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農村新型合作醫療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一、2006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情況。
根據山東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魯發[2006]3號)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要求,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2006年在全縣推行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11個鄉鎮中有8個鄉鎮157750人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集合作醫療資金157.75萬元,覆蓋率達到了39.8%。2006年9月1日,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正式運轉,截止到2006年8月底,共為群眾報銷醫藥費157.71萬元,其中報銷住院費用133.78萬元,報銷門診費用23.93萬元,節余336.22元,已轉入下年度。受益人口9.3萬人,其中住院病人6100人。報銷超過2000元的有196人,其中經特批為大柳鎮茂孫村一白血病患兒報銷10000元。通過近一年的運轉,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為2006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開展打下了很好的基礎。
二、2006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開展情況。
在被列入省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縣后,我們首先組織進行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線調查,在此基礎上,合理調整試點方案,制定出臺了《某縣人民政府關于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寧政發[2006]38號)、《某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辦法》,到2006年8月底,籌集資金719.5萬元,覆蓋率為91%,其中農民每人交納10元,縣、鄉財政補助每人3元。省、市財政對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每年每人補助每人5元和2元。我縣新一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2006年9月1日正式運轉,截止到2006年8月底,全縣共為參加合作醫療的235655名群眾報銷醫藥費719.39萬元,受益率為65.6%,其中為15155名住院病人報銷住院551.51萬元,為220500名門診病人報銷醫藥費167.88萬元。報銷達到最高額6000元的有23人,節余2600元,已結轉下年。2006年我縣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中的主要措施是:
1、縣委、縣政府進一步加強了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領導。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成員,下設辦公室為科級事業單位,編制5人。同時成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監督委員會,進一步健全了財務、公示、報銷等各項管理制度,保證了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規范、健康運轉。
2、合理確定了籌資標準和報銷比例。報銷比例是:鄉鎮衛生院門診藥費報銷10%,各項檢查費報銷40%。在鄉鎮衛生院住院報銷總費用的40%,最高報銷6000元。到縣級和縣級以上醫院住院的按以下比例報銷費用:住院費用3000元以內(含3000元)部分,按30%比例報銷;3001-5000,按35%報銷;5001-8000元,按40%報銷;8001-10000元,按45%報
銷;10001元以上,按50%報銷,最高支付額6000元。
3、與群眾簽定《農民繳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協議書》。為體現群眾自愿參加,又能保證覆蓋面,使盡可能多的群眾受益,我們在總結去年工作經驗的基礎上,與群眾簽定《農民繳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協議書》,對籌資標準、各級補助、報銷比例、就醫程序等事項進行了明確規定。
4、進一步規范了合作醫療資金管理辦法。在資金管理上,繼續實行“鄉籌縣管鄉用”的辦法,即由鄉鎮統一籌集合作醫療資金,匯入縣財政專用帳戶,由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辦公室向縣政府呈報計劃,經縣長批準將全年基金總額平均到十二個月,由縣財政局每月25日撥給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辦公室專戶,實行專戶儲存,專帳管理。到縣以上醫院住院治療的,須經縣級醫院出具轉診證明,就診結束后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就醫證》、《身份證》、出院證明、發票等有關手續回本鄉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辦公室報銷。
5、建立了公示制。從2006年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以來,我們本著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意義、目的、籌資標準、報銷比例、就醫程序等內容全部公開,各鄉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辦公室每月底將本鄉鎮合作醫療報銷情況在醫院門診和有關村莊進行張貼公示,每季度末向鄉鎮政府匯報一次情況。被列為全省試點縣后,藥品價格和診療收費全部公開,自覺接受群眾監督,使老百姓不光認識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真事、實事,也是黨和政府關心群眾的大事和好事。
三、2006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開展情況
2006年是我縣作為省級試點縣的第二周期運行年,我們總結已往經驗,從方便群眾出發,制定了新的管理辦法,以寧政發[2006]18號文實施:一是為農民建立了家庭帳戶,農民交納的10元中有5元記入個人家庭帳戶,用于門診費用開支,始終歸農民個人所有;二是取消了轉診制度,農民群眾在全縣任何縣、鄉、村定點醫療機構看病都可以隨時報銷,今截止到2006年8月底,全縣共有363860人參加合作醫療,覆蓋率為92%,籌集合作醫療資金800.86萬元,其中省補助資金每人7元,市補助每人2元,縣鄉補助每人3元。截止到2006年8月底為人報銷醫藥費664.65萬元,受益率35.4%。其中為36349名住院病人報銷醫藥費509.26萬元,為104351名門診病人報銷醫藥費155.39萬元。三是調整了報銷比例:門診醫藥費在定點中心衛生所(室)、鄉鎮衛生院就診報銷10%,各項檢查費用報銷40%。住院醫藥費在鄉鎮衛生院住院報銷40%,縣級及以上醫院3000元以下,按25%比例報銷;3001元至5000元,按30%比例報銷;5001元至7000元,按35%比例報銷;7001元至10000元,按40%比例報銷;每人每年最高報銷支付額4000元。四是改變了經費管理辦法,由上年度“鄉籌縣管鄉用”的分灶吃飯,改為“鄉籌縣管,統籌使用”。
四、2006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開展情況
2006年起,中央和省財政對我縣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每人每年補助標準由過去7元增加到26元,加上市、縣財政補助和農民交納的10元,我縣農民參合基金達到了40元,專項基金上級補助資金到位后可達到1521.2萬元,根據新的提高后的籌資標準,我們深入到鄉鎮衛生院和農戶家中進行調查,結合我縣實際及合作醫療的運行情況,擴大了報銷范圍。我們進一步提高了對農民的報銷比例,并以寧政發[2006]25號文了《實施辦法》,主要內容有以下幾個方面:
1、繼續實行家庭帳戶制度。2006年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達到了98%,繼續為農民設立家庭帳戶,農民每人交納的10元記入個人帳戶,用于門診看病,用完為止,用不完轉下年度使用。同時繼續實行縣內無轉診制度,群眾看病在全縣范圍內的任何定點醫療機構都可報銷。經縣級醫院會診同意轉市級以上醫院治療的,回縣級醫院報銷。
2、建立長效籌資機制,實行連續交費制度。2006年由政府組織,按全縣農村人口的100%籌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專項基金,9月1日后(即省級試點縣第三年度開始運轉后),農民群眾在任何定點醫療機構看病時,從報銷的醫藥費用中預交全家下年度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資金,同時簽發下年度《就醫證》,2007年以后,不再由政府組織籌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
3、提高報銷比例,擴大報銷范圍。在鄉鎮衛生院門診、定點衛生室按家庭帳戶的100%報銷,在鄉鎮衛生院住院按45%報銷,在縣級和縣級以上醫院住院3000元以下按40%報銷,3001元以上按50%報銷,封頂線為8000元。同時將產科納入了報銷范圍,實行定額報銷。
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不同于以往的合作醫療制度和各種商業醫療保險制度,是我國政府為了解決農民看大病支付不起費用造成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而設立的一種新的制度,同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農村貧困農民的醫療救助制度是同步的,對于特困戶、五保戶,交不起合作醫療經費的,或者是自付醫療費用而無法承擔的,國家實行醫療救助制度,給他們以補貼。農村新型合作醫療的創立,為我國8億農民治病就醫提供了保障,也是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重要體現。
加強農村新型合作醫療的宣傳工作,首先要抓住宣傳對象,做到有的放矢。農民是新型合作醫療的主體,對政策的理解程度直接影響這一制度的推行效果。上級合作醫療的政策往往由下發文件、召開會議等形式進行傳達,但由于農民的生活環境和條件有限,真正下發到農民手中的文件和參加會議的農民有限。必須采取傳統的農民喜聞樂見的形式進行宣傳,利用農村開展各種活動的時機發放明白紙,在農村宣傳欄上舉辦特刊,組織醫護人員免費進村查體,舉辦農民知識競賽等形式。特別是各級舉辦的培訓班和各種介紹政策的會議一定要讓部分農民代表參加,真正讓農民吃透上級政策,深入了解農村新型合作醫療。
加強農村新型合作醫療的宣傳工作,要重視宣傳方法。長期以來,有的地方貫徹上級政策習慣于召開動員大會進行宣傳,將上級主要的政策精神傳達下去了事,不進行調查研究,不與當地實際情況相結合,宣傳沒有針對性,造成了農民對合作醫療制度知之甚少。不用事實說話,講空話,造成講者無心,聽者無意,使工作流于形式。在實際工作中要利用對比進行宣傳,如與20世紀40年代的“醫藥合作社”、60年代的“合作醫療”以及90年代的“農村合作醫療”進行對比;當前已經參加合作醫療與還沒有參加合作醫療的實際情況進行對比。利用已成立的基層合作醫療辦公室,對農民提出的問題作出及時正確的回應也是一種很好的宣傳手段。版權所有
加強農村新型合作醫療的宣傳工作,要做到宣傳有重點,打消農民的顧慮。重點宣傳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新”字,包括籌資方式新、管理體制新、監督機制新、“參合”政策新、補償方式新、救助制度新。讓農民走出認識上的誤區,真正讓農民認識這項全新的事業,積極自愿參加進來。
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財務管理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中國首次明確提出是在2002年10月,其主要以大病統籌為主。截止到2009年,中國對醫藥衛生體制進行改革,進一步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當作農民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目前,各級財政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人均補助均有提高,大大提高了醫療保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就是通常所說的“新農合”,其主要靠政府進行組織和引導,并提供支持,農民則憑借個人意愿參加,籌資主要依靠個人、集體和政府,本質上是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其籌集資金的方式主要是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財務管理主要是指在新農合的整體目標下,按照財務管理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度,依照財務管理的一系列原則,對新農合的財務活動進行組織,并處理相關財務關系的一項經濟管理工作。
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籌資力度低
籌資力度嚴重影響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運作。目前,籌資已經成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基礎,并且不同的籌資力度直接影響著參與者的收益程度。由于農村存在特殊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等背景,尤其是那些經濟相對落后的地區,這些地區即便獲得了政府的資助,也很難獲得持續性的資金保障,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進一步開展,籌資力度低逐漸成為阻礙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高效運作的巨大瓶頸。除此之外,目前的籌資順序主要是由農民個人逐級向上,具體如下:首先,農民需要按照規定繳納合作醫療參保費,這些參保費主要繳納給基層政府;其次,通過縣級、市級和省級財政的依次配套;最后,依據農民和地方財政的資金,進一步申領中央財政下發的補助資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活動結束的標準是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是否到位。在這個籌資過程中,首先就需要農民個人先出錢,由于農民往往對這種籌資意識比較低,會對籌資活動產生一定的誤解,嚴重影響了農民參與籌資的積極性,進一步造成籌資力度低,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運作。
2.基金使用不合理
個人、集體和政府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主要基金來源。由于目前的籌資力度相對較低,導致現有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數量有限。此外,由于基金的使用不合理,進一步造成了現有基金不能很好地滿足很多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的需求。針對基金的不合理使用,必須充分分析這種現象,并研究如何才能高效合理的利用基金,最大程度上發揮這些基金的作用。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開展以后,很多相關配套機制還不健全,這就暴露出了很多問題。其一,很多醫療機構過分的追求自身的經濟利益,經常會出現開高價、不實際的藥,引發了一系列用藥問題;其二,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在生病以后,經常想換取補償基金。
3.財務監管不到位
目前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財務監管還不到位,存在很多問題。很多地區并沒有嚴格監督地方結報點和一些定點醫療結構,造成對資金使用的監督力度低,這在很大程度上給予了一些財務管理人員進行投機取巧的機會,造成很多的醫療補償存在暗箱操作,報銷額度及范圍也存在很大問題。伴隨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逐漸展開,這就對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有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目前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體系中嚴重缺乏合適的績效考評和獎懲制度,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很多管理人員消極的工作態度,進而給財務管理埋下了很大的安全隱患。
4.財務管理人員綜合素質低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作為一種全新的醫療保險,其對財務管理人員有了更高的要求。但是,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管理單位中,很多的工作人員主要來自于當地的衛生院以及鄉鎮財政所等。這就造成了很多財務人員的綜合素質相對較低,甚至有一部分工作人員還沒有接觸過財務管理的相關工作。此外,由于農村等地區的各項設施及資源的匱乏,對員工的培訓也存在很大的問題,不能及時的提升財務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進一步導致了基金財務管理水平的低下,在很大程度上給基金財務管理留下了很大問題。
5.信息化程度低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對象是農民,伴隨著其不斷的深入與擴大,參與的農民也在逐漸增加,這就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財務管理有了更高的要求。由于業務量的逐漸增加,這就亟需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財務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但是,目前整體上農村的信息化程度低,這就制約了財務管理信息化程度的提高。
三、加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財務管理的措施
1.加大籌資力度
由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籌資力度低,為了更好地加大籌資力度,可以進一步規范基金的收繳方式。采用科學合理的統一基金收繳方式,排除不合理的收繳方式,并建立起含有多方參與的資金籌集機制,進一步結合協議委托等方式,使收繳資金主要來源于農業補貼的其他應發基金中,這在很大程度上不僅減少了籌資成本,而且也減少了一些農民抵制繳費的情況,有助于更好地實現實時核銷和實時到賬,很好地解決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辦理過程中的不足。如辦理流程長和資金不安全等一系列問題,通過規范繳費方式,在加大了繳費力度的同時也為農民提供了便捷的服務。
2.完善基金配置
由于目前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使用不合理,所以,就必須加強基金的使用與分配,進一步完善基金配置。主要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展開:其一,從制度層面上進一步加強對各級醫療機構的監管力度,并立足于現有的法律法規,嚴格規范醫療機構的辦事流程,合理使用基金;其二,以合作醫療的基本藥物目錄為依據,制定相關措施,明確界定處罰的標準,加大對采取投機套利于獲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行為的處罰力度;其三,相關部門應該經常到已經簽約的醫療機構進行嚴格的檢查,詳細了解這些醫療機構的政策執行力度以及財務管理等問題,確保基金的收支平衡。
3.建立健全財務監管體系
財務監管不到位給財務管理埋下了很大的安全隱患。因此,必須建立健全財務監管體系。目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及覆蓋了農村地區的很多農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財務管理關系到很多農民的切身利益,建立健全財務監管體系,首先必須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內部機構,然后逐步建立健全財務的外部監管體系,不僅要包含行政部門監督,而且還必須加強社會監督,成立財政部、審計部和基金監督委員會等一套體系。
4.提高財務管理人員綜合素質
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財務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不僅要提高其專業素質,而且還要提高其道德品質、從業道德等。為了更好地提高財務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可以經常對工作人員進行培訓,不斷提高其專業知識,并積極鼓勵其進行自我學習,提高處理專業知識的能力。要積極宣傳財務管理人員的基本道德素養,并設立模仿榜樣,形成標桿,鼓勵大家一起學習。此外,為了更好地提高財務管理人員提高自身素養的積極性,把個人的工作表現融入到績效考核中,間接促使財務管理人員提高自身綜合素質。
5.提高信息化程度
充分利用本地資源,合理利用資金,購置必備的相關信息化基礎設施,合理購買醫院管理軟件以及財務管理軟件。信息化程度的提高,可以高效便捷的收集病人的基本信息,并對一些財務數據進行更好地處理,不僅提高了工作效率,更提高了數據的正確性。
結語
關鍵詞:農村合作醫療;公平;效率
一、社會保障制度中的公平與效率
社會保障制度是國家為使社會成員能夠維持基本物質生活,實現生存權提供援助和保證而設置的若干項目的總和,主要是政府依據法律法規,參與國民收入的再分配,通過資金的籌集與給付,將暫時不享受社會保障的人們的一部分國民收入,通過社會救助、社會保險、社會福利和社會優撫等形式轉移到享受社會保障的國民手中,使其取得國民收入的再分配收入來實現的。
(一)社會保障制度的設計首先要注重公平
社會保障作為實現社會公平的必要手段之一,首先通過“非歧視性原則”使社會任何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成員都納入社會保障范圍,實現了社會成員參與的機會公平;其次,社會保障制度能為社會成員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并通過其補償功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進起點公平和過程公平;再次,社會保障實際是一種再分配政策,因而它又可以一定程度地促進結果公平。
(二)社會保障制度的設計也必須注重效率
社會保障制度的效率包括社會保障制度自身的效率和社會效率兩方面。社會保障制度自身的效率,即制度本身的運行效率,是微觀角度的效率。社會效率則是指通過解決社會成員個人的困難,實現保持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是宏觀角度的效率。
由此看來,公平與效率在社會保障中都扮演了重要角色,在社會保障制度中公平與效率是同等重要的,兩者并非相互排斥,也不應有先后之分,而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是無法分割、相輔相成的關系。公平和效率都應服從和服務于社會保障這一目標,因此,社會保障制度應是公平與效率的統一體。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理應公平與效率兼顧。而且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重點是幫助農民減輕因患重大疾病而帶來的經濟負擔,其政策目標是減少農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現象。但現行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制度設計及具體運行上還存在的一些不符合公平與效率原則的內容,可能會降低這一制度的保障效力或者導致政策目標的偏離,影響其健康運行和可持續發展。
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公平性
社會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在醫療保險制度中體現為衛生籌資的公平性,即衛生籌資過程中,不同人群(主體)間的經濟負擔應該公平,同等健康需要或健康水平具有平等的衛生資源供給或衛生服務利用,這是被廣泛接受的對公平的認識。分析衛生籌資的公平性一般是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的:平行原則,即具有同等支付能力(經濟情況或收入)的主體應對衛生服務提供同等的支付;垂直原則,即根據人們的經濟承受力,實際支付額度應與支付能力成正比,即支付能力強的主體應當多支付。因此,健康保險作為實現再分配的理想媒介,其目的不僅僅是均勻衛生保健費用支出,還應該使身體健康的和(或)收入高的人承擔長期患病和(或)低收入者的部分費用,使相同健康需要的人不因支付能力的限制而失去衛生服務的供給。
如果將以上原則運用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設計上,并且超越個人支付的范疇來研究各不同籌資主體的公平性,則會發現,政府是強勢一方,其充足的資源保障決定其較強的支付能力,理應在籌資中承擔主要的責任;而農民是弱勢一方,其不穩定的收入增長難以保障這一制度持續運行的必要支付,其不穩定的資源條件使其在籌資中只宜扮演配角。因此,公平原則不是一種要求各籌資主體平均負擔出資額的一種平均主義原則,它體現一種能力對等原則,而能力大小以資源保障的穩定性與基礎來衡量。
我國現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以下方面不符合公平性的要求:
(一)自愿的“人頭稅”的繳費形式顯失公平,會導致農民參與機會的不公平
可能是出于管理簡便的考慮,目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采取了人均負擔10元的基本繳費形式,但這實際上是一種“人頭稅”的繳費形式,沒有考慮到農村居民個人和家庭繳費能力的差異,顯然會造成貧困家庭的繳費負擔較重。這一自付率,客觀上構成了一個費用門檻,貧困家庭依然因無力墊付大病的全額醫療費用。同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堅持農民自愿參加的原則,最終導致這部分人口寧愿放棄求醫,不參加合作醫療,從而無法享受合作醫療的好處,形成了農民參與合作醫療的機會的不公平。而且這一自付率還會導致逆向轉移支付。因為富人相對更有能力交費,也就更有可能享受政府提供的補貼以及相應的醫療保障。這樣客觀上形成了富人既富又有保障,窮人越窮越沒有保障,加劇了農村醫療衛生領域的不平等,違背了社會保障制度應當對貧困者轉移支付和緩解社會不平等的基本原則。
(二)保大病的目標定位,易導致參與合作醫療的機會不公平和過程的不公平
一方面,參保是為了預防因患大病而導致的貧困,較為富有的農民可能覺得參保的費用不太高而選擇參保,但多數貧困農民都認為“不可能患大病”及“投保才易患大病”,因此不參加合作醫療。這就導致了參與機會的不公平,而且會導致農民享受合作醫療的不平等;另一方面,農村的現實生活中,真正影響農村居民整體健康水平的是常見病和多發病,許多農村居民的大病也是因為“小病無錢治而扛成大病”的。因此,新型合作醫療的保障目標定位于大病,事實上是放棄了對大多數人基本醫療需求的保障責任。參加了合作醫療的農民患了小病得不到補償,只有患大病才能得到相應的補償,這會鼓勵農民小病不治而等拖成大病一起治的逆向選擇,違背了過程公平的原則。
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效率性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主要是通過幫助農民減輕因患重大疾病而帶來的經濟負擔,減少農村居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現象來促進社會公平,保持社會穩定,為企業生產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為社會創造新的經濟增長點,從而有利于經濟的發展。這就是社會保障制度的社會效率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中的具體體現。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自身的運行效率主要體現在基金的籌集、所籌基金的給付(發放)過程及監督管理三個方面。我國現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運行效率在以下方面有待提高。
(一)籌資機制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的籌集是其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在自愿參加原則下,建立自愿籌資機制則成了合作醫療制度可持續發展面臨的最為迫切的問題。但由于前兩次“恢復和重建”合作醫療制度不良影響的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農民醫療保障的有效需求不足,參加合作醫療的積極性不高。
要想提高合作醫療籌資的效率,建立自愿籌資機制,“誠信”和“受益”是關鍵。政府首先要確立誠信的形象,在此基礎上讓廣大農村居民受益。就誠信而言,政府要兌現在農村居民參保時的承諾;就受益而言,主要是農村居民得病后政府能及時給予合理的補償以減少農村居民的經濟損失。這其中政府起著主導作用,政府的重視和大力支持是根本前提。因此,首先政府應做的就是落實資金并考慮對那些經濟確實有困難的鄉鎮或是農戶家庭給予提供轉移支付或補償。其次是必須做到醫療過程的信息公開化,確保農戶的知情權;設立有農村居民參與的監督管理機構,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的基金管理進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監督,防止任何形式的挪用和貪污濫用,以此取信于民。
(二)所籌基金的管理及給付(發放)機制
1.合作醫療缺乏對供方行為的有效制度約束。許多地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計劃與公費和勞保醫療保險的運作模式相同或類似,即它們都是被動地報銷保戶的醫療賬單。這就容易引發醫療供方的道德風險,如一些定點醫療機構不合理用藥、不合理治療檢查問題比較突出,次均住院費用和門診費用上漲較快;處方藥物和檢查項目超出基本藥物目錄和規定檢查的項目過多,不少費用不在報銷之列,即使可報銷一部分,但由于合作醫療買的藥價格高,自己承擔的部分并沒有切實減少;有的地方合作醫療實行后,醫療費用呈現普遍上漲的趨勢,農村患者可報銷的部分被上漲的醫療費用抵消了,這不僅增加了農民的費用負擔,最終還可能導致合作醫療基金支出的急劇增長。此外,衛生機構的注意力被引向以醫療為中心,這極易導致不顧實際需求亂用合作醫療基金,盲目增加設備和設施,而忽視切實改善服務和預防保健。
2.報銷手續繁瑣。農民報銷治病費用一般要帶上身份證、合作醫療證、實施年度內定點醫療機構的合法有效票據、住院費用結算清單、病歷復印件、診斷證明、轉院證明,到所在地的鄉鎮合作醫療辦事處申報,辦理各項手續,填寫住院費用報銷申請表;經辦人員審核后在10日內提交市合作醫療管理中心審批,審批后5日內將補償金撥付至當地銀行營業所,再由鄉鎮辦事處在3日內通知申報人領取。如此的效率,只會增加農民的精神負擔。
(三)監督管理
1.制度運行成本的管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缺乏管理成本上的分析。首先,大部分縣有很多的人口且居住相當分散,健康狀況差異很大,合作醫療每年籌資都需要“合管辦”的工作人員挨家挨戶的進行;其次,合作醫療縣各級政府都要成立一套相應的管理機構,縣里設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局,各鄉(鎮)成立農村合作醫療辦公室,人員和辦公經費都列入財政預算。這些對于取消農業稅以后的財政狀況本身就很拮據的縣鄉政府和較低的合作醫療籌資水平來說是一筆不小的支出,而且這些都只是直接的制度成本。此外,縣級財政不僅要安排配套支出,而且還要承擔數額相當大的宣傳組織費用和運轉管理費用。最終導致許多縣級政府迫于無法安排這部分經費,將部分費用轉嫁給衛生機構,包括縣醫院、鄉鎮衛生院和村級診所,而這些機構最終又會把這部分費用在經營中轉嫁給患者。
2.對醫療服務的管理。對基層衛生機構要圍繞優質、低價、合理、安全、便捷的衛生服務去要求。首先要建立完善制度,定期監督檢查、考核。實施合作醫療的鄉鎮,必須根據《關于農村衛生機構改革與管理的意見》,加強一體化管理,解決好基層衛生人員的報酬問題,有效地遏制衛生人員因補償制度不健全,謀求私利而增加基金開支的現象。對鄉、村衛生人員進行嚴格而系統的業務培訓,尤其是臨床操作規范的培訓。在此基礎上做到統一購置和管理藥品,保證用藥的質量與安全。對村級衛生室還需做好消毒、輸液證發放和監督工作,使廣大群眾獲得優質、安全的醫療衛生服務,這才是讓農民真正的受益。其次,合作醫療必須建立門診、住院費用控制制度,要特別強調基本藥物目錄的使用和推廣,杜絕人情方、大處方,重復檢查,用“好”藥、貴藥的現象。基層衛生人員能否合理用藥,是減輕入保者的費用,使農民受益的重要一環。另外,除了住院補償、大病補償需要一定的審查、審批手續外,對金額較小的門診費用補償,由衛生服務機構直接兌現,定期審查考核。
總之,要簡化補償手續,提高效率,方便群眾真正受益。總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作為繼復興農村合作醫療的數次嘗試之后的一個新的歷史開端,在其逐漸推行的過程中,應逐步達到實質上的公平與效率并重,這必將大大促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縮小城鄉差距、扭轉不平衡的社會發展結構、構建和諧社會和實現五個統籌發展中作用的發揮。
參考文獻:
[1]左學金,王耀忠.建立和完善農村醫療保障制度幾點思考[J].社會保障制度,2004,(3).
[2]陳信勇,王運福.建立農村醫療保障體系的路徑選擇[J].社會保障制度,2004,(6).
[3]董忠波.我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籌資問題[J].社會保障制度,2004,(9).
2003年第三次國家衛生服務調查顯示,全國有45%的患病農民應就診而未就診,30.3%的患病農民應住院而未住院,其中主要是由于經濟原因。多少農民因此背上了沉重的經濟負擔,失去了往日的歡樂,生活陷入困境。“脫貧三五年,一病回從前”,“住一次醫院,一年活白干”。這嚴重地制約了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步伐,影響城鄉之間、地區之間的社會公平和農村居民健康權利的實現,影響城鄉和諧社會的建設。實施農村合作醫療迫在眉睫。
據有關研究表明,我國農村合作醫療最早出現于時期的保健藥社和衛生合作社。建國以后,隨著農村合作化運動的掀起和農村集體經濟地位的確立,合作醫療制度得到了空前的發展。1958年,全國合作醫療覆蓋率達到10.00%,1962年接近50.00%,到上世紀70年代中期則達到90.00%。但是,自上世紀80年代初期的農村經濟體制改革以后,許多地方的農村合作醫療組織迅速解體,到1989年,全國的覆蓋率降至4.80%。農民的醫療保障幾乎完全變成了自費醫療,農民越來越無力支撐日益上漲的醫療費用,農民健康問題凸現,因病返貧現象增多、農村公共衛生、預防保健工作明顯削弱,一些已被控制和消滅的傳染病、地方病死灰復燃。我們*市亦是如此。
從上世紀90年代初期開始,國家重新重視農民醫療保障,并認為,加強農村衛生工作,關鍵是完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2003年以來,政府把重建合作醫療作為建立農村醫療保障的主要政策手段,全國許多地方都在推進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的試點,我市臨邑縣被列入第一批試點縣,拉開了實行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的序幕,目前我市已實現全面覆蓋。
一、*市醫療衛生基本情況及開展的工作
*市面積10356平方公里,轄11個縣(市、區)和2個開發區,132個鄉鎮(街道辦事處),556.9萬人。其中8348個行政村,農業人口423.69萬;21個街道辦事處和2個城關鎮城鎮居民43萬。2007年實現GDP1180.82億元,地方財政收入42億元,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92元,農民人均純收入4986元。全市有公立衛生機構184個,衛生技術人員16484人,床位9747張,固定資產12.98億元。其中,市直衛生機構9個,縣級衛生機構43個,鄉鎮衛生院128處。村衛生室4090個,鄉村醫生7155人,民營醫院或診所553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7個、服務站25個,職工95人。年醫院門診總人次380.3萬,住院總人次29.5萬。每千人口擁有衛生技術人員2.94人、床位1.74張。
市政府逐步加大對衛生事業的投入,全市衛生事業財政撥款04年6204萬元、05年11033萬元、06年9729萬元、07年1.08億元,分別比2003年增長4、90、68、79個百分點,成為歷史上我市衛生事業財政投入最多的一個五年。05年,市財政投資3000萬元,較全省提前一年規劃建設了37處中心衛生院。06年又重點建設了12處一般鄉鎮衛生院,07年完成“1127工程”項目87個。市120急救指揮調度中心去年7月建成啟用,實現了全市突發公共事件處理和醫療急救的統一調度指揮。
(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健康運行。我市自2003年開始實施新農合試點以來,市政府始終將新農合制度試點擺在突出位置,加強領導、完善政策,扎實推進、穩步提高,目前已覆蓋全部鄉鎮村。2007年,全市388.2萬農民參合,參合率90.86%,基金使用率84.82%,住院補償比31.53%。農民參合率等有關指標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今年參合農民409.96萬,參合率96.76%,一季度已為48.11萬人次報銷醫藥費5827.3萬元。為將這一惠及農民群眾的好事辦好,各級、各部門實施了扎實的保障措施。
一是組織領導到位。市、縣兩級政府都成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領導協調小組,連年將其列入改善城鄉人民生活的十件實事,市政府連續兩年下發關于加強新農合工作的意見,并作為政府重點督查事項。市、縣兩級衛生行政部門成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技術指導組,與財政等部門聯合定期進行督導、評估和檢查。政府組織引導、部門協調配合的運行管理體系已經成熟。二是經辦機構到位。市、縣、鄉均建有專門的合醫辦。其中縣級13個、99人;鄉鎮146個(在鄉鎮政府的53個,在衛生院的93個)、475人。07年支出公務經費457.06萬元。縣域內實現了審核報銷、數據分析微機聯網。三是宣傳培訓到位。各縣市區除運用廣播、電視、報紙、明白紙、公開信、宣傳車等形式進行宣傳發動外,近年來更加注重運用大病報銷實例來影響群眾。目前,參合已成為農民的自愿迫切要求,積極性空前高漲,沒有發生強迫參合的事件。年年開展新農合管理干部和經辦人員業務培訓。07培訓縣、鄉管理人員395人次,定點醫療機構經辦人員4922人次。四是資金籌集到位。新農合資金“縣籌縣管”。個人繳納的10元于每年3月底前籌集到位;市、縣財政補助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于每年5月底前足額到位。今年我市籌集額為每人每年70元。除中央、省財政補助外,市、縣財政分別補助4元、14元,并于近期到位。五是資金管理到位。各級經辦機構認真貫徹有關規定,基金實行財政專戶儲存、專人管理、專款專用、封閉運行。健全了社會監督、審計監督、輿論監督等機制,各級經辦機構和定點醫療機構及時將報銷補償情況向社會公示。2007年,2個縣接受了省級審計,5個縣(市)接受了市級審計,表明市縣資金管理規范,工作運行良好。六是方案調整到位。每年在基線調查的基礎上,測算起付線、封頂線和補償比例,適時調整方案,逐級審批。今年全市將實行“四統一”、“兩規范”、“一提高”的運行機制,即統一起付線和封頂線、統一報銷比例、統一報銷程序、統一藥品目錄和診療范圍,規范二次補償、規范健康查體,提高中醫藥和中醫適宜技術報銷比例。在確保不突破風險基線的前提下,要最大限度地提高基金使用率。七是醫療救助到位。04年市政府下發了《關于建立和完善城鄉困難群眾社會救助制度的通知》。07年市紅十會制定了《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困難群眾大病醫療救助管理辦法》,當年救助52個家庭計10.4萬元;民政部門發放20.29萬元,資助5000余戶貧困家庭參加新農合。
(二)健全農村衛生服務體系,提高農村衛生服務能力。與新農合制度的實施相配套,建設體系、改革機制、提高能力一并推進,縣、鄉、村三級醫療保健網絡初步形成。一是建設體系。目前,全市11個縣級綜合醫院、11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婦幼保健站及10個縣級中醫院已成為三級醫療保健網的龍頭;處于樞紐地位的128處鄉鎮衛生院全部達到了建筑標準,房屋、設備基本配套。5062處村衛生室有2370處達到了“四室分開”的甲級室標準。在衛生院改貌建設基本完成后,我市計劃從2008年開始,利用四年的時間,每年重點規劃建設1000處村衛生室,這項工作已列入政府的十件實事,調研規劃正在進行之中。二是改革機制。按照國務院關于每個鄉鎮設置一所政府舉辦的衛生院,實行縣級為主的管理體制的要求,慶云、武城、臨邑三縣的鄉鎮衛生院已全部上劃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管理,其余縣市區鄉鎮預防保健人員也已上劃到縣級財政管理。所有衛生院均實行了公開選拔院長和公開聘任人員制。有的還實行了縣醫院托管(寧津托管4處,陵縣、樂陵托管8處)。對村衛生室實行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一體化率占79.44%。鄉村兩級所需藥品、器械實行以縣為單位集中招標采購,今年我市還準備實行配送制度,方案正在制定之中。三是提高服務能力。全市已建立*市人民醫院和陵縣、齊河兩個縣醫院三個鄉村衛生技術人員培訓基地。到去年底,已培訓鄉鎮衛生院技術骨干404人,占總人數的50%,剩余的50%今年全部完成。全市7155名鄉村醫生均經培訓考核取得了《山東省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市衛生局出臺了《關于市、縣兩級醫療衛生機構支援農村衛生工作的實施意見》。目前,每天有市縣兩級醫學專家在128個鄉鎮衛生院坐診。通過專家應診,直接帶動了鄉鎮衛生院技術水平的提高。98%的鄉鎮衛生院建有中醫科、中藥房,推廣使用中醫適宜技術;1/5的村衛生室有中醫中藥。新農合中藥補償標準和中醫適宜技術補償標準得到相應提高。
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特色
第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由政府組織引導并直接出資對參合農民予以補足的制度。新型合作醫療是政府主導下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而過去的合作醫療則主要依靠鄉村社區自行組織。
第二、新型合作醫療的資金來源,主要靠以政府投入為主的多方籌資,中央和地方財政每年都要安排專項資金予以支持。具體的籌資比例為:2003年至2005年,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各占1/3,農民個人繳納1/3;2006年籌資比例為中央和地方財政各增加一倍,農民個人繳納比例不變;*市政府剛剛下達文件,2008年新農合資金籌資額為每人每年70元,其中,中央、省補助42元,市4元、縣14元,農民個人繳納10元不變。2009年開始為每人每年100元,農民個人繳納20元。臨邑縣已于2008年6月1日起率先施行。這更多地體現了國家和政府的責任,是中央對農村“多予、少取”惠農政策目標的實現形式,是國家和政府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公共財政向農村傾斜的具體體現。而過去的合作醫療資金,主要靠個人繳納和村級集體經濟補貼,政府各級財政不負籌資責任。
第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大病統籌”為主,即因病住院治療和大額的醫療費用,重點解決農民因患大病而出現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而過去的合作醫療主要解決小傷小病,抗風險能力差。
第四、在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的同時,還要建立醫療救助制度,即對于特困戶、五保戶和交不起合作醫療經費的、或自付醫療費用無法承擔的,國家設立由政府投資和社會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籌資的專項基金,實行醫療救助制度,給予他們一定的補貼。同時,作為社會醫療保險制度的雛形,它的建立和完善將為社會保險事業逐步覆蓋農村居民打下良好的基礎。
第五,新型合作醫療實行以縣為單位進行統籌和多方參與管理的體制。一個縣的人口,大縣有100多萬人口,小縣也有20—30萬人口,統籌的范圍大,互助共濟、抗御疾病風險的作用就大;而過去的合作醫療一般都以村為單位(2000左右人口)統籌,少數以鄉為單位(2—3萬人口)統籌,互助共濟的能力較小。
第六,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注重建立和完善多方參與管理和監督的民主制度建設。從政府來看,有國務院多家部委參與的聯席會議制度,各省、市、縣都有領導小組和經辦機構;在農村成立了由農民代表參加的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和監督委員會,鼓勵農民積極參與管理與監督,并要求將醫療費用補償情況在村務公開欄公示,接受農民群眾的監督,這有利于培養農民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意識,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管理民主”目標的實現。
第七、農民看病就醫問題得到一定的改善。通過大病統籌制度,一部分得大病的農民享受到“新農合”制度帶來的實惠,過去一些農民因為無錢求醫問藥,大病拖、小病抗,結果“小病積成了大病,大病在家等死”的現象逐漸改善。農民看病由原來完全自費的“無人管”到大病統籌補助的“有人管”,這是一個歷史性的進步。從我們調研的結果看,近兩年來,鄉鎮衛生院的門診量比新農合前普遍提高30%以上,個別有的達到100%,“新農合”使農民看病就醫率有所上升,農民醫療負擔有所減輕,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情況有了很大緩解。
第八、醫療救助制度為一些特困農民(五保戶、地保戶)加入新農合,解決看病就醫難問題提供了保障。大病醫療統籌保障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農民因疾病造成的經濟困難,但對身患重病的農民來說,享受補助后家庭仍然擺脫不了貧困。目前我國“新農合”的保障水平還不是很高,最高報銷的封頂線2007年是2萬,目前規定為4萬元。
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關系到我國農村9億農民的健康和利益,是我國醫療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央為解決三農問題而做出的重大決策,對于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促進城鄉協調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和諧社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三、新農合運行中存在的問題
1、籌資水平低導致大病統籌補助水平低,大病農民自費醫療費用仍然居高不下。我市是欠發達市地,對新農合的財政支持十分有限。農村大部分地區還不富裕,地方政府財政比較困難,除了發工資以外,可用于發展經濟的資金十分有限,教育、衛生方面的公共投入更是難以提上議事日程。新農合的籌資能力明顯不足。目前,在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我市執行了國家規定最低的每年10元的人均繳費標準,即使加上2008年新調整的中央和省、市(含縣)財政各拿20元的補助,農民拿10元的參合費用,最終形成的合作醫療基金還是非常有限的。據我們的調查,在這樣的籌資水平狀況下,農民患大病所獲得的補償比例大約在30%左右。過低的參保待遇不能實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重點解決農民因患大病而出現的因病致貧、返貧問題的政策目標,一些貧困地區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的情況沒有根本改變。
2、報銷比例分級、分段報銷,報銷起報線高,封頂線低,不能有效解決農民看病難問題。例如我市平原縣定點醫院住院費用補助標準:
起付線:鄉鎮衛生院80元,縣級醫院300元,市及以上醫院500元,起付線以下自付。起付線以上,鄉鎮衛生院按可報費用的55%,縣級醫院按45%,市及以上醫院35%的比例報銷。最高限額20000元。臨邑縣的政策稍微優惠一些,起付線:鄉鎮衛生院沒有,縣級醫院200元,市及以上醫院500元,起付線以下自付。起付線以上,鄉鎮衛生院按可報費用的60%,縣級醫院按50%,市及以上醫院40%的比例報銷。
3、以大病統籌和大病救助為主要內容的新農合制度沒有讓廣大農民享受到新農合制度的實惠。大病統籌制度針對的主要是得大病的農民,而得大病的農民在農村畢竟是少數,1998年和2003年兩次全國衛生服務調查顯示,每年僅有3%~4%的農村人口住院治療,對于患了大病并享受了部分醫療費用補償的參保人員來說,滿意度會提高。但對于絕大多農民來說,得了病而不需要住院治療,受益的人少,沒有生大病的人覺得自己交錢沒有受益,就降低了繼續參保的積極性。而且以保大病為主放棄了對大多數人基本醫療需求的保障責任,也不可能獲得良好的投入績效。因為,真正影響農民健康水平的是常見病和多發病。并且,許多農村居民的大病也是因為“小病無錢治而扛成大病”的。從醫療衛生投入的績效看,對大病治療的效果遠不如對常見病和多發病的及時預防。
另外,農村醫療救助制度目前主要救助對象是五保戶和特困戶,對這兩類人口之外的其他因天災人禍致貧的貧困人群關注不夠。同時,醫療救助基金總量不足,使醫療救助對象在享受大病統籌補助后的高額自費費用還不能得到有效地解決。有些大病農民在大病統籌補助后的自費費用高達70%以上。
4、新農合的管理費用較高。市、縣、鄉均建有專門的合醫辦。其中縣級13個、99人;鄉鎮146個(在鄉鎮政府的53個,在衛生院的93個)、475人。僅07年支出公務經費達到457.06萬元。
5、農村鄉鎮衛生院沒有全科醫生,醫護人員的總體水平較低使新農合的惠民政策打了折扣。目前農村的鄉鎮衛生院還沒有全科醫生,大專以上學歷的醫護人員不足七分之一,設備、設施也較為簡陋,這使新農合的惠民政策打了相當的折扣。
6、縣鄉的計劃生育服務站沒有切實參與新農合制度。
四、幾點建議
1、為了幫助農村困難群眾加入“新農合”和提高抵御大病風險的能力,2004年1月,財政部、民政部頒布了關于印發《農村醫療救助基金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通知明確指出,農村醫療救助基金是用于農民貧困家庭醫療救助的專用基金。基金通過政府撥款和社會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籌集。縣級人民政府要建立獨立的農村醫療救助基金。基金來源包括財政撥款、彩票公益金、社會各界自愿捐助、利息收入等。
“新農合”制度的發起是政府,主導也是政府。但是,由于我國現階段經濟發展水平的限制,政府為“新農合”提供的醫療救助資金非常有限,同時又不能有效地吸引和配置社會資源。而作為社會公益組織的紅十字會加入“新農合”制度建設后,建立了社會資源流入醫療救助基金的渠道。(例如即墨市紅十字會3年來向社會募捐了3920萬元的大病醫療救助基金,一定程度上緩解農村醫療救助資金的不足,形成了政府與社會團體組織之間平等合作的伙伴關系。)2005年9月8日,國務院同意增補紅十字會總會為國務院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并明確了紅十字會總會的職責:“參與對農村貧困人口的醫療救助工作,支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建立與完善”。使原來單一、封閉的由各級政府和政府部門組成的“新農合”的組織結構逐漸被開放的、有社會團體參加的組織結構所替代。從而實現了“新農合”組織結構的創新。更為我們切實提高新農合的補償比例,減輕患病農民的負擔開辟了新的渠道。
2、新農合方面,我市主要實行了家庭帳戶與大病統籌相結合的模式,模式的改革勢在必行。中央、省財政補助到位時間晚,基層醫療機構墊付壓力大。隨著“一卡通”的實行,監管任務越來越重。一方面建議省政府明確各級經辦機構設置標準和編制要求,上級資金分期撥付或實施預撥付;另一方面引入保險業參與新農合工作。據有關方面統計,2007年,7家保險公司在全國14個省(市、自治區)的114個縣(市、區)參與新農合工作,基金規模36.6億元,參合人數3017萬人,875余萬人次農民享受到共計18.4億元合作醫療費用補償。建議引入保險行業采用基金管理模式提供經辦服務,即政府支付適當的管理費用,委托保險公司提供報銷、結算、審核等服務,不從合作醫療基金中提取任何費用。基金赤字由政府承擔,節余轉入下一年度。這種“征、管、監”分離的運行機制,有助于減少“人情支付”等問題,防止“騙保”等現象發生,節約了政府經辦成本。例如,河南新鄉市采用該模式后,從事新農合工作的政府人員從519人減少到56人,政府管理費從每年1000萬元減少到300萬元。又如,江蘇江陰市農民人均住院費用同比下降11%,平均結報醫療費用時間縮短為15分鐘,政府沒有接到過一例農民投訴。
3、農村衛生服務體系方面。鄉鎮衛生院建設雖然在房屋、設備方面基本建設到位,但整體水平仍然不高,建議省政府繼續加大對鄉村衛生服務機構的投入。參照浙江省的做法,明確對鄉鎮衛生院和鄉村醫生的補助政策。目前,鄉村衛生人才缺乏特別是全科醫生的缺乏是制約農村衛生服務能力的瓶頸,結合全省“村村有大學生”工程的實施,建議山東省政府制定基層衛生人才引進、培養和使用方面的政策。
【關鍵詞】我院為正確實施費用控制 根據有關要求 對住院科室實行六項指標控制 即對住院次均費用 自負比例 平均床日 醫藥比 基本藥物使用率和單病種費用的控制
中圖分類號:R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3)35-298-01
一、控費系統主要目的及功能
控費系統的提出目的在于降低參合患者的住院費用,降低藥品的使用比例,提高基本藥品在藥品中的使用率,最終做到合理住院、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合理費用,切實提高參合農民的實際報銷比例。
醫療控費系統主要針對新農合管理中心提出的醫療支付改革方案,根據改革方案中提出的控費指標結合醫院自身的實際情況對醫療費用進行監控。主要功能有:
次均費用控制:控制參合患者平均住院費用。
自負比例控制:控制參合患者范圍外費用比例。
平均住院床日控制:控制參合患者平均住院天數。
藥品占總費用比例控制:控制參合患者住院費用中藥品所占的比例。
基本藥品占藥品比例控制:控制參合患者基本藥品在藥品中所占的比例。
單病種費用控制:控制參合患者在限定疾病中發生的住院費用。
二、控費系統結構框圖
控費系統結構框圖
三、控費系統設計
1、住院次均費用控制
住院次均費用是指農保患者從入院到出院期間所花費的所有費用的平均值(如有急診的,急診費用導入住院,當作住院費用報銷)。
適用范圍:單純農保患者中除去單病種患者和住院天數小于等于三天的患者。需要說明的是有的患者既有醫保又有農保,這類病人不在控費范圍內。
懲罰措施:住院次均費用指標控制,每超出1%,從當月農保統籌總額中按比例扣減2%。
農保統籌總額計算公式:(當月科室農保患者總費用-總費用中的范圍外費用-住院人次×起付線)×60%。控費指標見附錄一。
2、自負比例控制
自負比例是指農保患者住院費用中范圍外費用占住院總費用的比例。
適用范圍:住院天數大于三天的純農保患者。
懲罰措施:患者自負比例應控制在12%以內,超過12%的部分,每超出1%,從當月農保統籌總額中按比例扣減2%。
自負費用計算公式:
條件一:最高限額等于零或者最高限額大于費用單價
自負費用=費用金額×自負比例
條件二:上述情況之外
自負費用=((最高限額×報銷比例)﹢費用單價‐最高限額)×費用數量
3、平均住院床日控制
平均住院床日是指某科室在某時間段(一個月)內,所有農保出院患者的平均住院天數。
適用范圍:住院天數大于三天的純農保患者。
懲罰措施:科室住院病人平均住院床日參照醫院指標,每超出1天,從當月科室農保統籌總額中按比例扣減1%。
4、醫藥比控制
醫藥比是指科室住院病人藥品費(不含草藥費用)用占總費用的比例 。
適用范圍:住院天數大于三天的純農保患者。
懲罰措施:農保患者住院費用的藥品比例,參照醫院指標,根據實際情況逐年降低藥品所占比例。每超出1%,從當月農保統籌總額中按比例扣減2%。
5、基本藥品比例控制
基本藥物是適應基本醫療衛生需求,劑型適宜,價格合理,能夠保障供應,公眾可公平獲得的藥品。基本藥物全部納入政府定價范圍。基本藥物定價,既考慮企業有合理的利潤空間,鼓勵企業生產基本藥物,同時也要切實降低基本藥物價格,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的基本藥物實行零差率銷售。
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五項重點工作之一。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保證基本藥物足量供應和合理使用,有利于保障群眾基本用藥權益,轉變“以藥補醫”機制,也有利于促進藥品生產流通企業資源優化整合,對于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維護人民健康,體現社會公平,減輕群眾用藥負擔,推動衛生事業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基本藥品比例是指住院患者基本藥品的費用占藥品總費用的比例。
適用范圍:住院天數大于三天的純農保患者。
懲罰措施:各科室農保住院患者使用基本藥物的費用占藥品總費用的比例不低于各科室的基藥比指標,每降低1%,從當月農保統籌總額中按比例扣減1%。
6、單病種費用定額控制
單病種費用定額:根據有關要求,將診斷相對明確、治療方法相對一致、治療過程差異不大、住院天數相差不多、并發癥少、臨床療效相對肯定的20種醫藥費用較高和20種醫藥費用較低的常見病納入單病種費用定額管理。
適用范圍:臨床診斷符合單病種的住院天數大于三天的純農保患者。
懲罰措施:以單病種的住院費用定額為標準,超出標準的部分由各科室自己負責。
【關鍵詞】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數據運行分析
1XX村新農合歷史及現狀
XX村位于河南省中部,約有1200多人,新農合開展之前共有三個村衛生室,現有兩個衛生室,其中一個是個醫保定點,4個村醫,該村所在地區的新農合為縣級統籌,屬于村辦鄉管型。該村自 2006年開展新農合工作,至現今已有9年歷史。通過問詢XX村村級干部以及鄉醫,了解到一些基本情況,通過下面的表格呈現出來:
該村的小額門診統籌工作自2009年開始。村級衛生所沒有統籌權限,但是可以報銷農民參保繳費部分。根據規定,五保戶、貧困戶在新農合中可以享有免交參合費的優惠,所缺金額由財政進行補貼。我所調查的村子,五保戶和低保戶人口總計46人,均享受到了這項醫保政策。
2012年該村完善了村民健康檔案,建立起了較為完整的村民健康記錄,針對慢性病的記錄和防治工作也正在開展。該村村民自2010年開始給50歲以上的村民進行免費年檢,2013年改為65歲以上免費。體檢工作每年進行一次。
該村所在鄉鎮實行一村一所制,所長由防疫工作著擔任,暫時沒有更換任期的規定。
XX村的新農合工作的開展已經開始形成穩定的系統,但是也存在著許多的問題與漏洞。
2 XX村新農合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2.1新農合管理過程中的問題
周沙海和李衛平認為管理流程中的問題有二:第一,沒有有效的約束機制約束定點醫療機構合作醫療辦公室的行為;第二,管理流程有待理順。除此之外,該村的新農合在管理過程中還有其他的一些問題。
2.1.1.一村一所制所帶來的村醫之間矛盾的激化。根據調查,該村所在鄉鎮共有23個行政村,自執行一村一所制以來,至2013年共剩余一個行政村合所完成,沒有分開。在合所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有:醫藥費迅速上漲問題凸顯,村民怨聲載道;所內村醫內部矛盾激化,多數關系僵硬;鄉鎮管理困難,協調工作難以開展。分析其原因,村醫療所沒有可以借鑒的有效地運行模式,各個醫生之間分工不夠明確,工作內容細碎不好協商,所長權限過大,公共管理費用及各項補貼沒有公示,補貼分配不均甚至沒有分配。
2.1.2外出務工農民的報銷問題。XX村有大量的外出務工人員,只有在農忙和過年才在村子內看病就醫。那么在外出務工這段時間,新農合就不能為他們的看病就醫提供幫助,這使一部分人不愿參加新農合。這一問題的存在有多方面的原因:中國就業環境與農村人口流動量越來越大是其現實原因;合作醫療的縣級統籌,城鄉和區域分割是其制度原因;我國城鄉二元化結構的歷史原因等。
2.2資金支付環節的最大問題――信息漏洞
2.2.1小額門診統籌使用率低.2013年仍有將近半數的村民不知道、不了解小門診統籌。該村村委會,除了在收取參合費用時做出一定的解釋以外,關于新農合沒有做過任何其他形式的宣傳。信息披露的缺乏損害了農民的利益,也不利于制度的長久運行。
2.2.2搭便車、醫患合謀.在調查過程中發現,存在未參合農民借用醫療本報銷現象,表明了制度管理的漏洞,損害了參合人群的利益,不利于社會公平性的實現和良好社會風氣的建立。這種現象在公共經濟學中被稱為“搭便車”。讓非參合人員享受新農合的醫療補助待遇一定程度上對醫院是有利的,它可以幫助醫院留住病人,增加了醫患合謀的可能性。
3完善XX村新農合問題的對策
提高統籌層次,實現城鄉醫療保險并軌,制定地域流動銜接制度;加強信息披露,加大相關政策宣傳,如制定政策問答手冊、進入村內宣講等;完善制度細節,有效杜絕尋租、醫患合謀等現象的存在;尋找并建立村級衛生所多類別標準模式,出具相關規定,供各地基層衛生所參考借鑒,以減少醫生內部矛盾,使其更好地為村民服務;建立村級醫生培養計劃,提高其服務和醫療技術水平。
4結論
新農合的開展意義重大,我們從一個微觀的角度認識了新農合,在新農合開展的11年間,它的基本構架已經完成,各地新農合試點也充分積累了工作經驗,看到了新農合的運行效果。筆者希望通過對一個村子新農合運行的分析,反映新農合運行過程中的基本情況和問題,提出建議,是新農合最大程度的為人民服務。
參考文獻:
[1]周海沙,李衛平.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際運行中的問題探討[J].中國衛生經濟學,2005(5):5-8.
[2]孟偉.實用醫療保險政策解答[M].北京: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05,1-20.
[3]劉志云.新編農村醫療保險政策問答[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9,1-181.
[4]林閩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制度缺失及其治理方略[J].中國社會科學內刊,2008(2): 174-186.
[5]林萬龍、曹玫.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設計中的城鄉與區域分割問題探討[J].農業經濟問題,2012(5):40-46.
為了更好地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把“要求農民參加”變成“農民要求參加”,__x市衛生局從改變農民群眾的思想觀念入手,突出宣傳重點,改變宣傳手段,創新宣傳載體,多管齊下,做足宣傳發動文章,營造了濃厚的氛圍,積極引導農民群眾自愿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一、突出宣傳重點,不斷提高宣傳的深度
20__年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在吸取前一年好的做法基礎上,調整了政策,增加了新的內容。所以今年的宣傳活動,在去年宣傳的基礎上,重點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20__年政策調整部分。為了讓農民群眾容易接受,編成了順口溜“三不變,三增一降一取消”,朗朗上口,通俗易懂。同時圍繞市委、市政府召開全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會議,組織好專題宣傳,大力宣傳政府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大動作、大做法。在具體宣傳過程中,做到了三個講透:一是講透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目的、意義,讓群眾知道好處;二是講透這項制度的具體內容,讓群眾掌握政策;三是講透政府的支持和資金管理、報銷程序,讓群眾解除疑慮。因為針對性強,受到了廣大農民群眾的熱烈歡迎,同時讓農民群眾明白,政府是在真心的為農民群眾辦實事、辦好事,消除了農民群眾的顧慮,提高了農民群眾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接受程度和認知度,扭轉一些農民怕吃虧的想法,教育、引導農民自愿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二、改變宣傳手段,不斷提高宣傳的廣度
在宣傳形式上,改變了過去由衛生局“自拉自唱”、“包打天下”的傳統習慣。在市委宣傳部的牽頭下,整合、協調、組織廣播電臺、電視臺、今日__x等各方面、各層面的力量,形成全社會重視、支持、關注、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宣傳的“大合唱”,營造社會化宣傳的強勢、大勢和優勢。在宣傳方法上,改變了過去單一的文字和聲音宣傳。利用參保和沒參保受到截然相反待遇的典型事例來展開宣傳,讓農民群眾從身邊的人、身邊的事受到啟發;由市四大班子、衛生局、鄉鎮等領導把大額報銷款直接送到參保農戶家中的方式來擴大影響,讓農民群眾親身參與其中展開宣傳;通過市領導深入基層了解情況,和農戶拉家常,向農民群眾說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好處來進行宣傳。多部門、多形式、多角度的宣傳,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好處、做法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大大增強了農民群眾參保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一、繼續高度重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
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從我國基本國情出發,解決農民看病難問題的一項重大舉措,對于提高農民健康水平,緩解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統籌城鄉發展,建設全面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各市、縣(市、區)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從執政為民、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擺在重要位置,認真組織力量,開展調查研究,科學合理調整方案。實行科學、民主決策,新方案實施前要征求省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加強對合作醫療資金籌集、使用的審核和監管,每年組織實施專項審計調查,如發現問題要及時整改。
二、加大政府投入,提高籌資水平
(一)建立穩定可靠、合理增長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機制,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提高個人繳費水平。從2007年起,各縣(市、區)的籌資標準不低于60元,并根據政府財力和當地農民承受能力,逐步提高籌資標準。
(二)中央財政給予我省各縣(市)以及農業戶籍人口比例高于70%的市轄區(除寧波市外),每個參合農民每年2元的補助,按實際情況直接補助給各地。
(三)從2007年起,除寧波市外,省財政對經濟欠發達地區、海島及其他財政實行“兩保兩掛”地區的實際參合農民的補助標準,從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元;對經濟發達縣(市、區)的實際參合農民的補助標準,從每人每年3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元;對其他縣(市、區)的實際參合農民的補助標準,從每人每年5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0元。
(四)各縣(市、區)應根據省定籌資標準的要求,相應增加政府資金投入力度。同時,積極引導農民在下一個籌資年度適當增加個人出資額度。要堅持合作醫療互助共濟的性質,堅持農民個人出資的原則。
(五)農村五保戶、低保家庭和特困殘疾人等困難群體,其合作醫療個人出資部分由當地政府負責解決,做到困難群體應保盡保。
三、完善合作醫療補償方案
(一)擴大合作醫療的受益面。實行“住院統籌為主、兼顧門診統籌”的補償模式。在實行大病住院統籌的基礎上,全面推行門診費用報銷制度。用于門診統籌的資金占合作醫療基金總額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5%。門診費用報銷主要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實行,報銷費用不低于當次門診費用的10%,實行當場實時結報,并逐步實現計算機聯網管理。同時,積極探索總額預付與按工作量計算相結合的付費方式。
(二)提高合作醫療的補償水平。基金年結余率應控制在10%以內。降低住院補償起付線,一般為同級醫療機構門診次均費用的2—3倍。提高住院補償封頂線,可達當地農民人均純收入的4倍左右。適當減少住院補償的分段,并根據當地醫藥費用的實際情況,降低高額費用段的補償比例,實行分段報銷比例先遞增后遞減的補償方案。補償比例的設置要向基層醫療機構傾斜,起付線和個人自負比例應隨著醫療機構等級的提高而相應提高,引導農民和醫療機構避免“小病大看”。
(三)補償方案的調整應從新的年度開始,以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各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所轄縣(市、區)的工作指導,做到統籌兼顧,避免鄰縣之間補償方案差別過大。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提高合作醫療的統籌層次,探索試行市級統籌。
四、加強合作醫療管理能力建設
(一)加強經辦機構能力建設。各地要本著精簡、效能的原則,根據服務人口和工作量,合理配備工作人員和工作經費,并加強人員培訓,形成相對穩定、較高素質的管理經辦隊伍,不斷提高管理能力。各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承擔合作醫療業務指導和管理的責任,加強對經辦機構和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保障參合農民的權益。同時,要加快信息化建設進程。到2007年底,全省所有縣(市、區)都應實行合作醫療信息化管理,實現本縣(市、區)范圍內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當場報銷。省財政對經濟欠發達地區、海島及其他財政實行“兩保兩掛”地區的合作醫療信息化建設,給予專項經費補助,以進一步推動全省合作醫療信息化工作,各地要確保專款專用。尚未實行信息化管理的縣(市、區),要根據規定的時限倒計時制定工作計劃,落實必要的經費和場所,配備相應的技術人員,使用全省統一的管理軟件。已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統的縣(市、區),要按照有關標準和要求逐步規范完善。
(二)繼續探索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多種形式經辦合作醫療。對于商業保險公司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縣(市、區),地方政府要切實履行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搭建好合作醫療信息管理系統平臺,主動掌握本地農民健康狀況、參合情況和費用結報等信息資源。合作醫療有關數據和農民健康檔案等信息資源不得用于有損農民利益的商業目的。
(三)加強合作醫療基金管理。要嚴格執行《**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財務制度(試行)》和《**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會計核算辦法(試行)》,基金預算年度應與會計年度一致,基金支出戶應設立在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認定的國有商業銀行,合作醫療基金和利息必須全部用于參合農民的醫療補助,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擠占。委托鄉鎮、村收繳的個人繳費,要按照財務規定,及時足額送存財政專戶或經辦機構收入戶。各級財政、衛生、審計等部門要加強對合作醫療基金的監督管理和審計。
五、加強合作醫療費用控制
(一)建立定點醫療機構準入和退出機制,實行動態管理。進一步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實行“報銷款由定點醫療機構墊付,管理部門審核后撥付”的支付方式。積極探索“總量控制、總額預付、按人頭付費、次均費用限額”等費用控制方式。建立定點醫療機構監測評價指標體系,把醫療費用上漲幅度、醫療服務質量以及合作醫療制度執行情況等納入對定點醫療機構的考核范圍,考核結果要與定點資格和費用撥付掛鉤。
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加強數據統計分析,及時掌握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費用變化,提高對醫療費用的監管能力。縣及縣以下定點醫療機構參合農民的年門診、住院次均費用增長幅度應低于當地農民年人均純收入的增長幅度。目錄外的自費醫藥費用占總醫藥費用的比例原則上不得超過15%,確因疾病需要使用自費藥品、進行自費檢查的,要事先征得患者或其家屬同意后方可使用。
(二)積極發揮農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對農民健康的促進作用。參合農民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住院的報銷比例要高于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逐步建立完善農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縣級以上醫療機構之間的雙向轉診制度,積極試行農村“社區首診制”,引導參合農民“小病在社區,大病到醫院”。要鼓勵農民接受中醫藥服務,將適宜的中醫藥服務納入合作醫療報銷范圍,并適當提高報銷比例。
六、做好參合農民的健康體檢工作
(一)確保體檢工作質量。各地要進一步加強鄉鎮衛生院基礎設施和基本裝備建設,落實農民健康體檢的人力、財力和物力等各項保障措施。通過集中體檢、下村巡回體檢和農民自行到鄉鎮衛生院體檢等多種方式,因地制宜,創造性地開展工作。要結合城市醫生支援農村制度,加大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的業務指導和技術支持力度,通過人才培訓、設備援助、下鄉巡回服務等方式,協助鄉鎮衛生院為農民提供優質的健康體檢服務,保證體檢質量。