應性。
3.創設模擬稅收情境,應用任務導向教學法,綜合設計各項稅收教學項目
近幾年隨著金稅工程的建設和稅務信息化的發展,我國的稅收管理業務流程進行了優化和完善,網上發票認證、網上申報等業務系統逐漸得到普及,因此,必須把稅收理論教學與稅務機關實際的工作流程相結合,設立與當地稅務機關稅收業務流程相符合的專業實驗課程,模擬稅收業務工作情境。
首先在進行具體的課堂理論教學前,教師可以組織學生到稅務局辦稅大廳參觀,感受真實納稅申報流程和辦稅程序,然后讓學生帶著問題回到課堂,教師結合本地辦稅員管理的有關規定,逐一對學生在真實環境中產生的疑惑進行解答,同時幫學生理清各個稅種的納稅申報程序和方法。有條件的學??梢栽谛仍O置模擬辦稅大廳,通過高度仿真的環境,模擬真實企業的納稅操作業務,讓學生從學習者的角色轉變為辦稅員的角色,零距離接觸實際涉稅業務,這樣學生的應用能力和實踐操作水平都能得到較大的提高。
其次教師在組織教學時,要精心設計安排教學任務,每個教學任務都必須盡量接近現實,如模擬企業的名稱、稅號、銀行賬號、地址、電話等等。教師提供給學生的模擬道具,象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許可證都盡可能采用真實物品的掃描件,力求真實準確,同時要注意細節,避免造成一些材料的相互矛盾。比如企業真實的稅務登記證號是由企業六位區域行政區劃代碼加九位組織機構代碼組成,在編設教學任務時,組織機構代碼證上的號碼和稅務登記證號上的號碼就要統一,要讓學生感到這是個真實的企業,具有較強的操作性和實用性。
再來是組織稅收課程的課堂教學時,可以應用任務導向教學法,通過任務分解,把各種稅收業務按照步驟分解成若干個教學項目,讓學生在完成項目的過程中重新建構知識體系,促進學生參與、合作。比如在學習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的這一章節中,就可以分為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操作、增值稅進項發票認證、抄報稅、納稅申報表填寫和稅款繳納等五個教學任務,而納稅申報表填寫這一教學任務又可細分為銷售明細、進項明細、納稅申報表及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情況等表格填寫任務。教師要引導學生一一完成各個教學任務,并及時進行考核,同時設計一個完整案例,把幾個環節串聯起來,讓學生完整、詳細地掌握真實的納稅操作過程。
另外在教學時,要注意處理一個問題,就是保持教學中稅法知識的整體性與系統性。在目前的稅收教材中,內容編排體系大多按稅種分列,教師在講授這些課程時,也多局限于按稅種講授。采用這種古板的分稅種模式教學造成的后果是學生學習結束后,掌握的知識處于零散狀態,難以形成清晰的知識體系脈絡,綜合運用能力較差,遇到復雜的涉稅問題往往不能作出圓滿的處理?,F實工作中,企業發生的各類涉稅事項往往不只涉及單個稅種,如企業廠房租賃業務,就涉及到營業稅、房產稅、教育費附加、城市維護建設稅,房東為個人、個體戶的還涉及到個人所得稅,房東為公司的,則涉及到企業所得稅。這都需要學生能夠綜合運用稅收知識,進行正確的計算及會計處理。作為教師,在進行教學任務的設計時,就應該考慮學生的實際情況,結合教學進度,把各種可以預見的實際案例應用到課堂教學中,通過綜合、優化案例,提高學生的綜合涉稅處理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教師在進行稅收課程的教學前,自己要先了解整個辦稅工作的流程步驟及注意事項,然后再向學生進行稅收政策的講解,加強稅收實務操作的演示,讓學生掌握整個的辦稅過程,為學生就業提供良好的基礎。
參考文獻:
[1]楊則文.高職會計專業稅收課程設計的思考與實踐[J].會計之友(上旬刊),2009(03):84-85.
[關鍵詞] 壟斷收入 稅務治理 對策
一、我國行業差距現狀
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我國行業間收入差距呈現日漸擴大的態勢。1988年~2004年,行業收入差距比從1.58倍增至4.45倍,收入最高行業與最低行業職工年均工資的絕對差額由1999年的7214元擴大為2004年的27377元,行業間收入差距不斷拉大。2007年,國資委對2004年~2006年期間各中央企業、各?。▍^、市)、市(地)國資委監管企業的職工工資收入水平和增長情況進行調查,資料顯示:中央企業員工年平均工資遞增速度最快,為16.8%;電力、電信、金融、水電氣供應、煙草等壟斷行業職工的平均工資是其他行業職工平均工資的2倍~3倍,實際收入差距可能達5~10倍。這種收入分配差距已成為影響我國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之一,已影響到我國和諧社會的建設。
二、壟斷行業高收入的原因分析
我國的壟斷行業絕大部分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通過行政手段而形成的壟斷,這些壟斷行業大多具有自然壟斷性質或者是關系國計民生的行業,具有很強的行政壟斷性,占據較多的國有資產,其利潤水平往往高于競爭條件下的平均利潤率水平,形成高額壟斷利潤率,為收入分配過分向個人傾斜提供了物質基礎;同時,我國對壟斷行業工資收入水平缺乏相關立法和監督,對工資外收入更是控制乏力,審計監督水平低,導致了壟斷企業內收入分配相當自由,少有有力的外來干涉和監督管理,也無法控制壟斷企業工資收入的不斷上漲。
壟斷行業收入過高的另一重要原因是現行稅制并沒有對收入分配起到較好的調節作用。稅收對個人收入分配的調節是通過多環節稅種設置來實現的,如在收入的取得環節設置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障稅,在收入的使用環節設置消費稅、印花稅、車輛購置稅、燃油稅等;在收入的積累環節設置財產稅,而在收入的轉讓環節設置遺產稅和贈與稅等。這些稅種在收入調節廣度和深度上可以相互補充和協調,而個人所得稅是調節不同階層收入分配最直接的工具。從我國現行稅制來看,直接調節個人收入分配的稅種較少,主要是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和車船稅等財產行為稅,房產稅的課征范圍有限,遺產稅、贈與稅、社會保障稅仍處于缺位狀態。
三、壟斷高收入的稅務治理對策
1.加快壟斷行業的改革,在條件成熟時開征壟斷稅
將壟斷利潤轉歸國家的最好方式,是征收壟斷稅。壟斷性行業不同于一般的競爭性行業。在競爭性行業,通過競爭形成平均利潤率,而壟斷性行業憑借國家賦予的特有壟斷地位獲得超額利潤,這部分超額利潤不應該歸某個行業或企業,而應該通過征稅的方式收歸國家所有。壟斷稅的職能是使壟斷企業實際獲得的利潤率接均利潤率,把壟斷企業置于平等競爭的環境,這對于推動壟斷企業的發展和進步,具有重要的作用。
2.發揮流轉稅的收入分配調節作用
流轉稅的特點決定了流轉稅在社會經濟的調控中,其主要的調控對象是經濟總量與結構。但是,流轉稅也有一定的再分配功能??赏ㄟ^對營業稅稅率進行調整來調節不同行業的利潤水平。另外,我國目前的消費稅只是對部分商品征收,要發揮消費稅在調節個人收入方面應有的作用,應注意高收入者形成的非生活必需品的新消費熱點,及時將其納入消費稅的征收范圍。此外,要將一些高消費行為如歌舞廳、高爾夫球場、保齡球館等也納入消費稅的征稅范圍。
3.提高個人所得稅的收入比重
個人所得稅自1979年在英國創立以來已有200年的歷史,在西方經濟發達國家,個人所得稅已成為國家稅收的主要來源,牢牢地占據著稅收制度地主體稅地位。西方發達國家的所得稅,特別是以個人所得稅為主體稅種的稅收制度是建立在經濟高度發展的基礎之上的。我國目前的個人所得稅僅占稅收總額的6.52%,這實際上是和我國的經濟發展水平相聯系的。我國的經濟發展水平仍屬于發展中國家,與西方國家仍有明顯的差距。但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增長,個人所得稅有了較大的提升空間,應逐步提高個人所得稅的比重,并逐步過渡到以所得稅為主體的稅制結構,使整個稅收制度實現累進性,從而使稅收調節收入分配的功能得到有效發揮。
4.完善個人所得稅制
(1)改現行分類所得稅制為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混合所得稅制。分類所得稅是按課稅客體的稅源分別課征,不能測定納稅人的負稅能力,還帶來納稅人通過收入分計等手段逃避稅收,導致稅負不公等問題。綜合所得稅制能夠反映納稅人的綜合負稅能力,能照顧到納稅人的收入水平及家庭稅收承擔能力,符合公平稅負、合理負擔原則。但是稅制模式的選擇必須和我國現階段的國情相適應,我國目前的征管手段還較落后,因此選擇綜合所得稅制不符合我國目前國情。而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混合所得制模式較符合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在區分綜合征收項目和分項征收項目時,可考慮兩個標準:一是將所得性質相同的列為綜合,所得性質不同的列為分項;二是將計算簡便的列為綜合,計算復雜的列為分項。
(2)擴大個人所得稅征稅范圍。我國現行的個人所得稅采用列舉法對11類個人所得征稅,沒能涵蓋個人的全部所得。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個人收入類型日益增多,應及時將其納入征稅范圍。對一些稅收減免項目也應根據形式的變化及時進行調整。
(3)合理確定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個人所得稅納稅單位應以家庭為主,而不是個人為主。家庭是社會的基本單位。個人所得稅的稅基應是減除為了取得收入的費用和生計費用之后的應稅所得,即僅對能反映個人納稅能力的純所得部分課稅。因此,在歸集個人計稅總所得收入之后,必須從總所得收入中扣除不能反映其納稅能力的成本費用及生計費用。這部分費用應根據納稅人贍養人口的多少、婚姻狀況、健康狀況、年齡大小等進行扣除,并將贍養費、教育費附加等計入扣除部分。這樣雖然增加了征管工作量,但更符合人性化管理和公平的原則。
(4)調整稅率結構,實現公平稅負。目前對工資薪金實行的九級超額累進稅率,最高稅率為45%,與世界各國相比,這一稅率偏高,同時還會增強納稅人偷漏稅的動機,應重新設計個人所得稅稅率結構,實行“少檔次、低稅率”的累進稅率模式。在提高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的基礎上,維持現行低稅率(5%)部分,在高稅率部分,將45%向下降至40%或35%(各中高檔稅率相應調低),則可構建一組5%至35%或40%之間的累進稅率。稅率檔次設計以六級左右為宜。同時,對比例稅率應本著勞動收入不高于非勞動收入稅負的原則,盡可能采用累進稅率。
5.加強稅收征管
(1)完善個人所得稅雙向申報制度。雙向申報制度即代扣代繳與自行申報相結合的制度,是由扣繳義務人和納稅義務人分別向主管機關申報個人所得及納稅情況,在兩者之間建立交叉稽核體系。
(2)進一步貫徹落實代扣代繳制度及對扣繳義務人的責任進行系統的監督。代扣代繳便于實現從源頭上對稅款的計征,是個人所得稅征收的有效方法,即使是在公民納稅意識較強的美國,雇主代扣代繳仍是個人所得稅征收的主要形式。
(3)推進稅收信息化建設。充分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制定一套系統化、規范化的計算機應用管理制度,逐步與銀行、海關、工商等部門聯網,從而真正實現“以計算機為依托”的現代化稅收征管格局。
(4)建立高收入人群的個人收入監控機制,特別是對壟斷行業職工的收入來源嚴格把關。統計顯示,80%以上的個人所得稅來自工薪階層的工資薪金項目所得,而真正的高收入者則被漏網。因此,加強高收入人群的管理勢在必行。
6.運用其他稅種配合,進一步強化對個人收入的調節
(1)開征遺產稅與贈與稅。世界各國實踐表明,把遺產稅納入個人收入分配體系中,是一個有效辦法。該稅可以在不損害效率的條件下,有效地調節社會財富分配,促進社會公平,真正做到效率與公平的統一。
(2)開征社會保障稅。社會保障稅對于低收入者的調節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我國已初步建立起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社會保障收費制度,但這種制度存在強制性不 夠、收繳難、資金來源不穩定、保障效率低的問題。因此在我國開征社會保障稅非常必要。
(3)完善財產稅制度。財產稅對個人收入分配的調控功能體現在兩個方面:首先,財產稅比較符合稅收的有支付能力原則;其次,財產稅的稅負比較難以轉嫁。目前,我國應該建立起以房產稅為主體稅種的財產稅體系,擴大房產稅的征稅范圍,進一步完善土地增值稅、契稅等稅種。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